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程序委員會第4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10月9日(星期二)12時至12時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郭委員正亮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第9屆第6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日(星期二)中午12時7分至12 時19分 地  點 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王榮璋  邱泰源  蔡培慧  郭正亮  尤美女  李麗芬  周春米  吳玉琴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蔣絜安  施義芳  蔣萬安  吳志揚  陳宜民  江啟臣  柯志恩  曾銘宗 主  席 曾委員銘宗、吳委員志揚 列  席 高處長百祥 記  錄 陳秘書小華 選舉事項 一、推選郭委員正亮、吳委員志揚擔任第9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會第9屆第6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事項 一、審定本院第9屆第6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日程。【議程報告事項均照議程草案編列通過; 各黨團提議增列部分:(民進黨黨團)(一)本院委員王榮璋等21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83案、(國民黨黨團)(八十四)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7案及(時代力量黨團)(101)本院委員林昶佐等20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共計105案照列(上述審定報告事項增列部分,如與今日院會決定通過之報告事項,有重複列案者,授權議事處刪除)。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二、請願案件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1案) (第1案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1、監察院函轉江永田理事長檢陳「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條文修正草案」供參,俾維警察人員權益案。 (二)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第1案至第3案係屬應提起訴訟之事項,未便受理,函復請願人。 1、許禾宜為屏東地方法院檢察官殆忽職守、瀆職,依刑法第124、125條瀆職罪提出告訴事案。 2、吳榮全為被告所犯業務過失傷害案件,不服107年8月3日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駁回案。 3、江冠呈為有關社工做偽證干擾司法判決、利用業務干涉假釋;106年橋頭法院及地檢署涉受賄審理1035號案及106年社工涉盜取個資及書信案,陳請調查偵辦案。 (三)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第1案至第6案,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 1、日月星開發有限公司為警政署107年度新式警察制服採購案,預算濫編,濫用政府採購法,圖利特定廠商案。(函轉內政部) 2、博崴媽媽為有關基層消防員心聲的背後影響及問題解決事;並請派員參加10/12面山面海論壇與救難機制論壇案。(函轉內政部) 3、臺北市八二三戰役戰友協會為反應戰友意見,建請酌情提高823老英雄領有榮民證者之補助費案。(函轉國防部) 4、下一代幸福聯盟為爭取更改公投流程、公投票應與選舉票一起領取案。(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 5、許善德為願就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疑義與銓敘部雙向溝通案。(函轉銓敘部) 6、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工會為公部門約聘僱人員爭取勞工應有的基本保障,陳請適用勞基法案。(函轉銓敘部) 其他事項 一、國民黨黨團來函,依第8屆第3會期第2次協商結論,第6會期本會委員由李彥秀委員更換為陳宜民委員。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宣讀議程草案所列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 時  間:中華民國107年10月12、16日(星期五、二)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地  點:本院議場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9屆第6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徐志榮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林岱樺等40人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洪宗熠等17人擬具「集會遊行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洪宗熠等16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及第一百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洪宗熠等21人擬具「消防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洪宗熠等20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法官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調度司法警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許毓仁等22人擬具「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0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僑務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黃偉哲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高志鵬等20人擬具「民法第四百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2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監獄行刑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1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四條及第一百六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十四條之二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電影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6人擬具「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人權教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三條、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委員蔡培慧等21人擬具「軍人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6人擬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消防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三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四、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地籍清理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五、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公平交易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海關緝私條例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行政程序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消費者保護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五、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本院委員楊鎮浯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本院委員楊鎮浯等17人擬具「勞動檢查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檔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九、本院委員劉世芳等1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五十四條及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一、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二、本院委員王金平等36人擬具「宗教基本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三、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醫療器材管理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四、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海軍司令部第5目「一般裝備」項下「籌獲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第二階段原型艦籌建」預算凍結1,000萬元等35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五十五、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2目「退除役官兵就學、職訓」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獎助」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5萬元等7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五十六、(密)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資通電軍指揮部「捷系專案」預算凍結1,000萬元等6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五十七、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案,因已逾送達後1年內完成審議之期限,爰依決算法第28條視同審議通過,提報院會,請查照案。 五十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十四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五十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委員余宛如等25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本院委員吳焜裕等18人擬具「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件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件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本次會議無委員登記發言。 議程草案報告事項、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通過。 請問各位,有無臨時動議?(無)無臨時動議。 現在散會。 散會(12時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