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10月30日(星期一)9時至14時3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素月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6年10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下午1時49分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46分 中華民國106年10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時分至下午1時 下午1時20分至3時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寶清  李昆澤  趙正宇  陳歐珀  林俊憲  鄭運鵬  鍾佳濱  洪慈庸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徐榛蔚  陳雪生  李鴻鈞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曾銘宗  林麗蟬  陳怡潔  蕭美琴  王惠美  葉宜津  江啟臣  黃偉哲  鄭天財Sra.Kacaw  吳志揚  陳明文  徐永明  黃昭順  呂玉玲  孔文吉  李彥秀  施義芳  張宏陸  林德福  陳曼麗  邱志偉  何欣純  鍾孔炤  張麗善  蔣乃辛  許毓仁  顏寬恒  高金素梅 呂孫綾  賴瑞隆  劉世芳  Kolas Yotaka     陳賴素美 周陳秀霞 羅明才  蔡易餘  尤美女  王榮璋  蔣萬安  姚文智  劉櫂豪  吳焜裕    委員列席42人 列席官員: 10月23日(星期一) 交通部 部長 賀陳旦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航政司 司長 陳進生 郵電司 司長 王廷俊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總務司 司長 吳舜龍 統計處 處長 劉瑞文 政風處 處長 陳康生 人事處 處長 蔡英良 技監室 技監 夏明勝 科技顧問室 兼任主任 王穆衡 管理資訊中心 主任 王穆衡 交通事業管理小組 執行秘書 李明慧 大陸事務處理小組 執行秘書 鐘清達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執行秘書 謝銘鴻 高速鐵路工程局 局長 胡湘麟 鐵路改建工程局 代理局長 胡湘麟 航港局 局長 謝謂君 觀光局 局長 周永暉 運輸研究所 所長 吳玉珍 公路總局 局長 陳彥伯 國道高速公路局 局長 趙興華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鹿潔身 民用航空局 局長 林國顯 中央氣象局 副局長 張修武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陳憲着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盟分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蕭登科 行政院主計總處 研究委員 黃耀生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陳淑玲 臺北市政府捷運局 副局長 陳耀維 高雄市政府捷運局 主任秘書 吳嘉昌 新北市政府捷運局 副局長 李政安 10月25日(星期三) 交通部 部長 賀陳旦 航政司 司長 陳進生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人事處 副處長 李玉惠 民用航空局 局長 林國顯 副局長 何淑萍 主任秘書 楊國 企劃組 組長 陳昭諭 空運組 組長 韓振華 飛航標準組 副組長 喻宜式 飛航管制組 副組長 曾瓊慧 航站管理小組 組長 朱冠文 場站組 組長 林宏憲 資訊室 主任 潘啟諫 秘書室 主任 郭忠華 人事室 主任 劉麗貞 政風室 主任 王秀生 主計室 代理主任 陳凱妮 臺北國際航空站 主任 朱耀光 高雄國際航空站 主任 傅耀南 臺中航空站 主任 張瑞澍 飛航服務總臺 總臺長 黃麗君 民航人員訓練所 所長 范孝倫 機場工程處 兼處長 范孝倫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曾大仁 副總經理 李建國 臺灣鐵路管理局 副局長 何獻霖 觀光局 執行秘書 蔡明玲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鍾英鳳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局長 黃榮清 副局長 湯明珠 行政院主計總處 專門委員 許永議 科長 林秀春 10月26日(星期四) 交通部 政務次長 王國材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航政司 司長 陳進生 郵電司 司長 王廷俊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總務司 司長 吳舜龍 統計處 處長 劉瑞文 人事處 處長 蔡英良 科技顧問室 兼任主任 王穆衡 管理資訊中心 主任 王穆衡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執行秘書 謝銘鴻 高速鐵路工程局 局長 胡湘麟 鐵路改建工程局 代理局長 胡湘麟 民用航空局 局長 林國顯 航港局 局長 謝謂君 公路總局 局長 陳彥伯 國道高速公路局 局長 趙興華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鹿潔身 運輸研究所 副所長 陳天賜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李建國 行政院主計總處 研究委員 黃耀生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局長 黃榮清 臺北市政府捷運局 副局長 陳耀維 高雄市政府捷運局 副局長 鍾禮榮 新北市政府捷運局 副局長 李政安 主  席:鄭召集委員運鵬 專門委員:黃輝嘉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楊蕙如    薦任科員 郭佳勳 薦任科員 黃立偉 薦任科員 洪翎宜    科  員 黃玉如 10月23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106年10月17日台立財字第1062101297號函,有關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請依照審查分配表及審查日程進行審查,並於本(106)年11月23日(星期四)、12月21日(星期四)下班前分別將前揭預算案公務預算部分、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之審查報告函復。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單位預算。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會計處處長張信一報告後,計有委員鄭寶清、李昆澤、趙正宇、陳歐珀、林俊憲、陳雪生、鍾佳濱洪慈庸、黃國書、周春米、陳素月、徐榛蔚、鄭運鵬、李鴻鈞、林麗蟬、葉宜津、蕭美琴、江啟臣、許毓仁、陳曼麗、鄭天財Sra.Kacaw、施義芳、孔文吉、邱志偉及賴瑞隆等25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王惠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10月25日(星期三)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二、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 (本日會議所列各項議程,合併詢答。由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民用航空局局長林國顯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鄭寶清、趙正宇、洪慈庸、陳歐珀、林俊憲、陳雪生、鍾佳濱、黃國書、葉宜津、陳素月、徐榛蔚、鄭運鵬、李鴻鈞、周春米、王榮璋、蕭美琴等17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林德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10月26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單位預算。 二、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三、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 決議: 一、本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暫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臨時提案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107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及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均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交通部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0項 交通部原列2,543萬6千元,增列第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第1節「罰金罰鍰」519萬5千元(含違反鐵路法案件之罰鍰收入19萬5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063萬1千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3項 交通部原列242億8,818萬2千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1節「審查費」項下自由港區事業或自由港區以外之事業入區營運審查收入4萬2千元、第2目「使用規費收入」第1節「汽車燃料使用費」10億元,共計增列10億000,4萬2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52億8,822萬4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4項 交通部2,703萬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8項 交通部原列239億4,188萬7千元,除第1目「營業基金盈餘繳庫」89億7,967萬9千元、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11億3,876萬4千元,均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1項 交通部7,993萬4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1項 交通部原列260億3,590萬5千元,除第10目「營業基金」40億5,000萬元,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審議確定,再行調整外,減列: (一)「業務費」1,250萬元〔含「委辦費」1,000萬元、「國內旅費」200萬元、「大陸地區旅費」及「國外旅費」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二)第1目「交通科技研究發展」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三)第2目「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之「設備及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四)第5目「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第1節「路政管理」1,100萬元〔含「一般路政管理」項下「業務費」之「委辦費」委託辦理自行車法規增訂及安全管理之研究100萬元、「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五)第6目「道路交通安全」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共計減列3,6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 259億9,940萬5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92項: (一)交通部107年度預算員額之「勞務承攬」預計進用134名勞務承攬人力,相關人力分別用於一般行政計畫59人、軌道工程興建管理及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29人、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計畫46人,然而勞務承攬容易造成同工不同酬,薪資階層化之問題,且交通部應重新盤點相關人力之配置,重新檢視各單位工作分配狀況,避免任用勞務承攬人力,爰此,交通部107年度有關「勞務承攬」之相關預算編列6,473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針對部內人力配置,工作分配狀況進行盤整,並就勞務承攬人力之勞動權益保障進行說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黃國書  趙正宇  鍾佳濱  周春米  陳素月  洪慈庸  葉宜津 (二)交通部單位預算於107年度預算員額之勞務承攬共進用134名勞務承攬人力,總經費高達6,473萬8千元。 惟交通部藉相關業務委外逃避雇主責任,是造成勞工低薪的元凶,未來編列預算應避免任用勞務承攬人力。爰針對交通部107年度有關勞務承攬編列之相關預算6,473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未來勞務承攬人力之勞動權益保障及改善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李昆澤  趙正宇  葉宜津  趙正宇 (三)交通部107年度預算第1目「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項下編列「交通科技研究暨應用推動計畫」542萬5千元、「數位創新經濟基礎網路環境建構支援平台計畫」1,773萬元,是交通部107年度新增之繼續經費,卻未依《預算法》第5條、第39條規定,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另外,「數位創新經濟基礎網路環境建構支援平台計畫」之1,773萬元中,委辦費就高達1,768萬元、占其經費的99.54%,卻無從得知如此高額比例的委辦經費,所要達到的預期目標為何,將使立法院無法對行政機關所編列預算有效監督。爰此,上開兩項預算各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就其計畫內容、預算執行期程及所欲達成目標,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春米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趙正宇 (四)有鑑於交通部107年度預算「交通科技研究發展─交通科技研究計應用推動計畫」其中「委辦費」項下編列538萬5千元,辦理交通科技發展管理相關研究計畫及推動智慧運輸相關計畫等,惟交通部106年度開始辦理「路政管理─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總經費27億4,600萬元,期程106至109年度,106及107年度分別編列5億4,600萬元及6億4,202萬2千元),107年度編列委辦費1億6,880萬4千元辦理「智慧交通安全」、「運輸走廊壅塞改善」、「運輸資源整合共享」、「偏鄉交通便捷」、「車聯網科技發展應用」及「智慧運輸基礎與科技研發」等6項委外研究或建置平臺計畫,其中多項委辦項目似有重複委辦之嫌,為避免預算編列浮濫,樽節政府預算。爰此,凍結交通部107年度預算「交通科技研究發展─交通科技研究暨應用推動計畫─業務費─委辦費」編列538萬5千元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雪生  陳歐珀  林俊憲  鄭寶清  李鴻鈞  趙正宇  周春米  李昆澤 (五)交通部107年度「交通科技研究發展─數位創新經濟基礎網路環境建構支援平台計畫」項下「業務費─委辦費」編列預算1,768萬元,用於進行高速寬頻普及、數位人權等相關政策推動研發,惟相關業務應隸屬國家通訊傳播監理委員會之職掌,且該委員會於近年度針對數位人權、寬頻普及等亦有進行委託研究案,交通部辦理相關業務似有資源重覆分配之虞,爰此,相關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趙正宇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六)有鑑於交通部107年度預算「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建置計畫」該項計畫總經費1億1,432萬5千元,期程106至109年,107年度預算編列3,800萬元,其中「委辦費」600萬元用以「成立我國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ICANN)支援單位:協助研析ICANN所屬組織相關公共政策、法律及技術各層面等議題。」,惟交通部107年度「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頻譜規劃與產業經營策略之協助」計畫下另編列「委辦費」370萬元辦理我國參與ICANN/GAC議題研析計畫,依其委辦內容說明:「委託辦理線上域名網址討論平台,研析GAC討論議題以提供我國參與GAC之立場,……。」鑑於兩項委辦計畫同質性甚高,為避免預算編列浮濫,樽節政府預算。爰此,凍結交通部107年度預算「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建置計畫」編列3,80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雪生  陳歐珀  李昆澤  鄭寶清  李鴻鈞  林俊憲  周春米  趙正宇 (七)交通部107年度「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建置計畫」項下「委辦費」編列預算600萬元,用於提供制定國內網際網路相關法規之參考以及參與國際網路事務之研析,惟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董事會已修正通過捐助章程,改隸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未來網際網路管理、網路治理、DNS資安防護等相關管理與法令修正等皆為NCC之業務,爰此,相關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趙正宇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八)交通部107年度預算第1目「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項下「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建置計畫」編列3,800萬元,其中編列「業務費─委辦費」600萬元,委託專業團體支援研析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ICANN)所屬組織相關公共政策、法律及技術等各層面議題,不但沒有說明與「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建置計畫」之間的關聯性,且與交通部「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頻譜規劃與產業經營策略之協助」所編列370萬元以辦理「我國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ICANN)暨政府諮詢委員會(GAC)議題研析計畫」性質相同。為避免交通部預算重複編列,爰凍結「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建置計畫」項下「業務費─委辦費」預算60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就該計畫所編列委辦經費所欲達到之目標,及與「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頻譜規劃與產業經營策略之協助」項下「我國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ICANN)暨政府諮詢委員會(GAC)議題研析計畫」之關聯,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春米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趙正宇 (九)交通部107年度預算「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建置計畫」項下編列「設備及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2,348萬元,用以購置硬體設備及系統開發。經查,交通部自106年度開始執行建置交通部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用以提升交通領域整體資安水準,然而交通部轄下各單位每年均仍編列大筆資訊服務費用以提升資安,資安中心對於整體交通資安維護水準提升之效益恐有待評估,且投入大量預算購置資訊軟硬體設備亦缺明細。爰此,凍結本項預算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周春米  林俊憲  趙正宇 (十)《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5條明文規定主管機關應擬訂園區綱要計畫,報行政院核定(第5條第1項),並應視實際發展情況,至少每5年檢討修正一次(第5條第3項),報請行政院核定。經查,「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係於100年4月11日經行政院核定,迄今已逾6年,交通部仍未提出檢討修正,有違《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之規定。交通部作為園區綱要計畫之主管機關,負有擬訂及於法定期限內檢討修正計畫之責,然逾期未完成檢討修正,顯有違失。爰凍結107年度交通部預算第3目「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計畫編列3億5,259萬元經費之十分之一,待交通部參採「桃園航空城計畫『機場園區特定區』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納入徵收必要性聽證會議」及「桃園航空城計畫『附近地區(第一期)特定區』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納入徵收必要性聽證會議」中發言代表陳述之意見及聽證紀錄,完成「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綱要計畫」檢討修正,並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春米  黃國書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尤美女  葉宜津 (十一)我國自推動新南向政策以來,目標國家來台旅客、學生等各層面之人數皆有明顯增長,106年1至7月新南向18國來台旅客約125萬餘人次,較105年同期成長約36.7%。為持續提升目標國家旅客來台觀光之意願,積極洽商通航或條約更顯重要。然預算書就配合新南向政策目標之計畫內容說明未臻明確,爰針對交通部107年度歲出預算第3目「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航政及港務管理」分支計畫經費編列8,398萬7千元,凍結500萬元,俟交通部就拓展空運航權及修訂航約之執行目標及相關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周春米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呂孫綾 (十二)有鑑於交通部107年度預算「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頻譜規劃與產業經營策略之協助」該項計畫總經費1,116萬2千元,該計畫下另編列「業務費─委辦費」370萬元辦理我國參與ICANN/GAC議題研析計畫,依其委辦內容說明:「委託辦理線上域名網址討論平台,研析GAC討論議題以提供我國參與GAC之立場,……。」,惟交通部107年度預算「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建置計畫」該項計畫總經費1億1,432萬5千元,期程106至109年,本年度預算4,300萬元,其中委辦費600萬元用以「成立我國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ICANN)支援單位,鑑於兩項委辦計畫同質性甚高,為避免預算編列浮濫,樽節政府預算。爰此凍結交通部107年度預算「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頻譜規劃與產業經營策略之協助─業務費─委辦費」編列370萬元經費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雪生  陳歐珀  林俊憲  鄭寶清  李鴻鈞  李昆澤  周春米  趙正宇 (十三)交通部107年度預算第4目「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頻譜規劃與產業經營策略之協助」編列1,116萬2千元,其中370萬元以辦理「我國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ICANN)暨政府諮詢委員會(GAC)議題研析計畫」,非但沒有說明與「頻譜規劃與產業經營策略之協助」間關聯,且與交通部「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項下「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建置計畫」所編列委辦費600萬元以委託專業團體支援研析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ICANN)所屬組織相關公共政策、法律及技術等各層面議題之性質雷同。爰凍結交通部107年度預算第4目「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頻譜規劃與產業經營策略之協助─業務費─委辦費─我國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機構(ICANN)暨政府諮詢委員會(GAC)議題研析計畫」編列37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就該計畫所編列委辦經費所預達到之目標,及與「關鍵基礎設施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建置計畫」之關聯,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春米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趙正宇 (十四)凍結交通部107年度第5目「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第1節「路政管理」預算編列6億7,328萬5千元之十分之一,待交通部針對臺灣鐵路管理局通譯人員人力不足及通譯報酬過低問題,提出配套措施研議,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雪生  徐榛蔚  李鴻鈞  林麗蟬 (十五)1.面對國會與社會各界對於路政法規、觀光業務等之建議,若非毫無反應,即是效能不彰,導致我國路政管理制度落後,民怨鼎沸。 2.交通部107年度預算「路政管理」項下,針對「一般路政管理─業務費─委辦費」委託辦理公路路線橋樑安全維護工作630萬元,台灣公路、橋樑眾多,此項經費究竟能達到何種效果頗有疑義,且此等安全維護工作應回歸業務單位公路總局。 3.另委託辦理自行車法規增訂及安全管理之研究250萬元。自行車管理目前已經納入相關交通法規,至於是否改變管理方式或法規增修部分,各界討論已久,且交通部下亦有運輸研究所可以辦理意見彙整研析,實無須委外進行研究。 4.另委託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代辦車輛安全法規技術諮詢與管理資訊服務中心維護與運作業務,復查106年9月6號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提點子論壇之資訊,交通部已於4月已委託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VSCC)辦理「台灣新車安全評等制度研究」案,將參考國外新車安全評價制度(NCAP)之推動作法,並訂定車輛安全分級標準,以保障消費者權益,進一步降低用路人行車事故風險。惟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第9屆第4會期第3次會議交通部業務報告之內容,路政司仍未提出台灣新車安全評價制度(TW-NCAP)成立之具體期程與經費需求之規劃。爰此,交通部應提出具體之規劃內容,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5.另舊山線全線復駛乃眾所期待,惟本計畫仍遲遲未見核定,恐嚴重影響台中市及苗栗縣等周邊城鎮之發展,有礙中臺灣鐵路觀光經濟之成長。爰此,交通部107年度預算第5目「路政管理」第1節「一般路政管理」編列3,126萬3千元,凍結該筆預算之150萬元,俟交通部完成與地方政府協調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鄭寶清  陳歐珀  周春米  林俊憲  趙正宇 (十六)淡水、北海岸地區交通本就壅塞不堪,現更因淡海輕軌工程興建導致道路狀況不佳,致台2線淡金公路交通更加混亂、道路品質不佳,更發生數起重大交通事故,屢遭民怨。交通部辦理前項業務,擬定「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亦編列相關獎補助費用,以辦理智慧路口安全、整合式交控系統、運輸資訊整合等事項,惟相關改善計畫未臻明確,爰針對交通部107年度歲出預算「路政管理」項下「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獎補助費」編列4億7,271萬8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交通部就淡水地區台2線聯外交通狀況改善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鍾佳濱  陳歐珀  周春米  林俊憲  趙正宇  呂孫綾 (十七)交通部107年度預算捐助計畫「路政管理─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項下編列8,569萬6千元,係捐助使用中大型車輛裝置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外部近側視鏡及雷達系統等經費。惟查105年11月底已領牌之大型車輛約20萬輛,包含大客車3萬4,501輛(自用大客車1,651輛、遊覽車1萬7,219輛、其他營業大客車1萬5,631輛)、大貨車為16萬6,740輛(其中營業大貨車7萬1,203輛),已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僅約6,186輛,比率甚低,應加強相關政策宣導作業,以提升整體中大型車輛行車安全。爰此,凍結該預算之五分之一,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陳歐珀  趙正宇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洪慈庸  葉宜津 (十八)惟據交通部提供資料顯示,截至105年底,汽車燃料使用費未徵數高達45億279萬8千元,雖較以前年度減少,但減少幅度僅占105年度未徵收款項之5.69%,未繳金額仍鉅,亟待積極處理。 汽車燃料使用費為政府辦理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之重要財源,鑑於迄105年底我國汽燃費累計未徵數仍高達45億餘元,交通部除應積極依法辦理相關催繳作業外,也該定期檢討現行稽徵作業是否合理,並研謀改進之措施,為避免國家資源浪費,凍結交通部107年度預算「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項下編列1,198萬1千元之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陳歐珀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洪慈庸  葉宜津 (十九)交通部推動道路交通安全,部分預算使用流於形式,透過補助各級縣市政府或機關辦理活動,未能有效提升道路安全效益。根據警政署統計,從100到105年來看,造成死傷事件交通事故,近6年來,從100年235,776件成長到105年的305,556件,死亡加受傷人數從100年的317,318人成長到105年的405,510人,顯見交通部於道路交通安全項目施政不僅未見成效,交通事故仍舊有持續成長跡象。爰此,凍結交通部107年度預算歲出第6目「道路交通安全」2億9,045萬7千元之五分之一,待交通部重新檢討道路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及提出各縣市交通安全績效評量補助計畫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之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鴻鈞  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陳素月  陳雪生  周春米  趙正宇 (二十)有鑑於交通部於107年度預算「道路交通安全─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設備及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1,900萬元,係為整合內政部警政署(事故資料)、衛生福利部(死因資料庫)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資料)等各機關資料,歸納交通安全肇因,以利道路安全工作推展,惟該計畫屬跨年度計畫,建置總經費、實施期程皆未載明,有鑑於該計畫立意良善,應立即擬訂周全計畫以利盡快推動,方能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故凍結該預算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計畫內容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鍾佳濱  鄭寶清  趙正宇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二十一)有鑑於交通部107年度預算「道路交通安全─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計畫項下「設備及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1,900萬元,用以辦理分年建置跨部會道路交通安全資訊整合與分析平台之設備。依《預算法》第39條規定:「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惟交通部107年度該預算案僅簡單說明「分年建置跨部會道路交通安全資訊整合與分析平台,做為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策進之參考。」未就平台全部計畫內容、建置時程、經費總需求、各年度經費數及預期成效等為具體說明,預算籌編過於簡略,不利立法院審議,核欠周妥。爰此,凍結該項計畫預算編列經費1,90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葉宜津 (二十二)交通部107年度預算第6目「道路交通安全」項下「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設備及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分年度建置跨部會道路交通安全資訊整合與平析平台1,900萬元,以期整合現有交通部統計查詢網、警政統計查詢網、運輸研究所運輸安全網路資料系統以及衛生福利部每年的死因統計等,來彙整各機關對於交通事故相關數據,並得以有一致之分析結果。惟本計畫實屬經續性經費,卻未依預算法第5條、第39條規定,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實屬不當。爰凍結該預算1,90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就本計畫內容、推動期程、年度分配預算及所欲達到之效益,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春米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趙正宇 (二十三)淡水、北海岸地區交通本就壅塞不堪,現更因淡海輕軌工程興建導致道路狀況不佳,致台2線淡金公路交通更加混亂、道路品質不佳,更發生數起重大交通事故,屢遭民怨。交通部辦理該項業務,亦編列相關獎補助費用,以辦理交通秩序整頓等事項,惟相關改善計畫未臻明確,爰針對交通部107年度歲出預算「道路交通安全」項下「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獎補助費」編列1億2,198萬4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就淡水地區台2線聯外交通秩序整頓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周春米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趙正宇  呂孫綾 (二十四)交通部107年度預算「道路交通安全─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項下「獎補助費」編列1億2,198萬4千元,其中2,447萬1千元用於補助內政部警政署、高速公路局、公路總局、運輸研究所,進行相關設施改善等工作,惟交通部補助之各單位皆有其獨立預算,且道路交通秩序為國家要事,應由各單位編列固定預算支應,爰此,107年度預算「道路交通安全─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項下「獎補助費」,有關補助交通部高速公路局50萬元、公路總局100萬元、運輸研究所1,000萬元及內政部警政署1,297萬1千元部分之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與相關單位就未來預算支應規劃討論,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趙正宇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洪慈庸  葉宜津 (二十五)交通部107年度預算有關「道路交通安全」項下「獎補助費」編列1億2,198萬4千元,其中補助內政部警政署、高速公路局、公路總局、運輸研究所暨相關執行安全設施改善、交通執法、道路交通安全研究等政府機關編列預算2,447萬1千元,然上述機關皆於其公務預算編列相關預算,此預算疑有重複編列之嫌,爰此,該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周春米 (二十六)交通部107年度預算,於「道路交通安全─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項下,針對補助內政部警政署、高速公路局、公路總局、運輸研究所暨相關執行安全設施改善、交通執法、道路交通安全研究編列「獎補助費」2,447萬1千元。 惟內政部警政署理應自行編列相關執法、應勤之裝備,何需由交通部另以獎補助費編列之。爰此,凍結該筆預算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與內政部警政署協調後,將相關改善情形以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趙正宇  葉宜津 (二十七)1.交通部107年度預算「道路交通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編列1億2,993萬9千元,主要用於交通安全措施與教育宣導及獎補助費用。 2.依據警政署統計資料,我國交通事故案件從95年的16萬件成長到105年的30萬5,556件,10年間成長將近一倍。105年死傷人數達40萬人次,其中駕駛人過失造成事故占29萬9,357件。而同一時間車輛總數僅由2,030萬輛成長到2,151萬輛,顯示交通安全惡化問題嚴重。經查,本項預算除業務宣導外,主要獎補助相關單位、地方機關用以編印交通安全相關手冊、教材,或辦理教育宣導活動,長久以來之作法顯然無法達到促進交通安全之成效 3.另查近我國10年國道施工事故已帶走43條人命,交通部做為道路交通事業之建設、維護之專責機構,其任務除積極落實道路基礎建設計畫外,也應落實施工安全以維護一線從業人員之勞動條件與生命財產安全。106年8月國道3號發生拖板車追撞事故,並因此導致到場執勤之員警有重傷、殉職之情形,也凸顯我國警察、交通工程人員執勤之工作環境欠缺有效之安全防護措施,以及高公局目前仍欠缺緩撞車、移動式護欄等防護設施、機具等問題。 4.爰此,交通部107年度預算「道路交通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編列1億2,993萬9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鄭寶清  陳歐珀  周春米  林俊憲  趙正宇 (二十八)交通部107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項下「獎補助費」編列預算1億1,994萬9千元,其中5,486萬7千元用於補助教育部、高速公路局、公路總局暨相關執行交通安全教育宣導等政府機關,交通安全教育宣導等工作,惟交通部補助之各單位皆有其獨立預算,且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導為國家要事,應由各單位編列固定預算支應,爰此,107年度預算「道路交通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項下「獎補助費─政府機關間之補助」,有關補助高速公路局1,528萬元、公路總局2,000萬元、補助教育部及相關執行交通安全教育宣導等政府機關1,398萬7千元之部分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與相關單位進行未來預算支應規劃討論,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趙正宇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二十九)交通部107年度預算第6目「道路交通安全」項下「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獎補助費」編列1億1,994萬9千元。 經查,該筆費用多用於補助各級學校編印交通安全學習手冊、教材、安全講習、教育宣導活動等,惟現今資訊以數位化,再以過去傳統之形式進行教育宣導恐已不切實際。爰此,凍結該預算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與教育部及各級學校協調後,將相關改善情形以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鍾佳濱  李昆澤  黃國書  周春米  趙正宇  葉宜津 (三十)交通部107年度預算「營業基金─臺灣鐵路管理局」續編對臺灣鐵路管理局3項投資計畫合共40億5,000萬元,鑑於該3項計畫追蹤至106年6月底,累計預算執行率都未達三成,待執行預算數高達189億餘元。臺鐵局應檢討強化計畫執行力,並審酌執行能力,提高營運績效。為避免國家資源造成浪費,保障國人權益,107年續編之該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陳歐珀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洪慈庸  葉宜津 (三十一)有鑑於目前全國公共運輸市占率偏低,以去年統計數據為例,全國平均僅18.1%,為配合我國減碳目標預定於114年公共運輸市占率提升至30%,爰交通部107年度預算「營業基金─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40億5,000萬元凍結200萬元,俟交通部加速全國公共運輸系統之建設,並檢討與整合各類公共交通運具,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榛蔚  陳雪生  李鴻鈞 (三十二)交通部107年度預算「營業基金─臺灣鐵路管理局─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編列30億元,該計畫總經費997億3千萬元,計畫期程為104至113年,主要係為辦理城際客車600輛、區間客車520輛及支線客車60輛等採購計畫,據瞭解臺鐵至113年計有990輛列車因屆齡須淘汰,該計畫對於民眾乘車安全至關緊要,惟該計畫迄今執行率僅0.14%,主要係因招標過程歷經3次流標及廠商報價超出預算而廢標。故凍結該預算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針對於如何加速辦理購車計畫、提升服務品質、維護民眾乘車安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鄭寶清  趙正宇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洪慈庸  葉宜津 (三十三)交通部「營業基金─臺灣鐵路管理局─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共編列922.12億元,查107年度編列30億元。鑑於交通部即將成立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為提升我國軌道及相關產業發展前瞻性,扶植國內產業,應優先考慮新穎技術列車,將先進列車引進我國,不僅可提升我國列車運量編組及自動連掛調度等功能,也可提升我國軌道產業及整體發展,達到「國車國造」之目標。爰此,凍結交通部107年度預算「營業基金─臺灣鐵路管理局─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編列30億元之1,000萬元,待交通部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陳歐珀  趙正宇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三十四)交通部於107年度預算「營業基金─臺灣鐵路管理局─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編列10億元,辦理工作主要係為電力系統、車站無障礙設施等相關工程之規劃設計,其計畫總經費275億2,240萬元,期程自104至109年度,惟該計畫之目的為加強行車安全,惟106年上半年臺鐵發生22件重大行車事故,其中重大死傷事故佔了19件,顯見該計畫年年執行、預算年年編列,卻未能有效減少事故發生;又臺鐵行車事故調查小組從未將調查報告公開,不利於審視是否處分失職人員及追究相關責任;再者,該計畫自104年開始執行,迄今執行率僅21.23%,工程進度嚴重落後。故凍結該預算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具體改善計畫,承諾公開調查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鄭寶清  趙正宇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三十五)交通部自84年起,以每5年為一週期檢討規劃訂定國內商港建設發展計畫,而交通部辦理前期「臺灣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1─105年)」,就已經因部分工程延宕或未符實需,重新檢討修正相關計畫內容,將4個國內商港之計畫總經費修正,超出本計畫期程之工作項目38.72億元。 而交通部107年度預算「偏遠地區交通建設」項下編列第5期「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金門港埠建設計畫」及「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馬祖港埠建設計畫」合共11億7,960萬元,前期建設計畫(101─105年)及101年度開始執行之臺華輪汰舊換新計畫,還是未能依原訂期程完成,也有計畫修正,縮減工程規模或展延期程之狀況。 表示交通部對於國內商港建設計畫之規劃、執行及控管作業,仍未盡積極落實,因此交通部107年度預算「偏遠地區交通建設」編列11億7,96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待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趙正宇  陳歐珀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葉宜津 (三十六)金門港埠建設計畫第四期(101─105年),主要為「水頭港客運中心第一期新建工程」因原規劃設計未符需求,104年11月終止原設計案,金門縣政府重新規劃中,已編列計畫預算總額為16億8,148萬5千元,僅執行52.04%,尚餘8億元未執行。交通部續編列第5期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107年度「偏遠地區交通建設」原編列金門港埠建設9億元,後撤回重送版改列6億元,在金門港埠建設計畫第四期未完成前動支機會不大,有關偏遠地區交通建設科目中金門港埠建設6億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運鵬  周春米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葉宜津 (三十七)交通部107年度預算編列汽車燃料使用費歲入預算數為237億3,803萬2千元,系依全年度以470億元估算中央之分配數。經查104年實徵數為512億元,105年實徵數為512億元,106年截至8月底已徵收477億元也超過470億元,且104年交通部汽燃費決算數為283億元,105年257億元,107年僅編列237億元,顯過於保守,爰請交通部加強提升公共運輸使用比例。 提案人:鄭運鵬  林俊憲  周春米  陳素月  李昆澤  葉宜津 (三十八)交通部107年度「軌道工程興建管理」下之業務費編列5,649萬6千元,較106年度預算及105年度決算,成長幅度逾1倍。但機場捷運完工後,高鐵局所辦理之公共工程建設僅為3項,包含「高速鐵路後續工程建設計畫」、「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及「機場捷運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計畫」,且均屬延續性計畫。因此,高鐵局業務量比前年度縮減,業務費卻比年度增加逾1倍,難謂合理,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應核實評估未來業務發展情形,並依撙節原則,審慎檢討經費需求,為避免國家資源浪費,交通部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趙正宇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洪慈庸  徐榛蔚  陳雪生  李鴻鈞  葉宜津 以下第1.至6.案併入第(三十八)案,提案人合併列入。 1.軌道工程興建管理項下之業務費,編列5649萬6千元,較106年度預算2035萬元6千元及105年度決算2287萬8千元,分別增加3614萬元及3361萬8千元,成長幅度逾一倍。其理由係其部分經費原編列台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及桃園機場聯外捷運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內之工程管理費及工務行政費科目項下。但該二項工程業已完成,本來即無再編列預算必要,但其卻隨同移轉於高鐵局之業務費項下,完全毫無理由可言。再加上高鐵現存業務大幅減少,業務費亦應隨同減少,卻不減反增,爰提案刪除4000萬元。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2.有鑑於交通部107年度「軌道工程興建管理─業務費」編列5,649萬6千元,較106年度預算2,035萬6千元及105年度決算2,287萬8千元分別增加3,614萬元及3,361萬8千元,成長幅度逾1倍。經查:交通部「軌道工程興建管理─業務費」主要用以支應高鐵局一般性行政管理經費,然機場捷運完工後,高鐵局所辦理之公共工程建設僅為3項,包含「高速鐵路後續工程建設計畫」、「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及「機場捷運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計畫」等均屬延續性計畫;準此,高鐵局業務量似比以前年度縮減,有關107年度業務費用較以前年度增加逾1倍,難謂合理。允應核實評估未來業務發展情形,並依撙節原則審慎檢討經費需求規模及仍進用高達25名臨時人員之必要性及合理性。爰此,擬減列該項計畫編列經費5649萬6千元之二分之一。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葉宜津 3.交通部107年度預算「軌道工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業務費56496千元,主要用於支應高鐵局一般性行政管理費用。經查,在機場捷運完工後,高鐵局辦理工程僅剩「高速鐵路後續工程建設計畫」、「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及「機場捷運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計畫」等三項繼續性業務,其業務量較之前縮減,人力、經費均有檢討縮編之必要,然而107年度業務費竟比106年度預算20356千元增加超過一倍,包括水電費、通訊費、一般事務費、國內旅費、設備及投資均大幅成長,尤其臨時人員酬金高達14686千元。考量高鐵局業務規模縮減,相關業務費用應撙節使用,建議減列2000萬元。 提案人:洪慈庸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周春米 4.交通部於107年度「軌道工程興建管理─業務費」編列預算5649萬6千元,經查該科目106年度預算及105年度決算分別為2035萬6千元及2287萬8千元,成長近1倍,交通部解釋主要因為過去部分業務費編列於高鐵局所負責「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由於機場捷運計畫完成,故將經費編列於「軌道工程興建管理─業務費」中,惟機場捷運已完工,高鐵局目前所辦理之公共工程建設僅剩「高速鐵路後續工程建設計畫」、「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及「機場捷運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計畫」,皆為延續性計畫,顯見高鐵局業務量明顯縮減,其業務費大幅增加之合理性及必要性令人質疑。故建議刪減該預算1000萬元,以符合政府撙節施政原則。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鄭寶清  趙正宇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5.107年度交通部編列軌道工程興建管理預405,540千元,其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63,112千元,較106年度21,530千元增加41,582千元,其中業務費用自20,478千元增加至56,496千元,其預算成長高達2.75倍,然查其107年度計畫內容、預期效果竟與106年度相同,隻字未改,疑有浮編預算之嫌,故提案刪除41,582千元。 提案人:黃國書  李昆澤  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周春米 6.查「軌道工程興建管理─業務費」編列5,649萬6千元,較106年度預算數及105年度決算數,皆增加逾一倍預算經費,惟該費用主要為支應高速鐵路局一般性行政管理經費,然就其費用增加項目觀之,增加較多者為水電費、通訊費、其他業務租金、臨時人員酬金、一般事務費及國內旅費等,其中以新增25名臨時人員所需經費1,468萬6千元,及一般事務費增加725萬5千元等金額較大。 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107年度預算員額之說明,本年度合共編列臨時人員25人、勞務承攬29人,共計54人、所需經費3,004萬6千元(含「軌道工程興建管理」及「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2項計畫);雖較106年度所編臨時人員26人、勞務承攬33人,共計59人、所需經費3,135萬2千元(全數編列於「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小幅縮減。惟於機場捷運完工後,高鐵局所辦理之公共工程建設僅為3項,包含「高速鐵路後續工程建設計畫」、「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及「機場捷運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計畫」等,均屬延續性計畫。 高鐵局業務量似比以前年度縮減,但有關107年度業務費用卻較以前年度增加逾1倍,又交通部未來組織改造方向為高鐵局將與鐵路改建工程局合併成立鐵道局,辦理各項鐵道之規劃、興建、改善、監理及產管業務,爰此,凍結交通部107年度預算「軌道工程興建管理」編列4億0,554萬元之300萬元,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應就未來業務整併方向,朝行政簡化及資訊化原則檢討精簡相關行政作業流程,予以撙節人力及業務支出,並審慎檢討經費需求規模及仍進用25名以協助處理一般行政庶務為主之臨時人員其必要性及合理性,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徐榛蔚  陳雪生  李鴻鈞 (三十九)請交通部針對新南向政策在臺鐵網路訂票系統及一等站級別以上之自動售票機增設東南亞主要語言,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雪生  徐榛蔚  李鴻鈞  林麗蟬 (四十)交通部107年度預算,於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針對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編列10億元。惟該筆預算迄106年6月底累計預算執行率低於三成。爰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將相關預算執行率改善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李昆澤  葉宜津 (四十一)交通部於107年度預算「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75億1,205萬2千元,包含臺北捷運新蘆線、臺北捷運萬大線、臺北環狀線、臺北捷運信義線、臺中捷運及高雄輕軌6項計畫,根據交通部105年度決算,捷運建設計畫累計保留數高達232億餘元,又其中4項計畫執行率未達七成,主要係因土地取得延宕及承包商財務出現問題等,交通部對於工程進度控管恐有失職之嫌。故請交通部針對強化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之審議、承包商資格限制及計畫執行之控管機制,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鍾佳濱  鄭寶清  趙正宇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四十二)我國東部地區因地理環境等因素,主要對外交通僅有公路台9線、鐵路北迴線、南迴線以及零星航空班次。然而東部地區常因天災因素,導致聯外鐵、公路交通中斷,因而缺乏穩定性之對外交通。當前雖有民間業者辦理蘇澳─花蓮之海上航線,然該航線因僅航行於本島之間,不符合「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四、船舶運送業、載客小船經營業,以運輸旅客於臺灣與離島間,或離島之間為營業者」,所以無法獲得相關營運虧損補貼。然而,東部地區對外交通之不便利,實際上已形同離島與本島之隔閡。為保障花東居民對外交通及物資輸運之權利,爰建請交通部檢討相關法規,考量東部地區交通困境之現況,研擬航運虧損補貼機制,以期建構完善的藍色公路網絡,填補東部對外交通之缺口。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蕭美琴  葉宜津 (四十三)東部地區因自然環境等因素,對外交通不便,亦因相關公路改善工程尚未完成,遂使鐵路交通成為往返西部地區的主要模式。而近年來,更因觀光發展,迫使外地遊客與花東返鄉居民搶訂有限車票,產生一票難求的現象。為保障花東居民通勤權利並確保東部觀光產業穩定發展,爰要求交通部主政,立即研擬東部地區旅客分流計畫,透過結合觀光行銷來規劃空中、海上、陸(鐵、公)路交通等旅客分流機制,以期能舒緩現行鐵路運輸之侷限,創造居民返鄉交通與觀光發展之雙贏契機。分流計畫請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黃國書  鍾佳濱  周春米  陳素月  蕭美琴  葉宜津 (四十四)交通部為改善偏鄉地區最後1哩之交通運輸服務,戮力辦理「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服務(DRTS)」業務,實為改善偏鄉交通之重要政策。然而,自推動以來,中央主管機關多為被動等待地方政府提案,而通常需要DRTS之偏鄉地區,其在撰寫計畫的能量上,常有不足的現象。雖然,交通部亦規劃4個區域運輸研究中心來從旁協助,先不論區域中心預算有限的困境,即便完成規劃後,仍有賴地方政府提案,方能執行;因此,地方政府之積極度,常是DRTS能否成功推動的關鍵要素。為保障偏鄉居民的交通權益,爰要求交通部,檢討「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服務(DRTS)」之提案方式,納入鄉鎮公所、區研中心為提案單位,以加速偏鄉地區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服務之推動。檢討報告請於1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黃國書  鍾佳濱  周春米  陳素月  蕭美琴  葉宜津 (四十五)臺鐵票價調漲為我國重大交通政策異動,雖然臺鐵局目前僅處於研擬調漲方案之階段,並未提出確切草案;然而因媒體傳播,已於東部地區造成居民議論與不平。有鑑於東部地區對外交通困境尚未改善,爰此,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研議票價調漲方案時,需考量東部地區交通困境之現實問題,並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切勿以單一之調漲公式通用全國各地,變相產生不公平的現象。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蕭美琴  葉宜津 (四十六)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03年4月15日提出「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預計辦理購置柴電機車45輛、電力機車82輛、城際客車75組(600輛)、區間客車65組(520輛)、阿里山森林鐵路用柴聯車30輛、支線用車60輛及相關場站維修設備改善等工作,行政院亦已於104年5月22日核定該計畫。其中「城際客車75組(600輛)」之計畫,攸關東部地區對外交通之改善,爰此,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加速辦理相關採購計畫,以期改善東部地區對外交通。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蕭美琴  葉宜津 (四十七)按交通部路政司於95年8月29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考量車主事業繁忙,時間安排不易,與修車零件待料時程等因素,基於便民原則及全國監理作業一致性,爰增訂汽車檢驗不合格者,於7日內覆驗免收費1次(自檢驗不合格之次日起算),第8日起(若遇例假日順延)覆驗應收覆驗費之規定。但此項便民措施實施10年以來,卻有多數監理單位執行時,若遇例假日卻無順延,仍要求車主必須繳納覆驗費。此項作法頻頻引起民怨,亦違反當初承諾及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爰要求交通部立即檢討,若第7日遇例假日應順延至上班日為止,其過去誤收之覆驗費亦應返還民眾。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四十八)對於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其組織型態到底要採何種型態迄今未明,立法委員疑慮甚大,深恐大筆國家資產將來會淪為私人資產。交通部為此亦承諾會將該中心組織法送交立法院審查後,方會執行預算。爰此要求,交通部對於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預算,於該中心組織法送立法院前,不得執行該筆預算。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鄭寶清  李昆澤  黃國書  葉宜津 以下第1.案併入第(四十八)案,提案人合併列入。 1.對於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一案,其要以財團法人形式成立,但交通委員會對於其組織型態疑慮甚深,交通部亦承諾會將該中心組織條例送本院審查後才會成立,是故雖該中心之預算已於特別預算通過,但組織條例遲未送審,因此於該組織條例通過前,交通部不應動用該筆預算。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鍾佳濱  黃國書  趙正宇  周春米  葉宜津 (四十九)有鑑於我國現行車輛研究測試中心(ARTC)的撞擊測試標準落後國際20年,不只大客車以「電腦模擬」取代實車翻滾測試,小客車安規也僅採ECE(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的R94/95規範,這是90年代訂定的最低標準,且結果只分為合格或不合格(可上市或不可上市),民眾無從得知詳細檢測結果,對於民眾呼籲建立公開撞擊測試數據及安全分級制度,交通部屢屢推託,甚至要民間自行組織成立,對此行政院長賴清德已承諾107年將先編列1億元預算辦理該計畫。故建議交通部應正視該問題,立即著手修改相關法規,並研擬我國新車評鑑制度計畫,以提升民眾用車安全,並督促車商研發安全性能更高的車輛。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鄭寶清  趙正宇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五十)根據我國現行燃料規費徵收辦法,仍是以大客車、小客車、貨車與機車四類區分,再按各型汽車之汽缸總排氣量「推估」出不同車型的每日平均里程、油耗等數據來計算汽燃費額,如此計費基礎,等於是假設每輛車每年都有一定的里程數,而不是照個別使用者的實際使用量來計算,既不合邏輯,也和政府在環保議題上的施政方針互相矛盾,針對自小客車燃料費隨油徵收的老問題,自民國92年起,不分黨籍一直有立委提案,然而交通部一再抗拒改革。故建議交通部應順從民意,立即著手改革,研擬燃料費隨油徵收辦法,讓燃料所造成的社會成本能如實反映在收費上。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鄭寶清  趙正宇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五十一)政府近年投資大量經費補助地方興建軌道建設,並已陸續完工營運,然而多數軌道營運機構之財務狀況不佳,例如臺鐵局迄105年底累積虧損高達1,110億元、高雄捷運公司因長期貸款之利息負擔,折舊等費用過高等,致虧損嚴重,有鑑於軌道建設及營運所需成本龐鉅,後續折舊、重置成本或利息等財務負擔甚重,加以短期運量多未達預期目標,致營運機構前期多呈虧損等財務問題。故建議交通部檢討現行軌道經營組織結構及營運模式,並研謀有效對策因應,以維我國軌道運輸之永續經營。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鄭寶清  趙正宇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五十二)交通部仿效日本、韓國、英國等國家成立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外界質疑聲浪多(如成立之迫切性及必要性、能否有效配合帶動軌道產業發展、自償性不足,未來營運仍須政府挹注經費及修正相關法令、政府捐助興建資產之歸屬及相關管理規範有待釐清等),交通部應探究國外設立軌道技術研究機構當時,該國國內軌道市場規模及對其開拓海外市場助益為何,並評估我國成立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後,未來可能拓展的海外潛力市場規模及產業效益,請交通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趙正宇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五十三)屏東第2條東西向快速公路可行性評估期末報告(交通部公路總局)106年9月29日已函報交通部,請交通部說明目前審核進度、後續各階段作業預計完成時程及預算編列情形,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李昆澤  林俊憲  鄭寶清  趙正宇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五十四)隨著桃園機場捷運線通車,未來桃園鐵路地下化、捷運綠線、棕線通車,北台灣的捷運和臺鐵、高鐵將結合為一體,北、北、桃的軌道運輸將和日本都會一般,成為主流,產業配置也會改變。跨軌道票證優惠體系必須提早整合,讓軌道轉乘成為民眾生活的一部分,爰要求交通部應於電子票證整合之際,在臺鐵票價調整方案,納入跨軌道轉乘之優惠方案,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運鵬  周春米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葉宜津 (五十五)交通部公路總局原用人採「資位職務分立制」,不利對外徵才,長期缺員,影響公務之推動,其組織法修正改為「官等職等併立制」,於105年11月1日完成三讀,然經過1年卻遲遲未核定實施日期,影響員工權益,爰要求交通部應儘速推動,並期於106年底前完成公布施行。 提案人:鄭運鵬  周春米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葉宜津 (五十六)交通部預估107年度全國汽燃費收入同106年度預算為470億元,為政府辦理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之重要財源。而「鼓勵民眾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為交通部長久以來之主要政策。 建請交通部可研議於汽燃費之下編列「大眾運輸轉乘優惠補助」之專款,以提高民眾使用大眾運輸工具轉乘意願,改善交通壅塞狀況,以專款專用,盼達相關成效。建請交通部研議本提議之可能性,並將研議結果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供未來政策研擬之參考。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鍾佳濱  趙正宇  陳歐珀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五十七)交通部預估107年度全國汽燃費收入同106年度預算為470億元,中央政府獲配數(編列於交通部「使用規費收入─汽車燃料使用費」)237億3,803萬2千元;另直轄市政府分配153億8,852萬8千元,及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78億7,344萬元。 交通部宜審酌我國汽燃費之徵收情形,以及直轄市政府對於公路修建養護及安全管理之執行成效,定期檢討分配比率之合理性,以維我國汽燃費之有效運用。建請將本次分配比率之詳細規劃,提交書面報告以供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查。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趙正宇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五十八)鑑於交通部臺鐵局票價22年未漲,為合理反映成本,交通部日前召開臺鐵票價會議,卻傳出自強號平均漲幅約20%,北高自強號票價將破千元。對此,交通部雖澄清,該方案目前為提議,尚未到成案階段;然票價漲幅過高,不僅不利於與高鐵競爭,也不利公共運輸健全發展。爰要求交通部落實重申在票價調整前,臺灣鐵路管理局至少必須完成「實施轉乘優惠」、「改善東部訂票系統」等2項服務品質提升改善措施,並在票價調整方案確定對外公告前,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查,以確保臺鐵漲價不損及民眾權益。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葉宜津 (五十九)鑑於雪隧消防管理一直以來竟都由不具消防專業的交通部高公局自行掌理,高公局只好再委外由廠商協助檢測。而106年9月6日的國道5號火燒車意外,現場消防水帶出現破洞無法滅火,最後只能眼睜睜看著火海吞噬整輛車。雖然事件後,高公局在雪隧通車10年後首度全面更新水帶,但此事件不僅暴露了雪隧消防維安如此脆弱,更意外燒出國內長隧道消防安全大黑洞。按長隧道是指超過4公里以上的隧道,一旦發生火災非同小可,不僅救災難度高,密閉式環境也會使溫度竄升,萬一延燒,後果不堪設想。目前國道5號雪隧隧道內1,200條消防水帶,每月僅由高公局外包的1家空調水機電廠商維護,且靠肉眼、觸摸檢查是否破損,高公局及消防單位更無抽檢複檢機制,嚴重威脅民眾安全。爰要求交通部遵照專家指示,就國內有必要跨部會提升長隧道消防設備管理機制,並有消防專業單位監督檢查,儘速研議相關管理機制,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鄭寶清  趙正宇  鍾佳濱  林俊憲  周春米  黃國書  葉宜津 (六十)鑑於交通部預估107年度全國汽燃費收入同106年度預算為470億元,中央政府獲配數(編列於交通部「使用規費收入─汽車燃料使用費」)237億3,803萬2千元;另為利北高二市分階段調適105年度新實施之分配方案,並於前3年度(105至107年度)補助其短少數,107年度為最後1期編列「地方政府汽車燃料使用費分配短少補助」計畫34億7,577萬5千元。又公路法第27條明定,汽燃費徵收係為辦理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交通部允宜審酌我國汽燃費之徵收情形及直轄市政府對於公路修建養護及安全管理之執行成效,定期檢討分配比率之合理性。爰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檢討報告,俾確保汽燃費之徵收目的及有效運用。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葉宜津 (六十一)鑑於交通部對離島海運客運航線及港埠營運虧損之補貼逐年增加,依據交通部「商港整體發展規劃106─110年」有關國內商港發展目標之建議:離島之國內商港為維持離島居民生活品質之重要公共設施,且為近年觀光遊憩產業發展之重要運輸管道,故國內商港在環境變化不大且須維持既有客貨運輸及協助觀光產業發展之情況下,建議之發展目標為「利用港埠資源提升客貨運服務水準,配合地方政策及資源發展觀光。」交通部允宜檢討離島港埠營運之定位與具體經營方針,強化其觀光資源與交通運輸之有效結合推廣,以提高我國離島港埠營運之競爭力,逐步降低對於政府補助之依賴。爰要求交通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營運改善之相關書面檢討報告,俾促進我國離島港埠營運之健全發展。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葉宜津 (六十二)鑑於近年政府對大眾運輸事業經營偏遠、離島或特殊服務性路(航)線之補貼經費甚鉅,近3年度並呈增加趨勢。為維護基本民行之權利,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10條明定對於偏遠、離島或特殊服務性之路(航)線業者之營運虧損予以適當之補貼;惟近年來國內交通建設變化快速,暨隨著高鐵、都市捷運交通建設之陸續完工投入營運,輔以智慧交通系統之建置,交通部允應全面重新審慎評估現行補貼措施之執行情形,並參酌各地方發展需求,因地制宜研謀多元化之公共運輸發展策略或補貼方式,期提高大眾運輸事業經營偏遠、離島或特殊服務性路航線之自償性,以逐步降低政府之補貼負擔。爰要求交通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檢討報告,俾發揮政府補貼效益。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葉宜津 (六十三)鑑於我國於92年公布施行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條例,101年3月參考先進國家港埠經營管理體制改革趨勢,朝政企分離方式改制,整併4大國際商港成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部下設置航港局辦理航政港政業務,期以提高我國港埠營運績效。惟近年我國港埠營運未見明顯增長,瑞士世界經濟論壇(WEF)最新公布「2017─2018年全球競爭力報告」,我國「基礎建設─港口基礎建設品質」排名下滑為第24名,較105年退步4名,顯然港埠營運及自由貿易港區之推動尚待強化。爰要求交通部應儘速通盤檢討我國整體港埠發展與建設之規劃及執行成效,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檢討報告,俾提高國家競爭力。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鄭寶清  趙正宇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葉宜津 (六十四)有鑑於交通部成立「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乙案之年度預算遭刪除後,又改編列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特別預算。然該中心成立之疑慮均未解除,對國內軌道產業貢獻有限;為善盡立法院監督之責任,爰此軌道技研中心於編列第二期特別預算前,應將第一期執行成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獲同意,始得編列第二期特別預算。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陳素月  李昆澤  黃國書  林俊憲  趙正宇  鍾佳濱  周春米  葉宜津 (六十五)鑑於目前海陸空事故調查報告中,飛安會、航港局均已將飛安調查報告、海事評議書及調查資料放在網路上供民眾查閱,反觀臺鐵、高鐵,仍未提供任何調查報告,顯然未盡其責,更屢遭國人質疑交通部針對軌道事故調查有球員兼裁判之嫌。爰要求交通部於2個月內將鐵路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公開上網,並請交通部函請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布捷運重大事務調查結果,以恢復民眾對於我國軌道運輸事故調查之信心。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趙正宇  葉宜津 (六十六)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其運輸本業與附屬事業比重比高過高,臺灣鐵路管理局既在經營運輸本務跟附屬事業上無法兩者兼顧,應研議將商場經營業務與餐飲服務之業務先行公司化,讓較需商業化之業務以公司化管理來經營,不僅更有效率,也能成為臺鐵公司化之先行變革。爰要求交通部責成臺灣鐵路管理局儘速朝部分公司化研議。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趙正宇  葉宜津 (六十七)鑑於社會各界盼交通部儘速整合目前交通運輸之航空、水路、軌道、道路等現有事故調查機制,成立專責「國家級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惟交通部現仍考量新機構設立應先就組織規模、人員配置、財務結構等面向予以規劃。爰要求交通部於6個月內研議規劃,並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協調,蒐集國外單一獨立機構之實質工作內容、審查案件規模、案件審查分工、財源等並研議國內既有機制銜接方式,提出「國家級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辦理情形,並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趙正宇  葉宜津 (六十八)有鑑於近5年度我國運具次數之公共運輸市占率從101年度17.5%至105年度18.1%,旅次主運具之公共運輸市占率從101年度15.4%至105年度15.8%,成長幅度均未及1個百分點,又以近3年我國整體軌道客運人數之成長率比較,從103年度5.28%至105年度下降為2.79%,成長幅度明顯趨緩,顯見如何提升民眾使用率,以達我國推動綠運輸政策,仍待交通部檢討強化,爰此,建請交通部於3個月內提出「如何提升民用使用公共運輸工具」之書面報告,藉以檢討我國交通運輸建設之未來性。 提案人:趙正宇  陳素月  鄭運鵬  林俊憲周春米    葉宜津 (六十九)有鑑於我國軌道營運機構,包含:臺鐵、高鐵、台北捷運、桃園捷運、高雄捷運等,近5年度(101至105年度)財務狀況,多存有流動比率不足、負債比率過高及附屬事業經營待強化提升等問題,面對我國重大軌道建設陸續完工投入營運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亦以軌道建設為首,爰此,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提出「如何併同地方政府全面檢討現行軌道經營組織結構及營運模式之妥適性」書面報告,以維我國軌道運輸之永續經營。 提案人:趙正宇  陳素月  鄭運鵬  林俊憲  周春米  葉宜津 (七十)有鑑於我國於92年公布施行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條例後,於101年3月參考先進國家港埠經營管理體制改革趨勢,整併國內4大國際商港成立臺灣港務公司,並於交通部下設置航港局辦理航政港政業務,期以提高我國港埠營運績效,然近年我國港埠營運卻未見明顯增長,以瑞士世界經濟論壇(WEF)最新公布「2017─2018年全球競爭力報告」指出,我國「基礎建設─港口基礎建設品質」排名下滑為第24名,較105年退步4名,爰此,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提出「通盤檢討我國整體港埠發展與建設之規劃及執行」書面報告,以維國家競爭力。 提案人:趙正宇  陳素月  鄭運鵬  林俊憲  周春米  葉宜津 (七十一)有鑑於我國交通部前於105年度為鼓勵使用中之大貨車與拖車自動更換新型防止捲入裝置,係以大貨車每輛補助5千元、拖車每輛補助3千元等「部分」補貼方式辦理,然於106年所提出之「大型車輛裝設車輛安全設備推動計畫」第1階段卻採全額補助,且每輛車最高補助金額高達3萬2千元,與過去補貼方式及補貼金額差距甚大,造成公平性之疑義,爰此,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補貼差異性之疑義說明與必要性」之書面報告,以維公平性。 提案人:趙正宇  陳素月  鄭運鵬  林俊憲  周春米  葉宜津 (七十二)交通部107年度14款第1項第3目「航政業務規劃與督導」項下「離島及偏遠地區航運之營運與發展」編列2億6,860萬3千元,全數為對國內各地方政府或國內團體進行補貼與補助。對於偏鄉或離島地區,大眾運輸事業因為難以獲利,所以業者經營意願不高,爰此政府藉由補貼、補助來提高業者經營的意願。但除提供業者補貼、補助外,交通部實應審酌我國交通建設發展情形,全面檢討現行營運及補貼方式之妥適性,並參據地方民眾實際需求,因地制宜研謀有效改善策略,爰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提高偏鄉或離島民眾對大眾運輸使用率之書面報告,以期配合政府補貼、補助,發揮政府有限資源之效益。 提案人:周春米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趙正宇 (七十三)交通部107年度14款第1項第10目「營業基金」第1節「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編列40億5,000萬元,辦理「高雄機廠遷建潮洲及原有廠址開發計畫」、「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等重大軌道計畫。惟前述計畫非但金額龐大,且攸關台灣軌道運輸及安全甚巨,但相關計畫預算之執行情形卻嚴重落後,顯見臺鐵局的執行能力與原始計畫有極大落差。爰要求臺灣鐵路管理局就預算執行狀況不佳提出檢討,並就如何提升相關計畫預算之執行率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周春米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趙正宇 (七十四)交通部107年度14款第1項第11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第1節「鐵路建設計畫」項下編列60億0,279萬9千元,辦理「臺中都會區鐵路高架捷運化計畫」等,惟前述計畫非但金額龐大,且攸關台灣軌道運輸與當地發展甚鉅,但相關計畫卻一再延展完工之工期,顯見鐵路改建工程局的執行能力與原始計畫有極大落差。爰要求鐵路改建工程局就預算執行狀況不佳提出檢討,並就如何提升相關計畫預算之執行率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周春米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趙正宇 (七十五)交通部107年度14款第1項第11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第2節「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項下編列75億1,205萬2千元,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後續路網新莊線及蘆洲支線建設計畫」等,惟前述計畫非但金額龐大,且攸關當地捷運建設與發展甚鉅,但相關計畫預算執行狀況不佳,顯見交通部的執行能力與原始計畫有極大落差。爰要求交通部就預算執行狀況不佳提出檢討,並就如何提升相關計畫預算之執行率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周春米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趙正宇 (七十六)交通部107年度交通部107年度14款第1項第12目「偏遠地區交通建設」項下編列11億7,960萬元,辦理「國內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金門港埠建設計畫」等,全數為補助地方政府港埠建設所需相關經費。但除提供地方政府所需建設之補助外,交通部實應審酌我國交通建設發展情形,全面檢討全國港埠營運及建設情形,並參據地方民眾實際需求,因地制宜研謀有效改善策略,爰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提升偏遠地區港埠營運績效之書面報告,以發揮政府有限資源之效益。 提案人:周春米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趙正宇 (七十七)根據國健署105年統計,隨著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花蓮縣的老年人口比率為14.17%,已列入「高齡社會」縣市。再依據花蓮縣各鄉鎮市分析,老年人口最高的是鳳林鎮,65歲以上人口有2,577人,占總人口比例23.38%,其次為富里鄉的21.82%與光復鄉的20.81%。有鑑於「花東線鐵路整體服務效能提升計畫」已完成花東23座車站改建(善)工程,包括:車站內外的軟硬體設備、周邊附屬設施、無障礙設施等改善。然對老年人口比例較高的鄉鎮來說,相關偏鄉候車空間的規畫及配置,未必符合當地人口特性之需求與友善環境之精神。爰建請交通部全面檢視已完成改善之車站,是否有不符友善環境之規劃與設施,特別是老年人口比例較高之鄉鎮,俾利高齡老者與婦幼使用。 提案人:徐榛蔚  陳雪生  李鴻鈞 (七十八)有鑑於臺鐵北迴線蘇澳到花蓮段、花東線花蓮到台東段、南迴線台東到屏東段,因沿線隧道多導致行動電話收訊不佳。日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作為協調督導單位,特邀集臺鐵局、鐵工局與電信業者召開「推動行動寬頻訊號涵蓋臺鐵東部幹線協調會」,商討加速訊號改善工程。為加速完成行動通訊服務改善工程,爰建請交通部責成臺灣鐵路管理局、鐵路改建工程局配合電信業者辦理會勘,提供巡檢車輛及安排電信業者人員場勘巡檢;並協助電信業者於隧道避車洞等空間設置通訊設備;以及協助電信業者解決通信纜線鋪設問題,以提升臺鐵服務品質。 提案人:徐榛蔚  陳雪生  李鴻鈞 (七十九)有鑑於目前東部縣市公共運輸市占率偏低,以105年統計數據為例,宜蘭為10.3%、花蓮與台東兩縣僅6.1%,皆遠低於全國平均的18.1%,花東兩縣更是比離島金馬地區的10.3%還低!反觀東部私人運具的市占率仍居高不下,宜蘭縣為78.9%、花蓮縣為82%、台東縣為84.7%,占全國各縣市前幾名。為配合我國減碳目標預定於114年公共運輸市占率提升至30%,爰建請交通部加速東部公共運輸系統之建設,並檢討與整合各類公共交通運具,以及提升民眾對於公共運輸系統之使用,以提升東部公共運輸市占率,降低私人載具使用之比例。 提案人:徐榛蔚  陳雪生  李鴻鈞 (八十)臺鐵10年購車計畫,共編列997億元,截至106年度累計編列數為71億6,800萬元。由於採購招標過程歷經3次流標或廠商報價超預算而廢標,以致影響執行進度,截至106年6月預算執行數僅1,011萬元,執行率僅0.14%。有鑑於購車計畫預計增加50列(600輛)城際客車、52列(520輛)區間客車,其中臺鐵承諾新購城際客車將優先投入23至24列到東部運行。為加速提升東部鐵路運能,緩解東部一票難求等問題,爰要求交通部應督促臺灣鐵路管理局,檢討並強化相關購車計畫執行力。 提案人:徐榛蔚  陳雪生  李鴻鈞 (八十一)依《公路法》第44條規定,公路主管機關對於汽車運輸業,得徵收「公路營運費」,而交通部目前卻依據《公路法》第27條徵收之汽車燃料使用費,作為辦理公路營運、修建及安全管理之重要財源。 鑑於迄105年底我國汽燃費累計未徵數仍高達45億餘元,交通部除應積極依法辦理相關催繳作業外,也該研議是否該將公路營運費之徵收正名,避免名目不清,造成財政缺口,以及民眾觀感不佳。交通部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陳歐珀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八十二)查交通部掌理我國路政法規之修正,藉由適時修訂路政法規以維繫、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查107年年初國道3號遊覽車翻覆事件發生後,交通部107年4月14日發佈新聞稿表示將邀集具運輸、車輛、觀光領域專長之學者專家組成「遊覽車安全策進作為專家學者諮詢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審視產業結構並提供遊覽車及旅遊安全改善對策之諮詢,以作為行政部門管理制度後續檢討之依據;行政院並於107年5月19日表示將進行靠航制度檢討,落實汰劣機制之改革。 惟交通部雖承諾檢討現行遊覽車司機靠行管理制度,改善目前監理強度不足,無法落實不良業者淘汰之現況,並改善運輸業司機勞動條件不佳等問題,至今仍未提出靠行制度管理之具體修法方向與時程規劃。爰此,交通部路政司應儘速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之遊覽車靠行管理對策與修法時程,俾以改善國內長途運輸環境。 提案人:洪慈庸  鄭寶清  周春米  陳歐珀林俊憲    趙正宇 (八十三)鑑於交通部觀光局於日前拍攝親山、親水觀光宣傳影片,並計畫推動Tourism2020─臺灣永續觀光政策,其中更將2020年訂為脊梁山脈旅遊年,顯見我國高山旅遊推動之重要性,然現階段各部會針對登山觀光旅遊尚無整合之溝通平台,爰建請交通部協助該部觀光局於2個月內研議成立登山旅遊推動平台,由觀光局主責並邀集各相關部會、民間代表,以觀光產業角度共同研議如何建構登山路線分級、改善登山旅遊所需之軟硬體等及其他相關主題,完善我國登山旅遊制度及推廣政策,並於3個月內以書面方式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推動進度,並提供會議紀錄。 提案人:黃國書  李昆澤  林俊憲  鄭寶清  周春米  陳素月  陳歐珀  鍾佳濱  趙正宇 (八十四)有鑑於交通部「台中國際機場2035年整體規劃案」中,可預見未來台中機場的來客數將有機會成長至千萬人次,為台中機場思考1條以軌道銜接市區與機場的路線可說是勢在必行。同時,考量目前台中港區內已有軌道設施,可作為串連未來三井OUTLET、舶來品商店街、梧棲漁港、高美濕地等海線觀光景點,打造台中海線觀光廊帶之基礎。是故,為提高台中捷運藍線之建置效益,並結合觀光發展之考量,建請交通部評估台中捷運藍線東段經台中建國市場延伸至大里霧峰,西段延伸至台中港及高美濕地,並以支線方式串連台中機場,達到「機場市區不必轉乘、軌道串聯海線觀光廊帶」之目標。 提案人:黃國書  李昆澤  林俊憲  周春米  陳素月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趙正宇 (八十五)鑑於過去3年國道上發生132件「二次事故」,造成42人死亡,126人受傷。由於反光背心之穿著的確有助於提高用路人在發生車禍事故時,第一時間下車處理時之可見性,同時參考目前國際之趨勢、國內民調結果,為避免憾事一再重演,爰建請交通部於6個月內研議並完成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5條,使穿著反光背心相關規定入法,並於半年內與國內業者溝通,討論修改法規使符合國家標準之高可見度反光背心成為新車標準配備。 提案人:黃國書  李昆澤  林俊憲  周春米  陳素月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趙正宇 (八十六)有鑑於臺鐵東部地區整體服務效能不佳、一票難求之困境未解,且依據《鐵路法》第26條第3項之規定,「國營鐵路如環境或情形特殊者,得規定較低運價」,爰此,要求交通部及臺灣鐵路管理局研議臺鐵票價調整乙案時,需考量東部地區「採鐵路為主、公路為輔之交通指導政策」、「對外交通之現況」、「消費者及使用型態之東西部差異」,以及上述鐵路法之規定,來研議東部地區之票價調整方案;並且相關研議工作務必公開、透明。 提案人:周春米  趙正宇  鍾佳濱  林俊憲  蕭美琴 (八十七)依據《公路法》第27條規定,「公路主管機關,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得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據此,交通部每年定額匡列26億0,808萬9千元。主計總處亦依稅款,以縣鄉道面積(佔50%)、市區道路面積(佔20%)、基本分配(佔30%)來進行各縣市汽燃費補助款之計算與核撥,以利地方政府執行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之工作。雖我國法令及制度設計立意良善,但在管考之工作上,仍有些許瑕疵。經查,市區道路、縣道之養護執行情形係由內政部營建署及交通部公路總局進行管考,而主計總處僅針對地方政府汽燃費補助是否專款專用、足額編列進行考核。而在現有的機制下,各地方政府如何使用汽燃費,其縣道、鄉道經費比例如何分配,皆屬地方政府權責,也因此,鄉道以下之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工作,因缺乏明確之管考機制,常成了我國完善公路網絡之缺口。有鑑於交通部為道路之最高主管機關,負有監督、完善我國道路品質之責,爰此,要求交通部主動聯繫有關單位,針對「如何完善我國公路管理、落實鄉道以下之養護工作,以提升整體道路品質」進行檢討,檢討報告請於3個月內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鍾佳濱  趙正宇  林俊憲  周春米  蕭美琴 (八十八)有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研議調漲票價。然現今東部「一票難求」的問題尚未解決,蘇花改亦未全線通車,再加上友善服務環境皆未全面改善完畢,包括整合入口通行的票務系統、完善各車站無障礙設施、車廂與月台無階化、以及候車處遮雨空間不足等仍有待改善。爰建請交通部全面檢視東部各車站友善環境服務之不足,儘速改善完畢,並提出改善期程及書面檢討報告,始得調漲花東線之票價。 提案人:徐榛蔚  陳雪生  李鴻鈞 (八十九)有鑑於近年台灣觀光產業蕭條,尤其地處偏遠,受限交通不便之花東地區受創最重,然為有效活化機場利用,提振觀光產業,政府必須積極協助機場開拓國外航線,並提供國內外航空業者誘因,補助包機來台,惟現行「交通部觀光局推動境外包機旅客來臺獎助要點」僅針對台灣地區以外之無定期航班及無定期包機飛航之機場來台旅遊者,實不利提昇偏遠地區機場之利用率和國外機場做競爭,更影響台灣觀光發展。為有效促進台灣觀光,活化機場利用率並和國外機場競爭,吸引航空業者投入台灣偏遠航線及增加觀光客來台,必須分階段予以補助包機,以利航線之養成,在成為定期航線前,從不定期包機、定期包機皆應給予補助,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和觀光局研商,針對花東地區研議「定期包機」之作法,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台灣觀光發展。 提案人:徐榛蔚  陳雪生  李鴻鈞 (九十)我國四大國際商港,基隆港、高雄港、臺中港及臺北港,根據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就海港自由貿易港區101至105年度貿易量值統計,105年度貿易量雖較以前年度增加,貿易值卻呈衰退(詳附表1),另以入駐自由貿港區事業家數及進用員工人數觀之,近5年度僅呈微幅成長(詳附表2)。 然我國於92年公布施行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條例,101年3月參考先進國家港埠經營管理體制改革趨勢,朝政企分離方式改制,整併4大國際商港成立臺灣港務公司,交通部下更設置航港局辦理航政港政業務,以期提高我國港埠營運績效。 惟近年我國港埠營運未見明顯增長,瑞士世界經濟論壇(WEF)最新公布「2017─2018年全球競爭力報告」,我國「基礎建設─港口基礎建設品質」排名下滑為第24名,較上年退步4名;於設立兩相關業務單位情形下,卻未見我國國際商港之營運績效有所提升,爰建請交通部應檢討原期以自由貿易港區「境內關外」作法,帶動我國港埠營運及國內經濟發展之政策,並就我國整體港埠發展與建設之規劃及執行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充實國家競爭力,以符副總統陳建仁日前於「大陸台商秋節聯誼晚宴」上,大力行銷高雄港為台灣第一大商港,並將進一步規劃轉型為集貿易、商業、觀光之特別產業聚落之實。 附表1:近幾年海港自由貿易港區貿易量值比較表 單位:千公噸;新臺幣億元   年度 101 102 103 104 105 106(迄6月) 基隆港 貿易量 49 64 65 27 11 5 貿易值 129 141 154 65 26 24 高雄港 貿易量 584 523 615 745 770 548 貿易值 300 286 411 599 695 431 臺中港 貿易量 9,151 8,411 6,234 6,960 11,805 4,157 貿易值 2,905 2,711 2,168 1,673 2,064 851 臺北港 貿易量 373 868 1,151 1,082 1,276 297 貿易值 565 749 939 896 698 276 安平港 貿易量 - - - - 8 6 貿易值 - - - - 4 3 合計 貿易量 10,157 9,866 8,064 8,815 13,869 5,013 貿易值 3,899 3,887 3,672 3,233 3,488 1,585 ※註:1.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 附表2:近幾年海港自由貿易港區入駐事業家數及進用員工人數統計表 單位:家,人 年度 基隆港 臺北港 蘇澳港 臺中港 高雄港 安平港 合計 家數 員工 家數 員工 家數 員工 家數 員工 家數 員工 家數 員工 家數 員工 101 13 109 2 239 1 21 31 265 28 212 - - 75 846 102 12 104 3 305 2 53 29 346 26 263 - - 72 1,071 103 12 106 4 359 2 26 31 337 28 286 - - 77 1,114 104 11 87 6 410 1 21 35 353 27 268 - - 80 1,139 105 10 80 7 467 1 16 34 450 28 282 1 7 81 1,302 106 (迄6月) 11 87 7 442 1 18 34 470 31 293 1 6 85 1,316 ※註:1.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 提案人:徐榛蔚  陳雪生  李鴻鈞 (九十一)鑑於未來亞太地區航空產業發展,國內外往來客運量日益增長,衍生飛機後勤維修能量及機場擴充需求量不足等問題,國內航空後勤維修人才及機場維修棚廠亦因而隨之增加,鑑此,交通部須評估未來國內有哪些機場能增建維修棚廠,並研議整合國內航空公司及航空科系技職學校,成立國際化經營之航空工業公司,培訓維修技術人才,讓國內技術人員成為種子教師,訓練及培養新南向國家航空後勤維修人員,建請交通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鍾佳濱  周春米  鄭運鵬  林俊憲  趙正宇 (九十二)對於路政管理捐助汽車貨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等大型車輛裝置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轉彎及倒車警報裝置,外部近側視鏡及雷達系統,現原有補助方式實有圖利特定對象之嫌,故交通部應另研擬公平公正之補助辦法,以鼓勵業者加速安裝,於2年過渡期前安裝均以補助,至補助額度用完為止。 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陳雪生  李昆澤  洪慈庸  周春米  趙正宇  葉宜津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1項 民用航空局原列470萬2千元,增列第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第1節「罰金罰鍰」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70萬2千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4項 民用航空局2,442萬5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5項 民用航空局2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2項 民用航空局125萬4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2項 民用航空局3億2,807萬9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6項: (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07年度預算編列「一般行政」3億2,663萬3千元,鑑於復興航空公司105年11月21日無預警停航,影響國內、外旅客之權益至鉅,並嚴重影響政府形象。監察院通過糾正交通部民航局。民用航空業之管理督導係為民航局法定職掌,近年復興航空監理不善,民航局之飛航安全監理責任難辭其咎。爰此,凍結該預算之四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鍾佳濱  林俊憲  李昆澤  周春米  趙正宇 (二)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07年度預算歲出編列3億2,807萬9千元,其中「人事費」3億2,466萬8千元占了超過九成比例,其中包含9名約僱人員,該預算雖較106年度預算減列132萬元,但約僱人員仍維持9名,由於民航局主要業務包含專業性較高的落實飛航安全、提升空運服務水準等,有鑑於約僱人員因缺乏穩定保障,流動性較高,以致公務經驗及工作業務難以傳承,反而難以提升政府效能。故凍結該預算之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針對如何精簡約僱人員之任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鍾佳濱  周春米  李昆澤  趙正宇 (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作為我國民航事業管理之主管機關,查日前尼莎颱風來襲期間,長榮航空因未妥善調度因應空勤組員請假事宜,使得航班調度、安排無法因應運輸需求,導致部分旅客之消費權益受損,且人力調度失衡也可能導致飛航安全出現漏洞而衍生飛安危機。 綜上,民航局作為我國民航事業管理、飛航標準訂定與飛航安全策劃與督導之主管機關,容有監督失職之處。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也為保障極端氣候導致天災來襲狀況下,航空事業從業人員之勞動、生命財產安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於2個月內針對國籍航空公司航班、人員調度事宜、任務提出具體管理對策與改善措施,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訂定專業、合理性之停班、停飛標準。 提案人:洪慈庸  鄭寶清  林俊憲  陳歐珀  李昆澤  周春米  趙正宇 (四)105年6月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發起罷工,1,800名華航空服員出面爭取權益,然而1年過去,華航空服員仍在飛過勞航班,華航公司勞資爭議仍持續不斷,工會幹部更遭打壓、解雇,資方與工會間之勞資關係還是相當惡劣。 依《民用航空法》第3條之規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係管理及輔導民用航空事業之主管機關,理應督導航空公司以健全民航制度之發展。爰此,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儘速針對上開華航勞資爭議相關問題詳盡調查,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確保航空事業從業人員之勞動權益。 提案人:洪慈庸  鄭寶清  林俊憲  陳歐珀  李昆澤  周春米  趙正宇 (五)近年來向民航局合法申請使用遙控無人機件數逐年增加,而違規使用進入管制區遭民航局裁罰案件亦不少;有鑑於遙控無人機發展快速並被廣為運用,雖民航局已完成民用航空法修正草案,並增訂無人機專章,用以具體規範無人機之註冊、檢驗、人員測驗、活動區域、操作限制、保險及授權法規命令等,惟截至106年9月底,尚未完成相關修法程序。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積極完備相關法制作業,並加強監督管理,以維飛航安全。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周春米  鍾佳濱  洪慈庸  趙正宇 (六)依據觀光局105年來台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墾丁是105年受訪旅客最喜歡景點排名的第四名,屏東則是受訪旅客遊覽景點所在縣市的第五名,顯見屏東一直是外籍旅客來台旅遊觀光的熱區,恆春機場將成為政府新南向政策的南向基地。但交通部與民航局除同意恆春機場試辦國際包機方案之外,卻未就恆春機場所需的軟硬體改善提出具體計畫。爰要求交通部與該部民用航空局於6個月內,就恆春機場試辦國際包機及國內定期航班所需軟硬體,提出改善計畫、經費試算及執行期程;並研修「大眾運輸事業補貼辦法」第2條,將恆春機場航線納入特殊服務性路(航)線之認定範圍。 提案人:周春米  李昆澤  鄭寶清  鍾佳濱  林俊憲  趙正宇 (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07年度預算「罰金罰鍰」編列470萬元,辦理航空公司違反《民用航空法》規定之罰鍰收入。可參考106年度決算數為1,550萬5千元,107年度卻僅編列470萬元,相差3倍,且並未詳加說明。為避免民航局保守短估,或為了增加歲入而刻意濫罰,建議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檢討分析過去3年開罰狀況。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鍾佳濱  周春米  陳歐珀  林俊憲  洪慈庸  趙正宇 (八)近年來向民航局合法申請使用遙控無人機件數逐年增加,而違規使用進入管制區遭民航局裁罰案件亦不少,有鑑於遙控無人機發展快速並被廣為運用,爰此,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無人機管理機制與辦法」,並加強監督管理,以維飛航安全。 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陳雪生  李昆澤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周春米  洪慈庸 (九)由中華民國自行車騎士協會主辦,觀光局、公路總局及花蓮、南投縣政府協辦之「2017臺灣自行車登山王挑戰賽」於106年10月20日辦理,競賽路線從接近海平面的太平洋濱花蓮七星潭,經太魯閣高聳深邃的高山峽谷,直達臺灣公路最高點合歡山武嶺;特殊之地景與挑戰,吸引不少世界自由車好手前來較勁。然而,賽事最重要的自由車,卻因花蓮機場安檢X光機輸送空間尺寸之限制,無法順利通過,致使自行車相關儀器受到毀損。針對無法通過檢驗機之較大尺寸貨物(如電動輪椅、樂器、大幅畫件、腳踏車、獨木舟器具),依規定可改採手檢方式檢查,但因當日之處置或有缺失,致生憾事。為避免相同狀況再次發生,並考量到自行車觀光於花東地區逐年成長,爰此,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主動洽詢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進行業務權責檢討;並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調查國外機場針對自行車等大型物件之安檢設備的規格,如有不同,應視我國各機場的安檢設備折舊汰換時程,購置符合國際通用之檢驗設備;如規格一致,則須立即會同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檢討我國針對大型貨物之安檢機制。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鍾佳濱  周春米  洪慈庸  蕭美琴 (十)為發展超輕型載具產業及後續推動花東縱谷之空域觀光,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本於超輕型載具目的事業之主管機關,擇定合適地點,採公辦民營或公辦公營之模式,輔導設置1至2處標準之超輕型載具起降場,以期活絡產業並促進空域觀光之發展。 提案人:鍾佳濱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周春米  蕭美琴 (十一)針對機齡可能造成機械故障發生機率增加、相關器材採購不易、維護成本增加等狀況,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輔導航空公司積極管理航機,並於1個月內針對高齡飛機對營運、旅客權益、飛航安全可能影響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評估報告。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鄭寶清  鍾佳濱  林俊憲  周春米  洪慈庸  趙正宇 (十二)針對國籍航空公司頻傳勞工權益問題,相關工會陳情,無論空勤人員或地勤人員時常傳出權益不彰之情事,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3個月內,邀請相關學者專家提供意見,就改善國籍航空公司勞工權益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鄭寶清  鍾佳濱  林俊憲  周春米  洪慈庸  趙正宇 (十三)因高速鐵路興建,其中部分路段超過桃園國際機場06/24  跑道南水平面限高45公尺,經民航局在民國85、86年間委託美國銀河科技公司執行「高速鐵路對中正機場臨近地區禁限建影響及禁離場航管程序評估」案,即建議可將桃園國際  機場06/24跑道南水平面限高放寬至60公尺。目前部分路段高度即為海拔92公尺(06/24跑道南水平面高60公尺),行政院採取專案核准超過桃園國際機場06/24跑道南水平面限高45公尺,不在ICAO或FAA的標準內,為簡化飛航管制程序,提高安全性,沒有穿透障礙物面情事,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協同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及桃園市政府,檢討研議修正桃園國際機場06/24跑道南水平面限高比照高速鐵路現狀高度提高為60公尺。 提案人:鄭運鵬  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周春米  趙正宇 (十四)鑑於遠東航空公司飛機機齡老舊,近日又發生2架飛機擦撞,延誤多個航班。惟先前復興航空公司財務報表於首度出現虧損後,民航局雖啟動4次財務檢查,惟未能警覺興航可能因持續虧損,且對未來之預期不樂觀,而於公司資產仍大於負債時,即予結束營業;民航局對於興航無預警停航,以及自行決定即日起全面停航等違規情事,一籌莫展,致重大影響國內、外旅客之權益。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2週內責成遠東航空公司設立消費者保障專戶,並每月稽核以確保該專戶內有足額之現金,避免民眾求償無門。 提案人:陳素月  鍾佳濱  林俊憲  周春米  趙正宇 (十五)近年來無人機被廣泛運用,包含攝影、農業、科學研究等層面,對於無人機執行空拍作業,民航局訂有相關規定開放申請,近年申請數量逐年增加(103年以前共28件、104年112件、105年122件、106年181件),然而違規使用進入管制區遭民航局裁罰案件也呈現增加趨勢,雖然《民用航空法》已明文規定,於航空站四周一定距離範圍內,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之物體,然而根據民航局裁罰紀錄顯示,自102年起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全為無人機案件,又105年裁罰件數有17件,罰金共480萬元,為近年來最高,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針對無人機影響飛航安全之現象,儘速研擬配套措施,加強監督管理。 提案人:林俊憲  鍾佳濱  周春米  李昆澤  趙正宇 (十六)有鑑於交通部民航局近年針對飛航作業中有關飛航時限,提出相關規範調整,以期強化組員之疲勞管理。惟截至106年10月底,因各界意見未能整合,而延後修法時程。為完善飛航時限管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積極協調各方意見,並持續抽查各公司飛時管理是否符合國際相關規範,以維護飛航安全。 提案人:林俊憲  鍾佳濱  周春米  李昆澤  趙正宇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 一、交通作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181億6,337萬6千元,增列「業務外收入」項下「其他業務外收入」之「依法分配收入」3,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81億9,337萬6千元。另「業務外收入」項下「其他業務外收入」之「依法分配收入」預算,配合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2.業務總支出:原列121億8,814萬8千元,減列: (1)「服務費用」2,000萬元〔含「修理保養及保固費」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專業服務費」1,000萬元〕。 (2)「材料及用品費」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3)「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1,100萬元(含「水電費」1,000萬元、「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00萬元)。 (4)「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164萬2千元(含「印刷裝訂與廣告費」64萬2千元、「公共關係費」100萬元)。 共計減列4,264萬2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1億4,550萬6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59億7,522萬8千元,增列7,264萬2千元,改列為60億4,787萬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41億7,399萬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通過決議20項: 1.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7年度預算有關航空警察局共編列31億9,176萬5千元。 有鑑於航空警察局其人事費、業務費用編列於民航事業作業基金中,與作業基金凡經付出仍可收回之本質嚴重不符,為避免航警局預算違法編列,爰凍結該預算之十分之一,由交通部與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內政部警政署跨部會協商將航空警察局預算編列回歸內政部警政署,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鍾佳濱  林俊憲  李昆澤  周春米  鄭寶清  陳歐珀  趙正宇 以下(1)案併入第1案,提案人合併列入 (1)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7年度預算有關航警局相關預算編列31億9,176萬5千元,航警局之人事費、業務費等全編列於民航基金,然民航事業作業基金,依據預算法第4條規定,作業基金之定義為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者,用於航警局是否符合預算法規定尚有疑義,且鐵路警察局、港務警察局及國道公路警察局之相關預算皆編列於警政署,目前維持海路空交通治安之預算只有航空部分非編列於警政署,爰此,凍結該預算之十分之一,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與內政部警政署就航警局相關預算分配問題進行研商,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周春米 2.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7年度預算有關「勞務承攬」編列3億3,732萬5千元,預計進用795人,較106年增加12人,然而勞務承攬容易造成同工不同酬,薪資階層化問題,且民航局應重新盤點相關人力之配置,重新檢視各單位工作分配狀況,避免濫用勞務承攬人力,並應積極保障勞務承攬勞工權益,爰此,凍結該預算之五分之一,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3個月內針對人力配置,工作分配狀況進行盤整,並就勞務承攬人力之勞動權益保障進行說明,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周春米  洪慈庸  趙正宇 3.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7年度預算「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編列國外旅費654萬8千元,「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編列國外旅費407萬7千元,惟民航基金106年度相關預算編列1,062萬5千元,但依106年度1至6月出國計畫執行情形表所示,相關預算僅執行196萬4千元,執行率僅18.5%,相關預算能否執行完全尚未可知,爰此,凍結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7年度有關前揭「國外旅費」之五分之一,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出國計畫重新檢討,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周春米  趙正宇 4.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7年度預算「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編列大陸地區旅費132萬8千元,「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編列大陸地區旅費63萬4千元,惟依據民航局106年度1至6月赴大陸地區計畫執行情形表所示,106年1至6月全無前往大陸地區,相關預算能否執行尚未可知,爰此,凍結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7年度有關前揭「大陸地區旅費」之五分之一,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就赴大陸地區計畫重新檢討,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周春米  趙正宇 以下(1)案併入第4案,提案人合併列入 (1)民航局於勞務成本中編列「大陸地區旅費」之經費,共132萬8千元。目前兩岸氛圍,考量大陸國情,以及過去考察狀況,本經費實無必要,同時據查,民航局之國際協商,與大中國大陸僅用傳真協商,也並未至當地協商溝通。因此,應節約國家資源,建議全數刪除。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鍾佳濱  林俊憲  周春米 5.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7年度預算「勞務成本」項下「租金與利息」之局屬作業單位編列1,456萬4千元,凍結該預算數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春米  鍾佳濱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施義芳 6.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7年度預算「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編列1億8,034萬5千元,其中包括外包費1,218萬2千元。 惟民航局身為政府機關,竟帶頭違法大量運用非典型人力,讓勞工無法穩定就業、破壞就業市場機制。其中文書處理、一般庶務作業乃至圖書室服務係由民航局員工所應自行處理,不得外包由委外廠商處理,顯有疏失。爰此,凍結107年度預算「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1,394萬2千元之五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鍾佳濱  林俊憲  李昆澤  周春米  趙正宇 7.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7年度預算「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1億3,463萬9千元,查105年度該項目決算數為6,993萬7千元、預算執行率39.8%,104年度決算數6,331萬7千元、預算執行率64.9%,顯見此項目預算執行率低下,然民用航空局卻逐年增加此項目預算,疑有浮編預算之嫌,為避免公帑之浪費,凍結該預算之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周春米  趙正宇 8.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7年度預算「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專業服務費」編列1億3,463萬9千元。依107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2點規定,政府預算收支之基本原則(三)中,明訂「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且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之107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中,第四、[ KC2]、9點也規定「非當前迫切需要之委辦……費用應儘量減編」同時,行政院106年訂頒之「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強化預算編製作業精進措施」第伍、二、(一)點則要求,也提到未合時宜或以前年度實施未見績效的計畫、預算,都應檢討停辦、減辦。 民航局列出之多項委辦業務中,多數業務應可改以自行辦理、多機關合併辦理,並應檢討業務流程,節省開銷。由於編列預算龐大,各項計畫之內容、時程,皆未列出。爰此,凍結該預算之十分之一,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周春米 9.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7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編列41億7,399萬元,包含專案計畫3億3,512萬2千元、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38億3,886萬8千元,較106年度減少55.3%。經查,本基金近年固定資產建設改良計畫執行進度偏低,如105年僅25.97%,主因係前置規劃尚未獲核定或未臻完備即編列預算、預算未覈實編列、招標不順或工程履約糾紛等因素影響。107年度雖已按照工程進度及執行能力減列預算,但相關工程管理督導仍有待加強。故凍結該預算之十分之一,待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慈庸  鄭寶清  林俊憲  陳歐珀  李昆澤  周春米  趙正宇 10.台中國際機場自升格以來客貨運量均呈現穩定增加趨勢,然而相關軟硬體設施改善工程進度延宕,執行率不佳,導致機場服務提升有限。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善盡督導之責,督促機場改善工程順利進行,並提升航站內餐飲、購物及免稅商店服務能量,以符合旅客需求,進而提升機場營運績效,帶動地方觀光、產業及商務發展。 提案人:洪慈庸  鄭寶清  林俊憲  陳歐珀  李昆澤  周春米  趙正宇 11.有鑑於遠東航空近期頻出包,不只影響旅客權益,更有危及飛安之疑慮,尤以遠航平均機齡老舊問題為甚。為確保旅客搭機權益,民航局應積極輔導遠航公司朝營造良善營運體質改善缺失,妥善解決當前所面臨之困境,善盡有效監管之職責。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之書面檢討報告,避免憾事一再發生。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鍾佳濱  林俊憲  周春米  趙正宇 12.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7年度預算於松山機場編列收入23億6,100萬1千元,本期賸餘11億3,453萬元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5億5,794萬1千元。經查:國際機場每5年應就國際機場整體規劃進行滾動式檢討,由於「松山機場整體規劃」於106年11月將屆5年,且近年來松山機場資本支出需求不小,允宜加強溝通協調,積極完成「松山機場2030年整體規劃」,俾利國際機場整體開發及資金有效運用。爰要求交通部督促所屬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未來如何積極完成相關規劃之書面檢討報告,俾利國際機場未來發展。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周春米  鍾佳濱  趙正宇 13.「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所涉範圍龐巨且作業進度緩慢,107年度雖未編列相關經費,惟106年8月底尚餘可支用預算數高達16.23億元,未依原定計畫支用相關經費,事前規劃有欠周妥。又本計畫之計畫名稱及內容經多次修正,計畫總經費由49億5,802萬1千元,至106年度增加至1,666億9,624萬6千元,不斷攀升;未來資金需求尚有1,646億元(外借資金1,323億元),本案資金需求龐鉅,土地徵收作業時程延宕、土地取得及公共設施費用變動、外在資金成本變動等因素,影響整體財務資金運用,允應嚴格控管資金運用情形,審慎規劃,以利政府資源有效運用。爰要求交通部督促所屬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未來強化控管之書面檢討報告,以維基金財務健全。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周春米  鍾佳濱  趙正宇 14.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截至106年度累計預算數20.61億元,但截至106年8月底,累計執行數僅有4.38億元,預算執行率21.25%,進度緩慢,且執行過程多次修正內容,表示事先規劃欠妥。同時,計畫經多次修正後,總經費攀升至1,667億元,金額龐大,相關資金需求允宜審慎規劃與運用,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加速航空城」之書面報告,與各委員共同討論,嚴格控管資金運作,維持基金財務健全。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鍾佳濱  周春米  陳歐珀  林俊憲  趙正宇 15.「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係為配合政府推動「桃園航空城計畫」所辦理區段徵收業務,總經費1,666億9,624萬6千元,實施期程自99至118年,該計畫至106年度累計預算數20.61億元,然而截至106年8月底累計執行數4.38億元,預算執行率僅21.25%,執行進度緩慢,顯見規劃有欠周妥。有鑑於本計畫資金需求甚鉅,外在變動因素甚多,容易影響整體財務資金運用,故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應嚴格控管資金運用情形,審慎規劃,以利政府資源有效運用。 提案人:林俊憲  鍾佳濱  周春米  趙正宇 16.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辦理「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建設計畫」,計畫名稱及內容經多次修正,原由「桃園基地軍事設施代拆代建工程(99─103年)」,至105年度修正名稱為「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用地取得計畫」,截至106年度累計預算數20.61億元,截至106年8月底累計執行數4.38億元,預算執行率僅21.25%。 計畫總經費由49億5,802萬1千元,至105年度調整為1,397億1,219萬元,106年度增加至1,666億9,624萬6千元,不斷攀升;未來資金需求尚有1,646億元(外借資金1,323億元),本案資金需求龐鉅,土地徵收作業時程延宕、土地取得及公共設施費用變動、外在資金成本變動等因素,影響整體財務資金運用。 綜上,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提升執行率及改善財務結構計畫」之書面報告,並請積極辦理,並嚴格控管資金運用情形,以為基金財務健全。 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林俊憲  陳雪生  李昆澤  周春米  陳歐珀  鍾佳濱 17.民航局於88年度辦理「桃園航空貨運園區暨客運園區(大園南港地區)特定區計畫」,其中「航空客貨運園區」為「遠雄自由貿易港區」已於94年啟用;另「航空客運園區」包括各項公共設施,包括道路、全區管線地下化及污水處理廠等。有關桃園航空客運園區污水處理廠,原預計完工後由前桃園縣政府(改制後為桃園市政府)接管,惟自94年完工驗收後,尚未順利完成移交接管並閒置迄今。該污水處理廠興建成本4億8,677萬6千元及累計至106年7月底止之維護費用共計支出1,945萬4千元,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投入經費已逾5億元,相關設備隨時間折損卻未能有效運用,爰此,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空間活化計畫書」之書面報告,並請落實執行,以利資產活化。 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陳雪生  陳歐珀  李昆澤  鍾佳濱  林俊憲  周春米 18.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預算長期以來都編列在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已於99年決議,自101年度起,航警局之預算應回歸體制,航警人事、業務等費用,不得再由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支出。 航警局隸屬於內政部警政署,在107年預算的勞務成本中,卻仍可於勞務成本明細中,見到航警局之人事加班費、津貼獎金、福利費等。而在服務費用中,也可見航警局之水電費、電郵費、旅運費等,仍持續編列於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此與基金本質不合。同時,鐵路警察、國道警察、高鐵警察之預算都編在警政署,航警預算也應回歸體制。 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研擬相關辦法,並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後,檢討分析過去3年編列狀況,維持基金運作之健全。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周春米  趙正宇 19.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5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可用預算數97億4,741萬4千元,決算數25億3,098萬7千元,執行率僅達25.97%,低於104年度執行率38.65%,執行績效欠佳。 民航事業作業基金105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預算執行績效欠佳案件為數甚多,經彙整其落後原因,多為前置規劃尚未獲核定或未臻完備即編列預算、預算未覈實編列、招標不順或工程履約糾紛等因素影響,致未能按原定期程完成。 綜上,民航事業作業基金配合我國民航事業之發展及飛航安全,統籌辦理民航作業所需各項基礎建設,爰此,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於3個月內提出「提高成效改善計畫」之書面報告,並審酌執行能力覈實編列預算。 提案人:趙正宇  鄭寶清  陳雪生  李昆澤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周春米 20.為提振東部地區觀光發展,交通部刻正研議之「花東永續旅遊自主門戶整合行銷計畫」,內容包括整合行銷、創意旅程、包機補助、藍色公路航線補貼、臺鐵北迴線專列等等,目的在使其自成一個旅遊區域,避免因對外交通障礙而導致觀光發展受限。其中,國際航線之包機補貼是該計畫中至為關鍵的方案之一。然而,因花蓮、台東現行航班少,致使機場利用率低,導致相關票務、勤務費用變相增加。為鼓勵國籍、外籍航空公司飛行花、東對外國際包機航線,爰此,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主動聯繫觀光局,研議花蓮機場國際航線之相關地勤費用補貼方案,納入「花東永續旅遊自主門戶整合行銷計畫」,以提高航空公司飛航之意願,振興東部地區觀光發展。 提案人:鍾佳濱  趙正宇  林俊憲  李昆澤  周春米  蕭美琴 通過臨時提案6項: 一、交通部現行《公路汽車客運審議會設置要點》第3條明定:「審議會置委員十三至十九人,除台北市政府交通局副局長、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副局長、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運輸研究所副所長、國道高速公路局副局長及公路總局局長及副局長為當然委員外……。」有鑑於當今政府體制已改制有六個直轄市,卻僅台北市、高雄市交通局副局長得以成為當然成員,顯不合時宜。且台南、高雄之間;桃園市民至雙北市之間通勤者日趨增加,亟需規劃跨區域公車路線滿足市民需求,因受限跨縣市路線規劃與核定權責為公路總局,現該局僅部分路線有邀請桃園市派員至委員會說明,無法全面參與,仍有缺漏!請交通部於2017年底修改《公路汽車客運審議會設置要點》。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趙正宇  鍾佳濱  黃國書  周春米  陳素月  葉宜津 二、因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2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計程車車身廣告由原先車門部分放寬至車身兩側,惟就法定標示(如車號、車行等)之位置如何隨同彈性調整以落實修法目的及法定標示之需要,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研議妥適之認定標準,避免造成修法失去意義之情況發生。 提案人:鄭寶清  李昆澤  鍾佳濱  陳歐珀  林俊憲 三、有鑑於交通部「台中國際機場2035年整體規劃案」中,可預見未來台中機場的來客數將有機會成長至千萬人次,為台中機場思考1條以軌道銜接市區與機場的路線可說是勢在必行。同時,考量目前台中港區內已有軌道設施,可作為串連未來三井OUTLET、舶來品商店街、梧棲漁港、高美濕地等海線觀光景點,打造台中海線觀光廊帶之基礎。是故,為提高台中捷運藍線之建置效益,並結合觀光發展之考量建請交通部評估台中捷運藍線東段經台中建國市場延伸至大里霧峰,西段延伸至台中港及高美濕地,並以支線方式串連台中機場,達到「機場市區不必轉乘、軌道串聯海線觀光廊帶」之目標。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陳素月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四、鑑於過去3年國道上發生132件「二次事故」,造成42人死亡,126人受傷。由於反光背心之穿著的確有助於提高用路人在發生車禍事故時,第一時間下車處理時之可見性,同時參考目前國際之趨勢、國內民調結果,為避免憾事一再重演,爰建請交通部於6個月內研議並完成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5條,使穿著反光背心相關規定入法,並於半年內與國內業者溝通,討論修改法規使符合國家標準之高可見度反光背心成為新車標準配備。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陳素月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五、鑑於交通部觀光局於日前拍攝親山、親水觀光宣傳影片,並計畫推動Tourism2020─臺灣永續觀光政策,其中更將2020年訂為脊梁山脈旅遊年,顯見我國高山旅遊推動之重要性,然現階段各部會針對登山觀光旅遊尚無整合之溝通平台,爰建請交通部協助觀光局於2個月內成立登山旅遊推動平台,由觀光局主責並邀集各相關部會、民間代表,以觀光產業角度共同研議如何建構登山路線分級、改善登山旅遊所需之軟硬體等及其他相關主題,完善我國登山旅遊制度及推廣政策,並於3個月內以書面方式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推動進度並提供會議紀錄。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陳素月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鍾佳濱  林俊憲 六、有鑑於近年來無人空拍機蓬勃發展,除休閒娛樂外,被廣為運用於攝影、農業、執法、科學研究……等用途。但我國現在仍然沒有專門監管無人機的法規,僅針對全國17座民用機場及6座軍用機場,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的距離範圍,進行裁罰,因此衍生多起安全意外與隱私權疑慮的事件。綜觀世界各國如美國、泰國等皆有相關規定。為促進與保障相關農業、執法、科學研究之使用,避免相關人員因正規用途而誤觸法規,髮請民航局儘速提出「民航法修正草案」,訂定無人空拍機專章規範。 提案人:徐榛蔚  陳雪生  李鴻鈞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報告。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本部公路總局及所屬107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編列提出報告,深感榮幸。 公路總局業務與民眾生活與權益息息相關,為建構綠色優質的公共運輸環境,積極推動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包括擴大轉乘服務、發展因地制宜的系統,以滿足民眾對友善無縫的公路運輸需求;同時為在極端氣候影響下提升抗災能力,善用新科技強化公路防災預警機制,並落實橋梁檢測及整建道路等安全工作;另賡續推動淡江大橋、台9線蘇花改、南迴公路後續改善、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等重大公路建設,以完善便捷公路路網與服務。 有關公路總局107年度施政計畫及預算編列詳細內容,由陳局長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並支持,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報告。 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 壹、前言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審查會議,深感榮幸,長期以來貴委員會持續給予本局指導與支持,使得各項業務均能順利推展並獲得民眾的肯定,謹向各位委員致上最深的謝意。 以下謹就本局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形與107年度施政計畫重點、預期績效以及預算編列情形,向貴委員會提出簡要報告。 貳、105年度與106年度截至9月份止預算執行情形 一、105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一)105年度歲入預算數75億6,986萬1千元,決算數94億2,348萬5千元,較預算數增加18億5,362萬4千元,執行率124.49%,主要係交通違規罰鍰、規費收入及其他收入較預計數增加所致。 (二)105年度歲出預算數516億9,976萬9千元,決算數506億8,319萬8千元(含保留及應付數50億4,802萬3千元),執行率98.03%。保留數主要係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因隧道開挖發生湧水與抽坍等不利自然因素影響、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因部分縣市執行補助計畫,其履約期程跨年度,致無法撥付款項等,予以保留轉入106年度繼續辦理。 二、106年度截至9月份止預算執行情形及成果 (一)106年度歲入預算編列78億8,624萬元,截至9月份止,預算分配數58億732萬4千元,實收數67億4,435萬2千元,執行率116.14%。 (二)106年度歲出預算編列502億2,895萬5千元,截至9月份止,預算分配數337億7,549萬5千元,支用數309億1,263萬8千元,執行率91.52%。 (三)預算執行成果 1.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及管理,推動偏遠地區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繼續推動公車進校園、辦理學生騎乘機車安全教育宣導、酒駕講習延長時數、小型車實際道路考照、銀髮族駕駛人關懷方案、落實車輛檢驗及保養管理、精進汽車運輸業安全管理、安排監警聯合路邊稽查及違規營業查緝勤務工作,提昇社會大眾交通安全素養。 2.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辦理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等多項計畫,其中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A1標蘇澳永樂段新建工程於106年7月17日完工、B1標南澳武塔段新建工程於106年9月12日完工、A2標東澳隧道、B2標觀音隧道及B3標谷風隧道已全線貫通;台9線南迴公路拓寬改善後續計畫B1標於106年3月6日完工,金崙高架橋已於10月15日通車;西濱快速公路後續建設計畫WH77-C標於106年3月10日完工,七股交流道到十分交流道,將於11月上旬通車;省道改善計畫已完成125座省道橋梁耐震補強。 參、107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本局依據行政院107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交通部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之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本局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7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一、公路監理業務:為辦理全國公路監理行政,設置監理所、站,列管汽車790萬3,653輛、機車1,371萬1,075輛,駕駛人2,819萬6,292人及運輸業4萬1,324家、35萬5,783輛等,專責辦理車輛管理、駕駛人管理、運輸業管理、稅費管理、違規裁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業務等各項公路監理行政工作;持續推動銀髮族駕駛人關懷方案駕照管理、遊覽車安全設備提昇、駕訓班專案不定期查核、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業務,並推動大型車輛裝設行車視野輔助設備,進而提昇道路交通安全;為便民服務,委託528家代檢廠辦理汽車定期檢驗,220家駕訓班辦理原場地考照,民眾可利用1萬1,717家超商及1,310家郵局,就近繳納違規罰鍰及汽燃費等業務。 二、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為提昇公路公共運輸服務供給的質與量,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各項措施,包含:購置無障礙車輛、推動場站無障礙化、開駛快速直捷公車路線、推動新型態需求反應公共運輸服務及其他相關措施、持續辦理公車進校園措施、整合補助建置電子票證系統、推動鐵公路及重點區域轉乘優惠、應用電子票證技術強化公車使用誘因、辦理區域運輸發展研究中心、辦理公共運輸體驗計畫及補助偏遠路線營運虧損補貼。 三、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為促進行車順暢及安全,健全公路路網運輸系統,辦理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及南迴公路拓寬改善、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新建及省道改善等計畫;為解決生活圈內道路系統之瓶頸,促進各市鄉鎮間往來服務與均衡發展,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為紓解中山高速公路及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壅擠之交通量,辦理西濱快速公路後續建設計畫;為擴大省道交通資訊涵蓋面,提供用路人更優質路況資訊,辦理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為提昇橋梁安全性及降低淹水潛勢,辦理省道配合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需辦理橋梁工程及省道配合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需辦理橋梁工程等計畫;為打造臺灣成為自行車生活島,辦理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 肆、107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編列情形 一、107年度歲入預算 107年度歲入預算編列78億9,903萬5千元,較上年度78億8,624萬元,增加1,279萬5千元或0.16%,主要係增列罰款及賠償收入所致。茲按各來源別說明如下: (一)罰款及賠償收入:32億4,314萬6千元,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至第68條規定之交通違規、違反公路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等罰鍰收入,較上年度增加705萬3千元。 (二)規費收入:43億6,593萬5千元,係汽機車檢驗與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收入、行駕照與號牌等收入,較上年度增加4千元。 (三)財產收入:2億1,269萬7千元,係利息收入、監理所站之場地設置提款機與電信基地台租金收入及廢舊物資售價等收入,較上年度增加509萬1千元。 (四)其他收入:7,725萬7千元,係收回以前年度工程結餘款、廠商未領支票、招標圖說、考試書表等收入,較上年度增加64萬7千元。 二、107年度歲出預算 107年度歲出預算編列469億2,106萬5千元,較上年度502億2,895萬5千元,減少33億789萬元或6.59%,主要係減列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所致。各業務計畫編列情形如下: (一)一般行政:45億8,304萬9千元,主要係本局及所屬人員維持費及行政工作維持費,較上年度減少7,777萬4千元。 (二)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62億1,393萬6千元,辦理公路監理業務、汽車技術訓練業務、資訊管理業務、公路車輛機械管理業務、公路養護行政業務、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等經費,較上年度增加5億5,166萬元。 (三)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360億1,736萬5千元,辦理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台9線南迴公路拓寬改善後續計畫、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公路系統)4年(104-107)計畫、西濱快速公路後續建設計畫、省道改善計畫、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建設計畫、省道配合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需辦理橋梁工程、省道配合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需辦理橋梁工程、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台9線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計畫、金門大橋建設計畫、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建設計畫及公路養護計畫等所需經費,較上年度減少37億5,676萬6千元。 (四)一般建築及設備:1億489萬4千元,主要係辦理中部訓練中心暨南投監理站聯合新建大樓工程所需經費,較上年度減少2,501萬元。 (五)第一預備金:182萬1千元,同上年度預算數。 伍、預期施政績效 一、公路監理 (一)加強監警聯合稽查作業,降低行車事故發生率 本局各區監理所(站)藉由每月固定排班於國道服務區、地磅站、各風景區及一般道路,執行監警聯合稽查作業,檢查駕駛人資格及車輛安全設備等項目,防患於未然,降低違規率及事故發生風險,維護用路人安全。 (二)推動大型車輛裝設行車視野輔助設備 針對大型車輛視野死角問題,順應車輛安全技術演進,規劃綜整相關車輛安全設備及運用現行車輛監視錄影設備之功能,除要求新出廠大型車輛應設置輔助設備外,並以交通管理等方式督促及鼓勵使用中車輛加裝輔助設備,進一步提昇大型車輛行車安全。 (三)持續推動銀髮族駕駛人關懷方案駕照管理 為主動關懷高齡年長者之行車安全,自106年7月1日起實施銀髮族駕駛關懷方案,藉由體檢及認知功能測驗等檢測機制,讓高齡年長者了解自身身體狀況是否適合駕駛車輛,其家屬亦可藉以勸導不適駕車者停止駕駛行為,喚起社會大眾對於高齡年長者用路安全之關心。本局將持續追蹤新制辦理情形,並作滾動式檢討,以完善整體制度。 (四)小型車實際道路考照精進 經交通部、本局及全台214家駕訓業者共同推動下,自106年5月1日起,國人初次考領小型車汽車駕駛執照,需通過實際道路駕駛考驗,讓駕駛人於訓練階段強化學習道路駕駛,以具備於道路實際駕駛時所需之駕駛技術、觀念及道德,帶動考訓合一,提昇駕駛人道路安全駕駛能力,並與國外先進國家考驗制度接軌;本局將持續精進配套措施,追蹤相關統計數據,善用數據分析等工具,回饋並強化駕駛訓練內容,確保政策實施之考驗安全。 (五)強化汽車運輸業安全管理 為落實營業大客車行車安全,通盤檢討運輸業營運現況,藉由車輛安全管理、業者公司治理、駕駛人素質等面向積極推動相關精進作為,落實從源頭管理,加強公司制度化、科技化之管理,改善運輸業存在之結構性問題,以提昇交通安全。 (六)建構綠色優質永續的公共運輸系統 結合公車路線的新闢、轉運站之建置與科技系統之輔助,可從點至線到面,建構公路公共運輸路網,另強化便利性提高誘因,以增加公路公共運輸載客數;持續推動無障礙運輸環境,藉由無障礙公車之汰舊換新,提昇低地板或具有升降設備公車之比例,以因應高齡化社會。透過人、車、路線、場站、系統及制度之變革,使公共運輸成為「高安全」、「少災害」、「更聰明」以及「真貼心」之運具,讓使用公共運輸成為臺灣未來運輸活動的「進步選擇」。 二、公路工程 (一)健全省道公路路網運輸功能 辦理西濱快速公路後續暨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建設等計畫,將使快速公路整體路網發揮疏解交通之功能,並與高速公路完整聯結,同時提昇城際運輸效益,減少交通瓶頸。 (二)增進東部地區運輸走廊公路運輸效益 為促進東部地區經濟發展,辦理花東地區公路改善、推動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以及南迴公路改善,減低自然災害造成東部地區公路交通阻斷之風險,及增進交通安全,降低肇事率,以促進東部地區產業發展。 (三)促進地方產業發展,減少城鄉差距 配合產業政策的發展,完善交通路網,提昇生活品質,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降低運輸成本,以促進地方產業升級,平衡城鄉差距,及促進地方發展觀光。 (四)運用高科技管理及技術,增進用路人行車安全 發展與建構智慧型公路運輸系統,提供用路人即時完整及迅速之交通資訊;建置高科技交通監視系統,提高用路人行車安全。 (五)積極推動生態環境保育,建構生態友善公路 為減輕公路對石虎及陸蟹生態造成的影響,石虎部分辦理「中部地區友善道路改善計畫」進行生態研究調查及建構路殺減緩設施,陸蟹部分於繁殖期間以「陸蟹導引設施」及「交通管制措施」協助陸蟹媽媽安全過馬路到海邊產卵,藉此逐步建立國人對生態議題的重視和支持,並從改變自身用路行為做起,達到路殺減緩和交通安全之成效。 陸、結語 本局107年度預算案已衡酌各項計畫優先緩急、以往年度執行績效,並配合施政需要妥適編列,敬請各位委員賜予指教與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一、詢答時間:本會委員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4分鐘,得延長1分鐘。二、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三、委員發言登記於10時截止。四、公路總局委員的預算提案於本日會議結束時截止收件,本日不處理,於本週三進行處理,請交通部相關單位在收到委員的提案後儘速前往說明。五、中午我們休息,下午2時繼續開會。 現在請鄭委員寶清發言。 鄭委員寶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每次車禍發生,大概就是一個家庭的悲劇,我們看到拖板車一下子撞死3人,被撞死的駕駛是家中獨子,他們才結婚1年,育有1子,一家3口就一起被撞死了,事故的原因當然很多,但是我們可以看到這個事件離譜的程度,部長知道事故原因嗎?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好像是撞過中間的分隔島。 鄭委員寶清:後面有更多因素,包括車輛沒有牌照、駕駛沒有駕駛執照、超速、超載、胎紋深度不足等,結果卻在路上跑!這種情況非常嚴重,因為這件事發生之後,沒有任何公司會理賠,不管是車險也好,產物險也好,統統沒有人會理賠,家屬就沒辦法得到任何賠償。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針對駕駛執照分類,而這位拖板車駕駛只有普通小客車駕照,卻連跳8級,直接駕駛職業聯結車,更離譜的是,他是受僱於一家運輸公司,這很離譜!運輸公司可以雇用一個只有小客車駕照的人去開大客車?老闆若要聘請一個人,至少會請他把駕照拿給他看,結果統統沒有!部長,發生這麼嚴重的事,我們如何要求公司負責、要求駕駛負責? 賀陳部長旦:這部分先請陳局長向委員作一說明。 鄭委員寶清:以後部長也要稍微了解一下,這是很嚴重的事。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在這個事件發生後,我們有對這家公司進行查核,並依公路法相關規定予以處分。 鄭委員寶清:有什麼處分? 陳局長彥伯:對於這些逾檢的車輛,現在我們已經取回牌照,不准他繼續在馬路上行駛。 鄭委員寶清:有幾輛車? 陳局長彥伯:大概有10輛。 鄭委員寶清:這10輛車統統取回牌照,所以這10輛車統統不能開了,對不對? 陳局長彥伯:對,都把牌照取回來了。另外,針對駕駛的部分,有違反處罰條例之相關規定…… 鄭委員寶清:這是小事,現在的問題是沒辦法賠償…… 陳局長彥伯:關於賠償的部分,因為這輛車是註銷的牌照,所以沒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但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之規定,可以透過補償基金的方式來申請特別補償基金,由特別補償基金再去求償,所以有關保險理賠的部分…… 鄭委員寶清:大概可以賠多少錢? 陳局長彥伯:200萬元。 鄭委員寶清:一個人200萬元還是總共200萬元? 陳局長彥伯:一個人200萬元。 鄭委員寶清:所以可以賠償600萬元,那等於是公眾補償…… 陳局長彥伯:公眾補償…… 鄭委員寶清:對於這家公司有何處罰?除了他的10輛車不能再上路之外,還有什麼處罰?停止營運? 陳局長彥伯:已經停止其營業了,方才有提及依公路法之規定…… 鄭委員寶清:他的車輛也不能過戶? 陳局長彥伯:是的,我們已經在第一時間把他的所有車輛全部凍結起來,禁止他過戶。 鄭委員寶清:財產有沒有凍結? 陳局長彥伯:財產的部分要循司法程序,但是就公路監理機關可以控管車輛的部分、動產的部分,我們已經做一個處置了。 鄭委員寶清:這個很離譜啦! 陳局長彥伯:我們有嚴格…… 鄭委員寶清:這不只違反一個法規,包括無牌、無照、超速、超載、胎紋深度不足等,部長,你們可能要好好檢討這部分。 賀陳部長旦:對,這件事確實很過份!除了公路法可以對動產來處理以外,我想我們也來檢討前兩天委員知道也願意支持的民用航空法,對於飛機製造負責人,我們也會做比較嚴格的罰款及處理,我們會跟相關法務單位聯絡,如何把運輸事業…… 鄭委員寶清:適用民用航空法? 賀陳部長旦:不是,我是說比照民用航空法裡面對於負責人的追討等等,我們一起來對這部分嚴加取締,希望能產生一些遏阻作用。 鄭委員寶清:還是要修法? 賀陳部長旦:是的。 鄭委員寶清:那可能要快一點。 賀陳部長旦:我只是跟委員報告,這件事我們覺得太過份了,必須採更嚴厲的要求。 鄭委員寶清:關於胎紋深度不足的部分,今年的開罰數達3,000件,我們編了2,000萬元的攔檢費用,部長,這部分可能要再加強,而超載的部分也有將近1萬件。在發生事故之後,我發現交通部反應的速度也很快,以前從來都不做檢查,現在我看到高速公路已經開始在閃燈、要求全部要檢查了。部長,反應的速度很快是對的,不需要立法委員提出要求你們就去做了。另外,路上逾期未檢車的數量非常龐大,約有2,246輛,這些都是未爆彈,如何減少這些未爆彈,我想交通部責無旁貸,你們要趕快思考這部分。 賀陳部長旦:是的。 鄭委員寶清:此外,國道的分隔島只有81公分,美國的規定是107公分,而日本分隔島依道路速度也有80至100公分高。會不會因為我們規定的81公分太低,才造成聯結車越過中間的分隔島?因為每次只要車輛越過分隔島,所有車禍都會非常嚴重。 賀陳部長旦:跟委員報告,分隔島的用意不是用來抵抗所謂的撞車,其實是希望緩和車禍後面的損傷,所以其高度設計,確實是根據小客車來設計,另外,若分隔島太高,小客車駕駛在視線上會有壓力,所以也有不好的地方,這部分我們願意來做檢討,但可能也不是馬上把它提高…… 鄭委員寶清:這部分請你們去研究看看。 賀陳部長旦:是的。 鄭委員寶清:如果你這樣講是成立的話,為什麼美國的規定是107公分、日本的規定是100公分? 賀陳部長旦:這部分請陳司長作一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文瑞: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是在中央分隔島上,因為小型車的視野高度…… 鄭委員寶清:如果你這樣講是成立的話,為什麼美國的規定是107公分?美國是笨蛋嗎? 陳司長文瑞:沒有,它現在的高度就是80到多少公分,就是有一個range…… 鄭委員寶清:部長,這部分要作一研究,好不好? 賀陳部長旦:好的,了解,沒有問題,這個跟速度等等都有關係,我們再來研究。 鄭委員寶清:人家的規定是100至107公分。 賀陳部長旦:好的。 鄭委員寶清:也有學者建議把中間的分隔島做成S型,這兩個請一併研究。 賀陳部長旦:了解。 鄭委員寶清:另外,uberTAXI以合法掩護非法,這是一張截圖,大家可以看到,以前它是叫做「尊榮優步」、「菁英」,現在就加上「TAXI」,簡單來說,他就是以TAXI這個合法的來掩護兩個非法的。請問部長,到目前為止,罰款有收到嗎? 陳局長彥伯:有關罰鍰的部分,新法以後的罰鍰大概都沒有繳,所以是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鄭委員寶清:我知道,問題是它現在已經合法了,對不對? 陳局長彥伯:有關uberTAXI,到底它有沒有以合法掩飾非法,這個我們還需要去查證,如果它還是有非法營業行為,還是會依照公路法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鄭委員寶清:他們下午就開記者會了,他現在…… 陳局長彥伯:我們會去詳細了解它是否符合國內相關法律,他還是要遵守國內相關法律。 鄭委員寶清:部裡面可能要研究一套方式,你說要罰他錢,結果到最後都沒有用,這樣會影響政府的威信,人民就會不太相信政府了,很重要的是,我們的法令一定要執行,而且要言出必行,如此才能建立交通部的威信。 賀陳部長旦:是的,了解,謝謝。 鄭委員寶清:有沒有其他方式?對於半合法的uber有何因應對策? 賀陳部長旦:恐怕不能只從取締來看,應該輔導其他具有競爭力的國內軟體業者,或是計程車跟軟體業者合作,用競爭來真正證明說,我們這樣的取締,消費者可能也比較願意選擇更好的品牌來服務。 鄭委員寶清:部長要趕快回去研究一下。 賀陳部長旦:是的。 鄭委員寶清:下午他們要開記者會。 賀陳部長旦:是的,我們會密切了解。 鄭委員寶清:他們開記者會開出來的還是一樣,就是用合法來掩飾非法。 賀陳部長旦:我們不能縱容這樣的事倩,我們會去深入了解。 鄭委員寶清:部長要特別注意,謝謝。 賀陳部長旦: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台灣的民眾對於台鐵有很深的感情,但也很容易受傷害!昨天台鐵一連發生三件大大小小的意外事件,包含電車線斷落、正線電車線沒有電及進站的號誌故障。台鐵一直發生狀況,上週我才提醒部長,台鐵今年1到8月已經發生311次的行車事故,其中重大事故30次,一般事故13次,有268次是行車的異常事件,加上7次正線出軌的事故。 這就是我跟你提起的一種金字塔理論,從最底層細小的事故有兩、三百件,中級的事故到達三、四十件,接下來就是重大的台鐵安全事故,我們都不樂見這樣的事故發生,但這也是我們最大的一個隱憂,請部長簡單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是,首先關於上星期委員所指教這些比較重大的,包括出軌的事故,我們在一個月內要查明原因,希望能夠有效地預先防範這種最嚴重的事情。另外,有關您今天提到的這幾件,確實看起來比較不是那樣嚴重,但是代表我們整個品質的維護及團隊是應該要加強。 李委員昆澤:部長,昨天台南至保安間電車線斷裂是很嚴重的!它影響了26列次的台鐵車次,影響的旅客高達1萬2,000人,對號列車延誤超過45分鐘,這是非常嚴重的狀況! 賀陳部長旦:是,據我們所知道,這跟施工有關,跟維護也許沒有直接關係,不過這也代表它整個團隊的聯繫上有問題,我們一定會來檢討這個部分。另外關於…… 李委員昆澤:關於台鐵安全性的系統問題及結構問題,要著實地處理,包含軌道、號誌、人力不足,以及相關的安全管理等必須要給民眾一個交代,而且近年來這一連串的大大小小事故,對辛苦的台鐵員工的士氣也有影響,請部長要積極地處理。 賀陳部長旦:一方面在現在的經費上,像是鐵路行車安全及電務化,前瞻基礎建設都有編列相關預算,我們希望利用科技來幫忙;另一方面我們用各種方式鼓舞台鐵的員工士氣,包括在進用人力上加速,希望能夠逐漸達成這些方面,向國人表示一些真正進的事實。 李委員昆澤:另外,有關於一卡通跟悠遊卡兩方的爭議,主要是悠遊卡沒有付給高雄捷運公司2,000萬元的加值建置費用,所以目前悠遊卡無法搭乘高雄的輕軌。其實搭乘高雄輕軌的人非常多,昨天我還特別去搭乘臨港線,第一班完全客滿,第二班勉強擠得上去,大家都積極地搭乘這一條輕軌,使其成為一條重要的交通路線。 這樣的爭議造成台北的捷運局號稱要禁止一卡通使用在台北捷運相關的部分。然而,電子票證的整合是推展公共運輸一個重要的關鍵,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希望這是一個民生的議題,不希望藉由有意無意之間去炒作成政治話題或新聞議題,交通部應該要積極協調。 賀陳部長旦:這個案子…… 李委員昆澤:雖然交通部過去也一直是被消費的對象,不過你們還是要站在公共運輸推廣的立場上,積極地出面協調。請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有關多卡機裝了以後怎麼讓票證公司能夠得到最佳利用,其中當然有一些商業上的安排,我們樂於見到它們推廣,同時對於萬一它們有發生這樣的糾紛時,我們也願意協助。上個禮拜,院長也已經要求我們在一個月內逐步協助相關業者儘快將轉乘優惠落實到照顧消費者,同時進一步推廣轉乘優惠。 李委員昆澤:部長,一卡通跟悠遊卡的爭議要儘速處理、出面協調,因為未來各大捷運系統跟捷運公司都會相繼的建立起來,也可能發生類似的問題,所以交通部要儘速協助處理,而且要建立一個機制。請部長簡單說明。 賀陳部長旦:首先,一方面希望能夠善加利用多卡通跟票證公司中間的整合;另一方面,我們也個別要求各個系統訂出轉乘優惠的實施期程;更進一步,交通部願意在相關預算上先做轉乘優惠的編列,但接下來我們希望地方政府也編列相關預算,以照顧消費者、擴大公共運輸為方向,使這件事情能夠持續做下去。 李委員昆澤:另外,公路總局有一個「公共運輸提升計畫」,時間為102至105年,原本設定公共運輸的市占率要達到18%,然而實際達成率只有16.2%。所以,公路總局很聰明,在新的「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時間為106至109年,把公共運輸的市占率從18%自行調整為16.7%,這不是很荒謬嗎?這不是很可笑嗎?這不是一場鬧劇嗎?因為達不到之前訂的18%,就自作聰明調降到16.7%,部長,公共運輸的推廣會不會愈做愈糟糕? 賀陳部長旦:有關目標達成率的部分,有一些是計算基礎的緣故,這幾個月交通部內部正在做檢討,不過您剛提到是否把目標訂太低,我們會痛加檢討這件事情。但是更進一步向委員報告,這幾年來,我們最高的目標達成率是在民國103年,接下來這幾年受到小客車成長等相關因素影響,使得公共運輸的成長比較慢一點,這個部分我們會利用您剛才所要求的轉乘優惠繼續努力。 李委員昆澤:好,公共運輸成長比較慢,所以我要求部長相關的轉乘接駁系統要建立起來,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轉乘優惠也是我一再要求交通部要做好的一項重大措施,現在轉乘優惠幾乎都只限定在市區公車與捷運,就像是北捷、高捷,但是桃捷轉公車就沒有優惠!再者,只有少部分城市有,像是台南、宜蘭、花蓮、台東有台鐵轉乘市區公車的優惠,其他大部分的城市搭乘台鐵或國道客運轉乘市區公車、捷運,目前都沒有優惠,也沒有相關的機制。 另外,部長先前在我們要求之下,有宣布明年軌道轉乘公路客運或市區客運會有優惠,但還沒有確定優惠的幅度,這個優惠幅度必須要讓人民有感。還有,明年搭乘國道客運轉市區公車還是沒有轉乘優惠,但我們在今年的國慶連假有試辦,對於國定假日國道客運每日平均的載客量,比起之前提升了3.51%,證明它是有效果的。請部長簡單說明。 賀陳部長旦:關於台鐵和公路客運的部分,確實我們是先從東部開始,接著我們就會納入西部的主要城市,但是因為涉及的範圍比較廣,所以我們可能會用競爭型的方式來處理,相關轉乘優惠額度也會跟地方政府協調,因為今後整個優惠應該由地方政府接棒,所以會花一點時間協調,但是一定會朝這個方向推廣。接下來有關公路和公路之間,包括公路和公車之間的推動,也會在競爭型預算下持續推動。 李委員昆澤:部長,你還是有騎乘自行車嗎? 賀陳部長旦:是。 李委員昆澤:公路總局從104年辦理友善自行車路網計畫,但是自行車傷亡的人數還是沒有顯著下降,依據警政署的統計資料,A1+A2類的件數及傷亡人數沒有明顯減少,103年到105年每年事故件數都超過7,500件,死亡人數雖然略有下降,但受傷人數都超過1萬人,我要提醒部長,到今年9月為止,自行車的交通事故總共有5,679件,死亡人數24人,受傷人數8,043人。對於自行車路網的硬體建設及軟體部分,交通部還有很多要檢討的地方,台灣的交通狀況就是大車逼小車,小車逼機車,機車逼自行車,自行車再來逼迫行人,我們對自行車硬體的改善在於沒有建立真正的自行車專用道,就在柏油路面劃上自行車的標誌,這都是不對的。 另外,我們對於法規及安全管理也沒有全面整理,自行車的事故在我們生活周遭發生,甚至走在路上都常常會看到,請部長說明一下如何改善? 賀陳部長旦:有關整體自行車的安全確實還有待改進,不過委員提到盡量在硬體設計來強化友善以及安全保障,在公路總局最近的友善自行車道網站上自行車道事故及傷亡已明顯減少,我們會朝這個方向繼續努力,同時對於路權方面的宣導,還有在速度上面的區隔,將來都會在新的道路交通法做進一步的要求。 李委員昆澤:部長,今年到9月為止,自行車交通事故已經死了24人,這不是遊覽車事故,面對這樣的重大事故,交通部必須對自行車的管理、法規規範及相關的專用道提出更明確的做法,請督促公路總局,好不好? 賀陳部長旦:是,我們朝這個方向來努力。謝謝委員。 主席:請洪委員慈庸發言。 洪委員慈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要討論公路總局明年的預算,局長也口頭報告明年一些重要的計畫與規劃,但今年度的還是必須做檢討,明年度該怎麼來針對今年度的問題做解決。今年度很重要的問題是年初的蝶戀花事件,當時大家非常關心,也督促交通部要提出相關的對策,現也已經過大半年的時間。當時我們詢問過賀陳部長,針對靠行的問題要怎麼解決?在4月的時候,交通部成立一個遊覽車安全策進作為專家學者諮詢小組,每月進行會議來討論整個產業結構,經過這段時間會議的討論,以及當時賀陳部長承諾要檢討靠行問題及相關法規,請問部長,你們有討論出相關的對策嗎?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提醒,過去對於靠行車比較沒有在法令上給它正式的地位及管理,但是最近經過與專家學者討論後,認為這算是個普遍的現象,應該要來面對它。同時我們發現有些公司雖然跟其他公司一樣有靠行車,但是他們管理得相當良好,這個部分有將他們的經驗運用在執法上面做相關要求,相關的情形是否請陳局長補充? 洪委員慈庸:請局長簡單說明現在有效的對策是什麼?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彥伯:原則上對遊覽車業要從嚴管理,對於靠行車輛則要從加強公司治理方向來著手,首先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所有靠行車或靠行業者的情形要充分瞭解,瞭解完後就採用分級、分群的風險控管方式予以控管,來導正它步向公司治理的方向,初步也有一些成效,某些遊覽車的靠行業者是拒絕不配合駕駛的靠行,整個是朝正向發展。還有很多靠行業者是在某個地方靠行,但他的車輛其實是在另外的地區營業,我們也透過監理機關相互管理的方式,迫使這些車輛要回到靠行的地方,透過這種方式加強從業的管理及確保相關的安全。 洪委員慈庸:現在的對策還是在輔導管理上面,目前在公路法的相關規定裡面是不允許靠行制度存在,以今年友力通運公司來講,它大部分都不是自有的車輛,其中只有3輛是自有車。而這些完全接受靠行車的比率從90年6.7%到104年10.6%,呈現逐年增加的現象。過去15年來,我們不管在法規或管理層面上都沒有針對靠行制度做相關的規定,今年初部長也講要檢討相關的法規,未來如何針對靠行車輛作制度規範,本席希望接下來的這段時間,公路總局應該要針對這個部分檢討,不要讓同樣的事件繼續發生,現在比率還一直在增加,這個10%的比率是你們用問卷調查而來,可能還不是實際的狀況,實際的狀況搞不好更高,在本月17日監察院也對公路總局、觀光局及勞動部提出糾正,它明確指出遊覽車業者空有一個公司的形態,但對於駕駛沒有實質指揮及監督的權力,它對於駕駛人的狀況及車輛的保養是完全沒有辦法掌握,在公路的主管機關也沒辦法有效地掌控情況下,無異是讓消費者處於極高度風險下,這個糾正案已經成立,這個部分在部裡也要盡快有一些比較明確的規定出來,之前我有要求部裡要與勞動部配合去勾稽現在這些駕駛的名單,查明是否有應投保未投保的狀況,當時有回復兩萬餘名駕駛名單,其中大概有3,000多人是應加保而未加保的情況,針對這種情況,請問後來的改進作為及後續監督的情況是如何?有與勞動部做明確規範或建立機制嗎? 陳局長彥伯:有關上次提到我們把這2萬多筆資料送交勞動部勾稽之後,以及剛剛也提到三千多人未加保,就這個部分勞動部也繼續做相關的稽查,請他們要來投保,也通知相關業者辦理投保。委員問及後續是否有跟勞動部討論相關作為,我們與勞動部有聯合檢查制度,1年大概分2次,下半年度已經開始,這裡就會針對不管是靠行或不是靠行的車輛、它的駕駛人要投保或不投保的情形及工時管理上會有聯合檢查的機制,委員也特別提到監察院調查本案時也發現這樣的情形,因此也責成勞動部與交通部要共同合作,就這部分來加以改善。 洪委員慈庸:我想這件事情不是在發生之後就船過水無痕,因為畢竟失去了那麼多的生命,這給我們一個警示,我們要好好的正視這個問題並加以解決。我們不希望未來這個問題繼續延宕而無法解決,應該要讓大眾更明確的知道相關的法規和輔導辦法。 在107年預算裡面「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這個科目項下的「公路監理業務」編了1億4,000多萬元,今年也多編了5,000多萬元。在資訊管理的部分,這個年度比去年增加了1億元左右的費用。關於監理這個業務,我要先鼓勵一下公路總局,因為之前我們在討論汽機車改裝的問題,引發很多民眾的抱怨,在我們要求之後,公路總局也很積極的在處理,目前已經跟相關團體就第一類、第二類達成共識,至於第三類、第四類你們在9月的時候說還要再研議,請問現在進度怎麼樣?在年底可以完成嗎? 陳局長彥伯:跟委員報告,關於第三類、第四類,第三類是LED燈使用的情形,這牽涉到法規的修正,我們會跟部裡面密切的合作,還有跟相關的車輛公會討論LED燈如何裝設才不會影響到行車安全,這要花一點時間,委員問是否可以在年底之前完成相關的法令,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洪委員慈庸:有一些法規已經不合時宜了,應該要儘快解決這些問題。現在驗車也是讓民眾感到相當困擾的問題,之前本席有收到一個陳情,就是有人到台中監理所驗機車,可是監理所人員只是用肉眼檢查,既不使用儀器,也不核對車輛中心的資料,就說這輛機車有改過大燈,那個人否認並拿出車廠的文件資料,監理所人員自認非常專業並要那個人相信他的專業,後來花了2天的時間向車輛中心確認,也證明這輛機車裝的是原廠大燈。現在驗車還是可能會有主觀判斷的問題,未來要不要檢討如何改進?因為這樣非常擾民,像那個人花了2天的時間爭執是不是原廠大燈,其實監理所人員可以用儀器檢測,也可以向車輛中心確認,但是他們為什麼不這麼做?為什麼一定要以自己主觀來判斷? 陳局長彥伯:其實現在驗車大概都有跟車安中心比對資料,我們會要求同仁在遇到這種情形的時候能夠這樣來處理。如果是在檢測的時候需要用儀器來判斷是否合格,我們也會要求同仁務必要照這種方式來做。 洪委員慈庸:就是不要憑主觀的判斷,因為太主觀會造成問題。有民眾針對驗車黃牛的問題向本席提出陳情,之前在陽明山發生混凝土攪拌車的車禍事故,可能是操縱有問題或超速。其實操縱的問題普遍存在,在驗車的時候通常有很多變通的方法,包括A、B車或黃牛這種代驗業者。局長,我們到底要怎麼樣杜絕這樣的問題?就是有人用A、B車,開A車來驗,可是把牌給B車用,也有業者跟監理所人員配合,就是黃牛驗車,有人抱怨為什麼自己的車都驗不過、別人的車都驗得過,公路總局要如何處理這種問題? 陳局長彥伯:關於一般俗稱的監理黃牛,其實嚴格來講是幫忙做一些代辦的業務,在各監理所其實都有特別造冊列管,甚至請他們在特定的地方處理業務,不要影響到別人,而且不允許他們在檢驗線上操作相關的儀器,就是對這些監理代辦業者有一些代辦的規定。如果有同仁跟監理代辦業者有商務掛鉤等等,我們已經在相關的廉政會報裡面多次重申對這種事情絕不寬貸,會從嚴法辦。至於接受檢驗的車子和開上路的車子是不是同一輛,我們的做法是在驗車的過程進行錄影、照相來存證,再跟開上路的車子來進行比對,像委員所提這一次在陽明山發生車禍事故的混凝土攪拌車,我們就有透過這種方式來比對,如果發生這種事故,我們也會回過頭來對代驗的業者追究相關的責任。 洪委員慈庸:局長,本席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真的是因為無風不起浪,一定是有真正的業者實際遇到這樣的問題所以才來向本席陳情,本席希望公路總局要留意這樣的問題,代驗業者是不是會造成安全上的疑慮,你們一定要來把關。監理業務涉及民眾的權益,你們一個小小的作為可能就會讓他們多花2天的時間來處理,但是交通安全也必須要維護。現在你們多編了這些費用,你們要好好執行業務並保障民眾的權益,這應該要相輔相成,不要花了錢可是民眾卻還是覺得權益受損,本席要提醒你們注意這一點。 陳局長彥伯:謝謝。 主席:請趙委員正宇發言。 趙委員正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記得部長上任以後特別提出安全最重要,你當交通部長,一定要把安全做好,是不是?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趙委員正宇:你覺得這兩年來交通安全有沒有做好?A1、A2的事故愈來愈多,是不是?像昨天台鐵區間車的電線斷落,到底是台鐵的人力不足還是維修能力不足? 賀陳部長旦:整體來講應該是在團隊工作上有些地方並沒有能夠互相協調好,所以變成施工路段在維護和檢查上有疏失,我們應該要改進。 趙委員正宇:台鐵電線掉落的事件這麼多,是因為太過老舊還是在檢查的時候判斷力不足,為什麼老是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賀陳部長旦:委員所說的兩個原因都可能存在,鐵路電氣化到現在已經有30多年了,其實有一些可能有系統上和材料上的問題,也就是我們現在編列鐵路行車安全和台鐵電務系統智慧化的預算,就是希望能夠用數位的方式,否則光靠肉眼去巡查是不夠的,我們就這個部分會再來要求。 趙委員正宇:台鐵現在要調漲票價,對不對? 賀陳部長旦:現在沒有這樣的安排。 趙委員正宇:要漲價也沒有關係,但是行車安全要做好。 賀陳部長旦:是,我們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趙委員正宇:第二,軟硬體設備一定要做好。 賀陳部長旦:是。 趙委員正宇:第三,準點率一定要好,是不是? 賀陳部長旦:是。 趙委員正宇:既然要漲價了,這些就一定要做好,要讓民眾有感,不能在漲價以後卻還是跟以前一樣,是不是? 賀陳部長旦:是。 趙委員正宇:否則大家就會選擇搭乘別的交通工具了。 賀陳部長旦:是的,我會轉達委員的勉勵和要求。 趙委員正宇:有人會覺得搭高鐵即使貴一點也沒有關係,因為更快、準點率更高而且更安全,對不對? 賀陳部長旦:我們會努力。 趙委員正宇: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另外,本席要談安全的問題,12日國道又發生了死亡車禍,有一輛貨車上面載的齒輪掉下來砸到後面的車子並造成死亡,結果駕駛人完全不知道還一直開回家。還有一輛車子載著裝了鐵釘的桶子,掉下來以後滿地都是鐵釘,害15輛車子的輪胎爆胎。我們明明有法令規定要把車子上的物品綁好,可是為什麼老是會發生這種意外?這對民眾的傷害非常大,像這種問題到底是由哪個單位來檢查?是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嗎? 賀陳部長旦:從位置上來講,方才您提到的幾個例子都是在國道,這裡面有些部分可能也涉及到車輛本身的狀態及維修,包括胎壓、胎紋等等,我們要綜合加強相關管理措施。 趙委員正宇:我們推行了那麼多年,要求東西、貨物一定要綁好,為什麼每次都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就是因為我們檢查不足、管理不足,是不是? 賀陳部長旦:是。 趙委員正宇:所以才會造成大家都隨意把東西放著,認為這個東西這麼重,一定不會飛出去,為什麼要綁?可是他沒想到突然緊急煞車或是切換車道時,東西可能會被甩出去,是不是? 賀陳部長旦:是。 趙委員正宇:所以交通部要配合高速公路警察局,特別針對貨物放在車上卻沒有綁好的部分,尤其現在我們有監控系統,一看到有這種情況,馬上就通知國道警察局去處理,部長,這有沒有道理?我們一定要預防這種事情再度發生。 賀陳部長旦:從嚴加防範的角度來看,對於您的要求,我們絕對要…… 趙委員正宇:高速公路什麼東西都能掉,比方說豬、鴨、盒子、箱子等等,只要你看得到的東西都可能會飛出來,甚至是掃把、輪胎等等什麼都有,請部長特別注意這部分,這個跟驗車也有關係,稍後再談這部分。 上次蝶戀花遊覽車翻覆事件造成許多傷亡,被評鑑為丁等的公司兩週內一定要改善,有21家是丁等,只有1家有改善,其他20家目前的狀況如何?請對此作一說明。 賀陳部長旦:對於這部分,除了查核以外,我們也有在網站上公布,透過市場的機制,也會對他們有所約束,詳細情形請陳局長向委員作一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在上次蝶戀花事件之後,對於甲、丙等車輛,我們有請各區監理所嚴格加以查核,在查核之後,有很多都不符合相關規定。 趙委員正宇:最重要的是丁等的部分。 陳局長彥伯:丁等的部分我們也有查核。 趙委員正宇:只有1家合格,另外20家呢? 陳局長彥伯:檢出他們不合格之後,我們就請他們限期改善,在改善的過程中,有些還是不符合規定,我們就會依照公路法相關規定予以開罰,然後再輔導,讓他改善。到目前為止,我們也採用風險管理的方式來追蹤、控管。 趙委員正宇:你們還是要嚴格督促,好不好? 陳局長彥伯:這幾家大概都有相當的改善。 趙委員正宇:關於驗車,請問5年的車輛是不是每年驗車一次?10年的車輛是半年驗車一次?對不對? 陳局長彥伯:五年以內…… 趙委員正宇:五年以上是每年驗車一次,十年以上則是每年驗車兩次,我現在是講小型車的部分,不談大型車,小型車的數量最多,在路上跑的也是小型車最多,看到的機率也是最高的,造成危險也是最高的,我常看到一些老舊車輛像是獨眼龍,前面只有一個燈會亮,不然就是後面的煞車燈只有一個會亮,雖然我們有規定要驗車,但為什麼路上會有這麼多這種狀況?另外,方才有委員提及HID燈,那是之前流行的,現在已經進步到LED燈,有很多老舊車輛不是因為老舊而不能上路,如果老舊車輛保養得好,上路是沒有問題的,如果保養得不好,然後東改、西改,如果它是用進口合格的、生產合格的改裝套件,我認為我們要支持,像HID燈,我當議員時就曾說過,你知不知道外面有在賣超白光?那種可能是幾K、幾K的亮度,他只有裝一個燈泡而已,但是對對向來車而言,他可能會看不太到,若前方車輛駕駛往後看也會覺得非常刺眼,但是HID燈就不會這樣,因為它有一個繼電器,它是正常的,如果老舊車輛不是用原廠的HID燈,但是他經過合法的管道來裝HID燈,這樣是不是可以?是否可行? 陳局長彥伯:HID頭燈是非常亮的,它會依照現行…… 趙委員正宇:4,200K、6,000K。 陳局長彥伯:而且還會牽涉到坐在裡面的人數多寡,HID頭燈會自動調整,所以原則上HID頭燈不是不能裝,它裝了之後,怕會影響對向來車,所以現在在附件十五裡面已經有相關規定。 趙委員正宇:因為從原廠出來之後,第一,它是真正的HID燈,第二,它有角度調整。 陳局長彥伯:就是我剛才所講的,它會根據乘客人數…… 趙委員正宇:我們一般裝的是沒有角度調整,它只要裝上去就好了。 陳局長彥伯:是的。 趙委員正宇:駕駛是在左邊,左邊是低,右邊是高,為什麼?因為對向來車嘛!一定是這樣,但是我們自己裝的就不是這樣,還有人是裝黃色的,你有沒有看過? 陳局長彥伯:有。 趙委員正宇:為什麼他們都滿街跑?其實黃色對我們的影響非常大,不管是對向來車或是前方的車輛。 陳局長彥伯:其實現在的燈色是黃色和白色都可以,但是…… 趙委員正宇:我是說非常黃…… 陳局長彥伯:就是黃到有點像霧燈那種顏色,那就是燈色不合規定。 趙委員正宇:歐洲因為有雪地,所以才有這種燈,但是在臺灣也很多啊!一看都是老舊車輛改裝這部分,難道你們都看不到嗎?我有看過國道警察比你們的驗車員還厲害,他目測、目視都比你們還厲害,他一眼就可以認出這個是正統的HID燈,那個是改裝的,為什麼?就是憑經驗。真正的HID燈是不會發熱的,而且它的光線是很柔和的,部長,它不會影響到人的眼睛或是行車安全,但是外面換裝的那種便宜的、一般的超白光、超黃光,這些都會影響我們的行車安全,局長,你到底知不知道? 陳局長彥伯:我了解,所以HID頭燈…… 趙委員正宇:我現在問你一個重點,如果這是合法的、正統的,但不是原廠的,這是比較老舊的車輛,我想改善我的頭燈、燈具,讓我能夠看得更遠、更清楚,請問我可以改裝嗎? 陳局長彥伯:在相關道安規則的附件十五裡面有HID頭燈改裝的規定,所以只要符合相關規定是可以改裝的。 趙委員正宇:公路總局非常重要,尤其是驗車的部分,相信部長可以在路上看到很多老舊車輛,也不能說老舊車輛不能上路,但是安全最重要,雖然半年要驗一次車,但很多人在驗完車之後又把它改回來,你們有照相也有登錄,但是他可能在第二天或是當天驗完車後馬上就把它改回來了,這對行車安全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我想還是要跟警察局配合,你們也要機動去檢查,像環保局一樣,要機動、臨時檢查,好不好? 陳局長彥伯:是的。 趙委員正宇:謝謝部長、局長。 賀陳部長旦: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根據英國富比世網站報導,針對全球191個國家,一萬四千三百多名全球外派人士做了一項調查,台灣以美麗的自然環境、人民友善和先進的經濟等特色,獲選為全球最適宜居住地區第一名,這裡面特別強調臺灣人很友善,我們的物價便宜,健康醫療保險制度安全,風景美麗,氣候宜人,經濟發展,這是一個好消息,所以臺灣真的是一個很幸福的國度。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是,確實如此。 陳委員歐珀:是最適合旅居的國家,但是我們也要防微杜漸,我們發現這幾年來大客車事故意外死亡人數逐年增加,今年到現在就有36人死亡,這是很大的警訊,如果坐在車上的是外籍人士,那就會變成國際性的新聞,這會衝擊到整個觀光事業的發展。 賀陳部長旦:是的。 陳委員歐珀:所以我們在討論有關遊覽車或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部分,我希望部長能以全球的觀點來看待臺灣要如何處理這些情形,每次發生意外時,你們便積極檢討,可是都沒有提出很有效的措施。關於這個部分,你們要深入了解。 賀陳部長旦:是。 陳委員歐珀:交通部和公路總局也被監察院糾正過六次,但是成效還是有限,我們希望部長和公路總局應該確實檢討這個部分。 賀陳部長旦:是的。 陳委員歐珀:這到底是制度有問題或是人為管理不善,還是有其他原因?你們要痛定思痛地討論這個問題。 賀陳部長旦:是的。 陳委員歐珀:因為發言時間的限制,我無法和部長提出很多面向,但是我要提出以下建議:第一點,部分經營者以「靠行」方式在既有業者的名義下進入市場,衍生業者不易管理靠行的遊覽車駕駛,未能保障乘車旅客及行車安全等問題。關於這個部分,你們要具體了解,看看要如何有效稽核、評鑑、管考。 賀陳部長旦:是的。 陳委員歐珀:第二點,經遊覽車客運業評鑑結果,部分服務品質不佳業者未能主動改善。你們對此要如何處理?要探討清楚。 賀陳部長旦:是。 陳委員歐珀:第三點,鑒於老舊遊覽車的行車安全,你們要制定系統性的退場機制,這要有很明確的機制。 賀陳部長旦:是。 陳委員歐珀:還有一點,你們要加強規劃建置全球衛星定位系統並介接資訊平台,現在這個部分正在規劃,尚未完全建置,公路總局應該加強處理。 賀陳部長旦:是。 陳委員歐珀:整體而言,我認為陳局長上任之後,也有積極作為,但是有些事情還是人禍居多,你們應該加強落實管理;關於這個部分,我已經和交通部講過很多次,我們希望大家能重視這個老問題。 賀陳部長旦:是的。 陳委員歐珀:下一個議題,我要和部長討論公共運輸的問題,公共運輸推動的成效一直不彰,私人的機動運具市占率未能有效下降,這到底是缺乏誘因,還是公共運輸的建設不足?我想供需之間必須建立一個機制以後,才能提高整個公共運輸的效益。 107年度公路總局編列39億3,497萬9,000元,用以改善大眾運輸環境及服務品質,這個經費相當多!可是成效有限。我相信審計部105年度的總決算審核報告已經點出你們的問題,公路總局到底是行政怠惰還是視而不見?竟然只有金門縣和基隆市政府提出具體執行成效報告,其他縣市都沒有提出!對於這些縣市,你們要不要處理?要減少對他們的補助或作其他處理? 賀陳部長旦:他們沒有達到目標的話,當然要檢討,相關情形請讓陳局長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鑒於以往提出這種成效報告的縣市不多,今年(106年度)各縣市申請公運補助計畫時,我們都要求他們提供去年的成效報告。 陳委員歐珀:他們要補助要得很急,甚至透過我們要補助,結果你們要求他們提出成效報告時,他們卻不提出,你們要公告哪一個縣市是這樣的情形。 陳局長彥伯:是。 陳委員歐珀:這是地方政府執行不力,既然中央政府美意要推動公共運輸,地方政府要配合啊!而且他們想做就要提出成果嘛!如此一來,審查預算時,我們才會有依據嘛! 陳局長彥伯:是,我們會要求他們。 陳委員歐珀:此外,國內汽機車數量不斷成長,公路總局也未有積極的改善作為,對於這個方面,我提出以下建議:政府為長期著眼,短期策略應該鼓勵引進低污染、低噪音的機車,譬如燃料電池機車的推展就普遍被看好;長期而言,未來公共運輸發展到一定的綿密路網之後,要思考透過合理稅費和保險費率制度,減緩機車持有與使用之成長;關於這個部分,交通部應該通盤重新考量,亦即短期策略鼓勵引進燃料電池機車,長期策略則考慮透過合理稅費和保險費率制度,有效抑制汽機車的成長。 賀陳部長旦:是的。 陳委員歐珀:交通部轄下有運輸研究所,為何他們不討論這麼有意義的議題,研究要提出的具體作為? 賀陳部長旦:是,特別感謝委員在這個方面鞭策我們,其實我們對於國人使用機車的情況大多考慮到他們的經濟弱勢,使得一些反映成本的作法無法真正落實,譬如牌照稅、機車強制責任險,往往因為這些原因而無法真正反映使用者付費。不過,關於您前面提醒的,在減少污染的前提下,引進低污染的公共運輸,同時加速這個方面的汰換,我們一定會努力。 陳委員歐珀:我再利用剩下這一點時間提醒部長,蘇花改蘇澳至東澳段即將於明年春節通車。 賀陳部長旦:是。 陳委員歐珀:這恐成為宜蘭另一個大型停車場! 賀陳部長旦: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會努力。 陳委員歐珀:現在公路總局透過改善工程、號誌重整等措施提升車輛運行,未來可為民眾節省20%的路口等待時間。部長,減少20%的等待時間還有80%的等待時間,這個意思是不是如果今天我原本要等待100分鐘,結果只減少20分鐘,還要等待80分鐘? 賀陳部長旦:數字計算是如此,但是減少等待時間以後,通常交通會比較順暢了。 陳委員歐珀:這是公路總局提出的方案,我要提醒你,這無法解決民怨! 賀陳部長旦:好,我們…… 陳委員歐珀:到時這裡一定大塞車,而且塞爆了! 賀陳部長旦:我們都持續和地方政府…… 陳委員歐珀:不只雪隧會塞,還會延路塞到蘇澳地區。 賀陳部長旦:當我們演練時,歡迎委員實際指導我們,告訴我們…… 陳委員歐珀:我是要提醒你們,自己的報告提出要減少20%的等待時間…… 賀陳部長旦:是,我們會在這個方面繼續努力。 陳委員歐珀:最後,我之前提過,觀光發展與交通便利有直接關係,因此,本席積極建議,增設宜蘭至桃機的客運路線。雖然我私底下已經多次提過這個建議,但是未見交通部有任何積極作為。 今年9月我剛好和鄭寶清委員一起去沖繩觀光,我們從機場下來就搭客運,約70、80分鐘的車程便到我們下榻的飯店;反觀宜蘭至桃園機場的車程也大概70、80分鐘,因此,本席建議這個部分要詳細規劃,對我們的觀光發展會有很大的助益。 賀陳部長旦:對於相關的服務路線,我們會納入審議,並鼓勵業者,看看能不能開闢這樣的方便路線。 陳委員歐珀:因為宜蘭有很多鄉親到桃園旅居,他們回宜蘭時,每每都要經過台北,再轉運至宜蘭,車程加等待時間整整多一倍以上,車費也多一倍;如果交通部能規劃這樣的路線,不但有助交通便利,對觀光發展也有效益。 賀陳部長旦:好。 陳委員歐珀:這個想法已經講了很久,我自己也一再思考這個問題,希望交通部能具體深入了解,以上,謝謝。 賀陳部長旦:我們已經開放這個審議,希望在這個方面能創造出您期望的服務,謝謝。 陳委員歐珀: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我們臺南的臺鐵又發生事故,在臺南市東區鐵軌兩側的很多人都聽到很大一個爆炸聲,不知道是什麼原因。爆炸以後當然立刻停電,現場民眾跟我反映,車廂一片漆黑,軌道上也是一片黑暗,旅客受困在沒有空調、沒有燈光的車廂裡面兩個多小時。其實不是只有這樣,昨天臺鐵在東北角的大里到貢寮段又出事。上禮拜是普悠瑪號疑似出軌,昨天又有兩個意外,不知道本周會輪到哪裡,會不會再有?我覺得現在其實是一個非常敏感的時刻,因為臺鐵醞釀要漲價。我先請教一下部長,在上個星期五的院會時,賴清德院長表示關於臺鐵的漲價,行政院沒有計畫,那交通部有沒有計畫?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交通部現在也沒有時間表。 林委員俊憲:請問是不是臺鐵原先漲價的規劃已經被行政院賴院長給否決了? 賀陳部長旦:其實在部裡面就已經把它退回去,最主要是因為除了相關服務還沒有落實之外,有一些他們的數據分析,我們覺得方向和他的假設也並不是太合理,所以我們覺得這樣子的情形有點太勉強,而且我們確實應該把相關的服務改善以後,才比較有立場來請大家支持,所以這件事情在交通部沒有時間表,我們也已經把它退回了。 林委員俊憲:所以臺鐵不會漲價? 賀陳部長旦:目前沒有這樣的計畫。 林委員俊憲:「目前」是多久? 賀陳部長旦:目前在一年之內不會有這樣的計畫。 林委員俊憲:一年之後有可能會漲價? 賀陳部長旦:其實這件事情就像委員所關心的,不管是他們真正的需要或是他們的士氣,我們應該在這方面給他們機會,來證明他們是值得改善他們財務狀況的。 林委員俊憲:對於臺鐵漲價,我覺得你的態度有轉趨低調,你本來好像是支持的,但是因為臺鐵剛好在最近這一、兩個月實在是發生太多事故,我覺得臺鐵的漲價已經不是經濟、財務的問題,而是政治、社會形象的問題。一個這麼會出事、服務那麼糟糕的公司,雖然22年沒有漲價,但是現在說要調高票價,消費者不會支持的,原本的正當性就被臺鐵自己給磨損掉了。 賀陳部長旦:委員,是不是…… 林委員俊憲:部長沒有找到重點,你說你們要改善服務,但數字沒有辦法說服社會大眾,你不准他漲嘛! 賀陳部長旦:對,委員是不是也給我們一分鐘來解釋一下?其實臺鐵這幾年有相當的努力,不管是運量、成本控制方面,都有相當的努力。 林委員俊憲:你剛才罵一頓,說他們的數字亂寫,現在又說他們相當努力。 賀陳部長旦:不是,我剛剛是說他們提的數字並不合宜,但是就事論事來說,他們有相當的努力,所以我們願意讓他們來討論這件事情。但是在這個時候,不管他的數字與時機都並不合適,就像您提到的,這是一個複雜的政治與社會期待問題,我們應該將這些事情先做好,再來請求大家支持。 林委員俊憲:部長講話很深奧,充滿玄機。 賀陳部長旦:不敢當。 林委員俊憲:到底會不會漲?一年內不會漲啦? 賀陳部長旦:對。我剛剛跟你報告過…… 林委員俊憲:一年內沒有改善,臺鐵不把所有形象拉上來,不要想漲價,沒有資格漲價嘛! 賀陳部長旦:我們一定會先求服務上的改善。 林委員俊憲:包括我之前提過的那個票售票系統的問題,花了很多錢耶! 賀陳部長旦:是的,這些地方都需要時間讓他們證明他們是值得期待的。 林委員俊憲:你去看臺鐵的驗票口,真的像第三世界國家,還有分三種票,包括磁卡、BarCode、還有人工剪票的。 賀陳部長旦:這方面我們確實應該要迎上科技來改進。 林委員俊憲:請教陳局長,我看到部長有推出一個DRTS,是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林委員俊憲:全名叫什麼?好像是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 陳局長彥伯:是的。 林委員俊憲:這是部長提出來的嘛! 賀陳部長旦:我很早以前就有在構想。 林委員俊憲:我看你這個構想的出發點應該是不錯,可以來嘗試看看。我們對於一些偏鄉及特殊地區,實在是很困難去提供大眾運輸,過去的作法大概都是補助公車路線,因為這個幾乎就是配合政策的賠錢路線,所以就用錢來補助。但是補助公車要花很多錢,我看你們的財報,一年大概要花4、5億元。 陳局長彥伯:如果包含市區及公路,總共補貼大概快11億元。 林委員俊憲:也就是說,為了服務某些大眾運輸工具缺乏或者很難到達的偏鄉地區,政府花那麼多錢。他們這些需求恐怕原因都不一樣,有的是因為要到醫院去,有的是因為偏遠地區購物不方便,現在你們希望有所改變,全國選了9個地方來推DRTS(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簡單講,就是不補貼公車,像高雄就改用計程車,也就是對於偏遠路線現在不走非常笨重的公車,因為就算你補助公共汽車,還是遇到一個問題,就是公車服務的密度問題,譬如時刻比較不準確等等;還有一點是它跑的路線很固定,但是偏鄉的需求點可能很分散,因為村落可能到處都有,公車路線很難覆蓋整個服務區域,我看你們DRTS的路線跑得很有彈性,還接受預約,民眾如有需求可以預約;然後它的路線不完全固定,跟公車不一樣,有10%的彈性路線,看起來好像不錯。現在選定9個區塊在實施嘛! 陳局長彥伯:我將這個資訊稍微update一下,到目前為止,大概選了12個地方試辦。 林委員俊憲:你們明年編多少錢補助? 陳局長彥伯:這樣的經費是透過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提出來的。 林委員俊憲:現在有多少人提出來? 陳局長彥伯:今年到目前為止…… 林委員俊憲:不多啦!因為你們交通部也沒有相關的資料。我要提醒陳局長,高雄市現在在推行,我們臺南聽到高雄推行得不錯,臺南市政府請我跟交通部要一些高雄執行的經費、載客量、民眾滿意度等資料,你知道公路總局怎麼回答?說你們那裡沒有,叫我去跟高雄市政府要。這個計畫你們應該有個全國性的比較,我支持你們的試辦,這個想法我覺得不錯,但是針對這些已經實施的試辦點,你們為什麼要讓它試驗辦理?就是希望它的經驗能夠分享,看看它辦得好不好,再決定以後要不要擴大推廣,是不是應該這樣?然而現在對於高雄的經驗,其他地方都不知道。你知道為什麼各縣市政府送上來的申請經費不多?因為大家都不知道,交通部也不會主動的大力推廣,其實成功經驗應該要讓很多偏鄉地方知道。 陳局長彥伯: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或許是我們宣導的還不夠力,像是DRTS,我們今年就在很多地方辦示範觀摩,包括春日鄉的DRTS、泰安鄉的DRTS,或者是在合歡山的、花蓮的,我們都辦過很多場次,而且也邀請縣市政府或者偏鄉的鄉鎮公所。 林委員俊憲:那為什麼我要不到其他試辦點的資料? 陳局長彥伯:抱歉,這是我們服務上應該要檢討的。 林委員俊憲:你竟然兩手空空。 賀陳部長旦:我們會後就提供。 林委員俊憲:我這裡有9個地方,包括嘉義、苗栗、新竹、屏東、高雄、花蓮、彰化等,你應該請他們把試辦的經驗資料提供出來,你才可以推廣,是不是應該這樣? 陳局長彥伯:我們列為重點工作來做。 林委員俊憲:另外,我要提醒部長,上次台鐵做工作報告時我向部長提出質詢,台鐵現在出事了,事故報告是台鐵自己寫,但是從來沒有公布,像這樣的事故調查報告應該要公開,當時部長答應要公開。 賀陳部長旦:是,應該要公開。 林委員俊憲:一個月內要公布。 賀陳部長旦:是。 林委員俊憲:你不要忘記。 賀陳部長旦:是。一定會。 林委員俊憲:部長答應了? 賀陳部長旦:是。 林委員俊憲:有公布調查報告,才會給台鐵壓力,他們才不會亂寫。 賀陳部長旦:是,沒有問題,應該的。 林委員俊憲:報告寫到最後,一定是沒有任何人受懲處,一定是台鐵沒有問題。 賀陳部長旦:沒有問題。至少要公開,形成客觀的討論。謝謝。 林委員俊憲:好。謝謝部長,謝謝局長。 主席:請鄭委員運鵬發言。 鄭委員運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去年萬聖節本席看到聯合報記者時跟他開玩笑,打妄語,說要辦聯合萬聖節化妝質詢,明天就是萬聖節了,我今天只好兌現這句話,化妝質詢。幸好明天(萬聖節)的總質詢我也沒有排到,不然就糗大了。我今天裝扮的角色,部長和局長認識嗎?不知道。好,我告訴你,這個角色是知名動漫「海賊王」中的魯夫,很紅。在萬聖節我也不想化妝成鬼,只好扮成他被揍的樣子,臉上要有一點血。 部長,日本的動漫相當活潑,在台灣有很多粉絲,在座各位看漫畫和卡通的人比較少,像我最喜歡的機器人鋼彈,根據資料,今年創造了七百多億日圓的收入,海賊王今年也有三百多億日圓的收入,其中台灣貢獻了很多,這些都是百億的商機,把這些相關的收入加起來,其實很可觀,這大概就是日本的好萊塢。我從去年到現在,一直提醒交通部相關機關,要給台灣創作者機會。部長,你看看這個數字,在105年,台鐵客運人次只有2億3,040萬,高鐵則是5,659萬,加起來約3億,這些都是消費者,我一直在提醒交通部及政府的各機關,要把消費者帶給創作者。部長,雖然你沒有看過這些動漫,但是你可以綜合一下,台灣的創作者沒有辦法創作出這麼活潑的角色、內容和產品,但是總要有起步,政府不要用補助的方式,只要把消費者帶給他們,這一點應該做得到吧?不要每次都是用Hello Kitty,Hello Kitty不需要台灣,不需要台鐵,不需要高鐵,不需要華航,但是我們的創作者很需要這些空間,包含車站、車體和休息站。部長,可不可以研究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我了解,就是讓這些創作者有機會參與這些空間的使用。 鄭委員運鵬:對,現在很多休息站是OT,休息站幾乎等於百貨公司,大家都願意到休息站去休息,在那邊辦活動,台灣創作者的作品就有機會被看見。 賀陳部長旦:是。 鄭委員運鵬:部長,前天新聞提到消費者帶給創作者,現在各縣市都在爭取建設台灣漫畫博物館,2020年台中的台灣漫畫博物館就會盛大開張,這也是蔡總統在選舉期間的政見。我不希望在台灣漫畫博物館中只能看見古早的漫畫,像諸葛四郎和真平,我也希望看到台灣的未來。我也不希望裡面只有日本和美國的漫畫。部長,這就麻煩您。 賀陳部長旦:我了解。 鄭委員運鵬:我應景一下。 賀陳部長旦:沒問題。您太客氣了。 鄭委員運鵬:我個性比較害羞,化這個妝讓我有點講不出話來,但是韋小寶說一言既出什麼馬難追,說到就要做到,不然記者可以截圖證明我說過,真的是不要惹到記者。 部長,回到今天的主題,你有看到公共政策參與網路平台嗎?我相信很快就會到達提案門檻了,大家都說交通罰單應該回歸由執法單位來取締,民眾舉發的部分不應該直接開罰單,應該改為勸導通知,不要逕行開罰。部長,你有看到這個內容嗎? 賀陳部長旦:對不起,沒有。從標題大概可以了解…… 鄭委員運鵬:意思大概知道吧?部長,你知不知道一年中民眾舉發的交通違規罰單總共有多少張? 賀陳部長旦:應該是很大的數字。 鄭委員運鵬:部長,我在臉書上接到民眾陳情,一般來說高速公路路肩有些時段可以讓民眾下高速公路,但是很多人趁路肩車比較少時直行,這是違規的,這位民眾說他是下匝道,但是被檢舉他直行,只拍到照片,沒有拍到影片,他覺得很冤枉。通常民眾對於舉發案件有意見,可以到裁決所去。還有一個民眾是我的同學,他畢業於台大法律系,他跟我抱怨,他騎黃牌重機,很「顧人怨」,他在左轉車道直行,並不是在高速公路直行,他這樣子被檢舉達人檢舉他直行,他很不甘願。我相信在座各位都有左轉車道直行的習慣,他被檢舉了,收到罰單,非常不爽。部長,我統計一下,公路總局今年罰款收入預計有31億7,000萬元,你去看之前的,每年的預算數和決算數都有兩成到四成的超收。罰款不是目的,而是希望民眾守法的一種手段,可是依我的觀察,近年來行車紀錄器普及,大家都有裝,路邊也有很多CCTV。理論上有這些設備以後民眾會因為怕被檢舉而減少違規,可是一開始雖然有減少,後來卻往上升,這是這幾年的趨勢,依我的判斷,這跟行車紀錄器有關,現在一年違反交通法規的開罰數已經到達一千多萬,我們去整理在媒體上找得到的數據,台中市的民眾檢舉數也是逐年成長,今年1到7月已經有11萬件,占比15%,大部分是違規停車這種平常一直會發生的事情。新北市是從101年開始才有比較多的資料,以前是2萬8,000件,占6.2%,到現在民眾檢舉幾乎占20%。根據警政署的統計資料,今年到8月為止,總共受理179萬6,122件,其中116萬件已經開了罰單,我去算了一下,部長,你看公家機關花多少資源去處理這件事情,這個數字嚇死人!179萬件,我們就以180萬件來算,用500人處理,一年要工作225天,這500個專人一天要處理14.4件,包含判斷、寫回信、開罰單,一個人要花288分鐘,也就是5小時,去處理這些事情。部長,你覺得這個代價值得嗎? 賀陳部長旦:這實在是一個有一點被扭曲的狀況,但是民眾好像比較不相信公權力的執法,反而對於民眾檢舉比較沒有爭議,對於這樣的風氣,我們應該跟民眾好好溝通一下。 鄭委員運鵬:要去宣導一下。這些罰單其實是沒有檢舉達人獎金的,這跟我們當初修法的本意差很多。隨著科技的進步,行車紀錄器的普及,現在已經到了政府無法負荷的地步了,我們看一下A1、A2的事故,雖然我希望事故發生率和違規率都能減少,但是我又想不出特別的政策,如果貿然取消檢舉機制,大家會覺得以後在路上就可以隨意違規,可以亂丟垃圾或製造噪音。部長,你也幫我想一下政策,讓民眾遵守交通規則,不能夠在見警率高時才遵守,但是讓500人一天花5小時去處理罰單,也是政府負擔不起的,請部長再研議一下,好不好? 賀陳部長旦:是。 鄭委員運鵬:再來檢討公路總局兩個不合時宜的措施。部長你看這兩張圖片,這兩張都是汽車新領牌登記書,你看得出來有什麼不一樣嗎? 右邊那張的登記書多了一欄,這一欄就是戶籍地和居住地,也就是稅單和費單的寄發地點,從99年開始,可以增列居住地,這樣民眾比較容易收到罰單、汽燃費、牌照稅,達到便民的目的。現在大家辦理牌照登記多請車商或其他人代辦,去年11月10日我們就在這個地方提出建議,在新車領牌時,把那一欄加上去,那時局長也答應了,部長也在現場,承諾要做、要處理。在新車領牌時,就應該趕快登記戶籍地和居住地,連辦信用卡都這樣做,結果過了一年,有做到嗎?局長,你知道嗎?過了一年,明明5分鐘就可以完成設定,跟修法也無關,你們完全沒有動。部長,就是這個便民措施,新領牌的車子這麼多,你們是不是可以趕快處理好?應該不用修什麼法規吧?部長,這一點應該可以做到吧? 賀陳部長旦:應該沒有問題。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委員,新車領牌大概都是經銷商在做,所以經銷商另外有一個申請戶籍…… 鄭委員運鵬:不需要填2份啊!在同一份填就好了。你們5分鐘可以做的事情。 陳局長彥伯:他們是先填,再轉換到這裡。 鄭委員運鵬:局長,這個你們可以做就趕快做。 陳局長彥伯:我們去研究一下。 鄭委員運鵬:這需要研究嗎?趕快做,去年答應的事情趕快做。 再來說第二個不合時宜的措施。部長,你知道這張圖片中的車子是什麼嗎?這是雙廂貨卡,又叫雙排貨卡,以前驗車時甚至要把第二排拆掉,現在不用了,這是以前的規定,現在放寬了。以前雙廂貨卡的後座,現在可以認定為座艙,而不是法條中的載貨空間。 部長、局長,我們來看一下這張圖中雙廂貨卡,有哪裡違規? 陳局長彥伯:如果它是貨車的話,要標示一些…… 鄭委員運鵬:它當然是貨車,看這樣你們可以認定不是貨車嗎? 部長,再看一張圖,這是休閒用的雙廂貨卡,在現實中的狀況,它去驗車驗得過,但是照理說應該要在車身後方用噴漆噴上牌照號碼,結果驗車時是用水性漆寫一寫,驗完車就擦掉,現狀是不是這樣?它是休閒用的一般小客車。我們再來看這張照片,照片中的車子為什麼留了一些英文字?部長,我告訴你其中的玄機,車身上的ARB是蛙人部隊的代號,很帥,所以留著,但是車號就不見了。驗車時到底怎麼驗的?還是驗得過,但是結果就是這樣。有很多人驗車不只這一項,民間的代驗公司其實已經都放過了,像驗車時用水性漆寫一寫,驗完就擦掉,現實中就是這樣。部長,去檢查一下哪些措施已經不合時宜了,可以檢討一下,雖然是小事,可是整體看來有那麼多車種,有些行為真的是不對的。為什麼有人這樣做?我們來看一下汽燃費的差距,貨車和小客車相比,價差非常大,所以有人用貨車名義送驗,有人用小客車名義送驗。局長,我有一個建議,有人把貨車當小客車用,這種事情民間代驗公司都知道,監理站也都知道,你們也看得出來,既然如此,就比照小客車收費。把客貨兩用車當小客車收費,讓這些使用者可以開這種車,車子也名符其實,也不需要去貼那種很醜的字,因為他們其實都會把車子擦得很亮,所以他們也不怕污損。我希望改變這兩個不合時宜的措施。部長,答應委員會的事情就要做,不然就不要答應,有很多事情委員都在抱怨了。這些政策真的要重新檢討一下,像汽車的使用跟以前真的是不一樣了,有很多可以多收稅的,可以給他們一條名正言順的道路的,我希望能趕快處理好,好不好? 賀陳部長旦:好。 鄭委員運鵬:好。謝謝部長,謝謝局長。 主席:謝謝鄭委員。謝謝部長。 在這裡也要提醒交通部,對於委員會委員的建議,如果有答應要做的,真的要落實,要趕快做。 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上週審交通部的預算,其中關於自行車法規的增訂及安全管理的研究費只有250萬元,卻讓委員會花了一個小時討論,部長知道是什麼原因嗎?如果部長不知道,當天司長在場,請司長告訴你。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文瑞:主席、各位委員。當天有委員認為,自行車相關規定的研究,交通部和運輸研究所應該可以自行辦理。 鍾委員佳濱:在場有很多委員都認為應該不需要再委外辦理,誰贊成委外辦理? 陳司長文瑞:是鍾委員。 鍾委員佳濱:我的理由是什麼?因為我每天騎單車? 陳司長文瑞:鍾委員認為現在很多人在使用自行車,涉及路權及使用管理規定等問題,各縣市政府還有一些新形式的自行車系統。 鍾委員佳濱:司長,你的回答顯示,那天我講的話你只聽到一半,枉費我一番苦心。 部長,我那天說我是現場唯一每天騎單車的單車族,不能因為自行車是古老的科技,就不去研究,它的使用模式在變,尤其是未來我們在強調軌道運輸的時候,它是last mile,就像YouBike一樣,它現在是從捷運回到家的最後一哩路。基於這個理由,我認為自行車在公共運輸中仍然扮演重要角色,部長同不同意?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完全同意。 鍾委員佳濱:請問,軌道運輸的last mile除了單車之外,有沒有自動駕駛公車、無人車等選項?在德國、韓國首爾等地,這些都正如火如荼地發展。我們在YouTube上可以看到在日本鄉村居然有公車是無人駕駛的,新加坡也有無人駕駛的計程車。全世界都在如火如荼推動自動駕駛相關科技,在台灣,我們有沒有這個條件來推動? 賀陳部長旦:我們當然要花更多一點精神,因為我們有很多機車使用者,還有一些公車靠站的行為,這些地方都還需要更細緻的處理。 鍾委員佳濱:是。所以我們更需要加緊這方面的研究和發展,現在台北市的自動駕駛小巴士已經上路實測,彰化高鐵也有了,但是他們目前都遇到一個問題,軌道運輸的last mile包含徒步、騎單車、搭乘無人公車、計程車,在你想像中,台灣軌道運輸的last mile有哪些選項? 賀陳部長旦:當然還是腳踏車和公車。 鍾委員佳濱:而且公車最好還是電動的,比較不會有污染,對不對? 賀陳部長旦:是。 鍾委員佳濱:公車採用無人駕駛,是減少人事支出成本的一個方式,而且以last mile來講,在路況方面,不像長途運輸有那麼多風險,部長同不同意? 賀陳部長旦:同意,但是我剛剛也跟您報告過,對於機車及公車靠站行為,我們還需要做細緻的研究。 鍾委員佳濱:對,沒有錯,無人駕駛的車輛最怕有人駕駛的車輛,無人車對無人車都是用電腦運算行車路線,要怎麼走彼此清楚,可是無人車很難捉摸出有人車要怎麼走,對不對? 賀陳部長旦:是。 鍾委員佳濱:現在行政院正在推動無人載具創新條例,部長知道嗎? 賀陳部長旦:是的。 鍾委員佳濱:無人載具不是只有無人車,還包括陸海空載具及申請實驗場域。請問,本委員會有沒有人問過關於無人機的問題?有沒有人問過關於空拍機的問題? 賀陳部長旦:有。 鍾委員佳濱:有人問交通部,是因為交通部業務範圍包括空域的管理。 賀陳部長旦:是。 鍾委員佳濱:實驗先行,鼓勵創新,有條件放寬國內的檢驗機制,目前國內驗車是哪個部會負責? 賀陳部長旦:現在是交通部公路主管機關。 鍾委員佳濱:如果未來這些運具發生了民事賠償糾紛,目前的相關保險除了保險公司、金管會之外,很大一部分是依賴我們這邊提供的法例經驗,現在問題來了,未來這個條例的主管機關是交通部還是科技部呢?部長覺得無人載具創新發展條例的主管機關由誰來擔任比較合適? 賀陳部長旦:在院裡面已經經過初步協調,大概傾向由科技部作為主管機關。 鍾委員佳濱:那交通部做什麼? 賀陳部長旦:交通部在眼前等於配合它創新的前提下,一些既有道路如果需要在法規上排除的話,我們就共同來協調看看哪些法規要用什麼方式來排除。第二,如果今後要繼續推廣,除了車子和路以外,業別要如何規範也是我們需要努力的地方。 鍾委員佳濱:我發現一個問題,這邊看到創新實驗條例,大家想到的就是科技部,問題是自動駕駛或無人車不是在一個實驗室裡面實驗,它不是研發新藥,而是在一個大眾、人跟人頻密地互動之下才有辦法驗證它有沒有辦法運作,對不對? 賀陳部長旦:是。 鍾委員佳濱:所以驗證的場域很重要,換言之,如果科技部主導這個實驗條例,但是最後這個技術能不能運作不是關在實驗室可得知,它一定要有一個現實的場域,而這個場域的規範是由交通部管,結果可能變成科技部有人員、有預算,但是這個技術研發的場域在交通部,我很擔心這樣的上下游分工關係會有問題,因為交通部考量的是安全,但是創新實驗會有風險,在實驗室裡面風險是可以被管理的,在現實的道路運輸上,風險要降到最低,主政機關當然傾向把它嚴格最低化,但是越嚴格,就像你的孩子保護得越好,在溫室裡面不讓他接觸到病菌,他當然長得快、長得好,但他沒有抵抗力。所以真正的無人車技術一定要在真實的情境之下,可是真實的情境又會有風險,交通機關考量到自己是安全的主管機關,傾向從嚴,提供給它的驗證場域是一個跟實況有距離、比較不符合實況的,但是相對地,在非常安全的環境下實驗,請問,這樣的實驗能夠成功嗎? 賀陳部長旦:委員講的也是一個道理,但是另一方面,我們對於路況怎麼接近真實,其實應該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我們慢慢讓它更開放,同時科技部也跟相關的設備或通訊的主管機關來看看它們可以進步到什麼地步,這是一個互相的對話,在對話過程中,以臺灣現在對於這類事情的民怨來講,我們覺得交通部可能不宜一方面主張安全要求,一方面又放寬這些事情,我們反而有矛盾,但是由比較創新的機構來提這個主張,進退之間比較能夠為民眾所接受。 鍾委員佳濱:這樣的話,我們是不是就主張交通部運研所這些都不用研究了,因為你們是負責實況的,科技部是負責研究的,我們上週討論的爭議是交通部有很多預算拿去委託研究,你們自己有個運研所不研究,還去委託研究,現在這個創新發展實驗,你們說科技部有預算、有人力,我們反過來講,如果這個條例由交通部主導,但是相關的預算由科技部撥給你們,就像現在你們也有領科技部的計畫的經費,是不是? 賀陳部長旦:有。 鍾委員佳濱:你們也在做研究、做實驗,既然如此,與其讓另外一個部門來主持研究、實驗,但是實際上的風險由你們來評估、審核,你知道科學家最怕就是被人家審核,如果今天把實驗室交給你,你要怎麼做就怎麼做,所以為什麼科技部的相關研究預算不由交通部自己來執行,你們其實才最清楚什麼樣的領域可以漸進式安全、保證不會衝擊到交通現況,但是又可以做研究發展。 賀陳部長旦:剛剛也報告過了,委員的切分確實有您的看法,但是在臺灣道路糾紛事件的處理上,就民眾的接受度來講,作為主管機關就會有許許多多的抱怨。 鍾委員佳濱:金融機關的監理沙盒是由金管會來處理。 賀陳部長旦: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確實跟科技部和行政院大家共同討論過,在這個過程中以創新及一個產業的發展為方向的話,民眾的接受度相對高一點,這是我們現在的判斷。當然,做一段時間以後,可能交通部在這方面應該更積極配合,我們也會朝您剛剛講的方向發展。 鍾委員佳濱:我看來不樂觀,因為聽起來交通部一定從嚴、從民眾對安全的考量上來限制,就像我們在推金融沙盒一樣,金融沙盒就是在一個可控制的環境裡面去實驗創新金融產品。 賀陳部長旦:委員你也有注意到創新條例第二十九條,我們已經給了將近12條都是屬於放寬的規定,就表示我們在這件事情樂於在法規上給予支持。 鍾委員佳濱:如果未來科技部和交通部有不同意見時,誰來處理? 賀陳部長旦:但是作為主管機關,我們自己放寬,又去別的地方處罰,角色上是比較困難的。 鍾委員佳濱:這個問題邏輯上核心的矛盾一定要解決,不然的話,縱使這個條例的主管機關是科技部,科技部要求交通部配合,只要你剛才那句話,你就不配合了,就算明文規定它是主管機關,因為你那句話,它永遠無法奈你何啊! 賀陳部長旦:不會,我們現在已經把所謂的排除條款…… 鍾委員佳濱:要不要把你那句話寫下來,我們就告訴科技部長說,這句話在這裡,縱使未來立法明定你是主管機關,交通部只要這句話,你就不能動它。 賀陳部長旦:現在那些排除條款就是由我們和它們一起商量,只要入法了,那就變成排除,交通部在這上面不會有不清楚的狀況。 鍾委員佳濱:這個法令的立法由你們來主導更好,因為你們更清楚可以放寬到什麼程度,要放寬到什麼程度由你們來主導。 賀陳部長旦:我們如果是從排除的角度來看這件事的話,民眾會有很多的抱怨,但是如果是創新發展…… 鍾委員佳濱:別人來主張排除,你們來勉強同意? 賀陳部長旦:它們從興利的角度來創新的話,其實民眾的接受度會比較高一點。 鍾委員佳濱:好啦!這個問題你們在行政院都很難解決,我短短的質詢也很困難,但關於這個案子,我們可以預期未來審預算的時候會有很多爭議,包括上星期你們研發預算是向科技部拿的,你們還要再自行委辦,這都會成為我們未來審查過程中的核心與焦點,請部長預為因應。 賀陳部長旦:我們一同朝興利來努力。 主席:請周委員春米發言。 周委員春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跟部長討論公車進校園,這也是我們公共運輸多元推展計畫其中一個很重要的一環,這邊有相關的數據,其實很值得大家來重視跟參考。尤其在18歲至24歲的青年人口,本來機車事故的件數占34.2%,101年到103年每年平均死亡人數181人。但是到了105年前半年的統計,試辦的幾個學校每千人傷亡人數是7.13人,較前年同期減少2.38人。當然,這沒有絕對,但應該是有一定的影響,這其實是很可貴的數字。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周委員春米:淡大實施前一年是33人傷亡,實施後一年減為12人。我們屏東科技大學實施前有523人傷亡,實施後降到389人,而且是0死亡,我想這個數字是非常可貴,這個政策應該適合再推展,只是在推展的過程中,我們來了解一下是否可以做得更好。就我手上的資料,我提了兩個案例,一個是我們屏東科技大學,一個是大仁科技大學,這是屏東的案例,因為屏東公共運輸的部分可能需要政府部門多協助。因為屏科大的部分是委託給屏東縣政府,可能設計的方案更多元、更確實。大仁科技大學是公路總局管轄的客運路線,我們不是從補助的金額而是從這個計畫來看,因為這是公路總局補助、管轄的路線,大概只有這兩條路線,依照我們手上的數字,我們統計起來只有實施106年9月11日至11月30日,不曉得為什麼只有短短不到3個月的時間?因為每天補助不到111元,這個原因到底是如何?是公路總局對地方狀況的掌握沒那麼好?這個部分是不是由地方政府統一處理會比較好?請問部長的意見? 賀陳部長旦:屏科大的成效真的非常好,大仁科大是不是有其他執行上的困難,我請陳局長向您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原則上公車進校園如果是屬於市區客運的話,當然是由縣市政府來提,這一條應該是屬於公路客運,是由大仁科大自己提出。 周委員春米:因為等於多進一站而已,事實上沒有太多的補助和協助。 陳局長彥伯:對,這個我們會再跟大仁科大的校長或學務長討論。 周委員春米:所以這部分是公路總局跟學校直接聯繫?不是透過縣政府的協助? 陳局長彥伯:原則上,像這樣的案子我們會在年度之初透過縣府或者跟各大學聯繫,請它們就這部分提出需求,所以原則上是由大學提出需求,然後我們相關的人去…… 周委員春米:公車進校園的計畫會再延續嗎? 陳局長彥伯:會,原則上公車進校園每一年都…… 周委員春米:現在是在試辦?有幾個學校試辦?範圍多廣? 陳局長彥伯:目前為止大概有40多所學校。 周委員春米:全國大專院校是170餘所,有需要的是40多所?還是說你們現在試辦的是40多所? 陳局長彥伯:應該這樣講,我剛才有特別跟委員提到,我們特別透過教育部行文給各大專院校,如果學校有這樣的需求,或者我們自己也會去評估交通安全的狀況,有哪些是比較嚴苛的,如果有這樣的情況,我們也會主動跟它接洽,像大葉大學就是這樣。 周委員春米:我想這個政策是很好的,畢竟大學生是年輕人,而且大家需要便利和快速,所以如果沒有公共運輸這部分強力的輔佐工具的話,大家都會選擇機車,機車的危險性當然就更高,只是說可以再去檢討一下是不是地方政府對這個會比較了解,因為你們不是教育單位,你們要透過教育部再去跟各個學校聯繫,這個部分其實可以參考地方政府的做法。 陳局長彥伯:是,我們會再跟屏東縣政府聯繫。 周委員春米:謝謝局長。再請教第二個問題,大法官會議釋字有關地役關係的既成道路徵收,這是長久以來討論的,我想請教部長在這個政策上有何具體的做法。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在被作為公眾使用之後,私人的產權就被壓制到最低,等於沒有任何私人產權的任何利益、處分、收益,既然這部分已經作為公眾使用,大法官解釋提到,任何有關機關對於此項既成道路的特別犧牲應該依據法律給予徵收補償,這是在85年4月12日所做的大法官會議解釋,可能當初政府由於財政的困難,事實上沒有太具體的作為,比較具體的作為是公路總局在103年9月30日訂了一個交通部公路總局經管之省道私有既成道路土地取得處理要點。我們來看一下統計數字,第一,目前還沒有辦理徵收補償的私人土地約1萬8,200筆,面積550餘公頃,市價約800億元,當然,這要由政府全部承擔可能有其難度,但是我們從相關的法規去運作,你們除了補償之外,還有四個作為輔助性的取得手段,但是效果都不好,請部長或局長說明一下。 陳局長彥伯:原則上,從剛才的說明可以知道金額非常龐大,一時之間大概也不可能透過政府編列預算,所以我們有訂一個處理的要點,原則上對於私有既成道路,如果在我們新闢路線或路線改的時候,在可以的情況下,我們會編列預算取得,現在大概是採用這種方式。 周委員春米:就我目前手上的資料,在有這個規範之後,你們103年到105年這三年共徵收或價購312筆,約7.5公頃,大概從550降到540,價值約11億元,大概是你們做道路的時候用來做新建工程的徵收,其他應該都是很細微。這個雖然有誠意、有義務、有責任,但是推動得還是顯於過慢,民間對這個部分長期以來一直有意見,就是政府把他的土地徵收了,但是卻沒有補償,是不是可以有更具體的作為來保證人民的私有財產呢? 陳局長彥伯:對,再跟委員強調一下,我們也知道這樣的情況應該要徵收,但是預算金額真的太大了。 周委員春米:還是應該有個比例吧!現在有540公頃尚未徵收,是不是應該做個初步的計畫? 陳局長彥伯:我們可能還是再來看看如何檢討,看有沒有什麼方式,在現有的法令或相關的做法上,可以更積極。 周委員春米:有困難度啦!因為你也不知道要徵收這邊或徵收那邊,也怕被認為是不是有圖利的情形,但是不能因為有這樣的限制就沒做,因為你不可能現在編預算,你們大概只有在新建道路工程的時候才把這部分編進去,有查到的部分才編進去。 陳局長彥伯:是,現在大概都是用這種方式處理,是不是有更積極的做法,我們再來檢討。 周委員春米:再更積極的做法?是不是可以在2個月內給我一個報告?因為這也是長久以來大家很關心的議題。 陳局長彥伯:是。 周委員春米:最後提一個小問題,這應該也可以有積極作為,就是大家提到的自摔,我們小段委員上個禮拜摔車之後,大家都很關心,很簡單,地方政府和日本政府都把防滑係數提高到65BPN,但是我們的中央主管機關還是45BPN,這部分有沒有具體的作為或做法? 陳局長彥伯:目前是否要從45BPN提高到65BPN,我們正在做相關的研究,年底大概就會有研究的成果出來。 周委員春米:所以以前沒有研究?以前沒有這樣的擔心憂慮嗎? 陳局長彥伯:這樣的議題在相關的道路主管機關和各縣市政府之間是有廣泛討論,還沒有辦法形成共識,所以我們才透過這個研究、相關的實證去了解是否要提高。 周委員春米:好,12月底前給委員會一個報告。 陳局長彥伯:是。 主席(鄭委員運鵬代):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一天臺鐵有4起事故,過去很少見到臺鐵同一天出現這麼多事故,我想我們一定要找出原因,雖然這些事故都不是很嚴重地造成傷亡,但的確造成非常多人不便。同一天發生這麼多事故,網路也爆發陰謀論,說因為禮拜五行政院宣布臺鐵不調漲,所以臺鐵故意製造出這些事故。當然,這不可能。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應該不會,我們員工都非常敬業。 黃委員國書:這個事故跟預算經費有沒有關係? 賀陳部長旦:應該有一部分跟我們的預算在還沒有落實的情況下有一點關係,包括一些數位化的設備跟維修的制度,我們在這部分的確還要再落實。 黃委員國書:請交通部針對這個議題儘速找出相關事故原因,以後不能同一個地點再發生同樣的事故,這是我們最起碼的要求。 賀陳部長旦:完全同意。 黃委員國書:另一個問題,也是昨天的新聞,我們現在正在世貿舉辦國際旅展,今年中國廠商沒有參展,這是12年來第一次,造成買氣的衰退。當然,買氣衰退跟中國廠商沒有參展是不是有關聯先不論,但是今年來了68個國家,這是好事,明年要來100個國家,這是國際旅遊的新情勢,為了因應這樣的型態,我們的觀光旅展也應該做一些改變。 賀陳部長旦:是。 黃委員國書:所以我在此建議,交通部要責成觀光局,針對國際旅展,我們希望明年看到一些新的型態,包括要有一些針對自由行、客製化或差異化等等不同於過去傳統遊程的設計,在此提醒部長。 賀陳部長旦:是的,您的方向就是我們共同努力的方向。 黃委員國書:我看到公路總局有一個友善道路保護野生動物的計畫,當然,這個計畫我們可能要再進一步來討論,有這個計畫是好事。局長知道全臺灣的(石虎)還剩下幾隻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大概500多隻。 黃委員國書:沒有啦!300隻到500隻,低於500隻。你知道過去這幾年來有多少珍貴的野生動物石虎被路殺? 陳局長彥伯:詳細的數字我手邊沒有。 黃委員國書:46隻,這比例非常高,這麼珍貴的野生動物因為路殺而失去生命,我覺得非常可惜,當然我們過去也有一些做法。這次的計畫主要是針對省道部分,上個月在彰化臺14線又發生一隻石虎被路殺,也是彰化地區首次發現石虎,結果第一次發現就被路殺了,非常、非常可惜。目前我看到你們這個計畫是針對臺中、苗栗跟南投,沒有彰化,我覺得可惜,特別是發生路殺的路段是在芬園地區,也就是在八卦山脈附近,如果石虎在這個路段有路殺的問題,表示在八卦山脈地區可能有石虎的行蹤,所以我們整個計畫有沒有可能含括到彰化? 陳局長彥伯:因為我們是委託特生中心辦理石虎的調查,所以如果要把範圍擴大,我們再來跟它討論,應該有其可行性。 黃委員國書:再來,我們這是針對省道,那縣道怎麼辦呢?石虎行走時並不知道這條是省道或縣道,省道有一些友善的措施,縣道怎麼辦呢?而且縣道才是石虎主要可能行經的路線,縣道部分該怎麼處理?縣道當然是地方政府主管,所以我也建議公路總局是不是可以跟地方政府針對石虎可能出入的區域範圍內,如果有經過縣道,可以跟地方政府有一個協調機制,看能不能有一些友善的防護計畫。 陳局長彥伯:沒有問題,相關的研究過程中,一定會跟縣市政府共同討論。 黃委員國書:包括縣道嗎? 陳局長彥伯:是。 黃委員國書:因為我覺得你們這個友善計畫只針對省道…… 陳局長彥伯:雖然是省道,但是我們相關的研究成果或防護的方式也可以提供給縣市政府。 黃委員國書:有關縣道的部分要跟地方政府討論,所以你們要去跟地方政府討論,涵蓋的地區要包括彰化,以上是我給你們的建議。 陳局長彥伯:是。 黃委員國書:另外,我們看到臺灣這幾年很多人在推動公路旅遊,我們有很多鐵道迷,也有公路迷,其實這些公路迷都有很寶貴的意見,包括針對一些道路標示,這幾年來常常被重視,那有什麼問題呢?因為省道的部分是交通部公路總局負責,縣道、鄉道就是地方政府主管,但地方政府預算常常不夠,我舉個例子,臺東太麻里省道路標非常清楚,可是這裡有一個路標「花東縱谷」,這可能是鄉道,就不清楚了,因為沒有維護。常常看到道路標示不知道該以哪個為準,例如右邊這個是屏東185縣道,而這是屏58鄉道,到底這條路是鄉道或縣道?到底由哪一個單位管理?經常會有這些問題,所以我們要推動公路旅遊,其實友善的道路標示在這個時候是必須要被檢討的,我覺得公路總局可能要進行必要的檢討和評估,如何全面性地讓臺灣的道路標示都是準確的。我們常常看到一些道路的警示,這個是北宜公路「我們懷念他」的哭哭圖案,這是有創意的道路標示;右邊這個是「慢」,提醒大家要減速,「土地公伯在測速,注意拜神的行人」,這也是有創意的警告標示,但是一個是政府做的,一個是民間做的。請問部長,你覺得哪一個是政府做的? 賀陳部長旦:右邊。 黃委員國書:陳局長呢?你認為哪一個是政府做的? 陳局長彥伯:右邊。 黃委員國書:你們兩個都錯了,左邊這個是新北市政府做的,就在北宜公路,係為了提醒騎重機的民眾減速。右邊這個是民間做的,也是要提醒用路人。我為什麼要提這個問題呢?我們有很多民間資源,包括很多的公路迷,他們對於很多的道路標示都有想法、都有創意。請問局長,右邊這個是民間做的,合不合法? 陳局長彥伯:我們標誌、標線的設立都有一個管理規則。 黃委員國書:對啊!所以這個不合法。那左邊這個合不合法? 陳局長彥伯:左邊這個某種程度應該也不合法,不合相關規定。 黃委員國書:新北市政府做的這個不合法嗎? 陳局長彥伯:它不符合相關標誌標線的設置規定。 黃委員國書:某種程度是什麼意思? 陳局長彥伯:這個說不定只是地方政府為了特別宣導、提醒大家,不一定要符合為標誌標線的規定。 黃委員國書:地方政府可以這樣做,民間這樣做就不合法? 陳局長彥伯:如果是很嚴謹的標誌標線號誌,像「慢」要怎麼訂,顏色要怎樣,這有一定的規範,但在這裡為了交通安全所做的宣導,恐怕也很難論斷合法不合法。當然,我們不希望道路上沿線太多這樣的提醒,以免影響用路人的安全。 黃委員國書:民間當然有很多的想法,我建議交通部公路總局去想一個機制,民間創意的路標是否可以透過政府機制的核定、審核,可以有這樣的設計、平臺,可不可能?如果說這個違法,會開罰嗎?你們怎麼處理? 陳局長彥伯:我們大概會請他拿下來。 黃委員國書:那新北市政府的是不是也要請它拿下來? 陳局長彥伯:就是要跟它溝通。 黃委員國書:不管怎麼樣,這個構想其實是善意的,但是按照我們相關的道路安全法規並不是合法的,所以我建議你們要去設計或建立一個審核的平臺,如果地方政府或民間的團體想要從事有創意的道路標示,經過一定程度的規範和審核其實是可以放的,你們去思考是不是可以這樣做。這個給你們建議,還是你們有什麼回應? 賀陳部長旦:委員這個是很有創意的想法,有時候法只是一個最低要求,如果在沒有干擾的情況下讓他們可以展現創意,我覺得不失為一個方式,最好的方式是我們每個縣市都有道安委員會,地方政府可能願意在這上面多做一些鼓勵的話,讓他們來管理,我們也樂於見到。但是不要變成設太多、互相干擾,反而效果打折扣,這部分我們會跟他們來做整體的檢討。 黃委員國書:你們去訂一個相關的規範、辦法,跟地方政府溝通,3個月內提出,可不可以? 賀陳部長旦:沒有問題。 主席: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公路總局107年度在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編列了360億1,736萬5,000餘元辦理多項公路建設,包括橋梁建設的興建、改建、重建及耐震補強等工程。橋梁是非常重要,我們也看到這十年來因為豪雨、颱風或地震造成多座橋梁斷裂,讓用路人非常驚恐,如果剛好行駛在上面,後果真的不堪設想,所以橋梁的安全性非常重要。請教局長,過去幾年來,這幾座橋梁因為天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或豪雨而斷裂的橋梁都達到設計使用的年限了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很多橋梁的斷裂大概都是因為河床沖刷的影響而斷裂,嚴格來講,使用年限大概都還沒到。 陳委員素月:目前有沒有橋梁超過使用年限而未改建的? 陳局長彥伯:所有的橋梁大概都有經過耐震補強的相關規範來加以耐震補強。 陳委員素月:我了解,我是想了解你們有沒有統計過超過使用年限而未改建的? 陳局長彥伯:在省道上應該沒有。 陳委員素月:所以過去發生斷裂毀損的都是未超過設計使用年限,因為天災或河床沖刷的原因所造成,所以橋梁安全的監控非常重要,施工時的品質當然也很重要。其實除了極端氣候所造成的天然威脅之外,以在海線的橋梁來說,我們也看到一份統計的資料,就是有關臺灣腐蝕環境分類的資訊系統,在彰化縣受到腐蝕的程度特別高,在這幾個照片也看到在沿海的幾座橋梁腐蝕的狀況比較嚴重。請問局長,針對這些橋梁,在施做設計的時候有沒有思考過是否有比較先進的工法可以預防這種腐蝕的狀況? 陳局長彥伯:因為省道很多橋梁會比較靠近沿海側,剛才您特別提到防蝕的處理,原則上我們大概朝兩個方向來處理,一個是增強混凝土的強度,一個是保護層加厚,相關使用的鋼筋盡量使用鍍鋅的鋼筋來處理,大概用這樣的方式來防杜橋梁的容易鏽蝕。 陳委員素月:彰化縣西濱快速道路在芳苑王功段即將通車,這個路段興建的橋梁有符合這樣的要求嗎? 陳局長彥伯:都符合剛才特別強調的,例如高強度的混凝土,或者採用自充填式的混凝土,或者剛才特別提到的鍍鋅鋼箱梁橋,大概都採用這樣的方式處理,所以我相信有一定的防蝕能力。 陳委員素月:因為橋梁工程的施做要考慮到環境的因素,未來為因應天然災害的威脅,監控也非常重要,所以我們也希望交通部要落實橋梁安全的監測。 陳局長彥伯:是,其實我們相關橋梁的檢測或監控都是列入公路總局很重要的工作事項。 陳委員素月:其實西濱公路對改善彰化縣區域交通非常重要,現在王功芳苑段即將通車,預計在12月中通車,接下來再往南的那一段進度如何?請簡單說明。 陳局長彥伯:往南到大成要到108年,還要再往後一下。 陳委員素月:108年彰化縣是否就全線通車了? 陳局長彥伯:應該就全線通車了。 陳委員素月:請交通部掌握時效,不要延宕。 陳局長彥伯:是,我們會積極趕辦。 陳委員素月:接下來請教有關自行車路網的問題,剛剛也有委員關心,有關全國自行車友善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這是行政院在103年就核定的計畫,計畫總經費是10億3,307萬餘元,到106年底已經編列了7億7,763萬餘元,明年度還要再編列2億4,396萬餘元,分別編列在公路總局、觀光局、臺鐵局、鐵改局及運研所,目前計畫的預算執行率如何? 陳局長彥伯:我們預算執行率大概達到93%以上。 陳委員素月:所謂的93%是怎樣的狀況?是各地方政府都完成了嗎?這個計畫是交通部由上而下的計畫?還是由地方政府提計畫,由下而上的計畫? 陳局長彥伯:如果列在這裡是屬於省道上的,但是整個全國自行車路網的推動,體育署也有,交通部也有,原則上是在交通部的主導下辦理。 陳委員素月:你說的預算執行率93%是指? 陳局長彥伯:是指我們省道的部分。 陳委員素月:省道的部分都完工了? 陳局長彥伯:我們做的是省道有關自行車友善環境相關工程的改善,所以這部分是可以掌握的。 陳委員素月:彰化縣境內的建置計畫目前狀況如何?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李副總工程司說明。 李副總工程司忠璋:主席、各位委員。從104年到106年在彰化地區大概執行了3,200多萬元的經費,這裡面包括八卦山、長興、永興這幾個觀光地區的自行車環境的導覽及軟硬體設施改善。還有在彰化地區的省道上自行車路線的導引及相關安全標誌標線的改善。 陳委員素月:我之前在地方有聽到基層公務員提到彰化縣提報的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好像都被打回票,我不曉得這個計畫在彰化縣境內的執行狀況如何?事實上,彰化縣是一個很適合騎自行車的地區,包括濁水溪河岸及很多道路都是,據我所知,他們被打回票的原因是無法串成一個路網,所以不符合這個計畫,我不曉得是不是有這種狀況? 陳局長彥伯:報告委員,剛才同仁有跟委員提到相關經費是向體育署申請,但是關於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的整體規劃,交通部也有相關的主導,說不定可以在那個會議上再做討論。 陳委員素月:你說這是要向體育署申請,可是以我所遇到的案子狀況來說,例如二水,它提出一個自行車道的案子,送到體育署也被打回票,你們分了這麼多單位,結果案子送到這邊被退、送到那邊也被退,我不曉得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陳局長彥伯:這部分我們會再來協助,剛才我特別提到,整體的推動在上層是由交通部負責、運研所當幕僚,所以委員提案的這些路段可以再到那個委員會…… 陳委員素月:關於二水的自行車道案,今年度我已經幫它送了好幾次,詢問結果都是沒辦法、不符合那項經費的補助規定,我覺得這與地方上的實際需求有落差,我不曉得你們這些經費是用到哪裡去了?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委員所提的這個案子,我們會後再專案了解,誠如您所說,彰化的田園風光及濁水溪景致非常適合運動,我們會再協助與體育署協調。 陳委員素月:彰化真的是一個風景秀麗、風光明媚的縣市,鄉村景色也非常優美,更有很多私密路線,如果能整理為自行車道路,真的很合適,也可以帶動地方的觀光。 賀陳部長旦:好,我們專案去了解。 陳委員素月:針對地方政府所提出的幾個案子,我希望你們會後再了解一下,協助他們怎樣去獲得經費補助。 賀陳部長旦:好的,我們會來了解。謝謝委員。 陳委員素月:謝謝。 主席(陳委員素月):請李委員鴻鈞發言。 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召委提到兩項橋梁的問題,一是一般的老舊橋梁,另一是沿海腐蝕的橋梁。關於老舊橋梁部分,我記得在舊的高屏大橋垮了以後,當時做了全國危橋總體檢,如果我沒記錯,應該有68座,後續也訂出要求監測與定期檢查的方向。對於一般的河川橋梁,公路總局應該要跟水利署、水保局結合,當初有很多因素,包括攔沙壩等,還有因為流沙、漂沙造成的橋墩裸露,這些都是問題。 至於沿海腐蝕部分,其實新的橋梁有新的工法,但是舊的橋梁也沒有符合規範,針對舊的橋梁更應該要去檢查,特別是橋梁的工法。方才局長提到保護層加厚,因為橋梁長期處於彈性疲乏,所以保護層加厚也不能厚到哪裡去,加厚還是會脫落,反而更糟糕。所以未來新的橋梁,包括沿海的橋梁,要採用甚麼工法、要用甚麼樣的橋梁設計,這些公路總局要一併納入考量,而不單純只是材料而已。好不好?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委員提醒,其實我們也請運研所針對屬於預防性的部分,包括用無人機進行探測,我們統統將之結合起來,如委員方才所言,除了材料以外,將工法與預警制度都建立起來。 李委員鴻鈞:另外,現在駕駛人在甚麼狀況才能開車上路?我記得之前有一則新聞,癲癇者在開車途中突然癲癇發作,造成嚴重車禍,這是我們必須全面檢討的,當然並不能說癲癇者就要如何,而是應該要與衛福部一起做全面性的檢討,例如感冒吃藥後會想睡覺,可是病患本身並不知道吃了甚麼藥會有甚麼狀況,那麼他可不可以開車上路?以這次癲癇患者開車中突然發病為例,或許以前有一定程度的機制,不過我想那應該不是很健全,因此不論未來或是現在,應該要跟衛福部重新檢討一遍。對於服用了甚麼藥、甚麼樣的病患不能開車上路,這部分你們有沒有規定?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依現行法令規定,癲癇患者不可以考駕照,即便已經考取駕照,在事後若發現患有癲癇,依規定要繳回駕照。 李委員鴻鈞:請問癲癇症是與生俱來的嗎? 陳局長彥伯:嗯,依我的了解…… 李委員鴻鈞:你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 陳局長彥伯:是。 李委員鴻鈞:他會不會是在考取駕照之後才患病的?我是打個比方,因為這不是我的專業。本席今天提出這個問題並不是指責,而是你們與衛福部之間應該要另闢一個專案小組,針對這部分進行研議,這只是單一事件,針對類似的病例,你們要全面去討論,有甚麼病例、甚麼藥物服用後幾小時內不能開車上路,應該要把這些細則訂出來。 陳局長彥伯:關於癲癇患者部分,我們在103年時有跟衛福部做過討論,也取得了相關資料來做駕照的註記,可是後來因為牽涉個資問題,所以停下來。但是關於癲癇患者是否適合開車,交通部公路總局之下設有一個駕駛人醫療諮詢委員會,裡面有一個癲癇協會,他們…… 李委員鴻鈞:局長,你不要繞在癲癇這個議題,我不是單指癲癇…… 陳局長彥伯:我要說的是,因為有一個駕駛人醫療諮詢委員會,所以委員方才所提到的各種情形都可以在那個委員會中透過醫師、專業的…… 李委員鴻鈞:不是啦,我要的不是透過醫師,因為一般百姓並不知道嘛!所以請你們跟衛福部好好溝通,更細膩一點去規範在甚麼狀態下不可以開車上路。例如今天我感冒,自己開車去看醫生,醫生給甚麼藥我也不清楚,吃了這個藥之後能不能開車?也許吃了藥之後開車上路,結果想睡覺,就睡著了!這不是不可能的事,以上我是打個比方。關於藥的種類、服用幾小時之內不能開車上路,目前的規定有細膩到這樣嗎?沒有嘛!本席的意思是,針對服用哪些藥物之後開車會有危險者,包括何種與生俱來的疾病不能開車上路等,請你們跟衛福部再review一次。 陳局長彥伯:這部分我們再來跟衛福部review一下。 李委員鴻鈞:不是「再來」、不是打馬虎眼。 陳局長彥伯:現在就有這個機制,但沒有這麼全面。 李委員鴻鈞:對啦!所以我說要花一點時間去把這個規定做出來。好不好? 賀陳部長旦:是,我們會強化這個作為。 李委員鴻鈞:另外一個,針對酒駕講習教育的部分,我看到你們從今年3月1日起,酒駕違規班與酒駕再犯班分別從4小時、6小時延長為6小時、12小時,然後這次的預算中針對講師鐘點費部分,原本是352萬,今年蝙了1,668萬元,成長了大概4.7或4.8倍,高達1,333萬元,這些人去上課,這些錢應該是要由酒駕者付才合理。 陳局長彥伯:是。我們也認為是要由酒駕者付,但因現行法令還沒有這樣規定,所以我們…… 李委員鴻鈞:那就修法嘛! 陳局長彥伯:法令的部分已經向部裡面建議。 李委員鴻鈞:你酒駕之後,還要政府用納稅人的錢編預算讓你去上課?就馬上修法嘛!這個錢就是酒駕者付,百分之百是要由酒駕者付,這才合理嘛! 陳局長彥伯:是。 李委員鴻鈞:另外,像遊覽車的評鑑,現在分成甲、乙、丙、丁四種,甲種、乙種大概比較沒有問題,但丙種和丁種的部分,現在大概占所有業者的7%和10%左右吧?我現在比較納悶的是,你們評鑑出丙種和丁種了,但處罰機制在哪裡?亦即就算你評鑑它今年丁種、明年丁種、後年也丁種,那也還是丁種啊!它也不會留級或怎麼樣,那我們的處罰機制在哪?今天既然有評鑑機制在,更要有嚴苛的處罰機制,這樣子遊覽車才會改進嘛,否則遊覽車的事故還是不斷、不斷的發生。 陳局長彥伯:我跟委員報告,關於丙種、丁種的部分,我們現在正在研議,希望透過加強查核,讓它退場。剛才特別提到…… 李委員鴻鈞:沒有關係,你就提到委員會來修法。我覺得既然會連續被評鑑為丁種的話,那就是爛嘛,可以讓你們可以評鑑到丁種的話一定是有夠爛的。 陳局長彥伯:對,它的公司治理都是很大的問題。 李委員鴻鈞:那就對了,就應該要嚴苛一點嘛!對不對? 賀陳部長旦:是,我想這個退場的部分可能涉及到一些法規要做調整。另外,我們現在就是透過所謂的市場機制,把這些公諸於網站上面,像有一些學生的校外教學,我們就不准丁等的…… 李委員鴻鈞:包括校外教學、學生的載運,這個都禁止。 賀陳部長旦:對。 李委員鴻鈞:無論是一般的百姓或各方面,我覺得這方面的罰則還是應該訂嚴格一點。 賀陳部長旦:好的。瞭解,謝謝委員支持。 李委員鴻鈞:那個再生胎的部分也是一樣,現行的法規裡面,前輪不行後可以…… 陳局長彥伯:報告委員,現在有關再生胎的部分,遊覽車是一律都不准,上國道的客運也不准。 李委員鴻鈞:都不准?法令上都有訂明了? 陳局長彥伯:是。除此之外,轉動軸上也不准。 李委員鴻鈞:此外,胎壓偵測器的安裝部分,你們有沒有去強制? 陳局長彥伯:們去年7月1號已經開始,針對新車部分有這樣的規定。 賀陳部長旦: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雪生發言。 陳委員雪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部長舟車勞頓,陪院長再次蒞臨媽祖,關心我們馬祖,我心頭非常感激。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客氣了,不敢當。 陳委員雪生:請問部長,從淡水到八里,你認為坐船好還是走關渡大橋好?還是你要游泳過去?哪一種比較好? 賀陳部長旦:游泳的話,我是沒那個本事。但是坐船或走將來的淡江大橋應該會各有趣味吧! 陳委員雪生:是啊!大家的感受和部長的感受各有不同,如果是從馬公到西嶼,我看很少人坐船,都是從橋上過吧?金門為什麼要蓋金門大橋呢?因為金門到小金門有風浪的問題,所以希望建金門大橋。我拜託部長,你的觀念裡面不要有其他的選項。 賀陳部長旦:了解。 陳委員雪生:因為有其他的選項的話,南竿、北竿兩座機場的整修經費就要100多億元,這是你終究要去改善的,這個機場沒有達到標準的話,一旦出了事情,麻煩可大了,不可以有任何的事情發生。 賀陳部長旦:是的。 陳委員雪生:我在此強調的是,我們馬祖的鄉民歷經砲火的摧殘,當地實施戰地政務多年,我們鄉親沒有任何的抱怨,只是默默的承受這樣的痛苦。我們不會像228受難家屬等等那樣,當地有很多人被砲彈打死,金門更多。國家建設應該要均衡的發展,離島尤其要被重視,我那一天陪院長、部長到媽祖去,我曾經講了一段話,有關南北竿跨海大橋,我覺得政策上不是問題,預算經費也不是問題,我著重的還是工程技術的問題。所以,我覺得部長的思考方向應該是找國安會、陸委會來談選項,這件事情由地方政府出面跟大陸方面去談,看看能否讓大陸的機具、技術、人員能夠過來協助,這才是你們應該商討的而不是老是去想其他的選項,包括什麼輪船等等。跟部長報告,東北季風已經來了,南北竿交通船險象環生、在上面坐船非常不舒服,我一個月內會提供這樣的影帶,院長也講了,將來這個會議是由院裡、部裡和地方的縣長、議長共同來開會。 賀陳部長旦:當然。 陳委員雪生:屆時我會提供這樣的影片給你們參考。 賀陳部長旦:瞭解。 陳委員雪生:我也跟部長報告,南北竿跨海大橋的部分,我們馬祖全體鄉親好不容易達成共識,畢竟我們在那裡住了好幾十年,我們了解的應該比部長、院長來得更多,我們需要什麼,我們自己才最清楚。 賀陳部長旦:當然。 陳委員雪生:我在此提醒部長,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我拜託部長能夠成全。 賀陳部長旦:不敢當。 陳委員雪生:每次你提到其他的選項,我的心臟就蹦蹦跳。 賀陳部長旦:委員您說要開放思考這件事,我們一定照這個方向。您提到工程技術部分,我想你也記得我們前天也跟院長多爭取一點時間,就是希望來真正了解你所提到的金門大橋往後執行在所謂技術協助的合作上…… 陳委員雪生:是的。這才是重要,我覺得這是部長思考的方向。院長跟部長到媽祖去,我們縣長為了這個簡報,3天沒睡覺,凌晨4點鐘起床看了一遍,又看一遍,就怕不夠周延。我也睡不著覺,我不知道你們在想什麼,我一直在想賀陳部長在想什麼。 賀陳部長旦:不敢當,您太在意了。 陳委員雪生:部長,我希望這件事情兩個月之內能夠定案。 賀陳部長旦:是。 陳委員雪生:也希望公路總局定案之後,能馬上編列規劃經費,因為期程很長,不是馬上做,就馬上有。 賀陳部長旦:是的。 陳委員雪生:至於兩座機場的修繕改建或改善,都可以暫緩,你把它放到飛安安全就好了。 賀陳部長旦:我們一定會從安全的角度來做檢討報告,再一起向委員說明。 陳委員雪生:兩個月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院長原本要求一個月,我覺得一個月的時間應該不夠,部長說的兩個月應該是合理的。 賀陳部長旦:謝謝。 陳委員雪生:拜託部長有空的時候也幫忙思考一下,這裡面不只有我的夢,也是圓馬祖鄉親的夢。 賀陳部長旦:當然。 陳委員雪生:它對未來的發展,可說是意義深遠。 最後想跟部長討論Uber這家公司,它的經營風格在全世界都引起很大的爭議,一、它經營運輸業,卻說是資訊平台,以規避運輸法規及運輸業的責任;二、它違法經營運輸業,又想盡辦法用科技來規避查緝及賄賂世界各地的司法官員;三、規避運輸業的管理,造成治安的疑慮。本席可以列舉世界各國所發生的案例。 請大家看這一張,Uber的性犯罪頻率很高,倫敦市長不准女兒搭乘,拒絕換發執照還惹眾怒,倫敦市長說這個要怪Uber;歐洲的法院總顧問說Uber是計程車公司;Uber用秘密軟體防執法,所以美國司法部也在查;部長可以看到Uber行賄足跡遍及亞洲,中、印、韓、馬來西亞、印尼都有可能涉入,這些都是記者深入追查的資料,還有倫敦交通局不更新Uber的營業執照等等。公路總局一直在追Uber,本席那天也拜託行政執行處要配合。這個部分可否請部長或局長來說明? 賀陳部長旦:我先請陳局長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有關Uber的罰款及相關的違法事件,公路監理機關都持續在辦理,也將相關案件移送行政執行處去強制執行;但是他們到現在都還未繳納,所以目前…… 陳委員雪生:你們官員之中有沒有人乘坐過Uber? 陳局長彥伯:我們的稽查同仁坐過。 陳委員雪生:我們要抓小偷,也要先知道小偷是怎麼去偷的,了解他的技巧。所以你們要花點錢去坐坐看。 陳局長彥伯:報告委員,我還未擔任公路總局局長時曾經坐過。 陳委員雪生:最近我女兒從美國回來,就說Uber很方便,我要她少坐,因為出了事情是沒有保障的。 陳局長彥伯:了解,Uber在國內營業要符合我國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的規定,交通部公路總局從未改變這樣的立場,而且我們也會…… 陳委員雪生:現在他們透過網路平台說他們不是運輸業,這個部分,可否請部長說明一下? 賀陳部長旦:Uber雖然號稱創新,但是在很多地方,並未真正開放讓消費者放心,他們在很多國家都不見得被認同;據我了解,原來投資它的Google,現在也改投資它的對手,這就表示它原來的經營模式以及它和各地方合作的態度應該有所調整。我想除了消費者應該自我注意之外,對Uber來說也是一個警訊。我們希望循著這個方向,勉勵國人如有機會與科技結合,並急起直追的話,不見得會輸給Uber,我們大家來努力。 陳委員雪生:你可以輔導它,讓它合法化、要不然就消滅它,才不會產生很多問題。謝謝部長、局長。 賀陳部長旦:謝謝。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審查公路總局的預算,裡面有一筆補助費是對通勤需求、觀光需求及票證需求做整合,補助費用高達3億9,000萬元。眼看我們馬上又要遇到元旦連續假期,一到連續假期,大家特別擔心害怕的就是塞車,所以要鼓勵大家多用公共運輸,對不對?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葉委員宜津:請問裡面的公共運輸轉乘補貼費用是多少錢? 賀陳部長旦:我請公路總局來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運輸管理中心林主任秘書說明。 林主任秘書福山:主席、各位委員。現行轉乘優惠部分,可以分成兩塊,一個是上次在國慶假期時,西部國道客運和在地轉乘那部分的錢,基本上並不多…… 葉委員宜津:所謂的不多是多少? 林主任秘書福山:上次轉乘的人數,大概是3,000人,約60幾萬;宜、花、東部分,目前平每個月大概90萬。 葉委員宜津:部長、局長聽到了!大塞車!因為國民黨補貼自用小客車,這個錯誤的政策讓國內的小客車呈百萬輛大增加,造成交通壅塞,特別是連續假日的時候,我們拼命鼓勵大家不要開車出來,多使用公共運輸,結果你們的轉乘補貼,全台使用者大概是3,000人,表示這個策略非常失敗。 賀陳部長旦:也表示我們還有很多努力的空間,將來應該有繼續成功的機會。 葉委員宜津:說好聽的,是有努力的空間;可是你們的補貼,真的是小鼻子小眼睛!你們要求10個小時之內使用電子票證,我坐高鐵、坐火車、坐國道客運,應該都算是公共運輸,可是你們只補貼國道。 賀陳部長旦:對,在票價部分。 葉委員宜津:問題是,我利用長途公共運輸工具回到地方後,你只有10個小時的轉乘補貼,請問10個小時之後呢?連續假期三天,我都鎖在家裡,不用動? 賀陳部長旦:當次是指連續行為,並不是以後都沒有。 葉委員宜津:我的意思是,不論是回家還是去觀光旅遊,我沒有開車,我使用公共運輸,就應該獎勵我,可是我轉乘到那個地方,是否就關在旅館裡面或是家裡面不要動…… 賀陳部長旦:倒也不是,我們是對你這個轉乘行為,特別給予鼓勵。 葉委員宜津:是啊!你只有那個轉乘行為!我現在告你應該是那個假期的公共運輸…… 賀陳部長旦:您說整個假期的公共運輸? 葉委員宜津:是啊!難道我到了目的地之後,就不再使用公共運輸,因為沒有補助了?這樣對我很不方便,我就只好自己開車過去。 賀陳部長旦:這部分也可以考慮某些行為,包括在遊樂區等等;但是在假期間全面打折,這部分得再衡量一下,看看怎麼處理,我們往來跟委員說明。 葉委員宜津:從社會成本來看,我認為應該是划算的。坦白說,有真正好的公共運輸,除了雙北之外,沒有啦!除了雙北之外,極少人會因為你們的補助,就願意搭乘公共運輸,因為到了那個地方,他就沒辦法動了,這是城鄉差距的問題。你們編列補貼預算都只是編好看的,只是告訴大家你們有鼓勵大家使用公共運輸,也有補貼,其實沒有人使用就是失敗! 賀陳部長旦:因為前面補貼的話,在論述上面會比較吃力一點…… 葉委員宜津:所以,你們的補貼是無效的!你們稱它是公共運輸的補貼,而且是銜接的補貼,為了這項政策,還要求各國道客運業者裝置電子票證機器。 賀陳部長旦:我們對多卡通的機器一直有補助…… 葉委員宜津:你們有補助嗎?沒有啊! 林主任秘書福山:跟委員報告,如果是車子上面的機器確實有補助,但是過卡機的部分,則是每個場站會設一台…… 葉委員宜津:是嘛!沒有啊! 賀陳部長旦:委員的意思是,除了國道之外,要全面去做這件事情,我們會再檢討。我們現在正在擴大,包括鐵、公路之間也會朝此方向來努力。 葉委員宜津:本席的意思是,我們要做實際可行、有效的,不是說我有做就算數;如果要實際有效,就要做整個時段,否則就不會有誘因。 賀陳部長旦:我們會再檢討實施上的缺點。謝謝。 葉委員宜津:謝謝。 主席:繼續請鄭委員天財發言,鄭委員發言結束,我們就休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台9線花東公路的預算,過去一直編在省道計畫裡面,本席在上屆任期中即一再要求行政院要有專案計畫及專案經費,105年3月行政院核定編列專案經費,台9線也就是花東公路的部分將分年編列預算來辦理,並於105年10月18日核定94.7億的專案經費,但是期程很長─從106年到113年。今年編了900萬的經費要做規劃等相關工作。去年核定之後,本席就希望交通部公路總局能夠儘快規劃,請問部長,期程部分有沒有可以縮短的空間? 賀陳部長旦:大方向能夠縮短的,我們一定會縮短;不過委員也很清楚,這條公路名為安全景觀,我們希望能與地方上的文化還有他們的參與相結合,所以整個過程中,需要去做比較細緻的溝通,來提高大家的共識,等到它的設計還有景觀都有了共識之後,施工應該會比較快,希望能夠符合委員的期待。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106年度的規劃完成了沒有? 賀陳部長旦:我們還在規劃中,我請陳局長來向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安全景觀大道的部分,我們正在規劃,因為規劃之前須先律定設計原則,所以我們特別將三民到三軒的這一段,也就是282k到284k之間,先拿出來討論。這一部分進行之後,就會確定相關的設計原則,原則設定好了以後,我們就會啟動跟地方的公聽,說明公民參與,結束之後,這一段會先來做。 剛剛部長也特別提到它是安全景觀大道,所以一開始的設計原則需要花一點時間,原則確定之後,接下來就要開始進行,期程部分就可以來檢討,看要如何來縮短。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根據你們107年度的預算說明是要做木瓜溪橋這一段? 陳局長彥伯: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你們開始作業的時候必須考量到兩點,一、本席希望你們在規劃的時候,就能夠縮短期程;二、既然它的名稱為安全景觀大道,明年有1億的經費,請務必掌握住安全可靠、優美的原則,對於這整個道路景觀的優化設計,也要考量到部長剛才所提到的─運用在地元素及傳統文化特色,無論是原住民族的或客家的,因為客家鄉親在花蓮也占了相當的比例,原住民族也一樣,打破傳統幾何及平面式的造型,其中最能呈現出來的就是橋梁,一般的道路就是道路,不可能去呈現哪些文化上的特色,所以最主要的還是橋梁。 賀陳部長旦:我們也會在一些道路交會點,加強它的門戶意象,我們會來努力。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部分務必要特別去規劃掌握。 賀陳部長旦:是的。 主席:現在休息,下午2點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交通部預算補助的生活圈道路建設計畫裡有數條道路與花蓮相關,其中一條是最近花蓮地方討論甚多的193號道路拓寬案,這一條道路分成數段,第一段是從0K一直延伸至7K(約7公里)路段,現正進行第9次的環差討論,因為歷經多次審查都一直未過;理由是有些居民擔心道路拓寬之後,保安林空間會受影響,導致風飛沙及土地流失問題,也有些民眾質疑其必要性與車流量增多的評估,以及未來實用性的問題。 今天地方政府又另提一個方案,乾脆不拓寬原來的193號道路,另提一條新193號道路,此一道路行經的地方現況幾乎皆是農地;請看這一張圖,這是一位民間社團網友作的圖,圖上顯示,中間又畫一條線,形成三條線,包括台9線主幹道、現有的193號道路及新193號道路。當然地方對此有諸多討論,他們質疑這是否有其必要性。 今天我要提出,希望交通部能確實滾動式檢討其必要性;如果這次環差審查的結果還是不通過,交通部的滾動式檢討也覺得這沒有必要性,我想新城鄉民會期待能有其他替代方案。原來拓寬193號道路的經費是7億元,新建一條路可能不只這個經費,因為還有土地徵收的費用,既然如此,這個7億元到底是用來多加一條路比較好,還是採用其他替代方案比較好,希望交通部也能納入滾動式檢討。我個人主張,如果今天環差會議的結果是再次被否決,交通部可不可以考慮其他的替代建設方案?新城鄉的處境非常困難!一方面它不屬於太魯閣國家公園管轄,雖然要去太魯閣的觀光客都從新城火車站上下車,每天很多遊客包含陸客、韓客、國旅客都從新城火車站進出,但是它不屬於太魯閣國家公園管轄;另一方面,它也不屬於縱管處的管轄範疇;它處於三不管地帶。再者,現在台9線往南的拓寬都有列入自行車道的設計,但是新城鄉是很早以前台9線已經完成拓寬的部分,所以它的拓寬規格不像現在的規格,沒有自行車道,也沒有其他能讓遊客駐足的觀光建設,因此,交通部能不能考量用其他建設讓新城鄉民感受到政府重視他們?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委員關心的新193號道路,據說他們滾動檢討的結果是保留、不同意,我請陳局長向委員說明。 蕭委員美琴:好。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補充報告,新193號道路的檢討還要俟後續再提出;原來193號道路前段0K至7K的路段在相關滾動檢討則已經停住;至於委員剛才特別提到能不能對新城鄉有些相關建設或解決當地交通問題,我們很樂意和新城鄉公所共同討論。 蕭委員美琴:事實上,花蓮還有其他迫切需要資源的地方,包括193號道路的南段(南濱至花蓮大橋段),現在往下延伸,本來經費是17.5K到22.5K,結果現在你們表示沒有經費,只做一半,如此一來,未來會形成漏斗式的道路,一邊路段寬,另一個路段窄,讓該地成為砂石車、東華大學學生的機車及各種車輛聚集的瓶頸路段。有鑑於此,你們可不可以基於這個地方需要更多資源而考量挹注? 此外,如果193號道路拓寬的審查結果是無法繼續執行,地方也會期待有其他替代的交通或觀光領域建設,同時能具體改善當地居民的生活,希望交通部對此能更積極規劃。 陳局長彥伯:關於這個部分,局裡會和當地相關單位共同討論。至於委員剛才提到的193號道路南濱至花蓮大橋段,我們的了解是用地經費實在太大,才會先做前段一小段,後續我們會視交通狀況或另提計畫處理,當然所有的交通改善還是要以交通安全為考量。 蕭委員美琴:我想後半段還是應該一次到位積極處理,不然,若是未來路型是這樣的漏斗式,騎車的東華大學學生、大型車、小型車全都匯流到南海四街,將會產生問題,因此,我還是希望你們能在全部作業完成前趕快預擬下一個階段的方案,才不會造成後續的瓶頸問題。 陳局長彥伯:是。 賀陳部長旦:了解。 蕭委員美琴:謝謝。 賀陳部長旦: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張委員宏陸、吳委員志揚及徐委員永明均不在場。 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淡江大橋是北海岸的重要交通建設,它的第三標已歷經5次無業者投標而流標,如今預算追加至125億元,工期也要延長;不過,這個工程關係到淡水漁民的權益,他們可能因淡江大橋的施工而受到影響,新北市農業局則表示願意協助漁民持續與公路總局協調。 本席認為交通部應該做好相關的溝通協調,以利交通工程順利推動,同時務必做好投標廠商資格的把關,以利交通建設順利完工。請問賀陳部長,你是否有信心淡江大橋第三標能在下個月順利招標成功? 主席:請交通部賀陳部長說明。 賀陳部長旦:主席、各位委員。據同仁向我反映,隨著一次又一次的招標,相關條件可謂愈來愈接近業界的期待,所以這次應該會有人投標;至於投標者能否進入底標,我們不是絕對有把握,但是因為這已經多次流標,而且如同您提到的,地方有這麼高的期待,所以只要有人投標,我們願意和他們議價,我想這次應該有機會能順利完成。 林委員德福:部長,因為大型車輛轉彎時的視野死角較多,經常造成機車、腳踏車騎士命喪輪下,所以行政院推動相關計畫,希望大客車、大貨車能夠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並自109年1月1日起全面納入車輛定檢項目。 請問賀陳部長,公路總局轄下監理站開辦之大貨、客車訓練班使用的大型車輛是否也應該比照辦理,全部安裝「行車視野輔助系統」? 賀陳部長旦:對,現在我們先從大客車開始,大貨車則因數量較大,明年才開始;至於漸進的訓練,我們一定會設法…… 林委員德福:你認不認為相關的訓練課程應該加入? 賀陳部長旦:我想訓練應該先強化。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委員提到公訓所辦理相關訓練的部分,今年我們會裝4台,後續還有28台會全部安裝…… 林委員德福:既然你們要訓練學員,我認為有必要…… 陳局長彥伯:訓練課程也會加入這個…… 林委員德福:對,這個訓練課程應該加入…… 陳局長彥伯:據同仁告訴我,今年我們已經裝4台,後續還有28台會在年底前裝好,明年開始的訓練課程將會使用這樣的車輛。 林委員德福:部長,我們的道路標線防滑係數不足,只要一遇下雨天,機車族騎上標線就很容易打滑摔車,導致車禍易於發生,甚至造成人員傷亡。 有鑑於此,許多地方政府如新北市、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都開始提高所轄道路標線的防滑係數,以免機車騎士滑倒;本席也一直認為,公路總局應以維護用路人安全與避免騎士騎車滑倒的想法設法解決這個問題,但是如今礙於經費不足,請問賀陳部長對於解決這個問題有何想法? 賀陳部長旦:現在我們的道路標線防滑係數並不低於國際標準,但是我們願意精益求精,尤其台灣的機車族這麼多,遇到下雨天,這種狀況確實也常常發生,所以我們願意朝著提高防滑係數的方向研究,相關研究會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林委員德福:要是地方的經費不足,由於這個部分關係到大家騎車的安全,可在雨天防滑,我認為有必要…… 賀陳部長旦:好,俟調整相關的規範標準以後,我們會盡量爭取預算,優先辦理這個安全事項。 林委員德福:另外,過去本席處理過意見協調的工作,其中一件案件和公路總局有關,就是公路總局代管的道路有些已經歷時久遠,但是你們都不維修;比如花蓮銅門電廠、龍澗電廠的周邊道路,那個地方以原住民語稱之為「慕谷慕魚」,風景甚是漂亮!每年都有很多人到訪遊玩,但是整條道路幾乎一面是峭壁,另一面是斷崖,而且沿路盡是崩塌,崩塌以後,我去看過一次,詢問過電廠廠長,他表示該條道路屬於公路總局的,他們無法維護管理。最後…… 陳局長彥伯:報告委員,那已經…… 林委員德福:那是我處理的。 陳局長彥伯:是,不好意思。 林委員德福:最後,我開一個協調會,一次解決這個問題;當時本席要求公路總局維修最後一次,路面破損全部補好,崩塌之處也要補好,設置好標線、標誌、反光鈕等等,再直接交給電力公司,後續由他們維護管理;經過那一次協調會,從此再無車輛摔下去,不然,每年都有車輛摔下去。 站在公路總局的立場,我認為你們應該維護代管的道路,但是你們都沒有,像那個地方每年都有人摔下去…… 賀陳部長旦:既然我們代管,就會負責任,但是我們還是會清查…… 林委員德福:對於那個地方,你們從來沒修過,結果經過我辦的那一次協調會以後,我還要求當地鄉公所出力,他們原來只幫人家收清潔費,我問他們到底有沒有進行維護保養,他們表示完全沒有…… 賀陳部長旦:關於這個部分,我們也會進行一番了解…… 林委員德福:結果經過那一次協調會以後,他們便將每年收取的費用一半撥給電力公司,然後你們修好道路後,也將道路交給電力公司,後續由他們維護管理。諸如此類的狀況,我認為你們必須全面清查。 賀陳部長旦:好的,我們…… 林委員德福:你們不要只有代管,卻完全沒有作為。你們大概一直認為該條道路只有這兩個電廠在使用,二個電廠又認為這屬於公路總局的道路,雙方推來推去,結果我辦一次協調會就解決問題。 賀陳部長旦:謝謝您當時建下的功德。 林委員德福:我認為人在公門好修行,既然你坐在這個位置,就有責任、義務,該做的要做好。 賀陳部長旦:好的。 林委員德福:我之前問過電廠廠長,他表示車輛摔下去時,人都走掉,而且每年都會發生。因此,我認為該做的要做,你們要全面清查,好不好? 賀陳部長旦:是,感謝您的指教。 林委員德福:謝謝。 賀陳部長旦: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鍾委員孔炤、羅委員明才、孔委員文吉、王委員惠美、李委員彥秀、張委員麗善、邱委員志偉、陳委員明文、何委員欣純、呂委員玉玲、黃委員昭順、陳委員怡潔、高委員金素梅、賴委員瑞隆、黃委員偉哲、顏委員寬恒、周陳委員秀霞、陳賴委員素美、蔡委員易餘及劉委員櫂豪均不在場。 現在鍾委員孔炤到場,請鍾委員孔炤發言。 鍾委員孔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特別請陳局長上台備詢是要請教台灣道路拓寬的問題,目前台灣道路的拓寬大概都是競爭型的計畫,不管開闢或拓寬道路皆是如此。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是。 鍾委員孔炤:相關的計畫經費大致在兩個部會,一個是營建署,另一個是公路總局…… 陳局長彥伯: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是如此。 鍾委員孔炤:關於這個計畫,兩個部分剛好都是競爭型的計畫,你們的部分大概是4年600億元吧! 陳局長彥伯:300億元。 鍾委員孔炤:4年300億元?你確定是4年300億元嗎? 陳局長彥伯:300億元。 鍾委員孔炤:關於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你們的部分是4年300億元?公路系統是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負責管理,但你們並不是負責非都畫區的道路建設對嗎? 陳局長彥伯:非都市計畫區的公路系統由我們負責,屬於都市計畫範圍內的部分則是由營建署負責。 鍾委員孔炤:交通建設應該要有計畫性,而且必須要有系統性的配合,公路總局所編列的預算和營建署所編列的預算都是競爭型的。生活圈道路系統設計計畫所編列的經費為4年300億元,請問這部分是屬於營建署,還是屬於公路總局? 陳局長彥伯:根據我的瞭解,這部分是由營建署及公路總局各編列300億元,所以委員才會提到4年600億元的預算。 鍾委員孔炤:4年600億元是生活圈道路系統設計計畫的預算,也就是說,你們和營建署加起來就是600億元對嗎? 陳局長彥伯:是的,我們和營建署各300億元。 鍾委員孔炤:在這600億元當中,市區道路乃是由內政部營建署負責處理,包括都市計畫範圍內的道路,請問你們是負責哪些部分? 陳局長彥伯:我們是負責都市計畫範圍以外的公路系統。 鍾委員孔炤:請問在整個計畫的過程當中,有沒有讓公民參與? 陳局長彥伯:這是委員一直都很重視的問題,原則上,生活圈計畫乃是由地方政府提案,在他們提案的過程當中,就必須要有公民參與的設計。上回在委員的指導之下,我們也在公路總局的網站上建立了這樣的機制,讓公民都能瞭解在地方縣市政府處理生活圈計畫的過程中,他們都有機會可以參與。 鍾委員孔炤:在公路總局這次的報告當中,特別提及生活圈與生態保育計畫的部分,當初我詢問部長時,曾特別提到石虎生態保護的問題,感謝部長將此列為重要政策之一。此次各縣市的花車遊行,台中市以石虎為設計主軸,結果榮獲全國第一名,事實上,石虎最多的地方是在南投和苗栗,如果連台中市政府都這麼重視石虎,那麼就應該讓更多民眾去瞭解石虎,這對於生態保育其實是有幫助的。 另外,有關資訊平台的部分,不知目前建置的情況如何? 陳局長彥伯:有關資訊平台的部分,上次在委員的指教下,我們已經把它建置好了,平台上面會針對每一個路段,將各縣市政府舉辦可行性討論的報告內容及開會時間予以公布。 鍾委員孔炤:不管是計畫內容、進度及執行成效等方面都要加以落實,或許也可以採行民眾的意見,作為你們未來審核的精神,這一點能不能做到? 陳局長彥伯:我們會儘量把它做好,讓它公開、透明,也讓公民都能夠瞭解所有案子在開發的過程…… 鍾委員孔炤:坦白講,有些人是為了炒地皮,如果是這樣的話,反而辜負了你們的原意,你們的原意是希望交通能夠更順暢,並不是為了炒地皮才開拓道路。 陳局長彥伯:這部分我們會再作檢討,如果有不足之處會予以加強。 鍾委員孔炤:針對回收的部分,你們也必須加以檢討,我看雖然有時你們把資訊掛出來,但實際上並沒有執行啊! 陳局長彥伯:關於委員所提到的滾動式檢討,像是剛才蕭美琴委員所提到193的部分,其實北段我們已經把它回收了。 鍾委員孔炤:包括在苗栗也是一樣,本席的服務處就設在苗栗,在此也要感謝公路總局配合當地服務處進行實地勘查、瞭解現況,最起碼你們有重視民眾的請求、尊重民意,有些道路確實可以拓寬,有些道路卻不能拓寬,究竟不能拓寬的理由是什麼,也應該要讓民眾深入瞭解,包括拓寬之後會不會影響到生態保護,這些都應該要在規劃當中予以納入,如此一來,不管是道路拓寬或是道路變更,民眾對於政府才會有足夠的信心。 陳局長彥伯:針對委員的指教,我們會加以檢討。 鍾委員孔炤:不管是交通建設或道路開闢,都應該要有最優先的考量。不論是先有路才會富,還是造橋鋪路是功德,我覺得這些都是舊思維,我想應該是以人為本的道路環繞,這樣才能開創新的局面,謹以此與局長互相期勉,謝謝。 陳局長彥伯: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公路總局推動一項全國自行車友善環境路網整體規劃及交通部自行車路網建置計畫,也就是環島1號線,這是自行車環島的基礎路線,除了運動的因素之外,對於我們的觀光發展也有很重要的影響,請問局長對於推動這樣的計畫有什麼看法? 主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彥伯: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這樣的計畫推動,可以讓國人在休閒時有比較安全的自行車路網,同時也因為有這樣的自行車路網在各地串連,對於相關觀光資源的開發是有助益的。 蔡委員易餘:你們曾經舉辦過十大自行車經典路線的投票,後來有些地方…… 陳局長彥伯:報告委員,那是體育署所舉辦的經典路線投票。 蔡委員易餘:所以這不是你們辦的,而是體育署所舉辦的? 陳局長彥伯:是的。 蔡委員易餘:從這十大經典路線來看,似乎都是已經先有一個景點在那邊,然後才規劃自行車道,所以它才會變成經典路線。當然要觀光也得先要有景色,照理說,自行車道必須要有整合性的路線,像現在在新北市可以從三重一直騎到八里,這裡有一整條路線,但是像這樣的路線在北部以外的地方卻很少見,尤其是在嘉義,雖然我們在嘉義規劃很多自行車道,但是這些自行車道大都是零碎的,騎到某個地方之後,卻找不到另外一段可以銜接起來,可能它在路線上並沒有那麼連貫,所以騎自行車的時候很容易騎到迷路,請問局長,會不會有這樣的狀況發生? 陳局長彥伯:因為自行車道還是有在地性,關於相互之間如何串連,這是需要一些規劃的。 蔡委員易餘:當然這樣的串連需要加以規劃,而這方面有經費的問題。就目前每個縣市管轄自行車道的長度來看,第一名當然是臺北市,有810公里,像高雄市也有652公里,相對地在嘉義縣只有173公里,所以路段變得非常少,事實上有很多資源是不足的,所以地方沒有辦法好好在這一塊…… 陳局長彥伯:原則上剛才委員一開始有提到十大經典路線,其實國家對於推動自行車路網有一大筆相關的經費預算是編列在體育署,公路總局現在所看到的其實是在省道上,所以編那些錢其實並不是在做全國相關路網的規劃。委員特別所提的部分,在交通部下有像運輸研究所的幕僚單位做整體路網的規劃,公路總局會把委員的意見帶到相關會議上,讓大家去討論…… 蔡委員易餘:你們要建置這個路網就是希望以後自行車就是可以達到環島的效果。 陳局長彥伯:畢竟我們自行車1號道路是以省道為主,剛才委員特別提到很多的部分是屬於地方的道路。 蔡委員易餘:省道的部分事實上跟地方上…… 陳局長彥伯:還是有串連和連接,只是…… 蔡委員易餘:對,如果要的話你們還是要串連,但這種串連的力道是不足的。 陳局長彥伯:所以我剛才才會提到相關的規劃或是如何推動可能要在交通部比較上位的會議讓大家再去討論,看怎樣逐步推動,而且這還牽涉到每個地方像臺北市的河濱,也是比較像休閒型的車道,我們比較經典的路線是類似像公路上的,所以每一個騎乘自行車的目的大概都不一樣…… 蔡委員易餘:當然會有目的的不同,但我們希望你們可以去做整個串連,因為騎自行車不像是一般運動只是在某個區段,如果有人要騎的話,你要讓他可移動的範圍越廣,才是對騎乘者越友善的地方。 陳局長彥伯:是,這部分我們會來做相關檢討。 蔡委員易餘:好,謝謝。 主席:謝謝蔡委員易餘發言。 登記質詢委員均以發言完畢,另作以下處理:趙委員正宇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委員趙正宇書面意見: 一、就在今天(10/29)早上Uber就要開記者會宣布跟皇冠跟亞太衛星計程車業者合作了,換個名字叫uberTaxi,我們對於創新產業模式是歡迎的態度,就責任歸屬的部分,請教交通部,假如今天民眾搭乘透過(uberTaxi)這個App叫的車,發生糾紛或發生意外時,乘客除了找Uber司機負責之外,應該找計程車業者申訴?還是Uber? 不管民眾透過舊的Uber或者是新的uberTaxi的App叫車,信任的是uberTaxi這個品牌、信任這個機制,如果發生事情,uberTaxi是完全不用負責的,僅是協助處理,這樣的狀況是我們無法接受的。 比較過去的Uber跟即將上路的uberTaxi有什麼差別: 一、如果司機與乘客發生糾紛甚至國外已經發生過的性侵案件,誰負責? 過去不關Uber的事情,uberTaxi把責任交給租賃業者或是計程車業者,一樣不關Uber的事情。 二、車輛維修或安全性出問題時,誰負責? 過去不關Uber的事情,uberTaxi一樣把責任交給租賃業者或是計程車業者管理。 三、繳納營業稅的義務? 過去Uber不繳營業稅,本席相信,之後政府依舊課徵不到uberTaxi的營業稅。 今年9/23,英國倫敦交通局宣布Uber是一家欠缺企業責任的公司,為了「保護大眾安全及維安隱憂」拒絕讓Uber繼續在倫敦營業。因為根據倫敦都會區警察局的統計,在12個月內接到32起與Uber司機有關的性侵或性騷擾報案,換算下來,大約每11天就發生一起。倫敦市長公開說絕對不准女兒家人下載Uber APP,在面對六十萬使用Uber的倫敦市民連署請願的時候,倫敦市長堅持要撤銷Uber的營運許可,他說:「身為倫敦市長,我歡迎能提供倫敦人更好、更實惠服務的創新公司,但是提供創新服務,不能成為不遵守法規的藉口。我對於受這項決定影響的Uber司機與消費者深感同情,但是他們應該直接衝Uber發怒。是Uber沒有正確營運,而讓他們的司機、讓消費者失望。」 顯見:他們並不想負起作為「運輸業者」所應該負起的責任,而以「資訊業」自居。究竟Uber應該是「資訊業」或是「運輸業」?我們看看別人怎麼說,以歐盟為例:根據美國華盛頓郵報的報導:歐盟法庭認定了Uber是計程車公司,歐盟最高法院委任的專家鑑定Uber的營運模式:「Uber並不是其自稱的資訊社會服務平台,因為該公司的政策和App設計影響了原本應獨立營運司機,招攬和吸引客戶的途徑……所以Uber等同於控制了城市的運輸交通服務,不能被單純的視為司機和乘客之間的中間人……而是運輸業者。」今年初賀陳旦部長要求台灣Uber必須登記成為運輸業,並接受台灣對於運輪業的相關規範,遵守「納稅、納管、納保」的大原則,經濟部投審會也認為當初的台灣優步公司(Uber)應該申請運輸業,因此撤銷他們的商業登記。請問交通部,現在的uberTaxi究竟是登記「運輸業」?還是「資訊業」?請交通部確實要求所有從事運輸工作的事業,不管是不是新創公司都要嚴格遵守相關法令及安全規章,以維護民眾安全。 主席:針對今日會議作如下決議: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的部分,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現在休息,11月1日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4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