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4日(星期三)9時7分至12時19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葉委員宜津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天的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二、審查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及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103年度預算書案。 三、審查交通部函送該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4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四、審查交通部函送該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2年度決算書案。 五、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書案。 六、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103年度預算書案。 七、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04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八、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102年度決算書案。 (以上8案合併詢答,分開處理。) 主席:首先請交通部陳次長報告。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本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之預算及決算書案提出報告,並聆聽各位委員指教,深感榮幸。 本部對於財團法人之監督管理,一向極為重視,目前均係依據民法、各該財團法人捐助章程及「交通部審查交通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上開財團法人,目前均毋須仰賴政府補捐助,且均能發揮功能。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協助發展電信業務相關公益事務、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積極爭取國際網路資源及國際合作之機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深化研發以提升國內工程技術水準、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協助我國航空事業發展、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推展國民外交並促進中外社會之敦睦聯誼。 有關詳細報告內容,請會計處洪處長向各位委員另作說明。敬請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會計處洪處長報告。 洪處長玉芬:主席、各位委員。謹就本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暨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102與104年度預算書案及102年度決算書案情形提出報告: 一、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 (一)財團法人概況 1.該協會主要係創辦或投資電信相關事業,協助發展電信業務,推動電信或社會相關公益事務,及協助或支援政府辦理各項事務。 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辦理產業管理計畫及推動電信公益活動。 3.主要收入及支出: 收入為租金、投資利益及利息收入等;支出為稅捐支出及電信活動支出等。 (二)102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1.收支餘絀預計表:總收入1億667萬元,總支出1億294萬5千元,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372萬5千元。 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7億7,295萬2千元,負債264萬1千元,淨值7億7,031萬1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372萬5千元。 3.固定資產投資:無。 4.轉投資計畫:無。 (三)104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1.收支營運預計表:總收入1億1,683萬8千元(其中租金收入9,840萬元、投資收益1,419萬4千元及利息收入424萬4千元),較上年度增加1,699萬5千元,主要係土地租金增加所致;總支出1億1,526萬1千元(其中土地、房屋稅捐及保險費1億836萬5千元及其他業務支出689萬6千元),較上年度增加1,713萬8千元,主要係地價稅調漲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157萬7千元。 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7億8,825萬8千元,負債782萬8千元,淨值7億8,043萬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157萬7千元。 3.固定資產投資:無。 4.轉投資計畫:無。 (四)102年度決算編列情形 1.收支餘絀決算表:總收入1億3,763萬8千元(其中租金收入1億1,585萬2千元、投資利益1,446萬4千元、利息收入445萬5千元及其他收入286萬7千元),較預算數增加3,096萬8千元,主要係租金收入增加所致;總支出1億595萬4千元(其中土地、房屋稅捐及保險費9,527萬9千元、所得稅352萬8千元及其他業內外支出714萬7千元),較預算數增加300萬9千元,主要係地價稅調漲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3,168萬4千元,較預算數增加2,795萬9千元。 2.資產負債表:資產8億2,508萬9千元,負債4,795萬6千元,淨值7億7,713萬3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2,944萬8千元。 3.固定資產投資:無。 4.轉投資:無變動。 二、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一)財團法人概況 1.該中心主要係提供註冊資訊、目錄與資料庫、推廣等服務,並爭取國際網路資源及國際合作之機會,以協助及協調資訊服務之整合、交換。 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 (1)網域名稱註冊管理。 (2)網路安全暨中心技術服務。 (3)IP位址管理。 (4)國際事務、媒體傳播與推廣活動。 3.主要收入及支出:收入為網域名稱管理費收入;支出為網域名稱及IP位址管理業務之支出。 (二)102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1.收支餘絀預計表:總收入1億2,216萬7千元,總支出1億2,053萬元,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163萬7千元。 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4億6,635萬5千元,負債8,619萬4千元,淨值3億8,016萬1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163萬7千元。 3.固定資產投資:計編列2億5,070萬元,其中2億4,400萬元,係辦理購置辦公房舍;其餘670萬元,係採購電腦通訊相關設備。 4.轉投資計畫:無。 (三)104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1.收支營運預計表:總收入1億3,043萬元(其中網域名稱管理費收入1億1,634萬2千元、IP年費及位址分配費收入909萬4千元、利息收入273萬5千元、軟體維護及技術服務費收入188萬6千元及其他收入37萬3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15萬7千元,主要係網域名稱管理費收入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總支出1億1,969萬8千元(其中網域名稱及網址服務費等業務費用5,131萬4千元及域名管理相關費用6,838萬4千元),較上年度減少303萬8千元,主要係業務費用編列客戶繳交域名刷卡手續費及寄送發票郵資減少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1,073萬2千元。 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6億4,316萬3千元,負債1億6,367萬8千元,淨值4億7,948萬5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1,073萬2千元。 3.固定資產投資:計編列2億5,020萬元,其中2億4,400萬元,係辦理購置辦公房舍;其餘620萬元,係採購電腦通訊相關設備。 4.轉投資計畫:無。 (四)102年度決算編列情形 1.收支餘絀決算表:總收入1億4,791萬8千元(其中網域名稱管理費收入等業務收入1億2,943萬5千元、IP年費及位址分配費收入912萬元、利息收入321萬9千元及其他收入614萬4千元),較預算數增加2,575萬1千元,主要係域名管理費收入增加所致;總支出1億148萬7千元(其中網域名稱及網址服務費等業務費用4,115萬6千元、域名管理相關費用5,828萬3千元及委辦支出204萬8千元),較預算數減少1,904萬3千元,主要係因進用人員減少及依立法院決議,比照公務人員調降獎金核發標準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4,643萬1千元,較預算數增加4,479萬4千元。 2.資產負債表:資產6億2,812萬元,負債1億9,477萬5千元,淨值4億3,334萬5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4,643萬1千元。 3.固定資產投資:採購電腦通訊相關設備634萬2千元。 4.轉投資:無。 三、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 (一)財團法人概況 1.該工程司以發揮我國專門人才之技術知識、促進交通建設、改進工程技術及協助國內外之經濟發展為目的。 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 研究發展、人才培育及工程技術出版。 3.主要收入及支出: 收入為投資收益、租金收入、財務及其他收入等;支出為研究發展費用及管理費用。 (二)102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1.收支餘絀預計表:總收入1億9,237萬9千元,總支出1億9,106萬2千元,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131萬7千元。 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37億4,723萬3千元,負債6億3,240萬5千元,淨值31億1,482萬8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131萬7千元。 3.固定資產投資:計編列3,000萬元,其中2,800萬元,係辦理辦公室及機房裝修;其餘200萬元,係採購電腦相關設備。 4.轉投資計畫:無。 (三)104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1.收支營運預計表:總收入2億2,600萬元(其中投資收益1億975萬元、租金收入6,500萬元、財務及其他收入4,815萬元及服務收入310 萬元),較上年度增加3,047萬2千元,主要係投資收益、財務及其他收入增加;總支出2億2,445萬元(其中研發費用8,500萬元、營運相關費用6,000萬元、服務成本1,600萬元及其他支出6,345萬元),較上年度增加3,042萬2千元,主要係退休金費用提列增加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155萬元。 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46億3,302萬6千元,負債5億9,593萬元,淨值40億3,709萬6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155萬元。 3.固定資產投資:編列採購電腦相關設備220萬元。 4.轉投資計畫:無。 (四)102年度決算編列情形 1.收支餘絀決算表:總收入3億521萬3千元(其中投資收益1億6,997萬7千元、租金收入6,231萬2千元、財務及其他收入5,638萬8千元及服務收入1,653萬6千元),較預算數增加1億1,283萬4千元,主要係投資收益及財務收入增加;總支出1億8,060萬6千元(其中研發費用6,405萬9千元、營運相關費用5,375萬9千元、服務成本2,022萬4千元及其他支出4,256萬4千元),較預算數減少1,045萬6千元,主要係撙節營運相關費用及研發費用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1億2,460萬7千元,較預算數增加1億2,329萬元。 2.資產負債表:資產46億6,098萬8千元,負債5億4,495萬7千元,淨值41億1,603萬1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1億4,594萬6千元。 3.固定資產投資:採購電腦、測繪及試驗設備暨辦公設備等159萬9千元。 4.轉投資:無變動。 四、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 (一)財團法人概況 1.該基金會主要係協助國籍航空事業發展、人才培育訓練,提升飛安等活動之推展。 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 (1)辦理人才培育訓練。 (2)航空產業專業暨相關管理訓練。 (3)提升我國民航競爭力專案研究。 3.主要收入及支出:收入為投資收益及模擬機租金收入;支出為模擬機維護管理、折舊費用及協助我國航空事業發展相關活動之推展支出。 (二)102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1. 收支餘絀預計表:總收入11億5,157萬9千元,總支出2億4,439萬7千元,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9億718萬2千元。 2. 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251億4,937萬8千元,負債45億1,680萬元,淨值206億3,257萬8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22億7,726萬3千元。 3.固定資產投資:無。 4.轉投資計畫:無。 (三)104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1.收支營運預計表:總收入5億8,765萬2千元(其中投資收益4億9,196萬7千元、模擬機使用收入8,189萬5千元及財務收入1,379萬元),較上年度減少7億3,311萬4千元,主要係減列投資華航收益;總支出2億444萬元(其中模擬機維護管理及折舊費用9,453萬9千元、財務成本6,564萬元及其他業務支出4,426萬1千元),較上年度減少1,852萬3千元,主要係模擬機維護管理及折舊費用等減少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3億8,321萬2千元。 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207億7,766萬5千元,負債45億626萬5千元,淨值162億7,140萬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6億8,039萬6千元。 3.固定資產投資:無。 4.轉投資計畫:無。 (四)102年度決算編列情形 1.收支餘絀決算表:總收入1億748萬8千元(其中模擬機使用收入8,227萬2千元、利息收入1,390萬元及金融資產評價利益893萬元及其他收入238萬6千元),較預算數減少10億4,409萬元,主要係華航年度虧損,致無認列投資收益所致;總支出6億5,253萬7千元(其中認列投資華航損失4億5,751萬5千元、模擬機維護管理及折舊費用1億958萬4千元、財務成本4,819萬9千元及其他業務支出3,723萬9千元),較預算數增加4億814萬元,主要係認列投資華航損失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前短絀5億4,504萬9千元,較預算數減少14億5,223萬元。 2.資產負債表:資產193億9,192萬5千元,負債45億696萬2千元,淨值148億8,496萬3千元。淨值較上年度減少3億2,213萬8千元。 3.固定資產投資:無。 4.轉投資:無變動。 五、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 (一)財團法人概況 1.該會主要係以發展國際觀光事業,培育國際觀光人才,促進中外社會之敦睦聯誼,並配合政府政策參與相關公益活動為目的。 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 (1)積極推動公益業務。 (2)接待外賓促進國民外交及中外社會敦睦聯誼。 (3)研究國際觀光服務事業之發展、引進新知。 (4)從事觀光事業之教育及文化宣導與推廣。 (5)提供餐旅學校學生實習,培育國際觀光、餐飲人才。 3.主要收入及支出: 收入為餐飲收入、客房收入及會費收入等;支出為餐飲、客房等各項支出。 (二)102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1.收支餘絀預計表:總收入17億2,582萬5千元,總支出17億99萬6千元,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2,482萬9千元。 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40億335萬6千元,負債15億3,911萬4千元,淨值24億6,424萬2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2,482萬9千元。 3.固定資產投資:計編列2,356萬2千元,辦理設備汰舊換新、工程整修及設備新品採購。 4.轉投資計畫:無。 (三)104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1.收支營運預計表:總收入17億9,422萬7千元(其中餐飲收入10億2,913萬2千元、客房收入5億8,831萬6千元、聯誼會會員收入1億3,144萬9千元及其他收入4,533萬元),較上年度增加1億3,986萬4千元,主要係台北圓山大飯店客房裝修工程預計於104年4月底全部完工,及餐飲部門重新規劃新營業廳,致客房及餐飲收入調升;總支出17億5,933萬9千元(其中營業費用14億3,576萬3千元、餐飲成本3億1,211萬8千元及其他成本1,145萬8千元),較上年度增加1億605萬5千元,主要係裝修工程完工驗收後提列折舊費用、配合營業目標提高及新餐廳成立,相關營業費用、餐飲成本相對增加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3,488萬8千元(台北圓山大飯店盈餘1億1,517萬6千元、台北圓山聯誼會盈餘990萬6千元、高雄圓山大飯店虧損9,019萬4千元)。 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38億5,048萬元,負債13億7,987萬3千元,淨值24億7,060萬7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3,488萬8千元。 3.固定資產投資:計編列3億6,784萬1千元,辦理台北圓山大飯店正樓客房、公共走道暨閱覽室裝修工程、正樓地下一樓宴會廳恢復為商店街相關工程及相關設備之汰舊換新。 4.轉投資計畫:無。 (四)102年度決算編列情形 1.收支餘絀決算表:總收入15億7,567萬2千元(其中食品收入7億5,987萬5千元、客房部收入4億7,433萬3千元、聯誼會會費收入9,889萬1千元及其他收入2億4,257萬3千元),較預算數減少1億5,015萬2千元,主要係受客房整修影響,客房、食品等收入減少所致;總支出15億9,825萬2千元(其中營業費用13億738萬7千元、食品成本2億7,217萬3千元、聯誼會商品銷售成本586萬8千元及其他成本1,282萬4千元),較預算數減少1億274萬4千元,主要係食品及客房部成本減少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短絀2,258萬元(台北圓山大飯店盈餘1億935萬9千元、台北圓山聯誼會虧損746萬元、高雄圓山大飯店虧損1億2,447萬9千元),較預算數減少4,740萬9千元。 2.資產負債表:資產39億3,349萬元,負債14億8,599萬8千元,淨值24億4,749萬2千元。淨值較上年度減少2,569萬1千元。 3.固定資產投資:辦理設備汰舊換新、工程整修及設備新品採購等計8,100萬3千元。 4.轉投資:無。 六、結語 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在業務方面,均能發揮功能,包括協助電信發展、提升國內工程技術、協助國內航空業發展及推展國民外交上均有成效。未來本部將持續依據相關法令辦理監督管理事宜,敬請 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 另就本部主管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及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103年度預算書案提出報告: 一、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 (一)財團法人概況 1.該協會主要係創辦或投資電信相關事業,協助發展電信業務,推動電信或社會相關公益事務,及協助或支援政府辦理各項事務。 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 辦理產業管理計畫及推動電信公益活動。 3.主要收入及支出: 收入為租金、投資利益及利息收入等;支出為稅捐支出及電信活動支出等。 (二)10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1.收支餘絀預計表:總收入9,984萬3千元(其中租金收入7,880萬元、投資收益1,659萬9千元及利息收入444萬4千元),較上年度減少682萬7千元,主要係租金收入減少所致;總支出9,812萬3千元(其中土地、房屋稅捐及保險費9,080萬元及其他支出732萬3千元),較上年度減少405萬9千元,主要係房地委託評估鑑價費用、雜費及土地訴訟費用減少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172萬元。 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7億5,473萬9千元,負債220萬元,淨值7億5,253萬9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172萬元。 3.固定資產投資:無。 4.轉投資計畫:無。 二、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一)財團法人概況 1.該中心主要係提供註冊資訊、目錄與資料庫、推廣等服務,並爭取國際網路資源及國際合作之機會,以協助及協調資訊服務之整合、交換。 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 (1)網域名稱註冊管理。 (2)網路安全暨中心技術服務。 (3)IP位址管理。 (4)國際事務、媒體傳播與推廣活動。 3.主要收入及支出: 收入為網域名稱管理費收入;支出為網域名稱及IP位址管理業務之支出。 (二)10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1.收支餘絀預計表:總收入1億2,827萬3千元(其中網域名稱管理費收入1億1,496萬8千元、IP年費及位址分配費收入938萬7千元及其他收入391萬8千元),較上年度增加610萬6千元,主要係網域名稱管理費收入增加所致;總支出1億2,273萬6千元(其中網域名稱、網址服務費等業務費5,439萬1千元及域名管理相關費用6,834萬5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20萬6千元,主要係客戶繳交域名刷卡手續費及寄送發票郵資增加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553萬7千元。 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5億1,905萬6千元,負債9,799萬5千元,淨值4億2,106萬1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553萬7千元。 3.固定資產投資:計編列2億5,030萬元,其中2億4,400萬元,係辦理購置辦公房舍;其餘630萬元,係採購電腦通訊相關設備。 4.轉投資計畫:無。 三、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 (一)財團法人概況 1.該工程司以發揮我國專門人才之技術知識、促進交通建設、改進工程技術及協助國內外之經濟發展為目的。 2.年度工作計畫重點: 研究發展、人才培育及工程技術出版。 3.主要收入及支出: 收入為投資收益、租金收入、財務及其他收入等;支出為研究發展費用及管理費用。 (二)10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1.收支餘絀預計表:總收入1億9,552萬8千元(其中財務及其他收入8,200萬元、租金收入6,100萬元、投資收益4,952萬8千元及服務收入300萬元),較上年度增加314萬9千元,主要係財務及其他收入增加所致;總支出1億9,402萬8千元(其中研究發展費用8,500萬元、營運相關費用6,400萬元、其他支出3,002萬8千元及服務成本1,500萬元),較上年度增加296萬6千元,主要係提列退休金費用增加所致;收支相抵後,稅後賸餘150萬元。 2.資產負債預計表:資產37億8,416萬2千元,負債6億6,783萬4千元,淨值31億1,632萬8千元。淨值較上年度增加150萬元。 3.固定資產投資:計編列605萬元,其中600萬元,係辦理各項檢測設備之採購;其餘5萬元,係採購辦公用設備。 4.轉投資計畫:編列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公司釋股6億1,200萬元。 四、結語 上開財團法人,在財務方面尚屬健全,目前均毋須仰賴政府補捐助;在業務方面,均能發揮功能。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協助政府發展電信業務、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提供網路註冊專業服務並爭取國際網路資源及國際合作之機會、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透過研發提升我國工程技術均具效益。未來本部將持續依據相關法令辦理監督管理事宜,敬請 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報告。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報告本會主管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及電信技術中心102至104年度預算編列暨102年度決算執行情形,首先對於各位委員平日對於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各項業務給予關注與指導,表示由衷的敬佩與感謝。 本會對於財團法人之監督管理,一向極為重視,目前均依據民法、各該財團法人捐助章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查通訊傳播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以下謹就各財團法人相關年度預、決算概況提出簡要報告。 壹、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 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以下簡稱網推基金會)因階段性任務完成,103年4月25日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完成清算終結登記,正式宣告結束,相關創立基金已依規定辦理繳庫,清算後其他剩餘資產亦已繳回本會。 網推基金會前係因應「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及「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相關規定而成立。100年11月30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通過,刪除「電腦網路應予分級」之規定,新增內容防護機構成立之法源,102年8月「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成立,任務之一為網路內容分級制度之檢討與推動;為避免組織疊床架屋,本會主動檢討網推基金會業務功能,於102年10月15日許可解散該基金會,同年11月進入清算程序,並於103年4月25日完成清算終結登記。其102年度決算期間至102年10月31日止,103年度預算並未執行,104年度起已不再編列預算。 貳、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 一、財團法人概況 (一)設立宗旨:為配合電信政策,支援電信監理、相關電信技術與產業之研究,提供電信設備審驗認證服務,協助研擬電信技術標準規範,以提升電信技術;另協助促進國際電信組織間交流與合作、保護消費者權益,以健全電信事業之發展及市場交易之安全。 (二)主要收入來源:資通訊相關產品之檢測驗證服務及承攬電信業者委託業務。 (三)主要支出用途:執行檢測驗證服務及受委託業務所需人事費、業務費及資本支出。 二、102至104年度預算編列暨102年度決算執行情形 首先口頭補充說明該基金會自100年度起,政府已停止捐助,完全盈虧自負。 (一)102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收入3億611萬6千元,支出3億554萬5千元,賸餘57萬1千元;資產15億5,027萬2千元,負債6億6,493萬4千元,淨值8億8,533萬8千元。 (二)102年度決算執行情形 收入2億9,030萬元,支出2億5,908萬3千元,賸餘3,121萬7千元;資產17億7,061萬2千元,負債8億5,599萬6千元,淨值9億1,461萬6千元。 (三)10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收入2億9,315萬7千元,支出2億9,129萬9千元,賸餘185萬8千元;資產15億6,675萬8千元,負債6億7,666萬8千元,淨值8億9,009萬元。 (四)104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收入3億2,953萬6千元,支出3億2,608萬5千元,賸餘345萬1千元;資產15億7,221萬4千元,負債6億4,078萬1千元,淨值9億3,143萬3千元。 參、結語 由於網推基金會階段性任務完成,相關業務併入「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並於102年度決算完成後,未再執行及編列預算;至於電信技術中心對於協助本會監理政策及監理技術規範研擬、國內資通訊設備產品檢測驗證及推動國內電信號碼可攜服務等,均能積極充分發揮其功能並呈現具體成效。 此外,該基金會從102年度開始都已經轉虧為盈;在100年度停止政府捐贈之後,該基金會已經可以充分自主運作。就上開財團法人102年至104年度預算以及102年度決算,敬請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其他委員會之委員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發言登記至上午10時截止;如委員有提案,請於上午10時30分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 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9月的時候,本席在交通委員會提出小米機有資安疑慮,而且石主委也當場證實,接著你們在12月初更語出驚人,說有12款熱賣的手機其實也有資安疑慮。當時我們要求你們趕快公布這12款有資安疑慮的手機到底是那些廠牌,請問年底之前會不會公布?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說明。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垂詢,委員持續關注通信資安讓本會有不少精進的空間。首先,這12款並不是我們挑了哪些有資安疑慮的手機,而是在市場上使用最多的手機,就是電信業者提供服務時最常搭配的手機,一共是12種,而且涵蓋兩岸跟第三國各種形式的手機。各種手機在使用上確實有消費者要注意的事項,因此我們一定會在年底公布完整的檢測報告。 李委員昆澤:年底之前公布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李委員昆澤:這些有資安疑慮的手機,都是將消費者的個人資料跟使用資料傳到哪裡去,是中國、美國還是台灣的伺服器? 石主任委員世豪:各款手機的情形不太相同,現在的手機基本上只要開機,都會連到各地的伺服器進行最基本的資訊校準,這是各款手機普遍都有的現象,至於詳細的情形,我們會在後續的檢測報告完整的跟社會大眾交代。 李委員昆澤:當初我也跟石主委交換過意見,希望能建立手機資安檢測機制,就是手機資安檢測標準、合格實驗室認可程序,以及相關手機的NCC認證標章,這些你們做得如何? 石主任委員世豪:感謝委員的叮嚀,這個確實很重要,世界各國對手機普遍都還是採取建議式的方式辦理,在委員的監督跟要求下,我們會積極推動手機資安驗證。我請羅處長做簡單的說明。 主席:請通傳會資源技術處羅處長說明。 羅處長金賢: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未來會參考其他國家對手機資安風險的處理方式,然後規劃在明年底完成所有實驗室的認證程序及規定。 李委員昆澤:要到明年底嗎? 羅處長金賢:因為有一定的程序。我們大概會在明年中會完成草案並徵詢各位的意見,然後大約在明年底實施。 李委員昆澤:另外請教石主委一個問題,對於有線電視數位化的進度,交通委員會的委員跟消費者都非常關注,然而我國數位化的進度其實是慢的,到今年11月,數位化的進度大概是76%,比預定的程序在進度上是快了1個月,但是與世界上的主要國家相比,我們的速度算是慢的。在數位化的過程裡,我知道有些地方有線系統業者比較快達到,大概有2家已經100%數位化,有5家也已經達成90%以上。在訂定費率的過程中,NCC好像為了鼓勵有線電視數位化,所以通過了地方送上來的有線電視收費漲價方案,這影響到36.3萬的收視戶,請石主委簡單說明一下。 石主任委員世豪:感謝委員的關切,今年確實在台南跟嘉義等地都已經有關掉類比型…… 李委員昆澤:主委先等一下,我說的是你們要鼓勵數位化,結果讓消費者多付一些錢。各縣市提出的漲價標準雖然漲得不多,還沒有超過費率審議委員會所定的600元上限,但是仍對消費者產生衝擊。假如數位化之後我們繳的錢多了,但是收視品質沒有提升,還是看到業者一直重播10年前的舊片怎麼辦?你知道今年重播最多的電影是哪一部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抱歉,我真的不曉得。 李委員昆澤:你身為NCC的主管怎麼會不曉得?是「賭俠1999」。 石主任委員世豪:謝謝委員。 李委員昆澤:「賭俠1999」是你的好朋友劉德華演的,它重播了74次,擠下去年也是你的好朋友周星馳所演的「唐伯虎點秋香」,後者去年重播了52次。你們號稱數位化,同時鼓勵業者在數位化之後漲價,但是民眾還是一直收看重播的國片,而且收視的品質沒有提升,請石主委說明一下。 石主任委員世豪:謝謝委員的關心,我分兩個部分來說,我們今年調漲部分有線電視的收費標準,其實是因為業者有增加免費的高畫質數位頻道,另外在客服的部分也有強化。委員剛才所說的牽涉到整個有線電視頻道產業的生態沒有跟著健全化,它涉及的問題除了他們在有線平台能夠拆分的授權費之外,還有整體收視跟廣告市場的結構。這一點確實需要投入各方面的措施,而且費率其實就是一個很重要的環節,但是其他的面相,包含如何鼓勵自製及提升電台內部的自製能量,還有頻道要汰劣存優都很重要。 李委員昆澤:這個問題要妥善處理,因為消費者已經非常不能接受一再重播的狀況。你們號稱數位化,而且收視戶的收費要漲價,NCC也核可部分縣市提出的漲價規劃,但是一再重播讓民眾無法接受。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我們會…… 李委員昆澤:請教陳次長,你們有旅館的星級評鑑制度,對不對?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對。 李委員昆澤:旅館的星級評鑑制度是幾年前開始的? 陳次長建宇:這個問題我是不是請…… 李委員昆澤:請問賴組長,是5年前開始的嗎?圓山飯店是幾星級的飯店?是5星級的飯店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賴組長說明。 賴組長炳榮: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在進行第2次評鑑。 李委員昆澤:圓山飯店是5星級飯店,就表示它的服務品質、設施以及服務顧客的內容應該符合5星級的標準,但是很可惜,我們一直看到圓山飯店的負面新聞。圓山飯店是違反勞基法最多的5星級飯店,而且不重視消費者的權益,賣重組牛肉─用劣質的牛肉組成重組肉賣給顧客,另外頂新油製牛排圓山也有分,更可惡的是消費者到圓山飯店松鶴廳吃飯還看到死掉的老鼠屍體。圓山飯店搞得跟夜市一樣,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請李董事長簡單說明一下。 主席:請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李董事長說明。 李董事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剛才委員提的幾個問題,都是今年下半年發生的兩起負面狀況,從董事會的角度來講,我們已對經理部門表示這是不可原諒的錯,所以除了相關負責的同仁要懲處之外,整個產品的採購及衛生安全要照剛才委員的提醒,而且這也是我們的提醒跟要求。 李委員昆澤:對於星級評鑑制度層次不足的問題,你們要好好檢討。你們這樣好像是騙消費者,掛5星的然後賣的內容跟夜市差不多,又那麼貴。請問陳次長有什麼意見? 陳次長建宇:是,現在要重啟評鑑了。 李委員昆澤:有退場機制嗎? 陳次長建宇:要看評鑑的結果處理。 李委員昆澤:圓山飯店一直都重北輕南,圓山飯店北部經營得這麼糟糕,但是你們還是一直用經費重建及提升相關設施,這次你們的預算也編了3億整修台北圓山飯店跟客房跟宴會廳,這樣會讓客房的價格升高,也會讓住房率提升。高雄圓山呢?以前高雄人都知道,二十幾年前高雄有名的飯店就是國賓飯店跟圓山飯店,那現在呢?國賓飯店仍然是非常有名的飯店,高雄圓山飯店卻是一落千丈。高雄圓山的地理位置非常好,位於鳥松同時附近快速發展又有澄清湖,而且那邊有人潮聚集,可是圓山飯店會經營成這個樣子,高雄人都感到非常可惜。你們一直虧損,100年虧損1.5億,101年虧損1.4億,102年虧損1.2億,請李董事長簡單說明一下。 李董事長建榮:我想整個…… 李委員昆澤:你們會不會花錢整修高雄圓山?在地點那麼好,高雄人那麼期待,高雄的旅遊觀光人口也增加那麼多,高雄圓山飯店卻衰敗成這個樣子的情況下,大家對圓山飯店的經營團隊,以及敦睦聯誼會的董事長都非常有意見。請你簡單說明你們要怎麼改善。 李董事長建榮:我剛到任滿3年,如果從過去10年的表現來講,高雄圓山飯店整個虧損的情況,第一個是因為人力占飯店所有的費用最高,第二個是它折舊的費用,第三個是10公頃多的地租。當初只有107個房間,房間數實在是不足,如果能夠再投資,相對的可能性就比較高一點。 李委員昆澤:理由不要那麼多,我們拿高雄國賓跟高雄圓山相較,國賓飯店在台北有,高雄也有,而且他們南北營收的差距不大,台北國賓占44%,高雄國賓占33%,但是圓山飯店方面,台北圓山的營收占了71%,高雄只占了12%,這是因為你們沒有用心。如果沒有用心,你們沒有針對高雄圓山重新在1個月內提出相關提升計畫的話,我還是建議李董事長乾脆辭職,因為高雄圓山做不起來…… 李董事長建榮:高雄圓山已經連續3年減少虧損5,000萬。 李委員昆澤:請問陳次長,是否要督導圓山飯店敦睦聯誼會在1個月內,因應高雄圓山與台北圓山違反勞基法、用重組牛肉、用頂新油製牛排,以及發現老鼠屍體等噁心事件,提出相關的改善措施? 陳次長建宇:台北的部分沒有問題,很快的就可以提出,但是高雄的部分涉及活化的問題,需要一點時間讓他們處理。 李董事長建榮:委員是在地的人,所以非常關心,其實高雄圓山如果要轉虧為盈的話,要有突破性的做法…… 李委員昆澤:就是換掉你這個董事長。 李董事長建榮:這個突破性的做法必須包括工人,不是我個人的問題,如果我個人的問題能夠讓它轉虧為盈的話…… 主席:是,時間到了。 李董事長建榮:謝謝。 李委員昆澤:高雄人非常看重這件事情。 主席:台北的部分1個月,高雄的部分因為牽涉到人事…… 陳次長建宇:這個問題比較複雜。 主席:最重要的關鍵問題在人事,人事沒有處理好的話…… 李委員昆澤:董事長換掉就可以了。 主席:事實上也提不出什麼東西。董事長換掉也一樣啦,可是交通部並不是因為這樣就不用處理,我們還是覺得高雄圓山的問題真的要處理。 請羅委員淑蕾發言。 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委員問石主委所有節目中重播率占第1位的到底是哪一個,你說不知道也不清楚,那NCC在幹什麼?我以前問過你,並提到「唐伯虎點秋香」重播了一千多次,去年就問過了,而且很多節目都重播,到現在還在播。你們難道沒有辦法規範頻道台或系統嗎?你們都沒有,這都是老問題。今天我們審查你們的財團法人跟基金會,可是都是提到老問題,每一年問的都一樣,都是重新討論。你們沒有進行管制、控管及監控,只要在這邊答詢12分鐘,過了12分鐘就沒事了,都不去處理真正改善的方案。石主任委員有什麼意見?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說明。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提醒的我們都會加強,其實剛才李委員提到的手機資安,我們現在就要建立整套機制了。 羅委員淑蕾:應該要處理比較好。大家很關心分組付費,分組付費講這麼久了,你們到底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並實施? 石主任委員世豪:分組付費是讓消費者有更多選擇,至於選擇方面要看每個地區收視大眾的習慣。今年我們核定的資費中,已經有台南市的有線電視系統開始試行分組付費,而且他們是分3組,讓消費者可以選擇。 羅委員淑蕾:你是說台南,以整個台灣來看,台北地區什麼時候可以實施? 石主任委員世豪:因為台南市沒有資費委員會,所以由我們代審有線電視資費,台北市的部分是由台北市政府自審。我們當然很希望台北市政府可以儘早推動同樣的方式。 羅委員淑蕾:這個要趕快推動,以便讓消費者自己選擇,看多少台就付多少錢,這樣才符合公平,否則現在收費那麼貴,有1、200台,可是誰有看?根本沒有看到那麼多,所以分組付費是很好的政策,讓消費者自己選擇。不過分組的組也要很審慎的分,不是按照消費者的喜好在以前是有線或無線處理,而是要審慎的評估。願意花錢投資做出好頻道或好節目的,我們當然要獎勵他,否則這樣的話,等於是說對好的業者沒有獎勵,反而因為你們採分組付費而害慘了他們,這樣會造成節目品質下降。請問你們有沒有跟台北市政府溝通?他們什麼時候可以審議通過呢? 石主任委員世豪:因為柯市長的小團隊已經成立了,我們也得知觀傳局是由哪一位負責,在有了對口之後,我們會進一步去談。就像委員剛剛所說的,確實要鼓勵比較精心製作內容的業者,系統業者在挑可以吸引收視大眾的頻道時,都會以高畫質為主要的訴求,也會在增加新的頻道時注意到節目重播率,至少嘉義市和台南市的業者在提供觀眾收視高畫質的數位頻道時都有注意到這個面向,他們一定會密切的去注意收視戶的需求。 羅委員淑蕾:在台北市政府新的團隊上任以後,本席希望你們要更積極的去推動,分組付費是大家所期待的,可以讓消費者自己選擇要看多少台、要選哪一組、付多少費用,這是相當重要的。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謝謝委員的指教。 羅委員淑蕾:次長,其實交通部所屬的財團法人、所屬各個單位投資了很多子公司、孫公司,投資的績效幾乎都很差,我們真的搞不懂,國營事業轉投資的子公司、孫公司都太多了,而且都有虧損,讓人質疑內幕非常不單純,還有很多是跨業的發展,連本業都做不好了,又要去跨業,反而都虧損累累。像中華電信轉投資了一些財團法人,例如台灣電信協會,還有東華電信、中華授權、上海立華、江蘇振華、中華電信越南公司、上海華雄信息科技公司,全部都是虧損。從經營績效來看,虧損高達7,600萬,而且101年、102年、103年的盈餘都在遞減當中。 你們到底設這麼多子公司幹什麼?以中華電信為例,如果中華電信自己的不動產要出租,那直接出租就好了,可是還要再成立一家子公司,把中華電信的資產租給這家子公司,譬如說市價5,000萬元,租給它3,000萬,它再租給別人5,000萬,留2,000萬在這家子公司,這到底是為什麼?就是付這些董事長、董監事的酬勞和一大堆的人事費,就把這2,000萬消化掉了,真的有這個必要嗎?到上海成立立華信息科技公司、到江蘇成立振華信息科技公司,到底是在幹什麼?把本業顧好就好了,為什麼還要成立這麼多的子公司?我們都知道中華電信當初被詬病在釋股的時候圖利財團,它所轉投資的這些子公司、孫公司也被人家說是酬庸、掏空公產,像中華電信轉投資的中華投資公司就是酬庸原能會的胡前主委,結果他掏空一億之後就跑掉了!現在世曦公司也是一樣,被人家質疑用兩倍的錢去買德意志銀行的大樓,像這些都問題重重。陽明海運、台灣航空、中華電信都有轉投資很多公司,交通部有沒有針對這些子公司、孫公司要求提出完整的財務報表?像桃園機場現在還要設一個保全公司,我不知道到底在幹什麼,這麼多子公司、這麼多孫公司,績效都不佳,最龐大的費用就是人事費,所有董監事的酬勞都非常高,比你們都還高,這樣合理嗎?你們有沒有進行控管? 主席:請交通部范次長說明。 范次長植谷: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交通部都有根據財團法人的監督條例每年進行深入的檢討,主要的重點是針對營運上比較弱的部分進行檢討。至於大部分的子公司虧損,以中華電信來講,有一半以上的子公司還是有獲利的。 羅委員淑蕾:可是獲利都很少,而虧損都很多,主要的問題就是像我剛才提到的,公股虧了,可是董監事酬勞照領。像世曦公司員工的年終獎金跟績效獎金比國營事業還要多,高達七個多月,到底是怎麼回事? 范次長植谷:我請卓董事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卓董事長說明。 卓董事長訓榮:主席、各位委員。有關世曦公司102年的績效獎金,是因為在99年到101年剛好有5,000億擴大內需的需求,所以在102年的營收特別高,當然我同意,雖然營收非常高,但是也不應該把那麼多的盈餘都拿來發績效獎金,對於績效獎金應該要有一個制度,在我9月上任之後,部長有指示我特別針對這一點來處理。 羅委員淑蕾:你們現在要怎麼處理?你們編列了7.45個月,有的人甚至領到8個多月。 卓董事長訓榮:那是102年,我們在監督要點裡面已經有規定,他們的績效獎金一定要經中華顧問工程司董事會通過。 羅委員淑蕾:像你們自己編列的預算,員工在101年和102年的年終獎金除了領2個月的本薪以外,另外還有5.45個月到6.31個月的績效獎金,本席不知道你們到底是怎麼編的,現在你們所編的年終獎金和績效獎金高達七億多。 卓董事長訓榮:不是,基於公司治理,年終獎金和績效獎金是由世曦公司辦理。但是我剛剛也有提到一點,就是再高也應該要有一個上限,所以我們已經有訂定辦法,就是規定不能超過上限。 羅委員淑蕾:本席希望你們將這個辦法送交通委員會審核,在還沒有通過之前,就不能發這麼高的績效獎金,不能說因為公司治理就可以自己發這麼高的績效獎金。 卓董事長訓榮:我們已經訂定監督要點了,董事會一定會通過的。 羅委員淑蕾:現在年終獎金有2個月,根據這個辦法,績效獎金是幾個月? 卓董事長訓榮:目前我們有要求他們,就是要依照立法院所作成的決議,必須在國營事業的範圍內…… 羅委員淑蕾:這個辦法規定的績效獎金是幾個月?目前你們編出來的績效獎金是5.45個月到6.31個月,根據這個辦法的規定,你們算出來的績效獎金是多少? 卓董事長訓榮:因為今年的營業額沒有那麼高,所以績效獎金一定不會超過…… 羅委員淑蕾:101年和102年發了幾個月的績效獎金? 卓董事長訓榮:101年是方才委員所說的6個月左右、102年是5個月左右,方才我有提及這不合理。 羅委員淑蕾:到底發了沒? 卓董事長訓榮:那是過去的部分。 羅委員淑蕾:都已經發了,你現在才講不合理。 卓董事長訓榮:現在我們訂的辦法就是不要讓它那麼高。 羅委員淑蕾:這等於是先斬後奏,雖然不合理,但你們還是發了,因為你們發了,我們才發現,等於說你們發現不合理,但還是照發嘛! 卓董事長訓榮:不是,這是之前的,現在我們訂了辦法,之前公司治理…… 羅委員淑蕾:如果101年、102年就發現不合理,你們就不應該發,但績效獎金都已經發了嘛! 卓董事長訓榮:101年、102年的部分已經發了。103年的部分就不會這樣了。 羅委員淑蕾:次長,這些子公司、孫公司成立的目的為何?難道你不能夠併在你們本業裡面嗎?因為子公司、孫公司分出去後,立法院就監督不到了。 主席:羅委員,根本解決之道就是解散中華…… 卓董事長訓榮:因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的規定,所以我們才成立世曦,這是依政策辦理的,不是我們要成立一個子公司。 羅委員淑蕾:當初成立世曦的時候,大家都有質疑。 主席:階段性任務也完成了。 卓董事長訓榮:也不太一樣。 羅委員淑蕾:既然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那就應該想辦法裁撤了,你看!都是偷偷摸摸的,已經發了之後才說不合理,發六個多月的績效獎金,再加上2個月就有8個月,績效有好到那種程度嗎? 范次長植谷: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回去…… 主席:我同意羅委員的意見,本席質詢時會再繼續談這部分。 請林委員國正發言。 林委員國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卓董事長,今天世曦的董事長有來嗎? 主席:請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卓董事長說明。 卓董事長訓榮: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林委員國正:世曦102年的盈餘有多少? 卓董事長訓榮:我記得是1億6,900萬。 林委員國正:1億6,900萬可以發到7個月的年終獎金? 主席:7.45到8.31個月。 卓董事長訓榮:1億6,900萬是他們給我們的淨利。 林委員國正:世曦的董事長是不是你們派去的? 卓董事長訓榮:是。 林委員國正:要不要報部長? 卓董事長訓榮:要。 林委員國正:世曦董事會有幾位董事? 卓董事長訓榮:9位。 林委員國正:官派董事有幾位? 卓董事長訓榮:因為它是100%投資,所以全部都是。 林委員國正:所以都是官派董事? 卓董事長訓榮:對。 林委員國正:你談公司治理是世曦自己管理自己,都不用報中華顧問工程司?他們年終獎金的核發,經過董事會決議後要不要報部?要不要報中華顧問工程司? 卓董事長訓榮:應該要。 林委員國正:那是你們准的啊!怎麼會推給公司治理? 卓董事長訓榮:跟委員報告,102年…… 林委員國正:你不要說102年,方才羅委員講到101年也是6個月。 卓董事長訓榮:我知道這不合理。 林委員國正:現在我要談的是,他們有沒有報給你們? 卓董事長訓榮:我是今年9月才到任。 林委員國正:9月之前有誰在?中華顧問工程司會計處長還是主任在嗎? 卓董事長訓榮:他是今年6月來的。 林委員國正:你跟我講什麼?6月來的就不知道過去的帳?那我們今天審什麼? 卓董事長訓榮:我請他說明一下。 林委員國正:董事長你在說什麼?今天我們要審預算,你跟我說9月來的、6月來的,那你們今天來做什麼? 卓董事長訓榮:沒有,我剛才的回答是,以前的錢花掉了,我同意,你說它太高了,我也同意,所以我今年來…… 林委員國正:我只是問數據,至於高不高,稍後可以討論。你不能跟我說他是6月來的,好像就是不知道嘛! 卓董事長訓榮:不是,我的意思是,今年我到任時就看到不對了,所以從臨時董事會…… 林委員國正:主任,世曦的年終獎金要不要報到你們那裡? 主席:請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財務卓主任說明。 卓主任祺嘉:主席、各位委員。要。 林委員國正:報到你們這裡之後還要不要報部? 卓主任祺嘉:他們的董事會議紀錄通過之後都會報部。 林委員國正:所以交通部也有責任嘛!這跟董事長9月來有什麼關係?次長,它的業管單位是交通部哪個單位? 主席:請交通部范次長說明。 范次長植谷:主席、各位委員。請人事處來說明一下。基本上,像財團法人的部分,我們有公股代表,它轉投資的也有。 林委員國正:現在談的是官股代表,如果按照卓董事長所說,世曦9席董事全部都是官派董事,卓董事長,世曦的董事長是不是專責的董事長? 卓董事長訓榮:不是專責,都是兼派。委員問的是董事長還是董事? 林委員國正:董事長。 卓董事長訓榮:董事長是專責。 林委員國正:董事長的月薪多少?年收入多少? 卓董事長訓榮:月薪是23萬。 林委員國正:所有包括薪資、特別費、年終獎金等加起來是多少?102年董事長在世曦領多少錢?沒有人知道嗎? 卓董事長訓榮:102年特別高。 林委員國正:會計主任快點告訴我嘛! 卓董事長訓榮:世曦給我們酬勞的部分只給一筆數字,並沒有詳細到每個人的部分。 林委員國正:所以你什麼都不知道? 卓董事長訓榮:對,我們這邊沒有。 林委員國正:你看到的是一筆、整筆的數字,這哪叫查核? 卓董事長訓榮:所以我們今年…… 林委員國正:所以只要年終獎金發得愈多,派去的官股董事長自己領的也會愈多,他一個月的薪水23萬耶! 卓董事長訓榮:所以部長在9月份找我來,首先就是處理世曦的部分。 林委員國正:以23萬來看,6個月和7個月就差了1個月,等於差了23萬,是22K小朋友的10倍! 卓董事長訓榮:所以我9月過來就是要先處理世曦經費的問題。 林委員國正:若請你過來處理,那過去不就都是失能的董事長?歷任董事長是不是應該來這裡道歉? 卓董事長訓榮:過去我不知道,但是我們在監督辦法裡面有把這部分納入,即績效獎金一定要…… 林委員國正:什麼叫監督辦法?剛才我有問你們的會計主任,他說要報中華顧問工程司,你們都已經批准了,什麼叫監督辦法? 卓董事長訓榮:他們給我們的績效獎金是總數,所以我們要求他們要把每個細項列出來。 林委員國正:他們沒跟你們說幾個月嗎? 卓董事長訓榮:沒有。 林委員國正:你們也不問嗎? 卓董事長訓榮:他們沒有給我們誰有多少個月,每個人領的應該不一樣。 林委員國正:他們董事會的會議紀錄要不要報你們? 卓董事長訓榮:要,他們報過來的是一個總數。102年的部分是給一個總數。 林委員國正:卓董事長,剛才跟你說話的那位是誰? 卓董事長訓榮:我們的人事主任。 林委員國正:台灣世曦每年要發放多少年終獎金要不要經董事會開會決議通過? 主席:請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行政組丘主任說明。 丘主任惠嬌: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世曦的…… 林委員國正:要不要?世曦董事會的會議紀錄要不要報中華顧問工程司、交通部備查? 丘主任惠嬌:要。 林委員國正:你們知不知道台灣世曦要發幾個月績效獎金? 丘主任惠嬌:跟委員報告,他們就是給一個總數,我們並不知道每個人發幾個月。 林委員國正:我們都當過社團的負責人,你講那些鬼話,我都聽不懂!董事會一定會有今年發放多少績效獎金的審議案,可能今年要發放6個月或7個月的績效獎金,然後會計報表才會出現總帳是3億、5億或多少用於發放績效獎金,你們講的都是鬼話啦!董事會是出現文字紀錄,上面會有幾個月,然後送你們備查,所以你們都知道,到年底報給你們的是一個整筆的數字,台灣世曦的績效獎金總共領了多少錢,可能是3億、2億或5,000萬,對不對? 卓董事長訓榮:對。 林委員國正:但是他們要發放這筆績效獎金累積總額數字、餘額多少是要經過董事會,會有一個會議紀錄,就是要發放幾個月,這個紀錄是經過董事會報給你們備查,方才人事室主任已經講了嘛! 卓董事長訓榮:我看過去的紀錄,他們有給我們總數,但是沒有把月份給我們。 林委員國正:一定有,有總數就一定有月份,不然每個人要乘上多少月份?這個總數是怎麼出來的?董事長,我不跟你爭辯這部分了,這裡面是嚴重失能!跟社會的觀感有極大落差! 卓董事長訓榮:我們會研議改善。 林委員國正:次長,現在世曦有多少董事是留任的?超過2年以上的董事有多少人?多久改選一次? 范次長植谷:好像剛剛才派的。 林委員國正:派多久了? 范次長植谷:4位改選,3位留任…… 林委員國正:有幾位留任? 卓董事長訓榮:應該是有5位留任、4位改選。 林委員國正:部裡面有沒有人出任世曦公司的董事? 范次長植谷:沒有。 林委員國正:部長,我要求留任者重新撤換! 范次長植谷:我跟委員報告一下,謝謝委員方才的指教…… 林委員國正:完全失能! 范次長植谷:有關中華顧問公司董事會部分當然要報部,但是世曦公司部分則沒有報部。 林委員國正:他是報給中華工程顧問公司啊! 范次長植谷:對,我們會遵照委員的提示,回去之後做通盤檢討。 林委員國正:留任的董事全換!你們在這部分全部失能,與社會觀感有極大落差! 請問世曦公司102年總共發了多少績效獎金? 卓董事長訓榮:連年終獎金是7.2億元。 林委員國正:它當年度的盈餘是多少? 卓董事長訓榮:它撥給我們的是1.69億元。 林委員國正:總盈餘是多少?是九億多嗎? 卓董事長訓榮:我們所拿到的就是1.69億元,因為它是百分之百投資,所以盈餘全部要給我們。 林委員國正:它的盈餘是先處理相關的績效將金之後,剩下的再繳給你們嘛! 卓董事長訓榮:對,委員說的對。 林委員國正:所以它是從九億多元的盈餘中拿了七億多元去做為績效獎金。 卓董事長訓榮:對。 林委員國正:全世界有哪一家公司這樣?所以他是把盈餘全部都吃光了,然後才上繳國庫。 卓董事長訓榮:所以我在9月份看到,就覺得這是不對的。 林委員國正:一個董事長年終可以領到七至八個月的績效獎金,每個月以23萬元來計算,單年底就可以有一百七、八十萬元落袋!這樣有天理嗎? 卓董事長訓榮:我上任第一個就是處理這件事。 林委員國正:你也覺得這沒天理,所以才要處理。 卓董事長訓榮:我覺得不宜,我同意。 林委員國正:次長覺得如何? 范次長植谷:對於委員方才的提示,我們都會…… 林委員國正:世曦公司現在這位董事長是新派的嗎? 范次長植谷:他已經擔任好幾年了。 林委員國正:撤換掉吧!該撤換了吧?他待多久了? 范次長植谷:大概五、六年。 林委員國正:說撤換比較難聽,是不是該請他榮退了? 范次長植谷:能否容許我們回去之後,就包括獎金部分做通盤的檢討? 林委員國正:這幾來來,102年他領了5加2個月,為7個月;101年領了6加2個月。這樣算來,每年年終獎金就有150萬至180萬元之多,五、六年下來大概領了八、九百萬元,夠了啦!臺下幹了數十年的公務員的司、處長,就算退休也領不到這麼多退休金。夠了!請他榮退吧!次長的意見如何? 范次長植谷:是,我們回去之後會通盤檢討。 林委員國正:要儘速。我覺得今天中華顧問工程司的預算都應該保留,俟交通部做出決定之後再來審查。 范次長植谷:謝謝委員。 主席:請楊委員麗環發言。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延續世曦公司這個議題,其實這家公司本來就是中華顧問工程司轉的,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期將它轉為民營,對不對? 主席:請交通部范次長說明。 范次長植谷:主席、各位委員。對。 楊委員麗環:過去中華顧問工程司承包的都是國家的工程,現在國家所有重大工程,除了世曦公司之外,也沒人有能力去搶標,所有工程幾乎都是世曦公司得標承包,對不對? 范次長植谷:應該是大部分,因為還有中興顧問公司等等。 楊委員麗環:即使不是,也都與世曦公司有關,因為中華顧問工程司本來就是國家的,整個重大建設規劃都是他們做的,幾乎百分之百是國家的資金,也都是國家培育出來的人才,其中很多人是交通部退休之後轉任,加上與具決定權者關係良好之人又去成立一些子公司,賣一些零件、加一些小工程者,就又變成另外一個來吃大餅的人,都是這樣在搞! 我感到很遺憾,2008年國民黨執政之初,我就一再講這家公司怎麼會出這樣的狀況?這根本是跟政府聯手,對所有重大公共工程不斷追加預算,再把它全部分掉、吃掉,事實上他們是這樣在做的,即使不同的政黨上臺也一樣。中華顧問工程司原來是國營事業,有受國家監督的機制,所以沒辦法上下其手,因此在轉為民營之後,愛怎麼搞就可以怎麼搞,只要最後能有一筆錢繳回國庫就算交差了事,就是這麼簡單,說穿了就是這樣!可是,誰執政都讓它這樣子搞嗎?我非常贊同將所有預算保留,一併把它處理好。 針對這個案子我們已經質詢好幾次,每一年都質詢,但是每年到最後仍是一而再、再而三如此!方才你講到董事長已經做了五、六年,而你所講的只是獎金部分而已,至於底下分包給別人的就更不計其數,在每一年大筆的重大工程預算中,交通部就占了多少啊!所以我覺這真的很沒天良,是在欺負以血汗錢繳稅的老百姓!他已經做了五、六年,你還要讓他榮退?應該是要去追查到底他吃了國庫多少錢!這樣叫榮退?拿錢給他,還要跟他說:好了,你吃飽了,可以走了。是這樣嗎? 請問你們總共有多少位董、監事?趕快回答,本席的時間有限。 主席:請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卓董事長說明。 卓董事長訓榮:主席、各位委員。世曦公司部分總共有10位,其中董事9位、監察人1位。 楊委員麗環:有幾位是交通部轉任的? 卓董事長訓榮:沒有。 楊委員麗環:全部都是他們自己的人? 卓董事長訓榮:不是,還有外面的人…… 楊委員麗環:人選是由誰決定的? 卓董事長訓榮:它有提報董事會通過。 楊委員麗環:是由誰決定誰可以進來、誰不可以進來? 卓董事長訓榮:應該是交通部和董事長決定的。 楊委員麗環:交通部沒有自己的人?交通部可以安排自己的人去擔任董、監事,甚麼條件可以進去擔任董監事?是要有工程背景的嗎…… 卓董事長訓榮:對。 楊委員麗環:還是交通部人進去? 卓董事長訓榮:我請教過李董事長有關目前董、監事的背景,因為我是9月才到任,所以就先了解一下,其中有3位是世曦公司的人,有一位是中國土木工程師協會的秘書長、一位是建築師事務所的、一位是大學的…… 楊委員麗環:不用講啦,這個吃相實在是難看,而且令人看不下去! 其次,現在我們看到它的盈餘是9億元,是嗎? 卓董事長訓榮:它繳給我們的盈餘是1.69億元。 楊委員麗環:對,然後它…… 卓董事長訓榮:102年的績效獎金花掉7.2億元,他們是依月份而有不同,也就是績效好的人領得多、績效不好的人領得少,它有一個…… 楊委員麗環:這全部都是國家出的錢喔? 卓董事長訓榮:對。 楊委員麗環:至於績效好不好,事實上它有很多工程延宕、出狀況,這樣都算好嗎?你們是監督單位,難道也沒辦法監督嗎?請次長告訴我,你將預算送給我們審查,交通部有去監督它嗎?它有哪一項績效是好的? 范次長植谷:報告委員,對於中華顧問公司這種財團法人,我們都有依照中央政府的規定做定期監督檢討,包括它要開會前會,我們也都會參與,至於世曦公司部分…… 楊委員麗環:我們的公共工程延宕的延宕、出狀況的出狀況,這都是世曦公司承包的,中華顧問工程公司不是專門承包這方面工程的嗎? 范次長植谷:沒錯,…… 楊委員麗環:監督了嗎?有做到嗎? 范次長植谷:向委員報告,今天交通部請卓董事長來列席,就是希望加強對世曦公司治理的部分,方才他也說明有針對獎金相關部分訂出一項辦法…… 楊委員麗環:好,我就問這裡,一樣先保留。 另外,我要問的是,有民眾來陳情表示機場的黃牛計程車非常多,這不是你負責的範圍吧? 范次長植谷:不是。 楊委員麗環:因為有太多人來向我反映,「國門之都」竟有一堆黃牛計程車,讓很多外國人都搞不清楚。其實我們在國外,到機場以後,搭計程車的人要排隊,計程車也要排隊,而且就是一個接一個,沒有任何額外的。希望你們對這部分一定要強力要求,因為我們已經接到非常多的陳情,尤其現在是旅遊旺季,加上國內自己的旅遊人口也很多,這部分請你們務必注意。 范次長植谷:我們會請監理單位及航空警察局就這方面加強稽查,據我所瞭解,他們現在每天都有一個稽查進駐在那裡。 楊委員麗環:沒有,我要跟你說「真的沒有」,那都是紙上作業,我手上這一疊全部都是檢舉、陳情的案件,我真的不騙你。你們如果只是在那裡簽到,時間到了去看一下,而且穿著制服,只要一出現,他們馬上就知道是稽查人員,這樣有用嗎?沒有用的,早就通報好了。 范次長植谷:如果方便的話,請委員將資料提供給我們,我們會深入稽查。 楊委員麗環:他們都告訴我說檢舉也沒有用,叫我們不要再轉給你們了。 范次長植谷:應該不會。 楊委員麗環:這是「應該」的事情嗎?你們要馬上去處理。 范次長植谷:我們一定會。 楊委員麗環:他們還特別跟我們說,請不要轉給行政機關,因為每次回答都一樣,都是「已經在做了」。 關於高鐵的財務問題,其實說穿了,這跟我們現在看到的中華顧問工程司及世曦公司的部分一樣,絕大多數都是這些高層吃掉的,高鐵那些隨車服務人員、站長等,薪水只有3、4萬元,有本事的都是這些領導階層,什麼子公司都可以搞。交通部也一樣,最後背黑鍋的都是那些規規矩矩、認真做事的人,至於在上面亂搞的、會搞錢的、知道怎麼上下其手的,都全身而退,退休之後還可以給自己安排,先設好點、弄好公司,不但自己吃,自己的兒子、女兒吃,還可以親戚朋友一起來,我實在看不下去。愈是龐大的行政體系愈是這樣,叫那些小老百姓怎麼心服口服?所以這個預算保留,希望你們好好監督。這個要怎麼砍?錢都花掉了,獎金也花了,現在叫他們退,他們也很高興,因為不用背責任,巴不得你敢快讓他退下來,接著就是另一批人又重來一次,真是悲哀呀!誰執政都一樣。 范次長植谷:高鐵部分,我們會併它的整個財務一併檢討,儘量做到衡平的原則。 楊委員麗環:就是刪也只是1.69億,他們已經吃掉7億多,所以這只是零頭而已,對他們來說,刪掉也正好消滅證據,不必再追查到他,這真的是很悲哀的事。你們把整套真正的監督機制做出來,好不好? 范次長植谷:好,謝謝委員。 主席:我的主張是解散啦! 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中華顧問工程司可能不知道,但是次長在本委員會列席這麼久,應該知道有關世曦的獎金制度在這裡已經引起公憤,以國營事業而言,最高最高的就是漢翔4.4個月及台水4.4個月,另外是台電3.6個月、中油2.17個月、台糖3.6個月。但是世曦的獎金高達7.45個月到8.31個月,除此之外還有一筆平均一年4.4萬元的福利金,且是3萬元起跳。他們的福利金都不是以千元計,春節是1萬,另外有的是1萬2,有的是7千,光是3節福利金加生日禮,就是3.05萬元。而你們中華顧問工程司所編的福利金,平均是每人4.4萬,年終獎金加績效獎金是3.7個月。我們把中華顧問工程司跟世曦分開來講,如果沒有世曦回繳的錢,中華顧問工程司是虧錢的,因為他沒有營利,是一個研究機構,為什麼中華顧問工程司可以拿到3.7個月的年終加績效,還有4.4萬元的福利金?你們才45個人,所編列的錢是1,200萬,平均下來就是這樣,薪資則是3,888萬。 主席:請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卓董事長說明。 卓董事長訓榮: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照公務人員的標準,一年是1.5個月的年終獎金。 管委員碧玲:所以不會增加,對不對? 卓董事長訓榮:完全一樣。 管委員碧玲:福利金呢?一年有4.4萬,這合理嗎?你們的年節福利金,春節是1萬、端午節是7千、中秋節是1萬2,中秋節比春節還多2,000元,這是什麼道理?生日禮金1,500元,我覺得這還OK。請你們就這部分通盤檢討,比照公務人員,好不好?你們的屬性其實跟運輸研究所這一類的機構比較像,你們自己回去比照一下各類的獎金及福利金,不應該過度的編列。 次長,現在就要你來做決定,世曦7.45個月或8.31個月這麼高額的年終加績效,你決定怎麼辦?今天有這麼多委員提起。 主席:請交通部范次長說明。 范次長植谷: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部裡面指派卓董事長到中華顧問工程司,就是要去加強他們的公司治理。剛才董事長也報告過了,他們現在已經重新擬訂一個新的辦法了。 管委員碧玲:那擬訂是幾個月?改成幾個月? 卓董事長訓榮:報告委員,我們這邊定得比較嚴格一點,我們不准他定幾個月,只要是轉投資事業或者是再轉投資事業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跟監察人的薪資、報酬及各類獎金,均應經轉投資之董事會決議後,還要報請我們董事會核定,以前沒有這一條。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們根本沒有降啊!那我怎麼知道你們要怎麼編?你只有講程序,你報上來上面也不見得會給你改啊!你要他們報上來,次長,你說你給他們一個訓令,他們要怎麼報上來才比較合理。 卓董事長訓榮:我們有請他們訂定辦法。 管委員碧玲:沒有啦!次長,他們的辦法還沒有訂,這個辦法要在他們編列之前就先訂好。 范次長植谷:因為部裡面是督導中華顧問工程司,世曦的部分,我們會透過中華顧問工程司去請他們按照新的辦法,訂出比較詳細的辦法。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不願意鬆口?新的辦法要給一個方向,今天在這裡就是要有一個方向,要不要合理化? 范次長植谷:基本上是的,當然要合理化。 管委員碧玲:怎樣叫合理化? 范次長植谷:我想還是要根據它的盈餘來做。 管委員碧玲:本席告訴你,它的盈餘是建立在怎樣的基礎?是建立在100%的國家資本上,然後在所有的競標案中,都以高於任何一家民間機構的比例去標得政府的公共工程,是國家在養它,它這麼龐大,裡面有多少冗員?它的績效我們都還沒有下去好好的給它做全部的盤整跟研究,你總要給一個方向啊!你說要看它的盈餘,怎麼可以用盈餘的標準?我剛剛也問了,即使是像臺灣銀行這樣的金融機構,他們的績效獎金也只不過3.7個月、臺糖3.6個月、漢翔4.4個月、臺水4.4個月、臺電3.6個月。 范次長植谷:跟委員報告,據我的了解,其實世曦這幾年來…… 管委員碧玲:如果按照盈餘來算,搞不好10個月都可以給。 范次長植谷:其實這幾年來,他們並不是每個案子都得標,都是公開競標的結果,這個可以做一個檢討。 管委員碧玲:但是它的成本很低,還有國家做它的後盾,所以競標的結果就有這個優勢,跟以前的榮工處有什麼不一樣? 范次長植谷:這個狀況有一點改變了,現在是越來越開放了。 卓董事長訓榮:今年競標到的案子並不如意。 管委員碧玲:給一個方向,你剛剛講要以盈餘作為計算的基準,我不接受,如果用盈餘來算,搞不好10個月都可以給,給一個方向。 范次長植谷:我們是不是就以公司治理為原則。 管委員碧玲:比照國營事業。 范次長植谷:我們會參考國營事業。 管委員碧玲:比照國營事業做不做得到? 范次長植谷:我們會參考這個原則來做。 管委員碧玲:只是參考而已?比照國營事業做不到,不肯鬆口? 范次長植谷:這部分我是不是請中華顧問…… 管委員碧玲:比照國營事業跟公營機構,不得超過最高者,這樣可以吧!我已經放寬到所有國公營機構的最高,這樣OK嗎? 范次長植谷:好,我們照辦。 管委員碧玲:好,就這樣,不可以超過國公營事業的最高,這樣好不好? 卓董事長訓榮:平均嘛!因為讓他們可以自己去調,應該是這樣子? 管委員碧玲:什麼叫做平均,讓他們自己去調?你們又要同工不同酬嗎?我現在是講月份。 卓董事長訓榮:因為要看績效,沒有關係。 管委員碧玲:反正加起來,加總起來。 卓董事長訓榮:加總起來月份要固定。 管委員碧玲:對,加總起來月份要固定。 卓董事長訓榮:好的。 管委員碧玲:這樣了解了吧!因為他們每一個人的薪資待遇水平本來就不一樣。好,比照國營事業,不得超過國營事業之最高標準,好,這個確定了,你在這裡承諾了。 第二個,我們接下來先看網路中心,次長,在林董事長走過來之前,我們先來談這個網路中心,這個網路中心所分配的網域、名址,那個是屬於國家的公共財,對不對? 范次長植谷:是,沒錯。 管委員碧玲:那它的收入、盈餘到底是屬於這個中心該所有,還是它有繳庫的義務?這件事情你先做政策上的決定,它過去不必繳庫,雖然這個錢很少。 范次長植谷:它的收入主要是網域名稱的管理收入。 管委員碧玲:那個是公共財,是全民的資產,你先做一個決策,這個要不要研議讓它具有繳庫的責任跟義務?這個問題預算中心有提出來,這個先談,因為如果它的盈餘有繳回國庫的義務,那你們要買辦公房舍這件事情,就要嚴格監督。 范次長植谷:我們的同仁跟我講,這部分有經過NCC的解釋,它跟公權力的行使無關。 管委員碧玲:為什麼?它的意見跟預算中心的見解不一樣。 主席:請交通部郵電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廷俊:主席、各位委員。我是郵電司王司長,那個在民國91年的大會有決議,當時我們有詢問通傳會。 管委員碧玲:NCC。 王司長廷俊:對,它的說明上提到預算法第九十四條所定的配合等等,就是執照的授予,那部分如果以NCC當時的意見來講…… 管委員碧玲:你不要占用我太多時間,NCC最後告訴你們不用繳庫嗎? 王司長廷俊:沒有,它是說與公權力的行使沒有關係,所以他們說這部分可以去研究相關的規定、辦法或是修法。 管委員碧玲:你說這個跟公權力的行使沒有關係,可是在這個中心的主旨、功能、目標裡面,你們要做的事情涉及網路安全跟網路危機處理標準作業程序之擬訂,然後還要提升並確保國內所有DNS Sever的安全性跟大規模網站安全掃瞄跟檢測。這跟你講的不一樣,這些職責你們都怎麼做的?這些職責你們有沒有去履行?有沒有,有沒有去做? 王司長廷俊:基本上他們是Domain Name與IP的發放,如果是屬於它們這個系統之內的安全,事實上,他們都已經有在做了。他們有幾個委員會,譬如他們有一個網路安全委員會,也有IP的Domain Name委員會,他們都分別在做相關的工作。 管委員碧玲:對啊!那這個就沒有公權力嗎?你們怎麼檢測?沒有公權力怎麼去掃瞄、檢測?網站安全的掃瞄檢測,沒有公權力你們怎麼可以做? 王司長廷俊:這個部分指的是他們中心本身的那個部分,那個跟資安是不太一樣的。 管委員碧玲:不對吧!中心自己該做的事情怎麼會變成是你們的組織目標、你們的權責,國內外整個聯結系統的那個網路安全掃瞄不是你們在做的嗎?網路安全掃瞄你們不做嗎?譬如前幾天美國FBI說Sony公司遭受駭客侵入破壞,就是利用臺灣的網路設施轉傳的,你們有沒有這個技術可以去了解、協助追查?或者有沒有屬於你們的職權範圍內該做的事?有沒有? 王司長廷俊:這個問題是不是可以請林董事長來說明? 管委員碧玲:對,來。 主席:請財團法人臺灣網路資訊中心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榮松: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沒有做任何侵入性的…… 管委員碧玲:可是你們的組織章程裡面有要你們做。 林董事長榮松:我們只有做DNS的安全性。 管委員碧玲:你們只有做DNS Sever的安全性? 林董事長榮松:是。 管委員碧玲:什麼叫做網路安全及網路危機處理標準作業程序之擬訂?還有提升並確保國內所有DNS Sever的安全性,以及大規模網站安全掃瞄檢測?這個看起來是你們的責任。 林董事長榮松:DNS也是需要掃瞄,DNS的名稱也是需要掃瞄。 管委員碧玲:沒有,這個跟DNS Sever的安全性是分開來的職責,你們是這樣列的,現在看起來,你們是一個權責不清的機關,你們除了處理網域名稱的預名註冊業務以外,編配給你們的職責你們都沒有在做,那國家這方面的工作是誰在做?現在的問題是,這個工作現在是誰在做?司長? 王司長廷俊:委員,對不起,這個工作最主要是行政院的資通安全會報。 管委員碧玲:你胡說八道,那個會報不是執行機關,會報的任務編組是協調整合機制。 王司長廷俊:他們下面有一個技服中心,所以後來科技部…… 管委員碧玲:技服中心是什麼東西? 王司長廷俊:資安會報裡面有一個技服中心,事實上有不少人在協助這個部分,所以科技部有在爭取預算要成立一個財團法人。 管委員碧玲:所以是科技部在做嗎?所以還沒嘛!你看,現在國內沒有人在做。 王司長廷俊:但是資安會報跟技服中心是存在的。 管委員碧玲:就本席目前的了解,當初我們是把這整個組織體系的權責放在你們臺灣網路資訊中心這裡,所以才把它寫進去,但是從頭到尾、到現在全部放空,你們根本沒有建構這個職權,現在資安委員會成立了,你們才要開始另外成立財團法人。所以國際駭客就利用這個過程中的漏洞,大肆利用臺灣做為一個中間點、犯罪的路徑。次長,你有沒有聽懂? 范次長植谷:我了解,這部分我們會儘快來跟行政院協調,會做一個最妥適的處理。 管委員碧玲:未來網路資訊中心跟你們現在在講的,科技部現在才要去成立的那個財團法人,到底它對於整個網路安全、資安這個領域有幫忙嗎?因為NCC現在把它踢開了,NCC對於傳播跟網路資訊一概都不管,它只管電信,網路的部分只有靠你們,你們又放空,你知道嗎? 范次長植谷:資安的問題是非常重要的。 管委員碧玲:本席去談樂視電視網時,他們嚴重到連公司登記都沒有,就直接把Sever進駐到遠傳的機房裡,NCC就告訴我,這件事情不屬於電信,所以他們不管,現在就沒有人管了。 范次長植谷:我們會儘快來協調。 管委員碧玲:網路中心的職責是有這個的,結果從頭到尾問起來,你們卻都不知道。我們以前都沒有審查你們的預算,今天第一次審查才知道,國家給你們的職責,你們從頭到尾全部放空沒有做,現在才要去成立新的機構,請好好去了解要怎麼整併。 范次長植谷:是,謝謝委員! 主席:因為每個委員發言的時間都很趕,今天有很多單位列席,所以沒有被叫到的,要去洗手間的可以自由去,因為次長也換過人了,所以我們就不休息了。 請李委員鴻鈞發言。 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前面有些委員有提到世曦,其實世曦這家公司如果單純以公司的結構來看,它是一家非常大、內容非常好的公司。現在我有幾個疑問,這家公司在臺灣整個工程界裡面,是一家非常大、而且也非常健全的一家公司,我想請教,現在我們交通部、中華顧問工程司對於世曦的持股比例是多少? 主席:請交通部范次長說明。 范次長植谷:主席、各位委員。100%。 李委員鴻鈞:我記得前一陣子世曦說要釋股,對不對? 范次長植谷:有這個規畫。 李委員鴻鈞:現在這個規畫還在嗎? 主席:請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卓董事長說明。 卓董事長訓榮: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根據第八屆第四次的委員會決議,我們要把規範送委員會通過後才可以進行。 李委員鴻鈞:這個就是當初我所堅持的。 卓董事長訓榮:是,所以我們比照辦理。 李委員鴻鈞:我們以前好不容易栽培出來的一家優秀公司,現在卻變成政府沒有辦法控管,這個數目有多少你知道嗎?真的翻開來看的話,這種公司非常多。我們好不容易栽培出來一家可以跟國際接軌的公司,世曦是可以跟國際接軌的,你了解嗎?光是它的設計品質、內容,還有裡面的工程師跟員工組合都是一流的。當然,現階段它是有國營事業的優勢在,但是它長期累積、培訓出來的是一家非常優質、優秀的公司。我坦白講,現在中華顧問工程司也管不動它了,這是現實的問題,可是我們要如何來做一個整體的,也就是說,這是政府栽培出來的,不能因為它要開始釋股,開始找人來交叉持股,然後漸漸地把政府的股份稀釋掉、扭轉掉。我跟你講,如果這個讓它一動下去的話,我們交通部就管不了世曦了。類似這樣的公司,我不好意思再舉例,現在有一個也是一流的大公司,結果政府管不動它了,可是它是我們臺灣唯一一個可以跨出國界的工程大公司,可是現在政府已經管不動它了,我想這個你們應該都很清楚,所以這是你們必須去了解、注意的問題,好不好?謝謝。另外,本席要請教航發會。 主席:對不起,航發會的董事長去院長那裡接受質詢,快回來了。 李委員鴻鈞:沒關係,那我先請教石主委。 主席:請次長趕快聯絡,請陳次長回來,我得到的消息是院長那邊的會議已經結束了,請他趕快回來。 李委員鴻鈞:上次我們有針對第二類電信業務,就是大陸企業來臺的資安問題,現在我們要講的是科學,而不要太過於政治化。站在科學的角度來看,比方說,現在上網看新聞、看電影已經是非常普遍了,就變成是伺服器的問題,對不對?現在伺服器到底是要放在國外、還是放在國內?這個有差別嘛!因為它牽扯到費用charge的問題。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說明。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是。 李委員鴻鈞:如果現在把伺服器放在中華電信,就是借放在它的機房裡面,這有沒有資安的問題?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這可能要分兩件事情來說,如果是在我們的網際網路資訊中心的機架上面放伺服器的話,其實它連的還是一般開放性的網路,它的資安其實跟放在世界各地都是一樣的,因為它都是走開放的網際網路連接到每一個終端,所以不管網路媒體或者是視頻網站的伺服器要放在哪邊,世界各國都是採取開放的態度。如果伺服器可以放在境內,第一個,管理上反而更為容易,因為它不只是虛擬的跨境,它連實體都在我們境內,這時管理反而更為容易。 李委員鴻鈞:現在NCC這邊,我再重申一次,要站在專業科學的角度好好地來說服這件事情,要不然大家都以為,只要把這種東西放到我們的機房裡,整個資安就會全部曝露出去,這完全是兩回事。在這種狀況下,你們更應該要好好的去說服一下。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謝謝委員提醒。 李委員鴻鈞:把伺服器放在海外或是放在國內,坦白講,放在國內的方便性會大很多,對不對?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李委員鴻鈞:好不好?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你剛才所提示很重要的一點,我在這邊要特別補充說明,上一次那個個案其實是指網際網路資訊中心的機架,跟電信機房是完全實體隔離,實體隔離的意思是,兩邊是沒有線連結的。 李委員鴻鈞:我知道,你就具體把它說明清楚。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 李委員鴻鈞:另外,時代進步了,現在通訊軟體跟網路的結合都不斷的在更新,比方line或App,甚至是微信或Juiker也好,其實都一直在更新,針對這方面的管轄,我們是怎麼去管理這個區塊? 石主任委員世豪:剛才委員說的非常正確,網路上有很多的應用軟體不斷在變化,其實民眾拿到手機之後,隨時都有更新的軟體,變化非常得快,目前本會是就手機已經拿到手之後的內建軟體做資安驗證,但其實消費者隨時都可以在開放的網際網路裡頭下載各種新式的軟體。 李委員鴻鈞:照你這樣子說,我們就管不到了,既然管不到,以現在新型的通訊模式,資安隱憂一定會產生,因為它進步的速度太快,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儘快針對這個區塊做一些防範的研擬,否則問題一旦產生的時候我們就應付不了了,NCC有沒有針對這個區塊設置一個團隊做研究?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可以分幾個部分來說,委員剛才所說的是在開放網際網路的狀態,現在手機和以前所謂的桌機或平板電腦一樣,都已經連結到網路,隨時都可能會接觸到開放網路中的各種風險。對於涉及網路犯罪的層次,目前各部會之間確實有通力合作,和一般性潛在性風險的軟體、病毒等等相較,需要更多方面的投入。 李委員鴻鈞:現階段我們要如何做?應該趕快找出一個方向然後研擬做法,否則,它進步的速度太快,到時候我們根本跟不上它的腳步,我要提醒的是這個問題。 石主任委員世豪:確實,謝謝委員提醒! 李委員鴻鈞:2006年1月27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投資高鐵一案臨時董事會的決議無效,但基金會還是堅持投資了45億購買高鐵的特別股。地方法院已經判決董事會的決議無效,基金會仍以45億元挹注高鐵,2006年至今將近7、8年,高鐵到現在仍處於虧損的狀態,這45億也拿不回來,航發會如何因應? 主席:請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徐主任秘書說明。 徐主任秘書永浩:主席、各位委員。台北地方法院最初的裁決是,因為我們沒有在10天之前通知董事…… 李委員鴻鈞:我現在是說當初的法令是這樣子,判決也是這樣子,但基金會仍將這45億挹注高鐵,現在高鐵有財務危機,有關特別股的部分,你們有沒有針對高鐵提出具體要求,設法把這些錢拿回來,航發會對此要有一個交代,不能放著不管。 徐主任秘書永浩:這部分我們已經遵照交通委員會的決議,在今年7月份提起訴訟,請高鐵返還本金,這次高鐵財務改善方案中也提到,特別股的部分要優先償還我們。當初借款45億元的部分,前4年中的前2年他們會付利息,所以我們也獲得八億多的利息。 李委員鴻鈞:我記得利率是9%。 徐主任秘書永浩:對。 李委員鴻鈞:我們投資了45億元,到現在拿了多少回來? 徐主任秘書永浩:大概八億多元,但我們也付了大概六億多元的利息,所以大概還有兩億多元的利息可以支付。 李委員鴻鈞:等於是我們還有45億元收不回來? 徐主任秘書永浩:對,本金的部分收不回來。 李委員鴻鈞:我在此提醒,當初航發會不顧大家的決議,不顧交通委員會的決議,也不顧地方法院的判決而做出這樣的決定,既然這樣,你們必須有具體的作為,進行法院的訴訟只算是消極的作為,你們應該更積極地針對這部分維護你們的權益才對。 徐主任秘書永浩:我們董事長也是交通部的政次,他也負責協調這個部分,高鐵的財務改善方案…… 李委員鴻鈞:你們是球員兼裁判,你們不但不積極,反而另外找方向幫他們紓解這個問題。高鐵以前就發生過一次財務問題,這一次即使幫他們解決了問題,再過幾年高鐵還是同樣會產生財務問題。我們一次又一次的、循環的幫他們解決財務問題,不是今天我們幫高鐵減資又增資,高鐵的財務問題就會解決,過沒幾年高鐵還是照常產生財務問題,所以這個問題你們要好好處理,這才是我們要看到的問題。 徐主任秘書永浩:好,謝謝! 主席(王委員進士代):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早上大家質詢的就是石主委和范次長轄下所屬的財團法人基金會,事實上,這些財團法人基金會就是你們的小金庫,讓各部會上下其手,特別是越來越不接受管控的、成立越久的基金會越有這樣的問題,這些都是民脂民膏,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中華顧問工程司,中華工程司是百分之百政府的財團法人,也百分之百投資世曦,世曦現任董事長李建中就是「馬友友」。我們不諱言哪個朝代、哪個政黨都一樣,改天換民進黨執政可能也會換個「綠友友」,但我們不希望看到這種事情再發生,因為這樣上下其手A走的都是民脂民膏,所以我主張這些基金會根本不需要存在,不需要與民爭利,應予解散。中華顧問工程司應該解散,因為中華顧問工程司已經完全以營利為目的,看不出有什麼存在的必要,如果中華顧問工程司有意見可以書面寫給我。不只是交通部,NCC的電信協會也一樣,部長已經答應在104年解散郵政協會,將其財產繳庫,電信協會也是接收日治時代台灣電信協會和電信職員共濟組合產業,也是日產,當然現在應該是國產。石主委是否也要像部長一樣同意將電信協會解散?兩位是否同意在104年底以前將電信協會解散,將財產繳回國庫? 主席:請交通部范次長說明。 范次長植谷:主席、各位委員。電信協會和郵政協會現在在做財產分割就是要朝解散的方式進行。 葉委員宜津:范次長今天是代表部長列席,部長在星期一表示同意在104年解散郵政協會,將財產繳庫,電信協會也是一樣。主委,你的部分你知道,可以先回座。 接著談到航發會的部分,航發會竟然把政府原始捐助基金百分之百改成零,我們發現以後告訴部長,部長告訴我們會要求他們改回來,但到今天為止還是零,你們想整碗捧走嗎?明明就是政府原始捐助百分之百,你們竟然敢改成零,一直到今天你們來委員會列席為止,數字竟然還是零,你當我們都是白癡啊?你當台灣人民都是笨蛋啊?我們還在這裡審什麼?次長,他們竟然敢這樣大剌剌的把百分之百改成零,只要一個不小心,他們就得逞了。 范次長植谷:剛才委員提示的事項,我們已經在4月份改回來了。 葉委員宜津:部長已經答應我會要求他們改回來,為什麼到今天還是零?我不要聽這些有的沒有的,我一發現就告訴部長,部長馬上答應要求他們改回來,但到今天你們都站在這裡了,竟然還是零,這麼大膽敢把百分之百改成零,我們當立委在當什麼?交通部在幹什麼?根本沒有把我們當一回事。 主席:請交通部航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進生:主席、各位委員。今年4月…… 葉委員宜津:沒有改回來之前,不必向我報告,我不要聽你們任何的報告,先改回來再說。 陳司長進生:相關的程序和表格都已經改回百分之百了。 葉委員宜津:沒有那回事,我要求全部改回來,沒有什麼相關的程序,先改回來再說,其他的免談。 陳司長進生:已經在今年4月依照程序改成百分之百了。 葉委員宜津:我看到的原始捐助還是零。 范次長植谷:我們再把資料提供委員,確實在4月份改回來了。 葉委員宜津:你想想看,航發會都敢這樣做了,如果我們沒有發現的話會是什麼樣的情況?他們是不是就得逞了?我在星期一已經說過了,現在我再說一次,在座的每一位,沒有永遠的立法委員,沒有永遠的部長、次長,沒有永遠的董事長,但這是國家的財產,這是人民的財產,我們不能這樣,哪一天一個不小心就被A走了。是不是這樣? 范次長植谷: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以這個案例為原則深切檢討、加強監督。 葉委員宜津:我不是指教,我無法接受這樣的事,該還給國家的就要趕快還給國家,我在這裡要再次強調,航發會當初成立是為了華航股權的私人名義可以回捐而成立的,那個時空背景已經不在了,而且現在航發會只持有31.91%的華航股票,即使解散航發會也不會影響華航的民營化,所以現在是最好的時機,我們要求把歸屬於國家的財產還給國家,同時也避免各方一天到晚想上下其手,最重要的是這樣可以讓國家的各項支出、財產真正的接受立法院的監督。次長同意嗎? 范次長植谷:原則上我們會照這個方向去做。 葉委員宜津:你會照這個方向去做,但你不是管這件事的,你今天回去之後就撒手不管了。 范次長植谷:不會,我們部裡有一套機制…… 葉委員宜津:次長至少轉達我解散航發會的要求。在還沒有解散之前,我接續前面委員的質詢─航發會投資高鐵的部分,你們已經認列損失,而且航發會現在是百分之百的由交通部掌控,董事長是陳次長。交通部尤其是部長根本是兩面手法,一方面由航發會提起特別股的訴訟,說高鐵要破產了,另一方面又告訴我們一定要接受財改方案,不能讓高鐵破產。這些都是交通部說的,一方面要它破產、要航發會提出訴訟的是交通部,另一方面又說它不能破產,一定要通過給予40年特許的也是交通部。現在到底是怎樣?台灣人民讓你們這樣兩手玩啊? 范次長植谷:至少101年這一次是部裡遵照委員會的指示…… 葉委員宜津:我只有一個要求就是暫緩提告,先釐清台灣高鐵的財務再來解決。既然你們說高鐵負有公共政策的責任,我並沒有要求你們不能提告,但請先告訴我們要如何解決,不要玩兩手,用時間壓迫全民無條件的同意你們的財改方案,這是要脅。 范次長植谷:特別股股息的部分因為有5年的有效追訴期,現在期限已經到了,我們不得不提出訴訟。 葉委員宜津:我沒有要求你們不要提出訴訟,我是說暫緩提告,我要求把高鐵的財務問題全部規劃好、決定好了再做下一個動作,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交通部不能一方面完全主導要航發會提告,然後向大家說高鐵要倒了,因為一提告的話,就會造成高鐵破產,一方面又說高鐵不能破產,所以只能接受你們的財改方案。 范次長植谷:特別股提訟的部分不是只有航發會提出,其他特別股股東都有提出,重點是在追訴時效月底就到了。 葉委員宜津:特別股股東除了航發會以外都是公股銀行,你不要當大家都是外行人,到底是你外行還是我們外行?我要求暫緩提告,你們要不要暫緩提告?我要求暫緩提告的理由是,先請台灣高鐵財務問題解決方案定好、商量好了,社會大眾可受公評的財改方案底定後再來談論下一步,可以嗎? 范次長植谷:我把委員的意見帶回去。 葉委員宜津:應該在沒有壓力的狀況下討論高鐵的財改,否則你們就是以此要脅、強迫人民接受。 范次長植谷:下星期一委員會也會有一個公開的討論,我把這個意見帶回去。 葉委員宜津:好。 范次長植谷:謝謝委員! 主席(葉委員宜津):請蔡委員其昌發言。 蔡委員其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網路及媒體上有一則新聞,不知道主委有沒有注意到。這也是網路上時常發生的事,但迄今我們仍不知政府如何處理這樣的事情。石主委聽過有一位演員叫做Nono辜莞允?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說明。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最近這則新聞確實有涉及個人私密照片外洩的問題。 蔡委員其昌:根據報載,辜小姐的相機遺失被人拾獲,相機中有幾張辜小姐的不雅照片也就是裸照,這些裸照因此而被po到網路上,接著被瘋狂的轉載。在這個過程中又有媒體懷疑可能是她自己爆料等等,但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在於現在網路違法犯罪的行為,因為男女朋友分手、各式各樣的情感問題都可能在臉書、其他社群網站或者其他奇奇怪怪的網站上看到這樣的裸照或色情照片。因為辜小姐比較有名,我們就以她的事件為案例,請教石主委,如果當事人辜小姐要求,網路上包括所謂的搜尋網站把她的照片撤除,可不可以?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所說的可能涉及各個網站處理資訊的政策,網站還有一個比較複雜的問題和政府執法能力與界線有直接的關係,就是有很多網站的設址不一定在中華民國的管轄範圍內,大概有這兩層問題在執法上比較多難處。 蔡委員其昌:主委,我的意思是說,如果照你剛剛的回答,看起來中華民國政府面對這個問題,以現在的狀態並沒有辦法處理,或者現在沒有法令,我們應該立法來處理這個問題?因為我覺得這個事情受害很深,明明這個事情她是受害者,我是說假設,我不知道辜小姐到底怎麼樣,反正結論就是她自己覺得自己是受害者,而且她也不想要自己的裸照持續在網路世界被流傳。甚至很多情侶分手,男朋友把女朋友過去的裸照直接po到網路上去,當這些受害女性朋友的裸照被po上網路,可能持續一輩子,她們未來當了媽媽,之前的裸照還是在網路上一直不斷地被轉載、流傳。如果她們尋求公權力來對她們受害、受創的狀況加以保護,你覺得政府應該怎麼做? 石主任委員世豪:其實委員提到的這個問題所涉及的面向滿廣的,第一、就像搜索引擎公司,也會在歐盟碰到一個官司,是有一個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蔡委員其昌:被遺忘權的問題。 石主任委員世豪:也會涉及這樣的一個權力怎麼樣去執行。 蔡委員其昌:是。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應該很清楚,數據資料在網路上傳遞,會在很多節點上留下備份,就算這些公司願意配合、願意去處理,也未必可以全部處理乾淨。以歐盟那個案例來講,那一家跨國企業會不會在全球其他地區也採取一樣的政策,就不曉得了,它至少在歐盟境內是可以這樣做,但是否全球都如此?若是,會產生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在歐盟境內的伺服器都沒有了,但是不是全球其他地區仍然保有?同樣一個問題也跟委員剛才所說的個案有關,當然,揭露私密的個人資訊或照片這件事情有涉及個人隱私的問題,是比較特殊的;另外一個是涉及名譽的,包含我個人,在網路上也有很多對我的不實訊息傳遞著。 蔡委員其昌:沒錯。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發現,不論怎麼努力去更正,最後還是會遺留很多。 蔡委員其昌:沒錯。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種問題其實大家都普遍去面對。 蔡委員其昌:問題是,你把它擴得很大。事實上,我自己也有很多我覺得不實的東西在網路上面。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如果限縮在像這樣的一個裸照事情上,我想事情會比較單純一點,因為個人名譽有很多平衡的問題,有很多是主觀認知上不實,抑或客觀認知上不實的問題,這裡面更牽扯到很多新聞自由,乃至人權的問題。如果歐盟這個案例可行,那衍生出來的討論包括「我可不可以政府下令把對我不利的言論全都刪掉?」像對岸就是這樣幹。我主張,我們把這個部分開放給社會更多的空間來討論,包括所謂的被遺忘權等等問題。我的意思是說,女性朋友的裸照被po上網路這件事,其實在社會上層出不窮,有沒有可能我們的政府在中華民國權力的管轄範圍內,盡其所能地對這些裸照被po上網的被害者進行一定程度的保護?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象徵!或許它不能全然地在任何節點上包括海外的伺服器都處理,那我們有沒有可能至少跟幾家大的搜尋網站公司談談,他們在我國境內若有類似這種情況,請他們來處理?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提的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其實所有主要的經濟大國都有考慮一模一樣的問題。但前提是,如果這些跨國公司沒有在中華民國境內落地,我們可能連基本的商談機會都沒有。像前段時間有人透過LINE去做犯罪行為,就是一樣的問題。第一、可能在談判的籌碼上要有足夠的內涵。第二、委員剛剛所舉的這種案例,因為比較少涉及評價與事實真偽的判斷問題,可以讓這個問題比較簡單。其實我們國內可以做,不過,我不是刑事專家,可能要問羅部長,就是以這個涉及個人私密的言行紀錄的傳遞來講,我們的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到之三都有相關的規範可以處理。這是在源頭上處理行為,也就是說,在進入網路之前的部分就已經可以處理了,事實上,也可以防止它擴散。較早以前一位知名女性的性愛畫面在網路上傳遞,其實也是用同樣的方式去處理,而不是在下游,因為下游擴散的範圍很廣。當然,可以跟委員討論的,還有一種在歐洲國家普遍禁止,而且嚴刑處罰的,就是涉及兒少的情色照片,最近德國有一位部長被調查,因為他涉及有保留這樣的圖片。所以在發的那端以及接收這端,比較可能就特定違法行為做到有效的執法,因為這個管轄權非常明確;若是在網路,因為Cyberworld比較難建立一套全面、有效的機制,即使連美國這個大家公認網路執法能力比較強的國家,都在這邊有許多死角。 蔡委員其昌:所以受害者如果在網路上發現有這類照片,她可以透過警政系統報案,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如果她遭受到犯罪行為的侵害,這是她一定可以行使的權利。 蔡委員其昌:她如果在搜尋網站可以搜尋到自己的照片,她應該去告誰?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就是我剛剛跟委員報告的,這會涉及每一個網站都有它自己的policy,就是它整個網站有關內容處理的政策。如果它很願意接受大家對於網站的一個良心的建議,覺得沒有必要刊登這個,也沒有影響到人的資訊獲取自由,也不會妨礙到網站的一些相關的言論自由或發表權等等的話,它其實可以做一個適當的平衡。其實每個網站都有類似的policy。 蔡委員其昌:它的policy的決定,假設當事人覺得這個網站不應該再放這些照片而採取法律的途徑,我們還是沒辦法處理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我在去年和今年之間,接觸到英國有採取一個比較特殊的措施,他們的國會要求這些業者到國會做專案報告,而且做類似調查的委員會。最後通令這些業者,如果他們不自律,國會就介入立法。 蔡委員其昌:講了那麼久,終於講到重點,就是我們還是可以想辦法來處理。 石主任委員世豪:跟委員報告。它其實就是要求在英國落地的所有這些業者,policy要配合英國國會。 蔡委員其昌:主委,如果立法院要求這些在中華民國有設立營業據點的公司,來立法院做類似的公聽會,你支不支持? 石主任委員世豪:我非常贊成,因為網路的治理需要每一個社會的成員共同努力。 蔡委員其昌:好,下一個會期我們就來處理這個事情,我認為這個一定要處理。尤其政府不應該放任這些人,因為在我們的陳情案件裡面遇過,這種事真的太多了,只要一有什麼狀況,甚至透過雲端去竊取,竊取之後,他就賣給色情網站,或直接持續地在朋友圈裡面分享,讓受害者哭訴無門,所以我覺得有必要透過一些辦法做處理。你剛剛講的歐盟那個案子我也覺得很複雜,因為它涉及的層面實在太廣泛了。關於照片的部分,如果當事人因為別人的犯罪行為或其他不法行為,導致她個人的裸照在網路上流傳,我認為這個聚焦是明確的。所以我認為,應該可以從這方面來保障這些女性朋友,否則這些女性朋友真的很難堪,針對這部分我們應該積極地立法處理,或者至少找這些業者到立法院來參加公聽會。下個會期我們就來努力這個案子。謝謝! 石主任委員世豪: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主委積極一點,想想辦法。 請王委員進士發言。 王委員進士: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請教主委,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是不是一個權威性的電信技術單位? 主席:請通傳會石主任委員說明。 石主任委員世豪: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很希望它是,但是畢竟跟原來中華電信已經有的研究院之研究能量相較,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王委員進士:現在它主要的業務都是承繼NCC委託的業務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並不全是,我可以請李董事長說明嗎? 主席:請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李董事長說明。 李董事長大嵩: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電信技術中心的主要業務有三大塊,第一塊是檢測電信設備的驗證業務;第二塊是有關我們號碼可攜的相關服務;第三塊是有些資安相關的業務。 王委員進士:資安相關的業務確實很重要。但我要請教的是,電信技術中心有一個「接受NCC委託對全台行動上網速率做量測報告」,有這樣的業務嗎? 李董事長大嵩:是。 王委員進士:103年量測出來的結果,全台行動上網速率平均值,只有下載的是4.44mega、上傳的是1.13mega。當時還是3G時代,現在我們已經進入4G時代,無限上網。這是一年測試一次,還是怎麼樣? 李董事長大嵩:我們是一年測試一次,今年仍然持續進行。 王委員進士:報告出來之後,主委這邊是僅作參考嗎?如果速度慢,要邀集電信業者來要求他們改善……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指到最關鍵的地方,其實報告本身揭露這個事實,就讓業者知道他們哪裡努力不夠,所以他們都會加強建設。我們看到102和103兩年的測速報告出來之後,業者後續在建設上的努力,就可以看到很明顯地增加了。 王委員進士:看到這些數據以後,你們都有邀集業者來……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而且跟委員報告,關於客訴說網路塞車的問題,其實呈現在那個測速報告裡面是非常客觀的。 王委員進士:既然有這樣客觀的數據,他們提出來的報告NCC這邊就應該努力去執行,讓業者能夠即時改善,這樣才能確保電信技術中心的權威性,同時讓消費大眾能享用更快速的網路。謝謝!兩位請回座。 石主任委員世豪:是,謝謝! 王委員進士:接下來我要請教陳次長,敦睦聯誼會這個名稱雖然大家都知道就等同於圓山飯店,它有沒有其他的業務?就只有圓山大飯店而已嗎?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它旗下就只有南、北兩個圓山大飯店,沒有錯。 王委員進士:因為它的名稱是敦睦聯誼會,所以外界對於它到底是國營事業或是私人企業,難免感到困惑,這會不會阻礙圓山飯店的經營和未來的發展? 陳次長建宇:應該不會。它是財團法人,但是底下兩邊的圓山大飯店都是公司組織,是按照公司營運的處理方式來處理,不會有問題。 王委員進士:為什麼要用這個名稱?這樣的名稱讓大家覺得很奇怪。 陳次長建宇:這是已經用了很久的名稱。 王委員進士:你說這樣也是以公司的型態經營,但是以業務來講,現在台北的圓山大飯店因為有比較多陸客進住,所以已轉虧為盈。高雄的圓山大飯店則是仍然虧損。對不對? 陳次長建宇:對。早上李董事長有特別說明,如果南部的圓山飯店要轉虧為盈,需要有比較特別的考量。他答應在適當時機,儘快按照召委的意思來這裡提出報告。 王委員進士:台北的圓山飯店由於陸客多,營收當然比較好一點,它的外觀似乎曾整修過,但是聽說它的內部有些房間潮濕而且有霉味。董事長知道嗎? 主席:請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李董事長說明。 李董事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飯店到今年已經62年了,它比較嚴重的一個問題是,客房長久沒有整修,所以比較陳舊。現在面對這麼多新飯店的競爭,董事會現在同意從102年10月開始到104年3月,分三期把四、五百個房間重新裝修完成。 王委員進士:總共需要多少經費? 李董事長建榮:我們初步大約有6億元的經費,截至目前為止已整修完成兩百多間,現在正進行第三期的工程,俟第三期工程完成,我們整個圓山飯店的住房品質就提升了。而且現在已經完成…… 王委員進士:外觀當然是有整修過…… 李董事長建榮:不僅是外觀,現在內部也正在進行整修。 王委員進士:主要是內部,客房有聞到發霉的味道。 李董事長建榮:它有一個特別的部分,就是有一個特有的「Inside Room」,所謂「Inside Room」就是沒有窗戶的。因為它當初是屬於接待國賓的旅館,所以有這樣的房間。 王委員進士:台北圓山飯店現在已經有改善了,對於高雄圓山飯店,你有什麼策略? 李董事長建榮:高雄的部分,以目前董事會給的任務來講,如果整個圓山敦睦聯誼會要轉虧為盈,第一要務就是「台北圓山」要穩定獲利,然後能夠把「高雄圓山」扛起來。所以我們101年能夠…… 王委員進士:那還是靠它來應付啊! 李董事長建榮:所以我們101年能夠扛起。 王委員進士:只要它能自立…… 李董事長建榮:所以現在是它要自立更生的問題,第一點,在我到任的時候它的人事費用高達百分之八十幾,現在我們就遇缺不補,另外加強行銷,所以它的人事費用在這個年度已經降到百分之七十八、九左右,但是這樣的百分比還是太高。 王委員進士:到高雄的陸客也是滿多的,為什麼他們到台北會住圓山飯店,到高雄就…… 李董事長建榮:高雄有一個狀況,比方說陸客團要到六合夜市、要進高雄市區,為了方便,他們可能會選擇在市區的飯店。 王委員進士:我們希望董事長能把南部的高雄圓山飯店振弊起衰,讓它的業務能夠提升。 李董事長建榮:這幾年它已經逐漸地降低損失,我們同仁都很努力,但是還要繼續努力。 王委員進士:好,謝謝董事長!請回座。 次長,我再請教你電信協會這個問題,電信協會的資產根據估計應該有上百億元,對不對? 陳次長建宇:如果按照市價來看,的確是這樣。 王委員進士:但是我們在預算書看到的協會資產卻只有1億元,總共有350筆。記得在10年前我們立法院曾對這個案子作過決議,當時估算它已有81億元的財產,現在當然不只這個數字,以目前的市價計算,它的資產市值應該已經超過百億元以上。因為它是日據時代接收的,剛才葉委員也談過,它跟郵政協會和以前的糖業協會都是一樣的。這麼大的資產原屬電信總局,然後轉到中華電信,後來中華電信又變成上市公司,現在這些資產變成中華電信的,你說104年要解散電信協會,有可能嗎? 陳次長建宇:這個我們尊重委員會的決議。 王委員進士:這個好像過去有打過官司,若真的要解散電信協會,這個財產我們當然要收回來啊! 陳次長建宇:這部分我們尊重委員會的決定,如果認為需要收回來,我們會儘可能地收回。 王委員進士:民國92年的時候就已經有這個決議了啊!第五屆立委第3會期於92年5月30日院會三讀中華電信預算時,就作成一個主決議,要求中華電信公司主導召開台灣電信協會董監事會。因為現在台灣電信協會的董監事好像還是由中華電信任命的,不是早期交通部電信總局任命的。對不對? 陳次長建宇:對,早期是有這樣的想法。 王委員進士:對啊!立法院的主決議是「要求修改章程、回復交通部電信總局對該協會董監事之任命權,以確保國家資產不致隨中華電信民營化落入私人手中。」十年過去了,似乎還是沒什麼進展。 陳次長建宇:跟委員報告。最起碼董監事這個部分,交通部有參與在裡頭,也在瞭解他們整個業務運作的狀況。 王委員進士:它的董事長是交通部派的嗎? 陳次長建宇:不是,但交通部有特定的董事在裡頭。 王委員進士:你們只有幾席董事在裡面嘛! 陳次長建宇:是。 王委員進士:如果104年你們真能撤銷這個協會,它的資產能否拿回來? 陳次長建宇:我們目前正在協調,如果確實可以完成這個任務…… 王委員進士:好像那個時候他們有去打官司…… 陳次長建宇:對,後來都撤回來了。我們會繼續努力啦! 王委員進士:這個資產那麼多,豈可落入私人手中! 陳次長建宇:謝謝! 王委員進士:你們務必要認真地把它拿回來。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根德、黃委員偉哲、江委員啟臣、李委員桐豪、李委員貴敏、葉委員津鈴、鄭委員天財、孔委員文吉、周委員倪安、楊委員應雄、邱委員文彥、王委員惠美、賴委員振昌、邱委員志偉、蕭委員美琴、簡委員東明及陳委員明文均不在場。 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請教陳次長,有關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的問題,一般民眾很難理解,為什麼這樣的協會竟然管理這麼多龐大的國有財產,就你所知,這個協會自從接收日產以來,還有沒有花過自己的錢去買過土地或房屋?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就我的瞭解,應該是沒有。 劉委員櫂豪:所以它的財產都是沒花任何成本取得的。 陳次長建宇:是。 劉委員櫂豪:都是因為政府的轉變才取得這樣的財產。所以它的財產實質上全都是國家的財產。 陳次長建宇:是接收日據時代…… 劉委員櫂豪:對啦!是國家對國家,就是時代的產物嘛! 陳次長建宇:對。 劉委員櫂豪:從理論上來講,這既然是國家的財產,我們其實也不需要再用一個「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來管理這麼龐大的資產,事實上,也沒有辦法管理啦!因為我們看它整個的編制,電信協會的員工總共有24個人。對不對? 陳次長建宇:對。 劉委員櫂豪:包括兼職人員有21個人、委外人員有2人及專職人員1人。該協會光土地就有多少筆?電信協會目前管理的土地有342筆、房屋104筆,請你們說明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郵電司王司長說明。 王司長廷俊:主席、各位委員。它的土地大概有三百三十幾筆,還有房屋約八、九十筆,但是大部分都是與郵政協會共有。 劉委員櫂豪:我的意思是,電信協會光靠一個專職人員管理這麼龐大的資產,實質上應該有困難。第一、因為它只有一位專職人員,其他都是兼職人員,如果管理不好,坦白說,是理所當然。第二、既然這些財產都是國家的,而且立法院或民間都認為這些財產不需要再由財團法人來管理,應該要回歸給交通部。理論上有這麼大的困難嗎?現在你們面臨的是哪個困難? 陳次長建宇:跟委員報告。其實這個事情我們也一直在跟協會那邊進行溝通、協調,當然他們有不同的看法,他們認為有些財產好像是當初有些員工捐出來的,所以會有這種情形…… 劉委員櫂豪:次長,你們遇到這類的困難,所占的比率大概是多少?我們認為這是一個既定的政策,務必要達成,才符合我們國家對公平的要求,這時候這些困難是值得被排除的。 陳次長建宇:對,我贊成委員的講法。 劉委員櫂豪:它也許只有一個員工,現在電信協會的董事長還是由交通部指派吧? 陳次長建宇:是由中華電信指派。 劉委員櫂豪:但交通部對它有實質的掌控力啊! 陳次長建宇:對。 劉委員櫂豪:事實上,交通部對中華電信還是有實質掌控力,沒有錯嘛!也就是說,電信協會董事長重要的決策,國家絕對是可以去影響他的。 陳次長建宇:是,我們正努力地在做處理,因為協會畢竟還是一個法人,所以他們有自己不同的看法,不過,我們現在一直在排除這個不同的意見。 劉委員櫂豪:我們沒看到你們的進度啊!而且在你們列的大清冊裡面,項次第35號寫「部分中國國民黨黨工宿舍借用」。如果國民黨都可以借用,那本席是民進黨籍,可不可以也借用一個宿舍?不要說民進黨,親民黨、新黨也都應該可以跟你們借用啊!我看到第35項內容時就覺得奇怪!這是什麼時代了,還會這樣?尤其我看到它的地理位置是在精華區喔!台北市大安區通化段,部分出租中、部分中國國民黨黨工宿舍借用。 陳次長建宇: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已經收回來,準備做標售的動作了。 劉委員櫂豪:收回來了嗎? 陳次長建宇:對。 劉委員櫂豪:但是你們的清單沒有列。 陳次長建宇:抱歉!可能他們沒有把它更新。 劉委員櫂豪:什麼時候收回來的?確定嗎? 王司長廷俊:報告委員,那個是指通化街的那一塊,事實上,現在有100戶的現住戶及16戶黨工宿舍,總共有116戶在上面。我們最近已經第四次招標,但是因為都沒有人來…… 劉委員櫂豪:因為現在有一百多個黨,請你告訴我,中國國民黨的黨工到底現在還有沒有借用或占用電信協會的土地或房屋?這是你要先回答的一件事情。 王司長廷俊:還有16戶在上面,他們有繳租金。 劉委員櫂豪:對嘛!也不是全部清查完畢哦!至少現在還有16戶,所以你們這個資料還是正確的,什麼時候要把他們排除? 主席:請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羅董事說明。 羅董事吉日:主席、各位委員。那16戶確實是歷史因素,那是當年借土地讓他們自己蓋的,所以房屋是他們的;至於土地,目前本協會按照法定程序正在做標售。 劉委員櫂豪:那是歷史錯誤而且不公平的因素啦!我想那個年代國民黨黨工要借,當然沒有人敢反對。那樣的歷史錯誤,現在不能由國家的財產去承擔啊!你們現在有沒有在訴訟當中?還是要等他們住到房子都不堪使用了? 陳次長建宇:跟委員報告,現在就是透過標售的方式來排除這些住戶。 劉委員櫂豪:你們這部分尚未排除,標售的價格一定拍得很低啊! 陳次長建宇:我們是按照市價、現況去做評估的。 劉委員櫂豪:現在不是有人在那邊暫住嗎?買到的人要去跟他們訴訟,是不是?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羅董事吉日:這是由買到的人去排除,就是按照現狀標售。 劉委員櫂豪:就是不負責點交嘛! 羅董事吉日:是。 劉委員櫂豪:你們這樣的價格一定很低耶!你們這樣標售的程序,我認為有問題喔!一般人不敢標嘛!我今天又發現另外一個問題,就是懂法律的人或已經跟他們講好的人去標的話,價格是很低的喔! 羅董事,你要把這個事情想好,你今天講的,本席發現是另外一個問題喔!如果用你們這樣的標售方式,是會有很大的問題喔!因為你們不點交,一般人怕麻煩,來標的意願一定低。坦白說,土地已經被占用這麼久了,你們要進行訴訟把他們清理完畢,那個價格才會被顯現出來啊!我跟你們講,反正已經被占用40年了,你們如果真的很認真地要去處理,多花個五年,人民還是可以等待的啦!問題是,如果你們現在標售,有內神通外鬼,那個價格會遠低於市價;如果懂法律的人或跟他們講好的人去標,他就會以遠低於市價的金額取得這塊土地。我在這邊奉勸電信協會,你們務必要三思,這個可能會有賤賣國有財產的嫌疑。 羅董事吉日:委員的指教,我們電信協會會考慮。 劉委員櫂豪:你們已經開始進行標售了嗎? 羅董事吉日:已經在進行了。因為法院的標售有幾種方式,一種是排除了以後標售,另外一種是現狀標售。 陳次長建宇:你們這個跟法院的標售不一樣,因為法院的標售是當事人去發動,法院就照當事人的現狀去處理;但是你們這個不一樣,你們是自己有主動權來決定讓這塊土地的底價變得比較好或比較低,你們完全是主動權在握。這跟法院的標售是完全不一樣的啦!法院當然是根據當事人來申請的現狀,該怎麼做就怎麼做,但是這部分的主動權完完全全是在電信協會。你用常理來推斷啦!董事,就一般人而言,如果要他去投標一個可能要纏訟10年、5年的不動產,他的意願一定很低,所以標價是無法真正反映它應有的價格。另外,就電信協會來講,雖然立法院和民間要求你們要處理這些被不當占用的不動產,但是我們當然也會體會到你們已經在處理了,即便要3年或5年等待的時間,我相信那是可以被合理容忍的範圍。我在這裡要鄭重呼籲,你們應該要懸崖勒馬,即便這個案子目前正在標售,也要把它撤下來,內部重新好好地討論。 羅董事吉日:謝謝委員的指教!我要先跟委員報告一點,這個土地是協會的,但是房屋當年建築的時候,產權究竟是私有,抑或協會所有,這個部分還有爭議。 劉委員櫂豪:照你這樣說,這樣的標售就只有住在那個房屋的人自己才會去投標,你們等於把這塊土地賣給現在占有這塊土地的房屋所有權人。照你這樣說,最後去標的人就是當初蓋那個房屋的人嘛!我很納悶,你們做這樣的決定曾否跟專業的法律人士諮詢或討論過?你們這樣的標售方式,結果一定只有占有人會去標啦!你自己都這樣子講了啊! 陳次長建宇:我想我們會慎重處理這個案子,另外,他們當初要標售前,其實有透過鑑價公司去做鑑價。當然委員提示的那幾點很重要,原則上我會請協會這邊回去再重新做一個完整的檢討。 劉委員櫂豪:你們完整的檢討是要到整個招標完成之後再做檢討,還是…… 陳次長建宇:沒有。例如委員剛剛提示的,現在該不該訴訟這個部分,也要評估。 劉委員櫂豪:次長,你們這件標售的案子,我們很關心你們被這些不當使用者得利。坦白說,我們幾十年都在等了,不會在乎多等個3、5年,寧可你們謹慎處理這樣的事情。 陳次長建宇:瞭解。 劉委員櫂豪:要不然,你們原本只是為了處理掉這個燙手山芋,結果又產生另外一個更不公平的事情出來。 陳次長建宇:瞭解。 劉委員櫂豪:這是一個獨立的法人,你們會不會以你們行政的影響力,把這個案子先停下來? 陳次長建宇:我們會在他們召開董事會的時候趕快處理。 劉委員櫂豪:召開董事會的時候就已經招標完畢了。 陳次長建宇:不會啦! 劉委員櫂豪:董事會可能兩個月才召開一次啊! 陳次長建宇:可以加開臨時董事會嘛! 王司長廷俊:報告委員,我們總共招標了6次,第6次已經在12月12日結束,沒有人來標,所以後面正在檢討。 劉委員櫂豪:為什麼沒有人來標?因為大家都知道這個有糾紛,不會來投標啦!台北市寸土寸金,如果是一個單純而沒有法律問題的,價格一定是好的嘛!你們現在不是說已經公告第7次招標了?你們幾個人講的標準都不大一樣,有一個說現在在招標,又有人說現在沒有招標。 羅董事吉日:我們是在公開招標,目前的…… 劉委員櫂豪:還沒有公告招標啦! 羅董事吉日:已經公告招標了。 劉委員櫂豪:剛剛王司長說,第6次招標完,沒有人得標。 羅董事吉日:現在第6次招標結束了,我們電信協會目前是預定明年1月開董事會,這個案子我們會提到董事會…… 劉委員櫂豪:你要把本席剛剛所講的,還有請教法律的專業。因為你們絕大多數是兼職人員,只有一位專職人員,搞不好大家都沒有討論過這個問題,我們現在又不能叫那個財團法人來這裡備詢。次長,1月份…… 陳次長建宇:我會請他們提案,然後再做處理。 劉委員櫂豪:要把整個結果送給本席參考,好不好? 陳次長建宇:好,沒問題。 劉委員櫂豪:謝謝。 主席:次長與各位官員,我會做一個決議,反對你們標售土地,但是有關房屋所有權之訴訟,應該要持續進行。剛才羅董事說房屋所有權有爭議,你們要趕快去提起訴訟來釐清,但是土地標售有賤賣之嫌,我們反對。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你也兼任航發會董事長,是嗎? 主席:請交通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是。 邱委員志偉:我看了一下你的報告,認列投資華航損失4.5億元,請問它的損失是在哪方面?怎麼會有那麼巨額的損失? 陳次長建宇:最主要是華航應該要給航發會的股息,一直給不出來。 邱委員志偉:為什麼?華航不是每年都盈餘嗎?次長,你擔任航發會董事長並不是掛虛名,也不是兼職,對航發會的運作、資金運用情形、投資項目都應該要很清楚。 陳次長建宇:對。 邱委員志偉:為什麼它會虧損?為什麼它會認列投資損失?華航不是每年都賺錢嗎? 陳次長建宇:沒有,華航已經連續3年大體上都有虧損。 邱委員志偉:它的財務狀況已經改善了啊!它應該給航發會的錢有沒有給? 陳次長建宇:就是因為股息收不進來嘛! 邱委員志偉:怎麼辦呢?你們不能放任不管啊! 陳次長建宇:所以我們已督促它改善。 邱委員志偉:股息收不進來,你們就認列投資損失,哪有這個道理?航發會不是無底洞耶!這個部分你們要檢討為什麼股息收不進來?它的營運是否有改善的空間?要如何轉虧為盈?你們要有營運的目標嘛!否則你就是完全沒有作任何評估,就把錢投進去,如果錢收得回來,我沒意見,現在是錢收不回來,你們還認列投資損失。 陳次長建宇:華航這幾年大概因為油價的關係,所以…… 邱委員志偉:現在油價那麼低啊!然後它又購買新機,營運也成長了啊! 陳次長建宇:因為油價占成本將近三分之一。 邱委員志偉:你們要有追款計畫,思考怎麼樣把錢要回來? 陳次長建宇:有,我們特別在董事會裡頭要求華航要來做專案報告。 邱委員志偉:有做嗎? 陳次長建宇:有,確實有做。 邱委員志偉:有沒有提出償還計畫? 陳次長建宇:它有所謂的精進計畫,怎麼樣去賺錢,如果可以有盈餘…… 邱委員志偉:航發會的錢是人民的納稅錢耶!華航是民營公司、是股票上市公司耶!你們用人民的納稅錢去補貼這個上市公司,這樣對嗎?結果錢收不回來,你們還認列投資損失,這說不過去啦!次長,你擔任的航發會董事長不是虛位,你要實質去瞭解航發會的運作,要瞭解它的投資項目是否合理?它的錢要怎麼追回來?否則我勸你不要兼這個職位,找一個比較專職、對這方面較內行、較專業的人來做。 陳次長建宇:航發會唯一的資金來源大概就是華航營運的收入,當然我們也瞭解華航這幾年確實在營運上有若干不足的地方,所以一直要求它改進。現階段…… 邱委員志偉:法律規定它股利要收回來,你還是要把它收回來,不能因為收不回來,就把它認列投資損失,這樣不行! 另外,我要請教敦睦會李董事長,最近有一個招標案,你跟一些廠商已經簽定合約了,合約簽定之後,好像部長有意見,你要把這個合約中止,甚至你要毀約,毀約之後又造成賠償。這個是引進國際的精品名店來,在圓山飯店設櫃,如果這個廠商跟這家國際精品名店都已經談好了,那不是把臉丟到國外去了嗎?為什麼圓山飯店董事長做的決定,然後葉匡時部長有意見,就要把這個合約中止,你能否說明一下,到底是怎麼做決策的? 主席:請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李董事長說明。 李董事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它這個情況主要是,原來經理部門的評估,認為做地下商店街是一個好的營利方向。 邱委員志偉:是啊!都已經簽定合約了,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你們應該要履約,而不是中止合約啊!你後來中止合約,還要負責賠償的問題,賠償是用誰的錢?用你們敦睦聯誼會的錢嘛! 李董事長建榮:這個部分經理部門其實已經有提出評估,但是因為開了一個臨時董事會,你知道我們現在董事會的結構,所以我想這個狀況邱委員應該了解。 邱委員志偉:因為時間的關係,董事長,請你把這整件事情的前因後果提供一個完整的書面資料給本席。 李董事長建榮:沒問題,應該的。 邱委員志偉:到底當初是怎麼簽約、怎麼評估要設這個商店街的?是什麼時候簽約的?簽約之後你們為什麼要中止合約、要結束合約、要毀約、要賠償?這整個過程,請你提供一個書面資料給我。 李董事長建榮:好的,謝謝! 邱委員志偉:謝謝。 主席:這個沒有經過董事會也不可以簽約啊!誰授權給你們這麼大膽的。 李董事長建榮:(在席位上)有提報董事會。 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他們有提報? 主席:這個要釐清責任啊!如果是還不能簽的,為什麼就簽下了?這個要提出報告。 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我們繼續處理預算,先把預算數逐案唸一次。 102年度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預算數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1~2頁工作計畫或方針。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2頁本年度預算概要(詳見第4頁收支餘絀預計表)。 1.業務總收入:1億0,667萬元。 2.業務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1億0,218萬2,000元。 3.稅前賸餘:448萬8,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詳見第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10頁轉投資明細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詳見第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9頁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2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102年度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預算數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4~18頁工作計畫。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18~19頁本年度預算概要(詳見第34頁收支餘絀預計表)。 1.業務總收入:1億2,216萬7,000元。 2.業務總支出:1億2,053萬元。 3.稅前賸餘:163萬7,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詳見第3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億5,070萬元(詳見第3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39頁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19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3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102年度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預算數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5~15頁工作計畫或方針。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15~16頁本年度預算概要(詳見第19頁收支餘絀預計表)。 1.業務總收入:1億9,237萬9,000元。 2.業務總支出:1億9,106萬2,000元。 3.稅前賸餘:131萬7,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詳見第20頁現金流量預計表、25頁轉投資明細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3,000萬元(詳見第20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24頁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15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20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102年度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預算數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3頁工作計畫或方針。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4頁本年度預算概要(詳見第6頁收支餘絀預計表)。 1.業務總收入:11億5,157萬9,000元。 2.業務總支出:2億4,439萬7,000元。 3.稅前賸餘:9億0,718萬2,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詳見第7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12頁轉投資明細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詳見第7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11頁固定資產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4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7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102年度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預算數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1~2頁工作計畫或方針。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2~3頁本年度預算概要(詳見第7頁收支餘絀預計表)。 1.業務總收入:17億2,582萬5,000元。 2.業務總支出:17億0,099萬6,000元。 3.稅前賸餘:2,482萬9,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詳見第8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356萬2,000元,第2頁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詳見第8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12頁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3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8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103年度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預算數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1~2頁工作計畫或方針。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2頁本年度預算概要(詳見第4頁收支餘絀預計表)。 1.業務總收入:9,984萬3,000元。 2.業務總支出:9,812萬3,000元。 3.稅前賸餘:172萬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詳見第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10頁轉投資明細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詳見第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9頁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2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103年度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預算數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4~17頁工作計畫或方針。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18~19頁本年度預算概要(詳見第34頁收支餘絀預計表)。 1.業務總收入:1億2,827萬3,000元。 2.業務總支出:1億2,273萬6,000元。 3.稅前賸餘:553萬7,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詳見第3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億5,030萬元(詳見第3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39頁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18~19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3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103年度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預算數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5~16頁工作計畫或方針。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16~17頁本年度預算概要(詳見第21頁收支餘絀預計表)。 1.業務總收入:1億9,552萬8,000元。 2.業務總支出:1億9,402萬8,000元。 3.稅前賸餘:150萬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出售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6億1,200萬元(詳見第22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27頁轉投資明細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605萬元(詳見第22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26頁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16~17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22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104年度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預算數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1~2頁工作計畫或方針。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2頁本年度預算概要(詳見第4頁收支營運預計表)。 1.業務總收入:1億1,683萬8,000元。 2.業務總支出:1億1,526萬1,000元。 3.稅前賸餘:157萬7,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詳見第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10頁轉投資明細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詳見第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9頁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2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104年度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預算數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4~17頁工作計畫或方針。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17~19頁本年度預算概要(詳見第37頁收支營運預計表)。 1.業務總收入:1億3,043萬元。 2.業務總支出:1億1,969萬8,000元。 3.稅前賸餘:1,073萬2,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詳見第38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億5,020萬元(詳見第38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42頁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18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38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104年度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預算數: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5~17頁工作計畫或方針。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17~18頁本年度預算概要(詳見第22頁收支營運預計表)。 1.業務總收入:2億2,600萬元。 2.業務總支出:2億2,445萬元。 3.稅前賸餘:155萬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詳見第23頁現金流量預計表、28頁轉投資明細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20萬元(詳見第23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27頁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17~18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23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104年度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預算數: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3~4頁工作計畫或方針。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4~5頁本年度預算概要(詳見第7頁收支營運預計表)。 1.業務總收入:5億8,765萬2,000元。 2.業務總支出:2億0,444萬元。 3.稅前賸餘:3億8,321萬2,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詳見第8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13頁轉投資明細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無列數(詳見第8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12頁固定資產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5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8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104年度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預算數: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1~4頁工作計畫或方針。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4~6頁本年度預算概要(詳見第12頁收支營運預計表)。 1.業務總收入:17億9,422萬7,000元。 2.業務總支出:17億5,933萬9,000元。 3.稅前賸餘:3,488萬8,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詳見第13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3億6,784萬1,000元,第2~4頁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詳見第13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17頁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5~6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13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審查交通部主管財團法人102年度決算書案審查項目: 一、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 二、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三、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 四、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 五、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 102年度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預算數: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2~7頁工作計畫。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7~8頁本年度預算概要(詳見第17~18頁收支餘絀預計表及說明)。 1.業務總收入:3億0,611萬6,000元。 2.業務總支出:3億0,554萬5,000元。 3.稅前賸餘:57萬1,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詳見第19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1,322萬元(詳見第19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25頁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8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19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102年度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預算數: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2~4頁工作計畫。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5頁本年度預算概要(詳見第9~12頁收支餘絀預計表及說明)。 1.業務總收入:570萬5,000元。 2.業務總支出:552萬9,000元。 3.稅前賸餘:17萬6,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詳見第13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2萬元(詳見第13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22頁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5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13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103年度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預算數: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2~12頁工作計畫。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12~13頁本年度預算概要(詳見第21~22頁收支餘絀預計表及說明)。 1.業務總收入:2億9,315萬7,000元。 2.業務總支出:2億9,129萬9,000元。 3.稅前賸餘:185萬8,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詳見第23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949萬6,000元(詳見第23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29頁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12~13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23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103年度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 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於102年10月15日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許可解散,並於103年4月25日完成清算終結登記,103年度預算書毋須審查。 104年度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預算數: (一)工作計畫部分:第2~11頁工作計畫。 (二)業務收支部分:第11~12頁本年度預算概要(詳見第23~24頁收支營運預計表及說明)。 1.業務總收入:3億2,953萬6,000元。 2.業務總支出:3億2,608萬5,000元。 3.稅前賸餘:345萬1,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詳見第2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四)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3,061萬6,000元(詳見第2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第31頁固定資產投資明細表)。 (五)資金運用部分:第12頁現金流量概況(詳見第25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102年度決算書案審查項目: 一、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 二、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 委員提案: 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 1、 電信技術中心檢測驗證業務主要係執行無線通訊暨安規檢測、電信設備審驗、支援草擬各項新與技術規範。鑒於數位匯流時代,經由行動寬頻網路連結之生活模式已逐漸開始成型,但相關安全意識與防護機制,尚待建立明確規範架構。電信技術中心於進行資通訊產品之規格審驗與資安檢測業務時,應密切關注此類新型通訊技術之發展,加強評估對資訊安全之衝擊,適時納入審驗檢測範疇,以維護用戶權益。 提案人:陳根德  羅淑蕾  林國正  李鴻鈞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李昆澤   2、 有鑑於電信技術中心資通安全業務為辦理資通訊產品資安評估與資安驗證,以及行動通訊服務安全提昇之研究。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公布「2014上半年數位匯流大調查」,在台灣的整體網路環境安全性上,58.6%沒信心,27.9%有信心,13.5%無明確意見;與去年12月底相比,沒信心比例上升7.1個百分點。若網路基礎設施相關資料外洩,有69.0%擔心會影響國家安全,22.8%不擔心,8.3%無明確意見。隨著數位資訊科技爆炸性的發展,資安產業發展不論在行動通訊、雲端未來或各種數位內容產業上,皆不可忽視。爰此,電信技術中心於進行資通訊產品之規格審驗與資安檢測業務時,需跟上時代潮流,對於新型科技發展要能及時評估對資訊安全之衝擊,適時納入審驗檢測範疇,以維護用戶權益。 提案人:羅淑蕾  林國正  楊麗環  李鴻鈞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李昆澤   3、 針對SONY公司疑似遭北韓以駭客攻擊事件引發全球關注,後續效應目前仍於國際社會中發酵,更可能衍伸成美國與北韓新一波衝突之導火線。面對電腦駭客攻擊已經由過往個人行為衍伸咸國家行為,各國皆將網路資訊安全納入國防戰略思維之一環,未來類似事件恐將頻繁出現。爰此,要求政府相關部會應積極研擬對大規模駭客攻擊之防禦措施,以維護我國資訊安全。 提案人:陳根德  羅淑蕾  林國正  李鴻鈞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李昆澤   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 1、 財團法人電信協會104年度預計業務支出1億1,526萬1千元,為近5年度最高,較去年增加17,138千元。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截至103年9月底之土地及房屋清冊,計持有土地332筆,持分面積約8萬1,628平方公尺,其中148筆土地已辦理出租,所占比率僅約半數,其餘土地尚處無償借用、占用、閒置、道路用地或列屬畸零用地等;另房屋資產88筆,持分面積約5,114平方公尺,其中58筆房屋已辦理出租,約7成資產完成招租,其餘部分房屋尚在招租中;查近年該協會土地及房屋之出租情形,整體資產運用管理顯未反映於增加之業務支出。立法院預算中心連續三年皆明指資產管理成效欠佳,爰刪除財團法人電信協會104年度預計業務支出10,000千元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2、 台灣電信協會,其除管理房產外,僅剩辦理推動電信相關公益活動經費100萬元,但其辦理相關公益活動之性質、內容均付之闕如。爰刪除該費用1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劉櫂豪  蔡其昌 3、 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其財產係繼承管理前台灣遞信協會及遞信職員共濟組合產業,亦即係接收日產而來,其所持有資產均應歸屬於國家所有。但多年來,其卻持有處分應屬國家之資產,而幾無其他業務功能,對整體國家發展甚為不利。尤其台灣電信協會在法律性質上屬於私法人,原則上其並不受任何監督管轄,應屬於國家資產即易淪為私人化財產。目前台灣電信協會均由交通部指定董監事,於國家尚能掌握此財團前,實應儘速加以解決日後可能發生之問題。爰要求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於104年底前決議解散。 提案人:葉宜津  管碧玲  李昆澤  劉櫂豪  蔡其昌 4、 財團法人電信協會104年度預算案員額人數為24人,含專職人員1人、委外2人,及由中華電信公司現職員工兼職者21人;另其轉投資國際電信開發公司現有2名員工分別辦理會計及總務事宜,亦均為中華電信公司現職員工兼職。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電信協會每月兼職酬勞支給標準為:董事長5,800元、組長4,300元、副組長3,600元及幹事2,800元;國際電信開發公司2名兼職員工,每人每月5,000元。 查行政院所訂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第1點第(二)項規定:「支給標準:1.按兼職人員本職銓敘審定等級區分為:簡任月支最高新臺幣3,000元、薦任月支最高新臺幣2,500元、委任月支最高新臺幣2,000元。軍人、公立學校教育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比照相當等級支給。2.各機關(構)學校支給兼職費標準在前目規定範圍內得自行核定支給,超過標準者應專案報經行政院核准後始得支給。」 次查與該協會性質相似之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其董事長係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兼任,其兼職費即參採前揭規定每月支給3千元。電信協會及所屬國際電信開發公司之兼職費支給標準,皆較行政院所訂之支給規定及同性質公協會兼職費支給額高。 立法院預算中心連續三年評估報告皆明指,電信協會兼職費標準不一且偏高顯欠合理,爰要求財團法人電信協會用人費自104年度預算起,應以上開行政院所訂標準為上限不得超編。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5、 電信協會104年度資產負債預計表,編列固定資產淨額1億0,004萬3千元,包含土地9,655萬9千元、土地改良物35萬4千元、房屋建築及設備311萬元及什項設備2萬元,資產規模甚為龐大,與103年度預算數1億0,017萬元及102年度決算數1億0,029萬5千元相較,尚無重大變動。 據媒體2013年調查報導,『協會在全台仍擁有近三五○筆土地、一百多筆房屋,但帳面上的資產總額不到十億元。交通部官員直言,因這些土地僅是以公告地價估算,「和市值絕對差很多!」協會實際資產可能是此數字百倍以上。交通部過去十幾年來曾多次討論處理協會資產,但因資產實在太過龐大,且產權紊亂,要清算、要釐清產權或採取其他方式,始終沒有定論。』 立法院預算中心連續三年評估報告皆指,電信協會預算案未表列財產目錄,預算書表編列未盡詳實,顯與交通部及其捐助章程等相關規定未符,預算籌編未盡詳實,不利本院預算審議。爰要求財團法人電信協會下年度預算案應表列財產目錄並核實提供市值鑑價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6、 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104年度資產負債預計表,編列有固定資產淨額1億0,004萬3千元,包含土地9,655萬9千元、土地改良物35萬4千元、房屋建築及設備311萬元及什項設備2萬元,房地產租金為該協會主要收入,然該協會104年度編列業務收入1億1,683萬8千元,顯較102年度決算數呈衰退,主要為租金收入未見成長所致,而104年度預計業務支出1億1,526萬1千元,卻為近5年度最高者,104年度租金收入未見成長,業務支出占比卻提高。爰此,要求該協會須對資產管理績效提出檢討方案,並研謀多元化營運方式之可行性。 提案人:羅淑蕾  楊麗環  林國正  葉宜津  李鴻鈞  劉櫂豪  蔡其昌 7、 查電信協會104年度工作計畫中並未對現有資產持有及運用情形、預計推動之出租、處分或相關活化開源計畫等提出具體工作內容,亦未就預計達成之年度工作目標研擬相關績效評核指標,資產管理工作計畫內容簡略,主管機關交通部亦未覈實督導審核該公設財團法人之年度工作計畫,均有欠當。且電信協會近年業務收入未見成長,業務支出占收入比率卻提高,資產管理績效亟待檢討強化。是故,要求交通部應加強督促電信協會,針對其資產持有成本逐年增加,全面檢討現行資產管理作業,並研謀多元化營運方式之可行性,以維該財團法人業務之健全發展。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楊麗環  葉宜津  李鴻鈞  劉櫂豪  蔡其昌 8、 檢視電信協會104年度資產負債預計表,編列固定資產淨額1億0,004萬3千元,包含土地9,655萬9千元、土地改良物35萬4千元、房屋建築及設備311萬元及什項設備2萬元,資產規模甚為龐大。然依交通部審查交通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第23點第5項及電信協會捐助章程第18條第3項均規定,該協會之預、決算書應包括「財產目錄」。惟電信協會104年度預算案並未表列財產目錄,預算書表編列未盡詳實,顯未符交通部及其捐助章程等相關規定,不利本院預算審議。是故,要求電信協會補送104年度預算案內之相關財產清單,並自105年度預算案起將財產目錄列為編列項目。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楊麗環  葉宜津  李鴻鈞  劉櫂豪  蔡其昌  李昆澤   9、 對於電信協會現正積極處理其所有之資產,但其若干處理方式顯有賤賣之嫌,因此電信協會及其他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對於有爭議之資產,應暫停停止處分之作業,而應採訴訟方式解決爭議。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管碧玲  李昆澤   104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1、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04年度預算案編列購置辦公房舍(土地、房屋及建築)預算2億4,400萬元。 惟查網路資訊中心係統籌網域名稱註冊及IP位址發放之非營利性組織,其主要收入來源係提供網域名稱註冊、管理及其他相關服務收入;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連續多年認為,該收入屬預算法所定配額、頻率及其他限量或定額特許執照之範疇,逕歸屬財團法人收入,實有未洽,宜歸於國庫。 爰凍結該中心104年度預算案編列購置辦公房舍(土地、房屋及建築)預算2億4,400萬元全數,俟交通部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於三個月內就相關收入應否歸屬國庫,及其法制規範事宜,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2、 全世界目前有13組(編號A至M)管理全球資訊網路主目錄的「根網路域名系統伺服器」(Root Domain Name System Server,簡稱根伺服器),其中10組設於美國,另荷蘭、瑞典和日本各有一組;每組根伺服器在全球多處設置共504台鏡射站(mirroring),分散協同、輪流回應全球網路使用者之域名(DNS)查詢解析回應引導之網路運作。我國於2003年由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置F根伺服器(F-Root DNS Server)鏡射站,2009年於中研院設置I組根伺服器鏡射站,目前國內共有F、I、J組共三台根伺服器鏡射站。 近年全球跨國之網路攻擊事件威脅及影響規模日益嚴重,網路資通之維安迅速上昇為各國國家安全、經濟戰略考量之重要因素。近日國際傳媒報導美國官方掌握情資指SONY公司遭受嚴重之駭客侵入破壞,乃利用台灣較快速之網路設施轉傳,惟此一訊息在國內並無任何機構進行確認追查及回應。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統籌及協調我國內、外網域名稱註冊系統、IP位址、網路協定等事宜,並設有網路安權委員會,其任務包含我國網際網路安全管理政策之諮詢、國內外網路安全相關議題之資料收集及研擬因應、網路安全及網路危機處理標準作業程序之擬定、提升並確保國內所有DNS SERVER之安全性、大規模網站安全掃瞄檢測等。 爰要求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應自104年度起,宜與我國相關資安單位協商分工,以達成我國資通安全之合理機制。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公司: 1、 世曦公司為中華顧問工程司100%轉投資之事業,其性質與國營事業類似,該公司員工年終及績效獎金之發放,不應與國營事業差異過大;惟近年度該公司員工領取約7.45個月至8.31個月本薪之年終及績效獎金,除遠逾中華顧問工程司及國營事業之獎金標準上限,形成不合理及不公平現象外,且以102年度為例,該公司年終及績效獎金總金額7億2,056萬5千元,遠超出當年度中華顧問工程司採權益法認列之世曦公司投資收益1億6,997萬7千元,顯示該公司發放鉅額年終及績效獎金,已影響中華顧問工程司之轉投資收益。是故建請將中華顧問工程司104年預算案全數凍結,待中華顧問工程司針對轉投資之世曦公司,訂定具體合理之獎金核發及人事派任機制,並追究相關任派至世曦公司董監事未善盡管理人之責任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國正  管碧玲  劉櫂豪  蔡其昌  王進士 2、 1.中華顧問工程司政府原始捐助比率94%,而世曦公司係該工程司100%轉投資之事業,其性質與國營事業類似,年終及績效獎金標準不應與國營事業差異過大。 2.本院審議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作成通案決議(十二)2.:「自101年度起,國營事業有盈餘者,始得發放績效獎金,但不得超過1.2個月」,及(十七):「自102年度起政府捐助成立之財法人,年終獎金(包括工作獎金、考核獎金、考績獎金或績效獎金)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考核發放」。 3.世曦公司員工101、102年度除領取2個月本薪之年終獎金外,另有5.45個月至6.31個月之績效獎金,遠逾中華顧問工程司,以102年度為例,世曦年終及績效獎金合計7億2,056萬5千元,遠超出中華顧問工程司採權益法認列之世曦公司投資收益,顯示該公司鉅額獎金已影響中華顧問工程司之轉投資收益。 4.世曦公司以績效獎金屬於非經常性給與,由董事會每年度視營運狀況而定為由,未曾提供予本院預算中心103年度及104年度預算數,爰要求中華顧問工程司提高營業收入,並全數凍結中華顧問工程司預算,及針對董事會核定104年度績效獎金分配數向本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3、 1.本院審議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作成通案決議(十二)2.:「自101年度起,國營事業有盈餘者,始得發放績效獎金,但不得超過1.2個月」,及(十七):「自102年度起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年終獎金(包括工作獎金、考核獎金、考績獎金或績效獎金)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考核發放」,而近年公務人員年終獎金皆維持於1.5個月。因此,合計國營事業及財團法人員工之年終獎金加績效獎金不得超過2.7個月。 2.中華顧問工程司104年「用人費用─獎金(包含年終獎金及考績獎金等)」編列1,200萬元,相較於同年度之「用人費用─薪資」3,888萬元,年終獎金加考績獎金相當於薪資之3.7個月,已逾上述本院之決議。 3.爰針對中華顧問工程司104年度「用人費用─獎金」編列1,200萬元,刪減1/3,以符公務人員標準。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4、 中華顧問工程司其每年均編列三節獎金、生日禮金予員工,平均年人每年4萬4千餘元,其編列並未依本院決議要求比照公務人員標準考核發放。依此刪除其福利費191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管碧玲 5、 1.104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有關「文康活動費」,每人每年2,000元,包括藝文活動及康樂活動所需(含慶生、自強活動、登山健行、各項競賽等),在職公務人員並無三節獎金之編列情形。 2.中華顧問工程司104年度預算編列「用人費用─福利費」200萬元,以員工總人數45人計算,每人平均領取4萬4千元,包含員工三節福利金:春節1萬元、端午節7千元、中秋節1萬2千元,及生日禮金1,500元等,與行政院所訂預算籌編相關規定差距甚大。爰針對中華顧問工程司104年度編列「用人費用─福利費」200萬元刪減1/2,以撙節開支。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6、 中華顧問工程司104年度預算案編列「用人費用─福利費」200萬元,目前政府各機關出資成立之財團法人,其各項獎金與福利項目大多直接引用公務人員待遇或自訂標準,不論營運是否虧損皆比照國營事業機構領取最高4.6個月之獎金,有違社會公平。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其員工之獎金及其他福利措施,皆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考核發放,以中華顧問工程司總人數45人計算,平均每年每人福利費達4萬4千餘元。爰此,凍結此預算科目「用人費用─福利費」四分之一,俟中華顧問工程司就上述預算科目,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合理說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楊麗環  林國正  李鴻鈞  葉宜津  劉櫂豪 7、 「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係政府捐助比率94%設置之財團法人,其轉投資「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世曦公司)之持股比例為100%,該公司性質類似國營企業,其年終獎金及績效獎金之發放標準,不應與國營企業差異過大。惟台灣世曦公司員工近年度除領取2個月本薪之年終獎金外,另發放5.45個月至6.31個月的績效獎金,遠遠超過中華顧問工程司及國營事業績效獎金之標準,且以102年度為例,該公司年終及績效獎金總金額達7.2億餘元,遠超出當年度中華顧問工程司採權益法認列之台灣世曦公司投資收益1.6997億元,顯示該公司發放鉅額年終及績效獎金,已影響中華顧問工程司之轉投資收益。參考立法院審議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明確要求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係為配合政府政策成立,且為公益性團體,其年終獎金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考核發放。中華顧問工程司100%轉投資之台灣世曦公司,其性質與國營事業類似,要求交通部責陳中華顧問工程司於一個月內提出台灣世曦公司年終及績效獎金發放參酌立法院決議精神辦理之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李昆澤  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8、 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其成立以來,即積極參與國內、外各大公共工程建設,提供規劃、設計、監造、專案管理等技術顧問服務。其成立之初,因國內該類技術顧問服務尚未發達,成立宗旨尚符公益目的之要求。但其後時代發展、資訊發達,民間紛紛成立類似之技術顧問服務公司,中華顧問工程司之時代任務業已完成。尤其其後轉投資之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更屬完全以營利為目的之公司。除此外,中華顧問工程司,幾無任務可言,而且104年若未計世曦公司之投資收益,其預算短絀更高達1億0,820萬元。爰此,中華顧問工程司,應於104年度以前積極處分世曦公司股份,僅保留35~49%股份後辦理解散。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劉櫂豪 9、 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百分之百轉投資之世曦公司,其性質實與國營事業無異,但其員工年終及績效獎金卻高達7.45~8.31個月。為符合本院決議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年終獎金(包括工作獎金、考核獎金、考績獎金或績效獎金)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考核發放之規定。其百分之百轉投資之世曦公司亦應依該決議精神,自103年度起比照適用。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劉櫂豪 10、 中華顧問工程司自轉投資設立世曦公司後,原有之工程顧問業務移由世曦公司承接,因主要業務移除致營運成果欠佳,甚或產生短絀,已有無法達成原捐助章程設立目的之虞,應依民法第65條規定:「因情事變更,致財團之目的不能達到時,主管機關得斟酌捐助人之意思,變更其目的及其必要之組織,或解散之。」及本院93年6月11日審查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時,所作相關附帶決議,予以裁撤。 提案人:楊麗環  管碧玲  王進士  劉櫂豪 11、 有鑑於中華顧問工程司,長期以來對國家重要建設計畫的進行,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然中華顧問工程司於轉投資成立世曦公司後,該工程司主要利基移除導致賸餘減少,104年度預算案扣除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世曦公司收益後,實為短絀1億0,820萬元,該工程司自轉投資設立世曦公司後,現今業務範圍僅有研究發展、教育訓練、出版及獎學金等項目,而該司的業務和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業務並無明顯差異。爰此,中華顧問工程司需提升人才培育力度以及提供教育訓練的專業性,增加與民間顧問公司的競爭力,並且調增公益績效目標,以求提高收益。 提案人:羅淑蕾  楊麗環  林國正  李鴻鈞  葉宜津  劉櫂豪 12、 針對新竹香山土地徵收案,廢除R1行動聯盟表示,新竹茄苳接西濱聯絡道路(簡稱R1),長4.3公里,要價46億,3年從15億一路追加到46億,而46億經費是由「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所估,被質疑有利益輸送之嫌。爰此,要求台灣世曦工程顧問公司提出R1經費劇增書面報告,以證實R1道路的開發的必要性和公正性。 提案人:羅淑蕾  楊麗環  李鴻鈞  葉宜津  劉櫂豪 13、 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轉投資之世曦公司,其僅董事長由中華顧問工程司指派擔任,其餘8名董事及一名監察人等均為外聘。導致世曦公司之決策方向、投資目的,均有可能與中華顧問工程司及政府之立場有所偏差。因此,為免世曦公司之經營決策權脫逸中華顧問工程司及政府之監督掌控,爰要求中華顧問工程司應於一個月內撤換世曦公司之其他董事名單,以中華顧問工程司人員或交通部官員擔任為原則。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劉櫂豪 14、 1.「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轉投資事業監督要點」第3點第1款:「本工程司得依公司法規定,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同意後,指派適當人員擔任轉投資事業暨再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依公司法規定,政府或法人股東1人所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其業務之執行及職權行使,應透過董事會決議,及監察人運作,且董事、監察人應由政府或法人股東指派。 2.據世曦公司第3屆董監事名單(任期102.3.21~105.3.20),其中僅董事長係由中華顧問工程司指派擔任,其餘8名董事及1名監察人等重要職務皆為外聘,該名單雖經中華顧問工程司董事會同意,惟代表性仍有不足,恐影響該工程司對世曦公司之經營決策權。 3.爰要求世曦公司董事會之董事,由政府或中華顧問工程司代表擔任之比例提高至二分之一,以維護轉投資權益,並監督被投資公司業務執行及職權行使,不致偏離原投資目的。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 1、 本院業已決議由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其人事福利待遇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編列,但航發會卻每年編列員工交通費及誤餐費,104年編列額度為40萬3千元。航發會係因將政府捐助比例降為0,故仍持續編列,其完全逸出國家規範之舉動甚明。爰全數刪除該40萬3千元。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劉櫂豪  蔡其昌 2、 「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104年度編列用人費用1,055萬7千元,其中包含津貼40萬3千元係發給員工交通費及誤餐費,惟立法院審議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就明確要求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係為配合政府政策成立,且為公益性團體,其年終獎金應比照公務人員標準考核發放,依此精神,其他人事福利待遇也應予適用。復查立法院審議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刪除中央政府各機關員工上下班交通補助費。然而,航發會仍持續編列相關交通津貼,顯然有違前揭立法院之兩項預算通案決議,爰此,「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104年度編列津貼40萬3千元,應予以刪減50%。 提案人:李昆澤  管碧玲  葉宜津  蔡其昌  劉櫂豪 3、 「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104年度編列業務經費2,450萬8千元,其中包含公共關係費192萬元。按目前航發會董事長係由交通部政務次長兼任,依照立法院審議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決議,行政院轄下各部會機關派任至各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副董事長及總經理等,所編列之「公關費」或「特別費」使用上限應比照其主管機關首長。104年交通部部長加三位次長編列之特別費僅117萬9千元,航發會董事長由交通部派任卻編列192萬元,顯然不符前揭立法院決議,又公共關係費之編列理應有益於業務收入之挹注,然而,航發會近幾年盈餘均呈現短絀狀況,100年度102年度,短促分別為5.33億元、0.9億元、5.08億元,且該基金會業務僅係辦理贊助計畫及模擬機租借、維護與管理,業務相當單純,編列較主管機關更高的公共關係費顯不合理,爰此,「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104年度編列公共關係費192萬元,應予以刪減70%。 提案人:李昆澤  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4、 航發會預算員額僅7人,主要業務為辦理贊助及模擬機租借業務,卻年編192萬元公共關係費,不僅欠缺合理性且與本院決議未合,爰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蔡其昌  劉櫂豪 5、 航發會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經費2,450萬8千元,102年度起,行政院轄下各部會機關派任至各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副董事長及總經理等,所編列之「公關費」或「特別費」使用上限需比照其主管機關首長。航發會現任董事長由交通部政務次長兼任,而104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業編列特別費117萬9千元(含部長及3位次長),然航發會卻年編192萬元公共關係費,遠高於其主管機關交通部部長之水準。公共關係費之編列多半用於公關宴客招待、婚喪賀儀、饋贈等費用,並無益於業務收入之挹注。爰此,凍結本項1/4預算,俟航發會就上述預算科目,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合理說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楊麗環  李鴻鈞  葉宜津  蔡其昌  劉櫂豪 6、 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其成立背景係為解決中華航空公司股份掛於私人名義持有而成立。但其成立時之時代任務業已完成,目前其持有中華航空公司之股份亦僅有35.91%。故其解散後依其章程將其財產全部歸屬於民航作業基金,亦不致使中華航空公司轉變為國營事業。而且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並未依照本院決議將政府捐助比例由0%改回100%,顯見航發會亟欲脫離政府監督,並將公產歸於私產之心機。爰要求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於104年底前決議解散。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劉櫂豪  蔡其昌 7、 航發會購買台灣高鐵公司之特別股,其業已於97年全數提列損失,但卻又對台灣高鐵公司提起訴訟。航發會實際由政府指派人員擔任董事,其董事長係交通部次長擔任。目前台灣高鐵公司因面臨特別股贖回壓力而即將導致破產,交通部一面以台灣高鐵公司即將破產而急於通過財務改善方面,另一方面卻又讓航發會對台灣高鐵公司提出訴訟,其政策上完全互相矛盾。為讓台灣高鐵公司之財務改善方案有更加完整之討論空間,航發會應暫時停止對台灣高鐵公司之訴訟,待交通部對於處理台灣高鐵公司之財務狀況方案定案後,再依交通部政策決定是否繼續對台灣高鐵公司提訟。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劉櫂豪  蔡其昌 8、 航發會前於94年間違背其捐助章程,質押所持有華航股票向銀行借款45億餘元以投資台灣高鐵公司特別股,致產生重大虧損,現台灣高鐵公司董事會通過之「財務改善方案」,已決議全數收回特別股,惟規劃於減資後將再洽航發會認購私募普通股。雖航發會修改捐助章程將「協助國家重大交通建設」增納為該基金會之業務範圍,然台灣高鐵通車至今嚴重打擊國內飛機航線的營運,再加上原所投資台灣高鐵公司之款項係借款而來,每年尚需支付銀行逾4千萬元之利息。是故,要求基金會宜應本原始設立宗旨,及善盡良善管理人之責,不宜再參與或投資台灣高鐵減資後的認購私募案。 提案人:林國正  羅淑蕾  楊麗環  葉宜津  李鴻鈞  蔡其昌  劉櫂豪 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 1、 「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轄下有台北及高雄圓山大飯店和圓山聯誼會三大組織,主要從事國際觀光事業,是台灣對外重要門戶,人力資源為其最主要的營運資產,其中台北圓山飯店員工數便達682人,佔全體事業員工人數約7成,惟近年來卻屢屢傳出該飯店有違法勞動法令之情形,如延長工時未給加班費、工作時間超過法定上限、未經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於晚間10時至隔日6時之時間內工作、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等,過去兩年間至少有5起案件(含合併處理案件)遭到勞動主管機關裁罰,其中亦包含再犯的情形,除嚴重損及員工勞動權益之外,亦對飯店之名譽有所負面影響,爰此,凍結該財團法人104年度「管銷部門費用」25%,待其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對所屬員工勞動權益具體改善書面報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2、 立法院在98年曾決議要求「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修該章程,其董監事半數以上應由政府人員兼任,而該會業已於101年5月間修改章程採納立法院決議,章程第6條明定「1.本會設董事9至11人組成董事會,……;為維護本會之公益性,董事、監察人半數以上,應為政府所推薦之現職公務人員。」而事實上該會董監事全數皆由交通部協調薦派,準此,交通部宜將該財團法人列入公設財團法人管理。而目前該會董事長之薪資達29萬0,975元,參照行政院所訂定之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從業人員薪資處理原則辦理,除因羅致不易或需具特殊專長等原因外,不宜超過中央部會特任首長待遇,依該財團法人應運性質,尚難謂羅致不易或需具特殊專長,復以近年來該會營運情形欠佳,102年度及103年度迄今均呈現虧損狀態,未達預算目標,董事長之薪資自應從嚴樽節。爰此,要求交通部督導該財團法人將董事長之薪資參照前開原則辦理。 提案人:李昆澤  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3、 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轄下主要有台北圓山飯店與高雄圓山飯店,然而,敦睦聯誼會的經營重心卻明顯重北輕南,以年營收來看,台北圓山飯店占了71%,高雄圓山飯店僅佔12%,100年迄今年年虧損金額都逾1億元,敦睦聯誼會104年度要花3億元整修台北圓山飯店的客房與宴會廳,卻任憑高雄圓山飯店老舊、蕭條。然而,高雄圓山飯店位於澄清湖附近,風光明媚,加上近年來高雄觀光產業蓬勃發展,觀光人數均有大幅成長,對於高雄圓山飯店而言應是轉虧為盈的大好契機,但多年來未見敦睦聯誼社提出積極改善高雄圓山飯店體質的做法,持續放任南北圓山飯店的差距擴大,爰此,要求交通部責陳財團法人台灣敦睦聯誼會於一個月內針對高雄圓山飯店活化資產、飯店空間整修等提出具體營運改善計畫。 提案人:李昆澤  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4、 敦睦聯誼會以餐飲收入為該財團法人最主要收入來源,又以該財團法人半數以上董事為政府代表,顯具公設財團法人之性質,允較一般民間業考更注重產銷履歷及食材溯源安全機制之控管,以為同業之表率,惟日前亦涉入食安問題,顯見相關管控措施仍有不足,爰提案要求審慎檢討強化對上游食材之品管監控機制。 提案人:陳根德  羅淑蕾  林國正  李鴻鈞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5、 台灣敦睦聯誼會104年度編列營業收入17億6,766萬3千元,餐飲收入占10億2,913萬2千元,為最大宗收入來源。圓山飯店號稱是五星級等級,日前卻遭到顧客投訴,有民眾在台北圓山飯店松鶴廳用餐時,用座位區的櫃子角落,看到一隻死老鼠,圓山飯店坦承確有此事,認為是清潔人員的疏失,這已經讓民眾對圓山飯店的餐飲品質打上大問號。爰要求台灣敦睦聯誼會務必落實各飯店餐廳清潔,維護高品質之餐飲水準及對於上游食材品質之控管,以提供消費者安全衛生之食用環境。 提案人:羅淑蕾  林國正  李鴻鈞  楊麗環  葉宜津  劉櫂豪  蔡其昌 主席:現在進行各項提案之處理,我們不休息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我們先處理NCC之電信技術中心的3項決議案。 第1案照案通過。 第2案照案通過。 第3案照案通過。 接下來進行台灣電信協會有關業務總支出的部分,處理管委員碧玲等所提的第1案,本案不予處理。 處理第2案。 王司長廷俊:委員會及委員都有指示應該加強財團法人的公益性,最近一、二年來才開始編列100萬,如果刪掉就沒有了。 管委員碧玲:那就不要了。 主席:第2案照案通過。 由於我們要將你們解散了,第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4案。 管委員碧玲:本席只是要求你們不得超編。 主席:第4案照案通過。 第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6案。 管委員碧玲:你們不做功課,一案一案一直過。 王司長廷俊:沒問題。 主席:第6案照案通過。 第7案照案通過。 第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9案,這是劉委員櫂豪所質詢的問題,由於已經流標6次了,再標下去就要鑑價了,是不是照案通過呢? 王司長廷俊:好。 主席:將「暫停停止」改為「暫時停止」,第9案修正通過。 接下來處理網資中心的第1案。 管委員碧玲:只是提書面報告,照案通過。 主席:第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案。 管委員碧玲:我有叫他們修改最後一段的文字。 在場人員:可否改成104年度起,我們與我國相關的治安單位協調整體的分工,然後…… 主席:加上「自104年度起,宜與我國相關資安單位協商分工,……」 在場人員:完成委員講的…… 管委員碧玲:完成什麼要唸出來! 在場人員:以達成我國資通安全之合理機制。 主席:第2案照上述修正意見通過。 接下來處理中華顧問工程司的第1案。 卓董事長訓榮:第1案與第2案一樣,是否併第1案一起辦理呢? 主席:第1案併第2案,並照第2案通過。 處理第3案。 卓董事長訓榮:第3案請撤案,因為從102年開始,我們已經比照公務人員了。 主席:第3案不予處理。 處理第4案。 卓董事長訓榮:第4案併第5案,因為是一樣的。 主席:第4案併第5案,並照第5案通過。 處理第6案。 卓董事長訓榮:第6案與第3案及第4案相同,我們已經依照公務人員來辦理了。 主席:第6案不予處理。 處理第7案。 卓董事長訓榮:第7案併第2案,因為是一樣的。 主席:第7案併第2案。 處理第8案。 卓董事長訓榮:剛才葉委員有要求我們行文來說明,我們會以書面補充說明。 主席:我們作一些文字修正,不要用「應」,還有「請交通部研議積極處分世曦公司股份,僅保留後辦理解散。」 管委員碧玲:這跟我們兩年前的不一樣,當時是反對他們釋股,他們要釋股到剩下49%,因此是不是先不予處理呢? 卓董事長訓榮:先不要處理,因為會有矛盾,我建議第8案是不是不予處理呢? 主席:好。 處理第9案。 卓董事長訓榮:第9案併第2案一起辦理,因為是同樣的問題。 主席:第9案併第2案。 處理第10案。 卓董事長訓榮:第10案併第8案,先暫時不予處理。 主席:第10案不予處理。 處理第11案。 卓董事長訓榮:第11案同意辦理。 主席:第1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2案。 卓董事長訓榮:沒有問題,會同意請世曦辦理。 主席:第1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3案。 卓董事長訓榮:第13案併第14案。 主席:第13案併第14案,並照第14案通過。 接下來處理航發會的第1案,第1案併第2案,全刪,照你們以前的來處理。 處理第3案。 陳董事長建宇:我們沒有人在用,都是給華航用於婚喪喜慶,是不是第3、4、5案就不予處理呢? 主席:第3、4、5案不予處理。 處理第6案。 陳董事長建宇:不要解散,因為已經改成100%了。 主席:不行,我們只是「爰要求」而已。 陳董事長建宇:是否改成「建請財團法人檢討」,而不要解散呢? 主席:我可以同意改成「建請」,但一定要有「提議解散」這幾個字。開玩笑!一次都不可以,將100%改成0%,什麼時候這麼好膽啊! 管委員碧玲: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國家捐助100%,結果卻被你們改成0%? 主席:本席非常堅持。 陳董事長建宇:請改成「建請」。 主席:好,如果再來一次,就跟你們沒完沒了。 處理第7案。 陳董事長建宇:倒數第三行「航發會」之後加上「研議」兩字。 主席:加上「研議」兩字,第7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8案。 陳董事長建宇:倒數第三行的「是故,」之後改為「建請基金會……。」 主席:改為「建請」,第8案修正通過。 接下來處理敦睦聯誼會的第1案,此為李委員昆澤的提案,本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案。 李董事長建榮:我們與委員溝通過,將最後一句的「要求」改為「建請研議」。 主席:改為「建請研議」,第2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3案。 李董事長建榮:剛才委員有質詢過高雄圓山飯店的活化,時間為一個月,這對我們來講會比較趕一點,因此建議改為六個月,可是李委員希望能夠縮短一點。 李委員昆澤:高雄圓山飯店是最好經營的一個地點,鳳山及三民是全高雄38區中,人口最多的地方,而飯店就在旁邊而已,再加上澄清湖免費入場,國內外的旅客非常之多。這麼好經營的一個地方,在二十幾年前,高雄圓山及國賓都是最好的飯店,目前國賓還是做得很好,可是高雄圓山卻是一落千丈。你們真的是沒有心,今年台北圓山還花3億要整修…… 主席:三個月好不好? 李董事長建榮:四月份有董事會,是不是在董事會完後立刻提報呢? 主席:「一個月」改為「四月份董事會後立即提報」,第3案修正通過。 第4案照案通過。 第5案照案通過。 現在回頭處理中華顧問工程司的第2案。 卓董事長訓榮:倒數第二行「並全數凍結」建議改成「二分之一凍結」,以使明年的經費可以執行。 主席:好,凍結二分之一。 次長,本席要求你們去看看是誰將100%改成0%,並給我們一份報告,而且一次都不允許,現在有錄影錄音,我們要看看是誰那麼有膽! 今日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如果委員有補簽,亦列入紀錄。 今日審查預算、決算的部分,照案通過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本席剛才要求的調查,你們什麼時候可以給我呢? 陳次長建宇:兩個禮拜。 主席:好,兩個禮拜。政府捐助從100%改成0%,難道要全部A走,我們要看看是哪一位這麼有膽啊! 潘委員維剛、楊委員瓊瓔及林委員滄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財團法人台灣電信協會(以下簡稱電信協會)係繼承管理前台灣遞信協會及遞信職員共濟組合產業所成立,並以創辦或投資電信相關事業,協助發展電信業務及推動電信相關公益事務為宗旨;創立時原有財產總額為779萬4千元,104年度預算案編列總收入1億1,683萬8千元、總支出1億1,526萬1千元、本期稅前賸餘157萬7千元,預計104年底基金餘額為5億9,977萬1千元。電信協會104年度預算之工作計畫僅簡單文字列述「房地產之取得及處分」、「房地產之使用借貸、租賃等管理」及「電信公益事務之推動」等3項,具體執行事項、相關營運量值、各項收入及費用科目估列之準據等說明資料,均付之闕如,年度工作計畫內容過於簡略,限縮外界監督考核之虞,允應檢討改善。 電信協會近3年度預決算差異甚鉅,且究其差異原因尚難謂無法事先審度並合理估列於年度預算中,應該具體提出檢討並研謀改善,審慎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事項,並覈實編列預算,俾利本院審議及外界之監督考核。尤其電信協會固定資產帳面價值高達1億餘元,並以土地為主,資產之管理及出租並為該協會之主要業務事項,惟其104年度預算案未確實依交通部及其捐助章程等規定表列財產目錄,預算籌編未盡詳實,電信協會應該就目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並提出因應措施,就如何實質提高其價值及管理利用進行評估,就委外方式或出租方式或經營方式進行檢討評估,對於增加收入及經營績效都需要再予以加強。 航發會之成立,主要源於中華航空公司與軍方之深厚淵源,早年中華航空公司之飛機是由國家購機,再轉租給中華航空公司使用,加以當時中華航空公司高級主管多由空軍將領轉任。為規避立法院監督及中華航空公司收益有流入私人帳戶之疑慮,乃協調由民間人士將股權全數捐贈成立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是以,衡酌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成立之特殊時空背景暨其實質內涵,該基金會原始成立之財產(中華航空公司股權)仍應屬國家資產。然交通部卻逕自認定航發會為100%私人捐助政府以信託方式管理之財團法人,且在經本院決議交通部應立即將航發會創立時政府原始捐助基金比率回復為100%下,迄至103年9月底,該部仍認定航發會創立時政府捐助基金之比率為零似未妥適。 航發會於1988年成立時,其捐助章程已明揭以「協助中華民國航空事業發展、研究及有關活動之推展」為唯一目的,嗣後因94年間投資台灣高鐵公司特別股有違其原始設立宗旨,而修改捐助章程增納「協助國家重大交通建設」任務,惟在未有「因情事變更,致財團目的不能達到」之具體事證下,核與民法規定及法務部函釋未符,宜檢討回復。 航發會前於94年間已違背其捐助章程,質押所持有華航股票向銀行借款45億餘元以投資台灣高鐵公司特別股,致產生重大虧損,現台灣高鐵公司董事會通過之「財務改善方案」,已決議全數收回特別股,惟規劃於減資後將再洽航發會認購私募普通股。鑑於航發會修改捐助章程將「協助國家重大交通建設」增納為該基金會之業務範圍,與民法規定及法務部函釋未符,且原所投資台灣高鐵公司之款項係借款而來,每年尚需支付銀行逾4千萬元之利息,違背該基金會宜本原始設立宗旨,善盡良善管理人之責,審慎衡酌續投資台灣高鐵公司之適法性。交通部應負起責任在高鐵改善方案通過當下,就航發會章程亦須進行修正,並應該依據立法院決議將政府原始捐助基金比率回復為100%下,維護國家資產。 楊委員瓊瓔書面意見: 一、針對大眾電信重整團隊日昨向法院提出裁定破產申請,NCC日前表示,為避免造成PHS用戶通訊中斷,NCC已擬定多套方案設法協助大眾電信度過難關,包括商請4G業者接手大眾電信用戶在內。註1 1.主委,大眾電信可能破產的原因為何?一旦法院裁定破產貴會如何因應?因應方案有何?寄望電信同業接手不如貴會勇於承擔?如何確保該用戶使用權益? 二、美國網路安全公司昨日(23)表示,北韓對外網路連線過去幾個小時陷入癱瘓,疑似遭到攻擊。專家表示無法判定原因,但北韓網路都經由中國大陸供應商,很輕易就能被切斷連線。註2 1.主委,對於上開事件看法?對於台灣資安防護貴會是否足俱信心?據你所悉台灣3C資訊產品/網際網路有無上開「大陸因素」疑慮,貴會如何料敵機先?並事先防患?台灣如何因應大陸日漸密集的網攻行為? 三、刑事局根據其統計表示,Line詐騙死灰復燃,歹徒以欠錢、家人住院等為由,要被害人匯款到14碼至16碼的虛擬帳戶,民眾應防範。註3 1.主委,對於判斷虛擬帳戶的標準?如何判別?註4,對於歹徒利用虛擬帳戶詐騙貴會有無防制機制?偕同網際公司查核?配合警方事先對可疑帳戶列冊?抑或其他防制做法? 註1:NCC最近詢問多家電信公司接手大眾電信意願,但大多意願不高,主要因為PHS頻譜執照即將到期,投資回收期太短,而且,大眾電信還有一筆債務有待償還。 註2:北韓所有路由都是經由現在隸屬中國聯通集團的中國大陸公司「中國網通」(China Netcom),「身為北韓的網路單一供應商,中國聯通簡簡單單就能中斷北韓連線」。 註3: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分析,從8月起,LINE詐騙死灰復燃,歹徒假冒身分要求被害人到超商買遊戲點數實體卡,並以話術拿到點數卡的序號及密碼,再提供銀行虛擬帳戶要求被害人匯款,進而詐騙。 註4:針對歹徒利用虛擬帳戶詐騙,刑事局表示,現有第三方支付或電子商務交易無法驗證買家身分,民眾若發現金融帳號過長者大多是虛擬帳戶。 林委員滄敏書面意見: 高鐵基金104年度預算案編列「其他業務收入─雜項業務收入」2億8,000萬元,係依「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與興建營運合約」所定,按台灣高鐵公司103年度營運情形預估回饋金收入,較103年度預算案數3億5,000萬元及102年度決算數3億9,568萬3千元減少。 依合約所定,高鐵公司以利益分享方式於高速鐵路營運期間每年提出稅前營業利益10%之效益回饋金,且高鐵全線營運至第5年年底止所累積之最低回饋金為20億元,全線營運第10年年底止為100億元,相關回饋金均於營業年度之次年度繳交高鐵基金,101年度至103年度已繳交回饋金分別為20億元、3億9,568萬3千元及2億7,095萬1千元。 高鐵公司近來財務狀況不佳,102年度財務比率僅為8.63%,財務狀況自94年度至102年度財務比率均低於合約第5.2條之25%標準,該公司103年6月31日公司實收資本額1,053.22億元,累積虧損達470.32億元,近來尚有特別股贖回付息之資金壓力近500億元,鑑於高鐵公司財務困窘,且參考前3年度高鐵公司繳交回饋金情形,未來依合約逐年繳交回饋金及第10年100億元回饋金之目標,恐不易達成。 截至103年10年8日止,高鐵公司整體財務改善方案遲未定案,交通部允宜積極處理,以確保高鐵基金之回饋金收入穩定,高鐵基金亦應擬具因應策略,俾利基金資金調度及正常營運。 綜上,高鐵公司財務不佳且面臨特別股贖回付息壓力,恐影響未來回饋金之給付,亟待研謀因應策略,以為周妥。 主席:今日會議…… 管委員碧玲:NCC有關樂視電視的部分,這對國家治安及國安到底有什麼衝擊,你們說要給我報告,但到現在都還沒有給我,3天內給我報告! 主席:3天內提供報告。 NCC在3天內就可以提供報告,次長,你剛才說的兩個禮拜,我覺得太久了! 陳次長建宇:一個禮拜。 主席:好,一個禮拜提供報告。 針對本日的會議,作如下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第1案至第8案所列預算案及決算案,全部審查完竣,依議事處來函案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毋需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本會召集委員葉宜津補充說明。 現在休息,12月25日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2時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