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1日(星期一)9時6分至17時5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超明 主席(黃委員昭順代):出席委員10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5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時6分至12時5分 下午2時5分至5時48分 105年11月17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0時33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超明  李俊俋  賴瑞隆  黃昭順  趙天麟  Kolas Yotaka     洪宗熠  徐榛蔚  莊瑞雄  吳琪銘  姚文智  林麗蟬  陳怡潔  陳其邁  楊鎮浯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劉世芳  吳志揚  曾銘宗  陳明文  蔣乃辛  蔡易餘  李彥秀  張麗善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何欣純  周陳秀霞 徐永明  陳亭妃  高金素梅 吳玉琴  鍾孔炤  尤美女  吳思瑤  李麗芬  鄭天財  蕭美琴  鍾佳濱  陳歐珀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鄭運鵬  孔文吉  盧秀燕  呂孫綾  廖國棟  簡東明  顏寬恒  王惠美  邱志偉    委員列席35人 列席官員: 11月16日 內政部部長 葉俊榮 政務次長 花敬群 地政司副司長 施明賜 會計處處長 宋安濫 營建署署長 許文龍 國民住宅組組長 朱慶倫 財務組組長 莊涼玉 企劃組組長 蘇俊榮 管理組組長 劉田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簡任視察 簡信惠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簡任視察 陳雅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副處長 羅天健 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土區域離島發展處專門委員 宋玉珍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簡任視察 王燕琴 社會及家庭署科長 吳宜姍 法務部法制司專門委員 王乃芳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 盧貞秀 國庫署專門委員 張麗惠 國有財產署公用財產組組長 吳雅華 管理處分組科長 蔡菊花 推動促參司研究員 林嘉蓉 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專門委員 李豐彥 政治作戰局軍眷服務處工程參謀官 陳其麟 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共建設處簡任技正 周錫蔚 11月17日 內政部政務次長 花敬群 警政署副署長 周文科 警政委員 吳思陸 保防組副組長 黃藻鐃 保安組科長 侯勝雄 交通組科長 張厚齊 刑事警察局副局長 紀明謀 研究員 余永廉 營建署建築管理組代理科長 王鵬智 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科長 吳佩娟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科長 胡木蘭 法務部法制司主任檢察官 宋文宏 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副處長 林昭倫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 黃維琛 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技正 李昆峰 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 陳文貴 國防部副參謀總長 王信龍 國家安全局第三處副處長 賴蘊誠 交通部民航局簡任技正 趙培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簡任技正兼科長 江文全 林務局保育組科長 許曉華 財政部賦稅署稽核 李毓聰 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科長 曠士杰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視察 林鴻鈞 專員 李立威 主  席:趙召集委員天麟 專門委員:張禮棟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薦任科員 賴映潔    薦任科員 林佩瑩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11月16日 一、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住宅法修正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之一及第二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繼續審查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本院委員鄭寶清等22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繼續審查本院委員吳玉琴等26人擬具「住宅法修正草案」案。 六、繼續審查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繼續審查本院委員姚文智等16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八、繼續審查本院委員李麗芬等24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繼續審查本院委員尤美女等22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繼續審查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0人擬具「住宅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繼續審查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繼續審查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6人擬具「住宅法修正草案」案。 11月17日 (一)繼續審查「保全業法」: 1.行政院函請審議「保全業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2.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4人擬具「保全業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3.本院委員鄭天財等18人擬具「保全業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繼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安全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 11月16日「住宅法」部分: 一、委員尤美女等4人、委員吳玉琴等5人所提修正動議,一併討論。 二、第二條,除增列第四項「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視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等傳承發展需要,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原住民承租之社會住宅。」文字外,餘照委員趙天麟等16人提案通過。 三、第七條,第八條、第二章章名、第十條、第十二條至第十七條、第三章章名、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至第三十七條、第四章章名、第四十條至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八條、第五章章名、第四十九條至第五十二條、第六章章名、第五十七條、第七章章名、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第八章章名、第六十三條至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八條至第七十條,均照行政院及委員趙天麟等16人提案通過。 四、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一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均照委員趙天麟等16人提案通過。 五、第九條,修正如下:「 為協助一定所得及財產以下家庭或個人獲得適居之住宅,主管機關得視財務狀況擬訂計畫,辦理補貼住宅之貸款利息、租金或修繕費用;其補貼種類如下: 一、自建住宅貸款利息。 二、自購住宅貸款利息。 三、承租住宅租金。 四、修繕住宅貸款利息。 五、簡易修繕住宅費用。 申請前項住宅補貼,及其他機關辦理之各項住宅補貼,同一年度僅得擇一辦理。接受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除經行政院專案同意外,不得同時接受二種以上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接受住宅費用補貼者,一定年限內以申請一次為限。 本法中華民國○年○月○日修正施行前,具備第四條第二項身分租用之住宅且租賃期間達一年以上者,其申請第一項第三款之租金補貼不受第三條第一項合法建築物及第十三條基本居住水準之限制。 前項規定,實施年限為三年。同一申請人以申請一次為限。」 六、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三條,均照委員吳玉琴等5人所提修正動議通過。 七、第二十九條,照委員姚文智等16人提案通過。 八、第三十一條,修正如下:「 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囑託地政機關,於建物登記簿標示部其他登記事項欄註記社會住宅。但採第十九條第二項第四款興辦方式者,不在此限。 前項社會住宅興辦人變更其原核定目的之使用時,應將依本法取得之優惠及獎勵金額結算,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並繳交全數結算金額;其有入住者應於安置妥善後,始得由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囑託地政機關塗銷社會住宅之註記。 前項優惠及獎勵金額,於自營運核准日起,至營運終止日止之期間取得者,得不納入計算。 第一項社會住宅興辦人辦理所有權移轉時,應向主管機關申請同意;同時變更原核定目的之使用者,並應依第二項規定辦理。 第二項及前項結算金額,應繳交該主管機關設置之住宅基金;未設置住宅基金者,一律撥充中央主管機關住宅基金。 第二項及第四項結算金額計算方式、計算基準、同意條件、應檢具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九、第三十八條,除將第二項「得」修正為「應」外,餘照委員趙天麟等16人提案通過。 十、第三十九條,除將第一項修正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營造住宅景觀及風貌,得補助或獎勵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或修繕具地方或民族特色或歷史原貌之住宅。」外,餘照親民黨黨團提案第三十三條通過。 十一、第五十三條,照委員陳超明等5人修正動議通過。 十二、第五十四條,除將第一項「……針對租賃相關制度及……」修正為「……針對租賃相關制度……」外,餘照委員姚文智等16人提案通過。 十三、第五十五條,修正為「居住為基本人權,其內涵應參照『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與人權事務委員會所作之相關意見與解釋。」 十四、第五十六條,修正如下:「 任何人不得拒絕或妨礙住宅使用人為下列之行為: 一、從事必要之居住或公共空間無障礙修繕。 二、因協助身心障礙者之需要飼養導盲犬、導聾犬及肢體輔助犬。 三、合法使用住宅之專有部分及非屬約定專用之共用部分空間、設施、設備及相關服務。」 十五、行政院提案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委員吳玉琴等26人提案第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六十條,委員尤美女等22人提案第四十六條之一、第四十七條之一及委員尤美女等4人修正動議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五十七條之一,委員徐榛蔚等3人修正動議第五十三條之一,均不予增列。 十六、條次及條文中之條次,授權議事人員調整。 十七、委員黃昭順對於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四條、第二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等條文,當場聲明不同意;委員徐榛蔚對於第二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九條等條文,當場聲明不同意。 十八、各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並推請趙召集委員天麟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十九、通過附帶決議四項: (一)為有效監督政府8年20萬戶社會住宅之目標,內政部應每季就社會住宅推動進度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並於內政部網站建置社會住宅專區,供全民知悉及查詢。 提案人:陳超明  林麗蟬  黃昭順  陳怡潔 (二)內政部8年20萬戶社會住宅方案第一年規劃先以六都進行試辦,此舉加速城鄉差距擴大,非六都地區青年人口外移更形嚴重。為有效縮小城鄉差距,內政部應主動協助非六都地區縣市興辦青年社會住宅,吸引及鼓勵青年返鄉、遷居。內政部應於住宅法公布施行後二個月內,針對協助非六都地區興辦青年社會住宅之具體規劃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黃昭順  徐榛蔚  林麗蟬 (三)針對土地徵收、市地重劃、都市更新及歷史性違章建築、土地產權或地籍不清之住宅等非正規住居(informal settlement)拆遷,內政部應建立並強化必要性與公益性評估分析,納入開發範圍內聚落住民及人權之調查及影響分析,並依循「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居住權利之規範,建立針對減少拆遷之替代方案、拆遷安置措施等之磋商及救濟程序,落實於都市更新條例、土地徵收條例、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等相關法令之修正。 提案人:Kolas Yotaka     莊瑞雄  姚文智  洪宗熠  李俊俋  賴瑞隆  尤美女 (四)當前低收入戶有自有住宅者大約僅占三成,有七成沒有自有住宅只好租屋,這七成當中,只有2%有申請到租金補貼。剩下的98%可能是不知、不會、或是不能申請,但最主要的理由應該是不能,因為無法以可負擔價格承租合法房屋。以低收入戶的所得,在都會地區通常僅能租用不合法房屋為住所,像頂樓加蓋或地下室等。 社會救助法在九十九年通過的修法,將租金補助辦法主管機關從內政部(未組改前)變成營建署,結果原本只要有租約事實即可申請的租金補助,變成也必須符合合法住宅。光台北市當時就有1500戶低收入戶面臨立即被取消租金補助的困境,所以只好用權宜措施改成已經有補助者繼續補助新申請的適用新規定。 目前社會住宅量體尚未大幅出現,包租代管制度也還沒上路,要低收入戶或其他弱勢者都租到合法房屋有一定困難度。 為了解決弱勢租戶租屋引導其轉向承租合法住宅,符合住宅法第四條所範定之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其承租住宅的租金應該再依據承租戶的所得水準再給予分級。 而其設定優惠租金與一般應收租金所產生之差額,建議應該由興辦單位之主管機關(各級政府住宅單位)吸收,而非由各縣市社會局(處)去補貼差額,以避免排擠社會福利預算。 提案人:莊瑞雄  賴瑞隆  Kolas Yotaka     吳玉琴 二十、以下文字經主席裁示、委員同意均列於審查會說明欄: (一)第二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民間興辦之原住民族社會住宅,其規劃設計應尊重原住民族意願,並應有原住民族充分參與,爰增訂第四項規定。」。 (二)第四條:「依據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修正之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優先入住由政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用以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居住之住宅。」爰配合將現行條文第一項各款所定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修正為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並移列為第二項;另因社會救助法協助對象除低收入戶亦包括『中低收入戶』,該法第十六條之一定明『為照顧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得到適宜之居所及居住環境,各級住宅主管機關得提供下列住宅補貼措施:……』,爰第二項第一款增列中低收入戶;查依社會救助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授權訂定之高雄市街友安置輔導辦法第三條,所稱街友指經常性露宿街頭、公共場所或居無定所者,與遊民定義一致,爰將第二項第十一款修正為街友。考量住宅補貼之實務係由各級主管機關執行,且地方政府迭有建議具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之適用,應納入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單親家庭、重大傷病者等情形;及為解決兩公約、經社文委員會及人權事務委員會特別關切之歷史性違章建築、土地產權或地籍不清之住宅等非正規住居(informal settlement)拆遷安置問題,緩和拆遷戶所面臨之家計經濟與社會網絡衝擊;爰刪除第十二款『中央』二字,授權各級主管機關均得認定經濟與社會弱勢者,以利住宅補貼及社會住宅業務之執行。」。 (三)第十條:「關於第一項明定申請租金補貼者以無自有住宅家庭為限,係因政府住宅補貼資源有限;第一項無自有住宅定義,已於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辦法第二條明定:『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亦有明定得視為無自有住宅之情形之一為:『家庭成員個別持有未滿四十平方公尺之共有住宅且未設籍該處。』」。 (四)第十一條:「為瞭解居住地區住宅行情、民眾承租房屋之負擔能力,爰增訂第三項,中央主管機關於本法本次修正施行後二年內,蒐集相關租金資料或價格,並建立負擔基準及補貼金額計算。增列五、有關第一項居住地區住宅行情蒐集方式,房價部分將以實價登錄上的資料為主。租金部分則以實價登錄及民間租屋網的資料為主。」。 (五)第十九條:「考量第一項第五款方式興辦,得依第八條設立或委託專責法人或機構辦理,惟在該專責法人或機構尚未成立前,囿於主管機關現有人力、資源有限,及善用民間現有資源,爰新增第一項第六款獎勵、輔導或補助租屋服務事業以包租(以業者承租民間住宅並轉租)或代管(由業者媒合承、出租雙方及代為管理)方式辦理,該事業係指本於公益理念,提供租屋市場資訊、媒合服務、專業管理協助及糾紛諮詢等租屋相關服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法人或團體,其認定及獎勵辦法於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此種方式與修正條文第二十九條民間興辦社會住宅承租公有土地或建築物有別,爰與該條無涉;另有關租屋服務事業認定,另依修正條文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由中央機關訂定租屋服務事業認定及獎勵辦法。」。 (六)第二十三條:「為提升社會住宅辦理成效及擴大民間參與能量,爰增訂第一項獎勵租屋服務事業辦理,該事業係指本於公益理念,提供租屋市場資訊、媒合服務、專業管理協助及糾紛諮詢等租屋相關服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法人或團體,其認定及獎勵辦法於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 (七)第三十九條:「為保留歷史原貌的部分,配合增加歷史原貌之文字。」。 (八)第五十三條:「現行條文對於從事住宅興建之公司或商號提供住宅市場資訊之要求缺乏強制力,並存在取得之資訊嚴重滯後的問題,爰於第一項修正增訂時限規定;另現行各地方建築相關產業公會發展情形及規模不同,且商業團體法第十二條第一項亦規定:『……其兼營二業以上商業者,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至少應選擇一業加入該業商業同業公會為會員。』,因此從事住宅興建之起造人未必加入該地方建築相關產業公會。為提升住宅市場資訊之即時性及正確性,故將修正條文第四十九條第二項所定應配合提供之相關統計資訊,於第一項修正為提供予住宅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刪除第三點至第五點」。 11月17日 一、「保全業法」部分: (一)第十條之一,修正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保全人員。但其情形發生於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且已擔任保全人員者,不在此限: 一、未滿二十歲或逾六十五歲。 二、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肅清煙毒條例、麻醉藥品管理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貪污治罪條例、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洗錢防制法之罪,或刑法之妨害性自主罪章、妨害風化罪章、第一百七十三條至一百八十條、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二、第一百八十六條之一、第一百九十條、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百七十一條至第二百七十五條、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及第二百七十八條之罪、妨害自由罪章、竊盜罪章、搶奪強盜及海盜罪章、侵占罪章、詐欺背信及重利罪章、恐嚇及擄人勒贖罪章、贓物罪章之罪,經判決有罪,受刑之宣告。但受緩刑宣告,或其刑經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易服勞役、受罰金宣告執行完畢,或判決無罪確定者,不在此限。 三、因故意犯前款以外之罪,受有期徒刑逾六個月以上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或執行完畢未滿一年。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四、曾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五、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認定為流氓或裁定交付感訓。但經撤銷流氓認定、裁定不付感訓處分確定者,不在此限。 保全業知悉所屬保全人員,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應即予解職。」 (二)各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經黨團協商,並推請趙召集委員天麟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二、「國家安全法」部分:另定期繼續審查。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在此本席要補充說明一下,剛才我已經與趙天麟委員交涉過,其實我對那天所審查的「保全業法」條文作諸多放寬是有意見的,當時因為主席宣布休息,本席出去開記者會,結果回來之後就變成這樣了。我必須補充一下我的意見,我還是要求要送黨團協商。 除上述之外,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其他錯誤或遺漏之處?(無)上次會議議事錄修正通過。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客家委員會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2案。 (一)客家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該會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9案經本院內政委員會決議「以上九案均准予動支70%,其餘繼續凍結,俟客家委員會向本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客家委員會函,為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傳播行銷推展」,凍結委辦費1,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可動支,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二、審查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客家委員會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三、審查客家委員會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4案。 (一)客家委員會函送104年度第2季補助情形公告上網資料,請查照案。 (二)客家委員會函送104年度第3季補助情形,請查照案。 (三)客家委員會函送104年度第4季補助情形,請查照案。 (四)客家委員會函送105年度第2季補助情形,請查照案。 四、審查客家委員會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4案。 (一)客家委員會函送104年度第2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資料,請查照案。 (二)客家委員會函送104年度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明細表,請查照案。 (三)客家委員會函送104年度第4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資料,請查照案。 (四)客家委員會函送105年度第2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資料,請查照案。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報告。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向大院各位委員對本會及所屬業務推動之支持與策勵,表示最大的感謝與敬意。今天應邀就大院審議本會及所屬主管105年度預算所作之決議:9案繼續凍結30%預算計6,360萬元及1案「傳播行銷推展」凍結委辦費1,000萬元,總計10案共凍結7,360萬元提出專案報告。以下謹就各案105年度重要業務執行情形,簡要向委員們報告。 在綜合規劃發展部分,計有「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1案,凍結150萬元;本會已盛大舉辦「2016海外客家社團負責人諮詢會議」,亦遴派團隊積極赴海外參與主流社會的大型活動,並媒合國內及東南亞客庄進行交流合作,大力推動臺灣客家站上國際舞臺,以增加客家的全球能見度。 在客家文化產業發展部分,計有「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客庄智慧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客家文化產業行銷推廣」及「協助營造客家文化及產業生活」等4案,凍結3.360萬元;對此本會全力推動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經營輔導、產業人才培育與青年創業、客庄區域產經整合(六堆及東部)及客家產業群聚跨域創新服務等計畫,並推廣客家美食、拓展虛實通路、參與及舉辦大型展會,以提升客家產業的產值。此外,本會也將客家文化內涵結合新一代科技技術,應用於客庄,以推動智慧觀光及消費服務。當然,對於地方政府的補助,輔導其辦理客家歷史空間保存、修復名人故居、營造客庄特色風貌及輔導客家館舍多元化經營等相關工作,更是努力精進,期能強化客庄整體發展。 在文化教育推展部分,計有「客家文藝發展之推動與輔助」及「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2案,凍結2,400萬元;本會正積極落實總統「打造臺三線浪漫大道」的客家政見,規劃以臺三線為示範亮點,重點推廣客家藝文展演,鼓勵駐點或駐村演出,期能具體展現臺三線的客家人文風情與特色。至於在客家語言教育方面,本會全力營造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推動客語進入公共領域,並鼓勵地方政府共同參與,促進客語普及化、生活化,建構客語友善環境標章,其目標就是要讓客語成為客庄的通行語言。 在傳播行銷推展部分,計有「辦理客家文化資源調查」及「推展及輔導客家傳播媒體業務」2案,凍結1,150萬元;本會正盤點臺三線上客家文化資源,並推廣加值應用,配合客家人文地景,結合數位網站功能,建構線上主題資料庫。此外在客家傳播媒體方面,經本會多次與公視基金會溝通爭取後,獲該基金會正面回應,已提供和協助客家電視資源包含無償撥用空間約12坪,建置HD轉檔中心;無償提供器材、設備、空間、電力、空調、人力等資源,協助代為建置多功能攝影棚,並同意未來客家電視於節目製播如有需求,在資源許可下,將無償提供協助。 在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部分,凍結300萬元;本會仍持續透過研究與典藏資源蒐整,活化學術研究交流,並運用客庄生態場域,推辦文化與環教課程,藉由藝文展演活動及產業展售,呈現客家藝文、產業、文化之輔導成果,同時強化在地連結,串聯客家與多元族群互動,共同推動策略聯盟與跨域合作,以推出主題套裝遊程,吸引人潮,帶動地方發展。 總結上述,本會及所屬主管105年度預算凍結9案部分,前經大院審議准予動支70%,本會隨即依總統的客家政策主張及大院委員的指教,全面檢討並更新施政內涵,據此推展各項業務計畫,希望透過這些創新的作為,促進客家整體發展。 客家施政有其延續性,不可一日而廢,故對於上開9案預算繼續凍結30%,以及「傳播行銷推展」凍結「委辦費」部分,總計7,360萬元,敬請貴委員會同意動支,讓各項業務順利推動。 最後再次感謝委員對本會的愛護與指導,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並請繼續支持本會,承蒙大家,恁仔細,勞力! 有關本會及所屬106年度客家事務施政計畫與預算,承蒙主席及各位委員的指教與支持,本會業務方得以順利推動,在此,謹向主席及各位委員表達由衷的敬意與謝忱。 本會近期施政重點簡陳於后,首先在客語復甦方面,本會新訂「獎勵地方政府推動客家語言及文化整體發展計畫」,將結合地方共同推動客語成為客庄的通行語言;另亦規劃「客語友善環境標章」,不僅希望客語無障礙,還要積極讓人覺得「講客」很自在。此外,為積極復興客語,本會集中資源,全力完備客語沉浸式教學的支援體系,推動客語師資培育、提升客語教學環境品質等基礎扎根工作。 在藝文推展方面,推行有年的「客家桐花祭」和「客庄十二大節慶」將改變以往嘉年華式的活動面貌,而朝著挖掘節慶價值,重塑共同記憶的方向規劃,期能以客家人文精神的重現為活動主軸。另外本會也擬定「客家文學外譯及推廣計畫」,要將臺灣不同世代的客籍作家作品,翻譯並引介至非華文地區,推動客家文學躍登國際文壇。 在客庄再造方面,行政院已核定建置跨部會的「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治理平臺」,期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共同協力臺三線客庄的復興大計,現已展開沿線古道、史蹟、自然景觀、文化遺存等之盤整與維護,同時推動藝文工作者進駐客庄,以豐富臺三線人文內涵。另也將同步規劃推動「水水六堆」及「花東縱谷慢遊廊帶」計畫,期望打造全臺美麗而富裕的新客庄。 在國際合作方面,將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以臺灣客庄社區營造的豐富經驗,特別新訂「客庄南向國際交流專案實施計畫」,遴派國內社區團隊,前往東南亞的客庄聚落,進行在地文化資源調查與互動交流,藉此建立海內外客庄資源的整合與共享平臺。 在青年公共參與方面,本會特訂「補助社團辦理青年客家公共論壇計畫」,推動在地社團為青年朋友辦理一系列與客家相關的各類公共論壇。另亦首辦「後生洄庄計畫」,由在地社區組織結合本會歷年所輔導的築夢計畫青年,帶動客庄居民共同參與社區營造,也盼能藉此強化客庄青年創業與創新的支援體系。 在客家傳播方面,本會歷年持續協調推動設立全國性客家廣播電臺,至今終有突破,行政院已原則同意釋出頻譜予本會使用,目前本會正緊鑼密鼓規劃相關工作,期建立客家廣播永續經營之運作機制。 本會及所屬106年度預算主要係依據總統客家政策、年度施政方針及各項工作計畫實際需要,妥慎檢討編製。以下謹就105年度已完成之預算執行情形,以及106年度施政計畫目標與預算配合編列情形,進行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不吝指教。 壹、105年度截至10月底止預算執行情形 一、歲入部分 105年度法定預算數2,723萬5千元,截至105年10月底止,累計分配數為1,183萬7千元,累計實收數為1,851萬9千元,超收668萬2千元,主要係補助案承作廠商繳納違約金及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結餘款。 二、歲出部分 105年度法定預算數25億5,070萬5千元,截至105年10月底止,累計分配數為16億8,183萬元,累計支用數為15億4,565萬5千元,執行率為91.9%。 貳、106年度施政目標及預算編列情形 一、106年度施政目標及重點計畫 本會106年度施政目標係為落實客家基本法及本會中長程個案計畫等加以策訂,並依據行政院106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針對當前社會期待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6年度施政計畫。以下是未來一年的重點工作計畫: (一)復興客家語言及文化,推動客家族群主流化 為落實蔡總統客家轉型正義,本會將推動客家基本法修法,對於客語的傳承與使用,除了給予必要的獎勵外,更應另有法律依據的具體規範與授權,以確保客家語言及文化的永續發展。在客語復甦方面,本會新訂「獎勵地方政府推動客家語言及文化整體發展計畫」,將結合地方共同推動客語成為客庄的通行語言,獎勵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策定以客家語言及文化整體發展為主軸之施政計畫,逐步推動客家族群主流化之施政目的。另為鼓勵青年參與客家事務,訂定「客家委員會補助社團辦理青年客家公共論壇計畫作業要點」,補助相關團體於客庄地區,定期辦理與客家相關之公共論壇,討論地方治理、地方文化等相關議題。 (二)深耕客家知識體系,強化客家研究能量 本會除賡續推展客家知識體系之基礎,持續整合學術機構、民間團體及文史工作者等辦理「補助大學校院發展客家學術機構」、「獎助客家學術研究」等各類學術獎補助計畫,未來將逐步推動國家級客家在地知識與人文大型研究調查計畫,籌組客家學術聯盟,建立研究網絡,確立客家研究的學門地位,建立以臺灣為基地的國際客家研究網絡及體系,並彙編客家歷年研究成果,以促進客家知識體系之永續發展。 (三)鼓勵青年投入客庄服務,辦理後生洄庄計畫 辦理「105-106年度後生洄庄計畫」,以客庄為基地,由在地社區組織或非營利機構邀集築夢人合作,以長時間、多頻次進駐客庄服務的方式,運用築夢人各領域之專長及其國際經驗,針對待解決之特定公共議題,研提具體解決方案,並以多元形式帶動客庄社區居民共同參與,以達再造客庄新生命,奠基永續發展動能之目的。 (四)強化臺灣與東南亞聯結,推展新南向政策 辦理「客庄南向國際交流計畫」,遴派國內客庄社區團隊,前往東南亞地區客庄聚落進行在地文化資源調查與互動交流,以提升國內客庄社區團隊之國際視野及競爭力,增加海外客庄在地深耕發展之能力;另針對我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客籍新住民及其二代子女辦理「客庄新住民國際參與計畫」,藉新住民對原生母國環境及文化之既有經驗,帶領研究團隊赴印尼進行該地客家文化之研究,以深入暸解東南亞客庄現況,建立國內外客庄資源之整合平臺,促進東南亞客庄與臺灣客庄之連結,以達資源共享之利。 (五)推動臺灣客家國際化,參與國際組織及活動 配合總統政見「推動成立國際客家組織」,新增推動籌組國際客家組織的倡議事項,包括舉辦客家國際組織倡議論壇、針對關注國際族群多元文化議題之非政府組織(NGO),進行設立與運作之委託調查研究;並積極鼓勵客家社團申請加入聯合國非政府組織,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會議及活動,讓臺灣客家國際化,加強結合海外客家鄉親,推動多元族群文化事務。 (六)形塑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打造客家文化軟實力 落實「國家級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之政策目標,運用文化生態旅遊的核心策略,從「人文形塑」、「環境整備」、「產業發展」三大面向,推動客庄人文歷史傳承發揚、優化自然環境與生活空間、完備交通運輸基礎建設、促進在地產業深耕轉型,以啟動客家文藝復興,帶動青壯人才回流及移居,再造客庄新生命。另針對臺三線沿線在地人文特色、自然景觀及資源,結合地方政府、社區或觀光相關協會,透過參與式設計、媒合、體驗等方式推廣,以建構在地永續文化生態旅遊環境及帶動其他客家產業鏈之效能,並提供消費者多元的旅遊饗宴。 (七)結合在地豐富資源,提升客庄產業動能 積極創新與轉型客庄文化產業經濟,整合跨部會資源及地方網絡,推動客庄區域產經整合及加值,深化串聯在地社群,帶動產業鏈效益,鏈結在地產、官、學等跨界資源,輔導產業創新精進,形塑客庄產業群聚示範標竿,並結合客家人文價值底蘊與科技應用技術,帶動客庄「智慧觀光」及「智慧消費」服務,提升產業文化性及客庄經濟力。 (八)恢復客庄聚落景觀,發揮觀光公共財效益 為鼓勵地方政府改變習用的加法工程及過度人工化作法,以提升客家文化生活及產業環境營造工程品質,結合跨部會及地方資源,以生態、最適化工程營造客家聚落及山林環境,恢復質樸美感,重新建構空間與文化之紋理及土地與人之關聯,提升客家族群對文化之自我認同及尊榮,結合客家傳統及創新文化活動的舉辦並串聯低碳文化生態旅遊路徑,創造客庄休閒觀光誘因。 (九)推動客語永續傳承,建構母語普及客庄地區 推動「客語沉浸式教學」計畫,在幼兒園階段營造自然使用客語溝通及教學環境,透過主題教學模式,設計客語主題對話情境,提升學童學習興趣,並辦理客語師資培訓課程,讓客語教學從「語言教學」逐步發展為「教學語言」,透過客語沉浸式學習方式,落實客語向下扎根政策。 積極輔導機關、學校、醫療院所及大眾運輸工具等公共領域,提供客語臨櫃、播音及口譯等服務。另擴充推動客語友善環境,使客家地區公共領域更為普及使用客語,並鼓勵企業推動客語友善環境標章認證,以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提升生活客語之效度及廣度。 (十)發展區域客家藝文,打造創作平臺 分年分區辦理客庄區域藝文發展計畫,配合「國家級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總統政見,結合當地社會人文脈絡,從在地人文、自然元素得到創作靈感,激發臺三線藝文活力。 打造現代客家藝文創作平臺,整合客家藝文表演者資訊、影像及作品等資料,提高客家藝文展演的能見度,協助精進創作品質及數量,提升表演精緻度。 (十一)推升客家節目質量,傳達客家文化底蘊 為提供鄉親高畫質收視服務,將於兼顧客家電視節目質與量之前提下,持續逐步提高HD節目製作時數;並因應多螢時代及觀眾收視習慣改變,以合作、補助的方式與傳播業者、團體共同協力,開發更多元形式的客語教學、文化、音樂、產業、兒童之廣電節目、電影及短片,多元行銷、再現客家文化豐富面貌,以建構多元文化媒體環境。 為協助民眾感受臺三線客庄多層次的自然風土、人文風貌之美,打造國家級「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將辦理「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整合行銷傳播計畫,透過影音、文字及圖像等傳達「臺三線」的具體意象與質樸美學,並運用多元媒體通路廣泛露出,以提高大眾對客家臺三線浪漫大道之認同度與好感度,促進臺灣社會族群文化的多樣性。 另外,也將擇取「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之元素,透過故事、影音、圖像等媒介在不同海外通路中之串連,向國際宣揚客家文化;另將推動客家文學外譯相關推廣計畫,透過文學之美,傳達客家精神與文化底蘊,提升客家文學之國際地位,累積臺灣客家之國際軟實力。 (十二)更新盤點基礎資料,強化客家人文資源 持續盤點、更新與累積既有客家文化資源基礎資料,並辦理臺三線上與客家文化有關之主題調查,以期累積主題性文化基礎資料,強化臺三線上的人文資源。並將賡續結合數位網站之功能、地理定位系統與故事地圖之概念,建構線上主題資料庫與客家文化主題專區,整合前端客家文化資源調查與後端成果推廣之聯結,活絡後續加值運用的元素及養分。 (十三)累積南北園區能量,體現臺灣多元文化 南北客家文化園區係臺灣客家文化博物館之核心,透過南北客家文化園區之設置連結臺灣客家。以國家級思維建立之文化設施為起點,推展長期性、系統性、累積性的資源整合計畫,建構臺灣客家文化論述,詮釋與展現客家文化之全貌。 南部六堆園區將以「生態博物館」概念,作為南部在地民藝扎根、社區產業扶植發展、客庄文化保存及觀光導覽之窗口,並結合高屏六堆地區各鄉(鎮、區)及社區共同營造人文風貌,串聯客庄旅遊與地方經濟發展;北部苗栗園區定位為「客家文明博物館」,為客家族群文化保存與發展基地,並以「全球客家研究中心」為目標,蒐整展現客家主體文明,鏈結客家學術發展為核心任務。 二、106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之編列情形 為兼顧政府財政負擔及妥適運用有限預算資源,本會及所屬106年度預算係在行政院核定預算額度內通盤檢討現有施政計畫之優先順序,檢討減列已完成或效益較不顯著或有待精進之業務,將預算資源移作新興計畫之用,各項計畫內容均屬持續性與必要性。茲就預算編列情形簡要說明如下: (一)歲入部分 106年度歲入預算計編列2,813萬5千元,較105年度增列租金收入90萬元,約增3.3%。編列項目包括: 1.考試報名費900萬元,係本會辦理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費收入。 2.資料使用費561萬8千元,係辦理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資料處理費及合格證書費等收入。 3.場地設施使用費150萬元,係南北客家文化園區演藝廳場地設施使用費收入。 4.租金收入1,200萬元,係南北客家文化園區停車場、餐廳及客家特色商品展示販售區等場地租金收入。 5.其他雜項收入1萬7千元,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二)歲出部分 106年度歲出預算計審慎覈實編列28億1,064萬1千元(其中推動「國家級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編列8億1,900萬3千元,以打造臺三線豐富的人文、生態及產業,啟動客家文藝復興,再造客庄新生命),較105年度增加2億5,993萬6千元,約增10.19%。謹就主要增減情形及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1.客家文化躍升計畫編列5億4,982萬8千元(其中辦理臺三線相關經費6,115萬6千元),較105年度增加1,000萬元,約增1.85%,主要係增列辦理國家級客家知識體系等計畫相關經費。編列內容包括: (1)辦理知識體系發展計畫5,426萬6千元。 (2)辦理客家文藝發展之推動與輔助計畫3億1.058萬3千元。 (3)辦理客庄文化資源保存及發展計畫1,702萬1千元。 (4)辦理南北客家文化園區領航計畫,包括園區推廣客家教育與傳銷及人力服務計畫、園區研究發展暨傳創計畫、園區客家文化資產典藏資源應用及再發展計畫及客家節慶活動暨藝文展演設施管理計畫等1億6,795萬8千元。 2.客家語言深耕計畫編列3億2,076萬3千元(其中辦理臺三線相關經費9,930萬元),較105年度增加7,000萬元,約增27.91%,主要係增列獎勵地方政府整體發展客家語言及文化與推動客語札根等計畫相關經費。編列內容包括: (1)獎勵地方政府整體發展客家語言及文化等相關計畫5,400萬元。 (2)辦理客語推廣相關競賽、活動及數位學習2,575萬元。 (3)推廣客家語言教育相關計畫1,000萬元。 (4)辦理全國客語能力分級認證及推廣計9,671萬5千元。 (5)薪傳客語深根相關計畫計4,114萬元。 (6)推動友善客語生活學校計畫計5,730萬元。 (7)辦理公共領域客語無障礙計畫1,285萬8千元。 (8)推動客語扎根計畫1,800萬元。 (9)推動客家語文基礎建設及建置客家語料資料庫500萬元。 3.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編列1億4,879萬7千元(其中辦理臺三線相關經費8,279萬7千元),較105年度增加1,000萬元,約增7.2%, 主要係增列辦理客家產業群聚跨域創新服務等計畫經費。編列內容包括: (1)辦理客家特色產業輔導創新育成及客家文化產業行銷推廣8,779萬7千元。 (2)補捐助辦理臺三線客庄產業聚落形塑暨示範計畫2,100萬元。 (3)客家產業群聚跨域創新服務4,000萬元。 4.客家傳播行銷計畫編列6億2,010萬4千元(其中辦理臺三線相關經費5,050萬元),較105年度增加1,000萬元,約增1.64%,主要係增列辦理「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整合行銷傳播及製播多元客語腔調之客語教學電視節目等計畫經費。編列內容包括: (1)設立客家電視頻道,辦理相關頻道提供、節目傳輸、攝影棚租用、後製剪接、配音及各類節目、高畫質節目製播及採購等4億1,270萬元。 (2)運用廣播電臺、網路或多媒體傳播,推廣客家語言及文化;製播多元客語腔調之客語教學電視節目;製播推廣客家文化相關影音及推動成立「客家公共廣播電視集團」,辦理先期規劃相關事宜等5,548萬9千元。 (3)鼓勵傳播媒體多元呈現臺灣客家語言、文化及亮點,提升客家能見度6,100萬元。 (4)運用各種媒體通路辦理客家語言、文化、旅遊、產業整合行銷宣傳、媒體素材設計製作、海外整合行銷傳播、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整合行銷及新聞媒體聯繫等9,091萬5千元。 5.海外客家事務推展計畫編列5,649萬8千元,與105年度相同,主要係辦理推展海內外客家交流活動、客家青年參與國際事務、國際客庄交流及推動籌組國際客家組織倡議事項等。 6.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編列7億627萬元(其中辦理臺三線相關經費4億7,725萬元),較105年度增加1億5,661萬5千元,約增28.49%,主要係增列辦理客家聚落人文地景維護、特色風貌營造及公共服務設施建置,以及客家傳統聚落空間及客家名人故居修復再利用等計畫經費。編列內容包括: (1)辦理客家文化及產業環境營造之資源調查、活動、展示(售)、推廣、輔導機制建立暨國家級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推動平臺等相關工作2,900萬元。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客家聚落人文地景維護、特色風貌營造及公共服務設施建置等計畫2億6,427萬元。 (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客家傳統聚落空間及客家名人故居修復再利用等計畫2億2,800萬元。 (4)補助地方政府及捐助國內團體及私校等辦理客家文化及產業設施活化與產業發展、輔導等計畫1億1,500萬元。 (5)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先期資源調查、跨域整合規劃及駐地工作等計畫7,000萬元。 7.客家文化雙燈塔跨域加值整合發展計畫編列1億2,510萬元(其中辦理臺三線相關經費1,020萬元),較105年度減少1,466萬9千元,約減10.5%,主要係建置開放式合作典藏庫房,前期展示裝置已部分完成,減列相關經費。編列內容包括: (1)建構「跨域整合 客家雙燈塔」亮點廊帶1億610萬元。 (2)建立區域服務中心設施200萬元。 (3)推展客家文化創新加值1,700萬元。 8.「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智慧客家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編列6,200萬元(其中辦理臺三線相關經費3,500萬元),較105年度增加3,500萬元,約增129.63%,主要係增列智慧客家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之智慧客家跨域整合計畫。編列內容包括: (1)辦理「智慧客家跨域整合計畫」2,700萬元。 (2)辦理「樂活客家4G應用服務計畫」3,500萬元。 9.105年度辦理「推動客家雲端服務暨建立基礎資料計畫」預算業已編竣,所列1,150萬元如數減列。 10.人事費及其他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等2億2,128萬1千元(其中辦理臺三線相關經費280萬元),較105年度減列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551萬元,約減2.43%。 、結語 客家文化、語言的保存及社會經濟的發展是長遠艱辛的工作,本會冀全力推動客家文藝復興,以「文化加值」策略推動客家經濟,讓文化、生活、生態、產業形成有機連結,藉以創造下一個客家的美好年代。懇切拜託主席及各位委員先進,對本會及所屬106年預算案,給予全力支持。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並請繼續支持本會,承蒙大家,恁仔細,勞力!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主委的報告,現在開始進行綜合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 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針對全球瀕臨危險語言地圖的分析,客家話曾被認定是受到侵蝕的語言,它的定義很清楚,亦即群體內部一部分成員已轉用其他的語言,而另外一部分成員包括兒童仍在學習使用的語言,就跟台灣現況很像,但是國內學者更擔心,認為客家話其實已經是瀕臨危險的語言,也就是所有的使用者都在20歲以上,而群體內部的兒童已不再或都不使用這樣的語言,甚至有人認為已經到了嚴重的危險。在這種情況之下,前行政院副院長葉菊蘭曾在全國本土教育研討會也提出警訊,她說如果閩南語是在掛號中,客家語可能已經是在急診室急救了,當然政府也提出了很多的急救方案。美國語言學家也認為語言是社會、社群文化最重要的元素,如果語言死亡了,文化的特有知識就喪失了,觀察世界的那一扇獨特窗戶就關起來了,我們絕對不希望它發生;歷任總統候選人都有提出客家政策白皮書,皆以傳承客家語做為其核心,在這種情況之下,2000年開始阿扁前總統主張用語言平等法來保障各族群使用的相關語言,馬英九政府也表示在公事場合可以使用客語,政府機關必須設必要的翻譯人員,小英總統甚至認為客語是國家語言,應該列入公共領域,這是我們國家領導人的宣示,而現在要看的是小英總統的政見如何落實呢?這當然要就教客委會。 就目前客委會的預算來看,客家語言深耕計畫期程為103-108年,總經費是15億3,772萬2,000元,現在是在期程中,我們準備要審議的是106年度編列的3億2,076萬3,000元,我們先來看執行率的問題,這是客委會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計畫執行概況的情形,從相關的圖表裡面可以看到102-104年度的執行率是節節下降,從100%下降到77.75%,到104年度只剩下34.79%。以公事客語而言,也就是我們在進行公務的相關客語無障礙環境計畫當中,其實像現在放在桌上的這些翻譯設備非常好,我們也已經肯定過了,可是在我們參與過的大部分公事環境裡面,這樣的設備其實並不多。 在客語傳承預算執行的部分,30歲以下初級認證通過率介於31.62%-55.37%之間,而中高級認證通過率也只有在39.59%-50.83%之間,通過率勉強都只有5成,很多都不到5成,還是屬於偏低,接下來看到的圖表也是一樣,根據客委會101年度至102年度的調查,結果13歲以下及13歲至18歲客家民眾會聽、會說客語的比率最低,這是青少年的部分,我們還沒調查到兒童,那可能會更危險,調查裡面也顯示13歲以下會說、會聽客語的比率相對都偏低。此外,高雄市客委會在2013年至2014年委託高師大鍾鎮城教授執行國小中高年級沉浸式客語教學計畫的調查,針對美濃地區國小四校八班151位三年級學童能聽懂客語的比率是47.3%,大概一半左右,但是能說的比率只剩下12.7%,跟同學間會用客語交談的竟然只有1%,在一般視為客語核心區的美濃,兒童的母語能力就已經這樣子了,其他地方更不用說。 我前兩天遇到一位從美濃到高雄市區工作的企業家,針對完全體現這部分,他說現在跟他的小孩講客語,雖然他們聽得懂,但是回話就講國語,他也很困擾,因此他有一個很武斷的斷言,但我希望不要發生,這是我們的責任,他非常擔心客家話到他孩子那一代就結束了,這是他的看法。另外客家歌手羅文裕更特別,他做了一個音樂實驗,他在街頭直接唱客語及韓語兩種版本的「菸樓清風」,當他唱客語版的時候,經過會停下來聽的民眾寥寥可數,但是唱韓語版的時候,很多人都會停下來聽他唱歌,同樣的曲調,他分別用韓語及客語唱,結果他發現很多觀眾表示常看韓語電視及韓語電影,所以對這個熟悉的語言反而比較有興趣。大家最近不是在看「灣生回家」這部電影嗎?電影講的是台日之間因為戰亂,很多人在追尋過去的語言、過去的記憶,我們現在是承平時期,屬於台灣的客家語言傳承當然非常的重要。接下來我要請教主委幾個問題,在目前我們審議的客委會預算及相關計畫裡面,第一個要如何將執行率提高?第二個要如何讓我們的語言不會像剛才那位人士講的一樣,到他的孩子那一代真的就結束了?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趙委員的指教,委員引用的數據以及情境都描述出客語面臨的困境跟挑戰,我們曾經自我反省過,客委會成立15年,總共使用了政府200多億元的預算,我們不管是在做各方面的建設或活動,最核心的目標還是希望能夠復甦、挽救客語的傳承,當然語言的趨勢在人類文明發展過程當中,一個社會比較少數的語言,最終難免會走向逐漸消失的命運,但是歷史也證明如果政府、族群及社會有決心,這個語言是可以救得回來的,我們經過了15年的努力,目前我們的處境還沒有脫離險境,也就是年齡層越低,會使用客語或是會聽客語的也越來越少,並沒有谷底回升的趨勢,不過可喜的是至少提升對於客家的認同以及流失的速度是有減緩的,所以我想現在應該到了讓大家徹底來解決這個問題的時候。 我們認為這個地方有兩個部分要去加強,一個部分是國家必須展現實踐多元文化的決心,也就是要法制化,譬如剛才趙委員提到的公事語言,其實公事語言過去在法律上也有一些我認為可能影響的部分,因為我們有重點地區跟非重點地區,重點地區本身大家都在講客家話,需要客語無障礙的機會其實沒那麼高,但是對於都會區及非重點地區,因為客家的鄉親不是那麼多,反而更需要客語的無障礙環境,但是在我們過去的政策裡面,這部分是被忽略的,所以這部分我們會去做調整。第二個部分,我們現在所使用的方法都是獎勵或是補助,可是這必須建立在族群本身有覺醒的基礎之上,如果沒有一些強制性,譬如在學校裡面推廣,如果校長很認同、很熱心,這個學校就會做得非常好,但是有些學校的校長並不一定有這樣的熱情,這些學校的推展就會很差,但是如果我們能夠法制化,要求在公共場合不管是重點地區或非重點地區、不管在教育體系或社區體系,最起碼都有一定的的使用範圍,這就是剛才趙委員提到的,至於是用國家語言發展法或是平等語言法等法律來規範,這部分大家還在討論,不過我們現在已經先進行客家基本法,把客語如何在各個不同的領域包括公事領域能夠具體實施的要求,這個部分已經完成了草案,這個草案我們經過內部諮詢跟聽證程序之後會送到行政院,再送到大院來審查,屆時請趙委員支持,我認為唯有如此才能夠讓客語在谷底回升,謝謝。 趙委員天麟:預算上我們都會支持,不過我們希望有一個明確的戰略方向,我們的目標其實一致,都希望可以讓語言保留下來。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客委會的預算問題,我們在這裡討論過很多次,今天是審查預算,我還是要針對預算的部分跟主委請教。其實編列預算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編列以後如何執行,特別是執行率的部分,如何掌握執行率避免有賸餘數或是避免保留的部分,不管中央或是地方,這個是我們應該要做的,首先這是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編列的原則,每一年度都有一個原則,這也是我們強調的部分,不過我仔細看了客委會的預算,你們每年的保留數其實都滿多的,甚至有占到百分之十幾,請教主委,在這麼多保留數中,主要的原因為何?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保留數比較高的年度是在102及103年,當時客委會的預算超過30億元以上,以客委會同樣的人力以及同樣的計畫要執行預算的確是會讓保留數比較高,當然這兩年來有進步,我印象沒有錯的話,104年是13%,而且我們內部也做了一些檢討,最主要就是在客家生活文化營造的部分,這部分的經費比較大,而且牽涉到工程的進度…… 李委員俊俋:對,其實這就是我的重點,如果仔細分析你們保留的部分,絕大部分是在客家文化營造這一塊,也就是我上次質詢時提過的重點發展區域,因為這必須跟地方政府及地方鄉鎮配合,所以如果地方鄉鎮不配合,你們的保留數就會增加,是不是這樣? 李主任委員永得:是的。 李委員俊俋:所以我現在的問題還是老問題,如果你們所謂的重點發展區域,事實上這些鄉鎮的興趣不高,或是因為人力、素質或首長不在乎,所以就不做,永遠都放在那裡,你們保留數也就一直在那裡,不是嗎?不是這樣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有一部分原因的確是如此,所以我們從兩方面去改進,第一個是針對客家文化生活營造的部分,我們在前一年度就至少核定70%-80%的補助款,讓地方政府年度一開始就可以立即納入預算開始去執行,有更充裕的時間來執行這個計畫。第二部分,其實對於前一年度或歷年來執行率偏低的地方政府,不管是鄉鎮公所或縣市政府,我們會在新的年度核定時,將執行率偏低作為參考指標。 李委員俊俋:主委,我好幾次跟你溝通過這個觀念,希望我們未來能作一個調整,調整的重點在未來所謂的重點發展鄉鎮,他如果不願意做,那就算了,那就把這些經費補助給願意幫忙推動客家文化、客家語言的鄉鎮,其實嘉義市每年都開辦很多客家文化活動,而且每一次我都到場,他們一直跟我說,因為他們不是客家重點發展鄉鎮,所以拿不到補助,而這個問題卻一直存在,因此我希望客委會未來這部分可以做適當的調整,對於那種不是客家重點發展鄉鎮但卻非常努力在推動客家文化的鄉鎮,應該予以鼓勵,希望主委能夠再次強調並重視這個觀念。 第二、在上次質詢時,我提過你們有很多APP,針對這些APP希望你們能做一些整合,其實過去有桐花祭的APP、客家等路和我愛客家3個APP,其中我愛客家的APP已經下架了,現在整合在一起,桐花祭的APP有編列預算,台灣客家等路大街部分因為是附帶型的,所以沒有預算,我要肯定客委會這個方向是對的,沒有必要、太分散或是重複在做的APP,都應該處理、整合,但你們必須要檢驗,是對於這些APP的成效,有的是102年就設立,還有的是103或104年,不過看起來到目前為止,下載的人數都非常少,主委有沒有注意到這個情形,你們準備如何改善? 李主任委員永得:關於這部分,我們內部也有做一些檢討,既然有設立APP或網站,我們一定會集中火力,並透過多元的管道來加以宣導、宣傳。 李委員俊俋:從103年到現在,哈客網路學院的下載次數是4,577次;客語百句認證網從102年到現在的下載次數是2,182次,針對嘉義市,我自己有推出一個包含嘉義歷史還有食衣住行的APP,下載的人次都在上萬以上,遠超過上述幾個APP,所以我希望主委也要注意這件事情,現在APP已變成大家通用的工具,利用APP可以加強宣導客家的語言與文化,而不是只在介紹美食而已,而你們現在所編列的預算,並沒有呈現這個部分,所以我要拜託主委要重新思考與整合,這樣的問題不要再出現,因為下載率偏低,導致大家都不知道有這麼一回事。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謝謝李委員。 李委員俊俋:其實最重要的重點,還是在浪漫臺三線。主委可否把浪漫臺三線的概念再說明一下。 李主任委員永得:浪漫臺三線主要是由3個面向來進行細部計畫的規劃,第一個面向是人文形塑,臺三線是非常豐富的客家人文所在。 李委員俊俋:主委,因為有時間的限制,所以我直接講,浪漫臺三線其實是用臺三線作介面,然後發展客家的語言、文化、經濟和特色產業,這樣沒有錯吧? 李主任委員永得:沒有錯。 李委員俊俋:其實臺三線是一個介面,重點還是在客家的語言、文化與特色產業,所以我現在要了解有關浪漫臺三線,依據你們的規劃總共要有31項子計畫,包括語言、文化、特色產業與經濟發展要怎麼安排,因此不只是你們客委會,還有經濟部、農委會也會參與,現在我看到你們在客委會有編列這些預算,但我卻沒看到很完整的31項子計畫。 李主任委員永得: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正逐一拜會相關的部會,並就每個部分進行釐清,因為之前大家都是以書面公文往返,所以速度比較慢,而我們現在是一個一個拜會,當面講清楚。 李委員俊俋:其實你們原本是規劃105年6月到9月、10月到12月,還有106年的期程要完成這31項子計畫,在此我要特別提醒主委,包括客委會、原民會,過去在行政院內閣中都是弱勢部會,亦即講話都沒人理、沒人聽,現在相信我們的院長和蔡總統不是這樣,他們都站在你們的後面,所以希望主委能更主動積極的把其他部會應該配合所謂的31項子計畫要趕快完成、推動。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謝謝。 李委員俊俋:本席現在比較關心的是客家廣播電台,NCC於17日已經正式公布,要把從中廣收回來的頻道供客家廣播電台使用,而客家廣播電台現正面臨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其必須有法源和基礎,所以我們什麼時候要修正客家基本法?讓客家文化基金會有設立的法源? 李主任委員永得:客家基本法現已完成內部草案的修訂,並進行諮詢及公聽的程序,預計下個會期能送到立法院來。 李委員俊俋:必須先通過客家基本法,然後授權給客委會成立客家文化基金會,我們才能比照公廣集團,用過去原民會的方式設立原文會,然後由原文會來處理這件事,因此這個速度要快,因為電台明年就要啟用,但現在卻還沒有看到法案,所以這部分要拜託主委。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再補充說明一下,在基本法尚未完成法定程序及基金會未設立之前,我們暫時先用公營電台的方式,所以現在是以客委會為主體來辦申設,所以在時程上是可以併行的。 李委員俊俋:我的意思是未來的方向是這樣,所以這些期程一定要加強,如果沒有法源的話,大家總會覺得奇怪,因此未來如何修正客家基本法,並授權給客委會設立客家文化基金會,於未來來處理廣播電台的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現在有幾家民營的客家電台? 李主任委員永得:客家電台,我們稱為「客語指定電台」,就當時在申設時…… 李委員俊俋:目前應該有7家,我擔心未來客家廣播電台正式成立以後,會不會壓縮到民間的運作和補助,希望主委能夠去了解,亦即會不會因為我們設立客家廣播電台壓縮到民間真正在經營的客家電台,因為他們很熱心、很有心地在經營,所以針對會不會有壓縮的情形,希望主委能一併處理,未來有關客家廣播電台的成立,你還是必須到我們內政委員會做專案報告,讓我們了解情形以後,盡快地配合你們進行客家基本法的修改,拜託主委,謝謝。 李主任委員永得:謝謝李委員,我再簡單地補充一下,有關未來客家電台成立以後,所採行的策略就是與民營電台合作,採取相輔相成的策略,並已經開過會了,大家也共同來推動合作的方案,所以應該是相輔相成的,謝謝。 李委員俊俋:因為民營電台跟我反應,他們擔心會被壓縮。謝謝。 李主任委員永得:是,他們一開始很緊張,所以我們有面對他們提出說明。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之前我們有討論過關於客委會明年度的預算,因為冠上「新南向」3個字的考察,你們的預算就多了3倍?後來你們也提供給我你們的計畫,而且不只把經濟部的招商業務攬下來做,現在我們又發現106年度新南向考察計畫,本來不看都還好,因為你們就是招商,但是就整個預算費用,本席想請問主委,對於你們所編列的考察計畫,你到底有沒有看過?你知不知道這個考察計畫總共有多少人員參加?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實際上的詳細內容是6位。另外向委員報告,其實應該不是招商,因為東南亞有很多國家都有客家台商會,客家台商會是連結…… 陳委員怡潔:我看到的是,只要冠上「新南向」,預算就比其他部會高,幾乎多了3倍。你們的計畫內容包括拜訪有關客家團體、要去做學校產業傳播媒體等文化工作,以及拜訪工廠企業及餐廳等,尋求合作貿易或互相投資的商機,這些都沒有錯吧?我想要瞭解的是,主委到底知不知道這個考察計畫總共是幾個人去、去了幾天?新南向是你們小英一直在推動的政策。 李主任委員永得:出國天數8天,出國人數6人。 陳委員怡潔:他們去一趟8天,生活費要30萬元,一天一人的生活費要5萬元,總平均下來,一個人出國一趟的總費用是12萬元,這個花費不僅比往年考察東南亞的預算都要高,與其他部會的考察預算相比也是比較高的,我不能理解的是,為什麼一個人一天的生活費要5萬元?一個人的總花費要12萬元?理由要不要說明一下?這太誇張了!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個部分應該沒有委員所講的情況,我們完全是根據行政院頒布的標準。 陳委員怡潔:根據你們提供的資料顯示,交通費51萬4,000元,生活費30萬元,辦公費才11萬元,我不知道這個比例是怎麼攤提的,如果你們過去是這麼認真的在招商,這麼認真的進行客家文化交流,奇怪,一個人的生活費要5萬元,交通費51萬元,辦公費11萬元,他們到底是去旅遊還是進行客家文化交流?還推什麼新南向! 李主任委員永得:向委員報告,這個應該都經過主計單位的核定,是根據行政院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所編列的,我相信這個一定不會比其他部會高,因為這是整個行政院一致的標準。 陳委員怡潔:你不是用其他部會來比較嘛!而是你們去了哪些地方、做了哪些業務內容嘛!你們去東南亞,東南亞的交通費……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東南亞有東南亞的標準,我們是根據東南亞的標準來編列的。 陳委員怡潔:所以我講了嘛,東南亞標準的交通費是51萬4,000元了,6個人去8天的交通費就要51萬4,000元了,生活費一人一天要5萬元,總共30萬元…… 李主任委員永得:生活費一人一天要5萬元是在哪裡呈現的? 陳委員怡潔:你們自己編列的啊! 李主任委員永得:拿來,那個資料在哪裡? 陳委員怡潔:辦公費11萬元,這是你們…… 李主任委員永得:一人一天怎麼會是5萬元? 陳委員怡潔:這是你們回覆我問政資料的答復,6個人去8天的生活費30萬元嘛! 李主任委員永得:8天6個人總共30萬元…… 陳委員怡潔:對啊! 李主任委員永得:不是一個人一天5萬元。 陳委員怡潔:不是,我是說一個人出去的生活費是5萬元,出國考察的平均一人的全部費用是12萬元! 主席:請客委會綜合規劃處江處長說明。 江處長清松:主席、各位委員。8天6個人總共是30萬元。 陳委員怡潔:沒錯啊,我知道啊!我就說8天6個人。我現在跟你錙銖必較的不是這個,一個人去考察8天就要5萬元的生活費,一個人出去考察總共要12萬元的差旅費,這樣的編列你們不懂得去檢討!我一開始問的時候,你們好像還認為應該要這樣花,你們現在花的是納稅人的錢耶!不是應該,你們都說應該這樣編列,什麼叫應該?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完全是根據行政院出差標準的規定,如果這裡面有可以檢討的部分,我們可以去檢討。 陳委員怡潔:你們應該要去檢討,怎麼能說因為是依照行政院規範的標準所以就這樣編列呢! 李主任委員永得:要不然我們要根據什麼來編列? 陳委員怡潔:不是啊!你們自己要去做個檢討,這太誇張了!辦公費才11萬元耶,這樣的比例也不對啊! 江處長清松:我們是按照規定編列的。 陳委員怡潔:不是什麼按照規定辦理!包在新南向下,你們的預算就已經是別人的3倍了耶!比其他部會都還要高…… 李主任委員永得:比哪個部會多3倍,請委員拿出來。 陳委員怡潔:主委,尊重你的態度!我們現在跟你討論的是……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希望委員講話要有憑有據。 陳委員怡潔:你現在花的都是納稅人的錢,我們拿出來跟你檢討,哪裡不對? 李主任委員永得:要有憑有據,比哪個部會多3倍? 陳委員怡潔:哪裡不對? 李主任委員永得:沒有,我沒有說你不對…… 陳委員怡潔:主委! 主席,你覺得主委這種態度,對嗎? 主席:主委…… 李主任委員永得:委員,我覺得大家要互相尊重。 陳委員怡潔:不要這樣高傲!你們今天花的是納稅人的錢! 主席:待會就請他們去檢討…… 李主任委員永得:如果有哪個部會,你要講是哪個部會啊!拿出來我們馬上道歉、馬上修正。 陳委員怡潔:這是你們送來的資料,包括招商業務是人家經濟部的,他們都在做啊!這上次就檢討過了嘛! 李主任委員永得:不,我跟你講說這不是招商嘛! 陳委員怡潔:不是招商?參觀當地成功具代表性工廠、企業…… 主席:主委,我想這個部分你們就去檢討。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我們遵照主席指示,我們內部再做檢討。 陳委員怡潔:我們只是拜託你們去檢討,你們這是什麼高傲的態度。 李主任委員永得:不是高傲,我是認為委員指教的有道理,有憑有據,我們馬上承認錯誤、馬上做檢討,但是我希望你指教時拿出證據來。 陳委員怡潔:這是你們給我的答復,是你們給本席辦公室的……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是我們提出的資料,…… 陳委員怡潔:所以我才會一開始就問你,請你說出…… 李主任委員永得:但是你剛剛說我們比別的部會多3倍,是比哪個部會多3倍…… 陳委員怡潔:請主委說出是什麼理由嘛!為什麼比其他部會都還要高? 李主任委員永得:比哪個部會高嗎?你說嘛! 主席:主委,我們待會再去檢討看看,比較其他部會,我覺得我們的財政不夠好…… 陳委員怡潔:我說這些話是因為這都是人民的納稅錢,為什麼我們不能問你們花在哪裡?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客家精神一定是秉於節儉,這是我們客家精神,但是…… 陳委員怡潔:客家精神?這個精神沒有顯現在你們的預算上! 李主任委員永得:如果你有所指控,必須要拿出證據出來! 陳委員怡潔:這是你們自己給的資料!所以一開始我才問你……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資料是對的,但你剛剛講那句話說我們比別的部會高3倍,是哪個部會?你說嘛! 陳委員怡潔:一開始我是怎麼問你的?是請你說明,我是好聲好氣在問你,請你們說明這些錢花去哪裡,我一開始問的是你瞭不瞭解你們自己編列的費用,幾個人去…… 李主任委員永得:如果委員覺得有問題,前面…… 陳委員怡潔:幾個人花去哪裡?一問三不知,今天來討論什麼預算!新南向是你們要推動的,我問你們編列的考察要去哪裡、去幾天、幾個人去…… 李主任委員永得:還沒有去,還在規劃。 陳委員怡潔:你還要去問幕僚,這麼重要的政策…… 主席:請大家心平氣和,主委…… 李主任委員永得:很心平氣和的。 主席:沒有,我看你一點都不心平氣和。 李主那委員永得:好。 主席:請你把你們要新推動的業務、以往的業務再與其他部會做個比較,因為我們的財政的確不夠好,如果能省就省,把這個部分再去做檢討,好不好? 陳委員怡潔:光比105年度的東南亞考察,預算就多了3倍,請你們把105年度的資料拿出來看!是不是比其他部會高?請你們提供嘛!如果你們覺得沒有比其他部會高,請你們提供資料來說服我啊!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謝謝,我們會去比較、分析數字,然後提供給委員參考。 陳委員怡潔:是不是我應該提供資料給你們? 李主任委員永得:不是,因為是你提出這樣的質疑…… 陳委員怡潔:沒錯啊,這個資料也是你們提供給我們的嘛,所以我們……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個資料沒有比較其他部會嘛! 陳委員怡潔:沒關係啦,請你提供資料給我們!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 陳委員怡潔:105年度及其他部會的相關資料,請提供給我們。 花納稅人的錢還不能問,還這麼的高傲!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不起,委員,我沒有高傲。 陳委員怡潔:上個月林全院長走了一趟臺三線,提出要滾動調整浪漫臺三線,我想瞭解一下什麼叫滾動調整?是滾動調整臺三線有看到瓶頸了嗎?臺三線從2012年蔡英文選總統時就開始在走了,代表2012年及2016年的二次選舉,他都非常重視臺三線。我好奇的是,經過這麼多年的研究走訪,也提出過政見計畫,到現在林全院長還要客委會提計畫,是提什麼樣的計畫要滾動調整?是滾動調整什麼?這是你的專業了,我可以問了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陳委員,當然都可以問。臺三線的任何一個計畫,都需要做滾動式調整,所謂滾動式調整就是一個計畫拿出來之後,跟地方上座談或執行中總是會遇到原來沒有預想到的狀況,所以我想滾動式調整是個正常…… 陳委員怡潔:是什麼樣的狀況?因為從2012年開始,就不斷在推,一直到2016年的選舉,臺三線都是你們主打的。他還要請客委會提出計畫,請問是什麼樣的計畫內容?有遇到什麼樣的瓶頸或問題,為什麼要去做滾動式調整? 李主任委員永得:換句話說,將來要做滾動式的調整,我們隨時可以納入大家的意見,但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需要修正…… 陳委員怡潔:換言之,到現在為止,客委會都沒有要提出任何的計畫嗎?因為院長還希望客委會能夠提出相對的計畫,不是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現在相關計畫都有…… 陳委員怡潔:現有的計畫有涵蓋哪些部分,你們有沒有遇到什麼樣的瓶頸? 李主任委員永得:目前尚在溝通階段。 陳委員怡潔:有什麼樣的溝通內容?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已經拜會農委會與經濟部等單位,接續我們還要拜訪交通部等單位,我們會將我們的構想與各部會進行討論,當然我們也有在討論過程中聆聽各相關部會不同的意見,同時包含地方政府的意見。因為其中有5個縣市政府首長與會,還有許多地方的產業團體或文史團體等也都有與會,我們必須廣泛地徵詢大家的意見。 陳委員怡潔:請問主委,因為臺三線不是只有客家縣市,臺三線從北部一直到中、南部,誠如主委所言,臺三線也具有經濟價值或文化特色,這絕對不是只有包含桃園、新竹、苗栗或屏東等地區,未來客委會擬定臺三線浪漫大道計畫有沒有涵蓋其他非客家的縣市?本席之所以提出上述質詢,係因客委會一定要做帶狀式的觀光,未來會不會涵蓋非客家縣市?如果沒有沒涵蓋非客家縣市,他們能否向中央政府提出抗議?因為客委會欲打造臺三線浪漫大道,全臺灣並不是只有臺三線需要打造與重視,你們不可能因而忽略其他地區,客委會有沒有要…… 李主任委員永得:報告陳委員,現今第一階段的浪漫臺三線是從北部龍潭至台中東勢、石岡,並沒有包括東勢以南的地區,而且我們在第一階段是從事新經營的嘗試,它不純然是為了觀光。第二點是為了…… 陳委員怡潔:既然主委說它不純然是為了觀光,那麼它到底是為了什麼?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是為了在地的生活與在地的產業…… 陳委員怡潔:只為了帶動在地的產業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報告陳委員,從臺灣過去幾十年來的發展來看,臺三線是相對政府關注資源比較少的公共設施,我們要針對臺三線有特別的經營與規劃,這與過去臺三線被忽略也是有關的。 陳委員怡潔:本席之所以要詢問此一問題,主要因為你們有去獅潭,對不對?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 陳委員怡潔:你們也是希望青年能夠回家鄉打拚,其中新的產業發展與浪漫臺三線政策是相對符合的這項原則,應該不是只有帶動經濟文化,尚希望透過帶狀式的觀光旅遊讓大家認識客家文化。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 陳委員怡潔:本席認為這項建議應該是長期性,而不是只有針對客家文化縣市,所以各縣市應如何以帶狀式的觀光旅遊來帶動,這是主委應該全面考量的部分,而不是只有特定的點。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的,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榛蔚發言。 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我聽到委員質詢有關臺三線的部分,所有的委員統統關注臺三線的問題。本席要呼應台積電張忠謀董事長所言,政府在推動5大創新產業時,不斷地輔導其他的大公司,導致大者恆大,小者愈來愈沒落,讓大公司不斷地因其財力及必須擴展進而購併許多相關的企業。方才我們聆聽3位委員質詢浪漫臺三線的議題,事實上浪漫臺三線自101年度至105年度已經花費35億元,並連結兩個南北雙塔文化園區的部分,在6年間已經花費這麼多的錢,目前客委會正在整合客家文化景點與所有據點。方才李俊俋委員也表示,今年客委會在做整合的工作,然而你們今年又編列8.7億元,這還是本席在帳面上能夠算得出來的部分。我們不妨想想看,現今花蓮縣為全臺第四大的客城,為何臺灣東部與西部的差異竟是如此之大嗎?本席於10月12日質詢主委,106年客委會編列東部預算到底有多少的經費?我們看到螢幕上顯示臺三線自101年度至105年度完成推動臺三線,尚未包括我們加上「國家級」三字與「浪漫」兩字,就已經花了三十五億多元,而且103年度至108年度「客庄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在6年內就花費12.4億元;自101年度至105年度「客家文化生活環境計畫」推動完成「臺三線」及「六堆」之區域產經整合,示範性打造客家產業。我們也看到現今苗栗六堆南北雙塔計畫,106年度客委會再度編列3億5,903萬元,我們再看看這些都是現今西部在帳面上都看得到、查得到的資料,請問主委是如何看待東部地區的經費?事實上,本席在10月12日詢問過主委,有關客家特色產業亮點業者輔導暨東部客庄區域產經整合僅有1,400萬元,而且後半段屬於東部;全半段與全國共分,好像在作文比賽一般。請問主委對這部分如何解釋?難道東部的居民竟是如此的可憐,我們就永遠被漠視嗎?我們的蔡總統不是自稱客家妹,並在原民會自稱平埔族,而你的夫人又跟所有原住民鄉親說那兩個字,請問主委對此有何看法?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徐委員,我們謹就預算進行討論,不要牽扯那麼多。 徐委員榛蔚:好,我們就只討論預算的部分。 李主任委員永得:報告委員,客委會對花蓮地區的補助,在103年度是占全國第五名,占總體預算的10%…… 徐委員榛蔚:主委,本席現在就106年度…… 李主任委員永得:104年度…… 徐委員榛蔚:105年度的預算已經成為過去,我們只要知道客委會在106年度到底編列多少經費? 李主任委員永得:106年度與臺三線有關經費為八億多元,但是全臺灣客家人口有420萬人,其中有一半的客家鄉親…… 徐委員榛蔚:你只要告訴本席,臺灣東部與西部的差異為何如此之大? 李主任委員永得:有一半的客家鄉親都居住在桃園、新竹、苗栗及台中,總共有200萬人口,臺三線總共有八億多元的經費,占客委會28億元的預算還不到30%,所以這並不為過,此其一。第二,東部長期以來,客委會都非常的重視…… 徐委員榛蔚:本席只要主委回答,106年度客委會編列東部的經費到底是多少錢?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不起!這必須視東部地方政府及地方鄉鎮公所的提案,這是一個競爭型提案的預算,無法根據匡列的…… 徐委員榛蔚:在區域平衡發展部分,怎麼可以如此漠視東部的人?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於東部區域發展,有另外的條例來處理,客委會部分…… 徐委員榛蔚:如果你們把所有經費都放在花東發展條例,請問這是照顧到東部人嗎?花東發展條例是要補充地方基本建設與基礎建設不足的部分。 李主任委員永得:長期以來,客委會對東部的客家鄉親並沒有忽視。 徐委員榛蔚:你看這個「東部慢活臺九線」,包括縱谷北區的「健康慢城」、縱谷中區的「品客生活」、縱谷南區的「米食文旅」,請問這些你花了多少錢?你要編列多少錢?你剛才說我們的文化是永續經營、階段性不斷的推動,這些是105年之前已經開始規劃的,在106年度的預算中怎麼都沒有看到?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個預算不會是針對哪個鄉鎮編列,而是總共在東部的預算,所以我說這是計畫性的…… 徐委員榛蔚:不是哪個鄉鎮而已,你看從花蓮到臺東統統都有。「浪漫臺三線」經過多少鄉鎮、多少縣市,本席不會在乎,但是東、西部要平衡發展,你看在花蓮、臺東部分到底編列多少錢?請你告訴我們、告訴東部人、告訴東部的客家人。小英說她是客家妹,然而客委會到底對東部做了什麼? 李主任委員永得:做了非常多,大家都看得到。 徐委員榛蔚:你剛才說不是只做觀光,但是客家文化不是要傳承、要延續嗎?現在到底在哪裡?你說個數字嘛! 李主任委員永得:103年到104年,花蓮縣…… 徐委員榛蔚:本席要說的是106年的預算。 李主任委員永得:每個單位都在問,譬如南部六堆有多少錢?其實我們並沒有一定要對哪個地方匡列多少錢,但是我們一定會…… 徐委員榛蔚:我只說東部方面,你們匡列了多少預算?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不起,現在沒有匡列出來。 徐委員榛蔚:完全沒有匡列,比1,400萬元還少,你讓花東兩縣在寫作文比賽。 李主任委員永得:預算不是這樣編列的。 徐委員榛蔚:臺三線可以這樣匡列,為什麼臺九線不可以匡列、整個花東縱谷的產業不能匡列?花蓮、臺東寫了多少作文比賽給你,你都束之高閣。以花蓮而言,從105年到現在,我們就送了11個案子,沒有一個是通過的。 李主任委員永得:徐委員講這句話之前必須先查清楚,至少有3個案子,總共4,000多萬元,這個月才核定通過的。 徐委員榛蔚:很多都是要政府配合款,如果今天你核給了1億元,政府配合款要多少?縣政府有沒有辦法配合?你把餅做得這麼大,實際上可以做嗎?你根本就不瞭解地方的經濟狀況,地方政府財源有多麼困窘!你只是畫個大餅給他,完全無法執行。 李主任委員永得:有些鄉鎮做得很好,他們都有配合款,包括花蓮市也都有。 徐委員榛蔚:「好客藝術村」現在已經是第二期,這也是花東計畫在做的,但到現在屢屢沒有通過,我們的買菸樓、客庄、富里的客家文化產業,最重要的還有十二大節慶。 李主任委員永得:關於「好客藝術村」,我們是建議分階段進行,不要一次就提這麼大,因為必須衡量本身在地產業的能量,所以我們先核定了第二期部分。 徐委員榛蔚:它沒有很大,我們新的計畫是美麗客庄、茄苳樹、客家百年囤墾情、壽豐的豐田客家廊道、鳳林的「鳳鄉E起來」互動式藝術文化客庄文物館等。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也不希望提出這麼多東西,到時候被批評是浪費人民納稅錢,變成蚊子館,所以我們都很小心,請專家來共同輔導。 徐委員榛蔚:對不起,這些文物館現在本來就在,鳳林的你也去考察過,尤其它還是標竿,另外還有瑞穗的三元宮。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我們有請鳳林提案。 徐委員榛蔚:提了但你們還沒有核。 李主任委員永得:還在審查。 徐委員榛蔚:我手上這本是106年客委會的預算編列,歲出部分只有少少的6頁,裡面就提了16次的浪漫臺三線,這個國家級浪漫臺三線就可以花掉客委會將近三分之一的預算,本席嚴重提出抗議。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剛才跟委員報告了,50%的客家人是聚居在這個地區,徐委員在談這個問題時,這部分要一起談,它的預算只占30%,但人口占50%。 徐委員榛蔚:東西的建設要平衡、東西的區域發展要平衡。 主席:請主委跟徐委員再溝通,看如何將預算做得更平衡。 徐委員榛蔚:(在台下)嚴重不尊重花東人。 李主任委員永得:(在席位上)我抗議,污衊! 主席:請洪委員宗熠發言。 洪委員宗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剛才兩位女委員的質詢,我感覺你好像是異性相斥的樣子,本席跟你同性,就來緩和一下。在陳委員質詢時,本席聽你的回答,我覺得他問的跟你答的不一樣。他問到出國部分,而你們的出國分為兩種,一種是考察,一種是定期會議,你們106年度的預算書中寫到出國旅費大概包括三種,一是新南向,就是去泰國、馬來西亞、印尼;二是考察國際民俗藝術活動,是去比利時;三是參加國際民俗節,是去丹麥。定期會議的部分,則是去日本,這些在預算書中都寫得很清楚。請問這次新南向去東南亞的生活費,你們是編列多少?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30萬元。 洪委員宗熠:以人次來算,也就是把人乘以天數,是多少? 李主任委員永得:可否請江處長來說明? 洪委員宗熠:好。 主席(徐委員榛蔚代):請客委會綜合規劃處江處長說明。 江處長清松: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生活費是編列6個人8天,去3個地方…… 洪委員宗熠:沒關係,你們編列30萬元,總共48人次,平均一個人每天的生活費是多少? 江處長清松:6,250元。 洪委員宗熠:對,跟我算的一樣,你們要講清楚,剛才委員以為是一天5萬元,所以很火大,你們回答時又忘記他是在問什麼,才會回答成這樣。另外,你們去比利時,總共編列的生活費是多少? 江處長清松:12萬9,000元。 洪委員宗熠:你們去了幾人次? 江處長清松:18人次。 洪委員宗熠:對,2個人去9天,所以每一人次的生活費是多少? 江處長清松:7,100元。 洪委員宗熠:是7,166元啦!另外,你們去丹麥,生活費編多少?人次是多少?生活費一天是多少? 江處長清松:7,800元。 洪委員宗熠:你們去日本參加會議,生活費編多少? 江處長清松:10萬6,000元。 洪委員宗熠:人次是多少? 江處長清松:12人次。 洪委員宗熠:一天生活費是多少? 江處長清松:8,800元。 洪委員宗熠:就是這麼簡單,你們是根據國家訂的標準來編列,本席以前也擔任過民意代表,去某個地方的生活費是固定的,你們不可能違法。所以你剛才回答陳委員時,我想你們兩人有誤會,這就是異性相斥吧。 主委,你在今年10月23日到彰化縣視察,在你的印象中去過哪些鄉鎮? 李主任委員永得:溪州、竹塘還有二林。 洪委員宗熠:謝謝主委,你那天去視察,客家鄉親對你很歡迎。那天你在溪州鄉成功國小西畔分校當場允諾,學校主任提出申請的話,你們希望在年底前給他們20萬元推廣客家活動,請問目前辦理得如何? 李主任委員永得:已經行文給彰化縣政府,接下來我會請文教處後續辦理。 洪委員宗熠:那天你有承諾,現在已經11月快要12月了,如果年底可以達成目標是最好,所以本席…… 李主任委員永得:一定可以達成。 洪委員宗熠:客家基本法第六條規定了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請問是要發展哪些項目?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要是語言,其次是客家文化生活設施營造,再來是產業。 洪委員宗熠:對,語言、文化和產業。客家基本法第六條明定,客家人口達到三分之一以上的鄉鎮,就應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根據你們在103年度公布的數字,彰化縣客家人口約93,000多人,比例是7.2%。但是本席在前兩次質詢中曾經給你看過一些資料,也就是彰化縣100年度所作的客家人調查,把福佬客也涵蓋進去。以彰化縣政府的普查來看,客家人應該達到23萬人,比例是18.1%。如果以福佬客來計算的話,彰化縣有7個鄉鎮的福佬客超過三分之一,包括永靖鄉、埔心鄉、大城鄉、竹塘鄉、田尾鄉、員林市和社頭鄉。請問你們有沒有可能把這些鄉鎮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 李主任委員永得:其實我們現在在討論客家基本法,對重點發展區也在重新檢討和定義。因為區分所謂的重點區和非重點區,對客家的發展到底是利是弊必須作全盤性的檢討。 洪委員宗熠:本席把這個資料給你參考,這7個鄉鎮有超過三分之一的客家人口,若是依據客家基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你們對這7個鄉鎮應該特別加以了解,希望他們能發展客家文化,是這樣的吧?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可是像是宜蘭就說他們有將近50%的人口原來是客家人,未來我們在補助和獎補助政策上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核心,就是必須提出客家語言復甦計畫。以此為前提,才會有社區營造部分,如果沒有這部分的計畫就會扣分。 洪委員宗熠:我認為誘因非常重要,如果誘因夠的話,各鄉鎮公所或縣政府就會提出來。在102年我們曾經調查客家人能說流利客語者大概只占47.3%,這表示420萬客家人有200萬人會講客家話。以彰化縣來講,9萬多人會講客語的只有25.3%,約23,000多人。彰化縣的比例是25.3%,全國的比例是47.3%,這表示相對來說彰化縣客家語言流失得非常快速,主委對此有何看法? 李主任委員永得:在人數越少、越散居的部分,就會形成孤島,而孤島的語言流失速度會比一般重點區更快。 洪委員宗熠:以彰化縣的比例和全國的比例來作對比,全國是47.3%,彰化縣是25.3%,幾乎只有全國的一半,所以彰化縣是客語嚴重流失的區域,但是你知道你們去年補助我們客語深耕計畫多少錢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要查一下。 洪委員宗熠:去年才133萬元而已,本席認為不夠,希望你們能再加強誘因,讓彰化縣的客語不要流失得這麼快,甚至可以緩和、平穩、回復,好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我們會認真檢討。 洪委員宗熠:謝謝主委。 李主任委員永得:謝謝洪委員。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包括原住民和客家人在內,在中華民國的歷史變革當中可說受到一定程度的歧視,所以之後我們才要一起修補。原住民族基本法是在民國94年完成立法,客家基本法應該是在99年立法,我們一直在彌補這一塊歷史上的傷痛。之前發生洪素珠罵老榮民的事件時,我們希望能通過族群平等法,讓原住民、客家人及所有的族群都能融合。本席也很佩服邱委員的勇氣,她至少很勇敢地站出來道歉。但是昨天我們在總統府又看到音樂會,他們還是非常非常地在意。在本席左營選區的幾個小學裡面,大概有五分之一是客家籍,五分之一是原住民,五分之一是外省籍,五分之一是本省籍,還有五分之一是外配子女。我們之前推過原住民族平等法和客家基本法,所以,在這個時間點是不是能夠請你透過行政院,和我們一起推動族群平等法或族群融合法的立法?我覺得這滿有急迫性的,不曉得主委看法如何?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這應該是值得大家共同努力推動的方向,究竟族群是要跟語言分開還是一起,其實大家都可以去討論。過去我們客委會是比較主張用「國家語言發展法」來對各種不同的語言表示尊重。 黃委員昭順:這是可以討論的,上個會期我們在這裡討論族群平等法草案的時候,客委會也有派人來;這個案子在本委員會討論了很長一段時間,而且朝野是有共識的,結果在上個禮拜的院會中又被否決掉,我覺得很可惜。 李主任委員永得:院會指的是立法院? 黃委員昭順:是的。民進黨在立法院是大黨,所以我希望主委能在行政院院會中提出,因為我覺得這是我們必須尋求各族群共識的時間點,包括我們的語言、包括我們的文化,甚至是外配,如果在這個時間點都還不能產生包容的力量的話,縱使要推客語都會有問題。我是在臺中東勢客家庄出生的孩子,可是我很慚愧,我說要參加客語認證已經很久了,可是一直都沒有通過,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在這裡用客語跟你對話。 李主任委員永得:謝謝。 黃委員昭順:接下來,剛才主委和很多委員都提到,你希望對有復甦計畫的客家村提供較多的補助,沒有復甦計畫的客家村所能獲得的補助則會相對減少,例如彰化。彰化也是我的故鄉,埔里則是我先生的故鄉,彰化在客語的部分就嚴重地掉下來,南投也一樣,所以剛才許委員非常生氣。我當然也不太高興,因為相關預算集中在桃竹苗地區,雖然那是客家人群聚的地區,但是不容否認,像高雄你很熟,高雄客家人群聚較多的應該是美濃和旗山地區,但是我們左營、楠梓的客家人也很多,所以,不能因為群聚就給他們更多補助,其他地方則不給。包括南投,你就沒有把它納入臺三線的預算裡面,它有9個鄉鎮,而且那邊的客家庄也非常具有群聚性。請問你要如何彌補這樣的狀況,包括花蓮在內? 李主任委員永得:其實並不是群聚的地方補助就多,我剛剛強調的是,因為在一般認知中,8億多元的臺三線相關預算好像特別多,但是在客委會目前所編列的預算當中,它只占不到30%,而這裡的客家人口高達50%。其次,有關剛剛委員提到的非客家重點地區,因為我們是以語言為核心,比如說彰化或高雄,如果縣市政府能夠提出最整體,比如說3年的語言復甦計畫,這個計畫一步一步來…… 黃委員昭順:所以還要作文比賽就對了? 李主任委員永得:不是作文比賽,而是要有真正的計畫,比如說最具體、簡單的就是學校裡面客語老師、客語班,還有通過客語認證的學生數,我們現在都有全國各小學,包括幼稚園的班數,這個部分會列為非常重要的一項,因為我們過去…… 黃委員昭順:主委,你要知道,如果有群聚式的生活方式,不用透過學校就很容易得到學習客語的機會,所以,沒有群聚性的地方才是你們必須更加強的,包括客語認證的補助,我也希望你們能夠再做檢討。怎麼樣讓我有機會在這裡使用客語和你對話?我覺得這個部分很重要。因為時間有限,請你回頭再跟我說明。 接下來,你說公廣還是什麼地方提供12坪就讓你很滿足,我覺得這是不對的。請問現在公廣有客家董事了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次新的部分有。 黃委員昭順:已經進去了嗎?有1席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有2、3席。 黃委員昭順:能不能把名單給我? 主席:請客委會文化教育處孫處長說明。 孫處長于卿:主席、各位委員。客籍的董事有一位,客家學院的教授也有一位。 黃委員昭順:已經有了是不是?我認為這個部分是應該要突破的,因為上一屆一直沒有。請把名單給我,包括公廣各個行業的代表。如果他們只是提供12坪的製作場所,並不會有很大的幫助…… 李主任委員永得:應該不是總共12坪,而是增加的部分,就是在現有的辦公室之外,對於額外增加的12坪,他們不收費。 黃委員昭順:不收費你就很滿意哦? 李主任委員永得:不是不收費,其實是他們有一些讓步,因為當初客委會認為公共電視的收費比較高,委員們也這樣認為,所以凍結了這筆預算,後來經過多方折衝,公視有稍微折讓一些。 黃委員昭順:其實大家對客家電視台的收視率都有一定程度的意見存在,請問客家電視台現在的收視率為何? 李主任委員永得:通常對於族群或者是公共的電視台都不會以收視率來衡量,而是以收視質來評估。 黃委員昭順:本席要提醒主委,你們一直說要成立客家公共廣播電視集團,但是到今天為止,包括客家電視台,大家都很希望它的質和量能夠往上走,因為要吸引大家去聽、吸引大家去看,質和量沒有往上走是不可能成功的。可是包括苗栗、屏東的幾個客家中心、展覽館等等並沒有往上走,其實那裡面有很多不錯的東西是可以往上推動的,所以你們要如何提供更活潑、更能吸引年輕人的東西,讓他們能在生活當中走進去深入瞭解?我覺得這才是當務之急,而不是一直喊口號,說我們要做什麼、做什麼。 本席希望主委在立法院還是要平心靜氣,晚上睡得不好就回去K邱委員,早上來這裡還是要面帶笑容。謝謝。 李主任委員永得:謝謝委員。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族群平等、相互鄭重已經是民主社會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價值,尤其你是客委會主委,也算是我們社會當中一個族群主管部會的代表,有關上禮拜您的夫人在立法院發生這樣的事情,他回去有跟你討論嗎?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有,當天晚上我就跟他做了一些討論。我跟他說明時大概用了8個字─並無不當,但極為不妥,不當的原因在於,她當然沒有歧視的意思,尤其是對原住民的朋友,但這件事情不妥的原因在於,只要族群的朋友心裡不舒服,不要用任何理由作辯解。 江委員啟臣:沒錯。 李主任委員永得:就只能認錯、道歉。 江委員啟臣:她認錯這件事情,我想朝野都給予肯定。不過,我覺得在我們的社會甚至教育當中,大家不曉得為什麼都不想正面去面對或提出來討論這個事情,以致讓它無意間發生。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 江委員啟臣:就像你說的,她心裡沒有這樣想,可是她表達出來卻讓人家不舒服。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 江委員啟臣:為什麼會這樣?閩客之間其實有時也會發生類似的狀況。我們都知道,在台灣常常有人說:「欸!我們講台語啦!」可是,對客家族群來講或就族群平等來講,「台語」這個詞所代表的並不是閩南語,他們認為那不是台語,而是閩南語,沒錯吧? 李主任委員永得:是。 江委員啟臣:從客家族群的角度思考時,雖然「台語」聽起來很中性,尤其對強勢族群來講,這樣的表達很正常,但客語族群卻不見得這麼認為。 李主任委員永得:是有這種狀況。 江委員啟臣:我舉這樣的例子,就是要提醒大家,不要認為這是不經意。這種事要如何避免?應該從教育著手,不光是學校教育,像你們這樣在特殊族群單位工作的人,應該把這個話講出來。這沒有什麼不能講的,其實講出來之後,才可能避免未來族群之間彼此心理上有疙瘩。對不對?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 江委員啟臣:其實我太太也是客家人。我就是在一個場合上聽到這樣的對話,從那次開始我對於「講台語」這件事情就非常地小心,我會講說:「這是閩南語。」 李主任委員永得:是閩南語或河洛話,都可以。 江委員啟臣:我覺得這樣就是族群之間相互尊重。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 江委員啟臣:但是,這個相互尊重也必須被教育。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我非常贊成。這個在教育上最要緊。 江委員啟臣:特別是在生活當中。我這次特別提出來,其實是對上禮拜五的事有感而發,因為那天我就在經濟委員會的現場。 另外,關於客語的部分。過去客委會有做客語認證,但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提出的資料顯示,最近這幾年來貴會所辦的初級認證,通過的比率已逐漸下降,你有沒有注意到這個情形? 李主任委員永得:有。 江委員啟臣:為什麼?有什麼特殊的理由嗎?聽說你們要把客語檢定頒發1,000元獎金的制度取消,是真的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過去也許是為了衝高報考人數而採取獎金制度,這個獎金制度絕對是有效的。但是,可能報考者在準備上不是那麼充分,所以通過的比率較低。 江委員啟臣:沒有通過的話,報考者就拿不到獎金了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 江委員啟臣:某種程度上來講,它激勵了參加的人數。 李主任委員永得:沒有錯。我要強調一點,這個獎金制度不是因為財務因素而取消,而是因為鼓勵我們語言的價值必須要從兩方面來強化:第一是工具性之功能要能夠強化,就是在社會上它是可以被使用的。第二是文化性之價值,就是說要對自己的族群重視。要從這兩方面加強,我們會持續努力。 江委員啟臣:你的主張我不反對,但這兩個其實可以並行,而且某種程度上我認為應該要因地制宜。全台灣客家的重鎮不一樣,客家族群集中的地點也不一樣,所以,不論是所謂的沉浸式教學或是生活化語言,其實它們某種程度上都有它們適當的地方。在大都會區,不見得有辦法推動沉浸式的教學。在那種情況下,還是要有一些激勵的方法,讓大家注意到這個文化嘛!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 江委員啟臣:這也促使我認為客家電台是必要的,因為客家電台可以透過電台播送音樂、播送比較好的談話、主題等等,它可以在都會區凸顯這個文化和這個語言。你要不要再考慮一下,不要貿然把它取消?可不可以讓縣市政府和地方有一些選擇?既然這個制度在財務上不是問題,我覺得應該選擇保留。你們一樣可以推動沉浸式的教學、生活化的語言,但對於不是客家重鎮的地方,有一些激勵措施是滿重要的,否則,久而久之大家會覺得「我在這裡生活得很好,又用不到,為什麼要在意它?」 李主任委員永得:針對這個政策,我們已經到各地去座談,也有很多薪傳師提出這樣的意見。不過,這個政策我們已經確定了,但我們會有配套的措施。 江委員啟臣:沒關係。你們既然已經確定政策,就試行一年看看,但一年後要檢討。 李主任委員永得:可以。我們會做滾動式檢討。 江委員啟臣:一年後你們要檢討,到底你們取消這個制度之後有沒有比較好? 李主任委員永得:Ok。 江委員啟臣:另外,剛剛提到所謂的客家重點發展區,請問東勢是不是? 李主任委員永得:東勢是。 江委員啟臣:你要拿什麼重點來發展?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個還是要跟地方政府以及地方的客家鄉親來共同努力。 江委員啟臣:過去四年我在立法院每每談到這一點,不知道為什麼總是聽到中央說地方,而地方則是怪中央沒有提供資源,互相推來推去,最後就是不了了之。坦白說,我不只失望,還感到很無力。黃昭順委員說她是東勢出生的,她是大埔客家人,其實大埔客家文化在台灣唯一具代表性的就是東勢。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 江委員啟臣:可是,過去這幾年來,我不曾看到客委會在中央或地方在那裡做任何大的軟、硬體建設。我擔心久而久之在台灣的不同客語系統,例如大埔客語系統,有可能就慢慢流失掉了。再者,因為它是屬於偏鄉、比較屬於農業區,所以有很多新住民,這個又結合到你們的南向政策,你們要推南向政策,對不對?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 江委員啟臣:沒有錯,在東南亞有客家族群。可是,也有很多東南亞的新住民到台灣來。比如說,有新住民是在東勢定居,請問,他們到東勢以後學會客語了嗎?他們反而是優先的重點,當你們推新南向要用客語去做連結的時候,我拜託你們,先讓我們的新住民可以融入客家文化。為什麼?因為他們要教育下一代啊!否則,很可能會衍生出一個我們很不願意看到的問題,就是新住民沒有融入我們客家的文化,客語也沒有學得很好,他們的孩子就更不用講了。所以,這個滾動式衍生出來的效應,會是花再多的錢也救不回來的。主委,我剛剛提的三個點你有抓到嗎?一、是大埔客家文化,這個已經拖很久了,尤其你們現在在講「浪漫臺三線」,請結合一下。我不反對「浪漫臺三線」,但是請你告訴我,如何讓大埔可以在「浪漫臺三線」上面是一個點,是一個大埔客家意像的點,讓黃昭順委員下次也可以說:「我是東勢客家人。」讓這個大埔客家文化的特點可以顯現出來,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 江委員啟臣:然後是新住民的部分,新住民在這個區塊實際上有很多,但是他們對於客語文化,尤其是大埔客家文化,完全沒有融在裡面,這是我非常懷疑的地方。你們現在推新南向,事實上,你們不用去東南亞就可以做到最好的新南向就在這邊,讓這些在客語區的新住民可以確確實實地融入客家文化、傳承客家文化,甚至把客家文化和東南亞文化做很好的融合。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根據我的瞭解,台中地區包括東勢在內,他們好像就現有的客家文化園區有擴充的計畫。 江委員啟臣:我原本有爭取東勢高工……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知道,我瞭解這件事情。 江委員啟臣:他們現在到底要拿去做實驗中學或實驗小學,這我不清楚。 李主任委員永得:實驗學校。 江委員啟臣:這在當地其實有滿大的反彈,我希望主委聽一聽,不要被一些聲音給掩蓋掉了。 李主任委員永得:Ok。 江委員啟臣:現在社會上有一些聲音你們都沒有聽到,所以才會導致民怨。我希望主委能夠做好客家這一塊,不要引起客家人對你的民怨。關於這部分,你真的應該要到基層去聽聽大家的聲音。 李主任委員永得:Ok。 江委員啟臣:你如果要我幫你,我絕對可以幫你找人來講給你聽。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 江委員啟臣:我想,這個不要分黨派,也不要分藍綠。 李主任委員永得:瞭解。 江委員啟臣:客家族群是大家庭。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可以安排時間,跟委員聯絡一下,我們到地方上去走一走。 江委員啟臣:好。拜託你! 李主任委員永得:謝謝江委員。 主席(黃委員昭順代):請賴委員瑞隆發言。賴委員發言完畢,我們休息10分鐘。 賴委員瑞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談的還是跟前面一些委員類似的問題,過去以來我們一直都很擔心重北輕南的問題,特別是國家的資源,以前多數都是集中在北部,所以南台灣面臨到相當多的問題。從104年度的決算來看,得到獎補助最多的大概就是新竹縣,其次是苗栗,第三名是花蓮縣,比高雄市、屏東縣都還要多。其實我今天還想趁這個機會跟主委討論資源配置的結構問題,我請同事幫我整理了一些資料,以北與南兩大區塊來看,就104年度補助預算的規模而言,一個差不多是4.6億元,另一個則是2.4億元,北部將近是南部的兩倍。如果整個政府的資源在配置上不做改變的話,資源還是會愈來愈集中在北部。主委過去已在南部服務相當長的時間,我想,包括黃昭順委員對此也都有非常深刻的感受。對於南部這一塊國家的資源應如何有效運用,主委有沒有什麼想法?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當然,過去講起來有所謂的重北輕南,但在整個政府來講,桃園還好,新竹、苗栗相對來講確實比較弱勢,因為這裡的人口比例高,所以客委會過去在硬體或軟體的補助上,對這些地方稍微偏高也算是合理。剛剛委員講到花蓮,其實過去對花蓮縣補助的金額及案件是超過整個平均數的,從過去一年來的補助即可看出,所以並沒有忽視東部。關於南部的部分,其實新政府也有一個「美麗六堆」的政策,基本上,包括屏東縣和高雄市的12個鄉鎮,這些鄉鎮早期是六堆的範圍,也是客家人比較集中的地區。相關經費其實也不算少,但主要還是看地方上。比如說,六堆文化園區在那邊,就是早期相當龐大的一個預算。現在比較大的一個問題是,因為客家基本法裡面有定義所謂的重點發展區和非重點發展區,以致造成都會區的客家族群反而被忽略了。都會區包括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以及高雄市,其實各都會區的客家人口數加起來也不少;台北市有四十幾萬,新北市有五、六十萬,但是因為散居在大都會裡面,所以客家族群沒有被看到。在高雄市也是一樣,這個部分將來我們會做一些相對地調整。 賴委員瑞隆:這也是我想提的。高雄和屏東都是重要區塊,但在整個資源的調配上,我還是希望能夠加重,至少在比例上加重。特別是高雄市,它是縣市合併。我們都知道,早在高雄縣時代,美濃就是一個非常大的聚落,如果因為高雄整併變成直轄市之後,反而影響到這邊資源上的配置,我覺得是不公平的。所以,希望主委能夠把相關的比例再做合理的調配,我覺得南部的部分應該也要受到同等的重視。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 賴委員瑞隆:其實我們從今年第二季的預算也可以看得出來,北部就占了七千多萬元,南部卻只占三千多萬元。我一直要凸顯這個問題,南、北資源的配置應該要公平、合理。像第一名是新竹縣、第二名是桃園市、第三名是新北市,高雄市和屏東縣都還不到前幾名。在南、北的客家發展上,我們希望主委能夠再多予重視。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 賴委員瑞隆:另外,「臺三線」現在是小英政府一個很重要的政策方向,明年度要花多少經費在這方面? 李主任委員永得:「臺三線」是嗎? 賴委員瑞隆:對。根據我手邊的資料,它的經費是七億多元,是這樣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臺三線」是跨部會的一個整合計畫,客委會相關的經費大概有八億多元。 賴委員瑞隆:因為每次講到「臺三線」,好像重點都是落在中、北部這幾個地方的聚落或一些鄉鎮市,我希望這部分還是要重視到南部,我很擔心資源上的失衡只會讓結構上的問題變得更嚴重。事實上,高雄與屏東的客家地區也很努力地在發展各方面。「臺三線」有文化、有觀光等很多產業上的發展,希望這一塊不要讓南、北失衡的狀況更加嚴重,這一點請主委再多加注意!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 賴委員瑞隆:院長走訪過各地的客家庄幾次,不管是到苗栗或新竹,其實概念上都還是比較偏原來的中、北這一塊,南部感覺上仍然是比較沒有被看見,衷心希望主委能夠大力地加以支持。 另外,我看到「臺三線」那邊有談到很多在地的創造就業、小農、導覽服務,甚至一些休閒旅遊店家等等。針對這部分,主委有沒有比較明確的想法?我想「臺三線」的用意除了文化方面,其實也要把地方的經濟動能帶起來,主委有沒有更有效帶動地方經濟的想法?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是分成三大面向,包括人文、產業以及環境的整備。在小農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與農委會有合作,因為農委會本來就有「青農計畫」,本會的部分比較著重在文創方面,也就是說,比較屬於文化面,所以它的名稱叫做農創,也就是農業創意產業。兩會對於這個部分的合作,目前都逐步在進行當中,客委會將來會擔任的角色,就是整合這些,尤其是年輕人的部分,會整合出一個平台,然後協助他們,請專業人士來讓他們創造本身的品牌,然後協助他們行銷、打開通路。比如說燈會,每年燈會的時候我們就會跟燈會的主辦城市合作,不只是請「臺三線」,還包括六堆、台東、花蓮,這些青創或農創的朋友帶著他們的產品、帶著他們的創意,到人潮比較多的地方去展示,建立他們的通路和品牌。 賴委員瑞隆:我知道主委過去在產業或經濟方面也都有很多經驗,希望主委能夠透過客委會的力量去整合大家,特別是一些客家地區的產業,讓年輕人能夠回鄉,甚至在那邊有好的經濟發展,有好的經濟發展才有辦法推動整個地區的發展,也才有可能吸引更多人才,更能促進地方的發展,這也是主委的強項,希望主委在這方面多花一些心力。 我非常認可語言、文化等等,但經濟、產業是很現實的問題,如無法帶動地方經濟的發展,各方面的發展都會很吃力。主委的經驗很豐富,相關的資源不應該只侷限於客委會,希望主委能大力的將農業、經濟各方面的資源整合進來以達到更好的效果。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謝謝。 賴委員瑞隆:客家電台即將設立,主委對於客家電台有何構想?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現在正就客家電台做一些規劃,預定在明年中開播,目前已經NCC核定取得籌設許可,接下來要申請架設許可,我們是按照申請程序進行。同時,我們在申請過程中也和現有客語指定電台的廣播業者密切討論,希望將來建立一個相互合作、共存共榮的方向,不要因為政府單位辦了一個廣播電台而讓原本環境就很辛苦的民營電台受到擠壓,我們正在做這方面的討論。另外,我們也研究節目的規劃,最重要的是廣播人才的培育,在這方面我們和民營電台有些合作。 賴委員瑞隆:因為資源有限,有效的整合以往做得很成功的客家節目也是很重要的,有一個專屬的頻道、固定的電台,不論年輕人或老年人都可以不斷的收聽,對於語言的熟悉會有很大的幫助。不論是互相合作的部分或是新製作的部分,我們都希望主委能做更強力的整合,使國家有限的資源達到最好的效果。 請問主委,這個電台的設立會不會影響對其他電台節目的補助? 李主任委員永得:基本上不會,但在頻道租借的部分可能會有影響,因為全國性的客家電台尚未成立,所以現在進行的是結合全國各地中功率或小功率電台做全國性的聯播,全國性聯播有租用頻道,所以租用頻道的部分會受到影響,但節目的製作不會受到影響,因為同樣是為客家鄉親而且都是客家的製作人才在做。 賴委員瑞隆:我們希望主委做更有效率的整合,讓客家電台扮演最好的角色。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請教主委幾個問題。客委會為保存客語努力的在推動沈浸式客語教學,我記得之前曾向主委請教並就客語薪傳師的薪資和人數的問題和主委溝通,你們也努力改善了。我認為,客語教學除了師資之外,教材也很重要。請主委看一下,小學客語教材裡面教唱的客家童謠中有一首「轉外家」,我無法精準的理解這首童謠的意義,請教主委,這首童謠到底在講什麼?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轉外家是回外婆家的意思。 莊委員瑞雄:不對,好像有不要常常回家的味道。 李主任委員永得:不是,完全沒有這個意思,轉外家就是女兒出嫁後年初二回娘家的意思。 莊委員瑞雄:我不太敢確定它的真義,我聽到的和主委的解釋不太一樣,所以我才請教主委。我請教別人的結果,這首童謠的意思是結婚後的女生不要常回娘家,好好的待在婆家當乖媳婦、做家事就好了,這在平權上似乎不太妥當。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點我同意,我們要檢討,其實我們從小也是這樣被教育的。 莊委員瑞雄:我的解讀沒有錯,我問出的答案也沒有錯。 李主任委員永得:轉外家代表出嫁後在夫家的生活不是很適應,可能和夫家處得不是很好,所以動不動就回娘家,這對老一代的人來講不是很禮貌的行為,就現代的平權觀念而言,這是過去的傳統觀念,現在沒有這種觀念了。 莊委員瑞雄:你們在編制教材時要特別小心,我請教別人得到的答案就是嫁出去了就不要動不動就回娘家,在夫家乖乖的當個媳婦就好了。我本來不太敢確定,但從主委的說明可以知道,主委也認為從男女平權的觀點來看,這應該做個修正。 李主任委員永得:雖然這個教材不是客委會出的,但我們希望在學校裡傳達平權等進步的觀念。當然,我們也不能說這首童謠有錯,因為這首童謠訴說的是古老的農業時代的觀點。 莊委員瑞雄:很多客家場館在興建之初都很豪華,到最後卻被批評為豪華的蚊子館,這樣很可惜,這也是以前亂花錢、亂補助的結果。竹田客家文物館被外界稱為蚊子館,甚至被社會學家譏為海市蜃樓,這就比較誇張了。苗栗客家園區的使用率實在不妙,苗栗客家園區的使用人數從一百三十幾萬降到六十幾萬,砍了一半以上。六堆客家園區和苗栗客家園區同為客家園區,為什麼差別那麼大?這不全然是交通問題,最大的因素應該是展館的內容。我們一直這樣砸錢,到底創造了什麼樣的效益?是不是有改善的方法? 李主任委員永得:苗栗客家文化園區的定位為客家文明博物館,所以著重於收藏與展示,這部分還沒達到一定的標準。至於參觀人數減少的原因和停車場收費也有一點關係,我昨天到苗栗文化園區看過,人還滿多、滿熱鬧的。現在我們也逐漸努力的以各種方法,包括收藏、展示及活動加強苗栗園區發揮客家文化的傳襲與發揚的功能,而且也有成果。 莊委員瑞雄:今年錢一砸又是三億多元,這些都是民脂民膏,所以我們希望能看到一定的成效,我相信很多人都向你們反映過展覽的內容太過單一與該補充的部分,難道這些展館一定只能展出和客家有關的文物? 李主任委員永得:不一定。 莊委員瑞雄:要提高一些場館的使用率可以爭取、利用國際上有名的展出或表演,即使和客家無關,我也認為是好事。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同意,六堆園區有個表演廳,演出的團體不一定是客家團體。 莊委員瑞雄:比如九天。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就是比較好的、客家鄉親可以接受而且喜歡的任何團體,我們都不排斥。 莊委員瑞雄:提高使用率、內容更豐富是很重要的。 主委再看看這個地標,這個地標花了幾百萬元,我怎麼都看不出其意義,只是弄塊「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苗栗園區」就花了幾百萬元,這樣有點無厘頭。你看看藝術家草間彌生和LV合作設計出來的東西,很多人都覺得很漂亮,都想去看一看,你們多用點心想想類似這樣的做法。不知道主委的眼光如何,我們看看這一塊和剛才園區的地標差別有多大?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完全同意委員的審美眼光,我非常同意。 莊委員瑞雄:不是我審美的眼光,而是一看就知道人家做得好多了,苗栗園區的地標就是那麼幾塊牌子吊上去了事,讓人覺得莫名其妙。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會檢討怎麼樣改進,而且現在連名稱都不對,名稱已經改了。 莊委員瑞雄:主委知不知道最主要的癥結是什麼? 李主任委員永得:不知道。 莊委員瑞雄:主委又說不知道,那叫做「無心」,主委飆他們一次,下次主委再去看,所有的東西就不一樣了。花的錢不是我們的,是老百姓的民脂民膏,我們使用時要創造出更大的效益,你做個比較就會覺得汗顏,主委要改進。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黃委員偉哲、孔委員文吉、李委員彥秀、林委員麗蟬、吳委員志揚、林委員德福、廖委員國棟、鄭委員天財、林委員俊憲、劉委員世芳、蔣委員乃辛、陳委員明文、邱委員志偉、張委員麗善、蔡委員易餘、鍾委員孔炤等人均不在場。 請Kolas Yotaka委員發言。 Kolas Yotaka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106年預算中有一筆預算滿振奮人心,但也很令人憂慮,因為這筆預算是以前沒有的,就是在「推展及輔導客家傳播媒體業務」項下有一筆推動成立客家公共廣播集團的預算,錢數不多只有260萬元,預算書的說明是辦理成立客家廣播電台的先期規劃費,所以只有260萬元。請主委簡單說明客家電台目前規劃的進度及開台時間表。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客家電台的進度,上星期NCC通過我們的籌設許可,現在我們正在申請架設許可。同時,我們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平行作業,包括與現有民營業者溝通、器材的購買等等。至於預算的部分,106年度暫時沒有再編列,預定在明年6月客委會成立15週年開播,現在是緊鑼密鼓的在進行。 Kolas Yotaka委員:本席聽到的訊息是原本預定下個月中開播,問題出在哪裡?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要是因為器材採購涉及的金額很大,而且必須得到NCC許可後6個月才可以進口器材。之前我們得到一些訊息是國內可能有一些器材,但我們上網後發現目前這個部分還是要從國外進口,所以從許可、准許輸入到最後架設至少要半年的時間。至於為什麼會定12月28日做為開播日,因為這個日子對客家族群來講是非常有意義、值得紀念的日子,1988年12月28日舉行「還我母語」大遊行,這個日子是爭取母語權的重要紀念日。 Kolas Yotaka委員:主委講得非常好,本席絕對支持客家廣播電台的設立,但主委也說過原本希望在12月28日設立,因為這是全國母語日,現在則希望如果順利的話在明年7月成立,聽起來好像我們要很用力的禱告,這其間好像有些不知名的原因,為什麼會讓主委不是很有信心的、很明確的說出何時可以開台?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純粹是法定程序及器材進口程序的問題,沒有其他因素。選擇在客委會成立紀念日開播是第二的選擇,我們現在是朝第二選擇的目標在進行。 Kolas Yotaka委員:客家電台一旦成立將會是客家族群有史以來第一個全國性的廣播電台,但這一、兩週我們也聽到一則新聞,原本應該釋出頻道的中國廣播公司不願意按照行政院的決策、不願意遵守之前的承諾、不願意依法、不願意依規定把目前擁有的中廣寶島網交回國家讓客家台使用,導致客家廣播電台無法順利開台。除了主委剛才所講的相關器材設備的採購外,這是不是也是其中的一個因素?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當初規劃時有將這個因素考慮在內,民國100年審查客委會預算時,立法院曾做成附帶決議,要把中廣的兩個頻道交給原住民委員會及客家委員會規劃各自的廣播電台。102年NCC更進一步明確的要求將兩個頻道交給兩個會各自規劃原民電台和客家電台,所以對這一部分大家應該都有共識且醞釀很久,最重要的是這是前總統馬英九的政見也是現任蔡總統的政見,這是兩任總統非常明確的政見。 Kolas Yotaka委員:主委很瞭解這個情況,所以大致的大事紀已經摘要出來,但我們不解的是為什麼日前中廣還指控民進黨政治迫害、打壓新聞自由與廣電自由?中廣應該釋出、還給國家兩個頻道,將目前的中廣音樂網作為給原民廣播電台使用,中廣寶島網則應該還給客家台使用,這大部分是國民黨執政時代所做的決策。 主委應該比我更清楚頻道交給中廣使用的歷史,1949國民政府來台時為了以無線廣播向對岸的中國共產黨心戰喊話,所以將大功率的調頻頻率交由6家全國性廣播電台使用,中廣就是其中一家。過去的3、40年間,我們解嚴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也終止了,依規定應將頻道還給人民,但中廣幾次對NCC做出的決策提起訴願,現在NCC又做出一些決定,中廣又提出訴願。這樣來來回回拖延了10年、20年還不歸還,導致原民廣播電台至今無法開播。我們很期待客家廣播電台可以在明年7月開播,但我們不知道會不會有變數。 我們都同意這些和政治無關,並不是民進黨要打壓國民黨,事實上要求中廣歸還頻道在國民黨執政時期的NCC就已做出決定,不管是誰執政都應該要講理、守法,人民的媒體近用權應該是民主進步國家非常重要的人民權利指標,但日前中廣又提出訴願要告NCC,中廣認為這是民進黨打壓國民黨或打壓親國民黨媒體的做法,因此導致客家廣播電台開台的期程又生變數。主委的想法是什麼?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特別查過資料,102年NCC就明確的指名這兩個頻道,且要求客委會與原民會提出電台規劃,今年年初確定這兩個頻道要交還給國家,核配給這兩個台。 Kolas Yotaka委員:對於中廣的頻道歸還做為客家台是政治打壓的說法,主委可以接受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和政治完全無關,馬英九總統在其政見中講得很清楚,可見這不是民進黨上台才做的決定而是國民黨執政時代就做的決定。 Kolas Yotaka委員:客家基本法第十二條規定政府應保障客家族群的傳播及媒體近用權,應該依法扶助設立全國性客家廣播、電視專屬頻道,所以這是任何一個政黨執政的政府都應盡的義務,也是重要的工作。請主委簡短的說明主委個人對於全國性客家廣播電台的藍圖和願景是什麼? 李主任委員永得:客家分為五大語系,還有東部、南投等二次移民的客家,假如有全國性客家電台,可以透過廣播分享不同語系、不同地區的客家經驗並交流,對於語言的傳承也有很大的幫助,這是我們希望未來這個電台能達到的目的。 Kolas Yotaka委員:政府應該提供頻道給客家廣播電台,我們也非常支持成立全國性的客家廣播電台,這是我們的工作也是我們的義務,希望不要再有非常多的政治口水戰阻礙客家廣播電台的成立,相信主委應該也是支持的。 李主任委員永得:謝謝委員。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客委會正在積極推動浪漫臺三線,這在去年總統選舉中也成為一個焦點,現在也反映在下個年度客委會預算的重點中,在多項預算中也多有匡列,在產業、生活環境營造及新文創中都有特別的匡列。這樣當然是有新的契機,但對其他區域而言會有被忽略的感覺,也有人因而對客委會有所質疑,認為這樣是將太多資源集中於臺三線。 我看到客委會的預算中有與浪漫臺三線客庄同步規劃的花東縱谷漫遊廊帶,交通部也正在規劃東部地區最重要的交通幹道花東臺九線整體安全景觀大道建設專案,這個專案規模很大,單是專案經費就匡列了99億元,而且這只是花蓮縣境內,加上過去的四十幾億元和未來的99億元,這是一個很大的專案,但我們希望這條道路不只是一個交通廊道而是希望它能具有在地特色、在地文化,成為旅遊亮點吸引更多遊客到地方上旅遊,所以我非常樂見客委會的預算報告及未來工作重點中將花東縱谷漫遊廊道列為與臺三線客庄列為同步規劃,但整個報告中有提到這點卻沒有就內容做很具體的說明,主委是否可以在此向大家說明花東縱谷漫遊廊帶未來的規劃?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謝謝蕭委員。過去我們對花東地區的補助金額,尤其是客家文化生活營造的部分遠超過其他縣市,不但排名第四且平均比例達到預算的百分之十。花東漫遊廊道是總統的政見,這個建設最重要的還是在人文,以鳳林為例,鳳林的教育風氣非常盛行,為了協助這些團體─包括漫遊組織發展觀光,所以我們在整合行銷方面給予協助。另外,我們也對新產品的推出進行產業輔導,目前進行的是第二階段,經費有1,500萬元,在第一期我們會輔導12個亮點計畫,將臺九線串連起來。 蕭委員美琴:12個亮點計畫是由各鄉鎮提案或是客委會主動諮詢? 李主任委員永得:客委會委託一個專業團隊到各地區訪查,然後請各地自己提案。 蕭委員美琴:這個訪查正在進行中,下年度的這12個亮點計畫預算是一千多萬元,平均一個亮點只有一百多萬元,好像不太夠。 李主任委員永得:第一期是試辦計畫,我們先選出來,之後再看如何擴大其營運能量,包括行銷等等,我們會持續的做。 蕭委員美琴:對於我剛才提到的花東漫遊廊帶,你們的構想是就個別的亮點來做還是有其他規劃?浪漫臺三線整合了生活環境的營造,單是生活環境營造的預算在七億元的總經費中就佔了四億多元,你們對於臺九線的未來規劃是如何呢? 李主任委員永得:臺九線部分還是要由各地提案,比如吉安鄉提出了好客藝術村第一期計畫和第二期計畫,我們認為第二期計畫一開始就要建造這麼大的能量,資源的投入效率值得考慮,所以請他們折衷,以現有已經整理好的空間先行營運,我們補助他們內部的一些裝潢,試營運如果成功,我們一定會繼續支持第二期的擴充。此外,對於客家二次移民重要的文化景觀、遺址或聚落提出環境營造的部分,我們一定會支持。 蕭委員美琴:聽起來主委都在等地方提出計畫。我們一起到吉安鄉好客藝術村看過,客委會願意支持,逐步的使其力量能夠展現出來,這是我們非常樂見的。 花蓮市前市長田智宣曾提出一個計畫,但至今未完成,就是花蓮市公所旁邊好客文化會館展示空間,其硬體設施已經完成,所剩的就是內部空間的後續規劃,如何發揮其加值效應與地方產業結合,希望客委會能夠投入相關資源協助地方完成這個原始的計畫。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客文化會館提出的需求,我們全部照數通過了,等它的內部設施做好之後,將來在營運方面,我們會繼續協助輔導、擴大。 蕭委員美琴:剛才主委提到的幾個案子都是由地方提出、中央補助與協助,浪漫臺三線是一個國家級的計畫,東部好像都是地方型的計畫,也就是客委會被動的等待地方提出計畫,這樣或許地方提出了10個計畫,結果可能只有2個計畫比較可行、比較符合你們要推動的文化產業或生活環境改造效應。你們是不是可以更積極的輔導地方、協助地方,大家多一點溝通,瞭解彼此想要達到什麼目標,讓提案內容更為完整,能夠確實符合客委會推動的方向。 浪漫臺三線被定位為國家級的計畫,這樣是不是等於由客委會自行辦理?浪漫臺三線是不是也像東部一樣等待地方提案再來辦理?客委會對於浪漫臺三線是否有更大的主導空間?如果是這樣,在人力資源的配置上可能會讓人覺得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差異,與其等著地方提案,而且提案內容可能要經過多次的修正與調整,漫漫長路,不如客委會主動協助。 主委剛才提到專業團隊的協助,對於有潛力的地方應該儘量的發揮其獨一無二的特色。比如臺三線桃竹苗的桐花季非常盛行,但不是每個客家庄都種滿桐花,因此不是每個地方都要複製,應該儘量發揮其他特色。你們能不能提升地方級的臺九線以和國家級的臺三線做一平衡?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當然各會有一些整體規劃,但基本上還是由縣市政府提案。 蕭委員美琴:臺三線也是由地方提案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臺三線也是,我們有一些構想,然後和地方政府溝通。 蕭委員美琴:你們匡列的預算未必能全部執行。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我們還是和地方溝通,由地方提案,東部地區也是一樣。 蕭委員美琴:你的意思是沒有差別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差別不大。 蕭委員美琴:花東縱谷漫遊廊帶和浪漫臺三線都是國家級,這樣的講法有錯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重點是以後我們會請我們的專業團隊加強和地方政府、鄉鎮公所及社區團隊溝通,其實花蓮客家有非常大的特色,比如天下第一客村,要怎麼樣做才能讓它真的有價值,大家一起溝通。 蕭委員美琴:將花東縱谷漫遊廊帶提升到國家級概念,比照西部臺三線辦理,可以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其實臺三線採取的是比較計畫型構想,然後由地方政府提案的方式也還在嘗試當中,林院長說過這個方式如果成功會推動到花東和南部的六堆。 蕭委員美琴:等到成功可能遙遙無期,是否可以同步進行?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研究一下如何提升到讓人感覺落差不會那麼大,其實早期的臺三線是被忽略的,資源也相對的欠缺。 主席:請李主委以書面補充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 蕭委員美琴:這樣才會有個平衡,不能讓人覺得東、西落差太大。 主席:請周陳委員秀霞發言(不在場),周陳委員不在場。請陳委員其邁發言。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向主委請教的是客家傳播政策的部分。2015年8月22日蔡總統提出有關客家的政見:建立完善族群傳播體系,讓客家豐富台灣多元文化。開宗明義的講出建立客家公廣集團,在維持客家主體性前提下運作,合理規劃成立客家廣播電台,以電台、電視結合以及各地方頻道策略為基礎,建構客家公共廣播電視集團。這是2015年蔡總統競選總統時的政見,所以客家公廣集團變得非常重要。但是,在今年的預算書中,我只看到客家公廣集團先期規劃費用260萬元,在李主委的想像中,客家公廣集團什麼時候可以成立?其期程與規劃為何?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編列預算時頻譜、頻道尚未完全確定,現在頻道確定,行政院會全力支持,客委會也全力的在做營運計畫書。 陳委員其邁:那是廣播的部分,我是說客家公廣集團的建立,有沒有一個期程表? 李主任委員永得:客家公廣集團的建立期程牽涉到客家基本法的修正,我們內部已經完成一個草案,現在正在進行諮詢及內部公聽的程序,預計在下會期送到立法院,屆時請大院支持。 有了客家基本法的授權後,我們會成立一個客家公廣集團基金,或者是透過公共電視法的修正,因為有客家基本法的授權,我們可以透過公共電視法的修法讓客家公廣集團具有主體性也可以共同營運,這些都是選擇,都可以討論。 至於期程方面,我們當然希望客家廣播電台明年6月開播。關於公廣集團的部分,我們希望在明年底有個具體的進展,如果公共電視法修法有困難,客委會可能單獨成立一個客家公廣集團經營基金會或行政法人,希望明年底能在立法院通過,後年可以編列預算處理。 陳委員其邁:這方面有兩個不同的選擇,一個是修改公共電視法,一個是訂定客家基金會設置條例。當然,重點在於未來客家公廣集團的運作,我建議採取專法的方式,這也是參酌過去原民基金會的運作方式,在立法時效上會比較快速。 除了公廣集團的成立外也牽涉到廣播節目,現在有7個民營客家廣播電台,在電視的部分,客家電視台委託公視製播,坦白講,我非常不滿意現在客家電視台的製播方式,不滿意之處在於其節目的自製比例,以104年、105年計算,自製比例不高,大概是四成左右,委製部分,包括委外或外購部分將近六成。假如沒有一個客家公廣集團,由客家電視台以客家人為主體製播節目,只是委託公視徵求台長或有將近六成比例是委辦、外購的話,這部分是很難導正的。本席的意思是你們除了有公廣集團轄下的客家電視台之外,這不必然排除以後要看客家節目一定要到客家電視台,公廣集團即不處理這部分,以過去威權時期的華視為例,當時製播的節目只能講國語,比如晚間8時至10時的黃金時段,節目中完全不能講台語,但慢慢地因為民主化及威權的解構,有些節目變成國台語交叉出現。再從整個節目來看,現在收看客家電視台的觀眾年齡偏高,在客家地區的滿意度甚至比非客家地區的滿意度還來得低,這意味著客家電視台若要打入一般族群,讓所有民眾都能接受,則有些節目應該要國台客語交叉混雜,甚至在講出一句客語時,要再以華語或台語重說一遍,讓各族群都能很快速的瞭解剛才說的那句話是什麼意思,這樣才能讓客語成為與閩南語(台語)或北京話(國語)一樣主流的、大家共通使用的語言,這才是你們應該規劃的方向。在本席的想像中,未來客家電視台應該在公廣集團的公共電視相關節目中有一定比例的代表性,讓民眾能在公共電視節目中頻率非常高的接觸到客家節目,這樣才可以讓一般客家年輕族群及不懂客家話的族群每天都能接觸並熟悉客家語言,以上是本席對客委會提出的建議。 李主任委員永得:謝謝陳委員,我覺得這個建議非常好,縱使客家電視台離開公共電視,但現在所謂的主要媒體也應該有包括客語在內的各種不同語言的播出和使用,相對來說,客家電視台也應該有節目反映社會現況,其實現在已經是多語言使用的時代。 陳委員其邁:其實本席比較傾向於另立專法,成立客家公廣集團,因為目前客家電視台還在公廣集團轄下,因此投入客家電視台的資源仍為少數,每年的預算約為4億多元,而限制性招標都委託給公視經營,但在公廣集團營運策略中,坦白說客家電視台是被邊緣化的,本席對此很不以為然,包括明年3月客家電台開播以及未來公廣集團的蓬勃發展,乃是蔡政府、民進黨政府的政見,從馬英九政府執政迄今,好不容易政黨輪替了才收回中廣兩個頻道,分別交給客委會及原民會經營,如果這兩個頻道沒有收回,其後果就是國民黨現在包括人事、資產、會計都還有實質控制權力的中廣公司,在可能被認定為黨營事業附隨組織的狀況下還繼續用公家的資源或公共的頻道做一些商業用途,這並不符合我們所謂的多元文化或頻道多元、公平使用的機會,畢竟中廣有5個頻道,就算收回兩個,還是市占率最高的電台,在未來收回客家電台經營時,對於相關預算的編列、人才的延攬及節目的製播,我們立法院、至少民進黨黨團及本席個人都會全力支持客委會,希望客家電台能真正成為一個主流、受歡迎的客家電台,請客委會努力。 李主任委員永得:謝謝委員的期許,我們一定會加緊努力。 陳委員其邁:有關預算方面,立法委員只能刪減卻不能增加預算,但是本席認為你們對於客家公廣集團只編列260萬元實在太少了。 李主任委員永得:行政院全力支持明年需要的費用包括購買器材經費,後年我們會自行編列預算。 陳委員其邁:本席的野心比較大,希望客家公廣集團的專法能在下會期休會前即明年7月前完成,因此希望客委會能加快腳步。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的,謝謝陳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下午2時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陳委員超明):現在繼續開會,繼續進行詢答。 請陳賴委員素美發言。(不在場)陳賴委員不在場。 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吳委員琪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相信主委在520接任後,非常用心的推動相關業務,但據本席瞭解,你們的預算增加了,績效卻不佳,客家電視台亦然。客委會過去投資拍攝的客家電影以「一八九五」這一片最成功,而「賽德克‧巴萊」則是最成功的原住民電影,可是在「一八九五」之後,客委會卻完全停擺,請問在停擺的狀況下,未來要如何繼續推動?再看客家電視台,今年的預算較去年增加2,000多萬元,且去年、今年及明年度的預算都是增加的,可是收視率卻未增加,甚至客家地區的收視率還比非客家地區的來得低,顯然需要檢討。現在很多節目都是委外製作,約占55%多,客委會本身製作的僅有42%,經營電視台就如同做生意,沒有好的片子,收視率當然不高,廣告費用收入當然也隨之降低,請問主委,對於提高收視率,你們有何規劃和因應之道?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吳委員的指教,電視台自製節目的成本比較高,至於委製節目,委託國內相關製作團隊其實也是一般電視台正常的營運方式,多半是透過民間培養一些製播人才;至於外購,則是購買其他電視台現成的節目或國外的節目,視情況而定,比如購買卡通節目,買下之後配上客語發音。但總結來說,客家電視台的預算只有4億多元,要求自製節目要多到一定的程度,有實際上的困難,但要求提升收視的品質和量,則可從節目本身的內容和定位方面努力。吳委員剛才提到的「一八九五」是2008年我擔任客委會主委時另外以預算投資拍攝的,未來我們計畫要拍攝一些客家史詩式的經典電影,目前正在規劃。 吳委員琪銘:本席建議你們拍攝微電影,成本比較低且能廣泛的為人民所收看,這是未來你們應該考慮的方向。既然客家電視台製作的節目是為推廣客家文化,而客家文化又有非常多的東西值得推動,所以你們應該在這方面加強。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是一個很好的建議,微電影的確是擴大公眾進用電視媒體頻道的方式之一,既擴大參與且成本並不太高。 吳委員琪銘:你們今年的預算有4億1,270萬元,較去年增加2,000多萬元,如果這樣還做不出績效,無法提升客家電視台的收視率,實在說不過去,希望你們能加強。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的。 吳委員琪銘:「浪漫臺三線」是小英總統的政策,客委會為此編了8億多元預算,路線是從桃園到台中,請問你們要如何配合中央、行政院執行這個計畫? 李主任委員永得:浪漫臺三線實際上是整合了十幾個部會共同執行,主要部會包括農委會、經濟部、交通部、文化部等相關單位,我們編列的8億元多純屬比較客家的部分,主要用在修復、保存客家文化中具有歷史文化資產的建築,尤其是名人故居,俾做為未來傳揚客家文化的所在。同時我們已經拜會農委會、經濟部,做了一些分工,比如農委會在產業發展中負責有關農業發展的部分,他們會進行一些新的計畫。 吳委員琪銘:在浪漫臺三線總計28億元多預算中,客委會就編了8億多元,本席擔心你們會因此而忽略了新北市推動客家文化計畫,比如三峽的藍染節、新北市的桐花季等,過去都做得很好也很有成效,請問這些會繼續動還是重心皆移往浪漫臺三線?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於過去績效好的一些活動,我們一定會繼續支持和舉辦,但是畢竟已經過了十幾年,所以舉辦的方式和是否應有創新的內容,則可再做討論,但基本上浪漫臺三線的經費並不會排擠到原本舉辦的活動。 吳委員琪銘:對於過去新北市辦得非常成功的活動,拜託主委一定要繼續支持。這樣有問題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沒有問題。 吳委員琪銘:謝謝主委。 李主任委員永得: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鍾委員佳濱和何委員欣純均不在場。 請姚委員文智發言。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上午是否有委員質詢你有關邱委員議瑩有無回答「番仔」的事情? 主席(吳委員琪銘代):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有的。 姚委員文智:你有回答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有。 姚委員文智:坦白說,本席認為你可以選擇不要回答,有關「番仔」的質詢,原民會的主委可以回答,因為這涉及定義和族群問題,但你是客委會主委,這個事情又和客家族群關係不大。 李主任委員永得:姑不論是客委會或原民會,就我的觀念來說,對於族群、語言和宗教的問題,我們身為政治人物儘量不要使用任何負面評價,所以我的答復是「並無不當,但極為不妥」,之所以說「並無不當」是因為她完全沒有歧視的意思,至於「不妥」是因為縱使無歧視意思,但造成某些族群心裡的不舒服,我認為這就是「不妥」,其實這樣的看法全世界都一樣,雖然這件事並非指客家,但仍為族群問題之一。以上是我個人的看法,並非站在客委會主委的立場發言。 姚委員文智:那是站在邱委員另一半的立場? 李主任委員永得:也不是,我是站在一位朋友的立場。 姚委員文智:你要回答當然可以,本席也給予尊重,只是提醒主委,站在客委會立場,其實不需要回答這樣的問題。 李主任委員永得:當然我也可以選擇不回答。 姚委員文智:邱委員已經表達了她的態度,其實不需在此再做著墨,而且在平時的相處中,我們也不認為她對原住民有任何歧視。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是一個完全可以確定的事,何況她本身就有原住民的血統,但就此事,她也非常願意接受我上述的意見,因此她也樂意表示道歉之意。 姚委員文智:你要回答我尊重啦!今天是客委會的詢答,所以應該是不相干的。我在上次質詢有提到,由於時代的發展及網路的運用,國家很多機關為了要服務或宣導而設了很多APP,最近的統計大概是花了五、六千萬元,可是多半的點閱率都非常低。上次我問過你,有沒有一個APP點進去就會翻譯成客語,或是客語字典呢?你們有很多APP,有的也很不錯,比如有一個桐花祭的APP,點閱率高達四萬多,可是也有的在很多年後,點閱率只有200個,你們有沒有做檢討呢? 李主任委員永得:有關APP的檢討,在委員上次質詢後,我們有做一些檢討,比較過時的也已經下架了。另外,有關翻譯的部分,這會牽涉到很多資料庫。有一個gogofun,它是旅行社,也是客家國際性的科技旅遊集團,他們曾經向我們提過,如果到客家庄,他們可以提供客家話的翻譯;如果是到義大利,他們也可以提供義大利文的翻譯。他們研發的技術已經成熟了,我們會繼續與他們合作,因為目前在資訊界有關這部分的研發可能也沒有這麼快。 姚委員文智:客委會要推動義大利語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不是,這不是我們推動的,這是在美國的一位客家鄉親,他們經營國際性的科技旅行團體,上個月在台灣與交通部觀光局共同舉行記者會,發表這樣的軟體,當然也需要我們在內容上去做一些補充,我們正在評估與他們是否有合作的空間。 姚委員文智:聽起來是觀光導向,比如觀光英語、觀光義大利語及觀光客語等,這與本席提到的客家字典有一點出入,我不認為有什麼公司會幫你們做客家字典,在台灣大概只有客委會才會扛起這樣的責任。針對APP的檢討及對現代網路的瞭解,你們該如何來推動客家事務呢?比如客家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在上屆已經有很多的討論,過去預算也曾經被凍結過,現在您的規劃大概是如何呢? 李主任委員永得:上次被凍結主要是因為行政院還沒有通過計畫,現在行政院已經通過這個計畫,並分成幾個面向來處理,最重要就是在客家庄增加旅遊的一些方便性,包括店家、旅遊景點及票務等有一些使用效率上的提升,也會透過此一平台讓消費者可以找到他們所需要的資訊。 姚委員文智:是不是有一個示範區? 李主任委員永得:有,以臺三線沿線的幾個地區…… 姚委員文智:以我們召委的苗栗為示範地區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有,包括苗栗。 姚委員文智:是不是為了討好召委呢? 李主任委員永得:沒有,臺三線沿線的幾個鄉鎮,包括桃園、新竹等都列為先期的…… 姚委員文智:是以臺三線或苗栗縣…… 李主任委員永得:以臺三線為主,現在是先做為示範的計畫,對成效還會再做評估,如果成效好的話,將來就會推廣到全台灣的客家庄。 姚委員文智:原本我以為是獨厚苗栗。 李主任委員永得:沒有。 姚委員文智:為什麼很多APP沒人點閱,結果最後都變成僵屍APP呢?因為網路的運用都很基本,搜尋就用Google,而與朋友溝通就要用臉書。如果今天你是為了苗栗的產業或是臺三線沿線的文創產業,而設一個APP,大家恐怕要經過好幾層才能找到你們那裡。過去我們推動很多政策可能都是試點,現在恐怕要重新思考,其實一推出就應該要很基本或是很經典,並能滿足使用者的全面性需要,比如點「客家」兩個字後,你們很多東西就在裡面了;換言之,你們的軟體要做整合,而且也要有其必要性在。剛才我提到的預算,你們已經花了好幾千萬元,包括智慧客家跨域整合的2,700萬元,還有樂活4G的3,500萬元。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是科技部的計畫。 姚委員文智:都是國家的錢。 李主任委員永得:工研院協助我們做一些規劃。 姚委員文智:以前做過那麼多僵屍APP,你們也是經過討論的,由於走錯了方向,才會產生這麼多的浪費。這部分請主委能跟更多專業者合作,以提出切中客家需求的相關規劃。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超明發言。 陳委員超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客委會這幾年來的努力,本席認為你們對客家文化的推廣已經有持續的效果。我以前接觸的都是都市的委員,他們從來不講客家話,也不瞭解客家文化的精髓是在哪裡。今天姚委員文智那麼關心客家文化,我覺得非常欣慰,不過如果講到臺三線,那就必須確實去瞭解,尤其是要選台北市長的人,一定要多接觸客家人及學習客家文化,這樣才能當上直轄市的市長。請姚委員好好努力,如果不懂客家話,也可以請教李主委,很謝謝姚委員那麼關心我們苗栗。 大家講到的臺三線,包括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至台中市的石岡地區,這些地方實在很漂亮,所以應該好好發揮一下。請你不要怕人家講話,我相信以主委的智慧,你一定可以做出最好的成績。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陳委員超明:禮拜天我與主委到苗栗客家文化園區,天氣那麼熱,你還跑去參加客家挺青年創業的風華展,一般人都在休息時,你仍然風塵僕僕去參加,精神實在可嘉啊! 蔡英文總統選舉時講了一句話,在山線非常轟動,害我的壓力變得非常大。他說客家人挺客家人,因此有些客家庄就變成贏了,還好本席有保持實力及平時也有接觸才沒有落敗。最近有一篇投書文章寫到,雖然蔡英文總統號稱是最幸運的客家女兒,可是從未參加客家語文的研習會及公共事務。該文並舉吳敦義前副總統為例,他真的是在落實客家政策,並自行購票看客家戲,在2013年是看霸王虞姬,還有2015年、2016年也都分別有去看,這表示在他心裡存有客家文化的觀念,且以實際行動來挺客家文化。現在主委、副總統及蔡英文總統都沒有到現場去看過,你怎麼會這麼疏忽呢? 李主任委員永得:總統就職沒有多久,他就去觀賞一部客家音樂歌舞劇「相思相思」。 陳委員超明:紅豆生南國,最相思了。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部客家音樂劇有幾個特色,早期苗栗鄉親就是用相思做木炭,現在以創新的形式,即現代音樂及歌舞劇來表達傳統的客家文化。這部戲在國家劇院演出,獲得非常多鄉親及非客家族群的好評。 陳委員超明:我沒有去看過,由於閩南劇都有公演,客委會應該與文化部結合,希望能到客家地區去公演,我相信一定會很轟動。 李主任委員永得:有到苗栗文藝中心及桃園地區演過,全台灣總共演了6場。 陳委員超明:好像沒有在苗北園區演過。 李主任委員永得:有。 陳委員超明:你們沒有發帖子給我,不尊重委員嘛!你有點偏心,兩個政黨不一樣…… 李主任委員永得:陳委員誤會了,我們同仁說有邀請委員,以後一定會再用電話聯絡。 陳委員超明:其次,過去陳水扁總統及馬英九總統都非常注重客家人才,也會提升占重要閣員的比例,可是蔡英文總統好像都不注重客家人在內閣所占的重要職位,比如你又回鍋來當客委會主委,我相信你一定做得很難過,1年才28億元,何況已經苦守客委會好幾年了。在內閣內也沒有看到什麼客家人的閣員,比如楊長鎮副主委,一路從基層爬上來,你們兩位都是很有能力的人,應該要占到重要閣員的位子才對,可是仍然維持現狀在這裡而已。你們有沒有感到心有戚戚焉,還有會不會覺得很辛苦呢?其實你們應該調到別的地方,讓新的人可以過來,蔡英文歧視客家人嘛! 李主任委員永得:謝謝陳委員,我能夠重新回來為客家鄉親服務,可說是非常心甘情願,而且也非常樂意。 陳委員超明:講官話。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不是官話。其實在整個內閣裡,包括法務部長、科技部長及幾位政務次長都是客家籍的。 陳委員超明:有就好了,可是人家投書說沒有重用,其中還寫到李主委是非常優秀的人才,所以應該提拔你,並讓楊長鎮副主委來接,屆時他就不會去選苗栗縣長。 我認為你們真的非常努力,大家一起加油來推展客家文化及傳統,以顯現出我們的特色出來。謝謝你。 李主任委員永得:謝謝陳委員的指教。 主席: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林麗蟬、吳琪銘、徐榛蔚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另以書面答復。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以書面答復。 林委員麗蟬書面意見: 一、以104年度客家電視台所播節目來源分析,自製節目僅有42%,委製節目有42.6%,而外購節目達13.6%,為培養國內客家電視人才,應思考如何提高客家電視台自製節目比例,並以高畫質訊號播送。客家電視台肩負傳承推廣客家母語之功能,年輕族群之收視習慣改變,亦應調整相關策略以有效提高收視率。客家委員會如何提高自製節目比例、調整相關策略以有效提升年輕族群之收視? 二、客家語言之推廣結果,應是能夠提升年輕或學生族群之客語能力,以延續客家語言之文化傳承,然經查,近年來30歲以下年齡層之客語能力認證考試結果,初級認證考試通過率僅介於31.62%至55.37%間、中級暨中高級認證通過率僅介於39.59%至50.83%間,通過率實屬偏低,對於保存客家文化、避免世代斷層效果有限。客家委員會針對如何有效提升客語能力認證考試通過率、避免世代斷層? 三、審計部查核客委會104年度財務收支審核通知報告指出,部分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計畫之補助案件,未依規定評估執行成果致成效未明,客委會亦未積極請相關執行單位補充資料,致難以知悉計畫執行成果。此外,104年度亦有編列此筆預算,然預算執行率僅34.79%,顯示該計畫執行率偏低。針對上開缺失如何精進、改善? 四、「客家文化躍升計畫─知識體系發展計畫」計畫期程為103年度至108年度,多屬獎補助之經常性支出,由於其為長年辦理之計畫,其效益並不明確,客家委員會如何檢討改進其推動方式及效益性? 吳委員琪銘書面意見: (引言)客委會掌管客家文化保存和推廣的大任務,據本席瞭解:客委會現在有努力用「多元管道」來推廣客家文化,包括手機APP、補助戲劇拍攝、客家電視臺、辦理客家文化活動等等,用心是值得鼓勵,但據民眾的反映,有些項目成效不彰,到底是規劃執行失當?還是預算編列本身就有問題?本席有一些建議和問題要和主委討論。 一、製播客家電影~建議微電影,讓更多年輕人參與 幾年前,有部原住民的電影:「賽德克巴萊」,帶動了全國熱烈討論原住民議題。本席認為,這部電影成功的表達了原住民文化和精神。 但在更早之前(2008年),也有一部客家電影「1895」,內容是:客庄民眾抗日。當初客委會也有補助拍攝資金。透過電影讓民眾了解客家文化和歷史,值得贊同。但令人遺憾的是:當時這部票房收入不如理想,社會上也不像「賽德克巴萊」那樣的熱烈討論。導致這8年來沒有這樣大規模的客家電影出現。 請問主委:這種大成本的電影,未來客委會還有規劃補助嗎?本席建議:因為電影的成本較高。與其一次補助,或許改採更流行、更好傳播的「微電影」方式:讓想投入藝術創作的年輕人可以發展長才,例如:舉辦票選客家「微電影」,成本低、規模小,可讓更多人參與。得獎作品,可當成客家文化宣導片,透過網路一定可以增加客家文化的曝光度!相信會像「客家桐花季」一樣,成功行銷客家文化! 二、客家電視臺~ 據了解客家電視臺的節目來源(看ppt圖表): 42%自製/委外製作和向外採購的節目高達52%。 不管是自製或委外製作,據瞭解,民眾的收視率不高,而且有民眾反映:品質不佳! 請問主委:您自己或團隊人員,有沒有觀看客家電視台的的習慣?對節目及品質評價如何?您覺得會吸引一般民眾嗎? 106年度客家電視頻道預算編列4億1,270萬元,和今年一樣!(但比去年3億9千2百萬元多) 主委:今年的預算比去年多二千萬元,成效不佳,明年還編和今年一樣的經費,這樣有點說不過去! 客家電視台如何提升營運效益?這是一定要討論的,尤其是客臺節目品質若不先改善,民眾收看意願不高!那每年好幾億元的預算也都浪費了! 請問主委:近幾年客家電視台的平均收視率如何?主委滿意嗎?如何提升? 三、浪漫臺三線~ 上個月蔡英文總統出席台北客家義民嘉年華的活動,提到「國家級的臺三線客庄大道,是政府非常重要的施政重點」林全院長和李主委也一起親自走訪竹苗客家庄,院長當時宣示「將集結跨部會與地方政府力量,一定會做好臺三線計畫」。 請問主委:客委會在浪漫臺三線政策中擔負何種角色?主要規劃的工作有那些?這計劃對客家文化會創造出什麼效益? 據本席瞭解,客委會明年編列約8億1千9百萬元的浪漫臺三線預算,算是客委會的大政策!但預算都分散在不同計畫項目中。 請教主委:分散預算在不同項目計劃中,會不會多頭馬車、各唱各的調?如何統合?會不會影響政策成效? 林全院長提到:浪漫臺三線是跨部會、跨政府層級的合作。可見這個計劃很複雜,請主委和團隊好好努力,把政策作出來,發揚客家文化。 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 一、客委會答非所問 1.李主委,本席10/12在此詢問你有關明年度預算,浪漫臺三線明年度編列8.7億元,而東部的米香走廊,只看到「辦理客家特色產業亮點業者輔導暨東部客庄區域產經整合計畫」1,400萬元,主委說不只這數目,還答應說要提供106年度的有關花蓮地區的各項建設、計畫及補助項目及金額,本席怕主委忘記,還特別發文到貴會索取預算相關資料,結果李主委,你們答非所問,大玩文字遊戲,拿了過去101-105年總共給花蓮的補助來呼弄本席,只是為了掩飾你們執政後106年度的預算對於東部的相關計畫與補助少得可憐的事實,李主委明年度對於花蓮到底編列了多少預算?別的部會都拿得出來,就你們客委會拿不出來? 2.李主委,相較於預算書裡明確敘明「浪漫臺三線」的計畫,你還拿了一個14.33億元的數據搪塞本席,這是給全國各地方政府提報的計畫,換句話說要各地方作文比賽贏了才可以申請得到的經費,不是給專給花東地區的,不是嗎? 二、客家東部米香廊道1,400萬元如何來推動? 1.李主委,西部有六堆客家園區又有浪漫臺三線的計畫,而且過去客委會投入78億元的經費做六堆客家園區,明年度客委會也再度編列3億5,903萬元做為場館的營運經費,但是反觀我們花蓮有1/3的客家人,從端穗、鳳林、壽豐、吉安的臺九線沿線都有客家聚落,本席上次說客委會本來要推動的「東部客家米香廊道」計畫─ 縱谷北區「健康慢城」:花蓮市、吉安鄉、壽豐鄉、鳳林鎮,發展特色工藝產業為主,特色農作產業為輔。 縱谷中區「品客生活」:光復鄉、瑞穗鄉、玉里鎮、富里鄉,發展生活文化產業為主,優質良米產業為輔。 縱谷南區「米食文旅」:池上鄉、關山鎮、鹿野鄉,發展優質良米產業為主,遊憩旅宿產業為輔。 但是李主委,現在看得到的只有「辦理客家特色產業亮點業者輔導暨東部客庄區域產經整合計畫」的1,400萬元,到底怎麼來推動?西部地區動輒數十億元,我們花東地區僅僅只有1,400萬元,這落差會不會太大了?那你們說的14.33億元其中要補助給花東地區多少? 3.李主委,上次本席提到的客庄12大節慶「客鼓鳴心─鼓王爭霸戰」活動,明年(106年)活動要邁入第20年,這活動明年是否繼續辦理,客委會要不要繼續補助擴大辦理20年活動?據本席了解,截至昨天為止,縣政府還未接到客家委員會相關函文,主委在這裡回答好了,要不要繼續補助?預計可以補助多少? 4.李主委,那現在具體的來說,花蓮縣政府在今年6月依據「客家文化生活及產業環境營造計畫」提出多項計畫,如「吉安鄉五穀宮—五穀同心‧飲水思源計畫」、「吉安鄉《吉安好客藝術村》吉野移民村環境再造工程第二期」、「永吉興安客庄地景計畫」、「客家吉安買菸場計畫」及「富里鄉客家文化產業生活廣場設置計畫」,本來是105年的計畫,因為客委會政策不明,遲遲未核定,現在都年底了地方政府只能改送106年度,李主委說重視東部客家發展,怎麼去年的案子都一拖再拖呢?這些計畫,客委會會全力支持嗎? 5.另外,我們可以看到,客委會為了展現台灣客家的文化魅力,都會固定舉辦台灣客家產業博覽會,以不同的主題館去呈現客庄區域產經等不同面向產業輔導的成果,是不是能請我們客委會,也能依照區域的需求,成立花蓮在地的客家產業中心?如:吉安客家園區或買煙廠可否協助成為農特產品展售中心及鉄馬驛站?甚至是協助舉辦區域性的客家博覽會,為提升花蓮在地的客家產業能量盡一份力,好不好? 主席:現在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陳委員超明):現在繼續開會。處理105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凍結項目計兩案。請問各位,對動支案有無異議? 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2案是要他們提出書面報告,因為我們不知道他們要做什麼。大家都很支持他們,問題是第2案的內容在哪裡?現在已經11月了,這筆錢沒有給他們好像有點奇怪,但是如果要給他們,他們又沒有提出計畫。 主席:你們有沒有書面報告?解釋一下。黃委員,資料在關係文書的第760頁。 黃委員昭順:請教一下,例如這一本的第14頁提到,客庄智慧樂活4G運用服務計畫還要經過行政院核定,這部分行政院核定了嗎?核定公文能不能給我們看一下?因為本席不清楚到底有沒有核定,當時並沒有提供這些資料。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黃委員,我們請李主委報告一下,好不好?關於傳播行銷推展的解凍案,請李主委向委員會報告一下。 黃委員昭順:這樣太隨便了吧!只寫這樣而已。 李主任委員永得:有關傳播行銷推展的解凍案,主要是因為委員認為,公視基金會對客家電視台使用空間和攝影棚的收費好像有點偏高,所以當時才會決議凍結。但是經過客委會和公視基金會協商,除了現有的空間以外,未來客家電視台如果需要製播HD的轉檔中心,因為現在所有的電視節目都朝HD的方向發展,之前是從類比到數位,然後再從數位到HD。 如果我們需要更大的空間,他們也願意無償提撥,另外也會提供一些器材,包括人力等等,協助我們建立多功能的攝影棚,讓客家電視台未來製作HD節目時,能夠有更好的資源和設備,公共電視有承諾,未來如果有需要,這些他們都會無償提供。關於這個部分,因為這1,000萬元是對公視基金會當時接受委託案的承諾,現在公視已經讓步了,是不是可以請委員支持解凍? 黃委員昭順:公視怎麼讓步? 李主任委員永得:他們願意多提供將來要用的HD轉檔中心,照理說使用他們的基礎設備是要付費的,但是未來這部分可以免費使用,另外公共空間的部分也多了85坪,可以協助建置多功能的攝影棚等等。整體說起來,他們的平均收費就是…… 黃委員昭順:就是今天早上我們質詢時說過的,無償撥用空間12坪,差不多……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比現在的空間多出…… 黃委員昭順:才多12坪,你們的企圖心怎麼那麼小。 李主任委員永得:不是啦!坦白說,因為公共電視也是非營利事業單位,所以它…… 黃委員昭順:大家都很支持這個部分。 李主任委員永得:重要的其實不是坪數的大小,主要是未來HD的轉檔中心,如果客家電視自己買這些設備的話,還要花費一大筆錢,現在是由公共電視購置這些設備,讓大家共同使用,一方面可以提高使用效率,對客家電視台來說也可以節省一些投資費用,所以這個部分從做生意的角度來看的話,也是划得來啦!謝謝。 主席:到年底了啦!處理新的預算時,我們再來討論。 黃委員昭順:剛才就和你說過了,如果本席刪預算,你一定會很難過,對不對?但是他們也要說明清楚,因為只爭取到12坪的空間,而且報告又寫成這樣,客委會主委平常的企圖心明明很大,但是這部分的企圖心好像比較小。 主席:要改進啦!黃委員特別關心你們的預算。 李主任委員永得:謝謝,我再補充一下,下面還有一個85坪的空間,就是一個攝影棚和一個轉檔中心,HD的轉檔中心其實不需要那麼大。 黃委員昭順:本席有看到。我們幫你們說話的時候,你就要大聲說你們有需要,不然公視就不理你們了,你知道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是,我知道,謝謝。因為委員提出這些事情,所以我們和公視協商時才會比較順利,聽說他們的態度本來很硬,一毛錢都不減,但是因為後面有委員的支持,所以他們慢慢地才願意讓步,謝謝。 主席:李主委,你要記得,這些都是要選市長的人選,所以對客家文化…… 黃委員昭順:對不起,本席沒有要參選。 主席:這一點我們不知道啦!現在說不選,可能到時候又不一定了,所以大家要全力支持委員,你們未來一定要全力支持她,不管她是否選不選。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姚委員文智:本席藉這個機會說一點題外話,既然公廣集團的設備已經建置了,那公廣集團的營運要怎麼和客家電視相輔相成、相互合作?本席覺得他們還是在公廣集團裡會是一個比較好的安排。 本席知道客委會好像有一個發展方向,就是要成立客家文化基金,要把客家電視、客家電台重新整合,但是本席覺得即使重新整合,未來這樣的事情大概也是層出不窮,光是討論你們的設備要提供給我們使用,或者我們使用了多少設備、要怎麼回饋,整天就是在吵這些事情,這樣好嗎?這是題外話啦! 主委當過客委會主委,也在公視任職過,所以對於這樣的政策方向,如果有機會的話,你們能不能澈底open mind的重新檢討?本席個人認為,就長期來看,例如原民的部分已經提出來了,本席覺得這只是運作上的問題,但基礎還是應該要整合。至於整合在哪裡?或是要整合在公共電視底下,其實都可以討論,這是本席長期以來的看法,提供主委參考。 主席:李主委,姚委員的意見非常寶貴,因為他是前新聞局局長,所以你回答關於公共電視的問題時要小心,他說的話也要重視。 Kolas Yotaka委員:這筆預算本席支持解凍,但本席也了解黃委員擔心之處,因為本席對攝影棚的環境還滿熟悉的,以12坪、85坪的空間來說,如果是外面錙銖必較的商業攝影棚租賃行情,如果能夠有一個這樣的空間,又可以免費或無償使用包括轉檔的設備,相較於外面的行情,的確已經低很多了,所以本席可以了解客委會的為難。 另外本席也要呼應一下姚委員的意見,不過本席指的是前半段,就是資源到底有沒有辦法有效的合作、利用?因為客家台現在已經和原民台不太一樣,原民台是整個獨立出來。以過去原民台還在公廣集團的經驗來說,彼此的確太過錙銖必較了,例如很多節目的製作和生產成本,包括攝影器材的租用等等,兩家電視台的資源到底有沒有做有效整合、運用?因為主委也是媒體出身的,所以本席希望你可以再去盤點一下,看看我們的錢到底有沒有用在刀口上。 主席:如果其他委員沒有意見,那本席就要繼續處理了。 姚委員文智:本席再說一點,如果有機會,大家可以去看一下最近在MOD上演的老片,它是在描述馬來西亞足球隊的輝煌時代,馬來西亞是一個多族群的國家,整個足球隊包含來自各種不同族群的成員,有華裔的、說台語的,什麼樣的人都有。這樣的影片就像我們討論的這個問題的縮影,我們要不要因為文化或語言把它區隔得那麼清楚,卻忽略跨文化、跨族群的合作影視內容產出? 其實我們很少看到那樣的情況,也許在《KANO》這部影片可以看到一點,但大家又覺得那好像是日本時代的文化。我們現在這個時代有沒有這樣的產物?因為我們沒有辦法把原民、客家、公視整合在一起,所以政府支持的公共電視也幾乎沒有這樣的產出,本席覺得這是需要提醒大家的地方。 Kolas Yotaka委員:本席再舉一個例子就好,就是本席剛才說的,當原民台還沒有納入公廣集團的時候,依法公共電視必須製播原民節目,那個時候公共電視製播了兩個原民節目,一個節目每週1小時,所以加起來每週有2小時的原民節目。 可是本席剛才也說過,錢到底有沒有花在刀口上?因為當原民台加入公廣集團之後,公共電視竟然停止製播原民節目,直接把用原民台的預算、人力所製播的兩個節目,拿到公視重播,對我們來說,這就是族群節目最不願意見到的情形。 當我們有公共電視又有客家台的時候,我們當然希望不只硬體的預算可以整合運用,從軟體來說,也就是節目的產出,我們的目的就是希望讓更多人聽見我們的語言和聲音、觀點,所以資源的整合是很重要的。 主席:本席也要說題外話,第一個,卡通影片一定要好好選,因為本席發現小朋友學的很快。第二個,以客家歌曲為主,辦個類似五燈獎的節目,塑造一個非常轟動的節目,本席常常說,有些人不一定會說客家話,但是會唱客家歌曲,所以一唱歌馬上就能聯絡感情,好像彼此是一家人一樣。第三個,請你們不要買大陸的布袋戲節目,把臺灣的布袋戲節目翻譯成客語播出,這樣一定會有很多人看。這三個方向如果能掌握,本席相信效果會非常好,因為本席發現很多閩南人都愛看布袋戲,如果能把臺灣製的布袋戲配上客語,本席相信一樣會造成轟動,因為大家喜歡看有故事性的內容,這樣就能夠讓大家欲罷不能。 現在題外話說完,本席要上台繼續主持預算。主委,希望你了解問題所在,並且要趕快把問題處理掉,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永得:謝謝指教,我們會照辦。 (協商結束) 主席:請問各位,對客委會的預算凍結項目一共有兩案,均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均准予動支,請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謝謝。 現在進行106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請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 106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歲入預算 一、預算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5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無列數 第1目 沒入及沒收財物無列數 第1節 沒入金無列數 第2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1節 一般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6,118千元 第1目 行政規費收入9,000千元 第1節 考試報名費9,000千元 第2目 使用規費收入7,118千元 第1節 資料使用費5,618千元 第2節 場地設施使用費1,500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2,000千元 第1目 財產孳息12,000千元 第1節 租金收入12,000千元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6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7千元 第1目 雜項收入17千元 第1節 收回以前年度歲出無列數 第2節 其他雜項收入17千元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1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2,810,641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133,002千元 第2目 綜合規劃發展203,250千元 第3目 第一預備金2,000千元 第4目 客家文化產業發展891,873千元 第5目 文化教育推展577,346千元 第6目 傳播行銷推展644,135千元 第7目 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359,035千元 二、委員提案部分: 通-1、 一、近年來客委會及所屬歲出預算保留數及賸餘數之占比仍偏高,均逾13%,客委會應持續強化計畫管考、將計畫經費需求與執行率相配合,以符106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 二、客委會所編跨年期計畫,未將所有跨年期計畫均列入,並藉預算科目切割計畫,且未詳予說明子計畫內容。 爰減列本年度預算數十分之一,並凍結兩千萬元,俟客委會提供檢討報告後,方可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賴瑞隆  李俊俋 通-2、 客委會近年來預算編列總數雖逐年下降,然檢視其實際執行情況,保留數與未執行賸餘數占比仍偏高,至少逾13%、甚至達到27%,保留數皆超過3億元,顯見預算執行效率不彰;又106年度編列預算數更反近期逐年下降之趨勢由25億元增加為28億元;客委會應持續控管預算之編纂、提升執行效率。爰提案客家委員會及所屬編列預算28億1,064萬1,000元,刪除5,000萬元並凍結2億5,000萬元,待客委會就近年來執行成效進行檢討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附表:近年來客委會(含所屬)歲出預算編列與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預算數(A) 3,285,324 3,157,605 2,869,117 2,589,817 2,550,705 2,810,641 實支數 2,608,273 2,282,323 2,474,212 2,173,956 1,039,664 - 保留數(B) 486,178 664,430 341,509 396,046 - - 賸餘數(C) 190,873 210,852 53,396 19,815 1,511,041 - 保留數與賸餘數 占年度預算比率 【D= (B+C)/A*100%】 20.61% 27.72% 13.76% 16.06% - - 審定決算數 3,094,451 2,946,753 2,815,721 2,570,002 - - 迄至當年年底 之累積保留數 510,096 979,783 458,905 477,169 477,169 - 迄至105年7月底累積保留數執行數 500,999 966,208 358,732 0 27,705 -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林麗蟬  陳怡潔 通-3、 「獎補助費」提案凍結500萬元。 說明: 依106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二、(三)規定:「審度總資源供需估測結果,財政健全與經濟成長應兼籌並顧。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6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四、(二)縮經常性支出:「9.非當前迫切需要之委辦、捐助民間團體及租車經費等應儘量減編。」 經查「綜合規劃發展」編列2億325萬元,其中辦理「客家文化躍升計畫─知識體系發展計畫」106年度獎補助費編列4,026萬6千元,較104年度及105年度獎補助費用分別編列3,096萬6千元及3,726萬6千元增加,惟編列多屬獎勵性之經常性支出,年年辦理卻效益未明,且委辦用途未臻明確。 鑒於成本效益考量,客委會編列獎補助費均須依公平、合理及公開之作業規範辦理,並依評選或審查之方式決定對象。計畫執行結束,應對計畫進一步實施績效評估、衡量及追蹤,以達到經費合理使用及資源最佳配置,俾達施政之最大效益。爰此,提案凍結獎補助費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俟客家委員會針對獎補助費效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李俊俋  洪宗熠 1-1、 刪減或凍結理由: 客家委員會員額共計163人(一般行政及客家文化發展中心),除此之外,一般行政尚進用勞務承攬57人,客家文化發展中心進用勞務承攬127人,人力不可不謂充足,但是近年來客委會及所屬歲出預算保留數及賸餘數之占比仍偏高,平均逾13%,應持續強化對受補助單位之績效管考,提升預算執行效率,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自101年度起至106年度客委會(含所屬)之歲出預算編列年均約28億8千多萬元,然檢視其實際執行情況,保留數與未執行賸餘數占比仍偏高逾13%,實不利國家整體政策之推動,該會允宜衡酌其施政重點與執行力編列年度預算,並應持續強化對受補助單位之績效管考,以提升預算執行率。 其次,客家委員會編制內人力103至104年度預算未執行數甚高,分別為30,590,145元及6,731,941元,顯示人事預算編列有高編現象。 單位:元 項目 103年度 104年度 106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編制內人力 197,513,000 166,922,855 175,584,000 168,852,059 171,693,000 基此,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凍結200萬元,待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洪宗熠  趙天麟 1-2、 一、有鑑於國家目前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該預算科目為辦理差勤、財產、公文等系統修正及維護61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維護1,000千元,資訊工作室不斷電、消防及門禁等維護104千元。 二、然相關軟硬體資訊設備維護經費及內容模糊,無具體數量及單價,經費動則上百萬元,明顯編列過高,顯有浮濫編列之虞,建議刪減300千元。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1-3、 依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書表中106年度歲出預算第2款第11項第1目「一般行政3803640100」(第40頁)中編列租賃非全時公務車輛經費100千元。查與「106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及「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6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等相關規定不符。 鑑於年來我國面臨全球經濟景氣衰退、區域經濟整合與產業競爭劇烈等外在挑戰,且當前政府財政極為困難,為撙節預算運用考量,爰該目歲出預算第2款第11項第1目「一般行政3803640100」(第40頁)中編列租賃非全時公務車輛經費100千元」,應予凍結,俟經行政院審核計畫無浮報浪費情事,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楊鎮浯  林麗蟬 1-4、 一、有鑑於國家目前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然日前爆發總統下鄉與地方人士餐敘享受高級法國料理,而機關首長卻以特別費支應,導致私人行程請客,卻由全民買單之情事。 二、首長特別費以全民資源建立首長個人關係,實應以撙節為原則,然以現今景氣不佳及社會薪資標準,正副首長特別費一個月竟高達3萬9千700元,比大學生起薪22K高出甚多。為避免浪費,撙節政府支出,建議凍結20%,待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1-5、 一、有鑑於國家目前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該預算科目為辦理汰換個人電腦、印表機、伺服主機、網路設備及更新資訊週邊設備維護1,005千元,建置自動化作業應用系統694千元及建置異地備援系統、加強防毒及入侵偵測系統600千元。 二、相關軟硬體資訊設備採購數量及單價不明,相關軟硬體系統建置經費和資訊系統維護經費無明顯區別,更有重複編列之嫌,相關經費明顯過高,顯有浮濫編列之虞,建議刪減299千元。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1-6、 客委會106年度預算案第1目「一般行政」計畫編列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8萬4千元,查「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編列於法無據,且與業務推廣無關,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提案將上開預算全數減列,計8萬4千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趙天麟 1-7、 本目「一般行政」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原編列「獎勵及慰問」84千元,提案減列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60千元。 說明:因慰問金發放缺法源依據,於理不合,行政院已決定明年起退休公務員與教師三節慰問金,若月退俸高於25千元,將不可再領取節日2千元慰問金,經查106年度客委會退休公務員月退俸高於25千元者共10人,編列三節慰問金60千元,有違相關決議,提案減列。 提案人:姚文智  趙天麟 連署人:李俊俋  洪宗熠 2-1、 刪減或凍結理由: 本年度「綜合規劃發展」預算編列203,205千元,其中,獎補助費為147,256千元,約占本目預算的72.47%,檢視前幾年捐補助計畫內容,大致分為:(一)補助出國交流活動,其中又以至日本為最熱門,其次是中國,補助出國已經有些浮濫;(二)慶祝客家天川日、全球客家日活動以及崇正公會等,有些連海外團體也補助,有些則是名不符實,例如補助中華世界民族和平展望會「2015紀念開台建台先賢會議活動」、「2015世界和平大會活動」;(三)補助大學辦理客家活動、客家課程開設及學術研究等,但有些研究課題實無必要,例如104年度「客家電視台新聞主播評選之研究」,有些則含糊帶過,例如廖致苡等104年度獎助客家學術研究計畫(1,073,000元)。 獎補助費用多,相對地業務費中的一般事務費也會隨著增加,業務執行單位可資運用的預算便會相當寬裕,浪費情事即會發生。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亦指出:「捐助學術研究機構或民間團體多屬經常性消耗支出,年年辦理卻效益未明,允宜檢討改進,且該會預算書中對於委辦用途說明未臻明確,實不利本院(立法院)預算審議。」 基此,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減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凍結200萬元,待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洪宗熠  趙天麟 2-2、 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中之「01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原列1億1,703萬6千元,建議凍結20%。 說明: 客委會於其「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計畫,共計編列1億1,703萬6千元,然其中編列5,400萬元作為獎勵地方政府辦理發展客家語言及文化之用,不利本院查核實施成效;另又編列預算辦理「客家文化躍升計畫」,主要捐助學術研究機構或民間團體,為常性消耗支出,但年年辦理卻效益未明,實須檢討改進,爰此,本席建議凍結客委會「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計畫預算之20%,俟客委會提出改善計畫,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黃昭順  徐榛蔚 2-3、 「綜合規劃發展」計畫下之「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業務列委辦費500萬元。 經查預算書中對於委辦用途說明未臻明確,故提案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2-4、 減列「客家文化躍升計畫─知識體系發展計畫」4,000千元,並凍結3,000千元,待客家委員會針對如何明確「客家文化躍升計畫─知識體系發展計畫」之辦理效益,提出書面報告,提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客家委員會106年度預算「綜合規劃發展─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項下編列「客家文化躍升計畫─知識體系發展計畫」54,266千元。用以補助大學校院客家學術機構發展客家學術研究經費或獎勵客家學生專題及研究優良博碩士論文等。 2.經查,「客家文化躍升計畫─知識體系發展計畫」,計畫期程為103年度至108年度,多屬獎補助之經常性支出,由於其為長年辦理之計畫,其效益並不明確,應該檢討改進其推動方式及效益性。 3.爰此,減列「客家文化躍升計畫─知識體系發展計畫」4,000千元,並凍結3,000千元,待客家委員會針對如何明確「客家文化躍升計畫─知識體系發展計畫」之辦理效益,提出書面報告,提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2-5、 「綜合規劃發展─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計畫下之「客家文化躍升計畫─知識體系發展計畫」,計畫期程103年度至108年度,104及105年度獎補助費用分別編列3,096萬6千元及3,726萬6千元,106年度增加為4,026萬元。 經查:此一項目多屬獎補助之經常性支出,如協助推動客家學術研究發展、客家研究優良博士碩士論文經費之補助等,故該獎補助業辦理多年,效益不明。故提案減列100萬元。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2-6、 客委會預算「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編列1億17,03萬6,000元,其中「客家文化躍升計畫─知識體系發展計畫」,計畫期程103年度至108年度,104及105年度獎補助費用分別編列3,096萬6千元及3,726萬6千元,106年度增加為4,026萬元(詳附表),多屬獎補助之經常性支出,如協助推動客家學術研究發展、客家研究優良博士碩士論文經費之補助等,計畫行至中期,效益未明卻又逐年增加編列額度。爰提案「客家文化躍升計畫─知識體系發展計畫所編5,426萬6,000元」凍結二分之一,待客委會就相關成效完成評估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附表:近年來客家文化躍升計畫─知識體系發展計畫歲出預算編列與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件 年度 補助大學校院 發展客家學術機構 獎助客家學術研究 獎助客家研究 優良博碩士論文 獎助客家研究所學生入學及成績優良 104 105 106 104 105 106 104 105 106 104 105 106 預算 金額 20,166 25,266 25,266 5,000 7,000 7,000 5,000 5,000 5,000 800 0 0 決算 金額 22,460 19,252 - 5,976 110 - 2,180 - - 518 0 0 申請 件數 37 35 - 63 30 - 115 76 - 47 0 0 獎助 件數 36 35 - 30 30 - 59 - - 47 0 0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林麗蟬  陳怡潔 2-7、 106年度客家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01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其中,辦理「客家文化躍升計畫─知識體系發展計畫」編列5,426萬6千元,協助推動客家學術研究發展、客家研究優良博士碩士論文經費之補助,惟該計畫期程為103-108年,多屬經常性消耗支出,年年辦理卻效益未明,為有效傳承客家文化及鼓勵青年投入研究,並具體說明該計畫效益性,爰提案凍結四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黃昭順  徐榛蔚  陳怡潔 2-8、 106年度客家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03推動海外交流工作編列5,649萬8千元,其計畫期程為103-108年,經查該計畫104年度績效指標訂為10,000人次,當年交流活動約為21,000人次,106年度雖以深度交流為主,惟其年度目標值僅訂100人次,落差過大,爰提案凍結四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2-9、 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中「03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之國外旅費,原編列125萬3千元,建議減列30萬元並凍結30萬元。 說明: 客委會於國外旅費預算編列125萬3千元,比105年國外旅費多出了57萬元,主要是客委會為辦理新南向考察交流,然經調查發現,客委會在其出國計畫中,僅6人前往東南亞8天,卻編列92萬4千元之預算,其中生活費竟編列30萬元(如下表),等同一人就有高達5萬元之生活費,實屬不合理,另觀其考察計畫中,竟列有招商計畫,遠遠超出客委會業務範疇,顯有濫用考察預算之情事,爰此,本席建議減列客委會國外考察預算30萬元,另凍結30萬元,俟客委會提出合理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同意後,始可動支。 單位 : 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預計前往期間 預計 天數 擬派 人數 旅費預算 歸屬預 算科目 交通費 生活費 辦公費 合計 客家新南向考察交流計畫 106.07-106.08 8 6 514 300 110 924 綜合規劃發展 資料來源:客委會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黃昭順  徐榛蔚 2-10、 客委會預算「智慧客家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於2、4目分別編列2,971萬6,000元及3,500萬元,共計6,471萬6,000元,惟該計畫編列於105年度預算,因尚未經行政院核定而全數遭本院凍結無法執行,較原先規劃執行時程延遲,為避免造成各項預期目標推動之障礙,於106年度辦理「客庄智慧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招標作業,採購金額計6,200萬元;根據預算法相關規定,該計畫屬跨年期繼續經費依應完整於「跨年期計畫概況表」中揭露;又本計畫與近年度類似計畫可能有重複之嫌(詳見說明),其必要性及經費合理性容有檢討空間。爰提案「智慧客家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所編列共計6,471萬6000元」刪除1,000萬元並凍結二分之一,科目自行調整;待補齊「跨年期計畫概況表」中必須揭露之相關預算內容,且檢討與近年度類似計畫容有重複處之必要性、合理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根據客委會所提供本計畫於「106年度政府科技計畫審查意見」:「『樂活客庄4G應用服務計畫』106年度編列1,700萬元有關整合行銷平台擴散與營運辦理內容與105年度計畫大致相同……,又106年度新增之『智慧客家跨域整合計畫』編列3,000萬元,請先研擬與客委會『客家虛擬地圖暨好客空間建置計畫』及『客家文化躍升計畫─園區領航計畫』部分內容整併資源辦理之可行性……」等語,可知此計畫可能有重複、不必要之嫌。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林麗蟬  陳怡潔 2-11、 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之「02資訊發展暨管制考核」及第4目之「01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中有關辦理「加速行動寬頻服務」發展方案原共編列6,200萬元,建議凍結20%。 說明: 客委會於第2目之「資訊發展暨管制考核」計畫中,編列2,700萬元,辦理「加速行動寬頻服務」發展方案,另又於第4目之「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計畫,又編列了3,500萬元,同樣作為「加速行動寬頻服務」發展方案,有重複編列之嫌,爰建議凍結客委員這兩筆預算之20%,俟客委員提出合理說明,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黃昭順  徐榛蔚 2-12、 本目「綜合規劃發展」下「02資訊發展暨管制考核」編列獎補助費27,000千元,提案凍結「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智慧客家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之智慧客家跨域整合計畫13,500千元,俟客委會以書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可動支。 說明:客委會原非通訊業務主管機關,編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本有疑義,此外,若為寬頻基礎建設,列為獎補助名目或有修正空間。再者,計畫應對已施行計畫提出檢討,爰提案凍結如數,俟客委會以書面方式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趙天麟 連署人:李俊俋  洪宗熠 2-12-1、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06年度總預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中「資訊發展暨管制考核」編列2千9百71萬6千元。其中「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智慧客家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之智慧客家跨域整合計畫,編列2千7百萬元,有鑑於該項目應依規定完整於「跨年期計畫概況表」中揭露相關預算內容,且該計畫辦理內容與近年度類似計畫容有重複,其必要性及經費合理性允應檢討。爰凍結該計畫十分之一預算,客委會需在1個月內提送書面檢討報告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姚文智  李俊俋 2-13、 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2億325萬元,其中「03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原列5649萬8千元,該計畫106年度具體辦理活動為,1.辦理全球客家發展會議、海外客家文化相關研習活動。2.派員參加海外客屬重要會議及交流活動。3.補助辦理海內外客家事務、學術研究、藝文、展演等交流合作活動。4.辦理海外客家藝文團隊巡迴交流活動。惟各項會議、交流及研習活動卻僅以活動參與人次、滿意度調查做為績效指標,恐難實際評估客家文化推廣之成果,爰建請客委會重新檢討績效評核指標,提案凍結200萬元,俟內政部向內政委員會提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 提案人:洪宗熠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2-14、 一、檢視客委會104年出國計畫,原計畫五項,變更計畫五項,變更比率為100%。顯示出國計劃之研提未臻嚴謹,且今年度國外旅費編制較去年整整提高564千元,恐不符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6年度概算應行注意事項,應酌予減列50萬元。 二、客家文化中心南北二園區之營運績效長期不佳,今年度卻編列「丹麥及瑞典兩國民族誌與生態博物館之跨域連結展示策略發展趨勢考察計畫」共267千元,顯未在績效低落之餘,思量撙節開支。 爰凍結200千元,俟檢討考察之必要性並予以縮減規模後,方可動支。 附表:104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派員出國計畫執行情形表 單位:項、人次、天數 主管機 關名稱 原預算 計畫 項數 實際出國計畫項數 預計 出國 人數 實際 出國 人數 預計 出國 人天數 實際 出國 人天數 依原 計畫 變更 計畫 新增 計畫 合計 客家委員會 5 0 5 0 5 12 14 73 108 (資料來源: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提案人:陳其邁  賴瑞隆  李俊俋 2-15、 一、有鑑於國家目前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 二、經查,該預算科目為辦理海外客家事務推展計畫,期程103-108年為跨年度之計畫,其中業務費用26,308千元,獎補助費30,190千元,國外差旅費更高達1,253千元,幾乎年年編列鉅額預算補助民間團體及出國考察參訪,今年度更增加客家新南向考察交流計畫,然未有具體內容及目的,往年海外客家事務推展亦未有明顯之具體成效,實有浮濫編列之虞,建議凍結20%,待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海外客家事務推展之具體成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2-16、 依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書表中預算總說明(第5頁),「106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本會自成立以來,以振興客家語言文化為使命,106 年度施政計畫之策訂,係依據總統客家政見、99年1月27日公布施行之客家基本法及本會中長程個案施政計畫,研擬涵蓋客家語言、文化、傳播、知識體系、藝 文創新、產經發展、歷史詮釋等領域的全方位客家新施政,致力開創客家文化回歸主流,發展從一元體制到多元文化的客家新典範。」 惟查106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書表中,歲出預算第2款第11項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3803641000」項下之分支計畫(第44頁)中編列「參加日本東京崇正公會、關西崇正會年會與懇親大會等國外旅費1,253千元」,與前揭「106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不符,甚至與客家文化業務無關。 鑑於年來我國面臨全球經濟景氣衰退、區域經濟整合與產業競爭劇烈等外在挑戰,且當前政府財政極為困難,為撙節預算運用考量,爰該目歲出預算第2款第11項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3803641000」項下之分支計畫(第44頁)中編列「國外旅費1,253千元」,應予刪除。 提案人:黃昭順  楊鎮浯 連署人:林麗蟬 2-17、 刪減或凍結理由: 本年度「客家文化產業發展」預算編列891,873千元,較去年增加174,405千元,問題如下: 一、辦理「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智慧客家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之樂活客庄4G應用服務計畫35,000千元,以及補捐助辦理客家產業群聚跨域創新服務40,000千元,與「綜合規畫發展」的「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智慧客家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之智慧客家跨域整合計畫,計列獎補助費27,000千元,合計金額超過1億元,計畫性質相似,有重複編列浪費之嫌。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亦指出:「106年度客委會賡續編列「客庄智慧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經費6,200萬元,應依規定完整於「跨年期計畫概況表」中揭露相關預算內容,且該計畫辦理內容與近年度類似計畫容有重複,其必要性及經費合理性允應檢討。」 二、「客家文化產業行銷推廣」編列68,797千元,理應對客家文化產業之客家特色商品、客家美食文化產業、客家影音戲曲、客家文化園區和客庄文化觀光旅遊等進行行銷推廣,但很多卻變成客家地區農產品展售活動,例如105年度寶山鄉綠竹筍、 其中,獎補助費為744,270千元,約占本目預算的83.45%,檢視前幾年捐補助計畫內容,大致分為:(一)補助出國交流活動,其中又以至日本為最熱門,其次是中國,補助出國已經有些浮濫;(二)慶祝客家天川日、全球客家日活動以及崇正公會等,有些連海外團體也補助,有些則是名不符實,例如補助中華世界民族和平展望會「2015紀念開台建台先賢會議活動」、「2015世界和平大會活動」;(三)補助大學辦理客家活動、客家課程開設及學術研究等,但有些研究課題實無必要,例如104年度「客家電視台新聞主播評選之研究」,有些則含糊帶過,例如廖致苡等104年度獎助客家學術研究計畫(1,073,000元)。 獎補助費用多,相對地業務費中的一般事務費也會隨著增加,業務執行單位可資運用的預算便會相當寬裕,浪費情事即會發生。基此,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減列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1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凍結250萬元,待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洪宗熠  趙天麟 2-18、 一、有鑑於國家目前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避免重複以免造成資源分配不均。 二、經查,該預算科目為辦理規劃輔導「客家特色產業創新法展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及打造「國家級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共編列1.15億元。 三、然台灣西部過去臺三線地區,客委會已投入相當多預算資源發展,現又編列巨額預算打造浪漫臺三線,似有預算資源過度集中及重複之嫌,然東部地區原就資源匱乏,現又浪漫臺三線計畫排擠東部客庄米香廊道計畫,以至於東部客庄區域產經整合計畫明年度僅有1,400萬元預算,明顯重西輕東,為避免預算資源重複浪費,建議凍結30%,待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台灣西部地區客家發展計畫成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4-1、 「客家文化產業發展」計畫項下,編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客庄智慧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其中「樂活客庄4G應用服務計劃」預算3,500萬元。 經查:(1)此計畫與『樂活客庄4G應用服務計畫』106年度編列1,700萬元有關整合行銷平台擴散與營運辦理內容與105年度計畫大致相同(2)該計畫辦理內容與近年度跨年度計畫內容疑有重複。故提案減列350萬元。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4-2、 客家委員會106年度單位預算案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編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智慧客家樂活4G應用服務計劃─樂活客庄4G應用服務計劃」預算3,500萬元,惟其所列運用4G寬頻特性連結跨領域資源,整合知識管理、觀光旅遊與電子商務,建置「智慧觀光」與「智慧消費」應用服務等內容,與客家委員會既有之智慧應用服務如「桐花祭」、「iHakka」以及「台灣客家等路大街」等手機、網路平台內容多有雷同。為免資金重複挹注,爰減列本項經費200萬元,另凍結5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趙天麟 4-3、 本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下「01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編列業務費54,000千元,提案凍結「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智慧客家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之樂活客庄4G應用服務計畫17,500千元,俟客委會以書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可動支。 說明:客委會已於綜合規劃發展目編列相關獎助案,同類計畫或應合併,客委會亦應針對加速行動寬頻服務相關計畫評估檢討,爰提案凍結如數,俟客委會以書面方式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趙天麟 連署人:李俊俋  洪宗熠 4-3-1、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06年度總預算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中「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編列1億1千5百萬元。其中「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智慧客家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之樂活客庄4G應用服務計畫,編列3千5百萬元,有鑑於該項目應依規定完整於「跨年期計畫概況表」中揭露相關預算內容,且該計畫辦理內容與近年度類似計畫容有重複,其必要性及經費合理性允應檢討。爰凍結該計畫十分之一預算,客委會需在1個月內提送書面檢討報告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 姚文智 李俊俋 4-4、 106年度客家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02客家文化產業行銷推廣項下「辦理客家文化產業行銷推廣計畫」編列6,879萬7千元,經查106年度與105年度計畫內容多有更動,客委會未就變動內容、施行方式、預計成效等具體說明,爰提案凍結三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4-5、 一、有鑑於國家目前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避免重複以免造成資源分配不均。 二、經查,該預算科目為辦理規劃輔導「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為跨年度103-108之計畫,106年度共編列62,797千元,辦理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暨客家產業博覽會產業推廣計畫、客家美食國際推廣暨客家特色餐廳輔導發展、青年新創客家事業競賽暨培訓輔導及補捐助青年新創客家事業競賽暨培訓。 三、然台灣西部過去臺三線地區,客委會已投入相當多預算資源發展,現又編列巨額預算打造浪漫臺三線,似有預算資源過度集中及重複之嫌,然客委會年年辦理客家博覽會及桐花祭等客家事務活動,卻未能在活動之後使客家青年對於客家文化及傳承使命有認同感,有淪為形式之嫌,為避免預算資源重複浪費,建議凍結20%,待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相關計畫成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4-6、 「客家文化產業發展」下「客家文化產業行銷推廣」之「辦理青年新創客家事業競賽暨培訓輔導計畫」編列600萬元。 經查:近年度來客委會青年培訓計畫多次出現拿錢出國玩,與補助目的不符之情事。為避免該類情事再度發生,故提案刪減60萬元並凍結100萬元,俟客委會提出檢討報告與執行計畫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4-7、撤案 4-8、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書表中,106年度歲出預算第2款第11項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第32頁)之分支計畫「03客家聚落文化特色及產業發環境營造」項下(第46頁)編列7億8,076千元,辦理「客家文化及產業環境營造之資源調查等及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及客家文化設施活化經營」。 查本目編列「客家文化生活環境計畫」(計畫期程自103年度至108年度,總經費35億7,300萬元),自103年度起賡續辦理,惟屢因地方政府計畫報核程序延遲及工程流標等因素,致計畫屆期仍有鉅額保留款該計畫。客委會允應加強執行面之控管,並審酌實際執行量能合理編列預算,且應依地方政府實際執行進度撥付補助款項,以避免鉅額資金長期滯留地方政府。 爰該歲出預算第2款第11項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之分支計畫「03客家聚落文化特色及產業發環境營造」項下(第46頁)編列7億8,076千元,應刪除5,000萬元並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陳怡潔  林麗蟬 4-9、 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編列8億9,187萬3千元,其中「03客家聚落文化特色及產業發展環境營造」於執行期間,屢因地方政府研提、修正計畫、審查等報核程序有所延遲,加以工程發包流標等原因,致102年底計畫屆期,累計執行率僅79.32%,而載至104年底,前期計畫尚有4案經費合計5,883萬元,已逾辦理期程仍未完成,建請客委會審酌實際執行量能編列預算,並加強執行面之控管,以避免鉅額資金長期滯留地方政府,爰提案減列500萬元,並凍結500萬元,俟內政部向內政委員會提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 提案人:洪宗熠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4-10、 一、有鑑於國家目前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避免重複以免造成資源分配不均。 二、經查,該預算科目為辦理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暨打造國家級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共編列7億8百萬7萬6千元。 三、然台灣西部過去臺三線地區,客委會已投入相當多預算資源發展,現又編列巨額預算打造浪漫臺三線,似有預算資源過度集中及重複之嫌,然客委會國家級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推動平台經費即高達2千9百萬元,惟內容未臻明確,相關平台具體為何?故為避免預算資源重複浪費,建議凍結20%,待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4-11、 客委會106年度預算案第四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編列「客家聚落文化特色及產業發展環境營造」計畫,經費共計7億0,807萬6千元。經查,客委會自103年度起賡續辦理「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計畫期程自103年度至108年度,總經費35億7,300萬元)之計劃前期執行期間,屢因地方政府研提、修正計畫、審查等報核程序有所延遲,加以工程發包流標等原因,致102年底計畫屆期,累計執行率僅79.32%,截至104年底前期計畫尚有4案(經費合計5,883萬元)已逾辦理期程仍未完成。按客委會104年度單位決算書中之歲出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所列,第二期計畫103年度及104年度合計仍列有應付保留款約4億0,186萬元,顯示多項補助因地方政府辦理計畫變更、規劃作業延遲、多次招標未決等因素致尚未結案,且該會未依實際執行進度撥付經費致有鉅額資金滯留地方政府之情況。爰此,提案凍結本項計畫經費1,0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趙天麟 4-12、 「客家文化產業發展」下「客家聚落文化特色及產業發展環境營造」之「辦理客家文化生活及產業環境營造計畫輔導與培訓課程」編列180萬6千元。 經查:此項目與「辦理客家文化及產業環境營造之資源調動、活動、展示(售)、推廣、輔導機制建立暨國家臺三線客裝浪漫大道推動平台」等相關計畫疑有重複,俟客委會提出執行計畫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4-13、 106年度客家委員會單位預算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03客家聚落文化特色及產業發展環境營造,其中,「辦理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編列706,270千元,經查該計畫103年度與104年度雖有達績效指標,惟客委會將針對該項計畫補助方式及標準有所調整,為有利本院監督,客委會應就調整部分提出具體說明及效益,爰提案凍結三分之一,俟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4-14、 「客家文化產業發展」下「客家聚落文化特色及產業發展環境營造」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客家聚落人文地景維護、特色風貌營造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編列2億6,427萬元。 經查:傳統公共工程建設並未重視對文化資產、水岸地區、街道景觀、公園綠地、開放空間及廣場等形成人性化生活環境要素之考量,使城鄉環境難以呈現出獨特文化風格及優美景觀。 重要公共建築或具國家門戶代表性之地標建築,乃至學校、體育場等公共設施空間之規劃建設,因迄未建立事權統一之指導與執行機制,而讓各機關乃至學校單位各自為政,由於主辦單位人員之建築與工程專業知能參差,且無經驗傳承,有許多甚或是在無經驗狀況下自行摸索,致國內之建築文化及公共工程建設水準難以朝向精緻化、專業化發展。 為避免公共設施影響地景、維護台灣景觀之美,故提案凍結400萬元,俟客委會提出審核機制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5-1、 第5目「文化教育發展」編列5億7,734萬6千元,提案凍結200萬元。 說明: 第5目「文化教育推展」編列5億7,734萬6千元,其中「客家語言深耕計畫」第4年計畫經費3億2,076萬3千元,然近年來辦理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之結果顯示,通過率逐年有下滑趨勢,編列預算並無反映在成效上,再加上少子化因素,30歲以下較低年齡層之通過率僅及五成。 客委會應研擬提升語言能力學習之深度,強化較低年齡層語言推廣之具體策略,不讓客家族族群擔憂客家語言及文化流失。爰此凍結「文化教育發展」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俟客家委員會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客如何提升客家語言能力認證通過比率及研謀提升語言能力學習之改進報告,並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李俊俋  洪宗熠 5-2、 一、有鑑於國家目前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 二、經查,該預算科目為辦理客家文化藝術活動、扶植客家藝文團隊及創新發展客家文藝展演、跨域型客家文化活動、輔導地方客家節慶活動、浪漫臺三線客家藝文發展、打造客家藝文發展平台及考察國際民俗藝術節等,共編列3億1千萬58萬3千元。 三、然全國客家日及桐花祭等活動,客委會年年舉辦卻未能實際深入客家文化認同及傳承之核心,在藝文、美食等活動過後,能讓客家文化傳承引起客家青年之共鳴成效為何?相關平台如何建立?如何解決客家青年人才斷層之危機?客委會都未有具體之說明與成效!為免相關活動淪為行禮如儀之形式,浪費國家資源,建議凍結20%,待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5-3、 刪減或凍結理由: 客家文化委員會106年度在「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項下編列「客家語言深耕計畫」266,763千元,辦理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部分,存在下列問題: 一、客委會各級別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近幾年通過比率皆不到70%(表一);另中級暨中高級考試結果,近年也略呈下降趨勢(表二)。 表一 100年度至104年度客家語言能力認證初級考試結果表 年度 100 101 102 103 104 通過率 89 83 65 69 67 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 表二 100年度至104年度客家語言能力認證中級暨中高級考試結果表 年度 100 101 102 103 104 通過率 82 84 67 77 76 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 二、從近年來客語能力初級認證、中級暨中高級考試結果得知,30歲以下通過率初級認證通過率介於31.62%至55.37%間,而中級暨中高級認證通過率介於39.59%至50.83%,通過率僅及五成,仍屬偏低,故客委會應研議強化30歲以下較低年齡層之語言推廣。 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亦指出:「依近年來辦理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之結果,受少子化等因素影響報名人數趨緩、通過率偏低,且各等級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30歲以下較低年齡層之通過率亦僅及五成。客委會允宜參據上開結果,研謀提昇語言能力學習之深度,並強化較低年齡層語言推廣之有效性,避免語言傳承出現斷層危機,並提升政策實施成效。」綜上,客委會應檢討減列,以符撙節原則,建議刪減100萬元,其餘凍結200萬元,待客家委員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洪宗熠  趙天麟 5-4、 106年度於「文化教育推展」計畫下之「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分支計畫,編列第4年經費2億6,676萬3千元。 經查: (1)認證考試通過逐年比率降低,95年度至99年度通過比率,分別為94%、89%、83%、65%及69%,惟100年度及103年度通過率均未及60%,104年度稍有回升至僅67%。 (2)30歲以下之通過率僅及五成,30歲以下之通過率初級認證通過率介於31.62%至55.37%間,而中級暨中高級認證通過率介於39.59%至50.83%間。故提案減列200萬元。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5-5、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書表中,106年度歲出預算第2款第11項第5目「文化教育推展5303643000」,本年度編列預算5億7,734萬6千元,其中之分支計畫項下(第48頁)編列「02推展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2億6,676萬3,000元,係客家委員會為持續推動客語復甦,傳承與發揚客家語言及文化,辦理「客家語言深耕計畫」等,建置客語資料庫、辦理客語相關競賽及推廣活動、推動客語薪傳師制度、辦理客語能力認證、補助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計畫等,對於客語復甦及傳承已略具成效。惟執行情形,核有客語詞彙資料庫之部分客語拼音及用字與教育部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未臻一致,亟待積極與教育部溝通協調,暨部分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計畫,未依相關規定評估成果,致執行成效未明;客家委員會有無具體改善作法?請提出改善計畫,妥本目凍結6,0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楊鎮浯  林麗蟬 5-6、 凍結「客家語言深耕計畫」50,000千元,待客家委員會針對如何有效提升客語能力認證考試通過率、避免世代斷層,提出書面報告,提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客家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文化教育推展」項下「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編列「客家語言深耕計畫」等經費266,763元,用以推動客語復甦,傳承與發揚客家語言及文化。 2.客家語言之推廣結果,應是能夠提升年輕或學生族群之客語能力,以延續客家語言之文化傳承,然經查,近年來30歲以下年齡層之客語能力認證考試結果,初級認證考試通過率僅介於31.62%至55.37%間、中級暨中高級認證通過率僅介於39.59%至50.83%間,通過率實屬偏低,對於保存客家文化、避免世代斷層效果有限。 3.爰此,凍結「客家語言深耕計畫」50,000千元,待客家委員會針對如何有效提升客語能力認證考試通過率、避免世代斷層,提出書面報告,提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5-7、 106年度客家委員會單位預算第5目文化教育推廣02推廣客家語言教育業務編列266,763千元,經查客語初、中、高級認證通過率逐年下降,惟客委會自明年起取消客語認證獎金制度,將該筆預算投入基層客語教學,然面對通過率逐年下降,客委會應提出具體誘因,以達到客語復甦之目標,爰提案凍結四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5-8、 一、有鑑於國家目前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 二、經查,該預算科目為辦理客家語言深耕計畫,包括客語推廣競賽、客家語言教育、客語能力分級認證、薪傳客語、友善客語生活學校、公共領域客語無障礙、客語扎根計畫及客家語文基礎建設暨建置資料苦等,共編列2億6千萬6百76萬3千元。 三、然客語傳承及認證等計畫推動多年,但經100年及103年之客家人口調查研究統計顯示,客家家庭裡子女不會講客語的比例卻從100年48.5%上升至103年的49.5%,又客家人口占台灣人口總數之18.1%,約419.7萬元,但在家裡會使用客語溝通的比例卻只有6.6%,顯示客語傳承推動不彰,實應檢討改善,建議凍結20%,待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5-9、 第5目「文化教育推展」中「02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原列2億6,676萬3千元,建議凍結10%。 說明: 客委會連年辦理「客家語言深耕計畫」,然依照近年來客語能力初級認證、中級暨中高級考試結果觀之,30歲以下之通過率初級認證通過率介於31.62%至55.37%間,而中級暨中高級認證通過率介於39.59%至50.83%間,通過率皆僅及五成,仍屬偏低,允宜研謀強化30歲以下較低年齡層之語言推廣,以求語言保存之延續性。爰此,建議凍結客委會本筆預算10%,俟客委會提出有效改善方案,並向本委員會報告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黃昭順  徐榛蔚 5-9-1、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06年度總預算第5目「文化教育推展」中「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編列2億6千6百76萬3千元。有鑑於客家語言能力認證初級考試、中級暨中高級考試之通過率逐年降低,特別是30歲以下之區間,通過率僅5成左右,客委會應研擬提升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之通過率,並加強30歲以下年齡層之客語學習,以利客語之保存和推廣。爰凍結1000萬元,客委會需在1個月內提送書面檢討報告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姚文智  李俊俋 5-10、 「文化教育推展─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計畫項下「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計畫」編列450萬元、「客語友善環境標章」推廣計畫編列700萬元及辦理「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評鑑獎勵計畫」編列135萬8千元。共計1,285萬8千元。 經查:該計畫預計核定30個單位,每單位補助15萬元。另為提高服務滿意度,並促進客語服務普及性,業擴大業務範圍,新增1.辦理「客語友善環境標章」推廣計畫編列700萬元,2.辦理「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評鑑獎勵計畫」編列135萬8千元兩項子計畫,新增獎勵業務部分若未訂定作業要點,則獎勵原則、範圍、審查機制等均不明,易招質疑其公平透明,故提案凍結100萬元,俟客委會提書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5-11、 第5目「文化教育推展」編列5億7734萬6千元,「02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其中辦理全國客語能力分級認證及推廣編列9671萬5千元,客委會於客語推廣項目每年對各縣市政府挹注高額補助,惟對地方政府客語之補助卻未具體反映在客語能力認證上,為落實地方政府對補助金之具體應用,爰提案減列凍結200萬元,建請客委會研擬地方政府客語推廣之具體績效指標,俟內政部向內政委員會提書面報告即可動支。 提案人:洪宗熠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5-12、 「文化教育推展─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計畫項下,106年度預算編列辦理公共領域客語無障礙計畫1,285萬8千元,包括業務費1,135萬8千元及補捐助費150萬元。。 經查: 1.部分計畫執行結束後,未依規定於成果報告詳列評估結果,客家委員會亦未積極請相關執行單位補充資料,致難以知悉計畫執行結果。 2.部分計畫雖訂有執行預期效益,惟成果報告未列載實際評估結果,或雖於成果報告統計執行成果,惟計畫書未訂定預期之執行效益,致無法評估執行成果是否符合預期,計畫審查作業亦待檢討。 3.部分計畫執行成果未如預期等情事,亟待檢討竅實執行計畫審查作業,並積極督促計畫執行單位改善,俾利評估計畫執行成效,並作為日後審核申請計畫之參考。故提案減列200萬元。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5-13、 客家委員會106年度於「文化教育推展」項下「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編列「公共領域客語無障礙計畫」,計列業務費1,135萬8,000元,補捐助費150萬元,共計1,285萬8,000元。為落實客家基本法,促進客語在公共領域受到重視並提供服務,客家委員會自92年起施行「公事客語無障礙計劃」,以補助或合作辦理方式推動客語廣播、電梯、總機客語播音及客語臨櫃服務臺等服務;為持續促進客語在公共領域發聲,增進客語能見度,該計劃並於106年起修正名稱為「公共領域客語無障礙計劃」。然查該計劃施行逾13年以來,歷年補助經費總額呈現不穩定浮動趨勢,且補助款未能平均分布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部分客家人口比例達9成以上之重點發展區甚而未曾接受過計劃補助,不利落實友善客語環境政策目標,實有檢討之必要。爰此,提案凍結本項「公共領域客語無障礙計畫」業務費5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確實檢討「公共領域無障礙計劃」歷年施行成果與改進要點,並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趙天麟 5-14、 凍結「辦理公共領域客語無障礙計畫」3,000千元,待客家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提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客家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文化教育推展─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計畫項下,編列辦理公共領域客語無障礙計畫1,285萬8千元,包括業務費1,135萬8千元及補捐助費150萬元。加強協調各公民營機構在大眾運輸工具、公家機關、醫院等公共場所,推動客語志工、口譯及客語播音等服務,以服務更多的客家鄉親。 2.審計部查核客委會104年度財務收支審核通知報告指出,部分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計畫之補助案件,未依規定評估執行成果致成效未明,客委會亦未積極請相關執行單位補充資料,致難以知悉計畫執行成果。此外,104年度亦有編列此筆預算,然預算執行率僅34.79%,顯示該計畫執行率偏低。 3.爰此,凍結「辦理公共領域客語無障礙計畫」3,000千元,待客家委員會針對上開缺失如何精進、改善,提出書面報告,提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6-1、 第6目「傳播行銷推展」編列6億4,413萬5千元,提案刪減300萬元並凍結500萬元。 說明: 根據客委會委託「山水民意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之「收視質調查研究結果及新平臺點閱觸達人次」結果顯示,104年度第1-4季台灣地區民眾有接觸客家電視每季平均人數為489萬5,239人,相較於103年度第1-4季平均人數474萬8,694人,客家電視節目觸達提升率達3.09%,惟據資料顯示,105年度台灣地區第一季對客家電視台滿意度為79.6分,較103年度80.12分、104年度80.40分略為下降,105年度第二季81.97分,也較103年度82.04分、104年度82.28分略為低,顯示民眾對節目內容滿意度並沒因收視率提高而提升。除此之外,客家電視台每年度編列逾4億元,委外製作加外購比例超過5成,自製比例僅42%,不利永續發展。 客委會做為客家語言文化的推動與守護者,應更積極製作優質節目,服務客家族群,並提高自製比例,培育傳播人才,以確保客家語言及文化永續發展。爰此,提案刪除「傳播行銷推展」編列之300萬元,並凍結500萬元,俟客委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李俊俋  洪宗熠 6-2、 凍結「推展及輔導客家傳播媒體業務」3,000千元,待客家委員會針對如何提高自製節目比例、調整相關策略以有效提升年輕族群之收視,提出書面報告,提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客家委員會106年度預算「傳播行銷推展─推展及輔導客家傳播媒體業務」編列529,189千元。用以投入客家電視頻道,辦理節目後製剪接、配音及各類節目、高畫質節目製播、採購以及製播推廣客家文化相關影音。 2.經查,以104年度客家電視台所播節目來源分析,自製節目僅有42%,委製節目有42.6%,而外購節目達13.6%,為培養國內客家電視人才,應思考如何提高客家電視台自製節目比例,並以高畫質訊號播送。另,客家電視台肩負傳承推廣客家母語之功能,年輕族群之收視習慣改變,亦應調整相關策略以有效提高收視率。 3.爰此,凍結「推展及輔導客家傳播媒體業務」3,000千元,待客家委員會針對如何提高自製節目比例、調整相關策略以有效提升年輕族群之收視,提出書面報告,提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6-3、 第6目「傳播行銷推展」編列6億4,413萬5千元,其中「01推展及輔導課家傳播媒體業務」,爰提案減列200萬元,並凍結300萬元,俟內政部向內政委員會提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 說明: 客家電視台為客家文化普及及客家文化交流之重要角色,惟客委會辦理客家電視台多年,近5年客家電視台之接觸率卻未有明顯增長,甚至有接觸率降低之現象,顯見客家電視台在推廣及節目製作上有待加強,建請客委會提出增進收視用戶及推廣客家電視台之辦法。 [image: image2.jpg] 提案人:洪宗熠 連署人:李俊俋  趙天麟 6-4、 一、有鑑於國家目前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 二、經查,該預算科目為設立客家電視頻道相關業務、成立客家公共廣播電視集團、製播多元客語腔調節目、運用媒體推廣客語及鼓勵媒體呈現客家語文等業務,共編列5億2千9百18萬9千元。 三、然客家傳播行銷計畫推動多年,惟客語節目及戲劇電影等仍不普遍,客家電視台之客家族群收視率亦持續下降;且自從客家電視台成為客語節目播放首選平台,其他頻道幾乎看不到客語節目,顯示相關客家傳播行銷計畫與策略,亟待檢討改善,建議凍結20%,待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6-5、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書表中,106年度歲出預算第2款第11項第6目「傳播行銷推展5303644000」之分支計畫項下(第50頁)編列「01推展及輔導客家傳播媒體業務」,其中「業務費」4億6,818萬9,000元,凍結「委辦費」6,0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收視率如何?這麼低的收視率,客家委員會有無具體提升改善作法?請提出改善計畫。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楊鎮浯  林麗蟬 6-6、 「傳播行銷推展─推展及輔導客家傳播媒體業務」項下編列辦理「推展及輔導客家傳播媒體業務計畫」經費,其中設立客家電視頻道,辦理相關頻道提供、節目傳輸、攝影棚租用、後製剪接、配音及各類節目高畫質節目製播、採購等業務共編列預算4億1,270萬元。 經查: 以104年度客家電視台所播節目計算,客台節目自製比率僅42%。且節目製作仍未採高畫質訊號播送,故提案減列270萬元。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6-7、 刪減或凍結理由: 客家文化委員會106年度「傳播行銷推展」項下分支計畫01「客家傳播行銷計畫」,其中設立客家電視頻道,辦理相關頻道提供、節目傳輸、攝影棚租用、後製剪接、配音及各類節目、高畫質節目製播、採購等共412,700千元,存在下列問題: 一、客家基本法第12條指出,「政府應保障客家族群傳播及媒體近用權,依法扶助規劃設立全國性之客家廣播及電視專屬頻道;對製播客家語言文化節目之廣播電視相關事業,得予獎勵或補助」。但104年客家電視台所播節目來源表顯示,其自製比率僅42%(表一),為期使節目內容更具吸引力滿足所屬族群所需,客家電視台應強化節目自製比率,以利永續發展並培育傳播人才。 表一:104年度客家電視台節目來源概況表 單位:% 節目來源 自製 委製 合製 外購 託播 捐贈 合計 客家電視台 42% 41.6% 0 13.6% 0 2.8% 100% 二、客委會針對客家電視台收視質委外研究「103年度客家電視台收視質研究計畫」顯示,客家電視台觀眾年齡層偏高,年紀愈輕者對客家電視台接觸度愈低(表二),考量電視台肩負傳承推廣客家母語、發揚客家文化之功能,客委會應研謀拓展並提高年輕收視族群之主動收視意願。 表二 年齡層 102年 103年 103-102差距 —個月內有收看 總接觸 樣本 有收看 比例 —個月內有收看 總接觸 樣本 有收看 比例 10~19歲 308 2,599 11.9 301 2,423 12.4 0.6 20~29歲 432 2,656 16.3 452 2,522 17.9 1.7 30-39歲 733 3,354 21.9 744 3,419 21.8 -0.1 40~49歲 922 3,061 30.1 820 2,972 27.6 -2.5 50~59歲 1,030 3,010 34.2 1,053 3,046 34.6 0.4 60歲及以上 857 3,384 25.3 914 3,575 25.6 0.2 總計 4,282 18,064 23.7 4,284 17,957 23.9 0.2 圖說:以103年度為例,年齡層在30歲以下者收看比例不到30% 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亦指出:「綜上,近幾年來,客委會對於客家電視製播經費,每年度均逾4億元,顯示對該頻道提昇客家文化普及及扮演客家文化交流重要角色之期待甚深,惟辦理客家電視製播除節目自製比率不高,客家電視台均有觀眾年齡層愈低者,其收視頻率或接觸度愈低之情況,該會宜考量觀眾收視行為之改變,適時檢討調整運作方式,期提高節目觸達率與降低營運成本外,亦宜強化節目自製比率以培育傳播人才,俾利發揮其應負功能與任務。另據收視滿意度調查結果,客庄地區民眾滿意度反低於台灣地區民眾平均滿意度,允宜正視以客家族群為主之客庄地區收視質狀況並檢討調整策略,以提高計畫成效。」 綜上,客家委員會應檢討減列,以符撙節政府支出原則,建議刪減150萬元,其餘凍結250萬元,待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洪宗熠  趙天麟 6-8、 本目「傳播行銷推展」下「01推展及輔導客家傳播媒體業務」編列業務費469,189千元,提案凍結推動成立「客家公共廣播電視集團」先期規劃600千元。 說明:「客家公共廣播電視集團」為新政府重要政策,宜速規劃政策效益評估,並提出與現行「公共廣播媒體集團」定位區隔,資源重置解決辦法,及因應網路媒體趨勢競爭發展等策略。然,即便先期評估,亦應盡量詳列評估作法、期程等規劃,爰提案凍結如數,俟客委會以書面方式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李俊俋  洪宗熠  趙天麟 6-9、 一、有鑑於國家目前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 二、經查,該預算科目為辦理客家整合行銷傳播與客家文化資源調查、活化、運用及數位化業務暨,共編列1億1千4百94萬6千元。 三、然客家傳播行銷計畫推動多年,客家文化作為主流媒體傳播之能見度依舊不高,顯示相關客家傳播行銷計畫與策略,亟待檢討改善,建議凍結10%,待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6-10、 第6目「傳播行銷推展」中「02推動客家整合行銷傳播業務」,原列1億1,081萬5千元,建議減列120萬元 說明: 客委會於其「推動客家整合行銷傳播業務」計畫中,編列181萬5千元,辦理每日輿情蒐報、資料建檔及新聞聯繫與發佈事宜,本席認為,每日輿情蒐報、資料建檔為客委會「傳播行銷處」日常業務,不應做為編列預算之理由,且新聞聯繫與發佈亦不須太多經費,爰此,建議減列此筆預算120萬元。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黃昭順  徐榛蔚 6-11、 「傳播行銷推廣」下「推動客家整合行銷傳播業務」之「辦理電視、電影、廣播等媒體通路整合行銷傳播」編列3,160萬元及「辦理國內平面媒體通路刊登」編列1,250萬元。 經查:104年客委會客家電視節目觸達率KPI指標為1%(預算書p20),標準甚低,且現今閱聽眾收視習慣改變,客委會應改變傳統宣傳方式,以拓增收視群眾,故提案刪減100萬元,並凍結100萬元,俟客委會提出宣傳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6-12、 106年度客家委員會單位預算第6目傳播行銷推廣02推動客家整合行銷傳播業務,其中「辦理客家文化資源調查、活化、運用及數位化相關事宜」編列24,031千元,經查客委會臺灣客庄文化數位典藏專頁,部分資料更新僅停留於2008年之影音資料,可見該計畫效益有待檢討,爰提案凍結三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6-13、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書表中,106年度歲出預算第2款第11項第6目「傳播行銷推展5303644000」之分支計畫項下(第50頁)編列「02推動客家整合行銷傳播業務」,其中「辦理客家文化資源調查」等經費2,403萬1,000元,凍結5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就過去客家文化資源調查成果,傳播行銷處辦理之預期成效達成情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楊鎮浯  林麗蟬 6-14、 「傳播行銷推廣」下「推動客家整合行銷傳播頁」之「補捐助政府機關、學校、出版機構、民間團體及個人辦理客家文化創作及出版計畫」編列413萬1千元。 經查:此項目與「綜合規劃發展」之「補助大學院校客家學術機關發展客家學術研究經費,編列2,526萬6千元及「客家文化產業發展」下「補助地方政府及捐助國內團體及私校等辦理客家文化及產業設施活化與發展、輔導」等計畫編列1億1,500萬元等,極為相近。 有鑑於客委會補助學術、學校等金額龐大外,且無明確成效。從預算中得知,學術補助之研究計畫均無法落實於產業或行銷中,導致各項產業計畫、行銷計劃之下均得再開設補助計畫,造成國家預算浪費。為撙節國家開支,且落實學產合一,故提案刪減50萬元,並凍結100萬元,俟客委會提出改善補助計畫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洪宗熠  賴瑞隆 7-1、 刪減或凍結理由: 本年度「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預算編列359,035千元,相關問題如下: 一、美濃客家文物館耗資經費1億1千萬元,90年4月28日正式開館營運後,以社區博物館的理念來規劃經營,─平均每年參觀10萬人,營收近240萬元;反觀,定位為國家級園區的苗栗(定位為全球客家文化及產業交流與研究中心)、六堆客家文化園區,其營收效益卻未能更加顯著,應可再提升。 單位:千元 原始建造 成本(A) 啟用日期 迄104年底 維運費用 (B) 迄104年底 軟硬體設備 增購金額 (C) 迄至104年底 總支出 (D=A+B+C) 102-104年 平均參 觀人次 102-104年 平均營 運收入 苗栗園區 2,250,000 101.5 743,024 1,308,797 4,301,821 91.5萬人 6,217 六堆園區 1,750,000 100.10 700,313 1,096,017 3,546,330 63.8萬人 9,694 二、政府為整合跨域資源,啟動浪漫臺三線推動方案,包括:(一)成立行政院級治理平臺,共同打造臺三線;(二)梳理客家聚落景觀,提供文化產業發展場域;(三)打造現代客家藝文創作聚落,復興客庄文藝;(四)行銷客家文化亮點,勾勒臺三線具體意象,但是浪漫臺三線,苗栗及六堆兩園區卻是缺席,應儘速規劃予以納入。 基此,為撙節政府支出,爰減列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凍結200萬元,待客家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賴瑞隆 連署人:洪宗熠  趙天麟 7-2、 一、有鑑於國家目前財政困難,各項預算經費之運用,應詳細審慎評估並做適當有效之利用。 二、經查,該預算科目為辦理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營運,共編列3億5千9百萬零3萬5千元。 三、復查台灣西部有六堆客家園區又有浪漫臺三線的計畫,且過去客委會投入78億元的經費做六堆客家園區,明年度客委會也再度編列3億5,903萬元做為場館的營運經費,相關園區建置及計畫預算過度集中西部地區,加上客家文化園區經營績效不彰,客家文化發展中心之苗栗園區參觀人次更從102年度131萬9千餘人次,降至去(104)年度62萬餘人次,減幅高達52.98%,營運亟待檢討改善,建議凍結10%,待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7-3、 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編列3億5,903萬5千元,提案凍結500萬元。 說明: 為傳承並發揚族群文化,客家委員會設置有文化園區及開放供大眾參觀使用之館舍,其中苗栗園區定位「客家文明博物館」,為客家族群文化保存與發展基地,並以「全球客家研究中心」為目標,蒐整展現客家主體文明,鏈結客家學術發展為核心任務;六堆園區則以「生態博物館」為其定位,以保存體驗高屏六堆客庄深厚人文資產為營運目標。 惟苗栗園區及六堆園區自101年5月及100年10月啟用至今已投入經費高逾78.48億元,使用人次或相對營運收入不盡理想之情況。其中苗栗園區參觀人數更是年年遞減,距「全球客家研究中心」目標恐越來越遠。 客委會應持續推廣客家文化,提供優質遊客服務,串聯周邊客庄,與高雄美濃客家文化館等在地客家特色結合,設置交通接駁、觀光套裝行程,藉以提升園區營運收入並帶動周邊客庄經濟發展,使客家文化與在地產業發展,兼籌並顧。爰此,提案凍結「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5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就如何提升南北園區核心功能及如何串聯周邊客庄共同發展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天麟   連署人:李俊俋  洪宗熠   7-4、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書表中,106年度歲出預算第2款第11項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5303645000」之分支計畫項下(第52頁)編列「0131加班值班費2,951千元」。 經核對105年度客委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書表中預算總說明「客家委員會及所屬機關預算員額說明表」(第4頁),及「客委會及所屬預算員額明細表」(第68~69頁),客家文化發展中心106年度員額減少3員,惟106年度編列「0131加班值班費2,951千元」,較105年度編列「0131加班值班費2,853千元」,增加98千元,似欠合宜,且106年度「客委會及所屬預算員額明細表」(第68~69頁)編列錯誤,請修正;查與「106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及「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06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等相關規定不符。 鑑於年來我國面臨全球經濟景氣衰退、區域經濟整合與產業競爭劇烈等外在挑戰,且當前政府財政極為困難,為撙節預算運用考量,爰該目歲出預算第2款第11項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5303645000」之分支計畫項下(第52頁)編列「0131加班值班費2,951千元」,應予凍結五分一,俟經行政院審核計畫無浮報浪費情事,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楊鎮浯  林麗蟬   7-5、 106年度客家委員會單位預算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03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編列293,058千元,經查客委會預估南北園區歷年入園人次逐年增加,惟實際入園人次卻逐年下降,實有檢討必要,爰提案凍結20%,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7-6、 依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書表中預算總說明(第5頁),「106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本會自成立以來,以振興客家語言文化為使命,106年度施政計畫之策訂,係依據總統客家政見、99年1月27日公布施行之客家基本法及本會中長程個案施政計畫,研擬涵蓋客家語言、文化、傳播、知識體系、藝文創新、產經發展、歷史詮釋等領域的全方位客家新施政,致力開創客家文化回歸主流,發展從一元體制到多元文化的客家新典範。」 惟查106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書表中,歲出預算第2款第11項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5303645000」項下之分支計畫(第53頁)中編列「參加丹麥及瑞典兩國民族誌與生態博物館之跨域連結展示策略發展趨勢考察計畫國外旅費267千元」,與前揭「106年度施政目標與重點:」不符,甚至與客家文化業務無關。 鑑於年來我國面臨全球經濟景氣衰退、區域經濟整合與產業競爭劇烈等外在挑戰,且當前政府財政極為困難,為撙節預算運用考量,爰該目歲出預算第2款第11項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5303645000」項下之分支計畫(第53頁)中編列參加「丹麥及瑞典兩國民族誌與生態博物館之跨域連結展示策略發展趨勢考察計畫,國外旅費267千元」,應予刪除。 提案人:黃昭順   連署人:林麗蟬  陳怡潔   主-1、主決議 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劃編審要點」第十三條,中長程個案計劃應納入施政計畫辦理,並逐年檢討其績效,必要時得修正或終止。 為落實新政府客家政策、符應行政院106年度施政計畫,爰請客家委員會針對舊政府原有中長程個案計劃進行滾動式檢討,並將績效評估、及行政院審議完竣之報告送本委員會。 提案人:陳其邁  賴瑞隆  李俊俋   主-2、主決議 客家基本法雖於99年1月即經總統頒布實施,然其內容幾為原則性宣示,既無強制性規範,亦無法律授權,使得客家事務在行政工作上經常無法施展。客家委員會身為客家事務專責主管機關,為振興客家語言文化,應積極推動並展開修法工作,除對於客語的傳承與使用給予必要獎勵外,更應另有法律依據的具體規範與授權,以確保客家語言及文化之永續發展。爰此,要求客家委員會未來須盡速研擬相關法規,俾利加速客家文化之延續與復興,並於二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本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趙天麟   主-3、主決議 有鑑於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自96年度14億9,883萬9,000元,逐年擴增至100年度之32億9,532萬4,000元,然檢視近年之實際執行情況,預算待執行之保留數與未執行賸餘數除103年度之外,所占比均高逾16%(兩者合計占當年度歲出預算之比率,由100年度之9.56%,逐年擴增至102年度之27.72%,103年度雖稍有下降,惟104年度又攀升至16.06%),雖部分保留款係屬已撥付受補助機關而尚未支用之跨年期計畫,惟迄至104年底,累積保留數已高達4億7,716萬8,000元。過高之預算保留數及賸餘數,形同當年度財政資源未被有效運用,實不利國家整體政策之推動。爰要求客家委員會應衡酌其施政重點與執行力編列年度預算,提升預算執行率,並於二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本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趙天麟 主-4、主決議 有鑑於客家委員會自94年度以來每年均辦理各級別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就客語能力認證初級考試結果觀之,95至98年度通過比率逐年降低,99年度通過率69%,雖稍有回升,惟100及103年度通過率均未及60%,104年度稍有回升至僅67%;另就中級暨中高級考試結果,近年來亦略呈下降趨勢,雖近年來受少子化因素導致報名人數趨緩,又因考生組成及考生能力因素影響(年齡與通過率成正比),造成通過率逐年降低,實有改善空間。爰要求客家委員會應積極研謀提升語言能力學習之深度,並強化較低年齡層語言推廣之有效性,避免語言傳承出現斷層危機,以提升政策實施成效,並於二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本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趙天麟 主-5、主決議 為積極營造友善客語生活環境,使民眾在公共領域中自然使用客語交談,使客語成為客庄地區通行語言,客家基本法第6條明定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應推動客語為公事語言,服務於該地區之公教人員,應加強客語能力」,同法第7條亦規定「政府應於國家考試增訂客家事務相關類科,以因應客家公務之需求。」然查國家考試於99年起開設客家事務類考試以降,各級政府機關開缺與錄取名額偏低;又全國現有多個直轄市、縣(市)政府設置客家專責機關,或於各縣市文化局(處)下設置客家事務科,對比國家考試歷年錄取人數與任用機關,顯見各級政府仍未能彌補客家事務專才之缺乏,以及有效處理資源過度集中部分縣市之情況,實不利客家基本法之落實。爰此,要求客家委員會就各機關客家公務人才狀況加強掌握,俾利客家事務順利推展,並於二個月內提交報告予本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趙天麟 主-6、主決議 有鑑於客語認證通過比例逐年降低,客委會應加強提供誘因,使更多年齡層投入學習客語行列,更應推廣客家客曲,以歌曲方式學習客語,並搭配客家電視台定時放送,既能有效推動客語傳承又可鼓勵客語音樂人創作,爰建請客家委員會研擬舉辦客家歌曲競賽,使更多人能從不同管道學習客語。 提案人:陳超明  黃昭順  陳怡潔  徐榛蔚 主-7、主決議 客家文化發展中心106年度編列人事費5,916萬4,000元,依該中心預算員額明細表所示內容,包括職員34人、工友1人、駕駛1人及聘用人員30人,合計為66人。經查,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第1 點規定:「各機關聘用人員應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以所任工作非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除機關組織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其員額以不超過該機關預算總人數百分之五為原則。」該中心目前已聘用 30人,聘用人員占其預算總人數比率高達46.88%,遠逾行政院所定之5%上限標準(如下表)。查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近五年之職員與聘用人員比率皆不符體制,長期未依其組織編制規劃進用人員,於編制表外大量進用聘用人員,不當增加用人彈性,實有未洽。爰要求客家委員會確實檢討客家文化發展中心之聘用人員聘用情形,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 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預算員額表 年度 職員 警員 工友 技工 駕駛 聘用 約僱 駐外雇員 合計 聘用人員占其預算員額比率(%) 警察 法警 駐警 一般 專業 102 34 - - - 1 0 1 33 - - - 69 47.83 103 34 - - - 1 0 1 33 - - - 69 47.83 104 34 - - - 1 0 1 33 - - - 69 47.83 105 34 - - - 1 0 1 30 - - - 66 45.45 106 34 - - - 1 0 1 30 - - - 66 45.45 資料來源:客家委員會預算書,李俊俋立委辦公室整理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趙天麟 主-8、主決議 國家級六堆客家文化園與苗栗客家文化園區(以下簡稱為南北園區)之建置,乃為落實憲法保障多元文化精神,以及客家基本法第1條及第13條關於傳承、發揚與推動客家文化,建設臺灣成為全球客家文化交流與研究中心之具體政策。查南北園區之於客家文化推廣之定位有所不同,六堆園區以「生態博物館」為發展特色,期帶動周圍12座客家庄觀光與相關文化產業之發展;苗栗園區則定位為全球客家文明博物館,期成全世界8,000多萬客家人之資訊中心。惟查客家委員會106年度預算所列之南北園區關鍵績效指標,僅列「園區遊客滿意度達成率」與「提升園區在地連結活動場次成長率」為評估標準,概無法反映客家南北文化園區定位改革與政策方向。爰此,要求客家委員會須盡速通盤檢視現有之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相關管理計畫,包括「客家文化躍升計劃─園區領航計畫」與「客家文化雙燈塔跨域加值整合發展計劃」,其計畫內容、經費使用及績效指標與衡量標準,俾利有效落實南北園區不同定位之發展政策,並於二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本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趙天麟 主-9、主決議 依客家基本法第12條前段規定:「政府應保障客家族群傳播及媒體近用權,依法扶助規劃設立全國性之客家廣播及電視專屬頻道;」請客家委員會從速辦理客家廣播電台開台業務,同時妥善規劃客家廣播電台之營運及播出,並逐步拓展客語廣播之普及率。 提案人:Kolas Yotaka  趙天麟  洪宗熠 主席:現在宣讀臨時提案。 1、 為使本會委員了解客委會預算編列及使用執行狀況,以利預算之審查,並印證客委會主委所言重視東部客家鄉親之事實,建請客委會於本次會議結束前,提供105年度客委會預算補助之花東地區各項具體計畫名稱及金額明細,供本會委員參考。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黃昭順  陳超明 2、 針對客家委員會李永得主任委員,於今(11/21)日審查客家委員會106年度預算答詢時,非但對於委員之質詢內容未能充分理解、回答及虛心檢討,反而態度傲慢、咆哮議場,於詢答結束後還大聲抗議及指摘質詢之委員汙衊,嚴重藐視國會,除應予以譴責外,李永得主任委員應於本次會議結束前,向本委員會委員道歉,以維護立法委員職權行使及國會尊嚴。 提案人:徐榛蔚 連署人:黃昭順  陳超明 主席:歲入部分,無委員提案,相關預算照列。現在針對歲出部分進行協商。 徐委員榛蔚:(在席位上)主席,可不可以先處理臨時提案? 主席:先處理臨時提案。請問各位,對臨時提案第1案有無異議? 請徐委員榛蔚發言。 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1案的部分要修改一下,應該是「提供106年度客委會預算補助之花東……」,不是105年度。就是現在在審查的預算,因為106年度的預算也有編列這個部分,所以請客委會提供105年的資料,還有未來106年要做的事情。 主席:徐委員要求提供105年度的部分,也就是今年的資料。 徐委員榛蔚:好的,可以。 主席:你們在今天會議結束前有沒有辦法提供? 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是預算的問題嗎? 徐委員榛蔚:105年的資料。 李主任委員永得:關於105年的部分,我們等一下可以馬上統計,並且提供委員資料,就是已經核定的案子,還有已經在進行中的105年預算。至於106年度,因為很多都是一般性的計畫,所以我們還要視當地提案狀況,才能夠確定要匡定多少錢,現在很難去匡列東部多少錢、南部多少錢,或者彰化、苗栗要給多少錢,現在比較難啦!這部分請委員諒解,但是我們一定會和當地溝通。 我可以向徐委員報告,像吉安鄉,其實這部分徐委員也知道,因為我們去看過很多案子,例如好客藝術村的部分,只是這次他們一下子提出五、六千萬元的案子,我們認為去年104年已經補助三、四千萬元進行整理,可是整理好的空間還沒有開始營運,所以我們建議他們是不是先營運,然後再視狀況申請。營運的部分我們也會協助,如果的確有這個能量,而且有需要擴大空間,我們後續也一樣會支持,但是這個部分沒有辦法現在就匡定多少錢,這部分真的有一些困難,請徐委員諒解。 徐委員榛蔚:關於105年的預算,其實我們在好客藝術村進行二期工程的時候早就送了,之前的回復是說,因為現在政策模糊不清,所以窒礙難行,沒有辦法補助,而下半年也是一動也不動。其實我們105年有六個案子,這部分剛才本席也說過,之前花蓮縣送了六個案子,年底前又送了五個案子,但是全部都石沈大海,106年、105年的計畫都變成作文比賽。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這邊有份資料可以讓委員參考,事實上剛剛也有提過,為什麼之前吉安的好客藝術村我們會退回去重新修正…… 徐委員榛蔚:不只是吉安好客村,還有很多方案都卡在客委會。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知道,但是包括吉野舊庄街的1,700萬元,還有花蓮市的好客文化空間,這些我們都已經核定支持了。因為我們有一個審查委員會,所以這些案子要做一些修正、修訂,大家要再做溝通,到底要怎麼進行才可以讓經費發揮最大的效用,對這個園區的未來營運是正面的、有幫助的,這些事情還需要一些時間溝通。他們把案子送過來以後,應該是11月初或10月底的時候,這部分已經經過第二次審查,全部核定了。 主席:一共送了幾個案子?花蓮縣送了三個案子,通過幾件? 李主任委員永得:有關花蓮縣的部分,這是最新一期通過的案子,所謂的最新一期,就是指重新送件,經過修訂、互相溝通之後的最後核定案,其實不是只有這幾個案子而已,今年他們提送的案子不少,但是有些案子可能還需要繼續溝通。因為我們有一個原則,我們會協助,而且我們也有一個輔導團,大家可以互相溝通,但是我們也要避免讓民眾認為我們做了那麼多客家文化園區,結果到最後沒有能量營運。關於這個部分,相信委員和我們都不樂見,我們是朝這個方向來共同溝通、共同努力,謝謝。 主席:徐委員,本席對這些事情可能比較了解,有時候是因為比較晚送案的關係,但是你現在擔任立委,所以你們可以提早送案、提早追蹤,這樣就會比較容易申請到經費,經過了解之後,本席認為大概是這樣的狀況。 徐委員榛蔚:這個案子去年就送了。 主席:去年就送了?那排在明年好了,他們的案子優先處理,因為花東地區確實比較貧瘠,而且客家的部分也可以創造出不同的文化,再加上他們又是主要的旅遊、觀光地區,所以你們可以多給他們一點預算,只要六都的部分少給一點就好了,其他非六都的縣市多給一些預算,這樣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永得:六都反而比較少,因為他們非客家重點地區,所以六都也有提出抗議。我們了解啦!臺東、花蓮其實…… 主席:六都預算那麼多,他們不會抗議啦!給其他非六都的縣市多一點經費,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永得:再向委員和主席補充報告,其實客委會的預算非常少,所以敬請大家多多支持,如果能夠增加預算的話,我們當然就能儘量支持每個地區的需要,謝謝。 主席:徐委員,明年多找他們,本席也會幫你,因為本席比較了解漏洞在哪裡,而且本席也常常在客家地區走動。如果大家對這個臨時提案沒有意見,就請客委會提供105年度的補助預算資料,本案照案通過。 等106年度的預算通過之後,你們就可以送案子,這樣也比較好盯。還有,客委會也要派人去輔導,因為現在很多條件都改變了。 徐委員榛蔚:所以主席的決議就是儘量核定花東地區的計畫,謝謝。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不能做這樣的決議喔! 主席:沒有,本席是說如果可能,請主委儘量協助。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內政委員會不要替個別縣市處理這些事情,應該要按照規定。當然,如果你們要105年度的資料,這部分我們可以同意,但是106年根本就還沒有開始申請,這部分怎麼處理? 主席:如果可以,因為花東地區的人口比較多,你們儘量協助花蓮、臺東。 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賴委員瑞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早上質詢時也有提到,其實南北本來就有一些失衡,當然花東的部分也是一樣,所以本席覺得這一塊還是要讓主委就整體思考,本席希望你們對每個地方的發展能夠均衡思考,不要只偏重某個地區。 主席:好啦!這些本席都了解。徐委員,我們就這樣處理,不要訴諸文字,只要多走動就會有感情啦!好不好?請問各位,對本項臨時提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繼續處理臨時提案第2案。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不處理啦! 主席:不要這樣啦!李主委,請你稍微解釋一下,表達一下善意,好不好?李委員,因為我們常常會碰到面,有時候只是情緒方面有些問題,讓主委表達一下,好不好?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國會殿堂本來就應該互相尊重,其實這個案子那天院會就處理過,國民黨也撤案了,邱委員也道歉了,還有什麼好說的?我們內政委員會處理這個提案做什麼?如果是這樣,以後會沒完沒了,所以本席建議不處理啦!如果要處理,我們就用表決處理。 主席:李委員的意思是這樣,大家握手言和,好不好?退一步海闊天空,如果你們現在要那麼強硬,其實小草也可以絆倒人。請李主委和徐委員握握手,以後大家多多溝通、協調,這樣就好了嘛! 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你先休息一下,李委員可能沒有看到今天早上的狀況,其實這和那天的情形是兩件事。本席主持會議的時候也說過,主委可能昨天晚上睡的不好,所以情緒比較不是那麼……,其實我們也不需要公開道歉,大家休息一下,讓他們握握手、致個意,好不好?本席覺得這樣可能會比較好一點。 主席:大家覺得黃委員的意見如何? 請洪委員宗熠發言。 洪委員宗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早上只有三位委員在現場,主席是黃委員,另外一個就是本席,就本席所聽到的,其實是徐委員一直指責主委不重視花東,但主委說他沒有,事情是因為這樣引起的。所以本席建議就照主席的方式,也不用道歉了,大家握個手就好,好不好? 主席:本席認為如果要講和,態度就不要那麼強硬,好不好?像今天這樣的狀況,我們彼此溝通、協調一下就好,因為有時候的確會產生誤會,現在休息10分鐘,請李主委和徐委員溝通一下。 徐委員榛蔚:本席還是要向李俊俋委員說明一下,關於早上發生的事情,您可能想錯了。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本席在辦公室有看電視轉播。 徐委員榛蔚:其實是這樣的,關於浪漫臺三線,其實您也說了,這部分匡列了31項子計畫,已經占了8.7億元,客委會的預算只有28億元,光是浪漫臺三線的計畫就占了8.7億元,包含了31項子計畫,這部分都已經匡列了。本席身為東部人,預算書我們翻了又翻,只找到1,400萬元相關的預算,而這1,400萬元也不是只針對花蓮、臺東這些東部地區,因為前面還有一個但書。 本席是為東部人發聲,您看看,我們的預算少於1,400萬元,和這8.7億元的計畫相比,讓我們情何以堪,再怎麼不濟,我們東部也有10萬名客家人,您說西部有200萬人,但東部也有10萬人,東部這10萬人不是人嗎?所以本席才會生氣。其實本席已經忍下來了,剛才只是要向李俊俋委員解釋清楚,本席主要是生氣這件事情。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不起,我對早上的態度感到非常抱歉,但是聽到徐委員這麼說,我必須要再做一些嚴正的澄清,你不能說什麼東部10萬客家人不是人,拜託委員不要說這種話,好不好?103年、104年也沒有匡定花蓮要補助多少錢,但是結果補助多少?這一點徐委員非常清楚,所以這種話真的不要再說。 早上我答復時聲音比較大,這一點我非常抱歉,但是委員所說的,我們不重視東部的客家人,或者東部的客家人不是人等等,這種話我們不能接受。 徐委員榛蔚:不是這樣的,本席早上沒有這麼說。 李主任委員永得:你剛剛是不是這麼說? 徐委員榛蔚:剛才是因為要向李俊俋委員解釋。 黃委員昭順:(在席位上)休息。 主席: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因為這個問題幾十年來常常會碰到,有時候民意代表心情也不好、官員有時候心情也不好,但是我希望等一下喝過豆花之後,能夠互相謙虛、自我檢討一下。 這個案子不予處理啦!我們繼續來討論我們的預算好不好? 李委員,有空的時候我請你跟徐委員喝咖啡一下,到花蓮很美好的地方;或者嘉義的阿里山也不錯。好不好?兩個都是最漂亮的地方出來的,應該比我們這個鄉下人還要更有寬闊的心理啊!徐委員的臨時提案就不予處理。 陳委員來了,我會再個別跟他報告,好不好?謝謝。 我們現在進行預算審查。 (進行協商) 主席:跟各位委員報告,關於第通-1案、第通-2案、第通-3案,我們等各目審查完了以後,再來通案的審理。 現在處理第1目。第1目的第1-1案、第1-2案、第1-3案及第1-4案都是一樣的嘛!都是一般行政跟資訊服務費,請客委會李主委從第1-1案開始報告,相同的部分把它歸在一起,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永得:請本會主計室說明。 薛主任月對:主席、各位委員。客委會這邊針對第1-1案作補充說明。這裡面有提到客委會103年度的人事費有賸餘3,059萬元,這是統計上的一個疏誤,其實我們的賸餘數只有928萬7,000元,所以我們103年、104年的人事費執行率都有95%、96%,而105年度、106年度編的人費都是1億7,100萬餘元。105年的人事費執行到10月底止,我們預估其實會不敷70萬元,這個我們已經簽准要動支第一預備金了,所以說106年度的人事費請各位委員支持,謝謝。 主席:第2節的部分,是基本行政業務費用,裡面包括了…… 江處長清松:跟委員報告,我們有2個部分,第1個是第1-2案及第1-5案,前者是一般行政的資訊服務費,後者是一般行政的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各位委員都知道一般行政費每年幾乎都是按照相當比例被刪減,所以這些部分其實在運用上是非常的緊。那一般行政的資訊服務費是要幹什麼呢?其實最主要是做公文系統的維護、財產系統的維護、差勤系統的維護,以及整個會裡面的資訊系統維護案;其實編的這些錢是大大的不足,而且今年的錢已經比去年自動刪減了30萬元,所以這個部分請委員要支持。另外在軟硬體設備費這一塊,總共編了229萬9,000元,但是我們已經比去年減少了25萬6,000元,這些最主要就是我們一百八十幾部電腦分年汰換的費用,今年我們因為經費有限,所以明年預計要汰換30部,各位也知道軟體的部分也必須要同步更新;另外我們有一些系統的介面要整合,還有一些防毒的系統都必須要處理。 所以這兩項不管是軟硬體費或服務費,都要請委員來支持。以上。 黃主任順意:向委員報告第1-3案的部分。因為中央各主管機關編列時不能夠編全時的公務車,我們這邊講的是「非全時」,就是有需要才出去。以客委會來講,因為我們都要到客庄去,有些像是地方要申請補助款,同仁要下去到現場訪視、察看,因為會裡面也沒有其他公務車,所以有關這個10萬元的部分,請委員予以解凍,謝謝。 薛主任月對:以下是對第1-4案特別費的說明。我們主委的特別費是每個月3萬9,750元,這個是根據行政院所規定的中央各機關部會首長特別費標準來編列的,所以這邊建議是不是等到院會之後再來做通案的處理?以上。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於客委會的報告有沒有什麼意見? 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賴委員瑞隆:謝謝。預算的部分我尊重客委會的說明,後續請主委在執行上來注意、來支持啦!預算部分我沒有意見,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榛蔚發言。 徐委員榛蔚:我提的是第1-2案的刪減,30萬元而已,它的預算一共是170萬元,現在刪減的是一些文書等費用30萬元;如果不要刪減的話,我就先凍結,凍結到你們差不多的時候,你們再來報告吧! 主席:徐委員你的提案裡面…… 徐委員榛蔚:如果不要刪減30萬元的話,那就凍結30萬元,改凍結。 主席:你有兩個提案,一個是資訊服務費,一個是資訊軟硬體設備費;一個是29.9萬元,也等於是30萬元,還有…… 徐委員榛蔚:一個是文書、差勤、財產、公文部分。 主席:還有特別費的那個地方,你是主張凍結20%。 徐委員榛蔚:第1-2案是凍結30萬元,刪減改凍結;第1-4案還是凍結20%;第1-5案是凍結29.9萬元,刪減改凍結。 主席:客委會有什麼意見? 黃委員昭順:凍結沒有關係。 江處長清松:報告主席,因為這些都是屬於常態性的工作,其實很多東西都必須要持續性的運作,所以還是請委員儘量支持。 主席:好,瞭解。 黃委員昭順:我想請問包括第1-3案…… 主席:黃委員,李委員剛剛先舉手。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第1-4案、第1-5案、第1-6案及第1-7案其實都是特別費跟三節慰問金,我們所有部會的特別費跟三節慰問金都沒有在這裡處理,是不是一併到院會去處理,我先提出來。 主席:你講的特別費是送到院會處理啦! 李委員俊俋:對,特別費跟三節慰問金。 主席:跟三節慰問金?好,這個送到…… 黃委員昭順:那個資訊的不是啦!那個第1-5案不是啦!如果是三節慰問金跟特別費,那是OK的,但是第1-5案不是。 徐委員榛蔚:第1-2案也不是。 黃委員昭順:至於本席所提的第1-3案,是關於你們的公務車,能不能請你們說明是用租賃的還是怎麼樣? 黃主任順意:我們是用臨時租賃,就是如果有下客庄去訪視的時候才去租,平時都沒有,就是單天這樣子。 黃委員昭順:你們下去為什麼要用租的呢?下去都有車啊! 黃主任順意:沒有,我們會裡面沒有公務車。 黃委員昭順:例如中辦、東辦都有車啊!為什麼會…… 黃主任順意:可是到苗栗、南庄等這些地方也都沒有車啊! 黃委員昭順:苗栗會沒有車? 黃主任順意:沒有。 黃委員昭順:我覺得很訝異耶!我們公務機關其實有滿多車啊! 黃主任順意:沒有,我們真的沒有;客委會成立比較晚,沒有任何一部公務車,除了首長的座車之外。 黃委員昭順:不是,行政院的各單位本來都可以支援啊!不會沒有支援啊! 黃主任順意:中辦也沒車。 黃委員昭順:中辦也沒有車?那就有一點奇怪,車子跑去哪裡啊? 黃主任順意:因為現在很多都是淘汰就不能再補了。 主席:中辦的話,大概苗栗縣都用不上,所以你們到苗栗縣如果是這樣子的話,叫我們那邊來替你們送啊!因為要從臺中送過來,所以這很不合理,我都說六都中臺中有中辦,高雄有「辦」、臺南也有「辦」,只有我們苗栗跟新竹沒有「辦」,但是如果照這樣的派車程序,是很不合理的!到苗栗你們幾乎沒有辦法,不如直接從臺北下來比較快。 李主任委員永得:苗栗我們通常都會從臺北趕下去。 主席:好啦! 李主任委員永得:但是在雲嘉南,我們都在當地租車。 黃委員昭順:雲嘉南有啊! 李主任委員永得:還有高雄。 黃委員昭順:高雄也不用,我車子借你,或者跟你們邱議瑩借也可以。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有時候也是坐…… 黃委員昭順:我們可以借你們沒關係…… 賴委員瑞隆:主席,我再講一下。剛剛那個第1-1案的部分,我剛剛跟你們的同仁對了一下,當時給我的資料確實是103年度差了3,000萬元、104年度差了700萬元;剛剛客委會的同仁也承認當時給我們辦公室的資料是有誤的,我希望未來主委再加強要求一下,給國會辦公室的資料不能有誤啦!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 賴委員瑞隆:我接受現在你們修正的最新數字,謝謝。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 主席:這裡面1-4案是關於特別費的,我們送院會協商;第1-7案是三節慰問金,也送院會協商;第1-6案也是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送院會協商。 第1-1案賴委員沒有什麼意見,那就這樣子。你很尊重主席啦!謝謝你。 賴委員瑞隆:好,謝謝。 主席:第1-2案是徐委員的提案,我們徐委員不會因為衝突而那個……她說凍結30萬元就凍結30萬元。 第1-3案是黃委員的提案,你提出凍結多少?10萬元?好啦!10萬元就不要啦!請你看看。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也沒有到10萬元。 黃委員昭順:既然主席在講,我尊重主席,但是這個我們其實是不應該去租的,或者是我們當地可以支援的,例如到高雄,你就給我一通電話,我來這裡開會,車子還是停在那裡,就借你們啊!這OK的啦!這個本來就是這樣,我們駕駛也都在。至於在苗栗方面,主席陳超明委員也同意啊!所以儘量可以撙節就撙節嘛!不給你凍結也沒關係啦!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謝謝。 主席:這個撒案,謝謝黃委員啦!我以為你們有選舉過了,不曉得你們…… 黃委員昭順:我們沒有選舉過,你不要這樣「牽拖」好不好?如果「牽拖」到那裡,我就一定要凍結了呢! 主席:好啦! 第1-5案是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凍結30萬元、資訊服務費凍結29.9萬元。 請問各位委員,對以上提案之處理有沒有什麼意見?如果沒有意見,第1目就照這樣通過。 繼續處理第2目。 洪委員宗熠:主席,我要修正一下我的案子,我的助理寫錯了,我那個是客委會…… 主席:要撤案? 洪委員宗熠:全部撤案。 主席:洪委員的提案全部撤案。 洪委員宗熠:4個案子。 主席:越來越有進步。 江處長清松:跟各位委員報告,第2目是關於綜合規劃發展的部分,我們大概整理了一下,一共有三個部分,第一個是關於整個客家知識體系這個部分,有關客家知識體系,我們要辦理的其實包括客家學術機構的輔導(助)、客家學術研究、博碩士論文補助,另外屬於青年專題的部分我們也要補助;亦即包含這一些關於國家級知識體系的計畫,以及青年公共參與的部分。這些客家知識體系的建構,必須要透過很多人的共同參與,所以我們用補助費的方式來處理,因為這些學校必須要長期的支持,社群才能夠擴大,歷年來經過歷屆長官跟委員的支持,我們已經補助超過將近一千多件的案件,所以量的部分已經有比較多的提升,未來我們要朝向質的部分發展,所以這方面還是要繼續仰賴這樣一個知識體系的協助,才能夠把它完成。 第二個部分是屬於智慧客家樂活的部分,我們辦理這個的最主要目的是要利用科技來協助客家文化的推動,這也是早上委員所提到的,所以我們除了整體的計畫之外、除了4G應用之外,我們也提出了一個智慧客庄屬於客家應用的這一塊,我們辦理的項目大概有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把客家在地知識整合起來成為一個大數據,最主要是因為應用一定要有知識,要有一些數據的呈現;第二個部分是要建立一個虛擬的客家博物館,整合相關知識的運用,透過現代科技去把它呈現;第三個部分,就是利用客家先進的計畫,去做整個客家文化或是客家語言學習的應用,希望能夠建構整個華人世界客家語文的全球品牌,而整個4G計畫、智慧客庄樂活4G的整個應用服務方向,就是屬於這個2,700萬元預算的內容,還是希望委員來支持, 第三個部分是好幾位委員提到的海外客家合作交流的部分,這可以分成二個部分,第一個是關於國外旅費的部分,我想早上委員已經指教過,但是我們這個編列的方式,基本上都是按照院裡面頒布的相關規定來辦理;委員認為我們的生活費太高,其實我們也按照委員指示去查了一些相關部會,基本上在跟經濟部、原民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比較之下,我們整個的生活費都算是在平均值以下,我們大概是六千多元,其他部會大概有七千元、八千元、九千多元的,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是按照覈實的方式來編列。另外,在辦理整個推動海外合作交流的活動方面,我們在今年規劃106年的部分時,已經朝向把以前比較儀式性的、效果比較不好的部分,就重新加以爬梳、整理,所以未來我們會採行計畫性的補助,有計畫性地對客家文化海外交流的部分予以補助,例如到海外的主流社會去進行訪問、交流,就補助我們國內的社團;另外就是推派一些團體參加國外的一些主流活動,包括類似像亞維儂藝術節這樣的活動,讓這些效果能更加擴大,這個部分的相關海外合作交流,我們會繼續接受委員的鞭策,努力地朝向讓客家文化在海外或是全國獲得更好的一些發展。以上報告。 主席:還有沒有其他要報告的? 何主任金樑:報告各位委員…… 主席:你們說明時要講第幾案,不要這樣含含糊糊。 何主任金樑:是,第2-14案補充報告。有關南北園區有一個丹麥及瑞典民族博物館的計畫案,請委員了解我們在參加這個考察的過程中,會對這兩個博物館做一些更精密的結合,這個部分懇請各位委員讓我們保留。謝謝。 主席:有關第2目的部分,賴委員的提案是針對整目,請賴委員發言。 賴委員瑞隆:我想請問一下,因為其實之前有很多都是到日本,甚至是中國。不知道主委就任之後,對於這一塊有沒有新的思考方式,以及會不會做一些調整?特別是到中國大陸的部分。 李主任委員永得:有關到中國大陸這部分,我們也不是完全排斥,因為中國也有很多地方是客家區,實際上我們主要是看活動的內容以及交流的內容,譬如前一陣子,有一些補助,我們就沒有同意,譬如到那邊去祭祀祖先,然後就開始旅遊,由對方招待等等,類似這樣的情形,我們就沒有補助。但是針對學術研討方面,對於學術的會議,我們都會支持,包括邀請中國大陸的學者來,或是台灣的學者到中國大陸去,一些學術團體互相的交流,無論是文史調查或學術交流等等,這個部分我們有支持。 賴委員瑞隆:我希望主委嚴格把關,好不好?特別是旅遊的部分,這一定要嚴格把關。 李主任委員永得:不過我們現在完全都…… 賴委員瑞隆:預算的部分,我沒有意見。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謝謝。 主席:賴委員對這個部分沒有意見。 處理第2-2案,提案人陳怡潔委員不在,哪一位委員要替陳怡潔發言? 黃委員昭順:第2-2案,本席有幫陳怡潔委員連署,針對綜合規劃發展當中,因為它等於是捐助、補助費,能不能請客委會說明,到底你們是怎麼弄?該怎麼處理?有關這方面,我們想了解。 江處長清松:有關「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我們最主要辦的就是客家知識體系的這些補助,剛才跟委員報告過了,其實有很大的部分是要建立客家的研究社群,因為我們知道長期以來,客家研究員其實是不足的,所以我們編了一些經費就是要補助這些客家學術研究的機構,包括一些研究單位、個人、博碩士論文以及青年人,他想要…… 黃委員昭順:博碩士論文也要補助? 江處長清松:對。 黃委員昭順:針對這個部分,我覺得我還滿支持陳怡潔委員的提案,因為如果連博碩士論文都要補助……最近光是博士論文就抄襲得很嚴重了,所以我們對於這個部分是有意見的。 主席:好…… 楊副主任委員長鎮:主席,是不是容我做補充報告?關於博碩士論文的補助以及客家知識體系,其實我們都有成立一個學術發展委員會,這個學發會無論是哪一黨執政,基本核心的委員大概都是一樣的,亦即我們都會維持學術界的標準去審查這些博碩士論文,針對其中優秀的部分,我們是在事後給予獎金,希望以這樣的方式來提升客家學持續的發展。在此也順便跟委員報告,目前在客委會長期的支持之下,我們有一份學刊,在國家圖書館人類學門裡面,已經拿到第一名。目前台灣在客家學的發展上,雖然投入的人力比較少、經費比較少,但是一般的評估是認為與中國大陸相比,我們是比較進步,但是我們領先中國大陸的幅度會因為他們更多資源的投入,慢慢地解釋權可能會被轉移掉。後面還有幾位委員的提案都提到我們知識體系發展的部分,我們希望能夠在維持常態的情況下,能夠繼續維持我們在全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中,目前算是相對領導的地位。 另外關於第2-2案中提到5,400萬元作為獎勵地方政府辦理客家語言及文化發展之用,因為委員們也常指教,在我們的資源投入之後,對於客家語言及文化發展到底有沒有幫助?譬如在硬體的生活環境的投資也好或是其他文化活動的辦理也好,是不是確實這些投入能夠跟客家語言的復甦有直接的關連性?坦白說,沒有辦法直接有關連性,假設今天硬體做下去了,它未必會變成是客家語言的復甦。所以我們希望這些提案的鄉鎮、縣市,除了提這些案子之外,也能夠提出自己縣市或鄉鎮對於客家語言文化發展的整體計畫,根據這種整體的計畫,我們會給予進步獎,未來在評估他們的提案時,我們也會檢視他們逐年在自己的客家語言文化發展上,是不是有一定相對的投入?這樣就不會偏向過於硬體化或是過於偏向一次性的活動消耗。以上說明。 Kolas Yotaka委員:跟這個有關的,我們沒有寫提案,我們覺得也不用寫,但是想在這邊請教主委或副主委,因為在知識體系發展計畫中裡面有一項是167萬元,關於辦理客家法制政策研究及各項客家事務諮詢協調等業務。因為這筆預算是過去沒有的,我個人是滿好奇的,因為目前客家相關的專法,大概有客委會的組織法或是客家基本法,不知道明年新增的這167萬元是怎樣的法制政策研究?可能的方向又是什麼? 江處長清松:早上主委有特別提到,客家基本法要修法,其實客家基本法早期是屬於比較宣示性的,所以很多的子法都沒有。所以不管是客家基本法後面的行政法人,或是必須要法律制定的那些所有基本法底下授權的部分,都必須做整體性的法制規劃。所以這一塊,雖然錢不是非常多,但是我覺得因為這是新的,為了要做客家法制的這些後續的作業,所以必須要有這樣的編列。 李主任委員永得:簡單講就是基本法的修訂,基本法修訂之後,可能會有兩個授權,包括我們兩個園區也在評估是不是用行政法人的方式來營運。另外一個就是公廣集團,所謂客家廣播的預算是不是要用基金會、行政法人,還是用其它的方式,我們要做這方面的研究。 主席:請徐委員榛蔚發言。 徐委員榛蔚:我們這個科目總共編列1億1,703萬元,其中我們又編列預算捐助學術研究機構和民間團體,這又是經常性的消耗支出,請問它的效益在哪裡?還有它曾經有哪些出版品或哪些研究報告,因為陳委員的提案是凍結,關於這些詳細的資料,是不是等他們來報告後再動支?我的看法是等他們提出報告,詳細說明之後,再來處理。因為這筆預算很大。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陳委員怡潔:這個案子我非常堅持,其實這個預算並不是很小的數目,編列了一億多元。我們看一下你們的辦理情形,你們每一年都在捐助學術研究機構或民間團體,一起去辦理這樣的研究,看起來就是變成經常性的消耗支出,你們每一年都辦,每一年花這樣一億元多下來,到底這個效益在哪裡?是不是讓我們明確知道?然後你們委辦的用途是什麼?委辦了這些之後,到底對你們的整個評估又有哪些幫助?其實我們完全都看不到。所以這個部分我覺得還是等報告送過來之後,再予以動支。 主席: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吳委員琪銘:針對第2-12案,「綜合規劃發展」下編列2,971萬6,000元,有關「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智慧客家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因為我還沒有看到成效,所以本席要求凍結十分之一,等書面檢討報告送來,我們再來解凍。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什麼意見?這樣的話,我向各位報告,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下第1節「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一共是1億1,703萬6,000元,但是獎補助費就占了9,000萬元,業務費占了2,700萬元,我們這樣處理好不好?在業務費裡面凍結20%,獎補助費凍結30%。因為獎補助實在太多了,我們也搞不清楚,等到做專案報告以後,始得動支,這樣會不會有困難? 黃委員昭順:不會啦! 主席:主委,因為你們獎補助費占了9,000萬元,業務費是2,700萬元左右,業務費是他們常常要用的。各位委員,業務費凍結20%,獎補助費凍結30%,到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始得動支。李主委可以嗎?你說,沒有關係。 李主任委員永得:全部20%…… 主席:李主委覺得這樣對他壓力很大,全部以20%來凍結,這樣大家有沒有什麼意見? 陳委員怡潔:我很堅持,就是凍結20%啊! 主席: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下第1節「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凍結20%,送專案報告,經委員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問各位,對第2目第1節照陳委員怡潔所提第2-2案通過,有沒有意見?(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2目第2節未有委員提案。 現在處理第2目第3節。剛才有報告過了,第3節「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總預算是5,649萬8,000元。各位委員,第3節「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凍結20%,到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各位委員有無意見? 陳委員怡潔:第2-9案嗎? 主席:第2-8案…… 徐委員榛蔚:主席現在講的是第2-8案嗎? 主席:第2-8案及第2-9案都是第3節「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 徐委員榛蔚:所以等於這一節5,469萬8,000元全部凍結20%就是了? 主席:對,凍結20%。 徐委員榛蔚:也就是包含陳委員提的125萬元這部分,全部包在裡面了,是嗎?就是全部的20%。 主席:是,第3節。陳委員有沒有意見? 黃委員昭順:有意見。你現在是一案一案處理,還是要全部一起處理? 主席:一節一節處理。 黃委員昭順:現在處理第幾節? 主席:第3節。 黃委員昭順:針對第3節,我有意見。 主席:第3節「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提案是第2-8案及第2-9案。 黃委員昭順:第2-8案是主席自己提的案,第2-9案陳委員有意見。 陳委員怡潔:有關第2-9案,我們現在想問的是,106年度的預算比105年度的預算多了57萬元,為什麼要多57萬元,而且今年是3個人去,為什麼明年要6個人去?上次是去幾天?5天嘛!為什麼天數及人數都有增加?今年是3個人去5天,明年是6個人去8天,理由為何?我看細目內容都一樣啊!去的國家都差不多吧?都是新南向啊! 江處長清松:就像委員剛剛說的,今年跟明年會不一樣,最主要是人數跟天數的部分,今年是3人去5天,為什麼是3個人去?主要是因為我們是參加整個東南亞地區的年會,所以是以會議為主,而106年因為要配合南向,我們要深入社區,因為南向政策要成功,一定要跟人有關係,所以我們覺得要深入地方,包括跟東南亞地區要做深入的合作及交流。所以我們辦理的方向大概是去做幾件事情,第一,假設有官方是多元文化的一些官員或是其他做國際組織的一些人員,我們要和他們做一些交流。第二,要做整個文化教育的交流,譬如客語的文化、客語的教育可能可以跟他們做更進一步的交流和互動,以及資源上的整合,所以這個部分,我們覺得很重要。 另外就是關於產業的部分,因為在東南亞地區有非常多客家人,人數將近500萬人,我覺得這塊的人可以讓台灣了解東南亞地區非常重要的一些資源,可以提供成為我們南向一個非常重要的介面,這些我們必須要深入去了解。另外我們還有一件事情是,台灣有客家電台,這是全世界中很重要的一個用客語發音的電台,東南亞地區有非常多的客家人,所以我們覺得有必要把這些客家傳播的部分跟當地來進行合作,所以為什麼那麼多人,就是因為我們要做這麼多事,要有產業、要有文化,還要有教育、傳播等等,以及和新住民朋友的互動,因為深入交流的層次不一樣,今年做的只是單純參加會議,但是明年我們要做深入的人跟人、社區跟社區或人跟社區、人與其他在地官員的合作,是有這樣的需要,敬請委員支持這個預算。謝謝。 主席:陳委員,你有什麼看法? 陳委員怡潔:那沒關係,就等實質計畫出來之後再來解凍。其實他一直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上次我就有問過,有些我認為是經濟部的業務,也是參觀當地行程,他剛剛就是照這張唸啊!他唸的資料之前我就跟他們要過了,他不需要重述一次,我問的是比較細項的東西,有些東西看起來是比較像經濟部的業務,譬如尋求合作貿易或互相投資之商機,所以我要求更具體的計畫,等你們提出具體實施計畫之後,預算再來解凍。 主席:第2目第3節「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預算凍結20%,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包含陳委員提到的國外旅費部分,共凍結20%。 陳委員怡潔:我的案子要求凍結30%。 主席:國外旅費部分凍結30%,其他部分凍結20%。就是我的提案第2-8案凍結20%,陳委員提案第2-9案凍結30%。 第2-10案、第2-11案、第2-12案及第2-12-1案跟第3目第2節「資訊發展暨管制考核」及第4目第1節「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中有關「智慧客家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等都放在一起,我們是要分開討論,還是一併處理? 黃委員昭順:這樣不好處理啦! 主席:這樣是不好處理,我們依節進行處理。「資訊發展暨管制考核」編列2,971萬6,000元,黃委員的意見是什麼? 黃委員昭順:有一筆是2,970多萬元,另外一筆是3,500萬元,這兩個一起討論,我的提案也是兩個寫在一起。 主席:這兩個要一起討論? 黃委員昭順:對!一個是2,900多萬元,一個是3,500多萬元,對不對? 主席:就是辦理「加速行動寬頻服務」部分…… 黃委員昭順:不是,是「智慧客家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這個案子我想請客委會說明,好像到現在105年度的都還沒有執行,是不是? 吳處長克能:報告委員,因為之前預算凍結70%,所以我們是比較晚才發包,現在剛剛發包完畢。 黃委員昭順:剛剛才發包,這表示105年的都還沒有做,是不是? 吳處長克能:105年做了一部分。 黃委員昭順:105年還剩多少錢沒有做? 吳處長克能:大概會剩1,000萬元左右。報告委員,因為這是兩年計畫,第一年我們是在105年編列2,700萬元,明年編列3,500萬元,因為今年…… 黃委員昭順:你這1,000萬元是已經沒辦法做了,對不對? 吳處長克能:這是整體規劃,我們要做示範區,包含苗栗、新竹、桃園…… 黃委員昭順:105年的1,000萬元沒辦法做了,對不對? 吳處長克能:會依照規定辦理保留,因為我們這個已經是權責發生數。 黃委員昭順:你說什麼?不是已經很嚴重的延宕了嗎? 吳處長克能:之前因為預算凍結,所以不敢發包。 李主任委員永得:之前都凍結,到上一次會議才有解凍一部分。 黃委員昭順:是有先解凍一部分,所以今年還有1,000萬元沒辦法做,是不是? 吳處長克能:因為我們是整體發包。 李主任委員永得:發包完成了。 黃委員昭順:發包的經費是多少? 吳處長克能:2,630萬元。 黃委員昭順:預算沒有審查,然後就自行發包,這樣對嗎? 吳處長克能:是先解凍完後…… 黃委員昭順:發包2,600多萬元,那還有300萬元沒有用,對不對? 吳處長克能:剩下70萬元。 黃委員昭順:剛才不是說2,900多萬元…… 吳處長克能:是2,700萬元,3,500萬元是106年度的,2,900萬元是另外一筆,那也是明年的,編列在「綜合規劃發展」項下;我們的部分是編在「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項下。 黃委員昭順:你們能不能拿發包出去的東西給我看? 吳處長克能:契約書今天沒有帶來。 黃委員昭順:這兩個不是都一樣嗎?你們這就是要欺騙嘛!明明一樣都是4G的部分,而且很多都還沒有發包出去,現在打算兩個加在一起,然後又要辦保留,我覺得這樣的預算不太恰當,本席還是主張應該刪減,至於刪多少,可以讓主席裁決。 主席:第2目第2節「資訊發展暨管制考核」辦理「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共編列2,700萬元,第4目第1節「加速行動寬頻服務」編列「4G應用服務計畫」3,500萬元,加起來一共編列6,200萬元,黃委員說的沒有錯…… 黃委員昭順:第2目、第4目等於是重複編嘛!對不對? 江處長清松:跟委員報告,因為這是一個大計畫項下的兩個子計畫,其中一個分項「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是編在第4目,剛剛委員提到的2,900多萬元是在分項「智慧客家跨域整合計畫」,所以兩個計畫的子計畫工作內容不一樣,因為是在科技計畫下,所以要分別編列,這不是重複編列的問題。 主席:你們這個預算不是我要說,「資訊發展暨管制考核」要編到2,700萬元嗎?你補助給地方我沒有話講,所以黃委員提出來也有道理…… 黃委員昭順:非常有道理。 主席:好,非常有道理。同一個項目編列了6,200萬元,本來黃委員的意思是刪1,000萬元,並凍結1/2,其他委員沒有提出意見…… 陳委員怡潔:我本來只想要凍結20%,但我覺得黃委員講得很有道理,所以我要支持他再凍20%。你們客委會所提供的106年政府科技計畫的審查意見指出,客庄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106年編列1,700萬元有關整合行銷平台擴散跟營運辦理內容與105年計畫大致相同,又在106年新增之「智慧客家跨領域整合計畫」編列3,000萬元。此外,在我看起來「客家虛擬地圖暨好客空間建置計畫」及「客家文化躍升計畫─園區領航計畫」內容都大同小異,其實你們可以整併資源共同辦理,不需要拿這麼多的名目、細項去編列這麼多的計畫,又跟105年度的計畫類似,基本上可能重複,所以我認為應該予以凍結。你應該把全部的細目講得清清楚楚,到底這幾項計畫的差異性在哪裡?因為看起來,你的內容幾乎都是一致的,幾乎都差不多。 再者,106年度你又編了「客庄智慧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總共6,200萬元,所以我覺得應該要支持黃委員,但本席也堅持要凍結20%,俟細目敘述完整之後,再予以解凍。 主席:各位委員,黃委員的提案是刪減1,000萬元,如果刪減500萬元,並凍結20%,可以嗎?黃委員的看法如何? 黃委員昭順:你說的我都同意,我們都支持客家文化發展,我們是很認真的看待這件事,但是我覺得這麼大筆的預算,科目不可以重複,尤其是在財政困難的時候要能夠達到預期的效果,主席說的我都可以接受,而且凍結20%,你們應該還是可以做,然後他一定來做報告,好不好? 主席:如果是刪減500萬元,凍結20%,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李主任委員永得:跟委員報告,是不是可以不要刪減,我們同意凍結20%,我們會就這兩個計畫的細部內容再做盤整,再跟委員報告,俟同意後,這20%始得動支。 黃委員昭順:沒有,完全不刪減也不行。 陳委員怡潔:你們有幾個廠商在做?我們可以瞭解你們是怎麼發包、發包內容以及工作細項有哪些嗎?你們有一些是共同的廠商,其實你們可以去做資源整合處理的,你懂我的意思嗎?同樣廠商因為不同的項目或是合作名目,你去重複這些錢。比如,領航虛擬地圖或者是好客空間跟園區領航計畫的某些部分規劃應該是一致的,請讓我瞭解你們是跟哪些廠商合作,發包細項有哪些,先提供資料給我們看一下。 主席:客委會有沒有困難? 江處長清松:委員剛剛提到的虛擬地圖、園區領航等,當時科技部沒有通過,所以沒有這個案子。 陳委員怡潔:我講的意思是,你們很多細項跟內容是重複的,所以你把手上的這幾個類似計畫提供給我們看,我要求你提供是跟哪些廠商合作,是哪些廠商做的,我們可以瞭解嘛!你做了哪一些?發包項目有哪些?我們這些要求是合理的嘛! 主席:105年度的有沒有? 陳委員怡潔:如果你發包給同一個廠商,資源可以整合,為什麼要浪費錢,有什麼不能提供的? 吳處長克能:好,105年度發包的資料,我們會提供給委員。 主席:106年度還沒有發包,現在就是要瞭解你們發包的程序,我都聽懂了。 關於第2目第2節「資訊發展暨管制考核」以及第4目第1節「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智慧客家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兩個項目,也就是第2-10案、第2-11案、第2-12案、第2-12-1案,合計刪減500萬元,凍結20%。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主席:李委員有沒有意見? 李委員俊俋:客委會可以接受? 主席:他們說可以接受。本案依照第2-10案黃昭順委員的提案,刪減500萬元,凍結20%。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李主任委員永得:再申訴一下,減300萬元可以嗎? 黃委員昭順:你們剛才說可以,現在又說不可以。好,就400萬元。 吳處長克能:報告委員,106年度…… 黃委員昭順:不要再說了,就是400萬元。你一直在敲他的肩膀,我都有看見,這樣不好,就刪減400萬元,凍結20%,經立法院同意,始得動支。其他就不必再講了,好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同仁說106年度計畫是擴充到六堆,我們的先期計畫是…… 主席:擴充到六堆,你就得罪我了。減列我沒有意見,減列300萬元? 黃委員昭順:剛才他們已經同意減列400萬元了,你就不要再講了,好嗎? 主席:好,減列400萬元,凍結20%,提案包括第2-10案、第2-11案、第2-12案及第2-12-1案,以第2-10案為主,刪減400萬元,凍結20%,通過。 有關第2-13案、第2-14案、第2-15案及第2-16案,已經凍結20%,俟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這歸到第2-8案,凍結20%。 繼續處理第4目。第2-17案是賴委員的提案,賴委員不在場。 繼續處理第4-1案。 吳處長克能:報告委員,第4-1案、第4-2案、第4-3案及第4-3-1案就是剛提到的客庄智慧樂活4G的創新應用,這個案子是連續性的計畫,從105年開始,因為剛剛主席已經有裁示,所以是不是能夠不報告了? 主席:第4-1案、第4-1-1案、第4-2案、第4-3案及第4-3-1案,就是我們剛才提到黃委員的提案,關於第2目第2節跟第4目第1節的,統一歸到那邊處理。 繼續處理第4-4案「辦理客家文化產業行銷推廣計畫」一共編列…… 徐委員榛蔚:主席,我們剛才那個只是「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智慧客家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但是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下第1節「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總預算是1.15億元啊! 主席:目前只有提到加速行動寬頻服務的部分,沒有人在討論到其它的,就是「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沒有委員提案刪除或凍結。 徐委員榛蔚:我有提凍結30%。 主席:在哪裡? 徐委員榛蔚:第2-18案。 主席:有關「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徐委員的案子在哪裡?怎麼會漏掉? 徐委員榛蔚:第2-18案。 主席:徐委員,抱歉! 徐委員榛蔚:不會。那個就是在產經…… 主席:如果單講「國家級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到底編列了多少? 徐委員榛蔚:因為下面還有很多的子計畫。 主席:對,有很多子計畫。徐委員,這裡面有辦理客家特色產業亮點業者輔導暨東部客庄計畫,有1,400萬元,專門給東部用的。 徐委員榛蔚:主席,您弄錯了,這不只有東部而已,這前面還有「辦理客家特色產業亮點業者輔導」,後面才是「暨東部客庄計畫」,亦即「和」東部客庄。前面那半段是全國在寫計畫競爭的,所以這1,400萬元其實還不只是東部而已。我們現在看到預算書裡面就是只有這裡1,400萬元是有關於東部的,所以我在這裡要請客委會報告一下。 主席:裡面很仔細,辦理「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裡面,業務費1,900萬元,獎補助費6,100萬元。我們現在這樣處理好不好?你本來提了凍結30%,你不能提……你現在是針對明顯重西輕東的問題,你要凍結這1,400萬元,對你比較不利,對東部比較不利,我說的是實在話。你們以後要編好一點,大的字要出來,你們編列的資料,如果裡面沒有仔細讀,都被你們這樣把我們混過去了。現在我們不談業務費,好不好?我們談獎補助費6,100萬元,這個地方也不要專門處理你講的那個,我們就在6,100萬元這裡凍結20%。你們聽得懂我的意思嗎? 徐委員榛蔚:主席是說從上面這邊…… 主席:6,100萬元凍結20%。你是1,400萬元,凍結30%,但是這裡面是「暨東部」的,所以你回去會被人家講。 徐委員榛蔚: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就針對浪漫臺三線的部分做報告,然後凍結它。 主席:對啦! 徐委員榛蔚:我們就針對浪漫臺三線的部分嘛! 黃委員昭順:主席,我覺得只凍浪漫臺三線,其它不凍也很奇怪!這會被修理的啦!我覺得我們應該做一個主決議,讓他們在臺三線以及其他的地方,怎麼樣補助能做得更好,我覺得這樣會更好。所以我們是不是針對一個項目來處理?而不要針對那個地方的建設,我們彼此不去凍地方的預算,我覺得這樣比較好。 主席:對。 黃委員昭順:因為我們高雄也有需要,台南、嘉義也都有需要。所以我們看哪個項目,要求客委會主委就這些現有的資源,看如何做合理的分配,而讓整個客家庄都能得到合理的照顧。凍結一些些來做處理,我覺得這樣會比較好,好不好?做一個主決議。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同意我提議的處理方式? 徐委員榛蔚:謝謝黃委員的提示。 李委員俊俋:不好意思,因為徐委員的案子寫在第2-18案,它其實是第4目,不是第2目。關於第4目,我們現在討論的,包含臺三線的部分,其實應該是所謂的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這部分的預算。這部分應該是包括第4-6案、第4-7案及第4-8案,所以我們應該討論的是客家文化產業發展相關計畫這個預算的科目才正確,到這邊來處理。我們現在還是在處理第4-2案、第4-3案,那個不是臺三線的計畫,這樣會亂掉,主席是不是處理一下,我們接下來再來處理臺三線的計畫?這兩個預算科目都不一樣啊! 主席:照李委員講的,它這邊裡面雖然寫的,前前後後,譬如在辦理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計畫部分裡面,一共列了8,000萬元,其中也有客家特色產業亮點、辦理臺三線客庄浪漫大道推動平台協同作業計畫、補助客家產業群聚跨域創新服務以及臺三線客庄產業聚落形塑暨示範計畫。所以我看如果談到臺三線跟東部的話,我們一併來談。客委會是不是編列了八億多元?不然你們前前後後都重複,對嗎?其實我們講白一點,他們編這麼多名目,搞得我們迷迷糊糊。我們就把臺三線拉出來,不然等一下這裡一項、那裡一項…… 李委員俊俋:等一下第4目一起處理。 主席:我們處理整個第4目,預算一共是8億9,187萬3,000元。現在要討論到每一個細節很難,因為編列的項目很多,如果一個一個處理可能有疑問;再者,其中也涉及各地方客家聚落及臺三線的改造。這個我比較瞭解,因為我常常在客家地區。這個項目很大,我建議凍結20%,客委會做專案報告以後,經委員會同意始得動支,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現在一項一項講,可能會弄不清楚。 李委員俊俋:第4目整個凍結20%。 主席:對。各位委員沒有意見的話,第4目照大家的意見通過,凍結20%。樂活的計畫前面先凍結,這裡凍結20%。加速行動寬頻的這個,調出來跟第2目第2節…… 黃委員真的很仁慈,看要在哪一個地方,科目由你們自行調整。 黃委員昭順:什麼? 主席:減400萬元的部分,兩個合在一起,涉及第2目跟第4目。 黃委員昭順:主委,我實在是不同意,但是因為沒有辦法處理…… 主席:雖然黨派不一樣,高雄人能夠愛護高雄人是非常好的。 處理第5-1案。請客委會報告一下。 孫處長于卿:第5-1案有提到客語能力認證通過率下降的問題,有關客語能力認證及30歲以下的人的客語能力部分,客委會為了因應這樣的危機,明年要推出新的構想,相較於過去推動的情形,明年我們的重點會放在客語的教學語言的推動;在學校的部分,會加強沉浸式教學、客華語雙語教學,同時加強師資培訓。另外,委員提到30歲以下的人的客語能力有下降的現象,對此我們也會加強家庭學習的部分,未來除了學校之外,也希望能夠在社區推動親子共同學習,使語言不只是教學的語言,而是生活化、實用的語言,藉由這樣的方式提升30歲以下的人的客語能力。懇請各位委員支持第5目,有關「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的經費。 主席:這是趙委員的提案,原來第5目「文化教育發展」編列5億7,734萬6,000元,他提案凍結200萬元。後面有很多人提出凍結案,這個我們晚一點再處理,好不好? 處理第5-2案。「文化教育推展─客家文藝發展之推動與輔助」,一共編列3億1,058萬3,000元,徐榛蔚委員提案凍結20%。「客家文藝發展之推動與輔助」這個項目也很雜,請問各位有什麼意見? 孫處長于卿:對於推展客家文藝發展,委員有提到我們過去舉辦客家桐花祭等活動,不能夠實際深入客家文化認同及傳承的核心。其實明年的桐花祭等活動,我們並不鼓勵採取大型活動的方式;我們未來希望在文藝發展方面,能夠更深化文化的傳承。 對於青年的部分,客庄十二大節慶活動的審查等,我們都有鼓勵青年共同參與,審查委員也有特別列青年委員,讓他們加入審查。再者,對於文化音樂藝術的創作,我們現在在推動駐村計畫,鼓勵青年音樂家、藝術家到客庄駐村進行創作,希望藉由這樣的方式,推動客家文藝並傳承,讓青年可以參與,同時深化文化的內涵,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也懇請委員支持文藝發展的經費? 黃委員昭順:大家在審查預算的時候不要扣帽子,要支持活動,大家都沒有問題,委員會提案凍結預算的理由非常簡單,就是在補助上有意見。大概每一個地方在申請的過程都面臨一定程度的困難,所以會有這樣的狀況。客家這個部分應該不分藍綠,我們希望全國各地得到公平對待,如果不能夠不分藍綠,不能夠公平對待的話,大家對這個預算就有意見。我還是向主席具體建議,我不主張刪除,但是必須凍結,讓客委會報告,把他們以往的資料拿出來,大家看一下再做決定。謝謝。 主席:謝謝黃委員的意見。請陳怡潔委員發言。 陳委員怡潔:基本上,我覺得黃委員說得很對,我們都非常支持客家文化的傳承。我週六日有去看杭菊花展。 主席:你跑到那邊怎麼沒有告訴我?你不夠意思。 陳委員怡潔:我要來審查客委會的預算,所以特別去看。說真的,我覺得客委會辦得不怎麼樣,全部的攤販就在那邊,也沒有規劃,「離離落落」,賣的東西都一樣,不是香腸就是菜脯,不然因為是杭菊展,所以賣菊花。我剛才特別看了扶植客家藝文團隊的相關資料,可是我從整個展覽完全看不到花圃的規劃,我不知道陳委員有沒有去看過,現場是一撮一撮的小菊花,有黃的、紅的,其他都是空地;因為臺灣民眾的戶外活動真的很少,一撮小菊花就拍照拍得很高興。這樣介紹客家文化,或是帶動帶狀的觀光,我看不到任何成效,也沒有用,變成只是攤販聚集在那邊。黃委員說得很對,我們凍結這一筆預算,不是不贊同你們去辦這些活動,而是要將你們的具體規劃或是成效拿出來看。你懂我的意思嗎?所以我覺得這個部分還是要先予以凍結,等我們真正看到成效,或者等你們拿出具體要如何推展的實際方案之後,我們再准予動支。 主席:陳委員,謝謝你對苗栗的關心,你講的話我完全…… 陳委員怡潔:我有去過。 主席:你有去過,而且講的是實話,所以我在上台演講的時候就跟他們講,第一,那些都是農會在辦的,連頒獎典禮都辦得零零落落的,我都知道,已經兩、三年了,跟他們講了,有時候…… 陳委員怡潔:我補充一下,唱國語歌的地方距離那些攤販很遠,一個在山上、一個在山下,他們真的是唱的不好,我是依循那個聲音才看得到活動的現場在哪裡。 主席:我剛才說我在場,也有上台,我每年都去。農委會、客委會的人也都有去,他們都有配合。 陳委員怡潔:有贊助。 主席:有贊助,也有配合。我建議他們在那一大片裡面租下一些能夠讓百姓照相的路,看怎麼走比較好,旁邊的杭菊…… 陳委員怡潔:連那個停車場都是水泥蓋的…… 主席:那個停車場是我到科學園區的那天晚上12點去調度完成的。 陳委員怡潔:對呀。 主席:所以你講的我都曉得。另外,在辦客家活動的時候,我們鄉下比較沒有錢,安排的比較克難,你的意見確確實實是真的。如果要辦、要補助,我覺得客委會以後可以去輔導農會、鎮公所如何舉辦,要辦的高雅一點。 陳委員怡潔:主委,你可以去看,都是一撮、一撮的,然後很空…… 李主任委員永得:在我印象當中,今年好像長的比較不好。 陳委員怡潔:沒有,它是白色的,都長的很好,杭菊就長的很好,他們有種一些小菊花,很多顏色,但都是一撮、一撮的。其實辦活動的現場與欣賞杭菊的路線是有點分開的,沒有一致性,所以沒有辦法串連。而且民眾從交流道下來的道路很塞,大家看完那個杭菊就走了,根本沒有帶動當地的觀光發展,也沒有真正推廣到客家文化的一些客家事物。 主席:我跟你講,交通不方便,本來看完杭菊以後可以到客家文化中心一遊,但是再繞回去、走回去停車場,那個路滿遠的,還有一點坡度,這些都是因為地方的道路沒有開發所造成的影響。 陳委員怡潔:所以他們要做一個規畫。 主席:你講的確確實實是實話,你有深入觀察,你可以來選苗栗縣長,我可以支持你,因為你有關心,真的!你講出來的話跟我那天在台上講的話都完全一樣,所以歡迎到苗栗縣來,我會全力地支持。 陳委員怡潔:我支持陳超明委員。 主席:第5目第1節「文化教育推展─客家文藝發展之推動與補助」原列3億1,058萬3,000元,徐委員榛蔚等所提第5-2案建議凍結20%,主委有什麼意見、看法? 李主任委員永得:20%太多了,能不能改為10%? 主席:請Kolas Yotaka委員發言 Kolas Yotaka委員:我剛好手邊有一份資料,稍後也可以讓黃昭順委員或其他委員一起來看,因為黃委員剛才有特別提到補助的問題。其實我們想要凍這個預算,無非就是想要知道這個補助款到底是到哪裡了,但是這邊有一份客委會103年到105年各項補助計畫各縣市核補情況的一覽表,坦白講,這有一個結構性的分布,也就是說,客家人到底在哪裡?就是在這些縣。而且徐委員最關心的,就是從103年到105年所有補助的前6名就是桃、竹、苗、花蓮、屏東、高雄;桃、竹、苗、花蓮、屏東、高雄;桃、竹、苗、花蓮、屏東、高雄。所以其實…… 主席:這是確實的,所以徐委員講的意見我有聽見,他確實也有…… Kolas Yotaka委員:其實我可以理解,因為我們都很希望資源可以有效地分布,但是這的確攸關非常多地方的需要。我們認為的確應該要提升活動的品質、要凍結,但是否也不用凍那麼多?我們來聽聽看,讓客委會來說一個比例,就是如何可以關注到委員的關心,但是是否又不要再凍那麼多? 主席:請李主委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特別跟委員請求凍結不要那麼多,因為主要幾個比較大的活動都在上半年,包括桐花祭、全國客家日,還有六堆運動會、六堆嘉年華等等,所以是不是可以請委員支持,改為凍結10%左右? 主席:徐委員,我跟你們報告一下,「客家文藝發展之推動與補助」的業務費占1億3,500萬元,但是獎補助費占1億7,500萬元,我們凍結的20%只針對獎補助費,好不好?業務費就不要凍結,你的看法怎麼樣? 黃委員昭順:原則上我支持主委剛才所講的,我們就不要再分什麼費,主委提議凍結10%,然後來報告,讓我們再了解,我覺得這樣是我可以支持的。 主席:黃委員對主委太好了。好,照黃委員的建議,「客家文藝發展之推動與補助」凍結10%,好不好?好,第5目第1節凍結10%。 繼續處理第5目第2節,相關提案包括第5-3案、第5-4案、第5-5案、第5-6案、第5-7案、第5-8案、第5-9案及第5-9-1案,本節「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原列2億6,676萬3,000元,請客委會報告一下。 孫處長于卿:從第5-3案開始的幾個案子是針對第2節「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委員們提出來的主要問題就是針對客語能力認證的通過率下滑,以及30歲以下客語能力比較低落的問題。針對這個部分,我們剛剛有提出,明年在整個客語的推動上,過去客語的學習是語言教學的模式,未來我們會改以教學語言的模式,讓客語的學習能透過創造使用的生活環境的方式去推動。同時,我們也會針對客語的師資加強做培訓,並推展家庭式親子共同學習客語的方式,希望可以提升30歲以下的客語能力。 主席:請問各位提案委員的意見如何?提案人賴委員不在場,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我只是想說我剛剛那個案子就併到這邊討論就好了,因為關心的內容是一樣的。 主席:好,第5-1案併到這邊討論。 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陳委員怡潔:在上一次質詢的時候我有問過主委,基本上我們還是希望客語認證的部分能夠向下扎根,不要因為應付考試或其他因素而使實際上的表現不如預期。我的案子是凍結10%,第一個,30歲以下通過初級認證的比率介於31.62%到55.37%,而中級暨高級認證的通過率區間是39.59%到50.83%,其實都非常地低,因此,如何強化30歲以下較低年齡層的語言推廣是很重要的。另外,因為少子化之故,報名人數也隨同減少,甚至是趨緩,以致認證通過率偏低。以30歲以下較低年齡層的通過率連五成都不到來看,我對於客語的推動性,乃至於強化是有所保留的。我不希望未來在語言的傳承上出現斷層危機,所以請客委會能提出實質的政策與實施成效來。記得上次本席曾與主委討論過取消獎學金這個誘因,不知主委是否還有印象?我覺得這是本末置!給獎學金除了讓小朋友或學生覺得這是個鼓勵、獎勵外,也是一個動力,現在拿掉這個誘因,會不會本末倒置?如此,對於未來的客語認證有實質幫助嗎?我認為這也是必須考量的。此外,我希望能將客語納入十二年國教,上次曾討論到,高雄有學校以客語做為超額比序項目,這點現在到底討論得如何?主委說會與教育部討論,請問到底何時可以納入?我希望客委會能儘快給我們一個明確的方向,好讓客語文化真的能夠向下扎根,讓年輕學子願意學,甚至透過學習客語,讓他們在未來的工作發展上獲得實質幫助。這是有慣連性的,不知主委記不記得?為了讓語言保存能更具有延續性,是否等客委會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之後再予以動支? 主席:陳委員是希望凍結,請主委答復。 李主任委員永得:謝謝委員指教。首先,我們可以確認未來客語認證通過率會逐漸提升。其次,至於真正的解決方法,我們朝多重、多方面處理,而最重要的核心就是法制化。關於將客語列入超額比序這點,我們已經與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首長討論過,惟各縣市政府還需經教育委員會通過,而我們也尊重每個縣市…… 陳委員怡潔:哪個縣市可以最快實施? 李主任委員永得:現在已經實施的是高雄市政府與花蓮縣政府。 陳委員怡潔:接下來呢? 李主任委員永得:花蓮縣政府也已經正式把客語列入超額比序…… 陳委員怡潔:其他縣市也會比照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沒有比照,只是我們有溝通,甚至直接向市長要求,或拜訪縣市長,縣市長說會交給教育相關委員會審議。 陳委員怡潔:何時可以有比較明確的方向? 李主任委員永得:這個我們沒辦法,因為…… 陳委員怡潔:還是要追蹤一下……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比較有把握的是加速客家基本法的修法,透過法律的要求,讓多元族群語言能在教育體系、社區及公共場域上得到起碼且明確的法律可遵循,如此方為根本之道。有關修法這部分,早上也報告過,我們希望能在年底完成,並於下會期前送至大院審議,請大院支持。 主席:本席先宣告一下時間,今天會議將審查完客委會的預算才結束。 請李委員發言。 李委員俊俋:對於陳委員的問題,現在全國有15個學區,欲列入超額比序除需經縣市長同意外,還得送經學區審查委員會同意,非客委會所能處理的。以嘉義市為例,嘉義市與嘉義縣是一起的,叫嘉義學區,所以必須嘉義縣及嘉義市開過會,再經教育委員會通過,才有辦法做超額比序,因此是有差別的,在此向陳委員說明。 陳委員怡潔:這點上一次曾與主委討論過,其實我們所需要的是實質推動與說服,所以這是很重要的態度問題。我在上次曾說過,向下扎根不能只針對中年級或國、高中學生,還應該包括國小、幼稚園在內。當然,問題不只是超額比序,其實超額比序也需要做廣面性溝通,可見客委會扮演了一個很重要的說服角色,這是第一點。第二,我還是要不斷強調,希望客語能夠向下扎根!現在很多客家爸爸、媽媽,或客家年輕人北上到台北或新北上班,或者在不同地區工作,他們的小朋友都是講國語居多,客家話他們也許聽得懂,卻無法表達。坦白說,主委上次所講的道理沒錯,但我們的目的不就是要提供更多誘因,鼓勵他們學習客語嗎?我有時候會看客家電視台,也發現客家台的卡通並非你們自己製作,你們只是配上客家話罷了,我認為這些深入生活的小地方正是你們可以做的。所以我還是要建議,為了保存語言,讓語言具有展延性,可以向下扎根,進而讓客家人與非客家人都願意來瞭解客家語言的話,那麼客委會就應該提出更有效的方案。我想凍結10%對你們來說應該還好,業務應該還能執行,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 主席:陳委員建議第5目第2節凍結10%;黃委員昭順建議凍結6,000萬元,25%;林委員麗蟬建議凍結20%;本席則是凍結25%;吳委員琪銘凍結1,000萬元。與本節有關提案還有第5-3案及第5-4案,我建議我們一併討論後再決定要刪減或凍結,好不好? 繼續討論第5-10案至第 5-14案。 孫處長于卿:第5-10案至第5-14案與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計畫有關,104年8月審計部到本會進行審查時提到,部分計畫未提成效評估,當時審計部審查的是103年、104年上半年計畫,所以我們針對104年下半年及105年下半年的成效評估上做了補正,這是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部分。 其次,有關公共領域客語無障礙環境計畫編列方面,明年度計畫重點從客語重點發展區擴大到所有區域,包括企業與傳播媒體在內,希望可以在未來營造一個友善的客語環境,而是項經費即用於友善客語環境的營造。謝謝。 主席:針對客語無障礙計畫,陳委員怡潔建議凍結10%,請問各位有無異議?黃委員是要凍結20%或10%? 吳委員琪銘:剛才那一案我是建議凍結1,000萬元,只要客委會提改善計畫報告即可。 主席:併在一起好不好? 吳委員琪銘:對,併在一起。 主席:各位委員有無其他意見?若無意見,第5目第2節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就依照陳委員怡潔提案通過,凍結10%。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第6目,第6目「傳播行銷推展」預算編列6億4,413萬5,000元,第1節「推展及輔導客家傳播媒體業務」預算編列5億2,918萬9,000元,第2節「推動客家整合傳播行銷業務」預算編列1億1,494萬6,000元。請客委會針對委員提案一併說明。 趙委員天麟:主席,我剛剛有看了一下提案,內容其實大同小異,為了節省時間,行政單位說明時是否可以綜合報告?因為他們應該已經消化過了,如果要一案一案說明,十幾案需要很多時間。 主席:好,請綜合說明。 游處長進忠:第6-1案至第6-7案,除了第6-3案撤案外,都是有關於客家電視節目自製率與收視率不高的部分,有關自製率部分,其實目前臺灣商業電台也差不多是這樣的自製環境,無法全部節目都由電視台本身的員工來製作,如果自製率要這麼高,節目部人員就要增加非常多,相形之下,成本是會更高的。至於收視率不高的部分,客台最近這些年來非常努力,尤其在這一、二年開闢了所謂的行動載具與網路影音平台,希望能開拓年輕收視族群,的確在這一塊有增加收視族群。 另外,有委員提到我們在主流媒體的曝光率不夠高,對此,我們會檢討改進,但要向委員報告的是,客委會這些年來,在廣播部分,有與ICRT合作「We Love Hakka」,也跟飛碟、人人、IC之音等廣播頻道合作;在電視部分,我們也與商業電台儘量合作,包括社教節目、行腳類等,這部分做得不夠的,我們會再努力。 有委員提到出版品補助部分與大學院校學術補助太相似,其實我們的出版品補助是針對民間個人、社區報、文史工作室及唱片等,與學術文化的補助是不相同的。以上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有什麼意見? Kolas委員,你是電視台出身的,要發表一下意見。 Kolas Yotaka委員:剛才休息的時候有稍微討論過了,副座有提到整個法制化的過程,我認為這是整體改善電視台結構很根本的治本方法,是否可以稍微說明一下客家電視台的法制規劃及立法進程?稍微簡單說明一下就好。 主席:稍後請行政單位一併綜合說明。 陳委員有沒有什麼意見? 陳委員怡潔:我覺得他們應該可以做得更好,就像之前所說的,我們轉頻道時會看到一些客家節目或客家戲劇,他們都是播放以前很久的電視節目,只是套上客語而已。另外,他們有針對小朋友播放客家卡通,我記得他們有個屬於自己的系列,包括我們現在去電影院,他們也有特製的卡通是客語的,但是我覺得這個部分還可以更用心一點。 以前大家都說客家電視台無法運作的好是因為裡面的董事沒有客家人,現在已經有客家人了,我們希望他們真的能把客家電視台的素質帶起來,不論是戲劇或是卡通,尤其是向下紮根、對小朋友的語言基礎等等,都希望看到他們能有所成長。 Kolas Yotaka委員:我補充一下。對於這個部分,其實我是心有戚戚焉,因為我過去在原民台服務,立法院每次凍結或刪減原民台預算時,我們都感到痛不欲生。一個電視台的預算,公視預算是10億元到12億元,可是原民台只有3億元,客台也差不多只有4億元左右,不管是原民台或是客台的預算都非常拮据,所以我自己是完全沒有提出刪減或凍結提案,因為我瞭解這會造成從業人員的痛苦。雖然他們的經營已經非常困難,不過委員們也的確有看到一些營運上的問題,所以本席建議不要凍結預算,而是請行政單位清楚說明,因為現在剛好是個轉捩點,包括客家公廣集團的概念要提出,我們也期待客家廣播電台明年上路,能不能請主委簡短說明,在接下來這4年內要如何在執政的情況下去建立一個很健康的客家媒體環境? 主席:李主委,如果客家地區如果有活動,客家電視台應該要義務性的替他們廣播、廣告一下,讓客家庄能夠熱絡一點,這一點請你們要去做,讓大家到客家地區參與活動,也到客家庄繞一繞、走一走,這樣大家才能體會到客家文化精神之所在。 請李主委綜合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第一,客家電視台對於客家庄、客家地區的活動,當然要加強報導,要不然就不能稱為客家電視台了;第二,剛才委員提到有關法制化的部分,我們預計先從母法─客家基本法開始,預計年底前完成,明年初提送立法院,等到該法通過後,我們會擬具基金會設置條例,希望在明年底之前完成基金會的設立,之後再看我們與公共電視台的關係,到時候再來處理相關問題。至於製作資源的整合,其實都可以在一起,對於電視與廣播,都會有獨立自主的整體,除了體制上有革命性改變之外,對於節目本身各方面的要求及製作方面的精進,我們會繼續督促與努力。 主席:各位委員,第6目「傳播行銷推展」預算編列6億4,400萬元左右,委員的提案大概是凍結10%到20%,剛才Kolas委員有提到儘量不要凍結,但是因為這一目的預算金額也很大,我建議第6目凍結10%,經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好嗎?好。 第6目凍結10%,請提專案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繼續處理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總預算數3億5,903萬5,000元。 請何主任對委員的提案統一作說明。 何主任金樑:本人用最簡短的方式向委員作說明。第7-1案、第7-2案、第7-3案及第7-5案有關人數的部分,實際上,我們現在是做更深入的結合,讓更多團體瞭解客家文化,今年有1,385個團體進到兩個園區。再者,我們會跟地方結合,我們跟水保局和農改場一起合作,讓客家詩人做文化推廣,這部分得到很高的效果;至於農會應該改進的地方,我們會跟他們一起合作。再者,有關加班費的部分,事實上我們在105年沒有編足,今年比106年只增加4萬元,並且行政院人事總處已經核定。有關出國案的部分,也跟幾位提案委員報告過了,這是學者專家建議我們參加北歐兩個國家生態博物館和民族誌博物館考察計畫,以瞭解及探討未來跟國際接軌和合作的可能性。另外,針對園區如何精進的部分,除了剛才委員所交代的部分全部都記下來以外,我們也會跟當地的文史工作者、學術單位包括三所客院和高師大一起合作,這部分請委員對於相關經費給予指導和支持,謝謝。 主席:各位委員對第7目有什麼意見?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編列3億5,000多萬元,趙委員提案凍結500萬元,因為本席對客家事務比較瞭解,對於第7目第1節人員維持及第2節行政工作維持這部分,我知道那個地方非常大,他們的人力確實非常精簡;另外,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2億9,305萬8,000元,我看讓他們好好加油努力,凍結15%,好不好? 趙委員天麟:10%啦! 主席:請問各位,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2億9,305萬8,000元凍結10%,各位有意見嗎? 李委員俊俋:沒有。 主席:沒有意見,第7-5案通過,凍結10%,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黃委員提案有關國外考察的部分,也同意了。 繼續處理通-1案,陳委員其邁凍結2,000萬元。最好不要處理,本席要問一下,黃委員的意見呢?後面都有凍結了。 黃委員昭順:現在處理第幾案? 主席:是你的提案,通-2案。各目各節都有。 黃委員昭順:好啦! 主席:繼續處理通-3案,趙委員,一樣不處理喔?各目各節都有處理了,好不好? 現在處理主決議。 李委員俊俋:主-7案,本席撤案。 主席:好,主-7案,撤案。 黃委員昭順:主-1案裡面有寫「針對舊政府原有中長程個案計劃進行滾動式檢討……」,我覺得現在還寫「舊政府」這3個字很不妥,是不是拿掉這3個字,修正為「針對原有中長程個案計劃進行滾動式檢討」,可以嗎? 主席:不管新舊政府都要承擔啦! 李委員俊俋:撤掉好了。 主席:對啦!這樣非常好。 處理主-2案。 李委員俊俋:兩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主席:主委有沒有什麼意見? 李主任委員永得:沒有問題,我們2個月內提書面報告,謝謝。 主席:處理主-3案,這是李委員的提案。 李委員俊俋:主-3案和主-4案都是我的提案,我只是要求他們提供詳細的書面報告,我們之前審預算時並沒有要求他們來專案報告,所以他們提出書面報告或專案報告就可以了。 主席:我們現在所講的都是專案報告。 李委員俊俋:對,但是我要求的是書面報告。 李主任委員永得:可以,沒有問題。 主席:處理主-5案,也是提書面報告,若是再爭執就沒有意思了。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沒有問題。 主席:主-5案,提交書面報告。 處理主-6案,這是本席和黃委員昭順的提案,這應該沒有意見啦,應該要更努力! 李主任委員永得:是,沒有意見。 主席:照原案通過。 主-7案撤案。 處理主-8案。提交書面報告,好不好? 李主任委員永得:沒有問題。 主席:處理主-9案,是Kolas Yotaka委員的提案,有沒有意見? 李主任委員永得:沒有意見。 主席:照原案通過。 (協商結束) 主席:報告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處理完畢,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 關於討論事項三、審查客家委員會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4案;四、審查客家委員會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4案,請問各位,對第三案及第四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備查,分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現在休息,11月23日(星期三)早上9時繼續開會,現在休息,謝謝大家。 休息(17時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