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7年10月3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3時15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宜民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7年9月27日(星期四)9時15分至10時29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吳焜裕  陳曼麗  吳玉琴  邱泰源  許淑華  王育敏  陳宜民  徐志榮  黃秀芳  陳其邁  趙天麟  陳 瑩  蔣萬安  林靜儀  楊 曜    (委員出席15人) 主  席:吳委員焜裕(在場委員現場推舉) 專門委員:趙弘靜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江文宏    科  長 葉淑婷    科  員 李懿如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秘書長函為「立法院第9屆第6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本院人事處提報本院第9屆第6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依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之4規定,本會應置召集委員2人。 三、宣讀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9屆第6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本次會議以無記名單記法票選之,在場委員推舉吳委員玉琴擔任發票員、邱委員泰源擔任唱票員及監票員【檢視票櫃】、陳委員曼麗擔任記票員、陳委員宜民擔任監票員【檢視唱票過程】。) 選舉結果:出席委員15人,發出票數15張,有效票數15張,開票結果為吳委員焜裕5票、陳委員曼麗5票、陳委員宜民5票。3位委員票數相同,以抽籤定之,由吳委員焜裕及陳委員宜民當選為本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本日議程。 一、邀請衛生福利部、經濟部、財政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就「食安風暴何時了─亞培安素等食品變質與亞培檢驗試劑召回之處理、核食改標違規進口事件後續處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二、邀請衛生福利部就「國家疫苗政策執行情形─流感、子宮頸等」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三、邀請衛生福利部就「台北醫院大火後續處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以上三案綜合詢答。 首先請衛福部陳部長報告。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大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會議,邀本部就「食安風暴何時了專案報告─亞培安素等食品變質與亞培檢驗試劑召回之處理、核食改標違規進口事件後續處理情形」、「國家疫苗政策執行情形─流感、子宮頸等」及「臺北醫院大火後續處理情形」等3案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第一案 壹、亞培安素等產品下架事件 一、本案係「亞培原味安素」等6項產品客訴率相較於之前較高,但無法即時提出產品之安全性資料,已預防性下架。 二、本部對於案內相關處置情形 (一)本部作為:通知所轄衛生局查處、掌握6項產品下架情況、加強邊境輸入管控。經綜合評估業者陳述與調查事實,要求「新製程上線後的產品同意依程序進口,惟應加強管控,並提供新製程相關驗效佐證資料備查。」、「目前庫存及已預防性下架的產品,依所提供之規劃檢驗措施,無法矯正既存的風險,不同意重新上架。」,並責成北市衛生局確實督導業者辦理。 (二)督導各縣市衛生局:落實下架庫存產品監管,避免流入市售。 (三)加強管理作為:落實業者自主管理、辦理產品稽查專案、加強醫院通報宣導。 貳、亞培檢驗試劑回收事件 本案係本部進行國外醫療器材警訊監控時,蒐集到瑞士及英國衛生主管機關針對前開產品發布警訊,並發現國內有產品許可證,故啟動調查機制,該公司原廠表示,試劑出現錯誤代碼導致無法檢測,品管階段就會發現問題,故不會使用於病人檢體,對民眾並無影響。 該公司基於產品自主品質管理原則,啟動預防性下架行動,台灣共計進口受影響產品計27組,該公司已完成所有受影響產品之更換銷毀,並未影響臨床檢體檢測,且本部食藥署目前監控未接獲國內有關該產品通報之嚴重不良反應事件通報。 本部將持續監控醫療器材國內不良反應、不良品及國際警訊,並依據該事件之危害程度,進行後續必要處理,以確保國人健康安全。 參、核食改標違規進口 一、本部於104年執行邊境輸入食品查驗作業時,主動查獲日本進口醬油產品疑似以不實產地申報方式,輸入日本五縣產品,爰本部主動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稽核,已對業者依法裁處、撤銷輸入許可,違規產品送驗分析碘─131、銫─134、銫─137,結果均未檢出,且業已全數銷毀。 二、本部後續進行加強邊境輸入管控,包含日本輸入食品進口報驗時應「逐批檢附產地證明」、「特定地區之特定產品逐批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填報製造廠固有記號」,亦加強查核產地及標示。另持續辦理後市場稽查,包含通路商查核及網購日本食品查核,不符規定者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 肆、總結 本部以維護國人健康為首要目標,除依公權力加強稽查及邊境抽批檢驗,持續監控不良反應及國際警訊,強化落實產品自主管理,保障國人健康安全及消費者權益。 第二案 壹、國家疫苗政策執行情形 衛生福利部目前提供民眾接種的疫苗共12項,可預防15種傳染病及子宮頸癌,包括9項兒童常規疫苗、流感疫苗、75歲以上長者肺炎鏈球菌疫苗及人類乳突病毒疫苗。以下謹提出簡要說明,詳細內容請參閱書面資料。 一、兒童常規疫苗:例行提供國內幼童從出生至入小學前接種。經長期推動,使我國兒童之常規疫苗接種完成率維持高水準,亦使多項傳染病獲得有效控制。 二、流感疫苗:本年度維持使用3價流感疫苗,共採購601.5萬劑疫苗,約25%全人口接種涵蓋率,提供9大類對象接種,自10月15日起開打,而校園對象則安排於11月1日起執行。 三、75歲長者接種之肺炎鏈球菌疫苗:本年度由財團法人王詹樣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捐贈,最後1批3萬7千劑於107年9月交貨。為積極保障長者健康,本年度不足之2萬劑由本部疾病管制署採購延續接種策略(每年約6萬劑)。 四、人類乳突病毒(HPV)疫苗 目前提供經濟弱勢、原住民族地區及離島之國中女生。本年擴大至所有國一女生,接種所需疫苗,預計12月中旬起陸續配送至地方政府衛生局,接種時程屆時由各縣市與學校在配合學生作息之前提下共同決定。 貳、未來規劃 預防接種是傳染病防治最直接有效且具成本效益的策略,為國民健康及國家永續,本部已研擬「充實國家疫苗基金及促進國民免疫力第三期計畫(108-112年)」陳報行政院(尚待核定),爭取財源,俾導入新疫苗,積極提升國民免疫力,以打造國家健康新世紀,強化國家競爭力。 第三案 臺北醫院護理之家火災後續處理情形 壹、背景說明 一、火災發生於8月13日清晨,因火災受災者計39人,其中死亡14人,住院3人,轉樂生療養院護理之家10人。 二、依據新北市政府消防局調查資料,起火原因為「電氣因素」。詳細鑑識報告已提供檢調單位偵查案件參考。 貳、火災緊急應變與善後處理 一、臺北醫院立即動員緊急應變與盡速恢復醫療作業 二、本部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三、提供善後措施: (一)撫慰亡者與關懷傷者:啟動團隊關懷,協助辦理喪葬事宜。致贈慰問金每個案1至5萬元。後續補助往生者喪葬費每案20萬元,另每案先預撥100萬元。 (二)關懷院內病患與員工心理輔導: 參、檢討與改善預防作為 一、經檢討臺北醫院護理之家設置符合法規要求。 二、邀請專家針對此次事故進行根本原因分析(RCA)檢討。 三、通令所屬醫院加強風險弱點評估,禁止病患自行攜帶電器。辦理所屬醫院護理之家及社會福利機構消防總體檢。 四、住宿型機構設立標準修法,新增項目: (一)寢室間之隔間高度與樓板密接,機構並應自本標準修正施行日起2年內改善完成。 (二)新設立機構許可設立樓層最高以地面樓層10樓為限。 五、強化消防安全設施:107-109年優先補助高風險住宿型機構設置自動灑水設備及119火災通報裝置。 六、落實機構消防安全自主管理 肆、總結 一、積極善後撫慰 二、加強風險管理與預防對策 三、管理法規修正,引導設備改善,建立日常管理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請經濟部國貿局服務組黃組長報告。 黃組長瀞萱:主席、各位委員。承蒙貴委員會邀請本部就「核食改標違規進口事件後續處理情形」提出專案報告,謹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即食藥署)104年9月及10月間對自日本核災區輸入食品之違規廠商進行裁處,本部後續處理情形說明如下,敬請各位委員不吝賜教。 一、背景說明: (一)前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自100年3月26日起,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及千葉等5縣受輻射汙染地區生產製造之食品,暫停受理輸入報驗。 (二)食藥署104年3月間查獲多家廠商改標產地,違規自日本核災區輸入食品,該署於104年9-10月間函送本部國際貿易局有關台灣大創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創公司)等29家違規廠商裁處書。 二、辦理情形: (一)本部國際貿易局104年11月5日查明大創公司等29家違規廠商以不正當方法擾亂貿易秩序,另依貿易法規定,分別處以警告、停止輸入貨品1-6個月之處分。 (二)大院黃委員國昌107年3月間質疑大創公司於停止輸入期間為何仍可進口貨品。 (三)本部國際貿易局107年4月11日啟動行政調查程序,依行政調查結果,大創公司於停止輸入期間利用貿易法可以檢附受處分前成立之交易行為申請輸入之規定,竄改訂單日期並切結文件屬實,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694張不實輸入許可證,本部國際貿易局5月18日依貿易法規定處以4,164萬元(694張x6萬元)罰鍰,並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大創公司6月14日已繳交4,164萬元罰緩。 (四)大創公司以不實交易文件申請輸入貨品,涉嫌違反刑法第214條規定,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本部國際貿易局107年4月26日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將大創公司移送檢調查辦。 二、未來工作重點: 針對核災食品如經衛福部查獲有違規標示事件,本部將依貿易法規定予以嚴處。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各位先進支持與指教。謝謝!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彭副署長報告。 彭副署長英偉:主席、各位委員。今日承蒙貴委員會邀請,就「核食改標違規進口事件後續處理情形」專題報告,至感榮幸。本部謹就「台灣大創百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創公司)使用不實輸入許可證進口貨物」議題簡要說明,敬請指教。 壹、背景說明 大創公司違規輸入日本核災區產品,遭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下稱貿易局)處分停止輸入貨品6個月,該公司停止輸入期間(104年11月6日至105年5月5日)以不實文件向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證共694張,貿易局以使用不實輸入許可證處新臺幣(下同)4,164萬元及廢止該公司出進口廠商登記,並於107年5月18日移請本部關務署(下稱關務署)續行核處。 貳、本部查處情形 一、不得進口貨物先行責令退運 上開694張不實輸入許可證涉及201筆進口報單,完稅價格約新臺幣(下同)3.5億元,關務署基隆關(下稱基隆關)查處結果屬關稅法第96條第1項不得進口貨物,於107年6月4日函請大創公司於2個月內,將上述進口報單貨物退運出口,大創公司於107年7月6日申請展延,主張進口報單總項次達數十萬,進口期間超過2年,且貨物分散全臺60家門市,需時比對整理,基隆關爰於107年7月19日函准該公司退運出口期限展延1個月(即展延至107年9月4日) 二、屆期未退運貨物於107年9月25日前處分追繳貨價 大創公司於退運期限屆至前,辦理退運貨物79.6萬餘元,該關復依關稅法第96條第3項規定於107年9月25日前核發全數201份處分書追繳未退運貨物價值3億4,955萬餘元。 三、大創公司於107年9月27日前提供擔保3億4,955萬餘元 大創公司於收受上開追繳貨價處分書後,已依關稅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於107年9月27日前提供相同金額之擔保(3億4,955萬餘元),免除假扣押及其他保全措施。 、後續作為 大創公司107年6月29日就退運處分提起行政救濟,本部將持續管控行政救濟進度,俟處分確定後即辦理後續作業。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請農委會農糧署翁主任秘書報告。 翁主任秘書震炘: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謹代表農委會向大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就「食安風暴何時了─農產品有效期限及如何協助過剩農產品進行加工保存」作專案報告,對於委員關心農業施政表示感佩,以下謹就「食品有效期限相關規範」及「如何協助過剩農產品進行加工保存」執行情形兩部分提出說明,敬請指教。 壹、食品有效期限相關規範 一、食品有效期限法規及訂定: (一)依據衛福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標示有效日期;食品製造業者在評估及訂定其所製造之包裝食品有效日期,可參考「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自行擬定適用之有效日期評估/訂定計畫,以自主管理訂定食品之有效日期。另食品之賞味期限受所使用的原料、製造過程,及運輸、儲存及販售環境等因素影響,宜依前述之個別情況設計保存試驗,據以研訂保存期限。 (二)食品製造業者在評估及訂定其所製造之包裝食品有效日期,可參考該部「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自行擬定適用之有效日期評估/訂定計畫,以自主管理訂定食品之有效日期。另食品之賞味期限受所使用的原料、製造過程,及運輸、儲存及販售環境等因素影響,宜依前述之個別情況設計保存試驗,據以研訂保存期限。 二、有關農產品有效期限標示規範: (一)漁、畜產(食)品保存期限因受使用之原料、製造過程,以及運輸、儲存與販售環境等因素影響而有差異,業者可自行擬定適用之有效日期評估訂定計畫,以自主管理方式訂定食品之有效日期,確保食品在有效日期內,無變質、腐敗或其他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之情事發生。 (二)違反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農產品必須遵守上述規定標示有效日期。 (三)超級市場業場販售之生鮮商品,如以保麗龍及保鮮膜簡易包裝或其他未封口之包材所為之臨時性包裝,非屬該法所稱之包裝食品(92.01.10衛署食字第0920000239號)。目的是方便顧客拿取,且僅於該賣場現場販售為主,非以擴大銷售範圍及延長陳售時間者,得免完全依該法規定標示。(92.03.18衛署食字第092001750號)。 (四)作為食品原料用途:包裝食品如係售予食品工廠或餐飲業者加工使用,無需於包裝上依法中文標示(91.10.15衛署食字第0910065723號)。 貳、如何協助過剩農產品進行加工保存 一、為輔導盛產期農產品延伸利用及延長保存期,本會於評估農產品有產銷過剩之虞時,即啟動加工廠採購加工措施,以鼓勵加工業者應用盛產農產品進行加工應用,本(107)年度計已收購加工鳳梨、紅龍果、香蕉、芭樂、文旦柚等過剩果品約1,871公噸、洋蔥135公噸,產製多樣化加工品。 二、未來持續推動作為: (一) 結合農業改良試驗場所及生產輔導等單位,協力建立加工蔬果穩定供應鏈,擴大加工業者採購,以及早處理具過剩疑慮之蔬果。 (二) 透過農委會科研計畫,應用大宗蔬果開發高質化加工技術,並結合食品業者量化生產。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支持與指教。 主席:請環保署毒物局謝局長報告。 謝局長燕儒: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蒙貴委員會邀請,針對「食安風暴何時了─亞培安素等食品變質與亞培檢驗試劑召回之處理、核食改標違規進口事件後續處理情形」提出報告,以下謹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針對違規食品及藥品廢棄物後續處理情形提出簡要報告,敬請指教。 食品及藥品廢棄物後續處理情形 一、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相關規定 (一)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及相關處置作為,係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食品回收銷毀食用相關產品應提出提出物品回收銷毀程序之計畫書,由直轄市、縣(市)食品主管機關審核監督後,始得執行。目前亞培公司已分區貯存於該公司桃園市觀音區倉庫,後續由地方衛生單位完成處理計畫書核備後,委由合法清除處理業進行後續處理。 (二)亞培公司於9月8日陸續將其6項產品下架,並依「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第8條第2項規定,已檢具回收銷毀計畫向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報備。 (三)責任廠商如需委託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應銷毀食品,可至本署「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https://wcds.epa .gov .tw/WCDS/)查詢具備動物性廢渣(廢棄物代碼D-0101)或植物性廢渣(廢棄物代碼D-0102)焚化處理資格之廢棄物處理機構(計4家)。 (四)受游離輻射污染食品,應依原子能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二、檢驗試劑回收、銷毀相關規定 (一)藥物、藥商、藥局之管理規定,應依「藥事法」規定辦理。亞培公司向國外廠商進口「亞培臨床生化肌酸激檢驗試劑」,係為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衛署醫器輸字第017853號許可進口之檢驗試劑。 (二)該公司於107年7月18日收到原廠通知該批「亞培臨床生化肌酸激檢驗試劑」(27組)因在國外品管測試無法顯示檢驗成果,並於同年7月23日至7月25日期間通知醫院(共5間醫院)回收,由醫院端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處理生物醫療廢棄物之處理機構處理。 (三)國內經主管機關生物醫療廢棄物清除資格之清除機構共70家;具備處理資格之處理機構共有13家。 結語 食品安全管理透過部會合作模式,本於政府一體的精神,環保署長期均與各部會推動食品與化學物質源頭管理工作,並落實廢棄物妥善處理。後續將持續與食品衛生主管機關配合,透過輔導訪查及聯合稽查行動,避免品質不良食品及非法化學物質流入食品供應鏈或污染環境。 以上簡要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請原能會輻射防護處鄭科長報告。 鄭科長永富: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貴委員會邀請,謹代表原能會向大院委員會就有關核食改標違規進口事件後續處理情形作專題報告。 原能會協助相關主管機關執行日本進口食品輻射檢測,至107年9月底為止,原能會所屬專業實驗室共配合執行135,239件日本進口食品、酒類及國內捕撈漁獲等之輻射檢測,其中日本進口食品為126,817件,目前每月平均檢測1,400件。檢測結果均送交主管機關,由其依權責核判及處理。 為配合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原能會於106年6月打造完成我國第一間食品專屬放射性檢測實驗室,並於106年6月22日第一家通過食品放射性檢測認證,以達到「提升檢驗量能」、「取得民眾信任」及「便於民眾參觀」等多重目標。目前原能會有7台純鍺偵檢器專門用於食品輻射檢測,每月檢測量能共可達2,300件。 原能會並於衛福部桃園機場邊境管制辦公室協助建立邊境輸入食品放射性初篩檢驗機制,以擴大檢驗數量,目前衛福部桃園機場邊境管制辦公室已可執行食品放射性檢測初篩。以上報告,敬請委員指教。 主席:請行政院消保處吳副處長報告。 吳副處長政學: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貴委員會邀請就「食安風暴何時了─亞培安素等食品變質與亞培檢驗試劑召回之處理、核食改標違規進口事件後續處理情形」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前言 我國消費者保護業務,依政府機關之運作性質及實質功能,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為在中央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直轄市、縣(市)則為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合先敘明。 就食品安全之管理而言,本院食品安全辦公室負責督導協調各機關,共同推動跨部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整體提升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功能。 就本處而言,負責處理因食品消費而衍生之爭議案件,遇重大消費事件時,即指揮各地方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簡稱消保官)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各項商品稽查,倘有眾多消費者受害時,本處將依消費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第50條之規定,積極協調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協助受害消費者向法院提起團體訴訟,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貳、亞培安素等食品變質事件 一、本案發生後,立即聯繫各地方政府消保官配合衛生機關稽查作業 本案媒體於本(107)年9月初報導後,本處立即聯繫各地方政府消保官啟動「重大損害消費者權益事件處理作業參考原則」,儘速妥適處理消費申訴案件,並配合各地方政府衛生機關進行稽查,要求亞培公司預防性下架外,並成立專屬客服專線,以提供消費者諮詢。 二、各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消保單位處理消費申訴案件 依消保法第40條及第41條規定,本處有監督與協調各主管機關消費者保護事項之實施與執行之權責,經彙整本處消費申訴及調解案件管理系統結果,本案申訴案件共計7件,(臺北市1件、臺南市1件、臺中市5件),爭議態樣分別為問題商品退款方式(3件)及損害賠償問題(4件)。目前刻正由各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消保單位協助處理中。 三、本處將持續督促各消保官善盡維護消費者權益之責 本處將持續督促各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消保官妥適處理消費爭議案件,並密切注意後續發展。如消費爭議申訴案件數量有異常增加之情形,本處將立即會同各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介入協助處理,以適時保障消費者權益。 參、結語 維護消費者權益乃為消費者保護業務之首要。本處依消保法賦與之職權,仍將持續積極協調及處理相關消費者保護事宜。以上報告,敬祈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請行政院食安辦許主任報告。 許主任輔: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貴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會議,邀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就「食安風暴何時了─亞培安素等食品變質、核食改標違規進口事件後處理情形」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壹、前言 我國食品安全管理業務,依政府機關之運作性質及實質功能,自行政院至各部會,從中央到地方,分層分權管理。基於食品管理涉及多個權責機關,為促進整合提升工作效率,由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以下稱食安辦)負責協助擬定食品安全政策,協調及督導食品安全政策之執行;食品管理之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以下稱衛福部),負責食品安全相關法規、政策之擬定,並整合督導地方政府有關稽查、檢驗、處分等食品業務之執行。 因食品安全管理層面廣,食安辦亦負責協調督導衛福部、經濟部、本院農業委員會、本院環境保護署、教育部等各權責機關共同推動跨部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並強化跨部會間之橫向聯繫,加強建構食品安全防護網,整體提升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功能。 貳、亞培安素等食品變質事件 有關民眾向媒體檢舉亞培公司所販售安素等產品結塊案,食安辦督責衛福部妥處,衛福部已預防性下架受影響產品,要求業者針對產品品質管理說明,及執行必要之矯正預防措施,並責請地方政府對所有通路進行下架情形調查瞭解。 衛福部針對該公司產品加強相關之邊境管理,提高抽驗率,以維護國人飲食安全及消費權益,並保障食品衛生安全與品質。 參、核食改標違規進口事件後續處理情形 100年3月11日福島核電廠核災事件後,政府已針對日本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及千葉等5縣生產製造之食品,暫停受理輸入報驗。並針對來自日本的9大類產品(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及茶類製品)逐批查驗檢驗輻射值之措施。 104年3月間發生進口業者疑似以貼標方式,將日本核災5縣市產品換標入境情事,食安辦自接獲通報即督導協調衛福部儘速追查及因應,並持續追蹤最新辦理進度,衛福部發布違規產品清單後,食安辦也運用食品雲勾稽學校團膳資料,預警及攔截本案涉案產品進入校園食材;將本案相關資訊建置於本院網頁黑心食品事件專區,供民眾即時查詢;並責請衛福部啟動網購平台流通日本食品查核,相關查核結果提至食安辦與本院消費者保護處聯繫會議報告,以強化網購平台食品類販賣業者之管理及產品標示查核。 事件發生後,食安辦督導協調衛福部持續於邊境加強自日本輸入食品之產地查核,自104年5月15日起施行日本輸入食品檢附產地證明文件及特定地區特定食品檢附輻射檢測證明文件之措施;另自105年12月起,針對自日本輸入複合性包裝食品內附醬包(調味料包等),嚴格執行邊境拆包檢查措施,強化源頭、邊境和市場管理,要求進口商加中文標籤、通路商自主清查、責成網路平台業者自主清查賣家產品適法性。 政府以維護食品安全及國人健康為首要考量,以嚴謹的管制標準進行進口管制,並落實邊境把關作業,杜絕任何受輻射污染食品進口,實質保障國人安全。 肆、總結 維護食品安全是全民的期待,也是政府主要施政目標,食安辦持續協調督導各部會落實食品管理,確保食品從原料源頭、加工製程、保存、運輸、銷售及廣告等各個環節均能符合衛生管理標準,貫徹「食安五環」政策及政府維護食品安全之決心。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詢答之前先作以下宣告: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詢答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委員若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11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 首先請吳委員焜裕發言。 吳委員焜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安排的議程很多、範圍很廣,本席所關心的是台北醫院大火造成重大傷亡的不幸事件,剛才本席看了你們的檢討報告,請問部長認為有哪些地方需要再進一步改善的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就防災而言,不管是醫療機構或長照照護機構,其實我們在評鑑或演練方面都做了相當的準備,但是現場發生狀況的時候,因為經驗不足,每個人一生大概只會碰到一次火災,所以即使有再多的演練,在現場執行時就沒有辦法那麼確實。基本上,看待這件事情我們要將心比心,我曾到現場去看過,我看到所有護理人員及照護人員都…… 吳委員焜裕:的確要靠經驗比較困難,就像部長剛才所講的,一個人一生大概只會有碰到一次火災的經驗。就過去的案件來看,醫療院所發生火災常常造成重大傷亡…… 陳部長時中:因為相關人員的生命處於脆弱期,自我保護、自我救援的能力又差。 吳委員焜裕:你們是否曾想過為什麼會這樣?剛才我已經看過你們提出的檢討報告及風險評估,但有一樣你們可能並沒有檢討到,等一下我會提出來供你們參考。本席比較擔心的是現在我們正在推動長照,而最近一、兩年以來火災造成重大傷亡事件似乎比較多,這方面我們應該要謹慎面對。 我們從群賢樓一樓要上到八樓,萬一這裡發生火災,請問你會選擇搭乘電梯疏散嗎? 陳部長時中:當然在火災發生時是禁止搭乘電梯的,我們希望不要坐電梯,就地保護、場間區隔是很重要的。 吳委員焜裕:但我們看看各大醫療院所的重症病患病房都不是位於一樓,萬一發生火災的話,不只電力沒了,連備用電源也沒有,請問這些人要如何疏散? 陳部長時中:所以我剛才說要做防火區隔,以水平疏散為主。 吳委員焜裕:如果病房都已經著火了,那要怎麼疏散? 陳部長時中:可能在適當的時候那個門就要關起來做一個區隔。 吳委員焜裕:當然要區隔,但有時還是有人會被濃煙嗆死,尤其那些人的生命非常脆弱。萬一濃煙很大,根本區隔不了,火源或許還可以設法隔離,但是濃煙卻隔離不了,這該怎麼辦?是不是應該要緊急疏散? 陳部長時中:經過相關演練及安排之後,其實現在真的被燒死的情況並不多,但是嗆死的狀況卻很多,濃煙變成一個很大的問題。 吳委員焜裕:對啊!所以緊急疏散到底要怎麼做?處於高樓又不能搭電梯,你看目前醫護人員的配比足夠把病人抬下樓嗎?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還是強調防火的區劃、水平的疏散,如果到安全梯再疏散下去,風險可能又更高了。 吳委員焜裕:面對這些狀況,我們必須事先設想妥善,這就是緊急應變計畫書當中應該要想到的嘛!我們必須想到可能會沒有電,而且又處於高樓。 陳部長時中:沒有電我們就用搬的,其實高樓也都是在我們計畫之內的。 吳委員焜裕:這就是我們的問題,我也知道評鑑的時候都有相關基準,不管是醫療院所或是照護機構都有基準,同時也都有緊急應變計畫書,但我不曉得這方面到底是怎麼評鑑的?緊急應變計畫書究竟是怎麼評鑑、怎麼演練的? 陳部長時中:我們區分為書面評鑑、相關資料的檢視,以及現場實地評鑑,另外還有實地演練,這些都是必須要做的。 吳委員焜裕:怎麼都沒有演練到高樓該如何疏散病人? 陳部長時中:相關的考題都有包含在這些當中,針對高樓的部分,主要還是以水平疏散為原則,防火劃分乃是設置標準當中的重要要求。 吳委員焜裕:這樣夠嗎?水平疏散根本沒有辦法擋住濃煙啊! 陳部長時中:那時就應該要有防火區劃,現在我們發現有很多地方都沒有到頂,所以經過這次檢討之後,我們要求在兩年內,在防火區劃當中,每個房間都要隔到頂密接。 吳委員焜裕:這部分我們應該要好好檢討,我想這些緊急應變計畫書應該都一樣。 另外,醫療院所、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是由不同單位進行評鑑,究竟標準如何、進行什麼樣的評鑑,因為各有不同的主責機構,究竟相關標準該如何制定?能不能達到我們要求的標準?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我們有個別的評鑑、個別的法規、個別的標準,不過地方在執行相關演練及評鑑時,乃是採取聯合的方式,也就是由地方召集消防局、衛生局等相關單位進行聯合綜整評鑑及演練。 吳委員焜裕:因為火災發生時,能夠應變的時間不是很長,如果採取聯合的方式,可以會花費比較多的時間,這樣的方式是否能夠有效進行疏散、應變、急救的工作,這一點我們應該要加以考慮。 本席手上這本書描述2005年在紐奧良發生卡崔娜颶風災難時,這家醫院四樓重症病患的情況。因為它的發電機放在地下室,所以大水淹進來之後就沒有電了,包括這些病人的維生系統都有問題,究竟這些病人該如何疏散?當時這些病人全部都被安樂死,尤其體重比較重的人沒辦法被抬下來,所以全部被安樂死,結果現在這些醫生全部都被提告。這本書是當年一位住院醫師寫的,並於2006年榮獲普立茲獎。我們整理過去的紀錄,發現這樣的狀況其實常常發生,我們必須注意這件事情,這些病人的生命本來就比較脆弱,禁不起火災等各種災難的考驗,究竟該如何規劃及擬定應變計畫,設法把這些人救出來,其實是非常重要的,尤其現在都位於高樓,本席建議應該要做好空間布置,讓緊急疏散更方便,我想這方面必須要有所限制,否則在10樓或12樓該怎麼辦?萬一醫院的空間不足、長照機構的面積不夠大,甚至連隔離都沒辦法隔離。我建議這些事情都應該要好好規劃好嗎? 陳部長時中:就預防方面而言,包括空間規劃、法規完備都非常重要,評鑑及實地演練則是第二環,至於第三環的部分,我真的建議必須授權在火災現場的人員有一定的權限,讓他們能夠主動用他們的專業及既有訓練去做最好的判斷,不要讓在火災現場第一線急救的人員遇到法規上的無所適從,這一點是我們應該要思考的。 吳委員焜裕:另外,這類事故往往發生在凌晨,這是人員最少的時候,究竟養護機構和醫院該如何把人找過來,在緊急的時候能夠有充分的人員可以應變,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當然有人緊急應變時是靠消防隊,但是醫療院所在緊急應變的時候是不是能夠儘快將人員補齊來做緊急疏散,我想這也是很重要的議題,這方面我們必須嚴謹規劃。 再者,食品安全的議題也很重要,像亞培事件就是及早警報的問題,應該要提早下架,保護消費者的安全,另外就是洗腎病人的替代品也很重要。目前存在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那就是微生物的污染,目前食安的源頭管理幾乎都沒有做到微生物的管控,以李斯特菌為例,其實食品可能是很主要的傳播途徑,根據過去一年來的統計,發現在120幾例的病例當中,已經有21人因此而死亡,到底這些人是怎麼感染的?這方面有資料嗎?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我們對於食品的相關生物污染源都有進行抽檢,就李斯特菌而言,我們都有定期在抽樣檢測,根據104年、105年、106年的資料顯示,每年抽樣檢出的比例大概都在1%左右。 吳委員焜裕:往年都有100多例,今年預期約有150例,依照WHO的數據,至少有26%的人會死亡,請問你們有去瞭解這些病人到底是如何感染的嗎?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羅副署長說明。 羅副署長一鈞:主席、各位委員。從今年開始,李斯特菌已經被列為法定傳染病,疾管署和衛生局針對每個案例都會進行食品方面的疫調,目前發現這些個案,特別是死亡個案,事實上都已有慢性病,例如癌症化療或孕婦…… 吳委員焜裕:他們怎麼受到感染的? 羅副署長一鈞:針對食品的部分,如果我們發現有交集的話,就會啟動調查。 吳委員焜裕:但是我們都沒有資料哪些食品可能會造成感染的資料啊! 羅副署長一鈞:因為目前才監測半年多,將來我們會持續注意這個情形。 吳委員焜裕:我們的監測資料非常少,本席建議這方面應該進行跨部會的研究調查並蒐集資料,看看哪些食品會造成感染,尤其即食食品可能含有這種菌,藉此作為傳染途徑。究竟受感染者的病菌是從哪裡來的,消毒也可能沒有辦法百分之百把這種菌完全殺死,到底殘留量多少才是安全的?相關配套措施一定要開始做,這樣才能保護消費者的安全。 陳部長時中:這方面我們會繼續進行研究,從104年到107年對於即時禽畜肉都有在做抽檢,可能在交叉比對方面CDC還要再進一步…… 吳委員焜裕:受污染率是多少? 陳部長時中:1%。 吳委員焜裕:這樣的數據可能偏低,根據我所看到的資料,應該是更高一點。 主席(陳委員曼麗代):請陳委員宜民發言。 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我們來看一段影片,這是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以台灣醫療奇蹟為主題錄製的影片,這段影片主要是說明台灣的醫療已經達到世界最高水準,影片分成三段故事,我們先看第一段關於菲律賓嬰兒罹患先天性膽道閉鎖症,他的媽媽抱著他跨海來救助,由世界知名的肝臟移植專家,也就是高雄長庚醫院前院長陳肇隆協助這位小朋友進行肝臟移植手術。如果不移植的話,這位小朋友就會死亡,所以由小朋友的姑姑捐肝來救這個小朋友。 (播放影片) 陳委員宜民:我為什麼要播放這段影片呢?當然這和我們所關心的醫療觀光有密切關係。在此想就教於部長,衛福部的政策在新南向醫療衛生政策當中分成兩個層面,一個是人道關懷,另外一個是產業經濟,在產業經濟部分,其實也是要推動國際醫療,這一點部長應該同意吧!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陳委員宜民:尤其現在你們也徵求國內六家醫療院所在協助衛福部推動「一國一中心」,本席在休會期間曾陪同秀傳醫院黃明和總裁、劉建國委員、鍾佳濱委員一起到馬來西亞及汶萊去視察當地醫療衛生的情況,我們認為有許多地方都是政府可以再積極推動的。根據衛福部的統計,2016年來台門診或住院的海外旅客共有28萬6,000人次,其所帶來的產值為139億元。今年4月台灣駐泰國代表處的新聞稿當中提及目前有超過百家醫療機構或產業連絡窗口加入台灣、泰國的醫衛交流服務平台,根據彙整的資料,這個服務平台當中的第一家是醫療財團法人辜公亮基金會和信治癌中心,請問部長,和信治癌中心有做醫美嗎? 陳部長時中:基本上,和信並沒有做醫美,他們主要是著重於癌症的治療。 陳委員宜民:癌症治療也是醫療觀光旅遊(medical tourism)的一部分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對。 陳委員宜民: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麼韓國瑜市長候選人在高雄接受訪問時提到希望能夠讓高雄以醫療觀光來拚經濟,當中他還舉了一些例子,結果講完之後卻挨罵了?包括衛環委員會的委員…… 陳部長時中:針對高雄這件事情,大家之所以反對觀光醫療…… 陳委員宜民:部長看得見這邊寫什麼嗎?「重症醫療怎麼觀光?重症醫療不等於醫療觀光」本席認為重症醫療當然也是醫療觀光的一部分,過去比較狹隘的定義是醫美才是醫療觀光,大家會出國到韓國或哪裡去割雙眼皮或整形,但是現在整個的medical tourism的定義裡也包括重要的救人、救命的技術,不管是肝臟移植或顯微手術等,這些也都是醫療觀光、醫療旅遊的一部分,我想部長應該同意吧? 陳部長時中:台灣在醫療上的整體品質非常好,價格相對低…… 陳委員宜民:這是不是也是你們要去推動的一塊? 陳部長時中:我們要推動醫療產業…… 陳委員宜民:為什麼他們會有這樣的錯誤概念? 陳部長時中:他們的概念有點像是不應該只用單一的低價格來做國際產業,這樣的醫療…… 陳委員宜民:價格是個比喻,想想看…… 陳部長時中:他希望強調品質與成果。 陳委員宜民:部長,割一個雙眼皮50美金,可能做得到嗎?當然不可能嘛!治療一個癌症120美金,當然也不可能嘛!這只是舉個例子!至於價錢的部分,請問衛福部現在是怎麼定價的?天花板都打開了,不是嗎? 陳部長時中:對,基本上我們對於國際醫療並沒有強制的定價,只要求資訊公開,這裡面…… 陳委員宜民:是嘛!資訊公開就是韓國瑜的重點啊,你有沒有看過那段影片? 陳部長時中:沒有,對於候選人可能需要比較…… 陳委員宜民:影片裡提到價格要資訊公開,自然外國人要來台灣尋求醫療協助的時候,就可以去比價,這講得也沒有錯啊,你剛剛也講到資訊公開啊! 陳部長時中:我相信是因為舉例啦,但價格太低了,就傷了醫療界的心。他還希望推動我們的國際醫療能用…… 陳委員宜民:這只是個比喻,這個價格是醫療界自己可以訂定的,這也不是用健保價嘛!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對。 陳委員宜民:我要再次強調,其實在這個部分,衛福部已經有制定很好的政策,包括外國人來,甚至每個醫院的病房不能超過10%,也就是十分之一以下才可以用做醫療觀光及外籍人士來就醫的規定,所以是有一個限制的,不會排擠到國人就醫的權益,重點是在於怎麼樣能協助城市做這方面的推銷。駐泰辦事處也在做啊,他們提出來的包括林口長庚、新光、和信治癌中心、敏盛、彰基、秀傳、茂盛、高醫等都列在裡面,可見這也是城市競爭的狀況嘛!如果城市行銷能做好,有人來看病時順便觀光一下,也可以帶動這個城市的發展,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對,這是我們現在的政策重點。 陳委員宜民:所以是不是要去跟陳其邁委員溝通一下?他的定義都弄錯了耶! 最後,生策會出版的「TOP醫療在台灣」,前台大醫院院長、台灣大學校長的陳維昭在裡面提到,「醫療本是公益,如能將受益對象擴及全球則是公義,若能進一步帶動其他產業(如新藥、醫材、健康照護等)發展,並提升台灣國際地位,則是全民公利。」還提到「以具優勢與特色醫療服務產業、醫院做為生技醫療產業發展的火車頭,進軍國際,擴大產業發展契機,是生策會念茲在茲的宗旨。」我要再次強調,其實這是很重要,也符合國家利益,整個醫療觀光在新南向裡是重要的一個政策,所以這也是韓國瑜在講的南南合作。 另外,我要進一步來談子宮頸癌疫苗的部分,針對全國的國家疫苗政策,剛剛部長有一個報告,但是本席希望就這個部分可以再做一些討論。國家疫苗政策不是只報告國家有給付的疫苗的政策,重點是讓全國關心健康預防醫學的民眾及醫師做個參考,對不對?但是在這整個報告裡,你提出的兒童接種與成人疫苗是衛福部有給付、有提供的,但是像帶狀皰疹疫苗的部分,就完全沒有看到你們的recommendation嘛,請問部長,有關帶狀皰疹疫苗,你建議國人什麼時候施打?你有沒有一個國家疫苗政策?疫苗的委員會應該有討論吧? 陳部長時中:這在自費市場是有的,我們仰賴…… 陳委員宜民:對啊,那你的建議是什麼? 陳部長時中:仰賴CDC的疫苗專家諮議委員會非常深,他們會訂定相關施打對象、相關疾病、相關疫苗跟時程,我們充分尊重他們對先後順序的排列。 陳委員宜民:你們的疫苗接種委員會是不是已經做好帶狀皰疹疫苗的接種政策? 陳部長時中:這個我請羅副署長來說明。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羅副署長說明。 羅副署長一鈞:主席、各位委員。在成人預防接種委員會中會討論這個疫苗,謝謝委員的指導,我們會儘快排入討論中。 陳委員宜民:所以你們還沒有這樣的政策?我要再提醒的是,其實國家疫苗政策不是只針對國家要提供可以公費施打的才有政策,民眾自費施打的疫苗,你們也必須要經過討論,進而給出recommendation,好不好?這是很重要的。 陳部長時中:好,這個是治療性的部分,所以會在健保的HTA…… 陳委員宜民:治療性與預防性的都應該要去討論。 陳部長時中:對,那邊會在HTA上討論。 陳委員宜民:現在你們要提供的是今年要施打的國一女生的部分,其實去年就應該可以開始施打了,但去年有衛環委員會的委員要求你們先做統計,看看已經施打的10個縣市有沒有什麼副作用,為什麼那個部分需要花一年的時間?這樣一年時間下來,讓去年本來要施打的國一女生沒有施打,這個部分現在要怎麼救濟? 陳部長時中:我們會在明年針對去年本來可以施打的國一女生來做追加。 陳委員宜民:好,謝謝,也就是現在國二的女生明年可以施打,也就是等她們國三時可以施打。 陳部長時中:對。 陳委員宜民:另一個民眾關心的議題是彰化買得到九價疫苗,但你們採購的是二價疫苗,而不是九價疫苗,為什麼有這樣的差別?國家要保護人民的健康,不是應該買最好的疫苗給人民使用嗎?不是這樣子嗎? 陳部長時中:對,我們儘量希望能夠買到最好的…… 陳委員宜民:現在少子化,家裡如果有小孩的話,也希望他們能施打九價疫苗,能夠獲得最好的保護力,為什麼你們要買一個最便宜的?我不敢講是最爛的,但是真的是保護力最差的疫苗,二價疫苗與九價疫苗的差別在哪裡? 陳部長時中:其實以涵蓋率來說,二價疫苗的涵蓋率已經涵蓋九價疫苗的95%了,在整個的效益上,我們認為這樣的效益是好的。 陳委員宜民:是這樣嗎?請部長把那個資料提供給我。 陳部長時中:好。 陳委員宜民:明明現在看到的科學研究數據就不是這樣啊!我們直接來看螢幕的資料,你們採購的二價疫苗只有HPV的16及18,能夠保護的只有70%的子宮頸癌,但是四價疫苗多加了6與11,可以保護90%的良性HPV所引起的生殖器的濕疣等良性腫瘤,而九價疫苗的6與11誠如我剛所講,已經可以保護90%的生殖器的良性疣之外,還有16、18、31、33、45、52及58,所以可以保護90%得到子宮頸癌的可能性。我不是在幫他們宣傳,但是以目前整個數據來看就是如此,而我引用的資料也是國內的專業期刊所發表的資料。我們看到的是九價疫苗可以保護90%的良性及90%惡性子宮頸癌的腫瘤,但是二價疫苗只能保護70%的子宮頸癌的腫瘤。面對這樣的狀況,很多家長就要問怎麼辦了?你替他們的女兒施打了二價疫苗,他們是不是可以自費再去施打九價疫苗?要不然保護力只有70%,甚至對良性的那些濕疣一點效果都沒有! 陳部長時中:我們當然是用公費在施打,不過是自願性的…… 陳委員宜民:這個錢差多少?成本差多少? 陳部長時中:成本有3倍之差。 陳委員宜民:3倍之差?以市價來說,如果是九價疫苗,一劑要4、5,000元,二價疫苗一劑2,000元,就差了二、三倍,可是你們去採購的時候,你採購到的價格通常都是市價的一半,在這種情況下,對民眾來講,明明你們是用政府納稅人的錢,二價疫苗700元,九價疫苗2,000元,這樣才差1,000多元,你們為什麼不行行好,讓我們的民眾可以施打最好的疫苗,讓保護力最佳? 陳部長時中:對,我們要尊重專家,還有整個效益…… 陳委員宜民:專家是誰? 陳部長時中:我們有諮議相關會議…… 陳委員宜民:專家告訴你施打二價疫苗就夠了?真的是這樣嗎? 陳部長時中:最後的討論結果,可以讓國健署…… 陳委員宜民:好,請署長說明。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英偉:主席、各位委員。所謂實證醫學與實證公共衛生…… 陳委員宜民:下次這種會議我也要參加…… 王署長英偉:歡迎您來指導。 陳委員宜民:我要看看是哪幾個專家覺得施打二價疫苗就夠,施打二價疫苗而得到感染的人是不是應該要聲請國賠? 王署長英偉:基本上我們沒有指定哪個價,而是希望最大的CP值的部分…… 陳委員宜民:這涉及到你們採購時提出的規格要求是什麼嘛!你是不是要給民眾最好的東西?還是因為錢就這麼多,如果普及率是要全部施打20萬人,再加上追加去年沒有施打的人,所以錢不夠了,在錢不夠的情況下,你們的採購價格就只好買這種便宜的疫苗,民眾當然就會不滿意啊! 陳部長時中:對,但是我們還是必須考慮強度、廣度跟整個預算分配與資源配置要做最好的效果,這是我們一定要考慮的事情。 陳委員宜民:那你們一開始的預算就準備不足嘛,已經給你們二年的時間去做這件事情了,去年沒有施打是因為有民進黨的委員要求你們要針對沒有施打的10個縣市先進行資料統計,又多給你們一年時間來準備,到今年,明明有好的九價疫苗不施打,就是要打二價疫苗。我告訴你,如果是國民黨就不會做這樣子的事情,我們一定希望想辦法採購最好的疫苗給民眾來施打,這樣民眾才能安心,家長也才能安心嘛! 你可以看一下螢幕的資料,九價疫苗甚至對危險族群、容易罹患肛門的HPV感染族群也是有保護作用。在美國的疫苗接種委員會也有對象的相關建議,是適合施打男生或女生,或是男女生都建議施打,其實在加拿大,甚至在金門縣,是國一的女生跟男生都一起施打的,為什麼?因為接種率就一定不是100%,女生都是被男生傳染的,所以當然男生也應該施打嘛!更不要說有一些男同性戀者也會因為肛交的問題而會得到,所以這也是美國疫苗接種委員會建議的部分。 部長,本席覺得這是很重要的事情,延緩子宮頸癌的施打已經過了一年,你們現在有補救措施,但是有這麼多的時間,你們到最後還是沒有辦法採購一個保護力最佳的疫苗讓民眾放心。這個疫苗已經是千呼萬喚始出來的,全世界已經有80個國家有子宮頸癌的接種政策,我們到現在才有這個政策。過去我們以為傲的B型肝炎疫苗政策,1984年就開始有個pilot study,我們還引以為傲的說是全世界第一個國家,可以使我們的小朋友得到肝癌的機率大幅度下降,B型肝炎帶原者也大幅度下降,這是我們引以為傲的政策。而現在有一個子宮頸癌的疫苗已經發展快20年了,終於有個政策,但是在執行的時候卻是離離落落,執政黨的立法委員還阻礙其實施,還要凍結預算一年,到今年終於可以實施了,執政黨做出來這樣的疫苗政策不是很荒腔走板嗎? 陳部長時中:在整個政策上還是尊重專家的意見,當然一定要有效益,我們不可能是無限上綱到每樣東西都是最貴的最好,這還牽涉到涵蓋率跟對象群,以及其他一些子宮頸癌篩檢,各項政策配合起來,對於婦女做相關的保護。 陳委員宜民:部長,便宜疫苗與昂貴疫苗跟涵蓋率無關,如果你要講涵蓋率,我今天還要請教署長,請問現在要怎麼接種?你們的接種方式是要進入學校,不顧這些國一女生的隱私權,一個一個的施打嗎?這樣怎麼有可能可以做好coverage。因為子宮頸癌疫苗牽涉到的問題很多,包括女孩子有沒有過性行為,是不是也同時可以做性教育、愛滋病教育,如果要問這些問題,隔牆有耳,後面還有其他排隊等候施打的同學,你怎麼保護她,讓她可以安心的接受醫師的諮商?像這些部分,在你們的報告裡甚至是寫要配合各縣市讓他們可以到學校去施打,我們已經跟你們開過這麼多次會議,希望能夠分級醫療,讓開業醫師、婦產科醫師、家庭醫師來做這件事情,甚至是皮膚科醫師來做這件事情,而你們現在還是要到學校去施打,只追求接種率,可是追求高接種率所造成的結果是什麼? 王署長英偉:有關委員上次的建議,我們新施打的縣市中已經有4個是在醫療院所,未來會看地方處理狀況,再去做兩者的可行性平估,不過新施打的縣市中有4個已經是用醫療院所,我們也請婦產科醫學會…… 陳委員宜民:好,我希望你們對於這個部分能夠更謹慎的來處理,因為這牽涉到當事人的諮商輔導及其隱私權的保護。 因為時間關係,我最後提醒一下衛福部,食安的預算很重要,可是現在衛福部在邊境檢驗的預算其實是非常的少,香港的食安預算是年年增加,台灣在這部分的預算只有27億元,但香港已經高達257億元了。我們整個食品邊境檢驗費用只有4億7,000萬元,這個其實是不足的,在這種狀況下,怎麼有可能做好邊境管理?如果邊境管理做不好的話,當然食安問題會層出不窮! 陳部長時中:不過我們現在邊境管理做得還不錯啦,我們有拉曼的機器,也有分層分類的管理,跟關務署也都有配合。 陳委員宜民:所有海關都有嗎?高雄海關有嗎? 陳部長時中:有。 陳委員宜民:基隆呢? 吳署長秀梅:都有。 陳委員宜民:基隆與高雄的海關都有? 吳署長秀梅:對,桃園機場也有。 陳委員宜民:好,謝謝。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主席(陳委員宜民):請陳委員曼麗發言。 陳委員曼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非常感謝陳宜民委員安排與食安、防疫相關的議程,最近我們看到沈寂已久的食安問題又讓大家嚇了一跳,尤其是發生於大廠,一般來說,大家對大廠的信賴度比較高,亞培安素是各大醫院的病患會使用的飲品,可是我們看到它還是有一些瑕疵,讓大家感到非常不安,包括沈澱物還是凝罐,可能東西放久了就會有點沉澱,大家還算是可以接受,只要它的味道不要變了就好。但如果是凝罐的話,可能裡面就會產生一些凝結或者有些瑕疵,這樣的話我們就不建議大家吃。就管理部分,其實應該建立一個機制,甚至地方政府也要接受通報,可是我覺得這部分的通報機制好像建置得不是很完整,所以我要再建議,對於一些客訴頻繁或者是長時間體質上有不良反應的部分,衛福部能不能夠嚴格些、叫他們要做申報的動作,而且要有標示,表示說這個東西可能會有沉澱,或者會有讓我們比較擔心的情形,也就是有一些凝罐的狀況,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這個知名廠牌之使用涵蓋率非常高的相關營養素食品,發生了這些客訴,以及其產品讓大家在目視上產生不舒服感的樣態,而引起大家的擔心。不過,經過我們的檢驗之後也要呼籲的是,這倒是不用去擔心,經過10天的高溫測試,都沒有相當的變質,但是我們也要求已經有凝塊、上架的東西全部都下架。未來進口新的批號,我們在海關方面會做相關的檢驗,確保它的品質是好的,所以請大家不用太過於擔心。 陳委員曼麗:好。接下來我想要談的是關於最近滿被大家關注的塑膠微粒部分,最近因為清華大學的學者站出來表達說食鹽也含有塑膠微粒,我們跟清華大學的凌永健老師聯絡過,他們說他們其實並不是普查,只是在市場上抽個幾件樣品出來做這樣的檢查,結果就發現幾乎都有塑膠微粒在裡面。事實上國外都已經有一些報告提到,塑膠微粒在體內沈積的話可能也會致癌。有一部分的食鹽是made in Taiwan,有的是made in different country,有國際的產品,也有國內產的。 現在環保署有些措施,要建立自來水的檢驗技術,但這個技術是不是能夠讓大家從自來水那一端去做管控?因為可能很多民眾在生活習慣上不見得是喝自來水,而是喝瓶裝水。所以我也想請問一下衛福部,對於國人既有的一些生活習慣,包括當中所具有的風險或可能會累積的塑膠微粒含量到底是多少,就這個風險是不是能夠做個評估,或者讓大家可以針對特定產品來提高警覺? 陳部長時中:首先就塑膠微粒部分,大家講到有一些殘留量或是累積,不管什麼東西,累積多了、累積久了都會有問題。第二個,先進國家之中,對於跟健康有直接的關係而造成影響,這部分並沒有科學化的證據。第三個,我們跟環保署、國衛院對這方面做進一步的相關研究,我相信是有必要的。第四個,現在對於瓶裝水,跟水相關的部分並沒有一個殘留的標準,但對於包裝品方面的一些相關規定是有的。 陳委員曼麗:現在很多民眾會買水來喝,這個可能也要注意一下。 我想請問環保署,在自來水方面,現在你們辦理的進度是如何? 主席:請環保署毒物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燕儒:主席、各位委員。因為今天的議程主要是有關亞培的事件…… 陳委員曼麗:我當然不是問亞培的事情。 謝局長燕儒:是。就我所知,主要是管控包裝品裡面含塑膠微粒的政策出來之後,我們對於環境、水域或者是…… 陳委員曼麗:看起來好像你對這個議題不是很了解。 謝局長燕儒:是。 陳委員曼麗:請環保署回去後提供書面資料給我,好不好? 謝局長燕儒:好。 陳委員曼麗:好,謝謝。 接下來我再問一下衛福部,有關流感疫苗,其實現在大家都接種得很頻繁嘛!當然高年齡層的可能會特別去注意,各位看一下我們簡報上的圖檔就可以知道,高年齡層的接種比率比較高,可是50歲至64歲的年齡層之接種率只有20%出頭,那就表示有些人還是輕忽接種的重要性。衛福部有沒有一些策略可以提高接種率? 陳部長時中:任何的公費疫苗在施打的時候,當然我們希望目標群體的接種率能夠愈高愈好,70歲以上年齡層的危機意識相對比較高,所以比較多人來接受施打,至於50歲至64歲年齡層的仍然很健康、活跳跳地,比較沒有危機意識。當然我們會加強宣導,讓他們知道不是只有預防感冒,最主要是施打疫苗以後群體的免疫力會增加,對社會而言是好的,其次就是重症發生率也會降低,對自己的生命是一種保障。 陳委員曼麗:提高接種率的部分,不能夠只有20%的比率,其他年齡層都高出了很多,是不是還有可再突破之處? 再來我要談的是關於台北醫院的問題,在休會期間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還滿震驚的,尤其台北醫院是我常常去的地方,就是在新莊那邊嘛!每年衛福部都會舉辦一次消防演練,內政部則有兩次訓練,所以每年至少有3次的演練,但台北醫院的這個案子或是其他很多的案子是發生在深夜或凌晨,可能大家的意識比較低落,現場的人數也都比較少,在這種情況下其實是會造成一些意外的發生,再加上人手也不足。最奇特的就是,7月份才做過演練,8月就發生事情,這樣子就顯示出,演練時可能是全院總動員,但實際上應該是以事發當下可能的人員數量來演練動員,這樣子的話才能知道如果少了一些人的話,是不是也能夠處理危機,而不是全院總動員來進行演練,看起來都是人手充足,可是就這個事情來看其實當場的人力是不太夠的。就這部分是不是有更有效的方式,能夠繼續來處理? 陳部長時中:剛剛我也跟吳委員報告,實際上演練是有其極限度,因為很難去複製現場的情況。我的觀察、建議大概有兩個,如果不是剛好有演練過,這次的傷亡可能會更慘,不但是7A、7B,甚至於整個樓層都會出問題,所以我們用比較正向的角度來看,也就是有做了這樣的評鑑跟實際演練,能避免傷亡事態之擴大,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認為有一個很重要的現場指揮官之概念,就是怎麼樣授權給現場指揮官,如果事後大家對於現場指揮官的任何一個動作都要做最精細的評估和評量,那麼就會讓現場指揮官沒有辦法動作而不敢去扛起責任來,受過專業訓練後的現場臨機判斷是很重要的,而質疑可能是最不好的,當場的判斷最重要。但在法規上都沒有授予其相關的權限和免責機制,可能會讓專業能力的發揮程度降低,進而對於民眾的保護度也會降低,對於減輕傷亡而言沒有幫助。所以,除了不斷地要求演練、演練,對於現場指揮權,事後如何寬諒地來加以看待,那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陳委員曼麗:除了有演練之外,演練應該有編組,各有任務,包括指揮班、疏散班、滅火班、通報班和避難引導班,演練時都應要求。但如果夜間的人力只有3個人的時候,3個人要去做5件事情,事實上就非常不夠,可能所造成的風險就會更高。我們再看下一張有關護病比的部分,如果護病比都能落實,或是這個機制能夠做得更好,甚至我們看了台灣的護病比,然後再去比較國外的護病比,我們就會發現台灣如果是1比9、1比12或1比15,但是國外可能是1比4、1比7或是1比3,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是不是能夠讓我們台灣的護病比更加安全?甚至是我們輪三班的比例,也應該要讓他能夠考量到意外發生的時候,他的人力怎麼樣才會是充沛的。 陳部長時中:我想人當然是越多越好,但是也要有效率,國家對於專業人才怎樣提供適當的照顧,應該要去思考。至於各國的比較,當然有其參考的價值,但各國的護理系統並不一樣,台灣長久以來是有一個家屬陪病的系統在,而國外很多是全責的,所以大家可以看到有些地方到晚上一定的時間門就關起來,家屬都不能進來,因此管理也相對容易。而台灣的陪病系統事實上就有很多混雜,對於限期怎麼樣去轉換,護理單位也積極在研究全責照護系統怎麼來進行,這也會牽涉到護理人力的分級跟照護人員的升級等幾個方面要共同來做。 第二個很大的困難是我們在台灣的人民好像都感覺沒有陪病就不好,這樣的概念要如何去修正,讓醫院的管理能夠上軌道,能夠上軌道、觀念一致之後,人力才能做通盤的考慮。目前我們對於護病比是納入醫療機構的設置標準裡面,然後在我們的健保有一個護病比的連動給付,換句話說,管制跟鼓勵我們都有,目前是這樣逐步去做,然後再來做滾動式的檢討。 陳委員曼麗:為什麼我們要陪病人,就是因為他覺得醫院讓他不夠放心,也看到一位護理人員要照顧那麼多人,所以很多家屬會不忍心、不安心…… 陳部長時中:雞生蛋、蛋生雞…… 陳委員曼麗:這個部分一定要讓大家能夠安心,大家才能自動不去陪病,不然陪病者其實也是滿辛苦的,因為在醫院那種環境裡面是沒有辦法充分休息的。希望衛福部再繼續努力,好不好?再把這個部分做…… 陳部長時中:我剛剛講說我們有一個結構性入法的在醫療設置標準,另外,我們在健保也有鼓勵機制,中間我們也會做滾動式的檢討。 陳委員曼麗:好,謝謝部長。 陳部長時中: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秀芳發言。 黃委員秀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陳委員宜民有特別提到子宮頸癌疫苗的接種問題,衛福部有編列2.52億元,從今年開始針對國一學生要施打子宮頸癌的疫苗,那我想請問部長,在今年年底11月之前,有可能開始施打嗎? 主席:請陳部長時中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大概在12月中開始。 黃委員秀芳:那你們現在疫苗的購買進度為何?我看好像也流標了好幾次,對不對?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英偉:主席、各位委員。已經採購了。 黃委員秀芳:好,在之前也有幾個縣市已經免費讓國一的女生施打子宮頸癌的疫苗,那我想請教到目前為止,有的是在學校施打,有的是在診所施打,未來你們是會讓家長自己選擇,還是統一在學校施打? 王署長英偉:我們現在是看不同的縣市,因為過去10個縣市裡面有9個是在學校施打,整個流程已經比較完整,只有一個縣市是在醫療院所。在還沒有施打的縣市中,有5個縣市是準備在醫療院所施打,這兩個部分我們都會準備,我們會看哪一種流程對縣市來講是最有保險、最安全、最方便的方式。 黃委員秀芳:我是希望讓家長自己選擇,當學校的通知讓學生帶回家給家長去勾選的時候,其實有時候學生的轉述不是那麼的清楚,像是施打子宮頸癌疫苗後續會有什麼樣的狀況,會不會產生什麼樣的反應,學生的轉述也許家長也不是那麼清楚,所以我是希望一方面能讓學生家長自己去勾選,另外一方面我是認為到診所可能會比較安全一點,因為醫師畢竟有他的專業,家長、學生透過跟醫師的溝通,可以瞭解未來如果施打後有什麼樣不良反應的話,第一時間是不是要到診所或者是要通報,我是這麼認為的。當然如果要全面施打的話,也許在學校的達成率會比較高,這個我不是那麼清楚,可是我還是認為希望衛福部能夠儘量鼓勵到診所去施打,畢竟醫師有其專業,如果能跟家長溝通的話,我覺得這樣可能會比較好一點,好不好? 王署長英偉:我們往這個方向去做。 黃委員秀芳:另外,從今年開始,可能每一年就會增加將近10萬名的學生施打子宮頸癌的疫苗,也許之前施打的人數不是那麼多,但是從今年開始,可能每一年都會增加10萬人。我記得在去年的時候,好像在我們的委員會有特別提到,日本有女孩子因為施打子宮頸癌的疫苗而有一些不良的反應,可能也造成身體上的一些傷害。在台灣的話,也許之前施打的人不是那麼多,可是未來每年會增加10萬人,你們的整個通報機制,譬如藥害,也許以前都是跟食藥署通報,或是跟國健署通報,或是跟疾管署通報,而未來的這個通報系統,是誰要去統籌? 王署長英偉:報告委員,已經全部有在統合了,跟疫苗整個流程有相關性的,已經有整合了。過去實際上已經打了88萬劑,也有10個縣市已經全面施打了,所以大概有44%的女生已經打過子宮頸的疫苗。以過去經驗來看,幾乎是沒有發生這種重大副作用的報告,基本上都是比較輕微的副作用,實際上我們的整個流程也已經跟我們的食藥署整合起來。 黃委員秀芳:所以後續如果每年增加10萬名女生接種的話,這個人數就會越來越多…… 王署長英偉:是固定的。 黃委員秀芳:對啊!就是每一年。也許他今年施打,明年才有一些副作用也不一定啊! 王署長英偉:以後的通報機制都有,已經建構起來了。 黃委員秀芳:你們這三個到最後是誰在統籌?是食藥署、國健署還是疾管署? 王署長英偉:副作用的通報實際上是透過疫苗注射以後有什麼反應,都會有一個機制出來,我們是在做那個的整合。 黃委員秀芳:好,那我想請教,子宮頸癌疫苗的九價疫苗最有效的施打年齡是幾歲到幾歲? 王署長英偉:一般如果在國一這樣的年齡來講,他的免疫反應力是最好的,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希望在國一的時候來施打,疫苗的效果是最有效的。 黃委員秀芳:我也知道有的診所會鼓勵20幾歲或30幾歲的婦女施打子宮頸癌疫苗,我們也看到曾經有一位40歲的婦女,可能對子宮頸癌疫苗有不良的反應,可是卻無法申請藥害救濟,類似這樣的問題,原本九價子宮頸疫苗適應的對像是9歲以上到26歲以下的婦女,如果超過這個年紀才施打,也許比較沒有那麼有效,假如產生不良反應的話,他可以申請藥害救濟嗎? 王署長英偉:我想她可以申請,可是要做評估,我剛才有請食藥署來討論過,基本上她可以把這個案子送進來,我們是希望加強基層醫療院所的教育訓練,每一種疫苗的研究、適應的年齡仍有其實證的研究,所以這部分如果超過研究的建議,我們無法很有把握來保證其安全,實際上這種案子我們是以個案來處理。 黃委員秀芳:所以我也希望如果像這個狀況,診所在推介時,也許在仿單上她的年齡就已經超過9歲到26歲,如果已經30幾歲的話,若產生不良反應可能就沒辦法申請藥害救濟,我不知道未來這種狀況是否要由你們去向診所溝通? 王署長英偉:我們今年要特別加強教育訓練的部分,已經跟婦產科醫學會討論過。 黃委員秀芳:是,好,謝謝。另外,我請教一下之前有針對胡椒食品添加物添加碳酸鎂的部分,因為到最後法院是判無罪,9月3號我看到監察院監察委員針對這部分主動調查。我想請教,針對這部分,這兩家業者添加了工業用的碳酸鎂,上面都已經寫工業用,當然就不是給人吃的,像這樣子為什麼到最後法官還判無罪?我看到監察委員講法院的一、二審可能是曲解食安法的原意。署長,食品添加物是可以添加碳酸鎂沒錯,可是有食品級和工業級,對不對?若是針對這部分的話,未來要怎樣讓我們的食安法更精進,讓法官對這部法令可以更了解而不會曲解,不然最後判出來是跟一般民眾的想法相違背? 陳部長時中:現在我們在食安法上其實是相當完備,至於法官的認知實在不是我們能夠左右的,但是我們在上面強力去說明這些事情,我相信是可以來做的。 黃委員秀芳:所以針對監察委員要來調查這一件,其實我也認為食安法是否還有需要特別修正的部分?因為對於添加工業用的食品添加物之同一事件,我看到法院的起訴條文卻是完全不一樣,比如起訴誼興貿易的條文有食安法第二十一條、第十五條,還有食藥署認為是違反第十八條;天下第一家則是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我覺得為什麼同一事件法官的見解是不一樣的?當然,民眾對於食安的要求都是非常嚴格,人吃的當然跟工業用的是完全不一樣,針對這部分,我希望食藥署在未來,其實也不希望還有未來,如果還有類似的狀況,有關我們的說明,也許檢察官或法院也會請你們提供一些資料,針對食品添加物的這部分,我希望可能在法令的說明上還要再更清楚一點,不然一般人認為工業用就是不可以給人吃,但為什麼判出來卻是這樣?真的是有違一般民眾的認知及常理,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好,這點我們會加強說明。 黃委員秀芳:好,謝謝。 主席:請蔣委員萬安發言。蔣委員發言結束後休息十分鐘。 蔣委員萬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謝謝召委今天排了關於亞培的專案報告,就亞培這件事我就直接請教部長,關於這件事情食藥署是從9月幾號開始要求台北市政府去了解及抽驗?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9月5號。 蔣委員萬安:媒體事實上是早一天就披露,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是當天。 蔣委員萬安:也是因為媒體披露以後,食藥署才有動作,因為我也仔細看了今天衛福部的報告,你們是說9月5號媒體報導之後,亞培這6項產品有結塊狀況,本部食藥署旋即責陳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相關的了解。很顯然是因為看了媒體報導,你們才有動作,不管是當天還是如何,你們講了,是之後旋即去處理,不管多快也是因為看到報導才有動作。現在請教部長,所以在9月5號之前,亞培有類似這樣的事情嗎? 陳部長時中:亞培是有接到一些相關的客訴。 蔣委員萬安:一些?是多少件? 陳部長時中:但是它並沒有向衛生單位來做通報。 蔣委員萬安:部長,亞培有接收到多少件客訴? 陳部長時中:總共是六百多件。 蔣委員萬安:六百多件!而且是2018年1月到8月,今年上半年就有六百多件客訴,平均一個月七十到八十件,平均一天就有兩到三件,而且是每天,所以要請教部長,亞培為什麼沒有通報? 陳部長時中:因為以往它也有相關的客訴,另外它自己拿回來後認為裡面並沒有變質跟產生細菌等相關問題,就是一個物理性的變化,所以它都是以一般退貨來解決它的客訴。 蔣委員萬安:部長,這是你說的還是亞培說的? 陳部長時中:應該是來開會時亞培做這樣的陳述。 蔣委員萬安:亞培說不用通報是基於這樣的理由,你接受? 陳部長時中:我們不接受。 蔣委員萬安:你不接受!部長,你知道食品安全管理法第七條說什麼?我告訴你,第七條第五項「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以請教部長,亞培在今年上半年六百多件的客訴,剛剛部長也說了,你沒辦法接受它不通報的理由,根據食安法第七條第五項,它需不需要通報? 陳部長時中:事實上這是有爭議了,到底它對安全有無造成…… 蔣委員萬安:現在部長你又說有爭議?你剛剛明明說你沒辦法接受亞培的理由。 陳部長時中:我當然希望各個廠商有相關的異狀時第一時間應該通知我們衛生單位,非由廠商自己來判定到底是否有違害,我認為是我們要來判定。 蔣委員萬安:部長,你不能說「希望」。現在是依法論法,法律規定得非常清楚,只要有「違反衛生安全之虞」,還不是要求你有危害安全之虞,就應該要主動通報。所以部長,現在不是單純你希望或不希望,這是法律白紙黑字明確規範且是國人非常關注的食安法。 陳部長時中:我一開始跟委員報告亞培沒有來通報衛生單位,我覺得我沒辦法接受,我已經闡明這樣的情況。 蔣委員萬安:好,是。 陳部長時中:後續的處置當然要根據各項法規,我們來做相關的處置。 蔣委員萬安:所以根據食安法第七條,部長認為亞培需不需要通報? 陳部長時中:我想在這裡對於安全只要有可能危害之虞,我都希望大家能夠根據這樣的法規來做通報。 蔣委員萬安:所以部長你認為它有沒有…… 陳部長時中:安全與否應該是由我們來做判定,對民眾的保障是會比較好的。 蔣委員萬安:你判定的結果是?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做過相關的實驗跟專家的實驗是有物理性的變化,10天的高溫試驗並沒有產生細菌和相關化學變質的變化。 蔣委員萬安:所以,沒有問題啊!你事後查驗,那是你認定,在這過程當中他有沒有違反安全之虞,總共600多件客訴,部長剛才也說沒辦法接受亞培不通報的理由,所以只要有違反衛生安全之虞,有任何這樣的可能,你認為8個月600多件客訴,如果您是亞培,您覺得這不嚴重嗎?再加上在部長今天的書面報告及你們自己的報告都有提到,現在你們查驗的結果認為是有安全風險,所以不讓他重新上架,你現在都認為他有安全風險,難道他在今年1到8月時沒有安全之虞? 陳部長時中:我剛才跟你講,我認為有啊! 蔣委員萬安:那你們做了什麼? 陳部長時中:所以我認為他應該通報。 蔣委員萬安:好,今天部長在國會說他應該通報,所以第七條規定應通報,但是他有通報嗎?沒有通報!所以違反食安法第七條通報義務,根據第四十七條「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請問衛福部有任何作為嗎?這件事情到現在多久了!從今年1月到8月有600件客訴,而且還是因為媒體披露,你們才有作為,到現在部長在這邊很明確承認他有通報義務,但是沒有通報,那你們都沒有任何作為? 陳部長時中:有關裁罰是地方政府的權責,臺北市衛生局現在已經展開相關裁罰的作業。 蔣委員萬安:部長,你就應該要求啊! 陳部長時中:我們還是根據程序在做,現在讓他6項產品全部都下架,不得再重新上架,回收銷毀。 蔣委員萬安:你剛才已經承認他們應通報未通報,違反食安法第七條? 陳部長時中:我沒有。但是我說就這法條,有安全之虞應該向我們來通報,至於有沒有安全風險,應該是由我們單位來做認定。 蔣委員萬安:對,你們的單位嘛!那你們認定的結果如何?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認定可能是有風險,但沒有危害,所以我們現在都不讓舊的這一批重新再上架,然後進來要重新再批號、重新再進口,改變他的製程、檢視他的製程之後,重新再進口,經過海關的抽驗,在我們的邊境抽驗之後,我們才讓他重新到市場。 蔣委員萬安:我現在要追究的是之前,你現在談很多之後你們的作為、後續做法,我認同加強邊境查驗、要求他符合一定的風險控管都沒有問題,但是今天我要追究的是亞培在今年上半年接到這麼多客訴,到底他有沒有通報義務?因為他說有回報給美國總公司,他自己認為他不需要通報,他認為危害生命安全的風險極低,這是他對外的聲明。 衛福部主管食品安全管理,是把關的角色。現今食安法第七條之所以規定要這些廠商食品業者主動通報的義務,是因為如果他沒有主動通報或是沒有媒體披露,你們主管機關不會知道啊!這個事實就是如此!也因為媒體披露,你們了解後才去做,所以我們希望廠商在之前能夠有一個責任,課予他要主動通報,而且是在任何有可能違反衛生安全之虞的情況下。半年有600多件客訴,難道他不應該通報嗎?一個美國廠商隨便給你一個理由,還好部長今天說你沒辦法接受,而且我們定有罰鍰,那就應該要求地方政府…… 陳部長時中:現在地方政府已經在裁罰中。 蔣委員萬安:好,我認為這件事情不能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否則未來所有其他的營養食品、食品業者、廠商,衛福部又訂了一個標準給他們,8個月共600多件客訴,不用通報,這樣國人能接受嗎?部長,另外一件事情…… 陳部長時中:我再三表達我們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情況。 蔣委員萬安:沒有辦法接受,要有作為啊! 陳部長時中:我們有裁罰、有下架…… 蔣委員萬安:如果今天不是我在這裡質詢,衛福部不會有任何動作!因為到現在…… 陳部長時中:有、都有!相關的都做了。 蔣委員萬安:做了嗎? 陳部長時中:相關都做了。 蔣委員萬安:有開罰嗎?沒有嘛! 陳部長時中:地方衛生局在開罰…… 蔣委員萬安:地方衛生局有開罰嗎?沒有嘛!這件事情到現在多久了!9月5日到現在已經1個月了,有開罰嗎?沒有就沒有,有就有! 陳部長時中:現在有的,基本上大概都針對通路商下架的問題開罰,至於對於沒有通報的開罰,到目前我沒有看到,而臺北市衛生局現正處理這個事情。 蔣委員萬安:沒有關係,事實就是沒有開罰、沒有作為,但是我今天聽到部長說你沒辦法接受,會根據食安法要求相關主管機關去進行裁處,我認為這是正確的態度。 接下來,另外一件事情也是亞培,他們另外有一個檢驗試劑,這件事情也在今天的專報告裡面。關於這個檢驗試劑,衛福部食藥署有監控的機制,也是在你們的報告裡面提到,7月27日你們監控到瑞士及英國等2個國家對這樣的檢驗試劑認為有問題,所以全面回收,做一些相關處置,請問你們監控到以後,後續做了什麼? 陳部長時中:我們在國際監測有2個國家發布說沒有效果,所以他們的廠商主動要把這些產品回收,當然我們也有要求。另外,我們也去檢視各個醫院裡面,雖然是同批號的東西,但是有沒有不良的,即檢驗不出來而造成在醫療的效果或檢驗結果不明確,事實上臺灣並沒有這樣不良的產品,不過仍然把這27組全部都回收。 蔣委員萬安:請問部長,臺灣是真的沒有這些不良產品嗎? 陳部長時中:我們大概有測試,也確實清查醫院裡的東西,因為醫院對藥品有不良反應也是要來通報的。 蔣委員萬安:你們7月26日監控到瑞士及英國發出相關產品的警訊,所以你們一定有去了解,結果發現亞培早在7月18日收到他們總公司的通知,7月23日就完成受影響兩個批號的回收,就這個時間點來說,你們監控到是在之後,他們都已經處理完畢,在7月26日才監控到,人家之前早就處理掉了!請教部長,整個監控機制會不會有點不只慢半拍,而且完全失靈?你讓民眾怎麼相信衛福部、整個行政體系對於食品安全把關的監控,因為他是屬於醫療產品相關的檢測試劑,但是如果今天是任何的食品、藥品,這些廠商發現問題的這段期間,甚至民眾都已經吃下肚,發生疾病、受到影響,甚至生命安全都受到侵害,結果廠商馬上處理掉、回收銷毀,然後你們才監控到。 陳部長時中:委員指教的非常對!我們未來對於相關的大廠,他們自己內部監控有相關問題時,他第一時間一定要來回報,目前我會請食藥署對於怎樣來做即時回報、倘沒有即時回報怎樣去裁處等這些事情要來研議。 蔣委員萬安:部長講的很好,我們希望要求業者自主通報,回報給主管機關,所以回到我前面提問到的亞培事件,同樣的,我相信衛福部食藥署或相關主管機關沒有辦法了解到市面上這麼多食品、藥品及食安的問題,所以我們從各方面用各種手法或手段等方式來處理,不管是吹哨者或業者自主通報,如果沒有通報,依照法律規定是可以裁罰的,而不是沒有作為。 陳部長時中:好,我們納入自主管理,沒有通報的,我們會開罰,會依法辦理,這個我們一定會做。 蔣委員萬安:我看到部長的態度了,我認同,但是要有實際的作為,不要每次都是媒體披露或委員質詢後才做,我希望你們能夠更主動,民眾對於食安是非常關注的,我希望部長拿出魄力。 陳部長時中:現行其實已經滿努力在做,但我覺得委員指出的那一塊,也就是廠商都沒有即時通報的部分,這一塊是會產生漏洞,我們應該把這一塊補全,而且法律上是有工具存在的。 蔣委員萬安:好,謝謝部長。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徐委員志榮發言。 徐委員志榮: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子宮頸疫苗分為二價、四價及九價,就好像飛機票票分經濟艙、商務艙及頭等艙,大概是這樣的意思吧,請問當初我們編列的預算是多少錢?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今年是編列2億多元,明年是編列3.2億元。 徐委員志榮:今年編列2.52億元,其中有被凍結的部分嗎? 陳部長時中:今年沒有。 徐委員志榮:2.52億元是準備買幾劑? 陳部長時中:這個問題我請王署長來說明。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英偉:主席、各位委員。這是今年國一女生所要施打的,我們編列時是針對所有的人,但是因為…… 徐委員志榮:所有的人是多少人?10萬、12萬? 王署長英偉:還不到10萬。 徐委員志榮:在決標公告中,預算金額是5,600萬元,決標金額是5,530多萬元,是不是一開始預計買8萬劑,一劑700元,所以預算金額是5,600萬元,結果每劑標了692元,決標金額就少了64萬元? 王署長英偉:我們一開始預估是每劑1,500元,這包括行政費及注射費,現在單一劑量是692元,可是還要加上行政上及管理上的費用,預計大概是1,000元左右。 徐委員志榮:我認同召委今早所說的,要嘛就用最好的,九價的效果更好。對此,我也稍微計算了一下,你們是編列2.52億元,九價疫苗一劑要多少錢,就算是700元的3倍也不過是2,100元,如果買12萬劑,也不過2.4億多…… 陳部長時中:還有行政與處置費用。 徐委員志榮:我們的預算編列2.52億元,你們用了不到5,600萬元的費用去買二價疫苗,為什麼不買九價疫苗?如果是預算不夠,我們沒有話講,只能明年再多編列一點預算,但是從現況看來,錢是足夠的啊! 王署長英偉:報告委員,不是只有一劑,這是要打二次的,而且在這個過度時期,有部分縣市已經在施打了,以我們整個推估來講,今年一劑是1,500元,剩下的錢,以明年來講,還要包括去年沒有打的錢也放進去,以涵蓋率來說,今年是打一次,明年要打四次。 徐委員志榮:如果是預算不夠的話,我們沒有話講,如果預算金額足夠,那你們的做法就會讓我們覺得很奇怪,乍看之下,有2.52億元的經費,你們用了不到5,600萬元,…… 王署長英偉:那是第一次,以明年的情況來講是剛剛好,因為我們要施打四次。 徐委員志榮:明年要用的部分不是今年才要編列預算嗎? 王署長英偉:對,明年編列3.2億元。 徐委員志榮:對啊,去年就編列了2.52億元,今年才用了5,600萬元不到! 王署長英偉:主要是價格問題,本來我們預估一支是1,500元,現在一支大概是1,000元。 徐委員志榮:會有這麼大的落差嗎?預計1,500元,結果決標金額不到700元,未免…… 王署長英偉:這個1,500元還包括行政費用,所以現在加起來每劑大概是1,000元到1,100元左右。 徐委員志榮:總歸一句,我還是贊同召委所說的,如果要用就用最好的,在經費預算許可的範圍內,我看了相關資料後發現經費的空間還滿多的,施打九價疫苗應該是我們的目標。 另外,講到亞培安素,我記得幾十年前就有這樣的東西,在我的印象中就是紙盒包裝的,幾十年前探病時都會送那個…… 陳部長時中:現在也是這樣。 徐委員志榮:這個部分之所以引起社會這麼大的關注,當然與它的高市占率有關,一年出貨好像超過3,000萬瓶以上,而且服用亞培安素者,講得不好聽一點,身體也不是非常的健壯,通常是比較虛弱的人在使用,所以這個事情才會引起這麼大的迴響。請問安素是屬於一般的食品還是有小巨人標章的健康食品? 陳部長時中:它是特殊營養食品,不是健康食品。 徐委員志榮:它不是我們所說的健康食品,但它的重要性好像比較重要,但又沒有比健康食品更嚴謹,是不是?我們對健康食品是滿嚴謹的。 陳部長時中:對,健康食品很嚴謹,這個也有算相當嚴謹,也需要查驗登記。 徐委員志榮:有像健康食品這麼嚴謹嗎? 陳部長時中:應該也是相當嚴謹啦。 徐委員志榮:我建議你們去建立特殊營養補充品的標章,像健康食品的小巨人一樣,因為這個不單只是營養食品,好像也有針對特殊對象設計的各種配方,其中還有洗腎患者及灌食病患所需低蛋白、高蛋白或纖維素等等,所以它除了是食品以外,好像也是一種另類輔助治療品,…… 陳部長時中:不能算是治療,而是營養添加。 徐委員志榮:我說的是另類輔助,也不是很簡單的就說它是治療品,而是有點這種味道的意思,因為它有針對洗腎患者等的需求配方。針對市占率這麼大而且又不是身體非常健壯的人所服用的產品,我們對它的規範應該比一般食品更為嚴謹才對。雖然中國大陸跟我們在政治上有點令大家不太舒服,但是我所了解的是,歐美國家、日本可能也跟大陸差不多一樣,就是在食品安全法上明定針對保健食品、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實施嚴格的監督跟管理,然後它還用一個很完整的章節來規範。雖然大家不是很愉快,但是如果大陸有好的東西,我們也不妨借鏡、學習,我們自己來檢討、改進。也不單單是指中國大陸,可能歐美、日本等國,我們也可以參考一下,總是希望這種事情不要再次發生。請教部長,發生這麼大的事情,我們除了要求它下架,然後我們就聽它講是因為什麼因素而造成? 陳部長時中:在製程封罐的時候…… 徐委員志榮:廠商的解釋是在封罐的時候,因為冷卻水滲漏導致變質,我們有沒有要求查廠?一些外國進口的藥物,我們都還有去查廠,是不是?像這麼重大的事情,我們能夠單方面聽它講一講就相信嗎?我們有沒有要求到它的工廠內去查廠?有沒有?我們有沒有向它要求? 陳部長時中:目前食藥署跟我報告我們有透過AIT提出相關的要求,請它一方面幫我們做驗證,提出一項驗證,如果必要的話,我們也不排除去查廠。 徐委員志榮:對,我認為有需要這樣做,畢竟事關重大,因為這是身體不是很強壯的人在服用的,我們應該更嚴謹去處理,不能廠商說是冷卻水滲漏我們就相信,否則以後再發生事情誰要負責? 陳部長時中:對,所以我們也不是光憑他們講,我們自己有去做常溫、高溫等的相關試驗,看看它有沒有實際的安全性變化,這部分我們是有調查的。 徐委員志榮:好,這部分我們要多關心。 最後,有關疫苗的部分,我們今年好像慢了半個月才要打? 陳部長時中:對。 徐委員志榮:那是到年底就要打完嗎?還是順延,像你說的3個月? 陳部長時中:沒有,我們的作法還是一樣,去年是10月1日起打,今年是10月15日起打,然後11月1日到學校施打,接下來就看疫苗何時用完為止。 徐委員志榮:並非到12月底就截止?時間沒有縮短? 陳部長時中:沒有,對,沒有縮短。 徐委員志榮:若是劑數相同沒有減少,還是600萬劑,延後半個月施打,如果又規定要在12月底前打完,等於劑數未減少而時間縮短,我擔心第一線的公衛人員太辛苦。現在要打流感疫苗,還要打肺炎鏈球菌疫苗等等,現在基層人員除了一般的例行性業務以外,連長照、流感等很多疫苗等等額外的業務也越來越多,我覺得公衛體系似乎有點陷入惡性循環,所以本席建議部長,是否應針對公衛護理師的業務進行整體檢討,採取行政減量,有些疊床架屋的業務或者表格,能夠整併的就整併,資訊系統能夠整合的就整合,對於已經不切實際的業務,能夠裁撤的就裁撤,讓基層衛生所回歸公衛預防的主要功能。本席建議衛福部召集各縣市負責公衛的衛生單位舉行座談會,檢討一下目前手邊的業務,看看哪些業務可以整併,同時把不需要的業務裁撤掉,他們已經很忙了,要讓基層人員把時間用在他們的專業上,一些拉拉雜雜、有的沒有的、不太需要的業務就減除掉,希望部裡面可以召開一個會議,把它們手邊的業務重新檢討一次,不需要的就減掉。 陳部長時中:非常謝謝徐委員。其實本部現在已經展開此一工作,先由照護司及國健署針對相關的業務進行整合,等到這兩者整合完成之後,我們希望再跟社安網一起整合,看看如何讓業務執行的效率變高但服務的層面不變,以此為原則來努力。 主席:請許委員淑華發言。許委員發言完畢後就處理臨時提案。 許委員淑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此次亞培下架的6種品項,主要是提供給不同需求(疾病)的患者,比方說植物人、洗腎患者或幼兒,換言之,可能有些無法說話、無能表達的患者已經把出問題的產品吃下肚了。剛剛也有委員提到,此次客訴的案件達到626件,跟亞培告知官方的6件相差了一百多倍,當然我剛才也聽到部長對於此事的態度,但是食藥署一開始的看法是這是一個零星的事件,實際上被投訴的又都是同一批貨號,我們可以很明確地知道,這六百多件客訴案件,亞培並未主動通報主管機關,已經明顯地違反食安法。剛剛部長表示這部分未來可能在認定上會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前面委員已經講了很多,本席簡短地再次重申。 我認為主管機關在業者是否應主動提報這件事的認定上不應太過寬鬆,就常情做判斷,高達629件的客訴案件應該不算正常吧!應該算很多吧!所以本席要求不論是中央政府或是地方政府,長期以來政府表示各機關已經建置許多雲端系統,我不曉得針對例如客訴量等資訊政府有沒有掌控?或者政府機關只聽業者自己告訴我們的數據?未來我希望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在這部分尤其中央政府要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不是把開罰跟稽查的工作都丟給地方,中央政府的責任就變小了,所以我認為中央政府未來在資訊的掌控上要更有警覺性,8個月內六百多件客訴其實是非常多的;再來,政府一定要有開罰的魄力。本席藉此機會特別提醒部長,不要讓外界認為中央政府機關雖然法律制定的非常嚴格,但實際上在執法時卻非常鬆散,如果連開罰的標準都有不同的認定空間,基本上百姓就會對政府失去信心。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可否讓我回答,其實此案我們並沒有輕輕地放下,即使在安全性上沒有問題,我們也讓業者全部下架、不准再重新上架。 許委員淑華:下架是目前固定的程序,但是剛剛蔣萬安委員提到的…… 陳部長時中:對,但是以這個情況,其實是有點介於是不是可以重新上架,因為在安全上並未查到明確的證據…… 許委員淑華:這個流程我們要走,但是我們現在就開…… 陳部長時中:至於剛才委員講到通報,我們要從嚴,應該要從嚴。 許委員淑華:所以我剛才講,我們對於通報跟開罰的標準要從嚴,否則我們定得那麼嚴,結果在執法時卻那麼鬆,這是我要提醒衛福部的一點。 其次,食藥署12日開放了19種農藥用於156種農特產品,其容許量現在又重新再做預告。關於「氟派瑞」的部分,我們在去年已經討論過了,那時候部裡面包括食藥署都從善如流,把「氟派瑞」排除,可是現在看起來是死灰復燃,又可以把這個「氟派瑞」放進去。另外,你們又開放了兩支農藥,等一下農委會如果有來也可以再補充,一支叫「賽安勃」,一支叫「賽派芬」,這支「賽派芬」目前只有在日本是開放的,它是脂溶性的農藥,如果把它開放用在茶樹的話,我們知道有人的喝茶習慣是把第一泡倒掉,可是即便倒掉第一泡,這個農藥的殘留量還是存在的,所以我不懂的是,先前部裡面已經把「氟派瑞」排除了,現在為什麼又開放進來呢? 再來,現在「賽安勃」要用在茶樹上面,我們放寬的標準是1.5ppm,「賽派芬」則是放寬到20ppm,這個只有日本在使用,接下來就是我們。我知道「氟派瑞」的致癌等級算E級,可是這個「賽派芬」算C級,還更嚴重,當然目前所有的報告並沒有相關的數證可以來表示它對人體有害,「賽派芬」也沒有被美國環保署訂出一個會對人體造成嚴重殘害的標準。但我要講的是,全世界目前看來也只有日本有,本席認為我們對於毒物理學的認知以及相關資訊的蒐集還太少,瞭解得還不夠多,現在要開放這支農藥,你覺得適合嗎?我要聽一下部長和署長的意見。 陳部長時中:分兩個層面,第一個,去年對於「氟派瑞」整個安全的評估,還有跟世界相關的比較,因為我們仍然有疑義,所以就把它暫停。現經過這一年來和專家的研討,我們重新修訂了MRL(最大殘留容許量),現在訂為5ppm,然後經過農委會的專家和我們這邊的專家一致認可…… 許委員淑華:你說「氟派瑞」是5ppm? 陳部長時中:對,我們有往下降。第二個就是和舊藥的比較,以絕對值還有相對比來看的話,其實引進新藥是一件比較好的事情。 許委員淑華:當然,農藥是這樣啦!有時候用久了會有一些抗藥性,所以必須用新藥來取代,剛剛部長說開放的標準,它的ppm是有降低的,我覺得這個還可以商量,本席還可以接受,但我剛才講的「賽安勃」和「賽派芬」這兩支呢?像「賽派芬」只有日本開放,為什麼我們現在要開放這支呢?而且一下子就放寬到20ppm哦! 陳部長時中:這是基於前端用藥的需求,如果重新來看的話,一樣還是老藥及新藥的相對性問題,當然未來我們有個政策,希望那種致癌可能到C級的農藥能夠儘量退場,不過還是要根據農方的需要和實際的情況,但我們這邊對於安全性一定是嚴格把關。 許委員淑華:我個人的看法是,「氟派瑞」如果降低ppm來取代舊藥,這個還可以接受,但是這支「賽派芬」目前只有日本在使用,對於它在人體或者是其他的使用性上,我們的資訊還不夠多,本席建議你們真的要好好考量,不要只是著重於新藥的替代性,包括所有的市調,包括很多的試驗調查,在相關資料還沒有蒐齊之前,我覺得不應該就如此的開放,而且一下子就到20ppm,本席希望在接下來的過程中能夠看到部裡面去檢討。農委會有沒有需要補充? 陳部長時中:這兩個的詳細資料,是不是請食藥署或者是我們再跟食安辦來報告?再向委員做一個更詳盡的報告。 許委員淑華:現在是公告到什麼時候?到11月15日嗎? 陳部長時中:25日。 許委員淑華:到11月25日,好,那這段期間請把目前放寬的這幾種也提供給本席還有我們委員會做參考,署長請先回座。 部長,有關於大陸那邊的非洲豬瘟疫情,現前已經知道有8個省25個區,目前看起來好像沒有疫苗可以防治,所以致死率大概是百分之百。之前在9月份的時候,台灣民眾違規攜帶這些豬肉進來計有105件,我們也都有開罰,金額也不等。從這件事情可以說明大部分的民眾肯定都不知道才會帶肉品進來,在你們做過檢驗之後應該不會有疫情的感染,但是這件事情那麼嚴重,還會有民眾帶這些肉品進來,可見中央的宣導做得不夠完善,才會有一百多位旅客還帶肉品進來,我希望你們未來在宣導的時候,一定要確實的加強。 再來,這些病毒即便是在冷凍的狀態下,它還是可以存活數十年,是嗎? 陳部長時中:對,因為我們對於新興病毒並沒有一個真正的方式可以去處理,新產生的時候會有一個變異性,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它的危害和散播率都很高,所以這個要決戰境外,在邊境檢驗要全力去防堵。現在主要的宣導還是在農委會,不過我們CDC可以一起來配合。其實長久以來,這些肉品基本上都是不能帶的,沒有豬瘟的時候也不能帶,可是大家還是有這個錯誤的習慣,既然現在委員提醒了,我們會加強宣導。 許委員淑華:我為什麼這麼講呢?因為面對這些進來的肉品,我們一定要提早有因應之道,1997年口蹄疫在台灣爆發的時候,所有的養豬業者損失了1,700億元。本席要提醒的是,台灣從那時候被納入疫區到現在已經20年了,今年7月1日開始,台澎金馬地區要停止注射口蹄疫疫苗,我們也希望未來台灣品質良好的肉類可以出口,所以對於防疫這個區塊,進來的或出去的,我們一定要做到更加完善,畢竟列為疫區一列就是20年,本席希望不要讓20年前的事情再次在台灣發生。 陳部長時中:會,我們都會努力做,不過主責是在農委會。 許委員淑華:對,但是你們就是要一起嘛! 陳部長時中:當然,我們會一起配合。 許委員淑華:我是在這邊提醒啦!好,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陳部長時中:謝謝。 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計有3案,請一併宣讀。 臨時提案: 1、 有鑑於目前國家疫苗政策僅納入公費施打疫苗部分,然政府預算有限,疫苗日新月異、推陳出新,實不應畫地自限!爰建請衛福部檢討相關辦法,針對各種新興疫苗提出建議書(recommendation),讓民眾有知的權益,如高風險族群的民眾,在一定年齡內,就可考慮自費施打,並適時納入公費施打範園內。 提案人:陳宜民  蔣萬安  徐志榮   2、 茲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國民消費生活安全,提昇國民消費生活品質,落實健康與安全保障。爰要求國貿局與關務署應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9條:「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園內互相協助。」立即檢討現行機關內相互協助作業辦法,以確實杜絕不法業者利用行政機關內部查核機制之缺陷而為脫法行為,並於一個月內針就相關作業查核監督機制之辦理情形與進度,向本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陳宜民  蔣萬安  徐志榮   3、 有鑑於今年八月十三日台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惡火事件,造成多人死傷,爰要求衛福部於一個月內通盤檢視全台醫院與護理之家的風險評估與預防改善,並研擬修正相關機構之設置標準與評鑑基準,避免再度發生憾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宜民  蔣萬安  徐志榮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 請衛福部疾管署羅副署長說明。 羅副署長一鈞: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意見,遵照辦理。 主席:第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案。 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無異議? 請經濟部國貿局服務組黃組長說明。 黃組長萱:主席、各位委員。主席,是不是建議改為書面報告?最後一段改成向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可以,沒問題。 請財政部關務署彭副署長說明。 彭副署長英偉: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原則同意,這個議題很好,但是看起來範圍非常廣,這應該是就大創改標那個案子衍生而來的,是不是可以更具體化一點,把倒數第3行改成「查核機制之缺陷而為進口貨物改標脫法行為」?可不可以限制在這邊?因為我們跟貿易局的範圍非常的廣。 主席:可以,沒有問題。 彭副署長英偉:謝謝主席。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第2案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3案。請問各位,對第3案有無異議? 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司長說明。 蔡司長淑鳳:主席、各位委員。因為事涉全台醫院和護理之家,可不可以改成3個月內? 主席:我以為你們早就有在檢討了。 蔡司長淑鳳:有,都檢討了,但是在整理上面,還有法規的研議等。 主席:應該可以再快一點吧?3個月都已經到明年了。 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以前台南大火你們不是檢討過一遍了? 主席:對啊! 王委員育敏:(在席位上)不是從零開始,台南那麼嚴重的大火事件! 主席:是啊!這是8月發生的事情,到現在都已經2個月了,再加1個月就3個月,你們的報告裡面也說都在檢討了。 請衛福部醫事司廖副司長說明。 廖副司長崑富: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包括各個醫院的風險評估與改善措施,我們可能需要一點時間來做得比較完善一點,是不是可以給我們3個月的時間? 主席:不行,11月底吧!2個月,好不好? 廖副司長崑富:是,謝謝。 主席:第3案修正後通過。 接下來請王委員育敏發言。 王委員育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於改標事件是財政部的部分,所以本席要請教一下關務署副署長,這個案例讓我覺得不可思議的是,他們拿的這個輸入許可證有這麼好變造嗎?在你們的報告中有提到,你們是經過電腦比對相符才放行,請問他們的變造能力有這麼強嗎?可以躲過你們電腦的稽核?如果是這樣的情況,難保不會有下一例啊!你們現在不是都透過電腦來查驗比對嗎?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彭副署長說明。 彭副署長英偉:主席、各位委員。是,我們現在對輸入許可證是用訊息去做電腦的比對,在這個部分因為已經有發輸入許可證,而這個許可證在當時是確實的,只是後來發現他們是用不實文件去申請。 王委員育敏:你們有發輸入許可證給他們嗎? 彭副署長英偉:不是海關發的,這是衛福部發的吧? 王委員育敏:衛福部上來講一下,輸入許可證是誰發的?是哪一個單位掌管輸入許可證? 彭副署長英偉:抱歉,是我們貿易局發的。 王委員育敏:是貿易局發的,衛福部部長嚇了一跳。貿易局先發了輸入許可證給大創,是這樣子嗎?你不知道那段時間它已經被下令禁止進口日本相關的食品? 主席:請經濟部國貿局服務組黃組長說明。 黃組長萱:主席、各位委員。根據貿易法的規定,被我們處分停止的廠商,他們在受處分前的交易行為是可以向我們申請輸入的,大創公司提供的是在處分以前已經完成的交易文件,所以我們依照貿易法的規定,發了輸入許可證給它。 王委員育敏:你說大創拿交易文件給你,但是在104年11月那段時間是被禁止的,他們跟你申請是在什麼時候? 黃組長萱:就是被我們處分以後,這段期間就是11月以後要向我們…… 王委員育敏:那你們還沒有敏感度,他們已經被處分了,你們還這樣子輕輕放過,貿易局是在睡覺啊?怎麼會有這麼嚴重的疏忽呢?是刻意放行,還是你們的疏忽? 黃組長萱:沒有刻意放行,因為依照貿易法的規定,任何一個廠商檢附的就是在處分以前的交易…… 王委員育敏:那你到底知不知道從104年11月到105年5月就是被禁止輸入?知道或不知道? 黃組長萱:曉得。 王委員育敏:曉得你們還沒有嚴加把關,還給他們輸入許可證,這個官員沒有疏失嗎?這件事情到目前為止,請問蔡政府有檢討嗎?請問貿易局在行政處理上沒有任何的疏失嗎?你們已知他們被禁止,然後他們來申請時,你們還是照樣通過,是不是這樣? 黃組長萱:在大創提供的文件裡面,有明確的告訴我們那確實是在處分以前的交易文件,也提供了交易文件證明給貿易局。 王委員育敏:那為什麼現在又變不合法了?你告訴大家一個答案。 黃組長萱:因為後來我們有請大創再去確認他們這些文字,他們承認之前給我們的文件是經過竄改的。 王委員育敏:你是什麼時候才知道他們竄改? 黃組長萱:在今年4月的時候。 王委員育敏:你們怎麼會突然發現他們竄改? 黃組長萱:剛剛在報告裡面有提到,今年3月的時候,黃委員有召開一個記者會,那記者會上面他有連線…… 王委員育敏:所以如果今天沒有委員去揭發,你們貿易局就這樣從頭到尾被蒙騙過關,我請問貿易局,下一次如果再有類似的情況,以你們現在這樣的把關能力,你要如何把關? 黃組長萱:目前我們針對這些核發的輸入許可證,一定會再與廠商做文件的確認,看是不是屬於處分前的文件。 王委員育敏:即使是處分前也可以嗎?你們不用再查得更清楚嗎?這個案例就是告訴大家,明明是被禁止輸入的一個廠商,竟然還想盡辦法要蒙騙政府,要混過關,結果你們卻這麼好騙! 黃組長萱:目前我們對於這種處分的…… 王委員育敏:對於類似的狀況,未來你們不要去加強嗎?已經被宣告禁止輸入的廠商還持續向你申請,然後告訴你不是在這段期間,你們對他們會照樣放行嗎?我問你。 黃組長萱:目前我們一定是嚴格的把關。 王委員育敏:我覺得發生這個事件,政府單位是嚴重的失職,事後應該要追究貿易局到底是怎麼做的?好,所以是貿易局放行在先。 接下來是關務署的部分。因為貿易局放行在先,關務署就憑著他們已經拿到輸入許可證,所以你也不把關,你知不知道大創在104年11月至105年5月當中是被禁止輸入的?你知不知道? 彭副署長英偉:知道,但是他們提出的文件有政府機關核發的輸入許可證。 王委員育敏:你們就憑著前面這一關的放行,所以後面這一關也不把關。因為有這個文件,即使你們都知道他們有一段期間被禁止輸入,你們也不把關。 彭副署長英偉:不是不把關…… 王委員育敏:如果可以雙重把關,這件事情是不是就不會在兩年之後才被立法院揭發?你們關務署沒有責任嗎?當然也有責任啊!這就是剛才那個提案所說的,為什麼你們單位之間都沒有互相勾稽核對,還一起在放水嗎? 彭副署長英偉:當然沒有,因為政府機關核發的公文書是視為…… 王委員育敏:那你們有查核的功能啊!單位之間為什麼要過兩關?你這一關都不用查核啊?還是要啊!不是嗎?所以這件事情徹頭徹尾,貿易局也好,關務署也好,你們都難辭其咎,因為該把關的都沒有把關,該把關的是什麼?明知一個廠商過去有不良紀錄,這段時間是禁止輸入的,他們來申請你們還不詳加查核,然後就這樣子放行。 接下來我要問的是,被放行的3.5億元的貨品是不是賣光光了?經過兩年的時間都差不多了,食品也吃下肚了,我們的主管機關包括衛福部,知道安全性如何嗎?不知道啊!查得出來嗎?如果有檢驗過的話,還有剩存的食品,而食品的保存期限有這麼長嗎?兩年之後你們才後知後覺,到現在還有商品沒有被賣出去嗎?好,請部長上來回答,其實今天這個問題會被追究就是因為政府的把關不夠嚴格,在兩年後才發現,請問兩年後這家廠商進口的貨品已經銷售了多少?有多少已經被國人吃下肚?部長,你敢擔保國人吃下肚的這些食品都是安全無虞的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對,基本上我們有一個抽驗、查驗的辦法,還是有照例行的辦法去檢驗,這中間的檢驗並未查到對人體有害的物品。 王委員育敏:這段期間你們有針對這家廠商銷售的任何食品做查驗嗎? 陳部長時中:都是例行性的,相關的進口都要在邊境做一些查驗。 王委員育敏:所以你們就是憑當時邊境抽驗的報告來說這些食品是安全無虞的,請問大創相關的食品被抽到的比例有多少? 陳部長時中:都有經過一定的查驗,至於怎麼樣查驗,是不是請食藥署來說明? 王委員育敏:有抽樣到嗎?我之前去考察過,你們抽樣的比例很低啊!請問他們進口的食品被抽到的比例有多高?抽了幾批?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日本食品在我們整個抽檢裡面,占的比例大概是最高的,現在差不多是以2到…… 王委員育敏:我是說這家廠商進口的食品。 吳署長秀梅:沒有,我們是針對日本進口的食品做抽批,相關抽批的比例是到10%,這個比例比起其他的輸入產品是高非常多。 王委員育敏:你們對於這家廠商也確定有抽到10%的比例嗎? 吳署長秀梅:對,我們就是依照這樣的比例去做相關的檢驗。 王委員育敏:所以你說安全都無虞。 陳部長時中:抽到的部分。 王委員育敏:抽到的部分就這10%。針對這件事情,其實民眾要問的就是政府的把關機制在哪裡,如果前端從貿易局、關務署不好好把關的話,後面食藥署的把關也很困難,所以必須是跨部會的,而這件事最該被檢討的就是明明是一個過去有不良紀錄的廠商,為什麼你們還是輕輕放過,沒有再嚴加詳查?我希望相關的行政部門針對這個事件要好好去做很嚴肅的檢討,剛剛陳宜民委員所提的臨時提案,如果你們檢討的書面報告沒過關,就來專案報告吧!應該是要這樣子,我希望這個檢討要非常澈底,因為這與人民的食安是相關的,好,貿易局和關務署請回座,接下來我要請教部長。 因為有一連串的食安事件,所以最近有一個民間團體的調查顯示,42.6%的國人不信任相關的食品查驗和食品安全,這個比例算是很高的,相較於蔡政府一上任就告訴大家說「我有『食安五環』,我會確保食安安全」,結果今天所有的專案報告就是一連串的食安漏洞。包括最近蛋的事情,你知道這個元山的毒蛋液事件,過去4年來已有17次違反規定耶!也已經是一個素行不良的廠商,違規了17次,結果你們還是沒有辦法去改善它的行為。最近我們看到賴清德院長說要用「食品雲」的大數據找出高風險的目標,像元山這種高風險的廠商已經違規17次都無法處理,請問你用大數據再找出高風險的目標有用嗎? 陳部長時中:當然在大數據上,我們沒有辦法鉅細靡遺把每一家有問題的都查出來,但是基本上我們都有…… 王委員育敏:已經查到它過去有不良紀錄,你們還是沒有辦法去改善,它一犯再犯啊! 陳部長時中:那算是高風險的廠商,我們會對它特別注意,但是基本上在大數據列出來的,我們去查核都是有問題的,我們也會即時改善,至於怎麼樣的數據分析能夠更符合社會的需要,這是我們要持續不斷去努力的。液蛋確實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所以這次我們和農委會一起從蛋的源頭來管理,看這個事情能不能做得更好。 王委員育敏:你們已經找出方法了嗎? 陳部長時中:有,我們現在不是訂了,就是全部都要洗選,不能破,只能…… 王委員育敏:洗選就是解方嗎? 陳部長時中:至少是往前走了。 王委員育敏:我要問的是你已經稽核到的,你到底要怎麼去加強管理和督察?這表示你們的方式有問題,它還是會一再的出現啊!這個部分我並沒有聽到,也沒有看到你們的做法。 另外一個,因為我時間到了,我希望你們澈底檢討「食安五環」的10倍人力在哪裡,現在是增加10個人力,不叫10倍人力,按照當時的允諾…… 陳部長時中:我們是要做到有10倍人力的效果。 王委員育敏:如何做到?超人啊?部長在這邊不要學你們賴清德院長開始說X話,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沒有,同仁非常辛苦。 王委員育敏:現在的人力可以做到10倍的效果,我覺得食藥署的同仁聽了可能都快昏倒,是要爆肝還是要怎麼做? 陳部長時中:對,所以我們希望往那邊…… 王委員育敏:人力該補充就要補充,你去跟蔡英文總統說,這是她開的政見,你可以去要啊!署長和部長一起去要啊!10倍的人力在哪裡?這是政見耶!已經任期過半了都還沒有,只增加10個人,那這個政見是要跳票嗎?部長,你剛剛那一句話是要告訴大家不可能增加人力。 陳部長時中:沒有,我們是朝著這樣的效果,如果沒有辦法做到的話,那當然需要去補足,人力要跟上來,我後面還講我們是以這個為目標。 王委員育敏:那你今年可以再補多少人?沒有,也沒有人可以補,對不對?我看你在苦笑。 陳部長時中:今年當然是有點困難。 王委員育敏:我建議你去向蔡總統報告,說衛環委員會的委員非常關心10倍的人力在哪裡,不是你要,是我們幫你要,因為這涉及到食安的問題,長期以來就是缺乏人力,既然政見開出去了,我覺得蔡總統就是要說到做到,因為捍衛食安還是國人現在最關心的問題,我希望衛福部加油好嗎?謝謝。 陳部長時中: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邱委員泰源發言。 邱委員泰源: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請教部長兩件事,第一個,我先補充一下,剛才的臨時提案非常棒,我非常支持,尤其是第1案,其實有一些醫學會都有做這樣的建議。宜民召委比較客氣,寫的是「就可考慮自費施打」,我是覺得要推薦,不是只有考慮而已。我們醫學會出來的都是在推薦,鼓勵民眾要這樣做,我想民間自自己會有一套他對健康的意識,而消費能力會去做調整,讓市場更有自在性,所以我認為未來可能要用推薦來處理這件事情。衛福部專家非常多啦!不管是疾管署或健康署,對這個部分都是相當的熟悉。 第二件事情,昨天在政黨質詢的時候,有委員質詢到一些醫材是怎麼進來的,他有點疑惑啦!我建議衛福部好好檢討一下相關的委員會,只要是進貨,進器材和藥品的所有委員是不是一定要好好檢討一下?當然有時候會因為任期的關係沒有辦法馬上換,但是如果任期到的時候,是不是一定要去要求委員儘量不要跟廠商有任何關係?我不是說大家有什麼問題,我是說人就是這樣,你如果習慣與某些單位互動,你就會習慣它的好處和優點,所以能夠避開是最好。不管是醫療器材、藥品,包括健保會的委員,每一屆只要到期就好好的檢視,一定要有機制,澈澈底底的檢討,我覺得如果不做會很可惜。因為在很多事情的執行上,有一些政策不是部長所能決定的,而是委員會去決定,但是對委員的選擇是我們可以來處理的,如果他們和廠商有任何關係就統統不要,必須要非常的嚴格,部長,你覺得這個可行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方面,當然這個利益衝突是我們必須要去把關的,但我認為資訊透明可能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怎麼樣把相關的審查資料和審查結果上網公告讓大家知道,透過公開的檢驗來避免利益輸送,這可能是我們可以努力的一個方向。 邱委員泰源:部長說的是事後嘛!詳細內容不一定要像健保會把每一個字都呈現出來,當然有時間的人是可以去檢驗,但是很多委員會的委員任期一次就是兩年,所以是不是能夠更及時,事先就做好努力? 陳部長時中:對,我剛才說過,對於委員會的組成,我們在利益輸送這一塊會仔細的去檢視。 邱委員泰源:我希望能夠更加嚴格來檢驗,或者是比較沒有站在公眾利益的立場,當然這個就比較會有爭議啦!本來委員會就是有各自的角度和專業,但是我覺得行政部門的長官應該負起責任處理好,不然就像昨天委員在質詢的時候所談到的,可能有強勢的委員或是很資深的委員在強迫,有一點那種味道,這是比較不好的事情。 陳部長時中:我倒不知道這個事情。 邱委員泰源:有這樣的傳言出來,你在公堂之上可能不好意思說,但實際上是有這個情形,我不是說委員會怎麼樣,我是說將來會影響很多政策,包括我等一下要跟大家討論的疫苗擠壓問題。本席真的很敬佩我們政府願意承擔照顧民眾健康的責任,願意來做一些疫苗的施打,因為財政不一定那麼寬裕,而且也非常的辛苦,這背後可能擠壓到很多很可憐的醫事人員,他們可能被逼去承擔相關的工作,用微薄的回饋來承擔。當然,只要合理的話,我想願意承擔社會責任的醫事人員應該大部分都能夠接受,但是我們也不要使其差太多,我知道部長都有努力在幫忙,你可以先回座。接下來我要請教疾管署最優秀、最專業的副署長。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羅副署長說明。 羅副署長一鈞:主席、各位委員。不敢當。 邱委員泰源:我們來探討一下,一個一個來講。關於國家疫苗政策,流感疫苗的目的和功能當然無庸置疑,我們今年三價是維多利亞株,對不對? 羅副署長一鈞:對。 邱委員泰源:有沒有可能會碰到山形株B型的問題? 羅副署長一鈞:當然不是絕對不可能,不過以目前南半球還有國內的趨勢來看,今年比較有可能還是A型流感的H3N2,我們在前陣子開過流感諮詢的專家會議,大家也都猜測今年比較會是A型流感的流行為主。 邱委員泰源:所以三價基本上都有保護到,在財務上也更加能夠讓它具有普遍性,你們的決定是基於這種因素嘛?既能夠防範,又可以便宜一點。 羅副署長一鈞:當然這是事後諸葛啦!我們在年初做這個疫苗決定,其實沒有辦法預測到究竟冬天會流行什麼。 邱委員泰源:我再請教一下,那個時候為什麼決定要三價? 羅副署長一鈞:整體來說,就是整個疫苗政策的調整以及優先順序的考量,因為如果直接把四價納進來,其實還有一些優先順序排在前面的疫苗可能又會往後延,所以我們考量諸多因素也跟疫苗專家討論之後,決定今年還是用三價的疫苗來進行,當然現在四價的市場在自費這邊也越來越大,我們會觀察民眾的接受度再來做後續的考量。 邱委員泰源:好,未來這一年希望疾管署要特別注意三價疫苗的施打狀況以及四價疫苗的銷售狀況。 羅副署長一鈞:是。 邱委員泰源:這樣我們才知道民意是怎麼樣,我現在無法預測,但是民眾可能有自己的想法,我們政府機關要很密切去瞭解。 羅副署長一鈞:謝謝委員。 邱委員泰源:以小孩子來講,在12個月的時候都會打一個肺炎鏈球菌疫苗,有肺炎鏈球菌疫苗加上流感疫苗的保護,變成重症的機會是少很多。 羅副署長一鈞:是。 邱委員泰源:對於老人家,你有沒有鼓勵他們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 羅副署長一鈞:目前75歲以上有公費支持,雖然基金會那邊今年捐完最後一批,我們後續都還會用公務預算來支援,所以75歲以上這是既定的政策,我們也有把65歲以上長者接種疫苗這件事情納入下一個階段的5年期計畫,目前就是積極在跟行政院溝通,希望他們能夠核定。 邱委員泰源:我還是要補充一下,流感這種事情不是說只有打疫苗就解決,強化自我的保護、落實自身健康管理的宣導則更為重要,而且國小、國中學生是很聽話的,你們有去宣導嗎? 羅副署長一鈞:有,其實現在無論課本上或是校園的校護在做健康教育時,都會提到各種傳染病,腸病毒當然是最優先,在流感季時也會特別針對流感注意洗手、症狀、生病不要上課等規定。 邱委員泰源:流感施打的是醫院,現在是不是基層診所也可以? 羅副署長一鈞:對,現在基層醫療院所接種公費流感疫苗是很重要的部分。 邱委員泰源:我看到政委也滿關心這部分的,希望讓更多醫療人員能夠幫忙推動公共衛生工作。接下來是有關HPV疫苗的部分,監察委員於6月時曾提過這樣的問題,這半年有沒有什麼特別讓人安心,相信它的效益絕對沒有問題的作法?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英偉:主席、各位委員。從去年開始我們就做成本效益的分析,基本而言,它已經是…… 邱委員泰源:成本比較不重要,風險評估比較重要。 王署長英偉:風險部分,我們過去在台灣已經有80萬劑注射的經驗,真正發生風險的機會非常少,基本上都是比較輕微的副作用,譬如打針部位比較紅腫,並沒有重大的報告。 邱委員泰源:所以你們經過評估,是沒有問題的,可以應付社會及專業的質疑? 王署長英偉:在合理範圍內,我們絕對可以承擔這樣的風險。 邱委員泰源:第二個問題,你們的貨源充不充足?現在看起來是壓低價格採購,壓低到最後很多人乾脆不來台灣這個市場,寧可把藥賣給新加坡或是其他地方,價格可能是我們的三倍高。 王署長英偉:我們今年已經採購,而且廠商已經答應,也簽約了,今年在供應上是沒有問題的。 邱委員泰源:好,所以你們很厲害。另外,今天如果有媽媽說要打四價的疫苗,要MSE的,不要DSK的,你們鼓勵如此嗎? 王署長英偉:我們是尊重民眾的自主權,所以…… 邱委員泰源:政府如何回答這個問題?二價的與四價的到底哪個比較安全?我在台大保健中心開過不知道幾百支、幾千支以上的HPV疫苗,都是媽媽叫他們來的,價錢沒有關係,因為現在每個人都只有一、二個小孩,大家都很珍惜。我們不要讓國家財政有問題,然後努力去做很好的、符合世界趨勢的工作,這是肯定的,但實際上要去了解民意,我剛才也講了,從流感到HPV都要關心,你總要去monitor這樣的reaction,包括primary care的反應,否則公費疫苗如果由台大統統注射完畢,我們就少了三分之一的生意。當然,如果國家的民眾健康,這也沒關係。 王署長英偉:這可分為幾部分,第一個是民眾教育的部分,從去年開始,我們已經準備很多教育資訊,包括各種媒體資訊,也透過學校及基層醫療院所。第二個是施打的部分,過去比較強調在學校,因為整個系統上比較順暢,可是由今年開始,施打的縣市是從醫療院所開始,我們也跟婦產科醫學會及其他醫學會討論如何做教育訓練。 邱委員泰源:現在預計是醫院及基層都可以打? 王署長英偉:本來就可以打。 邱委員泰源:所以公費疫苗會分配到哪些地方? 王署長英偉:有部分縣市是以學校為主,可是學校會跟醫療院所簽約,還是經過醫師判斷後才可施打。 邱委員泰源:醫師也是要一個一個檢查嘛! 王署長英偉:對,要經過醫師判斷。 邱委員泰源:你們的經費中有沒有編列行政處置費?甚至你們即使不提供診察費,是不是也不能禁止人家收診察費?現在規定對於常規疫苗不能收診察費,但醫生有時候要花10分鐘檢查能否施打疫苗,變成完全漠視這個醫療專業。如果不是因為看病或是另外有兒童健康管理費用,這部分是不是應該給人家處置費?否則是平白替國家做事。而且除了醫生,還有護士呢? 王署長英偉:所有注射疫苗的部分,都有編處置費。 邱委員泰源:這個問題非常嚴重,現在所有兒科醫師都無所適從,不知道到底收還是不收,這要趕快處理,否則如何施打? 羅副署長一鈞:其實從9月1日開始,已經全面補助接種處置費到兒童…… 邱委員泰源:那是處置費,我說的是診療費。 羅副署長一鈞:診察費、診療費的部分,我們之前也有一直去爭取。 邱委員泰源:請問你們現在是怎麼告訴兒科醫學會的?如果我是兒科醫學會理事長,請你告訴我,如果是純來打針的,我收診察費,會不會違法? 陳部長時中:跟委員報告,處置費我們已經編列了,至於有沒有診察必要、有沒有診察事實,屬於臨場醫事人員的專業判斷,我們不予干涉,但必須有診察需要及診察事實,才能去做並根據專業收取那個費用。我們不管制這個,但我剛才也強調,不是只要施打就能收取這個費用,而是病人有診察需要,你也有診察事實,才能收取。 邱委員泰源:醫生都會問來注射疫苗的人最近有沒有發燒,否則如有反應,醫生是要負責的,所以會從頭摸到尾、聽一聽心臟,這是基本動作,我覺得任何一個醫師都會做這些動作。有些媽媽就會跟醫生說,我這個孩子很容易過敏;其實現在哪個孩子不會過敏?然後醫生說沒關係,這是如何如何,講了10分鐘,請問這有沒有診療的事實? 陳部長時中:那是醫事專業人員的判斷,我們都尊重專業人員的判斷。 邱委員泰源:所以只要有診療需要及事實就OK? 陳部長時中:任何時候有診療事實,醫生當然就可以根據收費標準表去收費,但不要沒有診療事實而申報,收取費用。 邱委員泰源:從今天中午12點8分開始,我們就跟兒科醫生說只要有診療事實,就可以收一定的費用。 陳部長時中:當然。 邱委員泰源:否則現在大家不敢施打,也會影響公費疫苗施打的成效。 陳部長時中:也不要不敢打,因為醫師也是長久服務。第一,現在處置費我們已經編列了。第二,要根據醫療上的必要而做必要的處置。 邱委員泰源:這100元是給他們管理的費用,疫苗冰在那裡,需要買不斷電系統,冰箱也要準備妥善,萬一護士將疫苗掉在地上,這也是醫生自己承擔損失,他們算出來至少要三、四百元,現在用100元來彌補,這也OK啦,反正已經被健保壓了很久了。但我感覺能為他們爭取的還是要爭取,至少要尊重專業的處理,因為專業是國家的核心價值。 陳部長時中:我們充分尊重專業。 邱委員泰源:沒關係,現在大家有了一個共識,後續如何做更深入的規範,我們再以公文正式處理,這樣可能會比較好。 另外,今天大家都沒有提到的事情是長照的部分,這對於未來是否有醫事人員願意投入照顧行動不便、老化、末期病人,是一個很重要的倫理抉擇,因為照顧老人真的很麻煩,他們不能行動,萬一出了什麼事,不要說撇清責任的問題,因為醫院也許會撇清責任,但醫護人員可能一生都有罪惡感,所以這部分非常重要。我還是要提醒各位,處理這些事情時,在倫理觀方面可分為兩種,一種是非期望結果事件的責任,一種是道義上的責任,譬如再怎麼努力,也無法禁止別人帶被子進來,而插電物品的品質就是如此,就算我們很認真,它也可能燒起來,病人又不能動,急救的人拚命去救,還是產生問題;還有一種情形是我們真的不小心,沒有注意防火措施,也沒有好好要求病人家屬做什麼事情而讓事情發生,這叫做道德上的責任。現場有法律專家在此,我是從照護病人的倫理學方面來探討,如果是道德上的責任,不要讓醫護人員負太多道德上的責任,否則他會一生再也抬不起頭來,不願再照顧這樣的病人。我們所訓練出來的專業人員,他以後就不敢照顧急重症的病人,而一個一個跑掉。在這部分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把responsible分清楚,希望未來處理善後的事情時能注意這一點。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 吳委員玉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本席想就疫苗部分跟部長做個討論。首先是65歲以上老人肺炎鏈球菌疫苗經費的編列,我知道在衛福部的死因統計中,肺炎是國人死亡十大死因的第三名,其中每10個人就有9個是老人,所以對於老人施打肺炎鏈球菌是很重要的政策,也是預防肺炎非常有效的政策。在108年以前都是靠民間捐助,剛才部長也報告過,是由台塑王詹樣基金會長期捐助,10年來共捐了100萬劑疫苗,今年可能就會告吹,接下來我也沒有看到你們的預算有編列這個經費。針對75歲以上老人施打疫苗的經費約需2,000萬元,不知道在明年的預算中是否有望?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報到行政院,行政院尚未核定。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羅副署長說明。 羅副署長一鈞:主席、各位委員。是有這樣的準備。 吳委員玉琴:在爭取中,是嗎? 陳部長時中:可以這樣講,我們另外也有自己的後備計畫在。 吳委員玉琴:後備計畫是用你們自己的預備金?你們有預備金嗎? 陳部長時中:可能是用基金的相關費用,不過這都要報到行政院核准,我們會儘量爭取,今年我們對於不足的費用已經編列了。 吳委員玉琴:今年有編嗎? 羅副署長一鈞:今年我們有更改,補足不足的部分。 陳部長時中:不足的費用部分,本來3萬多劑,還差2萬多劑,我們有補足。 吳委員玉琴:今年的執行應該沒有問題,但明年的預算還要爭取,你們爭取的是75歲以上施打還是65歲以上施打? 羅副署長一鈞:明年是75歲。 吳委員玉琴:明年還是爭取75歲以上的部分? 陳部長時中:對,75歲。 吳委員玉琴:有些縣市已經放寬到65歲,你們有沒有評估過65歲施打的效益? 羅副署長一鈞:肺炎鏈球菌是我們排序在第一優先順位可以導入的疫苗,目前我們報院的計畫是明年將75歲以上部分改成公費,自己編列,後年開始是65歲以上及其他65歲以下屬於高風險的民眾,這部分有待行政院核定經費。如果核定的話,由109年開始,大概需要20多億元的投入,才能將所有未接種的65歲以上老人在第一波先施打完,這部分還在請行政院評估。 吳委員玉琴:所以這等於是還沒有定調的預算? 羅副署長一鈞:已經到行政院的議程,應該不會太久。 吳委員玉琴:可是看到行政院回復的傾向,好像是希望你們朝著繼續跟民間勸募的角度出發,要不然就是自己自費,是嗎?你們有沒有更有力的說服力? 陳部長時中:行政院的財主單位當然是希望預算的分配使用上能夠更有效率一點。 吳委員玉琴:你講的是主計的態度,你的態度呢? 陳部長時中:站在醫療的態度,當然是希望在有效益的疫苗中儘量編列。有人是看總預算的效益,我們則是著重於醫療的效益,我們會用專業立場跟相關單位溝通。 吳委員玉琴:如果未來65歲以上的人全部都施打,恐怕有23億元的預算需求,這是你們剛才講的,對不對? 羅副署長一鈞:對不起,是2.3億元。 吳委員玉琴:2.3億元而已?我還誤解了,我以為是23億,那就是很高的數字。如果是2.3億,我覺得真的要好好努力爭取,過去對於長輩們的肺炎鏈球菌疫苗的施打,確實有一定的效果,因為施打後的有效期是5年,這是23價的部分,效期滿符合經濟效益。過去這個疫苗都是跟流感疫苗一起施打,左打流感,右打肺炎鏈球菌,一次搞定,這部分在未來施行上還要請衛福部加強,我覺得應設法將施打年齡往下擴大,當然是逐步,對於有高風險的先施打,慢慢將預防網連起來。拜託衛福部繼續爭取,因為行政院的回復是滿消極的,要求你們自己跟民間募款。其次就是請你們考量65歲施打的效益如何,我覺得你們可能要提出更精準的效益評估,來說服行政院。 陳部長時中:好。 吳委員玉琴:接下來請教關於子宮頸癌疫苗的問題,可能要請國健署幫忙回答一下。今年國健署編列2.5億元針對國中女生公費施打子宮頸疫苗,關於這個政策我表示尊重,但有幾個政策面的問題要跟部長及署長討論。國健署在推行公費施打時,請問自費部分你們管不管?因為現在碰到一個問題,預防子宮頸癌的部分是歸在國健署處理,在我印象中,疫苗好像是歸在疾管署管理,可是現在這個疫苗卻是歸在國健署管理,目標群是先針對國一生施打,這都是你們的政策選擇,我要問的是,今天是不是對於想預防子宮頸癌的人,只要符合HPV疫苗適應症範圍的人,我們都鼓勵他來施打?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王署長說明。 王署長英偉:主席、各位委員。原則上,根據國際的研究,越早施打,反應率越好,而且每種注射疫苗的本身都有其適應症…… 吳委員玉琴:所以都鼓勵他來施打。現在公費部分是國一女生先施打,自費這一塊如果在疫苗上出現問題或有不適應症、藥害問題,請問你們管不管? 王署長英偉:所有藥物或注射疫苗本身就有一個通報系統,包括CEC的注射疫苗及食藥署的藥害管理辦法,基本上都按照此一流程。 吳委員玉琴:這是你們討論出來的流程,但我是一個民眾的話,我可以打電話給誰?你們有好幾個管道,衛生所、疫苗廠商、藥物不良反應,都可以打嗎? 王署長英偉:這個流程我們有做過修正,實際上只要有任何反應,我們有一個24小時的通報系統,後面部分都是由我們負責。 吳委員玉琴:就是給他一個專線就對了? 王署長英偉:對,專線電話,24小時。 吳委員玉琴:不能說他是自費的,你們就不管。我之前聽到的消息是你們說對於自費的不管,只管公費的。 王署長英偉:24小時,只要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打到我們那裡去。 吳委員玉琴:拜託你們加強宣導,尤其現在正要施打疫苗,應該加強相關宣導,不分公費或自費,既然是疫苗,都是合法或你們核定的疫苗,如果有問題或疑慮,不應該讓民眾在有疑慮的時候投訴無門,像無頭蒼蠅一樣到處亂找,這部分宣導還是滿重要的。 另外,關於HPV疫苗適應症外施打的問題,最近有個案例是40幾歲的產婦生產後,醫院建議她施打9價疫苗,請問40幾歲是HPV適應症的範圍嗎? 王署長英偉:每種疫苗都有一個範圍。 吳委員玉琴:應該是以9歲到26歲為主啊! 王署長英偉:所以在科學上來講,無法保證她的免疫反應會得到適當的反應。 吳委員玉琴:你會建議一個40歲的產婦施打嗎? 王署長英偉:看她要打哪一種疫苗。 吳委員玉琴:醫院叫她打9價,因為最貴、最好。 王署長英偉:未來我們會加強醫師的教育訓練,事實上每種疫苗適用的年齡是有建議的,這是跟研究相關的。 吳委員玉琴:衛生署在91年有個函釋,藥品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有幾個原則,一是基於治療疾病需要,再來是符合醫學原理和臨床藥理的合理使用。既然你們已規範這些原則,我不懂醫院為什麼竟然會建議產婦在生產後立刻施打疫苗? 王署長英偉:我想這是一個個案,我會請他們來…… 吳委員玉琴:這不是個案,我們曾經反映媽媽帶著小孩到兒科檢查,兒科就在收據裡夾著疫苗施打的推廣單張,所以這個疫苗的對象群真的是9歲到26歲的婦女嗎? 王署長英偉:公費的部分是透過學校和醫療院所來提供適當年齡如國一女生…… 吳委員玉琴:我是說你們好像在鼓勵自費,但是自費也有適用的範圍,醫療端到底有沒有做好衛教宣導?不能覺得越貴越好,這是錯誤的概念,大家一直強調越貴越好,所以才會叫產婦去施打。本席希望衛福部能釐清疫苗非治療性疾病的目的可否作為適應症外的使用,其合適性如何?你們可否在3個月內回復本席?我覺得這個問題值得好好探討,如果是適應症外的使用,就不應作這樣的宣導和推廣。我也拜託醫療人員,不要像在推銷東西一樣,應該在適應範圍內做好宣導及教育工作,讓大家對疫苗有正確的了解。尤其國外發生不良反應滿多的,因此做好衛教宣導還是很重要,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 楊委員曜: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疫苗的施打,我覺得預防性的工作能夠落實就可以減少疾病的發生,所以只要財政和人力許可,應該把預防醫學做好。預防醫學花的錢多,健保的支出就會減少。剛才邱泰源委員提到處置費的問題,在澎湖幾乎沒有醫生願意做,到最後都必須拜託,因為之前連處置費都沒有。邱委員也提到處置費之外的診察費,希望部長能要求健保署,不要因為是來打疫苗且同時申請診察費就加以核刪。這當然是指必要的醫療,我相信不必要的醫療,多數的醫生也不會做。假如能在注射疫苗的同時一次完成,對病患來講也是好的,因此請部長……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我會請健保署不要把它當作例行性的核刪,但必須要有醫療的事實作佐證。 楊委員曜:沒有醫療的事實當然不能申請。 其次,台北護理之家火災之後,部裡有沒有針對這個事件提出具體的改善措施? 陳部長時中:有,我們針對部立醫院和13家部屬相關機構作全面盤整和檢查,提出未來改善的方向。最基本的有幾個,第一個是隔間一定要到底,這次火災就因為隔間沒有到底,所以煙霧流竄,嗆傷的可能性變高。其次,未來新申請的,我們都禁止設在10樓以上,才不會有高樓防火的問題。再來,我們會加強相關的演練,其實從今年就已開始演練,未來將繼續做好。現在部屬醫院或部立醫院已經清查過了,對於一般的醫院的相關防火設備如自動警報和灑水設備,我們會給予補助,希望把最基本的防災設備補全。 楊委員曜:醫院尤其是護理之家的住戶,自理能力通常比一般人差很多,衛福部在事後的記者會提到說,當時病床被門卡住,這是不是真的? 陳部長時中:沒有,消防局有這樣的陳述,但事實上沒有被證實。 楊委員曜:在這次災難發生後,你們是不是把護理機構的設置標準做一下檢討?包括醫院的房門和病床寬度必須有一定的差距,要不然遇到要緊急逃生會非常困難。我相信這對你們來講並不容易,因為現有的設施已經在那裡,人又住在裡面,要怎麼改?我相信不是改一個規範而已,可是你們還是要盡力去做。 陳部長時中:相關設施、設備的改善,我們會從新設立的開始做起,慢慢地逐年再推及到既有的部分,大概是用這樣的方式。 楊委員曜:新設立的,你們就規定門要寬一點,活動也比較方便一點。 另外,福島核災至今7年,我們禁止福島食品進入台灣,請問總共查獲多少案件? 陳部長時中:我們現在沒有禁止,只是不受理。 楊委員曜:不受理和禁止…… 主席:請衛福部食藥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秀梅:主席、各位委員。這5縣市的都不可以輸入台灣,到現在邊境檢查的件數已經超過12萬批。 楊委員曜:食藥署在去年11月公布兩份風險評估報告,告訴國人假如開放福島相關食品,罹癌率其實增加得並不多,是不是如此? 吳署長秀梅:是。 楊委員曜:所以你們有想要打破地區禁令,改成風險管理,有沒有? 陳部長時中:有關這個問題,各方面都在研討中,並沒有相關的定案。 楊委員曜:現在全世界還有多少國家像台灣一樣採取地區禁令全部禁止的? 陳部長時中:非常地少。 楊委員曜:國際貿易有一定的困難在,國貿談判到最後可能必須改採風險管理,在這段期間,衛福部可能要先有一定的作為,讓國人相信你們在風險管理的努力。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認為更重要且是唯一的,就是安全。拿出科學數據讓民眾能夠了解,這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 楊委員曜:假如有一天地區禁令真的要改採風險管理,你們必須在政策宣示之前,就讓國人覺得你們在把關和檢驗上是絕對沒有問題的,這樣的話,政策才會受到民眾信賴。 陳部長時中:我們對我們科學化的證據和檢驗能力有充分的信心。 楊委員曜:我直接講亞培的案件,進口食品和國內食品一樣都關係到國人健康,所以把關一定要相同地嚴格。亞培公司從今年1到8月受理了600多件客訴,可是並沒有通報衛生局,也沒有任何回收的動作。 陳部長時中:它只有對申訴的案件由客服人員處理。 楊委員曜:在法律上它可能怠於通報、沒有即時回收下架,違反食管法第十五條和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也就是對變質的東西公開陳列、販賣。關於變質的部分,法有明文授權你們6萬元到2億元的罰鍰,行政裁量非常寬。以業者的犯後態度來看,我覺得要從重。理論上,他們接到客訴之後應該自動通報,沒有主動通報和即時回收的部分,法律有沒有規範應該如何處理? 吳署長秀梅:對於通報的部分,如果有危害之虞,業者一定要通報。 楊委員曜:他們沒有通報,法律的規範是什麼? 吳署長秀梅:我們可以針對第七條第五項作相關的要求,裁罰3萬元到300萬元。 楊委員曜:除了裁罰以外,我認為第十五條搭配第四十四條,亦即把變質的東西公開陳列、販賣可以處6萬元到2億元,裁量範圍這麼寬,所以業者犯後態度必須納入裁量的考量。有時在製作的過程有過失,你接到這麼多客訴還不主動通報和下架,我覺得這應該要從重處罰。對這種案件的處理決心會影響到日後萬一福島食品從地區禁令改成風險管理的政策一公布,國人對你們的信心。部長,你聽得懂我的意思吧? 陳部長時中:是。通報和建立食安信心是我們一貫努力的目標。 楊委員曜:對,謝謝部長。 陳部長時中:謝謝。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發言。 趙委員天麟: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總質詢的時間很短暫,能深入討論的機會實在很少。本席想回到器捐的通報上,不過我要重申,現在熱熱鬧鬧、沸沸揚揚在討論某位外國人指控某位市長這件事不是我所關心的,因為我完全沒有資料,所以就讓他們去面對彼此的檢驗吧! 本席關切的是通報制度,因為我們其實已經建立起來,只是還無法做得很理想。當初WHO有一個人體細胞、組織及器官移植的指導原則,希望達到伊斯坦堡宣言的精神,也就是標準化、透明化以及支持究責。台灣在這方面算是模範生,但是境外移植的就不一定能夠掌握,所以希望每個國家都能溯源、掌握清楚。我們在104年修正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十條第四項規定病人在中華民國領域之外接受器官移植,在國內醫院接受移植後續治療,應提供移植之器官類目、所在國家、醫院及醫師等書面資料予醫院;醫院並應準用前項規定完成通報。 當時是田秋堇等委員提出,這有點算是法輪功條款,因為有太多移植是在中國大陸、在不透明的情況下疑似強摘器官,所以才會出現這樣的條款,至少我們要掌握溯源的機制。這一點大家都認同,法律也通過了。同時要處以第十六條之一第二項第二款的罰則,醫院、醫師、病人如果沒有這麼做,都有責任,都得罰款。 昨天本席向部長就教的是,到目前為止通報的情況不理想,94年器捐中心開始有登錄制度以來,當時沒有法律強制義務,但是已頒布指導原則,很多醫院、醫師、病人也陸陸續續通報,只是完成登錄的非常地少。目前總共3,128例之中,完成登錄通報的只有108例,比例相當地低。昨天部長提到要制度化,……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對。 趙委員天麟:我進一步向你們要資料可以發現有點傷腦筋,因為來自中國大陸的器官比例太高。從95年10月到今年8月份為止,共有1顆心、535顆肝、2,771顆腎、1顆胰臟,3,308個器官中就占了3,493個,比例達94.7%。如果再從那個區間來看,可以發現從1999年開始有資料以來,數據就一路往上竄,出現一個非常陡的高峰。中國從1999年66例,2000年126例,2001年147例,2002年、2003年分別都是180幾例,到了2004年、2005年、2006年衝到最高峰,2004年就高達255例,2005年296例,2006年有311例。後來,我們的器捐中心從民國94年開始實施登錄制度,沒有訂定法律罰則,可是光有登錄紀錄以來,數據就開始往下降了,這就是透明化的意義,那些從死刑犯、法輪功等亂七八糟來源的部分就會減少,因為登錄制度就會有透明化的需求,他們就不敢亂來,那些太離譜的怕被知道,所以數據就開始往下降。往下降以後,一直到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通過之後,整個下降到一個極致,這表示其實是回到一個相對正常的情況。而這當中可以發現到一個很特別的現象,美國也是一個人數眾多的國家,可是他每年的例子都是個位數,從來沒有超過5例以上,可是來自於對岸中國的比例竟是如此之高。 所以,我首先要請教你的是,你們有整理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其他國家以及中國大陸的比較,中國大陸為什麼這麼高,難道純粹只是因為同文同種的理由嗎?還是會不會真的是大家所擔心的,正因為他不透明,他的取得可能比較沒有像先進國家有那麼多的規範、那麼多的專業考量,以至於台灣成為使用來自於中國大陸器官的非常大宗的國家? 陳部長時中:現在先進國家其實都非常嚴謹,就跟台灣一樣,對於器捐,我們不能任意去指定、買賣,甚至去接觸,先進國家是不准許的,所以事實上在國外要進去取得器官是很困難的,因為要排隊,有前後順序等等的問題。而中國顯然的,我先不要講到強摘活人器官或其他相對的情況,事實上他那種買賣交易的可能性是有的,所以才會造成台灣大量過去那邊,因為是大家對於生命最後一個機會,所以就會這樣去掌握,也因此產生很多不是太好的情況。不過我認為台灣現在已經進步到一種情況,不但關懷自己的生命,也要關懷其他的生命,不能因為自己的行為而影響到其他這樣的社會行為,所以這部分必然是要納管的,第一步必然是納管。 我原在監察院,田委員那時候也關心這件事情,然後我們開始來盤整現在登錄的效果,所以我們的第一步一定要先把資料盤整清楚,當然我們不想去追究到底怎麼樣,但起碼要先把資料弄透明,看看問題到底出在哪裡,有哪些地方在人道上或各方面可以加把勁的,讓可能是違法、脫法的行為能夠減到最低,這方面我們來努力看看。 其次,在登錄完之後,我們未來會考慮將登錄不完全的與抗排斥藥的健保給付做連結。 趙委員天麟:就是蘿蔔和棒子齊發,讓它透明化和完整。在那3,000多個例子中,只有108例完成通報,你覺得原因為何? 陳部長時中:這108例應該是指登錄完整的,1,700多例是有來登錄的。 趙委員天麟:OK,我知道你的意思,其實我有個心證,應該這麼說,因為美國本來就有制度,所以對他來講很簡單,我看他的規範要的是器官類目、所在國家、醫院和醫師。坦白講,如果不是「黑白來」的,這有什麼不能講的?其實我對這些資料還不滿意耶!這些還沒有辦法追溯到器官是怎麼來的,你懂我的意思嗎? 陳部長時中:我知道。 趙委員天麟:在中國大陸現在還不完善的制度下,我知道您剛才講的意思,就是現在先不談有沒有法輪功活摘器官或死刑犯的事情,這些我們先不論,大陸那裡的制度搞不好還容許一點私下買賣、指定或其他,但從這個法條上是沒有辦法看到這個東西的,因為法條裡並沒有寫到器官取得方法到底是交易、贈送或是其他,法律沒有規定到這裡,而是只要他寫類目、所在國家、醫院及醫師,光這樣都可以通報不完全了,你有沒有覺得大家心裡其實還存有很多僥倖心理,就是不敢寫出來? 陳部長時中:我記得當時在訂定這些登錄辦法的時候,就認為如果訂得太嚴,內容一定都是假的,要他們寫的來源等資料絕對都是假的,所以希望至少將相關大項登錄。 趙委員天麟:起碼可以勾稽到,未來如果有些刑事發生…… 陳部長時中:對,記得十幾年我在當副署長的時候,就曾經討論過這個問題,但是後來再回來時就發覺,連那種最簡單的都沒有辦法寫到,因為這裡面存在很多期待面跟人性的黑暗面。 趙委員天麟:這一點實在很難講說我們取得了一個什麼樣的平衡,你知道那種概念嗎?因為光是你說要用抗排斥藥取得容易與否或者設個門檻來進入,這就已經有點算是棒子,而不是蘿蔔了。也就是說,他要回來治療,治療就要有抗排斥藥,以前就是因為這樣,所以當然就可以知道,所以法律就提到要回來接受後續治療,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對。 趙委員天麟:我的意思是,因為他要後續治療,所以你可能會用他沒有通報完成而無法將抗排斥藥給他的方式,當然不一定最後會是這樣,不過大致方向是這樣。不過光是這樣,其實就有一點點……坦白講,這本來就該做的,但我的意思是…… 陳部長時中:剛剛醫事司副司長提醒我,我們不能不給藥,但我們可以健保不給付,畢竟不給藥還是有一些倫理的問題。 趙委員天麟:我懂,就像醫院不能夠禁止任何人來尋求治療,所以我剛剛講的是一個方向,政策方向就是開始要把關、要設定門檻或者是製造一些不便,增加成本,以強化他來通報的點。其實開罰也是一種方式,因為這是法律規定的,但你們現在是一個裁處都沒有,對不對? 陳部長時中:裁處是要做的,我們現在有一個deadline,deadline完了之後就要開罰了。 趙委員天麟:我要講的不是那種兇狠狠的方式,雖然我不是醫生,我完全不會經手,也不可能去仲介,但是我都曾聽我的支持者親口說,他是去中國大陸的。對於那種救命在一線之間時,那裡有個器官在等著他,相信他花再多錢都會想要去完成這件事情,這我能理解,只是為何我說這個東西很難找到一個平衡點,就如你講的,台灣已經進入到跟WHO接軌的先進國家之嶺,不要讓我們成為中國大陸的最大器官出口國,OK,就算是最大出口也沒關係,可能是我們同種接近等等,但至少我們起碼的規範要做到,這樣當全世界假以時日再回頭去追究這個可能有嚴重違反人道精神的時候,台灣能夠稍微免責,台灣能夠在世界上站得住腳,表示我們在這裡把關得很好,否則目前將這些數字端出去,我個人是覺得滿羞愧的,我認為我們沒有把關好。因此,以上部分我希望部長可以持續,也讓我知道您的進度。 陳部長時中:好,謝謝委員指教,我們一步步來做,先把透明化做好。 主席:請李委員彥秀發言。 李委員彥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幾位委員關心的議題也都是我長期關心的,首先,我想問部長有關疫苗處置費的部分,我想更明確的得到您的答案。疫苗處置費是我擔任立委以來,一直長期關注的議題,相信部長非常清楚。我也感謝部長將這一次疫苗處置費的補助擴大到學齡前兒童,把它變成常規疫苗,但是我們更擔心的是,每一年我們都要不斷的提醒明年度有沒有把它編進去,我感受到部長您的善意,但是我覺得疫苗處置費應該是一個長治久安的制度,畢竟對於兒童的部分,在現在少子化的同時,兒童的「量」不是你我可以決定的,我們只能想辦法透過各種行政手段來去鼓勵大家,但是「質」的部分至少是您可以做的,所以這個制度要如何長治久安,我覺得給所有提供這樣服務的院所一個公平合理的對待,是我長期在這邊關心醫療處置費的態度。 另外,我也想了解,有關108年到112年的國民免疫力提升第三期五年計畫,行政院到底核定了沒有?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那個還沒有核定。 李委員彥秀:我今天一整天聽下來,各委員、各朝野黨派對於這件事情都是支持的,所以我們也希望給你更大的背後支援,讓你去跟行政院做溝通,我覺得它必須要用法治化做處理,否則會變成長期在衛環委員會關注的委員每一年都要問:明年有沒有錢?我覺得這變成有個不確定性,所以我們希望這樣的制度能夠延續,我們也會努力跟行政院,包括主計單位去做溝通,也希望部長能隨時跟我們保持聯繫,讓我們知道行政院內部溝通的狀況。我想長期在衛環委員會關注這個議題的委員,不分朝野黨派,大家都願意給你最大的支援。 陳部長時中:謝謝委員,因為這是一個健康議題,我們一起努力。 李委員彥秀:好,謝謝部長。 其次,我要關注的是剛剛楊曜委員詢問的核食問題,他剛剛提到我們的制度要做一些調整,萬一以後核食的部分要改什麼科學根據等等,我一聽不禁嚇了一跳,相信部長非常清楚,在這一次公投的案子中,有一個案子就是跟核食有關係,所以我還是要提醒你,之前你們有檢討開放日本核災五縣市的食品,你們目前還在持續檢討當中嗎?有進度嗎? 陳部長時中:任何的政策都是在檢討當中,我剛剛一直在強調,針對這件事情,其實衛福部沒有那麼多可以考慮的,我們考慮的就是安全。 李委員彥秀:你們有時間表嗎?你們有沒有為了配合哪一個時間表?我要再明確的問清楚。 陳部長時中:沒有時間表。 李委員彥秀:部長,我必須要提醒你,按照公投法第三十條規定,我不知道你是否熟悉公投法的補正,假使公投法是配合今年11月24日公投綁大選的話,一旦成案,且它的結果是通過的話,行政部門,也就是衛福部,要暫緩核災五縣市食品開放的檢討。我現在要提醒的是,我擔心這個法通過之後,你目前檢討所支出的行政成本有可能會與民意相違背,也就是說,如果這個公投案子成案且於11月24日通過的話,那你付出的行政成本跟民意是相違背的。所以我認為、國民黨黨團也認為,你目前檢討的進度是有必要暫緩的,否則你不斷的付出更多的行政成本,你剛剛說你是持續不斷的在檢討,但是萬一到時候民意出來的結果與你們不同呢?反正也只差兩個月的時間,到今天剩下52天,這是我要提醒你的地方。 另外,上次我們在開全國食安會議的時候,我有關注到一份資料,很多人都說,包括當時有人去採樣,你也提醒他們不應該直接去,否則對日本的關係會有所影響。也就是說,目前不只是核災食品,我們都認為不管哪一個國家進口哪一種食品,如果要做相關的採樣,其採樣的方式與其他國家也必須要是公平的對待。 陳部長時中:應該是無差別。 李委員彥秀:對,無差別,不應該是由他官方提供的資料來告訴我們,他的東西沒有問題。類似這樣的事情,包括核災食品的決議,當時蔣萬安有一個決議是我們在衛環委員會通過的,這件事情我也必須再次提醒部長,這個部分應該要按照決議執行,否則就會變成是藐視國會的決議。 另外,有關亞培的事件,剛剛聽到幾位委員談到通報的部分,事實上我知道現在食藥署都有按照法規在做,但一旦事情發生,我覺得食藥署最容易被責難的是,為什麼沒有早一點發現或早一點通報?不管大家要不要討論罰則加重與否的問題,這是另外一件事情,但是我關注到,其實我們目前有一個安全的檢視規範,它是屬於行政指導性質,也就是說,這個安全監視的規範在72小時之內要通知主管機關,目的是要讓主管機關能夠及時對於安全的疑慮,包括醫療器材等等進行風險評估,做出適當的決策。換言之,在第一時間內,不一定要等到不良反應確定,食藥署才能掌握它要不要下架或要做什麼樣的措施。我今天不是來指責食藥署,而是我覺得這個安全規範一定要提升法律位階,當有人有客訴或怎麼樣時,必須在72小時內告訴食藥署,然後食藥署可以去判斷,做更多的安全處置,否則一旦事情發生,如果等到不良反應確定之後才去做處理,常常食藥署在第一線是被責難的,我關注到這樣的現況,所以我認為這個現在處於行政指導性質的規範應該要提升其法律位階。 陳部長時中:我們也研議看看,因為這裡的通報是地方自治裡面到縣市政府,但是其實我們這邊還是行政指導,可以加強這一塊,不過我還是認為通報這件事情應該要確實來執行才對,我們會訂定相關的規範,然後再跟委員報告。 李委員彥秀:我覺得勢必要提升它的法律位階,因為國人對食品安全的重視度非常非常高,任何一個客訴或有可能的狀況,不論是中央單位或地方,包括在做販售的,我覺得都要有很快速的聯繫,如此才能做最專業的判斷,否則民眾在吃下肚之後,他的責難可能就更高了。所以我鼓勵你們把這個法律位階提高,好不好?部長,我是給你手段。 陳部長時中:好,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瑩發言。 陳委員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有抽菸嗎? 主席: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時中:主席、各位委員。有。 陳委員瑩:你抽很兇嗎? 陳部長時中:不算啦。 陳委員瑩:你抽菸抽多久了? 陳部長時中:40幾年。 陳委員瑩:40幾年應該算是資歷很深,可以算是老菸槍了吧? 陳部長時中:可以這樣說。 陳委員瑩:我沒有看過部長抽菸,但是我聞得出來,任何抽菸的人都逃不過我的鼻子,雖然我今天鼻塞。部長,抽菸對身體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在既有的科學證據下,我們清楚的知道這是不好的。 陳委員瑩:好。你覺得抽菸對你周邊的人好不好?對你的老婆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科學證據也是說不好。 陳委員瑩:所以我相信你老婆應該是二手菸的受害者,且長達40幾年。部長為什麼不戒菸? 陳部長時中:這個問題就是很難回答,所以才沒戒菸。 陳委員瑩:反正它就是一件很難的事,連回答都難了,更何況做呢?我這樣講對不對?你不要像小學生好像做錯事一樣,沒關係,你今天就很大方的回答本席的問題就好了。 因為剛剛部長說有科學根據顯示抽菸不好,而且現在大家抽的是傳統香菸,既然抽菸對身體不好,如果立法院立法全面禁止進口、製造傳統香菸,也禁止吸菸,讓台灣變成無菸的社會,讓每個人都非常健康,你覺得這樣好不好? 陳部長時中:有時候這種事情會有兩面,如果用強烈的方式去做全面的禁止,一個是到底有沒有其必要性,另一個就是它的效果到底如何,我覺得這需要去研究,因為目前世界各國都沒有這樣做,所以沒有案例可以參考。 陳委員瑩:我只是說假如,其實不要全面立法的必要性是因為,像部長就戒不掉嘛,已經四十多年了,一旦立法可能很多人會受不了,因此就想其他替代方案或偷偷抽之類的,再者就現實面而言,我們也做不到,對不對?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如果今天我們有另一種替代品,我沒有明指是哪一種,我是說有任何一種替代品,其有任何可能,既可以解決部長你的菸癮,且與傳統香菸相比,其尼古丁、有害物質或菸霧都比較少,甚或是微乎其微,既不會影響他人,不會弄臭他人的頭髮或衣服,不會讓抽菸者本身聞起來好像掉到菸灰缸或一開口就口氣不佳,也不會爆炸,你覺得你會不會考慮這樣的替代品? 陳部長時中:如果有這麼好的東西,我們當然會考慮。不過事實上這要得諾貝爾獎才做得到這種事情,要不然很困難。 陳委員瑩:沒有關係,我們再看看有沒有這樣的東西。假如有這樣的東西存在,至少我會要求我的助理、員工、家人及朋友趕快更換使用這樣的替代品,因為我不想變成受害者。 我們現在談一談一些科學的根據,根據世界衛生組織2017年3月6日所發表「Inheriting a sustainable world:Atlas on children's health and the environment」的報告指出,導致5歲以下幼童死亡的第一名就是二手菸,其引發的呼吸道感染問題,每年造成全球57萬幼童死亡。這是一點。另外,世界衛生組織也指出,與吸菸者同住,得到肺癌的機會比一般民眾高出20%至30%;長期暴露在二手菸的環境中,更會造成家中孩童呼吸道疾病,而且這也與兒童的白血病、淋巴瘤、大腦及中樞神經系統病變、肝母細胞瘤等癌症都有關係。 我毋須多言,大家都非常清楚,不管是抽菸或二手菸都相當不好,我要在這裡申訴,其實立法院就是一個二手菸害非常嚴重的地方,國健署又不嚴格把關,開罰取締立法院這些抽菸者,立法院就有很多著名的老菸槍,其中包括立委,有的還是總召或以前當過院長的人,這些人在政黨協商、黨團會議或委員會會議開得久一點時,就開始抽起菸來,院內幾個著名的抽菸區就是臺銀前面、紅樓前面及走道,即便稱其為「公共場合」,但我們只要一經過,不好意思,我們全身馬上就被燻得臭得要死,本席非常厭惡這種狀態!所以我認為菸害防制法的罰則恐怕在立法院是失靈的,因此我今天必須要代表這些二手菸的受害者在這裡提出自力救濟,衛福部也應該拿出魄力,好好處理二手菸的問題,如果有更積極或解決的替代方案,也都應該列入考慮,做一個積極有效的研議,我在這邊花了很多時間闡述本席的立場。部長,我希望衛福部可以站在「拒抽二手菸」的角度來思考。 我們現在來看「菸」、「煙」這兩個字,部長,你知道這兩個字有何不同,可不可以跟大家說一下?我們平常提到抽菸,可能大家認為「抽煙」與「抽菸」是通用的,小時候好像也被這麼教導,其實不盡然,電子煙就是火字旁的「煙」,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據的定義,電子煙的定義為「電子煙是電子尼古丁輸送設備最普遍的原型,藉由加熱液態溶劑釋放煙霧供人吸用」。對於「加熱式菸品」,最近有委員提案,這是很熱門的話題,這個加熱菸就是草字頭的「菸」,是以天然的菸草製成,必須使用液體菸油與液態的電子煙是完全不一樣的,所以簡單而言,電子煙是合成物,不是來自於天然菸草,不能算是傳統香菸的菸草,它甚至會爆炸,很多這方面的爆炸報導都是有關這類電子煙的新聞,所以這個東西根本不應該在我們考慮的範圍裡,因為它是危險的。 此外,對於加熱菸,它與傳統菸草同一類,你們還有公文說加熱菸的菸草與傳統香菸菸草都同為菸草。本席剛才說了那麼多,我們站在「拒抽二手菸」的角度來思考,加熱菸有幾個特質,其實它是現在的傳統香菸比不上的,是不一樣的,以前我曾提過,它沒有那麼臭,幾乎看不到什麼煙霧瀰漫的狀況,所以當我首次看到有人抽二手菸時,我覺得好神奇,甚至沒有弄臭我的頭髮,我覺得很開心。其次是它對人體傷害與風險的降低也有科學的根據,根據烏克蘭國家醫學期刊表示,加熱式菸品有可能帶來比繼續吸菸相對較低的傷害風險,同樣地,波蘭的歐洲生物技術學會聯合會第42屆大會中,波蘭科學院人體實驗生物學研究所生物能源與生物製劑實驗室在2017年9月做出一項結論,加熱式菸品對於吸菸者的細胞所產生的壓力較小,所以使用加熱式菸品肯定比抽傳統香菸對健康的傷害更小。這些都有科學根據,我沒有說抽加熱菸一定對身體有益,我只說比起傳統香菸它的傷害更小,面對兩顆爛蘋果做出選擇,你當然要挑一個對你傷害比較小的,這樣看來我覺得加熱菸的傷害比較小。 此外,在希臘全球尼古丁2017年6月的論壇中也做出這樣的結論,加熱式菸品不會產生肉眼能見的側流煙霧,而且具有顯著降低危害潛力;同樣地2018年2月出版的將近244頁17萬字的2018年「電子煙及電熱式菸品研究證據之探討──英格蘭公共衛生署委託研究報告」中也很明確持續地指出,電熱式菸品使用者中體內的尼古丁濃度低於吸菸者,與香菸比較,電熱式菸品可能讓使用者及周遭人群接觸較少的顆粒物質或可能的有害物質。當然很重要的,之前有人開玩笑說「抽菸救長照」,有關國家稅收的部分,我算給大家聽,2017年5月12日上路的遺贈稅及去年6月12日開始調漲的菸稅,這半年多來總計為長照各種基金挹注了57.67億元,其中遺贈稅只有2.07億元,菸稅則有55.6億元,我為何要提出這些數字?因為現在我們沒有開放加熱菸,可是加熱菸滿街都是,人手一支,你等一下檢查一下立法院的立委或助理有沒有人在抽,等一下你看看這個房間的桌上有沒有人擺加熱器,通通有嘛!這是一個不可抵擋的趨勢,結果這部分我們卻抽不到一毛錢的稅!當然我們不能因為抽不到稅就開放,而是應該以一個比較積極有效的方式來管理這些已經滿街都是的加熱菸,部長同不同意我的看法? 陳部長時中:這有兩部分,首先就是在這樣的時間裡有各種相關的報告,事實上,所謂的article review有一定的科學方法,這些相關的報告不管有利或無利,其實相對而言,背後較多是廠商角力所產生出來的報告,所以不可盡信。其次,在未來執行這樣的政策方向上,事實上有更多的科學證據予以佐證。 陳委員瑩:你如果覺得不可盡信,衛福部要不要編列預算來進行研究? 陳部長時中:有,我們持續進行相關的review。 陳委員瑩:自我上會期開始關心這項議題以來,我是非常痛惡人家抽菸的,我非常討厭菸味,但我所處的環境卻無法避免,相信社會各角落都有很多像我一樣的人,如果你們有進行相關的研究,就應該趕快將你們所做的研究報告提出來,而且應就現今我們所見社會上很畸形的現象,趕快擬定出一套正常積極的管理辦法,你如果禁不掉,你就好好管。其實不是只有台灣,以國際趨勢來看,丹麥、法國、德國、英國、瑞士、西班牙、羅馬尼亞、葡萄牙、荷蘭、波蘭、義大利、立陶宛、摩洛哥、以色列、哈薩克、俄國、日本、紐西蘭、韓國、加拿大、哥倫比亞等國的加熱菸都已經上市,我不知道我們台灣到底在ㄍ一ㄥ什麼?甚至大家對我的一個提案都敏感得要命,我只是請你們提出有效的管理辦法,大家是在怕什麼?我從來沒跟任何一個菸商有接觸,從來沒有!就算有人找,我也說我不見!那是因為我要很單純地站在我是一個二手菸受害者的立場來講這件事,我知道立法院是一個角力之地,但是試問哪一個人是真的很單純地站在人民的健康角度去探討這件事情?我不知道你們遭受到何種壓力?不管是傳統香菸的廠商也好,或哪個大人也罷,統統不管,我覺得這是事關大家健康的醫學及權益問題,就因為有太多戒菸戒不掉的人,所以我們換一個角度來好好想想,既然你們做了研究報告,就請你們在下星期之前抽個時間到本席辦公室來報告,我想知道你們的研究進度,也希望接下來你們可以進一步提出更有效的管理辦法。 陳部長時中:沒問題,我們下星期前找個時間跟委員報告。其實傳統菸商跟電子煙商現在已經沒有利益衝突了,現在這幾個菸商已經聯合一致,都是一樣的通道、東西及產品,等於有錢大家賺,所以不會有個別菸商的利益。政府在考慮這些事情上,我們面對的是健康的問題。 陳委員瑩:我就是關心健康及稅收的問題。 陳部長時中:好,謝謝。 陳委員瑩: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鄭委員天財、吳委員志揚、廖委員國棟、呂委員玉玲、羅委員明才、何委員欣純、鍾委員孔炤、林委員德福、劉委員世芳、高金委員素梅、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劉委員建國、李委員昆澤、蔣委員乃辛、吳委員秉叡及鍾委員佳濱均不在場。 本日會議詢答結束;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林靜儀、劉建國及鍾孔炤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書面意見: 案由 衛福部台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8月13日發生重大火警,造成14人死亡,39人輕重傷。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日前也至衛福部抗議,呼籲政府應補足護理人力,並將三班護病比入法,而非現在以全日護病比為基準。目前現況大夜班的護理人員,1個人要照顧到32名病人,導致一旦發生重大災害,人力根本無法疏散。為此特向衛福部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本院已在2015年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2017年6月亦已公告施行,然長期照顧相關的《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長年施行以來,卻發生多家醫護中心安檢合格、評鑑亦為甲級,仍然發生多次火災造成嚴重死傷,顯見衛福部頒布之規定有嚴重缺失,致使人禍頻繁發生。 二、雖衛福部預告即將修改《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也強調長照機構未來會加強防災設備、設施,但卻未對災害發生時之疏散計畫有嚴謹的SOP,直到發生此次重大災害事件,才針對消防安全設置標準擬定修正草案,顯示衛福部多年忽視醫療機構內部的消防設備問題。 三、醫護人力缺乏已是台灣醫療產業的結構性問題,衛福部身為主管機關長期忽視醫護人員的勞動權益,導致醫療品質下降。發生重大災害時,即使有訂定疏散計畫,也沒有相對應的人力能夠執行,導致災害擴大,傷亡慘重,也是此次發生災害的主因之一。且台灣平均護病比高達1:13,比歐盟建議的最佳護病比1:6落差甚大,基層醫療人員亦已多年呼籲衛福部增添編制人員以應付台灣邁向高齡化社會的窘境。 四、綜上,本席要求衛福部 (一)檢討全國醫療機構對災害發生後之應對措施及機構之設備是否符合國際標準。 (二)檢討護病比,盤點醫療機構醫護人員需求員額、實際員額及因應措施檢討報告,研議如何填補醫護產業嚴重缺乏人力的問題。 (三)提出醫護人員勞動權益之相關報告及盡速將醫護人員納入勞基法規範。 五、上述質詢,敬請回覆。 委員林靜儀書面意見: 一、疫苗處置費用過去因為國家預算因素而被壓縮,使得長期以來兒科醫師皆須自行吸收相關成本。本辦於107年6月4日邀集疾病管制署以及兒科醫學會共同召開國家疫苗政策溝通會議進行討論,會中疾管署說明每劑100元之疫苗接種處置費用將於107年9月,待健保署端及醫療院所端之資訊回溯及系統整併完成後進行撥補,請針對上述事項之執行情況進行說明。 二、施打各項公費疫苗之成本,包含醫師評估諮詢之專業、護理注射費用、疫苗處置管理,如設備、人員、交通、登錄監控與表單建置等,目前國家雖有撥補每劑100元之處置費,但並未能實際反映相關成本。未來衛福部應逐步編足預算,並研議「疫苗評估費」或「健康諮詢費」等診察費用由公務預算編列或由醫療院所自費收取,以利疫苗政策落實,並尊重醫師專業價值。 三、據疾管署提供之資料,疫苗基金自107年起每年收支短絀近10億元,基金累計賸餘款項至108年將用罄,為避免影響既有公費疫苗品項,疾管署應依據ACIP與各醫學會專業建議,依照各疫苗品項對國人健康與疾病預防之影響,評估各項疫苗之重要性與預算優先權。 委員劉建國書面意見: 亞培案 1.亞培下架的產品市占率有多少?下架後,有沒有造成需攝食這些特殊營養食品的病人或患者買不到產品,營養難以維持的困境? 2.預防性下架後的產品,有可能重新上架的可能嗎?重新上架後,應如何向大眾說明其安全性? 3.下架及庫存的產品要如何處置?是否有具體SOP或相關追蹤處置? 4.新製程上線後的產品,如何讓消費者知道是新產品,不會產生買到舊產品的疑慮? 5.未來有沒有特別加強管理的想法及措施? 6.請衛福部一個月內提出報告。 委員鍾孔炤書面意見: 我先有請長照司司長,質詢有關《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問題。因應台北醫院護理之家大火,社家署修訂《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內容大多是將其修正到與《長照機構標準》一致。但此次修訂《老福機構標準》加入了機構不得高於10層樓的規定,並未規範在《長照機構標準》中,請問長照司司長,長照司對此是否有同步修法的規劃? 另外,目前《長照機構標準》中對長照機構的分類分成社區式、住宿式和居家式三種大類型,而在社區式長照機構中,團體家屋提供24小時連續照顧服務,但其在寢室設施的規範並非如同住宿式長照機構的標準,例如此次修法中修正的寢室隔間與樓板密接規範等。團體家屋提供24小時照護服務,同樣也面臨火災風險,為何不藉此次修法一同修改?因此若兩者在法律規範上有所差異性,則長照司是否針對此評估修法,讓兩者的規範趨於一致?或是直接將團體家屋模式放入住宿式機構,防範火災風險? 最後,目前長照ABC據點中的C級巷弄長照站型態較為複雜,有大部分則是由既有的社區發展協會空間申請成立,但這些空間不一定有足夠的消防與無障礙設施,同時有些環境並不是很理想,例如有些長照巷弄站裡面就有共餐空間旁邊就是靈骨塔。就我了解,在法規上缺乏對長照巷弄站空間設施的統一規範。所以,我想請長照司長和衛福部對國內的C級巷弄站進行環境評估,並且研議是否修法。請長照司會後請給我一份評估說明報告。 主席:現做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3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