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蔡副院長其昌 秘書長 林志嘉 副秘書長 王全忠 秘書長:出席委員44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9屆第1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1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第1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委員高志鵬等23人擬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本院委員高志鵬等23人擬具「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本院委員高志鵬等23人擬具「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本院委員蕭美琴等25人擬具「國家安全法增訂第五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本院委員姚文智等19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八、本院委員姚文智等16人擬具「國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九、本院委員姚文智等17人擬具「建築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本院委員姚文智等17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一、本院委員姚文智等16人擬具「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第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二、本院委員姚文智等17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三、本院委員陳曼麗等17人擬具「食農教育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四、本院委員陳怡潔等20人擬具「石油管理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五、本院委員陳怡潔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六、本院委員陳怡潔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七、本院委員陳怡潔等16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八、本院委員陳怡潔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增訂第三十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十九、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及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0人擬具「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一、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0人擬具「漁會法第二十條、第五十條之一及第五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二、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0人擬具「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三、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2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二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四、本院委員黃偉哲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五、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0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六、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0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七、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0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八、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0人擬具「醫療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十九、本院委員廖國棟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本院委員廖國棟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一、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取得財產清查及處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二、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三、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四、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9人擬具「土地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五、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六、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三十三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七、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八、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三十九、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7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財產處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一、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電業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二、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電業法增訂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三、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七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四、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五、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藥事法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四十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六、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七、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二條、第十五條之三及第十五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四十八、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不當黨產調查特別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內政、財政三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司法及法制、內政、財政三委員會審查。 四十九、本院委員費鴻泰等18人擬具「建築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本院委員段宜康等39人擬具「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一、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二、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建築師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三、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6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四、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9人擬具「工廠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五、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0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六、本院委員鍾孔炤等20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七、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八、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五十九、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6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十、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刪除第一百三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十一、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十二、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廢止「調度司法警察條例」,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十三、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十四、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十五、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0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十六、本院委員黃昭順等20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十七、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8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十八、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六十九、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8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七條之一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十、本院委員尤美女等23人擬具「政治檔案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十一、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0人擬具「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十二、本院委員陳明文等21人擬廢止「集會遊行法」,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十三、本院委員陳明文等20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十四、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十五、本院委員陳明文等20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十六、本院委員李俊俋等25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十七、本院委員李俊俋等21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十八、本院委員李俊俋等23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七十九、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八十、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八十一、本院委員李應元等33人擬具「改善全國老舊建築物構造安全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八十二、本院委員林淑芬等18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八十三、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7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八十四、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三條、第二十二條之二及第二十二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八十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第四條、第六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八十六、本院委員林麗蟬等22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條、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八十七、本院委員林麗蟬等22人擬具「實物給付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八十八、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2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八十九、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2人擬具「國民體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九十、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增訂第八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九十一、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土地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九十二、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九十三、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6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九十四、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九十五、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九十六、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八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九十七、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6人擬具「立法院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九十八、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九十九、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四條之一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一、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8人擬具「政治檔案資料保護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二、本院委員鄭麗君等33人擬具「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三、本院委員鄭麗君等29人擬具「住宅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四、本院委員鄭麗君等31人擬具「大眾捷運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五、本院委員鄭麗君等29人擬具「鐵路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六、本院委員鄭麗君等3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七、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6人擬具「政治獻金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八、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6人擬具「總統交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九、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6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一○、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一一、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6人擬具「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之四、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一二、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一三、本院委員廖國棟等17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一四、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保險法第一百零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一五、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8人擬具「建築法增訂第九十七條之四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一六、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2人擬具「癌症防治法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一七、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協議簽署監督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一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一九、本院民進黨黨團擬撤回前提之「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二○、本院委員李應元擬撤回前提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二一、本院委員李俊俋擬撤回前提之「臺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二二、行政院函請審議「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二三、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中興工程科技研究發展基金會103年度決算書、104年度與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二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加強農田水利建設」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乙案,檢送相關報告,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二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畜牧業水污染防治費徵收在即,應儘速提出詳盡之具體實施方案與相關計畫之書面報告乙案,檢送相關資料,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二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管理」計畫專案報告,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二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業金融局建置整合農漁業及金融資訊共同利用系統」專案報告,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二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105年度「水土保持試驗研究執行進度」專案報告,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二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農村再生相關政策規劃及計畫執行效益評估」專案報告,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關農業生物技術園區基礎設施檢討及營運效能提升專案報告,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三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關農業生物技術園區設施改善及租金標準檢討專案報告,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三二、經濟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在東部發展深層海水取水設施後卻無法正常取水之因應計畫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三三、經濟部函送投資業務處105年度預算有關「越南513事件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三四、經濟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工業管理」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檢送相關報告,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三五、經濟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自願性綠色電價制度與碳足跡標籤結合之推動規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三六、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輔助國立東華大學藝術學院及人文學院二館等新建工程新臺幣2億6,745萬9,000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三七、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輔助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購置圖書儀器設備原列6,758萬7,000元凍結二分之一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三八、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改善教學研究環境及提升高等教育行政服務品質」1,000萬元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三九、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運動選手零用金與保險調整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四○、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職業足球聯盟規劃期程與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四一、教育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關大專校院改善無障礙環境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四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4G行動博物館通盤檢討」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四三、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4G行動寬頻服務與產業發展計畫人才需求與計畫執行」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四四、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訊管理維護」原列7,757萬元凍結五分之一預算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四五、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4G行動博物館」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四六、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部院區典藏品籌劃管理暨人力運用」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四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部院區BOT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四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南部院區社教推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四九、僑務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編列2,867萬3,000元,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五○、僑務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105至108年度社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105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5,123萬元,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五一、僑務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編列3,116萬9,000元,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五二、僑務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編列1億0,116萬7,000元,凍結3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五三、僑務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僑民經濟業務」預算凍結四分之一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五四、客家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客家文化產業發展-客家文化產業行銷推廣」預算1,500萬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五五、客家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協助營造客家文化及產業生活環境」凍結5,000萬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五六、科技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因應海洋委員會成立,海洋中心是否與如何移撥改組為國家海洋研究院等事宜提出專案報告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五七、科技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福衛7號計畫所研製自主衛星規劃與第2組星系一併發射,其發射取決於美方,我方已投入數十億經費,卻無法掌握成效,對於該計畫目前執行進度等應提出專案報告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五八、科技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在海外設置創新研發基地相關問題」提出專案報告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五九、科技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要求透過行政院科技會報機制,研擬政府各部會研究單位常態化合作機制,並提出專案報告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六○、勞動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千萬元(人事費除外),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六一、勞動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六二、勞動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勞動力發展業務─綜合規劃」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六三、勞動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六四、勞動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十六),「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六五、勞動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十七),「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業務」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六六、勞動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三十一),檢送有關網站專區設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六七、交通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計程車產業發展分析模式之研究」290萬元凍結四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六八、交通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一般行政」、「運輸研究業務」、「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1,018萬6,000元之四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六九、交通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4年(104至107)計畫」經費60億7,600萬元之四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七○、交通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4年(104至107)計畫」經費3億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七一、交通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所列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經費93億8,000萬元之四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七二、交通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預算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七三、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道面整建及助導航設施提升工程計畫」原列12億2,435萬4,000元,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七四、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賦稅署「一般行政」(人事費除外)預算四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七五、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五地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十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七六、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預算四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七七、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高雄國稅局「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七八、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中區國稅局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七九、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南區國稅局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八○、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八一、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臺北國稅局「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八二、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賦稅署「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八三、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財政資訊中心「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好生活計畫」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八四、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國有財產署及所屬「一般行政」(人事費除外)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八五、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國有財產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推動公務行銷辦理業務宣導相關經費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八六、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中「高畫質影音推展計畫」原列2億元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八七、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十三),檢送預算解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八八、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辦理「各項特展、主題展及巡迴展之規劃、執行、延伸教育推廣、展演活動、文宣品編印等及規劃完善之公共服務與行銷推廣活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八九、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文化交流業務」1,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九○、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廣播電視事業輔導」原列5億2,918萬4,000元凍結十分之一(含「影視內容數位互動提升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九一、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國內電視產業市場面臨競爭力流失之困境研議適切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九二、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4,956萬9,000元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九三、文化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文學館業務」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九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提出公務機關設置基地臺改善情形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九五、行政院函送該院105年度預算各科目共凍結1億3,140萬3千元之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九六、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單位預算14億3,880萬2,000元,凍結2,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九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項下「企劃管理作業」編列91萬元,凍結45萬5,000元,俟「海巡人員任用條例草案」推動情形陳報行政院經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九八、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通訊資訊管理作業」中「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編列2億6,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一九九、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海洋巡防總局單位預算66億8,482萬7,000元,凍結2,000萬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60億2,146萬3,000元,凍結2,000萬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一、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署主管第2項決議(一),「海洋巡防業務」凍結5,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署主管第3項決議(一),「海岸巡防業務」凍結2,000萬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三、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預算十分之一,檢送相關報告,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四、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檢送相關報告,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五、法務部函送「新增善用智慧科技提升矯正機關安全管理效能先期計畫」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六、法務部函送「矯正機關建置節能減碳之硬體設施及提供節能知識之相關課程」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七、法務部函送行政執行署對滯欠大戶案件強化控管機制之報告2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八、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選舉業務」凍結5,000萬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三十四),有關檢討公務宿舍經營狀態及資源利用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核子保安與應變」100 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一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游離輻射安全防護」(除辦理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後續健檢及長照服務諮詢580萬5,000元與員工核能體檢費15萬元外)1,00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一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檔案管理局「深化國家記憶第1期計畫」預算凍結四分之一,檢送相關報告,請列入議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一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主管第17項決議(三),凍結經費241萬3,000元之三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一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主管第17項決議(四),凍結經費4,076萬5,000元之三分之一,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一五、臺灣省政府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國外旅費」前往美國敦睦訪問2人7天預算26萬9,000元,全數凍結,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一六、臺灣省政府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施政業務」預算2,967萬6,000元,凍結四分之一,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項決議(九十),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一八、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企劃業務」凍結200萬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一九、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法政業務」凍結500萬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經濟業務」分別凍結200萬元及四分之一,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二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港澳業務」凍結300萬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二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聯絡業務」分別凍結新臺幣500萬元及四分之一,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二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文教業務」凍結200萬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二四、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編列1億8,623萬1,000元,凍結四分之一,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檢送解凍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二五、審計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政府審計」預算3,164萬9,000元凍結四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二六、(密)僑務委員會函送104年第4季「公款補助團體私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二七、外交部函送「中華民國政府與貝里斯政府間公衛醫療技術合作協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改為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為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二二八、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添加物之通用名稱」,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辦理。 二二九、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衛生福利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資料使用費」之統計資料使用費收入凍結五分之一,應向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請安排報告案等4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二三○、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針對就業安定基金「勞工權益扶助計畫(除補助勞工訴訟期間生活費用外)」預算凍結300萬元,檢送書面報告,請安排報告案等3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二三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102年度預算書」等10案(詳如附表),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二三二、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該署主管環境保護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狀況專案報告(截至100年1月底止),請安排報告案等11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二三三、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101年度決算書等6案(詳如附表),均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二三四、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及查核報告(含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因已送達超過1年以上,依決算法第28條意旨提報院會,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7會期第5、6、7、8、9、10、11、12、13、14、15、16次會議、第8會期第2、3、4、5、6、7、8、9、10、11、12、13、14次會議、第9屆第1會期第4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二三五、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及查核報告(含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因已送達超過1年以上,依決算法第28條意旨提報院會,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7會期第5、6、7、8、9、10、11、12、13、14、15、16次會議、第8會期第2、3、4、5、6、7、8、9、10、11、12、13、14次會議、第9屆第1會期第4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二三六、本院公報處函送「立法院會議錄影錄音管理規則修正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二三七、本院議事處彙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擔任「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名單。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第二二九案以下各案,除第二三一案及第二三三案至第二三五案民進黨黨團有異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外,其餘各案均准予備查。 進行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一、本院徐委員國勇,針對「久安專案」與馬英九總統將於中美洲議會發表的外交成果演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曾委員銘宗,針對「國安基金繼續護盤」一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蘇委員巧慧,針對義務役役男需返回原就讀學校申請軍訓課程證明,然因部分義務役役男現居住地與就讀學校距離甚遠,為取得證明耗費大量金錢與時間,為此教育部與國防部應儘速提出解決方案,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李委員彥秀,針對目前我國輻射屋改建進度緩慢,原能會僅列管無作為,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李委員彥秀,建請行政院與內政部、營建署檢討「大樓磁磚剝落」一事。依據內政部營建署僅針對今年霸王寒流來襲統計大樓磁磚剝落之事有失真偽。過去中央主管機關單位與地方政府資訊統整、清查與追蹤,有未盡責之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李委員彥秀,建請行政院與內政部檢討「土壤液化潛勢圖」公布一事。依據行政院將於3/14公布相關訊息,然民間有諸多版本,儼然對民眾僅徒增困擾與負擔。另公布後,對相關處理辦法之因應,公權力與民眾平衡點之拿捏尺寸是否有失當之疑,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江委員永昌,有鑑於政府近來受到0206地震造成台南嚴重災情之影響,為提高房屋耐震強度,計畫擴大老屋健檢補助之範圍及補強的計畫,然而台灣從1999年的921大地震及331大地震之後,國內的許多建築物因而發生安全性之疑慮,各縣市政府均委託結構技師勘驗,依照勘驗後之情形,將建物分為紅、黃、綠單,其中受損的建物則列為「紅單」與「黃單」,紅單建物有立即危險,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應確實依法進行強制拆除或經過補強,而黃單建物雖無立即危險,仍須儘速通知所有權人補強或重建。國內各縣市相關紅、黃單案件之處理進度、處理作為及現狀為何?營建署應予以普查、列管並做完善的把關,並將相關資料揭露予國人同胞,以滿足社會大眾知的權利,並保障人民之生命及財產安全。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蔡委員易餘,鑒於2016年1月嚴重寒害發生後,相關單位面臨養殖事實之認定時,主管機關無顧養殖業者之困境,見行政機構管理資訊沛然,及整合機關職能之匱乏,竟就受災者取得文件之完備,判定其受災補助之資格,凸顯主管單位遇事各行其是,平時無法善用資料,未善盡管理之貴,針對養殖漁業整合管理之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本院李委員彥秀,建請行政院交通部檢討國內「大型公共建設屢延宕與跳票」之問題。針對機場捷運自宣布欲通車以來,屢傳跳票一事,顯見國內多數重大公共工程建設原地踏步與遙遙無期,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本院李委員彥秀,建請行政院與勞動部檢討「外國人從事就服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與審查標準」,第40條第15款規定具有彈性機制,但中央政府提出彈性之解套,針對其他專門性質工作,中央政府勢必一案一審,造成成本浪費,以及行政官僚與法制之怠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一、本院徐委員榛蔚,針對內政部所公布之最新統計,去(104)年大學學歷人口突破500萬,占全國總人數近四分之一,具研究所學歷者則有130萬人,25歲至64歲人口高教比率已達45%,與國際相比,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各國平均的33%為高,與亞洲其他國家如韓國的45%、日本的47%相當,可謂83年401大遊行推動多項訴求以達教育改革訴求之成效;惟於台灣高教迅速擴張之際,廣設高中大學蔚為一時風潮,至今日,不僅整體就業環境與薪資結構未見有所完善提升,多所學校亦面臨招生不足,恐須退場情形,爰建請教育部除須繼續積極輔導學校退場機制,更應並重一般教育與技職教育之發展、充足偏鄉地區教育資源,並與勞動部合作研擬相關教育與就業接軌措施,使學歷提升對國家人力資源發展達正向效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二、本院徐委員榛蔚,鑒於近日各界對於長期旅居在外之僑胞短暫回台使用全民健康保險(後簡稱健保)資源之疑慮,查健保係政府自民國94年實施之強制性保險福利政策,以提供國人醫療保健服務,確保國人就醫權益。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保險對象出國超過2年,戶籍被註銷,返國後必須重新設籍滿6個月才能重新加保;民國102年二代健保施行後,增訂返國復保後應屆滿3個月,才可以再次辦理停保,盼遏止民眾短期返國復保就醫,與繳交健保費義務失衡爭議。惟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後簡稱健保署)稱,其資料庫並未針對旅居海外國人作身分別註記,現僅能統計一年內短期回國復保,又辦理出國停保之保險對象,就政府資料建置及日後修法參考顯有不足,爰建請衛生福利部及健保署應建置海外僑胞相關納保及就醫數據統計資料庫,並就海外僑胞返台納保之等待期與保險費用等就醫權益妥適範圍進行研議,以落實全民健康保險之全民照護精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三、本院徐委員榛蔚,針對近日公股行庫陸續爆出遭換偽美鈔、詐騙房貸等內部控制疏失,然內部控制制度係現行企業提高經營效率、強化企業體質、提升企業競爭力不可或缺之機制,公股行庫係政府占多數出資比例之金融機構,其財務健全、法令遵循、消費者保護及風險管理等治理問題更須審慎行之,建請財政部及金管會等相關單位除應儘速糾正已發生之缺失,更須再行檢討現行內部控制相關金融檢查實施情形,加強其深度與頻率,另亦應加強從業人員相關訓練,以確保八大公股行庫金融體質之完善,並使整體金融市場得維持穩定,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四、本院徐委員榛蔚,針對近日政府單位內控疏失頻傳,除國防部稱列應銷毀之檔案外流,國立故宮博物院(後簡稱故宮)亦遭爆於98至103年間,多達7名職員赴中國未事先提出申請表,而故宮人事室竟無留存5年內申請資料足供查證相關事實真偽,政府內控機制顯存重大執行問題,建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應儘速檢視各機關(構)內部控制實施情形,並就各單位所列風險項目要求確實控管,以強化內部控制之目的,確保各機關(構)落實自我監督機制,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五、本院鄭委員運鵬,為台鐵自105年4月21日起規劃「普悠瑪」列車行駛西部幹線,靠站卻只有松山、台北、板橋、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屏東、潮州等九站。西部縣市桃竹苗等相鄰地區完全沒有停靠站,而六都當中也唯獨沒有停靠桃園市。然而,台鐵各站中,人員進出桃園站及中壢站的運量是全國第二及第三大站,而台鐵的列車維修保護機場也設在桃園市的富岡車站,顯見,「普悠瑪」西部列車停站未列桃園,設計顯有失當,爰要求行政院責成主管機關立即重新檢討,要求台鐵修改停站設計,增列桃園市之停靠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六、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總統當選人蔡英文的能源政見最近紛紛遭到挑戰和質疑,籲請政府應即將事實向全體國人清楚說明。「綠能+節能及去核能,既不缺電又不漲價」口號喊的乍響,但此一政策各目標之間,本身即充滿矛盾,是否能做得到,實在是一個大大的問號!就連企業大老都質疑「台灣所有能源都從國外進來,政府憑什麼做到電價全世界最便宜?」就以發展綠色能源為例,十年內要將綠能發電提升到500億度,這就根本不可能達到。以重視環保節能的歐盟而言,經幾十年的努力下,至2013年止,綠能占全部能源產量的比重不及24%,占能源消費的比重也只有12%,綠能發電受到技術限制和市場障礙,不是有心發展就能實現;更何況,化石能源價格大跌相對擴大綠能的成本劣勢,使綠能產業的發展受阻,又如何彌補去核留下的電力缺口?即使;政府強制提高綠能發電的的占比,若仍不讓台電漲價反映成本就不會有節能的可能,電力缺口只會擴大,若再加上「無煤」等等天馬行空的要求,本席「保證」支票必然跳票,與其讓人民的期待失落、鬱卒,那還不如讓國人清楚知道,問題的癥結有哪些?及選項後國家發展及人民生活必需承受的後果,講清楚交人民自主選擇,至少也斷悠悠之口!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七、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內政部推出的「以房養老」政策,為使其能永續經營,建請政府能考量以成立專屬基金方式因應。以房養老者的申貸方式,係貸款一次、分次或按月放給老人家,錢單向流到借方,只進不出,直到借方遷移或亡故,銀行才要求清償,因金錢流向與傳統互異,又稱「逆向抵押貸款」。但因貸款人餘命難估,房地產有漲有跌,銀行風險無限,大多由政府吸收,做為社福一環。由於風險既大,財政負擔沉重,各國興辦這種「社福型」的以房養老相當謹慎,限制也多。然綜觀國內現今各銀行所推出之「以房養老」貸款,其實已照市價七折八扣,利息月月照扣,多在2%上下,毫不優惠,月付額不斷減少,老人家還得負擔稅金與修繕費,如有其他緊急需求,別再想從房屋變現,這與一般貸款何異?本席並非否決以房養老政策的立意,只是因目前國內推出的商業型產品太商業化,根本忽視了老人家的權益與需要?爰此;除請政府要慎重以待,並應先預劃所有可能之風險管控!勿讓美意成歹意,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八、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206台南震災這一非複合式災害,竟然會造成幾10棟房舍倒塌、116人喪生的嚴重災損,其間所暴露出常態防災的不足,包括建管、避災、防災資訊等都呈現空窗狀態,讓單一地震付出慘痛代價之事實,籲請有關應再深入檢討。從台南震災的因應看,救災部分因人溺己溺的同胞情懷掩蓋了制度的扞格,但其間無謂的資源耗損,包括物資過度湧至、多支救難隊伍無緣上陣即遭「請回」等,處處都顯現防救災的指揮、後勤系統紊亂。另台南震災因觸及「土壤液化」問題,引領民眾關注自宅是否坐落在土壤液化區,進而輿論充斥關於土壤液化的討論。這樣的關切實屬自然,但追溯源頭,問題卻在防災資訊的透明化不足。其實;政府對土壤液化的基礎調查做得不少,卻遲遲不公布;原因竟是各方政治力量干預要求「不要影響房價」。土壤液化資訊之外,依《地質法》應公布的敏感地質區塊,也如盲斷層般不能曝光,難道要等災難發生,民眾才能後知後覺嗎?這樣空白的防災思維,多年來竟蕭規曹隨的盲目延續下來;可見,台灣正確的防災思維從未萌芽。311福島海嘯引發核災的複合式災難,為全球帶來防救災的警醒與檢討,台灣是天災好發地區,台南震災不合比例的傷損,若還不能對現行防救災體制有暮鼓晨鐘般的提醒,那國人是否在天災再臨時,只能聽天由命了,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九、本院洪委員宗熠,針對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海豚直升機於2016年3月11日執行勘察貨輪油污狀況時,直升機突失控墜入海肇生飛安事故乙案,要求空勤總隊儘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供飛安委員會調查報告外,並應立即針對所屬直升機立即停飛進行相關檢測並提出書面報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本院陳委員學聖,鑒於台灣鐵路管理局近日將普悠瑪號行駛至高雄、屏東,按台灣鐵路管理局之規劃沿途停靠九站,其中六都當中卻獨漏桃園,桃園市民表示拒當二等公民。桃園擁有約十萬名旅桃屏東鄉親,台鐵桃園、中壢站,更為全國第二、三大站,每日近十萬人次使用,依新班次之規劃,到屏東的普悠瑪號比一般自強號快一個多小時,也比高鐵到高雄的票價便宜六百多元,這原屬便民之好意,卻遺漏營收大客戶,讓人質疑台灣鐵路管理局之專業性;爰建請台灣鐵路管理局將此計畫增列停靠桃園、中壢兩站,以達其輸運及營運之效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主席:今天進行立法委員個人質詢─交通組之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報告院會,今日會議無部會首長請假。 現在請蘇委員震清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蘇委員震清:(10時58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早上接受記者採訪時說政府與中國大陸的溝通很順暢對不對? 主席:現在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10時58分)主席、各位委員。我是說昨天的溝通是有通的,有事先收到對方的告知,表示他們稍晚會與甘比亞建交。 蘇委員震清:有收到對方的訊息嗎? 張院長善政:陸委會有收到。 蘇委員震清:陸委會說夏立言主委無法與國台辦張志軍先生接通熱線,請問熱線到底有沒有接通? 夏主任委員立言:溝通的方式很多,通常同仁之間平常會用訊息或電話聯絡。 蘇委員震清:你們現在是在自圓其說。院長,請問你知不知道今天早上陸委會與其他黨團在開記者會時有說昨天的熱線是如何處理的? 張院長善政:昨天有溝通,但是不是透過熱線,還要請夏主委…… 夏主任委員立言:並不是透過熱線,我們希望…… 蘇委員震清:主委,你們要用什麼方式溝通,這麼重要的事情為什麼沒有向院長報告? 張院長善政:我認為重點是甘比亞要與對岸建交…… 蘇委員震清:你們不是說熱線都很暢通,我當然知道這點很重要,不過重要的是你們說你們都溝通得很好。請問院長知道昨天的溝通方式為何?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昨天是由同仁按平常的溝通方式和對岸溝通。 蘇委員震清:平常的方式? 夏主任委員立言:就是從副主委以下和對岸的副主任及我們的處長和對岸的局長都有正常的溝通方式…… 蘇委員震清:但是昨天夏主委無法和張志軍用電話熱線聯通,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們告訴我們,因為張志軍不在辦公室,所以無法通電話。 蘇委員震清:對於這麼重要的事情,他們無法聽電話,如果他真的很在意,就會馬上回撥電話,這才稱為熱線。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不起,熱線溝通的方式並不是如此。 蘇委員震清:溝通的方式有很多種,這個建交是這麼大的事情,院長知道昨天他們是用何種方式告知我們這件事情嗎? 張院長善政:從我的角度而言,我在意的是訊息的內容,至於如何溝通,我不在意。 蘇委員震清:不要再自圓其說,昨天的通訊方式是用簡訊。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是我們平常一向的溝通方式。 蘇委員震清:平常是平常,但建交是這麼大的事情。人家根本就不甩你們,所以你們也不要常常自圓其說你們和他們的溝通非常暢通,時常保持熱線你和我的往來。 對於甘比亞和中國建交,馬總統表示他強烈不滿。請問院長,你現在是行政院院長,對於這件事情,你會不會也不滿? 張院長善政:當然不滿,我早上在立法院門口也和媒體說…… 蘇委員震清:本席就覺得有點奇怪,你們在不滿什麼?對於甘比亞和中國建交,你們在不滿什麼?請問院長,至昨天為止,甘比亞是我們的邦交國嗎? 張院長善政:我們斷交兩年多了。 蘇委員震清:所以它不是我們的邦交國,對不對? 張院長善政:它先前是我們的邦交國。 蘇委員震清:本席知道,我現在是問,至昨天為止,它不是我們的邦交國,有沒有錯? 張院長善政:它先前是我們的邦交國。 蘇委員震清:到昨天為止,它不是我們的邦交國,有沒有錯? 張院長善政:對岸曾經答應過,他們不會和甘比亞建交。 蘇委員震清:他們有付諸文字,或只是口頭說說?對岸會親自和你們說,他們不會和甘比亞建交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過去兩年多,對岸和我們接觸時,曾經多次表示不會和甘比亞接觸、建交。 蘇委員震清:他們有訴諸文字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沒有訴諸文字。 蘇委員震清:有沒有通話紀錄?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有通話紀錄。 蘇委員震清:那麼你們現在表達不滿是認為中國大陸說話不算話……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強烈表達不滿。 蘇委員震清:請院長回答本席,夏主委,你不用講那麼多。院長,你們在不滿什麼? 張院長善政:剛才已和委員說明過,甘比亞先前是我們的邦交國,而且斷交之後,對岸曾經和我們說過,他們不會和甘比亞建交。 蘇委員震清:那麼他們選擇在這時建交,你們認為他們是何意? 張院長善政:我們不便判斷他們是何意,但是我們表達我們不滿。 蘇委員震清:這就符合一點,從馬總統上任迄今使用的外交休兵是完全錯誤的政策,外交需要大家積極努力。 張院長善政:我們是在積極努力啊! 蘇委員震清:你們現在表達不滿,但就如同我講的,他們在打馬英九總統的臉,對不對?至於你們不滿,像你說的,只是因為你們和他們說好了,可是他們不甩你們,你們被打臉。因此,本席要跟院長說,這八年來的外交休兵根本是錯誤的政策。 張院長善政:我們的政策是活路外交。 蘇委員震清:外交需要積極爭取,大家都在拚國家外交,結果因為這個錯誤政策,導致現在優秀的外交團隊荒廢了八年。 張院長善政:我們不能同意這樣的講法。 蘇委員震清:真是情何以堪! 張院長善政:520以後,新政府大可以去發揮。 蘇委員震清:馬總統出訪時表達,此時發生這樣的事,極為不當。請問院長,何謂極為不當?要何時才是適當?你們真的認為他們做事都要向你們報告嗎?不要再往自己臉上貼金,要認清現在的事實,不要再一直自我感覺良好。 張院長善政:我們沒有自我感覺良好。 蘇委員震清:怎麼會沒有自我感覺良好?那麼你回答我,馬總統表示,此時發生這樣的事,極為不當。這要何時才是適當? 張院長善政:對於「極為不當」,我想全國民眾會有一樣的感覺。 蘇委員震清:你和我說,這要何時才是適當?人家要建交,你和他們說,此時極為不當,那麼這要何時才是適當? 夏主任委員立言:因為現在兩岸關係正處於很重要的關鍵,所以我們認為他們現在和甘比亞建交…… 蘇委員震清:所以本席說人家不甩你們,這是你們自己一廂情願。你們以前講外交休兵,他們這樣說就能算嗎?結果人家還不是打你們的臉,對不對?本席才會一直強調你們都自我感覺良好,都不願積極作為。 張院長善政:我們沒有不積極作為。 蘇委員震清:這八年來我們除赤裸裸讓黃安打一巴掌外,現在連馬英九總統要卸任了,這個巴掌還真是打得又響又脆,對不對? 再來,高雄市政府捷運局在104年完成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整個網路規劃案,該期末報告指出高捷後續路網包含南延屏東的大寮屏東線及林園的東港線。請問院長,說好的高捷南延,屏東人還要等多久? 張院長善政:這個評估結果是財務評估不可行,自償率偏低。 蘇委員震清:你們口口聲聲說要縮短南北差距,要縮短城鄉差距,現在卻用一句財務評估不佳,就要跳過。對於高捷南延,屏東人從滿懷期待成為滿懷憤怒,這已等了13年,而且這之前也通過行政院的核定,但是這8年來都沒有任何動作。 陳部長建宇:捷運興建是地方政府主導的事項,所以如果高雄捷運要往南延,高雄市政府要和屏東談好…… 蘇委員震清:我們都知道,這件事情之前曾向行政院提過,希望行政院能配合,你們是中央政府。本席要跟院長、部長說,屏東人都說屏東人真的很衰,每項交通到屏東就沒有了。第一條高速公路也沒有,只有到鳳山;第二條高速公路等到蘇嘉全縣長的時候才核定到東港;至於高捷,他們的結論是有待考量客觀條件成熟,再逐步落實推動。 陳部長建宇:現在只要高雄市和屏東談好,重新評估可行性…… 蘇委員震清:這些我們都知道。部長認為屏東的交通網要如何建設? 陳部長建宇:誠如我剛才所講,捷運一定要由地方政府來提,這是全國一致性的規則。 蘇委員震清:院長,東部的發展需要一條快速的路、一條安全回家的路,屏東人的要求則是有到台灣最南端的便利交通。我們希望這真能縮短城鄉、南北差距,而這首要就是交通網路一定要健全,對不對? 張院長善政:最近台鐵高架雙軌已延到潮州,每個縣市有其最好的作法,不一定都要捷運。 蘇委員震清:那延到潮州沒有錯,但是你知道到屏東恆春要多遠?就只有台鐵高架延伸到潮州,而且這本來就有,只是變成高架快速而已,就好像普悠瑪號4月才要上路。本席要說,這在之前已有決議,屏東人到底要等多久?連每次質詢你們要求高鐵南延時,你們都只有一個答案,財政考量,不然就是不符合經濟效益。如果這樣,屏東要如何發展? 陳部長建宇:我回去會請我們同仁跟高雄市政府再討論一下,看看有沒有可能跟屏東縣…… 蘇委員震清:部長,我們期待你們是真的要做。院長,在此我也要語重心長的跟你講,國發會研議以東港、大鵬灣、小琉球為示範,發展所謂藍色經濟構想,這是國發會規劃的重點,但是裡面談到後六都時代,中小型城鎮及鄉村面臨邊緣化及區域發展失衡問題,這就是重點,因為現在只要談到任何大建設,你們考慮的都是財政、財源問題,如果是這樣,那我告訴你,後六都時代,這些小鄉鎮、鄉下地方,永遠都沒有翻身的一天。國發會這麼重要的規劃,要在東港、大鵬灣、小琉球發展藍色經濟,但你知道他們每次來報告的內容是什麼嗎?就是在濱海旅遊交通動線方面,他們說如果要發展觀光,吸引人潮,就要加強公路運輸。部長,這是你的專長,加強公路運輸,可以有像鐵路運輸那麼大的運輸量嗎?所以我們才非常期待林園東港線、大寮屏東線這兩條高捷延伸路線,對不對?如果這兩條路線可以往南延伸,就可以帶動人潮!用一個公路運輸,可以運輸多少人?院長,你們心中到底有沒有我們南部?你們有沒有聽到我們南部人的聲音?你們每次都說要縮短城鄉差距…… 張院長善政:改善交通不是只有捷運一種方式。 蘇委員震清:當然不是只有一種方式,但是國發會評估報告說用公路運輸,這樣對嗎?這就代表你們連做功課都是在騙我們屏東人啊! 陳部長建宇:沒有啦!委員,公路運輸從綠色運輸來看,也是很重要。 蘇委員震清:部長,是很重要,但如同院長講的,有多元方式,我們希望你們心中是真的重視我們南部的發展。 另外,潮州新站高架化後,百姓一再陳情裡面的隔音牆設備不是很完善,部長知道這件事嗎?為什麼隔音牆只設一邊?這還不打緊,隔音牆還採跳接式方式設置,你們給我一個理由啊!你們的回答總是:報告委員,經費不足!有人這樣設計的嗎?隔音牆可以只做單面嗎?兩邊都有住家、住戶,為何只做一面?而單面隔音牆還是跳著做的,這樣可以嗎? 陳部長建宇:噪音有它一定的標準,如果…… 蘇委員震清:當然有標準,但我告訴你,絕對都超過。 陳部長建宇:對!這我們可以立即請同仁和縣府一起會勘,如果該改善,我們就改善。 蘇委員震清:部長,我真的要拜託你們,整個潮州地區的規劃是一個整體,包括所謂的計程車載客、摩托車臨時停放等問題都沒有規劃,造成交通阻塞,希望你們趕快找相關單位,不管是鐵改局或鐵路局,甚至是屏東縣政府,好好進行改善規劃。這樣可以嗎? 陳部長建宇:可以,我覺得這有其需要性。 蘇委員震清:好,謝謝。 主席:請劉委員櫂豪質詢,詢答時間15分鐘。 劉委員櫂豪:(11時14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今天的質詢,要從我前幾天所接到的一封陳情書開始說起。前兩天,我收到一封來自台東蘭嶼鄉一位護士小姐的陳情書,她說台東離島蘭嶼地區,長期以來沒有一位會說當地母語的醫生,因為地處偏遠,生活條件受影響,所以醫生的流動率非常大。這位蘭嶼姑娘學業完成後,回到自己的家鄉,盡其所能照顧她的鄉親,她想要發揮更大的力量,所以辭掉工作,想要報考醫學院,她認為這不只是她自己的理想,也是她對這塊土地的使命,但由於她的年齡已經超過25歲,不符合我們現在國家正在培育離島及原住民的醫事人員相關計畫,所以她沒有辦法參與這個計畫。 院長,以及所有在座由政府栽培出來的最菁英的官員們,本席今天之所以要從蘭嶼這個地方開始說起,就是當我們掌握國家的權力、掌握國家資源分配時,我們照顧的目光不只在都市裡人口集中的地方,我們更應該把我們的目光、我們的資源分配到台灣的每個角落,給那些最需要的人。本席這番話不只是對即將卸下棒子的官員,包括行政院長及所有部會首長說的話,其實也是對520新的政府一個新的期許。我不知道這位蘭嶼的姑娘、女性,可不可以考上醫學院,但是我為她對理想的追求、對自己土地的情感,深深的感動。 我今天從這裡開始講起,因為我在報紙上看到行政院張院長卸下院長職務後,非常有可能到東部生活,因為你在東部買了一塊土地,要在那邊享受田園生活,我相信即便院長卸下行政院長一職,在民間仍然有非常大的影響力,所以本席要在這裡跟你分享。全台灣所有問題光靠政府來做,真的有其困難,本席對你深深期待,尤其你到民間後,當你到東部生活,你才能發現原來東部人民的需求,和都市的需求,竟然有如此大的差距!當我們在討論高鐵、捷運,討論國際機場時,我們東部人只想著即將到來的清明連續假期,是不是可以讓我們非常安穩的、不必12點全家總動員守在電腦前或電話前,只為了訂到一張返鄉的火車票!這是生活在都市的人無法想像的!我相信在座的每位官員,你們也不曾有這樣的經驗,只因為要去東部,就必須全家總動員守在電腦前,為了買到那一張火車票。 院長計畫退休後到東部居住,我多麼希望時間可以倒置,你應該先到東部去住,然後才來擔任行政院長或是官員,那麼也許在決定資源分配、決定國家施政方針時,你會有不一樣的看法,本席在此非常語重心長的跟院長及在座所有官員分享。 除此之外,本席以下問題,要就台東實際交通問題就教行政院,也許520之後,所有重大政策及國家方針要由新的團隊決定,但在520之前,還是有一些跟民眾生活息息相關,而且是迫在眉睫的問題,需要現在的官員來解決。在此,我們要求行政官員要竭盡所能解決人民所面對的問題。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11時19分)主席、各位委員。在劉委員提出問題之前,容我30秒回覆你剛才的說明。我那塊土地已經買了6、7年,我週末到花蓮,已經去了上百趟,我也是跟所有民眾一樣,每個禮拜四深夜、禮拜五凌晨守在電腦前買票。 劉委員櫂豪:我沒有指責你,說你都不用買票,但是…… 張院長善政:我深切體會到東部交通的困境。 劉委員櫂豪:如果你自己有親自體驗在網路上買東部火車票的話,本席是佩服你這樣的動作啦! 張院長善政:所以我也很清楚東部的票非常難買。 劉委員櫂豪:如果每個官員都能對東部臺東和花蓮所面對的交通問題感同身受,才會知道它的迫切性以及它對我們的生活造成多大的困擾。特別是鐵路電氣化之後所創造的需求量比以前大了更多,而臺東和花蓮之間是單軌系統,即便有火車車廂也跑不了那麼多,但是很多民眾也許會感到不諒解,甚至會憤怒。就像最近報紙刊載,4月份開始會有一列普悠瑪傾斜式列車跑到臺北、跑到屏東,東部民眾就會想:我們的火車為什麼會跑到屏東? 張院長善政:委員,我也有同感,所以…… 劉委員櫂豪:但是也有一些人會說:我們又沒有雙軌,17組全部給我們跑,我們也擠不下啦!所以我認為你要去瞭解一下我們東部民眾…… 張院長善政:我有。我在第一時間就問過鐵路局,知道把一列車調到西線以後,西線才有多餘的PP可以調到東部,PP是12節,運量比普悠瑪的8節多一些。 劉委員櫂豪:院長一開始也認為這個調動…… 張院長善政:我直覺上是覺得很奇怪,後來去瞭解,覺得這個道理還講得通。 劉委員櫂豪:我現在要跟院長討論的就是,你要去瞭解東部民眾為什麼會對政府有那麼多抱怨。火車的調動在技術官員來講也許是一件小事情,為什麼東部民眾的感受會那麼不一樣?你要去瞭解這裡面有長期以來的客觀因素和主觀的心理因素啦! 張院長善政:我覺得鐵路局可以加強對外說明。 劉委員櫂豪:說明當然是必要的,但是我要強調的是,你要去瞭解那種心裡深層的、對長期以來基礎建設不足和落後的不滿。 張院長善政:我瞭解。 劉委員櫂豪:就像我剛開始講的蘭嶼那位護士小姐的陳情,那在其他地方可能是不可思議的事。不要說是都會區,光是臺東市的醫療條件就比蘭嶼好,所以他講的事情大家不一定能感同身受,何況是住在都會區的朋友們,他們可能沒辦法體會到,在蘭嶼這個小島上,長期以來都沒有一個會說母語的醫生,這樣要如何跟老人家溝通?而且流動率之大,住個一年、兩年,特別是公費生,時間到了就要離開。所以本席今天要跟你討論的就是區域的均衡發展和平衡的重要性。 陳部長建宇:委員是不是容許我稍微回應一下? 劉委員櫂豪:我先講我的問題。 本席今天要討論的不是重大政策的發展,因為那有客觀環境的限制,我只是要討論一些很簡單的事情。即將到來的清明節連續假期有4天,這是520之前的最後一次連續假期…… 張院長善政:今天凌晨已經開放買票了。 劉委員櫂豪:院長可能沒有臉書,如果有的話,可以自己上去看一下,或者關鍵字打「一」,就會跑出「一票難求」。現在臉書上一片抱怨聲,今天凌晨開始,本席的LINE就收不完了。這是520之前最後一次的連續假期和交通輸運計畫,其實這不只是計畫,而是要澈底去執行的。請問部長和院長,不要說十全十美,你們有什麼具體的方案,可以把這次連續假期的整個運輸做得比以前有更大的進步? 陳部長建宇:我想是這樣。有關東部的運輸,其實委員也知道我上任之後一直都非常關心這一塊,以清明節的輸運來講,加班、加掛、所有環島運能的部分幾乎有6成5都擺在東部,這也是事實。現在大家搶的都是那種比較特殊的時段,也就是比較尖峰時段的票,當然,我承認這部分現在的量確實不足,所以會有一票難求的現象。 現階段我特別要求臺鐵局在520以前還要做一件事,就是除了清明節返鄉專車以外,包括例假日都要跟地方政府談,如果例假日他們也願意開返鄉專車的話,我們甚至可以提供優惠措施,讓要返鄉的…… 劉委員櫂豪:部長要提供什麼樣的優惠措施?我是說這一次,你不要講以後的事。 陳部長建宇:這一次當然來不及了,但是返鄉專車照做啦! 劉委員櫂豪:部長,還有2個禮拜的時間,而且本席並不是今天才提出這個問題,而是長期以來就在討論,這次委員會一開始開會,本席也有提出,包括分流的問題,區隔觀光客…… 陳部長建宇:像這次的例假日,我們團票全部都不賣,…… 劉委員櫂豪:那是要到端午節才開始施行,這次用不到! 陳部長建宇:有,7個假日都有,只要是連續假期,…… 劉委員櫂豪:可是鐵路局長是說端午節才開始喔!鐵路局長有對外發表,說是端午節才開始,所以這次用不到啊! 張院長善政:團體票開賣的時間更早,跟我們宣布這個政策有時間上的落差,所以這次團體票應該還是有賣。但是跟委員報告,像農曆年的處理方式,只要路線容量能夠允許,鐵路局可以看售票狀況繼續加開班車,這個彈性是有的。 劉委員櫂豪:院長,除了加開以外,你們還要確保這些票能讓真正想要返鄉的人買得到嘛!我們當然也歡迎觀光客,但是傳統上返鄉人數比較多的時候,譬如清明節大家要回家掃墓、祭祖的時候,需求量都很大,當然要以返鄉的人為主。我們歡迎觀光客,但是現在的量就是這麼多,按照輕重緩急,當然是以返鄉的人為優先。 陳部長建宇:跟委員報告,其實還是有很多配套要處理,像院長剛剛談的有關軌道容量的部分,東線雙軌化的可行性研究年底就會完成,如果可以的話,4個月後我們就可以規劃出來並儘快來做處理,北迴的多軌化也是一樣,我們都持續在做。 劉委員櫂豪:部長說你們有在做,本席要予以肯定。但是簡單來講,針對這次清明節,讓身在外地的人回到臺東、花蓮的返鄉專車現在是委由各縣政府在做,臺東縣政府好像今天就要在網路上開賣,請問他們有沒有要求你們再加開返鄉專車,讓外地遊子搭乘這樣的專列火車回到自己的家鄉?其他你們有在做的就繼續做,現在是返鄉專車最能明顯且立即改善這種情形,所以我針對這點請教你。 陳部長建宇:我可以請臺鐵局儘快跟臺東這邊聯繫。 劉委員櫂豪:謝謝部長,希望你們確實去做,這是5月20日之前你們能夠處理的最後一次輸運計畫。 院長,在最後一點點時間裡面,有關本席剛剛講的蘭嶼的事情,希望你能澈底瞭解相關的問題,…… 張院長善政:會的、會的,剛剛聽了委員的說明…… 劉委員櫂豪:現在的培育計畫有年齡限制,但我不是針對這位護士小姐,說要開放讓他應考,而是針對蘭嶼的特殊性。他講到一個非常核心的問題,因為蘭嶼的老人家一定要透過母語來溝通,如果沒有一個會母語的醫生願意長期住在那邊,事實上醫療資源和對老人家的照顧是非常不足的。 張院長善政:我們會去檢討這個規定。 劉委員櫂豪:這點請院長跟衛福部做個澈底的瞭解和檢討。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管委員碧玲:(11時30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請教院長及交通部陳部長,本席有一件很緊急的事要跟部長說,有一件事非常離譜,但是已經發生很久,港務公司迄今還不予解決。港務公司是港務局改制的,在改制時,人員有大幅度的變動,業務也大幅度的交接,就在移交的過程中發生了一個後續的後果。去年12月14日旗津的漁船撞到一顆燈,這顆燈導致這艘漁船嚴重破損,迄今仍無法恢復捕魚;29日本席有請服務人員去跟港務公司開協調會,那時候港務公司搞不清楚那個燈是誰的燈,就在不同部會之間推來推去,一個燈放在航道上,可是完全沒有列管,不知道它是什麼燈。 這件事港務公司一直拖,拖到今年2月4日選舉完的時候,本席親自主持協調會,本席親自主持這次協調會長達3個小時,這3個小時我一路辦案,包括港務公司的總經理、港務長等,各單位負責的人全部在一起開協調會,辦了3個小時才辦出來,這顆燈確實是港務公司應予管理的燈。它是什麼燈呢?請看看這張圖,它叫做「淺灘警示燈」,它原來長期設置在淺灘、消波塊區域,它是一個淺灘警示燈,是要讓航行的各種漁船知道這裡是淺灘而不要靠近,可是去年整個燈座抽回去維修,結果放回去的時候放錯地方,從水深6米處放到水深13.1米處,也就是從比較接近陸地的這個紅色小三角形,這裡是淺灘,把它放回來的時候卻放到水深13.1米這個大三角形這裡,虛線就是商船的航道,大三角形這個地方是漁船的航道,他把淺灘警示燈拿去修,放回來的時候卻放到漁船的航道,而且它是太陽能發電,所以常常沒有辦法亮燈,導致漁船受到重大損失。本席要告訴你們的是,螺絲真的鬆了,一個政府的機器這麼大,請院長責成部長儘快把這件事好好善後。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11時33分)主席、各位委員。應該的。 管委員碧玲:您想想看,去年發生這個案件到現在還沒有跟漁民協調好如何予以補償,難道這種事情還要漁民去打官司嗎?院長、部長,趕快去解決,好不好? 陳部長建宇:回去後我會儘快找他們對此進行了解,看看要怎麼處理會比較…… 管委員碧玲:本席在2月份開協調會,確定這個燈完全錯置、放置在航道,這還有什麼好說的?請看看這個時間表,從發生到現在已經多久了?去年12月到現在已經三個多月,三個多月的時間卻沒辦法處理好這件事,我沒辦法接受這樣的行政效率,好不好? 陳部長建宇:是的。 管委員碧玲:請部長立刻交代港務公司,這件事要好好處理。 陳部長建宇:會的。 管委員碧玲:這個責任歸屬很簡單,你把一個淺灘警示燈放到航道上,你知道他們有多麼荒謬嗎?還在那裡爭執說是撞到才不亮,還是不亮才導致撞到,那根本已經不是問題了,問題是你把一個燈放在航道啊!路權絕對主義用在這裡的話,還有什麼好說?部長,請儘快去處理,可以嗎? 陳部長建宇:了解。 管委員碧玲:院長,政府這部分的行政效率很差,可是對於你們想要的東西,行政效率就很好,院長知不知道今天科技部正在進行一件什麼狗屁倒灶的事嗎?原來我們國家的資安技術服務是資安辦和資策會的技服中心簽約,委辦給技服中心,對不對? 張院長善政:對。 管委員碧玲:這個約到今年年底結束,資安中心成立到現在,董事會也開過了,都沒有想要去修合約,結果就在今天進行修約,要把這個合約修成3月31日結束,以便你們在4月1日可以如期掛牌,這對立法院來講是高度的不禮貌!院長,如果需要修,那就應該在董事會開會之前,資安中心成立之前就修嘛!你們不是這樣做,你們是成立的時候不必修,掛牌之前其實也不必修,因為你不修約,它可以繼續接受你們的委辦去做相關工作,明明知道下禮拜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要排有關資安中心掛牌一事的專案報告,你們卻在今天緊急修約,讓它的委辦計畫在3月31日截止。 張院長善政:我的了解並不是這樣,當初在簽約時並不知道這個行政法人什麼時候要正式成立…… 管委員碧玲:已經成立啦! 張院長善政:因為牽涉到設置條例的問題,所以當初是簽整年的約,然後先前就告訴我說是準備…… 管委員碧玲:什麼時候成立的? 張院長善政:今年1月20日正式成立。 管委員碧玲:對嘛!已經成立2個月都不必修嘛!為什麼今天突然要修? 張院長善政:不是不必修,當初是說舊合約到3月底,況且修約也要時間。 管委員碧玲:院長,不論你怎麼解釋,這件事情在此時此刻、在今天大動作這樣做,我們都覺得不應該。 張院長善政:這不是臨時決定的,是先前就決定了。 管委員碧玲:您知不知道禮拜二立法院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暫緩掛牌?臨時提案已經通過了,這是時代力量所提的臨時提案,立法院也通過了,立法院已經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暫緩掛牌。 張院長善政:這個跟立法院通過沒有關係,因為1月20日它就已經變成行政法人。 管委員碧玲:有些事情你願意做,就說尊重立法院的決定,這件事情你非常…… 張院長善政:大家都承認資安的部分是非常緊急的事,所以要趕快做。 管委員碧玲:不緊急!因為這個工作長年在做,而且合約可以做到12月底,所以一點都不急! 張院長善政:去年底已經通過法案,就應該趕快成立。 管委員碧玲:你們已經成立,4月1日掛牌。 張院長善政:1月20日成立,掛牌只是一個形式,1月20日以後它就是一個行政法人。 管委員碧玲:院長,這件事立法院有錯,因為設置條例是立法院通過的。 張院長善政:我不覺得立法院有錯,因為當初其實…… 管委員碧玲:立法院有錯,現在立法院通過臨時提案,希望暫緩掛牌,而且修法的草案也很快就會進來了,甚至有人會提廢止的法案。本席要告訴院長的是,有非常大的漏洞,這個條例讓政府在國家的資安中心的主導能力只有三分之一,關於董事會的成員,根據該條例之規定,董事會當中來自於各相關機關的代表不得超過三分之一。 張院長善政:董事的人選是科技部決定的,並不是說科技部不能控制。 管委員碧玲:沒錯,但組織結構充滿問題!國家這麼機敏性的資安工作怎麼可以是民間主導、政府只占三分之一呢? 張院長善政:沒有民間主導,是科技部決定人選。 管委員碧玲:但規定是不可以啊!它規定政府人員不能超過三分之一,無論你們決定什麼人選,就是只有三分之一啊! 張院長善政:但是科技部決定人選,這裡面還有業界、學者專家…… 管委員碧玲:有業界就慘了啊!你讓業界進來這麼機敏性的組織體系。 張院長善政:我在黃金十年做了很多政府資安的案子,我從來沒有洩露任何一個政府的機密出去。所謂藏技於民,業者本來就可以幫政府做資安…… 管委員碧玲:沒有錯,他可以接受委辦,業者就繼續接受委辦。 張院長善政:這些進來擔任董事的業者則不能接受委辦。 管委員碧玲:你現在是讓業界出來主導、讓民間主導哦! 張院長善政:沒有民間主導啊!董事長還是科技部的人啊! 管委員碧玲:院長請冷靜,這件事很要緊,因為這件事幾乎就是你的政績。 張院長善政:這件事很要緊,但是我不覺得現在這個作法有任何不當。 管委員碧玲:你先冷靜一下,我給你2秒鐘深呼吸一下。我們現在來訴諸於社會公評,有一件事,我再給你一次機會,關於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也就是資安辦最重要的執行機構,你看看它的服務項目有這八款,多可怕!所有國家的資安全部歸它管,這麼重要!這個資安中心的決策機構,政府只有三分之一的決策權,我們現在就來談這件事,對於這件事,院長同意而且認為合理嗎? 張院長善政:我剛才跟委員報告,董事的決定、選派是由科技部負責,裡面有學者專家……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認為這個制度合理?我們談制度,我們不因人設事,因人設事常常有時而窮,你怎麼能夠保證未來用人百分之百都符合國家利益,你沒辦法做這種假設,所以制度才是重要的,我現在問你的是制度,我們再一次來訴諸社會公評。對於這個條例,立法院認為有錯誤,我們要修正,正大聲疾呼,希望你們暫時不要掛牌,其中有個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國家對於未來資通安全的權力,政府只掌握了三分之一,組織架構完全錯置,在這種情況下,您還認為妥當嗎? 張院長善政:我對於委員的邏輯不能認同。 管委員碧玲:好嘛,所以嘛,你認為現狀妥當嘛!此事接受社會公評。我不能因為張善政身為行政院長深得人民喜愛,不能因為你10件事情中做對了7件事,對於你做得不好的3件事就不強烈監督。我強烈監督張善政,我對你失望,這件事情你沒有你的良知…… 張院長善政:抱歉,我的想法跟您不一樣…… 管委員碧玲:你的良知無法接受社會檢驗…… 張院長善政:我從業界到政府,資安已經接觸了十幾年,我不覺得這個作法有錯。 管委員碧玲:國家資安最重要的唯一主管機關,政府的主導權、決策權竟然只有三分之一!好,我們來看,你還違法任用民間業者來擔任監事。 張院長善政:沒有違法,他們要簽署迴避的…… 管委員碧玲:我們就來看一下,依照法律制定的原則,如果是正面表述,不列舉的就是故意不列舉,國家資通安全科技中心設置條例中有董事人選與監事人選的規範,董事人選的來源分為三款,其中第三款是「民間企業經營、管理專家或對資通安全有重大貢獻之社會人士」,而第二款則是「資通安全研究相關之學者、專家」,這是董事人選。至於監事人選的來源,第一款與第二款的規定是完全一樣,也就是都有「政府相關機關代表」及「資通安全研究相關之學者、專家」,可是第三款的「民間企業經營、管理專家」就略而不談,也就是說,監事的任用資格排除了「民間企業經營管理專家」,可是你們任用了誰? 張院長善政:我不清楚,這是科技部在選派的,行政院沒有經手。 管委員碧玲:你當然要清楚,因為這個人非常敏感,他叫做吳乙南,他在宏碁科技的關係企業安碁科技擔任重要職務。 張院長善政:他是我以前的同事,但是科技部邀他,我並不知道。 管委員碧玲:對,是你的老同事。你不知道,我可以相信你,你一定要講不知道,但是我相信你,也希望臺灣社會相信你…… 張院長善政:我本來就不知道,不是要講不知道。 管委員碧玲:但是本席告訴你這件事情已經一個禮拜了,我也在臉書不斷的說,監事不應該違法任用業界人士,您今天還要堅持監事任用業界人士不違法嗎?我們來看一下董事與監事人選…… 張院長善政:我剛才跟您報告過,人選的選定行政院沒有經手。 管委員碧玲:張院長,本席在談法律,請你看一下,董事與監事的人選明白、故意不列舉,你還認為合法嗎?想想看,國家的資安由業者來監督,你不但是業者的決策權、民間的決策權…… 張院長善政:委員,我再跟你報告一次,董監事的指派是科技部的責任,我這邊沒有涉入。 管委員碧玲:這件事是你一手主管,你是全國的資訊長,也是資安會報…… 張院長善政:這個條例通過以後,就讓科技部去做,我怎麼可能管得到那麼細呢? 管委員碧玲:好,你不管可以,但你做一天和尚就要撞一天鐘,你還是國家的資訊長,那你現在認為這樣合理嗎?合法嗎?我現在問你啊,我現在都問你,你現在怎麼想嘛!你不要說過去。 張院長善政:剛才您說如果有董監事的人選不適當,科技部應該去調整。 管委員碧玲:制度的設計高度不合理,而且這是機敏業務,甚至要通過很多作業準則,作業準則完全還沒有開始,甚至應該要通過國家資安工作人員的安全查核辦法,也都還沒有,而且你們竟然讓技服中心團進團出,97個人全部移過來,新瓶裝舊酒,這是一個多麼嚴重的問題。 張院長善政:技服中心團進團出這沒有什麼錯啊! 主席:請鄭委員寶清質詢,詢答時間15分鐘。 鄭委員寶清:(11時45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全力支持桃園的綠線捷運,對不對?你是否希望它趕快動工。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11時45分)主席、各位委員。我支持,鄭市長曾到行政院談過此事,原則上我們支持。 鄭委員寶清:你支持,但是你的下屬卻不動作,怎麼辦? 張院長善政:什麼意思? 鄭委員寶清:交通部已把案子送到國發會,結果國發會推三阻四,說交通部送來的案子沒有表示意見,交通部說我送去的案就表示支持。 張院長善政:報告鄭委員,我昨天有請國發會的人來談過,下禮拜一的委員會將會排入。 鄭委員寶清:好。請問院長是否支持桃園鐵路地下化? 張院長善政:此事涉及當初的專業評估,我無法有意見。 鄭委員寶清:請問部長呢? 陳部長建宇:報告委員,桃園鐵路高架改成地下一案確實茲事體大,而且也已列入移交項目。特別向委員說明的是,其中的問題涉及許多介面,有財務面的問題,有技術上的問題,這些問題都需要釐清;另外還有一點,如果要把高架改成地下,也涉及新北市政府跟桃園市政府之間財務分攤的問題,這些問題都尚未釐清。 鄭委員寶清:部長,我們都一直講財務問題,一個有效率、有能力的政府知道如何讓花出去的錢可以回收更多的獲利…… 陳部長建宇:當然,如果桃園市政府有這樣的能耐,我們也很高興。 鄭委員寶清:我剛剛提的是,地下化雖然要多花600億元,但是站體開發的獲利會超過3,000億元,況且還增加了一條25米的道路,更重要的是,兩邊的土地與房屋價格都會大漲。最重要的原因是桃園的人口太密集了,從中壢到桃園每個地方都有住家,鐵路一旦高架化,桃園的都市就被切割了,所以地下化是必然的趨勢。至於錢的問題,根本就不是問題,只要地下化,政府的獲利非常大。請教部長,何時可以完成初評與複評? 陳部長建宇:報告委員,去年12月本來桃園市就有把可行性評估送上來,但…… 鄭委員寶清:這整個過程我知道,現在已經送進來了嘛! 陳部長建宇:現在還沒有送進來。 鄭委員寶清:有,市長前天告訴我…… 陳部長建宇:除非是這兩天送來的,假如這兩天有送進來,我會請鐵工局儘早排入會議。 鄭委員寶清:大概什麼時候?在520之前能否完成初評跟複評? 陳部長建宇:我們盡可能地儘早處理,因為初評完之後說不定還有修正意見,需要桃園市回覆,還有後續問題的處理…… 鄭委員寶清:速度加倍,獲利三倍,我們希望政府能有成本概念,好不好? 陳部長建宇:當然,我們也期待跟桃園彼此之間盡快來處理此案。 鄭委員寶清:希望部長在5月20日之前完成初評跟複評,好不好? 陳部長建宇:這當然需要兩邊的合作,我們大家一起努力。 鄭委員寶清:對,我們會全力配合。 陳部長建宇:我要特別強調的是,這部分只涉及技術面上的問題,決策面的問題,當然還是交給後面的新政府處理。 鄭委員寶清:對,這點我知道。請部長回座。 現在整個國家陷入很大的混亂,最大的混亂從中甘建交事件可見一斑,中甘建交時又重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的政府,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請教院長,你認為如何? 張院長善政:這是要跟對岸建交的國家,對岸要求的罐頭文字。 鄭委員寶清:你同不同意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 張院長善政:如果指的是中華民國,那我就同意。 鄭委員寶清:如果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你就不同意? 張院長善政:那是對岸的罐頭文字,我們根本就不可能同意啊! 鄭委員寶清:好,講得很好。所以它不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對不對?因為你的中國是中華民國,對不對? 張院長善政:我們的憲法本來就是這樣規定的。 鄭委員寶清:我們對中甘建交有沒有事先掌握到情資? 令狐次長榮達:在我們斷交兩年多以來,也是甘比亞片面跟我們中止外交關係…… 鄭委員寶清:有沒有掌握到他們要建交的情資? 令狐次長榮達:他們雙邊一直有往來。 鄭委員寶清:你們有沒有掌握到情資? 令狐次長榮達:我們也有掌握到他們雙邊往來的情況。 鄭委員寶清:你說有掌握到,那有沒有跟院長報告? 令狐次長榮達:關於這些訊息,因為平常大陸方面的一些…… 鄭委員寶清:有沒有跟院長報告?院長知不知道這件事情? 張院長善政:他們陸續有些往來,外交部都有定期的…… 鄭委員寶清:有呈報給你嗎? 張院長善政:有。 鄭委員寶清:那你有沒有呈報給馬英九總統? 張院長善政:總統是同步收到。 令狐次長榮達:對府院都是同時呈報。 鄭委員寶清:我們大概什麼時候掌握到這個情資?是在多久之前? 令狐次長榮達:事實上,他們正式宣布建交的這個時機點,是在昨天…… 鄭委員寶清:昨天才決定的?所以你們到昨天才掌握到情資? 令狐次長榮達:對,但是事實上我們之前知道他們已經一直都有在往來,而且官方人士也有進去…… 鄭委員寶清:多久了? 令狐次長榮達:這兩年多來應該都有在進行。 鄭委員寶清:他們的外交部副部長李保東說絕對不會跟它接觸、不會建交是騙人的? 令狐次長榮達:當初它片面跟我們中止外交關係的時候,是基於個人因素,不顧甘比亞的名義,也不顧我們雙邊的關係,當時也確實沒有中國大陸的因素介入,但是之後由於甘比亞的經濟情況非常困難、財政非常困難,所以它一直要找出路。 鄭委員寶清:所以你們是很慢才知道此事嗎? 令狐次長榮達:也不是這樣講,因為它跟我們已經沒有正式的邦交關係了! 鄭委員寶清:所以我們對於情資的掌控是一塌糊塗。 令狐次長榮達:我們還是有在掌握。 鄭委員寶清:甘比亞跟中國建交,會不會使我們發生雪崩式的斷交? 令狐次長榮達:目前我們跟22個邦交國的關係非常穩固。 鄭委員寶清:所以不會斷交? 令狐次長榮達:目前沒有這樣的跡象。 鄭委員寶清:那在蔡英文上台之後會不會發生這種現象? 令狐次長榮達:對不起,請問委員是要問什麼? 鄭委員寶清:在520之後政黨輪替,會不會造成斷交現象的發生? 令狐次長榮達:我們的外交是有延續性的,而且都是朝野一致支持的,我們會持續努力,加強我們跟所有邦交國的關係。 鄭委員寶清:說得好。 令狐次長榮達:目前看不出來在短期之內會有變化的跡象。 鄭委員寶清:本席要請問夏主任委員,中國曾經跟你們保證絕對不會跟甘比亞接觸跟建交,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們曾經多次表示,包括在談話的時候或是以書面,都有說過他們不會…… 鄭委員寶清:院長,他們的保證都是假的。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這一次也表示非常不滿意。 鄭委員寶清:所以我們屈膝就帶來屈辱,對不對?我們討饒,他們就鄙視,我們委屈,但是永遠不能求全。 張院長善政:我想這跟我們的態度沒有關係,如果他們要騙我們,不管我們的態度是怎麼樣,他們都會騙我們。 鄭委員寶清:好,講得很好,不管我們是什麼態度,他們都會騙我們,因為中國就是一貫用騙的。我們覺得很奇怪,現在中國一直在堅持九二共識,院長,你所知道的九二共識是什麼? 張院長善政:兩岸同屬一個中國,但是「一中各表」,我們強調是中華民國。 鄭委員寶清:所以是「各表」嘛!對不對?但是為什麼馬英九總統出去的時候不敢講「各表」呢? 夏主任委員立言:馬英九總統在馬習會的時候有非常清楚的講九二共識。 鄭委員寶清:他在見到習近平的時候敢講嗎?他敢對習近平說「一中」就是中華民國嗎?他有這樣講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有,他有在馬習會正式會議裡面講到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鄭委員寶清:他是後來在私底下鬧一鬧就算了。 夏主任委員立言:那不是在私底下,那是在正式的會談裡面。 鄭委員寶清:他有講中華民國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講中華民國的憲法,還有講到「一中各表」,都講得非常清楚,我們都已經有公布這些文字了。 鄭委員寶清:主委,「一中各表」是講中華民國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鄭委員寶清:我們講「一中」是中華民國,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的。 鄭委員寶清:但是馬英九說我們的國名是China(Taiwan),那我們就混亂了,我們的國名到底是什麼?外交部到外面是用什麼國名? 令狐次長榮達:正式的國名當然是中華民國。 鄭委員寶清:可是總統說我們的國名是China(Taiwan)。 令狐次長榮達:我們的邦交國有的時候是用這樣的簡稱,就是用「China(Taiwan)」,但是我們知道因為他們是承認中華民國…… 鄭委員寶清:你身為副部長,不能這樣亂講,怎麼會這樣亂講呢? 令狐次長榮達:在承認我們的正式邦交國裡,有時候用簡單的說法…… 鄭委員寶清:你們跟人家說我們是China,騙人說那是中華民國,就是偷騙,現在說China(Taiwan)是我們的國名,更嚴重。 令狐次長榮達:這也是他們的解讀。 鄭委員寶清:如果你這樣講能夠成立的話,你去外面問看看,China是代表什麼?有人認為代表中華民國,代表台灣嗎?你這個外交部的人怎麼可以這樣說?國安局長說他們發生錯誤,要道歉,接受懲處…… 令狐次長榮達:我們也是為了避免誤會,我們都會建議儘量用正式國名。 鄭委員寶清:院長,一個說要接受懲處,一個說China(Taiwan)是我們的國名,院長你呢? 張院長善政:您剛才提到China(Taiwan),這個東西是哪裡出現,是怎麼一個背景,我需要去瞭解。 鄭委員寶清:你不能這樣說,你們到現在都不瞭解,總統說這是我們的國名。 張院長善政:報告委員,那是一個簡單的說法。 鄭委員寶清:沒有什麼簡單啦!你在騙小孩也不能這樣騙。China是代表台灣嗎?我們的國安局局長在立法院說他發生了疏忽,願意接受處罰,你現在還說對?院長,這哪一個是對的?是國安局長講對,還是外交部對?院長,哪一個對?國安局局長說發生錯誤,要接受處罰,他說用China(Taiwan)是對的。 張院長善政:您剛才跟我提的是中美洲議會的網頁上講的話,如果他們講那邊是China,因為這幾個國家承認China就是我們台灣,對他們來講China是台灣,只承認一個中國,就是台灣。 鄭委員寶清:但是連總統都公開講這是我們的國名,這就很嚴重,跟你剛才跟我講的一中各表,一中是中華民國,不是China(Taiwan),這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如果我們的政府官員騙來騙去,你想我們的百姓會有所適從嗎? 好,我再請教你,現在國安局長說,中國如果不談九二共識,會做三個動作,第一個就是關閉協商,第二個是停止開放陸客來台,第三個就是外交壓迫,如果發生這些事情,有沒有因應對策? 張院長善政:在外交壓迫方面,對策當然就是儘可能維護我們的邦交。在停止開放陸客方面,對策當然就是讓觀光客來源多元化。在關閉協商方面,這是兩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談,其實也是很困難。 鄭委員寶清:所以談是雙方的事情,這表示我們的政府在這方面都有充分的準備和因應之道,是不是? 夏主任委員立言:報告委員,目前為止,我們雙方的溝通管道還是有的,陸客會不會減縮,我們也不斷和中國大陸方面聯繫。 鄭委員寶清:好,你講到溝通管道,請問一下,你跟張志軍的聯絡有被拒絕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昨天我要求跟他通電話,他的確說他人不在辦公室,沒有辦法接到這通電話。 鄭委員寶清:這麼困難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可是我們的同事跟他們的台辦都有聯絡。 鄭委員寶清:你認為他講的是真話嗎?還是他又騙?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當然是表示不高興。 鄭委員寶清:表示不高興而已?那就算了。你會不會說:「以後再不來協商,就不要找我協商。」?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用了很重的話,不過這是我們內部的文件。 鄭委員寶清:我現在發現我們台灣很麻煩,是我們的立場不一致。 夏主任委員立言:陸委會的立場一向一致。 鄭委員寶清:沒有,你們也沒有一致,所謂「一中各表」的「一中」是什麼? 夏主任委員立言:「一中」當然就是中華民國。 鄭委員寶清:可是總統說China你們沒有制止,你沒有自請處分。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就是「各表」,各自表述。 鄭委員寶清:China(Taiwan)是我們的國名,我們的國名改來改去,以前在香港叫中華旅行社,你們知道不知道?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是以前的事情。 鄭委員寶清:對,就是因為這樣變來變去,我們才會被人欺負,我們委屈永遠沒有辦法求全,我們討饒,別人鄙視我們,所以我們的官員要站起來,我們小是小,也不用被人當作「細漢仔」。 院長,所以我現在請教你一個比較簡單的問題,如果達賴喇嘛要來拜訪臺灣,你會不會支持他? 張院長善政:關於這個問題,以前我就對外說過,就看他來訪的目的是什麼,若是對雙方有利,我們不會阻撓。 鄭委員寶清:但是我們政府從來不問目的就拒絕他,因為我們懼於中共的…… 張院長善政:他現在沒有來申請。 鄭委員寶清:如果他申請,你會准,是嗎? 張院長善政:剛剛的意思就是如果來訪的目的對雙方有利,我們不會阻撓。 鄭委員寶清:絕對不會受中國的影響? 張院長善政:我們不會用政治的目的、政治的理由去阻撓,這已經對外講過了。 鄭委員寶清:只要是對雙方有利,我們歡迎他來臺灣,是不是? 張院長善政:對啊!看來的目的以及對雙方有利,我們不會去阻撓。 鄭委員寶清:好,我們希望院長堅定這個立場,好不好? 張院長善政:我們本來就是這個立場。 鄭委員寶清:好,謝謝。 主席:請段委員宜康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段委員宜康:(12時1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張院長,先跟您致歉,因為我感冒了,所以等一下如果我講話中間必須停下來喝水,請您見諒。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12時1分)主席、各位委員。不客氣。 段委員宜康:您現在是看守內閣,我想看守內閣…… 張院長善政:我們叫自己是過渡內閣,不是看守內閣。 段委員宜康:不管是過渡,或是看守,有一個重要責任就是要能夠把現在的政務順利交接到下一任政府,這是一個重要的工作。 張院長善政:沒錯。 段委員宜康:有一些工作是現在沒辦法完成,或者現在遇到困難的,也應該要跟下一任政府提供建議或說明狀況。 張院長善政:我們會在交接裡面儘量交代。 段委員宜康:以下我要就一項重大建設請教院長,那就是桃園機場捷運,我相信桃園機場捷運對政府來說是一個頭痛的問題。我們知道,到520政黨就輪替三次了,桃園捷運從政黨輪替之前,然後輪替、輪替再輪替,它都存在,問題也都存在,建設到現在沒有完成,坦白說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完成。2006年開始動工,到現在差不多10年,先不算徵收土地,這10年花了1,138億元以上經費的桃園機場捷運,3月4號交通部舉行記者會表示,系統整合測試結果已經有97.5%的可用度,安全無虞,這97.5%怎麼來的,我們不知道。但這10年來,通車的時間6次跳票,讓我們最擔心的不是追究責任,而是現在政府的態度,包括交通部,都告訴我們大致上已經完成,這個讓我們不太聽得懂,如果已經完成,測試也都還OK,為什麼不能通車呢?當然責任就會推來推去,在此我也不追究。但是我要問,據媒體於3月5日報導,桃園機場捷運卡關的三大問題,分別是列車速度無法達到標準,臺北到桃園的直達車無法於限定時間之內完成,也無法做到3分鐘發一班車。我要請問院長,這是桃園機場捷運現在最重要的問題嗎?如果只是這個問題,大家會覺得速度慢一點就慢一點,只要可以走,大家就趕快有車子可以搭。部長和院長覺得呢? 陳部長建宇:跟委員說明,我相信他們提供給我的報告資料應該是沒有錯誤,也就是說,除了剛剛委員提到的提速問題,速度沒有符合合約的約定,我也同意一定要達到合約的標準才可以做,當然過程裡有些工程上的瑕疵,這些工程上的瑕疵,若主要跟系統安全穩定無關,當然可以持續改善。若與系統安全穩定有關,一定是在通車以前,IST、PRSR要完全改善才讓它可以通車,這是我的要求。 另外,我們也非常樂意看到交通委員會,要求我們成立客觀的真相調查小組要有一位專家,我們也非常樂意有專家協助。我們也期待桃園市推薦專家,大家一起來…… 段委員宜康:對不起,容我打個岔,所以你們大概的結論是在5月20日以前測試不會完成,對不對? 陳部長建宇:如果可以按照現況,我要特別強調現況的速度來通車,接下來IST、PRSR能夠趕快完成,也有專家學者協助。 段委員宜康:現狀的速度沒有達到標準。 陳部長建宇:對,如果說…… 段委員宜康:沒有達到標準的原因,是因為系統「催不動」、馬達不夠力或是因為安全的顧慮? 陳部長建宇:同仁告訴我,所謂「可用度」的意思是現況中系統是穩定安全。我特別要強調有瑕疵…… 段委員宜康:所以系統還沒有穩定安全達到標準? 陳部長建宇:不是,合約的規定本來就是97.5%,但是初履勘時要求要達到99%。所以我們也特別要求要達到99%。 段委員宜康:好,現在我就用具體的數據來向院長及部長請教。合約規定的車程,普通車沒有規定多久要達到目的地。但是直達車平均的時速要小於或等於35分鐘。普通車要高於或等於每小時45公里;直達車要高於或等於每小時60公里。沒錯吧?但你們實際的測試狀況,院長可能不是很清楚,目前測試數據最好的狀況,在2月4日曾經一天跑了23列車。普通車時速41.11公里;直達車時速56.56公里。這是做了一整天的測試,到目前為止最好的數字,那麼在這個最好的數字之外,還有不好的數字,我們就不要說了。但是最好的數字離我們合約的要求,其實還有很長的一段距離。回到我剛剛那個問題,如果部長答不出來就不要回答。它是再開快一點就不安全或者是馬達、系統沒有辦法再快?我不曉得是什麼原因?但是到目前為止,最好的數字就是這個數字了。再來,最短的班距本來是要求6分鐘之內要有一班直達車及一般普通車,因為交錯平均3分鐘要有一班車。 陳部長建宇:報告委員,其實在初步營運,桃園市政府在核定的過程中,還有尖、離峰的時刻表,像尖峰時刻表是10至12分鐘一班車,離峰是15分鐘左右一班車。 段委員宜康:是,但是為什麼我們在合約裡會要求必須達到最短的班距,當然是考慮到特殊的狀況,譬如有跨年晚會或其他必須達到這個速度。我不是一天24小時都是3分鐘一班車,但是如果沒有辦法達到最短的班距,就表示我們需要時沒有辦法提供需求。你現在包括高鐵局對外宣稱最短的班距3分15秒,這是廠商自己測試的,你知道他們跑了幾列車嗎?你看到廠商的數據會去問嗎?他們平均4列車跑出3分15秒,從此之後再也沒有更好的數字了。可是,包括北捷、高捷在測試最短班距時,他們絕對不會只測試4輛列車就做為測試最短班距的平均值。依照他們所制定的基準,至少要測試20輛列車並取其平均值,才能成為最短班距的數據,但你們卻讓廠商只測試4輛列車,找出其中最好的數據便對外宣稱是機場捷運所測試最短班距。雖然在時間上3分15秒與3分鐘差不多,但這不是今天本席所要追究的重點,我追究的重點不在於你們有無依照合約或依現況讓機場捷運可以通車或繼續測試,本席要詢問的是機場捷運的安全問題。 根據媒體的報導,機場捷運測試迄今已出現四千多次的異常,事實上,這些是桃捷公司網站上所公開的資訊。機場捷運測試總共發生4,522次的異常,我們細究可分成幾部分,其中異常發生原因有大有小,連漏水也算在裡面,對不對? 陳部長建宇:沒有錯。 段委員宜康:我們看到螢幕上顯示綠色的部分為核心機電,它曾經發生2,167次的異常,這代表什麼意思?這表示是重大的疏失、重大的異常。因為核心機電發生問題,包括電聯車PEI(passenger emergency intercom)即是旅客緊急對講機…… 陳部長建宇:報告委員,桃捷的統計資料是從104年2月份全部整合起來…… 段委員宜康:本席手中的資料是桃捷自104年10月26日至105年2月25日止。 陳部長建宇:但是,我們必須考量整體測試的過程,需俟機場捷運逐漸穩定之後,那些確切的數據資料,才是我們真正需要的資料。如果在後段相關問題已獲得改善,就不能納入前段的資料…… 段委員宜康:若後段的問題已經獲得改善,前段的資料當然就不算數,畢竟測試的目的就是要找出問題,這點我也知道。問題在於,機場捷運利用短暫測試的結果,有讓測試數據變得比較好看嗎?到目前為止,這些測試的數據有比105年2月26日的數據還好看嗎? 陳部長建宇:報告委員,後來桃捷已暫停測試,所以現今機場捷運幾乎完全無法測試。 段委員宜康:請教院長與部長,根據桃捷網站的資料顯示,104年度列車行駛中因故發生緊急煞車之頻率比較,主要針對臺北捷運、高雄捷運與機場捷運所做的比較,當然,因為機場捷運尚在測試階段,臺北捷運、高雄捷運的營運早已穩定,所以這張圖表的數據看來並不公平。但是,根據這張圖表顯示,104年度臺北捷運列車行駛中因故發生緊急煞車有385次;高雄捷運325次;機場捷運1,278次,由於三者的母數不同,我們改以平均每幾公里緊急煞車數值來做比較,臺北捷運每4萬6,287.49公里緊急煞車1次;高雄捷運為4萬2,535.38公里;機場捷運為338.96公里。換言之,機場捷運因故發生緊急煞車頻率為其他已經運行穩定的捷運約100倍,由此可見,機場捷運因故必須緊急煞車比北捷、高捷多出100倍的機會。 張院長善政:報告委員,不能拿蘋果與橘子做這樣的比較,現今機場捷運尚未正式營運…… 段委員宜康:我知道,請院長聽我講完。事實上,機場捷運尚在測試階段,這我完全知道,但我要詢問的問題是,桃機有辦法克服機場捷運緊急煞車的因素嗎?除了緊急煞車之外…… 陳部長建宇:事實上,桃捷已組成tiger team一直在處理相關問題,至於電聯車發生所謂緊急剎車(EB)的狀況,每天我也在追蹤這件事,現今發生EB事件的頻率平均約一天一次。 段委員宜康:部長先讓本席把要問的問題講完,最後我再向你們提出我的建議。 接下來我們看到列車滑軌的問題,我知道你們說列車滑軌的原因在於,機場捷運在春節期間只跑了4次,所以軌道…… 陳部長建宇:這與黏著係數、黏著力有關。 段委員宜康:主要因為軌道的黏著力較差所致嗎? 陳部長建宇:機場捷運列車滑軌可分為下列三項因素:第一、天候因素;第二、軌道黏著係數因素;第三、人為因素。 段委員宜康:這正是我所詢問的重點。方才部長提及天候問題,機場捷運多次列車滑軌事件都發生在下雨天,我猶記得,當初高鐵局、交通部對外宣稱機場捷運於去(104)年年底通車,一下子改為今(105)年3月通車,現在又說不知機場捷運何時可以通車,有可能在今年年底通車。既然你們打算機場捷運在今年年底通車,結果你們都無法克服這些問題。本席質詢的時間有限,我們來看「電聯車歷次打滑紀錄表」,何謂打滑?何謂滑軌?就是煞車煞不住,應該停在月台的位置停不住,往前一直走而超過月台,可能超過100公尺,或是在長陡坡的下坡時,煞車煞不住,到現在滑軌最嚴重的是1,300公尺。 陳部長建宇:在2月26日發生滑軌事件後,我們用同一部列車於3月2日、3月9日、3月11日測試了十幾次,完全沒有問題,我想委員手上應該也有資料才對。 段委員宜康:我在這裡不是要跟你們爭辯,而是要提醒你們,這些問題發生的原因到底為何?如果天候會造成這種問題,那能保證以後都不下雨嗎?為何天候會讓列車滑軌? 最後要請問一個問題,我們的電聯車是不是超重? 陳部長建宇:委員所提的大概就是最大軸重有沒有超過15公噸,或是空車有沒有超過40公噸的問題。 段委員宜康:我們的合約要求空車不能超過40公噸,對不對? 陳部長建宇:對。我承認有一、二列有點超過…… 段委員宜康:不是一、二列。 陳部長建宇:但是平均上,確實沒有超過40公噸。 段委員宜康:部長不要這麼急著跟我爭辯,我的質詢時間快要結束了,我只是提醒,超重部分你們是用罰款400萬元來解決,但這個超重會不會造成行車的安全問題?我請高鐵局及現在的政府要誠實面對,交給以後的政府。謝謝。 陳部長建宇:瞭解。謝謝委員。 主席: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交通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2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