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11月7日(星期三)9時1分至12時5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黃委員昭順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7年11月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33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趙正宇  張宏陸  洪宗熠  鄭天財Sra Kacaw   黃昭順  蔣絜安  劉世芳  管碧玲  吳琪銘  林淑芬  陳怡潔    委員出席11人 列席委員:羅致政  馬文君  江啟臣  曾銘宗  孔文吉  林德福  蔣萬安  鍾孔炤  呂玉玲  邱志偉  吳志揚  許智傑  何欣純  羅明才  周陳秀霞 蔡易餘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委員列席17人 請假委員:楊鎮浯  姚文智    委員請假2人 列席官員: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 黃煌煇 綜合規劃處處長 沈建中 海域安全處處長 姚洲典 海巡署署長 李仲威 巡防組組長 許靜芝 情報組組長 余淡香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英鈐 主任秘書 莊國祥 選務處處長 謝美玲 法政處處長 賴錦珖 綜合規劃處高級分析師 王明德 內政部部長 徐國勇 政務次長 陳宗彥 警政署保安組組長 張樹德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明通 副主任委員 邱垂正 綜合規劃處處長 胡愛玲 經濟處處長 葉凱萍 法政處處長 蔡志儒 國防部副部長 沈一鳴 戰略規劃司副司長 許朝銘 整合評估司副司長 林超倫 情報參謀次長室聯合情研中心主任 倪邦臣 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作戰整備處處長 林奇輝 訓練參謀次長室軍事訓練處處長 董紹明 國家安全局第二處處長 彭希文 第四處副處長 林晉德 法務部調查局副局長 黃迪熹 國內安全調查處副處長 文瀚 兩岸情勢研析處副處長 劉文斌 國家安全維護處副處長 王之郴 主  席:黃召集委員昭順 專門委員:賈北松 主任秘書:張禮棟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薦任科員 林佩瑩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部長、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國防部副部長、國家安全局副局長、法務部調查局副局長針對「海洋委員會海巡署11月21至23日於太平島實彈演習及美國11月在南海舉行軍演,將擴大南海緊張情勢,對九合一大選與兩岸關係之影響與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經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明通、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煌煇、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李仲威、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英鈐、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國防部副部長沈一鳴、國家安全局第二處處長彭希文、法務部調查局副局長黃迪熹報告;委員張宏陸、洪宗熠、黃昭順、蔣絜安、管碧玲、曾銘宗、陳怡潔、吳琪銘、鄭天財Sra Kacaw、羅致政、劉世芳、孔文吉、江啟臣、林淑芬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內政部部長徐國勇及所屬、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英鈐、國防部副部長沈一鳴、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明通及所屬、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黃煌煇及所屬、法務部調查局副局長黃迪熹、國家安全局第二處處長彭希文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楊鎮浯、趙正宇、劉世芳等3人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因為現場沒有委員在現場,議事錄稍後再做確認。 進行今日議程。 一、邀請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部長、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交通部次長、法務部次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國家安全局局長、警政署署長針對「因應九合一選舉,協助我國人民返國投票、維護社會治安」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邀請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就南海實彈演訓相關事宜補充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報告。 陳主任委員明通:主席、各位委員。承蒙貴委員會邀請,就「因應九合一選舉,協助我國人民返國投票、維護社會治安」進行專題報告,以下謹提出本會說明,敬請指教。 一、政府歡迎在陸國人回臺投票,行使基本權利 我國是自由民主國家,憲法賦予公民選舉基本權利,對於在中國大陸的國人(含臺商、學生等)回臺投票,選賢與能,政府表示歡迎,並樂見其成。 二、兩岸海空運往來便捷,若有額外需求可依既有機制協處 (一)兩岸兩會已簽署海峽兩岸空運相關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政府並持續推動「小三通」航運及人員往來便捷化,在陸國人擬回臺投票,可透過兩岸空運直航班機(依協議雙方合計可達每週890個往返航班,目前實際飛航計約560個往返航班)、海運直航客船、小三通、或經港澳轉機等多元途徑。 (二)目前陸委會、交通部及海基會均未收到臺商或臺商協會反映購票困難,或航空公司提出有關加班機之需求。未來如兩岸航空公司有加開班機之需求,可向兩岸航空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兩岸航空主管部門依據「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第十二點規定(雙方同意兩岸航空主管部門建立聯繫機制,視必要隨時就兩岸航空運輸的相關事宜進行溝通並交換意見)進行連繫。 三、政府依法辦理選舉,嚴查不法 (一)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依據我國政治獻金法(第7條:「得捐贈政治獻金者,以下列各款以外之個人、政黨、人民團體及營利事業為限:……八、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刑法(142條:「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他投票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56條:「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有下列情事:……四、邀請……大陸地區人民……為第45條各款之行為(選務人員行為之限制)」)等相關規定,境外勢力不得對我選舉候選人、團體提供政治獻金,或以非法方式介入我方選舉。政府高度重視也將全力維護年底選舉的公平與公正,並將強化相關因應作為及人員安全管理機制,避免選舉遭到外力不當之干預,破壞臺灣民主體制之運作。 (二)政府依法嚴查及防範意圖影響選舉之情事 1.針對境外資金流入試圖影響選舉部分,檢調正過濾相關案件,並刻由我司法檢調機關依法查辦當中,相信司法檢調機關會儘速依職權偵查,避免影響社會治安及選舉結果。 2.為因應九合一選舉,對於中國大陸人士來臺申請案,內政部已會同相關機關,針對邀請單位資格、申請人身分、來臺活動內容、行程安排等加強審查,對有疑慮案件,採事前遇案嚴審、入境後掌握在臺動態、事後註參管制之管理手段,俾維護兩岸間正常有序的交流秩序。 3.行政院已有指示,檢、警、調、廉政、政風機關均應全力投入年底九合一選舉查察工作,並請各機關提高警覺,運用已建立的檢警情蒐聯繫通報平台,遏止不法犯行,維護社會治安。 (三)臺灣民主體制不容侵犯 陸委會正告中國大陸,臺灣的民主體制不容侵犯,陸方應正視兩岸現實差距,尊重臺灣自由、民主選舉制度,切勿介入臺灣選舉、干預臺灣內部事務。我政府會強化相關預防與人員安全管理作為,確保年底選舉在公平、公正之基礎上進行,有關涉及兩岸部分,本會亦將積極協助,全力配合辦理。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報告。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深感榮幸。為協助國人返鄉投票,本部警政署將動員全國警察維安,配合加速安檢措施,並維護交通順暢,讓所有國人均能平安順利行使公民投票權。茲報告如下: 壹、全國警察總動員,確保各項維安任務順遂 11月24日投開票日全國警察總動員,全力執行選舉維安工作,秉持「依法行政、安全平順」原則,全力以赴,貫徹院長維護選舉活動「公平」、「平安」兩大目標外,並兼顧維持社會治安與交通順暢兩大任務。 貳、確保國境安全,配合加速安檢措施 為因應旅外國人返鄉投票,機場及港口勢必增加旅客運量,在機場部分,本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配合執行安檢措施,如遇有旅客眾多之狀況,將調派人力支援,妥為因應。另在港口部分,本部警政署各港務警察總隊將配合相關單位做好交通動線及安全維護規劃,以維護客輪及旅客安全及秩序。 參、加強大眾運輸系統交通疏導及安維作為 選舉活動期間,各鐵、公路、高鐵車站、機場、港口及高速公路將可能增加人潮及車流,本部警政署所屬航空、國道公路、鐵路警察局及各港務警察總隊,將增派警力加強疏導及安維作為,確保民眾平安順利返鄉投票。 主席: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報告。 陳主任委員英鈐:主席、各位委員。貴委員會今天舉行全體委員會議,本人應邀列席就「因應九合一選舉,協助我國人民返國投票、維護社會治安」進行專題報告,深感榮幸。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5條規定,有選舉權人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者,為公職人員選舉各該選舉區之選舉人。復依同法第17條第1項規定,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同法條第2項規定,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戶籍地或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但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者,以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選舉區,並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限。依上開規定,除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外,其餘選舉人均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 選舉權係憲法賦予人民之基本權利,為保障選舉人之投票權益,針對因故不能於投票日親自前往投票所投票者,實施不在籍投票或電子投票制度,可加強保障選舉人之選舉權,亦符合世界潮流。惟不在籍投票或電子投票之實施,牽涉層面極為廣泛,包括選民投票習慣的改變、選民信任度、社會需求性、選務作業增加複雜性等,有關不在籍投票或電子投票之投票方式、適用選舉種類及對象,仍有待社會各界凝聚共識,並配合修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倘上開兩項法律修正通過,本會自當配合辦理。 本會為獨立機關,依法辦理選務及公民投票等所掌理事務,自當在法律規範之下妥善維護人民之基本參政權,持續加強宣導及鼓勵選舉人踴躍參與投票,並督導各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順利完成本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公民投票。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報告,次長因眼睛受傷的關係,由民航局方副局長代為報告。 方副局長志文: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因應九合一選舉,協助我國人民返國投票、維護社會治安」提出報告,至感榮幸,以下謹就交通部辦理情形提出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交通部為因應九合一選舉,協助國人返國及返鄉投票之說明 九合一選舉將於107年11月24日舉行,因應海外國人返臺投票需求,交通部民航局已請航空公司密切注意訂位情形適時增加機位供給;經瞭解目前國外返臺機位供給尚符需求,交通部亦尚未收到旅客反映購票困難之情形。 另由於臺灣本島往返離島間亦有返鄉投票需求,爰民航局同時已請國內線航空公司關注訂位情形,各航空公司亦已依需求增開三波加班機或放大機型,11月22日至25日共計已增開(含放大機型)29航班,雙向共增加4,340個座位數,目前尚敷需求。鑒於國內離島交通運輸以空運為主,以往連續假期或有大型活動(包括選舉)時,旅客需求較高,爰民航局亦已請航空公司密切注意,並預為備妥運能因應,另民航局亦已訂有緊急疏運應變機制,將視現場疏運狀況,適時啟動各項疏運計畫。 在離島海運疏運方面,交通部航港局已配合本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擬定疏運計畫,預計11月22日至25日間,金馬小三通包含金門─廈門、金門─泉州、馬祖─馬尾及北竿─黃岐等4條航線,共開航192航次,提供54,085人次之運能;另臺灣本島與離島間,包含基隆─馬祖、高雄─馬公、臺南將軍─澎湖東吉、東港─小琉球、鹽埔─小琉球、富岡─綠島及富岡─蘭嶼等7條航線,開航201航次,提供46,406人次之運能,預估可滿足離島居民返鄉投票及返回工作崗位需求,航港局各航務中心並將隨時掌握海運疏運情況,如有特殊需求將立即協調航運業者加開航班因應。 貳、結語 交通部民航局及航港局將密切注意九合一選舉期間旅運需求,適時協調航空公司及航運公司增開加班機、放大機型及加開航班,以協助國人順利返國或返鄉投票,俾提供國人安全便捷的海空疏運服務。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謝謝。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報告。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奉邀列席本次會議,深感榮幸,謹就「因應九合一選舉,協助我國人民返國投票、維護社會治安」與本部職掌有關部分報告如下: 壹、前言 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將於107年11月24日舉行,為宣示本部加強查察賄選及防制暴力之決心,以及提昇查賄實效,本部部長、次長偕同檢、警、調、廉高層首長自107年9月14日起赴各地方檢察署參加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聽取各地檢、警、調、政風機關轄內之選舉查察執行概況,目前已完成17場次,尚有4場次將在11月9日前全部完成。本部所屬檢察機關賡續與警、調、政風機關戮力辦理本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查察賄選及防制暴力工作,共同努力營造乾淨選舉環境,並建構清明廉能的政府。 貳、本次選舉查察之現況 一、本次年底九合一選舉各地方檢察署受理賄選情資的件數,依據最高檢察署截至107年11月5日止統計資料,已達2,749件,截至今天早上,已達2,907件。隨著選舉投票日越近,各地區的競選活動如火如荼的展開,選情愈趨白熱化,相對地,情資件數也大幅增加,現各查察機關刻正緊鑼密鼓地展開各項查緝作為,各地方檢察署也陸續查獲候選人現金買票及起訴賄選的案件。 二、本部及各查察機關面臨此次年底選舉,有別於以往之特殊性及挑戰如下: (一)年底10個公民投票案將與此次選舉同時舉辦投票,選舉情勢、治安維護等複雜程度均升高。故各查察機關應加強跨機關整合及橫向聯繫,提升整體查緝效能,並確保選舉及選務工作之和平落幕。 (二)有不明境外資金之流入,如以「落地招待」方式協助某特定候選人招待選民赴境外旅遊,則應詳查資金來源,嚴防境外資金介入選舉之不法情事。 (三)近來部分幫派或團體以政黨名義作掩護,假借參與公共議題,從事暴力行為或擾亂社會秩序。故各查察機關應嚴防幫派或團體利用政黨名義以金錢、暴力介入年底選舉。 (四)假訊息(misinformation)乃近來廣受關注的現象,西元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期間假訊息大量流竄,使此議題備受矚目。鑑於假訊息海量、快速傳播及其可能產生顛覆性的破壞,本部及各查察機關應正視選舉期間假訊息或爭議訊息之散布及可能影響年底選舉之負面效應。 參、本次辦理選舉查察賄選及防制暴力具體作為 為因應本次選舉所面臨不同於以往之特殊性及挑戰,本部及所屬檢察機關除依訂頒「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賄工作綱領」及核備「107年九合一地方選舉強化查察賄選計畫」為查賄制暴策略與具體作為外,積極透過反賄選宣導,主動拓展情資來源管道,並要求各機關運用反毒通報網積極加強佈雷及建立反賄網。此外,本部陸續辦理查賄制暴工作之內容如下: 一、防杜以金錢或暴力介入選舉及公民投票等不法情事: 各查察機關積極查緝防止金錢、暴力介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公民投票事宜。檢察及各查察機關一旦發現有違法以金錢或暴力介入公民投票情事,將立即偵辦、嚴厲追訴,務使公民投票能夠正確反應直接民意。又本部以107年9月26日法檢字10704535780號函請所屬各檢察機關,針對107年全國性公民投票之連署及選務與維安等相關作業,若涉有不法情事,應積極偵辦。 二、加速檢察機關可疑資金流向之清查,並嚴防境外資金介入選舉及公民投票: (一)本部建立「大額通貨交易申報資料」、「可疑交易申報資料」及「OBU(OFFSHORE BANKING UNIT)帳戶」線上查詢機制,並加強運用金流分析,俾利檢察機關及時追緝賄選犯行。 (二)本部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於107年9月間,執行二波專案查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之經營「地下通匯」業者,此專案並非針對特定黨派或個人之金流管制,而係就違反銀行法等犯罪行為加強查緝,避免境外資金流入及維持金融秩序健全,期以淨化選舉。 三、執行「全國同步掃黑行動專案」,防制組織或幫派介入年底選舉: 本部所屬臺灣高等檢察署已於今年4月、9月執行二波「全國同步掃黑行動專案」,強力掃蕩黑道幫派份子及其經常活動、圍事場所,聚焦打擊追溯出幕後指使者並檢肅到案,成效良好。預計於選舉前將再執行第三波「全國同步掃黑行動專案」,展現查賄防暴、淨化選舉之效。 四、各查察機關應從速偵辦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布不實消息之刑事案件: 內政部警政署已成立「查緝假消息專責小組」,倘不實消息涉及國家安全,則由本部調查局各地處站負責偵辦。本部所屬最高檢察署前於107年10月22日邀請相關機關,共同研商如何有效偵辦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案件,並已函請各查察機關依結論事項辦理。 五、強化科技查賄,以提升整體查緝效能: (一)為有效且廣泛蒐集選舉查察情資,各地方檢察署於107年10月24日起由專人24小時接聽檢舉專線0800-024099。最高檢察署另函請各地方檢察署研議建立運用網路或行動裝置等數位科技方式,受理民眾檢舉賄選管道可行性。目前已有數個地方檢察署利用LINE官方帳號QR CODE方式,檢舉民眾可用手機掃描後加入,可適時提供檢舉情資,並確保情資提供之隱密性。 (二)各地方檢察署已設置數位採證室及八個地方檢察署的數位採證中心,可立即分析判讀數位證據,達成團隊辦案、精緻偵查之目標,強化各檢察機關數位鑑識能力,並有效掌握賄選等犯罪資訊。 六、幽靈人口及選舉賭盤部分: (一)本部部長、次長及檢警調廉高層首長至各地方檢察署參加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時,提醒各地方檢察署應結合戶政、警察機關事前清查,鎖定可疑之幽靈人口對象,以事前柔性宣導、事後迅速查辦及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等方式,積極查緝「幽靈人口」。 (二)臺灣高等檢察署已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共同規劃,於選舉前有計劃性、持續性強力掃蕩,期使遏止選舉賭盤之歪風。 肆、目前執行成效 依最高檢察署截至107年11月5日止之統計資料,本部所屬各檢察機關受理與選舉有關之刑事案件共2,822件、5,788人,其中賄選案件共受理2,124件、4,486人,已結279件,起訴36件、69人、緩起訴8件、74人。其中選舉暴力案件共受理265件、349人,已結66件,起訴4件、4人、緩起訴1件、1人。分析目前賄選受理案件2,124件中,約七成三的案件類型為現金買票、贈送禮品,分別為858件、712件;其餘餐會、旅遊等類型案件分別有201件、138件。 伍、結語 本部將持續督促所屬檢察機關及各查察機關更緊密的相互支援合作,繼續加強查賄制暴的強度和動員力量,對於本年度九合一選舉之選舉查察,一定要全力以赴,再施鐵腕,嚴厲打擊賄選及防制暴力,期能端正選風及確保選舉平安圓滿落幕。 以上報告,敬請 主席、各位委員參考,謝謝。 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呂局長報告。 呂局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大院內政委員會,針對「因應九合一選舉,協助我國人返國投票、維護社會治安」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謹就本局因應作為報告如次: 一、針對國人返國投票狀況,本局本於職掌將強化安全預警工作,協助了解國內各機場安全管理及便利設施,提供相關權責單位參考。 二、鑑於歐、美恐怖暴力事件頻傳,且英、法及阿富汗等國曾於選前遭遇恐怖攻擊,為嚴防恐怖分子於國人返國投票時混雜入境滋事,將加強蒐報預警情資,機先防制各項不法破壞情事。 三、加強掌蒐國內重大治安狀況預警情資,及有無涉及境外勢力情事,提供相關單位機先應處防範,俾確保國人返國投票安全。 四、「九合一」選舉投票在即,牽動選情熱度遽升,因受內、外部因素牽動,選舉安全維護工作更顯重要,本局將持續掌握整體安全情勢,防制境外勢力及暴力介入選舉,以維護選舉投開票安全,確保選舉在萬全、公正及平和狀況下,順利完成。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 主席:請國安局陳副局長報告。 陳副局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 貴委員會邀請,就「因應九合一選舉,協助我國人民返國投票、維護社會治安」提出報告,承蒙各位委員長期指導,並對國家安全情報工作的重視與支持,在此表達萬分敬意與謝意。謹就本次九合一選舉,本局統合協調國安機關相關安維工作,維護社會治安進行報告: 壹、九合一選舉與國人返國投票 中選會訂於本(107)年11月24日舉辦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本次選舉預定選出1萬1,047位地方公職人員,包括直轄市長6名、縣(市)長16名、鄉(鎮、市)長198名及村(里)長7,760名等。 我國係自由民主國家,選舉投票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有關國人返國投票,係行使憲法權利,應予尊重國人自由的意願。 貳、本局統合協調國安機關執行選舉安維工作 本局依據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相關法規,統合協調國安機關,致力維護國家安全與利益。本次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本局及國安機關均係秉持「依法行政、行政中立」立場,執行選舉安全維護工作,確維民主選舉活動順利進行。 各國安機關執行選舉安維工作係依據業務職掌,蒐整影響選舉安全預警情資,並依據法律公正執法,以使選務工作在安全的基礎上順利推動。例如內政部警政署責請各警察機關嚴密勤務作為,致力查賄制暴及選舉治安維護任務,持續落實掃黑、緝毒及肅槍等治安重點工作;法務部調查局加強查察賄選、防制金錢暴力介入選舉等不法情事,期能共同維護社會秩序、淨化治安環境。 本局為國家安全情報工作主管機關,綜理相關工作之策劃與執行,向依國家情報工作法等法規,執行國家安全情報工作,以維護國家安全與利益;對於本次九合一選舉將賡續統合協調國安機關,加強蒐研選舉安全情資,做好特勤安維任務,以確保選舉平和、社會安定與特勤萬全。 參、結語 我國為民主法治國家,鑒於九合一選舉為國內重要民主政治活動,為維護我國憲政體制發展,並保障人民行使憲法賦予之權利,國安機關將依據法規,秉持業務職掌,持續全力注蒐影響選舉安全、社會安定等相關違法(規)情事,並依法查處,確保選舉活動在安全環境中,圓滿順遂完成。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導,並請大院各位委員持續給予本局支持與鼓勵,俾使國安工作更為精進。 主席:請海委會黃主任委員報告。 黃主任委員煌煇:主席、各位委員。本會及本會海巡署於11月5日應邀列席大院內政委員會,針對「海巡署11月21至23日於太平島實彈演習及美國11月在南海舉行軍演,將擴大南海緊張情勢,對九合一大選與兩岸關係之影響與因應作為」提出專題報告,並承蒙各位委員指導及要求,藉此機會再向各位委員表達敬意與謝意。本次針對「南海實彈演訓相關事宜」提出補充報告,說明如下: 本次訓練是行之有年的例行性訓練,並不是軍演,其目的在提升駐島官兵防衛作戰能力,確保國家主權,具有重大宣示作用,往年實施均圓滿完成,並未因此影響南海區域和平。 此項訓練自92年就開始實施,並依照核定的年度訓練計畫分季執行,且本次訓練在中選會公告本次選舉日期前就已經訂定,並無特殊考量,且海洋委員會是在今年4月28日成立,並未參與此次日期之訂定及相關作業,所以本會將尊重海巡署的行政與執行計畫。接下來請本會海巡署就南海實彈演訓相關事宜補充說明。 主席:請海巡署李署長報告。 李署長仲威:主席、各位委員。本會及本會海巡署於11月5日應邀列席大院內政委員會,針對「海巡署11月21至23日於太平島實彈演習及美國11月在南海舉行軍演,將擴大南海緊張情勢,對九合一大選與兩岸關係之影響與因應作為」提出專題報告,並承蒙各位委員指導及要求,藉此機會再向各位委員表達敬意與謝意。本次針對「南海實彈演訓相關事宜」提出補充報告,說明如下: 一、背景說明 本會海巡署在南沙太平島實彈射擊訓練,自92年就開始實施,本次訓練是依去年12月核定年度訓練計畫,律定分季執行,且本次訓練在中選會公告本次選舉日期前就已經訂定,並無特殊考量。 二、評估情形 本次射擊訓練,目的是檢驗火砲妥善率以及人員操作熟練度,並非演習或軍演,規劃於11月執行是為了預留足夠時間檢討年度訓練成果,俾利年底完成下年度之訓練計畫。 因應本次訓練,射擊通報已於107年10月,依規定在45天前發布,若延期辦理,恐無法依照原定計畫於年底前完成,將影響戰備,且是例行性訓練,已經執行多年,均圓滿順利完成。 三、應處作為 本會將持續與國安單位及國防部密切關注區域動態及南海情勢,避免擦槍走火,並掌握相關情資及最新狀況,確保射擊訓練安全。另本會已與國防部嚴密監控周邊海域,並精進各項戰備整備,提升防衛作戰能力,若有突發狀況,依據與國防部支援合作機制通報國軍協處,並啟動應變機制。 四、結語 本次射擊訓練,是為提升駐島官兵防衛作戰能力,確保國家主權且有重大宣示作用,並未影響區域和平發展;未來訓練將考量相關因素,適切規劃期程,並適時發布新聞妥適說明,避免引起誤解。 主席:現在確認上次會議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8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6分鐘,得延長2分鐘,截止登記時間為10時30分,臨時提案截止時間為11時。 首先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張委員宏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請問次長,一般如果從以前來說,選舉用不實文宣,就是俗稱的黑函去毀詆他人,只要有查到或有人檢舉,如何偵辦?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選罷法第一百零四條有構成刑責的罪,如果是意圖使人當選或不當選會構成刑責,我們就會積極偵辦,如果是單純的文宣攻擊,即一般性文宣,是選罷法罰緩的問題。 張委員宏陸:我的意思是主動偵查還是不告不理? 陳次長明堂:會主動偵查,只要有訊息給我們,檢警調都會處理。 張委員宏陸:所以我要問一下部長,警察是主動還是不告不理? 主席: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警政署已經有很多案子立案,最主要的是我們在刑事警察局有一個假消息的專責小組,就是針對這次選舉的假訊息的部分,所以都有相關的專責機關在處理了。 張委員宏陸:我特別問這個問題就是因為現在網路上也散播很多不實的假消息,很多就是跟我剛才說的以前我們所認定的黑函其實是一樣的問題。請問在網路上做這些事,跟實際上我剛才講的黑函,是不是同樣的道理? 陳次長明堂:同樣會構成刑責,但證據蒐證會比較困難。 張委員宏陸:我想請問部長跟署長,你們是主動辦理還是不告不理? 徐部長國勇:我們了解後,可能會涉及選罷法第一百零四條意圖使人不當選的部分都會立案做相關調查,調查結果就會移送到地檢署,在調查的過程中,需要檢察官指揮的話,我們會報請檢察官處理,如果需要搜索等各方面,就由檢察官來聲請搜索票等等。 張委員宏陸:這是程序啦! 徐部長國勇:對,沒錯。 張委員宏陸:我請教的是主動還是被動? 徐部長國勇:我們還是會主動去處理。 張委員宏陸:確定? 徐部長國勇:確定,我們還是會主動處理。 張委員宏陸:部長,這個案件太多了。 徐部長國勇:當然相當多。 張委員宏陸:我也相信你們的能力要完全主動,我覺得不大可能,你可能主動出擊,但不可能面面俱到做到100%。 徐部長國勇:因為我們有兩萬多名候選人,全國警力加上最近補了兩千多人也不過才7萬1,000人。 張委員宏陸:這不止是針對候選人本身,有很多是打擊候選人或相關政黨等等,不是只有純粹在候選人身上。我要在這裡講,署長也在這裡,你知不知道有人報案,但警察卻說這很難查證,無法處理? 徐部長國勇:有反映這種問題,我們立即來處理。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家欽: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現在的黑函是從網路社群,這必須要有專責,所以如果到派出所報案,員警可能沒有這方面的專業知識,所以我們才成立這個專責小組,讓網路犯罪偵查的專業同仁組成專責小組來受理並偵辦。 張委員宏陸:一般民眾當然去派出所報案,我怎麼知道你還要怎樣? 陳署長家欽:會把案子轉介到…… 張委員宏陸:重點是派出所跟人家講這很難查證,無法辦理,他有轉介嗎? 陳署長家欽:我們已經建立SOP,要即時受理,派出所沒有辦法處理就會轉到刑警大隊的專責小組科偵隊,科偵隊沒有辦法處理,縣市才會報到刑事警察局的網路偵查單位。 張委員宏陸:你們講的都是程序。 陳署長家欽:這是流程。 徐部長國勇:我來跟委員說明…… 張委員宏陸:部長,我要講的是基層員警要有這個觀念,我先請問不管哪一種,很多app社群裡面都是幾百人,在裡面算不算也是公然對大眾,像以前一般實體所謂公然侮辱或意圖使他人不當選?有沒有達成這個要件? 徐部長國勇:公然是這樣,對於多數人或不特定的多數人都會構成公然,如果群組的人數相當多,我個人認為這部分會構成,當然最後還是要法官認定。只要有提出告訴,我們一定會立即處理,也許剛才委員提到的案例,我們會來指示他們不可以拒絕,一定要受理,報案成立後,派出所有時候能力不足,再呈轉到分局的偵查隊;如果再不行,可到縣市警察局的偵查大隊;再不行,就到刑事警察局處理假消息的專責機構,我們絕對一定要接受報案,我在此也再次宣示必須要這麼處理。 張委員宏陸:很感謝部長,不然一般民眾哪會知道,當然是去派出所,民眾只能從手機或電腦截圖證明有這個東西,這都是事實,對不對?我覺得這樣的話,我們就應該都要受理。 徐部長國勇:一定受理。 張委員宏陸:都要受理、處理。 徐部長國勇:這一定受理。 張委員宏陸:很感謝部長今天這樣的宣示。另外,請問署長,我從資料上來看,刑事局在8月30日選舉登記前就發布新聞稿說初步估計賭資高達97億多元,跟這禮拜我們在這邊答詢時,你們的回答也說賭資差不多是97億多元,我想請問9月、10月有沒有其他的斬獲或其他訊息進來?不然,9月、10月等於是空窗,都沒有進度。 徐部長國勇:其實因為我也是讀法律並長期接觸這部分,我們要破獲賭盤一定要經過很嚴密蒐證,然後要跟檢察官配合,才能夠同步搜索。所以那97億元是8月底我們破獲第一波有關賭盤的部分,裡面有包括六合彩等等好幾個…… 張委員宏陸:我正要講這其實不是只有賭資…… 徐部長國勇:對,那個不是只有選舉的。 張委員宏陸:對。 徐部長國勇:我們破獲那一波以後就繼續蒐證這些部分,所以我們最近有一波正在進行中,進行到什麼程度因為涉及偵查的細節問題,在此不宜公布,也不宜講什麼時間會發動,但是這部分我們都在進行中。上次有很多委員在關心,我也很負責地講第三波的掃黑就是包括各縣市,不分哪個縣市,只要有賭盤一定嚴厲取締。 張委員宏陸:我為什麼要特別這樣講是因為報章媒體都有刊登,賭盤是兩個候選人都開,由其他境外資金進來,組頭輸沒有關係,但就只收一個候選人的賭盤,用這樣的方式來影響台灣的選舉。部長,你懂我的意思嗎? 徐部長國勇:我當然了解。 張委員宏陸:這如果不儘速查緝就會影響選舉的結果。 徐部長國勇:所以這部分我們現在已經在進行中,我再次強調已經在進行中,應該很快可以看到一些相關的進度。不過,我再次強調,任何賭盤不管只收一方或兩方,甚至有一些是當組頭對賭的,像這種東西我們一定嚴格取締。 張委員宏陸:部長,你說嚴格取締我都認同,我剛要講的是其實這些組頭背後還有更大的影響力。 徐部長國勇:也許有境外的勢力,我知道委員大概的意思。 張委員宏陸:就是境外勢力,一般的組頭是為了要贏錢,現在的組頭是賠錢沒有關係,只要影響台灣的選舉結果。 徐部長國勇:因為有境外勢力幫他付錢,委員的意思是這樣嗎? 張委員宏陸:對。 徐部長國勇:我們會跟調查局及相關機構一起來處理。 張委員宏陸:現在的重點在這裡,你剛才講的要查緝賭盤是一回事,可是現在已經演化到組頭不是要賺錢,你只要幫我影響選舉,背後的錢給他更多,他賺的搞不好比開賭盤賺得更多,這是現在很嚴重的問題,我希望你們可以加強這個部分。 徐部長國勇:我們絕對強力取締,不容許這樣。 張委員宏陸:好,謝謝。 徐部長國勇:謝謝。 主席:請趙委員正宇發言。 趙委員正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講到假消息,最近有提到在臉書詆毀國家元首要辦,是不是? 主席:請國安局陳副局長說明。 陳副局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不是這樣。 趙委員正宇:那是怎樣?你說明一下SOP。 陳副局長國恩:按照情工法第七條和第十五條規定,國家安全局有責任統合各國安機關,針對中共及境外的敵對勢力散布不實訊息,企圖影響國家安全跟社會安定,我們都要蒐集這樣的資料, 趙委員正宇:對外的嗎? 陳副局長國恩:對。 趙委員正宇:對內沒有嗎? 陳副局長國恩:所做的就是國家安全跟社會安定。 趙委員正宇:如果是對內的呢? 陳副局長國恩:國人我們不做。 趙委員正宇:對,你要說清楚、講明白。言論自由憲法第二十三條…… 陳副局長國恩:言論自由是底限、是紅線,我們絕對不會去踩紅線。 趙委員正宇:對,是紅線,憲法第二十三條和情工法第七條也講得很清楚,不能涉入人身安全,這部分不管對內對外,藉這個機會跟國人說清楚、講明白。然而,很多人在問那是不是現在都不能po、不能講、不能評論? 陳副局長國恩:沒有這個人力,也絕對不可能 趙委員正宇:這種標準和政治言論還是可以受評斷。 陳副局長國恩:可受公評的。 趙委員正宇:我們民意代表也是一樣,也是可受民眾公評,這很正常。另外,最近這兩天有一個消息是總統的隨扈國安人員有吸毒的狀況,這不是第一次,你們是不是螺絲鬆了? 陳副局長國恩:不是總統隨扈,他是我們特勤中心的內勤人員,現在沒有擔任特勤工作。 趙委員正宇:都沒有?之前也沒有擔任? 陳副局長國恩:之前有,因為媒體披露他生病,所以…… 趙委員正宇:生病就要吸毒嗎?生病不是要看醫生? 陳副局長國恩:他自己的說法是…… 趙委員正宇:這不是一次兩次了,這是第二次了。 陳副局長國恩:我們已經檢討。 趙委員正宇:你們這麼大的單位,這是非常嚴重的事,連續發生兩次以上就是螺絲鬆了,這對國家元首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陳副局長國恩:當然。 趙委員正宇:我常跟警政署講,現在為什麼治安不好、犯罪率這麼高?你當過警政署長也知道,吸毒就是最大的根源,有沒有道理? 陳副局長國恩:所以…… 趙委員正宇:吸毒不是一天兩天,是長期的,我看過從年輕一直吸毒到老,多少年?四、五十年到六、七十年都有,中間發生很多事你們並不了解,因為他吸毒,這叫做生病,就要醫治,但是中間發生很多事情,會造就很多事故、犯罪率都出來,尤其你們是國安局特勤人員不管是內或外,只要在總統府以內吸毒,你們當初一定有一個SOP的機制,比如驗尿、體檢等等,是不是? 陳副局長國恩:是,沒有錯。過去沒有法規…… 趙委員正宇:現在有個法規,只要一年檢查一次,像健康檢查一樣…… 陳副局長國恩:今年8月24日法務部有個解釋叫「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國安局就根據這部分訂定作業要點,從此刻開始,我們對可疑的…… 趙委員正宇:多久檢查一次? 陳副局長國恩:規定是一個年度做一次。 趙委員正宇:一個年度一次。 陳副局長國恩:但是有可疑的…… 趙委員正宇:什麼可疑的?全部都要呀! 陳副局長國恩:全部都要的已經做了,做了四分之一。 趙委員正宇:就像健康檢查當然全部都要。 陳副局長國恩:法定是做四分之一,法律有規定,不能每一個人都檢查,但是從生活、言行各方面來看,尤其是…… 趙委員正宇:吸毒的這位同仁當很久了吧?從前朝一直到現在嗎? 陳副局長國恩:沒有,他是106年得病…… 趙委員正宇:最近才發現的嗎? 陳副局長國恩:跟網友聊天時認為是紓壓。 趙委員正宇:他擔任職務多久了? 陳副局長國恩:有一段時間了。 趙委員正宇:有五年以上吧? 陳副局長國恩:有,但是最近那段時間得病後就沒有在服特勤勤務。 趙委員正宇:所以他擔任這麼久的時間,你們都沒有發現,表示國安的螺絲已經鬆了。 陳副局長國恩:就是他得病這一段時間。 趙委員正宇:我想一定要查清楚,謝謝。 陳副局長國恩:是。 趙委員正宇:再來,陸委會的資訊不流通也就算了,現在連防疫、人身安全也都出問題。前幾天金門小三通發現有人帶香腸,檢驗出來是非洲豬瘟,當初有一個海峽兩岸農產品的檢疫合作協議,是不是? 主席: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明通:主席、各位委員。是。 趙委員正宇:之前陸方都沒有通知你們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們有把這個訊息通知對方。 趙委員正宇:因為大陸已經有豬瘟了,他們有沒有通知你們做防疫措施? 陳主任委員明通:這方面坦白講他們沒有告訴我們,但是在金門小三通這一部分,我們的防疫人員非常綿密、細心,能夠把它找出來,表示我們的防疫工作很強,而且也通知對方了。 趙委員正宇:你看,防疫的部分大陸也不跟你聯絡,人身安全他們也不跟你聯絡。 陳主任委員明通:所以我們呼籲大陸方面…… 趙委員正宇:李明哲原本從河北,現在到湖南,他的太太要去見他還要透過台商告訴她說她的先生移到湖南去了。 陳主任委員明通:對呀! 趙委員正宇:像打擊犯罪、防疫都有條文及合作辦法,但都是不通的,為什麼? 陳主任委員明通:當然它片面設定一些政治的門檻。 趙委員正宇:主委是大陸通,對大陸真的很瞭解,而且你做人的social也是不錯的,但是你沒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嗎?就像跳探戈,這個人不跟你跳,你就請另外一個人嘛,總有一個人要跟你跳吧?不可以你自己一個人跳啊!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我們不可能犧牲我們的主權,去委曲求全…… 趙委員正宇:我沒有叫你犧牲主權!這個人不跟你談,你可以找另外一個人;這個人不跟你跳,你可以找另外一個人跳;這個人不跟你唱歌,你找另外一個人嘛!是不是?這就是你的公共關係嘛!不能說找他,他不給你,你就不理他了,是不是?這就是你們陸委會要做的。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中共對臺是一條鞭啦! 趙委員正宇:我剛剛講過了,你自己要去突破嘛!這是你當主委的責任,是不是?當主委就要想辦法嘛!你把它弄通了不是更好?對不對?農產品交流,人也可以進來觀光,經濟就好了嘛!這樣會是大功一件耶!政治擺旁邊,經濟擺中間嘛!是不是?這都是很好的啊,這個職務是最好利用的,你卻沒有好好地利用!探戈要兩個人跳,你自己要去找人嘛!我們讀大學、讀專科的時候都有找人啊!這個不行,就換另外一個嘛,不要老是你自己一個人跳,這樣不好喔! 接下來是臺籍學生去大陸讀書的問題。我們大概有2,500多個人去大陸讀書,大陸有2,631所大學,其中學歷被我們認證的只有155所。我們那麼多人去讀書,認證的比例卻那麼低,才5.9%而已,所以他們要不要回來?回來的話,學歷無法獲得認證就沒有用啊!這個部分是不是要突破一下? 陳主任委員明通:認證是必須的啦!因為大陸…… 趙委員正宇:是不是要加快腳步,多認證一些? 陳主任委員明通:因為大陸的學校各種層次都有,我們也希望如果到大陸去學習…… 趙委員正宇:只要讀一流學校、有認證的,其他的不要讀,是不是這樣? 陳主任委員明通:要找當然找最好的啦!到國外念書也一樣是找最好的。 趙委員正宇:如果沒有認證就不要讀,那麼一般…… 陳主任委員明通:他們有一定的標準,他們告訴我們最好的是什麼,學生當然希望到他們最好的學校去念啊!是不是? 趙委員正宇:我是認為我們不應該只認證155所,大陸有2,600多所學校,我們應該多認證一些。譬如我們臺灣的學子要去讀書大概都是去哪些地方、哪個是比較熱門的,我們就要去跟他們touch,去認證他們的學歷,這樣他們回來才有工作可做,不然大家就都留在大陸,是不是?因為學歷不被承認,他們也不能回來,回來幹嘛?沒有用嘛!請加緊腳步,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明通:好。 趙委員正宇:本席接下來要請教刑事局林副局長,你們有一個針對假消息的專責小組,是不是?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林副局長說明。 林副局長炎田: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趙委員正宇:有沒有預算?有沒有經費?有沒有人力?有沒有方法? 林副局長炎田:那都在我們原本的建置裡面。 趙委員正宇:原本建置就有? 我跟你講,我選立委的時候就跟你們報過了,沒有用啊!他怎麼跟我講?IP找不到、在國外;這是假帳號,我們沒有辦法查、我查不到。欸!我叫我一個小秘書、小編去查就查得到,連結他的朋友就連結出來,你們為什麼查不到,還問我們能不能提供可能的人?我們把可能的人提供給他之後,他去問了,人家說:「不是我啊!」其實明明就是他。所以你們的人力就只有這樣子嗎? 林副局長炎田:其實不一定要IP,因為可以在相互的資訊中做比對,像我們…… 趙委員正宇:當然是比對!我剛剛講過了,連結他的朋友就可以抓得出來,但是你們的效率很差啊!你懂我的意思嗎?為什麼現在大家都可以散布假新聞,或是弄一個假帳號?因為他們根本不怕你!如果真的是國外的公司、IP在國外,我們沒話講,可是你們連假帳號都查不出來,真的要加油。好不好? 林副局長炎田:是的,謝謝委員。 主席:請蔣委員絜安發言。 蔣委員絜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首先要請教警政署陳署長,根據憲法,我國是一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共和國,當然,我國國民也有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的權利。在過去的幾次選舉當中,我們也發現警政同仁是非常辛苦的,因為要執行各項選舉秩序的維護工作。過去幾個例子從1977年的中壢事件,再到1992年花蓮立法委員集體做票事件,再到2010年連勝文的槍擊案件,在這幾個歷史點上面,我們都發現其實選務工作是非常繁雜的,要維護秩序並不是那麼容易。我想請教署長的是,本席手邊有一份資料顯示,警政署為執行選務治安提出了38項方案,但是要提醒的就是,今年年底大選結合了10項公投案,難度相對又更複雜、更高,現在距離選舉只剩下11天,針對越來越激烈的造勢活動和投開票所的秩序,請問警政署做好準備了嗎?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家欽: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這次選舉我們各縣市警察局所承擔的責任確實非常重大,壓力也滿大的。針對剛才委員所提到的過去這些案例,我們也都有做好相關的準備,委員也知道我們有準備38個腹案,從10月份就開始訓練、演練、講習,讓每個同仁都可以搜尋所有的狀況。我在這裡要呼籲,臺灣需要安定,不容許任何暴力的發生,歷經那麼多次的選舉,我相信我們臺灣人民的民主素養是成熟的,選舉怎麼輸贏、結果怎麼樣,過去也都會以冷靜、理性來面對。此外,我們警政署也會結合各地檢署,把這一次的選舉辦得更平安。 蔣委員絜安:謝謝署長。 雖然在民主的過程中難免要付出代價,但本席還是希望警政同仁辛苦些,把這樣的變數降到最低,維護國家的安全。 陳署長家欽:是的,我們會全力以赴。 蔣委員絜安:接下來本席要請教中選會陳主委。本席要請主委一起關心的是外國勢力影響我國選舉秩序以及我國的因應措施。《日經亞洲評論》有一則報導提到,在柬埔寨的選舉當中,有一個登記在中國海南的伺服器多次對柬埔寨進行網路攻擊,包括入侵柬埔寨選舉委員會以及政府辦公室,給反對派人員發送病毒郵件,目的是要把柬埔寨做為中國駭客技能訓練的試驗場,而中國網攻的主要目的就是在獲取威脅洪森政府的反對黨的任何訊息,也就是說,中國企圖利用網路攻擊來影響鄰近國家的政治,甚至也在上個月成功扶植了親中的洪森政權。 另一則報導是美國副總統彭斯在一次政策演講中提到:「最惡劣的是,中國啟動了前所未有的行動,企圖影響美國輿論、2018年選舉,還有2020年總統大選前的氣氛。坦白說,川普總統的領導正在發揮效果;而中國希望美國換個總統。毫無疑問的,中國正在干涉美國的民主運作。就像川普總統上個星期所說的那樣,我們『發現中國正在試圖干預我們今年即將舉行的期中選舉。』」 上面這些事實是中國利用不正當的手段,來干預各國的選舉。我不曉得陳主委是不是有掌握類似的訊息?我想請教的是:我國的法律是否有辦法可以防範外國以不正當的手段、方式來影響我國的選舉,或者甚至用期約賄選的手法,給予特定的政治酬庸?目前有法可管嗎? 主席: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英鈐: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中選會可以管的實在非常有限,其實很多地方需要社群媒體的配合,可是社群媒體目前在臺灣做的跟在美國做的差別很大,比如說,臉書昨天在美國期中選舉之前特別公布他們移除300多個疑似外國操控的網站,他們馬上就移除了,可是目前為止好像都沒有針對臺灣的部分做任何類似的公布。因為所有網路上的活動可能都是這些社群媒體比較清楚,我們都只能尋求他們的協助。我們目前的法律是相當有限的,其餘大概都是其他機關的權責範圍。 蔣委員絜安:主委剛剛說了那麼多,其實就是法律能管的相當有限。我可不可以說,明確地講就是無法可管、其實現在是一個束手無策的狀態? 本席接下來想請教內政部徐部長和國安局、調查局、法務部的列席人員。有一則新聞顯示,國台辦主任劉結一在5月的時候公開要求台商在九合一選舉中要立場堅定、態度鮮明。劉結一當時要求台商高度警惕、堅決反對台獨,若台商需要提供返鄉投票便利,可向當地的台協提出,他們會在可能的情況下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調查局局長也證實中國確實有金援國內特定候選人,調查局已經掌握並且立案偵辦,目前已有4件移送台北、雲林、彰化、屏東等檢調單位調查;目前掌握有33件相關情資還涉及中國政府的機關。 還有一則更聳動的新聞,標題是中國巨魔工廠拿台灣選舉練兵、散播假消息,內容是國安單位已證實,中國已有自己的「巨魔工廠」,專門培養自媒體,在微博、臉書、You Tube頻道、推特等社群媒體建立帳號,對台展開「認知空間作戰」,年底選舉首次練兵,中國真正目標在於2020年扶植親中政權。 我想請教執政黨各相關單位,這些訊息一再顯示中國是有計畫地、一系列地利用各種不正當的方式、手段來影響我國的選舉,這不單是假新聞的突發狀況,還包括系列的網路攻擊和期約賄選,現在甚至要扶植親中政權。請問內政部徐部長、中選會陳主委和國安局局長、調查局局長等相關單位,本席認為這不僅僅是選舉秩序以及社會治安的問題,而是已經涉及嚴重威脅國家安全的問題,那麼,對於中共當局這樣的惡意干預、系統性干預我國年底的選舉,甚至直言要在2020年扶植親中政權,我們的政府到底有什麼因應的作為? 主席(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代):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中國想要併吞臺灣,不但是用武力的威脅,還用各種方式,也就是所謂的超限戰,這都是中國的超限戰,包括法律戰、心理戰等等,這些全部都在用。當然,對於進到臺灣的部分,警政署只要有任何訊息,我們都會將其繩之以法;這是進來的部分。當然,如果是在中國,像劉結一講的這個,我們也沒有辦法去中國查證或蒐集相關證據,中國也不會給我們,但是只要在臺灣有的,能夠蒐集到、能夠掌握相關證據的部分,我們一定按照規定來辦理;這是我們一定會處理的。至於中國想要扶植親中政權,要利用這個來併吞臺灣,甚至動用武力,這是大家都瞭解的,所以我們只能說一句話:一個沒有自由民主的地方,意圖用各種方式來影響我們自由民主的臺灣,我們臺灣人民在這一方面應該都有所警惕也會認識到。 蔣委員絜安:部長,我還是覺得,對於這些一系列的攻擊、打壓、干預我們臺灣民主的作為,我們政府目前真的是太沒有作為、太被動了!本席是有這樣的感覺,甚至是無法可管、束手無策。 徐部長國勇:問題就在於我們是一個言論自由的國家,我們每限制一樣東西,你看,單單一個假消息,就是針對選舉,我們成立一個假消息的專責機構,就開始有人在演繹,說什麼箝制言論自由等等。其實沒有這回事啊!所以這個部分當然就是我們民主自由的可貴嘛,所以大家提出來討論,我們在這一部分也讓民眾能瞭解。當然,只要這些進到台灣,該辦的我們當然就會處理。 蔣委員絜安:是的,民主自由固然可貴,但是不能威脅臺灣人民的人身安全。 徐部長國勇:當然,所以像這些可以讓民眾認知到中國意圖併吞臺灣的報導,都是很好的報導啊! 蔣委員絜安:我要提醒的是,中國的巨魔之掌已經伸進臺灣了,試圖干預臺灣的選舉、打擊我們的民主、威脅我們的治安,所以要請政府相關單位拿出積極的作為,做好最大的因應。 徐部長國勇:這部分我們會盡全力去處理。 蔣委員絜安:不要讓我們臺灣的民主和人民的安全付出慘痛的代價。 以上是本席今天的質詢,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黃委員昭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發覺民進黨以前大概是以臺獨和反核為神主牌,這次選舉則是用抹紅、境外資金、境外勢力等等,做為選舉的操控。2個禮拜前我得到情資,知道在高雄地區,他們準備用100億元做賭資。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他們」指的是中國嗎? 黃委員昭順:現在是你質詢我,還是我質詢你? 徐部長國勇:我是問委員說是不是中國?因為剛剛有提到。 黃委員昭順:現在是你質詢我,還是我質詢你?我都還沒有講完!部長,你到底怎麼一回事?你緊張什麼? 徐部長國勇:不是緊張什麼啦! 黃委員昭順:你到底在緊張什麼?我今天告訴你,在我們得到的情資中,所有的境外資金不是只有中共,甚至還有媒體! 部長,你不要以為自己以前是行政院的發言人,就可以在這裡跟我們鬥嘴! 徐部長國勇:我沒有鬥嘴。 黃委員昭順:今天的選舉已經淪落到這樣的地步,讓我們覺得很痛!這個禮拜天,包括總統府和行政院,所有的高官全部在我們高雄,而且還在那邊開會。那天下午6點,我也得到情資。我得到的情資大概有幾項,第一是候選人的安全,第二是計票的電腦的問題,第三包括賭盤怎麼樣在做等等,總共大概有4項。我現在想請問,人身安全你們要怎麼跟我們保證? 徐部長國勇:人身安全的部分,候選人只要有需要,我們一定都會派人…… 黃委員昭順:我講的不是候選人有需要!我曾經跟警政署長講,其實那一天在鳳山造勢我看了都嚇一跳,因為連在水塔上都擠了滿滿的人。所以我現在要求的是,因為過去發生過幾件事,包括連勝文的事情、阿扁的事情,其實大家都記憶猶新,選舉活動開始起跑到今天,大家最關注的就是:在整個過程中如何讓候選人的人身安全獲得保障,以及在11月24日以前若有任何候選人發生狀況時,誰來負責?又,他要怎麼負責? 徐部長國勇:對大型造勢集會的舉行,警政署事前一定會對集會場地先進行偵檢,以確保安全無虞。 黃委員昭順:本席問題的重點是,一旦候選人在競選活動過程中發生問題時,你們要如何負責? 徐部長國勇:我們現在會先採取預防的措施,對候選人舉辦大型造勢集會的場地進行偵檢,並跟主辦單位保持密切連絡,特別是選舉活動接近尾聲時,對不同立場或不同政黨所舉辦的遊行活動,我們一定設法對兩邊不同的陣營進行隔離。 黃委員昭順:本席的問題很具體:萬一發生危及候選人人身安全的問題,由誰來負責?請部長給本席一個具體的答復。 徐部長國勇:我現在如何回答萬一發生的狀況? 黃委員昭順:本席最近看過幾個候選人造勢的集會之後,覺得非常害怕,有過參選經驗的我們也都自我警惕,以前我們也曾為此成立自衛隊來保護人身安全,但事實上,這是政府的責任,你們必須維護所有候選人的人身安全,這是本席要提醒你的第一點。 其次,你剛才在說明中也提到在今年8月底賭資就高達97億元,此事是否屬實? 徐部長國勇:8月底是第一波。 黃委員昭順:但是昨天(星期日)我們所得到的訊息,加上境外的資金,大概已準備300億元;其實,在兩個禮拜之前本席在這裡就跟你們提出這個問題,當時還有人說我是空口說白話,事實上,我是獲得相關情資後才在這裡跟你們談這件事;剛才第一位發言的委員也講到,針對某一個人收,另外一個人就不收,其實這已牽涉到實質的賄選,請問法務部是否認同這個說法?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不容許聲東擊西的方案。 黃委員昭順:如果今天有人企圖用賭盤影響選舉結果,比如我跟鄭天財委員一起參選,次長賭鄭天財委員會贏,那麼,賭黃昭順會贏的,你就不收,請問次長,這是不是明顯的賄選? 陳次長明堂:的確有此可能。 黃委員昭順:剛才第一位發言的張委員就講到,現在全國有許多地方都面臨這樣的狀況,如果法務部還不拿出破釜沈舟的決心,在選舉活動快接近尾聲之際杜絕類似這種變相賄選的行為,將來如何面對民眾的質疑,我覺得這明顯是選舉的奧步之一! 陳次長明堂:我們有決心要把這件事情處理好,在過去選舉查察各場次中,從總長以下都有要求各檢察署等檢警調單位將此列為查的重點。 黃委員昭順:我們希望在這個禮拜就能在這一塊看到你們努力查緝的成果,這是我今天提出的第二個問題。 第三個問題是,多年來我們一直主張不在籍投票,前幾天大家都在討論警察不能投票的問題,大概因為國防部也講不能投票,所以,你們把數字一再降低,本席現在要請教國安局,究竟在什麼狀況下我們才可以啟動國安機制?這會影響到多少人投票? 主席:請國安局陳副局長說明。 陳副局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所謂國安機制,它乃是在國家安全會議之下,當我們國家發生重大事件時,由國家安全會議來發動國安機制。 黃委員昭順:請問國家安全會議是由誰主持? 陳副局長國恩:一位是總統,一位是秘書長。 黃委員昭順:本席要在此提醒大家,因為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我們大概計算了一下這次選舉不能投票的人,請問警政署有沒有算過到底有多少人不能投票? 徐部長國勇:這次跟上次…… 黃委員昭順:請警政署回答本席的問題。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家欽:主席、各位委員。本署的立場一定是鼓勵民眾踴躍前往投票。 黃委員昭順:你們有沒有計算過這次選舉到底有多少人不能投票? 陳署長家欽:從上次提出的數字現今再減少二千人,所以,應該有六千四百人不能投票。 黃委員昭順:國防部昨天是講大概有一萬人不能投票,本席現在要請教中選會,你們調度投票日當天在各地投開票所擔任選務工作的人員大概有多少人? 主席: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英鈐: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我們的統計,投票日當天在各地投開票所擔任選務工作的人員總共有279,597人。 黃委員昭順:等於將近有28萬的人口被調去擔任選務工作,請問主委,你能保證他們在投票日當天都能去投票嗎? 陳主任委員英鈐:他們可以在其工作地移轉投票,縱使仍無法進行投票時,我們也會盡可能安排他的工作地能靠近戶籍地。 黃委員昭順:你們有沒有做過到底有多少人不能投票的調查? 陳主任委員英鈐:沒有。 黃委員昭順:所以,今天本席在此提出這個問題,就是要提醒你們注意,事實上,我們為什麼會在這個禮拜密集排這些議案,就是因為這個問題很重要……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們有做過特別調度,就是希望選務工作人員在選舉當天都能投票。 黃委員昭順:我們安排這樣的議程並提醒你們該注意的地方,就是希望所有民眾在選舉日當天都能順利行使他的投票權。 接下來我們還要關心包括僑胞、駐外人員、受刑人及台商的投票權,大家都知道,僑胞全部不能投票,請問主委,你們有沒有估算過在目前情況下到底有多少人不能投票? 陳主任委員英鈐:他們都可以回來投票,以僑胞來說,他們要回來投票必須先在國內設戶籍,如果他們已離開這裡滿兩年,就要重新提出國內設籍的申請。 黃委員昭順:當然要重新申請,內政部是不是應該知道現在到底有多少人重新申請設籍? 陳主任委員英鈐:上次總統副總統選舉時,總共有三千多人申請返國投票。 黃委員昭順:這次選舉又有多少人申請返國投票?警政署知不知道? 徐部長國勇:我回去會請戶政司做好相關的統計,然後再把統計資料送給委員。 黃委員昭順:是針對僑胞的部分? 徐部長國勇:他們必須先跟戶政事務所申請設籍之後,方能進行投票。 黃委員昭順:請問陸委會,你們有沒有掌握到會有多少台商返國投票? 主席: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明通: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我們掌握到的資料,目前台商大概有十萬多會回來投票。 黃委員昭順:大概是十萬多,實際的數字還不確定? 陳主任委員明通:這個數字是我們按照往年的情況所推算出來的。 黃委員昭順:也就是說,十萬多是你們按照往年的情況推算出來的數字,並非實際的狀況。 陳主任委員明通:因為要不要回來投票,乃是攸關台商的意願,事前他們也不會一個一個來告訴我們,所以,我們是評估…… 黃委員昭順:像僑胞只要提出申請,我們大概就知道他會回來投票,這是很清楚的事,因為每趟機票…… 陳主任委員明通:根據我們的估計,這次台商回來投票的大概有十來萬人左右。 黃委員昭順:這次年底九合一選舉,一如剛才國安局長所說,希望不要類似當年直等到選舉最後一天啟動國安機制,否則,受到影響人員的數字一定還會再增加,我希望對這部分你們能做到真正的公平與公正。 在此本席要鄭重提醒政府部門,千萬不要再當張天欽,比如到選舉最後一天告訴我們某某候選人有什麼境外資金進來,或是某某候選人又發生什麼事,猶記得當年黃俊英老師發生的那件事是大家心中的痛,他的競選對手在選前最後一天召開記者會公布走路工事件,前一天晚上調查局甚至到我們的辦公室進行搜索,大軍壓境,企圖造成寒蟬效應,讓大家不敢去拉票,所以,在此提醒政府各部門不要當張天欽。坦白說,發生張天欽這樣的事件,大家都覺得很心痛,他企圖讓候選人沒有辦法繼續參選下去,這在一個施行民主自由制度已經有這麼久的國家可以說是最可恥的事!以上就是本席對你們的再次提醒,謝謝。 主席(黃委員昭順):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投票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但是像警察還有軍人都因為職務的關係而受到影響;而我們的學生,因為大學大都設在北部,從花蓮、台東甚至屏東來的學生若要回去投票,第一個距離非常遠,第二個相關的車費,不論是高鐵、臺鐵或是客運,都需要相當的經費,所以政策上要如何鼓勵學生或首投族回戶籍地投票,政府應該去做這樣的思考。在第八屆立委任期中,本席和其他委員包括民進黨的立委也都提到怎樣去鼓勵、協助他們取得車票等等,這些都應該要有所規劃。現在政策上可以馬上進行的部分,本席要請教交通部次長,我們在春節期間往花蓮、台東,除了加班車之外,你們對學生有打折的優惠,是不是?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配合地方政府來推動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是,不是。你今天沒辦法回答沒關係,因為我們對學生有這樣一個打折的優惠,所以這次的投票,本席希望交通部針對你們能主導的是臺鐵,高鐵和客運業者的部分你們去協調,最起碼臺鐵的部分,平常在春節期間就有這樣的優惠,針對這次的投票,次長回去之後,是不是可以趕快研議處理? 祁次長文中:春節的這種連續假日,我們希望用公共運輸來減少四人運具的使用,所以針對國道客運還有臺鐵的轉乘是有一些優惠;但是這跟特定選舉期間的狀況不太一樣……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們真的是可以考慮,好不好?次長請回座。 有關投票部分,非常遺憾的是原住民秘密投票的部分,大家都知道憲法對秘密投票是予以保障的,但是原住民族秘密投票的自由卻受到嚴重的侵害。本席從105年就開始質詢這個問題,到現在總共質詢12次,今年質詢了3次,也開了3次協調會,並於107年10月12日親自拜訪內政部徐部長。本席代表台灣的原住民族積極維護原住民秘密投票的權利,因為我們有非常多的鄉親在都會區,包括山地原住民1萬多人,平地原住民1萬多人,總共有2萬多人的秘密投票權沒有辦法受到保障,但是我發現行政部門,尤其中選會真的不夠積極。事實上並不是沒有法律可以遵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原住民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委員會得斟酌實際情形單獨設置投票所或於區域選舉投票所內辦理投票。條文規定得很清楚,是可以的,但是因為前面的作業不受重視,第一個沒有去重視憲法保障人民秘密投票的權利,這樣的認知不足,以致於就有各種理由出現,中選會最近的理由是來不及作業。主委知道這件事情嗎?你們同仁有沒有跟你報告? 主席: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英鈐:主席、各位委員。有。在委員主持下,有去協商;今年因為九合一選舉,還要辦理10項公投,如果又要辦理原住民單獨設投票所,這樣會非常複雜。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沒有錯,其實法不是沒有給我們。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委員上次提了之後,我們相關的司處都來和委員協商過,委員講的我都贊成,那天我也向委員表達了我的態度,下次我們會提早來因應,也會跟中選會協調,如何來確保這些原住民同胞他們的秘密投票權,我們會來處理。我想下一次應該就可以比較順利,因為這次我知道的比較晚,也跟委員報告過電腦系統要做改變,萬一這麼改了之後,出了問題,會影響到整個大選舉,所以這一次在修改電腦系統的部分,需要再斟酌,下次我們會提早來因應。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部分一定要切記,包括內政部民政司、戶政司以及中選會的選務處,應該要好好的…… 陳主任委員英鈐:中選會會全力配合,一定要落實原住民的選舉罷免權。 徐部長國勇:最主要是電腦系統的更改,我是今年7月上任,委員在10初來找我談這個問題,我當時答應只要來得及,我們做;如果來不及的話,我們希望這一次委員能夠諒解,因為電腦系統不能開玩笑,萬一出了一點點差錯,那就不得了,所以我才會提到這個問題。委員講的,我都贊成。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兩個部分,原住民族的不在籍投票案,內政委會已經審查完,尚待朝野協商,希望內政部和中選會秉持過去的部長和過去的主委的原則,去支持原住民族在立委選舉跟總統選舉的時候可以不在籍投票,最近我也會召開朝野協商…… 徐部長國勇:我們在這裡最主要是先把秘密投票的自由先處理好……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兩個都要執行…… 徐部長國勇:這個有時候萬一不幸,牽涉到賄選,所以我們更是要去注意,委員講的這部分,我贊成……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本席希望趕快去規劃…… 徐部長國勇:不在籍投票的部分,跟委員今天的這個議題不太一樣……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兩位部長請回座。本席要請教法務陳次長,有關原住民的強制辯護及相關規定,本席提出刑事訴訟法的修正,都已經通過了。現在正值選舉期間,雖然次長已經告訴我,已請檢察總長包括檢調系統選舉期間如果有涉及到刑事,你們需要對鄉親做什麼調查時,一定要有律師在場,這是法律的規定。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對,沒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現在的重點在於警察人員、司法警察或檢察官並沒有告知鄉親說可以免費請律師,這部分要去強調。 陳次長明堂:有。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否則選民會以為自己還要負擔律師費,此其一。 其次,我要舉一個案例,這是確確實實的案例,在上上一屆台中市平地原住民市議員的選舉中,因為整個台中市選區很大,我們的鄉親又是分散遍佈,對手就惡意造謠,說某某候選人如何如何,鄉親就以為真的被抓到了,結果某某候選人就落選了。法院經過3年的審理,後來這個造謠者(即當選人)被判意圖使人不當選有罪判決入獄,但至今已經三年多了,結果落選的這位候選人後來接任,但只當了8個月的議員。現在又有一種狀況,他放風聲或跟警察、檢察官惡意檢舉,你們就一天到晚把他們的幹部找來,這樣的話,他還能選舉嗎?除非你們有很確切的證據,不然就等選完再找他們來。次長,現在已經有這種狀況了。 陳次長明堂:我會特別注意。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次長、署長,現在已經有這種狀況。那個人的褫奪公權期間已經過了,他現在又出來參選了,所以,請法務部和警政署要留意,像這種情況並沒有確切的證據,只是口頭的檢舉,你們就把人家找來,結果他的幹部都沒有辦法去處理選舉的事情。 陳次長明堂:跟委員報告,有關律師的部分,現在對於這種檢舉,第一,因為有強制辯護的問題,所以都會要求請律師。第二,我們要求各檢察署要過濾情資,而且不要聲東擊西,但是,因為要求快速,所以,我們要澈底慎重,在符合比例原則之下來處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發言。稍後在劉委員世芳質詢之後,休息10分鐘。 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請教陸委會主委,在你們今天的報告中有提到因應九合一選舉,對於大陸人士來台申請,其實內政部已會同相關機關針對邀請單位資格申請人身分來台活動內容、行程安排等問題都加強審查。對於有疑慮的案件,你們會採事前遇案嚴審,我想請問一下主委,所謂的嚴審是什麼樣的嚴審,有沒有具體的措施? 主席: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明通: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向都呼籲對岸不要干預我們的選舉,在自由民主的臺灣,選舉是非常重要的活動,歡迎他們來觀察。 陳委員怡潔:所以,如果是學者的觀光團,你是非常歡迎? 陳主任委員明通:對,最近陸續有團進來。 陳委員怡潔:很熱烈嗎?有很多團申請進來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也沒有啦,他們是…… 陳委員怡潔:所以主委是非常歡迎他們的學者觀光團進來? 陳主任委員明通:學者的話,我們非常歡迎。 陳委員怡潔:如果是事前遇案嚴審,有何具體的嚴審措施? 陳主任委員明通:如果他蓄意來干預臺灣的選舉,我們當然要嚴審;但如果他要來觀察瞭解…… 陳委員怡潔:係依其背景、經歷還是什麼來判斷? 陳主任委員明通:因為聯審會是一個綜合的單位…… 陳委員怡潔:所以只要你懷疑他有干擾…… 陳主任委員明通:不是我啦,而是整個…… 陳委員怡潔:對啦…… 陳主任委員明通:審查會裡面有各方面的意見來的時候…… 陳委員怡潔:好,既然主委是歡迎學者觀光團來,請問,你們到底有沒有掌握到有境外的可疑人士已經入台?就是所謂干擾選舉的可疑人士。 陳主任委員明通:這方面…… 陳委員怡潔:部長,你們這邊有掌握到相關情資嗎?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的審核是由陸委會的一個審查委員會負責…… 陳委員怡潔:所以我才問你們兩個,但因為他答不出來,我只能問你他有沒有跟你報告現在有無可疑人士入台,因為既然你們確定要對干擾選舉的入台人士嚴審,則現在到底有無可疑人士入台? 徐部長國勇:我個人到現在還沒有收到。 陳委員怡潔:還沒有收到這樣的情資? 徐部長國勇:我個人還沒有收到,其他單位我就不知道了。 陳委員怡潔:你不知道?政府不是一體的嗎? 徐部長國勇:有一些也許會涉及內部機密,所以他們不會告訴我。 陳委員怡潔:政府不是一體的嗎?這個問題不能踢皮球。 徐部長國勇:這不是踢皮球,因為本來有一些資料就是機密性質,他們不會告訴我。 陳委員怡潔:就算是機密,你們是政府官員,面對的不是民眾或我們這些民代,所以,…… 徐部長國勇:不是、不是, 陳委員怡潔:站在你們的立場跟政府一體的制度下, …… 徐部長國勇:機密不是統統都要告訴所有的官員,也不是…… 陳委員怡潔:但只要跟你們相關,若有可能干擾選舉,包括甚至陸委會的陳主委都應該要對此有所掌握啊! 徐部長國勇:我個人是還沒有收到。 陳委員怡潔:那主委有沒有收到?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因為那個審查會開了之後,各單位把意見…… 陳委員怡潔:所以目前為止還沒有? 陳主任委員明通:該審查會通常一週或兩週開一次會。 陳委員怡潔:所以目前還沒有? 陳主任委員明通:如果各方有任何情資,審查會…… 陳委員怡潔:謝謝,部長請先回座。有關台商返鄉投票的情形,因為主委說大概是10萬個台商…… 陳主任委員明通:10萬出頭。 陳委員怡潔:跟過去相較,你認為會相對更熱烈還是更不熱烈? 陳主任委員明通:差不多。 陳委員怡潔:好。交通部今天有列席嗎?目前有沒有航空公司申請選舉包機或加開航班? 主席:請交通部祈次長說明。 祈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目前並沒有。 陳委員怡潔:目前都還沒有? 祈次長文中:對。 陳委員怡潔:如果要申請包機,一般都是幾天之前要去申請? 祈次長文中:只要他們提出來,我們都會盡量配合。 陳委員怡潔:所以沒有界定要多久之前申請,是嗎?你們盡量配合就是了? 祈次長文中:因為現在的容量都還足夠。 陳委員怡潔:因為容量都還足夠,所以目前都還沒有航空公司申請? 祈次長文中:是的。 陳委員怡潔:謝謝交通部次長。我想再請問一下主委,現在正值選舉期間,有很多候選人的政見都說要帶動經濟,包括過去的陳菊市長等都有提到說其實希望東西賣得出去、人也進得來。陸委會會不會認為其實目前現在這個狀況或者甚至很多候選人說要帶動經濟然後有所謂東西賣得出去、人進得來的這個訴求是卡在兩岸關係跟兩岸政策,而且我們是必須去檢討修改的?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我們是一個海島的國家,四面八方,我們的東西都是賣到全世界去,兩岸的部分當然是一個很重要的市場,但我們也不是靠單一個市場,只要東西能賣出去,無論是東南亞或美國都可以。 陳委員怡潔:所以這不是單純的兩岸關係?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想我們的東西不會只賣到大陸去。 陳委員怡潔:你認為我們目前的兩岸政策是否需要因為要帶動經濟的這個因素而去做檢討、調整,因為這是大多數候選人的訴求,我們對兩岸政策是否也需要去做檢討? 陳主任委員明通:有關經濟的政策,過去在扁政府時期,我們是採積極開放、有效管理………… 陳委員怡潔:你不要一直講扁政府,就像你上次說與扁政府比較,兩岸關係現在相對穩定。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人要活在現在啊,大哥。不要活在過去,主委。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不是大哥。 陳委員怡潔:真的、真的,你的答案有時候真的讓我覺得很詫異。我們要活在現在,不要一直看過去。 陳主任委員明通:謝謝委員,但我是備詢的官員,不是大哥。 陳委員怡潔:你不要一直拿扁政府時期來講,這對你自己也是一種諷刺,你應該要帶領我們走向更好,而不是一直在看過去。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是說扁政府時期我們都已經是積極開放、有效管理,更何況是現在。即使在扁的時期,我們對大陸也是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小三通也是我們去談的,大三通……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會更積極地去參與? 陳主任委員明通:當然、當然。 陳委員怡潔:既然是這樣的態度,對於地方父母官如果今天要帶著農民、漁民去對岸搶訂單,陸委會其實是樂觀其成的嘍? 陳主任委員明通:正常的經貿交流就是我們本來的政策。 陳委員怡潔:就是樂觀其成,不會因此而卡東卡西嘛? 陳主任委員明通:我不曉得我要卡什麼。 陳委員怡潔:你這個答案可以讓很多的漁民、農民相對的放心。 陳主任委員明通:請他們放心啦!正常的經貿交流本來就是我們的政策。 陳委員怡潔:不要因為兩岸政策你再去跟農民、漁民說,跟阿扁時期比是怎麼樣,我覺得大家都吃不飽了,還聽你在講那些。 陳主任委員明通:其實那個時候我們也是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小三通也是我們那時候談的,大三通也是我們那時候談的。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要說:我陳主委現在會比過去更積極。這就是我們需要的答案。 陳主任委員明通:會。 陳委員怡潔:另外,對於國人申領大陸居住證應該申報,你過去一直說,大家認為你這樣要求他申報是有民意基礎的,但是據我所知,你們陸委會自己做出來的民調顯示,對於申領居住證採申報登記措施支持政府修法的民眾只有49.3%,可見民眾對政府這樣的作法過半數是不同意的,請問主委,你還是會堅持要修法要求領有大陸居住證的國人應該申報嗎?還是因為這個民調出來之後有可能會從善如流? 陳主任委員明通:跟委員報告,不同意只有百分之二十幾啦!有些是不表態的啦! 陳委員怡潔:所以基本上你們還是會堅持…… 陳主任委員明通:在整個政策上我們還是希望能夠申報,申報的功能很多,包括我在這裡提過的,建立一個救援體系,還有雖然他們現在隔在海的另一邊,但有些政策還是能夠讓他們了解,那有很多正面的功能。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還是堅持要修法嘛?就是應該要申報,是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應該要申報。 陳委員怡潔:謝謝主委。 接著有請中選會、國安局、調查局及警政署,因為這個問題我覺得大家應該共同討論,國安局長坦承在偵蒐臉書等網路社群,並鎖定特定社群及新聞網持續監控。請教國安局,關於這項偵蒐工作,包括公務人員在上班時間以公家電腦幫候選人按讚或留言等等,局長說都有監控臉書;當天銓敘部也提醒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否則會觸法。既然如此,請問各單位,公務員在上班時間去臉書按讚跟留言到底是歸誰管?是國安局管、調查局管,還是警政署管?因為我搞不清楚這個到底是歸誰管。 主席:請國安局陳副局長說明。 陳副局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國安局絕對不會去監控臉書,沒有這個能力,也不可能去監控臉書。 陳委員怡潔:所以如果是公務人員用自己手機也不可能? 陳副局長國恩:不會管,我剛才報告過,按照情報工作法第七條及第十五條,國安局要統合各國安機關對於中共跟境外敵對勢力散布不實的訊息影響到我們國家安全跟社會安定,我們才會去蒐集這些資訊。 陳委員怡潔:所以基本上國安局沒有這樣…… 陳副局長國恩:不會監控臉書。 陳委員怡潔:OK。那調查局的部分會嗎? 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呂局長說明。 呂局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調查局不會管。 陳委員怡潔:也不會監控公務人員的臉書,包括他可能用手機替特定候選人按讚等等,都不會去管? 呂局長文忠:不會。 陳委員怡潔:警政署的部分呢?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家欽:主席、各位委員。警政署只是針對犯罪,尤其是網路犯罪的部分會做蒐尋,是針對犯罪的部分。 陳委員怡潔:基本上對公務人員這個部分也沒有所謂肅殺言論自由嘛? 陳署長家欽:不可能。 陳委員怡潔:既然署長上來了,我想順便請教一下,警政署目前到底有沒有掌握任何有可能會干擾選舉的可疑暴力情資?目前有沒有掌握相對的情資? 陳署長家欽:我們已經進行三波,第一波、第二波都是可能用暴力涉及選舉的部分,第三波也已經在進行,而且成效已經有出來了,所以對於有情資的,我們會立即排除。 陳委員怡潔:目前你們有情資? 陳署長家欽:是。 陳委員怡潔:請你們嚴密監控。 陳署長家欽:好,謝謝。 陳委員怡潔:不准有任何的暴力發生而去干擾選舉,這是我們所要求的。 陳署長家欽:我們有能力也有信心來保護候選人的安全。 陳委員怡潔:接著我要提醒中選會,不在籍投票的部分應該趕快去處理,因為之前前主委就說技術上已經沒有問題了,但是我看你的報告似乎滿有問題的,所以2020到底有沒有可能完成不在籍投票的修法? 主席: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英鈐:主席、各位委員。所有技術問題大家都很清楚。 陳委員怡潔:不是啊!科技是愈來愈新,連前主委都說可以做了,唯有你說不能做。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沒有說不能做。 陳委員怡潔:你說技術上會有很大的問題,就是技術問題可能無法克服啊! 陳主任委員英鈐:因為我們要衡量各種利弊得失,例如如果我們要不在籍投票或是要通訊投票,那麼要有配套措施。 陳委員怡潔:因為當時前主委已經說沒有問題,你不要讓人家覺得你是去替刻意的政黨,你本來就應該行政中立。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們的政策還是延續當時前主委…… 陳委員怡潔:所以還是一樣,你會盡力推不在籍投票? 陳主任委員英鈐:當時前主委說不在籍投票最可能實施的就是單一的全國性選舉,如果是結合其他的話複雜度就會增加,當初前主委的報告就是這樣。 陳委員怡潔:前主委那時候說,只要完成修法,技術上沒有太大問題。所以我才在這裡請教你的態度,如果今天你的態度是說,你會積極推動2020…… 陳主任委員英鈐:如果完成修法我們當然配合。 陳委員怡潔:你不要再把完成修法推到立法院,現在民進黨要過什麼法過不了,對不對?所以不要讓人家覺得你是刻意的揣摩上意。 陳主任委員英鈐:不是。 陳委員怡潔:真的啦!如果這是你要推的法案,那務必要努力去完成。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剛才就講過,我們希望所有的國民,不管是學生、軍警或是海外僑胞、大陸台商都能積極參與投票。 陳委員怡潔:你不要只會說好聽話,實際上我就是要你說,如果你今天說你會積極推動,那今天就是一個保證,我就看你是如何去推動修法,因為技術上的理由已經不再是一個藉口。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們當然是積極推動,謝謝。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內政部及法務部,最近因為因應九合一選舉,幾個相關的部會都比較忙,針對年底選舉其實挑戰滿大的,我先從傳統類型來請教一下部長及次長。最近的選務量極大,有九合一選舉加上10個公投案,所以不管是觸法或是賄選的案件相當多,我整合了一下,從10月到11月法務部的專報裡指出,跟選舉相關的刑案高達2,822件,賄選是2,124件,選舉暴力有265件,現在法務部有些動作相當快,我覺得這是法務部包括檢察司、檢察官以及檢警系統都相當認真。我想知道的是,現在的賄選形式還是以現金買票比較多,到目前為止有收押禁見的有幾件?今天是11月7日。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到11月5日為止羈押的有18人,申請羈押有55人。 劉委員世芳:這些都是屬於比較基層的,可能是鄉鎮市長、議員或是里長、村里鄰長比較多。 陳次長明堂:目前是議員和村里長比較多。 劉委員世芳:在未來大概慢慢又會進入另外一個高峰期,大家都知道號碼出來以後比較好講,不用講人名,或者是有所謂一條龍的,從議員到里長全部一起,所以可能要特別注意一下。再來我想要請教內政部,上一次部長有承認警政單位及調查局一起掃蕩賭盤是在8月28日到29日。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對。 劉委員世芳:昨天我再請教部長時說最近還有一波,是嗎?是什麼時候?可以對外公布嗎? 徐部長國勇:我們正在進行中,細節在這裡就不宜公布了。 劉委員世芳:了解,但是我要請教一下,上次掃蕩時全國查緝地點有24處,這是遍及全台灣地區還是有特別的地區?賭金估計是將近97億3,000萬元,可是真正查扣到的只有163萬元。 徐部長國勇:那是當場的現金。 劉委員世芳:那後來的呢?會不會有人是用本票或是刷卡,或是從網路上等等方式。 徐部長國勇:97億元的部分是我們把匯來匯去的整個流量,包括六合彩、運動以及其他賭盤的部分統合。 劉委員世芳:一起?但我現在問的是跟選舉賭盤有關的部分。 徐部長國勇:有關選舉賭盤,我們正在進行這一波的掃蕩,因為這些人就是會開選舉賭盤。 劉委員世芳:掃蕩比例會比8月底那一波多嗎? 徐部長國勇:現在正在進行中,情資顯示,至少有五、六件在處理。 劉委員世芳:上一次所查獲的地點有24處,究竟分布在哪些地方? 徐部長國勇:大部分都在都會區,以六都為主。 劉委員世芳:以六都為主?所以賭盤是以六都縣市長選舉為主? 徐部長國勇:鑑於用電及網路方便等因素,大部分機房都會設置在都會區。 劉委員世芳:鄉下地方比較不方便? 徐部長國勇:在鄉下地方設機房是比較不方便。 劉委員世芳:但就是有詐騙集團躲在鄉下農場,或者養雞場、養豬場之類的地方,甚至有人會偷偷製造安非他命。 徐部長國勇:製毒集團比較會躲在鄉下…… 劉委員世芳:所以有賭金的都在六都? 徐部長國勇:對…… 劉委員世芳:六都的話是台北多還是高雄多? 徐部長國勇:都有。 劉委員世芳:8月底所查獲的那24處地點到底分布在哪裡?署長知道嗎?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家欽:主席、各位委員。大概都平均分布。 劉委員世芳:六都都平均?平均一都4處?是這樣嗎? 徐部長國勇:委員如果要資料的話…… 劉委員世芳:不方便提供的話也不強求,我只是想知道一下而已。 徐部長國勇:現在還在…… 劉委員世芳:往上搜尋嗎?若平均分布在六都,那麼設在台北市當然就是以台北市賭盤為主,不可能設在台北卻賭高雄,或者不是這樣,就在網路亂竄? 徐部長國勇:縱然機房設在台北,也會收高雄下的注,而高雄的也會收台北所下的注。 劉委員世芳:真的? 徐部長國勇:這就是四處收。 劉委員世芳:哪裡的賭盤開最大? 徐部長國勇:這有待溯源,且涉及洗錢防制法與地下匯兌…… 劉委員世芳:賭盤不外乎新北、台中與高雄開最大吧?這個想也知道。 徐部長國勇:因為人越多…… 劉委員世芳:不是人多,而是這幾處都是PK戰! 徐部長國勇:委員說的是現在這一波? 劉委員世芳:對。 徐部長國勇:這一波正在進行中。 劉委員世芳:你們要儘量做,因為賭盤會帶來另外一個政治效應,那就是催票,畢竟每個人都想自己可以多贏一點,自然會用各種不同方式來催票,不管合法與否。但開賭盤本就不合法,所以我希望內政部能加強掃蕩。 請教法務部陳次長,最高檢察署曾於10月22日研商,以違反選罷法第一百零四條來看待網路假訊息,內政部也說這部分業務由羅政委負責。但到10月底時,你們的研商機制仍很空泛,我想次長應該很清楚這個狀況。不過我們也知道在選舉結束前,已經不可能以其他新的法律機制來處理並打擊網路假訊息,所以必須由候選人自行處理。現在我想知道的是,到11月1日為止,法務部所提供的違反選罷法的案件中,偵字案有70件,他字案有151件,請問這些案件目前的查緝情況如何?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假消息,並非只有選罷法可規範,我們前面所說的是針對選舉…… 劉委員世芳:最近這段期間。 陳次長明堂:針對選舉的假消息,我們尚未做精確區分,所以不只委員剛剛提到的那些數字。包含假消息在內的有84件檢偵案,121位涉嫌人;他案部分有179件,247位涉嫌人。 劉委員世芳:又增加了? 陳次長明堂:增加了。 劉委員世芳:最近有無因選舉違反選罷法而增加的資料?法務部有無統計? 陳次長明堂:有。 劉委員世芳:到目前為止大概增加多少?從何時開始? 陳次長明堂:我手上現在沒有統計資料。 劉委員世芳:大概多少?大概就好。可以的話請於會後提供給本席。 徐部長國勇:我向委員報告警察機關的統計資料。屬於網路不實言論者有86件,原本是82件…… 劉委員世芳:這86件是從何時開始統計的? 徐部長國勇:從選舉開始就啟動了,登記完畢後即進行統計。在這86件中,移送的有61件…… 劉委員世芳:已經移送61件?可見比例相當高,接近八成。 徐部長國勇:移送人數為68人。 劉委員世芳:68人?可否告訴我分布在哪些縣市? 徐部長國勇:台北市最多,剩下的新北市17件,桃園16件,台中15件,高雄9件,基隆3件,新竹7件,彰化15件,彰化的件數也相當多。 劉委員世芳:所以彰化的件數也異常高? 徐部長國勇:對。 劉委員世芳:我們當然不希望以圖文影音之類的網路假訊息來影響到最後的選舉結果…… 徐部長國勇:剛剛提到的86件指的是網路不實言論…… 劉委員世芳:和網路有關? 徐部長國勇:我向委員報告的是現在進來的情資,若以台北市來講,台北市為35件,屬於網路不實言論者有25件,這是大概的狀況,有的和網路有關,有是的平常的…… 劉委員世芳:徐部長和陳次長都是法律出身的,理當清楚臺灣縱使有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卻仍需要以立法方式來保障真正的言論自由,而非保障網路上的假訊息! 徐部長國勇:即使是言論自由也不能違反公共利益,更不能侵害他人自由,這見於憲法第二十二條。 劉委員世芳:像有人在戲院亂喊失火,這就必須送辦,相信大家都知道。 徐部長國勇:當然。 劉委員世芳:但面對網路虛擬世界,我們卻很難以法律來處理,以致只能以刑法第三百十條和選罷法第一百零四條來處理,那就真的很難了。 徐部長國勇:不過破壞社會秩序這點也是憲法所不容忍的行為,因此在醫院亂喊失火就是破壞社會秩序,更是濫用自由! 劉委員世芳:沒錯!這在國外已經出現案例,所以紐西蘭、澳洲政府禁止境外勢力操縱選舉,可見情況有多嚴重。我上次提過,目前幾個民主國家中,像美國、德國、日本業已訂定網路服務提供者責任限制法,而日本事實查核推廣協會這個民間機構也提出第三方查核機制。若這項業務未來確定由法務部主導,那麼在立法方向上我認為法務部責無旁貸,因為我們目前所看到的亂象已非單純的選罷法與刑法所能完全處理好的!這問題我昨天已經聽過徐部長的意見,現在我想聽聽法務部陳次長的看法,畢竟你今天代表法務部列席。 陳次長明堂:以刑責來說,法務部絕對義不容辭。就目前的統計而言,除了選罷法以外,尚涉及十三種與假訊息有關的法令,譬如…… 劉委員世芳:但現在只能從刑法第三百十條與選罷法第一百零四條…… 陳次長明堂:不只,還有恐嚇罪、恐嚇公眾罪都有。 劉委員世芳:以我所收到的資訊來說,通常適用的都是這兩個…… 陳次長明堂:不是,當中還涉及到證據問題…… 劉委員世芳:還會再增加? 陳次長明堂:包括信用合作社法、農業金融法之類,畢竟我們財經法律很多,此外還有選罷法、傳染病防治法、公民教育法,均提及散布不實的刑事責任。我們還統計出六個與行政責任、行政法有關的法律,像社秩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氣象法、衛星廣播電視法等,而行政院送到立法院審查的法案有數位通訊傳播法,當中提及下架權等配合措施。 劉委員世芳:但這樣一來就是把法務部的責任往外推了,和你們無關了。 陳次長明堂:不是…… 劉委員世芳:因為但行政院送來的案子屬NCC所轄,和法務部無關啊! 陳次長明堂:我說的是針對業者、業界的整體性法律。 劉委員世芳:在設置專法時,我希望法務部能從不實資訊的處理準則著手,畢竟這是歐盟已經在推動的。 陳次長明堂:如果要設專法…… 劉委員世芳:其實新加坡也有,但新加坡的言論自由度不如我們強,所以還是儘量參考歐美民主國家的例子並予以統合,否則會變成N個和尚抬水喝,最後搞得大家都沒水喝! 陳次長明堂:現在我們正在整合中。 劉委員世芳:好,麻煩了,謝謝。 陳次長明堂: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首先要慰勉徐部長、陳次長及陳署長,因為今年這場選舉是一個莫大挑戰!誠然,中選會陳主委所面臨的挑戰更重,畢竟今年是中選會第一次面對龐大的公投業務壓力,所以大家真的是戰戰兢兢的。在此我想說的是,希望大家不要憂讒畏譏,該做的就是為國家好好地做!這一次選舉以來,相關的單位構築了一個民主的防線,你們兵分五路,第一個是打擊賄選,然後是偵辦暴力影響選舉,暴力與賄選是過去選舉時,你們偵防的兩個重點,可是今年增加了資金匯兌的問題,增加了賭盤的問題,增加了假消息影響選舉的課題,你想想看,賄選、暴力、地下資金,還有賭盤以及假消息,這五大重點必須同時兵分多路,對你們來講是一個非常沉重的業務負擔,所以你們的同仁相當辛苦,你們在領導上面要給他們足夠的奧援、足夠的支持與鼓勵,很重要的是你們站在第一線,要面對種種的指控與抹黑,你們要挺得住,為什麼?因為在本席看來,這確實是當前世界各國所面對的共同問題,如果我們去打擊假消息,如果我們去瞭解紅色中國有沒有藉由資金與網路去介入他國的選舉,就叫做抹紅,然後憂讒畏譏而不敢去行動,那我想當代的民主所面對的這種莫大的挑戰,我想威權的反撲對於民主是不是會產生倒退,這確實已經是當代歐美、亞洲各國共同的課題了,所以本席在這裡首先希望告訴大家的是,你們在領導你們的同仁處理這些民主防線,應變於2018選舉業務的時候,應該要理直氣壯,但是必須公平執法,好不好?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沒有問題。 管委員碧玲:因為這是在捍衛我們的民主,所以我們來看一下,今年基層選舉涉及賄選與暴力的情況,受理的總數是2,557件,到今天為止,你們已經起訴了32件,緩起訴7件,不起訴14件,簽結185件,我支持你們,為什麼?因為你們的效率很好,到目前為止,總共2,557件涉及賄選跟暴力的部分,你們已經結案了33.59%,完成了三分之一的案件偵查,包括起訴或不起訴、緩起訴、簽結的部分,就是從你們的偵查送到法院部門的部分,我想你們已經完成了三分之一的工作。 徐部長國勇:現在還在繼續進行中,例如昨天台東也有1件。 管委員碧玲:你們確實很辛苦。 徐部長國勇:今天又有一件更大件的,相關新聞等一下應該就會出來。 管委員碧玲:所以我支持你們。 匯兌的部分,你們已經查獲了86億元,這當中從中國進來的部分有多少? 徐部長國勇:我想這部分檢察官及洗防辦還在過濾、處理中。 管委員碧玲:賭盤部分你們也查到了,關於假訊息的部分,你們也成立了專案小組,受理了80件,移送56件,總共有63人,對不對?這個民主防線,我希望你們能夠本著依法行政,然後毋枉毋縱,以嚴懲不法的心態,做到疏而不漏,能夠繼續的本於職責,好好的去做,好不好? 另外,本席一直看不下去一件事情,我覺得你們必須要做處理,因為這件事情本席覺得你們有點怠惰之處,就是有關賭盤的部分,剛剛黃委員在這裡也有提到他掌握情資,部長,上個星期你也有在這裡,聽到了黃委員說他掌握了很具體的情資,以及金額是多少億,而且他掌握的情資是那種雙方簽賭的對象當中,某一個候選人收,另一個候選人不收的狀態嘛!這有沒有足夠具體的事證,來讓你們覺得說值得作證,提供你們偵查的基礎? 徐部長國勇:我有請黃委員提供,但黃委員表示他…… 管委員碧玲:他不願意提供? 徐部長國勇:其實這個部分我們有另外的情資在做處理。 管委員碧玲:有另外的情資嗎?有沒有包含謝龍介的情資?因為他昨天也講了,今天最新的發展則是這個樣子,因為剛才黃委員講得很清楚,他的說法更具體,他說陳其邁讓3萬票,要押韓國瑜的人有得押,然後要押陳其邁的沒得押。無論如何,要押一邊有得押但另一邊卻沒得押,這個指控是非常具體的,而且這兩位都是人民所選出來的民意代表,他們有這麼具體的事證的指控,而且一而再、再而三,甚至是在媒體的面前不斷的談,謝龍介這一段談了兩分多鐘,當他這樣談的時候,你們為什麼不請兩位喝個咖啡呢?部長、次長、署長,請他們喝個咖啡作證來提供你們偵防的訊息,這是有必要的啊。 徐部長國勇:好,我們會請縣市警察局長去跟他們請教。 管委員碧玲:必須要很禮貌的請教,好不好?因為這是為了選舉的公平、公正,達到選舉的民主功能,這也是選舉的意義之所在,更何況他們事實上是真的是非常具體的指控啊,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提出嘛!我覺得你們不能夠怠於行使職權,我們當然也很希望黃委員能夠協助犯罪的偵防,如果是這麼令人髮指,然後重大到將會影響選情,而且影響的又是直轄市的選情,怎麼能夠不協助政府來提供資訊呢?如果不協助政府提供資訊卻掌握情資,那又是什麼心態呢?這樣做對得起選民的付託嗎?然後對這一場選舉來說,這樣做是對的嗎?對於民主的價值我們是真正有深刻的信仰嗎?對於選舉的公平、對於邪惡違法的痛恨程度真的合理嗎?我想這些問題都是必須要檢驗的,所以你們應該是還有禮貌的,非常非常慎重的來提出邀請,我知道我們邀請證人提供作證的方法有很多,據我了解,請他們喝咖啡也是其中一種方式,所以本席在這裡很鄭重的提出要求,對於謝龍介先生及黃昭順委員,這兩位所提非常具體的資訊,你們應該要很有禮貌的請他們喝咖啡,希望他們協助辦案。 另外,現在是在選舉期間,而且立法院正要進行的是預算的審查,而這一次也是因為美國對我們有所提醒,將採取聯合圍堵外國勢力介入選舉的方法,而且美方希望這是一個聯防的邀請,對不對?所以我們才發現到我們相關的立法是有所不足的,當相關的立法有所不足時,對國安單位來講,你們要去執行這些業務都會遇到很大的困難,是吧? 主席:請國安局陳副局長說明。 陳副局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我要再度強度,我們只對中共及境外敵對勢力散布不實訊息,請國安局與國安單位去掌蒐資訊,而蒐集這些訊息的能力…… 管委員碧玲:這絕對不會是一種內政上的干預嘛! 陳副局長國恩:如果是出了我們的能力之外,我們也會跟國際合作上的友方交換情資,一起做好防堵的工作。 管委員碧玲:所以國安局工作最重要的部分應該是國家安全的部分,以國家安全來講,相關國安法的修法,對你們來說,它的重要性、必要性程度是到什麼樣的程度? 陳副局長國恩:國安法修正的主責機關並不是國安局,而是由內政部、法務部等相關單位去負責修法,站在國安局的立場,我們是提供相關的資訊作為修法的參考。 管委員碧玲:我要問的是,在目前還沒有修法的情況下,你們在執法上有沒有遇到困難? 陳副局長國恩:如果是針對假消息這個部分,在全世界有很多做法,立法或增修法條,成立專責機構,甚至於透過其他的第三方查證,以及教育宣導、媒體的部分。現在我們的作法如果是要聚焦在修法的部分,世界各國、國際社會都有這樣的意向,到底要修什麼法?在哪裡修正?像唐鳳政務委員就提出數位的相關法令,也可以是修法,目前在相關的法令裡面,當然是有可用的,但是立法方向我想還是要尊重大院與行政團隊的決定。 管委員碧玲:剛才涉及的是內政部與法務部,本席也不願意再請他們上台,但我要強調,社會的溝通要先行,因為社會的溝通很重要。基於這件事屬於國家安全領域,大家都認為非做不可,但是在屬於國家安全領域同時,很有可能因此產生干預言論自由的疑慮,在這個過程中,必須與社會溝通國安的必要性,本席希望你們針對社會溝通這個部分,無論是國安單位也好,或是內政部、法務部,都應該啟動、進行社會對話。在國家安全防線進一步建立的同時,我們其實也面臨新型態的戰爭,因為我們的敵對國家─中國,事實上已經成立了網路部隊,這已經是一種新形式的國安挑戰,在這種狀況下,社會溝通有其必要性,但目前看來仍過度沉默,我們很希望大家在這部分能夠加強。謝謝。 主席:管委員特別提到本席,所以本席要再次、非常嚴正地說明。我的所有資料都來自相關單位,是相關單位給我的,而且警政單位有請警政人員與我聯繫過,我也已經提供過,我希望不要因為賭盤影響整個選舉。 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吳委員琪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討論九合一選舉,如何協助我國人民返國投票一事。主計總處資料顯示,105年國人赴海外工作人數最多的國家是中國大陸以及港澳,有40幾萬人。根據陸委會106年的統計,赴中國讀書的台生有2,500多人,扣除無投票權者,應該還有40萬台商,萬一他們統統要返鄉投票,對台灣的運輸業將是一大考驗。而據本席了解,揚州班機原定11月23日飛,卻調到11月24日。而揚州的班機一個禮拜只有1班,許多台商都抱怨,會影響他們投票的時間,甚至可能趕不上,請問交通部祁次長,交通部是否掌握這個狀況?11月24日是投票日,班機卻改為11月24日,會不會引發政治聯想,交通部應不應該做個說明?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先請本部民航局回應委員的問題。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方副局長說明。 方副局長志文: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桃園─揚州航線是一個禮拜1班,經過我們洽詢,華航取消23日與30日的航班,主要是因為到目前為止訂位率只有3成,華航也已經在10月26日通知已訂位旅客,將航班轉到南京。南京航線目前一個禮拜有25班,所以機位也比較充足。據華航表示,目前沒有聽到旅客有其他反映事項。 吳委員琪銘:不過,媒體揭露之後,大家都有政治聯想,因為24日就是投票日,所以你們應該對外說明。本席比較在意、關心的是再過幾個月就是農曆過年,華人都要回家吃團圓飯,未來航班會不會又出現這類調班問題?請說明。 方副局長志文:委員提到的是兩岸春節加班機的事宜吧! 吳委員琪銘:對。 方副局長志文:歷年來,兩岸針對春節航線大概都有加班機的規劃,目前民航局還在徵詢航空公司的需求,一切都還在作業中。 吳委員琪銘:畢竟在中國大陸的台商有40多萬人,而國人都期待除夕回家吃團圓飯,但是未來春節班機會不會也出現類似這次的調動?這是台商與台生比較關注的。 祁次長文中:其實這也是航空運輸業非常重視的問題,所以歷年來都有一定的機制,大家共同商議春節假期航班以及運能如何調整,如果有加班需要,也都會提前完成,至少會在3天前,只要確定之後就安排加班機,經過多年來的運作,大致上都沒有太大的問題,我們還是會依據以前累積的經驗持續辦理。 吳委員琪銘:好。 請問陸委會陳主委,陸委會與對岸中國當局是否已論及春節包機以及春節如何運輸國人回國問題?你們有與對岸當局協調嗎? 主席: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明通: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提到這個問題,首先,我非常感佩委員,因為就我所知,委員長期關心大陸台商與國人在當地求學、就業問題,所以我要對委員對這部分的盡心與認真表達感謝之意。當然,對於委員所關心的事項,政府部門一直以來都有建立機制,包括春節加開班機等,政府單位內部都有機制,一定要滿足台商或在當地就學、就業國人想回家過年、團圓的願望,對於這件事,我們會積極努力,盡可能滿足方方面面的需要。 吳委員琪銘:主委,國人在中國大陸工作,總會有想返鄉的心情,過年也會想回家吃團圓飯,所以,針對這個問題,一定要與對岸當局協調,不能讓民眾心願落空。 陳主任委員明通:一直以來都有機制存在,也就是小兩會機制。 吳委員琪銘:好。 我再請教交通部祁次長,普悠瑪號翻覆事件後,花東線運輸量掉了差不多10%,未來要怎麼提振民眾搭火車的意願?大家過去都認為火車是非常安全的運輸方式,現在卻發生普悠瑪事件,未來你們要如何讓民眾有信心搭火車? 祁次長文中:對於普悠瑪事件,我們非常遺憾,目前行政調查與刑事調查都在進行,臺鐵本身的機制也啟動了。早期鐵路的行車安全控制屬於ATC系統,後來提升為ATP系統之後。參考國際上的做法,由於這個系統可以讓許多現場操作簡化,所以先進國家的作法大致上就是把原來的雙乘務改為單乘務。早期的雙乘務是指1名司機員搭配1名機務員,由機務員協助各種操作,有了ATP之後,就不再需要機務員協助司機員操作。但這次1021普悠瑪事件讓我們發覺ATP的可信度不如我們所期待的那麼高,所以我們在事件發生之後,即刻啟動雙乘務。這次啟動雙乘務也與以往不同,以往就如同剛才向大家報告的,是司機員加上機務員,而我們這次是安排司機員加上學習司機員,也就是機務員受訓完,成為準備司機員的學習司機員投入,恢復雙乘務。在此同時,我們也在與日本方面進行技術對談,要針對ATP問題找到解決方法,我們希望在ATP問題確定找到解決方法而且改善完成之後,先持續雙乘務一段時間,確定其穩定性可接受之後,才會檢討未來雙乘務要不要再做檢討或調整。 吳委員琪銘:次長,這起事件的調查報告還沒出來,但你還是要趕快讓國人更有信心搭火車,不然,花東訂位數已經掉了10%,這是未來要改善的,畢竟花東地區交通還是靠火車比較多,所以這是交通部要再加強的。 祁次長文中:是,一定要努力的。 吳委員琪銘:此外,現在正值九合一選舉期間,法務系統都比較辛苦,謝謝。 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不在場)何委員不在場。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一一請教陸委會陳主任委員、內政部徐部長與中選會陳主任委員3位。先請教內政部徐部長,就內政部的立場來看,歡不歡迎大陸台商,也就是中華民國國民回來參與11月24日的投票?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當然歡迎,這是公民權的行使。 曾委員銘宗:好。 請問陸委會陳主任委員是否歡迎? 主席: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明通: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歡迎。 曾委員銘宗:中選會陳主任委員呢? 主席: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英鈐: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歡迎。 曾委員銘宗:請問交通部祁次長,既然徐部長與兩位主委都非常贊成,也願意盡力協助中國大陸台商在11月24日回台投票,就交通部的權責,能不能盡力協助?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一定,我們會啟動運輸能量,運送需要回台投票的台商。 曾委員銘宗:目前有沒有碰到困難?運量有沒有問題? 祁次長文中:運能其實還有很大的空間,目前也沒有航空公司反映運能不足。如果真的有,我們也可以啟動加班機制。 曾委員銘宗:運能不足?現在差多少? 祁次長文中:目前運能充足。 曾委員銘宗:所以沒問題? 祁次長文中:沒有問題。 曾委員銘宗:所以台商可以全數回台?當然要台商願意。如果不願意就算了,如果台商願意買票回台呢? 祁次長文中:現在各航線運能都充足,並沒有不夠。 曾委員銘宗:所以沒有問題? 祁次長文中:沒有問題。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 請問陸委會陳主任委員,根據報章雜誌與外界傳聞,中國大陸會介入這一次,也就是11月24日的選舉,有沒有這回事? 陳主任委員明通:在2000年總統大選時有朱鎔基的講話,更早以前,在台海危機期間,1996年有飛彈試射,顯示在過去的歷史上都有紀錄佐證中國大陸想干預我方選舉。近幾年,中國大陸這類比較粗暴、恐嚇台灣人民的方式相對減少了,畢竟他們也從錯誤過程中在學習,但是中國大陸干預台灣選舉、影響台灣選民意願的企圖一直存在其「三戰」之中,是心理戰、輿論戰中非常重要的一環,我們基於料敵從寬,不能排除對方一直有這樣的企圖。 曾委員銘宗:對,您從歷史上的軌跡來看,認為對方有這樣的意圖。但是,離選舉不到20天,您有看到、掌握到真正的情資或相關個案嗎? 陳主任委員明通:前幾天,國台辦劉結一主任的談話就是在發動所謂的心理戰。 曾委員銘宗:那是心理戰層面,屬於總體面,而我問的是,你是否真實掌握到相關個案情資,還是只根據他的對外講話? 陳主任委員明通:這些情資會由國安相關單位去研判,我目前能做的是就職責所在以及我所看到的來研判,劉結一這種講話其實就是發動心理戰。 曾委員銘宗:所以你講的是總體面。 今天有國安局陳副局長和法務部調查局呂局長列席,請教兩位,剛才主委提到的是大方向,包括喊話或所謂的心理戰,請問國安局陳副局長,您是否掌握真正的情資,顯示中國大陸介入中華民國11月24日的選舉?有沒有? 主席:請國安局陳副局長說明。 陳副局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國安局的立場是持續關注有無影響我國選舉的情況。 曾委員銘宗:關注?當然要關注,我也相信這關係到全國選舉,有國家安全的問題,但是到現在為止,以你所掌握的情報或情資,有沒有個案? 陳副局長國恩:本局按照情工法規定,統合各國安機關,一起蒐整相關資料,研判中共與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國選舉有無影響。中共歷年來對我國選舉當然都很關注,關注方式包括派人來台觀選、找我們的專家學者去開閉門會議,或參考、了解我國的民調與研究報告,當然,大家也認為他們散布一些不實訊息,據我們了解,中國大陸就是用這種方式在處理。至於有沒有具體情資,我們會請國安單位持續注意。 曾委員銘宗:簡單來講,到現在為止,沒有相關、真切的個案嘛! 陳副局長國恩:對。 曾委員銘宗:請問法務部調查局呂局長,有沒有查獲真正、已經涉入相關個案的人士? 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呂局長說明。 呂局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我上次曾在貴委員會報告,我們掌握到的境外勢力介入情資有33件,其中4件立案偵查中。 曾委員銘宗:好,所以是33件,而且這33件是情資,真正立案調查的是4起案件。 呂局長文忠:是。 曾委員銘宗:非常好,我今天為什麼再度問這個問題?因為我希望國安局也好,調查局也好,檢調單位也好,情報歸情報,情資歸情資,個案歸個案,不要混為一談。其實,這兩天外界有個呼聲,希望國家安全局也好,國家任何公權力機關也好,情報歸情報,政治歸政治;情報歸情報,選舉歸選舉,我在此希望,也很嚴正地做此要求。我們拜訪了法務部,拜訪了調查局,也拜訪了檢察總署,希望檢調等所有政府單位依法行政,情報歸情報,政治歸政治,情資歸情資,選舉歸選舉,尤其我要嚴正要求相關政府機關,必須遵守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四條與第五條的規定。該法第四條規定:「公務人員應依法公正執行職務,不得對任何團體或個人予以差別待遇。」第三條:「公務人員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據法令執行職務,忠實推行政府政策,服務人民。」我要討教陳副局長及呂局長,你們能不能嚴守行政中立? 陳副局長國恩:對國家安全局與所有情報機關來說,情報沒有顏色,我們一定嚴守行政中立,依法行政。 曾委員銘宗:呂局長有沒有問題? 呂局長文忠:沒有問題。 曾委員銘宗:我要再次強調,國家安全局也好、調查局也好,基本上,絕大多數是事務官,希望你們能真正做到民主先進國家的做法,也就是情報歸情報,政治歸政治,這裡有明顯的分野,希望所有人員能做到情報歸情報,政治歸政治;情報歸情報,選舉歸選舉,好不好?我提出這樣的呼籲,希望相關政府機關確實做到。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發言。(不在場)葉委員不在場。 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再過10幾天就是九合一大選,公投案也將進行投票,警政署預估有6,498名員警因為要執行勤務無法投票,國防部也說,因戰備勤務無法投票者約有5,000人,表示至少有1萬1,498人無法行使投票權。在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及公職人員選罷法條文中,已開放讓投票所工作人員可以在工作之地投票,也有許多人在投票當天沒辦法透過輪班的方式來替換,順利返鄉投票,例如負責交通運輸、警察、消防、海巡、醫護、軍人等,請問內政部及中選會,依照你們的看法,你們是否贊成修法?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今年無法投票的人數,經過普查之後,大概會有11.7%,比105年降低2%,因為105年約是13.7%。如果要實施不在籍投票,根據中選會當時的相關研究,認為用在全國性的選舉可能會比較適當,這些我們都可以來討論。 林委員德福:本席認為第一優先最起碼要讓這些工作人員可以就近投票,這樣他們馬上就可以投票。 徐部長國勇:這一次因為是九合一選舉,如果在戶籍地或工作地要移轉投票的話,其實是必須要在同一選舉區才行,這是中選會現行的規定。而且如果是不同的選舉區,實施移轉投票也會有它的困難。 林委員德福:我認為只要事前提出申請,就可以幫他辦好,我認為這一點困難都沒有,但現在中選會及內政部的態度卻讓人感到很懷疑,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如果說實施不在籍投票要採取通訊投票方式,你們可能會有所顧慮,但以現階段來看,這些根本都不是問題,因為現在都是電腦作業,會有什麼困難? 主席: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英鈐: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在2010年時,當時的內政部長就曾提出要實施不在籍投票,不過因為後來決定總統綁大選,在技術上會比較困難,所以當時也沒有立即實施…… 林委員德福:時空環境相隔這麼久了,你們完全沒有與時俱進啊,還是停留在原地空轉、打轉。 陳主任委員英鈐:大家都知道不在籍投票有很多種可能的形式,包括提早投票、代理投票、移轉投票,目前大家共識比較高的應該是採所謂的移轉投票,關於移轉投票,我們也是延續過去劉主委時代的看法,比較可行的應該是全國單一性的選舉,這樣會比較容易實施。如果要用在現在的九合一選舉,或總統、立委一起選舉的話,複雜度及難度確實會比較高,當然我們都很…… 林委員德福:其實你們都沒有精進,現在整個都是電腦在操作、作業,結果你們仍然停留在過去那種思維,我就覺得很奇怪。 陳主任委員英鈐:如果要實施電子投票,當然也是一種方式…… 林委員德福:不是電子投票,而是現在很多都是電腦在作業,包括戶籍資料全部都在電腦裡面,這有什麼困難嗎?你們完全沒有與時俱進,還是停留在過去。其實我們如果再更深一層去做思考,講實在話,因為這些軍公教來參與投票,包括警察、消防等等,你們是防範不希望他們來投票啦,講實在話就是這樣。 陳主任委員英鈐:其實我們不管誰…… 林委員德福:我們都很清楚啦。 陳主任委員英鈐:無論是軍公教或海外僑胞,我們都很歡迎,也希望他們能夠投票。事實上,今年美國期中選舉就有實施提早投票,但根據統計資料,會去提早投票的人反而是50歲以上的人居多。 林委員德福:主委,我希望你跟內政部徐部長能夠在這方面去配合實施,因為後年年初馬上就要舉行大選了。 徐部長國勇:事實上,自我上任後,我是盡全力要讓員警能夠行使公民權,所以這一次我特別要求他們去做處理,甚至親自去金門、馬祖看過,這些人的投票反而都沒有問題,外島都沒有問題,因為他們超過8成都是在地的…… 林委員德福:那島內呢? 徐部長國勇:現在反而是臺灣本島比較有問題,而且講實在話是以警官居多,警員都是回到原來的地方去服務,今年我特別要求他們去做了以後,與105年相比,不能投票的人數確實降下來了。 林委員德福:我認為這方面你們一定要去做修改。 徐部長國勇:當然。 林委員德福:設法配合,這樣才能與時俱進,好不好? 徐部長國勇:與時俱進部分我會盡全力。 林委員德福:另外,請教交通部祁次長,再過一天,也就是星期五的凌晨,臺鐵返鄉投票列車的車票即將開賣,前天為配合107年11月24日九合一選舉的需要,臺鐵公布將加開臨時旅客列車4個列次,和過去2014年、2016年相比,為了方面民眾返鄉行使投票,臺鐵分別加開97列次及82列次,數量相差非常懸殊。次長,在普攸瑪、太魯閣改為雙駕以後,是不是因為這樣而縮減返鄉投票列車的加班嗎?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其實臺鐵在10月有全盤的改制新班表,增加了82列次,因應這次的選舉,再增加5個列次,所以一共會增加87個班次。這一次的雙乘務其實是恢復以前一名司機員加一名機務員的做法,我們這一次則是投入282位實習司機員來加入,所以它確實會有影響,但影響應該不是很大。 林委員德福:不是很大? 祁次長文中:依照目前的預估,增加87班次應該也足夠了。 林委員德福:配合九合一選舉,高鐵也宣布要加開57班列車,本席要提醒交通部,過去高鐵曾有駕駛打瞌睡的記錄,而高鐵行車事故,107年1至6月底,一共發生13件,交通部應該盡力讓想要返鄉投票的旅客,能夠平平安安的去投票、平平安安的返回工作崗位,我認為你們在事前的要求與規劃一定要做得很周全,可以做到嗎? 祁次長文中:是,一定,這一次高鐵部分預估增加的運量差不多是3%,但我們提供的運能是9.7%,所以運能方面是不會有問題的。至於委員提到安全的部分,他們會確實去落實司機員及服務人員要有足夠的休息時間。 林委員德福:因為2008年3月22日投票日,交通部決定國道全線暫停收費,對於這一次的九合一選舉,交通部會不會考慮為了要疏解鐵路運輸方面的人潮,從11月23日傍晚開始國道暫停收費,以降低民眾返鄉投票的成本,增加民眾返鄉投票的意願?會不會? 祁次長文中:運輸方面主要是要提供足夠的運能及保障安全,採取暫停收費的方式其實不見得能夠達到這個目的。 林委員德福:但2008年3月22日確實有這樣做啊,你有沒有去瞭解過? 祁次長文中:高速公路的部分可能會透過匝道儀控與部分開放路肩的方式來提高運能,所以他們也有訂出一個疏運計畫,我們會在高速公路的疏運上做好準備,因為我們既然有能力做到春節疏運的高運量,投票期間一定沒有問題,請委員相信我們。 林委員德福:好啦,但我希望你們在這方面一定要去好好要求,好不好? 祁次長文中:是。 林委員德福:看看怎麼做才是最理想的。 然後現在有一些大客車是使用再生胎,請問禁止使用再生胎的規定什麼時候開始生效?你不知道?大客車使用再生胎經常會發生很嚴重的事故…… 祁次長文中:這要經過法制程序,我現在不太清楚走到什麼地方了。 林委員德福:不是已經完成修法了嗎? 祁次長文中:我們會透過加強監理來確定輪胎的安全度是否足夠。 林委員德福:謝謝。 祁次長文中:謝謝委員。 主席: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普攸瑪悲劇發生到現在,一堆該釐清的責任仍然沒有釐清,到目前為止,交通部與臺鐵的表現,我在院會預算總質詢時已經強烈的向賴院長表達了,請他撤換掉什麼狀況都搞不清楚的交通部部長,當然,要不要撤換是屬於賴院長的權責,我予以尊重,但這個權責的行使與不行使當然要接受社會公眾的檢驗。次長,昨天臺鐵發布新聞稿表示,ATP的遠端監視測試系統3個小時就裝上去了,問題來了,當初普攸瑪收來的時候,遠端監視系統早就建置了,全國的火車都有接上去,普攸瑪從交車一直到現在,過去這段時間為什麼沒有接上遠端監視系統?這件事情交通部搞清楚原因了嗎?當初還有人在放風向,說這是因為系統不相容,不過從昨天最後證實的結果,可以說是完全一場謊言。現在系統相容了,接也接得上去,事實上在昨天臺鐵發出新聞稿正式說3個小時就接上去、測試沒有問題之前,我早就說過,臺鐵自己早就接上去了,只是後來又把它拔掉了。我現在的問題很具體,針對這麼長的一段時間,能夠連接卻不連接遠端監視系統,交通部究責的報告什麼時候要出來?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現在行政調查是由院的政務委員在進行中,當然刑事調查也是平行在進行,臺鐵團隊在目前現階段是去維持它能夠…… 黃委員國昌:對不起,請針對問題回答,針對臺鐵的究責,什麼時候要出來? 祁次長文中:因為目前是由院的政務委員在主持調查,所以我不太清楚…… 黃委員國昌:院的政務委員現在是去做事故上面的調查,但是我現在追究的是臺鐵不是交通部在管的嗎? 祁次長文中:我們可能要等刑事與行政調查結果出來以後,再來…… 黃委員國昌:下一個問題,安全很重要,當初臺鐵與交通部,包括你們的次長自己跟國人講,為什麼不接上遠端監視系統,因為這個遠端監視系統太爛了,不好用、沒辦法用,訊息太多。我親自去臺鐵行控中心跑了一趟,二、三十年經驗的行控調度員告訴我,那個系統爛得不得了,訊號一堆,根本沒有辦法判讀,現在普攸瑪接上去以後,請問遠端監視系統可以判讀了嗎? 祁次長文中:我想臺鐵的同仁會把ATP off line,一定有他的原因在,絕對不是把它接上去就解決問題了。 黃委員國昌:對不起哦,我現在在問的是遠端監視系統現在到底能不能夠run,可不可以發揮實際的功效,可以麻煩您針對問題回答嗎? 祁次長文中:我覺得現階段就是ATP還不能夠穩定的…… 黃委員國昌:等一下,我現在在問的是遠端監視系統。 祁次長文中:這是ATP系統裡面的一環…… 黃委員國昌:我知道,on與off,你們會透過行車通話系統一個訊號傳送過去,問題是在行控中心所看到的監控monitor,訊號太多了,導致調度員根本無法判讀嘛!哪些是在行駛中的列車把它關掉,哪些可能是在調度場調度,可能剛要發車、停車,開開關關的。我現在的問題很簡單,因為你們放出訊息說普攸瑪已經接上遠端監視系統,目的是要讓國人感到安心嘛!遠端監視系統現在事實上已經接上去了,但是我現在問的是最根本的問題,這個遠端監視系統如果很爛,根本沒辦法發揮實際作用,那接上去是要幹嘛?我再問一個最直接的問題,遠端監視系統驗收通過了嗎? 祁次長文中:應該是驗收通過,才會…… 黃委員國昌:保固金還了沒有? 祁次長文中:這部分我可能要問臺鐵才能夠知道。 黃委員國昌:會後是不是可以書面回覆? 祁次長文中:是,可以。 黃委員國昌:我直接講一件事情,如果這個系統花了大筆錢去做,但根本很難用,也驗收通過了,甚至連保固金都還了,請問臺鐵到底在幹嘛?把納稅人當笨蛋嗎?銀子這樣亂灑嗎?事情還沒有結束! 我上一次質詢時,臺鐵也好,交通部也好,一直在跟我講說主風泵沒什麼問題,對安全沒什麼影響,結果昨天出來的報告是什麼?昨天出來的報告說,普攸瑪在前年的時候就已經發現,主風泵早就發生問題了,一直沒辦法改善。我看了這個內容,我真的嚇壞了,不只是之前在國會說謊,它呈現出來的是什麼?臺鐵早就知道主風泵有問題了,也知道沒辦法改善,結果他們還是決定讓這個車繼續跑,怎麼會有這麼離譜的事情!怎麼會有這麼離譜的事情!交通部能不能夠承諾會後直接以書面說明,為什麼知道主風泵有問題、要調整,有沒有辦法調整,結果還是讓車繼續跑。 祁次長文中:我想這絕對是我們要深自檢討,而且會…… 黃委員國昌:深自檢討4個字夠嗎? 祁次長文中:我們會提出書面報告出來,做一個…… 黃委員國昌:下一個問題,我開始去追出事列車的維修紀錄,我看了之後發現,上一次在交通委員會的時候,交通部或臺鐵回答我的說法是「沒有啦,該換的我們都有換,該做的都有做」,但是我調維修紀錄出來看,根本不是這樣,你們說在2015年時,事實上已經有做過一次三級的檢修,那我們就來看一下維修紀錄,請次長看右手邊的表,主風泵的濾心是要更換的,但是我看了一下出事列車的維修紀錄,兩台車我都看了,從來沒有換過濾心,三級檢修也沒有換過,然後主風泵早就出問題了,你們也知道,但車還是讓它繼續跑。三級檢修必須要換濾心,原廠給你們的手冊寫得很清楚,結果也沒有換,然後居然還敢在國會跟大家講「該做的保養、維修都有做」,這會不會太離譜啊? 祁次長文中:我們在檢討報告裡面會針對這個部分給委員一個說明。 黃委員國昌:結果呢?發生悲劇了,在我質詢完的第二天,我說你們備料不足,該換的東西不換,因為根本沒買,在我質詢完的第二天,才發公告急忙要去採購早就應該要換的濾心,整個管理鬆散成這個樣子! 最後一個問題,整個備料、車輛維修保養的狀況、後勤採購系統,如果要換濾心到底有沒有濾心,該換濾心時到底有沒有濾心,你們花了4億元去建置一套電腦系統要做管理,這樣才能知道什麼時候要更換什麼東西,以及這個東西到底有沒有庫存、能不能按時換,光是這項功能,就花了4億元去採購,履約期限是2015年、2014年就該完成,請問驗收了沒有?這個系統能不能夠run?我直接跟次長講好了,4億元的標案,早就應該要驗收了,到現在還沒辦法驗收,結果這個系統還沒辦法run,爛得不得了,廠裡面該維修什麼東西,應該有什麼東西,要從這個電腦系統去看,統統不知道!真的是拿全體國人、所有乘客的安全在草菅人命! 針對我今天提出來的問題,請交通部責成臺鐵在這個星期以前書面回覆,可以嗎? 祁次長文中:可以。 黃委員國昌:包括誰應該為我今天所有質詢到的事情負責,可以嗎? 祁次長文中:究責的部分,可能還要等行政院的調查報告出來。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啊,到時候你們原因檢討出來的時候,我們再逐一層級來看,看誰該做什麼事卻沒有做嘛!不要以為說換了一位局長,讓他退休以後,這件事情就沒了,這件事情的責任一定要追究到底。 祁次長文中:是。 黃委員國昌:到目前為止所呈現出來的資料,根本是在草菅人命! 祁次長文中:謝謝委員。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我再確認一下,我在10月15日曾經問過你,投票日那天公投到底能不能宣傳? 主席: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英鈐:主席、各位委員。可以宣傳啊。 江委員啟臣:可以宣傳? 陳主任委員英鈐:可以。 江委員啟臣:又可以宣傳了? 陳主任委員英鈐:公投本來就可以宣傳啊,只是不能夠宣傳競選。 江委員啟臣:當然不能宣傳競選啊。 陳主任委員英鈐:對。 江委員啟臣:那你們為什麼自己逕行對外宣布?10月29日你們有邀集相關單位開會,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英鈐:對。 江委員啟臣:誰主持的? 陳主任委員英鈐:本會副主委。 江委員啟臣:哪一位副主委? 陳主任委員英鈐:陳朝建副主委。 江委員啟臣:他直接做出於投票日當天候選人無論其是否為特定公投提案的領銜人,凡宣傳公投案者,皆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所禁止。 陳主任委員英鈐:是,當天的會議結論是這樣。 江委員啟臣:可是你剛才不是說公投可以宣傳嗎?這樣不是矛盾嗎? 陳主任委員英鈐:因為這是依據…… 江委員啟臣:這是依據什麼? 陳主任委員英鈐:就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當天不能夠…… 江委員啟臣:候選人沒有宣傳選舉,只宣傳公投也不行嗎? 陳主任委員英鈐:因為上面有寫如果在宣傳公投時出現候選人的號次或旗幟…… 江委員啟臣:沒有啊! 陳主任委員英鈐:這樣也不行啊! 江委員啟臣:如果他是公投案的領銜人,他去宣傳公投案,照你現在說的結論是不行的耶! 陳主任委員英鈐:對,我解釋它的邏輯給江委員聽,如果這位領銜人或候選人沒有到,可是卻出現他的旗幟都不行,這樣做大家都覺得不行嘛! 江委員啟臣:這種叫做個案認定啦,對不對?可是你們現在是通案禁止哦,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英鈐:對。 江委員啟臣:沒錯吧? 陳主任委員英鈐:是。 江委員啟臣:你現在就是通案禁止啊,通案禁止與個案認定是不一樣的耶,個案認定就是當你發生疑義時,或者有人檢舉的時候,這時候你們是去個案認定。通案則是跟我們講這樣做就是不行,完全沒有空間,我先請教主委你們自己有沒有違法,請問公投法是怎麼規定的?公投法有沒有規定不行?公投法有沒有規定投票日不能宣傳?沒有! 陳主任委員英鈐:可以啊,當天可以宣傳。 江委員啟臣:可以宣傳嘛!你在15日回答我的時候也是說可以宣傳。 陳主任委員英鈐:是,現在還是可以。 江委員啟臣:你也明確表示說因為法律規定就是可以嘛! 陳主任委員英鈐:對。 江委員啟臣:那為什麼29日會做出這個決定呢?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現在就是在解釋給江委員聽嘛!因為出現旗幟…… 江委員啟臣:但我還是要跟你講,你的解釋其實是行政機關獨斷的裁量,直接就是這樣,這涉及到人民的權益耶,大法官第474號解釋說得很清楚,有關人民自由權利之限制應以法律定之,並不得逾越必要之程度,應依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憲法第二十三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第六條均有明定。而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規定,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請問公投是不是人民的權利? 陳主任委員英鈐:是。 江委員啟臣:公投法裡面並沒有規定這件事情,如果你們想要禁止,包括領銜人在內,請你立法!請你去立法,而不是用這樣的方式,直接用行政命令規定,而且援引的還是內政部的選罷法,還不是你們的公投法哦,你們是公投法的主管機關,內政部是選罷法的主管機關。 陳主任委員英鈐:對。 江委員啟臣:你是獨立機關,然後你在這件事情上面沒有立法,卻要去援引內政部的法規,而且這個法規是限縮人民的公民權,涉及到權利、義務,你違法耶!你公然違法耶!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們並沒有限縮。 江委員啟臣:為了這件事情,我去調閱你們內部的開會紀錄,非常奇怪,你們是10月29日開這個會,你剛剛說這個會是陳朝建副主委主持的,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英鈐:是。 江委員啟臣:他就驟然做出這個結論,但實際上,我早在這之前都有函文給你們,你們給我的回覆都是直接講「未有禁止之規定」,這是內政部回我的,說公投法裡面關於宣傳部分沒有禁止的規定,「如果有涉及上開公職人員選罷法的規定等,將由選委會依據個案事實認定」,這是內政部給我的回應,內政部給我的回應!要不要我把公文拿給你看?然後中選會給我的回文也是一樣,說「如果發生這樣的爭議時,它的違規樣態為何,有沒有訂相關的裁量標準等節」,那時候你們是跟我說仍在研議中,然後內政部直接講是個案事實認定,你們29日開會就逕自下決定說不行,依照你們29日開會決議第二點寫到:依上開處理方式及內政部警政署研商全國性選舉於公民投票同日舉行之相關爭議行為、法律問題、適用問題會議紀錄辦理,你們29日會議結論第二項直接講依這個會議紀錄辦理,這個會議在10月5日舉行,10月5日內政部舉行關於公投綁大選相關爭議行為的法律適用問題會議,有關公投當日可否宣傳之結論為:候選人個人參與公投活動是否構成競選或助選活動,尚須依個案事實認定,這完全是你們內部會議紀錄,陳副主委憑什麼推翻會議結論,還推翻當初主委在這邊答詢的結論,他是另外一個張天欽嗎?不僅直接推翻你的結論,逕自對外講不行,而且直接宣布。 陳主任委員英鈐:你剛剛也講到我們之前還在研議當中,而且是內政委員會上次要求我們會同內政部把這個規則講清楚,所以我們才召開10月29日的會議。 江委員啟臣:對,你講清楚了,但是你也違法了,而且你們並不是真正內部開會大家的共識決,因為依照中選會決定重大事項,請問怎麼決定?針對選舉重大事項決定,是主委說的算嗎?是副主委說的算嗎?請你回答誰說的算。 陳主任委員英鈐:這只是我們在執行選罷法的…… 江委員啟臣:依據中選會組織法第五條規定,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第六條規定,下列事項,應經本會委員會議決議,其中一項是其他重大應由委員會議議決事項,關乎到人民權利義務之行使的法律規定能夠不重要嗎?可以由一個副主委來決定,逕自對外宣布,還說要罰500萬元,你們根本違法,亂七八糟,中選會不獨立,果然是「西廠」,那個「東廠」退了,換你們「西廠」上來,今天我不是要跟你爭執到底他當天能不能宣傳這件事情,是你們做這個決定違法、違憲,還大剌剌對外宣布,今天不是罰多少錢的問題,一個中立、獨立機關幹這種事情,一個副主委就可以這樣做決定,還推翻之前內政部的決定。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們沒有推翻…… 江委員啟臣:你沒有推翻,你宣布幹嘛?你沒有推翻,你在宣布什麼?你沒有推翻,回歸事實認定不是嗎? 陳主任委員英鈐:事實認定就是當天開會的人,他們覺得如果連旗幟、號誌都不能出現,本人更不能出現。 江委員啟臣:第一個,你們這是推卸責任;第二個,你完全藐視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你要變更、更改人民的權利,請你修法,不是這樣子處理,你們學法的不要玩法,亂七八糟。 繼續請教,這次有一萬一千多名軍警人員沒辦法投票嘛!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軍警是包括軍人,我們這邊沒那麼多,這次有降低。 江委員啟臣:警察是六千多人,軍人是5,000人,他們都有投票的權利,尤其涉及到公投的時候,我現在只想請你們做一件事情,對於這些辛苦在投票日要維持治安、保護國家安全的軍警人員,我們知道時間上他沒有辦法配合,他也必須犧牲當天投票的權利,但是請修法保障他,所以內政部跟中選會有責任就公職人員選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投法,針對如何納入軍警人員於工作地投票進行修法研議,你們至少研議可以吧?多久內可以研議出來? 徐部長國勇:全國性大選現在…… 江委員啟臣:多久內可以研議出來? 徐部長國勇:我們會儘快跟中選會做相關研議。 江委員啟臣:其實技術問題不難克服,而是法律上如何授權給他,我想很多國家做得到,台灣號稱「民主進步」,這件事情能退步嗎? 徐部長國勇:今年已經降了2%,所以今年不能投票的…… 江委員啟臣:這件事情在技術上面去降了,可是在法律上面如何保障這些人真正爭取、捍衛該有的公民權,雖然他是公務人員,雖然他是軍警,他必須犧牲一些假期跟投票的權利,可是請你修法保障他,這件事情請你們兩個部會在最短時間去研議,然後提出修法,好不好? 徐部長國勇:好,這個全國性的大家都在做了。 江委員啟臣:開始做就對了? 徐部長國勇:對,在處理了。 主席:明天我們會到警政署去,剛剛江委員特別提到公投法違反的部分,請中選會在明天那個時間點再來做報告,因為沒有修法以前,我們就是按照公投法來,明天請中選會給我們那天開會的書面報告跟會議紀錄,謝謝。 請許委員毓仁發言。 許委員毓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辛苦了,選舉快到了,其實滿多事情中選會責任重大,這次選舉大家都在關注網路上面的一些動態,以及之前大家擔心假新聞、假消息可能會影響我們的選舉,請間中選會在今年在任何一個時間點,有沒有邀請網路平台業者到中選會裡面去溝通? 主席: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英鈐:主席、各位委員。有。 許委員毓仁:是什麼時間點?找了哪些業者? 陳主任委員英鈐:確切日期我已經不記得了,我們有兩次,一次是邀請臉書、Google、LINE、Twitter這幾個網路平台業者…… 許委員毓仁:你們找他們去做什麼?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們希望彼此暸解,一方面讓他暸解我們國內有關選罷法以及公投法的法令,另一方面我們瞭解他們在執行網路透明化以及選舉公開的措施。 許委員毓仁:關於網路透明化跟選舉公開這個事情,你是不是有暗示希望在選舉期間相關調查,這些平台業者可以配合中選會來執行? 陳主任委員英鈐:沒有。 許委員毓仁:你是不是有跟他們溝通,希望政府在做相關調查的時候,他們可以提供相關資料? 陳主任委員英鈐:沒有,我們只是希望他們瞭解我們國內的法律,第一個是當然要遵守國內法律,第二個是希望他們在其他國家的做法能夠適用到台灣這樣子而已。 許委員毓仁:主委,我聽到的不是這樣,業者跟我提到的不是這樣哦!有沒有會議紀錄?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們有會議紀錄啊! 許委員毓仁:會議紀錄可不可以提供一份給本席? 陳主任委員英鈐:沒問題。 許委員毓仁:這個事情大家非常關注,這些網路平台業者人心惶惶,我不希望因為選舉,臉書、LINE、Google這些平台業者突然變成政府的機器。 陳主任委員英鈐:絕對不會這樣。 許委員毓仁:中選會要嚴守分際,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英鈐:當然,現在全世界的民主選舉都人心惶惶,因為怕網路被濫用。 許委員毓仁:請教部長,上個月成立爭議訊息查緝小組,到現在查了幾件?有多少通報?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通報的有86件,有61件是移送到地檢署。 許委員毓仁:請問「爭議訊息」如何定義? 徐部長國勇:爭議訊息當然定義的方式很多,有些是一分真九分假、兩分真八分假,另外有些訊息是完全跟事實不符,現在警政署在這部分都是針對跟選舉有關的,我們這個專責機關是跟選舉連結的。 許委員毓仁:一分真九分假、兩分真八分假,這個很難去…… 徐部長國勇:我們根據受害人或是告訴人、告發人所提出的資料,他們會提供相關證據。 許委員毓仁:所以是有人告發、有人提供,你們才會去辦? 徐部長國勇:有些我們也會主動處理,但是我們會去跟受害人做聯繫啦! 許委員毓仁:現在國安局說詆毀元首你們也會辦,到底會不會辦? 徐部長國勇:內政部沒有在辦這個…… 許委員毓仁:內政部不會辦,但是國安局會辦嗎? 徐部長國勇:國安局已經講過他們沒有在辦。 許委員毓仁:但是他說詆毀元首我們就要辦啊! 徐部長國勇:國安局剛剛已經回答不是這個意思。 許委員毓仁:你就這樣講啊!還是你在立法院亂扯?你在立法院國防外交委員會質詢的時候,明明說詆毀元首我們就要辦。 主席:許委員,那天不是他講的,是別人講的,後來蔡英文才去澄清的。 許委員毓仁:那你說嘛! 主席:請國安局陳副局長說明。 陳副局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國安局根據情報工作法第七條跟第十五條,針對中共跟境外敵對勢力散布不實訊息,我們協調統合各國安單位一起來蒐集,凡是對國家安全跟社會安定、國家利益有關係的,我們蒐集,所以…… 許委員毓仁:這個我暸解啦!請問「詆毀元首」這四個字從哪裡來的?詆毀元首、批評政策都不能做嗎? 陳副局長國恩:在很多訊息裡面可能有這樣的樣態,不管怎麼樣的訊息,我們都會提供給行政部門或相關的人去做參考,不會查辦。 許委員毓仁:你們不要矯枉過正,不要那麼誇張啦! 陳副局長國恩:絕對不會監控臉書,也不會監控任何社群媒體,言論自由底線一定守住。 許委員毓仁:你們要不要道歉?你們那天在立法院講那個話,所有媒體都報出來了,蔡總統還要出面澄清耶!你們這是陷總統於不義,豬隊友!為什麼講這個話? 陳副局長國恩:這個話的原意是不是這樣講的,恐怕我們要…… 許委員毓仁:是不是這樣講的,現場有沒有人要作證?還是把那個新聞叫出來?你們頭跟身體都分開,你們揣摩上意要做什麼? 陳副局長國恩:沒有針對性的講「我們監控臉書」這幾個字,是不是講的時候,委員講說你們有沒有蒐集這些資訊…… 許委員毓仁:國安局辦事要牢靠一點,這些事情在立法院不應該講就不講,你們如果真的有國安需求,要做任何資訊掌控蒐集,你們怎麼可能公開講嘛! 陳副局長國恩:絕對依法。 許委員毓仁:有關東奧正名公投,如果11月25日結果是東奧正名通過,我們是不是要啟動東奧正名? 主席:請陸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明通:主席、各位委員。行政院發言人已經說明台灣是民主社會,民眾或民間團體依據公投法提出的公投案相關議題屬公民權利,是為人民意志的展現,政府依法並未介入或操控公投,是依法辦理…… 許委員毓仁:這個我知道啦!行政院發言人說政府尊重公民公投表達的意願,最後也必須尊重國際奧委會決定。 陳主任委員明通:是。 許委員毓仁:如果今天中國大陸運作,然後因為這個原因禁止台灣參賽,請問該怎麼辦? 陳主任委員明通:由於兩岸關係的特殊性,近期中國大陸在國際社會對我們的打壓日益增多,有關您所提到東奧正名公投也是中國大陸關切的議題,所以我們要呼籲中國大陸應以理性態度來看待我方民眾正當行使投票權利。 許委員毓仁:體育跟政治是分不開的,每個國家在承辦這個賽事,都是在展現他的政治外交經濟實力,今天你不要把體育變成政治的祭品,這是我擔心的啊! 陳主任委員明通:所以我們呼籲大陸方面不要這樣子嘛! 許委員毓仁:今天如果東奧正名公投通過,請問要不要啟動?就像脫歐一樣,英國人沒有想到隔天睡一覺起來,脫歐不可能會過的,結果馬上過了,你要不要啟動嘛?如果不啟動,你會有政治壓力,對內對外都會有壓力啊! 陳主任委員明通:行政院發言人已經代表政府說過啦!我們是呼籲大陸方面…… 許委員毓仁:他講這個話,有講跟沒有講一樣,什麼叫做尊重民意,我們也尊重國際奧委會的意見,請問到時候民意的決定跟國際奧委會兩輛火車對撞的時候,我們政府採取什麼態度? 陳主任委員明通:發言人代表政府,他講的就是政府的態度麻! 許委員毓仁:發言人講這個是兩條平行線啊! 陳主任委員明通:這個有不同的解讀啦!我在這裡就是呼籲中國大陸方面要理性看待我方人民行使公民投票權,勿過度連結,體育歸體育、政治歸政治。 許委員毓仁:這個非常困難,主委,這你都知道…… 陳主任委員明通:所以我們還是要呼籲他。 許委員毓仁:在台中東亞運動會就遇到這個問題,他們把我們拔掉,受害的…… 陳主任委員明通:就是他們過度反應,他們不對,政治歸政治、體育歸體育嘛! 許委員毓仁:受害的不是我們這些政治人物,也不是你們政府官員,受害的是努力四年,準備在奧運舞台上要去競技的那些運動員。 陳主任委員明通:取消的是北京方面,不是我們自己去取消,造成受害的是北京對我們所造成的,所以呼籲大陸方面要理性看待這件事,政治歸政治、體育歸體育。 許委員毓仁:我只有最後一個要求,我希望陸委會跟所有重要府會高層有一套非常嚴謹的SOP,這個事情如果發生的時候,對內、對兩岸關係、對我們體育參與,以及對我們外交會不會產生重大影響的評估,要有一個非常嚴謹的SOP,這個真的就像脫歐一樣,一覺醒來突然發現是這個狀況的時候,你現在不能用這種態度說我們就讓民意展現,這台列車如果脫軌的話,你該怎麼辦?主委,因為對你寄予厚望,所以才會有這深切的提醒,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明通:謝謝委員。 主席:許委員,國安局是10月30日在國防外交答詢的時候,正式說有這樣的監控,提供這樣的資料給你。 許委員毓仁:我還是希望國安局對這個事情做出正式說明,不要弄得人心惶惶。 主席:請廖委員國楝發言。(不在場)廖委員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名各同仁。國防委員會那天是我擔任召委主持會議,那天是國安局局長就委員的質詢提出答復,我印象中並沒有聽到有監控這種字眼,或者針對特定的平台或媒體都有錄音錄影,大家可以去看一看,而且國安局的回答,我覺得大家可以去看他們會後的新聞稿,他們做一個完整的澄清。我覺得當國會議員,我們應該把格局放大、看全面的,因為國家安全不是個人的利益,也不是政黨的利益,而是全民的利益,所謂「覆巢之下無完卵」,所以國家安全不能兒戲,我相信在座所有國安體系相關的工作同仁一定是兢兢業業、戰戰兢兢,我們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不是昨天才爭取民主自由成功,即使不算老牌,也算是資深的民主國家了,怎麼會有這種違反民主的監控方式?我擔任召委,我沒有聽過有類似的答復,我期待立法院同仁質詢時應該更有國家安全的意識,必須更有本,而不是憑著媒體的報導或是憑著自己的看法去做過度的揣測或聯想。那都有錄音錄影,國安局會後也發新聞稿了。 我先請教法務部陳次長,在你們的報告裡面提到為了偵辦散布不實消息的相關案件,警政署已成立查緝假消息的專責小組,這在法務部的報告中有提到。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對。 邱委員志偉:我想瞭解這個專責小組的運作以及目前人力的配置。這部分是不是請署長說明?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家欽: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查緝專責小組主要是因為它屬於網路散播謠言或是影響妨害秘密或是恐嚇,有犯罪的行為…… 邱委員志偉:在署裡面還是各縣市的警察局…… 陳署長家欽:原來的編制、原來的人員,只是它是一個網路查緝的專責小組,所以現在這些假訊息的散播都是透過網路,一般派出所辦案必須具有這個專業,他們可能沒有能力處理…… 邱委員志偉:所以各縣市應該有這方面的人力? 陳署長家欽:對。 邱委員志偉:民眾有檢舉或者報案,你們是不是要下達各縣市警察局都要成立這個小組?有關它的聯絡方式,因為民眾如果有接受到假訊息或是假消息,他們認為涉及國家安全而要去檢舉、報案時,他們要用哪些管道?因為你們有設置查緝小組嘛! 陳署長家欽:我們這個查緝小組就讓民眾了解這就是一個專責單位,針對在網路從事犯罪,不論是影響他個人、公司行號、團體或是候選人…… 邱委員志偉:所以一般民眾報案還是要到派出所去? 陳署長家欽:要報案,但是也會把這個案子向上陳報,然後由這些專責小組處理。 邱委員志偉:所以專責小組是一個任務編組,只是做一個決策、指揮中心? 陳署長家欽:它就是一個偵辦單位,原來的…… 邱委員志偉:如果一般民眾要檢舉、要通報或是要報案,還是要回到各縣市的分局或派出所? 陳署長家欽:都可以,我們都會受理。 邱委員志偉:好。繼續請教陳次長,在你們的報告裡面提到依據最高檢察署截至11月5日的統計資料,受理選舉有關的刑事案件,我們先不看暴力,先看賄選,共受理2,124件,目前起訴只有36件。我想請教一下,哪一種類型的選舉最多這種賄選案件? 陳次長明堂:目前起訴賄選的案件是在鄉鎮市長跟代表,還有村里長。 邱委員志偉:有沒有到縣市長的層級? 陳次長明堂:縣市長的部分目前還沒有。 邱委員志偉:目前還沒有? 陳次長明堂:起訴的部分還沒有到縣市長層級,但是刑事偵辦中的案件是有。 邱委員志偉:你受理的這兩千多件中,以縣市別來看,哪一個縣市比較多? 陳次長明堂:賄選的部分沒有特別標示。 邱委員志偉:如果某些縣市特別多,那麼我們查緝的力道可能還有需要加強。 陳次長明堂:沒錯。 邱委員志偉:所以必須從數字來看,檢驗到未來剩下的十幾天,到11月5日為止,某個縣市受理或是起訴的案件特別多,針對那個縣市可能要加強查賄。 陳次長明堂:對,沒錯。現在不只是有查到的,包括沒有查到的,有的可能到最後一段時間才會灑出來,這些都有可能。 邱委員志偉:相關的地檢署過去都有進入到各分局。 陳次長明堂:有,現在也一樣。 邱委員志偉:已經進駐了嗎? 陳次長明堂:有,其實沒有全面進駐,大概在前一個禮拜才會進駐,避免警察人員過於辛勞,所以我們是派檢察官進駐。目前他們是機動性前往,但是一個禮拜以內,他們會進駐到分局,可以就地受理。 邱委員志偉:進駐的時間還未定,是不是? 陳次長明堂:定了,由各地檢署跟警察機關來做處理。 邱委員志偉:檢察官進駐分局代表一種宣示,這對於賄選是有遏阻作用。 陳次長明堂:有,事實上他們在一個多月前已經有分配轄區了,比如張三檢察官派到左營分局等等,類似這種情形,他們已經都分配過了。實際上派人長期進駐的也有,比方台東…… 邱委員志偉:派人長期進駐? 陳次長明堂:我說的長期進駐是指一個禮拜左右。 邱委員志偉:已經有了,是嗎? 陳次長明堂:已經有一部分了。 邱委員志偉:你剛才提到台東。 陳次長明堂:台東可能需要前幾天就去,因為像是綠島、蘭嶼那些離島。 邱委員志偉:謝謝次長。 最後一點時間請教調查局,還是一樣有關查賄,有關調查局體系,呂局長之前大概在國防委員會有做過相關的說明,目前件數是否有再增加? 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呂局長說明。 呂局長文忠: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指的是哪部分? 邱委員志偉:就是有關查賄相關的檢舉或者你們主動查辦,目前的案件大概有多少? 呂局長文忠:有關賄選的部分,到10月31日為止,我們受理的賄選情資總共有1,124件。 邱委員志偉:這個跟警政署的是不一樣的吧?這是調查局的受理件數? 呂局長文忠:對,這是我們自己的部分。經過深入追查,認為有犯罪嫌疑去偵辦的賄選案件,總共有134件。 邱委員志偉:後續處置呢? 呂局長文忠:我們將情資送給檢察署以後,後續再接受檢察官的指揮偵辦。 邱委員志偉:它的層級是不是還是集中在鄉鎮長跟地方民意代表? 呂局長文忠:目前大部分是這一類的。 邱委員志偉:有沒有哪個縣市比較多、比較嚴重? 呂局長文忠:這部分沒有特別去分析。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查賄是讓選舉更公平、更公正的一個最主要的方式,如果查賄不夠到位,或是相對消極,將會影響選舉結果,所以包括調查局、法務部以及警政署,同仁在這段時間都應該加強力道做好查賄工作。謝謝。 呂局長文忠:是,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蕭委員美琴、林委員俊憲、陳委員明文、蔣委員乃辛、鍾委員孔炤、顏委員寬恒、鍾委員佳濱及李委員昆澤均不在場。 請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雖然今天要討論的主題是如何協助我國人民返國投票,但是我在這邊要說的是,在國內人民的投票權都被剝奪了,那就是戶籍地在外島地區的人如果要投票,他們就必須搭船、搭飛機,讓他們的投票成本比本島地區的人還高出非常多,這就是所謂的投票不正義,參政權沒有被公平的對待。我們就以蘭嶼來說,台東縣政府蓋了一艘蘭嶼的交通船─東方輪,花了七千多萬,結果行駛一年就停駛了,導致現在蘭嶼人只能搭私人業者提供的船隻,有時候他不想開了或是人不夠,他就不開了,這樣的話,我們的交通不正義,不也就是投票權的不正義嗎?再來,颱風季節過完了,現在遇到東北季風,如果東北季風造成強度非常強的風雨,風雨太大,船隻業者也不會開,到蘭嶼的小飛機也不會開,蘭嶼人要投票的狀況該怎麼辦?投不到票,更何況這一次的地方選舉以及未來的總統選舉都是在東北季風盛行的時候,很容易發生交通停駛、停開的狀況。我的助理有打電話詢問中選會如何幫助外島地區的人,結果中選會怎麼回覆,主委知道嗎?你不知道。我們打電話過去詢問,中選會的回音是「選舉的時間都已經先公告好了,你們可以提早返鄉投票啊!」這是什麼回覆?主委,這是什麼回覆?你們是不是不知人間疾苦?主委可以先回答嗎? 主席: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英鈐:主席、各位委員。我再回去瞭解一下。當然我們都希望每個人都可以行使投票權。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蘭嶼人不論是達悟族人或是非達悟族人,亦即一般的非原住民,他們要先搭車、搭飛機到台東,再搭飛機到蘭嶼、外島,他們的機會成本比人家還高,你們有思考這件事嗎?現在要問你們如何解決,結果卻回答要提早返鄉。好,說到提早返鄉,我回答你,請問這次的選舉是禮拜幾? 陳主任委員英鈐:禮拜六。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意思是在台北工作的人下班之後要先搭火車到台東,到台東時,有船嗎?有飛機嗎?禮拜五下班,我們還要搭乘隔天的,隔天我們搭得到飛機跟船嗎?交通部的回應是富岡到蘭嶼七條航線,然後呢?這就是對於我們蘭嶼人的回應嗎?你們是否想過,交通部這邊遇到普悠瑪安全的疑慮,一票難求的狀況是從過去到現在都不斷發生的,我們要保障居住外國的國人返國投票,但是你們連本國境內的選民、國人之參政權都沒有保障好,不論是部長、主委或是次長,請問蘭嶼是你們的轄區嗎?是你們管轄的嗎?蘭嶼的達悟族人是不是你們的國民?請你們一起研議到底怎麼解決這次選舉的機會成本比他人高的問題,以及有可能投不到票的問題。請部長說明。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有關交通部的問題,我們盡量跟交通部協商,因為交通船的這些權責機關也都在交通部,所以為了保障公民權行使,加上工作各方面的關係,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說全國性的投票,希望能夠不在籍投票,很多委員也都提到這一點,但是九合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不在籍投票已經喊了非常多年了。 徐部長國勇:當然。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對,現在呢?外島地區能不能先試辦? 徐部長國勇:有關船的問題,可能就要交通部協商相關的交通船,讓他們的交通能夠更便利、能夠回去,是不是請交通部回覆如何幫助大家,把這些船安排好。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次長,能夠先解決蘭嶼達悟族人、蘭嶼人的投票問題嗎? 徐部長國勇:有關船的問題,我想就由交通部次長來回覆如何協調交通的問題,畢竟這不是內政部的權責……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如果天氣不好該怎麼辦?船不能開,東北季風比較強的時候,常常會發生停班…… 徐部長國勇:我記得在幾十年前決定選舉日期時,曾經就說過是不是在夏天選舉,可是台灣是一個多颱風的地方,碰到颱風的機會更多,所以當時在幾十年前就決定在冬天選舉,這個緣由是這樣。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如果每一個國民的選舉、參政權的保障都均等、機會成本都一樣,你們都應該要思考怎麼讓他們的成本降低是均等的。 徐部長國勇:因為有一些工作的關係……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不是住在偏遠地區就要花很多成本去投這神聖的一票。 徐部長國勇:當然。所以在全國性的、比較不會產生像九合一這種有地區性問題的選舉……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首先先解決離島地區的問題。 徐部長國勇:有關離島地區這部分,我想就請交通部回答,看如何加開這些交通船。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次長,可以嗎? 主席:請交通部祁次長說明。 祁次長文中: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委員講的其實是事實,我們因應選舉,交通船是從2班增加到10班,但是不論是海運或是空運,如果是因為安全考量,譬如剛才提到的海氣象或天候不佳,以至於停航,那真的是我們沒有辦法處理的。但是如果不是這個原因,我們不會允許運輸業者任意減班,這都有法律可管。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所以住在外島就是活該嗎? 祁次長文中:不是。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們想要投給想要的候選人,結果住在外島有這麼多問題…… 祁次長文中:我們的運輪是已經準備好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中選會有準備好嗎?你們想過如果加開航班真的夠嗎?如果足夠,萬一碰到東北季風,導致蘭嶼的族人沒辦法投票,中選會要怎麼解決這個問題?這是對參政權的侵害,不是嗎? 陳主任委員英鈐:當然我們應該要盡量協助蘭嶼人民的投票權,如果真的天災重大到那種程度……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不用天災,只要13級強風,船就不用開了。 主席:我想針對離島地區怎麼投票的交通工具,請交通部再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他們沒辦法投票。主席,現在也有問題,其實這個時候是東北季風最強勁的時候,如果沒有辦法投票,船不開、飛機也不開怎麼辦? 主席:交通部先研擬一個辦法出來吧!現在只能請他們在這段時間預作準備……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中選會這邊能夠解決嗎? 主席:請他們預作準備。 陳主任委員英鈐:我們當然希望如果交通可以解決就解決,如果交通不能解決,我們看當場情況,也有可能是選罷法第六十六條所謂改天投票的情況,但是那必須符合相當的要件。 主席:我想時間還來得及,你們先研擬一下狀況,好不好?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你們先研擬怎麼解決離島地區國人投票的問題,再來討論外國的國人…… 主席:全部都要一起討論。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一起討論沒有關係,境內的國人都要先一起保障。 主席:現在都有氣象報告,請他們先預作準備,交通部和氣象局也有相關,好不好?全部都預作準備,請他們研擬。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孔委員文吉、羅委員明才及陳委員雪生均不在場。 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在九合一選舉之外,還有公投大選,在禁制區內,不論是公投案或是候選人都不得宣傳,但是在禁制區外面,助選員或是候選人還可以宣傳嗎? 主席:請中選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英鈐:主席、各位委員。不行。 林委員淑芬:公投案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英鈐:公投案我們最新的決議是候選人本身不行。 林委員淑芬:候選人本身不行,但公投案提案人以外的人,就可以在禁制區外面宣傳? 陳主任委員英鈐:這要看情況,假如他拿候選人的旗幟、號次也不行。 林委員淑芬:這部分會有很大的混淆,禁制區內一律不准是OK的,可是如果候選人同時也是公投案提案人,他的助選員、志工或支持者在禁制區外面宣傳公投提案,同時宣傳候選人,這就有模糊的空間。 陳主任委員英鈐:這樣不行。 林委員淑芬:但有可能會有魚目混珠的情形,這方面恐怕會引起很多社會爭議,因為從投票區走出來要不要領公投票就可能會有很多糾葛,然後在投票禁制區以外的地區也還會有很多爭議,本席是再次提醒你,足夠的維安人員很重要,你們的警力有沒有加倍呢? 在九合一加公投的選舉裡面,你們警力配置,有沒有援引民間的義警、民防或其他志工團體,你們的人員有沒有加倍,你們有沒有討論過? 陳主任委員英鈐:目前沒有,我們回去再做研究看看。 林委員淑芬:你知道只剩十幾天了嗎? 接著本席要請教部長。部長,你聽到我的問題嗎?我的意思是,無論是投票場所裡面或在投票所的外面,你們應該要加派人員,因為這次選舉很複雜,可能引起的糾紛也會非常多,因為有些投開票狀況並不是依照往年的慣例,有9個案子要投票,這是從來沒有過的經驗。其次,禁制區外面可以宣傳公投,但不能宣傳候選人,可能會有人假宣傳公投之名、真護航候選人,這種糾紛將會很多,你們沒有用加倍的人力,也沒有加倍的…… 主席:請內政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國勇:主席、各位委員。實際上我們投開票所30公尺以內是沒有問題的…… 林委員淑芬:禁制區以內的部分就不用討論了,我講的是禁制區以外的部分。 徐部長國勇:禁制區以外的部分,選監小組只要有狀況,警察就會隨時支援。 林委員淑芬:我不是在講這個,那樣會來不及!我的意思是,選監小組主要都在裡面,但禁制區外面的…… 徐部長國勇:外面也一樣。 林委員淑芬:我的意思是,你們是不是應該動員所有的民防、義警以及正規警力,其實每個投開票所都要全面加派倍數的人力? 徐部長國勇:我們這次動員將近4萬人,這只是投開票所的部分,另外還有其他的支援,我們是全部都停休! 林委員淑芬:以前呢?跟歷年相比,每個投開票所配備的警力多了多少? 徐部長國勇:103年四萬八千多個,107年是五萬五千八百九十幾個,多了七千多個。 林委員淑芬:全國總共幾個?有幾個投開票所? 徐部長國勇:這還是警察局的部分,另外,我們的內勤也會支援外勤,中央的警力也會進去,我們這次是全部停休。 林委員淑芬:我的意思是,連民間組織都要動員。 徐部長國勇:連交通、義消等民間團體相關人員都會來幫忙。 林委員淑芬:你們一定要趕快因應。 徐部長國勇:一定會。 林委員淑芬:接下來本席要請教警政署署長,警員的自殺比率偏高,警政署的因應措施為何?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署長說明。 陳署長家欽: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我們很關心的議題,同仁在工作、生活、交友或是個人理財上,可能會產生一些困難…… 林委員淑芬:警員自戕事件今年已經有2例,或是更多? 陳署長家欽:去年有9個案例,今年有5個案例。 林委員淑芬:已經有5個了,每年都很高。 陳署長家欽:每個幹部我們都很關心,隨時都會報一些數據…… 林委員淑芬:以今年6月台南市警備隊隊長在派出所後方車庫自戕案件為例,他太太表示是因為分局保民組業務及埤頭派出所勤務,工作量繁重,加上祖先移靈還未處理,精神壓力大。但是警方制式分析跟調查,認為是個人家庭因素。本席認為,警員自殺歸因於個人因素並不是最好的方法。 陳署長家欽:這個因素是多元的。 林委員淑芬:本席認為到底是什麼因素,絕對不是警方自己調查、自己說了算!因為由工作單位調查他的死因,老實說並不客觀,我們應該援引職業醫學的專業,調查自殺和工作環境因子之間是不是有相關,不能夠由自己的工作機關說了算!所以要透過職業醫學的專業做工作負荷量表測量,要去顯示環境因子究竟扮演的程度,造成這個員警自殺,這是為了清楚歸因,這樣才能從源頭上面去做預防跟降低工作同仁的自殺率,包含工作勤務的規劃及如何維持警員從業人員的身心健康。 所以我要請問署長,我們有沒有可能仿造勞工罹患職業災病的模式,針對自殺或心血管疾病死亡的個案,委託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轄下的九大傷病防治中心,進行工作環境因子調查跟訪視,確認我們員警罹病死亡、罹災死亡或自殺死亡的真正原因為何?我今天所質詢的,並不是只做職業醫學的調查,還有其他的部分,但因為時間關係,我先跟您討論。你們可不可以將自殺死亡、心血管疾病死亡、罹患災病死亡做職業醫學專業的調查? 陳署長家欽:謝謝委員對員警工作及自殺問題的關心,每個個案都是一個不幸,也是值得我們警惕。我同意委員剛才的講法,必須要有一個專業來調查原因,這樣可以作為事後的預防,警政署其實都有把這些個案委託學者做研究…… 林委員淑芬:不必委託學者啦!不是只有自殺的部分,還包括心血管疾病。 陳署長家欽:因為心血管疾病涉及到很多的因素造成。 林委員淑芬:勞工已經做很多了,勞動部職安署轄下有九大傷病中心,他們就是專門做職業傷病跟勞工罹災病相關性的專業,900萬勞工都是他們做的,我相信全警政署的警察同仁如果不幸罹災,不管是傷或病或是死亡或者是自殺案件交由他們來做調查,他們是最專業的,你們可以回去研議! 陳署長家欽:我們可以考慮,事實上這部分我們已經委託協會在做研究了! 林委員淑芬:其實我今天要講的不是這個,我想講的是,警政署的因應對策不是等到他生病、死亡或自殺時才去調查他的原因。 陳署長家欽:可是每一個要透過瞭解以後…… 林委員淑芬:整個署的制度面、體制面最核心的因應對策,還是要你們自己來做,你們要預防。 陳署長家欽:當然。 林委員淑芬:關老師心理輔導專線從來沒有對症下藥過。 陳署長家欽:我們是及早發現、及早介入府到,才能夠…… 林委員淑芬:它是一帖無效的藥物,這帖藥從來都沒有對症過,不對症而你去做的話,吃了會無效。 我知道在警察文化裡面,警察就是要打擊犯罪,英雄跟硬漢的角色都放在每一個員警身上,警察同仁真的太沉重了! 陳署長家欽:對警察的期待真的是太高了! 林委員淑芬:在社會對警察的期待這麼高的狀況下,警察不能示弱啊!所以警察感覺壓力很大,警察覺得很憂鬱,心裡承受不了,這樣一個弱者象徵,你要他承認、去看病。在經過關老師輔導以後,他會被貼標籤,認為他就是…… 陳署長家欽:這個個案我們都會保密。 林委員淑芬:他會被調到摸不到槍的單位,以免他自殺,這不是標籤化得更嚴重嗎? 陳署長家欽:那對他是一種保護! 林委員淑芬:不是,對他來講,這是一個羞辱,所以他寧可選擇不說,可是當他受不了的時候就選擇自殺,所以我才會說,在這種狀況裡面還有其它值得討論的部分! 其實今天我本來想要討論的核心是,讓基層員警參與績效管理制度的訂定,但是今天的質詢時間已經到了,主席都已經站起來了,所以我們下次再做討論。 真的,這個工作的壓力很大,他們不是神,英雄也是人,他們也是肉做的。他過勞、績效是有效還是無效?這個績效是經過科學評估的真正有效?還是上面高層交代的績效?這也是一種專業。 陳署長家欽:這部分要釐清,績效跟工作考核是不一樣的,每一個…… 林委員淑芬:績效怎麼訂定是一個專業,這個專業一定要納入員警的參與,這部分我們另外再找時間討論。 主席:林委員,時間到了,每位委員時間到的時候,我就會站起來! 林委員淑芬:我知道,現在時間已經是下午1時了! 主席:你的部分可以請行政單位提出書面報告,明天還有考察…… 林委員淑芬:他們的書面答復都是行禮如儀,我是說這個績效制度的改進跟明天的考察題目不一樣,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一、洪委員宗熠、李委員彥秀、楊委員鎮浯等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二、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亦請另以書面答復。 委員洪宗熠書面意見: 一、為因應2018年九合一選舉,內政部警政署於今年3月起,要求各地方警察局加強蒐集賄選暴力情資,並於6月正式函頒「查察賄選工作執行計畫」、「淨化社會治安暨防制選舉暴力執行計畫」,更於各地方邀察局成立「查察賄選防制暴力專案小組」,一旦發現疑似選舉暴力情事或經民眾檢舉、告訴、告發案件,除依法調查外,並報請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截至10月23日止,各類選舉暴力情資共計360件,其中誹謗99件,恐嚇97件,毀損98件,傷害26件,公共危險1件,其他39件。2018年九合一選舉進入倒數,卻接連發生多起賄選案件,要求內政部警政署與檢調單位合作積極偵辦,展現掃黑除賄決心,讓選舉得以在公開、公正的情形下順利舉行。 二、選舉在即,網路假訊息氾濫衝擊台灣社會,行政院已進行跨部會研商解決之遒。在此之前,仍有許多民眾透過網路等途徑散布不實訊息,意圖影響選舉結果,恐觸犯刑法恐嚇公眾、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法令,據了解警政署已受理80件,24件進行偵辦中。為嚴防爭議訊息散播流傳影響民眾投票意向,請內政部除積極查緝假消息外,更應於選前公布具體查緝成果,以達嚇阻之效。 委員李彥秀書面意見: 本次選舉為有史以來最多投票數量的大選,選務人員負擔沈重,不言可喻。今年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合計約為30萬2,296人,相較過去的選務人員,這一次的選務人員,較過去增加1.5倍。選務工作人員的投票權益保障,更需要保障。且本次公投是首次18歲以上未滿20歲可以行使公民權,中選會應加強宣導,並且針對18歲僅能行使公投權之公民規劃單獨領取公投票之合理投票動線。爰就上述議題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1.再過兩個星期的九合一大選是有史以來第一次每一個投開票所都有十個公投案,以及三個以上的公職投票的大選,選務人員負擔沈重,不言可喻。根據中選會過去的資料顯示,我們的全國大選的選務人員大概都在20萬人左右。今年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人數合計約為28萬6千人,加上由直轄市、縣市選委會洽請當地警察機關調派的警衛人員1萬6,296人,合計約為30萬2,296人。相較過去的選務人員,這一次的選務人員,較過去增加1.5倍。而且如果公投成為常態,本席認為更需要想辦法保障這30萬人的投票權益。 2.長期看來,本席認為不在籍投票仍是應該規劃的方向,我認為中選會應該針對不在籍投票的法制化進行相關的研議跟規劃,中選會應該考量盡速研議相關法案修正可行性。短期政策上,在上一次提出轉移投票的質詢後,本席的臉書跟辦公室都收到選務人員的陳情,他們的陳情分為兩大類。第一種,選務人員根本不知道有轉移投票的制度,無從申請起,我認為中選會跟地方選委員都沒有提供充分的資訊,就導致了很多選務人員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忽視了自己的權益。第二種陳情類型,這次的地方大選,不同里、不同行政區,就是不同的選舉區,所以能夠轉移投票的數量受限。在無法放棄單一種選舉的類型的狀況下,只有同一里內,不同投票所的工作人員適用轉移投票的規定。現實狀況如果在同一里執行投開票公務,幾乎都可以利用休息時間前往投票,所以轉移投票制度在這次大選根本沒有意義。我認為中選會應該一併考量讓選務人員可以依其意願,針對全國性公投進行轉移投票,獲釋已放棄部分選舉項目的方式,讓轉移投票可以擴大適用。例如,同樣是新北市的選務人員,如果他的戶籍地在貢寮,但是他在樹林任教職,也擔任樹林區的選務人員,依照現況他根本無法行使全部的投票權及公投權益。但是如果制度上可以讓選務人員願意放棄里長、議員的投票,這個選務人員至少還能夠就新北市長以及全國性的10案公投行使自己的公民權。我提出這個建議是很初步的建議,中選會應就併同推動不在籍投票的可能性,一起仔細評估。 3.上面的問題,都是基於未來的修法或是制度調整,在兩個星期後的大選,本席仍認為中選會應該加強與地方選委會溝通。儘量要求地方縣市的選委會優先讓選務人員在自己選區或是鄰近選區的投開票所服務。甚至讓戶籍與執勤同一縣市選務人員,能夠有更寬裕的時間回去投票。維護這些熱心參與選務的工作人員也可以行使公民權,未來甚至我們可以直接考量不在籍投票優先從選務人員適用,我認為中選會應該來思考。 4.此外,這次公投是第一次年滿18歲的國人就可以行使公投權,但是我看到目前的投票流程宣導仍然是以20歲以上的國人為主,先領大選選票,投大選選票,再領公投票,再投公投。但是面對首投族只行使公投權,流程跟領票投票的動線我沒有看中選會有明確的宣導。我認為18歲公民權已經是朝野都趨向支持的共識,這次公投更是第一次18歲公民權行使的第一次,針對這些只能投公投的18歲公民,我們在投票動線上,應該要有更好的引導,讓他們可以順利領、投公投票,甚至我都認為應該主動的宣導、鼓勵18歲以上未滿20歲的年輕國人行使公投權,這方面我希望在接下來兩個星期,中選會能夠利用年輕人愛用的網路社群媒體,多多鼓勵年輕人出來投票,並且在投開票的現場針對只能行使公投權的年輕人做更仔細,更好的領投票動線。 委員楊鎮浯書面意見: 本院委員楊鎮浯有鑑於今年五月賀陳旦部長於內政委員會考察時已承諾編列經費5,635萬元於料羅港消分隊之化學消防車、救護車等設備,由交通部責成港務公司處理。今本席得知台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經評估後,認定料羅港隸屬金門縣政府而不編列預算。爰請教貴部,何故不尊重內政委員會之決議?且上述設備皆為料羅港消隊使用所需,為何不得編列相關預算?另,請提供台灣港務公司近五年對各港消分隊補助之經費明細。特此向交通部提出質詢。 主席:今天會議到此為止,現在散會。 散會(12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