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程序委員會第10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4月24日(星期二)12時至12時20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郭委員正亮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宣讀本會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4月17日(星期二)中午12時至12時31分 地  點 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Kolas Yotaka     周陳秀霞 王榮璋  林德福  蔡培慧  郭正亮  邱泰源  吳玉琴  施義芳  尤美女  李麗芬  曾銘宗  柯志恩  周春米  江啟臣  李彥秀 主  席 曾委員銘宗 列  席 高處長百祥 記  錄 陳秘書小華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會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議事錄。 【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未審定。(主席宣告:本次院會議事日程草案內容,朝野黨團無法達成共識,援例將本次院會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散會。】 報告事項提案: 1、民進黨黨團(Kolas Yotaka委員)提議:(報告事項增列部分)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一)行政院函送「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黃煌雄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張天欽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楊翠、葉虹靈、彭仁郁、高天惠Eleng Tjaljimaraw、尤伯祥、許雪姬及花亦芬7人均為委員,請同意案」及(二)行政院函請審議「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建請改列為本次議程報告事項第(二)案及第(三)案。(如附件一) 討論事項提案: 1、民進黨黨團(Kolas Yotaka委員)提議:議程討論事項編列(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12案。(如附件二) 2、國民黨黨團(柯委員志恩)提議:議程討論事項增列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新北市政府於2014年已在深澳灣附近公告劃設「瑞芳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深澳燃煤電廠相關之環評應退回重新審查並於一個月內,邀請賴清德院長率相關首長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是否有當? 敬請公決案等8案,順序授權議事處排列。(如附件三) 3、國民黨黨團(李委員彥秀)提議:黨團再增列1案,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107年4月16日本院衛環委員會召委陳宜民安排「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就『深澳發電廠內保育區範圍劃定及環評爭議』列席報告,並備質詢。」之專案報告。李應元署長於質詢中途,「不告而別」成「落跑署長」,既未向陳宜民召委請假,亦未經陳宜民召委同意准假。為維國會尊嚴,爰此要求院會作成決議:環保署長李應元應對此行為負起政治責任,辭職以示負責。是否有當? 敬請公決!(如附件四) [image: image1.jpg] [image: image2.jpg] [image: image3.jpg] [image: image4.jpg] [image: image5.jpg] [image: image6.jpg] [image: image7.jpg]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會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錄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確定。 宣讀議程草案所列之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 立法院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 時  間:中華民國107年4、5月27、1日(星期五、二)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地  點:本院議場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蔡培慧等27人擬具「自來水法第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709號委員提案第21900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蔡培慧等27人擬具「農村再生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85號委員提案第21901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606號委員提案第21902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308號委員提案第21903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七條及第八十一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85號委員提案第21907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地政士法第五十一條之一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85號委員提案第21908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51號委員提案第21940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營養師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166號委員提案第21915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農作物保險法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956號委員提案第21916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6人擬具「監獄行刑法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55號委員提案第21911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九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46號委員提案第21912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25號委員提案第21950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莊瑞雄等20人擬具「終身學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號委員提案第21914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莊瑞雄等19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46號委員提案第21933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洪宗熠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44號委員提案第21918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余宛如等33人擬具「促進境外資金回國投資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39號委員提案第21926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周陳秀霞等16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749號委員提案第21927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楊鎮浯等16人擬具「政治獻金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044號委員提案第21928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楊鎮浯等18人擬具「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50號委員提案第21929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委員楊鎮浯等19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46號委員提案第21930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932號委員提案第21932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一百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46號委員提案第21937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委員郭正亮等16人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25號委員提案第21934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委員郭正亮等17人擬具「企業併購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618號委員提案第21935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本院委員郭正亮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一百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59號委員提案第21936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本院委員徐榛蔚等16人擬具「電信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379號委員提案第21938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儲蓄帳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932號委員提案第21939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軍人撫卹條例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767號委員提案第21941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公共債務法第六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980號委員提案第21942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條文及增訂附表三之一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34號委員提案第21943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684號委員提案第21944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醫療器材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775號委員提案第21945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四、本院委員徐永明等16人擬具「公文程式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57號委員提案第21946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五、本院委員張宏陸等22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932號委員提案第21947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本院委員張宏陸等22人擬具「行政院資訊總處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70號委員提案第21948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9人擬具「行政區劃法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57號委員提案第21949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本院委員李麗芬等18人擬具「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379號委員提案第21951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59號委員提案第21952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本院委員劉世芳等40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607號委員提案第21953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本院委員吳秉叡等27人擬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464號委員提案第21898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本院委員楊曜等22人擬具「漁業法第五十九條之一及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15號委員提案第21910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0人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650號委員提案第21917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本院委員王榮璋等29人擬具「法律扶助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798號委員提案第21913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五、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468號委員提案第21905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9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073號委員提案第21906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本院委員施義芳等19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25號委員提案第21909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及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46號委員提案第21921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九、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46號委員提案第21922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756號委員提案第21923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一、本院委員徐榛蔚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756號委員提案第21904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二、本院委員陳學聖等19人擬具「學生團體保險法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073號委員提案第21920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三、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42號委員提案第21919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四、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空氣污染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970號委員提案第21924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五、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475號政府提案第16284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422號政府提案第5380號之12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及第十二條附表一、第十九條附表二,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422號政府提案第5382號之9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八、考試院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司法官考試及律師考試全面性通盤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841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九、考試院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註記「同志伴侶」公務人員亦享有婚假等權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842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文官學院「考試委員不應擔任文官學院講座及閱卷期程改善作法」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811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一、考選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高普考考科更改之計畫與時間表」說明,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747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二、考選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律師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內容應即刻與外界充分溝通」說明,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837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三、考選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司法官、律師考試具體改善方式及期程書面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838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四、考選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題庫編制及審查之研擬更新結果」,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877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五、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本院單位預算決議事項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874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六、立法院秘書長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立法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所提決議事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875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七、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軍人保險相關法制研修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876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八、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決議(一)凍結第2目「矯正業務」300萬元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22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九、法務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就臺中清泉崗毒品案之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505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一般行政」項下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後預算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34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國有財產業務」項下「一般事務費」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35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一般行政」項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36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40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關務服務資源整合」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43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水電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44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國內旅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45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教育訓練費」預算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46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賦稅署「租稅教育與宣傳及健全風紀經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48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關稅資料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49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50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一般行政」項下「房屋建築養護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51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人員維持」之「獎金」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52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臨時人員酬金」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54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一般行政」項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55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雜項設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56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汰購貨櫃檢查儀4部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57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機動式貨櫃檢查儀8部維護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58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通訊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59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臺中關X光行李檢查儀維護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60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一般行政」項下「設備及投資」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61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賦稅署慶祝稅務節表揚優秀及資深稅務人員等相關經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63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一般行政」項下扣除人事費及法定支出後預算十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65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雜項設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66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一般行政」項下「國外旅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67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CSI半固定式貨櫃檢查儀2部維護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69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一般行政」項下「通訊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70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雜項設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72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基隆關X光行李檢查儀維護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73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一般行政」項下「保險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74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賦稅署「租稅教育與宣傳及健全風紀經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76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一般行政」項下「雜項設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77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海運X光貨櫃檢查儀汰舊換新計畫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78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臺北關稽查組X光行李檢查儀維護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79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80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查緝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81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82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機動式貨櫃檢查儀特殊零組件汰換經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83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X光行李檢查儀維護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84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稽徵業務」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85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物品」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86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賦稅署「租稅教育與宣傳及健全風紀經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87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稽徵業務」之「國內旅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88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之「物品」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89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一般行政」項下「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90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賦稅署統一發票中獎清冊資料庫及應用系統建置經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92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機械設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93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94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95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賦稅署汰換更新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開獎設備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399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賦稅署「賦稅業務」項下「稅務稽核及稽徵業務經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00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業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01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稽徵業務」之「水電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02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一般事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03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稽徵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04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關稅資料處理」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05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關稅業務」項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06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高雄關X光行李檢查儀維護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07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八、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關務署「查緝業務」之「物品」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08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賦稅署「賦稅業務」項下「稅務行政管理經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09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辦理國有非公用財產及代處理土地之讓售或標售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10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電腦化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11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通訊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12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管理處分」之「資訊服務費」預算五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13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計畫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14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五、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電腦化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15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六、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接收保管」之「臨時人員酬金」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16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七、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辦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國有不動產估價及標售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17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八、財政部關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公用財產」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18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九、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電腦化業務」之「資訊服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19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辦理國有非公用財產出租、換約及租金收繳等業務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20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一、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改良利用」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21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二、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公用財產」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22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三、財政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國有財產署「國有財產電腦化業務」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五分之一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423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金融監理』預算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524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542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我國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721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對金融業國外分支機構處分機制、加強監理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730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107年度預算所附決議報告,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731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司法院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款第1項第1目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等12案,其中第1案至第10案,決定:「均准予備查,提報院會」;第11案及第12案,決議:「准予動支,提報院會」,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1849關係文書) 一五○、本院內政、經濟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經濟部會銜函為修正「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之一及第七十三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301號政府提案第7092號之13關係文書) 一五一、本院內政、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財政部會銜函為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第二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81號政府提案第7499號之7關係文書) 一五二、本院內政、財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送「人民就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申請回復權利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434號政府提案第16037號之1關係文書) 一五三、本院內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送「中華民國內政部與帛琉共和國國務部間有關移民事務與防制人口販運合作協定」中、英文約本影本等4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374號政府提案第10061號之416關係文書) 一五四、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為廢止「集合住宅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查補助辦法」等23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301號政府提案第10898號之4關係文書) 一五五、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江啟臣等11人於第9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關係文書) 一五六、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2人於第9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關係文書) 一五七、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5人於第9屆第5會期第2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關係文書) 一五八、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1人於第9屆第5會期第3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關係文書) 一五九、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2人於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關係文書) 一六○、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周春米等16人於第9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關係文書) 一六一、本院議事處彙報各黨團參加本(第9屆第5)會期經費稽核委員會委員名單。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關係文書)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委員段宜康等56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二條附表一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49號委員提案第21957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本院委員吳思瑤等28人擬具「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70號委員提案第21958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王榮璋等16人擬具「行政法人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804號委員提案第21964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王榮璋等22人擬具「稅捐稽徵法刪除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981號委員提案第21965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王榮璋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756號委員提案第21963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蔡培慧等30人擬具「國籍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904號委員提案第21971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蔡培慧等30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073號委員提案第21973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650號委員提案第21959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756號委員提案第21960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46號委員提案第21962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86號委員提案第21961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8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618號委員提案第21974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一條及第三百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618號委員提案第21975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余宛如等16人擬具「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55號委員提案第21865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陳明文等25人擬具「電信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379號委員提案第21868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6人擬具「電信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379號委員提案第21869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756號委員提案第21870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擬具「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082號委員提案第21871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擬具「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70號委員提案第21872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學生及幼兒團體保險法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073號委員提案第21882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社區大學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70號委員提案第21873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474號委員提案第21874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行政區劃法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57號委員提案第21875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委員劉世芳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46號委員提案第21876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委員黃秀芳等16人擬具「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422號委員提案第21877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本院委員黃秀芳等1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78號委員提案第21878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本院委員蘇巧慧等21人擬具「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幼兒園幼兒保險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073號委員提案第21881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一百七十三條之一及第二百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618號委員提案第21883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本院委員黃偉哲等16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308號委員提案第21884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本院委員鍾孔炤等36人擬具「勞動事件法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121號委員提案第21894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9人擬廢止「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607號委員提案第21820號關係文書)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本院委員段宜康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688號委員提案第21819號關係文書)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8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行政院函請審議「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83號政府提案第16290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四、行政院函,為依據「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5條第3項之規定,請本院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6位擔任下屆「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請查照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39號政府提案第16280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提報朝野黨團協商會議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 三十五、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42號委員提案第21955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7人擬具「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308號委員提案第21956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6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798號委員提案第21969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7人擬具「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021號委員提案第21968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增訂第三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42號委員提案第21967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082號委員提案第21966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9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618號委員提案第21976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6人擬具「無人載具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55號委員提案第21866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社區大學發展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70號委員提案第21879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7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798號委員提案第21895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五、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條、第八十一條及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932號委員提案第21880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律師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52號委員提案第21889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律師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52號委員提案第21890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增訂第四十五條之一及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073號委員提案第21891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九、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衛生福利部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45號委員提案第21892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156號委員提案第21893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一、本院委員林麗蟬等23人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722號委員提案第21896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二、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932號委員提案第21897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 五十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618號委員提案第21978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親民黨黨團提議增列) 五十四、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9號委員提案第21977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五、本院委員陳怡潔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條及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932號委員提案第21885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六、本院委員陳怡潔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八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073號委員提案第21886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七、本院委員陳怡潔等20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679號委員提案第21887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八、本院委員陳怡潔等24人擬具「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638號委員提案第21888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委員周陳秀霞提議增列) 五十九、本院委員周陳秀霞等22人擬具「電信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原件見本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379號委員提案第21970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主席:請問各位,對議事日程草案之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宣讀議事日程草案所列之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不含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非營業及信託基金部分,經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非營業部分,財政委員會營業、非營業及信託基金部分,交通委員會營業部分)。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4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關係文書審查報告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7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5關係文書─另行分送)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討論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交通委員會107年度營業基金預算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4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關係文書審查報告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887號政府提案第16100號之6關係文書─另行分送)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4會期第4次會議報告決定:交財政委員會依分配表及日程分送各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二、本院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報告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39號委員提案第21727號關係文書審查報告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539號委員提案第21727號之1關係文書)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5次會議報告決定: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植物防疫檢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趙正宇等17人擬具「植物防疫檢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4會期第3、4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053號政府、委員提案第16205、21098號關係文書審查報告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053號政府、委員提案第16205、21098號之1關係文書)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4會期第3、4次會議報告決定: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四、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陳宜民等16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一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靜儀等16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2、3、5會期第14、5、7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433號政府、委員提案第15850、20310、21787號關係文書審查報告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433號政府、委員提案第15850、20310、21787號之1關係文書)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2、3、5會期第14、5、7次會議報告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五、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4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156號政府提案第16188號關係文書審查報告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156號政府提案第16188號之1關係文書)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4會期第14次會議報告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六、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陳賴素美等33人、委員賴士葆等21人分別擬具「統計法修正草案」、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統計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4、3、4、4會期第10、14、10、10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770號政府、委員提案第16167、20670、21382、21329號關係文書審查報告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770號政府、委員提案第16167、20670、21382、21329號之1關係文書)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4、3、4、4會期第10、14、10、10次會議報告決定:交財政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蔡易餘等25人及委員李俊俋等22人分別擬廢止「監察院監察委員行署組織條例」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4會期第11、14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70號委員提案第21399、21289號關係文書審查報告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70號委員提案第21399、21289號之1關係文書)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4會期第11、14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Kolas Yotaka等22人擬具「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65號委員提案第19542號關係文書審查報告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65號委員提案第19542號之1關係文書)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6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九、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洪宗熠等18人擬具「下水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3會期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218號委員提案第20224號關係文書審查報告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218號委員提案第20224號之1關係文書)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討論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十、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法醫師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044號政府提案第15769號關係文書審查報告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044號政府提案第15769號之8關係文書)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討論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十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17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46號政府提案第15880號關係文書審查報告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246號政府提案第15880號之1關係文書)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討論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十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2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044號政府提案第15769號關係文書審查報告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1044號政府提案第15769號之9關係文書)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討論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十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法務部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4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407號委員提案第21497號關係文書審查報告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407號委員提案第21497號之1關係文書)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討論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十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法院組織法增訂第一百十四條之二條文及第七十三條附表修正草案」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4會期第14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647號委員提案第21498號關係文書審查報告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647號委員提案第21498號之1關係文書)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8次會議討論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親民黨黨團提議增列) 十五、本院親民黨黨團,有鑑於台電對於火力及核能方面的長期能源規劃,在民國106~117年預計除役容量1,475.0萬瓩,除了核一、二、三廠運轉執照屆期之容量514.4萬瓩外,火力除役部分為960.6萬瓩,包括燃氣426.2萬瓩、燃煤210萬瓩及燃油324.5萬瓩。因此,台電規劃火力新增發電計畫例如新北市深澳新一~二號機(燃煤)、嘉義大林新一~二號機(燃煤)、高雄興達新複循環一~三號機(燃氣)等等,合計發電容量為2,011.1萬瓩,包括燃氣1,567.8萬瓩、燃煤440萬瓩及燃油3.3萬瓩。而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統計,2015年650萬人因空污而死亡,死於和水污染有關的疾病則是180萬人,因食物污染而死亡的人數則為42萬人,顯示空氣污染對健康與死亡的危害與影響遠大於其他污染。而根據綠色和平組織能源和空氣污染研究專家Myllyvirta指出,即便深澳燃煤電廠將採超超臨界機組,優於其他燃煤機組,深澳電廠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PM10排放總量等於160萬台小客車,即大台北地區小客車總數再多一倍;新增的二氧化碳也是150萬台汽車的排放總量,深澳案將影響北部六縣市1,000萬名民眾,卻沒有提出健康風險評估,而不包含健康風險評估的環差評估是沒有意義的。爰要求行政院賴清德院長應於5月4日進行能源政策專案報告時,一併報告行政院目前規畫之能源政策對台灣全體人民之健康風險影響。」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99號委員提案第21954號關係文書) (議事處增列) 十六、本院委員黃昭順等18人,鑑於國立臺灣大學遴選委員會依法於107年1月5日選出中央研究院院士管中閔為新校長,並報請教育部予以聘任,然迄今超過三個月,教育部仍未同意,期間教育部屢屢以管中閔的企業獨立董事、論文學術倫理案與赴大陸兼職等事項為由,要求台灣大學說明,然事實證明查無實據,顯為刻意刁難,漠視法律;其中針對管中閔赴大陸兼職疑義部分,教育部潘文忠部長日前在立法院表態,管中閔兼職疑義待未來釐清後,才能確定其校長資格,若有違法,將不予聘任;與此同時,內政部部長葉俊榮被踢爆涉嫌違反規定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課。然現今,行政院及教育部對於同樣大陸兼課的管中閔案及葉俊榮部長處理態度卻兩套標準;因此,針對中央部會各正副首長亦有可能在大陸兼課或兼職,除要求行政院應予全面清查外,基於立法委員監督之責,爰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四十五條,建請本院成立「我國政務官赴陸活動疑義調閱委員會」。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原件見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議事日程所附院總第99號委員提案第21925號關係文書) 主席:討論事項宣讀完畢,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主席、各位同仁。針對第10次會議議事日程建請於4月27日(星期五)上午報告事項後增列同意權之行使事項,進行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同意案;另針對討論事項擬請列案順序如下表,共計14案,請議事人員代為宣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議事日程,擬請於4月27日(星期五)上午報告事項後增列同意權之行使事項,進行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審查「總統咨,為提名江惠民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請同意案」。 另針對討論事項擬請列案順序如下表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民進黨黨團提案: 針對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事日程,擬請於4月27日(五)上午報告事項後增列同意權之行使事項,進行「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2委員會報告審查『總統咨,為提名江惠民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請同意案』」案。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李麗芬 民進黨黨團提案: 針對第9屆第5會期第10次會議討論事項擬請列案順序如下表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討 議   案   名   稱 1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高志鵬等17人擬具「專利法增訂第六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3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高志鵬等17人擬具「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4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 5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6人、委員許淑華等16人分別擬具「證人保護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委員陳亭妃等23人、委員許毓仁等17人分別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委員余宛如等18人擬具「資通安全法草案」及親民黨黨團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草案」案 7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農藥管理法第十條及第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莊瑞雄等17人擬具「農藥管理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8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9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洪宗熠等18人擬具「下水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0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法醫師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1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2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3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法務部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4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法院組織法增訂第一百十四條之二條文及第七十三條附表修正草案」案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李麗芬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0次會議建議增列討論事項共9案,順序授權議事處排列,請議事人員代為宣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另外,我要利用這個機會以嚴肅、沈重的心情向各位委員報告最後一案(第9案),蘇嘉全院長有害立法院的形象,所以我們希望將蘇嘉全院長移送紀律委員會懲處。理由是:第一項,有關去年審查前瞻基礎建設條例相關預算時,院長自行發明一事不二議,嚴重違憲、違法,本案已送請大法官會議解釋中。第二項,蘇院長近期自行發明包裹表決報告事項,嚴重違反議事規則。第三項,近期國民黨黨團發開會通知請院長召集相關的朝野協商,院長都不願意召開相關協商會議,我們在此質疑議長的功能在哪裡?第四項也是最嚴重的一項,上星期五(4月20日)院會對軍人年金改革方案相關法律規定要交付委員會時,身為國會議長竟以暴力推落國民黨籍楊鎮浯委員,各位可以思考,從主席台推落是何等的危險。院長身為國會議長必須中立來主持會議,他有必要以暴力對待反對黨的國會議員嗎?他已創下議事的惡例,也傷害立法院的形象,所以我們提議將院長蘇嘉全先生送交紀律委員會懲處。謝謝!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10)次會議建議增列討論事項共9案(如下附表),順序授權議事處排列,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序號 案           名 1 國民黨黨團有鑑於新北市政府於二○一四年已在深澳灣附近公告畫設「瑞芳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依據內政部「區域計畫法」,瑞芳保育區乃屬「第一級環境敏感區」,另查「海岸管理法」更將重要水產保育區畫為「一級海岸保護區」,依法皆不得開發,環保署訂定之「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更有明確規範,開發行為基地不得位於相關法律所禁止開發利用的地區。民進黨口口聲聲強調程序正義及環保永續,自應按照相關規定程序進行,換言之,台電應先協調新北市府調整保育區,並走完相關程序後,再將深澳燃煤電廠的環差案送環評審查,如今環保署竟反其道而行,罔顧新北市府漁管處多次提醒台電,保育區內不能新設防波堤,未來如要興建港口須符合海岸法、國土計畫法等相關法令,且若要進行環評,亦不能以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主導通過的環差作為依據。尤有甚者,當前保育區爭議尚未釐清,依程序不應提出環差申請,此案程序已明顯錯亂。若新北市政府不同意調整保育區範圍,台電即無法興建離岸堤,卸煤船將與漁船進出相爭,形同逼新北市政府調整保育區,造成保育區「迴避」開發案,此將更陷環評委員於不義。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深澳燃煤電廠相關之環評應退回重新審查並於一個月內,賴清德院長率相關首長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2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日前大陸公布惠台31項措施,賴清德院長表示不論是九二共識、「惠台」或是利中政策,最終的目的都是要併吞台灣,行政院已成立因應小組討論反制措施,然而台灣在面臨「被併吞」如此嚴峻之際,行政院卻又表示「因仍待進一步彙整資料,該會議先行取消」,此舉證明蔡政府面對大陸這種磁吸效應根本束手無策,只會恐嚇人民騙選票。故要求行政院院長就大陸惠台31項措施提出具體因應辦法並率同大陸委員會主委及相關部會首長儘速至立法院院會做專案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3 本院委員林德福等35人鑒於各界認為「年金改革」要科學依據才能夠讓民眾信服,「年金改革」應本於精算數據來討論,以民主對話審議進行,確保各職業的年金基金永續運作,政府不應放任製造世代對立,衝擊社會和諧安定。蔡英文總統既然要推動年金改革,理當回應各界批評。譬如,媒體評論為何總統府至今從未拿出年金改革完整的精算報告,供各界檢視?年改除了要考量政府財政問題,也要注意對經濟的負面衝擊。減少給付或調升保費、延後退休等作為,按照學者推估將會減少家庭消費、企業投資,進而衝擊所得成長,限縮年金財源收入。民眾寄望政府拚經濟,而非政治算計鬥爭。蔡英文總統與林全內閣的兩岸政策、新南向政策和轉型正義,目前看來對台灣經濟發展和所得成長幫助有限,年輕人結婚生育意願持續低落,反而拖累年金制度永續。謙卑、謙卑再謙卑,蔡英文總統這句話言猶在耳,莫忘公務員的雇主是政府,政府如果是一個好雇主,就應秉持尊重、誠信和信賴保護原則對待公務員,政府如果帶頭製造職業對立、世代衝突只會撕裂台灣社會,未來又如何能凝聚全民共識往前邁進?本席等爰提案建請蔡英文總統應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立即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向國會及全民說明,提出完整年金改革精算報告,在減少社會衝突對立,秉持信賴保護與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下,如何保證各職業年金不破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4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台日經貿會談,民進黨政府似已準備開放日本福島核災地區四縣茨城、櫪木、群馬、千葉農產品及食品進口,引起國人高度焦慮恐懼。據衛生福利部食藥署表示日本政府對食品產製來源標示並無統一標準且拒絕承諾提供我國產地來源安全證明,亦不肯與我國簽訂司法互助協議,在在證明,蔡英文政府已無法為核災食品的安全作出有效把關,無法讓民眾能吃得安心。眾所周知,輻射食品會在人體內累積長達有數十年之久,此次福島災變釋出的銫─137與鍶─90,目前國內檢測能力不足,何況海關邊境管理根本無法做到逐批查驗大量的日本進口食品。由於我國每年進口日本食品占進口食品數量的四分之一,以此換算日本食品在台市佔率高達近二成,一旦貿然開放,國人每天都有可能誤食受核災污染食品,長期下來,國人健康將遭受嚴重侵害,甚至遺禍下一代。當前台日之間又未簽署司法互助協議,若發生食安問題,民眾根本求償無門。民進黨長年以來奉行『非核家園』政策,520上台後卻改口日本核災地區食品只要檢測合於標準,就可安心食用,完全違悖長期以來『輻射零檢出』、『非核家園』之主張,又企圖將十場開放核災區食品公聽會匆促於三天內開完,罔顧程序正義,甚至不惜以黑箱作業蒙騙國人,合理懷疑,政府將以出賣國人健康換取日本外交利益。民調已指出高達7成4的國人根本不贊成政府開放日本核災地區食品進口,請民進黨政府為了國人更為了下一代孩子的健康著想。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依據公民投票法第十六條之規定,提出『你是否同意政府開放日本福島311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4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之公投提案,交付全民公投,讓政府聽到人民的聲音,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5 有鑑於日本總務副大臣近日訪台時,竟表示「不希望看到台灣還會有不吃福島等地區食品的現象」,要求台灣開放日本福島鄰近五縣食品,台灣並非日本殖民地,蔡英文政府竟放任日本總務大臣狂妄來台下指導棋,罔顧台灣人的健康,更傷害台灣民眾的情感(日本311大地震時,台灣捐款為各國之首),蔡政府媚日的軟弱行徑實令人不齒。日本政府自己調查82%的日本人不想吃福島食品,怎麼能要台灣人吃?台灣是災後全球進口日本食品最多的國家,日本核災食品輸台,事關國人健康與生命安全至鉅,惟目前國人對日本輸台食品仍存有高度輻射疑慮,且日本輸台在食品源頭把關、邊境查驗結果等資訊亦不透明,加上不久前偽標事件,日方不願配合我方司法調查提供相關資料,致廠商仍有恃無恐,再者衛生福利部迄今未能至日本進行公開查驗、源頭查核等自主調查,食藥署邊境查驗人力及輻射檢測設備目前皆未能有效補足等。蔡政府對以上種種問題拿不出積極有效方案,再加上食安五環已破功,人民對蔡政府保護食安不但徹底失去信心,更值得關注的是,到底蔡英文政府有無拿國人健康換取國際政治利益?實有必要向國人交代清楚。爰此,建請本院決議:在核災食品檢驗把關問題未獲有效解決,民眾無法對核災食品檢驗放心前,不應貿然解禁,仍應維持現行禁止日本福島鄰近五縣市食品輸台之限制,以落實捍衛國人健康並維護我國格。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6 本院國民黨團有鑑於民進黨政府對於日本之外交政策採取示弱曖昧態度,本次我國蘇澳籍「東半球28號」連續兩天遭日本水產廳船艦驅趕並實施水炮攻擊事件,從外交部到漁業署之相關發言未先保障國人之人身財產安全,反而先指責國人有違規事實在先甚至要開罰,而對於日本水產廳船艦使用水炮攻擊我國籍漁船之不當行為僅有軟弱的嚴正抗議,甚至日船於我國暫定執法線內追逐東半球28號時,海巡署未實施噴水警告等作為,顯示民進黨政府對日政策嚴重軟弱而威脅國人生命財產安全並弱化我國國際地位,爰提案要求外交部應立即召回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謝長廷以示抗議,並要求行政院長賴清德率外交部長及駐日代表、海巡署長赴本院進行「政府如何確保國籍漁船於我國經濟海域重疊區作業安全」專案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7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民進黨政府外交政策懦弱無能,對於維護我國漁民工作權益無動於衷,近日菲律賓政府宣布為打擊盜漁問題將在台菲重疊經濟海域之雅米島(Mavulis)興建海事基地,而該島距離台灣蘭嶼南方僅98公里,將使得在台灣東部海域作業之漁民心中蒙上陰影,深怕將來海上衝突事件不斷發生而影響生計,民進黨政府領導之外交部針對本事件僅表示持續溝通,海巡署則以事涉國安為由不回應,漁民對此無所適從,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外交部應向菲律賓政府表達嚴正抗議並採取更強烈之外交手段以維護我國際尊嚴,國防部及海巡署應該佈艦在漁民經常作業之海域,遇到海上衝突應採取強硬措施確保漁民權利。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8 政府日前宣布來台旅客人次仍破千萬,且還創新高,但國內觀光業卻一直喊景氣蕭條,究竟千萬旅客哪去了?交通部長賀陳旦宣布將針對台南、高雄、屏東、澎湖等地區推出振興觀光措施,然而政府目前補助政策多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應深入了解觀光業是否應轉型,如包裝成生態海灣,或引進國際性旅館品牌,打造新的觀光定位等,蔡政府應具體提出觀光振興方案,針對觀光補助應有通盤的檢討及規劃,並制定完整的觀光政策,吸引國內外旅客、活化全國觀光產業。爰此,鑒請院會作成決議,邀請行政院賴清德院長赴立法院,針對如何振興觀光產業方案提出專案報告,以重振我觀光產業。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9 本院國民黨黨團,於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為善盡在野黨職責,抗議蘇嘉全院長未能秉持議事中立召集朝野協商,即配合執政黨以多數暴力將攸關奉獻國家一生的軍人,其退休保障的軍人年改法案強行表決付委,楊鎮浯委員欲攀上主席台阻止法案進行,豈料身為合議制的院會主席蘇嘉全院長,竟伸手將楊鎮浯委員推下主席台。此等議事完全不中立的行徑,不僅嚴重戕害國會尊嚴,破壞朝野互信,更徹底背棄蘇嘉全院長就任國會議長時公開示中立化的承諾。國會議長帶頭暴力攻擊反對黨委員,自我矮化為行政院立法局,舉世未聞,堪稱另類「臺灣奇蹟」。為重塑國會尊嚴,避免創下議事惡例,除應予嚴厲譴責外,建請院會將立法院長蘇嘉全送交紀律委員會議處,以儆效尤,以端正國會形象,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曾銘宗 主席:報告委員會,討論事項已發言完畢,現在進行處理,先提案先處理。 請問各位,對李委員麗芬的提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既有異議,交付表決。清點在場人數。 (清點人數) 主席:在場人數15位,已足法定表決人數。現在進行表決,贊成李委員麗芬提案者,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反對李委員麗芬提案者,請舉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5人,贊成者9人,反對者6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 本次會議討論事項作以下決定:依李麗芬委員所提之議案總數內容及順序修正通過,其他提案不再處理;並增列4月27日(星期五)上午報告事項後進行檢察總長同意權之行使事項。 現在宣讀人民請願案。 人民請願案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2案) (第1案及第2案,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1、彭鈺龍為訴願法所定之行政處分未明,限制人民行使訴願權,有牴觸憲法第16、22及23條意旨,陳請修法案。 2、彭鈺龍為刑事訴訟法第258條之1、第258條之2、第258條之3、第258條之4等條文,有牴觸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之訴訟權意旨,陳請修法案。 二、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第1案係屬應提起訴訟之事項,未便受理,函復請願人。 1、林進來等為抗議司法不公陳情案。 三、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第1案至第14案,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 1、吳其樑等為軍人退撫制度改革法案即將送立法院審議,擬與公教三者同步於今年7月1日實施;八百壯士嚴厲譴責政府背信,軍版送行政院前未先行協商溝通,陳請立法院將軍公教法案提出釋憲,以消弭紛爭案。(擬函轉本院各黨團) 2、張寶才為與台大梅峰山地農場合作種植高麗菜,有關請領工資事陳情案。(擬函轉教育部) 3、台灣區絲織工業同業公會為建請勞動部公告紡織業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八小時及例假日可於每七日之週期內調整案。(函轉勞動部) 4、錢明山為陳請終止不合理增收健保費及追溯不合理舊規之繳款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5、王裕德為提出探討光復至今,政府對農業政策之施行成果,及農友常於凌晨或夜晚工作時被保育類毒蛇咬傷,建請可否辦理特別保險案;並陳請急速回收保力達、維士比、蠻牛及小瓶米酒等空瓶案。(擬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6、彭鈺龍為司法院第167次會議通過之憲法訴訟法草案,課以司法院大法官裁判憲法之效力,有牴觸憲法之虞案。(擬函轉司法院) 7、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苗栗縣苗栗市上南段214地號等15筆土地,申辦太陽能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擬函轉苗栗縣政府) 8、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臺中市太平市頭汴坑段901-1地號等多筆土地,申辦太陽能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擬函轉臺中市政府) 9、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南投縣中寮鄉二重溪段468地號等4筆土地,申辦太陽能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擬函轉南投縣政府) 10、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南投縣中寮鄉後寮段738地號土地,申辦太陽能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擬函轉南投縣政府) 11、大道慈悲濟世黨為為就雲林縣斗六市科二段43地號等4筆土地,申辦太陽能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擬函轉雲林縣政府) 12、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雲林縣口湖鄉蚵寮段394地號等118筆土地,申辦太陽能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擬函轉雲林縣政府) 13、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雲林縣口湖鄉蚵寮段269-4地號等162筆土地,申辦太陽能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擬函轉雲林縣政府) 14、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花蓮縣光復鄉大豊段422、422-1、2地號土地,申辦太陽能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擬函轉花蓮縣政府)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有無臨時動議?(無)無臨時動議。 現在散會。 散會(12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