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4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時1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蔡副院長其昌 秘書長 林志嘉 副秘書長 王全忠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 討 論 事 項 一、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第40案民進黨黨團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之院會決定,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2條規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主席:本案經第1會期第8次會議決議:另定期處理。 現在進行處理。宣讀案由。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第40案民進黨黨團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之院會決定,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2條規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所提復議案照案通過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 現在按鈴7分鐘,7分鐘後進行表決。人數不足無法表決時,則宣告另定期處理。 (按鈴) 主席: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所提復議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2人,贊成者24人,反對者68人,棄權者0人,反對者多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4人 賴士葆  林德福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許淑華  徐榛蔚  費鴻泰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李彥秀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柯志恩  王育敏  林為洲  黃昭順  顏寬恒 二、反對者:68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莊瑞雄  許智傑  陳亭妃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林昶佐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鄭麗君  黃國書  黃偉哲  呂孫綾  李應元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劉世芳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江永昌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徐國勇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 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蘇巧慧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顧立雄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作以下決議:「國民黨黨團所提復議案不通過,本案報告事項照第1會期第7次會議原作決定處理。」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 二、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第9案委員顧立雄等18人擬具「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修正草案」及第10案委員顧立雄等19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院會決定,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2條規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主席:本案經第1會期第8次會議決議:另定期處理。 現在進行處理。宣讀案由。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1會期第7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第9案委員顧立雄等18人擬具「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修正草案」及第10案委員顧立雄等19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院會決定,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2條規定提出復議,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林德福 主席:請問院會,對國民黨黨團所提復議案照案通過,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現在進行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採記名表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依本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五條,提案要求本案記名表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所提復議案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2人,贊成者24人,反對者6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4人 賴士葆  林德福  曾銘宗  孔文吉  林麗蟬  呂玉玲  張麗善  許淑華  徐榛蔚  費鴻泰  許毓仁  簡東明  徐志榮  鄭天財  陳宜民  李彥秀  蔣乃辛  吳志揚  蔣萬安  柯志恩  王育敏  林為洲  黃昭順  顏寬恒 二、反對者:68人 何欣純  鄭寶清  劉櫂豪  莊瑞雄  許智傑  陳亭妃  柯建銘  吳秉叡  尤美女  王定宇  林昶佐  洪慈庸  黃國昌  徐永明  鍾孔炤  鄭麗君  黃國書  黃偉哲  呂孫綾  李應元  葉宜津  吳琪銘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邱議瑩  蕭美琴  羅致政  蔡培慧  鍾佳濱  趙天麟  劉世芳  陳其邁  黃秀芳  陳明文  林靜儀  蔡易餘  吳玉琴  林淑芬  蘇震清  余宛如  江永昌  吳焜裕  高志鵬  趙正宇  徐國勇  邱志偉  蔡適應  陳 瑩  管碧玲  陳賴素美 賴瑞隆  陳歐珀  KolasYotaka 洪宗熠  李俊俋  段宜康  蘇巧慧  林岱樺  吳思瑤  張宏陸  李昆澤  陳曼麗  王榮璋  顧立雄  張廖萬堅 蘇治芬  姚文智 三、棄權者:0人 主席:現作以下決議:「國民黨黨團所提復議案不通過,本案報告事項各案均照第1會期第7次會議原作決定處理。」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三案。 三、(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經濟委員會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非營業部分、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非營業及信託基金部分)(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討論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關於105年度非營業基金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8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決定:交財政委員會依分配表及日程分送各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主席:關於討論事項第三案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今天審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補送列入審查總報告部分,請宣讀財政委員會彙整報告。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函 附件: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審查報告 主旨: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關於105年度非營業基金預算審查報告,請提報院會併「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討論,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處104年9月22日台立議字第1040705299號函。 二、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該委員會之召集委員出席說明。 三、本會前報請院會討論之「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未及列入該審查總報告中者,尚餘經濟委員會營業及非營業預算部分、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非營業(含信託基金)預算部分,將俟各該部分之審查報告送達本會後,再行彙報院會併案討論。 正本:議事處 副本: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不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