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5日(星期四)9時4分至13時48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宜民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及基金)案。 二、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財團法人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財團法人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108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三、審查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8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案。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報告。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本部受邀列席報告衛生福利部108年度預算編列情況,包括公務預算、特種基金及相關財團法人的預算。我們主管的歲入約為24.6億元,規費收入主要是食藥署,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1.3億元主要來自製藥工廠,財產收入主要是健保署結束臺北門診中心。整體歲出預算2,219億元,中央總預算是2兆0,220億元,占了11%。預算成長2.3%,公務預算增加50億元,中央政府歲出總額增加2.8%,而本部整體預算規模占全國第3位。 雖然預算規模2,219億元,看起來很高,主要是法律義務的支出1,793億元。有關經資門,基本上都在經常門,資本門 所占比例非常低。至於支出結構,法律義務占了1,793億元,基本需求占315億元,科技發展占了49億元,公建占了2億元。歲出別主要在於獎補助款,占了2,086億元,包括社會保險負擔1,707億元、縣市政府補助167億元、特種基金補助67億元、國內團體捐助57億元、社會津貼及濟助62億元,其他則是26億元,主要用途即政事別主要在於社會福利的支出,中央政府社福支出總共編列4,922億元,本部占了44%,即2,169億元。基本上,大部分的錢都花在與健保相關經費上,占了52%,與國民年金相關經費占了28%,其他經費占了20%,包括很多相關署司的經費。 以2,219億元來看,本部占了1,831億元,社家署占了227億元,疾管署56億元、健保署55億元、食藥署28億元、國健署20億元、中醫藥研究所2億元。至於1,831億元如何分配,社保司占1,613億元、社工司占了93億元、醫福會40億元、心口司21億元、醫事司7億元、其他57億元。社保司主要的經費係政府應負擔之不足保費,以及國民年金或身心障礙保證年金、年金不足數等。1,831億元扣除其他法律支出之外,剩下可以動用的錢大概是143億元。其中,醫福會編列40億元,最主要編列在各部立醫院補助人事支出及統籌支配,大概占了33億元;科技組31億元最大宗是用在國衛院,編了26.8億元;心口司則是新展戒毒的部分,編了12.8億元;社保司20億元、社工司7億元、醫事司7億元、照護司5億元、保護司4億元、資訊處3億元、其他3億元、國合組1億元。 有關特種基金,我們有5項作業基金,醫療藥品基金主政機關是醫福會,針對26家醫療機構。另有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基金歲入編列8,590億元,支出編列8,621億元,比較大宗的是醫療藥品基金,這是醫福會所管的醫院收進來的醫療費用及花出去的相關費用,編列336億元;有關全民健康保險基金,最主要我們的基金是隨收隨付,付出的保費是6,696億元,國民年金保險基金也是一樣,有些部分是政府補助,有些則是保費收入,編列1,071億元。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總共有11項,包括醫發基金、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藥害救濟基金、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疫苗基金、食安基金、社福基金、家暴及性侵害防制基金、金額比較大的長照基金及生產事故救濟基金。醫療藥品基金在醫院這塊有結餘,管制藥品作業基金也有收入結餘,基本上,健康保險基金及國民年金基金都在基金裡平衡,採隨收隨付制。從特別收入基金可知,衛福部在醫療發展基金付了43.5億元,由以前的基金結餘來支付這筆費用;醫療發展基金付了17億多元;菸害基金少了將近20億元,最主要是加收菸稅之後,吸菸人口下降,前年菸捐編列的預算數是333億元,去年我們以基本數目233億元來估算;疫苗基金因為擴大疫苗接種,各方面經費相對較多,所以會不足9億元;社會福利基金也會稍微少一點,不過基本上還是平行。最主要是長照服務發展基金編列339億元,以長照基金今年的收入而言,與財政部當年的預估非常接近,基本上會達成預算收入。固定資產方面,只有醫療藥品基金相對較多,其餘多是更新資訊設備及辦公設備。醫療藥品基金有樂生園區、恆旅及部北等幾個新建工程。社會福利基金比較多的是南區兒童之家興建、整建工程。就幾個大計畫來探討,一是各部會都有編列食安預算,中央政府編列53億元,本部編列16億元,食安五環占了8.2億元,另外8億多元用在進口食品的邊境查驗。少子女化對策預算今年編列122億元,比107年度多了80.9億元。我們在特別預算中有差不多一樣數目的基金預算編列進來,最主要是增加津貼費用及準公共化將近40億元。本部主管長照預算為362億元,也有編列在其他部會,比較多的是退輔會,因為它有相關的長照機構,原民會也編列7.5億元。362億元包含基金預算338億元,特別是前瞻基礎建設有24億元,對於一些點來布建。362億元主要編列項目為完善長照服務輸送體系計畫、機構及社區預防性照顧計畫、推展原住民長期照顧及其他。其他重要預算一是產業創新,編列於公務預算38億元;新南向2.8億元;完備毒品防制是含在心口司的21億元裡,有12億多元;社會安全網也編列9億多元。就整體預算而言,用最多的是健保署,不論是基金或公務預算加起來占比最高。至於公務預算分配,本部是1,831億元,疾管署是56億元,健保署是55億元,食藥署是28億元,國民健康署是20億元。有關基金用途,健保署也占最大,大概是6,707億元,基金預算則含本部的1,735億元。 最後,關於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基金,剛開始創立時,除了醫策會的比例較低以外,其他都趨近100%,目前為止,除了藥害救濟基金的母基金占比剩下16.7%,其他仍然維持高水平。有關整體預算收入,前7項屬於醫藥類,後面3項主要是社福類。整體來講,收支除了國家衛生研究院所編列的收入與支出有短絀9,000多萬元之外,其他均有賸餘。關於捐助及委辦,除了鄒濟勳基金會、賑災基金會、惠眾基金會等,基本上我們未提供委辦編列。至於病理發展基金會,其自籌款較高,我們編列6.6%,其他捐助委辦占整體經費都是高比率。我們今年編列預算約為2,219億元,含基金預算大概1兆多元,數目非常龐大,2,219億元當中有1,793億元是依據我們的法律義務所編列。基本上,基金預算都算是過路財神,均訂有基本框架、需要適用的費用。至於剩下的費用,我們盡量在零基預算的前提之下來編列相關預算,敬請各位委員大力支持,謝謝。 主席:各財團法人不必口頭報告,直接將書面報告列入公報紀錄。 財團法人預算書面報告: 財團法人預算編列情形 [image: image1.jpg] [image: image2.jpg] [image: image3.jpg] [image: image4.jpg] 有關108年度財團法人預算業務計畫及預算案編列情形提出報告如下: 壹、財團法人概況 財 團 法 人 政府捐助母基金比率 創立時 截至107年10月底 1.國家衛生研究院 100 100 2.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76.9 81.6 3.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100 89.9 4.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 97.9 97.9 5.醫藥品查驗中心 100 100 6.藥害救濟基金會 100 16.7 7.病理發展基金會 100 100 8.賑災基金會 100 100 9.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 100 100 10.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100 100 依預算法第41條規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每年應將其年度預算書,送大院審議。本部主管政府捐助之10家財團法人,其創立時政府捐助基金比率,均超過50%。截至107年度10月底,累計政府捐助基金比率,除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外,均超過50%。基金比率概況如下: 貳、財團法人108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一)108年度業務計畫重點: 1.主要執行本部補助之17項綱要計畫,項目如下: (1)醫衛生命科技研究計畫(3/4)。 (2)符合PIC/S GMP生物製劑廠營運規模(3/4)。 (3)物質成癮研究計畫(3/4)。 (4)提升國人氣候變遷之健康識能與調適策略研究(4/4)。 (5)蚊媒傳染病防治研究聚落之合作體系(3/4)。 (6)精進臺灣環境健康─以石化工業區周邊學童環境暴露之健康影響評估著手(1/4)。 (7)食品接觸物質危害性之研析及國家攝食資料庫之系統精進(1/2)。 (8)智慧載具及巨量資料於健康管理之應用(3/4)。 (9)臺灣常見腦退化性疾病的新穎「drug Repositioning」治療(3/4)。 (10)銀髮智慧健康照護及科技服務創新模式開發計畫(3/4)。 (11)新穎標靶之創新藥物研究與開發(3/4)。 (12)尖端醫藥生技研發計畫(4/4)。 (13)整合性藥物化學核心實驗室(VMIC)(3/4)。 (14)亞太生醫矽谷精準醫療旗艦計畫(3/4)。 (15)建立亞太疫苗及血清研發中心旗艦計畫(3/4)。 (16)再生醫學科技發展計畫(3/4)。 (17)強化早期臨床試驗能量(2/4)。 2.另有來自科技部、經濟部及民間機構等單位,合計共205項專案計畫,包含151項申請中之政府補助計畫。 (二)108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1.收支餘絀: (1)總收入:編列33億2,885萬8千元,包括勞務收入32億4,177萬4千元(含政府補助收入27億1,701萬4千元、政府專案計畫收入4億7,034萬3千元、民間專案計畫收入5,441萬7千元)、其他業務收入4,433萬7千元及業務外收入4,274萬7千元。 (2)總支出:編列34億2,052萬2千元,包括勞務成本33億3,610萬4千元(含政府補助支出28億1,134萬4千元、政府專案計畫支出4億7,034萬3千元、民間專案計畫支出5,441萬7千元)、其他業務支出5,202萬3千元及業務外支出3,239萬5千元。 (3)本期短絀:以上收支相抵後,編列9,166萬4千元,但扣除建築設備折舊費用1億0,198萬9千元,實際並無短絀。 2.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與擴充: 固定資產投資明細1億305萬5千元,主要係購置該院所需之各項設備等,包括機械及設備7,105萬5千元、辦公設備2,000萬元、交通及運輸設備700萬元、什項設備500萬元。 (三)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108及107年度預算編列比較如下: 科 目 名 稱 108預算數 107預算數 比 較 增 減(-) 金額 % 收入總計 3,328,858 3,290,501 38,357 1.17 業務收入 3,286,111 3,252,488 33,623 1.03 勞務收入 3,241,774 3,213,536 28,238 0.88 其他業務收入 44,337 38,952 5,385 13.82 業務外收入 42,747 38,013 4,734 12.45 業務外收入 42,747 38,013 4,734 12.45 支出總計 3,420,522 3,442,437 -21,915 -0.64 業務支出 3,388,127 3,409,056 -20,929 -0.61 勞務成本 3,336,104 3,365,095 -28,991 -0.86 其他業務支出 52,023 43,961 8,062 18.34 業務外支出 32,395 33,381 -986 -2.95 業務外支出 32,395 33,381 -986 -2.95 本期賸餘(短絀-) -91,664 -151,936 60,272 -39.67 單位:新臺幣千元 二、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一)108年度業務計畫重點: 1.受本部委託辦理當年度各類評鑑、審查、認證、訪查、查核、追蹤輔導作業,以及其委員遴聘、訓練與評核等業務,並維護與業務相關之資訊系統。 2.持續進行制度評估與檢討,並協助規劃、研議改善相關作業。 3.發展及推動疾病照護、美容醫學、健康檢查等品質認證項目,鼓勵機構及團隊參與。 4.促進醫療機構間之經驗交流與知識共享。 5.營造正向安全文化,鼓勵品質改善創新,建立安心執業、放心就醫之醫療環境。 6.促進臺灣醫療品質成果之國際能見度與交流合作。 7.輔導教學醫院或機構執行臨床醫事人員畢業後培訓計畫,建立以核心能力為導向的培訓體制,銜接學校教育至臨床服務領域,讓醫師及各類醫事人員成為具醫療專業核心能力且符合社會需求之人員。 8.因應醫學系學制改革,研擬「2年期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與相關配套措施。 9.研議醫事人員(非醫師)計畫轉型之相關配套措施。 10.因應實施「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辦理醫院實地訪查作業,協助醫院落實保障醫師勞動權益。 11.協助輔導醫院推動醫院整合醫學照護及醫療垂直銜接制度。 12.透過建立中醫專科醫師訓練制度,推動系統性中醫訓練,培育中醫臨床人才,提升中醫整體照護品質與競爭力。 13.輔導教學醫院或機構執行2年期牙醫師畢業後培訓計畫,建立更具系統性之牙醫師臨床訓練制度。 14.提升醫療糾紛鑑定品質及鑑定時效。 15.促進醫療與產業合作,建置智慧醫療整合平臺,提升國產品使用率,帶動產業發展效益,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16.協助推動新南向醫衛人才培訓。 17.持續成為國際認證之專業評鑑機構,加強與國際醫療照護機構之交流,以提升國際能見度及專業形象。 18.持續出版醫療品質雜誌,推廣醫療品質理念。 (二)108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1.收支餘絀: (1)總收入:編列2億5,338萬元,包括勞務收入2億5,179萬8千元(含政府補助款2,316萬6千元、專案計畫收入─招標1億7,535萬6千元及其他勞務收入5,327萬6千元)、銷貨收入62萬元、受贈收入8萬5千元及其他業務收入7萬4千元及業務外收入(財務收入)80萬3千元。 (2)總支出:編列2億5,104萬6千元,包括勞務成本1億8,623萬元(含政府補助支出2,250萬元、專案計畫支出─招標1億2,716萬4千元及其他計畫支出3,656萬6千元)、銷貨成本58萬9千元、後勤行政費用6,367萬8千元、業務外支出(財務費用)7萬1千元及所得稅費用47萬8千元。 (3)本期賸餘:以上收支相抵後,編列233萬4千元。 2.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與擴充: 固定資產投資明細118萬4千元,主要係該會擴充及汰換年限將屆滿之機械及設備118萬4千元。 (三)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108及107年度預算編列比較如下: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名稱 108預算數 107預算數 比較增減(-) 金額 % 收入總計 253,380 239,807 13,573 5.66 業務收入 252,577 239,008 13,569 5.68 勞務收入 251,798 237,915 13,883 5.84 銷貨收入 620 634 -14 -2.21 受贈收入 85 120 -35 -29.17 其他業務收入 74 339 -265 -78.17 業務外收入 803 799 4 0.50 財務收入 803 799 4 0.50 支出總計 251,046 238,870 12,176 5.10 業務支出 186,819 185,031 1,788 0.97 勞務成本 186,230 184,429 1,801 0.98 銷貨成本 589 602 -13 -2.16 後勤行政費用 63,678 53,669 10,009 18.65 業務外支出 71 81 -10 -12.35 財務費用 71 81 -10 -12.35 所得稅費用 478 89 389 437.08 本期賸餘(短絀) 2,334 937 1,397 149.09 三、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一)108年度業務計畫重點: 1.辦理器官捐贈移植作業計畫:維持器官捐贈移植登錄系統正常運作。 2.器官勸募網絡計畫:督導及協調各器官勸募網絡間之器官分配,並在符合法令及相關規定之原則下,進行公平且公正之器官分配作業。 3.維持及督導全國眼角膜保存庫正常運作。 4.辦理器官捐贈移植專業教育訓練及器官捐贈協調人員資格認證。 5.加強社會大眾教育宣導,提高對器官捐贈觀念之認同。 6.辦理捐贈者家屬關懷與悲傷輔導服務。 7.建置國家型皮膚保存庫。 8.建置臍帶血資訊登錄平臺。 (二)108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1.總收入:編列6,823萬6千元,包括業務收入6,804萬4千元(含勞務收入6,754萬4千元及受贈收入50萬元)及業務外收入19萬2千元(含財務收入11萬元及其他業務外收入8萬2千元)。 2.總支出:編列6,771萬4千元,為業務支出6,771萬4千元(含勞務成本6,754萬4千元及其他業務支出17萬元)。 3.本期賸餘:以上收支相抵後,編列52萬2千元。 (三)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108及107年度預算編列比較如下: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名 稱 108預算數 107預算數 比 較 增 減(-) 金額 % 收入總計 68,236 65,552 2,684 4.09 業務收入 68,044 65,361 2,683 4.10 勞務收入 67,544 64,961 2,583 3.98 受贈收入 500 400 100 25.00 業務外收入 192 191 1 0.52 財務收入 110 109 1 0.92 其他業務外收入 82 82 - - 支出總計 67,714 65,006 2,708 4.17 業務支出 67,714 65,006 2,708 4.17 勞務成本 67,544 64,961 2,583 3.98 其他業務支出 170 45 125 277.78 本期賸餘(短絀-) 522 546 -24 -4.40 四、財團法人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 (一)108年度業務計畫重點: 1.資助醫學專題講座及活動:舉辦學術研討會邀請國外講師來臺演講指導,提升臺灣臨床學術上技術與水準及國際地位。 2.資助醫學研究、臨床事務及醫療費用:資助各項對醫學相關之研究計畫,並推動三家榮總醫院共同研究項目整合建立作業平臺,整合相關作業方式及項目之臨床試驗資料庫。 (二)108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1.總收入:編列136萬元,為業務收入(利息收入)136萬元。 2.總支出:編列136萬元,為業務支出136萬元(含資助醫學研究、臨床事務及醫療等費用39萬元、資助醫學專題講座及活動60萬元及管理費用37萬元)。 3.本期賸餘:以上收支相抵後,無賸餘。 (三)財團法人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108及107年度預算編列比較如下: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名 稱 108預算數 107預算數 比 較 增 減(-) 金額 % 收入總計 1,360 1,360 - - 業務收入 1,360 1,360 - - 利息收入 1,360 1,360 - - 支出總計 1,360 1,360 - - 業務支出 1,360 1,360 - - 資助醫學研究、臨床事務及醫療等費用 390 420 -30 -7.14 資助醫學專題講座及活動 600 600 - - 管理費用 370 340 30 8.82 本期賸餘(短絀-) - - - - 五、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 (一)108年度業務計畫重點: 1.受託新醫藥品及生物製劑之技術審查:辦理新藥、原料藥等及醫療器材有關試驗與查驗登記案之技術性資料審查工作,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審查業務及審查案相關諮詢輔導。 2.協助新醫藥品上市前相關試驗之規劃作業:醫藥品研發之法規諮詢輔導、部會署科技計畫申請案之法規評析建議等。 3.辦理其它與醫藥品查驗相關之業務:辦理經濟部科技專案計畫法規諮詢、醫療科技評估、國內外藥品法規科學管理制度與政策研究、推動兩岸醫藥品合作事務、培訓法規科學人才等。 (二)108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1.收支餘絀: (1)總收入:編列3億6,774萬1千元,包括業務收入3億6,695萬6千元(含政府補助收入1億6,603萬2千元、委辦計畫收入1億9,997萬2千元及講習收入95萬2千元)及業務外收入78萬5千元(含財務收入47萬3千元及其他業務外收入31萬2千元)。 (2)總支出:編列3億6,497萬1千元,包括勞務成本3億5,044萬5千元(含政府補助支出1億6,603萬2千元、委辦計畫支出1億8,415萬9千元及講習支出25萬4千元)、管理費用1,383萬3千元及所得稅費用69萬3千元。 (3)本期賸餘:以上收支相抵後,編列277萬元。 2.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與擴充: 固定資產投資明細208萬1千元,主要係該中心因應業務需求購置設備及辦公室相關維護修繕工程等,包括機械及設備158萬1千元及租賃權益改良50萬元。 (三)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108及107年度預算編列比較如下: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名 稱 108預算數 107預算數 比 較 增 減(-) 金額 % 收入總計 367,741 405,889 -38,148 -9.40 業務收入 366,956 405,109 -38,153 -9.42 勞務收入 366,956 405,109 -38,153 -9.42 政府補助收入 166,032 172,898 -6,866 -3.97 委辦計畫收入 199,972 231,259 -31,287 -13.53 講習收入 952 952 - - 業務外收入 785 780 5 0.64 財務收入 473 468 5 1.07 其他業務外收入 312 312 - - 支出總計 364,971 398,806 -33,835 -8.48 業務支出 364,278 397,970 -33,692 -8.47 勞務成本 350,445 373,172 -22,727 -6.09 政府補助支出 166,032 171,898 -5,866 -3.41 委辦計畫支出 184,159 201,020 -16,861 -8.39 講習支出 254 254 - - 管理費用 13,833 24,798 -10,965 -44.22 所得稅費用 693 836 -143 -17.11 本期賸餘(短絀-) 2,770 7,083 -4,313 -60.89 六、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 (一)108年度業務計畫重點: 1.藥害救濟業務:辦理廠商徵收金之收取及管理,藥害救濟金案件之受理、調查及協助審查及給付作業。 2.醫療事故救濟業務:接受本部委託辦理醫療爭議事件救濟(生育事故、手術麻醉事故試辦計畫)及強化醫療爭議關懷輔導相關業務。 3.藥物安全業務:辦理藥品上市後藥品安全監視、醫療器材上市後安全評估管理制度以及健康食品與錠狀膠囊狀食品非預期反應通報系統等相關業務。 (二)108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1.總收入:編列7,166萬7千元,包括業務收入(勞務收入)7,080萬3千元及業務外收入(財務收入)86萬4千元。 2.總支出:編列7,019萬元,包括業務支出7,006萬4千元(含勞務成本6,758萬2千元及其他業務支出248萬2千元)及所得稅費用12萬6千元。 3.本期賸餘:以上收支相抵後,編列147萬7千元。 (三)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108及107年度預算編列比較如下: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名 稱 108預算數 107預算數 比 較 增 減(-) 金額 % 收入總計 71,667 66,533 5,134 7.72 業務收入 70,803 65,645 5,158 7.86 勞務收入 70,803 65,645 5,158 7.86 業務外收入 864 888 -24 -2.70 財務收入 864 888 -24 -2.70 支出總計 70,190 62,990 7,200 11.43 業務支出 70,064 62,491 7,573 12.12 勞務成本 67,582 61,086 6,496 10.63 管理費用 - 308 -308 -100.00 其他業務支出 2,482 1,097 1,385 126.25 所得稅費用 126 499 -373 -74.75 本期賸餘(短絀-) 1,477 3,543 -2,066 -58.31 七、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 (一)108年度業務計畫重點: 1.接受委託辦理病理檢驗業務及醫療服務。 2.辦理醫療救濟、社區醫療服務及其他社會服務事項包括:辦理社區健康檢查計畫、補助社區推廣子宮頸抹片宣導、補助低收入戶及原住民新生兒選擇性自費項目檢驗。 3.辦理有關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健康教育事項包括:補助研究計畫,用以提升臨床醫師學術研究、辦理外科病理討論。 4.新生兒篩檢專業人員在職訓練:辦理轄區內醫療單位人員教育訓練研討會2場次以上。 5.持續加強品質系統運作:客戶意見調查滿意度達90%以上。 6.提升員工專業知識:舉辦環境教育、學術演講等訓練總計10場次以上。 (二)108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1.收支餘絀: (1)總收入:編列2億8,163萬9千元,包括業務收入(醫務收入)2億7,696萬3千元及業務外收入(非醫務活動收益)467萬6千元。 (2)總支出:編列2億7,585萬2千元,包括業務支出2億7,332萬9千元(含醫務支出2億3,927萬8千元、管理費用3,405萬1千元)及業務外支出(非醫務活動費損)252萬3千元。 (3)本期賸餘:以上收支相抵後,編列578萬7千元。 2.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與擴充: 固定資產投資明細2,070萬2千元,主要係該會因業務需求增購設備或汰換老舊儀器,包括機械及設備2,054萬7千元及什項設備15萬5千元。 (三)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108及107年度預算編列比較如下: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名 稱 108預算數 107預算數 比 較 增 減(-) 金額 % 收入總計 281,639 264,983 16,656 6.29 業務收入 276,963 260,307 16,656 6.40 醫務收入 276,963 260,307 16,656 6.40 業務外收入 4,676 4,676 - - 非醫務活動收益 4,676 4,676 - - 支出總計 275,852 260,230 15,622 6.00 業務支出 273,329 256,492 16,837 6.56 醫務支出 239,278 223,799 15,479 6.92 管理費用 34,051 32,693 1,358 4.15 業務外支出 2,523 3,738 -1,215 -32.50 非醫務活動費損 2,523 3,738 -1,215 -32.50 本期賸餘(短絀-) 5,787 4,753 1,034 21.75 八、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一)108年度業務計畫重點: 1.死亡、失蹤及重傷慰助:賑助因重大天然災害致死,或因災致重傷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死亡者,或因災致行蹤不明者,以及因災致重傷者,發給慰助金。 2.安遷及租屋賑助:賑助因災致住屋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發給安遷及租屋賑助金。 3.住戶淹水救助:低收入戶及已列入政府扶助之中低收入家庭,住屋因水災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發給淹水賑助金。 4.失依兒童、青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賑助:賑助因災致失去依靠,生活陷入困境,急需撫育或安養、養護者,予以協助撫育或安置。 5.住宅重建重購賑助:協助因災致自有住宅毀損達不堪居住之災民重建或重購,使之居有其所。 6.受災家庭子女助學金:協助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境,進而激勵其努力向學、力爭上游,發給受災家庭子女助學金。 7.緊急物資賑助:賑助因災緊急所需民生物資短缺之災區,購置緊急物資。 8.賑災與重建相關事項:持續推動民間組織參與災害防救服務聯繫會報,擴大與整合民間組織參與災害防救工作。 9.專案賑助:協助執行105年0206臺南地震及107年0206花蓮地震造成民眾遭受重大災害所提供各項災後生活重建服務計畫。 (二)108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1.收支餘絀: (1)總收入:編列4,258萬元,包括利息收入4,100萬元、受贈收入153萬元及業務外收入5萬元。 (2)總支出:編列3,674萬3千元,包括賑災成本3,505萬5千元及管理費用168萬8千元。 (3)本期賸餘:以上收支相抵後,編列583萬7千元。 2.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與擴充: 固定資產投資明細1億7,400萬元,主要係參與921地震臺中大里區中興國宅都市更新重建案之購建中固定資產1億7,400萬元。 (三)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08及107年度預算編列比較如下: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名 稱 108預算數 107預算數 比 較 增 減(-) 金額 % 收入總計 42,580 66,630 -24,050 -36.09 利息收入 41,000 41,000 - - 受贈收入 1,530 1,630 -100 -6.13 業務外收入 50 24,000 -23,950 -99.79 支出總計 36,743 192,711 -155,968 -80.93 賑災成本 35,055 190,954 -155,899 -81.64 管理費用 1,688 1,757 -69 -3.93 本期賸餘(短絀-) 5,837 -126,081 131,918 -104.63 九、財團法人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 (一)108年度業務計畫重點: 該會以救助貧、弱病人醫療之補助暨關懷服務為目的,辦理下列事項: 1.關於貧困弱勢病人及家庭醫療補助與關懷服務事項。 2.推展長期照顧相關服務事項與費用補助。 3.關於病友團體活動服務事項。 4.關於國際醫療義診相關事項。 5.關於「桃園分院專戶」醫療補助事項。 6.關於「新竹分院專戶」醫療補助事項。 7.關於「宜蘭分院專戶」醫療補助事項。 8.關於「玉里、鳳林暨臺東分院專戶」醫療補助事項。 9.對貧困弱勢個案進行相關教育、研究等事項,給予經費支持。 10.其他接受主管機關指導辦理事項。 (二)108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1.總收入:編列1,934萬4千元,包括業務收入1,840萬元(含一般捐款收入1,700萬元及專戶捐款收入140萬元)及業務外收入(利息收入)94萬4千元。 2.總支出:編列1,934萬4千元,為業務支出1,934萬4千元(含一般補助支出1,652萬1千元、專戶補助支出190萬元及管理費用92萬3千元)。 3.本期賸餘:以上收支相抵後,無賸餘。 (三)財團法人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108及107年度預算編列比較如下: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名 稱 108預算數 107預算數 比 較 增 減(-) 金額 % 收入總計 19,344 18,336 1,008 5.50 業務收入 18,400 17,400 1,000 5.75 一般捐款收入 17,000 16,200 800 4.94 專戶捐款收入 1,400 1,200 200 16.67 業務外收入 944 936 8 0.85 利息收入 944 936 8 0.85 支出總計 19,344 18,336 1,008 5.50 業務支出 19,344 18,336 1,008 5.50 一般補助支出 16,521 16,171 350 2.16 專戶補助支出 1,900 1,250 650 52.00 管理費用 923 915 8 0.87 本期賸餘(短絀-) - - - - 十、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一)108年度業務計畫重點: 1.關於婦女權益政策及重大措施之研議事項。 2.關於婦女權益相關法令之研議事項。 3.關於婦女權益計畫研議事項。 4.關於重大婦女權益工作之諮詢事項。 5.關於婦女權益相關問題之研究事項。 6.關於婦女權益措施宣導與人員訓練事項。 7.關於婦女國際事務之參與。 8.有關婦女權益、性別平等之促進發展及推動事項。 (二)108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1.總收入:編列4,683萬3千元,包括業務收入4,675萬3千元(含勞務收入3,435萬5千元、銷貨收入153萬5千元及其他業務收入1,086萬3千元)及業務外收入8萬元。 2.總支出:編列4,683萬3千元,為業務支出4,683萬3千元(含勞務成本3,680萬5千元、銷貨成本106萬9千元及管理費用895萬9千元)。 3.本期賸餘:以上收支相抵後,無賸餘。 (三)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108及107年度預算編列比較如下: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 目 名 稱 108預算數 107預算數 比 較 增 減(-) 金額 % 收入總計 46,833 46,227 606 1.31 業務收入 46,753 46,147 606 1.31 勞務收入 34,355 33,109 1,246 3.76 銷貨收入 1,535 2,150 -615 -28.60 其他業務收入 10,863 10,888 -25 -0.23 業務外收入 80 80 - - 其他業務外收入 80 80 - - 支出總計 46,833 46,227 606 1.31 業務支出 46,833 46,227 606 1.31 勞務成本 36,805 35,863 942 2.63 銷貨成本 1,069 1,221 -152 -12.45 管理費用 8,959 9,143 -184 -2.01 本期賸餘(短絀-) - - - - 參、財團法人108年度接受政府捐助及委辦編列情形 本部主管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除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賑災基金會、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108年度無接受政府捐助及委辦外,其餘7家財團法人,108年度接受政府捐助及委辦收入編列情形如下: 單位:新臺幣千元 財 團 法 人 收入 合計 (1)+(2) 政府 捐助收入 (1) 政府 委辦收入 (2) 占收入比率(%) 1. 國家衛生研究院 3,328,858 3,187,357 95.7 2,717,014 470,343 2. 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253,380 198,522 78.3 23,166 175,356 3.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68,236 67,544 99.0 67,544 - 4. 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 1,360 - - - - 5. 醫藥品查驗中心 367,741 363,080 98.7 166,032 197,048 6. 藥害救濟基金會 71,667 70,803 98.8 - 70,803 7. 病理發展基金會 281,639 18,700 6.6 - 18,700 8. 賑災基金會 42,580 - - - - 9. 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 19,344 - - - - 10. 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46,833 29,055 62.0 20,055 9,000 肆、結語 有關本部主管政府捐助之10家財團法人係協助政府推動醫藥衛生科技發展、推展國家醫療品質之認證等衛政業務;及協助民眾因天然災害受災地區之賑災及重建、救助貧困病患之醫療救濟業務及辦理婦女權益相關政策之研議與諮詢等社政業務,其預算均由各該財團法人依實際需求編列。 以上係針對本部主管108年度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業務計畫重點及預算案之編列概況,所作綜合重點說明。 本部承大院各委員之指教及監督,在此敬致謝忱,並祈各位委員繼續予以支持。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作以下宣告:本會委員詢答時間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4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若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 請吳委員玉琴發言。 吳委員玉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過去我一直關心中高齡生活狀況的長期追蹤調查,對於資料外釋一事,我講了很久,大概努力了兩年,你們終於在10月27日完成去識別化並公告,讓學者可以運用這些重要的資料來分析國內的情形,本席在此要特別謝謝衛福部統計處及國健署的協助,也予以肯定。 今天針對住院病患共照的政策推動與部長討論,上週我與今週刊、報導者召開記者會,因為我們從8月份開始進行醫學中心床邊照顧人員(看護)調查。我長期在老人領域關注這個議題,周照芳老師也一直關心全責照顧的議題。從這裡我們更看到從SARS之後,台北市市立聯合醫院提供全責照顧服務,當然費用是由市政府買單。但是我們更看到的是,在SARS之後,台北市的看護像菜市場一樣流動,因此感控出了很多問題,所以當時他們開始推動全責照顧服務,由醫院自己聘任病房助理來做看護工作,而不要家屬來陪病,因為台灣有陪病文化,到現在還一直在談陪病文化所造成的問題。其實,我擔心的是感控問題,但是我更擔心的是高齡化、少子女化之後,我不知道未來誰可以照顧我們? 如果家人住院都要有人陪伴,我相信在座很多人應該都有同感。為什麼那一天我們召開記者會之後會引起很大的迴響,其實是因為大家都有陪病的經驗,那很痛苦,自己請假就算了還睡眠不足,然後到最後受不了只好請看護。所以,我要跟你探討的是病床旁邊看護的危機。我想家人住院之後,大家通常都到醫院護理站詢問有沒有推薦的看護?部長,你有沒有這樣的經驗?家人住院的時候有沒有請看護的經驗?還是都由自己的家人照顧?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都是我姐姐在顧。 吳委員玉琴:好,還是由女性來扮演照顧者的角色,這裡面有性別的議題。我們現在常常碰到的問題,不是問要看哪一位醫師,而是住院以後要問有沒有看護可以幫忙照顧。為什麼大家普遍有感,就是大家都會碰到這個問題。如果我父親或公婆住院,就是三兄弟和媳婦要輪流看顧,不然到最後就只能請看護,因為照顧久了、累了,然後大家又要上班,任誰都受不了。我先讓部長看一下現在聘請看護的行情,現在幾乎都是24小時制,行情價是2,000元到2,400元,當然也有12小時制,那是後來我們要求要有12小時制,但是一般看護都不太提供半天的服務,他們要的都是24小時。以健保署統計數據來看,平均住院天數是9.55天,如果每天以最高2,400元來計算,住院10天平均要花24,000元,這是年輕朋友大概一個月或是半個月的薪水,花費很高耶!不然就要自己照顧,但自己照顧要不要請假,甚至辭職?這些都是勞動成本與社會成本的問題,那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你覺得這個負擔大不大? 陳部長時中:這個負擔當然是非常大,不過現在比以前要好很多,因為健保把住院的醫療費用cover了,所以…… 吳委員玉琴:我現在談的是看護費用。 陳部長時中:對,整體來講,如果跟以前沒有健保制度的時候,其實他們的醫療費用、看護費用等等恐怕負擔更大,現在有健保之後看護費用事實上是滿嚴重的問題,占的比例也滿高,不過這裡面不僅有陪病文化的問題,還有孝道的問題…… 吳委員玉琴:待會可能李伯璋署長也要上台。陪病文化當然是一個問題,但是分級醫療是不是要教育?一樣要教育啊!陪病文化不僅只是孝道的問題,而是你們醫院的要求,只要病人家屬一不在就罵我們,我們該怎麼辦?這是回頭討論的是,這件事該不該做。部長,你說這筆費用不高,確實是比以前的狀況還好,但是我發現現在住院期間這筆費用是最高的,除了醫材之外,因為有些醫材是自費、差價很高,但這筆錢幾乎是住院期間支付最高的費用,因為看護費一天就要2,000元,10天下來就是24,000元,而且不含醫材,當然有些醫材自費真的貴到不行,恐怕要10幾萬元以上也都有,但這部分跟住院病房差價,這2筆實際費用大概是最大的支出。不過這些看護24小時照顧病人,請問他們的照顧品質會好嗎?你想一個人可以24小時工作嗎?你們可以想像他們的照顧品質? 陳部長時中:他們要儘量利用時間休息,連續工作事實上是很累的,所以費用才會這麼高。 吳委員玉琴:照顧品質就是我們所擔心的,過去我們也聽過病人家屬反應照護品質不佳,而且也說不得,有時候對老人家有虐待或言語不當的情況,但是又不敢隨便換人,因為看護有時候很難請,所以最後只能選擇隱忍。我照顧過一位獨居的低收入戶長者,他就說他不要再去了,那位看護對他很不好,他都不敢講,但情況就是如此,而且他是低收入戶也只能接受醫院的安排,如果他有家屬當然可以立刻處理,但對獨居老人來說就只能隱忍,這是我過去實務的經驗,當然我們身為家屬是可以要求換看護,但這部分往往是在照顧品質上出了一些問題。 為什麼我要一直關注這個議題?因為我們接下來要面臨比SARS更嚴重的議題,那就是少子女化跟高齡化的問題。我們現在還有三、四個孩子輪流照顧一位老人家,但我不知道再過20年,當我老的時候,誰可以來照顧我?我只有一個孩子,他可能要工作、養小孩,然後又要來照顧我,這是未來的趨勢也是很嚴重的問題。現在大家看到的數據,這是六都的扶老比指數,其中台北市的扶老比是23.43%,但是我的故鄉─嘉義是25.74%,等於100位年輕朋友要照顧25位老人,比例大約是四分之一。未來他們的照顧壓力是非常大,我覺得到時候再要求孩子來陪我們,我想是不可能,一定需要更專業的照顧者。 在11月7日的記者會,當天薛瑞元次長有出席,我們也討論到住院期間的共聘制度,在衛福部回應的新聞稿裡面提到住院照顧共聘模式有五大好處:一、提升照顧品質─對照顧者好;二、減輕工作負擔─對家屬好;三、減輕工作負荷─對護理人員好,因為現在護病比也不是很足夠;四、減少院內感染─對醫院好;五、促進照顧人力更有效率地應用─對長照好。我要強調的是,照護司跟醫事司針對這件事應該要有更具體的策略。那一天醫事司沒有出席,但我請薛次長回去一定要轉達,如何讓共聘制度可以落實。 最後,這是今週刊針對台大新竹分院所做的報導,它原來只有40幾床後來擴大到551床的全責照護機構,這算是公立醫療機構,其調查結果發現76%的病患覺得需要專業照顧,因為家屬真的不能提供專業照顧,他們也沒有這個能力,還要翻身、拍背等等,他們根本不懂這些。另外,還有73%的病患不排斥共聘制度的概念,所以我覺得這部分需要宣導讓這個制度得以推動。它過去的經驗,現在衛福部推動住院友善照顧醫院的試辦計畫有34間醫院正在推行,目前推動的都是小床數的醫院,沒有全面性,那台大新竹分院是全院性的,所以這樣推動下來,費用大概從過去的一天2,000元降到600元到1,300元,也就是說家屬的負擔就減少了。我們能否請衛福部一個月內針對共照制度提供規劃性的報告,因為次長有提到衛福部已經在推動住院友善照顧醫院的試辦計畫,接下來如何擴大,像部立醫院就可以率先全面來推動。更進一步地,在健保的部分,有沒有可能將共照制度納入健保,在保費調整的同時一併來思考這個問題,我沒有要你們立即做,但是要做財務估算。部長,這部分有沒有辦法執行? 陳部長時中:我認為將照服員納入管理,在醫院裡面可以選擇比較好的方式,由醫院訂定醫院照顧服務員管理要點,在這個辦法裡面如何將住院病患共同照護計畫架構在醫院制度之下。但是若這個制度要在一個月內提出,坦白講我沒有信心,因為現在正在試辦的這34個計畫裡面,我們仍然在尋找一個模式,目前由這幾種模式未來會變成一個制度,所以當這個試辦計畫進行到一定的程度才來進行制度規劃…… 吳委員玉琴:你們什麼時候可以提出相關實驗計畫? 陳部長時中:我們照護司一直跟我說可以,其實我有一點懷疑…… 吳委員玉琴:可以嘛!這個計畫做很久了,從95年就有相關的試辦計畫,到現在只是擴大而已。 陳部長時中:可以,一個月後照護司會向您報告。 吳委員玉琴:你們薛次長也說可以,我知道健保的部分需要時間,因為那必須估算財務,所以我們一起來思考,如果病房都可以有差價,這部分也可以有差價。我要強調的是護理人員跟照顧服務員一起做照顧工作,而不是增加護理人員的壓力,因為我知道護理界有一些擔心,全責照顧服務會不會增加護理人員的壓力?我想這部分希望由兩者共同合作,照顧服務員經過一定的訓練來輔佐護理人員,共同將醫院的照顧工作做好,而且減少感控及家屬負擔。家屬到醫院來主要是探病而不是陪病,這個文化可以慢慢來宣導跟改變,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好,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曼麗發言。 陳委員曼麗:主席、各位列席委員、各位同仁。剛剛吳玉琴委員談到,家人生病的時候,家屬到醫院陪病,其實我也有這樣的經驗,我爸媽生病的時候,我們到醫院他們都會給家屬一張陪病證,我們家人就開玩笑說,我們是陪他一起生病,所以我們有「陪病證」。 今天我要特別關注一個議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在2015年通過,迄今已經3年,其中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如果至境外進行器官移植手術,返國之後必須通報移植器官的類目、所在的國家,以及進行移植的醫院和醫師,這部分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裡面都有明定。根據衛福部統計資料顯示,2005年至2018年境外移植病例數有3,128個,完整通報病例數只有108個,比例為3.45%;在2015年該條例通過以後,境外移植病例數是141個,但是通報病例數只有30個,比例大約二成,所以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通過之後有將近八成的人沒有通報,請問衛福部是否開罰?還有是否做過統計,這些境外國家到底是哪些?其實健保單位應該非常清楚,因為如果他有器官移植的需求,可能出國一趟回來就完成器官移植手術,但是他可能需要使用一些比較特殊的藥劑,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國內的醫院及醫師應該是可以掌握這些資訊,但是衛福部手上的資料夠完整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我們正在清查,所以到10月底自該法實施以來登錄應該有超過八成。 陳委員曼麗:現在已經超過八成? 陳部長時中:這部分我們要求必須做完整的登錄,因為該法已經實施了,他應該要做完整的登錄…… 陳委員曼麗:如果還有兩成沒有登錄,你們會開罰嗎? 陳部長時中:現在衛生局開罰中…… 陳委員曼麗:另外,他們在境外接受器官移植是以哪個國家最多? 陳部長時中:有九成是在中國。 陳委員曼麗:另外,我們常常聽到有很多人跑到中國進行器官移植手術,所以中國有活體摘器官的一些情形,其實這讓台灣有點助紂為虐的情況,因為有些人本來不用被摘取器官,但是因為台灣有這個市場及需求,所以很多民眾可能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跑到中國,這讓中國的人權遭受很大的衝擊。比如說我需要接受器官移植手術,對方的條件一定要跟我能夠吻合,所以因為我一個人的需求,中國那邊必須建檔更多筆資料,可能有些人平常就被養在中國的某個地方,當有需要的時候就到登錄資料庫選取,假設他符合資格,再請他過來做器官移植手術,這真的是非人權的狀況。 對於台灣的這些情況,國際上也都非常重視,像英國、WTO或聯合國都十分關注,因為台灣接受境外器官移植手術最多的國家就是中國,所以我覺得在這部分我們要做好管控,而且也要了解我們對於那些國家的人權制度的影響,我們真的想救中國人,讓他們不會因為台灣人的需求,而讓他們的身體受到迫害,所以我想請問部長在這部分掌握的訊息有多少?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不管到哪裡接受器官移植,我們都希望他們能夠循合法的途徑,才能夠保障移植的品質與安全。其次是採取登錄的措施,我們只要求他們要完整登錄,且提醒他們這樣的守法性。至於在中國有很多強摘器官的控訴,但是我們並沒有辦法掌握到確切的證據,因為我們在中國並沒有調查權,但是有很多這樣的報導,我們也會持續予以關注,希望台灣人到中國大陸移植的時候要透過合法管道,我們也會強力的宣導。 陳委員曼麗:我希望衛福部協助做這些數據統計,或許未來國外會想從台灣得到一些證據,進而了解中國那邊的狀況。 接下來,關於居家醫療整合照護整合計畫的部分,我認為這個制度非常好,因為有些人沒有辦法到診所或醫院看診,他或許是失能或外出不方便,但是現在這些人都可以在家看診,明年度開始連中醫師、藥師都能夠提供這些服務,而且健保也都有給付,針對衛福部這項開創服務,我們要給予肯定。 接下來,關於校園群聚的問題,現在大家都在施打流感疫苗,我知道現在疫苗數量不太夠,衛福部現在的處置方法是讓部分校園疫苗接種暫緩辦理,然後把這些疫苗提供給學校以外的人施打,可是我們看到流感群聚感染的狀況,在16起裡面有7起是發生在校園,事實上校園是群聚感染的基地,如果我們對於學校的放寬措施,對於群聚感染的防疫工作是否有很大的危機存在? 陳部長時中:我們都是根據傳染病諮詢會預防接種組及相關專家會議來訂定先後次序。無可諱言,今年疫苗全球的供應都吃緊,因為WHO公布疫苗的時間比較晚;第三,這次我們有查出幾批有問題的,結果把原來訂的期限、次序有點打亂,所以專家決定先讓高風險的打,因此不管是在校內、校外,只要是高風險相關的人,我們都建議他們儘快施打,至於不是明顯的高風險、一般的學生族群,我們也儘量讓他們在流感高峰期前一個月完成施打。 陳委員曼麗:因為我們看到國小、國中甚至高中都有群聚感染的現象,所以我們希望能注意這部分,如果小孩子被感染就要在家隔離治療,可是父母都要上班,所以父母也很困擾,如果父母不能請假的話,真的會非常為難。 接下來本席要談家庭照顧者,家庭照顧者是非常辛苦的,每次一發現人間悲劇時,媒體都會說是長照悲歌,而「長照」這2個字好像有點跟我們的長照2.0牽連在一起,其實這是指家庭照顧者長期在家裡照顧。目前在家裡照顧的有24萬名老人,其中老人照顧老人的有13萬人,老人如何能得到更多的支持?據了解,目前已經有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幾乎每個縣市都有,除了金門、馬祖沒有以外,其他縣市都有。如果老人要離開家,可能也不能走太遠,所以他們會希望是在家裡附近,這個支持的系統如何能建構得更好?第一,本席期待能夠增加支持服務據點;第二,我們有提供一個專線電話是0800507272,也有一個長照專線1966,一般老百姓要去記住這麼多電話號碼,而這些電話號碼又不是那麼容易記的話,我們如何作一整合,讓一般民眾不會搞不清楚狀況,也不用背那麼多號碼,請問這部分能否作一整合,讓民眾更加方便?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你只要打1966,如果你需要這項服務,他就會告訴你0800507272這個電話號碼。現在1966每天接通量是四百零多通,所以再多一些服務,應該可以做得到,一條線如果牽涉到很多服務,一個窗口當然是很好,可是它就會轉過很多次,會一層一層往下轉,有語音的轉、地區的轉也有服務項目的轉,可能會稍微轉多次一點,如果你有需要,直接尋求這樣的服務,事實上,大部分…… 陳委員曼麗:台灣很多縣市都有1999,它管的範圍就更加龐雜,所以對於這個部分,本席認為你們可以整合目前衛福部對外的電話,讓他能夠一站就到他該去的地方,這部分衛福部真的可以考量一下,讓衛福部的照顧更貼近老百姓的需求。 陳部長時中:真的也是要在此特別作一提醒,現在有發生一些長照照顧的問題,事實上,現在有相關的資源可以使用,像居家服務也有一些喘息的服務,所以如果有身體失能的情況,請儘早打1966,可以先期作一評估,將其可以使用的分級、分類先弄好,縱使你現在因為部分負擔而不用,但是你需要的時候,還是可以很快得到相關的服務。 陳委員曼麗:我想這部分也要多加宣傳,讓有此需要的人能夠多多使用我們的喘息服務。 最後本席要談的是有關邊境檢疫的效度,目前境外移入法定傳染病病例前十名是印尼、越南、菲律賓、泰國等,在台灣的移工占比較多,若以106年攔檢確診的資料來看,外籍勞工有28人,這是攔檢的數字,在國內確診的有284人,約占10%,再加上其他從國外回來的、來台灣的部分,總共約22%,是不是因為攔檢的敏感度不夠精準,所以讓有些人進入我們國內的時候,被發現帶了一些法定傳染病到台灣來?請問如何能做到更精準,讓攔檢的敏感度能夠提高?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邊境檢驗是一個發燒的篩檢,所以還沒到發燒之前,其實他已經感染了,但是沒有辦法被查出來,所以防疫視同作戰,它是一個多面向的,從情報的蒐集到邊境的攔檢,還有進來時的健康自主管理、有病及時就醫、醫療體系及早發現,然後確診、隔離,這是一整套的,每一套都把它做好,自然就有一定的百分比,然後達到最大的效果,但是也沒有辦法透過這些預防的手段,讓它完完全全的阻絕,一定會有一些漏網之魚,對於漏網之魚,在醫療上如何來補充,必須做全體系的努力。 陳委員曼麗:本席有看到你們在邊境方面的預算,包括106年、107年、108年,有一個計畫是從107年至111年,另外就是原來已經有的海空港邊的檢疫業務,我們是不是因為有了一個強化邊境檢疫及境外防疫第一期計畫,所以就把海空港邊檢疫業務傳染病防治及應變規劃的預算減少,然後把這些預算移到另一個計畫裡面?我看這個經費都是縮減的狀況,我想確定一下是不是這種情形。 陳部長時中:事實上總經費是增加很多,第一項是專案的計畫,是有一個時間性。 陳委員曼麗:是不是有了第一個專案,所以後來我們就把106年度規劃的部分減編? 陳部長時中:方才有報告過,基本上,我們所有預算都是基於零基預算的精神,根據實際的需要確實的編列。 陳委員曼麗:對於這個部分,誠如方才部長所說的防疫就像作戰,希望能夠讓台灣更加安全,讓台灣成為一個安居樂業的地方,謝謝。 陳部長時中:最後我還是要說一下,有任何長照的需要,記得打1966,謝謝。 陳委員曼麗:請多加宣傳,讓大家都能夠知道,謝謝。 主席(陳委員靜敏代):謝謝部長特別宣傳1966。接下來請陳委員宜民發言。 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早。本席還是要繼續質詢昨天沒有質詢完的部分,即有關2歲男童餓死在家,體重只有5公斤這起不幸事件。今天有另一個消息出來,法醫解剖後發現,他的胃裡面一點食物也沒有,所以是處於一個慢性飢餓的狀態致死,發生在台北市或是發生在台灣都讓人覺得是非常遺憾的事,大家不要忘了,2016年3月28日在台北內湖發生隨機殺人的4歲女童(小燈泡)不幸事件,而這位2歲男童、小小燈泡的生母沒有好好照顧他,把他關在廁所,然後就餓死了,慢性餓死的事情其實是可以預防、可以及早發現的,而且事實上是不應該讓他死亡的,我覺得這是一件非常遺憾的事。 我記得蔡英文總統還沒上台時對於這件事曾表示要好好把社會安全網補起來,今天部長也提及在你們的預算裡面有9億元是用於社會安全網,但本席要問的是,在這個過程裡面,衛生主管機關和地方縣市政府難道沒有一個社會安全網已經可以做的部分嗎?像昨天曾提及嘉義縣的社工員5月的時候去做訪視,請問他在做訪視的時候有去詢問這個小朋友有沒有兒童健康手冊、寶寶手冊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不知道地方社會局有沒有詢問這一點,我知道他們有去訪視,但我不知道他們詢問的內容為何。 陳委員宜民:詢問的內容可否提供給本席做參考?社工員去做訪視應該會有紀錄,可否提供這個紀錄給本席做參考? 陳部長時中:好。 陳委員宜民:到底他有沒有寶寶手冊、兒童健康手冊?有幫這個小朋友量身高、體重嗎? 陳部長時中:這個小朋友的訪視內容可以提供給委員。 陳委員宜民:這是不是訪視的SOP?這裡面可以清楚知道小朋友的體重是幾公斤,2歲小朋友的身高應該是多少、體重是多少,這都是很清楚的事,所以善用一些資訊是訪視員應該要做的事,社工員的養成過程應該都有包括這個部分。如果5月已經做了訪視,5月之後小朋友被帶到台北來,如果社工員還有去看卻找不到人,這就是屬於高風險的兒童,難道沒有通報嗎?有沒有通報給內政部警政署? 陳部長時中:因為那時候訪視完之後,那個案子就結案了,所以我們現在也在探討結案的適當性。 陳委員宜民:什麼叫做結案了?這是高風險的兒童,為什麼可以結案? 陳部長時中:那時候他已經轉介到早療的體系,而且有相關的親屬照顧,那時候也看起來算是完整,方才委員提及有沒有相關手冊、體重、其他佐證的客觀資料足以判定…… 陳委員宜民:這是很重要的。 陳部長時中:我們可以再來探討這部分。 陳委員宜民:所以你們沒有再透過內政部相關的警政體系繼續追蹤就把它結案了,小朋友被帶到台北來,顯然這就是沒有再繼續處理,你們說結案了,為什麼可以結案?我想我們應該要去補這個社會安全網的漏洞,這部分應該要去注意,這部分的預算你們編了9億元,到底是編到哪裡?請提供相關資料給本席。 另外,根據監察院的報告,各縣市有設置緊急安置庇護中心,但是有12個縣市沒有設置,包括高雄市、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等,前面這張圖表上寫0的都是沒有設置緊急的以寄養家庭、安置機構或居家托育等作為緊急安置措施,沒有設這些機構的縣市評比還可以拿五顆星,真的是笑死人了。 陳部長時中:跟委員報告,這是指有庇護中心的,事實上,其他的安置機構、寄養家庭是有的…… 陳委員宜民:當然有,就是沒有緊急安置庇護中心。 陳部長時中:這是指沒有庇護中心。 陳委員宜民:這些是沒有庇護中心。 陳部長時中:對,不是說沒有緊急安置的位置。 陳委員宜民:我們在社家署有看到一個資料,行政院每年都會召開一次由院長主持的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會議,去年你有沒有參加?去年是在11月16日召開。 陳部長時中:我沒有把握,但基本上我們是請次長…… 陳委員宜民:這裡面有提及這個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的運作是希望能夠跨部會來執行一些事情,有一些狀況要請政務會員協助協調、溝通,去年11月16日是由賴清德院長召開的,其中第2案提及,如果發生案件的時候,要確實針對制度面或執行面之缺漏來補強,尤其針對社政等單位持續訪查不到的個案,警政單位應比照失蹤人口,協請法務部共同參與全力協辦,避免這些兒童及少年持續處在惡劣的環境甚至遭遇不測。關於這個部分,請問你們有在執行嗎?全國有多少高風險的兒童和少年有透過這個偵測網請內政部警政署協尋? 陳部長時中:因為以前我們是單一、單一的體系,所以在協尋上,我們要行文或是在網路…… 陳委員宜民:已經1年了,建立的情況如何?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已經在做網路的聯繫…… 陳委員宜民:屬於高風險的兒童有多少人?就是15歲以下,有多少高風險的兒童有列管? 陳部長時中:現在就是在做這些資料的串接,我們現在正在發包資訊的系統。 陳委員宜民:還正在發包? 陳部長時中:已經發包了,現在正在建置一些相關的系統。 陳委員宜民:所以你沒有資料?難怪小小燈泡會受害,因為這個系統都沒有建置起來,這9億元到底花到哪裡去? 陳部長時中:長久以來…… 陳委員宜民:9億元裡面有多少錢是在做這件事? 陳部長時中:有一部分…… 陳委員宜民:多少? 陳部長時中:1,700萬元。 陳委員宜民:怎麼做?發包給誰?這不是應該是警政署、內政部做的事,你還要發包出去。 陳部長時中:就是做資料的串接,建立一個中央的資訊系統。 陳委員宜民:部長,我覺得這樣其實是不對的,如果社工員去訪查不到,馬上警政系統就要通報了,你們還要發包去做資料的串接,這緩不濟急…… 陳部長時中:透過我們相關的工作層級來交換我們的資訊,因為不夠自動化,所以才要建立一個完整的系統。 陳委員宜民:這樣的預算執行方式,我覺得必須要改善。 陳部長時中:我覺得這個系統一定要建立。 陳委員宜民:今年十月二十幾日有召開第27次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會議,這次部長有參加嗎? 陳部長時中:沒有。 陳委員宜民:結果開完會之後,不到半個月就發生小小燈泡、小男孩餓死的事件,這教人情何以堪!這裡面提及計畫的目標與策略也是希望能強化社會安全網,而且林萬億政委也有督導,希望各部會到地方政府說明計畫、彙整意見,並在8月底召開中央政策督導與協調平台。這不是在「裝肖維」?到底有沒有在做? 陳部長時中:當然是有。 陳委員宜民:去年11月16日就已經要求要做了,今年還檢討…… 陳部長時中:今年我們的計畫裡面,社會安全網已經通過了,呂次長寶靜也有下鄉去溝通,跟相關執行人員…… 陳委員宜民:有到嘉義縣去溝通嗎?張花冠知道這件事情嗎? 陳部長時中:我相信應該是有,他走了6次,應該都有去過。 陳委員宜民:請提供你們下鄉溝通的會議紀錄給本席。 陳部長時中:好的,這有分3層級…… 陳委員宜民:強化社會安全網由衛福部主導,包括內政部、勞動部、教育部,這是一個社會安全網網絡的概念,如果你們都沒有跟警政署好好的協調處理,當然會發生小小燈泡事件。本席現在要說明的是,小燈泡事件全國矚目,而小小燈泡事件因為生母的忽視,把他關在廁所裡讓他活活餓死,我覺得很重要的部分是,除了當事人的生母有責任以外,難道國家沒有責任嗎?若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難道不能聲請國賠嗎?請問社家署簡署長,你知道什麼叫做程序監理人嗎?在家事事件法裡面有規定,如果兒童要緊急安置時,誰是程序監理人?就是你耶!是不是? 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簡署長說明。 簡署長慧娟:主席、各位委員。是縣市首長。 陳委員宜民:你是不是也可以做?若縣市政府不作為,中央的主管機關當然可以做,請問民意代表可以成為程序監理人嗎? 簡署長慧娟:可以聲請。 陳委員宜民:我今天就是要講,做官的官大學問大,但是都沒有同理心來體察民意。如果一個兒童已經處於高風險的狀態而不好好去處理,你可以當他的程序監理人,你也不去做,然後發生這樣的狀況,其實就是行政怠惰,其實,就算是署長下台也對不起這個小孩,而且,由於署長的不作為,讓你跟他親身父母一樣都變成遺棄罪的共犯,我覺得政府官員必須懂得知所進退,尤其面對這樣的社會事件一再發生,社會大眾已經一而再、再而三給你們機會,雖然你們也想把社會安全網給做起來,但從實務上來看你們卻做得零零落落,讓一個孩子就這樣無力地死掉了,看到這個社會問題不斷發生,我們覺得實肇因於主管機關與官員的不作為,尤有甚者,整個制度面居然都還在發包的過程中,兩年的時間就讓它這樣過去,事情還是不斷再發生…… 陳部長時中:整個計畫是在今年才通過的,而且,我們現在不是沒有做,而是沿襲原來相關的程序在進行,並且在做法上更為精進。 陳委員宜民:你可以把資料拿給本席參考。 陳部長時中:好。 陳委員宜民:我希望在整個推動過程中,你們不要只是在那邊紙上談兵,很多事情都可以有更多與更積極的作為,我覺得即使不花錢還是可以做很多事情,就是相關部會要連結共同合作,但事實上,你們很少參加跨部會的協調會議,當下屬無任何作為時,你們也放任不管,甚至連記過都不敢做,這樣一來,上行下效的結果…… 陳部長時中:我們也沒有說都不管,事實上,我就親自主持過幾次會議,希望在計畫通過之後,由次長訪視各地方並進行溝通之後,我又親自主持會議…… 陳委員宜民:既然如此,請部長針對這個小小燈泡男孩不幸事件提出你們檢討的報告,可以嗎? 陳部長時中:可以。 陳委員宜民:謝謝部長。 主席:請吳委員焜裕發言。 吳委員焜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不久前有一篇文章是在探討TdGA能否作為氯乙烯的暴露指標,相關媒體報導稱:若長期暴露在氯乙烯之下,尿液中氯乙烯代謝物硫代二乙酸(TdGA)的濃度會明顯增加,甚至會影響肝功能,類似的文章與討論不僅出現在網路上,臉書上也有引發很多爭論,在此本席要提醒國務院一定要注意這個問題,記得林董事長在擔任部長的時候也特別來找我,我立即找了相關論文的資料提供林部長參考,後來我一直跟郭所長講這個研究計畫很有問題,因為從目前研究人員的能力上來看,這方面的專業顯然是不夠的,可能需要再想辦法改善,你們衛福部現在又提出未來四年還要做這項研究計畫,當然,站在國健署的立場,要了解社區的安全及民眾所關切的議題,我不知道目前國健署對這部分到底要怎麼做,有無改善的空間? 主席(陳委員宜民):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這部分的研究,稍後我請院長跟委員作一說明;我覺得現在的問題是:對於這樣的研究計畫未來是否還要持續去做,還是有哪些地方我們必須做改進? 吳委員焜裕:因為未來在科技計畫項內又要把這部分四年的研究計畫納入,當然,我很清楚雲林地區的民眾對這個問題非常關切,但這樣的研究計畫顯然是有問題的。 主席:衛福部國衛院梁院長說明。 梁院長賡義: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據我所了解,之前郭所長與執行同仁在研究上給我們一些建議,至於是否要持續進行這項研究計畫,容我請郭所長跟委員作一說明。 主席:衛福部國衛院環境醫學研究所郭所長說明。 郭所長育良: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委員的指導,前一段時間吳委員曾給我訊息說這個計畫確實有問題,我們隨即進行詳細檢視,事實上,這個計畫現在是暫時停止的;至於其所發現的(TdGA)在雲林六輕的周遭地區確實高了一些,所以,它應該不是最理想的biomarker,所以,我們現正努力尋求chemically specific biomarker,畢竟石化業的計畫,民眾也很關切…… 吳委員焜裕:我知道!你們也做了回應,但經過本席核對過相關論文後發現回應稿跟原來的論文稍有出入,尤其是在限制上,相信國衛院研究人員的英文一定都比我好,但是回應稿第二點的譯文,怎麼會翻成你們沒有研究氯乙烯(VCM)的來源?這令我感到非常驚訝,居然連要對外說明的稿子都跟原來論文寫的都不一樣,是不是因為我英文造詣不高,以致翻譯得不好,才讓你們有這樣的錯誤? 郭所長育良:坦白說,VCM的來源一直是我們心裡的痛,因為過去的研究…… 吳委員焜裕:最起碼你們要在回應稿裡面說明清楚,怎麼會寫成其他體內TdGA的因子?你們怎麼這樣回應社會的關切? 郭所長育良:應該說當初我們寫limitation是用很briefly去寫的。 吳委員焜裕:不是這樣,你們把中文跟英文寫得完全不一樣,可能是因為我的英文程度比較不好吧! 郭所長育良:我想藉此機會一起回應石化業的看法,因為石化業以前曾做過這方面的研究,他們…… 吳委員焜裕:我在台塑做了好幾年的化學工程師,所以要講石化業的研究,在座各位恐怕沒有比我更懂。 郭所長育良:我們是希望不僅環境要做研究、biomarker也要做研究。 吳委員焜裕:今天我們真正面對要研究的議題,我發現包括中研院、國衛院好像有點想要趁火打劫的樣子,大家寫了很多計畫,但都沒有揭示要完成的任務是如何,這樣很不好,就像我現在手邊的這篇文章就清楚寫明:TdGA不適合做VCM的biomarker。我們都知道國衛院需要經費,但請你們把寫出來的計畫裡面要完整地回答社會所關切的問題,或是作為政府制定政策的參考,不可以在發表論文當中語帶含糊,徒然引起社會的爭論,本席以為做這樣的研究實值得檢討,我個人完全從專業出發,沒有一點要為難國衛院的意思,但這項研究計畫就像中研院做空氣盒子的研究,只會造成社會混亂,你們做這種研究也已經造成社會的爭論,這樣做真的不對,請你們改善,不然,只會讓大家覺得是研究太多了只會趁火打劫;當國家面臨問題時,你們寫了一些計畫,美其名說是幫政府在擬定政策上的參考,結果都沒有達成目標,所以,在此誠摯地跟各位建議,既身為研究單位就應該發揮學術研究的精神、盡到知識份子該盡的責任,不能只為了拿經費而喪失該盡的責任,最後甚至沒有達到目標,這樣真的不好!不好意思,院長與所長跟本席都是好朋友,但在此我還要講出真心話。 梁院長賡義:謝謝委員的指教,因為石化業是攸關公共衛生一個很重要的議題,所以,我非常支持郭所長與其同事做這件事情,剛才所講的議題是在2013年就已經發生,當時吳委員也提供我們很好的建議,有關biomarker是否再精進,對這方面我本人並非專家,不過,我過去對從事occupational medicine research的co-work study也有很多的參與。 吳委員焜裕:如果院長有看過我所發表過的論文集,全台灣做biomarker paper的發表可以說沒有人比我多,我從博士論文開始就在做biomarker,在研究它的化學特殊性時,我甚至分析biomarker能追溯是哪個compound暴露的,目前從專業來看這些研究都不行,在職場上還可以,因為職場上是屬於高暴露,現今在環境上已經算是最低的暴露,跟背景值差不多,所以,你們這樣做是真的不行,我這樣說並沒有要責難誰的意思,但這樣的研究計畫實在不適合提出來,而應另外設計其他的研究方法,才能真正解決問題,我們不需要再受到石化業的影響…… 梁院長賡義:我們會再跟吳委員請教…… 吳委員焜裕:我在1983年擔任化學工程師的時候,當時暴露的濃度都比現在高很多,這也是我離開石化業的原因,但是我們真的要嚴肅來面對專業問題。我想院長跟所長都是好朋友,所長是我在台大的同事,真的很抱歉,但從專業上我還是必須要講,我們不能這樣做啦!不好意思。 請問部長,我這樣建議有沒有道理?我們要做食品安全網應該長期來規劃,不是我們在位的時候才要做,而是以後應該也可以用,這樣才對吧! 不管是安全網的規劃或是目前的戰情室,到底缺了哪一些食品安全所需的資料? 陳部長時中:請委員指教? 吳委員焜裕:我問的是,還需要什麼資料才能讓食品安全網或戰情網更加完善?你們有沒有檢討過?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在我們的產品通路管理資訊系統(PMDS)及邊境查驗系統(IFI)裡面,很多相關的檢驗資料都有,像農藥、添加物等等都已納入我們的食品雲;而且我們…… 吳委員焜裕:這些都沒有辦法做很好的食品安全把關,所以建議把所有添加物,像民眾關切的農藥、動物用藥、食品添加物等,包括加工過程產生的有害物質等資料,都要去檢驗,並放入食品安全網裡面。執行單位要考慮長期的規劃,不能只是做1年、2年、3年,然後換人又不行了,又重來,連軟體可能都重買,這樣是不對的。這樣斷斷續續的,無法延續國家政策,所以我們在經費上要考慮怎麼來做。 另外,2015年WHA公告了10種食源性疾病的傳染源,其中李斯特菌被列為第一,還有其他的。食藥署目前對這10種究竟有沒有在掌握追蹤,了解現況嗎? 吳署長秀梅:對於食品類要考慮到的一些菌種,其實我們都有檢驗,像李斯特菌一類我們也都有例行性的檢驗,化學性的毒素等等都有檢驗。 吳委員焜裕:最近幾年李斯特菌看起來有增加的趨勢,本席的資料只到100年,不知道101年到現在有沒有資料?這是我們好不容易去找出來的。李斯特菌的死亡率很高,每年有150人感染,大概有四分之一死亡,這是很嚴重的問題。對於生肉的檢驗,過去的研究報告顯示,李斯特菌的發現率很高,汙染率也很高,為什麼現在都檢驗不出來呢?問題在哪裡?都說檢出率很低! 吳署長秀梅:我們有檢查,檢查結果大概是1%…… 吳委員焜裕:你們檢查了哪些食品?為什麼人家卻發現很高,這150人是怎麼暴露出來的?是飲食還是其他途徑暴露出來的?這是發表在國際期刊的paper。 吳署長秀梅:這是他們檢查出來的數據,我們當然相信;但是就我們這邊的檢驗…… 吳委員焜裕:生肉是食藥署管的,你們都沒有去檢驗,還是他們檢驗ready to eat,所以當然很低,項目不一樣嘛!會不會不是因為吃生肉感染,而是他在處理生肉的過程中感染到的?我們要追究清楚,才能夠保護從業人員或是消費者。食藥署都沒有在做這些…… 吳署長秀梅:謝謝委員的提醒。 吳委員焜裕:檢驗上市的生肉是食藥署的工作,不是農委會,出了屠宰場就是食藥署的責任,可是這些我們目前都沒有在做。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私下再與CDC討論,食藥署也要注意抗生素的使用及其殘留問題。 主席:請黃委員秀芳發言。 黃委員秀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衛福部的新制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預算,也就是與少子化相關的整個預算編列,究竟有多少?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在衛福部裡面大概是122億元。 黃委員秀芳:衛福部的公務預算大概112億元左右,少子化算是國安問題,本席今天想要針對兒科醫療及早產兒照護方面來請教部長。大家都知道,早產兒的家庭要投入滿多的心力與金錢,尤其在醫療上面可能要花費更多;針對這個部分,衛福部每個月補助0-2歲孩童的家長2,500元,在早產兒的家庭,爸媽也許有一方需要留職停薪,在家裡面照顧這個早產兒,部長覺得這2,500元的補助夠嗎? 陳部長時中:我們的這2,500元是要減輕家庭的負擔,並沒有要去取代家庭的負擔。 黃委員秀芳:早產兒出生之後,在最早期的0-2歲這段期間,家庭要付出的可能是醫療、復健…… 陳部長時中:醫療、復健方面都會涵蓋在健保裡面。 黃委員秀芳:國健署和早產兒基金會在105年的時候,針對早產兒的追蹤有一個合作計畫,為什麼只進行一年就停掉?到底有什麼樣的困難?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英偉:主席、各位委員。那個計畫在106的時候進行了一年,基本上,進行這個計畫需要家長的同意,可是就碰到了問題…… 黃委員秀芳:是什麼樣的問題? 王署長英偉:因為要簽署同意書,很多是沒有做這個部分,在那一年中,我們也有做評估,也跟早產兒基金會討論,未來怎麼去改善這樣的一個方式。 黃委員秀芳:後來是怎麼去改善? 王署長英偉:我們從去年開始針對怎麼去照顧的模式,去提供他們服務,包括我們所有的資訊用資訊化,讓他們了解怎麼去照顧這樣的小朋友…… 黃委員秀芳:所以你們在國健署的網站上面po出如何照顧早產兒,對不對? 王署長英偉:我們今年做了電子手冊,以前是書面的方式,他們覺得不好用,所以我們就跟他們討論怎麼去改善這樣的計畫…… 黃委員秀芳:是針對這些早產兒的家庭嗎? 王署長英偉:對。 黃委員秀芳:在你們的電子手冊上面,到底有幾頁是在提醒早產兒的家庭怎麼去照顧這個早產兒? 王署長英偉:裡面還包括一些動畫等等,就是比較數位化的教材讓他們比較了解,這是跟早產兒基金會一起規劃這樣一個新的媒體來讓他們比較知道怎麼去照顧小朋友。 黃委員秀芳:在你們的手冊上面,有關早產兒的居家照護錦囊,對於早產兒的居家照護總共有4頁,其他可能是針對一般新生兒的部分。我還看到很多相關的資訊是要連結到早產兒基金會網站,本席要問的是,國健署和衛福部針對早產兒的部分,到底都做了什麼事? 王署長英偉:實際上,我們已經整個改版,這個是新版,明天會開記者會,裡面有包括一些多媒體,如何去操作、照顧,跟過去完全不一樣。 黃委員秀芳:好。請問現在早產兒的後續追蹤是誰在做? 我們看到,根據你們的統計,去年有1,258名新生兒來不及長大就失去生命,我國兒童死亡率相較OECD國家兒童死亡率的排名也相當高,高居第二,只贏土耳其;看到這個資料時,我也嚇一跳!本席認為每個新生兒一出生,我們就要好好照顧,尤其如今國家面臨少子化;既然他們都已經出生,我們當然要付出更多心力和資源協助他們成長;尤其今年陳宜民召委帶我們至台中參訪兒童醫院時,院內很多醫師提到,他們的資源少,遇到個案時,醫材和藥材的取得可能還要用專案申請;其實他們都已經列出清單,你們應該很容易掌握每位醫師、每位早產兒需要的醫材、藥材,請問衛福部可以成立一個醫材庫和藥材庫嗎? 陳部長時中:這應該是健保署在醫院成立,畢竟還是醫師最了解早產兒的情況…… 黃委員秀芳:對。 陳部長時中:以它為中心進行資源分配,我們再提供相關後援,這樣應該比較可行。 黃委員秀芳:對,現在醫師需要某項醫材時,他們可能還要提出計畫、專案申請,再經由採購,最後取得,期間可能需要花到1、2個月,所以我覺得…… 陳部長時中:我們會檢視這個流程,可是這有兩個極端,有一部分可能有資料不全或適應症不適當的問題,所以保留一點審查空間也是必要的。 黃委員秀芳:好。其實新生兒、早產兒需要的醫材應該都非常小,與一般大人需要的不一樣,尤其早產兒,他們需要的與正常新生兒需要的也不一樣,他們用的管子可能更小、更細;我覺得衛福部或國健署應該可以自行統計這些醫師、早產兒最常用的是哪些醫材、藥材,不然,他們也有提供清單,既然如此,你們是不是可以讓這些常用的醫材、藥材存有備品?讓這些兒科醫師不再須要專案申請、提出報告才能取得,這個來回的時間…… 陳部長時中:我們就檢視我們事前審查或事後審查的流程是不是符合審查必要性,儘量讓程序能夠簡便。 黃委員秀芳:好。部長,今天我真的要為新生兒和早產兒拜託衛福部、國健署或健保署協助,因為真的很多兒科醫師反映這個部分,所以我希望你們能夠協助:第一個,簡化流程;第二個,如同我剛剛所講,針對新生兒、早產兒需要的藥材、醫材,你們成立一個醫材庫和藥材庫? 接著談到醫療人力不足一事,上次我們參訪兒童醫院時,有些兒科醫師特別提到這個問題,我們希望衛福部也能夠重視;如今國家面臨少子化,我們都希望小朋友出生後,一個都不能少,既然人家願意生,小朋友也都已經出生,我們當然要照顧好他們,一個都不能少;我們一直標榜台灣是一個醫療非常進步的地方,沒想到新生兒死亡率竟然這麼高,這讓大家很驚訝!所以請衛福部可以多投入一些資源在這個部分。 另外,談到早產兒的追蹤,我覺得這很重要,因為早產兒也許一出生就肺部發育不完全,讓他在整個成長過程會有氣喘或眼部問題等等,所以我要請國健署幫忙,既然之前你們曾經和早產兒基金會合作追蹤早產兒,你們是不是可以繼續和早產兒基金會合作或你們還有更好的方法?你們還有更好的方法嗎? 王署長英偉:實際上,這是有檢討的,施行一年後,我們有討論方法要有所改變,不然,以去年的…… 黃委員秀芳:所以現在這個部分是中斷的,現在你們沒有追蹤嘛! 王署長英偉:因為我們發現使用原來方式的成效是不好的,所以這個部分必須重新檢討,這是我們和早產兒基金會一起討論的。 黃委員秀芳:所以現在追蹤的責任全部都在早產兒基金會身上嘛!他們是一個民間的財團法人…… 王署長英偉:實際上,地方政府衛生局本身要去追蹤,他們有建檔要去追蹤…… 黃委員秀芳:他們有這麼多人力持續每個月去追蹤一次嗎? 王署長英偉:過去我們評估追蹤的成效並沒有很好,所以才…… 黃委員秀芳:你們評估這是如何不好? 王署長英偉:我們有和早產兒基金會談,這樣一個月一次的訪問是不是可以找到比較高風險的而且增加他們的照顧能力等等,所以我們都有檢討,我們和委員一樣非常關心這個議題,我們會繼續和他們談,再跟委員報告…… 黃委員秀芳:既然你說這個成效不好,你們當然還要有更好的方式,不是讓這個計畫全部斷掉;你剛剛說衛生局要去追蹤,他們有這麼多人力去追蹤嗎? 王署長英偉:這時就要知道哪些是比較高風險的,不是每個早產兒都須要追蹤,比較高風險的…… 黃委員秀芳:當然是出生體重極低的早產兒嘛!你們原本和早產兒基金會合作的就是針對出生體重極低的早產兒,對不對? 王署長英偉:對,我們會再和委員報告整體計畫的規劃;實際上,我們不斷檢討,希望做得更好。 黃委員秀芳:你們當然要不斷檢討,你剛剛不是說和他們合作實施這個計畫的成效不好,所以你們停止,但是停止之後沒有後續啊!你們總要有更好的方式嘛! 王署長英偉:這不是我們單方面停止的,實際上,我們有和他們討論,他們本身也覺得需要重新思考更好的方式,我們是不斷和他們溝通的。 黃委員秀芳:好,有更好的方式時,再告訴我,好嗎? 王署長英偉:好。 黃委員秀芳:好,謝謝。 主席:林德福委員詢答完畢後,休息10分鐘,謝謝。 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媒體報導10月中旬有一名8歲女童感染流感致死,報導並特別指出該名小朋友並未接種流感疫苗。請問陳部長,今年流感疫苗開打的日期是不是延到10月中旬?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10月15日開始施打。 林委員德福:對啊!而且由於流感疫苗延遲到貨,校園統一接種的日期是不是也安排在11月1日? 陳部長時中:我們原先規劃是11月1日。 林委員德福:對啊!像這名小朋友於10月中旬感染流感致死,因為當時尚未有公費疫苗,所以他沒有注射,我認為這是一個問題,你們採購疫苗應該及早,而且最遲應於10月1日統一施打,以保障國人健康,請問部長的看法? 陳部長時中:第一個是時間點的掌握…… 林委員德福:這很重要啊! 陳部長時中:其實疫苗的保護力也會遞減,所以我們要看整個流感季大概會延伸到多長,像去年整個流感季就往後延伸,它的保護力過一段時間就遞減,因此是在之前還是之後需要有專家評估…… 林委員德福:請問它的保護時間是多長? 陳部長時中:大概是半年…… 林委員德福:以半年推算的話,要是10月開打,保護力可以到4月,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對,所以我們一般在11月1日施打,要1個月的…… 林委員德福:這名小朋友是10月中旬感染流感致死,但是你們11月1日才開始統一施打疫苗,我認為你們可以及早採購,應該10月1日比較適當。 陳部長時中:事實上疫苗是全球性、計畫性的生產,所以整個採購程序的預定非常早,如果是預定今年10月要計畫性生產,那麼去年6月就要開始準備雞和雞蛋,這都是計畫性的,沒有辦法中途插進去。今年因為WHO在2、3月公告疫苗病毒株時又稍微改變了一下,所以全球的生產都往後遞延。 林委員德福:陳部長,因為全球性的疫苗近年來經常缺貨,專家也指出台灣的疫苗經費不足,壓低價格來採購,拿到疫苗的優先順序會輸給其他國家,本席認為像腸病毒、流感疫苗等等,你們要事前規劃,因為這關係到全民的健康,非常重要。 陳部長時中:這都是事前規劃,我們要相信專家所提出來的意見。 林委員德福:因為疫苗每年都要施打,部長在這方面尤其在流行期開始以前就一定要準備好,不要發生今年11月1日才打,有小朋友10月中旬就走掉等情況,如果今年10月初打,我相信這個小朋友就不會走掉。 陳部長時中:當然會增加存活的機會。 林委員德福:真的要好好的檢討。 部長,依照食安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食品不能宣稱有療效,最近台北市市長候選人辯論時,其中有一位候選人就提到蜂蜜檸檬,結果蜂蜜檸檬變得很紅,如果民眾宣稱蜂蜜檸檬有療效,只要不涉及特定廠商的產品,請問衛福部是否就無法可罰?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在食品管理上不得宣稱有療效。 林委員德福:衛福部是否會針對這個事情檢討有沒有漏洞?會不會提出食安方面的修法? 陳部長時中:應該是不會。 林委員德福:要多宣導。 陳部長時中:一般人可以有他主觀意見的表達,我們主要是針對廣告的管理,而不是對一般人主觀意見的表達予以處罰,二者應有所區隔。 林委員德福:部長,因為剛剛召委特別提到虐童新聞,最近台北有一個兩歲的幼兒餓死,政府對於生而不養的父母,應該主動出面保護幼童,主管機關應該儘早剝奪不適格的父母的親權,以保障國家未來主人翁。台灣現在離婚、未婚生子、小爸媽的比例不低,家庭解組後,政府如何協助親職功能的延續,必須要有完整的配套措施,包括蔡英文總統說要強化社會安全網,衛福部也推動擴大0歲到2歲幼兒津貼,推動公共托育服務,為何沒有辦法讓這些早夭的幼兒接受公共資源的照顧?本席一直認為衛福部應該提出一些作法,是否可以提出書面報告? 陳部長時中:好,事實上,我們開始在社會安全網補充人力、整合資訊、作部會間的聯繫,我們可以提供安全網計畫給委員。 林委員德福:好,我希望你們能夠提出一套作法,這很重要。 陳部長時中:當然。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邱委員泰源發言。 邱委員泰源: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蔡總統在醫師節的時候提到一定要建立一個良好的以社區為基礎的醫療體系,那我們來檢視這一年來的成績,當然要從公設項目來看,在醫療網計畫裡面要做以社區為中心的整個居家醫療照護模式,以及建立與推廣分級醫療,那有一些目標數,我們都知道建構以社區為基礎的醫療體系是國際趨勢,研究顯示基層醫療保健實力越強,人口健康表現越佳,請教醫事司石司長,這樣一個工作目標現在狀況如何?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石司長說明。 石司長崇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都按照計畫在做,第一、目前有6個縣市已在推動社區整合性健康照護網絡計畫。 邱委員泰源:你可不可以舉幾個例子? 石司長崇良:像台東、花蓮這兩個縣市都積極在推動,主要是在整合當地的資源,因為本身的資源就比較不足,所以社區的照護就更形重要。 邱委員泰源:由哪一個單位在負責推動或作為諮詢、聯絡中心? 石司長崇良:作法上都是由衛生局主導,例如花蓮就指定花蓮慈濟醫院作base,和地方中小型醫院、診所一起合作,然後也一併推動社區安寧。 邱委員泰源:我們還是來看看它進行的情況,有關這部分的成效,是否也請你提供資料給我辦公室? 石司長崇良:好,我們整理完再向委員報告。 邱委員泰源:第二、做分級醫療、家庭醫師責任示範的縣市,辦理一些全人照護的訓練場次,我昨天有提過,我們現在很怕一個趨勢,就是社區醫療都找那些退休的大教授,這恐怕和基層醫療的價值是不一樣的,基層醫療的價值是可近性、周全性、負責性、全人、全家、全社區的照顧,我們要訓練的醫師是在基層做這些事情,貼近社區,迎接未來高齡化社會,把社區健康照護工具整合起來。當然很多基層醫師過去都是專科醫師,所以怎麼扮演好基層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也是未來醫療體系或以社區為基礎的醫療體系成敗的關鍵,所以才會辦這麼多場,舉辦的情況如何? 石司長崇良:這是納入醫療網計畫,前面那是6個縣市,而下面這個大項是各縣市都要做的,所以場次超過20場,因為是所有的縣市都要做。 邱委員泰源:你怎麼評估成效?如果醫院開辦,結果來聽的只有兩、三隻貓怎麼辦?這可能在醫院辦,也可以邀基層醫師。你們如何促使基層醫師以各種方便的方式得到相關訊息及教育訓練課程? 石司長崇良:因為是醫療網,所以都是由衛生局主導辦理,不見得一定在醫院裡。 邱委員泰源:醫療網從民國80多年搞到現在,現在是大有為政府不一樣,一定要比以前強大,所以一定要落實。我已經參加醫療網二、三十年以上,也拼成這樣!問題是可能真的要長久努力、一棒接著一棒努力,總統又這麼重視社區,這部分在高齡化社會也非常重要。這一代的執政者及立法委員一定要對這件事特別努力,所以你們要盯緊他們上課的成效,甚至訂一個計畫去評估,全人醫療訓練以後到底增加多少。至今都還在搞基層社區醫院,讓大教授來參與,失去基層醫療的意義,可能只是創造醫療需求而已,而且那些可能不一定需要。未來你們有更加突破的作為或想法嗎? 石司長崇良:除了剛剛這些之外,法規上,我們也禁止法人醫院開院外門診;針對大型醫院,我們剛剛發布修正醫院設立擴充許可辦法,新減下來的床都不能再給500床以上者,而且是以250床以下者優先給。另外,在醫療網推動開放醫院,讓基層能夠應用社區醫院的檢驗設備,而非一定要轉診。 邱委員泰源:我們希望醫院把急重症做好,我並不是說限床與否的問題,根源問題是基層要有競爭力,競爭力除了給足夠的糧草外,他本身要堅定核心價值。今天在社區做什麼才能夠對民眾有幫助要靠教育,並非一、兩個醫協會可以做到的,必須政府出面來創造基層醫療的價值,才能合乎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我與陳宜民委員到日內瓦分享Universal. Health Coverage, UHC,如果沒有從它的價值發揮醫療體系,就搶輸別人了,卻只是要別人不要發展。若民眾來看病就愛上醫師,因為醫師很會解釋、互動,也很了解民眾家裡的狀況的話,誰願意去大醫院? 石司長崇良:對。 邱委員泰源:要創造價值,好不好? 石司長崇良:好。 邱委員泰源:你們要幫忙基層醫療創造價值。 石司長崇良:好。 邱委員泰源:最困難的地方是過去基層醫療醫師都是受專科訓練,大家的專業都很強,某個次專科很強,但是要照顧人的時候,該怎麼全人照顧;到社區的時候,該怎麼社區照顧,一定要由政府帶領來改變文化,讓他們堅強起來,病人自然就來,還擔心什麼?好不好? 石司長崇良:好。 邱委員泰源:你剛剛談到安寧緩和醫療,也是一件很根本的事,尤其是社區。吳玉琴委員很努力推動居家醫療,健保署也很幫忙,於是開始做得愈來愈大,但給付還是很少,我建議居家醫療的支付要調高。舉例而言,一個醫師出去一趟是1,300元,日本醫生一出門就要臺幣1萬元,因為他們覺得很有價值,醫生出去就不必讓病人來醫院或住院,省下來的錢更多。目前臺灣的經濟比較有壓力,所以一定要創造價值,如果居家醫療真的有價值就應該鼓勵。請你談一下社區安寧醫療。 石司長崇良:簽署的比例已經到超過62萬,所以我們提早達標,往3%來努力。另外,整合性的社區照護,也就是社區安寧的部分,原本107年是6家,現在擴大到8區,我們都盡量推廣得快一點。 邱委員泰源:確實有這個數目嗎? 石司長崇良:有,我們再提供給委員。 邱委員泰源:你們要把資料給我。 石司長崇良:好。 邱委員泰源:不是我不推動簽署,很多人簽署沒有用,雖然他們簽了,但是真正面對重病時,他會徬徨,因為他身邊沒有醫師解釋這時候應該怎麼做,也許是陪伴他的醫師、了解他的病情的醫師,或是深入他的家庭的醫師,來陪伴他度過難關,卻還是照常毀掉,前面做的都沒用了!不要以為簽署代表一切,簽署以後的教育、扶持、支持,甚至要有醫療團隊陪伴,讓病人在困難的時候decision making能夠正確,未來也不會選擇胡亂就醫,常常不曉得跑到哪裡,第2期就來,再來卻已經第4期,如果癌症都是這樣!面對末期又花了很多不必要的錢去進行可能無效的醫療,這是二次傷害,一旦病人過世,可能欠了很多債,也許比選舉負債還重。 部長帶我去參加一場專門談臺灣癌症篩檢成效的國際會議,已經是大放異彩,也是一個模式,王署長肯定嗎?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英偉:主席、各位委員。非常肯定,非常好。 邱委員泰源:救了多少生命?省了多少醫藥費用?你們有沒有算?你不知道自己功德無量嗎? 王署長英偉:大家的努力。 邱委員泰源:要算一下,data都發表在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ON! 王署長英偉:我們都有data 。 邱委員泰源:這是台灣的光榮。其次,我還是要追蹤一個去年關於癌症篩檢的主決議,因為對民眾太重要了,而預防醫學是主席最推崇的。請問這方面的預算有沒有問題? 王署長英偉:預算都是盡量有效運用,委員上次提到我們不能減少總目標數。 邱委員泰源:規模不能減少!醫院基層都付出人力及設備來做這些事。 王署長英偉:今年檢查的人數是500萬人次,與去年相較沒有減少,可以向委員保證。 邱委員泰源:明年的目標呢? 王署長英偉:明年我們希望最少維持500萬人次,至少穩定不要下降。 邱委員泰源:這是user,全部應該要有多少人?達標是多少百分率?到底500萬人次的數目是令人滿意或不滿意? 王署長英偉:上次有向委員報告,有些人可能每年檢查所以不需要,可是有些人很久沒有出現,我們必須努力發現這類個案。個案數可能未增加,可是我們必須更努力找出沒有檢查的個案。 邱委員泰源:這些很好的成效都要呈現給國人,讓我們共同努力,一起往健康大國奮鬥。 主席:請林委員靜儀發言。 林委員靜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面幾位委員也提到台灣的兒童死亡率跟OECD國家相比,因為這個議題在兒科界目前的整個概念就是我們已經生的不多了,不能再死那麼多。但是我們跟其他國家相比的情況下,我們會發現有一些狀況,包括死產登記和死亡統計的部分,我們一直都還在修正,因為要跟其他國家做國際接軌的話,我們還是在努力當中。不過,我想要請問一個議題,衛福部現在有沒有開始做CDR(兒童死亡回顧)?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應該已經開始了。 林委員靜儀:請署長說明。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英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從去年開始有請國外的專家及國內的呂宗學教授在做,去年做2個縣市,今年要做4個縣市。 林委員靜儀:去年做2個縣市? 王署長英偉:對。 林委員靜儀:這個案子第一次開始是去年做的嗎? 王署長英偉:對。 林委員靜儀:CDR的整個精神就是第一、要跨領域整合,第二、分析真正的死因,第三、資訊共享。現在針對新生兒或兒童死亡,我們都是用「可預防」來做處理,像英國在2010年到2011年做的兒童死亡原因複審時,都會發現這些死亡的孩子中有60%可能是有機會預防的。署長,去年做了1年,今年要再擴大到4個縣市是嗎? 王署長英偉:對不起,今年是做3個。 林委員靜儀:哪3個? 王署長英偉:花蓮、台中、高雄。 林委員靜儀:怎麼挑的? 王署長英偉:是比較高風險死亡率的幾個地方,另外是考量行政上的配合度,基本上來講,這必須有很多跨單位的合作。 林委員靜儀:對,它要跨單位。 王署長英偉:所以我們開始要做pilot這種模式時,必須要找到一些比較合作的縣市可以先來進行。今年我們做了3個,希望明年可以繼續擴大。 林委員靜儀:所以你們挑選時包含幾個條件:第一、可能當地明確告訴你們有需求,第二、地方縣市政府要有夠好的執行能力跟整合能力能讓整個案子可以推動,是不是? 王署長英偉:它其實是跨法務、警政部分,實際上我們必須要在開始時做一些比較小型的了解,看怎樣去整合。 林委員靜儀:所以你們現在是pilot? 王署長英偉:應該是。 林委員靜儀:了解。因為我們看到台灣1歲到5歲的兒童10大死因裡,當然以事故傷害最多,我們從推動兒童汽車座椅等規範後,有稍微讓一些意外傷害事故減少,不過我們來看這164個意外事故傷害,再加上21個他殺。有關我們剛才講到CDR(兒童死亡回顧),就是希望看到的是會不會有一些事故傷害第一、本來就可以預防,第二、有些事故傷害其實可能是加害或他殺,這是在這個系統裡希望處理的事情。 部長,其實過去從2007年衛福部的性別統計還有相關的統計數據都做得很好,所以我們在新生兒及兒童死因統計的部分,通常這些死因應該大部分都是小兒科醫師開出來的,或者像婦產科死診或出生之後先通報低體重兒,然後再通報死亡的案例,這些死診的死因統計跟死因記載,衛福部現在有給專業醫療人員相關的課程培訓,或在新的死因記載中有哪些是協助我們可以做比較明確的死亡回顧相關資料嗎? 王署長英偉:有教育訓練,同時今年我們剛完成Global Health Forum全球衛生論壇,有談到The Lancet的Global burden of disease,看他們怎麼做死因的調查及登錄,所以有幾個比較新的方向,包括電子化、資訊化來協助我們做登錄的部分,今年我們馬上就要開始,等於這個計畫是從明年開始,所以這是非常重要。 林委員靜儀:所以明年的計畫包含電子化、資訊化以及第一線可能寫到死因診斷的專業人員培訓,是不是? 王署長英偉:對。 林委員靜儀:這部分對於第一、我們在預防18歲以下兒童、幼兒、青少年的死亡非常重要,第二、在我們跟國際接軌的相關統計也非常重要,因為過去有一些問題,當我們跟WHO或其他國家要接軌時,他們做的診斷跟我們不一樣,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所以我們看英國、香港、日本都有兒童死亡原因的複審制度,有一些個案可能被打到腦水腫,住院三個月才走掉,到時候在死因診斷上,如果末端最後處理的醫師沒有把前端的原因寫進來,就可能會是漏掉的兒虐個案,尤其這一段時間我們參加很多相關的研討會,很多兒科醫師也會講當發現第二個孩子有兒虐時,才回去追第一個孩子可能是被兒虐的,這是令我們很痛心的案子。所以英國跟香港是用多機構參與、跨領域參與,日本是兒科醫師做處理,我們臺灣目前的死亡原因複審制度團隊成員大概是怎樣? 王署長英偉:實際上法務部也有參與,我們有一個計畫是從去年開始委託呂宗學教授,也請了國際上比如美國的專家過來…… 林委員靜儀:現在是請專家來做協助指導。 王署長英偉:而且我們在縣市衛生局做教育訓練,在北中南有三個地方,訓練時是請其他的單位一起來做。 林委員靜儀:這個訓練以專科醫師來講,包含小兒科醫師嗎?有沒有婦產科醫師、小兒科醫師以及社工? 王署長英偉:那不一樣,兒科醫師和急診室醫師對兒虐的部分是另外一種訓練,可是剛剛提到登錄的部分,實際上的訓練包括我們從事後去追回,所以跨單位不是只有醫師的部分。 林委員靜儀:是從後端追回。我可以理解你們現在是從後面跨單位,想辦法去釐清,但接下來可能未來這個pilot做一段時間後,開始要回到第一線的臨床醫師做訓練,因為他們寫的死因統計或是當初遇到個案時,他要有所警覺可能有更多複雜的情況。 再來,國健署有一個叫做「高風險孕產婦健康管理試辦計畫」。 王署長英偉:對。 林委員靜儀:署長你很清楚。這個案子今年你們一樣有編預算,多少錢? 王署長英偉:九百多萬元。 林委員靜儀:全台灣的高風險孕產婦健康管理才九百多萬元而已? 王署長英偉:今年是6個縣市。 林委員靜儀:多少錢? 王署長英偉:九百多萬元。 林委員靜儀:1個縣市九百多萬元還是6個縣市分九百多萬元? 王署長英偉:全部。 林委員靜儀:1個縣市一百多萬元,你就覺得要把這個縣市的高風險孕產婦健康管理都做起來? 王署長英偉:那是從去年開始。 林委員靜儀:我知道。 王署長英偉:今年我們有委託一個計畫請台大公衛所幫我們評估用怎樣的方式是最有效的,所以實際上我們在進行當中必須要了解該計畫從去年到今年的成效如何,我們再去增加。 林委員靜儀:署長,我手頭上看到你們的預算是編列1,490萬元。再來,我們看一下你們從106年到107年是怎麼收案及怎麼評估的,106年和107年你們都是以預計收案數、同意收案數來看收案率,預計收案數是如何預計的?請說明。基礎是什麼?是以這個縣市的高風險個案統計還是你們有多少錢可以做這件事? 王署長英偉:沒有,應該是根據風險數的部分,衛生局也會做一些評估,而且去年我們做了一年後,發現有一些個案不願意讓我們訪問追蹤,所以我們必須去克服這部分。 林委員靜儀:他不願意讓你們訪問追蹤的原因在哪裡? 王署長英偉:覺得我們去訪問對他來講是一種標籤化,比如有一些比較高風險的情況包括早期懷孕或是未成年懷孕等其他風險,所以現在我們有改變方式,比如不約在衛生單位而在其他地方,所以我們覺得要完成這個計畫,可是必須要做一些modify。 林委員靜儀:我同意你的這一句話,我們支持這個案子,可是你們的作法有一些部分要做處理,第一、這些個案追蹤所用的indicator包含有用菸、用酒、吃檳榔、多胞胎、曾經生產過早產兒及懷孕患高血壓、糖尿病及未滿二十歲、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教育程度高中職肄業以下或沒有定期產檢、包含藥物濫用跟心理衛生問題。 王署長英偉:對,是今年增加的。 林委員靜儀:你們追蹤到什麼時候?從懷孕期間輔導她定期產檢追到產後6週,對不對?我們其實擔憂幾件事情,第一,過程中產檢是必要的,對於孕產婦健康,尤其是希望協助他戒菸、有健康的生活習慣及健康的飲食習慣,這部分我們都非常支持,但是你們在產後6週關懷之後就結案了嗎? 王署長英偉:我們會和社福單位…… 林委員靜儀:你們後續會交給社福單位嗎? 王署長英偉:對。 林委員靜儀:你們在這裡面提到的非預期懷孕、未滿20歲、未定期產檢,甚至有藥物濫用,他也是兒虐的高風險,針對這部分,我們有兩個建議,第一,你們目前是以這個個案來一次就給在做這個案子的個管師或護理師多少錢,除了嘉義縣是縣市政府直接聘個管師之外,其他縣市都是去訪視了一次,拿多少錢,訪視第二次,他有回來產檢,講解完之後再拿多少錢,這樣不利於個案追蹤,原因有二,第一,對於個案來說,他會覺得被標籤化,因為他沒有覺得被幫助到;第二,這個很多都會交給護理人員去做,我建議助產士和公共衛生護士其實都要去做,如果個案零零星星,這個個案追蹤3次,那個個案追蹤5次,對於個管護理人員來說,其實負擔很大,而且沒有額外的誘因,我建議你們的補助給法用專案計畫的方式,讓醫療單位聘請個管師,類似愛滋個管,這個單位或是縣市,比如縣市衛生局直接聘個管師,要訪視多少個案,錢是固定的,不要個別給,有沒有辦法這樣處理? 王署長英偉:在一、兩個月後,這個評估報告應該就會出來,屆時再去比較去年哪一種模式比較適當,實際上明年我們的個管費是有提高的。 林委員靜儀:我建議個管費不是追一次給多少錢,這個個案可以10次都來產檢,我可以拿比較多錢,這個個案來3次,我就拿比較少,對於第一線的工作人員來說,其實不穩定也沒有支持。你說兩個月後再評估,可是我現在要審你們預算了! 王署長英偉:我們一定會去做比較完整的追蹤管理。 林委員靜儀:你們在我們審這一條之前,把你們的評估給我,不然我怎麼審這一條? 王署長英偉:好。 林委員靜儀:謝謝署長和部長。 主席: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又發生長照的悲歌,是不是長照2.0已經破功了,我們隨便google一下,從今年以來,有多少起案件都是因為不堪長期照顧的壓力而發生悲劇,這些都是有新聞報導的,最新一起是發生在11月14日,是幫爸爸注射過量的胰島素導致死亡,他自己就說這是長照社會的悲歌!不僅只有這一例,今年以來已經非常多起案件,我相信可能有的還沒有上新聞。 之前有關於自殺防治的報告也提出老年人自殺率提高,有一些是老人家覺得他長期的病痛,需要被長期照顧,自己憂鬱,然後結束生命。我們看到監察院提出的報告指出,衛福部現在的照服員自106年9月起短缺5,687人,109年人力短缺會高達8,000人,這顯示什麼?顯示當你的人力不足,服務輸送能量就不夠,像這樣的一個長照家庭,他需要有照服員來提供服務,提供協助跟支持,分擔他的壓力,但是他將不會得到任何的協助,只能靠自己的力量;當這個家庭的功能是比較不完整,支持力量是薄弱的,在雙重壓力之下,就會導致這種社會的悲劇發生,面對這樣的情況,衛福部的解方是什麼?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推動長照2.0在去年我們整備相關的資源在長照基金,基金的收入也達到預期,今年是我們整個佈點的整備年,今年的佈點也達到非常滿意的效果,有4,000多個點,基本上現在需要的經費已經到位,佈點也差不多;至於人力,在去年確實是缺乏,但今年支付給付新制實施之後,到年底的短缺預期是在1,300到1,500人,至年底有可能會補全。至於有相關的悲歌及社會問題,我們當然覺得非常遺憾,但是我要提醒其實這些資源都在,辦法也在,喘息服務也有,請大家打「1966」,跟社會的資源連結起來。 王委員育敏:所以民眾只要打「1966」就能得到協助嗎?部長,別忘了你剛才說到目前為止人力還是短缺,所以打了「1966」,所有的問題真的可以得到幫忙嗎?包括實際從事照顧服務的比例,呈現的是一個下降的狀態,因為需要長照的人其實是在增加,然後人力現在不足,如果像你口中所說的長照2.0那麼棒,今年以來這些案例是怎麼發生的?是因為他不知道資源嗎?你們有沒有掌握到,有哪些是曾經去尋求你的幫助,但是可能在現行人力根本沒有辦法到位,或資格可能有某部分採取比較嚴格的情況底下,他根本是沒有進來的,這些你們有做過分析嗎?有或沒有?這些媒體報導的案例到底有沒有在你的長照服務體系之內?有沒有曾經接觸過你們,還是像你講的,是因為他不知道資源? 陳部長時中:在我所知道的範圍,大部分是在資源的連結上面仍然有問題,不知道尋求這樣的協助。 王委員育敏:衛福部現在在已經把衛生醫療和社會福利整合為一體,這是你們的責任,所有需要長期照顧的人都會進入到醫療體系,中間的轉界體系又是怎麼做的?當醫院發現這些需要長期照護的人,社政單位不知道嗎?這當中沒有辦法做一個連結嗎?你現在有在做嗎?如果有的話,就不會有你講的不知道資源在哪裡的情況。 陳部長時中:這個連接事實上沒有那麼困難。 王委員育敏:那有沒有在做? 陳部長時中:大家就打「1966」,服務就會到家。 王委員育敏:你自己的醫療體系跟社福體系有沒有橫向的連結? 陳部長時中:醫療體系和社福體系現在都在合作中,在去年開始推動…… 王委員育敏:所以這些漏網之魚是怎麼來的? 陳部長時中:他們現在還不知道這樣的資源,也許在醫院裡面有跟他講他不知道。 王委員育敏:如果醫院有做,怎麼會不知道資源呢?從醫院端就會告訴他我們有長照的體系,會把他轉介過去。 陳部長時中:醫院都非常忙,基本上他可能不知道他有照顧的問題,醫院沒辦法一開始看到一個門診的病人就處理這些問題,如果他進入住院的體系,有出院準備計畫跟出院復原計畫會來連結…… 王委員育敏:所以你說現在只要有經歷過住院的,你們都可以掌握到,不會有漏網之魚。 陳部長時中:當然會有啊! 王委員育敏:還是會有,那就是你們沒有落實啊! 陳部長時中:有哪一件事情能夠做到百分之百,當然是逐步往前。 王委員育敏:你要去改善啊! 陳部長時中:所以我們逐步在改善中,在努力中,不管是人員、資源的布建,或是辦法我們都持續再做。 王委員育敏:發生這樣的事情,就表示現在政府所做的事情還沒有到位,還不夠完美,你們只有一個謙虛的態度去面對、去解決,而不是告訴大家說你現在已經做得很棒!部長,我提醒你的態度。 陳部長時中:沒錯!我只是說「1966」很重要。 王委員育敏:接下來我要問的是關於昨天我的質詢,昨天我問你兒童死亡檢視機制啟動了沒?你說:還沒。今天的質詢馬上變成有試辦了3個地方,到底是有還是沒有?在立法院回答這麼隨便? 陳部長時中:我們並沒有全面開始來做,當然各方面的…… 王委員育敏:那你現在試辦哪3個地方?我要一個一個問你,講清楚! 陳部長時中:我沒有辦法很清楚,但我剛才有聽到高雄有一個。 王委員育敏:你沒有很清楚,昨天卻回答本席說沒有! 陳部長時中:我知道有一些,但沒有全面,如果全面做,我一定會掌握相關計畫。 王委員育敏:試辦哪些點,現在說啊! 陳部長時中:花蓮、臺中及高雄。 王委員育敏:你們現在怎麼做?從幾月幾日開始做? 陳部長時中:這個我就沒有辦法。 王委員育敏:兒童死亡檢視機制跨部會小組有哪一些成員? 陳部長時中:我目前不清楚。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英偉:國健署從去年開始成立這個小組,是請成大的呂宗學教授召開,也請國外的專家參加,我們今年有3個地方,分別是花蓮、台中與高雄,跨部會會議已經召開過好幾次,包括法務部也一起參與。 王委員育敏:就這三個地方而言,你們的成員有誰?兒童死亡檢視機制必須是一個跨部會、跨領域的小組,並不是只有兒科醫師而已,請問你們還包含了哪些成員?怎麼開會?從幾月幾日開始? 王署長英偉:我們有相關資料可供委員參考,這個小組的確是跨部會,絕對不是只有醫學的部分。 王委員育敏:在委員會的質詢請不要用敷衍的態度來應付,有做到的部分就是有做到,沒有做到的部分就是沒有做到…… 王署長英偉:有開會紀錄…… 王委員育敏:請問你們現在檢視了幾個兒童死亡的案例? 王署長英偉:高雄已經檢視過5案,台中是本月16日要開會,目前已經進行到…… 王委員育敏:所以台中是連會都還沒有開? 王署長英偉:他們已經在進行,其實是要看最後有幾個案子…… 王委員育敏:高雄的兒童死亡檢視小組是從今年什麼時候開始開會? 王署長英偉:教育訓練已經很久了,可是…… 王委員育敏:我不是講教育訓練,我是問這一個小組是不是已經成立、開始開會,而且討論了哪些個案?這些都請你們報告清楚。 王署長英偉:關於時間的部分,會後我再向委員說明,雖然我沒辦法知道他們是在幾月幾日開會,可是他們已經針對6個個案進行分析了。 王委員育敏:所以高雄已經有6個個案在討論? 王署長英偉:5個個案。 王委員育敏:高雄有5個個案,台中一個都沒有,請問花蓮呢? 王署長英偉:我請陳組長來說明。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婦幼健康組陳組長說明。 陳組長妙心:主席、各位委員。花蓮因為首長異動,所以…… 王委員育敏:根本還沒開始嘛!會根本都還沒有開始開嘛!所以目前只有高雄已經開始開會而已對不對?這部分必須報告清楚。我昨天也詢問過同樣的問題,結果昨天得到的答案卻和今天完全不一樣,衛福部提供的資訊應該要有公信力才對。 另外是有關目前托育公共化的比例過低的問題,請問部長知道OECD國家0至2歲兒童的平均托育率是多少嗎? 陳部長時中:他們大概是將近三成。 王委員育敏:我們國內是幾成? 陳部長時中:目前是9.8%。 王委員育敏:可見還相差很大一段距離,請問這部分你們打算怎麼改善? 陳部長時中:我們希望今年底能夠達到10%出頭,兩年後達到19%左右。 王委員育敏:你們打算怎麼做?這19%要怎麼來? 陳部長時中:首先是透過托育津貼來減輕家長的負擔,這部分每個月有2,500元。就托育的部分而言,分別有6,000元、8,000元、10,,000元的…… 王委員育敏:我講的不是津貼,我所說的是目前服務量能過低的問題。 陳部長時中:我的意思是說現在針對托育的部分有補助6,000元、8,000元至10,,000元的…… 王委員育敏:現在政策出現一個很大的迷思,台北市極力在推動公共托育家園,新北市在推動公托中心,你知不知道兩者的收容量並不一樣,規模大小也不一樣?就中央政策的獎勵方向而言,為什麼針對公托中心的部分,在前瞻計畫當中完全不予考慮或補助,而只是著重在公共托育家園?托育不是應該要採取多元的模式嗎?在目前量能這麼低的情況下,可以再幫你們增加收托量的應該是公托中心才對,難道就因為它是新北市的成功方案,所以中央不支持嗎? 陳部長時中:這一點關係都沒有…… 王委員育敏:托育不需要區分政治顏色,請問你覺得公托中心不可推動的理由是什麼? 陳部長時中:我們所推動的是準公共化方案,就現有可利用的社會資源而言,保姆占46%,私托占50%不到,就整體策略而言…… 王委員育敏:我講的是公托中心,這是針對2歲以下的兒童。 陳部長時中:我們希望把這些社會資源納入準公共化…… 王委員育敏:現在就是量不夠啊! 陳部長時中:那有50%的量…… 王委員育敏:針對新北市所推動的公托中心,不只家長反應很好,收托量也很大…… 陳部長時中:它就是便宜嘛! 王委員育敏:針對這樣的政策,為什麼你們沒有獎勵其他縣市來推動?你們也沒有在前瞻計畫當中大幅補助這樣的政策。 陳部長時中:公共托育從以前就有相關的計畫在推動,雖然我不是很清楚,但這次…… 王委員育敏:針對公托中心,請問中央政府編列多少錢補助各地方去推動? 陳部長時中:據我所知,公托中心總共是156家…… 王委員育敏:你們編列多少預算要去推動? 陳部長時中:多少預算我不知道,不過家數我知道,總共是156家。 王委員育敏:未來你們要不要補助讓公托中心也可以去推廣?就政策看起來,你們根本沒有要補助,目前只是讓新北市去推動而已。 陳部長時中:在此向委員報告,我們的準公共化是要把社會資源的運用達到極大化,透過收托率的增加能夠提升薪水、針對品質加以管理。至於公共托育,現在所要採取的是小規模,也就是沒有辦法有商業行為產生。 王委員育敏:可以多元並進啊! 陳部長時中:可以的,我們當然是希望…… 王委員育敏:那你們為什麼完全不支持公托中心呢? 陳部長時中:包括保姆、私托準公共化…… 王委員育敏:其實可以設立公共托育家園,也可以有公托中心,我所問的問題是為什麼公托中心沒有納為前瞻計畫當中的補助項目?就因為它是新北市的方案嗎? 陳部長時中:不是的,目前總共有156家,這156家分布於全台灣省各縣市,並不是只有在…… 王委員育敏:既然它的成效不錯,就應該要積極推廣,這樣才可以達到和OECD國家一樣的比例,屆時我們的托育率也可以提高,這樣不是很好嗎? 陳部長時中:任何的多元化我們都不放棄,我們並沒有排除…… 王委員育敏:既然要多元化,那麼資源就不應該只集中在某一個類型。請你們回去看一下你們的預算配置,前瞻計畫就是出現這樣的問題,我只是要指出問題而已。新北市所推出來的公托中心並沒有什麼不好,請你們不要把所有資源都只集中在公共托育家園,你們應該要採取多元的模式,獎勵這種小型社區化、機構化的部分,其實它可以和保姆的部分多元並進。目前整體收托比例還是太低,本席希望你們能夠摒除成見好嗎? 陳部長時中:我們沒有成見,多元化的分配是必要的,公共托育家園是為了讓它的可親性變好,至於公托中心,我們也是可以贊成的。 主席:請陳委員靜敏發言。 陳委員靜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和今天是我剛上工的日子,這兩天都在委員會全程參與,雖然我是菜鳥,但我也已經代理過主席了。本席想要詢問有關國際衛生組織參與的情形,是不是可以請許技監說明目前我們參與國際衛生組織的現況與困境?面對全球化的來臨,如何避免國際化所帶來的衝擊可能是全球都必須要應戰的,尤其最近中國爆發非洲豬瘟的問題。因為我們沒有參加國際組織,所以我們在防疫漏洞及國際醫療成員的流動上都造成很大的困擾。我們從1972年退出聯合國之後,自1997年到現在都一直在努力爭取加入WHO,請問在目前我們所參與的國際衛生組織當中,以「中華民國台灣」這樣的名稱加入成為正式會員國的國際衛生組織有哪些? 主席:請衛福部國際合作組許技監說明。 許技監明暉:主席、各位委員。全球國際衛生組織的數量非常大,其實WHO有一種狀態叫做NGO,也就是Unofficial Relationship with WHO,這是WHO所認可的組織,它的總數有兩百多個,目前台灣積極參與的大概有20個。 陳委員靜敏:以台灣為正式會員國的是哪些? 許技監明暉:有的,包括世界醫師會,這就稱之為Taiwan Medical Association。 陳委員靜敏:就只有Taiwan Medical Association嗎? 許技監明暉:這是一個例子,另外像是最近我們剛在高雄選出的International College of Surgeons,也就是世界外科學會,我們不但以台灣的名義參與,而且理事長是我們的…… 陳委員靜敏:這是都是affiliate organization嗎? 許技監明暉:是的。 陳委員靜敏:我覺得國合處這邊在國際組織的參與上很努力,我們也發現國合處今年的預算,有提到新南向政策的特別預算,這筆預算大概編列多少錢,在國際組織的參與方面有沒有具體規劃或有所著墨? 許技監明暉:總額是2.8億元,但並不是全由國合處來做執行,因為整個國際組織的參與,像心口司會負責口腔衛生與心理衛生方面的參與,我們醫事司也會負責像專業醫事人員組織方面的參與,像我們照護司會負責委員也非常熟悉的ICN的參與…… 陳委員靜敏:非常好,其實我就是在等你講這句話。 其實我們發覺在國際組織的參與上,我們護理界已經努力非常久了,而且我們就是以台灣的名義來參與的,而且也因為我們這樣的積極參與,我們從1997年一直到現在,我們都是在ICN裡面,而且都還擔任理事、副理事長的職務,同時也因為2005年在台灣舉辦國際護理協會大會,讓台灣護理在整個全世界的能見度非常高,而且因為有加入ICN的關係,我們還能夠被受邀參加WHO的內部會議,大概在整個2018年我們去參加WHA的會議,唯一有在WHA發言的,大概就是我本人,我覺得持續透過ICN來加入WHO或是出席WHA的會議應該是我們在加入國際衛生組織上面一個非常好的助益,也因為這樣,我就覺得參與WHO或ICN相關運動,可能就非常的重要,所以我想要請教部長,是否聽過Nursing Now Campaign?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當然有,我有參與…… 陳委員靜敏:對,我有看到部長的牌子,我想要知道部裡面對這個部分的投資與參與情況。 其實在這張照片大家就可以看得出來,對於Nursing Now Campaign,可能不是只有護理組織的參與,你看像在英國他們發起Nursing Now的action時,他們還請到凱特王妃,所以你就會發覺整個護理的運動,其實是全國都動起來的,所以我們現在有衛福部全程的參與,就可以看到由我們的衛福部、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共同來提出這些相關重要的措施,其中一個很大的部分,就是已經有promise護理界要來做政府啟動,這個政府啟動的措施就是希望能透過護理師的專業形象跟地位的提升,或是相關政策的制定與參與,更重要的有沒有辦法支持護理師成為相關單位的領導者?現在我們政府部會到底在這個部分到底做了什麼?這是等一下想要請…… 陳部長時中:有委員擔任立委,有照護司司長,還有我們的部長、總統也都全力support。 陳委員靜敏:謝謝剛才王育敏委員已經提到在委員會的發言都列入紀錄,我們就會去追蹤。所以整個Nursing Now 5個program裡面很重要的就是要投資更多的經費資源在護理的人力及相關護理發展上面。 接下來就是本席想要問到的重點,請問衛福部對於照護司的預算,今年跟去年比較起來是增加還是減少? 陳部長時中:同樣是四、五億元左右。 陳委員靜敏:較去年是增加還是減少? 主席: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司長說明。 蔡司長淑鳳:主席、各位委員。跟去年比差不多,一樣是5億元左右。 陳委員靜敏:我看到的紀錄是減少1,700萬元,剛剛部長很大聲的promise會投資護理的發展,結果我們今年的預算是比去年還減少。 陳部長時中:一般我們的公務預算都逐年在減少,因為相對的還有一些新興計畫,所以舊有沒有特別新興的計畫,相對都會減少,我們今天雖然多編列了50億元,那都不是我們在業務費上所增加的。 陳委員靜敏:沒關係,反正預算還沒有審,還沒有整個討論完,只是希望部長能把剛才的promise能夠列入考量。 另外,我想請問如果加入國際組織的話,國合處的運算是增加還是減少? 許技監明暉:增加,因為這部分也有外交部的支持。 陳委員靜敏:所以也跟新南向政策有關。這些大家都可以一致共同努力。我們的確發現促進護理師的專業參與,也謝謝剛才部長已經幫我介紹出來了,我們現在的確是有護理人員能夠在這個地方發聲,非常感謝有這樣的機會。 再者,如果是投資護理,要增加護理的地位的話,在護理人員的權益和保障方面應該加以關注,就護理之家大火,我們護理人員救人反而被告,這件事情不知道現在執行的進度是怎麼樣? 主席:請衛福部醫管會徐執行長說明。 徐執行長永年: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對這件事情覺得非常遺憾,也非常的不以為然,針對這件事,我們要對現在所有的護理人員給予全力支持,在醫院裡面賦予所有的資源全力支持。 陳委員靜敏:我不曉得要怎麼支持?跟他們說:「乖、小心,還好,我們支持你」,是這樣嗎? 徐執行長永年:不是,我們從一開始就給予他們每一個人法律上的支持與consultation。 陳委員靜敏:我覺得除了consultation以外,有沒有更積極的作為?這可能要請執行長後續能加以具體的規劃,我們也可以請護理團體共同來參與,讓現在被告的護理同仁能夠有同感心。 徐執行長永年:好的,謝謝。 陳委員靜敏:接下來有關立法規範護理人力的配置問題,我們現在都有護病比的登入,這方面的資訊是公開的,不曉得資訊的正確性是怎麼樣? 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蔡副署長說明。 蔡副署長淑鈴: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資料全部都是醫院上傳給我們的。 陳委員靜敏:都由醫院上傳?你們身為主管機關會去檢視上傳資料的準確度嗎? 蔡副署長淑鈴:我們沒有辦法一一去檢視,但是如果大家覺得哪裡有疑義,我們就會去檢視。 陳委員靜敏:總要有機制可以去檢視,當大家覺得什麼時候有疑義,我們應該要怎麼解決? 蔡副署長淑鈴:我們這部分的資料公布在我們的網站上。 陳委員靜敏:所以我們要主動去發覺去檢舉? 蔡副署長淑鈴:因為這項資訊是公開的,我們在蒐集這些資料時都跟醫院做非常重要的確認,因為這個東西是醫院reporting上來的,他們的資料都留在醫院的排班表上面。 陳委員靜敏:我想這個部分,也是提醒健保署說未來這些資料是否可以有一個相關的檢核機制,特別是這邊如果是跟護理會做連動的話,我們希望能更準確,對護理人員的權益有更多的保障。 蔡副署長淑鈴:好的。 陳委員靜敏:最後一個就是在護理分級制度與混合式照護制度上,對於吳玉琴委員剛剛提到住院照顧、共照等問題,我希望衛福部能持續推動,並請照護司及長照司研擬有關住院病人照護與護理人員混合式照護模式之具體規劃,再到本席辦公室討論。 最後,剛剛部長曾提到,對於前任或現任相關政府單位中護理領導者這部分,目前不管監察院、考試院都有護理背景出身的委員在任,至於衛福部或者早期的衛生署中,出身護理背景的就是2004年到2008年的副署長,現在則有優秀的照護司蔡司長及國健署的游副署長。本席想請問部長,是否可以規劃讓更多護理師得以進入領導與決策階層? 陳部長時中:我相信這些優秀的護理師若有心投入公職,進入政府體系工作,在經過一定程度的升遷後,一定可以作為衛生福利部的…… 陳委員靜敏:所以還是必須從事務公務體系著手? 陳部長時中:當然…… 陳委員靜敏:沒辦法直接政務聘任嗎?譬如政次…… 陳部長時中:政務體系並非我所能決定的,我只能決定到事務層級。 陳委員靜敏:無論如何,還是請部長多支持。 陳部長時中:當然,謝謝。 陳委員靜敏:謝謝部長。 主席:請蔣委員萬安發言。 蔣委員萬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目前有關公費流感疫苗是何種狀況?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指施打狀況還是…… 蔣委員萬安:有無缺貨? 陳部長時中:供貨上稍有延遲。 蔣委員萬安:供貨是否吃緊? 陳部長時中:相當吃緊。 蔣委員萬安:目前國內還剩下多少劑的流感疫苗? 陳部長時中:原先預計607萬劑分52批,現在食藥署審定了43批,將近500萬劑。另外有9批約為100萬劑食藥署會在11月27日審完後轉交給CDC,由CDC分配。 蔣委員萬安:所以還剩下約100萬劑? 陳部長時中:原本已經出貨的疫苗中,還有一批分配到各衛生所及相關施打單位,剩下不多了…… 蔣委員萬安:剩下不多是還有多少? 陳部長時中:到前天為止,施打的劑量為366萬劑。 蔣委員萬安:已經施打了366萬劑?各地還剩下多少? 陳部長時中:上次發覺有兩支疫苗出問題後,我們就把與這兩支相同批號的疫苗停下…… 蔣委員萬安:把相同批號的疫苗停下來? 陳部長時中:也就是500萬劑減去366萬劑,再減去被封存的,約剩下40萬劑左右…… 蔣委員萬安:剩不到100萬劑? 陳部長時中:但11月底時會有將近100萬劑進入市場。 蔣委員萬安:所以你們還會陸續進貨?請問這個缺口何時可以補足? 陳部長時中:CDC會請相關藥廠直接向國外調貨,目前仍在協調中。 蔣委員萬安:還要協調多久? 陳部長時中:這點我無法確定,我請周署長來答復委員。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署長說明。 周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已在陸續徵詢中,但均未確定。 蔣委員萬安:還沒確定? 周署長志浩:對。 蔣委員萬安:請問這個空窗期要多久?現在衛福部請學校先暫緩施打,並讓高風險族群先施打作為對策,但既然問題已經發生,又遇上缺貨,或者供貨吃緊的狀況,所以也加緊協調,卻還是不知道空窗期必須延續多久始能補足?請問學校到底要暫緩施打多久? 陳部長時中:CDC所希望的目標是12月底學校可以開始施打,因此待90萬劑的疫苗到貨後會先提供給學校,至於現在剩下的疫苗則讓高風險者先施打。 蔣委員萬安:我這樣問好了,學校大概何時可以開始施打?畢竟現在學校已經暫緩施打,所以何時可以讓學校有疫苗可以施打? 周署長志浩:視狀況不同而定,且各地施打進度不同,故必須給予地方彈性。現在我們的評估是先讓學校暫停施打,待陸續供貨後,如社區、醫療院所施打的量有比較少,並評估學校可以重新開始施打了,就可以從小學恢復施打。 蔣委員萬安:現在因流感死亡個案有多少例? 周署長志浩:四個。 蔣委員萬安:其中是否有一例為學童? 周署長志浩:對。 蔣委員萬安:可見問題是很嚴重的,我希望衛福部能儘快瞭解問題所在,不能到現在都還不清楚何時才可補足疫苗缺口,而學校暫緩施打的空窗期又得持續多久?你們總該提出評估,好讓孩童家長知道,不是嗎?現在你們的因應對策是把有問題的排除,沒問題的就先給高風險族群施打,但空窗期也不能空太久! 陳部長時中:當然。 蔣委員萬安:你們要有掌握啊! 陳部長時中:我每個禮拜…… 蔣委員萬安:到底何時缺口才能補足?我看你們好像不是很清楚,還說要協調,但我希望可以確定! 陳部長時中:我們有提出要求,不過廠商無法給予明確答案,但我們確實提出明確要求…… 蔣委員萬安:你們要強力要求! 陳部長時中:當然! 蔣委員萬安:其次,目前檢測施打毒品或吸食毒品的方式有哪些?我想常見的是篩檢尿液與頭髮,其中尿液檢測較常用,畢竟便宜、方便又快速,且取得容易,凡吸毒後五天內可以很快取得檢測結果。雖然現在有兩種檢測方式,又以尿液檢為常見,但部長可知,服用感冒糖漿也可能檢測出陽性反應? 陳部長時中:有一些是因為Codeine而有的偽陽性反應。 蔣委員萬安:沒錯,可見部長瞭解這點,因此如何判斷究竟是真吸食海洛因,還是服用感冒糖漿? 陳部長時中:一旦出現這類疑問,就必須進行抽血再驗。 蔣委員萬安:如果沒有抽血再驗呢?簡單說,當只進行尿液檢測時,衛福部的判定標準為何? 陳部長時中:若要決定的話,恐怕還是必須進行抽血檢驗。 蔣委員萬安:由於施打海洛因及服用感冒糖漿都會產生嗎啡與可待因這兩種成分來,因此,衛福部食藥署曾在96年時有過函釋並訂定標準,也就是當尿液中的嗎啡超過300 ng/mL,且其含量為可待因三倍以上時,即可證明為吸食海洛因;反之,若在三倍以下,則為服用感冒糖漿。實務上,這項標準不僅為檢察官及法院所採用,連法務部函釋均據此標準辦理。這樣一來,凡尿液檢測發現嗎啡含量為可待因三倍以上,甚至非常高時,法院就會判定該人吸食毒品並送勒戒,部長知道這項標準吧? 陳部長時中:在委員秀出來前,我只大概知道方向,但不清楚標準。 蔣委員萬安:不過現在有特殊案例出現,也就是人體的代謝基因異常!簡單說,有人並未施打毒品,而是服用感冒糖漿,卻因代謝基因特殊致使檢測結果竟符合施打毒品的標準─嗎啡為可待因三倍以上!這樣一來,所謂的標準將使得很多並未施打海洛因,卻在實務上被法院判定為吸食毒品的冤案發生! 陳部長時中:我認為用此一標準來進行診斷並不夠精確,因此當一審判定時,相關當事人可提出證據進行二審上訴,請求法院還他清白。當然,我會請專家就該項標準進行研議,看看是否正確,畢竟這種事無法單單以比例逕自診斷,這樣做是有風險存在的。 蔣委員萬安:我舉一個真實案例給大家參考。當事人為此到處陳情,求助無門,最後來到本席辦公室,為此我進行了瞭解,也四處調資料後得知,這位役男收假回營區時做了尿液檢測,檢測結果發現嗎啡含量很高超過300 ng/mL,符合食藥署所函釋的標準;而嗎啡含量又超過可待因六倍,高於標準二倍。當然,該名役男被認定有吸食毒品,必須進行複檢,他提出服用感冒糖漿為抗辯,卻不被檢察官及法院所採信,理由就是法務部的函釋以及食藥署96年的函釋。若據此標準視之,當然會認為服用感冒糖漿不可能嗎啡含量會比可待因高六倍,含量高達2,680 ng/mL,遠遠超過300 ng/mL的基本標準。該名役男不斷提出很多證據,也拿出處方箋證明,但都不被法院採納,最後被送勒戒42天,於是他開始到處陳情。在我進行瞭解後才知道,他是代謝基因異常者。他帶著感冒糖漿到大醫院做現場檢測,而且服用前做一次尿液檢測,結果是沒問題;服用後再做一次尿液檢測即發現,其嗎啡含量遠遠超過可待因六倍。為此,我尋求相關單位,如冤獄平反協會幫他處理後續的平反司法,最後法院判決他勝訴!但這問題凸顯出96年食藥署所做的函釋已經過時了,誠如部長所說,必須再做仔細且深入的研究。其實國外文獻也指出,會有部分人代謝基因異常,且每一百人大概就有一例,比例約在1%至10%之間,非裔美國人是3%,亞洲人1%。衛福部未來可否針對台灣民眾有多少比例屬代謝基因異常者做調查? 陳部長時中:也許可以徵求研究計畫來進行。我認為委員的提醒非常好,也應該明訂該函釋的使用限制,免得被廣泛認定為單一標準!該函釋時間確實久了,我們應該做更清楚的…… 蔣委員萬安:非常久了,從民國96年迄今,是十幾年前的函釋。 陳部長時中:不能用單一標準來當作罪刑判定原則,必須有使用限制與例外情況,但是我們沒有把它寫清楚,法院就很容易把這個拿來當作單一標準,形成一些相關的誤判,所以我們要來改。 蔣委員萬安:對,所以真的要檢討這個過時的函釋,因為真的有這種特殊的例外。現在醫學科技,基因的研究陸續有文獻出來,也都指出有這樣的現象。所謂代謝異常就是它可以很快速代謝掉可待因含量,而嗎啡會遠超過3倍以上的可待因,這樣的情況比例並不低有1%。本席希望未來除了相關的調查以外,更重要的是部長也講了,要明確指出這個函釋不能用單一標準,也要對特殊例外情形一併考量,同時部長是不是也可以做相關研究,未來要如何很快速的篩選出這種基因異常的部分,馬上將它排除在外,避免很多冤案、冤屈發生。 陳部長時中:食藥署說可以用DNA sequencing的排序來篩檢,不過我想我們應該再進一步的研究看看。 蔣委員萬安:要用更快速的方法,如果等到DNA檢查,他一樣被勒戒出來了,難道要他再申請國賠嗎? 陳部長時中:那個費用很高…… 蔣委員萬安:本席希望衛福部或國衛院都要朝這個方向做相關研究,否則未來類似的案件會層出不窮,我們不希望看到任何這樣的冤屈再次發生。 陳部長時中:好的。 主席(徐委員志榮代):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請教部長有關蘋果西打的問題,因為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陸續被查到他們的產品疑似有懸浮物,相關的地方政府去查了之後,發現從7月開始就接獲122件的客訴案,可是他們並沒有主動向新北市衛生局通報,於是大家就開始到他們的工廠去抽驗,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才承認他們內部確實有這個問題;可是一開始接到客訴的時候,他們也在刻意迴避問題,強調是其他的原因,不承認是在製程中發生問題。經過你們跟地方政府的聯合稽查,才發現他們有明知故犯之嫌,是桃園市衛生局吧?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是桃園市衛生局和新北市衛生局他們查到一些相關的事證。 趙委員天麟:初步的開罰也不算輕,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七條第五項,如發現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他們要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並辦理回收,還要通報,可是他都沒有做。目前是要罰100萬元,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目前是新北市開罰100萬元。 趙委員天麟:有報導說你們要等檢驗結果出爐,如果真的有腐敗物或其他的壞掉的狀況,不排除按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予以重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這個罰起來就重了,請問檢驗結果出來了嗎? 陳部長時中:還沒有出來。 趙委員天麟:預計什麼時候會出來? 陳部長時中:應該很快,食藥署說11月22號檢驗結果會出來。 趙委員天麟:檢驗結果出來,確實有變質或腐敗的情況,加上前面明知卻沒有通報、也沒有停止製造等等,大概會朝哪個方向去處理?重罰嗎? 陳部長時中:當然是重罰,像這種可以避免而不避免,明知道程序該怎麼做卻沒有做,而產生對身體有危害物質時,我們一定是重罰的。 趙委員天麟:是。但是蘋果西打的事情真的比較麻煩,因為它跟可口可樂、雪碧等等被列為汽水類的三大品牌,不管大人、小孩都會飲用。不知道目前的回收情況如何?因為9月出問題,11月才全部下架完畢…… 陳部長時中:大概是7月多到9月多,正在生產的那段時間,2000cc的全部都已下架回收。 趙委員天麟:已經賣出去的部分呢? 陳部長時中:賣出去的就沒有辦法了,還沒有開瓶裡面有雜質的,全部可以退貨;但是我們應該要求那個範圍要更廣一點。 趙委員天麟: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有辦法確認他就只有在9月那個時候的…… 陳部長時中:前面部分,後來他們自己檢查結果是流程上面有問題,9月份已經改善了,就沒有那個問題了,所以可以確認是7月多到9月多的時候製造流程出了問題。 趙委員天麟:已經明確抓住出問題的時間點? 陳部長時中:至少基本的原因,現在是掌握住的。 趙委員天麟:現在就進入到回收的部分。消保團體昨天開記者會表示,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態度跟面對我們的態度一樣,他們在發現自己的產品有危害安全之虞時,沒有立刻處理也沒有通報,現在雖然已經被你們稽查,並準備裁罰中;但他們對消費者賠償的部分,感覺也是非常的被動─消費者對安全如有疑慮,就拿著沒有開封的飲料和發票,主動去聯絡他的客服等等,也就是設下很多困難,遑論依照消保法規定,有取得3倍賠償這樣的一個可能性。 今天消保相關的主管機關不在場,本席建議部長可以跟消保相關的主管機關合作,你們現在的裁罰是對他已經做的錯事予以懲罰,以儆效尤,希望他和其他人都不要再犯;但是現在因為有為數大量的產品,已不是單純下架可以處理,還有回收的問題和已經到消費端的問題─是不是有人已經喝掉了這樣子,類似這個部分,消費者有沒有更大的申訴的空間,可以讓飲料公司本身願意來面對這個問題?我的意思是,你現在握的工具,在某種程度上並不是與消費者相關的那一端,你針對的是他沒有通報,飲料變質的這一段,但它其實也是一種行政公權力的使用,所以是不可以跟消保相關單位合作,要求該公司要更積極、更便利的,就像中油加錯油之後,他們在社會壓力下處理得更寬鬆,甚至是更有意義的賠償。 陳部長時中:因為他現在的態度跟行為,對消費者保護的積極作為,也代表該廠商未來自主管理的能力,所以我們最後在裁罰的時候,也會把這一段的作為列入參考。如果他的作為非常不負責任,我們的裁罰會更重;反之,他的作為很積極,我們在裁罰上面可以考慮稍微寬鬆一點點。為什麼要這樣講?基本上,它是一個系統的問題,會突然掉了一個東西,就表示整個系統都會有相關的問題存在,所以他對消費者保護應該要更寬才對。雖然這個權責不在我這邊,但我們會看他對消費者的態度是否負責,在一定範圍內決定這個責罰是要加重還稍微減輕,我們會考慮的。 趙委員天麟:對於這一點,本席甚表支持,因為你們的裁罰空間,range其實很大,請你們把這一點考量進去,也請公開與消保的機關合作,將訊息透露給該公司,讓他們知道這個時候,積極面對消費者的賠償或是更便利的退換貨,其實是有益於接下來12號…… 陳部長時中:其實一個公司品牌的建立並不容易,這段時間若能處理好,對該公司來說也是一件比較好的事情。 趙委員天麟:另外,農委會防檢局從台中清泉崗機場旅客放棄的香腸製品驗出非洲豬瘟病毒等等,你們現在也在查緝,也準備開罰,民眾如果擅自攜帶肉品進來,目前的罰金是15,000元…… 陳部長時中:我記得農委會預計要將罰金提高至30萬元。 趙委員天麟:我的印象是防檢局要將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好像要調整至30萬元;目前是還沒有? 陳部長時中:我們這邊沒有,是他們那邊要調整。 趙委員天麟:看起來,從中國大陸帶相關的肉製品到台灣,不論是伴手禮還是親戚朋友託他們帶回來的,這種情況還是滿多的。本席想請教網拍的部分,相關的這些產品,聽說在蝦皮這個平台上11月14號才停售,相關的其他產品會不會已經有賣出去的?未來對於淘寶網、蝦皮這樣的網路平台,我們的管制措施是什麼? 陳部長時中:農委會在這部分也都很積極的在管制,像蝦皮在今天各大報也都有登出,至於淘寶這邊,他們也在聯繫中。這一次相關動物的肉品部分,主責是在農委會…… 趙委員天麟:先前已經賣出去的部分,已經流出在市面上的呢? 陳部長時中:後市場的查驗是我們的工作,所以我們也請各個衛生行政單位積極宣導,這個東西是不准進口的;另外在後市場的部分,我們也不斷去查有沒有這種來路不明的肉品。 趙委員天麟:因為賣出去的就算你們的,所以目前這個部分到底賣出去多少,他們在跟蝦皮、淘寶網溝通,甚至去查,請他們提供相關的流向。否則這樣空泛的說明,一般民眾大概也不會…… 陳部長時中:其實大家真的沒有必要去進口,這對我們自己的國內的農產品會造成傷害,是高風險的,而且已有明令,如果再偷偷摸摸的進口,真的不應該! 趙委員天麟:我知道,只是在跟這些平台進行查緝溝通的同時,也請他們再更細心的提出,到底賣出去多少?在市面上可能是哪一個範疇,是個別消費者的,還是大眾進口的?也請一併了解一下。 陳部長時中:好。 趙委員天麟:本席最後要說的,也就是蔣萬安委員剛剛提到的,高雄人目前所關心的,學校小朋友要施打的疫苗,暫時沒有貨的問題。前端的你們比較謹慎,發現有問題就先暫停,這部分OK;但什麼時候才會有,剛剛蔣委員問你,你說目前仍無法判斷,坦白說,這也讓很多家長擔心,問地方政府問不出答案,問中央政府也沒答案,所以現在如果有家長問我們,我們該怎麼說呢? 陳部長時中:我剛剛也說了,原來在預期內的那607萬劑,11月27日都可以直接到CDC;現在短缺的是被我們停掉的那兩批,因為覺得它的風險相對比較高,為了讓大家安心,所以我們就整個停下來。至於那兩批要怎麼補,時間還沒有確定。這一批應該是30萬劑,打掉19萬劑,大概還有12萬劑,另外一批大概剩下8萬劑吧。所以那一波大概有近30萬劑被我們封下來,現在請廠商要補這30萬劑進來。 趙委員天麟:所以原本要打那些劑量的學校,現在暫停沒得打? 陳部長時中:這個並不是先分好,而是根據總量去分配…… 趙委員天麟:所以現在還是有得打? 陳部長時中:現在是學校先暫停,但是學校裡面有高風險如慢性疾病、高風險疾病、罕見疾病者,我們建議到衛生局所施打疫苗,等到11月27號這一批進來之後,我們再做適當的分配,會先送到CDC驗收,再送…… 趙委員天麟:本席建議你們,只要有任何時間期程出來,都要儘快公布,因為大家都在問。 陳部長時中:我請CDC維持這樣的資訊透明。 趙委員天麟:讓他們有一個可預期性。謝謝。 主席(陳委員宜民):請徐委員志榮發言。 徐委員志榮: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都知道磷酸鹽沒有毒,它是食品添加物;但若過量的話,可能會引起心血管疾病、甚至與腎臟功能都有關係,最近聽到一些年輕媽媽說起這個問題,怎麼會特別提這個,本席不太清楚。食藥署也公告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共有17大類96細項,我們都有規定使用的種類、方式、使用量等等,但因市面上很容易取得化工原料,所以會被不肖業者摻入食品中來獲利。請問部長,蝦仁泡磷酸鹽水是合法的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那是不行的,我們現在的水產品全部都不行。 徐委員志榮:但是市面上有很多是這樣子處理啊!泡過之後,可能顆粒會比較大一點,口感會脆一點。 陳部長時中:那是我們後市場查驗的範圍。 徐委員志榮:曾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嘛! 陳部長時中:應該是有。 徐委員志榮:本席看過一則報導提到台大化工的謝博士說這樣的蝦仁吃4顆,磷酸鹽就會過量。本席今天的主題雖然是磷酸鹽,但主要不是講蝦仁,而是有年輕媽媽反應早餐常用的起司,不論是烤吐司或漢堡常常會夾一片起司,可能是小朋友每天固定的早餐。所以,吃4顆蝦仁會超標,吃起司也超標,甚至我們的肉類蛋白質裡面也含磷酸鹽,這樣加下來,幾乎每天都會超量。儘管我們自己也有訂標準,但這個部分應該是進口的,進口的標準好像也比我們寬,等於超過國內的標準,請問這個問題要如何處理? 陳部長時中:超過國內的標準就不能進口,像歐盟、美國,大概是每公斤25克到30克,台灣的標準是全世界最低,我們是3克,是國外的十分之一…… 徐委員志榮:國外進口的部分,若超過我們的標準,它就不能進來…… 陳部長時中:就退貨。 徐委員志榮:雖然他們有標磷酸鹽,卻沒有說明含量多少…… 陳部長時中:如果高於我們的限量…… 徐委員志榮:除非你們都有去抽驗,才能發覺這一塊;本席建議把內含比例標示出來,是不是可以這樣來要求? 陳部長時中:我們可以要求他,其他的成份是有標含量,但因為是添加物,目前的法律是沒有要求他標含量,為了有利於他的銷售,我們可以請他…… 徐委員志榮:或者你要讓消費者知道,超過我們國內的都不能進來,但是我也一直強調不能用單一食品,譬如肉類、蝦仁、起司、香腸等都含有這個添加物,累積之後可能就對身體有害。 陳部長時中:我們在算殘留標準時,就是根據國人飲食習慣,將各種可能吃下去的一起加起來,當作限量標準,而不是只有某一樣的限量標準。我們是根據飲食習慣,全部計量起來在一定安全比例之下,所以在限量標準之下都是很安全的。 徐委員志榮:我們建議針對將磷酸鹽做為食品添加物的含量、使用方式等等,重新做個嚴謹的檢討,我不敢說洗腎絕對跟這個有關,但多多少少應該有點關係,請衛福部為了國人健康,就有關磷酸鹽部分重新做個檢討,看能不能有更嚴格的標準來檢視。 陳部長時中:對於生鮮食品,無論如何都不能使用磷酸鹽。 徐委員志榮:其次,關於疫苗部分,上次疫苗有問題之後,衛福部可能喚回了國人施打的信心,所以好像不太有影響到施打率。但是最近聽說疫苗有點缺貨,雲林縣政府都表示數量不太夠,有缺貨情形,請問為何會缺貨? 陳部長時中:缺貨原因有二,一是因為全球供應鏈吃緊,疫苗基本上都是計畫性生產,大家都在前一年6月起就計畫需要的量,今年因為WHO對疫苗種類做了一些改變,讓整個生產往後遞延,這是全球性的現象。二是因為上次我們查到2支疫苗有問題後,將他們代理的兩批都停下來,短缺了那些數量,就顯得有吃緊的情況。 徐委員志榮:就是那有問題的三、四十萬劑疫苗嘛!早上林德福委員也對這個問題很關心,按照你們的公告,9月25日就要完成第一批250萬劑的檢驗並放行,10月15日有180萬劑,11月5日有90萬劑,合計就接近有500萬劑,扣掉那三、四十萬劑,好像進貨量都有按照計畫,理論上,短缺的應該只是有問題的那三、四十萬劑而已。不知道現在是因為疫苗有問題而少了這三、四十萬劑,還是短缺更多?我知道今年10月要施打疫苗的話,去年6月可能就要先訂貨,如果他們都有按照時程交貨,受到影響的應該只有三、四十萬劑而已,不應該超過這個數目。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就是這三、四十萬劑,其他是全球供應鏈的問題,所以今年從10月15日才開始施打。而且今年大家打得特別快,去年在現在這個時間大概是打了310萬劑,今年雖然晚15天開始施打,到現在已經打了366萬多劑,速度很快,比去年多了2成。 徐委員志榮:今年較晚施打,施打率還比較早施打的去年的劑量更多。 陳部長時中:有些人感覺到量好像很緊,就會這樣。 徐委員志榮:無論如何,關於疫苗,今年有2家疫苗供應商,無論法國的也好,國內的也好,都有發生類似的問題,建議衛福部針對今年發生的情況,要做為明年採購疫苗的參考。 最後,關於C肝問題,我看到電視跑馬燈,好像不限於肝纖維化第3期,只要C肝患者都能接受治療,但我並沒有聽到部長或衛福部宣布,這是不是確定的? 陳部長時中:這個還有一些最後的程序要走,但我們的目標很清楚,現在是不像以前嚴格限制要肝纖維化以上的適應症,而是希望儘量讓有這個病的人都得到治療。 徐委員志榮:我對C肝的議題一直也很關心,現在因為預算稍微有增加,也聽到部長講要跟藥商談,看能否將價錢降低。在預算增加、藥價降低的情況下,能夠獲得治療的C肝患者人數就會增加,預估可能三、四年就可以讓目前符合標準的C肝患者都獲得治療。既然現在編了六、七十億元預算,到時候如果沒有C肝患者時,我們當然是很高興,但是因為患者人數減少,預算還有這麼多的話,是否可以將一部分拿去治療B肝患者?甚至於針對國健署提供40歲以上民眾終身一次的B、C肝炎篩檢,可否將年齡降低,及早發現那些需要C肝治療者?因為現在編了這麼多預算,經過幾年努力下來,可能不需要用到這麼多預算,是否可用於B肝治療?甚至將B、C肝炎篩檢的年齡降低?接受篩檢的人數增加之後,可以讓45歲以下民眾及早發現C肝。 陳部長時中:將來對於及早發現C肝者,我們一樣都要治療他,這沒有問題。 徐委員志榮:問題是他可能沒有被篩檢出來,如果是40歲的民眾,可能自己也沒有去做身體檢查,但是將免費篩檢年齡降低,就可以更早發現。 陳部長時中:針對高危險群,我們可以由國健署訂定相關計畫來進行篩檢,將這些潛在性的病人找出來,予以治療。未來如果C肝這部分的費用降低,由於這不是公務預算,是健保支出,每年要經過HTA的談判,將急需治療的新藥或相關需要使用的情況納入裡面,讓這些錢做最有效的運用。 徐委員志榮:如果可以及早發現、及早治療,也可避免將來造成「肝炎、肝硬化、肝癌」的肝病三部曲,因為最後還是要使用到醫療資源。 陳部長時中:是的。 徐委員志榮:好,謝謝部長。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平均餘命,因為原漢的差距很大,原住民的平均餘命低於全國一般的平均餘命,因此過去我們的前輩在制定國民年金法時,就降低原住民可以領取年金的年齡。之前我們審查老人福利法時,就乾脆直接在法中降低原住民對老人年齡的定義,但是因為衛福部不同意,在溝通協調過程中,就個案處理。後來你們修正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實施計畫,原住民降低為年滿55歲以上,這就符合原住民平均餘命較低的問題。 這個政策很好,但因相關年齡降低,地方自籌款的問題就產生。原住民族人口比率高的地區,基本上就是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臺東縣是占三分之一的人口比率,花蓮縣是占四分之一強,屏東縣的占比也很高。在你們的實施計畫中,第五級地區從最早的應自籌5%,逐年升高到107年度要自籌16%,明年是20%,後年是25%。我們來看這個各縣(市)政府財力分級表,臺東、花蓮、屏東都是第五級,因為居住的原住民人口比率高,而原住民補助裝置假牙的年齡降低,所以地方的負擔更重,他們財力又本來就不好,所以對於原住民人口比率高的縣,因財政狀況本來就比較差,應該調整自籌比率。這個可以參考比照主計總處訂定的中央對地方政府補助辦法,其中對於原住民部分特別訂有可以降低自籌負擔比率的規定。衛福部有兩個途徑來解決這個問題,一是降低原住民族比率高的地方政府自籌款比率;二是中低收入戶有關原住民55歲到64歲部分,就由你們全額補助。部長可否照此途徑來推動?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分配自籌款的比率,我們當然是遵照主計總處的基本原則辦理,這要跟主計總處來談。至於55歲到65歲由中央全額補助,短時間內我們可能籌不出這樣的經費。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們多久之內可以跟主計總處討論? 陳部長時中:我想可以報給主計總處有這樣的情況,請他們通盤考慮。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政府應依原住民族特性,策訂原住民族公共衛生及醫療政策…… 主席:等一下,時間暫停,主計總處不是有派代表來嗎?為什麼不上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沒關係,他也無法回答,他負責的是預算而已,不負責這個業務。 陳部長時中:他要知道一下。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他有聽啦!我也要謝謝主席,主計總處官員原本應該主動上台,這沒有錯。 我接著講下去,原基法第二十四條還提到應將原住民族地區納入全國醫療網,辦理原住民族健康照顧,建立完善之長期照護,保障原住民族健康及生命安全。其中所提的就是「原住民族地區」,且要依原住民族特性來策訂政策。 本席也提過全民健保法第四十八條提案,在委員會中也討論過,因為現行全民健保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寫的是「山地離島地區」,但我剛才也講了,原住民族基本法寫的是「原住民族地區」,而不是山地,所以應該要修正,但是當時部長很堅持,所以沒有通過。我現在跟部長再回顧一次,花蓮縣東海岸豐濱鄉及壽豐鄉的水璉,都是非常偏遠的地區,但不是政府所認為的山地,可是他們是原住民族地區;臺東縣的長濱、成功、東河、太麻里、金峰、達仁等地區,金峰跟達仁是屬於山地,這沒有問題,然而隔壁的太麻里、大武雖然只有一線之隔,就不是山地。當初要修正全民健保法第四十八條時,部長不同意,你說這是根據偏遠度,換句話說,根據醫療資源比率,在現行免除部分負擔的實施辦法中,就可以用行政命令公告醫療資源不足區域,進而免除部分負擔,不需要修全民健保法。 陳部長時中:是可以減低部分負擔,我們現在已經將醫療資源不足區域的條件變更,所以剛才講的幾個區域都已經納入醫療資源不足區域。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關於跟山地一樣的免自行負擔部分呢? 陳部長時中:到目前為止,就只能減免而已,我們一步一步的做。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樣並沒有什麼改變嘛! 陳部長時中:有改變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還是原來的作法,原來就是這樣做呀! 陳部長時中:原來的範圍不一樣,委員提出的一些相關區域確實有偏遠的問題,原本並沒有納在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我們檢討了辦法,加入人口比率……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因為時間的關係,我不想占用大家的時間,你是不是可以提供107年5月30日在這裡備詢之後的改變?可以嗎? 陳部長時中:當然可以。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多久可以提供給我?應該很快嘛! 陳部長時中:這是既有的辦法,我們儘快。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在今年10月31日邀請你們及原民會,針對長照基金支用文化健康站經費一事,開了協調會,你們現在都是分二次撥款,從衛福部撥到原民會後,由原民會撥到縣政府,再由縣政府撥到相關文化健康站,事實上在文化健康站之上還有一個協會或財團法人之類的,這樣一個冗長的程序,造成很多文化健康站之運作產生問題。你們大概無法體會這樣的狀況,因為衛福部所謂的「長照ABC」,A通常都是比較大的財團法人,譬如「一粒麥子」等,他們會有自己的經費可以調配。但我們的都是由地方協會在辦理,很難予以調配,造成文化健康站經費支用產生困難,所以我特別開了協調會,希望能一次撥給原民會,交由原民會去掌控,這都是政府機關,可以嗎? 陳部長時中:這還是有主計或審計的問題,現在我們在處理這個問題了,我們也希望一次就給原民會處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減少行政的程序。 陳部長時中:但是還是要符合相關審計的規定,不然到時候也是會有問題。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當然,會計審計當然要符合,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現在在處理這個問題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那多久可以完成? 陳部長時中:這我就不知道,這不是我們單位的問題,我們已經提出來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部長,這樣是錯的,這是你們負責長照的部門跟你們的主計單位,並不是主計總處,主計總處不管這個,是你們自己內部負責長照的單位,跟你們的主計單位。 陳部長時中:已經在處理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那什麼時候可以完成? 陳部長時中:錢已經去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已經決定了嗎? 主席:請衛福部會計處吳處長說明。 吳處長建國:主席、各位委員。是,已經簽准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這種不必到部長,授權給次長就可以了,謝謝。 主席: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你上次答應人家要處理,謝謝。 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在上次院會總質詢的時候有特別提到社家署員額不足的問題,當時部長回答我說透過資訊系統,能夠讓整個人力更加的精簡。因此,我今天要繼續再跟部長討論,我知道你們的整個資訊系統在建立,可是那個部分是只有給社會安全網,但是社家署的業務不會只有社會安全網,我上次質詢的時候已經有把它的新增業務都列出來給部長看了,所以我還是要針對這個問題,請部長很嚴肅的處理社家署員額不足的問題,因為他們的非編制人員多於編制內的人員,這就是一個組織上非常奇怪的現象。我有特別去看一下到今年11月5日的人力狀況,編制內的人員走了9個,非編制人員的離職率更高達45.56%,我看到的是資深人員的流失,而且新進人員經驗不足,如果要他們來做全國的社會福利,我真的很擔心。 我有特別請衛福部人事處的張副處長來我們辦公室做說明,他說部長是希望用一個比較宏觀的角度來檢討現在的社政業務以及人員問題,我同意我們必須整體的來檢討,可是我要請部長想的是,你們能不能有一個時間表?我希望能夠在明年6月底的時候,做出整個社家署員額的相關檢討,是不是要增加這個部分一併來做檢討,你們是不是可以押一個時間,在明年6月底把它做出來?這真的是非常嚴重的事情。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真的是非常不好意思,我們的家內事還要立法委員來關心…… 李委員麗芬:沒有,我不只是講社家署,國教署我也有在爭取。 陳部長時中:對於這件事情,你也知道我比你更急,如果能多加人讓我們的效率提高,我為什麼不要,我當然是非常希望嘛!可是政府的經費有限,人事總處也有很多規矩…… 李委員麗芬:我都瞭解,部長…… 陳部長時中:所以我的盤算是這樣子,我希望運用相關的資訊,加強相關署司之間的合作,讓我們的工作效率提高,進而回來檢討工作人力分配的適當性,這樣的話,當我要跟人事總處提出要求的時候,我的理由就是我們確實有努力過,相關該精簡的都精簡了,這樣我才能成功爭取。像我們今年有增加社工,但都是補助地方的人力,其實增加那些人,我們還要增加人來管理、溝通,可是總處就會認為才剛給你們上千人,怎麼又來要人。 李委員麗芬:可是我是覺得你要跟總處講,那些都是給地方,我也相信部長一定知道人力確實是不足的,只是部裡有沒有決心要一起來做。我要講的是我不只是爭取社家署,國教署也很重要,也一樣是人力不足,可是我看到國教署的動作就非常積極,包括教育部的人事及部長、次長都全力的支持,其實他們現在有進度了…… 陳部長時中:因為教育部的錢…… 李委員麗芬:他們的員額還是不夠,這都不是經費的問題。 陳部長時中:他們國家保障的經費比例就在那個地方,所以相對他們要花在什麼地方,大家就比較無所謂…… 李委員麗芬:沒有。 陳部長時中:我們的每一毛錢都要跟主計單位爭取得要命,我們增加2個,他就在背後再把我們抓掉2個。 李委員麗芬:部長,這都是員額的問題,我只是希望部長可不可以有一個時間表,我知道這有其困難度,所以我沒有要你馬上提出來嘛!我是說明年6月你們是不是可以有一個檢討的報告出來? 陳部長時中:明年6月的檢討報告沒問題。 李委員麗芬:好,那我們就是往這個時間來走,謝謝部長。 再來我關心的是兒少施用三、四級毒品的輔導,因為我們現在分成在學的是由教育部來輔導,未在學的則是由衛福部來提供輔導。其實教育部已經有跟警政單位完成一個勾稽的作法,所以能很清楚看到未在學的兒少施用三、四級毒品的比例,從105年未在學占47.1%,106年占53.4%,今年1到7月更有高達64.71%施用三、四級毒品的兒少都是未在學的。我知道明年108年你們有多編四千多萬元的毒防基金要協助這些未在學的兒少,其實我比較感到疑惑的是,我知道你們有推兒少社區拒毒預防方案,也有跟民間團體結合,我覺得非常好,可是基本上在你們的網站及相關的資料中,我都沒有看到你們的計畫與成果報告,所以我很難去瞭解你們現在的執行狀況為何。因此,本席具體要求,請你們提供歷年來有關這個部分的成果、成效報告,以及108年的執行計畫內容跟目標,還有計畫書也都一併給我參考。 陳部長時中:好,沒問題。 李委員麗芬:因為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部分,也希望部長對這個部分能大力支持。 陳部長時中:好。 李委員麗芬:最後一個問題是關於社會工作人員的職業安全方案,今年好不容易在我的協調下,在最後一年我們有把錢發給我們的社工了,可是我也贊同我們未來在所謂的危險工作加給的錢的部分,我們會回到社會安全網裡面去檢討,然後回歸到整個薪資結構去檢討,是不是有要這樣做?因為我上次協調的時候,包括主計及行政院都是同意的。 陳部長時中:對,他希望公職的部分儘量用我們薪資裡面的專業加給來處理。 李委員麗芬:好,我完全贊同,可是不知道現在規劃的情形為何,因為明年要到了,針對這個部分的預算,明年度的預算有編進去嗎? 主席:請衛福部社救司李司長說明。 李司長美珍: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這個部分,原則上我們會分兩個部分來處理,如果是納編的體系,我們會採用專業加給的方式去處理;如果是民間的社工人員,我們現在正在進行社工人力支出成本的調查,調查出來以後,根據這個成本我們再來核算整個費用。 李委員麗芬:這個就是我要問的,因為過去這個方案的這筆錢,有給政府的社工,也有給民間團體的社工,政府的社工就回歸到你剛剛所講的專業加給,那確定明年會有這筆錢了嗎?他們領的到嗎? 李司長美珍:我們正在努力當中。 李委員麗芬:不行啊!你們的整個執行方案,是到今年結束啊!所以明年要給人家專業加給啊!不然就形同減薪了。 李司長美珍:因為這個會涉及跟主計總處還有人總的溝通,我想這個部分我們絕對會全力以赴。 李委員麗芬:上次的溝通是這個會回歸到薪資,如果沒有的話,你們就失信於這些社工了,本來是講今年的方案到今年截止,明年就會用薪資專業加給的方式來處理,我覺得你們明年一定要做到。至於民間的部分,我這次有跟42個團體對談,他們也在擔心這件事情,就是他們接受地方政府的委辦,但你們現在如果只是在中央給錢,只有公部門有的話,那民間團體接受委辦的時候,這筆錢沒有的話該怎麼辦?你們能不能要求地方政府一定要同工同酬,一樣都在做保護性的服務,為什麼中央的社工就可以多領錢,可是承辦的、委辦的民間團體卻不行?我覺得這個部分一定要檢討,明年也一定要做到,一定要同工同酬。 陳部長時中:現在公的部分是高風險…… 李委員麗芬:是啊!這是保護性個案啊! 陳部長時中:相對來講,民間團體的風險比較低,所以專業上還是有區隔。 李委員麗芬:好,沒關係,我現在只是說如果民間團體也一樣是高風險的保護性方案的話,你們不能夠減少這筆錢。最後,社工職業安全計畫的風險工作補助只是其中一部分,還有很多是要減少社工的職業安全相關措施,請問你們這個方案結束之後,相關的保護措施你們是放在哪裡?你們會在哪裡做? 陳部長時中:併入社安網裡面來執行。 李委員麗芬:我覺得這個可能都是不足的,我要跟部長講,台中市在103年度就制定了台中市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保障自治條例,他們在今年8月還函頒了台中市社會工作人員安全工作環境及設施設備基準,對於這個部分,我覺得中央怎麼可以落後對方呢?希望衛福部也能推動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安全條例,中央是不是應該有這樣的法制出現?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也在同步推動…… 李委員麗芬:有推動嗎? 陳部長時中:我們要同步推動。不過地方跟中央本來就是競合的關係,地方的財源他們比較清楚,可是如果中央要頒布的話,有錢的沒錢的都要一起做,所以我們的考慮當然會比較多一點。 李委員麗芬:我希望中央應該要把這樣的職業安全法制化,也期待你們儘快提出部裡面的版本。我覺得現在社會工作人員的安全,確實是需要有更完整的保障,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 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醫政業務是司長主管的業務,我在這次的預算中有看到第八期醫療網的計畫,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重要而且很不錯的計畫,這個計畫最主要的目標大概就是整合醫療照護,將預防保健及長照的總總全部都統合在一起,另外也能適度結合地區的醫療資源,建構在地化,還有落實分級醫療,所以健保署就要一起來了。司長,因為這個案子是106年至109年,大概已經執行2年了,你能否簡單具體說一下這2年的具體執行成果。 主席:請衛福部醫事司石司長說明。 石司長崇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所謂的示範縣市,醫療網走比較前面的就是示範縣市,示範縣市就是剛剛委員講的社區整合性照護,主要在做銜接到各種其他社區的資源…… 楊委員曜:社區整合性照護跟家醫群的概念一樣嗎? 石司長崇良:不一樣,他不是只有家醫,還包含…… 楊委員曜:就是含照護? 石司長崇良:對,包含轉銜的長照機構、基層診所還有社區安寧,這些都會含在裡面去做轉型。 楊委員曜:那比較先期的試辦情形為何? 石司長崇良:有8個縣市第一期先做試辦的計畫,包含雲林也在裡頭,然後像花蓮這些本來支援就比較不夠的地方,更需要去做這樣的盤點整合,所以初步的成效相當不錯,他們的安寧利用率都有提高。 楊委員曜:離島相對來講就太匱乏了,所以要試辦比較困難,這個其實我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你們這樣子執行2年,就雲林跟花蓮來看,你覺得整合的不錯,台灣高齡化以後,醫療跟長照假如沒有辦法很妥切的整合在一起,其實問題會很多,執行的成果就只有這樣子嗎? 石司長崇良:另外,所有的縣市都要做的部分,有包含分級醫療,還有就是我們一直在講的開放醫院的推動,讓醫院跟診所可以去連結合作…… 楊委員曜:就是報備支援的部分,是不是? 石司長崇良:那個報備支援現在都已經鬆綁了。 楊委員曜:這就是開放醫院的概念? 石司長崇良:對。 楊委員曜:他雖然是診所的醫生,可是地區醫院需要的時候,也可以…… 石司長崇良:讓診所的醫師可以運用醫院的檢查檢驗設備。 楊委員曜:活化人力的運用啦! 石司長崇良:對。 楊委員曜:可是這裡有一個比較大的問題,就是要活化人力的運用,必須要有人力可以運用,像充實醫師人力也是這個計畫的重要目標,衛福部在102年有委託國衛院做了內外婦兒急診專科的人力評估跟醫學系學生的選科偏好計畫,也做了西醫師人力的發展評估計畫,兩個計畫大概都發現內外婦兒這樣子的科系新近的人一直在減少,因為研究計畫你們已經做完了,做完以後,你們當然必須要做一些加強,請問這個部分有沒有辦法處理? 石司長崇良:跟委員報告,的確在102年的時候,內外婦兒的招收率只有68%,當時是很低迷的,外科也大概在7成左右,所以當時內外科的招收的確是比較差的。根據國衛院的報告,年輕的醫師在選科上認為工時是一個考量,也就是工作的負荷,所以我們在102年就開始慢慢做工時的規範,從88小時到去年我們降到80小時,另外我們也有津貼的補助給這些四大科加上急診的住院醫師,到了今年各科的招收率,像內科有超過95%,兒科、婦產科都是100%了,外科也都上來了,所以這個現象已經有好轉。 楊委員曜:新進人員偏低的情況…… 石司長崇良:有改善了。 楊委員曜:我覺得我來這裡的六、七年,你們不斷在改善內外婦兒急診專科醫師的工作環境跟工作條件,我們希望從醫糾的處理到醫療院所的衝突等各項法治的改變,能夠對醫師人力有一些幫助。如果光看這兩個計畫,評估的結論是111年以前都會有不足,不過假如我們在111年之前就把它改善的話,這個計畫的結果就會跟實際不同。 石司長崇良:對,謝謝委員的支持。 楊委員曜:另外,西醫師人力的發展評估計畫有預估112年醫院就會有醫師人力的短缺,假如再加上我們明年勞基法開始適用在住院醫師的部分,可能就會短缺得更嚴重,對於相關的問題及可能的發展,醫師司都要做一個比較…… 石司長崇良:是,我們會很小心處理。 楊委員曜:醫師人力的短缺,對於現在健保署在推的分級醫療一定會有影響,對不對?因為健保署一直想落實分級醫療制度,我也一直講,人力不足對分級醫療制度是很大的衝擊。 主席:請衛福部健保署蔡副署長說明。 蔡副署長淑鈴:主席、各位委員。分級醫療想做的事情是希望輕症或是穩定的慢性病能夠分流到基層的小醫院或是診所,這樣子可以有效紓解大醫院醫師的負荷。 楊委員曜:不是,不可能只有慢性病分流下去。 蔡副署長淑鈴:對。 楊委員曜:地區醫院的陣容夠,民眾才有信任感,才不會全部往區域醫院跟醫學中心擠,所以我才說落實分級醫療制度首要的其實還是人力的問題,不可能地區醫院的這一科醫師也缺,那一科醫師也缺,你叫他們分級也不可能,民眾還是一下子就跑到醫學中心。 蔡副署長淑鈴:我們現在也鼓勵地區醫院把各科弄得齊全一點,服務時間完整一點,也可以暢通醫師相互支援的管道,不管是大型醫院的醫師到社區的醫院,或是基層診所利用社區醫院的設備,這些都成為醫事人力流動的可能性。 楊委員曜:你們現在推動的社區整合醫療,譬如家醫型的制度,我在這邊提過,希望你們很有效率的推廣。家醫型制度的概念是,一般的醫療診所可能是一個想像上的小型醫院。我這樣敘述應該沒問題嘛,概念上沒有問題,對不對? 蔡副署長淑鈴:我們的社區醫療群就是五到七家不同科的診所組成的。 楊委員曜:對。 蔡副署長淑鈴:後面還有一個合作的醫院。 楊委員曜:可以群內轉診嘛。 蔡副署長淑鈴:對。 楊委員曜:這個你們必須強化、推動,特別是在醫療資源貧瘠的地方,應該給的誘因就給出來。 蔡副署長淑鈴:對,分級醫療裡面有一塊是強化社區醫療群的推動。 楊委員曜:這個可以減少地區醫院的壓力。另外是居家醫療,老人越來越多,對被照顧者跟照顧者來講都是很大的壓力。假如居家醫療制度可以弄得很好,對照顧者跟被照顧來講都是一大福音。我知道居家醫療是病人不動,而是診所的醫生去,可是現在遇到一個問題,像澎湖其實每個醫生願意收的病患不多,雖然需求很多,可是醫生不收,並不是醫生不願意收,而是醫生的時間有限。澎湖的人口少,面積卻還算遼闊。假如真的有要推動居家醫療,你們可能還是要有相對的配套跟誘因。我也知道現在給的給付不低,但是對照醫生的時間來看,還是必須再檢討,好不好? 蔡副署長淑鈴:好。 楊委員曜:我不知道,你們要自己研究,有沒有可能針對真正臥病的病患採取強制分案的制度,讓醫師公會配合,可是該給的報酬跟給付還是要給,好不好? 蔡副署長淑鈴:謝謝委員。 楊委員曜:謝謝副署長,謝謝主席。 主席:請陳委員瑩發言。 陳委員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一直關心原住民的勞保補助,關心原住民的假牙補助,也關心文健站經費的問題。謝謝其他原住民的立法委員跟進本席的議題,這表示他們對我的肯定,也表示這幾個問題真的是原住民非常需要的,而且是很嚴重的問題。我先請教長照司,10月4日質詢的時候,有問到你們提供長照基金給文健站的問題,因為有部分的縣市沒有核銷,導致有些文健站沒有經費,所以發生了欠薪的問題,因此要求你們在一個月內研議好,並給個答復,你們其實慢了,但是我知道你們今天應該有具體的答案,請詳細說明一下你們研議的結果如何,要怎麼做? 主席:請衛福部長照司周副司長說明。 周副司長道君: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撥付的部分,我們有跟主會計單位重新協調過,明年度計畫的費用,原則上我們已經簽准,而且是剛剛才簽准,預計明年度的費用會一次性的撥付到原民會,然後再按程序到地方的文健站去,應該不會像今年發生107年下半年的費用,有的縣市因為還沒有完成結報,造成費用沒有辦法撥出去的狀況,明年應該不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陳委員瑩:積欠薪資的問題應該不會發生,其他的問題也都不會再發生嗎?你們有沒有預估一次性撥用還會遇到什麼問題? 周副司長道君:一次性的費用撥下去之後,照流程能夠下到所有的文健站的話,基本上,費用的部分我們預期不會發生欠薪的問題。 陳委員瑩:好,麻煩你們密切注意後續的發展。 周副司長道君:是。 陳委員瑩:另外一個問題是,11月8日的質詢有跟署長提到境外電子商務食品安全把關漏洞的問題,當時有要求你們跟財政部關務署研議如何透過實名制app─EZ WAY,有效的控管境外的食品輸入。昨天問了關務署,結果得知你們有私下跟他們討論,但是並沒有正式跟他們開會討論這樣的問題,現在剩下不到一個禮拜,你們可以做些什麼?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11月15日上午10點跟關務署開過會。 陳委員瑩:11月15日不是今天嗎? 吳署長秀梅:對,是今天早上。 陳委員瑩:知道我下午要質詢就是了。 吳署長秀梅:本來就是約這個時間。 陳委員瑩:好啦,好剛好。 吳署長秀梅:食品輸入需要到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像EZ WAY這種簡易的進口報單不太適用,我們會考慮看看用什麼方式讓這樣的系統可以被善用。 陳委員瑩:如果你覺得EZ WAY也沒有辦法做比較好的把關的話,你們真的更應該加緊腳步。我曾經講過,一天10萬件的包裹,這個數字是很驚人的,所以你們要加緊腳步。謝謝。 部長,我要繼續跟你纏鬥假牙的問題。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沒有纏鬥,我都沒有講到話。 陳委員瑩:前面也有原住民的立委繼續follow我用力很久的議題。部長應該看一下這個新聞,不曉得大家有沒有留意,內容是關於幫助一位得癌症的阿嬤在臨終前戴假牙,讓他可以很漂亮的離開人間;新聞寫到「北市一名80歲奶奶日前因肺腺癌轉移腦部,治療期間用鼻胃管進食,原本假牙無法再戴,讓她鬱鬱寡歡。在北市聯醫總院協助下,奶奶臨終前戴回假牙。」部長知道這個新聞嗎? 陳部長時中:大概有…… 陳委員瑩:有印象嘛。 陳部長時中:約略有。 陳委員瑩:這個新聞的重點有一句「原本假牙無法再戴,讓她鬱鬱寡歡。」其實我想強調的是,老人家因為身體狀況沒辦法戴假牙,但是假牙對他們真的很重要;事實上,不是很重要而已,而是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因為很重要所以要連講好幾次。他不只有咀嚼食物及腸胃消化的生理問題,對老人家的心裡還有尊嚴來說,都是相當重要的。我們可以再重複看一下,上個會期有給你們看過這一份資料,我們先看一下右邊紅色部分的縣市,這些是已經實施裝假牙不排富的縣市,接下來看一下人口最多的新北市;如果那一位衝衝衝的候選人當選的話,即將推動裝置假牙的政策。我們再來看一下,缺牙率最高的是台東,有26.32%,還有花蓮的12%,但是這個兩個縣市太窮了,等到可以補助裝假牙不曉得要等到什麼時候。我記得上個會期質詢的時候,衛福部有回應,如果忘記的話,可以去看我之前的質詢。我問假牙補助的事情時,你們說應該著重推動牙齒的保健。這樣的說法跟新北市另外一位頭髮比較多,要選市長的那個候選人講的有什麼不一樣?我們在講要裝假牙,但是那個人說要塗氟。我在這邊講要裝假牙,你們也跟我說要注重牙齒保健。老人家已經沒有牙齒了,你要叫他塗哪裡?塗牙齦還是塗哪邊?老人家沒有牙齒咬東西了,沒有牙齒要怎麼保健?雖然有好的牙齒,保健就可以減低缺牙率,但是現在老人沒有牙齒。如果你們要推動牙齒保健的計畫,可能是10年、20年的,長期的計劃,所以我希望大家要弄清楚一件事情,就是以短期的現況來講,裝假牙跟牙齒保健是兩回事。那位頭髮比較多的候選人的邏輯有點好笑,我們不需要也不希望跟他一樣。有最多都會區原住民的桃園市早就已經解決這個問題,我剛剛講了,新北市如果是衝衝衝的候選人當選,他也要推動並解決這樣的問題,如此新北大概7,000多、8,000左右的原住民老人裝假牙的問題可能可以解決,只是台東、花蓮還有超過6萬名老人,這些人要怎麼辦?我記得上個會期有請你們研議,應該在全國補助假牙不排富,因為已經有一半以上的縣市都已經不排富了,但是你們就是不肯。原住民的缺牙率確率很高,而且我們普遍都是經濟的弱勢。我同時也在內政委員會要求原民會,請他們研議原住民裝置假牙不排富的計畫,他們在6月21日的時候把計畫送到行政院,結果衛福部也有意見。你們回給行政院的意見是,原民會提出原住民裝置假牙的計畫不排富是不行的,福利措施應該要有衡平性。在新北市推動裝假牙不排富的情況下,全國有一半以上的老人裝假牙是不排富的,可是最多原住民老人的縣市是台東、花蓮,我們卻永遠沒有辦法享受這樣的福利,這就是你們所謂的衡平性、一致性嗎?城鄉落差應該怎麼處理?你們都沒有去想,都沒有要去解決。我在這邊一直講,原民會很努力處理原住民城鄉差異下福利不平等、健康不平的問題,結果衛福部卻大力的反對,今天原民會是在幫大家解決問題。 陳部長時中:沒有,是幫自己,每一個部會都替自己的部會做事情。 陳委員瑩:還有一個我更不平的事情是,你們給了一個很糟糕的理由,說這個政策不適合以族群區分。沒關係,如果不適合用族群區分的話,難道這樣的政策就適合做縣市上的區分嗎?你看前面表上面的區分,一看這些縣市就知道是一種區分。你跟我說族群不能分,但是縣市分了,這麼多年來都是這個樣子。 陳部長時中:那個不是我們分的,而是縣市政府自己做的。 陳委員瑩:我知道,但是我們要解決這樣的問題嘛,畢竟講到假牙就跟衛福部有關,雖然不是你們分的,但是你們有責任解決。 陳部長時中:我們的立場跟主計單位一樣,任何福利政策都應該有相關的排富措施,因為國家的資源有限,要適當的運用,這是一個國家基本的政策。 陳委員瑩:排富有很多種排除法,看是要排除金字塔頂端的,還是要用中低收入戶作為標準,這都是方法。你們可以再研議,因為大家都知道中低收入戶有時候會有一些奇怪的門檻,特別是我們有不值錢的原住民保留地…… 陳部長時中:原住民應該要討論這個問題。 陳委員瑩:以縣市區分是不爭的事實,我們必須解決它。原民會的計畫就是要解決原住民生活在不同地方的城鄉差異。主計總處之前的意見是不利城鄉均衡發展,我反對他們的說法。我剛才有看到行政院的國會聯絡人在那邊走來走去,他跑去哪裡了?我希望這個計畫送到行政院之後,透過林萬億政委討論這個事情,但是上次他跟我講,他從來沒有看到這個計畫送到行政院,不曉得在哪裡被A掉了。 主席:等一下,時間暫停,為什麼每次講到主計總處的時候,那個專門委員都不站出來,要主席提醒才願意站出來?有點藐視我們立法院,這是第二次警告。 陳委員瑩:謝謝,原來是因為你沒有站上來的關係。本席嚴正反對主計總處說原民會的計畫不利城鄉均衡發展,明明現有的縣市因為稅收多寡,自動決定了在哪個區域的原住民老人有補助,哪個地方沒有補助,所以我反對你們的意見,請你們回去好好的跟主計長講一下。這部分也請行政院的國會聯絡人回去好好的轉告。我會再請原民會重新彙整,回覆這個意見給行政院,請務必把這個案件送給政委討論,我希望下次遇到林萬億的時候,他不要又說沒有看到這個案子。 陳部長時中:您剛剛提到口腔保健跟裝假牙的關係,其實這是一體的兩面,裝假牙也是口腔保健的一環,當缺牙而沒有裝假牙的時候,齒列就亂掉,齒列亂掉之後就有牙周病跟蛀牙的問題,所以及早裝假牙可以讓齒列完整,進而讓疾病不會再惡化。 陳委員瑩:謝謝部長講到重點─及早裝假牙,請及早讓我們原住民的老人裝假牙,特別是花蓮、台東。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志揚發言。(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是上禮拜五才報到的新任遞補的委員,部長知不知道我是從教育體系過來的?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知道,委員長期在台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 林委員奕華:後來我在雙北都擔任過教育局局長,我今天等那麼久,就是一定要關心一下疫苗的問題。因為我在轉任這段時間剛好碰到疫苗不穩定的狀況,讓我比較嚴肅的說,這件事情讓很多人對疫苗政策失去信心,大家可能不知道這件事情在學校端變來變去,不只是學校無所適從,包括家長都在問到底是怎麼回事,教育單位每天都在回答這些問題。原來11月13日會有很大量的一批要分配到各縣市,後來暫停了,現在我看到原來是600萬劑,我們可以從三年前的300萬劑變成現在的600萬劑,表示一定是經過評估可以,才會增加,但是我們卻在增加到600萬劑的時候發生供貨不足和之前品質不穩定的狀況,我覺得真的需要好好的作一些相關的檢討。現在我看媒體報導是說已經打了344萬劑,可是剛剛好像部長說是366萬劑,有點落差,大概還差100多萬,然後你們有說要把校園先排除,我不知道部長知不知道,其實我來之前就已經在處理某個學校一個班發生流感群聚感染的狀況,所以我很擔心你把校園排除之後,尤其現在很多幼兒園都設在學校裡面,第一、原來只有300萬劑的時候,12歲以下的孩子是包括在內的,13至18歲的孩子是你從300萬劑增加到600萬劑時才納入的,那我就不知道為什麼這次你因為擔心供貨不足,就先把校園排除?小孩子抵抗力本來就比較弱,而且你把校園排除之後,幼兒園也一併排除了,我不知道你知不知道?因為施打是一起施打的。 陳部長時中:我不知道,我們認為幼兒園是沒有排除的。 林委員奕華:幼兒園是跟學校一起施打的嘛!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周署長說明。 周署長志浩:主席、各位委員。這個不一樣,其實…… 林委員奕華:怎麼會不一樣?你要不要去問教育部怎麼施打? 周署長志浩:幼兒園是6歲以下,不一定要在幼兒園打,也可以到醫療院所打。 林委員奕華:你教大家到醫療院所打,我就說了嘛,原來幼兒園和小學都是一起施打,很方便,在學校裡面有保健中心,就一起打完了,現在你要孩子到外面施打,那就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所以可不可以請你們檢討一下?起碼我覺得原來的300萬劑中就應該包括12歲以下的孩子,所以在目前的情況下,是不是至少應該先把幼兒園和小學納入?不知道有沒有困難?再來有關時間點,我不知道CDC怎麼說,聽說貨要到12月20日才分到各縣市,可是12月就進入流感高峰期了,我不知道12月20日才打,是要打什麼? 陳部長時中:當然,這個我們只能尊重專家的意見,就是現在在全球供應鏈上有一些問題,再加上驗出這兩批有問題,我們先扣下來不打,這樣當然會造成往後延的情況。 林委員奕華:部長,請問現在的狀況到底是貨到了還是還沒到?我聽說貨已經到了,貨到了沒? 陳部長時中:我們要的607萬劑,有12批已經到了。 林委員奕華:對,貨都到了,不是貨沒到耶! 陳部長時中:對啊! 林委員奕華:貨都到了,為什麼現在會卡住咧? 陳部長時中:有兩個原因,一個是比去年少了15天,又多打了50萬劑,當然速度就慢了;另外,我們扣下來的這一批都是現在要供貨的。 林委員奕華:扣下來的只有三、四十萬劑啊! 陳部長時中:對。 林委員奕華:現在是短缺100多萬劑,貨已經到了,請問為什麼出不去? 陳部長時中:貨還要經過我們查驗、封緘。 林委員奕華:查驗要那麼久啊? 陳部長時中:三個禮拜。 林委員奕華:部長,我說真的,以現在的狀況如果要趕時間,其實你可以給第一線施打的人員一個基本原則,告訴他們施打前要注意什麼事項,要不然現在變成貨到了,結果…… 陳部長時中:當然大家可以講現在打沒關係,但是如果打下去,發現疫苗有問題,那問題就更大了。 林委員奕華:所以貨到了卻卡在這邊。 陳部長時中:不是卡住,是在封緘中,是必要的查驗。 林委員奕華:你們以前查驗都有這麼久嗎? 陳部長時中:都有這麼久,因為我們要確保品質的安全。 林委員奕華:好,現在貨都已經到了,為什麼要到12月20日才能出去呢? 陳部長時中:因為現在在查啊! 林委員奕華:對於排除校園,尤其小學生、幼兒園,我要拜託一下部長。我們都知道流感高峰期是從12月開始,疫苗施打之後起碼要兩個禮拜才會產生保護力,所以我真的要拜託部長,現在貨都到了,正在查驗,有沒有可能研究出一個方法,在11月底以前起碼讓大部分人都施打完畢? 陳部長時中:食藥署大概在11月27日查驗、封緘完畢,就會轉移到CDC來,然後作適當的分配。 林委員奕華:所以不會有12月20日的事情,那請問有沒有可能在11月底施打完畢? 陳部長時中:那要看分配下去以後大家安排的時間,但是…… 林委員奕華:這樣質詢就沒有意思了。 陳部長時中:有意思啊!你了解現在的狀況。 林委員奕華:你能跟我說一個時間點嗎? 陳部長時中:我說11月27日就會從食藥署到CDC,然後CDC馬上就會根據各地的需要把疫苗配送下去。 林委員奕華:你們認為最晚的施打時間是什麼時候? 陳部長時中:本來我們是希望12月底以前。 林委員奕華:部長,12月底太晚了啦!麻煩檢討一下時間,這是第一點。第二、你們對於校園實際狀況可能不是那麼清楚,但是現階段小學和幼兒園不能排除,可以嗎?否則,真的是找家長的麻煩嘛! 陳部長時中:這還是有一定的程序,大家要信任專家,前一段時間大家在流傳說不要打,現在又變成要打,反而讓社會…… 林委員奕華:專家知道幼兒園附設在學校的狀況嗎? 陳部長時中:所以,他們現在就是用風險的程度分配時間的先後,相信我們會作最妥當的安排。 林委員奕華:我等那麼久,就是要特別告訴你們,你們可能不了解學校運作的狀況,還是請部長聽一下剛從第一線教育現場轉任的人對實際操作的意見,麻煩採納一下,謝謝。 陳部長時中:好,我們會注意。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不在場)曾委員不在場。 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相信部長應該知道我這次的質詢還是針對原住民健康不平等、如何提升的問題,今年9月行政院通過了原鄉健康不平等改善策略行動計畫,總共有10項行動計畫,其實今年在去WHA之前,部長已經先說你提出了這個計畫,也正在進行當中,請問目前進度如何?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各項試辦計畫都已經和地方談好,準備開始進行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這10項計畫當中有針對部落的、有針對家庭的、有針對個人的,在部落的部分,請問你找了哪幾個部落試辦?未來的KPI是什麼?針對家庭和個人的部分,你們預計明年度像增加醫事公費生名額等等的KPI,可否先給本席一個初步的報告? 陳部長時中:可以,疾管署有,基本上有幾個計畫,第一是人力充實,就是原鄉在地養成生的計畫,希望在原鄉適當的培養醫事人力、護理人力、照顧人力,充實其人力。其次,海端會有一個論人計酬計畫,從照顧、預防保健、醫療到長照,希望能夠發展一套以人為基礎的照顧服務體系。對於C肝的治療,我們在秀林、卓溪、桃源、阿里山四鄉進行消除C肝計畫。另外,還有三高的篩檢、嬰幼兒疾病、傷害的減低、胃癌防制等相關計畫都在進行中。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已經有這些計畫在進行中,請問KPI是什麼?就是你們希望可以達到多少成效,如果有這個資料,可不可以先給本席,以便後續追蹤? 陳部長時中:當然,沒有問題。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政府挹注了40幾億元進行這10項行動計畫,是頭一次系統化的整理出來作全面性的提升,但是除了部落、家庭人之外,我們還有族群,未來是否要區分族群提出相關的規劃?再來就是加2,我提出的是加1,加2是部長追加的,部長還記得加2是什麼嗎?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您是希望不要只限於山地鄉進行,平地鄉、都會區也有很多需要,都應進行。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就是除了原鄉健康不平等要提升之外,還要針對已經移居都會地區超過50%的原住民一併進行,他們的健康問題都被忽略,譬如上次新竹虐童案,其實是因為支持系統沒有建構起來,有關社會福利方面,也是衛福部主管,所以這部分也要一併進行。都會地區的原住民長照沒有人關心,洗腎人口也為數不少,可是沒有特別針對原住民長照、失能訂定相關的政策,我希望部長針對都原寬列預算,因為現在正在審查預算,希望調整一下預算項目。都原已有50%以上的原住民人口,這50%是沒有被照顧到的。 陳部長時中:在長照方面,都會地區的原住民其實並不會因為他的身分而沒有受到服務,不過,問題在於服務人員的文化敏感度是否足夠,怎麼樣去增聘這些人員來做。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還有因為原住民族有文化的特殊性,我們也需要有一個親和的感覺,就是像在家的照護方式,所以針對都會區原住民的長照,也應積極處理,希望部長能夠針對都會地區原住民長照提出相關政策,並寬列預算。 陳部長時中:這部分就是服務人員的文化敏感度的問題,如何運用更多同民族的人來照顧同民族的人,這是我們要努力的,也拜託原民會幫忙。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此外,針對基礎資料,這是部長主張的加1,我最近發現衛福部要進行原住民健康調查,結果基礎資料要自己發文,逐一去索取相關的數據,如果這個基礎資料沒有建立起來,我們如何去評估或因應未來要提出什麼政策?所以基礎資料應優先建立,透過現代科技的方式,部長可以答應嗎? 陳部長時中:對,這是屬於我們的資訊整合計畫,也是這次的計畫之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希望部長能夠針對這方面全面的去作數據的調查。這10項行動計畫再加2─都會原住民健康、基礎資料整合,就是原住民大健康計畫了。 陳部長時中:對,我們來努力。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相信部長對於提升原住民健康不平等是不遺餘力,但是需要補足的地方,希望你們能夠儘量去補足,也能夠寬列預算,因為這個計畫不是只限於原鄉,而是原住民族全面性的提升,相信現在的健康白皮書都有提到這部分,就是全人、全族、全面性的提升,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好,我們來努力。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好,謝謝部長。 主席:請鍾委員孔炤發言。 鍾委員孔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上次特別跟部長提到長照巷弄服務站C和C+的差異性,當時我是希望在巷弄服務站中也能夠有安全及消防設施、設備,我也收到你們的回覆了,你們提到C和C+的差別是C+有喘息服務,相對的規範會比較嚴格,C就比較沒有這麼多的規範,C是以落實實際的安全為原則,視長者的需要畫出規範的動線就可以了,在辦法中關於C的規範就只有這麼一條,是吧?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對。 鍾委員孔炤:當時為什麼加以區隔?是為了要增加巷弄長照站的數量還是提高它的效益,才把辦法放寬?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當然是希望增加服務的點,讓大家更能夠看得到、找得到。 鍾委員孔炤:為了讓大家更能夠看得到、找得到,相對的就把它的設施、設備標準放得比較寬? 陳部長時中:可以這樣說。 鍾委員孔炤:我現在給你看的是C級的巷弄服務站,設置在二樓,那樣的樓梯,請問一般長者要怎麼上去? 如果發生消防安全事故的話,他們要怎麼跑? 陳部長時中:如果他們上不去的話,那麼針對無障礙空間設施的部分我們可以加以要求及補助。 鍾委員孔炤:相關辦法是你們訂定的,那項辦法規範得比較寬鬆,只是以落實場地的安全為原則,請問什麼叫做「以落實場地的安全為原則」?部長能不能解釋一下,讓我們瞭解什麼叫做以落實場地的安全為原則?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使用者可能有安全逃生的可能性,我們希望場地不會對他們直接造成傷害…… 鍾委員孔炤:那只是原則性的規定,並不是硬性的規定對嗎?所謂原則性就是可有可無嘛! 陳部長時中:我們希望能夠擴大這些服務的點,讓可以利用的人儘量利用。 鍾委員孔炤:如果是為了擴大服務的點,那麼相關安全及消防設施都可以避免掉嗎?這是我們要的嗎? 陳部長時中:沒有說要完全避免掉,我也知道在喘息服務當中,這些人員的身體狀況可能相對比一般長照使用者還要更差一些。 鍾委員孔炤:因為是C+級,所以才會提供喘息服務,我們也知道喘息服務區分為兩種,一種是居家喘息服務,另外一種是機構喘息服務,居家喘息服務大部分都是由政府支應,機構喘息服務則是靠補貼,機構喘息服務大概就是送到護理中心或養護中心。 陳部長時中:有各類型的機構,只要它設有喘息服務都可以做,只要在機構內的就叫機構喘息服務,像日照中心就有提供日照喘息服務。 鍾委員孔炤:一般居家喘息服務大部分都是由政府來安排嘛! 陳部長時中:那在長照2.0的給付範圍之內。 鍾委員孔炤:這是由照服員來服務與協助,而且這方面有時間的限制,一個…… 陳部長時中:居家喘息服務也可以,機構喘息服務也可以,我們的喘息服務是由另外一幫人在負責。 鍾委員孔炤:我知道,所以我說喘息服務區分為兩種,一種是居家喘息服務,另外一種是機構喘息服務。C級和C+級同樣也區分為兩種,本來區分為A、B、C三級,現在再加上C+級,因為C+級多了一項喘息服務,所以相對要作嚴格的規範,對於無障礙設施、消防安全的要求都比較嚴苛,現在本席要跟部長討論的就是針對C級的部分,如果只是為了擴充服務的點,讓更多人看到巷弄服務站,所以只是針對實地安全設施作原則性的規範,而且只要讓使用者有出入動線就可以,剛才本席所呈現的兩張圖就是只有出入動線而已,請問一旦發生事故時該怎麼辦?雖然它並不是居家喘息服務的那一種,需要特別的無障礙設施,但它可能也必須要設置無障礙設施,不過這方面你們卻忽略了。在此要請部長關照的就是當我們在擴充C級的巷弄服務站時,是不是同樣也可以關照這些使用者可能有需要的設施?譬如廁所裡面需不需要扶手?有些老人家有這種需要啊!他們可能不用人家推輪椅,或者他們走路比較遲緩,在他們上廁所的時候,如果周邊有扶手可以讓他們扶一下的話,安全性可能就會比較高,這樣他們也比較不會摔倒。 陳部長時中:這些就是根據C級長照障礙站所服務之對象的需求來提供,一方面他們自己可以去改善,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向衛福部提出改善需求計畫,經過我們審查同意後就會給予適當的補助。 鍾委員孔炤:所以C級服務站如果有需要的話,衛福部也可以提供相關的設備設施補助嗎? 陳部長時中:我們會把錢找出來。 鍾委員孔炤:就你們的補助而言,他們也需要準備自籌款嗎? 陳部長時中:這部分我們再來訂定,它必須與其他相關補助有基本上的衡平性。 鍾委員孔炤:你所謂的衡平性是指什麼? 陳部長時中:我現在不清楚其他計畫在申請補助時,是不是必須有相關的自籌款,如果有的話,基本上就是相同性質的補助必須具有衡平性才對。當然這些經費可能都很少,或許我們全額補助也不是什麼大問題。 鍾委員孔炤:我還是要強調不要只是為了擴充服務據點、為了要達標,然後忽視一些該具備的安全措施,如果有一個巷弄服務站的消防或安全出入口真的發生問題的話,我想誰都承擔不起。 陳部長時中:我們並不是為了要增加點而放寬要求的標準,其實這是為了及早對老人家提供及時的服務而予以放寬,至於當中關係到老人家需求的部分,我想C級照護者應該要把相關需求做好,如果他們力有未逮,其實也可以來申請我們的補助。 鍾委員孔炤:原本還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部長,但因為時間的關係,所以本席改提書面意見。針對愛黴素導致失聰的事件,我想主席應該非常清楚,雖然大法官釋憲說這並沒有違憲,但卻要求行政部門一定要加以檢討,其實大法官的釋憲說得非常清楚,但我們並沒有看到衛福部作任何檢討,針對這部分,會後本席再提出書面資料給部長。 陳部長時中:有關藥害救濟的部分,我們會請藥害…… 鍾委員孔炤:我一直想把藥害救濟法第十三條第九款的規定刪除,既然大法官已經釋憲,是不是要刪除這部分比較好?我會把書面資料送給你們,麻煩你們再給本席回覆。 陳部長時中:好的,謝謝。 主席:本日會議詢答結束。委員許淑華、鍾孔炤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許淑華書面意見: 1.自大陸今年8月報非洲瘟疫情後,我國相關部會都上緊發條嚴防戒備。防檢局自9月起至11月11日止,共計開罰179件,近期最高額罰鍰1萬5千元將修法提高至30萬元,防堵疫情入侵。然從繼上個月31日,首次在金門小三通水頭碼頭的大陸香腸中,驗出非洲豬瘟病毒,這個月13日,又在台中清泉崗機場的農產品棄置箱當中,發現的大陸香腸驗出非洲豬瘟病毒……。疫情恐進逼台灣,非洲豬瘟倘若爆發,大量豬隻死亡,未能妥善處置便衝擊食安。為此,衛福部有無擬定出一套相關預防措施以利疫情不幸爆發的應變方案? 非洲豬瘟(ASF),來源於東非,是一種急性、發熱傳染性很高的濾過性病毒所引起的豬病,其特徵是發病過程短,但死亡率高達100%,豬主要通過接觸病毒或者污染物,或被感染的蜱叮咬後而感染,潛伏期為15天。 2-1 2016年過年前,流感疫情爆嚴峻。2015至2016年流感季共有1423例流感併發重症病例,是前季的6.7倍。而今年10月起流感季疫情尚未到達高峰,死亡病例卻來得凶,截止至10月共4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調查發現,不願意接種原因前三名,分別是自費太貴、不知道什麼是肺炎鏈球菌疫苗,還有擔心副作用,國內老年人接種率僅38%。然肺炎乃國人十大死因第三名,且逾九成是65歲以上長者,堪稱老人隱形殺手。建議衛福部須加強宣導正確施打疫苗觀念外,並與接種重要推手各醫療院所醫師合作加強疫苗衛教,以提升老人接種率。 2-2在2003年的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疫情中、2015年到2016年的流感疫情、以及八仙塵爆事件,透過葉克膜,救了無數心肺衰竭病患的寶貴生命。全台每年約有7,000台心臟手術、2,000人次使用葉克膜,都得由體循師親自操作,另有1.5萬至2萬台血管類手術需要體循師協助,重要性可見一斑。衛福部未重視背後操作葉克膜的專業人員-體外循環師的人力短缺及過勞困境。目前全台體循師執業人數僅220人。全台約有79家醫院可施行心臟手術,其中有13家連一名體循師都沒有,需外調其他醫院支援;另66家醫院中也僅有一名體循師,即便下班仍得24小時、365天待命,只要一通電話,就得在30分鐘內趕到醫院。真的要等到體循師過勞暴斃,衛福部才來重視、解決嗎? 如何成為體循師? 體循師通過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的14類醫事人員都可以加入體外循環技術學會,包括醫師、護理師、放射師等,必須在1年內學習血液動力學、體外循環課程、葉克膜基礎課程了解基本學理,並且到醫院受訓半年以上,直到可以獨自運作50台心肺機後,才可以報考取得體循師執照,成為獨當一面的體循師。 3-1台灣低生育率已列國安問題,衛福部於去年4月成立「少子化辦公室」,整合社家署、保護服務司、醫事司、國民健康署等單位思考創新催生計畫,推行托育照顧、保母補助等措施,而教育部也於今年8月推動「準公共化私幼政策」,強化托育,全力搶救生育率。根據衛福部統計,2014至2017年,全台公托的數量從72所增加到123所,公幼的數量也從1,965所增加到了2,041所,各縣市育兒津貼不斷加碼,然我國生育率卻從0.89%,一路往下降到0.82%。部長,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3-2此外,大多數家長會將孩子送去公托、公幼主要原因就是「平價」。然經臺灣兒童權利公約聯盟發現,由於0-2歲主管機關是社會局(處);3-6歲變成了教育局(處),當孩子滿2歲時,家長準備為孩子尋找公立幼兒園時,卻因公幼只收3歲以上之限制(公托只收0-2歲以下),造成在孩子2-3歲公托轉公幼的「空窗期」,家長不僅拿不到任何補助,突然出現的照顧缺口,形成政策的漏洞,為此,衛福部如何解決?建議衛福部與各縣市政府盡快補足2-3歲幼兒照顧缺口。 4-1 11月20日是國際兒童人權日,也是臺灣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的生效日。台灣兒童的權益真的受到完備的保護及保障了嗎?從2016年小燈泡案時,蔡總統就說要補社會的破洞,然而2年過去了,重大兒虐事件不間斷過。目前現有機制其實難以掌握兒童6歲前實況,雖各縣市社會處(局)推動「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掌握高風險家庭,介入關懷協助,但因掌握上存在時間差,導致經常緩不濟急而發生憾事。近來台北2歲林姓男童瘦成皮包骨致死,就是因為搬家(嘉義-台北)而中斷追蹤,未列入高風險家庭,凸顯現行「6歲以下弱勢兒童關懷方案」缺乏強制力、各縣市橫向聯繫不夠緊密等問題。多數受虐兒來自高風險家庭,對此衛福部有無檢討或重新擬定相關高風險家庭關懷之方案? 4-2從近期台北2歲林姓男童瘦成皮包骨致死追查下去,更發現男童的妹妹,去年也不幸死亡。若以同樣案例放到美國,美國內華達州法已經明令要求,加上「兒童死因回溯」制度,對於有不明死因孩童死亡的每個家庭,其所有生存之手足必須接受兒童保護,來避免同一家庭中其他孩子的死亡。藉由「兒童死因回溯」制度,能發現潛藏的或社會原因,及早發現高風險家庭,以預防另一悲劇的發生。今年3月起中央有試辦兒童死因複審機制的聲音出來,然有鑑於死因複審涉及跨部會合作,由於我國中央無統籌單位,可能造成無頭馬車、業務四散恐窒礙難行,又不了了之。本席建議衛福部應積極與各部會推動兒童死因複審機制,依據事件的資料與數據分析來找出可矯正的致死原因,經由行政措施加以改善,避免因虐待與疏忽造成的兒童死亡的憾事一再發生。 委員鍾孔炤書面意見: 主席、各位委員,部長,大家好。我想請衛福部長和長照司副司長。 部長、副司長,上次質詢的時候我向你要了有關統一C級長照巷弄站安全與消防規範的報告,我有收到回覆。回覆中提到,「C級巷弄長照站空間設立標準係以落實場地安全為原則,視長者使用需求規劃出入動線即可」1。實際走訪C級的巷弄站點,會發現在有許多站點對使用者來說,別說位於二樓卻沒有升降設備或扶手,甚至連進入的門檻都很難跨過2。而這些站點之中,也有很多廁所沒有扶手等。 追查報告上面提到的行政作業須知,發現行政須知中依據是否提供喘息服務,把C級巷弄站區分成C和C+,只有C+照護站必須要有基本的無障礙設施。這裡有兩個問題,第一,能否提供喘息服務與該據點是否有無障礙設施的關聯性何在?這個據點沒有提供喘息服務,因而不用無障礙規範導致行動不便的使用者無法參與活動,是合理的嗎?第二,衛福部對這些巷弄站據點,有沒有無障礙設施的改善計畫?何時才要統一長照巷弄站的無障礙與消防設施規範? 我必須在這提醒部長和副司長,我知道衛福部在長照政策的成敗上背了很大的壓力,今年的長照據點設置離達成目標還有一大段距離,而且執行率也不佳。但是如果為了達成目標、追求KPI而放寬這些標準,反而創造了一堆使用者沒辦法使用甚至有安全疑慮的據點,不僅沒有意義,也違背長照政策的核心概念─社區照護和社區參與。對於這點,請衛福部擬定長照巷弄站的無障礙設施改善計畫,以及擬定長照巷弄站的無障礙和消防規範並回覆給本席。部長、副司長,擬定這個要多久才能回覆?本席也會持續監督這點,謝謝。 另外我要請藥害救濟基金會董事長和食藥署署長。 署長、董事長,時間不多,我簡單問。今年七月底大法官做出了釋字767,宣布一個因服用「愛黴素」而導致失聰,申請藥害救濟基金被駁回因而申請藥害救濟法違憲的個案是不違憲。然而在許多不同意見書都有提到,該法第十三條第九款「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定義不明確,且完全不知其立法理由,但卻有將近24%的藥害救濟申請是被此款所駁回,因此要求行政機關對此條進行檢討。本席在這邊請教,食藥署和基金會對此條此款有無修正檢討的計畫?如何兼顧藥害救濟制度的維持和藥物不良反應受害者的權益? 四、有關統一規範c級巷弄長照站空間設施一節,依本部函頒「衛生福利部社區螫體照顧服務體系計畫行政作業須知」,C級巷弄長照站空間設立標準係以落實場地安全為原則,視長者使用需求規劃出入動線即可;倘C級巷弄長照站加值辦理喘息服務,其空間應符合下列規定,以維民眾照顧權益: (一)應配置照顧服務員至少一名,照顧比以1:8計。 (二)服務對象每人應有至少3平方公尺以上活勤空間。 (三)設有無障礙出入口;不得位於地下樓層;若為2樓以上者,需備有電梯。 (四)廁所應有防滑措拖、扶手等裝備,並保障個人隱私。 (五)應設有簡易廚房或備餐場地。 (六)應配置滅火器兩具以上,分別固定放置於取用方便之明顯處;有樓層建築物者,每層應至少配置一具以上。 (七)應裝置緊急照明設備及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或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八)應針對服務場地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及訂定長者緊急事件處理流程。 正本:立法院鍾委員孔炤 副本: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本部國會聯絡組、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image: image5.jpg] 五、設立標準 (一)A、B單位如辦理長照服務,應符合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 (二)C級單位:以落實場地安全為原則,視長者使用需求規劃出入動線,將招牌放置於明顯處及標示服務時間。 (三)C級單位辦理喘息服務成為C+服務據點: 1.應配置照顧服務員至少一名,照顧比以1:8計。 2.服務對象每人應有至少3平方公尺以上活動空間。 3.設有無障礙出入口;不得位於地下樓層;若為2樓以上者,需備有電梯。 4.廁所備應有防滑措施、扶手等裝備,並保障個人隱私。 5.應設有簡易廚房或備餐場地。 6.應配置滅火器兩具以上,分別固定放置於取用方便之明顯處所;有樓層建築物者,每層應至少配置一具以上。 7.應裝置緊急照明設備及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或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8.應針對服務場地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及訂定長者緊急事件處理流程。 主席:現作以下決議:說明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及基金案)及各財團法人預算書案另擇期繼續審查,委員針對審查之書面提案請於11月30日(星期五)下午5點以前以書面送交本委員會辦公室。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3時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