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9日(星期一)9時6分至12時50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黃委員偉哲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公開部分)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14分、下午1時31分至4時46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錦隆  江啟臣  黃偉哲  李桐豪  陳鎮湘  林郁方  蔡煌瑯  蕭美琴  陳唐山  邱志偉  詹凱臣  馬文君  楊應雄    (出席委員13人) 列席委員:顏寬恒  陳歐珀  林德福  孔文吉  盧秀燕  許添財  楊麗環  楊瓊瓔  賴振昌  蔣乃辛  管碧玲  陳明文  蔡正元  吳育昇  蘇清泉  邱文彥  簡東明  潘維剛  陳雪生  林滄敏  周倪安  趙天麟  劉櫂豪  陳怡潔    (列席委員24人) 列席人員:國防部部長高廣圻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許永議 主  席:陳召集委員鎮湘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陳國興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國防部部長高廣圻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採報告秘密、詢答及審查(先秘密、後公開)方式進行。國防部部長高廣圻報告業務概況、主計局代局長陳國勝報告總預算案,委員陳鎮湘、江啟臣、黃偉哲、李桐豪、蔡錦隆、林郁方、陳唐山、蕭美琴、詹凱臣、邱志偉、陳雪生、楊應雄、許添財、周倪安、馬文君、盧秀燕等16人質詢,均由國防部部長高廣圻、政治作戰局局長王明我、軍備局局長何安繼、軍醫局局長吳怡昌、戰略規劃司司長張兀岱、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次長周皓瑜、後勤參謀次長室次長尚永強、訓練參謀次長室次長陳曉明、陸軍司令部參謀長全子瑞、海軍司令部參謀長蕭維民、空軍司令部參謀長柏鴻輝、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院長張冠群、飛指部指揮官謝嘉康、國防大學教育長楊基榮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防部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蔡煌瑯、周倪安、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及所屬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不含國安局部分)。 決議: (一)機密部分,審查結果: (密略) (二)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不含國安局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4項 國防部 第1目 賠償收入1萬元,照列。 第75項 國防部所屬 第1目 罰金罰鍰及怠金,無列數。 第2目 沒入及沒收財物1,924萬2,000元,照列。 第3目 賠償收入2億4,112萬3,000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6項 國防部所屬 第1目 使用規費收入120萬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4項 國防部 第1目 廢舊物資售價,無列數。 第85項 國防部所屬 第1目 財產孳息原列1億0,905萬1,000元,減列第1節「利息收入」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億0,405萬1,000元。 第2目 財產售價,無列數。 第3目 投資收回,無列數。 第4目 廢舊物資售價2億4,134萬3,000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3項 國防部所屬 第1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7億9,106萬8,000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8項 國防部 第1目 雜項收入79萬2,000元,照列。 第89項 國防部所屬 第1目 學雜費收入4,358萬2,000元,照列。 第2目 雜項收入47億0,093萬6,000元,照列。 歲出部分(不含國安局部分) 第9款 國防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國防部原列14億2,539萬元,減列「業務費」項下「臨時人員」及「勞務承攬」費用200萬元、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60萬元(含「委辦費」10萬元及「一般事務費」50萬元),共計減列26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4億2,279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26項: 1.有鑑於「工合會報」係為我國國防工業自主之重要政策規劃業務工作之一,為評鑑督導國防工業廠商「認試制」之唯一單位,但國防部卻將此一核心業務委外交由特定民間社團辦理,雖經公開招標甄選辦理,然而卻仍是由軍職退役人員所辦理,容易衍生不法情事,阻礙國防工業自主政策,爰針對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所列1億7,363萬6,000元,凍結3,000萬元,俟國防部將該項委辦業務收回自行辦理,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黃偉哲  蕭美琴  蔡錦隆 2.查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近年來研發出來的優秀產品相當少,「銳鳶無人機」雖號稱功能強大,但在本次AT-3事件搜救過程中,因為未配備GPS而無法發揮及時回傳相關影像的功用,顯示其功能未具備實際需求,爰針對第4目「一般科學研究」預算4億5,324萬3,000元,凍結2,000萬元,俟該院提出獎金發放標準,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李桐豪  江啟臣  林郁方 3.有鑑於近來新聞事件頻傳,先是馬祖服役士兵向媒體反應三餐飯量無法吃飽、再來是志願役軍官反應國軍個人裝備品質低落或不足,破損要自行縫補等,一再顯示,國軍軍事維持業務狀況百出,國防部主管施政無法滿足需求。而網路社群媒體討論最多的,即是「高裝檢」種種造假的現象,面對這類問題,國防部不但打壓反應意見的軍士官兵,甚至一再辯解只是個案與臨時狀況;此雖是由網路反應之狀況,卻發現這已是國軍長久存在的現況。是以,國防部應鼓勵內部反應意見,促進組織進步,而不是粉飾太平、一味打壓;國防部應對國軍採購業務嚴加督導,並將國軍「軍被服」交由各軍種自行採買,加快換補速度。另國防部目前仍以行政命令要求軍種建案單位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違約情形只處以行政罰,有紊亂國軍公開採購業務秩序之虞。因此,國防部應針對上述事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黃偉哲  蕭美琴  蔡錦隆 4.依國防部組織法第11條規定:「本部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其中文職人員任用,不得少於預算員額三分之一。」旨在廣納優秀文官,改變組織文化。經查國防部本部於102年1月組織調整後,軍文職編制規劃為609人,依上揭國防部組織法規定,文職人員之任用不得少於203人。然而,101至103年度實際進用人數各為162人、170人及173人,占各該年度最低法定應進用員額比率為79.41%、83.33%及85.22%;截至104年度8月底止,文職人員仍僅180人,距最低法定進用員額尚不足23人。此種長年未依法足額進用文職人員之情事,造成國防部本部每年人事費賸餘數均逾千萬元。國防部應確實依法辦理文職人員之進用,並依業務需求核實檢討預算員額,減少資源浪費,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文職人員之進用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陳唐山  黃偉哲  蕭美琴 5.105年國防部第2目「國防政策規劃與督導」編列1億7,363萬6,000元,其中「法務及督考」4,407萬2,000元係辦理國防法制化施政及督考,經查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改制後,國防部為其法定監督機關;惟監督業務卻由軍備局辦理與法不符。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係經周延立法程序,立法院重重審查通過,國防部為便宜行事,竟違反民主國家依法行政原則、破壞民主法治;且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與軍備局有採購業務往來,以軍備局為監督單位恐產生道德風險,難以達成監督目的;然國防部卻未提出糾正,未能善盡督導之責任,國防部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計畫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6.國防部為推動國防工業自主,運用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現有之國防高科技產能,兼顧民生科技及擴大服務對象,於國防部單位預算中仍編列「科技專案」預算科目。然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因其研製能力受限,國防部暨所屬委託其辦理之軍品武器科技研發與委製案,仍以「外購」取代「自行研發」,而其所委託之科學研發案,未經國防部審查通過,容易產生弊端,淪為該機構私人酬庸買學位之用。是以,國防部應建立軍品研發、科技技術之「學者資料庫」,負責國防科技研發技術之審查;並應且制訂科學研發案管理規則、律定管理辦法,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科學研究」辦理狀況書面報告。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黃偉哲  蕭美琴  蔡錦隆 7.國軍有廣大營區,特別是建物屋頂,在無礙國防安全考量的前提下,可評估於營區建物屋頂設置太陽能板,使營區能自行發電,提高國軍能源自主率。尤其偏遠離島營區位處國防第一線,四面環海、位置險要,且未與台電供電系統聯網,一切能源需求必須仰賴補給,主要電力依靠柴油發電機供給;而減少能源消費就是延長單位的生存時間,營區更需要提高能源自主,應優先考慮不需補給的綠能發電。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陳唐山  蕭美琴 8.國防部於104年8月25日發布新聞稿:「預判迄105年年底,國軍志願士兵編制現員人數仍未達90%計畫目標」,爰將於105年持續徵集部分82年次以前役男約2萬3,100人入營服義務役,坦承已經延長2年實施之募兵制計畫失敗。由於義務役改徵集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機制業已公告實施,面對國軍部隊現員不足之兵力間隙,後續如何在最短時間內募得足額志願役人力,亟待國防部妥謀對策因應。此外,國防部報奉核定自103年1月調增基層志願役官兵待遇以增誘因,惟因志願役人數補充未如預期,國防部繳回之人事費結餘數近122億元,顯見誘因吸引效果有限,國防部應檢討並研商更多元的解決方案。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陳唐山  蕭美琴 9.對於現今志願役人力無法如預期獲得募足,迫使募兵制計畫實施期程延長至105年底,然未來國軍部隊仍因現員不足而存在兵力間隙,建請國防部研擬相關政策計畫,維持並提高未來國軍志願役所需人力。 提案人:詹凱臣  黃偉哲  李桐豪  陳鎮湘  江啟臣  林郁方 10.有鑑於國防部將105年度志願役目標人數訂在4萬9,108人,較募兵制計畫所訂17萬6,400人目標數差距仍大;國防部並於104年8月25日發布新聞:「預判迄105年年底,國軍志願役士兵編制現員人數仍未達90%計畫目標」,爰將於105年度持續徵集部分82年次以前役男約2萬3,100人入營服義務役,如此無異宣告經延長2年實施之募兵制仍功敗垂成。面對國軍部隊現員不足之兵力間隙,後續如何在最短時間內募得足額志願役人力,亟待國防部予以正視此問題。 提案人:蔡錦隆  黃偉哲  林郁方 11.105年度主計局於「軍事人員」業務計畫項下,就「戰鬥部隊加給」編列25億5,468萬8,000元。「戰鬥部隊加給」之增發,係透過修正「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表」方式辦理,惟所劃定可支領「戰鬥部隊加給」之各軍種戰鬥部隊,由於任務特性各異、艱苦程度不一,部分相對較為艱苦之戰鬥部隊人員退多進少,使得編現比嚴重偏低,實為國軍戰力維持之隱憂。依照現行就所劃定之戰鬥部隊,不分艱苦程度及其服役年資,僅概以服勤於非營部連及營部連區分為2級,各部隊均一體適用每月增支5,000元或3,000元,能否發揮吸引效果,並有效改善目前部分戰鬥部隊編現比偏低現象,恐仍有疑慮。以現有數據為例,104年6月30日陸軍裝騎部隊及特戰部隊編現比各僅30.73%及37.01%;海軍陸戰隊、艦隊部隊亦各僅40.06%及41.10%,與同劃屬戰鬥部隊之空軍防砲部隊及陸軍目標獲得部隊分別達96%及100%編現比相較,差距頗大。國防部既獲核可加發戰鬥部隊加給,應善用該項加給,依「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所定之發給準據,設計合理之分級酬報機制,鼓勵志願役兵員投身較艱苦之戰鬥部隊並長留久用,俾使其編現比得以提升,充實部隊實質戰力,同時增進該等戰鬥部隊兵員之招募及留營誘因。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報告與改進措施,以改善戰鬥部隊編現比。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黃偉哲  陳唐山 12.監察院於102年12月19日公布之調查報告業已提出警訊:「募兵制驗證期程展延2年度,原規劃之服替代役役男改為服義務役,補充招募不足問題;惟至民國108年,如招募仍顯有不足,幾乎無法定兵源可徵,屆時可能出現國防兵力間隙危機,……。」果然,原預訂105年實施的全募兵制,因招募及留營成效未臻理想,預判迄105年年底,國軍志願士兵編制現員人數仍未達90%計畫目標,國防部於104年8月已報行政院核定,明年將續徵82年次以前部分役男入營服役,影響人數約2萬3,100員。惟經查(1)即便調增志願役士官、士兵勤務加給,以及外島地域加給,103年度志願役人力補充仍未如預期,其人事費結餘數達122億元。(2)105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之志願役相關人事費基礎係以14萬9,108人編列,較104年度之14萬0,584人僅增加8,524人,較募兵制實施計畫105年年度目標所訂之17.6萬人,短差高達2萬7,292人。綜上所述,顯示延長2年實施期程之募兵制計畫將仍無法募足所需人力,且募兵制相關配套措施亦無法有效達成招募目標。面對我國志願役人力之窘況,即便未來將繼續徵集部分82年次以前役男入營應急,卻是治標不治本之處理之道,爰建請國防部針對募兵制計畫持續未能募足所需兵員數,以及未來可能發生的國防兵力間隙危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因應對策檢討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黃偉哲  陳唐山 13.有鑑於國防部推動募兵制成效不彰,志願役人力無法如預期獲得滿足,即便募兵制計畫實施期程由原定103年底延長2年至105年底,然依實際招募情況105年年底國軍志願士兵編制現員人數恐仍無法達到所訂目標。雖國防部在計畫延長期間,就相關有助於推動募兵事宜無不竭力爭取,期提升招募成效。惟經查國防部近年向社會青年招募志願士兵多以偏高之錄取率進用,101至103年度國防部招募該等志願士兵,概係以平均逾40%之高錄取率獲得,尤其104年度辦理之第4梯次招募,預計招收1,699人,結果竟以達55.15%之高比率超額錄取4,045人,為原計劃錄用員額之2.38倍,此種以粗糙方式募得而來的人員,其素質堪慮,且有違「招募優質人力」之國防政策目標,爰建請國防部針對相關募兵政策及招募策略妥予檢討改善。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黃偉哲  陳唐山 14.鑑於軍職人員退伍轉(再)任政府機關及所屬營業、非營業基金、行政法人或政府捐助成立財團法人等相關職務,並未真正結束職業生涯、納入退休經濟安全保障體系,而係繼續接受政府體系之任用或聘僱,領受公款報酬,故其退伍後轉任應視為職務異動行為。惟部分軍職人員轉(再)任公職除支領現職之薪資外,尚領有月退休金或優惠存款利息,存有兼領雙薪情形,有違公平正義原則。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資料顯示:103年度國防部軍職人員轉(再)任公職除支領現職之薪資外,尚領有月退休金計59人3,275萬0,856元、或領取優惠存款利息計490人領取1億0,007萬7,132元,存有兼領雙薪情形;另有以個人資料保護法為託辭,拒絕提供資料予立法院預算中心計7人。且立法院審議100、101、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已三度作成通案決議在案。國防部針對軍職人員退伍轉(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薪)給、待遇或公費之專任公職,或任職於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法院登記財產總額20%以上之行政法人、公法人等職務時,除符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2條規定得繼續領取月退休金者外,應暫停領取月退休金及公(軍)保養老(退伍)給付等優惠存款利息;未依規定停止辦理者,應由支給機關追繳其自應停止辦理日起溢領之金額,並將溢領追繳或辦理停俸之查核成果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邱志偉  蕭美琴 15.有鑑於部分軍職人員退休(伍、職)轉(再)任公職或擔任財團法人等職務,仍得繼續領取18%優惠存款利息,與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停止領取月退休金與優惠存款利息之規範不一致,導致渠等人員,除支領現職之薪資外,尚領有月退休金或優惠存款利息,存有兼領雙薪情形,造成軍公教人員,產生同工不同酬之現象,實有違公平正義原則。推計103年度在職之軍職人員退伍後轉(再)任公職、且領有月退休金或優惠存款利息者共4,124人、6億6,974萬餘元。另各部會兼領人數,以退輔會(1,170人)、國防部(497人)、交通部(480人)、教育部(409人)、法務部(388人)、內政部(305人)、財政部(304人)及經濟部(236人)較多。故要求規範軍職人員退伍轉(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薪)給、待遇或公費之專任公職,或任職於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法院登記財產總額20%以上之行政法人、公法人職務時,除符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2條規定得繼續領取月退休金者外,應暫停領取月退休金及公(軍)保養老(退伍)給付等優惠存款利息;未依規定停止辦理者,應由支給機關追繳其自應停止辦理日起溢領之金額。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陳唐山 16.為增加促進募兵成效之誘因,國防部積極陳報行政院爭取志願役士官、士兵薪資待遇;惟其中戰鬥部隊勤務加給發放標準不一,例如同為戰鬥部隊之海龍兩棲偵察營,未列其中;第一線作戰部隊,如化學、工兵、通資電等,未列其中;部分操練嚴苛,同樣難以招募人才之部隊,如三軍儀隊,亦未列其中,顯見「戰鬥部隊」之定義及內容,容有再檢討之必要,爰建請國防部修正「戰鬥部隊」之定義,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林郁方  李桐豪 17.有鑑於國防部近年已將女性人力列為重要招募對象,至104年8月底止,國軍女性軍職人員已達1萬7,134人,占全軍志願役人數之比率12.2%為近年來最高,其中又以士官8,884人最多,士兵4,476人次之。惟查(1)就近年女性高階軍官之晉升情形觀之,女性軍職人員升遷發展仍相對居於弱勢,女性校官正逐年減少中,至104年8月底止為744人,占校官總人數比率7.1%,人數與比率均為近年來最低。(2)截至104年8月底,戰鬥部隊中女性軍職人員占比僅1.3%,絕大多數女性軍職人員被分派擔任如人事、財務、行政類等非戰鬥類職務之情況依舊。(3)國防部網站性別平等專區,相關統計資料均久未更新。綜上,近年國軍女性軍職人員升遷及職務派任情形皆與推動性別平等之方向相去甚遠,亟待改善,且相關統計資訊不夠公開透明,爰要求國防部除定期更新網站性平專區資訊外,並應於每半年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之「募兵制相關配套措施與招募留營成效」書面報告中,增列國軍女性人力招募與運用狀況、辦理改善任職限制條件情況。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黃偉哲  陳唐山 18.花蓮縣內5個鄉鎮市(吉安、花蓮、新城、秀林等)因設有國防基地,當地居民長期忍受噪音騷擾、及房屋禁限建的規定。國防部雖每年編列2,207萬元補助花蓮縣基地周圍之家戶,然當地每戶最多僅能領到22,000元,且平均30年才有機會輪到一次。再者,國防基地房屋稅與地價稅的減免,致使地方政府之稅收減少,連帶影響區域經濟發展。爰建請國防部協同行政院主計總處參考位於日本山口縣岩國市美軍軍事基地之作法,除噪音補貼外,另由中央承擔地方建設,補足因軍事設施禁限建短收的財源,以促進軍民互動關係,並改善地方財政困境、保障民眾長遠權益。 提案人:蕭美琴 連署人:黃偉哲  陳唐山 19.「地域加給」之考量因素,係針對外離島、高山偏鄉地區環境、交通狀況、經濟條件、艱苦程度等因素,以提高軍公教人員赴外離島、高山偏鄉服務之誘因,從無區別軍、文職而有加給領取數額不同之情形。長年來,澎湖地區軍公教人員之地域加給,與其他離島相較已顯不公平。然行政院於103年1月1日調高澎湖地區公教人員地域加給後,卻未隨同調整國軍人員部分,造成澎湖成為全國唯一軍公教人員地域加給領取數額不同之地區,引發同點不同酬之不公平現象。為公平對待澎湖軍人權益,建請國防部立即比照澎湖公教人員標準,儘速提高澎湖地區軍人之地域加給。 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黃偉哲  楊 曜 20.國防部本部自100年起即以國防智庫籌備處名義進用臨時人力,100至103年度進用人數均為7人,雖國防部表示將以行政法人與財團法人並行方式推動國防智庫法人化,惟迄今無明顯進度。國防智庫籌備處運作迄今已近5年,國防部每年仍以臨時人力經費進用研究人員,與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3點規定:「臨時人員得辦理之業務,以非屬行使公權力之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等定期契約性質之工作為限。」不符,爰建請國防部檢討國防智庫之建置進度,加速國防智庫法人化之推動進度,以符規範。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林郁方  李桐豪 21.建請國防部應將存在已近5年的「國防智庫籌備處」儘速完成法制化,以擴大延攬優秀人才,並深化與友好國家智庫之交流。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江啟臣 連署人:蔡錦隆  陳鎮湘  黃偉哲 22.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管理要點第8點規定:「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主題及其研究重點,除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所定情形外,應登錄政府研究資訊系統及刊登於機關網頁;增修異動時,應即更新。」、「各機關委託研究報告全文,除有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所定情形外,應登錄政府研究資訊系統及刊登於機關網頁。」國防部委外研究歸屬機密或限閱比率不高,101至103年度委託研究計24件,其中18件研究案歸類為公開,公開比率為75%,國防部網站雖設有「政府資訊開放」專區,然並未將歷年委託研究案之成果(如研究重點及研究報告全文等)對外揭露,僅提供政府研究資訊系統之超連結網址,此法顯與政府資訊公開法及行政院規定不符,建請國防部檢討改進。 提案人:蔡錦隆  黃偉哲  林郁方 23.國防部本部自103年度起即大幅以業務費進用勞務承攬人力,是項人力103年度決算數3,293萬9,000元,為101年決算數之6.20倍;104年預算數6,592萬7,000元又較103年決算數成長逾1倍,而105年度預算案數亦較104年度增加2,703萬4,000元,增幅達41.01%。經查國防部已於103年12月進駐新營區,104年迄8月底勞務承攬經費實支3,562萬4,000元,依此推估該年度預算尚無不足問題;此外國防部及所屬104年度核配替代役人數為1,800人,105年度申請人數則高達1萬3,580人,雖實際核撥人數尚待行政院及內政部役政署統籌核定,然其核配人數應較104年度有增無減,且國防部105年度勞務承攬預算成長逾四成,其必要性顯待斟酌,建請國防部儘速改正。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邱志偉 24.有鑑於國軍雲豹8輪甲車的動力底盤系統爆發採購醜聞,檢調查出億嶸科技與啟福工業看中採購案有利可圖,以中興電工名義得標326套雲豹甲車「動力系統」標案;但卻違反採購契約,使用劣級品或中國製造的次級零件,混充台灣製造品交貨。交貨時因瑕疵過多,恐無法通過檢驗,億嶸科技負責人向軍方人員行賄,讓雲豹甲車順利通關,但使得雲豹甲車每2天就要送修1台。104年6月爆發弊案時,國軍仍稱雲豹甲車妥善率高達99%,但9月檢調抽測5輛雲豹甲車,卻只有2輛通過,其他3輛的動力底盤,均無法達到作戰要求,除嚴重影響我國軍安外,更傷害國軍形象,國防部應重新研擬採購與驗收流程,以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提案人:詹凱臣  江啟臣  陳鎮湘  李桐豪  林郁方  黃偉哲 25.國防部組織法第11條規定:「本部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其中文職人員任用,不得少於預算員額三分之一。」經查國防部本部於102年1月組織調整後,軍文職編制規劃為609人,依上揭國防部組織法規定,文職人員之任用不得少於203人;惟現行國防部本部該等文職人員近年來均進用不足,至104年度8月底止文職人員仍僅180人,距最低法定進月員額尚不足23人,致每年人事費賸餘數均逾千萬元,國防部允參照前揭規定,依業務需求核實檢討軍文職預算員額,避免造成政府資源之閒置與浪費。 提案人:蔡錦隆  黃偉哲  林郁方 26.國防部本部於102年1月組織調整後,軍文職編制規劃為609人,依國防部組織法規定,文職人員之任用不得少於203人。現行國防部組織法修正公布施行前之舊法即有相同限制規定,惟國防部本部該等文職人員近年來均進用不足,如101至103年度實際進用人數各為162人、170人及173人,占各該年度最低法定應進用員額比率為79.41%、83.33%及85.22%;是項占比雖逐年增加,然截至104年度8月底止,文職人員仍僅180人,距最低法定進用員額尚不足23人。有關該等文職人員預算員額近年來皆進用不足,致有違反國防部組織法第11條規定情事,建請國防部儘速改正。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邱志偉 第2項 國防部所屬〔不含第2目「情報行政」、第10目「國防支出(機密計畫)」及第12目「科學支出(機密計畫)」〕原列2,993億3,434萬2,000元,除第7目「非營業特種基金」19億1,470萬6,000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另定期專案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減列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業務費」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5目「一般裝備」2,000萬元(含陸軍司令部之「裝步戰鬥車」1,000萬元、「政戰裝備」項下「國軍政教視聽器材」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6目「軍事人員」1,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3,7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992億9,734萬2,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52項: 1.有鑑於國防部每年編列大量出國考察預算,出國開會的目的是要爭取國家最大利益,而且將出國開會未解決的議題帶回來後持續推動及管制,另外就是要建立人脈,認識他國政府官員,推動軍事交流合作;然國防部對於國軍出國考察管制未盡嚴謹,常同意即將退伍將官出國考察或開會,淪為畢業旅行,無法確實達成出國開會的目的,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主計局所列1億3,165萬3,000元,凍結500萬元,俟主計局檢討出國考察資格精進方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蕭美琴  黃偉哲 2.有鑑於國防部目前常以委託方式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研發、生產製造或維持延壽軍品,軍備局以「行政命令」要求各軍種委製案需編列59%之「管共費」作為人事費,形同保障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每案獲利59%,實屬不合理,爰針對第1目「軍事行政」軍備局所列8,650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軍備局以公文取消各軍種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辦理研發、生產製造或維持延壽軍品案件之「管共費」,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黃偉哲  蕭美琴 3.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督察作業」陸軍司令部原編列628萬3,000元,辦理各項督察業務,置重點於戰備、編裝、部隊訓練、後勤整備、學校教育、維安防處、災害防救、軍(風)紀維護、性別主流化落實等督察工作,以發覺缺失並提出建言。然經查國防重點發展之601旅屢次出包,性騷擾案件及共諜事件層出不窮,軍紀渙散,顯示陸軍人員甄拔、考評出現嚴重問題,督察作業並未及時發揮功效,使得各類事情一再發生,爰針對上項經費凍結100萬元,俟國防部檢討現行甄拔人才及品德考評制度,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4.國防部為推動政策於各單位編有委託研究之經費,藉以廣納各界意見,對國防政策有所助益。然辦理國防政策委託研究計畫招標等相關事宜之國防大學,其並不負有研究成果是否符合建案需求之責,且恐有私相授受之虞,爰針對第3目「教育訓練業務」國防大學所列2億2,156萬元中,凍結3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進措施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黃偉哲  蕭美琴  蔡錦隆 5.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業務費」編列555億8,861萬2,000元,有鑑於本目之「業務費」連續數年出現高額流用情形,且其中「稅捐及規費」、「一般事務費」與「房屋建築養護費」的編列數,均較102年與103年的決算數高出甚多,顯示105年編列過於寬鬆,爰針對上項經費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黃偉哲 連署人:江啟臣  蔡錦隆 6.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陸軍司令部原編列206億0,902萬1,000元,其中辦理「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編列63億2,589萬6,000元。然104年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遭新北地檢署起訴多起採購弊案,顯示陸軍採購監督考核制度出現嚴重問題,影響軍紀及國家利益甚鉅,爰針對上項經費凍結2,000萬元,俟國防部於3個月內完成改善計畫,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江啟臣 7.陸軍司令部續為「裝步戰鬥車」計畫,編列第11年的105年度預算49億8,803萬2,000元,經查台中地檢署偵辦國軍雲豹甲車採購弊案,認定得標「動力底盤系統」的中興電工與協力廠─億嶸、啟福兩公司,違約以中國次級品交貨,並行賄軍方僱員放水,並依貪污、詐欺等罪嫌起訴中興電工董事長江義福等33人。此外,近年媒體已陸續揭露冷卻系統散熱效率不佳、核生化防護系統無法由電腦顯示恆溫及正壓功能,核生化濾毒罐是否也使用低價劣質品等弊端,使「雲豹」變成「病貓」。因此,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陸軍司令部「裝步戰鬥車」預算凍結1億元,並要求國防部邀集民間學者專家組成調查小組,全面檢測已交車205輛現役的「雲豹甲車」,驗證各項系統是否符合原設計要求,並向廠商進行求償,並應於法院一審判決完成後,依法執行,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陳唐山  邱志偉  蔡錦隆  林郁方 8.第5目「一般設備」陸軍司令部新建案「國軍地面部隊C4ISR系統─先導生產階段」案,其建案過程歷經「陸捷專案」及「迅合專案」等案名,皆因審案之聯參單位質疑其系統整合能力而屢遭退回;觀諸105至110年度之計畫內容,實則編列23億餘元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採買筆記型電腦等電子產品,裝置於尚未數位化之武器載台,恐有浪費之虞,爰就105年度預算所列4,689萬1,000元,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蕭美琴  蔡錦隆  黃偉哲  陳唐山  邱志偉 9.海軍司令部於105年起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執行「劍龍級潛艦性能提升」,因該院研製能力遭受質疑,而我國目前僅有的兩艘可作戰潛艦恐將喪失其戰力,因此海軍報請國防部暫緩此案。為提升國軍建案品質與財政紀律,爰針對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一般通電裝備」中「劍龍級潛艦電戰系統性能提升案」編列預算9,039萬9,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蕭美琴  蔡錦隆  黃偉哲 10.第6目「軍事人員」項下,陸軍司令部編列「主副食與口糧」費用51億1,579萬5,000元,辦理其所需費用。惟自國軍施行廚房外包後,傳出不少爭議案件,如副食品供應廠商同為廚房外包商;或外包廠商人力不足,導致國軍無法開飯之爭議;又曾傳出副食品廠商為求提高售價故意添加重量等灌水牛肉事件。國軍主副食品為國軍體力來源之根本,近年來為求節省成本,外包廠商使用來歷不明之產品、或使用加工品,已嚴重影響我國國軍「食」的權益;加上外包廠商使用外來品,根本置國軍權益於不顧,完全違背當年要求多使用國內農漁牧產品之精神。國軍廚房外包案原為國軍精粹案之一環,為求精簡國軍人力,但仍需注意國軍食品之整潔,主副食品供應力求衛生、清潔、健康等原則,為求保障國軍「食」的權益,爰針對上項經費凍結500萬元,俟國防部提出如何確保國軍副食品採購及廚房外包廠商改善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邱志偉  趙天麟 連署人:陳唐山 11.105年度國防部所屬預算歲入部分於「賠償收入─一般賠償收入」科目中,為「學生退學賠款」及「不適服現役」兩項收入,分別編列7,951萬4,000元及4,227萬4,000元(兩者各占105年度該科目預算數2億4,211萬7,000元之32.84%及17.46%);另於「雜項收入─其他雜項收入」科目中,為「民人占用營地法院裁判索回不當得利等款」編列收入預算331萬元。前揭兩項收入之產生,係就已發生之事實依法追償或依法院裁判索討;惟近年來國防部對該等應收款項之收回似欠積極,致累積頗鉅,且有因罹於時效而辦理註銷者,顯疏於其應有權益之維護,殊屬欠當,建請國防部儘速處理。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邱志偉 12.105年陸軍司令部於第1目「軍事行政」項下編列「政戰綜合作業」1億0,246萬5,000元,辦理各項政戰綜合業務、部隊心理作戰訓練,促使官兵堅定思念信仰及強化精神武器,以鞏固部隊團結及培育愛國情操。然陸航601旅發生陸軍官兵隨意帶家人參觀,並任其將資訊散布於網路;以及重要軍事裝配隨意帶出軍隊私自保管,參加公開活動並任由相關影像在網路上流傳,皆顯示國軍官兵保防觀念薄弱。陸航601旅事件因有演藝人員涉入備受媒體矚目,恐為軍中特權、炫耀文化冰山一角,軍人未能有堅強的心志,追求權力與名利影響國家安全甚鉅。是以,國防部應全面檢討政戰作業之成效,並加強國軍官兵對於保防之意識及品德、愛國教育,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13.有鑑於我國之軍事訓練役僅接受4個月訓練,相關的駐地、專精、基地訓練、三軍聯訓、戰備任務訓練均落空,已非成熟可恃的戰鬥員;惟後備部隊的教育召集訓練作法,卻未因應變革完成配套規劃,將嚴重影響後備戰力。國防部迄今未提出有效解決方案,故國防部應就「因應推動募兵制,強化後備部隊教育召集訓練全盤規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鎮湘  林郁方  楊應雄  李桐豪  蔡錦隆  黃偉哲 14.有鑑於我國新式裝備相繼成軍服役,相關補給保養需求大幅增加,惟發現久儲未耗零附件未有效降低,且多為初次備份料籌購過多,積壓預算,增加庫儲管理負荷。另由於國軍長期花費鉅資購買武器裝備及料件久儲未耗,造成浪費預算;惟部隊個人服裝屢有撥補不足,尤其單兵基本戰鬥裝備長期未提需求,已嚴重落後先進國家。審視此種「花大錢、省小錢」,輕忽官兵基本權益的現象,其問題的源頭係因「作戰需求」的規劃及審查不實所致,是以,國防部應就「國軍單兵戰鬥裝備需求檢討與策進」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鎮湘  林郁方  楊應雄  李桐豪  蔡錦隆  黃偉哲 15.鑑於推動募兵制,實施4個月軍事訓練役以來,為紓解役男入伍堵塞現象,以及解決新兵第二階段專長訓練的龐大訓量需求,採取大量抽騰常備部隊幹部代訓新兵,以任務編組方式,編成常設的7個營級之「專長訓練中心」,以及臨時編組21至42個連級的「軍事訓練中隊」,嚴重影響常備部隊正常的戰訓本務工作,以及基層幹部正常的演訓、管理等實務歷練,因此,國防部應就「部隊代訓4個月軍事訓練之檢討與具體改進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鎮湘  林郁方  楊應雄  李桐豪  蔡錦隆  黃偉哲 16.鑑於國軍歷年赴美觀摩考察美軍部隊訓練,以及赴美接受專業訓練與競賽活動,獲得諸多寶貴經驗教訓及心得體認;惟所提興革建議事項,卻屢以國情及作戰屬性不同而遭忽視,凸顯對重要案件督考管制不實,以致未能借鏡美軍實戰經驗,有效推動改革,形成投資浪費,是以,國防部應就「國軍近10年赴美受訓及觀摩考察之心得體認與建議事項執行檢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鎮湘  林郁方  楊應雄  李桐豪  蔡錦隆  黃偉哲 17.有鑑於第5目「一般設備」陸軍司令部新建案「陸航基隊維保能量整合案」,105至109年全案計需22億7,275萬元,其計畫內容係屬後勤的維修能量籌建與零附件採購,預算科目應編列於「作業維持費」,而不應編列於「軍事投資」,顯示陸軍飛機之「作業維持費」不夠養飛機,變相以「軍事投資」預算來維修飛機;再者,陸軍司令部應優先改善基層部隊的生活設施基層設備或設施,避免「有錢買飛機、買電腦,沒錢照顧基層官兵」情事發生,國防部應針對上述事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黃偉哲  蕭美琴  蔡錦隆 18.海軍司令部計劃向美國籌購「美派里級巡防艦」2艘,全案總額55億6,582萬2,000元,自103年度起編列預算,105年度編列30億5,603萬8,000元,原預定104年度即可籌獲運用,然迄今卻仍未美方簽署發價書,是以,國防部與美方簽署發價書後,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詹凱臣  江啟臣  陳鎮湘  李桐豪  林郁方  黃偉哲 19.有鑑於海軍所列「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計畫,全案總經費達3,587億5,185萬9,000元,編列102至113年度之12年預算籌獲6艘獵雷艦。然本案招標作業未如預期,執行進度大幅落後,已確定無法如原訂期程完成,成效不彰,且未據實修正投資綱要暨總工作計畫及各年度預算需求;另外,本計畫籌獲之獵雷艦將採國造方式辦理,因此,國防部應就「籌獲獵雷艦第二階段修正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詹凱臣  江啟臣  陳鎮湘  李桐豪  林郁方  黃偉哲  陳唐山  邱志偉  蕭美琴 20.海軍司令部預計以總額52億7,443萬9,000元向美方購買「AAV7兩棲突擊車缺裝補充」,本預算自104年度編列,原預定於104年度即可籌獲運用;然迄今卻仍未與美方簽署發價書,國防部針對海軍司令部辦理「籌獲AAV7兩棲突擊車缺裝補充」案,在與美方簽署發價書後,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林郁方  李桐豪 21.有鑑於空軍司令部擬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及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將兩架翔昇原型機列入翔展二號一併辦理性能提升。因經國號戰機數量眾多,而翔昇構型過於老舊,同時發動機亦是向空軍商借,兩架原形機耗費10億元,恐有浪費國家資源之虞,國防部應針對「後續IDF戰機性能提升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黃偉哲  蕭美琴  蔡錦隆 22.105年空軍司令部編列「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3,312萬6,000元,為辦理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之所需費用,其「業務費」編列2,609萬4,000元,惟其中辦理採購項目編列不清,部分採購項目僅以「所需物品」文字帶過,並未見其必要性,故國防部應就前項預算編列情形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陳唐山  黃偉哲  趙天麟 23.105年海軍司令部編列「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費」1,449萬4,000元,為辦理採購及外購軍品作業之所需,惟其中「業務費」1,332萬7,000元係辦理採購作業之相關業務,其預算說明僅列明「一般事務費」、「所需物品費」、「通訊費」、「其他租金」等,未見詳細說明,國防部應就前項預算編列情形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趙天麟 連署人:陳唐山 24.有鑑於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預算,為國軍占用民地辦理土地購置、被民占用持續訴訟、軍民土地糾紛補償等相關作業所需。惟軍備局未積極收回被占用土地妥為利用,卻經年為國軍營地所需而租用公(民)用地,編列土地租金預算,有資源錯置之虞,因此,國防部軍備局應針對租用國軍營地之土地租金預算編列情形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陳唐山  蕭美琴 25.國防部規劃自104年10月中旬起,開放機關團體參訪陸軍航空601旅,於每週六上、下午各以3小時,每小時接待一個團體參訪案。由於陸航部隊於天候條件許可情況下,雖逢週六、日亦需保持常態飛行訓練及飛機保養檢查;且各級留值幹部均負有督勤責任,若每週六上、下午,連續外賓參訪,勢必影響部隊飛行訓練及官兵權益。建請國防部調整作法,責由該旅結合特定假(節)日,擴大辦理乙次營區開放活動,達到推廣全民國防教育及敦親睦鄰的多重效益。 提案人:陳鎮湘  楊應雄 連署人:林郁方  李桐豪  蔡錦隆  黃偉哲 26.陸軍司令部105年度為三軍統籌於「一般裝備」業務計畫提出「國軍防護面具」分年籌購案,預計自105至113年度止,分9年逐年為陸、海、空三軍採購防護面具共7萬1,865具(各年度採購量約在3,900具至1萬0,720具之間);以及配合該面具使用之濾毒罐14萬3,730罐,然94至97年度國軍所採購T3-75式防護面具,104年度即有3萬5,500餘具屆臨效期,餘約2,600具之效期亦將於106及107年度屆至;亦即絕大多數國軍現使用之T3-75式防護面具於104年底前即需汰換,所餘亦僅能使用至106年或107年,顯示長達9年之籌購期程顯未配合現有防護面具效期屆至情況規劃辦理,各國軍部隊未來數年恐將面臨嚴重不足之窘況,不利戰備。綜上,針對陸軍司令部辦理之「國軍防護面具」籌購案,建請國防部就該案依戰備需求及緩急情況重新檢討,合理修正計畫期程。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陳唐山 27.代號「康平二階段」的海軍6艘獵雷艦採購案,於103年10月21日由慶富造船公司得標承製,並於103年11月3日由海軍與慶富造船簽署合約,讓這總預算高達352億餘元的「國艦國造」正式啟動。依照合約進度,慶富造船需在簽約後的1年內,將獵雷艦所需要義大利等國的官方技術輸出證明文件交給海軍進行查驗,因這牽涉獵雷艦是否能在台國艦國造的重要關鍵;但海軍至今仍未收到完整的文件,依合約若在11月前慶富造船無法履約,屆時海軍將依約重新開標,對國艦國造是一項沈重的打擊。且海軍籌獲獵雷艦第2階段計畫執行進度大幅落後,已確定無法依原訂期程完成,爰建請國防部積極研擬如何因應獵雷艦出現危機的處理方式,並修正其投資綱要計畫。 提案人:蔡錦隆  黃偉哲  林郁方 28.海軍司令部預計自105至108年度止,以總經費29億9,770萬8,000元辦理潛艦國造計畫之「第一階段合約設計」部分。惟目前我國廠商在潛艦設計製造之技術與經驗方面闕如,複雜之工程及建造,仍有賴國外技術協助及移轉。建請海軍應妥善掌握建造期程,審慎評估各項經費及執行進度,以期順利完成潛艦國造之計畫。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林郁方  李桐豪 29.第5目「一般裝備」預算中,海軍司令部編列「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5億0,888萬元,建請國防部應建議行政院以任務編組的方式,設立跨部會專責小組,配屬專業之造艦團隊,協助國防部推動本案。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黃偉哲 連署人:江啟臣  蔡錦隆  陳鎮湘 30.第5目「一般裝備」預算中,海軍司令部編列60億6,674萬5,000元,建請國防部於達觀軍艦主要海測裝備更新完成後,派遣該艦前往南海(含太平島)海域執行海測任務,以提升海軍對該海域環境資料之掌握,有效支援日後的反潛與護航任務。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江啟臣  蔡錦隆  黃偉哲 31.第4目「後勤及通資業務」中,海軍司令部編列120億7,684萬8,000元,海軍茄比級潛艦大修工程事關官兵的生命安全,建請國防部用最嚴格的標準、在合法的前提下,採取所有可能的手段,防止不具能量的廠商搶標。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黃偉哲 連署人:陳鎮湘  江啟臣  蔡錦隆 32.海軍司令部推動擴建左營二港口,這項近年來最大規模的軍港改善工程,受限於預算不足,處於半停頓狀態。然船艦停泊需求增加,若未再積極推動,恐影響我國海軍軍力建置,建請國防部應掌握期程,儘速完成左營二港口之建置工程。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李桐豪  林郁方 33.91年迄今空軍共發生20起失事事件,殉職人員共計25人,其中以F-5型機6架、AT-3型機4架、T-34C型機4架最多,此類機種服役已超過30年,建請國防部擬定此3種機型淘汰計畫時間表,並全面澈查此3種機型現役安全性及飛行風險,作成資料提供飛官日後飛行之參考。空軍飛官培養不易,乃國家重要資產,國防部應竭盡所能保護飛官之飛行安全,除提供良善設備外,更需要周全的飛行風險評估。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34.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後勤及通資業務」項下,編列「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置及保修」經費192億2,747萬9,000元。鑑於空軍AT-3教練機服役迄今已逾31年餘,共造成13起失事紀錄及折損10人不幸殉難,建請空軍司令部儘早完成具發送406兆赫訊號源功能的SARBE 6-406G發報機採購案,並增配給所有AT-3教練機使用,以維護機隊安全。 提案人: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李桐豪  江啟臣 35.鑑於空軍1架AT-3教練機受訓時墜毀,突顯國軍下一代教練機籌獲問題。考量AT-3教練機壽限,空軍規劃自2017到2022年,以預算690億元採購66架高級教練機,替換空軍已老舊的AT-3教練機及F-5E/F戰鬥機,未來新購高教機應以自我研製為優先考量,以利扶植國內航空產業,支持國機國造,以建構國防自主並促進國家經濟發展。 提案人:蔡錦隆  黃偉哲  陳唐山 36.國人自製的AT-3教練機出廠已逾30年,迄今共發生14起空難事故,造成11名飛官殉職。由於AT-3未裝置飛航記錄器(俗稱黑盒子),飛機若不幸墜機,搜救猶如大海撈針。空軍雖曾成立專案小組,針對現有發報機改用406兆赫緊急頻道進行研析及整體評估;但遲未完成裝備之建置,導致事件發生時,人員無法有效搜救,顯有檢討之必要。飛行員培育不易,相關求生裝備應持續檢討更新,爰此,要求國防部檢討裝備建置遲延之原因,並於3個月內全面完成AT-3及T-34C教練機定位發報訊號系統之換裝。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李桐豪 37.空軍司令部105年度於「後勤及通資業務」業務計畫之「軍事單位裝備零附件購製及保修」分支計畫,為辦理「軍事單位裝備保修」業務,編列人事費、業務費與設備及投資等共110億1,599萬9,000元,較104年度之96億9,503萬3,000元,增加13億2,096萬6,000元(增幅13.63%),並為近年來最高;而其106億餘元業務費中,為「辦理M2000-5、F-16、F-5、IDF等各型飛機、發動機、防空武器、通信裝備、雷達系統、工兵裝備、地面支援各型裝備系統、飛行個裝、模擬機、國有民營及軍機策略性商維作業所需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即達94億9,764萬1,000元,顯為該項預算之最主要支用項目。惟由於預算書係以多種用途彙總簡要說明,欠缺明細,且涉高度軍事專業,致所編預算額度之合理性難明,建請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更詳細述明用途,以利有效監督。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陳唐山  邱志偉 38.國防部為全民國防教育之主管機關,有責任與各部會及教育單位保持暢通之聯繫管道,定期召開會議更新全民國防教育內容及重點。然日前卻發生教育部全民國防教育學科中心教學影片,出現中國慶祝抗戰勝利70週年大閱兵之片段,凸顯部會橫向聯繫不足,國防教育落實未全。建請國防部針對全民國防教育現況之改善因應措施進行檢討,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黃偉哲  詹凱臣  馬文君 39.都會地區公共住宅潛在需求大,國防部所屬閒置營地再利用,應研擬與地方政府合作開發模式,以租用模式租予地方政府,可減輕地方政府建設之財政負擔,亦可成為國防部穩定財源,爰建請國防部速研擬相關法規,以回應社會需求。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40.國防部軍備局近年來每年為辦理土地收購與糾紛處理業務,均編列5億元上下之預算,然至103年度底仍有216公頃國軍營地被民間人士占用,該等被占用營地所涉之土地糾紛經透過訴訟程序獲判取回後,國防部基於權益之維護,有權依據法院裁判,向非法土地占用人索討其應繳付之訴訟費及不當得利,然該等應收款項近年亦索討無著,致93至103年度累積應收保留數達2億0,480萬2,000元,爰建請國防部應隨時檢討自身需求,對於被占用之營地,經檢討若無使用需求,可依法定程序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釋出,由民間承購,藉此消彌與民眾之訴訟糾紛,減少訴訟成本之支出,並對該等累積應收款研擬相關改進之追討措施。 提案人:詹凱臣  江啟臣  陳鎮湘  李桐豪  林郁方  黃偉哲 41.鑑於南部地區登革熱疫情,國防部雖指派化學兵連支援南部地區,協助地方政府完成防疫工作,希望能儘快控制疫情,確保民眾健康與安全。惟部分空置營區及眷舍因未有效管理產生積水,恐孳生病媒蚊,建請國防部指派專人巡管維護,加強垃圾清運及積水清除,以杜絕病媒蚊孳生,防堵疫情擴散。 提案人:蔡錦隆  黃偉哲  林郁方 42.國防部辦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解決現住戶居住問題、改善都市景觀及多元開發眷村土地尚具成效;惟針對改建工程執行進度落後、土地處分績效欠佳、基地商業服務設施未積極辦理標售、及安置眷戶之處理未周妥規劃等情事,建請國防部檢討並加強辦理。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陳唐山  蕭美琴 43.心智健全的軍人是構成堅實國防的基本要件,然心理衛生疾病為現代人生活常見之病症,而國軍現行制度卻無機制主動要求士官兵進行精神鑑定;軍人因職務所需,易接觸具殺傷性武器,一旦有士官兵出現心理疾病症狀,處置不當恐致傷亡;此外軍人有服從紀律命令之義務,具有嚴重心理疾病之軍人,恐影響部隊正常運作。現行制度雖有精神疾病者得停役之規定,卻尚未建立主動精神評鑑機制,倘若發病士官兵因擔心未來升遷受阻而不願主動就醫、或缺乏病識感,恐成為部隊隱憂,建請國防部在保障人權的原則下儘速研擬因應辦法。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44.鑑於國軍臺中總醫院中清分院歷年門診人數,人民就診年平均人數達9萬8,322人,占91%;軍人就診年平均人數達1萬0,044人,僅占9%。急診人數,人民年平均人次達1,295人,占64%。因地方發展需求及顧及國民健康,建請國防部軍醫局研議辦理臺中總醫院中清分院院區併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作業,並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協調體檢等業務合作。 提案人:蔡錦隆  黃偉哲  林郁方 45.我國於100年6月8日已制定公布「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並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而在我國少子化趨勢下,國防部近年業已將女性人力列為重要招募對象,消除僅以男性作為國軍人力來源恐致短缺之虞。經查104年8月底止,國軍女性軍職人員已達1萬7,134人,為近年來最高,其中又以士官8,884人最多,士兵4,476人次之。然而在女性高階軍官之晉升人數上,近年卻未見相對合理提高,尤其是近各年度女性將官頂多1人;且女性校官亦正逐年減少中,其至104年8月底止為744人,占校官總人數比率7.1%,人數與比率均為近年來最低,似顯女性軍職人員升遷發展相對居於弱勢。此外,國防部女性軍職人員之職務分派過偏於非戰鬥部隊,性別分工情形嚴重,不利於性別平權之推動。建請國防部針對前述情形謀思對策,以落實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陳唐山  蕭美琴 46.鑑於國軍女性軍職人員己達1萬7,134人,為近年來最高,占全軍志願役人數比率12.2%,其中又以士官8,884人最多;然在女性高階軍官之晉升人數上,近年卻未見相對合理提高,且女性校官亦正逐年減少中,其至104年8月底止為744人,占校官總人數比率7.1%,人數與比率均為近年最低,似顯女性軍職人員升遷發展相對居於弱勢。且在職務派遣上,亦過偏於非戰鬥部隊,既然強調男女平權,即應避免較艱苦任務皆由男性擔任,較安逸工作則由女性負責之「差別待遇」或「同酬不同工」情況發生,建請國防部適當秉持促進性別平等之理念,就上述現象積極朝兩性平權方向加以改善。 提案人:蔡錦隆  黃偉哲  林郁方 47.為落實聯合國1979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我國於100年6月8日已制定公布「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並自101年1月1日起施行。國防部105年度於「落實權益保障,強化依法行政作為」之年度施政目標中,亦已將該公約納為檢討其主管法律、命令及各項行政措施之依據。據此,國防部對所招募之女性軍職人員當應以性別平等觀念,積極落實兩性平權作為。惟從近年女性軍職人員升遷及職務分派情況觀之,建請國防部對「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之相關作為進一步加強。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邱志偉 48.女性軍職人員於軍中職務分派情形方面,國防部於101年12月19日向立法院提出之報告指出,「本部目前對女性官士兵任職之限制除基於安全及裝備特性考量外,無額外限制條件,端視個人意願及是否達該項職務、專長之要求標準而定」。戰鬥部隊中女性軍職人員尚占1.8%,但至104年8月底,該項比率已降至1.3%,顯示絕大多數女性軍職人員係被分派擔任如人事、財務、行政類等非戰鬥類職務。以兩性平權觀點,女性經過嚴格訓練後,體能上未必較男性遜色,反而女性特有之細心與耐心在現今高科技戰爭已成為戰爭主流模式下,為戰場上極需之特質,實不宜在職務分派或兵科招募上,帶有性別歧視而過於偏頗。目前國防部女性軍職人員之職務分派過偏於非戰鬥部隊情況依舊,建請國防部積極改善。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邱志偉 49.防護面具係供發生核生化戰況所需,依「國軍化生放核裝備配賦基準」防護面具配賦國軍官士兵每人乙具,105至113年度國防部計畫採購防護面具共7萬1,865具,供三軍作戰與化學兵部隊使用,汰換現有94、96、97年度委由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產製T3-75防護面具(使用效期10年);惟並未配合各軍種現有防護面具效期屆至情形規劃辦理,各國軍部隊未來數年恐將面臨防護面具嚴重不足之窘況,建請國防部予以正視此問題,並研擬因應方案。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李桐豪  林郁方  江啟臣 50.第5目「一般裝備」空軍司令部編列「P-3C長程定翼反潛機」12億0,644萬9,000元,建請國防部派遣P-3C與海軍巡防艦於太平島周邊執行聯合操演,並將辦理情形於下次會期開議前,以書面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陳鎮湘 連署人:江啟臣  蔡錦隆  黃偉哲 51.鑑於國防部推動精粹案及募兵制政策,已將所屬機關、廠庫、學校等單位食勤人力裁撤,並以人力委外方式聘請廚師、廚工執行炊爨作業;惟委外費用並未另行編列預算支應,僅由國軍官兵伙食費勻支,已壓縮官兵食材採購額度。為維護官兵權益,建請國防部應參酌市場行情,另行編列適當預算支應伙食人力委外費用,以避免排擠食材經費,確保官兵膳食權益。 提案人:陳鎮湘  黃偉哲 連署人:林郁方  楊應雄  李桐豪  蔡錦隆 52.鑑於海軍陸戰隊兩棲偵搜大隊中隊長自費購買裝備案件,公開呼籲軍品品質提升引發外界對國軍裝備的爭議,凸顯部分軍人對國防部所提供的裝備水準與品質不如預期。建請國防部重新檢討配發個人裝備水準與品質,並廣納有責任感、光榮感軍士官兵之不同意見,以鼓勵、嘉獎取代打壓、噤聲,以捍衛我國軍士官兵整體之榮譽心、向上心、團結心。 提案人:蔡錦隆  黃偉哲  林郁方 (三)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防部及所屬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不含國安局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報告。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 壹、前言 士魁今天很榮幸奉邀列席 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105年度本會主管預算案。有關當前僑務施政情形,前業於9月24日向 貴委員會提出報告,並承各位委員多所指教,至為感謝。現在謹就104年度預算執行情形、105年度施政計畫目標暨預算配合施政計畫之編列情形,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敬請支持指正。 貳、104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本會104年度預算截至9月底執行情形如下: 一、歲入部分:歲入預算數6,074萬1千元,截至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為2,313萬7千元,實收累計數2,362萬7千元,執行率為102.12%。 二、歲出部分:歲出預算數13億6,564萬1千元,截至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為10億416萬8千元,支用累計數8億9,203萬2千元,執行率為88.83%,之所以執行率稍微低一點,主要是10月慶典是我們最忙的時候,也是預算支出最多的時候,這部分現正積極整帳之中。 參、105年度施政計畫目標 本會依據行政院105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5年度施政計畫,謹將施政計畫目標分述如下: 一、強化僑團聯繫,擴增友我力量 (一)協輔僑團舉辦多元活動,促進海外僑社和諧共榮,強化華裔青年聯繫機制,協助僑社永續發展。 (二)遴邀僑社幹部及華裔專業青年回國參訪研討,培植僑社新生代,爭取華裔青年向心。 (三)辦理重要僑團負責人接待邀訪,增進海內外交流聯繫,鞏固僑界支持我政府力量。 (四)結合僑務志工推展僑社服務工作,鼓勵青年僑團投入志工行列,擴大服務層面。 (五)協助推展臺灣醫療服務國際化,引介海外僑胞瞭解國內優質醫療服務,達到僑胞、政府及醫療產業均贏的目標。 (六)充實及更新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設施,提供僑社辦理各項聯誼、會議、研討、藝文、教育文化、慈善公益等活動,提升服務品質及效能,以嘉惠僑眾。 二、健全僑教發展,推動全球華文布局 (一)掌握華語學習熱潮,引導海外僑校轉型發展。 (二)運用數位科技優勢,支持海外華文教育。 (三)推展僑界多元社教活動,傳揚中華文化。 (四)推展海外華文遠距教育,建構僑胞終身學習網絡。 三、加強僑臺商組織聯繫,促進僑營事業發展 (一)鼓勵僑商返國參訪,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 (二)協助僑營事業拓展,強化僑商經貿實力。 (三)聯繫僑商組織,整合僑臺商網絡。 四、培育華裔優秀人才 (一)推動招生宣導工作,鼓勵華裔青年回國就學或參加技術訓練。 (二)鼓勵僑生就讀高職建教僑生專班,並接續升讀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 (三)落實在學僑生培育與協助,建立安心就學輔助機制。 (四)連結畢業留臺校友全球網絡,厚植海外友我力量。 (五)積極拓展華裔青年多元活動,擴增海內外青年交流。 五、運用多元傳播媒介,宣傳政府施政及報導海外僑情 (一)運用「臺灣宏觀電視」之衛星與網路傳播管道,積極宣傳政府施政作為。 (二)發行「宏觀周報」及維運「宏觀僑務新聞網」,提供國內新聞訊息及海外僑情。 六、拓展知識僑務,提升服務效能 (一)掌握僑務發展趨勢,傳承僑務知識與經驗,提升僑務專業知能。 (二)因應僑界需求,辦理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擴增海外僑務服務據點,提升服務效能。 肆、105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之編列情形 本會105年度預算係依據行政院核定預算額度暨配合施政計畫需要,本零基預算精神編列,其各項計畫內容均屬持續性與必要性。茲就預算編列情形,扼要說明如下: 一、歲入部分:105年度歲入預算數計編列2,763萬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6,074萬1千元,減少3,311萬1千元,減少比率為54.51%,主要係減列出售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舊址收入,說明如下: (一)證照費:編列16萬元,較上年度減少4萬元。 (二)利息收入:編列6萬3千元,與上年度同。 (三)權利金:編列1,791萬4千元,較上年度增加46萬9千元。 (四)租金收入:編列933萬5千元,與上年度同。 (五)土地以外不動產售價:本年度未編列,較上年度減少3,334萬7千元,係出售金山灣區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舊址收入。 (六)廢舊物資售價:編列1萬元,與上年度同。 (七)其他雜項收入:編列14萬8千元,較上年度減少19萬3千元,包括: 1.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1萬8千元,較上年度減少8千元。 2.出售出版品及招標文件工本費收入13萬元,較上年度減少5千元。 3.減列辦理「第9屆全球華文網路教育研討會」報名費收入18萬元。 二、歲出部分:105年度歲出預算數計編列13億9,591萬1千元(約占中央政府總預算數1兆9,981億9,234萬6千元的0.07%),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13億6,564萬1千元,增加3,027萬元,增加比率為2.22%,主要係增列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等經費。謹就工作計畫項目報告如下: (一)一般行政:編列3億4,247萬6千元,主要內容為支應人事經費、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資訊管理與維護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減少723萬7千元,主要係減列人事費等經費。 (二)綜合規劃業務:編列4,839萬8千元,主要內容為召開僑務委員會議、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加557萬2千元,主要係增列輔助回國參加慶典僑胞國內參訪等經費。 (三)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編列1億116萬7千元,主要內容為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加3,294萬4千元,主要係增列推動夥伴關係據點布局等經費。 (四)華僑文化社教活動:編列5,996萬9千元,主要內容為輔助僑界舉辦社教活動、輔導海外各地夏(冬)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組派文化訪問團體前往海外巡迴訪演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減少357萬1千元,主要係減列輔助辦理大型文藝體育活動等經費。 (五)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編列1億3,872萬3千元,主要內容為維持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所需經費,較上年度減少1,743萬5千元,主要係減列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等經費。 (六)回國升學僑生服務:編列1億3,366萬9千元,主要內容為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在學僑生輔導與照顧、強化畢業留臺校友組織聯繫網絡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加2,819萬4千元,主要係增列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等經費。 (七)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編列1億7,200萬7千元,主要內容為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辦理宏觀電視頻道業務、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暨提供節慶文宣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加246萬4千元,主要係增列每日多語新聞編輯及採訪報導等經費。 (八)僑民經濟業務:編列1億203萬3千元,主要內容為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培訓僑商經貿人才協助僑營企業發展、海外華人經濟資訊彙編並促進海內外商機交流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減少1,471萬9千元,主要係減列輔助災後重建貸款專案信用保證利息及手續費等經費。 (九)第一預備金:編列765萬元,與上年度同。 (十)僑校發展與輔助:編列1億7,821萬4千元,主要內容為編印華語教材、輔助及獎勵僑校、供應僑校教科書、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建構數位僑教及推展雲端學習、推展海外華文函授及遠距教學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減少382萬5千元,主要係減列辦理全球華文網路教育研討會等經費。 (十一)海外青年技訓研習:編列1億1,160萬5千元,主要內容為培訓海外專業技術青年人才、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增加788萬3千元,主要係增列輔助海外華裔青年回國參加技術訓練等經費。 總之,在海青班及產業攜手專班部分,我們總共增加307萬,而今年總預算共增加3,027萬元,扣掉僑生部分,這與往年相較,其實經費還是減少的。補充報告一下,我們去年預算執行率是99.07%,表示 大院給我們的預算,都有充分的利用、充分用在刀口上。 伍、結語 在國家財政及政府施政整體考量下,各階段僑務政策思維及措施或有不同,但維護僑民權益、獎助僑民教育、扶助僑民事業等以「僑」為本、回饋僑胞的核心使命與立場則從未改變。 現階段兩岸僑務情勢依舊嚴峻,在當前兩岸僑務資源高度不對稱情勢下,我們除在既有基礎上永續僑務價值,讓僑務歷久彌新保持競爭力外,更將積極研提創新政策理念,以專業提供感動服務,凝聚僑心,創新運用平臺功能,照顧國人海外親屬,擴大連結海內外鄉親,同時協導僑社團結和諧及永續發展,進而引領僑力共策國家幸福未來。 僑務預算本極有限,且均屬業務基本需求,為能持續與時俱進,提供僑胞更優質的服務,士魁由衷的希望在預算上能得到 大院的鼎力支持,也期望在僑務施政上能得到各位委員的鞭策與指導,使僑務工作在有限的資源下,賡續強化海外服務效能,期對海外僑民事務作最大的貢獻。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 委員不吝賜教並大力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援例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2分鐘。 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僑委會的業務看起來整體狀況都很好,執行率也很高,但這次的僑團聯繫服務費增加將近5成,數據卻顯示大概只增加3.8%,也就是較104年度的目標值只增加4.6萬人次。費用增加5成,效果只增加3.8%,你覺得這樣合理嗎?會不會太保守了?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說明。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們會好好檢討,但是明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於明年為總統大選年,明年520有新任總統就職,我們預期明年總統就職與十月慶典會有很多目前無法估計的僑胞增加以及活動增加,所以我們確實把一些華僑文教活動等其他經費移過來,再增加這部分的經費,這一點要先跟委員報告,因為這部分我們確實無法預期,但我覺得預算中心所提的這個意見非常好,我們應該檢討。 蔡委員錦隆:之所以說你們太保守,是因為既然總統大選是所有華僑矚目的焦點,比國慶有過之而無不及,但你們增加的幅度才3.83%,費用又增加50%,顯然不成比例,你們的估算值會不會太保守? 陳委員長士魁:我覺得太保守,這部分我們來檢討。 蔡委員錦隆:你覺得這次雙十國慶回來的僑胞跟預估人數相較,達成率大概是多少? 陳委員長士魁:跟預估的差不多,因為我們原來就預估在5,000人上下,最後是5,200人,跟預估差不多。 蔡委員錦隆:你們有沒有想過今年本來應該是特別多?因為已經好幾年都沒有盛大的邀請僑界回國了,今年你有沒有覺得人數少了一點? 陳委員長士魁:按照以前的經驗,僑胞回國人數會特別增長的情況,通常都是大選那一年,新總統就任後,回國的僑胞人數會特別多;其次是有特別意義的那一年,譬如民國100年回國的僑胞特別多,因為大家要慶祝建國100年。我們會按照過去的經驗,好好規劃僑胞回國的一些業務。 蔡委員錦隆:所以明年會增加得特別多? 陳委員長士魁:明年應該會增加。 蔡委員錦隆:你們有一個衛星訊號租借費用的耗資實在太大,但就觀看數字來探討,只有26.5%是利用衛星天線收看,比率這麼低,卻耗費將近4,000萬的費用,你覺得值得嗎?還是你們推廣不力? 陳委員長士魁:當年我們做宏觀電視或設計公共電視時,大家都有一個期望,就是如何能把台灣的形象向全世界傳播。這中間有一個很弔詭的現象,因為這是一個國家政策,但在推動這個國家政策時,衛星租借費用居然是由僑委會負責,我在意的不是這個費用的多少,而是應該以國家整體力量來推動對外傳播。監察委員上星期巡察時也問我這個問題,我就建議應由公視整合整個對海外的宣傳,至於衛星傳播租借費用放在哪裡都無所謂,擺在公視我也贊成,因為這是國家整體的事情,我們只是利用它的一個頻道,重點是為什麼我們常常說在海外的旅館看不到宏觀的節目或是國內的節目?有很多地方是因為沒有落地費用,假如這部分整合起來,全部擺在公視,我們只要負責製作節目,反而比較單純;以後我們製作的節目可以利用衛星,也可以利用網路,兩者都可以得兼,才是根本解決之道。像這樣租借衛星的費用確實滿貴的,現在我們才租6顆,費用就將近4,000萬,我們的預算本來就很少,總共才1億2,000多萬,扣掉4,000萬之後,可以做節目或其他工作的錢就非常少,所以我認為應該用國家的立場來整體規劃這件事。 蔡委員錦隆:購播國內優良節目花了2,000萬,這個我倒沒有意見,但是利用衛星天線收看的比率這麼低,卻花費這麼高,你覺得合算嗎?現在不是由哪個單位執行的問題,而是花這麼多錢,收看人數不到四分之一,有沒有達到我們的預期?無論由哪個單位做,這是國家整體行銷,我們都沒有意見,問題是收看比率只有26.5%,這才是重點,而不是在於花的錢多不多。宣傳國家,讓所有華僑都能瞭解國內、關心國內,甚至跟我們連在一起,花這些錢不算什麼,但收看比率是否符合預期目標? 陳委員長士魁:這個比率還要再加一點,因為其中沒有包含cable的用戶,而cable用戶也是要經過衛星傳播才進入cable,這部分加起來,大概有將近40%。 蔡委員錦隆:將近有40%? 陳委員長士魁:對,40%左右,這部分我們還會儘量努力,剛才委員交代的事情我們一定會檢討。 蔡委員錦隆:你們花錢讓僑胞觀看節目以瞭解國內,我們並不是說你們花的錢太多,而是花了這麼多錢,但只有四分之一的效益,跟預期目標還是有點距離。 陳委員長士魁:有四成。 蔡委員錦隆:如果是四成就還好,至少讓我們跟僑胞的聯繫更密切,也還不錯,但我看到的數據是26.5%。 陳委員長士魁:那是直接收看衛星的,另外還有cable用戶。 蔡委員錦隆:透過有線電視收看的也只有11.5%,這方面是不是可以再加強,讓我們所花的錢都能用在刀口上? 陳委員長士魁:好。 蔡委員錦隆:這筆錢並不算少,當然,就宣傳國家而言,這筆錢也不算什麼,但我認為應花在刀口上,至少要有效益出來。 陳委員長士魁:是,謝謝委員。 主席(陳委員鎮湘代):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說到執政黨最後一次對洪副院長的支持,大家會提到的一個場面就是930的四海同心晚會,對不對?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說明。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活動是10月9日下午舉行的。 黃委員偉哲:對不起!930是執政黨辦的。對於僑胞回來台灣,我們都非常高興、非常支持,但關於每4年就要痛一次的選舉,坦白講,大家都非常希望選舉能夠平和的過去。如何才能平和過去?就是儘量不要讓人家說誰在利用行政資源。將來不管是哪個政黨執政,對於行政資源的運用都要非常謹慎,釐清如何是對國家有利?如何是對特定政黨有利?要儘量做到行政中立。你的看法如何? 陳委員長士魁:這部分我們絕對贊成,當天我們邀請的是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委員,以及院長、副院長。 黃委員偉哲:對,我們是有受邀。 陳委員長士魁:這部分我們全部都邀了,但是只有洪副院長及詹委員來到現場觀賞我們的節目。 黃委員偉哲:在公務上,你們不要說是邀請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的委員,就算是立法院的所有委員,包括王院長、洪副院長,都應該邀;至於委員公務時間許可不許可,這是他自己的決定。我不是在質疑這點,而是說將來不管在僑團、僑社的補助方面,或是僑團、僑社的接觸方面,以及僑民回台灣時聽說會補助多少機票錢,其中究竟有沒有替特定政黨「摸蜊仔兼洗褲」、公私兩便的事,希望僑委會特別注意。 陳委員長士魁:好,我們一定會極力避免。 黃委員偉哲:你曾經給本會委員一份關於你們所補助社團的文件,我們看過後覺得基本上還好,希望你們能繼續秉持此一原則。尤其你們要面對來自中國大陸對於僑社的運作,對外打仗已經很辛苦了,就不要再區分哪個僑社、僑團是藍的還是綠的,你們應該要有這樣的共識才對。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完全贊成。 黃委員偉哲:另外,請問依你們過去的歷史紀錄來看,回來台灣投票的僑民大概有多少? 陳委員長士魁:我印象中大概是三、四千人,我們之所以會知道,是因為他們回來都要到戶政機關登記。 黃委員偉哲:如果他自行回來,沒有去登記,就算不到這個數字了,對不對? 陳委員長士魁:他自行回來,表示他的戶籍原來就有效。 黃委員偉哲:如果是重新落籍的呢? 陳委員長士魁:2012年是4,349人、2008年是7,768人、2004年是9,433人、2000年是5,065人。 黃委員偉哲:從2004、2008、2012年的數字來看,是有點小幅遞減,你覺得僑民回台灣行使投票權人數遞減的原因為何?不管是9,000、7,000、5,000或4,000,總數不是特別多,但從某個角度來講是有意義的,雖然並沒有撼動整體選舉的大局,可是像2004年只差2萬多票,這4,000多票搞不好就會有一些影響。一般來講,這對於選舉結果的影響並不會特別大,但意義是有的。你覺得人數愈來愈減少的原因何在? 陳委員長士魁:有一個很重大的因素,像是現在在美加地區或是紐澳地區,我們都面臨一個狀況,就是僑民回流,以溫哥華為例就很清楚,溫哥華的僑民回流很多;而我們在南非的台商以前是3萬多人,現在剩9,000多人,已經回流2萬多人,這部分都在減少。 黃委員偉哲:有些是,有些不是,譬如菲律賓是減少的,南非、溫哥華也是減少的,這沒有錯,但有些地方的新僑是愈來愈增加。 陳委員長士魁:他們是移到別的地方去,但溫哥華大部分是回來的。 黃委員偉哲:所以你認為是因為僑民總數少了?可是你們的工作性質與工作內容並沒有因此而減少,這是好的理由嗎? 陳委員長士魁:還有很多人是因為牽涉到國民年金及健保問題,他回來辦了以後就繼續繳費,不需要辦恢復戶籍的問題,所以雖然人在國外…… 黃委員偉哲:你的意思是社會福利好了? 陳委員長士魁:我只能說他們選擇繼續繳保費,就不需要4年辦一次戶籍。 黃委員偉哲:事實上,他們如果離開台灣超過2年,就變成流動戶口。 陳委員長士魁:但他假如每年都回來,這些人我們就看不出來。 黃委員偉哲:所以是來往更多? 陳委員長士魁:對,這也是一個可能的方向,我不敢很確定的講是怎樣的狀況,但我們觀察出來是有這樣的情形。 黃委員偉哲:董淑貞女士還是諮詢委員嗎? 陳委員長士魁:她現在已經辭掉了。 黃委員偉哲:是何時遞辭呈的? 陳委員長士魁:大概是今年年中的時候,她直接寫了一封信給我,說她要辭掉,我們就報總統府,把她的僑務委員拿掉。 黃委員偉哲:她是僑務委員還是諮詢委員? 陳委員長士魁:僑務委員。 黃委員偉哲:現在僑委會有多少位僑務委員? 陳委員長士魁:僑務委員的名額是180位,但現在沒有補滿。 黃委員偉哲:諮詢委員呢? 陳委員長士魁:610位。 黃委員偉哲:我覺得是否擔任委員,我們尊重他個人的意願,但是某一種程度來講,無論是僑務委員或是諮詢委員,他們在國外如果有一些傷害台灣的行為或是對中華民國不利的言行,僑委會對這部分應該要有所動作,不敢說要考核,因為他們都是義務職,都是幫台灣做事,但是你們自己要設紅線,應該要有準則,避免類似的情形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好不好? 陳委員長士魁:好,這部分我們絕對遵照辦理。 黃委員偉哲:好,謝謝委員長。 陳委員長士魁:謝謝委員。 主席(黃委員偉哲):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審查預算,我先請教委員長,明年度(105年度)跟今年度相比,你打算增加多少預算?主要是用在哪裡?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說明。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今年增加的預算總共3,027萬。 江委員啟臣:全部是十三億多,增加三千多萬,主要是放在哪裡? 陳委員長士魁:主要是放在僑生。 江委員啟臣:僑生相關的預算大概增加2,800萬,是不是? 陳委員長士魁:沒有,僑生的部分,2,800萬是放在產學攜手的部分,海青班的部分增加788萬,總共增加3千六百多萬。 江委員啟臣:增加預算是因為新增業務嗎? 陳委員長士魁:對。 江委員啟臣:是新增業務還是既有業務的擴大? 陳委員長士魁:產學攜手的部分應該是大量的擴大。 江委員啟臣:這些產學攜手或是所謂的輔助海外青年回國參加技術訓練,就是指這個嗎? 陳委員長士魁:對,這是海青班。 江委員啟臣:你說增加快3,000萬,請問委員長,這些海青班的青年都是從哪裡回來的? 陳委員長士魁:現在是以馬來西亞為主,其他地區也有。 江委員啟臣:因為我們去查僑委會的資料,到104年度為止,海青班總共辦了三十幾期,除了偶爾有印尼、汶萊以及菲律賓的場次以外,八成以上在海外的場次宣導說明都集中在馬來西亞。同一段時間,海青班六千七百多人中,來自馬來西亞的就有六千三百多人,高達95%左右。所以我很納悶,海外青年怎麼會全部集中在馬來西亞,為什麼?你們是叫他們全部都去馬來西亞嗎?還是其他國家的海外青年對台灣都沒有興趣? 陳委員長士魁:我想這部分有幾個因素,第一,馬來西亞的華文水準還是最高的,他們要到這邊唸書,要接受技術訓練,尤其是技術訓練這部分,假如中文運用的能力差一點,確實會比較辛苦…… 江委員啟臣:所以主要是語言的問題。 陳委員長士魁:語言的問題是第一點,第二點是我們在馬來西亞有非常強的留台聯制度,就是它的學長制度,它會自己去…… 江委員啟臣:泰國沒有嗎? 陳委員長士魁:泰國的留台聯非常弱,沒有像馬來西亞那麼強,所以大部分是留台聯帶著學校去找學生。 江委員啟臣:什麼叫做「留台聯」?是不是指留學台灣的僑生? 陳委員長士魁:留學台灣的聯合總會。 江委員啟臣:其實這是雞生蛋、蛋生雞,假如當地國留學台灣的華僑較多時,他們回去自然會擴散,所以這是不是也告訴我們,你們在其他國家努力不夠,因此全部都是來自馬來西亞? 陳委員長士魁:我認為我們的…… 江委員啟臣:印尼人口也很多,華僑及華人也一大堆。 陳委員長士魁:印尼的部分,我們目前也加強努力中,印尼確實應該是我們努力的一個目標。 江委員啟臣:對啊!印尼是人口大國,馬來西亞相對少,才2,300萬、2,400萬人,跟我們人口差不多,但是印尼有2億人,泰國也有6、7千萬人口,其實從東南亞的角度來看,華人或華僑的人數應該都不少才對! 陳委員長士魁:是。 江委員啟臣:我說的是絕對數字,不是比例,所以我看到海青班全部集中在馬來西亞,難道是專門為了馬來西亞開班嗎? 陳委員長士魁:我跟委員報告,像我前陣子到中部弘光、靜宜以及逢甲,和他們談海青班的問題,其中談到印尼僑生聽課能力的問題,我也提到是不是可以雙語授課,因為其實他們招得到印尼僑生,但是因為無法聽課於是輟學,這是我們目前最痛的地方,我們希望能加強他們…… 江委員啟臣:提到語言的問題,當然也涉及到你們在海外推動華語的問題,那是不是代表這些地方,其實我們華語推動的也不夠? 陳委員長士魁:對,是還不夠,我們要加強。 江委員啟臣:讓這些可能對台灣這方面有興趣的人,因為語言能力問題,所以無法前來,造成現在海青班過度集中,如果是這樣的話,似乎就不能稱作「海外青年」,應該稱為「馬來西亞青年」。 陳委員長士魁:今年我們已經要求幾個大學到菲律賓去招收學生,因為菲律賓改變學制以後跟我們這邊接軌,而且菲律賓是我們以往沒有開發的一片藍海…… 江委員啟臣:這部分,我會要求你們改善。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一定會加強。 江委員啟臣:因為這樣過度偏重了,其實也失去我們原本希望做的意義。另外請教委員長,現在僑務委員的人數是多少?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的名額是180位,因為現在還在調整當中,所以目前的數字是167位。 江委員啟臣:根據規定,你們最多總共可以聘到180位,90位至180位,對不對? 陳委員長士魁:對。 江委員啟臣:這個規定存在多久了? 陳委員長士魁:很多年了。 江委員啟臣:這是從民國70年到現在。我常常覺得中華民國這些組織法很奇怪,一旦定了之後,一輩子都不用改!我們僑務的環境變化這麼大,你也不是不知道,怎麼會從民國70年到現在都不改?然後你們有沒有去評估這些僑務委員?我剛才問詹凱臣委員,僑務委員在幹什麼?他說那不得了,相當於部長級,有些國家只有一個僑務委員,這麼重要,而且他們把這個職務當成榮耀,一直在做事。所以有關僑務委員的功能及人數,當然我不是主張一定要加或減,但是你們應該隨著環境做一些調整跟配置,所謂的配置就是重點區就要加強,不是這個國家今年有多少僑務委員,明年或是下一屆的僑務委員也一樣人數,我覺得你身為委員長應該要有這樣的敏感度,哪些地方要強化,那就應該多加幾位,哪些地方的功能似乎已經沒那麼重要了,那就應該做刪減。這些僑務委員也是無給職吧? 陳委員長士魁:無給職。 江委員啟臣:既然是無給職,它就相當於榮譽職,如果那個地方真的有好幾個很優秀的僑界人士,值得我們給他們這樣的榮譽,為什麼要受限於既定的、過去傳統上制式化的東西?應該去做一些彈性的調整,你好好的運用法律上所給予你可以授予他們的title,我看到這個規定從民國70年到現在,我也嚇到了,現在已經是104年底了,馬上要到105年了,35年沒有改過的組織規定,這是你們行政上可以去改的。其實我們對僑務委員也相對陌生,基本上他們都在海外,我們偶爾到國外考察時會遇到他們,如果不問,坦白講也不知道他們的重要性跟層級到哪裡,所以我真的希望僑委會好好檢討,到底名額該如何調整?甚至你應該每一年讓我們立法院知道這些名額。 陳委員長士魁:好。 江委員啟臣:第一,這裡面有沒有不適任的人,一般在社會上或國際上,就算有人推薦,但我們可能會覺得不是很適任,第二,如果真的有很棒的人,那也讓我們知道你們聘了他當僑務委員,好歹讓我們到那個國家時可以去找他,表示我們的尊重,也拜託他拓展我們的僑務及外交工作,好不好?既然有這樣的title給他們,我們應該給予更高的尊重,讓他們覺得被國家賦予這樣的職務是很光榮的,也可以替國家做一點事情,而不要賦予職務之後,卻沒有人知道他是誰,好不好? 陳委員長士魁:好的。 江委員啟臣:我會提一個提案,請你們好好去檢討。 陳委員長士魁:好的,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委員長,九三中國閱兵有沒有我們的僑務委員、僑務顧問或僑務諮詢委員參加?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說明。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絕對沒有僑務委員參加,我們大概已經都知道了,僑務諮詢委員以及僑務顧問的部分,我們正在查證中,我們有聽到風聲,有一些人去了…… 蔡委員煌瑯:現在已經幾月份了,到現在還在查證當中!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我告訴你有啦!我希望你去查清楚,我手上就有名單。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是知道…… 蔡委員煌瑯:九三中國閱兵在國內造成的政治效應非常大,也激起了台灣國內一致對中國厭惡的大團結,也就是中國的窮兵黷武,如果身為中華民國的僑務顧問、僑務諮詢委員或是僑務委員跑到中國的閱兵台上,助長中國閱兵對台動武的氣焰,那不可原諒!所以希望委員長查清楚之後,這些人如果是現在聘任的僑務顧問或是諮詢委員,甚至是僑務委員,應該一律解聘。 陳委員長士魁:是,僑務委員的部分絕對沒有,有一位僑務顧問,我們原來想要提升他為僑務委員,後來我們也拿掉了,我想我已經做了一個很負責任的報告…… 蔡委員煌瑯:如果你真的還要裝不知道的話,那我給你建議名單好了! 陳委員長士魁:好。 蔡委員煌瑯:等一下我給你建議名單。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也希望多蒐集一點資料,假如確定這些人不對,我們…… 蔡委員煌瑯:走過必留痕跡,那麼大的活動,怎麼可能查不出來呢?隨便一問,大家都知道。 陳委員長士魁:有,我們確實是有查過幾個人。 蔡委員煌瑯:這次九三閱兵真的激起國內不分黨派,大家幾乎都同仇敵慨,中國的窮兵黷武跟不放棄武力犯台是造成這次大家對九三閱兵厭惡的原因,如果這些人跑到那裡,助長他們閱兵的氣焰,等於是看衰我們自己的國家,對國家的忠誠度不夠,還要當什麼僑務諮詢顧問?這些人難道不覺得汗顏嗎?自己都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嗎?還要遊走兩岸,還要各自取得好處,有的甚至還向僑委會申請補助,成立什麼基金會等等,有的還向退輔會拿補助,我覺得真的很可恥!如果喜歡中國,那你就往中國跑,不要擔任中華民國的一些職務,對不對? 陳委員長士魁:是。 蔡委員煌瑯:到中國參加九三閱兵的,還有很多是親共、媚中的人士,我看有好幾位都可能會被聘任為以後的僑務領袖,我認為有參加九三閱兵的這些僑領,未來都不宜列入聘請僑務委員、顧問或諮詢委員的名單。委員長的看法如何? 陳委員長士魁:我一定會慎重考慮。我剛才有跟委員報告,原來有要聘為僑務委員,後來我們就停掉了,我們認為這樣不好,所以剛才蔡委員的指教,我們非常贊成,我也會非常慎重考慮。 蔡委員煌瑯:對,這些人如果遊走兩岸,對中華民國的忠誠度不夠的話,你們將他們聘為僑務委員,對於那些忠貞愛台的台灣僑民情何以堪,是不是?希望這成為原則,不是你「慎重考慮」,而是原則,只要有參加九三閱兵者,就不宜擔任中華民國僑委會的任何職務,好不好? 陳委員長士魁:我講的原則是只要參加對岸官方的活動這部分,其實這就是我的紅線…… 蔡委員煌瑯:都不宜,對不對? 陳委員長士魁:去參加對方的官方活動,其實就是踩了我的紅線。 蔡委員煌瑯:好,謝謝。另外一個議題,上一次我質詢宏觀電視的問題之後,前公視總經理馮賢賢女士在他的Facebook裡面寫了一個標題是「趕快廢掉宏觀電視」,他是公視的總經理,公視過去承攬宏觀、客家跟原民三家電視台的業務,他間接的證明僑委會指示、介入公共電視新聞的播放。 陳委員長士魁:我想馮賢賢…… 蔡委員煌瑯:馮賢賢指控公視在新聞播放時,僑委會有政策性的指示。 陳委員長士魁:我可以請林副總經理來講,林副總經理從來不接受我們的指示。 蔡委員煌瑯:馮賢賢是公視的總經理,他自己講的。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是不是可以請副總經理說明? 蔡委員煌瑯:這是馮賢賢自己講的。 陳委員長士魁:但是馮賢賢並沒有實際執行作業,實際執行作業的是林副總,林副總認為他根本不會接受我們對新聞的指示。 蔡委員煌瑯:馮賢賢在臉書上寫:公視敢聲明僑委會從來沒有干預過新聞內容嗎? 陳委員長士魁:請他舉出例子,我現在可以舉出人證,他根本不接受。 蔡委員煌瑯:委員長,你有沒有干預公視?有沒有指示宏觀電視的新聞內容? 陳委員長士魁:沒有,我們把立法院質詢的內容轉給他們參考,他們都告訴我們新聞獨立,他們不接受任何的指示。 蔡委員煌瑯:馮賢賢還會再寫。馮賢賢說他是因為拒絕政治上的指示,就宏觀、客家、原民三台新聞的獨立自主,所以才被掃地出門。 陳委員長士魁:跟委員報告,我身為僑委會委員長在國會殿堂所做的證詞為主,還是馮賢賢在Facebook上所寫的為主?我在這邊作證。 蔡委員煌瑯:那請林副總經理說明,因為馮賢賢是公視的總經理,他承攬你們的業務,你是業主。 陳委員長士魁:對,但是我在國會殿堂公開、非常負責任的表示,而且請副總經理在這邊,他也從來沒有接受過我任何的指示。 蔡委員煌瑯:其實宏觀電視台早就完成階段性任務了,我認為如果宏觀電視台不能做到新聞自由、新聞獨立,如果我們現在還像威權時代,用政府預算補助來控制輿論,那這個實在是走回頭路了。 陳委員長士魁:我想控制輿論是絕對不可能的,而且公視現在林樂群的團隊也不容許我們…… 蔡委員煌瑯:馮賢賢當總經理的時候,林副總經理有在公視嗎? 主席:請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林副總經理說明。 林副總經理樂群: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我在。當時我是國際部經理,宏觀電視在公共電視裡就是由國際部來負責實際執行製播的工作。 蔡委員煌瑯:馮賢賢總經理的說法,你接受嗎? 林副總經理樂群:從2007年1月立法院通過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將宏觀電視的製播交給公視之後,就是由我負責這個工作…… 蔡委員煌瑯:馮賢賢總經理是不是在董事會裡一再要求公視不應該承攬宏觀、原民以及客家三家電視台的業務,對不對? 林副總經理樂群:容我這樣回答,因為我沒有參加董事會…… 蔡委員煌瑯:馮賢賢說:公視可否在這裡聲明,僑委會從來沒有干預過新聞自由。公視敢在這裡聲明嗎? 林副總經理樂群:容我這樣講…… 蔡委員煌瑯:你要好好講,這是有證人的。 林副總經理樂群:我相信這個有兩個重點,馮前總經理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重點,當初立法院之所以會通過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是在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前提下,但是當時通過立法之後,卻沒有處理經費的部分,結果公共電視…… 蔡委員煌瑯:馮賢賢說的是:公視在製播宏觀電視時,並沒有本著新聞獨立自主的精神,僑委會有人下指示,政策上的在宏觀新聞上做政治指導。 林副總經理樂群:我想公共電視不會接受任何人的政治指導。 蔡委員煌瑯:這個非常嚴重,馮賢賢是公視的總經理,我希望僑委會去查清楚。或許不是委員長下命令,是不是有其他人呢?希望僑委會給我們一個公道。 林副總經理樂群:我向委員保證,公視製播宏觀新聞時,…… 蔡委員煌瑯:你們不可以公器私用,不可以公私不分、黨政不分,這是我們的原則。 林副總經理樂群:這也是公視的原則。 蔡委員煌瑯:上次我已經指出,宏觀報導新聞的比例失當,尤其是報導洪秀柱和蔡英文的比例失當,所以馮賢賢有感而發,才寫了這篇「趕快廢掉宏觀電視」的文章。我希望僑委會趕快查清楚,同時馮賢賢要求你在此公開聲明僑委會沒有指示介入宏觀電視的新聞內容,所以希望副總經理能在此公開宣示。 林副總經理樂群:宏觀電視的新聞內容一直是保持中立的態度。 蔡委員煌瑯:你要保證。 林副總經理樂群:我保證。 蔡委員煌瑯:我最後一句話就是「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林副總經理樂群:一定,我們是以公視法為原則在製播宏觀電視的。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僑委會何去何從、宏觀電視何去何從的問題,下一任總統應該會有決斷,我們不必在這裡擔心。 僑委會105年度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計畫的預算編列了1億116萬7千元,比去年增加6,822萬3千元,幅度高達48.29%。這個計畫的目標值之一是僑團舉辦各項洲際性、區域性等多元活動之參加總人次,105年訂為124.6萬人次,跟103年的124.5萬人次相比較幾乎是相等的,然而103年度的預算只有7,982萬1千元,是105年度預算的78.9%。同樣的結果卻增加了這麼多的經費,委員長可不可以說明?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說明。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目標值增加不對等這部分,我們要檢討,不過預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明年是大選年,按照以往的經驗看來,各項活動及僑團接待確實會增加,所以我們預作綢繆…… 李委員桐豪:可是你們的人次並沒有增加,這其中有矛盾的地方。 陳委員長士魁:這是我們的錯誤,目標值應該再作檢討。 李委員桐豪:其次,剛才有委員提到海青班,這些學生畢業後到底有沒有我們承認的文憑? 陳委員長士魁:現在承認他們有結業證書。 李委員桐豪:只有結業證書,那國外是否承認他們的文憑? 陳委員長士魁:有一些地方承認,有些地方不是百分之百承認。 李委員桐豪:他們學習了什麼? 陳委員長士魁:主要還是技術訓練。 李委員桐豪:哪些技術訓練? 陳委員長士魁:例如烘焙、汽車修護、烹飪等等都有。 李委員桐豪:這和台商產業發展政策有沒有一致性?除了海青班以外,你們招收海外學生還有什麼班? 陳委員長士魁:有海青班、正統的僑生以及產學攜手班。其中和台商最有關係的就是鑄床班,我們在中部有一班,專門做機具,非常搶手。 李委員桐豪:可是你們訓練出來的是馬來西亞學生,他們要回去自己的僑居地,到底台商在馬來西亞有多少工廠? 陳委員長士魁:以後訓練出來的人才是到處都要,因為…… 李委員桐豪:你剛才提到留學生的聯誼會,不斷創造僑生在馬來西亞工作,可是台商布點的區域是哪些呢?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另一個產學攜手專班的重點就放在越南。 李委員桐豪:有多少人? 陳委員長士魁:今年入學人數大概是四百八十幾人。 李委員桐豪:海青班訓練多少人? 陳委員長士魁:大概是一千兩百多人。 李委員桐豪:在比例上,你們花的經費、創造出來的人力和台商發展所需要的人力,這中間有落差。過去的概念是讓海青班的學生回到僑居地可以過生活,現在我們的資源必須統合,如果你們的重點發展區域是放在菲律賓、越南、印尼、柬埔寨或是緬甸,那麼開設的課程就要儘量和台商搭配,不是嗎? 陳委員長士魁:是,委員的指教我們絕對贊成,現在也正朝這個方向在努力。明年的產學攜手班已預備招收880人,去年才280人。 李委員桐豪:我對產學攜手班沒有意見,今天我質問的是海青班,它需要轉型。 陳委員長士魁:我知道,明年我們對菲律賓和緬甸地區都加強招生。 李委員桐豪:現在台商最多的區域在哪裡? 陳委員長士魁:應該是越南、泰國、柬埔寨及馬來西亞、印尼。 李委員桐豪:對泰國、越南和柬埔寨,你們不是應該強化這部分的工作嗎?要順著台商的方向去走。 陳委員長士魁:是。 李委員桐豪:第二點,海青班畢業後有沒有機會在台灣做一點點實習的工作呢? 陳委員長士魁:目前我們已經向行政院提出,行政院要求國發會跟勞動部做整合的研究,討論評點配額要不要列入海青班的學生?本來這個月應該有結果,但是目前還沒有出來,我相信國發會應該在最後的整併階段,不過這件事我們已經提出來了。 李委員桐豪: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你們要用在刀口上。 陳委員長士魁:好的。 李委員桐豪:再請教委員長,目前中華函授學校的招生狀況如何? 陳委員長士魁:近年招生的數字確實有下降,目前我們內部正在考慮讓它與空大結合,轉型為網路大學的可能性。 李委員桐豪:網路大學?你們教中文連小學生都沒有,還要變成大學?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考慮變成網路大學的可能性,這部分和空大正在談。 李委員桐豪:僑生到台灣學習的過程必須具備基本生活技能,特別是語言,你們應該把這部分連結起來,不能只靠僑校,不是嗎? 陳委員長士魁:空中大學部分主要還是在師資培訓,因為師資是最重要的。如果是直接學的話,除了空大以外,我們還有全球華文網提供學習的課程,這兩者都可以使用。誠如委員所疑慮的,我們對海青班的功能是否要提升,這一年多…… 李委員桐豪:你剛才提到海青班,馬來西亞的中文能力比較強,其他地區如印尼、越南、柬埔寨、緬甸,需要加強中文的能力,你們是不是應該全力投入?除了僑校以外,還可以利用函授讓僑生早一點學習到中文,以後他們進入台灣會比較方便生活。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現在有開線上班,以後會加強招生,委員指示的部分,我們一定全力以赴。 李委員桐豪:好,謝謝。 主席(詹委員凱臣代):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全球各地的僑務委員、僑務諮詢委員和僑務顧問,遴選的程序是怎樣的?有沒有黑箱作業或是黨派考量?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說明。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的程序都是由駐外館處報回來,經過我們內部討論和考慮…… 邱委員志偉:所以人選是駐外館處挑的? 陳委員長士魁:對。 邱委員志偉:你們再從中勾選? 陳委員長士魁:是。他們要列順序。 邱委員志偉:你們是從複數勾選幾個,或者原先是提報同額? 陳委員長士魁:不一定,都有,但是他們有排優先順序。例如某地要遴選兩位僑務委員,可能報了5個人,但是上面會註明優先順序一至五。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決定權或是提名權應該在你們這裡,畢竟你們在各駐外館處都有僑務委員。 陳委員長士魁:沒有,我們在…… 邱委員志偉:最起碼有僑務委員的館處應該由僑委會來主導,因為這些委員和僑界接觸較多。而外館有些外交官還是有黨派之見,只要是執政黨的就優先提名,立場比較偏向反對黨的就完全不提名。他們如果不提名,你們根本沒辦法勾選。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也接受其他地方的人推薦,例如委員推薦的,我們就交給駐外館處評估,但是我們也有我們自己的…… 邱委員志偉:沒有一件成功的。 陳委員長士魁:有。 邱委員志偉:這代表本席的影響力不夠。很多關心且投入台灣事務的人,他們也希望參與僑界的服務,可是所有的資源不論是僑務委員、僑務諮詢委員或僑務顧問都集中在執政黨。我不是說全面,不過部分館處確實有這種情況,把所有色彩偏綠的全部排除在相關的委員之外。 陳委員長士魁:現在海外部分無黨籍的將近六成,所以絕大部分都是無黨籍的。舉例來說,今年阿根廷有一個名額,就是由親綠的僑務委員擔任。 邱委員志偉:比例還是少啊!你能不能提供所有僑務委員的黨籍資料? 陳委員長士魁:可以。 邱委員志偉:現在全球僑務委員總共有幾席? 陳委員長士魁:167席。 邱委員志偉:黨籍比例如何? 陳委員長士魁:無黨籍占58.7%,國民黨占38.3%,民進黨占2.4%。 邱委員志偉:你看,2.4%和38.3%耶!而且很多無黨籍都偏向執政黨。 陳委員長士魁:不,無黨籍很多是偏向民進黨。 邱委員志偉:你怎麼認定? 陳委員長士魁:平常我們就知道某人比較親綠,可是我們並不排斥,我一再強調…… 邱委員志偉:心中沒有色彩,惟才是用。 陳委員長士魁:對,僑務不分藍綠。 邱委員志偉:誰對僑團有付出、有熱心就用誰,可是你們做出來的結果還是分藍綠。責任不能完全怪你,後天外交部來,我還要再問他們。有些外館的大使或處長的心中有黨派之見,只要是執政黨的就願意用,只要是反對黨的,門都沒有。我碰到很多這樣的處長,在此不一一點名。像這種有偏見、有色彩的處長,提報出來的名單當然會扭曲,無法真正反映僑團的狀況,你們要怎麼辦?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也會衡量,例如今年越南增加了一位僑務委員,那就是……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要有黨派平衡,現在執政黨在僑務委員占38%,民進黨只有2%,最起碼你們要做到政黨平衡或有一定的比例,不要差那麼多。目前國會席次大概是六比四,那麼民進黨的應該要再多一點嘛。 陳委員長士魁:我知道,不過很多委員不寫他的黨籍,有些委員我們明知道他是親民進黨的,但是他不寫黨籍,我們只能把他歸入無黨籍。 邱委員志偉:你無法用數字說服我。 陳委員長士魁:我知道。 邱委員志偉:你不可能在當地長期居留,你也是聽某某人說的,也許外館的處長給你的訊息是受到扭曲的。 另外,105年度僑民和僑團聯繫服務和接待的預算編列了一億多,和去年度比較增加48%,幅度為什麼那麼大? 陳委員長士魁:明年是很特殊的年,因為明年…… 邱委員志偉:要動員投票嗎? 陳委員長士魁:不是,明年是新總統就任,有很多僑團會回來,按照以往的經驗,新總統就任那年的520和雙十節會有很多僑團回來。明年是誰當選,我不知道,但是我們基於專業一定要…… 邱委員志偉:大選年編列的金額一樣嗎? 陳委員長士魁:大選年一定會有變化。 邱委員志偉:4年前你們編列的預算是不是比一般年度增加50%? 陳委員長士魁:我不知道4年前怎麼編,但是我基於…… 邱委員志偉:按照你的邏輯,4年前應該也比往年增加50%左右啊。 陳委員長士魁:應該是要增加,因為今年…… 邱委員志偉:我們往前推算4年,也就是101年度,請你們提供資料給我,我想看它和其他年度的比較。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基於零基預算的精神,把預算重新整併,我認為應該增加這一塊,因為明年一定會有僑民回來,但是以前的委員長是不是這樣想,我不知道。我是基於專業和判斷,我認為明年的人數會增加,所以才增加這部分的預算,這事我負責。 邱委員志偉:以前的委員長大概認為在大選年有就職典禮,國慶也會擴大,所以會有多一點僑胞回來,我可以接受這個邏輯。但是在預算反映上,4年前是否也是如此? 陳委員長士魁:4年前的預算不是我編的,我不敢保證。 邱委員志偉:資料提供給我。 陳委員長士魁:好。 邱委員志偉:如果沒有明顯的增加,和往年度一樣,那今年預算增加是不是有特別的目的隱藏在裡面,我們必須了解。 陳委員長士魁:沒有,明年1月16日就選完了,我們怎麼會有特別的目的,也不可能有特別的目的,主要還是為了520和雙十。 邱委員志偉:1月16日他們還是可以回來啊。 陳委員長士魁:不可能,1月16日之前我們已經要求不作任何邀訪。 邱委員志偉:元旦升旗啊!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不作邀訪。 邱委員志偉:開國紀念日啊! 陳委員長士魁:那是在海外辦的,不可能回台灣。 邱委員志偉:好,請把資料提供給我。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絕對不可能做違反行政中立的事情。 邱委員志偉:接著我想請教信副委員長,泗水要設辦事處,你知道嗎? 主席(黃委員偉哲):請僑委會信副委員長說明。 信副委員長世昌:主席、各位委員。我曉得。 邱委員志偉:印尼人口多,台商也多,華裔人口有幾萬,你知道嗎? 信副委員長世昌:有2,100萬。 邱委員志偉:可是從98年到104年度,所有的海外宣導都集中在馬來西亞,印尼只是聊備一格。甚至103年度印尼只有6場,在我們關心之後,才增加到16場。印尼是人口最多、華裔人口最多,應當多一點海青班向印尼招生,而不是只偏重馬來西亞。 信副委員長世昌:是,這一點我們非常贊同。在我就任一年以來,就拚命加強在印尼的工作,我也親自到印尼兩次。馬來西亞變成正向循環,就是螺旋往上,印尼則需要時間,因為過去斷絕華文教育已經太久了,現在印尼學生的華語文程度明顯比馬來西亞差太多。 邱委員志偉:你有沒有和他們的內閣或教育單位接觸過? 信副委員長世昌:有,今年11月我們就有一個非常大的突破,我們邀請了西爪哇政府華文教育協調會的人組成三十幾人的團來台。我們在印尼方面的的確確…… 邱委員志偉:東協是我們外交、經貿或學術交流的重點,印尼在東協國家中很重要,不能偏廢,謝謝。 信副委員長世昌:是。 主席:請陳委員鎮湘發言。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有很多委員非常關心僑務委員的問題,委員長,僑務委員的功能到底是什麼?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說明。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僑務委員是僑區的一個領袖人物,負責帶動僑區的活動,同時他也要把僑區所遇到的一些問題反映給僑務委員會,在這個雙向的運作裡,因為他是總統任命的,所以他有一個非常崇高的地位。 陳委員鎮湘:對啊,我想這是非常單純的一件事情,這是一個服務的職務,為什麼要用政黨傾向來加以律定?我感到很奇怪,如果這樣子的話,把意識形態的問題帶到海外去,有必要嗎?這個問題本來不是問題,我們不必要過度地去加以考量,如果這樣子的話,就失真了嘛!會不會讓有能力的人就出不來了?會不會有這樣的狀況? 陳委員長士魁:我一直強調僑務不分藍綠,因為不能分藍綠,要看這個僑社的這個人能不能受到僑社的肯定,如果他能受到大家的肯定,人家自然而然會支持他,所以絕大部分的僑務委員是無黨籍,原因就在這裡,他們在參加僑社時也不講自己是哪個黨,自然而然領袖就浮出來,浮出來以後當然就會聘他,但是這個人是支持藍的還是綠的,我們並不在意。 陳委員鎮湘:我認為他個人的政黨傾向應該是擺在檯面下,對不對? 陳委員長士魁:對。 陳委員鎮湘:擺在檯面上的應該是服務對象和符合國家政策,對不對?今天我們國家的政策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而且今天我們面對的問題和挑戰很多,僑胞在僑居地,不僅僅是為了自己的生存發展要去努力,現在中國大陸崛起,大陸的移民也多了,所以我們的僑民現在處在一個變動的狀況,這時候要如何凝聚僑心,對僑委會來說是一個很大的挑戰,不是嗎? 陳委員長士魁:是的。 陳委員鎮湘:這個問題非常值得研究。每個地區需求的狀況可能不一樣,今天中國大陸的行動是全面性的,我們僑委會要如何形成重點,對僑居地這些原來心向我們的僑民,應該設法繼續強化和經營。對於立場已經在搖擺的,要設法穩定,這可能是僑委會要去努力的。 陳委員長士魁:是。 陳委員鎮湘:僑委會的功能就是服務海外僑胞,面對僑胞量與質的變動,僑委會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點都有調整的空間,不是嗎? 陳委員長士魁:是。 陳委員鎮湘:所以我希望僑委會好好面對這個非常高難度的挑戰。 每年的重大活動是一個驗證,譬如說,我們可以看到,今年的雙十節跟前年相比,人數都差不多,這代表僑民對我們的認同是維持現狀還是在潛意識裡有所改變,尤其今年是我們強調的抗戰勝利70週年及台灣光復70週年,這些重點,僑委會有沒有在前年或去年加以考量,形成一個重點?如果這些活動能夠帶動他們回台的意願,這就是我們爭取僑心最好的一個方式。 陳委員長士魁:是。去年我們就規劃今年要做抗戰勝利70週年的活動,我們認為如果要跟對岸爭取話語權,僑委會的重點不該擺在國內,因為國內已經有其他單位在做了,所以我們把主戰場擺在海外。 陳委員鎮湘:能不能說明一下海外的狀況?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在海外辦了121場活動,有三萬多人參加,最重要的是要在媒體上披露,才有助於我們爭取話語權。 陳委員鎮湘:這個非常重要。 陳委員長士魁:對,所以我們把主戰場擺在海外,如果他們不回來,我們把重點放在海外,辦了活動,有三萬多人參加,這是我們今年最重要的重點。 陳委員鎮湘:你有僑訊、宏觀電視等等相關資訊,就要將海外活動狀況做一系列的報導,同時也要說出優點在哪裡,還有哪些地點是希望做而沒有做,要檢討原因,做為未來調整或改正的參考,這個問題非常值得研究。 陳委員長士魁:是。 陳委員鎮湘:再來是關於僑教的問題,前年和去年我們一直強調要處理巴黎僑教中心的事情,現在聽說好像又要調整了,又要開始煞車了,是不是這樣?未來要如何取代這個功能,這個海外的僑教中心好不容易經營起來,為了讓它的功能能夠持續下去,僑委會有沒有什麼替代方案? 陳委員長士魁:針對全球的僑教中心的功能,我們都在檢討,而每個僑區幾十年來都會有增長和變化,我們也看到外在形勢的變化,所以我們要求僑教中心不再只是僑民的活動中心,要賦予僑教中心新的功能,就是要負責推展台灣的文化,要promote台灣,promote中華民國,讓主流社會透過僑教中心更瞭解我們台灣的傳統文化、中華民國的優秀產品等等。像我們在灣區和休士頓的僑教中心辦很多活動,有很多主流學校來參觀,我們向他們推展正體字。換句話說,除了原來的僑民活動以外,我們開始要求僑教中心也要跟主流做聯結和接觸,讓人家也尊敬我們的華人社區,尊敬我們自己的僑胞。 陳委員鎮湘:僑教中心最重要的就是要發揮它的功能,現在已經有的,要設法強化;現在沒有的,利用現在僑胞活動的地點,透過僑委會的指導或補助,讓這些地點的功能等同僑教中心,這才是僑委會努力的目標,畢竟我們不可能把每個地點都買來成立僑教中心,是不是這樣? 陳委員長士魁:是,我們今年也在規劃做一個夥伴關係的據點,換句話說,我們不可能無限制地買僑教中心,但是有些地方的僑民已經有他們自己的集會地點,我們擴充其功能,這些地點可能就會成為類似僑教中心的據點,這是目前我們努力的方向,這個部分也呈現在我們今年的預算中。 陳委員鎮湘:好,謝謝委員長。 主席:主席先宣告:發言登記於10時30分截止。開會通知上註明臨時提案於10時截止收件,但因現在仍陸續有委員提案,所以我們改於10時30分收件,請要提案的委員動作快一點。會議中間不休息,直到預算處理完為止。 現在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委員長,你們今年的預算多編了「產學合作」預算,讓一些僑生畢業之後能夠留在台灣,這是一個新的政策,也是一個新增的預算項目,雖然這個政策的方向我認同,但是在細節上我們還是要確保其符合我們整體產業發展和國家在人才需求上的利益。之前曾向僑委會請教有關評點配額機制的分配,但是得到的訊息並不是很細,可能是因為你們還沒有開始執行。現在已經開始做了嗎?有人申請了嗎?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說明。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已經執行,透過評點配額申請進來並留在這邊的人已經有一千多人了。 蕭委員美琴:那你們的配額是一年多少人? 陳委員長士魁:從去年7月1日到今年6月30日的配額是2,000人。 蕭委員美琴:有多少人申請? 陳委員長士魁:配額只用掉一千兩百多。 蕭委員美琴:是因為有些人申請,但是不符合資格而被淘汰,還是申請的人只有一千多個? 陳委員長士魁:申請的更多。 蕭委員美琴:畢竟名額大於申請到的人數。 陳委員長士魁:成功的大概有八成。 蕭委員美琴:所以還有兩成不符資格。 陳委員長士魁:對。 蕭委員美琴:這些不符合資格的大概都是什麼樣的產業類別?這部分分兩種,一種是台灣一般大學的畢業生,另外一種就是技職生,技職生的部分涉及到來源為何,這些學生來台灣可以學得一技之長,回國以後可以有就業上的優勢,可是在台灣有很多技職生是國中畢業以後直接進入技職學校,主要原因是家境比較困難,他們必須早點進入就業市場,僑生這部分的結構是一樣的嗎? 陳委員長士魁:是。我們現在也可以看得出來,來唸技職學校的僑生唸的就是高職產學專班…… 蕭委員美琴:所以他們就是高職就到台灣來就讀? 陳委員長士魁:對,他們國中畢業就進來台灣的高職就讀。 蕭委員美琴:我很好奇,因為不符資格而被刷下來的兩成,是因為他們所學習的產業類別不符合需要,還是因為其他原因,例如:國安上的考量,讓僑委會認為他們不宜繼續留在台灣?還是因為他們本身成績不佳或紀律上的問題而被退學?到底是什麼樣的理由居多? 陳委員長士魁:我先說明一下,這兩成都是大學畢業生,現在技職僑生都還沒有用到這一塊,因為這兩年才剛推,他們還沒有畢業,所以還沒有用到這一塊。而大學畢業生不及格的原因,主要是他們自己送件不齊全,他們後來就覺得算了,就回去了。 蕭委員美琴:所以有很多是他們本人紀律的問題嗎? 陳委員長士魁:他們缺件以後沒有補件。 蕭委員美琴:沒有涉及到產業類別?我特別關心有沒有涉及產業類別,因為我認為我們不管是對外籍人才或僑生人才都要有一些策略,而不是來者不拒,應該特別針對台灣產業的需要,但是產業類別又不能定得太死,舉例來說,現在非常缺醫護人員,而台灣的醫護教育品質也非常好,所以我們在吸引僑生來台就學時,總是希望,他們既然用了我們的教育資源,就可以留下來,而且要有類似綁約的計畫來留人,他們來就學,拿了我們的獎學金,用了我們的資源,占了我們的名額,我們就要要求他們畢業之後有幾年的時間到我們的醫療機構去服務,尤其現在我們很缺護理人員,我相信在技職方面的僑生有一定比例的人是參與這個類別。這是目前我們缺少的人才,但是另外一個類別不太被注意到,舉例來說,像NGO,其實我很希望台灣的NGO能夠更國際化,台灣的NGO國際化程度甚至不如菲律賓和泰國,他們的NGO跟國際的聯結比我們還強,所以我們的NGO在這個領域很容易被忽略,我們在思考產業人才問題時,會想到我們很缺護理人員及科技人才,但是一些很容易被忽略的類別,如果沒有符合經濟部和國發會研商的特殊產業領域人才需求,會不會因為這樣失去申請的資格或機會? 陳委員長士魁:我非常敬佩蕭委員,因為我自己也是從NGO出來的,所以我知道剛剛蕭委員點到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重點,我會就目前我們的產學專班評點配額,回去檢討一下,看看是不是有包含在這樣的一個政策方向。其實長久以來,我們在NGO的世界裡確實有落後人家的傾向,我自己滿清楚的。 蕭委員美琴:也就是我舉例提到的部分,我認為我們可能會忽略這個領域也缺一些人才,也許還有一些其他的領域也是,所以整個評點配額機制雖然是以國家整體的需求為方向,但是也不要定得太死,要留一些空間,萬一有遺漏從業人數比較少的產業,或是申請人數沒有那麼多的,就不會因為配額定得太少而排擠掉一些可用之人才,好不好? 陳委員長士魁:是。 蕭委員美琴:我看你們今年的預算,有關僑社聯繫的經費增列了兩千多萬,在比例上其實是滿高的,高達好幾成,可是你們的預期目標卻只定為成長3.83%,非常嚴重地違反比例原則,所以我想要瞭解一下狀況。我知道你們經常在國外拜會很多國家,也知道僑界的力量非常重要,有很多讓我們感動的故事,像在泰國的僑界很強,甚至連機場的義警都是由我們的僑界所組成,他們平常出錢出力,我們的政府在某種程度上也需要跟他們聯結,不能因為他們出錢出力就什麼事都交給他們,自己不去做,所以我們經費還是應該適度編列,可是以你們這樣子暴增的程度,應該要有一個正當的理由。不是不能編,可是你們理由要正當,你們的成長目標不到4%,預算增加卻是四成、五成,不成比例!而且不是很透明,你們打算增加的這些業務費及跟僑界聯繫的費用,到底要增加到哪裡?我們希望儘量不要用吃吃喝喝的方式,還有很多形態的資源,可以用來扶植僑界的力量,可是這方面的資訊真的是不夠透明,也不夠細。 陳委員長士魁:這部分我們會來檢討。明年預算增加最主要的一個原因是明年是新總統就職的時間,所以不管是僑團在當地的活動或是僑胞回國,我們預期會增加很多很多項目。至於增加多少,我們應該估準一點,這是我們估得不準。 蕭委員美琴:對,你們應該要估出來,告訴我們為什麼目標增加不到4%,預算卻增加這麼多? 陳委員長士魁:對,我們沒有估好。 蕭委員美琴:這部分不是不能編,可是你們一定要先把資訊給我們,才能夠處理。 陳委員長士魁:這是我們估得不對,我們自己會檢討,但是明年的方向是那樣,我想先跟委員報告。 主席: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每次有機會到國外去參訪時,常常碰到僑胞,他們跟當地政府關係很好,我們有很多活動都經過他們的引介,才能夠看到一些人。有些國家跟我國沒有邦交,但是因為有僑胞的協助,才有一些成果,真的是幫我們很大的忙。希望僑委會在這方面能夠培養當地僑界的勢力,這對我們的政府,特別是外交方面,幫助非常大。我提出這一點,一方面是向你們恭賀,你們做到某一種程度,讓我們感受到當地僑胞的影響力,這件事情我已經講了好幾次。 每個人、每個政府、每個團體做事情要公平,每個人都希望做到公平,雖然不能做到百分之百公平,但是這是一個大原則,假定我們能夠做到非常公平,我相信一個團體的融洽以及政府的公信度都會增加。當然政黨的對立可以作為競爭對手,可是在這個原則之下,特別在國外有老僑、新僑等等不同的背景,在這樣複雜的環境之下,如何促使成為一個圓滿的大家庭,我想主事者必須要多多注意這方面。 本席就舉一個例子供你們參考,就是會有人來請託想當僑委,相信你們會有一定的選擇原則,但是在這個範圍之內,還是經常會聽到一些抱怨,比如抱怨會有偏頗等等,我們經常會聽到這樣的消息,本席藉這個機會在此公開呼籲,要儘量減少這方面的聲音,對我們這個大團體而言就是一個成功的例子。 陳委員長士魁:是。 陳委員唐山:另外,我們也會在國外舉辦雙十國慶酒會,好像10月6日在D.C.辦了國慶酒會,是不是? 陳委員長士魁:10月6日那場應該是代表處辦的國慶酒會。 陳委員唐山:除了代表會辦的之外,僑委會有沒有再辦過?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沒有辦,國慶酒會都是代表處辦的,另外很多僑團內部也會辦自己的國慶活動。 陳委員唐山:是不是10月10日也在Baltimore辦了一場國慶酒會,有沒有? 陳委員長士魁:這好像也是僑團辦的,這個要查一下,我現在不清楚那場是不是代表處辦的。以我過去的經驗,通常代表處只會辦兩場,一場是對僑界,一場是對美國軍方和國務院比較機密那部分。除了這兩場之外,不太可能在Baltimore再辦一場,不過我會再查一下。 陳委員唐山:我有一些information是希望本席在此提出來,讓你們注意到這件事情。10月6日在Washington D.C.不管是哪一個單位辦的,Baltimore離Washington很近,我的information是10月10日在Baltimore又辦了一場,這就是重複了,既然10月6日在Washington D.C.已經辦了,10月10日在Baltimore又辦一場,政府又給予補助,這個開銷是否能夠節省下來? 陳委員長士魁:我會查明,就我的印象中是不可能這樣辦,我在華府4年都沒有這樣辦過。 陳委員唐山:我倒是不清楚這個information是否很正確,代表處有給3,000元,補助Baltimore這場也給了3,000元。 陳委員長士魁:有補助錢,那應該是Baltimore僑界自己辦的。 陳委員唐山:假定是僑界自己辦的,當然就不會有問題,請你查一下。 陳委員長士魁:好,我查一下,應該是僑團自己辦的。 陳委員唐山:本席的重點是,因為兩個地方離很近,既然在Washington D.C.已經辦了,那就不需要在Baltimore又辦一場,開車差不多半個小時就可以到了,何必再花費3,000元又辦一場呢? 陳委員長士魁:是,我會瞭解一下。 陳委員唐山:全世界有兩個Embassy舉辦酒會可以吸引好多人參加,一個就是我們台灣中華民國,另外一個是伊朗,巴勒維當總統時的伊朗,因為這兩個國家辦酒會所準備的東西都太好吃了,一大堆台灣烏魚子,所有好吃的東西都拿出來了,所以美國人很喜歡參加我們的國慶酒會。另外,伊朗辦酒會所準備的食物也很昂貴,很多人也喜歡來。據報導,所有僑界代表在Washington D.C.辦酒會,這兩個國家所辦的酒會,很多人都喜歡來,這對我們而言也是好的,賓客眾多也是一種宣傳,但現在我們國情不一樣了,還是要考量到省錢,既然在Washington D.C.已經辦了,在距離那麼近的Baltimore就不需要再辦一場了,本席提出來供你們參考。 陳委員長士魁:我瞭解。 陳委員唐山:另外,你們在報告裡面經常會提到傳揚中華文化,這次在你們的報告中也提到要推展僑界多元化社交活動,傳揚中華文化。對於所謂的中華文化,以台灣的立場來看,本席想瞭解中華文化要如何傳揚,你們要如何做?過去我們在美國的台灣同鄉會也經常要辦一些活動來宣揚台灣,我們要提出有台灣特色的東西,以僑委會的立場,你們如何傳揚中華文化? 陳委員長士魁:這個中華文化是有台灣特色的中華文化,因為現在大陸的中華文化已經跟我們不一樣了,我們的中華文化完全是有台灣特色。 陳委員唐山:請說明是怎麼樣的「台灣特色」? 陳委員長士魁:中華文化到了台灣以後,加上台灣本身客語、原住民,以及我們本土文化因素全部加進去,舉例而言,像三太子就是大陸所沒有的,素還真也是大陸所沒有的,我們的正體字也是大陸所沒有的,這些都跟大陸完全不一樣。 陳委員唐山:就是要有台灣的特色。 陳委員長士魁:是,我會特別注意。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委員長,你們針對推動夥伴關係據點布局跟補助合作夥伴所需營運推廣編了1,400萬,這24個夥伴關係據點有沒有包括緬甸、寮國、柬埔寨這些跟我們沒有建交的國家?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說明。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有的,包括柬埔寨的台灣會館,寮國的台商聯絡處,緬甸是還沒有辦法放進去,我們對沒有邦交的地方是優先設立。 林委員郁方:我們現在跟緬甸在外交上有一些發展,所以長期來看應該是值得推廣。 陳委員長士魁:是。 林委員郁方:因為現在緬甸在台灣的讀書人數並不少。 另外,本席看到你們編了500萬預算,派講師赴海外辦理巡迴講座,我有一點替你擔心,首先是學者專家有沒有政黨色彩的問題,現在校園也不是那麼平靜,政治的活動也很多,尤其執政黨退出校園,我看在野黨在校園有一點接收的味道,這樣會不會有一些色彩?我認為學術要儘量單純化,我自己以前在大學當研究所所長,我連兼課都不兼了,最主要我覺得讓政治歸政治,學術歸學術,腳踏兩條船就不太好。你現在找這六個人出來,花了500萬,這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第一個,政黨色彩會不會被批評?第二個,談到國內的政情發展跟兩岸問題,在國內都缺乏共識,你看為了一個服貿,這算是沒有什麼政治色彩的東西,立法院都為此被占領了。在國內尚無高度共識的情況之下,我覺得讓學者去講這種東西並不討好。第三個,如果要講這些東西,學者專家不見得比我們的政府官員和駐館官員更了解。要在什麼樣的場合、跟什麼樣的人講什麼樣的話,如果要跟什麼樣的人講什麼樣的話,坦白說,駐館的官員都還更了解。現在你們派這些學者去,他們不見得很了解,而且有時候很難控制他們的嘴巴,也許有人會開始講一些統獨問題,替你們惹出一大堆是非。 所以本席認為這些錢可以編,但是不要請學者去講。你們可能認為學者比較超越,但是像現在每天在電視上講話的那些學者,請問他們的政黨色彩濃不濃厚?本席希望僑界單純,支持中華民國、支持台灣,這樣就好了。現在找這些人去講,他們可能沒有要講那麼多,別人問他們的時候,他們會表態,但是學者有時候都口無遮攔,你們要怎麼辦?本席很替你們擔心。尤其是你們要挑出6位學者,你們要如何分配這6個,各所大學、各個領域要怎麼分配?政黨色彩要怎麼處理?所以根本就不需要,乾脆找國內的官員去,譬如說可以找經濟部次長或司長,可以找外交部的司長,僑委會你們就自己去了,對不對?你們講的學者專家,其實所謂的專家都跟學者離不了太遠,所以本席建議你們要深思,不需要為了這個事情去捅馬蜂窩。 陳委員長士魁:是。 林委員郁方:現在是你當委員長,對你挑出來的人,我可能還比較相信一點,如果換了別人當委員長,那這裡面的是非就可能會很多。 另外,關於僑生來台就業的情況,你們現在要推動「3+4加值型僑生方案」嗎? 陳委員長士魁:是。 林委員郁方:現在有很多僑生在我們這邊念書念得不錯,另外一方面,台灣從105年起每一年會減少18萬個工作人口,將來有這樣的趨勢,這些僑生畢業以後,你們有沒有什麼留用的機制? 陳委員長士魁:有。 林委員郁方:目前推動的成效怎麼樣?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從去年七月初開始推動評點、配額制度,以往都是薪水達四萬七千多以上才能留下來,可是這是天價,所以不太可能。 林委員郁方:對。 陳委員長士魁:所以我們從去年開始採評點、配額,也就是用8種條件來加總,在190分裡面大概得到70分就算及格,透過這樣的機制,我們已經留下了一千多個人。 林委員郁方:對,尤其很難用薪水去區分,一個大學畢業生可能薪水只有3萬或3萬5,這還是高科技產業,如果不是的話搞不好薪水更低,所以用薪水金額做為審定標準不是太適合。 陳委員長士魁:現在就是雙軌,就是那一軌不用,可是我們現在用這一軌,被聘用的那一千多人,平均薪水是三萬一千多,比一般的大學生薪水還高。 林委員郁方:這跟本席講的金額還比較接近,如果是四萬多,真的是有一點不太可能,當實習醫生都還沒有辦法拿到這麼多錢。 陳委員長士魁:對。 林委員郁方:本席認為這個很重要,所以請你們去注意。 陳委員長士魁:好。 林委員郁方:另外,我們在多明尼加的僑務秘書區美珍遇害的事情,僑委會要繼續去關注好不好? 陳委員長士魁:現在我們幾乎每個月都在行公文請他們讓我們知道最新的進度。 林委員郁方:好,也要讓她的家人知道好嗎? 陳委員長士魁:是。 林委員郁方:她的家人很關心,本席上次提過,她的哥哥兩度遇到我,都拜託我要催你們去關心這件事情,你們要讓家屬知道進度如何,以表示政府有在盡力。 陳委員長士魁:最近我們的主任秘書也有特別去看她的媽媽,我想在九九重陽之前再去看一下她老人家。 林委員郁方:對,這是一個悲劇。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都有去看她的家人。 林委員郁方:謝謝。 陳委員長士魁:謝謝。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為了讓委員長省掉一些麻煩,本席告訴你們,剛剛提到的巴爾的摩地區,那是馬里蘭州台美協會自行主辦的僑社雙十國慶活動,跟駐美代表處沒有關係,跟你們也沒有關係,這樣你們就不必再去查了,也可以省掉一些麻煩。請問這一次大概有多少人回來參加雙十國慶?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說明。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有5,200多位。 詹委員凱臣:所以人數跟以前差不多,只有在100年的時候高達1萬2,000個人,因為那是比較特別的年份。明年總統大選以後會產生新的總統,不管是誰當選,活動可能會更加盛大,所以可能會有多一點人回來,你們也增加了一些經費,這也是無可厚非的。但是本席看到你們報告的內容,像一些修繕房舍的費用就高達2,000多萬,是不是包括上次越南事件所需的經費?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的修繕經費大概是500萬。 詹委員凱臣:可是這上面是寫2,000多萬。 陳委員長士魁:另外是加了夥伴關係,因為我們希望對柬埔寨、寮國、南非、賴索托等幾個點能夠加強關係,利用現有的房舍讓他們做一些服務的項目,因為要提供這些服務,所以我們要求他們做一些事情,這勢必要給一些經費,但是這要比興建僑教中心便宜太多了。 詹委員凱臣:對,因為有那麼多地方,只有3,000多萬,還要辦那麼多活動,像越南這一次的事件,你們也應該要補助一下,所以這理論上還合乎道理。這次幫回國的人員在小巨蛋辦了一場四海同心的活動,本席在此要感謝所有僑委會的人員,因為辦得非常不錯,大家都非常辛苦。 陳委員長士魁:謝謝委員的鼓勵。 詹委員凱臣:我在國是論壇當著院長和所有部會首長的面特別稱讚你們把這個活動辦得很好。 陳委員長士魁:那天我也有聽到,非常謝謝委員的鼓勵。 詹委員凱臣:本席幾乎每一年都有參加,每一年都辦得很好,今年也辦得很好,主要有兩個重點,一個是歷史、一個是傳承,從我們政府遷台之後,從十大建設開始把整個歷史講完,讓年輕的一代知道我們以前這一代花了多少心血,就是有前人種樹,後人才能乘涼,也希望他們能夠繼續傳承下去,所以本席非常肯定你們這一次所辦的活動。 另外,我們1月16日要選舉了,本席認為僑委會要宣導希望僑胞儘量回國來投票,因為憲法有保障僑胞的參政權,你們要採中立的立場,任何人回國要投給誰是個人的自由,但是鼓勵大家回來投票。 陳委員長士魁:現在宏觀已經開始在做宣導了。 詹委員凱臣:又是宏觀嗎? 陳委員長士魁:對。 詹委員凱臣:做宣導很好啊!本席認為很好,我很喜歡。 陳委員長士魁:而且我們駐外的僑教中心各個點都在對僑胞…… 詹委員凱臣:希望你們能夠提到本席在此督促僑委會一定要提醒海外僑胞回來投票,不過這只是開玩笑而已。本席希望你們要多多鼓勵投票,讓大家不要忘了行使參政權,好不好? 陳委員長士魁:好的。 詹委員凱臣:但是不要去干擾,還是要保持行政中立,對不對? 陳委員長士魁:是。 詹委員凱臣:這次什麼時候要舉行僑務委員會議?是這禮拜嗎? 陳委員長士魁:對,我們在10月21日到24日舉行,因為21日當天剛好是華僑節,所以在這一天辦理報到,22日、23日、24日再開會。 詹委員凱臣:關於僑務委員遴選的風風雨雨,老實講,每年都有,但大體上還是公正的,一個執政黨對於屬性跟自己比較相同的人,選擇的比率也許會稍微多一點,這是很正常的,不管哪一黨執政,通常都會如此。委員長,我給你一個工作,你去查一下2000年到2008年間洛杉磯的僑務委員中,國民黨籍的有多少人,然後跟我講。 陳委員長士魁:我查一下。 詹委員凱臣:我知道答案,但是我希望你跟我講一下。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查明清楚後再跟委員報告。 詹委員凱臣:事實上,應該是到2007年,因為3年一任,2008年可能就換人了。這次僑務委員會議完畢之後有一個參訪活動,要到金門去,我認為非常好,就是要讓大家瞭解一下戰地政務這些活動,金門的立委現在就在場,他等一下也許希望安排另外的活動,但我也一直跟陳鎮湘召委說,下禮拜你們在金門參訪時,我們是不是也配合辦個考察,在金門跟180位僑務委員見面? 關於宏觀電視,我在此不知講過多少次,它本來就不是給國內同胞看的,而是給僑胞、僑社看的,因為我看東森、中天或其他所有節目,會看到僑社活動嗎?沒有呀!只有在宏觀才看得到僑社的活動,才知道委員長去哪裡、信副委員長去哪裡、呂副委員長去哪裡,所以我認為這個電視台還是需要的,你不要說它收視率低,幾千萬人的1%看這個節目的話,就有多少人?這不能跟國內的收視率比,兩者是不一樣的。但我覺得宏觀電視的立場好像有點偏,有些藍的活動都沒有報導,而報導綠色活動的比率卻不少。宏觀電視經費1億多元,這是不是政府的錢? 陳委員長士魁:是政府預算。 詹委員凱臣:是不是由僑委會撥給公視? 陳委員長士魁:是的。 詹委員凱臣:出錢者算不算是僑委會? 陳委員長士魁:是。 詹委員凱臣:僑委會對公視一句話都不敢講嗎?你們對於它的報導給點建議,這很正常,為什麼它一點都不聽僑委會的指示?僑委會並沒有要它一定播這個節目或那個節目,但整個大原則它要跟你們講。你們是出錢的人,否則公視怎麼有這個錢?當然它是用了公視的資源,但還是要給它一個發言的空間。在開會時,僑委會有沒有派人在那裡?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應該有個節目編審會議,由信副委員長主持,跟公視有當面的溝通,但對於單獨一則的新聞節目內容,我們從頭到尾都謹守分寸。我們曾經跟他們談過,他們表明本於新聞獨立的做法後,我們相當尊重,所以這部分我們完全不再干涉林副總的作業,這樣無論藍的綠的罵我們,我們都很清楚的完全是獨立作業。 詹委員凱臣:我不是就哪一個細節來講,而是整體的。 陳委員長士魁:關於節目的整個規劃內容及走向,譬如今年要多播一些抗戰的故事,明年要多播一些海外僑胞成功的故事,這些在節目審查編輯會議上,信副委員長都會跟他們溝通。 詹委員凱臣:好,謝謝委員長。 陳委員長士魁:謝謝委員。 主席:請楊委員應雄發言。 楊委員應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要感謝詹凱臣委員。僑務委員回來開會,不知道以前有沒有到過金門?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說明。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這是第一次。 楊委員應雄:因為你也擔任過福建省主席,所以很瞭解那裡的狀況,我認為這很有意義。對於金門及兩岸在這一、二十年的發展,可能很多僑務委員都不知道,而最容易感受到這種氣氛的方式,就是到金門去,說不定到時候你還可以帶他們到金門的慈湖去,對面就是廈門,現在金門與廈門的船班,包括到泉州的部分,一天就有44個航班,這樣的變化對兩岸而言,都具有很值得參觀的意義。我剛才說要特別感謝詹委員,因為你們要去,他還跟我說,要請陳鎮湘召委排一個考察,以配合你們,所以我們26日早上有一個考察,但詹委員跟我是25日就到金門去恭迎你們。 陳委員長士魁:謝謝楊委員。 楊委員應雄:不知道你們25日什麼時候到? 陳委員長士魁:我們應該是25日早上8點40分的飛機。 楊委員應雄:你們25日去的時候,剛好在金門東半島有一個最大的「高梁、老街、風獅爺文化季」的活動,那個活動在東半島非常熱鬧,早上你們可能無法參加,因為你們還要去參訪一些地方,但是下午有一個廟會活動,在金門就是兩場廟會,一個城隍爺,一個就是這裡,希望委員長本身可以來看看,或是帶他們來看看,這個活動很具有意義。 陳委員長士魁:我看過城隍爺的部分。 楊委員應雄:這次的三忠王聖誕廟會,是東半島的一個文化季,我在這裡順便邀請你們。另外,今天很多委員談到產學班,我們國家也發現到可以從住在海外的僑生吸引一些人才,從105年開始編了不少預算,也在金門跟銘傳大學辦了一些短期烘焙班,所以我很感謝委員長。我有幾次到金門比較大的餐廳去吃飯,包括昇恆昌的餐廳,看到有些人好像不是當地人,就問他是哪裡人,他說是海青班的,然後在那裡服務,這就是非常好的一個例子。他們非常感激政府讓他們有機會回來學習,但他們更希望有機會能夠留下來。不只是金門,台灣也是一樣,很多基層的勞力都不足,如有機會讓這些人到台灣學習後又能留下來,是非常好的一個方式。剛才委員長也回答了很多,不知道你們跟教育部或行政院在這方面的政策上,除了用評點制之外,未來整個大方向還有沒有更積極作為?不管是技職的或大學的,都能讓他們留下來,也盡一份心力,以彌補現在很多勞力不足的現象。 陳委員長士魁:關於技職僑生留在台灣繼續實習或實際進入就業的部分,院長在今年6月的會議上,也裁示往支持的方向走,上星期五我們跟勞動部及國發會開過會,他們原則上都支持,現在只剩最後的細部細節要趕快公布,上星期院長還問到我這件事。 楊委員應雄:這幾年這樣的政策真的抓到了方向,金門的銘傳海青班有沒有要繼續辦?或是還有其他的班別? 陳委員長士魁:今年銘傳也繼續來申請,我們把金門當作政策班,希望金門大學與銘傳大學這兩個學校都要申請。 楊委員應雄:目前大概還是以馬來西亞、新加坡、東南亞為主。 陳委員長士魁:他們要出去招生。 楊委員應雄:我看他們也很積極出去招生,我們要用很多政策支持他們,行政院應配合勞動部、國發會儘快推出辦法,這個區塊今天有很多委員關心。另外,是不是每個東南亞駐外代表處都有僑委會? 陳委員長士魁:東南亞差不多都有,只有汶萊、新加坡兩個地方沒有。 楊委員應雄:馬來西亞、印尼都有? 陳委員長士魁:馬來西亞、印尼、越南、泰國都有。 楊委員應雄:基本上,我們跟僑團的連繫大概都以僑委會為主。 陳委員長士魁:在裡面的代表為主。 楊委員應雄:前天我在金門得知,金門縣政府地政局上個月組團到東南亞,目前在東南亞的金門華僑大約六、七十萬人,有很多土地繼承問題,以前大都單打獨鬥,因為他們要回來還要公文認證,而公文認證以代表處為準。有鑑於以前僑團連結認證都是單打獨鬥,這次金門縣政府主動出擊,跟代表處及僑委會連繫,希望代表處負責僑團業務的單位能針金門華僑的土地問題進行綜合性整理,讓它變成SOP,當這些華僑需要土地方面的幫助時,代表處負責這個區塊的同仁能給予比較完整的幫忙,這陣子金門的土地價格已隨著金門的發展上漲,這一點可能要麻煩委員長協助處理。 陳委員長士魁:這個我們會負責處理,因為本會已成立金門小組專責處理金門的業務,我會交代他們,特別是土地的問題。 楊委員應雄:如果需要我連繫,我會請金門縣政府地政局跟金門小組溝通,也許他們可以提供一些標準的SOP範本,我們就直接給駐外相關的負責人,這個區塊對金僑會有非常大的幫助。 陳委員長士魁:上次到馬來西亞巴生金門會館時,他們也跟我談這個問題,所以我了解。 楊委員應雄:這個區塊是所有金僑的期待。另外,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台學習華語文、民俗技藝課程編列了2,320萬,依照你們的規劃,民俗技藝課程包括哪些項目? 陳委員長士魁:主要是華語文研習班。 楊委員應雄:主要是華語文而不是民俗? 陳委員長士魁:對。 楊委員應雄:2,320萬的數目很高,其中很大比例放在語言上的訓練? 陳委員長士魁:對,但是不可能每天從早上到下午一直上課,所以穿插了一些…… 楊委員應雄:穿插一些民俗訓練讓他們感受。 陳委員長士魁:對。 楊委員應雄:好,謝謝。 陳委員長士魁: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歐珀、葉委員津鈴、盧委員秀燕、陳委員明文、林委員德福、楊委員麗環、呂委員學樟、潘委員維剛、李委員貴敏、薛委員凌、邱委員文彥、王委員惠美、蘇委員清泉、賴委員振昌、楊委員瓊瓔、孔委員文吉及林委員滄敏皆不在場。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根據僑委會公布的資料,僑胞收看台灣宏觀電視的管道,不管是亞洲、北美洲、中南美洲、歐非洲或大洋洲,透過網路收看宏觀電視的人數超過衛星天線和有線電視的加總,所以網際網路變成僑胞收看宏觀電視最多、最大的管道,請問僑委會有沒有準備製作節目的APP?現在智慧型手機都有APP。 主席:請僑委會陳委員長說明。 陳委員長士魁:主席、各位委員。已經有了。 許委員添財:這個APP的名稱是什麼?我現在馬上下載。 主席:請僑委會華僑通訊社陳社長說明。 陳社長奕芳:主席、各位委員。宏觀電視。 許委員添財:輸入宏觀電視就可以下載? 陳社長奕芳:是。 主席:不好上,我知道。 陳委員長士魁:不會啦,還好。 主席:我有用過。 許委員添財:是不是宏觀電視新聞這一個? 陳委員長士魁:對。 許委員添財:APP怎麼有2個? 陳社長奕芳:一個是宏觀僑務新聞,一個是宏觀電視,兩者不一樣。 許委員添財:為什麼不整合? 陳社長奕芳:因為屬性不一樣。 許委員添財:因為屬性不一樣,所以分開? 陳社長奕芳:對。宏觀僑務新聞是非常即時的,當天採訪當天或第二天播出。 許委員添財:其實你們可以整合,然後插播,因為節目都一直重複。本席一再批評台灣的媒體重播太多,所以媒體對我很感冒。CNN重播時,有breaking news,BBC也有,所以你們可以把即時新聞插進去,另外你們要把相同的主題整合起來,而且不要自己製作,可以把其他電視台跟僑務有關係、僑胞需要了解的內容連結進來,你們應該事先跟國內業者合作,這樣你們就不用自己到國外找很多電視台或頻道,直接帶著APP走,就可以了解最新的訊息。這是第一項。 第二項,你們要公正,讓僑胞安心,國內在吵,很多是選舉語言、政治動作,無濟於事,未來的發展也不是他們看的、講的那樣,為了選舉這樣吵下去,在國外的僑胞以為台灣內亂了,以為台灣藍綠鬥爭很嚴重,以為哪一個黨裡面已經怎麼樣,其實我們應該從整體、長遠來看,否則對台灣、僑民、國家的發展都不利,對此,你們要客觀處理。 目前國內有很多電視台重疊,既有宏觀電視,又有公視、原民台及客家台等等,亟應進行整合,其實現在製作網際網路節目的成本很低,而且大家都在談open data的整合,美國所有聯邦機構open data整合以後,一年節省20億美元,原來大家要有自己的主機、機房、人員,整合以後只剩下軟體製作人員,其他硬體統統被整合了,整合以後,消費者就能access那個APP,非常簡便,你們要往這個方向思考,並加以改革,改革的結果會省錢、有效,而且如果你要了解什麼訊息,其實現在網路傳來傳去,真的假的一大堆,親友也會自己去找,但是他們會存疑啊!反之,假如是透過宏觀或公視報出來的訊息,他們就會相信啊!但是,如果今天報這組候選人這樣,那組候選人那樣,今天黨的這一派這樣,明天黨的那一派那樣,僑民在看到這些消息以後就會想說,怎麼搞的,臺灣在內亂喔?當然這些訊息是可以透過不同的管道來源得知,信者則信,不信者存疑,但是,我們要提供穩定性、一致性、客觀性及持續性的節目品質和內容,這點是很重要的,你們要建立這個權威啊!不然僑委會存在的價值是什麼?你們要想到30年前和30年後僑委會的角色和功能已經不一樣了,但是如果你們的做法還是故步自封,還是用以前那一套的話,你們核心價值不改變,步調不調整,這樣不但不會進步,反而還會產生反效果。 早期在海外的台獨運動或民主運動就是主張要廢僑委會,因為受不了了!但回來後發現僑委會也是有他的功能,所以反而開始保護僑委會,但你們不要讓民間的一般僑民認為僑委會在亂來,我相信那些人都是被騙的,像光一個僑務委員就讓大家爭得頭破血流嗎?當然沒有那麼嚴重啦,但是大家都覺得那是個榮譽。而且如果很多在地僑界的自然領袖沒有當上僑務委員的話,那個地區的僑民就會覺得,政府在幹什麼?這個人這麼好,德高望重,那麼好相處,平常勇於樂捐及布施,是個大好人,但為什麼這個人沒辦法當僑務委員呢?為什麼改朝換代、政黨輪替後,這些人就好像消失一樣?但是他在當地的社經自然領袖的地位還是一直存在啊!你們應該要去尊重他,所以僑務委員在這方面應該要改革,不要怕人數多,但也不要因為人數多就品質參差不齊,然後讓我們的預算負荷不了。所以,能夠不拿錢的就不要拿錢,如果要拿,就要拿得合理。其實那也只是聯誼性質,並不是官箴,現在也沒有什麼關說可以搞了啊,對不對?所以這一方面應該要去思考一下,謝謝。 主席:請顏委員寬恒發言。(不在場)顏委員不在場。 馬委員文君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並要求補充資料者,亦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以書面提供。 馬委員文君書面意見: 一、僑務委員會議與會人數逐年增加,然各委員提議並列入紀錄之建議案卻有遞減趨勢,其98年度尚有182件,至103年度僅150件,而各年度建議案經僑委會及相關部會研議後,實際具體採行之建議案無幾。綜觀103年度僑委會採行方案中,不乏增加預算,加強僑社聯繫及服務,預算編列應顧及僑民、僑教、及僑商間之平衡,強化僑教網絡學習平台等,原即屬僑委會例行業務應注意事項,其每年花費上千萬元召開該項會議之成效顯有檢討空間。近年僑委會額外邀請眾多海外代表回國參加僑務委員會議,致會議召開所需經費居高不下,該會允應檢討額外邀請眾多海外代表參加會議之必要性。此外,該項會議與會人數逐年增加,然所提建議案數目及其被採納情形極為有限,顯示會議成效實有檢討空間,該會允應研議改善該項會議效能或每年召開之必要性 二、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條規定:「為建立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便利人民共享及公平利用政府資訊,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及監督,……,特制定本法。」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列為應主動公開範疇,可知業務統計為政府資訊公開法所定之政府應公開資訊,不容忽視。僑務統計年報向為我國相關僑務統計中最為詳盡者僑委會職掌僑務各項工作,包括僑民教育、僑社(團)之聯繫、僑民權益維護、僑務資訊之蒐集,及其他僑務工作事項等,每年出版之僑務統計年報揭露僑務與僑情資訊,向為我國政府各機關中最為詳盡者。然而近年來趨於簡略,「103年僑務統計年報」內容過於簡略,致無法得知僑務相關資訊,以往年報揭露之日本、韓國、寮國或柬埔寨等國海外華人人數,如今闕如。往年皆有提供之「歷年海外華人人數」、「華僑、華人團體分布」、「海外社教活動經費補助件數」、「中華函授學校學生入學人數─按地區別分」、「中華函授學校學生入學及結業人數─按學年度別分」、「大專院校畢業僑生人數─按校別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實到學生人數─按校別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人數─按僑居地別分」、「海外華裔青年回國研習國語文人數」、「海外僑商經貿活動參加人數─按僑居地別分」、「海外僑商各項會議參加人數─按年別分」、「歷年海外僑社工作研討會」、「海外華裔青年英語服務營參加人數」、「世界華商經貿聯合總會概況表」、「海外華人人數(截至該年底)」、「海外華人二十大排名國家人口(截至該年底)」、「海外臺灣僑民人數(截至該年底)」等重要資訊,均未再提供。 三、是以,僑委會職掌我國僑務各項工作,與僑民、僑生、僑團及僑教等未涉機密相關資訊,均應予以詳盡蒐集統計,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並主動公開,而非使僑務相關資訊及統計散見於各部會或未予揭露。該會允宜檢討該年報應揭露之事項及內容,並輔以將年報電子檔置於該會網站,讓國人及海內外僑胞皆可隨時知悉,俾達資訊公開及共享之效。另,為符合時代所需,建議僑委會除依法公開政府資訊外,亦應將資料公諸於機關網站及社群媒體(如FACEBOOK、TWITTER)。 主席:現在休息,11時50分開始處理預算。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現在處理僑委會105年度預算,援例請議事人員宣讀歲入及歲出預算數。 105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預算部分: 一、歲入: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52項 僑務委員會 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6項 僑務委員會 第1目 行政規費收入16萬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3項 僑務委員會 第1目 財產孳息2,731萬2,000元 第2目 財產售價,無列數 第3目 廢舊物資售價1萬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67項 僑務委員會 第1目 雜項收入14萬8,000元 二、歲出: 第17款 僑務委員會主管 第1項 僑務委員會 第1目 一般行政3億4,247萬6,000元 第2目 綜合規劃業務4,839萬8,000元 第3目 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1億0,116萬7,000元 第4目 僑民社教業務1億9,869萬2,000元 第5目 回國升學僑生服務1億3,366萬9,000元 第6目 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1億7,200萬7,000元 第7目 僑民經濟業務1億0,203萬3,000元 第8目 第一預備金765萬元 第9目 僑民文教業務2億8,981萬9,000元 主席:歲入部分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歲出部分,有委員提案,第1案至第53案是預算的部分所以一併宣讀。 1、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1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76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案由:「辦理屆保存年限檔案之清理、檔案資訊化及檔案整理外包服務作業」等,列「業務費」2,315千元,惟僑外事務之檔案部分具有機敏性,縱使已屆保存年限,仍應謹慎處理,如全數外包處理,如涉及敏感事務恐有洩密可能,爰此刪除本預算315千元,並凍結1,000千元,待提出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李桐豪 2、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1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76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案由:「編印僑務統計相關刊物,蒐集彙整分析海外僑民之各項統計資料等費用」,列「業務費」1,080千元,惟現今政府推動環保無紙化作業,其編印費用應可降低,改以電子作業,爰此刪除本「業務費」28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李桐豪 3、 歲計別:僑委會歲出   單位名稱:僑委會 款_項_目:第17款第1項第1目   預算書頁次:P115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科目:檔案建檔工作外包服務之勞務承攬經費   本年度預算數:307萬6,000元 主旨:針對105年度僑委會歲出第17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檔案建檔工作外包服務」之勞務承攬經費307萬6,000元。經查:104年度本預算編列238萬7,000元,105年度再增列68萬9千元。然辦理公文、繕打、文書處理等本應為公務人員職務內之工作;且已雇用臨時人員負責相關文書處理作業,卻又編列高額之公文案件委外繕打經費,將該等工作委外視為正常,自行將之劃分至職務範圍外,實非由人民納稅支應經費之公務機關所當為。各機關運用非典型人力趨增,恐致員額閒置,浪費政府人力資源。故建議刪減增列數68萬9千元,以為撙節。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4、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2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78 工作計畫:綜合規劃業務 分支計畫:召開僑務委員會議 案由:105年度「召開僑務委員會議」預算編列13,721千元,惟近年邀請海外代表人數及所需經費居高不下,而會議成效卻未顯現,值此政府財政窘困之時,應為適當改派,減少邀請海外代表,以撙節開支,爰此刪除本預算2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李桐豪 5、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僑委會 款_項_目:17款1項2目   預算頁次:78 工作計畫:綜合規劃業務 分支計畫:召開僑務委員會議 案由:針對105年僑委會歲出17款1頂2目項下「綜合規劃業務」計畫下,編列「召開僑務委員會議」所需預算1,372萬1千元,有關支用項目中場地佈置、文件印刷等業務費157萬1千元,經查該項會議所印發之各項資料應考量以資訊化方式提報,可減少文件印刷費用,值此政府財政困窘之際,故建議減列30萬元。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6、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2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78 工作計畫:綜合規劃業務 分支計畫:01-召開僑務委員會議 科目:0200-業務費   本年度預算數:編列712萬1千元 案由:僑委會105年度預算案於「綜合規劃業務」計畫下,編列「召開僑務委會會議」分支計畫1,372萬1千元。查僑委會近年召開僑務委員會議均額外邀請眾多海外代表返國與會,是項會議出席人數自99年度起均超過200人。按僑務委員為僑委會由旅居海外各地華僑中擇優遴聘之代表,人數(目前167人)已近法定上限之180人,該會如認為部分委員代表性仍嫌不足,自應為適當之改派,然其卻逕採增邀為列席人員(其中大部分為海外代表),且人數由98年度4人,101年度增至67人,103年度則有41人,占整體出席人數比率已逾2成,致是項會議近各年度所耗經費約介於1,110萬元至1,440萬元之間,居高不下,作法顯有檢討空間。加以,近年僑務委員會議與會人數逐年增加,然各委員提議並列入紀錄之建議案卻有遞減趨勢,98年度尚有182件,至103年度僅150件。而各年度建議案經僑委會及相關部會研議後,實際具體採行之建議案無幾。綜觀103年度僑委會採行方案中,不乏增加預算,加強僑社聯繫及服務,預算編列應顧及僑民、僑教、及僑商間之平衡,強化僑教網絡學習平台等,原即屬僑委會例行業務應注意事項,其每年花費上千萬元召開該項會議之成效顯有檢討空間。爰此,予減列「綜合規劃業務」計畫下,「召開僑務委員會議」分支計畫之「業務費」200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7、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2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78 工作計畫:綜合規劃業務 分支計畫:01-召開僑務委員會議之 科目:0400-獎補助費   本年度預算數:編列660萬元 案由:鑑於近年僑務委員會議與會人數逐年增加,然各委員提議並列入紀錄之建議案卻有遞減趨勢,98年度尚有182件,至103年度僅150件。僑委會每年編列高達上千萬元預算召開該項會議之成效顯有檢討空間。爰此,予減列「綜合規劃業務」計畫下,「召開僑務委員會議」分支計畫之「獎補助費」150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8、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2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78 工作計畫:綜合規劃業務 分支計畫: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經費 案由:查僑務委員會105年度預算中,綜合規劃業務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經費」編列2,867萬3千元,較上年度增列輔助回國參加慶典僑胞國內參訪等經費707萬4千元。然業務規模及內容與往年未有差異,預算用途說明顯有不足,爰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蔡錦隆  黃偉哲  陳鎮湘  詹凱臣 9、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2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79 工作計畫:綜合規劃業務 分支計畫:「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 案由:「輔助回國參加慶典僑胞國內參訪等相關活動」,列「獎補助費」1,2600千元,編列金額過高,如今政府財政艱困、支出拮据,應撙節開支,爰提案刪除2,60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李桐豪 10、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2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79 工作計畫:綜合規劃業務 分支計畫:研究發展及考核業務 案由:「辦理僑務論壇及講座以提升僑務專業知能」列「業務費」270千元,「獎補助費」449千元,合共719千元,惟其論壇及講座等業務,實應以業務費辦理作業,如以獎補助方式編列,恐不利業務監督,爰提案刪除本作業「獎補助費」249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李桐豪 11、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4目1節項下之  預算書頁次:P84-說明2 工作計畫:華僑文化社教活動 分支計畫:輔導海外各地夏(冬)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輔助海外僑教人士返國參與文化藝術培訓課程及辦理海外文化教師種子師資培訓活動」,列「業務費」5,000千元,「獎補助費」2,485千元,合共7,485千元,較104年度增列1,785千元,增幅為23.8%。惟究其關鍵績效指標,104年度目標值為93%、衡量標準中活動參與人次目標值為240萬人,文化種子師資培訓、FASCA培訓課程滿意度為92%,105年度目標值為93.5%,衡量標準中活動參與人次目標值為242萬人,文化種子師資培訓、FASCA培訓滿意度為92.5%,績效目標增幅僅5%,遠低於預算增幅,恐有浮濫浪費之嫌,爰此提案刪減1,50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12、 歲計別:僑委會歲出   單位名稱:僑委會 款_項_目:第17款第1項第5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87 工作計畫: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分支計畫: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 科目: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   本年度預算數:5,123萬元 主旨:針對105年度僑委會歲出第16款第1項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項下,「105年至108年度社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計畫總經費2億7,777萬1,000元,分三年辦理,105年度編列第一年經費5,123萬元。經查:本計畫為105年新增預算,僑委會另於本科目項下編列「辦理技職教育僑生專班」4,542萬元,此預算亦較104年度增列2,937萬元,兩項預算皆是辦理僑生專班,如何在一年內即可快速增加僑生來源,令人質疑。另據媒體報導,私立院校以辦理僑生專班、建教合作名義,大幅放寬僑生身份認定,實則變相進行外勞引進,故建議本預算全數凍結,俟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計畫內容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13、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項目:17款1項5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87 工作計畫:回國升學僑生服務 分支計畫: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辦理招收海外僑生業務,編印及寄發簡章、簡介、海報等招生宣導資料」,列「業務費」267千元,惟現今為電子化作業時代,此類資訊可以利用網路作為宣傳,編印寄發費用應可降低,爰此刪減27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14、 歲別:105年度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主管預算 預算書頁次:P90 工作計畫: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分支計畫: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經費 案由:僑務委員會105年度預算編列第6目項下「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經費31,169,000元,其中「宏觀僑務新聞網」下載率迄今仍然偏低,顯示該APP宣導不周,使用人數甚少,爰提案減列該經費500萬元。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蔡錦隆  黃偉哲  李桐豪 15、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4239012600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項下之業務費預算編列3,069萬元 第17款1項6目1節   預算書第90頁 案由:僑委會建立宏觀僑務新聞APP,其用於傳播僑訊,拉近與僑胞間之距離,資訊完整、介面清楚,惟僑委會評估預算執行狀況,僅計算該APP平均每月開啟次數,而下載次數僅於100上下,明顯為僑委會宣傳該項APP不力。爰凍結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中之業務費100萬元整,待僑務委員會提出「宏觀僑務新聞APP下載次數改善計畫」,並經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同意後始得支用。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16、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項目:17款1項6目項下之   預算書頁次:P90 工作計畫: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分支計畫: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宏觀周報」編製、印刷及寄送等,列「業務費」12,140千元,惟隨著網際網路興盛,僑胞閱讀習慣可能因此改變,編列高額業務費是否有所必要,仍有檢討空間。值此財政困窘之際,應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2,14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17、 歲別:105年度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主管預算 預算書頁次:P90 工作計畫: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分支計畫:辦理宏觀資訊服務業務 案由:僑務委員會105年度預算「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編列「宏觀周報」之「業務費」1,214萬元。傳統紙本新聞宣傳已非海外僑胞接受國內訊息及僑界新聞之主要選擇,且近年來國際宣示減碳節約,爰凍結該項業務費3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蔡錦隆  黃偉哲  陳鎮湘  李桐豪 18、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項目:17款1項6目項下之   預算書頁次:P91 工作計畫: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分支計畫:輔助海外華文傳媒暨提供節慶文宣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印製及運暨月曆、春聯分贈海外僑界運用」,列「業務費」4,599千元。僑委會應就本項計畫實際利用率做詳細調查,避免不必要的浪費,爰提案刪減1,399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19、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6目項下之   預算書頁次:P91 工作計畫: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分支計畫:辦理宏觀電視頻道業務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全球衛星訊號傳輸作業及其他傳輸平台建置」,列「業務費」3,9986千元,然而依僑委會104年統計僑胞收視宏觀電視之方式發現,透過網際網路收看宏觀電視之比率約為41.9%,利用衛星天線收看比率約26.5%,透過有線電視收看比率為11.1%,顯示衛星電視訊號已非僑胞收視首選,衛星電視之必要性及成本效益關係,應重新檢討,俾利預算額度之有效運用,爰提案刪減4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20、 歲別:105年度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主管預算 預算書頁次:P91 工作計畫: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分支計畫:第6目項下「辦理宏觀電視頻道業務」經費編列1億2,952萬6千元 案由:近年來行動通訊器具興盛,海外僑胞收視習性已由傳統加裝小耳朵在家觀看節目外,更隨身用手機、平板電腦收看。查宏觀網路電視點閱率長年以來未見成長,顯示該項業務有檢討存廢之必要,爰提案刪減該預算2千萬元。 提案人: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蔡錦隆  李桐豪 21、 歲計別:僑委會歲出   單位名稱:僑委會 款_項_目:第17款第1項第6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115 工作計畫: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 分支計畫: 科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之勞務承攬經費之業務費    本年度預算數:427萬9千元 主旨:針對105年度僑委會歲出第17款第1項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宏觀周報」編印、充實維護「宏觀僑務新聞網」及維護管理「宏觀網路電視」等業務之勞務承攬經費,編列427萬9,000元。經查:104年度本項勞務承攬經費編列234萬元,聘請5人,105年度增列193萬9千元,再增加聘請2人。惟行政院組織改造迄今,透過員額評鑑等方式檢討屬業務萎縮或超出可設置員額規定之節餘人力列管出缺不補。惟部分機關超額人力占比偏高,而運用非典型人力卻有遞增趨勢,超額人力之檢討與轉化運用顯未臻落實,人力精簡效能容有檢討空間。故建議刪減增列數193萬9千元,以為撙節。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22、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7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93 工作計畫:僑民經濟業務 分支計畫:聯繫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加強建構海外僑商服務網絡及協助我國發展經貿關係,於無駐外館處或距離偏遠地區與當地僑台商組織強化策略連結盟,輔助拓展僑商事業及增進維護經營權利」,列「業務費」3,000千元,「獎補助費」6,000千元,合共9,000千元,較104年度增列6,000千元,增幅達200%,顯有浮濫編列之嫌,爰此提案刪減3,00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23、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9目1節項下之   預算書頁次:P97─說明1 工作計畫:僑校發展與補助 分支計畫:「輔助及獎勵僑校」之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加強僑教組織聯繫,輔助偏遠及重點區域僑校,健全校務運作,並因應僑校活動需求適時給予協助」,列「業務費」100千元,「獎補助費」8,240千元,合共8,340千元,其獎補助費增額即1,240千元,惟獎補助費之監督較為不易,且值此政府財政困窘之際,應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本項「獎補助費」2,24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24、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9目(1節)項下之   預算書頁次:P97─說明4 工作計畫:僑校發展與補助 分支計畫:輔助及獎勵僑校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輔助海外僑校自聘國內教師前往任教,並推介國內優質專業之對外華語師資人力赴海外資源匱乏地區支援僑校教學,促進海內外教學交流並擴增對外華語教學能量,紓緩偏遠地區僑校師資不足困境」,列「業務費」3,000千元,「獎補助費」15,120千元,合共18,120千元,其中獎補助費即增加4,320千元,惟獎補助費之監督較為不易,且值此政府財政困窘之際,應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本項「獎補助費」2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李桐豪  邱志偉 25、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9目1節項下之   預算書頁次:P98─說明2 工作計畫:僑校發展與補助 分支計畫: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派遣替代役男及遴聘專家學者赴海外資源匱乏地區及參加教學研討等支援僑教活動」,列「業務費」6,188千元,較104年度增列1,366千元,值此政府財政困窘之際,應檢討增列之必要,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26、 歲計別:(歲入)歲出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款 項9目第1節項下   預算書頁次:P100 工作計畫:僑校發展與輔助 分支計畫:推展海外華文函授及遠距教學 科目:0200業務費   本年度預算數:1,520萬5千元 主旨:「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推展海外華文函授及遠距教學」,編列1,532萬5,000元,僅較上年度減列50萬元(1,582萬5,000元),惟函授學校入學人數逐年降低,近年結業比率亦僅百分之二十左右,顯見函授教育之成效甚微,亟待改進。按,中華函授學校成立於民國二十九年,當時開設華語文教學課程,對於有志學習華語文之海外青年確有裨益,歷經七十五年之科技發展,透過網路獲取聲光資訊之數位學習,其便捷性早已超越函授教學。僑委會雖已認知遠距線上學習之趨勢,但本年度「推展海外華文函授及遠距教學」之預算內容仍偏重書面函授,爰減列業務費50萬元,敦促僑委會調整預算結構,儘速落實數位學習之時程。 提案人:陳唐山  邱志偉  黃偉哲 27、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9目(1節)項下之   預算書頁次:P100 工作計畫:僑校發展與補助 分支計畫:推展海外華文函授及遠距教學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辦理函校教務推展」,列「業務費」8,875千元,較104年度增列1,200千元,值此政府財政困窘之際,應檢討大幅增列之必要,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1,375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28、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9目(2節)項下之   預算書頁次:P102─說明3 工作計畫: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分支計畫:輔導海外青年來台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台研習華語文、民俗技藝等課程」,列「業務費」23,200千元,較104年度增列2,132千元,值此政府財政困窘之際,應檢討增列之必要,以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2,20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李桐豪  邱志偉 29、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9目2節項下之   預算書頁次:P102─說明5 工作計畫:海外青年技訓研習 分支計畫:輔導海外青年來台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結合海外華裔青年及國內非營利組織團體共同投入資源,辦理海外華裔青年志願教學活動」,列「業務費」9,450千元,較104年度增列350千元,值此政府財政困窘之際,應檢討增列之必要,以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35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李桐豪  邱志偉 30、 歲計別:(歲入)歲出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136 工作計畫:(派員出國)計畫P136 分支計畫: 科目:   本年度預算數:1,242萬6千元 主旨:105年度僑務委員會派員出國計畫編列1,242萬6千元,類別為視察、訪問、開會、進修。經查,出國計畫仍有區域重覆或性質相近之情形,惟卻分別訂定計畫,例如訪問媒體計畫分為「訪問海外華文傳播媒體並與其從業人員座談」與「訪問海外有線、無線、衛星、網路電視業者及瞭解海外僑胞收閱宏觀電視、周報等媒體」,惟前往地區同屬美洲、歐洲、亞洲、大洋洲地區;另,不定期會議亦有相同情形,諸如北美地區重要新興僑團年會(北美地區)、美洲地區各宗親會懇親大會(北美地區)、中美洲暨巴拿馬六國中華、華僑總會聯合會年會及懇親大會(中美洲地區),會議名目(雖)多,性質(庶幾)相近。為免計畫流於浮濫,僑委會應就性質、區域相近之計畫合併辦理,爰予減列50萬元。 提案人:陳唐山  邱志偉  黃偉哲 31、 有鑑於僑委會105年度預算案編列之「獎補助」經費合計3億9,328萬元,較104年增加4,670萬2千元,增幅13.48%,其經費補助對象所辦活動雖多屬公開性質,並按海外各洲別方式公開,惟內容過於簡易,且對補助所獲致成效未能展現具體成果,爰針對僑委會編列之「獎補助」經費(合計3億9,328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僑務委員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32、 歲計別:(歲入)歲出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項目:款項3目   預算書頁次:P80-P81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 科目:   本年度預算數:1億116萬7千元 主旨:105年度「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計畫預算編列1億0,116萬7千元,較上年度6,963萬6千元增加3,294萬4千元,增幅高達48.29%,甚為龐大。對照105年度與104年度之預算說明,除金額增加外,工作內容及支出項目完全一致,無法顯示新增3,294萬4千元之用途,況該業務計畫之「預期成果」及關鍵績效指標「衡量標準目標值」較104年度亦僅增加3.83%,計畫目標顯然無法反應擴增預算之績效,爰予減列300萬元。 提案人:陳唐山  邱志偉  黃偉哲   33、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項目:17款1項3目   預算書頁次:P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 案由:僑委會105年度「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歲出業務計畫項下包含「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及「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3項分支計畫,分別編列6,430萬5千元、2,040萬元及1,646萬2千元,合計1億0,116萬7千元,較104年度之6,822萬3千元,增加3,294萬4千元,增幅48.29%。惟該項業務計畫之「預期成果」及關鍵績效指標「衡量標準目標值」均較104年度僅增加3.83%。預算是否浮編,容有說明之必要,爰凍結3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說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蔡錦隆  黃偉哲  陳鎮湘  詹凱臣   34、 歲別:105年度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主管預算 預算書頁次:P80 工作計畫: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服務「業務費」─之國外旅費 案由:僑委會105年度編列派員出國參加僑社重要活動「國外旅費」1百80萬6千元。該會出國報告歷年來屢被立法院外交暨國防委員會決議:必須依規定將出國報告對外公開,然該會卻不予理會本委員會之決議,仍將出國報告全數核定為限閱,顯示僑委會派員出國旅費歸類之合理性有待再次檢討。爰提案減列50萬元6千元。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蔡錦隆  黃偉哲  李桐豪   35、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項目:17款1項3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80-P81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01-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之 科目:0400-獎補助費   本年度預算數:編列5,152萬1千元 案由:僑委會105年度「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歲出業務總計編列預算1億116萬7千元,較104年度之6,822萬3千元,增加3,294萬4千元,增幅48.29%。然而,105年度「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之「預期成果」及關鍵績效指標「衡量標準目標值」,相較104年度均僅增加3.83%,與預算增幅顯不相應。爰此,予減列「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分支計畫下「獎補助費」1,500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36、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項目:17款1項3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80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購置辦公用物品」「業務費」用編列500千元,較104年度編列300千元,增幅達60%,顯有浮濫編列之嫌,值此財政困窘之際,應撙節開支,爰提案刪除150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李桐豪   37、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3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80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加強聯繫僑團負責人、輔助召開洲際性及區域性年會等活動」,列「業務費」2191千元,獎補助費8,553千元,合共10,744千元,較104年度增列1,649千元,其增加之金額偏高,有浮濫編列之嫌,爰此提案刪除2,744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李桐豪 38、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3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80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配合海外青年聯繫輔導計畫,落實僑團年輕化,鼓勵青年投入公共事務,強化駐外僑務人員與僑界青年聯結機制,並協輔僑團規劃青年參與之活動」,列「業務費」3,053千元,「獎補助費」3,683千元,合共6,736千元,較104年度增列2986千元,其增加之金額過高,恐有浮濫浪費之嫌,爰此提案刪除3,036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李桐豪 39、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3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80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協輔僑社規劃具指標性節慶及重要紀念日等慶祝活動,擴大與當地主流社會交流,進而拓展國民外交」,列「業務費」1,455千元,「獎補助費」8,961千元,合共10,416千元,較104年度增列860千元,其增加之金額偏高,恐有浮濫編列之嫌,爰此提案刪除961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李桐豪 40、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3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81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輔助海外各地僑團(社)配合國慶舉辦慶祝活動」,列「業務費」868千元,「獎補助費」8,447千元,合共9,315千元,較104年度增列1,115千元,其增加之金額偏高,恐有浮濫編列之嫌,爰此提案刪除1,315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李桐豪 41、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3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81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加強聯繫泰緬地區僑團與當地僑界青年,協助(舉)辦各項聯誼、服務及愛國活動,以凝聚對我之向心及認同」,列「業務費」372千元,「獎補助費」2,766千元,合共3,138千元,較104年度增列1,188千元,其增加之金額偏高,恐有浮濫編列之嫌,且以獎補助費方式編列,不利監督,爰此提案刪除1,188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李桐豪 42、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3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81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結合僑界資源,推動夥伴關係據點布局,輔助具有固定會所之僑團修繕、購置更新設備,擴大僑務服務工作面向」,列「獎補助費」19,111千元,較104年暴增1,4111千元,恐有浮濫編列之嫌,且以獎補助費方式編列,不利監督,爰此提案刪除9,111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李桐豪 43、 歲計別:僑委會歲出   單位名稱:僑委會 款_項_目:第17款第1項第3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81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 科目:   本年度預算數:2,040萬元 主旨:針對105年度僑委會歲出第16款第1項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編列2,040萬元。經查:104年度本預算編列1,211萬元,增額高達829萬元,本業務係為促成僑界與國內產業界之合作,然長期以來,成效極不顯著。另本預算與第16款第1項第7目「僑民經濟業務」中「海外僑商組織並協助推展業務」之宗旨有重複補助之虞。故建議刪減增列數829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44、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3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81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02-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 科目:0200-業務費   本年度預算數:編列1,545萬4千元 案由:僑委會105年度「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歲出業務總計編列預算1億116萬7千元,較104年度之6,822萬3千元,增加3,294萬4千元,增幅48.29%。然而,105年度「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之「預期成果」及關鍵績效指標「衡量標準目標值」,相較104年度均僅增加3.83%,與預算增幅顯不相應。爰此,予減列「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分支計畫下「業務費」500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45、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3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81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02-舉辦橋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之 科目:0400-獎補助費   本年度預算數:編列494萬6千元 案由:僑委會105年度「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歲出業務總計編列預算1億116萬7千元,較104年度之6,822萬3千元,增加3,294萬4千元,增幅48.29%。然而,105年度「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之「預期成果」及關鍵績效指標「衡量標準目標值」,相較104年度均僅增加3.83%,與預算增幅顯不相應。爰此,予減列「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分支計畫下「獎補助費」200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46、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3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81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辦理全球重要僑團首長、僑界領袖組團回國參訪接待事宜,安排參訪拜會活動暨座談,以溝通僑情」,列「業務費」9,689千元,較104年度增加3,329千元,增加幅度約五成,恐有浮濫編列之嫌,值此財政困窘之際,應撙節開支,爰提案刪除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李桐豪 47、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3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81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遴邀各地僑團重要幹部返國參加,以培養僑社傳承人才,以促進各僑團間橫向聯繫」,列「業務費」3,748千元,「獎補助費」3,800千元,合共7,548千元,較104年度增加3,848千元,增加金額甚高,恐有浮濫編列之嫌,值此財政困窘之際,應撙節開支,爰提案刪除4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李桐豪 48、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_項_目:17款1項3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81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遴邀各地僑界新生代優秀專業青年返國研習,並鼓勵其參與僑團活動及投身僑社公共事務,培養僑社新血」,列「業務費」1,267千元,「獎補助費」846千元,合共2,113千元,較104年度預算增列1,113千元,幾乎為倍數成長,增加金額甚高,恐有浮濫編列之嫌,值此財政困窘之際,應撙節開支,爰提案刪除4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李桐豪 49、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項目:17款1項3目項下之   預算書頁次:P82─說明4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促進國人對海外僑胞貢獻的重視,連結海外僑胞與國內民眾休戚與共之情感,舉辦華僑節慶祝大會等系列活動」,列「業務費」600千元。此項計畫為105年度新增,然而舉辦慶祝活動是否真能增進海外僑胞與國人情感仍有疑問,該項計畫應檢討是否有所必要,爰此提案刪減2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50、 歲別:105   單位名稱:僑務委員會 款項目:17款1項3目項下之   預算書頁次:P82─說明5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 案由:本項分支計畫下,「配合台灣醫療服務國際化政策,鼓勵僑胞返國自費醫療,印製手冊、摺頁等資料,提高台灣醫療照護國際能見度」,列「業務費」255千元。惟現實情況無法分辨,僑胞返國後究竟是使用健保或自費醫療,若多使用健保,對我國健保財政可能形成衝擊,而且對僑胞宣揚台灣醫療服務,是否能提高台灣醫療國際能見度尚有疑義,爰此,提案刪除55千元,並凍結50千元,待提出報告說明成效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51、 歲計別:僑委會歲出   單位名稱:僑委會 款項目:第17款第1項第3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82 工作計畫: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 分支計畫: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 科目:選派講師赴海外辦理巡迴講座   本年度預算數:500萬元 主旨:針對105年度僑委會歲出第16款第1項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項下,「選派講師赴海外辦理巡迴講座,藉以增進對我當前國家政策、國內政經發展之瞭解」編列500萬元。經查:本項目係105年度新增。然全球各地僑民藉由電視、網路,幾乎同步掌握國內政經發展走向,本預算編列目的效益不明。故建議減列5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52、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5年度歲出第17款第1項「僑務委員會預算」,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之編列「選派講師赴海外辦理巡迴講座」之「業務費」500萬元。鑒於本項業務主要是由僑委會出資邀請學者專家赴各地僑團(社)說明政府政策,且所規畫地點絕大多數都有駐館,相關說明由政府官員或駐館人員擔任即可,並無自國內邀請學者出國演講之必要,「派赴講師赴海外辦理巡迴講座」500萬元應全數減列。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黃偉哲 連署人:陳鎮湘  李桐豪 主席:現在先針對凍結及減列預算提案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處理第1案,請行政單位說明。 黃主任克忠:檔管局已決議要我們在108年移轉本會從39年到60年間的檔案。 主席:有機敏性的資料嗎? 黃主任克忠:沒有。 主席:那就撤案。 現在處理第2案。 陳主任瑞美:統計年報都是送到各駐外館處,供僑胞參閱或供國內各圖書館參考。 主席:閱讀率如何? 陳主任瑞美:閱讀率也很高,因為我們是送到海外,海外僑胞對電子檔的接受度不高,網路也不普及。 主席:與去年相較,是增加還是減少? 陳主任瑞美:沒有增加。 主席:第2案撤案。 現在處理第3案。 黃主任克忠:第3案與第1案是一樣的。 主席:第1案已經撤案,所以第3案也撤案。 第4案、第5案和第6案是同樣內容。 陳委員鎮湘:第5案撤案。 主席:第5案撤案。 現在處理第4案,請行政單位說明。 榮處長幼娥:委員建議僑務會議相關資料可以資訊化,其實我們從去年開始已經科技化了。 主席:與去年相較,有無增加? 榮處長幼娥:103年已較102年減少9萬多元,這裡編列的1,300多萬元除包含必要的印刷費用外,還包括三場晚宴的餐費、工作人員的誤餐費等。 主席:第5案已經撤案,第4案、第6案也撤案。 現在處理第7案。 榮處長幼娥:其實102年和103年的機票款已經減少將近100萬元了。 主席:那就撤案。 現在處理第8案。 榮處長幼娥:提出書面就准予動支,好不好? 陳委員鎮湘:好,改提書面報告。 江委員啟臣:與今年相較,明年度的費用增加700多萬元,原因為何?是因為新總統就職的緣故嗎? 主席:你們剛才不是說機票部分都沒有增加費用嗎? 榮處長幼娥:這是國內慶典活動費用。 陳委員長士魁:按照過去的經驗,新總統就職和當年度慶典時回來的人數都會增加。 榮處長幼娥:總統就職另外編了300萬元。 主席:那就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可以嗎? 陳主任瑞美:免予凍結,提出書面說明即可,可以嗎? 主席:本來就是要你們提書面報告,且並非經同意後始得動支,那就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本案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第9案。 榮處長幼娥:這是有關舉辦慶典獎補助的經費,明年是大選年,我們預估回來的僑胞人數會增加。 主席:那就改為減列50萬元。可以吧? 榮處長幼娥:好,科目讓我們自行調整。 主席:第9案修正為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處理第10案。 榮處長幼娥:本案是有關僑務論壇的獎補助費,主要是補助國內大學院校辦理相關的研討會,這幾年已經由我們自己在國內舉辦專業的研討會,今年辦了5場。 主席:那就撤案。 現在處理第11案。 張處長景南:本案是有關文化教師和FASCA年輕人的部分,由於年輕人將來會成為僑社中堅份子,所以這部分陸陸續續在增加。 主席:經費增加了,效益有無增加? 張處長景南:當然有增加,我們可以把相關資料送給委員。 主席:可是你們的績效目標只增加了5%。 張處長景南:可能當初計算的時候沒有做好,這部分可以調整一下,不過這是未來的趨勢,如果減列150萬元,對將來的執行會造成影響。 主席:那就減列20萬元好了。 張處長景南:科目自行調整,可以嗎? 主席:本案修正為減列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處理第12案。 陳處長世池:之所以增加將近3,000萬元,是因為高職建教僑生專班是目前整個僑生教育推動的重點,預估105年度會有將近八成的成長,從482人增至將近850人。 蕭委員美琴:本席不是說這個計畫不能進行,問題在於你們並未將要增加哪些技術類別、學生來源為何、如何招生、目標和規劃為何等等相關資訊提供給我們,在這樣的狀況下就要我們通過這個新興計畫,本席認為是有問題的。 主席:那就少凍結一點,提出書面報告? 蕭委員美琴:那就改為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不要讓這個計畫變成無競爭力私校支撐下去的藉口,因為我們的目的是吸引人才,所以需有一些戰略方向和目標。 陳處長世池:不會的。 主席:那就改為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 第13案撤案。 第14案至第21案的內容是同一個科目,現在先處理第14案。 陳社長奕芳:第14案和第15案是有關宏觀僑務新聞APP,實際上目前已經下載超過3,000次,但在計量上,若為100至1,000之間的數量,在螢幕上呈現出來的都是100。當初我們開發APP時只有25萬元,目前並沒有維持費,在我們的總預算中這並非主要業務,目前次數為3,000多次,我們認為還有改進的空間,但如果減列500萬元的話,會連帶影響其他作業。 主席:那就少減列一點,科目自行調整? 詹委員凱臣:那就改為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 陳社長奕芳:是。 接下來說明第16案和第17案。宏觀周報已從早期的四萬份減少至八千份,並配合書面化的消失,我們採行了一連串的措施,第一件就是開發APP。 楊委員應雄:預算有減少嗎? 陳社長奕芳:預算一直在萎縮。 主席:103年度編了多少? 陳社長奕芳:我們編的預算都相同。 主席:份數減少到八千多份,為何編列的預算卻是一樣的? 陳社長奕芳:因為我們有開發APP等,還要考慮物價指數的問題,同時我們還發行六萬份的宏觀電子報。 主席:那就減列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處理第18案。 陳社長奕芳:謝謝委員。第18案是有關月曆部分,一年發行12萬5,000份,且為中英對照,不只是僑委會在運用,外交部也有使用。 主席:那就撤案。 現在處理第19案。 陳社長奕芳:委員提案建議減列的40%幾乎等於我們全部的衛星費用,但很多地區比如南非,如果沒有衛星是沒辦法收看的。 主席:那就撤案。 第20案是有關小耳朵的提案,也撤案。 現在處理第21案。 陳社長奕芳:這筆費用並非全都用在宏觀周報,還包含數位內容部分。 蕭委員美琴:大家已經對這部分提出很多檢討意見,可是你們卻不思內涵的升級,只想多聘人力,但你們本身的需求、方向和戰略目標卻不明確,所以本席認為這些多聘用的人力是不必要的,不過減列額度可以酌予降低,改為減列50萬元好了。 陳社長奕芳:科目可以自行調整,好不好? 主席:那就改為減列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處理第22案。 陳處長世池:這個款目預算的用途主要是協助海外台商,強化其組織功能和規模。 主席:那就減列30萬元好了。 陳委員長士魁:希望不要減列,因為我們現在的緊急聯絡機制就是靠這個。 主席:那就撤案。 現在處理第23案。 張處長景南:這是用來補助偏遠地區的部分重點僑校,除了編製教科書、自聘教師、文教活動及師資培訓外,還有一些對校舍的輔助,對於泰北和滇緬來說是很重要的。 主席:那就改為減列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處理第24案。 張處長景南:這是自聘教師的部分,目前在偏遠地區的自聘教師有78位,可否不要減列25%? 主席:那就撤案。 現在處理第25案。 張處長景南:目前在海外的替代役男有62位。 主席:將來這類的替代役人員會愈來愈少,你知道嗎? 張處長景南:我知道,但目前海外還很需要,預計明年會有130位左右,所以費用會增加。 主席:替代役的海外加給是多少? 張處長景南:那是國防部支給的,我們是在機票等方面給予協助。 主席:那就改為減列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處理第26案。 張處長景南:這是關於遠距教學和函授學校的部分,目前已經逐漸減少函授的書面部分,以網路教學為主。 陳委員長士魁:編列預算時已經較上年度減少了。 主席:那就改為減列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處理第27案。 張處長景南:這和剛才那個案子是一樣的,我們現在推動的都是線上遠距教學。 主席:兩案的差別為何? 陳委員長士魁:一樣。 主席:那就撤案。 現在處理第28案。 陳處長世池:之所以增加預算,是因為105年度的人數可能會較104年度增加70人,每人的單價大約為2萬多元。 主席:你們是邀請哪個區域的華裔青年? 陳處長世池:全球地區。 主席:本席問的是今年特別增加的是哪個地區的? 陳處長世池:是全面性的,並未特別鎖定哪個地區。 主席:那就改為減列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現在處理第29案。 陳處長世池:這個團體總共有350人,在去年和今年顯示出來的是經濟拮据了一點。 主席:所謂的「華裔青年志願教學」是他們來臺灣還是我們過去? 陳處長世池:是去臺灣的偏鄉。 陳委員長士魁:是美加地區的青年暑假回來臺灣。 主席:補助他們的機票還是食宿費用嗎? 陳委員長士魁:是辦活動。 主席:那就撤案。 現在處理第30案。 陳委員長士魁:跟委員報告,僑委會的工作其實就是出國計畫,以今年為例,下個月的出國計畫中,有好幾項的海外活動,我們都沒辦法派人出國,因為經費不夠,所以要拜託各位委員支持。 主席:請問各位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第30案撤案。 繼續處理第31案。 陳主任瑞美:第31案主要是佈局全球…… 陳委員長士魁:本案是所有的獎補助費用,之所以沒有在網路上公開揭露,是因為有些僑團會做比較,老共也會知道我們補助了誰。針對這個部分,也跟委員會報告過,我們會將所有補助明細送給各位委員參閱,絕對會做到對委員會資訊公開坦白;但是對外公開這個部分,希望委員能接受我們的處理方式。 主席:第31案撤案。繼續處理第32案。 陳委員長士魁:第32案等案,也是我們最近一直在報告的,它是對明年大選,總統就職的部分。 主席:請問各位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第32案撤案。 繼續處理第33案,請問江委員有沒有意見? 江委員啟臣:凍結300萬元,並提書面報告。 主席:第33案凍結300萬元,並提書面報告。 繼續處理第34案。 詹委員凱臣:撤案。 主席:第34案撤案。第35案,請說明,沒有就通過。 陳委員長士魁:第35案就是剛才我報告過的,跟江委員的提案一樣,提書面報告。 主席:第36案是購置辦公用物品部分,你們少購置一點會怎樣嗎? 莊處長瓊枝:因為我們常要舉辦研討會,需要一些設備…… 主席:第36案撤案。第37案撤案。繼續處理第38案。 莊處長瓊枝:第38案有關海外青年輔導計畫,因為海外青年是我們僑社永續發展的基礎,所以在青年活動方面,可否讓我們繼續…… 主席:刪減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繼續處理第39案。 莊處長瓊枝:有關僑社指標重點活動,包括元旦升旗、春節等等都是凝聚僑社最重要的基礎活動…… 陳委員長士魁:還有明年新總統520的慶祝活動…… 主席:好啦!刪減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繼續處理第40案。 莊處長瓊枝:第40案與國慶活動有關,拜託不要刪減。 主席:第40案撤案。繼續處理第41案。 莊處長瓊枝:本案係與泰緬地區僑團的聯繫,拜託…… 主席:第41案撤案。繼續處理第42案。 莊處長瓊枝:第42案係夥伴關係的推動是我們明年度非常重要的工作,這是為了因應中國大陸正在推動的華助中心案,他們在全球已經設置了30個華助中心…… 主席:第42案撤案。繼續處理第43案。 莊處長瓊枝:第43案與青年幹部的培訓及邀訪有關,也是僑社中堅幹部的培訓。 主席:第43案撤案。繼續處理第44案。 莊處長瓊枝:第44案是邀訪及僑社工作研討會的辦理,我們會分地區,每年至少辦一個班,讓僑社的中堅幹部能夠回來研討,一方面了解國內的政情發展及各項…… 主席:刪減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有沒有意見? 莊處長瓊枝:我們明年想辦中南美地區…… 主席:104年度是6,800多萬,105年度增加3,000多萬,總共是1億多,我們減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繼續處理第45案。 莊處長瓊枝:本案也和前一案一樣。 主席:第45案撤案。繼續處理第46案。 莊處長瓊枝:這一項只增加300多萬而已;明年因為是中美洲年會50週年,中美洲的僑團我們很少邀訪,希望明年可以舉辦。 主席:第46案撤案。繼續處理第47案。 莊處長瓊枝:本案和前面案子一樣,與僑社工作研討會有關。 主席:科目不一樣啊!一個是回國參訪,一個是橫向聯繫。 莊處長瓊枝:這是02項目─辦研討會及邀訪幹部的部分,與前面案子一樣。 主席:你們故意切割成三個部分,第46案、第47案、第48案改成刪減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繼續處理第49案。 莊處長瓊枝:本案不是新增項目,105年已較104年刪減了66萬5千元。 主席:第49案撤案。繼續處理第50案。 莊處長瓊枝:第50案係推動台灣醫療服務國際化的宣傳品費用。 主席:第50案撤案。繼續處理第51案。 莊處長瓊枝:本案派講師赴海外巡講,是宣揚台灣價值、台灣精神很重要的工作,講師部分我們會慎選。 蕭委員美琴:是什麼樣的講師? 陳委員長士魁:以前曾邀請過陳、管中閔…… 蕭委員美琴:也沒有增加僑民對台灣的投資。 主席:蕭委員的第51案與林委員的第52案一樣,都要求500萬元全數減列。 莊處長瓊枝:這個工作很重要…… 李委員桐豪:有多少人次? 莊處長瓊枝:細部計畫我們還沒有做,我們想做6條線…… 主席:我們寧願把錢拿去用在青年領袖的部分,也不要用這個…… 莊處長瓊枝:僑情的溝通也是非常重要的。 蕭委員美琴:你們6人次要500萬,真的是不得了。 莊處長瓊枝:是6條線,每一條線都有好幾個點,屬於巡迴演講。 蕭委員美琴:就算是1條線50萬元,也很充裕。 李委員桐豪:僑委會的官員已在那邊巡迴,我們的駐外單位也在外面溝通,今天還能派國內什麼人去講什麼事情?得到什麼feedback回來?有任何的成效、評估嗎?如果這個計畫過去就存在的話,我們也有必要去檢討。 主席:第52案刪減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繼續進行第53案。 53、決議 本院委員陳鎮湘等4人,針對僑委會人力、預算及資源有限,對於僑社、僑商及僑團除應主動聯繫服務與協助參與活動外,應利用國會休會期邀請立法委員參與僑社、僑商及僑團活動,以宣揚政府政策並鞏固僑心。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主席(陳委員鎮湘代):第53案通過。 進行第54案。 54、決議 案由:本院委員蔡煌瑯等3人提案,中華民國僑務統計年報(以下簡稱僑務統計年報)為僑委會於每年9月出版之公務統計報告,主要分為提要分析、統計附表及附錄三大部分,資料包括海外華人及臺僑之分布、僑民及僑團聯繫與服務、海外僑民文教工作之推展、僑生及華裔青年之聯繫與輔導及僑民經濟事業之輔助等,104年度及105年度均於「一般行政」業務計畫項下編列「編印僑務統計相關刊物」之業務費108萬元。然外界難以充分得知僑務相關資訊,應儘速改正。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主席:第54案通過。 進行第55案。 55、決議 案由:本院委員蔡煌瑯等3人提案,僑委會105年度預算案於「綜合規劃業務」計畫下,編列召開僑務委員會會議所需預算1,372萬1千元,支用項目包括會議期間通訊費用15萬元,場地、車輛租金及旅館住宿費用540萬元,場地佈置、文件印刷等業務費157萬1千元,以及海外代表參加會議機票補助款660萬元。然會議成效卻未顯現,應儘速改正。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主席:第55案末句修正為「建請儘速改正」,修正通過。 進行第56案。 56、主決議 查僑務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僑務委員會置僑務委員90至180人」乃民國70年訂定至今,久未考量時代之變化及需求進行又訂,又近年邀請多位「海外代表」參與僑務委員會議,與僑務委員之體制是否出現扞格,應予檢討;爰建請僑委會就現行僑務委員體制、員額、考評等聘任制度進行檢討,以使僑務委員之代表性更為完善,僑務工作得以順利推展。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主席:第56案通過。 進行第57案。 57、決議 案由:僑務委員或榮譽職人員,任務為僑務政策諮詢、反映僑情、推展國民外交等,依《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遴聘要點》及《僑務委員會榮譽職人員遴選要點》,遴選條件包括熟稔僑社事務、具崇高聲望、增進僑民福祉、維繫僑社團結和諧等積極資格,並列舉「行為違反國家政策或利益」等不得違反之消極資格,從而僑委會若依法遴選,當可避免爭議。然徵諸親共人士董淑貞獲聘僑務諮詢委員之實例,遴選作業之草率,由此可見一斑。爰要求僑委會應考量被推薦者之各項條件,對於立場親中或具高度爭議者,應審酌聘任後對僑務工作之影響,避免遴聘爭議人士造成僑民對立,斲傷國家設置僑務制度之原意。 提案人:陳唐山  邱志偉  黃偉哲 陳委員長士魁:建議將倒數第二行「對於立場……爭議者」修正為「對於立場高度爭議者」。 主席:本席建議改為「建請僑委會……」做成建議案,本案修正通過。 進行第58案。 58、決議 僑委會為推展僑務工作,促進僑社和諧,協助政府拓展務實對外工作,近年均編列「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計畫預算,105年度編列數較104年度增加近5成,惟預期成果目標值僅增加3.83%,兩者顯未相應。建請僑務委員會檢討提高計畫目標或移除不必要支出。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主席:第58案通過。 進行第59案。 59、決議 單位:僑務委員會 主旨:僑委會105年度「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計畫預算,編列101,167千元,較上年度68,223千元大幅增加48.29%。該計畫之分支計畫「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及「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經費皆有所增加。預算增加緣由,據僑委會說明,係為增進僑社團結與向心力、協導僑團舉辦多元活動,對於舉辦洲際性僑團年會、凝聚泰緬地區僑團對我國向心力、培養僑社新血等業務進行強化。然而該計畫績效指標「僑團舉辦各項洲際性、區域性等多元活動之參加總人次」,105年目標值為124.6萬人次,與103年度執行成果相近(124.5萬人次),然該年度預算僅79,821千元,僅佔105年度預算78.9%,顯見僑委會105年度該項計畫目標值過於保守。爰建請僑委會檢討並將「協導僑團舉辦多元活動,促進僑社和諧及拓展國際交流」之年度績效目標值提高20%。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蔡煌瑯  詹凱臣 陳委員長士魁:本案可否併第58案?因為第58案也是要提高目標值。 主席:是決議案,建請你們參考,應該沒有關係。 陳委員長士魁:目標值提高20%,恐怕不太可能,建議改為「提高目標值」。 李委員桐豪:本席都沒有砍預算,只要求你們的績效。如果連20%都不行的話。本席今天就要求朝野協商,所有的預算案都不要出去! 陳委員長士魁:可否讓我們把目標值好好算出來之後,再跟委員報告。 李委員桐豪:今天就要出去了,所以就是20%。 主席:第59案通過。 進行第60案。 60、決議 本院委員陳鎮湘等人,針對105年歲出計畫「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項內,有關僑教中心運用,應充分發揮功能外,對於無僑教中心地區,更應積極籌劃替代運作模式,發揮僑教及服務功能,以凝聚僑心。爰提案建請僑委會針對無僑教中心地區,加強僑民、僑商及僑團服務,研擬具體可行辦法。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主席:第60案通過。 進行第61案。 61、決議 本院委員陳鎮湘等人,依據國防法第34條,外國人得經國防部及內政部之許可,於中華民國軍隊服勤」。僑委會有關回國僑生服務105-108年中程計畫,擴大招募僑生,除「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外,應配合募兵制,鼓勵有志僑生從軍,尤其泰北僑生的爭取,研擬相關獎勵增加誘因,以利募兵制推行。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主席:第61案通過。 進行第62案。 62、決議 本院委員陳鎮湘等人,針對105年歲出計畫「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內,有關「宏觀周報」、「宏觀僑務新聞網」及「宏觀網路電視」近年使用率偏低,效能不彰,未能達到海外新聞傳播強化僑胞印象之目的,爰建請僑委會應發揮創新精神,協調各部會所屬功能性質相近單位,以複合式媒體,大平台之概念,發揮統合力量,提升海外新聞傳播,宣揚政府政策及關懷僑胞之效能。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主席:第62案通過。 進行第63案。 63、主決議 主旨:為服務海外僑胞及爭取國際社會支持,僑委會自民國83年設立宏觀電視影音頻道,透過衛星、網路及授權海外電視業者等多重管道免費提供海外僑胞收視。隨著網際網路盛行及觀眾閱聽管道之多元化,衛星訊號已非僑胞收視管道之首選,然透過其傳送訊號卻所耗不貲,僑委會允宜重新評估該傳播方式之必要性及成本效益關係,俾利預算額度之有效運用。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主席:第63案通過。 進行第64案。 64、決議 僑委會自民國83年設立宏觀電視影音頻道,透過衛星、網路及授權海外電視業者等多重管道免費提供海外僑胞收視。隨著網際網路盛行及觀眾閱聽管道之多元化,衛星訊號已非僑胞收視管道之首選,然透過其傳送訊號卻所耗不貲,僑委會允宜重新評估該傳播方式之必要性及成本效益關係,俾利預算額度之有效運用。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主席:第64案通過。 進行第65案。 65、決議 案由: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僑委會於民國89年3月1日設立宏觀衛星電視頻道。96年起則依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14條第3項之規定 ,將該電視節目製播業務交由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辦理。該電視頻道目前運用衛星、網路及授權海外電視業者等多重管道,提供僑胞免費收視。該會105年度預算案於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計畫中,編列「辦理宏觀電視頻道業務」預算1億2,952萬6千元,其中3,998萬6千元為全球衛星訊號傳輸作業及其他平台建置經費。經查隨著網際網路興盛及僑胞收視習性之改變,允宜就續租全球衛星傳送宏觀電視訊號之必要性進行檢討。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主席:第65案通過。 進行第66案。 66、主決議 查僑委會海青班設立目的在於培養海外青年獲得實用知識與生產技能,其招生對象應廣為各地華裔青年,然僑委會近年海外招生宣導說明會舉辦地點過度集中於馬來西亞,導致其學員來源侷限單一國家,爰有檢討之必要;爰建請僑委會在預算資源有限性下,應妥善分配,擴大各區招生效益,確保其他地區華裔青年參訓機會。 提案人:江啟臣  蔡錦隆  黃偉哲  陳鎮湘  詹凱臣   主席:第66案通過。 進行第67案。 67、決議 海外青年技術班設立目的在於培養海外青年獲得實用知識與生產技能,其招生對象應廣為各地華裔青年,然僑委會近年海外招生宣導說明會舉辦地點過度集中於馬來西亞,導致其學員來源侷限單一國家,除顯資源配置欠妥適外,亦影響其他地區華裔青年參訓機會,建請僑務委員會檢討改進,以符合海外僑界資源分配。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主席:第67案通過。 進行第68案。 68、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5年度歲出第17款第1項「僑務委員會預算」,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1億1,160萬5千元;建請做決議如下:海青班清寒學員之「工讀補助金」,每人每月僅為2,091元,似乎偏低,宜適度予以調增。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黃偉哲   連署人:陳鎮湘  李桐豪   主席:第68案通過。 進行第69案。 69、決議 單位:僑務委員會 主旨:僑委會每年與國內各大專院校合作開辦之「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班」截至104年度開辦期別達34期,受訓學生人數約為1千2百餘人。其中報到學員僑居地多以馬來西亞為主,集中率高達93.5%,印尼僅占5.5%,其他國家合計僅不到1%。經查海青班招生宣導說明會,高達8成以上均集中於馬來西亞舉辦,資源配置顯欠允當,允應檢討改進。建請僑務委員會提出海青班具體、有效之海外宣傳計畫,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陳鎮湘  黃偉哲  蔡煌瑯  詹凱臣   主席:第69案通過。 進行第70案。 70、決議 僑委會105年度編列國外旅費2,584萬1千元國外旅費派員出國,然所提出之出國報告中,8成以上均列限閱而未對外公開,比率似有偏高而有規避監督之嫌,其合理性及妥適性實有待檢討。類如其他行政機關亦有派員出席同次會議或活動並已對外公開其出國報告者,建請僑務委員會檢討出國報告公開標準,俾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範之意旨,並使出國所獲資訊廣泛流通。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主席:第70案通過。 進行第71案。 71、主決議 主旨:僑委會每年度編列數千萬元國外旅費派員出國,然所提出之出國報告中,8成以上均列限閱而未對外公開,比率似有偏高而有規避監督之嫌,其合理性及妥適性實有待檢討。如101年度及103年度馬來西亞文華之夜,教育部已將該出國報告對外公開,然僑委會卻仍將之列為限閱。故要求僑委會允宜考量與該等機關為一致之處理,俾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範之意旨,並使出國所獲資訊廣泛流通。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主席:第71案通過。 進行第72案。 72、決議 案由:補助僑團常因資訊不透明致生偏頗疑慮,甚至引起僑團與政府間或僑團彼此間之嫌隙,僑委會應審慎處理。查今年駐美代表處於10月7日在華府舉辦國慶酒會,僑民團體另於10月10日在巴爾的摩舉辦國慶酒會,然出席巴爾的摩酒會者僅一位州參議員、二位州議員,殆屬地方人士,僑民反應兩地距離相近,政府資源有限,實可合併辦理,況巴爾的摩酒會同受代表處及僑委會補助,主辦單位另向出席者收取費用,妥當性亦受僑胞議論。爰建請駐外單位從實際效益評估活動必要性,單一轄區舉辦同性質大型活動以一場為宜,同轄區偏遠地區擬辦活動者,則採茶會、升旗典禮或自籌經費之方式辦理,俾撙節用度;另為避免政治競爭影響僑務推展,僑委會不應補助國內各政黨海外黨部及特定候選人之後援會,俾維護僑務行政之中立。 提案人:陳唐山  邱志偉  黃偉哲   主席:第72案通過。 進行第73案。 73、決議 案由: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查對外之捐助主要係針對海外僑(社)團辦理活動之經費補助,僑委會雖基於僑(社)團和諧及中共統戰等考量因素,未公布對外捐助經費使用情形,然該項經費逐年增加,即表示該會裁量權亦擴增,該會過往對於捐助僑團之具體做法及資源分配透明度一向不足,值此政府財政困窘之際,捐補助經費辦理應於事前審慎評估,事後確實考核,避免產生虛耗公帑情事,應盡速改正。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主席:第73案通過。 進行第74案。 74、決議 案由: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僑委會105年度預算案編列之獎補助費,包括政府機關間之補助133萬元、對外之捐助1億7,911萬4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4,311萬元、對學生之獎助1億0,289萬1千元、獎勵及慰問113萬4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6,570萬1千元,合計3億9,328萬元,較104年度之3億4,657萬8千元,增加4,670萬2千元,增幅13.48%;若與103年度決算數2億7,215萬6千元相較,2年間即增加1億2,112萬4千元,增幅44.51%,然預(決)算仍未充分揭露,資訊透明度明顯不足,亟待改善。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主席:第74案通過。 進行第75案。 75、決議 單位:僑務委員會 主旨:僑委會所督導之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其成立目的乃為「提供信用保證,以協助國外僑民、喬營事業及台商事業,獲得金融機構或租賃公司之授信及機器租賃,以促進其事業發展」,經查102、103年該基金業績俱不如99至101年之水準,不論是保證融資件次、動用融資金額、新承作案件、新承作融資/保證金額等,皆有所下滑(請見附表)。然據了解海外信保基金於104、105年度皆增加人員聘用與人事支出,績效未獲提升卻先擴編人事,於理不符。爰建請僑務委員會善盡督導責任,要求該基金檢討承保、融資績效並敦促拓展業務,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年度 保證融資件次 動用融資金額 (千美金) 新承作案件 新承作融資金額 (千美金) 新承作保證金額 (千美金) 99 1,377 377,797 275 147,398 90,154 100 1,387 437,650 280 170,935 102,234 101 1,578 446,532 284 155,871 93,206 102 1,449 403,061 244 138,607 82,139 103 1,294 375,033 260 142,383 86,626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蔡煌瑯  詹凱臣   主席:第75案通過。 繼續開會 主席:有關僑委會105年度預算案業已處理完畢,交財政委員會彙整後,送院會審理。院會審理期間不需要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黃召集委員偉哲補充說明。現在散會。 散會(12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