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4月13日(星期三)9時至12時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徐委員國勇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本次會議為秘密會議,非本次會議邀請列席人員請先離席。 (進行清場) 主席:現在先宣告秘密會議應注意事項:一、本次會議涉及秘密部分均應嚴加保密,不得洩漏。二、本次會議相關書面資料請列席行政單位嚴加控管,請與會人員不要拍攝、抄錄或帶出場外,離場時請將資料繳回。三、請警衛及相關議事人員對人員之進出嚴加管制,與本次會議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會場,且本次會議不錄音、不錄影、不轉播,與會人員亦請儘量不使用手機,避免會場聲音藉由手機傳出去。以上各點請各位與會人員和委員配合,並請工作人員確實檢查各項錄音、錄影設備,完全關閉。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4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13分 中華民國105年4月7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1時42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曾銘宗  黃國昌  盧秀燕  吳秉叡  余宛如  賴士葆  徐國勇  王榮璋  江永昌  費鴻泰  羅明才  李應元  陳賴素美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徐永明  鄭天財Sra.Kacaw  黃偉哲  陳歐珀  管碧玲  江啟臣  鄭運鵬  蕭美琴  李彥秀  王惠美  陳怡潔  張麗善  陳亭妃  林俊憲  邱志偉  高金素梅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呂玉玲  姚文智  顏寬恒  周陳秀霞 黃昭順  林淑芬  鍾佳濱  吳志揚  蔣乃辛  劉櫂豪  吳思瑤  何欣純  廖國棟Sufin.Siluko    委員列席31人 列席官員: 105年4月6日(星期三) 財政部 部長 張盛和 會計處 處長 黃成昌 國庫署 署長 阮清華 賦稅署 署長 吳自心 臺北國稅局 局長 何瑞芳 高雄國稅局 局長 吳英世 北區國稅局 局長 李慶華 中區國稅局 局長 許慈美 南區國稅局 局長 洪吉山 關務署 署長 莊水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莊翠雲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蘇俊榮 審計部 審計長 林慶隆 副審計長 王麗珍 第一廳 副廳長 李素芳 第二廳 廳長 帥華明 第三廳 廳長 林汝玲 第四廳 廳長 林榮國 第五廳 廳長 曾石明 覆審室 主任 梁勳烈 業務研究委員會 執行秘書 郭大榮 總務處 處長 蕭瑞泳 會計室 主任 吳鈞富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陳幸敏 105年4月7日(星期四) 財政部 部長 張盛和 法制處 簡任秘書 褚諒盛 關務署 署長 莊水吉 國庫署 署長 阮清華 賦稅署 副署長 王忠 國有財產署 署長 莊翠雲 財政資訊中心 副主任 李春生 經濟部 政務次長 卓士昭 國際貿易局 局長 楊珍妮 談判辦公室 談判代表 簡志宇 工業局 主任秘書 游振偉 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發展處 專門委員 李政達 外交部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 總領事 張維達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際處 簡任技正 林家榮 農糧署企劃組 副組長 洪忠修 法務部 參事 劉成焜 主  席:盧召集委員秀燕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林上民 紀  錄:簡任秘書 郭錦貴 研究員 曾郁棻 簡任編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薦任科員 謝禎鴻 105年4月6日(星期三)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主管、審計部主管預算凍結請安排報告案計13案 一、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五地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之「資訊服務費」預算十分之一乙案。(本院議事處105年3月30日函) 二、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賦稅署「一般行政」(人事費除外)預算四分之一乙案。(本院議事處105年3月30日函) 三、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賦稅署「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本院議事處105年3月30日函) 四、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臺北國稅局「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本院議事處105年3月30日函) 五、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高雄國稅局「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本院議事處105年3月30日函) 六、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本院議事處105年3月30日函) 七、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北區國稅局及所屬「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納稅服務及規劃」預算四分之一乙案。(本院議事處105年3月30日函) 八、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中區國稅局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本院議事處105年3月30日函) 九、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南區國稅局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稅務獎勵金」預算十分之一乙案。(本院議事處105年3月30日函) 十、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國有財產署及所屬「一般行政」項下推動公務行銷辦理業務宣導相關經費五分之一乙案。(本院議事處105年3月30日函) 十一、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國有財產署及所屬「一般行政」(人事費除外)預算五分之一乙案。(本院議事處105年3月30日函) 十二、處理財政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凍結財政資訊中心「推動電子發票,創造智慧好生活計畫」預算五分之一乙案。(本院議事處105年3月30日函) 十三、處理審計部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政府審計」預算3,164萬9,000元凍結四分之一專案報告。(本院議事處105年3月30日函) (經財政部張部長盛和、審計部林審計長慶隆分別就該主管預算凍結案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曾銘宗、黃國昌、盧秀燕、吳秉叡、徐國勇、賴士葆、余宛如、李應元、江永昌、費鴻泰、陳賴素美、林德福、羅明才、林淑芬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審計部林審計長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審計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決議: 一、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12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其中第2案通過決議1項如下: 賦稅署針對稅務調查實務過於僵化規定,所提出之改善規劃,指出業已檢討稅捐稽徵法所稱「進行調查之作業步驟及基準日之認定原則」,其修正包括「調查函應載明具體查核範圍規定」、「調查基準日規定」、「使用牌照稅調查基準日」等。然相關調查函僅載「調查基準日」而未載明明確日期、事由、調查期限等,於民眾權利之保障有傷,且迄今「調查基準日」有關認定爭議屢見不鮮。為減少賦稅署稅務推動之爭議、保障民眾「知」的權益,爰要求賦稅署檢討調查函應載明事項之明確性,加入具體日期、事由、當事人之權利義務等資訊。 提案人:徐國勇  吳秉叡  江永昌  余宛如  陳賴素美 連署人:何欣純 二、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審計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1案,業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105年4月7日(星期四)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 (經財政部張部長盛和、經濟部卓政務次長士昭分別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曾銘宗、吳秉叡、黃國昌、賴士葆、盧秀燕、徐國勇、陳賴素美、羅明才、江永昌等9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經濟部卓政務次長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林德福、李應元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經濟部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經濟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決議: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 一、審查結果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內容如下: 第17章 糖及糖果 修正 增註五。 第20章 蔬菜、果實、堅果或植物其他部分之調製品 修正 第20079910號之第2欄稅率,修正薩爾瓦多(SV)及宏都拉斯(HN)適用之稅率。 第21章 雜項調製食品 修正 第21069055號之第2欄稅率,修正薩爾瓦多(SV)及宏都拉斯(HN)適用之稅率。 增訂 第21069056號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22章 飲料、酒類及醋 增訂 第22029017及22029027號等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32章 鞣革或染色用萃取物;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顏料及其他著色料;漆類及凡立水;油灰及其他灰泥;墨類 刪除 第32151100及32151900號等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32151110、32151190、32151910及32151990號等4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35章 蛋白狀物質;改質澱粉;膠;酵素 增訂 第35069130號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37章 感光或電影用品 修正 第37079010、37079020、37079030及37079090號等4項之第1欄稅率。 第39章 塑膠及其製品 刪除 第39231000號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39079920、39199020、39231010及39231090號等4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59章 浸漬、塗佈、被覆或黏合之紡織物;工業用紡織物 刪除 第59119000號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59119010及59119090號等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84章 核子反應器、鍋爐、機器及機械用具;及其零件 修正 第84768910號之貨名及第1欄稅率。 修正 第84423030、84423090、84424090、84425010、84439100、84729010、84729020、84729030、84729040、84729090、84734090及84752100號等12項之第1欄稅率。 刪除 第84141000、84145900、84195000、84212900、84232000、84233000、84238100、84238200、84238900、84239000、84561000、84759000、84798960及84798990號等14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84141010、84141090、84145910、84145990、84195010、84195090、84201020、84212910、84212990、84213920、84219920、84232010、84232090、84233010、84233090、84238110、84238190、84238210、84238290、84238910、84238990、84239010、84239090、84248920、84249030、84561010、84561090、84669320、84669330、84759010、84759090、84769020、84798961、84798969、84798991、84798999及84799030號等37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85章 電機與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聲音重放機;電視影像、聲音記錄機及重放機;以及上述各物之零件及附件 修正 第85016410、85023910、85044091、85044092、85044093、85044094、85044099、85045019、85045090、85049000、85181090、85182100、85182200、85182929、85182939、85182990、85183010、85183020、85183032、85183039、85184090、85185010、85185090、85189090、85198100、85198900、85211012、85211019、85211022、85211029、85219010、85219020、85219090、85229010、85229029、85229030、85258010、85258029、85258090、85269290、85271200、85271300、85271900、85272900、85279100、85279200、85279900、85284910、85284920、85287110、85287191、85287199、85299011、85299030、85299040、85299050、85318093、85363000、85365011、85365019、85365020、85365040、85365090、85369090、85381000、85432000及85439090號等67項之第1欄稅率。 刪除 第85151900、85159000、85272100、85393920、85437051及85437052號等6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85151910、85151990、85159010、85159090、85272110、85272190、85369040、85393921、85393929、85433020、85437053、85437059、85437093、85437094、85437095及85489020號等16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90章 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查、精密、內科或外科儀器及器具,上述物品之零件及附件 修正 第90302010、90303100、90303310、90303320、90303330及90303390號等6項之貨名及第1欄稅率。 修正 第90012000、90019010、90019020、90019090、90021900、90022000、90029010、90029020、90029031、90029032、90029033、90029039、90029040、90029090、90106000、90111000、90118000、90119000、90121000、90129000、90132000、90139090、90148020、90151000、90152000、90154000、90158090、90159090、90251910、90283000號等30項之第1欄稅率。 刪除 第90109010及90109020號等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90109030、90131030、90139020及90303350號等4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98章 關稅配額之貨品 修正 增註五。 二、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盧召集委員秀燕補充說明。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進行今日議程。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王主任委員儷玲及財政部張部長盛和就「『浩鼎案』所涉證券交易法及稅務等相關問題之行政調查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先請金管會王主任委員報告。 王主任委員儷玲:主席、各位委員。 (以下密,略) 主席:現在請財政部張部長報告。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 (以下密,略) 主席:本次會議議程已全部進行完畢,宣布散會。 散會(12時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