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8日(星期三)9時至12時1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鎮湘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公開部分)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0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5分至下午1時13分;10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2時21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錦隆  江啟臣  黃偉哲  蕭美琴  楊應雄  蔡煌瑯  李桐豪  林郁方  陳鎮湘  陳唐山  詹凱臣  馬文君  邱志偉    (出席委員13人) 列席委員:許添財  鄭天財  陳歐珀  簡東明  蔣乃辛  蔡其昌  陳明文  周倪安  何欣純  邱文彥  呂學樟  楊瓊瓔  楊麗環  詹滿容  陳怡潔  賴振昌  張慶忠  劉櫂豪  林滄敏  孔文吉  李貴敏  薛 凌  潘維剛  吳育昇  蘇清泉    (列席委員25人) 列席人員:10月21日(星期三) 外交部部長林永樂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科長陳莉惠 10月22日(星期四) 國家安全局局長楊國強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曾煥棟 主  席:黃召集委員偉哲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陳國興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處理院會交付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4年度「業務支出」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案。 決定:報告完竣,准予動支。 討 論 事 項 10月21日(星期三)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 (本次會議採報告秘密,詢答及處理(先秘密、後公開)方式進行。外交部部長林永樂報告,委員黃偉哲、蕭美琴、楊應雄、蔡煌瑯、李桐豪、林郁方、陳鎮湘、陳唐山、詹凱臣、周倪安、許添財、詹滿容等12人質詢,均由外交部部長林永樂、拉美司司長陳新東、國傳司司長彭滂沱、人事處處長郭素卿、秘書處處長李芳成、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副秘書長李栢浡、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組長陳文誠即席答復。) 決議: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外交部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二、委員蔡錦隆、江啟臣、邱志偉、馬文君、楊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機密部分,審查結果: (密略) 四、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2項 外交部 第1目 賠償收入181萬元,照列。 第73項 領事事務局 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5項 領事事務局 第1目 行政規費收入36億0,923萬8,000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2項 外交部 第1目 財產孳息2,224萬3,000元,照列。 第2目 財產售價,無列數。 第3目 廢舊物資售價658萬5,000元,照列。 第83項 領事事務局 第1目 財產孳息,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5項 外交部 第1目 雜項收入5億9,457萬9,000元,照列。 第86項 領事事務局 第1目 雜項收入664萬4,000元,照列。 第87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第1目 雜項收入39萬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8款 外交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外交部(不含第9目「外交支出機密預算」)原列224億6,204萬1,000元,減列「獎補助費」50萬2,000元(含「其他補助及捐助」10萬元)、第1目「一般行政」40萬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辦公環境清潔等經費」10萬元、「檔案及資訊處理」項下「國內外各項資訊及週邊設備等經費」10萬元及「檔案庫水電費、租金等經費」20萬元)、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項下「業務費」110萬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委託舉辦民意調查等委辦經費」及「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等經費」10萬元)、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之「業務費」40萬元(含「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物品、辦理小型觀光說明會等經費」10萬元、「駐外僑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物品、訪問聯繫僑社(團)等費用」10萬元及「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一般事務費」20萬元)、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之「獎補助費」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67萬7,000元、第5目「國際合作」項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之「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等計畫經費」100萬元、第8目「第一預備金」5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共計減列457萬9,000元,改列為224億5,746萬2,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44項: 1.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編列「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計7,569萬8,000元,所規劃辦理之網路建置計畫屬繼續經費,未依預算法第39條規定及立法院決議,列明全部計畫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相關資訊揭露欠明,實不利預算審議,允應檢討改正。爰針對第1目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編列之2億3,262萬8,000元,凍結500萬元,外交部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2.外交部NGO雙語網站自92年起建置,加上每年之維護營運經費,迄今投入已逾2千萬餘元,線上申請補助功能建置迄今已近10年,使用率仍未超過一成;103年1,074件申請補助案件中,僅84件經由網路申請,實屬偏低,爰針對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之「資訊服務費」5,454萬5,000元中「NGO雙語網站維護營運經費」,凍結100萬元,俟外交部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NGO網站改善計畫」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李桐豪 3.外交部建置跨部會之「政府部門補助國內民間團體及機構參與或辦理國際會議及活動整合平台」,並請各部會隨時上網登錄補助案件辦理情形;國家發展委員會開發「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Civil Group Subsidy System, 下稱CGSS),登載中央政府各機關受理民間團體申請計畫案件資料,以及提供查詢案件申辦情形。外交部允宜檢視其自建系統與CGSS功能之差異性及是否有存續之必要性,以免後續仍需投入相關管理維護成本,不符經濟效益,爰就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7,024萬3,000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4.有鑑於東協政經地位日益重要,為我國外交發展重點,故國際文宣視聽資料應加入東協國家語言。外交部於104年國慶文宣影片「友善國際.和平傳愛」配有中、日、英、法、西、葡、義、德、俄、阿文等10種語版字幕,但東協國家語言付之闕如,爰針對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項下「製作國情資料」編列8,312萬8,000元,凍結300萬元,俟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東協國家國際宣傳策略」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5.近年來台灣青年赴海外打工度假之人數日增,以最大宗澳洲為例,據外交部統計,103年澳洲政府總計核發給台灣青年2萬6,622件度假打工簽證;參照同時期勞動部統計,人數估計已占台灣20-29歲勞動人口的1%以上。然而近年在媒體上,不時可以看到台灣青年在澳洲慘遭雇主剝削,勞動條件違反當地法令;且受害者經常表示難以從台灣駐外館處獲得處理勞資爭議之足夠協助。爰此,為改善此一情況、保障國人權益,針對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6億8,742萬元中,凍結500萬元,俟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6.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中「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補助「臺灣民主基金會」經常支出1億4,470萬元,經查臺灣民主基金會副執行長蔡瑋主要負責「兩岸交流及中國人權」事務,卻自承獲邀出席104年10月中國國慶閱兵典禮,其行為已經損及民主、傷害國家尊嚴。再者,蔡瑋當初係受國民黨指派擔任該職位,爾後國民黨已發函更改人事案,惟蔡瑋竟不交出辦公室鑰匙,且遲不去職,嚴重破壞臺灣民主基金會人事制度;更有甚者,臺灣民主基金會竟依然續聘其為資深研究員,顯見該基金會內部人事管理制度出現重大瑕疵。爰就「臺灣民主基金會」經常支出1億4,47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蔡瑋去職,並向立法院外交與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凍支。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7.第5目「國際合作」項下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編列「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35億3,395萬3,000元,鑑於區美珍秘書不幸遇害案,多明尼加官方的偵辦不僅毫無進展,對我國官方的查詢更是消極以對、甚至不予回應。爰就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預算中,多明尼加部分予以凍結2,000萬元,俟多明尼加對「與我國官方就區美珍案偵辦情形建立每月定期會報機制」與「我國官方提供專業諮詢協助調查」等要求,作出具體善意回應,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黃偉哲 連署人:陳鎮湘  楊應雄 8.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之「物品」編列420萬元,經查政府採購統計,外交部103年隨身碟採購案金額為63萬6,000元,104年隨身碟採購案決標金額為102萬6,000元。外交部連續兩年採購大量隨身碟,有鑑於國家財政困難,允宜檢討採購物品之必要性,爰請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採購物品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9.外交部自89年推動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改進方案,期能提升駐外機構經費運用效能、簡化作業程序,增進外交業務協調功能,外交部並據以修訂「各機關駐外機構預算及會計事務處理要點」等規定,建置駐外機構會計系統,推動駐外機構經費統籌收付制度,並於中、大型駐外館處派置專任會計人員。惟駐外館處置有專任會計人員之數量未見成長反而逐年減少,外交部允應加強辦理,以落實該改進方案,請外交部針對上述事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10.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臨時人員酬金」編列1億5,348萬7,000元,然其人員之進用及人事薪資標準不明確,爰請外交部針對上述事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11.外交部每年度皆於第5目「國際合作」項下「駐外技術服務」編列數億元預算,委由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友邦技術合作計畫。然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對委辦計畫預算執行率逐年降低,且部分已移轉友邦之技術合作計畫營運狀況不佳,外交部允應督促改善,並於計畫規劃階段即全盤考量,計畫如有移轉應有後續之營運輔導配套措施,以達永續經營之目標,請外交部針對上述事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進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12.外交部自90年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外交替代役男受訓及援外計畫,役男在海外服役,不但可以豐富人生經歷,也可以加強外語能力,每年都吸引許多年輕人報名,但每年錄取率僅10%左右。經查104年度辦理外交替代役經費為4,336萬1,000元,105年預算編列5,317萬3,000元,增列981萬2,000元,在錄取率偏低之情形下,外交部於105年預算增列是項工作之經費,實有不合理之情事,爰請外交部就「選訓用外交替代役之具體作為與成效」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13.外交部於「國際合作」業務計畫之「駐外技術服務」分支計畫編列1,900萬元,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成立之海外子公司(簡稱PSC公司)管理臺巴工業園區;並於「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分支計畫項下編列履行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開發臺巴工業區貸款保證責任經費1,517萬元。經查臺巴工業園區產權長期遭受原貸款計畫債務人惡意侵占,並不斷以興訟方式干擾園區營運,以及若干訴訟爭議,影響我國企業在南美洲海外經貿發展,且自95年度以來政府平均每年需投入約千萬元委託管理經費,爰請外交部就「有效管理臺巴工業區以促進國際合作經貿發展」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14.103年TPP 12個成員國之GDP占全球比重約38%,貿易額達全世界25%以上,占我國貿易額亦高達35%左右。未來TPP生效後,成員國相互提供貿易優惠及排除貿易障礙,我國若不參與,出口產品在海外市場將要面臨較競爭對手國為高的關稅及不公平的措施。我國政府將TPP與RCEP均列為積極參與的政策目標,然面對談判,我國是否已經擬定好相對應的策略,尤其是在農業議題上將如何因應?建請外交部與相關部會研討TPP與RCEP對我國國際政治層面可能之影響,方能找出最利於我國家利益的談判路徑。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15.有鑑於我國貿易主要競爭國─韓國已與東協、歐盟及美國簽署FTA,新加坡也已加入東協,並與美國、日本、韓國、歐盟等簽署FTA,對我國貿易競爭力甚為不利。我國目前已洽簽FTA之國家除紐西蘭及新加坡外,未及於主要貿易國家,且進程相當緩慢,建請外交部應重新檢討策略,加速與主要貿易國家洽簽FTA,爭取加入TPP及RCEP,以拓展我國貿易。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楊應雄 李桐豪  林郁方 16.ECFA生效後,中國因整體投資環境惡化,致未達成促進雙邊投資之目標,國人赴中投資案件從100年575件、總金額131億0,100萬美元,降至103年388件、總金額98億3,000萬美元;而中國來台投資案僅約3億美元,成效亦不顯著。尤有甚者,外資在台投資金額逐年下滑,以每件投資平均規模觀之,95年係10年來最高,每件平均投資規模約756萬7,000美元,迄102年降為153萬9,000美元,僅及95年五分之一。綜觀外資減少之成因,主要係我國未與美國、歐洲、東協等經濟體建立自由貿易關係所致,近年我國雖與新加坡、紐西蘭分別簽訂經濟夥伴協定(ASTP)及經濟合作協定(ANZTEC),但因規模較小,尚難發揮招商引資之效果。有鑑於此,建請外交部本於涉外事務之專業,密切掌握TPP之發展進度,多方接觸相關當事國,全力協助政府排除談判時可能遭遇之非經貿障礙,加速參與區域經貿之整合。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17.在洽簽FTA上,除經貿專業之議題外,外交部擔任「促進者」之重要角色,但已簽署之FTA並未及於主要貿易國家,而目前採取「堆積木」方式進行之部分,或為經濟合作、或為投資保障、或為投資促進,由於進度緩慢,對有效提昇我國之貿易條件,增進商品在主要市場競爭力之助益有限,建請外交部應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及整體布局,擬定策略,加速洽簽FTA,以拓展我國貿易。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18.國際合作發展法第14條規定:「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經費應視政府財政能力,並考慮國際援外標準編列之;其涉及國家機密者,得編列機密預算。」外交部公布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年度報告,依其說明統計資料係以符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定義之「政府開發援助」分類項目統計定義分類。惟外交部年度預算書僅列各司執行之主要計畫項目,欠缺計畫總經費、分年編列經費及預期效益,亦無邦交國或非邦交國之援助數據,均顯過於簡略,爰建請外交部依國際合作發展法之規定,參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政府開發援助分類項目編表,以利於審議援外計畫績效。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19.外交部於「國際會議及交流」業務計畫項下編列「經貿交流活動」所需經費2億1,377萬6,000元,包括亞東太平洋地區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之交流或研討、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與歐洲各國雙邊經貿諮商會議、與北美地區之各項經貿交流會議及活動,爭取參與雙邊及多邊自由貿易機制等;另編列「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經費」3億2,322萬8,000元,辦理強化與各國國會交流業務等。簽署FTA係為政府施政重點,外交部允宜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及整體布局並擬定策略,俾加速簽署之進程。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20.104年10月5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於美國亞特蘭大達成協議,目前臺灣預計於第二輪申請加入。參考日本與美國談判過程,日本加入TPP,美國首先要求日本廢除稻米進口之關稅配額,澈底開放為自由市場。原本在WTO架構下,日本的關稅配額是77萬噸,其中10萬噸是大米,其餘加工為米製品;而此次TPP談判,日本承諾對美國進口的「大米」,從原來5萬噸增加到7萬噸;澳洲配額量則是美國的12%(8,400噸),美澳「大米」配額總計7萬8,400噸。目前我國稻米進口在WTO架構下亦採關稅配額制,每年14萬4,720噸,以低關稅或零關稅進口(目前為零關稅),超出則課以高關稅(目前為每公斤45元)。一旦臺灣申請加入TPP,美方很可能比照對日談判,要求我國取消稻米進口之關稅配額,假如落實,恐將對臺灣農業造成毀滅性破壞。綜上,為保護臺灣農業,外交部與美方進行TPP談判時應堅持立場,堅守我國稻米進口之關稅配額不被取消或上修。 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21.有鑑於外交部於「國際會議及交流」業務計畫項下編列「經貿交流活動」所需經費2億1,377萬6,000元,包括爭取參與雙邊及多邊自由貿易機制等,然相關成效緩慢,舉例而言,歐洲議會於100年5月11日、101年9月及102年10月3度通過決議案,支持臺歐盟簽署ECA;並於102年10月9日通過「臺歐盟經貿關係」決議案,呼籲歐盟執委會啟動與我國之「投資保障及市場進入協議」談判,以深化雙邊經貿關係,惟其決議案對歐盟執行部門並無約束力;而亞太地區則透過民間智庫進行與印度、印尼、馬來西亞、泰國及菲律賓等國完成經濟合作協定之可行性研究,運用雙邊年度經貿諮商機制,研議後續合作事宜,同時藉由雙邊產業及商會交流爭取支持。此外,我國已洽簽之FTA並未及於主要貿易國家;相較我國貿易之主要競爭國─韓國已與東協、歐盟及美國簽署FTA;新加坡已加入東協,並與美國、日本、韓國、歐盟等簽署FTA,對我國貿易競爭力甚為不利。綜上,在洽簽雙邊與多邊貿易協定上,除經貿專業之議題外,外交部擔任「促進者」之重要角色,但已簽署之FTA並未及於主要貿易國家,對有效提昇我國之貿易條件,增進商品在主要市場競爭力之助益有限,外交部允宜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及整體布局並擬定策略,加速洽簽相關協定,並定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以拓展我國貿易,確保我國經濟發展,同時以利監督。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22.我國產業高度倚重出口市場拓展,且偏重中間財商品出口,雖有部分廠商投入國際採購競標,如終端或系統產品採購、專業技術服務輸出或工程建案等,但常遭遇諸多問題,致整體國際競標能力尚有不足。我國雖有外交部駐外館處、經濟部駐外單位及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遍佈全球60個駐外據點等,提供當地市場相關資訊,但缺乏對於國際標案商機訊息之專業蒐集、整合研析與及時提供機制,致國內廠商不易有效掌握海外標案情資,無法儘早準備相關作業;此外,缺乏辦理國際標案之專業人才與經驗累積、融資擔保與國際開發經驗不足,缺乏策略聯盟運作模式,獨立承攬案件競爭力偏弱等問題。為有效提升我國整體解決方案輸出競爭力,建請外交部整合經濟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等政府各單位相關計畫及資源,互為支援並統籌運用,俾事半功倍。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23.釣魚台列嶼主權,無論從地理、地質、歷史、使用及國際法來說,絕對是中華民國領土;另36年中華民國政府在南海劃定的十一段「傳統疆域線」,亦為我固有疆域。然日本將釣魚台國有化、中共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及在南海7島填海造陸,實行「小島堡壘化」及「大島陣地化」的軍事建設工程,均已侵犯我領土主權;故南沙太平島建設,應該要打造為軍事、經濟、能源、漁業、生態、海洋氣象等多功能的中心及前進基地。我國為主權聲索國之一,應透過各種管道或方式以及各式國際會議,不斷向國際發聲主張我東、南海主權,增進國際認同,避免遭邊緣化,請外交部就「如何強化我國對東、南海主權主張之具體作法」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監督與考管成效。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24.外交部於89年成立「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積極推動我國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及活動,並以經費補助之方式,提昇民間團體從事國際交流之意願與成效,以期在國際社會充分展現我國之軟實力,提昇國際能見度與形象。依內政部統計資料,截至103年底,中央政府所轄人民團體計1萬3,202個;然外交部長期以來對「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等11個團體例行性編列預算補捐助,101至105年度對渠等團體之捐助預算經費占該年度對國內團體捐助預算之總額皆逾六成,造成補助其他NGO之資源相對限縮,外交部允宜檢討對國內團體捐助之資源分配合理性。我國NGO若能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協助推動我國全民外交,在提高國際能見度、爭取國際參與空間、協助政府維護或爭取我國在各國際組織之權益等面向助益良多;然NGO需資金以維持組織之正常運作,其來源除民間捐贈及企業贊助外,有一部分係來自政府補(捐)助,惟民間捐贈或贊助款有其不確定性,而在政府財政日漸困窘下,補助額度實不足以支應NGO需求。為長遠考量,政府宜扮演中介者角色,有效媒合重視實踐社會責任之企業與NGO,以發展長期性贊助或與NGO合作成為夥伴關係,更宜計畫性輔導及協助NGO從接受補助與捐款之經營型態,積極轉型為可自籌經費或朝向「社會型企業」方向發展。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蔡煌瑯  蕭美琴 25.103年度外交部關鍵績效指標「參與聯合國體系及其專門機構」之「參與聯合國體系案」,臚列協助政府單位及民間團體之工作,包括103年3月及5月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之「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SW)及「原住民議題常設論壇」(PFII)、5月在瑞士日內瓦舉行之「國際勞工大會」(ILC)、6月在泰國曼谷舉行之聯合國「亞洲部長級減災風險會議」(AMCDRR)及11月在亞美尼亞舉行之聯合國「全球災害預警與協調系統」(GDACS)年會;上揭聯合國專門機構之會議固然重要,亦屬邁向聯合國體系之累積作為,惟參與聯合國之總目標仍不宜偏廢,況外交部針對民間參與聯合國之活動亦酌予補助,基於官民合作之立場,建請外交部除經費補助外,應擴大協助民間參與聯合國之活動,俾維繫台灣在國際社會發聲之能量。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26.提供人道關懷與援助是我國「活路外交」政策下重要的一環,也是我國持續努力的目標,外交部應檢討現行作為、配合歐美國家擴大援助金額及範圍,以發揮人道精神,善盡國際義務。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楊應雄 李桐豪  林郁方 27.建請外交部應在我國對約旦難民營的援助計畫中,增加於難民營內設立「中華民國教育中心」,提供難民營內的學童和學生教育和職業訓練的機會。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黃偉哲 連署人:陳鎮湘  楊應雄 28.針對第5目「國際合作」中,北美司編列「參與艾森豪總統紀念堂籌建計畫」630萬元部分,建請外交部應確保我國的「正式國號」必須出現在該紀念堂的捐贈者牆、捐贈者鐫碑、館內文宣刊物與相關活動新聞稿中,始得進行捐贈。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黃偉哲 連署人:陳鎮湘  楊應雄 29.我國即將舉行總統大選,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重申九二共識為兩岸互信基礎,並稱:「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我國家安全局楊國強局長亦指兩岸關係若有變化,八成邦交國可能生變;依此情勢推估,一旦政黨輪替,兩岸關係與國際情勢或將受到某種程度之影響。縱然政治情勢尚難預料,仍請外交部未雨綢繆,審慎評估大選後之可能變化,針對各種情況預作沙盤推演與戰略佈局,以免遭遇猝不及防之政治襲擾而進退失據;另請外交部就22個邦交國與中國往來情形及其發展趨勢,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涉及機敏情資者,得以口頭報告)。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30.外交部每年度皆編列數億元預算委由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友邦技術合作計畫,然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對委辦計畫預算執行率逐年降低(101年執行率85.37%;102年78.16%;103年74.3%),且部分已移轉友邦之技術合作計畫營運狀況不佳,外交部允應督促改善,並於計畫規劃階段,即全盤考量計畫如有移轉之後續營運輔導配套措施,以達永續經營之目標。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31.有鑑於外交部援外預算編列於「駐外機構業務」業務計畫7,619萬6,000元、「國際會議及交流」業務計畫1億6,729萬1,000元、「國際合作」業務計畫78億4,901萬4,000元及「國際關懷與救助」業務計畫1億2,916萬2,000元,共計82億2,166萬3,000元;另機密預算編列4億4,451萬2,000元。然外交部公布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年度報告,依其說明統計資料係以符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定義之「政府開發援助」分類項目統計定義分類。惟外交部年度預算書僅列各司執行之主要計畫項目,欠缺計畫總經費、分年編列經費及預期效益,亦無邦交國或非邦交國之援助數據,顯過於簡略,建請外交部參酌編列預算相關規定,以利預算之審議及長期績效評估,另依國際合作發展法之規定,參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政府開發援助分類項目編表,以達到客觀明確,並利於審議其計畫績效。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32.為提升駐外機構經費運用效能,並增進外交業務協調功能,外交部自89年推動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改進方案,具體改善措施包括推動駐外機構經費統籌收付制度,並於中、大型駐外館處派置專任會計人員等,而置有外交部以外人員之駐外館處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雖已具成效,惟部分員額超過30人之駐外館處仍未實施該項制度。此外,駐外館處設置專任會計人員未見成長,外交部應加強辦理,以落實該改進方案。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33.99至102年度置有外交部以外人員駐外館處計有74處,其中18館處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103及104年度截至6月底置有外交部以外人員駐外館處計有76處,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已增為51個,推動經費統籌收付制度已具成效;惟尚未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之25個駐外館處中,員額30人以上之中、大型駐外館處,計有韓國、馬來西亞、芝加哥及舊金山等4個館處仍未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爰建請外交部對此4個駐外館處優先推動經費統籌收付制度,以提升駐外機構經費運用效益,並增進外交業務協調功能。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34.有鑑於外交部於「一般行政」、「外交業務管理」、「國際會議及交流」、「國際合作」及「國際關懷與救助」等計畫編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經費,合計3億9,391萬6,000元,並將「協助國內非政府組織(NGO)之國際參與,增進我NGO對國際社會之貢獻」列為105年度關鍵策略目標之一。然近5(101-105)年度外交部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觀之,在政府財政日漸拮据下,外交部歲出規模逐年遞減,對國內團體之捐助亦相對由101年度之4億5,468萬5,000元,逐年減少為105年度之3億9,391萬6,000元,占外交部歲出規模之比率平均約1.78%。依內政部統計資料,截至103年底中央政府所轄人民團體計1萬3,202個,然外交部長期以來對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等11個團體例行性編列預算補、捐助,101至105年度對渠等團體之捐助預算經費占該年度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總額皆逾六成,致可用於補助其他NGO之資源相對限縮,外交部允宜檢討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資源分配合理性。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35.有鑑於我國NGO向政府各部門間申請補助參與國際活動案件與日俱增,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為強化補(捐)助案件源頭管理,已開發「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Civil Group Subsidy System, 下稱CGSS),並自104年1月起中央政府各機關於受理民間團體申請計畫時,應即時至CGSS登載受理案件資料,提供其他機關以民間團體名稱總歸戶方式查詢案件申辦情形。外交部允宜檢視其自建系統與CGSS功能之差異性及是否有存續之必要性,以免後續仍需投入相關管理維護成本,不符經濟效益。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36.現行各公務機關人員所支領之專業加給種類仍屬繁多,且標準紊亂。就外交部而言,包括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行政院新聞局國際新聞、外交領事特考及格人員及駐外輪調回國服務人員前經行政院核准者等種類。為達成政府簡化作業程序之施政目標,建請外交部宜依專業特性及工作性質再予簡化各類專業加給,避免同工不同酬;又各類專業加給表多未於網站公開,不符政府資訊公開法,應予改善。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37.外交部於「國際合作」業務計畫編列90億2,177萬2,000元;另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之委辦計畫收入編列11億3,872萬2,000元。經查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對委辦計畫執行率逐年降低,且部分已移轉友邦之技術合作計畫營運狀況不佳,外交部允應督促其研謀改善。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38.外交部於「營建工程」工作計畫編列泰國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及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之先期規劃費合計1億8,330萬2,000元。鑑於以往駐外館舍購(建)置案多難以如期順利推動,外交部允宜強化館舍購置計畫進度之管控,並督促駐處關注該地房價走勢,以覓良好購置時機。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39.外交部105年度之「營建工程」工作計畫編列1億8,330萬2,000元,包括駐泰國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1億8,230萬2,000元及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之先期規劃費100萬元。外交部為解決駐外館舍龐大租金問題,92年經行政院核備「外交部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原預計以15年完成16處館舍,惟歷經12年,截至104年6月底僅完成紐約館舍等4處,執行中2處,且購(建)置案多未能按計畫期程推動,例如原預訂99年完成「駐約旦代表處自建館(宿)舍計畫」及原預訂101年完成「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館舍購建計畫」,均延遲至102年度才完成。鑑於以往駐外館舍購(建)置案多難以如期順利推動,外交部允宜強化館舍購置計畫進度之管控,並督促駐處關注該地房價走勢,以覓良好購置時機。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江啟臣  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李桐豪  林郁方 連署人:蔡煌瑯 40.鑑於近年來部分地區「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與駐地的租金行情差距越來越大,使中、低階駐外人員不僅被迫長時間通勤,甚至無法入住治安較良好的區域。為確保駐外人員及眷屬之安全,外交部除應責成駐館強化與當地警政治安機關之聯繫,也應確實檢討現行房租補助標準之合理性,並將檢討情形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楊應雄 41.近年來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未符市場租金現況,且差距漸趨嚴重,已有愈住愈小、愈遠、愈住不起有保全區域之趨勢。外交部雖於101年度已就部分房租補助費嚴重不足地區報院核定調整,惟近年來仍發生駐外人員於駐地租屋處遭搶、遭竊等情事,建請外交部除應建立相關安全SOP,與當地警政治安機關密切聯繫,強化安全維護外;另應確實檢討房租補助標準合理性,以保障駐外人員安全問題。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楊應雄 林郁方  李桐豪 42.101至103年度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外研究計畫共計4,034件,其中將報告歸屬公開者計2,973件,公開比率雖達73.70%;然就外交部而言,22件委託研究案,公開比率為0,顯不利機關間研究成果之流通,故建請外交部檢討其妥適性及合理性,並應登錄於科技部建置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系統)及刊登於機關網頁。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43.外交部官員養成教育長期重歐輕亞,而亞洲中又重日韓、輕東南亞,造成我駐外人員連當地語言都不通,影響邦交甚大,而多靠當地雇員協助,恐產生安全顧慮。由於近年來東南亞地區的經貿整合呈現快速發展之態勢,加上我國與東協國家如新加坡、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越南等,都具有貿易、投資、產業、文化、教育等各層面的密切合作關係,區域經濟已然成形;然我國懂東南亞語言之外交人員不多,為加強我國與東南亞各國經貿及文教關係能更為進步,並進行相關議題深入研析,建請外交部當務之急應建立培養我派駐東南亞地區之人才,以有效拓展外交關係。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李桐豪  楊應雄 黃偉哲  林郁方 44.第1目「一般行政」業務計畫之「檔案及資訊處理」分支計畫編列「資訊服務費」5,454萬5,000元、「資訊軟硬體設備及投資經費」7,024萬3,000元,其中屬「NGO雙語網站」維護營運經費計178萬6,000元;惟經查「NGO雙語網站」之線上申請補助功能,近3年度(101-103年)之線上申請比率僅分為2.11%、4.95%及7.82%,申請件數雖逐年提升,惟使用比率仍偏低,爰建請外交部應瞭解影響使用者意願之癥結,並研謀改善措施。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第2項 領事事務局14億5,319萬8,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8項: 1.近年來我國偽、變造護照查獲量逐年增加,截至104年6月底,累計遺失或遭竊尚未逾效期護照仍有10萬3千餘本,約20%護照係在國外遺失或失竊,且以晶片護照居多,顯示晶片護照防偽措施有待加強。為避免該等護照於海外遭非法使用過於猖獗,影響我國免簽證待遇,外交部除應加強宣導呼籲旅外國人及僑胞妥善保管護照外,亦應檢視強化護照設計、查驗及補(換)流程相關控管機制,以防杜護照偽造及冒用。爰針對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編列10億2,683萬4,000元,凍結200萬元,俟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楊應雄  林郁方 2.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建置有「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供國人出國觀光、遊學或洽商時登錄個人及旅外停留資料,以助駐外館處瞭解國人動態,並備天災、動亂、急難事件或協尋請求時,能立即聯繫國人,通知應變或提供協助,亦可儘速代為聯繫在臺家屬。惟整體登錄情形欠佳,為有效掌握旅外國人動態資料,俾利我駐外單位能及時協助,允宜廣為宣導,請外交部針對上述事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3.迄104年6月底,未逾效期護照遺失或遭竊之數量達10萬3,889本,約20%護照係在國外遺失或失竊,茲因人蛇集團向有偽造、變造我國護照遂行偷渡之情事,嚴重性不容輕忽,建請外交部全面檢視護照設計、查驗及補(換)流程相關控管機制,加強防範偽、變造之具體措施,以降低護照遭不法使用;另建議外交部促請駐外館處加強與駐在國政府移民及警政單位之聯繫,避免國際犯罪集團利用我國護照從事不法活動。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4.我國護照獲免簽證待遇國家或地區已增加至153個,而護照遭偷竊、冒用及偽、變造,包括在護照封面上亂貼貼紙,均有上升趨勢,這些遭竊護照部分將成為罪犯優先選擇的旅行文件,倘護照遭偷竊、冒用及偽、變造的情況增加,恐嚴重影響我國人正常使用護照的便利性,外交部同仁多年來努力成果亦將功虧一匱。為確保遺失護照免於不法使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除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合作建置「護照遺失即時通報系統」,建請外交部提出其他更有效的措施,來防止護照遭變賣、偷竊、冒用及偽、變造。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楊應雄 李桐豪  林郁方 5.我國護照可在148個國家、地區享有免簽或優惠簽證,相對易遭人蛇集團冒用變造,近年來偽、變造護照查獲量逐年增加,且以晶片護照居多,晶片護照防偽措施有待加強。此外,截至104年6月底,累計遺失或遭竊尚未逾效期護照仍有10萬3千餘本,約20%護照係在國外遺失或失竊。為避免該等護照於海外遭非法使用過於猖獗,影響我國免簽證待遇,外交部除應加強宣導呼籲旅外國人及僑胞妥善保管護照外;亦應檢視強化護照設計、查驗及補(換)流程相關控管機制,以防杜護照偽造及冒用;若有偽造、變造我國護照等情事發生,外交部應積極制止並移送相關單位協處。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6.為防杜護照偽造及冒用,我國自97年12月29日起發行晶片護照,然自近年查獲之偽、變造護照數量觀之,99年度41本中有2本為晶片護照;102年度80本中有66本為晶片護照;103年53本中有43本為晶片護照;104年截至6月底查獲24本變造護照皆為晶片護照,爰建請外交部除應加強宣導呼籲旅外國人及僑胞妥善保管晶片護照外,亦應檢視強化護照設計、查驗及補(換)流程相關控管機制,以防杜護照偽造及冒用。 提案人:江啟臣  黃偉哲  陳鎮湘  林郁方 詹凱臣  楊應雄  李桐豪 7.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業務計畫編列11億8,633萬4,000元,執行晶片護照印製、加強護照、文件證明及簽證防偽功能和督導駐外館處及分支機構領務服務功能等業務。惟經查我國偽、變造護照查獲量逐年增加,且以晶片護照居多,99年度為41本、102年度增為80本、103年稍降為53本,然其中屬晶片護照由99年度2本(占總查獲量4.88%)、103年已增為43本(占總查獲量81.13%)、104年截至6月底查獲24本偽、變造護照皆為晶片護照,晶片護照防杜偽造及冒用功能,恐已遭非法集團破解。另截至104年6月底,累計遺失或遭竊尚未逾效期護照仍有10萬3千餘本,約20%護照係在國外遺失或失竊。綜上,若我國問題護照於海外遭非法使用過於猖獗,恐影響我國免簽證待遇,爰要求外交部除應加強宣導呼籲旅外國人及僑胞妥善保管護照外,並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強化護照設計、查驗及補(換)護照流程之相關控管機制」書面報告,以改善護照偽造及冒用情形。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8.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自91年於其網站建置「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系統」提供國人登錄旅外資訊,以助駐外館處瞭解國人動態,並備天災、動亂、急難事件或協尋請求時,能立即聯繫國人,通知應變或提供協助,亦可儘速代為聯繫在臺家屬。惟查內政部移民署之歷年入出國人數統計顯示,95至103年間出國人數共8,637萬9千人次,平均每年約959萬8千人次,前述旅外國人動態登錄人數開辦迄今,登錄人次最高者為102年之2萬5千餘人,相較平均每年約9百餘萬之出國人數實屬偏低(比率僅約0.27%);此外,旅行團之動態登錄情形,每年平均則僅約803團登錄,顯示整體登錄情形欠佳亟待改善。就連日前(104年8月)發生曼谷爆炸案,外交部第一時間查詢8月登錄赴泰國者只有100餘人,更顯該登錄系統難以發揮其設置之功效,爰要求外交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善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系統使用率之宣導作法」書面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第3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原列9,038萬6,000元,減列第2目「外交領事人員講習」項下「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008萬6,000元。 五、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10月22日(星期四)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安全局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 (本次會議採報告秘密、詢答及處理(先秘密、後公開)方式進行。國家安全局局長楊國強報告,委員黃偉哲、楊應雄、蔡煌瑯、陳鎮湘、李桐豪、林郁方、邱志偉、蕭美琴、詹凱臣、孔文吉、馬文君、周倪安、陳唐山等13人質詢,均由國家安全局局長楊國強即席答復。) 決議: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家安全局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二、委員蔡錦隆、江啟臣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機密部分,審查結果: (密略) 四、公開部分,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5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2目 沒入及沒收財物64萬2,000元,照列。 第3目 賠償收入99萬4,000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5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1目 財產孳息14萬2,000元,照列。 第4目 廢舊物資售價8萬8,000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9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2目 雜項收入656萬4,000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9款第2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原列8億6,103萬7,000元,減列第2目「情報行政」165萬元(含「行政管理」之「業務費」項下「資訊服務費」20萬元、「稅捐及規費」10萬元、「物品」10萬元、「一般事務費」5萬元及「設備及投資」項下「雜項設備費」5萬元,「情報教育訓練」之「業務費」項下「物品」10萬元及「一般事務費」5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億5,938萬7,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39項: 1.根據國家機密法規定,「國家機密之核定,應於必要之最小範圍內為之」,國安局組織架構皆法有明定,一級單位主管人數並不具機密性,建請國安局將情報及情報支援等19個一級單位主管人員待遇,公開編列於一般預算中,以保障民眾對於政府知的權利。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2.有鑑於國家安全局公開預算部分之人事費編列4億5,548萬8,000元,占當年度人事費預算總數比率未達20%,顯示該局主要人事費用仍編列於機密預算中。該局97年度以前將員工薪資全數編列於機密預算,自98年度起雖陸續將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及特種勤務指揮中心人事費移至公開預算中編列,惟情報及情報支援等一級單位主管仍以機密預算編列,未以必要之最小範圍定之。經查國家安全局組織架構之法規均屬公開資訊,該局一級單位主管人數並不具機密性,允應將情報及情報支援等19個一級單位主管人員待遇,移至公開預算編列,俾合乎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綜上,為減少黑箱作業之疑慮,國家安全局宜在不危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之前提下,適予檢討提高公開預算比率;另鑑於國家安全局情報及情報支援等單位主管人員,其人數為法定,且待遇編列標準並無直接涉及國家安全事項,建議應將渠等人員待遇移至公開預算編列。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蔡煌瑯 3.近年來機密預算編列與執行之監督,時常成為媒體輿論焦點,亦為立法院關切重點,機密預算之認定有無嚴謹客觀標準,機關是否係以必要最小範圍定之,外界迭有質疑。為減少黑箱作業之疑慮,國家安全局宜在不危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之前提下,適予檢討提高公開預算比率。鑑於國家安全局情報及情報支援等單位主管人員,其人數為法定,且待遇編列標準並無直接涉及國家安全事項,建議應將渠等人員待遇移至公開預算編列。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4.「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修正後,將原屬任務編組之公開情報中心及督察處升為一級單位,並增設第七處及國家安全作業中心,致業務單位從100年之9個擴增為13個,顯然有違「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30條:「業務單位設6司至8司為原則」之規定。加以,增設一級單位後,員額勢必隨之增加,依「中央行政機關總員額法」第2條第4項之規定,國家安全會議準用同法相關規定,隸屬國家安全會議之國家安全局爰應同受規範。然國家安全局新設單位之員額及預算均列機密,外界無從監督,茲為建立外部管控機制,要求國家安全局調整內部組織悉應依法辦理,並於1個月內就員額增加情形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5.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修正後,其內部單位之設置及員額編制已授權由其自訂,然該局因隸屬國家安全會議,又屬情報單位,其組織規模及員額爰不受組織基準法及總員額法之限制。為免該局淪為監管之灰色地帶,允宜請其主管機關─國家安全會議就其組織規模及員額妥予建立外部管控機制,以利規範。此外,國家安全局近4年來兩度修正處務規程,將內部業務機關數由9個擴增為13個,而所增加員額及經費均以機密預算編列,外界難以窺知其狀況,國家安全局允應妥為說明。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6.有鑑於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修正後,其內部單位之設置及員額編制已授權由其自訂,然該局因隸屬國家安全會議,又屬情報單位,其組織規模及員額爰不受組織基準法及總員額法之限制。為免該局淪為監管之灰色地帶,允宜請其主管機關─國家安全會議就其組織規模及員額妥予建立外部管控機制,以利規範。此外,國家安全局近4年來兩度修正處務規程,將內部業務機關數由9個擴增為13個,而所增加員額及經費均以機密預算編列,外界難以窺知其狀況,國家安全局允應妥為說明。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連署人:陳唐山 7.國家安全局對編制內員工於國內大專校院攻讀學位之學費、學分費及雜費等進行補助已行之多年,近年補助人數及金額均有增加之趨勢,101年度補助138人計163萬1,000元、102年度補助167人計314萬5,000元、103年度補助163人計289萬6,000元。其中102及103年度補助決算數分別較預算數高出48.35%及36.60%,顯與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視預算經費狀況酌予補助」之規定不符;然該局未檢討其補助作為,反而將105年度該項補助預算提高編列為240萬元,進而排擠各類外語訓練,顯有未當。故要求國家安全局檢討員工於國內大專校院攻讀學位之補助標準,應視預算經費狀況酌予補助;外語訓練部分,應比照外交部現行作法,選訓人員改採擇優選訓,並改支國內薪,且選訓人員若畢業於該語種之國外大學、研究所,即不再補助送訓。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陳唐山  蔡煌瑯 8.國家安全局近年來從事資安技術或資安專業證照人員所占員額比例低於50%,資安人員專業能力顯然未配合該局軟硬體設備增置而同步提升,建請國家安全局應儘速擬定資通安全人員專業能力並提升作為,以維護國家安全。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李桐豪 陳鎮湘 9.國家安全局增設第七處(網域安全處)後,編列5,395萬9,000元用於增購資訊軟硬體設備經費;另為因應網路科技之發展,國家安全局從事資通安全業務人員逐年增加,至104年7月已達96人,然具資安技術或管理合格證照者僅44人,未達50%。104年國家安全局特考增設資安專長之高考技師類組,報考資格限定須具公務人員資格及電腦檢定證照,導致出現無人報考之窘境,顯見制式化之資格設定難覓良才。茲因網路作戰能力攸關現代化國防實力與資安發展,且駭客技術日新月異,網路作戰高手顯非一般考試制度所能培養,爰建請國家安全局與考試院針對特殊領域之專業人員擘劃彈性用人管道,早日建立資安人才進用、考核、升遷、發展之制度,以廣納人才。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10.國家安全局為我國重要情報機關,亦為敵國駭客重要攻擊目標之一,103年遭受駭客惡意攻擊次數累計達77萬3,881次。國家安全局於104年5月增設「第七處」,職掌網域安全等重要工作,然國家安全局從事資通安全業務人員,其中具資安技術或管理專業合格證照者,比例未過半(45.83%),建請國家安全局加強改善,以確保國家資通安全。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11.高科技時代來臨,國家安全局因應社會變遷之需要,新增第七處「網域安全處」招聘防駭高手,但由於報考資格過於嚴苛(需有「資訊技師證書」以及符合國安特考體格及體能),及進用待遇低於市場標準,以致面臨無人報考之窘境。建請國家安全局應重新評估防駭高手徵才標準,以及待遇條件,另一方面應考量彈性防駭高手進用方式,專業駭客人才極具商業價值留才不易,公部門需接觸機敏工作,為保障國家安全設有轉職禁業限制,易阻卻優秀人才進入意願。國家資通安全刻不容緩,國家安全局應儘速甄拔相關人才,以保障國家安全。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12.在網路無遠弗屆衝擊下,網路戰實已無法分辨前線與後方,且各國均將網路空間視為第五空域,國家安全局為因應中共網軍攻擊威脅與防護上的需要,已於104年5月1日成立第七處(網域安全處),主要任務是掌理網路安全的情報研蒐、工具應用與研發及反駭,並對影響國家安全的網域情報,及早掌握預警與因應。104年國家安全局特考增加具資安專長的高考技師類組,以公開特考方式來延攬具駭客經驗的防駭高手,結果創下國家考試竟無人報考的紀錄。針對第3目「設備及投資」第6節「資訊軟硬體設備費」下,編列整體網域安全能量建置與擴充5,395萬9,000元;然有關召募預算僅編列86萬6,000元,為網羅可用的資安專才人員,建議除依公務人員俸給法及軍人待遇條例等薪資給予外,應提高相關網路專業加給津貼(參照國防部網路專業加給模式,建議區分等級給予5千至10萬元),如此在「待遇」上有足夠誘因,才能召募到優秀的網路人才。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連署人:李桐豪 13.國家安全局於「情報行政」計畫之「行政管理─業務費─稅費及規費」科目編列475萬3,000元,其中未進用身心障礙人士所需差額補助費達216萬元。「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如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未達法定標準,依法需繳納差額補助費」,100至104年度國家安全局都不足進用,導致連年繳納差額補助費。現國家安全局已爭取列入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總人數計算之排除範圍,衛生福利部亦刻正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預計年底可完成。修法後,國家安全局不應動支編列之差額補助費;而於未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修正施行後,該局進用人數雖已無不足問題,然已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工作權益,國家安全局仍應充分予以保障為妥。 提案人:江啟臣  黃偉哲  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李桐豪 14.國家安全局每4年以辦理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維安任務,及成立新任總統、副總統警衛室隨扈車隊為由,編列龐大車量購置預算,與中央政府各機關每年固定依車輛使用年限或行駛里程,編列老舊車輛汰除預算方式迥異。因其可調整彈性甚大,且預算金額高,其採購車輛種類及使用管理屢受外界及輿論批評,亦不利預算節約及外界監督。故要求國家安全局自106年起,每年固定編列車輛汰除預算,並依「中央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汰換年限採公務汽車使用滿十年以上、警備及特種車輛滿八年以上、機車滿六年以上,或行駛里程超過12萬5,000公里,始得辦理汰除;並視日常使用率及車輛現況,酌予延長使用年限;另應重新檢討國家安全局本部、特勤中心實際需要之車輛編制,以節約公帑。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陳唐山  蔡煌瑯 15.國家安全局車輛數量眾多,對車輛之管理向受外界及輿論矚目,依國家安全會議核配該局公務車輛編制數為240輛;然截至104年8月底該局實際汽車數目已達239輛,車輛編制趨近滿載狀態;預計104及105年度增購車輛後,國家安全局車輛數目將達272輛,遠逾編制數,勢必有為數眾多之車輛需予移撥或汰除;而其中總統、副總統警衛室汰除車輛又多屬高單價、高性能且使用期間尚短之警備車,為利國家資源之充分運用,渠等車輛之移撥對象及用途,國家安全局允宜事前妥善規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16.國家安全局為第14任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維安及成立新任總統、副總統警衛室隨扈車隊所購置車輛高達49輛,其數量雖與第13任相當,然所編預算卻大幅成長,恐不符合節約原則;又該局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維安購置7人座警備車多達12輛,每輛單價高達279萬元,除單價較往任購價近乎倍增外,數量亦遠高於總統、副總統警衛室合計5輛之配賦數,該局車輛購置規劃之妥適性顯待商榷。此外,國家安全局目前車輛編制已趨近滿載狀態,104及105年度再購置各式車輛49輛後,實際車輛數將超逾編制數,屆時有頗多車輛需辦理汰除或移撥,為利國家資源之充分運用,國家安全局允對渠等車輛之移撥對象妥為規劃。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17.國家安全局依行政院訂頒「退休人員照護事項」,編列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然卻對因公傷殘人員,迄未訂定合理周全的慰問金及安養津貼發放規定。為給予第一線特勤人員更好的保障,應比照內政部傷殘人員慰問金及安養津貼發放標準,將因公一等殘人員依其身體狀況,區分為全癱、半癱及其他等類型,給予不同級距之慰問金及津貼,爰要求行政院及國家安全局依照相關規定,於11月底前完成發放因公傷殘三節慰問金及每月安養津貼之規定及相關作業,以彰顯平等照顧因公傷殘之德政。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連署人:李桐豪 18.國家安全局部分預算仍寄列於國防部主管預算內,然寄列法源已於民國92年修正刪除,國家安全局因考量預算之隱密性,迄今仍以舊有預算方式呈現,與既有規範不符,有違民主法治國家依法行政原則,國家安全局應儘速完成法制作業,或修改預算編列方式,使預算編列依法有據。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19.國家安全局營區涉使用民地案仍得上訴,雖本案訴訟對象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然國家安全局為土地使用人,且其占該局面積比率達22%,未來如敗訴確定,國家安全局恐面臨拆屋還地之窘境。經洽國家安全局瞭解未來因應措施,僅表示:「尊重國產署『上訴確認,依法處理』立場,並俟最高法院三審判決定讞確認遺產繼承人後,完備相關程序,就營區內土地依法與繼承人處理。」本案攸關國家安全局房產使用權,然其態度卻顯過於消極被動,允非妥適,建請國家安全局確實清查現管房地產權之適法性,並宜就所涉使用民地案件妥研因應腹案,避免未來面臨拆屋還地之窘況發生。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20.國家安全局任務特殊,其營區用地多由軍方撥用,然早年因地籍紊亂、登記資料不全等因素,致屢有軍方占用民地之爭議事件發生,而近來國家安全局由軍方撥用土地及建築物亦接連發生爭議事件,且均遭法院判決敗訴,該局除應確實清查現管房地產權之適法性,並宜就所涉使用民地案件妥研因應腹案,避免未來面臨拆屋還地之窘況發生。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21.有鑑於國家安全局任務特殊,其營區用地多由軍方撥用,然早年因地籍紊亂、登記資料不全等因素,致屢有軍方占用民地之爭議事件發生。近年來,該局由軍方撥用土地及建築物接連發生爭議事件,且均遭法院判決敗訴,國家安全局除應確實清查現管房地產權之適法性,並宜就所涉使用民地案件妥研因應方案。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22.有鑑於國家安全局本部位於陽明山所在之營區土地涉占用民地一案,業已經法院判決代管土地的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一、二審皆敗訴,該案仍得上訴。本案訴訟對象為國有財產署,然國家安全局為土地使用人,未來如敗訴確定,該局恐將面臨拆屋還地之窘境。綜上所述,國家安全局任務特殊,其營區用地多由軍方撥用,然早年因地籍紊亂、登記資料不全等因素,致屢有軍方占用民地之爭議事件發生,爰要求國家安全局允應確實盤點所業管各項房產之產權資料,並宜就涉使用民地案件妥研因應對策,避免未來面臨拆屋還地之窘況發生。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陳唐山  蔡煌瑯 23.104年8月31日高等法院判決國家安全局應歸還仰德大道占自人民財產之3千坪土地,未來若判決確定,勢將陷入拆屋還地或以相等價金賠償之窘境,徒增人民負擔。本案特殊之處,係因同時涉及政府占用人民財產及情報人員權益之保障問題,尤其早年派赴中國之人員因被捕或其他因素滯留中國,國家安全局明知土地屬情報人員家產卻仍予占用,決策過程顯易滋疑。今為確保人民財產及機關財產之適法性,爰要求國家安全局全面清查所轄占用私人財產之情形,並就未來法律爭議妥擬對策,另就國家安全局機關人員有無權益受損情形,研究規劃補救方案。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24.有鑑於國家安全局依法主責各屆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維安工作,其所掌握之各組總統、副總統每日行程內容之情資可謂鉅細靡遺。爰要求國家安全局應確實遵守依法行政、行政中立之最高指導原則,切勿破壞體制,貫徹各組總統、副總統各項情資之保密原則,以維護國家最高情報、維安機關之尊嚴。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陳唐山  蔡煌瑯 25.國家安全局為核定行政單位進行監聽之主管機關,實不應過於浮濫,目前規範監聽相關事項者,僅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難以全面規範不法情報監聽之範疇,建議國家安全局等相關單位,應加強通訊監察作業之審核。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李桐豪 陳鎮湘 26.依「國家情報工作法」第7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情報機關蒐整調研國安資訊之範圍相當廣泛,舉凡涉及總體國情、國防、外交、兩岸關係、經濟、科技、社會或重大治安事務均涵蓋在內。現因總統大選及立法委員改選在即,情報機關依法定職權從事選舉期間之維安情蒐,難免觸及不同陣營之選舉情資,惟知悉情資者若不能自制,勢將破壞選舉公平性,爰要求國家安全局及其他情報機關恪遵「國家情報工作法」第6條行政中立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範,舉凡執行職務知悉之選舉情資,悉應嚴守秘密,不得運用情資涉入任何陣營之選舉活動。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27.國家安全局為我國法定情報主責機關,惟近5年來預算呈現減列編趨勢,嚴重衝擊情報工作執行與推動,影響國家安全甚鉅,建請國家安全局應積極維持情報工作預算規模,俾以因應未來各項國安任務挑戰。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李桐豪 陳鎮湘 28.我國正面臨外來人口逐年增加,其所衍生問題日漸繁雜,尤以逾期居留及逾期停留或行蹤不明最為嚴重,據統計截至104年度6月底止,逾期居留及逾期停留人數合計為7萬0,672人,其中外籍勞工行蹤不明人數為4萬8,433人,且人數持續增加,恐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國安團隊應研謀對策,積極提高查獲比率。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陳唐山  蔡煌瑯 29.近年來中共強勢維護戰略,影響全球安全及區域布局,另非傳統安全威脅議題日趨重要,國際恐怖主義活動猖獗,跨國組織犯罪、環境變遷、能源危機等,均已非單一國家面臨之威脅,有必要深化國際間非傳統安全威脅之情報合作內涵與功能,建請國家安全局加強與國際情報機構之合作關係,建立良好國際情報合作機制,強化我國家安全情報蒐報能力。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李桐豪 陳鎮湘 30.鑑於103年度我國蒐報的反恐情資掛零,所獲情報皆靠國際合作取得,抑或係應友邦協助而輾轉獲悉。顯見我國國內情治單位蒐報能量完全不足。國家安全局應與外國駐台使館密切聯繫,掌握可疑人士;確實掌握硝酸銨、硝酸鈉的進口流向及使用情形;主動發覺有無來臺居留之團體或基金會,為恐怖組織掩護募款發展組織之情事,以有效掌握反情資。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31.近年來揭露出來的共諜案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對台情蒐手段不為人所見。回顧從92年以來,陸續出現多起高階官員共諜案,如空軍作戰指揮部中校袁曉風案、軍事情報局上校羅奇正案、陸軍司令部少將羅賢哲案、海軍海洋局中校張祉鑫案等。光是去年至現在,就已查獲15件共諜案,且其中有九成是現役軍人或退役軍人涉案,在如此短的時間內發生如此多數量的案件,相當不尋常。另在去年九合一選戰剛落幕,檢調在偵辦中國大陸籍男子鎮小江涉嫌吸收退役飛官周自立案,卻意外發現金門縣長落選人退役少將許乃權也涉入共諜案。鑑於近年來共諜案不斷發生,嚴重影響國家安全,不禁令人合理懷疑我們的國安機制是不是出問題了?政府目前查辦共諜案,總是雷聲大雨點小,難怪無法收警惕之效,請國家安全局針對「如何防範共諜之具體作為與預警機制」,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連署人:李桐豪 32.有鑑於兩岸人員來往及交流日漸朝全面性發展,我國軍及情報人員遭國安部門吸收、應用之案件層出不窮;經查目前國家安全局及各情報機關針對破獲共諜案工作獎金個案發放額度過低,無法滿足國人提供共諜線索之相關誘因。爰建議國家安全局在職責範圍內,適度提高破獲共諜案之工作獎金額度,以激勵國安單位及國人持續查處提供相關共諜線索。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33.有鑑於國際及兩岸情勢變遷劇烈,社會對擔任政府機關敏感性職務,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之公務員品德及國家忠誠格外關注,現行以「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規定;但法規範內容包含國家安全等重要事項,及公務員人權等問題,應提至法律位階。建請國家安全局儘速向主管機關提出立法建議,以確保障國家利益及公務員人權。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34.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四處前副處長朱恭訓及徐昌國上校,於95年6月在中越邊境遭到中共誘捕,至今仍然繫獄。日前國家安全局長楊國強於立法院備詢表示:「我也沒辦法」;並接續說明兩人確實仍然在押,政府各部門都極力主張援救,但此事須以兩岸互信為前提。鑑於多年來陷此僵局,國家安全局允宜主動會商國防部、法務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謀思換俘替案、與中方談判,救援朱恭訓及徐昌國上校。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35.國家安全局近年來積極辦理機房興建計畫,並大舉採購網路偵蒐設備,旨在擴增偵資來源,俾藉由網路蒐集國安資訊。惟情報工作之執行應兼顧人民權益保障,不可無故侵犯個人隱私及妨害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建請國家安全局於網路蒐集各項資訊,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李桐豪 陳鎮湘 36.軍事衛星已成為現代戰爭不可或缺的重要武器,中共在軍事衛星應用方面,可分為軍用導航衛星、軍用通信衛星、軍用偵察衛星、軍用氣象衛星,暨小型衛星與微衛星研發等。中共九三大閱兵,向國際展示強大武力,陸媒104年10月4日報導指出,大陸年底前將再發射新的衛星「高分四號」,對航母艦隊的行蹤牢牢掌握,技術足以在3.6萬公里高度與地球軌道同步運行,相當於在海洋上懸掛一盞照明燈,若領導人隨時開口問「最近的美國航母在那?」都不成問題。有鑑於大陸全球衛星通訊及定位系統建置日趨完備,恐損及國人行動、通訊隱私及安全,請國家安全局針對「中共衛星發展的戰略企圖及對臺海安全可能之威脅與因應對策」,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連署人:李桐豪 37.北京將舉行「中國─拉丁美洲加勒比共同體論壇」強化中國於拉美之影響力,拉中論壇恐對我外交造成重大且深遠的影響,國家安全局應評估相關效應並規劃相關對策,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38.國家安全局為因應國內安全情勢變化,於103年9月16日設立「國家安全作業中心」,藉此調用各情報機關人員、整合各情報機關之資訊系統,以供情報聯合應變中心運用;甚至必要時邀請其他政府機關人員列席、參與資訊系統整合。國家安全作業中心成立已屆滿1年,其成效如何?是否如外傳的用整個軍、情、特的力量,來監控特定政黨、人士或選舉?請國家安全局針對「國際或兩岸情勢的情報作為上,掌握影響國安風險的情資與運用,以及與其他國家之情報交流合作」,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連署人:李桐豪 39.釣魚台列嶼主權,無論從地理、地質、歷史、使用及國際法來說,絕對是中華民國領土;另36年中華民國政府在南海劃定的十一段「傳統疆域線」,亦劃為我固有疆域。近來日本將釣魚台國有化、中共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及在南海7島填海造陸,實行「小島堡壘化」及「大島陣地化」的軍事建設工程,均已侵犯我領土主權;尤以南沙太平島建設,應該是要打造軍事、經濟、能源、漁業、生態、海洋氣象等多功能的中心及前進基地。我國為主權聲索國之一,應透過各種管道或方式,以及各式國際會議,不斷向國際發聲,主張我東、南海主權,增進國際認同,避免遭邊緣化,請國家安全局就「東、南海情勢發展對我國家安全之影響與因應作為」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監督與考管成效。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連署人:李桐豪 五、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安全局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國防部部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考選部部長、內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教育部部長、勞動部部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處長就「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後續推動配套法案」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國防部高部長報告。 高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先進,於「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審議期間之指導與協助,俾使本條例順利於104年9月15日經大院三讀通過。募兵制為國家兵役制度轉型重大施政,推動成果攸關國軍戰力提升與維繫,事涉國防及國家安全,通過「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將可完備募兵制「改善待遇、提升尊嚴、擴大出路」等配套法源基礎,提高招募及留營誘因,助益募兵制順利推動,謹致謝忱。 本條例於9月30日經總統公布,10月2日施行,尚須配合制(訂)定、修正、停止適用之法律、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計「軍人福利條例」等31種,本部將在大院及行政院指導、各部會(機關)協助下,律定合理作業期限,並區分優先順序之期程管制作為,使各項配套法令能儘速完成制(訂)定、修正作業。詳細報告內容請主管單位資源規劃司司長陳正棋先生報告。 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與支持,謝謝!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報告。 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大院特別安排本部報告「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後續推動配套法案,希望藉此報告,讓各位委員瞭解後續配套法案管制及執行情形,並對各位委員之關心與指導,表達最誠摯敬意與謝忱。 壹、前言: 為加速募兵制各項配套措施的法制化,克服以往徵兵制時期的舊有法令規章限制,使各部會於期限內完成相關法規制(訂)定與修正,俾完備募兵制「改善待遇、提升尊嚴、擴大出路」等配套法源基礎,並建立軍人相關權益與福利措施制度性的保障,以營造青年從軍及長留久任之良好環境,穩定國軍人力來源,使募兵制順利推動。現謹就本條例審議情形、配套法規修正現況、後續管制作為等項,逐一說明。 貳、法案審議情形: 本條例經大院6次朝野黨團協商通過14條條文,並於104年9月15日大院第8屆第8會期第1次院會三讀通過,總統於9月30日公布,10月2日施行,施行條文及三讀通過附帶決議,略述如后: 一、施行條文: (一)法案之立法目的及主管機關。(第1、2條) (二)適用對象與用詞定義。(第3條) (三)志願役現役軍人得支領戰鬥部隊加給及留營慰助金;並應衡酌募兵需求,提高志願役勤務加給及地域加給之給與。(第4條) (四)志願役退除役軍人符合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生活補助費人員之家屬住宅自用生活所需水電得予優待。(第5條) (五)教育部應規劃將志願入營服役納入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生涯發展輔導項目。(第6條) (六)本部得協調大專校院,以外加名額方式,專案核定於營區內開設學位在職專班。(第7條) (七)現役軍人及屆退人員得於公餘時間,參加輔導會及勞動部職訓機構之證照訓練班次。(第8條) (八)放寬現行軍官、士官(含女性)、士兵志願再服現役或繼續服役之限制。(第9條) (九)涉及營區安全、武器裝備研製維修、軍品運輸等軍事安全相關之勞務採購,應於採購公告明訂廠商進用退除役軍人之最低比例。(第10條) (十)訂定「退除役軍人創業、就學、職訓等補助措施」及「民間機構進用退除役軍人、或職訓機構輔導就業之獎勵措施」。(第11條) (十一)政府機關執行募兵制各項措施之經費,應依財政狀況優先編列實施。(第12條) (十二)政府機關主管之法規應於施行期間內完成檢討修正、廢止及制(訂)定。(第13條) (十三)施行日期至109年12月31日止。(第14條) 二、附帶決議事項: 大院陳鎮湘等31位委員提案調整現役軍人及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資格、擴大分發任用機關範圍、調整轉調年限及轉調機關等限制,並建請考試院儘速檢討現行考試科目及方法,同時研修公務人員考試法。 參、配套法規修正現況: 一、本條例為政府推動「募兵制」政策以來,最重要之法律制定案,本部已完成法案說帖,並逐次製作文宣摺頁及懶人包等宣導說明資料,運用網路及各媒體通路刊登(播)資訊,使社會大眾及在營官兵充分瞭解法案制定意旨,以助益募兵制政策推動。 二、依本條例及大院附帶決議內容,本部已於10月8日邀集各部會(機關)及有關聯參,就立法內涵(改善待遇、提升尊嚴、擴大出路)與現行法令進行比對,尚須配合制(訂)定、修正、停止適用之法律、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計「軍人福利條例」等31種,摘報如后: (一)法律案:須陳報大院審議,屬本部主管計「軍人福利條例」等5種、內政部計「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1種、輔導會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1種及考試院考選部計「公務人員考試法」等2種,總計9種法律。 主管部會 法案名稱 國防部 「軍人福利條例」、「國防法或軍人待遇條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志願士兵服役條例」、「軍事教育條例」5種 內政部 「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輔導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考試院 (考選部) 「公務人員考試法」、「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2種(附帶決議事項) (二)法規命令案:報請行政院核定或由各權責機關依職權發布,屬本部主管計「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等5種、輔導會計「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支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人員家屬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等6種及考試院考選部計「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等2種,總計13種法規命令。 主管部會 法案名稱 國防部 「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現役軍人營區在職專班招生辦法」、「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法人或團體優先承包國防部及所屬機關(構)勞務採購處理辦法」5種 輔導會 「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支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人員家屬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辦法」、「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進用志願役退除役軍人獎勵辦法」、「職業訓練機構輔導志願役退役軍人就業獎勵辦法」、「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就學生活津貼發給辦法」6種 考試院 (考選部) 「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2種(附帶決議事項) (三)行政規則案:報請行政院核定或由各權責機關依職權發布,屬本部主管計「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表」等8種,輔導會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導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補助作業要點」1種,總計9種行政規則。 主管部會 法案名稱 國防部 「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表」、「國軍留營慰助金支給表」、「國軍留營慰助金發給作業程序」、「國軍屆退官兵就業輔導措施實施要點」、「國軍軍職人員公餘進修實施規定」、「國軍官兵志願留入營服役甄選作業規定」、「國軍屆退官兵職業訓練實施計畫」、「國軍屆退官兵職業訓練實施計畫國防部補充規定」8種 輔導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導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補助作業要點」1種 (四)配套修正法令,截至10月23日止,本部已完成「國軍志願役勤務加給表」與「國軍留營慰助金支給表」及「國軍留營慰助金發給作業程序」等3種行政規則訂定、修正作業,尚餘28種法令,各部會(機關)均按計畫期程管制辦理。 肆、後續管制作為: 本部參照「中央法規標準法」及「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相關規定,區分各配套修正法令優先順序、律定管制期限及訂定管制作為,俾儘速完成制(訂)定、修正作業;另為持續提升國軍志願役人力,本部將持續精進「募兵制」配套措施、積極改善服役環境,吸引青年從軍及長留久任,茲就管制作為及後續重要推動工作,說明如后: 一、管制作業: (一)法律:屬大院權限,因涉及跨院際、各部會(機關)業管權責,本部將陳請行政院推動募兵制專案小組統一納管指導,並依照各部會律定計畫期程管制完成。 (二)法規命令:屬報請行政院核定或各部會(機關)依職權發布之權限者,由本部協同輔導會集中管制,並於11月30日前完成發布(或陳報行政院)。 (三)行政規則:屬報請行政院核定或各部會(機關)依職權令(函)頒之權限者,由本部協同輔導會集中管制,並於10月30日前完成令(函)頒(或陳報行政院)。 (四)為加強管制作為,已協請各配合法令主管部會(機關)每月中旬填報執行進度,送本部綜合管制,並定期每月下旬召開管制進度會議,檢討執行成效及協助解決窒礙,若遇跨院際或部會問題,則陳報行政院,透過行政院推動募兵制專案小組指(督)導機制協處。 二、後續重要推動工作: (一)內政部及輔導會已完成「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修正草案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大院審議,上述法案通過後,將有助建立青年從軍尊榮感及使官兵退伍後能獲得適宜之轉業輔導,增加退後出路,建請大院於本會期三讀通過。後續內政部及輔導會將再針對本條例相關條文,修正其業管法案,以完整募兵制配套作為。 (二)9月30日考試院17位委員,及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代表,蒞部舉行座談,本部向考試委員簡報,詳細說明募兵制推動情形,及調整轉任考試之必要性及需求性,以尋求考試委員支持。日前,輔導會已完成勞工行政職務歸系,並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考選部,考選部已進行退除役特考規則修正之法制作業程序。本部將會同輔導會持續協請考試院儘速完成該法案研修。 伍、結語: 「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為國軍募兵制各項配套措施取得法源依據,本部將持續協請各部會(機關),儘速依管制期程完成配套法令制(訂)定、修正作業,並協調考試院考選部研修放寬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及分發機關,與現行考試科目及方法,增加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機會,以穩定志願役人力成長,及退後出路,有效提升招募和留營誘因,確保募兵制平穩轉型成功。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導,謝謝! 主席:請退輔會陳副主任委員報告。 陳副主任委員良濬:主席、各位委員。主席、首先在這裡要感謝召委對我們的指導跟協助,本會依據「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配合修訂、制訂法令、辦法計有六項,包括「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支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人員家屬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辦法」、「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就學生活津貼發給辦法」、「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進用志願役退除役軍人獎勵辦法」及「職業訓練機構輔導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就業獎勵辦法」。我在這裡向召委報告,目前本會對這六項辦法都已經完成草案的訂定,同時在10月19日、21日、26日完成預告,預告後到昨天以前,本會完成3次的法規審議,目前進展非常順利。在這裡本會要特別感謝國防部、勞動部、財政部、經濟部、教育部、法務部及主計總處在討論當中共同提供很多寶貴意見,使我們的各項辦法能夠周延、可行,這個工作全案預定這個禮拜就可以完成,預定在下個月初,也就是下個禮拜報院或是發布實施。在這裡向委員報告,後續本會會管制來實施。報告完畢。 主席:謝謝,本席對退輔會積極作為表示肯定。 請考選部謝次長報告。 謝次長連參:主席、各位委員。今天非常榮幸有機會列席 貴委員會,就「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後續推動配套法案」提出報告。本部對於因應國軍募兵制之推動,有關軍人轉任公職考試配套措施一案,已與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等相關機關召開數次會議研商,對於行政院研提「募兵制推動暫行條例草案」過程中之各項會議亦均有參與,以下謹就本部對於有關軍人轉任公職考試配套措施一案研議過程與未來作法,說明如下: 壹、研議過程 一、為因應募兵制之推動,有關軍人轉任公職考試配套措施一案,本部於103年1月23日就本案召開部內專案會議研商,並出席行政院2月6日「研商國防部所報募兵制配套措施需各部會配合及協助事項會議」,後於3月24日、4月8日邀集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召開研商會議,另於103年8月22日及29日分別辦理高雄及臺北二場次座談會,聽取相關學者專家意見。 二、綜合歷次會議結論,本部因應規劃方向略以:先行研修相關考試規則,併同檢討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考試方式等,並請國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積極與本部配合。另本案相關辦理情形已提報同年11月25日考試院第12屆考試委員第7次座談會。 三、依上開規劃方向,本部再於12月22日及29日分別拜會國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研修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以下簡稱退除役特考考試規則)進行研商,獲致結論如下: (一)初步修訂退除役特考考試規則,報請考試院審議。 (二)接續研修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送請立法院審議。 四、本部業會同國防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修退除役特考考試規則,放寬應考資格,並檢討應試科目及考試方式,該修正草案已研擬完成,本部刻正依法制作業程序,辦理法規預告作業。 貳、有關「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後續推動配套法案」,本部未來作法,說明如下: 一、就分發機關範圍及限制轉調年限部分,涉及研修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請行政院就放寬分發機關部分協調各部會後,正式行文考試院表達需求。 二、配合104年9月15日大院第8屆第8次會期第1次會議三讀通過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之附帶決議,本部將邀集相關用人機關成立專案小組,研議修正比敘條例第5條之1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4條。 參、結語 考試院院會係採合議制,重大之考銓政策均須經院會通過,本部將邀集相關用人機關成立專案小組,配合研修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並依法制作業程序,提報考試院院會審議通過後,再送請大院審議。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謝謝考選部。考選部是政府的成員之一,我們非常感謝考選部過去這段時間對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的支持與配合,也期望最後這一哩路,大家一起來共襄盛舉,讓這個法案順利完成。 其他單位有沒有要做補充說明?或者是對國防部的報告內容,認為有窒礙難行部分做補充說明?(無)無補充說明。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援例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發言截止登記。 首先請黃委員偉哲質詢。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這個是國防白皮書的漫畫版,我們看了這個漫畫之後,覺得對國防有更深一層的認識,即便我覺得這個漫畫畫得滿Q的,這裡面提到南海地區中共於各島礁擴建機場、港口造成紛擾,即它描述的是中國對世界和平的危險部分。 部長您是海軍,我相信這個漫畫是滿早畫好的,不是這個禮拜才畫的,但正好對應到了,過去國安局的報告其實也提過這個問題,我想這個問題國防部應該也很清楚,尤其是您本來的兵科─海軍,您覺得美國派遣單一艘的軍艦,而不是派遣一個艦隊,進入南海中國的人造島礁周邊12浬內,這對國際局勢及我們的國防有何影響? 主席:請國防部高部長答復。 高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我想美方在南海的巡弋是一直都有在做,他不是…… 黃委員偉哲:但從來沒有靠進島礁12浬內。 高部長廣圻:這次是比較接近,現在他的主張就是聯合國所講海上國際法規定的…… 黃委員偉哲:部長,國際海洋公約分成三者,第一個是島,就有12浬的領海,也有200浬的經濟海域。第二個是礁,也有12浬的領海。第三個是人造的低潮高地,指的是潮水退了以後才浮現上來,潮水漲後就不見了的地方,這樣的地方連12浬領海跟200浬的經濟海域都沒有。這是聯合國海洋公約的規定,雖然我們不算是聯合國會員國,還算正在努力進去的國家,所以我們會遵守這個公約。可是引起紛爭的是中國把它的礁或者是低潮高地擴建、填海,變成一個宣稱有領海跟經濟海域的人工島,所以造成國際航行的一些紛擾。而現在美國認為不管這是不是你造的,我就是要通過。簡單背景說明就是這樣,可是我們的立場又是什麼?馬總統除了宣示南海和平倡議之外,有沒有更進一步的作為? 高部長廣圻:昨天外交部也表達了政府的立場,也就是…… 黃委員偉哲:那國防部呢? 高部長廣圻:我們也是依照南海指導原則來做。 黃委員偉哲:國防部的海軍是否有因為運補的需要,或戌衛海疆的需要,所以我們的船艦定期或不定期介入那個海域? 高部長廣圻:我們的機艦部分是有我們相關的規劃,也一直持續在做,不管是每月、每季或是臨時需要,我們都有派機艦到…… 黃委員偉哲:別人的永暑礁或是其他在這個時候是沒有規劃進去,但那是我們的太平島,是「島」耶!我們進入我們12浬的海域是天公地道,那邊現在是海巡署在駐守,可是海軍還是可以通過,這是我們自己的海域啊! 高部長廣圻:跟委員報告,我們一直有在做海空機艦到南沙的偵巡任務以及運補任務,這都是由我們國軍在負責。 黃委員偉哲:對。現在南海的緊張局勢升高,您覺得情形有多嚴重?中國軍方也分兩派,有一派他們也說要派軍艦去攔截,因為兩、三個禮拜「歐習會」之前,美國的P-8A、P-3的早期預警機就在那邊巡弋了,中國戰機也升空靠近要攔截他們,現在是海軍的軍艦直接通過,難道不能解讀為該地區的緊張局勢升高嗎? 高部長廣圻:跟委員報告,整個來講,不管是用對話、協商,這都是解決紛爭最好的方法。 黃委員偉哲:我知道。 高部長廣圻:維持整個區域的和平穩定,不管是西方國家或者是別的國家,大家共同的認定是希望穩定這個區域…… 黃委員偉哲:這是一個理想,但現實不是這樣,這也是一個理想…… 高部長廣圻:不管是南海區域或者什麼區域。 黃委員偉哲:所以是外交部要呼籲。 高部長廣圻:是的。 黃委員偉哲:不是歸國防部來呼籲,基本上國防部不需要展現肌肉,你看別人的肌肉多大,但我們要展現我們的立場,就是要把整個軍艦調去巡弋。你是否還記得,上次菲律賓的海巡射殺我們的漁民,我們的船艦就有去巡弋,現在還是這樣做嗎? 高部長廣圻:是。海巡開在前面,我們海巡的軍艦會在後面一直會掌握它。 黃委員偉哲:部長,你只對菲律賓海域做嗎? 高部長廣圻:也不是,我們對…… 黃委員偉哲:南海嗎?有人去? 高部長廣圻:我們對周遭有海巡的艦艇,這是我們國軍的責任。 黃委員偉哲:好。我的意思是,會不會有影響?因為現在該地的緊張局勢改變,會不會影響我們海軍的巡弋計畫?受不受影響? 高部長廣圻:我們現在還是按照既定的計畫…… 黃委員偉哲:受不受影響? 高部長廣圻:我們現在持續的掌控整個當地的情勢發展。 黃委員偉哲:部長,這分為三種情況,第一個,不受影響,我們照常巡弋。第二個,受影響,我們加強巡弋。第三個,受影響,我們就躲在港口。我們是哪一個? 高部長廣圻:跟委員報告,其實在這個之前,我們海軍也剛派了一些船在那邊做過巡弋,總之,我們會按照我們基本的計畫、規劃來做,如果那邊的狀況也些改變,我們也有我們的因應方案。 黃委員偉哲:好,我們的因應方案絕對不能示弱! 高部長廣圻: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們國防部已經有一些規劃。 黃委員偉哲:會怎樣? 高部長廣圻:我們有自己的應處作為。 黃委員偉哲:好。部長,另外一個問題,美方軍艦拉森號進去南海之前,有知會日方,而我們知情嗎?還是看報紙知道的?是電報知道的?還是看報紙知道的?還是我們的雷達看到的? 高部長廣圻:我們有所掌握啦! 黃委員偉哲:有掌握。 高部長廣圻:我不是看報紙知道的。 黃委員偉哲:不是,最好是這樣子,我覺得這個部分對我們的意義是有的,這種所謂意在言中的默契應該是有的。萬一最壞的打算,即雙方衝突起來了,因為中國大陸的鷹派說,就用船撞它!姑且不要說撞它,若是接近、靠近或是對峙,則我們怎麼辦? 高部長廣圻:報告委員,假設性的問題我不在這邊做…… 黃委員偉哲:但是有沒有因應? 高部長廣圻:我們當然有我們的…… 黃委員偉哲:會有因應,好。另外一個問題,請問阿帕契的妥善率真的不到3成嗎? 高部長廣圻:跟委員報告,這是唯一的齒輪…… 黃委員偉哲:真的嗎? 高部長廣圻:不是,現在關於整個阿帕契,若有任何的飛安的狀況出來以後,所有的機隊一定要做一次全面性的檢查,而它現在正在做全面性的檢查。 黃委員偉哲:對。所以是因為檢查而停飛,不是因為待料而停飛? 高部長廣圻:它在檢查中發現有些問題,有些在更換零件,有些是要加強修護,這些東西我們都是按照步驟來做。可是國防部比較重視的是,它不要影響我們的成軍飛訓,現階段我們檢討的,它不會影響我們的…… 黃委員偉哲:它是我們的主力機種啊! 高部長廣圻:對!跟委員報告,它還沒有完全成軍,它正在接裝中,現在正在訓練。 黃委員偉哲:還有幾架要接裝? 高部長廣圻:不是,一個飛機到了臺灣以後…… 黃委員偉哲:要成軍要一段時間。 高部長廣圻:要變成戰力是要一段時間,包括飛行員的訓練、補保的支撐等都需要一段時間。 黃委員偉哲:若要因應國際局勢的情形或是因應我們國防戰力的需要,請問這個時間要多久?尤其現在都出現問題了。 高部長廣圻:跟委員報告,我們為什麼那麼重視它的成軍的時間不能延後,所以它整個還是按照既定步驟,不管是飛行員的訓練、戰術的訓練,現在我們還是可以滿足到…… 黃委員偉哲:你是說8架還是足堪飛行跟訓練的需要? 高部長廣圻:對。委員,我們現在有足夠的飛機來做我們的飛行任務,這部分請委員放心。 黃委員偉哲:有足夠的飛機? 高部長廣圻:完全在掌握中,而且它整個特檢的方式,我們會儘快的把它…… 黃委員偉哲:您覺得是天候的問題嗎?還是我們自己人員的素質、後勤維修的問題?還是兩者兼而有之? 高部長廣圻:跟委員報告,昨天我們在記者會也說明過,我們會協同美方的技協或者原廠的技師,還有我們自己的…… 黃委員偉哲:部長,要快、要確實! 高部長廣圻:會儘快的提出報告,跟委員報告,它是一個裝備…… 黃委員偉哲:對。 高部長廣圻:我們只要知道問題所在,把它更換以後,這個飛機就可以用了,基本上,它並不是一個很嚴重的機體結構問題,它是一個裝備更換的問題,只要有現料、知道原因,將要修護的零附件拆下來,然後我們可以慢慢的來做一些保養修護。 黃委員偉哲:我把時間留給其他委員,但是部長我必須要跟你說一句話,這個事情我們一方面要兼顧飛行員的安全,不能夠草率。第二個,也要兼顧國防的需要,要抓出問題,你不能什麼都怪東、怪西、怪天氣…… 高部長廣圻:我沒有。 黃委員偉哲:日本也有阿帕契,他們是海島型國家,可是他們的妥善率比我們高啊! 高部長廣圻:我們一定要找出真正的原因來。 黃委員偉哲:這很重要,不要讓阿帕契變成蚊子機,好不好? 高部長廣圻:是的。 黃委員偉哲:好,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美國的飛彈驅逐艦駛進了中國人工礁的12海里之內,這是一個非常嚴重、嚴肅的美中在南海軍事強權的角力,臺灣不能置身事外,也不能毫無主張與立場。我有幾個問題要請教部長,美國的驅逐艦要進入南海時,有沒有知會我們國防部? 主席:請國防部高部長說明。 高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剛才跟委員報告過,我先前是瞭解一些狀況。 蔡委員煌瑯:不是你掌握、瞭解,我要知道的是美國軍方有沒有正式通知我們政府外交部或國防部? 高部長廣圻:很多的事情我們有我們的管道。 蔡委員煌瑯:此事非常嚴重,因為美國國會9月份有一個南海倡議,希望汶萊、新加坡與臺灣都可以用個人的名義去參加,此形同把臺灣納入美國、日本安保條例的軍事同盟,如果我們是軍事同盟,他們理應要通知我們才對!美中在南海如此嚴重的軍事戰略角力,臺灣怎麼沒有立場? 高部長廣圻:我們一直很重視南海情勢的發展,這一次…… 蔡委員煌瑯: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美國有沒有通知我們? 高部長廣圻:起碼我們有看報紙知道。 蔡委員煌瑯:你的意思是美國有透過某種形式通知中華民國政府,對不對? 高部長廣圻:對此我不予置評,我只跟委員報告,我知道一些事情。 蔡委員煌瑯:希望國防部能夠清楚地跟美國說明我們的立場。如果他們把臺灣視為美國安保條例中的同盟國之一,把臺灣視為其戰略盟友的話,理應知會我們,國防部應該有這樣的主張和立場,好不好? 高部長廣圻:是。 蔡委員煌瑯:此外,這一次美國和中國在南海發生擦槍走火的軍事衝突可能性高嗎? 高部長廣圻:現在看起來他們只是互相按照…… 蔡委員煌瑯:國防部應該要很戒慎恐懼地去分析這件事。 高部長廣圻:現在看起來並沒有立即的衝突。 蔡委員煌瑯:那國防部對於美國的飛彈驅逐艦到南海去巡航是樂觀其成還是戒慎恐懼?我們贊成美國巡航南海嗎? 高部長廣圻:其實美國不是第一次巡航,而是經常在巡。根據我們所掌握到的訊息,這些年他們在南海的巡弋已經持續很久了,只是這一次可能比較…… 蔡委員煌瑯:國防部是否樂觀其成? 高部長廣圻:我們對於維持區域和平穩定…… 蔡委員煌瑯:你不要顧左右而言它,迴避我的問題。 高部長廣圻:只要有助於維持區域和平穩定,我們都樂觀其成。 蔡委員煌瑯:外交部說中華民國歡迎各當事及相關國家採取有助於區域和平穩定與平衡的作為。外交部這麼說是指美國的飛彈驅逐艦在南海巡視有助於區域和平嗎?你認為美國巡航南海有助於區域和平嗎? 高部長廣圻:那裡是一個公海,無論從無害通過或航行自由來講,本來就是一般的…… 蔡委員煌瑯:你認為美國巡航南海對中華民國對南海主權的伸張有幫助嗎? 高部長廣圻:那是美國自主的行為,…… 蔡委員煌瑯:中華民國對…… 高部長廣圻:它是要強調其航行自由權。 蔡委員煌瑯:我們的太平島與中國的人工礁非常接近,甚至於如果我們主張太平島有12海里的主權領海基線的話,那就是衝突的。所以,中華民國如果主張對南海有主權的話,那美國巡航南海,我們樂觀其成嗎?你贊成嗎? 高部長廣圻:我剛才講,只要不引發區域衝突、穩定,我們都是樂觀其成的。 蔡委員煌瑯:所以你把中華民國政府的立場定位為美日同盟當中的一環、一個國家? 高部長廣圻:報告委員,我並不是這麼講,我們是遵照國際法…… 蔡委員煌瑯:你怎麼那麼保守,連這種話都講不出來? 高部長廣圻:我一再講,美國是強調其航行自由權,他們這一次不但在此處航行,也到很多的島礁附近航行。 蔡委員煌瑯:你現在看這張圖,我們現在要關心的是中國對這些人工礁大量地投入軍事投資,增建跑道與港口、甚至增建燈塔。這些軍事基地完成之後,南海形同中國的內海!把我們的黃岩島、東沙、甚至是太平島都變成其領土,這是我們應該要關注的,不是嗎? 高部長廣圻:就國際法而言,無論是重疊的領海或經濟海域,一直是大家要共同面對的…… 蔡委員煌瑯:美國就是因為中國在人工礁上面投入大量的軍事投資…… 高部長廣圻:不只是在南海的問題,很多地方都會面臨這種重疊或經濟海域劃分的問題,大家都是在和平地協商對談來解決這些問題。 蔡委員煌瑯:所以我才開門見山地告訴你,臺灣不能沒有立場和主張。 高部長廣圻:外交部昨天就講得很清楚。 蔡委員煌瑯:外交部講得不清不楚,如果我們有具體的主張的話,第一,是否就強化太平島的軍事防禦? 高部長廣圻:跟委員報告,我們這些年一直在強化太平島的軍事防禦。 蔡委員煌瑯:又或者增兵太平島?這個都是具體地向國際透露一種臺灣對南海有主權的主張,這就是具體行動嘛!所以本席剛才說我們不能沒有主張,也不能沒有積極的作為。 高部長廣圻:報告委員,我剛才講過,我們整個國家的政策無論是東海和平倡議或南海指導原則,國防部都是接受政府的指導在做我們的一些作為。 蔡委員煌瑯:我剛才是說我們不能置身事外,美中在南海較勁的過程詭譎多變、戰雲密佈時,臺灣不能置身事外,也不能沒有角色。我知道在這兩大之間難為小,臺灣的角色非常困難,但如果有一些積極作為的話,至少能夠向國際社會透露出我們在南海是有主張、立場的。例如陸戰隊重返太平島,如果今天我們做這樣的具體宣示,美國、中國都看到了、南海各國也都注意到臺灣在這個區域中的角色,這樣不是很好嗎?類此的主張都沒有嗎? 高部長廣圻:現在國際上希望南海能夠和平穩定,我們也是…… 蔡委員煌瑯:就算和平穩定,也不能犧牲中華民國的主權啊! 高部長廣圻:沒有犧牲啊!現在南沙本來就有我們海巡署…… 蔡委員煌瑯:區域和平穩定也不能矮化臺灣的主權,致使台灣沒有角色。 高部長廣圻:沒有矮化臺灣。 蔡委員煌瑯:我們只是希望國防部能夠有所作為,除了外交部對於主權的伸張之外,國防部若能有些具體作為,至少能夠讓中華民國在國際上曝光。而這些作為其實很簡單,例如強化太平島的防禦,我們的領海基線12海里的正式主張等,這些都是讓國際看見中華民國、讓中華民國在南海的角色和立場曝光…… 高部長廣圻:全世界很多人針對南海問題都是希望和平穩定…… 蔡委員煌瑯:我們沒有挑釁,中華民國的國防也沒有實力去挑釁美國和中國,只是希望在南海如此詭譎的情勢當中,臺灣要有自己的戰略利益及主權的伸張。但在這次的事件當中,我沒有看到國防部有所作為。部長,我鼓勵你,有2,300萬同胞當你的後盾,這個時候,國防部是可以做一些事情的。馬英九剛獲頒遠見雜誌的「遠見領袖和平貢獻獎」,哪有什麼和平貢獻?我們一再委曲求全的結果是得到和平貢獻獎嗎?名不符其實!我們要有積極作為去保護國家、主權、伸張我們的主張和權利,這才是和平貢獻獎,一再地委曲求全、卑躬屈膝是得不到和平貢獻獎的。 高部長廣圻:沒有委曲求全。無論是我們在南海的駐軍或巡邏密度都是非常高的。 蔡委員煌瑯:希望國防部在關注南海詭譎情勢的同時,能夠強烈主張我們在南海有一定的權利和中華民國的主權存在,這是國防部現在可以做的,做給國人看,把我們的主權張揚出去,把我們的軍事武力及對南海的主張讓全世界人看到是國防部的責任。 高部長廣圻:我剛才跟委員報告過,軍艦的巡弋方面,其實我們一直持續在做,前段時間才剛做完,沒有停過,就因為南沙是我們主權的島嶼。 蔡委員煌瑯:謝謝部長。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先回到今天討論的募兵制暫行條例,其中有一個問題,即政府在鼓勵募兵,對於這些兵源,我們只想到他服完役期,其實我們應該鼓勵他能夠持續在軍中服務到他退休為止。 主席:請國防部高部長說明。 高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李委員桐豪:既然如此,我們就必須特別注意退休撫卹這個部分,因為這是公開場合,我不便說出來,但我看到的資料中是有問題的,政府應該對中低階軍士官兵的退休撫卹上給予優惠,對於高階軍官則應適當、酌量地予以控制,現在出現了嚴重的狀況。如果我把此事公布出來的話,對於軍中士氣、退役官兵的士氣都是不好的,因此本席要請國防部及退輔會就軍士官兵的退撫給與(包含18趴在內)全面地去檢視,在此提出一個鄭重的告知,因為我看到的資料對國防部退除役官兵是非常不好的。這也就是當初年終慰問金的問題被提出來時,我們到地方看到很多退除役官兵尤其是低階官兵的忿忿不平,本席再次強調這一點,希望你們好好去檢討。 高部長廣圻:是的。 李委員桐豪:大家都很關心南海的情勢,我只想follow up一個簡單的問題,我們對於美國海軍的軍艦進入這個領域的所有情況是否都有充分掌握? 高部長廣圻:我們都有一定程度的掌握。 李委員桐豪:包括其進行路線? 高部長廣圻:關於這一點,我可以私下向您報告。 李委員桐豪:好。本席不是在挑釁,之所以問這個問題是因這裡面涉及戰術的作為,因為中共的海軍也尾隨在後,第一,代表這個絕對不是一個機密行動,對方很早就已經掌握。第二,可以了解彼此之間互動的狀況,此亦涉及將來他們相關情況發生時的戰術作為為何。這個是具有重要情資的,因此本席希望透過我們太平島的駐軍或不同的管道、來源去充分掌握其行經路徑,如此對於我們情資的蒐集與未來戰術作為發展都會有幫助。好嗎? 高部長廣圻:是的。 李委員桐豪:昨天我收到這個資料,相信媒體已經報導過很多,由此我看到國防部的用心,你們做了很多相關的資料,包含現在越來越流行的漫畫,我很驚訝的是,我們國軍已經進步到比其他國家的國防部還要來得先進,我不相信其他國家會做這些東西。預算部分我先不談,在我看來,花費是很大的,到底花了多少錢,我們以後再說。但我想請教一下,在你的報告裡面有哪些highlight是值得我們去瞭解的?有沒有辦法用兩句話講出其重點?2014年國防報告書的重點是什麼?你們想告訴人民的是什麼?不是靠兵棋、這些遊戲或漫畫書,請你用兩句話說明這個報告書的重點。 高部長廣圻:其實應該說是國軍後續的一些走向和趨勢,以及我們對國家安全環境的一些分析。 李委員桐豪:事實上,這就是我關切的問題,我先請教你,上一次的國防報告書是哪一年提出來? 高部長廣圻:102年。 李委員桐豪:兩年一次? 高部長廣圻:是的。 李委員桐豪:請問,它跟上一次的報告書有何顯著差距? 高部長廣圻:我們在武器的更新、募兵制…… 李委員桐豪:那你就要跟大家講清楚,你們這幾年跟過去的差異或者和未來會有什麼差異,依我來看,媒體對這個報告最有興趣的就是第57頁、比一句話還短的半句話─「中共的對台軍事威脅,規劃在2020年前完備攻台可恃戰力」;此外,一般媒體比較不會注意到但國防委員會比較關切也去瞭解的就是─「創新不對稱戰力下整建空投式水雷及強化佈雷戰力」。這就是本席看來比較算是亮點的部分,因為募兵制大家已經討論很久了。這個也不是秘密,如果快速瀏覽我們的國防報告書,我根本不知道其中的重點何在。反觀美國2015的國防報告書,企業界的作法是,任何的報告書都有1到2頁的Executive Summary,即必須要讓領導、主管在最短的時間內去瞭解整篇報告內容的摘要部分,所以,你在這個摘要內就應該要描述你們跟102年的差異以及此次報告內容的特色。如果今天要檢討國防報告書,本席要求下次可否有這樣的Executive Summary? 高部長廣圻:可以。 李委員桐豪:本席再舉一個例子,英國2015年的國防報告書比較特別,它係將國防報告書與預算結合在一起,但它也非常清楚地標示他們在當年的Defense Priorities(國防優先)為何,例如,第一點,我必須在阿富汗成功,後面部分就開始演繹。所以,你要把你們的國防目標寫得非常清楚。英國的國防報告書雖然沒有Executive Summary,但是他們開宗明義就把要做的哪些事情用A、B、C、D寫清楚。所以我建議國防部參考外國的做法,事實上有很多國防官員都是留美的。我記得在美國寫英文論文的時候,都知道任何一段的第1句話都要寫subject sentence,亦即在第1句就表示我要做什麼,這樣就非常清楚。你們不要剪輯出來,結果讓人感覺不到重點,就算要這樣寫,前面也要有重點的描述。好嗎? 高部長廣圻:謝謝委員指導,我們會在後續納入委員的建議。 李委員桐豪:你們有很多創新的idea,跟民眾的親近度方面也很好,這個我沒有意見,但是在另外一方面,你們看事情要抓到重點。 高部長廣圻:是的。 李委員桐豪:其次,你剛剛講到佈雷戰術,所以我就跟你談一下2004年美國海軍的無人操縱水下載具(UUV),他們特別講到可以設想進行情蒐、掃雷甚至反潛艇等相關工作。我提這個的理由,是我們現在正在忙著造潛水艇。請問什麼時候可以做到? 高部長廣圻:我們現在的規劃是在合約設計的階段。 李委員桐豪:10年以後能夠下水就謝天謝地了。 高部長廣圻:造一艘船差不多就是要這個時間。 李委員桐豪:是啊,10年啊,可是這10年的戰力怎麼辦?美國國防部或是蘭德的報告書都講得非常清楚,中國大陸的海軍實力是三百多艘艦艇,面對這麼龐大的軍力,我們卻要10年以後才有潛艇,這樣我們要怎麼打?這10年是高風險期,不是嗎?事實上你們自己也提到2020年的問題。 其次要提到REMUS,美國海軍在7月剛剛發布新聞,表示維吉尼亞的攻擊潛艇發射這樣的東西,他們的概念是跟商業結合,利用商業既有的無人潛艇。美國現在本身有24艘,而且最新型是用外包合約,今年9月份正式納編,不過我們還不曉得數字;另外,日本也有4艘。這是商業上已經既存的掃雷設施。我們可以從這邊出發,進行我國自己的UUV計畫,這樣子做下去的話,可以立刻補充中間部分的間隙,而且可以避免早期發展時用人力操作的危險。這是美軍現在的策略,同時是用商業上已經存在的設施進行,7月份在維吉尼亞的潛艇發射成功了。你們可以考量嗎? 高部長廣圻:謝謝委員指導,我們會納入…… 李委員桐豪:我們希望能夠填補戰力的空隙,特別是你提到不對稱戰力,所以提供這樣的意見供你參考。 高部長廣圻: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李委員。 請蔡委員錦隆質詢。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為了募兵在夜市擺攤,部長知道嗎? 主席:請國防部高部長答復。 高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在不同的地方進行,另外也會到校園或是人比較多的地方,希望他們去那邊多宣傳國軍招募士兵。 蔡委員錦隆:你看過相關的照片嗎,你們募兵是在夜市…… 高部長廣圻:是台東737聯隊進行的招募活動。 蔡委員錦隆:你對於在夜市擺攤有什麼看法? 高部長廣圻:我們只能表示肯定他們熱心募兵,而且也符合國防部的政策指導,但是在那邊要有效果,所以現在也在檢討,只要有效果的我們都很肯定。 蔡委員錦隆:部長這樣講我就很贊成了,因為當年關羽賣棗,張飛殺豬,劉備賣草蓆,所以也沒什麼了不起,事實上他們是在市集相遇的。當兵也是一個工作,因此募兵要看用什麼方式,所以你這樣的說法我滿佩服的,你們本來就應該如此。你們要思考如何使募兵更貼近民眾,不要老是用以前的想法,所以對於你們的士官長到觀光夜市進行招募,我也滿佩服的。這是台東的狀況,但是1個月才招募5位,數量是少了一點,是不是可以更活潑一點,讓大家感覺到當兵是一種榮譽,是好的,同時讓為國家奉獻的感覺出來? 高部長廣圻:是。 蔡委員錦隆:我跟勞動部就服中心聯絡以後才知道,原來國防部沒有跟就服中心結合,這就奇怪了,年輕人找工作不是會去找就服中心嗎?結果你們是到夜市擺攤,沒有跟就服中心結合,這樣很好笑。年輕人的失業率大概是一般人的2倍,而且你們最需要的就是這些年輕人,在這樣的情況下,你們為什麼沒有結合就服中心?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答復。 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我們在大的政策方面,有依據行政院的青年就業規定進行,而且我們有跟退輔會以及勞動部,進行官兵屆退前的職涯諮商以及人才資料庫建立,還有職業訓練的安排、設計及規劃。從103年年中到現在,推薦職涯諮詢的部分已經將近1,000人次了,另外是參加各地的就業博覽會,以及退輔會跟勞動部舉辦的活動。我們都會積極引介…… 蔡委員錦隆:我參加過,我知道。找不到工作的人才要去找就業輔導中心嘛。 陳司長正棋:除了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的條文,能夠讓屆退官兵未來的出路更具彈性及可行性之外,我們不放棄任何可以讓屆退官兵融入社會及職場的任何機會。 蔡委員錦隆:你知道弟兄在網路上刊登什麼文章嗎?他說滿腹辛酸,因為上級只交代要達成數量,可是要怎麼做?像這種單位,部裡面是不是要去協調,並用各種不同的管道?你們交代下去要一定的數量,讓下面的人想辦法,結果他們怕長官不滿意,又怕找不到人,這樣子您說是不是會滿腹辛酸?其實透過就服中心本來是最好的方式。 陳司長正棋:是。事實上在推動募兵制的過程裡,行政院的所有部會都出了很多力量,並在配套措施上給我們很多協助。其實去年跟今年的招募狀況有比較突出的成績,當然我們並不是以此自滿,相反的我們必須努力。如委員指導的,我們要將招募的方式活潑化,可以主動走入校園,或者是利用後備軍人的運動大會等;後者已經辦18場次了。我相信在多管齊下努力之後,才有了去年跟今年的狀況,我們會把好的做法繼續發揚光大,另外對於委員剛剛提醒的內容,我們未來也會納入並作為參考。 蔡委員錦隆:有沒有到人力銀行? 陳司長正棋:有。 蔡委員錦隆:應該多元化,好不好? 陳司長正棋:是。 蔡委員錦隆:謝謝你。現在已經延期了,你們還有努力的空間。 高部長廣圻:我了解委員關心。招募員很辛苦,我們一直鼓勵及肯定他們,也希望多給予相關的資源,藉此擴大他們的招募效果。 蔡委員錦隆:其次,今天阿帕契又上媒體了,阿帕契有29架,是不是? 高部長廣圻:是的。 蔡委員錦隆:12架是用料不足,9架的發動機齒輪嚴重生鏽,你知道這個訊息嗎? 高部長廣圻:陸軍司令部一直掌握這個訊息,而且國防部及陸軍司令部會配合美方儘快處理問題,事實上現在在做測檢;我們會儘快恢復戰備,起碼現在…… 蔡委員錦隆:妥善率不到3成。 高部長廣圻:不。我們看到問題,會在確定問題解決以後才讓它飛行,並不是飛機完全不能用了。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希望能夠儘快解決問題。 蔡委員錦隆:坦白說,這些鋁合金的齒輪不應該生鏽,生鏽表示這一批零件有品質上的問題。如果延宕的話,保固期會不會過期? 高部長廣圻:我們會按照軍售的規定爭取最大的權益。這次是用比較新的材質…… 蔡委員錦隆:用了新材質的鋁合金齒輪,可是品質有一點問題,因為這麼快就生鏽了。 高部長廣圻:任何新的東西到不同環境都會面臨一些問題,不過可以克服;我們會偕同美軍儘快解決問題。 蔡委員錦隆:我只是擔心1年的保固期過了以後,將來是不是要自己付費維修。 高部長廣圻:要看最後的原因是什麼;其實軍售的軍品只要找出確切原因,而且大家都認定以後就可以更換物品,這已經有前例可循。 蔡委員錦隆:問題是現在的零配件是新的材料,而且交機還在保固期限內;這跟墜毀民宅事故有沒有直接關連? 高部長廣圻:沒有。 蔡委員錦隆:檢察官已經調查過了。 高部長廣圻:跟這個一點關係都沒有。 蔡委員錦隆:我知道調查結果是人為疏失,但是品質有這一類問題的話,讓人不得不懷疑當時是不是有這個因素在內。 高部長廣圻:陸軍也講了,這個事件不是在去年或是前一段時間發生,而是最近因為來到台灣一段時間,才慢慢發現有鏽蝕的問題。 蔡委員錦隆:今年國防部的報告書說2020年前,共軍將完備攻台的可恃戰力,可是現在阿帕契的戰力還不到3成,請問我們要何去何從?你叫我們如何對國家安全安心? 高部長廣圻:阿帕契正在接裝跟訓練當中,同時我們有既定行程,106年應該可以完全成軍,那時候就會展現戰力。其實現在所有的射訓、飛訓跟打靶都有在做,前一段時間也做過很多射擊或戰術的作為,而且都沒有停過。 蔡委員錦隆:問題是妥善率…… 高部長廣圻:我跟委員保證,起碼現在的整個飛訓方面,飛機是足夠使用的。 蔡委員錦隆:有用料不足的,還有零配件有問題的,問題是這可是剛買的,你們是不是要更積極維修?保固期限過的話就要自己付錢,那不是更慘嗎? 高部長廣圻:我們現在已經…… 蔡委員錦隆:我們的飛行員更重要。 高部長廣圻:所有飛行器都要以比較高的標準來做,尤其是具高精密度的軍備,只要有一點我們認為需要改進的地方,就會趕快改到最好。 蔡委員錦隆:1部將近8億的阿帕契,你們應該更愛護它,好不好? 高部長廣圻:是的。 蔡委員錦隆:也要更愛惜我們的飛行員。 高部長廣圻:是的。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蔡委員。 請蕭委員美琴質詢。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幾個星期前的總質詢,我曾經提出有關國防軍事設施在全國各地的存在,影響到地方禁限建以及噪音,衍生出地方財政及稅收上的困境。這個問題我上個禮拜又詢問行政院主計總處,他們說國防部到現在都還沒有來會商這件事情,你們能不能更積極處理這件事情? 主席:請國防部高部長答復。 高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您講的噪音補助部分我們有在做;您還有講稅收這一段嗎? 蕭委員美琴:是。 高部長廣圻:是免稅這一段嗎? 蕭委員美琴:因為你們的存在,讓地方減免或少收稅收造成財政困難,等於是國防部做人情使地方減稅,但是減的稅不是中央的稅,而是鄉鎮市公所在收的房屋稅跟地價稅;這部分應該研究予以什麼程度的補償,並由國家承擔。有關國防軍事設施對一般民眾帶來的不便,你們還是應該更積極的跟行政院檢討及盤點。 高部長廣圻:我們有跟行政院主計總處協調過,他們有他們的…… 蕭委員美琴:你們是什麼時候協調的?他們上個星期說沒有。 高部長廣圻:我們有去過,並跟他們溝通意見。 蕭委員美琴:結論呢? 高部長廣圻:他們並沒有給我們確切的說法。 蕭委員美琴:接下來呢? 高部長廣圻:我們會持續把委員指導的…… 蕭委員美琴:你總該提個時程吧。 高部長廣圻:是的,我們會儘…… 蕭委員美琴:有關你們的規劃跟方向是什麼,總該有些積極作為跟時程。國防軍事設施的存在跟必要性是全民要共同承擔的,不要變成少數鄉鎮的負擔,因此這個問題真的應該更積極的面對。 其次是有關今天的主題,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通過之後,你們後續有相關的辦法跟法規需要檢討、修正跟制定。在該條例修法的過程裡,大家認為比較有爭議的其中一條,是有關志願役退除軍人、法人或團體,可以優先承包國防部的勞務採購。你們的相關處理辦法現在還在研擬中,請問時程是什麼時候? 高部長廣圻:我請黃代主任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黃代主任答復。 黃代主任希儒: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就草案跟退輔會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召開過2次會議,草案的版本有8個條文,而且已經擬好了,下禮拜會預告,預告完以後就送…… 蕭委員美琴:我沒有看過你們的草案,希望你們能夠儘快提出。 黃代主任希儒:是。 蕭委員美琴:這個事情未來會面對許多爭議,只要限定資格,讓他們可以優先承包勞務採購的話,會產生公共採購公平性的問題,甚至涉及WTO的規範裡,本來就有的開放採購問題。在資格限定的採購中,一定要避免發生私相授受的狀況。我們首先當然是考慮軍人退伍之後的事業發展,但是不能夠用犧牲經濟效益,或者是以新的私相授受模式進行。例如,同樣一項勞務採購,其內容是負責營區伙食或對外交通連結,你們在對外發包的時候,如果面對退伍上將成立的公司,以及退伍上尉成立的公司,當兩者在競逐的時候會是什麼樣的競爭關係?你們到底要怎麼樣確保公平的機制,不會因為特定人士過去在軍中的從屬關係,甚至他在軍中還有過去的部下而受影響,形成私相授受的不公平競爭環境?這是其中一個可能衍生的問題。另外,你們開了一個空間的結果,就有個人、法人及團體,在現在有很多退伍軍人團體的情況下,什麼樣的團體可以進行勞務採購的競標?競標之後利益怎麼分配?所有的退伍軍人都可以來參與嗎?譬如每個縣市都有很多後憲團體,可是這個團體中有民間人士、志願役退伍以及義務役退伍的人。這樣一些社團去做勞務採購,規範是什麼?利益分配的機制在哪裡?這會衍生很多相關的問題。過去退輔會這麼多瓦斯公司都很賺錢,未必是因為經營的經濟效益特別高,而是因為是壟斷事業。你們要如何確保和國防部做勞務採購時確實是在幫國家省錢,同時又創造退伍軍人日後就業和事業發展的機會?很多問題未來可能衍生爭議,所以我們對此有一些保留的意見。總之,勞務採購處理辦法的相關規範一定要避免可能衍生的私相授受、利益分配上的不公和不均,或是不符經濟效益的問題。 黃代主任希儒:我們一定按照工程會給我們的指導,依照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來處理,至於定義、比例及後續的處理辦法,在我們的條文都有…… 蕭委員美琴:另外還有衍生後續的管理問題,例如退輔會連他們的瓦斯公司都管不了。立法院一天到晚作決議要求瓦斯不能漲價,尤其是對中低收入、弱勢族群要減免,但是退輔會每次都是雙手一攤表示自己只有一部分的經營權,所以無法做這個決定。以後你們和這些已經限定資格的勞務採購承包對象之間的管理機制是什麼?這些相關規範一定都要確保,尤其是你們都是針對比較機敏的、營區內部的相關事務對外發包,這些承包對象保密的責任和規範在哪裡?你剛才說草案只有8條,我不知道這8條到底能規範多少?以後會不會衍生更多的爭議? 黃代主任希儒:相關的資格和條件,我們會在招標的文件上明確的律定。哪些單位或是團體有資格參標、價格合不合理,在招標文件都會按照政府採購法…… 蕭委員美琴:在你們的採購處理辦法裡面不會有嗎?要個案的採購文件才會處理?請問我們要如何管理?這樣就沒有國會的監督機制了。 黃代主任希儒:我們會訂原則,然後個案有個案的招標文件。 蕭委員美琴:我們如何避免你們私相授受?例如部長退休後成立一個公司來承包國防部的業務,另外有一個上尉退伍成立的公司,請問你們要用什麼樣的模式來確保在競爭的過程中是公平的,確實有考慮到經濟的效益? 高部長廣圻:這幾個法規不是國防部或部長個人決定的,我們要找很多學者專家和各部會的代表共同討論,就算國防部通過了,還要報到行政院,行政院有一套規定,…… 蕭委員美琴:你們的草案已經差不多定案,那到底有沒有去處理我剛才提到可能衍生的這些問題? 高部長廣圻:上次在討論募兵制暫行條例時,我們就聽過這些意見,我們已經在設…… 蕭委員美琴:這個草案什麼時候可以提供給我們? 高部長廣圻:等到國防部成熟時再…… 蕭委員美琴:成熟是什麼時候? 高部長廣圻:我們內部還在討論,還沒有做最後定案。 蕭委員美琴:你們今天的報告表示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發布,那麼在成案的過程中總要納入一些意見啊!我們怎麼知道你們發布的成果是不是有處理我剛才提到的疑慮呢? 高部長廣圻:這一定是公開透明的,國防部不可能關了門作業的。 蕭委員美琴:你們可不可以把草案拿出來讓大家檢驗?等你發布時都已經定案了。既然你們認為符合公平透明的原則,那是不是現在就可以拿來讓大家參酌? 高部長廣圻:等到我們和部外學者討論成熟後,當然會和委員報告。 蕭委員美琴:所以在30日發布以前就可以提供給我們嗎? 高部長廣圻:是。 蕭委員美琴:也就是在未來這幾周就可以提供給我們,是不是? 高部長廣圻:是。 蕭委員美琴:好,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阿帕契直升機是哪個單位負責維修的? 主席:請國防部高部長答復。 高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陸軍。 邱委員志偉:陸軍的哪個單位? 高部長廣圻:航勤廠。 邱委員志偉:航勤廠目前負責維修直升機的人力有多少編制? 高部長廣圻:我們馬上查,再向委員報告。 邱委員志偉:除了阿帕契之外,航勤廠負責維修多少類型的直升機? 高部長廣圻:有U機、A機、O機等,差不多6種。 邱委員志偉:應該是7種,包括30架阿帕契,未來還有45架黑鷹以及61架眼鏡蛇、38架O機、8架CH、118架UH和12架TH,差不多250架,請問人力夠嗎?預算夠嗎? 高部長廣圻:現在是接裝和換裝期間,U機已經在汰除中。 邱委員志偉:我擔心預算不夠、人力不足,一切因陋就簡。我們買回來的飛機不能飛,安全係數偏低,250架飛機要多少人力,你們有沒有預估過? 高部長廣圻:我們有請美方的技協在廠裡面協助我們做維保。 邱委員志偉:可是美方人員不是長駐啊! 高部長廣圻:我知道,他們也是把關的啦!還有一些東西,我們也在看看國內廠商能不能幫忙維修。 邱委員志偉:你們有任何委外維修的機制嗎? 高部長廣圻:有,新的飛機還沒有開始維修,其他的飛機…… 邱委員志偉:這7種、250架有委外的機制嗎? 高部長廣圻:有。 邱委員志偉:比例非常少啦。 高部長廣圻:很多,陸軍的飛機由漢翔、亞航都有以前的…… 邱委員志偉:那是補充零組件,不是日常的維修。 高部長廣圻:不是,是全機委修。 邱委員志偉:部長還是要去了解一下,到底航勤廠的人力充不充裕、夠不夠專業來維修這250架? 高部長廣圻:在轉換期間,U機汰除換成新飛機,後勤人力在先前都規劃過,這段期間我們會再檢討一次。 邱委員志偉:阿帕契這麼貴的直升機買回來,卻沒有能力維修,這就變成閒置了,戰力無法發揮。 高部長廣圻:我們不是沒有能力,這件事發生後,國防部會深刻檢討、加強。 邱委員志偉:這是從3月發生到現在。 高部長廣圻:現在飛機修護是整個組件換裝,不是在飛機上修,而是把東西裝上去,壞的東西拿下來檢討。 邱委員志偉:機尾齒輪箱鏽蝕是3月發生的事,到現在已經半年多了。 高部長廣圻:一開始很不明顯,就像飛機上的裂紋一樣,我們要檢討原因,有些是油漆的因素,有些是真正的原因。 邱委員志偉:大家質疑阿帕契妥善率偏低,30架中可以馬上投入戰力的有幾架?比例是多少? 高部長廣圻:在國軍的戰鬥訓練裡面,它還在換裝,並沒有成軍。 邱委員志偉:2017年才成軍嘛。 高部長廣圻:對。 邱委員志偉:會不會還沒有成軍之前,飛機就壞掉了? 高部長廣圻:不可能,國軍接過那麼多飛機,陸航也接過A機、O機等好幾型機,…… 邱委員志偉:接回來是一回事,能把它好好顧好才是重點。 高部長廣圻:這件事我們已深刻檢討為什麼補保後勤會發生問題。 邱委員志偉:你們留不住人才,又募不到好的人才進入軍中,所以會青黃不接,人力不足。陸軍把生鏽的原因歸咎為台灣是海島型氣候,高鹽高濕,但這是主要的原因嗎? 高部長廣圻:在比較潮濕的地域或海島型國家是有這種可能,但是我們並不是把它當作唯一的因素。 邱委員志偉:很多遠洋漁船在作業時要搭配直升機,他們的作業環境也是高鹽高濕,但直升機從來沒有鏽蝕的問題。為什麼那麼精良的武器來到台灣,卻因海島型氣候高鹽高濕,所以造成機尾齒輪箱鏽蝕? 高部長廣圻:這只是一個因素,我們要和美國技協和專家討論,找出真正的原因。 邱委員志偉:如果不是有人質疑,從3月到現在已經經過多久的時間了! 高部長廣圻:我們一直在解決這些問題,希望美方儘快,我們也會加快腳步。 邱委員志偉:我會請召委安排考察航勤廠,了解航勤廠維修的能量和人力是否足夠,否則空有武器卻沒有維修人才,那不是將飛行員置於高風險的戰鬥和訓練環境之下嗎?國家花了那麼多錢購買這些武器,沒有好好保養就變成廢鐵,所以這部分是非常重要的。 高部長廣圻:我們會深刻檢討,陸海空三軍在接裝新武器期間總是會面臨意想不到的缺失,這些我們都要坦誠面對並加以檢討。 邱委員志偉:料敵從寬,禦敵從嚴,武器的保養維修也是同樣的道理。不要說一些奇怪的理由,例如天候因素,最主要的因素還是維修的人才不足、預算不足,所以你們的預算應該反映在人力補充上,拿出實際的作為。 其次,中國解放軍南京軍區在三界有個訓練基地,複製了台灣所有的地形和地貌,國防部有沒有掌握相關的情資? 高部長廣圻:他們在很多訓練場都有類似的模擬訓場。 邱委員志偉:南京軍區是離台灣最近的軍區,這樣做當然有戰略目的,國防部認為為什麼在這個時間點?和2020有沒有關係? 高部長廣圻:台灣在很多訓場也會模擬場景,做一些設計。 邱委員志偉:我們也有針對中國大陸的地形地貌模擬嗎? 高部長廣圻:不論是城鎮戰或空降作戰,任何國家都會設計一些場景,只是…… 邱委員志偉:他們有針對性,不是針對日本或韓國,而是針對台灣。國防部的報告也提到,解放軍已掌握奪我外、離島的能力,他們這是預備性的作為,戰略企圖和戰略動機非常明確,而且具有針對性。我們不可能針對他們的地形和地貌進行模擬,然後在台灣做演訓,因為我們是防禦性的國防。 高部長廣圻:他們要打一個陣地或是攻一個機場,會先做一個機場的模型或是模擬的動作,國軍也是這樣做的。 邱委員志偉:對呀,他們要打一個機場才要做模擬嘛!他們的動機就是要打機場嘛!所以他們做台灣地形和地貌的模擬,目標就是要打台灣,否則他們為什麼不做日本的模擬?國防部對此應該要掌握。 高部長廣圻:他們最早對清泉崗機場模擬,我們那時就已經大概知道了。 邱委員志偉:這部分的針對性很強,我們必須有相關的因應作為。 高部長廣圻:是的。 邱委員志偉:另外,美中在南海發生一些問題,美國堅持是在公海航行,無害通過,因為是人工島礁的關係,日本則說中國不要來搗蛋、找碴。依據國際海洋法,我國在南海有太平島,請問我們有沒有立場對國際做一個聲明呢? 高部長廣圻:我們是依據「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南海指導原則,國家…… 邱委員志偉:這是抽象的、含糊的回應。 高部長廣圻:我們是希望和平穩定啦! 邱委員志偉:關於人工島礁的衝突,我們是不是要站在美方的立場,主張按照國際海洋法這是無害通過的? 高部長廣圻:昨天外交部已經表示,我們是支持聯合國的國際海洋法。 邱委員志偉:對陸方的反應,我們是駁斥的? 高部長廣圻:不是,外交部昨天已經講過他們代表政府的立場。 邱委員志偉:所以我們不同意陸方的說法,站在美方這邊? 高部長廣圻:我們遵照外交部有關國家立場的說法。 主席:請陳委員唐山質詢。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幾天有位朋友問我一個問題,他說國防預算規定要占GDP的3%,現在有沒有到達3%?我說據我了解應該沒有,因為我們審查過預算。他又問我什麼時候達到3%的,我記得是陳水扁總統任內有一年曾達到3%,這是不是事實? 主席:請國防部高部長答復。 高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今年的預算並沒有達到3%。 陳委員唐山:我知道,我剛才提到陳水扁總統任內有一年的國防預算曾達到3%,我講這句話是不是真的? 高部長廣圻:我們要去查一下以前的數據。 陳委員唐山:沒關係,這應該是事實。這位朋友繼續問我說,國防預算這樣編列到底夠不夠?我沒有辦法回答。部長認為夠不夠? 高部長廣圻:我們當然希望有充足的預算讓建軍持續強化下去,可是國家經濟發展和大政方針有不同的面向,所以國防部要考慮國家總體施政,儘量爭取需要的預算。 陳委員唐山:每次你們提出國防預算時,都會經過行政院審核,在此之前應該有一個底案,例如要做什麼計畫、要購買哪些武器等等。 高部長廣圻:今年編預算時,我們充分表達希望能獲得較多的預算,行政院也很支持我們。他們說如果後續有重大的軍購案,當國防預算不足時,行政院會按照財政支出的方法用特別的方法支應我們。 陳委員唐山:從保護台灣國防安全的角度來看,我們到底需要多少預算?你們應該有一個底案,對不對?應該是每年參照其他國家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情形,我們雖然無法跟他們比,但至少在防衛台灣安全的觀點上會有一個底案,知道需要多少錢吧? 高部長廣圻:有,我們會考量到內部的需求,可是委員也瞭解,行政院沒有辦法全數滿足國防部的需求。 陳委員唐山:我當然瞭解,不管是哪個部門都是這樣子,外交部也是一樣。 高部長廣圻:就整個部會來講,今年國防部預算增加的比例是相當多的。 陳委員唐山:本席有一個問題,就是為什麼我們會訂出3%的標準?為什麼不是訂4%或10%?為什麼要訂3%?部長有思考過這個問題? 高部長廣圻:當年可能是以很多國家的國防預算來取平均,作為參考,我們實際去瞭解一下,應該是有一個計算的衡量標準。 陳委員唐山:您知道有哪些國家是訂在3%?哪些國家是超過3%或是低於3%?最近有一個全球軍力評比,台灣是排在第幾名?是十幾名吧? 高部長廣圻:好像是第13名吧。 陳委員唐山:你們可以就這些資料去做檢討和研究,我們原來是站在什麼角度來訂出3%的標準?為什麼會認為3%就夠了? 高部長廣圻:並不是國防部先設定3%,當初是一個研究,大家在討論時講到3%,並不是國防部訂出來說不能超過,國防部沒有訂過這個數字。 陳委員唐山:雖然國防部沒有訂3%,但是應該有提出意見,就是起碼差不多要GDP的3%夠用,應該是有這樣的想法才對,否則怎麼會有這個數字?怎麼不是1%就好了呢?對不對? 高部長廣圻:按這樣看是就我們國家的經濟規模和生產毛額,其實日本整個國防預算並沒有這麼高,因為它的經濟體滿大的。 陳委員唐山:繼續請部長簡單說明我們募兵制的進度,募兵制一定可以做嗎?做到什麼程度?很多人對此感到憂慮。 高部長廣圻:向委員報告,募兵並沒有做任何的改變,我們在積極推動,在大院支持下,我們有留營慰助金、戰鬥部隊加給,目前招募已經超過1萬5,000人,已經超過我們的目標,我們持續在招募,不受員額的限制,整個的留營率已經達到72.6%,也一直在攀升。留營能夠提高,進來的人能夠增加,志願役的整體人力在國軍裡面是成長的。 陳委員唐山:是否能夠以國防部的立場告訴國人,募兵制絕對不會跳票,一定會執行,不會半途而廢。 高部長廣圻:現在整個國防部都在積極推動這個事情,沒有做任何改變。 陳委員唐山:這絕對不能開玩笑,國家未來的兵力就靠這些人了,如果沒有非常明白和確定的方向,假若半途而廢,那就會被人家看破,老百姓也不會相信政府。 高部長廣圻:沒有做任何的改變。 陳委員唐山:絕對不會這樣? 高部長廣圻:是的。 陳委員唐山:另外,現在潛艦問題到底做什麼樣的決定? 高部長廣圻:現在在合約設計階段,我們分兩個階段,一個是…… 陳委員唐山:要跟誰談合約? 高部長廣圻:這是國內國艦自己製造的合約設計階段,要找很多國內和國外的廠商,大家共同集思廣益,思考如何在4年之內把合約設計做完。 陳委員唐山:照部長的講法,我們原來預定向美方採購潛艦這個案子就撤銷了? 高部長廣圻:這兩個都在……,因為美方一直沒有給我們回應,我們必須要有自己的方法往前走。 陳委員唐山:可能由台灣高雄造船廠做這方面的工程,但是裡面國防的相關裝備,是否可以經過美方的同意來跟我們合作?請部長對此答復。 高部長廣圻:國防自主當然是由國內廠商和設計公司,再吸取國外經驗,加上需要外購的裝備,這些全部都結合起來,我們的合約設計才能做得比較完整,會降低風險。 陳委員唐山:本席所提的兩件事情對我們國防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你們要認真看待。 高部長廣圻:是的。 陳委員唐山:最後,預算永遠是一個問題,其實日本也是一樣,日相安倍晉三上任後提出「三支箭」,就是要解決財政問題,包括少子化、老人化等等問題,實際上,日本所發生的事情,台灣在幾年後也會跟著發生,我們對替國家服務的人給予優厚的待遇,如果我們做得到都沒有問題,但現在財政非常困難,我們在軍人福利待遇方面,對現役軍人和退役軍人應該有所不同,但是就本席的資料,退役軍人的多項待遇還是存在,我們的財政應該負擔不了。 高部長廣圻:國防部有在做檢討。 陳委員唐山:請教鹿副主計長,您認為整個國家財政有沒有危機?如果有危機的話,就您的專業,您認為如何處理?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鹿副主計長答復。 鹿副主計長篤瑾:主席、各位委員。上次金融海嘯之後,中央政府的財政一直在控制當中,在98年前後,一年有4,000億的差短,我們提給大院105年度的預算案已經降到1,500億,這1,500億占GDP的比例是低於1%,這在全球算是比較穩健的,也是在歐洲《馬斯垂克條約》3%的比例以下,所以我認為整個財政情況到目前為止是在改善當中。 陳委員唐山:換言之,你認為國家未來財政的穩定性是沒有問題? 鹿副主計長篤瑾:我認為最近這幾年的財政情況是在改善當中。 陳委員唐山:我希望確實沒有問題,但是社會上一般的想法並不是這麼樂觀。 鹿副主計長篤瑾:當然大家所顧慮的是另外一個問題,就是年金的問題,年金改革法案在大院審查中。 陳委員唐山:謝謝。 鹿副主計長篤瑾: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質詢。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募兵制要成功在於誘因,誘因有很多種,最直接、最醒目的就是薪水的調整。本席看了到9月30日為止的資料,各類型部隊中志願役士兵占單位士兵編制數的比例,比較低的是工兵和通資電,他們沒有戰鬥加給,我知道你們正在替他們爭取3,000元,行政院的態度如何? 主席:請國防部高部長答復。 高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還在協調中。 林委員郁方:這是很明顯的,薪水有沒有做調整確實會影響到志願役的召募情形。再請教部長,在驅逐艦和巡防艦服役的偵潛士官,每個月可以領海勤加給1萬7,500元和戰鬥部隊加給5,000元,加起來是2萬2,500元,可是跟軍艦一起出勤、工作任務甚至更危險的反潛直升機的偵潛士官,卻只能領空勤加給,不能領戰鬥加給。同樣的,陸軍UH-60通用直升機,你們在後艙增設了航空作戰士官,他負責武器操作,也是不能領戰鬥加給。這有一點怪,我知道有時候你們很難區分,他好像是加進來的直升機上的偵潛士官,不是母體原有的偵潛士官,可是就工作任務實質的操作面來看,他把直升機開出去到大海裡面,比留在船上的偵潛士官的工作性質要危險得多,所以這是不是要考慮一下?本席是給你們建議,我覺得不患寡而患不均,對不對? 高部長廣圻:是的。 林委員郁方:因為同樣在一條船上服役,他們會做比較啊,我跟你的工作一樣,甚至比你更重、更危險,你可以領戰鬥加給,而我不能領戰鬥加給,這個不太好,部隊裡面大家就會分彼此。就像上次我質詢部長有關智慧手機的使用情形,你們對義務役士官兵就比較嚴苛,這就造成了對立的現象,這也是不好,部隊要上下一條心,當然部長上次交代以後就改善了。 另外,有關路克基地飛航訓練的期程問題,到106年我們F-16飛行員在那邊受訓就屆滿了,屆滿以後要不要續約? 高部長廣圻:現在已經展延2年了。 林委員郁方:再展延2年,就到108年,是不是? 高部長廣圻:是的。 林委員郁方:我認為這樣做是對的,因為美方非常關切,我在2年多或3年前帶隊去美國,美國國防部空軍方面的人就找我談,他說我們留下來接受訓練不容易,你們一旦離開之後,要再回來就很困難,因為你們F-35正在找基地,如果我們走了,有可能他們F-35就進來。我確實認為有些東西有實際的需要跟所謂的戰略意涵,就是政治意涵的問題,實際的需要就是我們的airspace確實是比較狹窄一點,美方對我們進行的F-16訓練,根據我的瞭解,有些需要比較大的場域才能進行訓練,不管是對空或是對地的炸射。路克基地周遭環境是不論多困難的訓練都可以進行,因為它附近的空域真的太大了,如果我們現在離開,那真的會有影響。 再就政治上的意涵,要在美國空軍基地接受訓練,並不是每個邦交國都可以,沒有邦交而軍隊可以進到裡面,我們的國旗可以訂在宿舍的門上,那不是只有美國願意讓我們這樣做,沒有邦交國裡面也不是只有一個中華民國可以在美軍基地裡面接受訓練,還可以把我們國旗大剌剌貼在宿舍門上,是不是這樣子?所以我認為這個事情要非常謹慎。對於本席當時的建議,高華柱部長是說可以把一些訓練的項目稍微削減和調整,可以讓經費減少一些,但是如果要整個離開,我覺得會有不太好的政治上的衝擊,而且人家可能會做文章說美國是不是改變對中華民國的政策,人家不會講是我們自己要離開,而是講美方要我們離開,這可就不好了,部長的看法如何? 高部長廣圻:我們現在是希望有一個比較好的訓練環境,後續我們也會檢討委員剛才講的訓練科目或實質效益,另外將來一些飛機也到了中壽期,其實這裡面有很多的問題,我們會在一兩年內要求空軍儘快檢討後續的訓練如何做。 林委員郁方:這是兩國軍事交流的一部分,而且很重要,參謀長還在那裡的時候,他們的指揮官馬上就要升准將了,升了准將就不方便到中華民國來。我當場代表政府邀請他來,就是一路上有這樣的因緣,這個人才能夠到中華民國訪問。他一路往上走,現在已是三顆星的將軍,他要幫助我們、要協助我們,他的影響力變得更大,所以這是軍事交流很重要的一部分。我們的飛行員跟他們的飛行員每天朝夕在一起,還有其他國家的飛行員,這個拓展出來就是空軍外交啊,我們經常講military diplomacy軍事外交,這就是military diplomacy的一部分啊!所以我認為這件事情真的要很慎重處理,而且也不要讓美國處於不安的狀態,你們就削減時間,原來的期間是更長的,後來你們對續約時間就一路減少,本來我們訂的時間比較密集,比如102年一次訂到106年,後來變成每2年訂一次,美方也處於不安的狀態,我覺得雙方要加強溝通。 高部長廣圻:是。 林委員郁方:繼續請教陳副主委,退輔會要成立一個新的保全公司,請問是要用投資參股的方式?還是成立完全新的保全公司?你們打算怎麼做?如果是成立完全新的保全公司,那就可能要變成國營事業,那就要接受更多的約束了。 主席:請退輔會陳副主任委員答復。 陳副主任委員良濬: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根據國防部有關警衛勤務釋出的規劃,我們已經在研議成立或是參與民營保全…… 林委員郁方:還沒有定案? 陳副主任委員良濬:是的。是否請處長向委員報告詳細的情形? 林委員郁方:不用了,既然還沒有定案,跟我說也沒有用,等定案之後再告訴我們。 陳副主任委員良濬:是。 林委員郁方:最後再請教部長,美國這次進入南海渚碧礁和美濟礁附近水域進行巡航一事,有沒有事先照會我們? 高部長廣圻:報告委員,我有所掌握啦! 林委員郁方:有所掌握,就是你並不否認美方事先有告知我們? 高部長廣圻:我們有我們的交流管道可以知道。 林委員郁方:渚碧礁距我們太平島大概有63公里,美濟礁大概是139公里,所以美方軍艦這次航行根本沒有進入我們太平島6,000公尺內禁限制水域,有沒有進入? 高部長廣圻:沒有。 林委員郁方:我們未來可能也要注意美國的軍艦會不會在其他島嶼航行。 高部長廣圻:他們對外宣示可能會到其他島嶼,美國認為有自由航行的權利。 林委員郁方:這是個很複雜的議題,雖然我們的太平島這麼大,我們也不敢宣布那裡的領海,我們只宣布禁限制水域,這裡面有很多的政治微妙處,我覺得我們就務實、靈活,也不必一開始就選邊,我們要以國家的利益做決定,怎麼做對我們的國家利益最有保障,對太平島和南海的利益最有保障,我們就這樣做,對不對? 高部長廣圻:是的,我們現在就是這個原則。謝謝委員。 林委員郁方:謝謝部長。 主席:請楊委員應雄質詢。 楊委員應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禮拜行政院院會已經通過退輔條例第二條的修正? 主席:請退輔會陳副主任委員答復。 陳副主任委員良濬:主席、各位委員。對,但大院還沒。 楊委員應雄:送進來沒? 陳副主任委員良濬:已經送進來了。 楊委員應雄:我自己也有一個提案,雖然上禮拜還有一點意見,但我會儘量去溝通儘速通過這個條例,因為這是我們對於曾經參加國家重大戰役之軍士官兵的慰勉與慰問。 陳副主任委員良濬:謝謝委員。 楊委員應雄:能否簡單說明一下,如果條例通過會有多少人獲得相關慰問或福利? 陳副主任委員良濬:大約有四千多位。 楊委員應雄:涵蓋金門自衛隊? 陳副主任委員良濬:包括金馬自衛隊,至於詳細人數,待條例通過之後再詳細計算。 楊委員應雄:若立法院通過條例,你們的實施時程為何? 陳副主任委員良濬:等到立法院核定,我們公告以後,預定是明年實施,我們會儘快。 楊委員應雄:你們的預算有沒有問題? 陳副主任委員良濬:目前已經匡列。 楊委員應雄:這是滿重要的一件事情,希望我們共同努力達成。 陳副主任委員良濬:跟委員報告,我們會管制這個案件。 楊委員應雄:謝謝。繼續請教高部長,今天很多人關心拉森號南海巡航,也有很多看法,部長覺不覺得國軍也應該要去繞一圈? 主席:請國防部高部長答復。 高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直有去。 楊委員應雄:現在?在這個時間? 高部長廣圻: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剛從那邊回來。 楊委員應雄:但就是看不到。 高部長廣圻:不是,我們是按照計畫一直在巡航,前一、兩個禮拜我們才去過一趟。 楊委員應雄:現在是一個時間點,因為現在是整個國際注目的焦點,在我們國家的處境上,我覺得我們要靈活運用,其實美國此舉也是一種宣示,宣示海權自由航行,但就大陸來講,卻是領土的宣示,這牽涉到南海這麼多國家,其實情況也滿複雜的,現在國軍例行性行動大概多久一次? 高部長廣圻:其實我們每個月都有在執行巡航,有時候海巡署也會配合我們的巡航跟著過去。 楊委員應雄:我們有沒有必要和海巡署合在一起公開宣示性的走一趟?看起來美國是準備把它變成例行性的。 高部長廣圻:跟委員報告,我們在那邊的機艦巡航次數不比他們少,我們去那邊的次數也是滿頻密的。 楊委員應雄:彼此之間有保持一個分際,到目前都是在很和諧的狀況下運行? 高部長廣圻:是。 楊委員應雄:現在已經變成國際焦點,我看報紙報導,國防部在海軍、空軍也做了一些準備,但還是要繼續努力。 高部長廣圻:是的。 楊委員應雄:關於明年的選舉,剛剛邱委員也講了,兩岸關係經常會對選舉產生影響,包括95年的飛彈,還有今年南京軍區演習過程中有一棟紅白建築物,看起來像是我們的總統府。請教部長,現在距離選舉不到3個月,目前我們有沒有掌握到共軍南京軍區有什麼新的變動訊息? 高部長廣圻:對當面的敵情,我們感覺到他們並沒有很大的異常現象。 楊委員應雄:這次和往年不一樣,比較沒有在動的意思是不是? 高部長廣圻:不是,我們現在注意的都是他們當面的海空軍或部隊狀況,到現在為止,我們發現他們並沒有異常。 楊委員應雄:選舉越到後期越緊張,國防部要有萬全掌握。 高部長廣圻:這是國防部的責任,我們每天都會看當面海空所有的活動以及異常狀況。 楊委員應雄:每到選舉,20萬國軍軍士官的選舉權都會再次被提及,我們是有一個制度,就是一次性交接讓大家都有機會去投票,在離島的部分,國防部已經對此次選舉做好規劃了嗎?是怎麼樣的規劃? 高部長廣圻:按照上次總統大選方式,我們會按照那個規定來做,不會改變。 楊委員應雄:對義務役也是這樣的規劃? 高部長廣圻:對。上次已經做一次很完整的…… 楊委員應雄:所以這次就是參照上次的模式,而且做得更完整? 高部長廣圻:是的。 楊委員應雄:官兵選舉權益還是要保障。另外我要特別感謝國防部,去年選舉時往金門的選舉人潮湧現,國防部首次用兩架運輸機協助金門選民回鄉選舉。明年是總統和立委的選舉,我們預估金門投票率還是會提升,現在金門人口有13萬,選舉人大概是9萬多人,但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在臺灣,所以我要在此麻煩國防部,此次選舉是不是預先準備好,到時候假設離島地區運輸不及,請國防部全面性支援? 高部長廣圻:我們會遵照行政院指導,不管是年節或重大節日,對於旅客運輸,我們都會配合行政院的指導。 楊委員應雄:行政院部分應該早已訂下慣例,這幾年真的是很感謝國防部,也有了SOP的作業流程,不像往年,請求支援,從申請到飛機起飛大概要6、7個小時,現在大概在事先都已經將基本作業做好,一遇到狀況馬上就可以起飛,這幾年國防部對於離島地區的交通運輸等各方面支援,離島鄉親都看得到。 今天要審查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草案,前幾天召委安排到東碇島考察,把國軍待遇和一般行業相比真的是完全不正確的觀念,我們到了那裡看到很多士官兵要想休假可能半個月、一個月才能下來,飲食補給還會有天候的問題,事實上他們是非常艱苦的。從去年開始推動,已經有戰鬥加給,也有偏遠地區加給,問了他們之後發現這些對他們而言,不管是在實質或精神上都有非常好的鼓勵作用,而且能夠真正留住他們。但我不知道暫行條例通過以後,對於往後更完善的制度,國防部和其他部會的協調目前有沒有遇到什麼困難?或者有哪個部會還有什麼問題? 高部長廣圻:各部會現在都很配合,我們總管期程在召委的指導下,各部會都…… 楊委員應雄:主計總處也都沒問題?這個牽涉的不只是福利問題,還有配套措施,除了退輔會,還有教育部在就學、進修方面有沒有什麼問題? 高部長廣圻:沒有。 楊委員應雄:募兵制是未來的目標,雖然很多人都看衰,但我們還是要感謝召委,陳召委從就任之後一直將此事當成真正在推動的一件事,而且是盡全力在協助,我們希望國軍能夠在這個面向建立長遠的制度,謝謝。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質詢。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各媒體都在報導美國導彈驅逐艦進入南海,也就是在大陸幾個人造島礁12浬以內,人造島礁和天然島嶼不一樣,美國其實主要是針對中國大陸在這些島礁上的軍事化有很大的憂慮與擔心,可能不光是美國,包括周遭國家,甚至包括臺灣在內,所以美國今天有這樣的行動,我想在一年前大概都可以預估了,只是今天以實際行動進行,北京方面也因為這個行動做出一些反彈。昨天的行動看起來感覺是單一事件,但實際上從整個戰略來看,這已經是非常明顯的在經濟上、在政治上、在軍事上,美國全面性進入南海和亞太或東亞。在經濟上,我們可以看到最近臺灣曾談判的TPP,裡面也是沒有大陸,而南海議題,從去年,甚至更早,他們已經表達對大陸相關作法的不滿,甚至公開表示,不管正式或非正式的論壇、官方或非官方,美國的態度都表達得很明白,昨天只是行動上的展現。我想請教部長的是,就政治、就經濟、就國防的綜合考量,到底臺灣在南海的主張和態度要不要調整?還是你認為繼續維持所謂的南海和平倡議就可以了? 主席:請國防部高部長答復。 高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南海和平倡議和我們現在所說的南海最高指導原則,我覺得是現階段能夠維持區域和平最穩健的方法。 江委員啟臣:沒有錯,是最穩健,相對也是最沒有立場,因為這是很空泛、很模糊的。 高部長廣圻:委員剛才也提到,不管任何國家,針對南海問題,大家都有個共識,那就是區域的和平穩定,不希望有衝突。 江委員啟臣:國防部比較針對的當然是在國防方面,但從國家大戰略來說,今天這個問題凸顯的是我們如何面對美國?如何面對美國在整個亞太和東亞的戰略主張?以及我們的因應,當然我們還必須考量到兩岸關係,這也是我接下來想請教部長的,就美國整個大戰略的進行,尤其現在在國防軍事上的出手,到底對兩岸關係未來的衝擊會是什麼?會不會改變臺海現狀?你們有沒有評估過,這會不會迫使臺灣必須在兩岸現狀的維持上做調整?在這個天平上我們要不要往美國再傾斜一點?還是往大陸再傾斜一點?還是在這當中我們應該主張什麼,才能在兩大之間不難為小?否則的話,我們在這兩大之間,到最後我們可能是最後的輸家。所以在這過程當中,臺灣必須表態,臺灣也必須有一些作為,不會讓這兩大強國吃掉,特別是我們在這裡有太平島以及其他一些島嶼,過去以來固有的主權主張也涵蓋在這裡,所以到目前為止,對於我們所謂的南海和平倡議,中山大學海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胡念祖也都說這好像不切實際、不夠具體、不夠積極,可能在之前那一段時間,各國都是用喊的、用叫的,並沒有實際作為的時候可以,但是現在大家都採取實際作為了,尤其可以慢慢看到美國在經濟上開始收網了,在國防上開始收網了,戰略上已經從布局到實際行動了,臺灣在整個東亞變局及南海局勢裡要不要表態?我們要不要做一些什麼事情?國防部有沒有考慮過? 高部長廣圻:我剛剛跟委員報告過了,其實國防部是遵從國家的政策,關於國家對南海政策的看法,昨天外交部已經代表國家講得很清楚。 江委員啟臣:今天外交部沒有來,不然我也很想請教外交部這個問題,這個問題必須是外交、國防,甚至兩岸及國安等相關部會要面對的,因為這個問題絕對會影響兩岸關係對不對? 高部長廣圻:對於臺海情勢,剛才陳委員也提出了,我們每天都在密切注意,起碼現階段我們看出沒有任何異常。 江委員啟臣:沒有任何異常是看你怎麼樣去定義異常,在我看來其實已經異常了,異常之後會怎麼樣影響整個東亞區域局勢,國防部和相關部會必須負起責任。就我自己看來,很簡單,在政治、經濟上,這已經是軟圍堵,不要說是很明白的圍堵,但已經是軟性圍堵北京和中國大陸,既然態勢已經是這樣,那兩岸關係要不要改變?會不會被迫改變?美中臺三邊關係怎麼改變?當美國在南海議題上不管是向你施壓或招手,你要怎麼回應?在你的回應中,對北京方面要怎麼因應?我覺得這是兩岸事務主管部門必須和國防部好好研討的。我們不能老是拿和平倡議這件事來講了,和平倡議是原則性,我們當然希望和平,但那是一個原則和方向,和平的背後必須有一點實力,也必須要有一些聲音和主張、立場,否則我們就等著被人家吃掉而已。以我們自己在太平島,發生進入12浬領域這類事情,美國說將來會是例行性,並非一次性行動,也不是只有針對中國,那表示針對整個南海,那臺灣在這部分要不要進入太平島12浬?我講的是無害通過。 高部長廣圻:對,在國際水域裡是可以自由航行,經過別人的領海,他是無害通過,他們有他們的權利。 江委員啟臣:美國有沒有告知我們他可能會無害通過我們的水域? 高部長廣圻:現階段倒沒有進到我們…… 江委員啟臣:現階段沒有,我說有沒有曾經暗示或明示他們應該會經過我們的水域?或者可能經過我們的水域? 高部長廣圻:我們現在了解的他們沒有…… 江委員啟臣:他們有沒有告知我們要經過那幾個人造島礁的水域?這方面的情資有沒有掌握到? 高部長廣圻:其實他們並不是第一天到南海去,他們船隻在南海的巡弋、活動,這些年都有在做。 江委員啟臣:所以並不是第一次進入12浬? 高部長廣圻:一直在南海定期的巡弋。 江委員啟臣:你沒有回答本席的問題,是不是如報紙所說,這是第一次進入島礁的12浬,還是以前就已經經過了,只是沒有被報出來? 高部長廣圻:以前有在南海的區域裡做定期的巡弋,這一次可能比較…… 江委員啟臣:是他們故意放出這個消息? 高部長廣圻:對,媒體的報導…… 江委員啟臣:所以他們以前就經過了,現在故意放消息給媒體…… 高部長廣圻:他們之前有定期的巡弋…… 江委員啟臣:你們以前的掌握是如何?他們是否進入他國或我國的12浬? 高部長廣圻:他們沒有進入太平島12浬。 江委員啟臣:那其他的可能有,因為其他的是人造島礁。 高部長廣圻:這個我不予置評,我並不清楚這些事情。 江委員啟臣:因為你的回答就會影響到我方對整個局勢的評估,如果過去一年多至二年的時間,他們其實也非常頻繁的在附近活動、也進入12浬,表示美、中之間的關係,還有美國在這個區域,他們也將此視為勢在必行的區域,所以臺灣在這方面的戰略準備,不光是戰備而已是整個戰略,而戰略當然影響戰備布局,本席希望國防部做好準備,因為這個一定會牽動兩岸關係。 高部長廣圻:我們會嚴密的掌握…… 江委員啟臣:接下來要總統大選,關於幾位總統候選人的政見,還有你認為在南海及太平島,我們的主張應該如何才是對我們是最好的? 高部長廣圻:國防部沒有立場來評論此事。 江委員啟臣:就國家安全來說,你認為在太平島我方近期應該做何種反應,才能讓各方知道,我國在此處是存在的。 高部長廣圻:在整個太平島駐防的人力方面,我們近年來一直再精進及改良,所以有一定的防衛能力。 江委員啟臣:我方與美方在這部分是否有一定的默契存在?因為要避免擦槍走火,即如果有一天美方進入太平島12浬,我們到底要採取什麼樣的作為? 高部長廣圻:在聯合國海洋公約說得很清楚,進12浬是「無害通過」。 江委員啟臣:那是「無害通過」,但是根據國際法,如果主權國要求他們就必須通知,我們有沒有要求? 高部長廣圻:現在他並沒有進來過。 江委員啟臣:對其他國家軍艦要進入我方12浬,有沒有要求對方事先通知我們?還是任何國家都可以通過? 高部長廣圻:我們是遵照國際法…… 江委員啟臣:照這樣講,中共軍艦也可以進入我方12浬,而不用通知我們?也是「無害通過」嗎?不可能嘛!所以到底我們有沒有要求?不論是美國、中共軍艦要進入我方12浬,部長是海軍出身的,你應該知道要不要通知? 高部長廣圻:我們會掌握整個狀況。 江委員啟臣:不是,他們需不需要報備我們? 高部長廣圻:我們會按照聯合國海洋公約上說…… 江委員啟臣:本席剛剛已經說依據海洋公約,這是主權國自己決定。 高部長廣圻:對。 江委員啟臣:部長是可以說出來,我們的國家主張是什麼,即今天12浬的領海,我方要不要讓他國在沒有報備的情況之下「無害通過」? 高部長廣圻:我們當然都有掌握,會在這個…… 江委員啟臣:如果今天換成是大陸的軍艦進來,他們不用跟我方報備就「無害通過」嗎? 高部長廣圻:他們從來沒有進來過。 江委員啟臣:那麼進來是不是就開戰了? 高部長廣圻:我們有自己的程序。 江委員啟臣:部長,這個沒有什麼不能說,這是我們對領海的主張,為什麼不能說? 高部長廣圻:我們本來就會掌握一般的軍艦,而且每次都有掌握…… 江委員啟臣:如果我們今天告訴別人,你們軍艦要進來,經過我方12浬「無害通過」,我方要求你們報備,這沒有什麼不能說的? 高部長廣圻:是啊。 江委員啟臣:應該報備。 高部長廣圻:我們現在很多地方都有在溝通。 江委員啟臣:部長,如果你不在這邊說,那要給本席一個書面答復。因為我們對自己領海的主張都不清不楚,別人的軍艦進入領海,也不用跟我們報備的話…… 主席(楊委員應雄代):部長,回去將處理的原則書面答復委員。 高部長廣圻:報告委員,我們處理原則很清楚,而且在臺灣周邊海域的事物,我們都一清二楚。 江委員啟臣:部長,本席認為你應該要講清楚,否則大家會搞不清楚,到底我們的國防有沒有問題,尤其最近海軍出了一大堆問題,因此,你們要檢討,一而再,再而三的出包,而且都是海軍。 主席(楊委員應雄代):請陳委員鎮湘質詢。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做專案報告最重要的目的,是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後續應該有一個完整配套的法律、命令或規則讓它具體化,今天看到專案報告,本席非常的肯定,我們現在逐一討論這些部分,若執行沒有困難的就說沒有困難,有困難的請說明原因。 我們先談法令規章,一共有13個問題,第一個「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有沒有問題?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答復。 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可以在11月30日完成? 陳司長正棋:是。 陳委員鎮湘:第二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志願留營入營甄選服役規則」,國防部主辦的,有沒有問題? 陳司長正棋: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沒問題。第三個「後備軍人管理規則」之修正,國防部主辦,有沒有問題? 陳司長正棋: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沒問題。第四個「現役軍人營區在職專班招生辦法」,牽涉到教育部,教育部有沒有問題? 王主任秘書俊權:(在席位上)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你今天在這裡已做確認,下去協調後就不能產生問題,國防部對整個決議有沒有問題? 徐次長衍璞: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沒問題。第五個「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法人或團體承包國防部及所屬機關(構)勞務採購處理辦法」,退輔會有沒有問題? 王處長德本:(在席位上)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退輔會沒有問題,國防部有沒有問題? 徐次長衍璞: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協調都沒有問題?第六個「志願役退除役軍人支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人員家屬住宅自用水電優待辦法」,經濟部有沒有問題? 吳副主任委員豐盛:(在席位上)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沒有問題,國防部也同意。第七個「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辦法」,退輔會訂定有沒有問題? 董處長龍泉:(在席位上)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退輔會沒有問題。第八個「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就學生活津貼發給辦法」,退輔會有沒有問題? 董處長龍泉:(在席位上)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沒有問題。第九個「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參加職業訓練輔導辦法」,退輔會有沒有問題? 董處長龍泉:(在席位上)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沒有問題。第十個「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進用志願役退除役軍人獎勵辦法」,是退輔會主辦的,有沒有問題? 董處長龍泉:(在席位上)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沒有問題。第十一個「職業訓練機構輔導志願役退役軍人就業獎勵辦法」,退輔會有沒有問題? 董處長龍泉:(在席位上)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第十二個牽涉到考選部,「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我們原來是說要解除限制,希望所有的官士兵都可以,考選部有沒有問題? 謝次長連參:(在席位上)會同國防部來修,報考試院審議。 陳委員鎮湘:也就是考選部同意,確認。第十三個「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這是與考選部、退輔會有關的,請問考選部有沒有問題? 謝次長連參:(在席位上)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沒有問題。以上十三個,是屬於法規命令的部分,大家都沒有問題。尤其是拜託考選部,我們希望後續的這段路,怎麼讓它順利地通過,讓軍人在出路這部分,有一個明確的規範。各位都了解、在待遇、出路及尊嚴這部分,我們必須要考慮到全人生的規劃,軍人與一般公務人員不一樣的地方,即軍人在部隊裡服務是在青壯年這個階段,但你們不可以不管軍人退役後中老年這段的生活,如果你們不管了就沒有人來當兵,就是這麼簡單。 前幾天本席跟楊委員應雄、詹委員凱臣到金門東碇島考察,那些年輕小伙子感覺很不錯,但是問題是能做多久?他們下一步該怎麼辦?你們能不能招到優秀的人員,這都是問題,否則這一批來了之後,下一批沒有了,因為他們回去之後告訴別人,你們不要來,因為我已經上當了,所以這個問題本席特別在此提出要求及說明。 接下來有關行政規則的問題,第一個「國軍軍職人員公餘進修實施規定」,這是國防部修正的,有沒有問題? 徐次長衍璞:(在席位上)已經在做,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已經在做,沒有問題。第二個「國軍官兵志願留入營服役甄選作業規定」,有沒有問題? 徐次長衍璞:(在席位上)已經在做,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已經在做。下面三個是停止適用的,第三至五個都做了。第六個「國軍屆退官兵就業輔導措施實施要點」,勞動部在報告資料裡面有提到,這與本席私下跟你請教有些出入,要不要說明一下? 陳次長益民:(在席位上)全力配合修正。 陳委員鎮湘:全力配合,也就是你們會按照條文規定來做,因為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有明確提到,但你們所報告的資料跟這個條文是有出入的,現在也就是以實施的條例為準,對不對? 陳次長益民:(在席位上)文字上會再協調。 陳委員鎮湘:以上有關法規命令及規則都已經確認了。 接下來幾個是法律的問題,第一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要再修正,國防部能否在本會期結束前報行政院? 陳司長正棋:12月16日前修正完畢。 陳委員鎮湘:好。第二個「志願士兵服役條例」,國防部可不可以? 陳司長正棋:可以。 陳委員鎮湘:可以。第三個「軍事教育條例」的修正,教育部能不能配合?教育部有沒有代表?請你要進入狀況,有沒有問題? 王主任秘書俊權:(在席位上)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沒有問題,今天在這邊都有紀錄。第四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再修正,退輔會? 陳副主任委員良濬:(在席位上)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沒有問題。第五個「公務人員考試法(附帶決議事項):建議軍官轉任考試及退除役特考增列分發機關」這包括了考選部、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及退輔會,請問考選部有沒有問題? 謝次長連參:(在席位上)成立專案小組儘快修法。 陳委員鎮湘: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有沒有問題? 施處長宗英:(在席位上)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退輔會有沒有問題? 陳副主任委員良濬:(在席位上)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第六個「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附帶決議事項):建議軍官轉任考試」的規定要修正,考選部有沒有問題? 謝次長連參:(在席位上)成立專案小組儘快修法。 陳委員鎮湘:好,法務處有沒有問題? 施處長宗英:(在席位上)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沒有問題,退輔會有沒有問題? 陳副主任委員良濬:(在席位上)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沒有問題。第七個「國防法」要修正,請問人事行政總處支持嗎? 朱副人事長永隆:(在席位上)我不知道國防法要修正什麼? 陳委員鎮湘:已經跟你們協調過,你不知道的話那來開什麼會? 陳司長正棋:國防法的部分,是涉及在加給的部分,包括留營獎金類別要放在哪裡?要不要授權國防法訂定另外的辦法來規範等等。 陳委員鎮湘:他講得很清楚,針對剛剛所說的,人事行政總處有沒有問題? 朱副人事長永隆:(在席位上)沒有問題。 陳委員鎮湘:第八個「軍人福利條例」,人事行政總處有沒有問題?依據國防法第十六條「現役軍人之地位,應受尊種;其待遇、保險、撫卹、『福利』、獎懲及其他權利,以法律定之。」但國防部沒有盡到責任,老是要求你們按照國防法制定之,但你們不訂,今天我們特別訂定這一條,要制定所謂軍人福利法,所以人事行政總處要依法辦理。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及法務處,要看清楚相關的法令規定,以上這些問題都做了確認。而考選部所提出的建議,希望行政院相關單位包括規章的修訂,包括原來及於7個單位的分發,改成15個單位的分發,詳細的部分本席今天不逐一唸了,希望國防部、退輔會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要清楚這些事,大家能夠結合起來,在這個會期結束以前。能夠完成,這是我們的目標,如果屆時還沒有做到,我跟各位報告,本席還要再開一次會。 主席(陳委員鎮湘):請詹委員凱臣質詢。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是非常重要的,這對國防部而言也是一個很大的條例,所以總統在國慶的文告上特別提出募兵條例通過了,而這個條例通過之後,對國防部、國軍的士氣有何影響?對此,部長有何看法? 主席:請國防部高部長答復。 高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整個配套做完之後,對募兵有很大的助益。 詹委員凱臣:軍人最重要的是薪資待遇、尊嚴及出路,關於出路有一部分是退輔會負責,整個募兵條例的推動,所牽涉到的部會,比本席想像中還多,本來以為只有幾個部會,所以國防部要非常感謝陳鎮湘召委,能夠在短時間之內「硬」將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通過,如果在座各位還有不同意,請召委再開會一次、二次、三次開到同意為止,然剛剛大家都同意,害我不知如何問下去,現在本席說一些較細節的問題,首先,人事行政總處是負責關於加給部分,所謂的戰鬥加給與一般加給如何區分?譬如戰鬥加給以區域還是性質來分? 高部長廣圻:以單位任務來分。 詹委員凱臣:在馬祖與東引當兵一樣不一樣? 高部長廣圻:戰鬥部隊的定義都是一樣,在本島也一樣。 詹委員凱臣:那戰鬥部隊怎麼分?有沒有分島內或離島? 高部長廣圻:那是外島加給。 詹委員凱臣:所以你們都分得很清楚? 高部長廣圻:是。 詹委員凱臣:戰鬥部隊另外有戰鬥加給? 高部長廣圻:外島的戰鬥部隊都有戰鬥加給。 詹委員凱臣:都屬於戰鬥加給裡面的?他們的加給是一樣的嗎?沒有分距離? 高部長廣圻:一類、二類都分得非常清楚。 詹委員凱臣:好。前天我們與陳召委、楊委員到東碇島,次長也去了,我非常感動。去了東碇島就像去了太平島,意思一樣,飛了3個多小時、快4個小時的飛機去東碇島,下來之後還是我們中華民國的領土。我現在頭還在暈,因為下飛機之後還要坐快艇四、五十分鐘,我的脊椎本來就不好,被震得非常難過,我覺得陳召委、陳將軍實在很厲害,他還是那麼淡定,而且我們一下快艇之後馬上要爬301階的石階上去,我覺得這趟考察非常好、非常值得。正當我們被大海環伺、感覺四處茫茫的時候,東碇島就像一棟3層大樓一樣突然聳立,島上還有國旗飄揚,這就是距離金門最遠的離島。在台灣看到國旗不覺得怎麼樣,在海外、東碇島、大海茫茫之中看到國旗飄揚,就像去太平島的感覺一樣,令人非常感動。那天的考察很辛苦,島上的守兵、守衛也非常辛苦。 另外,有很多人提到南海問題,我在這裡講過很多次,我現在再講一次。個人認為中共現在雖然還沒有建立南海航空識別區,但是早晚一定會宣布。有些人認為如果中共在南海有任何行動,台灣應該與美、日聯盟,對此我比較持保留的態度,因為如果台灣加入美日或美日菲的聯盟,不就是要對抗中共的意思嗎?不是將兩岸關係的緊張更升級嗎?我不是說我們不要有自尊、不要有守衛,而是認為如果在這個時候加入美日菲聯盟(軍艦是從菲律賓出來的),會增加兩岸的緊張情勢。部長,這是一個比較敏感的話題,你覺得怎麼樣? 高部長廣圻:對於委員的看法,我們非常贊同。整個區域的和平穩定是最重要的,不管是美國、日本及東協國家,大家都有一致的共識。這些不同的看法透過談判、協商解決歧異,維持整個區域和平穩定,應該是最重要的。 詹委員凱臣:他們說中共本來就是我們的敵人,確實可以這麼講,但是兩岸的和平關係對於台灣的經濟是很重要的,現在如果加入這個聯盟,我認為並沒有什麼好處。還有,美國聲稱通過這個海域是為了維持這個海域的安全及暢通,問題是美國要通過這個海域會通知你嗎?他有通知越南、通知日本嗎?他要出來就出來,要進去就進去。以12浬的領海來說,有一些小島嶼在漲潮的時候看不見,在退潮的時候才浮出來,中共如果在這個地方擴建的話,美國認為這不能算是領土的延伸。整個南海地區大概有4個島左右是漲潮的時候看不見、退潮的時候才浮出來,所以他們認為這不能算是中共的領土,這是有爭議的。當然,這個爭議要留待國際法庭來解釋,我們也不用解釋。美國認為通過這些退潮之後才浮現的島礁附近海域,不能算是中共的12浬領海,美國的想法是這樣。 至於有沒有通知我們,我認為有事先告知我們是最好的,就算沒有告知我們,其實美國也沒有告知其他國家,更不會把這種軍事行動告知我們,也許你們有其他管道可以得知。我認為最主要的是我們要加強自己的守備、國防實力,這才是最重要的,其他諸如有沒有通知我們、如何通過,我認為倒是還好,並不是我們不注重自己的守備。 對於一個漲潮的時候看不到、退潮以後才跑出來的岩石,大家都爭取得這麼厲害。請問部長,釣魚台是誰的? 高部長廣圻:我們國家已經宣布得很清楚,釣魚台是我們的領土。 詹委員凱臣:是我們的領土,是宜蘭縣的一部分。 高部長廣圻:是。 詹委員凱臣:還有人說釣魚台不是我們的。連一個幾乎快看不到的島礁,大家都爭得那麼厲害。國土是不能分裂的。 另外,我想請問一下,蔣故總統經國先生生前居住的七海園區屬於國安重地,聽說現在要用BOT的方式蓋旅館,是不是?有沒有這回事? 高部長廣圻:是要蓋一個紀念館。至於紀念館裡面如何設計,可能是有一個基金會在負責設計,是不是如報上所說的,我們並不是很清楚,…… 詹委員凱臣:這是誰的? 高部長廣圻:因為我們已經把整個土地移交出去了,不在我們國防部的…… 詹委員凱臣:是移交給哪個單位? 高部長廣圻:台北市政府。 詹委員凱臣:經國先生的故居應該是很有歷史價值的。 高部長廣圻:整個是一個文化保留區。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蕭參謀長答復。 蕭參謀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會做一個經國文化園區,包含圖書館、遊客中心及學者會議中心。 詹委員凱臣:有沒有要蓋旅館?旅館就是私人的。 蕭參謀長維民:按照他們初步的規畫,有幾個住宿的空間是提供學者住宿,是不是旅館性質,我們並不是很清楚。 詹委員凱臣:它有房舍的性質,但並不是公開的旅館? 蕭參謀長維民:是。是供研究學者住的。 詹委員凱臣:好,謝謝部長。 主席:請蘇委員清泉質詢。 蘇委員清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募兵制要成功,我看只有兩個問題而已,第一個是待遇,第二個就是年資。請問部長,你認為我們一等兵、二等兵這些低階士兵的待遇好嗎? 主席:請國防部高部長答復。 高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再給他們做合理待遇的調整,現在最低的已經……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答復。 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志願士兵入伍的時候,起役就是33,625元,如果像剛才楊委員所講的,第一類型的戰鬥部隊加給就加5,000元,第二類加3,000元;如果在外島的話,比方有97、90的第二級加給,或是其他也有12,000元的加給。總數加起來的待遇,我們認為目前具有與社會競才的條件。 蘇委員清泉:美國二等兵、一等兵的待遇是多少錢? 陳司長正棋:因為計算的方式不太一樣。 蘇委員清泉:他們還有生活津貼等等。 陳司長正棋:還有很多其他輔助性的…… 蘇委員清泉:我幫他們算一算,他們一等兵的待遇差不多有13萬台幣。 陳司長正棋:這是我們國家整體財力必須考量的因素,我們沒有辦法跟美國做比較。 蘇委員清泉:上次海巡署要去東沙,我都很關心,後來也提到加給的問題。我記得在總統府吃便當的時候,我還向總統報告加給應該多加一點,只要加下去,1天就可以滿額。東沙加多少? 陳司長正棋:異地加給是12,000元。 蘇委員清泉:南沙更多? 陳司長正棋:20,000元。 蘇委員清泉:一次去2年,每個人回來之後馬上就有了人生第一桶金,因為在那邊不曉得要怎麼花錢。這些加給每個月可以多1、2萬元。所以待遇如果夠,我不相信找不到人。美國一等兵的待遇就有13、14萬元,家裡還有補助,一個紅牌的士官長可以領到將近30萬台幣,跟將官差不多,將官的待遇都有30幾萬元。 第二個就是年資。他如果當兵當了10年,離職的時候拿的退伍金有多少錢?可能幾十萬?多少? 陳司長正棋:因為現在服役年限最少是4年,如果滿4年就退伍,退伍後將近可以領到20萬的退休金。 蘇委員清泉:那他的年資就歸零? 陳司長正棋:因為他已經離退了。 蘇委員清泉:本席參加防砲部隊座談會時,聽到他們陳述一項事實,例如他幹了8年、12年,退伍之後到社會上找工作,改為加入勞保,如果他原先幹了10年,之後在勞保期間又幹了20年,一旦被歸零,這10年等於被政府偷走了,被政府霸凌,因為每一個人都希望領有年金,不管什麼職務或什麼行業,能領取年金才有保障,而年金的基準就是照這樣計算的,所以如果軍中的年資跟勞保的年資能夠合併,原先這個那個都不夠,但10年加20年等於30年就足夠了,其中三十分之十,由軍中給付;三十分之二十,由勞保退撫基金給付,這樣就解決了,應該沒有什麼困難。 主席:請勞動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益民: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的想法,理念上是對的,目前年金能併計的是勞保與國保,公保與勞保現在也要有了。 蘇委員清泉:公保與勞保現在已經合併,那軍保為什麼不行?有哪麼了不起嗎? 陳次長益民:不是,不同的保險制度,如果要合併的話,必須兩者都有年金,否則如果勞工轉軍職,軍職那邊會不採納他的年資。 蘇委員清泉:部長,這是你要用心的地方,當初公保跟勞保的年資要合併有多難,但我們也把它搞定了,所以軍中年資要與勞保年資合併,有那麼困難嗎?我們募兵制要成功,必須要精實,我印象很深刻,我在陸戰隊服役時,郝柏村時任參謀總長,當時在林園地區打拖式飛彈,我看當時在哪裡打飛彈的就是他們美國的士官,軍官不會去打,因為軍官是負責領導統御、人事管理等,他們的戰鬥部隊、操作高科技的都是士官,所以重點就在這裡,現在小孩子生得那麼少,徵兵一定有問題,募兵是必走之路,你們已經沒有回頭路可以走了,不要管候選人在那裡說三道四,其實都不可能,只要小孩出事,每一個都告,也都成為陳情案件,協調會也跟著開不完,然而募兵是必走之路,沒有回頭路可以走了,你們只要把它做好就好,因此第一是經費,第二是年資,這應該不是困難的事,部長以為如何? 高部長廣圻:委員的建議非常好,我們會朝這個目標跟勞動部進行研究。 蘇委員清泉:好,謝謝。 再者,上次本席在總質詢時講的睦鄰經費,你們有無在做?土地總處那裡應該可以溝通吧? 主席:請國防部訓練參謀次長室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曉明:主席、各位委員。誠如我剛才跟您報告的,因為睦鄰經費本身是公務款,只能捐助給地方政府,統籌做公益,沒辦法給個人使用,當然為了這個問題,我們也曾尋求突破,並發文給主計總處,希望在法規上能做更清楚的釐清。 蘇委員清泉:經立法院通過的稱為法律,你們根據法律訂定的是施行細則,之後還要報到立法院經過核可,而施行細則之下稱為辦法,你們那個也只是一個管理辦法,辦法是可以改的,沒有那麼了不起。 陳次長曉明:但是因為那是公務款,運用這些錢必須依法行政,不能想用到哪裡就用到哪裡。 蘇委員清泉:沒有,這是一個觀念問題。 陳次長曉明:是。 蘇委員清泉:上次聽你們說,直接受損的百姓、漁民,可以受僱從事一些公務事務,例如以工代賑,聘請他們去做事,這是一個很好的主意,如果他們直接遭受損害,就像上次總質詢時,本席曾經跟你報告過的情形,他們真的把船都綁好在碼頭上,整群全部都聚集蹲在該處賭博、打牌、喝酒,讓人看了感覺很心酸。 陳次長曉明:其實我們在射擊時,也有想到這方面的問題,因為部隊射擊要製作許多海上浮靶,我們也都儘量請地方居民來幫我們做這些浮靶,他們也可以藉此賺一點錢,這方面我們也照顧到了。另外每年4到6月的漁汛,漁民希望前往捕漁,所以我們在這段期間都儘量減少射擊頻率,希望儘量不要干擾到漁民的運作。 蘇委員清泉:你現在把那些錢直接撥給鄉鎮公所,真的是完全無感,但是他們是直接受到損害的人,應該要補償他們,就像我們醫糾法一樣,這個觀念就這麼簡單。 高部長廣圻:直接受傷害的,我們有我們的法規,可以單獨發給他。 蘇委員清泉:那當然,直接受傷的根本無法去捕魚。本席再講一次,他們都群聚在那裡賭博喝酒,真的很糟糕,所以就這問題,你們要實際到位,本席會持續關注這個問題。謝謝。 高部長廣圻: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周委員倪安、陳委員明文均不在場。 請馬委員文君質詢。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就今天的議題,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其實剛剛我們召委也詢問過各部會及相關單位,大家都答復說沒有問題,我想就該法推動的層面,還有目前修正的方向,其實我相信從字面的意義上來看沒有問題,可以全力來配合推動,不過就現在我們認為募兵制沒有問題的背後,怎麼大家還會有很大的質疑,認為我們無法推動?所以我想它還有很多實質面,不是在理論基礎上,也不是單就法令解決就可以克服這些困難。如果你們希望現在許多年輕人能來服兵役,以大多數人考量的立場來看,應該是在他還沒有適當工作時,當兵也許是一個選項,因為現在真正抱持著從軍報國理念的人比較少,過去我們常說,現在新媒體發展得非常迅速,尤其是年輕人運用得更為廣泛,還好現在部隊裡規定不能攜帶新型手機,否則問題會更多,因此我們希望能從基本面加以探討,才能吸引更多人有意願加入從軍的行列。現在募兵募得的情況,是女性比較好? 主席:請國防部高部長答復。 高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馬委員文君:另外,我們常常看到有些人在媒體發布訊息時,提到他們在軍中服役時所發生的一些狀況,有些人談及軍紀、生活面以及在軍中實質操作所碰到的亂象或傷害,這些都常常在LINE、臉書裡廣為流傳;就像我們常聽到很多小兵說,他們在一些小單位,如果遇到車輛損壞,必須找螺絲或需要一些小零件修理,但其實部隊裡面根本沒有,可是長官就要求他們要自己想辦法,縱使他們自己掏腰包從外面買回來也不符合,所以我們之前生產製造的零件可能有些問題,卻把責任都推給小兵,有可能就是因為這些層面,不然很難想像為什麼大家都不願意來,我們除了在食衣育樂方面一直想辦法改善調整之外,其實主要是因為裡面積習很深,完全無法改變的制度,或是官官相護,或者從以前延伸下來的習慣,沒有辦法改變,所以小兵不願意去負擔這個責任,我今天特別提出來的用意是,就法的層面以外,怎麼去照顧更基層的,你們一直說有很多管道可以聽得到,事實上不可能,除非這些長官願意看新媒體,譬如從臉書或其他的媒體,可能多少知道大家心裡的想法。 另外,我還希望在這邊可以跟部長討論,因為我知道部長在觀念上或很多作為,是比較開明的,國防部有很多制度需要改正、澈底改變的,譬如軍需、軍備這樣的採購頻頻出狀況,從以前到現在不斷發生,像你們的數位迷彩服,這個預算已經編列多久?從什麼時候開始有這樣的預算,因為國防部過去已經正式宣示,尤其是在媒體上對全體國人宣示,明年要全部換裝,如果要全部換裝,至少有28萬到30萬套,你們現在做了多少? 高部長廣圻:我們都按照我們的計畫在做,只是有一批服裝驗收不合格,在驗收不合格時,我們才來看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馬委員文君:這個部分不合格是跟廠商的問題,我剛剛有請教,你們從什麼時候開始編列這樣的預算?從民國92年開始,到現在已經105年了,你們一直對國人宣示要換數位迷彩服裝,經過十幾年,歷經3個廠商,這些廠商可能在臺灣的規模都是非常大的,甚至是上市的公司,為什麼經過這樣長的時間,又是國內知名的廠商,他們會沒有辦法達到國防部的要求,到現在有一家廠商只交了七千多套,還有一家交了兩三萬套,可是如部長剛剛講的,它的品質還有一些問題。就我所知,這個製作服裝的專利權中科院已經申請了,照理說那個專利權應該也在國防部,我們已經研發出來的東西,符合規定廠商已經是上市的公司,他們做不出來的原因在哪裡?我們希望國防部深切探討,因為今天不是只有服裝的問題,還有其他的採購案,包括雲豹甲車、很多軍需、軍備、武器裝備等等的採購,都有這些問題,問題出在哪裡?我也請教過部裡面專業或退役軍官,他們有提到一點,像一般採購沒有這樣的問題,服裝採購已經是最簡單的,因為它不需要做很多的研發,以國內的紡織技術來說,它也沒有太大的問題,為什麼到現在會做不出來? 主席:請國防部國防採購室黃代主任答復。 黃代主任希儒:主席、各位委員。上次驗收不合格的那一批,已經有採取補救措施。 馬委員文君:合格不合格是另外一回事,我說這個不是很艱難的技術,你們花了十幾年,原來你們說明年要全部換裝,到現在只收到七千多套。 黃代主任希儒:報告委員,總共有11萬套已經下訂,按照程…… 馬委員文君:下訂還沒有拿到,可是現在不合格的…… 黃代主任希儒:目前七千多套是驗收…… 馬委員文君:現在不合格的部分已經都可以解決? 黃代主任希儒:是,都可以解決。 馬委員文君:為什麼會拖十幾年? 黃代主任希儒:我們本來就規劃103年先完成外島地區,因為上一次有不合格的,現在全部都在做補救措施。 馬委員文君:東南亞幾乎比我們落後的國家,他們已經換裝成數位迷彩了,如果以你們這樣的速度,要讓大家信服軍中各方面都符合我們的期待是有困難的。今天我不是要你來說明這個採購案,而是很多採購案都有類似的問題,我們希望國防部可以深切地檢討,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當初建案的時候到現在經歷過很多人,這個人決定了,結果一下子他又換職務了,有些甚至升官,接下來又換另一個人接手,大家有不同的見解、看法,甚至有些是不是有…… 黃代主任希儒:規格的部分我們是完全按照建案文件,不會隨便改,如果這個採購計畫有跟建案文件不一致,我們會做…… 馬委員文君:你要不要回答我,如果你認為規格、採購人員各方面統統沒有問題,為什麼這個採購案要拖十幾年? 黃代主任希儒:這個案子原來的規劃就是103年11月才換裝外島。 馬委員文君:那是因為你們之前有出現一些問題,所以一直往後延,這是新的廠商,就是因為前面的廠商沒有做出來,不然照理說在民國100年或101年應該有很多人都可以換上新裝,可是因為採購流程上出現問題。今天如果你們不改變,未來問題還是會不斷發生,而且這個案子讓國家預算損失非常多,我今天特別提出來,是因為你們不但沒有換裝,讓大家穿舊式或補丁的,甚至要官兵自己從家裡帶裁縫機過來。這個問題衍生到軍方其他的採購案,我們希望由這一點去看其他的採購,是不是把制度流程做一個檢討,為什麼會到現在沒有辦法做出來?要深切檢討的是這一塊,不是因為個案,也不是因為個別的廠商,而是你們要怎麼去改善這個問題,這是今天我們希望可以提出探討的。你們也可以算一算這個案子我們損失多少錢,這是國家的預算,你們一直說沒有錢,可是這個案子不管在時間或各種資源上損失非常大。謝謝! 主席:請王委員惠美質詢。(不在場)王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雪生質詢。 陳委員雪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質詢之前還是向辛苦的三軍官兵致敬,大家辛苦了。本席要請教高部長,剛才馬委員質詢到軍中的一些福利,尤其穿著,我最近也深深有感,我們看到美國的士兵軍人,跟我們國軍部隊的士官兵穿著比較,人家看起來非常有精神,這個穿著就是代表精神、氣勢、戰力,非常重要;而且伙食一定要好,像很多野戰部隊中午沒有空調,我以前在馬祖的時候,去看憲兵連連長的平房沒有空調,我進去一個鐘頭在那邊聊天聊完出來,第二天中暑了。沒有好的居住環境他們怎麼打仗呢?所以環境非常重要,拜託部長,當然我知道國防預算愈來愈少,今天要保衛國家一定要買很多槍砲彈藥,但是要買槍砲彈藥可以說也沒有錢了,這些三軍官兵的福利如果再沒有弄好,募兵誰要來?沒有人要來的。 我言歸正傳提到上一次質詢部長有關戰地政務的問題,因為金門有戰地政務慰助金,引發馬祖鄉親跟我提到這方面的問題,當然我的目的不一定要給我們多少錢,人家有錢,我們家沒有錢,所以不是一定要錢,而是戰地政務的實施是一件事情,但是包含兩個地區,就是金門跟馬祖,當年給我們帶來非常多的不方便。我在這邊跟部長講,金門有發慰助金,金門、馬祖在這樣的期間裡,發生這樣不平等的待遇,當然這是因為中央政府訓令要實施戰地政務,這些已經成為過去,但對這些一定年齡層的人,希望國防部可以給予精神或物質上適當的慰助與安慰,部長可以回答我這個問題嗎?請國防部在這方面認真去研究,我不要求金額多寡,也不考慮金門縣政府發了多少錢,我只是覺得這是兩個地區公平性的問題,好不好? 主席:請國防部高部長答復。 高部長廣圻: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審慎研究。 陳委員雪生:是不是也請局長說明一下?因為上次是副局長來參加會議的。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在10月20日親自主持一個會議,我們非常感佩您對馬祖鄉親的關懷,由於金門是依據地方自治法以慰問金、慰助金名義發放,而委員主張用補償金,可能在法…… 陳委員雪生:一樣用慰問金啦!我不是說補償金。 王局長明我:這部分我們會後一定會審慎研究。 陳委員雪生:你們去審慎研究,好不好? 王局長明我:是。 陳委員雪生:因為有些鄉親質疑我問這問題是問假的,但其實我是很認真的,因為這是一件事情發生在兩個地區,卻只有金門地區有慰問金的發放,這不是多少錢的問題,我們希望國防部在這件事情上,可以幫我們鄉親審慎研究處理。那天的會議決議請國防部於一個月內提出評估報告,可以嗎? 王局長明我:是。 陳委員雪生:謝謝局長。我再接續請教部長,國軍部隊當年在金門馬祖因為軍事問題,使用很多土地,現在有人提到南海倡議,上午也有委員提到增兵南海、太平島等等,但現在我們馬祖、金門是在裁軍,因為裁軍,所以很多營區土地已經都沒有在使用。以前不管是占用或購買,為了國家安全,鄉親都很願意把土地捐出來或讓給國軍部隊使用,但現在國軍部隊已經沒有那麼多人,卻還有三分之一強的土地還是由軍備局管理,現在這些土地大都荒廢,衛生、環保都有問題,野戰部隊因守土有責,也不敢處置。針對這個問題,上次我請部長責成陸總部高階長官,譬如副總司令等,到馬祖和縣政府現地會勘,幫我們解決這個問題,因為馬祖現在觀光越來越好,住宿上也就有土地需求,國防部軍備局如果能用撥用方式將土地撥給縣政府,我想是件非常好的事情,對我們城鄉發展及都市計畫都是好事一件,部長覺得如何? 高部長廣圻:對於不用的土地,我們都會檢討出來,移交國產署接管,所以我們不會直接把土地撥給哪個地方政府,國產署…… 陳委員雪生:這樣也可以,我可以找國有財產署。 高部長廣圻:我們是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檢討,前段時間也曾檢討過,如果委員認為還有我們需要精進的地方,我們可以再找陸軍司令部前往了解。 陳委員雪生:好,部長回去以後可以責成陸軍司令部,當然,海軍也多少有跟我們接觸。我要向部長說明,今天根本沒有戰事,但當戰事發生時,我們縣政府、鄉公所、村公所,全部都是軍事陣地,我們的縣長也好,鄉長也好,所有民意代表,包含我在內,都會全副武裝聽從地區指揮官的命令跟敵人作戰,這一點請你放心,一旦作戰,就是這麼回事,所以拜託部長,有關這些沒有使用的土地,像飛彈碼頭都已經30年沒使用了,就讓給地方政府用,你們頂多LCU開到那邊去,如果真有開到馬祖去,我們還是會把碼頭提供出來。還有東引武都營區,縣政府想要依據離島建設條例整體開發,拜託部長可以關切這件事。當然,不只東引這個區塊,還有南竿也是一樣,請部長回去後可以找陸總部好好再研究一下,可以嗎? 高部長廣圻:跟委員報告,只要是我們不需要的土地,都會移交給國產署,但委員其實也了解,這裡面土地分成好多種,有些看起來好像沒有人使用,但實際上在作戰時是有運用的,有些…… 陳委員雪生:還會作戰嗎?都已經剩2,000人了,怎麼擋得住呢? 高部長廣圻:國防部就是負責作戰的,所以馬防部的職責就是在那邊保鄉衛土。 陳委員雪生:我們北竿剩下幾百個兵力,怎麼打法,我不知道!這個再說吧!好不好? 高部長廣圻:是,報告委員,我們會找人去檢討。 陳委員雪生:我相信你們會有誠意,好不好?謝謝部長,辛苦了! 高部長廣圻:是。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賴委員振昌、陳委員怡潔、陳委員歐珀、鄭委員天財、邱委員文彥及吳委員育昇均不在場。 本日議程已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周委員倪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單位於二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也請相關單位以書面在二週內提供。 周委員倪安書面質詢: 1問: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至今,台灣與中國,兩國始終處於敵對狀態未曾改變,共軍是國軍唯一敵人,馬英九執政七年多來親中政策維持短暫的和平假象,但和平是馬英九一廂情願的想法,中國從未放棄武力奪取台灣,國軍由攻勢轉變防衛固守,戰爭主動權如今在中國,因此提高國軍官兵心防,強化敵情、保密觀念,提升國防武器裝備,有效嚇阻中國武力犯台野心,一直是本席始終抗中、抗敵的基本立場,更是關心的議題。 馬英九與敵共舞的政策,造成國軍退將、退休高級文官、政務官前往中國,如過江之鯽,由於這些人除了成為中國統戰的樣板,也是名為和平、實則統一的代言人,雖然他們退伍、退休後都是老百姓,但是上將在軍中是領導一個軍種對敵作戰的首腦,關係十餘萬台灣大軍的生死;在營與中國是敵人,教育訓練官兵與共軍作戰、勢不兩立,退伍後卻前往敵區與中國黨政軍高層把酒言歡,而且公開說出許多完全違背軍人武德的話來,在不公開的秘密場合又有哪些言行?有無提供情資給中國?由我方肅諜機關不斷破獲共諜案可知中國情蒐無所不用其極,退將在中國對台灣安全影響,實在令人擔憂。他們一身集四十年以上的軍事機密,大部隊作戰的戰略、小部隊戰術、官兵戰技、戰鬥,都有他們的心血結晶,這些作戰、訓練、計畫形成國軍基礎,誰當國防部長、各軍種司令都改變不大,也就是說,他們掌握的機密是全軍主體而非一部份;而且現役將領都是他們教出來的學生或部屬,造成敵我不分;他們過去為保衛台灣的犧牲奉獻值得肯定,台灣人也應奉養他們天年,然而有些少數退役上將在中國的言行徹底傷害台灣人民的感情,因此所支領上將級的終身俸也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來自台灣人民血汗納稅錢是否要供養這些少數對台灣不利的人,尤其基層官兵、年輕人半年的薪水還不如他們一個月的退俸,相對質疑公平、合理以及嚴重剝奪感。 請問:你們三個首長知不知道國軍退將、退休高級文官、政務官有哪些前往中國?(不知道,沒關係,你們就算知道也不敢講)本席所知前國防部長、退輔會主委、好幾個軍種總司令都去過中國,他們回鄉探親必遭中共高層接觸接待,做甚麼不知道?難道對台灣安全沒有影響嗎?對於退將前往中國,國防部、退輔會、人事行政總處有何修法因應對策? 問:退輔會轉投資瓦斯、天然氣、客運等經營,現在又增加經營警衛勤務保全公司,名為安置未領月退的士官兵,實則是專門用來安插退役將領的養老機構;以退輔會目前經營公司的總經理階層的年薪至少150萬起跳、董事長階層更高達3、400萬,而且一任三年天塌下來也不動他,做得越久領得越多。但是退輔會對於質疑退將不具備相關專業與經營專長,始終敷衍以對,讓這些公司營運不斷發生虧損與許多狀況,本席認為保全公司又是一個處心積慮浪費公務預算養肥貓的賠錢又出狀況的事業。 2.保全公司承攬國軍的營區安全業務,以因應2017年的全募兵方案。請問,這些保全公司是專門為國軍所設立,其中沒有圖利退將的嫌疑嗎?此舉不外乎是再次繼續成立養肥貓公司,讓越來越多的退將能夠分一杯羹。本席堅決反對退輔會成立保全公司。 主席:今天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2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