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2日(星期四)9時3分至10時54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碧涵 主席(陳委員淑慧代):現在繼續開會。 繼續進行今日議程。 一、繼續審查105年度行政院主管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科技部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等附屬單位預算案。 二、邀請科技部部長、文化部部長等相關單位就「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規劃與建置」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議程第二案的專案報告尚待協商。首先,我們先進行討論事項,處理105年度行政院主管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科技部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等附屬單位預算案。 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各附屬單位預算數及委員針對預算所提之提案。 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 特別收入基金─行政院國家技術發展基金(P.311-314) 預算數部分: 業務計畫請參閱預算書第311-312頁 基金來源374億7,047萬3,000元 基金用途387億2,647萬3,000元 本期短絀12億5,600萬元 解繳國庫無列數 委員提案部分: 1、 單位名稱: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單位預算書頁次:13 款項目節 【 】歲入一增列: 【 】歲出一【 】減列:   【 】凍結:2千萬元 案由: 基金用途『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創意臺灣智慧政府計畫』科目原編列300,000千元,凍結2千萬元。 說明: 1.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05年度預算於「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新增「創意臺灣智慧政府計畫」編列經費3億元,係為加速推動「ide@ Taiwan 2020(創意臺灣)政策白皮書」各項內容,並且鼓勵各機關開發資訊服務創意方案、爭取創意先機、滿足民眾需求。 2.惟查,該計畫105年度框列列3億元,卻無具體內容,僅設提報原則及推動目標,尚待各部會提報子計畫推動升。而部分推動作法與其他計畫類似,應通盤檢討現存相關科研計畫目標,以避免資金重複投入。 3.綜上所述,爰提案凍結『創意臺灣智慧政府計畫』科目2千萬元,俟科技部針對『如何推動創意臺灣智慧政府計畫,提出具體實施方案』,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淑慧 連署人:黃志雄  孔文吉 案由:105年度「創意台灣智慧政府計畫」,提案凍結2千萬元,俟科技部針對如何推動創意台灣智慧政府計畫,提出具體實施方案,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科技部說明: 一、105年度「創意臺灣智慧政府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編列3億元係為加速推動「ide@ Taiwan 2020(創意臺灣)政策白皮書」,秉持創意優先、民眾有感、產業帶動等原則,嚴格篩選部會優質計畫,期望透過前瞻科技之研發與應用,嘉惠民眾生活福祉及產業創新發展所設置。鼓勵各機關開發資訊服務創意方案,以最精省有效的方式,滿足民眾需求,並制定機動且有彈性之子計畫提報與開發制度,以掌握各機關發展創意之先機。機關提報之計畫以急迫性、創新性及科技發展為限,後續將開發成果併入政府資通訊建設群組計畫,以持續發展民眾需要之政府資通訊服務。 二、今確保各部會提報計畫之不重複性,本計畫審查過程中設計有跨機關會審機制,對於重複提報或同質性之計畫,皆可藉此查察及篩除,另對各部會已規劃或執行中之計畫,國發會皆有所掌握,不致發生計畫重複發生之情形。 三、計畫執行階段須依國發會執行期中考評機制提報執行狀況,若有不符原訂期程及關鍵績效指標(KPI),則機關須滾動修正執行方式,以符合計畫精神及預期效益。計畫變更影響計畫執行成效或原執行目標時,國發會得安排專案審查會議審核內容,邀集科技會報辦公室與科發基金參與會議,並請主管機關及執行機關(構)進行簡報說明。結案考評或結案複評作業原則以書面審查方式進行,必要時得以會議審查方式進行。若審查後決定持續編列預算推動,將轉提報電子化政府計畫。 四、本計畫具體實施方案說明如下: (一)本計畫將秉持下列3點原則協助各機關提報子計畫項目: ●鼓勵機關發展創意方案:以「ide @Taiwan 2020(創意臺灣)政策白皮書」為基礎,鼓勵各機關開發資訊服務創意方案,以最精省有效的方式,滿足民眾需求。 ●彈性機動的發展制度:制定機動且有彈性之子計畫提報與開發制度,以掌握各機關發展創意之先機。 ●以急迫性創新需求為標的:機關提報之計畫以急迫性、創新性及科技發展為限,後續將開發成果併入政府資通訊建設群組計畫,以持續發展民眾需要之政府資通訊服務。 (二)105年度預計工作包括: ●整合智慧聯網與智慧商務,發展兼顧隱私與資安之最佳解決方案。 ●建立政府與民間資料中心介接模式,引進民間創意,活化政府資料與創新發展。 ●分析巨量資料及網絡社群意見,發展民眾需求發掘模式。 ●發展跨載具多元通路,俾利提供一致性政府主動遞送服務。 ●前瞻試行「創新服務採購」以及「資訊服務調處機制」,促進創新產品及服務之商業化以及創新產業加速發展。 ●整合主動及被動推播技術與微定位功能,推動國內文化導覽友善體驗。 ●建立危險物品及一般公共運輸資訊流通交換介面,俾利推廣加值應用服務。 五、本計畫攸關國家前瞻科技發展先機之掌握,懇請 委員支持本預算。 2、主決議 單位名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一、「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105年度編列「創意臺灣智慧政府計畫」3億元,為新增計畫,由國發會主政。 二、惟查,創意臺灣計畫係為加速推動「ide@ Taiwan 2020(創意臺灣)政策白皮書」各項內容,並且鼓勵各機關開發資訊服務創意方案、爭取創意先機、滿足民眾需求,105年度暫編列3億元,無具體內容,尚待各部會提報子計畫推動。上開白皮書涵蓋「基礎環境」、「透明治理」、「智慧生活」、「網路經濟」及「智慧國土」5大構面,其提報原則如下:1.鼓勵機關發展創意方案。2.彈性機動的發展制度。3.即時支援,適時協助。4.以急迫性創新需求為標的。又依創意臺灣計畫,國發會審查過程中,將檢視相關部會提報計畫是否符合「ide@ Taiwan 2020(創意臺灣)政策白皮書」各項急迫重點工作,並例舉31項推動目標及推動作法,惟所例舉部分推動作法與其他計畫類似。例如,「智慧生活」構面下衛福部所負責之以資通訊科技強化日照中心服務社區長者量能,完備失能者與獨居長者之智慧服務網絡,即與105年度衛福部所編行動寬頻計畫─推動4G遠距智慧健康照護服務類似;「智慧國土」構面所例舉建立全國智慧防災情資平台等,科技部及內政部等均編有相關經費;科技部亦曾就此計畫提出請國發會釐清目前部會署已推動相關工作之重疊性之意見。是以,審查機關允應盤點現存相關科研計畫,避免資金重複投入。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3、主決議 單位名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一、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05年度「基金來源」編列「權利金收入」8億4,550萬7千元,占基金來源374億7,047萬3千元之2%,另「國庫撥款收入」357億2,739萬4千元,占基金來源之95%。 二、本院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關於行政院主管特別收入基金─科發基金之決議16.:「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歷年來,皆仰賴國庫撥款維持運作,本年度國庫撥款比率更超過96%,主管與管理機關有必要採取具體作法,提高他項歲入之比率。矧系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中所匡列之特定收入來源,為『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智慧財產權及成果等收入歸屬中央政府部分』,但中央政府各機關今年度繳交智財權收入8億2,922萬2,000元,其估算標準欠缺明確依據,……科技部並應於往後年度系爭基金預算書中,載明各資助機關智財權收入估算大要。」。 三、科發基金99年度至103年度各年度權利金收入均低估,決算數平均較預算數高1億0,726萬3千元,高約13%。105年度編列權利金收入8億4,550萬7千元,雖依立法院決議於科發基金預算案載明各資助機關智財權收入估算大要,然仍較99年度至103年度平均決算數之9億4,253萬9千元為低,且低編金額近1億元;又近年度政府致力推動科研計畫之研發成果應用,權利金收入應呈增加趨勢,爰105年度權利金收入允應參酌過去實際繳交情形覈實編列。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4、主決議 單位名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一、「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105年度編列非國家型科技計畫33億9,189萬3千元,其中新增「創意臺灣智慧政府計畫」3億元及「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規劃與建置」2億元。 二、惟查,考量科技發展具變化快速之特性,於科發基金編列跨部會署之非國家型計畫,係為彈性調整經費配置,支應各部會署具時效性及重要性之研發計畫,惟近年來呈增加趨勢。105年度跨部會署之非國家型計畫新增「創意臺灣智慧政府計畫」及「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規劃與建置」計畫,似因預算籌編倉促,未及納入各執行機關年度預算,而納編科發基金應急;又,跨部會署計畫各部會僅以代收代付款處理,未於預、決算書表達,不利審議及監督。各部會署執行之計畫應循預算程序編列預算支應,且歷年科發基金已預留部分經費供具時效性且重要性之科技計畫於預算編列後申請,允宜就跨部會署之非國家型計畫設定合理上限,以避免持續增加,影響本院審議及監督。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5、主決議 單位名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一、「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項下105年度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費用327億7,911萬6千元,扣除補助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52億7,202萬6千元後,多為補助國內大專校院及經科技部認可之學術研究機構進行學術研究等。 二、惟查,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4點,計畫主持人執行研究計畫應依補助用途支用,申請機構並應確實審核。復依上開要點第25點,申請機構執行研究計畫之各項支出,疑有虛報、浮報情形者(包括科技部查核發現、外部檢舉、政風查處案件、司法偵查/起訴/判決案件),由科技部進行初審後,提專案小組會議審議之。查98年度至103年度間,科技部專案小組會議審議補助計畫浮報、虛報案件計29件,認定浮報虛報者計27件,共追繳877萬6千元,專題研究計畫浮報、虛報金額未見減少。 三、101年3月間部分教授涉及以假發票浮報、虛報經費等情事,經科技部與主計總處檢討經費報支相關規定後,於101年10月放寬科研經費之流用及支用彈性。惟除經費報支制度宜予檢討外,科技部於補助經費核銷之監管亦有缺失,經監察院103年6月12日提出糾正:「公務機關補助研究計畫經費之審查欠嚴謹,部分教研人員不當使用研究計畫經費,虛報、浮報情況嚴重,且於事發後部分計畫主持人與機關首長猶企圖合理化不當行為,混淆視聽,斲傷教研人員清高、誠實形象;又科技部長期漠視補助研究計畫支用經費之合理性,同意與計畫無關之支出得予報銷,對補助案件經發現浮報虛報者,亦不予處理,肇致經費報銷屢有不實;另該部查核抽樣以件數為準,未將支出之金額納入考量,忽略重要性原則,復未對內部控管不良之執行機構,提高其抽查比率,長期任容缺失存在;經核均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1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非營業部分: 作業基金-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P.179-183) 預算數部分: 業務計畫請參閱預算書第179頁 業務總收入147億4,423萬1,000元 業務總支出116億9,733萬9,000元 本期賸餘30億4,689萬2,000元 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51億5,125萬1,000元 國庫增撥基金額6億9,790萬元 委員提案部分: 1、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為推動國內科技產業發展,提升國家整體經濟動能,政府已投入超過2,500億元經費用於擴張建設科學園區,然近十年僅新竹科學園區收支情形呈現賸餘,中部科學園區及南部科學園區幾乎年年短絀,造成國家資源沉重負擔。爰決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檢討科學園區近年來營收情形不佳之原因,並提出具體改善計畫。相關資料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2、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台南園區休閒服務業收入近年均為虧損,僅依靠租金及門票收入無法支應折舊、保險及房屋稅等費用,且部分空間至今仍然閒置,營運狀況不佳。爰決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檢討台南園區營運情形不佳之原因,積極督導提升園區收入以達成損益平衡。相關資料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3、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 有鑑於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來源除仰賴政府撥款外,園區管理費收入及廠房土地租金收入等均為基金重要來源,然至今仍有部分園區土地出租率過低,以致園區土地出租收支情形為短絀。爰決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檢討科學園區土地出租率過低原因,具體提出解決方案。相關資料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4、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針對自69年度國科會於新竹設立科學工業園區,並陸續開發南部及中部科學園區,完成北、中、南三核心園區,期能吸引產業進駐,帶動國內傳統產業轉型,創造高科技產業發展契機。 惟經查:(一)、部分園區之土地出租率仍待提升。截至103年8月底止,各園區規劃可供出租土地計1,534.27公頃,已出租面積為1,358.28公頃,尚有175.99公頃未出租。新竹科學園區其中宜蘭園區已開發土地出租率僅2.38%、新竹生醫園區及銅鑼園區土地出租率亦分別僅為56.62%及59.96%;中部科學園區其中二林園區土地出租率僅17.31%、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土地出租率僅21.61%。(二)、南部科學園區廠房出租率僅有待改善:截至103年8月底止各園區可供出租廠房計924個單位,已出租821個單位,尚有103個單位未租用,平均廠房出租率為88.85%。其中以南部科學園區之高雄園區70.67%最低,有待改善。 綜上所述,科學園區已完成開發之土地及廠房,迄103年8月底,新竹生醫園區、銅鑼園區、宜蘭園區、二林園區及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土地出租率偏低,南部科學園區內台南園區及高雄園區廠房出租率僅約7成多,各科管局允應積極招商,改善土地及廠房出租欠佳情形。基此,爰要求科技部將檢討改善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預算提案總彙整表逐項審查討論之委員發言,倘無法獲致共識,則先行保留,留待稍後處理,現在開始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處理第1案,第1案是本席的提案。請科技部針對本席的提案,提出書面說明後,再予以解凍,好嗎? (繼續開會) 主席(陳委員碧涵):報告委員會,今天的議程原本有兩項,剛才有委員建議,本席原本安排的第二項專案報告,擇日再排,讓今天的議程單純化,很抱歉,許多受我們邀請跨部會的官員都已到場準備,我們下次再邀請各位,與預算案無關的部會可以先行離席。 黃委員國書:(在席位上)我今天來就是為了下一個案子。 主席:有些跨部會的案子是這樣,因為跨部會包括文化部、衛福部、農委會等,只要與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規劃與建置有關的部會,今天都已經邀請他們來,我們就另擇期再邀請他們。謝謝,辛苦各位了,與預算案無關的部會可以先行離席。 黃委員國書:(在席位上)文化部今天不用來嗎? 主席:對,今天是審查科技部的科發基金。現在開始處理。 (進行協商) 黃委員國書:主席,我建議今天先審查預算,看今天預算審到什麼時候審完,就接續下一個議案。 主席:我本來的意思就是這樣,但是現在委員有不一樣的看法。 黃委員國書:蔣委員是說沒有專案報告,所以不能先審預算,他的意思是這樣。 蔣委員乃辛:主席,因為今天是審查科發基金,基金審完之後,會有一個專案報告,而是項專案報告又與今天科發基金的預算相關連,所以本席剛才詢問科技部到底有沒有相連的預算,如果有的話,既然要作專案報告,當然就表示對預算有意見,所以應該在專案報告完之後,再來審查預算,而不應該先審預算,再作專案報告。 黃委員國書:蔣委員的意思是先報告,然後再審預算,可是現在主席決定先審查預算。 蔣委員乃辛:如果跟預算有關的話,當然應該先報告,然後再來審查預算。 主席:事實上,我今天安排這個專案報告是跟預算無關,而是就這個案子的內容,我認為有必要讓所有的委員同仁透過質詢更了解行政院有這樣的規劃,以及究竟往什麼方向,畢竟這是未來優質生活的實驗場域,這些應該都是我們很關心的,所以今天議程的安排是前面先審科發基金,審完之後稍作休息,然後再進行第二個議程,作專案報告,所以當初安排是項議程與預算無關。 蔣委員乃辛:因為對中興新村的議題,我一向非常關心,今天我來的主要目的,也跟黃委員一樣,是要了解他們提出的專案報告,可是如果你今天把專案報告擺在一邊,待會審到中興新村的預算,我一定會凍結,一直等到專案報告完之後再來審議,一定是這樣做啊! 黃委員國書:有多少預算是跟中興新村有關係? 在場人員:就這一項。 黃委員國書:那個案子就先擱置,保留。 主席:我建議,如果委員對這個計畫有意見的話,我們屆時可否等黨團進行預算協商時提案,這是一個選項。 蔣委員乃辛:不需要,那時候提案,我不一定會參加。 主席:但是我一定會去代表各位,另外一個選項是…… 陳委員淑慧:那個計畫多少錢? 主席:只有2億。 蔣委員乃辛:那2億就凍結,等專案報告完再來審。 主席:我想就不要這麼複雜,因為…… 蔣委員乃辛:照程序是這樣的。 主席:另外一個方案是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先把第二個專案報告放前面,大家考慮一下,但是要在9點半之後,因為我原先通知文化部是在9點半之後。 陳委員淑慧:我們現在先決定這2億要如何解決,然後再作處理。 黃委員國書:程序照走啦! 蔣委員乃辛:這2億的部分,凍結就好了。 主席:那就照我今天安排的議程? 黃委員國書:對啦! 主席:好,謝謝各位委員的支持,我們先處理第1案。 陳委員淑慧:第1案,我請科技部針對計畫如何執行送書面,好不好? 主席:好,就照…… 黃委員國書:主席,我有意見。 陳委員淑慧:部長,你說在書面報告裡面有,是不是?請將第1案…… 主席:剛才已經說第1案照列,以書面…… 陳委員淑慧:第1案作為建議案,然後提供書面報告? 主席:本案列為建議案,提供書面報告。 黃委員國書:第1案是科技發展計畫,本席對這個案子有意見,我們台灣整體科技發展計畫是由科技部負責掌管推動,我們台灣現在面臨非常嚴重的人才外流,今年我們看到很多大專院校頂尖的教授人才都被挖角到中國大陸,可是我們卻一籌莫展,毫無對策,最近在科技部的官網上,竟然還出現幫對岸中國某一所學校徵才的訊息,這實在是太諷刺,怎麼會有這樣的問題?聽說官網上放置幫中國徵才的訊息是從9月份就已經開始放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難道我們科技部還要等到媒體報導之後,才會發現有這回事嗎?還是長期以來,我們科技部就默認科技部是可以幫中國的學校徵才?就此,你們今天必須要提出明確說明,到底徵才的訊息是怎麼放上去的?難道我們科技部都沒有設防?這會讓我們很多大學的頂尖教授在看到官網之後,誤以為科技部真的鼓勵他們前往中國大陸任教,其間影響太嚴重了,所以今天我要求科技部一定要把這件事說清楚,而且不但要說清楚,還必須提出懲處名單,這件事一定要說明清楚,到底是科技部誰放的?科技部一定要有人負責,懲處名單的層級到哪裡?今天請科技部一定要作成處理。 主席:請部長針對這件事提出說明。 徐部長爵民:先請次長說明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林次長一平:在國科會時代,科技部就有提供網頁讓受補助的單位,主要是學校,讓他們發布徵才廣告,不過這在辦法中講得很清楚,必須是受補助的單位才能做這種事。今天之所以發生這種事,是因為刊登廣告的那一位原本是在受補助的學校單位服務,擔任研究人員,後來離開學校之後,就擅自把徵才訊息po上網,當然我們的確有疏失,不應該讓已經不受補助的人員刊登上網,所以這件事我們刻正進行檢討,看要如何防範,同時我們也發現一個問題,就是受補助學校人員離職的資訊,我們科技部並不會拿到,所以我們也考慮如果要讓學校刊登這類資訊的話,應該經由學校來做,而不是個人,因為學校是受我們補助的單位,所以就沒有離開的問題,這樣對象就會很明確。 黃委員國書:這是誰的疏失?是科技部哪一個單位的疏失? 林次長一平:整個疏失最後的主管是我。 黃委員國書:所以你要自請處分? 林次長一平:是。 黃委員國書:部長,次長要自請處分? 徐部長爵民:委員,我想這件事情是因為我們提供一個平台,讓學校可以相互對外徵才,這個作法原本是希望讓許多學校能夠很方便來做這件事。現在出現某個人離職到大陸去,之後卻把徵才的資訊po上網的個案,我們現在知道這件事之後,以後就…… 黃委員國書:你們以後要如何防範?你能保證以後不會再發生類此事件嗎? 徐部長爵民:之後只要離職,我們就會把他的帳號取消,不過問題是離職一事,現在還隔著學校,有人離職,學校並不會告訴我們,但我們現在就要求…… 黃委員國書:我想要了解這個徵才訊息放在官網多久了?難道你們都沒有人去看官網的內容?任憑他把這項訊息放在你們的網站上,從9月份到現在,你們也好像習以為常,幫中國學校徵才好像是稀鬆平常的事情。 林次長一平:委員說得沒有錯,這件事不應該發生,就我們的了解,過去也不曾發生過,因為學術界大家都會遵守規定,平常資料放上去之後,科技部有很多相關的資訊也一直在流通,除非是要找工作感興趣的人才會特別去看,這的確是我們的疏失。 主席:其實科技部真的是我們國家人才媒合的重要平台,今天發生這件事,有2個步驟要改進,一是上傳資料的資格限定跟系統要再審慎設計,二是因為學校對我們科技部並無通報的權利義務,所以是否可以協調進行追蹤,讓之後只要參與科技部補助案的學校,遇有人員異動時,尤其是研究人員,都要通報我們一下,讓我們可以做兩個圈圈的防範?但是我覺得這件事,次長積極督導的確是應該的,但是若論及懲處實在有點嚴重,不過誠如黃委員所說的,這的確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議題。 黃委員國書:我覺得要以正視聽。因為現在台灣頂尖人才外流問題非常嚴重,中國有好幾所大學都透過許多管道吸引我們頂尖的人才到他們那邊去,結果我們科技部自己的網站卻還鼓勵大家去那邊徵才,這實在是太諷刺了。 徐部長爵民:我們絕對不是鼓勵。 黃委員國書:這方面就是有這樣的問題,所以科技部一定要處理,一定要以正視聽,而且一定要提出懲處的名單,否則根本就沒有辦法遏止。 主席:先調查好不好?看調查結果如何再決定後續要怎麼辦。 黃委員國書:令本席比較驚訝的是,這個訊息可以發在網站上那麼久,科技部竟然都不為所動!為什麼會這樣? 主席:部長,你們要回去檢討。 黃委員國書:到底是什麼原因?應該在放上去的當天就要求刪掉了,怎麼會可以放那麼長的時間? 徐部長爵民:我們如果知道的話,當然會…… 黃委員國書:怎麼會不知道呢?科技部的官網是誰負責?至少要懲處那個技術師吧! 林次長一平:是,我們會檢討。 黃委員國書:請科技部提出一份懲處名單,好不好? 林次長一平:是。 主席:請跟委員報告後續處理的情形。第1案凍結500萬,俟提出書面報告即可解凍。 現在處理上次保留的提案,這是蔣委員乃辛的提案,像針對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編列的29億4,516萬3,000元,要求凍結5億5,000元,請蔣委員發言。 蔣委員乃辛:我的提案是凍結5億5,000萬元,不過前瞻司有跟我溝通過,我也已經了解,基本上,我某種程度上接受前瞻司的說明。但是因為中興新村高等園區的2億也是在科發基金裡面,說實在的,原先我們還沒有注意這筆預算到底是什麼樣的狀況,但是在主席安排進行專案報告以後,我們才了解行政院根本就還沒有核定這2億…… 主席:這2億是有核定的,那個計畫已經在預算裡面。 蔣委員乃辛:在預算裡面並不表示行政院有核定,請你們把核定的文拿給我看。 徐部長爵民:其實不大可能所有的計畫都要有行政院正式的核定…… 蔣委員乃辛:當然要。 徐部長爵民:可是計畫這麼多…… 蔣委員乃辛:像文化部也是一樣,要報經行政院核定,如果行政院沒有核定,我們就沒有辦法審查。這個計畫一共要多少錢?只要2億就可以全部解決了嗎? 徐部長爵民:委員說的是中興新村這個案子嗎? 蔣委員乃辛:對,就是要建構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 徐部長爵民:但是我們現在要處理的是這個29億的案子。 蔣委員乃辛:在科發基金裡面有2億是用來建構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嗎? 徐部長爵民:有。 蔣委員乃辛:這個規劃的總經費是多少? 徐部長爵民:就是2億。 蔣委員乃辛:只要2億就可以全部做好嗎? 徐部長爵民:沒有,2億是先期…… 蔣委員乃辛:對嘛!那整個要花多少錢? 徐部長爵民:之後是在各部會做營運,包括文化部,我們科發基金就是第一年。 蔣委員乃辛:裡面有5,000多萬是用來修15棟房子嗎? 徐部長爵民:我們等一下會提出詳細的…… 蔣委員乃辛:這跟這部分的預算有關,所以本席才說要先報告後審預算。 徐部長爵民:我們今天本來就有準備好要報告。 蔣委員乃辛:本席認為程序上應該要先報告,讓我們了解之後才能審預算,這就是本席的意思。你們現在要先審預算,我還是要提出這些問題,所以在沒有專案報告之前…… 徐部長爵民:委員所提這個29億的案子並不是那個計畫。 蔣委員乃辛:對,我知道,可是我是針對科發基金凍結5億,那我現在要求凍2億,就是中興新村建構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那個部分。 主席:就是指定凍結建構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的經費。 蔣委員乃辛:本席對其他部分沒有意見。 主席:其他部分就不凍結。 林次長一平:我們等一下進行專案報告,等報告之後再來決定要不要凍結。 蔣委員乃辛:現在就是在審預算,怎麼可以等一下再凍結? 主席:蔣委員的意思就是指定先凍結建構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的經費,剛剛我們也說要保留,其他部分先通過。 蔣委員乃辛:本席就是指定建構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的這2億元經費,如果在你們專案報告以後,就沒有議程再來處理這筆預算了,要主席另外再排會議來處理這個預算,這樣程序才有完成。 主席:我們就照蔣委員乃辛的建議,這個保留的提案只凍結建構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的2億元經費,等專案報告以後我們再來處理這個凍結案。 現在進行主決議第2案至第5案,是不是都可以遵照辦理? 徐部長爵民:沒有問題。 主席:接下來進行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總共有4個主決議,科技部都會遵照辦理嗎? 徐部長爵民:沒有問題。 主席:好。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105年度行政院主管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科技部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等附屬單位預算案經協商結論如下:一、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有關推動整體科技發展計畫─(二四)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2.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2.(3)創意臺灣智慧政府計畫之預算凍結5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有關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規劃與建置」計畫凍結2億元;另外通過4項主決議。二、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部分:「業務計畫」隨同基金來源、用途別調整,「基金來源」374億7,047萬3,000元照列,「基金用途」387億2,647萬3,000元照列,「本期短絀」12億5,600萬元照列,「解繳國庫」無列數。三、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部分:「業務計畫」隨同「業務總收入」、「業務總支出」調整,「業務總收入」147億4,423萬1,000元照列、「業務總支出」116億9,733萬9,000元照列,「本期賸餘」30億4,689萬2,000元照列,「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轉投資計畫」無列數,「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51億5,125萬1,000元照列,「國庫增撥基金額」6億9,790萬元照列;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通過4項主決議。 105年度行政院主管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科技部主管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等附屬單位預算案已經審查完竣,做成決議如下:「依協商結論通過,委員提案未涉及之部分,預算均予照列。對於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送交本委員會並分送各委員,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議程的第二案。 現在請科技部徐部長報告。 徐部長爵民: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各位委員對於中興新村未來發展定位的關心,科技部很榮幸到 大院就「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規劃與建置」計畫提出專案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正。 首先,請各位委員看這張整個中興新村的圖,最上面就是北核心,中間綠色的部分是中興新村,最底下是南核心區,我們今天討論的「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規劃與建置」計畫主要是在中興新村的部分。中興新村有工商服務大樓,希望讓青年創業者來進駐,接下來就是藝術村,等一下文化部會就藝術村這個部分做詳細的報告。接下來就是工商服務區,工商服務區有兩個地方。左邊有一個松園5、6館,這裡有40戶管理局整建的單身宿舍,在兒童公園旁邊會營造農業市集,再往下右邊是金城社區16戶有眷宿舍。再下來有一個小巨蛋,那是將來進行文創活動的地方。在左邊有工研院的宿舍,那是未來智慧生活住宅示範區。再接下來就是南核心區,現在就是中創園區,有進駐了一些高科技的研發單位,包括工研院、資策會、可速姆和百佳泰等企業,目前有非常大的旗艦企業已經申請創意的研發,我們正在積極處理中。我等一下的報告內容就是集中在中興新村的這幾個地方,最困難之處就是那邊有很多宿舍,有的是空的、有的有人住,我們就是逐步的去進行,以下分為幾點報告: 一、計畫願景 本計畫係配合行政院將中興新村建構為「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之政策,期望建構具備國際化特質之永續居住環境,提供智慧化食衣住行育樂醫療等生活機能,以吸引優秀青年創業者至園區發展新創事業,亦可結合園區南核心區已進駐研發單位協助與諮詢,如工研院、資策會等提供公用開放式核心實驗室進行整合產學研合作,進而發展創意設計及提升產品價值。 中興新村全區將作為未來優質生活創新應用的實驗基地,提供各種具前瞻與未來性之產品測試的環境,將園區做為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 此外,鑒於台灣人口已邁向高齡化社會,本計畫將推廣遠距智慧健康照護,以中興新村作為示範實驗場域,除可服務區內研發人員、青年創業者及民眾外,並透過其使用及意見回饋,希望能將遠距智慧健康照護推廣至全國。 二、工作項目 為達成前述願景,並逐步朝願景持續推動,本計畫為基礎性之前置作業工作,第一年之工作項目包括以下五項子計畫,由各部會共同合作推動: (一)推動科技藝術發展(文化部、科技部): 1.建構科技藝術駐村集散地,提供科技藝術家創作、聚集及交流之場域,招募誘導藝術家或青年創業者進駐。 2.辦理藝術村前期規劃,由文化部委託專案小組辦理藝術村規劃、推動、遴選等相關前期作業。後續再視前期作業結果,預計徵選國內外藝術家進駐研究、創作,促進國內外科技藝術家交流對話,以期落實科技人文之結合與交流互動、催化科技藝術創作能量。 (二)整合性照護雲端系統服務(衛生福利部):建構智慧雲端量測系統、設置雲端個管團隊、提供遠距照護整合式諮詢服務。 (三)優質生活實驗場域基礎建設(科技部):整建工商服務大樓、強化無線通訊網路環境、建構智慧安全監控設備。進行以上智能化之規劃建置,除可提升園區廠商生活與生產等工商服務機能,亦有效活化中興新村既有閒置房舍,帶動園區發展。 (四)優質農業市集(農委會農糧署):營造優質綠能農業市集、宣傳國產優質農產品及具生產追溯性、建立從生產端直接到消費者之供應鏈結通路、營運假日農業市集。 (五)成立專案計畫辦公室(科技部、工研院):專案計畫辦公室將統合協調各部會作業、統整本計畫各項專案工作並追蹤管考工作進度,有效推動計畫之執行。 三、南投縣政府於101年3月15日公告高等研究園區區內約234公頃為文化景觀區,104年4月18日公告文化景觀保存維護計畫,大部分範圍皆劃設為保存維護第一類(原貌保存)及第二類(外觀保存但局部可彈性調整使用),共佔約74%,保存程度甚高,本部期望藉由本次計畫,運用科技,除使得中興新村獨特之文化景觀得以保存,並結合傳統與高科技,成為「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活絡中興新村。希望各位委員支持,以利業務推動。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請文化部洪部長報告。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安排今天的會議,邀請文化部就「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規劃與建置」提出報告,本計畫係科技部配合行政院將中興新村定位為「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之政策,計畫內容包含推動科技藝術發展(文化部)、整合性照護雲端系統服務(衛生福利部)、優質生活實驗場域基礎建設(科技部)、優質農業市集(農委會農糧署)、專案辦公室(科技部、工研院)等。其中,有關推動科技藝術發展之內容,文化部說明如下: 一、科技藝術在國內的發展現況與困境 臺灣的科技發展已臻成熟,人文藝術在國際上亦有相當之能見度,二個領域的跨界結合及激盪碰撞,將展現更為多元的藝術型態,並帶給人類新視野及思索文化延展的可能性。文化部自99年即爭取資源挹注科技藝術的新興領域,近年來亦漸有成效,除了在國內引發跨界創作風潮,亦於國際上展露頭角。 科技藝術創作成本非常高昂,科技藝術資源整合及取得不易,包含設備、技術、人才、舞台、經費等,科技藝術界人士建議政府成立一軍火庫的平台,提供或出借相關資源及設備,以降低創作及製作成本。科技藝術運用科技設備作展演,需經過多次實驗、調校及測試,每移動一次就需歷經龐大且繁複的裝卸過程,故科技藝術所需的特殊展演空間,是走在前衛實驗的藝術家們感到最困擾也最欠缺的部分。有鑑於此,建置一個從實驗、排演到展演,具備永續性、超越傳統舞台的專業展演空間,顯有其必要性。 二、文化部科技藝術政策支援 文化部自99年起辦理推動科技與表演藝術結合政策,101年至103年辦理「臺灣展演藝術科技化旗艦計畫」,104年起辦理「臺灣科技融藝創新計畫」,皆為鼓勵國內視覺藝術及表演藝術界以科技從事跨領域創作及運用,辦理科技結合表演藝術、傳統藝術及視覺藝術等相關工作,各子計畫工作項目如下: (一)科技融藝─表演藝術:補助團隊從事跨域創作研發、成果展演,辦理臺灣科技藝術節及科技藝術展示會,並致力於科技藝術媒合育成推廣。 (二)科技融藝─傳統藝術:開發建置新媒體展示系統,進行研發與推廣;辦理傳統音樂、戲曲跨界創作,透過和當代劇場的激盪,進行傳統表演藝術的跨界實驗。 (三)科技融藝─視覺藝術:邀請相關專業人士發表論述、案例分享或經驗交換等方式進行科藝深度交流;培育科技藝術跨域合作專業人才;辦理科技藝術跨域合作專案補助及科藝展演活動,鼓勵跨域合作並引介相關案例。透過新媒體軟硬體科技技術,建置國立臺灣美術館環館及展覽導覽、典藏展示系統;以多感官虛擬實境之技術,讓參觀者多重感官體驗藝術;辦理庫房管理系統之維運以及流通運輸控管,以確保作品展出狀況。 經過歷年的科技藝術推動計畫,已見耀眼成績,近期佳績包含:獲文化部補助之藝術家周東彥於英國國際劇場設計展獲得「最佳互動與新媒體」大獎、黃翊於林茲科技藝術節演出並於紐約首屈一指之3DL藝術科技中心駐村,且獲美國經紀公司簽下全球代理經紀約、安娜琪舞蹈劇場於林茲科技藝術節演出並獲後續國際巡迴演出邀約等;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國光劇團推出之傳統藝術與科技跨界演出〈小劇場.大夢想〉103年入圍「台新藝術獎」提名,創造新形態科技與傳統表演藝術的跨界結合;103年國立臺灣美術館選送藝術家傅雅雯赴西班牙LABoral藝術與創意產業中心駐棧創作,駐棧期間作品〈釋放的邊緣〉並受邀於2015年波蘭新媒體藝術節展出。 三、以中興新村為基地推動科技藝術計畫之初步規劃 目前國內尚缺乏科技藝術專業實驗場域,該場域應具備實驗、研發、排練、交流、展演等功能,集結表演藝術家、科技人員、劇場工作者之專業,運用先進科技研發設備,呈現臺灣科技藝術跨域成果。文化部配合中興新村定位為「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之政策,建議實驗場域未來規劃方向如下: 辦理科技藝術駐村,由科技部中科管理局整修14間宿舍及31號倉庫,提供科技藝術家創作、聚集及交流之場域,招募國內外科技藝術家或青年創業者進駐,並由文化部協助辦理藝術村規劃、推動、遴選等相關前期作業。 有關藝術村之定位,將以歐洲核子研究組織(CERN)之Arts@CERN計畫為參考範本。CERN為一個科學研究機構,位於瑞士日內瓦,該機構積極發展藝術計畫,讓藝術家進駐科學場域,進行研究創作。在105年1月我們將有兩位藝術家到CERN去駐村,在未來合作成熟以後,如於中興新村建置此一駐村集散地,將使藝術家有機會與周圍「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及科技單位進行互動、碰撞。預計徵選國內外藝術家進駐研究、創作,開啟科技與藝術的對話,也促進國內與國外科技藝術家的交流,以期落實科技人文之結合與交流互動,進而催化科技藝術創作能量。 四、未來展望及結語 臺灣科技藝術深具潛力,年輕的科技藝術家創作能量正值高峰,亟需具前瞻性的科技藝術政策予以支持,而「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規劃與建置」即提供藝術家更健全的創作環境。 為充實實驗場域之專業硬體及空間,未來文化部將研議在中興新村成立「科技實驗室」,進行技術研發、實驗及合作,建議實驗室透過工研院之協助與諮詢,充實所需之技術及硬體設備;建置「科技藝術排練場」,選擇足夠高、寬、縱深之空間,具備劇場設備及高空懸吊系統,並提供專業科技設備供運用或租用,以降低創作成本;建置「展演空間」,展演空間與排練場的空間大小,與國家兩廳院實驗劇場為1:1之空間,供團隊作成果展演或試演;為符合科技藝術團隊長期進駐使用之需求,建置宿舍、辦公室、會議室等,以使團隊運作更為順暢。 另外,未來將引入科技藝術活動,活絡實驗場域藝文氛圍,將文化部的科技藝術節以及補助科技藝術結合科技跨界創作作品,安排至實驗場域演出或交流。在加強人才培育及媒合服務方面,與科技部合作辦理團隊、技術提供者之媒合輔導、專業諮詢,作為實驗場域之科技與表演藝術整合平台。 本部期望透過中興新村實驗場域完善的規劃,形成科藝合作之良好機制及有機性的循環,發揮臺灣科技藝術的豐厚實力。 以上報告,謝謝各位委員的支持,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黃委員國書代):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質詢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現在請陳委員碧涵質詢。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自從廢省之後,我們對於中興新村的定位做了很多的思考,在2002年曾經想做大學城計畫,2006年有藝術家駐村計畫,2007年還有人提議要做NGO的會議中心,2008年也有提到養生村,直到2009年愛台十二建設時,才正式將中興新村定調為高等研究園區。剛剛徐部長也報告到,現在有廠商進駐、綠能、研發,還有招商等等,這些進度我們都很關切。本席想就教洪部長的是,此專案中第一項就是推動科技藝術的發展,洪部長應該很清楚,本席在第5會期和第6會期總質詢時,已經提出要在中興新村打造一個科技與表演藝術跨域實驗基地,這部分也獲得院長的支持,所以當時指派了之前的張善政部長及現在的蔡玉玲政委來協助落實這個基地,我們也盤點了相當多的資源,包括也去中興新村的高等研究院園區,其實中科管理局幫忙了很多的協調工作,還有科技部和國家實驗研究院中所擁有的技術和資源。 要推這個基礎研究計畫,其最重要的是,本席希望藉此機會讓各位了解,這並不是只為了表演,也不是因為現在國際上正流行數位藝術,所以要盲目追尋此種表演形式,當初本席會提這個建議案,是因為看到政府非常努力,我們是一個IT大國,可是我們的產業只有代工,可以獲得的加值利潤,往往是因為我們的科學家和研發人員有專業,但卻沒有消費端的命題能力,也就是他們缺乏想像力,而表演創作者所擁有的就是豐富的創作力,就如同好萊塢的電影,很多在電影劇情中的設計,幾年後就真的變成消費產品。我當時認為表演創作者沒有程式、科技的背景,所以光靠想像並無法突破其表演形式,尤其像浮空投影、虛擬實境等等,其創作的形式非常多元。我們有創作的渴望,卻沒有創作的實力,而研發單位的科學家和國家的設備資源是充分的,因為我有盤點過,所以當時是希望如果這兩個族群有直接對話的機會,其實藝術家的命題和想像對產業端的工程師是有很大的啟發,他可以將其轉到未來消費產品的消費和創價之中。 本席之所以會看中中興新村,其實還有另一個原因,因為它在清泉崗有37條國際航線,且國家歌劇院正在那裡準備啟動,其定位也是想走數位藝術,它富有文化政策要西進,再加上中興興村的周邊,不論是草屯、霧峰,乃至於大里智慧園區,還有亞洲大學、中興大學和智慧博物館,往南還有鹿港、雲林等藝術聚落,其周邊是非常完整的,當時希望透過科技和社會藝術的對話和創作,在該處定點做數位藝術節,且可以成為國際上有品牌的藝術節。其實,部長,你知道嗎?今年歐洲12大藝術節在票選最具有影響力的,其中就有你剛剛報告的林茲,數位藝術的展演需要很多資源,不可能在每個劇場都設數位劇場,因為空間大小、設備不一樣,在城市設計方面,每到一個劇場就是一個挑戰,所以有必要在一個地方打造數位劇場,然後讓藝術家和科學家所研發的東西在劇場裡展現,這樣除了可以帶動創作各取所需、工業發展可以加值利用以外,其實最重要的是民眾可以去思考假設以工業園區的模式來看,在先端技術方面,工研院就是在做研發,他們研發出來的東西和技術可以移轉給廠商,廠商可以再將其變成商品行銷到世界各地。表演藝術也是一樣,如果我們有個實驗基地,idea就可以利用科技變成作品,這個作品就可以到各個地方去展現,然後又可以變成消費運用的靈感來源。如果表演藝術是個產業,就必須在此處打通任督二脈。 另外,本席還有一項訴求,就是還要在中興新村內成立一個幕後技術製作及人才培育中心,也就是將所有和表演藝術有關的幕後技術,不論是燈光、服裝、造型,乃至動畫特效、電影後製特效等都集中於此,因為這是高等研究園區,做的都是研發和技術的養成,所有人才可以在此接受訂單並製作,然後發展出新的產業鏈,而且是一條鞭,此外也可以讓學校來這邊實習、見習。我們常說文化部無法勝任人才的培育,如果把核心職能和鑑定標準系統引進人才培育中心,同時可以考照,有關考照的部分,本席在總質詢時已經和毛院長講過,核心職能鑑定的下一步應該是要做抵免學分,可以讓它非常有彈性,也就是說年輕人如果擁有這樣的技術,就不須在僵化的制度中再讀4年、6年或8年,只要有創業的機會,他可以去實際的工作場域應徵,當他發現仍有不足時,就可以再回到校園充實,這是以文化部的需求帶動教育部來協助、參與的第一個發端。這樣的做法可以改變過去教育部做什麼,文化部就在後面看看能做什麼的型態,現在不一樣。 如果有本席所提議的中興新村計畫,再加上部長剛剛報告的藍圖,我覺得這就是從文化政策和人才培育的角度,結合現在發展的制度,還有國家實驗研究院轄下的六大中心,透過雲端的媒合,引進所有的技術,然後再網羅國際數位發展人才,我們在中興新村就可以做我們的國際藝術節。本席所講的都是重要的精神,透過今天的專案報告,我認為有必要讓大家了解這樣的主張,在座的各位以後就是此一資源和計畫的推動者,如果能夠清楚地了解這個概念,往後做的方向就不會有偏差。 另外還有個重要的議題,有關中興新村的使用彈性方面,徐部長、洪部長可能還需要再努力。本席今天有提個臨時提案,就是希望洪部長協助成立一個平台和省政府協商,因為我們需要挑高的空間,希望在不花任何其他的硬體建設費用下來建造數位劇場和1:1的排練劇場等,有關這個提案,再請部長好好地協助,可以嗎? 主席: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好,非常謝謝委員的指正,您所提的我完全認同,目前也朝這個方向在努力,我們會分成幾個步驟來進行:第一,有關藝術駐村的部分,非常感謝科技部修繕14間宿舍和31號倉庫,將來可以讓國內、國際科技藝術人才在此處合作,同時透過科技部的媒合和科技單位合作。第二,有關產業鏈的問題,事實上,我們希望科學實驗基地變成一個大的產業鏈,尤其委員剛剛提到backstage centre的概念,我們會同時在此處進行產訓合作。第三,在流行音樂方面,目前我們已經建立了和教育部的平台,就是採學分學程的方式,而不是學位學程,因此只要修過學分就可以進入此行業。第四,有關核心職能方面,我們和勞委會已經將一些核心職能做了一些修正,目前仍繼續修正中,未來核心職能會分成兩方面,一方面是如果他本身就有職能,經我們認證後可以讓他加值,使得業界能夠找到人才,另一方面是核發核心職能專業的證照,使得取得證照的人將來能在業界發展。 陳委員碧涵:最重要的是,要在中興新村引進這個制度,並加以發展。另外,不要忘記台中市、南投縣,乃至雲林等區域,都要邀請他們一同加入。 洪部長孟啟:這部分我們都在規劃當中。 陳委員碧涵:好,謝謝。 主席(陳委員碧涵):請黃委員國書質詢。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中興新村要轉型為科技藝術村的方向很好,但成敗的關鍵在哪?在人才。我們有什麼可以留住人才?這個問題很重要。請問我們一年有多少公私立的教授被對岸挖角? 主席:請科技部徐部長答復。 徐部長爵民: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並沒有這方面的統計數字。 黃委員國書:好,請問科技部有沒有負責幫對岸學校或機構徵才的業務? 徐部長爵民:當然沒有。 黃委員國書:可是你們的官網上有幫對岸在徵才,請問你們要怎麼解釋?這不是科技部的業務嘛!你說是疏失,台灣的高科技人才(包括藝術人才)流失,留不住台灣,你們都沒有因應的對策,請問一年有多少人流失?非常地多,但你們卻一無所知,不僅沒有對策,也不知有多少高階人才外流、被挖角到對岸去,而且你們的官網還大剌剌地幫對岸的學校機構徵才,真的是太諷刺了!如果這是疏失的話,請問是不是科技部的同仁要受到懲處? 徐部長爵民:有關業務方面,我們目前在了解詳細的狀況。 黃委員國書:這是疏失嗎? 徐部長爵民:是疏失。 黃委員國書:那該不該有人受到懲處? 徐部長爵民:我們會看情形,先了解狀況後,一定會…… 黃委員國書:一定會有人受到懲處? 徐部長爵民:一定會有防範和未來的防範措施。 黃委員國書:那當然要啊!本席要求這個事件一定要有懲處的作為,請問這是科技部哪個單位負責的? 徐部長爵民:目前是資訊處。 黃委員國書:資訊處處長不用負責嗎? 徐部長爵民:我們會檢討。 黃委員國書:不用負責嗎?起碼資訊處處長要懲處吧! 徐部長爵民:真的要負責的應該是部長。 黃委員國書:如果是部長要負責,請您自行懲處。 徐部長爵民:好,我自行懲處。 黃委員國書:說得很輕鬆。 徐部長爵民:一點都不輕鬆,有很多事情要做。 黃委員國書:往後如果再發生一次這樣的事情,你要怎麼處理? 徐部長爵民:不會讓它再發生了。 黃委員國書:很好,如果再發生的話,請部長自行請辭下台。 徐部長爵民:要下台是非常容易的事,把事情做好比較困難。 黃委員國書:這是你們的官方答復,如果再發生一次,你真的要下台了。 另外,上星期六文化部舉辦金音獎的活動,請問洪部長有參加嗎? 主席: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那天有其他的會議,所以請次長代表出席。 黃委員國書:所以你不太重視金音獎? 洪部長孟啟:也不能這麼說,因為確實有很多會議跑不掉…… 黃委員國書:你會參加金曲獎,但卻不參加金音獎,沒關係,我不追究你的理由。當天11月7日剛好是馬習會,當晚舉辦的金音獎中有不少音樂界人士嗆馬,媒體解讀金音獎變成了嗆馬大會,請問部長認為當天頒獎活動變成嗆馬大會與馬習會有沒有關係? 洪部長孟啟:當天意見的表達正好說明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開放、多樣性的社會…… 黃委員國書:有沒有關係? 洪部長孟啟:我們一直是非常支持…… 黃委員國書:支持嗆馬? 洪部長孟啟:支持對多樣性意見的發表。至於有沒有關係,我倒覺得那是個人意見的表達,媒體則有媒體的解讀。 黃委員國書:個人意見的表達?請問有多少人在那個頒獎活動上對馬表示不滿、嗆馬? 洪部長孟啟:就個人的態度…… 黃委員國書:有多少人? 洪部長孟啟:當天我不在場,大概是2位到3位…… 黃委員國書:我知道陳次長當天有在現場,請陳次長來答復這個問題。 主席:請文化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永豐:主席、各位委員。當天整個會場3個半小時,的確有3位音樂創作者…… 黃委員國書:我們稍微來看一下媒體的相關報導。 (播放影片) 黃委員國書:陳永豐次長就坐在第一排,臉色鐵青! 剛才次長說有3位,你認為這是個別行為還是音樂創作界的普遍心聲? 陳次長永豐:我個人認為是個人行為,當天上台的起碼有…… 黃委員國書:個人行為嗎?但你沒看到現場是全場歡聲雷動嗎?這是個人行為嗎? 陳次長永豐:大概是四分之一吧!全場四分之三沒有掌聲。 黃委員國書:次長,你要不要再看一次影片?你要我再繼續播放嗎? 部長,你之前知不知道金音獎頒獎典禮會變成嗆馬大會? 洪部長孟啟:對於任何一個活動,我們都沒有預期會…… 黃委員國書:次長知道嗎? 陳次長永豐:我們事先早就知道了。 黃委員國書:你早就知道了? 陳次長永豐:是。 黃委員國書:你早就知道有這樣的活動? 陳次長永豐:可能。 黃委員國書:你們之前就知道可能會有這樣的情況,那你們有沒有針對這些可能嗆馬的音樂創作人去做疏通? 陳次長永豐:我們尊重他們個人的言論自由,但我們沒有想到他們會用這種比較比較…… 黃委員國書:比較怎麼樣? 陳次長永豐:激烈吧! 黃委員國書:這件事情你有向總統府報告嗎? 陳次長永豐:這跟總統府毫無關係,完全沒有關係。 黃委員國書:次長,我知道你來自於總統府公共關係室,你與總統府的關係應該很好,總統府有沒有跟你表達關切或不滿?有沒有? 陳次長永豐:完全沒有。 黃委員國書:完全沒有?老實講喔! 陳次長永豐:對。 黃委員國書:文化部常常說謊,我現在不曉得是不是該聽你的,確定沒有? 陳次長永豐:確定沒有。 黃委員國書:沒關係,次長,如果有的話,你現在跟我講,我不會跟人家講的。 陳次長永豐:沒有。 黃委員國書:真的沒有嗎? 陳次長永豐:委員不用太期待,絕對沒有。 黃委員國書:有人跟我說,金音獎頒獎典禮的第二天,總統府就向文化部表達嚴正關切,要求不能再犯,有沒有這件事情? 洪部長孟啟:我從來沒有接到…… 黃委員國書:確定喔! 洪部長孟啟:對,絕對沒有。 黃委員國書:不可以說謊喔! 洪部長孟啟:我絕對沒有說謊,因為這件事情關係到事實的真實問題。 黃委員國書:部長,我認為你們應該要去瞭解為什麼音樂界對馬習會、對馬總統有這樣的反彈?金音獎頒獎典禮出現這樣的行動與作為,文化部應該去瞭解他們的作為是對當前的創作環境失望,對文化部整體音樂創作政策的不以為然,還是對馬總統領導的整個政府施政不滿,你們總是要去瞭解嘛!你認為是上述這三點中的哪一點? 洪部長孟啟:第一,我們當然會去瞭解,但是在本質上,我們認為流行文化最大特色就是「批判性」及「創意性」,尤其是在音樂方面,因為「批判性」及「創意性」讓其具有非常大創造衝力,而「批判性」及「創意性」有個東西需要連結,那就是內在的自我反思,內政自我反思可以讓他們變成…… 黃委員國書:照你這樣說,文化部整體政策都不需要反省了,反正創作人就是會批判,就是會反思! 洪部長孟啟:沒有,對於整個政策,我們是不斷在做滾動式的檢討,所以對於他們在這次盛會提出的意見,我們是非常重視,也會去瞭解。 黃委員國書:部長,對於他們那天這樣嗆馬,你有何看法?你認同他們嗎? 洪部長孟啟:我認為每個人都有發表言論的自由,我們尊重言論自由,尤其是對創作方面。 黃委員國書:你會不會對當天嗆馬的音樂界人士秋後算帳? 洪部長孟啟:當然不會。 黃委員國書:確定? 洪部長孟啟:這幾位人士是誰我都不知道。 黃委員國書:你又不知道了,所以…… 洪部長孟啟:因為我沒有去參加頒獎典禮。 黃委員國書:所以部長根本就不關心金音獎的獎項嘛! 洪部長孟啟:我們會對整個問題去做分析研究,但是我不會去管這個事情。 黃委員國書:11月27日金馬獎就要登場了,部長認為會不會繼續有嗆馬的行動出現? 洪部長孟啟:這個我不做預期。 黃委員國書:你也不會有任何的先前處理? 洪部長孟啟:百分之百不會,文化部絕對不會做這種蠢事。 黃委員國書:次長,剛才你說在金音獎頒獎典禮之前就知道會有這樣的情況,請問金馬獎有沒有消息?到時候會不會有類似的情況發生? 陳次長永豐:剛才部長已經答復,我們不做任何的預期,我們尊重創作自由。 黃委員國書:文化部還是要針對整體創作環境去做檢討,好不好? 洪部長孟啟:我們一直在做滾動式的檢討。謝謝。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本席提到中興新村高等園區的問題,行政院有沒有核定優質生活實驗場域的規劃與建置?因為這個部分與當時行政院核定中興新村高等園區的方向與定位不太一樣,包括財務計畫、償債的自償性比例等統統不一樣了,在這種情況下,等於是已經變更了行政院當時核定的內容,是否需要向行政院報告?是否需要行政院重新核定?以正常程序來說是當然需要的。當時並沒有考慮到高等園區竟然有90%會被劃為文化景觀保存區,而文化景觀保存區中又有74%是不能動的,也就是第一類與第二類保存區,在這樣的情況下,高等園區將來的發展到底是怎麼樣的走法?當初地方政府將其劃為文化景觀區時,本席就曾詢問過文化部龍部長,是不是應該由文化部來接手,甚至把高等園區拆開,南核心的部分由科技部處理,文化景觀區的部分則由文化部處理,這樣才名正言順,而且各司其職掌,可是當時龍部長堅持不肯,要科技部來負責文化保存景觀區部分。當時我也有去高等園區實地看過,在此情況下,目前的計畫跟原先的計畫90%完全不一樣,怎麼不用經過行政院核定呢?當然要經過行政院的核定,所以剛剛我才問有沒有經過行政院的核定,亦即行政院到最後是否同意把文化保存景觀區變成生活實驗場域,這是行政院到最後要決定的事啊!對不對? 主席:請科技部徐部長答復。 徐部長爵民: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一路都是行政院請政務委員來協調、規劃的,從102年10月17日那時就請國科會持續南核心的部分,然後103年…… 蔣委員乃辛:部長,你現在講的這部分報告上都有寫,因為時間關係,我們不再…… 徐部長爵民:是,一路都是行政院…… 蔣委員乃辛:雖然是由行政院政務委員主持,可是他畢竟還是不能代表行政院院會,兩者還是不一樣。規劃出爐後,照正常程序將來要不要經過國發會?還是要經過國發會,有關你的財務計畫自償性的問題,到最後還是要經過國發會。在這個情況下,即使由政務委員主持協調、規劃也不代表行政院,因為行政院有許多位政務委員,可能各有不同的意見,部會之間可能也有不同的意見,這是我剛剛提到的問題。 徐部長爵民:是,但是最後那個預算的確是毛院長親自核定的。 蔣委員乃辛:我再補充一句,毛院長還是不能代表行政院院會,我再度提醒你這句話。 請教洪部長,一個園區90%是文化景觀保存區,90%當中有70%是不能動的房子,文化部為什麼不願意接管? 主席: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當初我們主動跟南投文化局協調,他們分成三類:第一類是完全不能動;第二類是可以做內部的整修…… 蔣委員乃辛:原則上不能動,可是某種程度可做局部的…… 洪部長孟啟:外面如果做小部分的修繕是可以的。當初我們請他們做整個園區的評估計畫,並希望他加快速度,所以他後來加快速度了,而且我們自己也跟南投文化局協調,對於文化景觀的管理要按照文資法的規定,不要自己訂一些細則而讓整個園區被卡住,南投文化局也同意,本部文資局跟南投文化局局長之間有一個協調的平台,我們甚至進一步也跟他們談未來要怎麼合作…… 蔣委員乃辛:部長,這個園區中有90%是文化景觀區,為什麼文化部不能主導此案?為什麼一定要科技部去處理? 洪部長孟啟:因為文化景觀的劃定是地方政府的權責。 蔣委員乃辛:我知道,但重點是文化景觀劃定以後的運用,譬如像現在要規劃藝術村、科技跟文化的結合等等,這些都是跟文化部有關的…… 洪部長孟啟:因為當初劃歸的是科技…… 蔣委員乃辛:為什麼文化部不願意接管,這是到現在為止我還不能接受的。 洪部長孟啟:我們現在有兩塊,一塊就是…… 蔣委員乃辛:部長,現在這邊要弄一個藝術村,旁邊的九九峰呢?九九峰當時不是規劃要設藝術村嗎?弄了多少年,編了多少預算,到現在藝術村在哪裡?沒有啦!對不對? 洪部長孟啟:九九峰現在屬於低密度的生態園區…… 蔣委員乃辛:對嘛!已經從藝術村變成生態園區了嘛! 洪部長孟啟:因為它是屬於斷層帶。 蔣委員乃辛:所以這部分來講,在那個地方做國際藝術村,尤其是國際藝術村,到底地點合適不合適? 洪部長孟啟:對,九九峰後來在九二一地震時被否決掉了。 蔣委員乃辛:再請教部長,你有沒有看過寶藏巖? 洪部長孟啟:有。 蔣委員乃辛:寶藏巖怎會變成藝術村?就是龍部長任台北市政府文化局長時所提出的,然後由文化局主導變成藝術村,所以文化部才知道國際藝術村應該如何規劃,怎麼會由科技部去處理呢? 洪部長孟啟:對,所以現在我們跟科技部合作,規劃、主導這一切。 蔣委員乃辛:雖然你們合作,科技部將來房子的整修要不要經過文化部,還是要啊!對不對?因為你將來要使用。局長,你讓我把話講完,你不要先跟部長講意見,我也知道如果照文資處理的程序的確不必經過你,可是將來房子整修完成以後給文化部使用時,要不要徵求你的意見?當然要嘛!如果他整修出來的東西不如你的意,你要不要?對不對?既然通通都要經過你,你為什麼不能自己去主導?這就是我為什麼覺得文化部不應該這樣做。 洪部長孟啟:所以現在科技部撥給我們14棟以及37號倉庫,這部分是由我們主動規劃…… 蔣委員乃辛:這邊難道只有14棟跟3個倉庫嗎? 洪部長孟啟:另外還有文創園區這一塊…… 蔣委員乃辛:中興新村現在還有一千多戶住在裡面,這十幾棟夾雜在裡面,其他人贊成不贊成在住家旁邊弄一個國際藝術村? 洪部長孟啟:所以在這個方面…… 蔣委員乃辛:民眾的意見你們有沒有去聽過、徵詢過? 洪部長孟啟:這方面我們有去瞭解,而且像地方的民意代表也把意見…… 蔣委員乃辛:所以那一千多戶通通贊成嗎?所以地方上的一些住戶通通都贊成你們去搞一個遠距雲端的東西,搞一個青年創業的東西,搞這個藝術村,民眾都沒有意見嗎?所以這部分應該由文化部主導就中興新村文化景觀區將來要做什麼進行整體的規劃,科技部就去管科技研發,管科技產業,科技部哪裡有能力去管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呢? 洪部長孟啟:現在科技部也做了好幾個分工,有衛福部,有農委會,文化部是其中之一,對於科技與藝術的結合,文化部也全力在這方面努力,同時我們也準備跟台灣省政府協調…… 蔣委員乃辛:部長,講了這麼多,你還是堅持不肯主導此案嗎? 洪部長孟啟:不是,因為它已經全部劃歸給科技部了,如果劃歸給文化部,我們文化部責無旁貸。 蔣委員乃辛:這是可以調整的嘛!你們擔心什麼呢?這個不是問題嘛!所以你們真正的問題在哪裡?真正的問題可不可以講出來讓我們了解?文化部不能接或者不願意接的真正問題是什麼? 洪部長孟啟:所以現在院裡面指示蔡政委在做整合,文化部對於藝術這一塊絕不推託,而且撥給我們的14棟加37號倉庫這部分現在我們也在進行,另外我們也在規劃未來的小巨蛋是不是可以作為一個backstage center這樣的構想。 蔣委員乃辛:對,部長,你講的這些應該都是由文化部去主導整個景觀園區才對啊!這應該是你去主導才對啊!為什麼要科技部去主導呢? 洪部長孟啟:我們能夠主導固然是好事,但是現在全案係由院裡面統籌,由科技部主導。 蔣委員乃辛:請問部長,如果請文化部負責科技研發業務,你有沒有辦法做?你沒辦法做嘛!對不對? 洪部長孟啟:所以我們跟科技部合作。 蔣委員乃辛:如果文化部負責科技研發,你做不起來嘛!同樣地,找科技部負責文化創意,科技部做不起來嘛!對不對? 洪部長孟啟:所以我們跟科技部設有一個平台來處理這個問題。 蔣委員乃辛:哪有這種事情的,該文化部做的事情要科技部去做? 洪部長孟啟:比如科技實驗中心是我們來規劃,但是科技部來協助我們。 蔣委員乃辛:文化部為什麼不願意,我實在是搞不懂,如果當時台北市的寶藏巖是由別的單位做的話,寶藏巖就不會像今天這樣,這是很可惜的事情,所以我還是希望文化部勉為其難的承擔起來,90%的文化景觀保護區讓科技部去管真的是不對的,這樣的話…… 洪部長孟啟:將來如果回到2000年以前規劃作為整體藝術村的話,那我們文化部當然責無旁貸。 蔣委員乃辛:所以套用一句話,洪部長比龍部長還要牛,是不是? 洪部長孟啟:沒有,因為現在整個是由院裡面交給科技部做這件事,我們不能越俎代庖,但是你提出跟文化藝術有關的,我們現在都在進行規劃。 蔣委員乃辛:當然可以啊!你可以透過行政院重新做規劃,科技部負責南核心,你負責文化景觀區,各得其所,對不對?這才是正途嘛!謝謝。 洪部長孟啟:謝謝。 主席:中科管理局的王局長已經變成文化專家了,真的辛苦了。 請賴委員振昌質詢。(不在場)賴委員不在場。 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中興新村的所謂高等研究園區,到底是要由科技部主導還是由文化部主導已經談了好多年了,到現在仍未定案。雖然剛剛洪部長說行政院高層已將此案交給科技部主導,但是整個中興新村園區裡面,科技部能夠使上力的地方我想很少。再來是昨天我還從74號線經過,我一直很納悶當初是誰決定要用「高等研究園區」這個名稱,難不成還有「低等研究園區」的設置?同時,我也不懂「高等研究園區」的定位究竟如何?這就是我們為什麼會質疑究竟該由科技部或由文化部來主導的原因,請問何謂「高等研究園區」?我覺得這是讓人省思的第一個問題。 接下來我先請教科技部徐部長,剛才我已指出何謂「高等研究園區」的問題,請你們要好好思考;現在我在報告中發現你們是想把智慧城市的概念放入其中,在此我要請教部長,你們在中興新村推動類似智慧城市模式的園區,跟你們在中科、南科、竹科,以及行政院與國發會主導的「智慧台灣」又有什麼不同? 主席:請科技部徐部長答復。 徐部長爵民: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每一個智慧城市跟當地的環境都有很大的差異。 何委員欣純:我現在就是要請部長界定中興新村的「高等研究園區」為何?你們要推的智慧生活又是如何?其中有特別高等嗎? 徐部長爵民:這就像我們說要做前瞻性的研究,我們不能說某項研究是前瞻研究,其他不是這方面的研究就不前瞻,高等研究園區有一個很不一樣的地方,就是以研發為主。 何委員欣純:既是以研發為主,你們現在打算引進的產業定位與方向又是如何? 徐部長爵民:就是那種沒有大量製造生產與污染的產業。 何委員欣純:你這樣講也未免太模糊了,是不是請你具體講出究竟是哪個產業未來極具有發展潛力? 徐部長爵民:是指產業的研發與設計設要在那個地方…… 何委員欣純:你們這些學者專家就是讀書讀到博士還是不清楚我們在地的需求,本席認為,如果南投中興新村不做,就給我們台中大里來做,因為我們這裡有軟體科技園區,現在所缺少的就是纖維工藝博物館,這乃是科技與文化的結合,何以謂此?以我們生活中所需要的衣物為例,從傳統到現在仍一直在演進的就是纖維工藝,而且,以前在台中縣就累積了大量傳統手做的精緻工藝品,我們都知道,當前纖維工藝這個領域的確是非常進步,我相信在科技部項下的科研計畫也有這方面大量的研究計畫,現在台灣成衣業裡面有上市櫃公司確實賺了很多的錢,因為他們研發出一種新的布料,也就是纖維技術的創新,甚至全世界都要跟台灣這家廠商來購買這種布料,而且,目前在航太工業裡面也引進纖維創新的技術,請問部長,這算不算是研發? 徐部長爵民:當然算。 何委員欣純:所以,如果中興新村不能做的,就給我們台中大里來做,希望你們科技部跟文化部不妨到我們那邊來看看,我們現在纖維工藝方面不僅仍保有傳統手工,還累積了大量的能量,現在我們所要的乃是創新跟研發,為什麼不能結合起來,原因就在於科技部根本不了解在地的需求,所以,你們才一再推拖,到底該由文化部或是由科技部主導,事實上,應由你們兩個部門一起來做,至於你們溝通的平台都太形而上的學術論述,為什麼你們不去了解在地的需求?特別是我剛講到的纖維工藝可不可以變成產業量化的技術,當然可以!它們才是為我們台灣賺取大量外匯的前瞻性產業,請問部長,我剛才講的算不算是科技與文化的結合? 徐部長爵民:當然算。 何委員欣純:既然算,你要不要支持我們纖維工藝博物館的設立? 徐部長爵民:我支持。 何委員欣純:對我剛才點出的方向,請問文化部洪部長,你是否支持纖維工藝博物館的設立? 主席: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上次部裡陳次長已經到大里實地去看過,基本上,我們是支持這個博物館的設立,因為當初在台灣省的時候,我們對台中的定位就是屬於纖維編織,當時我們也在那裡做了非常深厚的田野調查,像台中也有原住民泰雅族的編織──尤瑪與象鼻部落就是明顯的實例。 何委員欣純:部長從省政府時期就在這個地方待了很長的時間,所以,現在可以如數家珍,但我現在只知道部長既然支持纖維工藝博物館的設立,請教部長,在預算上你要不要給予支持?同時也請教徐部長,科技部對這件要不要給予技術上的支持? 洪部長孟啟:未來文化部在預算上當然會給予支持。 何委員欣純:其實,文化就是生活的累積,我希望你們不要把文化搞到太形而上了,應從人民的生活當中來好好思考,科技則是為了人的生活而研發創新的,是不是? 洪部長孟啟:是的,我們現在跟科技部有一個很好的溝通平台,不僅有定期舉行會議,而且,我們也特別成立科技會報,跟科技部進行密切合作。 何委員欣純:你們文化部跟科技部之間不僅要有聯繫的平台,還應該從台灣人民生活當中思考如何讓文化跟科技結合在一起,講到這裡,我要跟部長提起一件最近媒體報導的事情,就是這兩天有舉辦兩岸文化研討會,請問部長,此項訊息是否正確? 洪部長孟啟:是的,這是在我們計畫裡面要做的事情。 何委員欣純:說真的,我不知道這項研討會的舉辦是不是跟馬習會有關係? 洪部長孟啟:沒有關係。 何委員欣純:但是我看到你們的新聞稿,好像你們是在呼應習大大所講的「我們要共享歷史、文化要共寫」,你們的司長在致詞時講到:「海峽兩岸原本就有臍帶相連的血緣跟文化」,讓人聽起來覺得很八股,好像在呼應習大大所講的話,對這個文化研習的平台,請問你們認為應該做哪些事? 洪部長孟啟:這個平台主要是跟產學界進行意見的交流與合作。 何委員欣純:是只有跟產學界進行交流與合作嗎? 洪部長孟啟:所以,我們將其定位在民間。 何委員欣純:但在你們的新聞稿中卻是寫著:希望能觀照到文化治理層面的有效方案,是當前兩岸交流的重要課題。在此我就要請教部長,文化治理層面的有效方案透過這樣研討會的舉辦,從去年到今年有沒有研討出什麼方案?剛才黃委員提到在舉辦金音獎的典禮上,得獎的流行樂手竟然可以在典禮上大聲地喊「馬英九下台」,部長,你認為在中國類似的場合上他們的流行樂手可以當場說「習大大下台」嗎? 洪部長孟啟:所以,這是我們台灣了不起也是很可貴的地方,我們的人民可以在總統府前罵馬總統,但是大陸人可以在天安門廣場罵馬總統,這是我們偉大的地方。 何委員欣純:部長今天在這裡跟本席大聲地講,請問部長,你敢不敢在中國舉辦的兩岸研討會中大聲這樣講?你們有點出我們的流行樂手到中國有講到對習大大或是對高層不利的話,就立即會被消音或是被箝制言論嗎?再者,台灣電影「賽德克.巴萊」到中國上映,馬上就遭到下片的命運,不能放映,請問你敢講話嗎?你在進行文化治理層面之有效方案的研討過程中,你敢講這件事嗎? 洪部長孟啟:我們絕不接受大陸要求跟我們訂一個文化協議,而是要求他們務實地解決我們所遇到的問題,一如委員剛才講到的問題。 何委員欣純:之前龍應台部長積極運作兩岸要簽訂文化協議,而你洪部長卻不要,你們的立場已經改變了,是嗎? 洪部長孟啟:因為協議就是訂一個大的框架…… 何委員欣純:剛才我提的問題部長好像還沒回答我,你們文化部的司長在新聞稿裡面講得很清楚:「海峽兩岸原本就有臍帶相連的血緣跟文化」,而部長剛才講台灣最偉大、最可貴的資產就是言論自由,身為文化部的部長與司長講出這樣的話,若是你們跟其他學者專家參加在中國所舉辦的海峽兩岸研討會,請問你們敢講這樣的話嗎? 洪部長孟啟:我們一定會在研討會中正確且清楚地表達我們的主張。 何委員欣純:你們最後還說文化部期盼能藉這個會議搭建兩岸文化交流意見平台,為兩岸文化治理層面提供具體建言,請問具體的建言是什麼?本席今天要提醒部長的是,舉辦這個要有意義,要有具體方案;在文化治理方面,你希望是兩岸可以共同來建言的具體方案,那麼就要先把台灣最寶貴的言論自由、台灣的流行音樂、電影可以在中國無拘無束的、自由的、沒有被箝制的,不用經過審批制度,合理的上映,這才是你們舉辦這類研討會時所該據理力爭的重點,你們要大膽的表態。請問你們有這樣做嗎? 洪部長孟啟:對,這也是我們一貫的立場。 何委員欣純:在去年和今年的文化研討上,你們可曾這麼做過?沒有啦!而這也是本席所質疑的地方。為了台灣,我們這個偉大的國家,你要堅定立場。 洪部長孟啟:我們一定維護國家利益,一定堅持我們的立場。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林委員德福、黃委員昭順、潘委員維剛、尤委員美女、陳委員淑慧及楊委員玉欣均不在場。登記質詢之在場委員均已質詢完畢。 鄭委員麗君、楊委員玉欣、陳委員亭妃、呂委員玉玲、許委員智傑及陳委員淑慧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鄭委員麗君書面質詢: 一、智慧城市(smart city)是臺灣未來基礎建設必須走的路,去年在審查20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本席也曾提出,運用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作為智慧化、自動化的先導區域,將可同時突破技術發展與國土運用的數項瓶頸。然而,行政院後來雖然也通過,將把中興新村定位為「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但從今天的報告中,可見高等研究園區的根本問題若未能真正解決、「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的前景依然不樂觀。科技部與文化部應該說明,這些問題如何解決? 1.2012年總統大選前,馬英九政府為了創造短期選舉利多,決定由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納編中興新村(含南內轆地區徵收土地),成立高等研究園區。惟所謂「綜合型研究園區」,缺乏明確定位、可行的營運模式和投資配套,計畫效益不佳,包括「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在內的計畫,若未能突破此種困局,成果亦無法期待。 2.高等研究園區之所以成效不彰,主要原因是缺乏高等教育或其他類型的研究單位進駐,致使此園區無法有效形成學術聚落。同樣的,此園區既缺乏藝術類學校或成熟團隊進入,又遠離大都會區,單以空間提供,要如何成為科技藝術的重鎮? 3.藝術團隊除了相互支援,也能從產業活動中尋求建立社會支持體系。不過高等研究園區廠商進駐情況不佳,就算藝術團隊進入政府所提供的空間,要如何得到社會支持?又依據政府規劃,系爭計畫亦尋求科技藝術相關產業進駐,但高等研究園區條件既不利一般廠商運營,又要如何爭取財務條件往往更為弱勢的藝術業者進入? 4.本席向來認為,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必須從中臺灣的產業發展軸線整體思考軟硬體規劃,才有發展可能。這個發展軸線,起自臺中市區的水湳經貿園區,包括大肚山沿線中部科學園區、臺中工業區、臺中精密科技創新園區到大里軟體園區、大里工業區。高等研究園區位於軸線末稍,必須盤點政府與相關法人單位有多少合適資源得以進駐,強化整個軸線的產業動能。科技部與文化部相關園區及地方政府的整合,有多少具體措施? 二、自中部科學園區開發後,鄰近臺中市區的大肚山臺地兩側沿著高速公路,形成包括中科、臺中工業區和臺中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的龐大科技產業走廊。惟大肚山臺地自然環境極度乾燥,早年亦未施作灌溉系統,三大產業園區與原臺中市郊人口高速成長,產生龐大供水需要,有待中央不同部會與地方政府充份協調、合力解決。科技部就大肚山地區供水的長期規劃,是否可以儘速與經濟部、臺灣自來水公司及臺中市政府,舉行專案會議以進行整體協調? 楊委員玉欣書面質詢: 一、推行「生命教育校園文化翻轉實驗計畫」(3年期程) 現況:現行的「生命教育的推動方案」以鼓勵方式讓各級學校提報「1-3-1建構校本自主與校園文化之生命教育推動模式」、「1-3-2建立生命教育特色學校」、「2-3-1辦理落實校園多元命教育活動」計畫來申請經費補助,但多數學校對於生命教育的核心精神、理念以及如何建構都不甚瞭解,因此所提報的計畫流於形式,對於以生命教育為核心建構校園文化的目標來說成效有限。 建議: 1.校園文化的建構應從「願景使命」、「行政機制(團隊/人力/組織架構)」、「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及「潛在課程」這幾個層面著手。建議要以生命教育為核心價值來翻轉學校的校園文化,推行各教育階段為期3年的「生命教育校園文化翻轉實驗計畫」。 2.本計畫在第1、2年中培育全國15所學校的校長與主任團隊,讓其瞭解生命教育並思考建構該校的「生命教育校園文化翻轉計畫」,第3年便由該校施行其提出的翻轉計畫,再由專家學者團隊給予指導。本計畫希望透過從學校一級長官的培力,到自主提出學校的翻轉計畫,建構生命教育典範學校。其後,這些學校可以成為各分區的生命教育資源中心,接續協助各校的校園文化翻轉。 3.由於高中校園文化推動模式已於102年完成研究,建議先從高中開始進行實驗計畫,待國中小學的校園文化推動模式研究完成後,再進行國中小學的實驗計畫。另外,高職部分,生命教育雖然只是選修課程,但在校園文化建構上仍可參照高中的推動模式予以規劃施行。 4.本計畫是一創新的實驗計畫,希望教育部能予以支持並給予充分經費運作。 二、學校行政機制 2-1學校組織與人員配置辦法 現況:以生命教育為核心的校園文化推動,需要校方的認同以及各處室的通力合作。然而,目前大多數學校對生命教育的瞭解不甚完整,有些甚至以為生命教育就是諮商輔導、自殺防治等予以化約,即使該校有生命教育專長的老師,也只是在正式課程中授課,不會參與學校使命願景的建構、非正式與潛在課程的規劃。 建議:鬆綁學校組織與人力配置相關辦法,使學校有彈性的可以設置生命教育專責組織(生命教育中心或是生命教育組),以統籌該校的生命教育校園文化建構與推動。亦也呼應教育部每年應提出30%的創新方案。 2-2生命教育專任老師授課鐘點數 現況:生命教育專任老師比照社會科老師需授課18個鐘點的規定,讓大多數的學校無法聘任專任老師,若聘請到專任老師也因為老師需要在18個班級授課,而無法在課外給予有需要的學生更多的輔導、陪伴(生命教育老師給予學生的生命啟發和輔導老師不同,兩者應是相輔相成)。即使由該校具有第二專長生命教育老師兼任授課,雖然授課班級數可降低,但老師須同時兼顧兩個科目也是頗有壓力。 建議:降低專任生命教育老師授課鐘點(10鐘點以內),俾生命教育老師除了授課外,還能兼顧學生之生命輔導,以及學校校園文化翻轉之相關工作。同時也降低學校聘任生命教育專任老師之門檻。 三、整併各項專案,結合「生命教育校園文化翻轉實驗計畫」現況: 1.教育部有許多推行學校使命願景如何落實的各種行動專案、高中職優質化輔助、友善校園、品德教育等等,這些專案有許多疊床架屋的情況,或是施行成效不明顯,立意良善但往往只是砸錢辦活動,沒有實質的成效,實屬可惜。 2.國教署104年度預算書中有關高中職優質化預算:高中職優質化補助方案(含學生事務及輔導經費)18億7千2百萬、補助大學校院協助高中高職優質精進計畫2億5千6百萬。 建議:盤點各項相關專案的執行內容、目標與策略和具體成效,從生命教育推動的目標與策略來檢視並予以整併。若「生命教育校園文化翻轉實驗計畫」成功推行,其可做為各校後續自行規畫提報的「生命教育校園文化翻轉計畫」中的一部分,這將會更有成效的去實施這些專案。 陳委員亭妃書面質詢: 案由:針對科技部網站擬刊登徵求台灣年輕博士前往中國泉州任教的訊息,幫「泉州信息工程學院」徵才乙案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根據學者投訴指出,科技部網站的求才訊息,乃國內各大專院校徵求教師、系主任、研究助理等職缺的重要管道,惟11月8日竟疑似出現「泉州信息工程學院徵求台灣年輕博士前往大陸泉州受聘任教」的消息,並鉅細靡遺地提出三種交通方案提供選擇。 學者投訴表示,這是第一次在科技部網站看見中國學校大剌剌攬才。近期已有大批台灣博士被中國挖角,導致國內人才外流;科技部張貼中國一所學校徵才訊息,無異「是用台灣公家資源去幫中國攬才」? 基此,要求科技部於一週內,務必檢討改進、提出方案,並予以「究責相關主管」,再將書面說明送交本席辦公室。 呂委員玉玲書面質詢: 一、科技部網站替中國學校徵才 部長,科技部網站的求才訊息,是國內各大專院校徵求教師、系主任、研究助理等職缺的重要管道,八日竟然出現「泉州信息工程學院徵求台灣年輕博士前往大陸泉州受聘任教」的消息,並鉅細靡遺地提出三種交通方案提供選擇,引起軒然大波,部長,我們科技部有跟大陸學校簽約,幫忙徵才嘛?有具體合約內容嘛? 次長林一平接受媒體採訪表示,科技部求才訊息是提供給國內接受科技部補助的單位與研究人員刊登徵才廣告,刊登訊息的梁博士曾經是屏科大研究人員,接受過科技部補助,因此擁有帳號而逕自刊登。部長,這位梁博士是誰?他有沒有承辦科技部的學術計畫?在科技部內資歷多久? 在明知不可為,卻還是做了情形下,這個已經沒有所謂「不知道」、「不了解」,甚至是誤發的情形,本席認為科技部應該要嚴查,同時對於這位博士有相關懲處規定,包括停止申請學術計畫補助,否則這次若輕輕放下,以後還是會有相同情形發生,長此以往,不利外界觀感,這點本席是要科技部去研擬的。 二、我國專利申請件數減少 部長,日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發布了一則統計數據,指出我國專利申請件數持續減少,其中大專院校減少的情形相對明顯。其中有媒體幫忙列出四點,包括: 一、部份學校由於教育部補助計畫─邁向頂尖大學計畫補助經費逐年刪減,壓縮校方補助每位老師的專利申請費用,只好限制申請專利件數或修正提高老師負擔的專利申請費用比率。 二、教育部補助計畫─典範科大計畫的關鍵績效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KPI),注重專利技轉績效,部份學校於是從嚴審核,要求老師提出計畫前,評估未來商品化或技轉潛力,並於申請專利時檢附技轉績效報告。 三、在經費有限且過去幾年申請的專利陸續獲證的情況下,龐大的維護費迫使學校申請態度轉為保守。部份學校為撙節支出,要求老師負擔部份申請費用,影響其提案意願。 四、科技部將於明年刪減補助費用,比率由80%降為60%,衝擊大專院校專利申請件數。部長,以上四點是否同意? 以科技部的說法,未來是要朝向重質不重量的方向去走,所以專利申請件數的降低是可以預期的,但是會降低多少、降低的幅度,這些要是過大了,難免會有申請標準轉嚴的狀況,以各國都在搶研究人才的趨勢,我國此時要朝向重質不重量,本席是很憂心,會將這些研究人才逼往外國跑的現象,請教部長,科技部有無好好拿捏?如何在這政策推行下,又能留住人才? 許委員智傑書面質詢: 「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之規劃與建置,目標為提供藝術家更健全的創作環境,透過「科技實驗室」、「科技藝術排練場」與「展演空間」的設計,將引入科技藝術活動,活絡實驗場域藝文氛圍。而將文化部的科技藝術節以及補助科技藝術結合科技跨界創作作品,安排至實驗場域演出或交流亦是跨部會合作的實踐。 然而,在加強人才培育及媒合服務方面,除與科技部合作辦理團隊、技術提供者之媒合輔導、專業諮詢,作為實驗場域之科技與表演整合平台外,在本次報告中似乎未見關於教育部之角色與合作規劃。科技藝術人才的培育,決不會是無中生有,如何結合既有之大專院校相關科系與教學,進而透過中興新村實驗場域完善的規劃,形成科藝與教育合作之機制,請文化部於一個月內提出相關規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陳委員淑慧書面質詢: 1.科技部應發展老人輔具 中興新村自經歷凍省、921大地震後持續萎靡,馬英九總統上任後經建會(現為國發會)提出「中興新村發展為高等研究園區先期規劃」,然而目前的成效對於當地居民而言並不是相當滿意,尤其中興新村裡頭的居民們年事偏高,政府在做科技規劃時應考量到這群相對弱勢的人們,例如:讓老人輔具研發中心成為高等研究園區的一個重要項目,使得民眾體會到真正的有感政策;提到老人輔具,據內政部統計臺南市高齡比例12.62%,不亞於其他縣市,然而地方政府卻忽略了此議題。 此外,科技部對於臺南市的老人問題是否有一套周延的計畫嗎?科技部能在老人輔具方面讓臺南跟北部的差距縮短嗎?南科能否發展輔具中心?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使人們過一個有尊嚴的生活,如此才能安定天下! 2.文化資產的重要性 中科管理局整修14間宿舍和31號倉庫作為藝術駐村集散地,對於保存歷史建物或是古蹟顯示文化部不遺餘力地推動改造計畫,尤其中興新村做為曾經風光一時的省府辦公區更不該讓其凋零! 此外,臺南市目前也面臨到文化資產存廢議題,其中廟宇為被忽略的對象之一,臺南是個古色古香的老城市,從清朝以降臺南的地位不斷攀升,也因著有愈來愈多人的遷入,神廟信仰也漸漸增加,超過百年的廟宇比比皆是,不過卻無法得到中央關愛的眼光,風神廟是臺南一間超過300年的寺廟,曾經它受到忽視,近年與民間文化藝術基金會合作才開始有了名氣! 本席再次強調文化資產在台灣族繁不及備載,南投縣、臺南市只是冰山一角,陸域及水域都要重視,讓台灣的子子孫孫能享受這美麗的寶島! 總結臺南的二多,老人多與文化資產多是需要科技部與文化部共同努力打造一個既能讓老人獲得安適又能生活在文化風情迷人的府城,科技部、文化部等各部會應針對台南市研擬一套科技與人文的計畫應用模式。 主席:針對今天的議程,作如下決議:「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現在處理陳委員碧涵、蔣委員乃辛等人臨時提案。請宣讀。 行政院以政策高度推動科技表演藝術實驗基地,除藝術家進駐合作及展演空間外,另有設備俱足的幕後製作暨人才培育中心。幕後人才培育中心是表演藝術產業的重要環節,盤點中興新村資源後,認為省政資料館具有挑高之國際會議廳、宴會廳與其他小型空間,是作為「數位藝術劇場」的絕佳場所;而小巨蛋可作為「幕後製作暨人才培育中心」。 文化部現已規劃「科技實驗室」、建置「科技藝術排練場」、排練場空間及會議室、辦公室、宿舍,作為發展科技藝術基地之基礎設備,然缺乏「數位藝術劇場」與「幕後製作暨人才培育中心」。爰此建請文化部協調臺灣省政府,成立跨部會平台,積極推動省政資料館成為數位藝術劇場、等比例之排練場,小巨蛋可作為幕後製作暨人才培育中心,以為我國科技表演藝術跨域實驗基地打下穩固根基。 提案人:陳碧涵  蔣乃辛 連署人:黃國書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文化部辦理。 現在回頭處理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其他科技發展計畫」有關「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規劃與建置計畫案凍結2億案」,請問各位,對預算照列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預算照列。 報告委員會,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0時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