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6月15日(星期三)9時1分至14時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葉委員宜津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議程所列報告事項。 邀請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就「交通部所屬事業勞工權益之保障」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鄭委員寶清:(在席位上)主席,台灣世曦怎麼只派副總來而已?董事長有請假嗎? 主席:沒有,我們只要求他們派員,並沒有要求要派哪一位。世曦的苗副總,你可以負責回答,而且能夠答應委員的要求嗎?今天派什麼層級來,我沒有意見,但是派來的人要能夠負責任,譬如答應了什麼,或是委員要求什麼要能回應,不能就說沒有辦法。苗副總,你可以嗎? 苗副總經理華明:(在席位上)有些問題,我可能沒辦法…… 主席:那請你們找個有辦法的來列席。各位來列席的,要都是有辦法的,不要到時候上台答復,只能說對不起,層級不夠,沒辦法,這樣我們是沒辦法接受。今天我們的會議要開始進行,同時,也請你們趕快派有辦法答復的代表過來,要不然,假若等一下我們做成什麼決議,但你們無法充分表達,那就是你們自己放棄權益,恐怕我們做成決議以後,有損及你們的權益或是你們無法做到,那就不好了,也會被追究責任。各單位都一樣,如果層級不夠,沒辦法做決定性決策的,就趕快換不同的人過來列席。 現在請交通部王次長就「交通部所屬事業勞工權益之保障」進行報告。 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本部所屬事業勞工權益之保障」提出報告,並聆聽各位委員指教,深感榮幸。 本部所屬國營事業或轉投資事業機構之員工勞動條件皆依勞動基準法等有關法令辦理,並將影響員工勞動條件之重大權益事項(例如工時、工資、考勤、離職、退休等)訂定於工作規則,依規定報請勞動主管機關核備。另各事業機構如欲變更勞動條件時,亦會於研議過程召開勞資協商會議進行溝通,以兼顧業務發展需求及確保員工權益。 本部督導管理事業機構如遇有勞資爭議案件,本部除要求各事業機構須落實公司治理精神外,並在符合勞動法令規定且不損及員工權益的前提下,積極與員工代表進行溝通與協商,期能儘快獲致共識,促進勞資和諧,進而提升本部所屬事業機構之競爭力。 以上簡要報告,有關詳細報告內容,容請由人事處林處長向各位委員做詳細的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人事處林處長報告。 林處長能進: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本部所屬事業勞工權益之保障提出報告。本部對於所屬事業員工之權益保障極為重視,各事業機構目前均依據所屬員工身分所適用之法規辦理相關權益事項。茲就本部所屬事業機構勞工權益保障辦理情形報告說明如後,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 壹、交通部所屬事業勞工權益保障辦理現況 本部所屬國營事業員工包含繼續任(留)用人員及從業人員等2類人員,繼續任(留)用人員仍適用原有公務員相關法令規定,至從業人員及轉投資之事業機構員工進用、考核獎懲及勞動條件訂定則皆依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工會法及團體協約法等勞動有關法令辦理。 此外,各事業機構業依據勞動基準法第70條及其施行細則第38條規定,依其事業性質,就影響員工勞動條件之工時、休息、休假、工資、津貼及獎金、紀律、考勤、獎懲及升遷、受僱、解僱、資遣、離職及退休、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福利措施等相關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前開工作規則除已報請勞動主管機關核備外,並於事業場所內公告。各事業機構如欲變更勞動條件時,亦於研議階段透過召開勞資協商會議以進行溝通,進而取得共識,俾兼顧各事業機構業務發展需求及確保員工權益。 貳、交通部所屬事業勞資爭議案件處理情形 一、臺灣鐵路管理局 (一)配合勞動基準法修訂後工時縮減,致員工工作日相對減少,使原本人力不足情形更顯嚴竣:該局將以請增員額方式補足人力。 (二)未具公務員身份之契約工,於年度中退休或離職無法按在職比例支領年終工作獎金: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釋規定,需為依公務人員退休法令辦理退休、資遣者,方得領年終工作獎金,此規定導致服務該局多年退休之資深契約工無法領取年終工作獎金,惟有鑑於此規定係由行政院統一規範,爰該局僅能依據現行法令規定辦理。 (三)司機員指導幹部係由資深機車長或司機員採用抽籤方式強制擔任,不利基層員工之管理及主任級幹部之養成,建議給予指導幹部職務加給:因指導幹部薪給較機車長或司機員低,然因肩負指導責任,遇所屬遭逢責任事故時,需負連帶責任懲處,致機車長或司機員無意願擔任指導幹部,爰該局刻正研議提高指導幹部薪給之可行作法。 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一)外勤投遞人員正常工作時間及逾時工作之認定:該公司對逾時仍未結束工作同仁,查明原委適時協助,如確有延時工作必要,依規定覈實報支逾時工作費。本部分經該公司積極督導各級主管核實給予加班費及落實值班管理,已大幅改善。 (二)業務調整所節餘之人手,請各局應本於勞逸均衡原則,妥適調整,惟部分外勤同仁誤解為公司要予精簡區段:該公司除引進外包人力協助分揀作業外,100至105年間主動查核各局工作區段負荷,共計核增投遞人力223.5名(短期措施),長期仍以推動外勤工作衡量機制,透過實測數據以合理統計區段工作量,作為投遞人力調盈補虛原則。對於業務調整所節餘人手,在留局運用原則下,供轄區各單位調盈補虛,並請各局加強溝通協調,以免員工誤解。 (三)部分新進人員受限於工作經驗、技巧熟練度,有感覺負荷過重之情形:該公司業加強新進外勤人員輔導,包含建立夥伴制度及輔導師制度,以降低新進人員心理壓力,及初任投遞工作起3個月內,每日按75%核算工作量等方式予以協助。 三、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一)組織調整:該公司已辦理17場公開說明會,與工會及同仁面對面溝通,並兩度邀請7個企業工會座談,以利同仁充分瞭解組織調整內容,並強調仍將以保障員工權益與尊重員工意願為前提,絕不會強制員工異地遷調或退離,並將加強與員工雙向溝通。 (二)考核制度:該公司已於年終考核後進行滾動式檢討,確定主管覈實進行考評並將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互勾稽,並無被迫考列丙等或第四級之情事,未來將持續滾動式檢討現行規定及辦理人事規章宣導說明會,加強溝通。 四、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對於近期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及修護工廠人員所提訴求事項,該公司均秉持最大善意持續溝通:其中空服員職業工會部分,該公司已研擬各項可行方案持續與工會進行協調,包括提升零用金與保證休假天數、維持員工交通接駁及增加加班費等措施,目前仍持續與工會積極協調;修護工廠人員部分,該公司已明確說明員工可依意願報考轉任新公司或留任原單位服務,將不會進行裁員或影響員工權益,並已增加地勤津貼每月5,000元,並持續與修護工廠員工溝通。 五、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一)現有複數企業工會無法共同協調推派勞工董事:勞工董事推派產生方式係由各事業機構企業工會依其自訂民主程序規定推舉,於各工會自行協調推派勞工董事人選前,該公司建議以過半數企業工會所推舉勞工董事人選蔡石朋先生暫代勞工董事,本部正處理中。 (二)105年的加薪幅度低於104年的1,500元:在國內整體經濟成長遲緩及市場經營競爭激烈下,考量兼顧業務績效及永續發展,為激勵員工,該公司再度辦理自主性加薪,已於105年3月23日董事會通過105年每人加薪500元,並溯自1月1日生效。 (三)未依團體協約事先與工會協商調整公司章程員工酬勞分派比率:員工分紅改為員工酬勞係為因應公司法之強制規定,依法必須在105年6月底前完成。該公司在兼顧員工及股東權益,以及在不改變員工權益現況下,調整公司章程員工酬勞分派比率。調整重點由稅後盈餘之2%~5%的員工紅利,調整為稅前盈餘之1.7%~4.3%的員工酬勞。此外,該公司已於4次勞資協商會議向工會代表說明該公司員工酬勞調整原則,至未事先與工會協商一節,中華電信企業工會及該公司已透過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進行勞資爭議調解。 六、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工會爭取給付96年至103年「國定假日加班費」及「雙週變形工時加班費」案,經本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會同勞動部於105年1月21日協助該公司與工會進行協商達成協議:該公司應於6個月內完成試算,並先行給付二分之一,後續則視該公司所提行政訴訟判決結果再處理(按:若公司敗訴,則全額給付,即再補付其餘二分之一;倘公司勝訴,已給付2分之1部分作為員工激勵獎金,不予追回)。 七、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財團法人中華顧問工程司於96年5月轉投資設立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並由台灣世曦繼受中華顧問移轉之既有員工(即轉任員工,並均適用勞動基準法)。中華顧問本應與轉任員工結清年資給付資遣費,惟囿於退休準備金不足,無力一次結清:基於保障員工年資、薪資等既有福利之條件下,由中華顧問、台灣世曦及轉任員工於96年3月26日共同簽屬三方協議書,約定凡具中華顧問任職年資(以下稱舊制年資)之員工,併計移轉前後服務年資達法定退休或公司規定退職條件時,由中華顧問給付其舊制年資退休(職)金,以維員工權益。 中華顧問規劃與轉任員工合意一次結清舊制年資,並陸續召開3場「舊制年資結清說明會」。另經洽據財政部臺北國稅局釋復以,員工結清之舊制退休金可列為退職所得,適用退職所得免稅額辦理扣繳及申報;至於公司結清舊制年資所需經費,若「勞工退休準備金」不足支付時,得以當年度費用列支。目前仍朝儘速提前結清台灣世曦員工之舊制年資方向努力進行。 參、結語 人才為組織之重要資產,為提升本部所屬事業機構之競爭力,本部將賡續要求各事業機構必須落實公司治理精神,積極就員工關心議題進行妥善溝通,以達到促進勞資關係和諧、落實勞工權益保障之目標。敬請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請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王司長報告。 王司長厚偉: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大院召開交通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邀請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就「交通部所屬事業勞工權益之保障」提出報告,本部能有機會應邀列席作口頭報告,並得親聆各位委員的指正與建議,深感榮幸。本部對於「交通部所屬事業勞工權益之保障」之報告如下: 一、交通部所屬事業勞工勞動權益適用相關法令規範 本次會議所邀列席之航空、電信及郵政等事業單位,均已適用勞動基準法,其所受僱用之勞工,相關勞動條件均不得低於該法規定。另有關其退休,則適用勞動基準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惟各該事業單位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僅指依各項公務員人事法令任用、派用、聘用、遴用者),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其有關任(派)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及保險(含職業災害)等事項,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但其他所定勞動條件優於本法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交通部所屬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令情形及後續處理 交通部所屬事業單位(中華航空公司、中華郵政公司、臺灣港務公司、桃園國際機場公司、中華電信公司及臺灣高速鐵路公司等)經勞動檢查涉及違反勞動基準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者,各勞動檢查機構及各地方勞動主管機關除依法通知其改善外,並依相關規定辦理。自103年至105年5月底,違法情形共計98件,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金額計1,218萬元。 事業單位 違反勞動基準法 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 罰鍰金額(萬元) 中華航空公司 45件 0件 996 中華郵政公司 26件 2件 112 臺灣港務公司 0件 0件 0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 1件 2件 11 中華電信公司 1件 5件 32 臺灣高速鐵路公司 16件 0件 67 合計 89件 9件 1,218 三、交通部所屬事業勞動關係現況 交通部所屬事業單位之勞工,包括中華航空公司、桃園國際機場公司、中華郵政公司、臺灣高速鐵路公司、中華電信公司及其分公司與臺灣港務公司及其分公司,均已依法成立企業工會。其中中華航空公司與所屬工會及中華郵政公司與所屬工會皆有簽訂團體協約,其內容均有助提升勞動條件及具體保障勞動權益。 目前交通部所屬事業單位與工會發生之重大勞資爭議,為中華航空公司與空服員職業工會針對簽訂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約定書等7項訴求所生爭議,案經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調解不成立後,目前正進行罷工投票中。本部於6月7日會同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邀集勞資雙方進行協商,惟仍未能達成共識,本部仍將繼續配合交通部積極促成公司及工會代表進行協商,以達保障勞工權益及避免影響公共利益。 以上報告,請 各位委員惠賜指教,共謀勞工生活福祉,並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司長,你們協商的是有爭議,但還沒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是不是?你們有沒有判別?這才是重點,但你並沒有報告到這一點。 王司長厚偉:報告主席,你是說華航這件事嗎? 主席:就是華航這兩個工會,你說你們繼續在促成雙方的協商,但到底有沒有違反第八十四條之一,這點你們不敢判定? 王司長厚偉:第八十四條之一是指中華航空公司可以跟空服員簽訂第八十四條之一的特定勞工契約,但是工會則認為公司沒有經過跟工會協商,直接強迫個別勞工簽署,就是這個爭議。 主席:如果公司強迫勞工簽署,那就不屬於勞動基準法範圍,是不是? 王司長厚偉:是,他不能強迫勞工簽訂。 主席:報告委員會,行政部門的報告已經告一個段落,但是有兩個工會代表希望能夠各給5分鐘時間向委員說明,我必須徵求在場委員意見,就是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和維修工會。 劉委員櫂豪:可不可以先讓本席質詢,有需要請他們補充說明時,再請他們上台說明? 主席:好,劉委員時間上比較趕,我們先進行詢答。本會委員質詢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其他委員會委員質詢時間為6分鐘。10點截止登記。委員如有提案請於10點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中午原則上不休息。 請劉委員櫂豪質詢。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向工會代表朋友說抱歉,因為時間的關係,等一下如果主席許可再請大家作說明。 次長,關於司機指導員的問題,本席已經提了非常多次,今天交通部的報告也有提到。鐵路局有很多問題要改善,我們當然希望把每個問題都改過來,可是不能等所有條件都成就了再一起改,小地方可以改的就先改。你們把司機指導員的問題列為報告的重點,可見你們也知道問題所在,次長知道這件事吧? 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 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我了解。 劉委員櫂豪:全世界沒有人這樣管理一個團體的,主管的工作加多,責任增加,但是薪水卻比基層員工還低。這樣怎麼可能培養司機指導員?怎麼可能培養主管?怎麼可能請主管帶領基層的同仁?全世界沒有這種組織,它違反了基本的管理原理,難怪司機指導員在公務體系中明明是個主管,擔任司機指導員是升官,結果現在沒有人要做。不只是台東,全國的司機指導員幾乎都是用抽籤,抽到的都非常不樂意。因為簡單來講,工作增加,責任增加,薪水卻變少,這樣的工作沒有人要做。交通部在報告中把這件事列為要改善的事情,你們應該先解決,不管是透過獎金、獎勵等等方式都要解決,好嗎? 王次長國材:周局長有把這件事向交通部報告,司機指導幹部的薪水比其他人還低的問題,我們會趕快處理。有關人事的意見,鐵路局也在彙整中,劉委員提出的這件事是正確的,因為司機指導員變成苦差事,但事實上應該是一個榮耀才對。 劉委員櫂豪:主管應該是一個榮耀,責任加重,薪水也增加,現在搞得沒有人要當。鐵路局一方面是事業單位,一方面又是公務機關,薪資結構有整體性,這點我了解。但是如果要等到調整整體的薪資結構,那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何日,所以唯有透過獎金的方式才能解決這個問題。請問你們有辦法個別調整薪資嗎?人事單位或主計處一定會有意見的,因為你們如果調薪資,整個體系大家都要跟著調,所以必須透過獎金或排班的方式來解決。現在司機的工作量很大,司機指導員的工作非常重要,如果沒有人重視這個長期存在的問題,我相信明年還是會繼續再談這個問題。 王次長國材:現在是用主管加給的方式來處理,不管是鐵路局的管理階層或是交通部都是往這個方向走,我們一起來努力。 劉委員櫂豪:司機指導員的薪水至少不能比他當司機的時候還少,如果只是差一點,但是多點榮譽感,人家勉強可以接受。現在差個兩萬元,沒有人要幹這種事情的。 王次長國材:了解。 劉委員櫂豪:升主管結果薪水少兩萬元,誰要做這種事情? 王次長國材:是。 劉委員櫂豪:次長,你們什麼時候會提出方案? 王次長國材:我請周局長來回答。 劉委員櫂豪:局長,現在才6月,今年度還有將近200天。 主席:請交通部台鐵局周局長答復。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把這件事當作是重點的重點,目標是希望在3個月到6個月之內完成,因為有許多行政程序要走。 劉委員櫂豪:本席要求3個月以內,勉強接受最慢到6個月內要解決這件事情。 王次長國材:好,就3個月到6個月以內。 劉委員櫂豪:這是對鐵路局辛苦同仁的一個獎勵。 接著本席想請教中華郵政公司翁董事長,6月13日到7月13日郵政工會在進行全國連署,你知道這件事嗎? 主席:請中華郵政公司翁董事長答復。 翁董事長文祺: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 劉委員櫂豪:他們連署的題目叫做「不合理的工作衡量表全國抗議書」。中華郵政的基層員工特別是投遞同仁,長期以來一再指出工作衡量表和實際的工作情形嚴重失真,他們一再反映制訂工作表的專家沒有進行過真正的投遞工作,所以制訂出來的工作衡量表跟實際的工作情形有很大的差異。今天這些員工所以要抗議連署,是因為據說中華郵政公司要根據工作衡量表來裁撤台南和桃園的幾個工作段,裁撤之後,將會直接加重第一線投遞人員的工作量。請問董事長,你要如何回應工會所要進行的全國連署抗議? 翁董事長文祺:這件事是從民國98年開始,…… 劉委員櫂豪:董事長,工會一再反映,制訂工作衡量表的所謂專家和參與的人員,並沒有真正在第一線參與投遞工作,他們沒有真正去蹲點一個禮拜或一個月,每個地區的狀況也不一樣,他們沒有實際瞭解投遞工作真正的工作量,這件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 翁董事長文祺:我們有一個查核小組,不斷下鄉跟工會和勞工代表談。事實上這些數據的產生是由所有投遞段同仁共同協議完成,在初試的過程中,有些數據失真,有些數據沒有好好填,所以我們輔導的同仁也不斷下鄉,跟大家懇談。關於這件事情,管理的手段是要靠制度、方法和數據,有這三個東西之後,才能用管理的經驗跟技術來做。我們現在要建立一個客觀、科學的數據資料,但建立的過程中難免因為時間不夠、大家不熟悉、大家恐懼而沒有辦法建立起來,長期來講還是要建立的。 劉委員櫂豪:董事長,你也說有數字失真、時間不夠等缺失,但是很矛盾的是,你又要根據這個衡量表來決定裁撤哪個投遞段。 翁董事長文祺:剛剛委員特別提到兩個局,一個是台南局,一個是桃園局,台南局的部分,我們最近跟他們密集協商,他們有些誤解,現在多出來的段數並不是要收回…… 劉委員櫂豪:董事長,你所謂密集協商,是密集地去布達你的想法和命令,如果這個協商是有效的,今天工會不會又發起全國連署和抗議。 你們現在一直根據這樣的衡量表來做一些調整,包括要把台東縣的泰源支局和都蘭支局合併成為一個,鹿野支局和瑞源支局合併成為一個,董事長,你知道從泰源到都蘭的里程數是多少嗎? 翁董事長文祺:對不起,我不清楚。 劉委員櫂豪:你不清楚?還是這麼小的事情不必經過你決定? 翁董事長文祺:我真的不清楚,沒有人跟我報告。 劉委員櫂豪:這是誰要負責的?做這個政策的人是誰?到哪一個層級要負責? 翁董事長文祺:我請副總經理向委員報告。 主席:請中華郵政公司江副總經理答復。 江副總經理瑞堂: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台東郵局自己在評估。 劉委員櫂豪:是你們下命令的,台東郵局不會自己做這樣的評估,你說那種孩子話!你們先下命令要求他們自己評估嘛!我想也知道,台東郵局怎麼可能自己評估要把支局裁撤掉?就跟這個工作衡量表一樣,表面上看起來是從下面簽上來,你們都是把你們自己的目標制訂了,然後再這樣做。董事長,你們這樣做只有一個要求,就是基於成本的考慮,成本當然是中華郵政要去考慮的事,不必要的花費總是要去考慮,這個我們同意,但是中華郵政有比賺錢更重要的事,有些事情民間機關不做,中華郵政身為公家機關,當然有更重要的責任,泰源和都蘭相距幾十公里,而且現在住在鄉下的都是老人家,你把這兩個支局併成一個,你要這些老人家如何去辦理相關業務?如果是為了節省成本,你在任時就不該想要花費將近7,000萬去做牌樓,那時你怎麼不說成本的考慮?這時你就說成本的考慮,你還敢跟我說…… 翁董事長文祺:報告委員,我從頭到尾沒有講「人事成本」這4個字。 劉委員櫂豪:你們還說這是地方簽上來的,如果你們沒有提出這樣的要求,地方不會簽上來,你們上面要求他們要做這樣的考慮,才有這樣的結果。 翁董事長文祺:我們不會這樣鐵石心腸做這種事情。中華郵政最重要的就是普及化精神,就是要照顧偏鄉,所以偏鄉的郵局一個都不會少,一個都不會減。 劉委員櫂豪:董事長,你在這裡具體承諾要照顧偏鄉,關於泰源和都蘭支局、鹿野和瑞源支局合併的事情…… 翁董事長文祺:在偏鄉地區不但不會減,還要增加一些設施,這是我上任兩年半以來一直堅持的事情,普及化原則是我們中華郵政存在的目的和價值,不能當作噱頭的。 劉委員櫂豪:董事長,你講的普及化精神,我贊成,你不要違背你在這裡許下的承諾。 翁董事長文祺:如果在細節上、執行面有問題的話,我會去調整。 主席:請鄭委員寶清質詢。 鄭委員寶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勞工的權利很重要,人才是公司最大的資產,如果公司內部發生員工紛爭,我跟你保證這家公司絕對不會經營好,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或執行長都一樣,要跟勞工協調好,雖然不是退讓就能得到正義,你要堅持原則,但是該妥協的地方就要妥協。很諷刺地,我們可以看到違反勞工相關法令的統計非常多,但是都是在國營企業,中華航空就有45件,中華郵政有26件,台灣高速鐵路公司有16件,次長,你有什麼感想? 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 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等一下或許讓他們說明一下,這個數字明顯偏高,但是到底內容是什麼,是不是可以請他們說明一下? 鄭委員寶清:不是叫他們解釋,這是勞動部統計出來的數字,剛才勞動部的報告就有提到,勞動部說國營企業有問題,我們要做人民的表率。次長,這很嚴重,我一直說要找對的人上車,你看這幾天機場又發生很多事情,當然我們不怪剛上任的董事長或總經理,但是現在部長特別承諾一個月內不再漏水,這是很嚴重的承諾,你知道嗎?次長,做得到嗎? 王次長國材:桃機的基礎建設和維護,這部分是…… 鄭委員寶清:你們都隨便答應,我會擔心。 王次長國材:現在也請機場全力準備,這部分現在都在做。 鄭委員寶清:次長,你們對外面承諾一個月內不再漏水,要做得到。 王次長國材:應該是短期的部分。 鄭委員寶清:就是一個月內不再漏水,做得到嗎? 王次長國材:一些緊急的應對及加強電力系統、排水系統等…… 鄭委員寶清:次長,只要有心就有力,只要你說要朝這個方向前進,就不會差距太遠。國營事業也是一樣,不用心就會發生很多不該發生的事情,如果用心,即使發生事情,也會因為用心而避免掉。不斷電系統、不斷水系統只要一個禮拜就可以完成,所以現在你不要告訴我機場又停水、停電,好不好? 王次長國材:在6月3日淹水以後,電力設施目前還有一些復原狀況不是那麼完整,整個配電盤、變壓器都需要修復,昨晚中興電工和機場方面都是24小時在處理這方面的事,當然時間越短越好,我們會再來處理。 鄭委員寶清:好,那就請總經理來答復就好了。 總經理,部長說一個月內不能再漏水,做得到嗎?你們不能讓部長跳票。 主席:請桃機公司蕭總經理答復。 蕭總經理登科: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定全力來做。 鄭委員寶清:如果跳票要怎麼辦? 蕭總經理登科:我們儘量做,我們會全力來做。 鄭委員寶清:你們不要說儘量做,到時候一個禮拜下三次雨,怎麼辦? 蕭總經理登科:我針對昨天又停電這部分做說明。因為6月2日以後地下室有2部變壓器進水,現已採購,今天要廠驗了,在這個過程中…… 鄭委員寶清:細節沒關係,你就是要做好,不能再漏水、不能再停電、不能再停水了,這3件事情你要在這裡承諾。 蕭總經理登科:是。 鄭委員寶清:下次如果又停電、停水,我會修理你喔!我想立法委員都有這種期待,這也是人民的期待。 現在回到主題,發生這麼多事情,先說中華航空,我們看到中華航空公司違反勞基法有45件,台積電才2件而已,人家的員工有4萬3千多人,華航只有1萬2千多人,結果華航的違反率是人家的72.4倍,解釋一下。 主席:請中華航空公司張總經理答復。 張總經理有恆:主席、各位委員。航空公司是特殊行業,45件主要都是女性夜間工作為主,這也凸顯了航空業及護理師等這種有3班夜間工作的問題,所以我們希望組員自動簽八十四條之一。 鄭委員寶清:我請問一下,長榮航空不是航空業嗎? 張總經理有恆:他們有簽八十四條之一。 鄭委員寶清:長榮航空是地勤業嗎? 張總經理有恆:跟委員報告,長榮航空目前所有組員、空服員都有簽八十四條之一,所以女性夜間工作就不會受罰。 鄭委員寶清:所以你要叫他們簽嘛!你為什麼不去說服他們呢?去和工會協商嘛! 張總經理有恆:我們有鼓勵他們來簽,因為這也不能強迫,要他們自願。 鄭委員寶清:這樣說不通啊!你說航空業才會這樣,但是長榮9千個人才只有1件。 張總經理有恆:他們就是有簽八十四條之一。 鄭委員寶清:你為什麼不跟員工協調?不跟工會協調呢? 張總經理有恆:我們現在就是卡在員工不願意簽。 鄭委員寶清:你要去協調嘛!要不然你坐這個位置是在做什麼? 張總經理有恆:新進同仁都會簽,過去的組員沒有簽,所以現在被查到女性夜間工作就會被處罰,我們現在積極推動簽八十四條之一。 鄭委員寶清:次長,現在我們看到中華航空在協商過程很強硬,你剛剛報告時特別提到,關於態度強硬一事,你們要要求中華航空能夠好好跟員工協商,這個事情可以做得到嗎? 王次長國材: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是希望公司營運不受影響,勞工的權益可以保障,達到雙贏。縱然簽了八十四條之一,我個人覺得還是要往勞基法方向走,這是交通部現在的立場,我知道他們協商過3次都破裂,不論工會或者華航高層,都應該靜下心來再繼續努力,畢竟都是同一個家庭裡的人,要先安內才能夠對外表現服務,因此我們是往這個方向進行。 鄭委員寶清:一定要要求中華航空好好跟所有員工協調,對不對? 王次長國材:對,事實上這段時間我們都有在要求,昨天我也和勞動部討論過,我們還會再找工會代表好好談一下。 鄭委員寶清:總經理,現在次長這樣要求,你們做得到嗎? 張總經理有恆:剛剛委員提到經營過台鹽公司,我想您也知道,有些原則該讓的我們會讓,但有些牽涉到公司治理,甚至會影響公司永續經營的部分,我們很難妥協,有時就很難放。 鄭委員寶清:公司效率當然不能妥協,公司效率妥協,公司就完蛋了,但是其他都可以協調啊! 張總經理有恆:像組員希望…… 鄭委員寶清:你們有沒有開除過協商中的員工或爭取權益的員工? 張總經理有恆:沒有。委員所拿到的資訊都是幕僚單位的建議,資料也沒到我這邊,我們還沒開過協調會。 鄭委員寶清:這個很嚴重,幕僚單位怎麼不知道要遵守法律規定呢?怎麼可以在協商中開除員工?這個建議都不應該存在。 張總經理有恆:現在都沒有,兩位都還在上班,沒有被開除。 鄭委員寶清:怎麼底下的人會要求上面的人開除他們呢?你不知道法律規定這是不行的嗎? 張總經理有恆:我想他們大概對這方面認知還是不夠。 鄭委員寶清:不是認知的問題,下面的人認知不夠,就是領導認知不夠,要不然怎麼會讓他們做這種事情呢? 張總經理有恆:我們會公正審慎處理。 鄭委員寶清:我希望好好處理。 繼續要請教高鐵公司執行長,高鐵也有很多狀況,現在是排名第3,剛才中華郵政有解釋了,你們有16件,對不對? 主席:請台灣高鐵公司鄭執行長答復。 鄭執行長光遠:主席、各位委員。是。 鄭委員寶清:為什麼會這麼多? 鄭執行長光遠:跟委員報告,這16件大概有3個情況,1種是連續工作4小時之後要休息30分鐘,去年11月以前因為人力不足,所以30分鐘用加班的方式,但是去年11月人力補足以後,現在已經沒有這種情況了。 鄭委員寶清:好,不要再發生了。 鄭執行長光遠:是。 鄭委員寶清:據報載,你為了搭上高鐵,特別要求等你到了才能發車,有這回事嗎? 鄭執行長光遠:跟委員報告,我從來沒有下這樣的指令。 鄭委員寶清:為什麼高鐵會等你呢? 鄭執行長光遠:可能是同仁知道我要搭那班車,所以有這樣的處理。 鄭委員寶清:這很重要,你不要把責任推給員工,就是平常你這樣要求,員工就會跟著你的意思去走,即使你不這樣要求,平時你就是這種行為模式。 鄭執行長光遠:跟委員報告,我絕對不會有這樣的要求,這件事情發生後,我再三要求同仁,不管是誰搭車都一樣要按照這個原則處理。 鄭委員寶清:發生這麼大的事情,我看你從來沒向社會道歉。 鄭執行長光遠:跟委員報告,當時發生之後,我就有發新聞稿向社會大眾報告,不過,在這裡我願意為delay的2分鐘跟社會大眾說聲對不起,抱歉! 鄭委員寶清:大韓航空會長的女兒為延宕飛機幾分鐘而辭掉所有職務,會長的女兒還是副社長,全部都辭掉職位。還說你的朋友故意去搭頭等艙不補票,有這回事嗎? 鄭執行長光遠:絕對沒有這個事情,我從來也沒有說我的朋友搭車可以做這種事。 鄭委員寶清:我想最重要的是公司領導要從己身做起,我在台鹽當董事長的時候都是6、7點就上班,一直到10點多、11點才離開,台鹽賺很多錢,大家只看到表面,沒有看到裡面的改革。當領導人不正的時候,下面就會跟著不正。 鄭執行長光遠:跟委員報告,這個事情一定是照這樣做,剛才所說的那些事實際上是沒有的,但是我會勉勵自己、要求自己做好。 鄭委員寶清:次長,我們希望能夠找對的人上車,讓不對的人下車。希望交通部多花一點時間,交通部所屬的事業單位出了很多問題,在這方面,希望次長能跟部長一樣,一起花多一點時間,找對的人上車,讓不對的人下車。 王次長國材:好。 鄭委員寶清:好,謝謝。 主席:再次徵求委員同意,是不是同意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及中華航空公司修護工廠企業工會向委員各報告5分鐘?好,謝謝委員同意。 請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林佳瑋秘書長發言。 林佳瑋秘書長:主席、各位委員。過去我們曾經處理過國道收費員的案子,今天要特別針對華航集團內部重大勞資爭議進行說明與報告。 根據經濟部統計,目前航空業產值已經超過1,000億元,但是為什麼華航公司內部勞資爭議卻層出不窮?因為華航公司始終用高壓手法及對工人剝削的態度經營這家公司,小到積欠華夏公司員工的加班費,大到去年華潔工人甚至直接罷工表達抗議及不滿。我想這都顯示出華航集團經營管理階層出了相當大的問題。5月31日,華航集團底下所有工會甚至動員由交通部走到華航台北分公司進行遊行抗議,總共有一千五百多個勞工上街頭,這對一家國家投資的公司來講,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一件事情。為什麼會引發這些爭端?其實都跟華航公司不尊重空服員、修護人員的職業有相當大的關係。華航的高階主管曾經對空服員說:不想協商沒有關係,我到西門町隨便找,就有一卡車的人要來當空服員;這是處理事情的態度嗎?另外,現在華航處理勞資爭議的做法就是打壓實力最弱的修護工會,讓空服員工會產生寒蟬效應,不敢罷工。剛剛總經理說目前沒有對這兩個修護工廠的工會幹部進行懲處,但我手上有一份面談報告表,剛剛已跟修護工會的理事長確認過,內容是MI(應該是修護工廠的副總)直接約談劉惠宗和朱梅雪兩個人,並表示他們接受媒體訪問,破壞勞資和諧,所以要對他們進行懲處。遊行的隔天就被秋後算帳,這是華航公司處理勞資爭議的態度嗎? 至於空服員的爭議,剛剛鄭委員質詢時提到第八十四條之一,葉委員也有提到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華航公司用什麼方式跟他們簽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5月5日凌晨12點半發簡訊到所有空服員的手機,請他們簽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然後6月1日強制實施桃園報到。這是協商的態度嗎?為什麼工會不敢簽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因為一般適用勞基法的基層勞工,每月工時的上限是176個小時,但華航公司要跟這些人簽的工時是220個小時,在空中工作的員工,所簽約定書的工時竟然比在地面工作的人員多,空服員簽得下去嗎?今天很多勞資爭議其實是華航公司強硬不肯協商造成的結果,這種約定書簽下去,我相信沒有人敢坐飛機。 接下來,我們要請勞動部多幫忙,因為修護工廠工會被打壓的裁決書3月8日就送到勞動部了,但截至目前為止,都沒有進行實質審查;另外,要求空服員到桃園報到一事,到底有沒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桃園市政府勞工局和勞動部到現在都沒有給我們法律上的確認和結果,也沒有告訴我們勞動條件變更是不是違反勞動基準法,事實上就是,所以希望勞動部和交通部趕快出面協調,因為華航公司的所作所為其實只是想壓制員工的聲音而已,我們不認為這是解決勞資爭議的態度。另外,華航另兩家子公司─華夏公司、華潔公司目前也在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關於調薪的問題,我們希望這件事情可以和平落幕,並獲得解決。 最後我想要強調一件事,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過去在協助勞工運動時,曾經上過高速公路、躺臥鐵軌,這次華航空服員進行罷工投票,今天是第8天,我們絕對有能力癱瘓桃園機場的營運狀況,但非不得已工會不會採用激烈的手段抗爭,如果華航公司還是持續用這種強硬的態度一意孤行,抱歉,工會最後只能跟公司在機場罷工現場見。 主席:請華航儘快做一個表格給委員會,針對長榮航空和華航航空的勞動條件進行比較,這是最簡單、最快速的做法。剛才張總經理表示,長榮被檢舉違規案件比較少是因為簽了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你們可以把這項列進去,但是請提供各項比較資料給我們,這是最快速、最容易做的比較,因為這兩家公司是大家最熟悉的台灣航空公司,把兩家公司所屬員工的權益做個比較,是最簡單的。 請中華航空公司修護工廠企業工會易湘岳理事長發言。 易湘岳理事長:主席、各位委員。我是中華航空公司修護工廠企業工會理事長。2014年8月中華航空擬在修護工廠旁邊另外蓋兩個棚廠成立台灣飛機修護公司,消息出來之後,帶給修護人員非常大的震撼,為了因應此事,我們才成立修護工廠企業工會。如果台汽公司原本就有自己的汽車、大巴士修護地方,台汽又準備在旁邊另外成立一家修理廠,試問現有員工心理有何感受?2014年8月,公司開始在修護工廠內部開了十幾場說明會,說明成立台飛有多少好處,修護工廠員工以後可以轉任。但從2014年到現在,沒有開過任何一場說明會告訴員工,台飛成立後,修護工廠以後何去何從?我們有沒有新的飛機可以接進來修?除此之外,中華航空公司還講好,以後新的777飛機及7月要進來的350都要交給台飛維修,於是舊有員工問公司,新的飛機都給他們修了,我們要修什麼?公司說還有747、330、738可以修。以後新的飛機進來,應該不會交給修護工廠修,在沒有新的飛機可以維修,舊的飛機又會淘汰的情況下,修護工廠的員工未來何去何從?但是公司沒有給我們任何交代,也沒有給我們任何說明,只告訴我們可以轉任。現有發動機工廠有飛機發動機的翻修能量,新飛機進來之後,我們並沒有建立這個翻修能量,所以預估若干年後發動機工廠也會式微,他們也沒有工作可以做,這是第一個會沒有工作做的發動機工廠。未來台飛會把整個修護工作端走,請問以後我們要吃什麼? 在此情況之下,我們跟修護工廠的長官提出疑問,但是他們沒有給我們任何答覆,只是用不會影響員工權益、你們可以自由轉任新的修護公司來回答我們。原有中華航空的企業工會也沒有為這件事情幫我們在資方發聲,逼得我們必須另外走出一條路,所以我們成立了中華航空公司修護工廠企業工會,想當然耳,這個工會成立,絕對是資方的眼中釘,因為我們在破壞他們未來要做的一些事情。 去年9月桃園市政府發許可證給我們之後,同年10月,中華航空公司的企業工會就跟勞動局提起訴願案,今年5月訴願案的結果下來了,內容是撤銷原處分,由原處分單位另為適法之處分。當中華航空公司接到勞動部的函之後,馬上就把修護工會所有的會所、公布欄取消,完全忽略我們還有2個月的適法時間。在5月31日的大遊行中,我們有兩位幹部因為發新聞稿時,在上面簽署連絡人和發表人,馬上就被約談,後面就準備要做開除的動作。 我本人也被約談過了,但是我的層級比較低,只有2個經理約談,預估會被處大過以上處分。在種種打壓之下,修護工廠未來可能會有斷炊之虞,我們2,500個員工以後何去何從?希望委員能給修護工廠員工大大的鼓勵、大大的加油,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歐珀質詢。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邀請交通部就所屬事業勞工權益之保障作專案報告,其實勞工權益能不能夠保障最大的關鍵還是在於管理者,就是所謂的老闆,而交通部所屬事業勞工的老闆有時候是董事長、有時候是總經理。我很積極的去訪查,也要求我的助理一個公司一個公司的去了解,結果我們發現交通部所屬事業中的華航、桃機、台灣港務公司是屬於總經理制,其他還是維持公司治理,是比較正常的董事長制。我為什麼特別提到華航、桃機、台灣港務公司?就是因為這三家公司的治理不符合體制,誠如剛才鄭寶清委員所講的,應該找對的人上車,讓不對的人下車。林全院長上台之後,我們看到舊官僚班師回朝,用人荒腔走板,實在讓人民看不下去了。 我在此簡單舉幾個和交通部有關的例子,第一、聽說現在有兩個人在爭取中華航空公司董事長的位子,一個是江耀宗,另外一個是何煖軒;第二、中華航空公司的總經理張有恒為什麼能夠當總經理?就是因為他前一天在飛安會擔任主任委員,第二天就去華航當總經理了,這樣的人事安排有沒有涉及旋轉門問題?第三、陽明海運的盧峰海董事長即將接任高雄貨櫃碼頭董事長,繼任人選有可能是謝志堅,就是長榮資深的第二副總裁;第四、交通部所屬的世曦公司即將由卜大威來接任董事長;第五、交通部所屬的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即將換人,蔡力行董事長即將接掌中華電信公司子公司中華投資公司。 當然,今天部長沒有來,次長可能也不方便答復,很多人事你也不一定知道。本席在此提出來的原因是,不希望我們吞不下的人選繼續出現。前一陣子所有的委員在此反對曾大仁接任桃機董事長,但因人事已經發布了,我們只好嚴格來監督,我們和他綁在一起。我今天提出的各種人事安排,請交通部參考,到底有沒有,大概要問賀陳部長或林全院長。我個人從來沒有推薦任何人接任董事、監事、董事長或總經理,我也不介入人事關說,我們只希望這個國家好,我也希望有些該處理的人事要處理。 請問現在中華電信公司的子公司─台灣國際標準電子公司董事長是誰?我再請問一下中華電信公司的子公司─上海立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是誰?如果新政府只是玩人事搬風,無法解決沈痾已久的問題,也無法達到人民對於改革的期待,那今天談這些員工的權益,也無法改變。我一上台就跟次長提到人事的問題,我提出不一定要你回覆,只要求你儘速處理。用對人、找對人上車,讓不對的人下車,我們期待新政府在這方面能有一番新作為。我剛才點到的人,希望你們不要再透過任何關係去關說、謀職務、眷戀職務,自己要有風骨一點!我剛才提到的這些國營事業子公司、孫公司、官股公司人事混亂大概是全世界少見,今天早上我們在討論時,我已正式提案要求成立交通部直管事業績效調查小組,督促交通部所屬事業達成供需自理、企業經營的目標。這不用次長回答,你也無法回答。 接下來請問台鐵局局長,6月9日晚上8時25分花蓮往台北247號普悠瑪號列車,我上次代理主席時有提到,預售票買不到,結果那一班上車時竟然只有兩個人,是怎麼一回事? 主席:請交通部台鐵局周局長答復。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發生那件事情之後,我們有調查,因為是方向相反,6月9日是連續假期第一天,所以都是台北往花東的方向,我們也有檢討,以後花東配票如果沒有賣的話,可以移到宜蘭。 陳委員歐珀:局長,你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是買不到預售票,結果上車發現只有兩個人,另外一個人是從花蓮回宜蘭,因為連續假期,他事前買不到車票。 周局長永暉:花蓮到宜蘭? 陳委員歐珀:對。所以這是票務系統出問題了。 周局長永暉:我們會針對配票特別再考量一下,理論上我們是可以切票啦。 陳委員歐珀:因為預購票買不到,他後來去買票,上車之後發現竟然只有兩個人。我知道方向錯誤,可能回花蓮、台東的人多,大家都不是要北上,但是我要跟你強調的是,北上買不到預購票。 周局長永暉:我誤以為委員說的是宜蘭到台北,後來查了發現是花蓮到宜蘭。 陳委員歐珀:車廂裡面只有兩個人。 周局長永暉:那是配票的問題。 陳委員歐珀:買不到預購票很奇怪啊!結果上車發現只有兩個人,這個問題不解決的話,一定會繼續發生。 周局長永暉:方向性應該…… 陳委員歐珀:難怪台鐵虧錢,民眾都買不到票,上車結果發現只有兩個人坐,會後請你了解清楚。 次長,今天談到華航空服員,好像下飛機之後30分鐘後就不計算工時,是不是這樣?那請問什麼時候開始計算工時?是飛機啟動還是上飛機之後?這兩個時間不一樣喔! 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 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這部分請張總經理再說明一下,看這方面對於他們員工的影響是什麼。 陳委員歐珀:他什麼時候開始算工時? 主席:請中華航空公司張總經理答復。 張總經理有恆:主席、各位委員。工時是以在飛機艙的時間來計算,就是從報到開始到報離的時間。 陳委員歐珀:報到?但是…… 張總經理有恆:刷卡、報到,然後…… 陳委員歐珀:刷出的話,就是從下飛機30分鐘後就不算了,是不是? 張總經理有恆:30分鐘為原則,如果超過30分鐘,我們就用實際時間來算,比如說他是超過1個小時,我們就算1個小時,他們可以刷卡。 陳委員歐珀:這個你們這樣做可能比長榮好一點,長榮是飛機啟動才開始計算工時耶! 張總經理有恆:對,我們是報到刷卡就開始。 陳委員歐珀:所以我們上班就是這樣子啊!哪個公務人員、哪家公司不是刷卡的時候開始算工時嗎?對不對? 張總經理有恆:對、是,就是這樣做。 陳委員歐珀:那你們為什麼這裡規定下飛機30分鐘之後就不算工時呢?為什麼這樣規定? 張總經理有恆:我們是按照實際來算,原則上是30分鐘,如果超過30分鐘,我們就按照實際來算,比如說他超過45分鐘,我們就以45分鐘來計算他的工時。 陳委員歐珀:我想在員工的工時這部分,大家都是付出勞力…… 張總經理有恆:對、對、對。 陳委員歐珀:這個不要斤斤計較…… 張總經理有恆:對、對、對。 陳委員歐珀:該給人家的就給人家,對不對? 張總經理有恆:對。 陳委員歐珀:哪有像長榮一樣,飛機開始啟動才算工時?今天我們監督不到長榮啦! 張總經理有恆:是、是。 陳委員歐珀:但是這樣不行啦! 張總經理有恆:對。 陳委員歐珀:像你們違反那麼多勞基法規定,還講那麼多振振有理的事情?你們不覺得羞愧嗎?還跟所有辛苦的員工在那邊斤斤計較? 張總經理有恆:跟委員報告,我想關鍵就是在簽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的約定,那個是女性夜間工作條款,凡是特殊行業就需要簽約定才能夠免除勞基法的開罰。 陳委員歐珀:你們有沒有跟空服員講不爽就不要做?有沒有? 張總經理有恆:沒有、沒有。 陳委員歐珀:沒有嗎?那個人如果叫出來的話,你要把他革職,好不好?有沒有? 張總經理有恆:應該是沒有。 陳委員歐珀:不要欺負人家一個辛苦工作的勞動者嘛!對不對?我跟你講,所有國營事業都一樣啦!舊制員工跟新制員工最大的待遇、升遷、福利都不一樣,差3倍!以中華電信公司為例,為什麼宏華國際公司是派遣人力,薪水是你們的三分之一?在規避什麼嘛?所以我們今天要講的事情、要檢討的事情太多了,我希望交通部、新政府能夠有一些新的作為啦!我再強調一次,用人最重要啦!找對的人上車、讓不對的人下車,好好做企業經營。以上,謝謝。 張總經理有恆:謝謝陳委員。 主席:本席提醒次長、臺鐵局周局長,禮拜一的時候陳歐珀委員在這裡質詢,要你們做檢討,今天禮拜三還是沒有結論,這樣是不行的!特別是這會造成非常不好的社會觀感,特別是對於東部的民眾而言! 周局長永暉:(在席位上)我在…… 主席:沒有,你剛剛沒有說明,你說你弄錯了。那你再說明一次,這個很重要,為什麼車廂只有2個人而要坐車的人買不到車票? 請交通部臺鐵局周局長答復。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我剛剛特別釐清一下,也跟陳委員報告,就是我們返程的比例幾乎不到4成,我剛剛的說明是,那天我們有2段路程,1段是「花蓮回臺北」,我特別去查了一下,以「宜蘭到臺北」來優先查明;而剛剛我是想要釐清陳歐珀委員提到的「花蓮到宜蘭」那部分,這個部分我們也有計算在裡面。至於列車的部分,我想是我們公關同仁的疏忽,等於是我們事後查證沒有再確認一次。 主席:這跟公關無關,不是因為陳歐珀委員,我們是沒有辦法接受1個車廂只有坐2個人,但是乘客要買票卻買不到票! 周局長永暉:是啦!它…… 主席:買不到有座位的票。 周局長永暉:因為我們是算平均數啦!平均數的話…… 主席:那個不行哦!無論你是怎麼算,這個情況絕對不行,請你們拿出改善的辦法來;下一次就準備改善的辦法來。下一次無論是任何哪一天,只要是周局長你出席的、由臺鐵局出席的,第1件事就是先報告這件事情。好,請回。 次長,這種事情社會沒有辦法接受,所以要馬上處理。 請鄭委員運鵬質詢。 鄭委員運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好!今天我們談的是勞方的權益問題,我想先請教您一個觀念,如果資方有問題,那勞方大概也不太會有很好的權益,這對不對? 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 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對、沒錯,要和諧。 鄭委員運鵬:那如果資方的資方有問題,也就是政府有問題,那大概勞工更不會有好的權益了,這個您贊成嗎? 王次長國材:他那個上級至少要負一點責任,沒錯。 鄭委員運鵬:今天我們所屬的事業單位都有來,所以您就代表資方的資方,你們是頂頭上司嘛!所以我們今天來討論一下政府的管理有沒有問題。 王次長國材:好。 鄭委員運鵬:然後是這些事情到底有哪些問題。 這幾年來我們的公共事業跟政府的公共工程,是漏水、漏電、漏氣啦!到處都出問題,這個很漏氣!所以立法院這邊我們同黨的委員有義務幫新政府的政策抓漏,我們來抓漏一下;這些問題我來跟次長分析一下,您是工程背景,我想請教您的意見。 現在有兩大國恥,我告訴次長,都是政府監造的,這個您可以接受嗎?您剛上任,所以這不是你的責任,但是什麼叫兩大國恥?第1,機場捷運跳票6次、跳票1,000多天,快要3年了,這是不是國恥?是哦! 王次長國材:嗯! 鄭委員運鵬:第2個部分是最近常被罵的,我們的國門桃園機場漏水、漏電、跳電等等,什麼東西都有,還被我講成是「機場的福島事件」,這是不是國恥? 王次長國材:要檢討,非常需要檢討。 鄭委員運鵬:這兩大國恥都是由政府監造,第1個是機場捷運無法通車,請問它的總顧問是誰? 王次長國材:就是中興…… 鄭委員運鵬:就是中興顧問公司,這是經濟部所屬的事業機構嘛!對不對? 王次長國材:是。 鄭委員運鵬:所以在政府業主的角色之外,我們還請一個第三方的監造跟設計單位,是中興沒有錯嘛! 王次長國材:是。 鄭委員運鵬:中興顧問公司在民國88年到105年的17年間,從機場的第2期到第4期,他們的顧問標總共拿了21億元,以21億元的監造費用,幫政府監造成這樣,您覺得丟不丟臉? 王次長國材:需要檢討。 鄭委員運鵬:需要檢討?那您檢討不到經濟部哦! 王次長國材:嗯! 鄭委員運鵬:這是第1個,就是機場捷運工程,第1大國恥,蓋了20年還蓋不好。 第2個是桃園機場狀況連連,被罵翻了!這是不是第2大國恥? 王次長國材:嗯…… 鄭委員運鵬:我來跟您分析一下第2大國恥,我們也是有找監造單位,那我來請教一下您瞭不瞭解。 請看下一頁的圖片。我們先來看一下桃園機場在最近2週也就是520您上任之後的幾個漏氣的事件,我們來看看這些對不對、有沒有發生。 王次長國材:是。 鄭委員運鵬:6月2日被我稱為桃機福島事件的,是從漏水到跳電,因為施工導致H涵管有大量的石頭堆積,排水不良所以淹水,後來因為連鎖效應而修了好幾天。 王次長國材:是。 鄭委員運鵬:有沒有這個事件? 王次長國材:是、是。 鄭委員運鵬:好,沒錯喔?6月5日又跳電了,從6月1日延續到後面,復電之後又跳電,有沒有這個事情? 王次長國材:有。 鄭委員運鵬:然後在6月12日挖斷水管,又導致了一些問題,對不對?泛亞工程被罵到臭頭,機場公司也被檢討,有這個事情嘛!對不對? 王次長國材:對。 鄭委員運鵬:那6月14日因為大雨而漏水又停電,是不是有這個事情? 王次長國材:有。 鄭委員運鵬:昨天的事情哦! 王次長國材:是。 鄭委員運鵬:2週內就有這4個事情,很漏氣!其中漏水的、漏電的都有,我跟次長請教一下,有需要的話請蕭總經理回答。第1個,你說這個事件都有了,來!6月2日桃機福島事件的設計、監造單位是誰? 王次長國材:應該是世曦。 鄭委員運鵬:答對了!下一個,6月5日的跳電,電力弱電系統是誰設計、監造的?總經理知道嗎? 蕭總經理登科:(在席位上)我不曉得。 鄭委員運鵬:我秀出答案給你看,就是台灣世曦! 第3題,這應該很好回答了。6月12日挖斷水管,設計、監造的是誰?挖斷水管的是泛亞,那設計、監造的是誰? 王次長國材:滑行道工程也是世曦。 鄭委員運鵬:也是世曦哦!這麼剛好?再來是第4個,在6月14日因大雨而漏水、停電,設計、監造的單位是誰? 王次長國材:應該也是世曦。 鄭委員運鵬:還是世曦嘛!會不會太巧?所以我跟您報告,資方的資方就是交通部,台灣世曦都是監造單位,政府派你們的下屬去監造這個工程,前任的總經理或是董事長還說6月2日那個淹大水事件,相關工程他們是委託國工局,那國工局就委託世曦監造嘛!因為政府單位你們不可能每天去那裡監工,所以委託台灣世曦。 王次長國材:是。 鄭委員運鵬:這4個漏氣的事件都是台灣世曦。 王次長國材:嗯! 鄭委員運鵬:請看下一張圖片。這4大漏氣工程設計單位都是台灣世曦,都是交通部所屬事業,那我想請教一下,交通部、被機場公司說是委辦單位的國工局,還有桃機公司,有沒有提報台灣世曦為不良廠商? 王次長國材:嗯…… 鄭委員運鵬:有沒有? 王次長國材:據我瞭解是應該沒有。 鄭委員運鵬:還是你們是不良政府? 王次長國材:應該是還沒有提報。 鄭委員運鵬:被人家罵到臭頭了,設計跟監造都沒有問題?你們都沒有提報?那這樣到底是誰的問題?它是你們的主管還是你是它的主管? 王次長國材:我想…… 鄭委員運鵬:這誰可以回答? 王次長國材:鄭委員所提的,就是世曦在現在的很多重要工程做設計跟監造的工作…… 鄭委員運鵬:嗯!很可憐? 王次長國材:我們是感覺不稱職啦! 鄭委員運鵬:不稱職那怎麼辦?它今天就來啦! 王次長國材:這部分怎麼處理我們…… 鄭委員運鵬:這就是我們的國營事業啊!它幫助我們處理這些國家的事業跟公共工程啊!結果搞成這樣,沒有人提過台灣世曦,我們在這個委員會提了好幾次! 王次長國材:是。 鄭委員運鵬:我們提醒交通部,從前任的國民黨時代到現在,我們提醒了好幾次!那監造、設計是要幹什麼的?次長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王次長國材:因為監造是要監督整個工程的構成有沒有按照原來設計的這些…… 鄭委員運鵬:去施工…… 王次長國材:對、對。 鄭委員運鵬:那要監工,這都沒有錯嘛! 王次長國材:就是要如期、如質完工就要靠這個。 鄭委員運鵬:那我請教次長,您知不知道這5年來台灣世曦在桃園機場公司承包了多少工程?多少費用?你知道嗎? 王次長國材:它是…… 鄭委員運鵬:你也不知道喔?我們看下一張圖片,經過我們查證的結果,發現台灣世曦公司這5年來總共承攬機場公司16個案件,就是這5年而已,之前的都不算在內,16件加起來就40億元了!當然有一件最大的就是第3航廈的設計35億元,其他的還有,都是世曦包走嘍!而世曦有沒有這個能量?以我剛剛舉的例子,很顯然是沒有,因為大家搶標嘛!有些案子比較小,就拿其他的補貼拗來拗去,這個在我們政府發包的工程中常常發生這種事情嘛!40億元占了它這5年來的總營收(總承包量)大概20%,雖然台灣世曦是這種水準,但是你們也沒有提報,而且你們跟它好像是你兄我弟、大家好來好去,為什麼?我想請教,它在設計跟監造方面合格嗎? 王次長國材:我想…… 鄭委員運鵬:那會不會機場公司很倒楣? 王次長國材:是…… 鄭委員運鵬:交通部很倒楣?你們委託的監工都不負責?這40億元─剛才所講的那幾個工程就在這邊,第2航廈照明開關、管線汰換,這個就是世曦;然後是第2航廈擴建工程,還是世曦;W滑行道所造成的排水不良,還是世曦;而空調系統導致這次沒冷氣的情形,它的設計、規劃跟監造還是世曦。以上這些都是他們的成績,沒有人講過台灣世曦有問題,那您認為世曦的問題在哪裡? 王次長國材:我跟鄭委員報告,我瞭解過去的世曦是有一批很強的工程師。 鄭委員運鵬:多久叫「過去」? 王次長國材:可能是至少5年前或10年前。 鄭委員運鵬:5年前或10年前? 王次長國材:可能我覺得那一批…… 鄭委員運鵬:比較強嗎?現在大概不太行喔? 王次長國材:我到交通部來,看到它在很多重要的設計、監造上面,正如我剛才所講的是不稱職。這件事情事實上在我們交通部內部已經在做檢討,到底是比如說高層那些資深人力的斷層,還是企業文化的改變,這些是我們要瞭解的。在過去,包括剛才談到的中興工程,它跟世曦都是很強的公司。但是這幾年來,我覺得它在一些設計、監造工作上面的表現是差非常多,這我們要檢討。 鄭委員運鵬:領了40億元,最後品質是這樣,被罵的有承包商、交通部、桃機公司、國工局,而世曦好像都沒有事情,而且這些錢都是他們拿去! 王次長國材:我想最近發生的這些事情,一定要來檢討跟處理,我想這部分我們要來瞭解。 鄭委員運鵬:要處理喔?好!那我再跟次長您討論要怎麼處理。 我們看下一張圖片。交通部在發生這些事情之後,你們是如何督導管理的?桃機公司因為管理不善,所以林鵬良董事長跟總經理都被換掉了,但是台灣世曦到目前為止,雖然有人要承包商負責、要他們賠償,可是台灣世曦好像都沒有責任一樣,你們有沒有在追設計跟監造的責任? 王次長國材:現在整個都在談,就是說…… 鄭委員運鵬:談什麼?具體一點!要他們賠償嗎?要處分嗎?還是要怎麼樣?談什麼? 王次長國材:目前是看泛亞在施工過程的監造部分,當然設計的部分就是還要再去看原來設計的狀況;現在在施工過程就是監造…… 鄭委員運鵬:那監工、監造沒有問題嘛! 王次長國材:監造過程裡面包括大家所談的…… 鄭委員運鵬:你們可以處分的是什麼? 王次長國材:你是說那個人事嗎? 鄭委員運鵬:對啊!不管是人事或是什麼都可以啊!你們可以處分世曦的是什麼? 王次長國材:當然如果真的是整體公司做得不好,那高層必須做一些討論…… 鄭委員運鵬:次長,我跟您報告一下,台灣世曦所監造的公共工程,雖然弊端不斷,但是他們的承包也不缺啦!那就是獎懲不分嘛!只有人情、沒有民情啦!反正它也不需要面對民情,就是你們去被罵嘛! 王次長國材:嗯、嗯! 鄭委員運鵬:所以監造很好當啦!有時候派一些基層同仁到政府機關去,對不對?就在那邊當他們的臨時打工人員,用他們的監造費去養政府所缺的人事,這個都是負擔啊!這個也有勞工權益的問題啊! 我來跟次長您說明一下,懲罰是什麼?換人嘛!這個我已經從2月問到現在了,董事長李建中已經高齡68歲了;副董事長張荻薇也差不多年紀了、69歲了,任期都已經屆滿,現在穩如泰山、坐領高薪。我請教過前任的陳建宇部長,他最後一次跟我回答時是說「等520」。 王次長國材:嗯、嗯! 鄭委員運鵬:請問現在幾月幾日? 王次長國材:6月中了。 鄭委員運鵬:6月中了嘛!他說「等520」,「520」指的就是你們嘛!那你們處理了嗎?據我的瞭解,李建中董事長告訴外面的消息是「至少辭職3次了,但每次都不准,因為管理太好、非他不可」;現在我聽到的是,有一些工程貴族,就是過去所謂的交通幫,他們的成績我剛剛給你看了,光一個桃園機場的設計跟監造就是這樣「離離落落」,那好像還非他們不可啊!對不對?交通部你們2位政務官上來了,你們現在對這個的動作是什麼?你們被人家吃得死死的,他們下面還有一個華光工程顧問公司,這是世曦的子公司,它的董事長叫管長青,也是超過65歲,今年2月就已經年滿68歲了。 王次長國材:是。 鄭委員運鵬:李建中是董事長,副董事長是張荻薇,還有下面的華光顧問公司董事長管長青,3位董事長、副董事長加起來高齡210歲!前任部長告訴我們「等520」,所以次長我跟您拜託好不好?桃機都這樣了,不管他們甘不甘願都換人了。 王次長國材:是。 鄭委員運鵬:台灣世曦的管理、台灣世曦的董事長、總經理、副董事長,不管你有沒有人事的任用權,這都不是應該給他們繼續做下去的,沒有成績就換人!這是交通部的職責,好不好? 王次長國材:對、好。 鄭委員運鵬:做不好要追究責任,不管是人事還是他們的財務,或者是他們在公共工程委員會裡面的權益,好不好? 王次長國材:好。 鄭委員運鵬:該處理就要處理。 王次長國材:好。 主席:請趙委員正宇質詢。 趙委員正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先請教桃機公司蕭總經理,昨天又淹水了、又跳機了,是不是? 主席:請桃機公司蕭總經理答復。 蕭總經理登科:主席、各位委員。昨天有跳機、沒有淹水。 趙委員正宇:您當時在哪裡啊? 蕭總經理登科:我在辦公室、我在現場。 趙委員正宇:有沒有到現場? 蕭總經理登科:有,我到現場。 趙委員正宇:有到辦公室、有到現場要說嘛!對不對? 蕭總經理登科:我在現場。 趙委員正宇:有到現場喔? 蕭總經理登科:是。 趙委員正宇:那處理的狀況怎麼樣?請你說明一下。 蕭總經理登科:昨天晚上跳脫電力這部分,停了差不多20分鐘,我們查到的主要原因是,在6月2日淹水時把第2航廈變電室的2部變壓器…… 趙委員正宇:受潮了嘛! 蕭總經理登科:對,就掛掉了,然後我們就緊急採購。 趙委員正宇:多久修復啊? 蕭總經理登科:現在是一個過渡期,我們有緊急採購,緊急採購訂製的東西,今天下午要廠驗,後面還要再接;但是這個過渡期間,因為把這個電力就…… 趙委員正宇:恢復時間大概多久?就是停了再恢復的時候。 蕭總經理登科:昨天晚上差不多是20分鐘。 趙委員正宇:20分鐘喔? 蕭總經理登科:是。 趙委員正宇:你有在辦公室、你有在現場,那你有沒有發現速度會比較快、同仁做事比較起勁?是不是?我跟你講,就是你們當官當習慣了所以不知道,我不是跟你講要親力親為?你們當董事長、當總經理的不是只有經理人角色而已,你還要下去去看,你下去去看,同仁就跟著你去做嘛!是不是?那馬上就速度很快啊!我老是覺得你們機場道路為什麼每次淹水?這個路是誰管的?是高公局還是你們? 蕭總經理登科:我們桃機公司。 趙委員正宇:桃機公司嘛!對不對?那為什麼沒有側溝?你們的側溝跑到哪邊去?在這裡面啊? 蕭總經理登科:是…… 趙委員正宇:那以前為什麼不會淹水而現在會淹水?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怎麼水排不過去?都會積在路上,你有沒有看到還會往左邊這邊跑?為什麼?明明我們的排水溝在這邊,然後淹水的地方是在這邊,你們怎麼設計的?又是世曦公司監造的是不是?我跟你講,樹都長大了、土越堆越高,水流不過去啦!你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蕭總經理登科:是。 趙委員正宇:還有側溝為什麼沒有做?這裡比市區道路還差,這個就是你要去看的地方。 蕭總經理登科:是。 趙委員正宇:為什麼我幫你看出來了?因為我們從基層做起,旁邊側溝都看過,怎麼看到你們這邊都沒有側溝?這個老是淹水,這是國恥!講了那麼久,你既然新擔任了總經理,就要特別注意到這個問題。 蕭總經理登科:好。 趙委員正宇:漏水問題是不是因為以前接得不好、老舊了?像是silicon因為氧化而硬掉、硬化了,有沒有? 蕭總經理登科:是。 趙委員正宇:所以造成我們的屋頂漏水?還是因為颱風吹襲使得它間隙過大,或是當初做的時候沒有密合、排水口數量夠不夠、有沒有堵塞等等,這些你們都要去看嘛!這些是小小的東西,總經理你剛剛上任就要不一樣,速度要快一點,趕快把這個事情解決了;解決了之後,人家才會知道你。我在外面聽到你的風評不錯,那你要做出來給大家看啦! 蕭總經理登科:是。 趙委員正宇:我前幾天跟你講的,就是禮拜一講的,你昨天就已經做了,我覺得你很有效率。 蕭總經理登科:是,謝謝。 趙委員正宇:我再支持你一下,你還是是特別注意一下機場的問題,趕快加油哦!謝謝,請回。 接著請教中華航空的張總經理,今天早上你們的工作人員發了這張給我看,怎麼客艙組員整體權益比照表的「一」在上面、「二」在下面,也變成顛倒了?表示你們這個行政作業不是有點那個?那要跟人家比,也要找一個其他航空公司來比嘛!對不對、是不是? 主席:請中華航空公司張總經理答復。 張總經理有恆:主席、各位委員。是。 趙委員正宇:你們講得好像你們都是對的?現在華航惹出的爭議就是6月1日起就要改到桃園去報到,對不對? 張總經理有恆:是。 趙委員正宇:然後壓縮到休息時間80分鐘,大概是因為這個路程。第2個就是,你們要求簽署所謂的責任制條款,就是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這樣就會把工時上限到240小時,所以大家就有爭議,比勞基法的規定還多了46小時。第3個,你們不能威脅組員還有曠職人員,這個要特別注意,你們不能做這種事情哦! 張總經理有恆:是、是。 趙委員正宇:我當委員到現在,跟華航有接觸,以前我認為華航裡面大概是軍人占的人數比較多,早期華航的那個態度比較像軍人,我現在發現感覺上還是有一點那種軍中的氣息,我還以為我來到了退輔會,所以說我覺得這個你們要多改善一下。 請問你現在可以說明嗎? 張總經理有恆:可以。謝謝委員的指教,有關工時的認定,因為有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的約定,所以會達到200多個小時,那個是勞基法的規定,事實上我們現在1-5月飛行員的平均工時是128個小時。 趙委員正宇:128個小時? 張總經理有恆:對,這個是非常明確的,128個小時,不會到200多個小時,或者是一般公務人員的166個小時,我們的飛行員是128個小時,而且每月平均的休時是10.6天,也優於同業之間;另外,關於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的簽署,我們在凌晨發出是因為我們是一個國際性航空公司,我們有一點…… 趙委員正宇:人家認為你們是凌晨才發這個東西。 張總經理有恆:對,所以這個我們可能在技巧上要稍微改善,就是因為凌晨…… 趙委員正宇:總經理,我想一般老百姓會認為有沾到公家機關的,就是最好的、福利是最好的,是不是? 張總經理有恆:是。 趙委員正宇:你們華航比起其他航空公司,在勞資爭議上是最多的,你們有26件,長榮有24件,遠東有16件,復興是12件,其他別的公司就不要講了,這些大概就是我們國內的公司,那你們還是排列在第1名啊! 我再請問你,現在空服員職業工會的七大訴求,你知道嗎? 張總經理有恆:是,知道。 趙委員正宇:請你說說看有哪些。 張總經理有恆:我想第1項就是有關…… 趙委員正宇:那麼多人在這邊,你可以跟他們說明一下如何改進啊! 張總經理有恆:對,第1個議題是每小時從2元調高到5元。我們現在是2至3元。 趙委員正宇:對。 張總經理有恆:委員可以看到在這一張上面的資料,你可以看到現在業界像其他的航空公司…… 趙委員正宇:你簽了第八十四條之一的約定就可以讓他這樣子嘛!對不對、是不是? 張總經理有恆:是,這個是incentive。 趙委員正宇:沒有簽就不行嘛!是不是? 張總經理有恆:這個等於是鼓勵啦!一般像業界其實就是只有2元,就是美金差不多1.9元、大概2元。 第2點是需要年休123天。我們現在的國定假日是116天嘛…… 趙委員正宇:嗯!116天吧! 張總經理有恆:只要國定假日改為123天,我們也願意依照國定假日123天來放,但是現在是116天。 趙委員正宇:嗯! 張總經理有恆:第3個就是給予會員代表、理事、監事會務假。在這邊跟委員說明,我們的職業工會是在外部的,不是我們內部的,我們內部有自己的企業工會,它是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是外部的工會。 趙委員正宇:外部的你就不同意、內部的你就同意,對不對、是不是? 張總經理有恆:不是,只要是處理華航的會務假,我們就同意;如果去處理像長榮、復興等產業工會的事情,因為跟華航無關,我們就不便給假。 趙委員正宇:那還有其他的呢? 張總經理有恆:第4個是未經本會同意,不得更改本會會員報到地點,就是從松山區移到桃園去。 趙委員正宇:還有工作時間的計算方式。 張總經理有恆:現在我們就只剩下這3,000多個空服員沒有到總部報到,這樣反而我們其他9,000個員工會覺得為什麼他們有特權,不到桃園的公司總部報到,這個是…… 趙委員正宇:那我請問你,「紅眼航班」的人呢?你要怎麼處理? 張總經理有恆:紅眼航班? 趙委員正宇:就是半夜回來的啊! 張總經理有恆:放大休時。 趙委員正宇:對,嗯…… 張總經理有恆:放大休時,所以這個也沒…… 趙委員正宇:哦!放大休時? 張總經理有恆:所以這個也沒有問題。 趙委員正宇:那他怎麼回去呢? 張總經理有恆:我們都有車接送。 趙委員正宇:有車接受?從機場到機場吧?從機場到車站吧? 張總經理有恆:沒有,可以送到家,我們這邊這個有…… 趙委員正宇:有送到家嗎?為什麼叫「部分」? 張總經理有恆:紅眼航班的組員都有送到家。 趙委員正宇:我跟你建議,已經那麼晚了,在半夜或是凌晨的時候,還是把全部的人都送到家,好不好? 張總經理有恆:好。 趙委員正宇:其他的部分再講一下。 張總經理有恆:第5點是實施考績雙向考評,就是說組員要考評我們的事務長、組長、客艙經理等等,我們也願意組成專案小組來跟他們協商,看看怎麼樣來進行雙向考評。 趙委員正宇:總經理你講了半天,好像你們很理性耶! 張總經理有恆:本來就是這樣啊!本來就是很理性。 趙委員正宇:那為什麼工會成員大家有意見呢?就是你們溝通的問題嘛!是不是? 張總經理有恆:他們堅持說一定要回到松信區才要跟我們談底下的6項議題,我們說松信區的報到是行之有年,從2002年開始我們的前艙、駕駛員老早就到總部報到了,而且現在其他國籍的航空公司全部都是到桃園總部報到。 趙委員正宇:總經理你要搞清楚哦!你是航空司的總經理哦! 張總經理有恆:是。 趙委員正宇:你是中華航空公司總經理,華航的飛安是非常重要的! 張總經理有恆:對、是。 趙委員正宇:今天不管是機組組員還是飛行員(機長)或是地勤人員…… 張總經理有恆:是。 趙委員正宇:他如果爭議性很大的話,他工作就不會有效率,對不對? 張總經理有恆:瞭解、瞭解。 趙委員正宇:沒有效率的話,飛安就非常有問題,是不是? 張總經理有恆:是、是、是。 趙委員正宇:我不曉得一個公股股份占那麼多比例的中華航空公司,這些事情處理得那麼久,而且造成對社會這麼大的影響,總經理你是不是要檢討一下? 張總經理有恆:是、是。 趙委員正宇:是不是你們的溝通有問題?關於你們處理的事情,我最近也處理了一件,就是受訓的飛行員訓練結束時的事情,有沒有? 張總經理有恆:喝酒。 趙委員正宇:你們非常的硬啊!我覺得這個非常硬也是有道理的,因為是飛安的考量。 張總經理有恆:我想在飛安上紀律是非常重要的。 趙委員正宇:萬一他哪一天來喝酒,那不是又是我的問題了嗎?因為我幫他講這些話,是不是? 張總經理有恆:是、是。 趙委員正宇:這個我可以認同、我可以理解的。 張總經理有恆:對。 趙委員正宇:但是這些你們員工的訴求,我覺得你們一定要好好地替他們來協調、來協商…… 張總經理有恆:是、是。 趙委員正宇:一定要開這個大門,你不能秋後算帳哦! 張總經理有恆:不會、不會,我們協商的大門永遠開著。 趙委員正宇:這是為什麼?因為很多民眾大家都坐華航的飛機。 張總經理有恆:是、是,瞭解。 趙委員正宇:我想華航的飛安也不是很好看,你也很清楚,今天造成了這個問題,很多朋友打電話給我說他們現在不坐華航的飛機了,我還告訴他們我已經訂華航的機票了耶!是不是?飛安是最重要的嘛! 張總經理有恆:是、是。 趙委員正宇:還有我跟你們要個資料,你們華航連給都是拖拖拉拉…… 張總經理有恆:我想這個我們要改進。 趙委員正宇:是不是? 張總經理有恆:對,我想這個…… 趙委員正宇:講了幾天,是不是?到昨天晚上才給,一個小小的基本資料而已,又不是清算、又不是鬥爭。 張總經理有恆:是、是。 趙委員正宇:這是民眾─你們華航裡面的員工對你們公司有爭議,我們身為民意代表要替他說話、我們要協調嘛!是不是? 張總經理有恆:是、是,這個我們要檢討。 趙委員正宇:反而是要一點資料你們就拖那麼久,我不曉得這是為什麼? 張總經理有恆:抱歉,我們會來改進。 趙委員正宇:我覺得華航要改進的東西很多。 張總經理有恆:是、是。 趙委員正宇:我常講華航是一個大公司,而且是交通部所屬最好的公司、最賺錢的公司。 張總經理有恆:是。 趙委員正宇:這個問題不能發生那麼多。 張總經理有恆:是。 趙委員正宇:人家會認為是我們政府的問題,不會說是你們華航公司的問題,所以你做任何事情要特別注意一下,好不好? 張總經理有恆:好,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總經理,我們的桌上沒有你剛剛那份資料耶! 張總經理有恆:(在席位上)沒有嗎? 主席:沒有。 張總經理有恆:(在席位上)我們再送一份給您。 主席:不是,所有委員都沒有。 張總經理有恆:(在席位上)哪一份資料? 主席:你剛剛報告的工會的訴求、你們的處理方式,這是最基本的,早在開會以前就要在每一個委員的桌上啊! 張總經理有恆:(在席位上)好,我們趕快補。 主席:次長,真的有很多螺絲要拴的! 請問各位,我們是不是趁現在委員比較多的時候先來處理臨時提案?或者我們就彈性休息好了,因為今天中午我們黨團有會議,所以時間上有點緊迫。 我們現在就逐案宣讀並處理臨時提案,對於提案內容有意見的行政官員,請事先就站到台前來準備。 進行第1案。 1、 台鐵花蓮火車站於103年7月19日,正式升等為特等站,期能增加人力配置與站務規模,來因應與日俱增之遊客服務業務及相關運務調度之工作。然據查,103年7月花蓮火車站升等當時的正職員工數為106員,今年度(105)6月為104員,花蓮站人力需求之困境並沒有因車站升等而有效解決。爰此,要求台鐵局應儘速檢討花蓮站人力撥補績效不彰之因,並自105年度起,將東部地區(宜、花、東)人事離退率納入考量,以確實優先進行花蓮站人力之撥補。 提案人:蕭美琴  鄭天財  鄭寶清  鄭運鵬  陳歐珀  趙正宇  葉宜津  李昆澤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拜託有意見的人就自己事先站過來。 請交通部臺鐵局周局長說明。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針對臨時提案第1案,其實我們東部本來就是優先在遴補,因為現在的人力確實也比較吃緊,人事行政總處也同意我們優先遴補了153個,我們建議把「要求」改成「建請」;另外最後1行建議改成「以確實『優先』進行花蓮站人力之撥補。」,就是加上「優先」兩個字。 主席:有沒有跟蕭美琴委員談過? 周局長永暉:還在協商中。 主席:那第1案就先保留。 進行第2案。 2、 桃園機場日前才因大雨淹成「水上機場」,近期再度因暴雨造成第一、第二航廈多處漏水,還一度跳電,甚至上演停水七小時的荒誕劇碼,再度顯示國門脆弱的防汛能力,嚴重影響國家形象。鑑於桃園機場多處為超過30年之老舊設備,根除並非易事,而新任桃機新董事長曾大仁也曾誇口保證,未來不管是颱風、汛期,桃機都不會再停電、淹水,唯一場大雨讓其豪語再度破功。建議交通部應立即成立桃機體檢小組,並要求桃機公司於一個月內完成相關體檢工程,包括完成防汛、維護、保養工程以及緊急應變措施改善計畫等,同時邀請國際知名之機場工程團隊進行桃機總體檢,避免再度發生國門形象受損之事件。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鄭天財  鄭運鵬  陳歐珀  葉宜津  趙正宇  李昆澤 主席:總經理,我也是提案人之一,我想要再加幾個字,就是「並追究工程廠商責任」。剛剛已經有很多委員這樣講…… 蕭總經理登科:(在台下)是、是,我們同意。 主席:就是都是世曦、世曦、世曦,事實上世曦很清楚的就是百分之百的官股孫公司,那這個就沒有理由、沒有話講了,不能因為是自己人,我們就不追究責任。所以我要加「並追究工程廠商責任」這幾個字。 蕭總經理登科:(在台下)是。 主席:好,第2案修正通過。 進行第3案。 3、 近年來,因訊息傳遞模式與使用者習慣的改變(E-MAIL、電子訊息、民間快遞業者等),使得中華郵政的信件量逐漸遞減,但中華郵政也因此而發展出更多元的服務項目。例如花蓮郵局與退輔會合作,由熟悉地方人事物的郵務士,藉由每日送信往來,協助探訪轄區內的老榮民,了解其健康與近況,這對地方長者的照顧來說,有實質上的助益。但是,因為郵局是以制式的「工作衡量表」來評鑑郵務績效,而郵務士這樣對偏鄉老人進行評量與記錄的服務工作,並不被視為是郵差業務,使得郵務士必須無酬加班來完成工作。爰此,建請中華郵政檢討現行郵務績效之評鑑機制,將郵務士多元化的工作內容納入工作時數及績效評鑑;並且主動聯繫衛福部,搭配其老人社區關懷之政策需求,請衛福部提撥預算補助相關業務服務,期能藉由郵務士工作之便,來強化獨居長者的探訪與管理,建立我國偏鄉、獨居長者之即時關懷網絡。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鄭運鵬  陳歐珀  鄭天財  趙正宇  葉宜津  李昆澤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3案有無異議? 請中華郵政公司翁董事長說明。 翁董事長文祺:主席、各位委員。報告主席,沒有意見。 主席:第3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4案。 4、 針對華航修護工廠企業工會兩名幹部遭紀律委員會決議解聘,另一人遭記大過以上處分。惟據工會法第35條第1項規定,依法華航不得因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參與或支持爭議行為,而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再依工會法第35條第2項,華航若因此而有解僱之行為,依法亦屬無效。爰此,提案要求華航及所屬事業不得對所屬員工所行之爭議行為,行此違法之不利待遇。並請勞工主管單位嚴格監督執行華航及其所屬事業是否有此不法行為,經查屬實,立即開罰。 提案人:鄭寶清  陳雪生  陳歐珀  鄭運鵬  鄭天財  劉櫂豪  葉宜津  趙正宇  李昆澤  鍾孔炤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4案有無異議? 請中華航空公司張總經理說明。 張總經理有恆: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跟鄭寶清委員溝通過,第4案的第2行建議修改為「兩名幹部『疑似』……」,因為現在還沒有這樣,所以建議加上「疑似」兩個字。 主席:好,你們應該沒有,就是「疑似」。 張總經理有恆:另外是後面倒數第4行「華航及所屬事業」以下的文字,建議修改為「應依法尊重員工參加合法工會活動權利,懲處程序應合法、審慎、公平。」這部分已經跟委員溝通過了。 主席:好,第4案修正通過。 進行第5案。 5、 交通部得實質掌控之事業,所經營業務範圍,除陸、海、空交通運輸業務外,尚涵蓋郵政、電信及工程技術顧問等等領域,其績效攸關國家整體經濟脈動,而交通部有無依據相關法令辦理監督管理事宜,為本委員會所關注重點;故本委員會應成立交通部實質掌控事業績效監督小組,以積極監督。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葉宜津  鄭運鵬  趙正宇  李昆澤  鄭天財 主席:這個提案我要請主秘來報告一下,這個依照委員會的職權行使法有一點問題。 請交通委員會金主任秘書說明。 金主任秘書允成: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會報告,本院法規裡面委員會可以成立的小組只有調閱專案小組,其他以小組名義成立的組織,目前沒有法令的依據,也沒有運作的規範,在執行上會有困擾,是不是請委員會斟酌要不要成立類似的小組? 主席:我想這樣啦!我們整個委員會也不過16個人,如果再要成立監督小組來怎麼監督,其實整個委員會都應該要做監督啦!所以我覺得這樣的監督小組是有問題,不好啦!在組織裡面也沒有這樣的規範,但是如果有什麼重大事端,我們可以成立調查、調閱小組;至於監督小組,整個委員會都是監督小組,本案不予處理。 第1案還沒和蕭美琴委員談好,我們先進行質詢,等一下再回頭來處理。 我還是沒有看到華航提供的資料,以後在開會之前就要放在桌上了。 現在請鄭委員天財質詢。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局長,臺鐵花東鐵路興建於日據時代,對不對? 主席:請交通部臺鐵局周局長答復。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是,到今年正好90年。臺東線先完成,我們一直稱之為臺東線,就是連接花蓮、臺東的鐵路。 鄭委員天財:在日據時代,臺鐵原住民員工的比例非常高,現在的比例卻非常低,你知道嗎? 周局長永暉:我知道這件事。 鄭委員天財:你知道日據時代的比例很高嗎? 周局長永暉:是。 鄭委員天財:事實上,無論是早期的鐵路局或公路總局的台汽客運,原住民投入交通事業的人數都很多。投入最多的是什麼?就是為北迴鐵路、花東鐵路開隧道,當時原住民所占的比例最高。日據時代也是一樣,日本在經營鐵路時會優先進用原住民,因為他需要各式各樣的員工,包括駕駛,原住民駕駛是一流的。可是你們現在進用的人數卻越來越少,我是不知道105年的數據,不過103年曾因為沒有足額進用而要依法繳納代金! 蔡總統的原住民族政策是要為原住民提供超過1萬個就業機會,這是蔡總統在競選時所提出來的原住民族政策,1萬人以上喔!這當然不可能由原民會獨自承擔,所以各事業機構就必須朝這個方向共同努力。可是現在有些機構進用的人數還達不到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所規定的最低門檻喔!像交通部所屬的花東縱谷管理處就沒有達到,一年要繳很多代金,你何不把這些代金拿來聘用原住民?我們有原住民特考,你可以把這些職缺提供出來,這沒有問題的。此外,在其他考試的部分,例如鐵路局在招考時,你也可以設定一個比例,1%是最低門檻,你可以超過這個比例,可以超過啊!這是沒有問題的!更何況,你現在不是缺很多駕駛嗎?鐵路局是不是缺很多駕駛? 周局長永暉:是。 鄭委員天財:那就是我們最擅長的啊!最近什麼時候會再招考? 周局長永暉:6月17日會舉行鐵路特考。其實基層服務員的部分,我們都會額外要求;至於特考的部分,必須要經過國家考試…… 鄭委員天財:沒有錯啊!你可以另外處理,保留一定比例是沒有問題的,這個部分不會違法,工作權保障法本來就有規定最低門檻。 周局長永暉:我們會另外提原住民特考。 鄭委員天財:對,可以提,好不好? 周局長永暉:要另外提。 鄭委員天財:沒有錯,這一點法務部就做得很好,法務部都會提報缺額,請問次長對此有何看法? 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 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們會加強。 鄭委員天財:桃機位在桃園,原住民人口占臺灣總數的2%,從各縣市原住民的人口數來看,花蓮的人數最多,第二名是臺東,再來則是桃園市。就直轄市而言,桃園市是第一名,原住民的比例超過3%。可是桃機進用的原住民人數比例卻很低,只有0.1%!你有五百多位員工,只進用0.1%!最起碼你要按照人口比例達到3%以上啊!蔡總統對原住民的就業非常重視,提出要促成1萬個以上的就業機會,因為原住民的失業率比一般的失業率高很多,所以她才會提出這樣的政見。各個機關,尤其是事業機構理應率先促成,所以你們在進用時就必須特別考量,請問總經理對此有何說明? 主席:請桃機公司蕭總經理答復。 蕭總經理登科:主席、各位委員。後續人員的進用,我們會優先考慮原住民。 鄭委員天財:我不是指桃園市復興區喔!大園就有很多原住民了,對不對? 蕭總經理登科:對。 鄭委員天財:蘆竹、桃園市和鄰近的龜山等地也有很多,對不對?所以你們要提供相關的職缺,讓我們原住民能夠去就業,這個部分就請桃機公司加強,在出缺時能夠優先進用原住民。 次長,中華郵政提供的比例算是滿高的,因為中華郵政在全省各縣市、各鄉鎮都有,它的分布本來就很廣,目前進用的人數達到兩百多人,不過因為它的範圍很廣,所以還是可以再加強。 我認為交通部要有一個統一的規劃,畢竟這是總統很重要的政策,這1萬多個就業機會不能只交給原民會來處理,交通部所屬的管理處就有很多位在原住民地區啊!像花東縱谷管理處和東海岸管理處都是在原住民地區;另外,在屏東、高雄有茂林管理處;在苗栗有參山管理處;阿里山有阿管處,他們都需要相關人力,所以在出缺時可以提報原住民族特考。 王次長國材:沒有問題。交通部依法本來是要進用125人,目前已經進用678人,但是剛才鄭委員所提到的不均…… 鄭委員天財:對,不均。 王次長國材:例如郵局的比例是9倍,機場公司、臺鐵或剛才談到的觀光局所轄機關則是不足,我認為應該稍微均衡一下,借用原住民的工作能力,未來我們會往這個方向來努力,提供原住民投入職場的機會。 鄭委員天財:以前都做得到,現在也應該要做到。我剛才講過,現在鐵路局缺很多駕駛,對不對?這是我們最擅長的,有很多原住民在開卡車或是開計程車,這都沒有問題嘛!讓他們去考試絕對沒有問題,關鍵在於你要不要訂這個比例。 王次長國材:我們會考慮納入原住民特考,因為如果是一般考試,人數可能不見得會如我們的意,納入原住民特考或許會比較有利。 鄭委員天財:納入原住民特考是方式之一,你們的事業機構在招考時,設定比例也是合法的。1%是最低門檻,法律規定不得少於1%,那是最低門檻,你也可以設2%、3%,這都沒有問題,不會違法。 王次長國材:是,我們會按照各事業單位的工作性質來考量,某些機關可能會高於1%,這我們會來考慮。 鄭委員天財:位於原住民族地區的機關竟然沒有辦法達到標準,真是不可思議!這個部分請次長回去之後能夠向部長轉達。 王次長國材:我回去會處理。 鄭委員天財:這是我們蔡總統非常重要的政策,但是難度很高,如果各個部會沒有配合規劃和推動是無法達成的,謝謝。 王次長國材:好,我們會共同來響應,謝謝鄭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質詢。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交通部有很多所屬事業單位與轉投資公司,這些員工的權益都是交通部應負的責任。過去,在所屬事業單位當中,最苛刻勞工、最不照顧勞工的是中華郵政;但是這3年來有了變化,現在是中華航空公司。從103年到今年5月,中華航空公司總共違反勞基法及職安法45件;中華郵政是28件,略有改善。中華航空公司多次違法,交通部的責任重大,所屬事業單位員工的基本權利無法受到保障,交通部可以說是失職啊!過去3年來,交通部所屬事業單位因違反勞基法相關法令,總共被裁罰了1,308萬元,而且這1,308萬元還是勞動部先要求你們改善,改善不成才裁罰的!勞動部要求你們改善,你們還不改善、被裁罰,對於這個部分,請次長簡單說明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 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個,勞基法是所有事業單位都必須遵守的,中華航空的部分主要是約有三分之二的員工沒有簽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他們認為既然員工沒有簽,那麼就要遵守勞基法的規定。由於案件數高達45件,所以我也請華航趕快和工會協商。 李委員昆澤:華航公司逼迫員工簽署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這是強迫性質的,是違反勞工意願的,公司更改時間、更改地點就是更改勞動條件,請問勞動關係司王司長,簽署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須經員工及工會同意,對不對? 主席:請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王司長答復。 王司長厚偉:主席、各位委員。簽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的前提是要徵得個別勞工的同意。 李委員昆澤:另外,華航一再表示按照勞基法執行有困難,所以他們才會請員工簽署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但是公司應該要先排出符合勞基法相關規範的班表,他們有沒有排?請張總經理說明一下,你們說執行上有困難,你們有先排過嗎? 主席:請中華航空公司張總經理答復。 張總經理有恆:主席、各位委員。確實有困難,因為像飛美國12個小時…… 李委員昆澤:我問的是你有排過嗎?你們只說有困難而已。你們沒有排,只說有困難,是不是? 張總經理有恆:因為長途飛行一定會違反勞基法不能超過12小時以及女性在夜間工作等規定,因為航空業是特殊行業,所以才需要簽署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而且是讓員工自願簽署。委員,航空業本身就是一個特殊行業…… 李委員昆澤:簽署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就是要經員工和工會同意啊! 張總經理有恆:是。 李委員昆澤:現在員工抗爭就是因為他們不同意公司片面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時間啊!而且你們一再表示,空服員職業工會是由很多航空公司的空服員組成,所以他們的正當性有問題。王司長,團體協約法第六條不是就有規定嗎?如果工會會員有超過二分之一是該公司的員工,它就取得協商權,是不是? 王司長厚偉:是,委員說得沒有錯。 李委員昆澤:所以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的協商權有其合法性和正當性,對不對? 王司長厚偉:它是個合法成立的工會。 李委員昆澤:在過程當中,我們看到華航公司一再地打壓員工,一再地干擾工會的相關活動,對於這樣的做法,勞動關係司要詳加注意、強力監督! 王司長厚偉:是。 李委員昆澤:對於這些違反相關法令的情形,交通部王次長有何補充說明? 王次長國材:我的立場還是一樣,勞動基準法是所有交通部相關事業雇用員工的基礎,目前大部分都遵守法規來做,但是特殊行業例外,如空服員。因為華航是特殊行業,很多業務無法遵守勞基法的規定,例如雙週84小時和休假等,所以當然必須簽署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但是空服員職業工會也有提到他們的訴求,就是在簽之前,公司提出來的條件也應該要讓他們能夠接受。我覺得這兩者之間應該尋求一個平衡點…… 李委員昆澤:次長,我要向你說明的是,除了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以外,更重要的是,公司更改了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這是嚴重變更勞動條件。變更勞動條件導致他們的勞動強度大幅提升,這除了關係到空服員的健康之外,也關係到飛航安全。 張總經理,你過去還是飛安會主委耶!你到華航之後更應該要提升整體飛安的強度才對啊!為什麼讓華航公司的管理階層如此惡搞,苛刻員工呢? 此外,關於修復工的人力,你們現在都大幅進用派遣人力或低薪、無經驗者,這樣的處理方式可以嗎?請簡單說明一下。 張總經理有恆:剛才委員提到的派遣工並未從事修復工作,而是做一般的清理工作。派遣工絕對不能夠去做修復的工作,因為修復工作非常專業,而且需要有證照,這一點要向委員澄清。我們沒有用派遣工來修復飛機,他們只是負責打掃、清理的工作,而且人數並不多。 李委員昆澤:我們非常堅持飛安優先。 張總經理有恆:對,當然。 李委員昆澤:飛安是不可以打折的,修復工絕對不可以用派遣人力…… 張總經理有恆:沒有!沒有! 李委員昆澤:一定要有相關證照,落實飛安的維護工作,謝謝。 張總經理有恆:謝謝委員。 李委員昆澤:繼績請教翁董事長,近來郵政公司是略有進步。 主席:請中華郵政公司翁董事長答復。 翁董事長文祺: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肯定。 李委員昆澤:過去3年來總共有28件,今年1月至5月只有1件違反勞基法的相關規定。不過你們還是有一個問題,就是無法落實全面打卡的制度。這種手工簽到、簽退的制度有很多漏洞,現在假簽到、假簽退的現象仍然非常普遍,在基層時有所聞,這樣的狀況是否也造成違反勞基法的件數減少?你有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 翁董事長文祺:這個問題確實需要檢討,因為手工簽到會產生很多疏失,即使有時候不是故意的,我們還是會被裁罰,其實很不划算啦!真的很不划算! 李委員昆澤:過去我也和翁董事長討論過,手工假簽到、假簽退的現象非常嚴重,郵政公司要確實改進。 翁董事長文祺:我向委員保證,我們會確實檢討,儘早調整這個制度。 李委員昆澤:另外,現在很多郵局的編制未滿,但是又遇缺不補,目前是否有這樣的狀況? 翁董事長文祺:用人限額,我們是授權給各地方責任局權宜處理,有的有用滿、有的沒有用滿,各有各的考量。這是事實。 李委員昆澤:基層員工有向我們反映遇缺不補的原因,如果該單位的主管遇缺不補,他的考核會加分,而且還有升遷的機會,是不是有這樣的狀況? 翁董事長文祺:這是一個長久以來的迷思,我就是用「迷思」這兩個字。對我個人和陳總經理而言,我們兩個絕對沒有這個觀念,但是這個迷思存在已久,要慢慢把它矯正過來。 李委員昆澤:就是有這樣的狀況…… 翁董事長文祺:有這種狀況,這是下層主管…… 李委員昆澤:如果人員不足,主管就故意不補,因為他的考核會加分。例如這個工作本來應該要有10個人來做,但是遇缺不補,剩下6個人來做,該主管的考核就會加分,提高升遷的機會。 翁董事長文祺:謝謝委員的質詢,因為我們的詢答,20個責任中心的經理全部都在看,所以我要藉此機會向委員報告,也向他們呼籲,這是一個迷思,這個想法是錯的!他們的考成不會因為這樣而加分。 李委員昆澤:不可以遇缺不補,不可以用這種方式,用增加基層郵政勞工的工作份量來為主管自己爭取考成、提高升遷機會,這是何其殘忍啊! 翁董事長文祺:你和我的這段對話,他們都聽到了,這是不可以的。 李委員昆澤:不可以有這樣的狀況。次長也要嚴加督促啊! 王次長國材:沒問題,剛才董事長已經說過,應該是沒有這回事,他們會遵守剛才李委員的提醒來做。 李委員昆澤:剛才翁董事長說有這件事,他有聽聞這樣的聲音。 王次長國材:對,就是聽到你這樣的聲音,所以他們…… 李委員昆澤:不是聽到我這樣的聲音,他是認為郵政公司的確有這種不好的文化。 翁董事長,你要嚴格督促各區主管,不可以有這樣的狀況,也不可以把遇缺不補作為考核加分和升遷的考量!怎麼可以這樣呢? 翁董事長文祺:出缺就要做調盈補虛、衡平的措施。如果這個地方出缺是一定要補,但是各責任局(例如高雄局)有不同的業務部門,會產生不同的工作需求,所以該責任局的局長有必要妥為運用,而不是把這個缺額扣著。我完全同意…… 李委員昆澤:針對郵局員工缺額遇缺不補一事,我要求翁董事長和王次長,不能讓主管恣意所為,更不能作為考核加分和爭取升遷的不當手段,這一點要特別注意。 翁董事長文祺:我了解,謝謝。 主席:請顏委員寬恒質詢。 顏委員寬恒: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勞工是經濟發展的命脈,如果連社會大眾人人稱羨的空服員和機師都要用罷工的方式作為溝通、協商的手段,你認為這樣事態嚴不嚴重? 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 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滿嚴重的,我們覺得勞資和諧是公司發展最基本的要求,所以這部分,我們覺得應該趕快完成協商,往勞資和諧的方向走。 顏委員寬恒:次長,你知不知道他們的需求是什麼? 王次長國材:目前中華航空是要求空服員簽署第八十四條之一約定書,不過員工的聲音是,第一個,他們對現有的條件適不適合簽署有疑慮。第二個,他們報到的地方原本是在松山機場,現在因為中華航空搬到桃園機場,公司希望員工能夠改在桃園機場報到。此外,還有外站津貼的問題,他們希望提高空服員在外津貼的費率,原本大概是每小時2美元,他們希望津貼能夠提高。以上這幾個是比較重要的訴求。 顏委員寬恒:其實這些走上街頭的空服員和機師都很清楚這樣子衝撞資方,未必能夠得到一個充分、滿意的結果,反而有可能會丟了工作。但他們還是積極在做,主要就是為了要爭取他們的基本權益。 立法委員是基層選出來的,我們聽得到很細微的聲音,應該比次長聽到的更細微,所以我們很了解基層的情況。有些公司會把考績、升遷當作威脅的工具,有些員工加班之後,要錢不給錢、要假不給假,你認為華航有沒有這種情況? 王次長國材:他們告訴我是沒有這種情況。 顏委員寬恒:請總經理說明一下。 主席:請中華航空公司張總經理答復。 張總經理有恆:主席、各位委員。空服員的考績是由座艙長(事務長)根據每一趟飛行值勤的狀況和表現來評分,不會有委員提到的那種不公平的情形。 顏委員寬恒:空服員在人前非常光鮮亮麗,很多人為了這份工作爭破頭,但是不曉得背後如此淒涼。剛才很多委員都有提到這個問題,在此,我要請問張總經理,你有沒有信心和勞工代表達成共識? 張總經理有恆:我們盡力。剛才我們有發一張我們回應的資料,委員應該有拿到吧?我們會盡力和工會協商。 顏委員寬恒:你能否保證旅客不受影響? 張總經理有恆:我們會盡力維護飛安和旅客權益不受影響,這是我們的責任。 顏委員寬恒:你能否保證不會秋後算帳? 張總經理有恆:事實上,目前也還沒發生啊!這兩位同仁沒有被解僱,也沒有被記過等等,現在事情還沒發生,在此,我們向委員承諾,我們會公正、審慎來處理。 顏委員寬恒:你做了這三項保證,好,謝謝張總經理。 其次,臺灣港務公司臺中港工業港區以及臺中火力發電廠從一期開發工程就造成漁場損失1,400公頃;在民國72年公告劃設錨泊區3,397公頃;近年又擴大錨泊區3,813公頃。經過這3次錨泊區的擴大,已嚴重影響當地漁民的漁場和捕獲量,造成他們生計困難,請問次長知道這個情況嗎? 王次長國材:我還不清楚,但是如果嚴重影響到民眾的權益,我會請港務公司趕快處理。 顏委員寬恒:從民國62年臺中港建港以來,迄今已經超過了43年的時間,受影響的漁民數以萬計,其實港務公司張董很清楚,請問你對此有何說明? 主席:請臺灣港務公司張董事長答復。 張董事長志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87年至88年有補償過12億元,當時省政府已經說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補償,所以在…… 顏委員寬恒:等一下,張董事長,我這邊都有資料,你說的是民國72年第2次擴大錨泊區3,397公頃的事。那12億元只針對當時那180艘漁船,而且你補助的對象不是當地的漁民,因為有很多全省各地的船來寄港,所以你根本就沒有實質補貼當地受到直接影響的居民和漁民。 張董事長志清:這一部分,我們有做過研究。根據漁業法第二十九條,臺中港錨泊區並不算是漁業權區,所以站在港務公司的立場,我們沒有權利做任何補償。 顏委員寬恒:不要再玩文字遊戲了!董事長,我的時間不多,我先告訴你,你這樣是嚴重違反憲法第十五條人民生存權及工作權之保障。臺中港建港之後,漁民的漁場就不斷地受到干擾、侵占,現在漁船出海一定要到3浬外的地方捕魚。但是一般不成船形的舢舨、漁筏在3浬外捕魚,風浪一大可能就會翻船。流刺網是可以在3浬外作業,問題是到了3浬外,他會被拖網漁船和商港的商船影響。這些漁民搭乘竹筏出海後,往南邊走會到大甲溪出海口,如果在那裡把漁網拋下去,隨著洋流移動,他可能會侵犯到彰化縣的專屬漁權。往北,你們用商港法來處罰;往南,被彰化縣處罰,我當然要替漁民發聲。 這已經經過多次協商,而且主管機關農委會、臺中市政府、水試所都認定臺中區漁會和麗水漁港的漁民是非自願性離漁、是被迫性離漁。就是因為臺中港建港,商港的範圍一直擴大,造成這些漁民生計困難,這已經是很肯定的事情了。我們在政黨輪替之前曾經在經濟部召開過2次協商會議,由經濟部楊次長主持,交通部、港務公司和農委會也都有派員參加,但是卻一直推、拖、拉,以拖待變,把漁民當作二等公民。為什麼不能比照永安漁港和淡水漁港?同樣都是臺灣人、都是漁民,為什麼差這麼多? 第二點,目前漁場確實已經減少了,你們要怎麼處理這件事情?你剛才講的那12億元只是針對3,397公頃的部分,去年你們要擴大錨泊區域3,818公頃,那部分並沒有處理啊!針對這部分,你要用什麼法令來解釋? 張董事長志清:那部分是非漁業權區,我們建議由農委會把具體事實…… 顏委員寬恒:農委會已經認定他們是非自願性離漁。 張董事長志清:開個跨部會協調會議,我們會請交通部幫忙,看能不能提出比較具體的事實,我們再來做判斷。 顏委員寬恒:不只是交通部,還有經濟部、農委會和臺中市政府,這要召開跨部會協商會議。 我剛才提到華航空服員和機師走上街頭,空中的已經走上街頭了,現在連海上的也要走上街頭。我昨天去參加他們的協調會,漁民說他們要先集結出船,在海上進行抗議,真的是陸、海、空都出動了!現在要考驗你們危機處理的能力,看你們到底有沒有辦法拿出善意,和今天出席的勞工代表做一個全面性的協商。 該補償漁民的部分,你們也要提出來。其實漁民的要求很簡單,他不需要你們的補償費用,只要你把漁場還給他、把工作權還給他、把捕撈權還給他,這能不能做到? 張董事長志清:那部分早在72年就劃歸為非漁業權區,那沒有漁場的問題了,所以這需要由比較高的決策階層來決定要不要補償。 顏委員寬恒:你沒有辦法還他漁場,他要怎麼生活呢?那你不就違反了憲法對人民生存權和工作權的保障嗎?這要怎麼辦呢?最大的受益者是你們港務公司啦!你知道嗎?自從臺中港建港之後,整個臺中港的招商或…… 張董事長志清:麗水漁港那部分應該是82年以後才涵蓋進來的,他們也知道以前那邊有劃定一個商港區…… 顏委員寬恒:你們在82年建造的106碼頭是麗水漁港本來在使用的地方,是你們把人家的漁場拿走了啦!所以你們不能用這種心態來處理這件事情,要積極面對。 主席:現在回頭處理剛才保留的臨時提案。第1案做文字修正,倒數第3行「要求」修正為「建請」;倒數最後1行修正為「……以確實優先進行花蓮站人力之撥補。」本案修正通過。 請蕭委員美琴質詢。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董事長,隨著現代科技的發展以及民眾溝通型態的變化,這幾年郵政公司的業務也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例如大家使用e-mail或各種通訊軟體來聯絡,信件就會相對減少,書面廣告也產生了很大的變化。相對的,有一些業務也增加了,比如宅配、貨運等等,整個型態改變的結果使郵務士送件的方式和工作量也產生一些變化。除了傳統的郵政業務外,整個社會其他方面的需求也在改變,如果在郵局日常業務之外和一些以服務導向為需求的其他相關單位合作,可以使整個郵政的業務轉型,朝更符合民眾需求的角度和方向調整。 據我瞭解,最近郵局開始進行郵政績效評鑑機制和總工作衡量表機制的建制,在大公司的經營上或許需要用這種績效評鑑的方式來決定未來整個人力的調整,但我們不免擔心,這些工作衡量表與績效評鑑機制可能是從都會區的角度做整體設計及規劃,沒有考量郵務士的工作包含不同型態和不同地理環境的需求。比如你們計算的是郵務士遞件的公里數、要走多遠的路、要花多少時間、一個小時可以送多少信件等等,以李委員昆澤的選區為例,李委員的選區是三民區,三民區屬於都會區,區內幾乎都是大樓,可能一個小時內就可以把信件送完,但花蓮縣秀林鄉比彰化縣的地理範圍還大,而且都是山區道路,送同等量的信件所需時間和成本和都會區是完全不同的,因此不能用同一標準來計算。除此之外,在農村地區,郵務士送信到收件人的家可能必須彎進山路,甚至沒有柏油路可以讓郵務士的交通工具順利的到達收件人的家門口。由此可見不同的地理環境所需時間和人力的投入是完全不一樣的,所以,以制式的、全國統一的績效評鑑機制和工作衡量表做為偏鄉郵務士工作量的要求標準是非常不公平的。如果以這樣的方式做人力的調整或原本段務的減少或調整,對於很多地方的郵務士是非常不公平的。 我們之前在媒體看到台南等縣市有些工作量過多的郵務士因為你們在人力精簡過程中沒有考量到既有業務而有不同的意見並表達抗議,因此,我希望你們在考量整體人力需求的調整過程中,一定要納入特殊地理環境所造成不同的時間成本和勞力成本,尤其是東部偏鄉地區。 另外,有些新增業務並沒有正式列入所謂的績效評鑑,比如你們好意的和花蓮退輔會合作,將獨居榮民的相關資料提供郵務士,請他們在送信的同時附帶的看看獨居榮民的狀況,看看榮民是否有跌倒的情況,看看榮民是否還存在等等。其實郵務士是村里長之外最瞭解地方居民生活型態的人,他們甚至瞭解地方上鄰居之間的關連,比如某戶人家是否空屋;某戶人家有沒有人在家;某戶人家是否出遠門,郵務士對這些是最瞭解的,由他們扮演此種輔助性的角色是最適合的。但目前這種業務完全是志工性質,沒有任何附加的incentive,不要說是financial reward相關的incentive,連關懷探視工作所花的時間都無法正式計入工作時數。有些偏遠農村的老人因為行動不便所以會拜託郵務士幫他們購買日用品,在送信時順便帶給他們,這完全是額外的工作,是沒有計算在工時裡的工作,這本來不是郵務士的工作,原本可能是衛福部、內政部、地方社會局、退輔會或其他單位的工作,由於郵務士對於地方的熟悉度、送信的路線及相關的交通成本等等,確實可以一併納入他們的業務,你們在資源上是否有這樣的規劃?如果衛福部希望將這類的服務納入郵務士的業務,是否可以在資源上有所提供?是否可以正式的將這些因為整個社會變遷所需的非常重要的相關業務計入郵務士的工時? 主席:請中華郵政公司翁董事長答復。 翁董事長文祺: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充滿愛心的質詢,我藉此機會向委員及委員會報告。以去年為例,郵務士主動關懷獨居老人的次數高達6萬4,000次,他們目前都是以無償、自願的方式在做,所以對於委員的提案,我們很樂意接受,我們會考慮列為他們工作衡量的一環,給予適度的credit。如果衛福部、地方政府或退輔會要和我們合作,我們也很樂意,我個人曾和前衛福部邱部長談過此事,他也很驚訝我們做了這麼多事情。至於在預算編列上支應我們,他們可能有行政上的困難,不過,郵政公司的財務狀況還算不錯,在不靠外力支援的情況下,這點錢我們還是可以支應的。 關於花蓮等偏鄉地區的郵局,全省有69個一人局,而且這些一人局統統在偏鄉地區,花蓮地區的一人局就有11個,我們有一個很重要的政策就是減併一些太集中、業績下滑且是在都市地區的小郵局,但對於花東地區的所有郵局,尤其是一人局、偏鄉局,我們絕對不裁、不撤,而且要加強服務。 蕭委員美琴:所謂的一人局顯然人力不足,因為沒有輪替和代班的機制,在一人局服務的人本身的負荷和責任非常大。 翁董事長文祺:我們規定一人局局長輪替的時間要比一般局局長短,2年一定要輪替,一般局是3年輪替。 蕭委員美琴:我現在說的不是2年或3年輪替的問題,而是說一人局只有一個人在負責,那麼他的休假怎麼辦?如果他生病、生產、外出或有其他需求時,有沒有替代的人? 翁董事長文祺:我們都有這方面的設計,如果沒有這些設計,全省69個一人局是無法支撐的。 蕭委員美琴:我還是希望你們在做整體績效、工時、人力及業務考量時能依城鄉郵政業務的不同而採取不同的標準,尤其是能將傳統郵務之外的業務納入整個工時的計算,不能因為郵務士關懷老人家和老人家寒暄幾句而延誤時間就對他們施加壓力,其實人與人之間的往來和關懷是讓我們可以提供更好服務的重要基礎。 翁董事長文祺:謝謝委員,我和陳總經理經常在公司內部針對這些所謂的綠衣天使公開的表揚。 蕭委員美琴:只有表揚是不足的,應該正式納入業務工作的時程和績效中。 翁董事長文祺:好,謝謝委員提醒。 蕭委員美琴:我今天也特別關心台鐵人力不足的問題,花蓮站好不容易升等了,但現在花蓮站的人力居然比升等前還少,這完全違背我們當初希望能升等並補足需要人力的基本原則,希望你們能儘快的面對、處理這個問題。 另外,就我的瞭解,東部地區台鐵員工的流動率非常高,你們是全國性的招募人力,招考進來的人不願意留在離家遠、交通不便的東部,你們是否可以採分區招考或提供其他誘因以補足東部人力的需求,同時也不至於造成現有台鐵人力過度負荷的問題? 主席:請交通部台鐵局周局長答復。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過去我們是採分區考試,後來改為統一考試,這兩種方式各有優缺點,我們也在審慎評估是否採每兩年或三年分區考一次的彈性做法。其次,花東地區有南居北工或家在西部卻必須到東部工作的情況,所以員工的流動率確實比較高,我們也希望就這個部分做一些調配的機制,包括待遇方面,我們看看是否可以在加給上再做一些調整。 蕭委員美琴:你們是否可以把所準備和研擬的措施提供書面資料給我們?花蓮站升等後的人力需求何時可以補足? 周局長永暉:我們現在是以臨時人力來補,這次特考錄取名額包括增額錄取的人數總共有25位,預計在6月17日、18日考試,我們會優先遴補。 蕭委員美琴:你們能補足到多少人? 周局長永暉:我們會補足員額125人。 蕭委員美琴:今年會補足嗎? 周局長永暉:對,當然是優先補。 蕭委員美琴:現在是104人。 周局長永暉:這是員額,現在是105人。 蕭委員美琴:你們今年可以補到125人。 周局長永暉:是。 蕭委員美琴:確定可以嗎? 周局長永暉:可以,除非特考錄取的人沒有報到,如果有報到的話,我們會以增額的方式優先。 主席:請陳委員素月質詢。 陳委員素月: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交通委員會請交通部就交通部所屬事業單位勞工權益之保障進行報告。我們知道交通所屬事業單位很多,不過最近華航空服員、機師和修復工於5月31日上街遊行抗爭,爭取他們的權益,他們原本醞釀在端午連假進行罷工。此一事件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請教次長,如果當初他們真的在端午連假罷工,後果嚴不嚴重? 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 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後果應該很嚴重。 陳委員素月:影響的層面有多大? 王次長國材:這要看中華航空的應變如何,這是假設性的問題,總之就是會很嚴重。 陳委員素月:如果罷工成真,影響的層面會很廣,後果會很嚴重,因為入出國的旅客和國際旅客非常多,罷工不僅會影響到很多旅客的權益也會影響國家的形象。目前他們是不是正在進行罷工投票? 王次長國材:是,空服員在進行罷工投票。 陳委員素月:目前的狀況如何? 王次長國材:投票到6月21日才知道結果。 陳委員素月:我看到的相關訊息顯示票數樂觀。你們會讓這個罷工成真嗎? 王次長國材:我希望不要發生,我相信不管是華航管理階層或工會所有會員,都應該知道中華航空多年來的表現是全世界有目共睹的。從華航更長遠的發展來看,我希望這件事不要發生,雖然最近他們談得不是很順利,但我也請勞動部出面,交通部也開始要介入此一談判。 陳委員素月:你說希望不要發生罷工,但你們要怎麼樣努力化解這樣的危機? 王次長國材:我們第一個當然是站在維護員工權益的立場著想,比如報到時間對他們的影響有多大,以及簽署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的約定書的課題。第二個是在華航公司的治理方面,公司當然還是希望能永續經營,如果有些條件太過影響公司的營收或增加太多成本,致使公司難以永續經營,相信也不是員工想看到的,所以我們還是以雙贏為原則,我們希望員工照顧和公司經營兩者兼顧。 陳委員素月:我相信華航的員工不至於不知道罷工的嚴重性,為什麼他們還會走上街頭抗議,且不惜採取罷工的方式爭取權益?主要的原因應該是長期以來的勞動條件、勞工權益被漠視且被忽視的程度已經到達頂點,壓力達到頂點無法發洩時就會採取比較極端的手段。身為主管機關,你們是否瞭解這些員工在勞動條件或權益上遭遇的問題和困難嗎? 王次長國材:我瞭解,目前華航空服員工會有7點訴求,華航這邊在某些地方有退一步了,但華航認為某些地方對公司的經營會產生困難,所以我們必須儘快的在這7點訴求中找到折衷點、趕快處理。我們希望華航和員工能多體恤,大家共同努力達到折衷點,這是交通部所期待的。 陳委員素月:交通部身為華航的主管機關,應該積極的去瞭解並加以處理,因為空運影響旅客權益非常大,我們不希望因為員工的權益受損導致旅客的權益受損。就如次長所說的,我們應該要雙贏,法律保障勞工的權益,我們就應該給予勞工應有的權益,這是合理的。 根據勞動部的統計資料,103年年底到105年5月,中華航空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的件數高達45件,是交通部所屬事業單位中最高者,而且是高出好幾倍,這些違反勞基法案件的內容為何? 王次長國材:比較大宗的是他們請空服簽署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有關例外工時的約定書,大約有三分之二的空服員還沒有簽署,在沒有簽署的情況下,空服員夜間工作就會違反勞基法,我認為對於某些部分,他們應該檢討,但某些部分則是在沒有簽署約定書之前,以勞動部的立場來看就是違反勞基法。 陳委員素月:空服員既然沒有簽署,就應該是在法律保障工時的範圍內,但我看網路公布的案件統計表,違反的案件內容幾乎都是延長工時卻沒有按照規定給付工資,事實上,超過工時只要薪資合理就要按照工時給付,這是很合理的,即使是對已經簽署第八十四條之一的人,也是應該給人家就要給,不是說他們已經簽署了就不必給了。 王次長國材:這點很重要,第八十四條之一雖然是在規範勞基法之外超過工時的一些例外情況,但整體而言,問題的根本還是要回歸到員工的休息時間是否足夠等等相關的問題,因為這些都牽涉到服務和旅客的感受度,不管有沒有簽署,在這方面都應該做這樣的處理。 陳委員素月:薪資部分的處理原本是很簡單的,也就是說就違反勞基法的案件來看,這原本是很容易處理的問題,結果竟然演變到員工要上街頭抗議,甚至不惜採取罷工的手段,可見還有很多問題,交通部要深入的去瞭解、檢討,管理階層坐領高薪也要體恤員工的辛苦,不要只會粉飾太平,以致下情不能上達。 這次遊行之後,這幾天傳出華航修護工廠企業工會有兩名幹部因此遭到紀律委員會決議解聘,請問他們犯了什麼錯要被解聘? 王次長國材:目前的情況是修護工廠有簽上去,但華航沒有處理,所以這種事情不會發生。 陳委員素月:我覺得如果真要這樣處分就太離譜了,據我瞭解,他們只是新聞稿上署名的聯絡人,如果因為這樣就要受到處分,簡直是白色恐怖。 王次長國材:目前不會發生。 陳委員素月:次長看過他們新聞稿中的訴求嗎? 王次長國材:我還沒看到。 陳委員素月:他們對外的新聞稿也呈現了他們面臨的問題,事實上那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你們應該加以重視,不可以一味的壓制,當做沒有這個問題的存在。他們反映包括人力不足、一線維修人員工作負擔過重、待遇不佳、新人流動率偏高等等問題都涉及飛行安全,絕對不能忽視。 王次長國材:這點是否可以請張總經理補充說明? 主席:請中華航空公司張總經理答復。 張總經理有恆: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關心修護員工的問題,我們會進用足夠的人力,而且派遣工絕對不會維修飛機,他們只是負責打掃、清潔而已,所以不會有飛安的疑慮。 陳委員素月:他們在新聞稿中提到修護工廠的高層數年前已與航合人力派遣公司合作,引進低薪無經驗派遣工從事低階修復工作。 張總經理有恆:不是,派遣工絕對只能做清潔、打掃工作,而且修護工廠的員工一定要有證照,要經過CAA、FAA或歐盟EASA的認證才能做修護工作,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的。 陳委員素月:修護屬於專門技術的工作。 張總經理有恆:對,一定要有證照。 陳委員素月:不可能隨便讓派遣工來做,是嗎? 張總經理有恆:不會。 陳委員素月:但他們發的新聞稿應該也不會亂寫,是不是你們的認知有落差?你們對這部分要好好的瞭解,這是關係飛行的重要環節,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能有模糊的空間。 張總經理有恆:是,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林委員俊憲質詢。 林委員俊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很多委員關心交通部所屬相關事業體的勞工問題,大家關注的焦點在華航,我們擔心也不願意華航真的發生罷工。請問次長,小英總統哪一天出國? 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 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6月24日。 林委員俊憲:蔡總統在6月24日出國,7月2日回來。蔡總統第一次出國訪問搭乘的是哪家航空公司? 王次長國材:我不確定。 林委員俊憲:次長不知道?蔡總統第一次出國搭乘的就是華航,華航要負責總統第一次出國訪問,這是國營航空公司的責任,也是一種光榮,如果總統搭乘華航專機出國訪問,萬一華航員工在國內遊行罷工,這樣好嗎? 王次長國材:非常不好。 林委員俊憲:總統出訪華航一定會有很多人陪著出去,除了空服人員、機師外,很多幹部也會陪總統出訪,這部分可能總經理比較知道。請問大概有多少位華航員工會陪總統出訪? 主席:請中華航空公司張總經理答復。 張總經理有恆:主席、各位委員。40位左右。 林委員俊憲:有40位的組員、空服員以及機組員。華航高層總經理或董事長有沒有要陪著出訪? 張總經理有恆:資深副總。 林委員俊憲:以往這種狀況,華航董事長或總經理都會陪著去。今年的機場淹水事件沒有處理好,他們當然不能陪著出國,因為張總經理的責任重大。 張總經理有恆:是。 林委員俊憲:總統搭乘華航飛機出訪,對華航是一種肯定,所以媒體一定會沿途報導包括華航服務、飛行等等,這對公司來講,是非常好的公關機會。結果現在華航員工跟公司的爭議沒有辦法解決,員工要走上街頭罷工,次長也說這是不好的事情。既然我提出媒體報導員工的問題,也給總經理時間做說明,大家可以相互比照,這樣比較公平。總經理,聽說空服員現在正在做要不要罷工的投票,公司的高層對空服員有提出要開除的警告及威脅。 張總經理有恆:沒有這回事,我們尊重員工的…… 林委員俊憲:沒這回事? 張總經理有恆:沒有。 林委員俊憲:我不知道總經理的否認,工會會不會接受。第二,聽說你們為了降低投票率,投票時公司派高層主管到投票現場巡視,看是否讓空服員會不敢去投票,有沒有這種狀況? 張總經理有恆:應該是沒有。 林委員俊憲:也沒有。 張總經理有恆:沒有。 林委員俊憲:本席不知道總經理講的是不是事實,華航也是否認。請問是台北、高雄、桃園3個地方要進行罷工投票? 張總經理有恆:是。 林委員俊憲:有兩個地方已經投完了! 張總經理有恆:台北跟高雄。 林委員俊憲:桃園還沒有投。 張總經理有恆:今天。 林委員俊憲:今天投票? 張總經理有恆:對。 林委員俊憲:桃園是不是人數最多的地方? 張總經理有恆:大概有800多位。 林委員俊憲:完成投票的那兩個地方,結果是如何? 張總經理有恆:不知道,這是工會活動,我們會去瞭解。 林委員俊憲:目前七項爭議當中,你們已經解決幾項? 張總經理有恆:委員,我手上有一張我們的回應跟七項議題,不知道委員是否有拿到? 林委員俊憲:有,就是剛剛工會發的那張? 張總經理有恆:對,我們有做一些回應…… 林委員俊憲:這是工會提出來的七項訴求,你們預計達成幾項? 張總經理有恆:在第一項中,他們是提到2到5塊錢,因為現在業界行情是3塊,5塊的話,我們的成本每年就要增加2.4億。 林委員俊憲:你們是否可以做到?我不曉得七項裡面你們可以解決幾項? 張總經理有恆:我逐一跟委員做說明,像第二項中,要有123天的休假,現在國定休假日是116天…… 林委員俊憲:我認為這是雙方非常好的開始,資方及工會都有出來,工會已經把他們的訴求發給大家,我也不敢保證工會訴求是否都合理,這部分可受社會公評,但這是溝通的開始。如果是華航公司應該做的,可以讓步、解決的,華航就要做;如果工會有不適當要求,那麼工會也應該也要體諒公司的立場,這樣問題才能解決。要不然每個委員都很關心這個議題,你們又不能解決。現在你說可以,次長也說可以,勞動部也介入了,萬一到時候還是不能解決,其實對整體國家形象很不好,本席希望總經理能夠再多努力。你覺得這七項裡面你心理小…… 張總經理有恆:第三項中的「會務假」,這主要是華航的業務,我們可以讓他來…… 林委員俊憲:這樣第三項就解決了,大家來溝通。 張總經理有恆:關於考績互評方面,我們覺得可以組成專案小組,大家討論可以怎麼做,我們不會很堅持一定要直線式的,他們要怎麼做,我們可以互相妥協,可以給的部分我們已經儘量協商。 林委員俊憲:我希望這個問題在總統出訪前,可以有階段性處理。 張總經理有恆:是。 林委員俊憲:萬一最壞狀況,真的罷工了,華航怎麼辦?你們有辦法應付嗎? 張總經理有恆:我們會成立緊急應變小組,會有一些因應策略,我們都在準備。 林委員俊憲:會不會影響旅客的輸運?會不會有班機被取消的情形? 張總經理有恆:或多或少,但我們會儘量…… 林委員俊憲:有可能!看起來這個罷工影響的層面還不小,如果真的造成這樣情況的話,班機可能會被取消,就會影響旅客權利,現在正逢暑假,如果全家出去玩,怎麼辦? 張總經理有恆:我們會轉介其他航空公司,儘量避免影響旅客權益,尤其飛安也要保持…… 林委員俊憲:暑假期間你們要調派沒那麼容易,現在勞動部介入幫忙…… 張總經理有恆:是。 林委員俊憲:勞動部的代表在嗎?現在已經談了幾次? 主席:請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王司長答復。 王司長厚偉: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們在6月7日正式召開協調會議…… 林委員俊憲:只談過一次?下次什麼時候談? 王司長厚偉:我們隨時隨地都可以進行。 林委員俊憲:才談1次,多談幾次好不好? 王司長厚偉:好。 林委員俊憲:至少今天在召委安排下,勞資雙方可以把自己訴求提出來,不然我們以前也不瞭解你們到底在爭論什麼,現在可以讓社會一起看看問題之所在。本席希望總經理想辦法趕快把這個問題解決。 張總經理有恆:是。 林委員俊憲:另外,次長,關於大家所關心的機場公司問題,現在機場也更換董事長、總經理,新董事長曾董在上任之前,曾經保證未來不管是颱風、下雨,桃機再也不會停電淹水了,這是6月15日聯合報的報導,結果禮拜一又挖斷了一個水管,淹水、停水、斷水、跳電、停電,桃機怎麼有這麼多的問題?問題一個一個要解決,我認為過去在責任追究方面沒有貫徹,所以機場才會出很多問題。我請教,有哪一家機場執行公務相關的下包公司受到懲罰?有哪一家我們曾經向他們要求賠償的? 王次長國材:目前沒有。 林委員俊憲:機場出那麼多事情,卻從來沒有一家出包公司負起該負的責任,連最起碼的賠償都沒有,也沒有任何的求償,責任要追究,我們應該要建立政府威信,做錯事情就要負責任,像挖斷自來水管就是絕不允許的事情,做一個簡單工程,施工要挖的時候,第一個事情,一定要標明電纜線、水管、瓦斯線在哪裡。這種事情會發生在已經眾所矚目、民怨那麼深的機場,如果你的肇事原因是困難、無法避免的,也許大家還可以接受。黃次長,挖斷自來水管,真的會笑死人! 王次長國財:對,我覺得他在工程管理上真的是漫不經心的。 林委員俊憲:是泛亞公司做的嘛!淹水也是泛亞公司造成的,那次的責任應該釐清了吧! 王次長國財:那是WC滑行道工程,也是泛亞在施工。 林委員俊憲:泛亞是屬於誰的?次長知道泛亞也是公營的嗎?次長不知道? 王次長國財:公營的?榮工。 林委員俊憲:泛亞公司是退輔會的。你知道董事長是誰?都是軍方的將軍在當董事長。次長,你要瞭解泛亞公司也是公營公司,退輔會占了65%的股份。 王次長國財:這個部分我們要徹底檢討,尤其桃機現在…… 林委員俊憲:請問總經理,淹水損失多少? 主席:請桃機公司蕭總經理答復。 蕭總經理登科:主席、各位委員。還沒計算出來。 林委員俊憲:你的前任費鴻鈞總經理也是在這個地方,我問他淹水造成的損失是多少?你知道他回答多少嗎?他說五千萬,我不知道,他說五千萬,但是他走啦! 王次長國材:五千萬太低了一點,包括乘客的影響、航班等影響都沒有算。 林委員俊憲:要有人負責,要有人賠錢,這樣的公司要不要移送工程會,列為不歡迎的廠商。 王次長國材:我們研究一下。剛才談到挖破水管我們已經要求桃機處理求償,至於是不是要移送我會請桃機公司做整個…… 林委員俊憲:像這樣的公司還有資格來標公共工程嗎?造成淹水的原因,我看到今天週刊報導,是太空包裝的鵝軟石堵塞了一個排水管道,如果是這樣,值得被原諒嗎?造成國家重大損失,如果你們不嚴加懲罰,其他廠商也會漫不經心。次長,可以考慮一下,我認為除了求償之外,也應該移送,讓它2、3年不能來參與公共工程,好不好? 王次長國材:對,好。 主席:請簡委員東明質詢。 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早上到現在都是勞工權益保障問題做討論,尤其是針對華航部分,因為看起來華航的問題很像比較嚴重,假如沒有做適當處理,將來會造成罷工,我認為茲事體大,影響層面非常大。從剛才到現在,我們所聽到的都是華航及工會各執己見,都按照自己的意思作表達,但是我們並沒有聽到華航針對目前的問題癥結未來要如何處理跟面對,上午到現在都沒有聽到。 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 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有點僵局,我覺得是否可以各退一步,往折衷點走,我們希望能夠突破僵局。 簡委員東明:今天主席安排這個議程,真的是一個好的開始,假如沒有今天的議程,說不定雙方的堅持會越來越大,經過今天的質詢過程當中,我相信不論是工會也好,華航也好,應該瞭解要怎麼應對這個問題,這不是一下子產生的問題,是累積相當長時間所造成的狀況,雖然現在工會提出他們的訴求,華航在5月27日協調不成立,造成5月31日他們的抗爭遊行,現在他們也在進行罷工投票,這個問題經過今天議程排定,華航及次長應該會很快面對並提出具體作法。華航的書面報告表示,希望由第三公正單位做仲裁,結果如何?你們本來是希望桃園市政府,但是桃園市長在6月14日明白表示他不願意。 主席:請中華航空公司張總經理答復。 張總經理有恆:主席、各位委員。現在還沒有訊息,我們希望…… 王次長國材:我想仲裁的結果是一翻兩瞪眼,我們還是希望協商成功,讓協商成功比較重要。 簡委員東明:市長提出拒絕是正確的,還是朝對等的協商才是唯一的方法。從那個到現在已經是一段時間,本席要請教一下,今天會議完畢之後,包括公部門及華航的態度是要如何處理和面對,這才是重點。 王次長國材:跟委員報告,我昨天跟立法院的幾位委員、勞動部、工會領袖及華航公司等溝通,我希望交通部、勞動部能夠介入協商過程,簡委員剛才所關心的那幾點,我們希望在協商中處理好,雖然現在正在罷公投票,但是假如我們協商完成,就算罷公投票通過,也可以通過不執行,我們希望往這個方向進行。 簡委員東明:最好近期就能夠有適當的處理方式,他們的訴求及你們的立場都有非常重要的範圍,比如到桃園機場報到的通勤時間是否納入及有關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天數問題。在勞方工會立場來講,認為華航在壓迫勞方作為,但是我看了你們今天提出的書面報告,再參照工會所提出的訴求資料,本席認為真的要達成共識,應該不是困難的事,端看你們要如何處理。 王次長國材:剛才工會的訴求,我們都已經知道,華航的部分,因為基於公司治理,能夠永續經營最為重要,所以若干的條件包括其排班需求等等,雙方各有想法,因此,如何讓雙方都能體認到這些條件和要求對員工及華航都很重要,才能比較快達成共識,這部分我們這幾天會盡快來進行。 簡委員東明: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溝通。 王次長國材:是。 簡委員東明:你們欠缺溝通的管道,一味地照自己的作法進行,才會造成現在這種狀況。就像依照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簽署的約定書部分,如果事前能夠多溝通,也就不會有這麼多的問題。 王次長國材:對。 簡委員東明:畢竟空服員的工作尤其是國際線越洋行程都會超過12個小時,工作超過12小時的情況,工會也不是不了解這個問題,所以,如何達成共識是目前交通部的當務之急。 王次長國材:是。 簡委員東明:另外,剛才也聽到委員提到人員進用的問題,本席也接獲幾個陳情案,像一些特考及格者分發到某一單位之後,調動上有沒有時間上的規定?幾年之後才可以調動? 王次長國材:我請人事處長來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人事處林處長答復。 林處長能進:主席、各位委員。鐵路特考及格者,需要三年後才能調動。 簡委員東明:其他的考試呢?、 林處長能進:三年內也只是在交通部所屬機關才能調動,如果是六年才能調動…… 簡委員東明:我們先針對三年後就可以調動的部分來談,有些人三年滿了之後,可能因為這個單位的人力問題、或者因為該員表現良好,原單位不肯放人而不同意其調動,有沒有這樣的狀況? 林處長能進:可能有。 簡委員東明:不是可能,而是絕對有,最近本席就接到這樣的案件,當事人是南部人,但在北部服務,難得有機會可以商調回南部,三年期都滿了,但決定權還是在原單位嘛!像這樣阻止、影響公務人員調動的措施,既然已經有這樣的規定,三年期滿就應該同意放人,讓他可以讓他順利調到他喜歡的單位。 王次長國材:我可以體會這一點,就是原來的這個單位認為該員表現良好或其人力也欠缺,因而在短期內不肯放人。剛才簡委員提到有些人是離家遠的情況,從人情而言,這部分是值得再考量,但在我過去服務的單位裡面,有很多都是手上工作這麼多,如果有人馬上離開,對自己影響很大的情形也是有。 簡委員東明:既然有這種三年的規定,三年一到,於情於理,就不應該再為難人家。 王次長國材:是。 簡委員東明:這剛好是他的機會,說不定以後就沒有機會了。說不定他要調去的單位剛好就是這段時間出缺,一旦缺馬上被別人補上,他就沒有機會回去了,影響其調動的權益,說不定也影響到他升遷,影響層面甚廣。本席今天提出這一點,希望各單位都能夠理解,不能只顧及單位本身人力問題,而忽略了個人權益的保障。以上建議,希望次長能夠瞭解。 王次長國材:謝謝指教。 主席(陳委員雪生代):請葉委員宜津質詢。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世曦的代表是哪位? 主席:請臺灣世曦工程公司張副董事長答復。 張副董事長荻薇: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副董事長張荻薇。 葉委員宜津:你們有幾位副董事長? 張副董事長荻薇:1位。 葉委員宜津:幾個總經理? 張副董事長荻薇:1個。 葉委員宜津:幾個副總經理? 張副董事長荻薇:5個。 葉委員宜津:好,董事長的薪水是多少? 張副董事長荻薇:應該是18…… 葉委員宜津:沒關係,你們馬上給,只要這幾位的薪水資料就好,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5位副總經理。22個協理的部分就不用了。 張副董事長荻薇:是。 葉委員宜津:次長,你坐著聽就好,沒關係,請問,世曦公司是不是中華顧問工程公司百分百投資的公司? 張副董事長荻薇:是的。 葉委員宜津:請問中華顧問工程公司是不是百分之百的官股公司? 張副董事長荻薇:接近百分之百。 葉委員宜津:是的,所以,你們是不是百分百國家的孫公司?是的。如果這樣一家公司是不良廠商,丟臉的就不只是你們,而是丟整個國家的臉,這樣丟臉以外,還會讓其他廠商忿忿不平!因為這樣的公司可以包政府的工程、可以擺爛、一再地出包,然後沒有受到懲罰而繼續下去!我們沒辦法忍受,也許國民黨執政時代,他們可以忍受,但我無法忍受。次長,你剛接任,或許不太瞭解,這樣的一家公司在2013年還很賺錢,你們賺了多少? 張副董事長荻薇:2013年恰好配合國家振興經濟,所以,當年我們應該有八億多的盈餘。 葉委員宜津:不止吧,你們賺了9億,次長,他們賺了9億,但是自己發獎金,發掉了7億2,000萬,真好。國家的公司讓人民印象這麼不好,前面鄭運鵬委員提到的部分,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就不再說了。桃機公司出包,都涉及世曦公司,請馬上給我你們的薪水資料。 其次,很遺憾與桃機有關的另一家泛亞公司沒有來,桃機還有讓他們施工。在泛亞公司裡,退輔會、榮工加起來占了49%,占的比例最大,結果也出包,挖破水管,使桃園機場變成水上機場,不過不是嘉義的「水上機場」。這不只丟桃機公司的臉,還成了國際新聞;我國一天有超過100萬人次進出桃園機場,所以我們丟臉不是丟一天,而是丟了好幾天,是丟了整個國家的顏面,真的是丟臉。可是泛亞到今天為止,泛亞沒有賠桃機一毛錢,甚至還繼續承包國家的工程,這真的是很丟臉的一件事。我強烈要求次長,把世曦跟泛亞列為不良廠商,送公共工程委員會。這樣做只是要讓台灣的工程界有所警惕,要不然其他民營公司會覺得,為什麼只對他們吹毛求疵,對於一再出包的公司卻這麼寬容。 蔡董事長剛才有在聽我講,我現在要做比較。政府是這樣對待100%的國營公司子公司、孫公司,中華電信也差不多,政府占了很大的股份。你們有一家公司叫做中華系統,它是你們100%投資的,對不對? 主席:請中華電信公司蔡董事長答復。 蔡董事長力行: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葉委員宜津:我請次長也聽一下,看你們是怎麼對待民營公司,怎麼對待自己的公司。這一家中華系統在工程發包以後,有人做到一半倒閉,因此重新招標,讓另外一家公司來做,可是這一家公司在做的時候,發現問題比想像的嚴重。事實上,常常會有這樣的狀況,就是要求對方做善後工作,結果做到這一段之後,發現另一段也有問題。這一家公司發現有問題就呈報,表示這不在合約範圍內,是多出來的工程,結果你們跟他們講,做就對了,讓你們做,繼續做,但是繼續做也不能夠空口無憑。次長,我體諒你辛苦,你聽一聽,看這有沒有天理。這一家公司也不是空口無憑的做這個工程,人家讓你們簽報,這是白紙黑字的簽報,而且層層簽報到總經理,這樣夠了吧?從總經理下來,一層一層簽,叫他們做,他們就真的做完了,最後卻不給錢,因為董事長說這不干他的事,因為他沒有簽字。很快的,這一位董事長換人了,這下問題更麻煩了,新來的董事長說這更不干他的事,這是前面人的事。這樣下次還有哪一家廠商敢做你們的工程?董事長,你很清楚我在說什麼,你們這樣真的不行。我來做一個對照、比較,政府怎麼樣處理自己國營的公司,又是怎麼樣對待一般民間的公司。你們要深切的檢討。 剛才講到工程顧問公司、工程公司,我都可以理直氣壯、大聲的監督、要求,但是照這樣的官僚體系和制度,坦白說,我心裡非常憂慮,也很擔心。完全執政,完全負責,所以我們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建立起管理制度。我認為就算世曦再爛,就算泛亞再爛,管理得當的話,一樣可以監督得很好,蕭總經理同意吧? 主席:請桃機公司蕭總經理答復。 蕭總經理登科:主席、各位委員。同意。 葉委員宜津:所以再來就沒有藉口了。怎麼樣才能夠管理得很好呢?我剛才已經幫你們做了第一步,就是不良廠商就列為不良廠商,無論官股占多少,該處理就是該處理,該處罰就是該處罰,該移送就是該移送,這是第一步,你同意嗎? 蕭總經理登科:同意。 葉委員宜津:我們今天還作成了決議。這有沒有包括在你們promise的一個月裡面? 蕭總經理登科:應該是在這一個月內。 葉委員宜津:非常好,一個月不是只有體檢出來,體檢出來之後,該負責、該移送的,要統統送出去。 蕭總經理登科:是。 葉委員宜津:次長有聽到,非常好,這裡也會有紀錄。只有這樣,才能夠真的解決問題。管理是重點,但是除了管理以外,我還擔憂一件事,除了以前的都要檢討以外,管理事宜如果沒有好好處理,難保不會繼續出包;然而管理得當,難免得罪人。我很清楚明白的說,國營事業也要有競爭力,我剛剛說得非常清楚,我們不能夠因為它是國營事業,就特別讓它有習氣,我們希望國營事業要有競爭力。在此同時,我擔心這樣會像華航一樣,難免有人不滿意,這個時候,如果沒有好好的安撫就有疑慮。現在桃機公司雖然是一家公司,但是廣義上來講,它還是國營事業,從廣義上來講,國營事業的員工,又是廣義的公務員,你也不能拿他怎麼樣,是不是? 蕭總經理登科:內部管理我們會檢討、加強。 葉委員宜津:管理上當然該強硬的時候要強硬,該溝通的時候要溝通。前朝發生過一位員工故意破壞廁所的案例,你知道吧? 蕭總經理登科:我有聽說。 葉委員宜津:不能夠在廁所裝閉路電視,可是他就在廁所亂塞東西,讓糞水亂流,這個時候怎麼辦? 蕭總經理登科:我們會建立內部的檢查機制。 葉委員宜津:我最後再提醒你,除了制度上要賞罰分明、嚴格執行管理以外,溝通及對員工的照顧也很重要。謝謝。 主席:謝謝葉召委。 請鍾委員孔炤質詢。 鍾委員孔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沒想到會在這邊跟王次長碰面,我們兩個都來自高雄,當時你當交通局長,我當勞工局長。以前我們是被質詢,現在角色互換,換我來質詢。我還是要針對勞工的權益事項進行質詢,因為你們今天的報告是關於交通部所屬事業勞工權益之保障。次長覺得勞工權益保障方面,跟你之前在高雄市,擔任交通局長時的勞工權益保障狀況相比,哪一個好? 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 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這個不太好比較,我在高雄的時候處理…… 鍾委員孔炤:都一樣適用勞基法,你覺得高雄市對勞工的保障較好,還是交通部所屬事業對勞工的保障較好? 王次長國材:有一點不一樣的地方,現在…… 鍾委員孔炤:你也稱讚我一下,說高雄市比較好。 王次長國材:您當然做得不錯,因為…… 鍾委員孔炤:其實不是做得是否不錯的問題。你現在上任面臨許多問題,華航工會進行罷工投票,未來員工實際上有可能罷工,相關的配套機制,你們因應好了嗎? 王次長國材:華航有做簡報,他們有因應計畫,但是我希望不要發生。 鍾委員孔炤:經過衝突之後,還是要談判,談判之後還是要妥協,對不對? 王次長國材:交通部跟勞動部要趕快介入…… 鍾委員孔炤:華航修護工會發生的事件,你認為他們的處置妥當嗎? 王次長國材:修護工會有兩位員工被移送懲戒…… 鍾委員孔炤:你認為可以懲戒嗎? 王次長國材:華航總經理跟我說不會做這個事。 鍾委員孔炤:但是事實上有發生,只是呈報到上面的時候,上面覺得不妥。 王次長國材:對,他們現在覺得…… 鍾委員孔炤:地方的主管可以逕行處理嗎?請問王司長,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八條是怎麼規範的? 主席:請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王司長答復。 王司長厚偉:主席、各位委員。勞資爭議在爭議處理─調解、仲裁或裁決期間,雇主對勞工不得有解僱或是其他不當的行為。 鍾委員孔炤:你認為他們的行為妥當嗎? 王司長厚偉:這個部分,我們確實在6月7日協商的時候,告訴公司有這個狀況,公司也表達沒有…… 鍾委員孔炤:這是事後補救的方式嗎?我的意思是如果公務體系都沒有依照勞基法的話,要叫私人企業怎麼遵循?勞工如果提起訴訟、訴願,依照工會法第三十五條要怎麼處理?這個問題王次長不會回答,因為若講到工會法第三十五條,你就沒辦法講了。請問王司長,你們要怎麼處理? 王司長厚偉:委員是說哪一件事,是訴願嗎? 鍾委員孔炤:就是針對雇主的不當勞動行為。 王司長厚偉:有關修護工廠員工的案子已經到部裡面了,只是因為…… 鍾委員孔炤:我知道你們處理的過程都要三個月。 王司長厚偉:要一段時間。 鍾委員孔炤:法律的規定是三個月。 王司長厚偉:對。 鍾委員孔炤:如果你站在勞工的立場,三個月你忍得住嗎? 王司長厚偉:我們會加快,不過這個部分還涉及訴願案的問題。 鍾委員孔炤:就是因為涉及訴願案,所以你們每次都定三個月,事實上,我們在衛環委員會,也認為這三個月的時間會不會太長。這件事牽涉勞工的權益事項,你知道勞工跟事業單位互相對抗的時候,勞工畢竟還是弱勢,相關的舉證是非常困難的,司長應該很清楚。 王司長厚偉:是。 鍾委員孔炤:在整個行政過程中,速度是不是能夠加快一點? 王司長厚偉:好。 鍾委員孔炤:中華郵政現在還是有承攬的問題,次長知道嗎? 王次長國材:是。 鍾委員孔炤:請問陳總經理,你們有用承攬的方式嗎? 主席:請中華郵政公司陳總經理答復。 陳總經理憲着:主席、各位委員。有一些郵件處理的承攬人員。 鍾委員孔炤:不是,你們的勞務承攬不只有郵件處理而已吧?這邊有錄音,而且有實況轉播,不能胡說。你以前在工會的時候,我們都是一起打拚的,所以你應該更體諒勞工。你們的勞務承攬,是不是假承攬,真僱傭? 陳總經理憲着:有一些特殊地區,有自然人的部分。 鍾委員孔炤:不管是承攬人還是自然人,都是逃避勞基法,不願意受勞基法規範。尤其是郵差,他們在午休的時間,可能出勤在外,但是你們硬要叫他們去休息,扣他們一個半鐘頭,如果有限時專送郵件的時候,不見得要午休時間。請問王司長,施行細則裡面是不是有規定?雖然勞基法規定工作四小時,應該休三十分鐘,但是函釋或施行細則裡有針對郵差的工時規範,因為他們的工作地點不在事業單位裡面,而是在外面。 王司長厚偉:對於在外工作者,我們有訂定工作時間的指引,因為很多工作性質是…… 鍾委員孔炤:為什麼中華郵政硬性規定,這些人在外一定要休息一個半鐘頭?郵差在外的時間負有責任,因為郵件還沒有送完,掛號信還在身上,他有沒有責任?這個算午休時間嗎? 陳總經理憲着:報告委員,我們沒有硬性規定,叫他們休息一個半小時,如果有個別的案子,我們會去瞭解。 鍾委員孔炤:不是個別的案子,如果中間休息了,還是用刷卡的上班時間計算;再者,你們用承攬的方式,所以你們剝奪了他們很多勞基法的權益。 陳總經理憲着:有一些山地,不是在一般行政管理所能及的地方,這個部分是由自然人承攬;如果是一般地區,我們目前都辦理考試納編。 鍾委員孔炤:你們針對投遞者午休的時間有硬性規定。 陳總經理憲着:沒有。 鍾委員孔炤:我們有去查察過勞動條件。 陳總經理憲着:假如有個案的話,我們要清查。 鍾委員孔炤:你知道你們中華郵政因為違反勞基法被罰了多少?甚至還被監察院糾正過,你知道嗎? 陳總經理憲:我知道。 鍾委員孔炤:監察院糾正之後,後續情況如何?次長可能不知道,如果被監察院糾正之後持續未加改善,…… 陳總經理憲:報告委員,我們是一直在改善之中,這部分我們是有這個決心。 鍾委員孔炤:何時? 陳總經理憲:以今年而言…… 鍾委員孔炤:說要改善,總也有個期限。 主席:你會後再跟鍾委員報告。 陳總經理憲:是。 鍾委員孔炤:謝謝主席,不過,針對用勞務承攬規避雇傭之實,我還是認為公部門不應帶頭示範。 王次長國材:我們來檢討。 鍾委員孔炤:謝謝。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質詢。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華航的張總經理,你在此之前的職務為何? 主席:請中華航空公司張總經理答復。 張總經理有恆:主席、各位委員。我擔任過飛安會主委。 鍾委員佳濱:你前任的總經理是哪一位? 張總經理有恆:林鵬良。 鍾委員佳濱:他後來到哪裡了? 張總經理有恆:桃機。 鍾委員佳濱:他現在在哪裡? 張總經理有恆:我不知道。 鍾委員佳濱:這就是我今天要點醒大家的地方。最近華航發生了一些勞資爭議,跟桃機情況有點類似,如果處理得宜,總經理未來還有機會再高升;如果處理不當,您不用換到桃機公司當董事長,可能就會跟林鵬良先生一樣先行離開了。次長,你們是不是在觀察此次華航有沒有好好處理? 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 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我想績效、對整個事業的管理等都是我們評估的…… 鍾委員佳濱:好,張總經理,大家關注的都是你們空服員工會的勞資爭議,但我知道過去一年多來,在你前任總經理任內,華航員工的士氣就大受影響,員工的申訴、懲戒也層出不窮,是不是請華航將過去兩年來包括類似工會集體勞資爭議或員工個人的懲戒資料提供給本席瞭解一下,華航內部到底出了什麼問題、為什麼個人的申訴懲戒也有爭議、為何工會的勞資也有爭議? 張總經理有恆:好,我們會提供。 鍾委員佳濱:謝謝。次長,今天是談勞工權益,過去幾天的端午連假,大家都關注在連假之前交通部賀陳部長所宣布的重大政策,我們也都在嚴密地觀察,到底有沒有改善連續假期塞車的問題。本席特別做了比較,在公共運輸部分,去年的端午連假是5天,今年是4天,國道的班次沒有增加,但平均運量是增加了。在雙鐵部分,台鐵平均班次與去年一樣,但平均運量增加了2.51%,即增加了三萬多人;高鐵部分,與去年同期比較,班次比較少,但運量增加了將近3萬,增加了22.2%。其中國道增加的幅度居次,台鐵增加的最少,高鐵增加的最多,但因為比較的基期不同,一個是5天,一個是4天,所以,整體而言,無論是國道、高鐵或台鐵,班次沒有增加,但單日運輸人次都增加了,這意味著班班客滿,是不是? 王次長國材:是,就是搭乘率提高了。 鍾委員佳濱:在這麼大量的運輸過程中,國道部分有很多加開的班次是在夜間,我記得交通部很關心自小客車夜間在高速公路行駛怕有安全上的顧慮,所以建議改搭大眾運輸再轉乘巴士就比較沒有安全上的顧慮,是不是這樣? 王次長國材:是。 鍾委員佳濱:是這樣嗎?前提是什麼?前提是這些從事大眾運輸的駕駛員有充分的休息和足夠的人數來應付這些增加的班次或運量,請問交通部,有沒有針對高鐵、臺鐵、國道客運公司在過去四天裡勞工尤其是駕駛員、地勤支援人員有無充分休息、有無按照勞基法規定、有無充足人力來排班等去進行瞭解? 王次長國材:因為影響比較大的是在國道客運部分,所以,我們公路總局針對場站和人員…… 鍾委員佳濱:你們有去作稽查? 王次長國材:有,事前就有。 鍾委員佳濱:高鐵也有? 王次長國材:高鐵就按照其例行的班次來處理。 鍾委員佳濱:因為高鐵沒有增加班次嗎?應該有加班車吧?我就是搭了加班車來台北上班。 主席:請交通部高鐵局胡局長答復。 胡局長湘麟: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天和最後一天是大概增加了兩班…… 鍾委員佳濱:好。台鐵呢?你們去年和今年都是946班,這個比平常班次多吧? 主席:請交通部臺鐵局周局長答復。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對,比平日增加11%。 鍾委員佳濱:但平均輸運人數部分,國道與高鐵相較,你們增幅是最少的,為什麼台鐵不能擴充運量? 周局長永暉:我們也是把能夠加掛、加班的都全部上線。 鍾委員佳濱:你們起迄班次…… 周局長永暉:受到容量的影響…… 鍾委員佳濱:什麼容量? 周局長永暉:包括一些路線容量,例如東部…… 鍾委員佳濱:台鐵的運量是受限於人力不足還是軌道的使用時間有限? 周局長永暉:都有關係,以此次連假而言,除了預備車輛以外,幾乎所有車輛都上場了。 鍾委員佳濱:人也都派上去了? 周局長永暉:對。 鍾委員佳濱:軌道還有沒有餘域?我的關鍵問題是如果台鐵軌道的運能還有時間,假設台鐵的運量不能比照國道、高鐵的運量成長係受限於人力與車輛的話,其軌道的運能還有餘域的話,請交通部未來要能強化其人力補充、車輛編制,可以嗎? 周局長永暉:是。 鍾委員佳濱:我從這裡的數字看到,國道的公共運輸每天才27萬人次,高鐵也不過18萬5,000人次,可是台鐵的運量可以將近70萬,在連續假日的大眾運輸而言,運量要再衝上去,台鐵是有空間的。請問次長,交通部願不願意往這個方向去增加台鐵的運量、運能? 王次長國材:沒有問題,鐵路的運能一個是路、一個是車,…… 鍾委員佳濱:一個是人。 王次長國材:對,效率與人力足夠與否也很重要,我會請台鐵局就人、車、路的部分去做整體檢討。 鍾委員佳濱:好,這個檢討結果會讓我們知道嗎?為了要提高運能,你們是要增加人手、車輛還是把班車在鐵軌上的營運時間拉長? 王次長國材:我是不是請台鐵局儘快把資料提供給委員。 鍾委員佳濱:包括人力、車輛與軌道的運行時間拉長三部分,謝謝。 王次長國材:好,謝謝。 主席:剛才葉宜津委員要求臺灣世曦工程提供的薪資資料,請盡快提供一份給葉召委。 請賴委員瑞隆質詢。 賴委員瑞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早上我搭高鐵來台北時看到報載提到桃機的備胎─台中清泉崗機場升級有譜,本席看到時是頗有感,高雄的國際機場情何以堪?本席製作了一個表,桃園機場的年容量部分,規劃的是3,500萬人次,其實去年已經破表了;而高雄小港機場部分,在國際航廈部分,目前的利用率還不到八成,其實白天還有空間,國內航廈在高鐵開通之後,使用率也只有兩成多,所以小港機場還有很大的空間。上次桃園機場淹水,有些旅客就轉降在小港機場,很多南部鄉親很高興,因為賺到了一趟,這顯示出很多中南部鄉親還得跑到桃園入出境。我不是反對清泉崗機場,但是在桃園機場第三航廈甚至第四航廈花了這麼多錢的同時,交通部應該先檢討小港機場的使用是否還有空間。我認為應該鼓勵更多的航班、航點到小港,一方面讓南部鄉親不必跑到中北部搭飛機,另一方面也讓南北均衡發展得到更好的效果,並且讓小港機場的使用更有效率,不知道次長的看法如何? 王次長國材:賴委員的建議很好,雖然現在在談台中清泉崗國際機場,但是高雄小港機場的角色也很重要。 賴委員瑞隆:次長可否用一個月的時間,針對提升小港機場的使用效率作整體的檢討,並將報告提供給我們? 王次長國材:我們會整理資料,提出對高雄國際機場的想法。 賴委員瑞隆:就一個月的時間,好嗎? 王次長國材:好。 賴委員瑞隆:我的選區是前鎮、小港,小港的道路品質真的很差,這幾天下大雨,我的選民抱怨連連,以前還可以說這是中央管的,現在我們得負擔起責任。沿海路的道路品質相當差,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高雄港區有很多重車進出,高雄港務公司是歸交通部管轄,而沿海路到中山路是省道,是中央管轄的道路,我希望這個問題能獲得有效的解決。次長是交通專業人才,我認為車輛超重部分要有有效的解決方法,港務公司私下跟我承認,他們對這些超重車輛完全沒有管制,所以超重與否是看企業的良心,而多數人是不會跟錢過不去的,卯起來能超載就超載,所以就危及人命安全。我想沒有人想要和重車一起在道路上行駛,這些超載的重車稍不小心就造成別人家毀人亡。另方面,道路也會出現相當多問題,這裡的道路永遠修不完,市民永遠在抱怨這些道路品質很差。他們不只是二等國民,甚至是三等國民。台灣已經是這麼進步的社會,民進黨政府一定要有效率地解決這些問題,希望次長能責成相關單位解決問題,可以嗎? 王次長國材:沿海路的問題出在高雄港的重車,交通部想要藉三國通道和未來國道七號,把重車引上高架橋。 賴委員瑞隆:在還沒有國道七號或其他方案之前,要先改善既有的問題,否則恐怕在兩三年內,這裡的道路品質都會非常差。騎車經過坑洞的人一不小心摔倒,後面就是重車,那是非常危險的。 王次長國材:超重的部分要配合地方交通警察來…… 賴委員瑞隆:可不可以利用更有效率的方法?這些車輛都要進出高雄港區,如果要求這些重車加裝超重警示的電子設備,在技術上是完全做得到的。這樣就不用人力去查驗,也沒有逃漏或是官商勾結的空間。我們可以利用現代化的科技,要求所有進出高雄港的車輛都要加裝,只要一超重馬上就會警示,執法人員可據以開罰。我相信這樣做之後,不會有車行老闆想要跟自己的錢過不去,只有這樣的方法才能有效改善超重的問題。至於道路品質的問題,我也希望能用更多的經費來維護,包括道路的施工品質,次長能否在短時間內提出一個方案給本席? 王次長國材:有關台17線的問題以及對超重車輛在行進間偵測的問題,我們會儘快提出方案,比如說…… 賴委員瑞隆:一個月內,好嗎? 王次長國材:好,一個月內提出一個方向。 賴委員瑞隆:王次長擔任過交通局長,很清楚高雄中山路是重要的危險道路,在高雄肇事路口名列前茅。高雄在道路方面遇到越來越多的瓶頸,最近只要遇到假日,人潮就相當多,塞車問題非常嚴重。我們看大台北地區有十幾條高架快速道路,讓車流暢通,不須經過市區,大台中地區也有相當多條快速道路。但是高雄地區除了國道一號南北向、國道十號、台88線以外,沒有其他的道路,等於所有車輛都塞在那幾條重要的市區道路上。這是未來高雄在發展亞洲新灣區會遇到的一個很重大的瓶頸,希望次長能重視這個問題,帶領交通部團隊思考高雄的整體交通要如何改善。 王次長國材:好。 賴委員瑞隆:麻煩次長,謝謝。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質詢。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端午節我要搭高鐵,可是買不到票,我甚至在兩天前到烏日高鐵站想買週日返回台北的票,也買不到。所以在端節疏運旅客方面,交通部還是有進一步加強的必要,請問你們有沒有什麼改善的辦法? 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 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公共運輸事實上都有加強,至於高鐵買不到票的部分,我請高鐵公司來說明。 孔委員文吉:高鐵方面在端節是如何疏運旅客的? 主席:請台灣高鐵公司鄭執行長答復。 鄭執行長光遠:主席、各位委員。在疏運期間,我們除了正常班車以外,在一個月前就擬訂了疏運計畫,增加了70班。另外我們還會看實際狀況臨時加班,這次就是在端午節的前一天晚上加了一班,收班那天還加了2班全車自由座。 孔委員文吉:全車自由座的車廂沒有限制人數,所以我們都是擠在自由座的車廂9到12車。 鄭執行長光遠:最後加班車是全車自由座,12節車廂除了商務艙,全部都是自由座。 孔委員文吉:你們雖然加班,可是還是有很多人買不到車票,因為大家都是趕在當天晚上要回來,自由座的車廂是能塞就儘量上車。 鄭執行長光遠:跟委員補充報告,原本12節車廂裡有3節是自由座,但在疏運期間增加到5節,讓更多人可以返鄉。 孔委員文吉:之前本席就提案建議自由座車廂要再多一點。 鄭執行長光遠:沒問題,我們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孔委員文吉:接著本席請教次長,現在是梅雨季節,很多原鄉的道路坍方不通,例如屏東縣霧台鄉的台24線、高雄桃源的台20線,請問交通部要如何加強? 王次長國材:這一點我再了解一下,山地鄉道路如果現在還沒有通,可能要加速搶修。 孔委員文吉:今天本席提出反族群歧視法,很多委員要求要有快速道路、聯外道路,我們山地鄉有一條聯外道路或是快速道路嗎?拜託現有的公路先做好,趕快改善,例如台20線、台21線、台24線。交通部對原鄉道路的不重視,就是對原住民的歧視,所以本席今天才會提出反族群歧視法,因為政府對弱勢族群有歧視。 王次長國材:不會的,山地鄉的出入道路雖然沒有到快速道路的等級,…… 孔委員文吉:我們沒有快速道路,連要一條農路都很困難。改天有機會我帶你們去看仁愛鄉的全國原住民地區最差的道路,就是力行到發祥的力發產業道路。力行和發祥位在仁愛鄉和和平鄉的交界,算是偏遠地區,過去道路由公路局認養,現在行的問題讓鄉民非常痛苦。這雖然不是交通部的業務,但是交通委員會如果能到中橫公路或力行產業道路看看原住民的道路是什麼樣子,…… 王次長國材:我們會向原民會了解一下狀況。 孔委員文吉:今天是談就業問題,交通部有很多附屬單位,要如何積極進用原住民,其實都有相關法令規定,例如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就訂定了一定的比例,請問你們有沒有達到比例? 王次長國材:我們是超出比例,現在是1%,原來有200位左右,如今已有6、700位。 孔委員文吉:這是交通部本部還是包括附屬機關? 王次長國材:是全部的,我們有超出,尤其中華郵政超出9倍。不過我們剛才有探討一個課題,就是分布會不會不平均,這部分我們再來檢討。 孔委員文吉: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並不只限於部本部,所以你們的一級下屬單位、二級下屬單位都要適用這個法規。舉例來說,公路總局、鐵路局的司機、技工、工友有沒有達到進用原住民的規定? 王次長國材:這部分我們再來檢視一下。 孔委員文吉:好,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昌質詢。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大家都非常關心華航工會以及站在第一線的空服員和修護工會會員,他們遭遇到不當的勞動行為,面臨了困境。今天委員會中,第4個臨時提案通過了。這幾天發生的事情,今天早上有很多委員都問過了,根據媒體報導,兩名抗議幹部傳說要被解聘,勞動部盼華航「善解」爭議。請問王司長,華航這樣的作為是不是不當勞動行為? 主席:請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王司長答復。 王司長厚偉:主席、各位委員。如果這兩位是因為從事工會的活動或是參與工會的爭議行為,因為這樣的動機而遭受這樣的處分,那會列為工會法第三十五條所稱的不當行為。 黃委員國昌:所以是不當勞動行為嗎? 王司長厚偉:不當行為的認定需要一段…… 黃委員國昌:我知道,接下來要走裁決程序,這也是我馬上要問的問題。未來再出現類似爭議時,我希望勞動部的態度能夠硬一點,站在勞工的立場幫勞工講話。什麼叫做「善解爭議」?涉及到不當勞動行為就是不當勞動行為。如果是不當勞動行為,按照現行法制,華航應該受到什麼處罰? 王司長厚偉:按照工會法的規定,是罰3萬到15萬。 黃委員國昌:罰3萬到15萬,你覺得有嚇阻力嗎? 王司長厚偉:我們還有救濟命令,可以要求他們改善,恢復工會幹部的職務,…… 黃委員國昌:這些我都知道,但是前面有一長串的程序,你都沒有跟大家講。第一個是出現不當勞動行為的時候,按照工會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要處罰還要先經過勞資爭議的裁決程序。請問勞資爭議的裁決程序是由當事人發動還是主管機關發動? 王司長厚偉:當事人,包括工會或他本人都可以。 黃委員國昌:所以這些已經遭到不當勞動行為打壓的人還要想辦法先去裁決委員會討公道,請問現在裁決委員會針對不當勞動行為申請裁決的勝訴率是多少? 王司長厚偉:現在行政救濟的勝率非常高,有七成到八成。 黃委員國昌:我們會後慢慢再來核對數字。假設走完了程序,而且成功的話,被認定違反不當勞動行為的處罰效果是什麼? 王司長厚偉:先把構成不當勞動行為處罰…… 黃委員國昌:處罰3萬到15萬嘛!你覺得這有嚇阻效力嗎? 王司長厚偉:我了解委員的意思,這個地方要加大…… 黃委員國昌:今天華航敢大剌剌地做這件事情,就很清楚地告訴你們,我不怕你,3萬到15萬的罰款跟剝削辛苦勞工的勞動力比起來算什麼!簡直是九牛一毛。而且還要經過那些程序,先到裁決委員會,這種不當勞動行為的裁罰機制真的有實效性嗎?針對不當勞動行為實際裁罰效果的制止力在法律面上是否有修正必要,勞動部可否提出評估報告,讓立法院強化不當勞動行為的處罰,以後才不會有資方還敢做這種事情,勞動部可不可以承諾? 王司長厚偉:我們今年已把裁決機制的修正列為很重要的工作。 黃委員國昌:條文提出來了沒有? 王司長厚偉:我們有初步的條文,特別是針對剛才委員在意的…… 黃委員國昌: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來? 王司長厚偉:我們可不可以在一個月內把條文先給委員看一下? 黃委員國昌:王司長應該很清楚,從你們一開始制訂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機制,我就很支持你們,那時我還是學者。這會期我針對強化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機制已經提出版本,我希望勞動部從實際面、從保障勞工權益的角度,趕快把完善化裁決機制和不當勞動行為處罰的條文提出來,好不好? 王司長厚偉:好。 黃委員國昌:下一個問題是,監察院之前針對ETC的監察報告,我相信次長應該很清楚,現在裁罰了5億多元,罰款繳納的情況如何?次長如果不知道,有哪一個單位可以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答復。 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是不是容許我們會後提供資料給你,有關違約裁罰部分,我們請高公局提供資料。 黃委員國昌:這個問題大家都很關心,財團財大氣粗,這麼多違規事項,被罰了5億多元,他不爽繳就不用繳!現在大家批判的,就是前收費員砲轟高公局包庇,當然,我知道你們可能有很多委屈,實際上也並沒有包庇,但是有沒有包庇就展現在你們具體作為上,你現在沒辦法回答沒有關係,我今天質詢這件事就是要讓你們知道,非常多人關心這件事,這個社會的公平正義、國家公權力的執行,不可以讓財團這樣胡搞瞎搞。第二個部分,舊政府認為國道收費員的訴求不合理,在2015年發布了一個新聞稿,現在交通部對這件事情的態度是什麼?是認為這些國道收費員全部都在無理取鬧?還是他們真的受到委屈,被犧牲的權益應該予以填補? 王次長國材:目前新政府上台,已經以更坦蕩的態度跟他們座談,包括勞動…… 黃委員國昌:最近一次會談是什麼時候? 王次長國材:我自己參加過兩次,應該5月、6月都有在談,這些收費員的主要訴求是,雖然他們離開時都有拿到資遣費,但是整個退休…… 黃委員國昌:我知道,主要是年資的計算問題。 王次長國材:對!所以我們現在想到一個方式,就是他們原來是按照高公局的合約在走,現在唯一的就是輔導就業這一塊,是不是遠通電收做不到?如果做不到,或許我們可以從救濟的角度來處理這個問題。 黃委員國昌:我的發言時間到了。我要讓次長知道,我對新政府有很強烈的期許,過去政府給人家的印象,就是對財團軟趴趴,對勞工硬梆梆,希望可以扭轉這樣的形象。 王次長國材:OK。 黃委員國昌:該去跟違規財團追討的罰鍰,就請你們確實追討,不要刻意放水。第二點,就勞工權益保障部分,希望貴部能夠展現最大的善意與誠意,妥為處理。謝謝次長。 王次長國材: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黃委員。次長,剛才黃委員提到遠通的罰款,交通部要去追啊! 王次長國材:(在席位上)有,都有去追。 主席:追不到嗎?追不到就移送法院嘛!對老百姓這樣,對大財團也要這樣,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嘛!是不是?你們要依法行政。 王次長國材:(在席位上)交通部就是依法這樣做。 主席:請廖委員國棟質詢。 廖委員國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次長,桃園機場屬於易淹水地區,你知道嗎? 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 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過去桃園埔心溪沿線,都屬於易淹水地區。 廖委員國棟:桃機公司知不知道你們是處在易淹水地區? 主席:請桃機公司蕭總經理答復。 蕭總經理登科:主席、各位委員。了解。 廖委員國棟:你們都知道? 蕭總經理登科:是。 廖委員國棟:都知道,那就要檢討囉!次長,你看這張內政部提供的圖片,這裡就是易淹水地區,這不是假的,是真的,但你們明明都知道它是易淹水地區,在相關作為上,有沒有設置中控室監控?桃機有沒有? 蕭總經理登科:有,我們都有監控的設備。 廖委員國棟:現在覆蓋率多少? 蕭總經理登科:所有的排水系統都有。 廖委員國棟:整個機場面積,你可以監控多少比率的區域?還是全面監控,達到百分之百? 蕭總經理登科:我們是有一些定點監控,像排水系統,還有…… 廖委員國棟:你不知道啦!我告訴你,76%啦!這是我從你們那裡取得的資料。你們現在有幾支監控器?你也不知道?我告訴你,2,000支!你們明明有這些設備,但是當天中控系統到底有沒有監測到水已經快要溢出來了?你們都不知道?那監控是在幹什麼?你們有專門負責監控的單位嗎? 蕭總經理登科:有,營運安全中心。 廖委員國棟:他們都在睡覺?水滿出來都不曉得,那這個監控是在幹什麼!即使覆蓋率沒有達到百分之百,至少也將近80%,應該看得到水要滿出來啊!耶!拜託!水怎麼漫到機場大廳呢?成何體統啊!次長! 王次長國材:跟委員報告,他們事實上有監測出來,只是臨時應變不足,譬如調抽水車和抽水機的經驗不足,還有,工程會的調查報告也提到,地下室的防水閘門沒有開,大概是類似這樣的問題,所以他們應該是有監測到淹水狀況,只是處理上有些瑕疵。 廖委員國棟:我認為你們的監控系統都在睡覺,沒有發揮功能。我再給你看這張圖片,真的是要吐血。6月2日出事,結果你們6月3日的LINE群組中,居然有人發出這樣的訊息:由於我有高血壓的富貴病,所以明天沒辦法去享「熱」,只好請假在家吹冷氣,對不起大家!你們的員工就是這樣的員工,難怪76%的覆蓋率,還居然看不到水要冒出來了!都在睡覺嘛!你要不要查?我不管了,我已經告訴你這個訊息,你回去看看你們的LINE,太離譜了! 蕭總經理登科:有關同仁的工作態度及向心力,我們會檢討,也會來查。 廖委員國棟:這簡直在搞內部鬥爭嘛!好,接下來我要問的是,既然是易淹水地區,有沒有淹水的應變計畫?你們有沒有辦過相關演練? 蕭總經理登科:防汛的演練有。 廖委員國棟:都有在做嗎? 蕭總經理登科:有,有在做。 廖委員國棟:如果都有做,照理講,不應該發生這樣的事啊!不要一個小小事件,搞得好像在鬥爭一樣。 另外,我要延續剛剛黃委員的問題。前幾天有個抗議事件,就是華航員工表達了一些意見,總經理知不知道他們的主要訴求是什麼? 主席:請中華航空公司張總經理答復。 張總經理有恆: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講哪一方面的事? 廖委員國棟:5月31日凌晨4點,華航空服員苦戰12小時,有沒有人知道? 張總經理有恆:是遊行的事,了解。 廖委員國棟:空服員的主要訴求,沒有人告訴你嗎? 張總經理有恆:有,有,剛剛一下子反應不過來。 廖委員國棟:我剛剛不是說要繼續談勞工權益的事! 張總經理有恆:是。 廖委員國棟:現在他們最大的困境是休息時間不夠,你們限定10個小時,是不是?譬如6點落地松山,把旅客送完後,回家洗澡、睡覺,10個小時以後可能馬上又要接班。你們空服員的工作現在是這樣安排的喔? 張總經理有恆:我請空服處的同仁來說明。 廖委員國棟:好。 主席:請中華航空公司空服處唐副總經理答復。 唐副總經理慧明:主席、各位委員。其實空服員的休息時間完全是根據他飛行的狀況,就是他飛行多少時間,就有多少時間的休息,如果少於8個小時,我們基本上會讓他休10個小時;12小時的話,我們會讓他休12個小時;超過12個小時,我們會讓他休24小時。而且剛剛講的時數是最少的,所以基本上不會讓他們產生疲勞的情況。 廖委員國棟:這個狀況到底怎麼樣,那天空服員已經表達得非常清楚,你們應該都知道。這要改善啦!總經理。 張總經理有恆:他們講的是比較極端的例子,我們後來經過檢討,也有跟組員溝通…… 廖委員國棟:他們下來不要洗澡嗎?要洗澡。如果有孩子的話,不用餵一下母奶、安慰一下孩子,先讓孩子睡覺,再換自己睡覺嗎?這樣他能睡足8個小時嗎?8個小時都不到又要上班了啊!對不對? 張總經理有恆:對。 廖委員國棟:另外,我聽他們控訴說你們對請假的管理非常嚴格,請假還要到公司的電腦室去辦理,是這樣嗎?空服員請假的規定這麼嚴格嗎? 唐副總經理慧明:空服員的工作其實是在服務航班,航班的準時率是非常重要的,實際上我們也有給他們一個折衝的時間來辦請假,或者是打電話過來,並不需要他自己…… 廖委員國棟:如果我今天身體突然出了狀況,告訴你我現在在醫院,或是我今天可能生理期,突然痛了,按照你們現在的規定,一定要到公司電腦辦理請假手續。 唐副總經理慧明:他其實可以打電話過來請假,事後再補資料就可以了。 廖委員國棟:可以用電話嗎? 唐副總經理慧明:是的。 廖委員國棟:他們說你們要求一定要到公司的電腦去請假。 唐副總經理慧明:公司的電腦其實是一個遠端的電腦,基本上他在家裡面就可以處理。 廖委員國棟:不行!他們說你們的規定是一定要到公司的電腦請假! 主席:廖委員,你沒講完的我來幫你講。 廖委員國棟:好,謝謝主席。 主席:請林委員靜儀質詢。 林委員靜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大家對中華航空公司的問題有很多討論,本席也有一些問題要請教張總經理。我早上來的時候有拿到你們發的勞動權益對照資料,不過根據我們整理的資料,從2011年到現在,你們公司的勞資糾紛真的特別多。 我先問一個可能今天比較少人問到,但是我一直覺得和女性權益有關的問題,就是去年你們換了那個鞋子的爭議,甚至你們換制服的時候,那位設計師說空服員制服的目的是什麼?他是怎麼說的? 主席:請中華航空公司張總經理答復。 張總經理有恆: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那時還沒到任,是不是可以請…… 林委員靜儀:我告訴你好了!他說,空服員制服的目的是引人遐想。所以我真的要提醒,你們給空服員做制服的精神是要讓在這邊工作的女性都被認為自己就是要來讓人家遐想的!請問總經理,如果你是這個空服員,你會覺得很高興還是不舒服? 基本上,如果是在比較進步的國家,講出這種你做這個工作就是要給別人遐想的話,就是很嚴重的性別歧視,尤其這種事情幾乎只發生在女性身上。後來真的有太多空姐出來講這件事情,包括穿那個鞋子上一天班腳就破皮,根據我看到的資料,秀出來的每一雙空姐的腳真的統統都是拇指外翻,也就是說,我們大概知道這些空姐年紀大一點點之後,腳全部都要去開刀的啦!這是嚴重的職業傷害喔!他們從來沒有跟你們…… 張總經理有恆:我們現在已經開始改善。 林委員靜儀:我看到資料說你們要改善,請問什麼時候會改善? 張總經理有恆:有,已經開始了。 林委員靜儀:現在已經改了嗎?你們新款的鞋子出來了嗎? 張總經理有恆:對。 林委員靜儀:其實我不是只要盯這個,而是要提醒總經理,當然,根據你們提供的資料,好像華航某些福利還不錯,可是這裡面有個非常大的問題,就是不跟第一線的服務人員溝通,包含我現在看到你們那個第八十四條之一。我必須講,現在我們在推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你們把第八十四條之一的爭議搞成這樣,我們都很怕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也會跟你們一樣造成勞資糾紛。不論是現在包含空服員的第八十四條之一簽約的修訂所造成的爭議,或者是今天也有很多委員質詢到的,修護工因為參加那天的抗爭,所以你們開了人評會,對不對? 張總經理有恆:還沒有。 林委員靜儀:還沒有開嗎? 張總經理有恆:現在只是內部評估,還沒有到總公司人評會,也還沒有解僱,那兩位員工都還在…… 林委員靜儀:那為什麼會傳出要解僱他們的消息?這是一種恐嚇的方式嗎? 張總經理有恆:大概是因為有幕僚建議要對他們做一些適當的處置。 林委員靜儀:我要提醒你,這個幕僚會害你啦!雖然之前華航利用工會法第九條取消了修護工會的登記,可是他們現在還是登記為籌備會,所以依工會法第三十五條,你們要非常小心,用這個動作去打壓這兩位員工事實上是嚴重違法的。你那個幕僚你要小心一點啦! 張總經理有恆:是,瞭解。 林委員靜儀:接下來本席還有一件事情要提醒你。去年5月華航機師罷工的案子其實有要求桃園市勞動局潘局長強制仲裁,但是潘局長和鄭文燦市長都提出一項非常重要的思考,就是這樣的勞資爭議要基於善意對等協商,才能解決主張不一致的問題。1989年遠東化纖罷工,新竹縣政府強制仲裁之後,警察介入,整個非常可怕地操作。我相信到了新政府,已經走到真正的民主時代,不會再發生這麼嚴重的事情,但我還是要請總經理好好地在勞資之間進行協商,不要再去請勞動部或交通部做強制仲裁,可不可以答應我? 張總經理有恆:好。 林委員靜儀:我相信過去有很多是溝通不良的問題,既然新政府說要溝通、溝通、再溝通,所以有的時候第一次溝通沒有溝通好,蔡總統有講嘛,第二次人家就會比較大聲,第三次會拍桌子,所以我們在人家拍桌子之前就好好溝通,可不可以? 張總經理有恆: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林委員靜儀:謝謝總經理。 接下來本席要提醒鐵路局周局長一件事情,請問周局長知道你們在臺中市犯了一個文資法的案子嗎? 主席:請交通部臺鐵局周局長答復。 周局長永暉:主席、各位委員。對,我們企劃處有在跟文化局協商。 林委員靜儀:這個案子我們查起來,帳會算在你們頭上喔!1月12日臺中市政府將新民街8號和10號倉庫公告為市定古蹟,1月13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中工務段發文給地上物所有權人要他拆,4月12日是拆除期限,所以這個所有權人嚇得要死,就乖乖拆掉了,變成像照片所呈現的一個洞。那一整排都是市定古蹟喔,你們叫人家把中間的部分拆得乾乾淨淨!我們查到現在,這個案子以文資法來說,違反文資法的是貴部門,當然,就市定古蹟的保護單位而言,市政府也有一些權限,不過如果以文資法來講,違反文資法的是鐵路局。 周局長永暉:謝謝委員的指教,這個部分我已經責請我們的企劃處和工務處處理,因為管養的單位不同,所以我們會再跟臺中市政府保持密切的聯繫。 林委員靜儀:臺鐵的鐵道文化園區是我們很重視的一個案子,…… 周局長永暉:是的,我們也很重視。 林委員靜儀:這個動作令我們擔心的就是,這個地方有非常多很棒的鐵道文資,不知道臺鐵如何看待這個文資?我知道你們已經在那邊做了一個BOT公告,所以我要提醒局長,這塊鐵道園區的地現在是公有地,也就是國家的地,對不對? 周局長永暉:對,那邊因為涉及臺中鐵路高架化,所以有一個整體的都市計畫變更,我們也在跟內政部做密切的協商,有些會保留下來做…… 林委員靜儀:我覺得你們拆了那一塊就反映出你們地方承辦人員對文資的態度,一公告完,第二天馬上叫人家拆掉,而且是違法的!我剛剛為什麼提醒你那是國家的土地?因為BOT之後那邊有的時候會蓋成商場。我們臺灣很特別,蓋棒球場會變商場,蓋什麼都會變商場。不要忘記,人民對國家的土地應該享有足夠的公共參與權。 周局長永暉:是啊! 林委員靜儀:也就是說,這個地方希望你們評估的時候能考慮兩件事情,第一,因為空污的關係,請把綠地的比例考慮進去。 周局長永暉:都會有。 林委員靜儀:第二,這個地方到後來公共空間的比率有沒有達到60%以上?因為BOT的廠商會把它變成商場,請問商場是公共空間還是私人空間? 周局長永暉:這個不能這樣回答,因為這涉及整塊區域的…… 林委員靜儀:是啊,我知道,但是我覺得至少這塊地現在是國家的土地,…… 周局長永暉:當然,臺鐵的任何一塊土地都是國家的土地。 林委員靜儀:我們同意它未來可以有很多的設計和變更,但是你們在態度上和精神上不應該忘記,這是人民的土地,所以它應該要有大量的公共空間和綠化的部分;它明明有非常好的文資條件,不要搞到後來統統變成商場! 周局長永暉:不會啦! 林委員靜儀:這個部分我們會繼續追下去,好不好?拜託你。謝謝。 周局長永暉:好,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徐委員國勇、蔡委員適應、林委員德福、賴委員士葆、曾委員銘宗、盧委員秀燕、江委員啟臣、黃委員昭順、陳賴委員素美、徐委員榛蔚、馬委員文君、陳委員明文、陳委員亭妃、王委員惠美、洪委員慈庸、余委員宛如、Kolas Yotaka委員、蔣委員乃辛、劉委員世芳、周委員春米、周陳委員秀霞、呂委員玉玲、羅委員明才、蔡委員易餘、高委員金素梅及吳委員志揚均不在場。 現在輪到本席質詢,請邱委員志偉暫代主席。 主席(邱委員志偉代):請陳委員雪生質詢。 陳委員雪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剛才發現次長吃飯只吃了一塊焢肉就沒吃了,所以讓你休息好了,我來請教民航局副局長。 早上非常謝謝你,尤其次長親自在調度馬祖的飛機,因為大約有四百多個觀光客滯留在馬祖,現場一片混亂。次長有跟國防部協調,可是國防部的人員都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開會,所以官都在這邊,兵在底下,他們說不能載觀光客,只能載馬祖本籍者的。我在這邊要請次長和副局長注意一個觀念:一架C-130軍機支援馬祖的時候,如果只載馬祖的老百姓回來,那剩下的觀光客會不會打架?一定會嘛!所以我覺得你們要跟國防部講,既然馬祖地區向交通部提出申請,而且交通部的單子出去了,所有責任就是交通部的,載什麼客人跟他沒有關係,國防部負責的只是運輸任務。後來我到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去問的時候,幾位次長都在那邊,他們根本不知道這件事耶!所以底下的中校、少校就把這件事情決定了,我覺得不好吧!我有打電話到行政院林全院長那裡喔,院長沒有空,應該有請秘書長指示下來了。所以,這樣的事情、這樣的行政程序,拜託民航局和交通部注意一下。 另外,松山航空站不屬於機場公司,請問它是誰在管理?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何副局長答復。 何副局長淑萍:主席、各位委員。是民航局。 陳委員雪生:民航局旁邊不是有個吸菸的地方嗎?既然有吸菸的地方,就尊重一下這些吸菸鬼,把它弄好一點,好不好? 何副局長淑萍:好,這個部分…… 陳委員雪生:那個地方下雨時會被淋到耶!我常常到那邊,有時候是去看一看吸菸的人的動作、姿勢,我沒有去吸菸喔!我有去看,發現那裡下雨時會被淋到。雖然是消防通道,讓他們有個遮雨的地方嘛!人性化管理一下,好不好? 何副局長淑萍:是的。 陳委員雪生:請你回去跟局長講。 接下來,針對華航最近發生的事情,上禮拜董事長送資料來,我有看一下。發生這樣的事,我也很遺憾,當然,我也不願意員工上街頭抗議,會吵的人就有糖吃,這樣也不好,但是我覺得你們華航的管理階層要注意一下,為什麼下面這些人會上街頭?你們要好好想一想。 我可以告訴你一件事,中華電信蔡董事長也在這邊,之前中華電信的員工也是要上街頭喔!蔡董找總經理、副總經理去溝通,你知道溝通到什麼時候嗎?溝通到凌晨2點耶!我為什麼知道這件事呢?因為這些員工也找我,我也陪他們到凌晨2、3點。本來他們早上就要上街頭,可是最後沒有上街頭,我也協助中華電信,告訴這些同仁不要鬧得太凶、差不多就好。像你們華航的事情,其中有一項是員工原來在台北報到,現在改成桃園,這是因為你們搬家了嘛!對不對? 主席:請中華航空公司張總經理答復。 張總經理有恆:主席、各位委員。對,總部搬家了。 陳委員雪生:車程是30分鐘? 張總經理有恆:50分鐘。 陳委員雪生:那你們就把50分鐘算給他們嘛!他們又沒有說不來上班。 張總經理有恆:我們有還給他們啦! 陳委員雪生:給他們一點加班費就好了啊! 張總經理有恆:對。 陳委員雪生:就給他們一點加班費嘛!給點加班費,問題不就解決了嗎? 張總經理有恆:對,有還給他們了。 陳委員雪生:至於他們穿什麼鞋子、什麼衣服,現在那麼多航空公司,我看起來你們的制服最難看。你去問空服員,他們說公司規定就是這樣,那什麼玩意兒我也搞不懂。 張總經理有恆:不過我們那個有得過世界服裝的大獎。 陳委員雪生:你去問所有的客人,實在是不怎麼樣嘛! 張總經理有恆:我想是見仁見智。 陳委員雪生:審美觀點是有不一樣之處,外國人總認為醜的女人最漂亮,尤其是奇形怪狀的,比如鼻子歪了或沒有耳朵的,他們就喜歡這種女人。我認為你們可以去溝通一下,從以前我就認識你,你也非常努力及認真。 張總經理有恆:謝謝委員。 陳委員雪生:但我就是不懂為什麼會搞成這樣呢? 張總經理有恆:我們會加強溝通。 陳委員雪生:跟他們多溝通,不然跑到街頭抗議的畫面多難看啊!你要去請教一下蔡董事長,他很有經驗,也處理得非常好,事情都擺平了。你不回去那邊,難道只讓董事長一個人去處理嗎? 張總經理有恆:重要幹部都來這裡。 陳委員雪生:只有次要幹部在現場嗎?不過透過這樣的質詢,華航員工看到也知道立法院有重視他們的權益,他們的怒火就會澆熄一點。本席奉勸華航的同仁,你們應該坐下來跟管理階層好好談,不過管理階層也不要學共產思想的專制,心態當然要改善一下。 張總經理有恆:好。 陳委員雪生:每年金門酒廠都會賺到一百多億,他們走路跟馬祖人都不一樣,我們很窮,酒都賣不出去。董事長對我們很好,你們跟中國郵政簽約要去賣酒,由於金門有很多條件,你們就慢慢往馬祖這邊來買。我們的酒是最好的,金門陳高一瓶賣到2,800元,我們才賣六百多,可是酒質是一樣的,請各位評評理,你們要喝金門還是馬祖的陳高呢?當然是喝馬祖陳高,而且還可以向本席訂購,我願意提供這項服務。現在你們有沒有在談呢? 主席:請中華郵政公司陳總經理答復。 陳總經理憲:主席、各位委員。金門還是馬祖的? 陳委員雪生:馬祖的啦! 陳總經理憲:馬祖的已經要上架了,國內先上架。 陳委員雪生:我拜託次長要好好鼓勵董事長及總經理,如果換來換去,讓酒賣不出去,我會找你算帳,回去後也請跟部長報告,他們真的是在幫我們賣酒,透過中國郵政的網購,那會不得了啊!將來交通部也可以少補助一點,如果馬祖發了,跟金門一樣財大氣粗的話,我們就不會天天向你們要錢了。 陳總經理憲:委員交辦的事項,我們會去…… 陳委員雪生:本席拜託你們跟馬祖酒廠好好再聯絡一下,他們會看我的面子,算你們便宜一點。 陳總經理憲:沒問題,謝謝。 陳委員雪生:謝謝。 主席(陳委員雪生):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李委員鴻鈞及徐委員永明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質詢,時間為6分鐘。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認為華航不要唯利是圖,公司最重要的資產就是人,包括空服員、機師及維修人員等,你們要做任何事情之前,都應該與員工充分溝通。剛才有很多委員質詢提到,你們連鞋子都管不好,那要怎麼去管飛機及飛安。服裝得大獎不是問題,但是應該是要讓員工穿起來是舒適及安全的,你強調的卻是敏感或引人遐思,怎麼會有這種邏輯呢?你們一定要以員工的需求為本,當然可以兼顧美感就會更好。你們誇大其詞說得到什麼國際設計大獎,可是連鞋子都管不好,那又要如何去管理飛機及飛安呢? 這幾年以來,華航飛安有明顯提升,可是管理問題也層出不窮,比如兩年前本席與蔡委員其昌還到貴公司門口去聲援年終獎金的問題。你們應該好好去保護及照顧員工這項資產,而不是去剝削他們,這次有那麼多的抗爭,你有親自到現場嗎? 主席:請中華航空公司張總經理答復。 張總經理有恆:主席、各位委員。有,我在現場坐鎮。 邱委員志偉:你有去慰問苦戰12小時的員工嗎? 張總經理有恆:在我們公司樓下。 邱委員志偉:勞資和諧很重要,而鞋子的舒適也很重要,如果勞資不和諧或鞋子不合穿,當然就會影響到他們的工作士氣,進而也會影響到服務品質,甚至是飛行安全,你們不能忽略這些小細節。如果無法處理勞資問題,請你們去請教中華電信蔡力行董事長,我建請蔡董事長到你們公司上課,看看他是如何處理勞資問題。 張總經理有恆:謝謝委員指教。 邱委員志偉:他們公司會比你們小嗎?問題會比你們簡單嗎?他們的公司比你們大,員工比你們多,複雜度也比你們高,可是你們是三天兩頭一直在發生勞資問題。我與主席都贊同請蔡力行董事長去幫你們上上課,看看該如何處理勞資問題。 主席:我們兩位委員都希望你們邀請蔡董事長去上課。 邱委員志偉:對任何問題都要反省及檢討,比如為什麼長榮就沒有出現這樣的問題。我遇到長榮的一位高層,他說這個問題絕對不可能在長榮發生。 張總經理有恆:因為長榮沒有工會。 邱委員志偉:不是這個問題,你不要閃爍其辭。 張總經理有恆:完全沒有工會。 邱委員志偉:你不要耍嘴皮子! 張總經理有恆:抱歉。 邱委員志偉:其次,有關暑假希臘包機開航的問題,大家都引領期盼利用包機,那就可以不用再轉機,你們已經賣了好幾個月,結果卻說希臘不給你們落地權,怎麼會出現這種烏龍狀況,有沒有人要為這件事情負責?如果我是總經理,我馬上就引咎辭職。如果是你的話,這是不是醜聞,航空公司怎麼會出現這種問題呢?連落地權都沒有確保前,就開始販賣這種產品,這會影響你們公司的商譽及消費者的權益,何況你們是代表中華民國啊!這已經變成國際笑話了,有沒有人負責呢?最起碼你要自行處分嘛! 張總經理有恆:是。 邱委員志偉:有嗎?報紙報兩天就過去了,你們賠償就算了嗎?難怪本席會說你們連鞋子都處理不好,還要如何去管理公司啊!本席認為華航經營者的心態太過高傲,航空業每天都在空中,你們無法腳踏實地去瞭解基層員工的需求及心聲,這就是你們最大的問題。今天你們的高階主管都在座,我希望你們要從心態改變做起,常常跟員工及工會在一起,也多請教中華電信的蔡董事長。 王次長是本席的老同事,您最瞭解高雄市的交通需求,我舉幾項,比如台19線是因拓寬或其他問題,到現在都還沒有辦法完成呢?這已經引起上地方的反彈,也影響到行車的安全,A1車禍已經發生好幾件。現在問題在於公路總局應該去跟高雄市政府水利局協調,看看箱涵要怎麼設計,本席請王次長責成公路總局,在一個星期內邀集高雄市政府召開協調會,儘速將台19線拓寬完成,因為土地徵收都沒有問題,而且預算也編列了。 主席:請交通部王次長答復。 王次長國材: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是安全問題,我想應該是責無旁貸,也要趕快去做。 邱委員志偉:最近發生好幾起A1事件,請公路總局在一星期內出面邀集市政府進行協調。 王次長國材:會先討論。 邱委員志偉:觀光局在岡山有岡山之眼的天空步道,本席謝謝觀光局在預算上的大力支援。岡山之眼很漂亮,可是如果沒有岡山之腳,即往小岡山山上的聯外道路太小,首先就是安全上的問題,其次為便利性不足,所以從大莊路、水庫路到菜寮路,市長都非常重視。次長對此問題也責無旁貸,應該想辦法去解決預算或土地的問題,請次長在一個月內召集相關會議,迅速將岡山之腳拓寬。如果沒有拓寬,腳就會麻掉,當然就無法到岡山之眼去看那麼好的景點。 王次長國材:公路總局及高雄市政府會儘快聯繫一下。 邱委員志偉:一個月內召開會議進行協商,並提出解決方案,包括預算要怎麼分配。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林司長答復。 林司長繼國:主席、各位委員。高雄市是直轄市…… 邱委員志偉:我知道,王次長要出面請司長在一個月內召開相關會議,看要如何解決這些問題。 王次長國材:好。 邱委員志偉:台1線路竹段跟未來高雄捷運路竹延伸線有沒有相關性或重疊性?該線前後兩端都已拓寬,只有中間的路竹段還沒有拓寬,這也變成了瓶頸。台1線路竹段是否要拓寬與未來高雄捷運延伸至路竹有沒有重疊性? 林司長繼國:台1線的拓寬應該是脫鉤及分別處理。 邱委員志偉:路線沒有重疊嗎? 林司長繼國:原來的路線有平行,但是可行性…… 邱委員志偉:假如核定路竹延伸線要做且經過台1線的話,如果沒有拓寬那要如何容納站體呢? 林司長繼國:如果牽涉到公路衝突的部分…… 邱委員志偉:現在正在辦地方說明會,地方民意有堅決反對的,也有堅決贊成的,本席請公路總局能儘量取得地方民眾的共識,假使有高度共識,該做的還是要做。如果意見還是非常分歧,我認為就要多做溝通。 林司長繼國:當然要先與當地民眾取得共識。 邱委員志偉:謝謝。 主席:謝謝邱委員志偉。 請次長去試買一下福州的班機,買20天的是6,000元,買後天的是17,000元,中間有高達11,000元的差價,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距呢?由於航空公司不會賣你票,所以要向旅行社買,難道旅行社的操作空間有那麼大嗎?我在過去幾年的質詢是講官商勾結,但可能也不像,而且媒體都沒有聲音,這是很奇怪的事情。本席請次長去查一下,今天就不用答復了。 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 洪委員慈庸、徐委員榛蔚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洪委員慈庸書面質詢: 本席就2016年6月15日交通委員會針對「交通部所屬事業勞工權益之保障」請交通部及勞動部備質詢一事,提出部分意見如下: 1.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調查的「行政院及所屬各主管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統計表」1,本席發現到2015年3月31日為止,交通部的派遣人數為307人,確實相較其他行政單位稍少一些;但是因為該統計表上並未詳細載明這307人分別是派遣在哪些交通部所屬機關下工作,所以本席希望交通部能對此於兩週內提出相關資料,並就這307人的工作概況(工作環境、平均工時、加班情況、休假情形、薪資福利等勞動條件)如實說明。 2.再者,有些原本係屬交通部的事業公司已從公營轉民營,或者本來就是民營但政府有投資的,雖然目前並非是交通部下的國營事業,畢竟還是有官股的成分存在,為避免政府部門有帶頭「假派遣真僱用」的狀況,所以本席想進一步請交通部說明有關中華電信、台灣高鐵公司等官股投資之公司其內部目前運用派遣人力的情形。 3.最後,本席從行政院的統計資料發現2,最近一季行政機關勞務承攬派駐人力的部分,交通部的勞務承攬派駐人數竟是所有行政機關裡面最高,並且高達9,146人!本席嚴重擔憂這派駐交通部的9千多人,實際上都在交通部做原本公務人員應做的工作或者幫公務人員工作,但是其工時、薪資、福利卻沒有受到相當於公務人員職務的保障!所以本席希望交通部於一個月內盡速說明這些派駐人員的工作內容、薪資福利、平均工時、加班情況、休假情形等工作概況之資訊,並向本席確切說明交通部目前以及未來是如何避免「假派駐真僱用」此一情事發生之對策! 1 本數據係按行政院統計截至104年3月31日止各機關實際運用派遣勞工人數,摘錄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4年「行政院及所屬各主管機關運用派遣勞工人數統計表」。 2 摘錄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度第1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運用勞務承攬派駐人數統計表,http://www.dgpa.gov.tw/public/attachment/653011384338.ods。 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 一、桃機淹水問題 1.部長,現在桃園機場是逢雨必淹、必漏、必跳電了嗎? 2.我們從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NCDR)網站上呈現的水利署的淹水潛勢圖可以清楚看到,桃園機場第一次發生大淹水那天,6月2日,當日雨量達到350mm、450mm、600mm情況下,桃園機場內外的可能淹水深度,很容易可以發現,桃園機場所在地,就是容易淹水的地區。 3.既然知道機場屬於易淹水地區,有沒有監控系統在監測各地段的時雨量?中控室對於6月2日下大雨的當下,有沒有看到水要淹進機場的情況? 4.防水閘門有沒有監控系統監看?(營運安全處中控室誰負責,第一時間有沒有通報?) 5.就本席瞭解,目前桃園機場的監視器有1千多支,監視系統涵蓋率為70多%,目標是要達到95%,所以今年也編列了1.86億元的預算要增加監視器,現在我們一直增加硬體設備,但在提高監視系統涵蓋率後,營運安全處中控室沒有任何作為,淹水問題一樣不會解決吧!?出事後,責任全部推給其他人,這就是桃機! 6.台灣是個多天災的國家,除了地震、颱風之外,現在聖嬰、反聖嬰的氣候異常現象更是常見,桃機事件可以說是非常嚴重的警訊,部長,台灣總共有16個航空站,桃園國際航空站可以說是國內航空站的龍頭,連它都應變不了這樣的災難事件,雖然是因為機場內部排水幹道老舊,加上施作工程的問題,造成無法承受突如其來的豪雨,其他15個航空站,位於花東地區的花蓮和臺東航空站呢?有應變的能力嗎?將如何加強航空站的自救能力? 二、桃機公司內鬥問題 1.再來,我們來看,機場易淹水是事實,從剛才的淹水潛勢圖資就能知道,而這個問題已經存在數十年。請問桃園機場管理單位有沒有沒有完整的淹水應變計畫?有沒有定期演練?本席認為,不斷的淹水、漏水、跳電,機場公司的責任較大,相關督導及負責人員懲處名單何時能出爐?董事長、總經理辭退負起政治責任,但是第一線主管人員的責任昵? 2.這一個不曉得部長在這兩天的新聞有沒有看到,桃園機場的員工爆料,指淹水後桃機某中階主管並非急著幫忙善後,而是忙著向總統府投訴總經理費鴻鈞的應變能力。費總經理也負起政治責任辭職了,本席請教部長,桃機發生這麼嚴重的災情,事發後竟不是幫忙解決問題,而是忙著內部權力鬥爭,這樣的公司經營,難道沒有問題嗎? 3.我們再來看,這是桃機公司中階主管在6月3號發給員工的LINE,「由於我有高血壓的富貴病,所以明天沒辦法去享熱了,只好請假在家吹冷氣了,真是對不起大家!」,部長,第一線的主管心態如此,桃機真的會變好嗎? 三、華航勞工權益問題 1.請問華航代表,空服員請病假、生理假的程序為何,曉得嗎? 2.就本席瞭解,實際狀況是要空服員們上班前一日打電話請假,並透過「公司電腦」進行請假手續。缺一不可。本席想請教,人都已經非常不舒服了,要怎麼樣到公司電腦辦理登入請假? 3.本席認為,把員工當賊一樣的防範,不是一個上市櫃公司應該有的作法,官股占多數的民航公司,對於員工的權利如此漠視,真的讓人感到不可思議。 4.再來,華航代表曉得公司多久能再排班嗎? 舉例來說:清晨六點二十分松山報到的航班,空服員最慢凌晨四點半就要起床梳妝打扮,然後直到傍晚六點十分才能落地(沒有任何延遲的況下),回到家已是晚上八點。 ※落地10小時後可再排班! ※改至桃園報到,起床時間提前為凌晨四點。 5.本席要求: (1)不得要求空服員們簽署《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 (2)台北組員報到機制恢復5/31以前規定,可在松山機場報到,不要桃園機場報到,確實維護空服員權益。(5/31以前台北組員都是在松山機場報到,報到改到桃園空服員上班就必須提早起床30分鐘。) 6.最後,本席想請教,為何官股為主個國籍航空要如此血汗?國籍航空公司目前有:華航、長榮、復興三家,華航公司官股佔了40%,卻不敢給員工更好的福利,難道目的是為了讓其他國籍航空公司也能用最低標準聘僱人員,惡性循環地剝削空服員嗎? 7.當交通部對華航越是不作為,華航越是壓榨勞工,最終是誰得利?政府官員不作為又在圖利誰? 主席:針對本日會議作如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現在休息,6月16日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4時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