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8日(星期四)9時4分至12時49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楊委員瓊瓔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3年12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1時27分 103年12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7分至下午1時2分 103年12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下午1時8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偉哲  廖國棟  葉津鈴  蘇震清  黃昭順  丁守中  楊瓊瓔  王惠美  陳明文  林岱樺  陳怡潔  李慶華潘孟安    委員出席13人 請假委員:張嘉郡 列席委員:江啟臣  許添財  吳秉叡  李昆澤  盧秀燕  廖正井  林德福  李桐豪   李貴敏  賴士葆  楊麗環  劉櫂豪  王進士  薛 凌  蘇清泉  高金素梅      林鴻池  陳碧涵  潘維剛  鄭天財  周倪安  顏寬恒  徐欣瑩  鄭汝芬  蔡煌瑯  林滄敏  羅明才  呂學樟  陳亭妃  邱議瑩  羅淑蕾  楊應雄  陳歐珀  蔣乃辛  吳育昇  陳淑慧  蔡錦隆  蕭美琴  簡東明  何欣純  吳育仁  呂玉玲  陳唐山  管碧玲  葉宜津  邱文彥  賴振昌    委員列席47人 列席人員: 103年12月8日(星期一) 經濟部常務次長 沈榮津 會計處處長 張信一 國際貿易局副局長 徐大衛 會計室主任 陳淑靜 標準檢驗局局長 劉明忠 主計室主任 楊秀丹 智慧財產局局長 王美花 主計室主任 王慧萍 水利署副署長 王瑞德 主計室主任 姚秀芬 中小企業處處長 葉雲龍 主計室主任 詹孜孜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處長 黃文谷 主計室主任 蔡蓮日 中央地質調查所所長 江崇榮 能源局副局長 吳玉珍 主計室主任 林甄郁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研究委員 黃耀生 103年12月10日(星期三) 經濟部部長 鄧振中 會計處處長 張信一 人事處專門委員 吳黎明 國際貿易局副局長 徐大衛 會計室主任 陳淑靜 標準檢驗局局長 劉明忠 主計室主任 楊秀丹 智慧財產局局長 王美花 主計室主任 王慧萍 水利署署長 楊偉甫 主計室主任 姚秀芬 中小企業處處長 葉雲龍 主計室主任 詹孜孜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處長 黃文谷 主計室主任 蔡蓮日 中央地質調查所所長 江崇榮 主計室主任 黃淑卿 能源局局長 王運銘 主計室主任 林甄郁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管中閔 副主任委員 高仙桂 主任秘書 曾雪如 綜合規劃處處長 張惠娟 經濟發展處處長 吳明蕙 社會發展處處長 李武育 產業發展處處長 詹方冠 人力發展處處長 張恒裕 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處長 郭翡玉 管制考核處處長 何全德 資訊管理處處長 簡宏偉 法制協調中心主任 羅清榮 秘書室主任 倪 明 人事室主任 廖讚豐 主計室主任 黃鴻文 檔案管理局局長 陳旭琳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會副執行秘書 蘇來守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李錫東 基金預算處科長 邱幼惠 103年12月11日(星期四) 經濟部部長 鄧振中 政務次長 卓士昭 主任秘書 陳怡鈴 商業司司長 江文若 總務司司長 魏士綱 國際合作處處長 童益民 投資業務處處長 連玉蘋 技術處處長 林全能 統計處處長 林麗貞 會計處處長 張信一 人事處處長 吳基安 政風處代理處長 洪宜和 研究發展委員會執行秘書 甘薇璣 法規委員會執行秘書 鄭國榮 訴願審議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 鮑 娟 資訊中心主任 馬正維 礦務局局長 朱明昭 中部辦公室主任 許茂新 國營事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吳豐盛 投資審議委員會代理執行秘書 張銘斌 貿易調查委員會代理執行秘書 阮全和 專業人員研究中心主任 石 心 核廢料專案辦公室主任 李肖宗 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 曾永光 水利署署長 楊偉甫 能源局局長 王運銘 工業局局長 吳明機 標準檢驗局局長 劉明忠 國際貿易局副局長 徐大衛 智慧財產局局長 王美花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處長 黃文谷 中小企業處處長 葉雲龍 中央地質調查所所長 江崇榮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綠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重球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陳昭義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阮剛猛 主  席:蘇召集委員震清 專門委員:黃素惠 主任秘書:李水足 紀  錄:簡任秘書 葉義生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長 朱莉華    專  員 楊雅如 專  員 曾淑梅 速  記:公報處記錄人員 103年12月8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所屬單位預算部分。(處理未審竣部分) 決議: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所屬、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能源局單位預算及委員提案部分,均保留,103年12月10日(星期三)再行處理。 103年12月10日(星期三) 一、繼續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單位預算部分。(處理未審竣部分) 二、繼續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折減基金繳庫及賸餘繳庫部分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處理) 三、繼續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處理) 決議: 壹、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所屬、標準檢驗局及所屬、智慧財產局、水利署及所屬、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中央地質調查所及能源局單位預算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如下: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33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原列228萬8,000元,增列第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第1節「罰金罰鍰」100萬元,其餘照列,改列為328萬8,000元。 第134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原列999萬3,000元,增列第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第1節「罰金罰鍰」300萬元,其餘照列,改列為1,299萬3,000元。 第135項 智慧財產局130萬元,照列。 第136項 水利署及所屬原列8,295萬元,增列第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第1節「罰金罰鍰」200萬元,其餘照列,改列為8,495萬元。 第137項 中小企業處17萬5,000元,照列。 第138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430萬9,000元,照列。 第139項 中央地質調查所50萬元,照列。 第140項 能源局原列300萬元,保留,送院會處理。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44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無列數。 第145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原列9億5,308萬8,000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1節「審查費」2,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億7,308萬8,000元。 第146項 智慧財產局41億8,542萬5,000元,照列。 第147項 水利署及所屬1,554萬元,照列。 第148項 中小企業處,無列數。 第149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481萬元,照列。 第150項 中央地質調查所,無列數。 第151項 能源局原列1,067萬元,保留,送院會處理。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45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原列10億8,551萬9,000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2節「權利金」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億9,551萬9,000元。 第146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275萬4,000元,照列。 第147項 智慧財產局75萬8,000元,照列。 第148項 水利署及所屬原列1億0,103萬2,000元,增列第2目「財產售價」第1節「動產售價」項下之河川治理工程所餘土石方標售收入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億1,103萬2,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立法院審查9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決議:「基於中央管轄之河川疏濬及河道整理工程所發生之砂石土方變賣收入,原編列在『水資源作業基金』之收入,水利署應自96年度起,將上述收入回復編列水利署『財產收入』。」經濟部水利署估計每年砂石採取量約2,400萬立方公尺,標售所得扣除採取成本後所得每年約15億元,6年共計90億元卻多未納入歲入預算,實不利整體檢視,為此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檢討改正,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陳怡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王惠美 第149項 中小企業處2萬3,000元,照列。 第150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84萬1,000元,照列。 第151項 中央地質調查所24萬元,照列。 第152項 能源局原列1,000元,保留,送院會處理。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42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6萬6,000元,照列。 第143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678萬4,000元,照列。 第144項 智慧財產局170萬3,000元,照列。 第145項 水利署及所屬7,743萬6,000元,照列。 第146項 中小企業處19萬8,000元,照列。 第147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6,000元,照列。 第148項 中央地質調查所132萬8,000元,照列。 第149項 能源局原列20萬1,000元,保留,送院會處理。 二、歲出部分 通過決議3項: (一)目前全國有七成地區出現旱象,且枯水期還有整整半年(每年12月至隔年5月),而台灣每年產生280萬噸生活污水排入河川殊為浪費。國家發展委員會102年曾通過「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示範推動計畫」,將於臺中市、台南市、高雄市6座公共污水處理廠推動回收,前經濟部長張家祝、內政部長李鴻源與高雄市已簽意向書,推動鳳山污水處理廠回收臨海工業區使用,然計畫至今未有下文,經濟部水利署應會同內政部營建署檢討原因及提出改進之方案,更積極推動公共污水回收再利用計畫,以因應未來隨時可能出現之旱象,並於2個月之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丁守中  黃偉哲  蘇震清  廖國棟  陳怡潔  李慶華  王惠美 (二)歐美各國推廣綠電約莫有20年時間,各國綠電推銷普及程度雖有高低之分,惟各國公認綠電具有公眾教育與宣導之功能;根據經濟部能源局於100年12月所出版能源報導所載,調查顯示90.4%表燈非營業用戶表示不瞭解綠電;92.6%電力用戶表示不瞭解綠電,為促進民眾能與再生能源接觸與瞭解,爰要求經濟部能源局加強宣導,並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研商並強化碳足跡標示制度,以提高用戶認購意願,進而達成預期目標。 提案人:陳明文  陳怡潔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黃偉哲  王惠美 (三)鑑於綠電利用已成為日益高漲之環保及永續成長社會意識,經濟部能源局為推廣再生能源,於103年3月預告「經濟部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畫」,並在103年7月1日正式實施,惟查據經濟部能源局調查結果顯示,國內仍有九成以上用戶表示不瞭解綠電,另查我國產品碳足跡標示制度雖早於99年5月間開始推動,然截至102年底止核准使用碳足跡標籤產品數量僅150件,致使有無認購綠電或認購數量多寡皆對企業影響不大,認購意願自然低落,恐難以有效推廣,經濟部能源局除應再加強宣導其綠能利用方案外,仍應積極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研商如何強化碳足跡標示制度,俾利提高用戶認購意願,訂定具體績效指標,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提案人:蘇震清  陳怡潔  楊瓊瓔 連署人:黃偉哲  陳明文  廖國棟  王惠美 第13款 經濟部主管 本款通過決議10項: (一)為拓展我國外銷,政府不能只喊口號,而應務實施政,爰要求經濟部及所屬國際貿易局針對新興市場之出口,對外貿易之全球布局策略,及針對進口產品不實標示之積極查處,應即規劃具體策略、推動措施,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葉津鈴  黃昭順  廖國棟 連署人:陳明文 (二)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2年度的施政績效目標不僅沒辦法達成「擴大新興市場出口成長率為14%」,且於103年度特地下修至7.5%;然而,就目前的績效衡量暨達成情形分析而觀,恐也沒辦法達標。再者,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4年度的績效目標,改成「擴大協助開拓海外市場之廠商2.6萬家次」、「擴大協助廠商爭取全球市場商機200億美元」,若參照102年度的績效成果:「為17,983家次廠商爭取出口商機達97億美元」,今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的關鍵策略目標一路下修,顯見政府有負人民期待,爰此,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葉津鈴  陳怡潔 連署人:黃偉哲  蘇震清 (三)為辨別市售商品安全檢驗標章之真假,過去傳統做法係民眾進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將欲查詢之商品檢驗標識號碼輸入網頁,以茲查詢該商品是否檢驗合格。然前項做法民眾必須使用電腦來操作,而現今台灣民眾幾乎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為利民眾藉由手機上網查詢各商品檢驗號碼是否係偽造,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開發出「商品檢驗標識APP」軟體,讓民眾可以透過手機驗證欲購買商品是否檢驗合格。經查Google Play商店相關資料顯示,該軟體目前下載人數僅百餘人次,而下載使用之民眾普遍給予高度評價,顯見該軟體確實有益民眾查驗各項商品是否通過安全檢驗。爰要求經濟部應製作相關宣傳資料向民眾宣導該APP軟體,藉以保障民眾購買到安全的商品。 提案人:廖國棟  葉津鈴  張嘉郡  陳怡潔  楊瓊瓔  李慶華  黃昭順  王惠美 (四)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於96年訂定「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執行期限10年、總額度100億元,相關投資事宜委託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執行,故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為辦理本方案,業於97至102年度公務預算支應高達4,004萬元,104年度仍於「中小企業發展」項下編列委辦費1,052萬元;惟查該方案投資收益歸於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推動該方案之委辦費用卻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負擔,未符收入與費用配合原則,成本效益分析亦恐有失真,況依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執行單位之相關經費應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支應為宜,且鑑於近年來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公務預算逐年減少,顯見該處有限之公務資源勢必因此遭不當排擠,爰請經濟部應確實檢討要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支應該方案委辦經費,俾利本方案進行成本效益分析,並確實維繫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正常業務運作。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連署人:陳明文  楊瓊瓔  廖國棟  王惠美 (五)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04年度歲出預算編列22億8,662萬3,000元,較103年度銳減22億2,975萬8,000元,減幅高達49.37%,職司輔導中小企業的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預算呈現連年削減,104年度相較於100年度減幅更高達69.18%,顯見政府施政規畫對中小企業部門過度輕視,然鑑於菲律賓104年主辦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將列入提升區域經濟整合進程、人力資源發展投資、建立永續暨韌性社區及中小企業在全球及區域市場主流化等4項優先議題,政府如擬藉由APEC作為爭取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等區域經濟整合機制創造有利條件,經濟部即應更積極投入國內中小企業之發展輔導及相關施政規劃,且確實檢討其預算規畫逐年遞減之合理性,並提出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陳明文  廖國棟  王惠美 (六)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為辦理各加工出口區之招商引資計畫業務單位,經查近年來雖園區出租率均直逼100%,惟近3年來各園區營業額已逐步降低,其中減幅最多者更有臺中園區達199億元;爰此,為協助園區產業轉型、有效吸引新興產業及提升競爭力,經濟部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改善報告。 提案人:葉津鈴  楊瓊瓔 連署人:黃偉哲  蘇震清 (七)經濟部自103年7月1日起實施「經濟部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畫」,然而直至103年8月底,企業部分認購綠色電價者僅有27戶,共認購31萬7,500度,總綠電收入達成率亦僅有3.26%,進度嚴重落後。經濟部應針就綠色電價計畫推廣成效不彰提出檢討,並在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丁守中  黃偉哲  蘇震清  陳怡潔  楊瓊瓔  廖國棟  王惠美 (八)目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發電所須之天然氣係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永安廠、臺中廠兩個接收站供應,北部地區並無天然氣儲氣槽,故北部地區電廠發電所需之天然氣,實係透過高雄永安至苗栗通霄及台中港至大潭電廠2條海底管線將天然氣加壓後北輸,其中約有八成供發電所需。南氣北送模式須配置大量輸送管線,且須花費鉅額投資,此外,南氣北送供輸系統除受限於本身輸送容量外,尚受到生產端送出能力及使用行為之影響,自有其瓶頸存在,且輸送成本甚鉅。據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03年度至104年度利用海管輸送天然氣衍生費用高達15億1,500萬元及15億1,800萬元,不僅造成投資及能源之浪費,甚而因配合輸送影響北部天然氣之週轉時程,不符區域能源平衡原則,爰要求經濟部儘速展開北部天然氣接收站設置作業。 提案人:陳明文  陳怡潔 連署人:蘇震清  黃偉哲 (九)有鑑於我國既有3座核電廠將自107年起陸續除役,經濟部能源局將再生能源開發及提高天然氣發電作為主要因應對策,然而,目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發電所須之天然氣係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永安廠、臺中廠兩個接收站供應,北部地區並無天然氣儲氣槽,是以北部地區電廠發電所需之天然氣,係透過高雄永安至苗栗通霄及台中港至大潭電廠2條海底管線將天然氣加壓後北輸;惟查南氣北送模式須配置大量輸送管線,每年衍生費用高達數十億元,輸送成本甚鉅,實不符經濟效益與區域能源平衡原則,且查既有儲氣槽、管線老舊卻無法除役,在在顯示我國在區域能源供應欠缺長遠規劃,致生無謂能源效率與投資損失,經濟部應儘速研議辦理北部天然氣接收站計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俾利健全區域能源供應規劃及節省南氣北送相關費用。 提案人:蘇震清  陳怡潔 連署人:黃偉哲  陳明文 (十)查目前天然氣接收站僅設置於中部及南部,全國用電量最大之北部地區係依賴南氣北送,每年衍生費用高達數十億元,實不符經濟效益,為此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北部天然氣接收站之具體計畫,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陳怡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第3項 國際貿易局及所屬原列20億1,718萬7,000元,減列第2目「國際貿易」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0億1,518萬7,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10項: (一)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所屬104年度預算案第2目「國際貿易」第1節「輸出入貿易」編列14億4,197萬元,主要係新增「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擴建南港展覽館)計畫」經費11億2,900萬元,興建南港二館,計畫期程為97年至104年止;惟查該計畫原定興建期程為97年至101年止,總經費63億6,700萬元,但因其規劃與執行未當,歷經2次修正計畫,方將計畫期程延至104年11月底,總經費更增為72億6,640萬元,且按其目前辦理進度,恐將再簽報延長至105年8月底止,該局計畫控管機制顯有重大缺失,爰凍結「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擴建南港展覽館)計畫」經費3,000萬元,俟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確實檢討該計畫控管缺失責任以及工程延宕問題,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陳怡潔 連署人:陳明文  李慶華 (二)依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書中預算總說明二、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4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一)年度施政目標:…3、「發展會展產業,以帶動國內經濟及出口大幅成長,並結合地方特色,進而擴大內需繁榮地方,全力提升我國會展國際地位,建設台灣成為亞洲會展新亮點。」惟查近年來我國舉辦國際會議之全球排名與亞洲排名未升反降:依據ICCA(International Congress and Convention Association,國際會議協會)2011年至2013年協會型國際會議─國家別排名統計資料,我國舉辦協會型國際會議之全球排名與亞洲排名分別由2011年之第27名及第5名,滑落至2013年之第33名及第7名,甚至被印度及泰國等國超越;舉辦協會型國際會議場次由2011年131次減至2013年122次。另依據ICCA(國際會議協會)2011年至2013年協會型國際會議─城市別排名統計資料,台北市舉辦協會型國際會議由2011年83場次降至2013年78場次,世界排名及亞洲排名則由2011年之第20名與第4名快速滑落至2013年之第28名與第7名,被曼谷、香港及東京等超越;高雄市舉辦協會型國際會議由2011年18場次減至2013年15場次,世界排名及亞洲排名則由2011年之第115名與第17名快速滑落至2013年之第159名與第29名;顯示我國城市之會展競爭力逐漸趨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爭取國際會議在台舉辦及提升我國會展國際地位之成效不彰,允宜澈底檢討。經查103年4月起行政院斥資38億餘元於高雄興建的高雄展覽館,業已正式營運,高雄展覽館為國家級展覽館,相關設施與服務均相當完善,且於攤位租金價格上有較為優惠之利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允應擴大宣傳,並積極有效運用該展館,戮力爭取在高雄舉辦協會型國際會議與大型國際展覽,以強化會展產業,全力提升我會展競爭力,俾符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年度施政目標。 提案人:黃昭順  廖國棟  陳怡潔  楊瓊瓔 連署人:王惠美  葉津鈴 (三)會展產業近年在全球市場蓬勃發展,除了可支援產業發展、帶動出口,更具有高附加價值、高成長潛力、高創新效益,以及產值大、就業機會大、產業關連性大等「三高三大」特性,對於活絡經濟與推動景氣有極大助益,因而被世界各國公認為是「火車頭產業」之一。鄰近國家如日本、韓國、新加坡、香港及中國等,皆將會展產業列為積極發展的重點產業;惟據ICCA國際會議協會2011年至2013年協會型國際會議─國家別排名統計資料,我國舉辦國際會議之全球排名與亞洲排名雙雙退步,分別由2011年之第27名及第5名,滑落至2013年之第33名及第7名,被印度及泰國等國超越;舉辦協會型國際會議場次由2011年131次減至2013年122次,顯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在爭取國際會議在台舉辦及提升我國會展國際地位仍有待檢討並改善,爰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會展產業之具體推動計畫,以提升我國會展國際地位,帶動周邊經濟效益。 提案人:王惠美  黃偉哲  楊瓊瓔  陳怡潔 連署人:黃昭順  李慶華  廖國棟 (四)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4年度施政目標之一為「發展會展產業,以帶動國內經濟及出口大幅成長,並結合地方特色,進而擴大內需繁榮地方,全力提升我國會展國際地位,建設台灣成為亞洲會展新亮點。」經查,我國舉辦國際會議之全球排名與亞洲排名雙雙退步,且台北市與高雄市之城市會展排名更大幅下滑,整體產業推動成效仍有加強空間。爰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加強南北雙會展中心之競爭力。 提案人:陳明文  陳怡潔 連署人:黃偉哲  蘇震清  王惠美  黃昭順 (五)經查,我國舉辦協會型國際會議之全球排名與亞洲排名分別由2011年之第27名及第5名,滑落至2013年之第33名及第7名,被印度及泰國等國超越,且舉辦協會型國際會議場次由2011年131次減至2013年122次,顯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爭取國際會議在台舉辦及提升我國會展國際地位之成效不彰,為此,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應積極爭取國際會議在台舉辦,藉以提升我國會展國際地位。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陳怡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王惠美 (六)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強化現有南港展覽館之會展競爭力,辦理「興建國家會展中心(擴建南港展覽館)計畫」,原預計101年完工,因執行未當,經2次修正後延至104年11月底止,惟按目前辦理進度,將再簽報延長至105年8月底止,南港展覽館以具備舉辦大型國際展覽之能力,係為促進我國會展產業發展,惟工程一再延宕,遲無法如期如實完工,顯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監督機制出現嚴重缺失,為此,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允應有效督促代辦機關與工程施作單位積極辦理,俾工程儘早完工,並提出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陳怡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王惠美 (七)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4年度施政目標首項為:「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推動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推動我國加入TPP及RCEP應屬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務範疇,卻將相關預算5,033萬2,000元編列於推廣貿易分基金項下,未符預算規範,爰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儘速改善。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怡潔 連署人:黃偉哲  楊瓊瓔  廖國棟  王惠美 (八)若從整體經濟戰略面上來看,中國一手透過打壓、阻擾我國與其他國家進行雙邊經濟合作、簽訂協定,另一手誘使台灣單單只要靠向中國,而我國政府對此情形,不思突破中國打壓,積極參與雙邊、多邊之國際性經貿合作,反藉由中國與其他國家簽訂FTA之訊息來恫嚇國人,爰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針對亞洲鄰近國家進行中之區域性經濟合作,以及國際經濟中雙邊、多邊經濟合作等國際情勢,通盤檢視,每半年提出國際經貿情勢之分析及其可能對我國對外貿易所涉產業之衝擊評估,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陳怡潔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王惠美  廖國棟 (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統計,近10年來我國與韓國在中國大陸進口市場占有率已由94年之0.33%增至103年之1.79%,出口競爭顯為激烈;查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之陸韓FTA對台灣製造業之衝擊分析可見,如在陸韓FTA生效,而兩岸ECFA無實質進展情形下,往後3至5年間,我國製造業出口受影響幅度約1.77%至4.29%,尤以紡織、鋼鐵、面板及光電產品等產業為主要受影響產業,雖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就相關因應措施已著手研擬,但多為如加速推動經濟合作協議、或推動加入國際經濟組織等內容,非我國政府單方積極主動即能於短期內完成並有成效之方案,陸韓FTA對我國產業出口中國大陸市場之衝擊影響恐更為擴大,爰建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就我國產業因陸韓FTA可能受到之衝擊影響,於陸韓FTA協定內容對外公布後2個月內完成影響評估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期透過預先措施,降低我國產業可能受到之損失。 提案人:張嘉郡  葉津鈴  陳怡潔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廖國棟  李慶華  王惠美 (十)查美國商務部103年7月,初判對我國進口之太陽能電池片與模組產品課徵高達27.59%至44.18%之反傾銷稅,將於103年12月15日公布最終判決結果,為保護我國太陽能產業生機,近日我國國會已發起朝野立委聯名連署,欲發函予美國25位參眾議員表達關切,盼能促成兩國政府對此議題共同協商。據查,美國年底之終判若仍維持初判結果,台灣太陽能業者將喪失美國市場競爭地位,更甚者,最終可能會遭美國市場完全排除,對我國國際貿易活動發展儼然為一嚴峻打擊,為求台灣產業於國際發展獲公平保障,爰建請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積極儘速處理,與美國政府及該產業業者進行溝通瞭解,提供完善協助,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盼透過行政與立法部門之協力合作,克盡政府捍衛我國產業於國際貿易發展之責。 提案人:張嘉郡  葉津鈴  楊瓊瓔  陳怡潔 連署人:蘇震清  李慶華  廖國棟  王惠美 第4項 標準檢驗局及所屬原列23億0,905萬元,減列第1目「建立及維持度量衡標準」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2目「建立及維護國家標準」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4目「標準檢驗及度政管理」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3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2億9,605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7項: (一)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104年度預算「資訊服務費」編列3,811萬8,000元,主要辦理商品檢驗自動化暨度政資訊系統、區域網路、全球資訊網及國家標準審議平台、不安全商品管理系統、網路環境安全管理系統暨防火牆等相關系統之維護費用。然查該局103年度預算僅編列1,688萬9,000元辦理上述相關業務,而104年度編列之預算竟為103年度預算數兩倍以上,且辦理之業務項目均相同,顯見該局編列預算似有浮濫,未確實遵照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4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3點,預算編列應落實零基預算精神覈實編列之規定。爰凍結「資訊服務費」十分之一,俟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張嘉郡  葉津鈴  楊瓊瓔  王惠美  李慶華  陳怡潔  黃昭順 (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所屬104年度歲出「標準檢驗及度政管理」項下「強化商品檢驗及驗證效能」、「企劃檢驗驗證及國際事務」及「發展檢試驗暨技術服務」總計編列經費2億3,428萬5,000元,辦理化工、農業、機電商品檢驗;加強商品市場監督,保障消費者權益等。經查,近年辦理國內市場商品檢查件數有逐年減少趨勢,由100年之3萬0,051件降至102年2萬1,781件,鑑於國人對於商品安全要求日益提高,為強化商品市場監督之效能及有效落實政府對商品安全檢驗之職責,爰凍結104年度「強化商品檢驗及驗證效能」、「企劃檢驗驗證及國際事務」及「發展檢試驗暨技術服務」經費之15%,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黃偉哲  陳怡潔 連署人:黃昭順  李慶華  廖國棟 (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職掌標準、度量衡、檢驗政策,以及國家標準之制定、修訂,惟食安風暴時,即有相關檢驗尚無國家標準可依,爰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應通盤檢討民生相關部分尚無國家標準者,應儘速制定,並應通盤檢視現有國家標準有無修正必要,以健全國家標準制度。 提案人:葉津鈴  黃偉哲  王惠美  廖國棟  蘇震清 (四)查我國商品驗證認證報告屢次未獲中國承認,致有重複驗證認證、認證費用過高、重新取得驗證認證程序耗時冗長…等問題一直存在,爰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對相關情形,應通盤檢討,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陳怡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王惠美 (五)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近年辦理國內市場商品檢查件數有逐年減少趨勢,由100年之5萬1,455件減至102年之4萬2,162件(減幅18.06%),對照查獲之國內商品違規情形,違規件數逐年攀升,由98年1,062件增至102年1,698件,其中違規商品最多為電子與電機商品,102年計有768件違規,顯示國內市場商品抽查而未符規定情形有惡化趨勢,為此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加強查驗以發揮市場監督之效,並於1個月內做出專案檢討,並提出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以保障國人消費權益。 提案人:黃偉哲  陳怡潔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王惠美 (六)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協助辦理實驗室認證、檢驗機構認證、驗證機構認證、能力試驗執行機構認證、參考物質生產機構認證…等各項業務,惟收入卻逕列為該會收入,未繳交國庫,為此,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積極追討並於1個月內做出專案檢討,並提出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陳怡潔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王惠美 (七)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依法受託辦理各項認證業務,卻未依規定將認證收入繳交國庫,與法未合,爰要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儘速要求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依規定將收入繳交國庫。 提案人:陳明文  黃偉哲  陳怡潔 連署人:蘇震清  王惠美 第5項 智慧財產局原列16億8,187萬7,000元,減列第1目「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2目「一般行政」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3目「推動保護智慧財產權」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6億7,687萬7,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7項: (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4年度預算案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1節「審查費」編列16億0,224萬8,000元,與103年度預算數同,收入來源為受理專利申請案收入11億3,628萬8,000元以及受理商標申請案收入4億6,596萬元;惟查該局「審查費」歲入科目近年來預算達成率偏低,已由99年度之92.5%降至102年度之84%,呈現逐年下滑趨勢,另查專利及商標申請案件99年至102年變化情形,於102年前尚有微幅成長,102年度卻開始呈現負成長,恐與審查期間過長導致不利產業研發成果運用有關,爰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再積極提升專利審查能量,勉力縮短審結期間於24個月內審結,其專利檢索中心建置並應提供各專利登記及運用資訊諮詢平台,以有效促進國內新興產業專利布局與研發競爭力。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陳怡潔 連署人:陳明文 (二)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之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計畫下之「強化專利資訊檢索及運用」自99年起迄今已推行近5年,其中專利檢索資料庫僅開放國內專利資料予業界進行檢索,國外專利資料庫部分僅供內部人員檢索;雖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預計於105年開放國外專利資料庫,惟「強化專利資訊檢索及運用」於104年度編列預算5,695萬9,000元,較103年度增列613萬5,000元,為能有效縮短研發時間、節省研發經費、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爰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縮短國外專利檢索資料庫開放時間,爭取於104年度開放予業界使用。 提案人:王惠美  黃偉哲  楊瓊瓔  陳怡潔 連署人:黃昭順  李慶華  廖國棟 (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4年度執行清理專利積案計畫編列預算5,640萬6,000元,惟為加速清理專利積案,行政院於99年6月核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清理專利積案計畫」,執行期間為99年度至104年度,總經費12億9,552萬2,000元,執行迄今已逾4年,參據歷年專利待辦案件統計表,截至102年底止,累積專利待辦案件計15萬2,344件,較101年減少13.28%,平均審結期間為41.33個月,積案仍十分龐鉅,爰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應再加強清理積案,俾早日達成105年底發明專利待辦案件降為約7萬件,平均審結期間縮短為約22個月之預期目標。 提案人:王惠美  丁守中  楊瓊瓔  陳怡潔 連署人:黃昭順  李慶華  黃偉哲  廖國棟 (四)智慧財產創造價值已成為國際商戰焦點,各國亦運用其智慧財產權或技術移轉,強化研究發展成果價值與運用,為此,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加強國內產業政策分析,建構國內產業專利網,以活化專利保護與運用,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陳怡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黃昭順  王惠美 (五)檢視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清理專利積案計畫」,迄102年底止,累積待辦專利積案仍逾15萬件,其中12萬餘件為新申請發明專利,距離105年底7萬件目標相去甚遠,為此,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加強清理積案,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陳怡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黃昭順  王惠美 (六)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理各項專利與商標行政處分業務,惟近年訴願案遭決議撤銷件數攀升,由100年28件增至102年度39件,顯見該局辦理相關業務品質有待提升,為此,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升各項專利與商標行政處分業務品質,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葉津鈴  陳怡潔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廖國棟  黃昭順  王惠美 (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費」收入預算由99年度12億4,614萬7,000元增至102年度15億6,750萬7,000元,增幅25.79%,然檢視相同年度專利及商標申請案件變化,成長幅度有限,以致各年度預算達成率逐年下滑,為此,要求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升專利與商標申請效率,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陳怡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王惠美 第6項 水利署及所屬原列167億2,691萬元,減列「獎補助費」項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00萬元、第1目「水資源科技發展」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3目「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5,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5,7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66億6,991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13項: (一)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104年度預算「業務費」項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編列3億5,883萬5,000元,支應各機器或設備平日養護等相關費用,惟查該署103年度預算該科目僅編列2億4,773萬6,000元,104年度預算較103年度增加近1億1,109萬9,000元,而是項經費執行項目與103年度相仿,顯然該預算並未依照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4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3點規定,落實零基預算精神覈實編列。為有效整合運用各類預算資源,並維持政府財政收支平衡,爰凍結「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十分之一,俟經濟部水利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蘇震清  葉津鈴  陳怡潔  李慶華  黃昭順  王惠美 (二)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104年度預算「水資源企劃及保育」項下水資源保育及管理,編列9,740萬3,000元辦理水庫蓄水範圍各項整治工程等相關費用,然我國水庫因全球暖化氣候劇烈變遷暴雨不斷,致使水庫嚴重淤積。北區石門水庫蓄水量目前僅原設計的三分之二,南投霧社水庫情況更危急,目前蓄水量不到原設計的三分之一,另外南投集集攔河堰也同樣淤積嚴重,淤積已超過一半庫容,清疏的速度趕不上水庫淤積的速度,已經危害到台灣的用水安全。經濟部水利署為我國中央水利主管單位,卻放任水庫持續淤積,使水庫蓄水量逐年減少,顯有失職,爰凍結是項預算十分之一,俟經濟部水利署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台灣主要水庫清疏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蘇震清  葉津鈴  陳怡潔  李慶華  王惠美 (三)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104年度預算第3目「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第4節「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97億7,090萬元項下,地下水保育及水文觀測計畫內地下水保育管理暨地層下陷防治第2期計畫編列2億9,000萬元,以辦理防範地層持續下陷相關工作。惟查國家發展委員會103年7月14日發國字第10312015001號函:「…。由於涉及修正旨揭計畫細部內容與彙整相關單位資料,爰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修正完妥後報院。…。」惟迄103年9月15日為止,經濟部水利署尚未報核修正後計畫。顯見該新興計畫尚未獲核定即先行編列預算,核與預算法第34條、104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及「政府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規定不符。為考量前揭計畫後續執行不受影響與施行成效,避免資源虛擲,爰凍結「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1億元,俟經濟部水利署說明前揭新興計畫獲核定,並經審無浮報浪費情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李慶華  陳怡潔 連署人:王惠美  葉津鈴  廖國棟 (四)經濟部水利署辦理「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業務104年度編列24億8,165萬元,其中地下水保育及水文觀測計畫編列1億2,864萬元,該署水文技術組負責目前因台東深層海水園區中現有深層海水抽取作業因故停止作業多時的復水工程,至今已超過2年但仍未見完整的復水時程表。經查,經濟部水利署水文技術組在台東負責佈管的深層海水取水工程,自101年5月6日起至今皆無法正常取水,本項工程興工完成不久,尚在試行運轉時就出現問題,嚴重影響台東深層海水園區的運作以及招商作業。經濟部水利署應儘快解決問題排除故障,恢復正常取水作業,並應同時準備取水備援方案以因應不時之需。爰此,凍結經濟部水利署「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之地下水保育及水文觀測計畫經費十分之一,俟經濟部水利署提出改善計畫,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張嘉郡  陳怡潔 連署人:葉津鈴  楊瓊瓔  李慶華  王惠美 (五)屏東縣二峰圳為日治時代西元1920年所建,位於林邊溪上游,構築以集水廊道地下堰堤之淺層地下水(伏流水)開發技術,已歷近90年,直至今日尚流水不斷,除為農作之所需,亦為原住民部落居民之飲用水水源。近來,因莫拉克颱風及歷年颱風豪雨影響,造成二峰圳集水廊道地下堰堤損壞,泥沙淤積及圳渠溝牆崩塌、雜草叢生,嚴重影響二峰圳水量及水質。經濟部水利署應研議將屏東縣二峰圳修繕工程納入相關預算經費內,協助屏東縣政府辦理改善,考量文化資產保護與生態工法規範,採納專業技術,確保施工不破壞古蹟,並供應部落居民飲用水源。 提案人:潘孟安  陳怡潔 連署人:蘇震清  黃偉哲  王惠美 (六)水利工程之地形(質)、水文、海(氣)象與公共設施管線等基本資料蒐集及調查,為先期規劃階段或綜合規劃階段不可或缺之工作;基此,在新增計畫初期編列適當之預算經費,有所必要;查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104年度於「河川海岸及排水環境營造」科目項下,分別編列「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69億9,500萬元,「海岸環境營造計畫」8億6,000萬元及「區域排水環境營造計畫」15億0,690萬元,合計共編列93億6,190萬元,占當年度歲出167億2,691萬元之55.97%;惟3項計畫皆屬延續性建設計畫,基本資料調查經費不減反增,有欠合理,為避免延續性計畫之基本資料調查研究規劃經費偏高,排擠有限預算資源,爰建請經濟部水利署進行檢討並改善,以達預算資源合理配置及有效運用。 提案人:王惠美  黃偉哲  李慶華  楊瓊瓔  陳怡潔  廖國棟 (七)103年行經台灣的颱風少,加上各地水庫集水區降雨偏少,降雨量僅為歷年均值的三至五成,並已於103年11月27日起陸續對台灣水情較吃緊之縣市進行第1階段減壓限水。惟依經濟部水利署提供水資源供水概況資料顯示:台灣地區年降雨量扣除蒸發損失及入滲量後,產生770.68億噸之逕流量(104年度預估數,以下同),其中屬河川直接引水利用量為75.43億噸(占年逕流量之9.79%),而由水庫調節利用之量為35.96億噸(占4.67%),其餘高達659.29億噸之雨水量(占85.54%)皆無法有效利用;另觀察水庫供水量由90年之47.93億噸,下降至104年之35.96億噸,顯見經濟部水利署投入鉅額經費興建之水資源工程,未能達成穩定及增加供水之預期目標。為有效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爰要求經濟部水利署立即檢討改進,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惠美  黃偉哲  李慶華  楊瓊瓔  陳怡潔 連署人:廖國棟 (八)查經濟部水利署及所屬104年度預算案編列多項延續性計畫,如「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海岸環境營造計畫」及「區域排水環境營造計畫」,合計共編列93億6,190萬元,占104年度歲出預算之55.97%;如計畫係為先期規劃階段,基本資料調查及蒐集是為必需,然現時經濟部水利署於延續性計畫中之基本資料調查經費,卻為增加,編列逾約43億元,於此政府財政拮据之際,似有欠妥適,爰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應就各延續性計畫之執行狀況於2個月內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以確實預算資源合理配置,並達最大效益。 提案人:張嘉郡  葉津鈴  陳怡潔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廖國棟  王惠美 (九)依據經濟部水利署統計近10年(93年至102年)中央管河川防洪設施(堤防、護岸)總計損毀45萬9,505公尺,若按水系別區分,近10年總計以高屏溪損毀10萬4,418公尺占22.72%居首,濁水溪損毀5萬8,980公尺占12.84%排名第2,北港溪損毀4萬7,000公尺占10.23%排名第3,顯見防洪設施損毀大多發生於中南部。政府每年均投注大量資源及經費治理河川,尤其是中南部投注經費更是最多,但投注最多的區塊卻也是防洪設施毀損最嚴重的地區,顯見經濟部水利署治山防洪的規劃有所缺失,致使防洪設施年年修年年壞,爰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於3個月內調查防洪設施易損壞之流域其發生原因,並提出解決方式,避免防洪設施一再被沖毀,浪費國家公帑。 提案人:廖國棟  丁守中  葉津鈴  楊瓊瓔  陳怡潔  李慶華  王惠美 (十)經濟部水利署配合行政院推動政府機關及學校「四省(省電、省油、省水、省紙)專案」計畫,鼓勵全國落實推動節約用水。依據全國政府機關、各級學校及國營事業節水評比資料顯示,102年1月至9月自來水總用水量為8,337萬0,137噸,與101年同期比較減少334萬1,328噸用水,總節水率為3.85%;若依組別區分,平均節水率以中央機關組達7.73%居冠,國民小學組為5.82%次之,國高中(職)組為3.19%第三。而地方機關、國營事業及大專院校節水成績不盡理想,尤其大專院校。顯見經濟部水利署推動省水專案計畫仍有改善空間,爰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應加強宣導,並就辦理不利的機關單位於經濟部水利署網頁公布,使其警惕而改進。 提案人:廖國棟  丁守中  葉津鈴  李慶華  楊瓊瓔  陳怡潔  王惠美 (十一)台灣各大水庫供水量由90年之47.93億噸,下降至104年之35.96億噸,然水資源工程經費及計畫卻不斷增加,顯見經濟部水利署對於經費運用效益實有改善空間,為此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於1個月內通盤檢討,並提出改善計畫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以穩定民生供水。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陳怡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王惠美 (十二)受到氣候暖化影響,極端降雨事件趨於常態,致每逢颱風或豪雨來襲,各地淹水事件頻傳。據統計94年至102年間全臺重大颱洪災害淹水面積總計達34萬0,613公頃,且積淹水未見趨緩,顯見經濟部水利署辦理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成效不彰,為此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於1個月內做出專案檢討,以利治水防洪,並將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陳怡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王惠美 (十三)針對超抽地下水所造成之局部性地層下陷與淹水問題,經濟部水利署應研擬有效對策,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陳怡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王惠美 第7項 中小企業處原列22億8,662萬3,000元,減列第2目「一般行政」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3目「中小企業發展」6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捐助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16億0,400萬元除外),共計減列7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2億7,962萬3,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4項: (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04年度歲出預算「中小企業科技應用」項下「新世代科技升級轉型」編列1億5,270萬4,000元,推動中小企業運用資通訊科技整合價值鏈應用,規劃創新產品與服務模式,強化中小企業科技加值應用策略布局,以促進營收及商機。經查,102年中小企業家數較101年成長2萬8,831家,惟102年中小企業銷售額總計11兆3,218億4,200萬元,較101年中小企業銷售額11兆2,688億6,400萬元,減少約530億元,未能符合該處欲以資通技術應用協助中小企業之發展之目的,實有檢討之必要性,故凍結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04年度「中小企業科技應用」項下「新世代科技升級轉型」計畫經費十分之一,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黃昭順  廖國棟  李慶華 (二)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04年度歲出預算「中小企業科技應用」項下「精進育成加速卓越」產學合作育成加值計畫編列補(捐)助經費1億6,511萬7,000元,補助辦理育成相關業務。經查,該處提供99年度至102年度抽查育成中心經費運用結果,支用未合規定比率分別為34.25%、54.39%、67.21%及36.76%,繳回經費約在64萬元至170萬元間。審計部曾多次函請改善,該處雖表示將加強實地訪查及宣導等措施,但102年度追蹤查核結果,仍有經費報支未合規定且內容大同小異之情形,顯見該處現行之方式無法有效改善狀況。為加強該處對育成中心經費報支之監督及審查機制,凍結104年度「中小企業科技應用」項下「精進育成加速卓越」產學合作育成加值計畫補(捐)助經費預算十分之一,待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王惠美  黃偉哲  李慶華 連署人:黃昭順  廖國棟 (三)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作為扶持中小企業、推廣國貨MIT業務的專責單位,鑑於全國中小企業雇員達858萬人,對台灣經濟安定影響甚鉅,相關單位理應更為積極促成各項行政事宜;於此,為增強施政效能及加速達成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俾使行政機關戮力減少不必要之浪費性開支,爰凍結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第3目「中小企業發展」預算十分之一,俟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津鈴  王惠美  黃偉哲  李慶華 連署人:蘇震清  黃昭順  廖國棟 (四)政府為加強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放款,自94年起執行創新e化─中小企業融資服務計畫,97年整合並開發中小企業及金融機構應用介面,建置「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台」,提供中小企業營運資訊;惟查該平台累積建置成本共計4,394萬3,000元,每年尚須400萬元至500萬元平台維護費,然而平台使用成效欠佳,目前本平台使用家數仍低於10家,且各年查詢次數成長幅度不高,若以102年度後維護經費除以當年度會員查詢次數計算,各項目每次查詢成本約60元,成本偏高且未能落實增加銀行對中小企業融資意願之設置目的,爰要求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應於1個月內加強檢討提升該平台系統查詢介面、項目及功能,配合適度推廣以提高會員使用意願,並訂定具體年度績效指標,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陳明文  廖國棟  王惠美 第8項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4億5,268萬9,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6項: (一)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104年度編列歲出預算4億5,268萬9,000元,辦理各加工出口區招商引資計畫,鑑於截至103年7月底止,各加工出口區之園區平均出租率已達97.34%,其中屏東園區出租率為87.34%,雖較102年度有所改善,仍是目前10個已開發完成之園區中(除臺中軟體園區迄未有廠商進駐外)出租率最低者,仍應積極推廣招商,並結合當地特色產業動能,以有效吸引新興產業進駐、提升廠商競爭力,俾利創造園區重點產業群聚發展優質環境。 提案人:蘇震清  楊瓊瓔 連署人:黃偉哲  陳明文  王惠美 (二)依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統計,截至103年7月底止,各園區可放租土地面積共計370萬8,514平方公尺,其中已放租土地計361萬0,259平方公尺,出租率已達97.35%;惟查園區內土地出租比率雖高,卻有部分廠商承租土地後卻未實際使用,其中因建廠計畫未依期限完工者之面積計2萬2,732平方公尺、廠商未依投(增)資擴廠計畫執行者之面積計2萬1,622平方公尺,兩者合計面積計4萬4,354平方公尺,形同土地資源閒置,且該期間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無法向廠商收取管理費,也相對造成業務收入減少,是以為避免部分進駐廠商承租土地後藉由投資及擴建廠程序展延而長期空置已放租土地,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應加強檢討園區廠商之投資管理作業,以促進落實投資,強化園區土地合理運用。 提案人:蘇震清  楊瓊瓔 連署人:黃偉哲  陳明文  王惠美 (三)查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共計10個園區皆已開發完畢,現除臺中軟體園區未有廠商進駐外,其餘各別園區於出租情形業已逐年改善,截至103年7月底止,該出租率已高達97%,實值稱許,惟雖現有高出租率,整體營業額卻呈減幅,據單位檢討營業額變化之因,係因部分產業景氣欠佳,又遇同業削價競爭影響,使部分園區困於產業結構轉型問題,競爭力不足,爰要求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應就園區內廠商產業結構調整問題積極進行協助,以期園區出租率與營業額能共同呈現正成長,並達永續經營之效。 提案人:張嘉郡  葉津鈴 連署人:蘇震清  楊瓊瓔  廖國棟  王惠美 (四)截至103年7月底止,各加工出口區土地出租率達97.35%,然部分廠商承租後未能實際利用,利用投資及擴建廠程序一再展延計畫,造成空間閒置之土地共計6萬1,991平方公尺,以致土地資源效率不彰,為此,要求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積極管理園區廠商投資管理作業,以強化土地運用,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王惠美 (五)截至103年7月底止,加工出口區廠商私有建物使用情形異常者計8萬8,412.05平方公尺,占廠房空置總面積67.2%,然依據現有規定,私有廠房轉讓採事後備查制,顯見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對其管理方式過於被動,為此,要求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研擬相關實質審查機制及管制作業,以落實管理,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王惠美 (六)檢視加工出口區各園區開發情況,截至103年7月底止,園區出租率已高達97.34%,以往出租率較低者,皆有增加,然部分園區因產業結構轉型緩慢,以致營業額衰退,為此,要求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積極進行產業轉型,以有效提升園區效益,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王惠美 第9項 中央地質調查所原列5億9,218萬元,減列7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億8,518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開發之「地質羅盤」軟體,係利用智慧型手機下載台灣地質APP查詢軟體,而該APP能檢測房屋是否位在活動斷層或敏感地區。透過該APP軟體,再搭配雲端地質雲系統,可讓使用人清楚了解是否位在地震、水災的地質敏感區,避免民眾購買到建築基地位在類似先前國道3號發生走山意外之順向坡上。惟該APP軟體目前下載人數僅千餘人,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宜多加推廣,使民眾能透過該系統避免購買到地質敏感或活動斷層地區的建物,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的安全。 提案人:廖國棟  葉津鈴  張嘉郡  楊瓊瓔  李慶華  陳怡潔  王惠美 第10項 能源局原列2億0,445萬8,000元,保留,送院會處理。 本項尚有修正案2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經濟部能源局104年度預算案總歲出2億0,445萬8,000元,較103年度預算增加390萬3,000元,增幅1.95%;惟仍較102年度決算數增加2,044萬5,000元,增幅為11.11%,預算容有撙節空間,且查經濟部能源局預算規畫僅餘「一般行政」及「第一預備金」兩項計畫,核心業務多改於能源研究發展基金辦理,核有未當,爰提案減列經濟部能源局104年度歲出預算8%,以惕勵改正。 提案人:蘇震清  陳怡潔 連署人:黃偉哲  陳明文 (二)經濟部能源局104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預算編列2億0,420萬8,000元,較103年度預算數增列390萬3,000元,亦較102年度決算數增加2,019萬5,000元,且查102年度決算未執行率3.49%,其「一般行政」預算容有撙節空間,且查經濟部能源局對核電停役後國家整體能源規畫相對消極,再生能源推廣亦成效不彰,爰提案酌予減列該局104年度「一般行政」預算2,000萬元,以惕勵檢討行政管理缺失。 提案人:蘇震清  陳怡潔 連署人:黃偉哲  陳明文 本項通過決議5項: (一)各國為減緩溫室效益,歐洲國家之廠商被要求須投入大量資金進行節能減碳,其中歐盟為協助會員國達成減量目標,提出「歐盟排放權交易計畫」,鼓勵會員國之間彼此交易,於是在歐盟區內形成了巨大的碳交易市場,交易量和金額占全球總額的六成以上。我國產品碳足跡標示制度雖早於99年5月間開始推動,惟截至102年底止核准使用碳足跡標籤產品數量僅150件,顯見企業取得碳足跡標籤產品數量有限;雖目前歐盟對產品輸入碳足跡規範還未確實落實,對外銷廠商並無造成迫切之壓力,惟為避免未來產品外銷因碳足跡而成為國際間貿易障礙,經濟部能源局應促進民眾與再生能源之接觸與瞭解,推廣綠電,並針對如何提高用戶認購意願,提出檢討及改善作為,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惠美  黃偉哲  楊瓊瓔 連署人:黃昭順  廖國棟  陳怡潔 (二)氣候變遷導致的極端氣候對台灣影響越來越大,台灣103年受害尤其嚴重,不論是暴雨所帶來的危害,還是可能面臨近十年最嚴重的乾旱危機都跟極端氣候有直接的關係。為改善台灣環境,迎接氣候變遷的挑戰,我國於98年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要發展再生能源,其立法精神就是為了降低我國的排碳量與推廣民眾使用再生能源產業發電,並逐年降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化石燃料發電的比例,為提升再生能源產業的投資意願,針對提高誘因部分經濟部應重新檢視並設法改善。加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一廠、核能二廠延役可能性越來越低,核能四廠民意傾向不商轉,屆時台灣電力缺口越來越高,替代能源與再生能源應儘速建構完成。民間要求加強推動再生能源聲音不斷,但台灣風力發電推動速度緩慢,檢討其因,主要在於優良風場多已開發完成,次級風場再生能源電業業者較無意願投入,為加速推展我國再生能源的設置,建請經濟部能源局針對再生能源躉購費率應重新檢討訂定新的方案,以獎勵國內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並依照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9條第3項規定,自104年起應落實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所生電能之躉購費率均不得低於最近一年公告國內電業化石燃料發電平均成本,以落實法律規定。 提案人:廖國棟  丁守中  葉津鈴  陳怡潔  李慶華  楊瓊瓔  王惠美 (三)我國產品碳足跡標示制度雖早於99年5月間開始推動,惟據統計截至102年底止核准使用碳足跡標籤產品數量僅150件,顯見政策推廣不力,為此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提高誘因並強化碳足跡標示制度,並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 提案人:黃偉哲  陳怡潔  楊瓊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王惠美 (四)為推廣再生能源,經濟部能源局在103年7月1日推出自願性綠色電價認購計畫,截至103年8月底止,民眾認購綠電度數為50萬4,900度,占總認購度數1,550萬度之3.26%,其中個人及企業之認購戶數分別為177戶及27戶,顯見企業對於認購綠電意願不高,為此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提高誘因並加強宣導企業認購綠電,並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報告。 提案人:黃偉哲  楊瓊瓔  陳怡潔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王惠美 (五)「智慧電網總體規劃方案」為國家節能減碳總計畫標準計畫之一,其中智慧電表為「智慧用戶」中最重要之一環,依行政院總體規劃方案,須於103年底完成10萬戶智慧電表裝設,然截至102年3月底止,僅完成高壓型智慧電表1萬5,800具裝置工作,約占預計建置2萬4,000具之六成五,顯見進度嚴重落後,為此要求經濟部能源局應積極落實「智慧電網總體規劃方案」,以達電網升級目標,並於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黃偉哲  陳怡潔  楊瓊瓔  李慶華 連署人:蘇震清  葉津鈴  廖國棟  王惠美 本項尚有提案3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一)有鑑於經濟部能源局日前於「百貨零售企業自願性節能宣示暨節能技術研討會」與百貨零售企業協會及20家企業共同宣示未來3年3%至5%的自願節能目標,透過業界的共同努力使未來3年節省0.7億度電。事實上,在其他係屬公行政作用的範疇,亦應以此節能立場面對未來財政的窘困挑戰;爰此,為使減少非必要開支之原則獲得確保,於有限資源的制肘下達成行政活動的創造性破壞,致施政果效有所加值,特凍結「一般行政」預算的四分之一,俟經濟部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津鈴  陳怡潔  楊瓊瓔 連署人:黃偉哲  蘇震清  廖國棟  王惠美 (二)查經濟部能源局104年度預算案編列「一般行政」計2億0,420萬8,000元,用以辦理支援業務單位之行政作業,以協助業務單位如期完成計畫預定目標;其中,經濟部能源局為推廣再生能源,於103年3月預告「經濟部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試辦計畫」,並自103年7月正式實施,惟據經濟部能源局100年12月出版之能源報導所載,調查顯示表燈非營業用戶及電力用戶,各有90.4%及92.6%表示不了解綠電,對照歐美各國推廣綠電情形,其推廣已有20多年,各國推銷普及程度雖有高低之分,然各國公認綠電具有公眾教育與宣導之功能,於我國而言,綠電亦係藉由日益高漲之環保及永續成長社會意識,進而推動我國再生能源之策略,為促進民眾再生能源認知提升,爰提案凍結該預算20%,俟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再行准予動支,以期經濟部能源局加強宣導,並與相關單位研議強化碳足跡標示制度等政策,積極達成預期目標。 提案人:張嘉郡  葉津鈴  陳怡潔 連署人:蘇震清  王惠美 (三)經濟部能源局一般行政業務項下編列「人員維持─人事費─獎金」經費2,599萬4,000元,鑑於高雄氣爆案的發生,與中央政府所建立之圖資系統不足有很大的關係,導致30多人的死亡,顯見行政機關若無作為,民眾所受的損害超乎預期;爰此,提案凍結「人員維持─人事費─獎金」1,000萬元,俟經濟部能源局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與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廖國棟  丁守中  葉津鈴  陳怡潔  李慶華  王惠美 三、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貳、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歲入預算有關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折減基金繳庫及賸餘繳庫部分暨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部分及委員提案部分,均保留,另擇期繼續處理。 參、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行政院主管: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及委員提案部分,均保留,另擇期繼續處理。 103年12月11日(星期四) 報 告 事 項 邀請新任經濟部部長進行業務報告,並針對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油、電等價格之訂定,與國內民生物價調控及穩定措施,以及近期水情與抗旱因應措施,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經濟部鄧部長報告後,委員丁守中、黃昭順、林岱樺、廖國棟、黃偉哲、陳明文、李慶華、陳怡潔、蘇震清、葉津鈴、許添財、吳育仁、江啟臣、周倪安、李桐豪、邱文彥及王惠美等17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鄧部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黃董事長、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陳總經理、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陳董事長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張嘉郡、林滄敏、楊瓊瓔、周倪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經濟部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三、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經濟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通過臨時提案5案: 一、針就頂新集團以250億元把37%的101股權賣給馬來西亞房地產集團IOI,相較當年以頂基開發約37億元自有資金加上銀行貸款,總共約80億元即取得101股權,然目前頂新集團對於黑心油造成下游廠商、店家及消費大眾傷害尚未賠償,且政府部門正結合民間消費者團體集體求償之際,而101大樓係政府第1個與民間攜手開發的大型BOT專案,為台灣門面,主管機關更應嚴審此一釋股案,不容頂新集團私自釋股,視公權力為無物,無視社會觀感,更展現政府捍衛101大樓經營權的決心。 提案人:丁守中  楊瓊瓔  王惠美  蘇震清  陳怡潔  李慶華  黃昭順  黃偉哲  周倪安 二、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的政府捐助,逐年的減少,從98年的60億元減至104年16億元,對於中小企業之融資貸款產生負面影響。為避免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為減少支出而縮減保證成數,要求經濟部全面檢討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各類貸款之信用保證要點,未規定最低保證成數者,應增列核定貸款保證成數後,對於貸款額度較低且營運狀況正常者,於換約時原則不予縮減之規定。 提案人:葉津鈴  蘇震清  王惠美  林岱樺  陳怡潔  李慶華  黃昭順  黃偉哲  周倪安 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承諾自200億元盈餘,撥出90億元作為降電價回饋,請經濟部於103年12月底前公告調降方案,並於104年1月1日開始實施,不得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而延遲實施。 提案人:葉津鈴  蘇震清  王惠美  林岱樺  陳怡潔  李慶華  黃昭順  黃偉哲  周倪安 四、2008年、2012年及2013年馬政府二度進行電價調漲,業已造成民生物價高漲,造成民生痛苦;然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03年大賺250億元,但未能適時調降電價,以帶動民生物資價格得以下降,現經濟部卻擬將回饋用電戶之措施與電價計價公式修正互綁,要等電價計價公式修正後才肯回饋,惟針對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立法院預算中心直指此修正公式,存有「管理失靈、無效率、支出浮濫,或不當投資等問題,…,仍未見針對前述缺點進行檢討修正或改善。」,對於高價向IPP購電,不僅到目前問題未能解決,修正公式中還把「購電費用已達全部銷售成本24%,且頻遭非議,以科目合併方式隱含於『燃料』項目中,頗值商榷」;還有「未釐清虧損原因與責任歸屬,並精算回收時間,籠統以『重建成本』名目將全部累積虧損轉嫁由全民負擔」等等重大問題;爰要求:1.經濟部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至遲於104年1月進行電價調降之回饋,並必須回溯自103年1月起適用。2.電價調降回饋,不得設有電價費率計算公式須先通過之前提,且經濟部及所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必須重新檢討該計價公式之修訂擬議,不容無效率經營無端轉嫁全民負擔。 提案人:蘇震清  黃偉哲  陳明文  陳怡潔  王惠美  李慶華  葉津鈴  黃昭順  周倪安 五、因國際原油價格大幅下跌,國內相關民生用汽柴油價格已明顯調降,在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因燃油、燃煤及天然氣價格下跌所推估的成本節省經費有90億元,政府目前正緊鑼密鼓研擬回饋措施,並強化燃料成本與終端電價連動,確實反應,維持價格合理。但在油、電、大眾運輸、農漁產品、大宗物資價格產生一定降幅後,雖經「穩定物價小組」、「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打擊民生犯罪執行小組」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的努力,民生商品市場物價並無合理反應及調降,為使物價維持合理,促進消費公平,照顧民生,發展經濟,爰要求行政院儘速就「合理物價監督條例」進行可行性研究送立法院。 提案人:廖國棟  黃昭順  丁守中  陳怡潔  李慶華    王惠美  黃偉哲  周倪安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由於在場委員人數不足,議事錄稍後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請查照乙案。 主席:因為全球燃料價格持續降低,於此前提下,我們希望電費計價公式亦能達到公平正義。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今天我們正式將電費計價公式討論案排入議程,並進行詢答與討論。至於是否將台電原先的負債納入處理,以及與世界各國比較後,電價的合理利潤究竟為何?如何訂定才是公平合理的利潤,對消費者來說也才算達到公平正義?今天我們就針對上述幾點進行詢答與討論。 請經濟部鄧部長就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進行說明。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本人有機會針對 貴委員會審查「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提出報告,並敬聆教益,至感榮幸。 以下謹就新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重要性說明如次: 壹、充分穩定電力供應,關係民生及產業發展至鉅 台灣為獨立電力系統,缺電時無法由國外聯網支援,因此維持台電公司正常營運為充分穩定供應電力之必要條件。 電力設備投資龐大、回收緩慢,因此台電公司必須有健全之財務結構,方可持續更新及改善電力設備,以確保電力供應之充分穩定,俾利民生及產業發展所需。 貳、台電公司永續經營,須有合理電價 台電公司自92年以來受到國際燃料價格大幅飆漲影響,而新增加之電源為兼顧環保又多為成本較高之天然氣發電,造成供電成本大幅上升,惟政府為照顧民生及減緩對產業衝擊,電價調幅並未完全反映燃料成本上漲,在電價長期低於發電成本情況下,台電公司自95年起開始出現虧損,截至103年11月止累積虧損已高達1,843億元,此數字已扣除今年盈餘,否則應為二千多億。 鑒於近年來國際能源價格變動幅度劇烈,對於能源成本高達6成以上之台電公司而言,其電價之調整一方面必須反映該公司永續經營之需要,一方面亦須兼顧對社會民生的可能影響,爰以建立電價調整之公開透明機制,不僅提供電價調整之依據,亦能反映燃料價格變化,實為實施電價合理化政策之首要。 參、公開透明電價機制,有利國計民生 現行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係經 大院院會於民國49年核定。由於時空變遷,台電公司營運規模及當前國內經濟環境、利率水準相較民國50、60年代已有顯著不同,電價費率計算公式容有檢討空間。為建立可長可久之機制,本部已依 大院101年之決議提報新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並建立燃料成本與電價費率相互連動之定期檢討調整機制,可依國際燃料價格之變化檢討調整電價。除落實電價合理化外,亦兼顧世代正義,避免債留子孫,爰依目前國際燃料價格趨勢觀之,建立透明、制度化之電價調整機制,有其必要性及急迫性,懇請各位委員給予支持。 基於外界對於新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仍有一些意見,本部願意悉心傾聽,並恭聆各位委員之寶貴意見與指教,以便新的電價費率計算公式能更臻合理及符合社會期待。另俟新電價費率計算公式通過後,本部將督促台電公司公開透明充分揭露燃料成本資料,並定期依新電價費率計算公式調整電價費率,俾使電業得以永續經營,繼續提供穩定及可靠之電力,滿足民生及工商業發展之所需,至於詳細之計算公式內容請台電公司黃董事長向各位委員說明。 以上報告 敬請 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請經濟部台電公司黃董事長就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進行說明。 黃董事長重球:主席、各位委員。 感謝 大院給重球機會列席並報告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修訂內容,謹扼要報告如下: 壹、新電價費率計算公式內容 一、新電價費率計算公式 台電公司為國營公用事業,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十條規定:「國營之公用事業費率,應由總管理機構或事業機構擬具計算公式,層轉立法院審定,變更時亦同」;電價之訂定,依電業法第六十條規定:「電價之訂定,應以電業收入,抵償其必需成本,並獲得合理之利潤。合理利潤,應以有效使用中之固定資產重置現值及營運資金為基準,並參酌當地通行利潤率計算之。」。依據前述規定,台電公司將電價費率計算公式送立法院審議。公式如下: 每度平均電費= 燃料+稅捐及規費+合理利潤+(折舊+利息)+ (用人費用+維護費+其他營業費用)+所得稅- 綠色電價收入-其他營業收入         +每度重建成本           售電度數 合理利潤=(有效使用中之固定資產重置現值+營運資金)×最適自有資金率(30%)×投資報酬率(10年期公債殖利率5年平均值+風險貼水) 二、本次修正重點 新公式之分子係依據電業法第六十條反映電業成本及合理利潤,其中,電業成本會扣減其他營業收入,其與現行公式比較,電業成本總合相同,但調降合理利潤;另新公式考量台電103年之前燃料價格上漲期間,受政府照顧民生及減緩產業衝擊之政策考量,電價調整採凍漲及緩漲政策,102年底累積虧損2,086億元,希望電業能永續正常經營,增列每度重建成本項。其詳細修正說明如下: (一)重新排序電價公式之成本項目 1.成本項目依成本重要性重新分類排序,分為「燃料」、「稅捐及規費」、「折舊及利息」、「用人費用、維護費、其他營業費用」及「所得稅」等群組。 2.「燃料」群組包括自發電燃料及購入電力之燃料,係為明確表達燃料成本之比重反其對電價之影響,將購入電力所發生之燃料成本自現行公式「其他營業費用」項目中區分出來,併入燃料群組計算。 3.「稅捐及規費」群組單獨列項,其目的在呈現電業依據法令規定必須繳交之各項「稅費」負擔。其項目包含繳納土地稅、房屋稅、印花稅、使用牌照稅、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空氣污染防制費、能源研究發展基金、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及其他各項依法負擔之稅費。其中,規費係自現行公式「其他營業費用」項目中區分出來。 4.綠色電費收入屬(附加)電費收入,用以抵躉購再生能源之電能補貼,為凸顯再生能源政策,單獨列項在公式內扣除。 (二)合理利潤 合理利潤=(有效使用中之固定資產重置現值+營運資金)×最適自有資金率(30%)×投資報酬率(10年期公債殖利率5年平均值+風險貼水) 「有效使用中之固定資產重置現值」及「營運資金」係源自電業法第六十條規定,最適自有資金率(30%)係參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優惠貸款要點」,其與現行公式比較說明如下: 1.營運資金:現行公式營運資金於民國69年立法院訂為90億元,衡酌台電營業規模,民國69年售電量370億度,至今已2千億度以上,考量電費係先買燃料,供電後一至二個月再抄表收費,需有營運資金週轉,故應隨營業規模調整;新營運資金規模採一般常用之「現金轉換循環天數」×「每天營運現金支出」計算。 2.最適自有資金率(30%):一般正常營運公司的財務結構,有三成的自有資金是比較健全允當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優惠貸款要點」就要求自有資金需有30%。例如:台積電為67%、台糖70%、台水64%、大台北瓦斯74%等皆超過三成。台電需有合理利潤以因應電力建設資金需求,故最適自有資金比率宜訂為30%。 3.投資報酬率:建議採用「10年期公債殖利率5年平均值」之無風險利率,加上一定範圍之「風險貼水」設算,做為電業經營之合理利潤率。另考量企業經營都有風險,宜有承受一定風險之額外報酬,故「風險貼水」由政府籌組之「電價費率審議會」,綜整考量國內資金市場利潤率水準、經濟成長趨勢及電業永續經營等因素後核定。 4.綜上,以新公式計算目前合理利潤每年約200億元(約當營業收入之3%)以下,比舊公式合理利潤(投資報酬率9.5%~12%)每年約500~600億元為低。 (三)每度「重建成本」項 考量電業永續經營,改善財務結構必要,納入「重建」概念,於電價費率計算公式另附加「每度重建成本」項,其額度暫訂為每度0.1元,作為分年彌補累積虧損,至填補完成為止。 貳、新電價公式運作機制 一、啟動時機 自102年10月1日第二階段電價調整後實施。若依公式核算結果電價應調整,其調整時間訂為當年10月1日。 二、作業程序 (一)台電公司應於每年7月底前提報經濟部電價檢討建議方案。 (二)每年8月底前由主管機關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檢討電價合理性、必要性及電價漲跌之調整幅度。 (三)若電價應調整,其調整時間訂為當年10月1日。 三、核算每度平均電價 (一)檢討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中之所有成本項目及合理利潤。 (二)為使電價調整能配合燃料價格漲跌及時反映,每年調整電價所檢討之成本項目,將採當年上半年實績數及下半年預估數之完整一個年度為基礎計算,並由「電價費率審議會」核定。 (三)每年依電價費率計算公式檢討後所計算之每度平均電價與當時實際收費之每度平均電價差額,則為本次電價調整之依據。 四、建議成立「電價費率審議會」 電價合理化攸關電業永續發展,建議儘早完成新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審定,並建議政府應成立「電價費率審議會」,建立一套公正、公開、透明之電價專業審查制度,使電價審議回歸市場機制,達成使用者付費、照顧民生需求,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節能減碳之目標。 參、結語 依「電業法」第六十條規定,電價之訂定,應以電業收入,抵償其必需成本,並獲得合理之利潤。惟電價費率計算公式及投資報酬率歷經立法院民國49、58及69年審議後,未再有變更。為配合時空環境變遷、台電公司營運規模變化及金融市場現況等因素,並遵照立法院審定101年營業及非營業基金預算之通案決議要求,謹研提「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修訂擬議」,提請審議。 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與支持,謝謝! 主席:在場委員人數已足,現在先確定議事錄。 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 首先請丁委員守中發言。 丁委員守中: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支持以合理的計算公式作為計算電費之依據,不過在此計算公式中,像用人費、折舊費、維護費、其他營業費用等均與台電經營管理績效有關。現在大家最詬病的是,雖然有計價公式,但在相關費用中,閒置設備過多,而加動率不足,這些都會形成浪費。此外,如何提高綠電電價收入,加強台電的經營管理績效?這部分我想先聽聽部長的看法。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直都非常注意台電經營管理績效的改進,而台電自己也做了很多努力…… 丁委員守中:我想最關鍵的問題在於電業自由化,請問部長對此有何看法?也就是讓電業完全自由化,讓發電、輸電及配送系統完全獨立出來。 鄧部長振中:這是一個長遠的目標。 丁委員守中:但在民國70年時,就開始訂定此一目標,由經建會來推動,不過迄今仍在原地踏步。 鄧部長振中:經濟部已經將電業法修正案送行政院審議,我在行政院時有參與部分工作,所以目標是很清楚的,我們也朝此方向努力。 丁委員守中:你有沒有目標? 鄧部長振中:如果委員問的是年限的話,那倒是沒有。 丁委員守中:日本也面臨電價高漲,人民抱怨連連等狀況。但日本將在2016年讓電力零售市場全面自由化,因為此一政策可以吸引更多的企業與資金進入,如日立公司即與瑞士ABB公司合資經營輸配電業務。過去日本的輸配電往往因電力耗損、設置面積及建設成本的偏高,造成日本電費高漲,所以他們現在引進高壓直流輸電(HVDC)技術,如此一來,變電所的設置範圍與面積可以更小,又可以降低輸電時的整體電力耗損,提高售電利潤,而這些都只有在自由化後才能做到的,否則企業根本就不願意投資,請問台電是否有這方面的計畫? 鄧部長振中:我們將來的構想是逐步讓發電自由化,售電自由化…… 丁委員守中:是否有定下年限?日本是在2016年,人家的電力改革是有具體時程表的,我們卻喊了40年! 鄧部長振中:這是有待大家努力的,當然,我們也知道自由化可以增加效率。 丁委員守中:部長是否有設定年限? 鄧部長振中:我們儘量推動,但若要完全自由化,期限可能…… 丁委員守中:如果把售電、發電分離出來的話,請問何時可以自由化?時程呢? 鄧部長振中:如果電業法能通過,那就很快了,所以我們現在的工作就讓電業法出行政院。 丁委員守中:部長預計大概要幾年?總該有個政策計畫吧? 鄧部長振中:我們儘量去努力,但是…… 丁委員守中:儘量就是空話一句!40年來都是講儘量!請問你有沒有時程表? 鄧部長振中:我們會儘量與行政院協調,待案子送到立法院後…… 丁委員守中:在我們僅剩的一年半任期中,可能把電業法送到嗎? 鄧部長振中:我們已經把案子送出去,所以一定會與行政院…… 丁委員守中:一年內可以嗎? 鄧部長振中:經濟部已經把案子送出去了,但或許大家還有疑慮,但原則就是委員所講的,先把發電、輸配電、售電這三大塊切開來。 丁委員守中:經濟部願意在一年的時間內朝此方向努力? 鄧部長振中:經濟部已經朝此方向在做了。 丁委員守中:其次,高耗能產業如石化、鋼鐵、水泥、造紙消耗了臺灣三分之一以上的能源,卻只創造了百分之四點多的GDP,這種全民補貼無效率用電大戶的情況是非常不合理的,即使有電價公式,依舊不合理。請問經濟部何時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法與能源稅法、碳稅,以尋求根本的解決之道? 鄧部長振中:這個……報告委員…… 丁委員守中:你不要結結巴巴的,你就講啊! 鄧部長振中:推動節能產業本來就是經濟部的政策,不過因為與環保署有關…… 丁委員守中:請告訴我們具體的時程表!政府每天都在談節能減碳,卻流於空喊口號,沒有設定時程表。要全民補貼用電大戶是非常不合理的,特別還是那種高耗能、高污染、高用水的無效率用電大戶,所以溫室氣體減量法、能源稅法及碳稅就顯得非常重要! 鄧部長振中:其實產業政策是非常清楚的…… 丁委員守中:請問何時可以解決?我們的產業總要升級吧? 鄧部長振中:是一定要升級,也一定要節約。 丁委員守中:這些法就是手段,請問行政院何時要推動? 鄧部長振中:我請能源局吳副局長來向委員說明。 吳副局長玉珍:那是財政部…… 主席:等一下!立法院開會有應遵守的禮節,你要上台必須經過主席台同意,不是叫你上台你就可以上台的!我們總是禮儀之邦啊! 請經濟部能源局吳副局長說明。 吳副局長玉珍:主席、各位委員。能源稅法由財政部統籌處理,至於溫減法則由環保署負責,不過經濟部均會積極配合。 丁委員守中:不要推給別的單位!現在這個政府就只會把事情推給別人!政府是整體的,所以大家必須共同面對台電的經營績效,面對我們的產業效能及高耗能產業問題!聯合國第20屆氣候會議在利馬舉行,會議中,全球減碳已經成為共識,且各國都必須自行設定目標,到2030年,再生能源要加倍。可是在氣候變遷的評比績效中,臺灣二氧化碳排放量與目標比較績效是倒數第三!我們的再生能源占總能源的供應比,在全世界包括新興工業化國家在內總共六、七十個國家中排名倒數第八,請問部長,這個怎麼改善?不就是需要具體工具嗎?你的具體工具不就是這幾部法嗎?為什麼不提出來呢? 鄧部長振中:這是非常值得我們警惕的一件事,尤其是秘魯利馬會議所做成的決議,必須成為我們執行與推動產業政策的重要一環!我們會就這方面做努力。 丁委員守中:核四廠產能預估有190億度電,如果核四不蓋了,那麼將來就得依靠現有核電廠延役補足,這是經濟部的規劃,對不對? 鄧部長振中:這部分仍在研究,尚未做最後確定。 丁委員守中:我可以告訴部長,核一廠及核二廠貯存使用過燃料棒的濕式貯存空間已接近爆滿,今年底或明年1月,核一廠1號機的使用過燃料棒將找不到貯存空間,屆時勢必得停機。至於核一廠及核二廠的其他三個機組,大概都會在三年內停機!在找不到乾式貯存槽的前提下,遑論要延役了。請問部長,這問題該如何解決? 鄧部長振中:我請黃董事長來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經濟部台電公司黃董事長說明。 黃董事長重球:主席、各位委員。乾式貯存槽尚未確定,所以這個機組現正進行大修…… 丁委員守中:所以核一廠1號機已經事實停機了? 黃董事長重球:現在正在大修。 丁委員守中:這是以大修為名義,因為儲存槽已經滿了。 黃董事長重球:時間到了一定要進行大修、換燃料。 丁委員守中:對,但用過的燃料棒要放哪裡? 黃董事長重球:還是有一個小空間可以擺。 丁委員守中:不是小空間,而是抽換部分燃料棒,部分換新,藉此來影響其效率,所以三年內核一廠、核二廠大概都會全部停機。今天的報告中提到增加綠色電價收入,我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環,況且利馬會議中也要求各國,對乾淨能源的發電率必須達到20%以上。 黃董事長重球:現在能源局在訂定綠色電價的收入上採自願性為原則,所以企業界及個人…… 丁委員守中:既然台電已經可以取得獲利,而電價公式中包括折舊費、維修費、其他營業費用,為何還需要重建成本,進而為此在每一度電中加上0.1元?這點可否扣除? 黃董事長重球:就台電角度而言,過去已經累積虧損兩千多億,至於這個公式,是一家正常公司正常營運時的公式…… 丁委員守中:但當中已經包含合理利潤,有折舊費、有維護費,為何還需要每度0.1元的重建成本?這根本是多餘的!可以拿掉嗎? 黃董事長重球:可以討論。但以台電的立場來說,我們希望有錢可以…… 丁委員守中:不是討論,放進去時就是不合理的,所以現在應該拿掉! 黃董事長重球:這是因為…… 丁委員守中:請部長答復好了。 鄧部長振中:這是在102年時提給大院審議的版本,至於委員的要求,我很清楚,也認為這問題絕對值得討論,甚至可以拿掉。 丁委員守中:台電今年獲利回饋,是否應限於民生家庭用戶,毋須再補貼用電大戶? 鄧部長振中:委員講的非常有道理,我們願意朝著委員所指導的方向來做。 丁委員守中:全民補貼無效率用電大戶已經占去大部分的錢,現在既然台電有獲利,理當回饋給民生家庭用戶,況且,不管企業主或工人、製造者,也同時都是民生家庭用戶的消費者,所以我建議只回饋給民生家庭用戶! 鄧部長振中:委員所指點的方向非常正確。 丁委員守中:關於節能減碳,我們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列為第一優先,且積極想加入,但我們在綠能方面的發展實在不足。為協助企業施行節能,更新綠能設備,經濟部能否成立綠能信用保證基金,以推動節能減碳之相關產業? 鄧部長振中:這點還必須再回去做研究。 丁委員守中:好,謝謝部長。 鄧部長振中:謝謝丁委員。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幾天所有人民都在期待一件事,全世界油價都在下降,所有臺灣人民都在等待經濟部和台電宣布電價調降,回饋民眾,這件事和我們今天討論的主題必須脫鉤,今天經濟部公布的計價方式讓我有被綁架的感覺,好像是拿包著糖衣的毒蘋果叫我吃下去,我吃了這個蘋果以後可能可以得到回饋,可是過了沒多久,電價可能又會漲價,而且漲的幅度可能比我們今天審查後調降的幅度還大,請部長明確地告訴我們準備什麼時候降價,回饋給人民,回饋的幅度到底有多少,量是多少,要回饋到什麼樣的狀況,請部長回答。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黃委員提到的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的構想,我們有90億,根據初估的結果…… 黃委員昭順:是90億到100億吧? 鄧部長振中:根據他們算的結果,可能和90億還差一點點,但是既然院長已經宣示了,外界又這麼期待,即使還不到90億,我們還是拿出90億,回饋給社會。 黃委員昭順:什麼時候宣布?什麼時候可以開始回饋給大家?會不會只給大家一碗牛肉麵? 鄧部長振中:我今天也要請教黃委員及其他委員回饋的方法是如何,如果我們最後的決定是回饋給小商家和住戶多一點,對工業用戶不回饋,這應該是很有感的一個回饋。 黃委員昭順:很有感,什麼時候宣布? 鄧部長振中:假如今天委員會都支持的話…… 黃委員昭順:我們今天要作決議,如果整個回饋以小店家及家庭用戶為主,其他部分就不該用這樣的方式來做,我們今天就要作結論,如果我們今天作出結論,你多久會宣布?部長要把計價公式跟今天的結論分開,不能綁架我,要我一定要通過這個公式後才願意回饋,這種做法所有人民都不會接受。部長,應該沒有問題吧? 鄧部長振中:是。 黃委員昭順:1月10日可以回饋給大家,可以宣布吧?在過年以前,至少給大家一個小小的禮物吧! 鄧部長振中:是。報告委員,今天如果有決議的話,我們就遵照委員會的決議…… 黃委員昭順:1月10日應該沒有問題吧? 鄧部長振中:可以辦得到。不過,電費還的方式中,最有效率的方法是在下次收費的時候直接從帳單中扣除。 黃委員昭順:下次收費的什麼時候? 鄧部長振中:因為大家收費的時間不一樣,原則上是2個月收一次,但是每家每戶收的起點會不一樣。 黃委員昭順:換句話說,就是下次收電費時就會讓人民有感,就會感受到新公式算出來的電價有回饋給他們,是嗎? 鄧部長振中:是。 黃委員昭順:好,這部分就請部長特別再加油。 毛院長特別提到,昨天的債不該由今天的人來負擔,明天的債不該由下面的人來處理,我支持這樣的觀念,但是我看了你的計價方式,看到有提到重建成本,台電是遇到莫拉克颱風還是88水災?怎麼會有重建成本? 鄧部長振中:民國102年我們把計價公式送到大院來審查,當時已經有兩千多億的虧損…… 黃委員昭順:按照毛院長所講的,這兩千多億虧損就是昨天的債,不該由今天的人民來負責,對不對? 鄧部長振中:這也涉及您剛才講的世代正義的問題,我們也不能夠讓未來的世代負擔今天的債,每個世代都有公平的問題。當時的構想是重建成本是用來打消過去的債,這就是您剛才講的,沒有問題,但是現在的公式必須反映給台電一些合理的利潤,等一下我們可以討論這合理的利潤。 黃委員昭順:關於這個合理的利潤,我也覺得很不合理,因為從基礎上來講,台電是公用事業,怎麼會有合理的利潤,而且一口氣變成每年要還200億,準備要用10年把2,000億還掉,所以我剛才就說這是包著糖衣的毒蘋果,吃了這個蘋果,大家都要中毒。剛才廖國棟委員也提議再開公聽會,我都可以接受,但是我要求重建成本一定不能放進電價公式,除非是遭遇莫拉克颱風和88水災,才會有重建經費,明明沒有災害,台電就提出重建成本,我堅持一定要把重建成本拿掉,這部分不該擺在計價公式裡,這是第一點。 第二,部長提到合理利潤,那我要請教部長,台電是公用事業還是營利事業? 鄧部長振中:報告委員,台電公司是一個營利事業,但是它又負有政府交給它的政策任務。 黃委員昭順:對,但是在執行政策任務的過程當中,大家最不能諒解的就是IPP,那段時間留給人民最痛苦的記憶,圖利了那麼多財團,圖利9家廠商,部長應該同意我的說法吧?我們沒有理由把圖利廠商造成的後果讓人民再接受,本席不同意這樣的做法,你同意我的說法嗎? 鄧部長振中:IPP應該要有合理的利潤,至於如何跟IPP協調,黃董事長做了很多事情,等一下我請黃董事長跟委員詳細說明。 黃委員昭順:好,請黃董事長說明。 主席:請經濟部台電公司黃董事長說明。 黃董事長重球:主席、各位委員。從101年開始,我們連續跟9家IPP談判,在102年8月左右我們跟9家都完成合約的更動,對於過去利率比較高而現在利率比較低的部分,我們已經就利差部分都重新談過了,所以我們每個合約都是追溯到102年1月1日開始,照我們的估算,102年大概是十七億多…… 黃委員昭順:可以省多少錢? 黃董事長重球:1年9家17.5億,每年會不一樣,因為每家利差不一樣,今年我們算出來應該有16億左右,2年合在一起有三十幾億。 黃委員昭順:對,所以我們現在在談合理利潤,我們不能說1年要賺200億,這部分要做一定程度的修正。 黃董事長重球:因為台電負有供電義務,所以對未來的投資非常多,現在台電手頭上沒有現金,未來每年一千多億的資本支出都是發公司債得來的,在一個正常的公司,這樣是不合理的,公司手上一定要有合理利潤,才能做未來的投資。 黃委員昭順:可是你們把合理利潤訂得那麼高,我們沒有辦法接受。我再針對合理利潤的部分提一個案子,我們再來討論。 今天大家都看到大家對核四的封存都有一定程度的關心,今天新聞報導2年內有3個年輕的工程師都因為核四而自殺,我不知道這件事是不是真的,你們去查一下原因,到底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狀況? 黃董事長重球:跟委員報告,有3位同仁過世,其中1位是在去年過世,今年年初有1位,最近有1位,前兩位自殺時我都有到現場,而且我們立即處理,自殺的理由非常多,有個人家庭因素及各種因素,不過我可以體會,在核四工地冬天氣候不好,外界對核四的評價也讓現場的工程師內心承受很大壓力,雖然我們平常非常注意,但是也無法完全紓解。 黃委員昭順:你對核四封存及留在那裡的人員有什麼準備和看法?會不會再發生同樣的狀況? 黃董事長重球:我們內部有個組織是同心園地,辦過幾次座談,讓同仁說出想法,作成紀錄留下來,我都交代當地主管做這些事情。 黃委員昭順:核四準備封存到今年6月嘛,對不對? 黃董事長重球:不是,是明年開始封存。 黃委員昭順:到明年6月就會完成? 黃董事長重球:應該說現在是準備階段,明年6月就會進入封存階段。 黃委員昭順:在這段時間,到未來封存之後,留多少人在那邊?會不會再發生同樣的問題?你們都必須預作準備。 黃董事長重球:現場會有一些同仁離開,大部分同仁會守著,工程同仁都去北部、南部,因為別的工地還需要用人,所以我們的同仁已經開始慢慢撤退。 黃委員昭順:我希望你們在這個部分及早準備。 黃董事長重球:是。 黃委員昭順:最後我還是要告訴部長,不管電價公式如何審查,就是要讓人民看到回饋到人民身上,請部長再明確地告訴大家。 鄧部長振中:報告委員,是的。 黃委員昭順:一定會。 鄧部長振中:會。 黃委員昭順:好,謝謝。 主席: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要用兩個類別來跟你對話,第一個就是回饋的行政程序,剛剛有兩位委員都分別跟您提問,包括回饋的金額、回饋的宣布時機。剛剛特別提到1月10日以前,你們認為這是一個適當的時機嗎?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如果委員會通過決議,同意將來回饋的方法,我們可以儘快作業,會反映在下次收費的帳單上。 廖委員國棟:基本上今天會議對話內容分成兩半,第一個就是回饋先做,公式在討論中,我們關注的是這個回饋的方式,你們如果用發放的方式,成本會有多少?董事長,你們有沒有估計過? 主席:請經濟部台電公司黃董事長說明。 黃董事長重球: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10%的帳單都是電子帳單,但是鄉下有非常多帳單是用戶親自來繳費,所以我們會在收費時告訴他們那是扣下來的。 廖委員國棟:對,用免收的方式。 黃董事長重球:少收或免收的方式。 廖委員國棟:這樣就沒有成本了,只有你們內部作業? 黃董事長重球:如果要用主動發放的方式,要核對很多事情,會增加很多人事成本,台電也沒有那麼多人來做這件事。 廖委員國棟:基本上我們同意用少收或免收的方式來做回饋。 黃董事長重球:是。 廖委員國棟:剛才我們私底下討論,我個人也認為公聽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程序,部長的看法如何? 鄧部長振中:依照國際上的看法,現在油和天然氣的價格都會繼續下跌,假如公式能夠通過,就可以達到一個目的,就是從104年1月開始就可以反映在電價上,電價就可以持續下跌,所以越快通過,就可以越快回饋給用戶。 廖委員國棟:我們還沒有談到公式,現在在談回饋。 董事長,台電號稱有2,000億以上的虧損,重建成本就是用了打消虧損,可是你們又說風險貼水部分是用來應付未來可能的虧損,這樣是重複編列,要全民幫你們負擔虧損。 黃董事長重球:風險貼水是合理利潤,電業要永續經營就要投資未來,而重建成本是處理過去的事情,事實上,依照公司法,只要台電有賺錢,都要拿去補過去的虧損。 廖委員國棟:可是你們白紙黑字寫著風險貼水的定義是永續經營和彌補過去虧損,所以你們已經把過去的虧損用風險貼水來補,你們又編列重建成本,還好你們聽了大家的建議以後決定把重建成本拿掉,但是你未來打算如何彌補虧損? 黃董事長重球:只要每一年有合理利潤,都要全部拿去彌補過去的累積虧損,因為這是公司法的規定,這個公式只是讓台電不能賺太多,每年只給200億,再加上合理利潤之外,全部都要反映出來,意思是這樣。 廖委員國棟:除了合理利潤以外,你們有沒有上繳費用? 黃董事長重球:現在沒有。 廖委員國棟:所有合理利潤全部都在公式裡面? 黃董事長重球:因為現在有累積虧損兩千多億,如果一年要還200億,就要用20年來還,所以利潤股東都拿不到。 廖委員國棟:所以依照你的規劃,合理利潤就是要拿去貼補虧損? 黃董事長重球:目前依公司法的規定,我們一定要這樣做,但是這個公式是在解決我們對外電價怎麼收的問題。 廖委員國棟:我們來看這個公式,我在唸醫學系之前是唸數學系的,可是我看這個公式還是看得糊裡糊塗,其實很簡單,只有幾個項目而已,就是燃料成本、營業成本、該繳的規費和所得稅、合理利潤,就這幾大類而已,而綠色電價是很小的部分,你們把這幾大類加加減減,很多人問我是怎麼算的,我自己也搞不清楚,請你們簡化一下。在合理利潤裡包括固定資產、營運資金,在自有資金的報酬率有含ROA和ROE,這部分有很多變動的因素,你們把這部分簡化到好像是固定的,說營運資金就是要235億,事實上營運資金還有很多變動因素,你們有沒有想過再加一個變動因素? 黃董事長重球:關於營業資金235億的部分,乃是按照現在的規模及大致情況所估算出來的,民國69年所通過的是90億。這部分的變動比較大,其實每次在最後確定電價的時候,都必須送電價審議會審議,審議會會按照當時的利率去計算,比如投資報酬率會以十年期的五年平均值來計算,所以它是會變動的。 廖委員國棟:我知道,所以本席認為除了這235億之外,應該還要加上變動的因素,比如風險高的時候…… 黃董事長重球:風險貼水就對了。 廖委員國棟:對啊!風險貼水是由你們自己決定的啊! 黃董事長重球:不是的,這是由電價審議委員會決定的,並不是由我們自己決定。 廖委員國棟:那也是經濟部的審議會啊! 黃董事長重球:但學者專家建議那個部分應該按照當時的經濟成長率及社會氛圍,在2%至4%的範圍內加以調整。 廖委員國棟:所以就是有變動因素存在嘛! 黃董事長重球:那就是變動因素。 廖委員國棟:是在風險貼水的範圍裡面嗎? 黃董事長重球:是的。 廖委員國棟:這樣本席就可以理解了。 最後是有關營運資金的部分,這方面有許多變動因素,今天本席要特別提出,其實有一些是台電自己的不當營運損失,這部分不可以叫全民買單,舉例而言,不久之前核一廠曾經找西門子公司來做定子重繞大修工程,當時本席非常關注這個案子,就國際上不同的廠商來講,這樣的工程很少有失敗的案例。台電以增加成功率為由,用最有利標來指定廠商,也就是讓西門子公司來承接這項工程,結果西門子公司做得怎麼樣?不只失敗,而且還延誤時程,以致於最後必須由協和電廠啟動他們的資源十天,一天的燃料替代損失高達8,000萬元,十天等於是8億元。雖然後來台電的廠長有遭到懲處,但是針對這些巨額損失,台電並沒有依照民事訴訟程序去追償,而且也沒有通報工程會來增加談判籌碼,到目前為止,這些損失不知道要如何處理?到底誰應該要承擔?究竟是台電要承擔,還是全部要由全民買單?本席認為如果是台電的不當營運損失,就不應該由全民買單,請問這件事到底要如何處理? 鄧部長振中:是不是可以容我再把相關事實弄得更清楚一點?或者是黃董事長能夠立刻有答案來回覆廖委員? 廖委員國棟:另外,大潭電廠的機組設計原本是248度,但蒸氣閥門卻只用了180度,所以到現在還在漏氣,每一年蒸氣洩漏的價值都是上千萬,有人建議你們應該要更換,但你們好像都不為所動,請你們不要到時又把這筆損失來讓全民買單。請董事長回去之後把這兩件事情好好查證一下,然後你就會知道本席所講的對不對。如果真是這樣子的話,那麼該懲處的就要懲處,請不要把這方面的虧損算到我們頭上來好不好? 黃董事長重球:我瞭解。 廖委員國棟:關於公式的部分,剛才我已經建議召開公聽會來討論,部長也同意利用公聽會的時間,針對許多細節與細數來進行充分溝通,不知部長還有何看法? 鄧部長振中:我們希望能夠利用今天召開委員會的時間進行更透徹的討論,為什麼呢?如果這個公式能夠儘速通過的話,在目前油價下跌的趨勢之下,我們就能夠儘快反映在以後的電費帳單之中,假如再拖下去的話…… 廖委員國棟:我們也希望越快越好,一開始我們就曾講過現在應該要分成兩段來處理,關於回饋的部分,今天一定要處理;至於公式的部分,我想大家都是一個頭兩個大,所以有必要清清楚楚的好好跟你們對話。 鄧部長振中:這個公式是102年送到院會來的,事實上,我們有更清楚、更容易瞭解的…… 廖委員國棟:怎麼沒有拿給我們呢?你們應該要讓我們知道你們新的想法和新的公式嘛!請現在馬上印給大家參考好嗎? 鄧部長振中:好的,我們立刻就去印,我們希望能夠快一點把公式處理好。 廖委員國棟:本黨團也希望越快越好,但是話一定要講清楚、說明白。 鄧部長振中:是的,謝謝委員。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回饋機制是大家比較企盼的部分,剛才部長也曾提及就短中期來講,國際能源是比較看跌的,所以希望計價公式能夠早一點通過,問題在於還要召開公聽會,而回饋機制是老百姓希望越早實施越好的機制,方才部長曾提及如果一切順利的話,1月10日應該就可以實施。在此本席想要請教一個問題,你們所要回饋的金額是90億對不對?請問這90億是如何回饋的?剛才部長提到是用帳單的方式直接扣抵,我們知道,有些民眾是直接跑到櫃檯去繳電費,請問民眾的感覺會比較明顯嗎?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有很多人都是用轉帳的方式,或許大家在付這些錢的時候並不是那麼注意。剛才黃董事長曾經提及目前在臺灣多數地區,有很多人都還是直接到櫃檯去繳費,只有在都會區用轉帳方式的人會比較多一點。另外,我們可以另外通知大家相關方案已經通過了…… 黃委員偉哲:帳單上會明列原先是多少錢、可以扣抵多少錢以及最後要繳多少錢嗎? 鄧部長振中:會清楚的把它標示出來。 黃委員偉哲:請問這是要回饋給誰?第一波電價調漲時,乃是333度以下不調漲,第二波電價調漲則是500度以下不調漲,請問現在的回饋大餅是切給民生用電多少?切給工業用電和其他用電的部分又是多少?我們知道,民生用電大概只占30%的比例,請問在那90億當中,大概有多少是要回饋到民生用電的部分,好讓老百姓有感? 鄧部長振中:就像委員所說的,回饋的方式有很多種,不過我們可以簡單歸納為三種方法:第一種是按照度數來計算,也就是用了多少度就退多少錢,如果是這樣的話,工業用戶會退得比較多,因為他們用得很多。第二種是工業用戶在比例上少配一點,但還是會還給工業用戶。第三種是不退給工業用戶,而是統統退給一般住戶和民生用電。我們現在比較…… 黃委員偉哲:你們比較傾向於第幾種? 鄧部長振中:第三種。 黃委員偉哲:也就是說,占70%的工業用電和其他用電不回饋,如果將來新的計價公式通過的話,因為他們的用量大,所以就可以明顯感受到電費會減少,以這90億來講,工業用戶就不退給他們是嗎? 鄧部長振中:是的,現在我們傾向於這種方式,不過還要看看各位委員的意見…… 黃委員偉哲:如果是回饋給民生用電的話,第一波電價調漲時,333度以下沒調漲,第二波電價調漲則是500度以下沒調漲,如果是這樣的話,請問這部分要不要回饋給他們?究竟是會回饋少一點?回饋多一點?還是不回饋? 鄧部長振中:為了照顧社會上用電比較弱勢的民眾,我們認為回饋給他們應該也是一個合理的做法。 黃委員偉哲:所以這部分也都併計,完全等量齊觀是嗎? 鄧部長振中:是的,是等量齊觀。 黃委員偉哲:也就是沒有特別厚此薄彼就對了,坦白講,雖然他們用電的部分沒有漲到,但因為其他的生活費用都漲了,所以他們的生活也比較艱難一點,如果能夠回饋,對他們來說就是多的,但這也是政府的好意,畢竟這部分是從工業用電那裡拿過來的,是不是這麼說的? 鄧部長振中:是。就是儘量在政策上多照顧一下這些弱勢。 黃委員偉哲:所以傾向一視同仁來回饋。 第三個問題,回饋機制在所謂1月10日公告之後,就是定案,就也不會再送到立法院了,是不是如此? 鄧部長振中:就可以定案了,其實是我們自己就可以做決定的。 黃委員偉哲:希望這個回饋機制能夠真的讓老百姓有感,如同毛院長及部長之前所說的,真的讓民眾有感受到這個部分的回饋。 另外,關於計價公式的部分,據說有些是經營效率的問題,所以造成多了一些營業成本,像方才就有委員提到火力電廠的問題,不知各位是否記得過去曾有台電的員工接受廠商招待喝花酒,導致變壓器的部分出現問題,這樣一來,除了影響變壓器汰換的期程外,也影響了台電的營運成本,若把台電本身的問題或是員工人謀不臧的問題放在營運成本裡、放進計價公式當中,則這樣對全民公平嗎? 鄧部長振中:我不是非常了解這個案子,但我的原則很清楚,就是類似這種案子是絕對不容許的。 黃委員偉哲:這部分請黃董事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經濟部台電公司黃董事長說明。 黃董事長重球:主席、各位委員。當然不合理的事情我們會透過管理方式來清除這些東西,可是我們也要有一個機制來鼓勵同仁去節省成本或是讓新的效益發揮出來,像這些也都會反映在裡面。 黃委員偉哲:例如喝花酒嗎? 黃董事長重球:不是的。 黃委員偉哲:因為管理的缺失,造成要賠償人家,則…… 黃董事長重球:如果是這樣講,則我們在管理上就會很為難,像如何要求同仁努力將費用節省下來一事,恐怕就會很難,但是…… 黃委員偉哲:你說的概念跟我說的概念是不同的,現在因為有人謀不臧的情況,遭到周刊披露或是被監察院、檢調查出裡面是有問題的,然後將不法的人員移送法辦,可是造成的損失、留下的爛攤子就算在你們的營運成本裡面,加上你們計價公式兩、三個月浮動一次,則老百姓就要去負擔你們那些沒有效率或是人謀不臧所增加的成本,這樣公平合理嗎? 黃董事長重球:我了解委員所說的問題,基本上,在管理方面我們會儘量清除這樣的問題發生。 黃委員偉哲:這是一個比較積極的例子,但也有一些比較模糊的,比方說有委員提到,即便沒有接受廠商招待、沒有貪瀆的問題,但由於專業判斷不夠或是錯誤,造成公司損失,雖然後來當事人被懲處、被記過了,但若已造成公司的損失有數以千萬計或是數以億計,這些都會反映在電價上,針對這樣的情況要如何處理呢? 黃董事長重球:我們會從每年的管理成本去控制這個東西,因為在電業經營的時候,像核能電廠或是火力電廠,都會有一個基準點來做參考,像一個工程可能因為這個原因或是那個原因而變得比較好或是稍微差一點…… 黃委員偉哲:變好就獎勵,就是給蘿蔔;變壞就應該給棍子,而不是將其給全民來負擔。 黃董事長重球:變好我們會獎勵,變壞我們會處分…… 黃委員偉哲:變好的話可以多給年終獎金或是績效獎金,變壞的話,若涉及好幾億,你們會向個人求償嗎?應該是沒辦法的,這時由誰負擔呢?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全民來負擔,是不是如此呢?計價公式中有一定程度考慮到這項因素,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過度的話,我是無法接受的。 黃董事長重球:每一次的浮動都還是會經過審議會的程序,他們會去挑出這些問題來討論的。 黃委員偉哲:不要什麼事情都推給審議會。 再來,關於風險貼水,據你們的解釋,台電民營化之後要給廠商、民間業者適當的誘因,讓其投入IPP,結果最後卻變成台電的大負擔,本席認為,這個適當的誘因應該具體化、明文化,讓社會大眾可以清楚的知道,不然風險貼水還是可能會灌在電價裡面。 黃董事長重球:現在大概是2%到4%的範圍,最後還是要由審議會來確定。 黃委員偉哲:就是2%到4%所謂適當的誘因,讓其可以…… 黃董事長重球:就是風險貼水加上10年期公債殖利率,然後審議會將會決定這時要用2%、3%或4%的哪一個比率,情況大致上是如此。 黃委員偉哲:最後,你們在計價公式中有提到其他營業費用,基本上,裡面有一個特點是把綠能的概念帶進去,這部分本席是肯定的,但另外一點是,你們卻把其他營業費用算進去,比方說把國慶煙火、勞動節大會、公關費等費用都加進去,這些也要全民買單嗎?事實上,這在預算書裡都寫得很清楚。 黃董事長重球:營業外的費用是沒有放在…… 黃委員偉哲:裡面有提到分攤雙十國慶國旗佈置經費、中華民國各界慶祝五一勞動節籌備會等,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而這些都算在其他費用裡面。 黃董事長重球:那不算在公式的其他費用裡面。 黃委員偉哲:是營業外費用,但你要清楚告訴我們,這並不包括在公式的計算裡面,據我所知,其實這是有包括在裡面的。 黃董事長重球:是營業外費用沒有放在這個公式的計算裡面,這部分我回去會再查一下。 黃委員偉哲:這部分你要清楚的釐清,如果這些東西也要轉嫁成電費由全民負擔,則這也是我無法接受的,基本上,如果是用你們公司的收入、支出後的盈餘,則那是一件事情,但如果算在本身的電價公式中,則這是不對的。 黃董事長重球:那是營業外的支出,讓我再查一下,然後再跟委員報告。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慶華發言。 李委員慶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電價公式,本席有幾個問題要請教部長,首先,台電今年可以賺進300億嗎?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200億出頭一點。 李委員慶華:有多少可以回饋給民眾? 鄧部長振中:90億。 李委員慶華:有沒有一些彈性?比方說90億到100億。 鄧部長振中:就是90億,因為真正燃料省下來的錢還差一點點到90億,但是我們就是用90億來計算。 李委員慶華:什麼時間點可以回饋給民眾呢? 鄧部長振中:這還涉及回饋的方法、方式、對象,假如今天委員會能夠予以確定的話,我們很快就會宣布,這時就會在第一次收費的帳單中就扣掉了。 李委員慶華:就是今天如果通過的話? 鄧部長振中:對,如果今天大家有共識,我們回去很快就算一下,看看要怎麼分、分多少錢等。 李委員慶華:下一次的帳單可能就會反映出來? 鄧部長振中:是,就可以扣掉了。 李委員慶華:將每度重建成本這個項目刪掉,可以嗎? 鄧部長振中:我現在就可以回答委員,我們要將其刪掉。 李委員慶華:好,因為大家認為這不應該加在這個上面,而是應該在台電營運總收入的盈餘部分。另外,未來實施的機制中,是否有緩漲機制呢?就是一次的漲幅不能太大,比如不論客觀如何變化,漲幅不能超過50%,這樣的機制,你同意嗎? 鄧部長振中:在現在的機制裡是不會反映這件事情,當然構想上是儘量反映成本,至於委員所說的一下漲得很多的現象,如果我們是持續的調整,例如每隔一段時間,3個月、6個月在做調整的話,大概不會產生很急遽漲價的現象,這種情形應該是不會發生。 李委員慶華:是。電價公式是多久時間會檢討1次?現在好像是說1年,能不能夠縮短成半年或者每季?最有可能的方案是什麼?請部長回答。 鄧部長振中:是,我們102年度送到大院來的是1年調整1次,但是1年調整1次的方式,可能就會發生今年的這個現象,因為長期不調整就會有累積的盈餘,或是調降時,就會變成像跳懸崖一樣,所以理想上應該是時間短一點會比較好。稍後容我請黃董事長跟委員說明。 李委員慶華:請教黃董事長,最恰當的頻率是多少時間檢討1次? 鄧部長振中:考慮到它的作業。 主席:請經濟部台電公司黃董事長說明。 黃董事長重球: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參考國際上的作法,我們過去是建議1年調整1次,那時候是因為電價都在漲,工業界受不了經常漲價,因為他們的訂單排得很遠…… 李委員慶華:時間縮短一點可以嗎? 黃董事長重球:縮短一點的話,大概半年或者一季,一季在作業上,我們還勉強跟得上。 李委員慶華:好,如果是一季的話,當然更能反映實際的情況了。我要請問另外一個題目是有關食安的問題,我看到報紙報導「台灣好食節」,部長秀手藝,報導內容是部長捲袖秀廚藝,香味四溢的一盤麻油炒川七征服眾人。以前我知道你的嗜好之一是攝影,所以上次我問你是拍攝什麼,今天我才知道部長對燒菜…… 鄧部長振中:報告委員,我菜燒得不錯的。 李委員慶華:真的? 鄧部長振中:真的是不錯,真的很香。 李委員慶華:那你要不要對我們朝野立委下一個…… 鄧部長振中:我來請客,我自己做菜來請大家吃。 李委員慶華:攝影的部分主要是拍哪一方面? 鄧部長振中:我的興趣會移動,跟委員報告,因為我最近得了一個孫子,所以我現在對小baby,對「小人」更有興趣了! 李委員慶華:所以孫子拍得非常多? 鄧部長振中:是「小小的人」。 李委員慶華:不是講政治上的小人? 鄧部長振中:是指小size的人。 李委員慶華:部長,我是要說你秀手藝,炒這一盤麻油炒川七,還好裡面沒有放豆乾。 鄧部長振中:沒有,絕對沒有。 李委員慶華:部長,芊鑫公司在乳化劑中搞出了毒豆乾,現在查出來,除了豆乾之外,連油豆腐裡面都有不該放的化學原料,就是所謂的二甲基黃,面對這個情況這麼嚴重,經濟部能不能行文勒令芊鑫公司停業?哪怕是行文給地方政府,勒令停業,可不可以?讓它不繼續做壞,也讓老百姓看到政府在食安上的魄力,應該就勒令停業了! 鄧部長振中:謝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我覺得這個公司實在是非常不應該,這是第一點,第二,它應該受到法律最嚴重的處罰,至於在經濟部的法規範圍之內,我可以跟委員報告,我們一定會做出最嚴厲的措施,在經濟部主管的法令範圍之內,我們一定會用最嚴格的來執法。委員剛才所提到的那件事,我回去之後研究一下,馬上回報給委員。 李委員慶華:一個是勒令停業,一個是撤銷登記,請部長積極的處理這件事,可不可以? 鄧部長振中:是,我們一定用最嚴格的方法。 李委員慶華:好。他們的產量這麼大,有2萬5,760公斤,一定有工廠,但是現在查經濟部工業局登記的資料,沒有這個名字的公司,也沒有工廠,這樣的話,請問部長,它可能是地下工廠,對不對? 鄧部長振中:現在很多未經登記的工廠,這個問題很嚴重,這顯然是一個未登記的工廠。 李委員慶華:請部長也針對它的工廠,用最嚴格也最快速的方法,在你的權力之中來處理,好不好? 鄧部長振中:是,一定會的。 李委員慶華:二甲基黃當時為什麼沒有列入經濟部選定的化學物質表裡呢?表列了53個,其中沒有二甲基黃,這是什麼原因?現在是不是要馬上將它列入? 鄧部長振中:報告委員,我不清楚細節,但是因為這是可以用的東西,它只是應該用在染料、用在工業上…… 李委員慶華:就是要嚴加管制。 鄧部長振中:是。它是可以使用的東西。 李委員慶華:是不是也應該放到管制的類別中呢?已經有53種列入你們的管制了。 鄧部長振中:當然這要取得一個平衡點,因為產業需要使用到二甲基黃,這個人不應該把工業用染顏色、染衣服的東西,拿去染豆乾了,這是非常不應該的,但是不是因此把它列到管制項目裡,我們再來研究,好不好? 李委員慶華:這幾個問題,包括關於芊鑫是不是要勒令停業,是不是要撤銷登記,以及二甲基黃是不是要列入管制,這三點請部長儘快處理,並且給本席一個答復。 在這樣一個年終時刻,現在油、電價跌了,很多公司的總生產成本也降低了,部長是不是可以呼籲企業界及各行各業,給員工加發年終獎金?政府有什麼政策、權利可以來促成這件事?請部長回答。 鄧部長振中:我們一直很清楚的跟所有的企業報告,我們一定會照顧企業,我們會用盡一切手段措施幫助企業,讓他們有更好的經營環境,但是我們也極為呼籲企業,一定要負社會責任,一定要照顧他們的員工。 李委員慶華:你會有什麼樣的作法?除了你現在的期望跟呼籲,作法上如何實質讓員工多領一些年終獎金? 鄧部長振中:企業要給員工多少獎金,事實上政府也不容易干涉他們。 李委員慶華:有沒有任何的政策工具? 鄧部長振中:現在有一些在「稅」方面的工具,但這是反映在他們的薪水上面,至於會不會反映在獎金上面,現在有稅的機制,還沒有辦法反映在獎金的部分,因為如果是增加薪水的話,在扣稅方面可以多一些優惠,但是在獎金的部分,大概沒有政策工具,我們只能這樣呼籲,我相信企業界應該都了解員工,員工是他們的最大資產,他們如果能多給員工獎金的話,讓員工生產率高一點,應該也是很好的事情。 李委員慶華:很多東西都降價了,但是小吃店、速食店,例如漢堡王、麥當勞以及鼎泰豐等等,都是大幅漲價,部長怎麼看這種情形,如何幫忙小老百姓以及年輕人?請業者喝咖啡?怎麼樣做一點你可以做的事?最後請部長回答一下。 鄧部長振中:我們會積極的去做這些事情,讓企業界了解,照顧員工以及照顧客戶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李委員慶華:是,因為老百姓覺得油電都跌了,很多原料的價格也都跌了,他們的生活怎麼還是這麼辛苦,沒有看到降價,希望部長也能多注意。謝謝部長。 鄧部長振中:謝謝委員。 主席(蘇委員震清代):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忠謀先生引述上一期「經濟學人」雜誌中的估計,全球油價下跌,促使消費增加,所以預估全球的GDP會上升0.3%。換句話說,這就是把多餘的錢放在消費者的口袋裡。請問你認可這句話嗎?你認為這是有感的經濟嗎?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是。以中油為例,目前的油價一直在跌,也跌了很多,相形之下大家的荷包就多了。 楊委員瓊瓔:所以換句話說這樣就是有感經濟嗎? 鄧部長振中:是的。 楊委員瓊瓔:部長身邊站的是台電的董事長而不是中油的總經理,中油的總經理坐在台下。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針對今天討論的議題,從民國69年開始資金營運的部分只有90億元,到目前為止,經過了將近35年的時間,這部分的金額從90億元增加到235億元,所以電價公式在此時此刻是非常重要的調整時機,這是一個關鍵的時刻,請問你認同這句話嗎? 鄧部長振中:我完全同意…… 楊委員瓊瓔:本席有拿到你們給委員的說明,也就是新電價公式的內容解釋。很多人說,以往台電因為被賦予兩種重大的責任,第一是公共大眾的權益,第二是台電畢竟是間公司,所以也負有營運利潤的問題。以往台電在偏鄉地區,甚至包括學校都有給予補助,由於政府都是要求台電直接予以補助,因此這些補助就被列入台電的支出成本裡。對此我們也認為這樣並不公平,應該要把權責回歸給各主管機關及單位,因此我們在兩年前也逐年陸續將此業務移撥出去,而這也是我們所希望的具有公平正義的制度。本席看到在新的電價公式中,你們所做的內容解析:A燃料成本加B其他成本等於P每一度的平均電價,而底下的分母則為售電電價。你們在說明中有特別強調燃料成本占了總成本的60%,其他的成本則占總成本的40%。換句話說,你們還強調了A燃料成本與P電價的部分,因為售電電價是覈實計算的,所以您說未來的電價應相互連動、定期檢討並浮動調整。在數度調整電價公式後,這個送到立法院的版本應該就是最新的版本了,而你們所謂的定期檢討、浮動調整是指多久的時間?是要中油無時無刻地調?每3個月每一季去調?還是每半年調?抑或是每年調?你們到底要怎麼調? 鄧部長振中:是。報告委員,如果調整的間隔時間愈短的話,就能愈快速地反映燃料成本。剛才黃董事長有提到…… 楊委員瓊瓔:你們調整電價的間隔期間大約有多長?我們想聽聽你們提出的版本。 鄧部長振中:最好是半年,但是如果希望能讓電價更能反映成本的話,3個月讓他們作業…… 楊委員瓊瓔:我們還沒有看到更新的版本,所以你們目前所定出來送到立法院的部分是不是以半年做浮動調整的時間點?是不是這樣? 鄧部長振中:半年、甚至一季都是我們可以考慮的時間。 楊委員瓊瓔:本席要請教的是你們自己的論點,你們要有你們的主張,這樣我們才有辦法共同討論。 鄧部長振中:報告委員,我們就以半年為準好了。 楊委員瓊瓔:不是好不好,也不是小人、大人的問題,這是個很嚴肅的議題,你們的版本是半年,而我們也希望能儘速召開公聽會,因為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關於ROA的問題。比照全世界各國,舊制的公式是以6,761億為基礎,而新制的部分,則是以3,489億為基礎。請問在這次新的計價公式中,對於以往台電二千多億元的負債有沒有被完全剔除? 鄧部長振中:這個部分我請黃董事長來回答。 主席:請經濟部台電公司黃董事長說明。 黃董事長重球:主席、各位委員。照公司法的規定,只要每年有利潤的話,完全要用來回補…… 楊委員瓊瓔:往後若有出現利潤的話,當然要回補沒錯,依照公司法這是不能分給股東的。但是我要請教的是,現在要制定新的制度,對於以往的負債你們要怎麼處理?我們已經提了一個主決議案,要把這一塊先保留起來不能納入計價公式中,請問你們贊不贊成? 黃董事長重球:以台電的立場,我們當然希望能考慮…… 楊委員瓊瓔:針對新的電價,包括藍、綠各黨的委員都已提案,我們要制定出一個真正符合公平正義的電價制度,而不能再背負過去二千多億元的負債,否則這將會對所有的消費者不公平,也對台電的員工不公平。本席剛剛強調,由於台電負責了兩件事,包括過去要落實政府政策的公共責任,另外也負有利潤的問題,所以這是一個歷史的產物。如今已有許多藍、綠委員都提案了,要將這二千多億元的負債,先不納入新電價計價公式的成本中,請問就這點您贊不贊成? 黃董事長重球:報告委員,我同意,我們會把…… 楊委員瓊瓔:既然你同意了,我們就再繼續討論。你的同意,就是我們今天開會的目的,大家要好好地提出議題來,我們好好地去討論,而這也是你確定同意的。 上週五本席有請教毛院長,他說燃料費有往下跌的情況,而本席也看了資料,從民國92年開始燃料費就往上漲了,如此累積了8年後到了民國100年,你們就累積出了這麼多的虧損。不過到了102年中,燃料費開始往下跌,昨天石油報價已經到了每桶54美元的價位,而且還會陸續再跌,如果不是為了要牽制歐洲以及委內瑞拉等國家,我想石油會很快地跌到30元以下,所以本席要用最簡單的方式來說,電價要以爬山的方式當作下山的方式是不公平的,不但對公司不公平,對我們的消費者更是不公平,所以本席認為這是一個調整電價公式最好的時機。 在幾個禮拜前,我們一直預估台電盈餘可能會在90億左右,但是本席希望就誠如毛院長所說的,這會是個有感的經濟內閣,我們希望能在農曆年的過年前,將因燃料費下降而節省出來的成本,還差價於民。 本席的第一個主題是台電過去的負債要與未來的電價公式脫鉤,因為經過我們的計算後,很明顯地就能達到90億元以上。換句話說要在103年度把這90億元的差價還給人民,請問你們在農曆春節前是不是可以做得到?我們都提案了。 黃董事長重球:是。今天這個提案通過的話,我們就照這樣去做,這是沒有問題的,我們會儘快地宣布這個案子。 楊委員瓊瓔:請問你們要宣布把這90億元還給誰? 黃董事長重球:剛才幾位委員包括您在內,我們都交換過意見了,所以我們現在宣布,我們應該會把這筆錢還給住戶與小商家。 楊委員瓊瓔:本席贊成。 鄧部長振中:謝謝委員。 楊委員瓊瓔:因為這點非常重要。本席認為我們要把差價還給住戶及小商家,同時也要把空戶扣除,請教董事長,如果依照本席的退費範圍去計算,符合條件的有幾戶? 黃董事長重球:扣掉空戶大約有1,200萬戶。 楊委員瓊瓔:1,200萬戶,你要怎麼通知他們?90億除以1,200萬戶,基本上,每戶大概可以分到800元以上,這確實會讓民眾有感,請問你要怎麼通知住戶? 黃董事長重球:我們會隨著電費單通知,每天大概通知二、三十萬戶。 楊委員瓊瓔:2個月收一次,一天大概寄發二、三十萬戶。 黃董事長重球:每個禮拜5天,每天不斷寄發。 楊委員瓊瓔:今天審查通過以後,就可以在農曆年前完成通知。 黃董事長重球:我們會儘量於1月初開始逐日寄發。 楊委員瓊瓔:每天通知,一天大概可以通知二、三十萬戶,請問你們要怎麼通知?是直接扣除,還是採取其他方式? 黃董事長重球:現在還有很多住在鄉下或偏遠地區的民眾會帶著錢到現場繳納。 楊委員瓊瓔:利用銀行轉帳的比例大概2成,其他部分8成。 黃董事長重球:即使透過銀行轉帳,有的還是要以紙本通知,所以我們還是會通知。 楊委員瓊瓔:一定要以紙本通知,這是最基本的,本席具體建議,以紙本通知時,附上一個貼心的小卡,讓大家真正有感。 黃董事長重球:好。 楊委員瓊瓔:這是為台灣制訂一個符合公平正義的電費計價公式前,非常重要的前奏曲。 黃董事長重球:謝謝委員的指教。 楊委員瓊瓔:我們一定要一起努力。最後,是有關273萬支核燃料棒的問題,本席知道黃董事長和鄧部長是有作為的,本席一向非常關心環保問題,不希望國民黨執政時把它擺著,所以本席具體建議,273萬支核燃料棒方面能仿效美國建立行政法源的制度,讓公民團體、有環保意識、有核能知識的人共同參與、共同決定,好不好? 黃董事長重球:我們一直朝這個方向努力。 楊委員瓊瓔:什麼時候要成立行政法源? 黃董事長重球:法律已經送到行政院審議。 楊委員瓊瓔:什麼時候要成立? 黃董事長重球:行政院審完以後,很快…… 楊委員瓊瓔:預估多久?請給我一個時間。 黃董事長重球:我不太曉得,可能需要幾個月。 楊委員瓊瓔:部長,你認為呢? 鄧部長振中:立法院的決議要求法人部分不能超過5個,希望委員能幫助我們把這5個解除,解除以後,我們馬上可以…… 楊委員瓊瓔:不要再推給立法院,本席的問題是,你們需要多少作業時間? 鄧部長振中:我們的作業可以很快完成。 楊委員瓊瓔:什麼時候?已經送到行政院了,對不對? 鄧部長振中:對。 楊委員瓊瓔:多久可以出來?各自做各自的工作嘛! 鄧部長振中:我擔任政務委員的時候就負責審查這個法案。 楊委員瓊瓔:行政部門多久可以提出來? 鄧部長振中:很快。 楊委員瓊瓔:很快,是多快? 鄧部長振中:大概一、兩個月就可以出來了。 楊委員瓊瓔:一、兩個月叫做快?請於兩個月內送出,這是國家很重要的一件事情,現在公民團體都在看,我們一起努力,好不好? 鄧部長振中:好,謝謝委員。 主席(楊委員瓊瓔):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經濟部的版本在102年9月就送到立法院,當時行政院無視於法律的規定及立法院的決議,在我們沒有同意的情形下一再調漲電價,基本上,行政院、經濟部都不太尊重立法院的決議,如果今天通過電價計算公式,對你們到底有沒有實質的拘束力?還是只喊好聽的話給老百姓聽,表示為了讓民眾有感你們已經努力了,但能不能過是立法院的問題。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在此明確地跟委員報告,我們一定會尊重立法院的決議。 陳委員怡潔:不會重蹈覆轍,對不對? 鄧部長振中:對。 陳委員怡潔:日前本席質詢時,毛院長承諾年底前會把台電回饋民眾的方法拿出來,基本上,元旦(1月1日)就可以實施了。由此可見,院長認同公式的審查和台電的回饋方式應該分開處理。 鄧部長振中:事實上,是分開處理的。但是我也要拜託委員,公式的通過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因為它立刻可以反映在未來的電價上,越早通過,越快反映。 陳委員怡潔:毛院長表示,回饋方式1月1日就可以實施了。 鄧部長振中:可以辦得到。 陳委員怡潔:確定1月1日就可以開始啟動回饋機制,回饋小商家和一般民眾嗎? 鄧部長振中:我們可以宣布。 陳委員怡潔:宣布1月1日開始實施,這樣就不會和新電價計算公式牽扯在一起,請問回饋部分已經定案了嗎?到底要怎麼回饋? 鄧部長振中:今天的委員會很重要,看起來,委員的意見已逐漸形成共識,我很清楚地感受到大家希望統統回饋給住戶和小商家,今天委員會的主決議通過以後,我們就會帶回去計算。 陳委員怡潔:回饋小商家和民眾部分已經確認了,所以元旦就可以開始回饋給民眾,而且不會完全和新電價綁在一起。 鄧部長振中:新電價部分,我們還是希望快一點通過,因為它確實很重要。 陳委員怡潔:基本上,兩者不會互相牽制。部長方才表示這次預計回饋90億元,以1年2,000億度計算,每度大概只有0.05元,外界認為經濟部似乎在鼓勵大家多用電,因為用越多回饋越多,請問經濟部到底有沒有訂定上限?如果回饋對象鎖定一般民眾和小商家,怎麼認定用電大戶、小商家和一般民眾?這部分到底有沒有上限? 鄧部長振中:電錶有用電級距。 陳委員怡潔:現在到底有沒有設定上限? 鄧部長振中:用電量超過700度者屬於用電大戶,這個部分我們就不退費。 陳委員怡潔:用電量超過700度者完全不回饋,700度以下才考量回饋?上限是700度嗎? 鄧部長振中:這個問題請黃董事長說明。 主席:請經濟部台電公司黃董事長說明。 黃董事長重球: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幾個方案,一個是每戶固定回饋多少,一個是不管用多高,最後還是以700度計算。 陳委員怡潔:即使用了1,000度,也只能以700度計算回饋金額。 黃董事長重球:只計算到700度,超過700度的部分不會多給。 陳委員怡潔:沒有排除所謂的用電大戶,反正大家都設限在700度。 黃董事長重球:對,用電大戶本身也是…… 陳委員怡潔:既然如此,你們就不可以說回饋對象鎖定小商家和一般民眾,應該說大家都適用700度以下的回饋機制。 黃董事長重球:現在考慮兩個方案,一個是每一戶都一樣,一個是隨著用電量予以回饋,但最多只算到700度。 陳委員怡潔:所以沒有排除用電大戶,一個是上限700度,一個是…… 黃董事長重球:所謂的用電大戶,大家指的可能是工業或商業的用電大戶。 陳委員怡潔:未來呢? 黃董事長重球:那個都排除了。 陳委員怡潔:都排除了,所以上限是700度。 黃董事長重球:小商店算,用戶如果是麵攤或一般的…… 陳委員怡潔:因為現在上限700度已經確定了,到底要怎麼認定什麼是小商家、有沒有模糊的空間,我希望經濟部和台電可以先釐清定義。 黃董事長重球:這個沒有問題,因為我們有低壓用戶、高壓用戶,馬上就可以釐清。 陳委員怡潔:另外,就是重建成本,根據你們的財報,截至103年11月底累積虧損還有1,843億元,如果以2,000億度去分攤的話,每度的重建成本是0.1元,10年才可以全數彌補完成,現在意見也很多,你們也跟媒體說,經濟部已經讓步了,要把重建成本作一切割處理,我想了解如何切割、你切割什麼、定義在哪裡? 鄧部長振中:我們就把那個因素拿掉。 陳委員怡潔:也就是把財報上這個東西拿掉? 鄧部長振中:它在公式裡面,未來電價中就沒有了。 陳委員怡潔:就是這部分不納入公式? 鄧部長振中:是。 陳委員怡潔:第二、剛才有提到過去幾年台電虧損的原因大概都是政策上的因素,像100年政策影響的金額有825億元、101年1,008億元、102年492億元,到103年,你們預測是481億元,這些錢照理說都應由政府編列公務預算補助,譬如學校電費應由教育部負擔,離島電費補助應由國發會或行政院編列預算支應,還有許多環保支出,但是我看你們的財報,幾乎都是台電買單,把這樣的成本轉嫁到民眾身上,部長覺得公平嗎?接下來要怎麼解決?既然你都要回饋給民眾了,那轉嫁的部分要如何處理? 鄧部長振中:正辦就應該照您講的那樣做,但是因為有一些歷史因素,所以我們逐步在改。如果要求教育部負擔學校的電費,教育部暫時也沒有辦法編列如此龐大的預算,但是未來的目標是如此。 當然這對台電來講是一個很大的政策負擔,所以我們也要給台電一個合理的利潤,就是這個道理。 陳委員怡潔:所以,什麼時候會讓應納入公務預算或應由其他單位補助的部分回歸正常?因為大家都認為你們一邊把這些負擔轉嫁在民眾身上,一邊又說回饋給民眾了,這樣對民眾來說,還是沒有公平正義可言。 鄧部長振中:這逐步在改,我們一直都在和其他部會協商。 陳委員怡潔:你也認為這部分不公平嘛! 鄧部長振中:不合理!這不是正辦。 陳委員怡潔:那你認為要如何用最快速的方法解決?我想聽一下經濟部的想法和目前的意見。 鄧部長振中:你問我,我一定說儘速,但是我們也體認到…… 陳委員怡潔:最快是什麼時候?儘速指的是多久? 鄧部長振中:我們會儘量去push,因為這對台電來說是比較不合理的作法,不過,委員也了解…… 陳委員怡潔:對民眾也不公平嘛,就是說你不能一邊給棒子,一邊給胡蘿蔔,那什麼時候才可以達到公平正義的目標? 鄧部長振中:報告委員,其實這也是左口袋、右口袋的問題,今天如果你要教育部全部負擔這個差額的話,…… 陳委員怡潔:沒有錯啊,但是現在大家就是認定這部分本來就不應該讓民眾來承擔啊!所以我才問你儘速是什麼時候。至少在認定範圍內,大家認為有達到公平正義的目的,這對你們部裡也有加分的作用。 鄧部長振中:也好。 陳委員怡潔:因為民眾的觀感也是升級的啊,所以你不可以跟我說儘速,請問你大約給自己多久的時間? 鄧部長振中:真的很抱歉,因為衡量整體的局勢…… 陳委員怡潔:但是你也認為不公平,所以我希望你能夠去努力,儘速調整。 鄧部長振中:是。 陳委員怡潔:因為現在電價最大的變數是燃料價格,大概占6成,剛才你有提到未來可能半年會去調整一次電價,是這樣嗎? 鄧部長振中:是。 陳委員怡潔:那就會有另外一個問題,既然如此,油電價格其實會影響民生物價,如果今天國際原物料漲幅太大時,為了穩定民生物價,是否可請部長考慮將緩和調漲機制納入公式當中?譬如今天煤和天然氣可能只是短期上漲,如果電價一漲,所有物價都會跟著漲上去了,就算下個月電價跌回來了,民生物價其實不可能跌回來的,所以你不可能完全靠公式,就這樣硬梆梆的來計算。所以,部長有沒有考慮緩和調漲機制?雖然它不一定是這樣稱呼,但是一定有這種公式存在,你是不是可以把這種緩和調漲的機制納入考量? 鄧部長振中:我們儘量按照公式,讓燃料成本正確的反映在電價中。 陳委員怡潔:如果我說的那個問題發生了,你總是要能夠用類似緩和調漲機制的政策去平衡,不能說電價下跌了,民生物價還繼續上漲,所以可否把類似緩和調漲的機制納入公式?如果這樣比較困難,是否可以另定輔助的政策?我相信部長可以做得到,總不能說電價下跌了,民生物價卻回不去了,這樣不合理啦! 鄧部長振中:是,這當然一定要處理,至於如何處理最有效,…… 陳委員怡潔:關於緩和調漲機制,還是請你建立起來,好不好? 鄧部長振中:是,我們來考慮。 陳委員怡潔:今天藍委又說總統府有很大的包袱,就是有關「滅頂」的計畫,我覺得經濟部是站在企業這一邊的,譬如潤泰是一個很大的集團,當他被行政官員勒索時可以站出來,但到底有多少中小企業被勒索過,我們不知道。現在又有藍委說「滅頂」計畫有政治力介入,請問部長站在這樣的高度,怎麼看這件事情?你認為要怎麼做,對未來才是最好的?因為今天連你們自己人都說「滅頂」計畫總統府有包袱,因此,你認為關於「滅頂」計畫有政治力介入一事,應如何處理?我只是想聽聽你的想法而已,這樣我才知道我們到底有沒有依靠。 鄧部長振中:報告委員,我真的沒有足夠的資訊來回答您這個問題,非常抱歉! 陳委員怡潔:你怎麼看待這件事情? 鄧部長振中:我真的現在沒有足夠的資訊。 陳委員怡潔:那總不能說未來中小企業遇到這些問題,你告訴他們說,你沒有足夠的能力幫他們解決。所以,我希望部長能夠認真思考這個問題,好不好? 鄧部長振中:是,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3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王委員惠美發言。 王委員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在公務體系多久了?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都快40年了。 王委員惠美:民眾期待我們的政府是大有為的政府,對吧? 鄧部長振中:是。 王委員惠美:那大有為的政府不應該只給民眾小確幸吧? 鄧部長振中:越多越好啦! 王委員惠美:但是你們現在的作法,我完全看不到前瞻性。然後,你們只不過一味看到眼前的問題,先摸一摸頭、安撫一下,讓民眾感覺「沒魚,蝦也好」而已,看不到你們用更長遠的眼光來看,現在的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年輕人的薪水從25,000元起跳,他們看不到自己的未來,我們也沒有看到你們在產業上的努力,如果產業能夠升級,年輕人可以有好的發展,政府就不用去搞這種小確幸了。過去,我們一直把國營事業的角色弄混,當然最後要追求的還是自由經濟,請問部長,我們的浮動油價多久調一次? 鄧部長振中:油價的部分,是一個禮拜。 王委員惠美:因為你的浮動油價,搞得人心跟著浮動,我這樣的說法,部長能不能接受? 鄧部長振中:報告委員,可能…… 王委員惠美:每個禮拜六、禮拜天,當上班族一知道油價可能又要調整,半夜就趕去排隊加油。 鄧部長振中:看是漲還是跌,跌價就不用去排隊了。 王委員惠美:現在我們的油價和電價是一個禮拜反映一次。 鄧部長振中:是。 王委員惠美:他們有時候報價都來不及報,這是企業界在反映的一件事情。既然我們在探討油電,這是關係到民生和企業非常大的問題,所以拜託你們審慎處理,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過去桶裝瓦斯一桶四百多元,那時候鄉下一個女工,一天差不多可以賺800元,也就是做一天工可以賺到兩桶瓦斯的錢,但現在薪資沒有漲,一桶瓦斯卻漲到8、900元;換句話說,過去他們做一天工可以賺到兩桶瓦斯,現在只剩下一桶了,你看民眾會不會抱怨?現在石油降價幅度那麼大,瓦斯降的幅度也那麼大,但民間都沒有感受到,你們有沒有什麼調降的方式?請問在過年前,調降的幅度還有多少? 鄧部長振中:可否容我請中油陳總經理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經濟部台灣中油公司陳總經理說明。 陳總經理綠蔚:主席、各位委員。我簡單報告一下,去年大約這個時候,也是在這裡談桶裝瓦斯的價格,當時國際液化石油氣價格1噸1,162美元,現在已經降到五百多元。 王委員惠美:等於降了一半。 陳總經理綠蔚:當時公司吸收了9.65元,因為我們一向採取緩漲緩跌的方式。 王委員惠美:你們現在是多賺一點,然後去彌補過去的,是不是這樣? 陳總經理綠蔚:我們是逐步吸收回來,目前所有的已經吸收回來,所以現在會全額反映。 王委員惠美:請問到過年前,瓦斯可以降多少錢? 陳總經理綠蔚:以目前所看到的情況,最少一公斤可以降3元。 王委員惠美:所以一桶可以降60元? 陳總經理綠蔚:最少是3元,但要到最後一天才會公布,所以我們現在每天都在看價格。不過,中油公司只是批售,下面還會經過經銷商、分裝廠及瓦斯行,每個部分都會再加上它的成本。 王委員惠美:你們要去呼籲和管制啊!我們要求你們依照國際價格,你們確實也反映了實際價格,但最後我們買的成本就是這樣,民眾不會去考量這是零售商或桶裝瓦斯的問題。 陳總經理綠蔚:王委員指教的是對的,我們會儘量要求相關…… 王委員惠美:你們要輔導這些廠商,請他們要回饋。 陳總經理綠蔚:是,我們也希望這樣。 王委員惠美:要有強制性啦! 陳總經理綠蔚:但我們不能指定他零售價格要賣多少?這是公平交易法的規定,但我們會儘量去做,讓他能夠反映到消費者的身上。 王委員惠美:可不可以不賣貨給他?你們一定有管制的方式。 陳總經理綠蔚:我們會盡所有的可能,來做這件事情。 王委員惠美:我們這麼努力、亟力爭取,結果到了下游卻是如此,不論工廠也好,零售商也好,雖然合理的利潤要給人家,但是該要回來的,我們必須要回來,好不好? 陳總經理綠蔚:好,謝謝。 王委員惠美:再來,對於這次90億的回饋,有很多聲音出現,所以有時候分配不公,反而比不分配還要麻煩,你們現在定調90億全部發現金,是不是這樣? 鄧部長振中:不發現金,因為現金很難發。現在最有效率、最快的方法,就是在他下次付電費的時候,直接扣掉。 王委員惠美:你是用齊頭式來扣,或依照他的用電來扣?還是在1,200萬戶的狀況下,平均下去一戶就是給多少錢? 鄧部長振中:最簡單的是這樣子。 王委員惠美:你們過去一直提倡節能用電,但這樣的做法,我覺得是一巴掌又打到自己。 鄧部長振中:還是有節能的觀念在裡面,也考慮到所有的因素,我們當然是照顧比較弱勢者,這些都有考慮進去。 王委員惠美:前幾天台達電創辦人鄭崇華主張,要把省下來的錢用來改善台電的效率和環保,還特別舉例,台中火力發電廠是全世界最大的發電廠,但排放二氧化碳的量,也是全世界第一,包括企業界的智融集團董事長施振榮也呼籲,我們政府要做更有效的處理,並用在長期規劃上。但張忠謀的看法就不一樣,他認為提升環保設備本來就是台電、中油隨時要處理的事情,請問部長對此有何看法? 鄧部長振中:委員說的很對,節能減碳、提倡綠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們現在的作法是同時並進,例如燃料跌價,我們不要去占他便宜,但是台電和整個國家政策都是朝減碳方向走,包括上個禮拜在秘魯達成氣候變遷的協議,都應該是以平行、相輔相成的方式去做,所以兩者都很重要。 王委員惠美:雖然相輔相成去做,但我還是期待你們,在產業方面,特別是節能減碳方面,我認為這是經濟部應該去努力的。 鄧部長振中:我們是責無旁貸。 王委員惠美:本席真的覺得,我們有很多應該去做連結,特別是經濟部。本席今年初曾經到大陸,也看過他們的工業區,他們現在是以一個園區,做一個示範點,也就是把園區內有關污水處理、太陽能處理及一些高科技的東西,不論監控也好,高科技技術也好,都融結在一起,做成一個示範區,然後在全國各地,不斷去copy出好的示範區來帶動產業,也增加了非常多的綠能產業。我覺得經濟部在這方面責無旁貸,不能單單讓台電去打拚,然後中油的部分讓中油去處理,我們還有非常多中小企業,也跟大家一樣有節能觀念,所以我希望你們去做整合的工作。 鄧部長振中:這是我們一定要去做的事情。 王委員惠美:還有,在這個公式裡面,台電過去一年支付的利息是多少?有沒有包括在這一次計價範圍裡面? 鄧部長振中:我不清楚他經營的情況,可否容我請黃董事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經濟部台電公司黃董事長說明。 黃董事長重球: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年利息支出大概是一百九十幾億,不到200億。 王委員惠美:你們的支出有沒有算在這次公式裡面? 黃董事長重球:這是我們的成本。 王委員惠美:可是你們投資10元,幾乎90元都是去銀行借的,在此情況下,你們內部到底要不要去做檢討?哪有一個企業能夠這樣,用10元可以貸90元。 黃董事長重球:如果都是累積虧損、沒有賺錢,當然是要借錢,由於累積虧損二千多億,所以我們希望能夠補,這樣我才有現金。 王委員惠美:我還是期許董事長,先從內部開始改革,今天油電雙漲,為什麼民眾的反彈那麼大?因為你們並沒有從內部的節儉開始做。 黃董事長重球:有,包括省油、省水、省電及燃料庫存減少,我們在節儉上做了非常多,今天才會有這樣的成果出來。 王委員惠美:我看過你們的公式,在風險貼水的部分,我覺得台電屬於國營事業,不用擔心會倒,如果依一般公司的總資產額,不會像你們現在能夠搞到一兆多,還讓你們每年可以有200億支付利息,包括這次營運風險裡面有2%~4%,請你們針對這部分來說明。 黃董事長重球:有關2%~4%的風險貼水,等於是有一些現金放在銀行,按照現在的利率就是一點四幾,但畢竟企業在經營的時候,會產生非常多狀況,所以一般企業經營總是會加一個風險。 王委員惠美:而且很奇怪,你們還附了一個所得稅的成本,既然都有一些稅捐了,這種規費到底合不合理?所得稅是不是應該併在你們自己這些公式裡面,而不是額外又拿出來? 黃董事長重球:所得稅可以併到稅捐裡面。 王委員惠美:對啊!公式自己寫成這樣,會造成人家很多遐想,這部分你們再去努力,好不好? 黃董事長重球:好,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明文發言。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由於輿論反彈很大,聽說經濟部已經把新修正計價公式的版本,重新送給行政院審核,請問有沒有這回事?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沒有,今天審的就是102年的部分。 陳委員明文:你們沒有重新再送給行政院? 鄧部長振中:沒有。 陳委員明文:毛治國院長好像對新版還是有意見,他們不是叫你重送嗎?我們在媒體上聽到了這個消息。 鄧部長振中:沒有。 陳委員明文:如果有,基本上今天就不需要在這邊審查了。 鄧部長振中:報告委員,沒有。 陳委員明文:如果有重送給行政院,依據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的相互協調機制,應該是行政機關審查之後,才會送到立法院來,然後我們再做進一步的審議。 鄧部長振中:沒有。 陳委員明文:確定沒有? 鄧部長振中:確定。 陳委員明文:今天大家比較爭議的兩個問題,一個就是希望你們回饋,請問今年回饋的數字到底是多少,現在確定了沒有? 鄧部長振中:90億。 陳委員明文:90億還沒有做最後的確定,不是嗎? 鄧部長振中:最後確定的結果,應該是低過90億,但只差一點點。 陳委員明文:為什麼低過90億,應該超過90億才對啊! 鄧部長振中:這個帳可以公開,沒有問題。 陳委員明文:台電103年前11個月的盈餘,大概是二百四十幾億,沒有錯吧? 鄧部長振中:大概是這樣。 陳委員明文:本年度大概有264億。 鄧部長振中:是今年,103年。 陳委員明文:怎麼變成回饋90億,這樣怎麼合理?請問部長,燃料占整個電價成本多少? 鄧部長振中:六成。 陳委員明文:大概六成五,這樣算起來就有171億。 鄧部長振中:不是,因為燃料的價格降低,這是很客觀的事實。 陳委員明文:我們的成本是六成五,這樣大概有一百七十幾億,所以總要告訴我們,你們的90億是怎麼算出來的? 鄧部長振中:容我請黃董事長把更精細的數字向委員報告。 陳委員明文:90億是你們自己說的,還是用一個公式計算出來的,總要說給我們聽,這樣我們才能夠說服全民,對不對? 主席:請經濟部台電公司黃董事長說明。 黃董事長重球:主席、各位委員。我跟委員報告,有關90億的部分,我們估算在今(103)年度,從1月開始煤大概降了一些,天然氣是到12月才開始降,所以這個變數比較大,我們本來初步算到11月份,燃料下降的部分反映出來,大概是77億左右,如果把12月也算進去,可能是八十幾億,因此我們就取整數90億,大概就是這樣計算。 陳委員明文:但我算給你聽,你們燃料成本占總成本65%,這樣算起來應該是一百七十幾億。 黃董事長重球:比方去年12月,我們單月就虧40億,所以冬天比較會虧損。 陳委員明文:你們這樣算比較不合理。我再進一步問,你現在要退費的對象是誰? 鄧部長振中:一般住戶和小商家。 陳委員明文:也就是說,在工業用電的部分,中小企業、大企業都沒有退? 鄧部長振中:工業用電和大的商家不退。 陳委員明文:確定是這樣嗎? 鄧部長振中:是。 陳委員明文:如果用這樣的計算方式,按照你們103年預算書,供電量是2,180億、4,439萬度,而且服務業、民生用電量大概占全部用電量37%,這些都是你們預算書裡面的數字,沒有錯吧?這樣換算出來,大概是806億7,642萬度,然後每度民生用電回饋0.2元,這樣你們大概要拿出172億回饋給民生用電,是不是這樣算? 黃董事長重球:我們不是這樣算。 陳委員明文:這樣是不是比較合理?如果這樣算,以每戶大概使用330度為基礎來計算,每戶大概可以獲得792元,算起來一個月才六十幾元,如果按照這樣的換算方式,只回饋給民生用電,每戶大概可以退800元,沒有錯吧? 黃董事長重球:我們會扣除空戶的部分,算出來就是每戶平均是多少錢。 陳委員明文:我看你的計算方式和我的計算方式差距很大,就如同很多委員告訴你的,你們現在只是「放屁安狗心」,這種作法比較不好,我們希望合理回饋給臺灣人民,尤其台電又是國營事業,這一點我要特別強調,希望今天把回饋多少,回饋對象,都清楚告訴臺灣人民。我們為什麼會討論這個問題,因為國際油價一直下跌,從103年油價最高點107元,跌到昨天剩下多少? 鄧部長振中:昨天西德州已經到五十多元。 陳委員明文:是55元。 鄧部長振中:但布蘭特當然還高一點。 陳委員明文:換算起來是48.59元,有人預測明年會跌更深到40元,果真如此,換算起來就會達到27.2元,在此情況下,若以現在這個公式換算,我們電價到底會再降多少? 鄧部長振中:我很快的算一下…… 陳委員明文:我只是問你有沒有算過?你們一直告訴我們說,趁現在油價便宜的時候,新的計算公式要趕快讓它通過,這樣人民才會有感,以今天55元來看,如果有可能降到40元,按照新的計算公式是多少? 黃董事長重球:我跟委員報告,這個真的要換算,因為石油價格下跌,天然氣…… 陳委員明文:我知道要換算,但你要告訴我,以現在新的計價公式算起來是多少?40元這個數字也不是我講的,很多人已經預測可能會跌到40元,我們現在的價格是55元,你們今年6月在預算書中預測的價格是多少? 黃董事長重球:主要是天然氣和煤,煤不一定會和油價連動,它會有一點相關,但是不是會連動到那個程度,我們還在觀察,所以煤的影響是第二大,影響最大的是天然氣。但天然氣12月份才開始反映,所以它會怎麼反映要看…… 陳委員明文:如果再降到40元,你們還沒有按照新的計算公式換算過嗎? 黃董事長重球:沒有換算過。 陳委員明文:你們總是要算一下,好讓我們知道啊! 鄧部長振中:這個算得出來。 陳委員明文:本來就算得出來,如果算不出來怎麼叫做公式?既然有新的計算公式,就應該給我一個很清楚的答案,但卻沒有,這表示你們沒有這方面的心理準備。可是會不會再跌?事實上會再跌的,所以我今天要告訴你,油價漲幅和新的計價公式要在什麼時候通過,這兩者是沒有關聯性的,我只是要強調這一點。 另外,在你們新的計價公式中,有特別提到燃料,請問什麼叫做「燃料」,燃料有沒有很明確的定義? 黃董事長重球:發電用的燃料包括核能、燃煤、燃油、天然氣。 陳委員明文:有沒有包括汽油、其他用油?你們連車輛的耗油、所需的用油,全部都把它放進去,這樣合不合理? 黃董事長重球:離島用的輕柴油或柴油…… 陳委員明文:你們連購入電力的燃料,都把它放進去。 黃董事長重球:購入電力就包括燃料,因為那個部分會隨著燃料起伏而調整,所以那是發電用的燃料。 陳委員明文:有關購入電力的部分,請問你們向民營電廠購買,平均一度是多少? 黃董事長重球:這不能平均,因為燃煤有燃煤的價格,而且燃氣在一、二、三階段,也有不同的價格,是按照當初的規定。 陳委員明文:我現在沒有問燃煤,而是問民間電力公司的部分,像長生就是5.16元。 黃董事長重球:每一家都不一樣。 陳委員明文:嘉惠是4.56元、國光是4.7元、星能是4.7元,在你的預算書裡面,我們自己的發電成本是2.8元。 黃董事長重球:那是總平均。 陳委員明文:如果以現在的民間電力來看,平均起來也有4.7元,等於每一度都多64.5%。 黃董事長重球:燃氣有燃氣的價格。 陳委員明文:這樣的計算公式合理嗎? 黃董事長重球:當然合理,因為燃氣有燃氣的價格,就像台電燃氣也有燃氣的價格,我們台電是總平均,所以核能的價格平均下來,當然就低了。 陳委員明文:我是提醒你。 黃董事長重球:我知道。 陳委員明文:部長,你看他們購入的電力,現在都還是以材料及用品費這個科目在編列。 黃董事長重球:那個科目是主計處訂的科目,我們在這個科目之下…… 陳委員明文:這是有問題的,今天我們是在詢答,整個計算公式的內容,事實上是不透明的,應該透過公聽會讓大家好好討論,包括明年台電資產報廢損失就高達21億,還有什麼會費的捐助分擔,高達33億,這些都放入你們的計算公式裡面,這樣合理嗎?包括雙十國慶、國旗布置的經費,以及中華民國各界慶祝五一勞動節籌備會的經費,全部都放進去,這些費用跟發電有關嗎? 黃董事長重球:那個是屬於營業外的支出,沒有放在電價公式裡面。 陳委員明文:你們就是全部把它納入。 黃董事長重球:沒有。 陳委員明文:沒有是最好,既然你今天來這裡,就應該很清楚的向我們做一個承諾,不然你們所謂的「其他費用」就是這些,不是嗎? 黃董事長重球:不是,科目不一樣,我們會再向委員解釋。 陳委員明文:如果科目不一樣是最好。另外,很多委員針對重建成本部分提出意見,這部分要不要把它拿掉? 鄧部長振中:報告委員,這部分要拿掉。 陳委員明文:這個應該很清楚,就是把它拿掉。事實上,如果台電好好解決工業用電的虧損、民營電廠購電及燃料成本的問題,相信你們一年賺個4、500億是跑不掉的,所以應該把重建成本部分移除掉。 主席:請蘇委員震清發言。 蘇委員震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陳明文委員一直在講計算方式到底合不合理?但是他講一套,你們講一套,包含國際油價下跌的問題也要計算,但陳明文老師講的話,你們可以好好考慮一下,我覺得他講得不無道理,雖然都有一套計價標準,我常在想你們現在計價和計算內容的方式,剛才又聽到那麼多委員詢答,我在底下一直思考一個問題,你們到底要不要全部套用公式?因為台電是一個國營事業,國營事業存在的目的,是要照顧人民和百姓,政府是因為人民而存在,國營事業的用意也在於此,現在為了台電虧損的問題,說我們電價已經是世界最低等一大堆理由,但政府不是應該照顧人民嗎?所以現在大家在討論,你們賺錢應該要回饋多少?當初燃料一直往上的時候,我曾經在這裡苦口婆心說了好多遍,油跟電真的不要雙漲,不然會造成民生物資回不去,結果事實證明就是這樣,包含剛才李慶華委員也在講,我手頭上也有報紙,鼎泰豐亂來!半年漲了18%;漢堡王更狠漲25%,所以大家拒吃。不過話又講回來,如果我今天是鼎泰豐的老板,一年半漲18%,反正生意還是一樣好,不用煩惱沒有客人來。但是這象徵當他們有理由或藉口的時候,利用油電雙漲就跟著漲,可是政府無法落實照顧一般平民老百姓,現在物價回不去了。剛才也有委員問你,現在這些帳怎麼樣處理,要不要請他們去喝一喝咖啡?但部長請他們喝咖啡有效嗎?他們會因為部長請喝咖啡,就良心發現而降價嗎?不會,不要騙人了,所以我們真的是語重心長的在講,為什麼現在要你們馬上脫鉤處理,不管是90億也好,或是陳明文委員剛才講的一百多億也好,總是希望你們馬上做,好讓百姓可以感受得到。其實,我們一直希望,不管是不是毛院長講的「實際行動的經濟內閣」,你直接做給我們看就好了,所以還是那句話,這個脫鉤處理沒有問題,而且我們上個禮拜,也做過主決議,要求經濟部於103年12月底以前公告調降方案,也有很多委員問你們,到底適用於哪些?你們說是一般用戶和小商家,這些我們都樂觀其成,但是「心動,不如馬上行動」,你們應該馬上去處理,這樣才是回應人民的期待。我先問一下部長,有沒有辦法馬上宣布?現在都可以脫鉤了,而且也做了決議,加上12月底馬上就到了,沒有問題吧?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問題。 蘇委員震清:我現在跟你討論一件事,剛才說的到底是不是套用公式?我不要你講公式怎麼計算,而是要跟部長和董事長講,既然是國營事業,賺錢就不是唯一目的,其實不要虧損太多,就阿彌陀佛了,所以這個計價方式不能當做台電未來所謂賺錢的一個方式,如果存在這個基礎因素,我認為是不對的。 鄧部長振中:他用這個公式,不是拿來賺錢,這個公式的目的,是在燃料價格上上下下的時候,他的成本能夠在電價上反映出來,不是用這個來賺錢。 蘇委員震清:但是現在卻讓人感覺內有玄機,譬如當初你說要把重建成本放在裡面,每度0.1元,現在大家反映你又取消掉,剛才委員提出很多問題,譬如要調降,以企業來講,人家需要報價,因為電價在營運成本裡面,你說要半年,但他們反映不及會造成麻煩,應該一年才比較有緩衝的時間,所以一定要考慮的面面俱到。還有,你們現在把所得稅放在裡面,雖然你們已經連續虧損十幾年,照理講所得稅應該就沒有了? 鄧部長振中:就不收了。 蘇委員震清:我認為你們不用放在裡面,你們把它放在裡面,好像是跟人們講,我改天賺錢,就要交所得稅,但分子越大,民眾所繳的電費就越多,這個基礎是沒有錯,所以到目前為止,十多年來已經虧損那麼多錢了,現在這個計算公式隨時可以修正,如果站在人民的立場,簡單講,這個所得稅不應該放在裡面。以你們目前虧錢來說,是可以先把它拿掉,如果發覺可以賺錢,需要繳納稅金的時候,我們再來重新修改計價方式,因為會隨著時代潮流在變,所以如果真的有心,就應該先把所得稅拿掉,不然裏面就是暗藏玄機,因為分子越大,將來民眾繳的電費就會越多,所以我是很理性地在跟董事長和部長討論,這也是為什麼有那麼多委員提及計價公式。還有你們的合理利潤裡面,包含很多項目,其中有一個投資報酬率,是從9.5至12調降到3.5至5.5,並且認為這是合理的,但是你們的營運資金從90億調高到235億,用這個互相乘以比例,其實都沒有調降,我相信我講得應該沒有錯! 主席:請經濟部台電公司黃董事長說明。 黃董事長重球: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營運中的重置成本那一塊就有1兆1,000億,如果加上營運資金才235億,其實那個只是一個合理的數字,再乘以30%,其實這樣乘下來…… 蘇委員震清:「掩來扯去」都沒有變。 黃董事長重球:有變,整個合理利潤還是降下來了,我算一個數字跟委員報告好了。 蘇委員震清:你算過的,我都有算過,我的助理也不是吃飽就去玩,因為這牽扯到民生,包含你們的自有資金率,現在從9.18抬高到30%,你們說是最適合的。 黃董事長重球:那是正常的公司。 蘇委員震清:你是用公司的角度來講,如果你純粹用公司的角度,我們不能限制你,但不要忘記你是國營事業,你要配合政府重大政策照顧人民,對不對? 黃董事長重球:配合政府政策,這是另外一部分,公司營運要有一個基準。 蘇委員震清:這個就是互相,你要把它當做矛盾、還是相輔相成? 黃董事長重球:相輔相成。 蘇委員震清:如果以公司的角度來講,你用30%,我不敢說什麼,因為合理,但是站在政府國營事業的立場來講,用30%是不合理的,我覺得應該再降,這個都可以來談。另外,你們裡面還有所謂「其他營業費用」,剛才陳明文委員也提到這些,你說這些沒有在計算裡面。 黃董事長重球:是營業外的。 蘇委員震清:在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中有提及,電費必須之各項成本費用之定義,裡面就有定義其他營業費用。你們要不要照這個定義走?不需要嗎? 黃董事長重球:對,我們是照其他營業費用這個定義。 蘇委員震清:沒有錯? 黃董事長重球:我們在電價裡面,是其他營業費用,不是其他…… 蘇委員震清:就是包含其他營業費用,那其他費用的定義又是什麼? 黃董事長重球:其他營業費用不是在這裡面,那是營業外費用。 蘇委員震清:可是其他營業費用的定義是這樣寫:「凡水電、郵電、旅運、印刷裝訂及廣告、保險、專業服務、公共關係、物料及用品消費」。如果是含在其他營業費用裡面,不是這些是什麼,你們都把它放在裡面。 黃董事長重球:這個其他營業費用是要放在裡面的,營業外支出才不放在裡面。 蘇委員震清:這個有沒有放在裡面? 黃董事長重球:這個有。 蘇委員震清:包含這些東西,可以花多花少啊! 黃董事長重球:當然,譬如寄電費單…… 蘇委員震清:公共關係也算在成本裡面,這樣不是可以隨便亂花嗎?所以我才說你們管理失靈、無效率、支出浮濫或不當投資等,因為連這個你也胡亂算進去。 黃董事長重球:這不是胡亂算,平常就有透過管理來管制。 蘇委員震清:你們到底有沒有管理? 黃董事長重球:有管理啊! 蘇委員震清:我是說其他支出費用,不應該寫在裡面。 黃董事長重球:是其他營業費用,不是其他營業外支出。 蘇委員震清:總歸一句話,大家都是語重心長,國民黨的委員也說,不要只有小確幸,一個錯誤政策造成物價回不去,所以今天不是台電賺多少錢來回饋百姓,縱然百姓有感,也永遠不會感謝政府,因為這是你們的錯誤,才造成今天的情況,因此就算回饋多少錢,百姓永遠酸在心內。我講的都是坦白話,你是百姓,我也是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民,但今天就算降下來回饋百姓,百姓會高興嗎?沒有,他會認為這是政府本來就應該做的,也會認為若不是政府當初做了錯誤的決定,不會造成他們今天那麼痛苦,這只是彌補當初的錯誤而已。最麻煩的一件事,就是物價竟然回不去,人民所得也沒有增加,部長,這才是你們的責任。今天大家討論台電要怎麼計算,這只是一個過程,我認為配合政府政策,應該在這個計算基準裡面,好好去思考,立場不是在於賺錢,而是如何讓人民感受到政府照顧人民的美意,這一點才重要,本席也這樣期許你們。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我們中午時間不休息,直到會議結束,現在先處理委員提案5案及臨時提案1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一、委員提案: 1、 依據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十條及電業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營之公用事業費率、國營電業費率,其計算公式須層轉立法院審定,變更時亦同;然而,針對「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正擬議」,該修正公式之擬議,業遭輿論批評藏有4「奧步」,且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亦指出:「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修正案存有未盡妥適之處」,有6大疑點,包括:(1)仍欠缺成本控制誘因與有效抑減成本之機制,對「管理失靈、無效率、支出浮濫,或不當投資等問題,……,仍未見針對前述缺點進行檢討修正或改善。」;(2)核算合理利潤之費率基礎─「最適自有資金」未明確定義;(3)全數以長期資金成本為投資報酬率之估算基礎,有欠妥適;(4)風險貼水未訂定上下限範圍,恐有空白授權之疑;(5)購電費用已達全部銷售成本24%,且頻遭非議,以科目合併方式隱含於「燃料」項目中,頗值商榷;(6)未釐清虧損原因與責任歸屬,並精算回收時間,籠統以「重建成本」名目將全部累積虧損轉嫁由全民負擔,有欠妥適。同時,電價費率計算公式,為電價訂定之依據,更涉及民生,故本院審查會依法審查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正擬議案時,即應秉持替全民看緊荷包之原則。綜上,輿論及本院專業幕僚單位針對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正擬議均已提出重大質疑,本審查會更應謹慎處理,並廣聽社會各界意見。爰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針對「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案,提請召開公聽會,俟公聽會後,再繼續審查(實質處理)本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黃偉哲  林岱樺  蘇震清  楊瓊瓔  黃昭順  陳怡潔  陳明文  張嘉郡  潘孟安  葉津鈴  王惠美  廖國棟 2、 針對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查之「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目前經行政部門和立法院多方溝通,相關疑義及合理計價方式大致上已有共識,為尋求社會共識並達公開透明,爰要求召開公聽會,以致周全。 提案人:廖國棟  楊瓊瓔  李慶華  陳怡潔 連署人:黃昭順  丁守中  張嘉郡  黃偉哲  王惠美  葉津鈴 3、主決議 針對國際燃料價格持續下跌,民眾紛紛要求各項民生物資應反映調整。預估台電公司103年度因燃料價格下跌致增加之盈餘約90億元至100億元。本席要求台電公司於104年1月10日前提出電價回饋措施,將此盈餘90億元全數回饋於民,並以一般住宅及小商店為主要回饋對象且排除空戶,以落實政府照顧民生美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黃昭順  丁守中  李慶華  廖國棟  陳怡潔  楊瓊瓔  黃偉哲  蘇震清 連署人:張嘉郡  王惠美  葉津鈴 4、主決議 針對102年9月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新版電價費率計算公式附加之「每度重建成本」0.1元既非現行電價公式中既有之項目,且新版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中亦已列有「合理利潤」,應可以讓台電公司逐漸彌補累積虧損。本席要求應將「每度重建成本」0.1元予以刪除,減少民眾電費負擔,以落實政府照顧民生美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黃昭順  丁守中  李慶華  廖國棟  楊瓊瓔  蘇震清  陳怡潔  黃偉哲  葉津鈴 連署人:張嘉郡  王惠美 5、主決議 針對102年9月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新版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中既已有「稅捐及規費」等法令規定必須繳交之各項稅費負擔,實已包含「所得稅」。本席要求新版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不須另列該項目,避免重覆訂定。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陳怡潔  黃昭順  黃偉哲  李慶華 連署人:楊瓊瓔  張嘉郡  葉津鈴  廖國棟 二、臨時提案 鑑於煤、天然氣等國際原物料價格可能是短期內漲幅波動,如電價上漲,國內物價之民生物資價格隨之上漲,但當電價跌幅時,民生物價並不會隨之下跌。建請經濟部應儘速研擬物價緩和調漲之機制及相關配套措施,以因應國際原物料漲幅太大時,能確實穩定民生物價。 提案人:陳怡潔  黃昭順  黃偉哲 連署人:蘇震清  陳明文  楊瓊瓔  葉津鈴  廖國棟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 因為召開公聽會必須5天前通知,所以我預估下下禮拜舉行公聽會。 黃委員昭順:(在席位上)下禮拜可不可以? 主席:來不及,因為要5天前通知。第1案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臨時提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繼續詢答,請葉委員津鈴發言。 葉委員津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先請教鄧部長,現在在臺灣有什麼行業穩賺不賠,還輕輕鬆鬆沒有壓力?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各行業賺錢都不簡單,大家都很「打拚」,要「打拚」才會賺錢。 葉委員津鈴:請教董事長,什麼行業穩賺不賠,輕輕鬆鬆賺錢? 主席:請經濟部台電公司黃董事長說明。 黃董事長重球:主席、各位委員。各行業都不輕鬆。 葉委員津鈴:你們都知道我要問什麼。電價是政府保障的價錢、保障的營利。 黃董事長重球:電力公司有供電義務,壓力很大。 葉委員津鈴:穩賺的。 黃董事長重球:沒有穩賺的。 葉委員津鈴:穩賺不賠,都不會虧錢。 黃董事長重球:虧損二千多億元,你看。 葉委員津鈴:但是電力公司不會吃虧,到時候調漲電價就解決了,對不對? 黃董事長重球:沒有,我們現在在籌資金的時候…… 葉委員津鈴:消費者的電價由你們決定,去年調漲的電價已經反映成本,今年你們預估可以賺250億元,是不是這樣? 黃董事長重球:二百多億元,沒有到250億元。 葉委員津鈴:還沒有統計啦!200億元大概算到幾月? 黃董事長重球:算到11月是240億元,但是12月過去的年度都虧損,像去年單月我們就虧損了40億元。 葉委員津鈴:這樣就有矛盾。 黃董事長重球:不會,因為冬天的時候有很多基載的機組下來大修,所以有很多機組是沒有發電。 葉委員津鈴:這樣賺更多,因為成本減少了。 黃董事長重球:還是一樣供電,所以有時候要換油換氣。 葉委員津鈴:現在油價又一直漲,漲得比11月以前還多,你還叫說少賺,你這樣說在座的沒有人贊成。到11月你們就賺240億元,對不對?你們現在算一算,燃料降價可以拿90億元出來回饋。 黃董事長重球:基本上是這樣子。 葉委員津鈴:今年的電費算繳250億元,如果不加利潤…… 黃董事長重球:我在猜可能220億元。 葉委員津鈴:你怎麼那麼沒有信心? 黃董事長重球:因為我瞭解。 葉委員津鈴:燃料價格降這麼多,調漲電價的時候你們就可以預估了,你們沒有預估出來? 黃董事長重球:有。 葉委員津鈴:到11月份盈餘240億元,你說12月份會虧損,這一點解釋不過去。 黃董事長重球:不然12月我們打平好了,就240億元。 葉委員津鈴:我暫且接受,多賺錢要老實算出來。你說要拿90億元當回饋,就是降價部分要回饋給消費者,表示你們當年在調漲電價的時候有超算,包括利潤都算進去。 黃董事長重球:當初是有考慮累積虧損那麼多錢,已經虧損超過資本額的一半,其實是很不健康的。 葉委員津鈴:那時候電價的計算公式還沒有修正,要多調漲一些來彌補以前的虧損。 黃董事長重球:還有一點,當然大家對燃料價格的預估沒有那麼精準,我們也是…… 葉委員津鈴:預估沒有那麼精準,我沒有跟你計較,現在是說,台電當時調漲的幅度,包括多一點利潤就是要彌補過去的虧損,但是我們現在發覺燃料降價部分要回饋的還有150億元左右的利潤,為什麼新公式還要重建成本? 黃董事長重球:這是去年9月送到這邊來,我們跟院方、很多學者專家討論,那個部分是回補過去的累積虧損分10年,如果累積虧損沒有了,那一部分就自然取消,大概是這樣子。 葉委員津鈴:可不可以把重建成本算一下?你們說現在重建成本要加0.1塊。 黃董事長重球:1角一年差不多200億元,用10年的時間,當初是這樣算的。 葉委員津鈴:剛剛我跟你討論的是,當初調漲電價有考慮到彌補過去的虧損,0.1元要另外算進去嗎? 黃董事長重球:我是台電董事長,如果能加當然最好,但是部長剛剛已經講了,這個就不考慮了。 葉委員津鈴:部長的功德無量,謝謝! 鄧部長振中:拿掉!拿掉! 葉委員津鈴:這一點我跟你按「讚」,大家也跟部長按「讚」一下,功能無量。0.1元一年就有210億元,這個數量很大,但是因為電價調漲引起百物皆漲,所以大家很痛苦,部長能夠考量人民的生活,真的是功德無量。昨天我有跟兩位部長與董事長提過,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政策要重新考慮,為什麼?因為它有空間做接收站,為什麼不讓台電自己來進口、處理,你們偏偏要給中油賺一手,讓消費者負擔這個成本,這個沒有道理,我建議部長重新思考,你可以在這邊回答嗎? 鄧部長振中:我知道委員的意思,台電購買天然氣的時候我們儘量給它空間,好不好? 葉委員津鈴:這個要不要定在經營的機制,有一個法律的限制? 鄧部長振中:不用。 葉委員津鈴:自己購買天然氣? 鄧部長振中:如果要讓他們自己去購買。 葉委員津鈴:這個承諾是部長自己做的,往後的部長會不會承諾下去? 鄧部長振中:如果這樣做成一個習慣,它應該在什麼地方會反映出來,不要緊啦!不會因為我下臺就有變化,應該不會。 葉委員津鈴:希望是這樣子,因為沒有競爭,價錢變成不透明,有競爭價錢就會透明。請董事長回座,接著我要跟部長討論我們的新能源政策,到目前臺灣的綠能新能源只占4.1%,使用綠能比較進步的先進國家像德國已經占28.5%了,太陽能是我們的產業強項,在能源政策方面為什麼我們不去push這一塊?而且臺灣的日照時數比德國好很多,我看國家對再生能源尤其太陽能這一塊為什麼差先進國家差這麼多? 鄧部長振中:這個我們一定要去努力,一定要擴大再生能源發電的比率,現在看起來根本是躲不掉的事情。 葉委員津鈴:沒有錯啊!但是現在看不出我們政府對這一塊的使力、資源的投入。 鄧部長振中:有。 葉委員津鈴:很低啊! 鄧部長振中:有,但是如果你去看成果,應該有很多工具手段,我們要儘量去發揮它的功能,我相信能源局這裡有一個…… 葉委員津鈴:我們有沒有定下目標?什麼時候可以達到多少占比? 鄧部長振中:主席,我可不可以請吳副局長答復一下? 主席:這個不是你可不可以請,是應委員的需求要請誰上來講,如果委員沒有說,就要請部長自己回答,幕僚可以提供意見給你做參考。葉委員,你是不是要請吳副局長來做說明? 葉委員津鈴:沒有關係,主管單位代替回答一下。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吳副局長說明。 吳副局長玉珍:主席、各位委員。在太陽光電的部分,我們原來在2030年是3,200 megawatt,但是已經推動「百萬屋頂」,我們要讓它double,所以是到6,400megawatt。 葉委員津鈴:可不可把這個時間往前挪?2030年太遙遠了,我們跟不上步調。 吳副局長玉珍:有考慮它現在的發展成本,現在我們有拘泥來考量,未來當它的成本低的時候,我們會加速,現在成本高的時候就去做,反而未來會發生像別人對我們也有IPP這種問題的責難,所以我們適當地來看它的發展。 葉委員津鈴:部長,我們定的再生能源步調太慢,而且不合情理,減碳節能需要用再生能源替代,太陽能對臺灣來講是一個強項,為什麼?德國的太陽能板跟我們臺灣買了多少,部長你清楚嘛!我們為什麼不用?而且太陽能板已經降價降到剩下三分之一而已,比過去便宜非常多,我們現在還在這邊蹲,不好好大力推動,尤其夏天我們冷氣開得多,如果太陽能能大量推展,不用增蓋電廠了,用太陽能來彌補夏天增加的電消費。我一直在關心這一點,太陽能板的業者跟我反映說,我們編的目標他們半年都不夠用,為什麼我們的政府不能做一個改變?一個扶植產業,增加就業機會;第二個,我們可以減少碳的排放。請部長回答,為什麼我們的政策不能比較快速一點改變、更動? 鄧部長振中:這個一定要去努力,中南部的陽光比較充足,我們看怎麼在中南部加強。 葉委員津鈴:對條件比較好的先下去推動,像我們家要牽線太貴,補助愈來愈縮減,到現在我還不敢牽線。 鄧部長振中:你如果要牽線,儘量來…… 葉委員津鈴:沒有啦!特別優惠的我不接受,要普遍性的。 鄧部長振中:對啦!這個我們要加強、加速,現在這個…… 葉委員津鈴:我們可以趕快達到減碳、全面地普遍化,就不用增蓋電廠,像德國的太陽能我就很欣賞,他們很快速,甚至準備把核電廠全部關閉。 鄧部長振中:這個也要長遠地目標,當然我們要加強。 葉委員津鈴:考慮一下,我不反對這一次電價的公式修正把綠能的成本也估算進去。 鄧部長振中:好,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先請教黃董事長,現在天然氣在成本來講,對台電發電的成本單度電價格是多少? 主席:請經濟部台電公司黃董事長說明。 黃董事長重球:主席、各位委員。包括IPP的氣也是我們在付,全年一年下來大概二千四百多億元,占我們整個支出六千多億元裡面的40%左右。 李委員桐豪:以發電成本來講,一度電大概多少成本? 黃董事長重球:因為這個還涵蓋機組新舊效率、折舊等等這些。 李委員桐豪:平均起來大概? 黃董事長重球:總是要四塊多元左右。 李委員桐豪:天然氣的成本一直偏高,是不是? 黃董事長重球:因為我們是LNG,如果頁岩氣,在美國差不多我們四分之一的價錢。 李委員桐豪:但是那個還是要經過巴拿馬運過來。 黃董事長重球:運過來的時候價錢雖然便宜一點,可是還是高。 李委員桐豪:想到天然氣的問題,俄羅斯鋪了天然氣管到大陸,也鋪到南韓,根據2010年報導,俄羅斯2013年開始鋪設,已經從北韓鋪到南韓,我不曉得怎麼做,按照規畫2017年開始俄羅斯會供應天然氣到南韓,南韓的整個電力生產成本應該會有影響。請教董事長,如果今天俄羅斯不斷地鋪設天然氣管線到亞洲地區來,我們有沒有分散來源與降低成本的考量,向俄羅斯進行必要的採購,經過亞洲地區的港口輸到臺灣來? 黃董事長重球:這就是國安的問題。 李委員桐豪:俄羅斯怎麼會有國安的問題? 黃董事長重球:因為它經過大陸。 李委員桐豪:沒有經過大陸,我說經過南韓都有。 黃董事長重球:應該是經過大陸。 李委員桐豪:沒有,是經過北韓。 黃董事長重球:如果從韓國要拉一條海管到臺灣來,這個費用也是滿…… 李委員桐豪:不一定要拉海管,當然海管是最好,至少經過南韓的港口出來,對我們的風險管理是降低的。 黃董事長重球:如果經過南韓,南韓要變成液化,液化再運過來,港口的投資也是不得了,南韓不太可能去…… 李委員桐豪:我們來投資啊!你看看馬來西亞的商人,在加拿大投資天然氣的港口。 黃董事長重球:那就看中油要不要投資,像這樣風險可能…… 李委員桐豪:評估一下,你剛剛擔心大陸,至少到南韓甚至到日本等等,將來都可以考量,我們做一個統治。 黃董事長重球:如果有管線,總的成本應該是便宜。 李委員桐豪:可以降低對不對? 黃董事長重球:如果再加上液化再汽化,這個價錢又拉高了。 李委員桐豪:當然,我說你可以做很多替代方案。 黃董事長重球:我們來評估看看。 李委員桐豪:有時候要有企圖心,而且可以刺激臺灣產業的發展,也可以創造出很多新興的需求,譬如我們自己去投資。總而言之,我是希望我們的政府要有企圖心、積極性,像剛剛部長談到分散式的電源,我覺得過去我們的企圖心太保守,因為是創造就業機會、產業機會,政府作為領頭羊,當然要積極。 台電的發電概念是採取集中式發電,還是分散式發電? 黃董事長重球:整體來說,本公司應該以集中式發電為主;至於再生能源部分,當然就採用分散式發電。 李委員桐豪:沒錯。既然有委員提及分散式發電可採用太陽能,本席對於風能也非常的關切,風能不應只在苗栗外海建立風場,我們所謂的風能是臺灣已經具有的產業,即是小型風機發電,這位於台南與澎湖兩個風測場,在台南的風測場是經過認證後,甚至可以直銷日本,所以我們的相關產業具有良好的基礎。我也向海巡署提過此事,海巡署駐防單位不一定都在離島,本席建議在海巡署駐防單位設置小型風機進行發電,每座小型風機成本只需要20萬元,申請雜項建照的費用也需要20萬元。經濟部應該做的事情是如何與內政部協商,以降低他們申請雜項建照的一些限制與成本,如何讓廠商能夠順利申請雜項建照,成本方能大幅降低,如此一來我們可以大量利用既有資源,以創造分散式的發電,也可運用太陽能加以互補。因此,若台電為集中式發展的機關,經濟部掌管能源時應該鼓勵他們。請問董事長,台電能否與經濟部及內政部共同協調此事?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會儘快協調海巡署與內政部,一有結果,我們會立即向委員報告。 李委員桐豪:我的意思是,不一定指名在海巡署建置,那只是由海巡署領銜,若未來他們都能夠在離島、海岸旁裝設小型風機發電設備,將可大量降低成本,當然,台電就必須面對所謂配合性的政策。 黃董事長重球:平常在小太陽光電或小型風機方面的相關投資需要尋找土地,所以我們把它留給民間投資,而我們必須處理併網的問題。 李委員桐豪:對。 黃董事長重球:對於大型風機或資本投資較大的設備,則是由台電負責。 李委員桐豪:通常台電喜歡做大型的建設,所以本席建議改用小型風機。 黃董事長重球:就台電的角色而言,我們比較適合採用資本密集的投資,至於小型風機有併網的問題,其實併網的問題非常困難,它的電力時有時無,所以台電的機組必須…… 李委員桐豪:這正是本席要提醒的是,台電公司也可以在這方面配合協助。 黃董事長重球:有關併網的部分,台電公司也會想辦法在合理範圍之內予以協助。 李委員桐豪:事實上,那些小型風機不需要太大的空間,在屋頂上就可以建置,再加上所產生的噪音度也很低,甚至有許多漁船都已經裝設小型風機,本席認為政府應該針對國家既有的產業優勢,設法鼓勵廠商替國家創造新能源。 我們再回頭討論電價的問題,現今我們看到新、舊電價的差距不大,主要因為電費的重置成本都已經沒有了,所以你們只有納入一些綠能收入與規費。請問黃董事長,我們可不可能這麼說? 黃董事長重球:我們把最重要變動的燃料部分整個提出來,這包括原先的購電在內。事實上,購電分為兩部分,一為燃料部分;另一為其他部分,我們將整體購電部分併入燃料項目內,因為它的IPP…… 李委員桐豪:換言之,這方面的計價觀念沒有改變。我可不可這麼說? 黃董事長重球:這在觀念上就是沿用舊公式,但是,把它的數字…… 李委員桐豪:俗話說得好「魔鬼藏在細節裡」。請問黃董事長以台電現今的資本結構,就負債面而言與你在此設算最適資本適足率的問題是否一致? 黃董事長重球:委員垂詢的問題很專業…… 李委員桐豪:沒關係,我只是提出我的問題。就風險貼水而言,這是建立在什麼樣的基礎上?難道你們只是成立平價委員會嗎? 黃董事長重球:大約在2%至4%。 李委員桐豪:請問黃董事長計算公式的data值是多少?事實上,這些都有一些財務理論發展的過程。 黃董事長重球:對,我知道。 李委員桐豪:我要請董事長注意電價的調整頻率,你們是不是一年調整一次? 黃董事長重球:過去調漲電價時,工商業界比較希望…… 李委員桐豪:本席欲提出最後兩點,第一,電價委員會成立之後,立法院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難道立法院只是負責審查電費公式嗎?第二,在電業法中,你們有提出許多要求地方政府配合的政策,包括給補助離島的費用到底由誰支付?是由經濟部支付,還是由台電負責支付?囿於時間的關係,以上建議提供黃董事長參考。 黃董事長重球: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許委員添財、盧委員嘉辰、賴委員士葆、林委員德福、顏委員寬恒、楊委員應雄、賴委員振昌、江委員啟臣、廖委員正井、邱委員文彥、陳委員歐珀、邱委員志偉、管委員碧玲、周委員倪安、何委員欣純、蔡委員錦隆、盧委員秀燕、薛委員凌、吳委員秉叡、翁委員重鈞及吳委員育仁皆不在場。 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到目前為止,台電應該賺到兩百多億元,大家都為此感到鬆一口氣。請問鄧部長及黃董事長,台電公司是否已經決定撥出其中多少的金額以回饋用戶?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說明。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決定撥款90億元。 劉委員櫂豪:這些回饋金是依照比例分給每位用戶嗎? 鄧部長振中:針對工業用戶,我們就不退款了,只還給住家與…… 劉委員櫂豪:對,本席要提出的是,如果台電退回饋金給工業用戶,這種作法就不符合公平原則;一般民生的家戶用電,我們就依照比例退款,並請你們儘快實施。事實上,民眾都非常關心台電的電費結構,台電計價公式對一般民眾而言如同天書,箇中計算公式非常的複雜。我們非常關心的問題是,台電的成本一直居高不下,本席以台大教授徐光蓉所提出的一些質疑,譬如每年台電向IPP購電,其中台電以天然氣發電,IPP也大多以天然氣發電,這些天然氣大多源自中油或石油公司,所以這些來源都是一樣的。但是,根據統計顯示,同樣由天然氣發電的狀況之下,台電使用天然氣的成本幾乎都是民間IPP的1成左右。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台電的整個狀況,它的成本會比IPP還多。請問董事長對此有何看法? 主席:請經濟部台電公司黃董事長說明。 黃董事長重球: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有時候新的IPP機組效率較高,或是運轉狀況比較好,俟IPP機組逐漸老舊之後,它的效率就會降低。 劉委員櫂豪:黃董事長,機器老舊、效率降低,這點我當然同意,但是,如果講到機關發電設備的問題,有許多人會質疑,根據統計顯示,即使在夏季用電尖鋒時刻,台電的發電機組約有一、兩成被閒置不用;冬天發電機組閒置不用的比率更高,像今天如此嚴寒的天氣,約有五成的發電機組閒置。我們提出質疑的問題是,現今發電機組已經足夠的情況之下,為何台電每年仍投入龐大的經費於發電相關設備上? 黃董事長重球:報告委員,因為冬季有些機組必須進行大修,可用的機組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多,所以我們每天都必須詳閱報表,每天無法運轉的發電機比率約為百分之十幾。在夏季所有機組都準備要進行大修,但所有的機組卻必須等著準備發電,所以反而在接近秋季或天氣炎熱時,有時候發電機比率降至3%至4%,對臺灣社會而言,這是很危險的事情,所以我們都會觀測每天的數據。 此外,通常我們規劃電業需要5年或10年以上的時間,雖然我們無法事先預知10年之後用電量是多是少,但我們現在就要決定應否投入發電設備,所以電業具有上述的客觀因素。 劉委員櫂豪:請問黃董事長,根據台電的積累數據,相信可以準確預判臺灣的用電量。 黃董事長重球:抱歉!所有的經濟學家都無法預估10年後的經濟成長率,我們也是如此,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劉委員櫂豪:雖然你們現在無法針對未來臺灣用電量做準確的預測,但我們不可因而投資過度的發電設備,這是本席要提醒你的重點。 黃董事長重球:是的,這點我知道。有誰會怕電力公司減少發電設備投資?不但政府會怕,台積電等民間公司也會怕,唯有台電不怕。 劉委員櫂豪:董事長,從你們的累積經驗來看,現在的發電量應該夠用吧? 黃董事長重球:這就要賭賭看了。舉例而言…… 劉委員櫂豪:現今台電的發電量已經足夠,即使在夏季時節的用電量也還足夠。是不是? 黃董事長重球:是。 劉委員櫂豪:我要與董事長討論發電成本的問題,當然這涉及風險管理的問題,你們一再認為有可能發生這種風險,也假設它一定會發生,進而一再投資,如此一來,我們可以預見發電成本並不會下降。 黃董事長重球:比方說,政府制定備用容量率為15%,今年備用容量率達到14.7%。因為明年就沒有建立新的發電機組,屆時國內經濟成長率上升,勢必會帶動用電成長,所以我們預計明年備用容量率也會下降。換言之,我們控制全國用電備用容量率約在15%上下波動。 劉委員櫂豪:黃董事長,我相信有很多人關注台電電費的問題,畢竟電與油對人民是最直接相關的兩項民生必需品。 黃董事長重球:委員所言非常正確。 劉委員櫂豪:現今大家要求台電要有效管理發電成本,如果你們沒有調降成本,台電可能統統包辦了,而且如果你們沒有調降成本,無論基層員工如何努力的工作,發電成本仍然固定不變,價格還是非常高。 黃董事長重球:沒錯,委員意見是對的。世界各國對於用電不足與用電過頭的情況,政府總是要有一個…… 劉委員櫂豪:台電應該負責地做出判斷。因為我們從數字累積上看起來,第一,現今臺灣天然氣燃料比IPP多用了1成的燃料。第二,即便在夏季時節,台電閒置的發電機組數量仍然很多,所以我們必須以負責任的態度做決定。 黃董事長重球:報告委員,若用電量低於5%,網站上會顯示紅燈警報,今(103)年9月份已有好幾天都出現用電量低於5%的紅燈警報,這實在是非常危險的事情。如果用電過度投資或投資不足,確實會對我們產生非常大的困擾。委員的意思是,希望我們稍微控制發電成本,這點我也同意。 劉委員櫂豪:你們一定要控制發電成本。如果我們一直過度投資,相對地,發電成本勢必無法下降。 黃董事長重球:不過,當電力供應不足時,要由誰負責? 劉委員櫂豪:依照我們累積的經驗,若預備過多的發電機組,以臺灣現今電力而言,除非重大的天災地變,相信發生大規模停電機率很低。近10年來,都是因為天災地變…… 黃董事長重球:舉例而言,今年因為高雄發生氣爆,南火管線不受沙只下沈,導致南火管線3個月都沒有發電,這就是預料之外的狀況。 劉委員櫂豪:若發生天災地變則要另當別論,我要求台電必須有效的控制發電成本,而且要透明公開。好不好? 黃董事長重球:這點我同意。 劉委員櫂豪:請問部長,江前院長在任時,我曾經請他針對經濟部所管轄深層海水模組做政策性宣示。目前行政院院長已經換人,我要請教部長有關經濟部水利署所投資興建的台東深層海水三和模廠的問題。因三和模廠取水失敗,必須重新布管,目前正處於調查階段,相關經費尚需送至國發會審查。對經濟部而言,雖然這些經費不多,三和模廠硬體設備早已完成,現在只剩下取水的問題,地方人士非常關心三和模廠布管完工時間。請部長針對此事進行政策宣示,請經濟部能支持儘速完成重新布管作業。 鄧部長振中:針對這一點,我要詢問水利署的意見,不過,台東發展深層海水為經濟部的既定政策,這部分應該沒有問題。 劉委員櫂豪:相關經費正由國發會審查,對經濟部而言相關費用不算多。 鄧部長振中:我們會爭取。 劉委員櫂豪:本席希望經濟部儘速推動發展台東深層海水政策,俾利早日完成布管作業。謝謝。 主席:今天登記發言的委員皆已發言完畢。因為張委員嘉郡自早上9點多即在場等候,我們能否請張委員嘉郡發言?好,既然大家都同意,現在請張委員嘉郡發言。 張委員嘉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電價的問題,本席感謝主席排定相關議程,進行電價公式的修訂審查,讓國人儘快感受到電價調降的小確幸。 首先我要恭喜部長,你可以擔負起經濟部的重責大任,我想大家對部長一定是殷殷期盼。猶記得多年前,我在辦公室見到你的時候,就覺得你的學養好、談吐佳,未來一定是國家重用的人才,沒想到事隔幾年,再次見面就看到你擔任經濟部部長一職。 請教部長,目前電價公式各有所異,毛院長提議要將台電節省的成本回饋民眾,台電也同意將燃料下跌節省的90億回饋民眾。因此,台電可能會刪除每度重建成本,這與原本台電提出的版本不大相同。請問部長對此有何看法?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發言。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謝謝委員指教,我也很高興有機會與委員有多一點時間討論各種問題。當時有編列重建成本的意思是,因為台電虧損金額為二千多億元,這二千多億元的虧損是由全民埋單,所以這個問題總有一天要處理。 張委員嘉郡:沒錯。 鄧部長振中:臺灣社會不能沒有穩定的電力供應,我們採用現行的電費計算公式,如今為了回應大家的需求,我們同意刪除每度重建成本。 張委員嘉郡:如果經濟部刪除每度重建成本,將會在新的公式中提出哪些計算因子,其中包括會不會加入合理的利潤率?請問部長,經濟部制定的方向為何? 鄧部長振中:相信委員也清楚,台電公司有義務供應全臺電力,我們不可能在城市最賺的地方廣興電力,事實上,無論山邊或海邊,甚至更遠的地方,台電都必須供電。 張委員嘉郡:對,台電有其政策任務。 鄧部長振中:正因如此,我們應該給台電合理利潤。 張委員嘉郡:這點本席也同意。 鄧部長振中:事實上,所謂的「合理利潤」將視台電同仁的績效而定,如果台電能創造更大的利潤,我們應該逐漸填補其過去的虧損。坦白說,過去台電發生虧損,這也不是他的錯,而是當時凍漲電費的結果。 張委員嘉郡:對。 鄧部長振中:這需要靠大家的努力。相信台電員工會努力工作,他們充滿著對自我的期許,但是,台電背負著龐大的債務,對他們而言…… 張委員嘉郡:這的確是不合理。 鄧部長振中:這牽涉到世代爭議的問題,如果我們現在不處理,難道要讓我們下一代去處理嗎? 張委員嘉郡:我想再請教一下,在電價回饋方面,現在經濟部已經最終拍板定案了嗎? 鄧部長振中:我看經過今天的委員會就差不多了,我們很快的確定一下就可以算出來。 張委員嘉郡:大概要多長的時間?3天?5天?還是一個禮拜? 鄧部長振中:很快。我們加班,很快就把它公布出來。 張委員嘉郡:非常好,我們非常期待。整體而言,電價這樣的降價幅度,你覺得能不能真的讓民眾有感?我們投入了90億這麼多的調降幅度,到底能不能讓人民有感?如果以你自己的感覺來講。 鄧部長振中:我也是用戶,如果這樣實施下來,我覺得我會有感。 張委員嘉郡:本席也覺得應該會有感,就算分配到每戶之後,幅度不多,但就「奇蒙子」來說,至少感覺會好一點,覺得政府的確有在照顧民眾的需求。 另外,我還是要談一下第三接收站的問題,假設中油有賺錢,他也是繳庫,而台電虧損,也是國庫彌補。 鄧部長振中:對,也是要由國庫負擔。 張委員嘉郡:假設第三接收站由台電自己做,台電的虧損就不會這麼多,相對的,中油的利潤也不會這麼多;雖然過程不一樣,但是出來的結果對於國家是一樣的,為什麼不讓兩個公司均衡一點?不知道部長對此怎麼看? 鄧部長振中:就整個平衡的考慮,現在我們是多給台電一點空間,譬如過去是中油幫台電買了之後賣給台電,將來是讓台電自己去買。 張委員嘉郡:如果可以這樣,我覺得會好很多。因為如果本席的記憶沒錯的話,台電一年要花2,500億來買天然氣,假設中油的管銷費用是10%,這要多少錢?250億!這不是一筆小數目,假設可以讓台電自己作主,對國庫來說並沒有影響,但是台電所有員工做起來也會覺得自己做得很好、很努力。部長,是不是可以貫徹這樣的理念,好好均衡一下? 鄧部長振中:我完全同意委員的看法。 張委員嘉郡: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針。另外,這幾天我們看到國際油價一直不斷的降低,國內的汽、柴油價格也跟著有相當降幅,發油量最高的95無鉛汽油價格更已經是5年半以來的新低。不過,在我們鄉下,桶裝瓦斯是一般民眾最常使用的,現在1桶大概要800元,雖然它也因應國際燃料的波動,這個月下降了20元,但是比5年前還貴了200多元,這是不是還有調降空間? 鄧部長振中:有,1月份可以再降,剛才總經理說了,至少可以降60元。 張委員嘉郡:好,這真的要給你們拍拍手、按個讚。民眾除了對電價有感,其實在鄉下,包括在雲林,大家使用桶裝瓦斯的比較多,如果這個可以降價,我想那些平常默默在家裡煮飯、付出的家庭主婦們,會第一個覺得政府真的有在改變。拜託部長繼續支持中油,不要說這個月降20元,下個月如果再降60元,這樣也比較貼近國際降價成本。我要再次感謝部長,希望你是我們的福星,期待你帶領經濟部,能將我們國家的經濟帶動起來。 鄧部長振中: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林岱樺、潘維剛、林滄敏、陳歐珀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經濟部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經濟部於一週之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林委員岱樺書面意見: 電價對於物價帶動性遠高於油價(因為用電的普遍性高於油),電價調漲,將無可避免地帶動物價的全面飛漲,對於人民生活會造極大地影響,一個重視人民生活的政府,絕對不會如此做!馬政府不但毫無忌憚的調漲電價,即便在敗選後的現在,仍不願正視電價調漲所造成的物價問題,卻還試圖在電價調降前,試圖通過電價費率的計算公式,讓電價的調整如同油價一般成為常態化。本席要求經濟部及台電: 一、要通過電價調降方案,先讓電價回復調漲前的情況,緩和薪資不漲、萬物齊漲的問題。 二、要談電價費率公式,先將台電的營運、人事成本澈底檢討,汰除無效率或因弊案造成的損失都調整後,再來談怎麼定合理電價!這些問題不解決,電價費率計算公式又將成為政府變相剝削人民,豢養特定利益團體及財團的工具!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台電今年盈餘預估至少兩百億元,將部分回饋給用電戶。行政院今天表示,處理電價計價公式以及還價差於民,時間點可適度切割,今年年底前儘速辦理電價回饋,另外在檢討電價計價公式時,則會符合跨世代正義,則希望在明年實施,會盡力和立法院溝通。台電今年盈餘將超過兩百億元,其中因為燃料費下跌省下的九十億元,台電將透過退回盈餘和調降電價,來回饋用電戶。新的電價計算公式上路的時間點,不用和電價回饋綁在一起,但應該公平合理,以符合世代正義。 外界卻針對計價公式提出批評,針對台電計畫將針對民生用電及小商家退費,用電戶換算一年約可回饋166元,大約二個便當的價錢,但是台電新電價公式,將人事等成本轉嫁消費者,讓用電戶每年多396元的電費,反而多付四個便當的錢,讓人民虧很大。因此各方要求台電電費回饋及電價新公式應脫勾,且台電103年獲利250億應先擬定回饋機制,讓飽受物價所苦的基層用戶,先得到利潤回饋,減輕負擔。 台電電費漲價後盈餘新台幣200億元,因燃料費下降,天然氣、煤油等項目節省90億元。計算公式要公開透明,用電大戶回饋少一點,對家庭等用電小戶回饋幅度則能多一點,台電應該先擬定降價機制,就如行政院毛院長所宣示的要避免世代不公,要符合世代正義,執政者都要體認民之所痛,來進行施政的規劃,而且涵蓋台電之員工績效獎金之討論及外界觀感,在年關將屆之現在,都會變成世代不公討論的重點,針對台電整體的問題提出策略及措施。 林委員滄敏書面意見: 1.圖利「官股民營」電廠,每年至少虧144億 104年度台電預算書表示,台電每年總售電量約206,827,909(千度),總售電金額約為6,407(億元),平均來說,每1度電的售價,大約是3.09(元/度)。 台電轉投資子公司「台汽電」;「台汽電」又轉投資「星元」、「星能」、「森霸」與「國光」等4家官股民營電廠;負責人幾乎都是台電處長級以上退休肥貓。 這4家所謂的「官股民營」電廠都是4.7(元/度)高價賣給台電,台電賣給一般民眾3.09(元/度),就是說,台電每買1度就賠1.6元。 台電104年度,總共要向這4家電廠購入90億度的電;光這4家電廠,台電一年就要虧損144億。 台電如果能夠減少向他們轉投資的官股民營電廠購電,每年立刻少虧144億!足夠全民再多吃兩個便當。 2.台電違反101年預算審查決議: 101年本院審查民營電廠購電預算,就合約以外超額購買部份約90億,全數刪除。但台電每年都違法,不但不減少,已違反本院決議! 104年,4家官股民營電廠購電單價4.7元 103年,4家官股民營電廠購電單價4.7元 104年購電金額還較102年增加了26億 台電不尊重本院監督與預算審查,嚴重違法! 3.公平會裁罰63億,經濟部認為收不收得到? 不久前才開記者會痛批公平會重罰9家民營電廠63億的案子打假球。果然行政院訴願會三度撤銷罰鍰,又是判業者勝訴,撤銷公平會的處分。難道行政團隊被外界質疑「為官股民營電廠護航?」「雷聲大,雨點小?」、「玩假的?」是要選民對我們更失望! 公平會裁罰九家民營電廠受罰63.5億,目的是為了給經濟部談判籌碼,事實上,根據經濟部101年12月3日公文(如附件),現階段已經可以省下155億!加上罰款大概63億,就有218億。其實又可以再全民降電價一次了! 4.台電備載容量,減低時程表為何? 目前台電備載容量15%,台電備載容量以15%為計算基礎,這電價公式是I960年制訂的,實施迄今已52年,跟不上時代。美國備載是12%;日本高效率更只有8%-10%。 以台電增加1%備載容量就得多支出1百億元計算;只要從現在的15%降到10%,一年就可以節省500億元,這樣台電不但不會虧損,還會開始獲利。 有關林滄敏委員建議事項 「質疑台電改革虛假,委員會刪除購電預算,竟圖翻案」說明資料 101.12.13 一、為回應外界普遍認為台電公司外購電力合約不合理,本部要求台電公司重新檢視購售電合約,並將該公司轉投資事業台汽電公司之再轉投資星元、森霸、星能及國光電力公司列為優先協商對象。經台電公司與各IPP多次協商並由本部能源局進行協處,IPP仍未接受本部協處方案,為促使IPP儘速同意談判修約,台電公司於101年10月11日向台北地院及公平會提起訴訟及申訴。 二、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101年10月11日通過提案決議通過刪減台電公司101年度購入電力預算95億元(含IPP88億元),本部即責成台電公司減少對IPP購電,並積極與IPP協商,已促使台汽電、星元電力、森霸電力及星能電力公司於101年11月22日召開董事會通過「授權該公司派任轉投資事業之董監事於各該公司董事會,支持同意台電公司所提最新購售電合約調整費率協商方案」。修約後台電公司因而每年可降低購電費用分別為5.2億元及3.9億元,合計9.1億元。依據第三階段IPP(國光、星能、森霸、星元)100年度財務報表分析,其稅後盈餘合計為37億元,修約後每年減少盈餘約9.1億元,盈餘回饋百分比達25%(9.1÷37),且以整體合約年限估算約可減少台電公司購電支出達155億元。 三、經本部責成台電公司運用前揭決議事項作為與IPP業者談判修約之籌碼,雖已達成促使IPP同意談判修約之目的,惟經台電公司評估刪減預算後,該公司需啟動更高成本之燃油、燃氣機組發電,整體支出反須再增加,致虧損進一步加劇。故經台電公司綜合考量,為維持國內正常供電,及兼顧替代發電成本增加最小及減少IPP購電量最大之原則下,乃提出改採刪減101年度整體購入電力預算42億元之建議,尚請 諒察。 陳委員歐珀書面意見: 一、請教經濟部部長。部長,馬英九就任總統以來,四度調漲電價,除了每月用不到110度者外,累計漲幅從8.5到83%;馬政府認為這樣還不夠,去年9月正式提出浮動的「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力推明年上路。「公式」乍看之下似乎較客觀,但究竟設電價公式的目的為何?公式裡有沒有暗藏魔鬼?以2007年起實施的汽柴油浮動油價機制為例,原來聲稱浮動價格是反映佔成本8成的進口原油價波動,但實際公式卻以目前價格作基準,加減國際油價變動百分比之8成;不是價格的8成與國際變動接軌。結果價格易漲難跌,中油依舊不時高喊虧損,台塑卻屢屢賺翻天。 如果電價公式是來解決台電鉅額負債,理當先處理長期發電效率不彰與過度投資造成的鉅額虧損;近10多年來不論燃煤或天然氣,台電公司火力發電每度電都比民營同類型電廠多用1成燃料;自行進口的煤或許品質有差難比較,但發電用天然氣都是中油提供,效率高低一目了然;如果台電公司火力電廠能趕上民營發電效率,每年就可節省2、300億燃料支出。這點部長清楚嗎? 過多的設備閒置無法賣電回收,當然虧損連連。2008年至今,每年夏天用電最多的剎那,台灣仍有2成上下可發電設施不用開啟(備載容量率),冬天可能甚至達一半、6成。馬政府暫時封存的核四,費用從原本預算1,697億不停追加,去年就已超過3,300億,接近倍增。即便存在2成以上過多發電設施,台電持續進行的燃煤與天然氣電廠計劃總量還遠超過4座核電廠總和!要讓過多設施可被利用,勢必得鼓勵消費者多用電,和節能減碳卻背道而馳。或許認知到過度設備投資無法回收,所以試圖用「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解圍。這計算公式複雜、不透明程度,遠超過中油浮動油價公式,不僅每度電強加0.1元「重建成本」,還大剌剌將燃料成本、稅捐及規費與折舊及利息歸類在「不可控制的成本變動」。以一個缺乏學理基礎含糊不清地「3成最適自有資金率」作為核算費率的基礎;空白授權行政部門的「風險貼水」;向民營電廠購入電力之燃料成本也列入燃料成本計算;折舊之外,「合理利潤」計算還另將固定資產之重置現值計入……。總之,燃料用越多,設備投資越多,電費自然越高;難不成公式是鼓勵台電浪費? 部長,買青菜、豆腐從不曾需要公式,馬政府動輒抬出「回歸市場機制」合理化油電價格調漲,現在又力推浮動電價公式,天底下哪有獨佔與用公式訂價的自由市場?唯有廠網分離,將台電發電與輸配電部門切割,讓發電部門和同類型民營電廠競爭,才可能讓成本透明,才可能解決台電長久為人詬病的不當投資、無效率、浮濫獎金福利等種種問題。本席要求經濟部應善盡主管機關監督的角色,庶民經濟才是王道,與民爭利終將遭民眾唾棄,經濟部應嚴禁台電將不合理的重建成本置入設算公式! 主席:對於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經濟部函報所屬台電公司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之修訂擬議,請查照乙案,今天我們非常高興的達成了幾項共識:一、關於計價公式,不管是朝野的立委都認為現在是制訂的時機與關鍵時刻,我們預計照剛才委員提案主決議裡面所做的決議,必須開一場公聽會,而剛才也已經跟蘇震清召集委員協商了時間,在下週四由本人主持,舉行這場公聽會,敬請大家踴躍提供瞭解電價公式的社會賢達與先進的名單,一起好好討論。二、在此特別要感謝大家達成的一個共識,就是電價計算公式要剔除「重建成本」每度0.1元。三、委員的主決議裡面提到,103年台電公司因為燃料費下降所節省的成本總計90億,於下一次電費扣繳時直接扣除;這部分我們也達成共識,小店戶及家庭用戶部分,扣除空戶之後,總計全臺灣有1,200萬戶,我們特別要求台電公司一定要強烈執行貫徹。四、剛才委員詢問時,中油董事長說到,因應國際燃料費下降,下個月20公斤瓦斯每桶再降低60元,讓民眾都能感受到經濟的小確幸,大家一起加油! 本案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繼續審查。 我特別要補充一點,台電員工非常辛苦,因為全世界能夠讓電力普及率達到99%以上的只有一個,就是在地球上的中華民國臺灣,這點非常重要,我們對於台電員工要給予高度肯定及讚許。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2時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