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image9.png]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日(星期四)9時至17時34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 會議室 主  席 何委員欣純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二、繼續審查106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 主席:我們先審查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之後再審查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 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數及提案內容,包括針對科技部及所屬的提案300案,以及針對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的提案4案,我們同時進行討論與處理。 一、預算數部分: 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科技部及所屬收支部分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96項 科技部1,514萬元 第197項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249萬1,000元 第198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263萬元 第199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49萬4,000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62項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934萬8,000元 第163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15萬5,000元 第164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712萬8,000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16項 科技部1,163萬9,000元 第217項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900萬6,000元 第218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萬6,000元 第219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21萬8,000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14項 科技部229萬7,000元 第215項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832萬7,000元 第216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17萬5,000元 第217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983萬5,000元 二、歲出部分: 第24款 科技部主管522億1,119萬5,000元 第1項 科技部497億0,333萬3,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4億8,057萬6,000元 第2目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1億6,217萬1,000元 第3目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50億9,833萬3,000元 第4目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15億9,926萬7,000元 第5目 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1,517萬7,000元 第6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423億4,560萬9,000元 第7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69萬元 第8目 第一預備金151萬元 第2項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10億8,764萬4,000元 第1目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4億1,441萬4,000元 第2目 一般行政2億4,848萬6,000元 第3目 園區業務推展2億4,725萬5,000元 第4目 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無列數 第5目 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第二生技大樓工程計畫1億7,648萬9,000元 第6目 第一預備金100萬元 第3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6億2,664萬7,000元 第1目 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9,730萬3,000元 第2目 一般行政2億6,290萬4,000元 第3目 園區業務推展2億6,544萬元 第4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無列數 第5目 第一預備金100萬元 第4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7億9,357萬1,000元 第1目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2億7,904萬2,000元 第2目 一般行政1億9,105萬9,000元 第3目 園區業務推展3億2,247萬元 第4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無列數 第5目 第一預備金100萬元 中華民國106年度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科技部監督) 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 業務計畫請參閱預算書 業務總收入2億0,419萬5,000元 業務總支出2億0,928萬5,000元 本期短絀509萬元 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1,500萬元 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二、委員提案部分: (一)科技部及所屬部分: 1、 科技部「罰款及賠償收入」第1目「賠償收入」原列15,140千元,建議增列3,000千元。 增列理由: 該預算來源為各項採購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其估列方式依照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13條,衡酌過去年度及105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收情形,詳實編列。惟查前年度決算數7,511千元、上年度本會調整後預算數為20,000千元,足見科技部執行估列確有調整之必要。爰建議增列本預算3,000千元,使其與去年度結果相近。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2、 第1目「賠償收入」第1節「一般賠償收入」係指科技部各項採購案廠商違約預期交貨之賠償收入,原列15,140千,較上年度預算減列4,860千元,科技部說明係僅參考前年度決算與上年度預算,然未見提供究竟截至105年第三季(9月)為止,有多少廠商違約?違約金收入已有多少?無法判斷歲入是否正確編列?爰提案要求增加本項收入與105年預算數相同之20,000千元。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3、 科技部「財產收入」第1目「財產孳息」項下第1節「利息收入」,原列200千元,建請增列1,300千元。 說明: 本預算來源為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及國家實驗研究院以前年度保留款專戶存款利息收入;惟查前年度科技部預算「利息收入」實現數為1,441千元,為本年度預算數之7倍餘;另查近五年年度,其預算數與決算數顯有落差,頗有調整之必要;爰建議增列1,300千元,俾其與前年度決算相近。 表一:近五年預算、決算數 (單位: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102 725 2,778 103 325 1,173 104 275 1,441 105 200 106 200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4、 科技部「財產收入」第2目「廢舊物資售價」,原列15千元,建請增列30千元。 說明: 本預算來源為出售報廢財產,惟查近五年之預算數與決算數顯有落差,頗有調整之必要;爰建議增列30千元,俾其與前年度決算相近。 表一:近五年預算、決算數 (單位: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102 10 46 103 15 231 104 15 66 105 15 106 15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5、 第1目「雜項收入」第1節「收回以前年度歲出」原編列2,195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50千元,主要係來自國家同步輻射中心及國家實驗研究院計畫剩款項。然而國家實驗研究院有多項計畫執行進度待檢討,僅編列增加收入250千元是否合理?爰提案增列本項收入1,000千元。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6、 科技部第1目「一般行政」原列480,576千元,建議刪除100,000千元。刪除理由: 說明: 1.本院去年審查客委會105年度單位預算,決議第(三)項:「客委會及其所屬105年度單位預算……編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客庄智慧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預算2,700萬元,經查此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全數凍結,俟該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後該報告送至立法院內政委員後專案報告後,使得動支。」爰該會於105年5月23日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同意准予動支70%在案。其餘繼續凍結部分,該會旋於105年6月24日函報本院,惟截至10月中旬尚未解凍。 2.106年度繼續辦理客庄智慧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其必要性及經費合理性允應檢討,爰建議刪除100,000千元,期科技部改善。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7、 科技部第1目「一般行政」原列480,576千元,建議刪除96,000千元。 刪除理由: 說明: 一、科技部之設立源於行政院推動全國科學技術發展與計數研究及應用,依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科技部和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應分工,針對各項政府科技發展計畫進行技術及政策審議。政策制訂及法規更迭應隨科技趨勢之變化進展,然現況卻是多重主管;日前又報載國防部將仿效美國「DARPA(國防高等研究計劃署)」,將國防部資源司科技企劃處擴編為國防科技發展處,之後再提升為「國防科技室」,至於台版「DARPA」的指導單位,將原由國防、經濟、科技三部組成,負責政策指導的「國防科技發展推行會」提升層級為「國防科技產業發展委員會」;唯恐科研主導單位疊床架屋,組改尚未完成即擴編人事或「黑機關」。 二、本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二點規定,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科技部主管預算歲出較去年大增62億,新政府喊出「五加二」產業(亞洲矽谷、生技醫療、綠能科技、智慧機械及國防航太),臺灣刻正面臨嚴峻挑戰,部分科技產業恐出現「斷鏈」危機,今年又喊出「南向」,產業永續發展目標不清,建議刪除96,000千元,期科技部改善。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8、 第1目「一般行政」,原列4億8,057萬6千元,提案減列200萬元,凍結2,0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一)科技部人員維持費用編列3億5,667萬2千元,106年度說明增列「薪俸晉級差額」,就決算數觀之,人事費執行數恐寬列,不利執行率;此外,本院預算中心指出,科技部人事費其中1億0,374萬元係聘用人員費用,任職於各學術研究司等主要司處,且多為久任,服務十年以上者達七成。然則依「聘用人員條例」,約聘期間得以業務預定完成期限為準;科技部宜檢討人員之聘用方式,與考試院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溝通考試類別及任用員額。 年度預決算 金額 預決算比較 103 預算數 3億3,747萬2千元 -2,845萬9千元 決算數 3億0,901萬2866元 104 預算數 3億5,017萬7千元 -835萬 決算數 3億4,182萬2866元 105 預算數 3億6,412萬1千元 目前執行78.5% 至9/30執行數 2億8,581萬7,749元 (二)科技部係我國科技政策指導單位,然不論有關法規之修正,或是主導國家科研之大方向,大多非由科技部為之,整合部會相關職能者,仍多屬行政院科技會報。 (三)科技部對「違反學術倫理行為」未能明確界定其類型及處分之判定標準,致使有關違反學術倫理之處分結果未盡透明,裁量空間過大,致使100-104年度73件違反學術倫理案件其中八件書面告誡、27件停權一年,而受補助研究計畫經費,僅追回其中3件(金額約占1.3%)。甚至處分結果僅少數人知悉,而難達學術倫理之推廣。綜上,提案刪除200萬元,凍結2,000萬元,待科技部就「人員進用」、「我國科技政策與法規之與事權盤點」與「違反學術倫理之處理」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9、 科技部106年預算案之一般行政編列4億8,057萬6千元係支應人事經費與一般行政與庶務費用,且較上年度增加57萬2千元。 經查,其106預算員額270人,較上年度(105年)預算員額274人減少5人,惟其人事費用的年需經費卻增加271萬1千元(p84~p85),有進一步說明之必要。又員額減少,相關之辦公經費卻未隨同減少,例如辦公桌椅、電腦耗材等仍與上年度相同,預算過於寬列。 綜上,參酌該科目前年度(104年)決算賸餘數1,467萬餘元,科技部106年預算一般行政預算4億8,057萬6千酌予減列100萬元。 說明: [image: image1]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10、 科技部第1目「一般行政」原列480,576千元,建議凍結96,000千元。 凍結理由: 說明: 科技部之設立源於行政院推動全國科學技術發展與計數研究及應用,針對各項政府科技發展計畫進行技術及政策審議;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台灣光子源」啟用是科學研究重要里程碑,為避免節省經費而致同步輻射加速器「台灣光子源」缺電費情事再度發生,或化學資料庫僅1千7百萬卻嚴重影響學者研究等憾事妨害科學研究進展,爰建議凍結96,000千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檢討後向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11、 24款1項1目「一般行政」編列480,576千元,爰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針對相關問題提出改善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按科技部組織法規定,科技部掌理下列事項:「一、規劃國家科技發展政策。二、政府科技發展計畫之綜合規劃、協調、評量考核及科技預算之審議。三、推動基礎及應用科技研究。四、推動重大科技研發計畫及支援學術研究。五、產業前瞻技術研發政策之規劃、推動、管理、技術評估。六、發展科學工業園區。七、管理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八、其他有關科技發展事項」。科技部理應為國家科技整體發展規劃之決定及協調者,然目前科技會報似乎才是科技政策及相關預算之決定及分配者,科技部地位被嚴重矮化,就以此次科發基金之93.1億所謂創新旗艦計畫為例,竟是臨時由整體國家科技預算抽出控留,而由科技會報做計劃審核及分配,嚴重違反例行年度科部署科技計畫之規畫執行,只為達成蔡總統競選時之承諾,不顧國家科技計畫常態之運行,爰建議科技部「一般行政」480,57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針對與科技會報之間權責分工與預算分配決定,建立更明確之規範,以利國會監督,並提出相關問題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12、 第1目「一般行政」01「人員維持」原列356,672千元,提案刪除20,000千元,凍結100,000千元。 說明: 本項預算較上年度增列員工薪俸晉級差額等費用達3,348千元,然經查去年105年度本項目同樣名義已增列逾9,000千元,為何年年增列?另科技部約聘僱臨時人員年年超過百人,105年度編列人數112名,本年度再次編列108人,約聘僱人員待遇薪資預算也高達105,423千元,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其約聘僱人員多為久任,科技部要如何改善用人結構?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13 第1款「人員維持」項下「人事費」,原列356,672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 說明: [image: image10.png] 聘用人員年資 聘用人員人數 聘用人員年資占比 未滿1年 2 2 滿1年-未滿3年 12 12 滿3年-未滿5年 5 5 滿5年-未滿7年 1 1 滿7年-未滿10年 11 11 滿10年以上 72 70 合計 103 100 國科會改制為科技部後,科技部組織法明定得聘用科技專業人員之上限為110人,然而目前各主要司處人力運用多以聘用人員為主,且聘用人員多為久任,未符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等有關聘用期間以業務計畫預定完成期限為準之規定;亦導致少有新血注入,未能與時俱進,多元進用科技人才等問題,為敦促科技部積極面對此一問題,爰提案凍結「人事費」項目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14、 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減列1,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待檢討現行違法學術倫理標準界定及逞處規定並提出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鑒於近年來重大違反學術倫理事件接連由外國期刊媒體或相關網站揭露,已嚴重打擊我國學術形象,而其中不少學術研究之經費補助皆來自科技部,然科技部對於違反學術倫理行為之類型及處分判定標準,並無明確界定,其裁量也多半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再者,對於經該部會經費補助之違反學術倫理案件,也未建立明確財務追討方式。以100年度至104年度為例,經審議認定違反學術倫理之案件數計有73件,其中接受科技部經費補助案件計有32件,經費為1億2,627萬4千元,然僅有5件處分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其經費僅有165萬6千元,僅占補助經費之1.3%,顯見科技部相關單位未能克盡職責,對於違反學術倫理行為界定及相關經費補助追回過於被動,故此建請將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減列1,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待檢討現行違法學術倫理標準界定及逞處規定並提出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15、 一般行政計畫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38,176千元,建議凍結12,000千元(約三分之一),待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科技部對於違反學術倫理行為未能有效改善,近年來重大違反學術倫理事件接連由國外期刊媒體揭露,已使我國學術形象蒙塵。 二、惟經查,2014年爆發前教育部長蔣偉寧論文涉嫌抄襲乙事至今,至2016年爆發台灣大學生物化學所教授郭明良及台灣大學論文楊泮池涉及造假,諸如此類違反學術倫理,凸顯學術界共同掛名陋習,科技部未能有效因應及解決學術界根本問題。 三、綜合前述,提案建議凍結12,000千元(約三分之一),待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 16、 第1目「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38,176千元,提案凍結10,000千元。 說明: 本預算項目內按日按件計酬計酬金編列994千元所指為何?委辦費848千元委辦之內容為何?另一般事務費編列達3,304千元未見說明?辦理科學園區滿意度調查計畫之105年度內容與結果為何?是否年年調查之內容都一樣?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17、 第一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原編列14,814千元,建議減列10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科技部於業務費中禮品之採購經費,其中多有筆、隨身碟、行動電源等品項,且主要為提供立委辦公室資料時使用,基於不鼓勵機關間送禮以及期待資源重複使用以免虛擲公帑之考量,科技部應檢討紀念品、禮品之採購與贈送之合宜性。爰提案減列100萬並凍結500萬元,待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蘇巧慧 18、 第24款1項第1目「一般行政」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業務費14,814,000元。科技部歷年來均補助大量專題研究計畫。依現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乃依執行機構標準支給。然諸多研究機構卻仍沿用科技部過往所訂之參考表。爰提案凍結100萬元,俟科技部就如何落實相關規範,確保專任助理人員權益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科技部所補助之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過往研究機構多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支給。然依現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支給標準現應由機構自訂。 原有參考表乃於100年訂定,考量經濟情勢變化,所定酬金恐已落後應有薪資水準。科技部應對研究機構宣導。研究機構以原有酬金參考表為最低基準,建立執行機構自身標準。使專任助理人員享有合理報酬。 同時,科技部應輔導受補助單位,建立專任助理人員酬金調整機制,以使專任助理人員待遇與時俱進。綜此,建議凍結100萬元,俟科技部就相關事項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何欣純 19、 24款1項1目「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項下「委辦費」848千元,爰建議凍結全部經費,俟科技部針對相關問題提出改善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24款1項1目「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業務費」項下「委辦費」,主要係辦理科學工業園區滿意度調查計畫,然科技部自2004年起執行科學工業園區滿意度調查,做為中程施政計畫評量指標之一,促使各園區管理局注重服務對象之滿意度,進而達到提升服務品質之目的,但仔細觀察內容結果歷年均無較大變化,比較103、104年之調查結果為例,發現廠商反映事項中以交通、生活機能等問題佔最大負評,然管理局至今仍無法有效改善,爰建議凍結全部經費,俟科技部針對相關問題提出改善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20、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之0279「一般事務費」,原列3,304千元,提案減列110千元。 說明: 鑒於行政院要求各部會活動經費編列英考量政府財政,考量科技部辦理相關政策性、專業知能、法制教育、行政中立演講等活動時在茶點相關費用時未能考量將節約考量納入評估,為鞭策科技部在後續活動辦理時避免浪費,爰提案減列110千元。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許智傑  李麗芬 21、 24款1項1目「一般行政」項下「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下「設備及投資」原列22,366千元,建議減列500萬元,餘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24款1項1目「一般行政」項下「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下「設備及投資」,主要為會議室設備、空調、消防及檔案空間改善工程,汰換傳真機、影印機及投影機等硬體設備等等。經查上(105)年度也編列(簡報、貴賓及會議室等改善工程費用14,057千元,及上上(104)年度亦編列(本部辦公空間調整裝修費用52,351千元),辦公會議室年年修繕,如馬路年年挖,其必要性如何?有無重複編列,進行無必要之修繕工程,科技部應提出詳細說明,以利國會監督,爰建議建議減列500萬元,餘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針對相關問題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22、 科技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0200業務費」「0319雜項設備費」原列1,649千元,建議刪除320千元。 刪除理由: 科技部購置雜項設備費用共編列1,649千元,購買傳真機、飲水機、投影機、檔案櫃等,歷年向為本會不同黨派委員質疑預算編列高於市場價格;106年度預算數又較105年度預算數735千元足足成長1點3倍之多,爰建議刪除320千元,期科技部改善。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23、 科技部於106年度「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獎補助費」項下,編列996千元,用以支付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然鑒於國家財政窘迫,預算經費應為有效率之利用,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發放實屬獎金性質,實難令社會大眾信服。爰提案全數減列系爭預算996千元。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24、 一般行政計畫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9.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原列996千元,建議減列740千元(約四分之三)。 說明: 一、行政院林全院長已於105年9月指示,106年度開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若月退俸高於2萬5千元將不再可領。104年度發放金額11.6億元,依此推估將只需發放2.9億元,約節省四分之三。 二、惟106年度預算相關作業業於105年8月底完成並送到立法院,亦未辦理追加減預算作業,是科技部仍編列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996千元,顯有依比例減列之必要。 三、綜合前述,爰此提案建議減列740千元。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何欣純   25、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獎補助費」之0475「獎勵及慰問」,原列996千元,提案減列600千元。 說明: 鑒於行政院於今年九月為符合年金改革之政策目標,決議退休公務人員若月退俸高於25,000元者,將不再領取2,000元之節日慰問金,為呼應行政院政策,並使預算編列如實,爰提案減列600千元。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26、 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35.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原列996千元,建請凍結996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查行政院於9月決議取消月退俸高於新台幣25,000元之退休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科技部應配合國家整體政策,重新檢討符合領取三節獎金標準之退休員額數;爰建議凍結全數,俟科技部進行全面檢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27、 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6.公務車6輛、機車3輛所需保險費」,原列140千元,建請減列30千元。 說明: 本預算用於公務車所需之保險費,經查105年度之公務車及機車數量與106年度相同,惟106年編列140千元,較前一年度成長130%,爰建議減列30千元,俾其與105年度算相近。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28、 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7.辦公設備保險費」,原列63千元,建請凍結20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經查近三年該項預算數逐年增加,惟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爰建議凍結20千元,俟科技部就此預算數進行全面檢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表一:近三年預算數 (單位:千元) 年度 預算數 104 46 105 57 106 63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29、 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11.辦理科學工業園區滿意度調查計畫」,原列800千元,建請凍結二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經查近三年該項預算數年年增加,惟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爰建議凍結二分之一,俟科技部就歷年滿意度調查計畫之成效與後續改善作為進行說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表一:近三年預算數 (單位:千元) 年度 預算數 104 720 105 776 106 800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30、 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17.辦理園區工程審查、編印本部法令彙編、舉辦政策性、專業知能、法制教育、行政中立等演講或研習活動、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費及雜支」,原列770千元,建請減列180千元。 說明: 經查,本年編列770千元,較前一年度成長131%,基於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之精神,爰建議減列180千元,俾其與105年度算相近。 表一:近三年預算數 (單位:千元) 年度 預算數 104 351 105 586 106 770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31、 吳焜裕委員與何欣純委員自從上會期以來,致力於建置整體政府食安研究系統,除了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外,也持續與科技部協商成立食品安全學科事宜,希望鼓勵支持國內學者專家能投入食品安全的研究,以維護國人飲食安全。 科技部已於本年度十月建立食品安全學科,並納入社會醫學學門,期待能透過早期的研究,鑑別食物中的有害物質,及設定該有害物質的安全容許量,以避免食安事件的發生,維護國人健康。然而,吳焜裕委員自食品安全學科成立以來,不斷督促科技部應「積極宣傳」食品安全學科成立之消息,科技部卻略之不顧,相關學者無從投遞計畫,致使原本政策之目的不達,爰此,茲刪除1,000千元,凍結5,000千元,俟科技部向各大專院校宣傳週知食安學科成立之消息後,並向教育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焜裕  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李麗芬 32、 第1目「一般行政」03「資訊管理」原列85,728千元,提案凍結30,000千元。 說明: 本項計畫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06年度編列40,351千元,經查105年度預算也編列同項目預算逾50,000千元,年年編列千萬元預算購買軟硬體設備?另近幾年全球頻傳資安事件,本處如何維護確保科技部資通訊安全?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33、 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減列1,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待提出相關檢討計畫,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鑒於科技部為我國科學技術及研究發展之專責機構,所進行的計畫包羅萬象,其中包括建構及營運國網中為世界級大行尺度與大資料計算中心,故此在資訊化程度與網頁操作介面設計的資訊領域"基本"運用則應為各部會之表率,然自科技部成立以來,對於其官網設計乏善可陳。甚至一度連臉書粉絲頁此種一般性的網路資訊平台都沒有,雖然經委員質詢後已有成立,卻是大多數載科技大觀園之文章,毫無任何具突破性及前瞻性之亮點,以至於臉書成立至今,按讚人數寥寥無幾;另外像是YOUTUBE平台上所上載之影片,其內容、品質與數量更是聊備一格,故此建請將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中,「業務費」之「資訊服務費」,減列1,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待提出相關檢討計畫,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34、 「資訊管理」項下「業務費」之0215「資訊服務費」,原列40,855千元,提案減列355千元,凍結500千元。 說明: 鑒於科技部下設之「科技大觀園」網站,期規劃本意係作為科技部協助科普推廣之用途,然經查於近年之經營當中,出現承辦人員逾越編輯同意,為求作業方便擅自要求作者刪減文字;網站內容淪為科技部「產學小聯盟」等計畫之宣傳平台;未能與社會時事結合,提供相關科普資訊,吸引民眾了解並造成網站推廣成效不佳等問題,為敦促科技部改善上述現象,爰提案減列355千元,凍結500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35、 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3資訊管理」之「4.資訊操作維護費」,原列40,855千元,建請凍結500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科技大觀園」網站為科技部推廣科普教育之重要平台,惟該網站之行動版建置陽春,搜尋文章不易,爰建議凍結500千元,俟科技部針對該網站進行全面檢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36、 24款第1項1目「一般行政」項下「3資訊管理」之「設備及投資」原列40,351千元,建議減列500萬元,餘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24款1項1目「一般行政」項下「3資訊管理」之「設備及投資」,主要為資訊軟硬體設備,包括個人電腦、網路及資安相關設備,學術輔助業務系統、公文系統及共用性資訊服務系統改版精進、創新資訊系統規畫建置等。惟查上(105)年度亦編列相同預算科目,現今政府財政艱困卻連年編列預算採購資訊相關設備,易有過於浮濫之虞,說明且過於簡略,不知細部內容究竟如何?且有無急迫性需要年年規劃建置與改版精進。科技部實應提供近幾年之電腦設備採購項目及運用情況,說明其必要性,爰建議減列500萬元,餘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針對相關問題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37、 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3資訊管理」之「10.各項資訊設備費」,原列40,351千元,建請凍結6,000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經查「各項資訊設備費」中「異地備份及系統移轉伺服器主機等相關設備建置」,較前年度預算成長一倍,因未見巨幅成長之原因,爰建議凍結6,000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38、 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減列4,000萬元,凍結凍結5,000萬元,待檢討提出亞洲防災工程與技術的研發中心之相關計畫,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鑒於蔡英文總統於選舉期間出席「全國工程界蔡英文後援會南部地區成立大會」發言提到,產業政策三大重心之一為與人民生活切身相關的「生活產業」,其中像是台灣的天災很多,工程界所發展出來的防災技術,可以幫助台灣民眾來克服災害,但是這種防災也是一種很好的出口商品。台灣非常有潛力,來作為亞洲防災工程與技術的研發中心。惟科技部雖在國家災害防救中心發展計畫編列預算1億6,217萬1千元,發展「災害應用技術之推廣與決策支援計畫」、「防災科技之落實與服務平台計畫」與「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臺系統建置」三大計畫,然其中未有一項是有些微與蔡總統競選期間所提之發展亞洲防災工程與技術的研發中心有所關聯,顯見科技部在編列預算時為能確切落實其競選政見,故此建請將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減列4,000萬元,凍結凍結5,000萬元,待檢討提出亞洲防災工程與技術的研發中心之相關計畫,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39、 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原列1億6,217萬1千元,提案減列200萬元,凍結1,0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一)科技部105年度補助災防中心82.69%預算,104年度決算顯示補助72.62%,而本年度預算數約補助災防中心81.87%。然則行政法人之設置,主要係結合上、中、下游研發能量、整合政府、研究與學術組織、法人團體等之災害防救科技資源,以強化提升災害防救科技水準,然則不論預期效益、提出之計畫,泰半仍屬銜接政府部會之職能。科技部應從災防中心之為行政法人立場出發,思考其經費挹注方向。 (二)有關「防災科技之落實與服務平臺」協助公私部門防災工作推動及落實應用,係透過災害情資網,提供各單位共享;而「災害示警細胞廣播訊息」係以手機為媒介,推播災害示警訊息予民眾。然則不論105年度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考察時,相關單位提及地方政府對災害情資之判讀、民間回報災情等即時整合,建議加入空氣汙染等即時指標,並提高民間即時觸及相關資料之可能性;抑或部分3G手機與2G手機未能接收災防告警訊息,應以整合科技知能、促進民眾觸及、認知、參與為主要考量為改善。 綜上,提案刪除200萬元,凍結1,0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40、 24款1項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編列162,171千元,爰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針對相關問題提出改善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24款1項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編列162,171千元,按國家成立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之目的在於提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研發能力,落實災害防救科技成果及技術,而蔡總統競選期間提及我國天災很多,因此所發展出來的防災技術,除了可以幫助民眾克服災難,同時也是一種很好的出口商品,台灣非常有潛力來作為亞洲防災工程與技術的研發中心,也就是將防災技術商品化,但檢視災防科技中心106年度的營運計畫,對此並無多做著墨與說明,看不到積極的作為,爰建議針對「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162,17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針對防災科技之商品化,以及技術輸出提供更多的規劃說明,並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41、 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01「災害應用技術之推動與決策支援計畫」原列86,594千元,提案凍結30,000千元。 說明: 本計畫包含災害預警技術整合與災害之模擬技術開發,對於減少災害之衝擊影響頗大;另方面本計畫亦是協助政府推動防災科研計畫,與相關政策建議,然此重要項目未增反減,經費較去年減少約5,406千元原因為何?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柯志恩 42、 24款1項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項下「01災害應用技術之推動與決策支援計畫」原列86,594千元,建議凍結1千萬元,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項下「01災害應用技術之推動與決策支援計畫」,業務重點為持續研發天然災害之防災減災關鍵技術,其中包括短延時、強降雨災害預警技術整合、開發快速淹水與土石災害模擬技術、研析汛洪減災工具,以及極端氣候之災害衝擊調適分析等等,然此與國家實驗研究院「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畫」下有關極端雨量致災之分析與預警系統,及短期氣候評估技術研發,以降低極端天氣對國計民生及產業之衝擊,其內容似多有類似,爰建議預算凍結1千萬元,俟科技部針對災防中心,與國研院轄下之「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與「台灣颱風洪水研究中心」之相關研究計畫,研議如何整合,避免國家研究經費重複投入,以達成研究綜效,並將研議結果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43、 「災害應用技術之推動與決策支援計畫」項下「獎補助費」,原列86,594千元,提案凍結1,000千元。 說明: 近年來台灣地區在氣候變化與環境變遷的背景下,破紀錄的暴雨事件頻傳,短延時強降雨的衝擊已是防減災工作的重點要務。針對短延時強降雨之特性研究與相關建議,亦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近年之重點任務,並已有卓越成果。而在今年度「災害應用技術之推動與決策支援計畫」規劃中關於都會區之短延時強降雨示範區選擇上,目前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係暫以台北市都會區為研究對象以及大型都會雨下下水道佈設現況,然在國內三大都會區中,台北市於民國102年底設置率已達96.70%,原高雄市之水下水道建置率亦達98.52%,然原台中市於升格前雨水下水道建置率僅54.2%,考量短延時強降雨與不同都會區間雨水下水道佈建率之關係性,本次計畫之實施地點挑選似有再進一步評估之空間,考量國內區域研究資源平衡原則,爰提案凍結1,000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44、 對第24款1項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之01「災害應用技術之推動與決策支援計畫」,原列有「極端氣候之災害衝擊調適」預算15,035,000元。今年因颱風、豪雨之故導致農損進而形成嚴重菜價問題,影響民生。可見現有之調適能力仍有不足。爰提案凍結50萬元,俟科技部就如何發展技術協助農損調適,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近年極端氣候之衝擊除造成災變,造成人員損傷以外亦會影響民生。颱風、豪雨、寒害及旱災均會造成農業損失,亦會影響菜價。今年度所發生之菜價問題,部分即因氣候所導致。故極端氣候之災害衝擊調適計畫應加強農損調適之能力,如建立推估模型評估氣候事件所造成之農業災害評估並協助進行風險調適。以保障民生並協助新農業政策之發展。建議凍結50萬元,俟科技部就加強農損調適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何欣純 45、 對第24款1項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之01「災害應用技術之推動與決策支援計畫」,列有「地方層級之社經災防資料建置分析」預算21,184,000元。所建置之「防災易起來」網站具有「縣市能力評估」功能與即將上線之「自然災害風險檢查表」。為落實前述功能,科技部應積極向縣市政府與長照機構進行推廣。爰提案凍結10萬元,俟科技部就推廣方案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科技部所建置「防災易起來」網站可協助縣市彙整災防相關資訊,並具有「縣市能力評估」功能供縣市自評。該網站並設有長照專區,將在106年1月上線「自然災害風險檢查表」。然評估功能與檢查表若無使用者則無功能。此網站雖曾舉辦過4場說明會,但皆舉辦於105年4-5月,當時前述兩項功能均未上線運作,推廣之效果恐受限制。故請科技部就如何推廣相關功能予縣市政府及長照機構進行規畫,以確保網站可發揮最大功能。爰提案凍結10萬元,俟科技部就推廣方案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何欣純 46、 爰提案106年度「防災科技之落實與服務平台」計畫預算刪除3,000千元 增刪理由: 1.防災科技服務平台目前提供支援災害應變作業,其中強調多元災害情資協作應用及雲端化技術,目前各縣市對於風災輿情與災害潛勢資訊的溝通雖由中央防災中心統籌監控,但對於地區事前防災整備之工作,應建立完整簡便的智慧通訊系統APP(Application 應用程式)連線相關預報訊息,並方便予以下載給一般民眾及災害發生相關當地主管機關人員進行使用。 2.目前建置雲端化系統與智慧通訊系統App(Application 應用程式)連線各縣市仍未達成共識,尚有技術層面問題解決,不應草率上路,為撙節預算,避免相關裝置系統因跨部會間無法達成共識而失去其預期之作用或因準備不足而難以成就,爰提案106年度計畫預算刪除3,000千元。 提案人:吳焜裕  Kolas Yotaka 張廖萬堅 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 47、 科技部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劃」下「02防災科技之落實與服務平台計劃」編列66,310千元,建議減列310千元且凍結10,000千元。 說明: 防災科技服平台對於各行政部門及地方政府在災害情資的整合上相當有幫助,但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表示:地方政府對於災害情資的判讀以及災情資訊回饋仍有落差,災防中心應檢討並強化災害情資之整合方向,以利支援災害當下之救災判斷,爰此,建議減列本預算310千元且凍結10,000千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48、 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02「防災科技之落實與服務平台計畫」原列66,310千元,提案凍結30,000千元。 說明: 本計畫建構可支援公私部門推動防災工作及落實應用之服務平台,對於強化各機關災害情資研判與技術服務應有正面幫助,105年執行成果為何?本計畫整合各部會災害潛勢資訊並製作網站與圖表提供大眾查詢參考,其應用成果(如民眾使用率)為何?另本項預算也是較去年減少編列逾7,000千元原因為何?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柯志恩 49、 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項下「02.防災科技之落實與服務平台計畫」,原列66,310千元,建請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防災科技之落實與服務平台計畫」中「2.多元災害情資協作應用及雲端運算技術導入」主要用以整合及加值各單位之多元災害情資,運用雲端平台,提供防災協作平台;經查「災害示警公開資料平台」之示警應用已提供「Google台灣災害應變資訊平台」、「災害情資網」、「SafeTaiwan安全臺灣平台」等多種應用平台;科技部應評估各平台之使用情形,重點發展大眾觸及率高之平台,以避免分散資源,爰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檢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50、 第24款1項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之02「防災科技之落實與服務平台計畫」,列有「多元災害情資協作應用及雲端運算技術導入」經費30,125,000元。為求發揮本計畫之功能。科技部應考量各政府機關之數位落差,就使用者資訊能力進行調查,並設計適合之說明與資訊教育課程以使雲端協作機制發揮最大效果。建議凍結30萬元,請科技部就前述事項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防災科技之落實與服務平台計畫旨在因應災害情資多元需求,全面提升災防資訊雲端化,並讓使用者可隨時隨地透過網路進行協作。然防災業務橫跨10個部會所屬32個單位,單位間資訊應用能力恐有落差,未必盡能發揮雲端協作效果。故於執行本計畫時,科技部宜就預設使用者資訊能力進行調查,並設計適當之說明或教育訓練課程,以使雲端協作機制發揮最大效果。爰提案凍結30萬元,請科技部就前述事項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何欣純 51、 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項下「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臺系統建置計畫」減列500萬元,凍結400萬元,待檢討現行災害訊息廣播平臺系統並提出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建置國家級災害訊息細胞廣播平台之目的,在於完成防災示警訊息細胞廣播服務之手機推播功能,促使行動寬頻業者分擔災害及時通知之公共義務,以此連結防災平台體系,加強防災救災功能。 二、災害訊息廣播平台已初步建置完成並啟動,然其效果卻有待加強,以地震災害提前通知簡訊為例,目前政府規劃10秒前,才透過簡訊通知民眾地震位置及強度,然而日本今年熊本地震發生時,已經可以做到地震前30秒通知民眾;其次,所建置之系統其服務範圍僅限於105年3月1日取得之3G及4G手機,其餘3G及4G則必須再取得軟體升級後方能接到通知簡訊;再者,就前幾次地震提前通知簡訊接收經驗,許多民眾手機即使符合標準,卻仍未收到通知,或是等到地震發生或發生後才收到,而且還不只收到一次,顯示這套預警系統還未完備,故此建請將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項下「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臺系統建置」減列500萬元,凍結400萬元,待檢討現行災害訊息廣播平臺系統並提出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52、 爰提案「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建置」計畫106年度預算刪除2,000千元。 增刪理由: 1.對於研擬災害示警細胞廣播串接標準規範及作業規則,是否應加入跨部會訊息通報系統資訊內容,如災害發生時相關交通訊息的告知等。本計畫對於利用簡訊通報相關災防事項,應提出與國家通訊委員會做跨部會協調,加強穩定4G電信訊號發送計畫。 2.為撙節預算,避免通報系統因跨部會間無達到預期之作用或因準備不足而難以成就,爰提案「加速行動頻寬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建置」計畫106年度預算刪除2,000千元。 提案人:吳焜裕  張廖萬堅 連署人:李麗芬  吳思瑤 53、 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03「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建置計畫」原列9,267千元,提案凍結5,000千元。 說明: 本計畫主要內容為研擬災害示警訊息,包括規劃國家級災害訊息之細胞廣播系統,然根據105年實際經驗仍有多數民眾表示未收到訊息、或未能即時收到訊息(傳送速度過慢)等,如何改善?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柯志恩 54、 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項下「03.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建置計畫」,原列9,267千元,建請凍結三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建置計畫」主要用以防災示警細胞廣播訊息之推播,惟部分民眾尚無法接收災害示警細胞廣播訊息,爰建議凍結三分之一,俟科技部全面檢討並提出改善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55、 科技部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劃」下「03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劃─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建置計畫」編列9,267千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 說明: 災防中心於104年至105年度建置國家級之災害訊息細胞廣播平台,以完成防災示警訊息細胞廣播服務之手機推播功能,但至今災害緊急訊息廣播仍有部分民眾無法接收,整體建置計畫目的係在發揮功效,降低災害損失,災防中心應提出相關配套措施,爰此,建議凍結本預算五分之一,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56、 「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建置計畫」原列9,267千元,提案凍結1,000千元。 說明: 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建置計畫為三年期計畫,今年度為最後一年,在細胞廣播系統之建置部分,目前已可初見成效。鑒於災害防治之範圍,除洪水、地震之外,近年來空氣汙染亦成為危害民中健康之重點災害項目之一,為使本系統之功能得以進一步發揮,相關計畫應可考慮納入空汙指標通知等相關警告功能,爰提案凍結1,000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57、 24款1項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項下「3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建置計畫」編列9,267千元,爰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針對相關問題提出改善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24款1項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項下「3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建置計畫」,係透過建置之「災防訊息廣播平台」,將各部會的災害示警資訊,透過此平臺傳送至指定區域的基地臺,以細胞廣播方式,將訊息傳送至該區域內所有持有可接收訊號的3G及4G手機中,民眾可即時收到地震、土石流等災害示警訊息。而此計畫名有產業發展計畫,顯示該計畫欲與產業發展多所連結,然檢視災防中心106年度預算計畫說明,未見此計畫與產業之間或者與災防產業發展有任何相關之願景說明,也無實施規劃方案,爰建議凍結此經費十分之一,俟科技部針對此系統平台建置計畫,與其拓展相關災防之產業運用,提出更具體的規劃及預期目標,並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58、 「03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建置計畫」原列9,267千元,提案凍結926千元(約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建置計畫為三年期計畫,今年度為最後一年,在細胞廣播系統之建置部分,目前已可初見成效,災害防治之範圍,納入洪水及地震等重要災害。 二、惟核子設施引發之核子事故災害,至今仍未納入本系統之功能,使得災害告警系統未盡全功,科技部應就其未納入及現行辦理情形,提出說明。 三、綜合前述,提案建議凍結926千元,待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 59、 24款1項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編列5,098,333千元,建議減列2億元,並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24款1項3目「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編列5,098,333千元,然國家實驗研究院每年預算超過50億元,其轄下10個專業研究中心,然以104年國研院自籌收支統計資料顯示,全院全年旅費支出高達3千多萬元,其他業務費及業外支出更將近3億元,然支出究竟用於何種必要項目?譬如3千多萬的旅費係用於何種項目,如係出國考察或者開會支出,其會議內容是何種性質?那個國家城市?是否有成果報告?以上項目實應充分揭露以利國會監督,鑒於目前國研院自籌經費運用不夠透明,建議減列2億元,並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檢討國研院針就自籌款之運用,其相關支出之必要性提出檢討,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蔣乃辛  吳志揚 60、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01.晶片設計實作計畫,原列4億1,129萬9千元,提案凍結2,0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一)晶片設計實作計畫包括提升研究水準與培育實作人才,包括「智慧電子系統整合技術」、「晶片系統設計與實作平台」、「下世代無線通訊毫米波射頻前端電路設計、製造、量測技術發展」。 (二)「智慧電子系統整合技術」除持續研發嵌入式及感測系統技術並開發晶片系統、建構自我供電智慧型感測平台,就「評估及引進立體電路板快速成型及電路整合關鍵技術」一項,與科技部工程司於旗艦計畫「智慧機械」項目提出「智慧基層製造(3D列印)跨領域研究計畫」之差異、整合為何? 綜上,提案凍結2,0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61、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02「儀器科技發展計畫」原列448,988千元,提案凍結100,000千元。 說明: 經查本項經費較上年度減列儀器技術平台發展與應用、生醫科技學研團隊輔導及生醫科技研發環境建置等經費達102,090千元,預算減少幅度較大原因為何?會否影響相關技術研發?生醫科技學研團隊輔導成果為何?生醫科技研發環境建置成果與績效指標如何訂立?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62、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02.儀器科技發展計畫,原列4億4,898萬8千元,提案凍結2,0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儀器科技發展計畫執行包括「儀器技術平台發展與應用」、「前瞻光機電系統研發」、「生醫科技學研團隊輔導」、「生醫科技研發環境建置」四大項目。 (二)有關「生醫科技研發環境建置」,提出「藉由取得ISO13485品質認證,展現本計畫優質之軟性服務平台能量」,根據科技部回報有關「共用性基礎設施建置計畫」執行情況,「生醫產品檢測驗證實驗室建置」一項,指出「人員完成ISO 13485主導稽核員訓練並取得認證主導稽核員資格」;而該計畫建置之「生醫科技服務平台」,「已通過ISO13485國際醫療器械品質規範認證,可提供高品質、一致性的醫材產品設計開發流程訓練服務」。有關106年度本計畫之目標與執行項目,請進一步更新執行情況,以及本計畫與106年度生醫產業發展之旗艦計畫合作、整合之情況。 綜上,提案凍結2,0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63、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02.儀器科技發展計畫」,原列448,988千元,建請凍結18,500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儀器科技發展計畫」主要用以發展半導體之製程曝光與檢測光機模組以及醫用光學系統;經查,該計畫中「前瞻光機電系統研發」之預算數較前年度增18,500千元,且「矽穿孔製程用步進式曝光機」之發展計畫將於106年結束,成果未明;爰建議凍結18,500千元,俟科技部針對該發展計畫之成果及其效益,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64、 生醫科技研發環境建置原列137,616千元,建議凍結137,60千元(約十分之一),待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說明: 一、因應全球人口高齡化趨勢以及為增進國民健康福祉,我國政府亦同世界各國積極投入推動生物科技產業。我國除生技產業營業額持續成長,政府亦自民國89年起陸續推動生技類國家型計畫,並推動生技產業聚落、鼓勵產業結合學研機構能量,以使能扶植生物產業發展,予國民健康智慧生活之願景。 二、惟經104年度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調查,我國生物科技產業推動之計畫已施行多年,然(1)研發成果少有產業化之成效,多數仍停滯於研發階段,無法達到推動產業發展該有之經濟效應,且經評比顯示本國生技產業競爭力不足(2)生技產業聚落配套措施不足,計畫推動期間資源分配不均,多次資源集中投資卻仍無有效培植具備可自主研發技術之公司團體,顯現我國生物產業國家型科技計畫仍須研討精進,強化領域整合並提升產業競爭力。 三、綜合前述,爰此提案凍結137,60千元,待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蘇巧慧 65、 24款1項3目「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3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原列743,496千元,建議減列1億元,並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24款1項3目「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3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業務重點為建構及營運國網中心為世界級大尺度與大資料計算中心,科技部公務預算今年補助743,496千元,然國網中心104年度自籌支出使用於用人費、旅費、其他業務費及業外支出高達6千多萬,然究係使用於何細目,其他業外支出為何?旅運費高達500多萬是否用於出國或者國內會議使用?會議內容為何?請揭露具體之項目,以利國會監督,建議減列本預算1億元,並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蔣乃辛  吳志揚 66、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03「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原列743,496千元,提案刪除30,000千元,凍結100,000千元。 說明: 近年來全球飽受資安攻擊威脅,國網中心以提供網路服務與維護資訊安全為其計畫目標,如何確保資訊與通訊安全?另方面在資通訊安全的人才培育上有何規劃?另外其高速計算與大資料技術應用與服務成果為何?外界普遍認為應用推廣不足要如何改善?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67、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03.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原列743,496千元,建請凍結四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國網中心)擁有全台最完整之高速計算能量和學術網路資源,除推展學術研究外,近年亦致力推展影視算圖特效技術之提升;惟查近一年各高速計算主機之使用情形,僅以現役最老舊之「Formosa 3 Cluster」執行該項業務,似有資源分布不均之情事;爰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科技部盤點現有資源,並針對國網中心之定位與發展業務進行全面檢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68、 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之「計算設施維運與資訊服務」,減列1億元,凍結2億元,待提出相關改善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06年度科技部編列「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之「計算設施維運與資訊服務」3億6,044萬8千元,該項預算科目說明中,提到建置及維運計算與儲存設施,提供產學研界高品質之計算與儲存服務。然據國研院101年度到104年度實際提供設施統計,每年度提供企業計算使用時數僅有14萬9,000小時至290萬小時,而學研機構使用之時數達到1億4,290萬小時至2億0,200萬小時;就雲端儲存空間使用情形,至104年度企業使用0.003PByte,而同時期學研界使用之空間已達到8PByte,明顯提供產業界之高速運算及雲端儲存空間之服務量偏低,故此建請將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之「計算設施維運與資訊服務」,減列1億元,凍結2億元,待提出相關改善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69、 106年度國家實驗研究院單位預算中,「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之「計算設施維運與資訊服務」,減列1億元,凍結2億元,待提出相關改善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06年度國家實驗研究院編列「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之「計算設施維運與資訊服務」3億6,044萬8千元,該項預算科目說明中,提到建置及維運計算與儲存設施,提供產學研界高品質之計算與儲存服務。然據國研院101年度到104年度實際提供設施統計,每年度提供企業計算使用時數僅有14萬9,000小時至290萬小時,而學研機構使用之時數達到1億4,290萬小時至2億0,200萬小時;就雲端儲存空間使用情形,至104年度企業使用0.003PByte,而同時期學研界使用之空間已達到8PByte,明顯提供產業界之高速運算及雲端儲存空間之服務量偏低,故此建請106年度國家實驗研究院單位預算中,「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之「計算設施維運與資訊服務」,減列1億元,凍結2億元,待提出相關改善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70、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04.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與10.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畫,原列4億3,876萬2千元,提案凍結4,0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就「結構耐震技術研發」、「地震工程服務」、「智慧型雲端監測預警技術研發」共匡列3億2,428萬1千元;「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畫」就「大氣水文觀測分析與整合服務平台」、「極端雨量致災分析與預警系統研發」,編列1億1,448萬1千元。共計4億3,876萬2千元。 (二)地震中心之服務項目,就防震設計、橋梁防震、埋地管線破壞數值模擬、地震早期警報與防災服務系統之研發、都市防震等業務內容,以及颱風洪水中心提出二項工作項目(觀測分析平台、極端雨量預警系統),部分與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職能重疊,亦與交通部氣象局、內政部營建署、交通部等單位之有關規範與標準相合。 (三)就決算書觀之,地震中心有關「非政府機關」之委託研究計劃,亦包括諸如「核電廠鄰近區域地震監視網絡計畫」、「核能設施地震危害重新評估」等與「核能安全」相關研究,實則為原子能委員會之業管事項。颱洪中心有關「非政府機關」之委託研究,則如水庫集水區定量降雨氣象預報分析實驗,亦與經濟部水利署、交通部氣象局業務重疊。前二單位之計畫重點與預期成果,均未提及有關單位之合作、整合、計畫盤點等。 綜上,提案凍結4,0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71、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04「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原列324,281千元,提案凍結100,000千元。 說明: 本計畫預算較上年度減列632,166千元,幅度之大原因為何?根據預算說明減列最大宗來自第二期國震中心第二實驗設施建置、結構耐震技術研發等,是否顯示過去預算寬列?另提供全國校舍耐震評估補強成效為何?如何加強協助各縣市政府推動既有校舍耐震能力改善?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72、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04.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原列324,281千元,建請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國震中心)106年度之計畫重點為精進震災損失評估系統,經查台灣地震損失評估系統(TELES)最近一次更新日期為2015年02月09日,恐無法反映現況;爰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就其系統進行檢討與說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73、 04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原列324,281千元,建議凍結32,428千元,待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辦理事項包括提供校舍耐震估補強服務,藉由老舊校舍補強專案辦公室提供行政支援與技術諮詢,協助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數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推動校舍耐震能力改善計畫。 二、惟經立法院預算中心106年度評估報告,部分縣市耐震能力經評估需補強棟數仍高,且校園地震預警制度累計完成率僅10.92%,部分致災風險較高之國中小,迄未建置預警系統站,亦有104年度審計部決算報告調查在案,顯見國研院地震中心允應協助教育機關優先處理屬地震潛在致災風險較高之學校,以維師生安全,並就其具體協助情形提出說明。 三、綜合前述,提案建議凍結32,428千元,待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蘇巧慧   74、 科技部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下「04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編列324,281千元,建議凍結10,000千元。 說明: 一、新建之南部之國家地震第二實驗設施,即將完工,但未來啟動後之相關計畫及詳細說明並無明確提供,國研院應當針對第二設施之定位與未來角色做出短中長程之規劃。 二、全國校園預警系統目前累計完成率為10.92%,國研院預計於106年底完成建置,但地震潛伏致災風險部分較高之學校,尚未建置預警系統,國研院應當協助優先處理完成,以維護致災風險較高之學校師生安全。 三、以上二點應當檢討與改善,爰此,建議凍結10,000千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75、 對第24款1項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發展計劃」項下04「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列324,281,000元。該項計畫應研議如何使社福機構納入預警系統實驗計畫,以強化對弱勢族群之保障。建議凍結50萬元,俟科技部就研議結果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科技部校園地震預警系統規劃自103年起至107年止,以五年時間完成全國3,444所國中、小校園地震預警系統建置。整合氣象局的區域型以及國震中心現地型地震預警訊息,提供全國3,344所國中小快速準確地地震預警訊息。然社福、醫療機構,如從事長照、障礙者照顧、兒童安置等業務,亦有提前預警以利撤離之必要。科技部應就如何以現有之網絡,使社福、醫療機構可納入預警範圍進行研議,以減少弱勢者之震災風險。爰提案凍結50萬元,俟科技部就研議結果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何欣純   76、 第5款「奈米元件研究與技術人才培育服務計畫」第1項「獎補助費」,原列438,080千元,提案減列100,000千元,凍結200,000千元。 說明: 鑒於國內科研經費資源爭取不易,國家實驗研究院於相關計畫編列中,更應思考如何善用補助資源已達成最大研究效益,然經查本計畫關於學習平台之創建目的,竟為希望可以減少產業內部訓練時間,國家實驗研究院做為國內重要科研機構,除提供產業研發之技術協助外,不應鼓勵企業將成本外部化,由納稅人承擔本產業內部訓練成本,爰提案減列100,000千元,凍結200,000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77、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05.奈米元件研究與技術人才培育服務計畫,原列4億3,808萬元,提案凍結2,0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一)本計畫項下包括「奈米元件研究服務環境建置與維運」、「前瞻元件技術開發」、「高頻量測服務整合型計畫」,提出「以矽晶圓半導體製程為基礎,精進……既有技術服務平台,並……進行微機電與封裝服務平台開發,以服務學界與培育人才,……以實作方式補足跨學系理論授課上的不足,訓練博士及高階技術人力投入……半導體產業研究領域」為研究與技術人才培育之說明。 (二)本計畫係持續推動之計畫,然則106年度預算數銳減五千萬,甚至我國長久以來推動「奈米國家型科技計畫」至104年係二期12年之最後一年。「奈米國家型科技計畫」分項計畫包括環境建置與人才培育,包括核心設施建置與分享運用、推動科普活動、培育大學以上學生、科學教育相關人員等。本項計畫雖主要以高階技術人才、產學需求為主,預算何以銳減?與國家型科技計畫之關係為何?科普與科學教育人員之培育目前係何單位執行? 綜上,提案凍結2,0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78、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06.建構全國實驗動物資源服務中心計畫」,原列372,550千元,建請凍結5,000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建立實驗動物資源供應網」為國家實驗動物中心106年度之新計畫,同時亦為重點計畫之一,惟查分支計畫並無相關說明;爰建議凍結5,000千元,俟科技部就提出計畫內容,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79、 24款1項3目「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7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原列979,875千元,建議減列1億元,並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24款1項3目「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7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預算編列979,875千元,然太空中心104年度自籌支出使用於用人費、旅費、其他業務費及業外支出高達1千2百多萬,然究係使用於何細目,其他業外支出為何?旅運費高達400多萬是否用於出國或者國內會議使用?會議內容為何?請揭露具體之項目,以利國會監督,建議減列本預算1億元,並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蔣乃辛  陳學聖   80、 07「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原列979,875千元,提案減列500千元,凍結100,000千元。 說明: 鑒於太空中心近十年之營運因內部控管不良,造成福衛五號、七號發射日期長期延宕,顯見相關預算之編列或有浮濫之虞。且在今年度計畫中,未見關於低軌道衛星之相關研究經費編列,然低軌道衛星為未來太空科技發展之趨勢,針對相關領域之投入亦可創造國內相關產業與人才之育成與研發,為促使太空中心思考相關領域發展之可能性,並考量太空中心近年之表現,爰提案減列500千元,凍結100,000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許智傑  李麗芬   81、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07「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原列979,875千元,提案凍結250,000千元。 說明: 本計畫多年來除了建置衛星與提供氣象等資料外未有突破性發展,106年度預算又較前一年減列217,885千元,顯示國研院並不重視太空科技發展,嚴重壓縮我國太空科技發展計畫成就,106年整體發展之目標為何?績效如何訂定?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82、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07.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原列979,875千元,建請凍結四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經查福衛五號原定於104年9月前發射,但因國研院工作進度及提供發射服務SpaceX之Falcon 9載具發射失敗等因素,使該組衛星發射時程多次延宕;另查福衛七號第一組星系原規劃於104年第三季發射,然因美方資金未到位,三度延後發射時程;綜觀上開案例,國家實驗研究院管理顯有不當,爰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科技部就福衛五號、七號延遲進行全面檢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83、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07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原編列 979,875千元,建議凍結 1億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有鑑於福衛五號衛星發射計畫因美國SPACE-X公司火箭發射失敗而延宕,導致我國衛星遙測服務不及銜接福衛二號退役而中斷,此外福衛七號衛星發射也委由同公司辦理,目前亦處於發射延宕狀態。 福衛五號及福衛七號耗資龐鉅發射時程卻一再延後,國研院及太空中心宜考量配合發射時程調整預算分配,妥處遙測影像供應問題,並預備替代方案,研議SPACE-X以外之發射平台服務商之可行性。 建議凍結本預算1億元,待國研院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84、 科技部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下「07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編列979,875千元,建議凍結20,000千元 說明: 福衛二號現已除役完成,目前福衛五號及七號發射時程不斷延宕,發射日期沒有明確時間,導致福衛二號退役後之過渡期間須仰賴國際組織提供緊急衛星影像,科技部應在影像供應問題做好配套措施,爰此,建議凍結20,000千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85、 科技部106年預算案關於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本年度預算9億7,987萬5千元,較上年度減少2億1,788萬5千元,主要是減列發射福衛五號及建置福衛七號等經費。 經查,福衛五號預計接替已在今年(105年)7月除役的福衛二號,執行國土遙測任務,然而卻從原定去年發射以來,期間歷經數次跳票、不斷延後。鑒於福衛二號乃負責遙測國土,用以防災勘災、國土安全、環境監控與科學研究等重要任務,在今年夏天除役後,福衛五號遲無法順利發射,易造成防災缺口,爰此,就106年度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預算9億7,987萬5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就上述事項向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image: image2.jpg]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86、 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之「福衛七號」,減列1億元,凍結2億元,待提出與衛星發射服務方協商及相對應改善計畫,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福衛七號計畫耗資巨大,自100年度起至106年度預算共編列44億2,200萬6千元,然原規劃於104年第三季發射,卻因提供衛星發射服務之美方,因其資金無法如期到位、火箭發射研製時程等問題,導致三度延後,而發射時程則拖延至106年第1季;另,衛星發射之裝在火箭為Space X的獵鷹九號火箭,卻先後於104年、105年皆發生爆炸事件,故此可能會再次拖延衛福七號發射時程,連帶影響後續太空科技發展,故此建請將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之「福衛七號」,減列1億元,凍結2億元,待提出與衛星發射服務方協商及相對應改善計畫,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87、 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之「太空科技營運服務平台」,減列1億元,凍結2億元,待提出相對應改善計畫,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福衛五號及福衛七號計畫耗資預算經費巨大,二項計畫自93年度起至106年度共編列超過120億元,而為順利支援二衛星任務操作並屏除長久以來受制外國公司的技術與支援,科技部編列預算3億5,844萬6千元成立「太空科技營運服務平臺」,然因國研院工作進度、發射合約商火箭載具發射失敗或資金未能如期到位等因素,導致福衛五號及福衛七號發射時程,由原先規劃的104年三度延後,之前推估福衛五號將於105年第四季,福衛七號則計畫於106年第一季進行發射,然衛星發射之裝在火箭為Space X的獵鷹九號火箭,卻先後於104年、105年皆發生爆炸事件,故此可能會再次拖延二衛星發射時程,連帶波及「太空科技營運服務平台」之建立及未來太空科技發展計畫,故此建請將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之「太空科技營運服務平台」,減列1億元,凍結2億元,待提出相對應改善計畫,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88、 第8款「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第1項「獎補助費」,原列289,896千元,提案減列50,000千元,凍結128,116千元。 說明: 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資訊與研究中心之核心任務,本為透過國內外科技資訊的蒐集、分析,進行科技發展趨勢研究政策制定供政府政策制定參考,並藉由資訊整合提供服務,促進科技研究發展,以增進科技競爭力。然而,近年來科政中心卻少見在關鍵科技政策上之建言,反而多跨足至創新創業等工作,與政府部門中負責創新創業之國發會出現任務重疊、資源錯置等問題。鑒於科研資源有限,為使相關經費得以不至重複編列,爰提案減列本計畫中關於「創新創業激勵」預算50,000千元,凍結「科技發展趨勢與創新生態系統研究」、「生醫產業商品化人才培育」128,116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89、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08「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原列289,896千元,提案刪除50,000千元,凍結100,000千元。 說明: 本項計畫說明均過於籠統,無法突顯該計畫之重要性與必要性與應用價值?何謂科技發展趨勢與創新生態系統研究?對於科技部、科技政策制定有何助益?另科研資料建立分析與管理服務之應用情形為何?創新激勵計畫具體內容為何?105年有何成效?生醫產業商品化人才培育對產業發展有何具體助益?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90、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08.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原列2億8,989萬6千元,提案凍結2,0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一)本計畫係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之業務,旨在「掌握全球科技發展趨勢」、「研析我國重要科技發展議題」,然則連年項目雷同,就「整合」「服務」有關功能,支援政府科技計畫管理及學術研究、強化整體競爭力。 (二)然則本計畫104年度決算林林總總包括國家科學技術發展政策研究及計畫管考評估、學門召集人聯合會議、歷史文件數位化、參加生計大展等考察等委託計畫,部分計畫似與執行目的無關;且針對其中「生醫產業商品化人才培育」,與旗艦計畫有關生醫產業人才培育之區別、係計畫執行、評估或整合,應予以說明。 綜上,提案凍結2,0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91、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08.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原列289,896千元,建請凍結10,000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經查「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中「1.科技發展趨勢與創新生態系統研究」106年度編列80,022千元,較上年度增加12,074千元;惟該項預算說明與去年度相似,爰建議凍結10,000千元,俟科技部提出細部執行計畫與擴增預算之原因,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92、 24款1項3目「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08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之「1.科技發展趨勢與創新生態系統研究」原列80,022千元,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依據預算說明,本計畫之目的之一為觀察國際科技發展趨勢,發掘可從科學轉成技術之潛在研究項目,進行智財布局,然根據科技部統計國研院97年度至104年度研發共申請690件專利,取得454件專利,僅29件專利授權運用,而專利相關權利金收入為6,221萬2千元,尚不足支應專利之申請及維護費7,623萬1千元。且科技部101年度至104年度科技經費年平均數為393億,但101年度至104年度研發成果收入年平均僅2.5億元,僅有0.6%,顯見歷年來專利維護及推廣效能不彰,花費大筆專利維護費用及研發成果推廣未達效果,爰建議凍結本預算十分之,俟科技部針對相關問題提出改善規劃專案報告並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93、 「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項下編列「創新創業激勵計畫」,原列50,000千元,建議減列一千萬其餘凍結五分之一。 說明: 國家實驗研究院編列預算經費,以推動跨部門之科研人員事業化、能力培植運用與科研成果實用化振興方案,同時連結相關部會之產業化、事業化能量與資源。惟國家實驗研究院院內97年度至104年度專利相關權利金收入為6,221萬2千元,尚不足支應專利之申請及維護費7,623萬1千元,不符合科研成果實用化之精神,國研院應就院內研發獲得之專利授權情形進行檢討,始能進一步推動跨部門之創新創業激勵計畫。爰提案減列一千萬其餘凍結五分之一,待國家實驗研究院提出書面報告後,使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94、 科技部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項下「08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分項計畫「創新創業激勵」原列50,000千元,建議刪除5,000千元。刪除理由: 說明: 以科技部補助的原住民科學動畫「吉娃斯愛科學」為例,今年10月8日獲頒第51屆電視金鐘獎「動畫節目獎」,過去歷年金鐘獎之肯定足證明補助得當有益於產官學鍊結共榮,為落實媒合投資及創投資金、學研團隊創新研發成果產業化目標,爰建議刪除5,000千元,期科技改善。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95、 科技部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下「09海洋科技發展計畫」編列883,571千元,建議減列3,500千元且凍結120,000千元。 說明: 一、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國家實驗研究院106年度編列「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280,000千元,但其105年度計畫主要項目尚未執行,且預估至105年度預算執行率為10%,恐將影響106年度所編列之預算進度以及執行效率。 二、海洋科技研究中心網頁訊息及公告更新緩慢,且點閱率不彰,當檢討改進,海洋中心網頁之任務應分享其專業性質及角色之功能,有效發揮其最大化之價值。 三、以上二點應當檢討與改善,爰此,建議減列3,500千元且凍結120,000千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96、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09「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原列883,571千元,提案凍結250,000千元。 說明: 本計畫內海洋科研關鍵實驗室運作成果為何?滿意度尚不及95%該如何改善?另外如何加強海洋資料加值應用?以及2,000噸級海洋科研探測作業船舶購置計畫、時程等未見提供詳細資料,不利本計畫預算審查。海洋科學研究專區之建置為延續型計畫預算,104至105年已編列預算近7,000千元,至今執行成果為何?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柯志恩 97、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09.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原列883,571千元,建請凍結20,000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經查「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中「4.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106年度編列280,000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30,000千元;該研究專區預計設立於七賢國中舊址,惟查105年9月科技部與高雄市政府研商會議中,高雄市政府表示不再進行土地交換作業,並視修正計畫再研議共同開發與土地提供事宜,研究專區土地之取得似有變數,爰建議凍結20,000千元,俟科技部就研究專區之建置時程與細部規劃,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98、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09.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原列8億8,357萬1千元,提案凍結2,0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一)本計畫項下包括「購置2,000噸級研究船」、「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計畫」二項,後者規劃於高雄市七賢國中舊址建置,執行期間為104年度至108年度,總經費為20億3,000萬元。 (二)然則科技部因海洋科學研究專區設置之自償經費過高,於105年6月24日提報修正計畫,105年10月5日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同意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公共建設經費再增加投入6億元。然則程序上土地未取得,應盡速協調辦理。 (三)有關海研五號之船骸,本院於105年度預算審議時決議要求「科技部與國家實驗研究院應依航港局及相關法令於105年8月1日期限內要求船東互保協會清除海研五號船舶」,「移除船體之前,國家實驗研究院應定期巡查沉沒船體狀況,巡查報告應上網公開」。雖科技部以科部前字第1050011266號指出「國研院...轉送船東互保協會之委任律師...要求船東互保協會協助辦理移除作業」,而「目前航港局與船東互保協會就商港法第53條之規定有不同見解」配合提起行政救濟,國研院與相關主管機關「持續進行對話與討論」,然未定期巡查並公開監測船體狀況。 綜上,提案凍結2,0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99、 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2,000噸級海洋科研探測作業船舶購置及營運」凍結2億元,待提出相關改善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鑒於全球海洋經濟產值預估2020年即可達三兆美元,目前四大海洋支柱產業(海洋石油工業、濱海旅遊業、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業)都已成形。然開發海洋資源,首要是探勘海洋資源,其探勘方式則是以運用不同噸位之研究船隊來載運研究人員、儀器及設備等進行。據統計美國擁有七十一艘海洋調查船,日本五十多艘,歐盟達一百五十多艘。反觀我國,自海研五號因故沈船後,探勘海洋資源能力大幅下降,遠遠落後美國、日本、歐盟等其他先進國家,故此建請將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2,000噸級海洋科研探測作業船舶購置及營運」凍結2億元,待提出未來海洋資源探勘相關計畫與海洋科研探測作業船舶運用辦法之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100、 106年度國家實驗研究院單位預算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2,000噸級海洋科研探測作業船舶購置及營運」凍結2億元,待提出相關改善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鑒於全球海洋經濟產值預估2020年即可達三兆美元,目前四大海洋支柱產業(海洋石油工業、濱海旅遊業、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業)都已成形。然開發海洋資源,首要是探勘海洋資源,運用不同噸位之研究船隊來載運研究人員、儀器及設備等。據統計美國擁有七十一艘海洋調查船,日本五十多艘,歐盟達一百五十多艘。反觀我國,自海研五號因故沈船後,探勘海洋資源能力大幅下降,遠遠落後美國、日本、歐盟等其他先進國家,故此建請將106年度國家實驗研究院單位預算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2,000噸級海洋科研探測作業船舶購置及營運」凍結2億元,待提出相關改善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101、 科技部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項下「09海洋科技發展計畫」「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分項計畫「2,000噸級海洋科研探測作業船舶購置及營運」原列478,129千元,建議凍結80,000千元。 說明: 海研五號在103年國慶日觸礁沈沒,再花費8.7億元購置新船,為避免海洋研究被迫延期,本會教育文化委員大力支持預算;惟未來船員建置係屬專聘或是委外,涉與不同研究團隊之磨合,為優化船務管理,加深培育我國海洋科技研究及能源探測技術人才,建議凍結80,000千元,待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102、 24款1項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9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2000噸級海洋科研探測作業船舶講置及營運」編列478,129千元,爰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24款1項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9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2000噸級海洋科研探測作業船購置及營運」計畫,其係為因應海研5號沈船之後續海洋研究探勘所需,預計於106年8月交船,依國研院計畫說明將籌組研究船自主維運團隊,以整合船務探勘作業,期待透過籌組自主維運團隊,建立研究船營運模式,然計畫說明中未見船務維運整體規劃,其自主維運之成本效益,以及利弊分析為何?預算書中未見詳細說明,爰建議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103、 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減列8,000萬元,凍結1億元,待提出相關改善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06年度科技部編列「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2億8,000萬元,該項預算科目說明中,提到本計畫規劃於高雄市七賢國中舊址進行開發,擬於專區內規劃國研院臺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總部、海洋科技產業創新育成中心及海洋科技展示中心。然由於專區土地取得存有變數,未來開發規模仍具不確定性,以致於國研院105年度所編列之預算僅能先行辦理海洋中心總部專區夜間照明設備與道路整修等零星工程,預估預算執行率僅為10%,明顯會影響106年度預算執行之情形,故此建請將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減列8,000萬元,凍結1億元,待提出相關改善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104、 106年度國家實驗研究院單位預算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減列8000萬元,凍結1億元,待提出相關改善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06年度國家實驗研究院編列「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之「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2億8,000萬元,該項預算科目說明中,提到本計畫規劃於高雄市七賢國中舊址進行開發,擬於專區內規劃國研院臺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總部、海洋科技產業創新育成中心及海洋科技展示中心。然由於專區土地取得存有變數,未來開發規模仍具不確定性,以致於國研院105年度所編列之預算僅能先行辦理海洋中心總部專區夜間照明設備與道路整修等零星工程,預估預算執行率僅為10%,明顯會影響106年度預算執行之情形,106年度國家實驗研究院單位預算中,「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中「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減列8,000萬元,凍結1億元,待提出相關改善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柯志恩  陳學聖 105、 科技部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項下「09海洋科技發展計畫」「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分項計畫「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原列280,000千元,建議刪除56,000千元。 說明: 經查「國家海洋科技能量建置計畫」中所提之「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規劃,其總經費為2,030,000千元,執行期間為104至108年,惟該計畫規劃於高雄市七賢國中舊址進行開發,專區內設置中心總部、海洋科技產業創新育成中心、海洋科技展示中心,相關規範規劃,在預算書揭露不明、字數不逾三百,為落實打造綠色海洋科技產業、促進經濟發展,建議刪除56,000千元,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更詳盡規劃說明。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106、 科技部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項下「10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畫」「0437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原列114,481千元,建議刪除22,000千元。刪除理由: 說明: 本席肯定國家實驗研究院臺灣颱風洪水研究中心為應付極端氣候暴雨、乾旱、熱浪、寒潮等災害對臺灣以及全球造成衝擊所做之努力,惟都會區及非都會區之水情辨識與淹水風險評估技術,關係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以及作物農損,期淹水情境圖資模擬資料庫能更有效減緩洪災對都會區及非都會區之可能衝擊,爰建議刪除22,000千元,期科技部改善。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107、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10「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畫」原列114,481千元,提案凍結50,000千元。 說明: 本計畫為何較上年度減列大氣水文觀測、分析及服務整合平台經費?整體而言106預算較前一年度減列逾4,000千元原因為何?部分計畫內容是否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相似?如何進行計畫業務區隔?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柯志恩 108、 科技部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下「10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劃」編列114,481千元,建議凍結10,000千元 說明: 一、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畫之相關研究,與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所研究項目相關,因此在任務上必須跨單位做溝通,科技部應當就雙方單位之任務如何溝通、協調做出相關說明,爰此,建議凍結10,000千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109、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10.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畫」,原列114,481千元,建請凍結3,000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經查「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畫」中「2.極端雨量致災之分析與預警系統研發」106年度編列63,641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971千元。然本項業務與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業務似有重疊;爰建議凍結3,000千元,俟科技部就台灣颱風洪水研究中心之發展與業務分工進行檢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110、 第24款第1項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劃」原列預算114,481,000元。爰提案凍結100萬元,請科技部研議如何強化「亞太經濟合作颱風與社會研究中心(ACTS)」於新南向政策中之角色,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亞太經濟合作颱風與社會研究中心(ACTS)為APEC架構下之正式組織,並設有馬尼拉辦公室,顯然可作為新南向政策發展之助力。該中心於2010年成立後,雖有與菲律賓、越南等國積極合作,但近年來其業務內容卻略顯單調。據該中心網站、國家實驗研究院年報與颱風洪水研究中心網站所揭示:該中心主要業務似為每年舉辦一次國際研討會,進行國際連結之效果略顯不足。 故請科技部積極研議如何強化ACTS,目前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之際,應使ACTS作為發展助力。建議凍結100萬元,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何欣純 111、 24款1項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10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畫」之「大氣水文觀測、分析與整合服務平台」50,840千元,爰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24款1項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10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畫」之「大氣水文觀測、分析與整合服務平台」計畫,其係為整合歷年建置完成之C頻氣象雷達、無人飛機探空系統及試驗流域水文監測儀器等觀測設備,形成前瞻且具特色之大氣水文整合觀測網,強化對峙災性豪雨之觀測能力。其中無人飛機探空系統係建立無人飛行載具機隊,針對不同觀測標的,建置並發展颱風豪雨觀測能量與技術,增加對於颱風與劇烈天氣系統結構之觀測能力。然國研院過去3年執行觀測計畫,僅觀測11個侵台颱風,其它時間處於閒置狀態,蓋台灣屬颱風多發生帶,未發布警報但距離靠近台灣之颱風生成數量應遠大於此數,既然花大筆預算採購無人飛行載具應充分利用,以發揮最大效能,爰建議凍結此預算五分之一,俟科技部針就增加無人載具觀測次數,提出具體可行之規劃,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112、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11「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原列91,816千元,提案刪除15,000千元,凍結15,000千元。 說明: 本計畫說明過於簡略籠統,無法突顯計畫之重要性或必要性。例如科技計畫與財務管理之成果或績效為何?行政制度與營運管理、績效考核或業務推廣、以及國際合作平台與全球布局規畫等均未見說明具體內容?105年辦理績效為何?對推動科技部、或國研院業務有何正面助益?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113、 24款1項3目「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11、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原列91,816千元,建議減列1千萬元,並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24款1項3目「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11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原列91,816千元,然查國研院院本部104年經由自籌預算支出之用人費、旅費,其他業務費及業外支出,總數高達8千4百多萬,然支出項目訊息揭露不透明,其用人費及旅費、其他業務費支出究係何種項目?旅費是否用於國內外會議之用?會議性質及國家城市為何?未見細部內容實不利國會監督,建議減列此經費1千萬元,並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114、 24款1項3目「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11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編列91,816千元,建議凍結1千萬元,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該計畫目的為有效利用國研院共同實驗研究設施,提升科技研究水準,並執行科技計畫與財務管理、行政制度與營運管理、績效考核與業務推廣等等,然國家實驗研究院多年以來被詬病部分研究中心功能重疊,業務分工界線難清,例如颱風洪水研究中心與地震工程研究中心,皆屬災害防救科技研究單位,無理由不進行功能與業務整合,以節省行政溝通成本,蓋跨中心、跨領域之創新科學研究,前提應是各中心之研究領域非常不同與有所區隔,颱風洪水研究中心與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在災防應是同等領域,理應進行組織與功能整合,以發揮更大的綜效,據此,爰建議凍結本預算1千萬元,俟科技部針對相關問題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115、 24款1項3目「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11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1.科技計畫與財務管理」原列16,265千元,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依據預算說明,本計畫之目的之一為有效運用國研院內部之核心技術及能量,規劃符合國內未來科技發展與社會民生需求之計畫,並檢視各項計畫投入產出效益之合理性,達到提升計畫執行率及計畫品質之目標。然此計畫與「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下之「08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之「2.科研資料建構、分析與服務」計畫性質頗多雷同,按國家科技計畫管控與分析不應多頭馬車,且計畫經費不應重複投入以節省公帑,據此,科技部應提供詳細說明,解釋上述不同計畫重複同入經費的必要性,也應思考整合相關計畫,爰建議凍結本預算十分之一,俟科技部針對相關問題提出改善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116、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11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2行政制度與營運管理」,原編列57,136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家實驗研究院為辦理各實驗研究單位主任遴選訂有「各實驗研究單位主任遴選辦法」。該院於101年底檢視遴選辦法時,將辦法第五條「……各實驗研究單位主任之候選人原則以公開徵求方式辦理……」之「公開徵求」之文字刪除,經本席質詢後已改回並於105年九月報科技部核定實施,有助於該院向民間招募優秀人才。唯各實驗研究單位主任任期最長可至九年,但欠缺具體的續聘考評機制,過去就發生太空中心主任涉弊、遭監院糾正、審計部質疑組織僵化的問題。加之立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國研院既未對性質與功能類似之研究中心有整併之規劃,而以強化跨領域之合作研究方式進行整合。」 爰此,為利於國研院創造有利人才流動,資源有效利用的組織設計,科技部與國研院應檢討現行組織設計及優化組織考評機制,建議凍結本預算1,000萬元,待科技部與國研院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117、 行政制度與營運管理原列57,136千元,建議凍結5,714千元(約十分之一),待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說明: 一、為增進國家競爭優勢以及對應國內社經問題,我國依據國家跨世紀發展策略,規劃推動多項民生、生技等國家型科技計畫,近年持續投入科技計畫經費,且陸續亦有計劃整合、轉型,在人才培育及技術研發轉移都有累積成效。 二、惟經104年度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調查,國家型科技計畫立意良善且已有規劃計畫執行策略,唯(1)國家型科技計畫於領域選擇之育成試辦方案通過至今已2年,卻遲無選定領域執行育成程序,且部分推動之策略無依照原定規劃執行(2)近3年度未能吸引新團隊加入合作,難以執行學術研究產業化,亦難研議後需發展策略。 三、綜合前述,爰此提案凍結5,714千元,待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蘇巧慧 118、 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11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中「3績效考核與業務推廣」,原編列12,915千元,建議凍結5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家實驗研究院下各中心績效指標如下表,唯各中心計畫進度如期或延宕並未納入考評,以太空中心衛星發射計畫延宕為例即未能反映於績效指標上;再者如立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所揭「對災防科技產生之績效,允宜參考計畫審查委員之審查意見,研議更適切之評量方式,如研訂新績效評量系統,具體呈現災防科技研發對社會貢獻之價值,並建立各單位彼此間分工合作之原則與運作機制,特別是單位間之投入、產出、績效等之分攤、分享比例之合理性,俾呈現整體災防科技研發之價值,及各研究中心之研究貢獻。」爰建議凍結本預算500萬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得同意後, 始可動支。 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技術服務績效 產學研界服務人數 研發平台服務件數 支援學術研究 發表論文數 獲得專利數 人才培育推廣 人才培訓人次 服務滿意度* 公務預算執行率(%) 自籌達成率(%)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 119、 24款1項3目「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11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3.績效考核與業務推廣」原列12,915千元,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11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3.績效考核與業務推廣」,業務重點之一為促成學研機構合作交流,建立研究資源共享機制。而科技部長新上任時曾表示為讓科技資源更有效運用,將加強國研院與大學院校的合作,國研院旗下各中心可找重點大學合作,例如國家同步輻射中心與清華大學、太空中心與清華大學、國震中心與台灣大學等等,具體作法包括包括合提研究計畫、合聘教授,或讓國研院優秀研究員到大學開設相關課程,國研院也可提供獎學金培育大學研究生,然檢視「3.績效考核與業務推廣」實施成果,其中顯示累計與國內28所大學進行學術合作研究,但此與105年預算書顯示之實施成果相同,並未有進一步新的成果,在預算書中也看不出部長新的想法是否有落實的具體步驟,建議「3.績效考核與業務推廣」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針對相關問題提出具體之規畫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120、 24款1項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項下編列15億9千9百2拾6萬7千元,爰建議減列1億元,並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24款1項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項下編列15億9千9百2拾6萬7千元,然同步輻射中心103-105年10月止,其自籌支出項目中用於用人費及旅費竟高達1億6千多萬,蓋自籌科研經費來源,理應也用於科研項目計畫上,卻大部用於人事及旅運費,且未見內容詳細說明,是否屬必要支出,實不利國會監督,爰建議減列此預算1億元,並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蔣乃辛  吳志揚 121、 24款1項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項下編列15億9千9百2拾6萬7千元,爰建議減列5百萬元,並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24款1項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項下編列15億9千9百2拾6萬7千元,然同步輻射中心103-105年10月止,共編列3千多萬的出國經費,出國人數上百名,然未揭露任何出席會議內容,如國家、天數、會議目的及會議成果報告,預算恐有浮編之嫌,也不利國會監督,爰建議減列此預算5百萬元,並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蔣乃辛  吳志揚   122、 第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原列15億9,926萬7千元,提案凍結5,0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一)本計畫包括研究中心發展計畫、台灣光源計畫、台灣光子原計畫、台灣光子原周邊實驗設施興建計畫、台澳中子設施運轉維護計畫。原TLS運轉已逾20年,部分光束線及實驗站儀器設備逐漸老舊,而新一代之同步加速器TPS已於105年9月19日開放使用,未來營運重心將轉移至以TPS為主軸,有關TLS現有光束之使用效益及部分效益較低光束線與設施之退場,應提出有關計畫。 (二)同步輻射中心106年度自籌收入為3,115萬元(不含政府科發基金補助收入7,800萬元),然則自籌收支未分攤其他基金折舊及水電費等費用,且本院預算中心指出,該中心「提撥由各組長運用之款項,經抽查多為婚喪禮金、餐費等支出」,似與計畫要旨不符。 綜上,提案凍結2,0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123、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原列333,433千元,建議減列一千萬其餘凍結五分之一。 說明: 一、97年度至104年度同步輻射中心研發共取得32件專利,其中14件為國內專利,18件為國外專利,均尚未運用於產業界。 二、截至104年底,有效專利件數為38件,亦未曾被應用,顯示研發所產生專利,用於協助產業升級或商品化之成效有限。 三、技轉件數及金額各年度均為0,迄無技轉實績。 四、爰提案減列一千萬其餘凍結五分之一,待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提出書面報告後,使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124、 24款1項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項下「1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編列3億3千3百4拾3萬3千元,爰建議減列5百萬元,並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24款1項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其內容包含基本行政運作、用戶推廣與成果管理等等。根據預算中心報告資料指出,同步輻射中心106年度自籌收入為3,115萬元,而依照同步輻射中心自訂的自籌管理費提撥比例由8%-40%,以103年度跟104年度統計,分別為173萬2千元及486萬7千元。自籌管理費的運用範圍包括推動業務需要、激勵員工士氣及其他經專案核准的支用項目等等,然監察院104年度決算抽查,其中依產業應用計畫管理要點所成立之專案研究計畫所提撥之管理費,20%由計畫主持人所屬單位運用,其中多為婚喪禮金、餐費等支出,與規定不符,爰建議本預算減列5百萬元,並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125、 24款1項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項下「1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編列3億3千3百4拾3萬3千元,項下「1.基本行政運作、用戶推廣與成果管理、輻射管制與工作安全」編列242,017千元,爰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24款1項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項下編列「1.基本行政運作、用戶推廣與成果管理、輻射管制與工作安全」經費,其內容包含基本行政運作、用戶推廣與成果管理等等,譬如藉由多元媒體管道、科普活動及座談會等,向產學界推廣同步輻射的科學研究及廣泛應用。然根據預算中心報告資料指出,97年度至104年度同步輻射中心研發共取得32件專利,均尚未運用於產業界,且目前技轉數目為0,顯示用戶推廣與成果應用有限,爰凍結「1.基本行政運作、用戶推廣與成果管理、輻射管制與工作安全」經費十分之一,俟科技部針對同步輻射中心之業務推廣,及產業運用提出更具體之規劃及預期目標,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126、 第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項下「02.台灣光源計畫」,原列521,771千元,建請凍結10,000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現有兩座同步加速器光源設施,分別為台灣光源(TLS)與台灣光子源(TPS);由於TPS已於今年9月起啟用,營運重心將逐漸由TLS轉移至TPS,科技部應持續檢討TLS部分使用效益較低之光束線,並研擬TLS之新定位或退場計畫;爰建議凍結10,000千元,俟科技部就TLS之未來定位與退場機制進行檢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127、 第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03「台灣光子源計畫」原列472,347千元,提案凍結150,000千元。 說明: 同步輻射研究中心各項計畫預算較上年度均減少編列,唯有本計畫增列逾1,600千元,其中增列加速器各子系統運轉維護編列23,927千元,但未見說明具體計畫內容?多少系統?為何增加維護費等?另台灣光子源計畫發展多年,如何能在國際上嶄露研究或發展亮點?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柯志恩   128、 第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05「台澳中子設施運轉維護計畫」原列23,433千元,提案凍結10,000千元。 說明: 本預算說明計畫內容之一為提供國內各領域研究團隊前往實驗時之行政與技術支援,所指為何?有無具體內容俾利預算審查。何謂協助台灣中子研究推廣?用戶擴展與成長計劃之具體成效與未來推展目標?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129、 第5目「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01「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原列15,177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 根據預算說明,本計畫為4年期延續型計畫,目的是為推動科學園區服務創新,整合國內企業創新研發能量,導入園區企業資通訊科技等以加強園區招商與服務競爭力。然預算編列由科技部、竹科管理局共同負擔,計畫執行也是由科技部與各管理局辦理,如何進行業務區隔?兩者角色與功能又各自為何?若恐發生業務重疊,為何不回歸個管理局自行編列預算執行即可?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130、 科技部第5目「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項下「01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中「0200業務費」下「0251委辦費」原列15,177千元,建議刪除303千元。刪除理由: 二○六南台大地震,南部科學工業園區首次全區停工,主管單位第一天搶發新聞稿南科園區無重大災損,但如台積電、聯電扮演全球半導體業關鍵製造角色,極可能導致「斷鏈」危機、影響全球股市;台積電原先評估三天可全面復工,後超過一週未能全復工;智慧園區數據治理平台建置費6,500千元,期能確實發展即時數據整合與分析技術,推動相關數據加值應用,如,地震災後重建工作,廠商保險項目如設備險與營運中斷險,給廠商的輔導需求如關懷訪視及技術輔導、融資貸款、所得稅減免資訊等必要協助,爰建議刪除303千元,期科技部確實辦理。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131、 科技部106年預算案之「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預算1,517萬7千元,主要為支應「運用資訊及通信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相關之經費。 經查,「運用資訊及通信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總經費10億1,678萬9千元,其中公務預算負擔5億3053萬9千元,由科技部與所屬之竹科、中科與南科之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分4年辦理(民國105年~108年)。而細究其計畫內容之財務計畫部分,其財務參數評估期間為民國105年~134年,收益項目包括服務營收、使用費提撥、權利金收入及節約現有支出等項目,初估約可收得7.92億元之收益,簡言之,根據該財務計畫,四年投入5.3億元,需經30年後始能創造7.92億元收益,投資報酬率明顯偏低,建置之必要性令人質疑,況且,資通訊設備汰換快速,其收益評估期間長達30年,明顯不合理。 綜上,關於科技部106年預算案之「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預算1,517萬7千元全數凍結,俟科技部就「運用資訊及通信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向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image: image3.jpg]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132、 第1款「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原列15,177千元,提案凍結4,000千元。 說明: 本計畫為四年期計畫,明年度為第二年,原規劃目的係為希望透過智慧科技運用與系統分析,強化科學園區招商與服務競爭力,並媒合介接各部會與廠商之資源整合。然而,檢討目前之計畫執行,尤以在中科二林園區之招商部分,迄今仍未有明顯成效,顯見在相關整合與招商上能有需檢討改善之空間,為使本計畫後續推動更具效益,爰提案凍結4,000千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133、 第5目「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原列1,517萬7千元,提案凍結2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一)本計畫係運用資訊及通訊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總經費10億1,678萬9千元)由科技部辦理之規劃與管理經費,科技部預算書說明指出「105年度已編列1,338萬6千元,本年度續編第二年經費」,主要執行項目為規劃管理經費867萬7千元,數據治理平台建置費650萬元。 (二)有關計畫之規劃與推動,科技部係招標委託辦理(標號104w-016,標價600萬元,由資策會於二次減價後598萬元得標),執行期間一年。科技部既已委託規劃推動,續編第二年經費1,517萬7千元之作用為何? 綜上,提案凍結2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134、 第5目「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項下「01.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原列15,177千元,建請凍結三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本預算之預期成果為協助三座科學園區建置各項智慧系統及應用,諸如智慧停車服務、智能照明管理等;惟三座科學園區已各自成立管理局執行科學園區之業務,應由各科學園區管理局視需求編列預算;爰建議凍結三分之一,俟科技部就上開疑慮進行全面檢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135、 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原列423億4,560萬9千元,提案凍結1億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一)科發基金預算占科技部總預算之85.2%,「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123億5,598萬8千元,其中93億1,000萬元辦理「創新產業旗艦計畫」,其中部分計畫與現行計畫目標、機關、執行項目重疊,應提出具體目標、與既有計畫之關聯性。 (二)本院104年度針對科發基金有關4G方案決議事項,「建請科技部成立本方案之跨部會協作平臺,強化部會間橫向聯繫,規範確立各部會職掌,訂立協作方案、各部會執行目標與具體之執行期程……」,就創新產業旗艦計畫,建議比照辦理。 (三)科發基金項下諸多補助研究發展、特色計畫,然則科技部做為科學發展之主管單位與補助學術研究之重要部會,對於違反學術倫理行為類型及處分之判定標準不明確、處分結果鮮少公開,且有關違反學術倫理之研究經費追討比例甚低。科技部應會同教育部,共同研商有關標準之訂定、處分之適當公開、研究經費與設備之追討機制。 綜上,提案凍結1億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136、 第1款「基金現金增資」,原列42,345,609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 說明: 鑒於國內科研經費一年近千億,其中科發基金之挹注即高達四百餘億元,其中又有大部分係做為大專院校學者之研究補助,然而,鑒於近年來研究造假事件頻傳,顯見科技部於相關政策與監督機制上已出現重大缺失,且違反學術倫理行為類型及處分之判定標準亦未明確界定,讓社會大眾詬病科技部在相關議題上出現過多裁量空間,且處理結果未臻透明,有礙外界監督,鑒於國內科研經費爭取不易,為督促科技部提出相關改善機制。同時,考量目前相關之產業創新旗艦計畫尚未完全通過行政院之審議,爰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137、 第6目「非特種營業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1基金現金增資」原編列 42,345,609千元,建議凍結2億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科技部新南向政策相關推動措施經費為455,136千元,科技部雖為此成立次長級「新南向科研發展推動小組」督導各項推動措施,但由於新南向政策各推動措施未於預算案獨列說明,且分散於各機關及各分項計畫,縱使檢視各預算案亦難以全盤得知新南向政策之編列情形。 此外,預算案編列時尚未就推動新南向政策全盤考量,亟待研訂推動措施之具體量化目標值,然而,依科技部提供資料 ,辦理方式及預期效果多為敘述性之說明,亟待研訂具體目標值。 爰提案凍結本項經費2億元,俟科技部就主管新南向政策各項推動措施提出「具體工作辦法」以及建立「考評績效指標」,並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蘇巧慧 138、 第6目「非特種營業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基金現金增資」下「1自然科學研究發展」,原編列 4,436,469千元,建議凍結 1億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科技部「新南向政策」推動措施中「南海國際科學研究站建置計畫─東沙、南沙太平島」計畫,原編列2.7億元,其中含原編列之2,000萬元以及向「旗艦計畫」爭取之2.5億元,然前述之2.5億元經科技會報審議後已駁回,南海國際科學研究站計畫經費僅剩2,000萬元。 新南向政策為我國重要政策目標,科技部既已規劃南海國際科學研究站建置計畫,其經費之框列不宜將多數資源倚賴不確定性高的競爭型計畫經費如產業旗艦計畫,建議凍結1億元,待科技部就南海國際科學研究站後續推動規劃以及經費籌措問題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蘇巧慧 139、 科技部106年預算案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工程技術研究發展」預算54億6,867萬5千元,主要用於工程技術推展規劃、工程科技與應用等,其中包括「推動深耕工業基礎技術專案計畫」本年度係執行第二期計畫。關於「推動深耕工業基礎技術專案計畫」係政府為提升資通訊及精密機械等製造業附加價值,自民國101年度起由科技部、經濟部、教育部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共同推動「強化工業基礎技術發展方案」,其中,科技部執行「深耕工業基礎技術專案計畫」(簡稱深耕計畫),補助大專校院成立基礎技術中心,以創新的產學合作模式吸引企業投入研發資源,深耕工業基礎技術與培養實作經驗人才,是以企業承諾投入經費之比率為深耕計畫之重要評審指標之一,而根據審計部查核顯示,出資比率未盡理想,有檢討必要,爰此,關於工程技術研究發展預算54億6,867萬5千元,酌予凍結1,000萬元,俟科技部就該計畫之執行與企業出資情況作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image: image4.jpg]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140、 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分項計畫「3.生物、醫、農科學研究發展」原列6,008,457千元,建議凍結1,200,000千元。凍結理由: 說明: 本會預算審查105年預算時,科技部說明,「臺灣生物經濟產業發展方案」跨部會合作、共同提升產業技術及培育人才,一年過去,醫藥衛生研究、生技類核心設施平台維運計畫、醫學科學研究、生命科學尖端研究,涉傳染病防制、跨域整合、全球學術研究合作競合,產業鏈結以及國人優勢領域進展現況為何?預算書說明尚謂粗略,應有更專精的政策說明,建議凍結1,200,000千元,待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141、 24款1項第6目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3「生物、醫、農科學研究發展」,原列6,008,457,000元。為推動性別主流化,落實CEDAW對女性健康權之保障,生技、醫療或其他與人體健康相關之計畫應進行性別影響評估。爰提案凍結200萬,俟科技部就前述事項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12條與第24號一般性建議,乃關於女性在健康權上之平等。然在生技醫療領域,因性別而生之差異,包括對健康之影響非經研究難以得知。我國政府持續推動性別主流化,並已通過CEDAW公約之施行法。故對婦女健康權保障乃國家之義務。科技部為維護女性健康應要求所補助之生技、醫療相關計畫,進行性別影響評估,以明對不同性別之作用及效果。綜此,建議凍結200萬元,俟科技部就前述事項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何欣純 142、 24款1項第6目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3.「生物、醫、農科學研究發展」原列6,008,457,000元。項下「高齡社會需求為導向之生醫科技研究計畫」有從事輔助科技之研究。失智症患者常有走失之情形,但市售具衛星定位功能手環價格高昂,一般家庭負擔不易。請科技部對平價化具衛星定位功能智慧手環研發,以協助患者與家庭。建議凍結500萬元,俟科技部就前述事項之辦理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據台灣失智症協會統計,台灣失智症人口已逾26萬。失智症患者常有走失情況,造成家屬不安。現有之愛心手鍊與NFC智慧手環等輔具雖可傳遞患者資訊,然仍無利於家屬於第一時間尋找家人。 現行科技已可製作具GPS定位功能之手環,惟市售品項價格高昂,一般家庭不易負擔。查科技部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歷年來均有進行科技輔具研發。因此建請科技部就具GPS功能之平價智慧手環進行研發,使是項科技可惠及廣大失智症患者家庭。 提案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何欣純 143、 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01.基金現金增資」中「5.科學教育研究發展」,原列1,089,721千元,建請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科學教育研究發展」之「科學教育基礎研究」主要業務在扶植研究人員從事科學教育基礎研究;經查科技部發展原住民族科學教育計畫,並以原住民的觀點發展原住民族之科學教育教材,立意甚佳,惟發展完成之教材並未落實至教學現場,造成資源浪費;爰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就進行全面檢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144、 1.鑑於近兩年科技部「大眾科學教育」下之「科普傳播事業產學計畫」年度預算折腰減半至約僅1億元,再加上,103年度起學產合作模式之行政與管理費用更直接排擠了業界可資成長之資源,導致申請補助件數由早期的30件餘縮減至104年度的19件,如是科普傳播業界的環境吹起寒風,不得不對下一階段的我國科普教育發展感到憂心。 2.台灣的學校科學教育之成就,一向贏得世界各國稱羨,尤其中等學校學生在各項國際科學競賽長期獨占鼇頭,更証明科學教育成果,同時也凸顯出「科學傳播」對科學發展、與國家、社會、經濟、文化,乃至國民個人生活品質與公民素質之重要性。 3.科技部於96年1月開始推動科普事業催生計畫,盼透過資源挹注暨學者、專家與業界的整合,促成科普事業扎根。經過4年奠定基礎,科普事業扎根發芽,由「科普事業催生計畫」轉型「科普事業發展計畫」,自100年1月開始執行,讓台灣在地的科普內容創製,提升品質與效能,也凝聚產業動能。科普事業發展計畫推動後期,多部輔導成品入圍並獲金鐘獎肯定,也在國際各類獎項取得佳績。受補助單位在計畫協助與輔導下,也以更多元形態和管道製作內容,戲劇類的科普節目、APP平台互動式短片節目陸續誕生。自104年起,為更緊密結合科普傳播業界與學界的合作,擴大資源整合,由「科普事業發展計畫」轉型為「科普產學合作計畫」。由前面八年的深耕基礎,將推展經驗、輔導機制、交流模式、人才培育管道進一步系統化,結合學術單位與業界擴大合作基礎,追求台灣在地科普傳播的下一階段發展。 4.惟近兩年科技部之「大眾科學教育」下之「科普傳播事業產學計畫」年度預算折腰減半至約僅1億元,是早期經費平均兩億多元水準的不到一半。再加上,103年度起由原本的以產業界領航學界的產學合作模式,更改為以學界領航產業界的學產合作模式,這原本是善意的產學合作的鼓勵,卻導致折腰減半的補助金額中得再扣減挪出學界組織慣習需要的龐大行政與管理費用,這些費用既進不了學者的口袋,更直接排擠了業界可資成長之資源,因而導致申請補助件數由早期的30件餘縮減至104年度的19件。換言之,原本科普專業製作業界團隊的負荷已經是越來越重,再加上近兩年的施政調整不經意地導致業界雪上加霜,遑論吸引人才、人才培訓與人才養成等生態系建構,換個角度看也可說是種「既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氛圍,如是科普傳播業界的生態系隱憂,又如何讓我們去期待下一階段的我國科普教育發展呢? 5.綜上,爰提案該科技部之「科普傳播事業產學計畫」所屬「大眾科學教育」之上位計劃「科學教育研究發展」預算金額10億8,972萬1仟元暫時予以凍結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提出相關改善因應方案,並向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如案由。 提案人:余宛如  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何欣純 145、 科技部106年預算案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之「科學教育研究發展」預算10億8,972萬1千元,關於「大眾科學教育」經費亦列於其中。鑒於科學是整體的人類活動,應該與人文緊密結合,而不只是關在實驗室做研究、在工廠裡製造產品,是以,大眾科學教育是將科學與大眾社會溝通的重要橋梁。 經查,關於「大眾科學教育」績效,科技部之衡量指標主要製播件數,卻未提供收視或點閱率等資訊,無法了解大眾科學教育普及程度,爰此,關於「科學教育研究發展」預算10億8,972萬1千元,酌予凍結1,000萬元,俟科技部就「大眾科學教育」之內容、執行與績效指標進行說明、檢討與改善,並向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146、 科技部106年預算案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之「培育優秀學者及曜星研究計畫」預算8億8,927萬6千元,係為本年度新增計畫,主要為鼓勵及培育45歲以下年輕學者與鼓勵其進行基礎與應用研究之經費。經查,關於優秀人才培育,科技部原有「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本年度30億2,544萬1千元,且該計畫執行時,因未達到獎勵新進年輕優秀學者之目標而遭監察院糾正在案。 據此,關於鼓勵及培育年輕學者,本年度已有「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億2,544萬1千元預算,又另新增「培育優秀學者及曜星研究計畫」預算8億8,927萬6千元,兩者似有重複之嫌,爰此,關於新增培育優秀學者及曜星研究計畫8億8,927萬6千元預算,凍結4億元,俟科技部就新增培育優秀學者及曜星研究計畫之實施方式與相關內容向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說明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147、 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分項計畫「7.培育優秀學者及曜星研究計畫」原列889,276千元,建議凍結160,000千元。凍結理由: 說明: 培育國內優秀年輕學者建構優質學術及研發環境,提升研究成果之品質與影響力,係乃該計畫之目標,惟教師升等審查或申請補助審查部分論文造假及掛名等違反學術倫理現象,建請科技部與教育部持續檢討修正相關學術審查制度,建議凍結160,000千元,待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148、 培育優秀學者及曜星研究計畫原列889,276千元,建議凍結88,927千元(約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未補助國內優秀年輕學者與傑出學者,建構優質研發環境,培育優秀研究人才,培育優秀學者及團隊計畫包括三項主要計畫,分別為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曜星研究計畫及傑出學者養成計畫。 二、惟經查,前述計畫執行情形未於科技部106年度施政計畫與主管收支部分預算案有歷年具體執行成果,難謂相關計畫有其成效並持續推行之必要。 三、綜合前述,提案建議凍結88,927千元(約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何欣純 149、 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分項計畫「9.自由型卓越學研及探索研究專案計畫」原列280,000千元,建議凍結60,000千元。凍結理由: 說明: 該計畫透過匿名審查方式,希藉由以鼓勵申請人跳出既有框架,做大幅突破,提振學研實力,惟教師升等審查或申請補助審查部分論文造假及掛名等違反學術倫理現象,建請科技部與教育部持續檢討修正相關學術審查制度,建議凍結60,000千元,待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150、 24款1項6目「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編列「產學合作研究發展17億6千2百9拾7萬7千元」,凍結國庫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423億4,560萬9千元,其中之5百萬元,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專案報告後,再編入下年度預算。 說明: 24款1項6目「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編列「產學合作研究發展17億6千2百9拾7萬7千元」,其項下編列「研究成果的保護與推廣」專業服務費2千9百1拾6萬元,內容包括委託專業公司辦理研發成果發明專利維護事宜、委託法律顧問提供研發成果推廣及技轉等業務相關法律意見之事務。然科技部101年度至104年度科技經費年平均數為393億,但101年度至104年度研發成果收入年平均僅2.5億元,僅有0.6%,顯見歷年來專利維護及推廣效能不彰,花費大筆專利維護費用及研發成果推廣未達效果,爰建議凍結本預算500萬元,俟科技部針對相關問題提出改善專案報告後,再編入下年度預算。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151、 科技部第6目「非特種營業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11國際科技合作」原列794,909千元,建議刪除160,000千元。 刪除理由: 說明: 新政府力推「南向」,惟相關政策執行說明粗略,為避免預算排擠效應,原「推動國際科技合作、邀請國際科技人士來訪,捐助、獎助與獎助」之良好初衷被扭曲,影響原有計畫執行,爰建議刪除160,000千元,期科技部確實推動國際科技合作。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152、 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01「基金現金增資」原列42,345,609千元,提案全數刪除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不包含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之全數經費,及沙崙綠能科學城400,000千元。另全數凍結補助其他科技發展計畫經費1,362,207千元。 說明: 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補助審議由科技會報辦公室全權主導決定並執行預算分配、執行審核等,然卻不必向立法院負責?無視本院預算審查權力亦不符法制。另沙崙綠能城之綜合規劃尚未經行政院同意為何逕行編列預算?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153、 科技部第6目「非特種營業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13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原列12,355,988千元,建議刪除2,470,000千元。刪除理由: 說明: 新政府力推百億元旗艦計畫,報載優先適用產業主要有九大項,含括「五加二」產業,如亞洲矽谷、綠能科技、文化科技等;如何連結產學研合作,進而繁榮創新創業生態系,各執行部會應摒除多頭馬車本位主義心態,現行預算說明文字字數不逾三百,換算為一字價值四千萬,實謂「說明粗略」;爰建議刪除2,470,000千元,期科技部改善。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154、 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01.基金現金增資」中「13.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原列12,355,988千元,建請凍結三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新增「創新產業旗艦計畫」93.1億元;經查,該項計畫預計補助46項旗艦計畫,惟擔任兩項(或以上)旗艦計畫的計畫主持人共有7位,執行預算為44.1億,似有不妥;另查部分旗艦計畫以委辦或徵求計畫,疑有匡列額度以規避國會監督之情事;爰建議凍結三分之一,俟科技部就進行全面檢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155、 科技部第6目「非特種營業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13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原列12,355,988千元,建議凍結2,000,000千元。凍結理由: 說明: 根據預算書揭露資訊,加速政府資安防護建設計畫、創新產業旗艦計畫等期望達到力創市場新局、驅動經濟永續發展之目標;惟根據本會預算中心106年評估報告揭露,101年度到105年度「學合計畫」(科技部款)每年執行件數數十件,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管理要點第8點規定: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主題、研究重點及研究報告全文,均應登錄政府研究資訊系統及刊登於機關網頁;雖然國防部表示,其於每年學合計畫執行完畢後,均邀請國防需求單位及學者專家召開成果發表會,並對外發表論文研究;但該研究報告既非屬機密,自應依前揭行政院規定辦理公開,經查國防部或中科院均未將歷年學合計畫研究主題、研究重點或研究論文等資訊於機關網頁揭露並供查詢,顯與行政院規定不符,亦不利研究成果流通;爰建議凍結2,000,000千元,待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156、 科技部106年預算案之第6目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之「13.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123億5598萬8千元包含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 經查,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區分兩期執行,總規劃經費556億9,407萬餘元:第1期民國98至102年,已執行結束。第2期則自民國103年至107年止。第2期主要是銜接第1期成果,參與部會除科技部外,尚包括經濟部、原子能委員會與交通部,並由科技部彙辦。 經查,監察院在調查科技部執行第1期計畫後發現多項缺失,並於今(105)年7月糾正行政院與科技部。此外,在審計部104年決算之查核報告亦指出,科技部執行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第2期時,亦有多項執行不力的情況。 綜上,關於『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14億1,653萬元,凍結5,000萬,俟科技部就該計畫之監察院糾正、審計部104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所指出的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提出說明與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1.監察院調查『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第1期發現三大缺失,並糾正科技部:計畫未有明確的指標,無法確實管考,亦無法做後續檢討,連帶的可能妨礙後續計畫執行。我國溫室氣體排放量在第一期計畫執行期間,未減反增,未達成「減少碳排放」主要目標。第一期計畫執行期間竟發生論文抄襲情形,科技部不僅後知後覺,事發後卻以所抄襲論文與本研究案內容無關之輕忽態度處理。 2.審計部104年決算查核報告指出科技部執行不力:離岸風力是再生能源推廣的主軸之一,被賦予台灣減碳與未來電力的重任,(風力發電裝載容量4,000MW,僅次於太陽光電之8,700MW),執行上涉及碼頭建置、施工船、航道、漁業權等多項問題,雖在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第2期下設置能源政策之橋梁與溝通小組,卻效果不彰,使得船舶安全、漁業補償與合作陷入膠著,進而延宕該計畫的推動速度,有待檢討。現階段再生能源(例如風力、太陽能)多屬間歇性能源,易導致電力不穩,雖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第2期規劃替代能源及智慧電網主軸中心,期能強化電力系統穩定性,惟執行結果卻不如預期。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吳思瑤  黃國書 157、 106年度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中,「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之「創新產業旗艦計畫」減列20億元,賸餘全數凍結,待檢討提出各項計畫細目及其未來資訊揭露方式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鑒於「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計畫項下106年度編列「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123億5,598萬8千元,其中93億1,000萬元辦理「創新產業旗艦計畫」,然其旗艦計畫預算編列過程及方式與104年度起編列經費之4G方案類似,先編列預算控留大筆預算額度,透過科技部增撥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再補助各相關部會,卻未有明確具體計畫數量、內容及經費配置,雖後來科技部有對各部會進行計畫甄選並核備相關細部計畫,但其程序卻明顯不符合預算法中先有計畫再編列預算之立法精神,有規避立院監督之嫌,故此建請將106年度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中,「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之「創新產業旗艦計畫」減列20億元,賸餘全數凍結,待檢討提出各項計畫細目及其未來資訊揭露方式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158、 科技部10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計畫項下編列「跨部會署執行之科技計畫」中以93億1,000萬元辦理之「創新產業旗艦計畫」,先匡列預算額度、預算案送至本院後,始由各部會研提計畫。該計劃尚未有具體計畫內容及經費配置未確定即編列預算,與預算法要求先有計畫始得編列預算之精神不相符。 針對此等狀況,本院已就104年度科技部預算中4G方案編列方式(缺乏具體內容、經費配置等充分資訊卻先編列預算)提出數項決議要求科技部檢討,爰全數凍結創新產業旗艦計畫93億1,000萬元,科技部需就創新產業旗艦計畫之具體內容、預算詳細編列情形、效益評估及追蹤考核績效規劃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並要求科技部需按季彙整旗艦計畫執行情形,定期追蹤考核績效,且將相關執行及考核情形資訊公開。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159、 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沙崙綠能科學城」減列1億1,700萬元,凍結2億8,300萬元,待提出具體計畫內容,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科技部106年於「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編列「沙崙綠能科學城」4億元,其中1億1,700萬元購置土地建立「綠能科技政策及研發綜合研究所」,2億8,300萬元建置研究所建物及設施,與「綠能科技示範場域」前期作業規劃。 二、依據105年8月24日行政院第16次政策列管會議行政院長提示,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科技部、經濟部及臺南市政府共同規劃推動「沙崙綠能科學城」,其目的除整合學研資源外,推動綠能科技示範應用,帶動國內綠能產業發展。推動方式則為行政院不定期招集相關單位開會審視及規劃進度,並由科技部進行資源統整。 三、沙崙綠能科學城目前尚無完整計畫書,也無該計畫之總經費及分年經費投注,僅有土地購置及短期規劃建置之研究所及示範場域,由於其計畫內容為發展綠能與再生能源,與原能會所屬之核能研究所性質重疊,為避免研究疊床架屋、浪費政府資源,故此建請將106年度科技部單位預算中,「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沙崙綠能科學城」減列1億1,700萬元,凍結2億8,300萬元,待提出具體計畫內容,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160、 科技部第6目「非特種營業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14沙崙綠能科學城」原列400,000千元,建議刪除80,000千元。刪除理由: 說明; 一、購置計畫中「綠能科技政策及研發中心」土地,缺乏相關說明。 二、「綠能科技示範場域」建置、補助辦理建物及設施之建置,執行先期規劃及相關審議之捐助、補助與獎助編列283,000千元,如何帶動周邊綠能產業發展,說明粗略;爰建議刪除80,000千元,期科技部改善。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161、 24款1項6目「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編列「沙崙綠能科學城」4億元,減列國庫增撥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423億4,560萬9千元,其中之5千萬元,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相關計畫細部內容,以及具體的實施方案及效益評估後,再編入下年度預算。 說明: 24款1項6目「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編列「沙崙綠能科學城」4億元,內容包括購置「沙崙綠能科學城」計畫中之「綠能科技政策及研發中心」土地,及推動「綠能科技示範場域」建置,及整合法人及學研資源,提升國家整體綠能研發能量等。然目前僅見計畫名稱,缺乏政策目標及績效指標及效益分析,難以考核預算支用之效益,提案減列其中5千萬元,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相關計畫細部內容,以及具體的實施方案及效益評估後,再編入下年度預算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162、 科技部106年度於「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計畫項下編列「沙崙綠能科學城」400,000千元,規劃研發基地五區總面積37.84公頃,雖皆為高鐵預定地,惟仍對當地生態有破壞之虞,且研發基地對於綠能推動之具體規劃、效益評估尚不明確,此規模之土地面積需求亦有許多可替代之已開發土地或園區。 爰提案就「沙崙綠能科學城」之400,000千元全數凍結,要求科技部就該園區研發基地之綠能推動具體規劃、目前預定地之生態衝擊影響評估及替代用地評估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163、 非營業特種基金中,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14)沙崙綠能科學城經費,原列4億元。建議凍結1億元,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沙崙綠能科學城為本會期新設的預算科目,共編列4億元。而102年至105年度共四年曾經在南科推動綠能低碳產業聚落計畫,因其補助計畫對於廠商投資誘因有限,而於106年度不再續辦。 然而南科的綠能低碳產業聚落計畫已經有一定的實施,而過去每年度預算也有4千萬元。放棄改善舊有計畫南科綠能低碳產業聚落計畫而重新規劃新的沙崙綠能科學城,其必要性仍有待釋明。 另沙崙綠能科學城4億預算經費配置之相關資料闕如,與預算法32至36條先計畫後編列預算之精神不符。提案凍結沙崙綠能科學城預算1億元,於科技部提交報告釋明其必要性與預算經費配置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164、 科技部106年預算案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之「沙崙綠能科學城」4億元,主要是推動我國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之政策目標,政府規劃沙崙綠能科學城,作為我國綠能科技創新產業生態系的發展基地,對我國綠能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經查,該科學城緊鄰具有豐富生態的沙崙農場,是以該新興計畫卻受到民眾相當程度的質疑。又綠能產業(根據經濟部綠色能源產業服務辦公室)包括太陽光電產業、風力發電產業、LED照明光電產業與能源資通訊產業等,而該科學城與綠能產業如何相輔相成,外界亦無所悉。綜上,為釐清民眾疑慮,使政府施政順利,爰此,沙崙綠能科學城4億元酌予凍結1,000萬元,俟科技部就「沙崙綠能科學城」計畫之內容與執行向立法院教育委員會作詳細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165、 科技部第6目「非特種營業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下「15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原列3,025,441千元,建議刪除600,000千元。刪除理由: 說明: 新政府力推「南向」,惟相關政策執行說明粗略,為避免預算排擠效應,「原補助國內教學及研究人員出國執行研究計畫,建立國際學術交流合作機制,提升國內教學研究水準,儲備優秀研究人力,增進國家科技競爭力」之良好初衷被扭曲,爰建議刪除600,000千元,期科技部確實推動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166、 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原列3,025,441千元,建議凍結303,994千元,待科技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為提升我國科學技術能力,科技部致力於提升學術研究與論文品質,但外界與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教師升等審查及申請補助審查等過於重視論文數量,致使少數論文審查造假及掛名等違反學術倫理現象。 二、惟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訂定年度關鍵績效指標,其關鍵策略目標之二「推動創新的基礎研究,提升科技研發品質」,關鍵績效指標「學術論文品質」之衡量標準,仍以「論文被引用數除以論文篇數」為標準,對改善前述現象恐有害無益。 三、綜合前述,提案建議凍結303,994千元(約十分之一),待科技部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何欣純 167、 為延攬國外優秀科技人才與培育優質科技人才,科技部與教育部自民國99年起推動「延攬及留住大專院校特殊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彈薪方案)」。經監察院調查,該方案財源主要來自於科技部之科發基金(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並核有以下缺失:1.接受彈薪補助之本國人才和外國人才比率為95.3%:4.9%,延攬國外優秀人才之達成率極低。2.該經費補助於「助理教授」、「副教授」的人數遠低於「教授人數」,且平均年資至少10年以上,就培育優秀新進人才方面顯有不足。3.又檢討科技部自99年至103年受補助之人留任情形發現,獲獎勵人員3711人中,共計有54人離職,原因依序為:轉任國內他校任職25人、屆齡退休19人、赴國外任教3人、逝世2人、出任公職2人、移民1人、參選立法委員1人、未敘明原因1人,在留才方面有待加強。 綜上,關於科技部106年度預算第24款第1項第6目第1節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計畫」30億2,544萬1千元,爰予凍結十分之一(3億元),俟科技部就延攬國外優秀人才與培育優質新生代學者提出具體方案,並向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168、主決議 科技部聘用科技專業人員的目的,在於使科技部能夠配合科技發展聘用科技人才,而可使科技部能夠補充正式人力之不足。而規劃科技部聘用科技專業人員。 依據科技部組織法第八條規定,科技部聘用科技專業人員不得超過110人。目前聘用人數103人尚未超過法定人數,然而既然聘用科技專業人員之目的乃是為了合乎市場脈動、配合科技發展而多元化聘用科技人才,以補充正式人員之不足,依據科技部106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中卻顯示,聘用人員多為久任,滿五年者高達82%,滿十年者尚有70%。科技日新月異,聘用人員長期久任顯不適合科技部配合科技發展之需要。科技部應對其人員聘用進行檢討改進。 特此要求科技部於一個月內,將科技專業人員聘用方式的檢討與改善報告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169、主決議 科技部的產業創新旗艦計畫中,控留93.1億元,供各部會提案競爭研究計畫。其研究範圍包括亞洲矽谷、智慧機械、綠能產業、國防產業、生技醫藥等等等,而新南向亦包含在其計畫申請之範圍之內。 然參考產業創新旗艦計畫目前的申請及審議結果,申請新南向的計畫僅有一案,而審議通過的數目則為0。新南向為新政府的政策主軸之一,急需研究創新,而於產業創新旗艦計畫中卻無人研究、付之闕如,應檢討改進以配合新南向政策之推行。 故特要求科技部於一個月內,將產業創新旗艦計畫的檢討及改善報告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170、主決議 科技部補助學術研究經費年逾200億元。然而其補助資源有集中於特定學校機關與部分主持人之情事。科技部補助學校機關從事研究,而前十大執行機構(臺灣大學、成功大學、中央研究院、清華大學、交通大學、中央大學、中興大學、中山大學、臺灣師範大學、陽明大學)佔了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國家型科技計畫總經費的50%以上。已有過度集中之情況,科技部應檢討研究補助資源如何達致地域、機構的妥善分配, 另監察院曾於101年3月針對「98年至100年間,國科會補助計畫主持人於同時間擔任五件以上計畫者,各有50、28、5人」進行糾正在案。然而至104年度仍有261人同時主持三個以上的計畫。是以研究計畫集中於個人的現象雖有改善,但仍存在。另外研究經費分配亦有過度集中於個人之問題,平均有97.4%的計畫主持人獲得不超過500萬元的補助,然而卻有0.1%之主持人獲得超過3000萬元之補助,甚至有逾億元。經費及計劃都有集中於部分主持人之情事。 故特要求科技部就補助學術研究經費集中於北部區域之情事,提出檢討報告及強化中、南、東部學研能量之改善對策並於三個月內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171、主決議 科技部106年度預算員額為270名,其中聘用及約僱人數為108名,佔預算員額40%;雖未違反科技部組織法第八條,聘用員額不得超過一百一十人之規定,然查科技部聘用人員年資滿10年以上者共為72人,多為長期聘用,而少有新人加入,恐未能達到與時俱進、多元化進用之目標;爰要求科技部就其用人方式進行檢討,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172、主決議 太空科技為一個國家科技、經濟與工藝實力之展現,多數先進國家皆視為重要戰略資產;綜觀世界各國,掌管太空科技與政策之組織多由國家最高行政首長負責;現國家太空中心為隸屬於國家實驗研究院之下級實驗研究單位,層級過低,對內無法直接與各部會直接協調,對外亦無法與其他國家太空機構直接簽屬協議;爰要求科技部就國內現有之太空相關機構進行盤點,並參酌國外太空組織型態與形式進行整體評估,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173、主決議 台灣屬天然災害之高風險地區,發展災防科技刻不容緩,經查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下轄之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台灣颱風洪水研究中心與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所研究及執行之業務均與災害防救相關,似有功能重疊之情事;爰要求科技部應就其主管之機關業務重新審視,並研議相關機構整併之可行性,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174、主決議 科技部106年度以「設備及投資─投資」科目增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下稱科發基金)42,345,609千元,並全數列為資本門;經查,106年度科發基金預算案之基金用途預算數為45,574,745千元,屬資本支出之項目預算數僅為1,146,000千元(表一),占科發基金之基金用途預算數2.51%,其餘預算多用於專題研究補助、人才培育補助及總務費用等經常性支出,似有虛增資本支出之虞;爰要求科技部上開事項進行檢討,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表一:106年度科發基金預算案之資本支出項目 計畫名稱 用途 預算數 自然科學重點研究 購買海洋研究船 380,000 新創產業發展與投資 投資產業 649,000 綠能科技創新產業推動 於沙崙購置土地 117,000 總計 1,146,000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175、主決議 根據「科技素養計畫─公民科技素養調查研究」,我國公民在科學基礎知識雖有一定水平,然仍有民眾相信擬科學,致謠言經常藉由網路快速傳播;查目前執行科學普及相關業務分散於各部會,尚未形成整合,使科學技術知識普及化之能量削弱,資源重複投入;爰要求科技部就科普政策全面進行檢討,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176、主決議 經查,106年度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於「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計畫編列4億1,441萬4千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於「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計畫編列9,730萬3千元,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於「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計畫編列2億7,904萬2千元,各實驗高級中學預算雖由各管理局編列,但歲出政事別科目歸類卻屬教育支出,且校長係由教育部遴派;另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3條:「國立高級中等學校之一切收支均應納入本基金,依法辦理。學校不得再新設財團法人。」前揭條文所訂之高級中等學校並未排除各科學園區之實驗高級中學。爰要求科技部評估各實驗高級中學納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之可行性,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177、主決議 根據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科學工業園區之成立目標為引進高級技術工業及科學技術人才,並激勵國內工業技術之研究創新;惟查科技部主管之各項機關預算並未針對該目標設立關鍵績效指標,顯有失當;爰要求科技部評估設立該指標,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178、主決議 科學工業園區104年度滿意度調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廠商部分,多數反映上下班時間塞車嚴重,鑒於短期內增加聯外道路困難,亟賴科學園區管理局規劃大眾運輸動線,惟目前園區內大眾運輸工具規劃不佳,使用率偏低,爰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逾半年內,與新竹縣、市政府協調,統合規劃大眾運輸工具,以利園區工作人員交通,並緩解園區對外交通壅塞問題。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179、主決議 科學工業園區104年度滿意度調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廠商反映,科學園區管理局單一窗口僅辦理建管、消防檢查等業務,其他涉及公部門事項,仍須至新竹市政府申辦,頗有不便,爰請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半年內,協調新竹市政府設置政府服務單一窗口,以便園區廠商申辦各項業。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180、主決議 科技部對各科學工業園區近年皆進行滿意度調查,對象包括園區廠商及周遭居民,用以了解園區廠商及周遭居民對各管理局提供之服務滿意程度,實屬必要,惟細察調查報告,頗多疏失,以104年調查報告為例,工業園區廠商家數,理應全數列入調查,以求周全,該年底園區廠商計796家(竹科479家、中科137家、南科180家),但訪查408家,實際回收成功樣本僅334家,尚不及所有家數之一半,至於周遭園區居民,竟依三園區廠商數進行比例配置調查樣本,毫無邏輯可言,另問卷內容多以規範性文字敘述,極易誤導受訪廠商及周遭居民,致本調查無法真實反映廠商及周遭居民意見,至為可惜,爰請科技部提出改善計畫,並送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吳思瑤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181、主決議 推動國家整體科學技術研究及發展,係科技部重責大任,然研究成果指標簡單量化為論文發表或專利數量過於侷限,應能綜計考量經濟發展、產業鏈結、環境永續等面向之多元效益。爰決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檢視研究計畫之應用成果,提升整體研究品質以及產學結合、高教人才出路,相關檢討資料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182、主決議 鑑於違反學術倫理之補助研究計畫,未建立嚴謹之財務處分機制,有待強化及檢討;違反學術倫理行為類型及處分之判定標準未明確界定,恐給予過多裁量空間,且處理結果未臻透明,有礙外界監督,允應鑑定一致性之判定原則及建立系統性資料庫,以消彌行政處分寬嚴不一之疑慮。爰決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檢視違反學術倫理之杜絕配套機制,相關檢討資料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學聖  柯志恩  吳志揚 183、主決議 科技預算之資源配置,缺乏整體對各領域及研發類型等發展之明確規劃,所定之預算分配程序,陷於各機關爭取科技計畫額度之用,相關資源如何聚焦至優勢領域?爰決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檢視跨部署之執行科技計畫,相關檢討資料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柯志恩  吳志揚 184、主決議 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第一期自民國99年成立離岸風力主軸計畫,經查,離岸風力主軸計畫進行過程中,因調借大陸籍工作船來台工作引起國安疑慮、離岸海氣象觀測塔未施工造成離岸風機施工期程後延,致使原規劃於104年底完成4架示範機組商轉,展延至105年底前完成。惟第一期計畫業已於102年結束,並繼續於第二期計畫繼續執行,但卻未見就作業時程延宕缺失作相關檢討,實有未洽。爰此,要求科技部就離岸風力主軸計畫之延宕缺失與風險控管向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185、主決議 「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計畫106年度編列423億4,560萬9千元,其中逾半經費用於補助學術研究,惟近年來重大違反學術倫理事件接連由國外期刊媒體揭露,已使我國學術形象蒙塵。違反學術倫理之處分攸關學術研究人員清譽與權益及政府補助公平性,建請科技部允應明確界定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類型及處分標準,訂定一致性之判定原則及建立系統性之資料庫平臺,在不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之前提下,將審議認定之各案案情、處分考量因素及處分結果透明化,俾供外界檢視,以消弭行政處分寬嚴不一之疑慮,並遏止研究不當情事之發生。 說明 [image: image5.jpg]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186、主決議 科技部對補助研究計畫違反學術倫理之處分,除書面告誡及停權外,財務處分得處以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獎勵)費用。惟查,科技部對違反學術倫理之補助研究計畫,處分追回經費與政府補助經費差距甚大,100年度至104年度審議認定違反學術倫理之73件中,有32件係補助計畫執行後發現,補助金額共1億2,627萬4千元,僅5件處分追回部分或全部經費,計165萬6千元(詳附表1),占補助經費之1.3%,差距甚大。且補助研究計畫追回經費多僅為研究主持費,但研究主持費僅是計畫經費之一小部分 ,而未考量補助金額多寡及違反行為類型,亦未檢討其他經費用途支用之合理性及必要性,致使追回金額與補助金額差距甚大,不利國家財政,亦非公平,建請科技部檢討對補助研究計畫違反學術倫理之財務處分機制,並向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提出報告。 說明 [image: image6.jpg]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187、主決議 科技部「一般行政」計畫項下106年度編列人事費3億5,667萬2千元,其中聘用人員費用為1億0,374萬元,與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億2,683萬9千元相近。而根據105年8月底科技部資料,聘用人員主要任職於學術性質研究司,例如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司、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工程技術研究發展司及生命科學研究發展司之聘用人員分別占92%、88%、83%及80%;而且聘用人員多為久任,滿5年以上者高達82%,其中滿10年以上者亦達70%。 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聘用人員係定期聘用,約聘期間得以業務預定完成期限為準,並以所任工作非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是以,科技部之聘用人員任用似已違背法律規定。 綜上,科技部各學術研究司等主要司處人力多以聘用人員為主,且長期聘用。建請科技部檢討用人方式,並與考試院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溝通考試類別及任用員額,進用及培育適任之正式人力,俾逐漸改善用人結構,以靈活運用人力。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188、主決議 鑒於國內目前之災害防治相關研究單位,單就科技部轄下即分別有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NCDR)以及國家實驗研究院下設之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臺灣海洋科技中心、臺灣颱風洪水研究中心,由於缺乏整合平台和機制,許多研究計畫之成果,常無法直接落實至氣象局或水利署等作業單位。為避免相關研究資源重複分配,並且得以與氣象、水利單位橫向溝通順暢,爰建議科技部於三個月內提出相關單位整併之可行性規劃之書面報告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189、主決議 科技部係我國科技政策指導單位,亦為我國科技計畫預算與相關案件主要提供者;然不論有關法規之修正,或是主導國家科研之大方向,大多非由科技部為之,整合部會相關職能者,仍多屬行政院科技會報,及其他有關部會。有關科技計畫之效益、社會需求之導入,以及結果之評估,科技部皆未予以考量,更有甚者,科技部對「違反學術倫理行為」未能明確界定其類型及處分之判定標準,致使有關違反學術倫理之處分結果未盡透明,裁量空間過大,有關處分結果僅少數人知悉,而難達學術倫理之推廣。科技部針對「我國科技政策與法規之與事權盤點」、「政府科技計畫如何導入社會需求」與「科技計畫結果效益評估與違反學術倫理處理之研議」,應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190、主決議 歷年來,科技預算分配散見科技部、中央研究院、教育部、經濟部等有關部會,然則基於各部會之分工,除重大爭議案,各單位少有跨部會署之整合。106年度政府提出旗艦計畫,由各部會提案爭取經費,期達致跨部會署整合能量、創造新興產業之量能。相關計畫部會署主要仍以部會職能為考量提案,就現行之計畫,有執行、職能上重疊之處,尚未向本院提出整合方案;爰要求科技部於一個月內,針對「跨部會協作平臺」、「各部會執行目標與具體之執行期程」以及與現行計畫之整合,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191、主決議 自數位創新普及以來,「知識經濟」成為生產力提升與經濟成長的根源,我國過往以代工為主要方向,近年來政府積極結合人才培育,推展各產業知識經濟生根,以科技部而言,提出包括產學大聯盟、小聯盟等八項計畫,其中「產學小聯盟」係以「業界出題,學界解題」,由企業籌組聯盟訂定研究議題,洽特定申請機構組成團隊進行研究之型態。我國產業型態以「中小企業」之經營為主,雖科技部指出「小型企業或中小企業」符合「參與產學計畫的資格」,有關合作計畫,卻僅有少數係中小企業參與者,就研究能量之擴及,實有限制。針對如何結合科技研發能量與中小企業之知識提升與競爭戰略,科技部應二個月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192、主決議 科技部針對「無人飛行載具/太陽能無人飛行載具(UAV/Solar UAV)」,曾於103年委託國研院太空中心進行相關規劃,科技部並於105年4月27日以科部工字第1050028517號表示「為規劃無人飛行載具2015-2018年未來發展,太空中心研析國際太空科技發展趨勢,認為發展長滯空太陽能無人飛行載具(飛行在平流層底約20公里高空),提供衛星般的服務,或許具可行性」。然則有關計畫並未顯示於科技部有關說明,亦未提出太空中心與國內產學研發展之規畫;而科技部係該「無人飛行載具」之科技層面主責單位,有關法規之研議,僅提出「已由民航局研商《民用航空法》增訂遙控無人航空器專章條文修正草案,並召開專案會議研擬相關辦法,未來將依循相關管理辦法配合辦理」。針對前開事項,要求科技部於一個月內提出有關規劃、進度,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193、主決議 本院針對「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之性別政策,於105年度預算審議時曾為決議,其中指出「科學院區所提之年度關鍵績效指標,應納入勞動、性別、環境、社區等政策執行成效」,然就106年度預算觀之,仍僅就「管理」、「汙水處理」、「廢棄物處理」、「租賃」、「休閒服務」、「公共設施建設」提出業務計畫。科技部105年4月20日之「科部產字第1050027213號」針對前開事項隻字未提,僅要求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安排專案報告。有關科技領域之性別議題,歐盟自第五期科研框架計畫(1998-2002)開始執行性別平等相關計畫,科技部「促進科技領域之性別研究」亦整理我國執行、進行中之計畫、未來建議施辦項目。爰要求科技部於一個月內提出個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有關性別政策於105年度執行改進行況、106年度預計辦理情況,以及針對科技領域性別平等之改革策略研議進程,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194、主決議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之地震中心、颱風洪水中心,部分職能與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重疊,有關資料之提供與彙整、平台之建置、委託計畫之辦理,未提出工作之釐清或整合、合作情況,例如地震中心之服務項目,包括防震設計、橋梁防震、埋地管線破壞數值模擬、地震早期警報與防災服務系統之研發、都市防震等業務內容,與教育部(校舍)、內政部(建築防震規範與管線防震)、災防中心(平台建置與早期預警)、原子能委員會(核電廠耐震)有重疊之處。要求科技部於一個月內整合盤點有關「災防」之科技,與其他部會職能、研究、執行重疊者,如何分工合作,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195、主決議 科技部於105年度辦理全國科技會議,十月於北中南三場說明會,並預計於十二月假國家圖書館召開第十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正式會議。說明會議程之設計,以四大面向為主軸辦理。其中「強化科研創新生態體系」面向,包括「強化科技決策支援系統」、「完備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法治環境」等四子題。科技部未提出可能方向,僅提出現行機制,並建議「設置具研發計畫管理專業、組織扁平化之計劃管理辦公室,以支援重點政策科技計畫事前事後效益評估、技術評估及研發投資組合管理」,有關之「計劃管理辦公室」所述職能,似是科技部應研議、主管、監督之範圍,如前述職能欲以設置計畫管理辦公室為之,科技部應針對前開辦公室之構想、規劃,有清楚明確說明,才有可討論空間。就前述事項,科技部應於一個月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196、主決議 新興科技如穿戴式科技(Wearable Technology)、電子商務、未來教學等,與傳統法規多有扞格;有關科技法規之跟進,與未來科技之發展,需跨部會、即時研議。然則其中事涉科技專業者,應有相關專才之參與。科技部係科技政策擬定、科技計畫與執行之主責單位,多年來補助研究單位之專題等研究計畫,擁有我國最完整之專業人才庫,就前述科技法規之演進與研議,科技部應於二個月內盤點相關新興科技法規之調適,目前進程為何、專家參與與民眾參與之情形,並提供有關部會專才之建議。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197、主決議 民間組織G0V(零時政府)致力於推動公民科技,貢獻己力從事社會問題之解決。之所以命名為「零時政府」,其精神即在於已G0V之力量補GOV之不足。該社群每年舉辦年會與黑客松活動分享心得、交換新知。科技部既負責我國科技政策,部長與一級主管理應積極參加相關活動,與工程師、公民黑客(以科技參與公共事務之資訊專家)充分交流。以蒐集資訊,掌握資訊,使政府在資訊科技事務之推動可更加順利。 提案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何欣純 198、主決議 科技部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歷年來均有舉辦,HPC功夫─國網3D動畫全國大賽。該項比賽選出多項優秀作品並培育動畫人才。惟得獎作品網路點閱率略低。請科技部就如何進行跨部會合作,以授權播放方式使相關作品可在展演場館或學校等場所,以獲得更多曝光機會推廣本土專業人才,以使台灣優秀動畫團隊與作品更易為人所知,請就上述進行研議,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何欣純 199、主決議 國家實驗研究院之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計畫,所設置超級電腦可供雲端算圖服務,為發展動畫及特效技術之重要基礎設施。為促進台灣動畫產業與影視音之發展,科技部應持續強化資源與人力,以提升雲端算圖效能,並請就上述規劃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何欣純 200、主決議 台灣光子源設施之啟用為我國科研重要成果。然多數國人卻不知光子源設施之作用。官方所製作之文宣品過於深奧難解,非相關領域者不易閱讀。網路平台PTT上,有網友自發貼文進行簡明易懂之說明,配合TED影片使眾多網友可理解光子源之作用。請科技部參照網友自行製作之說明,重新擬定介紹文案,使該設施之重要性更易為國人所知。 提案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何欣純 201、主決議 創新產業旗艦計畫乃衍生自蔡英文總統選舉政見中之五大創新研發計畫。旨在以「創新、就業、分配」為核心的經濟發展新模式,帶動產業的兢爭力、改善企業的利潤,並同時提高勞工的薪資、增加新的工作機會。故各項計畫成效評估應將所帶動之就業效果納入,並在計畫執行中積極輔導廠商創造優質工作機會,以健全我國工作環境。 提案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何欣純 202、主決議 「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其中逾半數經費用於補助學術研究,近年來卻有重大違反學術倫理事件屢遭披露,傷害我國學術形象。違反學術倫理之處分攸關學術研究人員清譽與權益及政府補助公平性,但科技部對違反學術倫理行為類型及處分等判定標準未明確界定,恐給予過多裁量空間。爰提案要求科技部應明確界定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類型與處分標準,訂定一致性之判定原則,以消弭行政處分寬嚴不一之疑慮,並遏止學術倫理弊端的發生。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203、主決議 查科技部對違反學術倫理之補助研究計畫,未建立嚴謹之財務處分機制,處分多數為非財務性之書面告誡或停權處分,財務處分比例偏低,且追回經費限於計畫主持人之研究人力費,並未考量補助金額多寡及違反行為類型,亦未檢討其他經費用途支用之合理性及必要性,甚有計畫竟無研究主持費可追繳。爰提案要求科技部檢討財務處分機制,並於三個月內向教育文化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204、主決議 科技部挹注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再由科發基金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及一般行政管理經費等,其用途多屬一般經常性支出,全數列為資本門,恐有虛增資本支出之嫌;且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與經濟部補助科技專案計畫,本質同為補助科技研發計畫,卻因透過基金轉撥與否而對經資門歸類標準不同,妥適性有待商榷。爰提案要求科技部依本院決議檢討修正,參酌經濟部科專計畫依支出性質之經常門、資本門明確劃分,並於三個月內以書面提交報告至教育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205、主決議 科技部各學術研究司等主要司處人力多以聘用人員為主且長期聘用,恐未符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等有關聘用期間以業務計畫預定完成期限為準之規定;少有新血注入,恐未能與時俱進,多元進用科技人才。爰提案要求科技部應檢討以往用人方式,並與考試院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溝通考試類別及任用員額,以進用及培育適任之正式人力,並於三個月內向教育文化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206、主決議 科技部「災害應用技術之推動與決策支援計畫」包含災害預警技術整合與災害之模擬技術開發,對於減少災害之衝擊影響頗大;另方面本計畫亦是協助政府推動防災科研計畫與相關政策建議,然此重要項目106年度預算未增反減,經費較去年減少約5,406千元。爰提案要求科技部提出說明,並於一個月內以書面向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207、主決議 科技部「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建置計畫」,主要內容為研擬災害示警訊息,包括規劃國家級災害訊息之細胞廣播系統,然根據105年實際經驗仍有多數民眾表示未收到訊息,或未能即時收到訊息(傳送速度過慢)等。為保障民眾於災害來臨時之人身安全,爰提案要求科技部就此提出檢討,並於一個月內以書面向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208、主決議 鑒於我國四面環海,而周遭海域之經濟資源豐富,而世界先進國家皆大力探索及發展四大海洋支柱產業(海洋石油工業、濱海旅遊業、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業)。據統計資料顯示2020年全球海洋經濟產值預估即可達三兆美元。開發海洋資源,首先必須要對於周遭海域進行海洋資源探勘,其探勘方式則是利用不同噸位之研究船隊來載運研究人員、儀器及設備等進行。據統計美國擁有七十一艘海洋調查船,日本五十多艘,歐盟達一百五十多艘。反觀我國,自海研五號因故沈船後,海洋資源探勘能力大幅下降,不僅遠遠落後美國、日本、歐盟等其他先進國家,海洋資源利用及發展更是遙遙無期,故此建請科技部主導統整我國海洋資源探勘能量及研究及探勘計畫,期於加速能在海洋資源探勘之進展,促進海洋資源之開發及利用。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209、主決議 災害訊息廣播平台已初步建置完成並啟動,其目的在於利用手機推播之功能,同時要求行動寬頻業者分擔災害即時通知之公共義務,然其成效仍有待加強,其中以地震災害提前通知簡訊為例,日前政府規劃該簡訊應於地震10秒前通知民眾地震發生之位置及強度,然而今年日本政府卻能做到30秒前發出通知簡訊;其次,我國該項服務之傳播範圍僅竟限於105年3月1日後取得之3G及4G手機,其餘3G及4G手機則必須再取得軟體升級後方能接到通知簡訊;再者,就前幾次地震提前通知簡訊接收經驗,許多民眾手機即使符合標準,卻仍未收到通知,或是等到地震發生或發生後才收到,而且還不只收到一次,顯示這套預警系統仍需改善。據政府相關單位調查後表示此項地震災害提前通知簡訊傳遞延遲問題,在於民間行動寬頻業者系統設計上有所遺漏,故此建請科技部盡速會同相關單位,針對此項設計問題與行動寬頻業者協商改善方案,並加強對於民眾之宣導,以期達到保護民眾生命安全之目的。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210、主決議 有鑑於近年來重大違反學術倫理事件頻傳,甚至由國外期刊媒體揭露相關消息,使我國學術形象蒙上陰影,嚴重打擊研究人員。雖然科技部已逐步修正相關規範,惟相關違反學術倫理行為之類型、處分之判定標準均未明確界定,恐給予科技部過多裁量空間。且科技部之處理結果亦未臻透明,100年度至104年度審議認定違反學術倫理計73件,科技部僅1件對外說明,實有礙外界之監督、甚至不當揣測,影響學術研究人員之清譽。 綜上,為維護學術研究人員之清譽與權益,確保政府補助之公平性,爰提案要求科技部明確界定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類型及處分標準,訂定一致性之判定原則;同時將審議認定之各案案情、處分考量因素及處分結果透明化,俾供外界檢視,以消弭外界之疑慮。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陳學聖  李麗芬 211、主決議 於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中,其中創能計畫著重在太陽能電池技術、風力與地熱技術、電網合併衝擊評估。然而綠色永續能源之推廣,不應僅有技術之進步,關於綠色能源之定價、普及也攸關綠色能源如何擴大規模,鼓勵人民使用。但目前的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中對於綠色能源推廣、定價政策的研究付之闕如。未能有效推廣綠色能源,故要求科技部於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中檢討綠色能源推廣、定價之政策研究方向之可能,並於一個月內送交報告於本委員會。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212、主決議 新建之南部之國家地震第二實驗設施,即將完工,但未來啟動後之相關計畫及詳細說明並無明確提供,國研院應當針對第二設施之定位與未來角色做出短中長程之規劃,以及未來是否針對南部都會地區做地震衝擊技術,請科技部就南部之國家地震第二實驗設施提出未來之發展計畫,並於一個月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213、主決議 國家實驗研究院就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部分,目前預期進度落後,且研究專區的規劃內容說明不夠詳細;在官方網站的訊息公告更新緩慢效率不彰,國家實驗研究院應就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重新檢討改善,並於一個月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報告。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214、決議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簡稱災防中心)「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臺系統建置」總經費1億0,435萬7千元,執行期間為104年度至106年度,各年度預算分別為5,009萬元、4,500萬元及926萬7千元。災害訊息廣播平臺系統自104年度開始建置,目前已初步建置完成並啟動,惟災害示警訊息細胞廣播服務僅105年3月1日後取得之3G及4G手機具備全部訊息之接收功能,其餘3G及4G手機需透過OTA軟體升級服務才能接收,2G手機則無法接收任何訊息(詳說明)。建請,災防中心偕同相關單位盡早解決,使民眾能於第一時間透過各種管道接收災害示警訊息,以保障民眾安全,降低災害損失。 災害訊息廣播平臺系統建置計畫之預期效益,包括串接至少1項主動式災防自動化系統,提供更全面災防服務,例如運用細胞廣播快速服務功能,與災防自動化系統串連,如瓦斯中斷服務等居家智慧家電串接等。有鑑於細胞廣播服務應用範圍甚廣,建請災防中心應就該災害訊息廣播平臺系統應與那些產業連結以有效降低災防,進行研究,並向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215、決議 災防中心106年度之「防災科技之落實與服務平臺」計畫預算6,631萬元,主要用於建構協助公私部門防災工作推動及落實應用之服務平臺,落實支援災害應變作業,提供加值資訊服務,加強大專院校、學研之地域化合作及服務等。且災防中心近年來亦透過學研合作,細緻化中央與地方災害情資整合,透過災害情資網,提供各單位共享。 惟近年天災頻繁,地方政府急需依賴專業資訊作決策,建請災防中心應主動強化中央與地方災害情資之整合及分享,以支援防救災決策之判斷。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216、主決議 鑒於近十年來台灣無論在高等教育或是科技研究上,均出現過度追逐論文發表篇數以及將論文被引用數作為重要KPI依據之現象,導致高等教育研究端陸續爆發論文抄襲、造假等問題。然而,科技部在今年度之績效指標中,仍將論文引用指數納入,為避免科技部之績效指標成為研究者追逐論文發表、相互掛名、自我引用等問題,爰建議科技部研議於明年度績效指標訂定時重新考量是否納入論文引用指數,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許智傑  李麗芬 217、主決議 國家實驗研究院多年以來被詬病部分研究中心功能重疊,業務分工界線難清,例如颱風洪水研究中心與地震工程研究中心,皆屬災害防救科技研究,無理由不進行功能與業務整合,並節省行政溝通成本,蓋跨中心、跨領域之創新科學研究,前提應是各中心之研究領域非常不同與有所區隔,颱風洪水研究中心與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在災防應是同等領域,理應進行組織與功能整合,以發揮更大的綜效,科技部應將颱風洪水研究中心與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做功能與業務整合,據此,爰要求科技部於3個月內將評估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並應提出具體的整合時程。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218、主決議 我國發展太空科技多年,花費大筆經費投資,以福衛5號而言,93-105年度共編列77億2,572萬6千元;福衛7號100-106年共編列44億2, 200萬6千元,兩者合計共121億4千餘萬,然福衛5號及7號升空日期一再延後,計畫執行管考有待加強,且科技部說明太空計畫將運用累積之技術能量與衛星資料,提供國內外產學教研各界全方位之服務,推廣太空研發成果與太空科技應用,並提高太空等級產品之運用及附加價值。但至今太空中心已取得專利數33件,卻未曾有任何授權,相關權利金收入為0,不足以支應其專利申請及維護費,研發計畫所用於產業升級或商品化的效益有限,爰要求科技部針對太空計畫未來於產業應用,以及商品化,提出具體改善措施,及具體成效,並於2個月內將評估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219、主決議 科技部每年編列200多億之學術專題研究計畫,且訂有「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以處理有關學術倫理等相關事宜,然徒法不足以自行,以「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第9點而言,其中提到「共同作者的責任:共同作者應為對論文有相當程度的實質學術貢獻(如構思設計、數據收集及處理、數據分析及解釋、論文撰寫)始得列名。基於榮辱與共的原則,共同作者在合理範圍內應對論文內容負責,共同作者一旦在論文中列名,即須對其所貢獻之部分負責」。然實務卻也發生僅提供檢體或者病毒株即列為共同作者,同享論文發表美名之陋規,而一旦論文發生問題,卻也無相關比例原則而難以追究責任。科技部應針就共同掛名者之相關規定,提出更明確的檢視原則,並於1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220、主決議 蔡英文總統於競選期間提及我國天災很多,因此所發展出來的防災技術,除了可以幫助民眾克服災難,同時也是一種很好的出口商品,台灣非常有潛力來作為亞洲防災工程與技術的研發中心,特別是有關颱風防洪之研究,因東南亞也多水患,科技部應針就颱風防洪科技研究之商品化,以及如何結合產業向東南亞輸出相關防災商品,結合相關部會做出規劃研究,並提出具體之方向,於3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221、主決議 國研院無人飛機探空系統係建立無人飛行載具機隊,針對不同觀測標的,建置並發展颱風豪雨觀測能量與技術,增加對於颱風與劇烈天氣系統結構之觀測能力,觀測資料可即時回傳至作業單位與研究單位,結合現有劇烈天氣監測系統與氣象預報模式,供氣象預報作業與防災單位預警應變作業時參考。然國研院過去3年執行觀測計晝,僅觀測11個侵台颱風,其它時間處於閒置狀態,蓋台灣屬颱風多發生地帶,未發布颱風警報但距離靠近台灣之颱風生成數量應遠大於此數,既然花大筆預算採購無人飛行載具應充分利用,以發揮最大效能,據此,爰要求科技部提出改善作法,於2個月內將書面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222、主決議 一、預算法第10條第3項規定:「歲出,除增置或擴充、改良資產及增加投資為資本支出,應屬資本門外,均為經常支出,應列經常門。」、第23條規定:「政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非因預算年度有異常情形,資本收入、公債與賒借收入及以前年度歲計賸餘不得充經常支出之用。但經常收支如有賸餘,得移充資本支出之財源。」 二、「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計畫106年度以「設備及投資─投資」科目增撥科發基金423億4,560萬9千元,且全數列為資本門。然列入資本門應係基於其對國家未來整體科技及經濟發展可直接或間接產生效益,才符合投資性質。然以104年度統計而言,科技部科技預算為504億1千3百2拾9萬1千元,而當年度各部會署研發成果收入繳交科發基金總數為9億6千2百2拾9萬9千元,僅占百分之0.01。投入與產出之效益不成比例,且同為補助科技研發計畫,經濟部106度預算案編列科技專案計畫166億餘元,依補助支出之性質歸類,資本門僅編列6億餘元(約占4%)。 三、綜上,科技部應基於歷年補助科發基金科技預算所產生之實質效益,及比照經濟部科技專案計畫預算編列之原則,積極檢討修正科發基金之預算支出性質,以符預算法之規定,並將檢討結果於1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223、主決議 現代學術分工精細,但也走向跨領域、跨學科,甚至跨國際之整合研究,譬如生物與醫學的跨領域結合研究,對我國未來生醫領域的前瞻發展至關重要,然生物學者與醫學者合作研究,對彼此之領域互不熟悉,譬如外科醫生懂手術,實驗生物人員懂標本基因分析,一旦研究有所發現,甚至到論文發表,如果發生違反學術倫理事件,如何釐清彼此之間的責任比例問題,此也事涉相關學者申請科技部學術專題研究之規範問題,科技部應針對跨領域、跨學科,未來日益複雜之整合型研究所可能碰到的學術倫理問題預作規範,並針對相關問題提出書面報告,並於2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224、主決議 同步輻射中心訂有自籌管理費支用要點,各項自籌收入提撥管理費之比例,依自籌收入項目而異,最低8%,最高40%,運用單位包括計畫主持人所屬之單位及由中心統籌運用,依規定,同步輻射中心自籌管理費運用範圍包括推動業務需要之支援、激勵員工士氣及其他經專案核准支用項目,然審計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同步輻射中心依產業應用計畫管理要點所成立之專案研究計畫所提撥之管理費,20%由計畫主持人所屬單位運用,但經抽查多為婚喪禮金、餐費等支出,與規定不符,科技部應調查轄下其它法人及研究中心是否有同樣情形,並在1個月內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225、主決議 查科技部所屬部分科學工業園區土地出租率欠佳,例如竹科之宜蘭園區(2.38%)、新竹生醫園區(65.74%)、銅鑼園區(42.97%)、中科二林園區(17.31%)、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47.07%);另部分園區之廠房出租率亦有待提升,例如竹科宜蘭園區(10.71%)、南科高雄園區(73.33%)。上述園區近年營運入不敷出,均呈現虧損之情形,財務結構實有待改善。 綜上,為使科學工業園區土地及廠房做有效之利用,並改善上述園區之財務結構,爰提案要求科技部研擬改善措施,積極尋求投資廠商,以提升園區開發效益,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陳學聖  李麗芬   226、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及所屬106年度歲入預算科目2款197項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項下「罰金罰鍰」原列2,147千元,建議比照前年度決算數增列1,173千元,改列3,320千元。 說明: 查本節預算項下編列2,230千元,較上年度所編列之預算數減列300千元,更比前年度決算數3,320千元減列超過35%,預算編列顯較前二年度寬列,其園區廠商及員工數並未較前二年度有顯著降低,且蔡政府近日勞工政策多有大幅變動、細節不明,降低編列本項歲入顯未符實際情況並有怠惰查察之嫌,應重新檢討並強化業務之推展。本節罰金罰鍰及怠金歲入預算編列過於保守,恐不利督促該局積極查處園區廠商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或勞動基準法之作為。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227、 行政規費收入原列8,982千元,建請增列2,965千元,維持105年度預算數11,947千元。 說明: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2至104年度行政規費收入執行率偏低,惟金額已逐年成長,104年為10,406千元,106年預算案編列8,982千元,顯有低估,爰請維持105年度預算數11,947千元,即增列2,965千元。 年度 預算數(案) 結算數 執行率 102 19,062 6,929 36.3% 103 19,560 8,980 45.9% 104 13,625 10,406 76.4% 104 11,947 - - 105 8,982 - -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228、 第一目行政規費收入原列8,982千元,建議增列2,965千元。 說明: 一、新竹設立科學工業園區吸引產業進駐並引進國外技術人才,帶動產業轉型。惟依立法院預算中心106年度評估報告,截至105年8月底為止,除新竹及竹南園區出租率達百分之百以外,包括銅鑼園區及宜蘭園區,其出租率均未達百分之六十;縱使是新竹生醫園區,出租率亦僅有百分之六十五,是未能有效利用產業園區資源以利產業升級。 二、觀諸106年度行政規費收入項目編列8,982千元,較之104年度決算10,406千元為低,亦不及105年度預算數13,162千元,對於有效利用園區土地使用,未見新竹管理局改善土地及廠房出租欠佳情形之決心。 三、綜合前述,提案建議增列2,965千元。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蘇巧慧  李麗芬   229、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及所屬106年度歲入預算科目3款162項1目「行政規費收入」項下「審查費」之園區事業污染防制計畫書審查費收入原列2,488千元,建議比照前一年度之預算數,改列2,795千元。 說明: 查本節預算項下編列2,488千元,較上年度所編列之預算數減列25%,有鑑於新竹縣政府於105年8月將新竹科學園區劃定為空氣品質淨區,且根據環保署督察總隊本年度公布的竹科廢水回收績效資料顯示仍有很大進步空間,預算編列顯未因應未來實際情況,應重新檢討並強化業務之推展。本節歲入預算編列過於保守,恐不利督促該局積極查處園區事業違反污染防治之違法之作為。 提案人:柯志恩   連署人:蔣乃辛  陳學聖   230、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財產收入」原列9,006千元,建議增列20,000千元。 說明: 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13條規定,各主管機關編製歲入時,應衡酌以前年度實收情形,力求詳細編列。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本年度「財產收入」預算案僅列9,006千元,較前年度決算數35,261千元顯著減少;矧前年度決算數亦高於前年度預算數,足見相關歲入推估有待檢討,爰建議增列本預算20,000千元。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231、 106年度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凍結1/10,待提出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納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之可行性評估後,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之設立,乃依據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規定,其目的是解決園區內事業單位、投資廠商、政府機關及鄰近學術研究機構員工子女,以及歸國服務學人子女就學之需求。惟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未納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其預算雖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編列,但歲出政事別科目仍歸屬於教育支出,且校長由教育部指派,故此為求教育體系事權統一,建請將106年度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凍結1/10,待提出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納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之可行性評估後,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232、 第2款「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第4項「獎補助費」之第0475目「獎勵及慰問」,原列372千元,提案減列300千元。 說明: 鑒於行政院於今年九月為符合年金改革之政策目標,決議退休公務人員若月退俸高於25,000元者,將不再領取2,000元之節日慰問金,為呼應行政院政策,並使預算編列如實,爰提案減列300千元。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233、 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6.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原列372千元,建議減列279千元(約四分之三)。 說明: 一、行政院林全院長已於105年9月指示,106年度開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若月退俸高於2萬5千元將不再可領。104年度發放金額11.6億元,依此推估將只需發放2.9億元,約節省四分之三。 二、惟106年度預算相關作業業於105年8月底完成並送到立法院,亦未辦理追加減預算作業,是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仍編列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372千元,顯有依比例減列之必要。 三、綜合前述,爰此提案建議減列279千元。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何欣純 234、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一般行政預算2億4,848萬6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減少29萬9千元,主要是核實減列人事費285萬2千元。惟查,其104年度決算賸餘數1,560 萬 1,587 元,其中近80萬元賸餘原因是撙節支出、業務需要減少以及採購財物賸餘。爰此,酌予刪減50萬元。 說明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一般行政」104年預算數2億4,513萬9,000元,決算時支付實現數2億2,953萬7,413元,餘絀數1,560萬1,587元,預算達成率93.64%。賸餘原因 (單位,元) 業務需要減少支付 撙節支出 採購財物結餘 人事費結餘 (進用員額少) 一般行政 賸餘合計 68,580 689,766 27,322 14,815,919 15,601,587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235、 第2目「一般行政」01「人員維持」原列224,862千元,提案凍結60,000千元。 說明: 本計畫為配合園區業務發展大量聘用臨時約雇人員,且部分約僱人員為久任性質,其薪資待遇逾50,000千元,竹科管理局如何調整與改善人力結構?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36、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之綜合企劃預算1億4,586萬1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4萬4千元,增加原因之一為"增列辦理廠商問卷調查等經費7萬9千元"。 惟查,科技部本部106年預算已編列80萬元辦理科學工業園區滿意度調查,上述預算顯有重複編列,應予全數刪除。 說明 科技部單位預算106年度一般行政預算4億8,057萬6千元,其中編列800千元辦理科學工業園區滿意度調查計畫(科技部預算書p36)。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237、 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1節「綜合企劃」02「創新技術研發獎助」原列66,110千元,提案凍結20,000千元。 說明: 研發精進研究計畫補助款編列達58,082千元,105年執行績效為何?補助對象、成果為何?創新產品及研發成效獎勵金頒發對象?對於提升園區整體研發能量有何具體幫助?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38、 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1節「綜合企劃」03「人才培訓」原列27,086千元,提案凍結10,000千元。 說明: 本計畫獎補助款達8,846千元包括特種基金補助、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與對私校之獎助,上述對於人才培育有何具體助益?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39、 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1節「綜合企劃」05「園區資訊化業務規劃發展」原列48,425千元,提案凍結20,000千元。 說明: 經查105年本預算編列也逾45,000千元,預算項目同樣為資訊服務費、資訊軟硬體等設備費。近年來全球飽受資安威脅,竹科管理局如何加強園區資安管理維護?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40、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之投資推廣預算3,264萬3千元,較上年度增加1,054萬3千元。 惟查,其104年度決算時支付實現數1,601萬7,873元,餘絀數137萬7,127元,賸餘全數是屬經常門之撙節支出,顯見其預算過於寬列,綜上,酌予減列100萬元。 說明 投資推廣:104年度預算數1,739萬5,000元,決算時支付實現數1,601萬7,873元,餘絀數137萬7,127元,預算達成率92.08%。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241、 106年度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園區業務推展」中,「投資推廣」項下「業務推廣」減列1,000萬元,凍結1,000萬元,待提出加強新竹生醫園區、銅鑼園區及宜蘭園區出租率具體計畫,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據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止,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生醫園區、銅鑼園區及宜蘭園區中,可供出租面積分別為24.11公頃、71.38公頃及21.00公頃,但是已出租之面積卻僅為15.85公頃、30.67公頃及0.50公頃,其土地出租率則分別為65.74%、42.97%及2.38%,明顯較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中之其他園區低,故此特建請將106年度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園區業務推展」中,「投資推廣」項下「業務推廣」減列1,000萬元,凍結1,000萬元,待提出加強新竹生醫園區、銅鑼園區及宜蘭園區出租率具體計畫,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242、 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2節「投資推廣」01「業務推廣」原列24,980千元,提案凍結10,000千元。 說明: 本計畫預算較前年增加10,246千元主要係增列接待訪客相關場域空間改善整建工程、增加科技展示與互動設備?然未見提供該工程期程、空間改善等具體內容?另105年竹科管理局參加兩岸、亞洲或歐美等科技研討會議場次、成果?對園區管理有何具體助益?106年國內外差旅地點為何?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43、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下「投資推廣」編列「01業務推廣」24,980千元,建議凍結4,980千元 說明: 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土地使用情形,目前竹科之銅鑼園區、宜蘭園區土地出租率明顯不佳,土地面積出租率分別佔42.97%、2.38%,足見出租率仍有待檢討與加強;另外宜蘭園區標準廠房可出租數為28間,但只出租3間,出租率僅有10.71%,明顯宜蘭廠之相關投資推廣有待檢討。爰此,建議凍結本預算4,980千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244、 106年度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園區業務推展」中,「投資推廣」項下「業務推廣」之「業務費─大陸地區旅費」減列17萬5千元。 說明: 鑒於520後蔡英文總統上台,由於兩岸政策問題,導致台灣與大陸雙方關係陷入冷凍期,各領域之兩岸交流之層級與位階皆逐步降低。除此之外,我國對於大陸公司前來投資或設廠之限制諸多且嚴謹,故此在「業務推廣」會計科目中編列預算參加兩岸科技研討會議及,及參訪大陸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及創新產業基地,已不符合現實情況,故此建請將106年度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園區業務推展」中,「投資推廣」項下「業務推廣」之「業務費─大陸地區旅費」減列17萬5千元。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245、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及所屬106年度歲入預算科目24款2項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2節「投資推廣」項下編列大陸地區旅費預算175千元,係參加兩岸科技研討會及參訪大陸產業園區等經費,惟蔡政府就任以來,兩岸關係急凍,綜觀現有交流情況,往來層級俱低,並無實效,為免往來流於形式,且平均每人每天開支為1.25萬元,預算編列顯有浮濫,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全數刪減。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246、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及所屬106年度歲入預算科目24款2項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2節「投資推廣」項下編列國外旅費預算803千元,合計共四項出國計畫,平均每人每天開支分別為1.56萬元、1.58萬元、1.88萬元、1.3萬元,預算編列顯有浮濫,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該經費20%。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247、 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2節「投資推廣」04「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原列1,689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 根據預算資料本計畫較上年度增列辦理創新創業促進與交流研討會及諮詢服務等費用647千元,然從預算資料看本計畫似乎僅是辦研討會?何謂創新創業場域?又何謂創新創業服務推動計畫?只是舉辦研討會?無法辦別本計畫之重要性與必要性。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48、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及所屬106年度歲入預算科目24款2項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3節「社會行政」項下編列辦理勞動節晚會、藝文活動、運動競賽等活動與宣導品經費1,920千元,其另於「其他業務租金」項下已經重複編列藝文活動、運動競賽等場地租金,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該經費20%。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249、 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及所屬106年度歲入預算科目24款2項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3節「社會行政」項下編列國外旅費預算160千元,平均每人每天開支為1.6萬元,然未敘明出差地點,預算編列顯有浮濫,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該經費20%。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250、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之工商行政預算294萬1千元,較上年度增加7萬3千元。 惟查,該筆科目預算104年度預算達成率,少於9成(僅89%),104年度賸餘數30萬餘元的原因是業務需要減少和撙節支出。 綜上,該科目預算執行率偏低,又無相當業務需求,本年度(106)卻仍增加預算,似無理由,爰此,酌予刪減30萬元。 說明 工商行政:104年度預算數278萬3,000元,決算時支付實現數247萬6,419元,餘絀數30萬6,581元,預算達成率88.98%。賸餘原因:按業務需要而減少支付203,354元。以及撙節支出103,227元,全屬經常門。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251、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之「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預算1,316萬8千元,主要乃執行「運用資訊及通信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關於新竹科學工業園區部分建置智慧園區的經費。惟查,「運用資訊及通信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其中公務預算負擔5億3,053萬9千元,分別由科技部與所屬之竹科、中科與南科之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分4年辦理,細究該計畫之財務評估,其財務參數評估期間為民國105年~134年,簡言之,其以長達三十年的時間評估建置後所得之收益,投資報酬率明顯偏低,建置之必要性令人質疑,況且,資通訊設備汰換快速,其收益評估期間長達30年,明顯不合理。 綜上,關於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之「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預算1,316萬8千元,全數凍結,俟科技部就「運用資訊及通信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向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image: image7]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252、 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7節「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01「智慧園區設施建置」原列13,168千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 本計畫為連續型預算目的為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計畫,然105年編列24,000餘千元,未見提供績效與成果說明,無法窺知是否依進度辦理?另預算資料僅說明分年預算數,未見提供分年計劃內容,不利本院審核與預算審查。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253、 第5目「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第二生技大樓工程計畫」01「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第二生技大樓工程計畫」原列176,489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 本計畫為新增計畫,然預算資料僅寫本計畫總經費為1,110,000千元,分年辦理,其餘資料包括計畫期程、目標等均付之闕如,行政院是否核准同意不得而知,如此龐大公共工程案僅提供簡略資料,未重視本院預算審查權,爰提案本預算全數刪除。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54、主決議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之「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第二生技大樓工程計畫」為新增計畫,然預算資料僅寫本計畫總經費為1,110,000千元、分年辦理,其餘資料包括計畫期程、目標等均付之闕如,行政院是否核准同意不得而知,如此龐大公共工程案僅提供簡略資料,顯未重視本院預算審查權。爰提案要求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一個月內以書面向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255、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原列有「規費收入」3,155千元,建議增列2,000千元。 說明:本案預算原列3,155千元,依中華民國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規定,編製歲入概算時,應參照主計總處與財政部會商確定之歲入滾推原則,並衡酌以前年度及105年度已過期間實收情形,該項105年編列3,660千元,104年度決算5,687千元,較上年度與前年度決算顯著減少,爰建議增列本預算2,000千元。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256、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106年度行政規費收入編列3,141千元,顯有低估,建請增加1,214千元,改列4,355千元。 說明: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編列行政規費收入,自102年以來,逐年短少,惟104年度結算,已達5,665千元,顯有成長,106年度預算案列3,155千元,顯有低估,建請增加1,214千元,改列4,369千元,數額與104年同。 年度 預算數(案) 結算數 執行率 102 8,785 3,460 39.4% 103 6,648 2,309 34.7% 104 4,369 5,665 129.7% 105 3,646 - - 106 3,155 - -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257、 106年度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凍結1/10,待提出中部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納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之可行性評估後,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之設立,乃依據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規定,其目的是解決園區內事業單位、投資廠商、政府機關及鄰近學術研究機構員工子女,以及歸國服務學人子女就學之需求。惟中科實驗高級中學未納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其預算雖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編列,但歲出政事別科目仍歸屬於教育支出,且校長由教育部指派,故此為求教育體系事權統一,建請將106年度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凍結1/10,待提出中部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納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之可行性評估後,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258、 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於106年度預算中,編列「勞務承攬」(1)公務車駕駛人力委外案,經費原列1,920千元,建議全數凍結。 說明:本案預算原列1,920千元,經查中部科學園區公務車輛明細表計9輛需駕駛車輛,原編制駕駛13名,另編列勞務承攬委外案駕駛4名,共計17名,人員配置與車輛數實不合理,提出詳細說明,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李麗芬 259、 第2目「一般行政」01「人員維持」原列226,221千元,提案凍結10,000千元。 說明: 臨時約聘僱人員11位之薪資待遇9,637千元,是否為長久聘任?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科技部及其所屬單位長年運用約聘僱臨時人員,中科管理局如何改善人事結構?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60、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0251「委辦費」,原列10,604千元,提案減列800千元。 說明: 鑒於各科學園區均已有編列相關園區廠商問卷以及園區業務推展業務經費,為免科技部科學工業園區滿意度調查計畫與各園區業務出現疊床架屋之問題,爰提案減列800千元。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許智傑  李麗芬 261、 第2款「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第4項「獎補助費」之第0475目「獎勵及慰問」,原列204千元,提案減列150千元。 說明: 鑒於行政院於今年九月為符合年金改革之政策目標,決議退休公務人員若月退俸高於25,000元者,將不再領取2,000元之節日慰問金,為呼應行政院政策,並使預算編列如實,爰提案減列150千元。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吳思瑤  李麗芬 262、 一般行政計畫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9.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原列204千元,建議減列150千元(約四分之三)。 說明: 一、行政院林全院長已於105年9月指示,106年度開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若月退俸高於2萬5千元將不再可領。104年度發放金額11.6億元,依此推估將只需發放2.9億元,約節省四分之三。 二、惟106年度預算相關作業業於105年8月底完成並送到立法院,亦未辦理追加減預算作業,是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仍編列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204千元,顯有依比例減列之必要。 三、綜合前述,爰此提案建議減列150千元。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何欣純 263、 第24款「科技部主管」第3項「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原列2億6仟544萬元,建議減列4,500萬,凍結十分之一。 說明: 本案預算編列2億6仟544萬元,包括投資推廣、環境行政、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等。其中「委辦計畫」高達36項,應檢討人力運用及有無委辦之必要;另「二林園區」自開發起已達8年,截至105年11月止,僅1家廠商完成建廠營運,使用率17%,主因執行單位未於規劃時做好審慎評估,以致欲進駐廠商須俟二階環評完成後方能進駐;位於南投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僅3家廠商進駐,文化創意區迄今無產業進駐,上述園區皆進駐情形欠佳,爰要求科技部針對二林園區、高等研究園區相關開發計畫及招商活化配套措施允宜檢討。 綜上,本項預算建議刪除4,500萬元,並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264、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之投資推廣預算1億6,309萬5千元,較上年度增加3215萬4千元。 惟查,其104年度決算保留數高達5,843萬餘元轉入下年度執行,執行率有待檢討,爰予酌減100萬元。 說明 投資推廣:本年度(104年)預算數1億2,735萬5,000元,實現數為6,639萬8,465元,保留數為5,843萬7,165元,合計1億2,483萬5,630元,預算達成率98.02%,賸餘251萬9,370元;轉入下年度保留數主要係(1)「高科技設備前瞻技術發展計畫之所簽訂合約」,申請保留4,505萬1,925元。(2)「研發精進產學合作計畫行政事務委辦案」,申請保留105萬1,851元。(3)「研發精進產學合作計畫之所簽訂合約」,申請保留1,233萬3,389元。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265、 106年度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園區業務推展」中,「投資推廣」項下「投資業務」減列100萬元,凍結100萬元,待提出加強二林園區及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出租率具體計畫,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據統計截至今年8月底止,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二林園區及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中,可供出租面積分別為15.48公頃、及17.91公頃,但是已出租之面積卻僅為2.68公頃及8.43公頃,其土地出租率則分別為17.31 %及47.07%,明顯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中之其他園區低,故此建請將106年度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園區業務推展」中,「投資推廣」項下「投資業務」減列100萬元,凍結100萬元,待提出加強二林園區及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出租率具體計畫,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266、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下「投資推廣」編列「02業務推展」7,958千元,建議凍結1,958千元。 說明: 查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土地使用情形,目前中科之二林園區、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土地出租率欠佳,在土地面積出租率分別佔17.31%、47.07%,足見出租率仍有待加強,中科就投資推廣部分應要做出檢討與改善,爰此,建議凍結本預算1,958千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267、 106年度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園區業務推展」中,「投資推廣」項下「業務推展」之「業務費─大陸地區旅費」減列16萬9千元。 說明: 鑒於520後蔡英文總統上台,由於兩岸政策問題,導致台灣與大陸雙方關係陷入冷凍期,各領域之兩岸交流之層級與位階皆逐步降低。除此之外,我國對於大陸公司前來投資或設廠之限制諸多且嚴謹,故此在「業務推展」會計科目中編列預算參加有關科技研討會暨拜訪大陸高科技園區與廠商,已不符合現實情況,故此建請將106年度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園區業務推展」中,「投資推廣」項下「業務推展」之「業務費─大陸地區旅費」減列16萬9千元。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268、 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2節「投資推廣」03「產學研發」原列36,600千元,提案凍結10,000千元。 說明: 預算說明本年度減列科學園區研發精進產學合作計畫經費約2,419千元原因為何?本預算中「獎補助費」達29,500千元,105年已補助那些團體或學校?對於園區人才培育產生何種正面助益?海外高科技人才延攬業務具體內容為何?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69、 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2節「投資推廣」04「強化區域合作─推動中南部智慧機械及航太產業升級計畫」原列114,565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 預算說明「計劃相關經費持續爭取中」究竟經費從那些單位來?總體經費多少?分多少年辦理?是否為多年連續型計畫?行政院是否同意?均未見說明。其中獎補助費為88,065且包括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即80,765千元,那些團體?對於智慧機械、航太產業升級目標有何具體幫助?績效如何訂立?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70、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之投資推廣項下,新增「強化區域合作─推動中南部智慧機械及航太產業升級計畫」經費1億1,456萬5千元,用於推動航太、智慧應用及工具機械產業聚落發展。經查,該計畫預計編列106年度~109年度總經費4億5,826萬元,係屬跨年度預算計畫。 而根據預算法第39條規定,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 惟該局未照預算法之規定提出各年預算分配額與執行內容,僅以"計畫相關經費持續爭取中"說明該筆預算,顯有缺失。 綜上,該筆預算全數凍結,俟該局依法編列,並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271、 24款3項3目2節「投資推廣」項下新增「強化區域合作─推動中南部智慧機械及航太產業升級計畫」原列114,565千元,建議凍結1千萬元,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中科與南科管理局要共同推動智慧機械、工具機及航太產業發展,今年在中科管理局及南科管理局分別在「投資推廣」項下編列相關經費,然查相關計畫書內容,對航太產業著墨甚少,不知此計畫整體規畫目標在智慧機械與航太產業之間的整合目標究係為何?且查中科預算書中對於預期成果的說明,僅簡單提到計畫完成後可吸引2-4家廠商進駐科學園區投資,投資金額2-4億,培育碩博士核心人才160人上,研發人才培育600人次。然此成果目標過於粗糙,且多量化,未見計畫對於可以帶動的產業效益或者升級效益到底在哪裡?顯見整體規劃過於草率及倉促,爰建議凍結本預算1千萬元,俟科技部針對相關問題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272、 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2節「投資推廣」05「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原列1,043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 本計畫對中部科學園區「投資推廣」有何具體助益?從預算資料看來本計畫主要為舉辦研討會或購置設備,對於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有何幫助?無法看出本計畫之重要性?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73、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之環安行政預算877萬6千元,較上年度增加21萬3千元。 惟比較其104年度預算數802萬9,000元,實現數為772萬2,490元,賸餘30萬6,510元,賸餘原因則全數為經常門之撙節支出,由此可知,其106年度預算明顯寬列,爰予刪除50萬元。 說明: 環安行政:104年度預算數802萬9,000元,實現數為772萬2,490元,預算達成率96.18%,賸餘30萬6,510元。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274、 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7節「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原列19,553千元,提案凍結15,000千元(人事費不予凍結)。 說明: 高等研究園區開發範圍逐年縮減、園區發展方向也與當年規劃不相同,多種因素導致高等研究園區無法成功吸引廠商進駐,且中興新村如何使用之問題也待與文化部討論。在無法突破在地發展困境情形下是否還要繼續發展?或是裁撤以避免公帑浪費?均應審慎討論。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75、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之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預算1955萬3千元,係園區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及業務推展等支出。 高等研究園區與一般科學工業園區或工業區屬性不同,主要為引進文化創意、行政辦公及高科技研發等3類別之單位或機構進駐。為查,截至105年8月底,高等研究園區業引進資策會新興智慧技術研究中心、經濟部中臺灣創新園區進駐營運,及核准10家高科技廠商進駐,惟實際進駐營運者僅有3家公司(不含進駐資策會新興智慧技術研究中心及經濟部中臺灣創新園區之公司),且迄無文創業者進駐,顯與規劃目標有所差距。 綜上,高等研究園區科技研發廠商進駐情形欠佳,且文創產業迄無廠商進駐,顯與目標不符,爰此,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之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預算1955萬3千元,凍結300萬元,俟向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附表1:高等研究園區進駐面積及區域規劃簡表 項目 文化創意 行政辦公 高科技研發 進駐面積 (比例) 12公頃 (17%) 32公頃 (45%) 27公頃 (38%) 主要進駐區域 中間生活區 北核心區 南核心區 ※註:1.資料來源,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財務計畫(第二次修正,105年3月核定),預算中心整理。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276、 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7節「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原列1,955萬3千元,提案凍結3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一)高等研究園區之籌設,原規劃引進具有前瞻性且無製造汙染之科技研究機構,然則財務自償率於105年3月再次調高至27.77%;然則行政院工程會統計資料視其為閒置設施。中科管理局雖表示,「目前計有36個行政機關持續為地方提供各項服務……辦公人數約2,000餘人」,然則就廠商之進駐,雖「引進34家廠商進駐,出租率達47%」,中科管理局亦指出,實際進駐營運者僅有7家公司,與規劃目標有顯著差距。 (二)105年度科發基金編列「未來優質生活實驗場域規劃與建置計畫」2億元,係高等研究園區「科技藝術發展」、「整合性照護雲端系統服務」、「營造青年創意實驗基地」、「優質農業市集示範計畫」、「智慧運輸」等,分別由各部會推動。而106年度旗艦計畫「跨虛實科技人文計算平台」有關竹科、中科提出「科技與藝術共舞」,係鼓勵文化理念與元素導入科學園區,有關計畫與高等研究園區之開發如何協調?跨部會機制如何應用? 綜上,提案凍結300萬元,待科技部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張廖萬堅 吳思瑤   277、 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原列19,553千元,建議凍結1,955千元,待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籌設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為引進前瞻性且無製造汙染之科技研究機構,並引進文化創意產業。 二、惟依立法院預算中心106年度評估報告,截至105年8月底為止,高等研究員屈實際進駐營運者僅有3家公司(不含資策會新興智慧技術研究中心及經濟部中台灣創新園區之公司),而無文創業者進駐,顯與規畫目標有所差距;觀諸中科管理局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亦僅列節能減碳與廠商對管理局之滿意度調查,未能就所列重要施政計畫設定合適關鍵指標,允應儘速推動相關開發計畫或配套措施,俾提高廠商進駐意願。 三、綜合前述,提案建議凍結9,553千元,待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蘇巧慧   278、 106年度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園區業務推展」中,「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項下「業務推展」減列90萬元,凍結50萬元,待提出提升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廠商進駐率具體計畫,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鑒於100年10月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將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調整為除高科技研發單位外,可引進符合行政辦公及文化創意類別之單位或機構進駐。但據統計至今年8月底止,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中,可供出租面積為17.91公頃,然已出租之面積卻僅為8.43公頃,其土地出租率則為47.07%,由此可知高等科技研究及文創產業廠商進駐率偏低,故此建請將106年度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園區業務推展」中,「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項下「業務推展」減列90萬元,凍結50萬元,待提出提升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廠商進駐率具體計畫,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279、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下「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編列「02業務推展」1,908千元,建議凍結1,000千元。 說明: 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廠商進駐情形,實際進駐營運者僅有3間公司,且亦無文創業者進駐,中科應加強開發計劃與研擬配套措施,並規劃優質環境以俾提供廠商進駐意願,爰此,建議凍結本預算1,000千元,待科技部就廠商進駐問題以及檢討改進方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李麗芬  蘇巧慧   280、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之「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預算3,300萬元,主要係辦理「運用資訊及通信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關於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之建置智慧園區經費。 惟查,「運用資訊及通信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其中公務預算負擔5億3053萬9千元,分別由科技部與所屬之竹科、中科與南科之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分4年辦理,細究該計畫之財務評估,其財務參數評估期間為民國105年~134年,簡言之,其以長達三十年的時間評估建置後所得之收益,投資報酬率明顯偏低,建置之必要性令人質疑,況且,資通訊設備汰換快速,其收益評估期間長達30年,明顯不合理。 綜上,關於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之「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預算3,300萬元,全數凍結,俟科技部就「運用資訊及通信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向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281、 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8節「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原列33,000千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 本計畫預算資料過於簡略,無法判斷計畫之重要性與延續性?105年編列12,416千元,但未見提供績效、或成果說明,無法窺知是否依進度辦理?另預算資料也僅說明分年預算數,未見提供分年計劃內容,不利本院審核與預算審查。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82、主決議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之「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開發範圍逐年縮減,園區發展方向也與當年規劃不相同,多種因素導致高等研究園區無法成功吸引廠商進駐,且中興新村如何使用之問題也待與文化部討論。在無法突破在地發展困境情形下是否繼續發展或裁撤存有疑義。爰提案要求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就「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於三個月內向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283、主決議 鑒於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其單位預算書中,屬於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之預期成果為結合文化、藝術及科技,建構國內外藝術家進駐場域,型塑花園誠實新格局,期使中興新村風華再現,然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並無管理文化景觀、文資保護及文化創意之經驗,以致於許多原有的宿舍空屋牆倒屋毀、荒煙漫草,原先獨特街景風貌反而成為治安死角。不少當地民眾反映921地震摧毀其一部分,現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接手,反倒是成為中興新村的新殺手。故此為妥善保存中興新村並達到其風華再現之目的,建請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就中興新村文化景觀及文創發展尋求文化部協助與合作。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284、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編列行政規費7,128千元,建請減少3,000千元,改列4,128千元。 說明: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編列行政規費收入,自102年至105年,均超過9,000千元,惟102年至104年執行結果,預算執行率偏低,平均不及5成,106年編列7,128千元,恐亦難以達成,爰改列4,128千元,金額與104年度結算算相當。 年度 預算數(案) 結算數 執行率 102 9,339 5,074 54.3% 103 9,556 3,068 32.1% 104 9,556 4,006 41.9% 105 9,284 - - 106 7,128 - - 提案人:蘇巧慧 連署人:鍾佳濱  張廖萬堅 285、 106年度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國立南科實驗高級中學」凍結1/10,待提出中部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納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之可行性評估後,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之設立,乃依據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規定,其目的是解決園區內事業單位、投資廠商、政府機關及鄰近學術研究機構員工子女,以及歸國服務學人子女就學之需求。惟南科實驗高級中學未納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其預算雖由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編列,但歲出政事別科目仍歸屬於教育支出,且校長由教育部指派,故此為求教育體系事權統一,建請將106年度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所屬單位預算「國立南科實驗高級中學」凍結1/10,待提出南部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學納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之可行性評估後,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286、 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2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原列24千元,建議減列18千元(約四分之三)。 說明: 一、行政院林全院長已於105年9月指示,106年度開始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若月退俸高於2萬5千元將不再可領。104年度發放金額11.6億元,依此推估將只需發放2.9億元,約節省四分之三。 二、惟106年度預算相關作業業於105年8月底完成並送到立法院,亦未辦理追加減預算作業,是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仍編列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24千元,顯有依比例減列之必要。 三、綜合前述,爰此提案建議減列18千元。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何欣純 287、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一般行政預算1億9,105萬9千元,較上年度增加537萬7千元。主要是增列員工薪俸晉級差額461萬9千元與增列購置辦公設備經費75萬8千元。 經查,根據公務員考績法,薪俸晉級發放標準來自於考績高低,而比較各科學工業園區土地及廠房出租率,南部科學工業園區表現並未高於其他園區,反而先增列員工薪俸晉級差額,有待斟酌。另參酌該科目104年決算賸餘368萬餘元,爰此,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一般行政預算1億9105萬9千元應予酌減100萬元。 說明 105年8月底科學工業園區土地使用情形表 園區別 總面積 可供出租面積(A) 已出租面積(B) 出租率(B/A) 竹科 1,341.89 511.75 440.28 86.03 中科 1,707.92 444.02 409.18 92.15 南科 1,613.14 648.56 578.19 89.15 105年8月底科學園區標準廠房使用情形表 園區別 可出租單位數(A) 已出租單位數(B) 出租率()(B/A) 竹科 617 583 94.49 中科 100 97 97.00 南科 278 221 79.50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288、 第2目「一般行政」01「人員維持」原列155,025千元,提案凍結5,000千元。 說明: 南科管理局之臨時約聘僱人員有幾位?其薪資待遇編列6,203千元是否為長久聘任?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科技部及其所屬單位長年運用約聘僱臨時人員,南科管理局如何改善人事結構?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89、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獎補助費」0475「獎勵及慰問」,原列90千元,提案減列72千元。 說明: 鑒於行政院於今年九月為符合年金改革之政策目標,決議退休公務人員若月退俸高於25000元者,將不再領取2000元之節日慰問金,為呼應行政院政策,經查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符合相關條件之退休公務人員為12人,爰提案減列72千元。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張廖萬堅 李麗芬  吳思瑤 290、 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1節「綜合企劃」03「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原列3,992千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 經查106年竹科管理局、中科管理局之預算書規劃之「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均歸為投資推廣項目下,為何南科管理局將本項計畫置於綜合企劃?且預算資料過於簡略,實無法看出本計畫之重要性?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91、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投資推廣預算2億1,084萬8千元,主要用於核准投資、人才培訓與產學合作獎助。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減少3,267萬元。 經查,根據104年決算資料審視其執行績效發現,該年度(104年)實現數8,620萬6,022元、保留數高達1億2,527萬9,934元,保留數占該年預算數近6成(59%),其執行力明顯過低,亟待檢討。 爰此,衡其執行能力,關於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投資推廣預算2億1,084萬8千元,應予刪減1,000萬元 說明 [image: image8.jpg]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292、 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2節「投資推廣」03「產學研發」原列49,166千元,提案凍結25,000千元。 說明: 本預算中「獎補助費」達38,974千元,105年補助那些團體或學校?對於園區人才培育產生何種正面助益?南科產學協會、台俄協會年會等協會之參與對於產學研發、投資推廣有何幫助?105年執行成果或績效未見說明,不利本院審查。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93、 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2節「投資推廣」04「南部智慧生醫產業聚落推動計畫+生技整合及育成能量提升計畫」原列120,500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 本預算僅說明為「新增」計畫,獎補助費高達90,500千元,補助那些團體、對象?是否為分年計劃?行政院是否核准同意?預算金額高達1.2億元但相關資料說明卻不到1千字,未尊重本院預算審查權,爰提案全數刪除。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94、 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2節「投資推廣」05「強化區域合作─推動中南部智慧機械及航太產業升級計畫」原列31,865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說明: 本預算僅說明為「新增」計畫,總經費為多少?分幾年辦理?是否為分年計畫?行政院已核准同意?均未見詳細說明。其中獎補助費為19,865千元包括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即達13,905千元,補助那些團體?對於智慧機械、航太產業升級目標有何具體幫助?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295、 24款4項3目2節「投資推廣」項下新增「強化區域合作─推動中南部智慧機械及航太產業升級計畫」原列31,865千元,建議凍結一千萬元,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說明: 南科與中科管理局要共同推動智慧機械、工具機及航太產業發展,今年在南科管理局及中科管理局分別在「投資推廣」項下編列相關經費,然查相關計畫書內容,對航太產業著墨甚少,不知此計畫整體規畫目標在智慧機械與航太產業之間的整合目標究係為何?且查預算書中對於預期成果的說明,僅簡單提到計畫完成後可提升園區精密機械產值成長10%,至300億元、引進智慧綠色廠商4家以上,投資金額3億、並促成產學研自行或共同研發關鍵技術12案以上。然以上具體成果的實施步驟及細部計畫內容如何,未見詳細說明,不利國會監督,爰建議凍結本預算1千萬元,俟科技部針對相關問題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柯志恩  蔣乃辛 連署人:陳學聖 296、 社會行政─01勞動檢查經費原列2,583千元,建議凍結640千元,待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為輔導事業單位自主管理及實施勞動檢查,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編列勞動檢查分支計畫,以保障勞工權益及落實勞動基準法。 二、惟經查南部科學園區違反勞動基準法事業單位公布區,2015年7月至12月僅11案,2016年1月至9月亦僅有28件,與新竹科學園區2015年同期共18件、2016年同期共66件,顯不相當,有改善並強化勞動檢查之空間。 三、綜合前述,提案建議凍結640千元,待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就改善勞動環境與勞動檢查效能部分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張廖萬堅 何欣純 297、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營建行政預算130萬2千元,主要用維護園區公共設施,本年度預算較上年度減少10萬6千元。 惟根據104年決算資料審視其執行情況發現,104年度實現數88萬7,558元,僅占預算數70.95%,且因業務需要減少而產生賸餘36萬3,442元。 綜上,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營建行政預算130萬2千元,雖較上年度減少10萬6千元,但究其實際執行情況,本年度預算仍過於寬列,應予刪減50萬元。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298、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之「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預算2,572萬3千元,主要係辦理「運用資訊及通信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關於南部科學工業園區之建置智慧園區經費。 惟查,「運用資訊及通信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其中公務預算負擔5億3,053萬9千元,分別由科技部與所屬之竹科、中科與南科之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分4年辦理,細究該計畫之財務評估,其財務參數評估期間為民國105年~134年,簡言之,其以長達三十年的時間評估建置後所得之收益,投資報酬率明顯偏低,建置之必要性令人質疑,況且,資通訊設備汰換快速,其收益評估期間長達30年,明顯不合理。 綜上,關於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6年度園區業務推展之「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預算2,572萬3千元,全數凍結,俟科技部就「運用資訊及通信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向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張廖萬堅 連署人:蘇巧慧  鍾佳濱  吳思瑤 299、 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8節「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原列25,723千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 本計畫預算資料過於簡略,無法判斷計畫之重要性與延續性?105年編列10,355千元,但未見提供績效、或成果說明,無法窺知是否依進度辦理?另預算資料也僅說明分年預算數,未見提供分年計劃內容,不利本院審核與預算審查。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陳學聖 300、主決議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之「南部智慧生醫產業聚落推動計畫+生技整合及育成能量提升計畫」,106年度預算金額高達1.2億元,但相關資料說明卻不到一千字,顯未尊重本院預算審查權。爰提案要求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就本計畫詳細說明,於一個月內向教育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蔣乃辛  陳學聖  柯志恩 (二)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部分: 1、 106年度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業務費用」減列5,000萬元,凍結5,000萬元,待檢討提出亞洲防災工程與技術的研發中心之相關計畫,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鑒於蔡英文總統於選舉期間出席「全國工程界蔡英文後援會南部地區成立大會」發言提到,產業政策三大重心之一為與人民生活切身相關的「生活產業」,其中像是台灣的天災很多,工程界所發展出來的防災技術,可以幫助台灣民眾來克服災害,但是這種防災也是一種很好的出口商品。台灣非常有潛力,來作為亞洲防災工程與技術的研發中心。惟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在其106年度單位預算書中,明列「災害應用技術之推廣與決策支援計畫」、「防災科技之落實與服務平台計畫」與「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臺系統建置」三項營運計畫,然其中未有一項是有些微與蔡總統競選期間所提之發展亞洲防災工程與技術的研發中心有所關聯,顯見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在編列預算時為能確切落實其競選政見,故此建請將106年度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業務費用」減列5,000萬元,凍結5,000萬元,待檢討提出亞洲防災工程與技術的研發中心之相關計畫,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2、 106年度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中,「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臺系統建置」相關預算,減列500萬元,凍結凍結400萬元,待檢討現行災害訊息廣播平臺系統並提出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建置國家級災害訊息細胞廣播平台之目的,在於完成防災示警訊息細胞廣播服務之手機推播功能,促使行動寬頻業者分擔災害即時通知之公共義務,以此連結防災平台體系,加強防災救災功能。 二、災害訊息廣播平台已初步建置完成並啟動,然其效果卻有待加強,以地震災害提前通知簡訊為例,目前政府規劃10秒前,才透過簡訊通知民眾地震位置及強度,然而日本今年熊本地震發生時,已經可以做到地震前30秒通知民眾;其次,所建置之系統其服務範圍僅限於105年3月1日後取得之3G及4G手機,其餘3G及4G手機則必須再取得軟體升級後方能接到通知簡訊;再者,就前幾次地震提前通知簡訊接收經驗,許多民眾手機即使符合標準,卻仍未收到通知,或是等到地震發生或發生後才收到,而且還不只收到一次,顯示這套預警系統還未完備,故此建請將106年度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中,「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臺系統建置」相關預算,減列500萬元,凍結凍結400萬元,待檢討現行災害訊息廣播平臺系統並提出報告,經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且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陳學聖  蔣乃辛 3、主決議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現在已經整合各地方政府、警察局所控管之監視設備,用以在災害發生時即時監控災害狀況,及時救援、防治災害擴大。 而目前全國各便利商店已經將監視設備做為其必要設備,目前統計各便利商店(含OK、全家、7-11、Hi-Life、台糖蜜鄰、台灣菸酒)共計有10,288部監視攝影機。便利商店遍及全國,且相當密集,如果能善用便利商店的監視設備則能夠強化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對於災害的監控與防治。 特要求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研擬中央與地方災害情資之整合及分享、規劃「災害示警資訊結合全台超商據點閉路監視系統」,並將其結果做成報告於三個月內送交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鍾佳濱 連署人:李麗芬  張廖萬堅 4、主決議 查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近二年建置國家級之「災害訊息細胞廣播平臺」,以完成防災示警訊息細胞廣播服務之手機推播功能,強化我國災害防救及產業之能量。上述平臺雖已初步建置完成並啟動,惟該服務僅105年3月1日後取得之3G及4G手機具備全部訊息之接收功能,其餘3G及4G手機需透過OTA軟體升級服務才能接收,2G手機則無法接收任何訊息,民眾尚無法全面獲得相關災害訊息。 為保障民眾安全、降低災害損失,爰提案要求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提出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連署人:陳學聖  李麗芬 (進行協商) 主席:歲入的部分總共有5案,第1案跟第2案是有關「賠償收入」,我們一起討論好了。 蔣委員乃辛:第2案的提案內容,是要求106年度的預算數要比照105年度的預算數。106年度的預算數編列1,500多萬元,相較105年度少了486萬元,105年度可以編列2,000萬元,為什麼106年度的預算不能夠編列2,000萬元? 主席:蔣乃辛委員的提案是要求增列486萬元,第1案的提案人陳學聖委員也要求科技部增列預算,請科技部回答一下。 楊部長弘敦:104年的決算只有達到751萬元,所以編列得比上一年度少,其實我們針對104年的決算…… 蔣委員乃辛:那你們105年是怎麼編列的? 楊部長弘敦:105年是照104年編列,但是去年我們的決算才751萬元。 王院長永和:一般來說,這些項目大概都是取近3年的平均值,不管是賠償或是其他利息,不確定性太高,我們沒有辦法很準確的預估,所以大概是採中間數。 主席:蔣委員,我建議是不是像陳委員一樣增列300萬元,不要到486萬元? 蔣委員乃辛:好啦! 主席:好,第1案及第2案的「賠償收入」增列300萬元。 現在處理第3案及第4案,兩案均涉及「財產孳息」,前者是「利息收入」部分,後者是「廢舊物資售價」部分。 蘇委員巧慧:謝謝主席,我先講第3案,其實這個部分我有調出近5年的預算和決算數來看,我們從102年一直到104年,可以看出預算數和決算數的差距實在非常高。我必須先說科技部很有誠意,在短短的幾個月內說明很多,不過這一案可不可以請你們再解釋一下?雖然你們有解釋,但是我沒有看到我想要的重點。這個預算來源包括同輻中心、國研院前年度保留款專戶的利息收入,可是前年度光是利息就是今年度預算的7倍,難道不應該增加一些嗎?說明之後,我們是不是就這樣…… 在場人員:增加一些啦! 主席:利息收入增列130萬元可以的話…… 王院長永和:100萬元。 主席:蘇委員可以接受嗎? 蘇委員巧慧:好。 主席:第3案增列100萬元。 蘇委員巧慧:第4案也是我的提案,其實是一個問題而已。科技部有針對這個提案說明,你們的回答有兩點,一個是現在廢紙、廢鐵的價錢都大幅下降,第二個是之前組織改造,所以東西賣很多,今年因為改造完成,沒東西好賣了,你們的意思翻成白話就是如此。這樣子的話我可以照你們的意見,但是我實在很想知道,可以丟這麼多東西嗎? 黃處長育欽:當初單位整併有異動,很多紙張可能都丟出來了。 蘇委員巧慧:都是紙張嗎? 黃處長育欽:對。 蘇委員巧慧:光是紙張可以賣那麼多錢嗎? 黃處長育欽:還有一些超過年限報廢的東西。 蘇委員巧慧:你要小心回答,因為後面有相關的部分,你現在的回答可能會變成等一下的問題。 黃處長育欽:也包括超過年限的廢棄物品,可能賣掉了。 蘇委員巧慧:賣掉很多東西。 黃處長育欽:對。 主席:你要增列嗎? 蘇委員巧慧:不用啦! 主席:就照列。 蘇委員巧慧:他們看起來好像很困難。 主席:第4案照列。 蔣委員乃辛:該賣的都賣完了,剩下的都是不該賣的,對不對? 第2案是照我的案子通過,只是數字改為增列300萬元,對不對? 主席:對,沒錯。 蔣委員乃辛:第1案跟第2案合在一起嗎? 主席:第1案跟第2案合在一起,照蔣委員的提案,但是增列300萬元。 蔣委員乃辛:是我們兩個人的提案。 主席:對,因為陳學聖委員不在現場,所以照蔣委員的提案,但是增列300萬元。 蔣委員乃辛:第5案呢? 主席:現在處理第5案,這個案子也是蔣委員的提案。 蔣委員乃辛:我在第5案提案增列100萬元,應該沒有問題吧? 主席:沒有問題的話,就照蔣委員的提案增列100萬元通過。 接下來是歲出的部分,第6案到第11案是「一般行政」總的預算科目,我們等一下再回來處理,先看細項。第12案、第13案的提案同樣涉及「一般行政」項下的「人員維持」及「人事費」,提案人分別為蔣乃辛委員、黃國書委員。 蔣委員乃辛:先從第12案開始。 主席:第12案、第13案。 蔣委員乃辛:第12案是我提案的,這一項預算較上年度增列員工薪俸晉級差額費用300多萬元,但是105年度的預算,同樣的名目已經增加900萬元,每年都要增加嗎?科技部約聘臨時人員年年超過100人,105年編列人數是112人,本年度編列108人,約聘僱人員的待遇薪資預算也達到1億多元,立法院預算中心的報告指出,約聘人員多為久任,他們的權利在哪裡?既然久任,就表示有這個需要,他們做一般正式編制人員的工作,但是他們長年都是約僱人員,沒有年資,什麼都沒有,同工不同酬。 林處長素安:人事費會每年增加是因為人員都會晉級,晉級後薪水會增加,公保、勞保及健保的費用都會增加,加上今年有關聘用人員的費率有調整,勞保級距也增高,所以保費有增加。 蔣委員乃辛:有人晉級,沒有人退休嗎?假如有人退休之後,新進來的人的職等比較低,有進有出,你怎麼說年年都在增加呢? 林處長素安:不是絕大部分的人都退休,每年退休的人數並不是那麼高,是少數幾位的退休人員;他原本的職位出缺還會補上去,後面的人晉升之後,下面會有新進人員。 主席:蔣委員關心的是非典型就業的問題。 林處長素安:聘用的部分…… 主席:等一下,其他委員要發言。 黃委員國書:我有提第13案,科技部組織法其實有規定,這個規定算不算數,要不要遵從這個規定?依組織法規定,聘用人員的上限是110人,科技部是不是有超過這個上限? 林處長素安:沒有,我們目前的預算員額是104人。 黃委員國書:但是現在的問題是聘用人員當太久了。設上限的原因,是希望計畫到哪裡,聘用人員就跟著計畫走。我沒有說要刪減預算,但是你們要檢討,因為預算中心有意見,聘用人員為什麼當那麼久呢?你們要想辦法看是不是可以安排他們到正式的職缺,這樣會不會比較好?我不是說這是科技部嚴重的錯誤,事實上,這在人事的精神上絕對是有問題的,要不要檢討? 楊部長弘敦:對,謝謝…… 黃委員國書:我提案凍結1/10,讓你們去檢討人員維持的基本原則。 楊部長弘敦:以前在國科會的時代本來就有三個類別,其中一個是支援學術研究的部分,跟美國的NSF很像。支援學術的部分,基本上是任用研究員,那個是比較活用的,沒有任用資格,早期這些人都是辦學術研究計畫審議,國科會時代就是一半有任用資格,一半是聘用的,那些人都是長期的,有一陣子要表達,但是沒有表達那一個部分。我們是一直沿用到現在,科技部在各部會裡面,這個部分比較特殊,學術補助那一塊,一般來講就是用聘用人員,像我們學術司下面的承辦同仁都是聘用的,是長期以來到現在的狀況,不是最近才用計畫聘用。 黃委員國書:你們最近有新進的聘用人員嗎? 楊部長弘敦:有。 黃委員國書:比例是多少? 林處長素安:委員是講科技部新進的人員?我們是有換血的,有做經驗傳承…… 黃委員國書:好啦!我建議凍結1/10,然後你們…… 主席:沒關係,我們等一下再討論數額。 蔣委員乃辛:任職10年以上的聘用人員占了70%,如果真的要任用這些人的話,應該以正式人員的方式任用,增加正式人員的編制,不能讓他們做了10年以後年資是0,這是不公平的。 楊部長弘敦:他們沒有考試資格,都是早期以碩士、博士身分進用的。 蔣委員乃辛:要想辦法。 主席:研議啦! 蔣委員乃辛:難道你們內部不能考試嗎?多少公務員是透過內部考試的?外部考試也可以,我又不是沒有當過公務員,我當公務員的時候,你還沒有當公務員。 楊部長弘敦:科技部從國科會組改過來的時候,內部跟支援學術研究的部分都沒變,我們會檢討,好不好? 蔣委員乃辛:他們在科技部做了10年以上,而且占了70%,你們就要考慮到他們的問題,不能講制度是這樣;從人家的角度來看,10年的年資是0,沒有退休金。 楊部長弘敦:以後這些聘用人員退休的時候,我們會考慮一部分進用具任用資格的人員…… 蔣委員乃辛:你們可以把聘用的名額多增加一點作為正式人員嘛! 楊部長弘敦:所以我說他們退休以後,補一個具任用資格的人員嘛! 蔣委員乃辛:你們要先調整嘛! 楊部長弘敦:對,那些人都是20、30年磨出來的。 蔣委員乃辛:我不是要把這些人趕走,是要幫他們爭取權益,我要講清楚。你當首長就應該負責他們的權益。 楊部長弘敦:他們要是有任用資格,我們當然會任用他。 蔣委員乃辛:你們要跟人事總處協商,不能光由科技部處理。 主席:科技部要跟人事總處協商。 蔣委員乃辛:你們要跟銓敘部協商,既然這些人…… 楊部長弘敦:國科會變成科技部的時候,這個有調整。 蔣委員乃辛:我們要考慮到他們的權益,所以你要去做,如果部長不做好,認為將來再說就可以,那我就砍你們的預算。 主席:部長不能夠以後再說。我建議部分凍結,並要求科技部針對剛剛答應去跟人事總處、銓敘部研議轉任制度一事提出書面報告。 楊部長弘敦:假如要凍結的話,是不是凍結聘用人員的人事費,大概1,000萬元左右,十分之一嘛!聘用人員我們大概一半而已。 黃委員國書:就用我的案子。 主席:你的案子是凍結3,000萬元,是3億多元的十分之一喔! 蔣委員乃辛:黃國書委員剛剛是說照我的意見啊!當然,我的意見可以融合你的意見嘛!凍結五分之一! 黃委員國書:主席,我凍結十分之一,3,000萬元。 蔣委員乃辛:主席,凍結五分之一,檢討報告用書面給我們。我不刪啊! 主席:你不刪? 蔣委員乃辛:對啊!凍結五分之一啊! 主席:是聘用人員那部分,還是整個人事費? 楊部長弘敦:聘用人員那部分好了。 主席:聘用人員的五分之一啦! 蔣委員乃辛:要凍結正式的你才會考慮到聘用的問題嘛!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現在如果有聘用人員出缺,我們有部分是考慮…… 蔣委員乃辛:你們的觀念一定是優先考慮到正式的,然後才會考慮到聘用的,所以如果正式的部分不去凍結的話,做事又不是你在做,這些正式的人才不會去考慮聘用人員的問題,因為反正他們自己的預算並沒有被凍結啊!我的意思你懂嗎? 黃委員國書:這樣啦,聘任的部分凍結十分之一,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好。 蔣委員乃辛:那就聘任的不凍結,正式的凍結五分之一! 黃委員國書:正式人員的部分怎麼凍結? 蔣委員乃辛:原先的五分之一包含正式的五分之一和聘用的五分之一,現在約聘僱的五分之一我就不凍結它了,我只凍結正式的五分之一。他們要去檢討啊!書面報告送來就可以解凍了啊!對不對?五分之一相當於2個月,才2個月的事情難道明年10月之前都不去檢討嗎? 主席:好,蔣委員已經讓步了,因為他本來的要求是除了減列,還要凍結。我剛剛看了一下預算數,法定編制人員的待遇是1億2,683萬9,000元,我們就這個預算數凍結五分之一,請儘速送交書面報告。 張廖委員萬堅:等一下,我提的第9案雖然是針對「一般行政」,但是其中也有提到人事費用的問題…… 主席:等一下就會回頭處理。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就處理一部分不是嗎? 主席:我們不要亂掉,因為你凍結的是整個科目,現在我們是先討論整個科目之下的細項預算,等一下再回頭處理總的預算,這樣才不會亂掉。謝謝。 第12案和第13案有關「01人員維持」人事費的部分就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億2,683萬9,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其餘照列。 接下來是「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從第14案到第30案都是針對「02」的部分,包括很多更細目的預算也一起討論。 首先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我的提案好像跟吳志揚委員和蔣乃辛委員的提案都有類似之處,這就是學術倫理的部分。科技部回覆給我的資訊是會在今年年底完成研議改進建立相關學術倫理教育及違反學術倫理課責處置的處理機制,所以我並沒有要刪預算,只是建議凍結三分之一,等你們完成的報告交給我們之後再動支。報告是你們說的,你們現在正在做、正在精進,我的意見就是凍結三分之一。 蔣委員乃辛:書面報告就可以? 吳委員思瑤:書面報告OK啊! 主席: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我提的是第19案和第21案。有關委辦費的部分比較簡單一點,我的建議是全數凍結。理由是比較你們103年和104年的調查結果,發現廠商反映事項都是以交通、生活機能等問題占最大負評,但是管理局到目前為止並沒有提出改善的做法,所以我建議全數凍結,直到你們全數改善、提出一些比較積極的政策才能解凍。 金額比較大的是第21案,我建議減列5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理由是105年度你們才針對簡報室、貴賓室及會議室等改善工程費用編列了1,400萬元,104年度你們也編列辦公室整修費用5,000多萬元。辦公室、會議室年年修繕,就好像我們的馬路年年都在修,其必要性到底如何?基於國家預算的考量,對於這種修繕、維持的部分,我個人認為應該要減列,這樣有點太過浮編了! 以上是我的意見。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我的提案是第26案至第30案,可以分成幾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第26案,這是通案,屬於三節獎金的部分。 主席:那就和各部會的通案一起處理,好不好? 蘇委員巧慧:好。 接下來是第28案和第30案,我也是覺得怎麼每年都要增加這麼多,雖然科技部的書面報告中有解釋,不過這就是我剛剛在說的,組織改造才丟了那麼多東西,又要再買這麼多哦?這是有需要的嗎?雜支費的部分我比較不堅持,但是有兩個部分我想再詢問一下,因為書面報告看不太清楚。第一個是第27案,第27案很簡單,就是公務車保險這麼小的事情,可是你們在書面報告中說,一台車保全險要5萬7,000元,至少我從你們的書面報告讀出來的感覺是這樣,請問你們的新車是2,000 c.c . 的嗎? 黃處長育欽:1,800 c.c.。 蘇委員巧慧:可是我們詢價的結果都是只要3、4萬元,所以科技部的車比較高級就對了? 黃處長育欽:我們是保乙式全險,包括強制險,全部加起來大概要5萬多元,新車要這麼多,舊車平均大概1萬多元而已,是看車子的價值。 蘇委員巧慧:那可能是我們辦公室同仁都比較年輕,買的都…… 蔣委員乃辛:1,800 c.c.不要5萬元啊! 黃處長育欽:全險大概要5萬元。 蘇委員巧慧:不管是自己的車或家人的車,根據我們詢問的結果,5萬元是比較…… 蔣委員乃辛:應該沒有那麼貴啊! 蘇委員巧慧:好,這是第一個,你們等一下再解釋。 蔣委員乃辛:我補充一下好不好? 蘇委員巧慧:好。 蔣委員乃辛:我的車子是2,400 c.c. 的Toyata,新車的時候保全險,而且除了第三責任險之外還增保,因為我們民意代表的車萬一碰到人家,會被說你怎麼樣、怎麼樣,所以還增保,這樣也不過才5萬元。你們1,800 c.c. 怎麼會要5萬元?不可能的事啊!會不會是保險公司敲你們的? 蘇委員巧慧:所以說明之後反而有一點疑問。 黃處長育欽:我說明一下,是因為明年度有新車,所以我們106年度比105年度多了3萬2,000元;新車現在還沒買,準備明年3月才買,所以我們實際上只增加3萬2,000元。 吳委員思瑤:你們應該統一議價才對,內閣買的車都一樣嘛!所以就跟其他部會一起去議價、一起去談就好了啊! 黃委員國書:你們以前都找哪一家保險公司?看看我保的和你保的是不是同一家! 黃處長育欽:這點我還要問一下,我現在不知道是哪一家。 蘇委員巧慧:我覺得是這樣,它的數額其實不大,而且科技部也很有誠意地提出說明,但是正因為這個再說明,讓我們有了再追問,因為大家都覺得這個數字和一般認知不大一樣。我們希望政府花錢的時候可以比較務實一點,就當成是在花自己的錢,找最有利的廠商啦!這是我們的觀念,也是態度的問題。這是第一個。 其實我比較想討論的是另外一個部分,而且我甚至還為此寫了一個主決議,就是第29案「辦理科學工業園區滿意度調查計畫」的部分,你們當然有必要辦理這個計畫,這個計畫的概念應該是調查廠商,同時也調查園區周邊鄰居、附近的狀況,問題是這個調查所呈現的結果看起來和我們的認知不太一樣,就是廠商都對園區很滿意,這和我們的認知好像有點出入。雖然你們有針對他們不滿意的地方去做改善,這點值得肯定,可是這個調查的問題在於,第一,廠商的家數不多,不管是中科、南科、竹科,加起來一共只有700多家,你們為什麼不能普查?你們現在是分年度調查,比如說這個年度調查你們編號的單數號,下個年度調查雙數號之類的,總之,700多家廠商為什麼沒有辦法一年普查完畢,只能調查400多家,甚至回收樣本只有300多家?這是關於廠商的部分。 第二,周圍鄰居的部分就更有趣了,它的調查方式是依照所有科學園區附近的人口數比,然後再去換算成應該調查的居民戶數,也就是說,按照你們的分類法,一個里甚至可能只抽不到30戶,不到30戶的再補到30戶。對民調稍有認識的人都知道,30戶可以代表周圍鄰居對這個園區的反應嗎?我不這麼認為。我認為有意義的戶數至少應該要有300戶,要穩定的話甚至要有500戶,這才會是一個有意義的民調啊!如果你們花了錢,調查時卻是運用這樣的採樣方式,我是不好意思講啦!這是不是只是…… 柯委員志恩:蘇委員是做主決議,我是建議把它全數凍結。我們講的東西都一樣,蘇委員指出你們的樣本數實在是太低了,其實300戶、500戶是穩定,但是最基本、最基本起碼也要達到160戶啦!如果沒有160戶的話,根本就不要說是在做問卷! 我要強調的是,其實科學園區的鄰居對你們有這麼多負評,最主要是因為管理局從以前到現在都沒有提出足夠的改善措施,蘇委員是提主決議,我是建議全數凍結。 蘇委員巧慧:我的第29案是建議凍結二分之一,然後提書面報告。 柯委員志恩:我覺得這部分應該先全數凍結…… 蘇委員巧慧:我是覺得調查方法有改善的空間,所以我的主張是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再來執行這個計畫。 主席:好,我們等一下來處理。現在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吳委員志揚:我提的是第14案。剛剛吳思瑤委員有先表示過意見,我再說明一下。這個提案主要是針對最近很紅的學術倫理的問題,我們覺得科技部是主要的發包單位,100年到104年被審議認定違反學術倫理的73個案件當中,接受科技部補助的有32件,占了快一半,涉及的金額超過1億元。我們非常不滿意的地方是,過去的處罰方式都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涉及1億多的經費卻只罰到165萬元,顯見你們非常、非常地被動。所以本席建議凍結部分預算,要求你們提出新的做法,不管你是年底還是什麼問題,預算都要凍結,你們最好是早一點把報告提出來,早一點解凍。除了凍結以外,對於你們過去幾年來這種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做法,我認為一定要給你們一點警告和懲戒,所以預算一定要刪一點。我的提案是建議減列1,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看等一下大家怎麼討論。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吳志揚委員談到的項目和我一樣,可是我覺得他們該做的事情如果預算被砍的話,他們正好有理由說自己就是沒錢,可以做少一點,所以我覺得最好是用凍結的方式逼他們交出改善計畫。這點是不是可以跟吳志揚委員協調一下?我是希望這部分的預算凍結三分之一,剛剛部長也說可以,這樣好不好? 主席: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我提的是第18案。其實這部分我已經質詢過部長了,就是關於補助各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助理人員的費用,之前是希望這些單位制定自己的研究助理酬金支給辦法,可是科技部還是應該去督促這些單位趕快去制定,制定好的話提書面報告就可以解凍。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第17案我剛剛漏講了,雖然你們的國會組非常認真地來跟我說明。各位委員,很簡單,科技部在業務費的部分編了一個禮品的費用,這些禮品都是筆、隨身碟、行動電源等等,要編這個經費的理由居然是立委常常跟他們要問政資料,他們都用隨身碟的方式給我們。我覺得不要浪費這麼多錢,而且也真的不要把提供立委資料做為理由,因為這絕對不會是大宗。你們不是不可以做這些東西,但是你們可以去研發更有趣的、符合科技部形象的新的東西。部長知道嗎?你們做的全部都是筆、隨身碟和行動電源等等,我覺得這些東西毫無創意,所以,也請減少給委員資料的這些隨身碟,大家不會這麼需索無度啦,不可能!所以這一項我要小小給你們刪100萬元,小小地刪100萬元是希望你們能夠去減少這種贈送禮品的風氣,好不好?我覺得這是做得到的。凍結我就不凍了,但是我要砍你們一小部分的預算。 洪組長志遠: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103年度是花了2萬9,000元,104年度是3萬3,000元,105年度是2萬4,000元,所以委員說的應該是其他法人的部分,而不是部本部,部本部其實沒有…… 吳委員思瑤:法人部分也很多啊!像我就常常收到國研院的一堆禮品,我覺得這根本不需要啊! 洪組長志遠:我們部裡面的…… 吳委員思瑤:是不是可以給部長一個機會去審視?其實你們下面的研發單位可以去研發非常有意義的紀念品,像我們去參訪你們的院區回來,我的助理馬上拿了一個3D列印的他的頭像,讓大家瞭解你們在做哪些科研,那樣的東西是有創意的,而不是永遠在做這種制式的筆啊、隨身碟啊,還有杯子和領帶。你知道嗎?你們還有做領帶嘞! 主席:這個可以檢討啦! 吳委員思瑤:我覺得那是毫無意義的事情!我不應該砍這裡的預算嗎?那你告訴我應該砍哪裡? 楊部長弘敦:我們的禮品費只有幾萬元啦! 吳委員思瑤:這一大項裡面你自己去挪嘛! 洪組長志遠:這部分是部裡面的,部裡面的沒有法人那一塊,那是法人…… 主席:那等一下處理到國研院預算的時候…… 吳委員思瑤:可是部裡面也有做這些東西啦!那我要砍哪裡? 主席:國研院。 吳委員思瑤:好,要記錄下來。那就是你們要國研院當代罪羔羊就對了? 王院長永和:原則上,我們國研院有自己的logo…… 吳委員思瑤:像你的領帶就是,對不對? 王院長永和:對,因為我今天要來這裡,所以特別配戴的。 吳委員思瑤:國研院需要做領帶這種東西嗎? 王院長永和:應該這樣說,以前主委出國時,就常把我們的領帶當作禮品帶出國贈送。 吳委員思瑤:我覺得這是很要不得…… 主席:黃國書委員也有提案,請黃委員發言。 黃委員國書:其實我們到政府各單位機關參訪、考察,甚至是參加各種研討會、法治教育等,只要有研討會,通常茶點、紀念品會擺滿一整個桌子,那些東西如果是與單位相關的紀念品也就算了,我看很多單位還會去買一大堆的茶食、禮品,不過這不能怪你們,而是政府機關長久以來就有這種文化,去參加研討會如果沒有豐富茶點、精美禮品就好像沒有參加一樣,我覺得這個風氣與習慣應該要改變。科技部做領帶要做什麼? 王院長永和:我們的領帶是因為當初換logo,所以…… 主席:只是一個識別啦!他們沒有做制服,而是做領帶。 黃委員國書:這樣還講得通。 楊部長弘敦:我們的業務費已經比去年少25萬元了! 蘇委員巧慧:要有創意。 黃委員國書:蘇委員說得對,要有創意、要與單位的業務相關,贈送一些有意義的紀念品…… 主席:有意義、有創意、有代表性。 黃委員國書:我認為各部會針對這種業務活動經費都應該要想辦法酌減…… 楊部長弘敦:我們比去年少了! 黃委員國書:我的案子很友善,只有減列11萬元而已,讓你們去改進。 吳委員思瑤:我同意,我們二人的案子可以合併減列11萬元,但我要求凍結200萬元,請你們去檢討。 部長,我一定要讓你知道,你可以去看看你們下屬單位做了多少好笑的東西。 減列11萬元OK,但要凍結200萬元,讓他們去檢討。 主席:吳委員,你要提醒他,我們覺得好笑,他不見得覺得好笑。 蔣委員乃辛:我支持吳思瑤委員的案子,也支持黃國書委員的案子,所以100萬元加上11萬元,總共減列111萬元,然後本席要成為共同提案人。 主席:有關「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黃國書委員與吳思瑤委員同意減列11萬,蔣乃辛委員要再加100萬元,減列111萬元。 蔣委員乃辛:我是說他們二個提案的減列數相加。 主席:整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一起處理。 吳委員志揚:我要表達一個意見,這要留下紀錄。 吳委員思瑤:我還要凍結200萬元。 吳委員志揚:主席,因為我實在不知道哪個科目可以針對行政倫理給予一點警惕,我本來提案要求減列1,000萬元,現在希望至少能減列100萬元,至於是不是要納入主席剛才提到的減列金額內,我沒有意見,但是要包括本席剛剛講的那個案子。 主席:整個「02」項下也才3,817萬6,000元,數字不大。 吳委員志揚:你現在要減列111萬元,是嗎? 主席:蔣委員建議啦! 柯委員志恩:不只吧!主席,光是第21案設備部分,我認為要砍500萬元左右。 吳委員思瑤:太多了! 柯委員志恩:看看我提案的理由,我們要幫國家省錢,理由很充分,他們現在好像天天挖馬路一樣,哪有從104年開始就每年都編列會議室的修繕費用! 主席:請回答柯志恩委員的質疑。 黃處長育欽:有關第21案,委員質疑我們連續3年都編列辦公室整修費用,好像年年都整修,有重複編列之虞。因為103年組改為科技部之後,我們單位整併,各單位都有搬遷,而且從國研院收回16樓,所以辦公室隔間都重新進行整修。16樓到22樓的辦公室空間改善是分年辦理,第一年編列5,000多萬元,後來錢還不夠。105年編列預算主要是針對1樓、2樓的部分,因為科技大樓到明年已經滿34年,等於是老舊建築,過去很多廁所漏水都沒有整修過,所以105年編列1,400萬元是針對1樓、2樓,與剛剛所講的16樓到22樓辦公室空間改善沒有重複。 至於106年編列部分,主要是因為現在朝無紙化方向,會議室還要增加視訊功能,而且消防系統也要增加圖控系統,包括智慧管理,以提升安全,而且地下警衛室也很老舊了,需要整修。 另外有一筆500多萬元的經費,是因為本部常借調外地學者來擔任本部司長,因為我們沒有職務宿舍,他們每個月都要花1萬多元在外租屋,我們今年向國有財產局移撥3間職務宿舍,但是這些宿舍相當老舊,無法居住,所以又編列500多萬元要來整修。 也就是說,三個年度其實是分階段來做的,完全沒有重複,請委員支持,這些費用是必要的。 柯委員志恩:你剛才提到的大樓就是科技大樓嗎? 黃處長育欽:對。 柯委員志恩:我常去拜訪,我覺得也還好啊! 黃處長育欽:大樓外觀拉皮過。 柯委員志恩:21樓、22樓也還好啊! 吳委員思瑤:你只去2個樓層,而且是久久才去一次! 柯委員志恩:剛剛處長講了很多,對於所謂的修繕整理,我同意,但是個人認為國家經費有限,還是應該要予以減列,可以不用減列到500萬元,但是這部分還是需要嚴格管控,我個人認為減列100萬元、150萬元可以,應該要從這個角度來經費使用更precisely。 主席:撙節經費是我們應該要求政府各單位去做的。 針對「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3,817萬6,000元,剛剛有委員提議減列11萬元、111萬元…… 吳委員思瑤:加起來減列200萬元就好。 主席:柯志恩委員堅持減列設備部分…… 吳委員思瑤:沒有,他說減列500萬元可以變成減列100萬元! 柯委員志恩:我說可以…… 吳委員思瑤:你說100萬元或150萬元。 主席:吳思瑤委員建議整個「02」就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但是設備部分及剛剛大家堅持的部分,包括保險,統統要好好…… 黃處長育欽:保險部分我再說明一下…… 吳委員思瑤:不用再說了! 主席:不要再說了!還說!整個「02」就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黃委員國書:我的11萬元…… 吳委員思瑤:就包含在200萬元之內了。 主席:就讓他們自行調整,都包含在內啦! 吳委員思瑤:主席,學術倫理部分要加凍三分之一,還有要凍結紀念品部分200萬元,請記錄。 主席:那個等一下再處理,那個不在這一項。 吳委員志揚:學術倫理的部分要凍結。 主席:我知道學術倫理部分要凍結,但那個是在這裡嗎? 楊部長弘敦:那個在科發基金。 主席:那個在科發基金啊!而這裡是部本部的公務預算。 「02」項下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對於所有委員所關心的、要求的及酌減的部分,你們統統要列入。 蔣委員乃辛:主席,學術倫理部分是要凍結科發基金? 主席:那個等一下再處理。 蔣委員乃辛:那就是把科技部投入科發基金的歲出預算先凍結。 主席:等一下再討論,等一下科發基金會討論到。 蔣委員乃辛:這是科技部的公務預算。 主席:等一下歲出審查到非營業特種基金時會討論到,就是第6目的部分。 蔣委員乃辛:是在公務預算中討論喔,不是在基金預算中討論。 主席:我們留到基金討論啦! 蔣委員乃辛:不要,公務預算我也還有別的意見,反正一定會討論的嘛!就不差這一個了! 主席:對,一定會討論的,等一下再討論凍結數,好不好?我們先就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減列200萬元…… 黃委員國書:減列200萬元,要包括我提案的那11萬元喔! 李委員麗芬:有沒有凍結?因為有些…… 主席:就剛剛委員有提到的通通要酌減。你不要堅持啦!就酌減,讓他們自行調整啦! 李委員麗芬:召委,這個項目就沒有凍結嗎? 主席:已經減列了,就不要凍結了啦!減列就處理掉了,就不要再凍結了。 李委員麗芬:那原來要求的書面報告,還是都會…… 主席:減列200萬元,你們剛剛所提的各項問題都在裡面…… 李委員麗芬:要報告啦! 主席:都會有報告,會針對每個委員的問題…… 黃委員國書:好啦!減列200萬元,但一定要包括業務費那部分的11萬元。 主席:你為什麼那麼堅持呢?黃國書委員。 黃委員國書:部長說好的啊! 主席:其他科目自行調整。 蔣委員乃辛:200萬元裡面,11萬元是國書委員的嘛! 主席:是。 蔣委員乃辛:剩下的189萬元就是我跟柯志恩委員的部分。你沒有提案,你剛剛說不刪啊! 主席:我尊重各位委員的提案,坦白講,如果按照各位的堅持,那樣永遠都砍不完、談不完,所以我剛剛說就減列整數200萬元,大家各自堅持要減列的那個項目,是不是容許他們自行調整?一定會有業務費用被刪,也一定會有設備費被刪,也一定會有吳志揚委員所堅持的部分被刪,這樣大家比較好做事,好不好? 陳學聖召委也來到現場了。 陳委員學聖:我來的時候…… 主席:對不起啦! 吳委員思瑤:你沒有加入這一局,下回再來。 主席:下一局請陳學聖召委。接下來處理03資訊管理,第31案至第37案有關「設備及投資」部分。 柯委員志恩:本席的提案是第36案,有關設備費部分,我還是認為要減列跟凍結,我的理由就是105年度編列相同的預算科目,還是一樣年年編列採購資訊相關設備的經費太過浮濫,而且說明非常簡略,我不曉得細部到底如何?如果沒有急迫性,有必要這樣年年編列採購預算嗎?請部長不要忘記,學者專家申請國科會的預算案時,硬體費用5年才更換一次,常常一部破得要死的電腦我們要申請新購,你們就說還不行,每次都打回票,強調必須5年才能更換。此處絕對要反制回來,幹嘛我們都不行,然後你們就天天在編所謂的資訊跟硬體設備經費,這一定要給一個理由,而且你們的說明真的太簡略了,所以務必減列。 吳委員志揚:講到資訊設備費這部分,部長,你第一次來本院時我就跟你講,科技部是中華民國的科技部,中華民國是科技大國,可是科技部所有對外溝通的資訊平台都很low,包括官網、粉絲頁、YouTube上面的東西,真的沒有讓人有是一個科技大國的科技主管機關的感覺,我講過好幾次,至今沒有改善。這件事你只要請個年輕人,把你們的idea用新的方法展現出來就好了,為什麼我一直講,你們都做不到呢!對於這部分,本席非常、非常不滿意,所以我主張減列1,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 蘇委員巧慧:針對這個項目,我已質詢過很多次,第一是基於我對科普教育的重視;第二部分當然就是所謂新媒體、社群媒體這方面的運用方式。不好意思,吳委員,針對這部分,我還是秉持我一向的態度,就是我覺得這個東西真的不是只要找一個年輕人來做就可以完成。如果沒有相對的預算投入,不管是影片的拍攝也好,或者是網站的製作也好,我們接觸過太多年輕人在製作這樣的案子,它真的要有錢、有代價,才有辦法產生出內容,所以,我的主張一直都是,到底什麼樣的方式是有效的,能不能把資源統整起來,不要分散做那麼多項目,把這些錢集中做一個有效的項目就好了,我的主張反而是這樣,而不是又有很多個Facebook,然後每一個的點閱率都低。我的理念是要有錢,但是也要有效的運用,這是我最主要的想法,也是我一貫的態度。 回到這個議題,不免涉及科普政策的問題,說實話,我上次講過「科技大觀園」以後,看起來貴部應該是有指派一個專人負責,所以現在每天至少有4篇發文,我有認真地看過,我不曉得這樣是否也讓貴部的同仁增加很大的工作量,我其實有一點不好意思,但是4篇發文其實並沒有增加多少點閱率,所以問題到底在哪裡呢?這就是我剛剛說的到底哪一個方法是有效的?是不是應該要統合起來,尤其「科技大觀園」跟目前民間的比如泛科學,它的差異點到底在哪裡?為什麼民眾想去那個,看到科技部的就不會想去了?這是個問題,我點出來,我的主張是小凍50萬元,我不主張刪減預算。 蔣委員乃辛:我的提案是第32案,我問的是106年編列的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是四千多萬元,去年編列五千多萬元,兩年加起來就差不多1億元,你買這些設備,可是對於資安維護,如何確保科技部的資通訊安全?它給我的答復是,依照行政院組織規程B級變成A級,然後它要怎麼怎麼做等等。 柯志恩委員跟我共同提案的第36案則是問科技部每年買那麼多電腦設備有無必要性?科技部的答復是什麼呢?告訴我科技部從B級調到A級要做什麼、什麼,跟第32案的答案一模一樣,一字不差。 我問的是資安,柯委員問的是有沒有必要性,結果你們兩篇的回答一模一樣,一字不差,一字不少,你說說看這筆預算要怎麼處理?部長,可以這樣嗎?根本是應付我們嘛!你們自己看看你們對第36案跟第32案的回答是不是一模一樣?這樣我怎麼敢相信你們科技部? 薛處長大勇:首先針對資訊預算的部分,資訊預算大概分為資本門跟經常門,在資本門部分,就是剛才柯委員跟蔣委員所提到的,在資本門部分,我們要買設備,買設備主要原因是在104年時,行政院希望各部會的機房能夠整併向上集中,所以我們在去年(104年)編列預算,在今年完成了台中共構機房,包含部本部及三個科學園區的所有機房全部集中到台中的共構機房,這部分今年已完成驗收,把整個基礎建設全部蓋好了。接下來在106年時,我打算把所有的設備、系統全部移到台中的共構機房,整個系統的搬遷,在科技部從以前國科會時代,我們整個系統陸續開發有一百三十幾個系統,這一百三十幾個系統全部都要移到台中共構機房,所以在整個編移的部分,這需要經過一些測試,其他部分也會需要做一些搬遷,然後整個設備要移過去,而且整體系統都要進行測試,因為整個網路的網段全部不一樣,所以我針對這部分需要購買資安設備,還有一些網管的設備,包含系統部分也需要搬遷過去,就這部分來講,我們在這幾年陸續做的是配合行政院的資安政策,我們把它移過去,此其一。 第二,目前有一些資安駭客的資安技術愈來愈好,譬如有發生過一些DDoS(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事件頻傳,以我們的設備都無法做有效性的防禦,現在我們陸續有增加一些新的ADT與DDoS攻擊的設備。我們面對這些攻擊來講,我們有一些IPS系統都可以偵測得到,之後我們要如何有效去防堵與控制,再來就是如何予以限速及封鎖,所以這些都需要有資訊設備來做處理。因為這麼多的系統都是屬於各學術界,必須要做計畫申請審核報告,所以我們必須加強這部分的功能,此其一。 第二部分,就資本門而言,因為有些系統早在國科會時代就已經編列了一些舊型系統,這些都是BB在寫的舊技術,現在都是NET和Java的程式,所以我們在維護上確實有困難。事實上,在資安整備方面,我們每年都會一些資安的檢測,我們從這些檢測中發現許多中、高的風險,我們針對這些中、高的風險必須進行系統改版,我們第一次系統改版也會用到資本門的部分,所以我們才會編列較多的經費。 主席:其實剛剛兩位委員講得很好,其所反映的問題,都是你們需要檢討的,我們每位委員提案都有註明凍結或刪減你們預算數的理由,結果你們的回答都是虛應故事,反正你們都是公務人員,就依照預算科目項下提出千篇一律的答案,完全沒有在看委員詢問的是什麼問題。我想公務體系不是只有你們這個單位,許多單位的公務人員都在糊弄立法委員,你們好像都沒有先看提案內容。我們現在生氣的是一點,因為委員提出的問題,你們都不看嗎?難道我們寫的中文與你們讀的中文是不一樣嗎?這點我們不分黨派都覺得很生氣的。 蔣委員乃辛:你剛剛回應的是我的問題,還是柯委員的問題? 薛處長大勇:是,我都有一起寫,這包含委員您提到資安的部分,包括共構機房…… 蔣委員乃辛:照說來講,柯委員是詢問你們有沒有需要添置這麼多的設備,你就應該針對為何要添置設備一事做回應。 主席:他們都沒有回答問題。 蔣委員乃辛:我問的是科技部能否維護資安的問題,你就應該回覆維護資安的問題,結果你給我與給他的答復竟然一模一樣,到底這項答復是針對資安,還是針對為何需要購置資安設備?我的感覺是你好像偏重資安,可是你並未註明為何要購置資安設備的原因。我們說實在的,就算你答復需要購置資安設備,你也要註明是要做些什麼,難道你做這些事情就可以包含資安嗎?如果你們添購設備之後,資安就OK了,確實是這樣的嗎? 薛處長大勇:是,因為資安…… 蔣委員乃辛:這其中絕對會有一點差距吧!我是詢問你如何維護資安,而不是讓你說明要購買哪些設備、做些什麼樣的事情,即使你們做了這些事情,之後又怎麼樣呢?其次,我們不是每個人都學過資安,你回答的要讓我們看得懂,但你回答的卻讓我們看不懂,那我怎麼可能認同你?我一定不會讓案子通過啊! 薛處長大勇:原則上我們的資安防禦大概可分為事前、事中與事後,有關一些設備的購置是屬於事前的偵測…… 蔣委員乃辛:你這邊的答復只是維護資安的一部分,在前端部分做完之後,你還要說明自己要如何維護資安? 薛處長大勇:是的。 蔣委員乃辛:你們要清楚說明自己要達到什麼樣的標準與方向,如此我們才知道要如何審查預算。 薛處長大勇:我們在第一段有講到,因為我們原是B級資安等級的機關,後來升到A級之後,整體資安等級需要加強的設備與能量,還包括應辦事項也滿多的。 柯委員志恩:我想剛剛蔣委員所提的,雖然同樣都在你們的資訊系統,但兩者的層次不一樣,所以他會希望有關這個層面的問題,你們就針對資安部分做處理。雖然本席提案是針對硬體設備,你認為主要是讓你們的資安提升,所以你們要建構相關的設備,但基本上在我的提案部分,你們應該做兩個不同的處理,否則你們的回答是兩者都一樣,這會讓人覺得你們是便宜行事。 薛處長大勇:瞭解。 柯委員志恩:這在感知(perception)上是不太好的,但我還是認為,不管是在學校的工作經驗或行政體系部分,只要是提到設備的部分,我們還是要做嚴格的把關,雖然我同意你剛才提出非常完整的說明,你們在這部分是為了要提升資安設備,但我最不能忍受的是許多政府機關每次一提升資訊設備之後,舊有的設備要如何處理?有沒有辦法再運用或做額外的部分,每個人都想要追求最高等級速度與速率,以致這不需要upgrade或update到那樣的程度,會有很多浪費之嫌,所以個人認為在設備部分或許不用減列500萬元,但我認為減列200萬元的必要性絕對要有…… 主席:謝謝,我們稍後談論減列數。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方才蘇委員巧慧提到「科技大觀園」的部分,因為我也有一項提案,所以我對蔣委員乃辛感到很對不起。本席認為,我們必須檢討「科技大觀園」的部分,當初設立「科技大觀園」的網站,最主要是在推動科普,那我們大家要來檢討,到底「科技大觀園」網站設置迄今已經多久了? 周司長世傑:我們從91年開始由科學月刊轉型成為科普之後…… 黃委員國書:「科技大觀園」的網站已經建置14年,有這麼久嗎?怎麼可能這個網站建置14年,瀏覽人數才3萬人次?這不可能吧?這樣算起來,一天還不到10人上「科技大觀園」的網站嗎? 周司長世傑:沒有。自從我們將「科學人雜誌」轉型為電子版之後,我們就開始上網,最後我們整合成「科技大觀園」的網站。根據我手中資料顯示,自91年起就有電子版,「科技大觀園」比較後面才進來,其實它一共有快1萬則的科普新聞,所以這是累積的。以「科技大觀園」的點閱率而言…… 黃委員國書:我們現在就上網看到「科技大觀園」的點閱率才3萬人次。 周司長世傑:有關「科技大觀園」點閱率的部分,自97年開始全部整合之後,我們在101年改版,明年又會根據委員的建議,讓大家更容易就可以瀏覽行動版。事實上,從科學月刊轉為「科技大觀園」電子版的瀏覽率為2,150萬人次,今年1月到10月,我們的電子點閱率為190萬篇次。因為我們希望不只是點閱,至少要進網站看文章,我們的數據為190萬篇次,所以每個月的點閱率有19萬篇次。方才委員提到有些人按「讚」的問題,因為我們的「科技大觀園」網站並不是進入Facebook,而是直接到我們的網站。如果我們是直接進入Facebook,就要先登記進入Facebook,之後才能在Facebook按「讚」,事實上,Facebook按「讚」必須經過兩個層次,我也向同仁講過,從現在開始就建置科技部的按「讚」…… 黃委員國書:應該這樣子吧! 周司長世傑:對,我們現在希望建置科技部…… 黃委員國書:「科技大觀園」最主要是在推動科普,就是要普及科技,但你們操作的方式太不普及了,連你們自己都無法普及了,你如何推廣科學普及呢? 主席:對啦! 周司長世傑:我也問過同仁,以前有Facebook…… 黃委員國書:這個屬於技術問題,你們需要再做檢討,我也認為這基本上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到底是誰負責編輯與管理「科技大觀園」的網站?你們的管理人才也常常受限於篇幅而曾經要求作者必須刪減文字,網站怎麼會有篇幅不夠的問題?所以這個都要去檢討,你們要尊重專業,人家民間相關網站比你們好看太多了,我建議小小減列35萬5,000元。 周司長世傑:我們的網站因為是官網,所以有公信力,我們都是找科學家及寫作的…… 黃委員國書:那個都沒有問題,並不是找科學家就必須弄得不好看,科學家做的也有很好看的。 周司長世傑:我們會遵照委員指示。 黃委員國書:所以這個案子小小減列35萬5,000元。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我剛剛有點聽不太懂司長的回答。我現在要說的無關凍結或刪減,我並不是針對數字部分討論,而是針對你剛才的回答,你說到網站與Facebook,又要建構科技部的按讚,這是什麼東西?我聽不太懂。 周司長世傑:這是一個網站,不是Facebook裡面的一個討論群組,所以進入「科技大觀園」去看我們的資訊時,並不需要進入Facebook,看完之後如果要讓Facebook按讚的話…… 蘇委員巧慧:你以為我們是在用什麼樣的標準衡量你的瀏覽率?我們有基本的知識,網站是網站,Facebook是Facebook,但是你好像還要看資料,我覺得我們比你還清楚。「科技大觀園」這個名詞,你們有做網站,網站有網站的流量,網站上面的文章不需要有人去按讚之類的,我們沒有在討論這個部分;而Facebook是Facebook既有的系統,你在裡面建立你的社群,並且有按讚;你為什麼會把兩個部分拿來做交替或互相評比,然後以為我們是用這樣的標準? 周司長世傑:不是,我剛才提到Facebook的按讚,但我們自己的網站,1到10月的瀏覽篇次有190萬。 蘇委員巧慧:上次質詢時我還問部長,我說你們業務報告中寫到瀏覽篇次有150萬,請問部長覺得這是好還是不好?你說應該不錯吧!然後我告訴你,我是委員的中段班,光是我蘇巧慧一年同樣的計算日期中,我的瀏覽次數是1,100萬,部長當時在台上還笑出來了。 楊部長弘敦:科學文章的瀏覽人次有100多萬已經是很好的了。 蘇委員巧慧:我的意思就是即使我們再怎麼努力,也許用這個方法都不是特別理想的,可是司長剛才的狀況是把Facebook跟網站又混為一談,我覺得身為主管者怎麼會對這部分無法釐清呢?網站是保存資訊用的,Facebook是社群網路,是用來跟群眾互動的,這兩個基本工具本身就是不同的功能,不用把兩個混在一起,委員也沒有這樣的意思。 楊部長弘敦:好,我們改善一下。 主席: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吳委員志揚:我想剛才講的都差不多,基本上,對科技部自己本身在資訊科技的運用上面都非常不滿意,因為他們做了很多不清不楚的事情,包括定位不清、效果不好,剛才幾位委員講的都一樣。現在處理的是03項下的第31案到第37案,大家比較在意的是資訊服務這部分,我建議至少要刪200萬元以上,還要做些凍結,讓他們將改善計畫提出來。 主席:關於這部分,有委員提到刪200萬元,黃國書委員又堅持要刪那30幾萬元,我建議這一目整體刪250萬元,其餘十分之一凍結,並提出書面報告,針對剛才委員提出的所有問題與疑問要具體回答。 黃委員國書:35萬5,000元的部分要含在裡面。 主席:所以是減列2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但剛才委員提到要減列的部分,包括設備及黃委員提到的,都要含在裡面,其餘的十分之一凍結,並提出書面報告。 蔣委員乃辛:你們要特別注意,針對委員的案子回答,不要一魚三吃。 主席:對,不要便宜行事,你們有時候就是便宜行事。 楊部長弘敦:也可能是委員的問題差不多。 主席:差不多,你們可以總的就一樣的部分回答,但是還要特別針對委員提問的問題具體回答,拜託科技部所有同仁注意。 在進行第2目之前,先回到第1目「一般行政」的第6案到第11案,是總的部分,共4億8,057萬6,000元,除了剛才提到的人員維持、人事費、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資訊管理等統統都有減列外,是不是就照剛才的細目…… 柯委員志恩:現在回到總的部分了嗎?其實不對,因為總的部分是4億多元,我覺得科技部有一個最大的問題,我要特別強烈的請科技部做出一個回應。我們都認為科技部應該是全國最高的科技主管單位,可是我認為科技會報才是你們到目前為止很多預算基金的分配者。科技部的地位矮化,這個我就不要講了,以這次科發基金93.1億元旗艦計畫來說,科技會報完全是把科技部裡面不同單位的計畫抽取出來,加以拼湊,變成科技會報裡面所要的部分。對於這個排列組合,我完全無法接受,而且你們完全違反這個年度有關科技計畫規劃的執行,所以當討論到整體大方向時,科技部務必要對這部分提出最完整的解釋,否則永遠都是新政府出來後,給你一個很大計畫的大餅,然而原來的作業都沒有太大改變,只是把過去科技部做的東西從這邊挪出來2億多元,再從那個部門弄4億多元,變成93.1億元之中的一部分。我覺得這樣的作法太浪費,本來應該放在你們的計畫中去做的,現在為了配合93.1億元,還要叫這一群人重新寫個計畫來競爭,做的東西又是過去已經在做的,不是嗎?我覺得討論到這個科目總體的部分時,我們之所以要凍結,就是要科技部提出完整的說明,特別是你們跟科技會報兩者彼此之間的關連度,務必要提出說明。 吳委員思瑤:我同意柯委員講的,因為這也是協助你們釐清一下權力跟遊戲規則,否則你們常常就被弱化,自己的案子也要犧牲,跟其他部會來share。柯委員對這部分並沒有要刪,只是要凍十分之一,並要你們提出書面報告,我覺得這個是必要的,也讓我們釐清一下分工,我認同這樣的處理。 蔣委員乃辛:主席,法律的位階高,還是要點的位階高?當然是法律的位階高呀!今天委員的提案講到這個問題,我們講到科技部組織法,你有沒有看到他給我們回應的是科技會報設置要點?拿要點來駁組織法,這是有問題的。你的第一句話就是依照行政院科技會報設置要點,而我們的說法是,第一句話要按照科技部的組織法,你拿要點來駁我的組織法,位階不同耶!部長,這就是我一開始講的,你要矮化你科技部,關了門你們內部要去矮化,我沒有意見,可是立法院監督的是你們科技部,你不能因此矮化我們立法院的職責嘛! 其次,我真的要拜託召委,請科技政委到委員會來。內政部現任葉部長當時當政委的時候,就到委員會去報告過,蔡兆陽當科技政委的時候,也是到委員會去啊!這在立法院是有公報紀錄的,我可以把公報拿給主席看。張善政當政委的時候,交通委員會請他去,他沒去,交通委員會還提出譴責。說實在地,對於行政院內部的分工,政策是科技會報,技術審是科技部,那變成我們只能看技術,不能看政策? 科技部長在立法院的業務報告上,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科技部是技術審,對不對?對於科技政委,我們總質詢也問不到他,他也不來,我這次沒有抽到政黨代表,是個人質詢,教委會他來不來?不來啊!我問不到科技政委啊!總質詢也問不到科技政委,委員會也不來,預算又是他來決定,我們到底是要問決定的人是如何決定的,還是要問照單全收來執行的人?當然是要問決定的人嘛!所以科技政委應該要到立法院來。 柯委員志恩:一樣地,你們給我的回應當中,特別提到科技部和科技會報的權責是明確的分工,但我根本覺得這不是分工,因為你們還說,科技會報辦公室會規劃科研計畫管理機制。難道科技部不能做好管理機制嗎?科技會報拿一億來做這樣的事,我覺得這是球員兼裁判,所以我還是要強調,今天凍結這個預算是在幫部長的忙,你們不要每一次都被科技會報拉著走,部長,你本來事情都可以運作地好好的,每一個各司、每一個部分都可以做得很好,我還是要強調,這是為了要配合93.1億元,你把這整個部分全部打散,全部弄過來,你還要再做,所以凍結這部分只是純粹讓你們和科技會報彼此之間的權責去做更清楚、更完善的劃分,所以請記住,我們是在幫你。 然後我也非常同意蔣委員的看法,我覺得科技政委務必要到委員會來做報告,因為這麼大的一筆經費,沒道理他不用來說明,我覺得我們可以強烈地要求他來做專案報告。 主席:請部長先回答,再請科技會報簡單回答。 楊部長弘敦:其實不是科技政委管科技部,因為科技預算不是科技部執行的,科技預算是1,000億元,我們科技部只有執行四百多億元,而科技政委基本上是在跨部會的科技預算時,因為每年科技預算有個總的要做跨部會的事情,那時他才出面。科技部的預算當然是科技部執行,但在經濟部召開跨部會協調預算時,當然每個部會都有,而是在那個時候他來coordination,是這樣的情形。 柯委員志恩:在今年的科發基金中,科技部管多少錢? 楊部長弘敦:有四百多億元是我們管的。 蔣委員乃辛:科發基金中,科技會報管多少錢?四百多億元中,有多少錢是科技會報在負責的? 楊部長弘敦:十幾億元吧!九十三點多億元是跨部會大家來做的。 蔣委員乃辛:九十三點多億元加上科技會報本身的經費,總共一百多億元是科技會報在做決定,不是你們科技部在做決定。 楊部長弘敦:不是科技會報在做決定,是…… 蔣委員乃辛:今天負責一百多億元預算的科技會報的政委不需要到我們委員會來嗎?這樣我們預算要怎麼給呢? 主席:有關柯委員的提案,吳委員思瑤要加入連署。 蔣委員乃辛:這是立法院的公報,蔡清彥政委、葉俊榮政委都曾在立法院備詢、在委員會備詢。 主席:科技會報要不要補充? 郭執行秘書耀煌:跟各位委員說明一下,科技會報召集人是院長,有兩位副召集人,一位是科技政委,一位是楊部長,所以是兩位副召集人一起做決定。因為科技部現在也提執行計畫,所以它跟其他部會在競爭科技預算的時候,需要有一個跨部會的機制,所以是由當初103年分工的時候…… 蔣委員乃辛:可以啊!你請政委到立法院、到我們委員會講清楚啊! 主席:先讓執祕在這裡說明,到時候如果要邀請政委的話,我們再邀請。 蔣委員乃辛:他講話不算數,要政委來講話才算數啊! 主席:他先說明分工的問題啦! 蔣委員乃辛:部長說你們不是技術審,可是科技部給我們的業務報告上,就寫的是…… 楊部長弘敦:那是以前啦! 蔣委員乃辛:那你們這次也沒有改過來啊!你們這次有改嗎? 郭執行秘書耀煌: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已經改了…… 蔣委員乃辛:你們這次有改說你們是負責政策和技術嗎?沒有嘛!你們這次報告哪一頁有寫這句話? 楊部長弘敦:做是這樣做啦…… 蔣委員乃辛:可以這樣講嗎?能做不能說嗎?所以科技政委一定要到委員會來做報告,他應該和科技部長兩個人把話講清楚,我們立法院到底要監督誰?我們要怎麼樣監督?一定要講清楚啊!對不對? 郭執行秘書耀煌:跟委員報告,現在沒有分技術和政策長,其實和委員的指導是一樣的,科發基金和科技會報是一起審的。 蔣委員乃辛: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們是怎麼講的。 郭執行秘書耀煌:所以其實沒有再分了。 蔣委員乃辛:你也是嘴巴講的,空口無憑啊! 郭執行秘書耀煌:沒有,是真的…… 主席:蔣委員,沒關係,我們等一下處理。 蔣委員乃辛:政委為什麼自己不來呢? 主席:政委以後會來,我們再來安排。 蔣委員乃辛:連政委是男的女的、高的矮的、胖的瘦的,我們都不知道。 吳委員志揚:我想蔣委員講得很有道理,但是…… 蔣委員乃辛:我不曉得在座有哪幾位委員見過科技會報的政委?有沒有見過? 主席:所以我們先來處理預算嘛…… 吳委員志揚:蔣委員講得很有道理,簡單講就是,誰決定預算分配,誰就要來列席,就是這麼簡單。如果科技部自己本身也是申請預算單位,他也是被審查的人,那我就覺得不是很適合。 主席:他們是共同審查的人,剛剛講的意思就是如此。 吳委員志揚:對啦!那對於其他也審查過去的部分,要誰來說明,可能還是需要政委。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想科技部和科技會報的職權,當然我們可以排專案報告來談,看是要用決議的方式,或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再來處理。不過,在預算方面,我想新政府對於國際科技重大預算有其想法,像是文化會報也是跨部會,我們也不可能在審預算時找人家來問,所以應該還是要由負責的單位做具體說明,如果我們願意接受,就接受,如果還是不清楚,當然我們可以凍結預算,所以我的意見是,我們可以凍結部分預算,請他們做進一步地說明。 其次,我在第9案中有提到人事費的問題,你們當然也有說明,你們說106年度的預算員額是270人,上年度是274人,在預算上你們又比上年度多了57萬元,所以我才會提出減列100萬元的建議,也就是說,雖然你們有針對員額減少的部分做說明,但相關預算又增加,為什麼會減少4人?為什麼減少4人後預算會增加?這有點奇怪,我還是覺得你們的說明不太清楚,是不是因為年資都增加了,因而所有的待遇也都調整嗎?請再進一步說明一下。 主席:請他們提供詳細的書面報告給張廖委員嗎? 張廖委員萬堅:我有要求減列。 主席:剛才有減也有凍了。 針對一般行政4億元多的預算項下,依柯委員志恩提案凍十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然後也包括「01」、「02」、「03」的凍結數,減列則按照剛才的討論來減列。 蔣委員乃辛:專案報告…… 吳委員思瑤:先書面報告來…… 蔣委員乃辛:專案報告! 主席:我們還會討論科發基金的部分,因此先以書面報告來回答您的問題,之後如果要安排專案報告,我會再來安排。 張廖委員萬堅:我建議先書面報告…… 主席:一般行政先書面報告,等一下審查科發基金,關於您要求有關九十幾億元旗艦計畫的部分,如果要安排專案報告,我也都沒有問題。 蔣委員乃辛:政委要來,拜託! 主席:一般行政凍十分之一,含「01」、「02」、「03」的凍結數,減列數則依剛才的討論數通過,並提出書面報告。 現在處理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第38案至第40案都是1億多元的總數部分,等一下再回頭處理。我們先處理細項部分,即01項下的第41案至第45案。 李委員麗芬:由於你們已經說明可以去進行,本席也凍得很少,只是希望督促你們將事情做好,所以提出書面報告就可以了。 陳主任宏宇:我們都有做這些事情,也跟衛福等單位都有來往。 主席:李委員麗芬的提案都OK。 吳委員思瑤:李委員麗芬的兩個提案,我都加入連署。 主席:李委員麗芬的提案,吳委員思瑤加入連署。 黃委員國書:針對本席所提的第43案,有關災害運用技術推動決策計畫的獎補助,現在只用在台北市嗎? 陳主任宏宇:不是。 黃委員國書:有關強降雨衝擊的計畫是什麼呢? 陳主任宏宇:為什麼短延時強降雨會寫到大台北地區?我們是配合氣象局在明年度會增設雷達,其實他們在北中南都有雷達。由於中南的環境評估可能會慢一點,但是前一陣子再問他們時,他們表示北中南會一起弄,因此北中南的短延時強降雨,我們也會一起做。 黃委員國書:包括台中嗎? 陳主任宏宇:有。 黃委員國書:之前都沒有針對台中做計畫。 陳主任宏宇:現在是做短延時強降雨,全世界都很強調這部分。 黃委員國書:明年會做台中嗎? 陳主任宏宇:會,絕對沒有問題。 黃委員國書:台中下水道的建置率遠遠落後台北及高雄,這與雨水下水道的建置率有沒有關連呢? 陳主任宏宇:沒有關係,一是工程,另一是評估的部分。 黃委員國書:明年一定會有台中嗎? 陳主任宏宇:沒有問題,將會有台中的短延時強降雨分析。 黃委員國書:那我支持這個預算。 柯委員志恩:這部分與國研院有關颱風防洪的相關計畫非常類似,本席會凍結的原因,就是希望你們可以做一個整合,以避免經費有重複編列之嫌。 陳主任宏宇:颱洪中心是做上游的研究,而國家災害防救中心是做下游的部分,比如中央應變中心是在處理所有的應變工作。我們會將颱洪中心及各學校的資料全部都加以整合在這裡,而颱洪中心所做是非常前瞻的研究工作,我們一定會將此落實在防災上。 楊部長弘敦:整合很重要,可是還是要分上中下游來做。 蔣委員乃辛:今年的預算比去年少,你們給我的答復是去年已經完成階段性任務,而今年增加的是協助政府推動防災科研計畫與政策建議等工作。現在有關行政院災害防災運用科技方案的第一期,請問是到什麼時候? 陳主任宏宇:第一期已經過了,現在在做第二期,也會涵蓋所有的部會,並由我們去整合各部會。 蔣委員乃辛:從哪一年到哪一年呢? 陳主任宏宇:104年到107年。 蔣委員乃辛:還剩下2年,第二期要做什麼?之後還會不會有第三期? 陳主任宏宇:應該會有。 蔣委員乃辛:我認為你們應該走在前面,不應該走在後面。第二期已經進行到第2年,也知道2年後就要結束了,在做完以後,如果後面還要再繼續,我們要做些什麼?怎麼做?防災一定要走在前面,沒有防災走在後面的嘛! 陳主任宏宇:我想跟委員報告,防災是一個救命的東西嘛! 蔣委員乃辛:對啊! 陳主任宏宇:我們都是滾動式的調整,而且我們這個應科方案,尤其是在科技部的主導之下,應科方案整合各部會,常常在滾動式地開會,而且也許到了第2年年底、第3年年初的時候,我們還會請各部會提出來。第2期的部分就是在第1期的期中時候就已經提出來了,所以我們就加以調整,然後請各部會循著某個方向去調整提出的議題,我想第3期大概也會如此,我想這個有一個方式,都是在期中的時候提出來,這部分跟委員報告一下。 蔣委員乃辛:主席,我想這樣子,防災的預算我們一定支持啦!可是對於防災的計畫,到底要做些什麼東西…… 主席:那我們酌凍? 蔣委員乃辛:現在第2年、第2期到底做些什麼東西,對不對?未來第3期可能會做些什麼東西,總要讓我們瞭解一下,好不好?所以我本來是要凍結3,000萬元,那我現在…… 主席:凍少一點啦! 黃委員國書:凍少一點。 蔣委員乃辛:凍少一點嘛!凍1,500萬元。 楊部長弘敦:它只有1億元呢! 蔣委員乃辛:1,500萬元才2個月的時間,你就提書面報告來啊! 主席:凍1,500萬元、提書面報告啦!好,OK。 蔣委員乃辛:對,書面報告。 黃委員國書:凍1,000萬元就好啦! 蔣委員乃辛:凍1,500萬元嘛! 主席:凍結1,500萬元、提書面報告。柯志恩委員的提案跟蔣乃辛委員提案一起。 蔣委員乃辛:柯志恩委員的提案是1,000萬元,我們兩個合在一起。 主席:好,兩個合在一起,凍1,500萬元、提書面報告。 接下來我們休息5分鐘,等一下再來處理第46案至第50案。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處理第46案至第50案,這是「02防災科技之落實與服務平台計畫」,包括「02-2多元災害情資協作應用及雲端運算」,這部分有張廖萬堅等、許智傑等、蔣乃辛等、蘇巧慧等、李麗芬等委員提案。 張廖委員萬堅:關於第46案,對於防災訊息的發送,其他的委員也有提案,我有問到現在整個雲端智慧通訊系統跟各縣市的連線狀況,但是你們的解釋裡面好像都沒有提到,只有講到你們資訊公開、歡迎大家下載等等這些,你們能不能再進一步說明?現在你們在開發這個我們都很贊成,問題是好像因為不同的機型或是系統,所以它的涵蓋率、能夠傳送到的範圍就有所不同,如果發生地震、發生災害了,真正能夠收到訊號的這個涵蓋率,你們有沒有統計的數字?到目前你們的研發不斷投入一些經費去建置,明年你們又編列這麼多的經費,過去大家在講的就是還會有一些收不到,譬如說那一次地震,在這邊的委員大概就是一半的人收到、一半的人沒收到,現在你們繼續研發這套系統,到底它的整個進程如何?現在3G跟4G的介面也在換,那3G、4G的涵蓋率怎麼樣? 吳委員思瑤:張廖萬堅委員是不是在問簡訊的那個部分? 主席:對啦! 吳委員思瑤:那我就一併提出,我的是第58案,上次我也質詢過,部長也回應說要再跟NCC談。我的提案是第58案,我不曉得為什麼項目不同。 主席:你們兩個的提案為什麼…… 吳委員思瑤:但是是同樣一件事。 主席:是同樣一件事,為什麼預算編在不一樣的地方? 吳委員思瑤:我不知道耶!我不曉得為什麼那個…… 主席:好,沒關係,一起談好了啦! 吳委員思瑤:好。你們回應給我的說法是,你們將在今年12月1日,也就是今天第35次中央災救會報,提送「核災告警訊息發布」的應用報告;所以之前已經都有拋給NCC嘛!對不對? 柯委員志恩:我們現在是討論到第50案嗎? 吳委員思瑤:對,但是同樣的事情,因為是跟張廖萬堅委員提案一樣的。 主席:沒關係,等一下預算處理時分開處理,因為是不同預算啦! 吳委員思瑤:這個是示警細胞廣播系統我跟張廖萬堅委員的意思一樣,就是趕快建置;上次質詢的時候,部長是告訴我明年的年中建置完成哦!現在處理預算了,promise is a promise,請你們講清楚是不是這個時間,因為你們今天要開什麼會報嘛!這個一定要講清楚,因為我是要求凍結的。 主席:請陳主任說明。 陳主任宏宇:我手中這個很清楚,也可以讓大家看到,其實行政院有規定各部會的資訊,我們國家災防中心負責中間的平台建置,這個工作項目很清楚,而手機端則是NCC,這個也OK。剛剛吳委員提到核災的部分,它必須通過行政院的准許,災防會報今天12月1日下午3點鐘原子能委員會已經送交行政院,今天要核定了,要它核定以後送到這個地方,然後…… 主席:就併入那個系統。 陳主任宏宇:就併入這個系統,沒有問題,今天已經有了,我也可以給你看。 吳委員思瑤:所以確定年中完成建置? 陳主任宏宇:年中完成建置的部分,上一次質詢的時候NCC代表有來,對吧? 吳委員思瑤:是。 陳主任宏宇:我這邊有印出上一次公報,NCC promise所有的事情…… 吳委員思瑤:promise什麼?會喔? 陳主任宏宇:它promise,我想行政院的防災政委也非常的辛苦,在協調各個部會,他們在協調上都有講到3G、4G的事情。我還要跟各位說明,NCC的說明是2G再也不用了,就是再也不給業者執照了,所以3G的部分,NCC會要求業者儘量去把它調整好。 大概4G的部分是1,600萬號手機,3G的部分大概是1,300萬號手機,目前是這樣。 主席:差不多啦! 吳委員思瑤:主席,我是要求小凍十分之一,反正你們會議紀錄出來給我們,書面報告就解凍,好不好? 主席:那等一下處理。 吳委員思瑤:我只是要確保,這件事我一定要講,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我這個提案最主要是,我們看到現在整個災害防治要引進雲端科技,然後大家一起在雲端協作嘛!目前我們看到你們後面的訓練,其實大概就是災防的相關訓練,它比較沒有針對使用者要做雲端協作時怎麼去進行的部分,因為這個業務其實是10個部會、32個單位聯合,有負責的人員,而這些人員在雲端科技協助部分的技術如何,我們是比較擔心的,所以我們會希望針對這些人去進行培訓,如果有培訓的話,我們就會解凍預算。 主席:請吳志揚委員發言。 吳委員志揚:剛剛張廖委員一講的時候我就想到,從第51案至第58案大概都是類似的案子,請問我們現在要怎麼辦? 主席:我們是處理到第50案啦!因為有一個…… 吳委員志揚:兩個完全是不一樣的科目哦! 主席:不一樣的預算哦! 吳委員志揚:不是含在哪裡哦! 主席:對,我知道。 吳委員志揚:那怎麼樣?我們要處理在哪裡? 主席:所以我現在分開處理。「02」就是第46案至第50案處理一次;「03」是在第51案至第58案處理一次。我不會把它混在一起處理,但是大家的意見都可以表示。 吳委員志揚:那我是「03」的部分,要現在講嗎?還是等一下再講? 主席:等一下好不好?我們等一下處理。蘇巧慧委員提案針對「02」部分。 蘇委員巧慧:我的是第49案,其實提這一案的基本概念,跟剛剛在講大觀園其實真的是一模一樣,就是「集中我們的錢用在最好的地方,然後不要分散,結果什麼東西都達不到效果」,概念是這樣。你們有做這個技術,然後整合及加值各單位的多元災害資料,然後分送給很多平台嘛!所以我的提案就是,是不是可以把各平台當中哪一個是比較有效果的整理出來?整理出來以後,其實不見得是每一個都公平地去用,這種公平不見得是真的公平啊!其實是找出流量大、好的,然後我們是不是可以重點式地就跟那個大平台合作?這是我的想法。一樣的是你們很認真地說明了以後,反而讓我們覺得這個回答好像…… 主席:不太一樣? 蘇委員巧慧:不太好吧!你只是告訴我「有跟這些平台合作、有這些瀏覽次數,所以我很棒、我很認真做」,這根本就沒有回答到我的提案重點啊!這樣子要讓我說不要照原提案凍結,這就有一點難處理耶! 主席:對於各位委員的意見,請陳主任來回答。 陳主任宏宇:我先回答李委員的問題…… 主席:等一下,先請蔣乃辛委員發言,他是第48案。 蔣委員乃辛:第48案就是關於「02」的部分,02的預算今年比去年的少,你們防災中心是的說明因為去年已經進行網站改版作業了,所以今年只是後續進行系統維護。難道你們做只要做這些東西就好了呀?對不對?照說防災科技中心發展預算應該增加才對,不應該是減少啊!難道我們防災的問題在減少嗎?只有越來越嚴重啊!對不對?極端的氣候、暖化、各方面的防災、地震、颱風、水災頻傳啊!所以防災的預算應該要增加,為什麼反而會減少?所以我覺得很奇怪。 第二,防災中心有沒有跟教育部做連繫?防災的觀念要從小學開始建立,大陸在小學的教學裡面就有,當颱風、地震、海嘯、天災地變的時候,我們要怎麼來處理?這個基本的應變老師不見得會知道,可是你們防災中心最知道,雖然你們只是資訊的傳達,可是至少應該把這些觀念讓教育部瞭解,然後在小學、國中的課程裡面讓他們去學習啊!這樣才能夠真正落實防災啊! 主席:好,現在請陳主任說明。 陳主任宏宇:我想先從李委員的提案開始。其實除了教育訓練以外,這2年我走遍了全臺灣20個縣市,相關資料有分送給各位委員,我想不只是落實中央跟地方,而且各位委員也許會覺得我去地方走以後,他們可能不理我,對吧?其實我們的資訊都有check各地方所使用的狀況,我手中這個是政府所使用的。 剛剛蘇委員也提到災害情資網的情形到底是怎麼樣,另外這份是我們跟Google在2013年簽約的部分,現在只要有颱風,一上Google所看到的災害情資,就是我們的災害情資。2013年簽約當年的瀏覽人數是130萬人次,這是它統計的,不是我們統計的,因為我們不會去做自己主觀的統計;今年到現在還沒有結束,已經有2,100萬人次瀏覽了,我想大家是使用我們的資料。 至於教育的部分,除了地方以外,我們雖然20個縣市全部拜訪完了,到目前為止,在全部20個縣市裡面,總共進行了80件教育訓練,進到了鄉鎮市層級,因為都是…… 李委員麗芬:等一下,我現在是在講雲端協作。 陳主任宏宇:對,雲的部分也是剛剛蘇委員提到的,剛剛有提到很多單位有很多的App、有很多的平台,行政院希望我們把各部會整合起來,我們是做整合的工作,所以你只要任何現在的手機連上災害情資網,剛剛蘇委員也提到了「Save Taiwan」,就是從我們這邊連結的。「Save Taiwan」是公路總局的,所以它只講公路的部分;水利署的App也是只講水利署相關的部分,而我們的災害情資網是各部會全部都放在我們這個地方。當然也有委員提到我們為什麼不發展App,對吧? 蘇委員巧慧:我沒有講這個。 陳主任宏宇:我是順便提到。我想這個部分我們會考慮,但是災害情資網部分,因為我們常常麻煩防災政委來整合各部會,當我們坐下來跟各部會討論的時候,因為我們常常在一起開會,各部會大致上到目前為止,都是以我們這個為主。以上是我簡單的說明。 蘇委員巧慧:我想請問一下,你現在這個資料提供給多少種平台?多少個平台?你剛剛有講Google Map,是Google嘛!對不對?Google很好嘛!那我就請問一個簡單的問題、簡單的數字:請問我們現在這個資訊中心的資料提供了多少間平台? 陳主任宏宇:超過10個 蘇委員巧慧:超過10個?那哪一個最好?Google吧? 陳主任宏宇:Google最好。 蘇委員巧慧:那最差的是哪一個? 陳主任宏宇:最差的…… 蘇委員巧慧:好啦!不要講名字出來。最好的剛剛說是一千多萬人次嘛!對不對? 陳主任宏宇:2,100萬人次。 蘇委員巧慧:2,100萬人次;那最低的呢?我們不要講名字,最低是多少? 陳主任宏宇:最低的我可能要查一下。 蘇委員巧慧:對!所以我的問題就在這裡嘛!我的提案其實根本就是在說最好的跟最差的會差很多,那我們有沒有要考慮、是不是把所有的都列出來,然後看看是不是還要跟這些平台合作?它的效益好不好?我在講的是這個,我沒有說你沒有做,我也沒有說你做得不好。 陳主任宏宇:我來回答一下,其實會有另外那些,也許是相關產業的部分。 蘇委員巧慧:那你就告訴我說「它雖然低但是它很重要」…… 陳主任宏宇:對。 蘇委員巧慧:不能廢棄,這樣我也可以接受。 陳主任宏宇:是。 蘇委員巧慧:但是顯然不是這樣的答案嘛!這樣文不對題嘛!對啊! 陳主任宏宇:是。譬如我們還有提供的華視、中視,他們的平台裡頭是用我們的資料,但是我大致上沒有辦法去瞭解它的收視率是高還是低。 主席:沒關係啦!請主任你再去好好檢討一下,把這個資料給蘇委員。 蘇委員巧慧:部長這樣能夠理解我的問題嗎? 主席: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我們現在是在雲端協作,希望各個相關單位都能夠一起進來協助,我現在只是說我們是不是可以去瞭解一下,目前有關的單位有多少人有進來使用?有一起來貢獻相關資料?還是有些單位是因為可能比較不知道怎麼做,所以沒有在使用這些? 陳主任宏宇:我大概可以…… 李委員麗芬:所以就是請你們去評估,如果有需要訓練的話就給他們訓練,其實我的想法就是這麼單純。 陳主任宏宇:政府單位的部分。10個部會、32個單位全部在這們這個地方,而且…… 李委員麗芬:都在裡面,都有在協助? 陳主任宏宇:而且是定期開會,這個跑不掉啦!因為行政院災防辦負責整合這個部分,所以這個沒有問題。 李委員麗芬:沒有問題?所以他們在技術上面都可以用這些雲端、都有產出? 陳主任宏宇:他們一定看,因為我們一定會check它的東西,而且每一次開會一定會問他們有什麼問題,這個大概都有會議紀錄。 李委員麗芬:OK、瞭解。 主席:好,這個預算是不是可以請求大家照列還是…… 蔣委員乃辛:我的提案部分他們沒有回答。 主席:蔣委員的部分你有沒有…… 蔣委員乃辛:教育方面的…… 主席:防災、災防教材…… 陳主任宏宇:教育部也是在我們應科方案裡頭,所以我們有跟它提到這些。 主席:「02」啦! 蘇委員巧慧:可不可要求直到有文對題的答案出來、交個報告? 主席:那我們酌凍100萬元,好不好?叫他們提書面報告啦! 蘇委員巧慧:好啦!就是文對題的答案就好了。 主席:要文對題,不要文不對題啦! 陳主任宏宇:好,提書面報告,謝謝。 主席:「02」的部分凍結100萬元,請提書面報告。 蔣委員乃辛:我的問題還沒有…… 主席:蔣委員的問題請趕快回答。 蔣委員乃辛:那就凍結2,000萬元啦! 主席:不要啦!這一點錢而已。 陳主任宏宇:應科方案裡頭我們也有麻煩教育部,因為我們有把教育部分的訊息pass給教育部,因為它是執行單位,拜託它針對這些相關的教育部分應該要好好推行。至於委員講到國小、國中、高中如何去推行,我們下一次會針對這個部分好好跟他們講如何落實。 蔣委員乃辛:你過去有沒有跟他們講過? 陳主任宏宇:有啊!過去有,這個有啊! 蔣委員乃辛:什麼時候講? 陳主任宏宇:所以他們現在地震時都有在做這整個防護,而且都有確實在演練。 蔣委員乃辛:其他天災部分有沒有在教育? 陳主任宏宇:淹水的疏散及避難也有啊! 蔣委員乃辛:你把這個資料給我。 陳主任宏宇:好。 主席:資料給蔣乃辛委員啦!這三年的資料好不好?這三年你跟教育部的…… 陳主任宏宇:這兩年啦!因為我們才剛成立兩年嘛! 主席:行政法人成立兩年,那就提供兩年的資料。 蔣委員乃辛:把這兩年跟教育部的資料給我,這兩天就給我。 主席:好,那就這樣子好不好?蔣委員,這兩年的…… 蔣委員乃辛:禮拜一給我。 主席:請你們針對這兩年與教育部在有關災防教材研議及所有災防在各級校園的落實情況,下禮拜一之前提供具體書面報告給蔣委員。 「02」項下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 接下來處理「03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包含剛才大家很關心的細胞廣播系統,第51案至第58案一併處理。 請吳志揚委員發言。 吳委員志揚:大家的提案都有點像,有關災難的通知,之前大部分都是用地震來測試,請問還沒有其他災種?這個滿重要的。日本地震有個很重要的警示系統是海嘯,還有剛剛有提到核災部分。本席提案主要是因為我很關心這個問題,你們上次有解釋過,從你們這裡出去的時間很短,剩下的問題是電信業者的問題、是NCC的問題,但是我認為對於防災來說,科技還是很重要的,而通訊科技應該也包含在科技部的範圍之內,不管是在防災會報或科技會報中,我希望科技部把這個技術從頭到尾整合起來,不要只把某一端通知好就算完了,如果中央氣象局探知災害的技術不夠好,科技部也應該給予指導。現在看起來是中央氣象局把相關災訊傳給你們,你們則在最快時間內傳送到所有電信業者的機房,但是根據本席所瞭解,臺灣電信業者為了省錢,很不願意去改相關軟體,過去都買現成軟體來使用,現在自己要開發的話,會有成本上的考量,以致於最末這一端良莠不齊,我覺得這個部分也是一種技術,我希望科技部作為科技整合者,把這三段弄好。 主席,這部分的處理方式是不就跟剛剛那部分很像? 主席:對,很像。 吳委員志揚:我希望科技部能把這三個階段都整合好。 另外,我順便利用這個機會向各位報告,對於大家關心的防災,本席有提出全民防救災教育法,很早就送進內政委員會。據了解,在內政委員會的預算審查完畢後就會排審,12月9日會舉行公聽會,希望所有關心的委員同仁能來給予指教。 主席:其他委員對於細胞廣播系統有沒有意見? 黃委員國書:所有委員提案就屬我的提案最友善,凍結100萬元。目前災害的範圍與類型有非常多種,最傳統的就是颱風、地震、土石流,這些都有嗎?聽說土石流比地震還準。 主席:農委會水保局有這個。 黃委員國書:現在中部地區的空污PM2.5算不算災害? 主席:算。 黃委員國書:如果你們覺得算,而且也應該做的話,我就幫忙你們,凍結100萬元,如果你們認為空污不要做,那就看其他委員最多是凍結多少…… 主席:凍100萬元就好。 黃委員國書:好,那請你們想辦法針對空污部分去研議,看看有沒有改善的可能。其實在短期內,臺灣對於PM2.5 是沒有改善的可能,幾年內都不可能啦! 主席:主任,我們上次去你們那邊考察時,本席就有提到這個問題,因為中南部地區的PM2.5 很嚴重,現在警示值都在各級學校,一般民眾要上環保署或相關網站才能看到,我希望能整合到你們的災防系統,讓一般民眾很容易就google得到,也能很容易就接收到相關訊息。 陳主任宏宇:對於黃委員的第一個問題,所有土石流、山崩都有…… 黃委員國書:我知道你們厲害啦! 陳主任宏宇:沒有,還好。 關於空污部分,我有跟環保署李署長聯絡過,這個在災害情資網都有,但是要列入細胞廣報平台,必須經過行政院核定…… 主席:那個你們去研議啦! 陳主任宏宇:好,我們來研議。 黃委員國書:你們去研議,如果你今天說這個不能做,那麼對不起,就不是凍結100萬元了,還要再多一個0了! 主席:你們去研議。 黃委員國書:因為PM2.5在短期的幾年內大概沒有解決的可能,這幾年內,至少要讓民眾能接收到資訊,包括今天有沒有紫爆,請你們去研議,好不好? 主席:現在你們打算將Google系統整合進來,剛剛黃委員提到的是希望也能將其納入示警廣播系統中,請你們去向行政院提出研議計畫。 黃委員國書:你們能不能提供書面報告給本席? 陳主任宏宇:可以。 黃委員國書:好,本席具體建議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動支。 主席:「03」部分請各位委員支持,有關第51案至第58案,因為大家都很關心,而且系統的建置很重要,我們是不是酌予凍結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請針對每位委員的問題「文對題」的具體回答。 現在回頭處理第38案至第40案,就是「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的整體預算,剛才「01」、「02」及「03」已分別凍結了,就如剛才處理的凍結數,好嗎?如果大家沒有異議,就這樣處理。 吳委員志揚:這個跟剛剛那個比較沒有關係。蔡英文總統提到的南向政策時曾表示,希望臺灣的防災科技可以研究出來並對外輸出,但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的幾個發展計畫好像都沒提到這個部分。既然總統有提到這個部分,而且是南向政策,說實在的,不管是不是南向政策,如果能將這個科技研發整合出來,全世界都會按「讚」,我們也可以向全世界輸出,但是他們對於這一塊卻都沒有著墨。 主席:好,請行政單位提出書面報告時,也針對吳志揚委員的疑問具體說明。 陳主任宏宇:吳委員提到兩項計畫,一個是技術研發,另一個是服務平台。當然,我們所列出來的都是以中央與地方為主,但剛剛委員提到亞洲防災平台部分…… 主席:主任,亞洲系統如果可以對外輸出,不管是東南亞國家還是其他國家,這都是世界首屈一指、會讓人按讚的技術。 吳委員志揚:亞洲這個事情誰做? 主席:你們是不是提供書面資料給吳志揚委員。 楊部長弘敦:我們的新南向有包括這個。 吳委員志揚:先簡單說明,之後再提供書面資料。這個部分由誰來做? 陳主任宏宇:自然司。 吳司長俊傑:向委員報告,針對與菲律賓、越南等南海周邊國家受到颱風、火山、地震、海嘯影響的區域,我們有非常好的國際合作一直在進展中,跟他們也設置很多觀測網,包括地震偵測,這些設施對於我們推展防災的量能…… 吳委員志揚:我知道,你們那些是小東西啦!提出書面報告過來! 主席:你們提交委員會的書面報告也要包含吳志揚委員所關心的新南向問題。 報告委員會,第2目處理完畢。 現在處理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柯志恩委員所提第59案是第3目的總體預算,我們稍後處理 現在先處理本席所提第60案「01晶片設計實作計畫」部分,本席提案凍結2,000萬元。 王院長永和:一般3D列印只是打個立體結構,晶片中心所要做的是在這個立體結構來佈線、打件,本身就具有電子功能,所以基本上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東西,我們是在原來3D列印之上再給予附加價值,這是滿好的東西。 主席:好,那就凍結2,000萬元,請你們提出書面報告就好,但是要具體一點。 王院長永和:不要凍結啦! 主席:這項計畫的預算4億多元,本席才凍結2,000萬元而已,而且只要求你們提書面報告! 王院長永和:好。 主席:「01晶片設計實作計畫」凍結2,000萬元,提書面報告。 第61案到第63案是「02儀器科技發展計畫」;第64案是「02-4生醫科技研發環境建置」,一併處理。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本席提案凍結1億元,今年預算與去年相較是大幅度減少,這樣是不是會影響到相關技術發展與研究?生醫科學研究團隊輔導成果如何?生醫科技研發環境建置成果與績效、指標如何訂定?他們的說明只告訴我「因此『生醫科技研發環境建置計畫』係依據此需求訂定績效指標」,這樣等於沒有回應啊!這樣的說明誰看得懂啊! 主席:請具體回應蔣委員。 蔣委員乃辛:我質疑生醫科技研發環境建置成果與績效、指標如何訂定?他們說是依據研發環境建置計畫來訂定指標,但環境建置計畫是什麼?不知道!你們的指標是什麼?也不知道!這樣我能給你們預算嗎?不能嘛!你看,院長都點頭了! 陳代理主任峰志:有關預算減列部分,主要是因為「生技整合及育成能量提升計畫」106年度預算較105年度減列9,100萬元,主要是因為已經完成階段性任務;另外也配合政府旗艦計畫,那時候調整預算也減列1,100萬元左右,所以整體來說,較前一年度減列1億0,200萬元,但是最大項是階段性任務完成,所以並不會影響後續的研發與任務執行、服務推廣。 至於團隊輔導計畫部分,我們成效都還是在於協助學界、新創事業能夠產業化,主要的績效指標在於團隊輔導的案件數及新創公司的成立,這些指標其實是配合「生醫科技研發環境建置計畫」二者一起整體推動的,所以績效指標,這二個是互相的,從100年開始,推動生醫園區一些研發環境建置的整個過程中,科技部與國研院一直有諮詢專家的輔導,讓我們把這些績效指標建立起來。 蔣委員乃辛:績效指標到底是什麼? 陳代理主任峰志:主要是輔導團隊案件數還有新創事業…… 蔣委員乃辛:新創事業有多少件?新創有多少家?你們要有指標數字出來啊!你沒有把數字給我啊! 陳代理主任峰志:105年是19個輔導團隊………… 主席:你沒有針對委員的問題給予答案啦! 蔣委員乃辛:你們沒有給我當時所訂定的指標啊!例如你們106年所訂定的指標是多少,等到106年決算時,我就要檢視你們有沒有達到指標,你們105年訂定的指標是什麼?現在有沒有達到?我們總要看你們的績效嘛!才能決定要不要給你預算。但你現在還是說依照環境建置計畫來訂定績效指標,但績效指標到底是什麼?不知道啊!你一定要給我相關數據,我才知道你們在105年到底做了多少,雖然你說階段性任務完成了,可是目標有沒有達成?這個部分一定要有相關數據。 主席:請蘇巧慧委員發言。 蘇委員巧慧:本席所提的是第63案,是因為國實院「儀器科技發展計畫」中「前瞻光機電系統研發」較前年增加1,850萬元,但是為什麼增加呢?而且已經是這個計畫的最後一年了,最後一年還要增加這麼多預算,效果到底如何?我們想知道,最後一年的計畫還需要比前一年度更多經費,能達到的效果是什麼? 陳代理主任峰志:這個分項之下還有其他子項,有部分子項退場,也有部分子項配合國研院科技部偵測額度計畫「推動智慧製造關鍵技術」…… 蘇委員巧慧:請問你現在的說明是不是跟你們提供給本席的書面說明一樣? 陳代理主任峰志:是。 蘇委員巧慧:那就不用花時間再唸一遍了! 陳代理主任峰志:以數字來講,有一部分減了…… 蘇委員巧慧:其實我有看你們的說明,這次的書面說明還算「文對題」,也看得出來你們有把成果提出來,我可以了解這個計畫不只對科技研發本身有用,甚至對產學合作、教學部分也有相當大的助益。你們的情況是有些子計畫停了,但有些子計畫是新增的,所以需要這筆經費就對了。 陳代理主任峰志:是的,謝謝。 蘇委員巧慧:好,我希望能有更多資料能送到本席辦公室,因為關於產學合作部分,就算不是預算相關部分,但是未來在政策上我們也會監督,不過因為你的說明很清楚,我就不堅持我的提案。謝謝。 主席: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吳委員思瑤:本席的提案是第64案,有關於你們生醫科技研發環境建置,本席建議小凍十分之一,理由說明都在提案中,其實你們常年被審計決算提出的問題就是對於生技產業聚落配套措施是否足夠、分配是否均勻,過度集中卻仍無有效培植具備自主研發技術的公司團體。你們對於本席提案所提出的書面說明,也肯認你們很努力去做,但生醫產業確實還有精進空間,雖然近年有所起色。我也提供一個訊息給你們,你們現在成立很多生技園區,其實台北市本席選區的士林北投科技園區,雖然由市政府主管,但其中一個產業別也是生技,因為士林北投區有振興、榮總、陽明、新光等非常強的醫療支持,你們未來執行時是否能予以扶植?雖然台北市的方案才剛開始,但是也很需要你們在前端給予一些幫助,包括他們現在要招資、媒合一些headquarter進來,這個部分我請你們給我一個正面肯認,你們願意來協助台北市政府,因為這就是國家的重要產業─生技醫藥,所以我提案凍結十分之一,請你們針對如何協力台北市政府這個部分,給我一份書面報告就可以。我是拋出新的建議,因為就在北臺灣。 陳代理主任峰志:是,謝謝委員,其實我們的想法跟委員是一樣的。 吳委員思瑤:那就請你們全力協助市政府去進行。 本席提案凍結十分之一,看到你們的書面資料再予以解凍。謝謝。 陳代理主任峰志:是,謝謝。 主席:我是不是可以請求各位委員支持「02儀器科技發展計畫」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 吳委員思瑤:我要凍結的是「02-4生醫科技研發環境建置」,所以只凍結1,000多萬元。 主席:蔣委員,我剛剛說的是「02儀器科技發展計畫」4億多元凍結十分之一,所以是4,000多萬元,你還搖頭! 吳委員思瑤:好啦!包含我要凍結的1,000多萬元。 蔣委員乃辛:吳思瑤委員要凍結的是「02-4」的部分。 主席:我剛剛宣布的是「02」全部凍結十分之一,包含吳思瑤委員要凍結的1,000多萬元。 蔣委員乃辛:把那個零頭刪掉好了!把98萬多元刪掉就好了。 主席:不要刪啦!這都是發展計畫。 蔣委員乃辛:4億多元的經費,98萬元都不能刪? 主席:沒有說不能刪啦! 蔣委員乃辛:績效指標也不給我。 王院長永和:委員,在這裡。 蔣委員乃辛:你現在才要給我有什麼用,但之前對本席提案的書面說明卻沒有相關資料! 陳代理主任峰志:這是預算書裡面…… 蔣委員乃辛:你的意思是我沒有看預算書就直接提案嗎?預算書我都有看啊! 主席:你們沒有針對委員的問題提出說明啦! 蔣委員乃辛:預算書我都有看啊!你們預算書上怎麼寫的?你們達成的目標多少?你們績效指標多少?106年度的績效指標是什麼?4億多元經費才刪98萬元耶! 主席:凍結十分之一就已經凍結4,000多萬元了。他們沒有針對你的問題來回答,這是他們的錯…… 蔣委員乃辛:如果98萬元不能刪,那8萬8,000元可以刪吧? 吳委員思瑤:好。 主席:好,「02儀器科技發展計畫」就刪減8萬8,000元,這是要給你們一個警惕,對於委員提案的問題,請你們看清楚,並且要針對問題來說明,不要文不對題。 「02儀器科技發展計畫」刪減8萬8,000元,科目自行調整,並凍結十分之一(含吳思瑤委員所提「02-4生醫科技研發環境建置」1,376萬元),提書面報告。 蔣委員乃辛:我已經打了很大折扣了! 主席:我知道,你已經很nice了,謝謝,不過要給他們一個警惕是真的。 接下來處理第65案到第69案「03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 請吳志揚委員發言。 吳委員志揚:本席的提案是針對「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之「計算設施維護與資訊服務」,國網原本設計的服務是提供產學界使用,但根據資料顯示,幾乎都是學界在使用,對產業幫助不大,例如以PByte來說,企業才使用0.003PByte,學界的使用達到8PByte,差了200多倍,我覺得這樣很不平衡。事實上,你們應該知道哪些產業需要用到這樣這種高效能電腦,臺灣在資訊科技上應該要走在前面、要加強,現在有很多big data、高速computing這種東西,你們應該讓各行各業都能充分利用你們的能量,請問現在產能是多少?有沒有20%?你們的計算能量應該還有很多空間吧? 謝主任錫:報告委員,現在都滿了。 吳委員志揚:都被學術用完了? 謝主任錫:都滿了。 吳委員志揚:請問有沒有一些大學自己也在建置這些所謂的超高速電腦? 謝主任錫:目前來講只有台大有,其他學校都沒有,那個要花很多錢,所以都是用我們的。 吳委員志揚:所以各學校需要的研究都還是要來你們這邊? 謝主任錫:集中建置。 吳委員志揚:會不會因為這樣導致產業的機會就沒有了? 謝主任錫:不是,我們都很歡迎產業來使用。 吳委員志揚:你可以一開始就設定學界,這沒有關係,但既然你們計畫名稱是產學,結果產業方面用不到1%,名實不符! 謝主任錫:其實我們很歡迎產業來使用,不過因為產業資料很敏感,他們不太願意把公司內部資料往外移,所以就比較少來使用。如果他們願意使用我們的設施來儲存、計算的話,我們會全力以赴,像台積電…… 吳委員志揚:他們使用時的security、priority等這些policy,你們應該要把它弄好,讓他們…… 謝主任錫:我們會弄好,但他們還是不放心。 吳委員志揚:還是你們可以做一些隔間、防火牆…… 謝主任錫:相關的安全措施我們都有做。 吳委員志揚:那他們為什麼還會擔心這種事情呢? 謝主任錫:因為這牽涉到他們公司營業的內幕。 吳委員志揚:如果這樣,臺灣要發展大型big data就很困難了,你們有這個能力,他們卻不敢委託,但他們自己又沒錢建置,最後只好放棄,那臺灣在這一波的資訊革命就會占下風,這是我的看法,不知道其他委員有沒有類似的看法?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我的案子與剛剛吳委員的意見其實很接近,都是希望讓產業、學界可以多多使用國家最好的機器。我有看到國網中心提出的說明,方向我是認可、同意的,現在我想知道的是說明中「滿足客戶需求,故並無資源不均之情事」,剛剛吳委員質疑的是到底有多少人來使用?而你對於本席提案的說明表示是有很多人來使用,針對剛剛吳委員的質疑則表示企業不來使用是因為他們自己想保密,好吧!那我們就讓數字說話,讓真實狀況說話。第一,到底有多少人來使用?以一年為統計基礎,去年度、今年度各有多少人來使用?第二,坦白說,民意代表當然是接獲民間反映認為你們的服務不夠友善,我們才會知道這個情況並向你們提出反映,希望政府能針對這個情況去檢討是否如你們所說的真的這麼友善。所以第一,本席希望你們提供相關資料,第二,如果我們又接觸到這樣的案件時,院長、主任要怎麼處理?你們預期會有這樣的狀況嗎?我還是覺得,對於這個部分,科技部其實都是基於零基預算的概念,都有認真去編列,所以我不主張減列太多,我的提案是採取凍結方式。以上。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剛剛談到資安問題,請問國網中心現在有沒有遇到過駭客?有沒有被人植入惡意程式?一年有多少件?你們又擋掉了多少件? 主席:請陳委員學聖發言,之後再請行政單位一併說明。 蔣委員乃辛:我還沒有問完,只是先詢問他們相關數據。 陳委員學聖:對於國網中心,我要給予高度肯定,這幾年來他們不是只有服務政府部門,還有學術界,另外,對於電影界特效部分,也給予很多幫忙,我很謝謝國網中心。 另外,我在此提出呼籲,現在台中還有幾個地方要成立動漫園區,希望當地政府或中央科技部不要再補助任何預算去買超級電腦,一定要跟國網中心結合,用國網中心現有的經驗,發展成一個可以支援各地方的基地,這是我對國網中心的期許。 主席:我們上次有去考察國網中心,裡面有個區塊,就是影視數位部分。 請國網中心說明。 謝主任錫:有關資安部分,國網中心因為有網路,我們對於資安有很多投資,而且也很有經驗。對於資安,我們的SOP是防護、誘捕、通報、應變四個階段。在防護部分,就是買一些防火牆、入侵設備…… 蔣委員乃辛:你只要告訴我,一年你們被惡意程式攻擊的有多少個案件? 謝主任錫:每個月超過1萬次,我們現在已經蒐集到1,350萬次的惡意程式。 楊部長弘敦:委員問的是你們有沒有被駭? 謝主任錫:有,蒐集這麼多就是…… 蔣委員乃辛:一天有1萬次? 謝主任錫:蒐集到的惡意程式…… 蔣委員乃辛:駭到你們這裡的? 謝主任錫:我們都擋住了…… 主席:不是啦!你說的是你們蒐集到資料數啦! 蔣委員乃辛:是指準備要駭進去了,但被你們擋掉了? 謝主任錫:對,被我們擋掉了。 蔣委員乃辛:如果一天有1萬多件,那一年就有4、500萬件? 謝主任錫:對,沒錯。 蔣委員乃辛:都被你們擋掉了? 謝主任錫:對。 蔣委員乃辛:沒有一件駭入嗎? 謝主任錫:太少了,因為我們很有經驗。 蔣委員乃辛:所以還是有駭進去過嘛! 謝主任錫:駭進去後我們會依照標準程序去通報,這就跟小偷一樣,如果東西…… 蔣委員乃辛:還是會被偷到? 謝主任錫:對,這很難避免,有些是利用社群、email的方式,我們很難保證百分之一百沒有被駭進去,但是99%以上都被我們擋掉了。 蔣委員乃辛:好,你先回應其他委員的問題,之後我再來詢問其他問題。 謝主任錫:非常感謝陳委員對我們的肯定…… 主席:大家都很肯定啦!你講一講數位特效的成果啦! 謝主任錫:我們為了要趕快服務業界,所以我們向政府爭取Peta經費,我們明年開始要建置,原本規劃是後年才會提供服務,現在我們將其拉前到明年年底就提供服務。這個Peta是國家重要的基礎建設,有了這個基礎建設,才能去推動目前政府所要推動的算圖、生醫、精準醫療等,等到Peta起來的話,相信產業界,尤其算圖這一塊的問題就全部都解決了,因為我們有足夠的量能應付他們。 楊部長弘敦:剛才吳委員有提到業界服務量很少的問題。 主席:業界的績效啦! 吳委員志揚:要做動畫要AR、VR,人家算半年,你們是算一天就算好了,為什麼不讓大家使用? 謝主任錫:我們現在就已經有用了,剛剛談的是另一種公司的,不是這種算圖的,算圖的部分都有在服務了。 陳委員學聖:我最後補充一點,現在國網中心在支援業界、電影界的,大部分是憑藉你們那批工程人員的熱情,可是你們沒有制度,做的好領這份薪水,做不好也是領這份薪水,所以完全憑藉熱情。我希望你們不要像動物實驗中心一樣,想大又不敢大,就做成不大不小的,你們若要發展成一個產業,就要先想好,因為你們要從支援學界到支援政府、產業界,你們也可以變成一個事業,但是要怎麼給人員好的體制,不要讓他們只憑熱情,長遠一定要有個想法在,謝謝。 謝主任錫:好,謝謝。 蔣委員乃辛:你們如何與產業界結合、橋接的問題,是我們每年在委員會審查預算時都會提出的問題,這是你們要去加強的,我在預算提案中也有提到這個部分,但是你們的說明只有幾行字而已!你們的期待目標是什麼?你們的說明提到「以推廣並橋接產學需求,期達成大院之期待目標」,請問立法院的期待目標是什麼? 謝主任錫:把整個產業帶起來。 蔣委員乃辛:哪有一句話就講完的?本席認為你們提供的說明應該要詳細一點、具體一點,不要像寫作文一樣天馬行空,好像寫完後我們就會同意把預算給你們。對於你們的預算,我們絕對支持,但是對於我們提出的問題,也希望你們能具體回應。就像我這個提案中有問到你們在資通訊安全的人才培育上有何規劃?但你們也沒有具體回應人才培育計畫如何、106年要執行哪些人才培育計畫,都沒有!你只是說過去做了什麼東西,沒有講未來要做什麼,你自己看看你們提供的說明,對於你們提供的說明,我們都會看的! 主席:好,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很榮幸跟陳學聖委員的意見這麼一致,都覺得國網中心很重要。對於國網中心,我不堅持我的提案,但是我會追蹤這一年度的成果。既然有這麼多的業界人士,到時候就來看看大家對於新狀況,不管是機器或態度是否真能符合業界的期待,明年再來討論,認真審查,謝謝。 主席:有關國網中心的預算,有很多委員提案刪減或凍結,但也有像陳委員這樣表示支持的,大家是不是折衷一下,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但是請具體回答國網中心的大數據能力與超級電腦設備如何與產業做個結合,未來要怎麼提高自籌率,把這個東西變成你們賺錢的產業之一。 蘇委員巧慧:是否也能提供現在已經完成的狀況,讓我們作為明年審查的基準。 主席:好,請你們要把報告寫清楚。 這個部分的預算就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 謝主任錫:好,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處理「04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第70案至第75案一併處理。 吳委員思瑤:有關於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大家都很關心,我的提案是針對國研院地震工程研究中心有關於協助教育部建置校園地震預警制度,依據本院預算中心的資料顯示,到目前為止的完成率只有10%,甚至很多風險較高的國中小都還沒有建置,請問你們是怎麼分配建置的優先順序?為什麼建置這麼久才只有這樣的成效? 你們是有針對本席的提案予以說明,但本席覺得好巧喔,有關本席的提案,例如剛剛有關災害示警的訊息部分,剛好今天審查預算,今天下午就會召開會議,而現在處理的這個校舍耐震評估補強部分,我提出了這個案子,你們也很剛好的在今年底就會完成了,我覺得你們應該要具體講清楚,不要為了拿到預算而這樣,我們一直很支持你們去做這個預警制度,可以說明一下現在完成建置率是多少?你們的未來計畫又是如何?對於這個部分,我個人提案是要凍結十分之一。 張主任國鎮:謝謝吳委員的問題,其實很多委員也有類似的疑問。在預警系統方面,主要的經費編列是在教育部,科技部國震中心只是協助他們,因為我們是發展技術。在很多委員提出關心之後,教育部目前已經將今年經費增加3,000萬元,明年是5,000萬元,最後107年會把2億元統統編列進去,我們預計會在107年上半年全部完成。 吳委員思瑤:所以答案很清楚,現在要給預算,你們白紙黑字的說明是「107年上半年可以完成全面建置作業」,換言之是百分之百喔! 張主任國鎮:對,107年上半年會百分之百。 吳委員思瑤:預計106年完成43%,到107年上半年就能完成百分之百,這個你要講清楚喔! 張主任國鎮:是,沒有錯。 吳委員思瑤:106年底才能完成43%,但是多個半年就能全面建置完成? 主席:因為到那時所有經費都給他們了。 張主任國鎮:所有的SOP都是一樣的。 吳委員思瑤:好,能建置完成就可以。這部分就看大家的意見。 主席:請張廖萬堅委員發言,這是他最關心的議題。 張廖委員萬堅:因為我從三月就開始質詢這個問題,也在持續追蹤,當時教育部表示明年底完成,後來我質詢科技部時,科技部也表示明年底要全部完成,我當時就提出相關數據質疑完成率這麼低,要如何處理?你們的回答是今年度會編列預算,但我一查卻發現今年度的預算沒有,後來我打電話詢問國教署,國教署表示科技部沒有跟他們說,所以我說你們藐視立法院的決議。當時媒體也都報導關於校園的地震預警系統,3,444所學校於明年底要全數完成,這要怎麼辦?後來國教署署長表示,剛好有增加預算,原本是想找地方縣市政府對編,但是根據瞭解,沒有縣市政府要編列這筆經費,後來國教署全部吸收,但是要延半年,於107年上半年會多編列2億元來全部建置完成,這是我所知道的情況。 今天有這麼多同仁關心這個議題,也認為這項技術很好,其實這部分你們也有技轉,聽說中興保全有向你們購買這項技術。除了校園之外,李麗芬委員也提到有些社福機構,請問是否能爭取其他相關單位,例如內政部及其他相關單位應該提供協助,因為他們屬於弱勢與公益部分…… 主席:包括社福團體、醫院。 吳委員思瑤:還包括文化、文資。 張主任國鎮:我們會努力去做跨部會的協調。 主席:要去做跨部會的協調,對於各委員的提案,拜託,這真的很重要,我剛剛提到,社福、醫療、文資等部分,對國家來說是非常重要的點,可以把你們的技術移轉到這些場所。 張廖委員萬堅:這部分的預算是用教育部的,所以我提議凍結50萬元,請他們把進度趕上來,提書面報告。 吳委員思瑤:好,我同意。 主席:地震預警系統很重要,地震中心也做了很多事情,希望大家在預算上能給予支持,但是為了給他們前進的力量,就凍結50萬元…… 蔣委員乃辛:我的問題還沒有回答! 主席:針對蔣委員的問題,你們趕快回答。 張主任國鎮:第二實驗室會在明年1月完工,使用執照已經拿到了,目前就是在裝設備,設備完工日是訂在1月下旬。明年8月我們會開個國際研討會,會對國際開放,這是我們第二實驗室目前的進度。 蔣委員乃辛:你們的說明要寫清楚,應該直接讓我們知道明年1月會完成,我們看了就知道! 張主任國鎮:以後我們的預算還是需要委員的支持,未來的近斷層研究是很重要的研究。 主席:「04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酌凍50萬元,提書面報告,請針對各位委員的問題具體回答。 接下來處理「05奈米元件研究與技術人才培育服務計畫」,第76案與第77案一併處理。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我覺得這個政策應該要檢討了,特別是針對半導體產業,半導體過去是臺灣非常重要的主流產業,政府政策資源非常非常多,包括租稅優惠等等。這個計畫要做什麼?這部分的預算高達4億多元,這個計畫是要幫忙各相關半導體廠商訓練人才,這個計畫是要跨微電子、物理、化學、光電、微機電、機械等非傳統電子電機領域實作學習的學程,或是這些畢業的學生要進入職場時,我們提供這樣的平台幫他們做訓練。 你們的預算說明中也有提到,是為了降低跨領域技術溝通平台的障礙,這個沒有問題,但接下來「減少產業內部訓練時間」,我覺得這個概念有問題,因為要編列國內科研經費是不容易的,結果你們把這些經費用來幫助半導體產業訓練人才,我覺得這樣就有點問題了。等於是科技部幫忙半導體產業,把他們訓練人才的內部成本外部化了,我覺得這是有討論的空間。 再來,臺灣未來新趨勢產業非常多,如果可以這樣幫忙訓練半導體產業人才的話,中部地區要發展智慧機械,就請科技部也來幫我們弄啊! 楊部長弘敦:也有。 黃委員國書:預算多少? 楊部長弘敦:旗艦計畫裡也有這個計畫,中科有。 黃委員國書:旗艦計畫的歸旗艦計畫,跟這個不一樣!這個4億多元的經費就只做一件事,那就是幫忙產商降低或減少其訓練成本,我有這樣的疑慮,這是從預算及你們的說明中「減少產業內部訓練時間」得到這樣的感受,因此我提案針對這筆預算減列1億元,坦白講,對於這筆預算,我建議的減列金額非常多,希望你們重新去檢討。這筆預算已經行之幾年了,而半導體產業也碰到瓶頸了,這個模式是不是最好的模式?這些都要重新檢討。本席提案是減列1億元、凍結2億元,你們先說明看看。 針對這個預算,我們召委也有提案。 主席:我沒有你那麼專業啦!我只有稍微酌凍而已。 請行政單位說明。 葉主任文冠:報告委員,我們並沒有幫業界作任何訓練,我們最主要是幫學界,學界…… 黃委員國書:你這筆獎補助是撥到哪裡去? 葉主任文冠:設備的維護與…… 黃委員國書:本席針對的是獎補助耶! 王院長永和;全部都在我們內部,一毛前都沒有出去。 黃委員國書:都沒有出去? 王院長永和:委員,所有經費都在我們中心裡,並沒有把這些錢拿到外面去。 黃委員國書:哪些廠商使用? 王院長永和:也沒有廠商…… 黃委員國書:怎麼會沒有?你們自己就寫…… 王院長永和:廠商跟我們一起合作開發相關技術,他們與我們合作的時候還要付出一些費用。 黃委員國書:我現在沒有敵視廠商的意思,當然也希望這能為廠商所用,但是這個計畫在整個支出形式上就是幫這些廠商訓練員工,我覺得這樣有問題。 主席:你們趕快解釋。 葉主任文冠:現在所有服務對象都是學生,他們在還沒畢業之前、在做學術的研究之前,都在我們那裡進行實作,以完成論文。但因為他們有實作經驗,進入職場後就能無縫接軌,這樣對廠商內部來說當然就等於是無形的幫助。實際上的錢都用於學生的培育上,而大部分經費也都用於設備營運跟…… 黃委員國書:如果這樣,你們為什麼在預算說明上寫「為減少產業內部訓練時間」?這樣是有問題的。 葉主任文冠:沒有經過我們訓練的話,廠商還是要回頭找我們幫忙訓練,如果他們委託我們,那就要收取百分之百的費用,是不太…… 黃委員國書:這件事情不是說你們不能做,但是你們做的事情等於是幫忙這些廠商減少他們的成本,這個是有問題的,這些廠商本來就要訓練自己的人才,結果你們幫他們訓練…… 楊部長弘敦:減少學用落差啦! 王院長永和:我們中心之所以這麼強,就是因為我們後面有這麼強的團隊,如果沒有這個團隊,今天台積電不會這樣,聯電也不會這樣…… 黃委員國書:好啦! 葉主任文冠:對,我們是減少學用落差,他們不需要再訓練了,否則會不符合他們…… 黃委員國書:我知道你們會用這個理由,這個理由就是你們編列這筆預算的最強大理由,當然是這樣啊!但是這項計畫已經執行幾年了,我覺得也應該要檢討了吧? 葉主任文冠:因為他們不斷的需要人才,每年所需人才是一直增加,所以這個訓練一定要維持下去。 王院長永和:技術學理一直在往前推動,我們一直是滾動式去修正…… 葉主任文冠:我們的技術有比較精進,過去技術是舊的,半導體技術往上走,我們也跟著往上跑。 楊部長弘敦:以後奈米技術不見得只有半導體才有,很多都是奈米技術,所以減少學用落差是有必要的,有些當然可以到半導體產業去,有些會到別的產業去。 黃委員國書:別的產業的需求呢? 葉主任文冠:像記憶體、光電等,也跟我們有點相關。 闕副院長志達:跟委員報告,委員剛才提到的智慧機械,其實國研院內部今年與明年也都有編列預算,我們智慧機械這部分是編列在剛才審議過的儀科、奈米、晶片、國網,因為智慧機械是跨領域的整合,我們也都有支持其他產業的需求。 黃委員國書:好啦!我減列的部分少一個0,少一個0就少非常多了! 主席:不要啦! 王院長永和:請委員不要減列,因為半導體是非常貴的東西如果委員減列預算,我們真的沒有辦法…… 黃委員國書:好啦!你們提出檢討報告,然後就凍結…… 主席:凍結十分之一,好不好? 黃委員國書:好,就凍結十分之一。 主席:凍結十分之一,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現在處理第78案,有關「06建構全國實驗動物資源服務中心計畫」之預算。 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沒想到動物資源服務中心計畫只有我有提案,那我們就來講一講吧!你們提出的說明我已經看過了,這就是實驗動物資源供應網嘛!其實我的想法很簡單,請問國內現在對於實驗動物的供應夠不夠?排除你們之外到底還有多少?你們有掌握資料嗎? 余主任俊鎮:老鼠的部分是夠的,大型動物不夠。 蘇委員巧慧:你們的說明提到供應網的工作內容包括繁殖與協助引進,繁殖供應就占了很大一部分,而且還包括你所說的老鼠,所以國內不用你做就已經足夠的老鼠你們還是在做啊! 余主任俊鎮:老鼠有很多不同品種,民間供應的是基本的,我們供應的是基因改造的,所以是不一樣的。 蘇委員巧慧:這真的是很專業的問題,我的態度就是幫大家監督,看看錢有沒有用到不對的地方,所以我希望動物中心先盤點現有資源,現有資源包括間數,也就是現在到底有多少單位可以提供動物。其次,像你剛才所說,光老鼠就有分一般老鼠與特別老鼠,所以第二個部分是物種。一個是間數、一個是物種,現有資源到底有多少?是否需要動物中心繼續投入?這部分可以說明清楚的話,我們才知道要怎麼處理,如果已經足夠,你們就負責整合就好了,也就不需要再供應了,如果不夠,當然就要供應,這樣就能簡單說明清楚。 我的意思是你們提出報告,預算就予以解凍。 余主任俊鎮:好,謝謝。 主席:「06建構全國實驗動物資源服務中心計畫」照蘇巧慧委員提案凍結500萬元,提出詳細書面報告,尤其是蘇委員的提問要回答清楚。 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陳委員學聖:我沒有提案的原因是我很矛盾,因為這個單位可以變成台灣之光,也可以成為世界第一級實驗動物培育中心,可是我們國家沒有給這個實驗動物中心一個明顯的定位,它不敢賺太多的錢,因為怕被主計單位發現,就得上繳,所以它就賺一點、賺一點,你知道他們可以把二手儀器整理變成一級儀器嗎?這個單位可以發揮更多的功能,可是他們不敢做,前任所長在這裡卸任之後,被大陸一家公司聘走,年薪是這邊的好幾倍。我們有能力發展成為台灣之光世界第一,可是我們不敢做。這是我們非常大的實力所在,可是一個結構的扭曲,讓這邊的工作人員沒辦法發揮他全部的能量,他們只敢做一點,不敢做太多。這裡面的結構問題不解決的話,本席除了感到痛心之外,也不知道要怎麼辦。我不敢刪它的預算,因為我想支持它;但是又怕它做太小。所以這個問題一定要處理。此其一。第二,他們應該有能力至去碰大型動物,可是他們不敢去碰,不敢去跟屏東科技大學合作,因為怕做太大會被盯上,所以他們到底要做什麼,我真的為這整個結構問題感到擔心。第三,實驗動物做大了,就會有實驗動物權的問題,你們也怕做太大會被盯上,只能悄悄的做。我請召委和部長去看這個單位,就能了解這個部分做好,就能成為世界第一,因為他們是真的有實力。 蘇委員巧慧:那就請委員支持我的案子,將這麼好的意見加進去,凍結500萬元。 陳委員學聖:我在4年前就講過,一直到今天,結構問題還是沒有解決。部長,他們是很棒的人,卻被壓在地上起不來。 主席:謝謝陳委員,下次有機會我們再安排去那邊考察。 陳委員學聖:部長如果沒有處理好這個問題,是部長失職。 主席:現在休息,下午2時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現在處理第79案至第87案。 吳委員思瑤:本席的提案是第83案,可能與很多委員關切的問題一樣,就是我們的福衛五號及未來的福衛七號都讓我們很擔心,今天審查預算,你們要講清楚,因為我知道你們也有跟美方談,好像也談好一定的結果。本席想知道發射期程是在什麼時候?此其一。 第二,違約賠償有沒有可能啟動?最高好像是7,000萬元左右,我們總要爭取我們最大的利益,這段時間國土遙測困難,還得去跟其他國家相借,這有沒有造成我們額外的支出?所以本席才要求凍結1億元,一定要把福衛五號的事情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說明清楚。 張主任桂祥:跟委員報告,有關福衛五號的發射,最新的訊息就是上次火箭爆炸之後,SpaceX公司12月初會將調查結果送美方的飛安委員會,該公司希望飛安委員會能在兩個星期內核可,也就是12月底,讓他們能夠恢復發射。 吳委員思瑤:如果這個期望OK的話,可能在12月中或12月底恢復發射,請問台灣是排在first priority,還是在second、third?你們預估是明年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還是第四季?本席擔任立委也才一個多會期,你們已經delay三、四次。 張主任桂祥:因為這個還是有它的風險性,我們還是以任務成功為優先考量…… 吳委員思瑤:任務早該成功! 張主任桂祥:假設它12月底能夠恢復的話,我們會儘量向它爭取。 吳委員思瑤:剛剛院長好像說我們是第二優先順序? 張主任桂祥:我想目前的情況,我們應該會排在第二位,但因後面有70個任務在排…… 吳委員思瑤:我們是70個任務裡面排在第二個發射的順序?還是第二批? 張主任桂祥:這部分並沒有很清楚,我最近要去跟他們開會,就是要把這些東西講清楚。因為它有兩個發射場,有一些生產上的問題…… 吳委員思瑤:所以你現在還講不清楚什麼時候可以預期?我們就要這樣無止境的等待? 張主任桂祥:沒有,沒有,我們會爭取我們的權益。 吳委員思瑤:你當然要去爭取!所以明年什麼時候,你都不知道?這樣的話,我只能將預算凍結到你清楚告訴我們什麼時候可以發射的時程,否則我怎麼知道你在美方面前是不是強有力的爭取,還是聽人家的?我相信很多委員都失去耐性了! 張主任桂祥:我想,如果更長的發射…… 吳委員思瑤:第一,期程安排部分,我不接受你的說明,因為我覺得不夠清楚,也不夠強勢。第二,我們的違約金有沒有去要? 張主任桂祥:發射完之後,一定會依照違約…… 吳委員思瑤:要發射完,才能夠啟動違約、delay的部分? 張主任桂祥:因為現在還在合約上面,他們只是要付違約金,並沒有違約。所以整個發射完,我們會跟它結算…… 吳委員思瑤:你承諾會去結算? 張主任桂祥:那是一定會的。 吳委員思瑤:結算時要爭取最高的賠償金額。 張主任桂祥:應該照實際的時間。 吳委員思瑤:第三,在這段時間,福衛二號瞎了,又等不到五號,我們有沒有額外增加預算去支應國土遙測的需求? 張主任桂祥:對緊急的部分是沒有的。 吳委員思瑤:routing的呢? 張主任桂祥:routing的沒有,緊急部分也沒有,因為過去我們跟一些國際救災組織都有很好的關係。 吳委員思瑤:但是我們也增加很多的成本去溝通、拜託人家,share information給我們。 張主任桂祥:那個沒有很多成本,因為長期以來我們都有這方面的合作。 吳委員思瑤:本席很客氣的凍結1億元,只要你們清楚發射期程,我們再考量動支的時間。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本席的提案是針對同一目的預算,理由也一樣,就由召委裁示,以節省大家的時間。 張廖委員萬堅:我比較仁慈,我的提案只凍結1,000萬元。 吳委員思瑤:請支持我的殘忍,我們對這件事情一定要殘忍,對它仁慈就是對我們殘忍。 張廖委員萬堅:本席先問一下,我們凍結的部分跟發射相關預算有沒有相關?福衛五號、七號的發射,明年度編了多少預算? 張主任桂祥:3億多元,主要是付SpaceX-5,七號是美國負責的,我們沒有相關的預算。 張廖委員萬堅:之前不是已經編列預算,一直都沒有發射。 張主任桂祥:那是保留款。 張廖委員萬堅:不是新的預算? 張主任桂祥:不是新的預算。 張廖委員萬堅:保留款保留了3億多元? 張主任桂祥:對。五號因為明年就要退場,所以沒有編預算,七號大概有3億多元。 張廖委員萬堅:是保留款還是新增的? 張主任桂祥:那是新增的。 張廖委員萬堅:新增預算有在106年度的預算中? 張主任桂祥:有。 張廖委員萬堅:舊的都還沒辦法做,新增預算編進去有意義嗎? 張主任桂祥:那是不一樣的,那是七號。 張廖委員萬堅:本席支持凍結預算,金額多少由召委裁決。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我的提案很友善,就刪50萬元而已。請問我們在政策上要不要發展低空軌道? 楊部長弘敦:我們會考慮這個問題。 黃委員國書:關於低軌道衛星,我們已經講了很多年,但是我們的太空中心好像從來沒有做評估,像福衛五號,美方的期程稍微延宕,就影響到我們整個衛星發射計畫,現在上面完全沒有,七號不曉得什麼時候發射,五號到現在也遙遙無期。請問五號現在的期程是怎麼樣?本席認為,以台灣目前的狀況,發展低軌道衛星,其實是有機會的。 楊部長弘敦:第三期太空計畫我們會把它列入考量。 黃委員國書:可否將低軌道衛星納入你們的評估,然後給我們書面報告? 楊部長弘敦:現在的旗艦計畫裡面就有。 黃委員國書:你們什麼都說旗艦計畫有。就由主席裁決,本席的提案就只是刪小小的50萬元而已,不會有影響。 楊部長弘敦:委員的關心,我們會考慮。 主席:我建議太空中心9億多的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並以書面報告答復剛剛幾位委員所提問題,包括福衛五號、福衛七號及吳委員所關心的期程問題。還有上屆委員曾提過的太空法草案,科技部所屬太空中心屬於國家級單位,也請你們提太空法草案。包括黃委員剛剛提到的低軌道衛星發展也要一併納入…… 黃委員國書:低軌道衛星非常好用,不知道我們為什麼一直都不做處理。 主席:對我們國家來說,太空計畫是很重要的,一定要做。 黃委員國書:所以就小刪50萬元。 主席:不要啦!黃委員你是執政黨委員! 吳委員志揚:本席的第86案、第87案各減列1億元,凍結2億元,因為兩個衛星就一直delay,計畫都很差。 主席:請他們檢討具體時程,並在書面報告裡面告訴我們。 吳委員志揚:如果都沒有要發射的話,就根本不需要費用。 主席:有要發射啊!只是時間的問題。 吳委員志揚:什麼時候啊? 主席:請張主任來跟吳委員說明發射時程。 張主任桂祥:目前SpaceX公司希望今年年底能夠恢復,我們不會排在第一個,因為第一個也會有風險;就它的整個排序來看,我們應該是在加州的第二個,會不會有變化,要看它整個恢復之後,才能了解。所以,應該是明年上半年可以處理。其實全世界的太空產業都受到影響。 吳委員志揚:現在天空上的衛星很多,可以發射的管道也不會太少。 張主任桂祥:我們當初是用公開採購的方式選擇,大概五、六年前就要先選好。 吳委員志揚:還是同一個公司嗎? 張主任桂祥:對,SpaceX公司。 吳委員志揚:可是它一直爆炸,怎麼接近我們要發射的時候,就一直失敗? 張主任桂祥:這是好事,不是壞事。 吳委員志揚:怎麼會這樣?你們多久招標一次? 張主任桂祥:衛星的設計要考慮到火箭的選擇,一般來說,任務衛星計畫要看它的大小,像五號只要一個載具就可以。 吳委員志揚:我們多久以前招標? 張主任桂祥:大概四至五年的時間。 吳委員志揚:合約現在到了第幾年? 張主任桂祥:大概是第五年。 吳委員志揚:前面合作的這麼不愉快,下次簽約的時候,你們就要注意! 張主任桂祥:七號是美國人提供的;但它也是選擇同樣的…… 吳委員志揚:召委,現在是怎麼樣? 主席:就是凍結十分之一,並在書面報告裡面將大家的問題講清楚,包括未來的發射期程…… 吳委員志揚:9億元的十分之一?就差不多1億元? 主席:對啦!就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有機會再來安排專案報告…… 張廖委員萬堅:就是凍結十分之一,與美方談完之後,再來報告。 主席: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與美方談完之後,我們再來安排,或許下會期的召委也可以安排。 接下來是08項下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處理第88案至第94案。 柯委員志恩:本席的提案是第92案,有關科技發展趨勢與創新生態部分。科技部101年至104年整個科技經費平均大概是393億元,而研發成果的收入每年平均2.5億元,只有0.6%,顯示歷年來專利的維護和推廣成效,基本上是不太有績效的。個人認為,花大筆的專利維護費和研發成果的推廣,沒有達到它的效果,所以先凍結十分之一,直到你們報告整體規劃及績效之後,再予以解凍。 吳委員思瑤:我的案子和柯委員的差不多,原本我還砍了一些預算,因為我覺得他們做的不好,不過我同意和柯委員一樣,就凍結十分之一。 蘇委員巧慧:本席的提案是第91案,看得出來有增加預算,可是目前預算書的說明和去年度相似,我們不能理解為什麼要花這筆預算?本席原本要求,將細部的執行計畫和擴增預算的原因講清楚,預算才能支持。 蔣委員乃辛:本席是因為它的計畫過於籠統,沒辦法看到它真正的內容是什麼,所以我就提了6個問題,可是它只回答我4個,還有2個問題未回答;而且回答的內容,還是很籠統,我一樣看不懂。主席,我本來要刪5,000萬元,現在不刪了,但是凍結數要比十分之一多一點,我本來講1億元,現在各凍5,000萬元。 主席:不要刪啦! 黃委員國書:蔣委員不刪,我也不會刪,這也算科研經費,看預算說明,有非常多比率是要做小額創業輔助基金,協助、媒合天使投資及創投資金等機制,這其實是經濟部的事情,科技部拿來做,感覺怪怪的。媒合天使投資方面,金管會不是說要停了嗎?根據過去的案例,投資創新、創業成功的比率不是很高,這跟科技部的本業無關,和科技政策、科研預算使用的原則和精神是不是相關? 楊部長弘敦:我們這邊做的是科技補助的研發成果,尤其是大專院校研發成果的創新、創業,經濟部做的是一般社會的創新、創業,我們則補助研發成果的創新、創業,是更初期的。 蔣委員乃辛:是否跟科技政策有關? 楊部長弘敦:有。 蔣委員乃辛:是否跟科發基金有關? 楊部長弘敦:有。 蔣委員乃辛:科技會報的正位在哪裡?部長,我已經講了不刪,那就凍結五分之一,送書面資料。 主席:你剛剛說凍5,000萬元,對不對? 蔣委員乃辛:對,5,000萬元,比五分之一還要少。 主席:這個項下凍5,000萬元,請提書面報告具體回答,如果書面報告寫得不好,我會應蔣委員乃辛的要求排專案報告。 蔣委員乃辛:我剛剛仔細一算,7個問題只回應了4個問題,還有3個問題沒有回應。 主席:08項下總共凍5,000萬元,提書面報告。 柯委員志恩:這樣分配之後,會不會就不針對我們的提案提出好的專案報告。 主席:我剛剛有加一句,如果他們的書面報告沒有針對委員的問題提出答案,或寫得不夠具體、詳細,我們會加專案報告。 現在處理「09海洋科技發展計畫」部分的第95至105案,總共有10個提案。 柯委員志恩:我的提案是第102案,國研院說明將籌組研究船自主維運團隊,以整合船務探勘作業,期待透過籌組研究船自主維運團隊,建立研究船營運模式,請問船員找了沒有?什麼時候可以找好? 林主任慧玲:報告委員,因為船還在建造中,船員必須在明年4月前到位,然後馬上到船上認識這艘船。 柯委員志恩:明年什麼時候?我現在只問期程。 林主任慧玲:4月以前一定要完成。 柯委員志恩:明年4月,就是下個會期,但是你們的報告並沒有船務維運的整體規劃,也沒有自主維運的成本效益及利弊分析報告,所以我才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再進一步處理。 林主任慧玲:相關的利弊分析,之前已報科技部。 柯委員志恩:我不知道,我是新科委員,我沒有看到你們給我的報告。 林主任慧玲:會再提供給委員。 柯委員志恩:包括成本效益、整體規劃,因為你們現在要籌組自主維運團隊,建立研究船營運模式,我們很關切,因為海研5號沈船事件引起全國矚目,你們既然要建立新的營運模式,希望你們的報告能提出更完整的規劃,讓我們了解和過去有何不同,我建議這個部分凍結十分之一。 蘇委員巧慧:我的提案是第97案,有關「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中「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部分,本席建議凍結2,000萬元,由105年9月科技部與高雄市政府的研商會議看起來,目前土地取得似乎有變數,雖然科技部已經提出初步說明,但似乎還沒有完全解決,請科技部在此公開說明,這個案子到底要怎麼進行,是否要繼續?高雄市政府的態度如何? 吳委員志揚:我有4個提案,2個與科技部有關,2個與研究單位有關,其中第103案與第104案與「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有關,我覺得這個變數太大,就我的了解,高雄市政府隨時都可能把土地收回去,那是什麼國中? 林主任慧玲:七賢國中。 吳委員志揚:我們不是要海洋立國嗎?海洋研究中心適合用那塊土地嗎? 闕副院長志達:當行政總部可以。 吳委員志揚:行政總部?行政大樓而已。 林主任慧玲:沒有,七賢國中原有土地三分之一是國地,三分之二是私有地,國有地的部分…… 吳委員志揚:國有地沒有問題,對不對? 林主任慧玲:對,夾在中間,現在市府保留的是三分之二市有地,中心3月30日已經完全進駐,不是行政業務而已,也建置了部分實驗室,而且環台雷達站都有資料分析、展示。 吳委員志揚:106年度編列2億8,000萬元? 林主任慧玲:是。 吳委員志揚:2億8,000萬元包括高雄市市有土地在內? 林主任慧玲:當初申請興建計畫時,就是用所有土地面積3公頃申請的。 吳委員志揚:你們回覆「高雄市政府表示同意」,但站在為人民看緊荷包的角度,不是你們這樣寫就好,高雄市政府有參加行政院院會,你們有沒有會議紀錄或正式的公文可以證明?否則,我們怎麼知道這塊土地沒有問題,如果還有疑慮,就不急著編,第103案、第104案跟蘇委員巧慧的提案相關。另外,第99案、100案,台灣四面環海,我們沒有什麼土地延伸,海洋部分真的要加強,就是海的科技部分、探勘資源,我們陸地資源不夠,所以應該要掌握海洋資源。但是和別人比起來,因為我們本來只有一條大船和三條小船,所以本席上次說得很不好聽,就是一大三小,但是現在連一大都沒有了,只剩下什麼?所以本席覺得這個計畫太沒有雄心壯志了,好像只是再補一艘2,000噸的船而已嘛! 林主任慧玲:沒有,委員,我們明年要發包3,000噸的監造案,另外還有一個3,000噸的案子,所以五年以後是三加二。 吳委員志揚:99年、100年也是這樣,其實委員都很關心我們的無敵艦隊能不能建立起來。 林主任慧玲:五年以內。 吳委員志揚:我們需要看到報告,好不好?本來是一大三小,現在只剩下這樣,就算未來是三加二,還是不多,這樣怎麼和日本拼?所以這兩個部分要重視。 主席:謝謝吳委員志揚,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主席,本席想要了解一下這個案子,因為海洋專區原本的預算是20.3億元,對不對?今年行政院核定多少? 林主任慧玲:這個計畫核定之後,其實我們很不滿意,所以部長有和國發會商量,修正計畫之後,今年國發會、行政院又再補了6億元,這是既定的預算。 蔣委員乃辛:對,可是就總數來說還是減少了。 林主任慧玲:對。 蔣委員乃辛:你們本來的自償經費是九億多元,但是現在自籌經費有所改變,行政院又給你們6億元,所以還差3億元,不夠的這3億元,你們怎麼處理? 林主任慧玲:科技部答應給我們4億元讓我們的預算到位。 蔣委員乃辛:科技部要給你們4億元?這樣就超過原本的預算20.3億元,但是預算書上並沒有寫到這個部分,你們的預算書還是寫20.3億元,所以到底是20.3億元還是21億元?預算書的內容是104年行政院核定的計畫,可是105年10月份行政院核定新計畫,那新計畫在哪裡?我們沒有看到,而且你們也沒有拿給我們看。 主席:有沒有相關的計畫? 蔣委員乃辛:你們不提供行政院核定的新計畫,卻要我們審查你們的預算,這是不可能的事嘛!一定是先把行政院核定的計畫拿給我們看過以後,我們才有辦法審查你們的預算,這是規矩!預算法就是這樣規定的。另外,高雄市政府不願意和你們交換地方,也不和你們談土地的問題,到那時候…… 楊部長弘敦:還在談。 蔣委員乃辛:他們已經向你們表明態度,就是他們可以和你們談,但是不和你們談交換土地的問題,那你們將來怎麼應付、處理?如果土地問題無法處理,你們這些錢投下去不就白投了嗎?到時候不是得拆了嗎?會不會拆? 楊部長弘敦:因為一個是1.2億元,一個是1.8億元,我們…… 蔣委員乃辛:你們明年是編列2.8億元,這筆預算要做什麼? 林主任慧玲:我們還是要做相關的建設計畫。 蔣委員乃辛:對啊!但總要有項目吧!這2.8億元總會有支應的項目,例如做什麼項目需要多少錢,這些都要說明清楚吧!但是本席向你們要資料,你們並沒有提供。 林主任慧玲:展示館和…… 主席:現在你們手上有沒有資料可以提供給蔣委員?你們手上有沒有剛剛蔣委員要的資料?就是行政院核定的計畫。 蔣委員乃辛:今天有把核定的公文拿來嗎?因為你們答復的資料還是寫20.3億元,並不是最新的21億元。 王院長永和:基本上我們已經把經費補足了。 蔣委員乃辛:既然你們的經費補足了,就應該告訴我們詳細的內容,但是預算書上沒有寫,給本席的資料也沒有寫。 主席:你們給的資料沒有與時俱進。 林主任慧玲:因為修正計畫書只是概要,我們應該再補一份資料給委員。 主席:對!你們修正計畫之後,如果預算數有修正的話,就應該再補一份給立法院的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已經提醒過好幾次了。本席再說一次,這要謝謝蔣乃辛委員,我們立法院收到預算書之後,如果你們有做任何更動,不管是行政院新核定的計畫也好,或者預算數有重新核定、再修正等等的任何變動,都應該再送一份正式函文給立法院教委會、給各位委員,這是對立法院的尊重。 本席再重申一次,拜託你們以後記住,不要每次我們手上的預算書都和你們說的不同,還說因為這是之前送的,但是後來又做了更正、修正,本席認為這些理由都是藉口。部長,請你督促所屬的各單位主管,這件事情一定要做到。各位委員,我們是不是可以先處理? 吳委員志揚:針對船的部分,本席要再問一下,將來這些新的研究船是由國內或國外廠商建造? 林主任慧玲:我們正在建造的這艘2,000噸的船,是由新加坡船公司得標,船廠是在越南。3,000噸的還沒有開始招標,基本上我們會根據國艦國造的原則來執行這個計畫。 吳委員志揚:對啊!因為你們這些船並不是很大,所以應該以國艦國造為原則,好不好? 林主任慧玲:可以。 吳委員志揚:這部分有兩個考量,第一個,臺灣應該要有造船的能力,第二個,因為你們上面有探測的儀器,理論上也有一點像衛星的功能,含有一些機密的意味。 主席:那個技術要掌握在自己手上啦! 吳委員志揚:要不然裡面只要被裝個晶片,所有的研究內容都會被別人copy,例如傳輸到美國的CIA,那不是完蛋了嗎? 主席:對,沒錯。 吳委員志揚:可能是本席想太多啦!但是因為這部分有機密問題,所以應該秉持國艦國造的原則。 楊部長弘敦:吳委員說得沒錯,其實我們科技部另外還有補助三所大學淘汰換新,現在已經招標,也是由國內廠商標到,這部分是確定的,就是以國造優先,起碼要兩次以後…… 主席:就是要國造優先,好不好? 楊部長弘敦:現在有一艘1,000噸是臺大的,海大和中山500噸的淘汰翻新也是國造,已經標出去了。 主席:所以我們在這個預算項下提一個附帶決議,就是以國艦國造的原則為優先,好不好?謝謝吳志揚委員。 蔣委員乃辛:沈船案還在打官司嗎? 主席:各位委員,第95案至第105案09海洋科技發展計畫項下8億8,357萬1,000元整,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附帶決議就是所有的船艦皆以國造為優先。繼續處理第106案至第111案,這是10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畫。 柯委員志恩:本席的提案是第111案,因為我們臺灣是一個颱風非常頻繁的地方,但是國研院過去三年執行的觀測計畫,僅觀測到11個輕颱,其他時間都是處於閒置的狀態,在這個容易產生颱風的地帶,雖然未發布警報,但是卻靠近臺灣的颱風,本席覺得數量應該比你們觀測到的11個還要多。 我們既然花了大筆預算採購無人飛機載具,就應該好好的、充分的利用,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看到的數字和成果顯然沒有發揮最大的效益。所以本席個人覺得,針對無人載具的觀測次數,你們應該提出一個更可觀、更具體的成效報告,本席認為這個部分還是要凍結五分之一,請你們提出報告後再來談。 李委員麗芬:本席提的是第110案,關於亞太經濟合作颱風與社會研究中心ACTS,因為它真的很難得,這是APEC底下的正式組織,可是根據我們自己查到的資料,或者是你們提供的資料,他們只侷限在辦理研討會、工作坊而已。我們現在要推動新南向政策,所以這個難得的正式組織應該要發揮功能,本席希望督促大家往這個方向規劃,這部分先凍結100萬元,請你們提出一個更完整、更全面的南向政策,只要提出相關的規劃,我們就解凍,好不好?謝謝。 蘇委員巧慧:本席的案子其實也是同樣的概念,就是希望大家在務本業的同時,如果是相同的事情,各單位就不要重複去做,所以本席當時針對防災中心和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畫提案,質疑這兩個單位是不是有業務重疊的部分,但是根據科技部國研院提出的說明,你們對這兩個單位有不同的規劃,就是一個是應變的,一個是技術研發。 本席希望你們提供這兩個單位的細部資料,就是他們執行的業務,讓本席辦公室未來可以再做更進一步的研究,這個部分本席就不堅持,因為你們說明的很清楚,謝謝。 主席:謝謝蘇巧慧委員,至於另外兩位委員的問題,你們能不能簡短回答一下? 李主任清勝:謝謝委員的意見,有關柯委員的意見,我簡短的向委員報告一下,我們建構的儀器都是24小時進行觀測,平常沒有支援做天氣觀測的時候,如果學界有需要的話,我們就會支援學界的任務,因為我們國研院…… 柯委員志恩:你們現在支援哪些學校?請你舉個例子。 李主任清勝:例如臺大,當他們在太魯閣做雨滴譜儀觀測的時候,我們就把雨滴譜儀放在那邊。 柯委員志恩:但本席是說你們目前…… 李主任清勝:接下來就是針對無人飛機的部分說明,我們是在去年11月買進第一批無人飛機,到現在為止,我們才剛建構一個完整的紀錄,因為這個無人飛機的操控和一般民間的不太一樣,這部分有非常嚴格的操作過程,還必須符合民航的相關規定,我們已經建立一個全世界非常獨特的無人飛機觀測團隊,也在民用機場進行過非常多次測試飛行。 可是目前我們遇到一個問題,就是恆春機場的側風非常強,有時候起飛會失敗,所以我們又買了彈射架,現在才剛運到臺灣,如果成功的話,我們明年就能夠飛進颱風中心,這將是全世界第一次以無人飛機飛進颱風中心,我們目前是沿著氣象局觀測的颱風外圍飛行,並沒有進到颱風中心,所以對颱風的強度和颱風中心之間的狀況並不了解,必須真的飛到裡面才會知道。 柯委員志恩:本席要先澄清一下,因為你們剛才特別提到,這些儀器並不是處於閒置的狀態,而且你們也有借給其他學校做學術上的研究,但為什麼你們過去觀測輕颱的次數只有11次? 李主任清勝:11次是以過去的觀測模式來說,因為我們的無人飛機才剛建構好而已。我們現在為了讓飛機發揮更大的效益,也有在和中研院、成大談合作案,就是平常沒有颱風的時候,如何讓它發揮最大效益,所以中研院曾經採購相關儀器裝在飛機上面。 柯委員志恩:但是從去年10月到現在,已經經過一年的時間了。 李主任清勝:我們有飛到東沙,有飛到…… 柯委員志恩:而且已經做過臺灣颱風季節的觀測了,對不對? 李主任清勝:是。 柯委員志恩:你們都有觀測到嗎? 李主任清勝:因為我們才剛開始準備…… 柯委員志恩:已經一年了。 李主任清勝:但是飛機到的時候,我們的人員還沒有…… 柯委員志恩:本席只是問今年暑假颱風的狀況,你們有沒有偵測到? 李主任清勝:有偵測到尼伯特颱風。 柯委員志恩:就一個?比例呢? 李主任清勝:這樣的比例算少。 柯委員志恩:所以就是我們剛才說的,你們的觀測比例過少,花了那麼多錢卻只做出這麼一點點成效,是不是在應付我們?所以本席才會說,關於這部分的績效,以及你們未來要怎麼做等等,都必須拿出一個強有力的說法,因為我們同意讓你們建構這個東西,就是希望能夠幫助臺灣在觀測這個部分得到更好的成果,對不對? 李主任清勝:是,沒有錯。 柯委員志恩:所以你們應該要告訴本席,為什麼你們只觀測到一個尼伯特颱風?其實有時候我們自己觀天象都可以看得出來,不需要使用無人飛機就知道會有颱風。我們花了那麼多錢購置無人飛機,總要比我們的目測感知更強一點吧!所以你們要提出計畫,不要只會買很先進的儀器,因為世界無奇不有,總會有一些我們不知道的。本席只是凍結,並沒有減列,請你們把這個部分說明的更翔實一點,好不好? 主席:對,本席也有同樣的疑問,針對颱風的觀測和動向,國人一向對氣象局的預測結果存著問號,所以臺灣學術界對颱風的研究是否夠扎實、有沒有深度,是否足以支援氣象局或其他學術單位研究颱風,並且可以實際運用,幫國人預測精準的颱風動向是很重要的,這樣才能夠有效掌握,並且達到降低災損的目的,本席認為大家期待的是這樣。 李主任清勝:我們就是朝這個方向在做,因為這個技術的建立滿困難的,目前我們才剛剛完成,要完全建立這個技術並不是那麼容易,光是飛行員的訓練大約就需要一年的時間,之前我們的人員就送到澳洲訓練兩次,目前已經訓練成功,所以我們現在飛得很有信心。 主席:我們上次去清泉崗考察的時候也有看到一台飛機,是氣象局的。 李主任清勝:那是漢翔的飛機,它是飛外圍的,那個任務目前是由我們中心來執行。 主席:不一樣嗎? 李主任清勝:那是飛外圍的,因為那個飛機沒有辦法飛進颱風裡面,我們這個無人飛機是專門針對劇烈天氣的機種,一般的無人飛機沒有辦法飛進去。 主席:聽了你的說明,我們增長了很多知識。 李主任清勝:明年我們一定會實地進行颱風觀測,所有的系統都會用上。 主席:其他委員是否還有意見或問題? 黃委員國書:只有蔣乃辛委員有問題。 李主任清勝:關於剛才李委員提到的,我們現在有關ACTS的活動其實滿多的,一年至少會舉辦兩次活動,兩個Newsletter,我們也會利用ACTS的平台去參加聯合國的活動。 李委員麗芬:其實本席要說的是,因為我們現在的外交處境很困難,如果要推南向政策,在這些國家可能會面臨一些政治上的壓力,可是很難得的是,我們有一個組織是APEC底下的正式組織,透過這個正式組織,我們就可以和這些國家做正式的往來。 所以本席才說你們要善用這個組織,不是只去參加國際會議或是辦國際會議就好了,你們要去發展一些合作方案,和這些東南亞國家開始合作,本席的想法是這樣,不要只是參加會議而已。 李主任清勝:我非常同意委員的意見,其實我上個禮拜才剛去過越南,拜訪越南的科學機構和大學,我們就是在談怎麼簽合作計畫,因為明年APEC在越南辦,所以我們預先做準備,這些事情都有在進行。 李委員麗芬:是,本席知道。其實不只是越南,這些東南亞國家都要去談,這是一個很正式的管道,希望你們利用這個組織好好發展。 李主任清勝:是,我們會遵照委員的意見。 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沒有其他的問題,我們就來處理這一項預算,好不好?這個預算項下有1億1,448萬1,000元整,這是亟需各位支持的預算,本席剛剛有徵得柯志恩委員的同意,就是凍結1,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謝謝各位委員。繼續處理第112案至第119案,11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的發展計畫。 吳委員思瑤:本席總共有三個提案,就是第116案、第117案、第118案,第一個,有關行政制度與營運管理的五千多萬元,本席是提案凍結十分之一,另外是有關績效考核業務推廣1,290萬元,本席提案凍結500萬元,其實本席的理由很簡單,本席會從後面的提案往前說明。 部長,本席曾經針對國研院各中心的績效指標提出質詢,因為你們現在都是用量化的方式,本席的提案裡頭有附一個表,例如技術服務績效、支援學術研究績效、人才培育推廣等等,這些指標看起來都很好,可是你們的衡量標準都是針對產學研究的服務人數、研發平台的服務件數、發表論文數、獲得專利數、人才培訓數,全部都是這樣的評量方式。 本席簡單的說明就好,例如太空中心福衛五號延遲發射這件事,這樣嚴重的執行疏失,卻沒有辦法反映在你們的績效指標,所以這是一個很扯的績效指標。你們可以保留這些量化的部分,但是包括重要政務推動是不是有延誤、是不是有疏失,這當然也是一個評量的重點,所以本席堅持這一項要凍結500萬元,而且本席不想妥協,為什麼?請看科技部的說明。 有關福衛五號的發射延遲係因SpaceX火箭爆炸的意外,實為不可抗力的因素,並非計畫管考可預防之情事,這叫放屁!從本席剛一上任,甚至在本席還沒有擔任立委之前,福衛五號的計畫就已經delay好幾次,現在已經是第11次,之前SpaceX的火箭發生爆炸,但你們卻把最後一次的不可抗力因素拿來做為你們督導這麼多年的藉口,福衛五號升空這件事一直做不到,你們把這個事故拿來當作唯一理由,本席覺得這樣的推諉塞責太離譜了。如果太空中心一直都是這樣的態度,難怪主任永遠換不掉,你們竟然用這樣的理由。 主任,福衛五號計畫延宕了幾年?第11次了耶!你們唯一的理由居然就是把美國拖下水。這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績效指標。部長,本席是很語重心長的說,國衛院每個中心的人才都是一時之選,大家都是優秀的,不過本席也很感謝一件事,就是經過本席多次質詢之後,你們重新啟用向外部徵選人才的辦法,因為人才的流動是很重要的,之前我們都是在同一個籠子裡面找人,也許他們每個人都很優秀,但是本席相信外部還有更優秀的人。 本席不喜歡這樣的僵化組織考評,所以有關績效考核這一項1,200萬元,本席堅持要求凍結500萬元。前面的行政制度營運管理也是一樣,關於國研院每一個中心的考評機制,你們應該做整體的檢討,真的太僵化了。另外,有關國家型科技計畫的育成示範方案,是不是確定不做了?已經停止施行了,對不對?如果有新的提案或新領域的提案才會再研究。所以本席覺得這不砍都不行,因為你們這個育成方案已經不做了,可是預算並沒有限縮編列。 本席並沒有刪減,只是讓你們解釋,這部分先凍結十分之一,請你們說明清楚,為什麼這個方案不再執行了,但預算卻沒有更動。就這兩件事,本席真的對SpaceX這個理由很有意見,因為他們,所以我們的計畫才會延宕,本席萬萬不能接受這樣的態度。 柯委員志恩:我們是不是等一下一起討論?不過吳委員說凍結500萬元,本席覺得這樣太少了。本席的提案是第114案、第115案、第119案,這部分部長可能需要聽一下,這幾個部分看起來好像是關係到國實院,但其實他們最被詬病的,就是研究中心的功能重疊,而且業務分工難以釐清。 我們隨便舉個例子,颱風洪水研究中心和地震工程中心都屬於災害防治科技研究單位,所以這個部分可以考慮做個整合,以便節省行政方面的開支。另外,這三個計畫本席一起說明,因為這和你們的組織系統有絕對關連,國家實驗發展計畫項下的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以及科研資料建構、分析與服務計畫,如果你仔細看,其實計畫性質有非常多雷同的部分,本席覺得國家科技的計畫和控管不應該多頭馬車。 接下來本席要呼應剛才吳委員提到的,因為你上任的時候我們曾經特別表示過,你要讓我們的科技資源使用更有效,而且要加強國研院和大學院校的合作,找到一些重點項目。但是以你們實施的成效來看,就是105年預算呈現出來的效果,部長剛上任時向我們Promise的,預算書當中完全沒有顯示更具體的做法,我們在績效這個部分完全沒有辦法看到。 這三個部分,關於你們的績效,這個部分可以用文字做一些更好的說明,但這個部分最根本的問題,還是來自於國實院裡面的單位、組織有很多功能相同的部分,所以這個組織的整併、再造,再加上你剛才說的績效問題,本席認為的確有必要檢討,所以這不是凍結500萬元就可以解決的,本席覺得應該要凍結1,000萬元,以上。 楊部長弘敦:院長10月17日剛上任,明天我們才開董事會,這是因為要給他兩個月的時間準備,明天是他的施政報告。剛才委員關心的,我們也有要求他要做,例如加強他們和學校之間的關係。因為他是新院長,明年的預算是不是可以照列,讓我們新院長好好表現一下? 吳委員思瑤:既然要開會,等開會檢討完成效之後再解凍。 主席:對,本席支持。 楊部長弘敦:因為他是新院長,所以明天要做施政報告,我們是給他兩個月的時間準備,委員是不是也可以給他一個機會?至於剛才委員說的績效評估,他也有報告績效評估要改進。 蔣委員乃辛:這筆預算主要是做科技計畫和財務管理,第二個,行政制度和營運管理,第三個,績效考核和業務推廣,第四個,國際合作平台與全球佈局規劃,其中以第四項的經費最少,其他項目比較多,尤其是行政制度及營運管理有五千七百多萬元。關於這筆預算,本席看不出你們的績效如何,所以本席的提案也是希望你們檢討有關績效的部分。 關於績效,正常來說應該是有達到的,也有沒有達到的,或者有優也有劣,可是就你們提供的資料來看,我們看不出來你們有什麼問題,一切都很好,這不可能嘛!你們既然要評估績效、要做行政管理,就應該要找出問題才對,這樣績效才會提升,除非你們光找好的,卻不看有問題的地方,這樣怎麼提升呢? 楊部長弘敦:其實各中心有的增加預算,有些減少預算,這就是從績效反映出來的。 蔣委員乃辛:但是你們提供的數字、資料全部都是好的,說你們做了什麼,但是沒有針對缺失的部分進行檢討,反思該怎麼改進,其實這才是應該要做的,對不對? 楊部長弘敦:我們有考核的…… 蔣委員乃辛:你們要了那麼多經費,總共是九千多萬元,到底在做什麼?為什麼只說好的地方?這樣說不過去嘛!如果拿這些資料到董事會報告,本席不相信董事會會接受。 王院長永和:這九千多萬元基本上是整個院務…… 蔣委員乃辛:本席剛才提到的四項業務,國際平台的部分才五百多萬元,行政管理的部分是五千多萬元,其他的都是一千多萬元。你們既然要評估管理績效,當然是好的要說,不好的也要說,對不對?尤其是不好的,既然要評估績效,那不好的部分要怎麼改進?這才是你們要做的事嘛! 可是你們的績效評估結果全部都是好的,沒有壞的,如果是這樣,那預算也不用增減了,對不對?你們應該是要把不好的找出來檢討、改進,讓它更好,所以才要編列預算嘛!因此本席要求刪減1,500萬元,凍結1,500萬元。 主席:沒有關係啦!蔣委員是在提醒國研院,你們應該要如實陳述,好的要說,不好的也要說,這樣才能夠如實檢討、激勵自己。 蔣委員乃辛:你以前當校長的時候是不是也這樣做?尤其是缺點更要找出來,因為缺點比優點重要! 楊部長弘敦:他們有做啦! 蔣委員乃辛:那你們的缺點在哪裡?顯示給本席看看,沒有嘛! 主席:你們等一下再向蔣委員解釋,先請蘇巧慧委員發言。 蘇委員巧慧:本席也表示一下意見,本席要提醒你們,因為剛才部長說院長是新上任,明天就要到董事會報告,也會就組織架構、考核等等做調整。本席想要提醒院長,其實本席剛才也有談到組織架構是否有重疊的問題,就你們剛才的說明,防災中心和颱風洪水中心的目的不一樣,你們也提了一個理由,本席接受你們的說明,因為本席覺得這部分很重要。 現在柯委員是請你們認真做調整,所以先凍結預算,本席希望你們之後報告時,不要有說法不一致的狀況,不然的話,明年的預算本席就不會像今年這麼好說話了,因為本席剛才有接受你們的說法。本席要提醒部長和院長,你們的說法要一致,不然的話,明年本席對你們解釋就不會輕易接受了。 主席:對啦!這是大家誠心誠意的提醒,你們的確是有一些疊床架屋的部分。 楊部長弘敦:謝謝,因為國研院才成立12年,工研院大概30年了,國研院以前只是國家實驗室,是屬於公務部門,現在才變成財團法人,但工研院一開始就是財團法人。因為他們是從公部門變成財團法人,所以有一些需要磨合的地方。 蘇委員巧慧:事實上我們都查過了,就是因為看到這些問題,所以我們才會提出來。 楊部長弘敦:我們要學習工研院,因為他們現在是由很多中心組成,剛才柯委員也有提到,所以有些部分可能要中央集權,因為以前國家實驗室是分開的,整合成國研院以後,我們的確是有需要整合,這部分正在談。 柯委員志恩:而且你們工作的loading都不一樣。 楊部長弘敦:對,所以有些人事、會計可能會逐漸採取中央集權制度,就像工研院一樣,目前正在磨合。 蘇委員巧慧:本席剛剛接受你們的說明,是因為你們說有些部分是應用,有些部分是研發,你們用了這個理由,所以本席才會支持研發的部分,本席只是要提醒你們,不要出現說法不一致的狀況。 吳委員思瑤:本席同意併柯委員的提案處理,就是凍結十分之一,這是為了給新院長一個鼓勵,因為他剛上任。你不要害怕,我們都支持你去做必要的改革,而且要特別針對績效的部分,因為績效是很重要的,我們後續會再追蹤,今天不是針對你啦!這部分就是凍結十分之一。 蔣委員乃辛:主席,本席是提案凍結1,500萬元,這樣就超過十分之一了,另外還有一個刪減1,500萬元的提案。 吳委員思瑤:那這樣就凍結1,200萬元。 蔣委員乃辛:哪有這樣的好事? 吳委員思瑤:取1,500萬元和900萬元的中間值,凍結1,200萬元。 蔣委員乃辛: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本席就把減列的1,500萬元改成凍結嘛! 吳委員思瑤:好啦! 蔣委員乃辛:所以1,500萬元加1,500萬元,就是3,000萬元。因為本席本來提案刪減1,500萬元,凍結1,500萬元,不是只刪減1,500萬元而已,但本席現在不要求刪減了。 主席:可不可以和蔣委員商量一下,因為這筆預算才九千多萬元而已。 蔣委員乃辛:主席,我們好商量啦!就二十分之一啦! 主席:五分之一啦!好不好?凍結五分之一,提書面報告。 蔣委員乃辛:你們的書面報告一定要把缺點說清楚,光報喜不報憂是不行的。 主席:對,包括剛才部長說的,組織是不是有檢討之必要,或是如何評估,這些都要具體寫在書面報告裡面。 楊部長弘敦:我們院長等一下可能就直接回家了。 主席:凍結五分之一,就是包含吳思瑤委員、柯志恩委員、蔣乃辛委員和蘇巧慧委員的提案。 楊部長弘敦:十分之一啦! 主席:凍結五分之一沒有關係啦!請你們提書面報告。 王院長永和:委員,我們…… 楊部長弘敦:五分之一啦!院長是新來的。 主席:我們回到針對整體預算的第59案,這是柯志恩委員提出來的,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總共是50億9,833萬3,000元整。 柯委員志恩:刪減2億元,對不對?第59案是針對整體,因為你們是財團法人,所以也有自籌的經費,除了仰賴國家給你們錢之外,其實自籌這個部分也是非常重要的,這一點本席要先提出來。說實在的,部長,這本書字這麼小,對老人家來說,看起來真的很吃力,但我們還是要說出一個道理,為什麼本席覺得這部分有必要刪減,特別是針對旅費的部分。 104年公務預算補助旅費5,400萬元,但是你們的決算大概是4,400萬元,表示你們還有將近1,000萬元沒有用完,剛才有人向本席解釋,這是因為你們每個中心都會留下100萬元備用。但是本席要說的是,你們的決算只有4,400萬元,還剩下1,000萬元,可是今年卻編列旅費七千多萬元,各位委員,這個部分你們真的要看清楚。 既然你們可以自籌,本席覺得國家不需要給你們這麼多錢,因為你們可以從自籌經費撥一、兩千萬元到這個部分,本席剛才沒有發言,就是要以第59案針對整體的經費做統一的處理。還有,你們剛才也提到,包括你們提供的自籌收支情形也寫得很清楚,但本席要告訴你們,其實這部分真的很不清楚,因為很多項目都放在一起,包括委辦、自籌等等,夯不啷噹全部放在一起。 但是本席今天只針對旅費的部分,你們今年還是編列七千多萬元,這個部分要不要解釋一下?本席個人認為在這50億元的經費當中,特別是旅費的部分要刪減1,000萬元,這樣真的是剛好而已,本席不堅持刪減2億元,但是有必要減列1,000萬元。 王副院長作臺:106年我們的國外旅費確實是編列5,600萬元,一般正常的旅費大概是三千多萬元,為什麼106年會多編列?主要是因為福五和福七的發射計畫,我們40天前就要先派遣一個團隊過去,總共是幾十人,先針對發射這件事進行分析。所以106年是特殊狀況,平常我們是編列三千多萬元,這部分大概是這樣的情形。 柯委員志恩:你們通常都會擴編,所以每次都會有餘款。雖然你們告訴本席,因為這部分有時候是浮動性的,所以每個單位都會預留100萬元,可是就長期來看,這些旅費就是擱置在那裡,所以本席個人認為旅費的部分應該再加以精算。即使這筆預算刪減1,000萬元,本席認為你們還是足夠支付,即使你們有額外業務也一樣,因為你剛才有提到106年的狀況。 主席:本席建議,因為剛才提到旅費的部分,這部分未來會牽涉到一個變數,就是福五、福七的發射,之前他們都是這樣做,就是保留一個預算彈性。 柯委員志恩:但是這樣旅費的預算還是擴編了。 王副院長作臺:我們是怕有一些突發的狀況,像前幾天日本發生地震,所以我們派很多專家去考察,這些預留的旅費就是用在這裡,是針對防災的特殊準備。 柯委員志恩:本席了解,但是國實院的旅費就所有公部門來說,你們真的擴編太多了。 主席:酌減500萬元,好不好?科目自行調整,謝謝柯志恩委員,謝謝各位委員。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這個預算項下減列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尤其是柯志恩委員特別關心的旅費部分,你們要檢討。 王副院長作臺:宜科中心有一個8萬8,000元的案子,是不是也併在這個案子? 主席:不要,這是蔣乃辛委員的堅持,所以本席要支持他。這個提案刪減500萬元,和那個8萬8,000元的案子不一樣,這部分本席支持蔣委員。 蔣委員乃辛:這是二個不同的東西,那個8萬8,000元的案子已經決定了,不能改,所以整個加起來是508萬8,000元。 主席:對啦!那是外加的,本席支持蔣委員。 蔣委員乃辛:本席刪減的8萬8,000元可以擺在國研院,不擺在宜科,由本席和柯委員擔任第59案的共同提案人。 主席:早上刪減的8萬8,000元併入第59案,總共減列508萬8,000元,科目自行調整,蔣乃辛委員和柯志恩委員擔任共同提案人,謝謝各位。接下來處理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 吳委員思瑤:其實本席關心的是這幾年努力取得的專利,這部分你們國內外專利都有,甚至國外專利還多於國內專利,成果是不錯,可是沒有實際運用於產業界,所以有點可惜,包括技轉的件數和金額也是掛蛋,尚無技轉的實際成績,所以本席提案刪減1,000萬元,其他凍結五分之一。 雖然你們回應臺灣光源計畫主要是用來支持學術界研究的服務平台,所以服務對象95%都是做基礎研究,這部分本席可以接受。但是你們說現在也有看到問題,會努力透過產業運用的研討會,並且拜訪廠商,積極推廣和產業鍊結的研發及相關服務,本席想要看到的就是你們這些作為,這部分未來要怎麼做? 你們說現在努力在和清大、交大進行策略合作的聯盟,要好好運用中心的育成和專利的品牌機制。很巧,105年度下半年開始,已經有產業界公司對輻射中心的多項專利有發展意願,近期可望簽署技轉的專利授權和合約,好巧,這些都是最近要做的,但是很好,你們有讓本席看到成績。 所以本席提案凍結五分之一,至於減列1,000萬元,理由就是沒有實際的實績。這部分是不是要刪減到1,000萬元,因為本席是執政黨委員,所以不堅持,可以融合其他委員的意見。其實我們的意見差不多,就是有點恨鐵不成鋼,針對凍結的部分,我們希望能看到你們說的,就是努力拜訪廠商、推廣業務,而且最近就會有成績。如果你們這麼有信心,就等本席看到成績之後再解凍,好不好?本席只是要給你們壓力。 楊部長弘敦:他們可以把相關做法先提供給委員參考。 蘇委員巧慧:本席的提案是第126案針對臺灣光源計畫,其實本席審查的標準是一致的,就是看到問題就拿出來問,如果你們解釋得夠清楚,那本席就不堅持,但是這個部分本席覺得你們的說明顯然還不夠,因為本席問的是臺灣光源和臺灣光子源移轉過程的問題。 既然GLS的部分要有退場機制,因為你們第三項寫「未來將配合」,意思就是未來要退場,所以就不再編列公務預算,第四項是107年會有逐步退場的動作,但本席問的是計畫、期程和定位,因為我們完全沒有看到期程。 所以基本上第一個就是解釋,第二個,其實本席的要求也很簡單,就是提出書面報告,這樣凍結的1,000萬元才能解凍。 果主任尚志:是,這部分我們可以解釋。 主席:好,等一下再說明,先請柯志恩委員和陳學聖委員發言。 柯委員志恩:其實同步輻射中心的主任有特別到本席辦公室解釋,因為本席提出四個案子,他有做一些比較清楚的陳述。同樣的,本席剛才比較了一下,在這四個案子當中,本席比較concern的還是剛才吳委員提到的,就是全部的專利大概是32件,可是目前技轉的件數是零,表示他們的推廣應用其實是有限的,這個部分可能要請果主任好好處理,等一下蔣委員也會發言,對不對? 根據我們的側面消息,其實同步輻射中心整個計畫的使用、編制、重要性還滿合理的,因為我們學術界的人都會去打聽。但是本席個人認為,關於你們的計畫,包括本席剛才說到的國研院旅費補助,其實這個問題貴中心也有發生。所以本席這四個提案統一做一個處理,本席認為還是要做一些凍結,至於要不要刪減,這部分請陳委員說明,本席的提案是凍結五分之一。 陳委員學聖:本席一直很好奇李遠哲前院長幫你們要了多少錢,還是他只是嘴巴上和小英總統說一說而已? 果主任尚志:後來有申請旗艦計畫,主要是蓋光速線,就是剛才蘇委員說的,我們GLS要退場,但是GPa要有足夠的光速線才能提供實驗室進行研究,所以我們現在是…… 陳委員學聖:主任,本席只是問你,小英總統說她聽到了,那她之後做了什麼?本席是好奇這一點。 果主任尚志:目前旗艦計畫有編列光速線建造計畫。 陳委員學聖:給你們多少錢? 果主任尚志:現在是編列2億9,000萬元。 陳委員學聖:不是在106年度預算當中新增嗎? 果主任尚志:在旗艦計畫裡面。 陳委員學聖:所以編列在另外的地方? 主席:科發基金啦!就是另外給啦! 陳委員學聖:好,本席了解。 主席:好,陳召委,那你要支持喔! 陳委員學聖:是,一定給,因為他們是找李遠哲要錢。 蔣委員乃辛:因為柯委員要本席砍預算,所以本席正在準備大刀。 主席:她現在做球給你,你要殺球。 蔣委員乃辛:基本上是這樣的,光子源這個設備本席是支持的,可是問題是設備增加以後,你們怎麼發揮它的功能?怎麼支持學術界,或是在應用上發揮出一些亮點?所以本席對這個提案的最後一個問題,就是如何在國際上展露研究或是發展的成果。 如果你們只是侷限在韓國、泰國,其他的國家都不重視,而且韓國、泰國的合約都是以前簽的,現在是審106年的預算,因為你們已經簽約了,對不對?所以未來預算給你們之後,你們要怎麼運用?怎麼推展?要如何在國際上發揮亮點?這就是我們投資之後希望獲得的回饋,但是你們沒有告訴我們,這些重點你們都沒有說明。 果主任尚志:我會向委員解釋清楚。 蘇委員巧慧:主席,本席補充一下,本席剛才是覺得這部分不夠清楚,從定位到期程等等的細節,包括退場機制到底是什麼,這些都不夠清楚。所以不管主任今天的解釋如何,雖然你剛才已經開始說明了,但本席還是希望你們提供一份書面報告,這樣可以做為我們未來比較的基準,也可以留存文字資料。 本席還是希望你們提供一份書面報告,把剛才這些問題都說明清楚,既然你認為可以詳細說明,那書面報告一定很快就可以寫出來,至於凍結的數額,本席覺得就讓主席裁決,等提出報告之後再解凍。 吳委員思瑤:本席和柯委員兩個人的案子,標的都是三億三千多萬元,我們從原本要刪減1,000萬元、500萬元,結果現在只是小幅刪減200萬元而已,其他的凍結十分之一,請你們針對我們剛才關心的議題提出書面報告,好不好?就是刪減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這是第123案、第124案。 主席:請各位委員支持,好不好?整個輻射中心的15億9,926萬7,000元…… 果主任尚志:主席,可不可以給我機會說明一下?因為委員提了很多問題,我認為應該要留個紀錄,所以希望能夠先說明一下。至於委員剛才要求的書面說明,我們都會提出,這一點沒有問題,我只是想藉這個機會讓委員了解一下狀況,因為大家可能對我們中心還是有一些不了解的地方,我可以簡短的說明。 首先是針對專利的問題,實際上同步輻射中心是為了服務全國的產官學界,我們並不是專利的產生地,所以我們今年只有三十幾件專利,這其實是非常少的,因為過去我過去是清大研發長,我們一年就有100件美國專利,所以同步輻射中心的專利技術真的很少。但是剛才說的那件事情正在發生當中,今年12月就有公司要和我們簽約了,就是我們的專利要技轉出去。 楊部長弘敦:他們那個專利是因為蓋了新的TPS以後所產生的技術,就是臺灣光子源。這是建造臺灣光子源所得到的專利,要不然的話,其實服務是沒有專利的,是因為他們蓋了那個光子源,其中包含非常多電子自動化設備及精密機械,因此得到的專利。 果主任尚志:謝謝部長幫我解釋。第二個部分就是我們有很多技術的knowhow,其實這個部分比專利還重要,所以在我們蓋加速器的過程當中,就有很多臺灣本土產業因此獲得我們的技術,進而提升他們產品的水準,並且擁有國際競爭力。 剛才說的泰國這個案子,因為我們已經有加速器建造的技術,所以泰國這個案子是剛剛簽約的,未來三年要幫他們蓋一個超導增頻器,那是加速器的重要關鍵設備,因為我們臺灣有過去幾十年發展的技術,所以我們才能夠做這個設備,這部分稍微回應一下剛才蔣委員說的,目前臺灣同步光源的技術在亞洲是數一數二的。 蔣委員乃辛:我們希望除了韓國、泰國之外,其他的國家也要努力,不要侷限於亞洲。 果主任尚志:蔣委員,過去一年,全世界最重要的學術單位雜誌封面,我們已經出現五次了,所以其實這在…… 主席:果主任是來自清大的教授,可能不太了解他的說明所帶來的經濟效益。我們再重新做預算處理,謝謝各位委員支持,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這個預算項下15億9,926萬7,000元整,減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凍結十分之一,請你們提出書面報告,把各位委員的具體要求,包括陳學聖委員說的,要怎麼增加經費建置更好、更強的光子源,提升臺灣產業界,甚至是進軍國際等應用面的結合,這些都要寫在報告裡面,好不好?謝謝。 接下來是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繼續處理第129案至第134案。這部分有蔣乃辛委員、陳學聖委員、張廖萬堅委員、黃國書委員、本席及蘇巧慧委員提案。 黃委員國書:凍結400萬元就好了。 主席:我凍200萬元而已耶! 蔣委員乃辛:你們的推動辦公室是什麼時候成立的? 邱司長求慧:今年。 蔣委員乃辛:這個辦公室是什麼性質?本席想了解一下你們這個辦公室有什麼用途? 邱司長求慧:這是一個計畫辦公室,主要是因為我們三個園區的管理局都有編列智慧園區的建置預算,可是如果三個園區的管理局各自做各自的,這樣就無法有效整合,所以我們成立一個辦公室做整體性的規劃,讓他們在資訊方面也做一個整合。 楊部長弘敦:這是在我們部本部。 蔣委員乃辛:去年審預算的時候,你們沒有告訴我們要建置這個辦公室。 邱司長求慧:今年有。 蔣委員乃辛:沒有嘛!因為這應該是去年就開始審查的預算。 邱司長求慧:有,我們那時候已經成立了。 蔣委員乃辛:去年什麼時候成立的? 邱司長求慧:因為行政院是6月核定,所以我們是6月之後成立。 蔣委員乃辛:你們這筆預算是從105年開始執行,對不對?所以在審105年預算的時候,你們就應該告訴我們會成立一個辦公室來推動這個計畫,包括這個辦公室要怎麼組成,但是在本席的印象裡面,我們在審105年預算的時候,你們並沒有提出來。這是一個連續型的預算,今年是第二年,你們有提出嗎? 邱司長求慧:有,這是延續性的計畫。 蔣委員乃辛:本席知道這是延續性的計畫。 邱司長求慧:我們如果沒有用一個計畫去做整合的話,就會變成三個園區各自做各自的,這樣資訊就沒有辦法整合了,也無法發揮效益。 楊部長弘敦:去年有。 主席:請你向委員報告去年的經費是多少?這是105年到108年的四年計畫。 蔣委員乃辛:本席知道,公務預算分攤5億3,000萬元,可是在本席的印象當中,你們並沒有說要成立一個辦公室。 邱司長求慧:因為整合成一個辦公室才會有整體性,如果沒有整合的話,他們的執行績效可能會分散,這個辦公室是設在科技部本部。 蔣委員乃辛:現在的狀況怎麼樣? 邱司長求慧:目前是由資策會得標,我們是公開招標。 蔣委員乃辛:把你們的業務交給資策會做嗎? 邱司長求慧:他們只是負責管理而已,各園區管理局的資訊標案都是由民間廠商執行。 蔣委員乃辛:這個專案辦公室需要多少錢? 邱司長求慧:好像是八百多萬元。我們整個計畫一年大概是二億多元,他們要負責做大量的資訊管理,工作量相當大。 蔣委員乃辛:本席想要了解一下,這個專案辦公室到底負責執行什麼、做些什麼業務? 主席:先把資料送給蔣委員參考。 張廖委員萬堅:在本席的提案說明裡面,有要求你們提供進一步的財務計畫資料,這是105年到108年的計畫,但是給本席的財務參數,評估期間卻是從民國105年到134年,長達30年,這裡面還有所謂的收益項目,大概是七億多元。本席看了一下你們提供的資料,這部分大概就是停車費收入,還有中科污水處理廠的收入,你們是把這個部分的收入,納入將來要持續投入的預算裡面嗎? 邱司長求慧:收入的部分不會納入我們建置的經費中,因為那是後續的收入,這只是一個四年建設的計畫。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四年投入共五億多元,但是未來30年會有七億多元的收入,這樣的財務計畫本席真的看不懂,怎麼會這樣?本席對你們這個計畫沒有意見,因為智慧園區就是為了整合資訊管理、提高效能,這些都沒有問題,可是你們說這是後續的財務效果,本席覺得這七億多元有點奇怪。 邱司長求慧:我們在做公共建設計畫的時候,都要評估投入這些公共建設之後,後續會產生多少效益。因為這裡面也會做一些智慧停車、智慧交通的部分,所以我們會再向廠商收費,累積起來大概會有七億多元。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這是向廠商收費30年的收入? 邱司長求慧:我們用30年來估計它的效益。 張廖委員萬堅:是估計的?這是你們的計畫而已,還是真的會收到這些錢? 邱司長求慧:我們估計會收到7億元。 張廖委員萬堅:中科停車場也有,每年600萬元,竹科是每年1,650萬元,南科的工程建置也有80萬元,這到底是什麼收入?本席覺得很奇怪。 邱司長求慧:例如停車費,因為建置智慧停車系統,所以停車的人必須使用者付費,是從這個部分收費。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的財務計畫真的寫得很奇怪。 邱司長求慧:財務計畫是這樣計算的。 張廖委員萬堅:其他的呢? 邱司長求慧:其他部分可能沒辦法收到錢,因為是做為公共服務使用。 張廖委員萬堅:本席知道,如果你們的預期效果是寫服務體驗、生活幸福提升等等,這些本席可以理解,可是財務計畫用30年來計算會有七億多元,本席覺得有點騙人的感覺。 邱司長求慧:這個自償率並不是很高,這是沒有辦法的,因為30年好像…… 張廖委員萬堅:像你們也有做LED燈的部分嘛!就是4,500萬元。 邱司長求慧:對,智慧照明。 張廖委員萬堅:但是30年之後早就壞掉了,所以本席認為收入的預期效果應該分為有形和無形,財務的有形收入是指建置之後會增加哪些收入,還是你們把停車場的收入也歸到財務計畫裡面? 邱司長求慧:應該是提高它的服務品質,然後把提高服務品質那幾個項目的收入都算進來。 張廖委員萬堅:其實我只是要跟你說,停車費和污水處理廠是本來就有了,所以你這個財務是掰的,對不對? 邱司長求慧:它可能會增加一點,也許不是7億元全部增加。 張廖委員萬堅:好啦!我只是要證明我的想法,做這個是有必要,但是我們希望瞭解更多,因為從今年開始,未來的4年你要整合整個園區的智慧管理,要做示範園區,我們當然都希望朝這樣發展,這個錢投入也沒有問題,但是因為不瞭解,所以本席調資料看了一下,我以為有財務收入,結果發現那是你們的自償,而且那個自償也很勉強,那是本來就有的,不是因為你們做這一項才會有污水收入,才會有停車廠收入,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我覺得張廖萬堅委員講得很有道理,你們這個自償有辦法估算到30年嗎?那個智慧停車你用30年來評估。 邱司長求慧:30年好像是國發會規定的期限。 黃委員國書:是這樣子嗎?有這個期限嗎? 邱司長求慧:但是它可能到後面都已經折舊完畢,可能就收不到了。 黃委員國書:當然啦! 邱司長求慧:它是訂30年,也許可以收的時間是比較短。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和廠商的契約也不可能自己決定。 黃委員國書:我們當然希望這個計畫可以提供一些產業廠商的資源,你要去媒合、媒介,那中科二林園區現在呢?現在廠商進駐率怎麼樣?這個計畫有幫上忙嗎?已經搞一年了。 陳局長銘煌:對,因為現在我們的二階環評過,廠商就可以進駐。 黃委員國書:二林園區算不算智慧園區? 陳局長銘煌:我們將來廠商進駐就會搭配上去。 黃委員國書:所以你這個計畫也沒有辦法幫助二林園區的招商或是廠商進駐。 陳局長銘煌:今年當然不行。 黃委員國書:二林現在的進駐率是多少? 陳局長銘煌:現在是1家在營運。 黃委員國書:二林園區可以進駐幾家? 陳局長銘煌:現在已經通過審查,準備進駐大概有17家,它要地大概128公頃。 黃委員國書:128公頃,到目前為止只有1家。 陳局長銘煌:要等二階環評。因為它還在訴訟和解,所以要進入二階環評,幾個月後大概就可以開始。 黃委員國書:那中興新村呢? 陳局長銘煌:目前我們引進了10家,大概有7家陸續要進駐營運。 黃委員國書:中興新村有進來了嗎? 陳局長銘煌:有,在中創園區裡面有二十幾家,所以總共有三十幾家。 黃委員國書:中興新村未來會有三十幾家進駐。 陳局長銘煌:是。 黃委員國書:目前已經有三十幾家,那這個計畫有辦法幫助中興新村嗎? 陳局長銘煌:有,像那個無線Wi-Fi的環境…… 黃委員國書:整個中興新村未來的發展,全部都是科技部在主導規劃嘛? 陳局長銘煌:我們和文化部有分工。 黃委員國書:文化部很少啦!就藝術村那邊而已,其他全部都是科技部。 陳局長銘煌:我們還有和交通部及幾個部會,像經濟部的VR、AR大概也會進駐,衛福部的遠端醫療照護也會參與。 黃委員國書:好,那個土地的問題我們之前有討論過,土地有部分是南投縣政府的,你們有沒有準備要處理? 陳局長銘煌:我們有談過了,現在只要政委有一個協調之後,我們就配合辦理。 黃委員國書:你們要弄那個土地使用計畫書出來,你們有準備嗎? 陳局長銘煌:我們有先把資料送給政委看。 黃委員國書:邱司長,你記得這個事情嗎? 邱司長求慧:是。 黃委員國書:中興新村有關土地是南投縣政府的部分,我們要去辦理撥用土地相關事宜,現在有開始在進行嗎? 邱司長求慧:現在是政委那邊向我們要資料,我們提資料給他,再看看政委那邊是不是要來協調,目前的進度是這樣。 黃委員國書:怎麼會拖這麼久? 主席:意思就是政委要協調,這件事情拖了那麼多年。 黃委員國書:真的拖太久了,我現在也不知道該怎麼樣去處理這件事情,科技部要用南投縣政府的地,然後南投縣政府也非常樂意,反正也是你們在用嘛!在程序上你們只要提出土地使用的計畫書,我不知道科技部為什麼到現在還要等政委,好啊!到現在等多久了?這件事情怎麼會一點進度都沒有? 主席:黃國書委員是南投人,所以這件事情要儘速,部長剛才有點頭答應要趕快來處理。 黃委員國書:不要卡在一些程序的細節,看到底要政委還是要誰,難道科技部沒有辦法發動這件事情嗎?可以嘛!這個拖太久了。現在回到預算,我不同意這個預算全數減列,就酌凍400萬元,然後你們快點針對所有委員提出的質疑,包括剛才萬堅委員質疑的部分,包括我的部分,我覺得你們都要提出書面報告。 張廖委員萬堅:因為那個預算和竹科、中科及南科都有相關,而且今年要開始做,那事實上大家對這個案子的理解度不高,透明度也不高,你們的財務計畫評估也讓人家覺得是在寫文章,好像是在對國發會講,能不能更清楚的告訴我們它的財務效益是什麼?你們今年已經有執行了,這個是明年度的預算,我建議凍結一半。 主席:凍結五分之一,好不好? 張廖委員萬堅:凍結五分之一,我覺得你今年執行的成果要跟我們講。 邱司長求慧:我們再提供書面。 主席:我先宣布一下,這個科目處理完之後休息5分鐘。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這筆預算是105年到108年的連續型預算,所以在105年就有編,我們在審105年的時候是第一年,在去年的預算書上面總經費是14.13億元。我們看看今年的預算書,總經費是10.16億元,少掉4億元,對不對? 主席:要解釋一下為什麼預算數會不同。 蔣委員乃辛:既然是連續型預算,今年的預算總數怎麼會比去年少?這是有問題的啊!當然你上面是寫今年6月22日行政院把它砍掉了,那就是我們過去一直在講的,行政院沒有核定的預算不要送到立法院來審查,我們立法院是監督行政院,行政院定案的東西我來審,結果行政院沒有定案的東西我們來審,通過以後行政院自己把14億元再砍掉4億元,那立法院算什麼?這有失我們立法院的立場,如果給你預算通過的話,我們立法院算什麼?變成行政院立法局,而不是立法院了!今年這筆預算剩下10億元,然後公務預算是5億3,000萬元,可是在去年的預算書中,公務預算是11.9億元,這兩筆預算怎麼差了那麼多?而且你們在這邊也不講,這4億元是少掉哪些項目,少做哪些東西,我們不知道啊!那這筆預算是不是要全部刪,你們再重新來過?因為你們不尊重立法院嘛!我們給了14億元,結果行政院自己砍掉4億元,剩下10億元,怎麼可以呢?整個計畫統統變調了! 主席:說明一下。 邱司長求慧:委員講得對,因為這個計畫在行政院審查的時候又刪掉一部分的工作項目,主要是有關園區廠商智慧學習的部分,那一塊比較沒有公共服務的效果,所以那時候行政院把它砍掉。那去年在審查的時候也有做一個附帶決議,要求等到行政院核定的時候再動支,後來我們也遵照委員的決議去執行,所以我們是在今年11月才解凍那個預算。 蔣委員乃辛:我一直認為立法院有立法院的立場,立法院是審查行政院定案的東西,而不是去審查行政院還沒有定案的東西,那行政院砍得比我們立法院還要多啊! 主席:你在說明的時候就要提出來,行政院砍掉那些經費是因為園區的廠商在這個部分不具有公共服務的性質,就如同剛才黃國書委員所講的,不可以去幫廠商做本來就屬於廠商該做的事情,國家的預算、公共的預算不應該支用在特定廠商的服務,或是一個支援的預算性質,對不對? 蔣委員乃辛:如果行政院砍得有道理,那就是科技部編得沒道理,對不對? 主席:他沒有講清楚。 蔣委員乃辛:如果科技部有道理,那就是行政院砍得沒道理,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們立法院不能讓你們這樣子糊里糊塗的亂來。 邱司長求慧:因為去年行政院有給我們一個函,它原則同意這個計畫,只是裡面的自償率和工作項目要再做細部的調整,後來就是做這樣的一個調整。 蔣委員乃辛:一個原則同意到正式函定就差了4億元,差了三分之一耶!反過來講,如果在去年審預算的時候,我們要砍你三分之一的預算,你同不同意?你不同意啊!結果我們立法院接受你的意見以後,你們回去自己就砍三分之一,那以後就統統給行政院去砍。 楊部長弘敦:是4年計畫嘛? 邱司長求慧:對,4年計畫。 蔣委員乃辛:對呀!那就統統給行政院去審就好了,我們就不要審了,我們立法院算什麼?我今天不分任何的政黨,像去年文化部的預算,只要是行政院沒有通過的我們全部凍結,不給它審,等到行政院文號下來以後我們才開始審,當時召委也提案,我也提案,我們就是這樣子做。行政院定案的東西你再送到立法院來,你不要行政院還沒有定案就先送到立法院來,把我們當作什麼?要來玩我們立法院嗎?不能這樣啊! 主席:還是程序問題啦!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們現在才瞭解,行政院在6月才核定,所以我那時候向你們調的資料,你們105年2月寫的計畫是10億多元,後來6月通過之後剩下5.3億元,是不是這樣子? 主席:不是啦!你說反了。 張廖委員萬堅:你現在4年要執行的。 邱司長求慧:去年的時候,行政院先發一個函說原則同意這個計畫,但是計畫的經費、內容和自償率還要再調整。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你們在2月提出來。 邱司長求慧:我們後來再提出一個調整的計畫,然後它6月22日正式同意。 張廖委員萬堅:正式同意的經費是多少? 邱司長求慧:經費就是10億元,就是現在這個版本。 張廖委員萬堅:是10億元沒有錯?那你們現在公務預算是5億多元。 邱司長求慧:對,5億多元,另外還有作業基金。 張廖委員萬堅:加起來還是10億元就對了。 邱司長求慧:對。 主席:換個角度來講,不該給的我們也不應該給,不該編的預算也真的不應該編,也是撙節啦!雖然這個程序上對立法院是不尊重的,剛才蔣委員也提到這是我們不分黨派的委員共同的想法,所以我們還是希望大家來處理這個預算,然後做一個附帶決議。 張廖委員萬堅:我們10月才解凍,他們整個計畫幾乎都還沒動。 邱司長求慧:對,我們去年編的那個預算,行政院那時候有先同意我們第一年的預算,所以我們第一年的預算也是…… 蔣委員乃辛:不對嘛!你們去翻翻看預算法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九條。 張廖委員萬堅:我看就凍結一部分,請他們再說明。 蔣委員乃辛:你們自己去翻翻看預算法。 張廖委員萬堅:因為他們那個最新的預算也是6月份才核定,10月份才解凍,那現在106年的又送上來,如果我們過了,明年有辦法執行嗎? 蔣委員乃辛:問題是今年6月行政院才核定,你們為什麼去年就把預算書送到立法院來審議? 邱司長求慧:去年行政院已經原則同意第一年的預算。 蔣委員乃辛:行政院原則上同意是不算數的,如果行政院算數的話,它今年就要給你14億元,而不是給你10億元。 邱司長求慧:它是刪比較後面的預算,但是第一年的預算絕對沒有虛編。 蔣委員乃辛:我不管嘛!你怎麼到現在還搞不清楚? 張廖委員萬堅:乃公,我們把預算凍結就好了。 蔣委員乃辛:預算法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九條,你們自己回去看。 黃委員國書:要凍結多少? 主席:我們凍結五分之一,好不好?乃公。 張廖委員萬堅:新舊政府的政策不同,我們不要為難他們。 蔣委員乃辛:去年立法院通過的計畫與現在行政院核定的計畫有什麼不一樣,我們也不知道。 張廖委員萬堅:新政府的政策大概是希望你們調整。 蔣委員乃辛:沒有關係,行政院要怎麼調整你要告訴我們,我們不知道啊!到現在為止,如果我不把去年的預算書講出來,你會告訴我們去年的總預算已經被行政院砍掉4億嗎?你也不會講,大家也不知道,就這樣一直給你們通過。 邱司長求慧:還是我們再提供書面資料給委員? 蔣委員乃辛:可以,等你們提供書面資料我再來審,預算全部凍結,專案報告。 張廖委員萬堅:乃公,我們先把預算凍結。 主席:我們凍結五分之一,乃公。 蔣委員乃辛:全部凍結,專案報告。 主席:乃公,不要這樣啦! 蔣委員乃辛:不行,不能這樣子,我今天不是針對你預算有意見,而是站在立法院的立場,行政院這樣不尊重我們,立法院通過的東西你自己還要砍。 主席:大家都累了,我們先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考量到我們每個委員都很認真,晚上都要回去跑攤,今天就開會到5點30分。 「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第129案至第134案還沒處理完,有全數凍結、凍結400萬元和凍結五分之一。乃公,有沒有商量的餘地? 蔣委員乃辛:有。 張廖委員萬堅:凍結五分之一,要書面報告。 蔣委員乃辛:不是,我剛剛講過,我們通過了整個計畫的14億元,你現在自己跑到10億元,少掉4億元,這4億元是做還是不做?是變成它的自籌,還是就不做了? 主席:就是說錢跑到哪裡去了。 蔣委員乃辛:如果是自籌,我覺得把預算刪掉自籌的部分還是可以用,因為他們有自籌經費,對不對?所以我們今天到底怎麼樣,說實在的,他應該要主動告訴我們,但是,他都沒有告訴我們,基本上,他們說要凍結三分之一,現在是要凍結二分之一,或是多少? 主席:一千多萬元凍結二分之一,不行啦!提書面啦! 蔣委員乃辛:你們要馬上提出關於計畫內容的書面報告。 主席:你們要盡速提出來,我們就先凍結二分之一,提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給各位委員。 蔣委員乃辛:你們一定要把計畫內容提出來,如果中間公務預算少掉的錢是自籌的話,那麼你們回去之後要把報告寫出來,否則,今年就用自籌的方式去處理,這個部分當然要讓我們知道,好嗎?這個部分就做一個主決議,以後行政院沒有通過的東西,不能送到立法院來審查。 主席:等一下就寫一個主決議案,謝謝。我們在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項下凍結二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 現在本席徵求各位委員的同意,因為非營業特種基金的預算數非常龐大,再加上早上有委員要求未來要提出專案報告,我們是否先暫停審查,本席再另外安排時間,可以嗎?而且今天3個科學園區的主任都在場,是否能先審查科學園區的預算,下次他們就可以不必再過來? 蔣委員乃辛:這筆預算要怎麼處理? 主席:暫時先擱著,本席另外再安排時間。 蔣委員乃辛:沒有處理? 主席:先不要處理,順序交換一下,好不好? 蔣委員乃辛:這個基金都不能審喔! 主席:還沒審。 蔣委員乃辛:因為這筆公務預算是投入到基金,對基金而言是一項收入。 主席:可能在下下禮拜本席擔任召委時再安排時間審查整個四百多億元的基金,好不好? 蔣委員乃辛:所以這筆預算還是擺在委員會? 主席:還是擺在委員會,好不好? 現在我們就先審查科學園區的預算以及主決議的部分,希望能在今天處理完畢。 首先從竹科開始,歲入的部分從第226案至第230案。 吳委員思瑤:本席在行政規費收入的部分要求增列296萬5,000元,因為竹科是台灣科技園區的龍頭,但是,以出租率而言,除了新竹及竹南園區是百分之百的出租之外,銅鑼園區及宜蘭園區的出租率均未達60%。另外,再看看你們往年的決算數,104年的決算數是一千多萬元、105年的決算數是一千三百多萬元,但是,你們今年的行政規費收入項目僅編列八百多萬元,明顯的比實質少編。基於兩個理由,第一個是促使你們強化出租率,引進更好的廠商進駐、第二個是符合核實編列歲入的預算,因此,本席要求增列296萬5,000元,這是核實的要求你們執行歲入的預算,讓國庫能夠更充實。本席認為,這個部分沒有什麼好反對的,就是核實編列而已,你們是可以收到這麼多的,但是你們編太少了,沒有第二句話! 蘇委員巧慧:我們並沒有事先溝通,但是,本席要求增列的數額與吳思瑤委員一模一樣,可見得大家都是同樣的看法,現在就看園區如何說明? 王局長永壯:從過去的執行率可以看到都未達100%,102年是36.3%、103年是45.9%、104年是76.4%,對於委員的期許,我們當然會努力,不過,最主要原因是公司的登記與它的投資有關係,我們會努力,但是…… 吳委員思瑤:最主要是依據歷年的決算數,本席認為你們都少編了,這個部分沒有二話啦! 蘇委員巧慧:其實增加之後也還沒有達到決算數。 王局長永壯:我們會努力。 吳委員思瑤:很難得,本席所提的數字與蘇巧慧委員一樣,所以就按照這個數字增列。 主席:對於竹科的歲入部分,柯委員是要求增列117萬3,000元,不過,我們是否就依照吳委員與蘇委員所提的增列296萬5,000元? 柯委員志恩:本席同意。 主席:這個部分的歲入預算就增列296萬5,000元,柯志恩委員、吳思瑤委員與蘇巧慧委員所提的案子就併案處理。 現在是竹科的歲出部分,吳志揚委員有關於竹科實中的提案,請說明。 吳委員志揚:竹科實中應該要納入教育部體系的校務基金,不要自己再另外成立一個體系,雖然它的設立目的是照顧園區的子女就學需求,但是,基本上,它仍然是學校體系的一部分,我們希望它能盡速成立校務基金,並且納入教育部的體系,因此,本席只有凍結,並沒有減列。 王局長永壯:主要的校長遴選是由教育部掌管,教師的預算則是編列在科技部,所謂的校務基金是國立高級中學的部分,但是,目前的學校是一校五部,有國小、國中、高中、雙語部、甚至包括幼稚園,過去以來國立高級中學的校務基金自償率都很低,是否有實質的效益,我認為大家可以一起來檢討。有關於經費的部分,主要是學校的人事費、水電費用與教學設施的基本維護費,如果這筆預算遭到凍結或減列,恐怕會影響到學生的受教權益,懇請委員能夠支持。 蘇委員巧慧:完全一樣的案子,本席已經提出主決議,剛剛已經聽到主任的態度,聽起來你是有態度、有立場,本席有要求你提出報告,我要看到的是你有立場的報告啊! 主席:本席建議採用吳志揚委員所提的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就針對吳志揚委員與蘇巧慧委員關心的學校校務基金…… 吳委員志揚:後面的中科及南科都一樣。 主席:吳志揚委員所提有關於竹科、中科及南科的實驗高級中學預算,一樣都是凍結十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謝謝。 接下來黃國書委員及吳思瑤委員的提案是同一個預算科目,請說明。 黃委員國書:竹科實中的校長是由教育部處理,老師的薪資預算則是編在科技部,是不是如此?有關於獎補助費項下的獎勵及慰問經費,是否也應該依照現在的政策去做調整,因此,本席在這個部分減列30萬元,吳思瑤委員則是減列27萬元,因為這是通案,你們也是要配合。 主席:你們就出委員會,然後到各部會通案處理。 楊部長弘敦:對。 黃委員國書:你們就與教育部那邊通案處理,因為預算是編列在你們科技部這邊,你們要與教育部商量該如何處理。 主席:第232案與第233案就出委員會,併入各部會的通案處理。 再來是一般行政的部分,有張廖萬堅委員及蔣乃辛委員的2個提案,請說明。 張廖委員萬堅:本席並不是隨便減列50萬元,因為你們編列的一般行政2億4,848萬6,000元已經比上年度的預算減少,主要是人事費的部分減少了兩百多萬元,而且,基於樽節支出,104年度的決算賸餘數是1,560萬元,因此,本席就象徵性的減列50萬元,這是代表撙節的意思。 蔣委員乃辛:人事費用不斷的增加,要如何處理? 楊部長弘敦:比去年少了285萬元。 王局長永壯:根據科學園區組織法的規定,約聘人員以後就遇缺不補、就轉為正式人員,所以不會有這個問題,至於約僱人員的部分,委員提到了久任的問題,事實上,今年我們只新進2位約僱人員,平均只有4.6,並沒有久任的問題,懇請委員能夠支持。 主席:蔣委員只是凍結而已,其實,他一定是支持的,因為這個部分是人事的費用。 蔣委員乃辛:本席現在的重點就與早上科技部的重點是一樣的,既然要久任就想辦法讓他轉為正式人員,因為約聘人員沒有年資、沒有獎金,同工而不同酬,最重要的重點是在這裡。 王局長永壯:現在的組織法已經如此規定,人員離任後要轉成正式人員,這樣就與委員的期待是一樣的。 主席:張廖委員,對於人事費用的部分,你是否堅持? 張廖委員萬堅:沒影響。 主席:一般行政就減列50萬元,科目自調整,給予他們一點點的鞭策,可以嗎? 蔣委員乃辛:可以。 主席:其餘均照列,謝謝。 接下來是園區業務推廣的部分,因為園區業務推廣的細目真的很細,而且大家提案的內容不一,本席建議就一起處理,大家可以針對自己的提案先提出說明,這樣可以嗎? 張廖委員萬堅:本席要說明的是第236案,主要是針對問卷調查的部分,我們認為你們提出的回覆還是很奇怪,雖然只有7萬9,000元,對於科技部所做的園區滿意度調查,你們說那是針對政府政策的滿意度調查,本席自己是學民調的,其實7萬9,000元根本沒辦法做民調,而你們又說那是個案訪查,這個到底是什麼預算?本席在中科及南科都沒看到這樣的預算,這筆7萬9,000元到底是要做什麼個案訪查,你能否再做個說明? 王局長永壯:主要是訪查廠商,調查我們的同仁有沒有向廠商要…… 張廖委員萬堅:本席認為,這個部分實在是有點奇怪!本席相信你們的作為,如果有個案檢舉,你們應該也會處理。 王局長永壯:希望通案了解是否有廠商認為我們……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的政風處應該會處理,本席認為,你們編列這樣的預算有點奇怪!本席在中科也看不到這樣的預算、在南科也看不到這樣的預算,因此,這筆7萬9,000元是有點多餘了,謝謝。 主席:沒關係,等一下再一起處理,現在先請柯志恩委員說明。 柯委員志恩:本席提的4個案子金額都不是太多,相較於之前的案子都是上億的預算,現在這些都只有十幾萬元,那就4個案子一起處理,分別是第245案、第246案、第248案及第249案,主要是針對旅費的問題。第245案是關於大陸地區的旅費,說實在的,現在兩岸的關係急凍,往來的層級都不是太高、效果不是太好,而且每個人每天的開支是1.25萬元,預算編列顯有浮濫。再者,第246案也是一樣,四項出國計畫,平均每人每天開銷為1.56萬元、1.58萬元、1.88萬元、1.3萬元,以前國科會給我們的出國經費也沒有這麼多,本席還是拿以前你們給學者專家的出差旅費來做比對,以前我們出差都是根據地區以200元美金加加減減,顯見你們編列的預算太過浮濫。1.56萬元是否包括機票在內?應該沒有吧?你們應該是分開的吧? 王局長永壯:沒有,全部含在裡面,包括報名費,全部含在裡面。 柯委員志恩:還是一樣,等一下本席把本席去過最遠的地方出差時國科會給的旅費算給你看,絕對比你們這個東西還少,那時候沒有一天1.56萬元、1.8萬元,沒有這種事情啦!楊部長,你也領過,對不對?現在連部長都不講話,頭都低低的!同樣都是來自科技部的錢,本席認為標準應該都是一樣的,你們編列這樣的預算是有點太過浮濫。 另外,關於第248案的部分,勞動節晚會、藝文活動及運動競賽等等,這些東西在你們其他業務租金項下已經重複編列藝文活動及運動競賽等場地的租金,因此,本席認為應該是要酌減,不過,主席剛才已經裁示等一下再統一處理。第249案也是一樣,你們編列的出差旅費平均都超過1.5萬元、1.6萬元,與我們以前的出差旅費相比,真的是多了很多,現在本席把這個部分提出來,請大家統一來做處理。 吳委員志揚:本席有兩個提案,柯志恩委員已經幫本席說明過一案,第244案也是一樣的,全部減列。關於第241案的部分,竹科園區有許多空閒的土地,說實在的,其實都還蠻大的,照理說,本席認為竹科應該能夠產生一種群聚效應,大家應該很喜歡與竹科原來的廠商做鄰居,但是,今天的商業週刊報導,對於台灣已經規劃好的工業園區,大家不想進去,反而跑到外面的農業區,現在有這樣的狀況。目前宜蘭、新竹與銅鑼的出租率只有65%、42.97%,其中以宜蘭最為誇張,僅有2.38%,本席認為,你們在這方面的業務推展實在是做得太差了,因此,本席提議減列1,000萬元。凍結1,000萬元的部分,你們必須針對將來如何具體積極招商引進企業進駐提出報告,經我們同意後就動支。 主席: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吳委員思瑤:因為吳志揚委員的提案和我剛剛已經處理有關歲入部分提案之旨意是相同的,我想和吳志揚委員商量一下,因為我們的觀點是一樣的,都認為他們在招租、招商上面可能不是那麼積極,但一樣的邏輯,他們已經不積極了,而你又把他…… 吳委員志揚:吳思瑤委員,你的提案在哪裡? 吳委員思瑤:我的案子剛剛已經通過了,大家同意在歲入部分分別增加296萬元及297萬元的規費收入和租金收入,我們是要求增加歲入來給他們壓力。如果你們砍歲出預算,他們可能還是一樣的思維,反正沒錢就不要做。所以我建議吳委員的提案可以列為剛剛通過的共同提案,因為你的已經含進去了。 吳委員志揚:沒有,歲入的達成,壓力比較不大。 吳委員思瑤:如果你砍了,他們就更有理由說沒錢就不要做了。 吳委員志揚:如果這樣還沒有警惕就繼續再砍。我的想法是可以砍少一點,但一定要砍,而且要提報告。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我有7個案子。為節省時間,我們先看主席的結論是什麼,再來處理,看到底要刪多少或凍多少。 主席:因為吳志揚委員的提案是刪1,000萬元,但剛剛他說可以少刪一點。這個科目預算是2億4,725萬5,000元,吳志揚委員講的是二千多萬元…… 王局長永壯:我回復一下委員的意見。 主席:你們回復一下再決定要砍多少、凍多少。 王局長永壯:向柯委員報告,其實行政院針對國外出差旅費都有統一規定,也都有經過層層的審查,事實上是沒有任何灌水之虞。向吳委員報告,剛剛提到的3個園區,其中銅鑼園區目前已進入第3階段開發工程,陸陸續續都有增加。最近富田電機有向我們租賃7.85公頃土地做tesla汽車馬達,這是全世界唯一供應的,所以我們的出租率已經上升至53%了;至於生醫園區,目前可以出租的只有3.6公頃而已,事實上我們也不希望這麼快就租滿,希望租給好一點的廠商,而且不要養地,所以每家廠商進駐都要經過我們嚴格的審查。宜蘭園區的標準廠房在今年6月才啟用,現在28個單元中已經核配10個單位了,建廠用地總共只有33.82公頃,目前已經核配1.5公頃出去了,還有一家要做租地簡報是1.2公頃,事實上,會逐步上升。有些還在開發或者剛開發完成,我們很慎重的篩選廠商,所以希望委員多支持。至於新竹園區都是滿租狀態,事實上有很多廠商也是找不到地。 吳委員志揚:你們怎麼招商?你們歡迎國外的廠商嗎? 王局長永壯:我們常常要去國外招商。 吳委員志揚:我不知道之前位於襄陽路的行政院全球聯合招商中心還有沒有運作,我覺得這還不錯,你們可以跟著去,不要自己另外去,另外去的話會增加很多隨行。我只想要知道,你們這些錢到底是不是拿來管理土地之用?因為有時候我們看到招租的土地卻在種花、種草,我不知道是不是這個東西?如果純粹只是招攬其實真的不需要這麼多錢。如果30公頃的土地預計要招商,所以你們要裝設路燈,平常要除草和維護路面,這樣就有點像工業區的維持費,但如果只是辦理招租這件活動就要二千多萬元,我覺得實在是講不過去,其實你們要有一個很好的宣傳管道就好了。 王局長永壯:當然不是只有去招商而己,要建設好的環境廠商才願意來,所以這部分的經費是包括人才培育、產學合作等等的經費,並不是只有出差費和招商費,整個都是在投資推廣裡面。 吳委員志揚:真正最大宗的費用其實是在土地的管理上,而你說的人才培育、出國等都不需要那麼多經費。 王局長永壯:當然還是希望委員多支持。 吳委員志揚:你剛剛說可以出租的土地沒有預算中心所寫的這麼多,其實你們加了1.5公頃,跟那個還是有一段距離。報告召委,本來我提案減1,000萬元,改為減500萬元。 主席:吳志揚委員已經降低刪減額度,已經打五折了,等一下我們再商量一下。請蔣乃辛委員發言。 蔣委員乃辛:針對第253案,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第二生技大樓工程計畫,此乃新增計畫,計畫期程自106年至109年之連續型預算,總經費11億元,要不要經過行政院審核通過? 王局長永壯:要。 蔣委員乃辛:行政院有沒有通過? 王局長永壯:我們在105年6月8日就將計畫提報行政院,行政院國發會在8月17日的回函認為推動方向可行,但附帶二項意見:一是增加使用效率、增加容積率,所以我們重新調整後又報到行政院,行政院已經送國發會。我也認為應該要增加容積率,因為可容積率是270%,我們過去呈報的計畫是103%,現在已經調整到207%了。 蔣委員乃辛:主席,我覺得應該等到行政院核定完了以後再審,因為這份預算書上所寫的預算資料僅寫總經費11億元,今年編了一億七千多萬元,其餘資料包括要做什麼?內容為何?統統都沒有寫。到底這1億7,000萬元或11億元是要做什麼?統統都沒有寫,而且行政院也還沒有核定。如果屆時行政院核定下來的經費不是11億元而是8億元,那我們不是傻了,不就跟前面的案子一樣嗎? 王局長永壯:竹北生醫園區進駐的廠商非常多,比率是百分之百,目前等著進駐的有8家,因為蓋也需要時間,所以我們希望儘快做細部的設計與施工,希望在明年底就能開始建造,遂能趕得上整個生醫的發展。我們拿105年和104做比較,成長率將近63%,今年…… 蔣委員乃辛:站在我們的立場上來講,你要我們給你們11億元…… 王局長永壯:不用,只要給我們1.76億…… 蔣委員乃辛:明年就可以刪掉嗎? 王局長永壯:不是,明年的錢是做第一期細部設計…… 蔣委員乃辛:後年或再後年的錢可以刪掉嗎?如果工程發包了我們還怎麼刪你的錢? 王局長永壯:不是…… 蔣委員乃辛:所以不對嘛! 吳委員思瑤:如果你們現在所講的11億元經費中只要保留1.7餘億元,就等於同意蔣委員刪除了。 王局長永壯:不是,因為計畫已經開始啟動了,行政院原則上是同意這個方向,11億元只是當初報的容積率是…… 蔣委員乃辛:局長,這是建設大樓的工程費用,你們要一次發包還是分批發包?主體工程一定是一次發包。 王局長永壯:是一次發包。 蔣委員乃辛:你們一次發包要多少錢?1億7,000萬元夠嗎?不夠嘛! 王局長永壯:我們發包的部分當然會等行政院核定以後…… 蔣委員乃辛:1億7,000萬元夠不夠? 王局長永壯:因為那要做細部設計…… 蔣委員乃辛:行政院核定後,你們就可以發包,難道立法院可以不用知道嗎?一定要經立法院通過嘛。 王局長永壯:當然要跟委員報告。 蔣委員乃辛:所以行政院核定完了以後我們再來審,這是正常的事啊! 王局長永壯:但這樣會delay 1年。 吳委員思瑤:蔣委員,比照剛剛的做法,凍二分之一。 蔣委員乃辛:不行。 吳委員思瑤:你還是讓他們去核定啦! 蔣委員乃辛:剛剛那個是已經走下去的,現在這項計畫才剛剛開始。因為竹科和中科都有106年至109年的新增計畫,行政院也是一樣沒有核定,所以這個部分我們也要按照去年審查文化部預算的作法,等行政院核定以後,再來解凍,這是正常的啊! 吳委員思瑤:我提議凍二分之一。 蔣委員乃辛:如果凍二分之一,他們就做下去了,但行政院到底如何核定,我們不知道。 楊部長弘敦:他們原則上已經同意了。 蔣委員乃辛:你們今年編列一千多億元的計畫預算到底要做什麼也沒有寫任何一個字。 吳委員思瑤:這部分可以補資料嘛! 蔣委員乃辛:整個11億元計畫在做什麼,沒有寫一個字,我們也不知道,這樣就跟立法院要11億元,今年要1億7,000萬元,說不過去啦! 王局長永壯:因為我們希望儘早動工,所以才…… 蔣委員乃辛:但行政院何時核定你們也不知道,等行政院核定通過以後我們馬上排專案報告。 王局長永壯:因為行政院已經回函寫原則上同意了。 蔣委員乃辛:不管怎樣,我堅持等行政院定案以後才能審預算。 吳委員思瑤:你們將行政院回函給蔣委員看一下。 王局長永壯:蔣委員,這是行政院回函。 蔣委員乃辛:你們寫在預算書的那裡嘛!你剛剛也講過,行政院把你們打回去了…… 王局長永壯:不是,行政院對於計畫沒有意見,只是希望我們充分利用容積率…… 蔣委員乃辛:容積率要充分利用,那你們的經費要不要調整? 王局長永壯:要,可是一定大於11億多元,因為整個容積增加,蓋的樓層高度…… 蔣委員乃辛:今天我要同意的是,興建整棟的生醫大樓,不能只同意興建第一層或者地下室。 王局長永壯:因為我們還是要有錢才能做細部設計規劃,不然就會delay 1年。 蔣委員乃辛:站在立法院的立場,我一定要堅持全數凍結。等行政院核定以後,再到立法院來解凍。 王局長永壯:可否凍結一部分,讓我們可以開始做細部設計。 蔣委員乃辛:不可以,如果我們今天凍結一部分,就表示立法院沒有善盡監督之責。 柯委員志恩:而且你們提出來的計畫,他們是不是講說推動方向原則可行,只是你們還是需要提出來請科技部相關部會開會,意見修正後再行報核。 王局長永壯:我們已經送上去了。 蔣委員乃辛:當然要經行政院核定。 柯委員志恩:請問這1億7,000萬元完全是規劃設計費用嗎? 王局長永壯:是。 吳委員思瑤:你們當然要讓他們規劃設計才能夠到院裡,讓院裡面核定到底要給11億元還是要給12億元,抑或是9億元。蔣委員,這不是工程費。 蔣委員乃辛:如果他們不編連續型預算,只編106年度的預算,可以這樣做,但如果他們編的是4年的連續型預算就不可以這樣做,依照預算法規定,就是不可以。所以按理說,他們應該先編規劃費用,等規劃好了之後才知道總經費是多少,然後報行政院…… 吳委員思瑤:他們這個就是規劃設計費啊! 蔣委員乃辛:可是他們是用連續型預算,而連續型預算不應該這樣做。 吳委員思瑤:一般而言,一筆連續型預算可能是11億元,連後續的工程款,可能要編3年或4年,但第1年的費用就叫做設計規劃費。 蔣委員乃辛:他們應該不要編連續型預算,只要編今年的規劃設計費就好了,但就是不能編連續型的預算。 吳委員思瑤:蔣委員,以前我們常常是4年的案子,送4年的連續性預算,第1年最難通過,因為大家會討論,包括設計規劃費多少?第2年或第3年的工程費又是多少?就我的經驗與理解,如果這一筆完全是規劃設計費,而沒有偷渡工程費的話,我可以接受,但我尊重蔣委員的意見,先凍結一部分預算。 蔣委員乃辛:第一,我不知道他們的1億7,000萬元是不是都是做規劃設計費? 吳委員思瑤:你們說清楚這是不是規劃設計費?只要沒有偷渡工程…… 蔣委員乃辛:第二,如果你們要編預算,就只能編規劃設計費單年度的預算,不能編連續型預算。 王局長永壯:因為規劃設計都要…… 吳委員思瑤:蔣委員,這是連續型計畫的第一年啦! 蔣委員乃辛:請聽我把話講完,你們不可以編連續型預算,只要編單年度的規劃設計預算即可,107年再編連續型預算。 吳委員思瑤:請你們講重點,這一筆是不是都是規劃設計費? 王局長永壯:裡面有規劃設計費,但因為這要招標,需要監造費用,如果1.76億元中有剩錢,我們當然希望工程可以開始發包,但是按照時程來講,可能來不及。我們希望越快越好,也要看設計費是多少錢,因為這要…… 蔣委員乃辛:你們要發包,但立法院都不知道你們的總工程費用是多少,現在我們就要通過十餘億的預算讓你們去發包。 王局長永壯:1億7,000萬元。 蔣委員乃辛:你們發包要多少錢? 王局長永壯:就要看…… 蔣委員乃辛:我審了這麼多年的預算,還曾擔任臺北市議員也曾任職市政府工務局,這些工程預算我還搞不懂嗎?站在立法院的立場,你們要11億元,我們可以給你們11億元,可是你們要告訴我們11億元是要做什麼?怎麼做?你們不能什麼都不告訴我們,就向我們要11億元,這是第一點。第二,行政院都還沒有核定給你們11億元,怎麼可以向我們要11億元?部長,剛剛我們在討論一個案子,去年行政院還沒有核定就跟我們要14億元,結果行政院核定的是10億元,一樣的道理,我剛剛讓步了,讓步的理由是因為去年是105年,既然我們給你們了,所以我們做一個主決議,以後連續型預算,你們必須按照預算法的規定來辦理,現在馬上就面臨到這種問題,如果你們還在說不按照連續型預算,行政院通過,我們立法院就直接給你,開玩笑!我們就不要當立法委員,不要到立法院上班,統統都到行政院和立法局上班,不能這樣做嘛!我並不是針對你,過去每個部門我都是這樣辦理,我進來立法院也一直在講這樣的話。 吳委員思瑤:你們無論如何要針對11億元各年度的預算,106年度、107年度、108年度及109年度各要多少都要匡列出來,至少你們在預算的說明欄應該做到這點,包括我們今年在審議你們的第1筆第1年期的1億7,000萬元,其中有多少是規劃設計費和工程費。蔣委員所講的是合理的,但我也不覺得所有的連續性預算一定要將第1年的規劃設計費拉出來,其實不需要這樣做。只是你們既然是寫成連續性從106年至109年的預算就要將這4年的預算都匡列好,當然蔣委員對此是非常在意,希望你們可以跟行政院拿到這筆錢。我們很想幫你們解套。 王局長永壯:我知道。 主席:你們自己要努力。 蔣委員乃辛:你們可以有兩種的編列方式:一個是第一年只編規劃費;另一個是連續型預算。這兩種都可以。 吳委員思瑤:我覺得這個案應該編連續型預算。 蔣委員乃辛:基本上有關工程發包一定要編連續型預算,不然你們無法發包,既然你們要發包,第一,行政院本身要同意,第二,行政院同意了以後,立法院才能按照行政院同意的經費來審查要不要給你們那麼多,但你們現在連行政院都還沒有同意,就叫我們同意給這麼多,沒有這種道理嘛! 王局長永壯:可不可先核定一些錢讓我們做規劃設計?等行政院核定完了以後我們才去做發包,也可以來立法院做報告。 柯委員志恩:大家最在意的就是要根據預算中心所要求的,如果你們還是打算做4年期計畫,我們要求你們要將4年計畫每階段要做什麼事情都要條列清楚。 吳委員思瑤:不要把母數放大了。他們很誠實將11億元都清楚寫在這裡,其實我們現在看的是1億7,000萬元要怎麼處理。蔣委員,他們送上來的這筆預算就是1億7,000萬元。 蘇委員巧慧:我覺得他們只是方法沒有用好啦! 吳委員思瑤:所以要針對1.7億元的部分來做…… 王局長永壯:可能會不止11億元,因為我們要增加容積率。 蔣委員乃辛:你們容積率增加,樓地板面積就增加;樓地板面積增加,總工程費就會增加,還有其他相關的設備費用也都會增加。行政院到底會給你們多少錢?不知道! 吳委員思瑤:蔣委員,本來說凍二分之一,改凍多一點。 蔣委員乃辛:在不知道的情況下,你竟要求我們同意這筆預算。 吳委員思瑤:凍三分之二,讓他們可以先做…… 蔣委員乃辛:如果我同意的話,就有虧路職守,所以我不能這樣做,並不是針對你個人。 張廖委員萬堅:蔣委員,從說明裡面看來,好像廠商滿迫切需要的。 楊部長弘敦:我最近有去看,那裡有二個大樓,一個是生技大樓,一個是櫻花大樓,都滿了,因此廠商非常殷切,所以我們要趕快蓋第二生技大樓,因為我們現在推動生技…… 蔣委員乃辛:我也知道是要快!那你為什麼不請行政院趕快核定? 楊部長弘敦:我們這樣好了,就是你給我們先凍結,等到核准以後我們再來發包。 蔣委員乃辛:部長,技術審、政策審是一樣的,你要技術審是你家的事,可是不能因為你是技術審,結果立法院也變成只能看技術不能看政策嘛! 楊部長弘敦:我們現在已經在調整這個部分。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我建議一下。你們11月28日已經送國發會在審查了嗎? 楊部長弘敦:對。 張廖委員萬堅:我建議國發會審查通過前我們凍結,通過後就可以解凍了嘛!好不好? 蔣委員乃辛:行政院的文定案了嗎?行政院都沒有定案的東西我們怎麼審啊? 蘇委員巧慧:我覺得聽起來事情是好的,大家都覺得這個事情是有必要,但是方法、作法不夠周延。 張廖委員萬堅:就不讓它過嘛!然後等他們…… 蘇委員巧慧:我們不要讓事情做不成,所以不要用減列的。 張廖委員萬堅:不減列,凍結,好不好?等到國發會…… 黃委員國書:凍結。 張廖委員萬堅:對,乃公講是有道理啦! 黃委員國書:等一下,如果全數凍結,在凍結這段期間你們都沒事做嗎?設計就沒辦法做了啊!所以乃公,我跟你講…… 張廖委員萬堅:本來的經費要多少? 吳委員思瑤:不是啦!因為現在是…… 蔣委員乃辛:根本就是要全數刪掉,等行政院的文來以後再編預算,本來就是應該這樣子嘛! 黃委員國書:你讓他們的程序可以…… 蔣委員乃辛:我現在讓你凍結、不減你的,你還要說我就是要凍結,那就凍結嘛! 黃委員國書:你讓他們保留一些預算,讓他們可以繼續推這個計畫。 主席:張廖委員的建議是讓我們大家共同來討論一下,這是可行的方向啦! 張廖委員萬堅:國發會通過後就解凍。 主席:就是全數凍結,俟國發會整個計畫審核核定之後始得解凍。 張廖委員萬堅:對。 蔣委員乃辛:主席,行政院一核定,公文送到立法院來。 主席:對呀! 蔣委員乃辛:對不對?我們來審嘛!因為我可以刪它預算啊!我不一定1億7,000萬元統統要給它啊! 楊部長弘敦:第1年啦! 蔣委員乃辛:我不管你多少錢啊!假設你總經費11億元不動,我也可以刪你的總經費啊!我可以不給你11億元啊!我為什麼一定要給你11億元呢?這是立法院的權責,對不對?你不能說是…… 主席:不好啦! 楊部長弘敦:第2年、第3年還是要進來。 張廖委員萬堅:乃公,不要這樣啦!我們已經說這個對產業界很重要。 主席:請個一定很重要。 蔣委員乃辛:部長,拜託!我知道很重要,我不是反對,我是程序上的問題…… 主席:因為很重要所以說3次啦! 蔣委員乃辛:你自己去看看預算法再來講這個話,你不能不看預算法來講這種話。 張廖委員萬堅:符合程序就可以辦理,我講的方法就可以符合程序。 蔣委員乃辛:請問主計總處的代表,我講的是不是有道理?對不對?所以這個部分等行政院的文下來,送到立法院我們給你解凍。 主席:你不要跟我們講說「不要審」這三個字啦!越講他越火,你們就不要審了! 陳專門委員莉容:主計總處做補充說明,其實蔣委員說的是依照預算法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確實是要先有計畫再有預算,但是因為這裡面有前置作業費,這1.7億元裡面包含了前置作業費,是不是拜託委員前置作業費部分讓它使用,但是其他工程費的部分就全部凍結,不讓它使用? 黃委員國書:對啊!應該是這樣子。 吳委員思瑤:留一點前置作業的費用,要不然…… 黃委員國書:全數凍結的話,他現在連設計都沒辦法進行! 吳委員思瑤:對。 黃委員國書:是不是可以保留設計的部分,讓他們可以先進行? 主席:前置作業跟規劃啦! 黃委員國書:然後建築營建的預算先凍結。 張廖委員萬堅:這樣嗎?那你就…… 黃委員國書:這個一億多元有包括營建預算嗎!是多少? 張廖委員萬堅:保留規劃費,其餘凍結。 黃委員國書:保留規劃費,其餘凍結,這樣好不好? 王局長永壯:規劃設計都是要公開招標…… 黃委員國書:當然。 王局長永壯:要看公開招標剩多少錢。 黃委員國書:大概嘛!那個有一個概數嘛! 主席:自己講一個數額。 張廖委員萬堅:保留規劃設計費,其餘凍結,好嗎? 王局長永壯:規劃設計應該是如果說…… 黃委員國書:多少給你們夠? 王局長永壯:500萬元或是1,000萬元開始啟動應該就可以。 張廖委員萬堅:就保留1,000萬元,其餘凍結。 黃委員國書:好啦!保留1,000萬元,其餘凍結啦! 張廖委員萬堅:待國發會通過後…… 黃委員國書:對,這樣處理好不好? 張廖委員萬堅:送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黃委員國書:乃公,這樣就很可以了啦! 張廖委員萬堅:可以了。 主席:它有前置規劃費。 黃委員國書:那個期程會接不起來啦! 蔣委員乃辛:接得起來! 黃委員國書:接不起來啦!它現在連找人家來規劃設計就根本都沒辦法動,規劃設計完了要多少時間進行? 張廖委員萬堅:因為我們不要到時候被廠商罵說我們需要合法的廠商。 黃委員國書:規劃設計也是要寫標案發包嘛! 蔣委員乃辛:你在當副縣長的時候,廠商會罵嗎?不會的啦!大家都很清楚。 黃委員國書:會哦! 主席:不是啦!剛剛他已經說明得比較清楚,我們真理越辯越明,他剛剛說得很清楚,這整個計畫行政院是原則同意,但是裡面有一些細項他們還在討論當中,所以還沒有完全核定這個預算數額。他剛剛有說明在這1億7,648萬9,000元裡面,有先期/前期的規劃設計等等。 張廖委員萬堅:規劃設計保留。 主席:我們就是保留1,000萬元,凍結1億6,648萬9,000元整,俟國發會正式核定之後書面送…… 張廖委員萬堅:這樣可以嗎? 蔣委員乃辛:不是,主席,容積率的提高要涉及到都市計畫,如果都市計畫已經達到上限,就無法提高,那就要變更都市計畫,對不對?所以這個部分…… 主席:乃公,變更都市計畫跟容積變更轉移是另外一回事,如果它沒辦法進行,那就不要有預算給它嘛! 張廖委員萬堅:它要規劃設計。 蔣委員乃辛:對,所以應該是整個定案以後,我們立法院才能審嘛! 王局長永壯:跟委員報告,這個設計…… 蔣委員乃辛:沒有定案的東西,我們立法院怎麼去審理嘛! 王局長永壯:細部規劃設計計畫是270,我們是在它的範圍以內,所以都沒有這些問題,就是說它整個容積率跟建蔽率…… 蔣委員乃辛:你原來規劃的容積率是多少,我們也不知道。 王局長永壯:103。 蔣委員乃辛:如果你都市計畫是270的容積率,你為什麼只設計100呢? 黃委員國書:那是已經有的。 主席:凍1億6,648萬9,000元。 蔣委員乃辛:我們審預算我可不可以瞭解?我可以瞭解啊! 主席:可以啊! 蔣委員乃辛:對不對?那在我沒有瞭解之前我可以給它預算嗎?我不同意啊! 黃委員國書:但是你也可以同意啊! 蔣委員乃辛:那你計畫拿來我看,對不對? 主席:馬上把計畫的細目送給蔣委員,現在趕快去copy。 蔣委員乃辛:中科也是一樣。 主席:先處理這個,中科等一下再講。 蔣委員乃辛:中科也有一筆新增預算,你們自己看看。 主席:對不起,我們回歸預算好不好?先把竹科的解決了再來講中科,好不好?來!竹科生物醫學園區的第二生技大樓工程計畫凍結1億6,648萬9,000元整。 張廖委員萬堅:保留1,000萬元! 黃委員國書:保留1,000萬元,規劃設計部分先處理。 主席:俟行政院正式核定公文送交立法院教委會再行解凍。 張廖委員萬堅:好。 黃委員國書:凍夠多了啦! 主席:等一下,我們剛剛還有第3目還沒有處理,第3目剛剛也講了很久,吳委員志揚說要酌減,我建議減列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好不好? 張廖委員萬堅:有包括「投資推廣」嗎? 主席:你的7萬9,000元包括在內。 張廖委員萬堅:好。 吳委員志揚:還有大陸旅費。 主席:含7萬9,000元以及大陸旅費。 張廖委員萬堅:統統都包括了。 主席:部長,酌減300萬元好不好? 王局長永壯:300萬元進去哦! 吳委員志揚:好,300萬元進去。但是剛剛乃公那個沒有凍結的1,000萬元要講清楚是用於什麼。 主席:就規劃設計啊!剛剛一直強調就是前置作業跟規劃設計啊! 黃委員國書:那個300萬元它怎麼去發包營建?那怎麼可能? 張廖委員萬堅:1,000萬元能做什麼? 在場人員:規劃設計而已。 主席:沒關係,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減列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但是吳委員志揚、柯委員志恩及張廖委員萬堅他們要求減列的項目,併入減列的300萬元內;蔣委員乃辛的減列數也併入。謝謝。 竹科部分蔣委員乃辛還有一個主決議案。請問各位,對第254案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照案通過。 繼續處理中部科學園區歲入部分預算。有黃委員國書及蘇委員巧慧的提案。 黃委員國書:我提案增列200萬元的部分,剛剛中科已經說明了,所以這個部分我同意不增列,因為它是一開始的時候申請的規費,明年不可能再有這個規費收入了。 主席:謝謝黃委員國書支持預算照列。 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我想我的提案不需要報告,只要增列,所以就照我的提案! 主席:你沒有跟巧慧委員講一下嗎? 黃委員國書:我剛剛有先問他,為了怕浪費大家的時間…… 蘇委員巧慧:我提議的原因跟前面竹科一樣,竹科的提案已經通過了,我覺得中科也應該可以這樣做! 主席:這是行政規費的問題,請中科說明。 陳局長銘煌:不好意思,還來不及跟蘇委員報告,去年會有五百多萬元收入是因為台積電建廠,我們建照的規費是收千分之一,因為台積電建廠,我們大概就收了200萬元,但是它不會每年都有建廠。 黃委員國書:明年的計畫裡面沒有建廠? 陳局長銘煌:我們已經覈實編列,是不是可以容許我們就照這樣來編列? 蘇委員巧慧:可是你說200萬元的話,因為去年是超過預算129.7萬元嘛!對不對? 陳局長銘煌:對。 蘇委員巧慧:其實我增列的部分,也沒有要求到那麼多、超過百分之百,我是照104年來編而已,只有增加一些而已。 陳局長銘煌:我們有估算過,目前有二個園區在二階環評,短時間內不會有建照的收入,所以我們這樣編列是合理的,我們已經覈實編列。 主席:增列一點好不好? 蘇委員巧慧:請主席裁示,看中科這邊…… 主席:增列50萬元!讓你們有一個目標值去努力啦! 蘇委員巧慧:執行率差太多了! 主席:好,增列50萬元! 蘇委員巧慧:好,加油。 主席:行政規費收入增列50萬元,謝謝。 接下來進行歲出的部分。第1目歲出部分吳委員志揚提案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要凍結十分之一。好,書面報告。 接著是2目一般行政,有第258案至第262案。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有關公務車駕駛人力委外部分,我看了一下公務車總共有9輛,可是為什麼我們的駕駛要到17個人?請說明為什麼要到17個人?只有9台車呢! 主席:請說明。 陳局長銘煌:跟委員報告,其中有13個人是當初移撥省政府人員時的技工工友,當時移撥的94位中有67位都是技工工友,技工工友有的是占駕駛缺,而我們在中興新村要收垃圾,垃圾車大概有5部,還有一些工程車,所以我們垃圾車駕駛有5個,工程車及小貨車駕駛大概有4個,清潔隊裡面有2個,其中一位中風,所以是當巡查員,他只是占那個缺而已。 黃委員國書:中興新村那些啦!好,這個我支持,沒有意見。 主席:這個沒有意見。好,黃委員國書的提案預算照列。 黃委員國書:我順便把我的部分講完。第260案有關廠商問卷、業務推展部分,這些業務費是不是有重複編列?請說明一下。 陳局長銘煌:這部分沒有重複,因為這裡面沒有問卷的調查經費,這個主要是辦理客服跟總機事務,因為我們的同仁都在忙自己的業務,這是沒有涉及公權力的部分,所以我們用委外方式來處理。 黃委員國書:第261案是通案。 主席:第261案及第262案就通案處理。 黃委員國書:好。 主席:還有蔣委員乃辛的「人員維持」提案。 蔣委員乃辛:是第262案或是第259案? 主席:第259案也是非典型用人部分,請說明一下。 蔣委員乃辛:一起處理。 主席:一起處理? 蔣委員乃辛:對啊! 主席:他們都照列耶! 蔣委員乃辛:跟剛剛竹科一樣,竹科怎麼處理,中科就怎麼處理。 吳委員思瑤:照列呢! 主席:好,那就照列。謝謝乃公、謝謝蔣委員。 吳委員思瑤:謝謝乃公。 主席:接下來是第3目「園區業務推廣」部分。 黃委員國書:好。 吳委員思瑤:一起處理! 主席:一起處理好了,因為有很多細項,這是第263案至第281案。 黃委員國書:第263案是我的案子,中科的委辦計畫有36項,所以我覺得應該要檢討,我們有那麼多的委辦計畫,可是成效在哪邊?二林園區已經8年了,當時要設置二林園區的時候,你知道我們徵收了多少涼亭?8年來到現在只有1家廠商進駐,你跟我們說未來那些還要環評,環評以後就會有多少廠商進來?在推動這個計畫的時候,你們有考慮到這樣的問題嗎?你們選擇的地點離高速公路交流道多遙遠,這個都已經沒有辦法改變了,那個廠商進駐的意願非常、非常低啊! 楊部長弘敦:意願不錯呢! 黃委員國書:是這樣子嗎? 楊部長弘敦:對,只是現在環評還沒有過而已。 黃委員國書:那是因為大家真的希望找到一個科學園區來進駐,但是我們思考一下,8年前我們在推這個計畫的時候,有預期到現在只有1家廠商進駐嗎?我想絕對不是!所以我從這裡來檢討,你知道我們的委辦計畫那麼多,多少預算嗎?二億六千多萬元!當然這是你們各部門的委辦計畫,對不對?但是我覺得這個部分應該檢討,我看你們委辦的計畫決算執行率是96.67%,對不對?96.67%當然不低,但是96.67%代表還有大概七、八百萬元繳庫、沒有執行,當然我這個提案要刪減到4,500萬元,你們可能也很難接受啦!但是我覺得這個預算一定要酌刪啦!我很友善地建議主席,在這個計畫可不可以讓我減列50萬元,好不好? 主席:我們整體來處理。 黃委員國書:整體處理,好不好? 主席: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我的是第271案,因為你這邊談到中科的業務推展,我們來看看業務推展到底績效如何?在你給我們的計畫當中,其實對於航太產業著墨非常少,我也不曉得這個航太產業跟你的智慧機械及航太產業的整合目標到底是怎麼樣,最主要是我看你們對於預期成果的說明,你們提到計畫完成可以吸引2-4家廠商進駐,然後投資金額是2-4億元,培養核心人才有160人,研發人才培育600人次。這些都是量化的數據,但我們比較想要知道的是,花了這些錢到底是怎麼樣去提升產業的效益?這個部分是我們所強調的,可是目前看到的都是這些數字,完全看不出來,所以我認為這個地方要做個凍結,好不好?而且我們強烈希望看到的是你們在推廣的部分。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我的是第277案,我主要是focus在剛剛國書委員那個2.6億元的大帽子下面的文創園區。反正部長很頭大,文創園區的進駐很少,那你們到底去找了文化部的什麼協力?或者是你們跟南投縣政府的合作關係是什麼?你們不要自己在那邊摸不著頭緒,然後一直「矜」在那裡,搞了這麼久就是3家進駐,我是focus在這部分,所以我要凍結,你要想出辦法,要不然你頭大,我們跟你一起頭大。 主席:其他委員還有什麼問題嗎?先請吳委員志揚提出問題,然後你們再一起回答。 吳委員志揚:我的這部分有3個提案,跟上個部分其實是差不多的,第一個是大陸地區旅費,剛剛有講到;第二個是第265案投資業務,它的出租率也是太低;第三個是第278案關於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的開發業務,它也是可供租用的土地出租比率太低的問題。這幾個是一樣的道理。 主席:請中科主任一併回應。張廖委員還有問題嗎?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我提的第264案是關於「投資推廣」部分,我看了它的決算數之後,發現它剩餘都是經常門,所以我提案要減列100萬元,但是我的樓上那位黃國書委員總額才50萬元,所以我不堅持100萬元。 主席:好,那等一下一起討論。 張廖委員萬堅:另外,第270案剛才柯委員也有提到,這個是有關中部的智慧機械及航太產業升級計畫,我們都非常關心,我本來是提說應該先有計畫,知道怎麼分配這個預算我們才能夠去審查,那這樣子的話,我同意凍結1,000萬元,我們來瞭解這整個計畫對於地方的幫忙,還有產業的合作要怎麼樣推動,這個我也支持。 第273案是有關環安行政,我是比照104年度的決算、今年度的預算還有明年度編的877萬元,如果比照104年度的預算,其實它的保留數和賸餘數,在經常門的賸餘都會有,大概有100萬元,所以我才提減列50萬元,這個大家可以一起討論。 第275案,看了說明之後我沒有意見。第280案,我看了說明之後也沒有意見,不主張要凍結,謝謝。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我有5個案子,其中3個案子可以一起討論。第269案是106年到109年的新增連續型計畫,總經費四億五千多萬元,要不要報行政院?行政院核定了沒有? 主席:核定了。 蔣委員乃辛:公文在哪裡? 陳局長銘煌:那是整個智慧機械的案子。 蔣委員乃辛:不是,行政院核定了沒有? 陳局長銘煌:有,智慧機械在行政院已經提過了。 蔣委員乃辛:核定的文號在哪裡? 主席:去印一下核定的公文和內容給蔣委員。 蔣委員乃辛:我告訴你,話不能隨便講。 陳局長銘煌:院會已經在討論這個智慧機械的案子。 蔣委員乃辛:通過了沒有? 陳局長銘煌:整個計畫已經通過了。 張廖委員萬堅:整個計畫通過了?預算數通過了? 陳局長銘煌:就是智慧機械五大產業當中,這個智慧機械的案子已經…… 蔣委員乃辛:你這筆預算通過了沒有嘛! 陳局長銘煌:這一筆預算,好像科技會報那邊正在審查中。 蔣委員乃辛:還沒有定案嘛? 陳局長銘煌:但是整個計畫行政院已經通過了。 主席:這是那個旗艦計畫的…… 陳局長銘煌:不是,這是單獨的一個案子。 蔣委員乃辛:你們今天早上擺到我們桌上的文字是寫「係跨年度預算計畫,刻正送請行政院審核中」,哪裡有過? 陳局長銘煌:對,行政院審查的是整個智慧機械的案子,整個智慧機械的案子已經過了,但是這個案子在…… 蔣委員乃辛:我不管你整個智慧機械,我是問你這筆連續型預算行政院有沒有審查過嘛! 陳局長銘煌:這個正在科技會報當中。 蔣委員乃辛:現在還在審查當中嘛! 陳局長銘煌:是。 主席:你們講清楚。 林局長威呈:我補充說明,因為這個案子和南科有關係,這個案子不是剛才竹科的公共建設計畫,公共建設計畫是報國發會,然後專案經行政院核准,那這個案子是科技計畫,科技計畫我們有兩個程序,第一個程序就是把相關的預算提科技部,然後報科技會報,經過科技會報同意以後,所有的預算一起報行政院經過行政院核定,那這些程序都完成了。 蔣委員乃辛:科技會報也同意你了? 林局長威呈:對。 蔣委員乃辛:行政院也同意你了? 林局長威呈:對。 蔣委員乃辛:那文號在哪裡? 林局長威呈:我們有一個清單。 蔣委員乃辛:今天給我們的資料說還在報請行政院審核中,你們在搞什麼? 林局長威呈:我想可能他們誤解了,向委員報告,行政程序已經完成了,而且這個是4年計畫,我們每年都要重新提預算審查。 蔣委員乃辛:那你們完成的東西要拿來給我們看啊! 主席:把相關的公文資料給蔣乃辛委員。 蔣委員乃辛:到底有沒有過? 林局長威呈:有,是不是容許我們會後把文提供給您?這個程序完成了。 蔣委員乃辛:你們今天早上的白紙黑字是寫還在審核中。 主席:你們回答蔣委員的說明造成他的誤解,所以你們要講清楚。 蔣委員乃辛:到底是他亂寫,還是我誤解? 主席:可能他寫的時候還沒有通過。 蔣委員乃辛:如果審核完畢,你應該把文號寫上去啊! 蘇副局長振綱:年度科技預算的幾百億元,行政院已經整體核定過了,都有細目的清單,這和行政計畫是不一樣的,所以才會納編在機關的預算中。 主席:你可不可用麥克風清楚的講一次? 蘇副局長振綱:中科和南科的智慧機械及航太產升級,以及南科的智慧生醫計畫是屬於年度科技預算裡面整體報科技會報同意,經行政院核定,有一個整體的清單,所以才會納編在各管理局的單位預算中,和旗艦計畫不一樣,都有核定的文。 主席:核定的公文和相關的細目整理一份給委員會的委員。 蘇副局長振綱:是,我們會整理提供給委員。 主席:現在開始回答剛才很多委員的提案說明。 蔣委員乃辛:還有一個是高等園區,高等園區我年年講,變成文化古蹟的那個區到底要怎麼處理? 楊部長弘敦:南投縣政府把它劃為古蹟,但是我們還是要和南投縣政府協調一下,看看文化古蹟那部分要怎麼處理。最近我們邀請了逢甲大學,還有中部所有大專院校去評估,他們做了非常多的計畫,我們會就這些計畫和文化部來討論,看文化部是不是可以投入,至於這個投入會牽涉到古蹟的部分,我們要和南投縣政府協調可以減編還是怎麼樣給我們使用,讓它有文化建設的雛型出來,因為中興新村本身就是一個文化的景點,假如我們做得好,可能以後半路也是有機會的。 蔣委員乃辛:這個案子講了好多年。 楊部長弘敦:很多年就是不好弄嘛! 蔣委員乃辛:好多年也是都編預算,事實上我們審查的決議就是人事費用不凍結,其他凍結,等你們談完了以後再來解凍。 主席:對,每年幾乎都是這樣子。 蔣委員乃辛:今年我們還是用這種方式,人事費用不凍結,其他的凍結,然後你們去談,看談完了以後要怎麼處理。 主席: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吳委員志揚:乃公,這個案子我可不可以和你當共同提案人?因為我講了很多次,這次居然忘記提,我的講法是這樣,你們要趕快從這裡脫困,科技部要找你們要發展的科技產業,其他的部分要趕快切給文化部和南投縣文化局,讓他們自己去搞嘛!那你這個除了人員維持費,你看你那一千多萬元等於是在幫這麼大的區域做保全。 楊部長弘敦:我聽說三、四年前要給國科會的時候吵了很久,吵到最後就是這個結果,那現在我們就是很困難。 吳委員志揚:你可以再吵,沒有關係啊!感覺上既然它大部分還是…… 楊部長弘敦:反正我們再努力啦! 吳委員志揚:真的,你這麼一大塊被限制在那裡,然後你也不能做什麼,你要去做不太好啦! 陳局長銘煌:我來補充報告,其實並不像外面所想像的,說兩百多公頃都是蚊子館,目前有36個機關都還在運作,只要有空的我們就處理,大概有10個建築都已經活化了。現在人事行政總處空的,我們正用一億多在整修,有14戶要給文化部來引進國際村,12戶要創新創業,那廠商部分已經引進三十幾家,其中20家是在經濟部的中創園區,我們自己的建廠大概也有7家。 蔣委員乃辛:不是劃成文化的那一塊地方嘛!不同的東西你把它…… 陳局長銘煌:蔣委員關心的中間那個宿舍區,最近科技部已經協助我們準備要修法,因為那裡本來只能給園區廠商的從業人員使用,我們準備要修法放寬,至於放寬到什麼程度還要另訂管理辦法,目前我們是朝這個方向,希望能夠讓那個地方活化,那部長也支持引進中部的大學來參與,提出一個文創產業的計畫,我們希望近期內會有一些案子。 吳委員志揚:文創產業還是文化部的,除非你要把它叫做中科某個園區,然後整個拿下來作完整的處理,要不然就趕快切掉。 蔣委員乃辛:我們從竹科的局長還在中科的時候就一直講,講到現在他都已經從中科調到竹科去當局長了,科技部就管科技,你去管文創幹什麼?你們幹嘛要抱在手上不放?當時我們還做決議讓文化部來接手,雖然文化部不願意,可是科技部也不想放,我覺得很奇怪。 吳委員志揚:部長,我們給你一個力量啦!你們就說「立法院只有給我們一點管理費,我們只能管我們管的,所以你看看怎麼辦」,給你一個力量講上去嘛! 主席:我建議各位委員,我們來處理這個預算科目好不好?因為張廖委員、黃國書委員、蔣乃辛委員及柯志恩委員都有刪減數,是不是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那柯志恩委員是同意降低他500萬元的凍結數。 張廖委員萬堅:第269案、第270案及第271案。 主席:整體凍結1,500萬元,其中包含高等研究園區的開發案,好不好? 蔣委員乃辛:主席,光是高等園區扣掉人事費用,差不多就是1,500萬元。 主席:對,我的意思就是柯志恩委員的500萬元加上你的1,000萬元,就凍結1,500萬元好不好? 張廖委員萬堅:我才凍結300萬元而已。 蔣委員乃辛:如果張廖委員的300萬元包含在我這裡面的話,我只有凍結700萬元,沒有凍到1,000萬元。 主席:我的意思是說,整個凍結1,500萬元,包含柯志恩委員,包含蔣乃辛委員…… 蔣委員乃辛:再多一點,1,800萬元。 主席:好,1,800萬元,提書面報告。 陳局長銘煌:那個一千多萬元其實是中興新村…… 蔣委員乃辛:科目你自己去調整。 主席:我再宣布一次,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凍結1,800萬元,凍結的數額內含吳思瑤委員、柯志恩委員、蔣乃辛委員、張廖萬堅委員以及吳志揚委員的凍結額度,你們自行調整。 蔣委員乃辛:第269案的資料他到現在都還沒有給我,那個一億一千多萬元的資料到現在還沒有給我。 主席:資料趕快送給蔣乃辛委員。 蔣委員乃辛:所以這個部分不能包括這一億多元,行政院的文號在哪裡也不知道。 主席:等一下他馬上會補給你。 蔣委員乃辛:到底有沒有嘛?你們早上給我的白紙黑字說沒有,現在馬上說有,我覺得很奇怪,有嗎? 陳局長銘煌:其實這個部分我剛才講的是對啦!因為我去確認過了,整個智慧機械計畫是過了,但是我們這一筆計畫還在科技會報審查,這個計畫是我們中科彙整的,南科可能比較沒那麼清楚。 蔣委員乃辛:送行政院核准嘛! 陳局長銘煌:對,還在審查中,我們沒有亂寫,這個不能騙委員。 蔣委員乃辛:主席,還在行政院啦! 楊部長弘敦:這是科技預算,不用行政院同意,行政院同意列就可以了。 主席:你們內部怎麼會搞不清楚咧? 蘇委員巧慧:如果不是正確的資訊你不要這樣講哦! 楊部長弘敦:這不是公建預算,科技預算不用經過行政院同意,讓我們列就可以了。 陳局長銘煌:沒有,這個是同仁已經這樣寫出來。 蔣委員乃辛:你們已經報到行政院,正在行政院審核當中嘛! 主席:你們誰幫他講一下好不好?怎麼會搞不清楚? 陳專門委員莉容: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科技預算變化得比較大,所以行政院沒有核4年的計畫,當科技部把綱要計畫送來的時候,行政院只核一整年的預算而已,沒有所謂的分年,以上說明。 蔣委員乃辛:那就不要說是106年到109年的連續型預算,不要說總預算是四億五千多萬元,你就不應該講啊!106年你要編多少算多少啊! 主席:趕快更正你們的說明。 陳專門委員莉容:是不是以後讓他們做修正? 主席:書面資料趕快再補給蔣委員。 蔣委員乃辛:不是,如果確定是這樣的話,行政院來函立法院更正,更正完以後就動支。 陳專門委員莉容:那是不是讓他們把預算書做修正? 蔣委員乃辛:行政院要送到立法院來。 主席:你們預算書修正的正式公文函送立法院。 蔣委員乃辛:第269案和剛才的凍結不一樣,第269案的預算現在是凍結,等行政院把勘誤表送到這邊來,他就動支,可以吧? 主席:不要啦!乃公,我們剛才就講好,這個公文一送達…… 蔣委員乃辛:他才能動支。 主席:不是,你要求凍結1,800萬元我也說好。 蔣委員乃辛:不是,主席沒有聽懂我的意思,原則上就是勘誤表送來以後,預算就可以動支,現在才12月1日,你們在12月以前把勘誤表送來就ok了,我們委員會也不要再審,也不要再委員會同意,本來就是這樣子嘛!勘誤表送來以後就可以動支。 主席:把勘誤表公文正式送交立法院,可不可以拜託你們自己搞清楚一點好不好?我再講一次,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刪減數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凍結數1,800萬元含委員提案要求的凍結都併案在內。剛才蔣乃辛委員特別提到的那一筆數額是兩千多萬元嗎? 蔣委員乃辛:一億一千多萬元。 主席:是1億1,456萬元那一筆嗎? 蔣委員乃辛:對。 主席:1億1,456萬5,000元的那一個預算科目,請儘速將預算書的勘誤表正式公文送交立法院教委會,始得動支。 蔣委員乃辛:送到立法院就好了。 主席:送到立法院也是給我們教委會,一樣,要給立法院就對了。 蔣委員乃辛:對,你們12月底以前送過來,預算就沒有問題了,時間就完全看你們自己掌控。 主席:預算說明的勘誤表要儘速送來。 張廖委員萬堅:凍結1,800萬元是不是沒有指定項目? 主席:剛才各位的提案有凍結數的都併案,都納入。 張廖委員萬堅:他要怎麼解凍? 主席:會分別提書面報告給各位委員。 接下來處理蔣乃辛委員和吳志揚委員的主決議案。 楊部長弘敦:兩個都沒問題,遵照辦理。 主席:第282案及第283案照案通過。 處理南科歲入部分。 蘇委員巧慧:歲入部分這一次只有我的提案,對於竹科、中科和南科的歲入部分我都有提案,不過南科這部分我反而是減列,因為我覺得這個…… 主席:歲入不能減列。 蘇委員巧慧:那你不早一點制止我,害我用麥克風講了,而且他還同意耶! 主席:因為這樣子他更容易啊! 蘇委員巧慧:我也是這樣想。 主席:蘇巧慧委員這個案子就照列。 接下來處理歲出部分。 吳志揚委員的南科國際實驗中學是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 吳思瑤委員的提案是通案,出委員會通案處理。 接下來「一般行政」有3案,預算照列。 接下來處理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 張廖委員萬堅:第291案我有意見,其實給你們投資推廣的錢還不少,可是104年度的保留數相當多,你們當然有作說明,所以我那時候認為應該要酌減,減列1,000萬元做一個警告,因為你們的保留數實在太高,高達6成,要不要再說明一下為什麼會延後? 林局長威呈:謝謝委員的提案,因為這個是投資推廣的研發獎助、補助,與廠商合作的部分是希望它和學校共同合作,但是我們從call案一直到經過委員的審查然後到定案,大概是一年的執行期間,所以那個案子一定不能在12月底完成,那我們第2期、第3期的款會保留到隔年去執行,這大概是3個園區共同的狀況,並不是執行不力,而是必須要保留,讓它有一年的執行研究時間,這樣子技術的研發會比較成熟。 主席:第一下再來處理預算數,看要刪多少。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請教一下中科和南科,我剛才講的推動中南部智慧機械及航太產業升級計畫,到底是中科還是南科在主辦? 林局長威呈:中科主辦,因為我們大概有分配到三千多萬元,那總金額是一億一千多萬元。 蔣委員乃辛:那你的預算編列方式和中科的預算編列方式怎麼不一樣?你們比較聰明,你們寫連續型預算,中科就寫連續型預算要報行政院,所以到底是怎麼樣?是你害中科,還是中科害你?你到底有沒有講清楚? 蘇副局長振綱:這個確實是4年計畫,根據科技預算的提報制度,它就是要提4年的中程綱要計畫,那不叫連續型。 蔣委員乃辛:那這個應該給南科辦,不要給中科辦,不然的話,就是中科比較老實,你們比較取巧。 蘇副局長振綱:不是,這是一次要提4年,要揭露未來4年想要做什麼,但是它只核定一年。 蔣委員乃辛:同樣的東西,兩個單位編列的方式為什麼不一樣?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我是第296案,關於勞動檢查的經費你們有清楚的說明,我原本認為南科看起來勞動檢查不高,後來你們的說明告訴我,竹科是以項次來計算,南科是以家次,所以會有這個落差。好,問題來了,你們不能統一嗎?針對所有科學園區的勞動檢查,因為我們未來審預算都會做這樣子的比較,竹科和南科大家來比,有的是以違規的項次來統計,有的是以家次來統計,我覺得比較好的是項次,然後才會有你們的裁罰比例嘛!以後各個科學園區都用同樣的指標來處理勞動檢查,好不好?部長,交代一下,這個做得到,才不會誤導我們對數字的解讀。那預算我沒有意見,但是我做這個提醒,每一個園區拜託都一樣,用家次其實是沒有意義的統計,還是要用項次,好不好?違規項次。 楊部長弘敦:好 主席: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我是第295案,因為真的是學校出來,我對於你們提出的細節以及成果的分析還是比較在乎,在你們預算書當中的預期成果只有簡單的提到計畫完成之後,精密機械產值會增加10%,然後到300億元,引進智慧綠色廠商4家以上,投資金額3億元,並促成產學12億元以上,這個具體的成果還有整個細節和步驟我都沒有看到,我需要你們做完整的說明。對不起,以後我都不用重複講同樣的話,請告訴我們你們整個的規劃,整個的細項,否則我只有用凍結的方式。 主席:來,說明清楚。 林局長威呈:謝謝委員的指教,實際上我們和中科是共同提這個案,在我們那一邊…… 柯委員志恩:一樣,對中科我也提出同樣的質疑,現在不用說明,就告訴我這個部分。 林局長威呈:好。 主席:我請求各位委員同意,本來是宣告開會到5點30分,但是我們可不可以把南科和主決議都處理完再行結束會議? 吳委員思瑤:Ok。 柯委員志恩:主決議處理完就全部審完了嗎? 主席:沒有,還有科發基金,我們下次會再另外排時間。還有一個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它的預算我們剛才都有審過,只是要再宣讀,等一下我們再看時間。 這一個項下,在剛才柯志恩委員發言完之後,南科我們直接做處理,那大家建議呢? 張廖委員萬堅:統刪200萬元。 主席:張廖委員說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蔣委員乃辛:統刪300萬元。 主席:比例上不要啦! 蔣委員乃辛:250萬元。 主席:好,減列2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那就不要凍結。 柯委員志恩:問題是我們剛才對中科有同樣的標準,也要對南科有同樣的標準,因為我怎麼知道他們到時候報告寫出來是怎麼樣? 吳委員思瑤:凍結十分之一。 蔣委員乃辛:頂多凍結1,800萬元。 吳委員思瑤:你已經刪250萬元了,不要講了。 柯委員志恩:凍結十分之一,因為我真的需要他們的說明。 主席:減列2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提案的刪減數和凍結數請都納入剛才的宣告。 處理主決議,這個是蔣乃辛委員的提案。 楊部長弘敦:300沒有問題,遵照辦理。 蔣委員乃辛:刪300萬元。 楊部長弘敦:是第300案。 主席:主決議第300案,照案通過。 主決議的部分,科技部應該都有向各位委員說明,現在來處理。 第168案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第16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69案。 楊部長弘敦:第169案最後一行「故特要求科技部宜」,中間要加上「會同科技會報辦公室」。 主席:有沒有和鍾委員溝通過? 楊部長弘敦:有。 主席:第169案照文字修正通過。 第17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71案。 楊部長弘敦:第171案最後一行,改成「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蘇巧慧委員同意。 楊部長弘敦:3個月。 蘇委員巧慧:好。 主席:第171案照文字修正通過,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第172案及第173案都照案通過。 楊部長弘敦:是不是書面? 主席:都書面,修正通過。 第174案也是改書面,可以嗎? 蘇委員巧慧:好。 主席:第174案照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175案至第189案。 楊部長弘敦:通過。 主席:第175案至第189案,照案通過。 「照案通過」我喊,部長講「遵照辦理」。 楊部長弘敦:遵照辦理,抱歉、抱歉。 主席:處理第190案,是我的提案。 楊部長弘敦:最後第3行改成「爰要求科技部會同科技會報辦公室,以3個月」。 主席:第190案照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191案至第211案。 楊部長弘敦:遵照辦理。 主席:第191案至第21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12案。 楊部長弘敦:第212案也是最後第2行的「1個月」,我們希望改成「3個月」。 主席:第212案照文字修正通過,改成3個月。 處理第213案。 楊部長弘敦:第213案也是在最後,「1個月」我們希望改成「3個月」。 主席:第213案照文字修正通過,改成3個月。 蔣委員乃辛:主席,對不起,我的第202案至第207案呢? 主席:第202案至第207案都要遵照辦理。 蔣委員乃辛:謝謝。 主席:我們照案通過,他遵照辦理。 第214案至第217案,照案通過。 楊部長弘敦:遵照辦理。 主席:處理第218案。 楊部長弘敦:第218案的最後第2行也是「2個月」,我們希望改成「3個月」,「評估報告」改成「書面報告」。 主席:第218案照文字修正通過。 第219案和第220案,照案通過。 楊部長弘敦:遵照辦理。 主席:處理第221案。 楊部長弘敦:第221案我們也希望改成3個月,書面報告。 主席:第221案照文字修正通過,改成3個月,書面報告。 處理第222案。 楊部長弘敦:第222案的最後一行改成「3個月」。 主席:第222案改成3個月,書面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處理第223案至第225案。 楊部長弘敦:遵照辦理。 主席:第223案至第225案,照案通過。 報告委員會,主決議就這樣子處理。 對第221案還有什麼意見? 在場人員:第221案的具體整合時程是不是可以拿掉? 吳委員思瑤:你儘量在評估報告中把可能的時程列進去,這樣子好不好?可以啦! 柯委員志恩:我要思考一下。 主席:是你們標錯了,沒問題啦!我們還覺得莫名其妙,那麼簡單的事情。 剛才的預算審查有一個主決議,宣讀主決議。 主決議: 為符合預算法之規定,科技部及所屬單位新興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計畫前,不得編列預算送立法院審議。 提案人:蔣乃辛  柯志恩  吳志揚 吳委員思瑤:文字應該不是這樣寫吧?應該是正面的寫法,應交行政院審議核定後再送立法院。 主席:那是他們的版本,沒關係,尊重啦! 蔣委員乃辛:可以修。 主席:文字可以修。 吳委員思瑤:這個應該是正面的寫吧?把文字修正為「為符合預算法之規定,科技部及所屬單位新興計畫應經行政院核定計畫後,再編列預算送立法院審議」,要正面表列。 主席:再寫一下。 楊部長弘敦:新興計畫也不用報行政院。 蔣委員乃辛:你要行政院核定的東西嘛! 楊部長弘敦:我們的科技計畫,行政院送過來就是核定的意思,假設是公共建設當然要經過…… 吳委員志揚:它已經寫「為符合預算法之規定」,如果依照預算法之規定,不需要的就不用。 蔣委員乃辛:依照預算法的規定,要報行政院的你要報行政院,不需要報行政院的就不需要。 吳委員思瑤:這其實是A、B、C而已。 蔣委員乃辛:這只是提醒你們要按照預算法的規定去處理,並沒有超越預算法。 主席:剛才在審查預算時,我們有通過一項主決議案,我在這裡再把內容宣讀一遍,即:「為符合預算法之規定,科技部及所屬單位新興計畫,應經行政院核定計畫,始得編列預算送立法院審議。提案人:蔣委員乃辛、柯委員志恩、吳委員志揚、吳委員思瑤」,我看今天在座委員統統都加入本案連署好了! 向委員會報告,在今天會議結束之前,有關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的預算,我們已經完成審查,不過,因為它現在已經變成獨立的行政法人,有其獨立的預算書,所以,我們必須宣讀其預算,並徵求各位委員的同意,對剛才預算審查結果照案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另外,還有兩個主決議也照案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針對非營業基金第6目的部分,總共編列423億元,我們下次再排定議程處理。 今天審查的結果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 106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已審查完竣,是否須交由黨團協商?(不須)那我們就不要再送黨團協商。 關於今天的議程,現作如下決定:「一、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已部分審查完竣,未及審查部分,另定期繼續審查。二、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已全部審查完竣,不須送交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何召集委員欣純補充說明。三、對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今日議程到此已全部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7時3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