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4月16日(星期四)9時6分至12時1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明文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現在開始處理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中央政府附屬單位的預算,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內容及委員提案。 一、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單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一、業務計畫部分參閱第7-29頁二、營業收支部分營業總收入284億8,834萬3,000元營業總支出:292億2,317萬3,000元稅前淨損:7億3,483萬元三、生產成本部分參閱第30,32-40,63-101頁四、轉投計畫部分無列數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118億1,955萬1,000元六、資金運用部分參閱第55-57頁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二、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提案表 1、 台水公司103年度決算營業收入已達283.44億,且銷售水量持續成長,104年預算營業收入原280億3,115萬3千元,顯然過於保守。建議增加營業收入4億元,營業收入改列284億3,115萬3千元。 提案人:葉津鈴 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 2、 台水公司104年度營業收入項下編列「觀光遊樂收入」預算2,299萬5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減列489萬元,減幅達17.54%,較前年度決算數2,285萬4千元,僅略微增加14萬1千元;惟反觀該公司「觀光遊樂費用」104年度預算數高達6,951萬1千元,較前年度決算數6,210萬7千元,增加740萬4千元,增幅11.92%,顯見其經營虧損持續惡化,經營績效欠佳且態度消極,開源節流皆未能檢討改進,爰提案增列台水公司104年度「觀光遊樂收入」500萬元,惕勵該公司積極研議觀光區經營績效改善與周邊產業開發相關對策。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3、 台灣自來水公司104年度營業總收入284.88億元,較103年度274.90億元,增加9.98億元,增加3.63%,但是104年度營業總支出292.23億元卻較103年度增加10.56億元,增幅3.75,支出大於收入,導致公司虧損7.35億元,公司經營情況顯然不佳,為避免公司經營財務惡化,爰提案針對台灣自來水公司104年度預算營業總支出統刪7.35億元,以維持公司收支平衡。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蘇震清   4、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案「服務費用」編列79億9,373萬9千元,較前年度決算數增加6億9,971萬元,增幅9.59%,更較上年度預算數增加10億5萬5千元,增幅14.29%,變動甚鉅,且有鑑於台水公司年度營運虧損業由100年度之3億2,794萬3千元,逐年攀升至104年度之7億3,483萬元,僅於5年間就增加4億688萬7千元,增幅高達1.24倍,顯示其營運狀況加速惡化,實應積極檢討開源節流與經營績效改善對策,以降低虧損幅度,爰提案酌予減列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案「服務費用」2億元。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5、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案「水電費」編列27億2,321萬1千元,較前年度決算數增加6億7,424萬5千元,增幅32.9%,亦較上年度預算數增加6億2,553萬4千元,增幅29.82%,預算變動甚鉅,恐未覈實編列,且鑒於台水公司營運虧損持續惡化,本應檢討開源節流,國營事業更積極應配合政府節能減碳政策,確實抑制管控水電支出,爰提案酌予減列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案「水電費」8,200萬元(約3%),以合理撙節開支。 提案人:蘇震清  李慶華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6、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原水費用項下所編列之「服務費用」14億5,100萬7千元,不僅較前年度決算數增加8.72%,且經查該項服務費用之增幅,主要支出為水電費,占是項支出的77.1%;爰此,有鑑於該公司多年來呈現經營虧損,實應積極檢討開源節流、經營績效及其他相關聯之改善對策,故提案酌予減列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案原水費用項下所編列服務費用中的水電費,5,500萬元。 提案人:葉津鈴 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 7、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原水費用」編列57億5,309萬元,其中「服務費用」「水電費」編列11億1,933萬5千元,較102年度決算增加1億3,351萬7千元,成長13.54%。由於自來水公司連年虧損,應撙節開支,並配合政府政策,爰針對台水公司「原水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水電費」,予以減列1,000萬元。 說明: 一、總統府發起「節能減碳一二三」計畫,宣示省電10%、省水20%、省紙30%,並於各部會推動省電、省水、省紙、省油措施,盼帶動民間共同節能減碳的風氣。 二、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原水費用」編列57億5,309萬元,但「服務費用─水電費」就高達11億1,933萬5千元。由於台水公司連年虧損,此一預算不但遠高於102年度決算,也高於103年度預算,因此建議予以減列。 提案人:張嘉郡  李慶華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8、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淨水費用項下所編列之「服務費用」18億1,615萬2千元,不僅較前年度決算數增加11.9%,且經查該項服務費用之支出幅度增加最多者為水電費,與前年度決算數相較達62.4%之增幅;爰此,有鑑於該公司多年來呈現經營虧損,實應積極檢討開源節流、經營績效及其他相關聯之改善對策,故提案酌予減列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淨水費用項下所編列「服務費用」水電費2,400萬元。 提案人:葉津鈴 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 9、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淨水費用」編列46億2,435萬元,其中「服務費用」「水電費」編列4億3,268萬2千元,較102年度決算增加1億6,638萬3千元,成長幅度高達62.48%。為免出現不利自來水公司永續經營發展之浪費情事,並配合政府節約政策,爰針對台水公司「淨水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水電費」,予以減列1,000萬元。 說明: 一、總統府發起「節能減碳一二三」計畫,宣示省電10%、省水20%、省紙30%,並於各部會推動省電、省水、省紙、省油措施,盼帶動民間共同節能減碳的風氣。 二、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淨水費用」編列57億5,309萬元,但「服務費用─水電費」就高達4億3,268萬2千元,佔「淨水費用」預算之9.36%。由於適度之節約有其必要性,因此建議予以減列。 提案人:張嘉郡  黃昭順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10、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供水費用項下所編列之「服務費用」31億2,853萬7千元,不僅較前年度決算數增加15.9%,且經查該項服務費用之支出幅度增加最多者為水電費,與前年度決算數相較達48.7%之增幅;爰此,有鑑於該公司多年來呈現經營虧損,實應積極檢討開源節流、經營績效及其他相關聯之改善對策,故特提案酌予減列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供水費用項下所編列「服務費用」水電費5,500萬元。 提案人:葉津鈴 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 11、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供水費用」編列122億2,301萬5千元,其中「服務費用」「水電費」編列11億3,930萬6千元,較103年度預算增加3億9,293萬2千元,成長幅度高達52.6%。自來水公司應加強預算支出之控管機制,並配合政府節約政策,爰針對台水公司「供水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水電費」,予以減列3,000萬元。 說明: 一、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供水費用」編列122億2,301萬5千元,「服務費用─水電費」編列11億3,930萬6千元,不但高於103年度預算數,也比102年度決算數成長48.8%。佔「淨水費用」預算之9.36%。由於台水公司進年呈虧損狀態,加上總統府發起「節能減碳一二三」計畫,宣示省電10%、省水20%、省紙30%,並於各部會推動省電、省水、省紙、省油措施,因此適度之節約有其必要性,故建議予以減列。 提案人:張嘉郡  李慶華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黃昭順 12、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案「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6,061萬3千元,較前年度決算數增加1,446萬1千元,增幅高達31.33%;惟查台水公司營運虧損急速惡化,實應積極檢討開源節流,合理撙節非必要性支出,爰提案酌予減列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案「印刷裝訂與廣告費」800萬元。 提案人:蘇震清  李慶華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13、 業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原列55,661千元,建議刪除1/3。 說明: 1.依據經濟部水利署2014年12月之「台灣本島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策略評估」研究報告,目前估計全台灣仍約有高達54萬戶無自來水可用,顯見自來水公司作為供水執行單位,未能充分發揮工作效率。 2.由於台灣地區除「無自來水地區」之外,尚有超過30年以上之社區,因水管老舊逐漸腐朽、不堪使用,幾成另類之無自來水地區。惟台灣自來水公司無視民怨四起與民苦連天,仍以公司內部之營業章程,拒絕遷移或廢除已無實質或作用或意義之自來水總表,以規避自來水對公眾應有之服務,並無發揮實質作用,爰就其業務費用項下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予以刪除1/3(1,855萬4,000元)。 提案人:林岱樺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蘇震清 14、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案「專業服務費」編列2億8,886萬8千元,較前年度決算數增加2,325萬1千元,增幅8.75%;惟查台水公司營運虧損持續惡化,多項專案計畫執行效益低落,實應積極檢討相關規劃缺失,合理撙節支出,爰提案酌予減列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案「專業服務費」1,000萬元。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15、 104年度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折舊及攤銷」編列84億0,082萬2千元,較103年度預算83億2,887萬5千元,增加7,194萬7千元,增幅0.86%;自來水屬資本密集性產業,台水公司固定資產占總資產比重高達97.30%;因此,折舊費用占營業支出之大宗乃其產業之特性,故如能適度抑減折舊等營運成本,企業利潤始能相對提升,為鼓勵台水公司提高固定資產運用效率,有效降低經營成本,爰提案減列4億元。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蘇震清 16、 台水公司104年度編列各項資產「折舊及攤銷」84億0,082萬2千元,較前(102)年度決算數增加2億6,184萬元,增幅3.22%;惟查台水公司固定資產占總資產比重高達97.3%,於公司營運虧損持續擴大下,應審慎規劃及評估固定資產投資計畫,適度抑減折舊成本,提高固定資產運用效率,方能合理管控經營成本、相對提升企業利潤,爰提案酌予減列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案「折舊及攤銷」5,000萬元。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17、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原水費用」編列24億8,016萬3千元,其中「材料及用品費」「使用材料費」編列24億7,998萬7千元,較102年度決算增加9,588萬9千元,成長4.02%。由於該預算內含公務車輛用油費用,為撙節開支,爰針對台水公司「原水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使用材料費」,予以減列100萬元。 說明: 一、台水公司近年呈虧損狀態,雖公務巡查有其必要性,但仍應秉持撙節原則,減少公務車用油之浪費,因此建議予以減列。 提案人:張嘉郡  李慶華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18、 業務費用項下公共關係費,原列6,278千元,建議刪除1/2。 說明: 1.依據經濟部水利署2014年12月之「台灣本島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策略評估」研究報告,目前估計全台灣仍約有高達54萬戶無自來水可用,顯見自來水公司作為供水執行單位,未能充分發揮工作效率。 2.由於台灣地區除「無自來水地區」之外,尚有超過30年以上之社區,因水管老舊逐漸腐朽、不堪使用,幾成另類之無自來水地區。惟台灣自來水公司無視民怨四起與民苦連天,仍以公司內部之營業章程,拒絕遷移或廢除已無實質或作用或意義之自來水總表,以規避自來水對公眾應有之服務,並無發揮實質作用,爰此,建議刪除是項費用1/2(313萬9,000元)。 提案人:林岱樺 連署人:葉津鈴  邱議瑩  蘇震清 19、 管理費用項下公共關係費,原列2,946千元,建議刪除1/3(98萬2,000元)。 說明: 1.依據經濟部水利署2014年12月之「台灣本島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策略評估」研究報告,目前估計全台灣仍約有高達54萬戶無自來水可用,顯見自來水公司作為供水執行單位,未能充分發揮工作效率。 2.由於台灣地區除「無自來水地區」之外,尚有超過30年以上之社區,因水管老舊逐漸腐朽、不堪使用,幾成另類之無自來水地區。惟台灣自來水公司無視民怨四起與民苦連天,仍以公司內部之營業章程,拒絕遷移或廢除已無實質或作用或意義之自來水總表,以規避自來水對公眾應有之服務,並無發揮實質作用,爰就管理費用項下公共關係費建議刪除1/3。 提案人:林岱樺 連署人:葉津鈴  邱議瑩  蘇震清 20、 台灣自來水公司104年度「材料及用品費─原料」編列30億9,703萬8千元。查,台水公司102年度生產水量(供水量)為31.68億噸,其中自有水源僅12.49億噸,占39.43%,外購水源高達19.19億噸,占60.57%,顯示台水公司自有水源量不足。其中,購入水利會原水1.86億噸,金額4.78億元,平均單價高達2.573元/噸,購價明顯偏高。 台水公司常態性移用農業用水,購水成本過高,不符實際效益,擬應盡速檢討改善。 故,提案凍結6億1,940萬7千元,俟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多元供水方案」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葉津鈴  蘇震清 21、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淨水費用」編列46億2,435萬元,其中「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8,549萬3千元,較103年度預算增加1,932萬1千元,成長幅度高達29.2%。由於自來水公司營運虧損急速惡化,實應積極檢討開源節流政策,爰針對台水公司「淨水費用」項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提案凍結1,000萬元,俟台灣自來水公司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由於自來水公司營運虧損急速惡化,實應積極檢討開源節流政策,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淨水費用」「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8,549萬3千元,較103年度預算增加1,932萬1千元,成長幅度高達29.2%,也較102年度決算數成長18.25%,因此建議予以凍結。 提案人:張嘉郡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22、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供水費用」編列122億2,301萬5千元,其中「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6,298萬5千元,較102年度決算數成長13.7%。由於自來水公司營運虧損急速惡化,實應積極檢討開源節流政策,爰針對台水公司「供水費用」項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提案凍結200萬元,俟台灣自來水公司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由於自來水公司營運虧損急速惡化,實應積極檢討開源節流政策,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供水費用」「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6,298萬5千元,較102年度決算數成長13.7%,因此建議予以凍結。 提案人:張嘉郡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23、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用戶新設給水裝置成本」編列14億零613萬元,其中「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8億1,469萬元,較103年度預算數增加1億4,498萬元,成長21.65%。由於自來水公司多年未調漲水費,因此近年來僅能朝「少虧為盈」為努力目標,因此更應積極檢討開源節流政策,爰針對台水公司「用戶新設給水裝置成本」項下「服務費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提案凍結600萬元,俟台灣自來水公司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如案由。 提案人:張嘉郡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24、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觀光遊樂費用」編列6,951萬1千元,其中「材料及用品費」編列135萬6千元,較102年度決算數成長42.7%。由於該預算內含公務車輛用油費用,為撙節開支,爰針對台水公司「觀光遊樂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使用材料費」,提案凍結50萬元,俟台灣自來水公司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台水公司近年呈虧損狀態,雖公務巡查有其必要性,但仍應秉持撙節原則,減少公務車用油之浪費,因此建議予以凍結。 提案人:張嘉郡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25、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業務費用」編列24億1,096萬4千元,其中「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5,566萬1千元,較102年度預算數增加1,404萬7千元,成長33.76%。由於自來水公司近年來僅能朝「少虧為盈」為努力目標,因此更應加強預算支出之控管機制,爰針對台水公司「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提案凍結100萬元,俟台灣自來水公司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嘉郡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26、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業務費用」編列24億1,096萬4千元,其中「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6,394萬7千元,較102年度預算數成長8.23%。由於自來水公司營運虧損急速惡化,實應積極檢討開源節流政策,爰針對台水公司「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提案凍結100萬元,俟台灣自來水公司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嘉郡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27、 管理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原列2,035千元,建議凍結1/3(67萬8,000元) ,俟向經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依據經濟部水利署2014年12月之「台灣本島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策略評估」研究報告,目前估計全台灣仍約有高達54萬戶無自來水可用,顯見自來水公司作為供水執行單位,未能充分發揮工作效率。 2.由於台灣地區除「無自來水地區」之外,尚有超過30年以上之社區,因水管老舊逐漸腐朽、不堪使用,幾成另類之無自來水地區。惟台灣自來水公司無視民怨四起與民苦連天,仍以公司內部之營業章程,拒絕遷移或廢除已無實質或作用或意義之自來水總表,以規避自來水對公眾應有之服務,並無發揮實質作用,爰就管理費用項下印刷裝訂廣告費凍結1/3,俟向經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岱樺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蘇震清 28、 管理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原列9,909千元,建議凍結1/4(247萬7,000元),俟向經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依據經濟部水利署2014年12月之「台灣本島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策略評估」研究報告,目前估計全台灣仍約有高達54萬戶無自來水可用,顯見自來水公司作為供水執行單位,未能充分發揮工作效率。 2.由於台灣地區除「無自來水地區」之外,尚有超過30年以上之社區,因水管老舊逐漸腐朽、不堪使用,幾成另類之無自來水地區。惟台灣自來水公司無視民怨四起與民苦連天,仍以公司內部之營業章程,拒絕遷移或廢除已無實質或作用或意義之自來水總表,以規避自來水對公眾應有之服務,並無發揮實質作用,爰就管理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原列9,909千元,建議凍結1/4,俟向經濟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岱樺  李慶華 連署人:葉津鈴  邱議瑩  蘇震清 29、 104年度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編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預算118億1,955萬1千元,計畫內容包括「專案計畫」83億4,320萬3千元及「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34億7,634萬8千元,「專案計畫」自有資金僅有17億0,332萬元,而外借資金卻高達66億3,988萬3千元,占79.58%,顯示該公司擴建及營運所需資金,多數仍以舉債方式籌措,不利財務結構改善,爰提案減列「專案計畫」預算20億元,以減輕該公司財政負擔。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蘇震清 30、 台灣自來水公司辦理「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因104度經濟部水利署公務預算刪減,導致台灣自來水公司配合編列之預算亦需一併刪減公務預算3,000萬元,以符實際,爰此,提案刪除「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經費3,000萬元。 提案人:廖國棟  翁重鈞  李慶華  楊瓊瓔  黃昭順 31、 台水公司辦理「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因規劃與執行欠佳,業經2次修正計畫,工程期程由9年延長至13年6個月,總經費由61億5,000萬元倍增至120億1,778萬5千元;截至102年底止,執行率僅65.80%,顯為偏低,另截至103年8月底止之實支數為4億2,048萬1千元,執行率僅為31.28%,104年度又編列8億3,010萬元。爰此,鑑於台水公司執行率欠佳,提案刪減「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104年度預算1,000萬元,並要求台水公司應積極加強工程進度控管與預算控制之效率,俾能早日完工,以促進水資源之有效運用。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蘇震清 32、 104年度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及穩定供水計畫」編列2億1,000萬元(期程98年─104年,總經費166億5,400萬元),降低漏水率計畫雖已實施多年,漏水率雖由93年之23.78%降為102年之18.53%,與鄰近新加坡、日本6%-8%的漏水率相比仍屬偏高,顯見空有預算資源卻未能妥善改良漏水率,爰提案酌予減列1,000萬元,其餘並凍結2,000萬元,俟自來水公司提出加速改善漏水率偏高之具體措施,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蘇震清 33、 台灣自來水公司辦理「高雄地區增設伏流水工程」,因配合節餘款調整統籌運用,爰此,提案刪除「高雄地區增設伏流水工程」經費1億元。 提案人:廖國棟  翁重鈞  李慶華 34、 台灣自來水公司辦理「水庫設施更新改善計畫」,因國產署土地取得及工程招標作業影響工進,實際執行數並未完全使用,爰此,提案刪除「水庫設施更新改善計畫」經費16億6,700萬元。 提案人:廖國棟  翁重鈞  李慶華 35、 台灣自來水公司辦理「調度及備援系統提升計畫」,相關工程執行率偏低,經查,導致執行率偏低的原因是因為曾文淨水場廢水處理設備工程用地尚未取得致工程無法進展,爰此,提案刪除「調度及備援系統提升計畫」經費1億5,000萬元。 提案人:廖國棟  翁重鈞  李慶華 36、 台灣自來水公司辦理「大肚、龍井高地區一帶供水計畫」,因修正計畫致執行期程延後,爰此,提案刪除「大肚、龍井高地區一帶供水計畫」經費3億4,796萬元。 提案人:廖國棟  翁重鈞  李慶華 37、 104年度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34億7,634萬8千元,較103年度預算37億8,799萬6千元,減少3億1,164萬8千元,減幅8.23%,但台水公司各年度預算執行率多低於9成,部分年度甚至低於8成,顯示台水公司未確實依據規定,配合計畫實際執行能力,撙節編列一般建築及設備經費,爰提案酌予減列5億元。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蘇震清 38、 104年度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編列8億3,010萬元,但工程期程由9年延長至13年6個月,總經費由61億5,000萬元倍增至120億1,778萬5千元,顯見該公司規劃與執行能力欠佳,爰提案凍結30%預算,俟自來水公司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蘇震清 39、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編列「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8億3,010萬元,於區域供水改善具重要指標意義,且查該計畫業經2次修正計畫,計畫期程由原本之9年延長至13年6個月,總經費由61億5,000萬元倍增至120億1,778萬5千元,然截至102年底止,該計畫執行率僅65.80%,截至103年8月底之執行率更僅為31.28%,顯見其工程規劃、進度控管與預算控制有相當缺失,爰提案凍結是項計畫預算1/4,俟台水公司確實檢討該計畫控管能力,並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40、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編列8億3,010萬元。查,該計畫原係行政院於95年12月29日核定,工程期程為93年1月至101年12月底止,總經費61億5,000萬元;98年9月28日行政院核定第一次修正計畫,總經費提高為62億1,140萬元;101年12月14日行政院復核定第二次修正計畫,計畫期程延至106年6月底止,總經費增至120億1,178萬5千元。 該計畫工程期程延長且總經費增加近倍,可見台水公司之計畫規劃、工程執行與預算控管效率均欠佳,應予檢討。 故,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經濟委員會提出計畫改善之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李慶華 提案人:葉津鈴  蘇震清 41、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編列「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及穩定供水計畫」2億1,000萬元,並編列「102至111年降低漏水率計畫」1億元;惟查其漏水率改善情形不彰,近10年間售水率僅增加3.98%、漏水率僅降低5.25%,截至102年底止,台灣地區漏水率18.53%,相較日本3.1%、新加坡4.6%等仍屬偏高,每年估算漏水量高達5億7,980萬立方公尺,相當於每年漏水損失亦高達63.37億元,顯見歷年水資源耗損甚大,相關計畫亟待檢討修正,方能確實改善國內自來水管線漏水問題,爰提案凍結上述計畫預算1/5,俟台水公司就如何加強漏水控制,具體檢討計畫指標與進度控管,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42、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及穩定供水計畫」,編列2億1,000萬元。 查,台水公司自93年度起陸續推動降低漏水率計畫,然漏水率僅由93年至23.78%降為102年之18.53%;如按當期供水量31億2,897萬立方公尺估計,漏水量已高達5億7,980萬立方公尺,相當於600萬人每年用水量,爰如何加強漏水控制,係該公司當前首要之務。 由104年度預算書資料所示,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及穩定供水計畫之目的為汰換逾齡且漏水之管線,於重要管段設置備援維生管線,以達穩定供水目的。其與「102年至111年降低漏水率計畫」之性質頗為相近,且皆以改善漏水率為其主要目標,應整合為單一計畫,並訂定整體業務績效衡量指標,以避免疊床架屋,浪費有限預算資源。 故提案將104年度台水公司預算所編列之「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及穩定供水計畫」凍結五分之一。俟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經濟委員會提出上述兩項類似計畫整合評估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以有效運用預算資源,加速降低自來水漏水率之工作。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葉津鈴  蘇震清 43、 台水公司104年度編列「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及穩定供水計畫」2億1,000萬元,及「102年至111年降低漏水率計畫─汰換管線暨分區計量管網建置計畫」1億元。由於台灣近年來仍是亞洲地區漏水率偏高之國家,顯見台水公司並未切實檢討過往計畫執行成效不彰之問題,爰此提案凍結相關預算20%,俟台灣自來水公司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台水公司自93年度起陸續推動降低漏水率計畫,104年度編列「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及穩定供水計畫」2億1,000萬元(期程98年─104年,總經費166億5,400萬元)及「102年至111年降低漏水率計畫─汰換管線暨分區計量管網建置計畫」1億元(期程102年─111年,總經費645億元)。 二、日本全國漏水率是7%,東京更只有3%;相較之下,台灣18.53%,就連北京的漏水率都只有12%,顯然台水公司並未切實檢討過往計畫執行成效不彰之問題、或積極改進以提升計畫執行績效。為避免水資源因此遭到浪費,爰凍結相關預算20%,俟台灣自來水公司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嘉郡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黃昭順  楊瓊瓔 44、 台水公司自93年度起陸續推動降低漏水率計畫,104年度編列「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及穩定供水計畫」2億1,000萬元。查台水公司102至111年降低漏水率計畫之目的與藉由「汰換舊漏管線」及「建置分區計量管網」,以改善供水管網,並有效降低漏水率,2者計畫性質頗為相近,且皆以改善漏水率為其主要目標,有資源重複之嫌。爰提案凍結104年度「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及穩定供水計畫」1,000萬元,並要求台水公司應整合同性質計畫,以有效運用資源,避免重複浪費,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志鵬 連署人:邱議瑩  蘇震清  葉津鈴 45、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案編列「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101年度─104年度)─自來水延管工程」2億6,150萬元,主要為促進無自來水地區之自來水供水普及;惟查「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總計93年度至104年共編列48億6,777萬5千元,然而自來水普及率僅由93年度89.61%提升至103年上半年91.66%,受益戶僅增加2萬9,988戶,且近年來普及率增幅均低於0.25%,顯見僅憑藉其建設投入無法有效提升自來水普及率,爰提案凍結該計畫預算1/5,俟台水公司確實檢討其實施瓶頸,並提出後續計畫修正配套方案,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俾利預算有效執行,維護無自來水地區民眾用水權益。 提案人:蘇震清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46、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編列「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2億6,150萬元,辦理自來水延管工程等工作。而至103年上半年自來水普及率已達91.66%,但屏東縣自來水普及率只有47.36%,另苗栗縣、南投縣、台東縣供水普及率亦未達8成,顯示城鄉差異極大。又93年度之自來水普及率為89.61%,103年上半年自來水普及率雖增為91.66%,但十年來僅提升2.05%,受益戶亦僅小幅增加2萬9,988戶,台水公司應針對問題研擬具體改善措施,以提升經費之投資效益。為督促台水公司提高執行率,強化自來水普及率以照顧民眾,爰此提案凍結相關預算20%,俟台灣自來水公司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如說明 提案人:張嘉郡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47、 台灣自來水公司「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101-104年)─自來水延管工程」編列2億6,150萬元。該計畫目的係為促進無自來水地區之自來水供水普及,提升居民用水之水質及水量。 惟,查103年度台水公司供水普及率報告,針對高雄部分偏鄉地區自來水普及率仍低;美濃區59.96%、杉林區47.12%、茂林區45.22%、桃源區15.67%、那瑪夏區13.95%,供水普及率均未達六成。可見台水公司辦理之成效不彰。 故,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向經濟委員會提出高雄偏鄉地區自來水供水改善計畫成效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議瑩 連署人:葉津鈴  蘇震清   48、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編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34億7,634萬8千元,包括土地3,578萬5千元、土地改良物3,679萬7千元、房屋及建築1億5,082萬9千元、機械及設備31億9,871萬元、交通及運輸設備2,747萬6千元及什項設備2,675萬1千元。惟台水公司各年度預算執行率多低於9成,部分年度甚至低於8成,顯示台水公司未配合計畫實際執行能力,並衡酌業務需求之迫切性,撙節編列一般建築及設備經費。為避免預算編而不用或用而不當之情形,排擠其他急要計畫,爰此提案凍結相關預算20%,俟台灣自來水公司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如說明 提案人:張嘉郡  黃昭順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49、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編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34億7,634萬8千元,較上(103)年度預算數約減少8.23%;惟查102年度決算顯示,台水公司102年度原編列購建固定資產預算,包括「專案計畫」及「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當年度決算執行數僅占當年度可支用預算數之47.42%,預算執行率明顯偏低,且部分計畫執行成效不佳,顯見台水公司於財政困窘下仍未能確實檢討其計畫實際執行能力,覈實並撙節編列一般建築及設備經費,爰提案凍結台水公司104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10%,俟台水公司就該計畫年度辦理明細及實施效益評估,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李慶華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50、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自93年度推動降低漏水率計畫,至102年止,漏水率從23.78%降至18.53%,但與新加坡及日本之漏水率介於6%至8%比例仍偏高。目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刻正進行102年至111年降低漏水率之汰換管線計畫,總經費達796億元,然目前漏水率仍高之元凶,實於水幹管至用戶端之間的分支管,其驗收標準不嚴,例如耐衝擊管必須使用耐衝擊管之專用接頭及水管膠,不可使用較低品質之塑膠管接頭膠,濫竽充數,造成假性粘結,但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對於採購及施工遲不訂出符合國際高標準的材料品質及施工規範,造成不肖廠商以低價搶標,施工偷工減料,年年修年年漏,據此,經濟部應責成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迅速訂出符合國際高標準的施工及採購規範,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丁守中  陳明文  邱議瑩  黃昭順  楊瓊瓔 51、 台灣並非水資源豐富的國家,但21年來水價不動如山,用水大戶跟一般用戶享有相近的低廉水價,不但難提升節水意識,更讓水公司長年財務困窘,而從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4年度預算書資料顯示,水公司近五年來營業利益及淨利率逐年下降,104年度淨利率竟降到-2.62%,104年度的每股盈餘則為-5.34元,證實台灣長久以來低廉的自來水價,已經讓水公司不堪負荷,也讓水公司無力汰換舊管路降低漏水率,為避免低廉的水費讓台灣民眾任意浪費水資源,同時照顧弱勢族群,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三個月內提出自來水費漲價相關配套方案。 提案人:廖國棟  蘇震清  葉津鈴  黃昭順  丁守中 52、 依據自來水公司統計,全台自來水普及率已達到93.14%,然原住民地區自來水普及率僅達68.92%,若加上簡易自來水,兩者普及率才達到81.78%,與全國平均值有12%的落差,意謂還有12%的原住民仍是飲用不安全的山泉水,而這種尚未經過處裡的泉水不僅容易有病菌及寄生蟲,更可能有重金屬及其他污染,對原住民的健康影響極大。原住民族同為中華民國的一份子,政府理應一視同仁的照顧,不能因地區不同而有所差別,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相關建設預算,逐年提高原住民地區自來水普及率。 提案人:廖國棟  蘇震清  葉津鈴  黃昭順  丁守中  楊瓊瓔 53、 依據自來水公司統計,台灣一年漏水量約5億7,613萬噸,等於3座石門水庫的水量,而全台平均漏水率高達18%,遠遠高於日本東京的3.1%,也遠遜於新加坡的4.6%,綜觀台灣各都市的漏水率又以台中23.38%最高,而其他5個直轄市漏水率也在10%至16%之間,如此高的漏水率,不利我國水資源的運用。為使台灣漏水率達到先進國家的水準,提高水資源運用效能,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擬定相關計畫,編列預算逐步更換老舊管線,降低台灣自來水漏水嚴重的問題。 提案人:廖國棟  蘇震清  葉津鈴  黃昭順  丁守中  楊瓊瓔 54、 依據自來水公司統計台東縣自來水普及率僅達78.93%,遠低於全國平均值93.14%,主因乃在台東縣因岩層地質問題,自來水石灰質含量偏高,水燒開就有白色附著物或沉澱,日積月累堵塞管線,且口感也不佳,是以台東縣民眾多使用山泉水。然經台東縣衛生局近期抽樣稽查發現,水質合格的加水站還不到一半,台東縣民長期飲用這些來路不明的「山泉水」,嚴重危害到台東縣民健康。同為中華民國的國民,台北市及新北市民眾使用自來水卻無此一問題,自來水公司有義務提供潔淨、高品質的自來水給用戶,不能因地區不同而有所差別,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三個月內提出改善方式,不僅要讓台東縣民有乾淨的自來水可以使用,更提高台東縣的自來水普及率達全國平均值,保障台東縣民的健康。 提案人:廖國棟  葉津鈴  蘇震清  黃昭順  丁守中  楊瓊瓔 55、 台水公司為支應各年度固定資產增擴建計畫,除國庫撥補外,尚需自籌大部分資金,惟囿於營運持續虧損,多透過融資方式因應,且逐年累積鉅額借款已造成沉重利息負擔,除影響整體財務結構外,更加遽營運虧損。爰此,要求台水公司應儘速研謀相關因應對策,以避免財務加速惡化。 提案人:高志鵬  蘇震清  黃昭順  丁守中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楊瓊瓔 56、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編列之淨損數達7億3,483萬元,較前年度預算淨損數6億7,726萬元再為擴大,顯示營運虧損持續惡化。爰此,提案要求台水公司應積極開源節流,降低虧損幅度,以減輕財務負擔。 提案人:高志鵬  蘇震清  丁守中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57、 台灣因地理環境之故,用水需依靠雨季之降雨,並儲存於水庫,方能提供民眾用水。然受到氣候變遷影響,國內枯水期之旱象危機日益加劇,致供水吃緊之情事頻繁發生,今年以來更因降雨減少導致旱象發生,政府以啟動第三階段限水政策做為因應。台灣自來水公司肩負提供量足、質優自來水,以提升國民生活水準、促進經濟發展之使命。是故,為防範台灣地區缺水困境,爰要求台水公司應積極推動節約用水宣導工作,透過節約用水、改善漏水率、區域彈性調度等措施,以提升整體用水效率,同時以多元化方式開發新水源,期能穩定及因應各地區用水需求,減少台灣地區限水危機。 提案人:高志鵬  蘇震清  黃昭順  丁守中  楊瓊瓔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58、 依據預算法第85條規定,國營事業預算之主要內容,計有營業收支、盈虧撥補、現金流量、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長期債務之舉借與償還、以及資金之轉投資等項,故對於旨揭長期負債之到期日、借款利率、條件、擔保情形以及限制條款等國營事業預算之重要事項,宜於預算書內妥為揭露與說明;然檢視104年度台水公司預算案相關表件之說明欄,卻僅以「本年度舉借金額21,200,000千元。」簡略說明,欠缺具體計畫內容,鑑於長期債務之舉借與償還為國營事業預算之重要內容,且長期借款金額與負債比率逐年上升,而償債能力之利息保障倍數卻逐年下降,顯見清償債務能力日益惡化,爰要求台水公司應儘速研謀改進之道,以改善公司經營。 提案人:高志鵬  蘇震清  丁守中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59、 台水公司近年來已持續投入鉅額經費增設管線,改善無自來水地區供水問題;惟查,93年度之自來水普及率為89.61%,迄103年上半年增為91.66%,10年間僅提升2.05個百分點,受益戶亦僅小幅增加2萬9,988戶,與已開發國家相較,尚有努力改善空間。鑑於台水公司投入鉅資以改善無自來水地區供水問題,但供水普及率卻僅微幅成長,且部分地區自來水普及率不及五成,爰要求應針對問題癥結研謀具體改善措施,以提升經費之投資效益。 提案人:高志鵬  蘇震清  丁守中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楊瓊瓔  黃昭順 60、 台水公司104年度於「營業收入」項下之「銷售收入」編列「給水收入」預算256億9,645萬1千元,其中售水收入編列預算225億1,751萬7千元,占年計畫給水收入87.63%。鑑於給水收入為台水公司最主要之營業收入,而目前多數工業用水僅需以略經處理之原水供應即可,如以一般民生用水之標準淨水,處理成本顯不經濟;考量水資源開發日益困難及工業用水近年來呈現逐年增加趨勢,爰提案要求台水公司應視大型集聚工業區設立情形及水源能量配合等因素,積極推動民生用水及工業用水分離供水與不同收費政策,以有效運用水資源。 提案人:高志鵬  蘇震清  丁守中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61、 台水公司近年因災害、緊急措施或工程施工等狀況而停止供水情形,日益增加,又以非計畫性停水居多,故無法於14日前進行通告,不利用水戶及早因應;且逾時處理之停水案件亦逐年增加。爰此,提案要求台水公司應加強停復水之作業效率,以降低對於用戶之負面影響。 提案人:高志鵬  蘇震清  丁守中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62、 台水公司近年因災害、緊急措施或工程施工等狀況而停止供水情形,日益增加,又以非計畫性停水居多,無法於14日前進行通告,不利用水戶及早因應;且逾時處理之停水案件亦逐年增加,爰提案要求台水公司加強停復水之作業效率,儘可能降低對於用戶之負面影響。 提案人:陳明文  丁守中  楊瓊瓔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蘇震清 63、 台灣四面環海,本為發展海水淡化技術的最佳環境,綜觀澎湖地區海水淡化廠之單價成本每立方公尺約為42元至52元,台灣海水淡化廠的造水成本遠高於以色列與新加坡海水淡化廠的造水成本每立方公尺15-20元,建請台水公司參酌技術先進國家經驗,引進最新海水淡化技術以發展台灣的海水淡化產業,降低海水淡化成本。 提案人:陳明文  丁守中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蘇震清  黃昭順 64、 截至102年底止,我國工業用水量已高達6億0,134萬立方公尺,占同期間總售水量22億9,572萬立方公尺之26.19%,而工業用水僅需以略經處理原水供應即可,原不必比照民生用水水質標準,以免業者負擔較高額水費;惟目前台水公司對於不同之用水標的,多採用相同供水水質標準,以民生用水之飲用水水質標準供應工業用水,就處理成本而言,顯不經濟,亦不符公平合理之原則,建請台水公司儘速研議推動「飲」、「用」水分離政策之可行性,並採「次級水差別計價」以符實際,此外,針對未合理使用水資源之高耗水情事,須研擬以價制量,回歸合理使用水資源之具體對策。 提案人:陳明文  丁守中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蘇震清 65、 有鑑於台水公司近年來營業成本增加幅度,遠超過營業收入成長幅度,以致營運虧損持續惡化,又須支應各年度固定資產增擴建計畫,導致其短期債務由95年度128億8,924萬4千元增至104年度之221億3,652萬2千元,長期借款由95年度345億8,203萬1千元增加至104年度之400億7,187萬8千元,總計該公司104年度融資總額已高達622億840萬元,利息費用負擔日益沉重,嚴重侵蝕公司獲利並影響整體財務結構,台水公司應儘速研擬各項增加收益、降低成本措施,於三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財務改善檢討方案,以積極開源節流,有效控管、降低虧損幅度。 提案人:蘇震清  丁守中 連署人:邱議瑩  葉津鈴 66、 為改善無自來水地區用水問題,台水公司於93年度至104年逐年編列預算辦理「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共48億6,777萬5千元;惟查93年度之自來水普及率為89.61%,而後迄103年上半年僅增為91.66%,10年間提升2.05個百分點,受益戶亦僅小幅增加2萬9,988戶;其中各縣市中,以嘉義市供水普及率99.82%最高,屏東縣47.36%最低,另苗栗縣、南投縣、台東縣供水普及率亦未達八成,足見城鄉差異極大;爰此,台水公司應就此研謀改善作用,並於1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葉津鈴  丁守中 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 67、 台水公司辦理「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因規劃與執行欠佳,除業經2次修正計畫,工程期程由9年延長至13年6個月,總經費由61億5,000萬元倍增至120億1,778萬5千元外,預算執行率仍屬偏低,截至102年底止,執行率仍僅65.08%,顯為偏低,且截至103年8月底止之實支數為4億2,048萬1千元,執行率僅為31.28%;爰此,台水公司應就此工程進度控管落後情事,於1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葉津鈴  丁守中 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 68、 截至102年底止,我國工業用水量已達6億0,134萬立方公尺,占同期間總售水量22億9,572萬立方公尺之26.19%,惟據本院預算中心研究報告成果顯示,目前台水公司對於不同之用水標的,多採用相同供水水質標準,以民生用水之飲用水水質標準供應工業用水,不僅顯不經濟,且不符公平合理之原則,故台水公司應儘速研議推動「飲」、「用」水分離政策之可行性,並採「次級水差別計價」方式,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葉津鈴  丁守中 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 69、 據台水公司104年度預算書所載之最近五年收入與支出表顯示,營運虧損5年間增加4億0,688萬7千元,增幅高達1.24倍,顯示營運狀況之惡化亟待改善;又該公司每度售水成本偏高,且自95年起,每度售水成本即高於每度售水收入,造成損失不斷擴大,由94年之盈餘0.07元/度,逐年降至104年之虧損0.52元/度;爰此,就如何獲致損益平衡,達成增加收益、降低成本措施,台水公司應於一個月內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 提案人:葉津鈴  丁守中 連署人:蘇震清  高志鵬 70、 台水公司104年度預計營業收入280億3,115萬3千元,營業外收入4億5,719萬元,收入合計284億8,834萬3千元;預計營業成本240億7,845萬7千元,營業費用36億0,675萬4千元,營業外費用15億3,796萬2千元,支出合計292億2,317萬3千元;收支相抵後預計稅前淨損7億3,483萬元,較103年度預算6億7,726萬元,增加損失5,757萬元,顯示營運虧損持續惡化。爰此,自來水公司應積極開源節流,降低虧損幅度,以減輕財務負擔。 提案人:張嘉郡  丁守中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黃昭順 71、 為提升自來水普及率,104年度台水公司續編列「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預算2億6,150萬元,辦理自來水延管工程等工作。而至103年上半年自來水普及率已達91.66%,各縣市中,以屏東縣47.36%最低,另苗栗縣、南投縣、台東縣供水普及率亦未達8成,顯示城鄉差異極大。又93年度之自來水普及率為89.61%,103年上半年自來水普及率雖增為91.66%,但十年來僅提升2.05%,受益戶亦僅小幅增加2萬9,988戶,台水公司應針對問題研擬具體改善措施,以提升經費之投資效益。 提案人:張嘉郡  楊瓊瓔 連署人:翁重鈞  丁守中  廖國棟  黃昭順 72、 台灣正遭逢68年以來最嚴重的旱災,而台灣目前民生用水量含家庭用水及非家庭用水的營業、機關學校、公共及消防用水等,平均每人每日達375公升,遠高於日本289公升,為世界上耗水量最多地區。台灣因地受到氣候變遷影響,國內枯水期之旱象問題日益加劇,今年已有部份地區進行第三階段限水。為免台灣面臨缺水困境,台水公司應積極推動節約用水宣導工作,同時以多元化方式開發新水源,以穩定及因應各地區用水需求,減少台灣地區限水危機。 提案人:張嘉郡  楊瓊瓔  黃昭順 連署人:翁重鈞  丁守中  廖國棟 73、 台水公司停水案件係指「停水戶1,000戶(含)以上」或「連續停水12小時(含)以上」,且分為計畫性停水及非計畫性停水,其中計畫性停水可於14天前預知,停水時間以不超過24小時為原則,且台水應於14日前、7日前及3日前,進行各項停水訊息通知與宣導作業。惟台水公司近年因災害、緊急措施或工程施工等狀況而停止供水情形日益增加,其中又以非計畫性停水居多,無法於14日前進行通告,不利用水戶及早因應,又台水逾時處理之停水案件亦逐年增加,爰此,自來水公司應加強停復水之作業效率,儘量降低對於用戶之影響。 提案人:張嘉郡  丁守中  楊瓊瓔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黃昭順 74、 台來公司104年度預算書列有「其他重要計畫」3項,包括:資金調度、民間參與澎湖西嶼750噸海水淡化廠興建及營運案、民間參與澎湖馬公5,500噸海水淡化廠興建及營運案等。由於海淡水造水成本較高,因應此應開發為替代水源或補充水源,以提升海淡水做為替代水源之經濟性,而非成為主要水源。惟目前澎湖地區海淡廠之開發,已成為水資源建設之重點工作,顯不經濟,爰建議台來公司未來允宜從開源、節流、合理分配、永續利用等面向,進行該地區水資源供水規劃外,亦必須在水資源供給成本與區域整體發展需求之間取得平衡,以免徒增開發新水源壓力及成本負擔。 提案人:張嘉郡  楊瓊瓔  黃昭順 連署人:翁重鈞  丁守中  廖國棟 75、 截至102年底止,台灣地區漏水率18.53%,如按當期供水量31億2,897萬立方公尺估計,漏水量已高達5億7,980萬立方公尺,相當於3座石門水庫及600萬人每年用水量。由於台灣近年來水庫蓄水量逐年下降,降雨天數也偏低,如以該年度平均水價每立方公尺10.93元計算,每年漏水損失高達63.37億元,爰此,自來水公司應積極解決漏水問題,避免民眾受無水可用之苦。 提案人:張嘉郡  丁守中  楊瓊瓔  黃昭順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76、 台水公司為響應環保與節能減碳政策,自98年度起推動電子帳單服務,惟迄今申辦率未見明顯成長。由於電子帳單之申辦可節省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成本支出,為瞭解電子帳單推廣時所遇到之困境,爰此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研議提升電子帳單申請率之辦法,並於1個月內提出專案報告,以落實節能減碳目標。 提案人:張嘉郡  丁守中  黃昭順  楊瓊瓔 連署人:翁重鈞  廖國棟 77、 本院黃昭順委員等人,針對我國近年水情吃緊,旱象逐年嚴重,然而依台水公司統計,103年度六都自來水管網漏水率,台中南投地區漏水率23.38%,台北市漏水率16.7%,桃園市漏水率15.36%、高屏地區漏水率14.4%、新北市漏水率12.6%、台南市漏水率10.7%,而全國平均漏水率為18.04%,總漏水量高達5億7,613萬噸,已是約3座石門水庫的水量。爰此,提案要求台水公司於三個月內提出漏水率改善報告,並於報告中提出加速汰換老舊管線作業計畫。 提案人:黃昭順  丁守中  楊瓊瓔 連署人:廖正井  李貴敏 78、 本院黃昭順委員等人,針對高雄地區水質硬度居全國之冠,煮用後鍋垢明顯易見,加上集水區內污染嚴重,往往以增加自來水消毒劑量避免滋生藻類。雖然政府一直宣導高雄水質沒有問題,民眾還是沒信心,造成許多高雄地區民眾長期必須在有自來水的情況下還需要赴民間「加水站」自費購買飲用水。爰此,本席要求自來水公司應定期公布大高雄地區水質檢測結果,並於三個月內提出水質改善報告。 提案人:黃昭順  丁守中  楊瓊瓔 連署人:廖正井  李貴敏 79、 本院黃昭順委員等人,針對我國近年自來水普及率已高達93%,卻仍有民眾無法使用自來水,然而現行自來水管設置評比方式,卻是統一以效益評分之,顯然對偏遠地區居民有失公允。爰此,提案請自來水公司會同經濟部水利署,於民國104年度內針對偏鄉無自來水用戶,提出專案設置自來水管線計畫。 提案人:黃昭順  丁守中  楊瓊瓔 連署人:廖正井  李貴敏 80、 本院黃昭順委員等人,針對台水公司營運持續虧損,本年度預計淨損734,830千元,連同累積虧損204,272千元,共累計虧損939,102千元,然經查台水公司營業外費用偏高,其中營業外費用高達1,537,962千元,其中因高額外借資金造成之利息費用即占近一半,本年底預計負債總額更預計增加1,709,155千元。爰此,提案請台水公司於三個月內提出財務改善報告,並於報告中提出債務清償計畫。 提案人:黃昭順  丁守中  楊瓊瓔 連署人:廖正井  李貴敏 主席:休息3分鐘之後進行協商,請各黨團聯絡所有委員出席協商。 休息 繼續開會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協商。 處理第1案。請自來水公司胡總經理說明。 胡總經理南澤:關於第1案,由於最近缺水非常嚴重,而且也已經進行第三階段限水,所以對我們的收入會影響很大,換言之,第二階段限水及第三階段限水大概減少我們的收入約有5億多元。另外就是休耕、停灌補償費,這部分水公司要負擔6.97億元,還有因為缺水,所以目前我們要跟農委會、科技部、水利署,即4個單位要共同來負擔,其中台水公司大概要負擔19%。 葉委員津鈴:自來水公司要共同負擔來補償農民嗎? 胡總經理南澤:我們大概負擔19%。 葉委員津鈴:工業用水的部分呢? 鄧部長振中:工業用水的部分,限制就是限制了,就不會再補給他們,但是農民的部分,我們要補償他們。 葉委員津鈴:所以增加4億有問題嗎?我只不過把你們的營業收入再增加。 胡總經理南澤:確實有困難,因為第二階段限水及第三階段限水影響的,大約有5,000萬噸的水量,我們為了穩定供水,所以在北部也要跟北水處…… 鄧部長振中:我們已經跟葉委員說好了。 主席:總經理,你們有沒有精算過? 胡總經理南澤:有,光是第二階段限水及第三階段限水,我們短收的水量大概是5,000多萬噸,金額約是5億多元,一度平均約為十塊多,這是計算到6月的部分。 主席:葉委員的看法呢? 葉委員津鈴:好啦!今年比較特殊,那就保留。 廖委員正井:不要保留啦! 主席:本案撤案。 處理第2案。請自來水公司胡總經理說明。 胡總經理南澤:我們在92年9月就開始實施開放高雄市民免費進入澄清湖,所以他們是不用購買門票的,因此,這部分收入要增加確實是有困難的。 廖委員正井:那就開始改為要收費。 黃委員昭順:不行!這個案子是藍綠立委大家一起努力的,即當時是本席提案,然後高雄有幾位立委的支持,況現在這項措施已正式實施,我們也希望能有一些費用來整理那個地方,而且那才500萬而已,就不要刪了。 主席:增列啦! 黃委員昭順:不行!不行!我反對! 翁委員重鈞:那個不會影響啦! 黃委員昭順:反對啦! 廖委員正井:關於這個東西,提案人要講清楚,因為一方面要免費,另外一方面又要人家增加收入,這樣不是矛盾、自打嘴巴嗎?所以若不收費,就不要增加收入。 主席:本案因為提案人尚未到場,而他有說9點半就會到,所以本案暫時保留。 處理第3案。請自來水公司胡總經理說明。 胡總經理南澤:有委員提出要統刪7.35億元,但基於方才我報告的那幾個原因,所以這個案子執行起來是非常的困難,光是休耕補償、短收水費及向北水處購買支援的用水等,金額就差不多15億了,所以再統刪7.35億,恐怕會雪上加霜,所以希望委員不要刪除。 翁委員重鈞:就是不要賠錢的意思。 胡總經理南澤:事實上,到6月的時候,我們的虧損可能會擴大,因為這次情況確實非常嚴重。 翁委員重鈞:保留! 主席:因為提案人尚未到場,所以本案保留。 黃委員昭順:主席,我抗議,因為他提案了,但人又不來。 主席:他要來啊! 黃委員昭順:這樣子不公平,大家都在這開會,然後他卻沒有來,表示他並不care。 主席:他說9點半會到。 廖委員正井:你讓其通過沒關係,高志鵬委員不會怎麼樣啦! 主席:請黨團聯絡一下,若不來的話,我們就直接處理。 黃委員昭順:主席,我以後如果要晚一點到,也可以用同樣的方法? 主席:因為蘇委員說他無法到場,若各位沒有意見,則第2案就不通過。 廖委員正井:第3案就不通過。 主席:要不要酌刪一點? 廖委員正井:不要啦! 胡總經理南澤:拜託委員,事實上到6月底…… 主席:總支出一毛錢都沒有刪,就等於沒有刪…… 胡總經理南澤:後面還有案子。 主席:這是總數,所以先刪一點,到時再來調整,不然就這個案子暫時保留好不好? 翁委員重鈞:主席,你這樣處理是不對的,現在討論的是總數,待會才是…… 主席:我知道,所以我建議總數的部分先保留。 翁委員重鈞:刪一刪總數就出來了,所以先保留要幹什麼? 廖委員正井:這個不要處理,反正後面刪了之後,就可以將其加總起來。 李委員貴敏:對啦! 胡總經理南澤:這個數目太大了。 主席:我們先來看一下接下來的案子。 李委員貴敏:這個第3案並沒有排除其他案子要不要刪,所以就只有這個案子沒過而已。 主席:我知道,所以我的意思是說,既然有人提議刪減7.35億,所以是否就先保留,接下來的案子處理完畢後,然後看看出來的數字是多少,再來做一個處理。換言之,如果屆時大家覺得依後來幾個案子的處理結果就好,那這個案子自然就不通過,所以是一樣的,沒有什麼差別。 廖委員正井:好,快點!快點!尊重主席。 主席:現在處理第4案。請自來水公司胡總經理說明。 胡總經理南澤:104年度的預算之所以較102年度決算增加6億多,最主要就是在動力費的部分是列在專業服務費,而動力費的部分是增加了6億7,000萬,因為台電公司在102年9月份開始對本公司相關的動力費取消7折的優惠,同年10月又實施第二階段電價的調漲,所以104年度跟102年度比起來是有增加的,總之,我們希望可以維持原預算。 廖委員正井:不予通過啦! 主席:提案是建議減列兩億,本席是建議酌減5,000萬。 胡總經理南澤:太多了! 主席:減列兩億實在太多了。 翁委員重鈞:也沒有人要減列。 主席:有提案要求減列兩億。 廖委員正井:後面張嘉郡委員的第7案,則是建議減列1,000萬。 胡總經理南澤:我們這些動力費都是覈實編列的,所以減列5,000萬的話,屆時就會造成一些困難。 主席:減列兩億變成減列5,000萬,可以吧? 廖委員正井:太多了,本案就不予通過好了。 主席:請問各位,對減列5,000萬有無異議? 廖委員正井:有! 主席:反對的請舉手。 廖委員正井:本席反對。 主席:好,那就記錄一下,即反對減列5,000萬。 黃委員昭順:你不是說要協商,為何連這個都要表決? 主席:這是徵詢意見,並不算是表決。 翁委員重鈞:都是你自己在說,照理主席不能表示意見才是。 主席:這就是主席的意見,哪有主席不能表示意見呢?刪減5,000萬的部分經表決後,本案就不通過。 處理第5案。 翁委員重鈞:沒有表決! 主席:有沒有表決不是你們說的,而是我說的。 廖委員正井:不通過就不要再講話了。 主席:請記錄一下。 黃委員昭順:主席不能這樣子。 廖委員正井:不通過就不要再講話了。 翁委員重鈞:哪有表決呢? 主席: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剛剛服務費用部分,因為第4案處理時蘇委員不在場,所以該案就不通過。 現在處理第5案。 第5案至第11案都是與水電費有關,所以我們就一併討論。 蘇委員震清:請水公司說明一下,為什麼較前年決算多增加那麼多錢,即增加了32.9%呢? 胡總經理南澤:最主要是台電在102年10月1日第二階段調漲電價及10月份取消了自來水公司相關動力費7折的優惠,所以我們在編列104年度時,就比102年度的決算數還要增加多一些。另外,還有一些新擴建的,包括龍潭淨水廠、大湳廠以及大崗山廠、路竹廠的動力設備,還有南科的加壓站等,所以希望這部分不要刪減。 蘇委員震清:所以增加6億7,000多萬是因為台電公司取消對你們的優惠以及增加一些設備,但是為何你們都沒有提到電力公司的收費是會隨著調漲、調降而有改變,所以未來這部分是不是還是要照實際情況來計算? 胡總經理南澤:對。 蘇委員震清:是半年還是3個月調整一次? 胡總經理南澤:半年。 蘇委員震清:所以有可能增加,也有可能降低,因此,你們這是寬列,加上這是實報實銷,所以我的意思是,因為未來台電每半年調整電價有可能漲或降,你們現在增列這麼多的是因為電價優惠被取消了,而你們也沒有把可能會調降的部分算進去,不過這些都是虛列數而已,簡單來說,這個部分你們可以調整多少?如果你們編列太高,到時候卻沒有使用這麼多,不是也很難看。 胡總經理南澤:目前實際上碰到台電調降的機會很少啦。 蘇委員震清:你的意思是台電都只會漲價不會調降?不可能的,改天一定會要求他們調降的!有關台水的水電費,你們可以酌減多少?因為這是虛列數嘛! 阮董事長剛猛:委員,102年9月被取消七折優惠,我們一年要增加的動力費大概是10億,其中調漲經費2億,8億則是因為七折優惠被取消,因為調整增加2億,取消七折優待增加8億,加起來是10億,如果以後電費有調降的話,老實講,也抵不過七折優待被取消的8億。 蘇委員震清:如果照你這麼講,你們編列這樣還不夠喔! 阮董事長剛猛:這個只能靠大家共同來克服,因為當初我們編列預算時,並不知道會七折優待會被取消,所以大家非常努力在勾稽,把動力費降到一定的程度。 蘇委員震清:你們今年的預算比前年決算數多了六億七千多萬,之所以增加就是因為台電把折扣優惠取消了,但台電每半年會調漲或調降電費一次,我們今天討論的第5案到第11案都是針對水電費的部分,簡單說,你們可以酌減多少?因為現在的預算只是虛列數,水電費是實支實付的,不然本席參考其他委員的提案,建議減列3,000萬。 黃委員昭順:蘇委員震清建議減列3,000萬,你們有辦法嗎? 阮董事長剛猛:沒辦法。 主席:蘇委員震清等所提第5案要求減列8,200萬、葉委員津鈴等所提第6案要求減列5,500萬、張委員嘉郡等所提第7案要求減列1,000萬、葉委員津鈴等所提第8案要求減列2,400萬、張委員嘉郡等所提第9案要求減列1,000萬、葉委員津鈴等所提第10案要求減列5,500萬、張委員嘉郡等所提第11案要求減列3,000萬,以上是要求減列「原水費用」、「淨水費用」及「供水費用」中「水電費」的相關提案。 蘇委員震清:你們直接說可以減列多少比較快。 李委員貴敏:他說200萬,可以嗎? 蘇委員震清:幾十億的費用只減列200萬?拜託! 葉委員津鈴:電價七折優惠是在102年取消的,所以應該以103年與今年來比較,你們預算增加的百分比遠高於電價調升的費用,所以我才會主張減列。 阮董事長剛猛:因為我們增加了很多的淨水場,動力費都會增加。 葉委員津鈴:所以你要說明啊,如果你們增加淨水場,用電費用當然會增加嘛! 阮董事長剛猛:例如龍潭淨水廠的擴建、新建路竹淨水場等等,有一些新增的淨水場都需要增加動力費,如果我們的水電費不增反減的話,真的會動不過來,老實講,我們是很撙節在編列預算,但是因為這些淨水場一定要增加動力費的。 黃委員昭順:主席,剛才董事長與總經理也都說明了,你們乾脆直說可以刪減多少好了。 阮董事長剛猛:刪200萬好嗎?表示委員對我們的督促與鼓勵。 主席:這樣好不好,尊重張委員嘉郡的提案,刪減1,000萬好了。 黃委員昭順:反對,當初我沒有連署張委員的提案,因為我覺得不行,所以沒有參與連署。董事長,照張委員嘉郡等所提刪減數再減一半應該可以吧?刪500萬應該可以啦! 阮董事長剛猛:好,刪減500萬。 主席:我不是尊重董事長而是尊重黃委員,黃委員建議刪減500萬我們就減列500萬,董事長不需要表示同意,因為這是委員在審查預算。。 阮董事長剛猛:好,我們會來節省。 主席:第5案到第11案有關「水電費」部分刪減500萬。 現在處理第12案和第13案,有關「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部分,蘇委員震清等所提第12案要求減列800萬、林委員岱樺等所提第13案要求減列1,850萬。 黃委員昭順:請說明。 胡總經理南澤:第12案和第13案的印刷裝訂費,主要是因為去年7月通過個資法,原本以明信片方式寄送的繳費通知單要改以信封裝封郵寄,這部分的單價有提高,這部分的郵費增加了三千多萬。 主席:所以是明信片改成信封寄送所增加的郵費? 胡總經理南澤:是,這是為了配合個資法。 黃委員昭順:如果刪一點點有沒有問題?刪減200萬。 蘇委員震清:現在是怎樣? 黃委員昭順:因為個資法,所以他們的繳費通知從明信片改為一般信封啦! 蘇委員震清:紙張漲價嗎? 葉委員津鈴:郵費啦! 胡總經理南澤:蘇委員,原來是以明信片寄送,配合去年7月通過的個資法,要改為以信封寄送,因此增加了一些郵寄費用與印刷費用。 主席:就刪300萬意思意思。 胡總經理南澤:太多了。 主席:300萬太多?他提案要刪減1,800耶! 蘇委員震清:1,800萬是林委員岱樺的提案,我的提案是刪減800萬。 胡總經理南澤:因為我剛才報告的那個部分就增加了…… 主席:那就刪減200萬。 黃委員昭順:200萬可以啦! 主席:好,我們尊重黃委員的意見,都是黃昭順委員的意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部分刪減200萬。 蘇委員震清:委員大、小牌就差在這裡,我們寫提案寫的手酸,結果都是以黃昭順委員的意思通過。 主席:現在處理第14案,有關「專業服務費」部分,蘇委員震清等提案減列1,000萬。 胡總經理南澤:這一案的專業服務費主要是要加強管線檢漏及增加委外檢漏的經費,建議不要刪減。 蘇委員震清:總經理說要加強檢漏,這一點我贊成,但你說要增加委外檢漏,請問你們是怎麼委外的?對於查漏我們是很贊成,但你們現在的作法是委外查漏,請問你們是怎麼委外的? 胡總經理南澤:因為我們有些原來就是小區管網、分區計量管網建置工作要委外進行漏水調查。 蘇委員震清:什麼樣的公司才能來投標?我們也可以成立一家公司來投標嗎? 李處長丁來:有關這個部分,目前國內的廠商家數還不夠多,所以我們透過一些標案以培養更多的廠商來做漏水調查這樣的專業技術。 蘇委員震清:我知道,請問要具備什麼樣的資格才能去投標?這部分我們不很懂,現在的重點是委外,查漏確實需要好好的去做,畢竟現在漏水情況很嚴重,你們增加了這麼多的費用去委外查漏,我們也贊成,但我想簡單、初步的瞭解你們委外查漏的標準是要怎麼樣的公司才能投標?因為是要去檢查漏水的,必須要具備專業技術才行啊!你剛才說臺灣的廠商家數不多,是嗎? 李處長丁來:現在只有北水處跟我們,大概只有一家而已,所以我們在擴大案件…… 蘇委員震清:一家?這樣符合採購法的規定嗎? 李處長丁來:有實際經驗的廠商目前大概只有一家,這是實際面臨到的問題,所以我們要透過標案來培養更多的廠商參與這個市場。 蘇委員震清:你們要透過標案來培養廠商,但是你們所列出的資格是什麼? 李處長丁來:有關這個部分,我們會做個專案向委員說明,不知道這樣可不可以? 蘇委員震清:好啦,這個我不刁難你們,但我覺得你們講不清楚,我相信你們知道我的意思。 主席:「專業服務費」預算編列二億八千多萬,比前年決算數增加二千三百多萬,蘇委員提案刪減1,000萬,是因為今年度預算與前年度決算相比多了二千三百多萬,所以他刪減一半左右,這樣有什麼問題? 胡總經理南澤:有關這個部分,10年降漏計畫的796億裡分二大區塊,其中645億用來汰換管線,另外的150億經常部門,這個就在那個部分,因為剛才李處長…… 楊委員瓊瓔:總經理,他們的意思是今年度的預算比前年度決算增加了二千多萬,他們減列1,000萬之後,你們還增加了一千多萬,你應該說明的是為什麼今年的預算比前年度決算增加二千多萬,不然會誤會了,因為我們刪減1,000萬之後,你們還有增加一千多萬! 胡總經理南澤:最主要是因為在10年降漏計畫裡,總共要建置三千多個分區計量管網,每年度都要建置三、四百個,所以這個部分最近年度都會增加。 蘇委員震清:總經理,剛才我就說過,你們要增加我不反對,你剛才有解釋增加經費是要用於查漏,但查漏必須要有專業技術,你們是委外查漏的,我的重點就在委外的部分,剛才你也說國內的廠商家數不多,現在符合資格的只有一家,所以你們想要透過標案來培養更多廠商,那你們放寬資格後,必須具備什麼樣的資格才可以去投標?講白一點,就是不要去獨厚哪幾個人,重點就在這裡!我們都知道要去查漏,查漏的重點在於要有專業,因為目前廠商的數量不夠,所以你們的標案可能會放寬資格,但你們的資格到底是什麼?不然營造公司、土包公司都能去投標嗎?投標的資格範圍是什麼,本席希望你們要去注意,工作一定要做好,漏水是大家都很重視的問題,你們要好好的處理,我不會減少這部分的預算,只是希望你們能說明清楚,因此我剛剛才挑明了講,現在只有一家廠商,難怪你們的漏水嚴重,而你剛才說要透過標案來培養廠商,但還是要落實去做好查漏,這是我們最關心的,我們不是擔憂經費增加多少,而是擔心你們亂花錢,這樣說可能很失禮,因為我也沒有證據,就算我們小人之心好了,不過我們是為了大家好,希望你們能夠落實做好查漏工作,有關資格審查的部分,就請你們要好好去處理。 楊委員瓊瓔:請送一份有關資格的資料給我們。 李處長丁來:我們會資料給委員。 蘇委員震清:召委,這部分的預算就不要刪減了,就看他們怎麼做,不然漏水嚴重,到時候又說是我們刪減預算導致他們無法去抓漏。 主席:第14案不通過。 處理第15案及第16案,有關「折舊與攤銷」部分,陳委員明文等所提第15案要求減列4億元、蘇委員震清等所提第16案要求減列5,000萬。請行政單位先說明。 胡總經理南澤:報告召委和各位委員,有關折舊部分,都是依照行政院所頒訂的耐用年數去提列的,最近這幾年因為汰換管線增加,財產也新增較多,所以折舊費用就增加了,這部分建議大院不要減列,謝謝。 李委員貴敏:折舊有一定的會計上原則,折舊要怎麼減列?會計上都有規定折舊是怎麼樣攤提的。 蘇委員震清:所以我們有很用心在做功課,他們編列的比北水還高啊,這個不是我講的,而是立法院預算中心提出來的,…… 李委員貴敏:這是會計…… 主席:蘇委員,李委員講的也有道理,折舊有一定的比例,但是本院預算中心認為自來水公司折舊比例比台北市自來水公司還高,這部分請行政單位說明。 吳處長素珠:我們的折舊數,公司是有30多萬件,而我們的折舊是依照財產管理系統計算的,都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的規定,我們絕對沒有多算,是電腦算出來的折舊。 主席:好,第15案及第16案不予減列。 蘇委員震清:你的提案要求減列這麼多,現在又不予減列? 主席:因為他們提出說明,折舊是依照會計準則…… 蘇委員震清:好,ok。 主席:現在處理第17案,有關「原水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使用材料費」部分,張委員嘉郡提所提第17案要求減列100萬。 這部分應該沒有意見,我們就不要再討論了,本案就減列100萬。 蘇委員震清:好,減列100萬是最好的了,如果討論下去,我可能會建議減列2,000萬! 主席:現在處理第18案,有關「業務費用」項下「公共關係費」部分,林委員岱樺等所提第18案要求刪除二分之一,313萬9,000元。 阮董事長剛猛:老實說,這些費用編得非常少,而且這要分到15個單位,一個單位剩下一點點,我們面對這麼多的…… 主席:你們需要什麼公共關係費用? 阮董事長剛猛:我們要進行埋管工程、淨水場擴充、開發等種種設施、設備的推展與推動,都需要與地方政府、民意代表、地方人士、人民團體溝通協調,希望能夠取得共識,這些工作必須由各區處15個單位去做,一個單位分到的經費只有一點點,我們是非常拮据的在運用。 蘇委員震清:我知道這六百多萬不多,你們也不是胡亂花,其實有關係就是沒關係,沒關係又何必搞關係,對不對?這樣好了,把尾數278,000刪掉,總共只有六百多萬而已,不刪又說不過去。 主席:如果各位沒有意見,第18案原列6,278,000元,刪減278,000元。 繼續處理第19案。林岱樺委員主張刪除三分之一的管理費用。 蘇委員震清:還是一樣。 主席:那就一樣刪尾數946,000元。因為包含在六百多萬裡面,本案就不予刪除。 第20案至第28案都是凍結案。先回到第3案,第3案就不予通過。 楊委員瓊瓔:現在是處理第幾案? 蘇委員震清:回到第3案了,剛才第3案是保留。 主席:這部分是高志鵬委員要刪7億3,500萬元,我們已經等他到11點了,他都沒有現身,因為他沒辦法為提案說明,而其他主項目都已經審查過了,本案就不予通過。 蘇委員震清:第3案就不予通過。 楊委員瓊瓔:好。 李委員貴敏:英明! 楊委員瓊瓔:現在要處理第幾案? 蘇委員震清:第20案。 主席:現在處理凍結案第20案至第28案。 蘇委員震清:這要請他們說明一下。 主席:第20案是邱議瑩委員提案凍結6億1,940萬元,這是有關材料及用品費的部分,原編列30億9,703萬8,000元,請問各位,有無意見?如果沒有意見就是凍結,像今年,我們在4月份就通過凍結案,所以這個凍結沒有什麼意義,乾脆刪除比較快。 蘇委員震清:有道理。 胡總經理南澤:跟各位委員報告,最主要是今年水情狀況非常不好,我們不只要向北水處多購水,另外也要向各地水利會多買很多水,像桃園、嘉南水利會都要,所以建議是不是不要凍結? 主席:現在是希望你們就多元供水方案來報告,編列這麼多預算,但都沒有多元供水方案,我們怎麼知道執行情況究竟如何。 胡總經理南澤:我們提報告,但建議是不是不要凍結? 主席:為什麼? 胡總經理南澤:凍結的話對今年的…… 主席:現在是4月,本會期到6月…… 張處長信一:下次會期就要等到9月。 蘇委員震清:凍結的意思是希望真的能夠提出一個很好的建議方案,然後讓你們去花這個錢,但現在已經4月了,水情又吃緊,在此徵詢各位委員意見,我建議不要凍結,但一定要你們提出多元供水方案專案報告,而且要以實績給大家看。 主席:這個案子提得非常好,大家就看一下,102年度生產水量31億噸,其中12.49億噸是向外購得,這顯然是自來水公司的水源量不足,現在重點是在這裡,所以向水利會買了4.78億元的水,平均單價就高達2.5元了,這樣的價錢明顯偏高不是嗎?自來水公司又要常態性利用農業用水,購水成本就過高了,現在我們講的就是這個重點,你們是要說明這個部分。 楊委員瓊瓔:現在全世界都關心水的問題,大家也都是好意,我建議是不是先凍結3,000萬,提出專案計畫後始得動支。現在他們是擔心如果委員會沒有安排報告,就會凍在那裡,要搶水的時候就怕來不及。是不是可以不用報告,就提出計畫? 主席:凍結一定要報告。 楊委員瓊瓔:那就不要凍結好了。 主席:原則上就是凍結,然後來報告,我們希望你們在5月底以前來報告,好不好?那就象徵性的凍結5,000萬,也不會影響你們作業。 楊委員瓊瓔:凍1%,就是3,000萬。 主席:好。 楊委員瓊瓔:凍結3,000萬,5月底以前再請召委安排報告。 主席:好。 楊委員瓊瓔:一定要排。 主席:那就在審查報告送出之前就多元供水方案來報告。 張處長信一:這要經過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 楊委員瓊瓔:院會還沒有三讀。 張處長信一:報告後始得動支要到院會三讀通過之後,各機關才會正式…… 翁委員重鈞:本來就是這樣。 楊委員瓊瓔:怕時間來不及。 李委員貴敏:剛才楊委員不是提議凍結3,000萬嗎? 楊委員瓊瓔:怕會來不及,這樣好了,就不要凍結,請他們來作專案報告,我們作主決議好不好? 翁委員重鈞:作主決議也可以,要不就這部分先保留,然後趕快安排報告,院會要三讀時就通過,這樣也可以。 楊委員瓊瓔:是不是不要保留,就用主決議的方式?其實大家的意思都一樣,我建議就是要求他們提出方案,但不要凍結。 主席:請楊委員提主決議。 楊委員瓊瓔:好,那就在5月底以前提出來。 主席:本案就不予凍結。 繼續處理第21案淨水費用部分,張嘉郡委員主張凍結1,000萬元。 胡總經理南澤:報告召委,第21案主要是大型淨水廠依照ISO14001要辦理相關驗證,這些都需要經費,另外就是很多水庫和淨水廠因為人力不足,所以要委託保全公司做維護設施安全工作,建議是不是不要凍結? 主席:張嘉郡委員的提案都暫時保留,等他來再說明,請聯絡委員前來。 翁委員重鈞:不用聯絡了。 主席:第21案至第26案先保留,現在處理第27案。 楊委員瓊瓔:主席,我有連署啊! 主席:還是打電話問一下委員的意見,如果他沒有意見就告訴我。 蘇委員震清:我們就先進行後面的提案,這些先保留,回頭再來處理,反正也沒差。 楊委員瓊瓔:他的案子是第21案至第26案? 主席:對。現在處理第27案,林岱樺委員主張凍結三分之一,67萬8,000元,請問各位,有無意見? 李委員貴敏:這個是不是重複的案子,剛才已經處理過了? 主席:不是。 李委員貴敏:第12案、第13案剛才不是已經處理過了?蘇委員已經把尾數刪掉了。 蘇委員震清:他們是將凍結案和刪減預算分開來,所以已經處理過了。 李委員貴敏:對,這已經處理過了,所以這就不予通過。 主席:凍結案歸凍結案,刪減預算歸刪減預算,剛才就沒有刪了,現在是要討論要不要凍結。 蘇委員震清:剛才有刪200萬了。 主席:有刪200萬嗎? 李委員貴敏:對,已經處理過了,本案就不予通過。 主席:既然有刪200萬,本案就不予凍結,好不好? 繼續處理第28案,林岱樺委員提案要求凍結1/4,247萬7,000元。 楊委員瓊瓔:剛才有處理了。 李委員貴敏:剛才處理過了。 主席:第14案沒有刪減。原則上本案就凍結1/4,這樣有關係嗎? 楊委員瓊瓔:既然只有一點點,乾脆看要刪減多少? 主席:沒關係啦,現在處理第29案至第37案。 楊委員瓊瓔:等一下,主席,第28案怎麼處理? 主席:凍結。 楊委員瓊瓔:不要啦!無自來水地區很可憐。 主席:那個報告就通過了啦。沒關係,就尊重提案委員一下。 翁委員重鈞:沒關係啦! 主席:第29案至第37案是有關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預算的部分,第29案至第36案是專案計畫的部分。 第29案主張減列20億元,請說明一下。 胡總經理南澤:報告各位委員,今年度專案計畫裡有幾項工程計畫,因為有一些施工環境的變化,所以大概有5項希望減列預算合計22億9,400多萬元。 楊委員瓊瓔:你就針對委員所提的第29案說沒有意見,同意減列就好,這樣比較快。 胡總經理南澤:好,同意減列。 楊委員瓊瓔:第29案同意減列,第30案也同意,第31案也同意,第32案也同意減列,第33案也同意減列,第34案也同意減列,第35案也同意減列,第36案也同意減列,是不是這樣?剛才主席要求你說明,你就這樣說。 主席:第30案及第33案至第36案都是有關水庫和淨水廠的預算,總經理,沒錯吧?對於這些案子,我不曉得你們的態度怎麼樣,部長在這裡,但自來水公司自己好像也主張要刪除。 翁委員重鈞:簡單一點,如果覺得提案刪減20億沒問題,那就刪減20億,你們把細案列出來,我們就決議,這樣比較簡單,其他小案子不用再處理,就一次處理掉。 主席:部長和總經理都在這裡,我們就建議保留送院會協商,釐清預算刪除、水源調度和水庫淤積的關聯性,我們這裡不處理,就送院會協商,這樣好不好? 翁委員重鈞:你的意思是要保留? 主席:不是,就送院會協商,這樣我們就不用在這裡處理了,對你們來講也比較好。 楊委員瓊瓔:好,就送協商。 主席:針對第29案至第36案要刪減的部分,我們就送院會協商。 翁委員重鈞:併案就好了。 主席:對。 楊委員瓊瓔:併案送協商,不是送院會協商。 主席:就是併案送院會協商啊,怎麼不對? 楊委員瓊瓔:第29案至第36案。 主席:這樣他們才有伸縮處理的空間,我知道自來水公司想要刪,但我們就先保留,讓你們到院會講,然後再處理。 翁委員重鈞:主席,我同意你的建議,但不要再分成第30案至第36案,就併成一個案保留20億送院會協商,其他附帶要刪減的部分就一起…… 主席:因為議事人員說廖國棟委員和高志鵬委員所提的第30案及第31案已經有刪減公務預算了,所以這2案要先處理。 陳處長中和:報告主席,總共要刪的項目有5項…… 翁委員重鈞:這樣就不行了,剛才講得沒錯,那樣處理就好了。 主席:第30案及第31案是有關板新特區二期工程的部分,這部分也同意刪除,好不好? 楊委員瓊瓔:第29案至第36案。 主席:第30案及第31案的部分,公務預算已經有刪減了,所以第30案及第31案就併案刪減3,000萬,這部分沒問題。所以,除第30案及第31案外,第29案至第36案併至第29案送院會協商,好不好? 楊委員瓊瓔:好。 主席:但議事人員建議還是逐案送院會處理。 翁委員重鈞:就併在那個案子為什麼不行? 主席:那樣比較麻煩啦,反正沒差。 翁委員重鈞:就併成一案就好。 主席:不用那樣啦,尊重!尊重!不用生氣,慢慢講,看要怎麼處理。 楊委員瓊瓔:對,我建議你們聽聽看,我覺得主席的裁示是對的,今天委員會有討論…… 主席:我還沒裁示,我還是尊重大家的意見,有不對就重講,有什麼關係?這是協商會議,協商出一個結論就是我們的結論。 楊委員瓊瓔:你也讓我講一下。因為委員會是有討論,我們將這幾個案子討論完的結果,就是第29案及第32案至第36案以第29案為基準送院會協商。 李主任秘書水足:29案保留送院會處理,其他的案子…… 翁委員重鈞:不對,把修正案併在一起。 楊委員瓊瓔:對,這是我們委員會做的決議。 主席:主秘的意思是,第29案是一案,其他第32到36案一起送院會協商,意思是一樣的。 蘇委員震清:對,這樣都不用…… 翁委員重鈞:剛剛主席的裁示…… 主席:院會協商時還是會以29案為協商的主要提案,其他的案子到院會後就不用處理,結論是一樣的,…… 翁委員重鈞:沒有錯,但是,因為這個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118億中有包括後面其他的案子…… 主席:我知道,但還是要尊重其他的提案委員,所以,包括第29案、第32到36案保留送院會協商。 處理第37案。 李委員貴敏:我都聽不懂。 主席:送院會協商沒有什麼問題。 翁委員重鈞:第29案就涵蓋後面所有的案子…… 楊委員瓊瓔:主秘,我對這個有意見,主席裁示的是對的。如果今天委員會沒有討論…… 主席:我還沒有裁示,我也是和委員一起討論,如果能這樣子就照…… 楊委員瓊瓔:打個比方,第29案是整個百貨公司,然後第32、33、34案則是各化妝品櫃臺、鞋子櫃臺,內容都是包含在29案內。 主席:沒有錯。 楊委員瓊瓔:我們委員會是很有水準的。 主席:楊委員,29案的部分就是20億,送到院會時,可以只討論29案,其他的案子就不再討論;或者不討論29案,只討論32到37案的子項目也可以,這都無所謂,最主要是不要剝奪其他委員的權益而已。 翁委員重鈞:我們不是要剝奪其他委員的權益,只是把案子…… 蘇委員震清:其實一元和一塊的意思是一樣的,方便就好。 李委員貴敏:我不太懂。第29案不是大項目嗎? 李主任秘書水足:反正我們最後會做成議事錄,第29案是專指那20億,是沒有明細的。 主席:沒有錯。 翁委員重鈞:就是把後面的併在29案。 李委員貴敏:經濟委員會決議…… 主席:我們現在在整理要送院會協商,還是把第29案,第32到36案一起保留送院會。 翁委員重鈞:我是說把它併在一起,…… 李主任秘書水足:併起來的話就是送一案哦。 主席:差別在哪裡? 楊委員瓊瓔:主秘,你現在說的才對,就是第29、32、33、34、35、36…… 主席:我剛才講的有什麼不對嗎? 楊委員瓊瓔:都對,你這樣就變成29案是沒有內容的。但如果是這樣子29案就是有內容的。 主席:不對,不是這樣子! 李委員貴敏:我就說我聽不懂它的差異性,你會堅持要不要併案一定是有其原因,一個是主項,一個是細項,如果細項變動,主項本來就會變動,除非除了細項變動之外,主項還要多刪的話,兩者就會有所不同。如果不是要做這樣的動作,你的細項做了刪除之後,就會有一個數字出來,就像前面高志鵬委員的提案情況…… 楊委員瓊瓔:大家意見都一樣,主秘剛才最後面講的就對了,即第29案和後面的那幾案併在一案一起送院會協商,內容都一樣,差別在於委員會有討論,如果沒有全部都一起送上去,就表示委員會沒有討論,差別在此,對不對? 翁委員重鈞:主席決定就好。 主席:意思是一樣的,只是我們現在主動把這些案子變成沒有案子,後面的案子也是子項目,重點是我們大可不必這麼做,還是要尊重這些案子的提案委員。我的意思是把這些案子全部送過去,意思都一樣。 楊委員瓊瓔:如果我們委員會討論完,你就要把提案和連署的委員全部都包含進來,大家都會有,並不是把案子變不見了,本來就是這樣,開會本來就會討論。 蘇委員震清:一元和一塊有何差異?過年和初一有沒有一樣? 楊委員瓊瓔:這就表示我們委員會有討論,委員的提案…… 李委員貴敏:召委,大家尊重你,你決定就好。 主席:第29、32、33、34、35、36案就送院會協商。 處理第37案。這一案是有關「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的預算,我們主張減列5億。各位有無異議? 胡總經理南澤:第37案的「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主要辦理項目係配合地方政府辦理道路拓寬或新設時的埋管、重劃區的區外管線,另外還有一些監控設備,這些都是為了維持供水的穩定性及老百姓用水的方便。其次,我們這兩年的執行率已經有提升,102年時達到90%,去年也接近90%,建議這個預算能否不要刪減,以上,謝謝。 主席:你們103年度的部分要說明一下,提案內容都沒有仔細看一下,這樣的說明根本就不清楚。 翁委員重鈞:主席的意思是,你們104年比103年減少了三億多,表示你們執行的過程中認為自己達不到執行率,只好自己減列了一些預算,你要說明一下。 胡總經理南澤:我們已經考量過了。 翁委員重鈞:今年你們的業務有增加,而且這樣減下來,表示你們大概可以完成任務,所以你要跟主席說明清楚,主席提案的用意在此。 胡總經理南澤:我們考量實際的情況,已經都做過推估,經費就比103年少了三億多。 主席:但你們的年度執行率都低於八、九成。 胡總經理南澤:這兩年都有達到九成。 主席:確實是這樣子嗎? 胡總經理南澤:是。 主席:翁委員說不要刪。本案就照翁委員所建議,預算不刪。 現在處理第38、39、40、41、42、43、44、45、46、47、48、49案。這幾案統統都是凍結案,現在逐案處理。第38至40案都是一樣的,38案主張凍結30%;39案主張凍結四分之一;40案主張凍結十分之一。 胡總經理南澤:這個問題主要是板二計畫,該計畫一階工程預計在今年年底完成,最主要是引翡翠水庫的水支援新北市,目前的進度稍微超前,而且剛才已經刪減了3,000萬的經費,建議委員不要凍結預算。 主席:十分之一有何關係? 李處長嘉榮:報告委員,我們板二一階的工程都已經發包,尤其是水量調度鋼管的部分,從北水處支援72萬噸,今年底一定要完成,這些工程均已發包施工,進度都已達百分之五十幾。 主席:這些工程期程都延長、延宕,經費也增加數倍,照你這麼說,自來水公司的整體規劃是有問題的,應該要來說明一下。 李委員貴敏:召委,他們贊成凍結十分之一,照邱委員議瑩的提案通過。 主席:這部分就照邱委員議瑩提案的凍結十分之一,請自來水公司向經濟委員會提出計畫改善之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繼續處理,第41至44案併案。這個預算是「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及穩定供水計畫」的2億1,000萬元,第41案是蘇委員震清提案凍結五分之一,第42案邱委員議瑩也是主張凍結五分之一,第43案張委員嘉郡主張凍結20%,也是凍結五分之一。 李處長嘉榮:這裡面包含兩個計畫,一個是加速辦理降低自來水漏水率及穩定供水計畫,一個是101年至111年的降低漏水率計畫,前者的加強辦理降低漏水率部分已在101年完成,目前僅剩穩定供水部分,預算為2.1億元;至於102年至111年的降低漏水率計畫今年度僅編列了1億元,那是以前保留下來的。 李處長丁來:可用預算是75億。 楊委員瓊瓔:本席建議這部分不要凍結,因為基本設備已經好了,現在僅剩軟體部分,何況現在還欠水。 主席:這是用於穩定供水計畫的預算,與降低漏水率無關,所以該項預算不予凍結。 現在處理第45案至第47案。 胡總經理南澤:針對無自來水地區,104年度水利署分配給我們的預算是2億6,000多萬元,均已在執行中,為了提升無自來水地區的供水普及率,希望不要凍結這部分預算。 主席:希望你們能落實執行,該項預算不予凍結。 現在處理第48案及第49案。 胡總經理南澤:本案與第37案相同,是否與第37案併案? 楊委員瓊瓔:第37案已經處理過了。 主席:所以就改為「請台水公司就該計畫年度辦理明細及實施效益評估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本案修正通過。 楊委員瓊瓔:第37案已經處理過了,這兩案是重複的內容。 主席:剛才那案是要求刪除,這兩案是提案凍結,所以就照第49案蘇委員震清提案的內容,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第50案至第80案決議案。 翁委員重鈞:有意見就保留,沒有意見就通過。 楊委員瓊瓔:張委員嘉郡同意第21案至第26案撤案。 主席:第50案至第80案均照案通過。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經協商,委員提案處理結果如下:第1案撤案;第2案不通過;第3案及第4案不通過;第5案至第11案併案處理,減列水電費500萬元;第12案及第13案併案處理,減列印刷裝訂及廣告費200萬元;第14案不通過;第15案及第16案併案處理,不通過;第17案照案通過;第18案「業務費用」項下「公共關係費」減列27萬8,000元;第19案不通過;第20案改為主決議,並將最後一行文字修正為「請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04年5月底前提出『多元供水方案』專案報告」;第21案至第26案均撤案;第27案不通過;第28案照案通過;第29案及第32案至第36案均保留,送院會協商;第30案及第31案併案處理,減列3,000萬元;第37案不通過;第38案、第39案併第40案,照第40案文字並將「經同意」三字刪除後修正通過;第41案至第47案均不予凍結;第48案不通過;第49案照案通過;第50案至第80案均照案通過。 本案決議: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所列審查項目(二)營業收支部分(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其餘項目隨同調整,決議部分照協商決議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經濟部主管自來水公司10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業已審查完竣,今日議程所列事項均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2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