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9日(星期一)9時2分至11時49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歐珀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0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5分至11時59分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52分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20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羅淑蕾  陳歐珀  楊麗環  葉宜津  陳素月  管碧玲  李昆澤  王進士  簡東明  陳根德  林國正  劉櫂豪  李鴻鈞  陳雪生  許淑華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許添財  陳明文  鄭天財  李桐豪  呂學樟  邱文彥  廖國棟  陳亭妃  蘇清泉  賴振昌  陳怡潔  葉津鈴  楊瓊瓔  張慶忠  高金素梅 周倪安  何欣純  李貴敏  王惠美  吳育昇  黃偉哲  林滄敏  江啟臣  顏寬恒  孔文吉  林德福  盧秀燕  蔣乃辛  蕭美琴  邱志偉  姚文智  潘維剛  尤美女  羅明才    委員列席34人 列席官員: 10月12日(星期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任委員 石世豪 副主任委員 虞孝成 主任秘書 何吉森 綜合規劃處 處長 王德威 基礎設施事務處 副處長 徐國根 平臺事業管理處 處長 陳國龍 射頻與資源管理處 代理處長 陳子聖  電臺與內容事務處 處長 謝煥乾 法律事務處 處長 葉 寧 北區監理處 處長 蕭祈宏 中區監理處 處長 黃琮祺 南區監理處 處長 劉豐章 人事室 主任 劉正元 主計室 主任 周文炳 政風室 主任 張一民 秘書室 專門委員 陳仲山 電信偵查大隊大 隊長 孔令果 行政院主計總處 專門委員 吳月萍 10月14日(星期三) 交通部 部長 陳建宇 航政司 司長 陳進生 人事處 處長 林能進 會計處 處長 洪玉芬 民用航空局 局長 林志明 主任秘書 楊國峰 主計室 代理主任 蔡惠娟 企劃組 組長 陳昭諭 空運組 組長 韓振華 飛航標準組 組長 林俊良 飛航管制組 組長 李建國 航站管理小組 組長 朱冠文 場站組 組長 林宏憲 機場工程處 兼處長 范孝倫 資訊室 主任 潘啟諫 秘書室 主任 郭忠華 人事室 主任 劉麗貞 政風室 代理主任 林振祥 臺北國際航空站 主任 朱耀光 高雄國際航空站 主任 楊茂林 臺中航空站 主任 張瑞澍 飛航服務總臺 總臺長 黃麗君 民航人員訓練所 所長 范孝倫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費鴻鈞 內政部航空警察局 局長 衛悌琨 行政院主計總處 研究委員 黃耀生 科長 林秀春 10月15日(星期四) 交通部 部長 陳建宇 航政司 司長 陳進生 管理資訊中心 主任 施仁忠 人事處 副處長 林能進 會計處 處長 洪玉芬 中央氣象局 局長 辛在勤 副局長 葉天降 第一組 組長 林雨我 第二組 組長 李育棋 第四組 組長 秦新龍 氣象科技研究中心 主任 程家平 氣象儀器檢校中心 主任 王世堅 海象測報中心 主任 滕春慈 臺灣南區氣象中心 主任 吳福悠 氣象衛星中心 主任 陳嘉榮 氣象預報中心 主任 鄭明典 地震中心 主任 郭鎧紋 氣象資訊中心 副主任 馮欽賜 秘書室 組長 楊振傑 人事室 主任 梅昌言 政風室 主任 余雅雯 主計室 主任 紀秀枝 行政院主計總處 研究委員 黃耀生 主  席:羅召集委員淑蕾 專門委員:黃輝嘉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李美珠 研究員 游亦安 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鄧可容 薦任科員 黃姵瑜    薦任科員 郭佳勳 10月12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詢答及處理) (本日會議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報告後,計有委員陳歐珀、羅淑蕾、楊麗環、葉宜津、李昆澤、管碧玲、王進士、簡東明、賴振昌、周倪安及林國正等11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石世豪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陳素月、劉櫂豪及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除第2至11案,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繼續處理外,餘均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7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970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5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59億5,452萬8,000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9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300萬1,000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9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無列數。 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4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3億0,804萬3,000元,照列。 本項提案10案,保留,待處理「未審查完竣部分」時繼續處理: (一)有鑑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5年度歲出第2款第14項第1目「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項下「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編列6億3,400萬元。然本計畫所辦內容與既有業務相近,另推出方案劃定經費額度,恐有重複編列之虞;又該計畫總經費16.63億元,以前年度已編列9.93億元,惟截至104年8月底止累計執行0.13億元,執行率僅1.35%,加計105年度編列數6億3,400萬元,累計編列16.27億元,已占總經費97.83%,但該計畫經費龐大,且所屬方案係經行政院核定,其分年編列與執行情形,以及成效評估指標,未適當揭露於預算書及跨年期計畫概況表,有欠妥適。中央政府歲出額度有限,該計畫未適當公開揭露內容與進度,為避免重複投入資源而排擠其他重要施政,爰擬全數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6億3,400萬元。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劉櫂豪 (二)105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新增「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預算共計6億3,400萬元,惟此項計畫之計畫內容為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暨電磁波溝通平臺、推動防災救災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臺、建置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行動寬頻業務後續釋出頻段之整體規劃、提升4G網路服務品質、建置基站資安檢測環境,惟目前由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編列支應者,已包含通訊傳播基礎設施設立管理、頻譜整備規劃、行動上網速率量測、電磁波宣導,以及資安檢測等,往年無編列此筆預算,各該項計畫亦順利進行,在基金用途105年預算數較104年度並無差異太大,僅減少183萬3,000元,再與103年相比亦僅減少3,775萬7,000元。若此項計畫工作係由基金用途所移,則基金預算亦應隨之減少相對數額。故此項預算顯有浮編之虞,爰減列5億元。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5年度歲出第1目「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原列6億3,400萬元,建議刪減2億元。 說明: 1.「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計畫係配合行政院103年5月核定之「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而編列,104年度前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編列9億9,255萬元,105年度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繼續編列6億3,400萬元,其主要業務包括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暨電磁波溝通平臺、建置防救災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臺、電波監測系統、行動寬頻釋照規劃、行動上網速率量測與基站資安檢測環境等,與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既有業務相近,有資源重複投入之虞。 2.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供該計畫經費編列情形,總經費16.63億元,以前年度已編列9.93億元,惟截至104年8月底止累計執行0.13億元,執行率僅1.35%,顯示該計畫預算編列未核實評估,排擠其他重要施政。 計   畫 總經費 以前年度 累計編列數 截至104年8月底止累計執行數 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暨電磁波溝通平臺 174,770 126,650 2,327 推動防救災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臺 411,420 231,420 6,908 建置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 773,280 429,280 0 行動寬頻業務後續釋出頻段之整體規劃 46,440 24,440 4,142 提升4G網路服務品質 62,800 40,800 0 建置基站資安檢測環境 194,000 140,000 0 合計 1,662,710 992,590 13,377 提案人:管碧玲  陳歐珀  陳素月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5年度預算案辦理「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項下「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暨電磁波溝通平臺」中編列「委辦費」2,300萬元,主要係辦理民眾及公務機關電磁波知識溝通與專題座談會、遴選宣導團隊至各縣市對民眾進行電磁波知識溝通、宣導品製作及創意短片與漫畫競賽……等業務,基於電磁波安全問題迄今不論學界或者民意仍有諸多疑慮,有關電磁波安全與健康影響問題未獲科學確定以前,主管機關強力介入背書宣傳,顯有不當,且會增加民眾的質疑。爰此,有關105年度辦理「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暨電磁波溝通平臺」中編列「委辦費」2,300萬元,應予以全數刪減。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陳素月  劉櫂豪 (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5年度預算案新增「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歲出計畫6億3,400萬元,計畫內容與既有業務相近,為配合政策需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所推動之中長程計畫,係落實推動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之具體工作。爰此,為避免重複編列或是重要施政受到排擠,本席提案將「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計畫經費全數凍結,待提出書面報告公開揭露內容與進度說明,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連署人:陳根德  楊麗環  王進士  葉宜津 (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5年度預算案新增辦理「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編列6億3,400萬元,由於該計畫係行政院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總經費16億6,267萬元,分4年辦理,103至104年度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已經編列9億9,255萬元,其餘6億7,012萬元移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繼續編列,鑑於該計畫涉及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暨電磁波溝通平臺、推動防救災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臺、建置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行動寬頻業務後續釋出頻段之釋照規劃、提升4G網路服務品質、建置基站資安檢測環境等子計畫,不僅涉及業務層面廣闊、預算金額龐大,且主管機關未曾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相關業務說明報告。爰此,有關105年度辦理「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編列6億3,400萬元,除「推動防救災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臺」子計畫編列1億8,000萬元外,其餘4億5,400萬元予以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陳素月 (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5年度預算案新增「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與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既有業務相近,另推出方案劃定經費額度,恐有重複編列之虞。為避免排擠其他重要施政,應將「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計畫與通傳基金所辦業務內容,公開揭露內容與進度,以避免資源重複投入。爰此,該項計畫105年度編列6億3,400萬元擬凍結二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陳歐珀  王進士  陳根德  葉宜津  劉櫂豪 (八)為解決基地臺場址取得不易之困境,立法院已增訂電信法第32條第5項,NCC亦訂定「推動公有建物及土地設置基地臺績效評量原則」,促使公部門提供基地臺需用場址,惟截至民國103年底,電信業者提出公部門站點需求計1,838處,僅釋出111處(6.04%),嚴重不敷所需,顯見通傳會預算執行不力。爰提案凍結105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項下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計畫四分之一,俟該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根德  楊麗環  羅淑蕾  王進士  葉宜津  劉櫂豪 (九)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05年度編列「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共6億3,400萬元。但截至104年8月底,若以前一年度所編列之9億9,300萬元計算,僅執行1,300萬元,執行率1.35%,因此爰提案先行凍結1億元,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計畫內容 單位:千元 計  畫 總經費 105年度 預算案數 以前年度 累計編列數 截至104年8月底止累計執行數 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暨電磁波溝通平臺 174,770 23,000 126,650 2,327 推動防救災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臺 411,420 180,000 231,420 6,908 建置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 773,280 344,000 429,280 0 行動寬頻業務後續釋出頻段之整體規劃 46,440 22,000 24,440 4,142 提升4G網路服務品質 62,800 11,000 40,800 0 建置基站資安檢測環境 194,000 54,000 140,000 0 合計 1,662,710 634,000 992,590 13,377 ※註: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 提案人:簡東明  羅淑蕾  王進士  葉宜津  劉櫂豪 (十)有鑑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5年度歲出第2款第14項第1目「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工作計畫項下編列1,100萬元,辦理提升4G網路服務品質業務。然現在通訊標榜4G上網,但事實上很多地區或偏鄉根本沒這樣的服務品質;高鐵及台鐵沿線多處也常出現通訊死角。業者的4G收費,卻常常只有2G或3G的服務,在相關建置未完成前,消費者僅能吃悶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顯有督導不周之嫌。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100萬元之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管碧玲  李昆澤  陳素月  劉櫂豪 本項通過決議19項: (一)立法院針對公有建物設置基地台曾提出臨時提案,數次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研議要求強制我國各公務機構及國營事業所屬公有土地、建築物,不得拒絕網路業者設置基地台,以提升我國行動寬頻上網速度。經查,目前全國各公務機關站點建置基地台的最新數量僅817站,占全台3G與4G基地台3萬餘個基地台中不到3%。 再查,近年來民眾每年陳情抗議要求拆除基地台的案件數有逐年提升之趨勢,顯示民眾對基地台仍有強烈之不信任感。惟我國公務部門眾多,各部會官員卻未帶頭做起,在公務機關的建築物上去建置基地台,導致我國上網速度遲遲無法提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顯然不夠努力。 爰此,凍結「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之費用五分之一,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升公務機關設置基地台之數量並改善上述情形,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二)跨國通訊軟體LINE公司漠視我國消費者權益,提供不平等之定型化契約,置消費者權利於不顧。美國串流影片服務商Netfilx也將於105年來台,採取收費會員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相關政府單位,應跨部會儘快針對透過網路提供的跨國服務,於6個月內研議制定相關法律規範並落實管理與監督責任,積極維護我國消費者權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陳歐珀  王進士  陳根德  葉宜津  劉櫂豪 (三)102及103年度受理民眾「電信類」申訴案件,計1萬7,545件,其中行動通信類占85.93%,以連線品質不良占40.85%,比率最高。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統計亦指明,近3年受理電信類消費者申訴及調解案件排行亦為第1名,並以網路品質不良案件居首。前述問題主因在於上網人口過度集中、行動裝置發展迅速、傳輸頻寬及基地臺訊號涵蓋不足。我國預估109年行動通信頻寬需求達1050MHz,惟目前使用頻寬僅435MHz(2G、3G、4G)嚴重不足,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建立長期監測機制,並積極推動相關設施擴充需求。 提案人:陳根德  楊麗環  羅淑蕾  王進士  葉宜津  劉櫂豪 (四)我國電信業者過去提供之小額付費機制,由於主管機關與業者把關不力,不但成為詐騙集團工具,也造成年輕學子未思考周全便貿然付費造成高額帳單之問題。今小額付費雖已加強管控,前述情形大幅改善,惟近日各電信商與GooglePlay電子商店合作推出門號與帳號連結,消費者於電子商店之消費直接列帳於電信費用帳單中,雖可享受更便捷之付費機制,也暫無詐騙疑慮,然而欠缺認證、管控機制,仍有造成未成年或無謀生能力之學生誤購或高額付費之疑慮,恐衍生消費爭議。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召集相關業者,訂定前述付費機制之管控措施。 提案人:陳根德  楊麗環  羅淑蕾  王進士  葉宜津  劉櫂豪 (五)通傳會建立「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去年受理涉及兒少身心健康之申訴案件1萬1,518件,其中「色情猥褻」案件占97.03%。但囿於68.19%網站位址架設境外,非屬我國司法管轄範圍,無法強制要求違法業者下架。近日引發爭議之17APP,若非GooglePlay與AplleStore自行下架,NCC實際上無法有任何實際作為。考量網路內容影響兒少身心發展甚鉅,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於未成年人使用之手機,於申辦時建議業者安裝過濾軟體之可行性及研擬如何制定有效、完善之相關管控機制。 提案人:陳根德  楊麗環  羅淑蕾  王進士  葉宜津  劉櫂豪 (六)鑑於現行收視率調查存有諸多問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竟以「尊重市場運作機制」為由,任憑獨占之調查公司以1,800戶願意裝設個人收視紀錄器之樣本數,決定收視市場之解讀,進而影響節目製播品質與廣告播送等傳播產業之發展。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定職掌,即在於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確保通訊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保障消費者及尊重弱勢權益,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以提升國家競爭力,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收視率調查於3個月內研謀改善計畫,並將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俾提升我國電視節目收視品質。 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劉櫂豪 (七)鑑於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自行插播廣告覆蓋原頻道之廣告,引起消費者之抱怨,時有所聞,主要係廣告音量突然改變、覆蓋之廣告未及結束以致占用原節目秒數、畫面品質欠佳、兒童臺遭不適合兒童觀賞之廣告覆蓋、外語頻道遭國內廣告覆蓋等負面評論,造成訂戶收視流暢性之困擾,影響收視之完整性。雖系統經營者若與頻道供應商有書面協議,覆蓋廣告之做法,並未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惟覆蓋廣告確實影響消費者權益,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針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自行插播廣告覆蓋原頻道廣告之行為就現行法令採取必要之措施,以維民眾權益,並於3個月內將改善情況提供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八)立法院審議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曾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作成決議,鑑於無線頻譜係屬公共財,責成主管機關負起公共服務義務,要求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必載無線臺,且無線電視臺係依廣播電視法設立,法律亦明定有線系統應同時予以轉播,毋須待修正草案通過,即可依現行法律要求實施,無線臺之設立與營運要求嚴謹,為保障民眾收視權利,應依據立法院決議,積極就現有法律要求有線電視系統必載依法設立之無線臺,以促進無線與有線電視產業衡平發展,維護平臺事業競爭秩序。 提案人:陳根德  葉宜津  羅淑蕾  王進士  劉櫂豪 (九)立法院審議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曾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作成決議,鑑於無線頻譜係屬公共財,為保障無線臺,責成主管機關負起公共服務義務,要求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必載無線臺。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未積極要求有線電視系統必載無線臺,且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視使用行為及滿意度調查報告」指出,近年收視類型已改變,有線電視收視比率下降,必載無線臺或可獲致三贏。無線電視臺係依廣播電視法設立,法律已明定有線系統應同時予以轉播,故毋須待修正草案通過,即可依現行法律要求實施,且無線臺之設立與營運要求較嚴謹,為保障無線臺之生存,允宜參據立法院決議,積極就現有法律要求有線電視系統必載依法設立之無線臺,以促進無線與有線電視產業衡平發展,維護平臺事業競爭秩序。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就相關策進作為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因應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十)台灣手機LINE的使用全球第3,消費族群龐大,但是LINE可下載的影片非常多元,甚至不堪的色情影片也常被截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與其他保護未成年者相關單位合作隨時密切了解及防範。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王進士  葉宜津  劉櫂豪 (十一)手機即時救援已是意外發生時最佳的聯絡工具,通傳會應與交通部合作,風景熱門區及多數民眾休閒區基地台應多設,以利民眾緊急時通訊救援的方便性。例如桃園的虎頭山平時及假日人潮絡繹不絕。但業者的基地台設施不足,一有突發狀況難以聯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與交通部應合作,以便民、安民。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王進士  葉宜津  劉櫂豪 (十二)中華電信與其他業者提供消費者優惠措施時應簡化轉換程序,讓消費者簡單操作就可以轉換,不要程序冗長,語焉不詳,一者消費者權益受損,二者也不符合電訊提供民眾迅速快捷的原則,三者更顯示業者落伍的象徵,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加強對業者督導。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王進士  葉宜津  劉櫂豪 (十三)鑑於我國對於高頻(短波)廣播頻率核配及釋照相關法規自始付之闕如,卻於104年6月取締希望之聲電台,為10年來唯一取締高頻(短波)廣播之案件。查新聞局時代自82至95年間歷經10次廣播頻率開放,儘針對調頻及調幅,不含高頻(短波),95年開始之NCC時代亦未曾核准任何高頻(短波)電台設置。 現行國內使用高頻(短波)之中央廣播電台及漢聲廣播電台,所憑藉者僅因其為「政府遷台前即成立之廣播電台」,違反電信法第48條第1項:「無線電頻率、電功率、發射方式及電臺識別呼號等有關電波監理業務,由交通部統籌管理,非經交通部核准,不得使用或變更。」而同樣使用高頻(短波),且受地檢署認定為「尚未干擾無線電波之合法使用」的希望之聲電台,卻成為10年來唯一遭NCC取締的高頻(短波)電台,顯示NCC電波監理之取締偏頗與具針對性。 高頻(短波)為我國對中國廣播與無線電情報傳遞之重要工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健全電信發展、保障通信安全,及維護使用者權益,應於3個月內研議開放高頻(短波)廣播頻率核配及釋照。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十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辦理「業餘無線電人員資格測試」之考試地點除了北區(台北市)、中區(台中市)、南區(高雄市)監理處外,僅於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等地區有另外設置考試地點,台東地區的民眾從市區出發必須花6小時來回的車程去花蓮或高雄考試,交通費用及旅程花費時間較其他縣市為高,爰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配合台東地區民眾報考需求,辦理在地團考,以維偏鄉居民之權益。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十五)鑑於我國傳播內容品質屢遭詬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廣電媒體之主管機關,理應善盡監督媒體之責任,卻常提出要求業者自律之口號,未見具體有效措施與業務衡量績效指標之提出,實缺乏說服力與影響力。媒體乃社會公器,從傳播內容申訴件數之激增來看,顯示辦理強化傳播內容問責及業者自律之做法未收實效,亟待研議具體有效措施與業務衡量績效指標,以確實提升傳播內容品質。爰此,建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3個月內邀集相關單位研議有效策進作為,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以維護民眾視聽權益。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十六)據統計資料顯示,104年7月固網寬頻帳號數567萬3,189戶,其中ADSL與FTTX(光世代網路,通稱光纖網路)兩者用戶數合計達442萬3千餘戶,惟業者推出之傳輸速度皆不保證頻寬或傳輸速度,即契約所訂速度為上限,並非下限,消費者權益缺乏保障。現今提供寬頻上網之業者,幾乎不保證傳輸速度達到廣告及契約所述速度,不僅未保證該方案之最低速度或平均速度,亦未說明在何種設備或距離下可達契約速度,並藉由契約免責文字,規避對消費者之應負責任,且消費者如不滿意傳輸速度僅能退租,但市場業者幾乎每家都不保證,恐有公平交易法指稱聯合行為之傾向。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儘速再依立法院前所決議事項,檢討業者以文字免除應負責任之合法性,並要求業者之契約與廣告應一致,以避免業者任意誇大廣告內容卻逕於服務契約中排除責任,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成果報告,以確實維護消費者權益。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十七)對於目前許多卡通節目,因有民眾向NCC檢舉其有違反善良風俗等理由,而使得電視台因畏懼遭NCC裁罰而對節目大打馬賽克或停播部分可能有爭議之片段,導致節目之完整性受影響,除影響民眾收視權益外,亦有限制言論自由之虞。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建立明確之節目規範,而非一律要求業者打馬賽克或檢討改善,以維民眾權益。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劉櫂豪 (十八)對於手機主要元件及手機綁約方案,應要求業者應主動積極將相關資訊揭露,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  陳素月  劉櫂豪 (十九)現行4G業已開台營運,但產生無數亂象,有自認頻寬過大者而租借他家業者使用,有實際使用頻寬僅5M,卻大打吃到飽方案招攬客戶,使得整體4G服務品質並未如預期。但其原因並非頻寬不足,而係基地台建設不足及前端之固網頻寬不足所導致。現NCC又將拍賣2500Mhz及2600Mhz頻譜,但在現有業者對於4G建設仍處於不足狀態下,驟然拍賣頻譜,將使得再釋出之頻譜仍將處於建設不足或荒廢之情形。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再重新檢討於此時釋出頻譜之必要性,必要時並應停止104年之釋頻計畫。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陳歐珀  李昆澤  管碧玲  陳素月 本項另有委員提案4案,不予處理: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5年度預算案歲入「罰金罰緩」編列2,970萬元,僅係上(104)年度預算數5,411萬元之55%,審酌前年度決算數達1億6,017萬3千元,以及近年發生電信事業違反電信法「未經許可設置行動通訊業務基地臺」事件頻傳,主管機關應本於職責監督業者保障消費者權益以及要求業者依法推動相關業務,予以積極查核監督處分,爰此,有關105年度預算歲入「罰金罰鍰」預算編列2,970萬元,應予以比照本年度編列5,411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陳素月  劉櫂豪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5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人員維持」項下「約聘雇人員待遇」編列460萬6千元,計聘用3人及約僱6人,惟較本(104)年度聘用1人及約僱6人,增加2人聘用名額,基於該會105年度含基金預算預計進用臨時人員21人、派遣人力16人及勞務承攬39人,共計編列經費4,262萬4千元,基於政府機關應減少非典型人力之進用,爰此,有關105年度「約聘雇人員待遇」編列460萬6千元,應比照本年度預算編列322萬8千元,予以刪減137萬8千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陳素月  劉櫂豪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5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一般事務費」編列2,069萬6千元,其中含辦公大樓清潔、環境美化及保全費等878萬元、公關新聞剪報及有線電視頻道服務費91萬9千元,兩項合計969萬9千元,相較本(104)年度編列867萬元,增加102萬9千元,基於政府財政拮据,機關應撙節支出,爰此,有關105年度「一般事務費」編列2,069萬6千元,應予以刪減1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陳素月  劉櫂豪 (四)鑑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原住民族委員會合作辦理之「建構原住民族地區4G及無線寬頻計畫」雖然立意良善,但因全國各原鄉地區偏遠,後續維修費用龐大,恐再度爆發如桃園市復興區設備無人維修問題爭議。因此,爰提案要求NCC應加強協助原民會處理費用維修問題,並將本計畫建設進度,每半年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研議。 提案人:簡東明  羅淑蕾  王進士  葉宜津  劉櫂豪 10月14日(星期三)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二、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 (以上合併詢答,分開處理) (本日會議所列二項議程,合併報告及詢答,分開處理。由交通部部長陳建宇及民用航空局局長林志明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陳歐珀、羅淑蕾、楊麗環、葉宜津、陳素月、管碧玲、簡東明、李鴻鈞、劉櫂豪、陳雪生、王進士及尤美女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陳建宇、民用航空局局長林志明、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費鴻鈞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莊瑞雄及林國正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及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均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1項 民用航空局270萬2,000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08項 民用航空局2,408萬3,000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2項 民用航空局2,000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6項 民用航空局68萬8,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通過決議1項: (一)桃園鐵路高架化桃園市政府擬改地下化,預計104年10月桃園市政府將可行性評估送交通部審查,交通部應協調桃園市政府公開該府的可行性評估內容、通車時程、徵收土地範圍、工程技術、經費及審查進度,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葉宜津  簡東明  許淑華 第2項 民用航空局3億3,042萬7,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7項: (一)有鑑於民用航空局105年度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中「加班值班費」編列1,014萬5,000元。經查:本項預算從102年度編列820萬元,103年度編列957萬5,000元,104年度編列959萬8,000元,105年度更破千萬達到1,014萬5,000元,該項預算呈現逐年攀升。但由預算書「預算總說明」觀之,有關民航局現行法令執掌、各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近年內容並無明顯差異,顯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業務量未明顯增加,卻不斷擴增加班值班費,與政府各機關應撙節開支原則有違,顯有浮編之嫌。爰凍結「加班值班費」編列經費1,014萬5,000元之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管碧玲  羅淑蕾  劉櫂豪 (二)有鑑於廉價航空消費糾紛屢傳,仍未見民航局提出合宜處理方案。因廉價航空公司大多為外國公司,且並未全數在台灣設點服務,是以為保障廉價航空消費者權益,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於3個月內成立專責廉價航空消費糾紛處理小組,並設置申訴專線,須公布於廉價航空公司官網及廉價航空公司櫃臺明顯之處。 提案人:李鴻鈞  羅淑蕾  葉宜津  簡東明  王進士  許淑華 (三)鑑於全球通航空公司突然宣布因交機延誤問題,2016年起無力經營離島航線(包括蘭嶼、綠島等5條航線),已嚴重影響離島鄉親返鄉權益,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必須立即徹查此案,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過程及處理結果。 提案人:簡東明  羅淑蕾  許淑華  葉宜津 (四)鑑於高鐵營運後,屏東恆春機場載客量便節節下降,2015年更創下載客量及班次均為零紀錄,但交通部民航局每年仍須編列千萬經費維持人事及設備,外界批評聲音不斷,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儘速檢討恆春機場存廢或提出轉型計畫,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簡東明  羅淑蕾  許淑華  葉宜津 (五)鑑於低成本航空公司營運模式為航空業帶來重大變革,消費糾紛亦隨之日益增加,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必須加強監督及輔導,俾利兼顧飛航安全及消費者權益。 提案人:許淑華  羅淑蕾  簡東明  葉宜津  楊麗環 (六)桃園機場及高雄機場為目前國內兩個主要的國際機場,但根據統計,高雄機場國內、國際線架次於2014年底是51,687架次,而桃園機場則是208,874架,相差約四倍,但是國際線旅客人次卻是400多萬(4,195,966)對3,500多萬(35,804,465),相差約八倍,為平衡南北區域平衡發展,一方面亦舒緩桃園機場單跑道之壅塞情形,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如新增國際線航班應以高雄小港機場為主,另亦應增加小港機場與兩岸及國際熱門航點之航班,以便利南部民眾及帶動南部地區發展,請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王進士  羅淑蕾  許淑華  簡東明  葉宜津 (七)桃園機場南、北跑道都修復以後,跑道應可應付目前航班起降,但是停機坪不夠,若地面塞機,到時塔台航管和地面航機調度指揮分屬民航局和桃園機場公司應如何分工,交通部應立即和相關單位協調權責如何劃分,誰負責監督協調雙方,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葉宜津  簡東明  許淑華 (八)為解決桃園旅客人數增加,排班計程車數量不足,機場公司近期擬增加100台排班計程車,應保留50%名額給桃園市的計程車,畢竟桃園長期忍受噪音汙染,回饋桃園市民就業機會。且此次抽籤為增加非三年一次重抽不適用「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第14條;同時這個辦法當初訂定時,時空環境和現在有極大變化,尤其105年又要重新抽籤,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機場公司應立即重新檢討相關規定,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葉宜津  簡東明  許淑華 (九)超輕型載具目前在國內已漸漸流行,民航局在93年就針對超輕型載具訂定管理辦法,並協助超輕玩家在合法空域安全飛行,至今已劃定7處專供超輕用的空域。民航局也依民用航空法對違規超輕訂罰則,但違規飛行仍時有所聞,形成飛安隱憂。取締違規最困難之處是相關單位接獲通報超輕違規趕到現場時,超輕早已飛走。鑑於民航局已要求「超輕型載具」於機身或機翼明確標示管制號碼,應進一步與執法機關研擬有效之違規取締方式,以降低事故風險,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2個月內進行研議,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進士  羅淑蕾  許淑華  簡東明  葉宜津 (十)105年起台東綠島、蘭嶼航線改由全球通公司經營,並且規劃引進ATR-42-600型機(42人座)投入營運,屆時新機隊的續航能力及經營措施將可考量規劃綠島、蘭嶼直飛台北松山機場及高雄小港機場之航線,如此不僅節省旅客大量交通時間,對提高當地觀光發展亦有莫大助益。爰此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儘速與業者研議規劃開闢新航線之可行性,並於105年度春節前正式營運。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羅淑蕾  簡東明  陳素月  管碧玲 (十一)根據報載105年度起即將接手台東蘭嶼、綠島航空運輸的新經營團隊全球通公司購置新飛機計畫恐交機生變,無法如期以新飛機營運,屆時將影響台東離島航空運輸,爰此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即時追蹤後續狀況,提供必要協助,並做好應變措施,以確保離島航空營運不中斷,服務不打折,保障離島鄉親之權益。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羅淑蕾  簡東明  陳素月  管碧玲 (十二)低成本航空外籍航空公司在我國市場發展已逾10年,市占率逐年提高,國籍低成本航空公司並於103年度申請設立,並投入我國市場參與營運。然近年來低成本航空運輸模式在全球迅速發展,在我國無論公司家數、航線數、載客人數及市占率均普遍成長,以103年度為例,載客數達328萬4,171人,市占率為7.46%,惟消費者爭議亦逐年增加,截至104年度7月底止,爭議案件達211件,已高於103年度全年度的184件。顯然消費糾紛大幅增加,低成本航空的服務品質容有檢討之必要,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全面加強監督及輔導,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確實維護消費者權益。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管碧玲  劉櫂豪  羅淑蕾 (十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辦理「航站區建築物部分補強工程」(即第二航廈),不僅未依「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方案」規定辦理設計書圖審查,且排除耐震詳細評估報告建議之補強方式,改採速度型消能阻尼器及減震器進行補強,事後經臺北市結構技師公會覆核補強效果未達規範要求,嚴重影響航廈結構耐震能力及公共安全,核有違失,遭監察院提案糾正。台灣位處多震帶,地震頻繁,此事非同小可,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針對此弊案,儘速督促所屬要求廠商重新施作或補強;在最短時間內重新檢視全國其他各機場的建築,是否都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以確保機場航廈設施之公共安全。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管碧玲  劉櫂豪  羅淑蕾 (十四)針對國內航空機票退票規定過於僵硬,且不合理,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在1個月內針對國內航空公司退票規定進行調查,並參考國內其他交通運輸退票規定,擬定一套合理的退票手續費收取比例,且手續費應視其退票的日期遠近給予差別的手續費率。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歐珀  羅淑蕾  陳素月 (十五)監督管理國籍航空公司為民航局之主要工作,但近年來部分國籍航空公司飛安事故頻傳,但民航局僅以罰款為主要手段,導致業者不痛不癢,而未痛下決心改善飛安。對於此等航空公司,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運用民用航空法第112條第1項後段之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其許可,才能真正改善飛安,保護民眾之權益。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羅淑蕾  陳歐珀  陳素月  管碧玲 (十六)鑑於近年來低成本航空運輸模式在全球迅速發展,我國近年來亦快速增加,無論公司家數、航線數、載客人數及市占率均普遍成長,以103年度為例,載客數達328萬4,171人,市占率為7.46%,惟消費者爭議高達184件,104年度至8月底更已成長到342件。由消費者對低成本航空公司所提供服務,資訊不對稱引起消費糾紛,其中重複訂位、退改票、預選服務等票務問題為大宗,為避免民眾求助無門,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研擬設立航空服務消費爭議小組,並將其申訴專線公布於各航空公司訂票網頁上,以便民眾求助。 提案人:陳素月  劉櫂豪  陳歐珀  葉宜津  羅淑蕾  管碧玲 (十七)鑑於機師在駕駛飛機時,因為各類因素,導致不當應用求救訊號之情況,很有可能導致發生飛安問題。且目前桃園機場因跑道維修,航道資源有限,若再加上天候不佳,有可能出現機組為搶先降落,以謊報油量的方式緊急呼叫、要求緊急降落的情況,由此導致機組之間缺乏誠信,互不相讓,恐危及我國飛航安全。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針對上述情形提出相關改善書面報告,於2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劉櫂豪  葉宜津  羅淑蕾  管碧玲 本項另有委員提案4案,不予處理: (一)鑑於交通部民航局近期辦理全球通航空公司105年度無法順利經營離島航線(蘭嶼、綠島等5條航線)及恆春機場閒置問題時,多有處理不當及浪費公帑情形,且又無法事先防範問題於未然,因此爰提案先行凍結交通部民航局105年度「一般行政」(共編列328,346千元)1億元。 提案人:簡東明  羅淑蕾  許淑華  葉宜津 (二)民用航空局105年預算中325,564千元的人事費編列係為因應飛航安全及航空量等業務量增加請增員額,惟本次請增員額將32人列於公務預算,36人列於民航基金,相關業務費用編列基金預算,依據105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五點第(六)項規定內容提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編列範圍應與公務預算明確劃分,實非合理。爰此,本席提案將人事費325,564千元全數凍結,待提出書面報告明確區分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與公務預算的編列範圍,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連署人:葉宜津 許淑華 楊麗環 簡東明 (三)有鑑於民用航空局105年度歲出第14款第2項第1目「一般行政」工作計畫「01人員維持」項下編列3億2556萬4千元。占歲出預算98.53%,較104年度預算數3億0,695萬2千元,增加1,861萬2千元,主要係增加職員6人及聘用人員26人,共計32人。經查:本次因應飛航安全及航空量大增等因素請增員額達68人,其中將32人列於公務預算,36人列於民航基金,相關業務費用編列基金預算,洵非合理。本院審查104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案時作成決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於105年度預算,將各項公務業務計畫應依預算法規定回歸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內辦理,民航局未參據本院決議辦理,與本院決議未符。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3億2556萬4千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管碧玲  劉櫂豪  羅淑蕾 (四)105年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一般行政項下編列人事費3億2,556萬4千元,較上年度增加近兩千萬元。經查,民用航空局以符合國際規定及業務量增加為由請增員額,共增加68人,卻僅將32人列於公務預算,其餘36人列於民航基金,且相關業務費用竟編列在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顯非妥適。本院審查104年度交通部民航局預算決議既已要求將各項公務業務計畫應依預算法之規定回歸公務預算審查,卻仍與當初決議不符。爰此,建議凍結本筆預算四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三個月內改善後將書面報告送至本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羅淑蕾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 一、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166億1,912萬1,000元,照列。另「業務外收入」項下「依法分配收入」預算,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2.業務總支出:原列124億9,434萬7,000元,減列「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1,150萬元(含「專業服務費」之全國民用機場改善之評估與規劃50萬元及松山機場民航關聯產業廊帶1,000萬元、「公共關係費」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4億8,284萬7,000元。 3.本期賸餘:原列41億2,477萬4,000元,增列1,150萬元,改列為41億3,627萬4,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9億元,照列。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71億2,229萬3,000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通過決議9項: 1.針對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5年度「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4,520萬7,000元,其中國外旅費與大陸地區旅費合計1,258萬7,000元,惟出國旅費應為公務支出,應編列於民用航空局的單位預算中,今卻編列於民航事業作業基金,且未具體說明派員出國之計畫、參與會議、擬派人數等資訊,有規避立法院監督之嫌,爰此,有關「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之國外旅費與大陸地區旅費,應予以凍結四分之一,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將派員出國之詳細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陳素月  葉宜津  羅淑蕾  管碧玲  劉櫂豪 2.桃園航空城計畫擬在全區徵收3,000餘公頃,堪稱台灣史上最大區段徵收案,於計畫及徵收程序上,應嚴守正當程序,方得確保整體計畫及徵收行為之公益性、必要性,避免行政成本及社會資源之耗費。惟於104年10月初進行之桃園航空城徵收計畫之預備聽證程序,卻有記者於網路披露,現場有特定團體持有詳細記錄發言者完整姓名、本人出席或委任出席、受任人姓名之表單,疑似主辦單位洩露與會者個資,影響程序之正當性及可信性。 就航空城預備聽證及聽證辦理之正當程序有缺漏之虞,爰凍結105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之「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繼續計畫─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經費之三分之一,共計1億元,待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之主管機關調查預備聽證是否有個資外洩、及辦理後續聽證之正當程序應如何落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羅淑蕾  尤美女 3.有鑑於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5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53億0,299萬9,000元,包括分年性項目16億4,165萬2,000元及一次性項目36億6,134萬7,000元。松山機場105至107年度預計以「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購置多筆土地,總經費達112億餘元,金額實屬龐鉅,鑑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刻正研議「松山機場2030年整體規劃」、「松山機場民航關聯產業廊帶」開發案尚待協調及臺北市政府之「松山機場遷建及再生規劃」等議題,恐影響松山機場未來發展,未來土地用途存有變數,允應俟「松山機場2030年整體規劃」核定並與各界達成共識後,擬具完整計畫後再行購置,俾利資源合理配置與有效運用。爰此,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53億0,299萬9,000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羅淑蕾  陳素月  管碧玲 4.松山機場以「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購置土地4筆,列為一次性項目,編列31億4,555萬7,000元。由於松山機場之定位尚且不明,並無必要於此時花費龐大經費購置土地,爰予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羅淑蕾  陳歐珀  陳素月  管碧玲 5.松山機場已經是世界最危險機場之一,遷移松山機場也是國內多數民意,實無購置土地進行擴建之必要,爰此,將「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之一次性項目,105年度預算31億4,555萬7,000元凍結二分之一,待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連署人:簡東明  葉宜津 6.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5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中,其「服務費用」經費2億3,273萬元,包括「外包費」所需經費1,119萬6,000元。 惟民航局身為政府機關,竟帶頭違法大量運用非典型人力,讓勞工無法穩定就業、破壞就業市場機制。其中文書處理、一般庶務作業係由民航局員工所應自行處理,何以外包給廠商處理,顯有疏失。爰此,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劉櫂豪  陳歐珀  羅淑蕾  管碧玲 7.機場服務費係針對國際航線出境旅客收取,目前僅五成作為機場工程建設,其餘五成則列為觀光發展基金,有違成本與使用者付費原則,應比照商港服務費全部專款專用於商港建設。交通部應於3個月內評估「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施行細則」機場服務費專款專用於機場相關建設,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葉宜津  簡東明  許淑華 8.紅火蟻入侵臺灣已逾10年,松山機場於103年度發現紅火蟻入侵,並進行防治作業。紅火蟻為聯合國國際保育聯盟所列世界一百大惡性入侵生物之一,若無適當防治,可對農業與畜牧業生產、環境生態、人身及公共安全造成威脅,又紅火蟻防治誠屬不易,允宜定期全面清查,加強防治與監控。基此,民航局於104年1月份清查所屬航空站,清查結果除臺北國際航空站外(即松山機場),其餘各航空站皆未發現紅火蟻入侵情事。松山機場紅火蟻全面防治專業計畫預計辦理至107年度,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除對松山機場持續積極防治及監控,避免範圍擴散外,還應定期全面清查各機場,降低紅火蟻入侵對於全國機場公共設施及民眾之威脅,以維護飛航安全。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羅淑蕾  李昆澤  陳素月  管碧玲  劉櫂豪 9.恆春機場從103年9月至今沒有1架航機起降、完全無人搭乘,形同沒有經濟效益的蚊子館,造成機場人員及設施閒置浪費,損及政府形象。且該機場常受氣候、地理環境及機場設施等因素影響,導致航機無法正常起降,存在功能遭受質疑。由於屏東縣政府主張將恆春機場升格為國際機場,民航局亦補助200萬元經費做可行性評估,但鄰近之高雄國際機場為我國國際線客運量第2高機場,客運量尚未飽和,南臺灣再設置第2個國際機場之必要性待酌,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儘速研謀恆春機場存廢事宜,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活化檢討書面報告,避免國家有限資源的浪費。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葉宜津  劉櫂豪  羅淑蕾 (八)另有委員提案10案,不予處理: 1.有鑑於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5年度於「勞務收入─服務收入」項下,編列機場服務費11億5,211萬元,係針對國際航線出境旅客收取,目前僅5成作為機場工程建設,其餘5成則列為觀光發展基金重要財源之一。然要求國際航線出境旅客負擔國內風景特定區建設費用,不僅難以符合「用多付多、用少付少」之公平期待,正當性亦不足,有違成本與使用者付費原則,且國際機場建設成果未能為全民共享,訂定5成比率以挹注其他基金,作業亦欠合理。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1億5211萬元之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羅淑蕾  陳素月  管碧玲 2.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5年度預算案「租金及權利金收入」科目下,編列土地、廠房、權利金及其他租金收入75億4,752萬6千元。鑑於近年來國際間航空站經營管理已走向企業化、商業化趨勢,以期能有效整合機場周邊土地開發與毗鄰產業共存共營。然我國各航空站航廈可租用面積僅8萬8,561平方公尺,占總面積33萬8,075平方公尺之26.2%,究其原因主要係民航局所轄航站目前皆是以政府組織之型態運作,且多數為軍民合用機場,無法彈性調整,以因應各種差異化之需求。又機場園區公有土地租賃合約期限往往長達20年,缺乏定期調整機制,徒增政府財務風險,有必要重新擬定更符合時宜之策略。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75億4752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羅淑蕾  陳素月  管碧玲 3.105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合計在「勞務成本」及「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之「專業服務費」編列「辦理採購業務廉政民意問卷調查」經費共20萬元,從102年起每年均是編列該數額,惟查102、103年該項目之決算數額均僅15萬3千元,顯示20萬元已有浮編之嫌,爰此,應予以刪減4萬7千元,以符實際支出。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陳素月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羅淑蕾 4.民航作業基金105年度預算「勞務成本─專業服務費」項下編列2,280萬7千元辦理電子計算機軟體服務費,惟「勞務成本─折舊、折耗及攤銷」項下又編列4,366萬7千元攤銷電腦軟體費,該兩筆費用性質相近亦無更詳細說明,恐重複編列之虞,爰此特將該兩筆費用全數凍結,俟民航局提出相關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羅淑蕾  簡東明  陳素月  管碧玲 5.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5年度勞務成本中,其材料及用品費用相關經費1億7,692萬4千元,包括油脂相關經費2,820萬5千元。 惟民航局未察查目前國際原油波動,現已較去年下跌超過三分之一,本項經費與去年相比卻僅減少40萬元。爰此,建議全數凍結本筆預算,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儘速詳實編列,並於三個月內將改善情況以書面報告送至本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劉櫂豪  陳歐珀  羅淑蕾  葉宜津  管碧玲 6.105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委外審查離島偏遠航線營運虧損補貼計畫及執行情形」100萬元,惟根據「民用航空運輸業離島偏遠航線營運虧損補貼作業規定」,針對業者申請離島偏遠航線虧損補貼,民用航空局本就應召集有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社會公正人士審查,核准後針對補貼計畫之執行情形,應派員抽查考核,每月至少2次,因此,上開業務本屬民用航空局之職責,斷無委外辦理之道理,爰此,105年度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編列「委外審查離島偏遠航線營運虧損補貼計畫及執行情形」100萬元,應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羅淑蕾  陳素月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7.針對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5年度「民用航空運輸業經營離島偏遠航線營運虧損補貼」編列4億4,443萬3千元,相較本(104)年度編列1億9,029萬6千元以及103年度實際補貼1億4,910萬6千元,預算規模增幅甚多,雖說明係因應飛航離島航線業者引進新機,致補貼增加,且自105年1月1日起台東─蘭嶼、台東─綠島、高雄─七美、高雄─望安、馬公─望安等5航線,已由新進業者經由競標程序取得經營權,其係採用新機抑或租賃飛機投入營運,本應由業者自行評估承擔,主管機關何需因業者引進新機而增加預算補貼,恐有圖利業者之嫌,爰此,有關「民用航空運輸業經營離島偏遠航線營運虧損補貼」編列4億4,443萬3千元,應予以刪減2億5,0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陳歐珀  葉宜津  羅淑蕾  陳素月  管碧玲 8.針對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5年度「國際機場時間帶協調業務分攤款」編列190萬元,相較本(104)年度編列90萬元,增加1.1倍。目前我國國際機場時間帶協調中心係由民航局委託台北市航空運輸商業同業公會辦理業務,公會成員同時也是航空公司,然時間帶協調涉及商業利益甚大,主管機關竟然便宜行事讓球員兼裁判自行分配商業利益,喪失監督管理之權力與責任,難怪國內航空公司對民航局之監管視為無物,爰此,105年度「國際機場時間帶協調業務分攤款」編列190萬元,應予以全數刪減,並要求民航局應於一個月內,依據民用航空法第50條第1項設置國際機場時間帶協調委員會。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陳歐珀  羅淑蕾  陳素月  葉宜津  管碧玲 9.松山機場已經是世界最危險機場之一,遷移松山機場也是國內多數民意,而且105年度「松山機場10跑道端北側跑道地帶、安全區及燈光用地取得計畫」300萬元預算,尚未經行政院核定。爰此,本席提案將「松山機場10跑道端北側跑道地帶、安全區及燈光用地取得計畫」3000千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羅淑蕾 連署人:許淑華  葉宜津 10.民航作業基金105年度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交通及運輸設備」編列3億2,203萬5千元辦理松山機場監視系統及火警廣播監控系統改善,以及汰(新)購各機場業務所需車輛與助導航設施,惟在預算書「增購及汰舊換新管理用公務車明細表」內全屬空白,僅於備註說明其他車輛增購及汰舊換新後共507輛,其中增購工程車9輛、其他特種車14輛、機車3輛,民航作業基金車輛管理共507輛卻未將該資產細目詳細呈現預算書內,無法瞭解報廢年限即編列經費增購換新,實不利預算監督,爰此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5年度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交通及運輸設備」編列3億2,203萬5千元應予凍結三分之一,俟民航局提出相關資產細目並於以後年度詳細編列資產細目於預算書內,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簡東明  陳素月  羅淑蕾  管碧玲 10月15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詢答及處理)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陳建宇及中央氣象局局長辛在勤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陳歐珀、楊麗環、管碧玲、羅淑蕾、葉宜津、李鴻鈞、劉櫂豪及許添財等9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陳建宇、中央氣象局局長辛在勤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陳素月、林國正、簡東明及王進士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2項 中央氣象局,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09項 中央氣象局1,599萬8,000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3項 中央氣象局69萬7,000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7項 中央氣象局22萬1,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3項 中央氣象局22億2,214萬4,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9項: (一)有鑑於中央氣象局105年度第1目「氣象科技研究發展」第1節「氣象科技研究」項下,「氣象科技研究」、「氣候變遷應用服務能力發展計畫」及「發展小區域災害性天氣即時預報系統」3分支計畫,編列預算數1億2,292萬3,000元,主要係研發及引進氣象科技新技術、促進國際氣象技術交流及培養氣象專業人才所需等業務。然氣象預報準確度屢受質疑,從統計數據來看,目前不論是颱風強度或是颱風降雨量之預報準確度仍有改進空間,氣象局亟需研謀改善。爰此,凍結該等計畫編列經費1億2,292萬3,000元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羅淑蕾 (二)中央氣象局105年度預算「氣象科技研究」項下「氣象科技研究」編列5,525萬元,其中氣象科技颱風專案研究計畫人力外包編列367萬元,從事新一代颱風資料庫服務系統發展並進行台灣颱風路徑、風雨分析與預報精緻技術研究;另外發展台灣地區短期氣候預測技術計畫人力外包編列301萬元,從事台灣劇烈天氣與氣候變化之研究、動力區域氣候預報系統之研究發展、全球氣候預報模式之研究發展。惟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中央氣象局氣象預報準確率屢受質疑,並指出103年度低溫特報及豪、大雨特報之預報誤差累計次數均較102年度增加,且颱風路徑預報103年度平均誤差值亦較102年度為高,顯見相關技術瓶頸仍待克服。氣象局預報準確之關鍵技術亟需提升但相關研究計畫卻僅以外包人力方式為之,顯然氣象局並無足夠重視相關技術提升,爰此105年度預算「氣象科技研究」項下「氣象科技研究」編列5,525萬元應予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羅淑蕾  葉宜津  管碧玲 (三)颱風是造成台灣破壞及傷亡的最危險天災之一,但颱風氣象預報在台灣總是引發爭議,其專業預測也同時讓社會大眾質疑不斷。查中央氣象局105年度於「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項下新增編列「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服務計畫」預算3億1,900萬元,其編列究竟有無必要性及急迫性,不無疑問。爰此,將「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服務計畫」編列3億1,9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待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葉宜津 連署人:楊麗環 (四)有鑑於中央氣象局105年度歲出第1目「氣象科技研究發展」第2節「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項下「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服務計畫」編列3億1,900萬元,作為「氣象資訊智慧運用服務處理計畫」之用。本計畫為新一代系統建置計畫,係以「災害性天氣監測與預報作業建置計畫」(99至104年)之成果為根基接續辦理,分兩階段各4年計畫(I與II)進行。然「災害性天氣監測與預報作業建置計畫」於103年度「數值天氣預報系統主機設備採購案」保留數1億6,600萬元,係因合約商CPU處理器生產問題,原訂於103年交付卻延至104年6月16日始交付。雖據該局稱已完成新一代系統之建置與更新,為免採購瑕疵再次發生,氣象局應儘速向立法院詳實揭露採購資訊,俾利立法院監督數值天氣預報系統主機設備之採購程序。爰此,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3億1,90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揭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羅淑蕾 (五)氣象局辦理東部海域電纜式海底地震儀及海洋物理觀測系統建置計畫(96至100年)原規劃建置250公里海底電纜,但最後修正計畫僅建置45公里海底電纜,並於100年正式啟用,103年5月卻因不明原因遭外力破壞,影響氣象局地震測報及預警應變時間。氣象局105年度預算「地震測報」項下「地震與海嘯早期警報計畫」編列1,078萬5,000元、「海纜觀測系統擴建計畫」編列9,900萬元及「防災觀測系統擴建計畫」編列8,000萬元皆分別執行擴建東部海域電纜式海底地震儀及海洋物理觀測系統,惟氣象局第一期計畫即因計畫評估不足致使建置未達目標,現又因不明原因致海纜系統無法運作,而氣象局為應變系統損壞因此於擴建計畫再辦理修正計畫以因應,這顯示東部海域電纜式海底地震儀及海洋物理觀測系統建置計畫之整體評估不足,計畫一再變更,爰此,前述3項預算科目應予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羅淑蕾 (六)有鑑於中央氣象局105年度歲出第1目「氣象科技研究發展」第4節「地震測報」項下「海纜觀測系統擴建計畫」、「防災觀測系統擴建計畫」共編列1億7,900萬元,預計辦理海纜擴建舖設路由確定、海中擴建設備完成廠內製造與測試、海纜舖設許可申請、海纜觀測系統佈放、以及建置1座井下地震觀測站(取代原故障觀測站)。有鑑於目前地震及海嘯防災海纜觀測系統與強震即時警報系統功能未完備,復因海纜斷裂致觀測系統損壞,受損海纜重建併擴建計畫修正迄未核定,氣象局應儘速完成系統建置及修復工程,避免損害再次發生。爰此,凍結該等計畫編列經費1億7,900萬元之四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羅淑蕾 (七)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第1目「氣象科技研究發展」第4節「地震測報」項下「海纜觀測系統擴建計畫」,編列9,900萬元,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昆澤  羅淑蕾  陳歐珀  劉櫂豪 (八)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第1目「氣象科技研究發展」第4節「地震測報」項下「防災觀測系統擴建計畫」,編列8,000萬元,凍結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昆澤  羅淑蕾  陳歐珀  劉櫂豪 (九)有鑑於中央氣象局105年度第3目「氣象測報」計畫項下「氣象通信及雷達測報」中編列五分山雷達儀修復經費4,900萬元。氣象雷達具觀測全天候及大範圍降雨與氣流特徵能力,並以五分山雙偏極化氣象雷達功能最強,得以掌握更多氣象資訊。104年8月五分山氣象雷達儀因蘇迪勒颱風嚴重受損,預計於105年9月修復完成,另修復期間氣象局自104年8月17日起委請國立中央大學氣象雷達及科技部TEAM-R雷達開始進行替代及輔助觀測,惟替代方案之資訊可用性、完整性及正確性不明,氣象局有責向立法院做詳盡報告,避免資訊落差影響氣象預報作業。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4,90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羅淑蕾 (十)根據觀測資料顯示,臺灣地區大部分的地震都發生在東部,加上鄰近龜山島海底火山活動可能引起的海嘯事件,將會直接危害宜蘭地區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加速推動建置東部地震海嘯防災海纜觀測系統確有其必要性,惟氣象局現有海纜觀測系統,海纜長度與觀測站數量均有所不足,無法彰顯防災效益。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儘速評估辦理地震海纜系統擴建作業,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評估報告,以降低強烈地震、海嘯與海底火山對宜蘭的威脅及可能的損失。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羅淑蕾  葉宜津  管碧玲 (十一)鑑於我國地處環太平洋地震帶,地震活動頻繁且強震威脅無法避免,提升地震與海嘯預警偵測能力刻不容緩,臺灣有大多數地震發生在東部外海,對臺灣威脅不小,由國外經驗顯示,建置即時海纜觀測系統能有效的擴展地震與海嘯的偵測與預警能力。惟氣象局目前於100年底完成長度45公里與1座地震海嘯觀測站之海纜觀測系統,其預警與防災效果相當有限。爰建請交通部應儘速辦理地震海纜系統擴建作業,以增進地震與海嘯之偵測能力,並配合強震即時警報之應用,提升地震速報時效與預警能力,強化防救災功能與效益,減少地震與海嘯災害損失,增進人民與社會之福祉。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羅淑蕾  陳歐珀 (十二)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103年5月26日上午9點18分發現海纜觀測系統故障,故障原因推斷係受不明原因導致纜線斷裂、設備移位與系統故障。本次故障修復經費﹙包括查勘、打撈、修復、重新布放與恢復運作﹚,經日本電氣株式會社﹙NEC﹚估價約需1.5億元。由於所費不貲,為兼顧實際地震監測作業需求與節省公帑下,將採觀測站重建方式因應,並擬修正「地震及海嘯防災海纜觀測系統擴建計畫(104至106年﹚」,為海纜擴建70公里、更新1地震海嘯觀測站、新增2地震海嘯觀測站及建置6座井下地震站;截至104年9月22日,修正計畫尚未經核定,交通部應儘速和行政院溝通。有鑑於目前地震及海嘯防災海纜觀測系統與強震即時警報系統功能未完備,復因海纜斷裂致觀測系統損壞,無法全面發揮早期預警、緊急通報及應變等效能,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儘速完成系統建置及修復工程,避免損害再次發生,俾利預警訊息及緊急通報作用之運用。 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陳歐珀  羅淑蕾  李鴻鈞 (十三)宜蘭地區旁有龜山島鄰近海底火山活動,因此台灣東部外海常發生地震;另外,宜蘭地處東部,無法受地形影響藉由中央山脈阻隔颱風,不管是地震及颱風,宜蘭常常首當其衝,顯見氣象建設對宜蘭地區至為重要。鑑於五分山氣象雷達於104年遭蘇迪勒颱風摧毀後,宜蘭地區僅能靠其他雷達支援觀測,仍顯不足,若遇颱風、豪雨恐無法有效掌握及預警,應仿效北、中、南都會區在宜蘭地區設置防災降雨雷達,精準掌握降雨及風力預測,強化宜蘭地區防災設施,以促進宜蘭民眾安全。爰建請交通部督促中央氣象局積極推動執行「雲嘉南及宜蘭兩低窪地區建置防災降雨雷達」,以符合防災及地方安全需求。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羅淑蕾  葉宜津  管碧玲 (十四)五分山氣象雷達站位於台灣東北角山區,提供對北部颱風嚴密追蹤監視,並改善北部陸上豪雨預報,並加強冬季之鋒面偵測,以期減少因氣象災害所造成之損失。五分山氣象雷達因蘇迪勒颱風受損嚴重,修復期間應充分掌握替代及輔助觀測資訊之之完整性及正確性,且全臺各氣象雷達也應加強防颱機制,俾利氣象觀測正常運作。 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陳歐珀  羅淑蕾  李鴻鈞 (十五)鑑於氣象局目前共設置25個配有專業人員駐守之氣象站,惟中部地區僅彰化縣獨無。而近來颱風多經過台灣本島由東而西穿越,影響彰化當地農業甚鉅。若無法準確觀測氣象,難以保障彰化地區面臨劇烈氣候轉換時之應變能力,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儘速規劃彰化縣境內增設有專業人員駐守之氣象站,供當地居民更詳盡之氣象資料及海象測量報告。 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羅淑蕾  陳歐珀  劉櫂豪 (十六)近年因全球氣候變遷與極端天氣所導致破紀錄的氣象災害頻傳,IPCC的報告亦指出,全球暖化有可能加強極端氣候事件對社會經濟的衝擊,臺灣正位於對全球暖化衝擊最敏感地區,近年除極端降雨事件大幅增加外,104年基隆、臺北、嘉義6月份高溫(35度以上)天數亦破了歷史同期紀錄,我們已實際面對氣候變遷帶來的衝擊,需要積極進行氣候風險的控管與調適。 臺灣地區有27個氣象站,其中包括7個百年以上的觀測站,這些寶貴的長期氣象觀測以及天氣圖集等紙本歷史資料,若能適當加以數位化,正可以提供我國各界做為理解臺灣長期的氣候變化及評估台灣所受到氣候衝擊與風險的基礎。雖然可以預期因相關資料數量龐大,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與時間。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是我國氣象的主管機關,應責無旁貸的積極思考相關工作的進行,建置完整的臺灣氣候資料庫,提供給政府、學研、防災及社會各界使用,做為我國氣候變遷調適政策架構與相關計畫推動實施的基礎,提升國家整體的調適能力。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羅淑蕾  陳歐珀 (十七)氣象局很早即有官方臉書(包括報天氣、報地震、報天文、福爾摩沙氣象萬千),利用社群網路媒體與網友互動,目前已累積約16萬粉絲,算是政府機關中走在前面的單位。現今網路科技發達,無論老少皆已進入網路社群時代,許多人在社群網路上的閱讀時間,比報章、雜誌或傳統電視媒體都來得多。由於氣象及地震訊息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官方社群媒體應負起能普及氣象相關知識性及教育性的教育宣導服務,惟無論官網或臉書皆過於制式化,缺乏與民眾互動溝通機制。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在知識性與教育性的互動服務上,加強網路社群管理員及小編群掌握網路動態,即時回應氣象與地震等相關議題,提供網友參與討論的平臺,樹立氣象、地震、天文等各方面的專業知識傳播與教育宣導服務之楷模,作為其他政府機關的參考借鏡。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羅淑蕾  陳歐珀 (十八)有鑑於中央氣象局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1條規定:「氣象局於上午一時、四時、七時、十時、下午一時、四時、晚間七時及十時前,將颱風來襲地區之風力級數、陣風級數及雨量預測列表」。由於目前氣象局提供之預測列表均以各縣市作為分區,由於部分縣市幅員遼闊,擁有平地區域、山地區域或是鄰近海邊地區,僅以各縣市作為分區的風力預測恐難提供各縣市首長作為是否放假的依據使用。建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未來進行颱風各警戒地區風力預測時,應以鄉、鎮、區作為預測分區,以利民眾作為因應及各縣市從事救災應變或決定放假與否之用。 提案人:李鴻鈞  楊麗環  葉宜津  羅淑蕾 (十九)在氣候變遷下,臺灣地區降雨無論時間或地點,都會更為不均,將會導致更多的洪災、旱災。將大幅衝擊國土空間使用分布與城鎮維生機能等課題,對於台灣民眾生命與財產影響之頻率已逐漸提高。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加強災害性天氣資訊掌握與監控,及相關資料連結與運用,以提供相關部會制定政策參考,降低氣候變遷對民生經濟與社會安全之影響。 提案人:楊麗環  葉宜津  陳歐珀  羅淑蕾  李鴻鈞 本項另有委員提案7案,不予處理: (一)有鑑於中央氣象局105年度歲出第14款第3項第1目第1節「氣象科技研究」工作計畫「05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劃」項下編列800萬元。本計畫屬105年度政策引導型新興計畫,期程自105年至109年,總經費5000萬元,本年度首編費用800萬元。然本計畫由交通部於104年6月29日以交資字第1045008495號函送行政院審議,目前仍處行政院與所屬相關單位意見往返表示之階段,尚未經行政院正式核定,即逕行編列該項預算,稍嫌草率,恐有浮編之嫌。爰擬全數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800萬元。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羅淑蕾 (二)105年度中央氣象局「氣象科技研究」項下「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編列800萬元預算。經查本案屬105年度政策引導型新興計畫,中央氣象局係執行其中之「台灣氣候資料庫建置」之子計畫,該整體計畫迄今尚未獲得行政院核定計畫,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有違預算法相關規定,顯欠覈實。爰此,105年度中央氣象局「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預算編列800萬元,應予以全數凍結,俟行政院核定後,再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羅淑蕾  陳歐珀  葉宜津 (三)105年度中央氣象局「氣象科技研究」項下「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編列800萬元,主要用於執行「台灣氣候資料庫建置」之子計畫,當中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250萬元,採購氣候資料數位化相關設備,惟「氣象科技研究」項下之「氣候變遷應用服務能力發展計畫」另已編列300萬元建置氣候資料數位化儲存查詢設備,兩者有重複編列預算之嫌,爰此,105年度中央氣象局「氣象科技研究」項下「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編列800萬元,應予以刪減1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羅淑蕾  陳歐珀  葉宜津 (四)有鑑於中央氣象局105年度歲出第14款第3項第2目「氣象測報」工作計畫「04新發射氣象衛星資料之接收及其產品應用計畫」項編列經費1440萬5千元。「新發射氣象衛星資料之接收及其產品應用計畫」(105至110年)係6年期之新增計畫,計畫總經費1億2,960萬元。然本新增計畫迄至104年9月12日皆未經行政院核定,有違預算法第34條所定,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預算,本計畫與預算法規定不符。爰此,擬全數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440萬5千元。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葉宜津  管碧玲  羅淑蕾 (五)第1目「氣象測報」(8)新發射氣象衛星資料之接收及其產品應用計畫,原列1,440萬5千元,建議全數凍結,俟行政院核定後向交通委員會報告併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昆澤  羅淑蕾  陳歐珀  劉櫂豪 (六)105年度中央氣象局「氣象測報」項下編列「新發射氣象衛星資料之接收及其產品應用計畫」1440萬5千元,本案為多年期計畫(105年至110年),總經費1億2900萬元,主要是為了強化衛星觀測基礎建設及開發衛星應用新產品,惟該案迄今尚未經行政院核定,根據「預算法」第34條規定,「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案,並送立法院備查。」氣象局本項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復未依前揭預算法規定辦理,爰此,「新發射氣象衛星資料之接收及其產品應用計畫」1440萬5千元應予以全數凍結,待氣象局於本案經行政院核定後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羅淑蕾  陳歐珀  葉宜津 (七)中央氣象局於105年度氣象測報項下編列新發射氣象衛星資料之接收及其產品應用計畫相關費用1440萬5千元,惟本計畫係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違反預算法第34條。爰此,建議全數凍結本筆預算,俟行政院核定後,再將相關書面報告送至本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劉櫂豪  葉宜津  羅淑蕾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本部運輸研究所105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編列提出報告,深感榮幸。 運輸研究所擔任本部政策幕僚,協助運輸政策擬定、運輸系統的整合規劃與研究,充分發揮對本部業務橫向整合政策協調,及縱向支援與督導功能。近年來,該所除積極辦理整體運輸系統相關研究外,亦致力進行海岸及道路橋梁災害防救科技、港灣環境資訊、綠色港埠新技術等研究,各研究成果及建議,均可提供本部及相關機關作為施政決策之參考。 有關運輸研究所105年度施政計畫及歲入、歲出預算編列內容,請林所長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信得: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本所105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編列提出報告,至感榮幸。 茲謹就本所103年度與104年度截至9月止之預算執行情形、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預算編列情形及預期施政績效,向 貴委員會提出簡要報告。 壹、103年度與104年度截至9月份止預算執行情形 一、103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一)103年度歲入預算編列72萬8,000元,決算數149萬8,000元,執行率205.82%,超收原因主要係廠商違約逾期之賠償收入及國際會議廳場地出租收入增加所致。 (二)103年度歲出預算編列4億1,131萬9,000元,決算數為3億9,962萬4,000元,執行率97.16%。 二、104年度截至9月份止預算執行情形 (一)104年度歲入預算編列98萬元,截至9月份止預算分配數61萬9,000元,實收數119萬7,000元,占預算分配數193.41%,超收原因主要係國際會議廳場地出租使用率提高所致。 (二)104年度歲出預算編列4億108萬9,000元,截至9月份止預算分配數3億115萬元3,000元,執行數2億7,833萬8,000元(含暫付款23萬9,000元),占預算分配數92.42%。各項業務均順利推動中,年度終了將可達成預算執行進度。 貳、105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依據行政院105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交通部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編定105年度施政計畫,施政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辦理整體運輸規劃作業、開發計畫審議評估工具、精進公路設施管理制度,以健全整體運輸系統發展。 二、研議海運、空運政策與整體發展策略,提供施政決策參考。 三、加強運輸安全系統研究並持續推展實務應用。 四、辦理強化公共運輸經營管理效率與運輸物流競爭力及運輸產業調合力策略相關研究暨業務推動。 五、推動運輸科技發展及應用策略規劃,提昇運輸資通訊科技之研究與發展,強化運輸研發成果之智財管理與知識管理。 六、辦理因應氣候變遷運輸減緩與調適、永續運輸發展及交通影響評估等相關研究暨業務推動。 七、加強海岸及道路橋梁災害防救科技、大氣腐蝕環境調查、港灣環境資訊、港灣及海岸環境監測及調查、港埠設施及航行安全、海岸保全及創造綠色港埠新技術之研究。 參、105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 一、歲入部分: 本所105年度歲入預算編列98萬元,與上年度相同。茲按各來源別說明如下: (一)財產收入:78萬元,主要係國際會議廳場地、出租設置郵局ATM及停車場等出租收入。 (二)其他收入:20萬元,主要係出售各項運輸研究書刊出版品、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及宿舍管理費等收入。 本所歲入來源別預算表,請參閱附件1。 二、歲出部分: 本所105年度歲出預算編列4億1,170萬7,000元,較上年度法定預算數4億108萬9,000元,增加1,061萬8,000元。各業務計畫編列情形如下: (一)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1億1,777萬9,000元,較上年度增列100萬元,係辦理「海洋防災科技及永續發展計畫」、「港灣及道路運輸效能提升與災防技術研發計畫」、「提升海空運規劃技術科技研發計畫」及「低碳運輸系統發展計畫」等研究所需經費。 (二)一般行政:1億5,509萬9,000元,較上年度減列225萬1,000元,係本所人員維持費及行政工作維持費。 (三)運輸研究業務:5,542萬2,000元,較上年度增列1,004萬8,000元,係辦理「交通運輸系統規劃與營運永續發展機制與策略計畫」、「交通旅運資訊多元整合服務計畫」及其他基礎運輸研究計畫等經費。 (四)港研中心管理業務:8,320萬7,000元,較上年度增列182萬1,000元,係辦理港灣技術研究業務所需人員維持費及行政工作維持費。 (五)第一預備金:20萬元,與上年度同。 本所歲出機關別預算表,請參閱附件2。 肆、預期施政績效 一、配合國家政策、因應社經環境變遷,辦理臺灣整體及區域運輸規劃,擘劃運輸發展藍圖 配合行政院氣候變遷、節能減碳、防災減災等政策,觀察國際與兩岸情勢、高齡與少子化、都會磁吸與擴大效應,掌握跨縣市運輸整合議題,探討社經環境變遷對運輸發展之衝擊。本所持續滾動檢討調整運輸規劃模式、辦理鐵公路容量分析基礎研究,及優化整體運輸發展評估系統,以支援國家發展與交通部重大建設審議評估作業需要。 二、強化海空運輸整體競爭力 海空運產業隨著國際經濟與情勢變化極大,為強化我國港埠及機場在全球及亞太地區之競爭力,105年將進行建立國際航運網路模型以探討臺灣港群之營運策略與未來發展之研究,及臺灣國際機場引進機場協調整合決策(A-CDM)系統之研究,並賡續研擬我國主要港口、機場之發展策略,強化我國海空運輸營運效能。 三、提升運輸產業永續經營與管理技術 持續落實「運輸政策白皮書」之目標及協助交通部推動「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102-105年)」,辦理電子票證資料加值應用分析及計程車產業發展分析模式之研究,透過大數據分析,以掌握公路客運系統及計程車產業發展狀況,提升運輸系統服務品質,滿足民眾行的需求,進而促進運輸產業之永續發展。 四、提昇運輸事故之防範能力 依據「運輸政策白皮書─運輸安全」之政策主軸,賡續強化人、運具及環境有關的人因安全、風險評估與改進策略之研究。針對船舶安全、鐵路安全之精進策略持續進行研析外,同時持續推動易肇事路段改善計畫、探討大數據於道路安全之應用分析等,以達成行政院頒訂之「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之政策目標,並支援交通部「建立人本、安全的交通環境」願景。 五、推動運輸科技發展及運輸資訊整合應用 依據「建立人本且永續的智慧交通生活環境」之發展願景,掌握大數據、物聯網、智慧裝置、行動應用及雲端運算等資通訊科技發展趨勢,運用網路與新科技,賡續推動智慧運輸在交通無縫、交通流暢、交通安全與交通資訊共享之應用服務,在運輸科技發展方面,將進行車與路整合運作之研發,以追求更安全、效率及環境友善的優質運輸服務。在運輸資訊整合應用方面,將配合交通部於既有智慧型運輸系統發展基礎下,強化多元交通資訊整合服務運輸服務,以智慧交通連結人本生活。 六、提升運輸部門節能減碳政策評估能力 配合行政院成立「綠能低碳推動會」及依據交通部指示,擔任「綠色運輸推廣」工作組之幕僚作業,將持續進行城際運輸節能減碳策略評估模組之開發及應用,滾動檢討運輸部門節能減碳政策,適時修訂運輸部門節能減碳策略與行動方案。另配合行政院因應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提報「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DC)」,將依據運輸部門減碳路徑規劃內容,協助交通部辦理部門目標之訂定與落實。 七、強化交通建設因應氣候變遷之調適能力 持續配合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規劃推動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及行動計畫」專案,協助交通部彙整及檢視部屬機關所提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已建立重大鐵公路建設風險地圖及完成調適資訊平台之建置,後續將增加資訊平台線上風險評估之彈性,提供客製化分析功能,期能透過相關研究工作之推動,提供作為後續交通部暨部屬機關推動各項因應氣候變遷調適工作之參據。 八、提升港灣及道路橋梁之安全與維護技術 持續推動港灣與海洋運輸科技研究,研發本土化之港灣海氣象數值預報模式及港灣構造物與波流互制研究,建立防災預警及救災決策支援體系;研發綠色港埠新技術;整合港灣波、潮、浪、流即時觀測資料及港灣海氣象數值模擬預報資訊,建立「港灣環境資訊網」;精進山區道路及橋梁災害防治技術;建置大氣腐蝕環境分類資訊系統;及強化港灣構造物之安全檢測及耐震性能評估。透過相關研究,期以提供各港港灣環境資訊、降低天然災害損失、提升港埠營運效能及道路橋梁安全。 九、104年度落實執行計畫實績說明,請參閱附件3。 伍、結語 本所105年度預算已衡酌各項計畫優先緩急、以往年度執行績效,並配合施政需要妥適編列,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先宣告幾件事:一、本會委員發言10分鐘,得延長2分鐘;二、其他委員會委員6分鐘,得延長2分鐘;三、暫定上午10時30分休息10分鐘;四、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提案,請於10時30分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五、中午原則不休息,請工作人員準備便當。 請楊委員麗環發言。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巨爵颱風將至,而我們桃園後站在上次颱風來襲時發生非常嚴重的淹水,其整治路段很巧地就在我們鐵路旁邊,即桃鶯路到復興路的路段,本來治水的規劃都是以鐵路高架來規劃,但現在市長要求要改成地下化,到目前為止,我們很擔心整體的治水工程會因此而受到延宕,未來包括後站及引流的桃園市區都有可能造成水患。有關鐵路高架地下化的部分,請問部長,你們有收到桃園市政府相關的文件或決策嗎?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部長:主席、各位委員。就我的瞭解,他們是在辦可行性研究,第一期應該已經結束了,第二期的可行性研究則尚未送來。 楊委員麗環:所以,第一期已經送來了? 陳部長建宇:還沒有,他們才剛辦完,還要辦第二期的可行性研究。 楊委員麗環:他們自己辦? 陳部長建宇:對。 楊委員麗環:他們辦的時候需要送到交通部…… 陳部長建宇:按照院裡面定的要點規定,他們完成之後要報到部裡面審查。 楊委員麗環:第一階段的可行性研究報上來了嗎? 陳部長建宇:還沒有。 楊委員麗環:因為水道都在地底下,若是如此,改成地下化之後,治水工程可以先動工嗎?會不會有影響? 陳部長建宇:市府方面自己要去考量,因為畢竟這部分如果他們決定要採用地下化工程,水的排放問題就要一併納入考量。 楊委員麗環:如果水患的整治先做好,之後若改成地下化的話,會影響整個地下化的工程嗎? 陳部長建宇:這個可能就要從工程介面上去做考量。 楊委員麗環:好,同樣的問題也是卡在高架地下化,我剛才問的這個問題非常緊迫,因為淹水已經是非常嚴重的狀況。 陳部長建宇:我們會提醒他們。 楊委員麗環:曾經淹到高達2層樓的高度,可說前所未見。另外,綠線捷運部分將來也是在桃園火車站共構,目前桃園市政府有把綠線捷運修改的規劃報告送到…… 陳部長建宇:有送到部裡面。我記得我們在10月2日就已經報院了。 楊委員麗環:聽說他們先送的是忠勇西路G5及陽明公園G6這個區塊,是嗎?此處要先動工嗎? 陳部長建宇:一般而言,可行性研究或綜合規劃一定是全線報上來。 楊委員麗環:因為市長是八德人,會不會讓八德這個區塊先做? 陳部長建宇:應該不至於。 楊委員麗環:國發會那方面的資料,你們有去瞭解嗎? 陳部長建宇:在綜合規劃時有一些意見,也請他們盡快去處理,然後他們也在10月之前報到部裡,10月2日本部就已經報院了。應該是綠線整條線…… 楊委員麗環:所以是綠線捷運整條路線? 陳部長建宇:對。 楊委員麗環:就本席所知,忠勇西路G5的部分其中有一個路段過去是沒有徵收,現在才要規劃銜接起來,他們的高局長有來找過我,希望交通部給予補助。部長知道這部分嗎? 陳部長建宇:我不清楚,除非他事後有加進來。 楊委員麗環:請部長去瞭解一下,雖然這不是我的選區,但萬一選完之後,突然又說不地下化而要改成高架化時,至少綠線捷運這個路段的準備工作都可以先做好。 陳部長建宇:好,沒有問題。 楊委員麗環:不要因為市長的地下化政策而影響交通部其他該做的工作,所有的準備工作、包括目前高架化尚未完成的部分,請你們盡量去處理。如果將來真的改成地下化,必須同步進行的部分,也請你們留意。 陳部長建宇:好,沒問題。 楊委員麗環:不要影響到我們桃園整體的交通建設。 陳部長建宇:好。 楊委員麗環:其次,南崁交流道的部分,在毛部長時代,我曾經要求所有的交流道都各走各路,即下交流道之後千萬不要碰到紅綠燈,因為交流道一下來如果馬上遇到紅綠燈或左轉等紅綠燈的話,將會回堵到交流道的順暢。像我們桃園北二高交流道做得很好,下桃園區往我的選區經國路、春日路都是有專門道路,一下交流道都沒有紅綠燈,一直到市區才會遇到紅綠燈,順暢度都沒有問題。目前唯獨下南崁交流道,它是經中正路,此處每逢假日時,有很多人要去吃海產或參加活動,南崁中正路正好是所有南桃園、東南桃園進八德、後火車站區塊、往竹圍、西濱快速道路一帶要經過之路段,它是西濱往北或往南相當重要的路段,在這個路段就是發生一下交流道馬上就遇到紅綠燈,而它正好是從台北南下的交流道口,此處就有一個紅綠燈,在上下班時間及假日往往都是嚴重塞車、回堵的情況。部長,想個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吧! 陳部長建宇:是,運研所正在跟地方政府研究區域交控的問題…… 楊委員麗環:運研所報告一下吧!因為本席上次已經提出書面質詢,現在你們有辦法解決嗎?是要由地下道或高架來著手?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信得:主席、各位委員。委員講得很好,是否讓我們再去做一個澈底詳細的運量統計分析,再來跟地方政府研究號誌要如何重整,因為號誌、秒差與交通量不連鎖…… 楊委員麗環:只有號誌問題嗎? 林所長信得:不止,還有區域交控的問題。 楊委員麗環:因為該處是三叉線匯集地,無論是從北上或南下,加上中正北路而來的車輛都匯集在此,因此往往造成嚴重塞車問題,請你們務必想個辦法。 林所長信得:好。 楊委員麗環:看看要繞道或者在某一個地方再加一個支線交流道以提早分散車流等方式去處理解決。謝謝。此外,包括經國道3號到台北的萬華、大安、中正及藝文特區經國道3號到景安站的中壢與指南公司兩條公車路線,我要非常謝謝交通部把新北、台北與桃園公車聯營這部分做得相當不錯,也得到桃園民眾很大的肯定,尤其交通部也特別補助低底盤公車,所有年長者、孕婦、身心障礙者都認為這是一大德政,因為以前這些人根本無法搭公車,年長者爬舊式公車非常吃力也很危險。現在從台北、新北兩市到桃園購屋的人很多,在上下班時間如果大家都走中山高的話,有些地方的轉乘就很麻煩,而這兩條路線的設計是非常好的,它直接就從最靠近國道3號的部分去銜接新北、台北兩市,所以本席希望這兩條路線能夠盡早通車。 陳部長建宇:我手上目前是沒有這份資料,不過我會請公路總局盡快處理,再向委員報告實際的處理狀況。 楊委員麗環:好。此外,運研所要特別注意一點,我們的二高交流道從八德到大興西路號稱的大興西路交流道,這兩個路段非常長,涵蓋的區域就是八德區龜山一部分、八德區,還有桃園的中路地區(桃園區的南邊)、內壢交界,如果能夠在這兩個交流道中間再加一個交流道下來,整個八德與桃園中路、內壢地區就有交流道直接下來,大家就不需要都擠到大興西路交流道,而大興西路交流道又跟南崁交流道僅相距3公里,加上我們還有一個中正北路快速交流道,所以,這個地方在上下班時間都會造成非常擁擠的情況,希望能夠及早在中間新增一個交流道來疏散車潮,地點大概是在省道1號即中山路一帶,請部長密切留意這件事,也幫忙把路線規劃出來,好不好? 陳部長建宇:我瞭解一下。謝謝。 楊委員麗環:我會盡快安排會勘,希望你們及早做好準備工作,如果可以,早一點定案。 陳部長建宇:我先瞭解之後再跟委員報告。 楊委員麗環:好,謝謝。 主席:請羅委員淑蕾發言。 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報載有孕婦在華航飛機上產女,這是一個很自私的行為,因為她是為了幫自己的女兒取得美國護照。按照相關規定,孕婦懷孕幾週就不能登機?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按照IATA的規定是32到36週不能…… 羅委員淑蕾:對,我們的安檢人員怎麼會讓她出境呢?問題出在哪裡? 陳部長建宇:懷孕32到36週者一定要取得醫生開立的適航證明才可以登機,36週以上則是絕對不行。在查詢的過程中,我們的人員都會確切詢問旅客的現況,但有些孕婦會假借各種理由…… 羅委員淑蕾:假設遇到這種情形,你們目前的作法是要由她本人提示醫生證明還是其他證明,你們才會允許其上機? 陳部長建宇:對,照道理說應該是要這樣做…… 羅委員淑蕾:在整個過程中,到底是我們的安檢有疏失,還是旅客在向航空公司訂機位過程中發生缺失?怎麼會發生這樣的情形呢? 陳部長建宇:大部分的人在訂機位時都會確實告知。 羅委員淑蕾:可是有沒有可能提出假證明文件的情況呢?否則她怎麼會上得了飛機? 陳部長建宇:這可能就是在檢查的過程中有沒有確實執行的問題。 羅委員淑蕾:所以,你是不是應該去檢討我們的安檢人員到底是怎麼回事?其次,華航當時為了這個事件而緊急降落在安格拉治機場,增加的費用大概是多少? 陳部長建宇:這部分的費用,他們倒是沒有告訴我。但是,這件事真正的重點在於母女之間的安全問題…… 羅委員淑蕾:她是為了幫自己的女兒拿美國護照,自己都不顧安全問題。當然,現在母女均安,我們是予以祝福,但是,華航因此而增加的負擔至少是上百萬元,那這筆錢要由誰負擔?報載是華航要自行負擔,但華航最大的股東是誰?還是我們啊! 陳部長建宇:站在交通部的立場,我們從不鼓勵這些婦女不顧安全問題而做這些事,我會請華航研究一下,未來這一類…… 羅委員淑蕾:這個不是不鼓勵的問題,而是要懲罰! 陳部長建宇:多出來的費用部分,我會請華航考慮一下是否要追償。 羅委員淑蕾:華航為此要多負擔數百萬元,而華航最大的股東就是政府,無異是全民負擔,為了她一己之私而不顧自己生命安全去做這樣的事情,聽說她一生下小孩就馬上問機上人員說是否已經到達美國領空,明顯地就是要取得美國國籍而做出這樣的行為,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卻要由全民來買單。你是否能夠要求華航對這名婦女求償,她必須負擔這數百萬元? 陳部長建宇:我會請華航研究一下。 羅委員淑蕾:現階段的規定是如何? 陳部長建宇:現階段是沒有強制規定怎麼做,但這屬於民事的商業行為,如果民事的商業行為之間受有損害,理論上或許可以請華航考慮…… 羅委員淑蕾:現在不是請華航考慮而應該嚴格要求華航,這筆錢一定要去跟該名婦女索賠求償,而不是由全民負擔。因為這樣的自私行為使飛機必須迫降,也影響到其他旅客的行程、安全,在此情況下,如果我們還要幫她負擔費用、讓她達到目的又不必接受任何懲罰的話,將來你們要如何遏止同樣的行為再次發生? 陳部長建宇:對,從遏止相同行為再發生的考量來看,應該要朝求償的方向來思考。 羅委員淑蕾:所以,你是不是應該要要求華航一定要去追討這筆錢回來?而且也要適度地去調查她當初如何欺騙安檢人員,如果欺騙航空公司是否有偽造文書、詐欺之嫌?這些都要去追究相關的民刑事責任。 陳部長建宇:我會請華航瞭解一下,民事責任大概跑不掉,至於有無刑事責任則有待考量。 羅委員淑蕾:所以,民事責任部分的所有費用都要叫她負擔。再請教運研所林所長,政府設立運研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研究所做出的研究報告能夠提供政府作為在交通安全改善或施政的依據,但是,我們來檢視你們的研究報告,看看就好了,包括你們的施政報告,在未來展望的部分,報告的第6頁中連字都寫錯了!你們以為報告送到立法院後,我們都不看,是不是?報告的第六頁「四、提昇……」的「昇」,是不是就錯?對於你們送來的報告,我們都很認真看,不是都沒在看。你們的報告連字都寫錯,所以我們看看就好。 你們的研究報告到底對減少交通事故的傷害發生多少功能?運研所的研究報告有關於機車危險、道路安全、交通安全、鐵路安全等等,這些都是以安全為考量。而你們一年做的研究報告可以當作施政參考嗎?根據近年交通事故的統計資料,自99年直到103年,以件數而言,本來以個位數的比例成長,後來以兩位數的比例成長。至於交通事故的傷亡人數,從99年的46萬8,321人增加到103年的65萬6,513人,增加40%。因此你們愈研究,交通事故愈多,死亡人數愈多,你們在研究什麼? 林所長信得:我們的研究是統計數字,並看其趨勢…… 羅委員淑蕾:統計數字使用電腦排版就可以處理。你們自己看看,運研所一年的歲出預算編列多少?政府每年要提供你們多少經費? 林所長信得:我們有統計數字,照101年至103年各車種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數統計,101年的統計是…… 羅委員淑蕾:運研所一年的歲出預算編列4億多元,這些經費提供你們進行研究,付你們的薪水,而且你們的研究報告要如同本席所說作為施政的依據,提供改善建言,然而你們的研究報告並非如此。舉例言之,關於計程車駕駛的執業年齡到底要不要延長至70歲或年齡上限能不能提高一事,這在你們的研究報告竟然沒有結論,而要交通部評估。這樣你們要建議什麼嘛! 林所長信得:這4億多元的預算占整個道路交通安全的部分並不大。 羅委員淑蕾:什麼占的部分不大! 林所長信得:據我們對這方面的統計,101年的死亡人數是2,040人,103年有減少,這是逐年下降的。 羅委員淑蕾:我們是計算整個交通事故…… 林所長信得:但是其傷亡人數…… 羅委員淑蕾:根據你們對計程車駕駛執業年齡延長至70歲的可行性分析報告,該報告結論為本項議題是重要課題,牽涉醫療、監理與執法等不同領域專業,建議交通部宜廣徵各方意見後審慎評估。你們要交通部評估,那麼要你們做什麼? 林所長信得:因為這個研究出來後,交通部還要跨部會…… 羅委員淑蕾:我只問你,研究的結果是可以或不可以? 林所長信得:至少他們有個方向。 羅委員淑蕾:這是你們的專業,你們是權威,全台對於交通安全最瞭解的是運研所,包括駕駛人的心態、意識等等。運研所在進行分析統計評估,評估總要有結論,而不是提出選擇題讓人家選擇,如果這樣,為何還要你們? 林所長信得:我們副所長較清楚這個部分,請他來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陳副所長說明。 陳副所長茂南:主席、各位委員。針對委員所提計程車駕駛人執業年齡的延長部分,我們有進行相關分析,因為該項事宜的主管機關為公路總局,交通部還有醫學專家會進行相關評估,所以我們的資料是送交他們進行相關參照和分析的基礎。 羅委員淑蕾:你們送交資料是要建議他們,譬如你們可以建議採取新加坡的作法或其他,也可以建議考量駕駛人的心智或幾歲達到何種程度是否要進行快速測驗或運動視覺測驗,抑或60歲到65歲要進行某種測驗,而不是…… 陳副所長茂南:我們會注意這方面的拿捏,好不好? 羅委員淑蕾:因為你們的研究結果主要是提供交通部作為施政參考,並非要交通部做選擇題,對不對? 陳部長建宇:這個部分除運研所在處理外,公總也在處理,亦結合勞動部及其他相關部會,這很快會提出體檢表,之後再到我們的醫療委員會處理。 羅委員淑蕾:三個人是不是就沒水喝? 陳部長建宇:不會啦! 羅委員淑蕾:研究報告太多時,就會他推給他。其實進行研究就是要有依據。 陳部長建宇:是,他們研究出來的結果一定會提到相關的協調會議…… 羅委員淑蕾:他們的研究結果是要交通部召開協調會議,這樣還要花錢進行研究報告喔?這樣本席也會,就寫都要交通部自己協調。 陳部長建宇:因為他們是我們的大腦,所以相關意見提出後,我們會邀集其他相關部會…… 羅委員淑蕾:運研所對於這個部分是沒意見喔!關於計程車駕駛人執業年齡究竟能不能提高至70歲,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或建議60歲到65歲應該進行某種測試,65歲到70歲要進行某種測試,這才是負責任的作法,而不是研究結論到最後是踢給你們。 陳部長建宇:委員的講法是對的,醫療委員會針對這個部分會和委員的想法一致來處理。 主席:請交通部檢討,謝謝羅委員。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上星期就和部長說過,華航是國航,所以我會做個決議,希望今後要建立以下的制度,華航確實是國航,航發會是國家投資設立的,因此以後立法院審查航發會的預算時,華航必須派人列席。 華航的機組人員很辛苦,他們其實改進很多,也很努力,但是遇到如此真是很惡劣的乘客。部長,此風不可長。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沒錯。 葉委員宜津:此風不可長,但是華航竟然想要美化這件事情,居然意欲將之編成溫馨小故事,竟然還想幫該乘客負擔因其無知、私心造成的損害。假若這件事情果真照華航這樣處理,以後大家會不會紛紛效法,請問部長的看法? 陳部長建宇:我們絕對不鼓勵這樣的情況再度發生。 葉委員宜津:這真是丟臉丟到美國!還登上安哥拉治的報紙。請問華航就這件事情衍生的負擔會不會向該簡姓女子求償? 陳部長建宇:我回去會要求華航慎重處理這個部分,該求償就要求償。 葉委員宜津:本席要再次說,華航是國航,所以我們強烈要求華航要向該簡姓女子求償。你們竟然至今仍不知到底要求償多少?油費浪費多少?降落費、機場服務費浪費多少?還有該班飛機的全體旅客陪著她玩這種違法的遊戲,整架飛機有兩、三百人耶!說有兩百多人更準確,大家的行程都因為她而耽擱,更不要說這個小baby的安全了,是不是?請部長在此承諾。 陳部長建宇:我同意委員的看法。 葉委員宜津:你同意我的看法不行,本席要求你承諾要求華航向這位簡姓女子求償。 陳部長建宇:我回去會要求華航往這個方向處理。 葉委員宜津:本席要再度說,此風不可長,所以我們要求華航也好,其他航空公司也好,均應對這樣的事件引以為鑑,這真要稍微注意。 陳部長建宇:我也呼籲我們的婦女不要有這樣的作法,要從安全性的角度考量。 葉委員宜津:現今我們搭飛機要過關安檢時,不用脫大衣嗎?要啊!且連鞋子都要脫。懷孕36週的肚子真的看不出來嗎?這實在很難置信。 陳部長建宇:安檢的落實確實要再加強。 葉委員宜津:官方也有錯誤,亦有非常多要改進之處。 再來請教運研所。首先,本席並不太認識林所長,因為你們換人換得很凶。其次,我們上個會期為救運研所,甚至強烈要求交通部要將所有相關業務交由運研所研究而不要委外。結果因為我們強烈要求,交通部真的如此處理,但是我們卻接到工會陳述,運研所實在很老大心態,星期一要開會,星期五公文才到各工會,這樣他們根本無法準備。星期五接到通知,星期一要開會,參加那種會議有用嗎?沒有充分準備、沒有整合過的會議有用嗎?你們說工會都有參加開會,可是這還是只有你們的學術研究觀點,並沒有實務的東西在其中。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信得:主席、各位委員。確實是有這件事情,就是我們…… 葉委員宜津:這當然確實,這是工會告訴本席的,哪有不確實。 林所長信得:去年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在研議時,我們有通知總會…… 葉委員宜津:不要浪費本席的時間,也不要故意拖延我的時間,請馬上改善這點。 林所長信得:是,謝謝委員。 葉委員宜津:關於今日我們要審查的運研所預算,你們的派遣員額高達24人,占有將近15%,這個比例很高,且這些派遣人員不是辦理其他工作,而是辦理運輸政策計畫的研究和建議,本席再說一次,他們辦理運輸政策計畫的研究和建議,這不就是你們運研所的核心業務嗎?然而你們卻運用約聘僱人力處理這些業務。 林所長信得:我們從92年到今天…… 葉委員宜津:所長不用向本席報告,你知道我的background嗎?本席告訴你們運研所的問題所在,我非常清楚,因為本席擔任過省議員,這樣說你就瞭解了。運研所有四成人力是來自當初省政府時代的港灣技術研究所,即如今的港研中心。本席認為這四成人力是浪費的,港研中心從民國70年成立迄今已超過30年,他們在研究港灣的海象、水波時頻分析,港灣構造物與波流互制研究,這些東西已研究30年,有何變化嗎?人力就是這樣分配不均,勞役不均,台北運研所真正業務的人力是不夠的,所以你們進用20餘位約聘僱人員。凍省、廢省到現在都多久了?本席擔任立委有多久,那就有多久,因為我是末代省議員,已十六、七年了,這些人力真的完全無法處理嗎? 林所長信得:我們從精省概括承受後至今已離退16人,一直遇缺不補。 葉委員宜津:那麼還有多少人? 林所長信得:我們的任務已調整,他們歸到運研所…… 葉委員宜津:本席知道,他們不願意到台北,對不對?但是不能這樣,他們占有你們的人力,使你們的人力有困難,你們卻完全無法處理,部長說說話吧! 陳部長建宇:第一個,他們的人力是遇缺不補;第二個,運研所和港研中心的業務有調整,亦即有些業務已交由港研中心處理,所以原來的港研業務已大量縮減。這些詳細資料是不是…… 葉委員宜津:你們總不能將交通事項交由港研中心研究吧? 陳部長建宇:沒有,這個部分請副所長說明。 葉委員宜津:本席已說過,港研中心研究這些東西三十幾年還不夠嗎?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陳副所長說明。 陳副所長茂南: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馬上調整港研中心的業務,組改之後,他們會成為運輸技術研究中心。 葉委員宜津:「馬上」都已十六、七年了。 陳副所長茂南:他們這十幾年已經開始進行邊坡、土木橋梁相關的工程技術扎根,且港研中心所做包括海象等相關研究…… 葉委員宜津:這些研究已做三十幾年。 陳副所長茂南:在國內並無其他單位有這樣的能力和技術。 葉委員宜津:本席知道,這很重要。 陳副所長茂南:他們也提供非常重要的平台。 葉委員宜津:當然,但是這些資料沒有變化嘛! 陳副所長茂南:他們有很多業務都是屬於經常性的。 葉委員宜津:看看台灣的港灣海象這三十幾年有何變化?水波時頻有何變化?港灣的構造物又有何變化? 陳副所長茂南:港灣的海象是常時都在變化,特別因應到氣候的因素時,這些資訊對於航行很重要。 葉委員宜津:這會有小變化,但是不會有大變化,不要糊弄人!這當然是有小變化,這個颱風和那個颱風當然不一樣,但是有何大變化,沒有嘛! 陳副所長茂南:港研中心沒有很多人力,大約只有三十幾個人力。 葉委員宜津:本席在幫運研所講話,所長要搞清楚狀況。 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我們會適度處理。 葉委員宜津:我不是在和你們辯論,而是在幫你們講話,你們的人力資源分配顯然有問題,我們今天審查你們預算時,要針對這個部分來討論。 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我們會配合組改進行適度處理。 葉委員宜津:如果不組改,你們就不處理。 陳部長建宇:仍然會處理。 葉委員宜津:你們會處理,這都已經三十幾年了。 陳部長建宇:該處理的還是要處理,在我手上一定會處理。 葉委員宜津:在你手上會處理? 陳部長建宇:對。 葉委員宜津:你們會如何處理,可以大致說明嗎? 陳部長建宇:我們會在業務方面適度調控,且剛剛副所長已講,有些業務該由他們處理會由他們處理。 葉委員宜津:如果這在部長手上會處理,我們都看得到。 陳部長建宇:是。 葉委員宜津:你們到底要多久會處理?部長可以給我一個答案嗎? 陳部長建宇:先進行內部業務調整,組改是之後再進行,我們會儘快在三個月內先處理業務整併。 葉委員宜津:如何整併? 陳部長建宇:有些業務應該移過去,就移交他們處理。 葉委員宜津:我們希望你們趕快提出這些作為,不然我們審理你們的人事預算會很有意見。 陳部長建宇:三個月內處理應該沒有問題。 葉委員宜津:對於工會表達的意見,你們準備如何處理? 林所長信得:上次講的那個時間是對全國總工會而言,對地方性工會來不及,這次我們已經知道,我們一定會提前作業,一定會改進。 葉委員宜津:我要求要在一個禮拜,至少一個禮拜! 陳副所長茂南:報告委員,這個部分的溝通很重要,我們的相關資料出來之後,會留一個月的時間徵詢各方的意見,包括工會部分。 葉委員宜津:那你在禮拜五收到通知要在禮拜一開會,這場是算還是不算呢? 陳副所長茂南:那是期末報告的審查…… 葉委員宜津:那一場會是要算還是不算呢? 陳副所長茂南:我跟委員報告,就是等我們所有的…… 葉委員宜津:不算啦!我直接告訴你,那不能算啦! 陳副所長茂南:是,那是期中報告,等我們所有這些都做完之後,我們會預留一個月的時間來徵詢各方的意見。 葉委員宜津:所以那一場重來,不算,是不是? 陳副所長茂南:是。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所長,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做出來的成果或報告,交通部採用的比例是多少?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信得:主席、各位委員。不好意思,我請主秘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黃主任秘書說明。 黃主任秘書新薰:主席、各位委員。103年的採行比例是99%。 李委員昆澤:本席問你們這個問題,所長居然不知道數字?就好像學生參加考試,之後人家問你成績幾分,竟然連自己都不知道,你們自己都把成績寫在報告裡面了,還不知道得幾分?再者,當你們說交通部採行的比例達到99%時,你們有沒有暗自偷笑?你們是把所有研究的成果和報告送到收發室和檔案室,這叫採行比例高達99%,你們不會覺得羞愧嗎? 林所長信得:我們的報告都會有部屬機關跨部會參與,很多報告在出版之後…… 李委員昆澤:我記得所長過去是民航局副局長,你今天表現不錯,一直都笑容可掬,運研所真的是一個快樂的單位,10年前本席在交通委員會就提及,交通運輸研究所有兩大特點,一個是拚命發包,一個是拚命考察,就交通部而言,這個單位一直是個可有可無的幕僚單位,真的會讓人落淚,怎麼會想笑呢? 再請教部長,交通運輸研究所提出的報告,最主要功能是作為交通部研擬政策及提出法律修正案,以作為重大交通建設及宣導的重要根據,就像部長所講是一個大腦,只是本席要問這是什麼腦?是人腦還是…… 我實在不好意思說。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運研所非常賣力的提出研究報告…… 李委員昆澤:拚命發包啊! 陳部長建宇:也不能這樣說,現階段…… 李委員昆澤:請教部長,去年就發生很多起無人飛機管理疏失的事件,造成飛航安全、社會安寧以及國土安全等諸多問題,去年9月,交通運輸研究所就提出相關的研究報告,你們有看嗎?你們有研究嗎?有制定法律嗎?從去年9月到今年7月,發生了一連串無人飛機管理疏失的重大問題,行政院在今年7月才召集各部會研擬相關管理措施,交通部在今年9月才提出無人飛機管理相關法律修正案送到立法院,經過1年,而且還不是你們主動提出,是行政院召集。 陳部長建宇:其實行政院的資料都來自於交通部。 李委員昆澤:行政院的資料是來自於新聞報導!因為媒體一再報導無人飛機管理疏失,你們從去年9月送來,你們有看嗎? 陳部長建宇:民航局對這些資料都有參與,也有瞭解,我們航政司都有適度把這些資料做整合,在召開行政院院會時,即使新聞報導,但這些相關的資料都是交通部提出來的,就是將原有的研究成果很快的配合行政院的政策,儘速的…… 李委員昆澤:成果和水果一樣啦!水果都有一定的食用日期,要趕快吃才有營養,才會健康,你們的成果放在那邊已經放一年了! 陳部長建宇:這個可以改進。 李委員昆澤:這種改進的話讓人聽來倍覺遺憾。 另外,政府鼓勵民眾騎乘自行車,這幾年自行車的普及率越來越高,很多人喜歡騎自行車。根據研究報告,13歲以上騎自行車的國人將它列為正常運動的人口高達14%,政府也大力推行自行車道,交通部公路總局跟教育部體育署合編將近4億經費,要繼續推展自行車運動和車道。本席記得在97年時大概只有900公里左右,到去年年底已經達到4,500公里。不過,自行車道一再推展,交通事故也越來越多,部長有看過運研所提出的相關研究報告嗎? 陳部長建宇:現階段交通部最重要的就是建立自行車道的標準和騎乘規範,配合現有整個環島路網,跟地方政府結合,達到一致化的標準,讓民眾在遵循…… 李委員昆澤:交通運輸研究提出的報告就送到檔案室和收發室,之後就不見天日了。 陳部長建宇:沒有啦! 李委員昆澤:過去幾年,交通運輸研究所也針對自行車安全做了10個以上的研究報告,花費高達4,000萬以上,但自行車的亂象已經讓國人引以為憂。在99年之前,自行車車禍一年還沒有超過8,000件,去年已經高升到一年1萬1,000件以上,每個月發生自行車車禍死亡人數高達4人以上,交通運輸研究所提出的相關研究報告有10個以上,經費也高達4,000萬以上,有做到什麼嗎?交通部也編列相關交通安全宣導,在今年編1億,明年編1.4億,經費越來越高,但自行車的行車安全一再出現狀況。 請教部長,自行車是車還是人? 陳部長建宇:自行車當然是人騎車。 李委員昆澤:部長,自行車就是車嘛!怎麼是人騎車?自行車放著沒有騎,那會是人騎車嗎?有人騎才叫人騎車,沒有人放在那邊就叫自行車嘛!我現在請教你的是,按照交通規範,自行車是屬於人還是車?它如果是人,那就要走在人行道…… 陳部長建宇:它是屬於慢車啦! 李委員昆澤:對,它是屬於車,但是除了自行車專用道之外,我們看到自行車在人行道、騎樓亂竄,民眾在公園裡面悠哉的騎著,這是有爭議的,這是錯的,但是我們交通安全宣導不夠,如果有自行車道,那就是騎在自行車道;如果沒有自行車道,那也不可以騎在人行道,應該要騎在慢車道;如果沒有慢車道,那就要騎在車道道路的右側,我們在這方面的安全宣導不夠。 陳部長建宇:是,我們要在宣導上再強化,畢竟未來使用自行車的人會越來越多。但是要向委員報告,有時自行車跟行人的狀況是要看地方政府,因為那是因地制宜,有些在人行道比較寬的情況之下,地方政府在標示標線上是容許自行車跟行人共用人行道。 李委員昆澤:本席要提醒部長,每年發生超過1萬1,000件以上自行車車禍,每個月有超過4人以上死於自行車事故,這個比例越來越高。 陳部長建宇:沒有錯,我們現在把…… 李委員昆澤:一個健康的運動不能造成車禍、傷亡,進而造成家庭破碎的悲劇,我們要做好交通安全的規劃和疏導,我就一直想不清楚,交通運輸研究所花了4,000萬,做了10個報告以上,也號稱採行比例高達99%,然後呢?去收發室或檔案室找一找,你們的採行比例都在那邊,有把它訂為政策嗎?有訂為法律的修正案嗎? 陳部長建宇:有啦!對於運研所提出的東西,有時我會親自主持會議聽取,找各個相關機關一起研究,哪些應該當作政策來推動,或是有補強之處,我們內部都會開會啦! 李委員昆澤:我知道部長也很為難,講到交通運輸研究所又好氣又好笑,理不直氣不壯,看著所長在這邊笑,讓人想要落淚,運研所真的要好好檢討,它是重要的研究單位,是提供你們政策訂定的重要依據。 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謹慎的…… 李委員昆澤:研究成果要為列政策依據或是法律修正案,這才是重要的依據,不是有成果出來且收發室也收到,這樣就叫採行的比例,莫名其妙! 另外,本席再提到微電影的部分,馬政府希望用說故事的方式讓民眾瞭解中央政府執政的用心,進而讓民眾生活快樂,這是出發的動機,但你們也是亂拍一通啊!你們花了490萬去拍微電影,點閱率不到2萬次,交通運輸研究所也拍了,也有針對自行車安全拍攝,花了250萬,點閱的人也不到1萬,你們是這樣花人民的錢? 陳部長建宇:從政府的立場所拍的微電影,一般民眾的感受都會當作政令宣導,當然一般民眾的點閱率會比較少,這我可以理解,未來如何拍得更活潑,讓一般民眾在感受上更加認同,這部分可以研究。 李委員昆澤:交通部所做這些微電影的點閱率不高,成本高、效益低,離譜的現象一大堆,放上去沒多久就趕快下架,每一次花錢都是四、五百萬。 陳部長建宇:四、五百萬不是單純只有微電影,還包括其他行銷。 李委員昆澤:希望部長在交通委員會的答詢要理直氣壯,在瞭解業務之後,你就能理直氣壯,但是像交通運輸研究所這樣的成果,如果今天是本席第一次說,我還不會這麼生氣,我每年都這樣講,每年的成績就是越來越爛,你們真的要深切檢討。 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本席不談你們的研究成效,今天要談的是研究態度,就從你們的預算編列來看研究態度,實在是很看不下去,我們先看一個很小的地方,見微知著。在你們每年的歲入裡面,運研所有一個國際會議廳,這幾年出租率大幅成長,你們103年歲入只編72萬8,000元,結果歲入決算已經149萬元,執行率205%,你們今天的報告裡面也把執行率高達205%當作非常值得驕傲的事情。可是,為什麼你們編104年預算時還是這麼保守,沒有根據103年的執行率去好好編歲入,還是只編98萬元?然後104年的執行率到今天為止已經193%了,一定還是超過200%,結果你們明年度編列的預算還是照本宣科,還是編104年度的98萬。這種態度不對啦!部長有話講嗎?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我會要求他們改善。 管委員碧玲:回去要檢討改善,這個沒有話講。 再者,還有一個更離譜的事情,本來本席是想要罵你們這個,怎麼說呢?我們知道運研所的地點非常好,運研所辦公房舍的面積,台北和台中加起來有1萬8,308平方公尺,你們的帳面價值寫的是7億多,換算的結果,你們每一個人使用辦公室的面積是110平方公尺,一個人使用的辦公室面積是三十多坪,而每一個人使用面積的價值是多少?是420萬7,000元。本席把各個單位都算了一下,就本席目前的資料,交通部所屬民航局是成員使用辦公室面積最少的,才18平方公尺,帳面價值才4萬1,000元。我們就用最少的來作比較,運研所是民航局的6倍,帳面價值是民航局的103倍。運研所果然是像李委員昆澤所講的很快樂,每一個人所使用的房舍面積以及帳面價值是這麼的舒服啊!請所長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信得:主席、各位委員。敦化北路4樓是…… 管委員碧玲:每一個單位同樣都會有這些公共的空間,其實本來本席是要罵這個,要你們去做辦公室空間的合理調整,結果後來發現其實更嚴重的還是你們編列預算的態度,我要罵的還不是這個事情。就這個數字,本席後來再算,運研所是在敦化北路240號,民航局在敦化北路340號,同一條路的同一個路段,只差100號,只不過差50間房子,本席把運研所的帳面價值除起來,運研所一平方公尺是編3萬8,370元,這個你們算一下,我沒有寫出來。而民航局在同一條路上只差50間房子,一平方公尺才2,254元。以坪數來講,你們在預算編列上編的價值,運研所一坪是12萬6,840元,而民航局一坪才7,440元,這是同一條路。 陳部長建宇:有可能涉及到的情況是,一個是機關用地,一個是住商混合區域。 管委員碧玲:是同一條路,差100號耶!你不要說有可能不一樣,它們一定是屬於同一種分區。 陳部長建宇:我不知道委員有沒有去過民航局,它們是隔開來的,距離相差很遠。 管委員碧玲:好,如果你要狡辯,那我給你看同一個地址的。這張圖表中哪兩個單位是在同一個地址?高鐵局和鐵改局在同一個地址,都在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這是同一間房子喔!但你們是怎麼編的?高鐵局一平方公尺編3萬1,110元,一坪等於10萬2,820元,而鐵改局位於同一棟、同一間,一坪編1萬8,240元,也就是一坪才二萬七千多元,一個一坪二萬多元,一個一坪一萬多元,相差一倍,同一間房子你們編出來的數字、價值也差一倍啦!而且這個價值高度的脫離市價,你們到底欠國家多少地價稅?這是你們編列預算的態度,真的是亂編!如果沒有這樣比較,我們要怎麼相信你們的數字?回去好好算一算,你們交通部所屬到底欠國家多少地價稅!不可勝數啊!絕對欠非常多的地價稅,你們這樣低編國家的地價,在最蛋黃區的地價,竟然一坪只有編幾千元!民航局在敦化北路,一坪卻只編七千多元!然後在同一棟房子的單位,所編的地價卻可以相差到兩倍,根本是亂編啊! 陳部長建宇:這部分我回去了解一下,他們該處理就做處理。 管委員碧玲:你全部好好重整,好嗎?因為你們是不必繳地租的,所以沒有影響到你們的歲出,可是會影響到繳給國家的地價稅啦!這對人民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這背後所隱含的是,你們編的預算、政府數字及編列的態度簡直是亂七八糟。可是你們的人力是怎麼運用的?我就以最單純、最浪費的人力──工友跟技工為例,國家對於工友跟技工的分配人數有一定的標準,依國家法令規定,運研所只能聘6個工友,結果卻聘了7個工友;只能聘3個技工,結果卻聘了20個技工,工友和技工加起來就超額18人。此外,運研所還派遣了6個人力,其中司機2人,工作內容為短期或特定業務之相關勞務服務等事務性工作;而一般事務4人,工作內容還是公文檔案掃瞄、影印、裝訂、歸檔及會議室管理等,請問他們的工作內容和工友、技工有什麼不同?你們聘的工友、技工已經超額18人了,還要聘那麼多的派遣人力來做與工友、技工一樣的工作,根本是預算亂編、人胡亂使用! 林所長信得:事實上我們的技工工友的聘用是有按照規定的,目前現有人數是30人,是超編7人沒錯,但精省至今已經離退16人了,事實上我們是遇缺不補的,而司機之所以多出來是因為…… 管委員碧玲:對啊!雖然有離退,但到至今還有超額18個人啊! 林所長信得:那指的是一般性工友,我們有的司機是在開實驗車、在…… 管委員碧玲:你笑得很可愛是沒有用的,所長。 林所長信得:我請運研所陳副所長來作說明。 管委員碧玲:為什麼還要派遣人力?我知道你們要裁員很困難,你們想要遇缺不補,慢慢地減,減到現在還是超額18個人,雖然派遣人力的錢不多,但是這是一個態度問題! 主席(葉委員宜津代):請交通部運研所陳副所長說明。 陳副所長茂南: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們應該要說明清楚。 管委員碧玲:剩下31秒了,等會要刪這些預算的時候,你們再好好說明。 陳副所長茂南:是。 管委員碧玲:我要說的是你們整體的態度問題,為什麼今天都沒有任何一位委員肯定運研所,是因為你們績效不彰,然後看到你們編列預算的基本態度那麼地草率,送來數字讓我們看不下去。而在人力運用方面,光從技工工友來看,就有這麼多的問題,請問你們怎麼能夠取得我們的信賴和支持呢? 陳部長建宇:我們會虛心檢討,等會我們會詳細說明,這其中都有緣由的。 管委員碧玲:這之中比較重要的、需要部長回去整理的是,所有交通部所屬辦公房舍,除了實際上的分配和合理性之外,我想對你們來說,在分配和合理性方面也很難處理,因為沒辦法隨便搬家,可是對於你們辦公房舍的帳面價值數字的離奇程度,在全台北市的蛋黃區一坪卻編7000元。 陳部長建宇:我們會回去作檢討 管委員碧玲:民航局在敦化北路340號,一坪才編74,400元,請問你們真的是為了省地價稅嗎?還是根本是每年都當文抄公,預算書、決算書要送出來的時候,就今年抄去年的,年年這樣抄而不去改,沒有人去檢視這種問題,這些年來你們到底欠了國家多少地價稅?人民的地價稅是讓你們追著跑,常常要被罰耶!請你們回去好好檢討這些問題,這實在是個小東西,拿到這裡談的時候,所檢視的都是你們背後態度的問題,我們每年都在審你們的預算,然後抓出東西後,最後都心軟,還是讓你們去用,可是不要年年都這麼因循苟且,好不好?這些數字是很難看的。 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 管委員碧玲:另外,本席還是希望部長回去能好好的審視,有關編在公路總局的時空資訊雲,還有編列在部本部資訊處內的另一個時空資訊雲,本席認為這項智慧國土計畫,如果運研所要表現的話,就讓運研所做了啦!不要再多花那些錢,頂多增加運研所一點點的預算。所長應該知道,運研所在整個國家的交通運輸流量的體系中,目前已經做了一些基礎,對不對?其實現有的這一套就是運研所做的。為因應新的網路、3D的時代,你們要更精進、更進一步去做得更仔細的時候,為什麼不直接讓運研所來做就好?你們也表現給我們看一下。如果公路總局那一筆和部本部那一筆整個轉移給運研所來接手的話,國家不但可以省一些錢,又可以讓運研所在既有的基礎下,很嫻熟地去發展,這部分應該是值得考慮的。所長,運研所有沒有能力接手? 林所長信得:從92年開始,我們對交通服務e網通的每個系列,包括智慧運輸方面都有一系列的研究。截至去年為止,交通服務e網通都是屬於維運和update database的階段,今年我們為了智慧運輸,有編了一個交通旅遊資訊整理服務,剛好行政院要推動國土規劃,也就是時空資訊雲,就將我們納編為其中的一項子計畫。如果以後氣象局、高公局等都要來我們這邊研究的話,我們就這照原則來做,就請他們組成一個task force。 管委員碧玲:我要知道你們有沒有能力這麼做? 林所長信得:老實說我們沒有那樣的能力。 管委員碧玲:為什麼沒有能力? 林所長信得:但是我們可以成立一個平台對行政院,看後續該如何做,並組一個專案小組來推動。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們只能做個平台指導他們做法嗎? 林所長信得:但是我們的部分可以自己做。 管委員碧玲:可是你知道他們都要委外去給民間做嗎?他們委外給民間做,跟由運研所自行接手來做…… 陳部長建宇:其實運研所剛剛談到國土的這一塊,因為其中很多都涉及到電信、通訊和光電等高科技的東西,不是單純只靠一個單位就可以處理,需要幾個單位一起合作,所以有些案件也免不了要委外。 管委員碧玲:所以運研所跟工研院相比真的是遠遠落後,你們無法跟他們比,工研院是自己研發出來後,還技術移轉給民間,可是運研所在這部分是追著民間跑,都沒辦法領導,最後變成這些東西要委外。有關整個運研所在發展的時候,該如何精進其能量,這是一個非常值得全盤檢視的問題。從這個案子就可得知,運研所是無法接手的,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長期以來中央政府就是重北輕南、重西輕東、重本島輕離島,交通建設嚴重的失衡,也導致造成城鄉差距的主因。我今天看到運輸研究所的施政計畫中提到,辦理整體運輸規劃作業、開發計畫審議評估工具、精進公路設施管理進度,以健全整體運輸系統的發展。如果照這項來看的話,我覺得運輸研究所應該是可以關門了。舉例來說,東部和離島的建設嚴重欠缺,嗷嗷待哺,其中以本席所來自的宜蘭最為嚴重,在交通問題方面,我屢屢向部長提出建議。 所長,你帶你的團隊時要有整體的概念,現在東部鐵路只有一條,對宜蘭、花蓮的鄉親而言,鐵路車票是一票難求。第二點,台二、台九兩條省道都殘缺不全,台二線濱海公路經常會有落石,險象環生,蘇花公路更是經常路崩、斷路,所以讓花蓮人覺得沒有一條安全回家的路。東部沒有一條快速道路,當然也沒有高鐵,運輸量一直欠缺,所以在人民及交通的需求上是不足的。國道只剩一條,就是南港到蘇澳55公里長的這條,偏偏這條國道每逢假日就是塞到爆,宜蘭地區一到假日,不但國道5號塞到爆,連平面道路也是一樣擁擠不堪,請問部長、所長對於宜蘭縣這種一到假日就塞車、擁擠的問題,有沒有方案可以解決?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國道5號的問題,現階段是交通部和地方政府彼此間全力地在處理,每次我去的時候委員都有在場,相信委員也非常了解。譬如現在交通部運研所要協助地方政府在地區的市區道路交通部分成立客運業者,並將所有的路線作整理。另外,運研所也協助地方政府成立一個區域的交控中心,來和坪林的交控作整合,所以從運研所的處理上來看,事實上運研所在宜蘭部分已經著力很深,也一直協助他們在處理當中。至於公路總局這邊更不用說,也一直和宜蘭縣做搭配,像有關談到要多點發車的國道客運服務方面,現在也一直在處理當中。另外,也考量到未來是否要在國5的主線上設儀控及路間要不要開放等部分,目前都是整體在作處理。因為我們也意識到東部宜蘭這一塊,未來將是西部人會經常去的地方,所以我們也一直努力在做處理。 陳委員歐珀:有關國5假日嚴重塞車問題,本席曾在去年暑假召開公聽會,那天發言的狀況非常踴躍,會後我也整理了十大建言給你們,你們也有將部分意見參採。我在此也提供幾點看法,第一點,如同部長剛剛所說,台北市林欽榮副市長和宜蘭縣副縣長未來將新增大台北地區到宜蘭地區的直達國道客運的路線,且最主要是用台北市假日停駛或減班的公車作為調度,但這樣一來,我就有個擔心,國道5號之所以假日塞車,是因為路幅不夠、車輛太多。 陳部長建宇:對。 陳委員歐珀:但現在只有增加點對點的量,在民眾沒有減緩開車的意願之下,就增加這些公車上路的話,是不是會讓塞車問題雪上加霜?這是第一點,而我們所質疑的是你們有沒有辦法有效解決這個問題。在這部分我有些想法,我建議應該健全宜蘭縣接駁的系統,包括部長所提的交控中心,要怎樣減少國道上的車子及民眾開自用車的部分,並加強大眾運輸的效能,到地方能有健全完整的接駁系統,這樣才有辦法減少車流量。 陳部長建宇:沒有錯,我同意委員這點。有關地區轉運中心的部分,現在我們也協助宜蘭縣長在做處理,同時我們也鼓勵公共運輸這一塊,也就是一般民眾只要少開車、多搭公共運輸,就可以很快到目的地。我們也會搭配大客車優先的方案去做處理,所以這部分都要有整體的配套方案在run。 陳委員歐珀:我在此要求運研所好好研究國5塞車的問題,到底有沒有什麼新的研究計畫或創意點子,不要好像變成讓民眾來指導你們要怎麼做,然後我們提供意見給你們,你們就很被動性地在研究計畫,你們應該主動性地去了解問題、解決問題。 陳部長建宇:我們現在要求運研所作個大數據的分析,也就是旅運到宜蘭去,透過公路和軌道,以問卷調查的方式來了解,並收集所有的數據資料來做大數據的分析,這樣有助於我們提出解決的方案,所以現在運研所也在做這一塊。 陳委員歐珀:有個問題部長可能不了解,我要在此捍衛宜蘭人的權益,現在行駛國道5號的客運有首都、葛瑪蘭、大都會和國光。 陳部長建宇:對,共有四家。 陳委員歐珀:但其中只有葛瑪蘭客運有進用較多比例的宜蘭鄉親員工,這部分對宜蘭縣的就業問題是有幫助的,宜蘭縣的就業問題是比較嚴重的,現在失業率都是百分之四點多,與全國其他縣市的失業率相比是比較高的,所以是否能要求國道客運業者在進用員工時,可以優先進用在地的宜蘭人,讓宜蘭的就業機會增加。未來不管國道5號客運有沒有增加路線或班次,我在此要求交通部應該保留一定比例或保障宜蘭人的就業權益,請問這方面你們能不能協助? 陳部長建宇:我可以將委員的意見轉給這幾家國道客運業者,讓他們知道委員非常關心宜蘭在地就業的情況,請他們優先考慮。 陳委員歐珀:本席也期待你能優先協助宜蘭縣做在地接駁的系統。 陳部長建宇:這部分我們一直在努力。 陳委員歐珀:尤其在各景點間無縫接軌的部分,這樣才有辦法提高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誘因。 陳部長建宇:沒有錯。 陳委員歐珀:交通部也應該大力的扶持宜蘭縣發展電動公車,本來宜蘭縣就是個環保大縣,希望景點的公車班次能夠密集,同時能使用電動公車,以藉此達到環保且紓解交通的功能,這是本席對這方面的要求。 另外,如果你們有點對點的構想的話,我也建議將一部分的車輛作為宜蘭縣景點間的接駁,否則如果只有增加國道5號的車流,卻沒有減少民眾開自用車的意願的話,就沒有辦法達成目標,要進也要出嘛! 此外,我想向部長建議幾點。第一,我認為要積極發展鐵公路系統的整合。現在基福公路因為環評的因素沒辦法通車,所以我那天要求公路總局儘速完成石城到福隆段,這個路段正在進行規劃;其次,我也要求在國道五號做一個分線,就是從頭城到烏石港,其實這個路段沒有幾公里,可以用高架的方式,因為現在最塞的路段就是頭城至礁溪段,如果能夠有一個分流,整個公路的系統會比較完整,請部長回去研究一下。 除了鐵公路系統的整合之外,還必須配合在地完善的接駁,才能有比較順暢的車流。宜蘭縣很希望嘗試電動車的發展及公共自行車的服務,目前宜蘭縣自行車系統差不多建置完成,我希望部長能以宜蘭縣作為示範點,包括之前你提過的交控中心。 剛才部長也提到大數據的分析要妥為應用,我相信交通部一定有這些數據,尤其是運輸研究所,這個部分是滿科學的。由乘客的購票及定位資訊所形成的大數據可供交通部妥善應用,據以提出創新的服務,也可作為應變計畫的參考,提升決策的品質,到底應該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做?希望你們能夠思考以民為本的運輸計畫。這些都是你們之前提過的,我再次提醒你,希望能夠澈底解決我們東部一票難求的問題。 陳部長建宇:好。 陳委員歐珀:關於交通智慧雲及App系統的建置,現在宜蘭縣全縣人口老化的比例非常嚴重,老年人口占了14.05%,全國只有12%左右,我們大概多了2個百分點。陽大附醫新院區馬上就要開院了,宜蘭校舍的鐵路平交道高架工程非常迫切。我希望宜蘭4階段的部分要趕快完成,因為老年人口的增加,他們未必會使用App系統,所以有關於老人科技的人力,交通部也應該協助,讓科技能夠帶動方便性。 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指教。 陳委員歐珀:最後,我希望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在規劃整體交通配套的時候要考慮到城鄉的均衡,不要重西輕東、重北輕南、重本島輕離島,這個思考要稍微改變一下。 陳部長建宇:好,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陳委員歐珀):請李委員鴻鈞發言。 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運研所就如同交通部的腦,我看到運研所有兩個非常大的計畫,一個是氣候變遷運輸設施風險評估及風險資訊進階服務計畫,這個計畫有何具體內容?要如何落實?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是不是請該所說明? 李委員鴻鈞:好。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信得: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計畫有兩大,一個是國家的低碳推動會,另一個是永續…… 李委員鴻鈞:大聲一點,聽不見。 林所長信得:這是滾動式的,因為國際間有一個組織,要求我們國家要制定奉獻多少碳減量…… 李委員鴻鈞:就是碳減量? 林所長信得:對。另一個是發生氣候變遷條件的時候,對於鐵公路的脆弱度,我們要去研究。感覺上好像是每年都在研究,事實上它是滾動式在做。 李委員鴻鈞:簡單講,這個計畫已經進行多久了? 林所長信得:102年開始到現在。 李委員鴻鈞:它的具體成效有出來嗎? 林所長信得:舉個例子,像103年的節能減碳來講,我們減了差不多33萬公噸,減碳的效果是896個大安森林公園的碳吸附量,這是很具體的。 李委員鴻鈞:它有兩個面向,第一個就是碳揭露、減碳的部分,聯合國對世界各國都有所要求,未來如果做不到一定程度的成果,也會受到懲罰,這是很嚴肅的議題。另外一個是氣候變遷以後整個交通的應變,對不對?以這次的強颱杜鵑為例,比方鐵路運輸、交通運輸突然停擺,這個計畫有沒有展現出應變的成果? 林所長信得:中秋節杜鵑颱風之後,部裡就指示我們開會,我們有想辦法設一個平台,讓鐵公路相關單位在發生災害前要與氣象局聯絡,他們會有一個統計…… 李委員鴻鈞:在碳揭露的部分或許有一定程度的成果,這是固定式在做的,比方碳排放量、汽機車二氧化碳排放量,簡單來講,這是比較死的東西,但是交通運輸如何因應氣候變遷是比較活的東西,要把這種東西落實、具體化,講真的,是有其一定難度的。先不要講氣候變遷,台鐵就一天到晚在誤點,對不對?這個問題本身就有體質的因素存在,要如何擬訂應變計畫,更是難上加難,所以我剛才才問你們要如何拿出具體的東西。要從這個計畫延伸出具體成果,才叫做計畫,對不對? 林所長信得:是。 李委員鴻鈞:現在只看到你們在二氧化碳排放的部分有具體成果,但是在交通的部分,你們就提不出具體成果。在數據上,既然是研究單位,比方建研所與交通大學或幾個比較知名大學的交通所,應該互相結合,把這個部分好好落實,這才是好的計畫,好不好? 林所長信得:我們現在在全省北、中、南、東、離島6個區、6所學校成立區域運輸發展中心,我們會照委員的指示加強。 李委員鴻鈞:這樣計畫才能落實,好不好? 林所長信得:好。 李委員鴻鈞:另外一個計畫也是一樣,就是跨運具公共運輸無縫資訊之整合機制規劃與輔導推動施作,這個計畫也很大,我們有沒有落實? 林所長信得:我請副所長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陳副所長說明。 陳副所長茂南: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計畫很大,而且很複雜,我們現在努力把各種運具的資訊先做統整,讓資訊匯流。 李委員鴻鈞:我舉一個例子就好,Uber合不合法?不合法,對不對?你不知道Uber是什麼? 陳副所長茂南:我當然知道。 李委員鴻鈞:它是不合法的,可是它方不方便?很方便。它為什麼方便?這就是這個議題的重點所在─資訊的整合。使用者點選App,就可以選擇車型、甚至什麼樣的司機、幾點幾分到家裡樓下,這就是它具有市場競爭力、資訊的方便性的地方。現在我打個比方,颱風天打電話叫計程車,可是打電話是要錢的,我查過10秒差不多也要一塊錢,如果電話打進去被問東問西花了幾分鐘,光在計程車還沒來時,就已經花費好幾十塊,這就是今天我們所訂的,如何讓我們計程車的使用更具便利性的議題,這些都是你們應該努力的方向。 陳副所長茂南:這些我們都會納入考量,因為運具的多元,在我們匯流這些訊息之後,後面還有一些…… 李委員鴻鈞:本席之所以舉這個例子是要提醒你們,雖然Uber是不合法的,但為什麼它在世界各國卻能有其生存方向?比方Uber在中國大陸、英國、美國,甚至以色列,到處都能以App的模式營運,就是因為它的便利性,所以本席今天要強調,縱使它在我們國家並不合法,可是就因為其具有便利性,所以才讓它得以生存。反觀今天我們計程車的營運就可以利用這套資訊加以整合,藉由該計畫來加以活化,這才是我要講的重點。 陳副所長茂南:Uber是否合法是另外一個問題,但其充分運用網路平台的便利性,我們會再做相關研究,同時我們也希望能很快的建置出類似的服務。 李委員鴻鈞:這部分可以便利到什麼程度?像是計程車的服務、公車的服務,事實上現在的網站、App非常方便,只要網路一點,現在公車行駛到哪裡…… 陳副所長茂南:關於公車的部分,現在全省各地都有。 李委員鴻鈞:全省各地都可以做到,所以把這些類似的功能全部串連起來就OK了,好不好? 陳副所長茂南:是。就是我們這個無縫計畫。 李委員鴻鈞:另外關於很多偏僻機場無法活化利用的問題,其實我們運研所也可以來研究一下,特別是中南部的機場,其實我們的中央山脈很漂亮,交通部有否試圖想過,沿著中央山脈這條走廊推行空中觀光?這樣除了可以帶動觀光資源,也可以活化一些原本要廢掉的機場,像是恆春機場,因此你們可否利用這個方向做一番檢討?除了活化機場之外,並帶動空中觀光,特別是我們的中央走廊。 陳副所長茂南:跟委員報告,這部分我們回去會跟民航局…… 李委員鴻鈞:不是跟民航局,而是你們先做出一套模擬方案。 陳副所長茂南:了解,其實台灣的空域還滿狹窄。 李委員鴻鈞:我知道很狹窄,但不過也只飛中央山脈。 陳副所長茂南:中央山脈的飛航環境,其實有一些…… 李委員鴻鈞:其實我們的飛機,往南北一飛起來就往海走了,而不是飛在中央山脈上面。我質詢的重點是希望你們能利用我們這麼漂亮的優勢來推動空中觀光,同時也能活化比較偏僻落後的機場,請你們著手研究看看,並非要你們現在做。 陳部長建宇:我知道,我覺得委員提議的這個點子也頗為創新,我將請他們研究一下。 李委員鴻鈞:另外,針對高齡化社會出現高齡化駕駛的議題,是我們未來必須面對的問題。 陳部長建宇:現在已經在處理了。 李委員鴻鈞:面對這個問題,日本都還束手無策,到底將近7、80歲的人能否開車,也是日本現在非常頭痛的問題,特別是日本的計程車司機大都60歲以上,我們台灣未來也將面臨這個現象,交通部將如何解決高齡化駕駛的問題,就此我們必須擬出一套辦法來因應。 陳部長建宇:是。 李委員鴻鈞:依照憲法,老人是可以開車的,只要身體健康,縱使年齡達100歲,他為什麼不能開車?但我們必須針對他們的反應能力及各方面,研究如何訂定出一套法則?我覺得這是我們現在的當務之急。 陳部長建宇:就這部分,本部已經著手在研究。同時,也透過所謂的網路平台在徵詢各方意見,相信很快將會訂出一套標準,現在即將提報醫療諮詢委員會…… 李委員鴻鈞:其實已經有點快來不及了。 陳部長建宇:我們會盡快,應該在年底以前會提報到醫療諮詢委員會做最後的確認,完成後就會立即推行。 李委員鴻鈞:因為這是個刀之兩刃涉及人權的問題,就好像我們在處理老舊車輛的問題一樣,今天無論它是10年、20年或30年車,一樣可以上路,只要它能檢驗合格,所以舉這個例子是等同類似的問題,因此為了處理未來高齡化現象高齡化駕駛的問題,我們必須盡快擬定出一套方案。 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指教。 李委員鴻鈞:坦白說,到現在日本的解決方案,其具體性還不夠。 陳部長建宇:是。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在看過你們下年度的施政計畫,及今年實際落實的績效說明後,感到有些失望,我覺得整體計畫都還是重西部、輕東部,東部的交通問題,已為民怨指數最高的公共政策議題,本席過往也曾在本委員會提出相關的預算提案,要求交通部和運研所能針對未來在蘇花改通車之後造成車流過多的塞車問題、地方停車的問題,及該如何因應並提出解決的配套方案。我想蘇花改通車,地方的運輸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政策,但是它衍生出的問題,包括人潮、車潮過多,以及塞車的問題,讓當地居民有很深的感受。事實上,雖然現在還沒有通車,但5年前,我在花蓮吃飯要找地方停車,都還算方便,可是現在停車卻非常困難,我想大多數的花蓮人都有這種感受,所以面對外車過多,以致造成相當嚴重的地區性塞車,研討該如何減少自用小客車的數量,其實是個在政策上我們必須積極面對的問題。然而類似相關提案,之前已在本委員會提過,但是並沒有看到你們規劃出一個完整的配套方案,我們希望該項配套方案所規劃的內容,應包括在地公共運輸的改善、停車空間的改善,甚至包括車流分流機制,其實主要最塞車的地方,都還在市區人口密集的地方,如果要用拆路拓寬的模式,事實上也會面臨到一些困境,所以我們還需要有一些其他的配套,然而這些問題並沒有看到你們用很積極的態度來處理,真的讓人大失所望。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一直在處理當中,只是案子還沒有完全成熟,我舉個簡單的例子,例如蘇花改若完成改善,屆時將出現大量車流擁擠的問題,台9線跟蘇花改如何銜接,這些都在作處理。 其次,關於鐵路的部分,我們一直在研究北宜快速道路提升方案,接下來地區的交通跟當地的公共運輸如何做搭配,這部分…… 蕭委員美琴:不過部長,你現在講的這些是比較大的交通建設,包括北迴線運能的提升等等,這是一回事,現在是遊客到了之後…… 陳部長建宇:我知道當地的。 蕭委員美琴:應該怎麼到下一個地方去,一些地區型的問題,其實這是兩個不同的方向,而且我們要鼓勵不要開車,儘量搭乘公共運輸,公共運輸一定要有一個提升的計畫…… 陳部長建宇:公路總局一直在跟花蓮、臺東地方研究。 蕭委員美琴:像部長的報告裡面有講到聰明公車計畫,要讓大家瞭解這班公車我要等多久,幾點會到站,車子現在開到哪裡了?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方案,但是我們期待的不是只有聰明公車,而是跨域的智慧型資訊結合,從鐵路轉運到公車,甚至是不同型態的公車,這個資訊要做更好的連結。我舉一個例子,像我們去日本旅遊,只要去日本雅虎網站,輸入我要從東京上野站到靜岡縣的哪個地方,網站上馬上幫你算好5種不同的公共運輸計畫,你可以搭新幹線慢車到哪裡,再接駁什麼公車,而且中間的接駁時間有幾分鐘,整個技術馬上運算出來,讓旅客有多種配套可以選擇,根本不需要租車或自己開車,完全依賴公共運輸就可以到達我想要去的目的地,即便在偏僻的地方,我都有辦法去得了。我們現在公車做公車的,鐵路做鐵路的,整個跨域之間的整合系統並沒有做好,我覺得這應該是運研所未來要做的重要工程。 陳部長建宇:其實我們現在有幾個事情在做,第一,剛剛有委員提到時空資訊雲的概念,跟委員所提的是一樣的。第二,我們一直在鼓勵地方,現在在東部我們要成立一個所謂的區域運輸中心。 蕭委員美琴:這是設在東華大學,還是設在哪裡? 陳部長建宇:就是東華大學,然後跟地方政府結合,提出地方真正需求的公共運輸,這個部分如果提出來,公共運輸我們就給予補助。 蕭委員美琴: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概念,你用在地的需求去思考。我們是希望,現在的公共運輸尤其是公路巴士的接駁,因為鐵路路線是固定的,但是公車路線的彈性比較多,我也理解偏鄉的運輸,在財務上是相當大的負擔,有沒有什麼新的技術可以讓我們更經濟、便利、彈性的方式,來提供低價又便利的公共運輸。我們現在是照固定時間巡迴公車…… 陳部長建宇:其實委員剛剛提了一個很好的概念,怎麼依照需求者的需要來提供公共運輸,這就是目前我們在推行的DRTS需求反應式公車系統…… 蕭委員美琴:這是很關鍵的。 陳部長建宇:偏鄉地區如果有需要,我們就來協助、來幫忙做這一塊,高雄市有部分地區做得非常成功,我們希望把它複製出來,這個部分只要地方政府提,我們就會來協助、幫忙做處理。 蕭委員美琴:你講的DRTS是很重要的,尤其對偏鄉…… 陳部長建宇: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 蕭委員美琴:人口一方面要住得很偏遠,對公共運輸的需求又高,我們現在看到整體的數據,像花東地區的車禍受傷事故與死亡率是偏高的,我們再細看細節,很多都是年輕人騎機車。剛剛部長提到東華大學,他們有很多年輕人到其他鄉鎮去當志工、課輔班、課後輔導者,要騎著機車,而且騎很遠的距離,如果我們提供這樣…… 陳部長建宇:我們現在在推行公車入校園的方案,我上臺之後一直在推動,讓學生可以減少騎機車,公共運輸可以…… 蕭委員美琴:這個很重要,你們現在推動的這個公車入校園方案的內涵是什麼? 陳部長建宇:也就是說,按照學生去調查的路線,如果有需要做調整或新開闢路線,讓公車進入校園,這個要按照當地的實際需要來做決定。 蕭委員美琴:我是希望我們能夠更活化、跳出原來的框架。 陳部長建宇:沒有錯。 蕭委員美琴:為什麼需要運研所?就是要我們跳出原來的框架,之前有其他委員在講UBer的車子,它是智慧型的,產生不同客層的需求,東部地區我舉一個例子,我用盡資源幫東華大學募得一部9人座的車,就是要讓學生出去當志工,他們有需求去做社會服務,結果這部車不能用,因為規定只能學校的司機自己駕駛,學生不能開車,現在就缺少這樣的司機。今天如果我們有第三個單位,例如NGO或什麼樣的單位,提供更有彈性的公共運輸服務、比較小型的,我知道大的花蓮客運公車,你叫它行駛非常偏僻的地方與路線,對他們來講會有困難,而且沒有達到一定程度的經濟效應;現在如果能夠結合智慧型的需求,有多少年輕人需要到多少景點,電腦馬上運算一下,就可以每個小時或每兩個小時提供一些彈性定點公共運輸服務,而且是非常低價甚至免費,不只學生,一般民眾也用得到。對偏鄉交通服務,我覺得我們要跳出原來的框架,不能以過去既定的公車路線或火車行駛路線,要有不同型態的交通工具思維,不同路線要更有彈性,時間與運輸地點要有更多彈性,才能真正解決偏鄉的公共運輸需求。 陳部長建宇:我剛剛跟委員報告的DRTS就是這個概念,或許可以跟東華大學與地方坐下來談一下,用什麼方式做處理會比較好。 蕭委員美琴:DRTS你們目前規劃的方向與執行狀況,其他縣市已經做的做到什麼程度,這些相關的資料是不是可以提供給我的辦公室? 陳部長建宇:我請同仁跟委員報告,好不好? 蕭委員美琴:同時也提供東部你們現在所成立的研究中心及相關人員給本席做參考。 陳部長建宇:好,謝謝! 蕭委員美琴: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淑華發言。 許委員淑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運研所林所長,我看一下你們105年度的施政計畫重點,其中第六項是今天很多委員關心的,就是辦理因應氣候變遷運輸減緩與調適、永續運輸發展及交通影響評估等相關研究暨業務推動。我手上有一些數據想跟所長瞭解一下,首先,台灣標高1,000公尺以上山區占總面積31.5%,100至1,000公尺坡地與丘陵占38%,地震、土石流、颱風及洪水四種天然災害發生頻繁,災害潛勢地區遍布全島。根據世界銀行2005年研究報告,指出臺灣面臨兩種天然災害之人口達90%以上;面臨三種以上複合式天然災害之人口達73%。我不曉得這個數據是不是正確?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信得: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應該是正確的。 許委員淑華:其次,近年來受到氣候變遷及極端氣候的衝擊,造成臺灣年平均溫度變化顯著上升、颱風與暴雨增加,以及土石流災害加劇。以莫拉克颱風的降雨率為例,確實對南投地區造成非常大的影響,甚至使信義鄉的一整個村遷村,降雨量是臺灣之冠,導致很多山區崩塌。臺灣整體鐵公路運輸系統已經非常完善,民眾每天的上學、工作、購物或休閒等社會經濟活動需要,平日平均每日約有150萬小汽車城際運輸旅次(假日323萬人次),還包括280萬市區公車、169萬捷運、56萬台鐵及11萬高鐵的人次。從這項數據看來,顯示台灣民眾對公路運輸系統的需求實是相當大的,本席之所以要提供署長這些數據,就是看到運研所提出很多的研究報告,請問所長,這其中有沒有針對這些交通量對未來台灣主要交通系統究竟會造成什麼樣的衝擊提出研究結果報告? 林所長信得:我簡單舉幾個例子來說明,像氣候變遷對南投地區所帶來的影響就是強降雨,另外,我們在104年年底將會完成鐵公路風險地圖,它是根據過去的數據再作進一步分析與統計,然後我們會根據結果告訴鐵公路主管當局在哪一個點可能會發生問題,以提醒他們加強注意,這都會有明顯的效果出來。 另外,公總也利用時雨量的預測,事先對有危險的道路進行封閉,這些都是很具體的成效。 許委員淑華:剛才所長提到你們都有提出一些不同的意見供交通部參考,在此我要提醒部長的是,目前很多山區內的公路與橋梁都受到土石流嚴峻的考驗,當豪雨來襲時往往會造成公路中斷與橋梁受損,因此,運研所的研究報告除提供給交通部各單位做參考之外,能不能在颱風豪雨來襲前先做好防範的措施?比如除了剛才所長講的封閉道路之外,能不能在更前期包括公路的品質方面做更進一步的預防?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以橋梁的補強來說,如何讓它們在耐洪與耐震上更具有抗災性,不論公路或鐵路的部分,我們一直都有在做處理,此其一。 其次,當天然災害要來之前,比如颱風等等,我們都有一套管理的機制,尤其公路系統這一塊,已經建立監測預警的機制,並有流域管理的觀念;事實上,目前我們公路總局在這一塊所做的努力,在國外也都很有名,表示我們做得確實非常成功;就我的印象所及,在災害來臨以前,可歸責性的已經有1,800天都沒有任何死亡的紀錄,所以,這也算是我們台灣做得非常好的防災機制。 許委員淑華:沒錯,我在這裡的確要肯定你們對道路工程品質的要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百姓的生命與財產的安全;據本席所知,目前全國的橋墩大概有二萬多座,其中很多都已經超過50年以上的時間,對一些高度仰賴農村道路的偏遠村落,橋墩也以可說是他們唯一的聯外道路,在此情況下,是否請部長針對年齡已超過四、五十年的橋墩進行體質的檢測與分析,並據以加強改善與保固,不要非等五十年的年限到了才做處置,因為目前氣候的變遷與環境的變化都較過去快速,如果我們不能因應這些變化適時對老舊橋墩改善的標準進行調整,等到真正災害發生時再來做檢討,我想時間上已經來不及了! 陳部長建宇:運研所對全國橋梁的管理都有建立一套資訊系統,透過這套系統每年對各地橋梁的現況都有進行評估,並提醒各地方政府應做哪些改善或保固處理。其次,針對每一個生活圈的道路與橋梁改善,我們每年都有編列補助經費,地方政府對於境內老舊橋梁若認為中央有協助的需要時,只要他們提出申請,我們一定會儘快給予補助,俾讓他們做完整的改善。 許委員淑華:因為生活圈道路與橋梁的改善,必須由縣市政府依據其實際需要而提出申請,但本席現在是希望部裡面能以更積極的態度,針對目前特別會遭受土石流衝擊的一些偏遠地區村落的聯外道路、老舊的橋墩,提出一個有別於生活圈道路與橋梁改善計畫的方案,主動為他們做先前的改善,而不是每年等地方政府提出生活圈哪些道路與橋梁改善的需求,你們才會有動作。 陳部長建宇:事實上,我們每年都會透過橋梁維護管理系統的相關資訊,提醒地方政府應該處理哪些老舊的橋梁。 許委員淑華:但你們在這方面還是會有一定額度的限制,而且是根據地方政府所提出的需求,這樣做是不可能達到你們全面性評估所提出改善計畫的效果;事實上,地方政府也不可能每一年都能將其所需改善的橋梁一一提出來,所以,希望交通部能以更積極的態度,主動對全國二萬多座橋梁進行了解與評估,並編列補助經費,跟縣市政府生活圈道路的改善一起搭配來做,我相信這樣才會比較完整。 陳部長建宇:對這部分,我們會再看看,畢竟這都是要運用國家整體的資源,當然,舉凡能協助的我們一定會多協助地方政府,惟如何使國家資源做最有效運用,還是有優先急迫性的考慮。如果地方政府認為哪個橋梁的改善有急迫性,他們可以儘早將其納入生活圈道路與橋梁改善的項目,我們當然也會儘早做處理。 許委員淑華:因為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的只是他們境內需要改善的一部分,不一定是全部,有一些老舊危險的橋梁可能就沒有辦法適時提出來,如果這些急待改善的橋梁能透過部裡面的計畫做個先期改善,我相信未來在整體防災的工作上一定會樹立一個良好且重要的典範。 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的卓見,我們也期待可以用這樣的方式來協助地方政府,但從以往的例子來看,我們也向行政院提過類似的計畫案,院裡以此屬於地方自治管理事項為由,認為中央在處理上比較有困難。 許委員淑華:總而言之,我希望交通部對國內現存二萬多座橋墩的狀況能夠有所掌握,如果經過你們的評估認為哪些橋墩的改善確有急迫性,而這部分並未納入縣市政府生活圈危險橋梁改善計畫內,你們也可以主動要求他們納入。 最後,本席希望交通部能多參考國外政府為因應氣候變遷所擬訂的政策,特別是跟我們比較相近的海島型國家所提出的一些政策,請你們多做一些參考,至於我們立法委員在問政時需要這方面相關的數據,也希望運研所能儘量提供。 陳部長建宇:是,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江委員啟臣、顏委員寬恒、黃委員偉哲、陳委員明文、李委員桐豪、林委員德福、盧委員秀燕、潘委員維剛、李委員貴敏、陳委員素月、呂委員學樟、薛委員凌、邱委員文彥、王委員惠美、邱委員志偉、蘇委員清泉、賴委員振昌、孔委員文吉、楊委員瓊瓔、林委員滄敏及葉委員津鈴均不在場。 接下來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根據運研所最新的研究報告資料顯示,台灣每年車禍事件的發生,導致整個國家經濟、人民財產都受到重大損失,對這部分的損失,請問你們估計有多少?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林所長說明。 林所長信得:主席、各位委員。很抱歉,我手邊沒有這方面的資料。 許委員添財:請問你們在座有誰知道這部分的資料? 林所長信得:103年交通事故總損失高達5,164億元。 許委員添財:光是一項車禍就造成我們國家財損5,164億元,在這5,164億元裡面有保險給付的占多少? 林所長信得:基本上是分第三責任險,另外個人會有…… 許委員添財:所以你們要研究,這部分才要研究。 林所長信得:是。 許委員添財:一般想像得到的就要研究。 林所長信得:是。 許委員添財:研究就可以作為車險等相關保險的政策參考資料,也可以從肇事車禍的大數據進行各種肇事原因的比較分析,作為交通建設及管理措施改善的參考,不是嗎?不然研究所成立幹什麼?現在研究所裡的博士有幾位? 林所長信得:我們博士…… 許委員添財:你是所長,連有幾個博士都不知道嗎? 林所長信得:我知道博士是占25%…… 許委員添財:25%是幾位? 林所長信得:碩士是70%。 許委員添財:碩士是70%? 林所長信得:博士有27位。 許委員添財:博士有27位,碩士就是八十幾位了,加起來超過100位博碩士。我給你一個數據,金管會博碩士540位,從來沒有一項研究、研發案,540位博碩士從來都沒在做研究,但是你們是研究單位,不能不做研究吧?如果你們不做研究的話,這個預算就要刪成零了,太離譜了!應該不會吧? 林所長信得:我們確實是在做研究。 許委員添財:當然是在做研究,但是有沒有深入?比方今年做這個題目可能受限於資料、時間,所以所做是大概的研究,接下來就要進一步蒐集資料,empower資料來源的系統,例如告訴監理單位要從何時、要做何種的統計,把資料提供給你們,部長就要加以整合,監理所不能只是個案處理、發牌照。你們要蒐集資料,資料如何蒐集、蒐集哪些資料才有用、有系統性,你們研究單位就要給題目,以後你們的資料庫橫向、縱向、深度、廣度、精密度及充分性就會越來越大,以後政府需花費的預算就會越來越少,對交通效率及功能也有幫助,而且負面的肇事率以及肇事後造成生命財產的損失會越來越少。我知道死亡的狀況較少了,因為現在強迫要繫安全帶,萬一發生事故,又有氣囊可以保護,這些都是改進,但是在軟體管理上,你們要做深入的研究。 我要請教你們,紅綠燈跟肇事率的關係,這部分你們誰是專家?誰做這方面的研究?紅綠燈跟肇事率的關係是正關係還是負關係?你們有沒有研究?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陳副所長說明。 陳副所長茂南:主席、各位委員。紅綠燈基本上是管控交通車流…… 許委員添財:不要講那些原理,我問的是結果,你們有沒有研究結果?我不是要跟你們大聲,是因為時間有限。 主席:請交通部運研所運輸安全組張組長說明。 張組長開國:主席、各位委員。目前交叉入口發生事故…… 許委員添財:大家想當然嘛!紅綠燈應該可以保障安全,大家遵守紅綠燈號誌就不容易發生車禍,是不是如此? 張組長開國:是。 許委員添財:理論是這樣,但是結果是不是這樣?加州的研究發現取締闖紅燈,造成車禍增加,你們去看看報告是怎麼出來的,這跟我們一般常理認知不同,紅綠燈怎麼會造成車禍增加?取締應該會讓大家更遵守號誌,車禍應該會減少,怎麼反而是增加?加州研究報告的結論是這樣,為什麼呢?請你們說明。把外國研究的結果放到台灣來看,結論是不是相同?那是一般性的還是有特殊性,這些你們都要研究,有很多議題,運研所大家都很忙,可以有很多成果。 陳副所長茂南:跟委員報告,我們有紅黃綠燈,黃燈是所謂調適的時效,紅燈是禁止的時效,所以黃燈跟紅燈必須妥適的搭配,黃燈的部分我們叫做Dilemma Zone,就是指進退兩難的空間,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是有做相關研究。 許委員添財:不要講這些原理,搶黃燈不犯法,搶黃燈常常就是車禍發生原因之一,對不對? 陳副所長茂南:黃燈基本上是用來清道的…… 許委員添財:不要講原理,你不用向我說原理,台灣人水準沒有這麼低,大家都知道這種基本常識,但是你們有沒有研究? 陳副所長茂南:有。 許委員添財:如果這一個交叉入口因為有紅綠燈,是在哪個時段、何種狀況發生車禍,發生車禍的原因是紅綠燈的時間調控不好,還是有其他原因,你們有沒有做研究? 陳副所長茂南:路口的部分,我們有做相關的研究,黃燈時段如果沒有…… 許委員添財:研究出來,改善的結果如何? 陳副所長茂南:我們提供相關資料給委員。 許委員添財:這部分地方和中央要配合,從中央到地方交通相關的研究管理要互相配合,資訊也要相互交換,各地交叉比較。我記得1992年我回來要參加選舉,我在跑地方,剛開始我在台南縣跑,後來才轉到台南市,朋友載我去跑攤時,紅燈也直接跑過去,我問他「不是紅燈嗎?」,他回答我那只是參考而已。 陳副所長茂南:我們有研究,105年度也有相關的研究計畫,也請委員給我們多多指教。 許委員添財:當然不是指教,研究不要流於形式,研究要深入,而且它產生政策意涵(policy implication),所以它都可以作為政策措施的參考之用,這才有意義,交通部長第一個就是要找研究所來討論。請問你們,你們最近研究台灣交通是出現哪些問題?不要等到橋斷掉了,才來找橋斷的原因,應該要預測哪些橋在某種哪些情況下會斷掉,所以橋斷掉是早就預見的,所以未來在氣候變遷、水庫隨便放水等等因素之下,如何做防範,這些都是學問,可以作為預防,否則等到橋斷了才來花錢,第一,經濟損失多大;第二,人命;第三,交通效力;第四,預算支出。所以研究要先行,國家可以省錢啊!研究要先行,你們就要比別人更有遠見、深入,不是這樣嗎? 林所長信得:橋梁有橋梁的…… 許委員添財:所以我覺得運研所有些執行的結論很奇怪…… 林所長信得:剛才委員提到路上紅綠燈的部分,我們有依肇事路段來研究,相關資料很多,我們會後再提供給委員,好不好? 許委員添財:還有交叉路口。 林所長信得:是。 許委員添財:光度、亮度的問題。 林所長信得:好,我們把它…… 許委員添財:為什麼車禍大部分都發生在凌晨零點到早上六點等等,有太多因素,這個大數據可以提供你們很多訊息,你看加州的大數據抓出的VW汽車公司的造假醜聞、弊案,人家就是運用大數據啊!反觀台灣,連PM2.5路邊行車動態的偵測都沒有,環保署在幹什麼!交通部在幹什麼!我們國家太落伍,不是我們的教育水準太低,而是該作為的沒有想到、沒有作為,所以研究所的研究人員應該為民前鋒、為政府前鋒、為公務員前鋒,藉著研究可以先看到問題。科學的目的為何?交通也是科學,運輸管理也是科學,對不對?科學的目的為何,請你們說明。 林所長信得:研究最主要是做數據的分析…… 許委員添財:科學的目的在預測。 林所長信得:對啊!做數據的分析來防範未來的發生…… 許委員添財:大家都要有預測的觀念,台灣這樣搞下去會怎麼樣?兩黨這樣搞下去會怎麼樣?兩岸這樣搞下去會怎麼樣?交通這樣搞下去會怎麼樣?財政再這樣搞下去會怎麼樣?那是預測啊!預測的結果是要讓壞的不要發生,好的提早發生,有更大的發展。謝謝。 林所長信得: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作以下處理:簡委員東明、楊委員瓊瓔、陳委員素月、劉委員櫂豪、王委員進士及林委員國正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簡委員東明書面意見: 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是研究機關,是交通部的「智庫」,負責研究政策: 2014-11-15/台灣新生報 民國101年新竹縣司馬庫斯發生遊覽車墜谷意外,使得山區道路安全引發關注,運研所也針對全台三十個山地原住民鄉辦理交通改善計畫,研擬包括山區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改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與非典型公共運輪建置等各項改善方案。最後篩選出23鄉(區),共111項道路交通設施改善計畫,所需計畫經費約3.36億元。 根據調查,山區道路最缺乏「反光鏡」、「護攔」、「夜間照明設備」、「反光標線」等。 針對偏鄉大眾運輸部分運研所也研發出「先進公共運輸系統整合資料庫加值應用系統」,透過公車動態資訊系統資料、地理資訊系統、人口分布資料及營運資料,計算評估出偏鄉公車涵蓋率,及當地民眾搭乘公車的需求,增加地方政府規劃公車路網能力。由於偏鄉公車需求型態與都會不同,需要因地制宜可量當地民眾實際需求。 運研所表示,以「新竹縣橫山鄉」為例:使用這項系統診斷當地公車服務缺口後,讓地方政府可以針對當地居民需求開班,節省了約300萬元的經費;公車站牌五百公尺範圍內涵蓋率,也增加11%。 書面報告p.14 102年1月,因為本席的提案,才催生了這本報告「山地原住民鄉(區)交通改善計畫」: 但是細查內容: 原本23鄉(區)共111項道路改善計畫,預算4.07億元,所以僅僅需要幾億元,就可以改善全國原鄉「反光鏡」、「護攔」、「夜間照明設備」、「反光標線」,既然交通部104年5月已陳報行政院,請相關機關單位補助辦理…目前10月了,請問目前推動進度如何? 其中14項,已被列為原民會「103年度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預算4.07億元減為3.36億元。但是,為什麼有14項會被改納入「原民會─特色道路計畫」?會不會排擠原民會本身的預算? 書面報告p.299 二、「公路運輸改善計畫」: 30個原鄉中還有7個鄉有村沒有公共運輸服務: (1)南投仁愛(2)嘉義阿里山(3)屏東春日(4)花蓮萬榮(5)台東海端(6)金峰(7)延平,請問為什麼這些村沒有公車運輸?問題在哪裡? 另外,屏東三地門、瑪家、泰武、杜丹、獅子、台東達仁等6個鄉,「已經獲得公路總局補助購車」,請問目前推動進度如何? 三、書面報告p.299 全國30原鄉,除了台東縣金峰、蘭嶼鄉以外,其餘28鄉公告禁止有190條道路禁行大客車,最多的是台中和平區:29條,其次是桃園復興區:18條,為什麼有這麼多條? 四、書面報告p.21 運研所、經濟部技術處、能源局、工研院合作推動國道、省道建置LED路燈,可見LED燈是政府未來施政重點,本席10月8日(週四)帶隊會勘屏東縣獅子鄉「下草埔部落、橋東部落路燈增設工程」乙案,請問目前推動進度如何? 楊委員瓊瓔書面意見: 一、亞太經濟合作(APEC)第九次運輸部長會議,日前在菲律賓召開,我方由交通部長陳建宇領軍,會議期間針對「提升包容機動性」、「發展永續運輸系統」與「鼓勵運輸系統創新」等議題分享台灣之執行經驗,並與主辦會員體菲律賓、澳洲、越南、印尼及香港等會員體舉行雙邊會談。 1.部長,針對此次APEC運輸部長會議內容?有何具體收穫?對於促進我方交通運輸有何正面助益?何謂「綠色港埠」? 註1,如何提供我方經驗予其他會員國?我方與澳洲雙邊會談中是否達成修訂航約的共識?如何進一步的促進雙方觀光發展? 二、中華經濟研究院日前將今年經濟成長率從原本預估的3.04%大幅下修至0.9%,率先宣告「保1」失守,且粗估第三季GDP負成長2.11%;另外,台積電亦大砍今年資本支出27%,並下修今年半導體業產值至零成長。 1.部長,如何保1?貴部是否有具體作為?如何透過公共建設支出來拉抬經濟成長?目前貴部所列管「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數?總計金額?目前促參案執行進度? 三、中華郵政下月將提出簡併支局的名單,讓郵局員工人心惶惶,民眾則擔心不便民;外界認為在網路發達時代,郵局經營成本高,是該檢討裁撤的時候,但絕對不可影響偏遠鄉鎮民眾的權益。 1.部長,簡併支局是否會影響郵局員工權益?是否應有1+1大於2的前提?郵局員工權益絕不會因簡併政策而受影響?而偏鄉民眾的郵務權益亦應有相對兼及? 註1:本次我方以台灣推動綠色港埠及認證經驗,分享台灣如何促進國內綠色港口發展以及推動港埠永續發展政策,為此次會談主題。 陳委員素月書面意見: 一、大數據分析在交通管理與服務運用的問題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針對啟動大數據分析在交通領域的運用,寫在本次運研所業務報告及預算說明的最後一頁,在今年7月下旬也舉辦了相關的研討會,本席認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的確是一直有在進步。但實際上,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早就應該開始運用這些大數據的資料,也早就免費送給外面的廠商使用了。 但本席要請教運研所,台灣的路況資料、路網資料,其實是非常具有價值的,但根據運研所的交通服務e網通資料庫申請要點中,針對其資料庫內容乃為國內相關單位免費提供,申請人不得針對資料庫之內容或於加值處理後對外收費。 所以運研所只有不允許其藉此對外收費,就直接把所有資料都送給外面的廠商了,雖說open date(開放資料)是時代的趨勢沒錯,但你們把資訊給外面的廠商,應該也要簽訂相關的回饋內容之契約或備忘綠,例如跟廠商取得使用者的反饋資料、使用者的背景資料,以供運研所進一步研究運用。 以臺北市加值案例為例:臺北市都發局與出版社合作進行臺北市影像圖加值合作案,由臺北市政府提供圖資,出版社負責區域圖與地圖集印刷,並回饋臺北市政府發行量10%實體圖資紙本與3%販售圖資總額。那請問這些申請資料庫的廠商回饋了什麼給運研所? 以Google為例,眾所皆知其許多服務都是免費的,但他所蒐集的大數據資料,就可以提供廠商許多營運的參考數據,進而改善其獲利及營運,而這些服務的提供必定是有收費的。再者,Google在網站上協助廠商利用關鍵字行銷,亦為有收費行為,但運研所卻免費提供服務,這是否是變相圖利廠商的行為? 再者,以航空為例,像中國的航班誤點率較高,但美國航班準點情況好很多。這其中,美國航空管制機構一個的好做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說起來也非常簡單,就是美國會公佈每個航空公司、每一班航空過去一年的晚點率和平均晚點時間,這樣客戶在購買機票的時候就很自然會選擇準點率高的航班,從而通過市場手段牽引各航空公司努力提升準點率。這個簡單的方法比政府任何管理手段都直接和有效。 眾所皆知,藉由大數據所獲取的資訊,對於政府的公共政策會具有極大的參考價值,目前e-Tag、悠遊卡公司等等的使用資訊,不僅可以提供用路人的用路習慣分析、生活型態分析,政府進而能針對塞車等情況進行細部的政策改善,像國五假日尖峰時段加價離峰時段減價即是一種在大數據資料判斷過後所形成的政策輸出。 因此,本席認為運研所在研究技術日益精進,是非常可取的,但與這些廠商的合作,是否能藉由技術配合或轉移,來獲得更多對政府制定政策時有使用價值的資訊,而非一昧地「只送不賣」,廠商應主動提供交通部更多更有參考價值的資訊,才能進而改善我國的交通情況。 二、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相關問題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本次在本院所提供之預算評估報告中,針對105年度運研所於「一般行政」、「運輸研究業務」及「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共編列1,018萬6千元,進用各類派遣人員高達24人,占正式員額167人之14.37%,被認為比例偏高。 據本席了解,去年運研所被詬病為「發包中心」,老是把研究案外包給外面的廠商,而研究成果少為交通部所採用。今年運研所為了改善這些情況,因此晉用了其他派遣人員回來,讓外包比例偏低,回歸研究本務,這是值得鼓勵的。 但是依據本院審議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做通案決議:「……自101年度起,各該機關單位預算書除正式員額外,亦應明列以非人事費進用之臨時人員、勞務採購派遣人力、承攬人力、申用替代役等之詳細資料(包括:計畫名稱、計畫內容、進用人數、經費及各項待遇、獎金、福利),以完整表達政府人力運用之配置,俾利立法院審議監督。」然查105年度預算書之資料,卻僅有:「以勞務採購之『派遣人力』方式辦理下列項目:……,預計進用4人。……。」 該所現有高達14名派遣人力擔任運輸政策計畫之研究及建議工作,恐難免涉及核心業務之範疇,妥適性有待商榷。以運輸研究業務為例,運研所僱用碩博士或具有實務經驗之專業人員進行資料調查、建檔、統計分析等相關工作,可以看出這些工作是非常需要專業性的,卻只晉用派遣人員,顯然並不妥適,本席希望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能夠盡速改善,以讓運研所的研究業務越趨完善。 劉委員櫂豪書面意見: 去年七月花東鐵路電氣化通車,普悠瑪號新型列車營運至台東,台鐵因此大幅調整行車時刻,惟因部分改點措施造成民眾不便以及新型列車與其他列車行車時間差距過大等缺失,台鐵局並於十月份再度辦理火車時刻微調以因應。今年台鐵局再度因為南迴線屏潮高架工程、花東線壽豐高架雙軌化工程竣工啟用,以及296輛EMU800型通勤列車投入營運,訂於10月15日再辦行車時刻調整,並於9月15日先行公告,惟公告至今因民眾反映部分列車停駛造成不便,台鐵局已陸續再重新調整公告。這顯示台鐵局對於行車時刻的調整,事先研議評估及溝通不足,造成爭議不斷,使得火車時刻一改再改,影響民眾搭乘權益。台鐵局為營業單位,研究幕僚或許有所欠缺,而運輸研究所為交通部之重要決策幕僚諮詢機關,應儘速協助台鐵局研議火車時刻調整之整體研究計畫,期待能夠滿足各地需求,增加運能,促進票務改善,達成公共運輸應有之功能。 運研所施政績效衡量指標共四項,其中「研究成果上網被下載數量」102年被下載數量為22,424篇,103年被下載數量為23,169篇,僅成長3%。而且運研所研究成果下載網頁從2005年12月20日至今僅68萬6,941人次瀏覽,平均1年6萬多人次,同樣是營建署的研究機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網路瀏覽總次數卻為117萬3,388人次,運研所以網路下載作為施政績效指標,並且提供免費網路資料下載服務,但是網路瀏覽人次卻遠不如其他政府研究機構,顯然亟需檢討其學術成果的運用情形,擴大影響層面。此外,依據教育部統計103學年度運輸服務學門的大專院校家技職體系的學生共13,055人,教師275人,也就是光還在學校研究運輸科系的師生就有15,000人以上,再加上運輸服務科系每年畢業2,000人以上,而這些相關科系的師生加上政府相關機關,民間的研究單位等,每年卻僅從運研所下載2萬多篇研究成果,運研所應該要好好檢討,相關研究成品被應用的次數,應該要有大幅成長才對。 國道5號通車以來頭城交流道每當連續假期總是嚴重堵塞,且車流往礁溪市區溢流,造成市區道路嚴重打結;公路總局辦理蘇花公路改善工程,即將於106年底至107年初完工,屆時交通改善帶來大量的車流量,花蓮地區恐將面臨宜蘭礁溪同樣的困境。運研所為交通部研究幕僚機構,應儘速研議國道5號頭城交流道改善方案,並且汲取教訓儘早規劃花蓮地區交通整體改善,以因應蘇花改通車後造成的交通衝擊。此外台九線南迴公路的拓寬計畫也將於106年完成,屆時對於台東市區及屏東地區的交通衝擊,運研所亦應一併研議,提出整體規劃方案供交通部相關單位研議辦理,以做好整體交通路網。 王委員進士書面意見: 運研所最主要的任務是規劃、評估、研究及建議相關運輸政策事項,首先請教交通部: 1.運研所的港研中心,有辦理所謂土木防災科技研究計劃,其中本席認為最重要的是針對雲林地區進行地質資料建檔及地層下陷量測分析,因為這個部分直接關係到未來高鐵的運行,請問運研所在這個部分的研究是針對高鐵沿線還是整個雲林地層下陷地區,你們和高鐵局及其他單位之間是否有共同合作監測及研究?又,目前該地區地層下陷之情形如何,多長時間後會影響到高鐵的運行安全?就運研所的觀點,要如何避免高鐵的行車安全受到影響? 2.另一方面,本席想請教運研所在地質安全研究的部分,主要是做那些研究?依照經濟部中央地調所地質法的規定,我國目前將地質敏感區分為四類,其中在地下水補注地區的部分,恰好是高鐵中南部行經的地區,本席請教運研所,就你們來說,目前有關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的地質安全評估法令是否完善?交通部有沒有主動和經濟部就這個部分進行過討論?如果沒有,當運研所進行的規畫與研究和地質法相衝突時,該怎麼辦? 3.接下來請教港研中心相關問題,港研中心的業務主要還有針對港灣設計、施工、維修及估價進行研究及訂定,請問港研中心所研究出來的資訊,是如何落實在港務公司相關的業務上? 舉例如之前有許多港口疏浚及深挖的案子,都因為水下淤積情況預估錯誤或岩盤軟硬、深淺測量錯誤而導致工期延宕,也造成發包單位與廠商之間的糾紛,這雖然是規畫設計公司的測量錯誤,可是相關規範卻是港研中心訂定的,這是否應歸責於港研中心的疏失?在這個部分又要如何改善? 4.公車運輸問題。 屏東縣長期「企尾包衰」,包括中山高、高鐵等重大交通建設都止於高雄,南迴鐵路也是全台最晚電氣化的路段,公共交通運輸非常不便,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只能仰賴公車運輸。長久以來屏東縣公車運輸受限於人口數,對於偏鄉的服務頻率一直無法令人滿意,也間接影響縣內老人、青年、學子的就醫、就業、就學福利。 以屏北為例,屏北鄉鎮有高速公路聯結高鐵左營站,但卻無客運行駛接駁,交通部不覺得很可笑嗎? 請教運研所,針對屏東縣境內國道、公路及軌道系統,是否能以學校、醫院、工業區等地方需求為考量,重新建置多核心公車運輸路線,以屏東、潮州、東港、車城、恆春等鄉鎮為地區核心,重新建構適宜、便捷、快速的公車運輸路網,照顧到縣內任何需要的角落?請運研所盡速規畫,增加大眾運輸工具之運用,解決民眾往來不便的問題。 林委員國正書面意見: 案由:完善的交通運輸計劃不僅可減少人員往來時間成本浪費,並可促進貿易成長,更攸關國家總體經濟之發展,為國家發展之根本大計。但本年交通部所擬定之中秋運輸計劃面對杜鵑颱風來襲,卻發生如難民潮似的鐵路運輸,影響人次更達36萬,全民經濟損害難以估計,本次疏運措施已可宣告徹底失敗。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針對本案進行通盤研究,研擬輸運計劃遇到天災時的緊急應變措施,並就國內航空、航海、雙鐵、捷運、國道客運及公共汽車進行整體性的運輸規劃作業整合,並啟動大數據分析在交通管理與服務應用,如此方可避免輸運失敗慘劇再現,並達成智慧優質、永續發展之運輸服務目標。 說明: 1.本次中秋輸運計劃,高鐵台鐵雖早已啟動加掛列車及增加運輸班次等等措施應付連假人潮,但面對杜鵑颱風襲台時,高鐵及台鐵僅陸續臨時性宣布停駛,而空中交通則有超過400個航班被取消,等於宣告今年中秋疏運全部中斷,造成各車站湧入大量乘客搶票枯等,產生前所未有的難民潮運輸現象,估計全台有超過36萬人受到影響。 2.完善的疏運計劃政策,應考量到面對各種天災研擬各種不同的對策及緊急應變措施。以本案為例,颱風襲台雖無法避免,但隨著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發布,應可依時間序列提出事先預防及事後調度計劃,事前交通部應就高鐵、台鐵和國道客運啟動替代運作互相支援措施,如台鐵可利用鐵公路聯營方式,運用電聯車將旅客疏運至各站再轉由國道客運接駁等等進行跨縣市輸運。而事後退票和換票作業則應不限當日進行,以避免行政人員過度的業務壓力。 3.有鑑於本次運輸計劃失敗引起的廣大民怨,本席強烈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該就本年度中秋疏運計劃失敗進行通盤檢討,針對突發性及可預期的不同天然及人為災害提出各種高度可行性的緊急應變措施;並就國內航空、航海、雙鐵、捷運、國道客運及公共汽車進行整體性的運輸規劃作業整合,依照不同運輸方式對風力承受度的不同啟動替代運作計劃。並啟動大數據計劃,利用交通數據與其他領域資料進行整合,啟發更多創新應用,使大數據分析成果能有效支援交通部研擬重大交通政策,並精進化交通管理,才能落實智慧優質、永續發展之運輸服務目標。 主席:現在進行各項提案的處理並進行協商,同時請議事人員宣讀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數及委員提案,協商中不休息。 臨時提案: 航發會掌有華航大部分股權華航之人事亦均由航發會任命。而交通部又直接掌有航發會,爰要求往後交通部業務報告及航發會預算審查,華航相關人員亦應列席備詢。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陳歐珀 預算數部分: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歲入預算: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4項 運輸研究所,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5項 運輸所78萬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9項 輸入研究所20萬元。 交通部主管─運輸研究所歲出預算: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5項 運輸研究所4億1,170萬7,000元。 第1目 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1億1,777萬9,000元。 第2目 一般行政1億5,509萬9,000元。 第3目 運輸研究業務5,542萬2,000元。 第4目 港研中心管理業務8,320萬7,000元。 第5目 第一預備金20萬元。 委員提案部分: 1、 第4款「租金收入」,原列78萬元,建議增列150萬元。 說明: 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3年歲入預算編列72萬8千元,決算數149萬8千元,執行率205.82%,超收原因係廠商違約逾期之賠償收入及國際會議廳場地出租收入增加所致。104年度運輸研究所歲入編列98萬元,截至9月份為止,預算分配數61萬9千元,實收119萬7千元,占分配數193.41%,超收原因主要仍係國際會議廳場地出租使用率提高所致,105年度租金收入編列與上年度同為78萬元,顯示預算編列過於保守而偏離實際。 二、運輸研究所位於台北市精華區,步行10分鐘之內有30餘線公車及1線捷運站,步行5分鐘之內到達松山機場,交通極為便利,位於其地下室之國際會議廳極其利用價值,除自行運用外,空閒時間應多善加利用,以增加租金收入。 三、爰建議增列租金收入150萬元。 歲入預算(千元) 歲入決算(千元) 執行率 103年度 728 1,498 205.82% 104年度 980 - - 104年度 (至9月止) 619 1,197 193.41% 105年度 980 - -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陳歐珀 2、 第2目「一般行政」「02業務費」,原列1,936萬8千元,建議刪減271萬3千元。 說明: 一、依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之規定,工友、技工員額設置基準如下: 1.工友:(1)職員在二十人以下者,得配置工友二人。(2)職員在二十一人至六十人者,每二十人得增加配置工友一人。(3)職員在六十一人至一百六十人者,每二十五人得增加配置工友一人。…… 2.技工:得按實際需要從嚴核定,最多不得超過工友人數二分之一。 二、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職員132人,得配置工友6人,技工3人,實際配置工友7人,技工20人,已超額配置18人。依據105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4點第8項規定:「各機關為應短期或特定業務需要,需以業務費進用臨時人員或運用派遣勞工,應無列管超額待精簡之職員、工友、技工、駕駛、聘用及約僱人員可供調配運用為前提,……,從嚴核實進用或運用。」 三、105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一般行政」、「運輸研究業務」及「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共編列1,018萬6千元,進用各類派遣人員高達24人,占正式員額167人之14.37%,比例偏高。其中於「一般行政」之業務費項下進用6人擔任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畫,其中司機2人編列臨時人員酬金85萬元,辦理短期或特定業務之相關勞務服務等事務性工作,其餘4人編列186萬3千元,辦理公文檔案掃描、影印、裝訂、歸檔及會議室管理等,合計一般行政進用派遣人員6人,編列271萬3千元。 四、綜上,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一般行政進用派遣人員所辦理之工作,皆屬一般事務性質,應符合105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爰提案刪減全數派遣費用。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陳歐珀 3、 有鑑於運輸研究所105年度歲出第14款第3項第1目至第3目「一般行政」、「運輸研究業務」及「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共編列1,018萬6千元,進用各類派遣人員達24人。此進用各類派遣人員高達24人,占正式員額167人之14.37%,比例偏高。又該所現有高達14名派遣人力擔任運輸政策計畫之研究及建議工作,恐難免涉及核心業務之範疇,妥適性有待商榷;另該所未能完整表達派遣人力運用之相關資訊,不利本院審議監督,允宜檢討改進。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018萬6千元之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4、 有鑑於運輸研究所105年度歲出第14款第5項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03海空運科技研究計劃」、「04低碳運輸系統發展計畫」編有此二項計畫經費,其中二項計畫之委辦費分別編列603萬元及2,435萬元,共計編列3,038萬元。然此二項計畫之「委辦費」前者高達58%,後者更高達69%,惟說明欄「委辦費」所列之計畫,多屬交通部運研所所屬之業務,委辦經費過高,該所之業務功能性令人存疑。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3,038萬元之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5、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5年度預算於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低碳運輸系統發展計畫,其中針對計程車產業發展分析模式之研究編列290萬元。近來我國計程車產業面臨外商UBER公司之挑戰,面臨轉型之問題,而該公司亦有法規上之問題無法突破,一來是在於對乘客的保障不足、加上其營利行為並沒有增加國家的稅收,對我國計程車產業有著巨大衝擊。但UBER公司亦提供了我國交通運輸之科技創新,惟運研所卻未針對此類新型態計程車產業提出解決之道,導致該公司既違法又持續營業。爰此,建議全數凍結本筆預算,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三個月內針對上述新型態之計程車產業提出改善方案,並提出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6、 105年度運輸研究所「運輸研究業務」編列5,542萬2千元,比較上(104)年度預算4,537萬4千元,增加1,004萬8千元。雖然該所稱103年度辦理完成之研究計畫實際被採行比率為99%,看似績效卓著,惟查有諸多計畫被採行方式是「研究報告寄送交通部、港務公司、顧問公司、相關公私立大學等圖書室/館;以及透過國家書坊及五南文化廣場販售……」或者「研究報告函送路政司、臺鐵局等相關機關參考應用,以作為後續相關工程改善及政策擬定之依據。」究竟有無參採也沒有相關追蹤,顯然計畫被採行統計有虛應故事、作假之嫌,爰此,有關105年度「運輸研究業務」編列5,542萬2千元,應予以刪減2,0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陳歐珀 7、 有鑑於運輸研究所105年度歲出第14款第5項第3目「運輸研究業務」工作計畫「03公共運輸資訊整合服務」項下編列「交通旅運資訊多元整合服務計畫」經費700萬元。本計畫屬105年度政策引導型新興計畫,期程自105年至109年,總經費5,000萬元,本年度首編費用700萬元。然本計畫由交通部於104年6月29日以交資字第1045008495號函送行政院審議,目前仍處行政院與所屬相關單位意見往返表示之階段,尚未經行政院正式核定,即逕行編列該項預算,稍嫌草率,恐有浮編之嫌。爰擬全數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700萬元。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8、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5年度預算於公共運輸資訊整合服務項下編列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惟該計畫尚在依各審核機關意見研議修正計畫內容中。根據預算法第34條規定:「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案,並送立法院備查。」該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爰此,建議全數刪除本筆預算。 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 9、 目前港研中心人力佔運研所3成7,但以業務而言,其比例並未如此高,爰要求港研中心人力於一年內降至3成。 提案人:葉宜津  陳素月  陳歐珀 10、 鑑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額員167人,辦公房舍面積18,308平方公尺,平均每人使用辦公室面積110平方公尺,為交通部所屬各單位之冠,甚至為民航局之5倍以上。而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所使用辦公房舍帳面價值7億0,254萬6千元,每人使用辦公室帳面價值420萬7千元,亦為交通部所屬各單位之冠,為民航局之91倍之多。顯示該研究所辦公房舍之使用有浪費國家資源之情事。 爰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一個月之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辦公房舍使用改善計畫,並評估是否與其交通部所屬其他單位合署辦公之可能性。 交通部所屬單位辦公房舍使用情形 單位:平方公尺,千元,人 辦公房舍 面積(A) 帳面價值(B) 預算 員額(C) 每人使用辦公室面積 (A)/(C) 每人使用辦公室價值 (B)/(C) 運研所 18,308 702,546 167 110 4,207 交通部本部 43,338 37,952 488 89 78 高鐵局 25,734 800,692 413 62 1,939 鐵改局 41,721 761,154 610 68 1,247 航港局 68,518 560,678 782 87 717 民航局 5,827 13,093 284 21 46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陳歐珀 11、 有鑒於國道5號假日常塞到爆,往往不是國道客運班次不夠密集,而是國道5號路幅有限,湧進太多車輛所致。近日地方政府研議增加國5多點對多點的直達國道客運,在路幅有限下,若再增加更多國5客運,必然更加壅塞,問題勢必雪上加霜。現在的問題點是,宜蘭在地接駁不便,民眾到了宜蘭形同沒有腳,因此無法提高搭乘公共運輸的誘因,最後還是選擇自己開車。交通部運研所職司交通政策研究,除提供交通部重大政策參考,對於地方交通管理亦有相當助益。宜蘭近年大力發展觀光產業,面對大量人潮湧入,在地接駁系統如電動公車及公共自行車的密集推展,除符合節能減碳目標,亦可提升大眾運輸便利性之誘因,爰決議於二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強化宜蘭在地交通接駁系統發展之評估報告,以便有效降低民眾開車意願,揮別國道5號每逢假日塞車嚴重的夢靨。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12、 鑒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持續配合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規劃推動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及行動計劃專案,協助交禿彙整及檢視部屬機關所提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惟我國面臨近來劇烈氣候變遷,時有颱風侵襲本國。但在各次重大風災來臨時,卻未曾整合規劃,致使我國鐵公路交通大亂,影響民眾生活及產業發展甚鉅。爰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與氣象局盡速整合,針對各類天然災害,提出氣象與各類交通建設整合資訊平台,並加速鐵公路建設風險地圖及相關平台之建立,開放給各研究機構及民眾,俾提升我國未來面臨颱風時之救援能量,減少民眾及產業損失。 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 13、 有鑒於這次中秋連續假期,正巧遇上杜鵑強颱的肆虐,由於交通部反應慢半拍,整個輸運計畫頓時亂了套,許多民眾趕在雙鐵停駛前搶搭,造成各地車站出現失序現象。乘客購票與訂位資訊所形成的大數據,都是交通部門可以妥善應用據以提出創新服務、應變計畫、提升決策品質的重要依據,值得交通部門進一步藉此思考以民為本的輸運計畫,能更精準掌握交通需求量,得以在危急情況及時完善推出緊急調度計畫。交通部運研所已啟動大數據分析在交通管理與服務應用上,爰決議於二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未來如何藉由大數據分析來輔助緊急輸運調度之研究報告,避免此次各車站應變不及導致失序之狀況再度發生。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14、 建請運輸研究所應儘速提出花蓮地區各地「低碳綠能交通接駁工具建置計劃」完成當地之智能接駁整合系統解決市區塞車及停車問題,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葉宜津  蕭美琴   15、 針對「6029511000運輸研究業務─科目01基礎運輸研究計畫」,當前蘇花改通車進度固然延宕,但運輸研究所對於蘇花改通車後,即將面臨之車潮與流量疏通動線,尚無完整研究與規劃。建請運輸研究所儘速提出詳細書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以免日後蘇花改道路通車之後,導致嚴重交通亂象。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蕭美琴   16、 針對「5229512000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科目03海空運科技研究計劃」,運輸研究所應就花蓮各知名觀光景點之交通流量問題,研擬化解塞車及避免大型遊覽車與各式車輛回堵之可能性;建請運輸研究所整合各項運輸系統的網路app軟體回報建置,並向各旅行社及遊覽車業者宣導輔導配合行程分流及路線分散,以免人車密集集中於特定時刻景點,導致車輛回堵及旅遊品質下降,更應積極避免用路人之諸多不便。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蕭美琴   17、 機場捷運預計明年通車,分為直達車和普通車,票價至今尚未定案,交通部應和桃園捷運公司溝通協調,票價應採差別費用,普通車票票價不得高於60元,以減輕每日通勤民眾之負擔,並於一週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許淑華  李鴻鈞  葉宜津 18、 機場捷運預計明年通車,交通部應協助地方政府儘速規劃機場捷運長庚醫院站至桃園後站、藝文園區、中路地區三條公共運輸接駁路線,以方便桃園區民眾至雙北及機場上班、上學,並於一週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許淑華  羅淑蕾  李鴻鈞  葉宜津 19、 桃園捷運綠線目前綜合規劃報告尚未核定,還在國發會等桃園市政府補件中,桃園後站民眾莫不企盼能儘速核定,綠線儘速動工,G5忠勇西路站、G6陽明公園站儘速發包動工,後站才能有機會帶動地方繁榮,交通部應協調地方政府儘速補件,加速桃園市公共運輸建設,提供桃園市民眾更快速便捷的公共運輸,並於一週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許淑華  李鴻鈞  葉宜津 20、 上星期審查氣象局預算討論到氣候變遷,氣候異常也會影響到交通建設,但今天要提醒部長,桃園火車站後站東門溪整治(桃鶯路至復興路主流改善工程)目前遇到瓶頸卡在鐵路高架或者是地下化,交通部和桃園市政府確認後,桃園市要到10月份才能將鐵路地下化可行性評估送交通部審查,交通部應請桃園市政府加快腳步,避免再發生101年612水患後,東門溪沿線受災嚴重,其損失約3.7億元。交通部也應注意鐵路建設不要影響到東門溪水患治理,不要等到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受影響才來亡羊補牢,並於一週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許淑華  李鴻鈞  葉宜津 21、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道三號到台北市西南區(萬華區、大安區、中正區);桃園藝文特區經國道三號到捷運景安站,這二條路線都是中壢客運和指南客運得標,目前籌備中,希望交通部能輔導業者儘速通車,讓桃園莘莘學子到建中或北一女讀書更為便利及讓藝文園區民眾至新北市更為便利,並於一週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許淑華  李鴻鈞  葉宜津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協商。 先處理臨時提案。 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處理預算案。 處理第1案。 陳副所長茂南:第1案,同意。 主席:第1案,通過。 處理第2案。 陳副所長茂南:這些派遣人力都是專案基本運作的人力,請委員給予相關的支持,免予刪除。 葉委員宜津:是否有跟管委員說? 主席:葉委員,其實各單位的派遣人力都過高,尤其是勞動部。像這個部分,我們應要求行政院進行統一檢討。當然,每個單位的狀況都不一樣,我有待過農委會和勞委會…… 陳委員雪生:管委員怎麼講?有沒有跟管委員溝通? 陳副所長茂南:有向管委員報告過,但是…… 陳委員雪生:管委員怎麼說? 葉委員宜津:她是不是沒有同意? 陳委員雪生:你們要向她說明。 陳副所長茂南:她也沒有反對。 葉委員宜津:好,沒有反對就好。 陳委員雪生:沒有反對就不處理了。 葉委員宜津:就通案處理吧。我同意主席說的,有關派遣人員一事,應該要通案處理。 陳副所長茂南:到時候就併案。 主席:處理第3案。 主席:這裡凍結三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好不好? 葉委員宜津:四分之一好嗎? 主席:好,四分之一。 陳副所長茂南:謝謝。 主席:第3案和第4案也都一樣嗎? 陳副所長茂南:第4案也是凍結四分之一後提書面報告。 主席:好,ok。 處理第5案。 陳副所長茂南:第5案也是送書面報告。 葉委員宜津:好,本案也凍結四分之一。 主席:現在處理的是第5案喔! 葉委員宜津:對,就是第5案,本來陳委員是要凍全部的。 主席:好,就凍結四分之一。 處理第6案。 陳副所長茂南:第6案是運輸業務的經費,105年度要做一些新的運輸模式,因此請委員支持。 林所長信得:委員可以凍結,但不要刪啦! 葉委員宜津:刪一點,不是不要刪,只是不要刪到2,000萬元…… 林所長信得:我來報告一下,今年我們的機場要做一個整合決策的研究,包括針對塔台、地面的管理、航空公司的運作效率等研究,因此有增加這部分的經費。 葉委員宜津:刪一點啦! 陳副所長茂南:委員,是不是可以凍五分之一,再提…… 葉委員宜津:不行,還是要刪一點,不然刪零頭好不好?留5,000萬元。 主席:刪542萬2,000元。 葉委員宜津:好,留5,000萬元,就這樣。 主席:刪不到十分之一。 洪處長玉芬:這樣會有問題,因為…… 主席:刪542萬2,000元。 林所長信得:不是…… 洪處長玉芬:因為今年增加的這個部分是關於時空資訊雲以及參加APEC會議的費用,預算是因為這樣才增加的。 林所長信得:因為106年我們要主辦APEC運輸工作小組會議,這是先期工作的錢,所以真的要拜託委員。 洪處長玉芬:這部分的預算刪減掉的話,我們就沒辦法做了。 林所長信得:凍四分之一,讓我們提計畫好不好? 洪處長玉芬:凍四分之一。 葉委員宜津:不能減一點嗎? 洪處長玉芬:因為這是好不容易向行政院主計總處要來的錢。 葉委員宜津:好啦! 主席:好啦!凍四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林所長信得:謝謝委員。 主席:處理第7案。 陳副所長茂南:第7案是併第8案處理。 洪處長玉芬:這就是剛剛所提的時空資訊雲預算。 葉委員宜津:沒有都不能減減,我覺得應該要減一點。 主席:我覺得還是刪旅運費好了。剛剛有好多委員在講,這是考察第一…… 陳副所長茂南:因為我們有很多交辦的研究案,時常要配合附屬機關出差。 葉委員宜津:第6案、第7案和第8案都一樣,所以一起處理,不能刪500萬元的話,也可以刪個300萬元,不要都不刪。全部是5,542萬元…… 主席:刪300萬元,科目你們自己去調整,不能都沒有刪。 葉委員宜津:這樣就到第8案了。 林所長信得:刪200萬元啦! 陳副所長茂南:刪200萬元,科目我們自行調整。 主席:好,刪200萬元。 陳副所長茂南:科目我們來調整好了。 主席:所以第6案、第7案和第8案都不要凍,直接刪了。 處理第9案。 陳副所長茂南:由於港研中心人力於一年內會降至三成,所以我們建議刪除這段文字,因為一年內,我們的業務會做適當調整。 葉委員宜津:好。 主席:會做適當調整? 陳副所長茂南:是。 葉委員宜津:一定要調整才行。 陳副所長茂南:好。 葉委員宜津:部長說會在年底前給我一個業務適當調整的書面…… 主席:相信你們會調整。 處理第10案。 陳副所長茂南:建議是不是可以將1個月時間改成3個月? 主席:好,改3個月。 葉委員宜津:好。 陳副所長茂南:我們會提書面報告。 主席:處理第11案。 陳副所長茂南:第11案ok。 主席:就2個月都已經跟你們講這麼久了,你們都沒有提出一個…… 葉委員宜津:好,照案通過。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2案。 葉委員宜津:這沒什麼問題吧? 陳副所長茂南:第12案ok。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3案。 葉委員宜津:這也沒問題。 陳副所長茂南:ok。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14案。 葉委員宜津:這案也沒問題。 陳副所長茂南:ok。 主席:處理第15案。 葉委員宜津:這是建請案,ok啦! 陳副所長茂南:好,第15案ok。 主席:通過。 處理第16案。 葉委員宜津:這案也ok。 陳副所長茂南:ok。 主席:第16案通過。 處理第17案。 林司長繼國:建議文字酌予修正。 葉委員宜津:哪一個? 林司長繼國:第17案,建議將「交通部應和桃園捷運公司溝通協調」改成「交通部應和桃園市政府溝通協調」,另將「一週內」改成「一個月內」。這部分已經跟委員報告過了,謝謝。 主席:改成跟「桃園市政府」溝通協調,並將「一週」改成「一個月」? 葉委員宜津:我們還會再審到這個部分嗎?因為我有一些問題要問,所以關於機場捷運的部分還會審到嗎? 主席:會,還沒審…… 葉委員宜津:我們是在什麼地方會審到? 主席:不對,民航局預算已經審了。 葉委員宜津:這樣不行,請議事人員說明一下。 黃主任秘書輝嘉:因為這個案子屬於交通部,但是交通部的預算我們已經審完了,現在在審的是運輸研究所的預算,因此就算預算通過,將來也不能放在運輸研究所,而要將放在交通部項下。 葉委員宜津:雖然這個部分的主決議是這樣,但是關於機場捷運這件事,我還有問題要質詢。 主席:葉委員,這個案子我們先不處理,況且提案人也都不在場。 葉委員宜津:好,就先不處理,再請召委排入議程,因為這真的是個滿大的問題。 主席:ok,好。 葉委員宜津:部長,我先大致說一下,之後我會再質詢,也會再講一次。機場捷運是我們出錢蓋好,再交給地方政府去營運的。結果,與機場公司相關員工高達幾萬人,包括地勤、各航空公司的機組人員,也有桃機的人員,這些員工加起來超過5萬人。他們在機場工作,住在機場附近,因為工作的關係,搭乘機場捷運一趟要多少錢?據說要180元。如此,薪水的一半就都在這上面了,就算是自行開車也不是辦法,為了節能減碳,將來應該要給他們員工價,蓋機場捷運的這些人員一個月要用掉一半的薪水,這真的要認真和地方協調。如果真的這樣,我們就不要交給他們營運。開什麼玩笑,我們出那麼多錢!交給他們之後,所有機場工作人員包括桃機的人員,他們都是薪水階級,結果有一半的薪水要作交通費,這樣合理嗎?不合理吧! 主席:剛才楊委員打電話過來,建議將這個案子由主決議改為臨時提案,並且改成「建請」。 葉委員宜津:不行,我要挺楊委員,我覺得有關機場捷運的問題要專案討論。 主席:那做專案處理,好不好? 葉委員宜津:好,我們不是不支持楊委員,而是太支持她。 主席:第17案和第18案另外作專案處理。 葉委員宜津:召委,我們找個機會,把桃園市一起找來,大家來開個協調會、委員會,這樣真的不行,有好幾萬人耶!拜託召委真的要排,好幾萬人會感謝你。 主席:第19案「一週內」沒問題,通過。 處理第20案。 林司長繼國:我們建議文字修訂,倒數第4行後段增加「請交通部協調桃園市政府」,最後的「一週內」改成「一個月內」。 主席:好,增加「請交通部協調桃園市政府」,「一週內」改成「一個月內」。 處理第21案。 林司長繼國:最後「一週內」改為「一個月內」。 主席:最後一行的「一週內」改為「一個月內」,請問各位有沒有意見? 葉委員宜津:臨時提案要改成主決議。 主席:臨時提案改成主決議,至於第17案、第18案改列臨時提案。 葉委員宜津:這一定要變成慣例的主決議,因為我們曾發現他們偷偷地改成零,變成零出資。這些董監事不知哪天趁我們不備,就把它改了。 陳副所長茂南:第6案刪200萬,但是科目請讓我們自行調整。 主席:一、今日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二、如有委員對提案補簽,請列入紀錄。三、本日審查預算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臨時提案照協商結論通過。 針對本日會議作以下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三、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處理完畢」。現在休息,本周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1時4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