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6分至12時50分 地  點 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明文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4年6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4分至下午2時25分 104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9時4分至11時22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林岱樺  陳明文  廖正井  高志鵬  廖國棟  李貴敏  黃昭順  丁守中  葉津鈴  楊瓊瓔  翁重鈞  邱議瑩  張嘉郡  李慶華  蘇震清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吳秉叡  孔文吉  許添財  林德福  鄭天財  莊瑞雄  李桐豪  李昆澤  江惠貞  呂學樟  陳歐珀  盧秀燕  葉宜津  邱文彥  潘維剛  蘇清泉  王育敏  簡東明  管碧玲  吳育仁  賴振昌  陳亭妃  何欣純  邱志偉  鄭汝芬  蔣乃辛  高金素梅 許淑華  黃國書  陳碧涵  陳怡潔  周倪安  劉櫂豪  顏寬恒  王進士  林滄敏  呂玉玲  徐欣瑩  陳唐山  黃偉哲  陳淑慧  江啟臣  盧嘉辰  蔡錦隆  王惠美  姚文智    委員列席46人 列席人員: 104年6月1日(星期一)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杜紫軍 經濟發展處處長 吳明蕙 專門委員 黃舜卿 產業發展處副處長 林德生 人力規劃處專門委員 王金凱 法制協調中心主任 羅清榮 科員 陳柏宇 經濟部部長 鄧振中 主任秘書 陳怡鈴 商業司司長 江文若 專門委員 胡美蓁 技正 陳言博 研究員 金瑞音 科長 張儒臣 專員 李佳蓉 法規委員會執行秘書 鄭國榮 專員 楊益昌 工業局電子資訊組組長 楊志清 金屬機電組組長 沈維正 產業政策組副組長 陳慧英 民生化工組副組長 翟大陸 國際貿易局副局長 楊淑媚 綜合企劃委員會副執行秘書 徐修元 貿易發展組組長 何莉芬 科長 蕭惠君 智慧財產局局長 王美花 副局長 李 鎂 法務室主任 林清結 專利一組組長 廖承威 財政部政務次長 張 璠 統計處處長 葉滿足 關務署副署長 莊水吉 國庫署組長 顏春蘭 賦稅署副組長 翁培祐 中央銀行副總裁 楊金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 專門委員 李育德 證券期貨局副局長 張麗真 司法院民事廳調辦事法官 陳麗玲 法務部參事 羅建勛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職業 團體科科長 林素珍 考選部考選規劃司專門委員 張麗雪 臺北市政府商業處科長 林建彣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科長 吳明琪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專員 何佩雯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股長 周宜蓁 104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沙志一 法規委員會執行秘書 張學文 漁業署署長 蔡日耀 林務局局長 李桃生 林業試驗所所長 黃裕星 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主任 方國運 考試院考選部考選規劃司副司長 陳玉貞 外交部國際組織司一等秘書 林科揚 法務部參事 羅建勛 財政部關務署關務查緝組組長 蕭學雄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專門委員 劉兆祥 內政部營建署道路組分隊長 鄭惠心 公共工程組研究員 蔡忠城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古物遺址組 副研究員 廖健雄 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 蔡書彬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環境及防災教育科科長 李心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處 簡任技正 蔡志昌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合計畫處科長 俞振海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巡防處專門委員 曾國庭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專門委員 巫忠信 主  席:翁召集委員重鈞 專門委員:黃中科 主任秘書:李水足 紀  錄:簡任秘書  程谷川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朱莉華  專  員 楊雅如 速  記:公報處記錄人員 104年6月1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部長、財政部部長、中央銀行列席報告「如何拓展外銷提振我國(含機械、電子、工具機業等)出口產值」,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8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二百零八條之二及第二百零八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專利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賴士葆說明提案要旨,國家發展委員會杜主任委員、財政部張政務次長、中央銀行楊副總裁就「如何拓展外銷提振我國(含機械、電子、工具機業等)出口產值」報告,經濟部鄧部長分別就「如何拓展外銷提振我國(含機械、電子、工具機業等)出口產值」、「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提案及委員提案、「專利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提案報告後,委員林岱樺、陳明文、高志鵬、李貴敏、楊瓊瓔、丁守中、葉津鈴、孔文吉、邱志偉、王育敏、許添財、周倪安、張嘉郡及翁重鈞等14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鄧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杜主任委員、財政部張政務次長、中央銀行楊副總裁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委員鄭汝芬、潘維剛、黃昭順、廖正井、廖國棟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口頭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決議: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結果如下: (一)第十三節節名、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一、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二、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四至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十四及第四百四十九條條文,均照案通過。 (二)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三條文,照委員翁重鈞等人所提修正動議修正通過,內容如下: 1.增列第七項至第九項,內容如下: 「  公司得不設董事會,但至少應置董事一人至二人執行業務並對外代表公司。 前項情形,本法所定董事會之權限,由該董事行使之。 公司得不設監察人,非董事之股東,均得行使監察權;其監察權之行使,準用第四十八條之規定。」。 2.其餘內容均照案通過。 (三)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翁召集委員重鈞補充說明。 二、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8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二百零八條之二及第二百零八條之三條文草案」案,審查結果如下: (一)第二百零八條之二及第二百零八條之三條文,委員賴士葆等人提案及委員李貴敏等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黨團協商。 (二)院會交付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8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二百零八條之二及第二百零八條之三條文草案」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翁召集委員重鈞補充說明。 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結果如下: (一)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二條之一至第二條之三條文,委員賴士葆等人提案及委員翁重鈞等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黨團協商。 (二)院會交付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翁召集委員重鈞補充說明。 四、行政院函請審議「專利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結果如下: (一)第五條條文,除第一項第四款修正為:「四、職前訓練合格證明文件。」外,其餘內容均照案通過。 (二)第六條至第九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二條之一、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之一至第三十七條之三及第三十九條條文,均照案通過。 (三)第十二條之一、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十七條之四及第四十條條文,均照委員李貴敏等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 (四)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專利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翁召集委員重鈞補充說明。 104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王惠美等23人擬具「漁業法刪除第五十七條條文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邱文彥等39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委員邱文彥說明提案要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沙副主任委員就行政院提案及委員提案報告後,委員廖正井、丁守中、蘇震清、高志鵬、陳明文、李貴敏、葉津鈴、張嘉郡、翁重鈞及邱志偉等10人提出質詢,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沙副主任委員、林務局李局長、漁業署蔡署長、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巡防處曾專門委員、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巫專門委員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委員黃昭順、楊瓊瓔、翁重鈞、潘維剛、鄭汝芬、李慶華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口頭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決議: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王惠美等23人擬具「漁業法刪除第五十七條條文草案」案,併案審查,審查結果如下: (一)第四十條之一、第四十條之二、第五十七條、第六十三條之一、第六十三條之二及第六十八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二)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委員王惠美等23人擬具「漁業法刪除第五十七條條文草案」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翁召集委員重鈞補充說明。 二、本院委員邱文彥等39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結果如下: (一)第五章之一章名、第一條、第三條之一及第五十六條條文,均照案通過。 (二)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除第二項句中「並保設樹木」等文字修正為:「並保護樹木」外,其餘內容均照案通過。 (三)第三十八條之三條文,除第三項首句修正為:「前項之計畫內容、申請、審核程序等事項之辦法」及末句修正為:「地方政府得依當地環境,訂定執行規範。」外,其餘內容均照案通過。 (四)第三十八條之四條文,不予增訂。 (五)第三十八條之五條文,除條次遞移為第三十八條之四、第一項句中「開發利用者應舉行公開說明會徵詢各界意見」修正為:「開發利用者應舉行公開說明會,徵詢各界意見」外,其餘內容均照案通過。 (六)第三十八條之六條文,除條次遞移為第三十八條之五、第二項修正為:「前項生態補償之土地區位選擇、樹木種類品質、生態功能評定、生長環境管理或補償資金等相關辦法,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外,其餘內容均照案通過。 (七)第三十八條之七條文,除條次遞移為第三十八條之六、第一項句中「園藝、景觀及植病等相關專業技師」等文字,修正為:「園藝及相關專業技師」外,其餘內容均照案通過。 (八)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通過,內容如下:「凡保護或認養樹木著有特殊成績者,準用前條第二項之獎勵。」。 (九)通過附帶決議1案: 1.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應遴聘專家、學者及有關機關(構)、團體組成審議會,審議、諮詢、認定、協調樹木保護相關事宜,並處理受保護樹木保護之重大爭議或違規事件;有關審議會之審議、諮詢、認定及協調等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提案人:翁重鈞  李貴敏  葉津鈴  邱文彥 (十)院會交付審查本院委員邱文彥等39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翁召集委員重鈞補充說明。 通過臨時提案2案: 一、自行政院將「奮起湖地區整體振興計畫」交付國家發展委員會研議後,迄今遲遲未有定案,嚴重影響奮起湖地區的觀光發展,爰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儘速完成「奮起湖地區整體振興計畫」的審議,以利建設奮起湖地區成為台灣觀光山城。 提案人:陳明文  葉津鈴  高志鵬  翁重鈞 二、奮起湖聚落區廣達二十餘公頃,居民所居住的土地皆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以「暫准貸地」的契約方式租賃給居民,目前「奮起湖地區整體振興計畫」尚在行政院審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卻發存證信函要求奮起湖地區的居民限期拆除,引起居民強烈反彈,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應暫緩相關拆除政策的執行,俟行政院核定「奮起湖地區整體振興計畫」之後,再依核定計畫內容重行執行相關的土地租購政策。 提案人:陳明文  葉津鈴  高志鵬  翁重鈞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經濟部部長、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內政部列席報告「陸資在台投資現況暨陸資投資後稽查工作落實情形」,並備質詢。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報告。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蒙 貴委員會邀請,就「陸資在臺投資現況暨陸資投資後稽查工作落實情形」進行專案報告,至感榮幸。以下謹就各位委員關心事項提出說明,敬請支持與指教。 壹、前言 臺灣早自80年即開放對大陸地區投資,但相對未開放陸資來臺投資,導致兩岸資金流動呈現嚴重失衡狀態,並使兩岸資源之配置及流通受阻,無法達到產業優勢互補之目的,對臺灣經濟之長遠發展並非有利。 為了改善兩岸資金流動失衡,增加投資動能,本部依據92年10月29日修正公布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第1項、第40條之1之授權,訂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業別項目」及「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自98年6月30日起生效實施,並自同日起,正式受理陸資來臺投資或設立辦事處申請案件。 開放陸資來臺投資6年以來,截至本年4月底止,本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共計核准陸資投資案件計667件,投(增)資金額12.25億美元(其中新設公司計442件2.86億美元、投資現有公司計131件5.61億美元、設立分公司計94件1.62億美元;另陸資資案件計110件,2.16億美元)。 目前完成公司登記者計510家,扣除47家已解散、歇業或轉讓持股等情形後有463家,已實行投資金額為11.09億美元,扣除已解散、歇業或轉讓持股部份計美金11.00億元。投資業別以服務業為主,且若以投資金額來看,以批發及零售業3.03億美元(24.74%)、銀行業2.01億美元(16.44%)及港埠業1.39億美元(11.35%)分居前3名。 依據勞動部勞保局、財政部及本部國貿局資料分析顯示,103年12月底陸資在臺投資事業我國員工人數計11,454人;103年度陸資在臺投資事業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計2.11億元,營業稅計3.55億元;103年度陸資在臺投資事業貿易額達281.28億元,顯示開放陸資來臺投資已產生正面且具體之效果,創造我國就業機會,增加國庫稅收及促進對外貿易。 貳、「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於98年6月30日發布生效之同時,亦配套訂有相關防禦條款及管理機制,為強化陸資來台投資事業管理機制,本部於102年11月14日增修該辦法第8、9及11條,目前陸資來臺投資管理機制如下: 一、採事前許可制: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須事先取得經濟部許可後,始得來臺設立子公司、分公司、獨資或合夥事業。另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亦須事先取得經濟部許可後,始得在臺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設立辦事處逕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許可)。 二、可採直接投資或間接投資:大陸地區的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除直接來臺投資外,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第三地區公司股份或出資額逾30%,或對該第三地區公司具有控制能力,則該第三地區公司亦視為陸資投資人,適用陸資管理規定,須依陸資許可辦法辦理。 三、證券投資超過一定比率視同直接投資:大陸企業投資臺灣的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的股票,如果單次或累計投資股份在10%以上者,視為直接投資,須依陸資許可辦法辦理。 四、訂定防禦條款:針對陸資投資申請案,均對投資人相關的背景進行事前查核,投資人如為大陸地區軍方投資或具有軍事之企業者,主管機關將限制其來臺投資;或主管機關認為陸資轉讓持股有影響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者,得不予許可。此外,對於陸資投資人投資後之經營,如有經濟上具有獨占、寡占或壟斷性地位;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對國內經濟發展或金融穩定有不利影響等情事者,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投資。 五、明定陸資投資人在臺灣地區,無住所或營業所者,應委任會計師或律師辦理申請事項。 六、事後管理機制: (一)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之陸資投資事業,應於每屆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檢具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併同股東名簿,報主管機關備查。 (二)主管機關為查驗前項資料,或掌握資陸投資事業之經營活動,必要時,得派員前往調查,陸資投資事業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三)必要時,得定期調查陸資所投資之事業經營情況或活動、得命陸資所投資之事業申報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等相關資料,且不限於陸資許可辦法第5條所規定之陸資持股超過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1/3以上之「陸資投資事業」。 (四)經濟部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11條規定,每年定期訪查已完成公司登記之陸資在臺灣的投資事業經營情況,並將調查結果移送相關單位依下列方式處理,以落實陸資來臺投資事後機制。 1.已停業、歇業、轉讓、清算及解散者,本部投審會則轉請移民署註銷公司之陸籍人員多次入出境許可證。 2.營業狀況不明者,本部投審會則函請國稅局協查營業情形。 3.擅自歇業他遷不明,本部投審會則註銷核准函並函請商業司依公司法第10條處理(命其解散)。 103年度針對截至前一年度(102)年底止,資金實際到位並已完成公司登記的356家陸資事業進行全面清查,已於103年9月底完成訪查,其中正常營業287家(約81%);已停業、歇業、轉讓、清算及解散者69家(約19%),已轉請移民署註銷公司之陸籍人員多次入出境許可證。 (五)本年度陸資投資事業的實地訪查工作刻正進行中,其稽查重點除瞭解陸資投資事業有無實際營運外,並將針對大型投資案件有無違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8條所稱之「在經濟上具有獨占、寡占或壟斷性地位;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對國內經濟發展或金融穩定有不利影響」等情事。 七、違規處分:陸資來臺投資如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處以新臺幣12萬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及停止其股東權利,並得限期命其停止或撤回投資,屆期仍未改正者,並得連續處罰至其改正為止。 參、結語 本部對於陸資來臺投資案件已建立完整的事前及事後管理機制,並依據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事項每季定期公布陸資在臺事業國內員工人數資訊,另國家安全局亦指派副局長擔任本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委員。在充分保障國家安全及產業利益的前提下,未來本部也將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持續審慎進行陸資來臺投資相關規範與管理配套措施的適時檢討,期盼各界能給予本部最大的支持。 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請陸委會經濟處李處長報告。 李處長麗珍: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蒙貴委員會邀請,就「陸資在臺投資現況暨陸資投資後稽查工作落實情形」提出專題報告,至感榮幸。以下謹提出簡要報告,敬請指教。 壹、、背景說明 兩岸投資過去呈現失衡,出現臺灣資金、技術、人員等資源往大陸單向傾斜流動現象,且影響外商對投資臺灣的信心,亟需加以改善。政府為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將開放陸資來臺投資列為重要政策之一,由於涉及兩岸雙方的政策及法令規定,要獲致具體的效果,尚需雙方的相互配合,經多次連繫及溝通,在98年4月26日第三次「江陳會談」雙方就陸資來臺投資達成共識,為相互配合推動陸資來臺政策奠定基礎,嗣各機關於98年6月完成開放陸資來臺從事事業投資相關政策、法規及各項配套措施,於98年6月30日發布施行,開始受理陸資來臺投資案件。 貳、政策目標及原則 一、政策目標 (一)推動兩岸雙向投資,改善臺商單向投資大陸的失衡現象,落實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 (二)秉持優勢互補原則,協助企業在兩岸進行有效率的分工,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 (三)活化吸引外資政策,增加外商對臺灣投資信心,強化臺灣與國際市場的連結。 二、政策原則 (一)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 (二)先緊後鬆、循序漸進、先有成果、再行擴大。 (三)優勢互補,完整配套。 三、基本規範 (一)適用法規 經濟部分別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及第40條之1授權訂定以下許可辦法: 1.「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以下簡稱「投資許可辦法」)。 2.「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以下簡稱「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 (二)投資及設立據點方式(投資許可辦法第4條,及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第7條、第9條) (三)投資人資格限制及禁止投資規定(投資許可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11條,及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第6條、第13條之1及第16條) 、實施情形及相關查核管理工作 一、陸資來臺投資已建立嚴謹管理機制 (一)政府在98年6月開放陸資來臺投資時,已建立各項管理機制,包括嚴謹的事前審查、事後管理: 1.事前審查: (1)主管機關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依投資許可辦法進行審查,投資人投資業別項目、限額及投資比率,須符合經濟部所定相關規定;如係有軍方投資或具有軍事目的之陸資企業,將限制投資;有獨占、寡占或壟斷性地位,具政治、社會、文化敏感性或國安疑慮,以及對國內經濟發展或金融穩定有不利影響,均將禁止投資。 (2)大陸營利事業申請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須經主管機關經濟部審核。 2.事後管理: (1)投資人應於核定期限內將出資到達,並將到達情形報經濟部查核;投資人於實行出資後二個月內,應向經濟部申請審定投資額,主管機關經濟部於必要時得命投資事業申報財務報表等資料,經濟部得定期調查投資人所投資事之經營情況或活動,派員前往調查,投資人所投資事業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2)大陸地區營利事業分公司或辦事處,設有業務活動範圍,每會計年度申報工作報告書及經費決算備查,主管機關得派員調查,如從事業務影響國家安全、對國內經濟發展或金融穩定有不利影響、或違反法令、公序良俗等,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許可。 (二)無論直接或間接投資均應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相關規定提出申請,逐案進行聯合審查。 (三)陸資企業在臺營運期間,若從事未經許可事項,可依兩岸條例第93條之1相關規定處以新臺幣12萬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及停止其股東權利,並得限期命其停止或撤回投資,屆期仍未改正者,並得連續處罰至其改正為止;違反規定未經許可而為業務活動者,依兩岸條例第93條之2相關規定處以刑責;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者,處新臺幣2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停止或改正。 二、陸資來臺投資現況 (一)98年6月30日正式開放陸資來臺,經過三階段的開放,迄今共開放404項,其中製造業201項(占製造業項數的95%)、服務業160項(占服務業項數的51%)、公共建設43項(占公共建設項數的52%)。 (二)自從98年6月30日正式開放陸資來臺,迄104年4月底止,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共核准陸資投資件數667件,投資金額約12.25億美元,主要業別為批發及零售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餐館業、資訊軟體服務業及機械設備製造業。惟今年1-4月來臺件數48件,投資金額2,625.5萬美元,相較於去年同期減少70.8%,顯示近期陸資來臺投資金額有減少之情形。另,自98年6月至103年12月底,陸資在臺企業引進大陸經理人、主管或專業技術駐臺人員共計361人,在臺僱用臺灣人民人數達11,454人,有助創造臺灣就業機會。 肆、結語 政府開放陸資來臺,已建立嚴謹審核及管理規定,而陸資來臺實際金額,近期並未呈現成長趨勢,甚至有減少現象,經濟部辦理陸資企業座談會時,陸資企業反映相較於外資企業,我政府對陸資企業管理更嚴格,惟政府推動陸資來臺政策,仍秉持在不影響國家安全、產業競爭力及完整配套前提下,由經濟部會同本會等機關,持續了解陸資來臺現況,就政策及法規面進行檢討,俾達吸引大陸來臺投資,活絡經濟環境,亦維護整體國家安全及利益之目標。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請國安局第三處賴副處長報告。 賴副處長蘊誠: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大院安排本局就「陸資在臺投資現況暨陸資投資後稽查工作落實情形」提出報告,承蒙各位委員關切與指導,並對 大院各位委員先進長期以來對國家安全情報工作的重視與支持,表達萬分敬意與謝意。 以下謹就有關情形,綜合報告如次。 壹、陸資來臺投資核准情形 自98年6月30日開放陸資來臺投資迄今,政府累計核准投資件數為667件,累計核准投(增)資計美金12億2,540萬4,000元。 貳、政府針對陸資來臺投資安全維管機制 (一)事前審查:目前政府對陸資來臺投資係採事前許可制,由經濟部(投審會)召開跨部會審查會議進行審查。本局則配合主管機關審查機制,就陸資來臺投資申請案,協同相關單位查察有無涉及大陸軍方投資、具有軍事目的,具有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等情事,提供主管機關進行審查工作。 (二)事中管理:主管機關對於已核准之陸資來臺投資案件,已建立後續查核機制,如:必要時得要求其申報資金來源及其他相關事項,或定期調查大陸投資人所投資事業之經營情況或活動。另本局則統合指導各國安單位對具有安全顧慮之陸資(企)加強查察,主動發掘違法、違規情事,送請主管機關參處,作為主管機關執行後續稽查參考。 (三)違規處分:陸資來臺投資如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及「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等相關法規規定,主管機關可對其處以新臺幣12萬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及停止其股東權益,並得限期命其停止或撤回投資,屆期仍未改正者,得連續處罰至其改正為止。 參、結語 本局在兼顧開放交流與安全管理原則下,將持續配合政府政策規劃,統合協調各相關國安單位持續發掘陸資在臺相關違法(規)及違異常情事,適時提供權責機關應處,協助完備相關安全維管工作,俾利政府開放政策在安全基礎上穩健推動。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導,並請大院各位委員持續給予本局支持與協助,俾使國安工作更為精進。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11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首先請邱委員議瑩質詢。 邱委員議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談論有關中資、港資及其他外資等等的問題。請問部長是否有使用Line?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答復。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有,我有使用。 邱委員議瑩:請問你使用的機率頻繁嗎?對外是否都用Line聯絡朋友? 鄧部長振中:工作上我不使用Line。 邱委員議瑩:親朋好友有用Line聯絡嗎? 鄧部長振中:對。 邱委員議瑩:請問你有使用WeChat嗎? 鄧部長振中:沒有,Line就夠用了。 邱委員議瑩:你覺得Line就夠用了嗎? 鄧部長振中:對。 邱委員議瑩:請問部長瞭解WeChat這個通訊軟體嗎?你知道WeChat的公司是屬於港資、中資,還是其他外資呢? 鄧部長振中:就我瞭解WeChat是美國的公司。 邱委員議瑩:WeChat是美國的公司嗎? 鄧部長振中:是大陸的公司。 邱委員議瑩:部長很落伍喔! 鄧部長振中:我請投審會的…… 邱委員議瑩:部長非常落伍。雖然你沒有使用,但是你也應該要瞭解這家公司吧!請問WeChat是屬於哪裡的公司? 主席: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張執行秘書答復。 張執行秘書銘斌:主席、各位委員。它在美國上市。 邱委員議瑩:在臺灣登記什麼公司呢? 張執行秘書銘斌:臺灣沒有WeChat的公司。 邱委員議瑩:臺灣怎麼會沒有!WeChat在臺灣有登記,登記為港商,但是在投審會中它登記為中資。連部長及投審會都搞不清楚,你們今天卻要來報告中資、港資在臺灣投資的問題。難怪光是阿里巴巴、淘寶網在投審會要審七年才知道他們是中資。我實在不知道投審會在做什麼?這麼簡單的問題,大家都知道WeChat是中國的公司,部長卻說是美國的公司,而投審會說WeChat在臺灣沒有登記。 張執行秘書銘斌:跟委員報告,它是香港商中霸在臺灣設的分公司,勉強算有間接投資的部分,但它不是做…… 邱委員議瑩:這不叫勉強間接投資的部分,雖然他的名稱叫港商中霸有限公司,但是在投審會卻登記為中資!請問投審會是否有去清查、去瞭解?你們連這些都搞不清楚,問你們有沒有查也是白問。你們一定沒有查、一定不知道嘛! WeChat就是名副其實的中資,很多人都用WeChat通信聯絡,雖然部長沒有使用,但WeChat在臺灣的用戶超過600萬戶。我有很多朋友都用WeChat互通消息,也邀請我加入,甚至聽說WeChat裡還有一個帳戶叫邱議瑩,可是我從來沒有使用過,因為我會害怕,這是中國的公司,中國的資通隨時可以從這裡竊取我們所有資料,甚至這家公司面對記者詢問「假如中國政府跟他們要相關的通訊資料,他們是否能夠提供?」時,這家公司的回答是不置可否。這樣對於資訊安全的保護其實相當有問題,臺灣的政府卻對WeChat這家公司一無所知。 再請問部長知道另一家叫迅聯通信的公司嗎?或是知道一家叫京信通信的公司嗎? 鄧部長振中:我們沒有準備到這些資料。 邱委員議瑩:前一陣子陳其邁委員特別提出這個問題,你們沒有準備資料,顯然投審會對於這個案子毫不重視。迅聯通信承包了非常多捷運沿線的電信接收、網路接收站設計。雖然他們在臺灣設立迅聯通信公司,但是其實迅聯通信背後的公司叫做京信通信,而京信通信是中國前三大電信公司。換句話說,京信通信已經透過迅聯通信直接進入臺灣,甚至已經介入臺灣的公共建設中。我們捷運、高鐵沿線甚至機場等等的電信設備,都被這家公司承包設置,請問部長瞭解嗎? 鄧部長振中:報告委員,假如是陸資應該無法參與公共工程投標。 邱委員議瑩:陸資為什麼沒辦法參與公共工程投標? 鄧部長振中:如果認定是陸資的公司,我們的公共工程沒有開放陸資…… 邱委員議瑩:陸資是由誰認定?我剛才查了商業司的事業登記,查不到京信通信的資料。京信通信在經濟部商業司沒有登記,但是我卻查到非常多報導指出京信通信有臺灣分公司,甚至還有總經理的名稱。京信通信的網站也很清楚標示臺灣的分公司在臺北,請問這家公司在臺灣到底有沒有完成事業登記?有沒有跟政府申報?你們有沒有列管?有沒有其他的管理辦法?甚至這家公司已經直接介入設立臺灣的電信基地臺,經濟部卻一無所知,你們在這方面的管理顯然出現極大的漏洞。 鄧部長振中:第一,如果外資中有百分之三十是陸資,我們就認定它為陸資,使用陸資管理辦法。第二,如果我們有接獲檢舉就會去調查。 邱委員議瑩:我剛才提到京信通信介入捷運系統招標的事情,去年羅淑蕾委員就已經質詢過,NCC答復「他們發函要求投審會調查」,查到現在沒有下文。陳其邁委員也曾經針對這家公司及這些問題再度召開記者會,投審會應該沒有調查,否則今天部長不會完全在狀況外。 另外,部長提到中資不能投標的部分,我上禮拜去函詢問國營會及公共工程委員會,像這樣的公司是否能到臺灣投標?他們回答「因為政府採購法沒有規定不行,所以他們只能迂迴回答」。我國已經加入WTO,對於適用政府採購、協議採購應該允許,但是因為中國尚未加入我國的政府採購協定,而且兩岸尚未簽署相互開放政府採購市場之條約協定,所以「得」不允許含中資成分之廠商參與。意思是他們可以拒絕含中資成分的廠商參與,但是法令沒有明文規定中資不行,所以各部會、各機關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讓含有中資成分的廠商參與投標。 第一,政府對於中資能否參與這些重大公共建設、電信事業完全沒有管理規範,第二,你們還規定「得」,由各部會自由認定,自己決定要不要讓中資公司參與。 鄧部長振中:經濟部不容許。 邱委員議瑩:這對臺灣來說,不只是國家安全甚至對經濟發展造成非常大的影響。不只這樣,我今天只是找兩個和電信、通訊資安有關的公司,還有很多公司透過投審會的漏洞設立,很多案子到投審會不是立即審查,否則阿里巴巴公司你們不會審查7年才有結果出來。 我剛剛提到的京信通信,雖然你們說它在臺灣沒有登記,但是他們自己的網站卻很清楚點名臺灣分公司就在臺北,總經理李金宗也開記者會說,他們已經得標松山線沿線車站及隧道內建構管線和大型分散式天線,這個計畫的總經費超過600萬美元(將近臺幣1.9億元),是京信通信在臺灣近年來的大型工程之一。他們的總經理堂而皇之出來開記者會,告訴大家他們得到這個的標案,是他們最近幾個大標案之一,我們的政府卻完全不知道這是家中資公司,而且商業司完全沒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沒有管理、沒有規範,這就是過去陸委會主委說的「門打開,賊都闖進來,沒人顧厝。」,這個問題非常嚴重,絕不能等閒視之! 鄧部長振中:我把這些事情都查清楚之後再向委員報告好嗎? 邱委員議瑩:好,謝謝。 鄧部長振中:謝謝委員。 主席:請段委員宜康質詢。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給部長看臺灣菸酒公司的標案資料,從2008年7月以後,臺灣菸酒每年都採購大批罐裝啤酒的鋁罐,到去年為止總共招標8次,8次都由4家公司得標,沒有例外,不是3家也不是5家,固定都是這四家公司。其中我用紅筆標出來的第二家是台灣製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過去的董事長叫做高育仁,現在董事長換人了。第一家是鼎立金屬包裝,這家公司這幾年在臺灣菸酒得標的金額加起來總共是26億8,377萬2,000元,不能說不多。請問鼎立公司是否為陸資?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答復。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是陸資,可否請投審會回答,因為他們的回答比較精確。 主席: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張執行秘書答復。 張執行秘書銘斌:主席、各位委員。它是陸資投資事業的轉投資事業。 段委員宜康:陸資的轉投資是不是陸資呢? 張執行秘書銘斌:算陸資。 段委員宜康:這個案子曾經在新北市議會質詢過朱立倫市長,議員問朱立倫市長鼎新金屬是不是陸資,朱立倫先生說:「不,這家公司從頭到尾都是港資。」,視我們在定義上港資和陸資所適用的法律不一樣,對不對? 鄧部長振中:不一樣,是兩套法律。 段委員宜康:議員質詢的公司是鼎新金屬,跟鼎立金屬包裝是不同的公司。我們看到下一張圖,鼎新金屬是香港商投資,在2013年3月核准時是製造業最大的陸資投資案,在那個時候它是陸資,當議員質詢的時候,朱立倫市長說是港資,但是朱市長其實講錯了。就我們的認定,它是陸資,雖然它是香港商金屬包裝股份有限公司,但是由於陸資超過30%,因此在我們的認定上就是陸資。它投資在鼎新金屬上花了5,940萬美金,折合當時的新台幣為十七億六千二百多萬元沒有錯吧? 張執行秘書銘斌:是。 段委員宜康:我講到現在都對吧? 張執行秘書銘斌:在我們核准之前,它是港資,但是在我們核准之後就變成陸資了。 段委員宜康:當時新北市議員為何要問朱立倫市長關於鼎新金屬的問題?我們可以看到下一張投影片。因為鼎新金屬有一位董事叫朱立德,他是朱立倫先生的哥哥,同時也是鼎立金屬的董事,他在鼎立金屬的時候就是鼎新金屬的法人代表,而他在鼎新金屬的董事席位就是香港金屬包裝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沒有錯吧? 張執行秘書銘斌:沒有錯。 段委員宜康:現在,我們還原整個故事。鼎立金屬與鼎新金屬的母公司是香港金屬包裝,香港金屬包裝的母公司是鼎盛企業,它是福建的中國公司。鼎盛企業的母公司就是中國金屬包裝集團有限公司,該公司就是香港金屬、鼎盛企業以及台灣鼎新和鼎立的母公司。如果像中國金屬包裝的網頁所寫的那樣,朱立德的頭銜就是集團的首席執行官,也就是該集團的執行長,同時他還兼任了台灣區事業處的總裁。所以朱立倫市的哥哥朱立德先生,就是一個中資企業的負責人,我這樣講沒有錯吧? 張執行秘書銘斌:算是經理人。 段委員宜康:他是負責人,他負責掌管整個中國金屬包裝集團的生意。接下來我要再回到我今天要質詢的重點,剛才我們說鼎新和鼎立是何時改名字的?你們是2013年核准中資投資鼎新十七億多元的,沒有錯吧? 張執行秘書銘斌:是。 段委員宜康:鼎新和鼎立過去的名稱是南順與寶順對不對? 張執行秘書銘斌:對。 段委員宜康:請問這兩間公司是何時改名的? 張執行秘書銘斌:應該是在…… 段委員宜康:2008年改名的。 張執行秘書銘斌:對,是在97年改名的。 段委員宜康:2008年改名的原因是因為中資來投資它對不對? 張執行秘書銘斌:根據我們的調查,它在那個階段有投資20%。 段委員宜康:但是那還是中資在投資的對不對? 張執行秘書銘斌:不過,依照陸資取得辦法的規定,就是陸資持股達三成以上…… 段委員宜康:第三地公司持股不超過30%,所以我們是不是就不認為它是中資而是港資? 張執行秘書銘斌:是。 段委員宜康:對方來投資之後就將公司改名了,從南順和寶順改名為鼎新和鼎立,接著就開始裁員,引發兩家公司聯合罷工對不對?你知道嗎? 張執行秘書銘斌:我想,97…… 段委員宜康:那是戒嚴解嚴之後第一次有企業聯合罷工,而且還鬧得很大,當時的負責人就是這位朱立德先生。他扮演中資的代理人合併了我們的工廠,接著開始裁員,引起罷工。你告訴我,當時你們不認為那是陸資。接下來,我要給你看下一張資料,這張資料告訴我們,中國金屬包裝集團從2011年開始,將它旗下的所有企業,包括福建的鼎盛以及台灣的鼎新與鼎立,請記得它在2011年開始申請食品安全系統的認證,並於2012年10月完成認證,所以這告訴了我們,中國金屬包裝集團,從2008年開始就買了南順與寶順,並從2011年開始替這家公司申請食品安全系統的認證。至少就這個集團本身的認知來看,這些公司就是該集團旗下的公司,這樣講沒有錯吧? 張執行秘書銘斌:依照一般會計原則,需持股50%以上才能算是它旗下的公司。 段委員宜康:好,我們先進入下個問題。不管這間公司怎麼繞來繞去,在下一張投影片中,這間鼎新是陸資對不對?你們是不是認定它是陸資?因為這家中國公司在2013年開始申請的時候,就投資了十七億多到鼎新。在2013年之前,這它投資了多少在買鼎新上? 張執行秘書銘斌:21%。 段委員宜康:這樣是多少錢? 張執行秘書銘斌:我現在沒有這方面的資料。 段委員宜康:你不知道的話,我們就先看下一張投影片,再回到鼎立的問題上,請問鼎立到底是不是陸資? 張執行秘書銘斌:它是台灣鼎新金屬的子公司,依照陸資取得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它算是陸資投資事業的轉投資事業。 段委員宜康:所以鼎新是陸資,而鼎立則不曉得是不是陸資? 張執行秘書銘斌:算是廣義的陸資。 段委員宜康:什麼叫「廣義的陸資」?什麼叫「狹義的陸資」?在法律上的定義,這到底是什麼?它算是什麼樣的公司?你們總要告訴我,它在法律上到底算是陸資還是僑外資。你總可以告訴我一個答案吧! 張執行秘書銘斌:依照陸資取得辦法第五條之規定,陸資持有超過三分之一的話,就是陸資投資事業…… 段委員宜康:它到底是陸資還是僑外資? 張執行秘書銘斌:它是陸資投資事業的…… 段委員宜康:它到底是陸資還是僑外資?你還有第三種選擇嗎? 張執行秘書銘斌:算是陸資。 段委員宜康:對嘛!但是我要問你,現在上經濟部的網站去看,它是陸資;但是在上個禮拜以前,也就是6月3日以前,它就是僑外資。請問到底它算是陸資還是僑外資是由該公司去登記與變更的?還是由你們要求他們變更的? 張執行秘書銘斌:登記的部分是由公司登記主管機關進行登記。 段委員宜康:所以是由公司登記嗎?是它自己將僑外資變更為陸資嗎? 張執行秘書銘斌:鼎立的情況可能要…… 段委員宜康:由此可知,你們有夠糊塗了吧!它從2013年3月核准之後,進來了5,940萬美金,鼎新拿這筆錢投資了鼎立,於是鼎立就成了陸資,請問它有登記嗎?它有變更嗎?為什麼在我們開始要資料的時候,突然在上週三跑來變更了?部長,你們從上個禮拜就知道,我要問這個題目了,但是你們到現在卻還是搞不清楚。我告訴你,我只有一個結論,我的結論就是,你們在2013年核准鼎新的投資案之前,中資企業就已經買下了南順與寶順,並將之改名為鼎新與鼎立,接著再找朱立倫市長的哥哥朱立德先生擔任經理人,負責把台灣的員工裁掉,引起聯合罷工。接著這家陸資企業的鼎立公司,在朱立倫擔任行政院副院長的時候,仍然有去投資並當台灣菸酒的承包商。這八年來,該公司總共在台灣煙酒做了二十六億八千多萬元的生意。你要我們相信經濟部這樣鬆散的查核,以及相信該公司可以長期做為台灣菸酒的生意並成為壟斷的承包商之一,這些都跟朱立倫先生沒有關係嗎?如果跟朱立倫先生沒有關係的話,就是你們整個政府機器都鬆掉了,其實你們並沒有真正地在做查核的工作,也沒有真正地瞭解。我告訴你,最後一點,請不要忘記,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二款有規定,對該第三地區公司具有控制能力。我已經舉出它的控制能力給你看了,所以你只抓緊了持股有沒有超過30%的這個數字,其實是會造成漏洞的。這些轉來轉去的投資,對這家香港公司的投資只要不超過30%,就算轉去外資投資也可以。它到底有沒有控制力,我就舉了控制力作為證明。你們現在只抓住30%,自己放掉了「對該第三地區公司具有控制能力」的這個條文,根本就是自我閹割。 張執行秘書銘斌:事實上,我們當時有進行查核的。因為在控制能力的定義上,事實上包括董監事有沒有過半,也包括是不是對人事、財務與會計有實質的控制能力…… 段委員宜康:所以即使大家都知道,這家香港公司就是那家中國公司的子公司,我們仍然許可它來投資台灣的企業,讓它把本勞給裁掉引起罷工,這就是你們經濟部在做的事,所以你們要講清楚,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瓊瓔質詢。 楊委員瓊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本席首先想就今天的議題請教你,請問台灣的經濟在總投資額上,是愈來愈好還是每況愈下?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答復。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整體的投資都有達到經濟部每年投資的目標,今年的話,到現在5月來看,情況也都應該可以達到…… 楊委員瓊瓔:今天的議題就是針對陸資來台的狀況,今年年前有做過一項統計,從今年的1月到4月,來台登記的數量共有48件,與去年同期相比,的確增加了14.29%。但是再詳細去看實質的投資實力,其投資額度是2,625萬美元,換句話說與去年同樣是在這4個月的時間相較,其投資數額衰退了七成。請問這是為什麼?有人質疑是不是因為台灣年底要選總統,有著不確定的因素,還是另有其他因素?這點請部長答復。 鄧部長振中:這是因為去年有比較大的投資案,所以如果是和去年相比的話,今年相形之下當然會有些減少。這種情形其實也算常見…… 楊委員瓊瓔:部長,你這樣講,本席無法接受。不能因為去年有比較大的投資案,所以今年就要面臨減縮,光是4個月就減縮了七成,這樣是會嚇死人的。 鄧部長振中:是7%。 楊委員瓊瓔:是七成,不是7%,兩者是天差地遠啊!狀況已經嚴重至此,請教部長我方該怎麼辦? 鄧部長振中:最重要的還是要持續改善我們的投資環境,如果今天是我們的投資環境不好的話,就很難希望別的國家…… 楊委員瓊瓔:請舉例!你知道方向,就知道答案在哪裡。你所謂要「改善投資」的方向是什麼? 鄧部長振中:是改善投資環境。 楊委員瓊瓔:請說明是改善什麼投資環境。 鄧部長振中:我們有很多產業生產力的提升計畫,我們會幫助研發與訓練員工,讓產學合作能做得更好。假如外地想要投資的人,希望能找到地的話,我們也有一個投資招商中心專門解決這些問題。 楊委員瓊瓔:部長,你現在所說的,就是你們目前在做的方向對不對? 鄧部長振中:對。 楊委員瓊瓔:做這些事仍舊緩不濟急,而且本席已經用數字向你說明了,人家要投資的金額已經minus七成了,這是非常嚴肅的問題。光是陸資就這樣,其他跨國公司就像我們現在流行在講的,是一個跨域整合的經濟體。單單陸資就如此,其他國家該怎辦?連在國內的傳統產業,他們在國內的投資就找不到地,同時又因為人力的問題導致他們要不斷地往外投資,他們在國外投資與國內投資的比例為八比二,如果這樣的數字持續延伸下去,我們整個經濟鏈到底該怎麼辦?所以本席才特別用數字與你討論,我要再次請教部長,就本席所提出這些令人憂慮的數據,我們該當怎麼辦? 鄧部長振中:今年1月到4月,從外資而來,亦即從外國資本進來的部分成長了32.55%,因此這些數字時有高低,至於從大陸那邊來的就誠如委員所說的那樣,少了70%,但是從其他外國來的部分則增加了32.55%。當然,委員提到的也非常正確,我們要怎麼樣…… 楊委員瓊瓔:在國內有兩項最重要,水電的均衡是第一項必要條件,而有了土地的使用權,才能讓業者真正地開拓。您到坊間去問,大家都會說我們想投資,但是我們沒有工業地,一坪工業地就要價三十、四十萬元或四十、五十萬元,怎麼會有如此奇怪的現象產生呢?所以,我要就這兩項元素請教部長,在3月時,日月潭的九蛙,每一隻都跑出來用屁股看人,現在好不容易,九蛙要不見了。本席要再給你一個數字,從今年3月起所做的統計,水庫的蓄水量大概都在20%到30%左右,令我們歡喜的是,到上個月底為止的統計指出,石門水庫的蓄水量已經由百分之三十點多,升到56.09%,翡翠水庫是78.8%,竹科附近的寶山水庫有88.18%,明德水庫也有93.79%,中部地區的鯉魚潭水庫是59.21%,德基水庫則是60.32%,而石岡壩也是不斷地提升,包括南部的白河、烏山頭、曾文、南化等水庫的蓄水量都已經達到六成五左右,所以本席要請教部長,就您剛才提到的投資環境來看,台灣到目前為止,今年還有限水的危機嗎? 鄧部長振中:基本上,應該不會有了,今年最困難的時刻就是5月的時候。 楊委員瓊瓔:已經過了嘛! 鄧部長振中:對,已經過了,今年最困難的時刻已經過了。 楊委員瓊瓔:所以我們已經可以大聲地說,台灣的工業用水、民生用水與農業用水到今年底為止,沒有限水的危機了,這些危機都全面解除了對不對? 鄧部長振中:今天我們會召開一個檢討會,不過大致的方向應該會按照剛剛委員說的…… 楊委員瓊瓔:是就是,你就把話說明白點嘛!你身為部長,就要告訴民眾,這是必要元素嘛!請部長告訴大家,到年底以前,我們水庫的蓄水量已經夠了,請大家放心,所以可以全面解除限水。 鄧部長振中:我們應該可以全面解除限水了。 楊委員瓊瓔:至少要讓民眾和投資人放心嘛! 鄧部長振中:是。 楊委員瓊瓔:另外,有關土地的問題,如果地方或中央有土地,在可以合法開發的情況下,政府是否可以全面支持開發工業用地? 鄧部長振中:我們應該要全力幫忙。 楊委員瓊瓔:包括國有土地以及相關的土地嗎? 鄧部長振中:是,當然,其中有一些土地會涉及到地價以及用地的問題,不過在法令許可的範圍之內,我們是應該要全力幫忙的。另外還有一點,就是需求,不要說把地放在那邊,讓地空著也是不行的。 楊委員瓊瓔:當然不能讓土地閒置,這是有所必要的。 鄧部長振中:如果這些地都已經很明確地有廠商要去投資的話,只要這些條件都有達到,我們就應該要全力幫忙。 楊委員瓊瓔:這是政府經濟部工業局的立場對不對?。 鄧部長振中:是的。 楊委員瓊瓔:本席再請教部長,我們一直在討論跨域經濟整合,中韓簽訂FTA了,反觀我方,有人說我國因為服貿停滯而受到影響,綜觀所有數據都告訴我們,我方是不利的。部長在跨域經濟整合這一塊也很積極努力,請部長說明,讓國人能夠瞭解,我們的信心為何?未來進行的方向為何? 鄧部長振中:我們現在做的幾件事情,第一,如何提高我們的競爭力,這是最重要的事。第二,我們跟其他國家連結的部分,因為我們開放我國的市場,我們推動自由化,希望其他國家能夠瞭解這一點,在台灣的市場,希望國際上有更多國家能跟我們簽定貿易協定。第三,我們希望跟中國大陸能有所進展,因為當時是要先讓兩岸監督條例通過再推動服貿,我們也照這個方向去做,但是貨貿的部分,我們希望能夠加速去談。 楊委員瓊瓔:所以本席提出具體建議,本席認為行政院應該成立專案,特別針對TPP、RCEP的部分,因為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可以經濟鎖國,全世界所有的國家都積極加入整個跨域經濟整合的領域,我們一定要成立專案,全面推動。部長的看法如何? 鄧部長振中:是。事實上現在副院長有主持一個因應TPP、RCEP的專案小組,我們再請示一下副院長,把組織的功能再強化。 楊委員瓊瓔:本來就應當如此。 鄧部長振中:是。 楊委員瓊瓔:既然有這個專案的組織,到底是層級不夠還是落實度不夠?我們應當好好加強,好不好? 鄧部長振中:是,謝謝委員。 主席(邱委員議瑩代):請黃委員昭順質詢。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接續剛才楊委員的質詢,面對對岸跟韓國簽訂貿易協定之後,我們在因應上做了哪些準備?首先我要請教部長,美國助理國務卿前一段時間發表一段談話,他的談話中清楚提到美國很希望台灣能夠解決美牛、美豬等項爭議性的議題,有時必須用政治的決心做出困難的決定。台灣人民對於美牛、美豬有相當大的疑慮,而且此疑慮是來自於民間相當大的壓力,本席請問部長,你們會不會因為大陸跟韓國簽訂經濟協定,而在這上面做出一定程度的退讓? 主席(蘇委員震清代):請經濟部鄧部長答復。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我想一個最大的原則就是絕對不能犧牲農民的權益。委員講得非常正確,他們也透過正式的管道宣布他們的想法,希望我們對這個議題能有所處理。如果我們要參加TPP,終究要處理這些問題,但是我們最大的原則就是不可以傷害到相關農民的利益。 黃委員昭順:有幾件事,本席請部長一定要堅定站穩我國的立場,第一,不可以傷害我國農民的權益,我認為美豬的議題沒有討論空間。第二,他們前一段時間在談美牛的問題,包括血管等等都要開放進來,台灣人民對這部分有非常大的疑慮,而且對於這部分是否會造成我們健康上的問題也有疑慮,希望部長能夠站穩我方談判的角度,不能在這上面有所退讓,請問部長,你們做得到嗎? 鄧部長振中:健康永遠是我們優先考慮的因素,但是如果專家們都告訴我們這不是健康疑慮,我們應該照著專家的意見…… 黃委員昭順:到今天為止,沒有任何一個專家告訴我們血管那部分是如何,我希望部長能夠站在台灣人民的立場進行這件事。 另外我要請教部長,針對韓國跟對岸所簽的經濟協定,我們在這方面的評估報告中,可能影響哪些部分? 鄧部長振中:因為協定的內容現在都公布了,我們比較關切的部分,例如面板等產業,雖然他們的開放期限比較長,到第八年才開始開放,但是我們要非常注意,傳統產業是比較早開放的,這是第一點。其次,在服務業的部分也是開放的。 黃委員昭順:中韓經濟協定跟之前我們服貿所簽定的內容,有哪些是重疊的?會影響哪幾項?請部長告訴我們。 鄧部長振中:我們有相當完整的分析,我們可以把資料儘速送給委員。 黃委員昭順:影響層面有多大? 鄧部長振中:在服務業方面,他們開放的比較多,假如服貿能夠通過,可能兩邊的水準會差不多,因為現在服貿沒有通過,他們開放的程度就會比我們高一點,韓國的服務業在大陸的機會會好一點。 黃委員昭順:部長能不能具體告訴我們所影響的是哪幾項? 鄧部長振中:因為它的服務業的項目滿多的,據我所知,像是金融、電子商務等等,目前開放的程度都跑到我國的前面了。 黃委員昭順:所以服貿如果不談,對於經濟層面的影響有多大? 鄧部長振中:有關服貿影響的經濟層面,我現在沒有數據,但是也不太好算,因為還要看後續的競爭力。但是我可以提供完整的資料給委員。 黃委員昭順:部長,你們來到立法院,資訊就必須要透明、公開。 鄧部長振中:是,我們一定會…… 黃委員昭順:不能在我們每一次質詢時,你們都說資料沒有帶來,私下才拿給我們,這就會讓人家質疑我們是黑箱。 鄧部長振中:不會黑箱…… 黃委員昭順:而且你們在網路上就應該公開公布,好不好? 鄧部長振中:好,我們就將資料公布在網路上,其實可能已經公開在網站上了,我再去查一下。 黃委員昭順:有沒有公布,你不知道? 鄧部長振中:我相信已經公開了。 黃委員昭順:另外再請教部長,有關最近陸資來台,包括阿里巴巴、淘寶網,他們現在在台灣所設的分公司已經被你們開罰了,對不對? 鄧部長振中:是。 黃委員昭順:你們如何開罰? 鄧部長振中:假如是初犯的話,所罰的金額較少一點,如果是累犯,我們就開始…… 黃委員昭順:你們罰哪幾個公司?怎麼罰? 鄧部長振中:我們罰了阿里巴巴12萬。 黃委員昭順:你們罰阿里巴巴12萬,你覺得夠嗎? 鄧部長振中:因為它是初犯。 黃委員昭順:有沒有嚇阻的作用? 鄧部長振中:其實我們罰了阿里巴巴,這是全世界第一個國家這樣處理這家公司,對它有相當的影響,我相信大家都得到這個訊息:中華民國政府是會照法律來執行的,對它來講…… 黃委員昭順:我覺得這可能只是象徵的意義,可是對於台灣人民來講,我們要的可能不是這個。 鄧部長振中:我們還要它撤資。 黃委員昭順:對,大家不僅是對這部分有疑慮,有關陸資來台對台灣所影響的層面有多大,尤其是國安上的問題,我覺得這部分更是大家所重視的。不知道國安局今天是哪一位來到這裡? 鄧部長振中:賴副處長。 黃委員昭順:我要請教副處長,陸資來台對國家安全的影響,我知道你們都有評估,請問這在哪些方面會對我們的國家安全造成疑慮?你們應該有統計資料吧! 主席:請國安局第三處賴副處長答復。 賴副處長蘊誠: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直都有清查。 黃委員昭順:在你們清查的結果中,有哪幾個部分是有問題的? 賴副處長蘊誠:是有幾個地方有微異常的。 黃委員昭順:是哪些有異常? 賴副處長蘊誠:所謂的微異常是指,對方申請到台灣來,但實際上卻沒有正式營運,或是營運到一半…… 黃委員昭順:這個部分大概有幾家? 賴副處長蘊誠:我們還在清查中。 黃委員昭順:這不是我要的答案。如果你今天到立法院來,給我們的答案是這樣的話,相信是沒有任何一位委員會同意的。在你們清查的過程中,目前手上有的是哪幾家? 賴副處長蘊誠:是不是可以容我於會後再向委員報告? 黃委員昭順:為何要容後報告? 賴副處長蘊誠:今天又不是開祕密會議,為什麼要容後報告? 主席:因為沒有準備嘛! 黃委員昭順:沒有,他一定有資料。 賴副處長蘊誠:這可能會涉及到某些機敏的…… 黃委員昭順:這也有機密嗎? 賴副處長蘊誠:是機敏。 黃委員昭順:這是機密的話,我要求主席召開祕密會議。主席,如果有機密的話,我們就開祕密會議。 主席:副處長,在議事堂上千萬不要隨便亂回答,資料沒有準備好,就明確地表達,相信委員是可以接受的,不要動不動就說事關機密,你說事關機密的意思,不就是指只允許你們自己知道,我們立法委員就無法行使職權將它查明嗎? 賴副處長蘊誠:不是,這可能涉及到某些情報來源的管道,所以我們可能有必要…… 主席:好,我們再找時間開祕密會議。 黃委員昭順:如果你用這種方式告訴我,我大概可以勉強接受,但是今天這個部分,要看主席。不過,今天的主席不是陳明文委員嗎? 主席:我是代班的。 黃委員昭順:好,沒有關係,既然國安單位這樣講,在等一下會議結束前,就訂出一個祕密會議的時間,請國安單位把這部分的資料給我,因為我必須要瞭解到底是哪個部分會對我們的國家安全造成疑慮?另外,我要請教部長的是,包括我剛才所講的淘寶網以及天貓,請問天貓的投資事業部也有設在台灣嗎? 主席: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張執行秘書答復。 張執行秘書銘斌: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天貓在台灣沒有分公司。 黃委員昭順:天貓在台灣雖然沒有分公司,但是在台灣卻可以網購對不對? 張執行秘書銘斌:天貓是阿里巴巴旗下網路的一部分。 黃委員昭順:對,可是天貓在台灣還是有在執行業務。 張執行秘書銘斌:因為網路可以直接連到大陸的主機,所以…… 黃委員昭順:所以我們這部分並沒有處理對不對? 張執行秘書銘斌:目前在設立分公司的部分是沒有,不過我們還會繼續查證。 黃委員昭順:部長,因為網路無遠弗屆,今天可以有阿里巴巴,可以有淘寶網,也可以有天貓。緊接著在網路上對於那些會對我們國家安全造成疑慮的,你們是不是也應該介入其中進行瞭解? 鄧部長振中:就像剛剛張執行秘書報告的,現在的網路,連上去的網站可能都在外國…… 黃委員昭順:部長,這就是我們台灣人民非常有疑慮的部分,包括今天早上邱委員提到的威寶問題,像你就不知道威寶是港資變陸資的,而這幾個也有同樣的狀況,所以我希望部長可以特別就陸資來台的部分,包括房地產以及其他部分,瞭解我們到底會開放到什麼樣的程度、對我們的國家安全會造成多少疑慮,這是我們非常擔心的問題。尤其是在重大工程的部分,我們會開放嗎? 鄧部長振中:不會,重大工程的部分不會…… 黃委員昭順:機場和港口都不會開放嗎? 鄧部長振中:除了BOT的部分,不然都不會開放的。 黃委員昭順:請問高鐵會開放嗎? 鄧部長振中:不會…… 黃委員昭順:高鐵也是BOT。 鄧部長振中:運輸的部分是不會開放的。 黃委員昭順:請問投審會,高鐵是BOT會開放嗎?因為部長說除了BOT以外都不開放,請問其他的BOT會開放嗎? 張執行秘書銘斌:目前工程會在BOT的部分是採正面表列的方式在做,也就是會針對沒有疑慮的部分,採逐案公告的方式處理,像高鐵的部分就沒有。 黃委員昭順:高鐵部分你們保證不會開放嗎?港口、機場以及重大交通建設…… 張執行秘書銘斌:目前沒有開放高鐵給陸資投資。 黃委員昭順:目前沒有,但是你們以後會開放嗎? 張執行秘書銘斌:目前沒有,以後也沒有。 黃委員昭順:請部長保證。 張執行秘書銘斌:這要由交通部評估。 鄧部長振中:不會啦! 黃委員昭順:我希望這個部分,政府要能很明確地告訴台灣人民,否則開放之後就會讓大家非常有疑慮,希望這個部分政府能讓台灣人民安心。謝謝。 鄧部長振中:謝謝委員。 主席:請葉委員津鈴質詢。 葉委員津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星期鄧部長前往法國巴黎參加世界貿易組織的小型部長會議,以及服務貿易協定(TiSA)的談判,同時還接受了國內記者越洋電話的採訪,很是辛苦。立法院的在野黨現在改變生態了,好像已經不是我們台聯和民進黨,因為反對經濟部開徵耗水費的已經不是我們台聯和民進黨,而是貴黨國民黨的立法委員,其中點名要你下台的委員也不是我們,而是國民黨的立法委員。部長,我們還是一樣支持你。 對於6月1日韓國與中國簽訂的FTA,總統府與行政院的發言依然是一再地恐嚇,與去年11月大選時的用語如出一轍。不過,我們的經濟部很有guts,你們仍然堅持今年4月10日所公布的中韓FTA影響評估報告,認為第一年對GDP的影響只有0.04%而已,到了第十年與第二十年時,才影響0.13%和0.15%。你們老實講了,但是我們的總統府與行政院卻資訊不流通,可能你們的報告送得太慢了,讓他們仍然在恐嚇全國人民,所以這個國家真的爛掉了。依據你們經濟部的影響評估報告,狀況真有如總統府和行政院所言地那樣嚴重嗎?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答復。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與韓國是競爭上的死對頭,我們與韓國在很多產業上都競爭得非常激烈。當然,他們有他們的優點,而我們也有我們的優點,到目前為止,我們也沒有輸人家很多。 葉委員津鈴:對,部長你說對了。台灣的人文基礎以及軟實力一點都不輸韓國…… 鄧部長振中:對,我們並沒有輸人家很多,但是…… 葉委員津鈴:我們的產業基礎也不輸韓國,但台灣就是輸在政治結構太混亂,也太不愛台灣了,一天到晚就是要親中,問題就是出在這邊。如果馬英九總統沒有把台灣的資源讓給中國的話,我可以告訴你,今天中國還不會那麼囂張。 鄧部長振中:報告委員…… 葉委員津鈴:真的!你是不是反對中國的經濟要靠台灣? 鄧部長振中:現在我們的襪子賣到大陸去,有10%到15%的關稅。我們的襪子做得不錯吧!但韓國的襪子以後卻免稅。我們的床單和毛巾賣到大陸去,紡織品在大陸最少要課15%的關稅,但現在韓國貨賣過去卻免稅,我們要去哪裡把這15%的關稅賺回來? 葉委員津鈴:我跟你說,把國貨館做起來,這個問題就解決了。為什麼?雖然中國要特別多課徵我們10%或15%的關稅,但是那沒什麼啦!我們的東西品質好,人家願意多拿10%、15%的價格向我們購買,現在的問題是我們沒有行銷管道,過去政府都只看重大財團,依我這二年的經驗來看,政府對於傳統產業與中小企業根本就不重視,光是一個國貨館我推動了二年都還沒有下文! 鄧部長振中:我知道葉委員對於國貨館…… 葉委員津鈴:而且政府是任其自生自滅,不願意好好將其栽培起來。 鄧部長振中:我們會幫忙,這個部分…… 葉委員津鈴:你幫忙到現在還無法給我具體的答案,我怎麼相信你呢! 鄧部長振中:差不多了,差不多出來了。 葉委員津鈴:差不多出來了? 鄧部長振中:對啦!差不多了。 葉委員津鈴:那你敢不敢公開說要給國貨館什麼樣的行政輔助? 鄧部長振中:我想葉委員也很清楚,我們實在很努力的希望在現有資源下來幫忙,但是我還是要跟您報告,國貨館只有國內的市場而已,如果要爭取大陸市場…… 葉委員津鈴:這是一個示範點,做得好的話,我們可以把國貨館的模式搬到任何國家。 鄧部長振中:但是現在去大陸就要被課徵15%的關稅啊! 葉委員津鈴:我們不要去啊!先從其他地方做起,他們故意在這個時候要針對我們的中小企業來課徵10%、15%的關稅…… 鄧部長振中:機器也收這樣的關稅啊,我們的機器…… 葉委員津鈴:沒關係,我們有信心…… 鄧部長振中:但是韓國就免稅。 葉委員津鈴:這可以激勵台灣往…… 鄧部長振中:往高附加價值產業發展,這個我知道…… 葉委員津鈴:對,我們可以靠自己,不要認為中國少收韓國10%、15%的關稅,我們就活不了了,這樣就不是台灣人了,台灣不怕他們用這種恐嚇的手段,部長,把國貨館做起來,讓它成為一個成功的模式,我們再copy到其他國家,像日本人就很喜歡買台灣貨,我們就讓台灣產業的量一步、一步的增加,如果中國一下子說要買多少,我們也不一定有辦法提供,畢竟我們的產量有一定的規模,部長,請你對國貨館多付出一點心血,多給它一點資源,讓它活起來再說,好不好? 鄧部長振中:是。 葉委員津鈴:所以FTA對台灣不構成威脅,正如你們的評估,對於你們的評估,我給予肯定,因為不像總統府與行政院所使用的恐嚇語言,什麼都不行,如果台灣被中國恐嚇就活不下去的話,兩岸早就統一了,但是台灣人沒有這麼簡單就被他們這樣吃掉,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鄧部長振中:但我們還是要有所警惕,而且要提高產業的附加價值、提升競爭力…… 葉委員津鈴:這沒有問題。 鄧部長振中:我們也要知道,他們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對我們是絕對會有影響的…… 葉委員津鈴:我不敢說沒有影響,但不是這麼大的威脅,你看我們的紡織業之前不是被中國打得落花流水…… 鄧部長振中:沒有啦!我們的特種紡織品銷售的很好…… 葉委員津鈴:這是我們業者自立自強去研發的,當時政府給了多少扶助都是個問號,現在我們的這種特殊紡織是雄霸天下,所以我相信我們的傳統產業,只要國家把對大財團的照顧挪百分之或千分之一過來給照顧傳統產業,我們的傳統產業一定可以做得非常好,包括機器設備、農耕機等,我們機器設備的研發能力真的是很棒! 鄧部長振中:是,這個我同意…… 葉委員津鈴:這也是傳統產業存活下來的價值與能力嘛! 鄧部長振中:但是5%、10%的關稅還是不能疏忽,因為產業…… 葉委員津鈴:對,我認同,所以我們國家對扶植中小企業與傳統產業方面,要從大財團的照顧那裡多撥一點過來給中小企業與傳統產業,正如我現在積極推動的國貨館,讓這些傳統產業與中小企業能有個平臺,他們的這些產品大家就能看得到、買得到、用得到,國貨館在台灣站起來之後,就可以往其他世界各國去推展,何況我們的外語人才多得很,部長就可以擔任領頭羊去打貿易戰,帶他們出去打天下,這是你的專長,我對你非常有信心! 鄧部長振中:謝謝。 葉委員津鈴:部長,台灣的貿易不要只放眼在中國,中國是個壞鄰居,一天到晚就想要消滅台灣,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如果中國的國內生活水平拉得很高,不輸給美國,台灣可能就會跟他們在一起,但是現在並不是這樣,中國的人民平均所得還那麼低,尤其內部還這麼慌亂,台灣人絕對不可能願意跟他們在一起,怕我們的生活水平被拉下來…… 鄧部長振中:自由民主啦! 葉委員津鈴:這是現實問題嘛! 鄧部長振中:是自由民主啦!是我們的制度。 葉委員津鈴:所以現在政府的作為是錯誤的,對不對? 鄧部長振中:沒有啦!這沒有錯誤…… 葉委員津鈴:是錯誤的,傾中政策是錯誤的…… 鄧部長振中:平衡啦! 葉委員津鈴:部長,沒關係,你不好意思講,我講就好,傾中政策是錯誤的,這個我來講就好,謝謝。 鄧部長振中:謝謝委員。 主席(陳委員明文):請蘇委員震清質詢。 蘇委員震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去年年底日圓出現一波貶值潮,當時經濟部主動邀請化粧品業、食品業、汽車業、服裝業、電器業等進口商喝咖啡,談一下降價的事情,對吧?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答復。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蘇委員震清:效果如何?沒有強制性,所以效果不明顯,對吧? 鄧部長振中:就是讓市場機能去發揮。 蘇委員震清:對啊!要市場機能去發揮,我們當然不能強制干涉,但是政府做出這個動作的用意是什麼? 鄧部長振中:反映一下民意,如果可以把進口成本反映在售價上的話…… 蘇委員震清:就是要反映民意嘛!希望在日圓貶值時,進口商不要只是想著賺錢而已,多少也要顧及輿論的狀況,但是在商言商,現在台幣兌換日圓已經達到1比4了,日圓創13年新低,照你剛才所說,現在應該已經沒有再邀請這些業者喝咖啡了吧?因為那是多做的,做了沒有效果! 鄧部長振中:因為這些都是完全充分競爭的市場…… 蘇委員震清:對,但是你剛才有講到重點,他們希望以市場機制來運作,這個我們都同意,但是政府應該做的是,當現在貨幣貶值呈現這麼大的波動時,我們不反對生意人要賺錢,我們也希望大家多賺點外匯,但是他們進口貨品進來後,消費的大都是台灣的人民百姓,政府的立場也是希望他們考量現在日圓貶值的情況,是不是多少降價一些,我認為不管你們的強制性到哪裡,總是要替人民發聲,你們不能因為上次沒有效果就不再請進口商喝咖啡了啊!不然請喝茶也可以啊!為什麼不繼續做呢?有沒有想過繼續邀請他們來喝咖啡或喝茶? 鄧部長振中:我現在沒有這個想法。 蘇委員震清:你是認為請他們喝咖啡也沒有用,是嗎? 鄧部長振中:我要繼續看啦…… 蘇委員震清:還要看?要看多久?1天只有24小時耶! 鄧部長振中:因為…… 蘇委員震清:1年只有12個月,1個月30天而已耶! 鄧部長振中:繼續觀察一下,看看是不是他們真的應該要…… 蘇委員震清:部長,你要觀察多久?現在日圓匯率貶值已經創了13年新低,你還要再看,還要等到它破15年、18年、20年的新低嗎?政府應該做的是,遇到目前這種情況,政府總是要有所作為,市場機制我們絕對贊成,我們無法強制干涉,但是要讓業者知道,政府關心這個議題,我們要看他們怎麼表態。如果我們知道他們的想法,人民百姓認為業者不具道德良心,決定要加以抵制,不去買他們的東西,那是人民的選擇,但是政府今天應該先站出來,要有所作為,如果政府沒有任何作為,連這個基本應該要做的事情都不做,那我們到底要政府做什麼? 鄧部長振中:像蘇委員今天所講的,我們這樣對話,您的呼籲跟主張的訊息都很清楚地播放出去了…… 蘇委員震清:對啊!訊息清楚,但是現在無線電台都已經離席了,我現在只能講給你們聽,還能講給誰聽?! 鄧部長振中:委員,記者朋友都在啊!你看他們都好認真。 蘇委員震清:真正的重點在於政府是否有心,我也知道這樣做效果不大,但是有做會不會有差別?絕對有差別。最起碼要讓台灣的老百姓瞭解政府重視這個問題,政府注意到匯率的問題,也注意到日圓貶值進口商應該如何做。說到賺錢,沒有台灣人民,他們也無能進口貨物賺錢,所以業者應該本諸於企業的良知與道德,想辦法讓物品的價格能有彈性,也許政府的作為宣示效果遠大於實質效果,但是有做總是有差。部長可以考慮再請業者喝咖啡,或許沒有實質的成效,但是我覺得有做總比沒做好,不用再等了,你要等到何時? 鄧部長振中:好,我們再考慮看看,再觀察一番,我們會很密切地注意此事。 蘇委員震清:對嘛!這是本來就應該做的事嘛!還是有廠商跟部長講不要再請他們喝咖啡了?有沒有?有沒有人跟你講不要再請他們喝咖啡了? 鄧部長振中:這是我們的決定啦! 蘇委員震清:應該要去做啦!我們都知道成效不大,但是真的要做給人民看,表示政府真的有在關切各種民生問題,應該要做啦! 鄧部長振中:是,謝謝委員。 蘇委員震清:部長,這是我良心的建議,不要連這種最基本的道德勸說,政府都可以不做,這樣沒什麼意思,因為即使有法可罰,你們也不敢處理啦! 請問部長,現在政府已經針對阿里巴巴等公司掩蓋陸資事實這部分開出罰單,對不對? 鄧部長振中:是。 蘇委員震清:我覺得納悶,現在到底開罰多少家? 鄧部長振中:15件。 蘇委員震清:請問投審會張執秘,開罰名單算是機密嗎?算是個資法的適用範圍嗎? 主席: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張執行秘書答復。 張執行秘書銘斌:主席、各位委員。裡面有一部分涉及到個資的部分。 蘇委員震清:你們現在是對公司而非個人開罰,這部分真的牽扯到個資嗎?你們可以說受罰的公司有15家,本席現在是在立法院質詢你們,而不是在外面隨便亂問喔!我們希望能調閱資料作為質詢之用,你們現在都以涉及個資法而不願提供。像阿里巴巴及香港淘寶網等你們都主動發布訊息表明為中資,奇怪!為何這部分就不涉及個資?針對今天的議題,本席的辦公室行文經濟部要求提供你們處罰過的案例名單、處罰的案由及判決結果等資料,你們就是不給,到現在還沒有給!我們站在監督的職責立場上,向投審會索取資料,你們開罰一定是有原因、有對象也有結果,但是你們就用一句話「涉及個資」拒絕提供。你們現在究竟把我們當成什麼? 鄧部長振中:它大概有一些政府資訊公開法跟個資法的法律適用問題,所以我們…… 蘇委員震清:你們自己都可以公告哪一家被處罰,這真的牽扯到個資嗎?它們是公司耶!這有什麼好涉及個資的!我都覺得很納悶,到底你們有沒有在做事情?為什麼向你們索取一份資料都沒辦法給我們!還是又跟國安會一樣,每次都說這是機密,以涉及國家安全為由一句話就帶過!部長,我再正式要求貴部提供受經濟部投審會處罰的名單、案由以及判決的結果。你們自己可以向外界宣布,甚至將哪間公司遭受處罰的消息刊登在網站上,現在我們為了質詢向你們索取資料,你們卻不願提供。我們想看看你們做了什麼事,瞭解一下你們的處罰究竟對不對或者你們是用什麼理由加以處罰,不給我們就是不給我們,部長,你不會覺得很奇怪嗎?這種公司的資料真的牽扯到個資法嗎?用一句涉及個資法來搪塞我們,要不到就是要不到! 鄧部長振中:報告委員,讓我們在法律方面仔細研究一下,盡量朝著…… 蘇委員震清:部長,你不必再騙了! 鄧部長振中:這部分大概涉及幾個法律,我們法規會的執行秘書也很認真在研究相關法律的規範…… 蘇委員震清:我們要索取資料作為質詢之用,你們就以涉及個資拒絕提供,請問你們為何可以自行上網公告?至少你也要告訴我們,現在究竟處罰了幾家公司,並且明確地告訴我們,哪一家不涉及所謂個資,所以把資料告訴我們。很奇怪的是,同樣都被處罰,為何某一家涉及個資,某一家就不涉及個資,為什麼會有不同的認定?這一間可以告訴外界,另外一間不可以告訴外界,你們究竟在搞什麼?莫名其妙嘛!你們用這個作為解釋的理由,執秘,我真的聽不下去啦! 張執行秘書銘斌:是,部長已經指示我們進行檢討,我們事實上已經在…… 蘇委員震清:請你告訴我,為什麼這一間就可以公告它違反的事由、它為什麼被開罰?另外一間就違反個資不能講,但是你們還是一樣開罰? 張執行秘書銘斌:報告委員,涉及上市櫃公司的部分,因為上市櫃公司有揭露的義務,所以那部分我們會公開,也比較沒有個資的問題;至於非上市櫃公司,就比較有所謂涉及個資…… 蘇委員震清:它違反了政府的規定跟法律,讓外界知道它違反,請問這叫什麼違反個資法?它是公司耶,算什麼個資法?我真的想不懂! 部長,千言萬語一句話,你們的表現就會讓人感覺你們願意做事情或不願意做事情,對不對?我今天沒有批判國安局的意思,剛才黃昭順委員站在此處,質詢究竟有哪些牽扯到國安問題,國安局回答現在正在清查。我不好意思再叫國安局官員上台答復什麼時候開始清查?要清查到什麼時候才能結束?難道沒有時間點嗎?有開始就有結束吧!對不對?總不能以此事牽扯到國安,所以就可以一句話帶過嗎?沒有這回事啦!既然有些事情必須公開、透明,我們就要勇敢承擔,這才是政府應有的態度,部長,請你們回去思考。 鄧部長振中:是。 蘇委員震清:本席要問的是為什麼這個資料不能提供?莫名其妙!我真的無法接受。當政府真的有好好地落實做這件事時,就是在替我們國家人民把關,對不對?請你們回去思考看看吧。 鄧部長振中:好,我們來研究一下,把法規都弄…… 蘇委員震清:最後我再問一句,什麼時候可以提供給我?你們最好跟我講清楚,這個在法律上真的不能給喔!你們最好研究清楚,法律上真的是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不能給,不然這筆帳我們再慢慢算。 鄧部長振中:禮拜五之前我們會給委員。 蘇委員震清:好。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質詢。 李委員貴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時間有限,所以我就不一一詢問三位,請你們各自直接發表即可。我們今天討論活化台灣經濟的議題,中國大陸現在已經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請問三位有不同意見嗎?兩岸都是華人,語言、文化都一樣,所以我們說,如果兩岸之間可以不要用競爭的模式,而用互補合作模式,是不是能夠創造雙贏?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答復。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那當然。 李委員貴敏:我們看一下兩岸各自的優缺點是不一樣的,大陸的優點在於有資金、有市場,這兩項是臺灣目前比較缺乏的,但是臺灣則是有技術、有人才。臺灣的技術與人才中國大陸可不可能很快追上?如果我們停滯,中國大陸是否能很快追上?認為中國大陸沒有能力很快就追上我們的技術與人才者請舉手。 鄧部長振中:假如我們不進步的話,他們應該可以很快就追上。 李委員貴敏:對,不進則退,這是我們在小學就已經學過的,更何況已經在職場工作這麼久了。我要請教三位是否有看到,其實本席在上星期的國是論壇中已經提出,美僑商會對於我們要加入TPP,它認為前面有一些部分是臺灣應該要先準備的,其中一項包括我們的法令國際化。提到法令國際化,目前臺灣有很多規定與世界脫節,首先我要請教的是,目前我們對於陸資與對外資的規範是不一樣的,但是我們理解因為兩岸關係與跟其他國家的關係不一樣,所以我們對於陸資部分有很嚴苛的限定,例如外資投資項目採負面表列,但是對於陸資則是採正面表列。第一,事實上以兩岸關係來說,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會對陸資有這樣特殊的規範,可是我要請教的是,這樣的規範不違反WTO rule嗎? 鄧部長振中:有關投資,WTO現在尚未規定得很清楚,那…… 李委員貴敏:部長,如果你這樣提,那我就換一個方式請教你,你知道中國大陸原先跟我們討論貨貿的代表人如今已經…… 鄧部長振中:到澳門去了。 李委員貴敏:對,除了他之外,在陸對臺系統人事異動部分,包括原國台辦經濟局局長也異動了,這些原來看起來對臺灣比較熟悉的大陸官員之異動,對於臺灣未來的兩岸談判會造成甚麼衝擊? 鄧部長振中:我們當然希望不要造成任何影響,不過這是他們的人事安排,我們也沒有辦法…… 李委員貴敏:雖然我們沒有辦法避免,但是我們應該要有所因應。世界在變動,臺灣如果不變動、不採取因應措施的話,那就是停滯、會邊緣化,對不對? 鄧部長振中:是。 李委員貴敏:當我看到這樣的人事異動,我們當然沒有辦法干預,因為這是別人的事,怎麼可能去干預?但是,現在院裡、部裡對於這些人事異動要採取甚麼措施?either catch up,或是要怎麼做?抑或是這個問題太複雜?如果太複雜,會後再回答本席也OK,但是這部分要怎麼解決,我覺得要注意。 第二,前面提到中國大陸現在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它有的市場是你所沒有的,所以它有一個強項是你沒辦法取代的,但是只要我們再繼續邊緣化、繼續遲延,我們的人才、技術這部分的優勢他們是可以取得的,我現在看到的狀態是二比二,亦即他們有兩個很重要優勢、我們也有兩個,可是經過時間變遷之後,人家可能會變成有四個優勢,而我們變成零個優勢,那時候我們要談甚麼呀? 前一陣子中韓簽訂FTA,我看到經濟部有一個發言,提到FTA對我們的影響並不是很大,憑良心講,這部分我的看法和部長及經濟部的意見差異滿大的。我們都知道,貿易並不是我們唯一的經濟引擎,貿易是經濟發展動能的一個引擎,還有另一個主要的引擎是甚麼?就是投資。如果今天你在韓國設立公司,產品進到全世界第二大市場,你的成本會比在臺灣製造出來的產品進到中國大陸市場的成本還要高,人家會到哪裡去?很簡單,當然是到韓國。其實也不一定到韓國,在有東協或RECP或TPP規範的情況下,很簡單,這些要投資的人會到那些成本比較低的國家去,這樣臺灣的三大引擎等於已經去掉兩大引擎了,對臺灣的經濟影響怎麼可能小?部長以為如何? 鄧部長振中:是,謝謝委員提出這個題目,我藉此機會向您報告並向大家做澄清,經濟部從未說過中國大陸跟韓國的自由貿易協定對我們影響很輕微,反而一直提醒這會影響投資行為,因為大陸與韓國簽訂這項協定,兩個國家的政府之間就貿易問題有一個機制,整個海關標準檢驗機制處理的便利性比起我們是大大提高,就服務業方面,其影響很深遠。我們不斷提醒我們的社會及企業界要注意這些事情。至於關稅部分,有一些產品的影響可能會慢一點呈現,但是我們絕對沒有說過大陸跟韓國…… 李委員貴敏:是,我們知道經濟的引擎有許多個,先不講第三個,光是講貿易,它並不是唯一的,好不好? 鄧部長振中:是。 李委員貴敏:囿於時間,我必須回到一個很重要的議題,對於中國大陸部分,我的建議是不要違反國際規範,但是該不該去限制它?當然應該,因為兩岸關係是不一樣的,絕對不會不去限制它,所以當你要去限制它,我就要請教你有沒有這樣的能力,去達到你所要限制的目的?第一,投審會是否有這樣的能力,會知道陸資要來臺之時就直接講:我是陸資、我來臺灣,而讓你去駁掉它嗎?不會吧?它一定是繞道而來。我現在要問的是,投審會有這樣的能力嗎?你們沒有在大的律師事務所或大的會計師事務所工作過,你沒有看過text planning、也沒有看過structure,你有辦法去判斷哪一項來台的投資是陸資嗎?你沒有參與過類似的經驗,而能判斷它是陸資?憑良心講,我不相信你們有這樣的能力。我換個方式問,今天中國大陸實際上有沒有來臺灣,把臺灣的人才吸收到中國大陸?有或沒有?有嘛!對不對?很簡單,它給的待遇很高,我們的人自然就會過去了,因為我們的人要生活、要生存。 第二,它現在想要你的技術,這很簡單,我想中國大陸不會笨到要向投審會申請來臺投資,而卻讓你駁掉,它在我們的公開市場上透過私募基金及其他管道,直接在公開市場買掉你的10%,你不是就被他控制了嗎?你做了甚麼樣的規範?對於我們證交法的規定,居然還有委員提案修正;針對敵意併購的情況,臺灣的公司一直在抗拒,不要讓人家把我們臺灣的公司併購了。我們算算臺灣公司的資本額,以友達而言是九百多億,10%是多少?是九十幾億,你認為對岸或是外資哪個人沒有九十幾億將整個公司拿下來?他可以在公開上市公司直接買,你能奈他何?你怎麼查他後面的情形?他很容易做到的。所以我剛才特別講,別人的優勢是資金加上市場,你的優勢是人才加技術,如果現在你的法令洋洋灑灑的規定說投審會要核定,不給陸資,這是講得很漂亮,但是哪個呆子在知道法律是這樣規定的情況下,還直接用你禁止的方式做,來讓你把它駁掉?一定是以迂迴的方式來做。如果他直接從公開上市公司買下來,需要的錢並不多耶! 主席:請經濟部投審會張執行秘書答復。 張執行秘書銘斌:主席、各位委員。依據陸資投資證券的辦法,他是不可以擔任董監事的。 李委員貴敏:哪個呆子在買你的公司時,還去擔任董監事,還去告訴別人他現在是陸資的資金?我就說你如果沒有在實務上操作過,用想像的方式,會造成理論上是如此,可是不知道人家實際操作的手法。 張執行秘書銘斌:陸資申請案件最後有40%是沒有核准的,所以我們的確有做實際查核。 李委員貴敏:我會昏倒!陸資如果有心把你的公司買下來,他會用陸資來投資,買你的證券嗎?不會吧!連小學生都不會這樣做。 張執行秘書銘斌:證券部分因為不可以取得經營權,所以已經把它卡住了。 李委員貴敏:你知道什麼叫做人頭嗎?市場上沒有人頭嗎?我看到主席站起來,一直要我下台,所以我尊重他。最後,我拜託你很務實的解決這個問題,現在雙方的優勢是2比2,不要讓它變成4比0,尤其不要讓臺灣的公司及技術很容易的就被收購。 主席(蘇委員震清代):請陳委員明文質詢。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一直在思考,馬政府上台這幾年來,到底為臺灣的經濟做了什麼?為什麼臺灣的經濟成長率每況愈下,到今天出現好像連保3都保不住的危機?後來我覺得馬英九這七年來好像只做了一件事,就是幫助中國「以經促統」,全力配合中國的經濟政策。我們看2008年中國推動「十一五計畫」,當時中國缺乏資金,我們就配合開放投資中國的40%上限,讓臺灣資金迅速流到中國,好像是在幫助中國經濟壯大一樣。我不瞭解這是什麼人替他出的主意,到底是蕭萬長還是劉兆玄?馬總統對臺灣經濟的顧問好像是中國北京,我不知道他到底是聽誰的。我們回想臺灣在2010年時說不跟中國簽ECFA不行,結果簽下去時,中國的經濟正好,讓我們感覺好像臺灣一定要靠中國來救,營造出一種中國是臺灣經濟救世主的氛圍,但是2011年我們就看到台灣經濟成長率掉到3.8%。記得當年要簽ECFA時,政府一再說簽了ECFA之後,我們的GDP最起碼會成長1.65%,甚至到1.7%,結果2011年就掉到3.8%,2012年掉到2.06%。部長,我講到這裡,你應該都同意吧?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答復。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請委員給我半分鐘的時間回答…… 陳委員明文:我們將臺灣經濟鎖定在中國,現在臺灣的經濟成長率都要崩盤了。你們以前說一定要靠中國,臺灣才能飛天遁地;又說ECFA如果沒有簽,經濟就會多麼糟糕,如果簽了ECFA,GDP就會成長1.65%,甚至到1.7%,還可以跟世界各國簽FTA,但是到今天為止,有嗎?沒有嘛!真是「膨風水蛙刣無肉」。 鄧部長振中:我跟委員報告兩件事,第一,關於這幾年臺灣經濟的表現,2008年的金融危機是一個非常難對付的事,但我們還是非常平順的走過來;第二,說到簽ECFA可以給我們增加多少市場,事實上,中國大陸的市場愈來愈大,我想這個我們無法否認。 陳委員明文:他們的經濟一直在衰退中,經濟成長率從當初的18.6%,一直到今年連保7都快保不住,現在我們臺灣跟中國經濟的依存度這麼高,也會被他們拖累,不是不會唷! 鄧部長振中:一點沒錯,一方面我們要去耕耘他的市場,二方面我們也要經營世界國際市場,我們跟紐西蘭及新加坡的協定能簽出來算是不錯。至於ECFA部分,因為現在是早收清單,只有五百多項,所以整個效果還沒有看出來。 陳委員明文:我告訴你,現在中國的經濟在大衰退,這是全世界都有目共睹的事情,如果我們還是一味的將所有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是自找死路。坦白講,中國對臺灣基本上是不懷好意的,現在可以看到中國對台灣的經濟步步進逼,尤其是對我們的半導體產業,最近北京祭出「國家積體電路產業發展推進綱要」,特別設立1,200億人民幣的產業基金,而且聽說一直在向聯電招商,聯電也正式宣布2014年10月要砸400億到中國福建自貿區,設立12吋晶圓廠,我們好像也批准了,這沒有錯吧? 鄧部長振中:只有批准一個廠。 陳委員明文:大家都知道,我們臺灣還是以半導體產業為主。 鄧部長振中:全世界25%的半導體是我們生產的。 陳委員明文:這是我們一個主要產業。事實上,聯電與台積電是死對頭,中國現在就是要引聯電到他們那裡去投資,馬政府與經濟部竟然說這沒有技術的關係,同意他們進去,然而大家都很清楚,這是一個「滅台矽盾計畫」,你們難道都不知道?你們以為聯電去福建自貿區投資400億跟台灣的半導體產業都沒有關係?不會吧?你們沒有那麼笨吧!但是你為什麼對社會這麼說? 鄧部長振中:我們允許他們的技術慢我們兩代,所以不會發生競爭關係,我們的技術還是比他們好。 陳委員明文:如果以你們的角度是這種想法的話,那就枉費本席剛才在告訴你,人家已經通過「國家積體電路產業發展推進綱領」,它現在的策略是聯合聯電來制衡台積電,如果你們連這一點都不知道,我真的替你們感到難過啦!其實大家都很清楚,中國對台灣的經濟確實是一步一步在近逼,馬政府上台以後對陸資可以說是大開投資之門,我要請問國安局,現在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公共建設的項目裡面,涉及國安的部分有多少?有幾種? 主席:請國安局第三處賴副處長答復。 賴副處長蘊誠: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大概都有做事前的審查。 陳委員明文:機場和台灣的國安有沒有關係? 賴副處長蘊誠:有關係。 陳委員明文:港口有沒有關係? 賴副處長蘊誠:有關係。 陳委員明文:公路有沒有關係? 賴副處長蘊誠:當然有關係。 陳委員明文:捷運也有關係吧? 賴副處長蘊誠:是。 陳委員明文:還有橋梁、隧道也有關係。 賴副處長蘊誠:應該有關係。 陳委員明文:好,謝謝。我們現在開放的項目有很多,剛才我唸的這些機場、港口、公路甚至是捷運和橋梁都可以讓中資來投資興建,部長,台灣上市上櫃的公司有上千家,難道真的找不到半家來做這些機場和港口?為什麼非要讓中國的資金來投資這些公共建設影響到國家的安全?你們是從哪裡考量的?這個原因我一直想不清楚,為什麼? 鄧部長振中:這個應該有兩個因素,一個是資金的因素,一個是競爭的因素,我們不能全部都開放,也絕對沒有全面開放,但是有選擇性的開放一些,其實開放的項目真的很少。 陳委員明文:我記得有一年國台辦鄭立中到我們嘉義布袋港,他在布袋港指指點點說中國要來投資興建,那個時候我還搞不清楚,心想怎麼可能?這個明明是馬英九在選總統的時候對嘉義人的承諾,布袋港馬政府要來做,結果7年過去了,馬政府沒來做,但是那時候中國竟然用中主國的身分說要來做布袋港,當時我還不相信,但是現在大陸人民來台投資公共建設,包括機場和港口都可以由中資來投資,這一點本席實在是無法接受,尤其是機場,副處長,像嘉義水上機場這種軍用和民用的航空站,有沒有涉及到國家安全的問題? 鄧部長振中:那個它不能投資。 陳委員明文:有沒有? 賴副處長蘊誠:有。 陳委員明文:有嘛!沒錯嘛! 鄧部長振中:那個不可以來投資。 陳委員明文:就是機場啊!在你們的項目裡面都有,包括民用航空站還有其他設施都可以,怎麼不可以? 鄧部長振中:沒有,它這個是倉儲、加工、運輸、設施…… 陳委員明文:廠房倉儲…… 鄧部長振中:不是讓它來投資機場。 陳委員明文:還有航空事業的營運設施,怎麼不是? 鄧部長振中:旁邊讓它開一個倉庫。 陳委員明文:所以我今天要告訴你,水上機場你也可以開放他們來投資興建航空站,怎麼可以這樣子?港口也可以。 鄧部長振中:這個不行,開過境旅館可以,開展覽館也可以,但是機場沒有開放。 陳委員明文:去年好像水上機場開放飛國際航線,國民黨的副主席黃敏惠就去結合陸資的春秋航空公司包機直飛中國上海。我就搞不清楚,水上機場是軍用機場,如果要包機,其實包中華航空公司也可以,為什麼要包中國的春秋航空公司來直飛?這樣不是讓人家看得清清楚楚?這個沒有危及到國安問題嗎?國安局,有沒有?我覺得莫名其妙,你要中資來投資,為什麼機場和港口都要開放?現在連橋梁、隧道、纜車和國家公園都開放,本席覺得非常擔憂,難道一定要讓中國的資金全部進駐,影響到台灣的國安問題以後大家才會覺醒?我希望部長回去好好的討論一下,檢討一下,只要有涉及到國家安全的,在審查的過程中要嚴謹一點,好不好? 鄧部長振中:是。 陳委員明文:你說民用航空站可以讓中資來投資,那像這種敏感的軍民兩用航空站要怎麼辦?水上和新竹是離中國最近的機場,也是台灣本島防禦最迫切需要的一個軍用機場,但是我們既然開放國際航線,事實上叫中國的航空公司來直航就已經很危險了,現在還讓中資來投資興建,我覺得這個實在是莫名其妙。 主席:好,時間到。 陳委員明文:本席希望經濟部能夠好好把關,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唐山質詢。 主席(陳委員明文):陳唐山委員質詢完以後,我們休息5分鐘。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這一次民主進步黨黨主席蔡英文到美國訪問,和美方做一些交流,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駐美大使說了一句話,他說蔡主席到美國面試首先要通過一關,要經過中國13億人口同意才算過關,這是共匪國家派駐在世界最民主國家的大使說的,他說蔡英文到美國去交換意見是在面試,最重要是通過中國13億人口的考試才可以,部長,你的看法怎麼樣?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答復。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陸委會已經有表示了,這是不妥當的說法,台灣的前途當然是我們台灣人決定。 陳委員唐山:所以你也不贊成? 鄧部長振中:我當然不贊成。 陳委員唐山:政府當然都不贊成。 鄧部長振中:事關台灣的前途。 陳委員唐山:共匪對台灣的看法已經很清楚了,你還敢和它做生意嗎?你還期待它對我們有好感嗎?1,600顆飛彈對準台灣,到現在為止還沒有放棄用武力對付台灣,我們還一直鼓吹和這種共匪政體做生意,部長,站在台灣人的立場,你不會覺得很奇怪嗎? 鄧部長振中:生意當然要照做,中國是一個大的市場,錢還是要賺,但是國家安全這部分當然要把它維護好。 陳委員唐山:你賺錢賺到最後國家就沒了,現在台灣需要的是國際化而不是中國化,你們現在什麼東西都倒向中國市場,為什麼要倒向中國?這樣不對耶!國際化是internationalization,不是Chinalization,因為中國對我們的看法很清楚,政府的眼睛難道看不清楚嗎?台灣現在最重要的是國際化,不是中國化,這個基本原則我們要守住。在美國國會裡面有一個圖書館,它幾年前有出一個研究報告,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看過,報告中講得很清楚,全世界如果投資了100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中台灣的投資就占了50元。全世界在市場上買得到的東西,其中有50%是台灣的生意人在中國設廠生產出來的,這篇文章你看過嗎? 鄧部長振中:我沒有看過,但是這個比例可能高了一點,我們進入大陸市場的投資額是滿大的,不過大概還占不到50%。 陳委員唐山:這個是Library Congress做出來的報告,裡面都是一些學者專家在研究,現在台灣的情形是這樣,我們難道還無法體會到它要侵犯我們、要拿下台灣?它最後的目的是要拿下台灣,你們對這一點都不清楚嗎?如果不清楚的話,你們這些官員對台灣的納稅人要怎麼交代?部長,這個意見給你做參考。 鄧部長振中:是。 陳委員唐山:經濟非常重要是沒有錯,但是不能什麼都挖去填中國那個洞。 鄧部長振中:沒有啦! 陳委員唐山:26年前的六四事件發生以後,很多國家都不敢去中國,台灣人還一直投資進去,我們的投資救了它,它現在要回頭打我們,要拿下台灣,世上怎麼會有這麼笨的人?不可以這樣,這點我是順便向部長質詢一下。部長,我們說要去中國投資賺錢,但是你們對台灣本土的公司有處理好嗎? 鄧部長振中:我們當然儘量幫忙,經濟部真的很用心在幫助我們的企業。 陳委員唐山:有關幫助企業的部分,我等一下會請教商業司司長。關於太百公司這件事情,我上次有問過部長。 鄧部長振中:是。 陳委員唐山:我在3月31日把陳情書送給毛院長,4月1日就收到一封恐嚇信,寫一些話來恐嚇我,陳唐山當一個立法委員在這裡關心台灣企業的公平性,很多問題包括我在國會的質詢都說得很清楚,它是非法占領另外一個人的股份,你們商業司在包庇,我也已經開過好幾次會,在這種情形之下,3月31日我一直在質詢毛院長,也將這個資料交給他,結果4月1日我就收到恐嚇信,我交給毛院長的東西竟然第二天就跑到公司去,公司就寫一封信來恐嚇我,恐嚇一個立法委員。本席把時間說出來,部長你記清楚,3月31日我將這份陳情資料交給毛院長,4月1日就收到恐嚇信,4月14日輪到我總質詢,我就質詢毛院長:「我交給你的資料你交給誰?」國會議員交給你一份陳情書,才隔夜而已馬上就交給對方,對方就寫一封信來恐嚇我,天下哪有這種事情?我在這裡質詢過部長,你說你不知道。 鄧部長振中:我是不知道。 陳委員唐山:我要院長把這件事情說明清楚,從4月14日到現在還不明不白,這等於是不理睬國會議員,剛才我聽到主席向你們要資料,你們到現在還不給他,我身為國會議員,不只用書面質詢又拿資料給他,到現在為止仍然沒有給我一個正確的答復,但是5月25日行政院有送一份公文正本給我,針對我的問題他怎麼說?部長有沒有收到5月25日這份公文? 鄧部長振中:我沒有看到5月25日的公文。 陳委員唐山:行政院秘書長函,他說「立法委員陳唐山國會辦公室簡便行文,為覆太流公司登記案爭議本院立場之書面摘要一案,請貴部研議,逕赴陳委員國會辦公室……」,行政院把正本交給經濟部,叫經濟部回答我。 鄧部長振中:好。 陳委員唐山:我現在告訴你,你應該有收到。 鄧部長振中:應該有收到。 陳委員唐山:我質詢毛院長的問題經濟部要來回答。 鄧部長振中:是,當然。 陳委員唐山:我在3月31日告訴他,到5月25日才回這個函,今天已經是6月8日了,這是國會議員關心的問題,因為其中有貪污的情形,所以國會議員要來監督,這個如果是錯的,陳唐山立法委員絕對會堅持到底,阿扁的案件就是因為司法單位做得很不妥當,我認為司法有問題,所以我堅持到底,這個法務部一定要改,相關的司法不應該這麼做。現在這個案子本席向商業司司長講過幾次,他後來說他沒辦法解決,這個東西必須送給毛院長,我才會送給毛院長,你當商業司司長沒辦法解決問題,是非黑白分不清楚,那當這個官員能做什麼?商業司長司長,我告訴你,民主政治的政權常常會換來換去,台北市在柯市長當選以後,上一任市長的作法他會翻出來看,一個公務人員如果沒有好好做,這個案子已經公開得很清楚,我手中的資料一大堆,一些法律專家講的話和你的解釋完全不一樣,你就是堅持不改,你有沒有收到什麼好處? 主席(葉委員津鈴代):請經濟部商業司江司長答復。 江司長文若:主席、各位委員。我絕對不會拿任何人的好處。 陳委員唐山:你說你絕對不會拿,好,這是法律的層面,到現在為止你還不承認你們這樣做不對,你跟我說你已經沒辦法處理,一定要交給上面,因為上面的意思要去處理,有沒有這樣講? 江司長文若:不論是我或是我之前的司長都是抱持一樣的態度,我們的答復向來都是一致的。 陳委員唐山:一個國內的事件都沒有辦法秉公處理,因為背後和錢有關係。我們現在要把台灣的經濟倒向共匪手中,有很多買辦在旁邊牽線,台灣連國內的事情都處理不好還處理到中國去,中國人最會貪污全世界都知道。司長,到今天為止,我講這些話你有什麼要答辯的?你說你已經沒辦法處理,所以我才去找毛院長,這句話你要不要收回?你有辦法收回去嗎?朝代快要換了,陳唐山絕對堅持,你如果想去坐牢,你如果要繼續錯誤的法律,部長也一樣,這個文已經在我手中,我限你在幾小時之內或是幾天之內要針對這個文來回答我。 鄧部長振中:當然我們一定會處理,既然行政院有交代,我們一定要處理。 陳委員唐山:行政院有交代,這個文在這裡。 鄧部長振中:對,我們一定會處理。 陳委員唐山:你要處理多久?多久能告訴我? 鄧部長振中:我們處理完當然就按照行政院…… 陳委員唐山:你給我一個時間,我從3月31日講到現在已經是6月了,這個文在5月25日就到你們那裡,今天已經是6月8日。 鄧部長振中:是。 陳委員唐山:一個國會議員講的話都不算數喔? 鄧部長振中:有啦!因為這是行政院交辦的,我們一定要辦,一定要處理,照行政院的意思。 陳委員唐山:你現在還不辦嗎? 鄧部長振中:儘快啦!因為這個法律問題也是要仔細的去…… 陳委員唐山:我們和行政院的法規會談過,也和台灣很多商業方面的法律專家談過,他們的意見我想司長也非常清楚,到今天為止還堅持不改,有錯誤一定要改,你連這種事情都沒有勇氣改,你在這裡能替百姓做什麼工作?會變成貪官耶! 鄧部長振中:沒有啦!他說得很清楚,我想我們經濟部不會有什麼貪官,沒有這種事情。 陳委員唐山:怎麼會沒有貪官?以後就知道了。台北市在柯市長上任之前也都說沒有貪官,以後看馬英九能夠跑到哪裡去。 鄧部長振中:不會啦!我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我們不會這樣。 陳委員唐山:對的事情我一向都給予支持,不對的我絕對堅持到底,剛才舉阿扁這個例子,我就是堅持到最後,因為在司法上有很多不公平的地方,所以一定要替他討回公道,現在阿扁也出來了,對於這個案子我絕對要追究到最後一刻,我絕對有能力去追究到最後一刻,這是我陳唐山做人最重要、最讓人看得起的一點,這樣部長清楚嗎?司長瞭解嗎? 鄧部長振中:是。 陳委員唐山:好,謝謝。 鄧部長振中: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2014年中國工作船華電1001要來施作我們的風力發電,因為影響到國安,所以最後核准案經核准之後一一撤銷,包括航港局核准這艘船來台以及移民署核准全部操作人員來台全部撤銷。由於當時經濟部一再表示非讓他們來不可,為了防杜未來中國工作船華電1001再回到我們的內水也就是禁制海域來施工,當時在立法院的朝野協商就做了一個決議,本席認為如果這個國家有國安把關,由國安單位召開專案審查會議發給無國安疑慮證明文件以後我就放手,這個決議已經三讀通過經總統公告,在2014年12月30日朝野協商,2015年1月13日院會三讀。本席願意放手,但條件是國安單位要召開國安審查會議向全國人民保證沒有國安疑慮,那我就放手讓他們來啊!這個決議在1月13日三讀通過,還不到10天國安局就召開一個會議,這個會議被列為機密,我到現在還要不到會議紀錄,可是本席得到檢舉,在這個會議中國安局再度把國安審查推給業務單位,所以這種案就推給經濟部能源局。1月23日交通部也配合修直航許可辦法,開放台灣的禁制海域讓中國船隻路過,用密件送到行政院,然後1月26日航港局同意這種工作船可以去中國打造,要去中國造船來做風力發電,在1月份做了這一連串的事情,無視於立法院要求的國安。 到2月份的時候,直航許可辦法通過,然後行政院用密件同意交通部修改,最後送到立法院來,我把它拉下來審查。在3月份的時候經濟部召開了國安審查會議,完全違背立法院的決議,然後國安局在這中間又發了一個密函,什麼東西我到現在還查不出來,結果能源局在3月23日開這個會被我知道的時候,我把局長找來痛罵,本席要求能源局把這個會退回給國安局,能源局在4月9日就發函給國安局說這個審查違反立法院決議,我還是希望國安單位扛起這個責任,無論是國安局或是國防部,結果從此石沈大海,進度我一概都追不到。最近本席又得到檢舉,說行政院召開了這個會議,然後審查已經通過,航港局在6月4日核准他們來台灣,這中間我一路追,所有的回函都告訴我是機密,你看毛治國這個函,直航辦法用機密,本席去要還告訴我要保密10年,說這個是機密。再來是國安局開的到底是什麼會,本席要求你們把會議相關資料給我,結果局長回覆說這是機密所以不能提供,到底國安局開了什麼會把國安審查再推回去也不肯告訴我,然後本席再一路追,還是告訴我機密不能給。本席接受的檢舉是連文號都有,104年3月24日鴻典字第0003577號函有關中國工作船機事宜公文,內部的檢舉連文號都跟我講了,我向國安局要這個文,國安局還說是機密。 我也有去函行政院問毛院長,我說這本來是國安單位要召開的,聽說你們行政院要召開,我問他這個制度的SOP是什麼,結果他回函推給經濟部,部長收到這個公文到現在還沒回給我。接下來我再問毛院長,因為我聽說行政院開過這個國安審查會議而且已經核准了,所以要他趕快告訴我是誰主持的?會議是怎麼開的?結果他再度推給你們經濟部。部長,你看看,行政院回函說我問他們行政院有沒有開會,他們已經請經濟部好好回答我,行政院有沒有開這個會他們不敢回答,卻叫你經濟部來回答。本席得到的檢舉是這樣,台船已經把華電1001來台的擔保函開給中國華電,弄了一個喪權辱國的合約,因為這艘船的價值超過來台工作的工程金額,所以台船必須開立銀行的擔保函給華電,如果船有損害願意賠償該部分,部長知不知道移民署告訴我這艘船由誰操作?這艘船是中國人在操作,因為這個有綁操作合約,中國人的船來台灣由中國人操作,結果台船和人家簽了一個約,說如果有損害要台船賠,中國人操作的中國船有損害要台船賠。好,沒關係,這個檢舉告訴我已經通過了,你們預計在6月16日到18日期間要把這艘船拖到海峽中線,再由台船派遣台灣的拖船去拖,上一次是進港被我抓到,這一次你們就偷偷摸摸的不進港,然後要把它拖到彰化外海的風場進行工作,因為不進入台灣港口,所以也不必通報航港局和海關,企圖以該船在公海工作或是路過台灣海域為由偷渡來台工作,這就是為什麼我剛才要講航港局修直航辦法,航港局修直航辦法就是允許中國船隻通過、借過、路過我們的禁制海域,包括台灣的內水和金馬的內水,華電1001就是用路過的方式要進來台灣的海域,它不進港,要偷偷摸摸的進來。 部長,我現在要問,到底國安審查會議由誰召開?無國安疑慮證明書誰開?開出來沒有?如果不符合立法院的決議,國安審查會議還是由經濟部或能源局召開,這樣我無法接受;如果沒有開具無國安疑慮證明書船就要來,我也無法接受。本席已經退讓到這個地步了,我不是神,我認為有國安疑慮,如果沒有國安疑慮,為什麼上一次會撤銷叫它回去?為什麼上一次國防部認為有國安疑慮把它趕回去?你們非要它來不可就跟我講沒有國安疑慮,好,那你告訴我國安會議誰審查?無國安疑慮證明書開出來沒有?是不是已經核准它進來了?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答復。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我的瞭解是這樣子,它有兩審,一個初審、一個複審,初審是由經濟部來做,複審是由行政院來進行。 管委員碧玲:對啊!我就問啊!既然行政院叫你回答,那你今天就回答我,你所謂的複審是什麼?不管初審或複審,我要的就是國安審查,國安審查誰開? 鄧部長振中:在行政院是葉政務委員開的。 管委員碧玲:叫什麼名字? 鄧部長振中:葉欣誠,葉政務委員。 管委員碧玲:有誰列席? 鄧部長振中:所有的國安單位,所有相關的單位都列席。 管委員碧玲:誰開具無國安疑慮證明書? 鄧部長振中:會議的結論,當然就是加上這些配套措施以後,這個並沒有…… 管委員碧玲:配套措施是什麼? 鄧部長振中:這裡的配套措施就是委員剛才一直在提的,其實有一些配套措施是不適合對外說的。 管委員碧玲:胡說八道!如果不接受全國人民監督的話,你憑什麼保證沒有國安疑慮? 鄧部長振中:因為配套措施…… 管委員碧玲:為什麼上一次就可以公開接受檢驗?上一次就是因為公開接受檢驗,所以最後被撤銷叫它回去,你們這次為什麼從頭到尾全部都是機密?你看看總共給我多少個機密,其中有一個密件還叫我要保密10年,真好笑啊! 鄧部長振中:在那個審查的報告裡面,一定會列出一些國安的顧慮在什麼地方…… 管委員碧玲:有疑慮嘛!有疑慮所以才要配套,對不對? 鄧部長振中:對,它當然…… 管委員碧玲:所以就是有疑慮。 鄧部長振中:但是配套…… 管委員碧玲:好,我要知道疑慮是什麼、配套是什麼,然後誰開具無國安疑慮證明書,誰開具的?有沒有開? 鄧部長振中:我想在行政上的一個解釋是說整個會議的結論就是無國安疑慮,因為它比國安局更高位階。 管委員碧玲:是行政院? 鄧部長振中:行政院比國安局更高位階。 管委員碧玲:如果是行政院代替國安局主持會議來審查國安我可以接受,我是一再退讓哦!退讓到願意由行政院來負責,但問題是我去函行政院的時候,行政院一概不予回答,全部要求經濟部回答,經濟部到今天還沒有回答,結果就說船已經要進來了,你知不知道船如果依剛才內部檢舉告訴我的方式是進不來的?為什麼?因為直航辦法已經被本席把審查的結果修掉,要求更正,也就是台灣的內海絕對不允許借它路過,所以它如果要用路過的方式進來風場,這個部分已經被我堵死了,在上個禮拜五已經三讀讀過了,你們馬上會接到立法院的公文,這是不可以的。船到底要怎麼進來,你們的配套是什麼,本席現在問出這個會議是葉政委召集的,我可以接受,那我要問無國安疑慮證明開出來沒有?一定要開出來,否則我就是一路再追,本席已經退讓到以你行政院向全國人民擔保無國安疑慮就放手,可是我追不出你們這個無國安疑慮的證明啊! 鄧部長振中:對啦!依我的瞭解,並不需要一個證明,整個會議的結論…… 管委員碧玲:這豈是你能講的?這是總統公告、三讀通過的決議,是經總統公告的耶!那是有法律效力的。主席,我們剛才講的第一頁是立法院經三讀通過,隨著年度預算由總統公告的決議,就是你要開審查會議發給無國安疑慮證明,你就發一個證明的副本給我看,要對全國人民保證無國安疑慮,本席已經退守到這樣了,你們還不願意做、還做不出來,叫我怎麼放手?我說我可以放手,只要你整個政府、你行政院、你國安單位願意說「好,沒有國安疑慮。」就做啊!發不發這個無國安疑慮證明?我現在的要求已經謙卑到叫你發一個無國安疑慮證明出來。 鄧部長振中:您也知道經濟部是個執行單位,我們會儘量在您說的那個立法院的決議之內去執行…… 管委員碧玲:這是有法律效力的。 鄧部長振中:是不是容許我們再回去…… 主席:請經濟部書面回答這個問題,好不好? 管委員碧玲:無國安疑慮證明趕快發啊!本席就是要求沒有這個東西它不准來,你聽懂了沒? 鄧部長振中:我知道您的意思。 管委員碧玲:這是你的主管,是經濟部、是能源局的案,行政院我有去函兩次向他要,他都叫經濟部處理,院長給我的公文就是叫你處理,所以你已經被行政院院長全權授權,你告訴我沒有無國安疑慮證明不會讓它進來我就下台,你只需要回答「好,委員,我們遵照這個決議去做,沒有無國安疑慮證明就不會讓它進來。」,可以嗎? 主席:好,就用書面答復。 鄧部長振中:是。 管委員碧玲:這不能用書面,那個船要進來了,這是緊急危機耶! 主席:你就給他時間嘛! 管委員碧玲:不是,一定要發無國安疑慮證明才准它進來就好啦!你在這裡承諾,一定要有無國安疑慮證明才會讓它進來。 鄧部長振中:無國安疑慮證明是由經濟部能源局…… 管委員碧玲:這個太重要了,因為已經箭在弦上,船已經要進來了,而且是偷偷摸摸的進來,然後說這是一些機密不允許我瞭解,我的要求很單純耶! 鄧部長振中:我徵詢過不同單位的意見,大致上就是已經有一個會議決議了,那個會議決議的功能應該可以…… 管委員碧玲:那你來一個文,說「經會議決議,完成配套後已無國安疑慮」,你要做成這樣的會議紀錄,在行政院那個國安審查會議補上這句話,你們一定要告訴全國人民已無國安疑慮。 鄧部長振中:是,我知道委員的意思,我回去…… 管委員碧玲:無國安疑慮之證明可以是一個文件,你也可以在會議紀錄中做結論,你要告訴全國人民無國安之疑慮,你願意這樣做的時候船才准進來,如果沒有讓我看到這個東西的話,本席絕對有能力讓它進不來。 鄧部長振中:我非常清楚您的意思。 管委員碧玲:可以哦? 主席:部長,你就照委員這個要求,好不好? 鄧部長振中:好,謝謝。 主席:請江委員惠貞質詢。(不在場)江委員不在場。 請鄭委員汝芬質詢。 鄭委員汝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現在雖然解決了乾旱的疑慮,不過經濟部從102年到111年總共有10年的時間預計要把漏水率從18%、19%降到15%,目前也投資一年70億的金額在這個地方,10年等於就有七、八百億的預算,是不是? 主席:請經濟部鄧部長答復。 鄧部長振中:主席、各位委員。是600億。 鄭委員汝芬:現在要把這些自來水舊管汰舊換新,經過10年的時間,我看第1年做的到第10年又變成舊管了。 鄧部長振中:所以它要不斷的更新,這是一個要持續努力的工作。 鄭委員汝芬:我想這也是一個非常吃緊的問題,對不對? 鄧部長振中:對,沒錯。 鄭委員汝芬:現在科技在進步,像我們高雄的氣爆就有發出警告的訊號,我不曉得這個部分在汰舊換新之後有沒有設這種訊號,譬如有漏水的話,看到那個警訊就能夠瞭解,我們有做這種預防的設備嗎? 鄧部長振中:我想現在的科技應該都可以辦得到。 鄭委員汝芬:要不然的話,您看現在缺水的情況這麼嚴峻,漏水率又高,光是自來水一年的漏水率,我相信部長也非常清楚,那個水一直流掉。 鄧部長振中:對,這應該要逐步去改進,但是您剛才也說到它涉及的工程實在很大,我們現在也編了很多的預算要來做這個工作。 鄭委員汝芬:如果說你們有600億的預算,那個期程可不可以把它縮短?執行的業務可以縮短嗎?因為工程是全省這樣跑的嘛!每一個區塊都不一樣。 鄧部長振中:對,您說得沒錯,我們能趕一定要儘量去趕,但是我們也要考慮整個施工的能量,把漏水率做比較大幅度的改善,我想這個大家都很著急啦!但是我在這邊也沒有辦法說…… 鄭委員汝芬:既然編了這些錢出來,我希望你們快點去執行,這樣才可以解決漏水這個區塊的問題。 鄧部長振中:是,儘量把它降低。 鄭委員汝芬:再加上科技的資訊和科技的管理,有辦法把它結合在一起嗎? 鄧部長振中:是,我想這些事都得去做啦! 鄭委員汝芬:到底有沒有做? 鄧部長振中:一定有做,它每年的執行情形我們都看得很清楚,對於預算的執行都有很嚴密的監督。 鄭委員汝芬:我是說結合科技的電子業務,有沒有去結合這樣的業務? 鄧部長振中:這個工程的細節我不懂,要不要台水公司…… 鄭委員汝芬:要不然的話,我們每次一挖路,水管破了漏水量就是這麼大,水一直流掉我們也沒辦法,這些都算在民眾的身上。 鄧部長振中:對,這些應該都要…… 鄭委員汝芬:如果你們有電子監測就可以檢查漏水,那個都是民眾共同分擔的耶! 鄧部長振中:對,要不要我安排一個機會,請台水公司的人和我一起去向您做個報告? 鄭委員汝芬:可以啊!5月28日我們在這邊有一個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目前我們說水情比較吃緊的縣市譬如桃園、新竹、台中、台南和高雄,這些縣市的風險是不是比較高?我們彰化算風險高的嗎? 鄧部長振中:彰化今年沒有限水,今年還ok,當然我們全西岸都有這個風險。 鄭委員汝芬:我們彰化真的是好山好水,我也歡迎大家去彰化住,真的是好山好水好地方。 鄧部長振中:是。 鄭委員汝芬:在這個部分我們有再生能源的管控,自來水一度是12元,再生水是18元,你看這些企業會投資嗎?會像台積電一樣投資再生水來用嗎? 鄧部長振中:如果我們供水要逐漸減低的話,企業一定要投資,它不投資就拿不到足夠的水。 鄭委員汝芬:你有辦法要求它嗎? 鄧部長振中:有,我們有辦法。 鄭委員汝芬:現在是用獎勵辦法還是強迫性的要求? 鄧部長振中:在水的供應上,其投資計畫裡面的用水計畫是我們要審查的一個項目,如果沒有適當的水源,就不會准他的投資計畫。 鄭委員汝芬:來申請的企業有沒有配合這樣的投資計畫? 鄧部長振中:所以這個要做審查。如果要設立新廠,他們必須交代需要多少用水,水源在哪裡;沒有交代清楚的話,整個投資計畫就無法通過。 鄭委員汝芬:新廠需要如此,對於舊廠是要用鼓勵還是強迫的方式?否則自來水1度12元,他們何必花錢去買1度18元的再生水? 鄧部長振中:我想這個問題大家都懂,如果水源不夠的話,對業者來說也是很大的威脅。 鄭委員汝芬:沒有錯,大家都懂!但是他們也會考量成本。 鄧部長振中:如果沒有水的話,他知道這個問題會比他的成本考量還要嚴重。假設我們今天減供10%、減供20%,一直下去的話,他的威脅會很大,所以他們一定要對再生水做投資,已經有很多公司在做這件事情。 鄭委員汝芬:有嗎? 鄧部長振中:有。很多公司知道這是很重要的事情。 鄭委員汝芬:因為它對我們國家的GDP能否持續成長是很重要的事情,你們要好好掌握。 鄧部長振中:對。我想產業方面,他們自己會去努力,尤其看到今年的狀況,大家都心生警惕,我們會減少供給的。 鄭委員汝芬:因為台積電本身已投資這項設備,所以今年它就不受影響,是嗎? 鄧部長振中:台積電今年都沒有受到影響,倒是桃園有部分受到影響。 鄭委員汝芬:桃園地區的產業影響很大。石門水庫的水已不夠桃園使用,國內科技已經這麼進步,我們在這方面都還辦法要求他們嗎? 鄧部長振中:再生水的意思是,假設一公噸的水使用出去,他要回收80%回來…… 鄭委員汝芬:不論怎麼說,18元與12元之間還是有它的價差…… 鄧部長振中:對啦!但是報告委員…… 鄭委員汝芬:回收80%的再生水繼續使用,就台積電而言,一滴水可以使用幾次? 鄧部長振中:他們現在就是這個樣子,可以回收到85%…… 鄭委員汝芬:回收率很高,也不用跟大家去搶水,做環評的時候,它也沒有問題啊! 鄧部長振中:有一天我們會做到不再供應新鮮的水給公司,也就是說,他們使用的水都是回收自己使用過的再生水。 鄭委員汝芬:所以你們要用半約束、半獎勵的方式。 鄧部長振中:對,在技術上,我們也要幫忙。像高雄日月光的回收水就做得非常好;像桃園3M回收水的比率也都非常高,他們自己懂,自己會去做,投資也很大。 鄭委員汝芬:現在科技這麼進步,這些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所以不論是道德勸說,還是給予輔導,都是經濟部應該要做的,因為以後一定會面臨缺水問題。今年的水情的確很吃緊,本席相信有了今年的教訓,大家會努力來跨出這一步。謝謝部長。 鄧部長振中:謝謝委員。 主席:今天的會議延長至會議結束。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江委員啟臣及黃委員偉哲均不在場。 請丁委員守中質詢。 丁委員守中: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看到中央銀行公布最新國際收支數據,台灣的金融帳已經連19季淨流出,2011年流出320.27億美元,2012年流出316.54億美元,2013年流出439.15億美元,2014年擴大至527.66億美元。我們一直希望爭取僑外投資,可是在亞洲政經風險顧問公司公布2014年亞洲各國直接投資金額的排名中,我們只有57.7億美元,是亞洲十一個重要國家裡面的最後一名,還輸給菲律賓。在聯合國貿易發展會議(UNCTAD)去年發表的世界投資報告裡面,自2011年至2013年止,東亞與東南亞地區的海外直接投資淨流入金額是1,175億美元,台灣卻只有353億美元,相對偏低。從以上各項數據來看,國內資金嚴重外流,人才也外流,我們有沒有檢討根本原因在哪裡? 主席:請經濟部沈次長答復。 沈次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在整個外商的投資上,最重要的還是市場和有沒有商機,我們最近也在檢討政府的一些重大計畫…… 丁委員守中:你就依優先順序,告訴我三個檢討的重大原因是什麼。 沈次長榮津:就目前來說,外資看重的幾個點,包括法規有沒有鬆綁,是否適合外商投資,但最重要的還是市場與商機。 丁委員守中:很多都與經濟部主管有關,經濟部要如何讓台灣從資金淨流出的國家變成能夠大量吸引外資進來的國家,政府可有什麼樣的具體步驟? 沈次長榮津:投資業務處最近也把美商、歐商及日商對於台灣投資環境的這些建議,牽涉到法規的部分,拿出來做檢討。 丁委員守中:法規方面,最該修的有哪些?有沒有它的優先順序?像一些單一條文趕緊送到立法院來…… 沈次長榮津:美僑、歐僑等外商最近剛提出來的意見,我們除了檢討之外,也會來滿足他們。 丁委員守中:這個現象是從2011年開始,一直都是這樣,而且一年一年淨流出的金額更多,流入的金額也更少,問題很嚴重,而且這個現象已經有四年了,歷任經濟部長最主要的職責就是招商引資,如果在這方面都不成功…… 沈次長榮津: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責成投資業務處針對一些政府計畫或是產業界新的擴廠投資計畫,比如我們最近在談的離岸風力,未來有3gigawatt,大概有600套的商機。另外,政府在推動的電動大巴士,未來10年大概有10萬輛,每年約1,000千輛的大巴士,我們要把它改為電動大巴,還有台積電的3,000億投資計畫所衍生出來的商機,我們會評估這些商機潛在的技術缺口在哪裡,再分別由三位次長組織三個團──歐洲團、美國團、日本團,利用立法院休會期間出訪去招商,尋找有商機的項目,然後再選定能夠與我們技術互補的外商進來。 丁委員守中:過去很多的出國招商,到了當地之後,連外交部過去的老同仁都跟我們反映,說他們就在當地召集僑界的朋友帶一些外國朋友來,辦個餐會或演講會,就是招商,也沒有具體的成績。本席也在這裡說了好幾次,韓國是直接到其他國家的商會如波士頓商會、華盛頓商會去演講,這樣才是體制內的做法,而不是虛晃一招,自己人騙自己,沒有實效! 沈次長榮津:跟委員報告,我們這次有選定對象,這樣也比較容易談出東西來。 丁委員守中:次長剛剛提到電動大巴、綠能,本席一直都很關心這個部分,大約三年前德國政府曾邀請我們幾位部長、立委前去考察,但是看到台灣今天反對風力發電,現在都要搞到離岸風力,在農田裡面也都不可能。本席建議你們可以請農會總幹事或理事長,尤其是南部日照多的地區,請他們去考察德國的風電是什麼樣的情況,人家在風電區裡面還種植葡萄園,你們就去做啊!次長還提到電動大巴士,可是政府相關的配套措施又不足,從民國97年到103年,所有製作電動巴士、低底盤公車者,全面減免貨物稅的提案都不是你們提的,兩次都是本席提出來的,如今台北市政府已經換裝了2,000輛低底盤公車、電動巴士。像這種政府政策都應該有整體一致的配套,不去積極推動配套的話,就會在這裡停擺。法令上要給予優惠,他們才會去投資,原本只能買進5輛,因為省了80萬的貨物稅,他就可以買進6輛。 沈次長榮津:委員剛剛提到的風力發電,陸域都已經差不多,陸域的低頻噪音會造成老百姓的困擾,像off-shore…… 丁委員守中:這種過去所謂的問題,其實都是一個迷思,那一次德國政府特別邀請我們的梁啟源政務委員、環保署沈世宏署長、立法委員及經濟研究院院長等人到德國參訪,他們就說了,不是這樣子。我們也親自到他們的風力發電區,根本也感受不出什麼,當地的農民還招待我們喝葡萄汁、葡萄酒及新鮮的葡萄,他們說風力發電對葡萄的結果、授粉、採收一點影響也沒有,而且那個電也成了他們的主收入之一。像這樣的迷思,我們就應該給予破解,很多低頻是感應不出來的。 沈次長榮津:低頻的部分,確實在鹿港發生過…… 丁委員守中:那是民眾藉理由來抗爭、要求,就讓他們實地去了解,不要以訛傳訛。 沈次長榮津:對於委員的建議,我們來想辦法…… 丁委員守中:我們已經建議過好幾次,你們每次只要政策推不動,就說是民眾誤解、不了解,為何不結合在地的農會呢?蕭景田委員是全國農會理事長,你們就請他到彰化以南日照好的南部地區去組織,很多地方風場都很好。我們希望能夠多發展綠色能源,對於綠色能源的瓶頸障礙,你們就要一一去克服。 沈次長榮津:跟委員報告,我們上星期曾經到嘉義地層下陷區,那個地區就直接用太陽能…… 丁委員守中:台灣因為重金屬污染、地層下陷、鹽化的農地已經占全台面積的1%,這些地方都可以充分利用。 沈次長榮津:我們大概就針對這幾種有困擾的土地來做,但是良田要留著…… 丁委員守中:這些都可以優先推動…… 沈次長榮津:對,院裡面現在是由國發會召集,經濟部和農委會來配合。 丁委員守中:你可以召集這幾個地區的農會去看了之後,他們的一些迷思、誤解、反對可能就不會這麼大…… 沈次長榮津:太陽能是大家支持的,它比較簡單…… 丁委員守中:我們可以看到,台灣在太陽能這個部分是很強的,我們就可以積極去做。而且現在推動的是薄膜太陽能,清華大學張一熙教授現在中國大陸就做得很好,大型的溫室栽培運用的是薄膜太陽能,還成了他的專利,因為在台灣沒辦法推展,就到中國大陸去發展了。這個部分希望政府能夠注意。 還有一點希望經濟部注意,中國大陸的紅色供應鏈是政府在後面出資,對各種產業的供應鏈,我們相關的一些電子大廠、光電產業等等,原本他們要向我們進口零組件,現在他們的廠複製完成,可以取代進口,對我們所造成的衝擊,希望經濟部能加強了解。 另外,大陸對於到台灣觀光,已經有一條龍模式的投資,從旅行社、旅館、巴士,都做全盤的控制,我們的旅行社到大陸也被他們控制員額、金額,現在他們的人來這裡,我們也賺不到錢。這個部分,也希望次長能特別注意。同時本席也會把來不及質詢的問題,以書面提出,請你們以書面完整的答復。 沈次長榮津:好的,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許委員添財、呂委員學樟、盧委員嘉辰、黃委員國書、李委員桐豪、蕭委員美琴、潘委員維剛及盧委員秀燕均不在場。 請周委員倪安質詢。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根據經濟部資料載明,目前中資公司約有2成已停業、歇業、轉讓,經濟部投審會則轉請移民署註銷公司之陸籍人員多次入出境許可證。請教黃專門委員,目前移民署處理的情況如何? 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黃專門委員答復。 黃專門委員英貴:主席、各位委員。目前依據經濟部投審會通知,我們已經廢止許可131人。 周委員倪安:這131人都已經出境了嗎? 黃專門委員英貴:這些人在廢止入出境許可證後,他們已經不具有停留許可,必須立即出境。 周委員倪安:截至6月8日止,尚有多少人仍然違法滯臺? 黃專門委員英貴:我們會針對這部分持續進行清查。 周委員倪安:請你們提供完整資料給本席。 黃專門委員英貴:好的,我們會後再提供相關資料給委員。 周委員倪安:好的,謝謝。 其次,請教次長,根據經濟部報告指出,在開放中資來臺投資6年以來,截至本年4月底止,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共計核准中資投資案件計667件;依據勞動部勞保局、財政部及本部國貿局資料分析顯示,103年12月底中資在臺投資事業我國員工人數計1萬1,454人;103年度中資在臺投資事業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計2.11億元,營業稅計3.55億元;103年度中資在臺投資事業質易額達281.28億元,因此,經濟部認為開放中資來臺投資已產生正面且具體之效果,創造我國就業機會,增加國庫及促進對外貿易。次長可知,自1991年起,臺商赴大陸投資,進而為中國創造多少個就業機會?我就直接告訴次長,這個數字已經超過1,200萬人。請問臺商赴大陸的投資金額總計有多少? 主席:經濟部沈次長答復。 沈次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大約為1,200億美金。 周委員倪安:二十多年來,臺商在大陸投資總金額一定超過5,000億美金。 沈次長榮津:有些臺商的投資金額未經過正式統計。 周委員倪安:臺商納稅給中國大陸的金額更高達上兆新臺幣,包括赴中國工作的臺幹也是直接從薪資中扣除稅金,而臺商在中國的貿易額更高達數百億美金。臺商在中國創造了1,200萬個工作機會,相較中資來臺灣僅創造一萬一千多個工作機會,兩者相差甚大。雖然經濟部在報告中指出,開放中資來臺投資已產生正面且具體之效果,但是我們應該重新思量才對。政府應推動哪些政策留住臺商在臺灣發展,未來將會為臺灣帶來多少的就業機會?經濟部不應一味地認為開放中資來臺投資具有正面效果,難道你們不認為這反而對臺灣會有負面效果嗎?根據本席的資料與中央銀行公布結果顯示,截至4月底,在臺灣的人民幣存款餘額為三千三百多億元,折合新臺幣超過1.6兆元,並創下歷史新高。次長可知最近中國已調降人民幣存款利率,臺灣民眾存人民幣必須承受利率及匯兌損失的風險? 沈次長榮津:對。 周委員倪安:臺灣地區的銀行與郵局均推出鼓勵民眾存人民幣的廣告,導致在臺灣的人民幣存款戶,光是匯兌即已損失上百億元。相信次長也知道,中國並非完全都由自由市場經濟決定,我國要如何解決此一問題? 沈次長榮津:對於委員所垂詢的問題,本人說明如下:第一,委員垂詢要如何協助廠商能留在臺灣發展,我們一直在思考如何輔導產業升級轉型。在產業升級轉型方面,我們可分為下列幾個方向執行,首先將傳統產業透過ICT科技轉變為傳統產業維新計畫…… 周委員倪安:目前經濟部需要特別專注哪些產業? 沈次長榮津:有的,以自行車產業為例…… 周委員倪安:目前自行車產業已蓬勃發展,歐洲市場大部分都是由捷安特包辦,這點我很清楚。 沈次長榮津:對。此外,南部製作螺絲、螺帽產業也已轉型升級為…… 周委員倪安:我知道,螺絲、螺帽產業已轉型成工具機業…… 沈次長榮津:工具機最重要的就是控制器…… 周委員倪安:事實上,國防部中科院每年花費四、五億元協助經濟部從事研發工作…… 沈次長榮津:國防部中科院將國防等級的技術與傳統產業相互結合…… 周委員倪安:對,經濟部應該檢視哪些MIT產業可以轉型,或是改變產業的發展方向,既然國家願意協助傳統產業轉型,當然朝向由國家協助傳統產業轉型的發展方向,最重要的是,我們要如何將產業留在國內,以創造國人的就業機會。 沈次長榮津:近年來,這些產業都默默地在做…… 周委員倪安:請次長提供這些特別產業的相關資料給本席,好不好? 沈次長榮津:好的。 周委員倪安:雖然在經濟部報告中指出,開放中資來臺投資已經產生正面且具體之效果,但是本席認為報告內容太過粗淺。方才也提及臺灣民眾存人民幣必須承擔匯兌損失及存款利率下降的風險,導致臺灣民眾的人民幣虧損連連,遽然損失上百億元。當初銀行或郵局都推出高人民幣存款利率的廣告,民眾紛紛認為存人民幣會賺錢,才會開戶存人民幣。請問次長,我們要如何避免中國的銀行在臺灣違法吸金,進而破壞我國金融秩序?雖然經濟部投審會准許中資兩億元來臺投資銀行,但次長有沒感受到他們已經破壞我國的金融秩序?還是次長並沒有購買人民幣,所以你不知道這件事? 沈次長榮津:有關委員垂詢的問題,在本部報告中都有提及,我們會定期稽核整體情況,並且將實際資訊pass給相關單位。譬如方才委員提及有關金融銀行的部分,我們會將資訊pass給金管會,讓他們獲知相關訊息。如果有必要,我們也會請相關單位一起…… 周委員倪安:經濟部有落實相關稽核工作嗎?請次長提供近5年來經濟部相關公文的副本給本席參考。 沈次長榮津:好的,我將請同仁提供相關資訊給委員。 周委員倪安:好的。謝謝次長。 近年來,中國國力愈來愈強大,相信國安局已有相關資訊,中國針對臺灣在黨政軍方面各有負責單位,在黨方面由中國共產黨中央臺灣辦公室負責;在政方面有國臺辦;在軍方面還有中國解放軍總參謀部情報部門、情治國家安全部及公安部等等。請教賴副處長,自2009年6月30日馬英九總統開放中資來臺投資迄今,國安局已查獲多少中共黨政軍系統來臺轉投資的隱藏案? 主席:請國安局第三處賴副處長答復。 賴副處長蘊誠: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針對這部分已做清查。 周委員倪安:有哪些具體案件? 賴副處長蘊誠:在召開中資來臺投資審查會之前,本局會將相關資訊提供給經濟部投審會參考。 周委員倪安:截至目前為止,國安局已查獲幾件中共黨政軍系統來臺轉投資的隱藏案案子,其投資金額是多少? 賴副處長蘊誠:我們不只執行前端的清查工作,也會持續執行清查後端控管。截至目前為止,陸資來臺申請…… 周委員倪安:請賴副處長直接告知本席,到底國安局已查獲多少中共黨政軍系統來臺轉投資的隱藏案? 賴副處長蘊誠:目前我們尚未有確切的統計…… 周委員倪安:既然國安局未有確切的統計資料,你們卻說依照現行法律規定,我國並未開放中國解放軍來臺投資,這代表你們並沒有查出這些來臺投資者是否具有中共軍方身分,難道我們要廢除國安局嗎? 賴副處長蘊誠:至於後端控管的部分…… 周委員倪安:究竟你認為這是密件不願公開,只能私下告知本席實情?或是自2009年6月30日迄今,國安局完全不知有多少件中共黨政軍系統來臺轉投資的隱藏案? 賴副處長蘊誠:事實上,自99年本局參加人審會以來,經濟部投審會已經送交本局106件案子,經過我們的清查結果,其中經濟部投審會未同意開放中資來臺投資有31案。 周委員倪安:你可以將這些案件資料提供給本席參考嗎? 賴副處長蘊誠:等我們簽核之後…… 周委員倪安:請國安局提供查獲中共多少黨政軍系統來臺轉投資隱藏案的相關資料給本席。事實上,這是非常重要的訊息,若連國安局都無法掌握相關資訊,中國只要將百分之五的有錢人或中國運用國家的資金轉投資臺灣,屆時我們很容易就被中國給買倒了,不但如此,日前內政部正研擬開放中資來臺購買房地產,連股市也開放中資可購買上市(櫃)公司股票。 賴副處長蘊誠:凡是涉及國安事宜,我們都有所掌握。 周委員倪安:本席詢問賴副處長此事,而你的答復卻是支支吾吾的,令人感到非常的奇怪。如果你認為自己不方便在此答復,就直接向本席明說,你的回答讓本席感到非常不滿意,所以本席想要裁撤國安局。 賴副處長蘊誠:請容後我們再向委員報告。 周委員倪安:此外,我們都在調查有關中資金錢流向的問題,至於人呢?中共解放軍可能偽裝身分來臺投資,到底國安局查到多少有問題人士? 賴副處長蘊誠:事實上,我們都有針對大陸人士的人流、物流、科技流等成立專案,並展開全面清查。 周委員倪安:你們何時成立專案? 賴副處長蘊誠:我們已經成立好多年了。 周委員倪安:到底你們是成立幾年?成立專案已經有10年,還是15年或20年? 賴副處長蘊誠:大約有10年以上。 周委員倪安:既然這些專案已經成立10年以上,本席只詢問這些投資案自2009年迄今,國安局是否均已掌握中資來臺投資之有問題的人士與資金來源? 賴副處長蘊誠:這些資料我們都有掌控。 周委員倪安:請國安局提供相關資料給本席。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陳委員碧涵、邱委員文彥、蘇委員清泉、吳委員育仁、蔣委員乃辛、廖委員國棟、莊委員瑞雄、賴委員振昌、何委員欣純、費委員鴻泰、羅委員明才、陳委員怡潔及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 請翁委員重鈞質詢。 翁委員重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在早上詳閱經濟部與陸委會報告,坦白說,這些報告無法清楚交代經濟部與陸委會到底是反對或支持開放陸資來臺?不過,從早上聆聽到現在,僅以一句話來形容你們對於陸資是「既愛又怕受傷害」。現今臺灣經濟環境淨流出得多、淨流入得少,我們也擔心來臺灣投資人數較少,更希望一些無國安之虞的國際性資金可來臺投資,俾利對臺灣經濟有所助益。至於立委同仁開放陸資來臺投資部分,令他們最感憂心的是,中國可能買下臺灣,畢竟中國已經是全世界數一數二的經濟大國,擁有眾多的資金與人口,再加上語言文化與臺灣非常接近,但是雙方長期處於敵對關係。如果未來大陸無所不用其極、以鋪天蓋地的經濟策略瓦解臺灣,未來臺灣將變成無主權、無尊嚴的國家,這才是最令我們感到憂心之事。 主席:請經濟部沈次長答復。 沈次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所言甚是。 翁委員重鈞:經濟部與陸委會對陸資是「既愛又怕受傷害」,本席倒是認為,經濟部與陸委會應針對老百姓深感憂心的問題制訂明確方向,以利民眾了解經濟部政策走向。 沈次長榮津:就產業而言,以往廠商主要基於臺灣的土地、環境及人工成本較高為考量,臺商紛紛轉赴大陸投資,最近我們看到臺灣的LCD面板產業不再以量取勝,並且與大陸產業有明顯的區隔。以往面板產業虧損連連,如今各家面板產業盈餘約有七十、八十億元,甚至有些人想繼續投資面板產業,由此可見,臺灣要走出屬於自己的一條路;我們不宜採行鋪天蓋地、大量生產的集中投資的產業策略,而應該朝著具有臺灣特色與競爭力的方向發展。 翁委員重鈞:如果臺灣產業要發展屬於自己的特色,到底要如何才能讓臺灣在競爭環境中走出屬於自己的一條路?舉例而言,前兩天在臺灣舉辦國際電腦展,大家都擔心微軟、Google等廠商紛紛赴大陸投資,以致於臺灣所舉辦的國際電腦展相形遜色,所以我們必須讓臺灣鄉親了解未來臺灣產業的發展方向。 沈次長榮津:報告委員,我們正在檢討如何掌握國際趨勢,並提出自我專長,尋找適合臺灣所走的道路。譬如最近4G開臺之後,不但頻寬變大,連帶雲端產業也蓬勃發展,近來國際趨勢接續發展大數據(Big Data)及物聯網(IOT),而且各國都在IOT平臺之下推動智慧產業之運用。最近,我們看到有些產業正在運用Computex,藉以打造智慧城市、智慧國家。此外,我們已經與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媒體實驗室(MIT Media Lab)合作,未來在各縣市將推動智慧城市,並於空軍總部舊址舉辦青少年腦力激盪活動,由各界提出實際需求問題,在腦力激盪後有很多的作品,甚至頒獎典禮時我們也和Kent Larson交換意見,他說從台灣年輕人的表現可以看出台灣人的未來、對台灣的產業有信心。所以,我們決定要走適合自己的路。 再來是上禮拜五的行政科技顧問會議,針對生產力4.0科技部分,也就是未來要提升生產力,從過去推動的自動化、電子化,接著是智慧自動化、生產力4.0科技,一系列來做以提升生產力、減少對勞工的依賴,但是會影響到勞工的就業機會,勞工過去是操作者,變為管理者來操作這些自動化、智慧化的機器,以後台灣會朝向這個方向走。 翁委員重鈞:我希望經濟部還是多做這一方面的宣導,讓鄉親瞭解。 沈次長榮津:好。 翁委員重鈞:你剛才說到年輕人,我們當然希望台灣有一天能夠像矽谷一樣是創業的天堂,讓年輕人有很好的創新、創業機會,但是這都要長期經營。我們感受到的是,國發會也做了很多這樣的事情,有創業天使、創投基金,甚至在花博那個地區可以提供年輕人發揮創意,類似這種長期的經營跟宣導,說起來非常、非常重要。尤其大陸和我們產業的同質性這麼高,要和他們競爭的話,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我們希望不只是長期投資,也要長期輔導,更要長期宣導。讓台灣每個人可以看到未來,尤其讓年輕人感受到還有未來。 我看到陸委會跟經濟部的許可或設立辦法,有關大陸來台設公司或投資,大致上所寫的都是有敏感性、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國際經濟發展、金融業務有不利影響的部分,我倒不曉得你們跟陸委會到底要怎麼樣來定義這些東西,哪些不能投資──對台灣的國防、安全或經濟有影響,你可不可以舉個例子?陸委會也可以答復。 沈次長榮津:我先講,再麻煩陸委會補充。第一個,投資案進來以後,我們的同仁會先把一些基本的資料初步掃過一次,看看是不是無害,無害的話就不用說了;有害的話,我們就丟給各單位表示意見,包括陸委會、國安單位或這十幾個部會,之後再來開會,大概是這樣處理。 翁委員重鈞:你們有一個審議小組就對了? 沈次長榮津:對。 翁委員重鈞:陸委會這邊呢? 主席:請陸委會經濟處李處長答復。 李處長麗珍:主席、各位委員。在事前有一個聯合審查,針對項目部分,如果涉及到一些資訊安全、國家安全的投資項目,在我們的聯審機制裡頭,所有的部會都會來參加,項目本身不合格的話我們就會加以拒絕。對於投資人的部分,我們也會去查背後真正出資的人是不是所謂的黨、政、軍,如果是軍事方面的話是根本就不准,大概是這樣子。 翁委員重鈞:這是大概的方向。 李處長麗珍:對。 翁委員重鈞:我想進一步請教,早上我特別上Google查了一下,比方對港口的投資你們大概就沒有限制他們嘛!只是限制他們不得超過50%,而且出資金額不得比其他的金額還高,是不是這樣子? 李處長麗珍:我們希望陸資進來活化我們的投資事業,但是他們不能有經營主導權。 翁委員重鈞:就是說他們不能干涉我們的經營,對嗎? 李處長麗珍:對,他們也不能擔任…… 翁委員重鈞:港口部分,既然你們是這樣限制的,那我就要請教一下,你們是針對國際商港還是國內的商港,或者也包括漁港在內? 李處長麗珍:漁港不包括在內,是開放給外資投資的BOT港口,那個才有。 翁委員重鈞:到底有沒有包括國內商港? 李處長麗珍:現在只有國際商港。 沈次長榮津:剛才委員關心的是港務方面,就是高雄的第六貨櫃中心目前的投資案,這樣而已…… 翁委員重鈞:我知道,我現在請教陸委會的是,港口部分你們只有針對國際商港嘛! 李處長麗珍:對。 翁委員重鈞:國內商港的部分…… 李處長麗珍:漁港也不行。 翁委員重鈞:但是,你們就准許他們投資國際商港。國際性的商港對我們來說不是很重要嗎?為什麼對於國際商港你們可以同意他們投資?像航空部分,我看你們大概就比較有限制了。你告訴我,為什麼國際商港可以、國內商港不可以? 李處長麗珍:項目部分,其實也是各主管機關一起坐下來討論所做的評估,當時主管單位交通部覺得這個部分是可以開放的,我們是每一個項目…… 翁委員重鈞:什麼時候開始規定的? 李處長麗珍:98年6月30日,第一批的時候就有開放這個部分。不過,至今只有1件而已。 翁委員重鈞:就我的瞭解,對於國際商港可以投資,而且投資的百分比有嚴格限制,你們的原則大概就是這樣。現在你們又不容許他們插手經營、不能主導,有沒有辦法完全防止? 李處長麗珍:投資之後,我們還是會定期查核,投審會或是我剛剛講的相關單位都會暗中做調查,如果違規的話有處罰規定,像撤資等等,查有實據就會處理。 翁委員重鈞:今天聽起來,如果大陸人士可以投資國際商港,你們都不覺得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漁港又何嘗不是這樣!面對政治上的爭議,你們讓他們投資國際商港,對國家安全的保障到底是做到什麼程度?我說你們這叫吳三桂引清兵入關,連國際港口都可以投資,有一天發生事情的話你們要怎麼處理? 街李處長麗珍:我們也持續檢討中,就項目部分會定期再做檢視。 翁委員重鈞:今天沒什麼時間了,但這部分我還是有一個原則…… 李處長麗珍:你說的我們都記起來了。 翁委員重鈞:我們希望很多國家來台灣投資,幫助台灣的經濟或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但是對於大陸這一塊,我們當然要…… 李處長麗珍:對大陸是要特別小心。 翁委員重鈞:當然要小心,一定不要讓我們的鄉親受到傷害,好不好? 沈次長榮津: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陳委員其邁、吳委員育仁、王委員惠美、蔡委員錦隆、高委員志鵬、廖委員正井及林委員滄敏均不在場。 今天的報告及詢答均已進行完畢;林委員岱樺、張委員嘉郡、丁委員守中、莊委員瑞雄、廖委員正井、高委員志鵬及李委員慶華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主管機關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 林委員岱樺書面質詢: 一、針對中國資本大量經由正式、非正式、合法、地下管道不斷進入台灣投資各項事業之傳聞不斷,甚至有關於中國旅客來台相關業務已遭中資事業從上至下一條龍壟斷之情況出現,致使台灣產業不僅未蒙其利反受其害之情況,請經濟部提供中資來台投資之行業別、金額、流動情況等具體資料,供本席參考。 二、另就中國資本透過港資或偽裝僑外資進入台灣之情況,經濟部有無掌握或統計資料可查?有無追溯掌握港資或僑外資上游資金來源之機制與資訊?一併說明。 三、針對「鮭魚返鄉」變成「鱷魚返鄉」導致台灣深受其害之情況,請經濟部重新檢討研議相關返回投資機制,在兼顧招商需要、法令公平、確實監理等目標下,提出具體檢討報告供本席參考! 張委員嘉郡書面質詢: 一、目前政府採取正面表列原則來限定陸資投資項目,未來將不定期檢討調整,顯示政府亦需時間評估開放陸資的可能衝擊與後續方向。若政府限制越嚴格,則陸資來台的經濟利益越可能受限,將使其來台的意願越低;另一方面,若政府限制越少,或相關配套不足,則台灣民間企業為求保護自身的智慧財產,亦不會輕易讓陸資入股。開放中資來台,中國將可藉由投資取得台灣企業的決策權,這些具技術優勢的台廠將成技術被淘空的首要對象,透過山寨技術偷搶,台灣廠商技術優勢盡失,將成為最大受害者。歐美先進國家也已意識到中資大量進駐的問題,未來技術移轉台灣的意願很低,陸資來台投資是否將嚴重危害台灣最自豪的科技業的發展?開放中國投資,是否衝擊白領階級的工作機會及薪資水準? 二、開放陸資來台,對台灣的好處在哪裡?會把台灣的供應鏈整合進去嗎?開放陸資進來後,是否有監管機制? 三、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日前因在台登記外資,未補辦陸資程序,遭依股東結構申報不實開罰,被要求限期撤資,因港商淘寶網台灣分公司也未依陸資許可辦法,投審會開罰24萬元。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凡是外商公司的資本、股權或實質控制力,30%以上由陸資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都應視為是陸資公司,必須按照相關程序向投審會申請審查。但若非陸資的外資公司,想在台設立分公司,僅需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公司登記,阿里巴巴和淘寶網都是以此方式,逃避投審會的陸資審查。但是,無論是阿里巴巴或是淘寶網,大家都知道是陸資公司,為何台灣的審查會慢半拍? 丁守中委員書面質詢: 一、政府是否規劃新的開放及鬆綁政策? 根據中央銀行公布最新國際收支數據,台灣金融帳連十九季淨流出,2011年為320.27億美元,2012年為316.54億美元,2013年為439.15億美元,2014年擴大為527.66美元。為了彌補金融帳的淨流出,政府努力爭取外國人來台投資,但台灣的FDI(外國直接投資)項目成長有限,根據亞洲政經風險顧問公司公布的2014年亞洲各國直接投資金額排名,台灣57.7億美元為亞洲11國中最後一名,還輸給菲律賓。另聯合國貿易暨發展會議2014年7月間發表的「2014年世界投資報告」,也指出2011年至2013年止,東亞及東南亞地區之海外直接投資淨流入金額高達1,775億多美元,同時間台灣FDI進入金額遠低於流出金額,總計353億多美元。 從以上種種數據來看,台灣資金嚴重失血,連帶影響到投資動能,這個問題已經持續多年,到底政府的解方在哪裡?行政院過去2年推動「加強推動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去年底已落日,雖預期投資金額近2,500億元,但執行率僅有33%,約800億元,執行率僅3分之1,政策的執行績效不彰。請問目前政府有沒有重大政策或者計畫,吸引僑外資來台?日本去年共吸引1,450億美元的外國直接投資,為台灣57.7億美元的25.12倍,報載日本將把外國直接投資的金額至2020年倍增至近3,000億美元,對比日本,政府是否也可訂定自我挑戰的金額,規劃更積極可行的政策吸引外資來台。 另外以陸資而言,自2009年6月開放陸資以來,至2014年底止,核准陸資來台投資統計619件共11.99億美元,而同時期台商對中國大陸投資統計2,624件共608.28億美元,陸資來台金額占我對大陸投資金額1.9%。如果以2014年陸資來台金額3.34億美元統計,佔僑外來台投資金額57.7億美元的5.7%,佔中國大陸對外投資金額1,028.9億美元,更僅有0.3%。 從以上數字來看,不像反對黨所渲染的擔心陸資來台會影響台灣的經濟及社會穩定,恰恰是來得太少,與台灣投資大陸的金額不成比例,事實上也可說是台灣資金嚴重失血,請問政府目前是否有規劃更開放的政策,以吸引陸資?中國大陸目前也將開放個人對外投資,首批試點城市為上海、天津、重慶、武漢、深圳及溫州等六個城市,其中也包括境外實業投資,針就這個部分,政府主管機關是否也可提出規劃,吸引這些城市的個人來台投資?二、陸資來台投資房地產控管 目前管制大陸資金循正常管道來台購置不動產得符合「三四五原則」,即三年內不得移轉、陸籍人士在台居住不得超過四個月、貸款不超過五成,且還得經過審核才能購置不動產。日前內政部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第14條規定有關「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不動產物權採行總量管制之數額及執行方式」。主要內容為規定在同一社區陸資取得不動產以10%為上限、每年買房上限為400戶、土地上限為13公頃。過去13年來,通過陸資來台買房還不到兩百件,故此次400戶的標準充其量只是象徵性的限制措施。 陸資來台買房有許多限制,因此不少人會以第三地公司或公民的身分來台購置不動產,效率高且限制少。主管機關應該更仔細的審查透過第三地來炒房的陸資,掌握資金流動的來源,單純頒布限制正常陸資的管制,就目前而言意義不大。例如人人都知道北京萬通集團以新加坡商的名義在台北小坪頂蓋建案,即使大家都知道資金來源為陸資,但透過新加坡這第三地轉入台灣,我國便無法限制,本席要求相關主管機關應對此模式加以控管。 三、陸資在台投資觀光產業,台商利潤因此遭到壓縮? 日前交通部調查報告發現,雖然台灣吸引許多大陸觀光客,但因為中國企業投資台灣觀光產業,從遊覽車、旅行社到購物商店常常都是陸資,除了雇用的台籍員工之外,台灣廠商對於眾多的團體陸客人數常常產生看得到吃不到的情況。除此之外,根據統計這些購物商店的漏開發票情形,自101年至103年補稅金額高達11億元,請問經濟部是否了解這種陸資「在台一條龍」的情況,能不能針對如遊覽車、旅行社等特定產業提高外籍公司在台投資的課稅,避免國內相關產業遭受過度打擊,並增加國庫收入? 四、中國「紅色供應鏈」崛起,台商該如何因應? 除了關注中國在台灣的投資,我們更需要關心「中國紅潮」對在陸台商的影響,中國大陸啟動2025年製造強國計畫後,規劃在中國的「紅色供應鏈」,其中半導體供應鏈部分要花10年投資3兆台幣發展,直接影響台灣電子大廠,如群創光電總經理王志超、友達董事長彭浪等多位產業界人士皆對此發布警訊。 在中國逐步收回生產主導權之際,台灣廠商若不尋求產業轉型,以技術提升方式做出區隔化、差異化的商品,勢必受到「紅潮」的嚴重影響,請問經濟部是否有認知到這個即將來襲,可能改變整個產業結構的重要問題?對於受到影響的在陸台商,是否有提供相應的輔導措施?又有什麼實際的做法,能夠加強我國產業的多元性,降低「紅色供應鏈」對台的影響呢? 莊委員瑞雄書面質詢: 有鑑於中國抽砂船違法越界,盜取我國海域海砂情形嚴重,更是金門海岸線面積退縮的重要因素。根據監察院最新完成的調查報告指出,經金門縣政府以九十六至一○一年度正射影像圖套疊比對,總面積共退縮二十五萬六六三一平方公尺。惟報告表示,目前僅能確定中國大陸抽砂船有越界大量盜抽金門海域海砂的事實,並應為導致金門海岸侵蝕及生態破壞的主要因素,但尚無中國船舶盜抽海砂的確切抽取數量,也無實際證據及相關研究足以證實;因此,中國大陸抽砂船長期大量抽取海砂的違法行為對金門海岸地景及生態環境確切影響程度,應由主管機關持續深入研究與分析。爰要求國家安全局、陸委會、經濟部及內政部等相關單位,應針對此問題於一個月內提出相關檢討及精進報告。 廖委員正井書面質詢: 本委員會廖正井委員,在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中國大陸(2001年12月11日)和台灣(2002年1月1日)先後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會員,為兩岸經貿關係發展提供具規範性的穩定環境和架構。誠如經濟部報告所言,我國如繼續開放對大陸投資,卻不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將導致兩岸資金流動嚴重失衡,並使兩岸資源之配置及流通受阻,無法達到產業優勢互補之目的,對臺灣經濟之長遠發展並非有利。開放陸資在經濟面已屬必要的政策,但基於國家安全,對於事前審查與事後管理確應審慎把關,針對事後管理機制中,經濟部有必要對於陸資投資事業的查驗、掌握經營活動及必要時派員實地調查落實辦理,爰提出質詢,請經濟部具體說明近3年之查察作為及結果;請移民署、國稅局說明近3年針對經濟部移轉處理的案件數及處理情形;另請國安局說明近3年是否發現有陸資企業不符規定有涉及國家安全情形及後續處理情形。 高委員志鵬書面質詢: 外皮紅骨,陸資借殼上市到底有幾家? ◆2015年5月14日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日前因在台登記外資,未補辦陸資程序,遭依股東結構申報不實開罰,被要求限期撤資,因港商淘寶網台灣分公司也未依陸資許可辦法,投審會開罰24萬元。 ◆經濟部今年5月20日公布陸資來台投資情形,今年前4月陸資來台投資的件數為48件,較去年同期增長9.52%,對台投資金額卻大幅滑落,不僅4月單月投資額年減92%,累計前4月投資也大幅衰退71%,創下2009年台灣開放陸資以來最大衰退幅度。 ◆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將再度抵台,今年6月5日獲頒台師大榮譽博士。 ◆「陸資來台是假議題,因為它們早就來了。」不願具名的建商指出,光是「台商」背後組成就十分複雜,台資、陸資、港資對業者來說不是問題,能不能成交才是重點。 1.對於中國資金來台,我國目前訂有《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辦法》做為管制規範,但是目前卻有許多陸資輾轉用其他方式如轉第三國或是以港澳資金來台。請問部長,對於陸資來台的管制,經濟部有掌握到哪幾家有違規?我國目前到底有幾家公司有陸資色彩?當初馬英九對中國力行開放政策,但是開放陸資對我國的經濟有實質幫助嗎?有增加就業機會嗎?有沒有陸資公司來台從事不法行為?甚至像是阿里巴巴公司,來台借殼上市,結果申報不實被開罰,還可以獲頒台師大榮譽博士,部長,對於這樣的行為你有什麼看法? 2.經濟部長,你知道位於淡水坪頂的「萬通台北2011」,其開發商「中國萬通國際開發」就是具有鮮明中資背景的開發商嗎?你知道這間開發商的推案模式嗎?他們的推案模式可說不同於台灣的銷售方式,可說是台灣第一個利用中國及香港通路,先在中國公開銷售的建案。已購客層約3成是純中國人,7成持有外國護照,當中一半有台灣護照,大部分都是華人居多,亦有來自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客戶。現在台灣房價過高,造成許多人買不起房,這個建案,有沒有可能成為陸資炒作台灣房屋的標的?甚至有具中國黨政軍身分人士透過這樣的方式在台置產?我方要如何查核? 3.經濟部長,7月1日即將上路的「10%條款」看似為陸資購置台灣不動產設下屋頂,但會不會實際上空有其名,查核作業會不會相對困難?例如頂新魏家日前欲將台北101大樓股權售予馬來西亞IOI集團,業界即盛傳該集團陸資彩濃厚,雖然交易案最後破局,但對於一家外商企業集團,台灣方面有辦法查核其陸資成分嗎?國際資金進入台灣的管道可說千變萬化,經濟部有沒有辦法確實掌握資金流向?有沒有辦法掌握目前我國有多少不動產為陸資所掌握?經濟部是不是應該要負起查核的責任,詳細調查陸資在台炒房的情形?中國的資金龐大,若經濟部無法嚴格管制查核來台陸資,恐怕會讓中國成為台灣最大的地產王,中國不用飛彈打台灣,只要用「銀彈」就足以讓台灣淪陷,經濟部與國安單位不可不防! 4.根據經濟部投審會統計,2015年1至4月核准僑外投資件數為1,162件,年增9.52 %;投(增)資金額計15億1,731.4萬美元,年增38.89%。前4月核准資來台投資件為48件,年增14.29%;投(增)資金額計2,625.5萬美元,年減70.82%。請問部長,中國投資的金額節節滑落,原因是什麼?從投資金額來看,顯然證明政府只仰賴中國的投資是不對的,其他外國資金才是投資台灣的主流。經濟部是否應該積極的以相關獎勵辦法鼓勵其他國外資來台? 台電是邪惡的電力帝國公司!派遣黑武士進入校園宣傳核能無害! ◆台電派遺「核能溝通工程師」,到各大專院校借相關課程,向學生「溝通」核四是安全無虞,即便不幸發生意外,台電也能因應得宜等等校園巡禮。 ◆課程裡有學生問:核四是拼裝來自世界不同國家的設備與技術,在安全上會有問題嗎?回應:核一、核二、核三也都如此,進而類比,你家的電視、冰箱、冷氣也不會都買同一牌子! 1.經濟部長,核能是不是無害?這是你的專業可以解釋的嗎?你認為一旦發生核災,台電也能因應得宜嗎?就算你派台電或原能會的專業人士來解釋,核能100%安全,也沒有人會相信。綜觀三浬島、車諾比、以至最近的福島核災,民眾已深知核能的可怕,連日本先進國家也無法克服,你認為台灣人民對核電還有信心嗎?所以台電覺得人民對核電沒信心,開始派遣工程師進入校園宣傳核電無害嗎? 2.經濟部長,所謂的台電「核能溝通工程師」一共有幾位?已經在多少校園舉辦了多少場演講?這項計畫到底已經實施多久?今年預計辦多少場演講?已有多少學生受害聽了亂七八糟的核能知識?部長我問你好了,我們都知道核四是拼裝來自世界不同國家的設備與技術,在安全上會有問題嗎?沒想到核能溝通工程師竟然回應:核一、核二、核三也都如此,進而類比,你家的電視、冰箱、冷氣也不會都買同一牌子!請問部長,核能電廠的構造,跟一般家電的構造相同嗎?核電廠的構造可以跟電風扇比嗎?核一、核二廠也是台電自己建造的嗎?這樣的亂七八糟的比喻就想消除民眾對於核四拼裝的疑慮嗎? 3.經濟部長,對於核能,馬政府是不是還是想放手?核能工程師應該不是來宣導並掩飾核電本身就有的問題,應該是要宣導核能對於環境的影響。但遺憾的是,對於目前核電廠對於台灣的影響、核能是不是一個最好的選項、以及對於核電廠的除役的年限、核廢料對於環境汙染的問題、未來替代能源的問題,工程師卻隻字未提。台電電價節節直升,無法有效整頓自身肥貓體制,動不動就拿漲電價來威嚇人民,如今還派黑武士進入校園宣導挺核觀念,台電根本就是名符其實的邪惡的電力帝國公司! 台鹽中國子公司亂賣專利,分食自身市場。 ◆在中國設有子公司的台鹽,將自己具有專利的海洋深層水瓶裝、瓶標供雅綠霈公司在中國銷售,分食本身在中國市場,衝擊台鹽公司營銷。 ◆台鹽中國子公司已在中國設立5、6年,台鹽公司在今年仍與雅綠霈簽約,一簽兩年。 1.部長,台鹽是不是有在中國設有子公司?在中國的子公司,主要銷售業務為何?有沒有包含台鹽的海洋深層水?那為何中國也有一家叫做雅綠霈的廠商,推出的產品和台鹽的海洋深層水幾乎一模一樣,只是商標換了而已?部長,台鹽的海洋深層水是台鹽引以為傲的專利,你知道嗎?那為何雅綠霈也能生產與台鹽一模一樣的產品?雅綠霈的訂價為何?部長您知道嗎? 2.部長,讓我來告訴你,台鹽將自己的專利賣給雅綠霈公司,讓雅綠霈公司以自身包裝販售台鹽代工的包裝水,間接也造成自己品牌打自己品牌的現象,你有看過光泉請可口可樂代工可樂,然後推出光泉可樂分食自己市場嗎?部長,台鹽簽訂此契約的目的到底有沒有黑箱作業?台鹽的海洋深層水堪稱為台鹽最大的招牌之一,如此將自己的當紅產品交給別人銷售,到底意義為何?部長請您調查清楚,向本席回覆。 李委員慶華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李委員慶華,鑑於大陸「紅色供應鏈」崛起,台灣出口受到衝擊,四月份劇減11.7%,外銷訂單年增率為22個月來首度負成長,大陸、香港訂單年減10.3%,對於台灣廠商的威脅日益增加,台灣和大陸的工商業交流從垂直供應轉變為水平競爭已是不可逆的趨勢;另中韓《自由貿易協定》(FTA)已於6月1日正式簽訂,面對未來可能發生的衝擊,政府勢必要積極研擬相關對策,特向經濟部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全球電子供應鏈,曾經非台灣不可,如今,大陸廠商串起的「紅色供應鏈」,正逐步瓦解「Taiwan inside」的地盤,現在業者都很擔心,將會帶來重大的威脅,從4月外銷訂單來看,外銷訂單年增率為22個月來首度負成長,大陸、香港訂單年減10.3%,是不是代表大陸的「紅色供應鏈」已經開始對台灣業者產生衝擊? 二、有研究機構示警指出,來自大陸的強力競爭,將對台灣科技股造成衝擊,下游硬體製造產業已受影響,半導體產業也在所難免,經濟部要如何避免這樣的狀況發生?台灣有沒有長期的產業政策可以來協助廠商?另外研究也指出,長期而言非科技與金融業才有機會勝出,台灣又要如何把握這樣的優勢,走出一條自己的路? 三、中韓FTA簽訂,加上大陸紅色供應鏈崛起,產業衝擊將逐漸浮現,我國有必要加速與各國洽簽FTA腳步,尤其印尼、印度已完成經濟合作協議共同研究,是最快可拚洽簽FTA的國家,建請政府可以整合產業並引進台商,前進「兩印」投資,並帶動出口,增加「兩印」與台灣洽簽FTA誘因,協助台商拓展市場。 主席: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口頭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相關委員。 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2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