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6日(星期一)9時1分至13時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薛委員凌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0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46分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1時31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許添財  吳秉叡  賴士葆  盧秀燕  林德福  潘維剛  費鴻泰  薛 凌  李應元  羅明才  曾巨威  孫大千  蔡正元  徐欣瑩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陳歐珀  黃偉哲  顏寬恒  李桐豪  楊麗環  陳明文  邱文彥  呂學樟  蘇清泉  王惠美  賴振昌  楊瓊瓔  林滄敏  葉津鈴  莊瑞雄  鄭天財  孔文吉  蔣乃辛  邱志偉  何欣純  吳育昇  蕭美琴  邱議瑩    委員列席24人 列席官員: 104年10月19日(星期一) 財政部 部長 張盛和 國庫署 署長 阮清華 賦稅署 署長 吳自心 關務署 署長 饒 平 國有財產署 署長 莊翠雲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蘇俊榮 財政人員訓練所 副所長 陳官保 國家發展委員會資訊管理處 高級分析師 徐嘉臨 分析師 江明鍾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劉嘉偉 104年10月22日(星期四) 行政院 副秘書長 宋餘俠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長 石素梅 公務預算處 處長 李國興 財政部 政務次長 吳當傑 國庫署 副署長 顏春蘭 賦稅署 署長 吳自心 國有財產署 署長 莊翠雲 關務署 署長 饒 平 財政資訊中心 副主任 李春生 主  席:潘召集委員維剛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林上民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研究員 曾郁棻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陳品華 104年10月19日(星期一)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院會交付財政部函送「建構財政雲端服務網計畫」之備選方案成本效益分析,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案。 二、審查張常平先生等人民請願案計40件: (一)張常平先生等為因金融風暴致房地產業交易低靡,建請將增值稅率再次減半,以利交易活絡增加稅收請願案。 (二)台灣保安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陳請調降液化石油氣鋼瓶進口關稅請願案。 (三)許展正先生為申購台灣土地銀行位於台北市萬華區土地,是否涉及違反本院「中華民國9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審查總報告(修正本)第94項通過決議案,惠請釋疑請願案。 (四)沈志揚先生為建請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及第17條條文」請願案。 (五)陳宇先生為免徵使用牌照稅,希望中央統一辦理,不受戶籍地等限制請願案。 (六)台灣省酒類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為有關紅標米酒降價至25元一事,請通盤檢討後再實施請願案。 (七)鄭添丁先生為對「土地稅法」修正提出建言請願案。 (八)陳彼得先生為陳請就稅捐亟需改革之處儘速修法請願案。 (九)許條根先生為大樓屋頂凸出物機房及水箱為公共設施,請准將該部分修法改為免稅請願案。 (十)陳雅嫺女士為陳請修法規定大企業先扣三分之一稅金分送窮人,並不准將在本國銀行借貸資金拿到國外投資請願案。 (十一)許條根先生為大樓屋頂凸出物機房及水箱為公共設施,請准將該部分修法改為免稅事再陳情請願案。 (十二)沈福仁先生為對「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提出意見請願案。 (十三)社團法人中華人權協會為對財政部擬修訂「稅捐稽徵法」第23條,延長欠稅人追繳期限之規定,連署表示反對之立場請願案。 (十四)吳金燕女士為請修正「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但書,「以房屋為其所有者為限」修正為「以自有房屋為限」請願案。 (十五)林春牧先生為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欠稅大赦條款」,將欠稅案件追討期限由5年延長為10年乙案,建請應堅持適法性原則,反對再延長追討期限請願案。 (十六)蕭靜美女士為陳請立法禁止供應菸品予任何年齡者,不要製造、販賣進口菸品請願案。 (十七)何五王君等為陳請儘速修正「土地稅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請願案。 (十八)吳金燕君為陳請修正「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請願案。 (十九)台灣省建築材料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為因應兩岸簽署ECFA,建議政府應擇期儘速取消卜特蘭第一型水泥每公噸徵收新台幣320元之貨物稅請願案。 (二十)台灣省建築材料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為建請政府研擬取消卜特蘭第1型水泥每公噸徵收新台幣320元之貨物稅請願案。 (二十一)林朝卿君為建請「所得稅法」增訂分散股利所得案件之認定原則、分散股利所得案件之歸戶補稅處罰辦法、分散存款利息所得案件之認定原則及分散存款利息所得案件之歸戶補稅處罰辦法請願案。 (二十二)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為建請廢除橡膠輪胎、飲料品、平板玻璃、電器等產品貨物稅,以嘉惠消費者並帶動景氣請願案。 (二十三)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為建請討論課徵企業證券交易所得稅時,宜將稅率單獨訂定,勿全面提高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企業適用之稅率,以免波及無證券交易所得之公司請願案。 (二十四)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為建議再修正立法委員修正動議版之證券交易所得稅課徵辦法,以落實馬總統揭櫫之量能課稅請願案。 (二十五)李憲佐君為對課徵證所稅意見之補充意見,請併案處理請願案。 (二十六)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為反對記帳士公會對於「記帳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中就第十三條業務範圍之修正,檢送法律意見請願案。 (二十七)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函轉台塑關係企業總管理處總經理室函,建請刪除「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願案。 (二十八)劉家梅君為102年6月27日公布之公共債務法提出質疑請願案。 (二十九)台灣區土石採取業同業公會為建請政府機關本稅賦公平原則徵收砂石進口關稅,以保護我國本土傳統產業生存空間請願案。 (三十)陳俊賢君為香港六合彩在臺灣橫行霸道,暴利營作,沒有繳稅,建請納入法請願案。 (三十一)桃園縣第一地政士公會為建請依財政部70年之函釋贈與可適用自宅優惠稅率理由,修正土地稅法第34條條文請願案。 (三十二)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為近期將審議之「菸酒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版本條文恐有窒礙難行之處,並恐引發負面效應,建請暫緩審議相關法案請願案。 (三十三)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為近期將審議之「菸酒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修正版本擬限制業者須完成公司、商業或營業稅籍登記始能販售菸品,敬請重新考量該條文之可行性及是否違反憲法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請願案。 (三十四)楊晉旭先生建議廢止稅捐稽徵法第11條之1條文請願案。 (三十五)陳榮煌君為關於身心障礙者免稅車輛,自104年1月1日起就超過2400cc部分予以課稅,顯有罔顧事實,建請再研議修正「使用牌照稅法」請願案。 (三十六)劉泓志君為要求修正「公庫法」第9條及第11條,增加行政機關繳罰鍰等錢給國庫,必須檢附公文及名目請願案。 (三十七)劉泓志君等為要求修正「公庫法」第9條及第11條,增加行政機關繳罰鍰等錢給國庫,必須檢附公文及名目給國庫署請願案。 (三十八)陳昭德君為政府逕予編定建地並課徵地價稅之不合理作法,建議參酌修法,以維權益請願案。 (三十九)中華民國高爾夫協會為建請修正法律,刪除「高爾夫娛樂稅」請願案。 (四十)雲林縣政府等12縣(市)政府共同建請儘速推動完成「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之立法程序共同連署建議書一份,建請加速完成修法,以落實濟弱扶貧、調濟地方財政盈虛,消弭直轄市與縣(市)間不公平制度,平衡區域發展請願案。 (經財政部張部長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許添財、吳秉叡、賴士葆、盧秀燕、林德福、羅明才、費鴻泰、薛凌、李應元、賴振昌、孫大千、曾巨威、潘維剛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決議: 一、審查院會交付財政部函送「建構財政雲端服務網計畫」之備選方案成本效益分析,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案,業已報告及說明完畢,提報院會備查。 二、有關處理張常平君等人民請願案計40件,均已宣讀完畢,該等人民請願案亦經行政主管機關查復及副知請願人在案,審查結果均不成為議案,擬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7條第2項規定,敘明理由及處理經過,送由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 通過臨時提案1案: 建議財政部將國債鐘資訊置入財政園地APP。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李應元  潘維剛  曾巨威 104年10月22日(星期四) 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 (經行政院宋副秘書長、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財政部吳政務次長就預算案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賴士葆、李應元、薛凌、費鴻泰、曾巨威、李桐豪、蕭美琴、孫大千等11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宋副秘書長、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財政部吳政務次長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蔡正元、潘維剛、盧秀燕(2份)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決議: 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災害準備金、第二預備金,審查結果如下: 第27款 省市地方政府 第3項 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1,622億6,111萬8,000元,照列。 第28款 災害準備金20億元,照列。 第29款 第二預備金原列75億元,減列1億元,改列為74億元。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邀請財政部張部長盛和、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素梅就「後六都時代地方財政困境及如何建立有效均衡各級政府間垂直與水平之財政收支劃分機制」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歲出預算部分、融資財源調度部分。 主席:本日議程有兩案,分別報告,合併詢答。 現在請財政部張部長報告。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貴委員會今天審查本部主管公務機關105年度歲出預算及融資財源調度,有關本部主管收支預算編列情形,已於10月5日提出詳細報告,現謹就今天會議主題分別報告如下: 壹、歲出預算部分 一、財政部 編列新臺幣(以下同)269億9,045萬6,000元,較104年度預算數187億7,553萬7,000元,增加82億1,491萬9,000元,主要係增列中國輸出入銀行增資38億元、對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補助35億1,935萬9,000元及臺灣土地銀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轉增資8億4,907萬6,000元之影響。105年度編列內容如下: (一)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對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補助143億5,885萬2,000元。 (二)補助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70億1,400萬元。 (三)國庫增資中國輸出入銀行38億元。 (四)臺灣土地銀行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轉增資8億4,907萬6,000元。 (五)對亞洲開發銀行第11期亞洲開發基金捐助款1億7,350萬元。 (六)繳納亞洲開發銀行增資股款1億5,509萬6,000元。 (七)繳納中美洲銀行增資股款3,206萬7,000元。 (八)辦理合作金庫及兆豐兩家金融控股公司釋股作業經費4,513萬6,000元。 (九)人員維持費3億5,174萬3,000元。 (十)基本行政經費2億1,098萬6,000元,包含財政人員訓練4,145萬9,000元、促參業務5,851萬6,000元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1億1,101萬1,000元。 二、國庫署 編列1,362億4,459萬5,000元,較104年度預算數1,368億2,391萬3,000元,減少5億7,931萬8,000元,主要係減列債務付息支出31億4,032萬1,000元,及增列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26億9,112萬元,增減互抵之影響。105年度編列內容如下: (一)國債付息及經理1,235億1,068萬元,包括: 1.公債付息1,119億3,627萬7,000元。 2.國庫券及短期借款利息24億8,068萬5,000元。 3.賒借付息86億2,409萬7,000元。 4.國債經理4億6,962萬1,000元。 (二)撥補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118億8,712萬元。 (三)私劣菸品查緝作業經費2億7,450萬元。 (四)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經費1億2,713萬3,000元。 (五)人員維持費3億898萬7,000元。 (六)基本行政經費1億3,617萬5,000元。 三、關務署及所屬 編列56億1,878萬2,000元,較104年度預算數58億2,374萬2,000元,減少2億496萬元,主要係104年度優質經貿網絡計畫最後1年經費1億4,288萬元,及高雄關私貨倉庫整建之一次性經費4,354萬5,000元,105年度不再編列之影響。105年度編列內容如下: (一)自由經濟示範區資訊暨關務資源整合服務計畫經費800萬元。 (二)人員維持費49億6,549萬4,000元。 (三)基本行政經費6億4,528萬8,000元,包含稽徵業務1億9,016萬8,000元、查緝業務2億1,894萬2,000元、關稅資料處理1億1,404萬7,000元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1億2,213萬1,000元。 四、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編列18億6,705萬6,000元,較104年度18億4,911萬3,000元,增加1,794萬3,000元。105年度編列內容如下: (一)屏東縣高樹鄉遭盜採砂石國有土地坑洞回填及保全計畫經費6,181萬3,000元。 (二)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經費1億4,751萬6,000元。 (三)處理國有財產所需稅捐及規費5億8,610萬3,000元。 (四)人員維持費7億6,834萬3,000元。 (五)基本行政經費3億328萬1,000元,包含國有財產接收保管、管理處分及電腦化業務等相關經費2億2,599萬9,000元,暨其他基本運作需求7,728萬2,000元。 五、財政資訊中心 編列11億1,353萬1,000元,較104年度預算數10億6,749萬3,000元,增加4,603萬8,000元。105年度編列內容如下: (一)建構財政雲端服務網計畫經費4,740萬元。 (二)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好生活計畫經費1億288萬2,000元。 (三)強化商品流程溯源追蹤與跨域稽查整合計畫經費6,500萬元。 (四)財政巨量資料研究中心研發計畫經費1,000萬元。 (五)人員維持費4億658萬6,000元。 (六)基本行政經費4億8,166萬3,000元,包含財政資訊業務4億5,470萬6,000元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2,695萬7,000元。 貳、融資財源調度部分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1兆9,982億元,以編列之歲入1兆8,446億元支應後,歲入歲出差短1,536億元,連同編列債務還本730億元,總計融資需求2,266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予以彌平,謹說明如下: 一、債務流量 經上開籌編結果,105年度舉借債務數為2,266億元,占總預算案及特別預算案歲出比率為11.3%,符合債務流量法定債限15%上限之規範。 二、債務存量 104年底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5兆4,506億元,加計105年度總預算案債務舉借數2,266億元及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債務舉借數100億元,扣除債務還本數730億元,估計105年底債務未償餘額為5兆6,142億元,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之35%,尚在法定債限40.6%之範圍內,且較104年度該項比率35.6%,降低0.6個百分點。 綜上,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在財政健全方案回饋稅制效益逐步顯現,加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實施及經濟因素等,歲入成長幅度大於歲出成長幅度,歲入歲出差短尚持續縮減,中央政府總預算連同特別預算赤字占GDP比率,且從98年度金融海嘯之高峰3.4%,逐年下降至105年度預估之0.9%,故整體而言,在兼顧財政健全及因應中央政府擴張性財政政策之施政需求下,仍充分顯現政府積極籌措財源以支應施政之決心及成效。 以上簡要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惠予指教、支持。謝謝! 繼續就「後六都時代地方財政困境及如何建立有效均衡各級政府間垂直與水平之財政收支劃分機制」作專案報告,至感榮幸,謹就因應5都升格之相關措施提出報告,敬供各位委員參考,並請指教。 壹、財劃法完成修法前,中央對地方財源挹注已有配套措施 當前地方政府普遍面臨財源不足,仰賴中央補助,加以人事經費及社福支出大幅增加,支出結構僵化,導致債務負擔沉重。另各地方工商發展程度有別,造成財政不均差異,爰有賴中央提撥部分國稅,透過統籌分配機制,以調劑盈虛。 為配合5都升格,並改善地方財政困境,藉由財政調整機制,俾賦予地方政府合宜之施政能量,以均衡區域發展,行政院前於101年2月23日將財政收支劃分法(以下簡稱財劃法)修正草案函請大院審議,案經 貴委員會於101年至102年間召開5次會議審查,因地方政府立場各異未獲共識。 財劃法修正草案尚在 大院審議中,為因應5都升格改制及地方預算籌編需要,財政部業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研擬因應措施,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部分,採「對應移列」方式,調整各級地方政府分配比率,並由行政院主計總處依地方制度法第87條之3.有關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時,其他直轄市、縣(市)所受統籌分配稅款及補助款之總額不得少於該直轄市改制前之規定,透過一般性及專案性補助款挹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需財源,目前係以103年為財源保障基準年度。 貳、地方改制後之財源分配機制未獨厚直轄市 中央對地方財政支援係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搭配一般性及專案性補助款,併同改由中央負擔之勞、健保費等綜合考量。在現制下,直轄市及縣(市)之職能不同,收支預算規模自然有別,如以103年及104年度預算數而言,縣(市)平均每人獲配財源約22,000元,較直轄市之17,000元為多;另以103年直轄市及縣(市)人口所占比率(69%:31%)觀之,直轄市及縣(市)[包含鄉(鎮、市)]統籌稅款分配比率分別為61.76%及32.24%,直轄市獲配統籌分配稅款所占比率,未較縣(市)為多,顯示目前中央對地方財源挹注,並未獨厚直轄市。 財劃法修正草案有助於提升地方財政自主 本次修法係在「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劃一直轄市與縣(市)分配基礎」、「調劑地方財政盈虛」、「強化地方財政努力誘因機制」及「落實財政紀律」等目標下進行研修。依該草案規劃,除增加地方實質財源,另劃一直轄市、縣(市)稅收分成基礎,並按同一公式分配,分配方式主要係優先彌補基準財政收支差短,貧瘠縣(市)因基準財政收入較低,基準財政收支差短相對較大,在分配上較為有利,可發揮調劑地方財政盈虛功能。預估修法後地方政府平均自有財源占歲出比率可由60%提升至少10個百分點以上,有助於激勵地方財政努力及落實地方財政紀律,對於改善地方財政及落實地方財政自我負責精神,當有正面助益,懇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期能早日完成修法。 肆、結語 地方財政問題應由地方政府本財政自我負貴精神落實開源節流,無法端靠財劃法之修正全盤獲得解決。為提升地方政府財務效能,財政部將持續推動各項輔導措施,協助地方政府採行各項開源節流措施,強化地方債務管理及落實監督地方政府債務增減變化情形,期許在中央、地方共同努力下,逐步改善當前地方財政,從而帶動國家整體經濟之發展。 以上報告 敬請 指教。謝謝!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報告。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後六都時代地方財政困境及如何建立有效均衡各級政府間垂直與水平之財政收支劃分機制進行專題報告,至感榮幸。謹提出簡要報告如下: 一、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審議情形 行政院前於101年2月23日將財政收支劃分法(以下簡稱財劃法)修正草案送請 大院審議,案經 大院財政委員會召開5次會議併同其他委員提案版本完成逐條審查,保留條文部分,將擇期再審,尚未完成法定程序。 二、財劃法修正通過前,中央財源挹注情形 (一)中央財源挹注原則:為因應部分縣市合併或單獨改制為直轄市,及財劃法修正草案尚未審議通過,除由財政部研修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因應外,本總處則研修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透過一般性與專案補助款挹注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需財源。同時依地方制度法第87條之3規定,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時,保障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獲配之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合計數,不低於103年度(桃園市改制基準年)獲配水準。 (二)105年度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獲配財源情形:依以上財源挹注原則,各地方政府獲配財源因有地方制度法保障而逐年增加,105年度中央對地方協助財源規模為4,889億元,與104年度相同基礎之4,804億元,增加85億元,約增1.8%。協助財源項目包括中央統籌分配稅款2,597億元、改制直轄市土地增值稅分成增加數59億元、一般性及專案補助款1,623億元、中央機關納編地方原應負擔勞、健保保費610億元。 三、推動預警機制加強對地方督導與考核 (一)為因應審計部與監察院專案調查案內所陳事項,及併同各界關切之問題,自100年起推動對地方預算編列及執行預警機制,由以往對預算執行結果之管考(事後),提前於年度進行階段(事中)及時發現並導正或督促地方政府檢討改進,即對已達預警門檻項目,先請地方政府提出說明及佐證資料,經查證屬實者,則促請於一定期間內切實檢討改進,如逾期仍未改善者,即逐次並加重扣減考核分數或補助款。 (二)又經檢討辦理成效後,自103年起精進新增事前預警措施,提前至預算籌編階段(事前)即先行預警,於地方政府籌編下一年度總預算前,提供其以往違失,請其研謀改善時程及措施,妥為籌編預算,以防患於未然。並於104年再預告105年度將視其高估歲入、歲出預算與非法定社福支出之重大違失改進情形,予以加重扣減(增加)考核分數且直接扣減(增加)補助款,並以剔除高估歲入預算後之實質收支認定平衡與否,及將違失公開於網站。 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質詢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提案,請於11時前送至主席台交議事人員整理。 請吳委員秉叡質詢。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後六都時代地方財政困境及如何建立有效均衡各級政府間垂直與水平之財政收支劃分機制」專題報告中,財政部開宗明義就提到:「當前地方政府普遍面臨財源不足,仰賴中央補助,加以人事經費及社福支出大幅增加」。請問部長,我知道社福支出有大量增加,但是人事經費為何大量增加?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講白一點,有些地方政府在合併以後機能是同樣的,但是縣與市同樣的人員也合併,沒有刪減。第二,增聘的約聘僱人員有增加。 吳委員秉叡:這個部分怎麼控制呢?因為我的感受是行政效率沒有比較好。整併之後的直轄市,服務有比較好、效率有比較高嗎?以個人的經驗,並沒有。我在這裡提過很多次,新北市政府從台北縣的時候到現在,土地面積沒有增加,都是原來的台北縣,倒是人口有因為成長而每年逐步增加,這是事實,但是增加的比例也不是非常大,為什麼多了那麼多的公務人員? 張部長盛和:當然,直轄市的規模與市的時候是不一樣的。 吳委員秉叡:真正的解決方法不是只有開源,尤其現在經濟成長不高,開源困難,要如何節流呢?能不能不要每次都被人家批評人事精簡、機構整併,結果人越用越多,完全沒有做到整併的效果? 張部長盛和:它的位階提升了。升格為直轄市以後,各人事的職能、職等也提升了,有些人變成政務官,功能也不一樣,所以用人費就增加。 吳委員秉叡:對,但是以市民的觀點來講,對市民有任何的幫助嗎?效率沒有比較好,服務也沒有比較好,官等提升是公務人員個人的福利,一般的市民沒有感覺到這方面有什麼差別,反而還覺得效率變差了。六都升格的過程倉促、草率,沒有把整體的配套做通盤的整理,就推出完整的個案,隨便放任升格,這才是今天地方財政收支不停惡化的最主要原因,中央政府對此也有責任,因為中央僅憑一紙規定就讓人家升格。本來只有討論台北與高雄、台中之間到底要不要併都而已,但是為了不讓台北縣的選舉發生變化,就讓台北縣單獨倉促升格,結果得到什麼?我覺得這份報告如果要完整,應該整體考慮人事要如何精簡、效率要如何提升。 部長現在看到的是眼前的,我看到還有更後面的。現在增加了這麼多人事經費,這些人退休之後的退休金都要向地方政府支領,將來地方政府的人事支出會越來越高、越來越膨脹,這個問題到底要怎麼解決?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委員的見解正確。人事的減少需要地方首長提出魄力及決心來努力,事實上有些地方政府已經在精簡組織,人員也慢慢在整併中,需要首長有決心。 吳委員秉叡:對。我一再在這裡提到苗栗縣政府,我再一次強調請媒體不要報導錯誤,就是苗栗縣政府有超額的約聘僱人員及超額的技工、工友,法定額度內的沒有算,超額一萬七千多人,苗栗縣政府不解決這個問題,一天到晚向中央政府哭窮。行政院沒有辦法如他的意,他還跑到總統府去告狀,竟然用這樣的方法,我替你擔心,萬一國家最高層為了選舉的需要,搞不好會犧牲你也不一定,因為你堅持照制度,不能額外借錢給他,不是嗎? 張部長盛和:關於苗栗縣的問題,大概逐步在幫他解決。 吳委員秉叡:沒有解決,我跟你講…… 張部長盛和:逐步啦! 吳委員秉叡:審計部部長在這裡答詢時表示,光是超額約聘僱一年的人事經費,苗栗縣政府就要撥七億多元。 張部長盛和:我知道徐縣長可能有計畫要裁減約聘僱人員。 吳委員秉叡:我看到的公文是裁減約聘僱人員以後再考慮要不要回聘,還是一樣超額。中央政府難道不能要求地方政府絕對不能超額嗎?還是因為中央政府自己也做不到不超額,所以對於地方政府的超額就視而不見? 張部長盛和:這就是地方自治的問題。我們有地方制度法,地方政府是自治的,中央是督導及協助,但是地方基本上是地方自治的。地方如果因為增聘約聘僱人員等等,以致經費超支、負債超限、虛編歲出、虛編歲入,我們可以處理。 吳委員秉叡:對不起,我剛剛說錯了,是超額一千七百多人,不是一萬七千多人。 張部長盛和:對,是一千多。 吳委員秉叡:超額一千七百多人,苗栗縣現在人口多少?五十幾萬人,它就超額進用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一千七百多人。我們新北市的人口現在將近400萬,如果照這樣的比例,我們是不是要超額一萬多人? 張部長盛和:苗栗先解決眼前比較急迫的問題,大概逐步在解決,長遠的問題還需要縣長…… 吳委員秉叡:部長,我們到底是先要有人,再找事情給他們做,還是先有這些工作,才有這些人?如果真的有這麼多的工作,它就不會超額一千七百多人。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吳委員秉叡:這一千七百多人養在那邊沒有做事…… 張部長盛和:先要有工作再…… 吳委員秉叡:只是把大家的錢吃掉而已啊!要不然就是你們的人事制度有問題。如果這麼迫切需要這些人手的話,它的員額不應該是這個樣子。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吳委員秉叡:如果不需要這些員額,地方政府去超聘,根本這些人就沒有做事嘛!只有領錢、不做事。地方政府財政掏空、吃空,再向中央政府借錢,你知道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嗎?這些都是選舉的時候答應人家的啦!拿公家的資源在綁樁。選罷法規定,個人買票罪大惡極,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你知道嗎?這是法律規定的,但是拿公家的資源去綁樁,卻變成沒犯罪!他當選以後,他的樁腳、支持者都可以送人去縣政府服務。地方自治搞到這個樣子,你們還在那邊講這些官話,你們可以強制他嘛!難道現在要選舉了,你們不敢嗎? 張部長盛和:委員,該做的我們都有做,像你剛剛講的那幾點,我都有提,在溝通中,像裁減約聘僱、裁減虛編的歲出。當然,我們現在是先救急,薪水的部分先救急。 吳委員秉叡:你給他薪水,這些人還是繼續領,沒做事一直在領錢,或是沒事忙,卻找一些奇奇怪怪的業務、根本是縣政府沒有需要的業務,讓他們占著位子。為了容納這一千七百多人,辦公廳舍、桌椅等等設備不用錢嗎?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吳委員秉叡:在沒有辦法解決這些弊端之前,你現在給他錢是更陷害他,因為他以後越欠越多。然後每次都糾正機關,首長不痛不癢。上次我們在院會質詢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國民健康局或哪個單位被監察院糾正那麼多次,他們說那是糾正機關,不是糾正首長。對這樣的政務官要用彈劾的,糾正機關有什麼用?所以監察院該廢掉!現在我們國會無力監督,必須把這些人送到監察院去,但是監察院又是無牙虎,他敢動他嗎?我覺得整個國家政府的機能都失靈了。 今天看到你的報告,我的感慨很多,對於地方政府的財政紀律,如果你只是冀望地方自律,那我覺得你抱著這樣的期望,未免對人性太有信心了,民主政治一定要假設人性有其黑暗面,我們要用制度去匡正這些弊端。本席針對這個問題已經質詢過多少次了? 張部長盛和:我了解。 吳委員秉叡:當苗栗縣的超額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還是1,700多人的時候,本席反對任何借錢給他們的動作,借錢給他們只是害了他們而已。 張部長盛和:現在借錢是透過融資平台,是用統籌分配稅款,等於是分期付款,也是要他們自己來償還。 吳委員秉叡:但是問題就是他們愈欠愈多;再者,你們對一些承包的廠商也不公道,讓他們有一個融資平台,先去銀行機構拿錢,然後再還錢,而且還要算人家包商的利息。本席要講一句公道話,政府絕對不能占百姓的便宜,如果政府想占百姓便宜,民無信不立,去向政府投標得到100萬的標案,政府說付不出錢,所以要去銀行借,這筆錢先扣掉利息,這樣根本就是在減損政府的威信,政府威信的喪失不是一黨、一派的事情,每一個政府機關和整個公部門會受害,所以希望你們加油,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部長,在你們今天報告的第3頁裡面提到,在規定地方統籌分配稅款分配的財劃法修正以後,你們預估地方自有財源占歲出的比率可由60%提高到70%,是不是?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是,就是提高10%。 許委員添財:主計長,有可能嗎?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因為財劃法修正案已經送到立法院來審議…… 許委員添財:你有沒有聽清楚我問的問題?有可能嗎? 張部長盛和:有,我們算出來就是這樣。 許委員添財:真的嗎? 張部長盛和:對,如果照我們財劃法修正草案通過…… 許委員添財:好,什麼叫自有財源? 張部長盛和:就是自籌稅款加上我們給他們的統籌分配稅款。 許委員添財:主計長,什麼叫自籌財源? 石主計長素梅:部長已經說明了。 許委員添財:部長說的對嗎? 石主計長素梅:目前是這樣算。 許委員添財:部長說的對嗎?主席,本席要求時間暫停,先把這個定義弄清楚,什麼叫自有財源?什麼叫自籌財源? 主席:請你們儘快答復許委員。 張部長盛和:自有財源就是兩個加起來,一個是自有的稅款…… 許委員添財:時間要暫停,因為這是我幫所有立法委員和全國人民搞清楚財經的問題。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自有財源就是自有的稅收加上給他們的統籌分配稅款。 許委員添財:自有財源等於歲入減補助及協助收入,對不對? 石主計長素梅:對。 許委員添財:自籌財源等於自有財源減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對不對? 石主計長素梅:對,目前是這樣算。 許委員添財:所以自有財源等於什麼? 石主計長素梅:就像剛剛委員講的是歲入減掉補助及協助收入。 許委員添財:所以真正的自有財源,如果沒有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沒有補助、沒有協助收入,那是大還是小? 石主計長素梅:那當然是小啊! 許委員添財:就是小啊! 石主計長素梅:所以我們現在有這個機制。 許委員添財:如果像主計長所講的,把這些統籌分配稅款和補助減掉會變小的話,那你怎麼會說統籌分配稅款在修法以後會讓自有財源增加?這根本就無關嘛! 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以後,以前是看基準年度,中央要釋出四、五百億,所以那個部分加上去,自有財源就增加了。 許委員添財:現在的自籌財源是因為自有財源太少,那自有財源還要中央撥給他們,這樣不是矛盾嗎?到底有沒有矛盾?所謂的「自有」應該是不必中央撥款,我本來就有的,現在撥款給我,我的自有財源就會增加,現在不撥給我,而是增加我的統籌分配稅款,這樣不是矛盾嗎? 張部長盛和:跟委員報告,這個定義就是這樣,自有財源就是等於自籌財源加中央給的統籌分配稅款,就是包括這兩項。 許委員添財:自有財源等於自籌財源加中央給的統籌分配稅款,自有財源等於歲入減補助及協助收入,補助、協助收入和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是中央另外給地方的錢,是這樣嗎? 張部長盛和:補助是主計總處的,統籌分配稅款是財政部的。 許委員添財:所以要整合一下,我們現在要對地方政府的財政進行分析,請看第一個表,這是關於六都成立之前和之後統籌分配稅款分配的百分比,在六都成立之前,非六都(未包括金門和連江縣)是六都的42.4%;在變成六都以後,所占的百分比提高到56.76%,但是這中間有變化,從2007年到2010年,六都統籌分配稅款的成長率平均是21.66%,變成六都以後,統籌分配稅款平均成長率是5.38%,降下來了,非六都也降下來了,成長率從5.79%降為4.96%,所以給地方的統籌分配稅款不管是六都也好、非六都也好,成長率愈來愈低,但是以六都來講,降的幅度反而比較大,成長率減緩比較多。我們從這樣的情形來看,因為自籌財源等於自有財源減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所以統籌分配稅款涉及到自籌財源。 我們再來看自有財源的變動,在統籌分配稅款加上去以後,就會使自有財源產生變動,是不是?等於是統籌分配稅款給他以後的自有財源比率。我們來看第二個表,在這兩個期間,六都平均從49.27%提高為52.98%,非六都是26.05%提高為28.07%,自有財源比率,六都平均比較高,非六都比較低,但是統籌分配稅款雖然給六都的速度減緩得比六都以外的14個縣市還多,但是比率還是比較高,所以六都的自有財源比率比前4年提高了3.71%,14個縣市提高了2.02%,所以從六都跟非六都的自有財源這個指標來看,六都財政的改善還是比非六都來得好,對不對?但是我們來看這些錢使用的結果,以負債百分比來講,六都年平均成長率從2011年到2014年是6.44%,六都好會借錢,六都以外是增加了0.19%,根據這樣的情形,以財務基礎相對來講,非六都是惡化,比六都更不好,但是六都的負債反而成長得比非六都快,就是六都很會借錢。 至於借來的這些錢是怎麼用,除了法定支出以外,到底是怎麼用?我們來看兩個指標,一個是教育長期的投資,一個是經濟發展短期的投資,請看這個表,這是教育經費所占的百分比,六都惡化了,從36.9%降為34.98%,六都以外從32.73%降為32.3%,財政都惡化,對教育的長期投資也都在減少,六都比非六都減少的速度更快。我們再來看經濟發展的支出,這是短期的投資,以這兩個期間來看,六都的成長率是15.14%,非六都是13.74%,少了1.4%,但是非六都不得不變少,從19.9%減少為17.97%,少了1.93%,所以兩邊短期投資的落差是小的,但是問題就是非六都比六都在長期投資方面比較用力,這表示六都的法定支出可能相對速度是增加的,這是為什麼?我們應該要去檢討原因了。 現在是這樣的結果,已經舉債了,中央也給補助了,把拿到的錢用在投資和法定支出的經濟效果,我們可以來看家庭收支、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的成長率,請看表7,這表示非六都的經濟表現比六都來得好,因為前一段期間家庭可支配所得都是減少的,最近這4年景氣比較好,都是增加的,但是非六都比六都增加的速度快,這非常奇怪,以家庭可支配所得稅來講,非六都的相對富有度、平均每個家庭可以用的錢增加了,這是為什麼?應該要去檢討。 我們再來看失業率,失業率也是一樣,並不是到城市裡面就比較好找工作,還是14個縣市的失業率表現得比六都的失業率來得好。所以長期投資非六都表現得好,短期的經濟表現、失業率跟所得,也是非六都比較好,但是中央給錢所占的百分比,六都都高出很多,這到底是為什麼?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公式有3個因素,一個就是人口、一個是土地面積、一個是營業額,六都的人口和營業額都比較多。 許委員添財:本席現在不去講這些細節,我們隨便講一個,都是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如果是講正面的,已經對他很好了,已經仁至義盡,這是另外一回事,但是我們要來檢討整個效果,因為不管是短期借錢,借了10年或20年,如果在30年、50年以後經濟可以好轉,財政問題可以解決,那10年、20年的負債算什麼?可是問題不是這樣嘛!照這個趨勢下去,用錢會有問題,這是真的,這樣來比較就知道了,我們假設六都的人才比較多,效率比較高,在各方面都比較進步,結果從對人民、對經濟的實質效益來看,用一般所謂的經濟效率這個指標來講,非六都反而比較好,這真的是很奇怪。本席是點出這個問題,如果不針對這個問題追根究柢的去做澈底的了解,就無法解決財政問題。 張部長盛和:委員所講的問題確實要做研究,六都和非六都的經濟成長到底…… 許委員添財:說實在的,愈問問題愈多,為什麼本席到財政委員會都很痛苦?就是因為研究了一個禮拜,發現了一些問題,下個禮拜再研究,又發現更多的問題,連政府內部都是一團爛帳,像民營化的目的是什麼?結果民營化也沒有提高效率,也沒有對經濟有幫助,反而搞出財政的黑洞,你們今年編列了70億要補助民營化基金,政府從推動民營化開始補助給民營化基金的錢累計到現在是多少?已經高達2,000多億了吧! 張部長盛和:現在是負債2,000多億。 許委員添財:他們還自己舉債600多億,你們已經給了2,000多億,還有潛藏性負債600多億。本席實在是不知道這麼打拚是什麼意思?由於時間的關係,就當成本席都沒有問,全部都抹掉了,因為本席真的已經受不了。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質詢。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在上個禮拜有質詢財政部的吳次長,我們討論到對台灣整個經濟景氣的看法,吳次長說要再觀察、要再努力,部長認為整個經濟到底是掌握在自己手上還是只能仰仗人家的鼻息、看人家的臉色?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台灣的經濟正面臨到一個轉型的關鍵點,我們過去四、五十年轉型過幾次,從進口替代轉型到重工業、石化業,後來促進產業升級,再到產業創新,現在又要面臨轉型了,所以我們要積極努力,行政院正在推動系統性的整廠輸出,如果我們能努力,就是掌握在我們手裡。 林委員德福:部長,因為現在連人民幣匯率重貶都可能是中國政府人為操作救出口,再加上美國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談判利益至上,那台灣到底還有什麼工具和利器能夠來折衝樽俎?你認為能有什麼樣的效果? 張部長盛和:中國大陸有他們自己的問題,不過我們也要積極的分散出口地區,並提升我們的競爭力,所以我套一句郭台銘先生的話,就是不必怕這些,最重要的就是自己要有競爭力。 林委員德福:部長,因為財政部要行庫研究匯改對人民幣國際化的影響,並提出專案報告,據了解人民幣重貶對持有人民幣的行庫肯定會有負面的衝擊和影響,請問是否持有人民幣越多,風險越大? 張部長盛和:其實持有外幣都有它一定的風險,所以到底是持有人民幣、日圓,還是歐元的風險大,這必須要加以評估。 林委員德福:目前哪家行庫持有人民幣的投資部位最大? 張部長盛和:這要再查一下相關數據,但根據我的初步印象,好像兆豐會多一點,我再提供確實的數據給您。 林委員德福:依您看,你認為人民幣匯率有再貶值的空間嗎? 張部長盛和:我想對人民幣匯價,我不便臆測。 林委員德福:台灣的外銷占GDP的6、7成多,所以要看國外的動能有沒有復甦得很快,但這部分不是掌握在我們手裡,請問除了剛才所提人民幣匯率的排擠效應之外,中國經濟對台灣第4季GDP是否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張部長盛和:當然委員說得沒錯,我們出口到中國大陸占了40%,所以人民幣的貶值,若能刺激他的經濟復甦,可能也會對我們的出口造成正面的影響。 林委員德福:如果中國GDP打算軟著陸,對整個台灣是否有一定的影響? 張部長盛和:是,軟著陸對我們有正面的幫助。 林委員德福:台新金要控告財政部,星期三將召開第一次的辯論庭,因為若無法回復過半的董監事席次,台新金將向財政部求償150億,你認為有無回復原狀的可能? 張部長盛和:這是股民選舉時的選擇結果,就此,我們不知道要怎麼回復,因為我們已經得到票數,就算是我們給他,他是否為公股代表,這在法律上都還有疑義。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台新金主張損害賠償是否是無的放矢? 張部長盛和:他們沒有損害,他們也公開講過他們並沒有實際損失,而是說能否作為財務上的合併報表,事實上他投資這10年來,他們所得到的現金股利、股票股利已經有一百多億了。 林委員德福:在10月22日財政部的新聞稿中提及在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中,並沒有說財政部有不法的地方,頂多只是沒有努力協調台新金控,及對媒體報導提出澄清,請問你有否看過監察院的調查報告? 張部長盛和:有,他要求我們要檢討改進,他認為我們溝通不足,事實上我們溝通過5次,主要是因為台新金要我們2席董事變成1席,這讓我們無法接受,溝通再多次都一樣,並不是溝通不足的問題。 林委員德福:依您看,你認為這是不是監察院調查報告的原意? 張部長盛和:他還有說其他的,像是沒有及時釐清,例如媒體說或對方說我們採用公權力不當的徵求委託書,事實上我們沒有使用不當的公權力,也沒有用查稅及各方面的手段,但監察院認為為什麼都沒有及時釐清。 林委員德福:部長,就本席了解,監察院指出財政部未考量政府之施政作為應具連貫性、一致性,並基於彰銀全體股東最大利益作考量,並於103年彰銀董事改選前盡最大努力溝通協調,以致引發爭議,顯有失當,故針對該項爭議促請財政部檢討改進,你認為這樣的說法是否過於嚴厲?這種說法對財政部公平嗎?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我們沒有盡最大的努力進行溝通,事實上在改選前一週的禮拜五,我們次長帶著國庫署同仁跟他們溝通到下午,已經盡最大的努力,只是大家立場各有堅持,他堅持的席次,我們無法接受。 林委員德福:監察院促請財政部改進,你認為這部分有檢討的必要嗎? 張部長盛和:我想所謂「未及時釐清」,關於釐清的速度、時效,我們可以來改進。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有無改進的空間? 張部長盛和:總是有改進的空間。 林委員德福:部長,依據媒體報導,台新金指控財政部以公權力不當操縱彰銀103年度的董事改選,監委認為財政部未能適時說明釐清,請問當下財政部為什麼不及時澄清? 張部長盛和:事實上,我們都有澄清,例如我們有澄清並未使用查稅的手段,但有些有報導,有些沒報導,所以我們已做過澄清,只是釐清的效果與力道有些可能沒有很強。 林委員德福:部長,對於董事改選的爭議釐清,你認為財政部在訴訟程序中,是否應該充分說明? 張部長盛和:是,我們會盡我們的力量,不管是進行辯論或書面答辯,我們都會盡我們的努力。 林委員德福:因為調查本案的監委表示,政府的施政作為應該有其連貫性與一致性,不得因為機關首長更替,而對先前的施政作為有不同的解讀或見解,否則將讓人民無所適從,請問,你認為監委對台新金併彰銀一案是否有這樣的看法? 張部長盛和:事實上,我跟之前的首長並沒有不同的見解,之前在民進黨執政時代,他們主張要合併3次,財政部對3次也是一致性地表示反對,一共有4次提及合併,一次在我的任內,我的立場也完全一樣,經營權可以協調給他,但是不能被他整併。 林委員德福:依您看,如果台新金併彰銀是屬於行政處分,台新金還能提出申訴的機會嗎? 張部長盛和:當然,現在已在法院審理,我們尊重法院判決,但是我們會盡我們的力量說明清楚,表明我們的立場與過去是一致的,這次不是第一次,這次是第4次,我們跟過去財政部的表現、反應完全一樣。 林委員德福:就是頭尾都一致,沒有說因為…… 張部長盛和:過去有協商,因為席次沒有變化,所以就能夠相安無事,但這次席次要變化,主要問題是這一點。 林委員德福: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質詢。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兩天台北市長柯文哲特別表示說,他現在終於領悟到不能夠打房,他認為一打房的話,可能會打垮經濟,這段時間因為國內經濟急速萎縮,很多人認為政府不管是從中央還是到地方,像是六都,大家打房太過用力,有點打過頭了,我不曉得你對這件事情有什麼評論?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過往我也曾講過幾次,我們從來不打房,而是要健全房市,要讓房市軟著陸,不要硬著陸,所以我們沒有打房,那些都是健全房市的措施。 盧委員秀燕:但一般認為過去這一、兩年政府實施了實價登錄,並從稅賦著手修正,這就是在打房,也讓房價急速冷凍。 張部長盛和:實價登錄是一種資訊透明方式,讓買賣雙方資訊透明,不致遭受哄抬,這對健全房市來說是有幫助的。至於房地合一課稅,放眼世界各國都是這樣做,這也不是拿來打房,就是一項制度,一種健全房市的制度。 盧委員秀燕:所以房地合一課稅並不是在打擊房市,也不是造成房市交易萎縮的原因? 張部長盛和:不是,現在萎縮是因為房價漲到高點,自然就會下滑,而房地合一課稅本來就是一項稅制,況且我們還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中有關地房產部分給取消了,這當初也是為了健全房市的一種配套。 盧委員秀燕:所以政府實施房地合一與實際登錄等各種手段,並不是造成經濟急速萎縮的原因?但房仲公會前不久公布一項數據顯示,因為政府打房,致使很多房仲業者收攤。現在全國房仲數量為7,500家,預估到明年年底會收攤兩成,相當於1,500家,可能造成幾萬名從業人員失業。請問政府有預估到這件事嗎? 張部長盛和:這要從另外的角度來思考。台灣面積只有35,000平方公里,2,300萬人,有沒有需要7,500家的房仲業?太多了! 盧委員秀燕:你覺得減少是正常的? 張部長盛和:放眼各國,也沒有像我們房仲業一樣,多得像7-11。 盧委員秀燕:我的看法不大一樣,因為當中有很多是屬於一、兩人,兩、三人的個人工作室…… 張部長盛和:但買房子不是買礦泉水這麼方便,有沒有需要這麼多家?即使是最盛時候,一年成交40萬戶,這40萬戶由7,500家來分,也分不到幾家。 盧委員秀燕:部長,你這樣的答復,可能導致房仲業明天綁著頭巾到財政部抗議! 張部長盛和:不會,我直接講名字或許不好,但永慶房屋仍在大肆招考人。他們不是裁員,而是招考人,所以這是一種汰劣存優,經過這樣的整理,好的房仲業會起來!至於很多小小的房仲業,甚至自己開個店面都是房仲…… 盧委員秀燕:這有點變相廣告了。 張部長盛和:我只是舉例…… 盧委員秀燕:汰劣存優?永慶房屋在招考人?有廣告嫌疑喔! 張部長盛和:像永慶,還有一些我一下子講不出名字的房仲業者都在招考人。他們說在最低迷的時候要訓練人,要增加市占率,所以這是汰劣存優。 盧委員秀燕:但房仲並非只買賣房屋,有些還負責租屋業務,尤其一些青年朋友及勞工朋友到外地工作,需要租屋服務,也因此,房仲業的租屋案件非常多。其次,房仲還具有社區聯繫功能,所以7,500家房仲業算不算太多?我認為部長的評論稍嫌武斷! 張部長盛和:我沒有評論,而是質疑,是有沒有需要這麼多家?畢竟台灣只有35,000平方公里而已! 盧委員秀燕:澳盛銀行繼花旗、匯豐等外資銀行之後,宣布取消由郵局代為繳收信用卡費用的服務。原本在郵局繳交花旗卡費或澳盛卡費要收15元手續費,過去由外商銀行自行吸收,最近他們覺得每一筆收15元實在太貴了,轉而要求民眾自付。這已經是國內外資銀行的普遍情形,如果非要透過郵局繳錢,就得自付15元手續費,以致有些人擔心公股行庫會不會跟進? 張部長盛和:我沒有掌握這件案子的狀況,因此請國庫署阮署長來補充。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阮署長答復。 阮署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據我們了解,澳盛這是個案,至於公股行庫要不要跟進,我們會做更進一步的了解。 盧委員秀燕:我就是要為民眾請命,別讓公股行庫跟進!為何?民眾透過各種金融機構及郵局來繳交信用卡費或其他費用,倘若貿然跟進取消,對偏鄉民眾來說會非常不方便!我知道超商、銀行的手續費比較低,而郵局15元的手續費也確實偏高,但公股行庫如台銀有信用卡,彰銀也有信用卡,如果他們拒絕郵局代收信用卡費,而民眾又非得透過郵局代繳的話,就得自付15元,這對偏鄉民眾來說會非常不方便!因為絕大部分的偏鄉只有郵局,畢竟郵局屬政策性的金融機構,其他不論7-11或一般金融機構,並不會到偏鄉設點,所以我才希望公股行庫不要跟進!我認為一旦公股行庫跟進,屆時國內其他銀行也會跟進!再者,郵局收15元手續費確實太貴,因為超商才收4.5元,所以財政部八大行庫與郵局談判是對的,畢竟你們是有力量的,況且人家一筆才收4.5元,為何郵局非得15元不行?所以我認為這樣的談判是對的! 張部長盛和:收費問題我們會再進行檢討,以尋求合理的答案。 盧委員秀燕:重點是公股行庫不能跟進!不能讓繳款手續費由民眾自行吸收! 張部長盛和:我們來檢討一下。 盧委員秀燕:我自己做了一個非常有趣的資料。前不久政府公布了幸福指數,而年底到了,大家都在檢討各地方縣市的財政問題!我發現,包含直轄市及一般縣市在內,國內負債第一是高雄市,每位市民平均負債9.2萬,其幸福指數為十三名。負債第二高的是苗栗,每位縣民負債7萬,幸福指數第八,擠進前十名。負債第三高的是台北市,每位市民平均負債5.2萬,幸福指數為第四名。負債第四高的是宜蘭縣,縣民平均負債5萬,幸福指數第六名,讓我覺得非常有趣。有的縣市民眾負債高得不得了,尤其負債前四名中,有三個擠進幸福指數前十名,似乎債多人不愁,大家還是很快樂,請問部長對此有何看法與評論? 張部長盛和:應該是說人民的幸福感與政府負債沒有關連性,雖然政府負債,但人民並沒有感受到與自身有何關連。 盧委員秀燕:這樣會不會造成誤導?這些負債前四名的縣市,其縣市長施政,包括苗栗、高雄、台北在內,灑花似的拚命做各種福利措施,讓人民享受,反正花的是民眾的錢,讓大家快樂得不得了,心裡想,政府真好,發這個給我,又發那個給我,還給我各種津貼,無怪乎要覺得很幸福、很快樂了,但卻苦了部長與財政部!每到年底,捉襟見肘,到處調度把錢給他們!部長,你會不會有這樣的感覺?這些縣市首長天女散花,大做人情,讓縣市民眾快樂,反正債多不愁,卻苦了財政部,一到年底就得想辦法紓困! 張部長盛和:所以地方首長要負責,地方財政健全要放在心中,不要舉債來…… 盧委員秀燕:如果財政部繼續紓困他們,讓這些縣市民眾繼續快樂,首長的施政排行滿意度也會比較好,如此,豈不是借錢去養虎為患,繼續鼓勵這種行為?對於這些財政困難的縣市或直轄市,今年年底財政部還要繼續幫忙嗎?會不會有點縱容他們? 張部長盛和:包括主計總處在幫忙的,大多是人事費、薪資部分,並非借錢給他們。像苗栗舉債已經到上限,無法再舉債了。 盧委員秀燕:因為年底快到了,要發年終了,又要發薪水,所以在過年前各縣市各鄉鎮如若要求紓困,只限人事費…… 張部長盛和:應該是。 盧委員秀燕:其他的都一律不給? 張部長盛和:應該是,主計總處的原則應該是如此,以人事費為主。 盧委員秀燕:只有人事費?可是有的拚命任用約僱人員、臨時人員,反正就是讓縣市首長、鄉鎮長大做人情,像桃園縣就進用了好幾百個,因為他之前裁掉好幾百個,現在縣長又進用了好幾百個進來,由於這些人都不需具備考試資格,所以他可以自己安插人事,讓他們當臨時約僱工之類的,這樣的人事費你們也補他嗎? 張部長盛和:補他並不是給他,委員,是後面的錢先用,就是寅吃卯糧,所以後面也會沒錢。 盧委員秀燕:但是所謂債多不愁,永遠沒有一個財政部長會去追的。我的意思是,桃園縣市長一上任就大肆裁約僱人員,當時報紙有報導,最近報紙也有報導他又進用了好幾百個約僱人員,這邏輯不是很奇怪嗎?如果他認為前一任用太多約僱人員,造成很多人事負擔,那麼,我們會敬佩他敢裁,但他自己又用了幾百個,為什麼?巧妙就在於此,因為這批約僱人員不需要經過國家考試,所以他要用誰就可以用誰,像這樣的人事費你們要支援嗎?你們要去清查。 張部長盛和:約聘僱人員的薪資不編列在人事費中,應該是編在業務費中。 盧委員秀燕:這在你們的紓困範圍內嗎?用業務費大肆任用約僱人員,你們也要負責紓困嗎?你們的標準在哪裏? 張部長盛和:在人事費的就會紓困,但人事費的紓困未來要用統籌分配稅款來還,這樣他就沒有錢做其他的業務支出了,所以未來的財政會越來越困難。 盧委員秀燕:反正那是下一任的事情。我覺得你們應該訂定標準,這有如設水閘門,否則會造成像苗栗縣的狀況,前一任把後一任的錢全部用完了,有什麼關係?反正水又還沒有到;再如高雄市負債2,555億,為全國第一名,每個市民負債9.2萬,也是全國第一名,但因為是直轄市,負債尚未達舉債額度,還差一點點,那有什麼關係!反正就把下一任的錢用完,所以你們不應該縱容,只要未達舉債額度就繼續紓困,在這種情況下,你們應該制定漸進式的措施,如果舉債額度超過四分之三或一半,就要加以限縮,否則,他們就會花光為止,而政府又不能不救。 張部長盛和:所以我們現在對債務採分級管理,如果到達債限的50%以上,我們就以極強度來管理,對於債限達40%至50%、30%至40%的也會分級管理,我們分4級來預警。 盧委員秀燕:請你將相關資料送給我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盧委員秀燕: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質詢。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談幾個單位的預算,關務署的部分你們編列的收入是一千一百多億,然後預測105年度經濟成長率3.7%等。以現在來看,央行前陣子才降息,中國大陸23日也宣布降息1碼,對未來景氣的看法似乎並不樂觀,而我國今年經濟成長不見得能保1,請問這樣的收入會不會高估?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我們的收入,經濟成長率是考量的因素之一而已,主要是看各稅目的特性,包括稅制的修訂及其他調整,例如內地稅的部分,我們不只看經濟成長率,像對所得稅,我們要看實徵數;接著有關稅制的調整,譬如財政健全方案、房地合一稅,我們用這些來評估,而不是單看經濟成長。 賴委員士葆:我是跟你講關稅的部分,你卻跟我講這麼多!關稅部分,你們是根據成長率3.7%,而且我們的市場對大陸依賴甚大,所以我覺得你們的關稅收入一千多億是明顯高估,有這麼多嗎?去年收多少? 張部長盛和:104年度亦即今年實徵數可以到1,121億,所以我們105年編1,143億,相差才22億而已。 賴委員士葆:今年原來是看好的,是到下半年度才看壞的,前面第一季、第二季都很好,第三季才開始出口連續衰退。你覺得不會高估? 張部長盛和:我覺得還會超徵。 賴委員士葆:日本因為TPP取消95%進口關稅,農林等產品除了白米、牛肉、豬肉以外,51%的品類在TPP生效以後會立即降關稅。日本對美國TPP出口地區工業品99%取消關稅,就這部分而言,對我們有沒有什麼影響?如果大家一直加入TPP,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張部長盛和:如果大家一直加入TPP,而我們不加入,影響就非常大了;如果我們加入,我們當然能在TPP成員中享有免關稅,但如果我們不加入,而要打入這些國家,那麼競爭力就會降低。 賴委員士葆:他們關稅平均降多少? 張部長盛和:TPP關稅區內的大概就免關稅了。 賴委員士葆:現在大概多少? 張部長盛和:要看產品而定,像我們的關稅稅率大概百分之五點多。 賴委員士葆:工業品可能再低一點,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對。 賴委員士葆:其他的農產品可能高一點。如果加入TPP就等於全部免了。 張部長盛和:對。 賴委員士葆:這影響還滿大的! 張部長盛和:這正是所謂的兩害相權取其輕,要看我們要不要付這個代價。 賴委員士葆:付什麼代價? 張部長盛和:就是產業結構會調整,譬如有些產品會進來,但是我們產品也會出去,所以有利也有不利之處,對於不利的部分,政府就要預為綢繆,給予補助。 賴委員士葆:問題是,TPP龍頭是美國,美國看台灣要加入TPP,就會跟我們講「no pork, no talk」,沒有講美豬的話,其他不用談,如果他跟你談這個東西,你怎麼辦? 張部長盛和:這當然是高度政治的考量。 賴委員士葆:不是政治,這是實際item的東西,他用這個掐住我們,我們都很清楚。 張部長盛和:就整體來講,加入TPP、RCEP是應該要走的方向。 賴委員士葆:即便要讓美豬進來? 張部長盛和:我不知道,這不是我能夠…… 賴委員士葆:這個問題很嚴重,你要小心回答這個問題。 張部長盛和:是。 賴委員士葆:到目前為止,對這個問題國內是沒有共識的,因為美豬若是進口,對國內豬農打擊會很大。 張部長盛和:這要由農委會去評估。 賴委員士葆:剛才有委員談到債務的問題,外界也不斷講,台灣這樣子會變成第二個希臘,請問台灣有可能變成第二個希臘嗎? 張部長盛和:絕對不會。 賴委員士葆:講一下,為什麼? 張部長盛和:第一,希臘的外債很高,我們則接近零外債;第二,對整個世界來講,他們是負債國,而我們是債權國,我們向國際投資四千多億,所以我們是債權國,不是債務國;第三,我們的負債大概是國內金融行庫、金融機構比較多,所以沒有那些問題。 賴委員士葆:可是外界一直講所謂的潛在負債…… 張部長盛和:潛藏負債在各國都一樣,各國都有退撫基金,那都是各國的潛藏負債,也都不在債務裏面。潛藏負債是未來給付的義務,英文就是liability,不是debt,liability還沒有到debt的地步,但是要改進,如果不改進,就會逐漸成為負債,像我們在105年就編了1,400億來補貼它,17兆的潛藏負債,105年就用1,400億變成負債。 賴委員士葆:還是不夠吧?以前我算過,不是要以50年來分攤嗎?幾十年來…… 張部長盛和:潛藏負債就是一點一滴地慢慢變成負債。 賴委員士葆:好。大家都說,我們目前的情況是直轄市可以發債,地方政府不可以發債,對嗎? 張部長盛和:現在地方政府可以發債嗎? 賴委員士葆:直轄市可以發債。 張部長盛和:目前只有新北是在規劃…… 賴委員士葆:對,直轄市可以發債。 張部長盛和:地方政府呢? 賴委員士葆:地方政府不可以發債。 張部長盛和:縣市也可以嗎?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阮署長答復。 阮署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沒有,現在沒有人發。 賴委員士葆:縣市不能發債。 阮署長清華:跟委員報告,目前直轄市有發債,其他的縣、鄉鎮市可以發債,但是目前沒有發。 賴委員士葆:他們不敢發,拿什麼發?要發債總是要有本錢,是不是?部長,我們要鼓勵地方政府多負擔一點籌措自己財源的功能,對於招商這部分,你有何具體建議鼓勵各縣市政府多招一點商?也就是獎勵他們。 張部長盛和:就是把財政的努力機制放在統籌分配稅款跟補助款的考量因素裡面。 賴委員士葆:現在的考量是多少?現在的比例占得太低! 張部長盛和:現在只有…… 賴委員士葆:我的重點是在於要不然你就修財劃法,我有提過案子,雖然財劃法要修過不容易,可是你最少可以在行政命令裡面把這部分再大一點嘛!有辦法賺的,你就多給一點;沒辦法的,就給更少一點,那不是…… 張部長盛和:在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裡面的營業額,就是財政努力,那個機制可以調高。未來的財政收支辦法修正草案,不止是營業額而已,還包括爭取的稅收,只要把財政努力機制的權重提高。 賴委員士葆:現在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15%。 賴委員士葆:15%。有沒有可能把它提高到30%? 張部長盛和:這部分未來要找各縣市一起來討論。 賴委員士葆:我們應該多鼓勵他們創造一點自己的財源。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新的財劃法就把財政努力跟財政紀律放進去,一個是紅蘿蔔,另一個是鞭子。 賴委員士葆:最後一個問題,金管會提出一個投入10億推動金融創新計畫,對於這部分公股行庫有什麼回應沒有? 張部長盛和:現在公股行庫都在做創新,不管是數位金融、相關的海外業務,或者是社會責任各方面都在創新,他們也很努力,我們在公股研討會裡面也一直研討這種事情。 賴委員士葆:外界不斷在講,未來的金融競爭力看的是IT資訊科技怎麼去結合,這部分你可以督促公股行庫再加油一點。 張部長盛和:有,在金融研討會裡面我也一直提醒,要因應人口結構的轉變、掌握商機,比如高齡化、數位化、亞洲化的商機,這「三化」一定要掌握。 賴委員士葆:好,謝謝。 主席:請潘委員維剛質詢。 潘委員維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剛才你提到要「三化」,我想,除了亞洲化以外,在國際化的部分,因為現在全球是「天涯若比鄰」,我們真的要做全面性的一些思考。首先,我想要請教部長,在促參條例上,我知道部長很支持,也希望能夠擴大民間參與來做公共投資建設。那天本席在總質詢也提到,因為我看到促參司提供給我們的資料,那些案子都非常小,表示雖然有在做,一年也有一千多億,但我覺得還是不夠,就是速度不夠快,如果我們的政府不能編列預算,我們希望透過民間把餅做大一點。那天院長也提到,我們的第三航站雖然已經編列七百多億,但因為當時不是促參條例裡面的一環,所以我們是否能考慮讓它證券化,鼓勵民間參與呢?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非常關注這個議題,我深感敬佩!事實上,現在的促參條例要考慮到有「自償性」的部分,比如BOT、BOOT、ROT等,並沒有考慮購買勞務PFI部分,因為政府有需要,但它沒又自償性,所以新修的促參條例我們想要把PFI放進去,以後就等於民間幫我們建置,政府再逐年跟他買這個勞務,所以只要把這個部分放進去就好了。 至於委員談到第三航站是否利用這個條例?我想這部分我們再跟交通部來討論,因為第三航站是他們管的,我們再來看看是否能運用促參條例。 潘委員維剛:好,這是第一個問題。接下來,現在自來水的鉛管很多,整個更換價錢也不低,因為現在不僅是含鉛的水管,聽說所有的水龍頭也都不合標準。你剛剛所講的,本席非常贊成,因為有些是自償性的,這個部分它的複雜度比較高,但我覺得你只要給它一定比例,因為現在政府的經費不夠,由民間先做,銀行擔保,由銀行來消化經費,然後分期處理,我覺得這是一種很好的新的財務運用,其實這些項目可以做這樣的思考。 張部長盛和:委員,沒有錯,像鉛管、水管、下水道這些都是沒有自償性的,就需要用PFI的機制。 潘委員維剛:對!我覺得這樣能夠加快我們的速度。 張部長盛和:我請委員支持幫忙。一方面,這個法案我們最近就會召集會議研討,二方面,我知道委員也在提案,我們一起來結合。 潘委員維剛:好。投資臺灣才是大家所希望的。 張部長盛和:是。 潘委員維剛:接下來我請教部長,我跟毛院長講,部長是有概念的,會運用一些政策工具達到我們所期盼、預期的目標,尤其現在整個臺灣的投資減少,在不知道有什麼新投資項目的時候,我覺得要如何鼓勵產業創新發展很重要。當時產創條例審查時,我特別呼籲我們應該不分黨派、朝野一起支持,我知道其中一條部長是很支持的,就是企業分紅入股,分紅入股就是企業鼓勵它的員工,除了薪水外,一種是給他獎金,另一種就是給他股票,讓他變成公司的一員,讓他感覺跟公司的成長息息相關,並為公司繼續努力貢獻。部長是否支持這樣的概念? 張部長盛和:完全支持,當前臺灣轉型最重要的兩項因素,一個是人才,一個就是創新。就像剛剛委員講的,不要是泛泛的減稅,泛泛的減稅沒什麼效果,是要對關鍵性的員工key personnel分紅入股。另外,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部分,過去我們很多的租稅減免是價格競爭,減稅可以讓他的價格降低,但未來是要提升競爭力,就是靠價格提高跟加值的部分,這兩個角度我們都大力支持。所以,現在行政院考慮的幾個方案,像對關鍵性員工,我們給予分紅配股;對限制性股票,我們給他獎勵;對技術作價入股,我們給他獎勵;對研發投資抵減,我們給他延長期限;對公司技術入股的緩課等,這些人才跟創新的部分我們全部全力支持。 潘委員維剛:謝謝部長,我知道其實部裡也支持五年緩課。 張部長盛和:是。 潘委員維剛:因為現在是用現值當年課稅,他才剛拿到股票,連一塊錢都還沒變現,就突然要繳這麼多稅,對他來說是沈重的負擔,不賣股票根本無法納稅,這樣對於分紅入股公司的成長或共同努力的概念就會受到很大的衝擊。 張部長盛和:我們讓他們緩課,處分時則以處分的市價或當時的淨值從低課稅。 潘委員維剛:這樣非常理想,據我瞭解,原本版本的上限是500萬,這是以中小企業做為衡量的標準,但這部分是不是根本不要加以限制?因為如果不是關鍵性的員工,老闆不會給他這麼多錢,如果是關鍵性的員工,老闆願意給他比較多錢,為什麼不支持呢? 張部長盛和:我們有參考美國的標準,像美國這麼先進的國家大概也是給500萬左右,但是什麼叫做關鍵性員工、給何種限制型股票、要限制多久等等,這些條件我們可以討論。 潘委員維剛:我剛好有一個朋友,單單分紅入股可能就要繳上億的稅,像這種人大概就是關鍵性的員工。我們現在不就是要把人才留下來,把重要的CEO留下來嗎?像DRAM教父高啟全先生就被挖走了,聽說大陸給的待遇非常高。我們應該鼓勵好的人才,讓他們能夠留下來,但前提是大家要不分黨派一起支持,因為這部分沒有意識型態,而且拖久了對臺灣整體發展會有很大的影響。 張部長盛和:從立法通過到發酵還需要一段時間,所以我們需要時間,這對國家經濟轉型很重要。 潘委員維剛:這些人都是我們真正希望留下的最重要的人才,當時我們也考慮到此問題,所以我也曾經跟部長談到像股利所得為什麼要併綜所稅等等情況,但後來我覺得我們應該對資本市場的稅賦結構做全面性的考量。 張部長盛和:整個資本市場到底要如何課稅,不管是交易稅或所得稅,分離課稅或是合併課稅等,這些是比較整體也是比較大的議題,稅制應該要從整體的角度考慮,這部分我們會研究。 潘委員維剛:原本我們只有想到資本利得應該要課稅,但沒有考慮到實際上整個資本市場代表將來產業的發展及國家經濟的櫥窗,所以整個資本市場在這部分的機制,尤其稅賦部分是大家投不投資很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當時我們很擔心大陸第25號公報繼續實施,也就是租稅鼓勵,這是相當誘惑人的條件,而且我們正面臨世界全球競賽,大家要搶人才過去,面對這樣的處境,我們應該思考如何把人才留住、把產業留住,以及把資本市場的稅賦結構健全化。 張部長盛和:感謝委員,謝謝。 潘委員維剛:謝謝。 主席:請劉委員櫂豪質詢。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每個會期或是每屆立委都會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整體的修正,包括政院的版本及各委員的版本,但始終沒有一個盡如人意的版本,其中有許多問題需要和部長探討、爭取。在臺灣小小的三萬多平方公里裡,這幾年來從兩個直轄市變為六個直轄市後,對於非直轄市的縣市來說,面對後六都的時期,財政問題顯得更加險峻,本席來自於台東,但這樣的財政問題不只是台東的問題,也是其他非六都縣市面對財政非常嚴厲的問題。請教部長,目前財政部的平衡預算及繳款專案補助,簡稱為平衡預算,人口的權重占多少?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全國的? 劉委員櫂豪:各縣市要分配平衡預算時…… 張部長盛和: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辦法以人口、面積及營業額計算,人口的權重…… 劉委員櫂豪:這個方案中平衡預算人口的權重是30%。我剛才講的平衡預算這件事情是為了要落實憲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中央政府對於財政比較貧瘠之縣市應予補助,以均衡各縣市之間的發展,所以基本的精神以白話來講就是濟弱扶貧。如果中央政府不做這件事情,因為各縣市的條件不一樣,特別是在六都升格之後,六都升格是政治問題,臺灣有沒有需要六個直轄市是另一個話題,但六都升格之後他們整體財政的分配款會比以前多,然而我們的餅就只有這麼大,短期內看不出餅變大的可能性,我們也希望有一天餅會變得更大,期待餅變成一倍、兩倍甚至三倍,但到目前為止餅變大的機率及幅度相當小,因此,六都以外的縣市相對會遭遇到很困難的處境。 以平衡預算這件事情為例,人口的權重占30%,而六都的人口占全國的70%,土地則占30%左右,從人口權重占這麼多的情況可以知道非六都的縣市光以人口權重來說就非常不利,也失去彌補各縣市條件不一致的差別。舉例來說,桃園的面積沒有變,因為人口增加而升格成直轄市──桃園都,以警察來說,升格之後警察的編制要變多,官等要升高,也許原本的編制是2,000人,可能要變成3,000人或更多人,在桃園面積沒有變的前提下,因為升格,這部分的比重就增加了。反觀台東縣的面積有三千兩百多平方公里,比桃園大這麼多,但警力維持的人員始終不夠,所以光在分配權重這點上我們就吃了非常大的虧,也失去政府落實憲法第一百四十七條的規定。 張部長盛和:是。 劉委員櫂豪:雖然在政治上各政黨有不同的立場,但在今年(104年)8月時很難得有跨黨的共識,宜蘭縣、台東縣、苗栗縣、澎湖縣、雲林縣、連江縣及嘉義縣等7縣,包含民進黨及國民黨的縣市首長共同連署向財政部爭取,其實不止這7縣,非六都的縣市大概都會支持這樣的提案:第一,人口權重的比例要下降,不然對非六都的縣市來說很吃虧;第二,有關權重方面,當在做平衡預算的時候,要將財政劃分等級,因為有些地方的財政比較困難,所以應該將其列入權重的考量;第三,根據財政部在101年所訂的規定,平衡預算雖然是為了補助各縣市間基本財源的不足,但你們還自己設了天花板,規定每年的成長率不能超過0.8%,所以這7個縣市的首長也具體要求取消0.8%的限制。 本席的發言不只是針對我所來自的台東縣,而是針對所有非六都的城市,當然本席也知道有關財務收支的劃分,中央政府對於統籌分配稅或補助款等分配,其實並沒有一個十全十美的方法,但中央政府應該基於憲法第一百四十七條濟弱扶傾的精神,讓各縣市的基本設施都能維持,特別是非六都的縣市。台東人口雖然只有22萬,但針對其基本教育、警政等方面都應該要維持,台東幅員廣闊,南北長達170、180公里,但是,如果基本預算沒有靠政府來補足的話,台東縣政府光要應付每年的基本開銷都很困難,更不要說做其他的建設了。 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指教很多很正確的觀念,委員說到濟弱扶傾,其實我們不用這個字眼,但精神完全一樣,我們叫做調劑盈虛,我們在分配的時候,首先就是優先彌補財政的差短,不夠的部分我們優先彌補。以台東來說,雖然大家對於權重的部分有意見,但104年度全國每人才分配2萬元,直轄市分配1萬7,縣市分配2萬2,台東分配每人4萬。 劉委員櫂豪:部長,你說的是統籌分配稅款,但有些基本的設施就沒有辦法滿足,像是教育、警政方面或是台東的縣管河川等,台東有幾十條縣管河川,而有些中央管河川的部分,第八河川局、第九河川局當然會去處理。 張部長盛和:在分配辦法中,土地面積大小也是一個因素,人口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政府施政也要考量人口問題,所以這兩項都要列入考量。 劉委員櫂豪:我同意,不能只有土地,因為各地方的人口需求不同,所以這方面我同意。但本席要說的是,台東算是台灣本島面積第三大的縣市,有3,200多平方公里,人口只有22、23萬人左右,但有些基本設施並不能因為人口少就不做嘛!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劉委員櫂豪:我舉個簡單的例子,我昨天到台東的尚武去,印象中那邊有個派出所,但卻看到它鐵門拉下來,後來聽說那間派出所本來是每天開門的,後來因為人員不足,所以就改成輪班制。往好處想,這表示台東的治安很好,但換另一個角度想,派出所這個基本設施對人民生活安全是很重要的,雖然沒有發生犯罪行為,但也是個安全的依靠,可是卻連這樣的基本設施都沒辦法維持。現在警政要由地方埋單,台東的幅員就這麼廣,跟都市不一樣,都市的派出所光管理人員就很多,但台東卻是人員不足。部長,雖然行政院和本黨將財務收支劃分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但是以這樣的立法速度,也不見得能在此會期完成。 張部長盛和:這案子的問題癥結在於各縣市都有他的立場和堅持,所以很難通過,如果大家都相信行政院版,就是相信財政部是站在整體考量,不偏袒任何縣市的立場,並相信我們所訂的五大目標的話,照這個版本微調,法案就會容易過。 劉委員櫂豪:我相信每個縣市都有不同的要求,這是一定且必然的道理。但本席要求你確實落實憲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賦予財政部、中央政府照顧每個縣市的基本需求的方向和目標,好嗎? 張部長盛和:是,這個精神很正確,謝謝。 主席:請孫委員大千質詢。 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已經快到年底了,可否請部長談談財政部今年稅收和當時預估的情況?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今年稅收預估會超收1,000多億,比我們一開始編的預算好很多。 孫委員大千:以目前的景氣狀況來看,這超收的1,000多億是從哪裡來的呢? 張部長盛和:從所得稅來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和綜合所得稅大概是超徵最多的。 孫委員大千:所以今年的稅收狀況比當時的預估好很多。 張部長盛和:對,因為稅收很好,所以像釋股預算的部分我們就不執行了。 孫委員大千:你們打算如何處理這1,000多億? 張部長盛和:有關釋股預算500多億的部分,我們就不執行,然後再看看結算的情況如何,最後大概有歲計賸餘,就作為未來年度之用。 孫委員大千:過去幾年來,我們都一直在推動債務清理計畫,請問目前該計畫推動的情況如何? 張部長盛和:依公債法規定,用稅課收入的5%來還債,所以105年度我們編列730億,過去我們編列660億,每年大概會編列6、700億來還債。 孫委員大千:所以現在完全按照既定的行程在推動? 張部長盛和:對,沒錯。 孫委員大千:有沒有可能將今年稅收超收的部分拿來還債呢? 張部長盛和:這些都是要編預算的,並不是我們可以自行決定將多的錢用來還債,而是要編入還債的預算內。 孫委員大千:請問目前債務的狀況如何? 張部長盛和:目前債務是5兆4,000多億,105年再加上2,260億,就是5兆6,000多億。 孫委員大千:所以現在的債務還是持續地增加? 張部長盛和:絕對金額持續地增加,但是占GDP的比例持續地下降,也就是說我們可融資的空間愈來愈大,估計到105年度可融資的餘額大概為GDP的5.6%,大約1兆,倘未來一年舉債200億的話,足夠使用4、5年。 孫委員大千:部長知道最近一次政府公債標售的利率大概是多少嗎? 張部長盛和:這要看期間。 孫委員大千:我看到最近的數據只有1.8%。 張部長盛和:要看期間,有分中期、短期等。 孫委員大千:事實上目前國內的游資相當豐沛,我們又希望公共工程相關的支出能夠有更多的資金投入,如果長期公債的利率只有1.8%,代表國內的資金已經相當地多,過去其實長期公債的利率很少這麼低的,請問財政部有沒有考慮過再發行更多的公債來吸進資金,然後運用這筆錢來投入國內的公共工程建設? 張部長盛和:如果公共支出的建設要編入預算,都要透過預算,沒有辦法因為稅收多或是債務利率低,就趕緊投入,這些都要先編入預算,所以財政政策會有時間落後的情形。 孫委員大千:我現在要問的不是這個,而是我們有沒有考慮再發行更多的公債,把資金吸納進來? 張部長盛和:那個部分可以透過年度預算,像今年就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公共建設的部分有提高,科技預算有調高,這些都是歷年來的新高,所以我們是有考慮到的,但是這部分是整體預算的考量,而不是…… 孫委員大千:你說的今年,是指目前在審的明年的預算嗎? 張部長盛和:是。 孫委員大千:請問有關擴張性的財政政策,明年打算擴張多少? 張部長盛和:明年公共建設約增加1,800多億。 孫委員大千:要用在哪些事項上呢?其中應該有一些重大工程建設吧? 張部長盛和:我要查一下這些項目,主計總處可能有。 孫委員大千:我們打算從哪裡籌措1,800多億的資金?是要發行公債,還是舉債? 張部長盛和:我們會整體來籌措,多元籌措財源,稅收大概占了78%,盈餘繳庫大概2,500多億,不夠的部分我們就來舉債。 孫委員大千:我們會發行公債嗎? 張部長盛和:會,明年還會發行2,266億的公債。 孫委員大千:坦白講,我看到這次長期公債的利率低到只有1.8,相信業界都很訝異,這也引發了另外一個問題,利差損這麼嚴重,國內金融機構在經營上也會非常辛苦,這是環環相扣的問題。政府一方面希望有更多的資金投入,民間包含金融機構也有這麼多的游資,如何有效導引這些游資到政府希望投入的建設項目上,公債是一個很好的方法,與其用各式各樣獎勵條例還不如政府直接發行公債吸納資金,然後由政府分配、處理。 張部長盛和:委員的觀念非常正確,事實上我們不必透過政府預算這樣做,財政部的促參大概就符合委員所講的意思,導引民間的游資進政府的建設、參與公共建設,今年到現在為止已經簽約了將近一千億,明年我們還會繼續吸引民間游資進入。 孫委員大千:在這點上我要拜託部長,我當然知道財政部和財經單位一直希望採用這個方法做資金的導引,但業界的聲音和普遍的反映就是政府所拿出的標的和吸引力不夠,甚至沒有什麼足夠的亮點存在。我們固然希望民間或金融機構的資金投入公共工程建設,但至少也要拿出一些像樣的公共工程標的,讓他們認為是值得投資、可以投資的,否則,現在我們去問他們,他們第一個回應就是有哪些是可以投資的?政府到底拿出哪些案子? 張部長盛和:委員講的完全正確,案源的開發非常重要,有好的案源、好的投資機會,民間自然會加入,所以我們鼓勵地方政府將案源拿出來。 孫委員大千:這個工作是經建會必須再加把勁的地方。 張部長盛和:財政部促參司也在努力。 孫委員大千:如果沒有拿出好的案源、好的標的讓大家認為這些公共工程是值得投資且可獲利的,即使我們再怎麼敲邊鼓,效果都有限。 張部長盛和:是,沒有錯,我們要啟發案源,很多地方政府不太瞭解促參的機制,所以我們輔導其機制,我們有這方面的平台,除了好的案源及機制外,我們也有獎助及補助的輔導措施。 孫委員大千:部長有沒有預估過明年的稅收狀況? 張部長盛和:明年的稅收大概會比今年的稅收增加一千兩百多億。 孫委員大千:增加的一千兩百多億從哪裡來? 張部長盛和:就是超徵的部分,我們估計今年會超收一千多億,所以大概會比104年度的預算增加一千兩百多億。 孫委員大千:今年稅收的超徵已經超過我們審查預算時的預估了嗎? 張部長盛和:是,完全正確。 孫委員大千:今年預估明年的稅收還可以再超收一千多億嗎? 張部長盛和:是。 孫委員大千:我再請教部長有關償債方案的問題。如果每年都能超徵一千多億,是否考慮加快償債的速度和腳步呢?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如果有多餘的錢就應該用來償債,但一開始編列預算時預算必須平衡,所以我們大概都以公債法的方式編列,也就是以百分之五來編列,如有歲計賸餘,第二年編列預算時就考慮多編一點,立法院曾經要我們多編,編百分之六或百分之七,所以曾經有編列百分之六、百分之七的情況。 孫委員大千:部長剛才講過相對債務和絕對債務的概念,但一般民眾不見得完全瞭解,民眾只看到國債額度持續的上升,再加上媒體的報導,大家會有更恐慌的感覺,如果某一年能讓債務增長速度暫緩下來,在某種程度來說也是一種宣示的效果。 張部長盛和:如果某一年的年度收支預算平衡,不舉債了,只是用稅課收入還債,大概會有鼓舞作用,這是財政健全方案的目標之一,也就是收支平衡、債務餘額逐漸下降。 孫委員大千:這是很好的宣示效果,至少代表我們的債務不會再持續增加。謝謝部長,辛苦了。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質詢。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今天看到報導,101的改選可能定在12月9日,黑石集團確定要購買頂新101的股票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還不能確定,因為他們只是拿財務資料做實地審查,他們只是要求101提供一些資料給他們。 費委員鴻泰:不管是頂新或黑石,對他們絕對不要客氣,這幾年來我在這裡講了非常多次,麻煩官股銀行不要再給頂新任何放款,這一定要貫徹。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我們全力執行。 費委員鴻泰:官股銀行董事長、總經理在這裡的時候,我也講得非常清楚,如果不貫徹我們的決議,我們絕對不客氣的一定撤換董事長、總經理。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好。 費委員鴻泰:對於即將到來的12月9日的101改選,麻煩國庫署全力以赴,讓我們的董事、監察人極大化。 張部長盛和:是。 費委員鴻泰:對於你們電子發票的政策,我非常支持也非常欣賞,我提出一些可以讓電子發票更普及化的方法,就是從載具及小型、中型、微型公司願意接受這兩方面著手。載具方面是設法讓使用者願意使用,一時半刻可能想不出很好的辦法,我想到的一個方法就是在資訊方面讓人民有便利的感覺,你們可以製做一些很簡易的計算系統軟體,並且給使用電子發票的人一點回饋,比如由資訊中心設計簡易的記帳系統,分為食、衣、住、行、娛樂等幾大類,將資料分析完畢後再回饋給使用者,使用者平常購買東西時大概不會記帳,也不會分類得那麼細,提供這樣的服務會讓使用者感到窩心,因為他們可以從資料中看出他們一個月或全年消費的分類比例為多少,以便他們日後消費的調整。不知道蘇主任是否曾經思考過這樣的問題? 主席:請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蘇主任答復。 蘇主任俊榮: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事實上,委員現在所提的方法,我們有請資服廠商提供,如同上星期向委員報告的,我們現在最大的挑戰在微型和小型,上星期報告後,我趕快請教了一些相關業者,現在最便宜的月租金是50元,月租金100元可以開50張,此外,最大的負擔量是不管每個月開多少張,即使開兩萬張,每個月租金就是800元。 費委員鴻泰:這是給業者的誘因嗎? 蘇主任俊榮:這是給他們低門檻,讓他們進來,剛才委員所提的這些function裡面都有提供一些簡易的會計帳及分類、分析的資料。 費委員鴻泰:我們是給業者餌,講好聽一點就是儘量給予扶持,讓電子發票普及化,這也是張部長任內很重要的工作。我剛才講的是從使用者這端著手,設計一個簡易的記帳系統,當然這牽涉到歸戶的問題,但我相信現在電腦系統的搜索能力很強,透過你們整理出來回饋給消費者,消費者可以知道自己一個月內花在食、衣、住、行的消費比例分別是多少,如果有這種功能,願意用電子發票的人會增加。這可能只是一個觀念問題,這幾年我推動了幾件事,比如報稅試算表,這也是一種概念,事後獲利的是財政部和報稅人,其實並沒有花多少錢,財政部反而省了不少錢,報稅的人覺得政府很好,很有擔當。再如最近大家很努力推動以健保卡取代自然人憑證,憑良心講也不花什麼錢。同樣的,我現在提出建立簡易的記帳系統,幫消費者做一些作帳功能,讓消費者知道自己在食、衣、住、行各方面花費的比例。請張部長表達一下看法。 張部長盛和:委員的見解非常正確,我們對於中小企業或微型企業使用電子發票者就提供他們簡易記帳系統,這樣他們甚至可以不必請代客記帳業記帳,這是一個誘因,很有幫助。 費委員鴻泰:我們是從使用人或推廣人的角度分別來看,使用人的比例越高,最後最大獲利者一定是財政部,一定是國庫。 張部長盛和:是。 費委員鴻泰:我以這個來鼓勵你們,我今天就暫時質詢到這裡。 主席: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羅委員明才質詢。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國安基金大力推出護盤計畫後,很明顯的看到外資不斷匯入,臺灣股市的資金動能在M1B及M2的黃金交叉情況下,好像是關關難過關關過,現在已經度過難關,即將展現新的局面。股市交易比較熱絡、證交稅也比較恢復後,明年會不會因為整個環境變好而取消釋股計畫?比如土銀有沒有計畫要增資?要不要上市?臺銀的增資計畫大概是如何?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釋股計畫我們有編列預算,因為政府的財源要多元籌措,不能光靠稅收一項,如光靠稅收接下來就要舉債了,如果稅收狀況很好不一定要釋股。委員剛才講的是增資,我們今年編列預算各給臺銀、土銀70億增資,土銀自己還有IPO將近200億左右的計畫,那是增資的部分。 羅委員明才:照這樣來看財政結構,土銀釋股就要200億,讓我們感覺財政情況比較不會那麼緊迫、困窘,其他一些比較好的資產就不需要在明年釋出,比如兆豐金控證券、臺銀、合庫就不需要賣出。 張部長盛和:委員的觀念是正確的,我們只是編列預算,一旦稅收不夠,有編列預算才能動用,過去兩年也都有編列,因為稅收狀況不錯所以沒有執行,也不必賣,即使要賣也是找泛公股,不會賣到民間,所以政府的主導權不會喪失。 羅委員明才:今年稅收超收900億,今年的稅收預計會超收1,600億,明年的財政情況可能會比較穩定、比較好,部長那麼認真,部長打下的江山會不會因為以後政權換人而好到別人?部長的想法為何? 張部長盛和:這是為國家做事,不是為個人,也不是為誰,我也不可能一直在這裡,但國家是永續的,所以所有的考量都是為了整個國家。 羅委員明才:沒有政治的考量嗎? 張部長盛和:沒有,財政健全是整個國家所需要的。 羅委員明才:所有的公務員應該一心為中華民國的永續發展,不要管政治的紛紛擾擾,做好自己的職務讓財務健全,為將來的子孫負責。 張部長盛和:我們是做對國家有利的事及做正確的事。 羅委員明才:我現在要提的是財政收支劃分法及統籌分配稅款的問題。新北市人口大約是三百九十幾萬人,本席在此大聲疾呼,希望能以人均的概念照顧新北市的民眾,新北市和台北市僅有一水之隔,但新北市民的生活條件和台北市相比是天壤之別,台北市吃香喝辣,一水之隔的新北市可說是痛苦不堪,連喝水都不安穩,喝到鉛管的水。統籌分配稅款對新北市不公平,我們那邊還很多地方沒有自來水可喝,如果地方的財政自主性夠的話,就可以很充分的、寬鬆的照顧應該受照顧的人,事實不是這樣,在這個民主時代、進步的時代,竟然發生自來水污濁的情況,現在更進而發現水管是鉛管的問題。本席主張不論如何,生命安全是最重要的,很多小朋友都喝自來水,萬一喝笨了以後怎麼辦?這甚至還會有很多疾病的問題,不論如何,請中央大力、快速的更換有問題的水管,以取得民眾的心安,讓民眾可以安心的用水、安心的喝水。主計長或部長是否可以在此做承諾?主管機關的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每次都是兩手一攤說沒有錢,每逢管制就管制坪林、新店、烏來、石碇、雙溪等水源特定區,這些地區的土地禁限建,居民和子孫無法在當地發展、開發,到真正需要照顧鄉親時,各單位統統推三阻四,地方政府、台北市政府都再三推諉,中央是否能有所作為?鉛管能不能趕快更換?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院長已經指示必要時可以動支第二預備金協助。 羅委員明才:你覺得有沒有必要更換?我覺得要趕快更換。 石主計長素梅:要,檢討的結果是視需要的狀況…… 羅委員明才:需要多少錢? 石主計長素梅:這還要經主管機關檢討、評估。 羅委員明才:中央是否可以在此公開承諾,不論是二十億或三十億,只要攸關民眾生命、喝水安全的問題,中央一定責無旁貸,地方做不好,中央就跳出來把這件事情做好? 石主計長素梅:是,院長已經說明了,中央一定會盡力協助。 羅委員明才:錢的方面有沒有問題? 石主計長素梅:評估的結果,中央會協助處理,必要時可動用第二預備金。 羅委員明才:謝謝,我覺得民眾的感受會非常深,在民眾最需要的時候,不管市政府有什麼推託之詞,只要地方不做,中央就要趕快介入處理,這樣民眾對中央會更有信心。我們希望速度能快一點,能不能在今年年底以前有個大方向出來,至少讓民眾知道水管要開始計畫更換了。 石主計長素梅:主管機關會積極辦理。 羅委員明才:積極的意思是一個月或者是一年、十年? 石主計長素梅:這要主管機關提出,主管機關積極辦理、提出後,行政院會全力支持。 羅委員明才:行政流程沒有問題的話,經費會不會卡在妳這個地方?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一定會協助。 羅委員明才:用錢沒問題、撥款沒問題、預算願意支持,是不是這樣? 石主計長素梅:是。 羅委員明才:財政收支劃分法對新北市一直沒有強而有力的支持,導致地方財政困窘,比如這次的颱風造成烏來、廣興、龜山、坪林、石碇等地區山坡地落石崩塌、斷橋、斷路的情況,假如地方的財政自主權足夠的話,在第一時間可以立即修復,事實上到現在為止還有很多地方未恢復原狀,造成民眾生活上極大的不便。本席在此為民請命,地方無力處理的話,中央給予大力、全力的支持,讓民眾的生活、重建家園秩序的速度可以加快。 石主計長素梅:這部分我們會全力支持,案子報來經工程會審過之後,我們會儘速處理。 羅委員明才:本席在這裡代表地方感謝你,大悲無言、救人第一、重建家園第一,我們希望速度能快一點,希望大家能將心比心。謝謝主計長。張部長的意見呢? 張部長盛和:剛才石主計長說過了,院長也宣示過了,我們一定會全力支持。 主席:請曾委員巨威質詢。 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這個報告是關於整個財政健全制度上的一份重要報告,首先要請教部長和主計長,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的緊張往往造成任何一個執政黨在中央的困擾,我們一直很期待財政收支劃分法可以做根本、澈底的修正,以滿足或協調各地方和中央的不同意見,這對國家整體財政制度而言是長治久安之計,可惜的是每次財劃法討論之時都不容易達到共識,看來這個會期要通過財劃法的修正並不容易。我一直在思考問題的癥結在哪裡?我們大體上可以看出每個地方都站在自己的立場、自己利益的角度過度的去爭取,所以不太容易達成共識,尤其是南部地區的縣市。以高雄市為例,他們一直認為自己是不合理的財政收支劃分之下的受害者,他們最常舉的例子就是嚴重的污染,因為石化、鋼鐵等重工業都集中在那裡,造成他們很多的負面傷害及影響,基於這樣的理由,他們希望在中央和地方的財政劃分上能獲得更有利於他們的修正或改變。最近這段時間,他們為牟取自己的利益,半強迫式的要求某些公司把總公司南遷到高雄,兩位是否知道目前的情況?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應該是沒有什麼動作。 曾委員巨威:是不是沒有成效? 張部長盛和:對,我們認為這是不宜的。 曾委員巨威:主計長瞭解的情況如何?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我瞭解的和部長一樣。 曾委員巨威:還沒有成效? 張部長盛和:沒有。 曾委員巨威:你們有沒有估算過,如果這些公司真的把總公司搬遷到高雄市,對於目前整個分配的狀況會有什麼樣的衝擊和影響? 張部長盛和:改變不大,這要看營業額怎麼計算,事實上,他們的營業額已經算在當地了,並不是說總公司在台北所以總體營業額都算在總公司。 曾委員巨威:如果是這樣,為什麼他們還一直認為這樣做的確可以幫助他們解決問題?如果照你所說沒有太大的幫助,為什麼他們一直用這樣的手段一再地呼籲、訴求?如果我們能更有說服力的告訴他們,或者是提供真實的數據告訴他們即使這樣做也沒有任何幫助,又有什麼必要做這樣的訴求呢? 張部長盛和:從前面幾位委員的質詢聽下來,委員也知道不同地區的委員會有不同的訴求。 曾委員巨威:我可以理解,只是整個社會都看到高雄市的動作這麼強烈,他們訴求的理由在某種程度上也為社會大眾關注、接受,他們的動作並沒有達到實際的成效,為什麼要讓社會大眾誤會是我們不配合、是我們沒有道理、是我們硬卡住?如果能就這部分對外做更清楚的說明不是更好嗎? 張部長盛和:我們都有發布新聞稿。 曾委員巨威:如果他們不用南遷的動作而提出更強烈的主張,比如將上繳給中央的所得稅或貨物稅的一部分留下給地方使用,也就是所謂的稅收分成,這樣的主張或做法,你們同意嗎? 張部長盛和:沒有所謂的上繳兩個字,那是我們自己收的,不是上繳。 曾委員巨威:我知道,但他們的概念是這樣。 張部長盛和:不是說那個地區的人繳的所得稅就是他們的。 曾委員巨威:對,我們是同一個國家,所得稅是國稅,所以不能視為地方掌握的稅源,更何況如果用稅收分成的方式會因為每個地方掌握的資源不同而導致更進一步的地區性失衡,因此這樣的主張不能根本地解決問題。我們今天談論這個問題是很慎重的,在有這麼多爭議、各地訴求不同的情況下談出了一些似是而非的問題,兩位站在執政黨、中央政府的角度應該更完整的論述。 張部長盛和:委員的意見很好,如果各縣市有共識,認為財政部真的是大公無私,不會偏袒那個縣市,那就相信我們的版本,然後做微調就可以了。 曾委員巨威:說服力的背後要有很清楚的論述。 張部長盛和:有,我們認為修比不修好,因為中央會釋出財源,地方自有財源的比例會提高。 曾委員巨威:這是我第一個在這裡特別強調的,不要老是讓人家認為我們對某些縣市、地區特別虧待,我們關注的還是整體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第二個要請教部長的問題,最近經濟景氣不佳,所以大家期待部長有一些減免稅的動作,促產條例是大家關注的焦點所在,目前立法院在討論修正版本,行政院也在繼續的討論相關的條文,討論有結果後會再送來。部長有沒有壓力? 張部長盛和:沒有,完全沒有。 曾委員巨威:他們目前所提到的相關的減免稅都在你可忍受的範圍嗎? 張部長盛和:國家當前需要的就是人才和創新,適度的鼓勵人才、創新,在不要破壞稅制、不要影響財政健全的兩個前提下,我們可以同意。 曾委員巨威:現在選舉在即,你會不會壓力特別大?會不會因為選舉因素的考量致使你原本專業的堅持在某些討論的關鍵時刻被棄守? 張部長盛和:不會。 曾委員巨威:你一定不會受到選舉因素的影響嗎? 張部長盛和:完全沒有。 曾委員巨威:我同意而且支持你的立場。我在此特別強調,希望我們未來討論這個問題時,財政部至少要維持、延續部長不斷的談論的一些重要基礎觀點:第一個「要」是在討論這個問題時一定要考慮到減免稅有沒有實際的效果,一定要有效才做,沒有效的話做了徒然造成稅收的損失,是沒有意義的,這是第一個要堅持的。第二「要」是一定要設置合理的、嚴謹的條件和時間,一定要有個嚴格的、嚴謹的、合理的條件限制,不能浮濫的給予,這幾十年來因為減免稅的浮濫,我們已經生聚教訓,我們不能再犯同樣的錯誤,我們一定要堅持。第三個「要」是區分清楚目的和功能,到底是為了長期制度著想還是短期性的、救急性的做法,這點要區分清楚。我特別拜託部長,在討論產創時一定要提醒其他經濟相關部會,產創是講求長期制度的建立,不是為短期性需求而訂定的條例,所以今天即使要減免稅,也要考慮到這樣的給予是在制度上有利於經濟體質的變化和調升,否則就不叫做產業創新條例,千萬不要趁此機會混雜、夾帶短期思維、急救式的主張,如果這樣,我堅決反對到底。 張部長盛和:我們會把關。 曾委員巨威:第四個「要」是要堅持不能過度傷害財政的健全性,不能傷害到這幾年在你的領導下所建立起來的、剛剛冒出頭、有點希望的財政健全性。部長一定要堅持這四個「要」,不管是在選舉的氣氛之下或其他部會強力的反對之下,部長一定要堅持到底,只要有機會,我會直接向毛院長報告,我也希望毛院長能夠認同我們這種做法。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主席(費委員鴻泰代):請薛委員凌質詢。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張部長和石主計長有沒有住公務宿舍?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 薛委員凌:你們所屬成員有沒有住公務宿舍的? 張部長盛和:應該有。 薛委員凌:從預算書第38頁的歲入可以看出目前政務官宿舍租金一坪維持在400元到700元,部長認為這樣合理嗎? 張部長盛和:租金是人事總處主管的。 薛委員凌:部長認為台北市精華區的租金一坪400元到700元合理嗎?這些宿舍扣除公共設施後室內坪數有50坪,一坪700元的月租金,部長認為合理嗎? 張部長盛和:當然要看宿舍位在哪裡。 薛委員凌:在精華區。這些租金一年的歲入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我要查一下細目。 薛委員凌:我的質詢時間暫停,請部長查一下。 張部長盛和:我請同仁查一下租金收入的歲入,我們查到後立刻答復。 薛委員凌:台北市長柯P把公務宿舍租金700元調到6,000元且已定案,成長了8倍多,如果這是歲入的問題,我不清楚租金的歲入是多少,但成長了8倍也是一筆稅收。 張部長盛和:這是非租稅收入。 薛委員凌:在預算書決算中也是收入吧? 張部長盛和:對,非稅課收入。 薛委員凌:如果你現在無法給我數據,那麼我要求公布租住公務宿舍政務官的名冊。 張部長盛和:根據會計長給我的資料,財政部員工租金收入是17,000元。 薛委員凌:租金收入是17,000元嗎? 張部長盛和:住宿舍的人沒有幾位,不是大家都有宿舍。 薛委員凌:租金收入是1,7000元,以一人400元或700元計算,總共有多少人? 張部長盛和:除一下就知道了,17,000元除以400元的話,差不多是400人。 薛委員凌:也就是說有400人享受400元租金的待遇,這樣社會觀感會好嗎?不要說台北市,即使是鄉下,一個月400元租得到50坪的房子嗎?這些人是中央部會的首長、政務官,這樣合理嗎? 張部長盛和:財政部租住的人應該都不是政務官,我們的政務官幾乎都沒有住宿舍。 薛委員凌:這400個成員是哪些人? 張部長盛和:比如海關偏遠地區值勤的人都有單身職務宿舍。 薛委員凌:海關有北、中、南三個地方,財政部有400人享受400元的租金,是不是要比照調高?部長是否在這裡做個承諾? 張部長盛和:租金是全國一致性的,由人事總處主管,我們來反映。 薛委員凌:如果要反映,我要求公布這400人的名單,請把名冊檢附給我們,讓社會有個公評。 張部長盛和:那是用除的,是剛才委員說要除一下,不是真的有400人。 薛委員凌:差不多,租金收入一個月17,000元。 張部長盛和:我們清查一下,因為會計長說本部沒有人住宿舍,那只是編列的預算。 薛委員凌:我就是要知道享受400元到700元租金的政務官的名字及總共有幾人。 張部長盛和:可以,我們清查一下,資料會送給委員。 薛委員凌:需要多久時間? 張部長盛和:一個星期。 薛委員凌:請把這個數據和名字公告,給財政委員會所有相關的委員各一份。 主席:好。 薛委員凌:謝謝主席。最近很多國際商品的價格都在下跌,部長應該知道。 張部長盛和:國際商品有很多種。 薛委員凌:油價、鋼筋、不銹鋼的價格有沒有下跌? 張部長盛和:油價沒有下跌,鋼筋、不銹鋼的價格有下跌。 薛委員凌:部長掌管八大行庫,有些公股行庫借貸給企業主,尤其中資是三角借貸關係,這是很嚴重的事情,有沒有暴險的問題?上次部長的答復是我們借款給中資大約700億。 張部長盛和:我們上次有專案報告,公股行庫貸款中資的暴險非常低而且也在控管中。 薛委員凌:以去年和今年比較,借款的額度成長了四成,借給中資企業主的額度增加了200億,這樣會不會非常危險? 張部長盛和:他們在授信時一定會充分考量風險的狀況,我相信公股行庫的專業經理人。 薛委員凌:我知道暴險的問題,既然每年成長40%,部長是否考量把八大行庫貸款的腳步放慢一點? 張部長盛和:我不斷的三令五申一定要好好的考量對中資的風險,我們馬上要召開公股事業研討會,我也會再叮嚀一下。 薛委員凌:控管沒有問題吧? 張部長盛和:是。 薛委員凌:從民國99年到現在104年,閒置的國有非公用土地價值是往上漲的,民國99年是五百六十幾億,現在已經將近八百多億了。 張部長盛和:沒錯,這有幾個原因,一方面是國產署很努力的清查,另一方面是各機關沒有公用改為公用繳回,所以非公用就會增加。 薛委員凌:既然有這麼多閒置土地,是否可以提供居住正義、公共住宅需求之用,對待各縣市應該要公平、公正。 張部長盛和:如各縣市有需要,我們可以全力配合提供。 薛委員凌:每年閒置的額度越來越多,要怎麼辦呢? 張部長盛和:我們會活化閒置的土地,我們找了33筆土地,然後發函給各縣市首長詢問有沒有要合作開發的,此外,只要他們有需求,我們立刻和他們配合提供。 薛委員凌:沒有問題吧? 張部長盛和:沒有。 薛委員凌:謝謝部長。兆豐金控的增資,財政部跟還是不跟? 張部長盛和:對於兆豐金控的增資,我們安排台灣菸酒公司來增資,也就是有錢的泛公股事業來增資。 薛委員凌:財政部不增資嗎? 張部長盛和:我們沒有錢。 薛委員凌:財政部不增資的話就會被稀釋。 張部長盛和:不會。 薛委員凌:101年時你們的持股將近10%,到現在你們的持股只剩9.1%。這是兆豐有史以來最大的增資案,大概有兩、三百億,財政部是最大的股東,占了將近10%,你們不增資會被稀釋為8%左右,往後你們會被稀釋,你們還是最大的持股者嗎?你們還有辦法主導嗎? 張部長盛和:我們的主導是泛公股加在一起,光是9%或10%不足以主導,加上泛公股事業總共有百分之二十幾,我們就可以主導了。 薛委員凌:你們為什麼不跟進增資呢?兆豐金控是獲利王、EPS,為什麼你們不跟進增資呢? 張部長盛和:我們要跟進的話必須編列預算,要有經費。 薛委員凌:我看裡面有一些釋股的問題。 張部長盛和:我們找比較快速、簡單的,比如台灣菸酒公司有錢而且願意購買。 薛委員凌:你的意思是你們雖然沒有增資,但你們可以掌控? 張部長盛和:是,沒有錯。 主席(薛委員凌):過十二點後,我們繼續開會到今天的議程告一段落。 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楊委員麗環、楊委員瓊瓔、呂委員學樟、邱委員文彥、葉委員津鈴及張委員慶忠均不在場。 請賴委員振昌質詢。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媒體報導有過半數的民眾認為勞退基金應該開放自選投資標的,不過部長在媒體問及此事時卻持反對意見,是這樣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的意思是現在是專家的社會,投資標的這麼多,還是要請專家處理。 賴委員振昌:問題是專家的績效無法獲得人民的信任啊! 張部長盛和:人民自選標的其實也無法運作。 賴委員振昌:那是管理的問題,財政部應該設法解決。 張部長盛和:那屬於勞動部的職權。 賴委員振昌:勞退基金的主管單位雖然是勞動部,但這個涉及到理財,財政部應該較勞動部更為專業才對。如果部長不能全盤接受,那麼是否能開放一部分項目? 張部長盛和:可否讓我們建議勞動部去研究? 賴委員振昌:到時候,勞動部一定會把財政部拉進來,因為這部分是財政部的專業範圍。 張部長盛和:勞動基金的管理是有專業人員負責的。 賴委員振昌:請問部長是否不同意民眾此一需求? 張部長盛和:不是不同意,而是說開放自選的話,請問要如何讓幾百萬勞工自選? 賴委員振昌:如果開放一部分呢? 張部長盛和:那是勞動部的職掌,看看他們如何研究好了。 賴委員振昌:再請問部長,中國准央行行長金立群回答媒體詢問時說台灣加入亞投行是他們的家務事,部長對此有何看法? 張部長盛和:那是他的說法,我們還是堅持一定要在平等、尊嚴的情況下才會加入。 賴委員振昌:部長以前說我們的底線是以「中華台北」的名稱加入,現在他們根本就說這是家務事,連「中華台北」都不一定會同意,請問此時我們還加不加入? 張部長盛和:如果連「中華台北」都不同意,我們大概就不會加入了。 賴委員振昌:所以目前財政部對加入亞投行的態度是不一定加入? 張部長盛和:不只是現在,從過去以來,一直都是這樣。 賴委員振昌:假如今年會加入亞投行,請問相關預算編在哪裡? 張部長盛和:沒有預算。 賴委員振昌:這是否表示我們只是說說而已,根本不會做? 張部長盛和:因為我們現在根本還沒有開始申請。 賴委員振昌:現在審的是明年的預算,你們連明年都不編列預算,是不是代表部長的態度是根本不想參加亞投行? 張部長盛和:12月才會開始受理,到時候再看看。 賴委員振昌:如果受理了,你們卻沒有編列預算,請問屆時錢從哪裡來? 張部長盛和:據我瞭解,他們是採分期繳款方式,比如加入亞銀時也是分期繳款。 賴委員振昌:分期繳付還是一次繳清那是他們的繳款方式,但若未編列預算,這個政策就無法執行啊! 張部長盛和:這些都是不確定的,如果編了預算又不讓我們…… 賴委員振昌:部長確定沒有編列這方面的預算? 張部長盛和:確定沒有。 賴委員振昌:所以我們可以合理的推測財政部對此事並不是很確定的。 張部長盛和:如果確定加入,到時可以動用第二預備金。 賴委員振昌:今天部長和主計長都就六都的財政狀況提出專案報告,其實問題的癥結還是在財政收支劃分法,請問主計長認為現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中有哪些問題?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中央和地方都有歲入財源不足、歲出結構僵化的問題,現在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已經送到大院,希望能適時通過。 賴委員振昌:主計長知道財政收支劃分法是於何時訂定的嗎?是在民國40年。請問你們知道最近一次修正是在何時嗎? 張部長盛和:是在民國88年。 賴委員振昌:對,是在1999年,也就是精省之後,迄今已有十幾年,社會大眾對年金等很關注,卻對攸關資金分配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反應冷淡,唯獨各地方政府對此反應熱絡,呈現民冷官熱的現象,這是因為該法會影響地方的財政結構,本席認為財政收支劃分法的問題在於:一、民國40年通過本法時,當時想的還是要集中所有資源反攻大陸,所以制定出來的是個過度中央集權的制度。二、各地方財源不足,而且過去只有台北、高雄兩個直轄市,現在卻改為六都,所以不僅中央和地方有差距,連六都之間也有很大的差異,致使地方財政患寡又患不均。三、法律的修正未能與時俱進。雖然該法制定當時有其時代背景,但是現在已經沒有人提反攻大陸了,那是否應該回歸專業呢? 張部長盛和:委員講得很對,問題也很大,當初是說從五都改制後要重新調配,所以我們是以那個角度去思考,至於委員所說的大問題是沒有在這個範圍內。 賴委員振昌:但是環境已經改變了,修正法律時就應該與時俱進啊! 張部長盛和:支出功能重新調配這部分,這次沒有考慮到。 賴委員振昌:剛才講到各地方政府患寡又患不均,如果只是「患寡」還情有可原,反正國家有錢就過好一點,沒錢就節衣縮食一點,但是「患不均」要如何解決?請問六都間是否有不均的現象?大家都以為這是由財政部分配,其實資金如何分配是主計處管理的,財政部只負責找錢而已。 石主計長素梅: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時,對於各地方財源的協助,除了透過統籌分配款外,我們也透過一般補助給予地方協助,對地方整體財源的挹注要將所有合起來觀察。 賴委員振昌:本席問的是你是否認為六都間有不均的問題? 石主計長素梅:不論是統籌分配稅或補助辦法,我們都有邀集各地方政府會商,依照各地方政府能接受的原則處理。 賴委員振昌:是這樣嗎?今天有很多地方財政主管與會,你這種說法教他們情何以堪?很多地方政府都苦哈哈的,主計長居然說他們可以接受?本席實在很懷疑! 石主計長素梅:我說的是補助的辦法,即分配的公式。 賴委員振昌:本席等一下再請教有關統籌款的事。針對修法未能與時俱進方面,請問部長和主計長有無說明? 張部長盛和:這正顯示了修正該法的困難,因為二十幾個縣市都各有堅持。 賴委員振昌:困難當然是有,可是我們卻責無旁貸,如果中央一遇到困難就不做,那要地方怎麼辦! 張部長盛和:我們有在做,101年就送到財委會,討論了5次,但是各縣市、各地區的委員都有堅持,這就是困難之處。 賴委員振昌:那要怎麼辦?就擺著?你們要去主導、協調啊!請問最近的進度到哪裡了? 張部長盛和:最近的進度是我們還是將其列入優先法案中,但是在野黨有五大堅持,老實說…… 賴委員振昌:部長不要老是說什麼「在野黨」,在野黨依法監督乃是天經地義的事。 張部長盛和:那五大堅持無法接受。 賴委員振昌:這個財政收支劃分法在2002年1月通過後,是因行政院於同年2月覆議成功而擋下的,既然是行政院提出覆議案,當然就是財政部和主計總處的問題。本席於2012年9月針對地方財政窘境寫了一本書,書中將剛才說的那些問題都予以釐清,部長看過這本書嗎? 張部長盛和:沒有看過。 賴委員振昌:你們今天在報告中所寫的還是無法解決問題,主計長剛才提到統籌款,2012年大選之前的2011年,當時是吳敦義擔任行政院院長,他以緊急造福民眾為名動用了100億的統籌分配款,請問特別統籌款是這樣用的嗎? 石主計長素梅: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十六條之一的規定,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是用在支應地方緊急及重大事項所需。 賴委員振昌:你認為造福民眾符合緊急事項的定義嗎? 石主計長素梅:當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累積數目比較多時,行政院都會會同地方政府研究將其回歸到地方政府。 賴委員振昌:主計長說到重點了,按照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這是用在緊急時刻,可是吳院長在2011年以造福民眾為名分配了5億元給台北市,請問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蘇局長,這5億元用在何處?造福了哪些民眾?採用的是什麼樣的緊急方法? 主席:請台北市政府財政局蘇局長發言。 蘇局長建榮:主席、各位委員。據我瞭解,是指定用在社會福利。 賴委員振昌:據本席的調查,其中1億元用在世大運的國內國際行銷計畫,這是緊急、造福民眾的項目嗎?主計長,你認為特別統籌分配款可以這樣運用嗎? 石主計長素梅:這個部分是分配給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研議用在他們認為比較緊急、重大的事項。 賴委員振昌:據本席的瞭解,這應該直接列入總預算財源而非用在緊急、造福事項,本席請問今天列席的各位縣市政府財政首長,認為這是緊急、造福民眾的請舉手。沒有人舉手!主計長說特別統籌款是用來調節的,但是很多人卻不遵照規定使用,2011年之所以使用是因為2012年要舉辦大選,明年又即將大選,所以毛院長現在又在說特別統籌款要如何使用,本席要在此提醒各位,該用在緊急事項的款項就應該在緊急時刻使用,不要用來綁樁。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何委員欣純、林委員滄敏、黃委員偉哲、陳委員歐珀、周委員倪安、盧委員嘉辰及李委員桐豪均不在場。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做如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李委員應元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行政院主計總處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各相關委員及委員會。 李委員應元書面質詢: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1兆9,982億元,以編列的歲入1兆8,446億元支應後,歲入歲出差短連同編列債務還本金額,總計融資需求2,266億元,占總預算案及特別預算案歲出比率為11.3%,全數以舉借債務予以彌平。 雖然105年底債務未償餘額為5兆6,142億元,占前三年度名目GDP平均數的35%,較今年度降低0.6個百分點,連續第四年下降,剩餘舉債空間擴張至1兆元。但這其中主要原因是GDP的計算方式改變,以至於GDP膨脹了將近六千億元所致。 馬政府執政至今,債務淨增約I.7兆元,三任財長平均每年舉債逾2,000億元,超過扁政府八年、六任財長每年新增債務1,800億元。 主席:現在進行預算之審查,請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代表先行離席。 現在進行財政部、國庫署、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歲出預算部分、融資財源調度部分之審查。請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 第10款 財政部主管 第1項 財政部269億9,045萬6,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4億5,783萬4,000元 第2目 財政人員訓練4,145萬9,000元 第3目 促參業務5,851萬6,000元 第4目 投資事業股權移轉4,513萬6,000元 第5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120萬元 第6目 第一預備金372萬元 第7目 捐助支出1億7,350萬元 第8目 營業基金46億4,907萬6,000元 第9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70億1,400萬元 第10目 投資支出1億8,716萬3,000元 第11目 對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補助143億5,885萬2,000元 第2項 國庫署1,362億4,459萬5,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3億3,592萬6,000元 第2目 國庫業務5億0,853萬1,000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99萬8,000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134萬元 第5目 國債付息1,230億4,105萬9,000元 第6目 國債經理4億6,962萬1,000元 第7目 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118億8,712萬元 第9項 關務署及所屬56億1,878萬2,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50億8,477萬5,000元 第2目 關稅業務5億3,115萬7,000元 第3目 第一預備金285萬元 第4目 優質經貿網絡無列數 第10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8億6,705萬6,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8億4,416萬8,000元 第2目 國有財產業務10億2,143萬1,000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85萬7,000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60萬元 第11項 財政資訊中心11億1,353萬1,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4億2,812萬3,000元 第2目 財政資訊業務6億7,998萬8,000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376萬5,000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165萬5,000元 融資財源調度部分 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融資財源調度部分,編列債務之償還730億元,歲入歲出差短及債務之償還合共尚須融資調度數2,265億6,798萬3,000元,全數以舉借債務予以彌平,均暫照列,俟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審議結果,再行調整。 1、 財政部歲出第10款第1項第1目P.19 案由:減列財政部105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預算金額50,000千元。 說明: 一、財政部105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編列457,834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449,521千元多出8,313千元,較103年決算數420,781千元超出37,053千元,亦較102年度決算數402,986千元超出54,848千元,103年暨102年度之決算數佔預算數之比率分別僅為92.00%、86.64%,顯見近年該部一般行政科目預算之編列確屬浮誇。 二、審酌近年政府財政困難,且推斷105年度整體財經情勢仍難復甦,爰減列該部105年度歲出科目「一般行政」預算50,000千元,以為確實。 提案人:吳秉叡  盧秀燕  許添財  薛 凌 2、 有關財政部105年度歲出計畫一般行政科目第65細項,有關因應政府組織精簡,經部份公文處理委外處理,共計編列12,552千元,此筆預算本因政府人事縮編及提高效率化才遇缺不補,唯財政部將相關文書作業外包為由編列上千萬預算,明顯與政府撙節原則不符,爰此,建議刪減5,000千元。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連署人:盧秀燕 3、 有關財政部105年度歲出計畫一般行政科目第71細項,辦理一般行政環境布置、會議茶水、國會聯繫、行政作業、宣導經費共計2,510千元,鑒於相關雜支不具備必要性且各個項目無計畫性一致目的,基於政府撙節原則應予以酌刪,符合財政部為國家財政把關之責,建議刪除1,000千元。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連署人:盧秀燕 4、 案由:本院委員盧秀燕,有鑑於財政部105年度促參業務計畫下編列獎補助費3,410萬2千元,以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前置作業費用補助。惟查迄104年6月底中央歷年補助或獎勵地方政府辦理促參案件已逾55億元,而該獲補助或獎勵之促參案件中,事後評估不可行者以及獎勵金領取後解約者比率甚高,恐有虛擲公帑及獎勵不公之虞。然而,財政部並未檢討現行獎勵與審查制度,亦未能建立解約案件之追蹤機制,行政消極。為求國家預算之編列與支用均合理配置、符合效率,本席特提案刪除財政部105年度促參業務計畫下獎補助費1,410萬2千元,以資警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盧秀燕 連署人:林德福  薛 凌   5、 105年度財政部國庫署歲出計畫一般行政科目一般事務費編列8,425千元,其中協助公文繕打1,488千元、公文影像掃描2,976千元,上述費用為國庫署職員業務範圍不應浪費公帑外包給其他廠商,基於撙節立場,應逐年減少相關費用,建議公文繕打及影像掃描合計減列1,000千元。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連署人:盧秀燕   6、 案由:本院委員盧秀燕,有鑑於財政部國庫署105年度預算案於國庫業務下賡續編列「私劣菸品查緝作業」分支計畫2億7,450萬元。其中用以獎勵、獎助或補助地方政府之經費計編列達2億1,210萬4千元,包括:依「中央私劣菸酒查緝督導考核要點」編列之獎助金1,140萬元、依「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編列之獎勵金3,600萬4千元,以及依「菸品健康福利捐供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運用要點」編列之補助費1億6,470萬元。然而,依「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編列及核發之查緝機關獎勵金,其適法性及合理性有待商榷;再者,國庫署編列私劣菸酒查緝獎助金並未明確訂定運用方式;而補助地方政府經費也未落實查核機制。由此可見,此經費在適法編列及執行控管兩方面未盡嚴謹。為求國家預算之編列與支用均符合法制,資源得有效運用,本席特提案刪除國庫署105年度預算案國庫業務下「私劣菸品查緝作業」分支計畫6,210萬元,以資警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盧秀燕  林德福  薛 凌   7、 歲出國庫署「國庫業務一菸酒管理作業」項下「一般事務費」科目編號050279 P39 案由:刪除財政部國庫署105年度歲出預算「國庫業務─菸酒管理作業」計畫下編列一般事務費項下之獎勵金3,700千元。 說明: 一、關於公務人員之俸給及獎金業於公務人員俸給法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等法律予以規範,如有其他發放獎金事宜,亦應有法源依據。 二、「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係依菸酒管理法第44條授權訂定,然所訂之查緝機關之獎勵可採除獎金以外之其他方式為之,且亦與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經人舉發而緝獲之案件,就其淨額提撥舉發人不超過20%獎金。但執行稅賦查核人員之三等親以內之舉發人不得領取獎金。」有所牴觸。(該暫行條例第3條於93年4月21日修正,取消主辦查緝機關與協助查緝機關之在事人員查緝獎金。) 三、為避免行政機關巧立名目,於無法源授權下編立各類獎金,爰刪除該署「菸酒管理作業」計畫下編列一般事務費項下之獎勵金3,700千元。 提案人:吳秉叡  盧秀燕  許添財  薛 凌   8、 歲出 國庫署「國庫業務-私劣菸品查緝作業」項下「一般事務費」之查緝機關之獎勵金 科目編號070279 P.44 案由:刪除財政部國庫署105年度歲出預算「國庫業務-私劣菸品查緝作業」計畫下編列菸品部分之查緝機關獎勵及慰問金36,004千元。 說明: 一、關於公務人員之俸給及獎金業於公務人員俸給法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等法律予以規範,如有其他發放獎金事宜,亦應有法源依據。 二、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係依菸酒管理法第44條授權訂定,然所訂之查緝機關之獎勵可採除獎金以外之其他方式為之,且亦與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經人舉發而緝獲之案件,就其淨額提撥舉發人不超過20%獎金。但執行稅賦查核人員之三等親以內之舉發人不得領取獎金。」有所牴觸(該暫行條例第3條於93年4月21日修正,取消主辦查緝機關與協助查緝機關之在事人員查緝獎金) 三、為避免行政機關巧立名目,於無法源授權下編立各類獎金,爰刪除該署「私劣菸品查緝作業」計畫下編列菸品部分之查緝機關獎勵及慰問金36,004千元。 提案人:吳秉叡  盧秀燕  許添財  薛 凌 9、 案由:本院委員盧秀燕,有鑑於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105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587千元,作為汰換LED燈具購置費之用。惟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近4年預算每年皆編列汰換LED燈具購置費,甚於102年編列150萬元、103年編列113萬4千元,共已編列近400萬元之費用,恐有預算浮編之餘,鑑此本席為確保國家預算合理編列使用提案全數刪除財政資訊中心105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587千元二分之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盧秀燕 連署人:林德福  薛 凌 10、 案由:本院委員盧秀燕,有鑑於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105年度預算案「資訊服務費」項下編列1,550千元,作為辦理財政資訊業務推廣及宣導之用。鑒於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要業務為推動電子發票之使用,惟查自99年度起推動實體消費通路開立電子發票以來,電子發票開立總張數呈逐年遞增之勢,且以電子載具開立張數每年雖有成長,惟9成以上仍屬紙本發票,似未有效達成雲端化及節能減碳之目的,鑑此本席提案刪除財政資訊中心105年度預算案「資訊服務費」項下編列1,550千五分之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盧秀燕 連署人:林德福  薛 凌 11、 為提升企業競爭力並創造全民智慧生活,財政資訊中心105年度預算案賡續於「財政資訊業務-國稅核課系統及資料集中處理」計畫下,編列辦理「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好生活計畫」,該計畫總經費3億7,019萬元,103年度及104年度已編列預算2億6,730萬8千元,105年續編列最後1年度預算1億0,288萬2千元。電子發票推動多年,近年開立張數雖大幅增加,惟九成以上仍屬紙本發票,以電子載具開立之比率仍低,爰此,因電子發票計畫成效低落,基於政府績效及撙節之原則,應酌予刪除200萬後並凍結3,000萬元,待向財政委員會提出改進方案始得動支。 說明: 年度 當年度電子發票 開立張數 當年度電子發票 列印紙本張數 使用電子載具開立情形 當年度開立張數 比率 99 60,925,651 60,917,977 7,674 0.01 100 191,261,228 176,715,584 14,545,644 7.61 101 2,575,523,582 2,435,877,421 139,646,161 5.42 102 3,786,050,206 3,587,134,154 198,916,052 5.25 103 4,354,694,972 3,979,485,509 375,209,463 8.62 104 3,127,564,337 2,841,070,982 286,493,355 9.16 提案人:許添財  吳秉叡  薛 凌 連署人:盧秀燕 12、 單位名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附4-1 10款10項1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年度預算數:16,613千元 建議【V】刪除數:550千元【 】凍結 增刪理由: 民國105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分署及所屬辦事處耗用水電及其他動力費用4,172千元,經查104年度同項預算費用僅為3,622千元,為求撙節預算,故建請刪除本項預算數550千元,以撙節經費。 提案人:薛 凌  趙天麟 連署人:盧秀燕  許添財 13、 財政部國產署105年度歲出計畫一般行政科目,有關第15細項有關辦理員工健檢、辦公環境清潔及落實業務委外等費用編列編列10,580千元,鑒於環境清潔及落實委外業務費用說明過於攏統,恐有浪費公帑之疑慮,建議減列10%,共計刪除1,058千元。 提案人:許添財 連署人:薛 凌  盧秀燕 14、 財政部國產署105年度歲出計畫一般行政科目,有關第16細項推動公務行銷辦理業務宣導相關經費編列2,520千元,其中包括製作文宣資料、場地布置及宣導等費用,鑑於上述費用應以國家財政困難宜簡單布置即可,建議減列10%,共計刪除252千元。 提案人:許添財 連署人:薛 凌  盧秀燕 15、 單位名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40 10款10項2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國有財產業務-01國有財產接收保管 本年度預算數:56,079千元 建議【V】刪除數:2,000千元【 】凍結 增刪理由: 民國105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接收保管編列辦理土地登記、複丈及申領地籍圖簿等所需規費費用6,448千元,經查104年度同項預算費用僅為4,448千元,為求撙節預算,故建請刪除本項預算數2,000千元,以撙節經費。 提案人:薛 凌  趙天麟 連署人:許添財  盧秀燕 16、 單位名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43 10款10項2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國有財產業務─02國有財產管理處分 本年度預算數:902,489千元 建議【V】刪除數:5,312千元【 】凍結 增刪理由: 民國105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處分管理編列委外辦理巡管已出租國有土地,增列委辦費5,312千元。經查,民國104年預算書並無編列相同項目之委辦案件,且巡管、清查國有土地應是國產署分內之事,為何需花費公帑另以委外方式處理?編列此委外經費預算恐有怠惰職守之虞。為求撙節預算,故建請刪除本項預算數5,312千元,以撙節經費。 提案人:趙天麟  薛 凌  許添財  盧秀燕   17、 單位名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 】歲入   【V】歲出單位預算書頁次:39 10款10項1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國有財產業務─01國有財產接收保管 本年度預算數:56,079千元 建議【 】刪除數:   【V】凍結:1,000萬元 增刪理由: 民國105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編列國有財產業務下國有財產接收保管費用5,607萬9千元,經查為辦理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分署、辦事處等19各單位辦理國有財產接管登記、勘(清)查分割及產籍管理等業務。根據審計部報告指出,全台灣遭到非法佔用的國有地共有31萬筆,面積3萬1,000公頃,換算市價約在800億元。各部會被佔用的土地,經濟部下的台糖面積最大,293公頃遭佔用,中油其中油12公頃,台電0.6公頃,台銀有0.5公頃,土銀0.6公頃被佔用,國防部被佔用的土地達231萬公頃。國有地再利用,不應只有商業利用才是唯一選項,各部會和國產局必須以縣市政府為主體,思考如何真正還地於民,又能替政府開拓財源。故建請凍結本項預算數1,000萬元,待國產署提出未來國有地之相關接收保管政策原則報告及如何擴大國有地之使用機能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薛 凌  許添財  盧秀燕   18、 單位名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 】歲入   【V】歲出   單位預算書頁次:43 10款10項2目 節 科目(工作計畫)名稱:國有財產業務─02國有財產管理處分 本年度預算數:902,489千元 建議【 】刪除數:   【V】凍結:1,000萬元 增刪理由: 民國105年度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處分管理編列9億248萬9千元,為辦理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分署、辦事處等19個單位辦理國有財產管理及處分等業務。依據財政部統計,全台被占用的國有土地高達2.8萬公頃,被公民營機構或民眾占用,面積相當於1,079座大安森林公園;經查近年來國產署清查及處理被占用地上物爭議不斷,占用型態其實有很多種,有惡意重大的違建,也有簡易的種花、種菜,甚至有基於安全及環境清潔,圍籬納管的,但是,依規定使用補償金卻以同一標準計收,導致民眾多有怨言。又基於公平正義原則及國庫權益,如何界定處理範圍、執行方式、對國庫收入影響及可解決多少占用問題等,都是國產署應優先考慮之因素,但國產署動輒以拆除為名、欲提起司法訴訟恐嚇承租人,亦造成民怨沸騰,故建請凍結本項預算數1,000萬元,待國產署提出如何改善處理占用問題之民怨爭議報告後,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薛 凌  許添財  盧秀燕   19、 關務署105年度歲出計畫關稅業務科目,有關緝毒犬培訓中心年需環境清潔費及保全費共計3,702千元,經查,根據關務署網站有關培訓中心目前僅刊出三隻緝毒犬,而相關清潔及保全費每個月高達308千元,顯有浪費公帑之嫌,建議刪除預算2,000千元。 提案人:許添財 連署人:薛 凌  盧秀燕 20、 關務署105年度歲出計畫關稅業務科目,有關清潔費用編列I5,983千元,鑒於基本環境清潔乃關務署職員舉手可維護之勞,應縮編相關清潔人員費用,建議減列10%,共計刪除1,598千元。 提案人:許添財 連署人:薛 凌  盧秀燕 主席:另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1案。請宣讀。 臨時提案 主旨:鑒於政府資訊公開法促進公開透明之立法意旨,便於民眾更加了解政府施政與預算運用,且有助於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爰要求主計總處於104年11月起施行每月上網公告行政院已核准之第二預備金動支細目、申請數及核實動支數。 提案人:薛 凌  吳秉叡  許添財  盧秀燕 主席:有委員提出主決議提案1案。請宣讀。 財政部預算案主決議 鑒於營利事業產生之虧損可後抵盈餘之年限,自九十八年所得稅法第三十九條修正後,虧損可以分十年沖抵。但企業併購法現行條文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虧損可後抵年限並未同時修正,致使與所得稅法規定年限不一致。惟即使企業併購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經此次修正,與所得稅法第三十九條同步,若遇競合時亦可能發生適用企業併購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與適用所得稅法第三十九條,因生效日期不同而有不同結果。爰建議此次企業併購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之修正應同時訂定溯及既往之規定,將適用範圍溯及至所得稅法第三十九條修正之九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以避免將來發生適用疑義。 提案人:潘維剛  曾巨威  費鴻泰  盧秀燕 主席:提案宣讀完畢,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因有委員再遞提案進來,為了給委員方便,所以今天的提案有兩本,現在開始進行協商。 處理第1案。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第1案是刪一般行政經費5,000萬,我跟各位委員報告,整個財政部的預算才4億5,000萬,其中人事費3億5,000萬,剩下的行政費1億當中,業務費才9,200萬而已,獎補助費是促參的,不能刪。整個業務費才9,200萬,拜託! 蔡委員正元:之前的財政部長不曉得是誰,刪4億。 主席:等一下,你們不要那麼快啦! 張部長盛和:那個還包括…… 蔡委員正元:這個是薛召委提的,一定要強力支持,我們就刪4億,好嗎?加碼。 主席:許委員,你對第1案有何看法? 蔡委員正元:那個財政部長搞不好是許添財,我們先砍再說。 費委員鴻泰:刪5,000萬這麼少幹嘛!刪5億。 蔡委員正元:贊成,統統刪。 主席:好了,你們兩個不要鬧了! 費委員鴻泰:不是我要砍,是你們…… 主席:許委員的看法呢?如果沒有,我們就撤案。 費委員鴻泰:撤案。 蔡委員正元:贊成。國稅局預算都不准刪,統統都刪財政部的,我們一次就把它幹掉,好不好?部長,明年絕對不會是姓張的。 主席:許委員,有沒有意見? 蔡委員正元:我支持薛凌委員,我加碼。 許委員添財:我跟你講,薛凌委員在這裡,她撤案了。 蔡委員正元:怎麼可以撤案呢,要勇敢一點。 費委員鴻泰:這個案子沒有意義,我建議撤案,好不好? 主席:好,撤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2案。 請財政部秘書處聶處長說明。 聶處長繼榮:這是因應檔案法的需要。 費委員鴻泰:我建議速度快一點。 聶處長繼榮:謝謝委員,因為政府機構工作增加,一些工作都需要正式人員,像收發、檔案整理等工作就委外處理,我們的訴願會的工作量現在也增加,需要民眾的訴訟…… 許委員添財:你們是1,200多萬,都是新增的嗎? 聶處長繼榮:不是。 許委員添財:原來是多少? 聶處長繼榮:沒有新增,一毛錢都沒有新增。 許委員添財:一毛錢都沒有?年年都要這樣嗎? 聶處長繼榮:我們現在都有管制,我們的業務正在挪動,人員是遇缺不補。 許委員添財:好啦!減20萬。 聶處長繼榮:報告委員,千萬不能減,他的薪水是25,000元,假如減了20萬,廠商就沒有利潤,一毛錢都沒有。 許委員添財:那就減2萬,這樣明年就有利潤了吧! 聶處長繼榮:盡量…… 主席:減2萬元,好不好? 蔡委員正元:2,000元! 主席:第2案刪減2萬元,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蔡委員正元:刪2,000元!明年部長還是…… 主席:蔡委員,已經決定2萬元。 處理第3案。 聶處長繼榮:第3案也是秘書處的案子,跟各位委員報告,因為這裡面…… 費委員鴻泰:全部預算才250萬,你們刪40%,添財兄,這個錢不要刪,好不好? 許委員添財:沒有,這個部分可以省,要刪。 費委員鴻泰:留待表決。 聶處長繼榮:自己已經刪了120萬。 許委員添財:你自己已經刪了? 聶處長繼榮:對,刪了120萬。我們的預算書跟去年比我們刪了一百多萬了。 許委員添財:沒有再減的空間嗎? 張部長盛和:已經刪了一百多萬了。 聶處長繼榮:委員,拜託一下,因為我們真的有…… 許委員添財:你不老實喔!部長說不能刪超過10萬。 主席:委員,他們已經自動刪了一百二十幾萬。 聶處長繼榮:自動刪了127萬。 張部長盛和:沒有錢了,真的。 許委員添財:好,那就撤案。 主席:第3案撤案,不予處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4案。 張部長盛和:獎補助費是給地方做促參…… 費委員鴻泰:盧委員不在,本席建議撤案。 主席:第4案撤案,不予處理。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許委員添財:我要說一下,我不反對撤案,你補助地方用意很好,促參很重要,但是你被騙的錢要追回來,追多少回來到目前為止沒有人知道,搞不好委員都被騙耶!財政部長被騙錢! 在場人員:金管會規定半年內…… 許委員添財:那是以後,但是過去的,你要追回來啊!追多少回來?高雄一件是15萬,到現在你已經發五十幾億出去了,才收高雄15萬?你對陳市長比較不客氣,才15萬你也跟他收?其他倒1、2,000萬的都沒有收?我們做一個附帶決議,不能只有3年,過去真的被騙…… 費委員鴻泰:許委員,都已經撤案了,還做什麼附帶決議呢? 主席:第4案。 許委員添財:我們是建議他把以前被騙的錢追回來,補助他,又沒做,被騙了…… 主席:他是建議。 費委員鴻泰:幫忙寫一個建議案,好不好? 許委員添財:對啦! 主席:第4案寫一個建議案,等一下再宣讀。 許委員添財:補助要用騙的,這是不可以的。 主席:接下來處理第5案。 請財政部國庫署阮署長說明。 阮署長清華:我說明一下,其實我們的業務都是做一些比較低階的工作,這個跟去年的金額是完全一樣,我們總體的一般行政費比去年減少了八百多萬,已經自己先砍了,這些是業務上必須的,請各位委員支持。 許委員添財:你們要提高效率,你們每一年都編這麼多,像公文影像掃描現在的掃描技術都可以省很多錢,不用紙張等費用,所以你稍微減一下,這部分一定要省,以前需要影印,現在都不用了,這些都可以省下來。 阮署長清華:我們來檢討。 許委員添財:不是檢討,而是馬上省,你看可以省多少? 阮署長清華:就跟剛剛部裡面一樣…… 許委員添財:他要發包,你不用啊! 阮署長清華:要,一樣啦! 許委員添財:發包,你在定底價的時候,就嚴格一點,真的很好賺啦!都是那些人在承包,每年都是那些錢,但是技術進步,成本降低了,你們的預算卻不減少,就是不對!真的,我不是故意找你麻煩,真的有這樣的必要啦!你說要減多少? 主席:他說要減2萬元。 張部長盛和:那就跟部裡面一樣減2萬元,好不好? 許委員添財:好,讓人家知道,還是可以節省,成本都降低了。 主席:第5案刪減2萬元,請問各位,由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6案。 阮署長清華:跟委員報告,這是菸品健康福利捐,我們…… 主席:第6案,因提案委員不在,不予處理。 第7案,因提案委員不在,不予處理。 第8案,因提案委員不在,不予處理。 第9案,因提案委員不在,不予處理。 費委員鴻泰:我負責。 主席:第10案不予處理。 處理第11案。 許委員添財:凍結一下。 主席:凍結10萬。 費委員鴻泰:如果要凍結,就按照我們的慣例凍結五分之一,好不好?預算總共多少錢? 蘇主任俊榮:明年是1億220萬。 費委員鴻泰:許委員,你有什麼問題? 許委員添財:電子發票。 費委員鴻泰:電子發票是我們要推廣的。 蘇主任俊榮:不刪,凍五分之一。 主席:第11案原提議刪除200萬,現在不予刪除,改凍結五分之一,提報告, 第12案不予處理,麻煩國產署署長會後到趙天麟委員辦公室跟他說明一下,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處理第13案。 莊署長翠雲:這筆預算比104年減少14萬,我們已核實編列,這筆費用包括同仁的健康檢查、各縣市及本署等19個單位的環境清潔費,清潔工作是委外辦理的,以減少機關任用的人力。 許委員添財:撤案。 主席:第13案撤案。 處理第14案。 莊署長翠雲:這是宣導經費,我們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開發時,會到各縣市跟財政、都市發展、經發等局處宣導,告訴他們:為配合縣市、目的事業產業發展需要,國有土地會盡量配合提供,這個部分我們一直在積極推動。另外,有的承租人需要換約,我們就下鄉告訴他們換約,以免時間過了影響租期、租約。 許委員添財:以前我要你們檢討定價太高的問題,那不是公開標售的,而是合併使用,合併使用是特定對象,土地不給他就沒有價值了,但是你們一拖再拖,請問現在檢討情形如何?把地價定那麼高,明明只要那2、3平方公尺就可以解決整個建案,結果為那2、3平方公尺跟你們談了2年,你們要價那麼高,簡直比釘子戶還可惡,請問你們檢討了沒有?改善了幾件?另外一個是速度問題,我前天才接到一個陳情案,地點在台南市光明街,他家門口前面十幾公尺的土地申請多久了?這塊土地你們不可能標售,也不可能標租,一定要給他的,為什麼要拖?別人跟他討論價錢拖了2年,他不跟你們討論價錢,結果拖了多久?他接受你們的價格,照理說,你們應該馬上辦的,他為什麼再來陳情?本席建議預算凍結,請你們進行業務檢討。 主席:第14案凍結五分之一,再來報告。 第15、16、17、18案比照第12案不予處理,請國有財產署署長會後到趙委員天麟辦公室說明。 處理第19案。 饒署長平:我們不只3隻緝毒犬,總共有90隻,包括新生的小犬、老犬。 費委員鴻泰:緝毒犬應該多一點,否則門戶大開還得了。 主席:保障人民的身家安全。 許委員添財:撤案。 主席:第19案撤案,不予處理。 處理第20案。 饒署長平:第20案是清潔費,這個年度我們又減了119萬。 許委員添財:撤案。 主席:第20案撤案,不予處理。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費委員鴻泰:今天是審財政部的預算,跟那個無關,下次碰到主計總處的時候再討論。 主席:好,不予處理。 現在處理潘委員維剛等所提主決議。 潘委員維剛:所得稅法本來就已經修正營利事業產生之虧損可後抵盈餘之年限,主要是鼓勵企業併購,但是企併法比較晚通過,時間上有落差,變成法律適用問題,因此他們建議把這個主決議放在這裡,原來是要直接修改企併法,但他們說放不進去,所以就變成一個主決議。 張部長盛和:這是企併法,不是財政部主管的,應該修企併法第三十八條。 吳次長當傑:企併法沒有放追溯條款。 潘委員維剛:企併法已經通過了,但因時間有落差,才產生法律適用問題。 吳次長當傑:這個案子我了解,業者確實有反映,當時他們也認為企併法應該要追溯,以減免所得稅等相關稅賦,但因當時疏忽了所以沒有建議,現在如果這樣建議,這個法源還是在企併法。 主席:潘委員,企併法應該在經濟委員會。 潘委員維剛:企併法也修過了。 吳次長當傑:根本解決之道還是要在企併法增列追溯條文。 潘委員維剛:由於修企併法的時候沒有辦法放進去,院長才裁示等審查預算時再放進來。 吳次長當傑:經濟部是企併法的主管機關,可能要放在企併法。 潘委員維剛:經濟部那邊也會放一個主決議。 吳次長當傑:這個部分是在修所得稅法…… 潘委員維剛:所得稅法本來就這樣規定的,對我們來講,是一樣的。 吳次長當傑:應該在企併法那邊…… 張部長盛和:所得稅法和企併法都修過了,現在怎麼辦? 潘委員維剛:現在是法律適用問題,因為那個沒有辦法修法。 張部長盛和:建議修企併法,然後溯及既往,也就是企併法要同時訂定溯及既往的規定。 許委員添財:本席建議將本案改為臨時提案,讓經濟部和財政部知道有這個問題。 主席:改為臨時提案第2案。 吳次長當傑:會後跟經濟部討論一下,讓經濟部知道這個問題。 潘委員維剛:好。 許委員添財:如果沒有爭議,你們送提案過來,逕付二讀,就可以解決,為什麼這些都不做?既然民間有共識了,為什麼立法院這麼沒有效率?像這樣的法怎麼會有修法問題呢?大家都有共識、沒有爭議,逕付二讀就可以解決掉,該做的都不做,真的很奇怪。 張部長盛和:建議修正企併法,如果財委會有決議,我們就去函給經濟部,請他們修改企併法。 主席:修正為「……爰建議財政部會同經濟部研修企併法……」。 潘委員維剛:所得稅那邊沒有問題。 主席:修正為「……爰建議財政部轉知經濟部修正企併法相關條文……」。 潘委員維剛:部長,現在一致了,不是要修企併法,因為企併法已經修了,只是兩個法律的修法時間有落差而已,所得稅法本來就修了,照所得稅法就可以了,但那個時候企併法還沒修,兩個沒有同步,那邊已經修了,跟這裡一樣,也是10年。 許委員添財:如果兩部法律競合,時間上有問題,能不能用特別法的方式實施? 潘委員維剛:上次院長主持時做的決議是,不要修在裡面,原來是修企併法的時候就直接回溯,但他說不要修在這裡面,直接放預算的主決議就好。 許委員添財:如果修企併法時沒有注意到回溯問題,現在也要修法,才能回溯。因為跟其他法不一致,所以需要回溯,修法就ok了,因為法律競合而要回溯,當然要修法,除非有特別法優於母法…… 主席:修法的時間有落差。 吳次長當傑:我們會後轉知經濟部,主動跟經濟部討論一下,看看要怎麼解決。 許委員添財:如果涉及稅務問題,企併法是不是特別法? 張部長盛和:是。 許委員添財: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所以一定要修特別法。 張部長盛和:企併法是特別法,一定要修法。 (繼續開會) 主席:宣讀協商結論:第1案撤案;第2案刪減2萬元;第3案撤案;第4案撤案;第5案刪減2萬元;第6案至第10案不予處理;第11案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改進方案報告後,始得動支;第12案不予處理;第13案撤案;第14案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第15案至第20案撤案;臨時提案第1案不予處理;臨時提案第2案倒數第3行「爰建議……」修正為「爰建議財政部轉知經濟部修正相關條文。」其餘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以上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協商結論修正通過。 宣讀審查結果: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歲出預算、融資財源調度等預算案除照協商結論外,其餘部分均照列。另,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請問各位,對審查結果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日會議議程進行完畢,現在休息。 休息(13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