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5日(星期二)10時1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蔡副院長其昌 副秘書長 高明秋 高副秘書長明秋:報告院會,出席委員56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8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宣告:第8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4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0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一條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0人擬具「遊說法第八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陳靜敏等18人擬具「消防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陳靜敏等17人擬具「護理人員法第八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廖國棟等17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廖國棟等24人擬具「都會原住民保障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廖國棟等17人擬具「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廖國棟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廖國棟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尤美女等24人擬具「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蔣絜安等18人擬具「族群平等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蔣絜安等17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蔣絜安等18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蔣絜安等17人擬具「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蔣絜安等1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8人擬具「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8人擬具「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8人擬具「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8人擬具「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7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7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衛生福利部、財政部函,為修正「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四條、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附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適用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之藥物品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第五條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第七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公告「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如屬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含香料)用途者,應依照『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辦理食品輸入查驗」,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衛生福利部函送「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大型柴油車加裝濾煙器補助辦法」名稱修正為「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補助辦法」名稱修正為「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三十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汽油汽車廢氣排放測試方法與程序」、「汽油汽車蒸發排放測試方法與程序」及「汽油汽車耐久測試方法與程序」,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換購大型柴油車貸款利息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行為揭弊者法律扶助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公告「第一批公私場所應申報年排放量之固定污染源」及「第二批公私場所應申報年排放量之固定污染源」,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公告「公私場所應定期申報排放量之固定污染源」,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申報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四十五、大陸委員會函送「兩岸協議協商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四十六、海洋委員會函,為修正「海洋委員會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半年度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海洋委員會函送「海水中溶氧檢測方法─碘定量法(OCA W401.50C)」,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海洋委員會函送「海水中有機磷農藥檢測方法─固相萃取/氣相層析儀/火焰光度偵測器或氮磷偵測器法(OCA W601.50C)」,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海洋委員會函送「海水中硒檢測方法─批次式氫化物原子吸收光譜法(OCA W402.50C)」,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海洋委員會函送「含高濃度鹵離子海水中化學需氧量檢測方法─重鉻酸鉀迴流法(OCA W501.50C)」,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送「選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三、內政部、交通部函,為修正「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第一條、第三條及第十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內政部函,為修正「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五、內政部函,為修正「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內政部函送「都市更新公開評選申請及審核程序異議申訴處理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七、內政部函,為修正「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申請許可案件審查規則」及「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第九條附件一,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八、內政部函,為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五十九、教育部函,為修正「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教育部函送「體育紛爭仲裁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教育部函,為「幼兒園教保服務實施準則」名稱修正為「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並修正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教育部函,為修正「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教育部、科技部函,為修正「科學園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學生入學辦法」第四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科技部函,為修正「科技部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遠洋漁業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定與我國相互執行公海登檢之國家及指定船舶」,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補償評價委員會之組成人員及評價標準」第四條附件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辦事細則」第五條、第九條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六十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經郵寄方式輸出入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六十九、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告「公司法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三第二項之一定比例」,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七十、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7年12月19日制定公布之「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定自108年6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8年4月17日修正公布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七條、第八十七條,定自108年6月1日施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之二、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七項、第八項、第七十三條、第八十五條之二,定自108年7月1日施行;第三十五條之一、第六十七條第五項、第六項,定自109年3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7年4月25日修正公布之「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九至第九十九條之十九及第一百十八條之一至第一百十八條之三,定自109年3月31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三、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8年5月15日修正公布之「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條及第六條,定自108年6月15日施行,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行政院函,為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改制為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所需經費不敷,動支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1,324萬7,000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五、行政院函,為修正「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六、行政院函,為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七、行政院函送外交部撰擬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107年度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行政院函送「國家資通安全情勢報告」、「公務機關資安稽核概況報告」及「國家資通安全發展方案」,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九、行政院函送本院各黨團於第9屆第7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發表共同聲明之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外交部函送完成修約程序之「中華民國政府與宏都拉斯共和國政府間技術合作協定」雙方換文影本(含中譯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第六屆第二次董事暨監察人聯席會議紀錄」,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二、外交部函,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名稱修正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並修正第一條及第九條條文;「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辦事細則」名稱修正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辦事細則」,並修正第一條及第九條條文;「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編制表」名稱修正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編制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三、外交部函,為廢止「外交部駐外代表機構組織規程」,廢止生效日溯自101年9月1日,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四、外交部函送台美就「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更名案完成換函程序之雙方換函影本及中譯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五、財政部函,為修正「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二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六、財政部函,為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七、財政部、經濟部函送「購買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退還減徵貨物稅稅額辦法」,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八、財政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中古大貨車報廢換購新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名稱修正為「老舊大型車報廢換購新大型車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九、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一百零三條之一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九十、法務部、內政部函,為修正「律師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一、考試院函,為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二、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三條、第九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九十三案至第一三九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九十六案、第一一二案、第一一四案、第一一六案、第一一七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九十三案、第九十六案、第一一三案、第一一五案、第一一六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九十三、勞動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基準法修法民意調查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健康保險署接獲疑似藥品療效不等通報狀況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五、經濟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天然氣採購價格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六、經濟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重估報告現況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九十七、教育部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立臺灣大學癌醫中心醫院資源整合及作業基金會計制度」等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九十八、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評估「延長大陸配偶父母在臺停(居)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九十九、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全國國土計畫農業發展地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行政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資通安全情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進行將新醫療科技引進健保給付之科學技術評析方法研究」期中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9款第1項新增決議(六十九)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解決輔具評估人力服務量能不足問題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輔具資源入口網」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助聽器多元給付制度研析」研究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偏遠離島地區醫師缺口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社會及家庭署積極推動成立兒童及青少年事務專責機構案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主管第2項決議(四十八)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化學災害因應能力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與東南亞國家積極進行環保交流執行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儘速補實具毒理學、化學品風險管理專業臨時人員人力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廚餘及巨大垃圾回收率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氣候變遷調適工作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四、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調查各事業單位托育需求設施及其規格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五、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91年11月20日勞動二字第0910058683號函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六、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二十八)汛期前檢討橋梁如何有效維護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七、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入該部決議(一)促進臺灣港務公司及中華郵政公司營運成長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八、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新增決議(五十四)研議中豐交流道計畫增設「北上出口、南下入口」匝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九、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部落0-6歲幼托一體性試行方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為健全中途學校教職員勞動權益及兒少受照顧權益,盤整檢視其需求」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一、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商國民中小學行政減量會議」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二、中央研究院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一)試辦直播或上傳影音紀錄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三、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四、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9項決議(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五、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9項決議(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六、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六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七、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新增決議(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八、文化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三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九、行政院主計總處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政府機關法定支付款項向基金墊借之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項決議(八)落實快遞包裹進口收貨人實名認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一、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0款第10項決議(二十一)國有職務宿舍使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二、財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政府辦公大樓及學員宿舍之裝修及搬遷案執行情形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三四、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保障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權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五、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5項決議(九)維護汐止白匏湖段土地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六、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法第166條之1至今仍無法落實施行原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七、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二十二)觀護人員額及觀護業務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八、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12款第1項決議(十四)科技設備監控適用於其他犯罪之可行性研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三九、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訓練之餘積極提高資產有效運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請繼續宣讀第一四○案。 一四○、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該部查核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會同有關委員會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一、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併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一四二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一四二、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家安全局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中「業務費」之「特別費」預算凍結等4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四三、(密)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家安全局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2目「定遠專案」預算凍結1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一四四、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一般事務費』凍結十分之三書面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一四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增決議(八)『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草案』之立法進度專案報告」等8案,其中7案業已審查完竣,同意備查,請查照案。 一四六、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請查照案等73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主席: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有鑑於科技領域之教學操作常需倚電腦操作,教育部於科技領域中卻未納含國小階段,等同將電腦課從過去國小必修刪除,改為選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身心障礙或特殊需求學生之體育項目研究與辦理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輸送天然氣之高可燃性、高爆性,且總體危險程度遠高於輸水用管之燃氣用塑膠配管系統,我國現仍未完備其國家標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文化部之應加強運用3D雷射掃描技術記錄文化資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國防事務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桃園市復興區對外交通重要路段省道台7線32.5公里處(又稱『北橫榮華段』)附近常有落石、坍塌、坡體滑動,以致交通中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桃園市大溪區「武嶺橋」橋面以及上下崎頂路段每逢下雨就嚴重積水,影響人車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民眾陳情桃園市大溪區中華路人行道之變電箱及水泥電桿影響行人通行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與英商壹拾壹體育網台灣分公司間頻道授權費爭議問題,影響新北及高雄地區約23.6萬用戶無法收看「運動頻道ElevenSports1」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開放式課程資源推展規劃,請就所轄線上資源平臺之整合、登入等操作介面優化,及協助大專開發高中開放式課程資源等未臻周延之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公平交易委員會與高通公司達成之訴訟和解案,建請公平交易委員會考慮基於公共利益及美國聯邦地方法院判決,解除與高通公司之和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教育部預告「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以下簡稱校長遴選辦法)」修正草案,讓外界看見「管中閔條款」,引發爭議。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制度的缺失亟待補正,但只要執政者干預校園之心不死,再完善的辦法都能鑽出裂縫。教育部應讓政治與校園保持距離,阻絕政治黑手,為大學留下生路,為教育留下生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能源轉型政策應確保供電穩定,面對缺電、跳電,或未來可能的區域性限電,提出因應對策,並以核電做為24小時基載電力」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培慧就現行偏鄉托育照顧資源不足,要求衛福部於兩個月內針對偏鄉區域祖父母可直接領取托育補貼6,000元相關政策或措施研擬書面報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培慧就「長照服務資源不足地區交通接送量能提升試辦計畫」納入油料、業務等營運費用之可行性,以及偏鄉地區鄉鎮公所改善長照據點交通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怡潔就「移工申請轉換雇主或工作期間,雇主須等待空窗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趙委員正宇就持續進行各大專校院整併外並應開放大專校院跨校選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淑芬就「國立空中大學蘆洲校本部應積極盤點老舊校舍及閒置空間,並配合國家托育政策規劃改建增設托育或幼兒園空間,納入前瞻基礎建設補助計畫,以增加托育公共化服務量能滿足鄰近社區托育需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我國現行國民中小學辦理供應午餐未制定專法及建立相關配套措施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為使中央銀行不受行政層級、外在政治力的干擾,爰要求行政院應研擬中央銀行獨立於「行政院組織法」規範之外,不參與行政院會,以利其依專業能力獨立行使職權,並避免因受行政層級或政治力的干擾影響國內金融穩定及經濟發展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大型車輛「內輪差」和「視覺盲區」的觀念,應加強交通安全宣導能量,並將此觀念列入機車考照試題及路考題目中,以利機車駕駛人充分了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二、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現行新式警察制服換裝新制服調查意見進行全面檢討修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三、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過高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四、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自來水用戶所設置之加壓受水設備,應比照電業及天然氣事業對家庭用戶進行定期查漏檢查,以避免水資源無端浪費,並維護用戶用水之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五、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由專家、學者及業者代表擔任,以消除民眾有「球員兼裁判」疑慮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六、行政院函送柯委員呈枋就建請行政院責成主管機關,強化各種管道之宣導活動,並召集相關部會著手進行全國普查,將照顧家庭列冊、關懷,主動對有需要的家庭伸出援手,以減少悲劇再度發生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七、行政院函送柯委員呈枋就大陸宣布停發自由行通行證事件重擊國內觀光產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八、行政院函送柯委員呈枋就儘速研擬修訂相關法規,強制要求補助大型客車、貨車、聯結車等大型車輛裝設具主動預警的毫米波雷達內輪差警告系統,以改善傳統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所無之主動預警功能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九、行政院函送柯委員呈枋就彰化縣人均獲配統籌分配稅款敬陪末座,有關檢討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及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方式,以澈底解決各縣市資源分配嚴重不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行政院函送柯委員呈枋就建請行政院儘速檢討長照2.0宣傳方式並加強宣導,並依據國人使用習慣檢討目前長照服務使用機率過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一、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U18臺美青棒交流賽事醫療規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二、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鮮少公開各項業務評估、研究論文或報告等資料,遂使民眾難以閱覽取用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三、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研擬警察人員身心健康檢查相關法規以保障員警身心健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四、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怡潔就有關於「現行通訊、資訊管道多元,社群軟體成為青年人甚至未成年人每日使用最頻繁的工具。也因此,許多菸酒廠商投入大量廣告資源在社群平台上,導致青年人以及未成年人有意、無意均可以接收到此類廣告,提高使用意願、機會。為避免年輕人過早接頻菸酒等有害物品,同時降低年輕人使用的比例,相關單位應研議於社群軟體不應主動彈跳或顯示菸酒廣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五、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怡潔就研議高中職以下學校教師辦理聯合甄選之可行性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六、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政府應多關心庶民經濟是否禁得起景氣衰退與通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七、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有效防治校園群聚感染傳染病訂定統一停課標準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八、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研擬制定政府機關具有獨立告訴之權以保障老人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九、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協助長者廣為配戴預防走失手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要求勞動部及相關單位應檢視勞工保險條例,並提出修法明訂勞工申請保險給付之請求權時效應與行政程序法規範一致」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一、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經濟部等主管機關應研擬制定獎勵措施機制,鼓勵國內公股銀行對中小企業授信,以優化產業結構達成智慧升級轉型,並鼓勵多元創新應用,縮短數位落差,讓廠商更有發揮空間,加速中小企業產業之升級轉型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二、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我國AI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產業之研發,應給予不限金額之投資獎勵租稅優惠措施以鼓勵擴大投資」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三、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資通安全管理之「白名單」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四、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離岸風電國產化之規劃、具體作法及目前執行進度及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五、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黑板樹危害校園安全與健康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六、行政院函送沈委員智慧就避免具護理師資格者仍以護士聘用之情況,並尊重其職場專業性與公平性,教育部相關單位應研擬學校護理師回歸其專業證照任用,解決醫事人員「高資低用」之問題,尊重與公平對待護理專業人員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七、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有效因應美中貿易衝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八、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我國進口關稅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九、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有關美國商會政策白皮書認為供電策略充滿風險,應檢討臺灣再生能源是否發展過快,且應耐心觀察示範風場運轉情形3年以上,再評估是否大規模開發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建請政府設計更好的誘因機制讓回臺投資壯大產業創新計畫及強化新南向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一、行政院函送許委員淑華就租賃政策應同時保障房客及房東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二、行政院函送柯委員呈枋就位於農地上之「田園寺廟」使用地變更及輔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三、行政院函送柯委員呈枋就臺灣專利申請量下降,對國內產業升級及吸引臺商回流政策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四、行政院函送柯委員呈枋就針對彰濱工業區線西區塭仔泊地及進出水道易受漂砂影響致淤積嚴重,威脅船筏通行安全;建請主管機關於明(109)年度優先執行彰濱工業區相關水道常年清淤費用,以利船筏進出,並維護漁民生計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五、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桃園市龍慈路延伸至台66線道路新闢工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六、行政院函送陳委員學聖就申請「水災災害生活救助金」受災淹水高度自50公分降為30公分,以利受災民眾重建家園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七、行政院函送蔡委員培慧就進口山藥關稅調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八、行政院函送林委員淑芬就五股地區二重疏洪道左岸僅興築約EL6.0M高,未達200年重現期距防洪標準保護之堤防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十九、行政院函送陳委員怡潔就政府機關應全面禁用中國大陸製造監視設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十、行政院函送呂委員孫綾就桃園機場捷運票價檢討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桃園市市議員劉茂群服務處於108年10月1日傍晚6時許疑似遭到槍擊恐嚇,但卻未見內政部和警政署以針對高雄市網紅幫派滋事、與高雄市議員黃捷受民眾侮辱案的同等積極慎重態度偵辦,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邱委員志偉,鑑於高鐵南延案未進入高雄車站,必將致使未來左營車站不敷使用,亦將對區域規劃發展不利。建請行政院重作考量,針對屏東延伸案作新規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周陳委員秀霞,鑑於國產雞肉均有標示屠宰日期或生產日期、包裝日期、保鮮日期、保存期限等攸關消費產品資訊;但進口雞肉並未有相關標示的法令規範,也因為沒有標示規定,所以消費者都不知道買到的雞肉是何時屠宰、何時製造,又可以保存多久?嚴重影響國人健康、衛生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要求訂定進口雞肉標示規定,同時提高邊境查驗比例,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維護肉雞產業發展。 四、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前總統及台中監獄服刑人陳水扁先生,自從保外就醫後,歷經多次延展,維持保外就醫。但是受保外就醫的人犯卻高調參加各種公開活動,顯現與一般健康者無異。主管保外就醫的法務部應向全國各界說明陳水扁先生身體狀況是否符合保外就醫條件,並應定時每個月以記者會方式,向全國各界報告,以符公平原則以及維護司法正義,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民國八十五年全民健康保險開辦「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後歷經全民健康保險法多次修正,已刪除「預防保健」之文字,致使成人預防保健業務無所依據。為使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有所成效,爰要求衛生福利部在全民健康保險法未完成相關法條修訂前,應研擬訂定預防保健服務實施與宣導辦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現行國民健康署組織法有關掌理事項部分,並未提及「國民預防保健」,致使相關業務辦理無所依據。為使國民預防保健業務能有所依循,請衛生福利部儘速提出相關法條之修訂,健全國民預防保健之規劃、推動與執行。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七、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台鐵、高鐵、捷運及航空站交會轉乘點,屬於公共運輸集散處所,鑑於高密度人口流動,與一般辦公及營業等公共場所設置親子廁所之標準應有所不同。行政院應檢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立法未周之處,提出相關法條修正,以利前述公共運輸集散處所得以合理規劃設置六歲以下孩童及其照顧者共用之「親子盥洗室」,並附設兒童安全座椅、尿布臺等相關設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八、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近年多起外交部人員任命案,涉及嚴重以政治、親信、酬傭性質之任命,社會普遍不滿且批評抨擊民進黨政府破壞國家文官制度。以高階外交文官派任為例,最為全民所詬病。為維護國家文官體制,外交部應就駐外機關高階文官人員政治派任人數過多之積弊檢討改進,以保障外交部正常文官升遷管道,減少對文官體系的打擊與敗壞,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九、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大陸與東南亞國家製造業興起,以低成本搶單,對台灣本土產業威脅極大,政府應協助國內廠商進行產業轉型,往高單價、高附加價值產品發展。為使我國企業提高國際行銷競爭力,經濟部等相關單位應研擬在「產業創新條例」中,增列「自有品牌國際行銷支出,得比照產業創新研發予以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以利台灣產業朝高單價、高附加價值產品發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近年來我國發展再生醫療卻顯有規範不足之缺。查再生醫療係細胞、基因用於人體構造或功能重建修復醫學科技,其範圍包含再生醫療技術、再生醫療製劑或複合性醫療器材等。為確保再生醫療製劑之安全、有效性及品質,衛服部應研擬再生醫療製劑相關管理辦法,以維護病人接受妥善製劑治療之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一、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民國106年7月之年金改制將公務人員年資補償金制度修正為「自本法公布施行之日起一年後退休者,即無法領取該筆年資補償金」,已損害公務人員退休權益。惟相同的補償金制度,在107年8月之軍人年金改制卻維持發給一次補償金,顯有違背憲法第七條之公平原則。為保障公務人員年資給付之權益,行政院應研擬修正公務人員退休年資補償之錯誤,以維護人民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二、本院沈委員智慧,針對民國107年7月實施年金改制將公立學校教職人員年資補償金訂為「自本法公布施行之日起一年後退休者,即無法領取該筆年資補償金」,已嚴重限縮公務人員權益。相同的補償金制度,在107年8月之軍人年金改制中仍有維持發給一次補償金,對比顯然有違憲法之公平原則。為保障公立學校教職人員年資給付之權益,行政院應研擬修正公立學校教職人員退休年資補償之錯誤,維護人民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三、本院陳委員超明,鑑於台中市發生2名消防員搶救工廠大火不幸身亡事件。經消防署統計,從民國104年至去年已有13名消防員於搶救工廠時殉職。針對火場的瞬息萬變,有關單位應在救災作業流程上賦予彈性,同時,強化消防人員裝備及火場安全技能訓練,避免憾事再次發生。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四、本院陳委員超明,鑑於南方澳跨港大橋發生斷橋事件,首要之急係要搶救受傷人員,及儘速使漁船得出入漁港,避免生計斷炊。針對事發原因,有關部會應早日向國人說明且追究責任,同時,亦要檢討救災人員有關配備與訓練是否符合時宜,給予救災人員更好的保障。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五、本院陳委員超明,鑑於日前我國首見廣泛抗藥性傷寒,而近期國內腸病毒急診就診人數每週持續上升,類流感門急診突破8萬人次,並有群聚感染的情形,又屈公病案例亦是每周增加。為能保障國民健康,有關部會應提出更積極之對策與方案。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六、本院陳委員超明,鑑於美國參議院外委會通過台北法案,以鞏固我國與邦交國之情誼,又提到兩邊應展開雙邊貿易協商,加深台美合作。對於台北法案有望於美國國會通過,各部會應就法案細節提出相對應政策及評估報告,使國人知悉台北法案對我國影響程度。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七、本院陳委員超明,鑑於銓敘部統計,警察自願退休人數自2016年來逐年降低,若此情形持續下去,將連帶影響警專招生及警察特考名額緊縮,未來不排除出現流浪員警的情形,進而影響員警權益與全國治安。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八、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42名外籍移工日前搭乘遊覽車前往墾丁及臺東遊玩,回程途中被移民署專勤隊員查獲,經調查為非法外籍移工。據瞭解;自政府開放外籍移工入台20多年來,目前在台的外籍移工逾68萬人,創史上新高。失聯外籍移工高達6萬人,是當前社會上潛在嚴重問題,亟待政府相關單位予以重視。由於我國現行法律對外籍移工的保護不足,不僅薪資水準跟不上,要負擔高額仲介費,也有過半的家事看護移工幾乎全年無休被迫勞動等因素,使外籍移工因遭受迫害甚至逃跑。然若政府僅「提高檢舉獎金」及「嚴格查緝取締」,及對缺乏反抗能力的弱勢雇主與非法外籍移工施加壓力,實非解決之道。爰此建議;解決非法外籍移工問題,政府除應加強教育訓練及檢討現行法令不足,更應跨部門進行整合,有效管理。儘早成立「外國人受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強化個別國籍、工作類別的管理,正視移工人權及生活基本條件,並提供安全工作與居住場域、定期辦理外籍移工訪查及周全檢查規範及罰則,落實查核,方能有效減少非法外籍移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十九、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日前審計長報告「前瞻建設計畫第一期特別決算審核情形」指稱預算實現率只有65.44%。國發會隨即發新聞稿指出:「……因此依國發會估算的前瞻第一期計畫經費執行率已達92.35%……。」兩種說法各有不同,本席不予置評。但前瞻計畫執行數據兩相矛盾,蔡政府卻不能不承認,其中必然反映出許多執行層面未臻完善之處,而這些問題更潛藏無以數計的民怨,實非國發會能雲淡風輕的以一句計畫執行順利道盡,若此,實應儘速覈實控管,才是正辦。蔡政府自上任以來,回應問題總是避重就輕,拐彎抹角,撿想說的才講,讓人愈聽愈糊塗,譬如中央政府預算明明入不敷出而年年有赤字,今(108)年初卻又聽聞政府有很多歲計賸餘,可與民分享。又如;為了「前瞻(錢沾)計畫」編列4,000億大筆的「特別預算」舉債,然後又告訴我們有歲計賸餘、又稱此為經濟紅利,豈不怪哉?本席奉勸民進黨政府,政府基於計畫的管理、預算的調度,因此需觀察許多數據以為因應,然而這些數據是用來示警的,不是用來吹噓的,如果政府一到選舉,只會挑好看的數字公布,藉利多政策猛撒大把鈔票,卻避重就輕國家必須面對的艱困,那即使贏了選舉,卻仍然無法躲過人民知道真相後的憤怒及反撲,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十、本院黃委員昭順,針對月前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公布各縣市自來水水質檢測結果,在清水水質項目中,高雄拿下最後一名;原水水質項目,也是由高雄拿下最後一名,全國最差,特表芻議!大高雄地區原水水質不好,絕非是今天才發生的事,許多高雄地區的鄉親,即使台灣自來水公司,再三宣導高雄地區自來水經處理後,水質硬度介於120~150ppm,符合國家標準,並強調每年在高雄汰換管線,一年就花超過10億元,且每天都會測水質,並強調「高雄地區自來水水質合格率近100%,民眾可安心飲用」。但事實上確實高雄有大多數民眾是習慣買水飲用。本席以為;高雄原水較其他縣市為差,確實是不爭的事實,但這又豈是今年才如此?不明白為何該團體現在才說?再說取樣恐怕過度簡略也不精準,不但誤導社會也傷害了高雄地區的住民,實有不妥!當然;政府用力改善後,若仍有大多數高雄住民買水供生活使用,政府及自來水公司就該再深入檢討,如何讓高雄住民有信心才是解決問題所在。老議題挑新爭,2020大選在即,是否因高雄市長參選總統所致,實讓民眾不得不質疑相關公布的用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進行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在進行質詢之前,請副秘書長報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高副秘書長明秋: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內政部徐部長國勇本日上午因公請假,由花次長敬群代表列席;財政部蘇部長建榮本日上午因公請假,由吳次長自心代表列席;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楊代理主任委員翠本日上午因公請假。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10月15日(星期二)施政質詢 行政院請假首長 請假首長 代理人 事由 備註 內政部 徐部長國勇 花政務次長敬群 因公請假(參加臺中市大雅區工廠火警因公殉職消防人員公祭) 上午半天 財政部 蘇部長建榮 吳政務次長自心 因公請假(率團出席智利聖地牙哥「2019年亞太經濟合作APEC財政部長會議FMM及相關系列會議」) 上午半天 促轉會 楊代理主任委員翠 因公請假 上午半天 主席:請陳委員歐珀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陳委員歐珀:(10時29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辛苦了。這張照片,你應該印象很深刻,就是接地氣!今年的1月14日你以這張照片跟人民承諾「捲起袖子,打造更接地氣的政府」,這九個月來,院長辛苦了!當時你承諾要做事、接地氣、解除民怨,我對院長期待很深!上任第一天,你也說要用成績來證明,讓人民有感。結果民調呈現高達53%的施政滿意度,也就是這個政府讓人民感到要有政府、會做事、會解決民怨,我在這裡請問院長,在這麼多的事情當中,你認為你讓人民最有感、最有成就的是哪一件事情?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30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跟支持!其實人民的要求很簡單,就是要有政府、會做事,我們臺灣人罵人時,常常會說那是沒政府喔!這就是希望政府要規劃有遠見、決策有魄力、執行有效率。 我上任第一天,當時中國的非洲豬瘟病毒已經要向外擴散,我堅持對來自疫區的旅客手提行李百分之百檢驗,結果到今天從中國出來的非洲豬瘟病毒已經使得周邊十個國家淪陷,我們臺灣還守住,所以臺灣到今天還有豬肉可以吃,臺灣人在端午節還包肉粽,不是吃菜粽,這就是人民最有感的事情;但是最最重要的事是在蔡總統的領導下,我們看到蔡政府這四年來不斷為人民減輕稅賦,像今年5月報稅時,五百多萬人超有感,月收入3萬元以下的,不用納稅了,年收入41萬元以下的,不用納稅了,兩夫妻年收入82萬元以下的或家有2個小孩年收入123萬元以下的,也不用納稅了,減稅減最多,福利給最多,包括老車要換新車也有補助,連幼稚園的娃娃車要換新車也有補助,機車等等的都有補助,漁船的通訊費有補助,對於農民,也有補助,補助最多。 另外,歲計還有賸餘,這才是厲害!你看蔡總統上任前的馬政府八年任內,每年財政都赤字,甚至有一年的赤字還二千多億元,每年都赤字!蔡總統一上任以後,第一年就開始賸餘25億元,去年賸餘一千一百多億元,做這麼多事情還有剩餘,這才厲害!還有明年預算的歲入、歲出也平衡,這是22年來第一次耶!政府的收入與支出能夠平衡,這種政府就是會做事情,所以蔡政府這樣做。我很感謝貴院的立法委員,包括陳委員大力支持,所以很多福國利民的政策能夠通過,我也很感謝我們團隊,真的是日以繼夜,更感謝人民的支持,謝謝指教! 陳委員歐珀:謝謝蘇院長,你讓人民有感的事情很多啦!我這裡也回饋讓我最有感的事情,我記得上次總質詢時,我跟院長請託過,一定要讓中央跟地方有一個協調機制,有一個會報來推動地方的重大建設。結果這九個月來,不但現在宜蘭的重大建設有進展,未來宜蘭的重大規劃也有目標,所以我在這裡也跟院長報告,院長上次指定吳澤成政委擔任中央地方協調會報的召集人,主責我們宜蘭縣,在這中間,本席跟宜蘭縣政府共提出26個案子,經過12次聯繫會報,每一案都能夠以彈性、快速、客製化的方式來回應地方需求,不但這26個案子都確實有討論,也督管各單位能夠按照會議結論的進度執行,更重要的一點是沒有辦法執行的、還有問題的就繼續討論,譬如宜蘭的鐵路高架,這個會報就討論過三次,過去十年宜蘭縣政府提出的可行性評估沒有辦法達到審查委員會的標準,一直沒有辦法通過,現在宜蘭縣政府已經在今年8月8日將可行性評估順利報交通部審查,當然這中間還有兩個問題,待會再請教院長,我只是說,對於這樣接地氣的政府,我要藉這個地方大大感謝蘇院長跟吳政委對這個方面工作的推動。 另外,對於現在我們政府對假消息、假新聞的處理,我個人還是要給院長建議,像昨天國民黨黨團竟然在立法院召開一個撥亂反正、重返執政的記者會,質疑農委會不以低廉價格買航遙測飛機,竟花17億向業者租用七年,後來大量的網路訊息都在傳這到底是真的還假的,農委會怎麼這麼離譜!所以這件事情的真相是怎麼樣?主委能不能說明一下? 陳主任委員吉仲:謝謝委員的詢問,第一個,我們用租的比買的還更划算、更便宜,因為我們租的話,只要十六億多,買的話,要20億,而且我們租完七年之後,飛機還給我們,這是第一個說明;第二個,國民黨的少數政治人物配合媒體故意扭曲事實,他們只講整個飛機的購買成本,一台3億,但是我們買一台飛機來,如果沒有設備、沒有包裝、沒有改裝,它是沒有辦法執行任務的,我們有算過,不能只算空機的部分,所以他們是故意扭曲事實,我們已經把整個真相用不管臉書或圖卡的方式對外完整說明。 陳委員歐珀:國民黨又再造謠了!從昨天到今天,大家都在傳這個訊息,我認為很不可思議!一個立法院,難道他們處理相關新聞都不用求證一下,我覺得主委針對這個案子應該到國民黨黨團拜訪一下,希望以後不要再發生這種事情。 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當然一定會跟他們完整說明,如果他們不在國會殿堂召開記者會,直接到外面說我們圖利廠商,直接扭曲事情,我就一定提告,因為這是故意、惡意扭曲事實,他們只說買飛機的錢,沒有將所有執行任務的費用全部納入;而且不只這樣,今天早上他們又故意扭曲事實,他們扭曲我們試辦台日雙方互換黑鮪魚與大目鮪額度的作法,因為漁民的黑鮪魚額度都用不完,所以換大目鮪的額度是讓漁民賺錢,今天他們又做這樣的政治操作,我們絕對沒辦法接受這樣扭曲事實的說明,我們會找所有農漁民強烈要求他們不應該做這樣的政治操作。 陳委員歐珀:我想政治本來就是一種良心事業,要查明真相才發布新聞,否則,政黨這樣互相惡鬥是人民不願樂見的,我在這裡呼籲國民黨黨團,新聞的揭露或批評應該有所本,不要亂兜數據,用不實新聞造成社會的混亂。 接著請教院長跟交通部林部長,剛剛我已經跟院長報告宜蘭縣的鐵路高架,對於這個案子,交通部運研所曾經提出一些建議報告,我在委員會有提到,部長也說,這不只是我們宜蘭人的事,也是交通部的事。我非常感謝!只是現在還有兩個問題,第一個,宜蘭段跟羅東段先做的總經費是252億,但是中央負擔200億,地方要負擔52億,部長,這樣的地方財務負擔真的是很重!有沒有可能再減少一些?否則,我們很怕到時這個案子的財務規劃是有問題的。 林部長佳龍:跟委員報告,鐵路立體化是國家的政策,六、七年前,我們曾經訂定一個「鐵路平交道與環境改善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作業要點」,現在我們都依照這個要點在審查,可是像宜蘭、彰化、嘉義縣等為什麼這些年來都沒有過?因為這個審查要點有一些值得檢討之處,我們交通部已經啟動檢討,因為過去的立體化,比如說臺北的地下化,這些都是由我們中央來出資嘛!所以這個部分的財務分配我們會再檢討。 陳委員歐珀:會再檢討嗎? 林部長佳龍:但是檢討之前當然我們還是按照這個來審查。另外就是委員很關心的宜蘭鐵路高架化,在吳澤成政委和我們交通部的參與之下,我們現在就是用一個比較屬於預審制,跟地方政府主動溝通,使他報上來的可行性評估真的可行,不然以前的宜蘭縣政府也好,嘉義縣政府甚至彰化縣政府報的可行性評估,只要一報上來就被打回票;那時三進三出是常態。所以現在交通部的做法就是跟地方同步來進行可行性評估的一個類似預審的制度。因此這次也感謝委員在協調地方政府的時候,同意我們先優先推動最具有可行性的宜蘭到羅東這一段,另外就是分兩階段來推動。謝謝。 陳委員歐珀:宜蘭縣政府8月8日就將可行性評估研究計畫送到交通部,但據我了解,鐵道局到現在還沒辦理現場會勘,到底什麼時候可以辦現場會勘?8月8日到現在已經2個月了! 林部長佳龍:因為有一些資料還在補正當中,我們已經安排近期就會去現勘,之後就召開審查會議。我們應該會在一個月時間左右來進行。 陳委員歐珀:接下來我想請院長和部長能夠慎重其事地給我們一個比較明確的政策定調跟方向。因為今年部長剛上任之後,地方有很多建議,最主要是來自我們國道5號的交通壅塞一直都沒有提出有效的方案。部長提到要研議高鐵延伸到宜蘭,這個案子也經過初步評估工程的可行性,我知道這個可行性評估好像在今年8月2日的時候已經初步送到交通部,交通部內部的討論結果,目前到底我們北宜直鐵升級為北宜高鐵有沒有譜?能不能藉這個機會跟我說明一下? 林部長佳龍:我們北宜直鐵當然也持續在推動,不過大家也知道,因為涉及到二階環評,還有一些經過翡翠水庫的爭論,因此我們也指示鐵道局就替代方案,也就是將高鐵延伸也做為一個選項來進行研究報告,初步來講也是有一定的可行性啦;當然這個行政程序我們都要一步一步來走。所以目前就是列入併案,一併來評估。這裡面我們本來北宜直鐵其實還是要克服除了環境的這些可能的衝擊之外,在南港那個地方要切入雪隧附近到宜蘭,這個部分的一些腹地、拆遷,還有很多的工程或營運上的問題,所以替代選項直接從南港往北走到宜蘭的方式,變成說可以免除這些問題,所以初步來講,這個替代選項我們很慎重地把它納入,一併來評估。 陳委員歐珀:院長,上個月你已經宣示高鐵南延到屏東,高鐵是不是可以東延到宜蘭?這個是宜蘭人、花蓮人跟臺東人關心的大事,所以行政院是不是能夠有個明確的期程,大概何時能夠做政策的決定?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一直都為地方的重大建設持續關注並且支持,我的態度就是很明確地說,對於交通建設我都覺得早做比晚做好,因為要趁著還好做的時候做;越晚做,有時候空間已經變化了,有些時候是地方負擔已經來不及了。第二個就是,對臺灣的軌道運輸升級,我都強力支持。 陳委員歐珀:謝謝院長。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黃委員國書:(10時45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這幾天連續發生了好幾次的意外─5天發生外送員2死3傷,昨天晚上又發生一起外送員撞死老翁的意外。我們發現,外送員是高風險的新興行業,這個高風險的行業讓各界都在關心他們的勞動權利。院長,我想請問一下,你覺得政府有沒有責任來提升這些外送員勞動權利的保障?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45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對於委員關心外送員的勞動權利等表示肯定,而這個事情昨天勞動部第一時間快速反應,我看到我們用整個政府來認為這個外送員跟雇主之間是很明確,從各種跡象來看,它是僱傭關係。所以我特別堅持對於這種大型的、連鎖的企業僱用這麼多勞工,雖然是新興行業,但是我們的主管部會都可以快速地藉由勞動檢查等,要求它符合現實地對待勞工,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如果它訂出各種方式,使得受僱用者或外送員因此要賣命地想要多賺點錢,這些所定的方式如果有不當,或有其他會造成危險等,主管部會也都可以介入。過去因為涉及地方的職權,是不是中央過度干預?涉及到業主自治、公司治理等,我們是不是過去比較保守或者憂讒畏譏?我覺得這應該主動,尤其對新興的大型企業。 黃委員國書:好,謝謝,非常感謝院長。院長覺得我們政府現在非常積極地在面對這個問題,在積極地處理,但還是有非常多的問題,我們必須共同來面對。 我想請問一下勞動部。勞動部昨天說這是僱傭關係? 許部長銘春:是的。 黃委員國書:既然是僱傭關係,是不是應該符合勞基法的相關規範? 許部長銘春:是的。 黃委員國書:那我想問一下,雇主是誰?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們昨天針對2家發生事故的平台業者進行專案檢查,依照實質的關係來認定,是認為這個僱傭關係是存在平台業者跟外送員之間。 黃委員國書:因為有非常多業者,他們之間的契約型態不一定都一樣。 許部長銘春:是。 黃委員國書:有些是委託給貨運公司,那麼雇主到底是誰?是平台公司呢?還是貨運公司?這要釐清喔! 然後再來,雇主的責任是什麼?有的業者希望透過貨運公司簽約營運,可是我們如何去保障這些非典型勞工的勞動權益?而且每家平台業者的營運模式都不一樣,外送員的勞動型態也非常複雜,所以到底現在有幾家業者、具體的就業人數有多少?全職跟兼職(兼職非常多、比例也很高喔)到底有多少?這些是不是勞動部都必須要去釐清? 許部長銘春:是的。 黃委員國書:這都要釐清喔! 然後,這兩家業者Uber Eats 2016年就到臺灣來了,foodpanda在臺灣已經成立超過7年了,為什麼這一段時間、這麼長的時間,到事故發生之後,勞動部才來正視這個問題?之前沒有正視這個問題,也沒有認定這是僱傭關係,還是什麼樣子的關係,所以變成這些高風險的外送員他們在發生事故的時候,沒有辦法獲得合理的相關的職災或是勞基法相關規範的理賠。所以這是一個漏洞啊!我們等到事故發生以後才發現有這個漏洞。 好,除了確定這兩大業者之外,未來這樣的工作性質是否還有承攬的可能?勞動部會全面認定這是僱傭關係嗎?這個非常複雜喔!再來,如果你認定是僱傭關係,接下來就要符合相關的勞動法規。最基本的包括必須要有勞工保險、要有勞工名卡、要有工資清冊、要有出勤紀錄、要有職災的補償,這些都要來了。針對外送員這樣非固定工時,也非排班制的新興工作型態,工時要怎麼認定?依勞基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勞工繼續工作四個小時,至少要三十分鐘的休息,我們怎麼樣落實監督?延長工時又要怎麼計算呢?勞動部認定僱傭關係的起點要從什麼時候開始算?是現在開始算呢?要不要溯及既往?之前外送員的從業人員是否要爭取相關權益?這些都是問題啊!勞動部在這段時間要非常辛苦,也很積極地盤點所有問題。對於我剛提到這些問題,許部長,你認為勞動部多久時間可以讓周全的制度上路? 許部長銘春:我想這個問題我們一定會積極、盡速來處理,尤其剛剛委員也講,其實現在的外送關係滿複雜,包括契約,誠如我們昨天檢查的那兩家契約都不一樣。 黃委員國書:對。 許部長銘春:但就是一個基本原則,我們尊重契約自由,禁止「假承攬、真僱傭」。包括您所講的有些是透過運送業者,但它直接與運送員之間也有契約關係,我們是依照實質的關係來認定他們是僱傭。當然像委員所講的,當認定是僱傭以後,比較麻煩的問題是工時認定,因為新興的經濟型態以現行的法規要怎麼處理,尤其是工時認定,的確是比較…… 黃委員國書:這個是很大的挑戰! 許部長銘春:針對新興的型態,我們必須重新對工時有一套規範。因為外送員的問題非常複雜…… 黃委員國書:非常複雜! 許部長銘春:我們不是都沒有動作,我們其實一直在做這方面的研議及相關配套、對策因應,但是這兩起事故會讓我們澈底檢討,加速我們的腳步。 黃委員國書:了解,我給你們一個月的時間,把整體針對外送員的勞動權益保障、周全的制度,用一個月的時間提出相關的配套作法,可不可以? 許部長銘春:可以。 黃委員國書:外送員比較實際碰到的問題是,他們現在的保險是第三責任險、意外險,對他們保障非常少。雇主不願意幫他們保營業用的機車險,是因為這種營業險費用比較高,一年要兩千多元,所以不會幫他們投保。金管會昨天有請產險公會研究提供營業用的機車險,我想請問一下金管會,目前研商的結果是什麼?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行的險種事實上就有所謂的意外險。 黃委員國書:對,但是保障不足! 顧主任委員立雄:他們提到所謂的除外條款,裡面涉及到將機車作為營業使用的時候是不是就不納入,沒有辦法在意外險涵蓋的範圍,但事實上,現行的險種裡面就有用附加約款,就是附加險的方式,即使是營業用的機車也納入意外險承保的範圍內,當然費率可能為比不含的稍微貴一點。 黃委員國書:請問交通部林部長,營業用機車險投保人是公司而非個人,金管會、保險公司的角色是商品提供者,至於要不要列為強制性是交通部的權責。請問一下交通部的立場是什麼?是不是支持這些外送平台公司要強制納保營業用的機車險? 林部長佳龍:交通部過去也對第三責任險有規定過,至於營業的機車是不是可以有附加險,我們會盡速研議,這是一種可能的方式。另外,食物外送的作業涉及到車輛,不管是安全、人員的教育訓練,而出事的時候我們已經配合勞動部。至於其他的道路交通安全,我覺得還是回到核心的問題,仍要遵守交通道路安全的規範。 黃委員國書:當然,那是另外一個問題,我們現在就保險的問題來談。 蘇院長貞昌:我是學法律、律師出身,法律再怎麼訂都是死的,而人是活生生的。法律分強弱,在訂契約的時候,或者僱用的時候,又或者是承攬,現在先不定義。只講這個狀況的時候,在雇主的一方是強勢,外送員是弱勢,但各種情況,我不容讓強勢者利用法律優勢─律師、顧問很多,訂出種種的方法,讓外送員或者弱勢的一方被刻薄、被剝削,這就是我們主管機關要努力的地方。 第二點、他騎著摩托車在街上的時候,說起來是年輕人弱勢,為了多賺幾個錢,拚命衝,但任何人在道路上都要遵守交通規則。 黃委員國書:當然。 蘇院長貞昌:他不遵守交通規則,他就變成會傷害別人,不只是傷害自己。 黃委員國書:當然。 蘇院長貞昌:所以這一切都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因為我是年輕人、我是弱勢、我要多賺幾個錢,就闖紅燈、亂衝一番,不可以! 黃委員國書:那當然。 蘇院長貞昌:我也要呼籲主管機關,包括警察局,都要規範、執法,但…… 黃委員國書:外送員違反交通規則,當然一樣要受處罰,這個沒有問題! 蘇院長貞昌:進一步,如果老是這一家公司的外送員不遵守規範,我覺得相關部會也應該了解,該公司怎麼規範自己的員工,老是犯同樣違規、違法的事情。 黃委員國書:了解。 蘇院長貞昌:我覺得政府會做事就是藉由大家合作,讓社會安定,讓各方都不會受剝削,交通又能很安全…… 黃委員國書:這個部分大家沒有質疑。 蘇院長貞昌:如果可以保險就用外加,讓他保險能夠更獲得保障,也是為弱勢的外送員多一番保障。 黃委員國書:沒錯,我們的目標就是透過制度跟方案來提升他們的勞動權益…… 蘇院長貞昌:跟政府的作為。 黃委員國書:他們也有一些呼籲,可不可能協助外送員成立職業工會,勞動部的立場是什麼?這些外送員有他們職業的特殊性,而且他們的工作型態非常複雜,可不可能讓他們成立類似一般職業工會那樣的型態,賦予他們有一些權力,可以進行必要的勞資雙方協商、協議,讓他們可以兼顧勞動的基本保障?我想問一下、想了解一下,除了僱傭關係之外,未來可不可能協助他們成立外送員的職業工會? 許部長銘春:謝謝委員。這個部分就是我們目前正在努力的方向。我們希望能夠讓外送員加入或者籌組職業工會,這樣對於他們個人的保險或者個人權益的爭取,都是有保障的。 黃委員國書:有保障的嘛? 許部長銘春:對。 黃委員國書:在幾次的事故發生以後,我知道各縣市有非常多外送員都已經積極地聚集討論,希望到各縣市政府成立他們的職業工會。針對這個部分,各縣市政府當然也希望勞動部有一個準則、指導。之前你們有食物外送作業的安全指引,大概只能協助他們投保第三責任險、意外險,只有這樣而已!勞動部可不可能有一些比較清楚的立場及規範,協助他們在各縣市成立職業工會,有沒有這種可能性? 許部長銘春:依照工會法,他們目前要組職業工會沒有問題。 黃委員國書:院長,行政院的態度呢?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關心。最主要就是我們政府有相關的法律規範,我們有政府的作為。因為臺灣自由民主的國家,所以各個權利的行使也都尊重個人及相關業者或相關從業者,但政府最重要的是不能見樹不見林,剛剛委員提出很多不同的案例,我認為主管部會還不只是委員,一個委員都能提出這麼多精闢的見解,部裡面更應該集合各種情況,就各種個案,以達到我剛才說的原則。 黃委員國書:很好,非常好,我希望行政院,包括許部長,可不可以在1個月以內,針對這幾起事故提出相關的調查報告,好不好?謝謝。 許部長銘春:好,謝謝。 主席:接著請吳委員志揚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吳委員志揚:(11時)主席、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在106年客家基本法修法的時候,因為本席的堅持,當時有設立「客家文化發展基金」,將這個部分入法,當時我們就一直期待這個基金要真實的設立,而且開始編列預算,可是107年我們等空了,108年等空了,我為了防止109年又空,所以我在今年5月的時候就先提醒,在立法院我領銜提案,今年一定要編,一定要編,這個預算是用在客家人身上,是不分藍綠的,院長知道吧!我們知道客委會實際上也寫了一個設立的計畫書,可是在我大聲疾呼之後,7月客委會的新聞稿就寫:他們是主動撤回這個基金設置的計畫,原因是相關的預算已經獲得行政院同意,增加3億的公務預算,是不是這樣?院長,你對客家文化發展基金有沒有概念?有聽過嗎?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32分)主席、各位委員。有,主委還特別…… 李主任委員永得:非常謝謝委員對這件事情一直很關心,事實上,這裡面核心的重點,在於增加經費來推廣客家的文化及產業,所以基金會成立是方式之一,但最重要的是要有預算,我特別為這個事情去跟院長報告,明年是不是可以給客委會,為了加強推廣客家的文化及產業,多增加3億元預算給我們,院長馬上答應了。 吳委員志揚:院長,什麼時候可以設置基金? 蘇院長貞昌:如同我剛才聽主委跟委員說明,委員長期一直支持,同時一直注意客家文化及相關產業推動等,我表示肯定、敬佩,對於剛才主委特別說有什麼會或什麼基金等都是一個項目,最重要是要有錢,所以今年編預算的時候,其實客委會原來還沒有,他直接來找我,我一口承諾。 吳委員志揚:好,這個3億元,客委會李主委,你太容易被摸頭了啦!我不是叫你要「硬頸」嘛!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也跟委員說明…… 吳委員志揚:照你的計畫書裡面,10年每年3億是30億,你今年是109年的預算,院長答應多3億給你用,你就把這個計畫撤回來了,3億跟30億差很多!你能保證以後接下來9年,每年都給你3億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另外,行政院也核定了客委會提的中、長程計畫,未來4年總共150億,這裡面有很大一部分其實也在發展客家文化及產業,所以整個長程計畫及中、長程計畫也都有核定。 吳委員志揚:你這個基金不打算設置了? 李主任委員永得:跟委員報告…… 吳委員志揚:這次這個理由,我知道,因為你認為院長要推地方創生,這件事情跟你原來寫的計畫書裡面,有很大部分是一樣的,對不對? 李主任委員永得:是。 吳委員志揚:所以你覺得有錢可以做事了,但是我還是認為你不要因小失大,為什麼呢?現在各部會都有在做地方創生,地方創生是一個很大的概念,所以各部會都有編,原來各部會該做的事情、原來想要做的事情,你就把它編下去,這不影響你的客家文化發展基金的設置嘛!誰告訴你說客家文化發展基金只能做地方創生呢?你自己的申請書上面不是還寫到提供客家的青年創業貸款,還有最重要的客家語言文化的傳承及發展,還有客家文化產業的經營投資、客家的國際交流、客庄的環境經營等等,項目好多! 李主任委員永得:其實現在客委會本身就已經有錢、有經費、有預算、有計畫在執行這些項目了。 吳委員志揚:你覺得客委會預算很夠? 李主任委員永得:不是夠,絕對不夠,我的意思是,成立一個基金…… 吳委員志揚:本席再幫你設立一個基金,你就……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非常非常感謝。 吳委員志揚:院裡面要你做的以外,你還想做什麼,就是這個意思嘛!就這麼簡單!明年多給你3億做事情,你卻不要! 李主任委員永得:吳委員一直非常關心,也是非常支持客家成立這個基金,但是我們關心的重點是,第一個在預算的執行上、預算的執行項目及工作項目,跟現在客委會所編列的公務預算做的東西有很多是重複的,所以多設立一個基金,是不是有必要,我們可以再評估。 吳委員志揚:院長,我只想問一件事情,你們心裡面真的是這樣想,還是因為不想讓我得到這個credit? 蘇院長貞昌:不會,你這一點…… 吳委員志揚:會不會因為是我提的,今天如果是民進黨委員提的客家文化發展基金,你會不會欣然同意讓它設立呢? 蘇院長貞昌:不會。 吳委員志揚:不會嗎? 蘇院長貞昌:不會,不因為藍綠的關係,老實說,雖然我們兩個不同黨,但我對吳委員,從您老太爺的時候,我都非常的尊敬,做事情及做人,其實都是一等一的。委員當過首長,你也很清楚,弄一個30億的基金放在那裡,其實能動用的是孳息,能動用的不多,像他來找我,一開口就是3億,一定也超過這個孳息,你相不相信? 吳委員志揚:我覺得要這個3億,如果實際上你能確保每一年,當然明年就要選舉了,所以我是一直覺得不保險啦! 蘇院長貞昌:請吳委員就支持我繼續做、他繼續做,我一定給你確保。 吳委員志揚:我希望你心裡面不要因為我是…… 蘇院長貞昌:不會,不會,這一點你絕對放心。 吳委員志揚:credit雖然是我提出來的,在李主委的任內把它設立,先有個起頭,你也有credit,在院長的任內要同意它設置,因為今年是最後一次機會,後年的預算還不知道是誰編!你還有credit嘛!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的政治路還長的很!像我是比較沒有將來的人了!但我還是很肯定,我覺得客家文化、客家語言等等都非常值得推動,地方也有特色,將來全世界要看客家種種的特色,可能都要來臺灣,我有這個感覺。 吳委員志揚:尤其是桃園的客家文化,因為是國門之都。 現在再請問李主委,新屋是唯一的客家漁港,是海客文化,請你一定要抓住這個重點,而且大力去處理。 李主任委員永得:是。 吳委員志揚:你記不記得這份計畫?這份計畫其實是大概100年、101年,我擔任縣長的時候,設立了客家事務局,積極地跟客委會要的一筆錢,當時客委會補助1,200萬元,縣政府出了300萬元,湊了1,500萬,這只是規劃案就要1,500萬元,做了一個客家雙星的雙軸計畫,根據這個計畫後續要做的大概有12.5億的經費,你知道這個計畫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知道,真的非常感謝吳委員一直關心…… 吳委員志揚:那這個計畫,你們有沒有繼續在控管?還是說……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現在後續做的其實都跟之前那個計畫有關,包括3年前補助永安漁港前面的廣場以及整個漁港的環境提升…… 吳委員志揚:你現在在做的海螺文化園區,是不是? 李主任委員永得:現在的海螺文化園區也是這個計畫的後續計畫之一。 吳委員志揚:好,也是這裡面的,只是後來實際規劃的時候可能樣子有稍微調整。 李主任委員永得:是的。 吳委員志揚:根據這個12.5億元,你應該有這份PowerPoint,其實它有一份計畫書,我希望這也不要分政黨,既然是客委會當時花了錢去規劃出來的東西,這個東西就不要丟到圖書館,不要變成一個檔案就刪掉了,請你繼續執行、檢討。可不可以針對裡面,請你的同仁告訴我每一項後來的狀況是怎樣?不做了還是改成什麼?現在還有多少經費?我要繼續幫我們的鄉親爭取,可以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謝謝,委員,有關我們的後續追蹤執行狀況,我們是不是另外跟委員做報告? 吳委員志揚:好,您請回,我現在要請問交通部部分。院長,我想是這樣,我們不分藍綠,好的施政,我們繼續延續。部長,我要跟您請教的就是臺鐵富岡機廠,這是號稱東亞或亞洲最大的車輛維修廠,在我們的楊梅富岡。你看這張照片,上面的人可能你們不是很喜歡,但是的確是當時在朝的人啟動了臺鐵元年。 當時這份報告裡,把這個機廠設定為一個觀光機廠的定位,而且他要對外積極開放,他要讓大家進來了解臺鐵機廠的修護流程,甚至他旁邊有一些休閒園區是要開放進來,讓大家同樂、與居民同樂的。當時是這樣的設定,本席不曉得現在這個使命有沒有改變? 林部長佳龍:誠如委員說的,剛剛那幾位,包括總統、院長或部長,他們在103年的時候規劃富岡基地是要設置一個綜合實習訓練所,所以土地規劃做大樓區和一個實習區。委員所關心的,因為您也質詢過我,是一個鐵道博物館,這是有衝突的。委員質詢之後,我很關心,蘇院長也對鐵道文化非常關心,我們交通部也跟文化部合作,全國現在有做6個跟鐵道文化園區或博物館有關的,我很也希望整體來規劃。所以,委員的這個提案,我們也會一併納入,但是先前…… 吳委員志揚:我要求…… 林部長佳龍:剛剛那幾位的規劃不是博物館。 吳委員志揚:你應該有這份,你回去看一下。 林部長佳龍:有。 吳委員志揚:是這樣,我現在比較擔心的,就是不管你做什麼規劃,我覺得你可以跟鐵道博物館做個搭配,即使不是博物館,你可以現有的、還在走動的車輛,讓大家做一個教育也好、參觀也好,還有,它其實有52公頃大。 林部長佳龍:確實,我跟委員回應,鐵道文化的元素非常珍貴,所以像我們交通部在…… 吳委員志揚:我現在擔心什麼呢?我現在只是在擔心臺鐵的保守心態,這個部分,你在上位的人要體諒他,但是要去開導他,因為臺鐵在那邊修東西,儘量不讓人家看到怎麼修,對不對?尤其是發生普悠瑪事件以後,他心裡會更害怕,怕有人在那邊指指點點,是不是?所以,我很擔心臺鐵這個系統比較保守、比較封閉。其實他在裡面譬如有辦一些文化活動,結果他對外是不開放,他只有給他的員工跟員工家屬,變成家庭日了,這麼大一塊地方。 你看看,他本來就有一個新富火車站,這個火車站如果就可以讓所有鐵道迷坐火車來這邊,甚至臺鐵有一個很不錯的旅遊叫做「郵輪式列車」,如果能在這裡設一站,其實對當地的文化、當地的觀光都很有幫助。尤其把觀光、來參觀或教育等理念擺進去,本身可以安排大家乘坐臺鐵進來,因為就在裡面,所以你們可以節省很多交通、停車問題,還可以增加臺鐵本身的運量,更何況觀光局也在你們交通部下面,對不對? 林部長佳龍:對。 吳委員志揚:所以,我需要部長的就是,如果臺鐵沒有時間去管這件事情,或是心態上比較不願意,你要注意到這一點,要多跟文化部對話,要多跟桃園市政府有相關溝通,尤其要跟周邊居民保持一個好的互動。現在我們看到他是連入園都要特簽才能進去,哪有這樣的事情?占了我們52公頃那麼大,又不是軍事要塞堡壘,幹麻這樣呢?這個封閉的心態必須改變,可以嗎? 林部長佳龍:可以。我也說明一下,確實鐵道文化是觀光旅遊很重要的資產,現在交通部的政策與過去不一樣,我們也跟文化部合作,包括松山機場,我們合組一些類似行政法人,這部分我們也訂定2022年是鐵道觀光旅遊年,臺鐵成立了一個鐵道資產管理中心,就是要活化利用,然後讓這個成為一個文化財。我想很多人都了解,鐵路跟我們每個人生活所發生的關係其實是很豐富的,也是觀光旅遊的亮點。 吳委員志揚:部長,因為在組改上,觀光這一塊一直有人想把它推到文化部,有人想推到交通部,最後定案在交通部,意思還是要利用交通移動性的便利去產生它的觀光價值。所以,關於這一點,我知道交通部業務非常繁忙,但是觀光既然在交通部下面,你就要充分運用所有鐵路、公路、航空,各方面去推廣交通,機場就是一個很好的開始,包括鐵道博物館在內,好不好?謝謝。 林部長佳龍:好。 吳委員志揚:部長可以回去了。 林部長佳龍:謝謝。 吳委員志揚:請問院長,桃園航空城現在到底還算不算是國家的重大計畫? 蘇院長貞昌:當然。 吳委員志揚:千萬不要因為以前馬英九總統把它列為愛臺十二大建設的旗艦計畫,你就不太喜歡它,不會吧? 蘇院長貞昌:不會,這個地方都不變,桃園現在的鄭市長很會爭取,這個一定繼續各方面開發。 吳委員志揚:這一點,我要跟您講,這件事情雖然地點在桃園,其實它是一個國家型計畫,憑縣市政府一方的能力絕對是不足的,但是你要他幫你把土地弄好,這是地方政府的強項,但是弄好這個航空城要做什麼事情?拜託中央政府要全力進取,所以我在看你的施政計畫…… 蘇院長貞昌:不用說拜託,委員多多指教。 吳委員志揚:我看你的施政計畫,航空城只有短短幾句,而且好像都在於土地徵收,其他的呢? 蘇院長貞昌:時間有限,我不可能每一個都講很多。 吳委員志揚:當時,我印象中,現在我不曉得你們怎麼控管這個計畫的進度,當時行政院是有成立一個推動小組,由院長本身做召集人,所以各部會都要來,為什麼呢?因為航空城絕對不是只有交通部取得第三跑道這麼一件事情而已,它同時兼顧了要把周邊的環境做整理,讓居民不要再受噪音影響、限建影響,做一個合理的都市計畫,然後利用國門之都發展國際各項有競爭力的服務業和高科技產業,這是整體的。 所以,當時的估算,那時候不知道是經建會還是國發會,是說每年要產生2.3兆元經濟效益、有26萬名工作機會,包括在機場園區內與周邊,另外,應該還會產生一個500公頃左右的產業專用區。所以,如果當時按照那項計畫進行的話,應該是在今年(108年)就會完成區段徵收,可惜剛好碰到中美貿易大戰、台商要回來的流。客家話說是「趕快做」,如果當時不要遲疑、不要懷疑,趕快把它做好的話,那麼絕對沒有缺地的問題。現在本席要問的是行政院用什麼方法去控管?有一個小組會議嗎?還是只有國發會向你報告而已?以前我們很難招商是為什麼?因為地到底什麼時候能取得都不知道,所以不能跟人家講什麼;但現在已經在進行土地徵收發價了,所以地應該沒問題,包括工程期間也是,所以應該是很確定了。現在你們必須倒算回來,經濟部有沒有認真在招商、要招什麼商?勞動部有沒有在規劃怎麼樣的人力?有26萬個工作機會,當然你們可能有新的評估。這些事情都必須要做,我剛才問這是不是國家重大計畫,意思就是說院長有沒有在院裡面,由您或副院長召集一個跨部會小組來盯各種期程?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指教,其實桃園占地利之便。隨著臺灣的發展,從首都臺北市一直向外擴,我當臺北縣長的時候,就是向臺北縣擴展,結果現在已經擴展到桃園。你看桃園的人口增加是全臺灣速度最快的,桃園的年輕人口是六都第一,又因為土地大,所以桃園反而後來居上,用臺灣話來講就是「慢走不一定慢到」,反而現在桃園的路很大條,都市規劃也比較具規模。 吳委員志揚:而且可以跟臺北港雙港聯運。 蘇院長貞昌:又剛好現在要興建第三跑道、第三航廈,整個都要發展起來。我前天才剛去桃園參加捷運綠線的動工典禮,現在桃園不但有國門─飛機場,包括鐵路地下化、捷運都要整體規劃起來,這真的不可限量。 吳委員志揚:桃園是一個完全的交通樞紐,除了國際機場以外,還有剛剛講的高鐵站,用捷運把它串連起來,另外還有五楊高架、富岡車站等等,這些都是全臺灣的交通樞紐。院長,我還是要問你要怎麼樣控管相關的進度?你不可以只丟給交通部,交通部…… 蘇院長貞昌:當然,相關部會非常多,我剛才所談的是交通,說到台商回臺,現在台商回臺第一波資金已經超過6,000億元,這些都是原有廠房擴大等等,馬上就是第二波的高潮,他們一定需要地,而政府不但為廠商準備電、水、地,連地都幫他們設想了,包括工業區立體化等等都在做,這就需要經濟部了,所以不只是交通部而已,像土地就是內政部…… 吳委員志揚:對啦!我也知道要做什麼事情,你只要告訴我你們用什麼機制來進行控管? 蘇院長貞昌:我對這方面真的是內行,這已經到院級了,包括相關部會所要做的事情,都是院級的層次,各該部會就其所業管的項目現在都在循序進行。 吳委員志揚:由誰列管? 蘇院長貞昌:國發會有列管的部門,但現在是各相關部會,包括交通部、經濟部…… 吳委員志揚:有沒有政務委員、副院長或院長級的?也就是由您或副院長,至少也要政務委員…… 蘇院長貞昌:如果是跨部會的部分,就會由相關政務委員負責;如果是…… 吳委員志揚:我想航空城的問題我們可以談幾天幾夜,過去我在縣長的五年任內,已經召開過幾百次會議,所以細節我都很熟,現在我需要瞭解的是你們積極控管的相關程度就好了。 蘇院長貞昌:針對你剛才提出的問題,我們有一個專案小組,這個小組…… 吳委員志揚:我要的就是這句話,就是要專案小組。 蘇院長貞昌:這個小組是由副院長擔任召集人。 吳委員志揚:要由副院長擔任,好不好?除了定期外,也要把桃園市政府相關局處納入,事實上,以前就有這樣的架構,你去看一下,這資料一定調得出來,我們都曾開過好幾次會,其實效果還滿好的,總之,中央和地方要一條心。 蘇院長貞昌:那當然。 吳委員志揚:接下來請教經濟部長,現在觀音大潭電廠有幾個發電機組? 沈部長榮津:現在有6個機組,然後還有一個是半套的。 吳委員志揚:第7組是半套?半套是什麼意思? 沈部長榮津:因為它沒有steam thermal,但有gas thermal。 吳委員志揚:是不是要做第8號跟第9號的機組? 沈部長榮津:對,後續都有…… 吳委員志揚:那是用純天然氣來發電? 沈部長榮津:對。 吳委員志揚:那是因為要做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是不是? 沈部長榮津:第三天然氣接收站是要解決北部這些燃氣機組所需要的設施。 吳委員志揚:這些弄好後,大潭電廠是否就是全國最大的天然氣電廠? 沈部長榮津:以目前來說的話,北部這些燃氣機組算是小具規模…… 吳委員志揚:供應的電力,最遠可到哪裡? 沈部長榮津:我們還是以區域均衡發展為主,所以大概還是以北部為優先。 吳委員志揚:往南可以到哪裡? 沈部長榮津:新竹左右。 吳委員志揚:所以這對我們來說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電廠。 沈部長榮津:是。 吳委員志揚:觀音地區的人因為國家的重大建設,畢竟這些電不光是觀音地區的人在用,所以是承受了很大的環境壓力,部長同意吧? 沈部長榮津:是。 吳委員志揚:所以不管是各種的研究,都顯示這些容易造成我們的疲憊、噁心,甚至是其他呼吸性的疾病,所以現在大潭電廠對地方有做回饋嗎? 沈部長榮津:有,以目前來說的話,現在這些電廠都設有助學金,然後也定有助學金執行要點,且這項要點是全國一體適用的。 吳委員志揚:助學金的部分,所有的電廠都是一致的? 沈部長榮津:是。 吳委員志揚:回饋金不是直接給地方政府嗎? 沈部長榮津:這個部分有一個要點,都是一體適用。 吳委員志揚:一體適用。 沈部長榮津:剛剛委員在關心的部分,以大潭來說,包括觀音區公所、新屋區公所及桃園市政府,在此跟委員報告一下,108年度以大潭為例,觀音區公所大概有分到一億三千多萬元,新屋區公所是6,500萬元,桃園市政府是三千多萬元。 吳委員志揚:部長,這個回饋金的數額是根據什麼標準發放? 沈部長榮津:這個部分我們有一個計算機制,就是運轉中的發電機組與總裝置容量,以及上一個年度的發電總度數來計算。 吳委員志揚:你是用發電度數? 沈部長榮津:對。 吳委員志揚:其實你們應該要用排放量來計算。 沈部長榮津:排放量? 吳委員志揚:你們自己承諾每年要減少,有沒有?結果實際上是越來越增加,因為發電有多少量,照理說跟我們的身體沒有什麼關係,跟我們身體有關係的是排放量啊!是不是這樣?3年來你們額外排放了1,875公噸,接下來還要有第8、第9號發電機組加進去,我現在問你,我有做一個民調,因為很多回饋金都直接給區公所跟市政府,這是比較大宗的,對不對? 沈部長榮津:對。 吳委員志揚:他們可能就拿來做一些硬體設施,也可能辦一些活動就把它花掉了,這並不是每一個人可以去參與或享用到的,所以我想了一個題目,結果得到滿大的迴響,就是你現有的回饋項目沒有改變,但是另外是否有可能讓觀音地區自用住宅的電費可以做一個折扣或是抵減,這樣是不是比較直接回饋到當地的鄉親? 沈部長榮津:這個部分我利用這個機會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在助學金運用的範圍大概是第一、可以用於周邊地區居民或公共設施節能減碳措施的補助;第二、生活福利,包括生活扶助及健保費、學生營養午餐和居民的意外保險,還有清寒獎助學金。 吳委員志揚:這部分有些是不是要檢據? 沈部長榮津:對,因為…… 吳委員志揚:你這種回饋法已經落伍了,一樣是交通部民航局的噪音防制都已經改成用現金補助,所以你這種方式在剛好沒有要裝設什麼東西時,就沒有辦法做,這種補助方法是沒有辦法直接回饋到實際受污染的人,所以請經濟部研議一下,用自用住宅電費補助的方式,當然有一個總額,但能實際回饋到每一個受到污染的鄉親,可不可以研究一下? 沈部長榮津:這部分是這樣,委員有這些構想,我請台電董事長去拜訪一下委員。 吳委員志揚:院長覺得有沒有道理? 蘇院長貞昌:好。 主席:請趙委員天麟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趙委員天麟:(11時31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首先要跟您表達感謝,您願意在這麼辛苦的局勢當中承擔重任,事實上這幾個月以來,國人都可以感覺到整個行政院動起來,而且都是有感的政策,面對假消息第一時間澄清,面對好消息第一時間報告,真的很有感。我在您施政報告的時候全程聆聽,感到相當振奮,立刻也跟行政院要了相關的簡報資料,回到地方上座談時,大家都看得津津有味,都知道民進黨政府真的做得很好,所以給你比一個讚。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33分)主席、各位委員。感謝、感謝。 趙委員天麟:接下來我的建言,也希望是有感經濟政策的一環,就請院長研議,看是否可以繼續加油。 蘇院長貞昌:請委員多指教。 趙委員天麟:第一題想要跟您探討的其實也是我長年一直關心的汽車工業部分,汽車工業對臺灣高端的製造業其實扮演火車頭的角色,他們現在也不斷陳情其關鍵零組件的進口,如果可以跟全車進口貨物稅的稅率脫鉤,這樣對於國產車的競爭力就會提升。再聽我娓娓道來,現在澳洲是一個我們很擔心的例子,澳洲本身過去就是因為進口車的比例不斷提高,國產車的比例不斷下降,導致現在澳洲已經進入「零國產」,也就是澳洲的汽車工業已經結束了,他們完全只剩下進口車,這點對於全球汽車工業的佈局來講,當然是很可惜的一件事。我們再根據國際相關資料來看,整個澳洲從簡報最左邊25%的國產車比例,用了12年的時間,到2017年、2018年,其汽車工業結束,整個澳洲是否會成為臺灣汽車工業很不好的前例?這一點我們要小心,因為我們看到從2010年到2018年的比例,我們的國產車曾經在2010年是最高峰,比例高達77%,可是一直到2018年已經逼近50%,在這一兩季以來,進口車比例都已經破五成了,也就是我們的國產車比例已經降到五成以下,在這種情況之下,其實零國產的死亡交叉是整個產業界不分廠牌,從事國產車生產的大家一直大聲疾呼、非常擔心,因為有30萬從業人口。一台車裡面包括很多零組件、裝修等等,整個產業都非常惶惶不安,這不單是我們站在某一個城市的角度,搞不好從業最多的會是在桃園也不一定,其實在高雄也有一些關鍵的零組件,這是全臺灣都非常擔心的一件事情。 大家不斷的去討論這些零組件在國外的例子,看起來其實都有脫鉤,他們也儘量協助他們的國產車,每個國家都在保護,像泰國、中國大陸等,他們都想盡辦法要成為亞太地區整個汽車工業很重要的供應鏈,不管在國內或是要出口,他們就會很有競爭力,它的製造也得以維持。我們看下一頁的清單,譬如我們現在還不一定能製造出引擎,所以關鍵的引擎都必須依賴進口,如果只有進口引擎,車子的其他零組件都是臺灣自己做的,它都還是算是國產車,還是可以創造很多就業機會。但是整台車裡面只有引擎進口,其他部分都是臺灣做的,與整車進口的稅率都一樣,在都一樣的情形之下,所造成的競爭力越來越相同。你同樣有100萬元買國產車,與同樣100萬元可以買到進口車,這對人性是很大的挑戰,很多人都覺得好像買進口車會比較好啦。事實上,從數字看起來也確實如此,所以這幾季已經有破五成都買進口車。 工業局的研究報告不斷地指出,支持我及產業界所提出以上的陳情論點,他們認為這些關鍵零組件進口的稅率降低到10%,甚至更低,與整車進口稅率17.5%有差別,雖然稅收看起來會減少,但這其實會維持住我們整個汽車工業,它帶來的稅收也是可觀的。經濟部和財政部在這個部分也不斷地磋商,很積極,這一點是值得肯定,但是財政部基於職能和把關,當然會比較保守,我可以瞭解,可是不要保守過頭,反而造成整個汽車工業變成和澳洲一樣的狀況消失了,這樣就救不回來了。經濟部也好,或財政部也好,可否就這個部分說明一下,今年底以前有沒有機會?當然你也可以說反正明年再來,明年可以再討論、研議,一季又過一季,可是今年其實很關鍵,大家都在注意選舉,明年1月11日要選舉了。可是產業界關注的是這件事情,所以如果能夠在今年底以前有這樣振奮人心的消息,財政部、經濟部、整個行政院有共識了,我們決定要支持我們的國產汽車工業,要推出調降貨物稅的政策,我覺得一定會是我們剛才講的很有感,而且很振奮,30萬的從業人員會因此覺得這個政府真的有聽到我們的聲音。雖然正在選舉,大家都很忙,但是行政院都沒有休息一直在做,最後的建議,請兩位部長或次長回應一下。 沈部長榮津:首先,感謝委員關心臺灣的汽車產業,這個產業在這段時間確實面臨進口車在性價比方面,即性能及價格方面的壓力很大,5月15日這段時間我也跟汽車業者談過,鄭文燦市長也很關心,因為產業聚落,尤其幾個整車廠都在桃園,我們都有去關心過,我也去看了林信義前副院長,也看了何美玥前主委,他們過去都在關心汽車產業。我在9月9日也跟整車業者、零件業者大家好好談,現在也談出共識了,大概預計有9項可以來檢討,我們也做出稅式支出評估,預計在11月會送到稅率委員會,我們會再跟財政部…… 趙委員天麟:決定權還是…… 吳次長自心:跟委員報告,剛剛沈部長有提到,財政部在10月3日已經把稅式支出複評的意見送回經濟部工業局,只要工業局修改過後,我們就可以提案,剛剛沈部長講了,這要提到跨部會的關稅稅率審議小組,通過以後,我們就會進行報院程序,待院審查通過就會送立法院。 趙委員天麟:好。院長,最後這一題可能還是要請教你,因為時間算起來已經很緊迫了,你能否催促一下? 蘇院長貞昌:很謝謝委員關心這個題目,我對於委員剛才講的整個邏輯,包括不要澳洲化,如果繼續這樣死亡交叉以後,本土汽車產業消失這天一定很快會到,我認為你分析得很用功而且有道理。第二個,應該要維持住國內30萬從業人口的就業機會,應該要讓我國的汽車自製產業繼續維持住,這個目標是應該要做的。如果再進一步說沒有稅損反而會增加稅收,那更好,今天已經作業到兩個部會都有評估報告,送院後,我覺得委員提出來的有道理,我願意支持。 趙委員天麟:好,謝謝院長,那我們一起跟時間賽跑。 第二題還是跟經濟部有關係,電動車的定義也是本席一直長期關心的題目。跟院長報告,從先前的賴院長到現在的你,其實都很支持在某個時間點我們可以達到全電動化,不管是汽車、機車,但是因為您做起來就更接地氣,你知道過程中當然不能太狠或是讓大家不適應,造成還沒有到達彼岸,結果現在中途很多人都已經受不了了。 請看下一頁,不管是BEV、HEV、PHEV、REEV或FCEV,其實都是各種局部電動的節能車輛類型,不管是挪威、荷蘭、英國、法國、日本,在他們喊出不同年限要達到全電動化之前,就是把各式各樣局部電動化的車輛都納入節能車輛內給予補助。 至於補助的方式,請看下一頁,像美國就是購置補助;像英國就是純電動車的補助多一點,剛才講的那幾種好像繞口令似的局部電動車輛補助少一點,但是只要有電動的成分,政府就給予補助;中國也是一樣,它就是直接在購買的部分,全電動車輛的補助很多,局部電動車輛補助少一點。各國政府這樣做的目的是什麼呢?它的目的就是希望在2030年、2040年或2050年達到全電動化之前的這段過程中,開始協助所有業者逐步達到電動化。如果現在馬上就要全電動化,可能暫時無法做出這麼多的電動車輛,但是在全電動化之前,如果局部電動化的部分沒有補助的話,就無法鼓勵業者往電動化的方向去走。 請看下一頁,整個基礎設施的建置也很重要,現在前瞻基礎建設也很努力的去做各式各樣的停車場等等,但是在整個電動化的過程,一定要落實到不管是充電樁或是換電站等等的佈建,我們希望政府能夠提出很明確的基礎建設的布置。我要再次建言,除了全電動的車輛以外,局部電動的車輛也應該納入各式各樣補助的範圍,這一點是否可請經濟部說明一下? 沈部長榮津:跟委員報告,剛剛委員關心在這段過渡時期,補助的範圍是不是能夠有彈性?以目前來說,一個是純電動車,這部分就不用說了;再來,燃料電池車這部分,最近張政委也有去看,情況也不錯,國內廠商也有生產;再來,插電式的混合動力車這部分,我們也把它納入範圍。其次,委員也關心補助的方式。就補助來講,現在屬於家用跟公司在用的充電設備,車廠在賣的時候就已經納入標準配備一起賣,這算是必備的設備;至於公共設施、公用停車場這部分,前瞻基礎建設已經在補助充電樁的設置,目前的情況大概是這樣。 趙委員天麟:好,這是基礎建設的部分,至於電動化的定義這部分,希望予以彈性放寬。 沈部長榮津:對。好。 趙委員天麟:全電動的當然是最棒的、完美的,局部電動的車輛,希望也能納入你們的補助範圍。 沈部長榮津:我知道,這個有一個彈性。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指教,我想邁向一個前瞻、無污染更好的環境,都是大家要努力的目標。我是一個很務實的政治工作者,我常常想不是政府訂定一個法律或下一個命令,有一天就自然會出現,沒有這種可能。政府一定要很務實、認真、謙卑的盤點現在的狀況是怎麼樣;然後思考目標是什麼、準備怎麼做;而且做要有方法,不是突然講要如何,人家就會做到。過去我們被罵死了,去年選舉會輸,就是政府突然下一個命令,老車什麼時候不可以開了,這個被罵死,而且寸步難行。我認為目標怎麼樣不是用喊的,而是我務實的一步一步要做,譬如火車如果沒有準時經過桃園,就不可能準時到達高雄,所以要一步一步,方向是怎麼樣、速度是怎麼樣、怎麼做,電動化我不反對,但是目前的狀況是怎麼樣、準備怎麼做,包括剛才部長報告配套措施是什麼等等。另外,我說明最近處理機車的情況,不是只有補助電動機車,在燃油機車方面,全臺灣有2萬8,000家機車修理行,要怎麼辦?所以如果騎燃油機車也可以達到無污染的目標,那我們是採共生,因為也要讓業者能夠活下去。其次,如果是電動車,所使用的電池還有插電到底是哪一種?再者,這個電池是我們自己做還是只有從國外進口?最好還是我們能自己生產,而且電池也必須無污染,否則空氣沒有污染了,但是電池卻造成污染,那也不是我們原來的目標。我是從這幾個面向來回應委員的努力認真,所以我同意往這個目標來努力,但我現在不敢講在什麼時候會怎麼樣,必須在相關部會跟我做清楚的說明以後,我才能務實的向委員說明。 趙委員天麟:謝謝院長這麼詳盡的答復,我對您很有信心,所以不管是汽車、機車,我們都循序漸進的往前走,達到那個目標。 蘇院長貞昌:要大家支持的、要人民支持的政府才能做事,不是亂下命令的政府。 趙委員天麟:我完全認同,謝謝院長的努力。 蘇院長貞昌:謝謝。 主席:現在請洪委員宗熠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洪委員宗熠:(11時47分)主席、行政院蘇院長、陳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我覺得你很有執行力,你在今年4月份特別到我的選區去關心台76線,我知道林佳龍部長在這段期間非常的關心,他也都會隨時跟我討論,關於臺76線這個部分,院長記得你那一天下去的時候有做什麼樣的宣示嗎?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48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很感佩委員長期一直在爭取地方的交通建設跟其他許多福國利民的建設,那天在委員對我提出質詢之後,我特別排了期程下去,對於這些相關的工程,我覺得真的就是如委員所要求的,我們不但在現場承諾,而且我回來以後也請部長要持續追蹤管制,務必儘快來達到委員的要求,我請部長向委員說明。 林部長佳龍:這確實是蘇院長的指示,本來是承諾在年底招標、在明年4月開工,現在我們已經可以再提早於11月開標,並提早於明年3月開工。 洪委員宗熠:這就是當初院長有承諾,現在進度再提前,所以我要在這邊對院長和部長致上謝意。另外,我也要拜託部長特別再跟地方上溝通。 林部長佳龍:是。 洪委員宗熠:台76線有經過彰化的埔鹽鄉、二林鎮跟芳苑鄉,第一標是位於芳苑鄉,第一標這個部分當然阻力比較小,地方的民意也非常的支持,可能要拜託部長,如果有時間的話,可以親自到埔鹽鄉聽一下的地方的意見,包括跟縣府做一下溝通,包括跟鄉長做一下溝通,我在這邊拜託部長。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覺得你對地方很熟悉,而且長期也很關心,如果你覺得需要部長去,你就去安排,我再請部長配合可以的時間一起去,對於地方,部長是當過市長、首長的人,他很了解,應該怎麼說明或者地方有什麼需要,甚至委員有什麼指教,就讓部長當場和大家互動,我相信是不錯的。 洪委員宗熠:好,謝謝。 林部長佳龍:我跟委員報告,過去地方確實有不同意見,現在定案了,也在推動,這段的重要性不單單只是東西向,我想它跟整個西濱快速道路,就是61線…… 洪委員宗熠:61線。 林部長佳龍:年底芳苑到大城這一段也要通車,所以未來整個連結之後也會抒解彰化比較靠近東邊的交通堵塞情況。至於跟地方的溝通,委員也反映過,我先前是請黃政次去聆聽,回來解決一些施工附近所涉及的問題,近期內我會在最快的時間內配合委員的時間再走一趟。 洪委員宗熠:好,謝謝部長,部長請回。 林部長佳龍:謝謝。 洪委員宗熠:接下來要請教科技部陳部長,部長請你上來你應該知道吧!現在我們整個彰化縣歸科技部管的園區可能只有一個而已,是哪一個你知道嗎? 陳部長良基:二林園區,也謝謝委員在動土那時候特別前來幫忙。 洪委員宗熠:賴院長之前有舉辦一個聯合動土,到現在也超過一年的時間了,你應該知道吧? 陳部長良基:對,那個時候我有去,謝謝委員也都有過去,其實還不到一年。跟委員報告,從那之後幾乎每個月管理局都會做一次大型招商活動。 洪委員宗熠:我知道你們非常關心,以目前本席手上獲得的資料顯示,可以給廠商來申請的土地大概是八十幾公頃。 陳部長良基:對。 洪委員宗熠:目前已經有22公頃都已經承租出去,已經繳錢了,所以表示未來可以進來承租的會越來越多,是不是也請院長…… 蘇院長貞昌:不是22公頃喔!是56.22公頃。 洪委員宗熠:我是說已經繳錢的,如果是核配的…… 陳部長良基:連核配出去的有56…… 洪委員宗熠:核配出去的是56公頃,但是實際有繳錢的是22.4公頃啊!我現在是說有繳錢的,因為有繳錢就跑不掉了,但是已核配其實也差不多啦!我想在這邊要拜託蘇院長,針對招商的部分,如果院長能夠再說幾句話,我想效果會更大,所以是不是可以請院長再做一下宣示? 蘇院長貞昌:好。我覺得現在台商回臺,甚至外資加碼投資,臺灣各方面需要的土地一定會持續增加,中科二林園區,不但科技部有辦理招商,委員也一直很關切,我想各方面條件越來越好,這個地方正是廠商可以大大地來投資,我也會請經濟部幫忙,現在大家都在徵土地,我想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 洪委員宗熠:其實整個園區面積是631公頃,未來開發完成大概是343公頃可以給廠商使用,當然有分階段,但是這個案子也超過10年了,我想部長應該知道,這個案子是從馬總統的時代到現在,當然中間有一些環評的過程,一直到現在,既然二階環評都已經OK了,賴院長之前也去動土,現在也有22公頃都已經繳錢了,我我覺得後續的部分,還是要拜託院長和部長再繼續幫地方大力地招商。 陳部長良基:是,沒有問題,我們一起加油。 洪委員宗熠:謝謝部長,請回座。 接下來,我請吳澤成政次上臺。 蘇院長貞昌:你是要問公共工程委員會的…… 洪委員宗熠:不是,我要問海廢的事情,要感謝他啦! 主席:政務委員不能上臺,但是公共工程委員會的主委可以。 吳主任委員澤成:洪委員好。 洪委員宗熠:政委好。院長,我在這邊真的要很謝謝政委,因為有一個問題在我們彰化縣一直沒解決,我想這不是彰化縣的問題,應該全國也有同樣的問題,本席找了相關的部會來談,談得都沒結果,後來請政委出面召集各部會共同來處理,這個問題在彰化縣目前是暫時解決了,但是並沒有完全解決。政委,我想你知道我要講的議題吧! 吳主任委員澤成:知道。 洪委員宗熠:就是海洋廢棄物的事,目前這在全國是非常嚴重的問題,不是只有臺灣,我想在全世界也是一樣。從今年6月多開始我們就一直找相關單位,因為彰化縣海岸的垃圾非常、非常地多,不管是說環保署要處理、海洋委員會要處理,還是說彰化縣政府要處理、農委會要處理、水利署要處理,跨部會的單位太多了,到最後本席一直認為會有踢皮球的現象,所以特別拜託吳政委出來召集一些相關會議,後來透過這些會議的召開讓這個問題有得到初步的解決。政委,我想未來要做的事情還很多,是不是可以稍微講一下未來要怎麼去分工? 吳主任委員澤成:謝謝洪委員的指教,對於彰化以外,現在擴及到全臺灣所有海岸跟海洋部分的清潔維護,院長已經有交代我組成專案小組,我們全面在清查,比照我們在彰化做的方式,每一寸土地都要有人管、每一寸土地的清潔都要有人負責,正在進行當中。 洪委員宗熠:目前在進行嘛! 吳主任委員澤成:對。 洪委員宗熠:後來在政委的召集之下,我們彰化縣辦了一場非常大的淨灘活動、是在9月22日,9月22日當天動員了我們彰化縣大概六千多位民眾出來擔任志工,包括行政院李秘書長也親自下去參與這個活動。光是當天,清出來的垃圾就有40噸,但這些垃圾都是小型的,包括寶特瓶、保麗龍,這些都是比較輕的。前置作業真的是非常、非常地重要,從6月份開始吳政委召集之後,好幾個單位同步地開始動作,就在9月22日之前清出來的包括漂流木、漁具、漁網,達到1,700公噸,這個數字是有經過統計的。也就是說,其實這樣的清除工作,未來要做的還是非常、非常地重要。院長這邊,針對跨部會的整合,我們要怎麼樣去做分工? 蘇院長貞昌:謝謝洪委員關注這個議題,老實說,平常這種議題因為跨部會、跨縣市很多,所以通常不會像委員這樣長期來專注地注意,委員能夠這樣注意這個議題,我很敬佩。第二點,隨著海流跟海風,以及颱風跟臺灣天氣的關係,海域、陸域的垃圾不是家戶垃圾,而是這種垃圾,隨著時間地域各有不同,正因為我當過地方首長,而且從臺灣尾當到臺灣頭,我非常清楚,因此我特別拜託吳澤成政委來協同相關部會,尤其最重要是海委會、環保署跟相關海港的管理、交通部等,應該要訂出全年各個地方可能發生的情況,譬如颱風過後山頂上樹倒、倒浮木,隨著大雨沖刷下來,整個漁港都塞滿了,船都出不去;譬如每隨著季節,中國的垃圾就跨海漂越過來;再譬如前幾天還撿到什麼海洛因磚,就是這個走私集團拋棄或者丟包的,種種都要訂出整套辦法。為什麼我會這樣要求?你只要看到經常在辦淨灘活動,剛才委員說你在彰化辦,6,000人參加…… 洪委員宗熠:不是我辦,是我們地方團體辦的,我有參與。 蘇院長貞昌:這就可見大家都很重視,但是沒有主管單位長期有計畫的負責,才弄得每隔一陣子就要有熱心人士、地方政府或者哪裡在辦什麼淨灘活動,這表示灘沒有淨。我馬上就會宣布向山致敬的政策,接著我要來宣布向海致敬的政策,不是只有海面,包括海灘。我希望我有這個機會結合政府相關單位、國人同胞,讓臺灣真正是美麗之島,這個島要從海洋、從陸域,那麼政府就要各有責任,責任就是什麼時候會發生,你自己知道;發生後怎麼清理,你要有責任管理,而且都要有相關的整套措施,這樣才叫做有政府、才叫做會做事,我就會要求到這樣,也因為委員的提醒監督,現在吳澤成政委已經在做相關的整合工作,接下來我要來聽各部會整合後的報告,然後我會來宣布。 洪委員宗熠:好,謝謝院長。我想這一次地方團體對我們吳政委真的是非常謝謝,透過這一次這個活動的舉辦,我們在治標上是有達成,但是未來要怎麼去討論整個治本的工作,我覺得跨部會要一起整合非常重要。謝謝院長。 蘇院長貞昌:謝謝。 主席:報告院會,本會期排定政黨質詢的委員,均已質詢完畢,謝謝蘇院長、陳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答詢。 下午1時50分處理臨時提案;下午2時30分進行立法委員個人質詢內政組之質詢。 報告院會,繼續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兩件,請議事人員宣讀第一案。 [image: image1.jpg] 主持人:蘇嘉全  蔡其昌   協商代表:柯建銘  管碧玲(代)  李俊俋(代)  曾銘宗  陳宜民(代)  黃國昌  李鴻鈞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08年10月14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一、請各黨團於10月18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之提案,送至財政委員會彙整。 二、財政委員會收案後,交各該委員會整理付印相關提案後,於10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時,提供各黨團及相關行政部門參考。 三、請行政部門先行向提案委員及黨團進行雙向說明,落實溝通,俾利10月24日(星期四)協商之進行。 四、上開預算案並列入10月29日(星期二)院會進行處理。」 請議事人員宣讀第二案。 [image: image2.jpg] 主持人:蘇嘉全  蔡其昌   協商代表:林為洲  曾銘宗(代)  陳宜民(代) 柯建銘  管碧玲(代)  李俊俋(代) 徐永明  李鴻鈞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08年10月14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有關行政院函請推舉原住民族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監察人審查委員會乙案,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黨團推舉7人、國民黨黨團推舉4人、時代力量黨團及親民黨黨團各推舉1人代表組成,名單請於10月24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會議進行到此為止,現在休息。 休息(12時7分) 繼續開會(13時53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分鐘。 進行第一案,請提案人簡委員東明說明提案旨趣。 簡委員東明:(13時53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簡東明等11人,鑒於交通部公路總局為貫通屏東至台東公路交通,自民國一○二年起便開鑿草埔隧道,但因施工過程緊鄰當地部落,居民長期以來必須忍受工程產生之噪音、粉塵、震動等環境污染,且生活環境及基礎建設多有損壞,因應草埔隧道今年底即將完工通車,因此本席爰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必須積極研議補償居民方式。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一案: 本院委員簡東明等11人,鑒於交通部公路總局為貫通屏東至台東公路交通,自民國一○二年起便開鑿草埔隧道,但因施工過程緊鄰當地部落,居民長期以來必須忍受工程產生之噪音、粉塵、震動等環境污染,且生活環境及基礎建設多有損壞,因應草埔隧道今年底即將完工通車,因此本席爰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必須積極研議補償居民方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貫通屏東─台東之草埔隧道全長約4,600公尺,共分南下隧道、北上隧道兩條,目前由交通部公路總局西部濱海公路南區工程處承辦,即將於2019年底完工通車,未來將成為全臺灣第五長的公路隧道,也將縮短行駛南迴公路約30分鐘的車程。 二、但施工期間,當地居民必須長期忍受施工產生之噪音、粉塵、震動等污染,苦不堪言,因此為回復當地居民周邊生活品質,改善部落對外交通,帶動地方產業及經濟發展。因此爰提案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必須積極研議補償居民方式。 提案人:簡東明 連署人:廖國棟  徐志榮  鄭天財Sra Kacaw   林德福  童惠珍  顏寬恒  沈智慧  許淑華  陳雪生  柯志恩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蔣委員乃辛說明提案旨趣。 蔣委員乃辛:(13時54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2人,有鑑於20歲以下第二型糖尿病患者暴增4成以上。根據教育部統計,有50%以上的學生一周超過五天都喝含糖飲料,超過三成以上的國小學生過胖,都是第二型糖尿病的高風險族群。「終止兒童肥胖」已成為世界各國刻不容緩的公衛議題,世界衛生組織(WHO)更直接建議,「垃圾食品」不應該於學校及遊樂場販售。本席要求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加強學校健康飲食教育及宣導,教導學生正確飲食觀念,並參考世界衛生組織之建議,研議禁止於校園販賣含糖飲料及高脂食品。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二案: 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2人,有鑑於兒童及青少年飲食西化、嗜喝含糖飲料,國內第二型糖尿病患者,短短14年間增加2.6倍,當中20歲以下患者更暴增4成以上。根據教育部統計,有50%以上的學生一周超過五天都喝含糖飲料,超過三成以上的國小學生過胖,都是第二型糖尿病的高風險族群。另全國目前有220萬名糖尿病患者,並以每年新增16萬名病患的速度急遽增加。不正確的飲食觀念,讓孩子養成不良飲食習慣,使得未來患糖尿病的機率大幅增加。「終止兒童肥胖」已成為世界各國刻不容緩的公衛議題,世界衛生組織(WHO)更直接建議,「垃圾食品」不應該於學校及遊樂場販售。本席要求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加強學校健康飲食教育及宣導,教導學生正確飲食觀念,並參考世界衛生組織之建議,研議禁止於校園販賣含糖飲料及高脂食品。是否有當?請公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