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image2.png]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9日(星期一)9時7分至12時4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高金委員素梅 主席:出席委員11人,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7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2時5分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1時28分 中華民國107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6分至10時56分 地  點: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蘇巧慧  洪慈庸  柯志恩  鍾佳濱  陳亭妃  張廖萬堅 李麗芬  黃國書  吳思瑤  蔣乃辛  蔡培慧  高金素梅 陳學聖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蕭美琴  蔣絜安  孔文吉  黃昭順  鄭天財Sra.Kacaw  羅明才  吳志揚  林奕華  何欣純  劉世芳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蔡易餘  陳賴素美 陳明文  林德福  林靜儀  呂玉玲  鍾孔炤  吳焜裕    委員列席19人 列席人員: (11月12日)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陳其南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莉惠 (11月14日) 中央研究院院長 廖俊智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科長 黃子菡 (11月15日)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陳其南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莉惠 主  席:陳召集委員亭妃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陳錫欽 紀  錄:簡任秘書 郭冬瑞 簡任編審 陳杏枝 科長 蔡月秋    薦任科員 李宗一    (11月12日)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案。 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僅進行詢答) (本日議程有委員蘇巧慧、洪慈庸、柯志恩、鍾佳濱、陳亭妃、張廖萬堅、李麗芬、黃國書、吳思瑤、蔣乃辛、蔡培慧、蔡易餘、孔文吉、陳明文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陳其南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案及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相關提案請於11月13日下午2時前提出,本週四繼續審查。 (11月14日)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案。 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僅進行詢答) (本日議程有委員洪慈庸、蘇巧慧、柯志恩、陳亭妃、鍾佳濱、張廖萬堅、黃國書、吳思瑤、李麗芬、蔣乃辛、吳焜裕等11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陳學聖、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提出書面質詢。)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四)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中央研究院單位預算案及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相關提案請於11月21日上午10時前提出,另定期繼續審查。 (11月15日)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案。 二、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決議: 壹、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案,已部分審查完竣,未及審查部分,另定於11月29日繼續審查。審查結果如下: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9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原列570萬元,增列第1目「賠償收入」第1節「一般賠償收入」100萬元,改列為670萬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8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原列10億2,928萬4千元,增列7,071萬6千元,改列為11億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0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原列1億1,203萬4千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1,000萬元,改列為1億2,203萬4千元。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2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原列8,500萬元,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0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248萬元,增列第1目「雜項收入」50萬元,改列為298萬元。 二、歲出部分 通過決議2項: (一)凍結「業務費」中「國外旅費」50萬元,俟國立故宮博物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吳思瑤  張廖萬堅 柯志恩  陳亭妃 連署人:李麗芬  陳學聖  蔣乃辛  洪慈庸  鍾佳濱 (二)依據審計部106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查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6年度各項營運計畫及預算之執行等: 營運計畫實施情形之查核: 該基金主要營運計畫係為印製及銷售我國歷代文物圖錄,仿製銅、瓷、玉器等古物,套印各項生活應用製品,以加強文化推展工作。106年度主要營運項目 3項,實施結果,實際數均較原預計減少,其原因列表分析如次: 預算執行情形之審核: 106年度決算審核結果,業務賸餘1億0,217萬餘元,業務外賸餘7,683萬餘元,審定本期賸餘1億7,901萬餘元,較預算減少3億3,051萬餘元,約64.87%,主要係受市場需求減少影響,各項藝術紀念品等銷貨收入較預計減少所致。 現金流量之查核: 106年度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9億8,317萬餘元,經業務、投資及融資活動結果,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9萬餘元,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為9億8,308萬餘元;其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數與預算淨增數2億7,697萬餘元,相距2億7,706萬餘元,主要係受市場需求減少影響,本期賸餘較預計減少,業務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減少所致。綜上,爰要求國立故宮博物院2週內將因應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洪慈庸  鍾佳濱 貳、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立故宮博物院主管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另定於11月29日繼續審查。 參、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現在在場委員未達議決之法定人數3人,請各黨團助理連繫委員儘速到場,議事錄稍後再確定。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二、審查108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案。 三、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四、審查108年度文化部主管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等13家財團法人預算案。 主席:本日僅進行詢答:相關提案請於11月26日下午5時前提出。 蕭次長宗煌及李次長連權因公請假。 現在請鄭部長報告,時間為12分鐘。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文化部主管108年度預算案作專案報告,深感榮幸。文化是國家的根本,人民是文化創造的主體,文化部為實現文化臺灣願景,以「厚植文化力,帶動文化參與」之使命,進行文化施政,並落實於預算之編列,現在謹就本部108年度施政推動重點、108年度預算編列情形及107年度預算執行概況等,提出重點說明。 壹、108年度施政推動重點 文化的主體是人民,基於表意自由的原則,國家除了保障人民的創作自由,更應建構一套文化治理的公共支持體系,打造文化公共領域。 文化是長期扎根、累積、永續的工作,應建構在以人為本的核心價值,由下而上的發展,並以「越在地、越國際」的精神,致力建立臺灣文化的主體性;從深化歷史扎根、教育扎根、在地扎根,打造永續藝文發展生態系、文化產業生態系,落實文化公民權,形塑臺灣文化品牌,創造臺灣文化與國際的連結,以實現文化臺灣的施政目標。 本部依據行政院108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研定108年度施政推動重點,分述如下: 一、打造文化公共責任體系,提升文化近用 (一)由下而上推動文化事務: 1.藉由舉辦常態性文化論壇等公民審議程序,廣納各界意見,凝聚人民文化共識、匯聚民間文化價值。 2.推動「文化基本法」,作為國家文化施政綱領規劃的基準,確保文化政策的穩定與持續,及文化公民權的實現。 3.召開行政院文化會報,協調整合跨部會文化資源,提升行政部門間之文化意識,以促進跨部會合作及整體施政文化化。 (二)規劃組織再造: 1.檢討本部及附屬機關組織調整,以強化文化治理體系,提升組織效能。 2.為避免國家以資源分配過度引導創作,中長期規劃以既有或新設專業中介組織(包含行政法人與公設財團法人)推動藝文及文化經濟發展,並引入參與式治理及公共課責機制。 3.因應傳播產業發展脈動,並為我國公共媒體奠下健全成長環境,本部將以前瞻思維,建構具公共性、產業性及國際性之公共媒體體系,擴大公共服務範圍,另將有效整合現有包括公視基金會、中央廣播電臺及中央通訊社之公部門媒體資源,以強化公共媒體整體規模,引領媒體產業發展並發揮綜效,使公眾享有更高品質之公共視聽服務。 (三)推動「文化體驗教育計畫」: 1.與教育部共同合作,整合跨部會文化教育資源,讓學生在正規教學時數內,都有藝術與文化體驗的機會,培養孩子對藝文的興趣與感知,成為藝文活動的親近者。 2.鼓勵具發展潛能之藝文場館、藝文團隊及藝文工作者,持續發展文化體驗內容。 3.引入具文化藝術與教育專長之輔導單位,針對各類型文化體驗內容進行共創,俾能提供更多適合學校教學使用,並能深化學生藝文感知之內容。 (四)落實文化平權: 1.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改善目前各固有族群之語言傳承危機,並保障各族群母語使用者之教育資源、傳播體系與公共服務權利,創造國家語言友善環境,以促進多元語言文化永續傳承及發展。 2.研議降低民眾參與文化活動之各種限制,落實文化近用。 3.在長照體系、社區培力系統與博物館系統,注入文化成分及年長者生命經驗。 (五)輔導地方政府「藝文場館營運提升計畫」: 1.強化場館專業營運能力,以軟體帶動硬體,扮演在地驅動角色,以教育推廣及在地扎根培養藝文人口。 2.協助各縣市空間設備升級,導入藝術專業治理機制。 3.盤點既有場館資源,遴選並輔導具有潛力的場館輔導升級達到可使用需求,並提升藝文展演服務品質。 (六)重建臺灣藝術史: 1.強化現有機構職能,重建臺灣藝術史之典藏、研究與詮釋體系,包含美術史、音樂史、工藝史、文學史、影像史、建築史、表演及影視音史之盤點、調查,深化系統性研究及發展當代多元觀點之藝術史觀,盤整藝術史脈絡體系。 2.將辦理重建臺灣藝術史研究與詮釋體系、系統性典藏藝術資產、建立國家藝術檔案及資源體系、再現推廣臺灣藝術家作品多元面貌、提升專業館所組織能量等工作。 二、有形、無形文化資產保存、活化與再生,推動文化保存、再造歷史現場 (一)有形文化資產再生及再造歷史現場: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作為示範場域,選定指標性文化資產個案,強化整合文資保存前期調查研究至後續經營維運;另推動再造歷史現場計畫,以軟體帶動硬體、由文化治理帶動城鄉發展,整合地方文史、文化科技,並跨域結合各部會發展計畫或各地方政府整體計畫,重新連結與再現土地與人民的歷史記憶,進而復育文化生態。 2.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設址於臺北市定古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依1937年原興建樣貌進行修復,串連周圍相關文化資產設施與都市空間,以傳承與再現在地歷史與人民記憶,建立完整攝影史觀。 3.執行「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優化與重整展場、典藏空間及其周邊相關文化資產設施,再造臺灣文化新亮點。 (二)無形文化資產傳承: 1.就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民俗、傳統知識等保存與活化,包含政府民間協力的地方節慶、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奠基於無形文化資產的創業培力計畫等行動。 2.推動「臺灣傳統劇團開枝散葉計畫」,讓民間劇團找回原生土地根基,及新人的培育工作,並鼓勵接班人開枝散葉,以保存傳統表演藝術;另同步籌劃「傳統戲曲接班人扶植計畫」,透過全面性劇團接班人的養成、演出場地的整備及優化,健全傳統表演藝術生態鏈。 3.推動「工藝培力‧地方創生」計畫:保存地方工藝文化,利用科技與跨領域知識,協助地方工藝傳統產業重新找到永續經營切入點,轉化為新工藝產業,創造地方工藝文化亮點與機會,進而再帶動與深化在地特色的生活文化發展。 4.在保存機制強化後,以「國家文化記憶庫」擴大串連文史工作者、社區、學校、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統整地方文史研究資料,鼓勵公眾書寫,讓全民一起說自己的鄉土故事,建立文化資材加值創新運用等數位內容。 5.促進轉型正義,建構臺灣人權檔案文件研究平臺,以歷史記憶現地凍結式保存之歷史建築,結合國家人權博物館所在之二個白色恐怖紀念園區,與國際人權相關機關(構)接軌,落實臺灣的民主化。 三、建立跨層級文化保存整體政策、整合博物館系統 (一)研擬建立跨層級的文化保存「協力」機制: 1.落實文化資產保存法37項子法,建立文資防災守護方案,成立分區專業服務中心,以系統性維護文化資產。 2.引導各級政府建立以行政區為單位之文化保存整體計畫,使文化保存更能連結在地生活,各級政府也能就爭議個案進行意見交流與協調。 3.建立地方文化會報,每年開平臺會議,提出參與式方法。 (二)整合博物館系統: 1.選定現有國家級博物館,發展為各區域與各領域的研究核心博物館,並帶動鄰近或同種類公、私立博物館。 2.輔導建立私人、中小微型博物館,協助建置或豐富企業博物館。 3.以博物館系統支援地方文化空間,成為社區的「MLA」(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複合設施,形成社區文化核心。 (三)推動蒙藏文化保存傳揚相關業務: 1.辦理蒙藏相關文化、教育、交流、專業人才培訓,以及學術、書籍之編譯與出版、蒙藏人士聯繫輔導等事務之推動。 2.結合各界資源舉辦蒙藏文化活動,推廣並促進蒙藏文化在臺之發展與各項交流互訪,豐富臺灣多元文化內涵。 四、建構及推廣「地方知識」 (一)整合地方社群:社區文化工作者、學術社群、地方政府的串聯,並整合在地學校、圖書館、區里辦公室、文史工作室、社區組織、藝文空間、博物館、美術館、文化地標、書店乃至民宿等公私空間,成為傳播地方學的「文化熱點」。 (二)串聯地方知識學習網絡:對文化資產的擴大投資、新科技的運用,以擴大對地方學的研究、整理、推廣能量,建構「可及且有效」,並包含地方文史與產業生態等地方知識的學習網絡。 五、鼓勵青年回(留)鄉、堅實在地社區組織 (一)串聯各種地方組織與產業,作為在地文化種子的培力教學平臺,建構有利新血投入社造的環境,提升地方知識傳承和社區治理能量,透過社區營造由下而上推動社會轉型。 (二)透過媒合民間資源投入、協助結合社會企業,並導入專業專職人員等策略,使社區組織具備發揚在地文化,進而成為在地產業、社福醫療、社區安全、人文教育、環保生態、環境景觀、社區照護等「社會安全網」的一環。 六、推動成立中介組織、以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行銷臺灣價值 (一)推動成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作為政府與民間之中介組織,在落實臂距原則及專業治理下,透過完備專業支援體系,打造資源整合、跨域合作之共同平臺,期催生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促進文化內容之應用及產業化,以形塑國家文化品牌,拓展海外商機並加速國際布局,建構我國文化話語權。 (二)推動雙軌資金、強化階梯式人才養成、輔導機制與打造通路。 (三)推動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行銷臺灣價值。 七、提振文化經濟 (一)從產製與流通提升影視音產業: 1.在產製方面:首先將強化學校與公共廣電機制的人才培育功能,其次則規劃以專業行政法人作為推動產業的主導機構,再佐以程序透明、公共參與的公眾課責機制;針對本國影視音內容,藉由補助機制鼓勵產業之產製原創、優質且具差異化之內容,研創節目模式,豐沛自製影音能量、提高製作技術及規格,並鼓勵影音內容產業與新媒體平臺之跨平臺、跨國界交流合作,以提升內容力及國際競爭力。 2.在資金方面:建立投融資的政策工具,以建構完善文化金融體系,促進民間投資,協助業者募集資金,提升製作規格及產製能量。 3.在流通方面:針對電影產業,持續擴大推動國片院線,拓展映演通路,擴大觀眾人口;另透過海內外行銷策略,強化臺灣電影品牌,增加市場規模及發展潛能。針對電視產業,將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合作,提升本國自製節目的能見度,穩定本國節目質量,並以國家隊整合行銷概念協助電視作品海內外行銷,強化國際競爭力。 4.推動「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協助強化中小型演出場地之運用及設備升級,以拓展市場通路,完備臺灣流行音樂表演市場之發展。 (二)振興出版產業與扶植動漫畫及遊戲產業: 1.透過出版跨界應用的強化,與表演藝術、動漫畫及遊戲(下稱ACG)產業、影視音產業的串連,以及學院研究成果的公共化,讓出版業成為臺灣文創強而有力的「故事後勤」。 2.繼續鞏固獨立出版與實體書店創造的出版文化多樣性,並以「華語地區最自由開放的出版文化」優勢,拓展海外華語市場。 3.在ACG產業方面,設立漫畫基地,促進創作交流、跨界媒合及展示銷售,推動「新媒體跨平台內容產製計畫」,增加臺灣原生ACG內容之創造、傳播、轉譯運用,並與國際接軌。 4.出版產業數位化,協助中小型業者因應數位化發展。 (三)打造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 1.以文化實驗為核心精神,目的在打造一個「向創作端開放的新型態藝文機構」,將透過跨領域的網絡串聯,提供給創作者「後端資源的無限連結」,並積極洽邀國際合作夥伴,以建構國際藝文網絡生態系。 2.從當代藝術、聲音影像、記憶工程、數位人文、社會創新等領域,集結人才、帶入資源,開始在實驗場共同激盪產生火花。為使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硬體整建更能貼近使用者的需求,透過「以軟帶硬」的建構模式,啟動六年建構計畫,期望成為增加公眾文化參與的實驗空間。 (四)打造「臺灣文化路徑」: 1.結合跨部會、地方政府及民間力量,共同建立臺灣文化路徑整合推動平臺機制,並規劃「糖鐵文化路徑」、「阿里山林業鐵道文化路徑」、「再造歷史現場城市散步路徑」、「茶文化路徑」等4條文化路徑。 2.持續以臺灣豐富的人文、歷史、生態、產業等文化資源拓展路徑範疇,期以臺灣歷史、文化、藝術為脈絡主軸,呈顯在地文化主體性,形成文化觀光體驗服務,向世界展現島嶼的文化魅力。 (五)推動「時尚跨界整合旗艦計畫」: 1.為打造臺灣原創時尚品牌,輸出臺灣獨特之生活型態,整合跨部會資源,以融合臺灣獨特文化元素,串整時尚產業結合表演藝術、原創美術視覺設計、原創音樂、觀光產業、影視產業以及科技等相關產業跨界合作,建構跨界時尚數位應用生態體系(ecosystem),整體行銷臺灣品牌。 2.由本部與經濟部共同成立執行委員會,做為規劃時裝週及時尚獎運作機制之推動平臺;推動「時尚獎」以榮耀臺灣優秀設計師及發掘新世代國際人才;藉由舉辦臺北時裝週建立臺北時尚樞紐地位,提升臺灣品牌國際知名度;補助時尚跨界創新活動,以激發時尚與跨界領域新觀念及創意交流;辦理人才培育相關計畫,造就培育產業國際化所需人才。 八、推動文化科技施政 (一)為落實文化與科技結合之施政理念,訂定文化科技施政綱領,據以規劃及執行各項行動計畫,全面整備文化科技能量。 (二)產製文化創作:提升文化場域、文化保存與藝術、影視、流行音樂、ACG等文化內容產業與科技技術結合運用創作。 (三)加值運用:提出文化內容科技應用跨域結合,創造附加價值。 (四)授權取得:盤點數位化資產,協助建立業者及創作者授權利用之友善環境。 (五)近用體驗:運用先進科技辦理文化資產、博物館等各類文化場域硬體修復及軟體故事敘述,連結藝文參與網路,創設音樂互動體驗。 (六)催生文化新經濟模式:輔助內容產業業者提出有效之系統化IP開發方法、導入科技應用、跨域鏈結及創新商轉模式,讓文化內容產業更加成長、茁壯。 九、多面向拓展文化外交 (一)國際合作在地化: 1.持續促成國際文化機構在臺深耕與合作,鼓勵國際組織NGO來臺設點,鼓勵在地青年人參與。 2.與各國駐臺單位合作,發展國際文化並串連國際平臺資源。 (二)在地文化國際化: 1.行銷國內文化重要品牌,引介臺灣當代藝術及經典作品進入國際,並透過「國家隊」整合行銷概念,將臺灣影視產業推向國際。促進兩岸文化交流及產業輸出,以民主及多元文化之臺灣特色,形塑確保臺灣在華文社會之品牌優勢。 2.與經濟部合作,包含涉及文化的經貿法規或經貿協定研議、文創產業的海外行銷。 3.擴大支持和新南向國家之交流合作,積極透過人才交流、新住民培力,以及資源共享之文化交流,促進多方持續對話,逐步累積互信共識,建立臺灣和新南向國家人民更親密的夥伴關係。 4.推動臺灣文化節慶國際化及在地文化支持計畫,形塑在地文化藝術活動之國際文化識別價值,促進文化觀光及在地產業繁榮。 貳、108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歲入部分 本部主管108年度歲入預算編列2億5,605萬1千元,較107年度預算數2億7,412萬1千元,減列1,807萬元,主要係減列收回以前年度補助地方政府文化設施計畫等賸餘款繳庫數。 二、歲出部分 (一)歲出預算與上年度之比較 本部主管108年度歲出預算編列202億8,328萬3千元(其中經常門148億1,336萬4千元,占73%;資本門54億6,991萬9千元,占27%),較107年度預算數178億3,448萬1千元,增列24億4,880萬2千元或13.7%。另加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108年度編列數70億4,335萬6千元,總計273億2,663萬9千元,較107年度217億4,965萬1千元(含特別預算39億1,517萬元),增列55億7,698萬8千元或25.6%。 有關108與107年度歲出預算比較,主要增減情形分述如下: 1.新增設立台語頻道業務4億元。 2.新增推動時尚跨界整合旗艦計畫1億2,000萬元。 3.新增工藝培力‧地方創生計畫7,000萬元。 4.增列對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捐助2億7,369萬元。 5.增列影視音產業發展中程計畫2億3,000萬元。 6.增列辦理臺歐創意平臺、國外市場通路拓展及海外文化據點區域交流等業務1億2,900萬5千元。 7.增列國家人權博物館成立後相關業務推動經費8,459萬9千元。 8.增列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8億6,119萬元。 9.增列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1億586萬1千元。 10.增列國家漫畫博物館計畫3億8,400萬元。 11.增列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2億6,240萬元。 12.減列臺南市美術館建設計畫3億5,571萬5千元。 13.減列跨域匯流‧傳統入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共建設跨域加值發展計畫3億3,556萬9千元。 (二)歲出預算與中央政府歲出總額及文化支出分析 108年度中央政府整體文化支出編列293.4億元,較107年度預算數257.2億元,增列36.2億元或14.1%;占中央政府歲出總額1.45%,較107年度約增0.14個百分點。 本部主管108年度預算202.8億元(全屬文化支出),約占中央政府整體文化支出69.1%,較107年度約減0.2個百分點;另占中央政府歲出總額1.003%,首度突破百分之一。 以上,謹就本部主管108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作簡要報告,有關各項計畫詳細預算說明及增減項目,敬請參閱附錄。 參、107年度預算執行概況 一、歲入部分 本部主管107年度歲入預算數原列2億7,412萬1千元,截至10月底累計分配數1億8,355萬元,累計實收數2億2,533萬6千元,執行率122.8%,主要係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景觀工程廠商違約之賠償收入所致。 二、歲出部分 本部主管107年度歲出預算數原列178億3,448萬1千元,截至10月底累計分配數141億7,973萬7千元,累計支用數127億1,934萬6千元,執行率89.7%,將持續督導預算執行狀況,提升各文化支出之運用效益。 肆、結語 文化是生活的整體,文化的傳承、反思和創新,引領臺灣社會向前邁進。厚植文化底蘊,就是厚植臺灣無窮的創造力。為落實本部108年度各項文化施政,確需預算完整的配合。過去承蒙各位委員長期對文化事務的關心與投入,本次預算案本部仍本審慎檢討始予定案編成。敬祈各位委員先進繼續鼎力支持指教,謝謝。 接下來就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108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作專案報告,至感榮幸。 文化部自102年度起設置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納入原隸屬於教育部的「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及「國立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使上開3個館處的文物典藏、展覽及推廣教育等業務能賡續推動,且增加經費運用的彈性,以活化館處的經營,並冀望能提供全民豐富的文化資源,進而達成文化藝術推廣,增加開源潛力,強化成本效益觀念,有效的提升整體競爭力。 105年度起為順利推動「跨藝匯流.傳統入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共建設跨域加值發展計畫」,於本基金項下設置「傳統藝術發展作業基金」,嗣因考量該計畫財源主要來自公務預算補助,為發揮資源統籌運用效能,經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07年7月3日召開研商「非營業特種基金退場檢討」相關事宜會議結論,「傳統藝術發展作業基金」自108年度起退場,相關業務回歸公務預算賡續推動。 以下謹就108年度施政計畫重點、預算案編列情形,以及107年度預算執行情形,作簡要的報告。 壹、108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一、賡續辦理各館處之營運計畫 (一)推動文化近用,培養藝文消費人口:籌劃各項展覽及館藏品外展,營造文化藝術學習環境,提升社會大眾文化近用權,並推動文化體驗教育,培養藝文欣賞人口,帶動文化參與。 (二)建構美術史料的典藏、展示、研究與詮釋體系:辦理館藏文物權利盤點、完善藏品管理機制,加強建立核心館藏及圖書館專業化等。 (三)連結與再現歷史記憶,深化文化觀光體驗:進行常設展年度展品調整,強化在地連結,及提供貴賓接待導覽解說,深化文化觀光體驗。 (四)深化社區營造,發揚生活「所在」的在地文化:辦理「行動博物館」鄉鎮巡迴展,及優化志願服務人力資源素質,積極發展服務計畫。 (五)推動文化雙品牌,提升文創效益:以合作開發模式和策略,經營行銷通路及產品開發;以核心資源進行產業育成,並積極推動以品牌經營為目標之文創行銷。 (六)人力資源管理:培育優秀專業人力,培養團隊精神,塑造創新、進取組織文化,提供優質公共服務。 (七)拓展行銷活動及文化資源特色:促進國際文化交流與館際合作活動。 二、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賡續執行國立歷史博物館整修再利用、臺銀宿舍群整修再利用及興建文物庫房等工程作業。 三、多元文化交織.古蹟風華再現─中正紀念堂服務升級計畫:辦理主堂體三層平台防水改善工程、主堂體迴廊屋頂琉璃瓦檢修及更新工程。 四、國立國父紀念館跨域加值計畫:辦理中山文化園區景觀改造計畫、國際化優質展示空間計畫及大會堂暨周邊設施升級計畫。 貳、108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一、收支編列情形 (一)總收入編列8億2,354萬2千元,較107年度預算案數7億4,581萬8千元,增加7,772萬4千元,約10.42%,主要係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與國立國父紀念館跨域加值計畫因配合工程規劃及推動,政府補助收入增加。 (二)總支出編列7億9,541萬3千元,較107年度預算案數7億4,356萬2千元,增加5,185萬1千元,約6.97%,主要係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及國立國父紀念館跨域加值計畫因配合工程規劃及推動,服務費用增加。 (三)以上總收支相抵後,計賸餘2,812萬9千元,較107年度預算案數225萬6千元,增加2,587萬3千元,約1,146.85%。 二、餘絀撥補情形 本基金預計至108年12月底止,累積賸餘4億3,835萬2千元,留待以後年度支應館處營運發展及提升服務品質之需。 三、資產增置情形 (一)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億7,552萬8千元, 其中: 1.專案計畫1億6,228萬3千元,包括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1億4,828萬3千元、國立國父紀念館跨域加值計畫1,400萬元。 2.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1,324萬5千元,包括機械及設備1,004萬5千元、交通及運輸設備254萬元、什項設備66萬元。 (二)增置遞延資產2億602萬7千元,包括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1億6,908萬2千元、多元文化交織.古蹟風華再現─中正紀念堂服務升級計畫3,694萬5千元。 參、107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一、收支執行情形 (一)總收入:107年度預算案數11億2,056萬元,截至10月底累計預算分配數9億7,345萬元,執行數10億5,050萬6千元,執行率107.92%,主要係多元文化交織.古蹟風華再現─中正紀念堂服務升級計畫因執行以前年度保留款,政府補助收入增加。 (二)總支出:107年度預算案數11億764萬7千元,截至10月底累計預算分配數8億3,624萬元,執行數8億9,103萬1千元,執行率106.55%,主要係多元文化交織.古蹟風華再現─中正紀念堂服務升級計畫因執行以前年度保留款,服務成本增加。 (三)以上總收支相抵後,本期賸餘預算案數1,291萬3千元,截至10月底累計執行數1億5,947萬5千元。 二、增置固定資產執行情形 107年度預算案數3億1,206萬7千元及以前年度保留數1億7,962萬1千元,合計4億9,168萬8千元,截至10月底累計預算分配數2億7,609萬4千元,執行數7,992萬5千元,執行率28.95%,主要係跨藝匯流.傳統入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共建設跨域加值發展計畫之中山堂歷史建築修復再利用工程多次流標及臺灣戲曲中心多功能廳室內裝修工程變更原規劃設計等因素致進度落後。 肆、結語 文化是衡量國家發展之重要指標,顯示一國國民的人文素養與生活品質,也展現國家軟性公共建設的進程。感謝各位委員對文化建設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文化事務才能順利推展,本部將賡續推動各館處所肩負之政策任務,朝開源節流、提高自籌能力之目標,以減少政府財政負擔,並提供全民豐富之文化資源,達成文化藝術之推廣及近用,提高國民文化品質。 以上係本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108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之簡要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 有關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8年度預算,業依該中心設置條例第37條第2項規定函送大院,今天應邀報告其編列情形,至感榮幸。現在謹就該中心108年度業務計畫重點、108年度預算編列情形及107年度預算執行情形等,提出重點說明。 壹、108年度業務計畫重點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所轄三館一團,是政府重要的公共投資,也是帶動國家整體藝文發展的重要場域。107年10月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開幕後,臺灣北、中、南三座國家級專業劇場已然到位,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將持續以打造國際一流劇場、全民共享文化園區為願景,以「劇場驅動」傳動發展動能之概念,整合各館團專業能量與資源、以多元夥伴關係深化合作,回應表演藝術發展所需,健全藝文生態系。此外,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藉由建構專業陪伴、協助、合作之機制,將平台累積的資源和能量,確實分享到表演團隊與社會大眾身上,使公共投資效益最大化。三館一團將持續以強化平台效應、主動投資表演團隊、培植專業人才、深化在地連結、拓展國際網絡及提升文化近用等六大營運方向為目標,並據以擬定108年度各項工作計畫。 國家兩廳院(以下簡稱兩廳院)108年著力於下一階段的目標轉型,以新的想像及視野,開啟下一個三十年。未來將縱橫強化三館合作平台與擴大整合內外部資源,藉由場館優化、挹注團隊、教育推廣、培養人才、拓展網絡、文化平權等營運構面,以「亞洲文化品牌」、「藝術工作者的家」及「智慧場館」三大願景定位未來發展方向。因應環境變化,兩廳院將創造界線流動,推動各藝術領域間的交會融合,同時突破固有建築界域限制,讓各個族群對象、各種年齡觀眾,都能找到參與劇場的方式;並將數位科技作為場館營運的重要工具,打造文化數據、創造加值應用,優化整個藝術參與的體驗。除持續經營節目品牌與特色外,兩廳院將拓增更多型態的演出與推廣活動,深化演出節目與觀眾之間的連結,加乘節目影響力。此外,將以「TIFA成長」、長期委託製作、「Bravo Taiwan」等計畫強化藝術家與團隊之間的夥伴關係,讓團隊有充足條件嘗試、發展創作,穩定作品品質。藝術家培養方面,新增「Gap Year兩廳院壯遊」與延伸「藝術基地」等計畫,逐步完善藝術家陪伴過程。 臺中國家歌劇院自105年開幕以來,持續深耕中臺灣藝術土壤,穩定開拓藝術創作、跨域展演,活絡中臺灣場館平台、強化藝術教育之推廣。108年持續強化三館合作平台效應,以擴大整合內外部資源作為前提,致力打造一個鏈結國際的歌劇院,並在國內帶動區域發展,為表演藝術產業培育人才,成為「全民的歌劇院」。108年度工作重點包括:每年主題策展「春天:TIFA(科技藝術─國際藝術節)」、「夏天:音樂劇」及「秋冬:遇見巨人」三主軸節目,讓民眾接觸多元當代、科技劇場藝術,打造主題式藝文體驗;持續提供創作者最佳服務,透過與團隊共製、邀演、駐館藝術家計畫等,挹注如檔期、場地、行銷等資源,打造創作者藝術創作溫室;媒合在地及國際創作之合作機會,成為新興藝術家與團隊的最佳後盾。此外,成立「NTT學苑」,為中臺灣培育藝術行政、場館營運及劇場技術等專業人才;持續與歐美藝術節、重量級歌劇院、劇場等合作、對話,透過新作共製、邀演、駐館藝術家交流等計畫,提升歌劇院的國際地位;媒合臺灣藝術家與國際團隊合作,讓歌劇院成為全世界看到的平台。 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以下簡稱衛武營)於107年10月啟用開幕後,108年為邁入全年營運的第一年。衛武營定位為「眾人的藝術中心」,將著手打造專業、安全、多元與親近性的場域空間,落實呈現品牌藝術節多元節目,透過推廣展演建立藝文環境發展基石,積極發展國際交流合作,建立本地及國際藝術家合作機制,成為國際藝術網絡的重要夥伴。同時,衛武營將結合「藝文」與「生活」服務,讓民眾以不同的形式接觸表演藝術,使在地民眾對衛武營產生「擁有」及「歸屬」感,打造具生活機能的全民空間。因108年為衛武營全年營運第一年,相關節目製作、行銷推廣、觀眾服務等費用將大幅擴增,初期因應營運狀況與服務需求,將即時增補相關設施、調整相關作業,並購置公共空間優化、電力設備等大量需求備品及消耗品,以及服務表演執行所需之後台工具備品及舞台演出所需之消耗性物品。此外,規劃、完工迄今15年的衛武營為全國量體規模最大的國家級專業劇場,為符合現代劇場營運需求,將進行部分營運設備優化工程,以提升安全及服務品質,為確保施作品質,將採分年進行。107年已啟動部分營運項目優化,先行辦理強化場館安全相關設施;108年將繼續執行,以維日常營運所需,並為民眾提供更細緻的服務。 國家交響樂團(以下簡稱NSO)108年度最主要的工作重點計畫包含2018/2019及2019/2020兩樂季籌備與執行,並將持續進行中程計畫(108至110年度)國際巡演、普契尼歌劇《托斯卡》、巴爾托克歌劇《藍鬍子公爵的城堡》等,爭取國內各大城市音樂節巡演標案,以及辦理文化部及科技部專案「愛樂實驗室music MAPS-音樂與科學教育平台」。此外,將持續發掘優秀國人青年音樂家參與各種類型演出、委託及保存國人創作與展演,並積極參與國內各地音樂節及藝術節演出,透過與在地各單位合作,讓臺北以外的藝文觀眾也能就近欣賞優質的大型管弦樂節目。另一方面,將透過校園、企業講座音樂會普及音樂欣賞,讓國人經常性的在不同場域、不同載體中認識古典音樂,並藉由各種網路媒體進行多元、多樣的音樂教育及推廣工作,從Live講座到網路音樂講座、線上音樂導聆、電子版樂季手冊及樂曲解說等,以超越地域限制、無時效約束的方式,讓音樂教育與推廣成為與生活不可分的一部分。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將持續發揮平台功能,落實資源整合與共享。除進行三場館每年共同舉辦、各自發展主題特色的臺灣國際藝術節(TIFA),以及共同合作實施的「三場館巡演共製計畫」外,NSO亦將持續與三場館共同製作及推廣古典音樂演出節目。未來將進一步善用一法人多場館優勢,建立三館節目分享機制,擴大國際團隊來臺巡演機會,讓更多觀眾能同步欣賞世界一流演出;三場館亦將共同投入資源、合作推動「售票系統」的功能全面升級,為觀眾與表演團隊提供更便利的服務,並整合各類資料進行大數據分析,轉化、分享給表演團隊,以有助於表演團隊進行顧客關係經營與規劃行銷策略。另一方面,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亦將推動三場館定期舉辦「跨場館工作平台會議」,針對舞台技術、業務發展、觀眾服務、硬體管理維護等各項場館營運工作進行經驗分享與交流,將各場館營運經驗,轉換成為專業知識,進行累積、整合、分享和運用。期盼未來平台所累積的資源和能量能確實分享到表演團隊與社會大眾身上,使公共投資的效益最大化。 貳、108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收支編列情形 (一)總收入編列28億9,231萬1千元(其中政府公務預算補助17億6,067萬4千元,政府專案補助收入4億8,219萬9千元)。 (二)總支出編列29億446萬元。 (三)以上總收支相抵後,本期短絀1,214萬9千元。 二、餘絀撥補情形 (一)本年度賸餘之部:前期未分配賸餘計12億6,021萬8千元。 (二)本年度分配之部: 1.填補本期短絀1,214萬9千元。 2.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累積賸餘轉至特別公積為6億1,203萬4千元(含國家兩廳院演藝設備更新經費5億6,834萬5千元、臺中國家歌劇院加強安全監控設備及設備優化經費4,368萬9千元)。 (三)未分配賸餘:6億3,603萬5千元。 三、增置資產情形 108年度編列增置固定資產1億108萬3千元,較107年度預算數4,623萬元,增加5,485萬3千元,主要係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因應營運啟用新增營運設備優化計畫所致;另108年度增置代管資產630萬元,主要係臺中國家歌劇院提升設備,其經費來源為政府專案補助。 參、107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一、收支執行情形 (一)總收入:全年度預算數23億1,071萬4千元,截至10月底累計預計數20億974萬5千元,累計實收數21億4,440萬2千元,執行率106.70%,主要係國家兩廳院2018年臺灣國際藝術節(TIFA)節目及製作藝術出走節目等專案贊助收入增加,以及臺中國家歌劇院演藝收入較預期票房增加所致。 (二)總支出:全年度預算數23億3,978萬5千元,截至10月底累計預計數18億1,683萬6千元,累計執行數15億3,961萬2千元,執行率84.74%,主要係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107年開幕活動於10月份才開始陸續展開,故整體節目、行銷、廣告等皆在執行中,主要費用於11月份進行結案後方才產生。另各場館部分大型節目檔期跨月,需待節目演出完畢後方能全部認列為節目成本支出,因此總支出執行率有落後情形。 (三)以上總收支相抵後,全年度預算短絀數2,907萬1千元,截至10月底累計預計賸餘數1億9,290萬9千元,累計執行賸餘數6億479萬元,執行率313.51%,主要原因如上述總收入與總支出減少之說明。 二、增置資產執行情形 (一)增置固定資產全年度預算數4,623萬元,截至10月底累計預計數3,310萬6千元,累計執行數2,140萬3千元,執行率64.65%,主要係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各項設備工程預計至年底方能陸續完工驗收所致。 (二)增置代管資產全年度預算數1億1,326萬8千元,截至10月底累計預計數1億33萬2千元,累計執行數7,968萬4千元,執行率79.42%,主要係國家兩廳院及國家交響樂團「藝術數位推廣計畫」多安排於第4季執行,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各項設備採購預計至年底方能驗收執行完成所致。 以上係本部監督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8年度預算編列情形簡要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 最後就本部主管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108年度預算編列情形作以下報告: 依預算法第41條第4項規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本部業依上開規定將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等13家財團法人之108年度預算書函送大院審議。 現謹就本部主管財團法人有關政府捐助基金比率概況及108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提出重點說明。 壹、本部主管財團法人有關政府捐助基金比率概況 本部主管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除臺灣美術基金會創立時係由民間捐助成立外,其餘包括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等12家,均係由政府捐助成立,創立時政府捐助金額總計36億433萬8千元。 截至107年10月底止,政府累計捐助金額總共為166億6,500萬8千元,約占基金總額166億7,698萬3千元之99.93%。至政府捐助基金之累計比率,除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為80%、臺灣美術基金會為88.44%、蒙藏基金會為89.03%、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為99.35%及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為99.93%外,其餘8家財團法人均達100%。 貳、本部主管財團法人108年度收支預算編列情形 本部主管13家財團法人108年度預算共計編列收入47億6,814萬2千元,支出52億4,946萬9千元,其中除中法文化教育基金會、臺灣美術基金會及中央通訊社3家收支平衡外,編列收支互抵後賸餘者計有4家,包括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48萬元、金門酒廠胡璉文化藝術基金會75萬2千元、臺灣博物館文教基金會2千元及蒙藏基金會1萬2千元;編列收支互抵後短絀者計有6家,包括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2,000萬元、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3億5,250萬3千元、中央廣播電臺9,846萬元、文化臺灣基金會1萬1千元、國家電影中心559萬2千元及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600萬7千元。 以上係本部主管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108年度預算編列情形簡要說明。至有關各該財團法人108年度工作重點、收支預算及資產負債預計表等詳細編列情形,請參閱附錄,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綜合詢答,本會每位委員質詢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時間為8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或連署委員不在場,依慣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洪委員慈庸發言。 洪委員慈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談的是,在上禮拜六金馬獎事件之後,部長已經即時表達出您的立場,即「這裡是台灣,不是中國台灣」。此次中國藝人不管是在會場上提到中國台灣,或是強調中國與台灣如此密不開分的狀況,在微博上也有大批藝人跳出來自清自保及向中國輸誠的現象,上述的狀況及現象都非常多及明顯,我想這些都是背後有組織性的行為。未來我們的文化活動及交流,針對這種藉機統戰及面臨到的威脅,部長有沒有思考過,我們該如何去面對呢?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金馬獎已有多年傳統,相當長時間是由電影基金會來獨立辦理,獨立的意思就是台灣產業界及社會所支持的一個公正獎項,也是一種國際品牌,並作為亞洲華語地區之電影共享、尊重電影藝術及自由創作的平台。委員提出的一種中國現象,就是中國文化工作者或電影工作者,他們沒有擁有不表態的自由。這對享有自由民主的台灣而言,我們覺得是令人憂心的現象,而且這些事情也不只是發生在金馬獎而已。平常在網路上或文化交流時,我們的作家或藝文工作者,他們在國際上也會在面臨對方的因素下,國籍因而受到模糊化。 我們在面對上述的狀況時,第一,金馬獎是台灣可以貢獻給世界的一個獎項,我們應該維護此一創造自由及尊重電影藝術的平台。第二,當中國電影工作者在我們國家裡提到中國台灣,我身為部長應該表達,這裡是台灣,不是中國台灣,所以我們自己的立場要很堅定,而價值也要非常清楚。我們看到吳明益先生的國籍被更改時,他也據理力爭,那還是在別人的土地上。我們的藝文團體或藝術家,乃至於體育選手,當他們的國籍受到模糊化或更改時,他們也會據理力爭,何況這裡是台灣! 我們歡迎所有國家的人來到台灣,以及共享金馬獎此一創造自由及言論自由的平台,但是我們應該要表達清楚,這裡是台灣,不是中國台灣。我們期待他們來到台灣之後,也能與我們一起珍惜自由民主的價值,或者台灣的自由民主價值會是目前還沒有自由民主價值的國家的明天,當然也期待中國的電影工作者有一天來到金馬獎,或到世界各個影展都能擁有不表態的自由。 洪委員慈庸:我們希望這一天可以早一點到來,這一陣子依本席的觀察,不管是在政治或上禮拜的文化活動中,我們都可以看到中國力量的入侵,這是讓我們非常擔憂的狀況。 有關今天預算的議題,針對衛武營的部分,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已經在10月份開幕,而11月份的柏林愛樂戶外演出,有爆滿的一萬多名民眾來參與,這讓部長心中的壓力可以釋放出來。在開幕之後將會面臨營運的問題,就以台中國家歌劇院來講,大概花了一年時間才讓營運上軌道,參觀人次超過200萬,而購票人數還高達20萬以上,其實已經超過預期狀況了,同時也打破了一些迷思,就是除了台北之外,不會有人會購票去參觀表演的想法。 衛武營是台灣最大的國家級場館,你們預計多久會上軌道,還有你們的目標是什麼呢? 鄭部長麗君:感謝委員的支持,衛武營是南北平衡及文化平權的夢想,該計畫歷時15年,工程也歷經8年,針對南部民眾支持衛武營文化中心開幕以來的表現,我們非常感謝他們。現在工程已經完成,我們也移交給國表藝,本人對董事長及總經理都非常有信心,請董事長向委員說明目前的營運目標。 洪委員慈庸:請朱董事長簡要說明一下。 主席: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朱董事長說明。 朱董事長宗慶: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非常開心及期待已經15年的衛武營成立了,從一開始的溫度就快速在上升,民眾的參與及藝文界在高雄的熱度也出乎我們的預計,我對高雄衛武營有非常大的信心,它一定能夠成為藝術家的家,以及成為民眾非常喜歡去的一個園區,也是全民共享的一個園區。衛武營歷經15年,將來的營運不可能一步到位,不過發展的步伐將會非常快,我們對此也非常有信心,就是高雄會平衡北中南的藝文發展。 洪委員慈庸:針對營運要上軌道,現就以台中的經驗來講,大概在一年內會完成,由於高雄是最大的場館,我們希望能夠表現得比台中更好。 北中南的硬體都到位了,接下來將看軟體的部分,而最具體的部分就是營運狀況,兩廳院已經超過30年,但是每年還是需要國家50%的補助,更何況是台中及高雄啊!過去審計部及預算中心對於國表藝自籌經費的比例一直有一些意見,在台灣藝文環境並沒有大幅改善的前提之下,立法院的委員都能夠理解,只要你們有去努力,我們就不會過於苛求,請問部長,這方面還有沒有努力的空間,你們希望未來要怎麼去做呢? 鄭部長麗君:國表藝是以行政法人來設立,董事長及我都有一個共識,即行政法人法的精神,並不是說行政法人必須自給自足,對於一個公法人而言,也就是國家透過行政法人來落實一些公共政策的任務,並由民間專業團隊來進行專業治理,所以政府還是要承擔編列預算的責任,這是基於公共政策的任務的作法,不過它也有收入可以自籌,至於比例就要看營運內涵的發展。由於兩廳院、台中歌劇院及衛武營的自籌比例不一,兩廳院已有30年,相對而言,當然是比較成熟的,所以自籌部分就比較高。台中歌劇院這一年的表現非常亮眼,衛武營目前自籌會高一點,因為剛剛開幕,它會有一個成長曲線,我相信後續就會發展起來,所以我們會視場館發展的期間,階段性編列自籌和政府預算的比例。 洪委員慈庸:部長,我們不會期待這三個場館一定要賺錢,其實它扮演的責任就如同部長所言,但是這三個場館到底要怎樣扮演好文化平台及文化領頭羊的角色或許是我們更在意的事情。所以我要問部長,我們看到資料,兩廳院的空檔率大概是在0%到4%,可是國家歌劇院其實高達11%到43%,我們也常聽到民間的藝術團體抱怨他們表演的空間是不足的,為什麼臺中歌劇院還有這麼高的空檔率? 鄭部長麗君:因為這有一點時間性以及場館設計上有些條件的不同,這部分我請臺中歌劇院邱總監說明。 主席:請臺中國家歌劇院邱藝術總監說明。 邱藝術總監瑗:主席、各位委員。臺中國家歌劇院有三個場館:大劇院、中劇院、小劇院,是多功能的。大劇院使用時可以做音樂、戲劇、舞蹈,但是每一個不同的形式可能有裝拆台的需求,以臺中歌劇院去年一整年來說,大劇院的使用率大概將近百分之九十幾,最少的是在小劇場,因為小劇場最多只有兩百個位置,所以表演團隊到小劇場演出後,可能會大幅的收支不平衡,未來希望小劇場能夠多提供給年輕新秀來做展演,進而提高小劇場的使用率。 洪委員慈庸:實際上小劇場的空檔率的確高達四成三,所以怎樣提供一些更優惠的方案給剛才講的年輕團體,這是我們可以更加努力的。 最後,想請問關於公視的部分,文化部每年都捐贈9億元給公視,當然還有補助一些節目製作費用,但是其實今年監察院也有提出公視的經費問題,還有華視未來公共化的問題,所以我先問部長,華視有確定要納入未來的大公廣集團嗎?預估要多少經費? 鄭部長麗君:目前公廣相關的法案,像公共媒體法還在部裡草案,當然文化部草案的精神是希望整合,其實現在公視就持有華視的八成以上的股份,但是未來我們希望整體整合,這裡有一個民股買回的問題,我們也支持,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雖然公視法對公視的捐贈每年要下降到9億元,但是基本上這幾年來我們都讓公視的預算成長,因為我們都提供計畫性的預算,到明年的預算應該創新高,編列將近20億元,明年成長173%,今年則較前年成長54%,前年較105年成長80%,其實每一年計畫預算都有相當的成長。 但是我還是覺得未來的公媒不應該仰賴部長決定給予它多少的預算,應該要在一個獨立的基金底下,有一個社會都知道的基金辦法,編多少預算、怎麼給,使其公開透明,讓大家也理解國家給公媒多少預算以及它要怎樣發展,所以我希望在公媒法能夠爭取預算獨立來源的設計。 洪委員慈庸:其他問題到審預算時再進行討論。 主席:在請下一位委員發言之前,先確定上次會議議事錄。請問各位,對於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確定。 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在金馬獎頒獎典禮完成之後,我相信它是一個非常好的ending,但是非常遺憾的,總是在這樣的過程中,我覺得我們更學習了什麼叫做言論自由。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是。 陳委員亭妃:在台灣這塊土地,我相信您所講的這句話非常重要,而且適時度表達我們自己的立場:「這裡是台灣,不是中國台灣」。我相信這一句話是重要的關鍵,我們發表了立場,但是非常遺憾,你在網路上也遭受網攻,可是我覺得這個價值是不變的,這個立場是不容許任何質疑的。 其實金馬影展一直以來都是由金馬執委會handle及推動,我們希望藝術就是藝術,不要有任何政治介入,我們希望來自世界各地的華裔或任何好的作品都能夠一起來參展,這是金馬獎在世界各地當中非常受到尊重的地位。但是這樣的過程,我相信是遺憾的,可是我們也要很深切表達我們的立場,即「這裡是台灣,不是中國台灣」,但是我們也不會改變我們歡迎世界各地、國際間好的華語作品來到台灣參展,我相信我們絕對不改這樣的立場,這是我們非常堅持的,更加能夠代表台灣是一個言論自由、能夠尊重別人的國家。所以相對地,也希望其他國家能尊重台灣。 鄭部長麗君:是,非常認同委員。很感謝委員,我們大家共同來維護金馬獎作為一個獨立的、尊重電影藝術跟創作自由的、台灣能夠貢獻給世界的華語獎項。我們稱為華語電影,事實上它也是多元語言,裡面也有台灣的母語、香港廣的廣東話等等,甚至近年來也有東南亞國家的電影工作者來參與,所以它已經是一個國際性的獎項,真的只有民主的台灣可以孕育一個亞洲地區的創作自由獎項,所以我們希望大家珍惜金馬獎,但是也珍惜台灣的民主,彼此尊重。 我們尊重電影藝術,但是我們希望來到台灣要尊重台灣人的感受,這裡是台灣,不是中國台灣,我覺得我們自己要把這樣的想法表達清楚。但是我們或許也可以有同理心來了解其實中國的電影藝術工作者受到政府相對高度的政治的介入,我真的也衷心期待有一天他們也能夠做自己,不管是來台灣的金馬獎或到世界各地的影展,希望他們也能夠擁有我稱之為「不表態的自由」。 陳委員亭妃:其實是彼此尊重啦!我相信你到任何一個國家,你不可能到那個國家說「那個國家是我的一部分」,你去參展、去參加人家的典禮及活動,卻做這樣的表達,我相信任何一個民主化的國家不可能做出這樣的言論發表,所以我們也非常遺憾,但是我們必須說我們不會因為這件事去拒絕任何人參與未來金馬獎任何一部影片的工作,我相信我們不會拒絕,我們更應該要走出去,讓大家更看到台灣在創作藝術的自由、讓更多國家看到台灣與中國的不同。所以部長辛苦了,從這幾天看到部長和傅榆在網路中被這樣攻擊,還是要給部長加油打氣。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這幾天網路的留言或許我把它看成是民主對話的開始。 陳委員亭妃:希望這真的是一個民主對話的開始,藉著這樣的機會讓大家看到這裡是台灣,不是中國台灣。 另外一個問題,公視台語頻道可望在明年中開播,這是一個非常重要、非常好的消息,對於所有關心台語、關心我們推動母語政策的每一位好朋友,我相信是一個很好的方向跟目標,但是我們要關心的是有關台語頻道的部分,公視在6月的董事會決議推動台語頻道的方向。在台語頻道我們編列了4億元,其中製播人才培育占20%,製播節目占80%,我想了解一下這20%如何去做製播人才的培育,公視企畫書的內容到底有哪些重點? 鄭部長麗君:因為部裡提供明年專案預算的補助,我們請公視提出計畫書,所以這個計畫書原則上是由公視提出來的,我請董事長談一下自己的想法。 陳委員亭妃:我們請陳董事長。 主席:請公視文化基金會陳董事長說明。 陳董事長郁秀: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於公視的台語頻道,我們有很多的計畫,80%是節目內容、20%是人才培育,有關於人才培育方面,例如語言方面要有正確且高雅的語言,所以我們必須要有所訓練,不管是現在已經在公視或華視的成員或即將要徵新的人員,語言方面要特別訓練。另外在內容方面可能就會更廣泛,我們要做很多田野調查並蒐集大家不同的意見,因為我們希望台語頻道不只是說台語的頻道,它跟其他的頻道一樣,包含所有豐富的內容,但是要用台語表達出來,所以我們從6月以來都有積極進行所有內容的討論,而且也有請很多諮詢委員提供我們意見,也已經開過很多次會,初步的企畫書跟規畫書都已經送文化部及NCC,等待他們審核後,再來做後續。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們的計畫書是送NCC變更,企畫書是送文化部核定? 陳董事長郁秀:對。 陳委員亭妃:請教陳董事長,因為大家對台語頻道有很多期待,我們也很感謝陳董事長跟公視大概從6月分開始就不斷開會,針對內容作探討,我非常讚賞基本上這不只是一個講台語的頻道而已,而是要豐富它的內容,我們要怎麼傳達台語怎麼說是正確的以及要如何讓大家欣賞台語的文化和教育,這是最重要的。所以其實從6月到現在,我們有看到你們很多的努力,也看到很多文化部的協助、行政院的核定,才有這樣重要預算的編列,所以我們極力希望這一筆預算一定要順利通過,然後在1月份所有的準備工作可以上路,才能來得及在6月中,即年中可以開播,這是大家的期待跟目標,所以我們一定會推促。 另外,大家會質疑因為原民台、客家台是原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但是我們現在是「台語頻道」,會容易被誤導,其實那是一樣的位階,現在利用這樣的機會,我們把它講清楚,因為它會被誤解,為什麼原民台是原民電視台、客家是客家電視台,但我們現在是講「台語頻道」?其實是一樣的,也是把它獨立為一個頻道,完整製播所有台語相關的內容,所以是一樣的,可是為什麼會有電視台跟頻道的不同?請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首先第一,在預算水位上沒有不同,我們盡最大的努力在明年一開播就有同等水位的專案預算;第二、其實雖然是叫客家電視台和原住民電視台,其呈現出來的也是一個頻道,但是因為它成立的階段性跟當時的時空環境不同,客家電視台其實是一個政府的標案,目前也是委託…… 陳委員亭妃:是由客委會。 鄭部長麗君:客委會的標案但是委託公視進行。原民電視台是因為後來有一個組織法,自己有一個組織,因為時空的不同,但是我們期待未來資源能夠結合,所以未來研修中的公媒法希望能整合,成立相關族群語言的族群頻道,尊重其營運的專業團隊及經營的委員會,反映族群文化的主體性,但是在資源體系上,希望能夠創造綜效,能夠整體結合、連結專業,最重要的是專業團隊,整個組織法就是共享一個公共媒體法。 所以所謂的電視台,最重要的是人,即團隊和穩定的預算,組織的法案就看政府怎麼安排,所以我們希望有一個族群頻道,但是因為客台的基金會設置條例正送到大院,我們現在可以協調客台可在公媒法來處理,但原住民電視台因為有組織法,這部分就要尊重原民會跟大院的看法,所以原住民電視台就要等公媒法能順利在大院的支持下,屆時尊重原民會跟大院對於原住民族電視台組織法要修或不修,但我們能做的是虛位以待,在整個公媒法的設計中有所保留,尊重原住民的電視台。 陳委員亭妃:所以未來我們希望從公媒法來看,原住民、客家電視台還有台語電視台,其實位階是一樣的,我們必須跟所有關心台語電視台的好朋友再一次重申,其實大家很關心的是它的位階是否不同,但其實沒有不同,它雖然是一個頻道,但是也等於像原民台跟客家台一樣,就是一個頻道、一個電視台的基準。 鄭部長麗君:位階當然一樣、預算水位一樣,但是專業團隊的型塑需要法治基礎的部分,未來希望公媒法完整安排,但因為原民台已有一個組織法了,的確還需要原民會跟大院討論。 主席:謝謝陳委員亭妃,剛剛部長已經講的很清楚。 陳委員亭妃:所以我們希望這部分讓更多不同族群的語言可以…… 鄭部長麗君:文化平權。 陳委員亭妃:對,文化平權,讓大家可以更重視。 鄭部長麗君:我們能做的是把它規劃好,虛位以待。 主席:謝謝陳委員亭妃及部長。部長,我要提醒你,在我的理解,台灣其實只有原住民族跟漢族兩個族群,如果你說文化平權的話,在公共電視還有一個台語頻道,我就要請問原住民在目前官方有16個族群,我們是不是也要在文化部裡成立16個原住民族群不同語言的頻道?你們好好思考,這是我會挑戰你們的問題,謝謝。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天金馬獎頒獎典禮的氣氛真的是始料未及,頒獎後對岸非常多的貴賓、藝人後來也沒有參加頒獎後的晚宴,我覺得過去很多重要電影的獎項,在這些影展裡搞政治,我看也不是頭一遭,已經好多次了,有些是在威尼斯影展、奧斯卡頒獎典禮,有的在東京影展、釜山影展、柏林影展,幾乎每一個國際性的影展,他們總是要找台灣的麻煩,這一次是第一次在台灣自己主辦的國家,在我們自己家裡,講實在話,這是「侵門踏戶」,很多民眾都覺得被侵犯,我也覺得非常遺憾!金馬獎是民間舉辦的電影獎項,它的定位是亞洲華語電影,這幾年來已經變成亞洲地區華語電影的奧斯卡,對台灣來說,有一定的重要性,政府沒有辦法去介入或干涉金馬獎頒獎程序,也沒辦法去影響評審的方式,我們都尊重基金會跟金馬獎執委會,對不對?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是。 黃委員國書:後來我們看到非常多對岸的藝人紛紛表態,每個人的留言都一樣,都用同樣的圖檔和留言,中國一點都不能少。基本上,我們尊重他們表達意見的自由,我想這背後可能還是有一些政治上的指使,或是被迫他們一定得這樣表態。請問部長,在這樣的氣氛之下,下次中國電影如果不來參加金馬獎,對台灣舉辦金馬獎獎項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剛才提出一些在其他國家國際獎項上,我們都會看到這些中國的現象,事實上,這兩年來我擔任部長,如果我們的電影去參加國際影展,藝文團體去參加藝術季,甚至作家去參加獎項,主辦單位常常都會在中國的施壓下更改我國國籍,但我國的作家、導演及藝術工作者都據理力爭,甚至我們也都會協助他們跟主辦單位溝通及據理力爭,所以在本次金馬獎典禮結束之後,我心理很難過,這裡是台灣,在我們的土地上,我作為一位部長,一定要發聲。 黃委員國書:當然!大家都肯定你,我也覺得很難過、很遺憾,他們不應該這樣對我們。 鄭部長麗君:我們以FB的方式很真誠的說,金馬獎歡迎所有的電影工作者,過去歡迎、今天歡迎、未來我們還是歡迎所有國家的華語電影工作者來到台灣,但請記得這裡是台灣,不是中國台灣,我們要維護金馬獎作為一個創作自由的國際獎項,我覺得這是台灣可以貢獻給亞洲地區世界的一個獎項,我們要把它維護好。 黃委員國書:對,我們很歡迎大家來。 鄭部長麗君:在這裡面創作者分享他的作品,能夠受到尊重,不會受到政治力的介入。 黃委員國書:以前天那種氣氛,未來情勢發展會如何?如果下次的金馬獎,中國電影不報名也不參賽,你覺得會有什麼影響? 鄭部長麗君:我們這兩年看到的是,中國的電影工作者很珍惜金馬獎,因為金馬獎有它的一個…… 黃委員國書:應該是,如果他們受到政治上的干預影響,沒有辦法來參加。 鄭部長麗君:對他們而言是珍惜的。 黃委員國書:如果沒有辦法來參加呢? 鄭部長麗君:我不評論中國政府要採取什麼樣的政策,但據我們所知,其實這幾年來,亞洲地區包含中國電影工作者或其他華語國家電影工作者,都很珍惜金馬獎這樣專業、公正及自由的獎項,甚至有些中國電影在中國沒有辦法出品,如一些獨立的製作,其實在這邊都看得到。在金馬獎上我們看到有一位中國導演,他也說金馬獎是推動華語電影前進的一個力量,所以我相信在他們心中是珍惜這個獎項的,我們期待中國政府或是中國現象背後的一些政治力量跟因素,能夠放手,尊重電影工作者,也讓中國電影工作者走到世界上時,能夠擁有不表態的自由。 黃委員國書:其實,很多好的電影是兩岸甚至是三地共同製作的,例如我們有好的導演,但編劇或演員是他們的人員,所以很多都是共同合作。我們很擔心這樣的情勢,對於兩岸之間電影合作的發展會不會受到影響? 鄭部長麗君:我覺得我們把自己做好,我們立足台灣,放眼世界,能夠創造一個國際性的獎項,但我覺得最重要的是,我們也要把自己的文化內容產業發展起來,讓創作者在這邊有機會可以自由選擇跟哪一個國家合作,而不是受限於一些市場的考量,我們自己要強壯起來。 在今天的新聞報導可以看到第三期國發基金文化內容投資計畫,我們串聯平台及通路,現在也有影城集團結合起來,要一起投資國片,也透過平台的投資,比較能夠確保相關的通路,當然我們也有多元的創投,金融機構也有獨立製作,所以我們在未來文策院的平台上一起努力! 黃委員國書:好,謝謝部長。接下來請教文資局施局長,前年文資法修法增加無形文化資產,無形文化資產包括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及民俗,現在我們都有登入了吧!我們是用受理方式來登入,卻發現到目前為止口述傳統及傳統知識與實踐這兩項都掛零,我們想了解原因是什麼?當時會列這些項目,表示一定有這些東西,可是推動了兩年,為什麼這些項目還是沒有人登記?是沒有人來申請呢?還是有人來申請,我們審議時沒有過? 主席:請文化部文資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口述傳統及傳統知識與實踐是105年修法時加進來的,有些口述傳統是分配在傳統表演藝術裡面,我們要求各地方政府趕快轉換類別,可是依文資法規定,轉換類別還是有一定的程序要走,因為文資法第十三條有規定原住民族處理辦法,所以現在所有程序都要經過部落同意。 黃委員國書:了解。口述傳統我們可能比較好理解其內容,至於傳統知識與實踐就很抽象,一般民眾可能會不知道,請問傳統知識與實踐這個項目有沒有人去申請? 施局長國隆:目前沒有。 黃委員國書:請問民間的風水、命理算不算這個類別?還有收驚,現在還是有很多人在收驚,小時候都覺得收驚好神奇,不知道那個技術是從哪裡來的?可是它就是一個傳統的技藝,還真的有用,「囝仔中驚罵罵號」就去收驚。類似這樣的台灣民間習俗,也不知道怎麼來的,就是這樣一直傳授下來,到現在都還有,這個算不算「傳統知識與實踐」的類別? 施局長國隆:為了讓「傳統知識與實踐」能夠落實,現在正在普查,就剛才說的收驚、原住民的巫術等有關存在傳統宇宙觀的概念,再加強它的價值論述,然後提供給地方政府,因為指定登錄要從地方政府開始,目前我們正在做這件事。 黃委員國書:因為「傳統知識與實踐」太抽象,例如我們要將台灣傳統的收驚拿去申請,之後再進行文資審議。 鄭部長麗君:程序上是文化部文資局負責國定,文化資產要先由地方縣市去定。 黃委員國書:未來這些都還是有可能…… 鄭部長麗君:先從地方起做,未來才由國家指定。 黃委員國書:對,我了解這是程序。 鄭部長麗君:第一個要調查研究。 黃委員國書:所以有可能。 鄭部長麗君:所以文資局會協助地方政府來進行研究,最後能不能指定,還是要由文資審議會審議。 黃委員國書:我只是要知道這個可能性和方向。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請文資局向社會或地方政府好好說明,讓大家比較能夠理解委員提出來的這些問題。 黃委員國書:對,因為還有很多都是這種情形。 鄭部長麗君:這是值得被評估的一個潛在價值。 黃委員國書:文資法第十二條提到為實施文化資產保存教育,主管機關應協調各級教育主管機關督導各級學校於相關課程中為之,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裡面完全沒有文資的敘述,但在文資法中要求教育主管機關要把它放在學校課程中,可是課綱完全沒有啊!我們要怎麼辦呢?要放在哪裡呢?我檢視所有12年課綱,沒有任何關於文資的保存,但是文資法又有規定。 鄭部長麗君:這件事情文資局有和教育部努力,而且已經融入未來的課綱。 黃委員國書:有融入了嗎?文字在那裡? 鄭部長麗君:因為現在正在進行。 黃委員國書:我提醒你們,12年課綱已經訂了,108年課綱已經訂了,你們怎麼辦呢?等於10年以後才可以再重訂一次。 鄭部長麗君:我們檢視大方向已經融入了,因為接下來他們要進行課程審議。 黃委員國書:當時在訂12年國教課綱時,我們沒有去提這個主張,太可惜了! 鄭部長麗君:我們在之前的課程綱要已經納入傳統藝術相關的內涵,所以在後續的課程審議,我們會在…… 黃委員國書:這幾類文資的連結幾乎是沒有的。 鄭部長麗君:民俗是納入社會領域的課綱,因為納入不同領域的課綱,無形文化資產有納入12年國教基本教育課綱,我想原則上各項有納入…… 黃委員國書:要探討的事情非常多,施局長我們再來討論。 鄭部長麗君:它沒有一個單獨的課綱,就納入藝術領域和社會科學。 黃委員國書:藝術領域裡面沒有文資保存。 鄭部長麗君:有傳統藝術,我們再把資料給委員。 主席:我同意國書委員所講的,就是部長我們跟地方縣市政府文化的內涵及理解其實是斷層的,有非常多的問題呈現在縣市政府,我相信在場的每一位委員都看到這個問題,所以請部長及施局長努力一下,我們跟縣市政府真的好像是斷節斷篇,不應該如此,文化部應該也要告訴各縣市政府文化局,請他們提升一下文化內涵的程度,好不好?謝謝! 繼續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今天針對預算部分來做一個盤點,而且即將要審下一個年度的預算,所以要看今年績效如何。我們先看文化產業的發展,文創大家都非常重視,文化部也是大力補助,不管是從業務或是獎補助預算的編列,可以看出是逐年提升,但是整體績效來說,根據年報,文創的家數是提高,但營業額完全下滑,我們可以很清楚地從這個圖表看到,2016年下滑3%。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預算成長年度和年報年度兩個時間是不一樣的,因為年報是到2016年,預算成長是這兩年以來,我們年報的確是到2016年,這不是委員的問題,我們年底就會公布2017年。 柯委員志恩:這是我看你們現有的資料,那你就必須告訴我到年底的資料,但不可否認的,從GDP來看逐年…… 鄭部長麗君:這在我上任前就逐年下降。 柯委員志恩:你有這麼多的補助,我們來看到底要怎麼把錢花在刀口上?我們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 鄭部長麗君:這2年預算及政策出來後就需要時間讓整個產業…… 柯委員志恩:當然!因為2016年年報是之前的資料,所以我特別聚焦在產業集聚效應推廣預算,部長,你知道在這樣的推廣預算裡面到底在做什麼事嗎? 鄭部長麗君:產業集聚效應指的是哪一項計畫? 柯委員志恩:在你們的預算書上就有這一項啊! 鄭部長麗君:這個是空總的計畫嗎? 柯委員志恩:不是空總的計畫,是你們其他五大文創園區,你知道裡面的工作內容是什麼嗎?你們知道產業集聚效應推廣的內涵是什麼嗎? 鄭部長麗君:因為產業園區有整體政策的轉型,我們也另外催生文化實驗室,大家都覺得五大園區需要在定位上做一些檢討,所以很多文化產業政策不一定透過文創園區來進行。 柯委員志恩:部長我只是跟你反應,你們今天是定位在產業集聚效應推廣經費,結果裡面大概都是一些業務行政推廣及租金繳付等,這是推廣的預算,但裡面充其量就是文創園區的管理費,裡面所條例出的項目其實就是管理費。 鄭部長麗君:這是一個支持園區的相關預算。 柯委員志恩:好,那我們就來談園區。 鄭部長麗君:文創園區在我上任前都簽約了,我擔任立委時跟各位委員一樣,也覺得文創園區要轉型,所以我們做的是整體園區定位的轉型,像台中文創園區已經在轉型,華山園區我們現在正在規劃2.0的計畫,包含下一個階段,這個預算是用來…… 柯委員志恩:如你所說的,你當立委時會針對績效。 鄭部長麗君:這個預算是用來調控現在大轉型前我們怎麼強化它政策的效果。 柯委員志恩:所以你可以看得出來啊…… 鄭部長麗君:例如讓小型的藝文工作者工作室可以進駐等等。 柯委員志恩:好啦!部長,我現在在審預算,只是告訴你這些績效,那些等審預算時再來談談到底要做些什麼?我只是要告訴你,不管在你上任前或上任後,五大園區在入園人次或營業總額,其實是逐年消退,而且是消退得非常嚴重,就華山園區來說,105還有392萬人次,107年就只有273萬人次,更不用說台南園區,105年還有11萬人次,到107年降到2萬人次,這就是我要提醒你們的。也就是因為這樣的績效,部長應該知道,監察院對文化部的五大園區…… 鄭部長麗君:委員,你的107年資料是到10月的數字。 柯委員志恩:那不要看107年,106年也沒有好太多。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們才進行轉型…… 柯委員志恩:監察院也針對這部分做出一些檢討,部長應該很清楚,這些監察院的調整完全反應出一個很重要的特點就是欠缺特色,這是過去到現在為止都不斷在檢討的,不但欠缺特色,而且五大園區都是在精華區,顯然截至為止並沒有善用地理環境的優勢,而產生你剛才所需要的群聚效果,這是監察院的報告,目前為止這還是事實,所以現在提出來,我們在給預算時,才了解預算到底有沒有花在刀口上! 鄭部長麗君:編列一點預算給有空間的園區,的確不一定能夠充分催生文化創意產業,這就是我認為要轉型的原因,這些園區政策的形塑及簽約都是在前一個階段的一種政策模式。 柯委員志恩:你需要多久才可以轉型? 鄭部長麗君:因為每個約簽的時間不一樣。 柯委員志恩:以華山為例好了。 鄭部長麗君:它現在是簽約到111年,分兩個階段,各個約到期之前,我們先透過組成一個平台,在既有合約模式底下來做強化,例如剛剛委員所提到的預算,有些是用來支持小型藝文工作者的工作室進駐。至於第二階段,則是整個園區的重新定位與轉型,但正如我所說的,有園區而沒有生態系並不能催生產業…… 柯委員志恩:所以生態系會延伸到…… 鄭部長麗君:生態系必須另外催生。 柯委員志恩:未來你的文化實驗室…… 鄭部長麗君:不是實驗室,且實驗室並非另外一個文創園區,而是文策院。 柯委員志恩:所以前面的五大部分不僅欠缺特色,且不管成立前或成立後,都沒有扶植文化產業,甚至造成產值下滑,這都是目前已經存在的一個問題…… 鄭部長麗君:所以不能只靠園區來催生產值…… 柯委員志恩:現在又出現一個文創園區,你們還澄清說,這叫空總文化實驗室…… 鄭部長麗君:那不是文創園區。 柯委員志恩:既然你認為不是文創園區,那就叫空總文化實驗室…… 鄭部長麗君:對,我們並非將之定位為文創園區。 柯委員志恩:我知道,因為你們有澄清。空總提供展演映等形式作為公眾藝文體驗之用,不再採用消費方式,這些你們都講得非常清楚。但即使如此,我們對此還是有所質疑。以展演及文創進駐等部分來說,目前五大園區都有,像華山的展演就占了53.3%,而華山的育成中心面積也占了近10%,至於文創工作人員的進駐也有24組。因此,即使文化部發文澄清,但很多人還是認為所謂的展演映功能,其實現在五大園區就有!最重要的是,在107年到112年共6年的計畫中,執行率只有12%左右,你們固然可以為此提出很多理由,但我想我講的應該沒錯。我也知道當中有一部分原因始於建築物耐震度不夠…… 鄭部長麗君:對。 柯委員志恩:但既然想提第二期預算,那麼我們也理所當然必須檢視你們在第一期計畫中又做了哪些事?這應該是很基本的…… 鄭部長麗君:容我向委員說明,在經常性的預算中,軟體部分的執行率沒問題,我可以找委員有空的時間向委員說明…… 柯委員志恩:我想在審預算時就可以討論到這件事。 鄭部長麗君:我們現在有一個在基地的跨域特展,可以請委員抽空去觀看,這樣就可以瞭解這地方和文化園區是不一樣的,這是第一點,也就是在經常性的預算執行上沒問題。第二,在資本門執行率上,我們在去年1月進駐後發現有五棟建築原本必須整修後再利用,但因安全有問題…… 柯委員志恩:對,我剛剛就有提到,預算中心的報告也有這點。 鄭部長麗君:所以必須拆除,也因必須拆除,故必須呈報行政院修正計畫…… 柯委員志恩:所以在給你們第二期預算之前,你們必須把第一期的計畫內容溝通得非常清楚…… 鄭部長麗君:沒問題,這部分已經溝通完了,也就是資本門的預算執行方式要改變。 柯委員志恩:根據這個部分…… 鄭部長麗君:整個計畫推動是沒有問題的。原本對建物的處理方式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整修再利用;一種是拆除,並納入第二期計畫新建,但如此就必須重新調配…… 柯委員志恩:那我們就要看你們第一期預算…… 鄭部長麗君:若委員有問題的話,就必須讓我向您說明清楚…… 柯委員志恩:對,但我的時間有限,所以你的說明必須簡短,更不能話說從前,畢竟我的時間真的有限,而我又很關心這問題。 鄭部長麗君:但我必須說明清楚,這樣委員才會安心…… 柯委員志恩:我到目前為止還無法安心…… 鄭部長麗君:我尊重委員的預算審查權,但也請委員讓我可以充分說明。 柯委員志恩:根據預算中心的報告,現在現值還是負的,且內部報酬率仍無法計算,我同意文創產業不能以績效作為唯一標準,但還是有人指出,未來營運幾乎每年都會短收3億元,甚至排擠到其他的文化預算,所以本席想知道文化部將如何處理這問題? 鄭部長麗君:第二期計畫現在正要提到行政院,因為第一期中有些建物因結構安全問題無法整修再利用,必須轉為新建,故將修正第一期計畫,並在第二期提報行政院。其次,有關自償與收費問題上,這地方確實與一般文創園區的性質不同,所以我們的思考方式也不同…… 柯委員志恩:這點剛剛部長有提過。 鄭部長麗君:重點在於,這地方本為國防部所管理的軍事用地,故而無法收費,但又必須做多功能使用,所以要變更…… 柯委員志恩:立法院預算中心…… 鄭部長麗君:可以請委員給我五秒鐘讓我把話講完好嗎?因為必須變更使用,所以轉納入第二期一起規劃,待其變更完成,第二期就會計算…… 柯委員志恩:時間超過了,該我問了。面對這種情況,請問部長要如何解決問題?我剛剛講過,很擔心因此而排擠到其他文化預算經費,所以想知道未來文化部要如何解決每年營運將短差3億元的空缺?請問這問題該怎麼處理? 鄭部長麗君:我們並非以文化園區來看待,所以不會以文創園區的自償率來計算。如果要收費的話,就必須先解決該地為軍事用途用地的變更…… 柯委員志恩:我同意。 鄭部長麗君:待變更後,我們會在文化實驗室的精神底下來計算哪些有收入,這些都會在第二期計畫中提出。 柯委員志恩:我想這些在審預算時會是審查重點,畢竟經費實在很多。礙於時間關係,我和部長無法就此做充分的討論,而部長雖然澄清這地方與其他文創園區不同,卻又耗費如此多經費,還得先解決完硬體狀況後,才能計算收費問題,之後才會有回收,所以我認為你們不應該如此計算經費,且對於每年短差3億元這點也必須有不同作法,這些就留待預算審查時…… 鄭部長麗君:一般不會用這幾項來看待一個國際級藝文機構的KPI…… 柯委員志恩:預算中心特別提出這幾點建議,而我也希望文化部能就此做好處理…… 鄭部長麗君:法國龐畢度中心、香港的C9、韓國ACC…… 柯委員志恩:如果你們可以做成那樣,那我也沒話說…… 鄭部長麗君:文化殿堂,我們可以用這樣的方式…… 柯委員志恩:只是到目前為止,就你們計畫執行的項目而言,實在看不出法國龐畢度中心或香港C9一類的績效,至少目前還沒有看到,所以類比還是要有正確性! 鄭部長麗君:詳細計畫未來再向委員報告。 主席:希望部長能就柯委員志恩所質疑的部分進行溝通,畢竟我們馬上就要審查預算了!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在下一位鍾委員佳濱發言完畢後即休息8分鐘。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多委員問到前天金馬獎頒獎典禮上所發生的事,我認為部長答復得非常好,也強調我們自身的主體性。今年紀錄片得獎導演傅榆在台上所講的話,應該是他花了六年時間去記錄臺灣影片,加上個人特殊的背景所致,因為他的父母親均為移民,這是他看到台灣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後的有感而發。我認為這應該沒有所謂政治教唆的可能,這點部長很清楚,畢竟臺灣是一個自由的國度,所以每一個創作者、頒獎人均有其表達意見的自由,這是在臺灣這個自由國度中每一個創作者所最珍惜的部分。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傅榆導演的得獎感言與內涵,就是他作品的內涵。也因此,他在得獎舞台上向大家表達他作品所要訴說的…… 張廖委員萬堅:那是一個自然現象。 鄭部長麗君:那是非常自然的。其實歷屆的得獎者中,也有許多人會在電影中表達其所要表達與關懷的宗旨…… 張廖委員萬堅:換句話說,他的話被賦予政治性的…… 鄭部長麗君:他的話是如此自然,但我們卻看到在金馬獎這樣一個創作自由的園地上,出現其他的政治力或政治考量,所以我們必須表達臺灣人的心聲,這是第一點。第二,傅榆導演的作品不僅關懷臺灣學運及社會運動,也採訪了來自中國的學生…… 張廖委員萬堅:一個中國一個臺灣嗎? 鄭部長麗君:對,所以他也關懷臺灣以外地區的社會運動!其實他關懷的就是年輕人想改變社會的心聲,以及追求民主自由的價值。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是非常自然的,但後來卻演變成不自然的政治介入,讓我們覺得滿遺憾的!今天也有媒體報導,我們有好多創作者在很多影展中被打壓!對於這次事情,有人反應非常快,馬上就不上台頒獎,也不出席頒獎後的慶功宴,網路上更開始有大量藝人表態,至於第二天本來有其他行程的藝人全部提早離開台灣。剛才有委員問,明年的金馬獎會怎麼樣?我想大家不曉得。坦白說,我們都是從小看金馬獎長大的,而金馬獎的內涵也不斷轉變,不管從評審、頒獎到獲獎,甚至還開放各種華語電影報名參加金馬獎。其實華語電影不僅止於中港澳台,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趙德胤導演,他是緬甸華裔的導演,我看了他所拍的再見瓦城,一部和他的生活有關的電影,描述…… 鄭部長麗君:讓人感動的是他特別感謝臺灣,感恩臺灣,讓他可以在臺灣築夢!像蔡明亮導演也是來臺灣築夢…… 張廖委員萬堅:蔡明亮的電影在馬來西亞被禁演! 鄭部長麗君:我希望台灣能夠成為一個自由創作的平台,所以我心裡常常會想到以前被稱為亞洲之光的鵝鑾鼻燈塔,因為來往亞洲的船隻都要靠它指引,而我希望台灣的自由民主可以成為亞洲的指引。 張廖委員萬堅:前幾年還有人說,為何金馬獎得獎的都是中國電影?但我認為這正可以看出金馬獎的雍容大度,我們不會因為背景而有所不同,只要是好的華語電影,就算是緬甸的華裔導演、新加坡的導演,乃至中國導演都會得獎!我們可以讓各種各類的華語電影參賽,連賽德克族、藏族的電影都可能入圍,讓他們有機會被討論、被看見,這就是金馬獎五十五屆以來的演變。我想明年金馬獎會面臨更大的挑戰,特別是在中國政治審查的前提下,請問部長是否擔心金馬獎遭受中國抵制? 鄭部長麗君:如同剛剛其他委員所說,這種中國現象不只發生在金馬獎,在其他影展…… 張廖委員萬堅:威尼斯影展,東京影展! 鄭部長麗君:他們會試圖影響主辦單位,希望修改臺灣作品的國籍,所以這是一個現象!我們希望中國政府能體認自由民主價值是個普世價值,不僅要尊重國際的普世價值,也要尊重中國的電影工作者、中國的藝術工作者,給他們創作自由……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部長會支持…… 鄭部長麗君:中國政府應該要…… 張廖委員萬堅:我們不怕他們抵制,也不會改變金馬獎的立場? 鄭部長麗君:甚至擁抱自由民主的價值!我希望有一天當中國電影工作者能走到世界上任何一個影展時,不需要再背負包袱! 張廖委員萬堅:其實我今天要問的主題與這有點關係。很多藝人因為中國市場而西進,甚至必須為此做政治表態。也因為中國市場大,只要不碰觸政治禁忌議題,總會讓人覺得商業利益很大。坦白說,對很多藝術工作者或創作者而言,自由才是靈魂,所以有人寧可不去,寧願留在台灣。就臺灣的電影製作或文創產業來看,從七年前,即2011年時,政府在國發基金匡列100億元投資。今年4月部長召開記者會表示,將調整投資計畫,投入文化內容產業,這點剛剛部長在回答黃國書委員提問時稍有提到,我會給部長比較長的時間說明。過去七年來,第一期、第二期共框列了100億元,但第一期(100年至105年)投資了10億元,第二期至106年為止才一億多,為了檢討過去的投資方向、策略與對象…… 鄭部長麗君:一、二期的模式要調整。 張廖委員萬堅:對,模式必須調整,且強化內容產業,我認為這點不僅非常重要,對很多創作者或投資者來講,這也是非常重要的改變。在今年4月所召開的記者會上,文化部表示將框列國發基金60億元,加上前瞻計畫41億8,000萬元,以及只支出11億7,000萬的100億元剩餘,將有140億元左右用以強化投資文化內容產業。請問這半年多來,文化部取得何種成果?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過去五、六年一、二期來還是有做些投資,我不能完全抹煞以前的成績。之前總共累計投資53案,國發基金大概投資了11億元…… 張廖委員萬堅:其中一家所投資的電影公司已經收了,部長知道嗎? 鄭部長麗君:我們都有在監管中。 張廖委員萬堅:簡單講,過去的投資情況其實並不好。 鄭部長麗君:其實還是有些不錯的表現。我簡單報告,投資53案中,總共引入民間41億元資金,其中兩家順利上市櫃,八家輔導上市櫃中。107年有七家發放現金股利,八件結案的整體報酬率超過12%,獲利6,000萬元。雖然有些投資不可避免地退場了,但總體而言仍是正的。 張廖委員萬堅:還是有一定的…… 鄭部長麗君:國發基金還是正的。但這麼多年下來只投資11億,顯示其設計模式不夠,所以我們才會推出第三期計畫…… 張廖委員萬堅:想當年敲鑼打鼓匡列了100億元,設計了各種樣點、方案以及促進方式,結果只投資了11億元?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們推出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也就是改變策略,並廣發英雄帖,設立創投金融機構、平台及通路,讓上、中、下游都可以一起投…… 張廖委員萬堅:回到我的問題來…… 鄭部長麗君:並跨域到電視和電影。我覺得模式很重要,舉例來說,現在三大影城將結合一起成立投資fund,好系統性地投資國片,並規劃一年投資多少片。也因為這屬於通路端的投資,比較能確保通路端的排片…… 張廖委員萬堅:就不會只上映幾天就沒了? 鄭部長麗君:而不是等片子拍好了,再來尋找發行之類的。 張廖委員萬堅:我知道。 鄭部長麗君:上面只是一個例子。再例如和OTT跨平台,跨域投資電影、電視以及IP孵化,例如結合科技產業投資漫畫到投資影集等等,不一而足。所以這是跨平台、跨通路,也是跨領域的一次振興,也唯有如此才能全面點火,這是第一點。第二,政府要化被動為主動,過去一、二期是被動等待案件,俟有案子後再組委員會進行審查,現在則主動成立協力辦公室,媒合相關的領域與投資者…… 張廖委員萬堅:這些我們都知道,你在總質詢都報告過了,我知道。 鄭部長麗君:去年4月成立協力辦公室後,已媒合25件案子,成功合貸融資兩億多元,目前文化內容圖書計畫也有好幾件案子正在媒合當中,有的也已經引入部分投資,這是第二點。第三,我希望能建立長期的無形文化資產,而這需要有平等的制度才能引入民間投融資。爰此,我最後要拜託委員的就是,這個平台需要組織化、系統化的…… 張廖委員萬堅:文化內容策進院。 鄭部長麗君:對,文化內容策進院,所以我真的希望大院能儘速通過,因為今年的數字還沒有在年報…… 張廖委員萬堅:這個我們都知道…… 鄭部長麗君:我再給委員一個數字。由於年報年底才會出來,所以目前只能初估106年電影產業成長達6.7%,輸出成長達19.92%,較之前年已有成長,所以趨勢已經出來了…… 張廖委員萬堅:部長,可否給點時間讓我講一下?我相信部長做了很多事,而大家也都很關心臺灣的創作者,也不希望他們在創作之餘,還得被迫做政治表態,畢竟他們也希望能留在台灣創作!所以我想請問,國家到底準備了多少資源好讓他們可以安心留在臺灣創作?特別是文化內容產製,我想這才是重點。今年4月文化部宣布政策後,也提出很多方法,但現在我想知道的是,相關的投資辦法要點出來了嗎?除了讓文化內容策進院組織化外,文化部於4月份就準備匡列這麼多錢…… 鄭部長麗君:目前一案送審,四案在洽談中,至於案名請恕我不便講出來。 張廖委員萬堅:已經有四個案子在審了? 鄭部長麗君:總共有五個。協力辦有25件融資案…… 張廖委員萬堅:我想要相關資料…… 鄭部長麗君:金額共2.4億元,投資案大概也是2億元…… 張廖委員萬堅:總共金額大概是多少?畢竟有這麼多的資源。 鄭部長麗君:大概有四、五億元的資金…… 張廖委員萬堅:過去的執行就是匡列很多預算之後投入,但是不知道我們的辦法或要點的積極度,也就是模式有問題,我們現在訂定了一個新的模式,文化內容產業這個非常好,但是我們現在的辦法、要點,到底我們…… 鄭部長麗君:我是有信心的,現在我很期待文策院趕快通過…… 張廖委員萬堅:因為我們現在審預算…… 鄭部長麗君:我們希望把國發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三期委託給文策院,他能夠跟業界進行策略投資…… 張廖委員萬堅:如果文策院不成立的話,都停滯耶! 鄭部長麗君:我們現在已經在進行,我們先期先用協力辦公室的方式在準備,但是它需要專業團隊的評估,跟業界不管是融資媒合、投資媒合、技術媒合、題材跨域合作,都需要一個大平台。 張廖委員萬堅:部長,你知道我要問你什麼,我們能夠更積極、更有效的運用,我們設立出來的平台、制度可以讓這些資源真正投入,才是真正能夠挽留我們的影視人才,不然還是一樣西進,還是一樣在人家的屋簷下低頭,還是一樣被霸凌,謝謝。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很多委員關心這兩天在華語影壇盛世的事情,我給你30秒總結一下你的態度跟看法,我就不再重述了。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還是要表達金馬獎有多年傳統,也歷經每個階段不同的發展,現在有獨立的基金會、獨立的執委會,組成獨立的一個評審團,它的願景與目標就是希望台灣能夠貢獻一個尊重電影藝術跟創作自由的國際獎項,所以政府基於這樣的願景,我們支持,也期待能協助它來發展;其次,我們期待金馬獎歡迎不同國家的電影工作者來到台灣,但是珍惜金馬獎,也要珍惜台灣的民主、珍惜台灣的自由、尊重台灣人的感受,這裡是台灣,不是中國台灣,我們也希望讓得獎者在台上能夠表達他的作品,擁有這樣的自由。 鍾委員佳濱:我完全可以認同跟接受部長這樣的說法,對於華語影壇來講,你有沒有信心台灣的金馬獎是對創作者的自由跟空間最尊重的一個影壇? 鄭部長麗君:我們希望維護這樣的精神,所以我想這幾天…… 鍾委員佳濱:目前在華語影壇當中,它是不是最能夠保障創作自由、評審不受政治干擾的一個場域? 鄭部長麗君:文化部百分百尊重創作自由,我們也期待…… 鍾委員佳濱:你有沒有信心它會是這樣子的…… 鄭部長麗君:我有信心,我們期待…… 鍾委員佳濱:有信心就好,我們就是需要這個信心。 鄭部長麗君:我們期待李安主席、執委會跟評審團可以保持一個獨立公正的…… 鍾委員佳濱:要保持我們華人世界當中,對於藝術創作自由最尊重的一個環境,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但是整個典禮、整個過程,我們也要表達我們的想法、心聲。 鍾委員佳濱:了解。 鄭部長麗君:我相信這樣的表達是一種好的民主對話,大家會更正視台灣的價值。 鍾委員佳濱:30秒已經過了,接下來我要問的是文化資產,目前有形文化資產快速成長,從2016年文資保存法新法通過之後,從原來的所有權人,放寬到人人都可以提報,從地方到中央,我們都感受到各種文化資產的提報,到2018年7月底已經有2,442處,每年都在成長,我想這是一個我們透過立法來對文化資產的重視,這裡面有很多待修復的有形文化資產,過去也曾發生過被誤拆或是被自燃,它怎麼自燃的我們不知道,但是有發生過這樣不幸的事情,也有發生過缺乏專業烏龍修復的有形資產,這個例子我們都在報章雜誌上看過,我們都覺得很遺憾,怎麼避免呢? 這當中我比較重視的是傳統匠師的凋零,過去台灣很多有形文資都是廟宇的師傅們在協助,我不曉得目前部長對我所提示的,國內擁有證照的600多名傳統匠師中,50歲以下的不到五分之一,面對文資修復需要這樣的人才,有沒有出現斷層的危機?以我在屏東為例,我們東港很多滿有特色的廟,它後來是造船師傅在做,都是用造船方式的技法去轉變,您的看法呢? 鄭部長麗君:的確匠師非常重要,從過去累計到現在,10項傳統技術有701位傳統匠師,但是我們覺得不夠,所以…… 鍾委員佳濱:剛剛我講到是50歲以下的人很少,怎麼辦?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們必須要強化新一代投入,所以我們也串連學校…… 鍾委員佳濱:我已經幫你整理好了,現有國內文資保存維護的相關系所,設有研究所的僅有3所,設有大學部的只有2所,107學年度的畢業生總共才139個,其中大學部的部分有台藝大、雲科大,設有研究所的有台北大學民俗藝術與文化資產研究所,北藝大也有,南藝大也有一個古護研究所,這是國內在做人才系統化培育的單位。 鄭部長麗君:是,我們近年來也積極補助,支持人才培育,有124位學員補助,自辦、委辦有134位,總共200多位。 鍾委員佳濱:我都幫你整理好了,你不用急,預算裡面有,我沒有說預算沒有,我們也會支持這樣的預算,但是你要聽。 鄭部長麗君:好。 鍾委員佳濱:我們文物修復中心就算沒有設人才培育,但是有做、直接來執行的,包括台師大、正修科大,正修科大甚至接受香港拍賣市場在他們的古物送拍賣之前,先幫他做維護。 鄭部長麗君:我有去看過。 鍾委員佳濱:它也是一個管道,所以目前文化部真正跟這樣的文資維護人才有接軌的是文資局嗎? 鄭部長麗君:主要是文資局。 鍾委員佳濱:保存在文資局裡面嗎?確不確定?這些人才是誰在管理統籌? 鄭部長麗君:文資局。 鍾委員佳濱:文化部所屬機關有沒有跟這些人的業務有關的?在場有沒有人自願舉手說你們那邊有文資有修復人才? 鄭部長麗君:博物館也有,其實我們傳統工藝的相關…… 鍾委員佳濱:請教文資局局長,你們有做過文化部所屬機關這些人才的盤點跟調查以及人才庫的統籌嗎?你們有沒有統籌文化部所屬機關這些散在其他機構的人才的人才資料庫? 主席:請文化部文資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國隆: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博物館內的是可動的文物,我們修復的大部分是傳統匠師…… 鍾委員佳濱:這兩類的人才庫都有建立嗎? 施局長國隆:有。 鍾委員佳濱:文資局的年度預算占整個文化部的7%,員額占13%,這當中文資局108度的確有編列包括文化資產、跨域發展,針對國內大專院校的人才培育,跟對私立大學也有,我都很肯定,但是這些人才以計畫來培養還不夠,目前以雲科大來講,他的畢業生畢業後一年了,投入相關文資修復的職業很少,他們想要到這個部門來就業,的確比較缺乏職缺,以文資局來講,你們目前有137人,當中不用國家考試進用的聘用人員11個,其他職員111個都要經過國家考試,你們137個只有11個職缺,目前這11個都補滿了嗎?這11個有沒有這種專門技術的人才?這11個有沒有做建築修復的人才? 施局長國隆:有啊! 鍾委員佳濱:這11個都補滿了嗎?夠不夠? 施局長國隆:我們現在專業人員有分兩個,一個是建築師概念之建築修復的,一個是文物修復的…… 鍾委員佳濱:有沒有被文資局所僱用的?你們都是專案合作,外面找師傅來做,自己本身沒工頭,是不是這樣?所以我要告訴部長,您可以做得更多,我覺得對大專相關科系的青年來講,他當然希望受民間僱用,但他更希望公務部門有一個穩定的職缺。 我再問下一個,目前在文化部所屬機關裡面,哪些機關可以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來任用不具有公職考試資格的人? 鄭部長麗君:文資局可以,我們所屬機關博物館、美術館都可以採雙軌方式。 主席:請大家認識一下有哪些是可以這麼做的?我相信鍾佳濱委員的重點我們都聽到了。 鄭部長麗君:人數比較多,是不是原地,還是…… 鍾委員佳濱:沒有關係,我們看一下文化部這幾年來組織成長迅速,這些都有一個定位是不是?部長知道他們共同的定位是什麼嗎?他們叫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裡面的社會教育機構,是不是這樣? 鄭部長麗君:是,目前都是雙軌。 鍾委員佳濱:文資總局就是社會教育機構? 鄭部長麗君:對。 鍾委員佳濱:請問局長,文資局是不是社會教育機構? 施局長國隆:就廣義來講應該算是。 鍾委員佳濱:你們有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任用你們的人員嗎? 施局長國隆:有。 鍾委員佳濱:部長請你看一下,這幾位主管、首長他們的機構就是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裡面第二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之一,他們可以根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來聘用非屬國家公職考試的教育人員,他可能是助理研究員,可能是副教授,他只要有碩士以上的學位,都有可能以這樣的方式被任用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 鍾委員佳濱:這些人當中他們當然有各種專才,但是我今天專注在一點,如果我們的文資保存這麼重要,是否文化部可以去盤點、調整、瞭解一下,到底還可不可以擴增相關可以適用教育任用條例的社會教育機構裡面用這種非屬國家公職考試進用的人員,可不可以? 鄭部長麗君:2點報告,第一點,當然非常感謝委員的建議,我們會來盤點。第二點,我現在也組成博物館會議,我們希望就整個修復專業、修復團隊、修復實驗室大家跨館、跨域的來建立一個資源體系,所以委員這個建議非常好,我們需要更整體…… 鍾委員佳濱:我來調查一下,不好意思,我比較不喜歡叫人家舉手,這樣不禮貌,目前各位首長你們館中有屬於用這一種專業任用,可以做文資保存,不管是器物還是建築,有這樣的人的請舉手好不好?5人,謝謝,請放下。部長,我請你好好地珍惜用這5個機構,如果可以的話擴充,我知道如果是樂團的話,當然沒有修樂器的,那是另外一件事情,我們談的是文資保存。也是要告訴部長,因為最近在學位授予法本院做了一個調整,未來碩士以上甚至大學的學士以上學位,不必然要循目前的體制,以學位論文考試的方式來取得,他可以透過作品。 鄭部長麗君:專業技能。 鍾委員佳濱:對。未來像雲科大,這些學生大學畢業之後,他如果能夠為我們國家所網羅,可以透過這樣的一個鬆綁學位授予法,他不是在學校取得碩士、博士學位,因為他透過實際的技術跟作品取得碩士或博士學位之後,可以從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到正研究員,這個可以成為我們國家文化資產保存人才的匠師,我們不要想匠師就是師傅,匠師也可以是博士,你同意嗎? 鄭部長麗君:這是非常好的建議,我們會來積極努力,感謝大院!簡單說,我們第一個會先盤點;第二個,其實有一些館必須擴充編制。 鍾委員佳濱:可不可以給我時間? 鄭部長麗君:第三個可以組成國家資源體系…… 鍾委員佳濱:好,很好,你能不能承諾在一定期限內,譬如3個月內,你在這邊承諾會盤點文化部所屬機構裡面目前已經適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的人員,盤點這些職缺,未來你希望擴充更多哪些職缺?放在哪些單位、將會跟哪些大學合作?3個部分,既有適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任用的現職有多少?第二,未來你希望擴充到多少,希望分布在哪些機構?第三、這些擴充的員額你希望跟哪些國內培育機構合作?可以嗎?可以提這樣的報告給我嗎? 鄭部長麗君:我們組成博物館會議召開有一定的成果,我們就會書面報告給委員。 鍾委員佳濱:博物館會議是一個大的方向,我今天針對的是文資保存,更明確地針對這個部分,給我一個書面也可以…… 鄭部長麗君:沒有問題。 鍾委員佳濱:讓我知道你們有在做,3個月內可以嗎? 鄭部長麗君:可以。 鍾委員佳濱:謝謝!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非常謝謝佳濱委員提供了一個正確、還有關鍵性的一個看法,謝謝!我們休息8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鄭部長,還有國藝會林曼麗董事長。部長,立法院在6月27日三讀通過了財團法人法,總統也在8月1日正式公布施行,這一次通過的財團法人法規範的對象,包括私人所成立的財團法人之外,還包括政府捐贈的財團法人,國藝會是文化部滿重要捐贈的財團法人,應該也會在這個財團法人法裡面作規範的。 我注意到國藝會在108年年度預算編列的情形,在收入的部分是編了4億8,530萬元,最主要有兩個收入來源,一個是文化部補助的2億3,060萬元,以及國藝會有一個財務收入2億2,500萬元。我們看一下這個表,財務收入是國藝會操作基金的收入,所以你們的基金在108年度編列的是這樣子的,這個編列是在107年4月10日董事會就通過,5月16日文化部也同意備查了。在所謂的基金操作裡面,我們看到它的股票,還有股票類這個部分,我們看到整個配置的金額有到30億元,我們預估希望能夠有5.2%的報酬率,大概會有1億5,600萬元的預估收入可以進來,其實這個部分就讓我們看到一個問題,因為這一次通過的財團法人法第十九條第三項第五款就有規定,財團法人的財產之運用方法,在購買股票這個部分不得超過財產的5%;我也去查一下國藝會有沒有什麼不動產等等的,好像另外一個資產的部分也才一千一百六十幾萬元而已,這樣子看起來,我們在購買股票這個部分其實將近占總財產的50%,這個部分是不是有違反財團法人法的第十九條的規定呢?我不知道文化部還有國藝會是不是有注意到,財團法人法通過了這個部分可能要注意一下?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確也注意到,財團法人通過之後是不是會影響國藝會透過基金的相關收益,在8月總統公布施行後,我們立刻在8月16日就函詢法務部。因為委員所提出來的這個資料第五款,對單一公司持股比率不得逾該公司資本額5%;但是第六款說,本於安全可靠之原則所為其他有助於增加財源之投資;其項目及額度,由主管機關定之。可不可以適度開放相關的投資項目及額度?我們現在正函詢法務部第五、六款的解釋,我們也來往好幾次跟法務部的討論,我們很期待能夠有一個通用的原則解釋,也希望讓國藝會能夠健全地發展。 李委員麗芬:其實我大概可以瞭解當時立法院在訂定財團法人法的一個想法,畢竟財團法人不是公司,比較是…… 鄭部長麗君:非營利組織。 李委員麗芬:非營利的概念,所以到底要多少資金放在風險比較高的一個投資部分,會建議不要那麼高的比率放在比較高風險的投資。剛剛部長已經提到說,有去跟法務部函詢第六款,其實我也有注意到,只是我自己讀起來是說,除了上面以外,有沒有其他方式?可是我覺得這個部分可能國藝會會面臨到的一個問題,所以我今天特別提出來,因為我看到國藝會在整個資金的收入這個部分,就是有將近一億五千多萬元委請4家投資公司操作。 鄭部長麗君:現在沒有了。 李委員麗芬:你們現在的操作方式是怎樣? 鄭部長麗君:有董事會小組,這幾屆的董事會都會盡量邀請企業代表董事,來協助做基金財產的管理。 李委員麗芬:對,所以現在是自己來? 鄭部長麗君:國藝會當時設置的年代提供政府60億元的捐助,本來希望用孳息,因為現在利率非常低。我也擔任過國藝會董事,我知道董事都非常認真,而且專業的透過基金來投資,也因此才有國藝會的收入,從今年開始我們有提供它專案預算的補助,但其實還是不夠,我覺得如果他們因為受到財團法人法的衝擊,可能也會影響到議員資源的挹注。大院當時通過財團法人法之後,我們希望跟法務部進一步討論如何做相對應的處理。 李委員麗芬:謝謝部長有注意到這個問題,我想文化部也應該給國藝會相關的協助,不管是在法令的解釋等等,如果真的沒有辦法,這筆錢本來是基金、股票的收入來源這部分,文化部未來可能要多多幫忙了。 鄭部長麗君:對,我們會盡可能溝通。 李委員麗芬:好,謝謝。接下來想跟部長討論的是,每一年文化部都會舉辦中小學生優良課外讀物的推薦,你們有一個專屬網站也都會介紹這些優良讀物的書單,我覺得這個部分非常好,可是我最近有遇到比較關心兒少的一些圖書相關人士向我反映,現在優良讀物書單的類別是分為八大類,有圖畫書類、自然科普類、人文社科類、文學類、文學翻譯類、叢書工具書類、漫畫類、雜誌類,他們覺得這樣的分項、分類,對整個兒少來講,其實不是很友善。因為我們知道這個圖書在推薦之後,也會提供給家長,家長也會注意,學校及老師也會購買,如果兒少有興趣,他當然也可以購買,可是對於這樣的分類,假使一個小孩想要去找臺灣歷史,可是在這麼多的分類當中,可能在圖畫書類,也有可能在科普類,也或許在漫畫類,所以其實很難針對有興趣的主題從分類中找到一些書,我知道你們有書籍簡介,可是畢竟書還是很多,還是必須一一的閱覽。所以我覺得目前的分類方式不是很友善,你們現在的分類方式可能是跟圖書館或是出版的方式在做分類,可是既然我們是要講兒少優良讀物,我們能不能讓它變得比較友善,可以搜尋得到的方式。我想我們是不是有可能針對分類去做一些檢討? 鄭部長麗君:現有的網站平台就可以跨類查詢,可是我可能再請同仁檢視為什麼委員沒有發現的原因,或是使用上是不是可以再友善一點。因為現有的網站平台是可以跨類查詢的,但是可能是用主題查詢,所以是不是不容易發現或是有沒有其他我們可以再修改的地方。 李委員麗芬:好。在主題查詢裡面有所謂的心理健康類嗎?因為我本來就想給你們一個建議,我們沒有辦法一下檢討八大項的類別,我們可以用關鍵字的標籤,用一些主題的方式讓大家可以容易搜尋,我現在就是不知道你們主題的搜尋有什麼?所以有關這個部分,例如我覺得心理健康類對現在的兒少其實是很重要的一塊,包括如何建立人際關係、如何自我成長等等,可是如果要找這部分的書類該如何搜尋?它應該在哪一個類別可以找到,以及我們推薦的書籍裡面,有沒有含括這些類別? 鄭部長麗君:因為我現在手上沒有關鍵字,我要請同仁再檢視,我們是盡可能讓關鍵字可以多元、多種類,當然也不能太單一,因為我們也不是透過閱讀要教育孩子。 李委員麗芬:沒錯。 鄭部長麗君:基本上是要讓孩子enjoy這種閱讀的體驗,但是能夠有更多的關鍵字,讓孩子有不同需求時,他可以找得到,針對這一點,我們可以檢視,提升它友善使用的程度。 李委員麗芬:好,那就要麻煩部裡面去檢討,然後看如何讓整個搜尋更加友善,我也希望你們提供給我,目前大部分除了這個項目之外,比較細的主題到底含括哪幾個類型?這個部分也請文化部整理一下,提供給我參考。 鄭部長麗君:好,我們再請人文司整理給委員。 李委員麗芬:謝謝。接下來我要請教國立歷史博物館的廖館長,因為之前故宮本來有可能要閉館整建的這件事情,也有人連結到史博館,也是有3年的整建,這3年當中,你們的考量是什麼?大家關心的整建3年,史博館會不會就消失或者這3年民眾會不會對史博館就沒感覺了。我知道館長也很重視這件事情,也有提出一些回應,針對這部分,是不是請廖館長再做一些說明? 主席:請國立歷史博物館廖館長說明。 廖館長新田: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委員的關心。國立歷史博物館史博升級發展計畫是由行政院規劃,我們根據行政院規劃,目前於7月2日正式熄燈,但是我們標榜熄燈不打烊,因此我們以各種管道持續為民眾服務,譬如目前國立歷史博物館有典藏精品的攝影展正在新竹生活美學館展出,類似這樣的全臺灣巡迴,我們正在規劃當中。其次,我們有兩輛博物館行動車,也在全臺灣各個小學服務,目前已超過100萬人次。 李委員麗芬:謝謝館長的說明。其實我也覺得修館沒有什麼不好,透過這種方式也是可以讓民眾都接觸到史博館的館藏,只是我覺得史博館在定位這個部分可能還要再思考一下,廖館長應該也很清楚,史博館其實有走過一些很特別的歷史,包括1961年成立國家畫廊,帶動了現在美術的發展,大型的特展也是從史博館開始的,譬如兵馬俑、黃金印象到米勒展等等,可是大家對史博館的定位以及印象可能就不像其他的博物館那麼清楚。所以我在這邊也期許館長,趁著這樣的時間,你們可能也要好好規劃整個史博館的定位,希望未來再開館時,能夠讓民眾有耳目一新的感覺,並且更加清楚史博館的定位。 廖館長新田:感謝委員的鼓勵,我們會努力。 李委員麗芬:好,謝謝。 主席:請問館長,你們現在的建築物有拆掉或是怎麼樣嗎? 廖館長新田:它本身是歷史建物,不會在地平線上消失。 主席:好,謝謝。 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週六金馬獎其實頒得非常成功,這要感謝李安導演以及整個金馬執委會盡心盡力,當然在整個新聞的呈現上,現在的焦點是因為獲獎紀錄片《我們的青春,在台灣》傅榆導演在得獎致詞時說「希望我們的國家可以被當成一個真正獨立的個體來看待,這是我身為一個臺灣人最大的願望。」在這樣的致詞之後其實引發非常多討論,包括在金馬獎頒獎典禮上能不能做這樣的發言,甚至也有很多人主張「政治歸政治,電影歸電影」。我想請問部長,你覺得在我們金馬獎的頒獎典禮上,一位得獎的導演可以做這樣的發言嗎?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歷年來金馬獎、金曲獎等臺灣指標性的獎項,其實都有得獎人發表他的創作理念、他的作品或是他的社會倡議,事實上也有許多婚姻平權的倡議。我想傅榆導演的感言內容也就是他在紀錄片裡所關懷的問題,關懷年輕人參與社會改革、社會運動,乃至他的紀錄片或許也觸及國家認同。所以我想他是非常自然的一個感言分享…… 蘇委員巧慧:他的影片就是在討論這個主題? 鄭部長麗君:就是在討論這個主題。 蘇委員巧慧:所以,他的致詞完全符合他的心境。 鄭部長麗君:金馬獎其實就是尊重創作自由,也尊重作品表達的理念。 蘇委員巧慧:我認為,頒獎典禮上這樣的發言一點問題都沒有,如果獲獎者的內容還須受國家的管束以及事前事後的審查,那就不是金馬獎所追求的了。 鄭部長麗君:在臺灣不會發生這樣的事,相信金馬獎的評審當天也公正地進行…… 蘇委員巧慧:沒有錯。 鄭部長麗君:在臺灣,我們也不會因為這樣就把直播中斷。 蘇委員巧慧:本席甚至認為,捍衛創作自由的本身就是一種政治,我們就是需要捍衛這樣的制度和價值,所以絕對不是什麼政治歸政治、藝術歸藝術這樣簡單地二分。我要請部長也讓各位來看看幾個統計數據,金馬獎這幾年來的報名件數從2008年開放參賽資格後的100件,到今年已有667部作品,作品不斷增加係因參賽資格放寬了,現在的金馬獎不但接受華語,還接受半數以上對白是華語,甚至連華語地區的方言作品也可以參賽,而主要工作人員只要一半以上是華人就可以了,但在華語地區的三金獎項中,像大家提到的金雞獎,其參賽條件就必須經過國家的審批。 因此,從參賽資格來講,金馬獎絕對是華語地區最自由、最開放的獎項,至於說到頒獎的狀況,評審的過程究竟有無政治力介入,以兩岸三地的得獎狀況來看,相信大家應該很容易看到金馬獎絕對是華語地區保證最自由、最開放,評審的過程及標準也是最無政治力介入的。 大家都在講軟實力,金馬獎真的就是讓華語圈看到臺灣的自由、民主與開放,所以本席在此希望部長不但要支持金馬執委會,年年持續有更好的創作空間,也希望今年的預算都能在各方面看到對金馬獎的支持。對此,部長應該完全同意吧? 鄭部長麗君:同意。我們非常期待金馬獎能夠挑戰它的新高度,真的非常感謝這幾任的主席,金馬執委會以及評審團。尤其是李安導演,更把金馬獎帶到了國際相當的高度,所以我們更應該支持他。其實,我們今年的預算也增加了對金馬獎的支持,但我覺得更重要的是,維護金馬獎的精神,讓它可以作為創作自由分享的平台,也尊重電影藝術的專業。 蘇委員巧慧:繼續延續電影的話題,部長,有關長片輔導金的問題已經是臺灣許多電影工作者最重要的經費來源,但我們也看得出來,自部長上任之後,不斷地在這個面向上用心,從數據上來看,長片輔導金自1990年的1,200萬元,到最近一期的統計數據是已經成長到2017年的2.76億元,看得出來我們在這個方向是非常用心的,所以大家才能有更多的資源。不過,我要請教部長的反而是,部長知不知道長片輔導金在每一部電影製作中大概占了多大的比例? 鄭部長麗君:這要視整個製作的規格而定,我要向委員補充一個數字,今年的輔導金是2.7億元,明年要再增加9,000萬元,希望逐年都會成長。 蘇委員巧慧:這沒有問題,我非常肯定輔導金的預算,有更多經費能投入,很好。不過,我現在要講的,雖然每部片都不同,比例很難估算,不過…… 鄭部長麗君:經費會有一個上限,不能超過…… 蘇委員巧慧:您身後的楊組長,在某次受訪的時候曾說,平均而言,輔導金占臺灣電影製作成本的10%到20%,所以從這個數據來看下一個問題,而這才是我要問的。如果我們用輔導金很認真地去推,而它在每部片所占的比重則是10%到20%,請問部長知不知道要準備哪些資料才能結案核銷輔導金?其實需要的資料很多也非常繁瑣。行政程序要簡化已討論過很多次了,但在回饋計畫執行成效報告中甚至還要提到請過幾位工讀生、實習生,社會和這部電影有多少連結,更別說之後的這些沖印或輸出之證明都很難請,但這些都沒有關係,都是行政程序的問題,不過最需要討論的還是「輔導金影片授權書」。 我認為授權書的內容有幾點問題,隨著時代的改變,以及現在鼓勵的方向,這些真的都值得討論。首先,要結案就一定要簽授權書,授權書的內容必須有:無償繳交數位格式的全新複製片,包括未加密的DCP檔及HDCAM等;還要永久同意、永久授權國影中心可以在該片商業首映12個月後就能進行非營利地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而且還能重製和改作…… 鄭部長麗君:抱歉,這些文字都已經修改過了,您提的是舊版的。當時的初衷也不是要商業重製…… 蘇委員巧慧:現在正在…… 鄭部長麗君:請讓我們先給委員資訊,因為這是舊的…… 蘇委員巧慧:請問新的是何時發布的?從何時開始影片就適用新的? 鄭部長麗君:我請局長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影音產業局徐局長說明。 徐局長宜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2015年時就發現這樣的規定會讓創作者對其著作權有疑慮,於是我們便在所有的條文中把「重製、改作」等文字刪除了。 蘇委員巧慧:前面的「首輪商業性映演之日起十二個月後」這個部分呢?無償提供以及十二個月後非營利公開上市的部分呢?雖說已經改制了,但修改的卻只有重製和改作的部分嗎? 徐局長宜君:無償提供的規定,其實是為了讓國家電影中心典藏。 鄭部長麗君:只有典藏而已。 蘇委員巧慧:局長,因為質詢的時間有限,我就問三個問題。第一、我認為「無償」的規定還有討論的空間;第二、只要是非營利都可以使用,這樣的授權是不是太寬了?第三是回收期的問題,因為電影營收的大宗都不是來自在電影院的上映,而是之後發行的DVD和在OTT的上映,所以12個月的回收期其實是很短的。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商轉授權沒有了,已經改掉了,其次,非營利公開上映,諸如影展等都要經過創作者的同意,這其實是基於邀請的關係,所以也沒有了,而且這裡規定的是「得」…… 蘇委員巧慧:所以都已經改成要加上去…… 鄭部長麗君:都要用邀請…… 蘇委員巧慧:都要得到著作權人的同意嗎? 鄭部長麗君:要得到著作權人的同意,所以我們已經具體改成「作為永久典藏之用」。 蘇委員巧慧:所以已將「無償」的部分改成「無償授與國影中心作為典藏之用」嗎? 鄭部長麗君:對。 蘇委員巧慧:所以就是加入「典藏」等字。 鄭部長麗君:另外要向委員報告的是,無償贈送的DCP檔和HDCAM這兩個複製品…… 蘇委員巧慧:兩個?數量上是兩個? 鄭部長麗君:是這兩種規格。這是贈與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作為永久典藏之用,至於永久典藏之後要作…… 蘇委員巧慧:有關非營利使用範圍的部分…… 鄭部長麗君:因為國影中心要典藏,如須放映都還要經過原著作權人的同意。 蘇委員巧慧:所以只要我不同意的話,就完全不能放映了嗎?你們是這樣規定的嗎? 鄭部長麗君:對,國影中心的作法本來就是這樣。 徐局長宜君:只有片花須要對方授權我們在網路上播映。 鄭部長麗君:即使是片花也要經過對方同意,而片花其實是對典藏資料的…… 蘇委員巧慧:從事過這個行業的人都知道,舊版規定的原意可能是要製作片花、進行宣傳、作非營利使用,但如果沒有解釋清楚,它可以延伸的範圍是無限大的。 鄭部長麗君:我們自己改了。 蘇委員巧慧:你現在說有新版的,提供在哪裡?我今天所以會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不但是電影創作者,甚至是得獎的電影創作者向本席反映,他們在輔導金結案時被要求依照我剛剛陳述的規定做結案的動作,我是受到陳情的該位創作者被要求依照剛剛我提出的標準做結案的動作,所以才會有這樣的質詢。如果你說現在已有新的規定,請提供給本席的辦公室。同時我想知道,它的公開程度到什麼樣的狀況? 鄭部長麗君:我不確定陳情人的輔導金製作期是幾年,所以我們是不是…… 蘇委員巧慧:適用哪一種規定? 鄭部長麗君:對。 蘇委員巧慧:我希望能跟文化部有進一步的討論。 鄭部長麗君:是不是適用規定,因為他所理解的資料…… 主席:請部長到蘇巧慧委員辦公室說明,好不好? 蘇委員巧慧:我要討論的第一個是授權,第二個是回收期的期間。 鄭部長麗君:現在有新版的規定,我再跟委員了解相關個案的製作期是哪一年的作品。 主席:請部長到蘇巧慧委員辦公室說明。 蘇委員巧慧: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每次審查預算時,我都會發現一個我非常有興趣的課題叫做「文化路徑」,雖然它的預算很少,但是我認為它的商機無限,可以深化推廣我們的文化,效益是很高的。今天我以文化觀光的新藍海,也就是具宗教特色的文化路徑以及建築文化的文化路徑向部長提出質詢。 文化觀光是世界的趨勢,台灣跟上了沒?我知道文化部要努力。依照世界旅遊組織所定義的文化觀光,包含了宗教、慶典文化活動、歷史遺址和民俗技術,台灣在這些方面都相當有潛力。我們來看其他國家的經驗,日本在2001年修正文化藝術基本法,把文化觀光入法;韓國更成立了文化觀光體育部,可說是三合一。歐盟在2017年提出世界文化觀光專案支持計畫,內容非常有趣,台灣現在所規劃的文化路徑也可以更多元、更豐富。歐盟的計畫包括創新科技文化觀光的體驗;跨國朝聖之路是本來就有,現在更擴大進行;還有影展的計畫,也就是搭配各個影展導入觀光的思維。歐洲人喜歡喝紅酒、葡萄酒,所以他們甚至有羅馬帝王的品酒文化路徑、歐洲葡萄酒的文化路徑。我花了一些時間來分享這些資訊,就是因為我認為文化路徑可以更多元、更豐富。 文化路徑確實有商機,以國旅來講,台灣人的文化體驗占所有觀光活動的三成一。根據觀光局提供的資料,在文化體驗當中,國人參加宗教活動占9.9%,欣賞文化古蹟占8.7%,是文化體驗觀光的前兩名,所以確實有市場。外國人來看我們的民俗文化、歷史文物更有吸引力,高達三成二的外國人喜歡看我們的宗教廟宇。依據世界遺產公約作業準則訂定的文化路徑三要素,分別是地域位置、文化價值、歷史脈動,台灣在這些方面都有非常豐沛的能量。 我非常開心地看到文化部著手文化路徑的規劃,目前已有糖鐵文化、茶文化路徑、阿里山林業鐵道以及未來擴大再造歷史現場來推動城市散布的路徑。文化部每年都編200萬元實在太少,本席具體建議在目前規劃的幾個文化路徑之外,應當把宗教文化路徑和建築文化路徑納入。可否請部長針對每年編列200萬元預算以及目前規劃的這四項大要作個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每年200萬元不是文化路徑的整體預算,…… 吳委員思瑤:是委外研究。 鄭部長麗君:是研究,包括形塑什麼是文化路徑的概念,…… 吳委員思瑤:什麼時候上路?我從3年前審預算就看到每年編200萬元,我期待能夠上路。 鄭部長麗君:一個國家的文化路徑不可能只靠200萬元,這是一個研究預算,文化路徑的預算其實不容易給委員一個數字,因為文化路徑…… 吳委員思瑤:跨部會都有。 鄭部長麗君:它不是只是文化觀光,像剛才委員指教的聯合國的文化路徑思維其實還是要回到文化這兩個字,它有文化歷史的價值,或許是一個廊帶,或許是一個路徑,更重要的是,它要透過社區地方文化意識認同凝聚共同想像去形塑。所以文化路徑就像金字塔,頂尖是看到文化觀光,我們要以終為始,想到最後的效應。可是我們還是要回到它的基盤,它要有紮實的文化內涵,我們夠了解、夠認識,在生活中不斷永續有文化生態發展,才能真正發展出文化路徑,讓世人看到。文化部要做的不是只是套裝的文化行程,委員剛才提到的這幾條示範路徑像是茶文化路徑,我們就邀農委會、經濟部、原民會等等來跨部會形塑,從茶產業、茶文化甚至是歷史、在地觀點、原住民的觀點形塑它、詮釋它、參與它。然後再結合故事,最後才會凝聚出來,所以它需要一些時間。 吳委員思瑤:我知道,部長我都了解,我要提示的是,我每年都看到200萬元,我也知道它只是規劃費用,但我希望你們能擴大跟其他部會的合作。以糖鐵文化路徑來說,你們要串連8個縣市,當然不能靠200萬元。但是你們加強和經濟部、交通部、縣市政府、台糖、台鐵的合作,希望未來我能具體看到這樣珍貴的文化路徑在文化部著手之後就可以上路。 鄭部長麗君:我們都在做,您提的這四項計畫像是再造歷史現場,我們就結合各地方政府一起做。 吳委員思瑤:好。 鄭部長麗君:糖鐵文化也是跨部會,阿里山是協助農委會。 吳委員思瑤:這些我都支持,不過我具體建議宗教文化路徑。現在世界都在做,最知名的就是聖地牙哥朝聖之路Camino de Santiago,歐洲理事會選出的33條文化路徑中,就有5條跟宗教相關。台灣的潛力非常夠,因為台灣的廟宇比7-Eleven還多,廟宇當中一級古蹟、二級古蹟、三級古蹟加起來共有一百多處。有形的文化資產跟無形的宗教文化搭配起來,都是台灣豐沛的能量。連Discovery都來做大甲媽祖的專題,包括地域位置、歷史脈動、文化價值都可以納入研議。另外一個非常有特色的就是,每年從苗栗通霄白沙屯拱天宮一路走到雲林北港朝天宮的白沙屯媽祖繞境,行經了水路、陸路,徒步的距離是最長的。所以我認為這樣一個深具地域位置的廣闊、歷史脈動的深化、文化價值的豐沛也應當可以納入文化路徑的研議。 我們常去日本觀光,都會去蒐集各個廟宇的朱印符,像我就很喜歡,這就是一個商機無限而且是可以置入我們的宗廟文化內涵的機會。所以臺灣的進香旗、平安符、廟印等,這些也都是可以參照。這就是我第一個部分的建議,宗教文化路徑的部分,我相信文化部能夠著手來研議。 另外,我的第二個建議是臺灣的建築文化部分,回到國旅,國人旅遊喜歡體驗的文化活動第三名就是各地的藝文展覽,還有特色建築。外國人來這裡也喜歡看臺灣的特色建築,我具體以我個人的經驗來講,科比意被列為世界遺產的17座建築中,我個人光是法國就去走了三趟科比意之旅,包括廊香教堂、馬賽公寓、La Tourette修道院、La Villa Savoye。另外人家到印度,也去看科比意,它就是科比意以一個建築專家的專業去鑽研建築,可以成為建築文化的一個文化路徑旅程套裝。則臺灣的特色建築是什麼?我想您跟我看到高跟鞋教堂跟水晶教堂這兩個建築可能都會覺得有那麼一點遺憾,我們的特色建築不能只是打卡景點,因為它退燒得很快,它其實需要更多文化內涵的置入。所以本席具體建議,我也多次跟您提出,您個人也非常熟悉跟熱愛的王大閎先生的建築群,中國建築的現代化在臺灣,西有貝聿銘、東有王大閎,王大閎先生在臺灣包括國父紀念館、外交部、教育部、東門教會、台大學生活動中心、建國南路自宅等等,它其實已經具備一個非常豐沛的建築文化路徑的潛能。那我更要具體建議,這一期的世界知名的A+U建築專刊雜誌以臺灣建築為主題,黃聲遠就是下一個(其實現在正在發生)讓世界看見臺灣、知名建築在臺灣被看見的可能,而我接觸的範圍中,有好多國外建築系的學生真的就為了看黃聲遠的建築而來到臺灣,為了看在宜蘭田中央的建築,他在宜蘭打造的不只是建築,還有那個地域在攪動的、那樣深刻的人的精神在其中,所以黃聲遠的建築從壯圍美術館、羅東文化工場、津梅棧道到櫻花陵園、雲門劇場,我認為這也是一個非常具有規劃潛能的文化路徑。 最後,其實現在大家來到臺灣也會開始想去台中歌劇院及最新的衛武營,除了看文化展演,更看建築。今天國表藝的董事長也在場,我認為我們的國表藝應當也把特色建築納為一個配套的觀光,然後與交通部來合作。因此,本席具體拋出宗教文化路徑與臺灣特色建築文化路徑,不知部長是否認為這個可以擴大辦理? 鄭部長麗君:以下三點跟委員報告,第一,國表藝董事長及幾位總監已經跟交通部觀光局簽定MOU,非常積極地在跟對方進行合作。 吳委員思瑤:OK,非常好。 鄭部長麗君:第二,相關的建築史方面,目前台博館正在做建築經典史料的收藏,…… 吳委員思瑤:對,為未來建博館努力。 鄭部長麗君:我們未來在重建藝術史前瞻基礎建設也會做建築史的研究跟詮釋。我還是認為文化路徑要從根部做起。 吳委員思瑤:對,基本的研究要…… 鄭部長麗君:而不只是從套裝的文化觀光路線做起,我們沒有建立整個根部的文化詮釋跟內涵的建構的話,其實文化觀光會比較偏表層。但如果文化路徑做好,採UNESCO的準世界人類文化遺產概念來做的話,就會有文化觀光的效益。所以,我們還是希望先釐清這個因果關係的建立。第三,臺灣的民俗信仰的確是多元宗教,像我們文資局現在正在研究王爺信仰、媽祖信仰,媽祖信仰的部分有寺廟的、也有沒有寺廟的,像雲林六房媽是300多年沒有寺廟的遶境信仰,我只是舉例讓委員瞭解,我們有在準備。 吳委員思瑤:好。 鄭部長麗君:但是它必須由下而上、…… 吳委員思瑤:它需要更長時間的研議。 鄭部長麗君:耙梳,但還需要社會的參與,地方認同才…… 主席:部長,…… 吳委員思瑤:看來我們的宗教文化的調研是比較能夠被啟動為文化路徑的一種可能。那特色建築的部分,我們花時間來做。…… 主席:吳思瑤委員、部長,你們的時間占了非常多了,抱歉,謝謝。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找到一個社會參與的平台,大家共同來努力。 吳委員思瑤:我們一起努力,謝謝部長。 主席:部長,我非常期盼你回答時可以更精簡一點,其實你的答復有很多是重複的。謝謝。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金馬獎典禮在上週六頒完了,對於臺灣影片得獎的狀況,站在文化部的立場,部長滿意還是不滿意?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會,金馬獎有獨立的電影基金會、執委會,也有獨立公正的評審,但每一屆的金馬獎,我想不論部長是誰,都會尊重金馬獎這個評審的結果,此其一。 蔣委員乃辛:我知道,但我是問你對於這一次得獎的影片數的看法,主席剛才也講了,因為我們詢答時間很短,請部長答復時要精簡一點。 鄭部長麗君:第二,身為部長,我當然希望我們得獎作品多一點,我們今(107)年臺灣影片的數量…… 蔣委員乃辛:部長,我還沒有問到這個。 鄭部長麗君:好。 蔣委員乃辛:部長,我質詢有質詢的節奏,我還沒有問到的時候,你不要把其他的東西插進來,否則會打亂我質詢的節奏。 鄭部長麗君:好。 蔣委員乃辛:我們這一次只有一部影片得獎,即「誰先愛上他的」的劇情片。 鄭部長麗君:臺灣得獎獎項…… 蔣委員乃辛:我們有6部入圍,得了8個獎項。 鄭部長麗君:我們41項入圍。 蔣委員乃辛:拜託部長先聽我講完。 鄭部長麗君:不是只有1部啊! 蔣委員乃辛:我剛才講的是劇情片,我後面也會講到,一共得了8個獎,我都有講,不是沒有講,你不要光看你的資料就趕快…… 鄭部長麗君:所以,你是說劇情片? 蔣委員乃辛:我只是問我們今年入圍的影片比去年增加還是減少?減少嘛,對不對?我這裡都有資料。 鄭部長麗君:對,略低。 蔣委員乃辛:不管低多少,今年就是比去年少。 鄭部長麗君:略低,但得獎……。 蔣委員乃辛:這些年來文化部對於電影的輔導也投入甚多,投融資也在幫忙做,輔導金的制度也還在持續執行,預算也在增加,可是,為什麼我們得獎的結果還是這樣呢?我問了這個產業很多的製片人、導演,我問他:你認為我們目前臺灣的電影產業到底有沒有起來?他說:你問的是什麼樣的問題?我們有電影產業嗎?臺灣有電影產業嗎?他的意思是,臺灣根本就沒有電影產業,臺灣只有電影藝術業而沒有電影產業,這就是一個政策制定者跟一個實際從事電影的(業者、導演)人員一種觀念上的出入。他們認為政府對對於電影產業並沒有輔導,因此他們認為臺灣沒有電影產業。而他們的意見是什麼呢?第一個,台灣電影如果要發展的話,上下游的產業鏈必須要完整,不管從製片、導演、演員、舞台、燈光、錄音、後製,都要有一系列的人才培育。當然,有些人才培育的工作不是屬於文化部,而是教育部的業務,可是教育部與文化部要如何配合,把這個產業鏈建立起來? 韓國、大陸都是跟學校合作,針對需要的人才,由學校進行培養、訓練、實習。學生在學的時候就實際參與電影的製造產業,包括拍攝、後製等等;等到畢業的時候,這些人統統都可以進入業界,馬上上手。可是台灣有沒有這樣做?他說台灣是東一塊、西一塊,根本就沒有產業鏈的概念。就這個部分來講,文化部能做什麼? 鄭部長麗君:其實委員所提出來的問題是我許多次在委員會跟委員報告的,就是我們希望能夠重建整個內容產業生態系,也就是所謂的產業鏈,但是生態系與產業鏈的建立不能只靠輔導金。輔導金基本上是一個支持,過去只有輔導金的政策,政府並沒有系統性地催生整個產業生態系,所以我們希望做的就是雙軌,輔導金是一個支持,但是最重要是要健全化產業生態系、振興市場動能。 以我們在做的產業生態系裡面的無形資產、平等的文化金融體系來說,例如加速科技應用、跨域合作;平台商、通路商要進場投資等;但是最重要是要振興市場,就是投融資。所以我們已經在上路了,但是它需要時間…… 蔣委員乃辛:從事電影的人員都沒有這種感覺…… 鄭部長麗君:委員,這需要時間。我給委員一個數字,前幾年的確在衰退,但是106年的電影產業比105年成長了6.7%,輸出…… 蔣委員乃辛:部長,我現在也給你一個數字,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好。 蔣委員乃辛:我放一張投影片給你看。相較於106年,107年電影廳的數字從738家增加到784家,觀看電影的人次增加到4,300多萬人次,都在增加,沒有錯啊。 鄭部長麗君:觀看電影的人次增加,對。 蔣委員乃辛:但是票房有沒有增加? 鄭部長麗君:票房這兩年還是有些增加,有增加一點點。 蔣委員乃辛:總票房數有增加,增加到100.5億元,對不對?可是台灣電影製造的票房只有7.23億元,跟美商的片子比起來,誰增加的多? 鄭部長麗君:市占率當然低,但是106年是7.2億元,105年是5.6億元,所以它有一些增加。 蔣委員乃辛:你要看百分比…… 鄭部長麗君:百分比是增加的。 蔣委員乃辛:75%以上的電影都是外商…… 鄭部長麗君:沒有錯,我也覺得這個還是太少。 蔣委員乃辛:台灣的電影只占了百分之零點幾…… 鄭部長麗君:太少。 蔣委員乃辛:百分之個位數,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太少。 蔣委員乃辛:連10%都不到,只有7%,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但是從5.9%跳到6.9%。 蔣委員乃辛:部長,我知道你很努力,可是數字顯現出來你還不夠努力,還有很多問題,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委員,有一個關鍵,產製需要時間,製作都需要二、三年…… 蔣委員乃辛:我都知道……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真的要拜託委員…… 蔣委員乃辛:你不要我一句話講完,你就馬上給我回應…… 鄭部長麗君:委員,因為這是非常關鍵的…… 蔣委員乃辛:我請你回應的時候,你再來回應,好不好?拜託! 鄭部長麗君:好。 蔣委員乃辛:不然的話,我要拜託主席制止你發言。 鄭部長麗君:文策院的事,拜託委員啦。 蔣委員乃辛:部長,我們再來看去年入圍金馬獎的影片。入圍的影片有哪兩部?一個是「血觀音」,一個是「大佛普拉斯」,可是他們的票房收入在排行榜上是多少?在排行榜上的第1名不是「血觀音」,它只是第2名。「大佛普拉斯」只是第10名,它的票房收入才2,800萬元,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因為這兩者一個是獎,一個是票房…… 蔣委員乃辛:我們再來看美商的電影,票房最高的電影是「致命關頭」,票房收入有6.5億元,而入圍我們金馬獎的「大佛普拉斯」,票房收入只是人家的4.4%,這就是業者為什麼會說:我們沒有電影產業,只有電影藝術業。電影得了金馬獎,票房在哪裡?沒有!我不否認藝術是很重要的、藝術是根基,可是如何轉換成產業、轉換成商業影片,製造更多影片,然後相輔相成?我覺得這是必須要的。 鄭部長麗君:是。 蔣委員乃辛:在這種情況下,得了金馬獎的「血觀音」,其票房收入比不起沒有入圍的「紅衣小女孩」,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紅衣小女孩」也有入圍。 蔣委員乃辛:所以這就是我們的政策問題,就是業者講的:今天政府在重視什麼?我剛剛講過,我也肯定文化部這段時間預算的編列,你們的預算編列增加了,我沒有否定你,對於你的努力,我還是講了,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委員,這都是政策思維,我很認同委員…… 蔣委員乃辛:文化部的電影輔導預算在105年只有編了4點多億元輔導金,108年的預算編了6.2億元,是增加了,而且增加很多,問題是效果如何?電影業者表示,現在最大的問題是資金不夠、人才欠缺、沒有產業鏈。也許部長很努力在做,可是對於這些從事電影事業工作者的感覺,你更要了解。第一個,要如何讓他們知道?第二個,如何讓他們感受?第三個,如何把票房拉起來?國外、其他國家…… 鄭部長麗君:委員,我可以回答嗎? 蔣委員乃辛:我馬上請你回答。 鄭部長麗君:好。 蔣委員乃辛:國內電影的廳數雖然有增加,可是我們有沒有保障國片上演的廳數呢?如果拍好的東西沒有辦法上市給大家看,那不是空的嗎?就這個部分,部長的看法是怎麼樣? 鄭部長麗君:委員,對於您今天質詢的問題、疑惑及擔憂,其實我似曾相識,因為我在這裡講過很多次…… 蔣委員乃辛:我也問過很多次。 鄭部長麗君:對。我也講過跟您剛剛講的一樣,台灣的電影工業要重新做起,不能完全靠輔導金想要催生電影產業,輔導金是一個電影文化的支持。其實文化產業有雙重性,要有文化性,也要有產業性。當然,對於輔導金的編列,我們會繼續成長以支持創作,但是電影產業需要健全生態系,投融資、市場動能要振興起來,平台、通路及內容要一起振興,這需要產製期,所以我們對投融資計畫做了調整,文化近用體系也在形塑,我相信這是一個產製期。 從106年的數字已經看到電影產業的數字有回溫的趨勢,我們很需要文策院的平台加速投融資,所以要拜託國民黨黨團、委員支持我們,如果大院能夠儘速通過文策院設置條例草案、明年成立,我們會請國發基金委託給文策院,就可以做很策略性的投資,就是要振興市場,讓觀眾進場…… 蔣委員乃辛:部長,你這樣講話會讓人家有誤解,好像我們國民黨不支持文策院的樣子,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沒有,我就是因為委員…… 蔣委員乃辛:那你有沒有拜託民進黨黨團支持?你為什麼不講要拜託民進黨黨團支持?你為什麼只講要拜託國民黨黨團?好像卡住的都是國民黨黨團,都是國民…… 鄭部長麗君:我各黨都拜託…… 蔣委員乃辛:所以部長不要這樣講,這樣講的話會有誤會…… 鄭部長麗君:因為委員特別關心,所以要請委員支持…… 蔣委員乃辛:人家看到我們今天的詢答,好像是國民黨黨團都在反對一樣,所以不要這樣講,好不好?部長,我剛剛講過了,電影產業要有一個正確的政策…… 鄭部長麗君:有,有政策…… 蔣委員乃辛:第二個,人才的培育。第三個,產業鏈的設置…… 鄭部長麗君:有在做,這就是我們的方向。 蔣委員乃辛:要趕快做,譬如學校人才培育的部分…… 鄭部長麗君:我也希望趕快做啊。 蔣委員乃辛:你有沒有辦法做得到?主席站起來了,我就不講了。請你在審預算之前,提供一個確實的書面資料給我,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是,應該的,我們會提報告給委員。謝謝委員。 主席:請蔡委員培慧發言。 蔡委員培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報告第17頁增列了非常多的項次,針對這些項次,大概可以分幾個方向,不管是建立文化知識庫,或是在這個過程中去注意到工藝、去強化國家漫畫博物館、流行音樂中心,甚至是台北機場的活化,我覺得都是非常好的事情;但是在這過程當中,本席也有幾個提醒、幾個建議,還有我覺得應該要制度化來做的事情。 第一、有關報告中的文化體驗教育計畫,即:未來要與教育部合作推廣跨部會文化教育資源,讓學生在正規教學裡面,也有藝術跟文化體驗的機會,我覺得這一點非常好;但本席想要請教、建議的是,所謂的藝術文化體驗,就「體驗」這件事情來說,我覺得動手做比欣賞表演要更深刻。因為過去這幾年,不管是我們引進3D這個技術或是紙風車和許多表演團體到偏鄉,讓孩子和讓鄉親欣賞,他們都充滿了雀躍之情;可是我也常常在想,這過程就好像曇花一現,非常的可惜,所以本席十分希望在你的文化體驗教育計畫裡面能放入動手做的項目。像苗栗地區的藺草可以做工藝,不只是做鞋子而已,還可以做皮夾,苗栗的藺草工藝,甚至已經外銷到歐洲去;本席之所以做這樣的提議,不只是為了產業的振興,我覺得讓孩子們可以感受,或是在學校教育裡面可以跟他的生活媒介有一個動手做的機會,我相信那個文化基因會埋藏在他的心裡。 第二、在文化平權方面,部長也特別提到各族群的母語使用或傳播體系、降低民眾參與的限制、落實文化近用。我舉一個例子,大概是上個禮拜,我跟幾個長輩也都是我們南投的鄉親一起在農村的簡餐店吃飯,有一位在都市打拼的企業家剛好回來。在那個飯局裡面,大家念念不忘的都是那個醬筍,這時有一位鄉親說醬筍不只是比較鹹有酸味,如果弄得不好,吃起來還會有一點澀味,有一點「ㄆㄚˋㄆㄚˋ」。他講這句話的時候,我心裡想又學到一句母語,因為「ㄆㄚˋㄆㄚˋ」這個詞我很少用。可能我講這句話,很多人也不知道我在講什麼,但我要說的是,生活體驗跟長者的生命經驗是我們的文化寶庫,如果我們的文化平權在思考母語的時候,只是把力氣放在教材的編撰,還不如花一點時間多做一些互動的場域,這一點我一定要強調。 第三、在互動場域的部分,我相信你們已經在做了,就是建立國家文化記憶庫,你剛剛講的我們完全贊成。本席要特別提到「返校」這個案例,相信你比我清楚,它是一個電競遊戲,裡面融合了我們的信仰,如:城隍爺、城隍廟裡面的黑白無常;融合了我們的民俗,比如:腳尾飯、擲筊,也融合了台灣歷史上非常沉重的白色恐怖記憶。在這樣的過程當中,設計者建立一個介面,就是孩子們很容易接觸的電競遊戲,本席注意到你們在華陰街那裡要設一個動漫館或是電競預算要持續增加,這一點基礎並非只在應用端,我覺得文化記憶庫的建置也非常重要,正因為有文化記憶庫的建置,他們才能夠去創造出電競遊戲非常受到各界支持的一個遊戲─返校。 最後是制度化的部分,你們已經在做,而且你也特別提到增加在地文化跟地方創生有7,000萬元的預算,但我覺得還不夠,因為我自己在思考青年進鄉的時候,不管是對教育部或農委會,我都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一定要有公費生;可是我最近也在想,公費生身未必是在學校念書,然後去廠商、店家、民俗工藝工作室實習,假設這幾年他所學習的藝術都很好,不管是表演的、繪畫的、設計的,他希望到農村發展的時候,我們應該有制度化的支持。簡單來講,就是有一個薪資上的保障,還有他跟地方連結的實習機制的建立,這也是本席看了你的預算書之後,要特別建議你的。請部長對以上幾點做回應。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的建議都非常好,我們會盡可能努力,其實這也是我們的政策方向,我們在社造裡面,也有結合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對於委員的建議,我們會來研議如何落實。 蔡委員培慧:對於你的青年回鄉、留鄉的制度化,本席希望能夠有比較明確的顯示;雖然那個制度化是有它的機制、有這個計畫,但說實在話,為什麼今天很多來自於南投、苗栗、原住民地區的人都要留在都市打拚?就是因為農村的工作機會闕如!所以,你的制度化,不管是做公費生的留學,或是你覺得文化的公費生可能機制不健全,那麼你也應該建立一個制度化的體制來媒合想要返鄉的人,讓想要留鄉的人,可以跟這些工藝技師互動。 鄭部長麗君:是,報告委員,我們的青年村落文化發展計畫有兩、三千萬元預算,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也有兩、三千萬元,另外還有一個青銀合創實驗方案,希望創造青年不同世代與在地產業或非營利組織的結合,這部分也有2,700萬元,所以我們有好幾個計畫在進行,當然社造計畫本身也可以由下而上提出他自己這樣的計畫。所以還是要因地制宜,看是在地產業還是非營利組織,或是什麼樣的團體、組織,然後來鼓勵青年參與。我們要尊重在地性的特色,也會試著從不同面向來補助它、支持它,畢竟這裡面有許多是民間團體或是公司型態的在地產業,所以還是要尊重他們所提的計劃。我們也會特別把青年預算標舉出來,某種程度也是一種鼓勵、引導他們能夠結合年輕世代的人才。 蔡委員培慧:我在這裡再多講一些過去的經驗,社造從1994年到現在,歷經了十幾二十年,我覺得有一個關鍵,就是在社造預算裡面沒有人事經費,這個部分原民會做到了,但是原住民的這種生態部落、永續部落,它有營造園的預算,我剛剛講的青年留鄉、進鄉的制度支持,就是我們有個別計畫的申請,本席完全贊成,但是我們應該在這裡預設人事經費的支持,但是它並不是你提一個計畫就給你支持,還要看具體項目如何,所以我剛剛才說你可以去參考農委會的部分─想務農的人可以要到農場去實習,我們這裡就到工藝師的工作室或劇場、劇團去實習。我覺得制度化的支持真的很重要,比如我們講的「台灣蝶回鄉─在南部地區」其實就是原民會當時的營造園去創造出來的。本席建議文化部在推動的時候,可以將這個案例並陳,然後去思考怎麼來做。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會來研究,事實上我們現在也在做,像青銀合創實驗方案也會補助年輕人薪水,就是給NPO,它再補助到年輕人的薪水裡面;像青年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也有不用單據核銷的青年獎金,不是只有補助還有獎金,所以我們會直接支持年輕人回鄉。委員提到的實習等等,因為它涉及到教育端,還有要去實習的組織跟性質,這個部分跟我們再來研議,如何跨部會合作來把它做更大的結合。 蔡委員培慧:我常常在想,我們要有制度化的支持才能讓這些年輕人透過他的智慧、能力去促進地方的整合。因為上次去參觀這個設計的時候,我看到台灣科技大學一名做社會設計的學生,去協助採茶的人改變他的媒介,本席舉這個例子是想提醒大家:事實上,偏鄉離我們並不遠,設計不只是美學的素質,它應該與社會的能力緊密結合。 還有,我們如何去促進工藝的推展?本席認為工藝應該與日常生活連結,但是在跟日常生活連結的時候,我們只思考到使用端,也就是我有這個漆器很好,卻忽略了製造端,漆器的漆並不是油漆,而是天然漆,像這種天然漆的採集、應用、設計,到日常運用,這整體性的連結就是文化部可以去創造的,工藝中心可以去突破的。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後續再作討論;但是針對青年進鄉、留鄉的制度化支持,請部長務必要積極推動。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的建議。 主席(蔡委員培慧代):接下來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高金委員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覺得我們在這邊對話、質詢,其實都已經有了往前邁進的步驟,尤其是原住民的部分。請問部長,文化部跟原民會的合作平台會議,你們得到了什麼結論?這個文化平台從開始到現在,已經有兩年了,如果現在仍在盤點的話,本席就要問部長,時間是不是慢了一些?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個平台已經成立,也在運作,我們也有編…… 高金委員素梅:我知道;但是兩年多了,根本都什麼沒有!而且這兩年當中,也發生了非常多荒謬的事情,比如你剛剛講到的文化路徑,才要邀請原民會,才要尊重原民會,可是這個平台已經開了兩年,我們看不到文化部有什麼積極作為,會犯的錯誤還是在犯,資源整合平臺還是沒有,還是各做各的!我在這裡提醒部長,教育部跟原民會做得非常好,已經在落實推動原住民的民族教育。本席在這裡看著文化部換了三位部長─龍部長、洪部長,接著是鄭部長,我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平台一直無法建立起來!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有建立! 高金委員素梅:那麼你們開會的結論,為什麼還是有那麼多的落差呢?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已經建立,甚至我們有共同平台,我們也支持平台的運作…… 高金委員素梅:我知道平台已經建立起來,可是目前我收到的資訊裡面,沒有看到任何一個結論,我看到我們的文化路徑依然是那麼樣的落後,根本沒有我們原住民的…… 鄭部長麗君:文化部剛開始要推動,現在還沒有…… 高金委員素梅:根本沒有原住民的思維,是本席在這邊質詢了之後,部長剛剛才針對原住民的部分。我現在告訴你,為什麼重要! 針對前瞻二期預算,本席上個月才提到軌道建設的荒謬性,還有台糖鐵路的部分。我們來看一下這個資料,這也是我一直擔心的─中央做中央的,地方還是做地方的。你講的文化路徑趕不上被人拆!我們來看總爺糖廠的文化景觀,台南市主管,8月25日決議不列冊追蹤,9月27日現勘之後還是不列冊追蹤。本席會這麼在意這個部分,就是地方政府文化資產的審議都歸縣市政府,縣市政府若拒絕列冊追蹤,就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鄭部長麗君:這部分我們已經介入了,他們正在變更設計,委員的這個議題,其實我也回應了…… 高金委員素梅:我再繼續給你看下一張,8月15日、9月14日,台南市工務局委託的標案動工了,文化部要求只能夠小怪手進行,可是工程單位仍然出動大怪手,轟隆聲下部分遺構遭到破壞,這也是事實…… 鄭部長麗君:現在沒有這個問題了,其實都在討論如何變更設計…… 高金委員素梅:部長,我的意思是,我們非常多的破壞是不能夠再回來的…… 鄭部長麗君:委員,這是之前的情況……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我要提醒部長,中央在做任何政策的時候,請你們頭、腳、手、眼睛、神經全部一貫,再提出你們的大政策…… 鄭部長麗君:有,有! 高金委員素梅:本席今天的喉嚨不舒服,請部長先聽人講完。我覺得部長常會有一個讓我們覺得不太能接受的習慣,請聽完我們的質詢再回答,好不好?我提醒你的是曾經犯過的錯誤,所以我要再提醒您。今年7月文化部也表示要以「茶、糖鐵帶路」拼文化觀光,有非常多的委員在這邊告訴你我們的歷史,甚至你們自己在7月23日發布的新聞稿,也提到國際間擴大文化資產定義,除了有形無形的文化資產,你們也重視文化路徑,接著你說台灣擁有豐富的人文、歷史、生態、產業,所以文化部要跟觀光局、地方政府合作,由下而上提案,選出台灣具有文化特色的觀光路徑,主要是與歷史、文化、藝術為脈絡。可是,我們看你的茶文化也沒有啊!所以我要提醒部長,你們的文字並沒有真正落實到地方,我同意你說的要由下而上,可是你有沒有發現由下而上會發生很多的問題,就是地方的審議人員有沒有歷史觀?有沒有文化的內涵?有沒有環境生態的素養?很顯然台南那些就沒有,他們還準備要把大樹移掉,這是非常嚴重的!所以我再提醒部長,你的文化路徑講的是台灣擁有豐富的人文、歷史、生態、產業,可是你發現了嗎?地方跟中央不同調!台南準備把鐵軌拆掉,把樹移掉,這樣符合生態環境嗎?符合歷史嗎? 我再告訴你一件事情,你知道台北市政府發生了什麼事情?台北市政府10月31日已將三井會社開放參觀,柯文哲說要給大家一個更漂亮的北門,台北市政府對三井倉庫的期待是「記憶倉庫」及「Info House」,也就是要把三井倉庫當成整個北門古蹟群的展示場,要扮演前導資訊站。看到這樣的訊息,我又開始緊張了。三井倉庫對外開放之後,台北市文化局要在這邊陸續舉辦一系列免費的教育推廣活動,他們要讓民眾更加了解往日最為風光的西區歷史。所謂最為風光的西區歷史,這對日據時代被殖民政府欺瞞壓迫的台灣人民,還有原住民族,真是情何以堪? 我們看到,現在各地政府都只截取台灣片段歷史,荒謬怪誕的呈現,所以才會有三井倉庫、才會有大豹社事件,根本不知道幾個跨歷史文化的廊道出現。所以我才一直在講,部長很努力,很認真要打造文化路徑,甚至在行政院裡面它是最高規格的政策指標,但是作為政策指標的同時,各縣市政府有沒有跟上腳步?妳一直跟我說,各縣市政府是由下而上,中央文化不能管地方文化所謂的審議,是這樣嗎?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覺得是很可怕的…… 鄭部長麗君:沒有這樣說,委員是否能給我一些時間回答? 高金委員素梅:妳看一下三井,我再舉三井為例…… 鄭部長麗君:妳期不期待我回答? 高金委員素梅:我會給妳時間回答。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 高金委員素梅:我還有2分鐘。妳看一下這個三井倉庫,妳知道這個就是我跟妳說過的,從大豹社的歷史延續下來到大豹茶場,最後送到三井倉庫囤積,囤完之後就從大稻埕這樣出去,現在台北市政府要把三井倉庫打造成什麼?打造成一樓是「Info House」,二樓是餐廳及咖啡廳的建築物,妳不覺得台灣所有的文化產業全部都是餐廳產業,而這項產業並沒有真正具有歷史的靈魂、文化的內涵?這正是各縣市政府在推動的項目,包括剛剛多位委員提及的,你們所謂的文化產業為什麼導致產業持續下降?原因何在?部長妳要好好思考,我給妳一點時間回答。謝謝。 鄭部長麗君:謝謝。三井倉庫是市定歷建,不是國定歷建,所以由台北市政府做…… 高金委員素梅:我懂,這些我懂…… 鄭部長麗君:請委員給我時間讓我回答,因為妳的問題很重要,我想好好回答。 高金委員素梅:好,謝謝。 鄭部長麗君:我認同您的憂心,就因為像這樣的文化保存不是只有硬體修復,其文化內涵很重要,文化歷史甚至藝術科學的價值都很重要,所以我們從事整體文資保存方法體系的翻新,我們希望箇中的有形、無形、文化內涵、技藝與空間區域治理能以以軟帶硬來發展,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就因為這樣,所以文化路徑所謂的由下而上並非完全放手給地方政府,而是透過文化路徑,大家回到文化的內涵,包括人文、歷史、產業,從其脈絡來重新重建其生命及文化生態,最後才會形成一個路徑跟生活或觀光連結,所以這必須要從內涵做起。因此,在文化路徑的部分,才會由文化部先挑幾個示範計畫邀地方政府來做,像糖鐵的南北平行預備線是8縣市跨部會的合作,所以是從內涵、意識打造起,而這個過程可以改變地方政府的想法,並帶動社區文史工作者大家的投入,所以我們打算成立coworking的平臺,讓社會參與,這是由下而上的作法。第三點,糖鐵的南北平行預備線西港部分的衝突,現在已經有一個平臺在討論工程如何變更設計以保存文化,您所擔心前面那些沒有列冊指定,都是因為那是之前發生的,現在臺南市政府文化局非常清楚,希望能夠進行文化保存,這也是溝通出來的成果,也是因為推動文化路徑才會帶動這個意識,有這樣的進展…… 高金委員素梅:好了,部長,妳講的時間夠多了,我讓妳講得夠多了。我跟妳說,現在正在發生的就是台北市政府的三井倉庫,妳看到了嗎?這是你們的函文,是因為我馬上打電話給文資局局長,請他提醒一下臺北市政府,三井倉庫具有何等重要歷史文化的意涵,不是你們下面所放的那種一樓叫做「Info House」,二樓是餐廳及咖啡廳的建築物,部長,妳看到了嗎? 鄭部長麗君:謝謝您的建議…… 高金委員素梅:部長,妳先聽我講,我的喉嚨非常不舒服!妳知道我所看到的危機就是這樣,部長妳的公務繁忙,但是妳清楚知道嗎?當中央的腦與縣市政府的產生斷層時,就會發生這個問題!妳沒有時間一個、一個個案去補足、發函,我覺得歷史的建物、文化的內涵、歷史的再造絕不容許再等待,很多東西拆掉就沒有了。 第二件事情,你說地方政府是由下而上,以這樣的作法所做的臺灣歷史的深度夠嗎?我覺得並不夠,所以阿里山沒有談到原住民整個伐木的文化;所以在糖與茶的文化上,並未將整個臺灣糖文化與茶文化在殖民政府的統治下所歷經的歷史苦痛放進去,你們只看到門面!我再請問,我們的糖文化跟我們的甘蔗田有沒有關係?有,那並非原住民的地區而是漢族的地區,當時種甘蔗的人必須配合日本殖民政府將東西交給三井會社或民間企業,種種這些歷史記憶難道不應該放在裡面嗎?難道只是在上頭擺放一些硬體,做一些觀光產業就好了嗎?不行!我一直強調文化產業與歷史絕對相關,尤其在臺灣這塊土地上!所以我才要提醒部長,請原諒我今天必須花非常大的力氣去說話,不然我發不出聲音,我不是在這裡跟妳大小聲,因為我現在講話非常辛苦,對在場的所有官員我也很抱歉讓你們聽到這樣的聲音。請部長務必注意我的提醒,你花了200萬元所進行的研究討論要發揮功能,而非提報一份毫無歷史根據及文化意涵的文化路徑,我們很憂心。謝謝部長。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我們就是希望從文化內涵打造起。 主席(高金委員素梅):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鄭委員天財、林委員靜儀、何委員欣純均不在場。 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雖然我已經不在教育委員會,但是我前天還是準時打開電視收看金馬獎頒獎典禮的轉播,我想中國的藝人來到臺灣講中國臺灣這件事情已經引發整體臺灣民眾的反彈聲浪,我想部長非常清楚,如果我們還記得2015年年底,那時剛好正面臨總統與立法委員的大選,當時發生周子瑜事件,部長,妳非常清楚嘛!我們臺灣的藝人不管到韓國或是中國是遭到中國怎樣的打壓?如果被打成是台獨藝人,在中國根本就無法生存,會掛掉!今天在中國大陸的人民沒有自由,那些沒有自由的人來到臺灣這樣大放厥詞?他們來到我們的金馬獎,在這樣的國際影展場上大放厥詞!部長,當玉山遇到颱風時,我們都說玉山是我們的護國神山;對於我們文化的保護,文化部不就是我們的護國神山嗎?既然是,連小英總統都在臉書說,在臺灣沒有「中國臺灣」這樣的選項!那接下來我們文化活動的任何一項獎項,包括金馬獎在內,你要如何回應?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當天12點多就已經在臉書表達了我的感受及看法,我的回應就是,第一個,臺灣貢獻金馬獎作為一個尊重電影藝術跟創作自由的華語電影國際獎項,我們歡迎不同國家的電影工作者來到臺灣共同參與競賽,也維護創作自由……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們認為…… 鄭部長麗君: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們在……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金馬獎是一個文化藝術的活動及獎項…… 鄭部長麗君:第二個,我也在FB裡面表達這裡是臺灣,不是中國臺灣,我想我必須代替絕大多數臺灣人民……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如果妳當場在金馬獎典禮上…… 鄭部長麗君:以一個部長的身分在當天晚上講這些話……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表達意見,我相當支持妳,我相當支持妳當下就回應他們…… 鄭部長麗君:我已經回應了。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妳當時坐在台下,我知道妳的表情很委屈,可是我們真的不希望看到這樣的狀況,變成一個具有政治動機的藝人來到臺灣,將我們這麼好的金馬獎典禮變成是一個政治場域,這是一個國際文化的交流,不是嗎? 鄭部長麗君:其實就如同妳所說的,這幾年來,我們看到中國現象也不是只出現在金馬獎的典禮上,平時在網路、影展、文學相關獎項或透過市場的合作,對我們的一些作家、藝文工作者及藝文團體都造成了壓力,面臨國籍上的壓力……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請問你們要如何因應? 鄭部長麗君:我們都作為後盾來溝通……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沒有看到後盾。不然這樣子,我問一下部長,妳認為…… 鄭部長麗君:委員有沒有看到……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這些中國藝人來到臺灣,他們這樣的行為是一個政治的行為,若依照「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外國人不能從事與許可不符的活動。請問若依照上述法律的規定,是否其政治行為已經違反了法規的規定? 鄭部長麗君:移民法非由文化部來解釋。我想跟委員溝通的是,金馬獎是我們可以貢獻給世界的國際獎項,我們尊重創作者的創作自由,就像傅榆導演在得獎之後分享她那部作品,她的表達其實應該得到尊重……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對啊!我們對於創作文本也很尊重,許多國外的藝人…… 鄭部長麗君:許多台灣人也有相同的感受,所以我想……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相信我們對於國外電影的朋友或從事者,他們所表達的藝術文本都非常尊重,不是嗎?但是我還是要強調,部長,如果未來還發生這樣的狀況,讓台灣人民被霸凌,屆時希望部長能夠站起來為臺灣人民說話。 鄭部長麗君:我已經在當天晚上非常清楚表達了我的感受及想法,我們……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想大家都喜歡用臉書來表達…… 鄭部長麗君:我講得非常清楚,隔天的新聞報導也……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連總統都只是用臉書…… 鄭部長麗君:我不只在臉書,我也數度重申,這裡是臺灣不是中國臺灣,我相信這幾天民主的對話也正展現臺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透過這樣的互動及對話,甚至我也說我期待有一天中國電影工作者不只來到臺灣,他們去到世界各地都能享有充分的自由,……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知道,但是我覺得現在政府有一些錯亂…… 鄭部長麗君:沒有錯亂,我們應該要……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我們真的是在保障他們對於創作發揮的自由,其實臺灣也有很多限制自由的地方,像假新聞,不是嗎?我覺得這種界線應該要搞清楚,如果這邊沒有界線,那邊有界線,那我真的不知道臺灣的言論自由到底是什麼? 此外,這一次的金馬獎入圍的名單有115個,對不對?其中中國入圍的獎項有61項,臺灣入圍的則有40項,電影部分的情況就是中國電影全面性壓制,部長認為金馬獎對於中國電影獨占的狀況有其他因應的措施? 鄭部長麗君:歷屆參賽的比率略有消長,有時高,有時低,這是一個獎項,不論是金馬獎或有多少參與的國家,越多人參與,就表示大家對這個獎項越發重視,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身為文化部長,我當然期待臺灣的產製量能提升,好作品要更多……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對,這件事妳已經講了好幾年了…… 鄭部長麗君:要回歸政策……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妳已經講了好幾年,我希望妳能從政策著手,讓臺灣的電影…… 鄭部長麗君:那當然……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能在電影界更發揚光大…… 鄭部長麗君:我們要全力努力……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不然變成中國電影獨占的狀況,這也是很荒謬的事。 鄭部長麗君:這要從我們的根本面去做,我們自己要強本。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現在本席就要講一件事,其實臺灣的電影都有談到科技類的部分,這在之前都有談到,像我們談到文化科技元年,部長也非常積極思考如何推動文化科技這件事,請問在文化科技上原民參與的狀況如何? 主席:抱歉,高潞‧以用委員,妳的時間已經到了,是不是請部長以書面報告回答妳?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謝謝主席,那我一併請部長報告三件事:第一個就是文化科技部分及第二個文創投融資部分原民的參與情況,再來就是文化部在國發基金部分增加了100億元,在這個部分原民的參與情況又是如何?請部長一併報告。好不好? 主席:好,請部長一併以書面報告答復。謝謝。 請林委員奕華發言,同時也歡迎林委員到立法院來。 林委員奕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謝謝主席。剛才聽了部長前段的答詢,還好部長算有守住了一個以文化為前提的思路。其實我覺得臺灣對自己要有信心,我們在文化藝術的領域裡,就是要有這樣的雄心壯志,我們就是華人領域的領頭羊,所以這個部分不應該因為一些政治上的風波而自己劃地自限,反而更應該透過文化力去做,這才是促使我們在國際中能夠產生影響力,能將我們的觸角往外延伸的最重要力量。聽了部長妳剛才的答詢,本席瞭解到妳有守住這樣的原則。 我今天主要是關心衛武營的事情,妳當然應該知道衛武營已經完成,也開始大型的表演,檢視臺中有歌劇院,臺北則有兩廳院,臺北的這個展場已經很久了。我今天關心的是新北市的展場問題,大家知道我剛從新北市政府過來,我在新北市這兩年多來,一直聽到原先所謂的大臺北新劇院,也就是現在大家所稱的新北表演中心,這件事一直不斷被延宕,我在大臺北很久的時間,事實上,大臺北一個國際型態的標準展演場所是不足的,所以,我認為在新北表演中心的這個部分,我非常期待能夠有機會趕緊被動工,妳應該知道那個位置在哪裡?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在新北,它與高鐵共構。 林委員奕華:對。 鄭部長麗君:我跟委員報告一下這個計畫目前的歷程…… 林委員奕華:妳知道這件事已經拖十幾年了吧? 鄭部長麗君:是,我跟委員…… 林委員奕華:從93年至今已經14年的時間,還在原地打轉。 鄭部長麗君:跟委員報告,它並不是原地打轉,而是在前政府的時候,是由文化部委託、新北市政府代辦…… 林委員奕華:曾經有一度…… 鄭部長麗君:對,這部分原先有一個BOT的規劃方案,不過,我在擔任立委時知道這個BOT規劃方案在地方造成了一些爭議,為什麼?因為這整個計畫裡有高達九成的部分是作為商業及地上權住宅設施,劇院的量體只有10%,由一個文化部會來推動的文化劇場含量只有10%的BOT案,我覺得不妥,因為它的商業設施高達九成。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因此,我上任之後,立刻在2016年的6月及8月舉辦地方的公聽會,其實不分黨派都反對原來的方案,因此我們暫緩原來的BOT規劃方案…… 林委員奕華:我們從93年看到BOT的方式…… 鄭部長麗君:對,我去年就開始新的規劃案,並委託兩個案正在研究當中,一個是可行性評估,一個是規劃案,我希望強化政府的投資及政策要進場,因為原先的BOT的想法就是政府都不要出錢,政府也不要承擔,但這還是要回歸文化…… 林委員奕華:這些事都是要看決定…… 鄭部長麗君:本質來做計畫…… 林委員奕華:因為BOT當然有BOT原來設定上的作法,但若今天政府願意將這個責任扛起來,當然我們也樂觀其成,只是不要從93年做下來,一路變來變去。當然妳剛才提到妳在106年上任之後決定要改變,所以我們又有所謂新的委託案出現,這個委託案應該是7月3日有期中報告,90天要送期末報告,照理來說,期末報告應該也要出來了。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因為我們的規劃案有雛形之後,我們要徵詢地方意見,所以我們原訂要舉辦好幾場地方的諮詢會…… 林委員奕華:意思是期末報告還沒有出來? 鄭部長麗君:因為未來的市政府可能也會有它的想法,但是因為必須要有共識,畢竟是在新北…… 林委員奕華:等一下,這就是我想要請問的部分,我們現在的評估……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經過地方的諮詢會之後,在年底會提出來。 林委員奕華:我先請問一下,這一塊土地是屬於中央的,對不對?所以主責機關應該是文化部,沒錯吧? 鄭部長麗君:對。 林委員奕華:所以到現在為止,你說還要再聽地方聲音,你的意思是要聽…… 鄭部長麗君:我們所有的規劃案…… 林委員奕華:我覺得很納悶的就是,因為現在還在選舉期間,民進黨的候選人提出來的是另外一個想法,叫做親子博物館,我覺得莫名其妙,地方可以決定那邊要做親子博物館?跟你們現在的規劃完全不一樣,所以我剛才聽到你說的一句話,我非常擔心,部長說還要再聽地方的聲音。 鄭部長麗君:地方不是只有地方政府,還有社會各界、專業的…… 林委員奕華:所以你的意思是中型歌劇院有可能再更改計畫,變成親子博物館嗎?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不同候選人都提出親子主題,也不是只有蘇貞昌前院長…… 林委員奕華:是啊!但是我要說的…… 鄭部長麗君:選舉期間,大家提出來的政見,我們尊重,我們就是照我們的行政作業、按照我們原來的計畫,我們本來就會舉辦地方的諮詢會,因為未來要設在新北,當然一定也要跟未來的新北市政府討論,形成共識。 林委員奕華:流程沒有問題,但是麻煩部長看一下,這從92年到現在已經花多少錢規劃?從92年開始,光做可行性評估以及相關的規劃就一直在原地打轉,花了政府2,432萬元,光是規劃就可以花這麼多錢。所以我想請問部長,這個計畫還會不會變?因為聽取地方意見,你們可以微幅調整,這OK,但是你們會不會又自我推翻,在這塊特專三用地又自我推翻你們現在要做的相關內容? 鄭部長麗君:我也擔任過立委,因為前面的延宕,我必須說就是規劃案不夠完善,因為一個文化部推動的卻不是一個文化設施,而是商業設施…… 林委員奕華:政府是延續的,我沒有說都是部長的責任,但是文化部總是有責任,從之前的文建會到現在的文化部,花了這麼多錢,這些都是納稅人的錢。 鄭部長麗君:對啊!所以我負起責任,我上任之後,原規劃案9層商業設施這個案子,我不能做,所以我把它停下來…… 林委員奕華:所以我要請問部長,目前你們這個方案還會不會變?我沒有詢問以前的方案,只問你們現在的方案還會不會變? 鄭部長麗君:第二點,在我們的規劃案裡面,本來就要舉辦公聽會,本來就要跟地方討論。 林委員奕華:這都沒有問題啊! 鄭部長麗君:本來就應該跟地方政府有共識,然後還要報行政院,因為是文化部,我們的計畫是做文化設施,如果屆時有不同意見,或是行政院決定要做別的,它就不是屬於文化部的計畫,因為這塊地就必須要…… 林委員奕華:意思就是錢就浪費掉了? 鄭部長麗君:不會,因為我們文化部做了,我們當然要爭取大家的共識,但是我們要跟地方討論、要跟未來的政府討論,最後還要送行政院…… 林委員奕華:部長這個答案讓我非常失望,你竟然說行政院可以把你們做的評估跟規劃全部推翻掉,可以不做你們規劃的東西? 鄭部長麗君:不是,委員過度推論了。 林委員奕華:你剛才已經這樣講了,你剛才的回答有這樣說啊!你說行政院核定,行政院可以做別的使用啊! 鄭部長麗君:我們所有計畫當然都要經過行政院核定,包含我們所有的公共建設計畫都要送行政院核定,前政府的計畫也是行政院核定的。 林委員奕華:是啊!但是問題是這個部分在你任內已經變成特專三用地了,已經做文化設施評估,當然就是要做啊!所以我真的要拜託,不要再改了!趕快給北部再多一個好的展演中心,我期待不要因為哪一黨執政,該做的事就要做,我們期待它能夠儘快定案、儘快動工,謝謝。 鄭部長麗君:本來我們都依照我們的程序在進行,到年底我們會提出草案。 主席:謝謝部長的回答。 請羅委員明才發言。(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 本日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委員陳學聖提出書面質詢。 委員陳學聖書面意見: 案由: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文化部應善盡監督之義務,確保公共藝術作品能依合法公開之程序進行採購,特向文化部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文化部「公共藝術操作手冊」載明「公共藝術著重藝術性、公共性等議題,具特殊專業性,其執行和一般採購不同,因此政府各機關依法辦理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時,應優先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來辦理。待徵選結果報告書核定通過後,最後才依《政府採購法》進行。 二、然11月8日桃園市政府舉辦「大溪埔頂公園藝術作品揭展典禮」,其中兩件大型公共藝術品要價2,700萬元,且從內部公文簽呈,可明顯看出採購過程並未依循法定程序,而是鄭文燦市長直接交辦採購,由機關首長直接下令交辦,跳過公共藝術評選機制,美其名是依《政府採購法》限制性招標,但形同綁標,《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如同虛設。 三、桃園市府回應大溪埔頂公園藝術品採購是市府公務預算,不必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辦理,然過去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曾函釋「為提昇公共藝術設置品質及藝術水準,建議各興辦機關倘辦理公共藝術,仍請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四、文化藝術家的創作皆值得肯定且鼓勵,文化部為文化事務最高主管機關,應善盡監督之義務,讓公共藝術作品能依合法公開之程序予更多民眾欣賞,並以相關完整的法律規範來保障創作者及民眾權益。 五、上述質詢,敬請答覆。 主席:關於今日會議作如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108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案、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以及108年度文化部主管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等13家財團法人預算案,相關提案請於11月26日下午5時前提出,我們另定期繼續審查。 另外,我要建議及提醒文化部,對於你們四條旗艦文化路徑,有三條是相關原住民的部分,我們希望對於原住民的這個部分不要切割掉,因為我認為台灣歷史文化的時間軸裡,原住民不是化外之民,所以建議你們趕快提出一些修正,好不好?否則未來我們在審預算時,本席還會跟你們有非常多的討論,所以我最後還是要提醒你們,台灣這塊土地上需要完整的歷史觀,而不是斷裂式的歷史觀,謝謝。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 休息(12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