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日(星期四)9時至13時28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鎮湘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在宣讀議事錄之前,本席對於昨天會議中的臨時提案要先做一些澄清,請將本席的說明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日昨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指去年輔導會預算,遭本席提案刪除一億元之事,恐有造成錯誤聯想,在此作以下澄清說明: 一、執政黨的立委並不是橡皮圖章,對預算仍須盡把關之責。 二、關懷榮民(眷)、照顧榮民(眷)與維護榮民(眷)權益,向來是本席問政與爭取的軸心。只要是不能刪、不該刪的預算,就會捍衛到底。 三、由於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為法定義務支出,104年度輔導會預算編列已增加13億元,經「試算基礎」與「員額推估」,與輔導會確認後,為撙節有限的國家預算資源,超估部分,本席提案刪減1億元,無涉、也無損榮民「就養金、教育補助費、優惠存款」的應有權益。 四、經查104年度預算審查時,反對黨曾提出: 1.就養金部分提出4案,凍結1/2或減列2億元。 2.教補費部分提出4案,全數刪除。 3.優惠存款部分提出2案,減列1/2或刪減100億元。惟委員會均未通過。希望爾後朝野共同關心與維護為國辛勞榮民(眷)應享權益,莫再予以杯葛。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22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偉哲  蔡錦隆  江啟臣  蔡煌瑯  蕭美琴  林郁方  陳鎮湘  李桐豪  邱志偉  陳唐山  詹凱臣  馬文君  楊應雄    (出席委員13人) 列席委員:羅淑蕾  陳明文  盧秀燕  林德福  許添財  江惠貞  李貴敏  吳育仁  孔文吉  蔣乃辛  周倪安  簡東明  蘇清泉  潘維剛  賴振昌  葉津鈴  高金素梅 田秋堇  張慶忠  陳怡潔  陳亭妃  劉櫂豪  楊麗環  林滄敏  楊瓊瓔    (列席委員25人) 列席人員: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及所屬人員 主  席:陳召集委員鎮湘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陳國興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報告,委員黃偉哲、蔡煌瑯、蕭美琴、林郁方、蔡錦隆、李桐豪、陳鎮湘、邱志偉、陳唐山、詹凱臣、楊應雄、馬文君、許添財、孔文吉、周倪安、蘇清泉等16人質詢,均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3位副主任委員劉國傳、陳良濬、金筱輝、服務照顧處處長林高智、就養養護處處長趙秋灜、事業管理處處長楊駕人、退除給付處處長王德本、行政管理處處長劉志福、會計處處長林順裕、法規會執行秘書黃進興、台北榮民總醫院院長張德明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江啟臣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通過臨時提案1案: 一、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日前於榮民懇談會發言,指稱「在野黨的人在立法院裡面,刪你的預算、刪你的優惠存款,刪你的子女教育補助費、刪你的就養金」為「混蛋」,蔑視立法委員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進行預算監督、調整之職責,發言顯然不當並有失行政中立。雖然董主任委員已口頭道歉,但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董翔龍主任委員表示遺憾與不滿,並請深切檢討。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黃偉哲  陳唐山  楊應雄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報告。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承蒙各位委員先進對本會各項施政工作的指導與支持,謹致最崇高的敬意與謝忱。 大院審查通過之本會104年度歲入預算8億0,326萬3千元及歲出預算1,258億1,925萬6千元,截至8月底止,執行率分別為163.77%及96.29%。105年度預算遵循行政院105年度施政方針與重點,通盤檢討現有施政計畫之優先順序及實施效益編成。現謹就105年度施政重點、預算編列情形摘報於后: 壹、105年度施政重點 一、培育優質人才,多元輔導就業 拜訪地區大專校院,拓展在地就學管道,透過推甄二專、二技、四技/大學等入學方式,輔導榮民取得學士/副學士學位。提供職業適性評量及職涯諮詢規劃服務,鼓勵選讀與未來就業發展有關之科系,強化專業知能與學歷。補助榮民就讀大專校院所需學雜費,並推動就學榮民就業追蹤計畫,結合就業服務體系協助就學榮民就業。 二、提升醫療品質,完善健康照護 發展尖端醫學研究及教學,致力實證醫學照護,更新醫療設施設備,建構優質就醫環境,以提升醫療技術水準及照護品質。協助國家執行公共衛生任務及偏鄉計畫,營造健康社區,均衡醫療資源,促進榮民/眷及民眾獲得均等的醫療保健服務。為因應人口老化,精進高齡醫學研究,整備長期照護資源,推動安寧緩和醫療照護,提供周全性整合醫療照護服務。 三、更新安養設施,推動資源共享 賡續依「長照機構評鑑整合計畫」對各榮家實施評鑑作業。另因應長照服務法公布,於榮家附設長照機構,有關設立標準、人員訓練及評鑑等採一致性規範,逐年增設長照床位,並擴大資源共享,與地方政府共同照顧社會弱勢。 四、運用社福資源,完善服務網絡 由各榮民服務處與各縣市政府建立社福資源整合服務平臺,連結會屬安養、醫療與地方政府機構、民間社福團體、榮欣志工等單位,建構區域合作機制,賡續加強榮民/眷之服務照顧工作,妥適照顧經濟弱勢與身心障礙之榮民/眷,以周全關懷及服務網絡。 五、精實退除給付,增進服務效能 依據國防部105年度預判新退人數及配合既有領俸人數,並參照各項給付相關標準,詳實退除給付預算編列,在既有退除給付業務單一服務窗口及給付「直撥入帳」之基礎下,持續精進各項退除給付e化便民作業,並建構退除給付查詢平台服務退員,以提升服務效能。 六、賡續相關業務之推展 積極辦理「凝聚海外退伍軍人組織向心力計畫」,建立交流機制,落實國民外交,提升我國際能見度。配合國家觀光政策,推動所屬農場觀光行銷,滿足多元客群需求。貫徹政府廉能施政,強化肅貪防弊功能,並賡續推動組織學習,提升訓練滿意度,強化學習成效,以培育優質公務人才。 貳、105年度主管預算編列情形 一、歲入部分 105年度編列10億0,544萬2千元,較104年度8億0,326萬3千元,增列2億0,217萬9千元。按收入來源分述如下: (一)罰款及賠償收入:廠商違約罰款、沒入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公費培訓醫師違約離職賠償等800萬元,約占0.8%,與104年度同。 (二)規費收入:自費安養及養護榮民繳交服務費等1億3,814萬6千元,約占13.74%,與104年度同。 (三)財產收入:員工消費合作社等場地租賃收入、停車位租金及出售廢舊物品等499萬8千元,約占0.50%,較104年度增列32萬7千元。 (四)其他收入:榮民遺款繳庫等8億5,429萬8千元,占84.96%,較104年度增列2億0,185萬2千元。 二、歲出部分 105年度編列1,246億8,486萬5千元,較104年度1,258億1,925萬6千元,減列11億3,439萬1千元。主要係減列就養榮民給與9.86億元、退除給付經費4.01億元,增列營建工程經費1.63億元,增減互抵所致(圖1、2)。說明如下: [image: image2.jpg] [image: image3.jpg] (一)就學就業方面 為協助退除役官兵做好職涯發展規劃,提升人力素質,強化技職專業訓練,編列就學、職訓相關經費6,181萬3千元,較104年度減列555萬7千元,包括: 1.辦理榮民就讀大學、專科考選、推甄入學及就學獎助3,273萬5千元,較104年度減列774萬4千元,主要係就學申請獎助人次減少。 2.辦理榮民職業技術訓練1,291萬4千元,較104年度增列151萬4千元,主要係新設桃園八德職業訓練場等相關經費。 3.辦理職訓中心房舍整建工程1,616萬4千元,較104年度增列67萬3千元。 (二)就醫保健方面 配合長照服務法施行,強化各級榮院長照服務及人員資源量能,各榮總分院規劃辦理公務病床轉型護理之家,建構完善長期照護服務網絡。持續發展高齡醫學及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賡續辦理健康促進與社區醫療服務、協助弱勢榮民/眷獲得均等的醫療照護,建構優質友善之就醫環境。編列就醫保健相關經費138億0,127萬6千元,較104年度增列5,562萬元。包括: 1.補助3所榮總從事腫瘤、基因及幹細胞等尖端醫學研究,透過實證醫學轉譯,提升疾病診斷、治療與醫療技術水準,編列經費10億2,603萬4千元,與104年度同。 2.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暨其施行細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等規定,補助無職業榮民/眷健保費及部分負擔,使渠等獲得妥善的醫療服務照顧,編列經費104億7,993萬2千元,與104年度同。 3.榮民醫療照護經費22億9,531萬元,較104年度增列5,562萬元,主要係: (1)依護理機構設置標準及考量地區勞務市場狀況,增列各榮總分院照顧服務員經費2,535萬6千元。 (2)為擴大醫護公費生培育人力,增列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經費508萬9千元。 (3)因應高齡社會需求,加強高齡醫學及失智症研究,增列高齡醫學發展經費900萬元。 (4)依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新增補助榮總分院公務病床轉型護理之家3,570萬元。 (三)就養養護方面 積極推動榮民長期照護服務,規劃榮家人力培訓及設施整建,提升榮民安養養護服務品質,編列榮民就養相關經費95億4,363萬7千元,較104年度減列8億5,031萬1千元,包括: 1.補助貧困衰老或身心障礙榮民4萬3,658人就養給付、眷屬補助費、就養榮民喪葬補助費等83億6,380萬元,較104年度減列9億8,552萬2千元,係因資深榮民凋零,減列就養給付及眷屬補助費等。 2.辦理照顧服務員及護理人員勞務外包5億3,635萬1千元,較104年度增列1,472萬9千元,係依據老人福利機構人力設置標準及考量地區勞務市場狀況,增列榮家照顧服務員經費。 3.榮民安養養護經費3億5,833萬1千元,較104年度減列3,515萬1千元,主要係: (1)就養榮民減少,致就養榮民養護材料、文康活動及住院年節慰問等經費,較104年度減列250萬1千元。 (2)安養機構基本行政維持及廢水廢棄物處理等環保作業經費,較104年度減列3,265萬元。 4.依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改善人性化之頤養環境,整修桃園、屏東、中彰、臺南、雲林安養機構老舊榮舍經費2億7,735萬8千元,較104年度增列1億4,783萬6千元,主要係增列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103-106年)經費。 5.為提升照顧榮民服務品質,汰換安養機構車況老舊且已逾使用年限之公務車輛經費779萬7千元。 (四)服務照顧方面 精實榮民/眷服務照顧與服務品質,維持對資深榮民就醫、就養照顧,並強化青壯榮民就學、就業服務工作,佐以各項救(慰)助,編列服務救助與照顧相關經費6億4,433萬5千元,較104年度增列1,319萬8千元,包括: 1.清寒榮民子女就學及營養午餐補助等1,324萬3千元,較104年度減列232萬7千元。 (1)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404萬3千元,係為照顧清寒榮民,鼓勵其子女努力向學,因考量教育部自105學年度起實施高職全面免學費及高中有條件免學費方案,較104年度減列602萬7千元。 (2)清寒榮民/眷國中小學子女例假日及寒暑假午餐補助920萬元,係依大院審查本會104年度決議,自105年度起將午餐補助金由每餐30元調高為50元,較104年度增列370萬元。 2.以各縣市地區榮服處為社福資源整合服務平臺,運用榮欣志工、社區志願服務組長及服務員協助,建立社區安全服務網絡,提供各項服務照顧所需交通誤餐費1億0,663萬4千元,較104年度增列324萬3千元,主要係因應勞工基本工資自104年7月1日起調漲所致。 3.辦理生活艱困、傷害、重病、亡故之榮民急難救助、清寒及就養遺眷個案救助、清寒榮民及遺孤三節慰問等3億1,412萬9千元,較104年度減列32萬7千元。 4.慰勉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隊)參加戰役之貢獻,辦理八二三未就養榮民三節慰問1億0,690萬4千元,較104年度減列319萬2千元。 5.服務及安養機構辦理單身亡故榮民善後服務及遺產清查與管理、舉辦榮民代表懇談會及服務網座談會、各項聯絡協調、辦理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建立交流機制等經費7,907萬9千元,較104年度減列40萬8千元,主要係減列行政經費等。 6.為提升服務照顧品質,汰換各榮民服務機構外訪榮民用公務車輛經費504萬5千元,較104年度減列309萬2千元。係汰換雲林縣榮服處公務轎車及各榮服處公務機車等。 7.為有效提高服務機構耐震安全度,以維人員辦公、民眾洽公及設施之安全,增列辦理建築物結構補強工程1,930萬1千元。 (五)退除給付方面 為落實對於退除役官兵、眷屬退伍後生活之照顧,編列退休退職給付、優存利息及水電差額補貼等相關經費969億6,280萬1千元,較104年度減列4億0,422萬9千元,包括: 1.退除役官兵支領一次退伍金、勳獎章獎金、退休俸、贍養金及現金給與補償金等692億2,272萬3千元,較104年度減列36億0,610萬2千元,主要為領俸退員逐年遞減,俸金減少支出所致。 2.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實物代金、子女教育補助費、用水用電優待及優存差息等各項補助經費277億1,736萬6千元,較104年度增列32億0,591萬7千元,主要係增列償還以前年度優存利息不足數及減列子女教育補助費、用電優待等,增減互抵所致。 3.國軍單身退舍服務與管理1,304萬元,較104年度減列91萬4千元,主要為自治會長及清潔工各減少1人所致。 4.辦理退除給與發放所需作業費用967萬2千元,較104年度減列313萬元,係為配合作業撙節經費所致。 (六)人員維持及行政業務方面 為辦理退除役官兵就學、就業、就養、就醫及服務照顧等輔導工作與協助榮民工程公司順利完成清理作業,編列人員及基本行政維持相關經費36億4,570萬2千元,較104年度減列6,200萬元,包括: 1.辦理各項輔導業務所需人員維持費33億0,168萬7千元,較104年度增列9,138萬1千元,主要係配合勞基法第56條修正規定,增列技工及工友提撥金2億2,678萬9千元及核實減列人事費1億3,540萬8千元,增減互抵所致。 2.基本行政工作作業費等1億6,968萬1千元,較104年度減列808萬6千元。 3.依行政院核定「榮民工程公司民營化未隨同移轉業務清理計畫」,補助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代榮民工程公司舉借款利息及榮民工程公司虧損填補經費1億7,433萬4千元,較104年度減列2,129萬5千元。 (七)林區保育方面 為賡續國土保育工作,達自然生態多樣性、環境保育及災害防治目的,補助森林保育處執行造林、育苗、補植、除伐、修枝、切蔓、林道維護及自然生態保育等相關經費630萬1千元,較104年度減列111萬2千元。 (八)第一預備金 105年度編列1,900萬元,較104年度減列400萬元。 參、結語 退輔工作為政府重要施政一環,關係社會安定甚鉅,本會及各所屬機構當遵循行政院之施政重點及政策,貫徹政府施政目標,務實推動各項服務照顧工作。秉持服務榮民/眷為先的理念,改善榮民/眷生活,使其獲得最周全與妥善的照顧。展望未來,退輔工作因應募兵制,將面臨更多的轉型與挑戰,益感任重道遠。敬請各位委員、先進不吝指正與支持,俾使本會各項施政順利推動。 報告完畢 恭請指導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由於今天是審查預算,所以援例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現在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是對日抗戰70週年,我們有辦了活動,大陸更是大肆的舉辦,並且把解釋權都拿走了。對那些過去在泰北、緬甸邊界陪我們抗戰7年的人,在預算裡面完全沒有編列任何一點經費,那我們的70週年紀念活動是不是像一場煙火一樣,連解釋權我們都沒有提出抗議,連開羅宣言都把蔣中正改為毛澤東,那你認為我們的70週年紀念活動是不是像國慶日放煙火一樣,放過就算了?大陸積極的向他們招手,讓他們感受到中國大陸的溫暖,過去我們還有大陸救濟總會(後來改為中華救助總會)會去關心、協助他們,但是現在看起來連形式都沒有了。主委,這些人應該沒有超過1,000人,在泰北的孤軍和緬甸邊界的這些人,他們不是我們的榮民嗎?退輔會是不是應該像照顧我們的榮民一樣去照顧他們?但是本席在預算裡面都沒有看到任何這方面的經費,主委要不要解釋一下?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泰北孤軍的這些後裔,本會一向都沒有忘記他們,事實上,我們每年都有醫療團隊到那邊去進行義診,這幾年來,我們跟泰國也有一些農場的合作計畫,我們每年都會有人到那邊去。所以並不是我們沒有做這些事情,而是這些活動的錢有的是編列在醫療基金裡面,有的編列在安置基金裡面。 蔡委員錦隆:但是事實上,我們現在看到你們幾乎已經不管他們了,多數是民間去關心的活動,我們真的有把他們當成是榮民一樣來照顧他們嗎? 董主任委員翔龍:跟委員報告,我們對這一點必須要繼續努力,只要符合我們的身分標準,我們都應該要去照顧。 蔡委員錦隆:老實說,那些人是沒有戰死的人,能夠存活下來真的是很不容易。 董主任委員翔龍:的確,謝謝委員的指教。 蔡委員錦隆:他們為我們付出了這麼多,臨老卻沒有人去關心,沒有感受到國家的溫暖,他們的心情會是怎麼樣?你們要將心比心,好不好?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 蔡委員錦隆:我們是不是應該要編列預算?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展現我們國家照顧榮民的心意?台灣是如何照顧榮民的,可是對這些泰北的人連一點關心都沒有,甚至連形式也都省略了,讓他們情何以堪? 董主任委員翔龍:非常謝謝委員,我們會就這個部分…… 蔡委員錦隆:主委,你們對這個方面應該要強化,好不好?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謝謝委員。 蔡委員錦隆:另外,台南、雲林的榮家,在營建計畫裡面有2億1,130萬元的預算,榮家要更換地點,雲林6月16日才決標,到7月份預算數是7,500萬,決算才31萬元,執行率只有0.43%,為了加強進度的管控,本席認為應該凍結你們2,100萬,大概10%左右。 董主任委員翔龍:請委員讓我解釋一下,關於雲林的榮家,並不是我們的進度慢,而是我們原來有規劃好要蓋在一個地方,雲林縣政府卻在6月才跟我們說在那個地方的建築是歷史建築,不准動,所以我們只好重新更換基地,才會造成這樣的現象。跟委員報告,今天早上我們已經得到回報,使用執照、拆除執照都拿到了,在今年底的時候今年的預算都會趕上進度,而且因為已經決標了,明年的款項都是工程款,就是依合約在付款了,所以懇請委員讓我們能夠順利的執行這個案子。 蔡委員錦隆:你確定明年要用到這麼多錢嗎? 董主任委員翔龍:今年就可以用到。 蔡委員錦隆:今年會用到嗎?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今年就可以用,這不是我們要拖延,我們有很努力的做,但是縣政府突然在6月告訴我們這是歷史建築,必須要保留下來不准動,所以我們只好再找建築師更換基地。 蔡委員錦隆:已經拖那麼久了,一個要換地點,一個才發包,你們的執行率這麼低,就算是給你們這些錢,顯然也沒有用。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在8月就發包了。 蔡委員錦隆:這樣本席要再了解一下。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我馬上請我們的承辦人員向委員報告。 蔡委員錦隆:好。另外,榮工公司本來要在100年清理完畢,但是現在一再展延,而且要延到106年底,這樣的效率真的是令人質疑。主委,現在還剩下土地,而且國內轉投資的事業還有6家都還沒有處理,轉投資的部分應該是比較簡單。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請楊處長來說明。 蔡委員錦隆:好。 主席:請退輔會事業管理處楊處長說明。 楊處長駕人: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對這個問題的關切,我們國內6家轉投資公司依法定程序必須要找鑑價公司來鑑價,然後再找第三家做公平的鑑價,所以在程序上比較複雜一點。 蔡委員錦隆:處長,你們從100年鑑價到106年,這也太久了吧!物價上漲那麼多,每年鑑價都來不及,這6年漲跌多少啊! 楊處長駕人:委員的指導很正確,但是因為我們過去的鑑價有點偏離了市值,所以我們現在正在做調整,希望能夠很快的處理這6家轉投資公司的股票。 蔡委員錦隆:本席一定要凍結你們1,000萬,你們這個效率真的是好到不行,從100年搞到現在,業務還這麼多,連工業局業務的去向都沒有搞定。 楊處長駕人:我們針對工業局的業務有很積極的在進行,但是因為工業局就開發的4個合作案有請鑑價公司,目前正在進行審議,等審議有了結果之後,我們就會儘快跟他們合意終止。 蔡委員錦隆:就這個部分,本席要凍結你們1,000萬元,讓你們了解,要等你們真的有進度,我們才會解凍,否則如果不凍預算,給你們這麼多的預算,你們卻到現在都沒有進度,這樣怎麼對得起人民? 楊處長駕人:我們會儘速把書面報告送給委員。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現在就馬上向委員說明清楚。 蔡委員錦隆:這是效率的問題。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是真的很努力在做,就工業局那個部分,我們會向委員做比較詳細的說明,因為還有土地等問題。 蔡委員錦隆:我們有局部民營化的、有國外業務,這幾年都卡在這裡,所以本席認為非凍結不可。 董主任委員翔龍:報告委員,我們會馬上說明。 蔡委員錦隆:謝謝。 董主任委員翔龍:謝謝。 主席:有委員建議所有委員的發言時間一律定為4分鐘,得延長2分鐘,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有一壺不開的還是要提一下,昨天蔡委員播放的內容,本席只要說一句話就好了,請主委要注意,我們後來了解了,昨天那個場合不是輔選的場合,而是公務的場合,是你下鄉跟榮民座談的場合,所以請你千萬要注意,其實你身為執政黨的政務官,我們予以尊重,但是在公私場合也要請你注意。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委員,我一定會注意。 黃委員偉哲:另外,根據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第三十二條到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退除役官兵有死亡、入監等情形,應停止支領退休俸或退休俸的半數,但是審計部根據退輔會資料查察的結果,依法應該停止發放退休俸的人卻繼續支領,在102年度的人數是152人,金額是1,860萬元,到今年7月底為止,仍有25人,金額是231萬,沒有繳回。這個問題出在哪裡?如果是退伍的人因案入監,國防部跟退輔會中間資料的銜接有空檔,因為這個空檔而造成國庫的損失,你也知道,善門難開,錢發出去要再追回來就很困難,退輔會要跟國防部、司法機關有一個比較好的連繫平台,也就是說,在他們停役或過世的第一時間就應該要停止發放,透過電腦連線應該很容易做到。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有在做這件事情,我請王處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退輔會退除給付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德本: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這個部分,目前我們跟國防部之間的作業情形,因為雙方都有網路連線還有電話連繫,所以中間沒有任何中斷。現在問題是出在我們跟法務部之間資訊的傳遞上面,目前我們跟六大機關有進行溝通連繫,就是和內政部戶政司、入出境管理署、警政署、法務部、臺灣銀行和勞動部這六大機關進行勾稽,但是因為法院在公告這些訊息的時候…… 黃委員偉哲:譬如說判刑確定是司法院的事,執行是法務部的事。 王處長德本:會有時間上的落差,關於這個部分,所以我們在勾稽方面,正在跟相關單位持續加強。 黃委員偉哲:逝者已矣,來者可追,我們現在講的是亡羊補牢。 董主任委員翔龍:在昨天的業務報告裡面也有提到這一點,就是我們在勾稽方面已經慢慢建立了一些管道,就像委員所提到的,我們跟國防部之間也有講清楚,因為我們是在去年8月才接過來,在這之前由他們來追,在這之後的由我們追,等我們這個系統建起來,像委員所說的這些事情以後就不會發生了。 黃委員偉哲:就是把這個漏洞堵起來嗎?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我們推動E化作業系統,就是把我們跟國家各重要機構統統用電腦連接起來,這樣就不會有漏掉的事項,不必再以公文往返來進行通報,因為那樣會產生時間差,而且就像委員所說的,等發出去之後再來追…… 黃委員偉哲:這樣不好,可能又要花更大的成本來追了。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我們希望在知道他們判刑確定的時候,就預做這些動作。 黃委員偉哲:好。另外,退輔會所屬的農場滿多的,像嘉義農場在八八風災後,因為有一些糾紛,閒置至今已經六年多了,像這類事情,退輔會能不能在比較短的時間內趕快去進行清查?因為閒置時間一長就會有荒煙蔓草了。 董主任委員翔龍: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已經做了,我請楊處長向您說明。 主席:請退輔會事業管理處楊處長說明。 楊處長駕人: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嘉義分場…… 黃委員偉哲:嘉義分場本來是嘉義農場,後來改隸彰化變成分場。 楊處長駕人:是的。 黃委員偉哲:嘉義分場是人家提出來的,重點是這一類的情形還有多少?你們有沒有清查過? 楊處長駕人:都清完了,只剩下嘉義分場,現已循促參案辦理,大概10月份就要公告招標了,我們希望能夠順利地促參出去。 黃委員偉哲:現在已經10月了,希望你們趕快把這個問題處理好。 楊處長駕人:預估是10月24日。 黃委員偉哲:其實那天國防部高部長也到台南巡視眷村改建的問題。國防部下轄改建的舊眷舍、眷村有一些空屋,退輔會是不是也有一些空屋?這個空屋部分能不能一併清查,以免變成治安及環境的死角? 董主任委員翔龍:事實上我們都已經交到國產署去了,只是現在還沒有處理完畢,所以目前還是由我們在代管,比如高雄的大同新村,還有昨天林郁方委員所談到的…… 黃委員偉哲:產權已經移轉好了,但是依然還是由你們代管?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 黃委員偉哲:這個部分請儘快處理。 董主任委員翔龍:這個都納在我們的巡管裡面。 黃委員偉哲:好,謝謝主委。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很快請教主委一下,退輔會過去在豐原曾經有一個木材廠,上上個禮拜我們去會勘那塊地,到現在還閒置者。從民國95年交給國有財產署處分,每一年花100萬元管理費,之前已花了5,000萬元的土地處理費,一共花了6,000萬元,可是到現在還是閒置,退輔會有什麼打算?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那天跟委員報告過之後,我們就開始討論這塊地如何處理,您也很清楚,目前是受限制於500坪以上不能賣的事情。 江委員啟臣:我知道。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也跟本會法規會處長討論過…… 江委員啟臣:退輔會目前有沒有哪些單位有土地需求? 董主任委員翔龍:現在沒有,所以我們準備專案再報到院裡去,請院裡同意我們優先處分這塊土地。因為現在超過500坪的土地都不能賣,我們可以用專案的方式提報,就像您說的,從94年4月…… 江委員啟臣:否則你們就一直把那塊土地丟在那邊養蚊子,對不對?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一直放在那邊也不是辦法。 江委員啟臣:還真的是在養蚊子,因為現在登革熱的疫情很嚴重,你們還要花錢去消毒,對不對?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 江委員啟臣:而且那塊將近2公頃的土地位在工業區的精華區裡面。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會很快地報院處理。 江委員啟臣:當地都苦於欠缺工業土地可以用,卻看到那塊土地閒置在那邊,讓人覺得好可惜,我們希望這塊土地可以活化使用,不要荒廢成一個死角,好不好?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會儘快報院…… 江委員啟臣:「儘快」是多快?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大概最近就會做了。 江委員啟臣:1個月,好不好?可以吧? 董主任委員翔龍:可以。 江委員啟臣:另外,台中榮總與豐原醫院合作的進度怎麼樣?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請台中榮總許院長說明。 江委員啟臣:從6月底簽約、簽訂合作備忘錄,本席當天也有去,到現在已經超過3個月了,不曉得中榮與豐原醫院在進度上面有沒有一些具體的成果? 主席:請台中榮總許院長說明。 許院長惠恒: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與部立豐原醫院之間本來就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從6月份委員指導我們簽約以後,我們陸陸續續在幾個重症科、外科及兒科都有轉送及支援。其次,我們也代訓豐原醫院好幾位主治醫師在台中榮總接受訓練。另外,我們的教學研究也有4個計畫正在進行。 江委員啟臣:現在門診的部分有沒有增加? 許院長惠恒:門診的人次及診次都有擴張。 江委員啟臣:診次有擴張? 許院長惠恒:是。包括骨科、心臟內外科都過去,還幫忙麻醉開心手術。 江委員啟臣:未來會不會再增加? 許院長惠恒:未來還會再有一些年輕優秀的主治醫師,雙邊的關係會繼續建立。 江委員啟臣:好,希望這樣的合作模式也能變成一個示範,榮總畢竟是醫學中心,有很多部立醫院沒有醫學中心可以支援,尤其是就近的醫學中心。現在這兩家醫院都是公立醫院,資源應該共享,不要區分是部立醫院或退輔會主管的醫院,我們對這項計畫有很高的期待。自從台中榮總幫忙這些門診以後,反應非常好,我希望能夠繼續擴大,好不好? 許院長惠恒:好。謝謝委員對大豐原地區民眾的關心。 江委員啟臣:謝謝。再請教主委,根據退輔會提供的資料,104年到今年7月底長居大陸的人數是1,209人,給付的就養金有9,000多萬元,平均年齡從99年度的85.7歲逐年增加,到104年底平均年齡為88.6歲,其中90歲以上的有468人,100歲以上有30人,所以有人就質疑好像與在台灣男性國人的平均餘命75.96歲有這麼大的差距,尤其大陸地區的男性平均壽命只有74歲,還比台灣低,是不是長居大陸就養的榮民比較長壽?還是中間有什麼樣的誤差? 董主任委員翔龍:報告委員,是不是可以讓我們解釋一下? 江委員啟臣:而且百歲人瑞就有30個人,等於是1,209人裡面,超過100歲的有30個人,超過90歲的有468人。 董主任委員翔龍:報告委員,讓我們說明一下。 江委員啟臣:怎麼會有這種情況?因為這涉及…… 董主任委員翔龍:這是有原因的。 江委員啟臣:什麼原因?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請本會趙處長向您做詳細報告。 江委員啟臣:你們有去實際查訪嗎? 董主任委員翔龍:有。 主席:請退輔會就養養護處趙處長說明。 趙處長秋瀛: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到大陸長居的榮民伯伯本身年歲就比較高,在台灣榮家內居住的榮民多數在23年以前出生、也就是說,第一批到台灣的榮民伯伯有5,600多人,平均的歲數為87.7歲,在台灣的百歲人瑞有63人,所以這個狀況是合情合理的。 江委員啟臣:所以這個數字是正確的,而且實際狀況也是如此? 趙處長秋瀛:對。 江委員啟臣:你們也都去查證過? 趙處長秋瀛:我們一定有去查證。 江委員啟臣:當然,長壽是一件好事,但是我們希望這是事實,不要有謊報或浮報的狀況,畢竟他們本人不在台灣,我們在查訪上有一定的困難存在。 董主任委員翔龍:雖然每年派人去,但還是沒辦法查到每一個人…… 江委員啟臣:請問主委,以往查出虛報當事人還存活、實際上已經死亡的案例有多少?發生這種情況的案例有多少?比如104年上半年指紋模糊、沒有辦法辨識的有12個人,你們是不是都有前往查訪?其中是否發現有人已經死亡? 趙處長秋瀛:指紋模糊了,我們會去查訪,而且我們會抽樣請調查局再幫我們驗證,目前都是百分之百的合格。委員剛才提到的死亡率,我們今年上半年查訪了128人,死亡8人,按照這3年的數據來看,大概都在10人、12人到15人之間。 江委員啟臣:所以這裡面還是會有一些謊報的情況,對不對? 趙處長秋瀛:沒有,我們查出來的結果與指紋模糊是兩件事情,查出來死亡就是死亡,指紋的部分是每半年我們會查一次,而且這個指紋膜的紙張是有不同顏色的,上面有我們的印記,所以這兩件事情都是事實,也都是正確的。 江委員啟臣:好,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應雄質詢。 楊委員應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退輔會本來就是比較弱勢,但所做的事情卻很重要,特別是國軍退輔部分。本席對你負責任的態度也是很贊同的,就像你每年都親自參加、主持離島榮民的座談會,顯示你非常關心,所以這方面,我們也必須要給你一些鼓勵,因為整個兵役制度改變,募兵制暫行條例在召委的努力下也通過了,在這個過程中,退輔會的角色當然會有些改變,包括10年以下的還是需要去輔導,我不知道暫行條例通過之後,退輔會就這方面的調整與準備,有什麼做法?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在條例還沒有通過之前,我們就已經預擬要怎麼做,目前需要呈報行政院再行修法的部分,我們會在12月報出去,因為還有法制的程序要走,所以我們自己會裡面能夠做的,會在這個月內就做完,詳細的部分請處長跟您報告。 主席:請退輔會綜合規劃處馮處長說明。 馮處長逸成: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為了配合暫行條例,現在有6個法規命令要修正,還有2個行政規則也需要修正,這些我們會在10月23日之前會完成初稿,需要報院的會在那個時間報院,由本會決定的就予以執行。 楊委員應雄:因為是新的兵役制度,你們在整個結構上已經做過深度檢討,以後在職的時候大概就可以就學了,所以未來在這部分會有一些變化。你們剛才提到會跟各地區的大專院校做連結,這個部分恐怕會有一些轉變,不過我覺得未來職訓的比重會增加,我們去年也看過桃園的職訓單位。其實社會大眾也都認為,退輔會的職訓算是滿嚴格的,考出來的證照都是真材實料,我不知道在這個區塊,你們是否有新的想法?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考量到青壯榮民的增加,在北部除了我們自己能做的就做,不能做的,就委給勞動部或農委會,我們也評估要在南部地區…… 楊委員應雄:我建議你們要自己再設,因為外面的上課方式有些真的很馬虎,就像是在混一張證照。所以,未來總體的新方向,建議退輔會可以考慮在南部多設這樣的職訓中心。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假如評估後應該做的話,我們在明年就會編列預算。 楊委員應雄:你們今年也只對桃園地區的改善編列預算,這部分應該要加強的,還有退輔會事業的連結,事業處處長有什麼新的想法? 主席:請退輔會事業管理處楊處長說明。 楊處長駕人: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在募兵制暫行條例通過之後,未來對募兵制退伍的弟兄,我們轉投資公司其實有一系列的配套在進行,包括配合國防部釋出的委外勤務,也會成立相關的保全公司。 楊委員應雄:保全公司以前也一直在提,現在是已經在規劃,還是已經準備設立? 楊處長駕人:已經準備要設立公司了。第二部分,我們將許多現有的公司,在不增加人員的狀況下,讓公司朝向多角化的經營,增加商業營業項目。第三是其他轉投資公司,如天然氣公司,也會擴大經營的項目,來安置許多退伍軍人,並增加就業機會。 楊委員應雄:當然一個方法就是到外面找私人公司做連結,退輔會本身的事業體有很多都在走新的方向,特別是一些農場,未來能連結退輔會可以提供與控制的部分,這樣對青壯輩退伍的人才會有比較大的幫助,希望處長能夠好好規劃。 楊處長駕人:是,謝謝委員。 楊委員應雄:我還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主委,你也知道我們一直在討論民國49年的619砲戰案,現在是否也應該有進度了?既然國防部已認定其為重大戰役,針對該次戰役的弟兄們,我們應該給他們應有的照顧,這方面的進度可否報告一下? 主席:請退輔會就養養護處趙處長說明。 趙處長秋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針對619重要戰役的審認,國防部確實已審認為重要戰役,行政院在8、9月由林政則政委召開跨部會相關會議,包括本會、國防部等各單位,針對這個問題進行討論,這個議題已經在行政院通過,應該會送到大院做審核。 楊委員應雄:所以是有些法要修嗎? 趙處長秋瀛:已經修了,第二條、第三條已經完成修法。 楊委員應雄:那送過來了嗎? 趙處長秋瀛:已經送到行政院了。 楊委員應雄:這件事情你們要追一下,讓它盡量能夠提早完成,謝謝。 趙處長秋瀛: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蔡委員煌瑯讓我先發言,我有兩個問題,一個就是有些老榮民到大陸之後,錢被騙光,中國官員就將他丟到直航城市,再由退輔會處理,這個問題要怎麼辦?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的確是有這種情形,我們金門榮服處常派人到對岸去把人接過來,詳情請服照處處長跟您報告。 主席:請退輔會服務照顧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高智: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這種類似丟包,放在廈門機場送回來台灣的榮民,不管是利用小三通或是買機票到台中清泉崗機場,榮服處有一套標準的作業程序,會馬上去接回來先送到醫院做體檢之後,再送到榮民之家做緊急安置,後續工作包括恢復戶籍等,完全依照榮民的照護流程。 李委員桐豪:這種案例多不多? 林處長高智:其實數量不是很多。 李委員桐豪:因為這涉及到詐欺,這些老榮民也很可憐,我們為什麼無法與中共的公安進行詳實調查,看看其中是否涉及詐欺?希望你們不只是接人回來而已,對於這些大陸的犯罪人士,也應該提醒他們的公安加以處理。 林處長高智:後續若有個案的陳述,我們會來處理。 李委員桐豪:第二個問題是板橋榮家什麼時候完成? 董主任委員翔龍:跟您報告,板橋榮家工程進度正在努力趕工,我們希望今年年底前能將硬體做完,明年3月1日可以完成人員的進駐。 李委員桐豪:這部分一直在拖。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也不願意看到這種情況,最主要是因為承包商的財務狀況…… 李委員桐豪:老榮民們都等不及,希望能夠越快越好,快一天也是一天,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陸配在老舊眷村騙婚已經成為一種常態,最近舉發的例子非常的誇張,更誇張的是涉案人居然包括黃復興黨部的王姓主任黨工,更扯的是台南市的退輔會還在幫騙婚集團緩頰圓場,我們真的非常非常的痛恨。我就舉下面這個例子讓主委知道,有一名54歲戴姓陸配,96年結婚來到台灣,99年離婚後馬上嫁給陶姓老榮民。陶姓老榮民本來身體很好,娶了她之後,11個月就死亡,她選擇一次領退撫金,接著又嫁李姓老榮民。2年8個月後,李姓老榮民死亡,2個月之後,再嫁現在的趙姓老榮民。三次婚姻的仲介人都是黃復興黨部的王姓黨工,退輔會難道都不知道這樣的事情嗎?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這件事情,我請服照處處長來說明。 蔡委員煌瑯:不要講原則,我問的是退輔會的態度是什麼?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的態度是,只要榮民本身的神智很清楚,他在自由的意願下,他要跟誰結婚…… 蔡委員煌瑯:你認為這樣的結婚合理嗎?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會去告訴他這些事情,我們都會去做婚姻前的輔導。中華民國每一個國民都一樣,只要他是在自由意志的狀態下,他決定嫁誰、娶誰;如果委員要限制哪一個國民他不可以娶誰,您可以立法或修憲;但如果您一直說輔導會,我覺得那是不公平的。 蔡委員煌瑯:我認為你是情緒性在答復這個問題…… 董主任委員翔龍:跟委員報告,我們對這件事情很關切…… 蔡委員煌瑯:我們都已經心平氣和了,你都還沒有轉型…… 董主任委員翔龍:不是;跟委員報告,我們對每一件事情…… 蔡委員煌瑯:我問你,你認為這個合不合理?它是合法的,但它合不合理? 董主任委員翔龍:如果他願意娶她,沒有什麼合不合理。婚姻的狀況哪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男歡女愛…… 蔡委員煌瑯:有你這種主委,我看我們的老榮民也算了! 董主任委員翔龍:這是他個人的自由,是憲法保障的…… 蔡委員煌瑯:我只問你這個合不合理? 董主任委員翔龍:合不合理不是外人來談的…… 蔡委員煌瑯:主委是在袒護你們台南退輔會…… 董主任委員翔龍:委員你來決定他們該不該結婚,你認為這樣合理嗎? 蔡委員煌瑯:每一個結婚案例,黃復興黨部的王主任都…… 董主任委員翔龍:難道你認為每一對夫妻都要你來決定合不合理嗎? 蔡委員煌瑯:你這個主委真的太可恨!到現在還在……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講的都是實話! 蔡委員煌瑯:還在硬拗! 董主任委員翔龍:哪有硬拗?是您自己講的奇怪。你是立法委員,可以干涉我們國民的生活嗎? 蔡委員煌瑯:我對你真的是夠了! 董主任委員翔龍:他想娶誰,她想嫁誰,這是中華民國國民的自由,是你可以講的嗎?沒有道理的事情嘛! 蔡委員煌瑯:這個是合理的嗎?這個是騙婚集團在坑殺老榮民…… 董主任委員翔龍:如果你認為她是騙婚集團,可以去告她! 蔡委員煌瑯:如果你不是共犯結構,你就是在助紂為虐……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應該捍衛每一個國民的自由,這是憲法保障的自由。 蔡委員煌瑯:就是因為有你這種態度,才讓老榮民一再被坑殺。你怎麼就不交代退輔會去調查一下?陶姓老榮民娶這名陸配時身體很壯,11個月之後就死亡。你難道不會懷疑這裡面有沒有被加工死亡?如果是我當主委……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都會注意每一位榮民的婚姻狀況,會去做輔導,但是他們的婚姻…… 蔡委員煌瑯:你很跋扈,太官僚,而且是心中含著仇恨,站在那個位置上! 董主任委員翔龍:當然不是啊! 主席:雙方火氣都不要那麼大,好嗎?降一下溫! 蔡委員煌瑯:你跟我們有仇啊?每次提出問題跟你討論……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您的意見很奇怪,你告訴我中華民國哪一對夫妻結婚需要別人來論合不合理? 蔡委員煌瑯:我問你這個合不合理? 董主任委員翔龍:夫妻間的事情哪有什麼合不合理? 蔡委員煌瑯:真的太可惡! 董主任委員翔龍:什麼叫作可惡? 蔡委員煌瑯:已經發現問題,還在縱容!還在包庇!還在官官相護! 董主任委員翔龍:街上的夫妻,哪一對你有資格去評論合不合理? 蔡委員煌瑯:那麼你就是共犯集團!難怪你在輔選的時候會講出那種話!我昨天錯了,你是8月份的時候,在用榮民公帑、公費的場合講出這些話!你是公器私用,我都還沒有追究你的責任!我以為你昨天道歉過就算了,結果你今天的態度是含著仇恨,站在備詢台。 董主任委員翔龍:跟委員報告,從來都不是什麼含著仇恨…… 蔡委員煌瑯:你有理性看待這個議題嗎?我們現在是在找退輔會的麻煩嗎?我們在找碴嗎?我們在雞蛋裡面挑骨頭嗎?這樣的問題不該討論嗎?一個陸配,三年內嫁三個老榮民,坑殺三個老榮民的財產,你還說不能干涉人家的婚姻自由!可恨啊!有這種主委,我們還要退輔會嗎?能保護我們的榮民嗎? 董主任委員翔龍:只要他是在自由意志的狀態下,他願意娶誰,她願意嫁誰,這是中華民國國民的自由。我們會去輔導,會去做婚前訪問…… 蔡委員煌瑯:我剛剛也跟你講過,這個合法,但是合理嗎? 董主任委員翔龍:夫妻本來就沒有合理…… 蔡委員煌瑯:這名戴姓陸配嫁給趙姓榮民,半年內就將所有保險受益人改成她自己,這個合理嗎?我們今天要保護榮民,而你們卻在助紂為虐,還變成她的共犯集團。向你們揭發問題,結果你在這裡跟我大吵大鬧,臉紅脖子粗!你是什麼主委! 主席:發言時間到了,請雙方冷卻! 蔡委員煌瑯:你不覺得你很可恥? 董主任委員翔龍:一點都不覺得;我反而覺得委員自我膨脹太多! 主席:請主委不要再講了!蔡委員的發言時間到了。榮民是時代悲劇所產生,我們應該…… 蔡委員煌瑯:請問主席,我現在是在保護老榮民,還是在找退輔會麻煩?我這個質詢不合理嗎?請各位委員評評理!他還在那邊對我臉紅脖子粗,還在教訓我,以為我不懂得民法中的婚姻規定。請問這是不能討論的議題嗎?而且也不能刪預算,104年的預算有90%是國民黨的委員刪的,民進黨只刪了20萬,結果他罵我們是混蛋! 主席:我想這個問題不要在這裡講! 蔡委員煌瑯:本席今天提出一個與老榮民有關的悲慘議題要跟他討論,他居然教訓起我們!你含著仇恨站在備詢台上,何必做得這麼苦啊?如果連這個議題,都不願意討論,你幹嘛當退輔會主委?我拿出那個錄影帶,你就那麼恨我嗎? 主席:今天的事與昨天的事是兩碼子事,不要扯在一起! 蔡委員煌瑯:我能那麼容易拿到這個錄影帶嗎?那是你旁邊的人拿給我的,連你旁邊的人都看不起你,你還在這邊跟我臉紅脖子粗!這個議題難道不值得討論嗎? 主席:好,好,我們會後再討論。 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這個議題,我覺得你們兩邊都比較激動了一點;本席平心而論,老榮民年紀都大了,加上長期寂寞,判斷能力是比較薄弱,退輔會說會去輔導他們,有沒有效果?效果其實不大!所以我覺得你們應該回去勸他們一下。雙方的對話其實不用那麼激烈,這樣不太好。 這件事情源自於昨天,連我們都遭受池魚之殃。坦白說,你在那種場合講那種話,並不適當,而你也道了歉,就算了。在野黨有朋友將這個資料交給媒體,說我和陳鎮湘委員刪了1億的預算,事實上,我一共刪了900萬,是你們同意,而且刪得非常有道理。 第一,我刪的是第十目的第一預備金,你們原本編列2,500萬,從102年及103年上半年度的動支金額來看,我希望你們減200萬,你敢跟我說你們已經把剩下的2,300萬元都花完了?如果真是如此,你們在105年也才編了1,900萬,我們還多給你們400萬,顯見你們本來就有浮編。第二,我刪的是974億5,441萬4,000元裏面所謂的減列勛獎章獎金的750萬元,原因在哪裏?你知道你們是用什麼來編的嗎?你們是以1萬3,161個人為基礎來編的,一個人給1萬。你知不知道這個人數是怎麼來的?是根據102年士官跟士兵的退伍人數算出來的,但並不是每個退伍的士官或士兵都可以領這種獎金,而是要記滿3個大功才能領。104年士官一次退除役的勛獎章獎金有沒有被高估?當然有,102年那個人數才3,931,結果104年你們敢編到1萬3,161人,這不是明顯的浮編嗎?我當時提出來,你們哪一個人可以出來解釋清楚?沒有人嘛,最後你們也同意刪掉750萬,其實你們也用不完,最後只得解繳國庫,我只是讓你們提早交國庫而已。 我刪錢,從頭到尾都非常合道理,所以在野黨的朋友根本不應該去外面亂講,說我刪了1億。邱志偉委員還真不好意思!他當召委,說我刪了2,700萬。錢拿出來,算給我聽聽看!如果連這種預算都看不清楚,還能當召委、立委嗎?講到刪預算,如果大家要揭這種瘡疤,我就講,民進黨委員說百分之九十幾的預算都是執政的國民黨刪的,那表示執政黨很有風格,對不對?嚴格地審查,而你們在野黨只想平穩的接掌政權,在放水嗎?你們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嗎?其實事實也不是這樣子的,你們當時提了一個案子,針對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項下的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還有退除役官兵優惠存款利息補助,本來列了200億7,080萬8,000元,你們提出減列二分之一,然後再凍結三分之一,提案人包括蔡煌瑯、陳歐珀、邱志偉、蕭美琴。你們一口氣要刪掉100億這麼多,是我們擋下來的,你們是真的想刪這麼多,可是我們認為這不是負責的立法委員該有的做法,這種做法根本就是有意搗蛋嘛!這樣刪,叫公務機關怎麼執行預算?而且這是法定預算,對不對?所以我要再講一次,我本來是不想講這個的,對於這個事情主委真的要檢討,你在不該講話的場合講了不該講的話。你道了歉,所以我就算了,但回來看電視,卻發現在野黨的朋友信口雌黃、胡說八道,你們要把它延續為朝野鬥爭嗎?那我就把你們要刪的每一筆錢唸出來囉!你們故意搗蛋式地要刪預算的情形非常多。蔡煌瑯委員點了我的名,雖然我不是政務官,沒有義務回答,不過我在底下時就想說了,你們對老榮民真的要加強輔導。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是。 林委員郁方:這種婚姻對他們來講是二次傷害,他們死了,錢也被領光了,這是不好的。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 林委員郁方:你當時其實不用那麼激動。我相信在這裏的每個人都了解,我是對事不對人,我刪預算是不管哪個黨在執政的,從李登輝到陳水扁、馬英九,對該刪的預算,我絕對沒有手軟過;對不該刪的預算,不管是誰執政,我都擋過。我要跟大家講,這個委員會應該超越政黨,不要因為主委說了不適當的話,而變成朝野的鬥爭,可是我要再講,引起這所有問題的不是我們。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絕對尊重委員的質詢。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我們今天審查預算,我覺得應該很理性、很有風度地討論預算。退輔會預算得來不易,朝野都有共識,應當支持對榮民的照顧、就醫、就學。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委員。 邱委員志偉:剛才林郁方委員提到昨天的事,以後有時間我們再來討論,我們今天要來討論預算。我聽到你跟蔡委員的答詢,所謂人在公門好修行,我覺得政務官要有一定的風範、風度,對於委員就事論事的質詢,你不能說他過度膨脹、他的問題沒有道理,否則,就變成反質詢,這並不是政務官來立法院備詢該有的態度。 董主任委員翔龍:謝謝委員指教。 邱委員志偉:你應該要有較好的EQ,因為你當過海軍總司令,好EQ是領導、統御最重要的,如果你個人的修養、EQ、情緒控管有問題,就會如鬥雞、刺蝟一般。我也在自我檢討,問政一定要基於理性,不能就事論事…… 董主任委員翔龍:非常謝謝委員,自我檢討是應該的。 邱委員志偉:我剛剛看你對蔡委員的答詢,態度非常不尊重、不得體。 董主任委員翔龍:謝謝委員。 邱委員志偉:你提到他的資訊沒有道理,從來沒有政務官在立法院這樣答詢的,所以我建議你,政務官在答詢時,對於很多問題不要流於情緒化,若動了氣,事情就會「走針」。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謝謝委員指教。 邱委員志偉:很多問題都是因為你答詢的態度而引起的,大家若能平心靜氣地討論,不是很好嗎?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的。 邱委員志偉:按照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養安置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旅居海外長期居住者,經向服務照顧之榮服處或榮家報備,且每年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者,不受第五條第一款及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不予安置就養之限制。主委,目前旅居海外符合這個辦法的有多少人?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請輔導處…… 邱委員志偉:榮服處有沒有掌握? 主席:請退輔會就養養護處趙處長說明。 趙處長秋瀛:主席、各位委員。大陸是1,210…… 邱委員志偉:我不是問在大陸的,我是問旅居海外的。 趙處長秋瀛:海外的部分我一時沒有辦法精確,但我想是…… 邱委員志偉:怎麼你沒有辦法精確!你們不是每年要經過外館或相關單位的驗證嗎?而你連人數都沒有辦法掌握!每年領多少錢?每個月領多少錢? 趙處長秋瀛:1萬4,150元。 邱委員志偉:很多僑民跟我們反映,這些領就養金的事實上都家財萬貫,在國外都有置產,存款都很豐富,你們沒有仔細查證,而是流於形式。他們每個月還可以領一萬四,這樣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嗎? 趙處長秋瀛:報告委員,是66個人,我們這個查…… 邱委員志偉:總共才66個人? 趙處長秋瀛:旅居海外的。 邱委員志偉:旅居海外,然後要經過使館認證的只有66個人? 趙處長秋瀛:是。 邱委員志偉:大部分都在大陸嗎? 趙處長秋瀛:大陸的居多。 邱委員志偉:這部分要精確,要有數字,不能在國會提供不實的數據。 趙處長秋瀛:不會。長居大陸的是1,210人,這是確定的。 邱委員志偉:那麼旅居海外,非大陸地區的呢? 趙處長秋瀛:66人。 邱委員志偉:對於這66人有經過仔細的查證嗎? 趙處長秋瀛:有。不管是對於國內的或國外的,我們都有一套程序,就是依據所謂的個人所得及家戶所得,且我們的資料來源都是由國稅局提供的,我們會照這個程序,對年收入不超過21萬1,400元者,我們會給予…… 邱委員志偉:你再提供給我相關資料。 趙處長秋瀛:是。 邱委員志偉:我想請教北榮張院長、中榮許院長、高榮莫院長等3位榮民醫院的院長以及6處的處長。主委,榮民體系有三級照護網及責任分區,第一個是要逐級轉診,第一級是榮家保健組,第二級是榮總分院,第三級才是三所榮總,你知道這些地方就醫的比率嗎?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知道。 邱委員志偉:大概有多少比率在榮家保健組就診? 董主任委員翔龍:根據健保署提供的資料顯示,有49%在第一級。 邱委員志偉:怎麼會呢?你們都沒有看決算報告,只有10%在第一級。 董主任委員翔龍:委員的資料我們看了,我也請就醫處處長特別查證此事。 邱委員志偉:到榮總分院是30%,到三所榮總是60%。 董主任委員翔龍:報告委員,我請就醫處處長做更詳細的報告。 邱委員志偉:在處長報告之前,我先請教你,有多少榮民選擇在榮民體系的醫療系統就醫? 主席:請退輔會就醫保健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世強:主席、各位委員。2成左右。 邱委員志偉:不到2成,是1成7,有83%的榮民選擇到非退輔會所屬的醫療機構就醫,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狀況? 董主任委員翔龍:因為我們的榮民醫院大部分設立在比較偏鄉的地方,比如嘉義、灣橋、鹿滿,委員可能沒聽過這些地方,他們在那裡設立醫院。 邱委員志偉:榮民醫院最主要是要協助榮民就醫嘛!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 邱委員志偉:但竟然只有17%的榮民選擇到榮民體系的醫院就醫。 董主任委員翔龍:最主要是因為全民健保的關係,他們可以選擇就近的診所﹑醫院就診。 邱委員志偉:而且有60%集中在三所榮總,造成三所榮總的負荷量,那麼第一級和第二級就形同虛設,榮總分院設置的地點當然也很重要。 董主任委員翔龍:有關數據的部分,我請處長跟委員報告,因為這是健保署提供的資料。 邱委員志偉:為什麼你們的資料跟審計部的資料差別那麼大? 李處長世強:跟委員報告,委員的資料是榮民自己體系的統計比率,如果拉到全國做統計的話,103年健保署的資料顯示,榮民在全國基層診所占的比率是46%,在醫學中心只有19%。 邱委員志偉:你把詳細的資料提供給我。 李處長世強:是。 邱委員志偉:主委一年的特別費有多少錢?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沒有特別計算過我個人的特別費。 邱委員志偉:主委的特別費一個月是多少錢?竟然沒有人知道,沒人知道,怎麼審查預算? 主席:請退輔會會計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順裕: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所屬機構的首長一個月是3萬9,700元。 邱委員志偉:3萬啊!部會首長是3萬元。 林處長順裕:3萬9,700元。 邱委員志偉:比一般的縣市首長還低耶! 林處長順裕:是。 邱委員志偉:好,謝謝。 主席(詹委員凱臣代):請陳委員鎮湘發言。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火藥味很濃厚,問政應該要心平氣和,雙方都要理性面對。 昨天提到本席所刪減的1億元,我在會議開始時也做了說明,執政黨的委員絕不是橡皮圖章,我們發現有問題的預算後,雙方都要溝通,溝通確認我們是對的之後,相關的單位就應該配合,這1億元經過我們的確認是你們估算有錯誤,而這個問題也經過你們認同,所以本席提出刪減1億元的事情,對嗎?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陳委員鎮湘:所以我們要理性的面對,不要拿理性的題目跟其他非理性的問題做比較,那樣就沒有答案了。我希望這件事情到此打住,我們也不希望今天預算案的審查受到昨天或者剛才的影響而有所耽擱,這些不是我們朝野願意見到的,也不符合老百姓賦予我們的權責─看緊老百姓的荷包,希望我們能夠共同勉勵。 其次,昨天本席特別提到軍、榮整合的問題,因為時間的關係還沒答復,有關這個問題業務處處長能不能簡單說明? 主席:請退輔會就醫保健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世強: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軍、榮整合的問題,從98年起軍方及榮民的醫療系統就有簽訂一份協議,這份協議是根據資源共享、醫療互惠及教學研究等等的合作推廣。目前在國防醫學院的部分,他們提供給我們醫療體系的專兼教職數逐年增加,另外,我們和軍方的預防醫學研究所也有一些軍政醫學及疫苗研究,而國防醫學院提供給輔導會的公費生也逐年增加,明年開始醫學系的公費生從13位增加到18位,今年護理系也給我們6位公費生的名額,未來我們希望持續擴大公費生的合作,這些是目前的進度。 陳委員鎮湘:我希望你們重視這件事情,因為我們從徵兵轉為募兵後,每年會減少350位軍醫預官,這350位軍醫通常都是分發運用在外離島等偏遠地區,如果突然沒有了,我們可以想見帶兵官在醫療體系這方面的保障就沒有了,所以你們要儘快加以補強。要如何補強呢?馬上能夠做的就是軍、榮這部分的整合,讓它有效銜接,至少在緊急醫療方面要能夠提供,這點不是我們這樣說完就算了,你們一定要很務實的面對,可以嗎? 李處長世強:是。 陳委員鎮湘:退輔會有所謂「四就」,但是我認為應該也要考慮「就終」這一項。以美軍來看,他們從入伍到進入墳墓全部都有管理制度。最近我們看到一位高秉涵律師,一個人扛著上百位老兵的骨灰回老家,因為中國人的習慣是落葉歸根,這樣的精神非常令人敬佩。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我們非常尊敬他。 陳委員鎮湘:還有一位劉德文里長也扛了20個骨灰,這就是說大家有這種需求,現在老榮民的年齡都將近90歲,馬上就要面臨這件事情,後面可能不斷有這種需求,退輔會就這件事情有沒有做統一的規劃? 董主任委員翔龍:這件事情在我們會裡面的確有討論,服照處還做過研究,我請處長報告。 陳委員鎮湘:好,簡單說明一下。 主席:請退輔會服務照顧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高智: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委員剛才提到的事情我們已經研究過,我們感謝劉德文里長的義行,我們在那裡有一個退舍,而他長期在那裡當里長,這次總共有11位是受他們的親友所委託。總而言之,以後這些大陸人士家屬如果沒有任何經費是不是能夠將骨灰帶回,這部分涉及到領取骨灰及遺產的問題,因為現在數量不多,如果有個案的話,我們會提出很多相關的救濟方式。 陳委員鎮湘:這是你們要特別注意的地方。我今天提到的高秉涵律師是一位退休的軍法官,他把骨灰擺在家中,當初他的太太及女兒極力反對,但現在他的太太及女兒都配合一起去做,因為他們認為這是在做善事,我覺得這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我們不但要鼓勵,還要想辦法如何幫助他解決,因為他已經80幾歲了,也抬不了幾年了。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所以我們會裡面也在研究這件事情。 陳委員鎮湘:這件事情是非常重要的。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謝謝委員。 主席(陳委員鎮湘):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舉個簡單的story,可能和今天的預算沒有太大的關係,但因為我感覺到整個氣氛是有點不尋常的。當一個首長、一個團體或一個人,是有其代表性的,也就是當別人看到你的時候,馬上就很自然地會產生一個印象,看到一個團體的時候,就可以感覺到這個團體的性質為何。最近美國眾議院的議長,也就是他們的House中的Speaker─Boehner辭職了,在美國參眾兩院中,眾議院的議長是很重要的,因此在Boehner辭職後,他們就想找一位新的Speaker來代理他,在尋找的過程中,就有人推薦了幾位不同的人士,且發表了他們不同意哪些人、贊成哪些人等各種不同意見,其中他們講到一點,我覺得可以讓各位作為參考。現在美國參眾兩院中的House(眾議院)是由共和黨在掌控,因為他們是多數黨,而執政黨歐巴馬是民主黨,所以共和黨等於是反對黨。在Boehner辭職之後,他們找了一些人出來,我之所以會提到這問題,是因為只要一提到共和黨,特別是在House裡面,馬上就會讓人聯想到共和黨的symbol,大家都清楚他們的主張是保守(conservative),非常地保守,他們反對同性戀等這類的事情,且對生命的解釋是非常謹慎的,他們如何定義life,他們反對abortion(墮胎),所以這個團體已經被人家label(貼上標籤),只要提到這個團體,不需要多解釋就可以知道這個團體代表什麼,這個人又代表什麼。所以在他們提名這幾位候選人後,又有人提出了另一個人名,詢問這人好不好?提名人就說,這個人是Republican,代表著conservative,相信不需要再解釋,很多人都很清楚,因此可能就會由這個人來接Boehner辭掉的眾議院議長的位置。 我之所以提這個美國發生的故事,是因為我們在從事政治工作,或是某一行某一業,或是社會上的每一個人,他們都有一定程度的標籤,當別人看到名字的時候就能知道你的人,你會不會「歪哥」,會不會做壞事,人家馬上就知道,似乎不需要再多作解釋,就像是在身上蓋了個印章一樣。因此,我們從事於政治工作,我一直強調國家要進步,人人都有責任,什麼叫學習?就是要將好的東西學到某種程度,如果每個人都到這種程度,相信這個社會應該就會比較公平、比較進步。所以,當你能做到某種程度,讓別人一看到你就會相信你,就認為你是好人,也馬上清楚你代表怎麼一回事。今天我們在這裡討論預算的問題,我希望退輔會在您的領導之下,能讓立委覺得你們所提出的預算應該已經包含要替老榮民爭取的福利,而不是隨便排,就如同我剛剛所說,只要一提到這個團體或這個人的personality,人家就會相信他,我希望不只是你們這個團體,如果未來每一個政府機構、每一個individual都可以做到這種程度,相信我們的相信度(trust)和bond就會非常地強、非常地硬。因為我剛剛坐在那邊聽,發現很多是因為我們歷史當中有一個gap,而且是一個非常深的gap。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是,非常謝謝委員,我一定會更加努力。 陳委員唐山:我所講的這些話或許和今天的預算是沒有關係,但是對於整個國家的進步,大家能夠融洽的相處,並為真正好的事情來打拼,我想這件事是大家都有責任的。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非常贊同委員的話。 陳委員唐山:我用這個例子來鼓勵你們應該朝這個方向來做,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謝謝委員,我們一定會的。 主席:對於陳委員的發言,我非常認同。 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件事情我最近一直覺得很不安,主委知道最近有一位跟你同姓的董小姐,媒體稱她為董大媽,她在上海的一個國民黨內部會議中發言,後來消息傳到台北,被媒體大肆報導。第二件事情與昨天的議題有關,你那天有一些抱怨,結果有人將你全程錄影,並交給在野黨的委員。第三件事情與文化部有關,文化部部長要辭職,因為他參與一個三人會議,會中有一篇內容被copy,也被媒體取得。這三件事情讓我的心中一直覺得很不安,也覺得有點奇怪,理論上這些都屬於情報方式的做法,並不是一般的做法,你所出席的那個會議也是內部會議,三人會議也是,還有國民黨在上海的內部會議,也整個消息被曝光,被報導成這個樣子,老實說,我覺得有一點不安,我沒有指責誰,但我覺得這好像是一種情報作戰的方式,不曉得為什麼,我就是覺得怪怪的。當然,現在的大環境對國民黨來說不是很有利,但是我在此要說,有些人賣祖求榮、不忠不義、變色龍、沒有原則、顛倒是非,這種人就是混蛋!你不需要同意,本席自己講就好了!為了避免被誤導,本席再講一次,賣祖求榮、不忠不義、變色龍、不講原則、顛倒是非的那些人就是渾蛋!這是本席個人的意見。 再來本席要替僑胞講講話,僑胞有時候會被冠上濫用資源、濫用健保的罪名,但是,這樣並不公平!根據健保的規定,使用健保者必須要在台灣有戶籍,無論居住在哪裡,第一就是要有戶籍、第二則是要繳費,如果有戶籍、又有繳費,大家的權利義務就是一樣的。無論住在台北、住在台中或住在高雄,大家都可以享受健保,那麼就算我住在洛杉磯、住在非洲,同樣也是可以享受健保,媒體怎麼會寫出僑胞汙健保這句話,本席實在是搞不懂!僑胞用健保看診的次數甚至還比國內的同胞少,他們只是居住地點不一樣,事實上,他們還是必須要有身分證、必須要繳健保費,只要出境超過6個月,馬上就會被取消。所以,本席必須在此為僑胞提出澄清。 另外,誠如你剛才所言,婚姻是自由的,檢討這個婚姻的背後是否有犯罪行為,並不是你的責任。如果在這個婚姻中,有人去世、有人領到保險費、有人如何如何,退輔會也只能對榮民輔導、不能調查,因為調查屬於檢調單位的事情,如果犯了法就要抓去關,無論是否領了100萬或200萬,只要這個婚姻是非法的,像美國調查是否為了綠卡而假結婚時,甚至連先生或太太穿什麼樣的內褲都會問,如果真有非法的疑慮,檢調單位就會去調查,退輔會只能去輔導,你們不是檢調單位,並沒有調查權,因此,這一點必須要分清楚。 關於健保的部分,為什麼你們編列了一筆預算給那些回台未滿6個月或不具健保資格的老榮民使用,這是怎麼回事?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我們對這些老榮民的照顧。 詹委員凱臣:就算他們回台未滿6個月,難道他們也沒有身分證嗎? 董主任委員翔龍:當他們從大陸或國外回來,誠如剛才所言,人已經到了機場該怎麼辦,我們也只能先緊急送醫,如果立刻安置於榮家,恐怕老人家會有一些傳染疾病,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會從醫療基金及公務預算中挹注一部分的錢進來,畢竟他們是我們的榮民,而且他們的身分是可以查得到的。 詹委員凱臣:這算是一種緊急救護?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緊急安置的一種。 詹委員凱臣:47萬足夠嗎?這樣的人不會有很多吧? 董主任委員翔龍:人數不多。 詹委員凱臣:好,謝謝。 董主任委員翔龍:謝謝委員。 主席:請楊委員麗環發言。(不在場)楊委員不在場。 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在你們編列的預算中,歲入預算有一項雜項收入,其中包含了老榮民或獨居榮民身後財產的捐贈,對於那些沒有後代的榮民,他們的遺產是全部都由退輔會充公嗎?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是要解繳國庫的。 蕭委員美琴:所謂的解繳國庫是由退輔會拿去拍賣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不是,我請服務照顧處林處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退輔會服務照顧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高智: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單身亡故榮民身後事的處理,第一階段是要催示公告,公告後三年內做繼承表示,表示之後其債務人或債權人可以提出債務、債權,我們後續就依照他們所提,進行法定程序的作業。 蕭委員美琴:所謂的法定程序是什麼?由退輔會進行拍賣嗎? 林處長高智:按照規定,在繼承表示期間的三年…… 蕭委員美琴:如果今天他沒有繼承人,但是,對於自己的土地或財務有指定捐贈的對象,你們退輔會還是自己拿來用嗎? 林處長高智:如果他有遺囑的話,根據民法第一千一百多條的規定,所謂的遺囑總共有五種,只要能提出證據,我們就…… 蕭委員美琴:如果榮民生前已經將土地捐給地方的公所,希望能作為公共用途,你們還是會拿去拍賣並作為己用嗎? 林處長高智:不會。 蕭委員美琴:但是,事情就是發生了!曾有榮民在民國68年把他的土地捐贈給地方公所,公所在那塊土地上蓋了村辦公室、村民活動中心及衛生所,全都是公有財產,然而,今年你們卻將那塊土地賣掉,請問那些村民以後怎麼辦?你們不要為了搶錢,對於土地上到底是什麼樣的地上物,完全都不去查證,直接就將它賣掉了。 林處長高智:這個個案因為涉及到遺產繼承的問題…… 蕭委員美琴:鄉公所有他表示要捐贈所留的遺囑,因此,鄉公所在多年前、數十年前用他身後捐贈的土地蓋了公共建設作為公共用途。你們現在因為缺錢、為了搶錢,竟然把這塊地拿去賣掉,也不查證土地上的建物是否為占用或是其他的情況,你要知道,這是正在使用的公共建設,而且使用的頻率相當高,連本席都去過好幾次的地方,你們就這樣把它賣掉了? 林處長高智:我們有請壽豐鄉公所提出佐證資料,但是它一直都沒有提出來。沒關係,等這個個案下來之後…… 蕭委員美琴:你要怎麼辦?要怎麼補救?你們就這樣把它賣掉了,以後村辦公室及村民活動中心該怎麼辦?你們難道要拆屋還地嗎? 林處長高智:我們會先按照法定程序處理,然後再視個案…… 蕭委員美琴:所謂的按照法定程序處理,到底是要如何處理? 林處長高智:民國75年老伯伯過世之後,在繼承表示的這段期間,我們有請壽豐鄉公所提出當初老伯伯所留的遺贈證明。 蕭委員美琴:當初壽豐鄉公所沒有向你們提出證明,因為當年有這樣的疏失,所以你們現在可以合理的把村辦公室賣掉?你們搶錢搶成這樣嗎? 林處長高智:我們並不是搶錢,只是按照法定程序去處理,如果不處理的話,我們就是違法,所以我們一定要完成法定程序。 蕭委員美琴:就算是你們必須要處理,可是你們也知道現在已經有村辦公室、活動中心及衛生所在上面,而且當年也有捐贈程序存在,所以你們應該是要和地方去處理這塊土地的問題。 林處長高智:等這個案子下來之後,我們再去做個案了解,好嗎? 蕭委員美琴:你們到現在都沒去了解過,土地就這樣賣掉了?對於有公共建設的土地都可以這樣處理,接下來一筆一筆的再處分,該怎麼辦? 林處長高智:我們都是按照法定程序處理。 蕭委員美琴:你一直講法定程序,問題是土地上已經有合法的公共建設,它也是按照法定程序辦理,而且已經使用了幾十年,現在卻被你們當做私有地賣掉了? 林處長高智:不是私有地,我們只是遺產管理人而已。 蕭委員美琴:就算是遺產管理人,你們也是把它當成私有地、當成你們退輔會私有的資產在處分,但是,這塊地已經作為公共用途了。 林處長高智:等案子下來之後,我們再去了解,好嗎? 蕭委員美琴:本席現在想知道的是你們要從何補救?你們要如何補救這件事情? 林處長高智:我們一定要有法定的跡證等等來做處理。 主席:請退輔會呂主任秘書說明。 呂主任秘書嘉凱:主席、各位委員。假設確實真的有遺囑,現在又造成拍賣的問題,其實在法律上很好解決,這樣就會變成遺產管理人在處理這件事情時是無權處分,因此,不會影響到之前的遺囑。 蕭委員美琴:那位向你們買土地的人,他的權利呢? 呂主任秘書嘉凱:如果他的權利真的受到損害的話…… 蕭委員美琴:你們沒有權利做的事情,你們卻去做了,事實上,這筆交易是無效的。 呂主任秘書嘉凱:對,如果是這樣,他可以請求另外的…… 蕭委員美琴:依法定程序而言,這筆買賣、這筆交易是無效的。 呂主任秘書嘉凱:對,如果這個遺囑確實是生效的,在這個前提之下,我們後面的處理還是依照法律規定來辦理。 蕭委員美琴:另外,就昨天向主委詢問的問題,在募兵制暫行條例通過之後,那些由榮民主導的公司承包政府相關業務,如大南客運所承包的一些業務,你們打算如何轉型?本席想要了解,你們要如何讓年輕的退伍軍人能夠受惠,而不是只有你們這些被派去當董事長、當總經理的高層在受惠、在賺錢。當初陳委員他們提案的精神是要讓年輕的退伍軍人在找工作時能有更多的機會參與公共建設,如果今天只是少數特定高階經理人受惠的話,這樣的方案無法讓我們接受。因為時間的關係,關於後續的規劃,你們就用書面的方式或以專案報告的方式到立法院提出說明。 主席:請退輔會事業管理處楊處長說明。 楊處長駕人: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我們會在兩週內提出書面向委員報告。 主席: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有一項數據顯示,長居中國大陸就養的榮民,平均壽命特別的高,你知道這項資料嗎?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我了解這件事情。 許委員添財:大概的情形是如何? 董主任委員翔龍:基本上,這些到大陸長居的榮民,大概就是所謂的資深榮民,多半是在民國二、三十年之前出生,我們也因為這個原因…… 許委員添財:也就是說,他們過去那邊時就是比較高齡了?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也統計過榮家的狀況…… 許委員添財:根據統計資料來進行比較,長居中國大陸就養榮民到今年7月底的平均年齡是88.6歲,相較於中國大陸男性平均年齡的74歲多出了14.6歲,而在國內就養的榮民平均年齡是80.9歲,因此,目前長居中國大陸就養榮民的平均年齡比國內就養榮民的平均年齡高出了7.7歲。再以88.6歲與台灣2300萬人口中平均男性年齡的75.96歲相比,則是多出了12.64歲,而國內就養榮民也比國內一般男性的平均年齡多出了4.94歲。由此可知,國內就養榮民的就養環境及條件應該是比國內一般老人的養老環境好,應該可以這樣解釋吧!其實看了也知道是比較好,目前在台灣經濟狀況不錯的家庭可以聘僱外傭看護,但是,相較而言,目前榮家並沒有聘僱外傭吧? 董主任委員翔龍:目前沒有。 許委員添財:對啊!那裡的照顧員學歷都滿高,至少都具有護士的資格吧? 董主任委員翔龍:護理士佔多數。 許委員添財:在國內就養榮民應該要惜福!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 許委員添財:當然這也是退輔會的功勞。 董主任委員翔龍:謝謝委員的指導。 許委員添財:現在有兩個問題,第一,榮民總醫院應該有老人專科吧? 董主任委員翔龍:有。 許委員添財:有老人壽命研究的專長嗎?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有老人醫學專科。 許委員添財:對這個數字是否有產生興趣?是否想要去了解? 董主任委員翔龍:事實上,我們也曾針對這個數字做過比較,如果我們以民國23年次做為計算基準的話,國內榮家在民國23年次之前出生者的平均壽命是87.7歲,因為去大陸長居的那些老前輩可能是民國二、三十年出生者居多。 許委員添財:所以那個年齡層本來就比較長壽? 董主任委員翔龍:不是,因為從過去一直凋零到現在,剩下這些老前輩的人數只會減少、不會再增加,而存活下來者的年齡是每年會大一歲,即使不斷的會有人凋零…… 許委員添財:以同年次而言,國內就養與長居大陸就養的是否會有差別?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是87.7歲。 許委員添財:88.7歲,所以相差0.9歲,還不到1歲?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 許委員添財:這是一項數據。因為台灣高齡化的速度相當快,一下子就衝到世界第一名,接下來不只是老人的福利安養問題而已,老人經濟學更是對台灣經濟發展的一項挑戰。何謂老人經濟學,不是年紀大了就沒有用,台灣幾近瘋狂的搞世代交替,結果現在卻是世代失落,究竟是世代失落引起的反撲,還是世代交替錯誤的觀念所造成的世代失落?對於這個問題,政治人物必須要找專業來研究。世界上沒有忽然間對老人不重視、忽然間好像老人是負擔、好像老人是負債,但是,新世代卻伸手向老的要錢,形成所謂的啃老族!為何現在的老人年金一直不夠,搞不好他們有一半都是拿去補貼給半失業狀態、沒有工作的年輕人,無異是坐吃山空啊! 另一個問題,你們要去調查在中國大陸長居的那些榮民,他們的實際狀況究竟是如何?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 許委員添財:我們發現日本之所以長壽,原來是那些照顧老人的家屬、照顧者或是照顧機關為了繼續領養老給付,在沒有人檢查的情況下,謊報老人還活著。以前抗戰時有虛報兵力、虛報人數,目的是為了領乾薪,這是貪汙!同樣的,那些榮民的家屬是否也有同樣的手法,你們必須要徹底去了解。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一定會去查,謝謝委員的指導。 許委員添財:這一點很重要吧?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 許委員添財:還有其他的需要,我們希望2,300萬國人越多人幸福、越多人長壽、越多人快樂越好! 董主任委員翔龍:謝謝委員。 許委員添財:這樣整個國家就會和諧、整個國家就沒有怨氣,沒有錯吧? 董主任委員翔龍:對。 許委員添財:謝謝。 董主任委員翔龍: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楊委員瓊瓔、吳委員育昇、孔委員文吉、邱委員文彥、蔡委員其昌、賴委員振昌、周委員倪安、潘委員維剛、呂委員學樟、陳委員怡潔、陳委員雪生、陳委員歐珀及陳委員明文均不在場。 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根據你們提出的預算編列與業務報告,本席要請教你幾個問題。誠如幾位委員所言,實台灣已經進入人口老化,而且是攀升非常迅速的階段,因此,我們一直在增加榮民長期照護的能量,但是,我們在預算編列上看到的是硬體設備與設施,投入了預算進行調整與因應,不過,在長期照護的背景人力規劃上,並沒有看到預算有所著墨,能否請主委簡單說明一下?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是,我請李處長來做說明。 主席:請退輔會就醫保健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世強:主席、各位委員。長期公務病房轉型護理之家,基本上已經納入行政院102年11月的…… 馬委員文君:本席要請教的不是硬體設備的部分,那些我們都看得到。 李處長世強:至於軟體方面,也就是委員所指人員培訓的部分,事實上,本會一直都非常的重視,而且長照人員的訓練認證一直都是納入我們內控的項目。 馬委員文君:預算有相對的編列嗎? 李處長世強:目前已經完成了八百二十幾人的訓練。 馬委員文君:是我們自己訓練或是招納人才? 李處長世強:我們自己訓練。 馬委員文君:由我們原來的人員去接受訓練? 李處長世強:是。 馬委員文君:他們有取得證照嗎? 李處長世強:有。 馬委員文君:八百多位都有取得證照? 李處長世強:是。 馬委員文君:原來有幾位? 李處長世強:這是長照法通過後…… 馬委員文君:才有的? 李處長世強:是,總共有三階段的認證。 馬委員文君:所以現在還未認證,你們只是培訓而已? 李處長世強:通過認證的有八百多位。 馬委員文君:目前有八百多位? 李處長世強:不同階段的。 馬委員文君:培訓八百多位大概用了多少預算? 李處長世強:這項教育訓練是由三家榮總自行吸收。 馬委員文君:由他們去做培訓? 李處長世強:是。 馬委員文君:在人力的訓練方面,八百多位也許還不足,如果是榮總訓練出來的,光是我們自己要運用這些人力可能都不太足夠,何況還有其他許多照護的對象,這才是未來我們如何在長照上配合整體運作所要做的事,但是本席在預算上似乎並沒有看到這個部分,希望你們後續能再加強這個部分。 接下來要問的是榮民照護與服務,長期以來一直是採用志工的模式,但是,一些榮民伯伯或是一些需要照護的人,嚴格說起來也算是我們長期照護的對象,本席認為用志工來照護似乎有一點背離現在的專業考量? 董主任委員翔龍:是否能請林處長來做說明? 主席:請退輔會服務照顧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高智:主席、各位委員。志工是我們整個社會非常好的一個現象,基本上,我們的志工都是榮民與榮眷,因為他們的出身與那些伯伯相同,所以有同質感,而且溝通良好。 馬委員文君:本席也知道現在都是那些志工在照顧伯伯、與伯伯聯繫,但是,這樣的聯繫並不常,有的甚至是一年才接到過一次電話。 林處長高智:我們有做區分。 馬委員文君:不過,可能是比較年輕的。 林處長高智:對。 馬委員文君:本席要強調的是長期照護的部分,現在你們用的是志工,但是,以未來的趨勢而言,你們可能要在這個部分作提升。如果現在這些志工與榮民之間的關係比較密切,那麼你就應該想辦法從這些志工…… 林處長高智:現在都已經在做了,其實,他們只是觸角而已,發覺問題之後…… 馬委員文君:處長,你不要說現在已經在做,事實上,他們並沒有接受訓練。本席建議,你們應該要從可用的人力中去做調整。 林處長高智:是。 馬委員文君:你們該編列預算、也該做整體的提升,讓他們可以有更專業的服務,照顧榮民以及應該被照顧的人? 林處長高智:是。 馬委員文君: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就大致提出這幾項建議。另外,民國48年成立了森保處,目前還有什麼業務嗎? 董主任委員翔龍:以森保處而言,一樣就是國土保育及自然生態等等,我請楊處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退輔會事業管理處楊處長說明。 楊處長駕人:主席、各位委員。森保處有兩大業務主軸,第一個部分是林業…… 馬委員文君:現在只剩下棲蘭與明池遊樂區,而且還是委外? 楊處長駕人:還有林業。 馬委員文君:關於林業的部分,你們是否打算將它交給委員會? 楊處長駕人:將來會移編到環資部,但目前還是我們森保處的業務。 馬委員文君:目前大概是在做什麼?既然未來要移撥,在組織再造上,如果業務已經不太相關,通常不會再編預算,但是,今年還編了六百多萬? 楊處長駕人:630萬。 馬委員文君:如果棲蘭與明池已經委外,而且是由力麗明池公司經營? 楊處長駕人:是。 馬委員文君:在林木照顧方面,我們希望他們也能自行編列預算去做整體的維護,因為那在他們委外的範圍之內。 楊處長駕人:謝謝委員。力麗明池只負責棲蘭與明池的對外經營,至於林業保育的部分,還是森保處的業務,這筆630萬的預算就是用來做林業保育,譬如我們有巡山員防止山老鼠盜伐,整個棲蘭山林業站以及大甲溪的林業站,總共有8.7萬公頃。 馬委員文君:我們都知道森林的保育非常重要,如果這項業務需求已經不在你們的業務範圍內,未來你們可能要交給環資部或農業部,因此,還是應該要好好考量,預算可能也要適時的調整。 楊處長駕人:是,謝謝委員。 主席:本次議程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之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中午12點繼續開會審查預算,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10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預算,援例請議事人員將歲入、歲出預算全部唸一次。 10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預算 一、歲入: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07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第1目 沒入及沒收財物100萬元 第2目 賠償收入700萬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63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第1目 使用規費收入1億3,814萬6,000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18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第1目 財產孳息381萬8,000元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118萬元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12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第1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24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第1目 雜項收入8億5,429萬8,000元 二、歲出: 第26款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第1項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第1目 醫學臨床教學研究10億2,603萬4,000元 第2目 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4,564萬9,000元 第3目 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104億7,993萬2,000元 第4目 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6億1,998萬9,000元 第5目 一般行政36億4,570萬2,000元 第6目 榮民醫療照護22億9,531萬元 第7目 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630萬1,000元 第8目 榮民安養及養護92億5,848萬2,000元 第9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3億2,566萬5,000元 第10目 第一預備金1,900萬元 第11目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969億5,312萬9,000元 第12目 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967萬2,000元 主席:我們先處理預算部分之提案,按目處理,進行第1案。 1、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第2款第207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目「沒入及沒收財物」第1節「沒入金」,編列100萬元,但103年「決算數」卻高達1,400萬7千元,104年截至6月底的執行數也已高達175萬2千餘元,105年「沒入金」預算編列數明顯偏低,應增加100萬元,改列為200萬元。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楊應雄 連署人:蔡錦隆  陳鎮湘  黃偉哲  李桐豪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2案。 2、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第7款第224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1目「雜項收入」第1節「收回以前年度歲出」,編列1,800萬元,雖比103年「決算數」低,但與104年「法定預算數」1,600萬元相較仍然偏高;為避免虛增歲入,105年「收回以前年度歲出」應減列200萬元,改列為1,600萬元。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楊應雄 連署人:蔡錦隆  陳鎮湘  黃偉哲  李桐豪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3案。 3、 歲計別:歲入   單位名稱:退輔會 款_項_目:7款224項1目2節   預算書頁次:P36 工作計畫:雜項收入 分支計畫:其它雜項收入 科目: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本年度預算數:151萬3,000元 主旨:有鑑於中央機關經管之國有宿舍,迄今近3成處於低度利用或閒置、用途廢止狀態;宿舍管理費之收取,未參酌宿舍面積、使用設備、地區及必要維修費用等因素訂定,致收取之宿舍管理費不敷支付宿舍修繕費,徒增政府財政負擔。經查:退輔會忠孝東路首長官舍190坪,鄰近北市最貴億萬豪宅、承德首長宿舍30坪兩戶,全都免收費;松德路宿舍31坪19戶、10坪15戶,每月月租800元,南京東路宿舍2.73坪35戶,每月月租700元,退輔會宿舍皆位處台北市精華區之黃金地段,完全是「黃金屋價,垃圾租金」,幾乎等同免費提供住屋,實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爰針對7款224項1目2節「雜項收入」項下「其它雜項收入」之「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原列151萬3,000元,擬增列48萬7,000元,改列為200萬元。 說明: 102年度各機關國有宿舍管理費收取標準概況表 機關名稱 (含所屬機關) 宿舍管理費收取標準 財政部 依宿舍類型每月每戶收取200-600元間。 交通部 依宿舍類型每月每戶收取100-1,000元間。 內政部 依宿舍類型每月每戶收取100-2,200元間。 法務部 依使用面積每月每戶平方公尺收取1.25-12元間。 依年度編列修繕費、使用面積換算每月每戶收取21-375元間。 依房間類型每月每戶收取100-600元間。 農委會 每人每月收取20-150元。 依宿舍類型每月每戶收取50-500元間。 依宿舍類型、面積每月每坪收取5-20元間。 科技部 依房間坪數收費,1平方公尺24元。 依宿舍類型每月每戶收取500、700元。 經濟部 每月每人收取50-800元間。 勞動部 每月每人200元。 文化部 每月每間150元 衛生福利部 每月每人149元。 司法院 依宿舍類型每月每戶165-700元間。 依宿舍面積每月每平方公尺1.64-13元間。 考試院 每月每戶500元 中央研究院 每坪175元~250元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主席:提案委員均不在場,按規定不予處理。 進行第4案。 4、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項目:26款1項1目   預算書頁次:P37 工作計畫: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分支計畫:01-各榮總臨床教學與研究 科目:0400-獎補助費   本年度預算數:10億2,603萬4千元 主旨:有鑑於退輔會每年皆編列上億元經費補助三所榮總從事臨床教學研究及重大醫學研究,惟未對於每年研究計畫及執行成果提出說明與檢討。又,本年度編列「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項目之預算金額與前兩年度完全相同,具說明之必要。爰針對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項下「各榮總臨床教學與研究」中「獎補助費」原列10億2,603萬4千元,擬凍結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請退輔會就醫保健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世強: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同意書面報告。 主席:改成書面報告,黃委員同意嗎? 黃委員偉哲:改成書面? 主席:改成書面報告,免予凍結,同意嗎? 黃委員偉哲:改成書面,你就下會期再來書面報告就好了,我們還是凍結一下。 李處長世強:這個議題我們在今年5月就有做過專案報告。 黃委員偉哲:邱委員對這個還是滿有意見的,你怎麼辦? 李處長世強:而且我們的經費編列也是依照立法院在96、100與102年的預算案決議,我們的醫學研究經費不得逐年減少,而且要維持一定額度的預算。 黃委員偉哲:如果成效不彰呢? 李處長世強:我們的成效、成果都非常豐碩,每一年都有六百五十幾案的研究案例。 黃委員偉哲:報告召委,這個提案保留,第二輪回來我們再處理? 主席:好,保留,等一下再處理。不過,黃委員,我剛剛特別等你來喔! 黃委員偉哲:謝謝召委! 主席:進行第5案。 5、 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有鑑於退輔會各地區榮民服務處之職訓課程均已委外,訓練課程目的為輔導退除役官兵榮民與榮眷學習專業技能並獲得專業證照,桃園訓練中心課程為烘焙、室內設計、挖土機、堆高機、汽車修護,水電,消防;其他為園藝、大客車駕駛、聯結車駕駛,導遊等等;南部訓練中心目前委託中山大學研究規劃,然而中山大學屬於「研究型」的大專院校,其建校目地是培育「研發」人才,與貴會在北訓練中心與各地區榮民服務處委外課程與訓練目的屬性截然不同,顯示退輔會政策推動規劃考慮不週,爰提案減列所編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原編4,564萬9,000元中之2仟萬元。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江啟臣 主席:請退輔會就學就業處董處長說明。 董處長龍泉: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給我們提供這樣的指導,我們的想法應該一致性,這裡面主要是,我們原先是在需求端的可行性評估,還沒有進入研究規畫,委員的疑慮應該是不存在的,我們建議維持。謝謝! 馬委員文君:不存在是什麼意思? 董處長龍泉:就是我們是兩段。 主席:你不能批判委員的提案不存在。 董處長龍泉:不是,研究規畫是第二階段。 主席:請退輔會呂主任秘書答復。 呂主任秘書嘉凱: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可能有誤會,因為我們是委託中山大學去做研究性的可行性,不是叫他們幫我們做研究榮民所有職訓的這些事情,只是要成立南部職訓中心的研究案,所以這兩件事情是不太一樣,這個地方是不是能夠請委員同意? 馬委員文君:我要提出來,其實我們不反對你用哪一方面,今天這個訓練中心主要的任務與性質,因為你在桃園或其他區域都有這樣的訓練中心,譬如主要的專業技能大概烘焙、室內設計、挖土機、堆高機、汽車修護、水電、消防等等,你可以更廣泛做這樣的技術人才培訓,像各地區的榮服處外訓的課程也是一樣,大概就是園藝、大客車駕駛、聯結車駕駛、導遊等等。今天我們看到中山大學的這個部分,你說請它研究你們需要什麼樣的課程,也很奇怪。 呂主任秘書嘉凱:如剛剛委員所講的,我們在南部要成立什麼訓練中心,就是因為我們的訓練能量不夠,所以要在南部設立大客車駕駛,要成立一個實質的訓練機構,這個訓練機構是不是可行?我們是委請中山大學幫我們做評估,評估如果可行,就像委員剛剛講的,我們就在南部成立一個職訓中心,辦理大客車實際操作、推土機的課程,不是要中山大學去辦這些訓練。 馬委員文君:成立訓練中心可不可行?由中山大學研究,老實說也很奇怪,我不反對你們在做規劃的時候慎重一點,不過今天我們會特別提出來,是因為你在其他地方已經有很多訓練中心,臺灣很多技術學校都有這樣的能量,我不知道你們為什麼特別還要用這樣的預算去做研究。如果不是由中山大學接訓練中心,我可以理解,這個部分我特別提出來,大家都知道,中山大學是研究型的大學,南部有很多技術學校,我們要的是一些特殊的技能,你要因應這個需求,這也是退輔會的核心價值。你剛剛講的,現在大家又開始重視教育,所以訓練中心還需要做規畫,你的說明很奇怪啊! 董處長龍泉:是不是容許我再補充說明?我們希望從三個面向,一個是需求面;一個是供給面;另外,還有一個務實面來看這樣的問題。我們先從需求面來講,緣起是跟榮民學員的座談,還有因應募兵制未來發展需求的座談,他們提出來的。為了因應募兵制,我們現有的服務對象只有五千多人,將來擴增到八千多人,所以我們有這樣的需求。在供給面來講,我們現在的職訓性能,一年大概只有一千八百個,已經達到飽和了。就務實面來看,根據桃竹苗勞動發展署設計的職訓中心,所需要的預算最少要10億元,所以我們非常謹慎來看待這個問題,我們現在做的就是需求可行性的評估。另外一個更重要的,我們為什麼會選擇在南部?因為我們從參加募兵的比率…… 馬委員文君:我先強調一下,你不要再說了。就我知道的,中山大學也有意思要承接這樣的訓練課程,我今天特別提出來,主要是強調,各地方的訓練中心都有經驗,在桃園或其他區域都有,而且你的內容大概是什麼,其實已經很完整。我先強調,如果中山大學有意思,你必須做詳細地評估與說明,我們要知道這個部分。 董處長龍泉:瞭解。 馬委員文君:如果它可以接,為什麼它可以接?有其他技職學校,為什麼你不用,你要怎麼做? 董處長龍泉:如果是這樣,我們第一個階段就是需求可行性的評估;第二個階段是先期規畫階段,先期規畫階段我們希望大概有三個面向去處理,一個面向是剛剛委員一直強調的,就是我們原有哪些強項部分,我們自己現在還有一些強項包括推土機班、挖掘班、叉動車班、配管配線、汽修與消防,我們希望我們的強項能夠再擴大與保持。 呂主任秘書嘉凱:就像委員剛剛講的…… 主席:這個問題你們已經說明很多,馬委員也講得很清楚,我建議你們,是不是凍結一部分預算,你們提出書面報告? 楊委員應雄:我可不可以請教一下,規劃的費用給中山大學的是多少? 主席:請退輔會就學就業處董處長說明。 董處長龍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當初的規畫案是100萬元,但是我們採公開招標,公開招標的時候…… 楊委員應雄:馬委員的意思是,當然要屬性不一樣,中山大學是研究型,到時候如果實質要進入成立,可能要排除其他因素,實質上能夠達到職訓的目的。 董處長龍泉:是,瞭解,謝謝! 楊委員應雄:給他們好了。 馬委員文君:你們凍結一部分預算,提出說明好不好?中山大學覺得它可以,你們委託它做,它可能有興趣,是不是符合你們的需求,我們不曉得。 主席:請退輔會呂主任秘書說明。 呂主任秘書嘉凱:主席、各位委員。謝謝馬委員給我們的指導,這樣好不好,我們後面稍微做一點點調整,看看委員可不可以同意?就是倒數第三行文字,顯示退輔會的政策推動規劃仍須加強,請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凍結…… 呂主任秘書嘉凱:我先跟委員報告,因為現在這個錢…… 馬委員文君:你自己提出凍結的數字。 主席: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好不好? 黃委員偉哲:主席都說了。 呂主任秘書嘉凱:是,謝謝! 主席:好了,就這樣決定,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 剛才提案第四案,提案的黃偉哲委員替邱委員表示不凍結了,處理完畢,改成書面報告不凍結了。 第5案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 進行第6案。 6、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輔導委員會 款項目:26-1-2目   預算書頁次:P23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分支計畫: 科目:   本年度預算數:4,564萬9,000元 主旨: 一、自民國86年起至103年止,國軍連續實施「精實、精進一、二階段及精粹案」三次組織再造工程,造成職缺裁撤,大量軍人被迫中年退伍,已產生七千餘名低階(上尉階)人員退伍(均屬營連基層幹部/多為戰鬥官科/且服務未滿二十年),因無退休俸給,退伍出路無著! 二、「工作權」係招「制度~停年/服務年限」所扼殺!現多處於失業與待業中!家庭生計突現艱困!當時未能及時輔導安置、服務與照顧。 三、此等現象如何杜絕?須落實「前端銜接」、「無縫接軌」、「主動服務」與「輔導照顧」榮民「四就」需求,宜請儘速全面調查、深入了解與全程掌控。再行精實檢討改進,落實輔導安置之施政目標,提出/書面報告。本委員會將作專案管制,督導本案之執行進度與成效管考。爰此建請凍結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100萬元。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蔡錦隆  楊應雄 連署人:林郁方  黃偉哲  李桐豪 主席:第6案與第5案雷同,併案處理,就是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 進行第7案。 7、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第2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38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分支計畫:0279一般事務費「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中 案由:依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18條、「國軍退除役官兵甄選推薦就讀大專校院作業要點」,「委託大專校院辦理二專、二技、四技及大學考選與推甄招生宣導等作業費」1,000千元,惟宣導等作業,應屬退輔會職掌範疇,應運用現有人力自行加強辦理,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黃委員偉哲:其實今天各校都面臨少子化的問題,我們開放營區或地方讓他們做宣導,他們要感謝我們,怎麼還要我們自己編列100萬元預算做宣導,這個部分如果你們要做大學、二技或四技博覽會招生,退輔會可以規劃,跟國防部配合,在特定時間、地點,讓各大學自己來辦,我們提供處所與官兵人力,讓他們瞭解,而不是我們自己還要花錢,理論上,這100萬元預算應該全部刪掉,我們只刪20萬元而已,希望退輔會不要有意見。 主席:請退輔會就學就業處董處長說明。 董處長龍泉: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費用其實包括招生作業。 黃委員偉哲:誰招生? 董處長龍泉:是請臺北科技大學與南臺科技大學做招生作業,這個部分分兩個部分,一個是在就學區塊,我們怎麼幫忙;一個是提供管道讓學生進來。提供管道讓學生進來我們從63年一直在做,包括跟國防部配合,所以這個部分已經有正式公文書往來。 黃委員偉哲:沒有這回事,你再講100萬元我就要拿掉了,這個理由講不過去,官兵在我們這邊,你還要花錢拜託人家來辦招生,刪減20萬元對你們已經很客氣了。 董處長龍泉:是,謝謝委員,我們同意。 主席:刪減20%就是20萬元。 進行第8案。 8、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第2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39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分支計畫:0279一般事務費「榮民職業技術訓練」中 案由:「一般事務費」─「環境清潔外包」預計編列1,172千元,惟環境清潔部分可由學員自行協助清理維持環境清潔,應樽節開銷,爰提案刪減預算8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黃委員偉哲:117萬2,000元我們可以少刪減一點,就拿掉17萬2,000元,剩下100萬元,如果你們還有意見,我們再來講。 主席:請退輔會職訓中心宋主任說明。 宋主任宜敏:主席、各位委員。職訓中心整個環境…… 黃委員偉哲:你還有意見,你的學員有不打掃的習慣。 宋主任宜敏:第一個,每天學生打掃他的寢室與教室,室外環境有9公頃,比如登革熱需要處理,颱風期間樹木也要處理,平日環境的花草、樹木都需要清除…… 主席:這個問題就不要再討論了,直接把17萬的尾數拿掉,就這麼裁定,請繼續。 進行第9案。 9、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第2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39─說明17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 分支計畫:0299特別費─「榮民職業技術訓練」中 案由:職訓中心主任1人,每月特別費6千元,全年72千元,因未說明特別費流向,不利執行之控管,爰提案刪減預算5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黃委員偉哲:主席,我要撤案。 主席:好,第9案撤案。 進行第10案及第11案。 10、 歲別:105年度歲出   單位名稱:退輔會 款_項_目:26款1項3目   預算書頁次:P40 工作計畫: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分支計畫: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 本院委員詹凱臣等人,有鑑於退輔會推動「醫養合一」政策,組成榮民醫療體系3級照顧網,實施責任分區及逐級轉診機制,然就榮民門診人次統計,僅不到8%榮民至榮家保健組門診。可見該政策之逐級轉診機制未能發揮,爰提案刪除第3目項下「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該項補助款31億9,595萬5,000元之五分之一。 提案人:詹凱臣  蔡錦隆  黃偉哲  林郁方  楊應雄  陳鎮湘 連署人:李桐豪 11、 歲別: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3目   預算書頁次:P23 工作計畫: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分支計畫: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 案由:為提供榮民完善醫療服務,退輔會推動「醫養合一」政策,期能提升有限醫療資源之運用效益。惟該政策之逐級轉診機制功效未能發揮,僅不到8%榮民至榮家保健組門診。而對高就診次榮民(眷)之輔導亦待加強,退輔會允宜檢討改善,以提升資源整合成效,減少醫療資源浪費,爰提案針對第3目項下「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原列31億9,595萬5千元刪減3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蕭美琴 主席:請問各位,第10案併第11案刪減300萬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詹委員凱臣:在野黨非常辛苦,所以應該要讓他們刪減一點比較好,不要老是由國民黨來刪,所以第11案用黃偉哲委員的提案。 黃委員偉哲:報告主席,我有一點後悔,你刪得比較多。 主席:有嗎? 黃委員偉哲:你刪了五分之一。 詹委員凱臣:沒有啦!有嗎? 主席:好,裁定刪減300萬元。第10案與第11案合併處理,刪減300萬元。 進行第12案。 12、 第四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有鑑於退輔會所規劃之榮民照護與服務,是以各地區榮民服務處為平台,結合欣榮志工、各地區服務組長與服務員來進行榮民的社區服務與服務照顧,然此部份應該是具社工背景人員來執行,但退輔會卻以志工及服務組長及服務員來規避;退輔會雖編列許多經費要培育國軍退役官兵獲得專業學歷、專業證照與技能,但在實際業務執行時,卻仍一般服務人員執行業務,顯見退輔會執行業務之散漫,爰提案減列所編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原列6億1,998萬9,000元中之5仟萬元。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蔡錦隆  黃偉哲  江啟臣 主席:請退輔會服務照顧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高智: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導,早上在質詢時已經談過了,現在老伯伯的年紀其實都非常大了,我們也是24小時在看這些老伯伯。一方面鑑於這些老伯伯的特質,所以第一線工作人員,這些志工跟他們的出身是一樣的。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感謝馬文君委員給我們的指導。其實我們也有慢慢朝著這個方向做,也一定會朝這個方向進行,惟目前這項預算,希望能全數照列,因為伯伯真的年邁,都已八十幾歲了,這是最危險的時候,希望能請委員支持這項預算,讓它全數照列。 馬委員文君:這個部分,早上你們有提出說明。不過我在此要強調的是,我希望能凍結一部分,因為長照是專業的知識,目前有3家榮院,有些護士可能上過一些課程,我們就認為可以。但是長照的專業知識,以硬體設備來說,像地磚的顏色不可以太亮、床應該怎麼做,這些全都要具備一些相關的專業知識才可以,而且軟硬體的部分也應該要同時進行。我希望退輔會裡也要有專業的人才,要納入專業的人才,才能進行正確地規劃。所以,這個部分,我們還是要求你們要有一個說法和做法。我可以不刪,但是你要提出一個更詳細的書面報告,因為你要照顧的人是非常重要的。 主席:好,請提出書面報告。 楊委員應雄:併入下一案好嗎? 董主任委員翔龍:我們提出書面報告好了。 馬委員文君:不然,凍結一部分好了。你們自己講要凍結多少? 林處長高智:凍500萬元。 主席:併入下一案。下一案是凍結300萬元對不對? 林處長高智:對,凍結300萬元。 主席:我們兩人折衷,我同意馬委員,就凍結400萬元,請你們提出書面報告。 林處長高智:謝謝委員。 主席: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進行第13案。 13、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1-4   預算書頁次:P23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分支計畫: 科目:   本年度預算數:6億1,998萬9,000元 主旨: 一、貴會因應募兵制推動,原研擬「二類七級」輔導方案入法。「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甫行三讀通過,宜再就現行「輔導條例」過時之條文內容,全面檢討、研修,務實地將憲法賦予之「四就保障」,未來以法律予以明確保障! 二、再行檢視「二類七級」輔導方案內容,務實規畫出預劃目標、執行構想與預期成效。採行「級距式」設計概念,結合國防部「留優汰劣、長留久用」人事政策。鞏固軍心?團結榮心?爭取向心?強化推動「募兵制」~「出路」之誘因。 三、「就業安置」全般概念~會內安置為主、會外媒合為輔,全程構想~中低階為先、戰鬥官科為主。再行精實檢討,落實施政目標,提出書面報告。本委員會將作專案管制,督導本案之執行進度與成效管考。爰此建請凍結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預算300萬元。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蔡錦隆 連署人:林郁方  黃偉哲  李桐豪 主席:第13案併入第12案,共凍結400萬元。 進行第14案。 14、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第4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42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分支計畫:0299特別費─「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 案由:台北市等6所甲種榮服處處長6人每人月特別費7.8千元,甲種以外榮服處處長13人,每人月特別費6千元,計需1,498千元。因未說明特別費流向,不利執行之控管,爰提案刪減預算5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李委員桐豪:依照剛剛的處理方式,我要撤案。 主席:好,第14案,撤案。 進行第15案。 15、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第4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43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分支計畫:0250按日按件計資酬金「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中 案由:辦理榮欣志工各項教育訓練暨研習所需,其中「講師鐘點費」864千元,講師若係退輔會相關工作人員、官員,為考量政府財政收入不佳,撙節開支,允減少鐘點費領取,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主席:黃委員不在場,第15案撤案。 進行第16案。 16、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4目   預算書頁次:P43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分支計畫:03-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 科目:0400-獎補助費   本年度預算數:9,556萬元 主旨:有鑑於「地區志工訪查交通、誤餐費補助費」,編列服務組長397人,每人月可領補助20,008元;服務員6人,每人月領3,350元,共計9,556萬元。惟組長員額編列超過服務員人數逾60倍,有人力錯置之疑,退輔會應訓練、增列服務員人數,降低組長員額編列。爰針對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中「獎補助」原列9,556萬元,擬刪減2千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4位提案委員都不在,第16案撤案。 進行第17案。 17、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退輔會 款_項_目:第26款第1項第4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45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分支計畫: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 科目:   本年度預算數:662萬9千元 主旨:「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105年度編列662萬9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座談等經費100萬9千元,經查:該科目預算104年度1-8月執行率僅達76.39%,為免預算浮濫編列,執行率過低。爰針對第26款第1項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項下,刪減增列數100萬9千元。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主席:請退輔會服務照顧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高智: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案子,我們有分成兩部分在執行,其一是榮民代表懇談會。前年度,我們一年舉行了416場,共有八千多人參加。現在因為之後還有幾場要處理,待結報之後,我們的執行率就可以達到90%以上了。另外,我們還辦理了外籍配偶的表揚活動,有配合移民署一起進行表揚,生活輔導座談會結束以後,我們就完成了,所以在執行率上是沒有問題的。執行率僅達76.39%這個部分是因為後續還有要處理的,因此還請委員支持。 蕭委員美琴:增列的部分刪除。 主席:請問各位,對將增列的部分刪除,有無異議? 詹委員凱臣:你增列了多少? 主席:請退輔會服務照顧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高智:主席、各位委員。第一是結報,第二是後續到12月底,我會因為這件事邀集大家來座談,另外還要包括一些活動,要配合其他部會一起辦理,所以有些是還沒有執行的,這不是執行率低的問題。 主席:蕭委員同意嗎? 蕭委員美琴:你沒有必要增加這麼多。 主席:如果減列50萬元可以嗎?砍一半! 蕭委員美琴:好,就減50萬元。 林處長高智:謝謝。 主席:進行第18案。 18、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退輔會 款_項_目:第26款第1項第4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46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分支計畫: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 科目:   本年度預算數:1,340萬1千元 主旨:「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105年度編列1,340萬1千元,較上年度增列經費232萬3千元,經查:該科目預算104年度1-8月執行率僅達62.47,為免預算浮濫編列,執行率過低。爰針對第26款第1項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項下,刪減增列數232萬3千元。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主席:請退輔會服務照顧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高智:主席、各位委員。這主要也是因為我們的榮民節大會會在10月31日舉行,所以有些是因為活動還沒有到…… 蕭委員美琴:那你現在是在講執行率的問題,為什麼會比去年增列兩百多萬呢?比例可說非常之高。 林處長高智:目前全世界有42個榮光會,我們幾乎沒有時間過去看,所以都是以美國為主,因此會到美國去參加年會,未來還要到南非、約旦及澳洲,因為都有收到他們的邀請函。 蕭委員美琴:既然沒有時間去看,為什麼要多編這麼多錢呢? 林處長高智:不是沒有時間,而是沒有錢,我們都想去看,也很撙節在使用經費,因此與榮光會都是用skype在談,未來我們希望能夠到美國以外的地方去看一看。 蕭委員美琴:你們是不是要從美國改道到南非或其他地方呢?其實去其他地方的機票也不會比到美國貴。 林處長高智:三大退協有450萬的會員,每年會改選一次,我們一定要與他們密切協調,因為這對未來兩國…… 主席:蕭委員建議刪除50萬,好不好? 林處長高智:謝謝。 主席:進行第19案。 19、 歲別: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4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45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分支計畫:0203通訊費─08分支「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中「通訊費」項下 案由:「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通訊費」「辦理榮光雙周刊寄贈海外郵資費」預算362千元,因應環保電子化作業,有浮濫編列預算之嫌,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主席:請退輔會照顧服務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高智: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海外榮光的那些老伯伯有些無法完全用電子化的作業,我們透過榮光雙週刊將國內的訊息寄送給他們,以使他們瞭解國內的狀況。另外,每年郵費都在漲,這點還請…… 主席:不用再解釋,黃委員同意了。 進行第20案。 20、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4目   預算書頁次:P46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 分支計畫:08-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 科目:0293-國外旅費   本年度預算數:261萬3千元 主旨:有鑑於行政院院臺外字第1010132574號函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供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所示,行政院、各機關及基金編制年度派員出國計畫應符合:「(一)確屬業務需要……,(四)考察項目應先透過國內(外)機構或網際網路取得觀摩或學習資訊。除非必要,三年內無相同考察計畫」,惟105年度退輔會派員出國計畫中「出席美國海外作戰退伍軍人協會年會」及「出席美國退伍軍人協會年會」皆屬連續三年派赴之計畫,其必要性及效益尚待退輔會具體說明,爰針對第4目「退除役官兵服務救助與照顧」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中「國外旅費」原列261萬3千元,擬減列100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請退輔會照顧服務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高智:主席、各位委員。敬請委員能夠併第18案。 主席:由於本案與第18案有關,我們就併第18案處理。 進行第21案。 21、 第5目一般行政 有鑑於退輔會擬依據「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配合國防部研訂國軍勞務採購相關辦法,推動投資事業採多角化經營,擴大營業項目,以擴增安置效能之政策,於「就學就業處」新增「就業資源規劃科」,用以研析退除役官兵就業市場,然於105年預算編列卻無法顯現政策推行決心,預算不增反減,卻於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增列設備及投資等經費達8,488萬3千元,顯示其業務執行不用心,便宜行事,爰提案減列第5目,「一般行政」所編36億4,570萬2千元中,1億4,570萬2千元。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蔡錦隆  黃偉哲  江啟臣   主席:請退輔會統計資訊處蕭處長說明。 蕭處長興富:主席、各位委員。本案中有提到辦理統計資訊管理作業的8,488萬元,這是全年度的預算,並非新增部分,包括五大項,資訊部分只有8,488萬元。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向馬委員報告,這一億多中,大部分是分為兩項,一是全會全年統計資訊的作業費八千四百多萬,這並非新增部分。另外的八千多萬,這是整個會的行政作業,比如水電等維持費,因此請委員能夠同意。 馬委員文君:我知道,不過我們提出質疑之處,就是你們要配合募兵制,然後你們提到將擴大投資的事業,也會做多角化經營,並增加營業項目等。不過你們的預算沒有增加,反而是減少的,針對多角化經營或擴大營業項目上,我們看不出你們有什麼計畫。本席同意這部分按照原來編列的預算,不過你們要說明如何擴大營業項目,比如你們要成立保全公司或中央倉儲等,這部分請你們請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請退輔會事業管理處楊處長說明。 楊處長駕人: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能否併同蕭委員美琴早上的要求,即要求兩週內提出擴大安置力量的書面報告呢?我們也會送書面報告給馬委員。 主席:提出書面報告,預算不凍結。 進行第22案。 22、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退輔會 款_項_目:第26款第1項第5目   預算書頁次:P47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人事費 科目:主管職務加給 主旨:配合政府組織調整,行政院另以專案解釋擔任常設性任務編組單位主管職務者,得支領主管職務加給,與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相關規定未盡相符,亦有悖司法院解釋意旨。經查:截至104年8月止,行政院及其所屬計13個機關,共設置34個常設性任務編組單位,其中由他機關或本機關派充或兼任之本職非主管人員支領主管職務加給者計28人。惟部分常設性任務編組單位之人數甚少僅2~6人,卻設置1~2名高階主管(本職為簡任第11、12或13職等)支領主管職務加給(如退輔會之法規會),不甚合理;另各機關常設性任務編組主管人員,因排除援引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9條第3項之簡任非主管1/2核發主管加給之規定,恐使支領主管加給之人數恐更形膨脹,亦使其他簡任非主管人員競逐1/2支領主管加給機會者,因競爭人數減少,而於組改後得以就地加薪,其正當性可議。爰針對第26款第1項第5目「一般行政」「人事費」項下「法定編制人員待遇」原編12億1,357萬1千元中,「主管職務加給」減列35萬8千元。 單位:人、新臺幣元 機關名稱 常設性任務編組單位名稱 總人數 主管 職稱 主管 人數 派充或兼任 編組單位主管之本職單位及其職稱 (是否主管職) 主管官等、職等(本職) 每月支領主管職務加給金額 是否組改前即存在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法規會 5 執行秘書 1 兼任 會本部參事 (非主管職) 簡任12職等 26,480 是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主席:請退輔會人事處謝處長說明。 謝處長松熏:主席、各位委員。由於我們都是依照權責機關的通案規定,凡是行政院一級或二級機關常設任務編組的主管,也是實際負責領導責任的人員,他們可以領主管職務加給,而且一定要在各機關的處務規程中有訂定常設任務編組的機關才可以。我們的法規會在處務規程的第十八條中有明訂,因此支領主管職務加給應該沒有疑慮,建議能否免予減列? 蕭委員美琴:本院預算中心有提到,這是通案問題,我們併入通案去檢討。 謝處長松熏:是,謝謝。 主席:這個案先撤案,併通案一起處理。 進行第23案。 23、 歲別: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項目:26款1項5目   預算書頁次:P47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0131加班值班費 案由:第5目「一般行政」─「加班值班費」員工不休假加班費預算編列,不符合社會期待與觀感,有浮濫編列之嫌,故提案預算刪減5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主席:撤案。 進行第24案。 24、 歲別: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項目:26款1項5目   預算書頁次:P48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0271物品 案由:第5目「一般行政」─「物品」「文具紙張、報章雜誌、衛生及水電耗材費等」預算編列1,539千元,因應環保電子化作業,應可減少開支,故提案預算刪減2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刪10萬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25案。 25、 歲別: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項目:26款1項5目   預算書頁次:P49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0279一般事務費 案由:「一般行政」─「一般事務費」第5目項下「駐警隊服裝費、辦公大樓清潔維護、防護防颱作業、民意代表聯繫、國會聯絡作業、會計、法規、財產管理業務等」6,997千元,其中駐衛警服裝費、民意代表聯繫及國會聯絡作業經費應撙節開支,故提案預算刪減1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黃委員偉哲:我們不針對特定的服裝費等,通案刪50萬就好了。 主席:好,一般事務費通案檢討,刪50萬。 黃委員偉哲:總共是690萬多,少刪一點,30萬就好了。 主席:好,修正為刪30萬。 第26案撤案。 進行第27案。 27、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退輔會 款項目:第26款第1項第5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50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 科目:   本年度預算數:8,488萬3千元 主旨:「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105年度編列8,488萬3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設備及投資等經費120萬1千元,經查:該科目預算104年度1-8月執行率僅達67.82%,為免預算浮濫編列,執行率過低。爰針對第26款第1項第5目「一般行政」「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項下,刪減增列數120萬1千元。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主席:剛才已經併案處理過了。 進行第28案。 28、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7人,針對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第26款第1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項下,於「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計畫中編列「設備及投資」4,492萬3千元,不但較104年預算編列數高出167萬6千元,且多為資訊設備軟硬體之汰換與購置經費,鑒於部分資訊設備軟硬體雖逾規定年限,但仍屬堪用狀態,無全數汰換之必要,故為撙節政府支出,本目「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設備及投資」預算宜減列100萬元。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楊應雄 連署人:蔡錦隆  陳鎮湘  李桐豪  黃偉哲 主席:併前案,已經處理過了。 進行第29案。 29、 歲別: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5目   預算書頁次:P51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 0300設備及投資 案由:「一般行政」─「設備及投資」汰換本會所屬服務、安養機構個人電腦266台,預算編列5,320千元。一次大量汰電腦,應可再壓低價格,因應財政困難應撙節開支,故提案預算刪減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黃委員偉哲:刪減尾數32萬。 主席:同意刪減尾數32萬。 進行第30案及第31案。 30、 歲別: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5目   預算書頁次:P24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 案由:榮民工程公司以切割營造業務與民間投資人亞翔工程公司合資成立新公司之方式民營化,留存業務依該院99年5月24日核定之「民營化未隨同移轉業務清理計畫」,預計清理至100年底,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進度落後,復以其清理計畫潛藏債務龐大且未充分揭露,隨著清理期程延宕,清理費用及利息費用之增加將使累積虧損更形惡化,最終恐致名下土地資產縱全數拍賣,仍無法清償積欠之債務,退輔會允應研擬妥處方案,爰針對第5目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原列1億7,433萬4千元,提案刪減3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蕭美琴 31、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第26款1項第5目1節   預算書第24頁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6869010100 分支計畫: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預算金額1億7,433萬4千元 案由:經查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執行概況表,於101年11月核定103年底前清理完成,其後又以業務未完成,104年1月報經行政院核定又後至106年底完成。且根據資料,截至104年上半年度累計仍有10筆土地建物、4項國外業務、2處局部民營化、7項工業區業務及66件爭訟案件待清理,爰刪除預算金額200萬元,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後,經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楊應雄 連署人:黃偉哲 主席:請退輔會事務管理處楊處長說明。 楊處長駕人:主席、各位委員。我跟黃委員談好了,刪100萬,並提出書面說明。 主席:第30案及第31案併案刪100萬,並提出書面報告。 進行第32案。 32、 第6目「榮民醫療照顧」 有鑑於退輔會強調為持續增加榮民長期照護能量,不斷擴充各地區榮民醫院、榮家長期照護硬體設備與設施,然而長期照護更重要的是長期照護軟體與人力的建置與獲得,卻是一門需要專業知識與規劃技術的業務,退輔會一再強調硬體建設,卻不見人才培育與獲得,顯見退輔會政策推動僅具形式,應付了事,不見其用心,爰提案減列所編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所列「新增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經費3,570萬元。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江啟臣 主席:請退輔會就醫保健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世強:主席、各位委員。向馬委員報告,有關人才培育的部分,上午已經向您說明了。有關硬體的部分,我們是依照行政院102年11月份「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事項辦理。由於長照法已經完成立法,長照機構在該法施行後5年,依法必須設立許可。我們公務病床的專區為了符合護理之家的設置標準,就依照此計畫來補助榮總分院來辦理公務病床,還有轉型為護理之家所需的工程及設備等,每一床為10萬元。敬請委員支持,也請不要刪除預算。 馬委員文君:我們希望在志工轉型或提升的部分,也可以一併納入書面說明中。 主席:提出書面檢討,並同意撤案。 進行第33案。 33、 歲別: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項目:26款1項6目   預算書頁次:P53 工作計畫:榮民醫療照護 分支計畫:0291國內旅費 案由:第6目「榮民醫療照護」─「國內旅費」督導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績效及考核評鑑國內差旅費,預算編列489千元,惟該預算與一般事務費中督導各級榮民醫院營運作業費項目同質性甚高,因應財政困難應撙節開支,故提案預算刪減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黃委員偉哲:在「榮民醫療照護」之「國內旅費」項下,你們要督導各級榮民醫院,在「一般行政事務費」,你們也要督導各級榮民醫院,所以有重複編列及逃避監督的嫌疑。 主席:請退輔會就醫保健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世強: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一般事務費是辦理提升各醫院醫療品質的各種教育訓練及活動,另外,退輔會也統一辦理護理師節及醫師節的表揚慶祝活動。 黃委員偉哲:表揚寫在督導中是什麼意思?兩樣都是督導,你們是在掛羊頭賣狗肉嘛! 李處長世強:這是提升的部分,另外也有獎勵各醫院的部分。 黃委員偉哲:他們編列48萬9,000元,就減列10%。 李處長世強:我們有15家榮民醫院,每一年都要去督導,在區域管理委員會也必須派人去督導,目前登革熱的疫情也要去…… 主席:剛才黃委員已經說要刪5萬元,就減列5萬元。 進行第34案。 34、 歲別: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項目:26款1項7目   預算書頁次:P55 工作計畫: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 分支計畫:0400獎補助費 案由:第7目「林區及農場永續經營」─「獎補助費」該計畫預期達成自然生態多樣性、環境保育、災害防治目的,該預算編列6,301千元,惟計畫內容與林務局與水保局業務相重疊,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主席:黃委員表示要撤案。 進行第35案。 35、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項目:26款1項8目   預算書頁次:P56 工作計畫:榮民安養及養護 分支計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案由:根據行政院96年10月核定之資源共享計畫,退輔會各榮家照顧對象由榮民擴大至因公傷殘替代役或警察,及低(中低)收入戶失能或身心障礙民眾。然而,據審計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退輔會辦理資源共享計畫,遲未研訂服務項目相關規範,又未徵詢地方政府可負擔及接受之床位收費標準,復未掌握地方政府需求床位類型,致計畫執行歷7年實際僅安置1名低收入戶老人,執行成效不彰。而根據退輔會提出的說明,目前有七處榮家與各地方政府簽訂資源共享公費安置委託計113床,但目前被安置的長者也僅2位,為何資源整合使用上會出現落差,容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26款1項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8億198萬6,000元,擬凍結5,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蔡錦隆  黃偉哲  李桐豪  楊應雄  陳鎮湘 主席:這是凍結案,提出書面報告就解凍。 請退輔會就養養護處趙處長說明。 趙處長秋瀛: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主席:第36案及第37案都撤案。 進行第38案。 38、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8目   預算書頁次:P57 工作計畫:榮民安養及養護 分支計畫:02-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 科目:0202-水電費   本年度預算數:5,665萬9千元 主旨:有鑑於105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26款第1項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中「水電費」部分,編列「各安養機構榮民沐浴、炊事等用電費」4,145萬元,以及「天然氣或瓦斯等動力費1,520萬9千元,共計5,665萬9千元。其中,104年度編列之各安養機構榮民沐浴及炊事等電費」相較於103年度預算增加3,605萬8千元,增加幅度達7倍之多,嚴重違反政府撙節開支之原則。又,104年大院曾建議檢討、減列,今(105)年度仍編列同額預算經費。為免高估浮編之情形,爰針對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中「水電費」原列5,665萬9千元,擬減列1千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請退輔會就養養護處趙處長說明。 趙處長秋瀛:主席、各位委員。今年與去年所編的這筆經費都是一樣的,103年除了電費漲價之外,我們將床位變成養護床及失智床,電費都是老先生在病房上所需要用到的。 黃委員偉哲:養護床及失智床是榮民用的,或是外面一般民眾也來用呢? 趙處長秋瀛:都是榮民伯伯的公費就養。 黃委員偉哲:邱委員怎麼會提到增加達7倍之多呢? 趙處長秋瀛:今年沒有增加,那是103年的部分,當時是因為電費漲價。每年為了這部分,我們都在撙節電費…… 黃委員偉哲:電費應該是實報實銷,那是不能騙人的,只有多用或該關開關而不關的問題。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絕對不會浪費,其實這幾年根本都不夠用,李委員桐豪也去榮家看過,失能的長輩無法翻身,大家要幫他們…… 黃委員偉哲:本席接受你的意見。 董主任委員翔龍:謝謝委員。 主席:撤案。 進行第39案。 39、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退輔會 款_項_目:26款1項第8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57 工作計畫:榮民安養及養護 分支計畫:「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中 案由:「就養榮民眷屬補助費」1億6,095萬7千元,由於就養榮民生活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規定僅及於榮民,退輔會擅自訂定行政規則擴及補助眷屬於法無據,應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主席:請退輔會就養養護處趙處長說明。 趙處長秋瀛:主席、各位委員。第一,這個案子是有報請行政院核准的;第二,這只是補助公費就養,也就是經濟較為弱勢的榮民榮眷;第三,我們有排富條款,比方說子女已18歲以上、配偶有固定職業,還有就是就學者是公費生或是領有其他社福機關相關補助的,這些通通都是不予補助。 黃委員偉哲:歷年來支用的狀況如何? 趙處長秋瀛:今年編列1億6,000萬,因為逐年人數會減少,所以今年就比去年少編了7,000多萬。 主席:好,那就撤案。 進行第40案。 40、 歲別: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8目   預算書頁次:P58 工作計畫:榮民安養及養護 分支計畫:0319雜項設備費 案由:「榮民安養及養護」─「雜項設備費」該項目為各安養機構汙水處理場、油水分離設施、淨水設備及維護環境等雜項設備費,預算編列1,345千元,惟該項目與機械設備費同質性過高,有浮濫編列預算之嫌,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101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41案。 41、 歲別: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9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26─說明2(1) 工作計畫:營建工程 分支計畫: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房舍整建工程 案由:「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房舍整建工程」預算編列16,164千元,較上年度增列673千元,因應財政困難共體時艱,應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主席:本案撤案。 進行第42案。 42、 歲別: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9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26、說明2(2) 工作計畫:營建工程 分支計畫: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 案由:「安養機構房舍及生活設施整建工程」預算編列66,058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1,536千元,因應財政困難共體時艱,應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5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主席:請退輔會就養養護處趙處長說明。 趙處長秋瀛:主席、各位委員。明年編列的經費主要是用於耐震補強上,包括桃園榮家、屏東榮家、中彰榮家及台南榮家等,而且依據政策,這些要在107年以前逐一完成。謝謝。 主席:說明得很清楚。本案撤案。 進行第43案至第45案。 43、 歲別: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第9目   預算書頁次:P26 工作計畫: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 分支計畫:營建工程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 案由:「台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總經費1,105,177千元,分4年辦理,103年至104年度已編列99,350千元,年度續編第3年105年經費211,300千元,較上年度增列136,300千元,然雲林榮家中程計畫工程遲至104年6月16日始決標,且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經費以跨年期預算編列方式辦理,惟退輔會105年度將2個榮家工程合併以1筆預算表達,有欠妥適,應予分別編列表達,俾利了解個別榮家工程經費需求及執行之控管,然截至104年7月底預算執行進度大幅落後,僅達0.42%,爰提案刪減2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蕭美琴 44、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第26款1項第1節第9目1節   預算書第26頁 工作計畫:營建工程6869019002 分支計畫: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預算金額2億1,130萬元 案由:退輔會105年度於「營建工程」工作計畫之「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經查台南榮家103年預算編列1億3,692萬元、雲林榮家預算編列1億0,658萬元執行率26.69%,104年預算僅編列雲林榮家7,500萬元,執行率僅0.42%,執行進度大幅落後。爰凍結預算金額2,100萬元,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後,經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連署人:陳鎮湘  黃偉哲 45、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第26款1項9目1節    預算書第26頁 工作計畫:營建工程6869019002 分支計畫: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預算金額2億1,130萬元 案由:退輔會105年度於第9目第1節「營建工程」工作計畫之「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預算編列2億1,130萬元,經查台南榮家103年預算編列1億3,692萬元、雲林榮家預算編列1億0,658萬元執行率26.69%,104年預算僅編列雲林榮家7,500萬元,執行率僅0.42%,執行進度大幅落後。爰凍結預算金額2,100萬元,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後,經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連署人:陳鎮湘  黃偉哲 黃委員偉哲:主席,方才在詢答時,主委就有提到這部分今年底就會完成,所以我們就不刪減這麼多,改成將尾數30萬刪除就好。 主席:3案併在一起處理,然後刪減30萬。 進行第46案。 46、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退輔會 款_項_目:第26款第1項第11目   預算書頁次:P64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分支計畫: 科目:   本年度預算數:969億5,312萬9千元 主旨:「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105年度編列969億5,312萬9千元,經查:「官兵一次退除役」、「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分支計畫,103、104年度因考量年金改革搶退潮及勇固案裁軍等因素,預算編列人數高估,導致103、104年度決算數,均產生大量節餘款(103年度節餘款29億元、104年度節餘款26億元)。另依退輔會104年2月編印之「軍職人員舊制年資退休經費潛藏負債精算報告」預估軍職人員舊制之退休經費自106年至132年約需1兆3,693.16億元,均被認列為中央政府之潛藏負債。然該預算編列基礎不實,屢屢產生預算浮編情形,故建議統刪1億元。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主席:請退輔會退除給付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德本: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筆預算,我們今年已會同國防部做過翔實的核算,所以105年度我們就自行刪減了34億,其中一次退除役的部分,就刪了2億4,896萬;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的部分,就刪了32億3,497萬1,000元,所以從這些數據來看,我們已針對105年度做了一個很翔實的編列。 另外,今年度1至9月份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的部分,目前已經支出650億,因此,105年度編列618億9,240萬也是翔實在編列。謝謝。 蕭委員美琴:其實前兩年這部分都賸餘過多,那時你們也是說有翔實編列、核算,現在又說考量年金改革搶退潮及勇固案裁軍等因素,可是現在勇固案已經暫緩實施,這個因素已經不存在了,但你們還是編列這麼多錢,總之,這樣的編列是過多的,所以還是要做一些統刪。 王處長德本:103年度是結餘29億,104年度到目前為止,我們估算的金額是26億…… 蕭委員美琴:所以我刪1億其實是很少的。 王處長德本:因為平均結餘20幾億,所以我們就自己砍了36億。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這幾年都有大幅的結餘,我們也感到納悶,明明之前都有估算過,為何還是算不準,加上從去年8月份開始,我們才自己去編列這部分的預算,不像過去都是由國防部告知我們該編列多少經費,而今年我們就跟國防部表示,大家應坐下來逐一來計算,然後再把今年實際發俸的人數一起來加以勾稽,所以最後我們就是自己先砍了36億啊! 蕭委員美琴:既然有先砍了一些,則今年與去年差了多少? 王處長德本:整個年度是減了4億。 蕭委員美琴:只減了4億?而且這個跟國防部的說法還是有所矛盾,因為國防部號稱他們積極的募兵,還有勇固案的暫緩實施,不像去年可能有一些搶退潮及勇固案裁軍等,換言之,明年這些因素都不存在了。除此之外,還有一些留營的獎勵等等,理論上搶退潮應該要減緩,所以今年應該要做適度的刪減,而且減4億真的是太少了。 董主任委員翔龍:那是因為優惠的部分補了52億給我們…… 王處長德本:再向委員報告一遍,經過檢討之後,我們自行刪減了36億,但是這裡面有兩個項目是增加的,一個是用水的部分,增加了300多萬,另外就是優惠存款的部分,主計總處原本希望106年度時欠款的部分能夠還清,後來打算提前在105年度還清,所以就增列了32億,因此,36億和32億相抵之後,年度預算科目就減列4億。 蕭委員美琴:你們說要增撥優惠存款,但未來適用優惠存款補貼的人數是愈來愈少。 王處長德本:並不是增撥。 主席:請退輔會劉副主任委員說明。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主席、各位委員。優惠存款的部分歷年都編列不足。 蕭委員美琴:但適用的人數會遞減。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是會遞減,但我們過去所積欠的,到103年12月為止有32億…… 蕭委員美琴:所以現在是在補過去所積欠的部分?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對,一次補足。 蕭委員美琴:你們還給銀行嗎? 劉副主任委員國傳:給台灣銀行,原本主計總處分四年補完,但我們一次就補完了。 主席:既然都講清楚了,那麼本案就免刪,撤案。 進行第47案。 47、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11目   預算書頁次:P64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分支計畫:01-官兵一次退除役 科目:0111-獎金   本年度預算數:1億7,098萬3千元 主旨:有鑑於退輔會已針對官兵一次退除役人員給與退伍金、退休俸及贍養金,對於退休給付給與尚稱優渥之軍官,又編列勳獎章獎金8,725萬元,若按預計核發2,842人計算,平均每員可領取3萬零7百元,有違資源分配正義。爰針對「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項下「官兵一次退除役」中「獎金」原列1億7,098萬3千元,擬減列5千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請退輔會退除給付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德本:主席、各位委員。105年度所編列的人數,已較104年度減少1,075人,預算減列3,417萬元。從今年的執行狀況來看,105年所編列的執行數將非常接近實際的執行數,為避免出現短差,爰建議免予刪減。其次,本項預算僅針對在軍中服役表現優異,卓有功績與領有勳章者方得支領,並非適用所有退休軍官。 黃委員偉哲:處長講得有道理,那我問你,是要刪減98萬3,000元,還是要刪減50萬? 主席:就刪減50萬。 進行第48案。 48、 歲別: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類別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11目   預算書頁次:P27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分支計畫: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 案由: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2條至第34條及第36條第3項規定,退除役官兵死亡、入監服刑、再任公職,及其亡故後配偶再婚等,應停止支給退休俸或退休俸半數。然依退輔會提供資料,102年度有前述依法應停支情事仍支領者計152人,金額1,860萬3,448元,截至104年7月底仍有25人,金額231萬1千餘元未繳回。為避免國軍退除給付發放業務移轉前之溢領退休給付案件,因業務由國防部移交退輔會未辦收繳而成為懸帳,退輔會應儘速與國防部協商訂立是項發放業務移交前溢領案件之處理原則,並積極催繳,爰針對第11目項下「退休及贍養官兵薪給」原編列618億0,924萬8千元,減列5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蕭美琴 主席:請退輔會退除給付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德本:主席、各位委員。溢領催收繳的處理,本會與國防部之間都有協商辦理,到目前為止,國防部負責核定端處理,本會負責發放端處理,雙方之間合作無間…… 黃委員偉哲:這點剛才主委在詢答時已經講過了,我想知道你們現在能怎樣處理? 王處長德本:數據方面,102年催收率達95%,919位溢領對象僅剩下50位沒有催收繳;103年1,216位剩下86位沒有催收繳,達成率為92%;104年為615位,到目前為止有47位沒有催收繳,達成率為91%…… 黃委員偉哲:那就刪減100萬,好讓你們加速催繳,可以嗎? 王處長德本:我們一直很努力在做。 黃委員偉哲:已經從刪減5,00萬改為刪減100萬了。不然要改成多少? 主席:50萬好了。 王處長德本:謝謝委員。 主席:本案刪減50萬。 進行第49案。 49、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11目   預算書頁次:P66 工作計畫:7569019600   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分支計畫: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 科目:0100人事費   本年度預算數:8億2,879萬6,000元 案由:針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05年度於第11目「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預算科目之「人事費」辦理「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分支計畫編列補助「退除役官兵子女教育補助費」,預估發放64,069人次,合計8億2,879萬6,000元。經查:(一)退休軍公教人員非屬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適用對象。(二)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之核給,另以行政院函令准允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得比照辦理,恐與大法官解釋意旨有悖;且本院於104年9月15日三讀通過之「制定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亦無相關補助之條文依據。本席等認為,軍公教人員申領子女教育補助費,係基於其「職」之身分而生,退休後其與國家間之職務關係消失,政府雖本於對退休人員生活之照顧職責,另以行政院函令准其比照支給子女教育補助費,欠缺法源依據。復揆軍公教人員月退休所得,目前擇領月退休金仍有待政府照護之薪資微薄者占少數,政府繼續以照護義務為由,持續保留可比照現職人員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之作法,顯已失其立法原意,同時易產生對特定族群過度照顧之不良觀感,實有違社會公平正義及國家資源分配之正當性。爰提案將該預算8億2,879萬6,000元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蕭美琴 主席:請退輔會退除給付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德本:主席、各位委員。從民國65年8月開始,退休軍公教子女即開始領取補助費,基於照顧支領國軍退休俸贍養費眷屬,使其子女能在讀書就學上得到良好照顧…… 黃委員偉哲:歷年的執行率為何? 王處長德本:歷年來執行率大概是…… 黃委員偉哲:以去年(103年)為例。 王處長德本:大概98%左右。 主席:這樣可以了,確實有此需要,黃委員撤案吧? 黃委員偉哲:刪嗎? 主席:聽錯了,不刪,撤案! 進行第50案。 50、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退輔會 款_項_目:26款1項第11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65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分支計畫: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各項補助 案由:退除役官兵優惠儲蓄存款利息補助發放金額與積欠款,目前累計金額達到255億4,737萬元,由於退除役官兵優惠存款利息補貼則未比照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賦予法源,係依行政規則支給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之利息補貼,應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主席:請退輔會退除給付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德本:主席、各位委員。到目前為止…… 黃委員偉哲:執行率呢? 王處長德本:我們是依據施行細則第三十三條辦理…… 主席:講執行率就好,怎麼答非所問? 王處長德本:100%。 主席:好,本案撤案。 黃委員偉哲:前面是95%,還有點刪減的空間,現在是100%了! 主席:進行第51案。 51、 歲別:105年度歲出   單位名稱:退輔會 款_項_目:26款1項11目   預算書頁次:P28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分支計畫:獎補助費 本院委員詹凱臣等人,有鑑於退休及贍養官兵眷屬退休利息補貼,多年來於法無據,爰針對第11目32億9,241萬2,000元「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項下中增列「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助」3,292,412千元凍結三分之一,俟退輔會向立法院外交暨國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蔡錦隆  黃偉哲  林郁方  楊應雄   連署人:李桐豪  陳鎮湘   主席:請退輔會退除給付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德本:主席、各位委員。這32億是為了還款。 主席:既然是為了還款,那就撤案。 進行第52案。 52、 歲別:歲出機關別預算表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11目   預算書頁次:P66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分支計畫:0279一般事務費 案由:「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一般事務費」辦理退員作業所需印刷費等預算3,005千元,因應環保電子化作業,有浮濫編列預算之嫌,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黃委員偉哲:這300萬我就堅持了,我的目的是給你們壓力,好加速e化。你們可以接受刪多少? 主席:請退輔會退除給付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德本:主席、各位委員。這三百多萬分給41個單身退舍,每個月等於只有六千元左右…… 黃委員偉哲:我說的是印刷費。 王處長德本:但其用途就是用於文具、紙張、書報、雜誌及一些…… 楊委員應雄:41個什麼單位? 王處長德本:41個單身退員宿舍。 黃委員偉哲:就刪減10%。 主席:就刪減10%,30萬。 進行第53案。 53、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款_項_目:26款1項11目   預算書頁次:P66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分支計畫:06-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 科目:0400-獎補助費   本年度預算數:66萬3千元 主旨:有鑑於105年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26款第1項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項下「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中「獎補助費」部分,已編列就養榮民、義士、榮胞給與按43,658人計算之三節加菜金。惟第26款第1項第11目「國軍單身會員宿舍服務與管理」中「獎補助費」又編列國軍單身退員按計1,300人三節加菜金,每人節170元,共計66萬3千元。針對符合上述兩項資格者恐有重複發放之嫌,爰針對第11目項下「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中「獎補助費」原列66萬3千元,予以全數刪減。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請退輔會退除給付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德本:主席、各位委員。兩者的適用對象並不一樣,一個是就養榮民,一個退除役官兵中支領退休俸、贍養金等申補費的人員,所以人員上是有區隔的。 黃委員偉哲:就養榮民的人數有多少? 王處長德本:目前就養榮民大概有兩成,且國防部政戰局在發放三節慰問金時,會先過濾掉這些人。 黃委員偉哲:所以是加菜金? 王處長德本:是加菜金。 黃委員偉哲:那就撤案。 王處長德本:謝謝委員。 主席:本案撤案。 進行第54案。 54、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輔導委員會 款項目:26-1-1目   預算書頁次:P23 工作計畫:醫學臨床教學研究 分支計畫: 科目:   本年度預算數:10億2,603萬4,000元 主旨: 一、全國「醫、養」專業人力培訓均顯短絀不均,軍醫體系之醫事、醫護人員,在軍中亦遭「制度~階級停年/服務年限」限制,渠等具備充實臨床歷練,且位居部、科主任之位階,醫護人力資源宜加善用。 二、貴會每年委請國防醫學院培育醫學公費生13員,105年增為公費生20員/代訓生18員(尚欠12員額,原預畫50員);104年起護理公費生6員(僅招到3員);因待遇的關係(無生活津貼15,060元/月)。 三、貴會函請衛福部及國防部擬增加公費生(醫學系70員/護理系20員),務請於106年達成。護理公費生不足額,影響招考成效,宜請依規定調整勻支。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蔡錦隆   連署人:林郁方  黃偉哲  李桐豪  楊應雄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55案。 55、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輔導委員會 款項目:26-1-6   預算書頁次:25 工作計畫:榮民醫療照護 分支計畫: 科目:   本年度預算數:22億9,531萬元 主旨: 一、貴會所屬12所榮總分院照服員,應聘665員/實聘589員,尚有76員缺額),有關照護服務員及護理人員均採委外勞務採購,實際招聘人數不足。不符護理機構設置標準(每五床一位照服員)及勞基法勞工工時規範,影響照護服務水準。 二、榮分院地處偏遠,入住榮民多係高齡、失能、多重疾病及經濟弱勢者,招聘不足原因是「薪資」問題。 三、貴會給與薪資均低於衛福部與民營醫療機構水準,導致招聘不足!素質偏低!請依「區域市場價金」來合理調增薪資。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蔡錦隆   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  黃偉哲  楊應雄   主席:請退輔會就醫保健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世強:主席、各位委員。本案可以照辦,惟有文字修正意見。由於各榮總分院護理人員都是由基金自聘,非委外勞務採購,故建議將護理人員採委外勞務採購等文字刪除。 主席:就照李處長所建議的文字修正通過。 進行第56案。 56、主決議 案由:有鑑於現行各公務機關人員所支領之專業加給種類仍屬繁多,且標準紊亂。行政院退輔會所屬機構不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醫師及研究人員(適用專業加給表24-1)與行政院退輔會所屬機構不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其他醫務技術人員(適用專業加給表26)9職等專業加給差距僅在100元內,差異不大,卻劃分不同職類,徒增行政作業程序,應宜予簡化。又各類專業加給表多未於網站公開,於法未合,應予改善。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主席:請退輔會人事處謝處長說明。 謝處長松熏: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簡化部分,由於涉及人事行政總處,若行政總處審認有簡併必要,我們會配合辦理。至於網站問題,我們已於人事服務網設置,在全球資訊網中…… 主席:若認為文字上確有修正必要,就提到主席台來。本案修正通過。 進行第57案。 57、主決議 案由:有鑑於行政院組織改造迄今,透過員額評鑑等方式檢討屬業務萎縮或超出可設置員額規定之節餘人力列管出缺不補,並提出及研議各項控管措施,要求各機關核實檢討節餘人力之有效運用,以精簡超額預算員額。惟退輔會所屬機關超額人力占比仍偏高,均在七成以上,而運用非典型人力亦不低,且有遞增趨勢,顯示此類超額人力之檢討與轉化運用未臻落實,公務人力恐有閒置之虞。故要求退輔會提出人力精簡檢討改善方案,並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單位:人; 主管 機關 在職人數 非典型人力 非典型人力占在職人數比率 100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度 103 年度 100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度 103 年度 100 年度 101 年度 102 年度 103 年度 退輔會 14,035 13,860 13,795 13,713 9,895 10,486 10,785 10,989 70.50 75.66 78.18 80.14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進行第58案。 58、主決議 退輔會為協助高就診次榮民(眷)正確就醫、避免重複用藥及加強健康管理,96年即訂頒「榮民(眷)高就診次輔導專案計畫」,分階段由各榮服處及榮家人員、各級榮院居家護理師、各級榮院醫師協同個案管理師及地區榮服處人員等進行訪視及協助就醫。高就診次榮民(眷)由99年度4,565人減為102年度2,519人,惟103年度又增為3,449人,其中連續2年皆為高就診次計有1,726人;根據退輔會調查統計,102年度高就診次之2,519人中,確有醫療必要者僅870人,無醫療必要者100人,而不確定是否有就醫需求者則有1,549人,顯示國人對於醫療資源之利用觀念及退輔會對高就診次榮民(眷)之輔導工作仍有待檢討及加強。爰要求退輔會於三個月內提出檢討改進措施,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蔡錦隆  黃偉哲  李桐豪  楊應雄  陳鎮湘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59案。 59、決議 有鑑於退輔會推動「醫養合一」政策,組成榮民醫療體系3級照顧網,實施責任分區及逐級轉診機制,然就榮民門診人次統計,僅不到8%榮民至榮家保健組門診。可見該政策之逐級轉診機制未能發揮,爰要求退輔會於一個月內針對如何提升該醫療照護網整合,減少醫療資源浪費提出報告,送交至立法院外交暨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詹凱臣  蔡錦隆  林郁方  楊應雄  陳鎮湘 連署人:李桐豪  黃偉哲 主席:本案改為提書面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60案。 60、決議 為提供榮民完善醫療服務,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推動「醫養合一」政策,惟逐級轉診機制功效並未發揮,成效有待改善。根據退輔會資料統計,99年度制103年度門診人次約200萬人次上下,104年1至7月則有106萬餘人次,惟超過61%榮民前往榮總總院就醫,約31%至榮總分院,僅不到8%榮民至榮家保健組門診,顯見退輔會3級照護網之責任分區轉診機制未發揮功效。105年度編列門診補助費用之金額為17億5,544萬2千元,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落實3級照護網,以改善年度編列龐大健保門診補助費。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連署人:陳鎮湘  黃偉哲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61案。 61、 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主旨:103年審計部決算報告指出,安養及醫療等機構組成榮民3級醫照護網未落實,分級醫療級逐級轉診未發揮功效,榮民至榮總門診占退輔會醫療體系總就醫人次達6成之多,亟待檢討。請退輔會於3個月內,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 退輔會所屬醫療機構民國98-103年榮民門診人次統計圖 [image: image4.png] 資料來源:審計部決算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本案改提書面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62案。 62、 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主旨:榮民醫療體系辦理高齡醫學整合門診,就醫服務量、中期照護服務病床占床率偏低,且未能妥適提供安寧緩和病患轉介,亟待改進。請退輔會於3個月內,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 101-103年度辦理中期照護床位占床率   單位:% 年度 臺北榮總 桃園分院 臺北榮總 員山分院 臺中榮總 嘉義分院 臺中榮總 埔里分院 高雄榮總 屏東分院 101 53.20 63.00 59.09 43.20 56.00 102 54.00 50.56 53.06 55.80 65.30 103 59.84 59.97 51.88 63.04 48.24 資料來源:103年審計部決算報告 各榮總及所屬分院101-103年安寧緩和病患轉介7日內死亡統計 單位:人、% 安寧緩和 醫療種類 年度 病患人數 7日內死亡 病患數 比率 安寧共同照護 101 1,763 856 48.55 102 2,112 969 45.88 103 1,600 864 54.00 安寧病房照護 101 1,082 453 41.87 102 1,137 483 42.48 103 1,051 461 43.86 資料來源:103年審計部決算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本案改提書面報告,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63案。 63、 歲別:   單位名稱:退輔會 款_項_目:   預算書頁次: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案由:有鑑於隨榮民結構變化,榮家內住人數逐年遞減,推動資源共享計畫成效不彰,現因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在即,榮家除了應妥善規劃各榮家未來發展,更應考慮開放讓其他非具榮民身分,有需要入住的老人家入住使用。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64案。 64、主決議 隨著大陸來臺榮民逐漸年老及亡故,公費就養榮民由94年之9萬3千餘人,逐年遞減至103年之5萬500餘人,其中外住就養者,由8萬餘人逐年遞減為4萬3,000餘人,內住榮家則由8,900餘人減為5,200餘人。公費就養榮民乃以外住居多。因榮民結構改變,內住榮家人數逐年遞減,空置床位增加,單身就養榮民外住人數偏高,退輔會應瞭解其需求、提升入住各榮家誘因,並妥善規畫各榮家未來發展。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65案。 65、決議 有鑑於台中榮民總醫院就診人數眾多,地方民意反應希望能將國防部軍醫局台中國軍醫院中清院區併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醫院分院之一。本案經由退輔會主導協調多次未果,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辦理協調,以完成整併作業。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楊應雄 連署人:黃偉哲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66案。 66、決議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輔導委員會 款項目:26-1-11   預算書頁次:P27 工作計畫: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 分支計畫: 科目:   本年度預算數:969億5,312萬9,000元 主旨: 一、軍職人員退撫基金「開源/節流」措施正考驗政府誠信之「信賴保護原則」,「開源」部分誠屬不易!有待修法解決。「節流」部分宜就「延展工作權之年限/延後支領退休俸」方向規劃。 二、規畫重點建請參酌: 1.依據「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完備退除役軍人服務照顧及提供實質安置就業機會的法源依據。 2.跨部會設立「募兵制退輔聯繫平台」,定期研商輔導安置事項,民營企業與轉投資事業予以獎補助措施,擇優進用榮民眷。 3.輔導會投資事業研採「多角化」經營方式,擴展營業項目,承接國防部與公務機關之後勤、勞務、人力委外事務。 4.職業訓練中心訓量與訓能全面提升。 5.轉任公職管道須暢通,報考資格、條件與分發單位等,勿再做限縮!宜適切放寬!提升軍人尊嚴及出路,增益招募之利基與誘因。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蔡錦隆  楊應雄 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  黃偉哲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67案。 67、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第26款第1項「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單位預算,建請作決議如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仿效美國,每年公布「企業雇主對軍人友善度排名」,並與企業結合辦理相關職業訓練。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楊應雄 連署人:蔡錦隆  陳鎮湘  李桐豪  黃偉哲 主席:請退輔會就學就業處董處長說明。 董處長龍泉: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我們會先了解美國到底是怎麼做的,是不是適合我們?其次…… 主席:不要再講了,這只是建請,你中國字都看不懂啊? 董處長龍泉:謝謝委員。 主席:本案通過。進行第68案。 68、決議 歲別:   單位名稱:退輔會 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案由:有鑑於募兵制的順利進行,退輔會轉投資事業因多數為具壟斷性之天然氣或客運等公用事業,安置榮民(眷)之比率已低於該基金持股比率,部分公司不符規定之情事甚至已持續多年。退輔會積極改善安置狀況,以提升募兵制誘因。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69案。 69、決議 歲別:   單位名稱:退輔會 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案由:有鑑於募兵制實施需要財源,退輔會轉投資事業因多數為具壟斷性之天然氣或客運等公用事業,每年為安置基金溢注可觀之獲利,故不得因安置成效不如預期即規劃出清持股,短期間雖可收回投資成本,然在無更適當投資標的情況下,將喪失相對穩定之收益來源,且恐影響募兵制推動下該會辦理榮民(眷)就業服務所需財源,因此退輔會不應隨意出清手上持股。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70案。 70、 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主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藉由安置基金轉投資公私合營事業之目的係為安置榮民就業,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投資事業機構人事業務實施程序第4點規定,榮民(眷)、遺族佔退輔會合營機構之職員安置率不得低於退輔會持股比例。然而至103年底有多家轉投資事業安置率不如持股比例,致使退輔會以此為由而計畫出清部分事業持股。然因該等轉投資事業多為具壟斷性之公用事業,收益可觀,且不宜改為純民營方式經營。爰建請退輔會檢討轉投資相關辦法與投資目的,暫不以安置率高低作為退出轉投資事業與否之唯一考量。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71案。 71、決議 本院委員詹凱臣等人,針對長年以來退輔會為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而轉投資眾多公私立事業,近來安置成效已日漸式微,退輔會宜就轉投資事業獲利性與安置政策間之輕重允以重新檢討,避免損及安置基金未來資金來源。 提案人:詹凱臣  蔡錦隆  林郁方  楊應雄  陳鎮湘 連署人:李桐豪  黃偉哲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72案。 72、主決議 案由:鑑於軍職人員退伍轉(再)任政府機關及所屬營業、非營業基金、行政法人或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等相關職務,並未真正結束職業生涯、納入退休經濟安全保障體系,而係繼續接受政府體系之任用或聘僱,領受公款報酬,故其退伍後轉任應視為職務異動行為。惟部分軍職人員轉(再)任公職除支領現職之薪資外,尚領有月退休金或優惠存款利息,存有兼領雙薪情形,有違公平正義原則。且退輔會以個人資料保護法為託辭,拒絕提供資料予本院預算中心高達206人,為政府機關人數最高者,致本席等無法獲得預算審查之完整資訊,允非妥適。綜上,105年度退輔會編列退除役官兵優惠儲蓄存款利息補助預算金額高達255億4,737萬元,且本院審議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已作成通案決議在案。本席等認為,退輔會針對軍職人員退伍轉(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薪)給、待遇或公費之專任公職,或任職於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法院登記財產總額20%以上之行政法人、公法人等職務時,除符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2條規定者得繼續領取月退休金外,應暫停領取月退休金(註1)及公(軍)保養老(退伍)給付等優惠存款利息(註2);未依規定停止辦理者,應由支給機關追繳其自應停止辦理日起溢領之金額(註3)。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蕭美琴 註1: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2條規定,軍職人員退伍後轉任公職者,得依其志願,將軍職年資併同公職年資,辦理公職人員退休,故渠等未來公職退休仍得選擇領取月退休俸。 註2: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9條規定,本條例施行(86年1月1日)前已退除者,其支領之退除給與及其他各項補助,均按原規定支給。惟依該條例第4章「退伍除役之給與」各條文規定,其給與並不含18%優利,故不宜解釋為86年1月1日以前退伍轉任者得繼續領取18%優利。 註3:參照本院審議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對「支領退休俸之軍公教人員再任政府轉投資公司及財團法人職務情形」通案決議之做法。 主席:請退輔會退除給付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德本:主席、各位委員。依據該條例及大院98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通過之決議,自就任公職當日起,即停發退休俸,且行之有年,此其一。至於優惠存款問題,目前國防部也在服役條例修正案中予以修正,102年4月業已送大院審議,今天國防部資規司承辦人在座,故請國防部就修法狀況一併向委員做說明。謝謝。 主席:請國防部資規司魏編纂說明。 魏編纂木樹: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限制支領退休俸的問題,我們在102年送到大院審查的年金改革方案中,已經在第三十二條增訂相關的規範,除了就任公職的部分有規範外,大院亦有決議,就是公職以外職務應該停支退休俸以及優惠存款的數額,關於這部分,我們也已經轉達給相關的部會來做相關的規範。此外,每半年國防部都會跟相關單位針對勞保、公保薪資的部分進行勾稽。謝謝。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就是按照現行規定在執行的,所以希望可以在修法完成之後再依照其內容來做,畢竟這牽涉到重大權利義務變更事項,必須依法律行之。 主席:本案暫時撤案,俟修法後再依修法的內容來做。 進行第73案。 73、主決議 案由:有鑑於部分軍職人員退休(伍、職)轉(再)任公職或擔任財團法人等職務,仍得繼續領取18%優惠存款利息,與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停止領取月退休金與優惠存款利息之規範不一致。導致渠等人員,除支領現職之薪資外,尚領有月退休金或優惠存款利息,存有兼領雙薪情形,造成軍公教人員,產生同工不同酬之現象,實有違公平正義原則。101至103年度兼領月退金人數及金額均呈增加之趨勢。推計103年度在職之軍職退伍後轉(再)任公職、且領有月退休金或優惠存款利息者共4,124人、6億6,974萬餘元。另各部會兼領人數以退輔會(1,170人)、國防部(497人)、交通部(480人)、教育部(409人)、法務部(388人)、內政部(305人)、財政部(304人)及經濟部(236人)較多。故要求規範軍職人員退伍轉(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薪)給、待遇或公費之專任公職,或任職於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法院登記財產總額20%以上之行政法人、公法人職務時,除符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2條規定者得繼續領取月退休金外,應暫停領取月退休金及公(軍)保養老(退伍)給付等優惠存款利息。未依規定停止辦理者,應由支給機關追繳其自應停止辦理日起溢領之金額。 軍職人員退伍轉(再)任政府機關及所屬營業、非營業基金、行政法人專任職務情形統計表 單位:人;新台幣元 機關名稱 年度別 月退休金(全年合計) 18%優利(全年合計) 拒絕提供資料人數 退輔會 101 44 8,563,925 963 146,164,062 199 102 45 8,484,022 1,011 153,450,269 199 103 111 61,385,630 964 185,676,050 206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主席:蕭委員,是否就併入前一案來辦理? 蕭委員美琴:這部分不太一樣,所以是否要儘速跟國防部進行協商? 主席:請退輔會董主任委員說明。 董主任委員翔龍:主席、各位委員。兩者性質是一樣的,而且在勾稽上是沒有問題的,即只要是從事公職就會停俸。謝謝。 主席:就併案辦理。本案撤案。 進行第74案。 74、主決議 案由:退輔會自102年11月1日承接國軍退除給付發放業務,負責掌理各項退除給付申請案件之受理、文件轉核及給與發放。然先前年度依法應停支退休給付或不符年慰金發放資格仍發給等情事,遭溢領金額約326萬餘元,截至104年7月仍未繳回。為避免國軍退除給付發放業務移轉前之溢領退休給付案件,因業務由國防部移交退輔會未辦收繳而成為懸帳,退輔會應儘速與國防部協商訂立是項發放業務移交前溢領案件之處理原則,並積極催繳。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75案。 75、決議 經查退輔會應停止支領退休給付仍支領者及金額,截至104年7月底前仍有25人,共計231萬1千餘元未繳回。惟據退輔會表示103年度以前之仍屬國防部權責,因國防部迄今尚無核定表列應繳回人之繳回處分函文,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盡速與國防部協調後續款項追繳作業。 提案人:蔡煌瑯  詹凱臣  楊應雄 連署人:黃偉哲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76案。 76、 歲別:   單位名稱:退輔會 款_項_目:   預算書頁次: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案由:有鑑為避免國軍退除給付發放業務移轉前之溢領退休給付案件成為懸帳,應速與國防部協商訂定承接業務前溢領案件之處理原則。且此一疏失是由國防部、退輔會之疏漏,故在追討過程中,不應向民眾收取利息,以免造成民眾困擾。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77案。 77、 歲別:   單位名稱:退輔會 款_項_目:   預算書頁次: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案由:為避免資深榮民遭到詐騙,退輔會提供榮民財務保管之協助,依保管榮民重要財物作業原則第7點「保管方式」(二)規定略以,各機構保管之存單(摺)、印鑑、密碼應分開妥為保管。 惟按審計部103年度對退輔會及所屬之財務收支及決算審核,發現桃園榮家仁愛堂、友愛堂、自費堂共保管19位榮民之金融卡,均由同一人保管存摺、金融卡及密碼,並辦理提款收付、登載零用金收支紀錄表等,未依上述規定分開保管,亦待檢討妥處。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78案。 78、決議 截至104年上半年度計算,退輔會所屬榮民之家及榮民服務處共代管1,374位榮民重要財物,包含860張定存單,金額計5,137萬8千餘元;871本存摺,計存款4億4,990萬7千餘元;現金新臺幣342萬2千餘元、美金3,200元及提款卡49張。新竹榮家保管之60張定期存單、金額76萬4千元,未依規定登載會計帳簿,且各榮民之家保管之708位榮民臨時支用金部分,有257位(佔36.3%)其保管金額超過保管作業規定3,000元。為免生財務管理風險,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檢討保管財物制度。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連署人:陳鎮湘  黃偉哲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79案。 79、決議 歲別:   單位名稱:退輔會 款_項_目:   預算書頁次: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案由:有鑑於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平均年齡高達88.6歲,遠高於男性國人平均餘命75.96歲,且呈增長趨勢。隨著科技日新月異,復以大陸地區山寨文化盛行,為避免道德危機,允宜強化查核機制,以保障榮民權益。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80案。 80、主決議 查退輔會為訪視長居大陸地區榮民,落實生存驗證工作,每年都派員赴大陸地區訪視,然而,根據統計,退輔會各年度實地查訪死亡比率多高於6%,遠高於指紋驗證模糊比率,指紋驗證機制是否存有盲點,容有檢討之必要。爰建請退輔會三個月內檢討改進措施,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蔡錦隆  黃偉哲  李桐豪  楊應雄  陳鎮湘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81案。 81、主決議 依退輔會資料顯示,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平均年齡高於全體就養榮民平均年齡,且呈增長趨勢。長居大陸就養榮民平均年齡由99年度之85.7歲逐年增加,至104年7月底平均年齡已高達88.6歲,其中90歲以上計有468人,百歲以上有30人。又,依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第10條規定,現行查核機制係由各榮家每年上、下半年實施手指紋驗證。然而,退輔會各年度派員實地查訪列入訪視對象之死亡比率(除103年上半年外,皆高於6%),遠高於指紋驗證模糊比率(大都小於1%),顯示指紋驗證機制有其限制性。為落實資源分配正義及避免道德危機,退輔會應強化查核機制。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82案。 82、決議 截至104年上半年度計算,長居大陸就養榮民統計人數共有1,209人,依照《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第10條,由各榮家每年上、下半年實施手指紋驗證,如有未寄回或指紋不清、無法辨識等情形,即暫停發給就養給付,並於每上、下半年派訪時列入訪視對象,以查是否生存。有鑑於年度查訪人數僅約驗證總人數之10%,其中每年查訪人數中皆有6%發現已死亡者,退輔會以被動、小數量查訪,恐引發道德危機。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委員會強化查核機制,並針對高齡95歲以上之榮民列為年度專案訪查對象。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連署人:陳鎮湘  黃偉哲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第83案提案人不在場。 進行第84案。 84、 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主旨:截至104年7月底就養榮民長居大陸人數為1,209人,每人每年獎補助金額計19萬1,385元,然現行查核機制是依「就養榮民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就養給付發給辦法」,由各榮家實施手指紋驗證,如有未寄回驗證紙或寄回指紋模不清,無法辨識之情形時,即暫停發給就養給付,並列入訪視對象,以查證是否生存。據統計,各年度實地訪查人數比率僅一成左右,且各年度實地查訪死亡比率(除103年上半年外,皆高於6%),遠高於指紋驗證模糊比率(大都小於1%),顯示指紋驗證機制有其限制性。爰建請退輔會允宜強化查核機制,以落實照顧榮民之目的。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85案。 85、決議: 退輔會105年度於公務預算及醫療作業基金兩科目下,編列「服務機構建築物之耐震能力補強工程經費」共計479,228,000元,然根據中央機關列管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下,退輔會待補強者仍有76件,其中以安養機構最高。建請退輔會盡速清查並落實完成相關補強作業,以維護公共安全。 提案人:詹凱臣  蔡錦隆  林郁方  楊應雄  陳鎮湘 連署人:李桐豪  黃偉哲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86案。 86、 單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主旨: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資訊管理系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需補強97件中,已完成21件補強工程,但尚有76件仍待補強,其中安養機構有41件、醫療基金28件、訓練機構4件、服務機構3件。由於台灣地質破碎脆弱,隨時有地震風險,而退輔會安養機構、醫療基金等所照顧民眾多為年長或行動不便者,若遭地震災害衝擊則後果不堪設想。爰建請加速進行所屬建築物耐震補強工程,以保障民眾安全。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楊應雄  詹凱臣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退輔會105年度預算業已處理完畢,提報院會處理;院會討論前不需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推請陳委員鎮湘補充說明。 現在散會。 散會(13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