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6年3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2時30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王委員榮璋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 新會期的開始,本委員會委員非常熱烈出席,今天早上8點鐘已經有8位委員登記出席。以後是不是考慮將開會時間提早到8點,可能會比較節省大家的時間呢?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6年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9分至9時12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盧秀燕  郭正亮  羅明才  王榮璋  吳秉叡  施義芳  賴士葆  陳賴素美  余宛如  林德福  費鴻泰  江永昌  黃國昌    委員出席13人 主  席:吳委員秉叡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林上民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薦任科員 謝禎鴻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秘書長函請查照「第9屆第3會期本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相關事宜」在案。 二、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並經本院人事處函送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到會。 三、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 舉 事 項 選舉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本會召集委員2人。 選舉結果 一、有關第9屆第3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依「立法院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辦法」第5條,各黨團同意以推選方式進行,並均出具書面同意書。 二、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書面同意推選王委員榮璋;另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面同意推選羅委員明才,分別為立法院第9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邀請財政部許部長虞哲率所屬機關首長暨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含各轉投資事業機構公股代表董、監事)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報告。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貴委員會召開第9屆第3會期全體委員會議,本人應邀與本部主管同仁列席,提出業務報告,深感榮幸。以下謹就中央政府總預算收入編列及執行情形、近期通過重大法案及重要施政成果、當前推動法案及106年施政重點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壹、中央政府總預算收入編列及執行情形 一、105年度執行情形 (一)歲入 歲入預算數1兆8,224億元,截至106年1月底累計實收數新臺幣(以下同)1兆8,858億元,較預算數增加634億元,達成率103.5%,謹按來源別簡要說明如下: 1.稅課收入:預算數1兆4,400億元,累計實收數1兆5,338億元,較預算數增加938億元,達成率106.5%,主要係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貨物稅等增加。 2.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預算數2,383億元,累計實收數2,265億元,較預算數減少118億元,達成率95.1%,主要係依大院決議國家發展基金原編釋股收入作為基金賸餘繳庫115億元未執行。 3.規費、罰賠款、財產及其他收入:預算數1,441億元,累計實收數1,256億元,較預算數減少185億元,達成率87.2%,主要係依大院決議釋股收入173億元未執行。 (二)融資性財源 公債及賒借收入預算數2,266億元,截至105年12月底執行1,129億元。 二、106年度編列情形 (一)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編列1兆8,411億元,歲出編列1兆9,740億元,歲入歲出差短1,329億元,將視預算執行情形,適時舉借債務彌平差短。 (二)估計106年底債務未償餘額5兆5,119億元,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33.1%,符合公共債務法債務存量40.6%上限規定;並將遵照行政院施政方針揭示「每年度債務成長率,不高於過去三年GDP年平均成長率」原則辦理。 貳、近期通過重大法案及重要施政成果 承貴委員會支持與協助,順利完成「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證券交易稅條例」等重大法案立(修)法,同時配合政策提供租稅優惠、積極洽簽租稅協定及創新便捷關務等相關措施,已有具體成效,謹就近期通過重大法案及重要施政成果報告如下: 一、通過重大法案 (一)「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4條 105年11月9日修正公布「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4條第2項,刪除有關運動特種公益彩券發行及管理法據,納歸「運動彩券發行條例」規範,俾利權責明確。 (二)「記帳士法」第4條 105年11月9日修正公布「記帳士法」第4條,刪除患有精神病者不得充任記帳士、放寬得充任記帳士資格及增列曾服公職而受免除職務處分未滿5年者不得充任記帳士規定,保障人民工作權。 (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 105年12月28日修正公布「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建立境外電商業者利用網路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應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相關稅捐制度,俾掌握稅源,促使國內、外電商業者公平競爭,行政院核定自106年5月1日施行。 (四)「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配合審議大院黨團及委員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該草案105年12月28日制定公布,自公布後1年施行,落實保障賦稅人權,維護人民基本生存權利,實現公平課稅及嚴守程序正義。 (五)「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 105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定明106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暫停徵公司債、金融債券及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證券交易稅,協助企業籌資、促進資本市場及國內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發展。 (六)「稅捐稽徵法」第23條 106年1月18日修正公布「稅捐稽徵法」第23條,將96年3月5日前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之欠繳金額1,000萬元以上、曾經拘提或管收確定及核發禁止命令等重大欠稅案件,再延長5年執行期間,以符合租稅公平正義及社會期待,兼顧納稅義務人權益及維護國家租稅債權。 (七)「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 106年1月18日修正公布「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定明自106年1月28日至110年12月31日,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並增訂電動小客車免徵貨物稅金額以完稅價格140萬元計算稅額為限,超過部分,減半徵收,以帶動電動車及相關產業發展,落實節能減碳目標。 (八)「關稅法」部分條文 105年11月9日修正公布「關稅法」部分條文,建立原產地預先審核制度、防範進口人濫用低價免稅規定及強化對貨棧、貨櫃集散站業者管理,有利徵納雙方遵循,符合公平正義。 (九)「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 105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自106年1月1日施行,採行2017年版世界關務組織(WCO)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為我國「海關進口稅則」分類首次與國際同步實施。 (十)「關稅法」第49條 配合審議大院委員擬具「關稅法」第49條修正草案,該草案106年1月18日修正公布,增訂政府機關為舉辦國際體育比賽自行進口或受贈比賽用必需體育器材或用品免徵關稅,鼓勵企業或個人贊助政府機關舉辦國際體育賽事,促進國際體育交流,提升國內競技運動水準。 二、重要施政成果 (一)健全中央財政 持續推動各項財政健全措施,中央政府財政狀況逐步改善,總預算連同特別預算赤字占GDP比率,自98年度3.4%下降至104年度0.1%,為近年來最低;105及106年度因應經濟情勢,預估赤字比率略升為0.3%及0.8%,仍遠低於歐盟馬斯垂克條約所定3%標準,獲國際信用評等公司肯定。 (二)強化債務管理 1.105年度辦理10場次債務管理輔導座談會,有助建立跨機關溝通平臺,促使地方政府嚴守財政紀律及提升債務管理效能。 2.105年8月26日修正發布「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舉債不符規定之減少或緩撥統籌分配稅款作業原則」,強化債務監督與管理機制,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舉債不符規定之減少或緩撥統籌分配稅款處分作業更臻明確。 (三)加強公股管理 1.105年10月14日修正發布「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督促事業機構落實風險管控、法令遵循、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制度有效性,提升本部公股股權管理效能。 2.106年2月6日訂定「財政部持股金融事業機構董事會功能精進措施」,督促公股事業董事與監察人加強監督及協助事業經營管理,強化公股金融事業董事會功能。 (四)配合政策提供租稅優惠 1.為符合農業政策需求,提升農業競爭力,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5年11月30日增訂公布「農業發展條例」第47條之1規定,農民依法登記之獨資或合夥組織農場、農業合作社,其銷售自行生產初級農產品所得,自105年11月11日修正之日起5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2.為鼓勵屋主將房屋出租予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及獎勵空屋釋出作為社會住宅與社區長照服務或托育使用,配合內政部106年1月11日修正公布「住宅法」部分條文,增訂綜合所得稅、地價稅、房屋稅及營業稅相關租稅優惠規定。 3.為推動國家觀光發展政策,帶動產業升級與永續發展,配合交通部106年1月11日修正公布「發展觀光條例」第49條,適度減免觀光遊樂業、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營運期間地價稅及房屋稅。 4.為鼓勵企業從事高風險醫療器材研發,投入預防醫學及再生醫學領域,配合經濟部106年1月18日修正公布「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規定,放寬高風險醫療器材範圍,增訂新興生技醫藥產品定義,提供適度租稅優惠措施。 (五)簡化稅政 1.自106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得利用網路平臺上傳或媒體遞送帳簿資料電子檔案,提升電子化服務效能及稅務服務品質,減少徵納雙方依從成本,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 2.自106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給付非居住者應扣繳所得,繳清扣繳稅款者,得於法定申報期間內,利用網路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憑單,提升扣繳憑單申報便利性。 (六)積極洽簽租稅協定 為提升我商國際競爭力,增加我國投資環境吸引力,積極推動洽簽租稅協定。目前生效全面性租稅協定32個,其中我國與日本、加拿大及波蘭租稅協定(議)分別於105年6月13日、12月19日及12月30日生效,自106年1月1日起適用。 (七)推動便捷關務措施 1.繼104年9月實施出口文件審核(C2)報單無紙化,105年12月擴大至C2進口報單,經海關核列無紙化通關者,得直接以網路連線申報方式傳送須檢附有關文件電子檔,取代人工遞送書面文件。 2.自105年10月1日起,實施我國與韓國優質企業(AEO)相互承認,及兩岸海關安全認證優質企業及高級認證企業互認試點作業,AEO業者享便捷通關優惠,提升貿易安全與便捷,促進雙邊貿易發展。 3.推動國際關務合作,105年11月25日及106年1月19日完成「臺灣海關與歐盟反詐欺局行政合作協議」及「臺灣海關與芬蘭海關合作打擊關務詐欺合作協議」簽署,促進貿易便捷與安全。 4.建立海關與簽審機關間異常案件通報機制,105年12月1日完成海關與簽審機關異常案件通報機制,促進跨機關資訊分享,強化政府邊境管制效能。 (八)提升資產運用效能 1.配合住宅政策,提供需用國有土地 配合地方政府興辦社會住宅需求,協助完成撥用20處國有土地及2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18.82公頃,房屋34戶)。 2.釐整國有不動產 (1)105年度完成接管2萬690筆(棟)、勘(清)查及分割19萬6,309筆。依財產管理或地籍異動等情形完成272萬9,264筆國家資產資料庫資料釐整。 (2)截至106年1月底,累計推廣輔導473個機關使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系統網路版、4,376個機關使用國有公用及公司組織財產線上傳輸系統。 3.活化國有不動產 (1)105年度中央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財產活化運用收益約408億元。 (2)評估會勘各機關主張留用但適宜以非公用財產活化土地100處,累計收回18處土地、面積約5.6公頃,將以多元方式規劃活化運用。 4.多元運用國有土地 (1)105年度辦理43次標租,標脫196筆土地、面積9.69公頃;標脫建物17棟、面積5,095.54平方公尺,標脫總金額約1億9,639萬元。 (2)截至106年1月底,與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構)共同開發國有土地,契約存續中者47案,預估總收益176.3億元,吸引民間投入784.3億元資金,創造2萬4千多個就業機會。 (3)截至106年1月底,累計參與民間發起之都市更新案件1,400件,參與選配更新後房地94件,可分回718戶建物,已分回130戶建物。 (九)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1.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下稱促參)執行成效 105年度簽約案94件,簽約金額606億元。91年至105年,完成1,450件促參簽約案,簽約總金額1兆2,125億元,契約期間減少政府財政支出逾1兆5,011億元、增加政府財政收入逾7,604億元,創造逾23萬個就業機會。 2.研議促參法令建立相關機制 (1)105年10月4日修正發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共82條,增(修)公共建設定義、主辦機關辦理可行性評估、公聽會作業及資訊公開等規定。 (2)105年12月19日訂定「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附屬事業規劃參考原則」。 3.辦理招商大會 105年6月21日辦理招商大會,釋出商機案源72件,民間投資金額逾1,300億元,逾230人與會;辦理高雄及臺中地區商機座談會,積極行銷及有效媒合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商機。 、當前推動法案 本部積極推動各項財政法案修正,目前大院審議中5案,尚請各位委員不吝賜教,惠予支持,期順利完成修法,謹報告如下: 一、「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修正草案 為活絡證券市場,提升臺股量能,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2修正草案,調降當交易證券交易稅稅率為1.5‰,經大院106年2月17日交付貴委員會審查。 二、「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為落實遺產稅及贈與稅課徵目的及符合社會期待,配合「長期照顧服務法」定明遺產稅及贈與稅調增稅率所增加稅課收入,作為長期照顧特種基金來源,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大院105年11月11日交付貴委員會審查。 三、「菸酒稅法」第7條、第20條、第20條之1修正草案 配合長期照顧服務制度建立,以調增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所增加稅課收入,作為長期照顧特種基金來源,擬具「菸酒稅法」第7條、第20條、第20條之1修正草案,經大院105年11月11日交付貴委員會及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聯席審查。 四、「稅捐稽徵法」第5條之1、第46條之1修正草案 為利我國與美國洽簽稅務資訊交換協定,進行雙向資訊交換,並因應國際新資訊透明標準,保障我國稅收、維護租稅公平及執行「稅務用途資訊(含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擬具「稅捐稽徵法」第5條之1、第46條之1修正草案,經大院106年2月24日交付貴委員會審查。 五、「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為完備國內反避稅制度,並與國際接軌,維護租稅公平,擬具建立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大院105年9月13日交付貴委員會審查。 肆、106年施政重點 財政健全是國家經濟永續發展基石,與全民福祉息息相關,本部將在既有基礎上持續檢討精進各項業務,配合國家重大政策需要,加速各項創新變革,謹就未來施政重點簡要報告如下: 一、精進財務策略,健全國家財政 (一)健全地方財政 1.依據債務分級管理機制,按月監管地方政府公共債務流量及存量變化情形,適時辦理債務管理輔導座談會,敦促地方政府嚴守財政紀律,厲行各項開源節流措施,以達實質減債目標。 2.賡續進行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及持續推動地方財政健全方案,透過強化稅課徵收及支出面檢討等措施,逐步改善地方財政。 (二)督導公股事業董事改選 配合部分公股事業董事改選,依法行使股東權利,提名適任候選人參選,積極爭取有利席次,透過派任公股事業董事,持續督導事業提升經營績效,強化內稽內控及法令遵循,謀求公股事業員工、客戶及股東最大利益。 (三)研擬「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前於101年送請大院審議,未獲共識而屆期不續審。該法攸關地方政府財源分配,為本部重點推動工作,將通盤檢討後再送大院審議。 (四)研擬「公益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為使公益彩券回饋金分配作業法制化,擬具「公益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依據106年2月9日本部邀集相關機關(構)研商會議共識,積極推動修法。 (五)強化菸酒管理 1.配合擬調增菸品菸酒稅應徵稅額,研訂「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統合邊境及市面查緝機關人力及資源,加強查緝走私菸品,確保國家稅收及市埸秩序。為協助消費者辨識新舊菸品,105年11月30日成立專案小組,規劃建置菸品識別機制。 2.因應私菸走私型態變化,研議修正「菸酒管理法」,擴大查緝範圍,提高罰則及建立菸品追蹤機制,提升查緝效能。 二、建立合理稅制,推動簡政便民措施 (一)完善我國留才環境 為提供吸引我國所需特定外籍專業人才來臺誘因,帶動經濟轉型,配合行政院「完善我國留才環境方案」,國家發展委員會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訂定國際人才來臺工作薪資所得稅負優惠相關規定,期藉租稅優惠政策,吸引外籍專業人才來(留)臺。 (二)檢討股利所得課稅規定及兩稅合一制度 為解決股利所得稅制產生內外資稅負差異爭議,委託中華財政學會進行研究,並舉辦座談會廣徵各界意見。本部將在經濟效率、租稅公平、稅政簡化及財政健全等原則下,研議符合政府施政需要及社會各界期待改革方案,預定106年5月提出「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俾健全資本市場、接軌國際稅制及維護租稅公平。 (三)完備稅制改革配套措施 1.落實納稅者權利保護 因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12月28日施行,本部成立「推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工作小組」,就法規及稽徵作業等面向,積極規劃建置配合措施,加強同仁教育訓練及宣導,俾順利推動實施。 2.規劃跨境電商新制配套措施 因應跨境電商新制於106年5月1日實施,本部成立「跨境電商工作小組」,規劃建置簡易登記及報繳稅平臺,配合修正「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等子法規,辦理相關宣導活動,營造友善租稅環境。 (四)配合新南向政策洽簽租稅協定 賡續推動與新南向政策目標國家及經貿投資往來密切國家洽簽租稅協定及財政合作協定,完善我國協定網絡,增加我國投資環境吸引力,營造互惠多贏局面。 (五)推動電子發票領獎方式電子化 105年12月15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增訂無實體電子發票中獎人得指定電子支付帳戶及信用卡等金融支付工具匯入中獎獎金,研擬相關作業規定,提供民眾多元化領獎方式。 三、提供便捷通關環境,強化邊境查驗 (一)精進關港貿單一窗口 透過跨機關及公私部門合作,推動關港貿單一窗口轉型為經貿單一窗口,規劃開放進出口通關業者直接傳輸連線及積極拓展跨境連結與區域合作,以提升進出口通關服務便利性,增進我國經貿競爭優勢。 (二)推動「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為因應跨境電子商務蓬勃發展,放寬報單更正免罰範圍,擬具「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舉辦業者溝通說明會,賡續辦理後續法制作業程序。 (三)積極洽簽關務協定 推動與我經貿關係密切國家洽簽關務互助協定及貨物暫准通關證協定,加強與各國海關合作,提升通關便利,促進跨境貿易便捷與安全。 四、加強共同開發,活化國有土地 (一)協助推動社會住宅政策 持續配合住宅主管機關興辦社會住宅需求,依住宅法規定提供適宜國有土地,透過中央出地、地方出力合作模式,協力推動社會住宅,增加社會住宅興辦動能,達成保障人民居住權政策目的,以實現居住正義。 (二)加強國有不動產活化運用 1.結合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動產業發展需要,提供國有土地供其招商辦理土地開發或事業經營,所收權利金及租金與合作機關依約分收。 2.持續篩選坐落住宅區、商業區等區位優良國有土地,以招標設定地上權等方式開發,適時運用多元管道加強行銷推廣。 3.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無法令規定不得出租者,視市場需求辦理標租,提升管理效益及增加民間利用途徑。 五、引進民間資金投入公共建設 (一)健全法規體系增加投資誘因 1.研修促參相關法規,包括政府廳舍設施重大公共建設範圍、促參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等,健全促參法制環境。 2.研訂促參相關作業指引等參考文件供各界運用,包括促參招商文件及投資契約參考文件、機關辦理促參案件營運績效評估作業指引等,協助主辦機關推動促參業務。 (二)行銷促參商機加強國際交流 1.預定106年6月16日辦理招商大會,提供促參案源招商資訊,視需要舉辦商機座談會,廣徵意見供後續招商參考。 2.結合各主辦機關資源,定期檢討民間投資案源,推動促參啟案及諮詢輔導,善用跨域合作機制,積極開發潛在案源。 3.賡續參與亞太經濟合作(APEC)基礎建設公私部門夥伴(PPP)相關會議或倡議,藉由輸出國內基礎建設相關推動經驗,增進國際互動交流,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 伍、結語 以上是財政工作重點報告,承蒙各位委員協助與督促,使本部業務得以順利開展並獲致若干績效。未來,本部在兼顧財政健全及稅制公平原則下,進行稅制合理改革,積極引導民間資金參與投資,活絡民間投資,帶動經濟成長動能,促進財政永續發展。敬請各位委員續予支持指教,使財政工作更臻完善,謝謝。 主席:謝謝許部長的說明及報告。 在開始詢答之前,先作如下報告: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質詢登記。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的吳委員秉叡質詢。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在總質詢時非常關心即將到來的稅制改革,我當初提出幾點看法供您參考,包括略微提高臺灣的營業所得稅、降低個人綜合所得稅最高的邊際效益、股利所得分離課稅等等,並包含略微增加受薪階層每年的薪資扣除額,使得將來有更多人願意採用標準扣除額,減少稽徵的勞費。關於以上四點,你有什麼看法?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答復。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營利所得稅稅率是17%,在全世界來講是比較低一點的,在鄰近國家,香港是16.5%,新加坡是17%,其他國家大概都是20%以上,所以這一點確實有調整的空間。 在個人所得稅的部分,我們的最高稅率是45%,而香港、新加坡等鄰近國家則是17%、22%,但是韓國是38%,美國是39.6%,但那是在稅改之前,所以這部分確實偏高,當然也有調整的空間。 委員還提到股利,因為現在這部分適用45%的稅率,但是外資的部分是扣繳到20%,假如把加徵10%算進去,內資部分的稅率會到51%,外資部分會到30%,差距約為15%到16%,未來我們改革時確實要針對這部分有所調整,而且很多國家的股利所得和一般所得適用的稅率是不一樣的,大部分比較低,這一點也值得我們參考。 委員還提到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的問題,目前扣除額是12萬8,000元,絕大部分納稅人都是採定額扣除,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們有採稅額試算,大概有將近35%的納稅人採稅額試算,這部分一定要採定額扣除才比較方便試算,當然包括標準扣除額那些,未來我們可能考慮適度調整。 吳委員秉叡:我建議你調高的原因在哪裡?因為既然大法官解釋各行各業為了取得利潤而有基本的扣除…… 許部長虞哲:個人所得可以逐一列舉扣除,當初綜合所得稅有539萬多戶,假如逐一列舉,事實上有困難,所以當初決定用一個額度,就是12萬8,000元。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這個制度的原因,我也瞭解用這樣的制度對於個人和稽徵制度都給予便利和方便。你想想看,大法官會議解釋出來後,如果大家真的不要用這個標準扣除額,每個人都用列舉扣除額,個人報稅當然非常複雜,非常困難,問題是稽徵機關會變得非常勞費,要增加多少人才有辦法處理這件事情? 許部長虞哲:確實如此。 吳委員秉叡:在這樣的狀況之下,既然要配合稅改,我要為薪資所得者請命,你要調高標準扣除額,要調到適當的距離,讓大家還願意用這個標準扣除額來處理,也減少稽徵機關的勞費。因為是經過每個報稅義務人的選擇,那就沒有違憲的問題。 許部長虞哲:對。根據我們統計,103年所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除所有薪資所得總額平均為18%左右,我們未來會在稅收充裕的情況之下來適度調整。 吳委員秉叡:去年和前年都超收很多,今年5月可能要做稅改,雖然現在還沒有定案,但是我先問一個方向,我也是一再期待等到整個方案周延之後再推出,在這之前我必須基於我對法律的認識,向你提出建議。對於薪資所得者的標準扣除額若能適當提高,不是只提高2,000元、3,000元,在這次大法官會議解釋出來之後,你還是希望國人採用標準扣除額,就要適當提高扣除額,譬如提高到20萬元、22萬元,大家就會覺得收入得到保障,你看基本工資都提高到21,000元了,如果標準扣除額能適當提高到一定幅度,國人選擇用標準扣除額的機率會更大,又可以節省稽徵的成本。我剛剛提到的是所得稅,這次稅改有沒有包含營業稅的部分?你有沒有考慮營業稅的部分? 許部長虞哲:沒有,這次暫時沒有考慮。 吳委員秉叡:我的看法是這樣,供你參考。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 吳委員秉叡:我們以前在這個地方講過,財政部長不是只有收稅,要用財政政策和稅捐政策去引導投資,我們臺灣最近要提出特別預算,要擴大公共內需,要8,000億元,要先經過本院審查特別條例,可是要擴大內需的話,政府的能力也只有占很小的一部分,國內超額儲蓄現在有15兆元,要去探究為什麼國人不願意把自己的超額儲蓄拿出來投資,大家寧願放在銀行,現在銀行利息這麼低,超額儲蓄現在有15兆元,加上利率長期壓低,有可能引發國內消費不振,因為大家不知道未來要到哪裡賺錢,擔心手上的錢花掉以後賺不回來,這樣的心理造成大家不願投資,大家都在省錢,國內的內需就不振。政府擠出最大的能力來擴大公共內需,也才8,000億元,而且還要很長一段時間,那如何引導這些超額儲蓄到投資領域來,在稅捐上面要多花一些腦筋。 許部長虞哲:是。 吳委員秉叡:我們不是說川普的政策一定對,但是你看一些美國企業正因川普的政策而想辦法回到美國去生產,希望增加在美國投資的機會。我覺得一個看起來最棒的財政部長,除了稅捐要夠之外,就是可以用稅捐的政策去引導,讓國人願意來投資。 許部長虞哲:是。 吳委員秉叡:不要讓國人把錢都放在銀行,都變成死錢。大家都怕錢花掉以後賺不回來才會這樣,所以要擴大內需真的要靠你的努力,要靠整個行政院的政策。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 吳委員秉叡:我在總質詢時還有另外一個重點,現在各國營事業也好,財政部經營的事業也好,各部會經營的事業也好,臺北市、新北市有一大堆舊有的官舍,根本就荒廢了,沒有人住,變成蚊子館,沒有在處理,那些真的是很大的資產,現在政府在推都更,如果我們把臺北市、新北市幾個比較大的官舍做都更,做活化利用,就可以有很多資產,你們錢的來源不一定百分之百靠稅收。另外,你的政策要改變,你們現在都用地上權的方式處理,造成這兩年土地標不出去,對於這方面,你有什麼樣的看法? 許部長虞哲:有關各部會的部分,我們要提送計畫到行政院裡面,但是有關本部的部分,像臺銀訓練中心有包含美軍宿舍,這部分也開了幾家餐廳,我也鼓勵他們積極去活化。 吳委員秉叡:如果你的活化只是稍微整理,再開文創咖啡館、文創餐廳,掛個文創的名義就可以占這些資產,我個人認為這不是好政策。我希望你跟行政院建議,全部清查,可以利用的就要提出大的計畫,讓我們臺灣的經濟活化,讓雙北這個大都會的市容得到整頓,這是關乎好幾億元的事情,對我們的財政會有幫助。 許部長虞哲:對。這部分我們會提送給行政院。 吳委員秉叡:好,拜託你。謝謝。 許部長虞哲: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昌質詢。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在今天的業務報告中提到很多有關稅法改革的計畫,我第一個要問的,還是針對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45號解釋,財政部打算什麼時候提出所得稅法修正的計畫?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答復。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準備於今年5月提出比較大的稅制改革計畫,包括營所稅稅率調整、綜所稅稅率調整、股利方面的調整,因為已經有這麼多的調整,所以我們準備明年上半年進行有關薪資所得列舉扣除額部分的調整。 黃委員國昌:我們上次審查納稅人權利保護法時,你們從效率和稅捐稽徵便利的角度去解釋,那時我和王榮璋委員都有針對所得扣除成本費用這部分提出意見,從量能的原則來講,這應該是一個稅法上最基本的原則,不過當時大家尊重財政部的意見,也沒有再堅持下去。既然現在大法官會議解釋已經出來了,而且直接點出改革的方向,除了標準扣除額以外,還要給納稅人一個選項,就是讓納稅人可以自己列舉扣除。這方面不只在法律上面具有正當性,在稅法相關的修正上面也相對簡單,我不太瞭解部長為何說要到明年才要處理這件事情。 許部長虞哲:定額定率都比較簡單,要逐一列舉的話,有哪些費用可以扣除,哪些費用不能減除,這些都要詳細研究,因為每個國家制度不一樣,有些國家治裝費不可以扣除,制服的洗滌費才可以扣除,上下班交通費也不能扣除,所以在範圍內有很多限制,另外,雇主負擔的部分也不行,所以這方面要詳細地去研究,否則我們定出來以後,到時候會有疑問一大堆,這樣不好。而且這次稅改定在5月份提出計畫,馬上就到了,我們準備要提比較重大的租稅改革,大法官會議限我們2年內改革,所以我們在明年上半年一定會提出。 黃委員國昌:大法官給這樣的期限,當然有考慮到主管機關準備修法時必須有時間來做相關工作。既然已經宣示是基於憲法對平等的要求所必須做的修正,我還是希望財政部推動修法能再快一點。 許部長虞哲:我們會儘量,因為這部分要研究清楚,不然到時會產生很多爭議。 黃委員國昌:第二個問題是有關去年引發軒然大波的兆豐案,那時大家都非常關心事後的究責及求償,我們今年審查總預算時也正式提案,希望行政院公布完整的調查報告,向社會大眾說明,並向相關當事人進行全額求償。針對這件事,目前財政部或金管會,甚至是行政院,何時提出完整的調查報告? 許部長虞哲:事實上行政院有組成一個專案小組,報告應該已經出來了。 黃委員國昌:報告已經出來了嗎?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是由金管會彙整的。 黃委員國昌:調查報告是由金管會彙整? 許部長虞哲:對。 黃委員國昌:目前求償的主體範圍是不是還是只限於2個人? 許部長虞哲:目前是這2個人。 黃委員國昌:依照你們的估計,從向這2人求償,可以把57億元要回來嗎?當然要負責任的範圍只有這2位嗎?在事情的處理上,不要每次都是雷聲大雨點小,去年信誓旦旦說要究責到底,而且說要求償,不能讓納稅人來負擔。兆豐金張董事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這個要當作學費,這個學費應該由誰來支出?應該由全體納稅人及所有兆豐股東來支出嗎?如果前面有人有疏失,把這些錢當作學費,這樣定調合適嗎? 許部長虞哲:兆豐銀行有3位高層也被起訴了。 黃委員國昌:這是兩回事,部長,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現在就求償的部分,財政部的立場是什麼?是支持兆豐這樣子定調嗎?還是覺得應該就求償的部分追查到底? 許部長虞哲:我們當然希望能夠追查,因為這部分…… 黃委員國昌:不是,你們每次都只有在嘴巴上說要求償,要究責,但是我現在看不到具體行動。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兆豐董事長來答復?這樣更直接。 黃委員國昌:那就請張董事長來答復。 主席:請兆豐金控張董事長答復。 張董事長兆順: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剛才委員提到的究責,有一部分責任是由金管會來定調,所以已經有6個人被解職。關於主管的行政責任,我們透過…… 黃委員國昌:沒有,那個行政責任我知道,前面有些人被解除職務,包括副總經理等等,現在我比較關心的是,就57億元的求償,現在兆豐的定調是什麼?就是只針對這2個人求償,其他人都不考慮嗎? 張董事長兆順:我們目前內部的調查是認為這2個人應該負最大的責任,其他的董監事都有表示,因為當時的制度不太好,所以他們沒有辦法知道這件事情。為什麼他們沒有辦法知道這件事情?我剛才講過,這個制度不太好…… 黃委員國昌:但是去年我們針對這件事情進行追究時已經說過,2012年巴拿馬分行就已經出事了,我們一直關心的是,對於這件事的調查,你們不可以採取鋸箭式,你們明明在2012年就已經發現問題,卻遲遲沒有改善,那麼相關責任主體的追究,只有你們挑到的這2個人嗎?其他的部分,包括在前面的董事及後面的高階經理人,包括前面的董事及後面的高階經理人,是不是都不在你們求償的考慮範圍之內?關於真相的調查,大家都尊重行政院的調查小組,但是站在幫納稅人把關的立場,對兆豐及財政部而言,有關這件事情的求償部分,你們目前的計畫是不是只有打算跟那兩個人求償,其他的部分則是完全都沒有考慮? 張董事長兆順:以目前的證據調查到現在,對於其他的人,我們是只做到行政處分。 黃委員國昌:你的意思就是說其他的人都不考慮嗎? 張董事長兆順:有證據的時候,我們就會再繼續,到目前為止,我們找不出…… 黃委員國昌:對啊!現在的問題在於你們的調查完結了沒有? 張董事長兆順:我們的內部調查已經完成了。 黃委員國昌:就你們內部調查的結果,是不是可以送一份正式的書面調查結論給本委員會參考? 張董事長兆順:我們這項調查只是針對行政的部分而已。 黃委員國昌:所以有關民事求償的部分,在你們內部並沒有調查? 張董事長兆順:從行政的調查當中,我們看不出他們有應該…… 黃委員國昌:我的問題很簡單,就你們內部調查的結果,是不是可以提一份調查報告給本委員會參考? 張董事長兆順:可以。 黃委員國昌:好的,謝謝。 本席想要進一步請教部長,當沖降稅現在列為優先法案,這是否還是財政部的立場? 許部長虞哲:關於這部分,既然我們已經將法案送到立法院來,立法院也已經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當然我們就尊重財委會委員的意見。 黃委員國昌:站在財政部的立場,是不是要強力推動這項法案? 許部長虞哲:目前法案已經交付財委會審查,當然我們尊重兩位召委的安排。 黃委員國昌:現在的方案是要將當沖證券交易稅調降為千分之一點五,請問這是不是你們的政策方向? 許部長虞哲:是的。 黃委員國昌:你們的政策目標是不是要衝高成交量,讓股票市場能夠更活絡? 許部長虞哲:當初金管會提出的目標的確是希望能夠達到這樣子。 黃委員國昌:你們估計這樣的當沖降稅措施,對於成交量的幫助有多大?之所以提出一項降稅方案,除了降稅以外,當然主要是希望在經濟面能夠有所得,根據你們的估計,成交量會因此而上升多少? 許部長虞哲:這次是降為千分之一點五,根據我們的估計,最起碼可以增加50億元,如果高的話,可以增加到100億元左右。 黃委員國昌:就是成交量可以增加50億元至100億元對嗎?這是你們現在的判斷嗎? 許部長虞哲:對。 黃委員國昌:你們有沒有評估過50億元至100億元的成交量增加,對於稅損而言,到底是剛好可以打平呢?還是會產生稅損?抑或是反而會造成稅收的增加? 許部長虞哲:假如成交量增加50億元至100億元之間的話就可以打平,當然金管會是希望能夠增加,因為如此一來稅收就可以增加,假設當沖降稅以後稅收減少,那麼實施一年之後,我們就不再實施了。 黃委員國昌:對於你們提出這樣的方案,大家都非常關心,這項方案將會產生的效應是什麼,乃是立法院審查時必須考慮的重點,針對相關效應的評估與說明,事實上財政部負有非常重大的責任。我舉一個比較具體的例子,去年大家所擔心的是曾經發生過一天的成交量只有六、七百億元的狀況,但是到今年2月的時候又衝上了千億元。光就11月來看,22個交易日的日平均成交量是756億元,當沖的成交量則是70億元,結果到今年2月的時候,成交量已經上千億元了,當沖的部分則有100億元,大概是占9.6%,也就是說,以去年11月和今年2月的成交量、當沖量及占比圖表來看,我一直在思考的問題是有關2月成交量上升的狀況,你們有沒有評估過它的理由是什麼?其次,為什麼成交量上升後,當沖所占的比例一樣還是維持在百分之九點多左右,事實上並沒有什麼波動?當我們在進行稅制改革的時候,大家都非常關心一個問題,根據你們的評估,這項方案實施以後,你說成交量可以增加50億元至100億元,請問增加的部分全部都是在當沖的部分嗎? 許部長虞哲:因為目前還沒有降稅,所以當沖還是維持當初的10%左右,並沒有增加。 黃委員國昌:所以今年2月份成交量上升和當沖這件事情沒有關係是嗎? 許部長虞哲:沒有關係,因為稅率還是維持千分之三。 黃委員國昌:我相信日後在財政委員會這會是大家關心的重點,我希望財政部能夠先做好準備,當你們推動這項政策的時候,其所造成的效果到底是會活絡股市?還是會鼓勵短線炒作?這件事情大家都非常關心,在政策評估上你們需要提出更多的數字和評估,如此一來,財政委員會接下來針對這麼重大的法案進行審查的時候,才能有一個判斷的依據,謝謝。 許部長虞哲:謝謝。 主席:請郭委員正亮質詢。 郭委員正亮: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想要請教財政部稅收的邏輯,請問去年超收三千多億元對不對?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答復。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啦!中央政府總共的稅收大概是超出九百多億而已,稅課收入…… 郭委員正亮:是不是連續三年都超徵? 許部長虞哲:對,最近三年都是,因為…… 郭委員正亮:財政部的官員立即回答說:「沒有啊!我們還是預算赤字,所以我們的錢不夠用。」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他所謂的赤字是因為歲入及歲出有差短。 郭委員正亮:現在急著要進行年金改革,也是因為財政收入不夠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對。 郭委員正亮:所以你也認為台灣是錢不夠?你同意嗎?因為政府需要更多的錢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對,因為我們的…… 郭委員正亮:如果政府認為自己的錢不夠,而現在前瞻基礎建設的錢也湊得很辛苦,那麼我們不妨參考一下川普的做法,最近川普考慮要把海外資金回流美國,相關稅率從33%降為10%,你認為台灣有沒有必要比照辦理? 許部長虞哲:關於這部分,我們會回去研究。事實上,他們所指的不一定是一般所稱的租稅大赦,關於租稅大赦,其實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之一就已經有相關規定了。 郭委員正亮:如果是海外資金回到台灣,現在一般的稅率是多少? 許部長虞哲:海外資金回來不一定會課稅,只有海外所得才會課稅。 郭委員正亮:是海外所得嗎? 許部長虞哲:對,因為個人綜合所得稅是採屬地主義,但是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以上要併進來, 郭委員正亮:你們應該要加以號召才對,身為財政部長,應該要把這一點講清楚,其實川普並不是第一個提出這種意見的人,印尼總統佐科在2015年也曾提出海外資金回流印尼要降稅降到10%,你知道印尼回流的錢有多少嗎?總共有700億美金。我們知道,現在台灣有很多錢在大陸及東南亞,其實他們也在找機會回來台灣,如果你們不儘快提出相關方案,那麼這些錢可能就會被別的國家搶走,你同意這樣的看法嗎? 許部長虞哲:因為海外資金…… 郭委員正亮:比如如果美國降稅的話,你認不認為台灣人在海外的錢就有可能被吸到美國去? 許部長虞哲:事實上,美國的稅率現在還滿高的…… 郭委員正亮:他們要降到10%嘛! 許部長虞哲:我的意思是說他們目前的公司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還滿高的,雖然他在政見上有提出要降稅,但事實上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看到實際…… 郭委員正亮:相對稅率等一下我們再討論,現在只就資金入境降稅這個問題,你認不認為財政部應該對我們的海外資金做一個公開宣示?比如說你的立場是什麼? 許部長虞哲:海外資金的部分我想…… 郭委員正亮:現在是不是歡迎回到台灣、我們會儘量寬鬆、給予稅制上的優惠?你可不可以這樣說? 許部長虞哲:沒有,因為海外資金匯回來本身不一定有稅的問題。 郭委員正亮:不一定有稅的問題? 許部長虞哲:對啊!因為我在海外…… 郭委員正亮:部長,你不要跟我爭說會不會有稅的問題,而是萬一要課稅的話,你是不是願意減免一些稅?比如說在台灣一年內投入投資項目可以退稅。你是不是可以做這樣的承諾?你知道我的意思嗎?我們現在不要去管他回來台灣會不會被課稅,因為有一些就是會被課稅,但是如果他願意回來,而且一年內願意在台灣投入投資項目,那麼你是不是可以讓他退稅? 許部長虞哲:這一定要透過修法才可以。 郭委員正亮:當然,我就是要跟你談修法的問題,因為這個會期就是稅改期。我等一下還會問你一些稅改的問題。這一點你可不可以考慮? 許部長虞哲:我們當然可以來研究,因為每個國家的國情不太一樣。 郭委員正亮:部長,我擔任立委今年算是第7年、第3屆了,通常你們回答「研究」就是沒有的意思啦! 許部長虞哲:不會這樣,因為這是很重大的改變。 郭委員正亮:那麼這個會期你可不可以提出一個表態的說法?可不可以?可以就提出方案,不可以就說NO嘛!好不好? 許部長虞哲:我想我們先研究一下…… 郭委員正亮:這個會期提出好不好? 許部長虞哲:可以我們才會提出來,假如不提出來的話,我們會答復委員。 郭委員正亮:要答復嘛! 許部長虞哲:對。 郭委員正亮:就是他回來台灣,如果一年內有投資的話,可不可以讓他退稅,好不好? 許部長虞哲:可以讓他減稅啦! 郭委員正亮:減稅啦!減稅啦!減稅就是他要有附帶的條件,如果是單純回來炒房,這樣對我們的意義也不大。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對。 郭委員正亮:如果我們不趕快做這件事,部長啊!印尼也在搞、美國也在搞,接下來印度也要搞,結果我們的錢都跑到別的國家去了!這是時間競賽啊!如果你不做,可是別的國家在做,你的錢就被人家拿走了!所以我覺得這件事要掌握效率和時間。 第二個部分是稅改。我看財政部的稅改好像總是在想總稅額的收入不能減少,是不是這樣? 許部長虞哲:不會,這次不會了。 郭委員正亮:不會這樣考慮了? 許部長虞哲:對。 郭委員正亮:為什麼? 許部長虞哲:但是要在影響不大的情況之下。為什麼呢?因為畢竟我們這幾年稅課收入超徵是因為當初的財政健全方案。為什麼要提財政健全方案?就是我們不夠嘛! 郭委員正亮:這個我知道。所以你說你現在不會考慮總稅收不變的情況之下才可以進行稅改,你不會再秉持這個原則了是不是? 許部長虞哲:沒有、沒有,完全不一樣,因為那麼大一個稅改,總是會有一些出入。 郭委員正亮:那我問你一些方向,取消兩稅合一是不是確定了? 許部長虞哲:這一部分也還沒有確定,我們還在評估,不過這當然是一個選項。 郭委員正亮:還沒有確定啊? 許部長虞哲:當然。因為委外研究還在進行當中,假如我們確定的話,他們那邊要怎麼辦呢? 郭委員正亮:相關研究什麼時候會出來? 許部長虞哲:4月中旬會有期末報告。 郭委員正亮:4月中旬啊? 許部長虞哲:對。 郭委員正亮:你們還是交給中華民國財政基金會是不是? 許部長虞哲:中華財政學會。 郭委員正亮:就是那個財政學會嘛! 許部長虞哲:對、對、對。 郭委員正亮:你們一定會有委派的一些意向嘛!請問你不認為內、外資在證所稅不平等的這個問題要解決嗎? 許部長虞哲:這點我們要解決,所以今年就會解決。 郭委員正亮:所以取消兩稅合一就是方向之一嘛! 許部長虞哲:是選項之一。 郭委員正亮:如果不是這個選項的話,你們要怎麼處理呢?股利所得分離課稅也是選項啊! 許部長虞哲:對。 郭委員正亮:這就是分開了嘛! 許部長虞哲:沒有,它是分開計稅,而不是在取得所得的時候就分離課稅,不是這樣的。 郭委員正亮:所以百分比也還不知道? 許部長虞哲:對,不曉得。 郭委員正亮:所以股利所得10%到30%的累進稅都還不確定? 許部長虞哲:有關股利所得,目前提出來的方案有好幾種,第一是股利免稅法,第二是分離課稅,事實上在當初座談的時候,專家學者提了好多方式。 郭委員正亮:那麼至少我們的問題你是確定的,就是營所稅和綜所稅的差距太大了。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是差距很大,沒有錯。 郭委員正亮:這點你同意嘛! 許部長虞哲:差距28%嘛! 郭委員正亮:對嘛!這點你同意嘛! 許部長虞哲:對、對、對。 郭委員正亮:所以我們的綜所稅要降低,是不是? 許部長虞哲:應該會適度調降。 郭委員正亮:這個你同意嘛! 許部長虞哲:對,方向是這樣,但是實際數字還沒有出來。 郭委員正亮:是不是至少會降到40%? 許部長虞哲:這個部分我們會再研究。 郭委員正亮:「會再研究」的意思是4月的時候會提出方案嗎? 許部長虞哲:4月中旬是提期末報告,我們財政部大概是4月底提出,因為依照規定要預告。 郭委員正亮:相對地,營所稅是要提高是不是? 許部長虞哲:適度提高。 郭委員正亮:這沒有錯嘛! 許部長虞哲:對。 郭委員正亮:所以這個方向都是對的? 許部長虞哲:對,大方向是對的。 郭委員正亮:不會去計較改變之後比如說綜所稅減少、營所稅一定要補到總稅收不變為止? 許部長虞哲:不會、不會。 郭委員正亮:不會這樣思考吧? 許部長虞哲:對,因為這次調整有滿多項的,所以我們一併來調整。 郭委員正亮:不過我要跟部長講,財政部常常有這種思維耶!比如說,統一發票的獎金規定是從營業稅提撥千分之三,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對。 郭委員正亮:可是我就看到,只要是財政收入不好的時候,你們就把它減少。這明明是規定喔! 許部長虞哲:其實沒有…… 郭委員正亮:我看到歷年的平均值,你們提撥的統一發票獎金平均只有千分之二點五左右。 許部長虞哲:沒有、沒有,以前確實是這樣,但是最近幾年財委會有決議,一定要足額編列百分之三的預算。 郭委員正亮:所以我們的決議是有用的嘛! 許部長虞哲:有啊、有啊! 郭委員正亮:不然你們財政部一下子就又偷雞了嘛,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當初財政比較不好的時候我們確實沒有編那麼多,但是做了決議以後,每年都有足額編列百分之三,因為編這個支出也不是財政部能夠…… 郭委員正亮:部長,我再問你,本會期我會慢慢提出這些議題。就是有關你們對稅收的邏輯,比如說貨物稅也很久沒有大的修正了,根據我的瞭解,好像減掉一個貨物稅,就要再增某個貨物稅,一定要貨物稅的總稅收不變,這部分也是這種原則嗎? 許部長虞哲:也沒有啦!事實上我們最近才剛剛通過一個貨物稅條例的修正,電動機車和電動汽車…… 郭委員正亮:這是配合產業政策嘛! 許部長虞哲:對啦! 郭委員正亮:就好像底盤降稅一樣嘛! 許部長虞哲:對。 郭委員正亮:可是我跟你講,這個我會陸續提出。1990年,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財政部長是郭婉容,郭婉容修改貨物稅就直接把所有的化妝品統統都免稅,這個你知道吧? 許部長虞哲:我曉得。 郭委員正亮:那時部長應該也在財政部服務,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對。 郭委員正亮:郭婉容部長那時居然還把鋼琴的貨物稅免稅!鋼琴明顯是奢侈品耶!我們的民生必需品像電冰箱,現在貨物稅還有13%,機車的貨物稅也有17%,結果鋼琴是免稅的,你覺得這個合理嗎?這些我們以後再逐項來探討,謝謝部長。 許部長虞哲:謝謝委員。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質詢。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根據大法官前幾天所做的第746號解釋,遺產稅,事實上其他的稅都一樣,包括所得稅也都有這樣一個情況,就是等於雙重處罰。人家欠了稅,你們課他滯納金還加利息,而且利息還加得很重,2天加1%,最高15%。這種做法所根據的稅捐稽徵法第二十條是民國65年10月份公布的,40年來都沒有修正,現在這個規定被大法官狠狠打了一巴掌,說它違憲!部長,看到這個解釋函之後,你們有沒有要修法?準備怎麼做?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答復。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這次大法官所指的違憲是滯納金加計利息的部分。 賴委員士葆:滯納金加計利息等於雙重處罰,沒有錯吧? 許部長虞哲:對。 賴委員士葆:所以大法官說不可以加利息嘛,簡單講是這樣! 許部長虞哲:有關這個部分,我跟委員報告…… 賴委員士葆:請問你們是不是就不要加利息了、這個要改? 許部長虞哲:我們當天就發文給國稅局和行政執行署,表示不能再徵收。 賴委員士葆:不能再加利息了,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對。 賴委員士葆:不要只針對遺產稅,其他的也一樣。包括所得稅,如果滯納也一樣,還有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也都是如此,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對。 賴委員士葆:所以就開始不再加計利息了? 許部長虞哲:這一部分,我們會來檢討。 賴委員士葆:滯納金當然要。 許部長虞哲:我們來檢討是不是用修法的方式。 賴委員士葆:要不要修法? 許部長虞哲:假如修法當然是比較慢一點,不過我們會提出一個配套。 賴委員士葆:先行政命令可以嗎? 許部長虞哲:當然要研究一下,因為用財政部解釋令來把法律修掉,這樣是否妥適? 賴委員士葆:根據大法官解釋呀! 許部長虞哲:大法官解釋是解釋遺贈稅第五十一條,沒有解釋其他法律。 賴委員士葆:部長,現在最流行的轉型正義,你過去向人家收的,請問要不要退還人家?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因為…… 賴委員士葆:什麼叫沒有?奇怪!大法官解釋這個是侵害人民權利呀! 許部長虞哲:沒有,這個解釋…… 賴委員士葆:等於是一罪兩罰、重複處罰。按照轉型正義,現在政府開口閉口講轉型正義,你以前向人家超收的利息,本席講的是利息,他晚交了滯納金當然要收,但是利息部分要退呀! 許部長虞哲:沒有,這部分跟委員報告…… 賴委員士葆:為什麼沒有? 許部長虞哲:我們是依照法律來徵收的。 賴委員士葆:法律就違憲呀! 許部長虞哲:違憲是從2月24日開始違憲,從那天才不能徵收。 賴委員士葆:奇怪!怎麼是從那天才違憲?就是一直違憲呀! 許部長虞哲:沒有,大法官的解釋是這樣…… 賴委員士葆:你們一直處罰呀!不要忘了,這是因為有一個模特兒,名字就不要管了,她認為她不服氣,滯納金收了這麼多,還要課上百萬的利息。同樣的,其他人也很多呀!大法官也不是只針對她,是針對所有的狀況。部長,不要回答那麼快,大家現在開口閉口講轉型正義,錢要還人家,利息的部分要還人家呀!難道不是嗎? 許部長虞哲:沒有,這部分…… 賴委員士葆:什麼叫沒有?大法官說違憲不是從那天以後才違憲,是一直都違憲。 許部長虞哲:沒有,大法官解釋是從2月24日起才違憲。 賴委員士葆:那天才違憲? 許部長虞哲:對呀!宣布過才適用。 賴委員士葆:所以以前不管它了? 許部長虞哲:對,因為當初我們是依照法律徵收,也是法律耶! 賴委員士葆:法律就違憲呀! 許部長虞哲:違憲是從2月24日起。 賴委員士葆:你好好讀一讀我們主席主導的租稅人權法案,才剛通過喔!這個就是租稅人權,如果這樣子的話就沒有轉型正義了,如果是這樣子,為什麼要算70年前的帳?為什麼還要算以前的帳?新政府現在不斷地往後面去追,是不正義的就要還人家才叫轉型正義。轉型正義要從大法官第746號解釋這個違憲案做起,不能夠只有追殺政敵才叫轉型正義,其他都沒有算,收了就是我的,這個叫轉型正義嗎?本席在此呼籲,所有過去因為滯納金被加收利息的全國民眾們起來打行政訴訟、釋憲,要退呀!大法官解釋是違憲,這個法律就是違憲,依法就是違憲,錢要還人家,這個才叫租稅人權。上個會期才通過租稅人權的法案,哪有說收了就是你們的,做錯了就不能說收了還算你的,然後不退,哪有這回事?要想清楚! 第二、請問現在大陸有肥咖,美國有肥咖,錢都回來了,請問台灣沒有肥咖吧?我們有沒有肥咖? 許部長虞哲:我想是這樣子,肥咖是說像美國,假定我們不提供資料、不合作的話,我們的金融機構…… 賴委員士葆:不是啦!那個是美國說美國人到全世界的任何金融機構放了多少錢都要讓美國政府知道,如果我們也訂定一個肥咖條款,就是中華民國所有的國民在全世界海角天邊,所有的錢都要揭露,都要讓我們的政府知道,作為課稅的基礎,你要不要準備這樣做? 許部長虞哲:因為相關稅法都有規範,比如營利事業所得稅國外的所得本來就要納進來課稅,另外個人的部分…… 賴委員士葆:部長你答非所問,實問虛答,虛晃一招…… 許部長虞哲:不是!這個法律都有規範。 賴委員士葆:請問部長,外面媒體講說有回來5,000億元,有沒有? 許部長虞哲:我不曉得有這個數據。 賴委員士葆:它講5,000億元喔!這樣的資金回來你感覺高興不高興? 許部長虞哲:資金匯入匯出本來就是經營國際貿易的方式。 賴委員士葆:請問這些錢都回來台灣,你高興不高興? 許部長虞哲:看你要投資哪裡,假如是…… 賴委員士葆:你應該高興啦!這代表我們這裡環境好,錢才會回來嘛! 許部長虞哲:事實上,今天資金回來有很多種因素,包括利率、稅等因素,很多因素都有呀! 賴委員士葆:不是,你歡不歡迎一些台灣人在海外的錢回來台灣從事一些投資? 許部長虞哲:從事投資我們當然歡迎。 賴委員士葆:是,現在你可以看到其實原來舊政府時代就有一條關於自經區的條例,剛才有委員提到就有這樣的東西,就是說如果錢進來自經區,就在台灣任何地方設一個點,基本上不管什麼來源不要追究,讓錢進來提供工作機會,歡迎回到自經區,這樣的概念你贊同嗎? 許部長虞哲:因為後來自經區的法案根本也就…… 賴委員士葆:原來是你們推的呀!你當時是次長不要忘了,不能一推二百五呀! 許部長虞哲:根本沒有啦!那是當初經建會提出的法案。 賴委員士葆:是,那現在不要了?請問你,現在還要不要? 許部長虞哲:這個法案目前屆期是不連續。 賴委員士葆:我知道,你還要不要嘛? 許部長虞哲:沒有,這個牽涉到…… 賴委員士葆:我問你現在還要不要? 許部長虞哲:這個牽涉到相關部會的權責,現在應該由國發會來彙整。 賴委員士葆:部長,剛才委員講的,全世界都在搶錢,應該要啦!你已經做部長了,你再升院長的機會幾乎等於零,不要那麼怕死,這個東西要勇於承擔,歡迎這些錢回來台灣從事投資。現在來講跟這個有關係的,現在全世界大家都在搶這個錢和稅,我們現在有沒有簽CRS(共同申報準則)? 許部長虞哲:還沒有。 賴委員士葆:準備要簽嗎? 許部長虞哲:對,現在當然首先…… 賴委員士葆:你有沒有準備要簽? 許部長虞哲:沒有,首先我們要通過稅捐稽徵法第五條之一,要有法源才行。 賴委員士葆:不是,那是程序,心目中你要不要加入全世界都在講的CRS(共同申報準則),就等於我們國人在全世界的銀行的帳戶資訊要揭露,這個你贊不贊成? 許部長虞哲:因為目前假定我們跟其他32個國家簽租稅協定,這部分當然就沒有問題,因為避免雙重課稅就包括資訊交換協定,現在就是說…… 賴委員士葆:你還是沒有回答本席的問題,CRS(共同申報準則)不是這樣子,你不要扯到旁邊。 許部長虞哲:沒有,其實它也是範圍之一。 賴委員士葆:但是CRS(共同申報準則)的國家更多。 許部長虞哲:對,是101個國家,這部分當然我們希望能夠加入,但是因為目前我們不是聯合國的會員,我們加入要透過一定的程序,當然我們會申請,希望能夠加入。 賴委員士葆:加入什麼? 許部長虞哲:就是你講的CRS(共同申報準則)。 賴委員士葆:全世界現在都在反恐,而且要求資金透明化等等。 許部長虞哲:就是反避稅啦! 賴委員士葆:反避稅、反恐等等,現在來講,因為我們沒有簽CRS(共同申報準則),所以錢都跑回來,你一直不敢講,其實某種程度來講,為什麼不好呢?錢回來台灣很好呀!只要不是從事炒房地產,這個錢回來投資很好呀! 許部長虞哲:要規範投資才行。 賴委員士葆:所以本席是認為過去經建會規劃的自經區,要如何讓這個條例再拿出來,不是過去的都是不好,而且租稅是沒有顏色、是沒有政黨。 許部長虞哲:對呀!租稅本身是中性的。 賴委員士葆:是!所以你不能說以前推的東西現在就怕的要死。 許部長虞哲:沒有呀!像這次…… 賴委員士葆:好像怕部長的位置飛了。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這次提出的有關外籍專業人才部分就是仿照那個的。 賴委員士葆:以後有機會的話,本席再針對這部分提出質詢。不過你們要小心的是現在的租稅政策一直在向有錢人傾斜,我們對此是很有意見的。 許部長虞哲:不會的,我們也要照顧經濟發展,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質詢。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禮拜,行政院林全院長說去年下半年來,全球經濟情勢回穩,國內經濟也由谷底回升。前幾年國內經濟都在谷底盤整,請問有哪些根據或理由讓林全院長判斷國內經濟已經由谷底回升?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答復。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前年的GDP經濟成長率大約是0.72%,去年已經到達1.5%,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估計,今年應可到達1.92%,這是其中一個因素。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這是全面復甦的回升還是短期經濟回溫的反彈? 許部長虞哲:再者,從出口而言,從去年10月以後一直都有正成長,這也是因素之一。 林委員德福:就你的看法,這是長期還是短期的現象? 許部長虞哲:由於出口涉及其他國家的經濟成長率,而不論是國際貨幣基金或各國國內,均估計全世界的經濟成長率都有上升的情況。 林委員德福:林院長在行政院院會中提到川普政府上台後提出的「美國製造」等政策可能對我國的產業造成衝擊,指示財經部會了解,協助產業全球布局,儘早研擬因應對策。請問部長認為初步應如何因應「美國製造」可能帶來的衝擊?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主要還是由經濟部、國發會等部門負責,至於財稅單位,只要政策上能配合的我們都儘量配合。 林委員德福:在目前兩岸關係冰凍的情況下,對於產業全球布局,財政部要如何提供協助? 許部長虞哲:從數據上來看,當初我們台商到大陸投資占了60%幾,看到現在的狀況後,廠商已經慢慢移轉到東南亞或其他國家投資,現在只剩下50%幾。 林委員德福:其實現在在大陸的台商也非常困擾,這點可從這次的春節得知,我們的海基會、陸委會官員邀請他們回來參加台商春節活動,但是他們顧及到對岸,以致左右為難,這是這些台商當下最困擾之處。請問部長對這點有什麼看法?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大概還需仰賴陸委會和海基會拓展兩岸關係。 林委員德福:到目前為止,兩岸的關係幾乎處於冰凍狀態,兩岸間的業務交流、參與真的可說是全面中斷,對於中國近兩年來所推動的一帶一路政策、亞投行等,部長認為財政部會不會繼續爭取參與? 許部長虞哲:我想對於亞投行,短期間應該是不太可能。 林委員德福:這麼說來一帶一路也沒有機會了,可以說是全面中斷了。請問部長認為和我國財政息息相關需要關注的國家─比如美國、中國、日本中,哪一個應該是最重點的關注國? 許部長虞哲:這些國家均與我們有相當多的投資和貿易,所以都應該關注,目前我們已經與日本簽定避免雙重課稅協定,至於與大陸的部分,處於已經簽署、尚未生效階段,但與美國的避免雙重課稅方面則仍需努力。 林委員德福:前幾年馬英九政府時代,中國財政議題都是台灣政府關注的焦點,但以兩岸現在的氛圍,請問部長認為兩岸還有合作的空間嗎? 許部長虞哲:對於這方面,我想陸委會一定會審慎的處理。 林委員德福:如果兩岸間有合作機會出現,財政部願意爭取嗎? 許部長虞哲:那是當然!假設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兩岸間的租稅協議就有機會經大院審議,我想這對台商會有助益。 林委員德福:如果兩岸政治對立意識形態無法解套,你認為會不會完全合作無望? 許部長虞哲:應該不會,陸委會對此一向都持著很樂觀、審慎的態度。 林委員德福:嘴上是這樣說,但實際狀況如何,其實大家都看在眼裡。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發表的「2017全球重要暨新興市場貿易環境與發展潛力調查報告」指出台灣「綜合貿易競爭力」全球排名再度下滑,連續第五年名次沒有成長、反倒滑落。請問兩岸關係目前急凍,業務推廣是不是確實相對困難? 許部長虞哲:目前兩岸租稅協議尚未通過,不過台商在那邊的投資和貿易行為仍在持續,只是不若以往這麼多而已。 林委員德福:美國商會會長章錦華表示,全球與台灣本土經濟成長趨緩,企業亦對於台灣是否會被邊緣化,導致難以加入國際貿易協定等,仍有許多不確定性,他建議台灣應透過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持續與美國進行貿易談判,並同時尋找更多其他雙邊協議的機會。請問部長對此有何看法? 許部長虞哲:我想經濟部和國發會對此一定會有積極作為,我們財政部會配合。 林委員德福:如果台商在中國的處境艱難,你認為對台灣進出口貿易是不是會有負面衝擊? 許部長虞哲:短期間應該還不會,因為雖然我們對大陸的投資少了一些些,但那是移轉到其他東南亞國家。 林委員德福:部長提到東南亞國家,可是以台塑在越南投資的河靜鋼鐵廠為例,投資了這麼多錢卻迄今無法運轉,這就是南向政策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許部長虞哲:這是個案,到越南投資且經營得不錯的例子也不少。 林委員德福:由於你們沒有讓投資的台商獲得保障,所以他們在那邊投資真的很辛苦,對此我們都心知肚明,因為畢竟要投資,一定要有保障,沒有跟這些南向的國家做一些投資保障的協定,現在卻一直鼓勵他們去投資,到最後變成怎麼樣,任人宰割! 許部長虞哲:我想經濟部會想辦法跟這些國家…… 林委員德福:講也講很久了,可以做,老早就做了,因為我們所看到的,這些南向國家其實跟對岸都是緊密的環環相扣,我們都心知肚明,包括馬來西亞、越南及印尼等國家,我們都清清楚楚的。像這樣的狀況,如果沒有和他們做一個有效的投資保障協定,你們就鼓勵台商去那裡投資,到最後他們會變成什麼下場?等於他們照政府的政策投資,但是到最後他們完全沒有辦法取得對他們切身的保障,我認為政府應該在這方面要多琢磨,今天要是有簽訂一些投資保障協定,鼓勵這些台商投資,這個才是正向,但是你們不是,你們只鼓勵他們去投資,卻沒有給他們一個投資的保障,你說他們去那裡,最後會變成怎麼樣? 許部長虞哲:有關這個部分,我想經濟部一定會積極進行。 林委員德福:站在財政部跟經濟部的立場,對於這方面,還有包括租稅等等問題,請你們多用一些心,謝謝。 主席:先做個預告,稍後余宛如委員質詢完畢後,休息10分鐘。 請費委員鴻泰質詢。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賴士葆委員請教許部長有關大法官釋字第746號,現在我要請教你有關釋字第745號,釋字第745號攸關太多的納稅義務人,針對釋字第745號,你們打算怎麼做?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答復。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因為薪資所得者確實占了絕大部分,大約有539萬戶都是薪資所得者,所以這部分假定我們把…… 費委員鴻泰:占申報戶90%以上,大約530萬、540萬戶左右? 許部長虞哲:是。假定我們把現行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廢掉,全部改為列舉減除的話,我想對於稅務行政上,不只是納稅義務人,事實上行政機關也負荷不了。 費委員鴻泰:這就是所謂的稽徵成本,是不是? 許部長虞哲:對。 費委員鴻泰:所以你們打算怎麼做? 許部長虞哲:第一,我們希望保留目前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因為這牽涉到其他…… 費委員鴻泰:這樣會不會再度被釋憲為違憲? 許部長虞哲:不會,因為我們另外多一個選擇,假定…… 費委員鴻泰:所以你們現在要採雙軌制? 許部長虞哲:只能採雙軌制,單軌當然最單純,但是現在已經不太可能了,因為我們要考慮到綜合所得稅有一個很重大的制度就是稅額試算,目前…… 費委員鴻泰:我先請教部長,一般薪資所得,亦即受雇者他可以列為費用的大概有哪幾項? 許部長虞哲:其實沒有很多,因為很多國家…… 費委員鴻泰:我們辦公室正在做研究,很顯然的你沒有看到我的臉書。 許部長虞哲:我們也要去蒐集其他國家的資料,因為這個很細…… 費委員鴻泰:我已經蒐集很多國家的資料了。你覺得大概是哪幾項? 許部長虞哲:目前大概是工作相關的進修、考試…… 費委員鴻泰:在職進修、證照? 許部長虞哲:對。 費委員鴻泰:還有呢? 許部長虞哲:其實有很多國家對於上下班交通費是不包括在內的。 費委員鴻泰:有的包含在內,有的不包含在內。 許部長虞哲:另外,假如雇主有負擔的部分,這也不包括在內。所以這一部分事實上牽涉到滿細節的部分,有時候除了看它的法條,甚至連解釋令也還要看。 費委員鴻泰:部長一開始講雙軌制,我個人也覺得非常同意,我想大家都很清楚,稅務的開徵因為考慮四個因素,第一,我們經濟的競爭能力,就像現在薪資所得最高稅率45%,與別的國家相比,也沒有經濟競爭能力了,很多外商乾脆把薪水掛到香港去了,這部分當然要考量。第二,財政收支的平衡與否。第三,公平正義,因為大法官覺得別人都可以作為列舉扣除額,舉演藝人員、律師、會計師以及建築師為例,分別是30%、35%不等,為什麼只有薪資所得者不行,那就是不公平的問題。當然我們也考量到稽徵成本,就像補充保費,當初所考量的因素就是稽徵成本,當時政策形成就是因為大家考量這個因素,像我們現在針對所得稅推動許多措施,譬如我努力了十多年的試算表,那就是為了降低稽徵成本,是不是如此? 許部長虞哲:是。 費委員鴻泰:而且也做到了,你們的研考會、人事總處都說1年可以省下10億元,確實很方便,10億元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但是主要是方便,你們的稽徵成本快速的降低。請問採用雙軌制以後,這個可能是選項之一吧?是不是? 許部長虞哲:初步是這樣,但是我們不會在今年提出修法案,因為我們要研究清楚之後…… 費委員鴻泰:我今天的重點就是這個,你把我心底話講出來了,我是希望快一點。 許部長虞哲:不是,因為今年的…… 費委員鴻泰:我看你們說要兩年,拖著兩年對納稅人是一種損失,因為可以減少1年就可以少繳一些稅,所以你們就是想拖嘛! 許部長虞哲:不會,我們會在薪資所得特別扣除裡面,今年可能在…… 費委員鴻泰:先把它調整? 許部長虞哲:對,調整。 費委員鴻泰:調整到什麼程度?現在是12.8萬元,你們要調整為多少? 許部長虞哲:因為這部分要考慮到整套算下來以後稅收的情況,我們當然會考量。 費委員鴻泰:不要去考慮稅收啦!因為大法官解釋不是從稅收的角度,而是考慮公平性。 許部長虞哲:對,整套稅收算下來之後,這個部分我們可能會稍微大一點幅度,我們要去考量。 費委員鴻泰:我請教兩個問題,第一,今年就會調整標準扣除額,是不是這個意思? 許部長虞哲:不是,是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費委員鴻泰:今年就會做這個決定? 許部長虞哲:對。 費委員鴻泰:第二,會朝多高的程度考量?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我現在真的不敢…… 費委員鴻泰:大概是多少? 許部長虞哲:我現在沒辦法算,因為數據…… 費委員鴻泰:憑良心講,當大法官釋憲出來之後,你們說要兩年,我覺得很不公平! 許部長虞哲:不是啦!因為它是大法官…… 費委員鴻泰:時間拖得越長,對535萬戶的納稅人是不公平的,你只考量到專業經理人,可以扣抵他們的成本,43%、40%、35%、30%,我覺得對薪資所得者是不公平的。 許部長虞哲:對,所以我們今年修可以列舉減除的部分,我們都等到明年上半年提出來,但是…… 費委員鴻泰:部長,我在這裡具體要求,今年7月底之前研究就清楚,先做薪資特別扣除額可以提高到什麼程度,來做一個決定,可不可以? 許部長虞哲:可以,5月份我們就會提出來了。 費委員鴻泰:好,5月份能提出來最好。接下來我要請教合庫跟兆豐兩位董事長,首先請教合庫廖董事長,合庫的新行社全部啟用了嗎? 主席:請合庫金控廖董事長答復。 廖董事長燦昌:主席、各位委員。還沒有。 費委員鴻泰:你們到底要拖到什麼時候?這是你們的業務。 廖董事長燦昌:預計第三季會搬進去。 費委員鴻泰:從我在選區破土的第一天到現在已蓋好3年了,我們選區的人都在問,那個地方到底是在幹什麼? 廖董事長燦昌:現在還有…… 費委員鴻泰:裡面有官商勾結,但你們卻不移送,現在還有很多委員圍事。可惡! 廖董事長燦昌:現在已移送調查局處理了。 費委員鴻泰:部長,這個人處理不了的話就把他換掉。 許部長虞哲:這個部分已移送檢調處理,如有不法情事,我們不會容許。 費委員鴻泰:已經太久了!我再請教兆豐金,你們紐約分行的弊案是查得怎麼樣了? 主席:請兆豐金控張董事長答復。 張董事長兆順:主席、各位委員。紐約分行那邊主要是制度不好,並不是什麼…… 費委員鴻泰:洗錢的人找到了沒有? 張董事長兆順:沒有洗錢的人。 費委員鴻泰:沒有洗錢的話,一開始的時候不是說在洗錢嗎? 張董事長兆順:我沒有這樣講。 費委員鴻泰:不就是因為要抓洗錢你才能當董事長的嗎? 張董事長兆順:我是去處理的。美國現在對洗錢防制的觀念與過去的不一樣,我們過去是用法…… 費委員鴻泰:那天在會議上就說沒有洗錢,是不是這個意思? 張董事長兆順:到目前為止,美國的主管機關都沒有指控我們洗錢。 費委員鴻泰:我真的要對當時口口聲聲說是洗錢的幾人講,憑良心說換誰當董事長、總經理我都沒有意見,可是真的要還給人家清白。舉例像徐光曦,我對他的印象就不深,可是現在想想,我聽很多兆豐人講,「這關他什麼事!」,結果他卻被換掉由你張兆順先生來當董事長了。這改變了什麼?只改變了一個董事長的位置,搞了半天就是在換人搶位置嘛!不就是這樣子嗎?部長,問問兩位董事長這幾件事,我覺得其中充滿了不公平與不正義。彰銀最近要改選了…… 許部長虞哲:是,在6月。 費委員鴻泰:你們目前的想法是什麼? 許部長虞哲:我們會由國庫署的公股小組積極處理。 費委員鴻泰:什麼叫做「積極處理」?是怎麼個「積極」法?是拱手讓人嗎? 許部長虞哲:沒有,這部分該爭取的權益,我們會爭取,因為這牽涉到…… 費委員鴻泰:現在在行政院就分了兩派,我是聽說的。聽說台新的人找了民進黨的委員也找了行政院的高官就要你們放手;另外一批人又找到總統府,要求你們不放手。不要再去搞這些權謀了。 許部長虞哲:沒有,不會這樣。 費委員鴻泰:我知道你是夾心餅乾,所以我要敬告行政院,也敬告總統府,你們所做的事情我們都很清楚好嗎! 許部長虞哲:謝謝。 主席:請余委員宛如質詢。 余委員宛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兆豐的案子從去年8月下旬開始爆發至今,大概已經半年了,請問檢討報告出來了嗎?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答復。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據瞭解這部分是由金管會彙整的。 余委員宛如:請問部長看過這份報告了嗎? 許部長虞哲: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 余委員宛如:在彙整的過程中你都有參與嗎? 許部長虞哲:有部分參與,因為行政院的部分,包括開會等都是由我們的政務次長與國庫署署長去參加的。 余委員宛如:部長認為這個案子的問題主要是在哪裡? 許部長虞哲:主要是當初申報不實,而不是有什麼洗錢的問題,剛才張董事長也報告過了。 余委員宛如:記得當初財政部曾表達,公股代表若未善盡職責造成公股權益嚴重損害者,將檢討其失職責任,簽報調整人事。因此我想問問,在這份報告中結果有哪些人遭到懲處?部長清不清楚? 許部長虞哲:當時金管會也解職了好多人。 余委員宛如:總共多少人?部長清楚嗎?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阮署長答復。 阮署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分兩波懲處的,第一波是6位,第二波據我瞭解是3位。 余委員宛如:懲處的內容與原因主要是什麼? 阮署長清華:最主要是他們在兆豐案上沒有善盡督導的責任。 余委員宛如:除了給我們委員會外,這份報告會公開嗎? 阮署長清華:這要看金管會怎麼處理。另外,行政院那邊最後也會有一個報告,所以我們會看最後送出來的報告到底是行政院的報告還是與金管會併在一起的報告。 余委員宛如:瞭解。當初說要提出民事求償,請問啟動了嗎? 阮署長清華:已經求償了,但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預計會於3月二十幾日再開庭。 余委員宛如:部長,目前蔡有才遭起訴,求刑12年,其主要原因在於特別背信罪,另還包括內線交易罪、業務登載不實與違反營業祕密法等罪。可是我們看了相關的起訴內容,主要還是因為鑒機的問題,事實上與兆豐紐約分行的相關性不大,因此我想知道部長的看法。 許部長虞哲:相關性應該不是很大,這部分檢察官還在另案調查中。 余委員宛如:今天報告也出來了,到底有沒有人應該為此事負責?該負什麼責任?這些都還沒對整個社會有個很合適的交代。接下來我要繼續請教部長與兆豐有關的事情,請問部長知不知道現在兆豐金控的獨立董事是誰? 許部長虞哲:我記得已經換人了。 余委員宛如:兆豐金控的3位獨立董事是李存修、孫克難與林繼恆,他們在2015年6月上任,目前還沒更換,其任期是到2018年,不過兆豐銀行…… 許部長虞哲:兆豐銀行換了。 余委員宛如:兆豐銀行的3位獨立董事,包含陳泰隆、黃添昌與馬凱已於農曆春節期間陸陸續續請辭了,因此請問部長清不清楚這部分的人事異動? 許部長虞哲:兆豐有提出人選。 余委員宛如:所以是先提出人選再授意讓他們請辭的嗎?還是他們集體在這段時間請辭?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是兆豐董事長與他們溝通的。 余委員宛如:所以是內部授意請他們離職的嗎?為什麼不是在兆豐案爆發的那段時間離職,而是在這次的農曆春節期間呢? 許部長虞哲:因為當初的董事都是同時解職的,而獨立董事的部分則由兆豐另外處理。 余委員宛如:部長清不清楚新的獨立董事是如何被指派的?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都是由兆豐提出來的,由兆豐董事長來說明也許會比我清楚。 余委員宛如:請問董事長,這3位新的獨董是如何被選派出來的? 主席:請兆豐金控張董事長答復。 張董事長兆順: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委員提到獨董為何到現在才換,兆豐案發生的時候原本是董監事全部都換,我們當時與長官研究過,3位獨董也是,他們應該要負比較大的責任。 余委員宛如:我問董事長的是,這3位獨董是如何被選派出來的? 張董事長兆順:是我們徵求有誰願意,再由這些認識的裡面找了幾個…… 余委員宛如:是不是董事會指派的? 張董事長兆順:是董事會指派的。 余委員宛如:當初爆發兆豐弊案的獨董就是董事會指派的,現在新任的獨董還是繼續由董事會指派嗎?如此,獨董還會有牙齒嗎?我想問的是這件事情。 張董事長兆順:金控的董事會指派銀行的董事。 余委員宛如:是由金控的董事會指派? 張董事長兆順:是的。 余委員宛如:問題是這些被指派的獨董,他們真的能夠盡到監督之責嗎? 張董事長兆順:這三位都是學有專精,有一位…… 余委員宛如:學有專精是另外一回事,如何行使其監督權,才是重點所在,不是嗎? 張董事長兆順:我想他們應該都知道獨董的責任。 余委員宛如:在2月24日,我們看到越南胡志明市的兆豐分行及芝加哥分行,在網路上公開提到,欲出售一個國際聯貸案的債權,二者相加起來,約為台幣2.8億元。請問部長,在此一公開資訊上所列的是本金,二筆債權加起來是台幣2.8億元。就您的認知,這本金是何意? 許部長虞哲:就是原來貸款的金額。 余委員宛如:這個欲出售的不良債權,賺了多少?抑或賠了多少?部長清楚嗎?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我不清楚,公司治理是由公股代表去處理。 余委員宛如:請問張董事長,這樣的資訊揭露,足夠嗎? 張董事長兆順:此一聯貸案,其中一筆是越南政府的海運公司…… 余委員宛如:我只是問你有關資訊揭露的問題,您覺得只有列出本金多少,這樣的資訊足夠嗎?這個不良債權的出售,到底是賺或賠? 張董事長兆順:因為它還未出售,只是授權…… 余委員宛如:還未出售,正在處理? 張董事長兆順:是在多少錢以下,授權債管部去處理。 余委員宛如:剛才部長亦提到,從兆豐的案子,我們看到的是規則,董事長也一再提及,是公司治理的問題,但從本席所提的兩個問題中,可以發現你們都未改進。第一,獨董監督權利的行使,是否能夠公正?第二,在資訊揭露上,亦未見任何改進。所以,我今天要提醒部長及董事長,應該在這兩部分,讓人感受到這半年的時間不是浪費的。 此外,有關浩鼎員工認股一案,部長了解此事嗎? 許部長虞哲:大致了解。 余委員宛如:那麼部長覺得合理嗎? 許部長虞哲:因為時價課稅是根據稅法的規定辦理。 余委員宛如:是稅法的規定,還是你們自己對於時價的解釋? 許部長虞哲:時價是我們的解釋沒錯,因為我們假定,他在執行權利日與交股票日,與時價的差額,是屬於「其他所得」。 余委員宛如:最近要修正產創條例,部長有無考慮要提出解方? 許部長虞哲:目前我們是有放寬,予以緩課稅五年。 余委員宛如:這點我知道,但還是沒解決此一問題。所以,請問部長,最近要修正產創條例了,有無考慮要提出解方? 許部長虞哲:因為他未來賣出的部分,是屬於證券交易所得,在目前是不課稅的,目前的稅制是股利課稅,但是證券交易所得不課稅,此一因素也要考量,才是合理的。 余委員宛如:但是我還是要提醒部長,請看我的試算表,政府還是應該量能課稅,這次稅改最主要的問題,就是要拉近真實所得與課稅的距離,假設有個人的所得是40萬元,以100元執行認股,而市價為200萬元,分別以市價400元、200元及150元來試算,其結果是賺多就繳多,更能符合量能課稅的精神。所以,我希望部長能提出更為合理的解方,因為我們現在正在推動鼓勵人才來台,而公司認股制度,就是要鼓勵人才留台,否則可能無法留住真正的人才,尤其對於新創及生技產業會有所衝擊,因此請部長能在此次稅改中提出檢討的報告。 許部長虞哲:關於股利及綜合所得稅稅率,我們會考慮予以調整。 余委員宛如:好,希望部長能將之列入報告,我也希望在四月份所看到的總體報告中能夠提到這部分的解方,好嗎?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 余委員宛如:好,謝謝部長。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余委員宛如代):現在繼續開會。 請王委員榮璋質詢。 王委員榮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有多位委員與部長討論過,關於大法官會議做出第745號解釋之後,財政部有何因應,本席在此要進一步與部長探討。此後你們勢必要做出調整與改變,係屬重大的調整,目前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是12萬8,000元,也就是平均每月1萬666元左右,而我們的平均薪資是每月5萬1,000元,則平均是20%,請問部長,對於這樣的費用率,您認為合理嗎?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答復。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根據目前103年度的資料,以所有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與薪資所得做比較,平均是18%,其中低所得當然會高些。 王委員榮璋:這是當然,我們是在講平均的部分,因為12萬8,000元是一個定額。 許部長虞哲:是的。 王委員榮璋:以您長期在稅務方面的專業,如欲符合大法官會議第745號解釋,也能讓徵納雙方都能接受,您認為應做出何種調整與改變?費用率應為多少? 許部長虞哲:今年稅改的重點還是在股利的課稅問題,包括綜合所得稅率、營利事業所得稅率。其實此次若無大法官會議的解釋,我們也會調整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只不過其額度必須精算後才能提出。 王委員榮璋:目前你們的規劃,是在稅率上做些改變,是嗎? 許部長虞哲:是在綜合所得稅率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率做出改變。 王委員榮璋:特別是在薪資所得方面? 許部長虞哲:是的。 王委員榮璋:現在又有釋字第745號解釋,本席在此舉幾個例子,提供部長參考。首先,以美國為例,並未區分薪資所得及執行業務所得,納稅義務人都可以選擇標準扣除額,或是列舉扣除額。新加坡則是可以列舉扣除,但有認列的上限。日本的稅制是對於薪資所得者,按薪資所得的比率扣除,對於薪資所得較高者,也可支應其成本。韓國的做法與日本類似,不同處在於韓國不用比率,而是依照所得稅的級距,給予累進的扣除額。請問部長,以台灣的現況,就您的了解,我們會採取哪一種方式,較為貼近大家所可以接受的情況? 許部長虞哲:我想應該朝雙軌方向,第一,一定要維持薪資所得特別扣除制度,因為稅額試算的一個重要條件,就是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在去年104年大概是占了36.48%,將近36.5%,若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廢掉,雖然每個人可依列舉…… 王委員榮璋:所以,美國的方式並不適合我們?請直接答復,何者適合我們? 許部長虞哲:對,就是雙軌,基本上,我們還是維持薪資所得特別扣除,但是…… 王委員榮璋:就是有特別扣除,但是也可以列舉扣除,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對。 王委員榮璋:所以會繼續提供稅額試算的服務? 許部長虞哲:一樣照常提供。 王委員榮璋:所以,在列舉扣除的部分就必須非常地明確。 許部長虞哲:必須要明確。 王委員榮璋:否則未來在徵納雙方的爭議會非常大。 許部長虞哲:會很多。 王委員榮璋:相關的行政訴訟也會增加。 許部長虞哲:是的。 王委員榮璋:那麼不只是稽徵成本,甚至於在其他訴訟成本等都會增加。您剛才曾舉例,在進修的部分,其規定會非常明確,必須與其工作有直接相關,此外,還有其他項目嗎? 許部長虞哲:例如香港的規定,有獲取應稅薪俸所得之特定必要費用,制服的清洗費用是可以扣除的,但是置裝費則不可。另外,還有專業學費的費用及交通費等,但是…… 王委員榮璋:假設我要參加專業人員團體的會費,例如社工師公會、護理師公會及醫師公會等。 許部長虞哲:對,與業務相關的會議。 王委員榮璋:對於同樣的薪資所得者,其列舉扣除額,是對於高薪資所得者有利,還是對低薪資所得有利? 許部長虞哲:當然是有利,因為他可以列舉的部分會多些,所以,相對地…… 王委員榮璋:目前在執行業務所得方面,在費用率上,對於不同行業的核定額,事實上都超過您剛才提到的18%。 許部長虞哲:是的。 王委員榮璋:在薪資所得部分,你們認為18%就已能符合實際的狀況嗎? 許部長虞哲:應該不會,所以,我們在今年稅改時,會做出適度的調整。 王委員榮璋:適度的調整,是會到什麼樣的程度? 許部長虞哲:向委員報告,我真的很抱歉,整個稅改必須在確定後,計算出稅損或稅收狀況之後,我們才會決定這部分的調整。 王委員榮璋:本席要提醒部長,這部分應該在五月份所提出的稅改中,也要考量到此一問題。 許部長虞哲:有,我們一定會提出來,在五月份的稅改中提出。 王委員榮璋:您剛才在回答郭委員質詢時,郭委員提到今年稅改的目的,是在增加稅收,與院長所言不相符合。如果你們在稅改時是採取中性思考,那麼未來在稅損上,也應對此有所考量。 許部長虞哲:會的。 王委員榮璋:同樣地,在釋字746號解釋中,稅法中有類似滯納金加徵利息的規定,這是在遺贈稅的部分,而在其他的稅中,還有同樣的情況嗎? 許部長虞哲:有,所得稅法第112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0條、貨物稅條例第31條以及菸酒稅法第18條等四法。 王委員榮璋:我要提醒您,還有規費法第20條,大概也有類似的情況。如果已做出相關解釋,你們不應等大法官會議再做出類似的解釋。 許部長虞哲:我們不希望等到未來,所以,我們會檢討,是直接修法、配套,同時會與法制單位進行檢討,財政部能否解釋…… 王委員榮璋:你們當初為什麼做出此一規定? 許部長虞哲:其實很多國家都有類似的規定,他不繳滯納金,我們移送執行,如果他能立刻繳,當然待遇會不一樣。如果他遲遲不繳,就加計這部分的利息。 王委員榮璋:所以,這是為了加強稽徵的手段。 許部長虞哲:希望能夠儘快收取稅款。 王委員榮璋:如果此一方式取消了,有無其他方式,可以收到稅? 許部長虞哲:以後我們無法再加計利息。 王委員榮璋:無法加計利息,有無其他的手段或方式?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我們要再研究,看看其他國家還有什麼方式。 王委員榮璋:本席要提醒部長,這個部分除了修法,配合大法官會議的解釋之外,還有沒有其他的方式,可以達成稽徵的目的,你們在提出修法,也應一併考量。 許部長虞哲:謝謝委員的提醒,關於這部分,我們會蒐集其他國家的資料進行探討,謝謝。 王委員榮璋:部長,在半個月內連續有兩號關於稅捐的解釋,是否代表納稅者人權還有許多可以進步的空間? 許部長虞哲:對。 王委員榮璋:本席希望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的制定過程中能將目前實務上的稅捐爭議一併納入考量,不要再等到大法官解釋之後才逐一進行修改,我們應該針對經常出現爭議的部分主動優先進行相關的檢討,好嗎? 許部長虞哲:謝謝。在社會不斷進步的情況之下,我們隨時會提出稅法的修正,此外,也感謝委員,在上個會期有10個法案通過,至於這個會期,起碼也有5、6個法案會在大院提出審議,謝謝。 王委員榮璋:謝謝部長。 許部長虞哲:謝謝。 主席:請施委員義芳質詢。 施委員義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要與你討論一下,民國99年,也就是2010年,當時提過年底要試辦公營行庫營業時間延長,也曾經評估過相關的成效,你是否知道這個部分的內容?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答復。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當時是由八大行庫自行選擇一、兩家分行試辦。 施委員義芳:除了不能當日匯款之外,還有繳交水電費及外幣的兌換等等,針對6年來的試辦成效、人員多寡及營運成本等等,是否能請第一金的蔡董事長提出說明? 主席:請第一金控蔡董事長答復。 蔡董事長慶年: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選擇了2個人潮比較多的分行,一個在台北的東區、一個在基隆夜市附近,這幾年實施下來,3點半到5點的來客數,平均一天大約是15人至20人上下。因為我們只延長到5點,就加班時間而言,如果當天的來客數很多就會加班,如果來客數不多就還是正常的時間。 施委員義芳:是否也請合庫的廖董事長提出說明? 主席:請合作金庫廖董事長答復。 廖董事長燦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也是試辦2家,一家在忠孝東路、一家在台中,平均每家分行在下班後大約有8筆左右,所以2家分行大概是15、16筆左右,一個月的成本大約是六萬多元。 施委員義芳:部長,經過6年來的營運,根據剛才2位董事長的說明,可以得知客源數其實並不多。 許部長虞哲:是。 施委員義芳:由於數位網路的發達,再加上最近的一例一休等等的影響,本席認為,未來的營運成本會再提高,因此,這個部分確實是有檢討的必要,部長,你有何看法? 許部長虞哲: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最近會召集八大行庫進行討論,事實上,有些銀行試辦後的成效確實不錯,來客數也比較多,畢竟每家銀行的營運情況並不一樣,所以我們會針對目前的狀況進行檢討。 施委員義芳:大概什麼時間會有答案? 許部長虞哲:2個月之內。 施委員義芳:2個月? 許部長虞哲:對。 施委員義芳:那就等你2個月的時間。 許部長虞哲:是。 施委員義芳:接下來本席要談的是關於地上權租金的部分,你在105年9月曾經提出調整租金的方式? 許部長虞哲:是。 施委員義芳:現在螢幕上顯示的是之前租金大概為3.5%左右,隨著申報地價的調整,就會進行地租的調整,從民國85年開始行之有年,為什麼卻在去年突然進行修正,這是什麼原因,請部長提出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要是因為去年年底,也就是105年,公告地價大幅調整了三成左右,所以我們就配合因應,等於是3.5%拆成兩部分,1.2%是隨著將來的調整而調整,至於比較多的2.3%,則是以當初制定地上權的公告地價為準。 施委員義芳:部長還是有進入狀況!接下來本席就以民國76年以來的台北市為例,從民國76年調整地價之後,一直到民國80年的這段時間上漲了35%,接下來並沒有進行其他的調整,到了民國93年左右就降至最低,因為做了公告地價與土地現值的分離。在民國93年下降回穩之後,直到去年公布調整後又跳到30.8%。針對這個部分,內政部也召集各縣市開會,希望平均漲幅的目標大約為30%左右。根據這樣的目標,於是台北市的平均值在每個年度大約要多繳一千兩百多元。從這個圖可以看出,老百姓幾乎要被壓垮,其中以台中市調整的38%最高,台北市則是最低的30%,針對這個部分,部長是否需要提出補充說明? 許部長虞哲:關於地價稅的部分,去年有10個縣市提出延期繳稅與分期繳稅的措施,大概會有所改善。另外,我們也要檢討關於土地重劃的部分,並徵求地方政府與內政部的意見,將來再進行調整。 施委員義芳:本席要提一個經典的例子,也是全國都知道的例子,那就是台北市的台北華園,當時一戶的建坪大概是40坪左右,在民國98年完工後,每個月只要繳4萬2千元左右,民國103年調整之後,每個月變成繳7萬多元,去年再度調整之後,今年就變成繳11萬8千元。請問,一戶只擁有地上權的房子每個月繳這樣的租金,部長,你認為合理嗎? 許部長虞哲:在公告地價調整之後,租金相對也會調整得比較高一點,關於這個部分,因為我們是用行政命令的要點,事實上,也無法追溯當初公告後大家競標的結果,所以這個部分若是想徹底解決,一定要用修法的方式。 施委員義芳:請問土地是誰的? 許部長虞哲:土地是中華民國國產署的。 施委員義芳:土地增值後的利益是誰的? 許部長虞哲:基本上,利益是屬於國家的。 施委員義芳:既然利益是屬於國家的,為什麼土地增值後反而轉嫁到地上權? 許部長虞哲:因為有地租,而地價稅是國產署繳的,當初地租與權利金等於是一個配套。 施委員義芳:本席發現財政部其實有注意到這個問題,所以又發明了一個公式,這個公式也很奇怪,本席想請問在這個公式出來之後是否能夠追溯?或是必須適用於新的合約? 許部長虞哲:當初所有的地上權都是大家競標,那時的公告就是按照當初的地租方式,而且權利金也是競標過來的,所以去年9月訂定的調整要點應該是適用於之後的部分,至於之前的部分則不適用。 施委員義芳:也就是說,你們對於之前的部分仍然沒有做補救的動作? 許部長虞哲:補救一定要透過修法,只有透過法律修正才有辦法。 施委員義芳:這個例子凸顯出一個問題,同樣的距離,在台北的精華地區,這個案子距離精華區是比較遠,因為它距離捷運要10分鐘,另外有一個地點,剛好就在捷運的出口,距離比較遠的公告地價是21萬元,距離比較近的反而只有11萬元,地方政府應該是有考量到政治的衝擊,所以在調整時就將公家機關的土地、學校及農地等等都調得很高,以符合內政部希望的30%,關於這一點,部長的看法如何? 許部長虞哲:他們大概是將國有的或市有的調整得比較少一點。 施委員義芳:未來在土地租金與公告地價方面是否應該要做分離?也就是土地租金與公告地價分離,不能夠綁在一起的意思? 許部長虞哲:這個部分牽涉的範圍比較廣,地租雖然是由我們決定,不過,2.3%是當初就固定了,只有1.2%是可以調整的。 施委員義芳:關於這個部分,本席希望在一個月內是否能先提出一些研究方案? 許部長虞哲:可以,我們會提出相關的解決方案。 施委員義芳:針對電子發票領獎的方式,在本席提出質詢之後,財政部去年確實是做了改善,感謝你。 在你今天提出的業務報告中提到,105年執行的情況就慢慢要浮現出來了,不過,本席在去年察覺到一個問題,關於公營行庫的績效部分,績效比較好的大型行庫,董事長或總經理的付出與薪資報酬確實是一樣,然而,有一些比較小型的公司,譬如關貿,它的業務性都是取得於政府,但是薪水反而與行庫的公務人員沒什麼兩樣,部長,這個部分是否要檢討一下? 許部長虞哲:這個部分當然是可以檢討,一般公營事業的部分當然是比照公務員。 施委員義芳:這樣給民眾的觀感不好。 許部長虞哲:是。 施委員義芳:是否能在一個月內提出研究方案? 許部長虞哲:我們可以檢討一下。 施委員義芳:另外,關於股利所得與課稅方面,本席也在你的報告中看到是今年的5月? 許部長虞哲:一定會在5月提出來。 施委員義芳:是否有什麼樣的方向?是否有利多的方向? 許部長虞哲:大概是如此,第一個,目前營利稅是17%,就全世界而言是偏低的,大概只有新加坡與我們一樣,香港的16.5%則是比我們低一點點,其他國家都在20%以上,所以這個部分有調…… 施委員義芳:從民國78年開始,股票市場1萬2千點,直到現在收盤時都沒有出現過,本席希望你能當一位萬點的部長,因此,在股利所得方面、在課稅的方面,希望你能好好的仔細研究。 許部長虞哲:在股利所得方面一定會調整。 施委員義芳:今年一定會達到萬點,希望你要加油一下,好嗎?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 施委員義芳:加速一下,好嗎? 許部長虞哲:好,謝謝委員。 施委員義芳:謝謝。 主席(王委員榮璋):請江委員永昌質詢。 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應該有其他委員提到,關於之前2010年對於公股銀行的提案,要求他們指定2個或2個以上的分行延長營業時間,剛才你表示再過2個月會進行檢討,為什麼你會有這樣的想法?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答復。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不是如此,第一個,當初是立委的提案,我們…… 江委員永昌:是不是要再提一個案子?。 許部長虞哲:實施了一段時間,當然就要檢討。 江委員永昌:已經實施6年了,到現在還沒有檢討?民脂民膏嘛!你們的服務必須要放在有績效的項目,來的客戶比行員還多,而且你們試辦的據點都在台北、台中與高雄,請問新北市有沒有分行?夜間也沒有、假日也沒有?你知道這些從3點半延長到5點的分行都做哪些服務?即使是金融卡遺失如此要緊的事,在網路上或是透過電話就可辦理,至於其他的有那麼要緊嗎?重點是我們若想看公股行庫的績效,而你又要他們做那些有的沒有的,這樣不符合道理嘛!如果是青年創業或住宅貸款,一家分行不含人事費,從3點半延長到5點可能就會增加兩萬多,甚至更多的成本,有些行庫的分行成本還高達5、6萬元,一年計算下來就要幾千萬元,為什麼不將這些資源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現在甚至還說2個月內要檢討?已經做了5、6年了耶? 許部長虞哲:有些銀行的績效是不錯的,所以我們現在當然要…… 江委員永昌:哪一家的分行在延長營業時間後的績效不錯,上來講一下?哪一家分行因為延長營業時間,而做了一些額外的業務?你們自己去念一下,即使分行延長營業時間也無法跨行,能做的很有限,還要限制是本分行的業務,不是相關的都能做,只有本分行的業務才能辦理,頂多就是新台幣的活期存款存提,還有什麼?限本分行新台幣存款存入及解約,其他不是透過電話就可辦理,再不然就是可以透過網路辦理,本席實在是不明白,你們應該要集中力量,這是全體國民的資源,應該把權利還給他們。如果是立委的提案,這是好的建議、這是民眾的小確幸,但是,不能口惠而實不至! 許部長虞哲:這個問題能否請臺灣銀行來做說明? 江委員永昌:這是你自己要臺灣銀行來說明的。 魏總經理,在你說明之前,本席要先告訴你,日本金融廳現在開始要放寬銀行的營業時間,上海渣打也都開始要調整,現在的金融科技都要集中力量,如果是要惠民也都會放在其他措施上,請你開始說明。 主席:請臺灣銀行魏總經理答復。 魏總經理江霖:主席、各位委員。就臺灣銀行的經驗而言,2個分行,一個分行在都會區,它的效果比較不好,另一個分行不在都會區,它的效果還算可以。 江委員永昌:既然有效果,為什麼台南市沒有、新北市沒有?為什麼夜間沒有、假日沒有?哪些業務非得用這樣的時間辦理? 魏總經理江霖:因為當初我們是…… 江委員永昌:立委的提案都是出於善意,不要推卸責任!已經5、6年了,損失這麼大,不檢討!人力物力填進去了,看不到績效!我們在其他項目要對你們提出要求,現在本席就提出一點,為什麼臺灣銀行ATM櫃員機不能跨行存款?為什麼你們不做?第一銀行有做、彰化銀行有做、臺企銀有做,臺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華南銀行及兆豐銀行的ATM不能跨行存款,為什麼?現在都什麼時代了?這樣做不是更便民嗎?更何況,還有手續費可以收?回答本席? 魏總經理江霖:因為臺灣銀行有代理發行業務,在我們這邊存款的鈔票都會經過過濾,避免有偽造或毀損。 江委員永昌:你這句話是在打臉土地銀行嗎?土銀的凌董事長,臺銀說因為業務的關係,無法提供這項服務,那麼你們可以嗎?合庫呢?華南呢?兆豐呢? 魏總經理江霖:報告委員,因為只有…… 江委員永昌:既然你剛剛對她打臉了,現在就讓她講。 主席:請土地銀行凌董事長答復。 凌董事長忠嫄: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土地銀行的ATM本身是可以跨行存款。 江委員永昌:你們本身可以? 凌董事長忠嫄:部分可以,並不是全部。 江委員永昌:有部分可以,並不是全部? 凌董事長忠嫄:對。 江委員永昌:你們有本事做那些本席認為績效不夠好的業務,浪費民脂民膏,口惠而實未大至的延長營業時間,卻能容許部分ATM無法提供跨行存款的服務,現鈔趕快存進去,對民眾是否會比較有保障,或是因為提供跨行存款而衍生出其他便民的項目。現在都在講金融監理,而你們該做的卻都不去做,至於績效需要檢討的部分,你們也應該要思考一下!關於這個部分,請給本席一個答案?公股行庫的ATM跨行存款服務何時能與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及臺企銀行一樣同步實施? 魏總經理江霖:因為臺灣銀行有代理發行的任務,對於鈔券的整理…… 江委員永昌:你身為總經理要小心,萬一講錯話,業務可能就會不保。 魏總經理江霖:好。 江委員永昌:因為時間的關係,你們再給本席一個答復。 部長,本席要問你另外一個問題,最近外傳因為立法院統刪統一發票兌獎獎金的5%,因而影響到發票開獎的組數及獎金,是這樣嗎? 許部長虞哲:這次統刪6%,影響的金額才二點多億元,基本上,我們會按照去年的方式,前面會加開1組,後面可能就會加開較多組數。 江委員永昌:但是,本席認為,你們這樣做是大錯特錯,關於統一發票的給獎,包括獎金、包括行政經費,法律都有明文規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五十八條,統一發票經費是由全年營業稅收入總額提出3%,怎麼會變成不是找實收數,而是要看預算數? 許部長虞哲:假如不編列在預算中,請問要如何支出呢? 江委員永昌:雖然是編列在預算中,但是,在你們的執法中已經給予授權,當財務有狀況時,可以進行調節。 許部長虞哲:因為每一年度…… 江委員永昌:你們為了執行方便,並不是用本法、母法的精神,直接用實收數的3%挹注統一發票的給獎及行政經費,而是用編列預算的多少,你瞭解本席的意思嗎?無論你們是超收營業稅或短收營業稅,一律使用原來編列的預算數作為統一發票的獎金,這樣做並不合常理。 許部長虞哲:沒有,假如不先編列預算,將來就不知道…… 江委員永昌:就算是先編列預算,後面也應該要跟著調整。本席問你一個問題,針對現在的長照2.0,每包菸要加20元,也就是1根菸加1元,而且遺贈稅也要調漲,等到菸稅與遺贈稅調漲的稅率要挹注到長照2.0時,你是要把實徵的金額給它,或是要用預算數編列後給它?統籌分配稅款給各縣市,你是用實徵數給它,或是用預算上編列的數字給它? 許部長虞哲:這兩個情況不太一樣,因為我們…… 江委員永昌:這兩個情況怎麼會不一樣? 許部長虞哲:那個部分是編列在基金中,因為是長照基金。 江委員永昌:因為預算是猜不準的,有時候可能會超收、有時候也可能會短收,本席並不責怪你們,但是,這個部分顯有疑慮,你瞭解本席的意思嗎? 許部長虞哲:在編列預算時,我們一定要估出一個預算數。 江委員永昌:針對這個部分,請你以書面寫一個正式理由給本席,到時候本席再看看你的說法在法律上是否正確。其實,你們並沒有依法行政,法律明明就有規定,不然你們就去修改辦法,修正為看預算數、不看實收數。事實上,統一發票的給獎獎金,包括行政經費在內,法律規定是營業稅收的3%,寫得清清楚楚,不然你就將它調整為預算數,你要這樣調整嗎?你敢這樣修法嗎?以後就依法行政,如你們修改的實行,不過,本席看你應該是不敢啊!模模糊糊! 許部長虞哲:譬如今年的1月馬上就要支付…… 江委員永昌:請問,你們哪一年到年終時沒有做調整?加開組數,對不對?不然就是多給之後,第二年再調回來? 許部長虞哲:即使調整也不是按照實收數去調整,而是按照民眾領獎的多寡來進行調整,如果有多的就增開組數。 江委員永昌:所以只有那個部分,你們是設定如此,本席認為,根據母法的精神,應該也可以依據實收數進行調整。既然本席的質詢時間已到,那麼本席就要求你,根據大法官釋憲,滯納金不可加收滯納利息,對嗎? 許部長虞哲:對。 江委員永昌:這個部分要不要修法? 許部長虞哲:關於這個部分,在大法官提出解釋的當日就具施行效力了。 江委員永昌:既然如此,根據法律的平等原則,本席認為,包括貨物稅、所得稅、營業稅以及菸酒稅等等,關於滯納金加收滯納利息的部分,如果你對於大法官解釋贈與稅與遺產稅的滯納金不得加收滯納利息是同意的,基於平等原則,衍生至上述幾個條例,應該也要這樣做,不可以再加徵滯納金的滯納利息。 許部長虞哲: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必須要檢討,第一個,要不要修法、第二個,財政部找法制單位來研究,我們直接能夠…… 江委員永昌:既然你們都已經直接用釋憲的方法了,更何況財政部也常常提出許多函示,未必是租稅法定,你們也是自我解釋。 許部長虞哲:我們財政部的解釋能夠超越母法的規定嗎?可不可以這樣子呢? 江委員永昌:所以大法官釋憲已經告訴你,滯納金不可以收滯納利息。 許部長虞哲:遺產稅與贈與稅的部分確實是如此。 江委員永昌:基於平等原則,它應該會適用於剛才本席所說的貨物稅、營業稅、所得稅及菸酒稅。 許部長虞哲:我們會盡快檢討,謝謝。 主席:請陳賴委員素美質詢。 陳賴委員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有許多委員都很關心司法院大法官在2月8日舉行的第1453次會議提出的745號釋憲案,相信你對於這個部分應該已經有很清楚的掌握,本席在此要請教你,就你個人而言,對於這份解釋是否認同?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答復。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尊重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 陳賴委員素美:尊重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 許部長虞哲:對。 陳賴委員素美:所以你也認為它存在著長期以來對於人民在稅法上的不公? 許部長虞哲:大部分的人應該是會選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或許高薪資所得者將來會選擇列舉減除。 陳賴委員素美:在釋憲案中也直接提到,本案至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之意旨,檢討修正所得稅的相關法規。 許部長虞哲:是。 陳賴委員素美:2年會不會太久? 許部長虞哲:不會啦!因為這是很細的規定,相關國家的規定也都不太一致,所以我們要詳細蒐集其他國家在列舉減除方面的規定,哪些可以列舉減除、哪些不可以列舉減除以及是否有上限等等,將來我們在修正稅法時才能做出明確的規範。 陳賴委員素美:如果每一項需要修正的規定都需要2年的時間,這樣是否能夠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畢竟是攸關全國人民納稅的權益,可以說是相當嚴重的問題,財政部是否有加快腳步進行修法的可能性? 許部長虞哲:我們在5月份會提出稅改,將會是一個相當大的租稅改革方案,包括綜合所得稅的稅率調整、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稅率調整、兩稅合一的檢討以及內資與外資在股利方面的檢討,所以這次改革的幅度相當之大。 陳賴委員素美:部長,本席相當憂心,現行的稅制長期以來就存在著這樣的缺失,導致稅基流失、財富分配不均,為了貫徹租稅的公平原則,合理分配國家的稅賦負擔,本席認為,財政部應該要在這個部分加快腳步,甚至請財政部在一周內提出一個期程給本委員會,可以嗎? 許部長虞哲: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應該會在明年上半年提出關於列舉減除的法案。 陳賴委員素美:要等到明年的上半年? 許部長虞哲:因為今年上半年我們要提出的租稅改革已經是相當大的法案了。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也知道,過去主管機關採用定額的扣除法,優點是可以簡化行政成本。 許部長虞哲:是。 陳賴委員素美:根據本席的資料,目前我們的薪資所得申報戶數已經高達500萬戶以上。 許部長虞哲:539萬戶。 陳賴委員素美:遠遠多於執行業務所得的申報戶數,也就是說,如果主管機關對於個案的薪資所得採取逐一的認定,我們的行政成本就會過於龐大,是不是這樣的意思? 許部長虞哲:的確是如此,所以當初採用定額減除,也是有它的道理存在,不過…… 陳賴委員素美:如果這次修正後是否會提高我們的行政成本?是否會只是單方面造成薪資所得在申報時的申報程序反而更為繁冗? 許部長虞哲:我認為這是難免的,在實施列舉減除之後,第一個,哪些項目可以列舉減除,將來在稅法上會有明文規範,因此,必須檢具相關的憑據送出來,在申報完畢之後,國稅局就要進行審核…… 陳賴委員素美:這次的修法可以說是一刀兩刃,因此,我們必須要衡量稽徵的成本、也必須要衡量人民納稅申報的程序,而且要符合人民的期待,有一個公平正義的稅法改革,由於這次的改革層面比較大,所以部長剛才表示還要再審慎評估? 許部長虞哲:對,不過…… 陳賴委員素美:但是,這次的修法是勢在必行,因為大法官已經做出了解釋。 許部長虞哲:一定修、一定修,但是,在明年上半年尚未提出薪資所得列舉減除之前,在今年的稅改上也會將薪資所得的扣除額適度提高。 陳賴委員素美:也會適度提高? 許部長虞哲:對。 陳賴委員素美:現在我們就來探討關於財政部未來的修正方向,本席這邊提出了三項,請你看一下,將來我們會傾向哪一項的可能性較高?第一項,薪資扣除額的定額增加。第二項,簡化列舉扣除額舉證的認定。第三項,除申報薪資扣除額額度之外,另可增列列舉扣除額。在這三項中最可能的是哪一項,你可以告訴本席嗎? 許部長虞哲:我們將來應該會採雙軌制,第一個,基本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還是會維持,而且會適度的增加,另外,它還可以列舉減除。至於列舉減除的部分要簡化,事實上是有困難的,一定是哪些可以列舉,哪些不可以列舉,而且參照其他國家的做法,在列舉的部分或許會有上限,所以這個部分一定要詳細規範。 陳賴委員素美:剛才你提到薪資扣除額的定額增加,請問預估增加的額度是多少? 許部長虞哲:關於這個部分……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再問一個重點,不同的級距是否會訂出不一樣的費率? 許部長虞哲:沒有,我們不會訂。 陳賴委員素美:不會訂? 許部長虞哲:不會訂。 陳賴委員素美:不會訂? 許部長虞哲:我們會直接定額減除。 陳賴委員素美:定額減除? 許部長虞哲:而且額度會適度增加,如果你要列舉減除就用列舉減除。 陳賴委員素美:關於本席提出簡化列舉扣除額認定的部分,其實,即使是簡化,對於一般薪資所得申報者的實質保障並不大,因此,本席擔心是否只會對高收入階級有額外的保障? 許部長虞哲:那是難免的,如果是列舉減除的話,通常就像列舉扣除額與標準扣除額,現在有80%的人是用標準扣除額,大概只有20%是用列舉扣除額,至於是哪些人採用列舉扣除額,大概就是所得比較高的人會用列舉扣除額。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希望這項制度應該要通盤檢討。 許部長虞哲:對,謝謝。 陳賴委員素美:縮小差別待遇相當重要,未來的租稅公平性與合理性也應該要做一個通盤檢討。 許部長虞哲:對。 陳賴委員素美:因為時間的關係,接下來本席要詢問的是地上權的案子,根據媒體的報導,去年的下半年,地上權案可以說是全軍覆沒,部長,請問你有什麼看法? 許部長虞哲:關於這個部分,可以分成幾方面說明,第一個,去年的房地產市沒那麼好,大概也會有影響。第二個,我們相關的供給,尤其是北部地區的雙北,很多都已經…… 陳賴委員素美:根據本席的了解,為了促進地上權案,財政部把希望放在公股行庫,並將請金管會針對銀行對地上權的放款排除銀行法第七十二之二條的限制? 許部長虞哲:對。 陳賴委員素美:部長,是這樣子嗎? 許部長虞哲:對於這個部分,我們只建議修正銀行法,根據我們的了解,現在除了土地銀行是專業銀行…… 陳賴委員素美:雖然你現在是建議,但是,部長,你是否知道,根據報導的內容,你的這項作法幾乎是被金管會打臉了? 許部長虞哲:應該沒有啦! 陳賴委員素美:金管會主委李瑞倉就指出,假設地上權的案子很多,亟需要銀行的奧援,再來考慮鬆綁未嘗不可。問題是他們認為地上權的案子向來就很少,銀行的資金很充足,與銀行法的限制並沒有關係? 許部長虞哲:根據公股銀行的說明,事實上,已經高達27%、28%、29%,即將要接近30%,假如再不調整、再不排除,一般貸款的額度可能就差不多了,更不可能有…… 陳賴委員素美:即使現在有不動產貸款將近30%的天花板上限,而且絕大部分的銀行都還有配額、都還沒有用完,但是,它們不想做太多的不動產放款,選擇不承擔風險比較高的地上權貸款,其實,追根究柢就是地上權的問題,並不是銀行的問題,對嗎? 許部長虞哲:都有關係,根據了解,有些銀行的額度已經快到30%了。 陳賴委員素美:有些銀行的額度快到30%? 許部長虞哲:對。 陳賴委員素美:但是,還有很多銀行尚未達到30%、很多的配額沒有使用?在2010年的時候,財政部重新修正了三項要點,因為它認為大部分案子的投標意願低、成效不甚理想,主要是因為權利金、地租以及存續期間,所以針對這三者做了修正。權利金底價改以市價的3成至7成計算,地租則以土地申報價年息的1%至5%計算,至於存續期間,最高可以長達70年。但是,經過了這麼多年之後,我們發現地上權不動產仍然滯銷,甚至是頻頻的流標,而且媒體在報導中也提到,最嚴重的問題在於地租呈倍數的不合理暴漲,真正的問題就在這裡,至於銀行法是否要更寬鬆,並不是真正的問題。 許部長虞哲:我認為這些都是有關係的,所以去年我們也做過調整,關於地租的3.5%分為兩部分,2.3%是固定的,按照當初設定地上權時的公告地價,1.2%是可以調整的,因為1%的部分是我們要繳交地價稅。 陳賴委員素美:部長,最後本席要講一個重點,民間的建商與不動產業界提出了建言,財政部要順利推動地上權的土地標售,解決地上權住宅的問題,應該要全面進行通盤檢討,建議地租乾脆比照地價稅,其次再建立利率以及貸款成數的遊戲規則,以打通二手流通市場。本席認為,你可以參考民間提出的建言,也希望財政部針對國有財產地上權的業務能夠繼續加快推動的腳步,好嗎? 許部長虞哲:謝謝委員,對於這個部分,我們國產署會召集相關業者並聽取意見。 陳賴委員素美:好,謝謝。 許部長虞哲: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我們今天中午不休息,會議繼續進行到今天的議程結束為止。 接下來請羅委員明才質詢。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是2月28日,這幾天放假,部長開不開心?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答復。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我想多多少少要做些準備、看一些資料。 羅委員明才:現在平均放假一天,所有公股銀行大概損失多少?少了多少營收? 許部長虞哲:有關放假一事,我想平常上班努力之餘,總是要休息。 羅委員明才:固然要休息,但是我看大家要多努力,本來我期盼今年新的會期開始,在財政部的業務報告上可以看到許多即將推動的事項,事實上台灣在Fin Tech或是第三方支付等方面,有很多事項可以趕快動起來。美國川普新政推動許多減稅措施,透過大力扶持銀行不斷地帶動金融發展,面對整個世界的變化,台灣要做什麼?台灣所有金融政策的導向應該怎麼走?原本我預估休過長假之後,希望政府部門在金融方面能夠有一些嶄新突出的想法,不過截至目前為止,我還未看出政府具體的方向。 許部長虞哲:因為金融政策畢竟還是由金管會主導。 羅委員明才:現在問題就出在這個地方,部長是這樣想,可是就實際面的操作,金融政策跟稅務有很大的關係。比如當沖的部分,為了振興股市,現在台灣很可憐,請問目前台灣股市大概幾點? 許部長虞哲:九千七百多點。 羅委員明才:九千七百多點,你滿意嗎? 許部長虞哲:我想這個要尊重市場的機制。 羅委員明才:部長,我們應該採取更積極的態度,當美國道瓊工業指數已經破了20,800點,創了歷史新高;日本的日經指數也創新高;香港恆生指數也有兩萬多點時,台股卻獨憔悴,不斷地原地踏步,因為有太多的稅負包袱綁住台灣的資本市場,讓它無法前進。事實上在最近股市即將上萬點的前一刻,很多散戶並未賺到錢,就是因為稅制的問題。所以第一個問題我要請教部長,有關本席所提將當沖的證交稅降到千分之一,部長過去曾提出將其降到千分之一點五,請問這個政策會不會繼續推動?是否列為本會期的優先法案、儘速地推動? 許部長虞哲:關於這部分,2月17日已經交付貴委員會財政委員會審查。 羅委員明才:好,本會期本席剛好是召委,我會用最快的速度排案,如果下星期就排案審查,部長是否支持? 許部長虞哲:召委若有安排,我們跟金管會一定要來報告。 羅委員明才:你會來報告,請問你會不會表面上應付應付,實際上卻不讓它趕快通過? 許部長虞哲:這是行政院送來的法案,我們一定支持行政院的法案。 羅委員明才:但問題是現在好像有幾個立委在唱反調。請教部長的態度是支持當沖的證交稅稅率降到千分之一點五還是降到千分之一? 許部長虞哲:行政院的法案是降低到千分之一點五。 羅委員明才:所以財政部的立場會不會全力支持,讓這個法案趕快通過? 許部長虞哲:我們尊重財委會委員的意見。 羅委員明才:這一次尊重我們了? 許部長虞哲:我們一向都尊重,例如上會期貴會通過10個法案,我們也感謝財委會委員的支持。 羅委員明才:好。希望大家互相尊重、趕快通過。我還是主張將當沖的稅率降為千分之一,部長的思維方式要轉換一下,不要一直想著收錢的事,老想著一點五乘上多少的數字,光是用心算、用電子計算機就浪費多少數字,而且氣勢不夠。你要降稅就直接降到千分之一,讓股市交易更活絡,讓人民有感,知道政府這一次是玩真的,不要像擠牙膏一樣,擠了半天,當沖的證交稅才降到千分之一點五,更阿沙力一點,一次就降到千分之一。請問若當沖的證交稅率降到千分之一點五,預估能讓市場活絡多少? 許部長虞哲:根據金管會的預估,大概會增加50億到100億元的交易量。 羅委員明才:降稅降得多,當然還有後續的稅制改革,包括股利扣抵減半、分離課稅或是取消2%的健保保費等等,若股市日成交量能夠回復到2,000億元水準時,自然整個股市就興盛起來了。我剛才所講的有待改革的事項,這一次部長是否尊重? 許部長虞哲:我會尊重,但是我要提一點…… 羅委員明才:尊重就要支持喔! 許部長虞哲:但我要提出一點,因為鄰近的新加坡跟香港等地的證券交易稅跟印花稅是千分之二,比我們降為千分之一點五還高一些喔! 羅委員明才:請問新加坡跟香港有沒有針對股利課徵健保補充保費2%? 許部長虞哲:沒有。 羅委員明才:對啊!所以不能以偏概全,光講某一部分,我說就整體來看…… 許部長虞哲:對,所以我們的股利政策也會調整。 羅委員明才:時間有限,今天我也不跟部長爭辯。本席具體主張,我們就把所有的稅制回歸到台灣股市日成交量2,000億元水準的當時的環境,回歸而已,我們還比不上美國,美國現在川普總統上台以後,準備將企業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從35%降到15%。 許部長虞哲:那是政見,到現在還未提出。 羅委員明才:所以你不相信川普的政見囉? 許部長虞哲:要等到他提出來以後,我們才相信啊! 羅委員明才:好。請問在他提出政策之前,目前國內的企業營所稅是17%,財政部的立場有沒有準備要調降,還是要調升? 許部長虞哲:適度的調整。 羅委員明才:適度調整是調升囉? 許部長虞哲:要調漲。為什麼呢? 羅委員明才:要調漲?我反對!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環顧現在全球的企業營所稅,新加坡是17%,然後香港是16.5%,但是其他國家都超過20%以上。 羅委員明才:對,全世界也沒有連續3年稅收超徵4,000億元,還拚命跟老百姓要錢,拚命跟老百姓加稅的政府啊! 許部長虞哲:中央政府去年是超徵九百多億,不是兩千多億,而且…… 羅委員明才:對,連續3年超徵了多少億元?連續3年超徵將近4,000億元,這些都是老百姓的民脂民膏,所以本席在此要代表人民大聲疾呼,錢已經收得超多了,老百姓身上的民脂民膏都快被搾光了,你還天天一直想要加稅。 許部長虞哲:我們也有減稅的措施啊,你不能只提加稅的措施,我們有很多減稅的項目啊! 羅委員明才:數字會講話,這3年來已經超徵4,000億元,老百姓的要求是政府要退稅給我,現在不但不退稅,還要再加稅! 許部長虞哲:這是當初推動財政健全方案的因素所致,因為當初財政不好,所以政府才提出財政健全方案啊! 羅委員明才:而且我們很心痛的是,每次財政部的立場就是拚命徵稅,不斷向老百姓徵稅,可是每次過元宵節或是跨年時,老百姓的心裡都在滴血,每個地方都說財政要破產了,可是每個地方通通在放煙火,放煙火粉飾太平,每一次放煙火都要花掉人民三、五千萬,每次辦個活動都是請最大咖,一次都是幾百萬的明星在唱歌。我不反對唱歌,也不反對放煙火,但是你可以集中在一起辦一場大型的活動,不要浪費人民的錢嘛!部長,你認同嗎? 許部長虞哲:可以啊!這要由各地政府自行斟酌。 羅委員明才:所以部長給錢的時候不要給得太大方。 許部長虞哲:沒有,我們都是按照…… 羅委員明才:要小心統籌分配稅款啊! 許部長虞哲:對,都是按照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模式去處理的。 羅委員明才:現在大陸的第三方電子支付做得很方便,大媽上市場買菜,嗶一聲,5塊、10塊就結束了,反觀台灣,台灣這方面需不需要多加油? 許部長虞哲:關於這部分,金管會有設定一個目標。 羅委員明才:財政部支不支持? 許部長虞哲:我們也配合啊!我們很多…… 羅委員明才:所有公股銀行中有幾個加入第三方支付的代收代付公司?有哪一家成立? 許部長虞哲:我想很多都在進行中。 羅委員明才:有成立了嗎?現在全台灣有5家第三方支付業者,有哪一家是公股銀行有加入的?有的請舉手,好嗎? 許部長虞哲:我想可以請他們來說明,但是不適合在底下舉手。 羅委員明才:好,那要請哪一位說明? 許部長虞哲:有加入的請上來報告,好不好?我想請第一銀行來報告好了。 羅委員明才:還真的有?我本來還想會掛零,那不錯。蔡董事長,加入以後,推動的速度可不可以快一點,一方面也讓我們看看台灣一些比較小額、地下經濟的部分可以呈現何種樣貌? 主席:請第一金控蔡董事長答復。 蔡董事長慶年: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是申請金管會核准經營第三方支付,我們自己兼營。 羅委員明才:自己經營的? 蔡董事長慶年:自己兼營,沒有另外成立第三方支付公司。 羅委員明才:預估未來的市場大概多大?發展的情況如何?預估台灣現在大概26%,成長不到30%,可是大陸跟南韓的市場可說是大幅度成長,因為網路實在太多了,電子支付的方便性讓交易過程更容易掌控。 蔡董事長慶年:因為台灣金融服務的密度很高,我們提供第三方支付的服務是希望所有該提供的軌道都有,盡量把客戶的交易資料留在自己的銀行,若說靠第三方支付要獲利很大,只靠台灣地區的客戶是不夠的。 羅委員明才:好,謝謝。也提醒在交易的同時要注意銀行資訊安全的問題。謝謝。 許部長虞哲:資訊安全我們都會密切注意。謝謝。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質詢。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久不見,謝謝你。請教部長,若請你列舉三項未來一年的主要施政重點,請問會是哪三項?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答復。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本部主管立法院還在審議中的法案有五個,已經送出的案子當然是第一重要的;另外,5月份我們準備提出稅改方案,這部分當然也很重要。 曾委員銘宗:好。我列舉川普經濟學的三個主要項目:第一項,擴大基礎建設,未來10年內要投資5,000億美元,在美國進行大規模的基礎建設。第二項,調降企業所得稅,從35%調降到15%。第三項,調降個人所得稅,從現在7個級距調降成3個級距,分別為12%、25%以及33%。請教部長是否贊成他的擴張性財政政策,您的評論為何? 許部長虞哲:括弧二跟括弧三是他的政見,但是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未看到美國財政部所提的方案。 曾委員銘宗:對。我也看到你接受媒體採訪的發言評論,我的看法是川普會執行自己的政見,因為他要創造1,250萬個工作機會,假設川普實施了這些政策以後,我們會不會跟進? 許部長虞哲:我們當然會適度調整,但是我們也要曉得,尤其營業所得稅降了20個百分點,其所影響的財政收入相當龐大;綜所稅部分調降的比較少一點,原來最高是39.6%,他打算調降為33%,降了六點多個百分點,看起來還好,但是營所稅降那麼多,我認為後續值得觀察,我們會密切注意。 曾委員銘宗:所以假設他付諸執行,我們可能會跟進?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我們會密切注意,大概5月份我們一定會提出稅改法案,屆時我們會斟酌。 曾委員銘宗:部長,你是否曉得現在美國中央政府的總債務是多少? 許部長虞哲:關於這部分,很抱歉,我不清楚。 曾委員銘宗:12兆美元,占美國的GDP達111%,其實…… 許部長虞哲:那比我們高很多。 曾委員銘宗:對。美國財政狀況不好,但他還是採行擴張性的財政政策,所以這部分部長可能要考慮跟進,因為美國有那麼多的財政學者,反對的並不多。另外,您剛剛也講過,租稅改革的提案何時送進來? 許部長虞哲:5月份。 曾委員銘宗:好,5月份。你想達到的政策目標為何? 許部長虞哲:第一個在股利部分,我們希望內資、外資盡量一致。 曾委員銘宗:對。另外呢?只有這個嗎? 許部長虞哲:第二個,目前綜所稅最高稅率45%,跟相關國家相比偏高,對於吸引外國人才或者留住本國人才不利,就吸引人才來台或留才台灣的角度,我們可能也要…… 曾委員銘宗:只有這兩項?還有沒有? 許部長虞哲:另外,股利等稅負調整以後,我想對投資是有幫助的,因為拿錢出來的投資人不只要繳營所稅,還要繳綜所稅等等,根據估計,目前股市投資人的稅負大概要51%左右,所以降低以後,就可以適度鼓勵投資。 曾委員銘宗:大概這幾項,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對。 曾委員銘宗:向部長討教一個問題,您在做租稅改革是不是有一個前提,一定是稅收不減少? 許部長虞哲:沒有。 曾委員銘宗:沒有? 許部長虞哲:沒有。 曾委員銘宗:可以打破這一個界線,所以你基本上沒有太大的限制,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但是我們也要考慮到財政的健全,不能讓稅收一夕之間少了好幾百億元。 曾委員銘宗:太好了,你還要考慮到財政健全。我們繼續往下看,請問特別預算預估的總額度多少? 許部長虞哲:目前大概是33.1%,公共債務法的存量是40.6%,所以還是有一點空間。 曾委員銘宗:空間是多少? 許部長虞哲:大概是1兆多元。 曾委員銘宗:對,我算過大概就是1兆元。請問你要分幾年編列? 許部長虞哲:跟委員報告,因為還在整理哪些建設需要編列特別預算,目前尚未敲定,因此尚未知會財政部。 曾委員銘宗:照你的講法,是要把現在賸餘的額度一次用光囉? 許部長虞哲:不曉得,這部分到底是要用租稅還是用公共債務支應,因為目前建設的幅度多少還不曉得,所以…… 曾委員銘宗:你還有其他的財源嗎?沒有啊! 許部長虞哲:不是,一定是租稅跟公共債務而已。 曾委員銘宗:對,你不能夠在幾年內把所有債務賸餘的額度一次用光啊! 許部長虞哲:應該不會啦!因為40%是公共債務法的規定,而且還要留一點舉債額度,以防將來萬一發生大型的風災、水災的話,還會有需要。 曾委員銘宗:沒有錯,以後若有天然災害會有需求,因為台灣的地震、水災很頻繁,所以必須留下一定的額度供以後使用,不可以在這幾年編列特別預算統統把它用完! 許部長虞哲:對,我想行政院或主計總處會考慮這個因素。 曾委員銘宗:另外,財政部的報告,我利用假日再三研讀,你還是一再強調財政穩健,你也一再強調行政院的施政方針,每年度的債務成長率不高於過去3年GDP年平均成長率,部長,若編列特別預算,將違反行政院的施政方針耶! 許部長虞哲:我想特別預算就是比較特別,才要編列特別預算。 曾委員銘宗:哪有!特別預算就特別?你所說的行政院的行政方針只有實施1年嘛!那你剛剛的…… 許部長虞哲:特別預算也要分好幾年編列,不是1年就編列那麼多。 曾委員銘宗:所以即使編列特別預算也不會違反行政院的方針? 許部長虞哲:我想它一定是分年編列,不是1年就編列這麼多,1年編列這麼多當然不可能。 曾委員銘宗:因為在財政部整篇業務報告中一直在談財政穩健,我也贊成,但是特別預算的編列不要違反行政院的施政方針,會喔,會不會? 許部長虞哲:關於這部分,因為額度等等都還不曉得,我們會盡量朝這個方向處理。 曾委員銘宗:您能不能在此承諾你不會違反行政院的施政方針?因為這是院長的施政方針喔,而且過去只實施1年,你不要實施1年之後就把行政院的施政方針打破了,會不會? 許部長虞哲:我們盡量朝這個方向來處理。 曾委員銘宗:你敢不敢公開承諾? 許部長虞哲:不是公開承諾,因為提出特別預算也是要經過行政院院會通過的,對不對? 曾委員銘宗:那沒關係,到時候再問院長,這是院長提出的重要施政方針,是什麼方針,為何只實施一年?再請教部長,財劃法何時可以提出來? 許部長虞哲:我們預定在今年六、七月左右。 曾委員銘宗:主要原則有哪些? 許部長虞哲:一、讓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地方政府的額度增加;二、直轄市與縣市分配的基礎一致。 曾委員銘宗:最近一兩個月,針對薪資特別扣除額以定額扣除工作成本的方式以及稅捐滯納金加計利息的部分,先後被大法官會議宣告違憲,部長可否利用今天的場合,公開要求賦稅署或國稅局,檢討行政訴訟較多的部分有哪些,主動給予回應,以確保納稅人的權益,不要一天到晚被大法官會議宣告違憲。本席希望你們能化被動為主動,去檢討相關的法令。 許部長虞哲:可以,我們會主動去檢討;事實上,納稅人權利保護法也將在今年12月28日施行,在這期間一些相關的法律,我們也會檢討,尤其是跟納稅人保護法牴觸的部分,一定要修改。 曾委員銘宗:最後,本席請部長對大家說明,你們會主動進行相關的檢討,以確保…… 許部長虞哲:我們會儘量朝此方向來做。 曾委員銘宗:我們不希望看到大法官會議隔一個月又宣告相關的行政法令、租稅法令違憲,這樣實在不好!本席特別在這裡建議。 許部長虞哲:因為這都是法律,並不是我們解釋令違憲…… 曾委員銘宗:解釋令、法律都有可能;主動檢討之後,可以確保納稅人的權益。 許部長虞哲:我們會處理。 曾委員銘宗:謝謝部長。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質詢。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本席接到陳情,要在這裡請教一個與記帳士、報稅代理人有關的問題,包括一例一休以及之前的工時調整和整個稅捐稽徵的複雜度,還有由他們代理的一些書面作業如電腦打字等業務是愈來愈多。歷年來,這整個申報期限幾乎都沒有調整過,而他們必須承擔的業務量卻愈來愈多。部長在財政部也有很久的時間,你應該很清楚,以前有所謂的電作單位,對不對? 主席:請財政部許部長答復。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對。 江委員啟臣:就是由部裡面相關的稽徵單位去幫忙key in資料、校對資料,現在這些資料都是由記帳士或報稅代理人來做。 許部長虞哲:因為現在大部分都是媒體申報或網路申報。 江委員啟臣:其實還有一些是公司的部分,他們幫公司…… 許部長虞哲:因為網路申報對繳納雙方都比較…… 江委員啟臣:本席現在要說的是,這些作業都需要時間,倉促要求他們在一定時間內完成,不僅會增加錯誤,也會增加未來的稽徵成本,而引發民怨、抱怨,甚至會有罰款上的爭議。就106年度來看,1-5月的工作天數一共是97天,在這中間有股利憑單申報、扣繳憑單申報、二代健保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結算申報、協助客戶綜合所得申報及三次營業稅的申報等等,業務非常多。最可怕的是5月份,5月27日至5月30日有4天的連續假期,根據所得稅法的規定,5月31日必須完成結算申報,可是5月份只有18個工作天,這段時間必須申報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及個人綜合所得,再配合一例一休、特休,是否來得及作業,他們已經開始擔憂了! 如果是記帳業者,他們接受中小企業委託代辦的各項稅務申報,營業稅資料必須於當期期後的5-8天,才能取得進銷相關的憑證資料,大概只剩下7-10天的可作業時間,若再經歷休假日、例假日,剩下的工作時間就非常的短。就今年5月份來看,4月29日至5月1日是連續假期、5月6日、7日是星期六、日,5月8日開始收取客戶資料,5月13日、14日又是星期六、日,5月15日是最後申報期限,所以實際上只有6個工作天。因為一例一休的關係,他們現在也不能加班,即便關起門來加班,都有人去敲門問你在裡面幹什麼。 部長知道銀行業有多誇張!8點半以前不能進去坐在那裡,因為攝影機會拍攝到,說他8點半以前就坐在那邊,就要算工時,一些私人銀行都如此,這真的很誇張!部長可曾到基層去了解?過去的情況,我在銀行上班,早上6、7點的時候,帶小朋友去上學,8點半以前可以進銀行看報紙或是做一些前置作業,現在不行,因為一例一休抓得很嚴,所以本席請財政部去了解轄下的這些銀行! 許部長虞哲:我也聽說了。 江委員啟臣:為何要把時間壓縮到這種地步,我不知道中華民國怎麼會變成今天這個樣子?就因為一例一休這個政策,不論是記帳士或是報稅代理人,他們要請人工,卻因為一例一休的問題,不能要求他們加班,只能自己來做,可是我們把作業時間壓縮到這麼短,要他們在期限內申報完畢,報不出來會被罰;要趕工,也會被罰,因為違反一例一休;報錯了,也會被罰。可否請部長想想辦法,是不是要有配套措施? 許部長虞哲:對。 江委員啟臣:所以本席提案要求財政部在最短的時間內,將配套措施提出來。 許部長虞哲:委員剛剛說的6個工作天,其實不只這個數字,因為5月有2、3、4、5、8、9、10、11、12、15,一共10個工作天。 江委員啟臣:部長錯了!本席剛剛也說了,5月8日才有辦法開始收取客戶資料,客戶會在5月1日給你資料嗎?不會嘛! 許部長虞哲:2日…… 江委員啟臣:5月2日也不見得會給你…… 許部長虞哲:沒有啦!每家事業不一樣,這個不一定啦! 江委員啟臣:這是一環扣一環的問題!今天是遇到問題了,人家才會提出來,如果真能有10個工作天,人家何必來跟我反映?他們就是會有這樣的問題!一般中小企業主會準時在5月2日給你資料嗎?你可以去試試看記帳士、報稅代理人的工作。何況這些進銷帳憑證、憑單不是一兩張而是一大疊,請部長用同理心去想一想他們的困難在哪裡,幫忙解決一下…… 許部長虞哲:我們會跟國稅局…… 江委員啟臣:本席另外要談的是共享經濟的問題,Uber就是共享經濟、數位經濟的一種。在共享經濟當中,涉及國家財政稅收的部分,你們在稅務上有沒有做準備? 許部長虞哲:有啊!在跨境電商這個部分…… 江委員啟臣:那是跨境電商,像Uber這一種呢? 許部長虞哲:它其實也是跨境電商的一種。 江委員啟臣:但是它真正作業的是在地方上,Uber這種共享乘載的服務是在local,對不對? 許部長虞哲:沒有,沒有!它是…… 江委員啟臣:它是向local的消費者收費,沒有錯嘛! 許部長虞哲:對呀! 江委員啟臣:沒錯!那麼我們的這一套訂定了嗎?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的法律已經通過,今年5月1日要施行…… 江委員啟臣:你們是怎麼訂定的? 許部長虞哲:就是它來辦稅籍登記,我們在網路上…… 江委員啟臣:我們的稅是怎麼訂定的? 許部長虞哲:就是儘量…… 江委員啟臣:就以Uber為例,因為它在台灣沒有繳稅、司機駕駛也沒有去登記,如果這些問題都解決了,稅的部分……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都沒有問題…… 江委員啟臣:將來這部分要怎麼課稅? 許部長虞哲:它可以在我們國內找代理人,其實當初…… 江委員啟臣:它的稅率要怎麼訂定? 許部長虞哲:營業稅率本來就是5%而已。 江委員啟臣:假設Uber的駕駛登記、安全問題都處理完,它的稅率是不是就是5%的營業稅? 許部長虞哲:稅負一定是比現在要來得低,現在是因為它在交通部那邊,還有一些不適合的部分,所以我們的課稅會比較高一點;將來就不會,不論有沒有設置固定營業場所,它都可以找代理人來幫它申報。 江委員啟臣:所以基本上,它就是比照在地方上課5%的營業稅,沒有其他的稅負? 許部長虞哲:除了5%的營業稅之外,還有營所稅…… 江委員啟臣:營所稅是另外的部分…… 許部長虞哲:現在主要問題是在營業稅的部分,將來我們在稅籍登記或是平台方面,都會儘量簡化。 江委員啟臣:本席認為這個部分,我們遲早都要去面對…… 許部長虞哲:有,有!事實上我們在當初辦座談會,要推出這個法案的時候,相關的跨境電商也有找國內的會計師、律師來和我們溝通,他們都願意…… 江委員啟臣:如果是5%的營業稅,Uber接受嗎? 許部長虞哲:它願意啊! 江委員啟臣:所以這個稅法從5月1日開始實施後,Uber就有機會回來?是這樣嗎? 許部長虞哲:當然它也要解決與交通部的問題才行。 江委員啟臣:謝謝。另外稅收超徵的部分,你們有沒有打算還稅於民? 許部長虞哲:這個問題我們在報告中也有提到,雖然中央政府的稅課收入超徵900百多億,但是其他的歲入是短徵的,歲入、歲出還是有差短的。所以超徵的部分,我們就減少公共債務的發行…… 江委員啟臣:所以目前並沒有要退還給人民的意思? 許部長虞哲:退稅也需要相關法律有規定才行;未來進行稅改的時候,我們會考慮這個部分。 江委員啟臣:可是目前的法律對超徵的部分,也沒有規範要如何處理。 許部長虞哲:目前就是減少公債的發行,去年原本要發行兩千多億的公債,我們只發行一千多億。 江委員啟臣:對啦!本席現在是問稅收超徵的部分,目前的稅法裡面,並沒有規定你一定要怎麼做,或是你不能怎麼做。 許部長虞哲:對!但是退稅一定要明文規範才行。現在因為我們的公共債務還很多,所以…… 江委員啟臣:假設有超收的話,超收的稅額將來要不要法制化?它一定是歸國庫,我的意思是歸完國庫之後,能夠拿來做什麼樣的用途? 許部長虞哲:這部分在主計相關法規方面都有規範,收了之後,進入國庫,第一個就是減少發行公債。 江委員啟臣:所以照規定就是少發行公債?就只能做這個? 許部長虞哲:對。除了減少債務發行之外,另外今年5月我們在稅改的時候,也會將這一塊考慮進去。 江委員啟臣:你們要如何考慮? 許部長虞哲:就是把相關的減稅幅度稍微增加一些。 江委員啟臣:是個人所得稅的部分嗎? 許部長虞哲:對。 江委員啟臣:還有其他的嗎? 許部長虞哲:上次的超徵主要是因為財政健全方案,譬如可扣抵稅額從100%減了50%,稅率也從40%提到至45%,金融營業稅也從2%增加到5%等等。 江委員啟臣: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鄭委員天財、顏委員寬恒、陳委員怡潔、鍾委員佳濱、蕭委員美琴、林委員俊憲、陳委員歐珀、黃委員偉哲、張委員麗善、劉委員世芳、王委員惠美、黃委員昭順、陳委員明文、邱委員志偉、鍾委員孔炤、呂委員玉玲、簡委員東明、徐委員榛蔚、周陳委員秀霞及廖委員國棟均不在場。 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詢答完畢,現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蕭委員美琴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之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蕭委員美琴書面質詢: 台商在外經商,事業有成後,想將資金匯回台灣,但是鉅額資金匯回台灣所需繳納的稅額卻相當高。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3條等規定,在無其他國內收入之條件下,經稅制公式計算後,現行單一帳戶一年由海外匯入台幣670萬以上者需課徵20%稅額,使海外台商資金回流意願降低。 為避免課稅,民間有所對策,這也產生許多問題。例如選擇1)風險高但成本較低的地下金融匯兌,將資金匯回;選擇2)以假外資方式經由投審會參與民間投資;選擇3)透過銀聯卡方式流通。這全都造成台商及政府雙輸,台商承擔高風險,政府無法管控熱錢流人。 政府正積極尋求、獎勵外商投資台灣,而相比外商繁雜的評估與程序,我國在外事業有成的台商,反倒是更有意願返鄉投資;然而我們現有的諸多限制,卻將自己國人的資金排除在外,無法有效回流。 爰此,建請財政部(稅賦主管單位)主動與國發會、經濟部(投資主管單位),進行跨部會討論。研擬比照舊有《獎勵投資條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及現有《產業創新條例》之立意,提出獎勵投資之誘因。亦請針對「台商」資金回流,進行跨部會評估討論,以擬定相應之政策。 盧委員秀燕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委員盧秀燕,有鑑於財政部為我國政府稅收主要權責機關,對於稅制上之變動均受到全國國民關注,不僅需嚴謹評估,亦須配合現今社會經濟情勢盡速提出配套相應方案,民國104年2月財政部推動加薪抵稅政策,期望能夠透過稅負優待提高企業主加薪意願,然而民國105年底政府推動一例一休新制,許多企業主表示此法通過後將提高企業人力成本,在此情況下原先的加薪抵稅政策優待減免幅度勢必受到一例一休新制影響,原先立法目的將大打折扣。爰此,本席建請財政部應盡速針對原先加薪抵稅政策提出新修正方案,以配合一例一休新制,讓雇主增加加薪意願,政府之立法美意確實落實。 說明: 一、根據《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只要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並經主管機關認定公告,中小企業為符合規定的員工加薪,可就額外加計薪資的30%減除營所稅。而去(105)年上半年因失業率已達標準,且經由經濟部認定發布,因此財政部公告首次優惠適用期間自去年1月1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 二、勞動基準法於105年12月修正通過新法,也就是民眾通稱一例一休新制,新法將於明(106)年起施行,勞工每週除法定的1天例假日外,增加1天休假日;休假日可加班,但加班費要加成計算。另外,勞工特休假的計算標準也翻新,年資滿半年就能有3天特休假,以年資5年的勞工為例,特休假總數將比現制增加7天。 三、一例一休新制自上路至今,已有許多企業表示將因應新法而調整工時排程、人力排班或是增加加班費,亦有許多公司行號、運輸業等已公告將調漲費用,顯見企業在人力成本上已增加許多,在此情形下紛紛以漲價因應。 四、企業的人力成本增加,但獲利情況卻未相對成長,在經濟情況亦嚴峻情況下,雇主對於替員工加薪的意願顯得低落,財政部在104年提出的加薪抵稅方案效果不僅不彰,立法美意整個大打折扣。 五、爰此,本席要求財政部應因應一例一休新制修正通過,提出加薪抵稅相對配套之新法修正,增加雇主加薪意願。 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6案。 1、 司法院公布大法官釋字第745號,針對薪資所得者於申報綜所稅時,依現行法僅能減除定額的特別扣除額,而不許在必要費用超過法定額度時,以列舉扣除或其他方式減除,宣告在此範圍內與憲法平等權保障意旨不符,並諭知主管機關應在兩年內檢討相關規定。 未來薪資所得者基於工作需要的相關支出都可申報定額列舉扣除,則除了如何認定將是一項繁瑣的工程之外,可預見各式各樣鑽法規漏洞的行徑將蜂湧而出。為符合租稅公平,財政部應規劃是否進行普查各行業別受僱者的職業上必要花費及實質所得情況,以作為未來量能課稅的實證參考,並將規劃情形於三個月內送交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羅明才 2、 近年電子發票張數逐年增加,自2013年30多億張,去年已逾60億張。財政部於2012年3月1日推出「電子發票共通性載具」服務,民眾只要申請手機號碼,日後到店家消費時,出示條碼給店家掃描,就可紀錄電子發票資料,不必再印紙本;倘若發票中獎,系統還會自動寄email通知,對獎更方便。 惟因民眾申請載具的意願低,使得紙本電子發票未明顯減少,有鑑於目前使用電子發票系統者以便利商店、百貨公司、連鎖飲料店為主,若能協助小資族在購物時透過電子發票載具就能同時記帳,必能提升民眾申請共通性載具意願,建請財政部研議開發與電子發票後端系統相連之簡易型記帳APP,並將相關研議報告於三個月內送交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賴士葆  林德福  羅明才 3、 FINTECH帶來破壞性創新,為因應FINTECH崛起,銀行分行的實體通路也應思考轉型,公股銀行身為領頭羊更應積極規劃實體通路的轉型。請財政部提出公股銀行因應FINTECH通路轉型規劃報告,並於三個月內送交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費鴻泰  林德福  賴士葆  羅明才 4、 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以服務、協助中小企業各項稅務申報為職責,數十年來從採「人工申報」時將結算申報書、扣繳憑單、銷貨明細表、可扣抵進項憑證等資料紙本裝訂成冊送交稅捐稽徵機關,由機關「電作單位」登打,至今演變為由該執業人員逐筆登打後上網申報。然近年因國定假日、每年春節假期變動,勞基法修法等因素,間接壓縮申報期限,導致逾期或因倉促申報可能提高錯誤率,增加主管機關之稽徵困難。以今年五月為例,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36、37條規定,於次期(月)開始十五日內,計算繳納前期(月)營業稅、申報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則4/29-5/1為連續假日,5/6(六)、5/7(日),勢必只能自5/8開始收取客戶資料,5/13(六)、5/14(日),5/15(一)是最後申報限期。只有六個工作天,必須收集委託人提供之申報憑證資料、分類整理、登打、列印稅單收稅、繳稅、上網申報……。 爰此,要求財政部因應報稅方式之演變,勞工工時之轉變,儘速研議配套措施,以減少可能因逾期而衍生之爭議。 提案人:賴士葆  羅明才  林德福  費鴻泰  江啟臣 5、 有鑒於浩鼎員工認股權乙案,認股後因以實價課徵所得稅,然不僅員工沒賣股票,即使釋股股後因股價重挫以致稅收變成員工沉重的負債。可見目前時價認定的稅法有缺失,請財政部應於此次稅收檢討中列入一併檢討,並提出修正方向,以免重擊我國生技與新創產業,也不利企業留攬人才。 余宛如  施義芳  陳賴素美 羅明才 6、 有鑑於科技金融發展日新月異,民營銀行自動櫃員機可提供跨行存款便民服務,經查公股行庫中僅有少部分銀行特定機台能夠提供跨行存款服務,其普及性與便民性皆落後於民營銀行。建請財政部研擬公股行庫盡速開辦自動櫃員機跨行存款之業務,以達便民利民目的。 提案人:江永昌  余宛如  王榮璋 主席:現在處理第1案,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1案,我們接受。 主席:第1案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2案,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民間的APP相當多,其實我們也可以開發,只是民間已經有規模後,我們再開發就有點浪費,但這部分我們可以提出檢討。 費委員鴻泰:你們就去研議,至少要分析、評估,提個報告。 主席:這個案子並沒有要你們直接做出APP,第2案就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3案,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3案,我們欣然接受。 主席:第3案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4案,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第4案我們也接受。 主席:第4案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第5案,提案第二行寫的是「實價」,第四行寫的是「時價」,這兩者有無不同? 余委員宛如:都應該是時間的「時」。 主席:所以將第二行的「實價」改為「時價」;第三行「釋股股後」多了一個「股」字,改為「釋股後」。 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們可以檢討,但是因為此次稅改是著重在兩稅合一有關股利的檢討及綜所稅稅率與營所稅稅率,可否將提案中應於此次稅改檢討中列入一併檢討的字樣刪除,改為「請財政部應予檢討」? 余委員宛如:何時可以提出? 許部長虞哲:年底之前。 余委員宛如:這會不會太久了? 許部長虞哲:5月我們會忙於稅改,將來法案也要提出,這部分我們可否在下會期開議前提出?因為這與稅改沒有直接關係,我們希望集中全力將稅改做好。 余委員宛如:可否在本會期末提出? 許部長虞哲:5月底的時候,會期大概也結束了,可否等到下會期開議前,給我們二、三個月的時間好好檢討一下? 余委員宛如:好。 主席:就改為「請財政部列入檢討,並於下會期開議前提出報告」,第5案修正通過。 現在處理第6案,請財政部許部長說明。 許部長虞哲: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對本案也欣然接受,但是每家銀行的情況不同,可以開辦的我們就儘量開辦,但可否不要全部同時開辦?譬如臺銀方面比較有困難,其他能做的我們就先做。 費委員鴻泰:臺銀為何有困難? 主席:請臺灣銀行魏總經理說明。 魏總經理江霖:主席、各位委員。鈔票只要經過臺銀,我們都會過濾,檢視有無偽鈔、毀損、塗寫等情形,經過整理後再出去。 江委員永昌:如果民眾去別家銀行存現鈔,譬如去中國信託的ATM存偽鈔,一樣可以進入臺銀帳戶。 費委員鴻泰:你們在講什麼?我聽不懂。臺銀不可以除外,你們拿這個當理由很好笑。 許部長虞哲:不是除外,只是可能會晚一點。臺銀將來一樣要做,但是給他們多一點時間去克服。 費委員鴻泰:其他銀行呢? 許部長虞哲:現在有3家銀行已經在做了,其他部分只要相關資訊系統修正後就可以做。 費委員鴻泰:臺銀就是因為沒有競爭,比人家都差很多。 主席:本案內容只是建請財政部研擬公股銀行開辦而已,倘若有困難,你們可再提出,如果委員同意,我們就另行考量,否則都一視同仁的進行。第6案照案通過。 本日議程進行完畢,倘若有登記發言而不在場之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現在休息。 休息(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