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10月14日(星期一)9時至14時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施委員義芳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8年10月9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3時2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吳秉叡  曾銘宗  林德福  賴士葆  黃國昌  余宛如  郭正亮  王榮璋  施義芳  陳賴素美 費鴻泰  江永昌  羅明才  蔡易餘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鍾孔炤  周陳秀霞    委員列席2人 列席官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顧立雄 綜合規劃處 處長 林志吉 法律事務處 處長 徐萃文 國際業務處 處長 賴銘賢 資訊服務處 處長 蔡福隆 秘書室 主任 張吉富 人事室 主任 林延增 主計室 主任 陳榮貴 政風室 主任 徐世通 銀行局 局長 邱淑貞 證券期貨局 局長 王詠心 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 檢查局 局長 王儷娟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銘寬 副總經理 周秀玲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簡立忠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黃炳鈞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修銘 總經理 朱漢強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董事長 陳永誠 總經理 李愛玲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董事長 邱欽庭 總經理 呂淑玲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長 李啟賢 總經理 張麗真 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 董事長 劉燈城 總經理 林棟樑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董事長 郭建中 總經理 張國銘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董事長 吳中書 院長 黃崇哲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董事長 黃天牧 總經理 邱瑞利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代理董事長 張玉煇 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 董事長 林國彬 代理總經理 葉爾康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董事長 桂先農 總經理 金肖雲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董事長 李滿治 總經理 卓俊雄 財政部 常務次長 阮清華 國庫署 署長 蕭家旗 賦稅署 副署長 李怡慧 關務署 副署長 彭英偉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呂桔誠 總經理 魏江霖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邱月琴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黃伯川 總經理 謝娟娟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兆順 總經理 胡光華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蔡永義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廖燦昌 總經理 林謙浩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鄭美玲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雲鵬 總經理 羅寶珠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張振芳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雷仲達 總經理 陳美足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陳世卿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凌忠嫄 總經理 黃瑞沐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黃博怡 總經理 施建安 中國輸出入銀行 理事主席 林水永 總經理 劉佩真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謝繼茂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許建隆 主  席:費召集委員鴻泰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趙弘靜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科 員 高珮玲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顧主任委員立雄率所屬機關首長暨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監管相關機構有關之財團法人、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董事長、總經理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三、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顧主任委員立雄、財政部次長、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謝董事長繼茂就「純網銀評選自原訂開放兩張執照,公布遴選結果卻放寬至三家之依據,是否影響公平競爭問題;及純網銀監理原則與網路金融交易安全監管」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顧立雄就業務及專題提出報告、財政部常務次長阮清華就專題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吳秉叡、曾銘宗、林德福、賴士葆、黃國昌、余宛如、郭正亮、王榮璋、施義芳、陳賴素美、江永昌、費鴻泰、蔡易餘、羅明才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顧立雄、財政部常務次長阮清華、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謝繼茂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陳賴素美所提書面補充資料,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收支部分。 二、審查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一)特別收入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二)信託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 主席:現在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報告。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貴委員會今天審查本會主管109年度預算案,本人承邀率同主管同仁列席報告,至感榮幸。以下謹就108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109年度施政計畫重點及預算案編列情形,擇要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壹、108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 一、本會及所屬各局單位預算 本會及所屬各局108年度歲入預算數16億4,829萬7千元,截至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12億4,853萬3千元,累計執行數12億8,131萬1千元,執行率102.6%;歲出預算數15億3,427萬7千元,截至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12億480萬4千元,累計執行數11億5,481萬1千元,執行率95.9%。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8年度 預算數 截至108年9月底止 累計分配數 累計執行數 執行率% 歲入 1,648,297 1,248,533 1,281,311 102.6 歲出 1,534,277 1,204,804 1,154,811 95.9 本會 256,428 178,015 172,226 96.7 銀行局 350,267 278,138 263,191 94.6 證期局 334,483 272,432 264,054 96.9 保險局 147,557 117,283 113,443 96.7 檢查局 445,542 358,936 341,897 95.3 二、金融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基金來源預算數248億8,438萬7千元,截至9月底止實收數196億8,368萬5千元,占分配數104.72%;基金用途預算數240億1,390萬3千元,截至9月底止實支數186億4,505萬5千元,占分配數103.65%。 三、保險業務發展基金預算 總收入預算數2,092萬元,截至9月底止實收數1,063萬4千元,占分配數116.03%;總支出預算數1億3,516萬4千元,截至9月底止實支數1億2,180萬元,占分配數106.42%。 貳、109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本會依據行政院109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經情勢變化及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9年度施政計畫,茲就重大施政目標說明如次: 一、提供便利多元融資管道 (一)營造有利環境,發揮金融中介功能,促進整體經濟發展,創造金融與產業雙贏。 (二)鼓勵本國銀行加強對中小企業及新創重點產業放款,協助其取得營運所需資金。 (三)鼓勵本國銀行培育綠能產業之金融人才及參與綠能產業貸款。 二、建構及活絡多元籌、投資市場 (一)健全資本市場,強化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及提升會計師審計品質,並提供多元化籌資及投資管道。 (二)擴大市場規模,持續拜訪具潛力之優質企業進入我國資本市場,並與櫃買中心及相關周邊機構研議提升國際債券發行質量相關措施,辦理外幣計價國際債券之發行人或中介機構之招商活動,吸引優質發行人在臺發行債券。 (三)擇定重點產業推動其上市(櫃),建構具產業特色之資本市場,並持續辦理及參與特色產業宣導座談會,以扶植微型創新企業發展。 (四)持續督導櫃買中心推動創櫃板業務,深化資本市場。 (五)持續督導櫃買中心推動綠色債券,提供綠能產業多元化籌資管道。 三、推動金融體制與國際接軌 (一)提升證券市場交易效率、建置店頭衍生性商品集中結算制度,推動金融體制與國際接軌,以深耕臺灣為基礎,布局海外市場。 (二)利用多元管道爭取洽簽金融監理及金融科技合作備忘錄(MOU),以深化本會與各國金融監理機關之交流合作,強化本會跨國金融監理能力,並提升我金融業國際能見度。 (三)積極參與多邊及雙邊金融相關會議及談判諮商,如參與世界貿易組織(WTO)、亞太經濟合作(APEC),洽簽雙邊投資協定(BIA)等,以維護我金融產業及國人海外發展與投資權益。 (四)參酌國際清償能力制度發展趨勢,持續檢討推動保險業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以順利與國際接軌,並健全保險業財務結構。 (五)推動保險業積極辦理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IFRS17)「保險合約」相關準備工作。 (六)透過舉辦英文財經或國際金融等相關課程或訓練,鼓勵金融機構提升員工英語力。 (七)循序推動金融機構及上市(櫃)公司提供雙語揭露資訊,提升金融機構服務據點設施及常用臨櫃書表雙語化等,營造友善雙語金融服務環境。 四、擴大金融業務範疇 (一)因應金融市場發展及消費者金融服務需要,持續建構完善金融監理法制,擴大金融機構業務或服務範圍,提升金融機構國際競爭力。 (二)持續建構完善證券監理法制,推動證券期貨市場國際化,擴大證券期貨商業務範圍及強化其競爭力。 (三)檢討修正證券投信事業及投信基金相關規範,以健全國內資產管理業務發展與提升投信事業競爭力。 (四)因應國際金融情勢發展,在兼顧資金運用之監理強度及其安全與效益前提下,增加我國保險業國外投資管道及提升資金運用效率,持續檢討修正保險業資金運用相關法令規定。 (五)因應國內機構投資人對於國外債券投資需求漸增,並協助我國銀行充分運用其利率及信用風險控管之專業,建立具規模之債券自行買賣倉儲部位,放寬持有同一債券之限額得以銀行淨值計算,以滿足國內機構投資人之需求,提升我國銀行競爭力。 五、鼓勵研發金融創新商品及服務 (一)鼓勵業者積極投入適當資源,設計開發更多適合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需求之安養信託商品,達成未來生活安養之照護目的。 (二)協助及鼓勵金融機構發展各項行動支付服務,例如行動信用卡、行動金融卡、快速響應矩陣圖碼(QR Code)、手機電子票證、電子支付機構實體通路支付服務、行動收單(mPOS)等,以加速國內行動支付之發展及創新。 (三)提供期貨市場新商品或發行新期貨信託基金,滿足多元化商品需求。 (四)鼓勵業者研發創新保險商品及服務機制,滿足多元保險需求及優化保險服務。 (五)建立安全且可信賴資料交換機制,以利資料跨域交換運用;推動銀行業者於數位服務個人化(MyData)金融領域之應用,落實政府資料開放極大化,協助銀行提供民眾快速便捷之金融服務。 六、發展金融科技 (一)推動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機制,提供金融科技研發試作之安全環境,督導金融科技創新園區強化金融科技合作交流,辦理台北金融科技展,協助發展創新創業生態圈。 (二)推廣公部門及醫療機構提供電子化支付服務,推升國內電子化支付普及率。 (三)持續檢討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之辦理情形,逐步推動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以促進保險市場蓬勃發展。 (四)鼓勵金融業積極推動網路金融服務。 (五)持續推動及打造數位化金融環境,採取相關措施,以提升數位金融交易安全。 (六)開放設立純網路銀行,提高產業升級動力,並提供民眾更完善之金融服務。 (七)推動電子支付機構及電子票證發行機構管理法制整合,以符合支付工具虛實整合之發展趨勢,並創造以電子支付為核心之支付生態圈。 (八)推動金融檢查作業科技化,導入應用程式介面(API)自動排程申報方式,提升監理法報系統效能。 七、維護金融穩定及市場秩序,提升金融業風險承受能力 (一)落實差異化檢查機制,依不同風險等級,實施分級管理及辦理深度查核,有效運用檢查資源。 (二)加強辦理專案金融檢查,因應本會監理需要、市場變化及社會關注事項,針對金融機構特定業務或項目加強辦理金融專案檢查,與定期性一般檢查相輔相成。 (三)強化金融機構內部稽核效能。 (四)適時與中央銀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央存款保險(股)公司召開「金融監理聯繫小組」會議,加強金融制度與政策之溝通聯繫。 (五)推動「股東持股透明行動方案」,辨識大股東持股結構,促進金融機構股權透明化;另逐步引導金融機構強化董事會職能,促進健全經營。 (六)持續檢討保險業清償能力監理制度,強化保險業清償能力、風險控管及內控制度。 (七)精進本國銀行檢查評等制度,以使檢查評等更能確實反映本國銀行之營運概況。 (八)建置金融領域資安監控中心,導入資安監控分析平台,進行領域整體資安威脅趨勢分析,發揮資安預警功能,降低資安事件危害,達成建構資安聯防體系目標。 八、強化投資人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一)強化金融教育宣導與普及金融知識。 (二)持續對金融服務業進行公平待客評核,以督促金融服務業重視金融消費者保護及建立由上到下「公平對待客戶」之企業文化。 (三)督導保護機構落實執行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持續強化團體訴訟、解任訴訟及代表訴訟功能,以維護投資人權益及促進公司治理。 (四)強化保險市場紀律之管理,導正業者不當招攬銷售行為,及落實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規定,以提升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 參、109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一、本會及所屬各局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本會及所屬各局109年度歲入預算,共編列8億871萬2千元,較108年度16億4,829萬7千元,減少8億3,958萬5千元,主要係減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裁撤後之基金餘額繳庫數8億4,806萬9千元,分述如次: 1.財產收入編列132萬7千元,主要係板橋車站辦公大樓電信機房及員工使用停車場等租金收入。 2.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編列8億684萬元,係金融監督管理基金賸餘繳庫數。 3.其他收入編列54萬5千元,主要係兼職人員超額兼職費繳庫數。 (二)歲出部分:本會及所屬各局109年度歲出預算,共編列15億4,004萬6千元,較108年度15億3,427萬7千元,增加576萬9千元,分述如次: 1.一般行政:共編列14億3,476萬元,主要係支應本會暨所屬人員薪資待遇支出12億4,405萬5千元,及維持基本行政工作正常運作經費1億9,070萬5千元,其中本會4,645萬7千元、銀行局6,185萬5千元、證券期貨局2,187萬9千元、保險局1,735萬8千元及檢查局4,315萬6千元。 2.金融監理計畫:編列5,779萬9千元,主要係辦理金融制度、監理政策及法令之研擬所需通訊費及物品等經費;派赴國外及大陸地區參與國際金融會議及研習旅費;強化金融資安聯防體系計畫經費;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等。 3.銀行監理計畫:編列785萬9千元,主要係辦理銀行業與金融控股公司之監理及其政策規劃執行業務所需通訊費及物品等經費;派赴國外及大陸地區參與國際金融會議及研習旅費等。 4.證券期貨市場監理計畫:編列961萬元,主要係辦理證券期貨業之監理及其政策規劃執行業務所需通訊費及物品等經費;派赴國外及大陸地區參與國際金融會議及研習旅費等。 5.保險監理計畫:編列539萬6千元,主要係辦理保險業之監理及其政策規劃執行業務所需通訊費及物品等經費;派赴國外及大陸地區參與國際金融會議及研習旅費等。 6.金融機構檢查計畫:編列2,355萬1千元,主要係辦理金融機構之檢查及其政策規劃執行業務等所需教育訓練費及通訊費等;派赴國內外及大陸地區辦理金融機構檢查及研習旅費等。 7.第一預備金:編列107萬1千元。 二、金融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一)基金來源:編列263億4,174萬6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248億8,438萬7千元,增加14億5,735萬9千元,分述如次: 1.徵收金融監理規費:依據本會組織法第7條第1項第2款規定,編列違規罰款收入2億212萬9千元及金融監督管理收入9億1,944萬1千元,合共11億2,157萬元。 2.徵收金融業營業稅分配收入:依據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編列銀行業、保險業、信託投資業、證券業、期貨業、票券業及典當業繳交營業稅稅款244億5,600萬元。 3.財產孳息收入:編列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之利息收入及銀行專戶存款利息收入7億6,417萬6千元。 (二)基金用途:編列254億8,453萬元,較108年度預算數240億1,390萬3千元,增加14億7,062萬7千元,分述如次: 1.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計畫:編列4,113萬元,主要係為推廣金融知識普及計畫,辦理消費者保護業務宣導,及補助受指定之法人辦理團體評議等經費。 2.推動金融制度、新種金融商品之研究及發展計畫:編列3,507萬3千元,主要係補助金融總會辦理「金融科技創新園區」計畫、推動修訂主管法規及研擬開放新種金融商品,提升金融機構競爭力等所需經費。 3.推動金融資訊公開計畫:編列2,145萬元,主要係為持續推動財務會計準則、評價準則及審計準則與國際接軌,提升資本市場財務資訊透明度等所需經費。 4.推動國際金融交流計畫:編列1,067萬5千元,主要係參與國際金融組織與辦理國際金融宣傳,加強與國際金融組織及各國金融主管機關之合作及監理,促進金融市場自由化及國際化等經費。 5.支應金融業退場處理計畫:編列252億919萬4千元,係依「金融業特別準備金運用管理辦法」規定,支應金融業退場處理機構辦理各該業別退場處理事項之不足資金。 6.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編列1億6,700萬8千元,主要係辦理基金業務61名聘用人員所需用人費用,及依組織法規定給與本會暨所屬機關人員特別津貼等。 (三)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獲賸餘8億5,721萬6千元,連同以前年度基金餘額,共有基金餘額28億6,401萬4千元,扣除解繳公庫8億684萬元後,尚餘20億5,717萬4千元,備供以後年度財源。 三、保險業務發展基金預算 (一)總收入編列2,432萬5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增加340萬5千元,主要係利息收入增加。編列內容主要係銀行存款、公債之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及股利收入。 (二)總支出編列1億2,695萬2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減少821萬2千元,主要係減列業務發展支出。編列內容主要係補助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辦理保險業務統計、精算、研究、訓練等業務經費,以及辦理保險業務發展有關業務之專案及行政管理支出等經費。 (三)收支相抵後預計短絀1億262萬7千元,較108年度預算短絀數減少1,161萬7千元,將移用累積賸餘支應。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出席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委員如有預算提案,請於上午11時前送主席台,俾便議事人員整理。 現在依登記順序進行詢答,首先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9時1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銀行業有所謂的靜止戶,就是很久都沒有去使用戶頭,保險業則有無主保單的問題。在民國103年1月15日有修法,國內各公民營銀行及郵局全面取消靜止戶,那時候有將近5,000萬戶的靜止戶,裡面的存款金額大概有613億元。請問主委,修法之後銀行業都有依照相關的規定來辦理嗎?有沒有為難存戶的狀況?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據我瞭解,靜止戶取消之後,銀行應該都已經回復到存戶存款的原來狀態,不會再產生靜止戶的情形了。 吳委員秉叡:有沒有因為靜止戶所有人過世,其存款凍結在裡面,而法定繼承人不知道的情形?有沒有銀行與法定繼承人有什麼糾紛的狀況出現?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存戶過世的時候,應該會跟戶政事務所做聯繫,這個部分我請施局長來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主席、各位委員。有關保單的部分…… 吳委員秉叡:不是保單,我現在問的是銀行存款的部分。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現在親人過世的時候,不管是存款或是保單,如果他們要去查有沒有相關的存款戶存在的話,就透過相關的公會,他們都可以幫忙去查。 吳委員秉叡:主委,你講的我瞭解,我的意思是你知道為什麼有這麼多靜止戶?就是我以前曾向你質詢過的,要關帳戶很困難。以我來說,因為我工作地方,從我讀大學到我工作的地點,換了幾個工作,每一個工作的薪水都是要匯入金融機構的帳戶,也就是說,幾乎我走過的地方就會留下戶頭。從之前一直到向你質詢之前,都必須本人親自到場才可以關戶頭,還要帶雙證件,現在當然有減輕了,如果用委託的方式,只要出具詳細委託書及印鑑證明等,就可以委託別人關閉帳戶,這一點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其實之前我關閉帳戶時還是很困難的,因為是走在前面,就算已經向你質詢了,銀行公會都已經同意了,而且也出具公文給銀行了,但很多分行還是不清楚,所以我覺得靜止戶過多與關閉帳戶很困難是有很大的關係,也可能因為戶頭裡只有幾十元、幾百元或一、二千元,大家比較不在意。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除了可以委託之外,分行好像也可以跨行關帳,也就是不一定要回到原本那個分行。 吳委員秉叡:是啦,我相信這個部分以後會減少,但是因為網路上流傳靜止戶的錢多久沒有動就會提到專戶,有一個靜止戶的基金,再過多久沒有用的話就會歸國庫,請問有這樣的說法嗎?有這樣的法律規定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沒有,現在金管會的立場就是銀行的存款都是屬於民眾的財產,我們認為沒有消滅時效的問題,所以沒有研議任何變更存款提取權利的任何案子。 吳委員秉叡:這是關於靜止戶的部分,而無主保單的部分就更可能出現參與保險者沒有通知家人,結果參與保險者過世之後無人申請理賠的情況。依照法律的規定,被保險人過世,所獲得保單的賠付應該會變為其遺產,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的狀況下就會變成遺產,但是保險公司有積極主動去通知他的繼承人嗎?還是被動的等看看,有人來申請理賠才回應呢?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主要是被保險人什麼時候過世這件事情保險公司不會馬上知道,但是繼承人在做死亡登記的時候,可以透過戶政事務所的協助,讓他們可以去找到相關的壽險公會或產險公會等等,這些公會就會幫忙去通知每一個保險公司並查詢這個被繼承人有沒有保單。 吳委員秉叡:意思是繼承人還要透過公會去查詢有沒有保單,但是有的繼承人根本就不知道被繼承人有投保啊,他們去查詢……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有個關懷的措施,就是繼承人去做死亡登記的時候,在做除戶的當下,戶政事務所就會主動告知來做死亡登記的人可以去做這樣的查詢。 吳委員秉叡:因為我前一陣子在報上看到你主動關心無主保單,你說這應該是被保險人的遺產,不應該當作不知道,很多保險公司因為沒有人來申請理賠就間接隱形獲利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那個又涉及到另外的,不見得是過世死亡保險這種狀況,可能是受益人的問題,在保險公司沒有留存足夠的受益人資料,因此寄出去的支票會被退回來。 吳委員秉叡:你有沒有統計過,這樣的情況總共有多少?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我們有一個年度為基準,後來當然還是會陸續新增,我們是以105年4月30日做一個cut day,在這之前所有已經被保險公司轉為收入的部分,全部要轉回來列入準備金或者是負債,要積極的去查詢,將他清理完畢。經過兩、三年來的查詢結果,本來是108億元,現在到今年只剩下二十多億元了。 吳委員秉叡:就算是二十幾億元,照理來說,依照繼承的規定,如果查到後來沒有繼承人的話,也是要歸國庫的,不可以變成保險公司的錢嘛。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現在是要求都不可以轉列為收入,之前轉列為收入的也要轉回來。 吳委員秉叡:主委,我們就法論法,如果最後變為遺產的話,假設都找不到受益人,也找不到繼承人,依照繼承法律的規定,最後這筆錢是要歸國庫,變成國庫的錢! 顧主任委員立雄:無人認領繼承的財產要列入國庫也有一定的程序。 吳委員秉叡:是啦,當然要經過一定的程序,所以我的意思是,保險公司不能把這個列為收入,這一點我是贊成的,不是說他們努力去清理,清理無著要一段時間,如果那個的確是遺產的話,就要依照程序辦理,最後變成國庫的收入,這樣才是正辦吧。 顧主任委員立雄:無人認領的財產要如何處理,這是另外民法上的問題,但是至少到目前為止,我們要求保險公司的是,所有這些已經確定屬於保險給付的範圍都不可以轉列為收入。 吳委員秉叡:是,我的意思是你前面說的這一段我很贊同,但後面是不是要再follow一下?如果真的找不到繼承人了,是不是應該循民法的規定去辦理?我覺得如果再加上這一段的話,這筆錢就算很多年都查不到,至少是歸國庫,不要一直保管在保險公司。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個可能要有由繼承人出面,或者沒有繼承人確定的…… 吳委員秉叡:可能就是遺產管理人,因為可能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會選任遺產管理人,所以我的意思是,這部分的釐清要積極一點,因為就算保險公司跟你說他們已經查的很認真、找的努力,但最後還是沒有找到,所以先暫時保管於保險公司內,就算不能列為收入,但是這筆錢的動向也沒有照法律的規定來嘛!好不好?加油!謝謝。 顧主任委員立雄: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9時2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曾說臺股的大戶及中實戶人數從第一季之後都小幅度的增加,預估第四季會有微幅的增加。請問大戶及中實戶人數微幅增加,是不是表示您對臺股下半年是看好的?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之前第一季的減少是比較大幅度的減少,可能是因為受到股市的諸多影響,特別中美貿易戰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因此中實戶與大戶會有退燒的狀況,現在…… 林委員德福:第四季微幅增加表示你對臺股下半年是看好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大家似乎對於股市的狀況,尤其中美貿易戰的長期化,大家越來越看得清楚市場的一些動向……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未來會不會有變數? 顧主任委員立雄:市場永遠是有變數的,市場的變數大家都是……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是變好還是變差?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個我實在沒有辦法預測,我沒有辦法…… 林委員德福:沒有辦法預測?照你這樣講,第四季如果微幅增加,是不是代表我們的經濟指標,尤其是對股市,未來是看好的?好像有春江水暖鴨先知的態勢,意味著明年經濟會更好,您的看法呢?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想…… 林委員德福:因為股市是經濟的櫥窗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大戶跟中實戶的增加,當然不代表股市的發展趨勢一定朝正向發展,應該代表的是過去離開的這些大戶跟中實戶,也許對於市場的變化,現在看清楚了他們所應該要操作的一些策略方向,所以就逐步回來了。因為到現在為止增加的情況還沒有遠高過於之前,譬如107年第二季集中市場季成交金額在5億元以上的大戶來到了1,579戶,今年第三季來到了1,115戶,所以對於那個真正高峰的大戶1,579戶…… 林委員德福:還沒有到位? 顧主任委員立雄:還沒有到,所以我才會說,還有可能會有一些微幅的增加。 林委員德福:主委,縱使大戶與中實戶慢慢有回鍋,本席對臺股還是有些疑慮,那就是成交量的動能不足。請問大戶與中實戶增加了,為什麼成交量的動能仍舊不足?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想動能的狀況跟整個不確定因素有很大的關係,也就是買盤對前景還沒有那麼大的情況之下,大家在不同的交易制度都會有一些不同的縮手狀況,但是總和來看,今年到現在為止,不確定的因素是持續存在的。 林委員德福:根據金管會到9月30日為止的統計,外資累積淨匯入是2,023.44億美元,換算成新臺幣有六兆兩千多億元,難道這些外資匯入都沒有購買股票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外資的進出一直都有,和去年比較,今年到現在為止應該是持平的,其中某幾個月有淨匯出,某幾個月有淨匯入,雖然還是呈現買超的狀況,不過總和來看,差不多都是持平的,都是維持在兩千億上下的幅度。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動能不足是不是代表我們有很多散戶根本就沒有信心歸隊? 顧主任委員立雄:若和去年比較,從日均成交值來看,動能是略有衰退,不過總和來講,臺股的動能還是存在的,因為從基本面來看還是不錯,總體經濟數據是穩定的,臺股的這些上市、櫃公司營收也呈現相對穩定,相對來講,我們比起其他市場還是一個比較抗跌的市場。 林委員德福:金管會規劃明年第三季啟動臺股的零股交易制度,請問零股交易有什麼誘因能夠刺激年輕人、投資人的買氣?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證券商有這樣的需求,他們也認為對一些比較高價格的個股來講,實施零股交易其實對於小資族或是年輕人仍然有…… 林委員德福:比較有誘因? 顧主任委員立雄:讓他們也有能力從零股著手。 林委員德福:你認為對於臺股未來整體的成交量有幫助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零股的交易量和整個集中市場上的成交量比起來是占比很低,所以我們認為短時間還不至於有影響。 林委員德福:還看不出來?因為這個部分的量很低?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但是我們從鼓勵長期投資的觀點來看,如果能夠對零股長期、定期定額投入,這種投資策略也是不錯的。 林委員德福:今年8月前本國銀行國內總分行獲利衰退3.7%,主要原因是利息淨收益減少,請問國內內需增加,銀行業務量不是理當應該跟著提升,為什麼利息收入反而減少呢? 顧主任委員立雄:關於利息收入部分,我看到的相關資料是以絕對值來講沒有減少,但是其占銀行的營收比例是下降的,現在應該是占55%左右,其他是手續費和投資收入,尤其手續費收入和投資收入的相對占比是提高了。 林委員德福:但是整個總收入確實衰退了3.7%。 顧主任委員立雄:今年到現在為止,國內銀行的營收看起來還滿不錯的,甚至比去年同期都還要高,去年已經創了新高。 林委員德福:外界的疑慮是利息收入減少可能和銀行殺價競爭有關係,但是銀行局長表示,不能說利息收益減少就是殺價競爭,請問什麼是造成銀行利息收益減少的元凶?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剛剛有跟委員報告,我看到的數字是利息收入的絕對值,與去年同期比較,並沒有呈現衰退的狀況,只是手續費收益和投資收益增加,所以導致其占比逐漸下滑,但是從絕對值來看,利息收入並沒有呈現衰退的狀況。 林委員德福:9月中金管會公布第二季金控集團海外獲利帳面上大賺1,139億元,接連兩季獲利都創新高,去年底的虧損幾乎都補回來了,請問海外獲利提高是不是相對代表金控集團海外的曝險額度也同步增加? 顧主任委員立雄:若從幾個市場來看曝險額度的情況,只要獲利增加,比如授信案增加等等,曝險金額當然會有增加的狀況。 林委員德福:相對增加?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 林委員德福:根據金管會9月底公布第二季本國銀行風險的統計,國銀外國債權風險餘額直接飆到4,353億美元,較上一季增加4.38%,其中對美國及新南向國家曝險雙雙創下歷史新高,對中國的曝險則是2018年第二季以來的高點,請問主委,你認為現在的海外曝險額度會不會過高?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應該要看整個曝險內容和曝險品質,而不是只看曝險金額增加,因為海外據點增加,曝險金額一定會逐步增加,不可能據點增加,然後曝險金額卻沒有增加,所以不管是從授信面或投資面等方面來看,都會有增加的狀況,但是對於整個情況,包括逾放比等等,我們都有在做監控,而且逾放比增加等相關情況都會列入每個月、每一季的監控範圍之內。 林委員德福:若考量海外獲利成長的比重提升,你認為海外的曝險額度是否應該考慮放寬? 顧主任委員立雄:委員指的是曝險額度? 林委員德福:對。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曝險額度不是我們要去放寬,而是隨著據點的增加,曝險自然就會隨之增加。 林委員德福:因為據點多,所以曝險……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業務量增加,所以曝險一定會增加,只是對於中國大陸的曝險,我們還會有另外一些比較特別的控管作為。 林委員德福:最後,民營金控業者表示距離真正國際化還有一大段路要走,畢竟臺資銀行都是打安全牌,也就是設置的據點皆以臺商人數多的國家為主,較少與當地或外籍企業來往,尤其是有近九成分支機構設在亞洲國家,所以還談不上真正的國際化,請問國際化是不是國內銀行未來必然的趨勢? 顧主任委員立雄:國際化要有一定的條件,比如資產規模要夠大、人才要夠充足,現在先在亞洲布局或在有臺商的地方進行布局,是一個比較務實的考量,真正要做到往臺商以外的客戶群發展,因為各地區都有不同的狀況,不過資產規模越大、人才培育越足夠的銀行,就越有信心從事這樣的布局。 林委員德福:其他問題我下次再問,謝謝。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9時3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主委,我國金融機構在香港的總曝險額度有多少?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如果不加入投信,以銀行、證券及保險來看,我看到的資料應該還不到一兆,大概九千八百多億元。 曾委員銘宗:假設香港的情況越來越惡化、越來越亂,會不會危及我們當地分行或子公司的經營?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現在持續密切關注,不過現在為止回報回來的都還沒有受到影響。 曾委員銘宗:萬一有狀況,你們有沒有相關因應方案? 顧主任委員立雄:要看所謂惡化的情況到什麼程度,畢竟我們在那邊都是以企業金融為主,做為臺商資金調度的一個中心,所以我個人的看法是,只要還是以這樣的狀況持續,暫時影響應該不大。但是,香港作為亞太金融中心的地位,是不是會逐步侵蝕而影響到了我們臺商以其作為一個資金調度的地方,這是要長期密切關注的。 曾委員銘宗:這問題正是我要跟你討教的,以你的了解,現在香港的資金及人才有沒有外流的情況?有沒有發生? 顧主任委員立雄:有聽到一些。 曾委員銘宗:有沒有具體的數字? 顧主任委員立雄:沒有,我沒有具體的數字。 曾委員銘宗:你可能要用功一點,依照世界上相對比較有名的投資銀行預估,這4個月來,香港已經移出大概40億美元,我相信主委有看到這則新聞,他移往哪裡? 顧主任委員立雄:新加坡之類的。 曾委員銘宗:對,被你猜到了,因為你不知道有外移,但是你猜到了,他是移往新加坡,不管是人才或資金都沒有移來臺灣。請教您,作為一個區域金融中心,我們有哪些優勢、哪些劣勢?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的劣勢,如果跟香港比較起來,很明顯的當然就有三個,一個是稅賦、一個是資金的完全自由移動,還有一個是英語系國家,所以他的區域金融總部會願意設在香港。 曾委員銘宗:我們的劣勢在哪裡? 顧主任委員立雄:他的優勢相對就是我們的劣勢。 曾委員銘宗:好,假設香港的情況繼續惡化,我們臺灣有沒有可能取代香港?我們不冀望全部取代,有沒有可能取代一部分?您認為可能性高不高?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現在有OBU,有很多臺商海外子公司利用OBU作為資金調度中心。另外,我們的一些理財商品也可以考慮對這些臺商或跨國企業,提供一個更大的商品彈性、提供一些更彈性的商品,吸引他們某種程度考慮將臺灣作為理財中心之一。 曾委員銘宗:主委作為中華民國金融主管機關首長,大家認為假設這是最好的時機,是有可能取代一部分的,您認為有沒有可能?或是您針對目前最好的時機要採行哪些措施來吸引他的人才及資金到臺灣來?您能採行的相關具體措施是什麼?或是您還沒有想到?抑或是您沒有想採行相關具體措施?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的想法,在架構上應該就是OBU是一個虛擬的境外地方,可以作為調度跟理財,但是很多廠商還需要有一個實體地位,他就會應用臺灣的DBU,但是DBU相對OBU就有很多限制。所以,我們現在的想法就是不管從帳戶、商品面或服務面,是不是可能有某種程度在OBU和DBU之間可以放寬一些渠道,因此,他在OBU可以做的,某種程度也可以在DBU做。 曾委員銘宗:這個開放措施,因為你很清楚,OBU早在我任內已經做到負面表列,你希望OBU和DBU之間有一個渠道可以打通,這個措施什麼時候會提出來? 顧主任委員立雄:委員,我想您應該很清楚,有些涉及相關利率和匯率的部分,我們必須與央行商量。 曾委員銘宗:半年或一年有沒有可能?你總要有一個時程。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是希望在年底以前有一個定案。 曾委員銘宗:只有銀行部門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銀行跟證券。 曾委員銘宗:保險呢? 顧主任委員立雄:保險比較不在討論的範圍和規劃之內。 曾委員銘宗:所以年底會有一個定案?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 曾委員銘宗:在上個會期,我有問到關於臺灣在全球金融中心的評鑑,最新的9月份資料也有出來了,這是評鑑的項目,包含5個項目,包括基礎建設、人力資源等等,但是那些基本上變化不大。主委,這是最新的,是今年9月的,上一次是第34名,我不曉得主委有沒有看過這份報告,你預期我們在9月的排名大約是多少?3月是第34名,你預期9月出來的報告會是第幾名?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我理解,排名是不是維持不變? 曾委員銘宗:對,維持在第34名,連青島都比我們還高,我們就贏首爾。你記不記得上次質詢的時候,您說金管會採行相關措施能讓我們的排名往前,這段期間似乎排名還是維持在第34名。 本席任內在第50名時做了相關開放措施,到我月底離職時是第24名,當然之後還有在105年9月時最好的第21名。但是,在你的任內,你就任時是第27名,都是一直往後退、往下退,從第27名退到第30名、第32名、第34名及第34名。主委,因為上次在這裡跟您討教的時候,你也說會採行相關措施,請問你預估2020年3月或9月時可以進步到第幾名?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會來努力,不過我最近也看到洛桑管理學院頒布的WEF,我們的金融競爭力在全世界是第6名。 曾委員銘宗:對於那個,我就不評論了,假設我們是第6名…… 顧主任委員立雄:各有各的…… 曾委員銘宗:主委,我早就給你拍拍手,但是你敢認為我們真的是第6名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又不是我評的。 曾委員銘宗:對,我不曉得IMD是不是對金融不熟,還是有什麼事搞不清楚,臺灣排第6名?我就不評論了,我只問您,這是過去很長時間的評論及評價,假設明年3月時,民進黨還繼續執政,或是9月時還繼續執政,您認為第幾名應該是您有信心達到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也是一個英國顧問公司做的排名,我剛剛提到了,WEF也是一種排名,我們有我們的強項,我們的這些強項,特別有在他的排名裡提到一些我們的金融競爭力,也提到我們的創新能力,所以也許我們應該發揮強項部分,儘量來看看我們的評比之所以落後的因素是什麼,我們會來努力改進。 曾委員銘宗:基本上,這個評比是國際金融界認定的,IMD不是國際金融界認定的,你不相信可以找同業問問看,這個是國際上認定的標準,我也不去否認IMD,但是它至少不是金融上面,這是針對金融中心的評價。主委,您不敢承諾、不敢預期明年3月或9月我們會第幾名? 顧主任委員立雄:跟委員報告,我們大家一起努力,因為它現在把我們歸類為國際型專業金融中心,所以我們儘量從它的指標、所公布的相關競爭力的指標作一檢討。 曾委員銘宗:好。但是上個會期你已經做這樣的承諾,我希望下次再問的時候有進步,就如同你講的,像IMD的評比一樣是第6名,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9時5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顧主委、施局長好。本來國慶的時候普國歡慶,但很遺憾的、很難過的看到死了兩個年輕人,就是為了外送。大家都知道,現在國內大的平台,一個是Uber Eats,一個是foodpanda,另外一個是戶戶送。我查過Uber Eats和foodpanda這兩家都沒有幫外送員保勞、健保,現在只要打開手機或pad看新聞時跑出來的廣告就是食物外送的廣告,廣告很多,年輕人喜歡這個東西,年輕人喜歡這個調調,一點下去要吃漢堡也可以,要吃那個也可以,中式、西式隨你吃,很方便,結果這兩家這麼大的平台通通沒有勞、健保,在規避負責任,對於為了謀取一點點外快或是多一點點收入的這兩個人,現在只有意外險,但意外險也沒有保啊!你們了不了解這件事?如果顧主委不知道,你可以請施局長代為回答。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就我現在的了解,主要因為他們是一個承攬制,所以雇主沒有幫他們保雇主的責任險,如果從保險的觀點來看的話;另外就是強制汽車責任險,那是一個責任險,責任險的部分是對第三人,所以沒有對自己本身,如果他要有保障的話,應該要另外再保一個傷害險,所以就保險的部分,我們現在的理解是如此。 賴委員士葆:你的意思用白話文來說,就是他死了活該,什麼都沒有?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沒有這個意思。 賴委員士葆:就這個意思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現在只是就現狀上來看,這一點請施局長來說明。 賴委員士葆:施局長,是這樣子嗎?你們保險局一推二五六,什麼都沒有了?政府完全沒有保障?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以這個事故來講,他出了車禍,是對方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所以不是他本人的機車的強制險啟動,而是對方、撞到他的人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有200萬…… 賴委員士葆:我告訴兩位長官,像美國的Uber Eats,比方說我今天在app購買漢堡,成交之後有人開始送貨,那個人馬上就有保險,但我們這裡沒有啊!要保什麼險?至少要保意外險,意外險很便宜而且是很值得保的,萬一不幸發生什麼意外,像這部分Uber Eats也沒有啊!Uber Eats在美國就有保,為什麼在臺灣就沒有保?Uber Eats在美國,只要上了app馬上就保,這個騎摩托車的人馬上有保意外險,結果在臺灣卻沒有,所以老實說Uber Eats就是吃定臺灣、吃定臺灣的金管會、吃定臺灣的保險局,就是你們這些軟腳蝦,你們什麼都不管,只為了升官?對不對?這些年輕人喜歡叫外賣,外送人員一定有風險嘛!騎摩托車是人包鐵,結果你們不管,因為這跟升官不太有關係,年輕人的生命跟你們沒關係啊!我看了很難過耶,我做了多少功課來問你們,結果一問三不知,最可笑的是,請顧主委聽好,我們的主任找不到你,有找到保險局的長官,結果一問三不知,最好笑的是回答:現在在放假,我們都不知道耶!他們的答案就是這樣子。顧主委,螺絲上緊一點啦,人命關天耶!在國慶期間這麼短的時間裡面就死了兩個年輕人,這兩個人的一輩子就沒有了,他們的家庭有多難過?結果你們的保險局官員都在放假,顧主委也在放假,都沒有人在管。 我再講一遍,我有去查了,我再跟你講一遍,像美國的Uber Eats,只要你上了app馬上就有意外險、馬上生效,而且我們這裡的保險公司可惡之處在哪裡?他們核准還要3至5天,有沒有這回事? 顧主任委員立雄:跟委員報告,我想有幾點,第一點,我看到相關新聞,我們保險局並沒有說放假這樣子,這是第一點。 賴委員士葆:你們沒有反應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第二點,我們剛剛在描述的是一個現在保險的狀況,不管是從強制險、意外險或是傷害險來看;第三點,如果這個部分要投保的話,應該也是雇主跟他,或是Uber Eats跟這個外送員之間,他們可能根據契約,然後再洽某個保險公司,就像您講的,一旦有外送的情況下他們會自動產出,這個要透過雙方商業契約的約定來產生意外險。 賴委員士葆:你不要推給雙方啦!學生打個工,他們是弱勢團體,Uber Eats是強勢團體,政府對它有辦法的啦!我要的是這個,你雞同鴨講、跟我混,我要的重點不在這裡,我要的重點是,你們應該去要求他們,請問能否做這個承諾,可以要求Uber Eats以及foodpanda? 顧主任委員立雄:從勞雇雙方的觀點…… 賴委員士葆:你們要求他們說…… 顧主任委員立雄:當地的勞動局或者可以跟Uber Eats或foodpanda…… 賴委員士葆:意外險是你們在管的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是管險種,不是在管這個雇主要不要來投保,我想這個事情不是這樣子來劃分主管的…… 賴委員士葆:好,那請你洽勞動局,叫勞動局去要求,可以吧? 顧主任委員立雄:看他登記的所在地,我覺得是可以,比如說他在臺北市登記,那臺北市的勞動局…… 賴委員士葆:好,請以顧主委、保險局長官的角度發個文給勞動局,說明目前食物外送的服務非常普遍,牽涉到年輕人的生命安全,我們請勞動局要求做這些生意的,特別是Uber Eats和foodpanda,請他們務必要替他們的外送員保意外險,可以做得到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跟委員報告,我們是監理機關,但是就委員的建議,在我們理解之後,我們可以請產壽險公會,特別是產險公會,請他們來表明他們可以提供相關商品的內容,希望這些應該叫做雇主的,就是Uber Eats或foodpanda…… 賴委員士葆:我的發言時間不多,我就問你,你不直接發給公司,可以,若你不能發給勞動局,你可以直接、馬上發給產險,可以吧?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我們可以請產險公會來發函。 賴委員士葆:第二題,我記得去年在這個時間很多委員請教你,IPO今年的目標是58家,但是到了7月底只有17家而已,相差很多,怎麼辦? 顧主任委員立雄:和去年相比,家數確實是呈現一個衰退的情況,但是我們看了其他市場發現也都有較去年同期減少的情況發生,以北美地區為例,IPO家數也是減少了22.3%,亞太地區也都有相當程度的減少,減少近3成。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的意思就是大家比爛,我們沒有那麼爛,是這樣的意思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家數成長呈現的當然是各個要新掛牌的公司對於前景也許有一些憂慮,我想我們應該要做好的就是資本市場的健全。 賴委員士葆:但是在總預算裡面你還預估明年股票市場的成交量提高。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有嗎? 賴委員士葆:有啊!怎麼沒有?不然財政部預算怎麼來的?所以要增加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喔,那是財政部估算…… 賴委員士葆:財政部是根據你們的啊!總源頭在你這裡啊!對不對?目前香港資金跑掉,你們有沒有辦法把香港一些下市的公司或者跑掉的公司吸引過來IPO這裡?我們看到這裡是節節敗退,所以說要怎麼樣、怎麼樣等等,其實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我看IPO的衰退,顧主委就是雙手一攤也不知道怎麼辦,我看你今天精神不是太好。 最後一題跟你有關係的,我今天看到媒體報導嚇一跳,顧主委這麼有錢喔!後來一想也不奇怪,這些資料都是媒體報導出來的,他們說你有一棟豪宅,價值1億4,000萬元,沒有講錯吧!你說你要推以房養老政策,我給你按讚。可是人家一看,包括我旁邊幾個助理年輕人都說:喔!顧主委這麼有錢喔!加上你老婆是政務官,月退會有好幾萬元,你有必要把1億4,000萬元的房子拿去以房養老貸款把錢拿回來,因為你怕退休沒有錢用,有這個需要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跟委員報告,我是說如果我退休了,我會考慮辦以房養老,但我現在還沒有退休嘛! 賴委員士葆:對嘛!我知道,你是考慮你退休了會這樣做,但我只是要告訴顧主委,這個話被媒體這樣一報導,人家會覺得這是作秀啊!價值1億4,000萬元的房子,加上你老婆是政務次長退休,幾十年任職於經濟部的官員,你們兩個加起來就有好幾萬元,有必要這樣子嗎?所以除了作秀,我不知道你提這個有什麼意義,以房養老是好的政策,但要推廣不是這樣推的,如果1億4,000萬元少一個零就可以推啦! 顧主任委員立雄:委員的意思是我不能拿我的房子…… 賴委員士葆:你沒有必要,你那麼有錢,有這個必要嗎?這個感覺就叫做吃年輕人的豆腐,作秀而已。 主席: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黃委員國昌:(10時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臺灣二十世紀發生了非常多保險公司貪污、虧空、掏空案,倒了以後讓全體納稅人買單的惡例,因此2010年保險法增訂了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保險公司的大股東要有適格性,對於這種沒有基本的誠信、沒有基本正直的要求,甚至一些違法亂搞的人,認為不應該在保險公司裡面擔任大股東,我想這個立法歷程顧主委都很清楚。 我現在的第一個問題是,臺灣有個大奸商叫趙藤雄,他不僅僅用各式各樣方式掏空上市、櫃公司,甚至他還帶壞整個官箴,行賄官員、走後門,各式各樣違法的事情,至於他對葉世文的那個案子,後來繳了所謂的贖罪券,法院怎麼樣給他判緩刑的,我想社會上有非常強烈的負面評價。像這種行賄官員、違法走後門,竟然還判他緩刑,只因為他有錢,繳錢就了事,大家都沒有辦法接受。不過這位先生雖然前一個案子判了緩刑,接下來的弊案也纏身,所以我的第一個問題是,按照目前的保險法及金管會對保險公司大股東適格性所做的規定,趙藤雄先生適格嗎?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我印象中如果沒有錯的話,我們在之前已經解除了趙藤雄先生的董事長職務。 黃委員國昌:這個我了解,所以我也幫你把PTT都準備好了,解除趙藤雄的董事長及趙信清的總經理職務,這個我了解,但是我現在不是在講董監,我現在是在講大股東。 顧主任委員立雄:有關大股東的部分,因為在他擔任董監事有這些事情之前,就已經有遠雄人壽大股東的身分了。 黃委員國昌:所以呢? 顧主任委員立雄:所以在沒有其他相關的情況之下,我想大股東的適格性在審查通過之後已經持股了。 黃委員國昌:我們先把問題釐清楚,你的意思是說大股東適格性的審查只有在轉讓的那個時間點會審查? 顧主任委員立雄:他要成為10%的那個門檻…… 黃委員國昌:對啦!所以你在講的是時間點的問題,你的意思是他早就已經持股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 黃委員國昌:所以現在即使他出現違法誠信、貪贓枉法、行賄、背信掏空等等的事情,金管會的立場是大股東的適格性不會再加以審查,是嗎?這個就是我的問題,你的立場是這樣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對法令的理解是因為他已經持股超過10%了。 黃委員國昌:所以呢? 顧主任委員立雄:他如果沒有再增加,因為我們分別有一個門檻是10%,還有…… 黃委員國昌:這個我了解啦!現在我在跟你講時間點的問題。 顧主任委員立雄:他要增加的時候,我們要審查,那就會不同意他增加。 黃委員國昌:如果沒有再增加的時候就不用審查,是這樣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我們現在對法規的理解是如此。 黃委員國昌:請問保險局局長,顧主委對於法規的理解正確嗎?是這樣嗎?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大股東適格性的審查,確實是在百分比有增減的時候我們會再看。 黃委員國昌:來來來,看一下,你們自己頒布的規則第十條規定,主管機關依照本辦法核准後,發生不符合第三條、第五條或第七條規定的條件,主管機關可以命他調整他的持股。這個是你們的辦法。怎麼金管會主委、保險局局長對你們自己所定的辦法都不是很清楚!第十條寫得很清楚喔!之前已經核准了,之後發生違法濫權的情事,根本就不符合誠信,在大股東適格性的要求,是你們自己訂的辦法喔!要命他調整持股喔!剛剛你講的法規內容跟你們現在所頒布的規則恐怕是完全不一致喔! 顧主任委員立雄:黃委員,我想那個規定的意思應該是在我們審查的過程當中,如果事後…… 黃委員國昌:我再念一次,主管機關依照本辦法核准了以後,如果有發生不符合第三、第五條、第七條的情況,這個時候主管機關可以命他調整持股。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啊! 黃委員國昌:所以呢? 顧主任委員立雄:也就是在當下我們同意他成為大股東…… 黃委員國昌:之後呢? 顧主任委員立雄:之後發現他在之前申請時有這些各款的情事,查證結果他其實是不合,…… 黃委員國昌:你回去以後冷靜想一下,今天有一個大股東按照你們的規定,一開始是OK的,後來發現這個情事,你們有規定,要他調整持股。這一定是事後的情事才會調整持股,如果是一開始就不符合,那麼你們一開始准許的處分就是一個違法的處分,必須撤銷,這跟事後發生的持股是兩回事。今天金管會主委表示這樣的法律見解,讓我很驚訝,怎麼會跟你們自己的法律規範完全不相符合?現在我最具體地講,從金管會的立場,趙藤雄還有沒有大股東的適格性?有還是沒有?以今天的時間點,我們所看到的這些事情,他還有沒有大股東的適格性?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再說一遍我的見解,就是…… 黃委員國昌:沒關係,你剛才的見解已經講過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是說要撤銷原來的處分。 黃委員國昌:拜託顧主委回去看一下你們自己頒布的辦法,你今天的法律見解到底對不對,讓法律界、財經界大家去評論。剛剛你已經表達你的法律見解,我也給你時間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你要調整他的持股,這是要撤銷原來同意他為大股東的持股,所以一定要…… 黃委員國昌:現在我的問題非常具體,趙藤雄到今天還有沒有大股東的適格性?有還是沒有?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在審查的當下,要撤銷原來同意他成為大股東適格的一個處分,一定要以他在申請的期間被我們查證發現有虛偽不實等等的狀況。 黃委員國昌:我剛剛就跟你講,現在不是撤銷的問題,之前有不符合,後來發現就撤銷;之後有不符合,要去調整他的持股,這是你們的辦法所講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不是之後發生,而是我們在審查通過之後,事後發現……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我現在問你,按照金管會的立場,趙藤雄現在有沒有保險公司大股東的適格性?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通過我們對於他當下持股的審查,如果在審查的時候,他在之前並沒有虛偽不實等等的狀況,那麼他對既有的大股東的適格就沒有影響。 黃委員國昌:顧主委,我的問題非常具體,按照你的看法,現在趙藤雄有沒有保險公司大股東的適格性? 顧主任委員立雄:委員能不能讓我講完一句話? 黃委員國昌:剛剛你講很久了,你全部都在repeat你之前講過的話。我有說錯嗎?沒有關係,你們回去檢視就好了。 第二個問題,銀行下班後可以開金庫讓人提領大筆現金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下了班以後? 黃委員國昌:對,就是晚上,3點半以後。不是那種要趕軋支票,晚個10分鐘、半小時,銀行行員趕快幫你收一收,讓你拿一拿。晚上可以開金庫讓人提領大筆現金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相關規定請銀行局說明。 黃委員國昌:你不是很清楚,沒有關係。另一個問題,晚上從金庫提領數千萬元,可以不留存查證紀錄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從銀行經營的觀點來看,基於內控內稽的要求,相關的提存紀錄都應該要留存。 黃委員國昌:如果沒有留存呢?金管會要做什麼處分? 顧主任委員立雄:要看內控內稽是否因此造成問題。 黃委員國昌:這樣子,內控內稽還不嚴重喔?我直接給你看,2017年6月16日永豐金的大老闆何壽川因為涉案被帶到地檢署,那天大家都擔心他萬一被聲押,如果要交保會需要大筆現金。這是你們金檢的檢查意見,不是他,找另外一個行員,從17個人不同的戶頭當中提領了7,500萬元,在晚上7點多。這離譜到了極點,把銀行的金庫當成是自己家的金庫,找一個行員,然後找16、17個人,總共領了7,500萬元。這件事被檢舉以後,金管會是怎麼處理的?金管會對這種大老闆把銀行金庫當成是自己金庫的行為,非常地寬容,「應該檢討,研議改善,強化疑似洗錢交易的監控及留存查證紀錄的完整性。」這是金管會監理的標準嗎?這件事顧主委知道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應該是我到任以前吧!是不是請…… 黃委員國昌:這是在2019年1月的時候,永豐金把金管會回覆的意見提報到董事會討論的會議紀錄。金管會何時決定輕輕放下?這個決定是什麼時候做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關於委員的指教,我是否可請檢查局先做個說明? 黃委員國昌:好,你們決定要這樣處置,沒有要處罰。晚上把銀行的金庫當成是自己的金庫,還可以開金庫領錢,現在是只有何壽川這樣搞?還是所有一般存戶都可以這樣搞?請說明。我要的答案很簡單,這個決定是什麼時候做的?是誰做的?誰決定輕輕縱放?這樣胡搞瞎搞,讓銀行老闆、大財團老闆把銀行的金庫當成是自己家的金庫,這麼方便喔!晚上要錢就開金庫拿錢,這個決定是什麼時候做的? 主席:請金管會檢查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儷娟: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我們的檢查報告裡面…… 黃委員國昌:這個決定是什麼時候做的? 王局長儷娟:這在檢查報告出具時…… 黃委員國昌:什麼時候做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不是我們的決定,它是這個檢查報告裡面的一個檢查意見。 黃委員國昌:你們現在決定怎麼辦? 王局長儷娟:檢查報告已經送到…… 黃委員國昌:什麼時候送的? 王局長儷娟:可能還要再查一下。 黃委員國昌:這是2017年的事,現在是2019年10月,剛才顧主委說這是在他上任之前的事情,現在變成你們其實還沒有做決定。我要問具體的時間,這個檢查報告什麼時候送到銀行局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要查證一下再向委員報告。 黃委員國昌:銀行局長,這個檢查報告是什麼時候送到銀行局的?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貞:主席、各位委員。我還沒有看到這個案子。 黃委員國昌:你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可是檢查局局長說送到銀行局了。請問檢查局,你有送給銀行局嗎?什麼時候送去的? 王局長儷娟:看我們檢查報告的編號是107年辦的一般檢查,我還要再詳細看一下,應該是108年送到…… 黃委員國昌:奇怪,你說108年送到,可是剛才銀行局局長說他根本沒看到。 王局長儷娟:因為銀行局在核處時有它自己的時間點。 顧主任委員立雄:他有權責,有些還要送到相關的局裡面去。 黃委員國昌:所以從2018年到現在都還沒有到銀行局就對了嘛!跑了一年還沒有到局長桌上嘛! 顧主任委員立雄:有到銀行局,但不見得現在已經到了局長桌上。 黃委員國昌:你們內部基層簽核往上送,現在超過一年了吧?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查證一下再跟委員報告。 黃委員國昌:好,查證一下請告訴我,檢查局什麼時候送給銀行局的?銀行局到什麼層級?竟然局長說他不知道。接下來,你們打算要怎麼辦?請公開跟社會講。如果這個事情沒有被公開、被揭露,檢查局裡面怎麼搞、銀行局裡面怎麼搞,誰會知道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做任何的檢查還要事先跟委員報告嗎? 黃委員國昌:不用跟我報告啊,我沒有說你做任何的檢查要跟我報告。我的意思是說,當你做了這樣的檢查、這樣的意見,拖了一年多,到目前還沒有做任何的裁處。如果沒有被揭露,那麼你們的檢查意見也好、銀行局的處置也好,社會大眾誰會知道?我說這句話有錯嗎?什麼叫做你要跟我報告?可以移轉問題的焦點到這種程度喔!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些都是密件。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10時1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禮拜沒有時間請教主委,你在報告裡面一直提到IFRS 17,我上網看了,很多保險公司都非常在意這個IFRS 17號,請問主委,目前在臺灣的外商保險公司還有幾家?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是否請保險局局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主席、各位委員。有外商、也有本國公司但是是外資的,兩者皆有。 費委員鴻泰:舉例,外商的保險公司有幾家? 施局長瓊華:5、6家,如果是壽險的話,IFRS 17。產險的部分…… 費委員鴻泰:我只知道是越來越少。 施局長瓊華:目前還好,沒有再離開…… 費委員鴻泰:因為IFRS 17號牽涉到資本適足率等,很多公司都跑掉了。主委,這件事情可能要未雨綢繆一下,根據你們的報告,IFRS 17預計在2025年要實施。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2022年公告。 費委員鴻泰:然後3年後要實施。 顧主任委員立雄:IIS在2022年公告,我們延後3年實施。 費委員鴻泰:到時候保險公司紛紛關門的話,該怎麼辦? 顧主任委員立雄:應該不至於,我到任的這兩年以來,…… 費委員鴻泰:我從你們的資料來看,你們也很緊張這件事。 顧主任委員立雄:所以我們現在成立專案小組,也要求公司成立專案小組,然後每年要試算,然後在準備金及資本的部分要求提足,我們每年都在關注,所以…… 費委員鴻泰:本席也接到很多的網路陳情,因為現在保險公司提供了一種儲蓄保險單,很多中低收入尤其偏中產階級的人他們存在銀行的年息才1%,擺在這個保單的話,可以到33.5%,他們用這個作為他們非常重要的一個理財工具,在場很多的人可能也有買這種保單,因為你存在銀行的定存,利息只有百分一點多,如果去買儲蓄保單,可以拿到33.5%,所以很多人很擔心,像我的Gmail裡面也有人傳給我有關那個保單的問題,他們擔心到時候IFRS 17號實施之後,很多保險公司垮掉的話要怎麼辦?所以,我認為你們對這個問題要未雨綢繆,積極去面對迎戰。如果你們現在不去迎戰和瞭解,不找出因應策略,兩年之後就完蛋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跟委員報告,我認為還是要跟大眾說明,我們確實戒慎以對,但相關的RBC目前都還算健全,我們每年都會試算,然後如果有必要增資會要求進行增資,相關的準備工作並沒有如外界所講的保險公司會倒閉的狀況這麼危險。 費委員鴻泰:好。我跟高興聽到你這麼講,如果真的是樂觀的話。但即使樂觀,也不要掩蓋了問題的真相。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但有些大股東,我們還是…… 費委員鴻泰:因為還沒有發生嚴重的事情,所以你們還可以講這樣的話,麻煩你跟保險局長要好好開始研究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 費委員鴻泰:新南向的部分,的銀行,我想要知道你們現在的國營銀行在越南有幾家分行? 顧主任委員立雄:應該是不少。 費委員鴻泰:幾家?我想瞭解一下。在泰國、越南、柬埔寨、緬甸,各有幾家銀行。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淑貞:主席、各位委員。南亞地區的本國銀行…… 費委員鴻泰:一家一家說明。因為大陸與美國的貿易戰目前雖然稍微喘口氣,但我個人認為早晚會正面衝突,我為什麼會問這個問題,我們臺商要把基地轉移到越南,以北越居多,柬埔寨的部分,聽臺商說,地都已經貴了很多,還有人去緬甸、泰國。兩位要知道,我們的企業轉到哪裡去,一定要有資金挹注,否則所謂的新南向就是講假的。我想很快地知道,這4個國家之中,我們的分行數有多少。你們都沒有這個資料? 邱局長淑貞:有、有。 顧主任委員立雄:應該是有,只是要找一下。 費委員鴻泰:主席,可以暫停一下時間,讓他們去找資料,再告訴我。給你們一點時間去找。 顧主任委員立雄:跟委員報告,這個統計,越南的分行數是12家;柬埔寨的分行是3家;緬甸只有1家,是玉山銀行;泰國的話,沒有分行。 費委員鴻泰:本席問你這個問題,其實也是在檢討新南向政策。這個玩假的啦!我告訴你,在3年前,我們在越南有很多家分行,這3年來則沒有增加,尤其是柬埔寨,很多臺商現在紛紛跑去柬埔寨,本來北越是其第一考量,但是,因為北越的地現在已經很少了,所以很多人只好轉進柬埔寨,所以,我感覺小英的新南向根本就是玩假的,這又讓我回想到有人叫她「空心菜」,這個根本就只是講一個口號,實際上這整個後勤的支援根本就沒有嘛! 顧主任委員立雄:跟委員報告,我到任兩年多以來,我覺得新南向的國家對於我們這些外資的銀行准入到他們的市場其實是設有滿多障礙的,坦白講,我這兩年看下來,你要從辦事處升格為分行不是那麼簡單。 費委員鴻泰:主委,我們要看結果論,結果就是沒有往前進嘛!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還是…… 費委員鴻泰:本席時間有限,再請教一個問題,近來你們銀行推動自然人專業董事,就以彰銀跟台新為例,明年又要改選了,全臺灣很多人都睜大眼睛在看那個大戰,請問一下,你們最近有跟台新的人往來嗎?你有沒有見過台新副總級以上的人?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的印象只有一次是我在那個沼田大使的離別會上有跟他照面一下。 費委員鴻泰:有沒有副總級以上的人在外面的飯局上跟你見過面? 顧主任委員立雄:沒有,沒有印象。 費委員鴻泰:有啦!主委,我告訴你,最好不要見面。我們照到相片的話就很難看了,最好不要讓我們照到相片,因為社會上對你們這個自然人專業董事看法不一,以台新為例,9席董事中有3席是獨董,大家都已經在搶了,我當然是要先搶去法人的董事,如果是法人董事,舉例而言,我可以代表財政部或台新,如果自然人專業董事沒有選上前9名,請問這個改選算還是不算?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個自然人董事如果不符合,那麼他們報上來的時候,我們會請他們來調整。 費委員鴻泰:什麼樣的調整法?主委,我剛才以台新、彰銀為例,這是一個政治議題,不要隨便回答。本席要提醒主委,從現在到明年台新銀行改選之前,你和銀行相關人員最好不要見面,否則到時候就可能會有一方藉由這個議題來打官司。當初你們提出自然人專業董事自然是有你們的邏輯,並在社會大眾均不知方向的情況下就推動了,但若剛好遇到兩方競逐,多一席少一席關係到能否經營時,請問此時要怎麼辦?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推動時是完全沒有考量個別銀行的競逐問題。 費委員鴻泰:理論上可以不考慮,但是主委知道本席擔任立委15年來,在第一個任期就擋掉了幾家銀行被併吞嗎?第一銀行、台企銀、兆豐銀行和彰化銀行這4家差一點就要被併吞了,尤其是台企銀和兆豐,當時打得多麼淒慘!要併吞兆豐的就是中信銀,要併吞彰銀和一銀的就是台新,結果都被本席擋掉了,因此本席要語重心長的提醒主委,第一、不該見的人不要見;第二、自然人專業董事這個問題必須審慎研究。舉例來說,財政部在9席董事中取得5席,但不包括自然人專業董事,台新取得4席董事,如果台新要求說必須加一位自然人董事的話,此時馬上就出現糾紛,請問你們要如何處理?本席認為金管會必須在今年底、明年初公布台新和彰銀要選董事前先處理這個問題,否則會讓人覺得你們好像在故意設計這個問題,請主委一定要想清楚,本席下次質詢時會就此再度請教主委。 顧主任委員立雄:謝謝委員。 主席:俟王委員榮璋質詢過後休息5分鐘。 現在請余委員宛如發言。 余委員宛如:(10時3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質詢之前,本席首先要對今天會議的主席施召集委員表示讚嘆,非常有風範,既不會打壓其他委員的質詢權,一直都是客客氣氣的,也不會辱罵官員,最重要的是今天安排的議題非常棒,前幾位發言的委員問的都是跟國家建設有關的問題,費委員也說得很好,在這裡真的要為召委鼓鼓掌。 上次質詢時,本席之所以要問是否有某位委員將金管會的同仁叫到辦公室辱罵,是因為我聽說有人被叫去辱罵,目的是想把網銀這件事情給髒了,本席知道有事情時委員是可以請官員到辦公室去問候的,但若沒有的話,當然也很好,其實網銀這件事是非常透明公開的,顧主委也都照實講,但在本席為你們的同仁發聲時,你卻予以否認,掩藏同仁被欺負的事情,不願意公開,顧主委,你是否欠本席一個道歉?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任何時間,只要委員請我們過去,我們都會過去。 余委員宛如:對啊!本席請你來你也來啦!上次我聽說這件事後,想要替貴會同仁討個公道,保護金管會同仁的工作職權不被委員打擾及干擾,所以提出這個問題詢問主委,你卻說沒有這回事,這樣的話,你是不是欠我一個道歉?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再找時間拜會委員,跟委員說明。 余委員宛如:如果你這樣掩蓋事實,屆時預算被砍,我們也很難幫金管會發聲。 最近,外送經濟非常夯,據雜誌報導,上半年已有500多萬人使用APP叫外賣了,透過Uber Eats、foodpanda等平台業者承攬案子的機車騎士也大概有5萬多人,但非常不幸的,有兩位北市的機車送餐員在國慶日因車禍喪失生命,請問主委,這些機車騎士遇到這種情況時,有無保險理賠? 顧主任委員立雄:剛才施局長提到在強制汽車責任險部分,若因車禍導致該員傷亡,那麼肇禍方應該都有強制汽車責任險,這對傷亡一方應該會有幫助。 余委員宛如:若為使用自家車營利而有所損失,是否屬於例外的不保事項?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剛才說的不是傷亡者自己的車,而是造成他傷亡的對方使用的汽車或機車,不論對方是否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都一定要依照強制險相關保險規範或補償規定對傷亡者給予賠償,死者可獲得200萬元賠償。 余委員宛如:本席希望釐清的是機車騎士本身有無保險?之所以希望能釐清此事,是因為他們已經往生,年輕的生命就不在了,這當然很令人遺憾,但是各位有沒有想過,如果今天他們因為這個車禍導致半身不遂,一輩子都不能再工作的話,他們有什麼保險理賠作為保障?主委剛才說肇禍的車會依照強制責任險理賠,請問機車騎士本身以自用車為營利行為有沒有保險可以理賠? 顧主任委員立雄:那是任意險的部分,自己的傷亡並非強制責任險的概念,他必須另外投保傷害險,或是由雇主幫他投保傷害險。 余委員宛如:這個案子從發生到現在,勞委會目前最常提到的就是會儘快就到底這是屬於承攬制還是僱傭制做出說明,因為如果這個關係不釐清,雇主也不清楚要不要幫機車騎士投保意外險或其他保險,這當中就會形成一個空窗期,假如平台業者都認為這屬於承攬制,沒有義務幫機車騎士加保的話,請問主委認為應該如何解決這樣的問題,填補這樣的漏洞?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在討論的是比較屬於社會保險的部分,如果是僱傭關係,雇主一般都會幫他投保勞保,這樣就會有職災保險,若是承攬關係,雇主就不會幫他投保,這樣的話是否可申請職災保險,我不很清楚,可能需請教勞動部的意見。我們這邊談的是商業保險的概念,那就必須要有人去發動,所以剛才賴委員才提到不論是Uber Eats或foodpanda,縱使他們之間有契約關係,是否應在委託其外送的契約啟動當下也同時跟保險公司商量好意外險的投保。 余委員宛如:請問保險局現在有針此有所動作嗎?本席知道保險局之前有請產險公會研究營業用機車險,請問目前進度如何?據說這個營業用機車險只提供給公司投保,個人不能投保,請問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後,會否改成個人亦可投保?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主席、各位委員。假如是機車車主投保機車任意險的話,若為營業使用,本來就可以附加條款的方式將營業使用增列進去,但這並非保障駕駛人,而是可用於造成第三人傷亡時。 余委員宛如:也就是說駕駛人因車禍傷亡仍無法獲得理賠?對駕駛人來說,這個任意險也沒有用,理賠針對的只會是被撞死的人,是這樣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是因為險種不同,施局長指的是並不是營業用一定不保,其實可以用附加險的概念保進去,但這是對第三人的責任險,若是駕駛人本人,還是要投保傷害險,要嘛由他自己去投保,要不就是由雇主或是透過Uber Eats等平台業者跟他之間的合約,和保險公司談定在什麼情況下啟動這個意外險。 余委員宛如:foodpanda契約第八條是「承攬人應確保車輛符合執行本合約目的所需所有法規要求和規定,承攬人應就本身之安全或任何人身傷害負全權責任」,換句話說,這些業者認為已經和這些承攬的機車騎士講清楚彼此之間只是承攬關係而非僱傭關係,但在發生這個車禍後,勞動部必須要對究竟是承攬還是僱傭關係做個釐清,而金管會身為產險、保險的主管機關,面對新經濟的崛起,你們的腳步卻落在後面,為何不能在透過Uber Eats、foodpanda點餐時,讓這個送餐的機車騎士就納入保險範圍內?也不必一定要有承攬關係存在,我們的保險制度能否做到營業用自用機車也可以加保意外險?你們現在根本沒有相關選項,對不對? 顧主任委員立雄:與某家保險公司約定好,在外送合約成立的當下就啟動意外險,我想這個是可行的,我們可以在請產險公會確認之後發函給勞動部,由勞動部與Uber Eats、foodpanda等平台業者討論看看勞動關係如何,究竟是僱傭還是承攬關係,這必須由勞動部釐清,但不論是何種關係,還是可以加一個商業保險的設計,讓這些外送員有意外險的保障。 余委員宛如:謝謝顧主委對此給予正面的肯定,畢竟這些都是年輕的生命。請問這樣的溝通到發文給勞動部大概需要多久時間?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禮拜以內應該可以。 余委員宛如:如果未來民意走向這部分必須強制納保,請問主委支不支持?也就是所有要承攬外送服務的機車騎士都可能要強制納保,比如要求業者不得僱用或委託沒有保險的外送員,主委對此的看法如何? 顧主任委員立雄:所謂強制納保的意思應該是根據雙方合約關係,由主政機關勞動部來做這樣的要求,我們是保險的監理機關,屬於商業保險的部分,我們會請產險公會搭配適當的產品。 余委員宛如:希望你們能積極處理,未來也能對營業用機車險部分繼續討論。好不好? 顧主任委員立雄:好的,謝謝委員。 主席:請王委員榮璋發言。 王委員榮璋:(10時4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延續方才余委員提出的問題,本席藉此機會為國民年金做個廣告。沒有投保商業保險也沒有勞保的人,那就要投保國民年金保險,這是很重要的,國民年金保險除了有老年年金外,還有身障及遺屬年金。 在質詢之初,本席首先要跟主委討論以房養老的現況及問題,從2015年開始辦理以房養老保險,到今年6月為止,辦理此一保險的計有3,600件左右,申貸金額約197億元,主委剛才也說未來若有需求,這可能是選項之一,請問就目前辦理以房養老的相關經驗來說,什麼樣的人會需要辦理這樣逆向式的貸款?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有兩種可能,第一種就是手頭的現金不足以支應他的退休生活,有人笑稱說這是窮到只剩下一棟房子,這個時候他可以用以房養老這個逆向抵押貸款方式,每月獲取一定的現金,讓他可以有一個相對尊嚴的老年生活。 王委員榮璋:所以重點就在於手頭現金不足以讓他過他期待的老年生活,遂以這樣的逆向貸款方式換取現金,但在貸款成數方面,目前抵押貸款最高可以貸到八成,一般來說約為六、七成,請問主委知道在六都和非六都的普遍情況是如何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在我的印象中,北部和南部的貸款成數及件數都有一些差異,且這種貸款較一般房屋抵押貸款的核貸成數低一些。 王委員榮璋:現在的情況是普遍來講核貸金額大約在五至六成,但在非六都則僅有二至四成,剛才有委員說這樣的成數太低,其實問題不止如此,承貸銀行還規定申貸者年齡加上核貸年限不得低於90或95,也就是說不能申貸年限短、金額高,必須要貸到90歲或95歲,主委認為這樣的規定合理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也有跟銀行討論過這個部分,討論結果是目前可以申貸年齡從60歲至65歲不等,一般的貸款最高年限應該是30年,但時間到了還可以續貸,所以用這個方式去處理,現在平均餘命愈來愈長的問題。當然,如果用以房養老作為逆向型抵押貸款的概念,確實會發生到了某一個年紀之後,如果他還活著,貸款合不合於他們的…… 王委員榮璋:從兩個角度來看:第一種情況是,假設不到貸款期,例如活到90歲、95歲,剩下的餘額或成數,其實我自己用不到,但對我的老年生活來講,等於要過得更拮据,這樣不符合以房養老的概念;另外一種情況是,我領完了但還活著,未來的情況會怎麼樣?我想會有這樣的規定,其實好的是銀行,因為銀行會做這樣的設計,是擔心後面的問題,就是屆時到底要把他趕出去,然後把房子收回來,還是任由他繼續住下去。現在超過65歲以上和90歲以上的人,只占3.86%,95歲的人則占0.81%,可是在這個制度之下,事實上,大部分的貸款人,領不完其核定的貸款數,這個應不應該做檢討? 顧主任委員立雄:你說領不完是指哪個部分? 王委員榮璋:就是核貸的金額領不完。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是在之前就過世了? 王委員榮璋:對,因為活超過90歲以上的人,在老年人口中占不到4%;95歲的甚至不到1%,但現在規定核貸期跟年齡,加起來要90或95,這有沒有值得檢討的地方? 顧主任委員立雄:委員的意思是,將核貸期或核貸年齡放…… 王委員榮璋:我覺得應該照貸款人的需要做調整,現在的規定太過嚴苛,只對銀行有利,但對以房養老的貸款人不利。雖然一再強調,銀行做這個是為了公益,可是主委知不知道以房養老的利率是多少?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沒有特別去關注各個銀行的利率,委員可能是問跟一般比起來吧? 王委員榮璋:對,就是平均利率,這部分大約在1.85%~2%。 顧主任委員立雄:應該不會跟其他貸款利率差太多。 王委員榮璋:您覺得這樣差別不大?若與一般房貸或抵押貸款相較,利率算是高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比較高嗎? 王委員榮璋:不是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一般是貸1.6%左右。 王委員榮璋:對,但以房養老是1.85%~2%,你覺得這樣的利率合不合理?是不是值得檢討? 顧主任委員立雄:在這個利率之下,應該是市場概念的問題,如果愈多人貸競爭會…… 王委員榮璋:我也預期你會這樣回答。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跟他們談的結果,他們最擔心的是,現在沒有辦法看到20年、30年後的房價。 王委員榮璋:針對這個部分,銀行必須跟股東、投資人及大眾做交代,其主要承貸的風險,包括壽命的不確定,尤其是20年、30年之後還有利率的風險,再來就是擔保品是不是會跌價?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 王委員榮璋:事實上,包括香港、美國對這個部分,國家都有一定角色介入,而且央行在規劃裡面也有信用保證機制,主委認為這部分如何?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之前在其他場合公開演講中也提到確實可以考量由政府來承擔、最後一哩路信用保證機制的可能性,因為銀行還是要承擔一定的風險。 王委員榮璋:從2015年,甚至從更早的2013年開始,彭懷南總裁也贊成這樣的作法,到現在超過5年了,我們應該認真投入,包括央行還建議要有專責諮詢機制、信用保證機制,而且從2015年執行到現在,已經有幾千件分布在不同縣市,我們應該重新檢討前面幾個問題,包括貸款成數、年齡加上貸款期的上限及下限,還有利率等等,都應該做相關檢討,主委以為如何?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我們必須定位,哪一些以房養老的部分政府要介入?要件如何?如果屬於老人福利的一環,必須由衛福部來發動,我們則配合衛福部的發動,在相關要件具備的情況之下,對最後老年年齡不確定的風險以及房子跌價的風險做評估。 王委員榮璋:你指的是他的資格或福利資格的部分?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有一部分,它現在確實還是商業保險的一種。 王委員榮璋:沒有問題,這部分你們可以透過行政協調。另外,他可能不是福利人口群,但他有這樣的需要,不論是主觀需要或客觀需要,要從商業機制中取得,針對這部分,我們也應該研擬相關的合理性,而且這不是臺灣所獨創,還有其他國家的作法及執行成效等等,可以作為衡量,所以本席覺得在這個部分,應該做相關的檢討及評估。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已經實施了幾年,我可以再找銀行公會及銀行討論,並跟衛福部協商以房養老的部分。 王委員榮璋:主委能否承諾這個部分儘快啟動?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 王委員榮璋:我不給你期限,因為在時間上也不是馬上就能立竿見影,但本席希望主委能夠把它當做一件重要的事,儘快啟動並做檢討。 顧主任委員立雄:好。 主席: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郭委員正亮發言。 郭委員正亮:(11時0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金管會上禮拜的業務報告中提到,中小企業的放款占比是64%,看起來有成長,這一點本席給予肯定,不過我們想知道另外一個指標,就是臺灣的中小企業有143萬家,請問跟銀行有往來的中小企業,大概有幾家?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是全部的家數? 郭委員正亮:對。我為什麼會問這個問題,因為貸款總額占比,不一定能夠反映家數,但是反映家數才能夠凸顯,金管會普惠金融做的程度,我今天就是要問普惠金融的問題。140萬家中小企業的占比是97.7%,請問有幾家跟銀行往來?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先在這裡回答,不過後續會有一個正確的金額出來。 郭委員正亮:對,所以我說可以請局長協助。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最近為了重視家數,確實有鼓勵在權數上面,要把家數算進來。 郭委員正亮:對,不能只看營收總額。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一般只看到大額的部分。 郭委員正亮:局長好像有數字了,請問跟銀行沒有往來的,大概有多少家?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裡好像沒有。 郭委員正亮:沒有這項資料?沒有關係,你們回去再整理好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裡有一個放款的戶數,但我不確定是不是總家數,而且放款的戶數,每一家銀行可能會重疊。 郭委員正亮:對,所以落實到總家數,在143萬家中實際貸款的家數,搞不好只有40萬家。 顧主任委員立雄:如果沒有總歸戶,就會有一個機制…… 郭委員正亮:我知道,我是說你實際貸款的總家數,搞不好不到40萬家,換句話說,你的占比可能只有百分之三十幾,你應該知道我的意思。另外,保險局都會去調查保單的覆蓋率,我們的覆蓋率很高,可是銀行局從來不把企業或個人覆蓋率的普惠金融指標,當作金融業的發展指標。金管會的發展指標,我是可以理解,比如營收金額、成長率,這些都是總額的,監管就是希望有一定的風險管理,但我們知道還有第三指標,就是普惠金融,並沒有反映在銀行局,所以銀行局沒有這一類的指標。我看到的指標是,你們在2016年10月訂的普惠金融6大措施,裡面與今天議題有關的部分,包括協助產業取得融資、鼓勵金融機構到偏遠地區設分行、發展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等,這些都是其中的項目,但我相信到目前為止,實際得到貸款服務的企業,應該是相對少數。所以我要切入一個問題,由於中小企業營運規模小,有時候缺少有形資產擔保,所以沒有辦法做信用評估,或者他的資料不足,沒有辦法跟傳統金融機構來往,國際上也引入一些數位化,試圖克服這種問題,讓信用評估數據的參考有更多元的指標。我先舉個例子,比如P2P的貸款,因為最近幾年在中國爆雷,所以臺灣對P2P都很害怕,甚至抹黑這個業務。我現在不舉中國的例子,舉其他國家的例子好了,2017年P2P全球的貸款是870億美金,年增率42%;韓國的規模是32億美元,與2015年相較,等於在2年內成長了93倍,家數從17家成長到178家;美國則是323億美元。但主委是否知道臺灣P2P到2018年的市場規模只有多少? 顧主任委員立雄:據我了解,應該很低。 郭委員正亮:不到20億臺幣。總體來講,這是透過網路讓科技公司作為資訊中介,使比較不容易在傳統金融體系貸款的人取得金融服務,但我們並沒有很鼓勵這種東西,不然為什麼會落後成這樣?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想說明兩點:首先,就銀行貸款的部分,我們目前有一個聯徵中心,它對一些財務信用資料的蒐集相當完整。 郭委員正亮:你錯了,聯徵中心是屬於傳統的金融機構。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知道。 郭委員正亮:所以中小企業和個人,如果沒有充分的信用資料或充分有形資產擔保是借不到錢的,所以人家為什麼會發展出數位、其他行為數據等多項指標評估。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行為數據的取得涉及個資的運用,但是這一點,我們國家在運用上…… 郭委員正亮:比較嚴格? 顧主任委員立雄:也要小心。另外,我們現在的聯徵中心,確實是傳統的財務信用資料,至於非傳統的信用資料,以行為數據來看,就會涉及要當事人授權,也就是在某種程度上,金融機構可以在他同意的情況之下透過介接的方式取得,包括繳付水電、電信等資料。 郭委員正亮:包括很多,還有消費資料。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這些都要在個資保護的前提之下。 郭委員正亮:你的意思是說,美國、韓國及日本,都沒有個資保護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有。 郭委員正亮:人家的P2P比我們多非常多。 顧主任委員立雄:只是作為主管機關,每次講到這個,都要先強調一下。 郭委員正亮:這個沒有人會反駁你,只是美國、英國、日本及韓國的P2P,都遙遙領先臺灣。 顧主任委員立雄:像最近第一個監理沙盒,凱基就是跟中華電信合作,並取得中華電信類似繳費的行為數據,同樣聯徵現在也在發展這樣的介接。 郭委員正亮:主委,太慢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另外就是純網銀。 郭委員正亮:純網銀才是你的機會,對不對?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 郭委員正亮:因為它有app既有的資料,包括LINE、樂天,中華電信它會從那邊轉過來。 顧主任委員立雄:還是要符合個資規範。 郭委員正亮:當然,這個沒有人會反對。我上個禮拜有跟主委提到中國微眾銀行,其ROE高達24%,為什麼會這麼高呢?因為它提出一個叫做微利貸,平均貸款金額只有8,000人民幣,結果2014年成立,2016年開始獲利,2018年就超過100億人民幣,手續費營收居然高達44%。可以去理解啦!也許在我們的利率範圍內,它無論是存款或貸款都會有比較高的利率,甚至有些人都是短借,平均大概只借5期,差不多1、2個月,所以有些人就願意付比較高的手續費。這是我們對明年網銀的期待,但是,在此之前,本席真的沒有看到我們對普惠金融做出令人驚豔的舉措!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認為應該是分成企業金融及消費金融,兩個部分的發展,剛剛講的微眾這一塊可能是屬於小額信貸的部分。 郭委員正亮:那是個人的部分居多。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認為剛剛委員一開始提到的中小企業貸款互蓋率是一個蠻好的概念,這個部分比較是屬於企業金融的這一塊。 郭委員正亮:對。 顧主任委員立雄:企業金融的這一塊,特別是在缺乏像是聯徵那樣一個有足夠信用資料的情況下,它如何透過現在進步的科技讓企業金融更加發展,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 郭委員正亮:本席真的建議銀行局去發展銀行的普惠金融指標,好不好?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 郭委員正亮:好,謝謝主委。 主席(郭委員正亮代):請施委員義芳發言。 施委員義芳:(11時1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這一陣子在香港的資金逃離,許多城市都希望能承接香港在國際金融的地位,前一陣子主委也提到要吸引資金的計畫,因此,今天本席也針對這個議題與主委討論。今年10月9日世界經濟論壇公布2019年全球競爭力排行榜,美國因為這次的中美貿易大戰而將冠軍寶座讓給新加坡,所以這次的第一名是新加坡,而我國在這次則是排行第十二名,相較於去年是進步了一名,在亞太的排名是第四名。國發會也針對這次排行榜的細項進行分析,其中有關於金融體系的部分,從去年的第七名進步到第六名,本席要請教主委,從第七名進步到第六名的項目,你知道嗎?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有進步一名。 施委員義芳:你知道是什麼項目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只看到我們好像比較弱的一項,至於好的那些項目,我並沒有特別注意。我們比較弱的項目,反而是在資本適足率的那一塊。 施委員義芳:沒有,逾放比率是好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逾放比當然是好的。 施委員義芳:另外,像是保險費的總額或是上市的市值等等,占GDP的部分,這些都是好的,至於不好的部分,剛剛主委說有一項,其實是有兩項。這兩項在國內一直是被詬病的部分,也就是解決爭端的法律效力,以及政府能否有效率地應對變遷,分別排名第七十名及第六十二名。請教主委,針對這兩項,未來有何改善的空間? 顧主任委員立雄:關於政府應對變遷的這一塊,我還沒有能夠很熟悉。至於爭端處理的部分,相對來講,我們大陸法系的處理能力與英美法系的處理能力,看起來,在法的結構上並不是非常一致,但是,因為我們現在已經有金融消費者保護法,所以有評議中心的建置,也許在這個部分我們應該要讓他們能夠更看得到。 施委員義芳:這一項每年的排名都很差啦!再者,除了競爭力之外,英國的智庫與大陸的部分,他們在綜合開發研究所也提出了一份全球金融中心指數報告。在這份報告裡,香港與去年相比掉了12分、新加坡掉了10分,我國雖然是進步了11分,但是,整體的排名上一樣是不佳,第三十四名,只贏了韓國的首爾。剛剛提到國發會針對全球排行榜進行了統計分析,金管會是否有針對這一項進行細部的分析? 顧主任委員立雄:委員是指針對全球金融中心嗎? 施委員義芳:對。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到現在都還沒有看到,是否能請國際業務處說明一下? 主席:請金管會國際業務處賴處長說明。 賴處長銘賢: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有試圖向研究單位索取相關資料,但是,他們表示要付錢才能索取諮詢的相關資料。 施委員義芳:沒付錢就不分析嗎? 賴處長銘賢:關於細項的部分,他們…… 施委員義芳:主委,沒有付錢就不必分析,是這樣子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來了解一下。 施委員義芳:本席希望,你在2週內能做出分析報告,國發會已經針對2019全球競爭力進行分析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針對WEF的部分,國發會都會負責,也會要求各部會針對它的強項及弱項來做。關於委員剛剛提到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數,我們來了解看看。 施委員義芳:這裡面有五項細項,包括經商環境、人力資源、基礎設施、發展水平及國際聲譽,請教主委,這五項有沒有超越金管會的層級?需不需要有跨部會的合作? 顧主任委員立雄:應該會有。 施委員義芳:對,本席希望你去做的分析,其中到底有多少是跨部會的部分,並非整個金融就只是跟金管會有關。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 施委員義芳:上個禮拜在金融周刊有一個標題「香港資金逃走中,臺灣為什麼接不住?」本席要請教主委,臺灣真的不接嗎?你有什麼看法? 顧主任委員立雄:臺灣沒有不想接,只是我們要務實的衡量,香港的資金是哪些資金以及其要離開香港的去處、以替代香港,相對上我們的優勢及弱勢在哪裡? 施委員義芳:金管會有提到媲美星港財富管理方案,主委也表示這個方案在年底會提出來,你不覺得等到年底提出來時那些資金已經不知逃到哪裡去了,怎麼還會再回來這邊呢?會不會晚了一點? 顧主任委員立雄:應該還好啦!因為這個…… 施委員義芳:要加速啦!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我們現在都在加速當中。 施委員義芳:已經有好幾百億元逃到新加坡去了,如果你好好去看雜誌的話,就會看的到。今年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實施後,其中提到25%的資金允許到投資銀行的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的委託專戶,這時候也發現到有太多的限制,因此,金管會好像有提到希望能將OBU的商品部分同步換成DBU,主委,你對這點的看法如何?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正在檢討,對於一些高資產客戶,畢竟他們實體的營運或實體的公司都還是在國內的話,對於這些就有一定的需求,那麼這些OBU的帳戶或OBU的商品是否能轉換到DBU?因為DBU到現在為止還是受限的,有沒有可能讓這些跨國企業或臺商能夠實體在臺灣落地,但是同時也能在OBU開戶。 施委員義芳:這個部分能否加快腳步?無論是整個分析的過程或研究的過程都能夠加快?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都已經有細部的研究方案出來了,目前我們正找央行進行溝通。 施委員義芳:本席要請教主委兩個問題,一個是財富管理與經濟投資有什麼不一樣? 顧主任委員立雄:財富管理比較像是私人銀行對於私人的財務,特別是具有高資產的客戶,他們需要銀行幫忙做一個到位的服務,這個就涉及到他們想要的一些金融商品的開放。至於經濟投資的部分,最主要是提出投資計畫,投資到一個實體的經濟裡面。 施委員義芳:對於資金的匯回有兩種,一種是屬於公司與企業,因為要對股東負責,必須要去進行經濟投資,希望能夠獲利。另外有一種就是個人或家族,他們著重於收益,也會著重到稅則的負擔等等。如果這麼說,我國一直都是著重在經濟的投資,而比較忽略家族性資金的這一塊,對於這樣的論點,你同意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 施委員義芳:在個人或家族的部分,是否有需要加強?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家族可能會是控股公司,現在許多家族在創業後都是進入到二代、甚至是三代,這個家族的傳承與公司經營之間的關係,以及家族之間的財產,當然現金的部分是一塊,另外主要是持股的這一塊,如何有一個好的傳承,讓這個公司能夠永續,這也是財富管理中重要的一環。另外,因為他們有相當的高資產,對於一些金融商品就會有更高的需求,在他們願意風險自負的情況之下,可以考慮開放更多元的商品。 施委員義芳:本席認為,這兩種都必須要兼顧,不能只注重公司或企業的投資等等。另外,新加坡在2004年推動一個全球商業投資計畫,這項計畫經過十年之後,大概吸引了1,800人以上的高端投資者,今年新加坡更是更新了版本,只要5,000萬元的新幣,僱用3位專業人士,每年營運費用必須超過20萬元新幣,這樣股票或證券賺取的報酬就可以免稅。本席想請教主委,金管會是否會去推動類似這樣的構想?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部分並不是由我們主政,應該是由國發會主政的事項,相關的一些投資移民或家族辦公室這類的計畫或概念是要由國發會主政。 施委員義芳:本席認為,我們也不需要去比較,但是,剛剛提到那些金融法規的限制、投資的商品少、服務的品質也跟不上香港或新加坡的水準,如果要做到新加坡可以做、香港可以做,臺灣就一定可以做,是不是比較困難?主委,你認為呢?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必須務實一點的講,剛剛委員也提到我們與香港相比有三個劣勢,一個是資本的移動、另外一個是稅率,他們是單一稅率,再來當然是英語系國家。如果我們從最近因應CRS的申報、中美貿易戰以及香港局勢的變動,對於臺商要找到一個稅務母國回歸,以及一些跨國性企業在某種程度上要分散他們的風險,而且對臺灣有一定的興趣,並發展出具有臺灣特色的商品,我認為這是我們可以努力的。 施委員義芳:關於這個部分就要請主委多加油,謝謝!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不在場)蕭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瑩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現在請許委員毓仁發言。 許委員毓仁:(11時2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本席先請教一個時事題,昨天中國的證券監理會有一個新的宣布,因應新一輪的貿易談判,針對外資持股的比例,將逐漸放寬至百分之百,針對基金管理及相關證券持股的比例,也可以變成外資持有百分之百,請問,目前臺灣的投資在中國的曝險水位大概多高?我們臺灣有多少錢放在中國?目前投資在那邊的金額,包括上市、櫃公司在內,你們現在有這方面的資料嗎?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我的手上並沒有,不過,委員現在問的這個問題,可能要稍微再界定一下,你是指我們銀行證券保險在那邊的曝險,或是我們的上市、櫃公司在那邊的投資? 許委員毓仁:根據你們手中的資料,目前我們上市、櫃公司在中國投資的金額? 顧主任委員立雄:上市、櫃公司轉投資到中國的部分? 許委員毓仁:對。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請證期局他們搜尋一下資料,也許委員可以先問其他的部分。 許委員毓仁:因為中國放寬讓外資可以百分之百持股,對於我們臺灣的資金到底會不會有影響?藉由這項放寬政策,臺灣的資金有沒有可能以外資的方式在中國進行百分之百的投資?因為它現在放寬了,有沒有這個可能性?過去要吃中國這個市場,卻礙於它有內部金融管控的限制,現在已經百分之百放寬,你認為對於臺灣金融市場的影響是什麼? 顧主任委員立雄:昨天我是有看到新聞,不過,並沒有看到詳細的內容,對於委員所講的,我的理解應該是指他們的證監會對於一些特許的證券事業及證券服務事業在外資投資的限額上做了一個比較大幅的開放。 許委員毓仁:現在是外資可以百分之百持有。 顧主任委員立雄:比如證券或證券的相關服務業。 許委員毓仁:對。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些市場開放也不是只有證監會在開放,事實上,銀保監會…… 許委員毓仁:目前的判斷看起來,對於臺灣有沒有影響? 顧主任委員立雄:目前的判斷看起來,我們證券這一塊要投入大陸的現行投資金額並不高。 許委員毓仁:現在海外臺商匯回六千多億元,如果現在臺灣沒有標的可以投資,而中國市場又開放外資百分之百持有的話,這些錢有沒有可能又轉到中國大陸的資本市場進行百分之百的基金操作?當初我們要吸引臺商回流的好意,在中國提出這個政策之後,這些錢會不會過水回來臺灣享受我們的優惠稅率,又把這些錢推到中國去?你們會不會擔心這些事?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兩個情況不一樣。昨天證監會宣布的是他們特許的證券業及證券服務業,為了要吸引我們國內的證券業,是否會引用這樣的條件,進入他們的市場,而剛剛委員提到的臺商資金回流與昨天那個開放政策沒有什麼關係。 許委員毓仁:本席是問它有沒有可能用何種方式包在裡面、可以把錢從臺灣搬出去,投資到中國?過去中國金融市場對大家是有限制的,現在它是完全要開放,因為川普貿易戰的關係……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個與臺商資金回流應該是兩件事,現在就是看我們的證券業在這個時刻要不要投進去,但是,根據我的理解,它開放的這些證券公司的資產及規模都是要相當大的,我們的證券業資產規模不夠。 許委員毓仁:目前我們的上市、櫃公司在中國的投資金額有多高,目前有這份資料嗎?有幾間上市、櫃公司在中國有轉投資?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詠心:主席、各位委員。目前上市上櫃公司的大陸投資金額是2.5兆。 許委員毓仁:2.5兆臺幣? 王局長詠心:對,臺幣。 許委員毓仁:總共有幾家? 王局長詠心:家數的話…… 許委員毓仁:2.5兆這個數字是蠻大的,相當於我們的GDP耶! 王局長詠心:1,197家。 許委員毓仁:1,197家上市、櫃公司在中國有轉投資? 王局長詠心:是。 許委員毓仁:這個部分是不是請主委去做政策上的盤點及防衛?因為這個門戶打開之後,其實,可能有很多在臺灣的熱錢會流出去,我們必須要小心!如果有一千多家共計2.5兆的資金,目前在中國的投資曝險情況…… 顧主任委員立雄:其實這個與昨天證監會的開放並沒有相關,因為它昨天講的是證券業與證券服務事業的外資持股比例可以開放,譬如我們的證券公司…… 許委員毓仁:這些都會有政策套利,因此,本席是希望你能先盤點一下,到底對我們臺灣有沒有什麼影響,再來提出回覆,好不好? 顧主任委員立雄:可以。 許委員毓仁:下一個問題,主委,你知道目前台灣Pay的用戶數有多少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的手上沒有資料,因為是屬於財政部那邊公股行庫在推行的。 許委員毓仁:本席要質疑這件事,目前的LINE Pay有173萬人、街口支付有95萬人,而台灣Pay推行一年,請問一下,你知道財金公司一年花多少錢在行銷台灣Pay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不清楚。 許委員毓仁:差不多1億。目前只有5萬個用戶,這樣的數字你滿意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想台灣Pay主要還是在那個…… 許委員毓仁:對不起,是8點多萬,市占率不到5%。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想因為它支付是用QR Code的感應方式。 許委員毓仁:這個我想主委有檢討的必要,我覺得以財金公司的角色,他們不應該跳到第一線來做品牌,應該要站在後面把財金的基礎設施做好。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 許委員毓仁:基礎架構。 顧主任委員立雄:所以我在講QR Code規格的統一,這個可能是財金公司要來努力的。 許委員毓仁:這是一個問題嘛?針對台灣Pay他們跳到第一線來做行銷,又不懂行銷,然後亂搞一通,搞到四不像之後發現根本沒有市占率,現在做出來的東西是四不像。我覺得財金公司還是要回到其原本被賦予的角色,扮演基礎建設的角色,不要硬上檯面去打品牌。在主委這邊,雖然不是你主管,我希望還是對這件事情可以有一個相當程度的關注,以財金公司的定位,不應該跳到第一線來搞這個東西。 顧主任委員立雄:第一個,這是財政部在主導;第二個,我同意委員講的,財金公司應該是要努力地將國內QR Code的規格標準化,讓客戶在體驗上,支付的便利性能夠提升,這是他們在基礎設施上面應該努力的。 許委員毓仁: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呂委員玉玲、鍾委員佳濱、吳委員志揚、童委員惠珍、孔委員文吉、劉委員世芳、吳委員焜裕、鍾委員孔炤、蔣委員乃辛及林委員靜儀均不在場。 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11時3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也有委員關心到財金公司台灣Pay的事情,其人事是財政部央行那邊在管的嘛!好像最大股東是央行,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就財金公司,央行占…… 林委員俊憲:我覺得財金公司推行台灣Pay的失敗,這個其實是非常不應該。在金融業務上,金管會過去有沒有關切到台灣Pay的事情? 顧主任委員立雄:有關QR Code規格標準化,這個部分我們是有聽取過財金公司的報告,另外台灣Pay一些相關的行銷活動,我們會參與。 林委員俊憲:請金管會去了解,大概財金公司在台灣Pay上面一共花了多少錢?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個我手上沒有準備資料。 林委員俊憲:我知道你可能今天沒有準備資料,你去了解一下他們在台灣Pay上花掉多少錢?台灣Pay大概已經倒閉了,現在連名字都改掉了,改成台灣行動支付,是非常失敗的、非常不應該!當時還號稱是臺灣電子支付國家隊,鼓勵大家要去使用。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這主要是由財政部…… 林委員俊憲:我知道。我再跟主委講一件事情,看你知不知道,台灣Pay當時剛推動的時候,為了要衝所謂的百萬使用次數,還動員所有公股銀行的員工、每個人都使用5次,你知道這件事嗎?你不知道,這個就是虛應故事,為了推台灣Pay,一開始要衝到好像有很多使用者,所以他們就動員,尤其公股行庫的每一個員工要使用5次,然後公股銀行的員工回家就趕快找有什麼錢可以繳,包括稅金、瓦斯及電話費等等,使用起來每個人都痛罵,因為很麻煩,一開始只能綁金融卡、不能綁信用卡。 顧主任委員立雄:好像現在逐步要來綁…… 林委員俊憲:現在綁信用卡只能綁6家,一開始只開放6家,你知道現在有幾家銀行嗎?也不普遍。財金公司可以說是資本雄厚、政府在支持,這個業務搞成這樣子,很難看!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講財金公司來推QR Code規格的標準化,讓客戶運用QR Code的支付更便利,就這一點,對於提高行動支付的普及率我們是樂觀其成。 林委員俊憲:但是他們的方向不對。那推台灣Pay的這個事情誰要負責?總要有人負責嘛! 顧主任委員立雄:至於行銷台灣Pay這個部分,當然是由公股行庫跟財金公司來合作推動,但是QR Code的規格標準化這一點…… 林委員俊憲:我認為這個要有人負責啦!人事也許不是你管的,財政部應該要撤換財金公司的高層,總經理要負責、下台吧?總經理不下台就是董事長下台啊!我現在要請你查的就是,為了推台灣Pay已經花掉多少納稅人的錢?政府花了多少錢?剛好形成對比,電子支付成功的案例,LINE Pay、街口支付等等,這些是做得好的,做得最爛的就是台灣Pay,拿來做對比,實在是很難看、很丟臉!我會要求財政部這個應該有人負責,但我也希望金管會,也許不是你直接管轄相關的人事,但在業務上,金管會當然應該要予以關心,形象做那麼差,而且還要動用我們自己的人去灌水衝使用人數!動員公股銀行的員工、要公務員自己使用來衝人數,結果到最後還是證明它是失敗的,非常、非常失敗,這要有人負責啦!所以我會要求財政部來追究相關責任。我們也希望,在金融業務監理上,你剛剛提到,對於台灣Pay的失敗,如果他們在QR Code的一些標準設定上,主委覺得很滿意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QR Code規格標準化之後,然後透過相關的推動,如果在每個商店不需要貼很多QR Code的話,有個單一的規格,我覺得這對於提高行動支付的普及率會有幫助。 林委員俊憲:對於財金公司相關業務,我認為現在的經營階層很有問題,希望以後金管會要密切監理、注意,好不好? 顧主任委員立雄:好,謝謝。 林委員俊憲:好,謝謝主委。 主席:請周陳委員秀霞發言。(不在場)周陳委員不在場。 請何委員欣純發言。(不在場)何委員不在場。 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11時4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已經有人問了,關於機車做外送,包括跟平台之間的問題,我先問主委、保險局局長,你們知道機車有沒有營業用的?其實這才是問題的核心。交通部沒有營業用機車的定義跟規範,汽車有嘛!這是第一個,營業或非營業的問題;第二個,現在保險公司對機車沒有這樣子的一個定義,有關機車出租或與人收受報酬載運乘客、貨物的行為所導致的意外車禍事故,在強制險跟任意險是不理賠的,你理解我的意義嗎?現在又來了,機車本身到底是營業或非營業用,現在都是營業的行為,沒有定義跟規範。至於強制險,基本上來講是賠對方,所以是傷害險……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營業用也是賠,只是責任險。 江委員永昌:前面的答詢提到自己去買個傷害險來理賠自己,我問你,那是公司車還是自己的車拿去載客或載貨物,你要怎麼區分?你理解我的意思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您剛剛講的意思應該是指傷害險,是嘛? 江委員永昌:是,傷害險才會賠自己。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傷害險才會賠自己。 江委員永昌:強制險賠對方。 顧主任委員立雄:剛剛保險局局長是說,如果傷害險附加寫了,即使是做為營業用,仍然涵蓋在裡面的話,這個傷害險就可以包含,沒有除外…… 江委員永昌:所以,第一個,營業用汽車有定義,但機車沒有定義,要跟交通部怎麼樣跨部會來商議,還是不管它就直接納入,這是我提的第一個問題。第二個,這也要勞動部來講一下,比如我是平台,我沒有買公司車,這些人都是用自己的車,那保險誰來買、有經濟能力負擔的是要倚靠誰?用自己的車去幫平台送貨所導致的事故,這樣的責任跟平台其實有車,只是請他騎車去送貨,這個又會有區分啊!理解一下。 顧主任委員立雄:剛剛有兩位委員都垂詢,我們剛剛回答的內容,再看看局長有沒有補充,傷害險的部分是屬於任意險,可以透過互加約款的方式,即使是做營業用的也不把它除外列為不保事項,還是給它納入,這是第一個。第二個,Uber Eats或者foodpanda在跟外送員簽訂外送合約的當下,如果他們也願意再保一個任意險的……比如傷害險或者是意外險,他們外送合約成立的當下這個意外險就啟動了,找一家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也合意這個意外險在外送的當下啟動,如果發生意外的時候就理賠,這樣也是一個途徑。 江委員永昌:講得很好,但是沒有買保險統統沒理賠,誰要買?這個平台、這個公司…… 顧主任委員立雄:坦白講,我們是保險的監理機關,不是負責雇主跟勞方…… 江委員永昌:我知道,但這個議題大家在重視,我覺得可能勞動部、交通部,大家要跨部會來研究一下。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 江委員永昌:不是你們金管會自己在那邊談一談…… 顧主任委員立雄:那當然。 江委員永昌:甚至我告訴你,其實已經有保險公司有這樣子的一個商品,誰來買?我去幫平台送貨、騎我的摩托車,我怎麼知道我可以去要求、能夠保障我自己,或者我怎麼知道公司沒幫我買,我自己要去買這樣的一個保險產品,這才是重要的部分,是吧?我不曉得的話,還以為強制險可以賠對方,連賠對方都賠不了,我還要自己去承擔,更何況我根本不會再去想到對自己造成傷害的時候怎麼樣能夠獲得一個理賠的保障,這才是問題的核心。剛剛聽到前面的答詢,我覺得沒有答到重點,所以才會再問一次。我在這裡再提醒,很多事情其實就是跨部會研究一下,包括我接下來講的這個事情,叫壽險公會去訂承攬跟僱傭的自律規範,你們去訂那個自律規範、訂了這些檢視要件,在承攬制有9項,9項都符合才叫承攬制嗎?還是其中有一項不符合就會怎麼樣?僱傭制有12項,12項都符合還是都不符合的話呢?如果剛好有符合、又有不符合的項目,那會變成什麼制?回答一下。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我理解,因為承攬制最鬆,僱傭制是全時的概念,所以在承攬制的情況之下,會有比較強制的一些特徵,如果有違反可能就不會構成承攬,而有一些是屬於程度問題。就我的印象、如果沒有記錯,有一些是屬於一項特徵都不能違反的,有一些是屬於程度上的,所以就列出來,是這樣子。 江委員永昌:聽不太懂,我以為你說,如果是承攬制,那9項統統要符合,才會變成承攬制,而你現在說這9項在勾符合或不符合的時候還有程度上的差別,我以為這12項…… 顧主任委員立雄:有兩大類,有一些是屬於一定不能違反的。 江委員永昌:講得模模糊糊。我也上網去看,你們已經跟媒體講這個壽險公會的自律規則,這還不是法規命令,你們已經通過了嘛?覺得它這樣寫可以。說一句實在話,這兩個當中你們還允許有個混合制,那我真的不清楚你們要怎麼切!金融是特許,天那!現在連勞動條件也是特許嗎?承攬制、僱傭制,再加上一個混合制,而我問你是不是這9項或12項達到各自不同制約要求的時候,它就是那個制度,也不是啊!你可以清楚回答我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混合制的概念就是,有一些業務員同時兼了行政職,對行政職的部分,他們願意把它納入僱傭制的一環,因此在工時的範圍之內他們是僱傭關係,既然有僱傭這個概念,就要把它納入相關的僱傭…… 江委員永昌:你覺得勞動部會同意這樣子嗎?許銘春部長今天才在講,僱傭跟承攬不是業者說了算。今天這個自律規範,你沒有請勞方代表、也沒有請勞動部來協商一下,本來是要解決勞資爭議,到時候他們進入法院訴訟,被法官所參採的時候,那是影響重大啊!很有可能就是,如果是混合制,我要說你有義務、就說你是僱傭的;我在講你的員工權利的時候,又說你是承攬的,會出現這種問題啊!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是因為這樣的問題,所以有兩點,第一點,在單純承攬制跟僱傭制的情況,屬於僱傭、承攬的特徵,有一些是很明確的就不能違反。第二點,混合制不是我們這邊第一次討論才發明的,早在有業務員這個制度以來、有一些業務員兼行任職的時候就有,而且這樣的案子在法院已經有非常、非常多的案例,我們只是要求保險公司在採僱傭制有兼行政職的這個部分,於僱傭制的情況之下,那就遵守僱傭制,但如果它有一部分是屬於承攬制的話,在承攬的範圍內它就不能夠採跟僱傭一樣的管理模式。 江委員永昌:你講法院的判例,我現在就是要問你,一個公司裡面有不同的員工,有些員工是採承攬制、有些員工是採僱用制,這個沒有問題嘛!那麼一個員工可以同時有僱傭而又有承攬的身分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在約定服務的範圍,比如現在有一個業務員升到主任…… 江委員永昌:你講這樣我就清楚了,比方我的助理在幫我寫質詢稿的時候,就是僱傭制;我另外跟他約定做選民服務的時候,就是承攬制嘛! 顧主任委員立雄:委員可能不能跟助理這樣約定吧! 江委員永昌:有必要這樣嗎?勞動部就覺得這樣子不能解決所有的勞務爭議。 顧主任委員立雄:在招攬業務的時候他們就已經認為,業務員也認為採承攬制對他們來講,就工時的調度,這樣比較自由,可是他又兼任行政職,在這一塊就產生了混合的概念。 江委員永昌:那個自律規範我看了,還是有相當多的疑問,我會繼續提出來。 我要問保險局,最近你們在10月1日預告,但是聽說已經弄得差不多了,「保險業招攬及核保額理賠辦法」新增了很多規定,我想問第一項,什麼叫做「從事保險招攬之業務人員應充分了解」客戶「繳交保險費之資金來源」?「充分瞭解」的要件是什麼,什麼叫做「充分」?他去借錢,你們要充分了解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業務員要寫業務報告書,他們會填資金來源,這不是我們發明的,本來業務報告書裡面就有一欄,他要寫這個保險…… 江委員永昌「充分了解」跟「了解」的差別在哪裡?我覺得這有一點好像是……文字自己想一想,你實際上怎麼做?我就這樣講好了,因為這一條的後面就是規定保險招攬員要誠實填寫,比如「投保前3個月內客戶是否有辦理貸款或保險單借款之情形」,那他怎麼去「充分了解」及詢問到,客戶要跟他講嗎?他又不能去銀行,這有個資設定啊!客戶如果沒有說他3個月內有保險單借款或是銀行貸款,這個算不算重大事件的隱匿,影響到合約內容、相互的權利?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主席、各位委員。要查詢他3個月內是不是有貸款,那指的是銀行通路,如果有在銀行貸款,同時理專又賣他保險,我們希望銀行有一個控管機制來瞭解其資金來源是不是來自於貸款,如果有的話要做電話訪問以跟客戶說清楚。 江委員永昌:假設我是國泰的保險專員,就打電話去臺銀問他在那邊有沒有貸款…… 顧主任委員立雄:沒有,因為他們是理財專員,具有保信貸資格,他在理財部門裡面去拉保險,拉了保險以後,可是客戶的資金來源是從同個銀行的授信部門…… 江委員永昌:同一個銀行,不用銀行就不用問,是這樣嘛? 顧主任委員立雄:不,他還是要問。 江委員永昌:問不到,我說假如客戶沒講,這樣算不算重大事件的隱匿? 顧主任委員立雄:當然,如果不是從同一個銀行授信部門過來的,就沒有內控上的相關問題,那我們就以這個保險業務員的理解、他做好KYC,就是一般的…… 江委員永昌:前面我聽得很清楚了,反正跨不同金融體系的銀行,這裡說要誠實填寫,那就是告訴人家,在貸款端這邊,他買保單……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的案例是,保險業務員有時候明明知道保險人的資金來源是貸款,他就故意寫成是自有資金,在他明明知道的情況之下…… 江委員永昌:這樣算不算重大事件的隱匿?算或不算? 顧主任委員立雄:他知情的話,就算是一種…… 江委員永昌:我講的是客戶,比方我貸款。 顧主任委員立雄:當然如果客戶不告知,然後業務員也沒有足夠管道可以知道的話,那我們就不認為這個業務員這樣子的業務報告書有不實登載。 江委員永昌:那表示業務員有誠實,但客戶有沒有重大事件的隱匿? 顧主任委員立雄:資金的來源應該還不構成解約或者是保單失效的問題。 江委員永昌:想清楚,後面還有很多,我會再繼續追。 主席:請陳賴委員素美發言。 陳賴委員素美:(11時5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我想請教一下,國銀目前對中小企業的放款是多少?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國內銀行對於中小企業的放款,我記得占比大概是六十幾%,實際的金額要問一下銀行局。 陳賴委員素美:今年8月底止,國銀的放款總餘額已來到6.6兆,今年前8個月的放款總餘額1,900多億,比去年同期成長了2成5,也就是今年年度目標2,700億的7成,對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 陳賴委員素美:那主管覺得今年成長的真正原因是什麼? 顧主任委員立雄:每年我們都會設定一個成長的目標,在過去也都有達成,所以今年我們放款的目標值增加為2,700億,現在看起來也就是達標的狀態。 陳賴委員素美:今年之所以會有所成長,除了美中貿易大戰、臺商回流之外,蘇貞昌院長在院會公開表示,要透過修改獎勵辦法,鼓勵銀行多多地融資給中小企業,本席非常認同這個政策,也是鼓勵這些中小企業能夠成長。中小企業對臺灣經濟發展而言本來就占了很重要的一個角色,對我們的貢獻很多,政府應該要多多照顧這些中小企業的發展,我想這也是應該的。但在這同時,主委會不擔心銀行衝刺對中小企業之放款,可能會帶來風險? 顧主任委員立雄:中小企業的逾放比也都在我們統計的資料範圍之內,一般來講,中小企業的逾放比確實會比平均逾放比稍微高一點,但還是在可以風險控管的範圍之內。 陳賴委員素美:我這邊有一個表格,我們來看一下,中小企業放款逾放比為0.41%,高於本國銀行全行逾放比的0.24%,雖然中小企業放款可以向中小企業保證基金申請理賠,尚未核准的額度可以降為0.38%,雖然降了一點,但是仍高於本國銀行全行逾放比。當然中小企業的規模比較小,體質也比較弱,經營領域比較單一,可能造成的風險也會稍高,這些都是要特別去注意的。請問金管會有沒有具體的策略要求國銀對中小企業放款要做好風險管控?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想對於中小企業放款都還是要遵循5P的原則,我們會密切注意各家銀行對中小企業放款的逾放比,如同剛才委員秀出的資料,都還在可以風險控管的範圍之內。由於對中小企業放款的利率確實比對大企業放款高一些,一般銀行授信若有高利差就會帶來一定的風險,但是就要有一定的風險控管,這都會列入相關的檢查項目中。我們也會針對中小企業放款不管是金額的增加或家數的增加,有一定的鼓勵措施,畢竟中小企業是我們臺灣發展的根基,所以我們還是會從政策上鼓勵,要儘量對中小企業…… 陳賴委員素美:鼓勵之外,還要健全他們的體制,這也是很重要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就是一方面我們會做相關的檢查,另外一方面在政策上也要加以鼓勵。 陳賴委員素美:再請教主委,新南向政策是我們臺灣當前主要的經貿政策,金管會在新南向政策中擔任的角色是什麼?主要的工作是什麼?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對海外有臺商在的地方,就希望儘量有臺資的銀行來提供服務,所以我們會協助國內銀行增加海外據點,也希望包括政策性的銀行…… 陳賴委員素美:就是可以就近提供臺商服務,以及擴大對臺商授信。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我們協助國內銀行在新南向國家增設據點,同時也鼓勵相關銀行在兼顧授信風險情況下,對在新南向國家的臺商擴大授信。 陳賴委員素美:新南向國家在東協10國中是我們發展的核心國家,請問主委,截至今年6月底止,本國銀行目前在東協10國設立了幾個銀行據點? 顧主任委員立雄:若以據點來看的話,新南向國家設立的據點總共有218處。 陳賴委員素美:到現在已有兩百多處,主委對這樣的成績滿意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剛剛其他委員也有提到,我們現在都是鼓勵,他們也都會去那邊設辦事處。 陳賴委員素美:未來會持續增加嗎?有沒有訂立目標? 顧主任委員立雄:沒有訂定明確的目標,因為要設立分行,根據我的經驗是,當地的監理機關都有很多要求,有時候…… 陳賴委員素美:你有掌握東協10國各銀行的逾放比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有啊! 陳賴委員素美:根據你的掌握,你覺得OK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東協也是高利差,當然就使得逾放比比平均水準要高。 陳賴委員素美:我這邊看到一個資料,就是截至108年6月底,本國銀行東協10國曝險金額已經從103年的5,246億元增長到108年6月底的1兆654億元,不到5年曝險金額已經超過了兩倍,這樣的成長速度,您覺得算不算快?有沒有覺得有風險存在? 顧主任委員立雄:還是要考慮到風險控管,但是當地確實利差比較高,也有不錯的獲利表現。 陳賴委員素美:根據統計,今年6月底國銀在東協10國的逾放比是0.68%,跟全體國銀全行平均數0.23%來比,高出了0.45%,國銀在東協的經營風險我看是相對高,部分的東協分行的逾放比超過了3%,甚至有高達13.92%的,主委怎麼看這樣的授信品質? 顧主任委員立雄:有時候授信會因為單一個案導致逾放比增加,但是總體來看還是在風險可以控管的範圍之內。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認為金管會務必要加強國銀在東協10國的授信品質,我覺得很重要。雖然我們一直在推展南向政策,但是授信品質的控管還是很重要的,就如同您剛剛講的,高利差就高風險。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一點還是希望委員多支持。一方面我們是督導總行對海外分行加強檢查,另外一方面就是我們檢查局也要赴海外檢查,但是因為一去就一、兩個禮拜,這個旅費是相當高的。 陳賴委員素美:這個也是有必要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也要取得當地監理機關的同意。 陳賴委員素美:另外我想請教一下,跟東協10國進行金融合作是簽署MOU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都一直持續努力在加強和各個金融機關的交流。 陳賴委員素美:持續努力加強?目前我們國銀在新南向國家插旗,擴大授信,除了基於商業考量,相信政策上的壓力和鼓勵都是其中原因之一,主管機關有沒有真的要力挺這些國銀,我想從主委的答覆可以看得出來,目前和我們簽署MOU的國家並不多,對不對? 顧主任委員立雄:MOU大概分三部分,就是銀行、證券和保險,證券因為我們參加IOSCO多國的…… 陳賴委員素美:我現在問的是,在東協10國當中我們跟幾個國家簽署了銀行業別的MOU?我看了資料,好像只有越南、菲律賓和馬來西亞3個國家,主委要加油喔!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邊給我的資料應該是7個。 主席:請金管會國際業務處賴處長說明。 賴處長銘賢: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補充報告,目前我們跟新南向國家有簽署MOU的包括馬來西亞的納閩島、越南、菲律賓、印尼,和印度也有資訊交換的…… 陳賴委員素美:不是MOU,而是用另外的形式?除了MOU之外,還有另外的形式?你剛剛講除了馬來西亞、越南、菲律賓、印尼,還有…… 賴處長銘賢:澳大利亞。 陳賴委員素美:這不是新南向國家? 賴處長銘賢:他是新南向18國之一。 顧主任委員立雄:東協10國和新南向國家又不太一樣。 陳賴委員素美:東協10國除了我剛剛提到的那幾個國家之外,沒有再增加任何國家和我們簽MOU了嗎?是碰到什麼瓶頸,還是碰到什麼壓力? 顧主任委員立雄:目前都在洽談中,但還沒有成果。 陳賴委員素美:沒有成果的原因是什麼?你可以跟我講嗎?有沒有中國的因素在內?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沒有辦法判斷,因為我們通常都是跟當地的監理機關談,當地的監理機關還會轉到其他部會。 陳賴委員素美:你們碰到什麼瓶頸你們都不知道嗎?你們應該要了解才對啊!中國的因素沒有在其中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都有在持續了解。 陳賴委員素美:他們都斷我們所有的邦交國了,在這部分不會對付我們嗎?合理的判斷應該會吧!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想每一個國家都會基於他們國家利益做一些必要的考量。 陳賴委員素美:所以我希望金管會未來能夠在和新南向國家簽署MOU這部分再加強。另外,我們不能只加強放款,逾放比也同時要兼顧,這也是很重要的,謝謝。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12時1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有委員跟主委討論到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一定比例的管理辦法,我想藉此機會讓顧主委針對此一管理辦法作更明確的說明。依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所謂的大股東適格性審查,大概就是落在10%、25%及50%會有所謂的大股東適格性審查,如果未達10%,只達到5%,會有申報義務,金管會對這個申報義務會有介入的空間嗎?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申報義務原則上就只是有申報就可以了,沒有大股東適格性的審查,大股東適格性審查的門檻就如剛剛委員所講的,大概就是10%、25%、50%,要達到這個門檻以後才進行大股東適格性審查,如果到達10%以後,剛剛黃委員問到的應該是指能不能以審查過了之後的行為為準來撤銷,我們的意見是我們在作10%的審查時,除非事後發現在審查當下他提供的資料可能不實時,才有可能重新對10%大股東適格性審查作撤銷的處分,要求他再進行調整。 蔡委員易餘:所以,顧主委就是認為10%的大股東適格性審查,就是他們在即將進入大股東門檻時會提出相關文件,如果這些文件有虛偽不實或不符合……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是先通過了,後來發現資料不實,我才會去撤銷原來同意的大股東適格性審查。 蔡委員易餘:顧主委,那這樣會如何處分?是取消最後一次增加的股權數、限期售出,或作其他處分? 顧主任委員立雄:應該是應該是會作限期的處置,調整他的持股比例到10%以下。 蔡委員易餘:這部分我想再問詳細一點,就是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規定的三個門檻,它的審查要件是否一樣? 顧主任委員立雄:各個門檻的條件應該是不太一樣,當然持股比例越高會有越多的要求,包括分散性的要求等等。 蔡委員易餘:從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第七條的條文架構看起來,三個門檻審查的要件有程度上的落差,尤其到50%時,他已經直接管理這家公司了,所以你們要求的是他的經營管理能力,如果是10%,你們要求的是大股東個人的條件是否適合擔任一家公司的大股東。那會不會出現一種狀況,就是某家公司的大股東本來持股15%,後來要增加持股到25%的時候,在第二階段的審查中,你們發現這個人在持股到達10%時就已經出現問題? 顧主任委員立雄:你是說他原來持股10%時已經通過大股東適格性審查,現在持股25%,要進行審查時,譬如發現當時他提供的資料就虛偽不實。 蔡委員易餘:那是讓他退回到15%,還是必須退回到連10%都不能持有?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法論法來看,如果他確實在申請核准的時候就有問題的話,依照您提到的第十條第二項有可能會撤銷原來的處分。 蔡委員易餘:所以就會退回到撤銷之前的持股,表示他連10%都…… 顧主任委員立雄:但是應該是要他申請的當下有問題,這就是處分的撤銷了,原來我們同意他,現在要溯及既往,把原來的處分予以撤銷。 蔡委員易餘:如果不是在申請的當下,而是發生了不符合第十條的情況,是在10%的門檻已經過了,在第二階段時發生不符合第一階段審查的情況,這時候如何論定?顧主委,你懂我的意思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可能有兩個意涵,一個是在25%審查時,要不要同時顧及原本10%審查的要件?應該是要,但是它發生的事由不是在申請10%的當下。 蔡委員易餘:是他在申請25%的時候。 顧主任委員立雄:在申請25%的當下之前有沒有事實上也不符合了…… 蔡委員易餘:原本大股東最低門檻10%的要件。 顧主任委員立雄:可是這個事情發生的時間是在過了10%的審查之後,這樣的話我是不同意他變成25%。 蔡委員易餘:沒有,我覺得這部分有條文,可是事實上條文的法律效力不清楚。 顧主任委員立雄:在架構上應該是這樣解釋。 蔡委員易餘:所以這部分如果可以的話,請金管會再作更細膩的處理,看到底這個資格審查的架構應該怎樣,以及如果違反時,法律條文應該達到什麼效果,我覺得這部分可以有更詳細的規範。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委員提出來了,我想確實可以作更完整的有關架構的說明。 蔡委員易餘:第二個我想討論的就是獨董的問題,現在的確有獨董荒,就是沒有人敢去擔任上市、櫃公司的獨立董事,金管會也分別兩次預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之應遵循辦法,在預告的條文中包括第三條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有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的專業人士,基本上我們認為他不適合擔任獨董,第四條是說他為公司提供了服務,如果報酬兩年累計金額在新臺幣50萬元者就不能擔任公司的獨立董事,我想請教主委的是,以第三條來說,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等」是一個不確定的概念,這樣會不會把只要是跟公司稍有接觸的相關人士都排除在外?這樣對獨立董事的限制是不是太過嚴格? 顧主任委員立雄:所以我們才會另外有50萬元往來的限制,這是一個獨立性的要求,避免他們都去找跟公司關係比較密切的人來擔任獨董,不能保持其客觀性。所以我們才會說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的,相關服務酬金二年超過50萬元的話,就不可以擔任獨董。 蔡委員易餘:對,兩年50萬元想像起來金額非常低,一年是25萬元,我想這部分……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過去沒有50萬元的標準,有時候甚至5萬元、10萬元在兩年內有往來都有可能被排除掉。 蔡委員易餘:所以我們是希望至少定一個金額。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現在就是至少定一個明確的標準,但要定在什麼地方是見仁見智,我們諮詢完後,就將其定在50萬元的門檻。 蔡委員易餘:我想這部分可以檢討看看,因為現在有關公司要找獨立董事及獨立董事願不願意擔任的問題,已經變成大家認為獨董所承擔的責任過重,而公司事實上也找不到獨立董事的狀況。 顧主任委員立雄:高低好像都有不同的意見。 蔡委員易餘:沒關係,多充分檢討看看。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 蔡委員易餘:謝謝。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12時2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擔任金管會主委已經兩年多了吧? 主席:請金管會顧主任委員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主席、各位委員。是。 羅委員明才:什麼時候任期會到? 顧主任委員立雄:金管會主委沒有任期,我也很想有任期。 羅委員明才:明年選舉選完後,也許你的時間就已經到了,大概再三個月的時間,以前金管會主管當得好的話,搞不好就當行政院副院長,你這兩年多的任期,你給自己如何評分?因為以前大家講股市上萬點,我也喊很久了,居然股市上萬點時,剛好你當主委,不曉得是因為你官運好,還是你認真或八字比較重,不但順利上萬點,現在還達到一萬一千點,跨越這個很難達到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今天有一萬一了嗎? 羅委員明才:現在一萬一了,跨越一萬一,所以我剛好問你這個問題,未來你的規劃是回來立法院跟我們繼續當不分區立委,還是繼續當金管會主委?還是下一步你想當行政院副院長?人生總是有一個規劃,你的想法如何?以前聽說你還要選市長,後來沒有選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本來一輩子的志業是當律師。 羅委員明才:律師有當了,而且當得也還不錯,知名度很高。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沒有辦法揣測,現在不是我能決定的。 羅委員明才:等一下就要審預算,我看很多人提了很多案子,我比較主張不要刪那麼多,搞不好明年是本黨執政,希望保留的預算多一點,還有旅運費、國際交流、監理等等,如果本黨執政,兩岸關係又會恢復,可能要去大陸,會密切做一些監理的工作,主委有沒有什麼想法? 顧主任委員立雄:本會的預算基於我們是獨立行使職權,我覺得不管何黨執政,應該有一個必要的預算支持,也請大院多多幫忙。至於跨國的金融監理檢查相關預算,確實每次一出去就要花費相當的金額,大家又認為海外有很多金融監理上的必要,這一點也請多多支持。另外,明年我們有一些金融監理科技上的需求,包括純網銀等等,業者在資訊的運用上愈來愈新,確實金管會在這部分也要迎頭趕上,這點要請貴院多支持。 羅委員明才:因為你也許剩三個多月的時間,我還是期許主委,既然你做什麼像什麼,這兩年來從律師轉換成金管會主委,聽起來外界對你的評價都是正面性的,我希望在你臨去之前,藉由最近香港動亂的問題,造成香港國際金融重心的位置可能會位移,最近大概有一兆多的資金全部流到新加坡,臺灣有沒有剛好接受到這一波過來的資金?最近資金匯回來很多,但有沒有從香港回來的資金?這三個月有沒有你可以修改的法令或是做一些努力,讓臺灣有機會取代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可以做一點事吧!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資金回流,我們可以看到這些上市、櫃的公司原來的生產基地在中國大陸,現在轉移到東南亞或是高附加價值的部分回到臺灣,這是一部分;另外,資金回臺專法現在也由財政部主政並陸續接受申請當中,這部分也會有一定的資金進來,挹注到我們的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再來,當然就是委員剛才關心香港的地位確實某種程度對於很多金融市場上的投資人產生信心的動搖,我剛才跟其他委員也報告過,我們必須務實討論是否能在某種程度上吸引一些資金到我們這邊來,我們想的就是OBU和DBU之間某種程度的串通,讓這些資金的調度或高端理財的需求能有一部分到臺灣來運作。 羅委員明才:主委,我支持你的預算,但是我希望在這三個月的時間趕快請銀行局、證券局及保險局各局局長加把勁,看如何做才能讓臺灣可以取代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甚至各部會應該要協調一下,來的人比如高階投資客或移民,讓過程儘量簡化,我看新加坡速度很快,看到香港暴動成這樣立刻彈性調整,新加坡是張開雙臂歡迎從香港要過去的資金大戶。主委,你歡不歡迎香港金字塔頂端的這些移民來臺灣?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是我們現在正在積極研議的部分。 羅委員明才:要研議多久? 顧主任委員立雄:年底前會公布 羅委員明才:謝謝,看速度能否快一點,我覺得世界一直在變化,我們要與時俱進爭取可以取得的部分,比如保單或證券,像今年度證券可能要再加油一點,我們本來預計要上市的家數都不如預期,差很多,這部分是否應該要加強一下?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們確實有在努力招商,只是看起來……,我相信我們會儘量達成兩年百家的目標,我們原來設定兩年有百家上市、櫃,去年是62家,今年如果有達到38家,我們儘量來努力衝刺…… 羅委員明才:要加油,因為很多人都在講主委是眾星拱月,你旁邊的局長全部都是女性,我們本來也想說女性的表現照理跟男性也不能有分別,程度、積極性及魄力應該都是一致的,可是家數沒有達標,大家就起了一個問號。過去主委也曾經講過股市上萬點變成是一個常態,這是你講過的。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是說可能是常態,那是當時的環境啦! 羅委員明才:既然都講了,不過也維持那麼久了,今年度大概都是萬點以上,真的變成一個常態,現在股市已經跨越一萬一千點了,這是不是非常態? 顧主任委員立雄:那天記者有在問我,一萬一可能只是一個數字關卡,市場還有諸多不確定的因素,正在前面等著我們。 羅委員明才:所以主委是要提醒大家一萬一不是常態?其實要居高思危,是這樣的意思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報告委員,你現在去市場上問,哪個人會說一萬一是常態? 羅委員明才:所以大家也覺得一萬一不是常態。 顧主任委員立雄:我覺得我們越居高越要思危,中美貿易戰尚未完全停歇,還有經濟下行的風險,及諸多包括香港等地緣政治的問題。 羅委員明才:主委是提醒大家要小心,是不是這個意思? 顧主任委員立雄:當然,對。 羅委員明才:我看各行各業今年的獲利情況都還不錯,特別是金融業,金融業像銀行、保險這些加一加,今年度的獲利會不會超過六千億元? 顧主任委員立雄:五千億元應該有很高的機會,但你說要到六千億元,我現在還沒有…… 羅委員明才:五千億元應該是滿會賺的。但我看到今天審的預算有特別收入基金及金融監督管理基金,裡面還是有二百六十幾億元,金額還那麼多,當初是為了一些體質比較差的金融業,讓它平穩地退出市場,現在的金融業中還有體質不良的企業嗎?有不好的銀行或是不好的保險公司? 顧主任委員立雄:現在銀行部分的資本適足率看起來都有達到標準以上,保險RBC的部分也都在標準之上,不過我們都要戒慎以對,我們還是要努力來要求銀行資本的提高,另外保險除RBC之外,我們現在對於淨值也新增加要求,所以我們都希望保險業在必要的時候,即好的時候都要廣積糧。 羅委員明才:這個數字─248億元,金額會不會太高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248億元指的是? 羅委員明才:基金來源預算數。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銀行業基於營業稅稅款提撥2%…… 羅委員明才:這部分是否應該調整一下,以後全部解繳國庫? 顧主任委員立雄:它本來就有一個落日,應該是113年會有落日。 羅委員明才:113年!距現在還有好多年。 顧主任委員立雄:這是採營業稅法,應該是財政部主政。 羅委員明才:這一塊是不是可以檢討一下?我覺得整個市場體質比較弱的金融行業已經逐步淘汰掉了,應該來調整調整,也請你考量一下。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就是到113年之前,財政部會來檢討。 主席:今日登記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現在進行提案處理,請議事人員宣讀今日審查預算案之審查項目及提案共105案,預計宣讀時間20分鐘,宣讀完畢後預計13時10分進行協商。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部分 一、預算數部分: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請參閱總預算書歲入部分第71至第72頁): 第202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無列數 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203項 銀行局無列數 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204項 證券期貨局無列數 第1目 罰金罰鍰及怠金無列數 第205項 檢查局無列數 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請參閱總預算書歲入部分第202至第203頁): 第218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26萬1千元 第1目 財產孳息126萬1千元 第219項 銀行局3萬7千元 第1目 財產孳息3萬6千元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1千元 第220項 證券期貨局1萬元 第1目 廢舊物資售價1萬元 第221 項保險局4千元 第1目 財產孳息4千元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無列數 第222項 檢查局1萬5千元 第1目 財產孳息1萬1千元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4千元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請參閱總預算書歲入部分第209頁): 第12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8億0,684萬元 第1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謄餘繳庫8億0,684萬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請參閱總預算書歲入部分第269至第270頁): 第218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3萬9千元 第1目 雜項收入3萬9千元 第219項 銀行局26萬7千元 第1目 雜項收入26萬7千元 第220項 證券期貨局16萬8千元 第1目 雜項收入16萬8千元 第221項 保險局7萬1千元 第1目 雜項收入7萬1千元 第222項 檢查局無列數 第1目 雜項收入無列數 歲出部分 第23款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15億4,004萬6千元 第1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億5,650萬5千元 (請參閱總預算書歲出部分第611頁): 第1目 一般行政1億9,838萬6千元 第2目 金融監理5,779萬9千元 第3目 第一預備金32萬元 第2項 銀行局3億4,618萬5千元 (請參閱總預算書歲出部分第611頁): 第1目 一般行政3億3,815萬6千元 第2目 銀行監理785萬9千元 第3目 第一預備金17萬元 第3項 證券期貨局3億3,517萬8千元 (請參閱總預算書歲出部分第611至第612頁): 第1目 一般行政3億2,546萬8千元 第2目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961萬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無列數 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萬元 第4項 保險局1億5,019萬1千元 (請參閱總預算書歲出部分第612頁): 第1目 一般行政1億4,474萬5千元 第2目 保險監理539萬6千元 第3目 第一預備金5萬元 第5項 檢查局4億5,198萬7千元 (請參閱總預算書歲出部分第612至第613頁): 第1目 一般行政4億2,800萬5千元 第2目 金融機構檢查2,355萬1千元 第3目 第一預備金43萬1千元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特別收入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一)業務計畫(第5至7頁、第32頁): 1.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應另加敘「並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2.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 (第7頁、第13至15頁、第17至27頁) 1.基金來源:263億4,174萬6千元 2.基金用途:254億8,453萬元 3.本期賸餘:8億5,721萬6千元 (三)解繳公庫:8億0,684萬元 (第7頁、第13頁)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信託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第4至5頁): 1.如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應另加敘「並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2.如無修正,應敘明「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2,432萬5千元 (第5頁、第8頁、第11至13頁) (三)總支出:1億2,695萬2千元 (第5頁、第8頁、第14至16頁) (四)本期短絀:1億0,262萬7千元 (第6頁、第8至10頁)   二、委員提案部分: [image: image2.jpg] [image: image3.jpg] [image: image4.jpg] [image: image5.jpg] [image: image6.jpg] [image: image7.jpg] [image: image8.jpg] [image: image9.jpg] [image: image10.jpg] [image: image11.jpg] [image: image12.jpg] [image: image13.jpg] [image: image14.jpg] [image: image15.jpg] [image: image16.jpg] [image: image17.jpg] [image: image18.jpg] [image: image19.jpg] [image: image20.jpg] [image: image21.jpg] [image: image22.jpg] [image: image23.jpg] [image: image24.jpg] [image: image25.jpg] [image: image26.jpg] [image: image27.jpg] [image: image28.jpg] [image: image29.jpg] [image: image30.jpg] [image: image31.jpg] [image: image32.jpg] [image: image33.jpg] [image: image34.jpg] [image: image35.jpg] [image: image36.jpg] [image: image37.jpg] [image: image38.jpg] [image: image39.jpg] [image: image40.jpg] [image: image41.jpg] [image: image42.jpg] [image: image43.jpg] [image: image44.jpg] [image: image45.jpg] [image: image46.jpg] [image: image47.jpg] [image: image48.jpg] [image: image49.jpg] [image: image50.jpg] [image: image51.jpg] [image: image52.jpg] [image: image53.jpg] [image: image54.jpg] [image: image55.jpg] [image: image56.jpg] [image: image57.jpg] [image: image58.jpg] [image: image59.jpg] [image: image60.jpg] [image: image61.jpg] [image: image62.jpg] [image: image63.jpg] [image: image64.jpg] [image: image65.jpg] [image: image66.jpg] [image: image67.jpg] [image: image68.jpg] [image: image69.jpg] [image: image70.jpg] [image: image71.jpg] [image: image72.jpg] [image: image73.jpg] [image: image74.jpg] [image: image75.jpg] [image: image76.jpg] [image: image77.jpg] [image: image78.jpg] [image: image79.jpg] [image: image80.jpg] [image: image81.jpg] [image: image82.jpg] [image: image83.jpg] [image: image84.jpg] [image: image85.jpg] [image: image86.jpg] [image: image87.jpg] [image: image88.jpg] [image: image89.jpg] [image: image90.jpg] [image: image91.jpg] [image: image92.jpg] [image: image93.jpg] [image: image94.jpg] [image: image95.jpg] [image: image96.jpg] [image: image97.jpg] [image: image98.jpg] [image: image99.jpg] [image: image100.jpg] [image: image101.jpg] [image: image102.jpg] [image: image103.jpg] [image: image104.jpg] [image: image105.jpg] [image: image106.jpg] [image: image107.jpg] [image: image108.jpg] [image: image109.jpg] 主席:現在開始審查109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公務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現在開始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處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部分的提案第1案至第7案「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請黃國昌委員發言。 黃委員國昌:是一案一案討論,還是7案一起討論。 主席:一次比較快,就是按目進行。 黃委員國昌:第1案「水電費」刪減10萬元;然後「資訊服務費」刪減50萬元;「物品」刪減10萬元;「一般事務費」刪減20萬元;「媒體聯繫及新聞業務等經費」,凍結15萬元,減列15萬元;以及金管會第7案之「雜項設備費」部分,減列15萬元。 賴委員士葆:我建議黃委員,是不是不要凍結?要刪多少就刪了,因為馬上就結束了,不要凍結,好不好?看怎麼樣,大家就討論要刪減多少預算,也就是不要凍結。 黃委員國昌:好。 賴委員士葆:因為已經沒時間去解凍了。 黃委員國昌:可以,OK。 主席:等一下,請江永昌委員發言。 江委員永昌:有關第5案,我是這樣想的,本來我們就希望金管會應該多對社會去釋疑,藉由媒體管道把相關應該說清楚、講明白的部分就儘量去做,所以我原本共同提案,我這邊回過頭來跟黃國昌委員商量,就是應該要求儘量向社會釋疑,而不是減列經費之後,變成不執行他們的工作。 主席:請金管會說明。 顧主任委員立雄:因為第5案提及對於某併購案,來說明併購的想法,我要在此說明清楚,不論國外也好、國內也好,任何一個金融監理機關會常常接獲任何一個受監理的金融機構,他們有任何初步的想法時都會來說明,而這部分是我們絕對應守秘密的事項,絕對不可以將任何不成熟、初步想法的事項對外作任何說明。所以有任何人來說明他們的想法時,並且涉及雙方特別都是受我們監理的機關,在消息還沒有任何釋出之前,金管會不但不可以對外說明,還要幫他們保守秘密,我想這是我們應該要做的事項。因此我們沒有遮掩或透過媒體放話操作風向的問題,所有受監理機關都會隨時與金管會溝通,金管會針對溝通過程也會留存紀錄,我想這都是金管會作業的模式,以上說明。 主席:有關第1案至第7案部分,黃委員要刪減總額多少? 黃委員國昌:總共加起來多少錢? 主席:是指刪減的部分,還是這一個…… 黃委員國昌:你不是說要統一處理嗎? 主席:對。 黃委員國昌:所以我說加起來總共多少錢? 主席:4,645萬元。 黃委員國昌:對,我說要刪減的部分加起來總共多少錢?因為我尊重主席,主席說要一項一項處理,所以我們就大項來討論。 主席:大概140萬元。 黃委員國昌:那刪減100萬元就好。 主席:好,刪減100萬元。不行?不行的話,再來…… 陳主任榮貴:跟委員報告,其實這些是我們的柴米油鹽醬醋茶,每年執行率幾乎都達百分之九十九點幾。我們有一些基本開銷,如果真的要刪減,因為一刪減預算之後,我們基本的維持費根本沒有辦法支應。 主席:請蔡易餘委員發言。 蔡委員易餘:因為這些都是「一般行政」項下的經費,我想我們接下來討論到業務時也要刪。就「一般行政」項下的部分而言,如果沒有很具體要針對那個預算項目刪減的話,還是就意思意思一下,好不好? 黃委員國昌:幾千萬元的預算,僅刪減100萬元,已經很意思了。 蔡委員易餘:意思意思一下就好。 黃委員國昌:你的「意思意思」是指多少? 蔡委員易餘:30萬元。 主席:40萬元。 賴委員士葆:我認為資訊服務費刪減50萬元是很有道理的,這很多是外包的,所以這一項我強烈支持,好不好?就是最少刪減50萬元,也就是這7案裡面刪減50萬元。 黃委員國昌:好啦!我想基本行政部分總共50萬元。 主席:金管會,這樣好不好?好,「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第1案至第7案減列50萬元…… 江委員永昌:主席,我還是重申,減列多少金額我沒有意見,但剛剛也有提到本來第5案我也有連署,我想說第5案就不處理,不然我可能就在第5案撤…… 黃委員國昌:好。 江委員永昌:沒有第5案了。 黃委員國昌:沒有啦!我尊重江委員,第5案就不要處理。 主席:好。 江委員永昌:謝謝。 主席:第5案,不處理。其餘減列50萬元。 進行第8案至第19案,關於「金融監理」部分,提案委員有陳賴素美委員、曾銘宗委員、賴士葆委員、黃國昌委員、蔡易餘委員等。 陳賴委員素美:現在是講第8案、第9案、第10案…… 主席:第8案至第19案。 陳賴委員素美:第8案至第19案? 主席:對。 陳賴委員素美:是一起討論嗎? 主席:一起,這樣比較快。 陳賴委員素美:基本上,有關這次「金融監理」的預算,本人沒有很大的意見,只是對於金融監理合作文件難免遭受中國打壓,但完善新南向國家金融據點之監理仍有其必要性,本席原本主張凍結該項預算三分之一,請金管會提出改善計畫之後始得動支。請問金管會的意見為何? 主席:其他人? 賴委員士葆:業務單位回答委員的問題,他問…… 曾委員銘宗:我提案請你們提出書面報告,這應該OK吧? 陳主任榮貴:跟委員報告,這是否可以讓我們改書面報告? 陳賴委員素美:改書面報告? 陳主任榮貴:是。 陳賴委員素美:多久? 陳主任榮貴:3個月。 陳賴委員素美:3個月內嗎? 主席:全部都減列啦! 陳賴委員素美:你現在的意思是不要凍結,提出書面報告。 賴委員士葆:不要凍結,寫個報告…… 曾委員銘宗:對啦!我的提案也是,寫個報告就好。 主席:不要凍結,整個都刪減啦!關於刪減的部分剛才算了一下,第8案至第19案總共260萬元。請金管會說明。 陳賴委員素美:現在是不是指我的部分改為主決議?是嗎? 主席:對,第8案,是不是?他要改為主決議,可以嗎? 陳賴委員素美:那第9案呢? 陳主任榮貴:委員,是不是一樣,就是不要凍結,改書面報告? 陳賴委員素美:第8案至第10案全部改書面報告嗎? 陳主任榮貴:是。 陳賴委員素美:好。 主席:我們再確認一次,金融監理部分要不要刪減? 賴委員士葆:全部多少錢? 主席:全部多少錢?有沒有要改為主決議的? 賴委員士葆:我建議這一項就全部減列100萬元,這樣就好了。 主席:就是包含第12案? 賴委員士葆:資訊服務費部分就100萬元了,其他就不要了,就是全部加起來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這樣好不好? 賴委員士葆:這樣已經很寬鬆了,五千多萬的…… 主席:那就沒有主決議了? 賴委員士葆:統統沒有主決議,也沒有什麼凍結…… 主席:各位委員,這樣好不好? 陳賴委員素美:不是啊!你刪減的部分歸你的,我的主決議部分還是歸我的主決議…… 賴委員士葆:報告都寫給你,這我沒有意見。 陳賴委員素美:對啊!主決議還是有的。 主席:所以第8案改為主決議。 賴委員士葆:寫個報告給你。 主席:陳賴素美委員,全部都改為主決議嗎? 陳賴委員素美:對。 主席:他提出的3個案子都改為主決議,可以嗎? 有關第8案至第19案,其中陳賴素美委員提案部分是主決議,另外整個通案刪除部分是刪減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陳主任榮貴:跟召委、委員報告,100萬元對我們金管會真的太多…… 主席:你就自己講一下要刪減多少?你每次都是這樣,也不講數目或怎麼做,就說明一下。 陳主任榮貴:是不是減列30萬元? 賴委員士葆:差這麼多。 陳主任榮貴:跟委員報告,因為剛才已經刪減50萬元,因為我們跟主計總處爭取預算幾乎都爭取…… 陳賴委員素美:對啦!金融監理很重要,因為資安的部分還是需要給他們預算做事啊! 賴委員士葆:我總共就提出2個或3個案子而已,現在我的提案都不給我過,然後講這麼少…… 主席:你要刪減多少就跟他講一下。 賴委員士葆:不行只刪減30萬元,要刪減100萬元,五千多萬元的預算我只砍100萬元…… 主席:你就看要刪減多少,你就不說,常常發生他刪減,你們都不講…… 顧主任委員立雄:能不能比照前面…… 賴委員士葆:前面的?不行啦!前面的我只有砍50萬元,你就給我50萬元了,不然刪減80萬元,就這樣子啦! 主席:好,80萬元。 賴委員士葆:刪減80萬元就好。 主席:針對這部分,有關陳賴素美委員提案是主決議的部分,當中提及凍結該案預算等部分刪除,另外,專題報告就是改為書面報告,所以就是第8案、第9案、第10案及第14案這幾個提案,時間皆改為3個月,其餘提案併案之後刪減8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黃委員國昌:對不起!我說明一下,針對剛才大家討論刪減的金額,我可以尊重,但是我提案的第13案及第17案,請他們改書面報告,好不好? 主席:第13案的專案報告? 黃委員國昌:就是改為書面報告。 主席:書面報告? 黃委員國昌:可以把它改成主決議。 主席:好,那就改為主決議,也就是第13案跟第幾案?第17案? 黃委員國昌:對,第17案。 主席:金管會有沒有問題?就是凍結部分全部拿掉,這樣可以嗎?好,OK。時間一樣,全部3個月。 處理第20案。 蔡委員易餘:等一下。 主席:請蔡易餘委員發言。 蔡委員易餘:針對第16案,因為中國P2P產生很多弊端,這部分是否也可以給我書面報告?就是金管會對於這種P2P網路借貸的形式…… 主席:好,關於第16案,請提出書面報告予蔡委員。 處理第20案。第20案的主決議,金管會有沒有問題?好,第20案沒問題,請提出書面報告。 處理第21案。 費委員鴻泰:書面報告。 主席:書面報告?3個月? 費委員鴻泰:1個月。 主席:1個月? 費委員鴻泰:很簡單。 主席:好,1個月。金管會有沒有問題? 陳主任榮貴:委員,給我們一點時間,因為…… 賴委員士葆:2個禮拜都可以了。 主席:好,1個月。他今天和藹可親,你就算了。 處理第22案。 曾委員銘宗:沒問題啦!就改提書面報告。 主席:書面報告?3個月?金管會有沒有問題?好,沒問題。 曾委員銘宗:第23案也沒問題啦! 主席:有關第23案,提出書面報告?好。 處理第24案。 費委員鴻泰:書面報告。 主席:書面報告。3個月? 費委員鴻泰:1個月! 主席:好,就不要再討價還價,就1個月內提出。 處理第25案。 費委員鴻泰:2個月。 主席:要專案報告嗎?還是書面報告? 費委員鴻泰:書面報告。 主席:書面報告,請於2個月內提出。 處理第26案。每年?還是每半年? 陳賴委員素美:每半年發布金融科技最新發展與政策。 主席:1年? 陳賴委員素美:1年喔?現在顛覆性創新速度很快,你們腳步這麼慢也不行啊!每半年啦! 主席:請費委員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我們現在對他們過分好,不要屬猴的順著竿子往上爬,那就不好囉,好嗎?半年的時間,可以啦! 主席:好,半年。 處理第27案。主決議,有沒有問題?OK?好。 處理第28案。關於建請的部分?OK。 處理第29案。 陳賴委員素美:這個應該沒問題吧? 主席:好,沒問題。 處理第30案。 陳賴委員素美:這也是主決議,OK吧? 主席:這有沒有問題?沒有?好。 處理第31案。 陳賴委員素美:第31案,一樣是主決議的部分。 主席:有沒有問題? 陳賴委員素美:擬定更有效之計畫還好啦。 主席:沒有問題吧?好,沒有問題。 現在處理銀行局部分的提案第1案至第5案「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提案委員有黃國昌委員,也就是這5案的提案委員都是黃國昌委員。這一項,即第1案至第5案提案總共減列80萬元。不要緊張,我說的是統計,第1案至第5案總共刪減80萬元,業務單位要多少就講一下。 黃委員國昌:你們總共加起來多少錢? 主席:80萬元。 黃委員國昌:不是啦!我說的是整個金額。 主席:6,185萬元。 黃委員國昌:六千多萬元? 主席:6,185萬元。 黃委員國昌:然後減列80萬元有困難? 主席:請金管會說明。 陳主任榮貴:跟委員報告,其實銀行局這部分也是基本維持,像我們很多大樓維護設施,因為已經搬進來快20……而且還有租金等等,其實都付得很辛苦…… 主席:黃委員,這樣好不好?刪減50萬元。 黃委員國昌:好,尊重主席。 主席:好,OK。這一項是基本行政費,第1案至第5案部分刪減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6案至第14案。提案委員有費鴻泰委員、陳賴素美委員、蔡易餘委員、黃國昌委員。 費委員鴻泰:銀行局預算部分,我只有1個提案是刪減預算,另外幾個提案是提出書面報告,刪減預算部分就是刪10%,但是取消凍結20%,好不好? 主席:凍結不要? 陳賴委員素美:那我提案凍結預算部分一樣改為主決議,提出報告,可以嗎? 主席:金管會,可以嗎?針對陳賴素美委員的部分。第6案就將凍結部分刪除。 費委員鴻泰:第6案就刪減10%。 主席:刪10%。 費委員鴻泰:不凍結了。 主席:10%是78萬元。 賴委員士葆: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這部分才七百多萬元而已,這個項目是785萬元…… 費委員鴻泰:朋友們,這個我很堅持,好不好?我從頭到尾沒有堅持的案子,只有這個案子我一定要堅持。 主席:其他委員呢? 蔡委員易餘:主席,我第10案撤案。 主席:第10案撤案。 黃國昌委員有沒有意見? 黃委員國昌:是不是按照剛剛費委員建議的金額?如果按照費委員建議的金額,那我要報告的就改成主決議,給我書面報告就好了。 主席:好,蔡易餘委員的第10案刪除,黃國昌委員的改成主決議、書面報告。 在場人員:…… 曾委員銘宗:做什麼用? 在場人員:那是我們有業務聯繫需要的時候,還有一些跟國外交流的國外旅費,如果刪太多的話,我們可能就沒辦法…… 主席:不然就不要刪那麼多,費委員,刪少一點啦! 賴委員士葆:多少錢啦! 主席:他們的總預算才780萬元。 在場人員:前面已經被刪了…… 主席:他們整體只有780萬元而已。費委員,刪少一點啦! 費委員鴻泰:從頭到尾我只提這個案子是要刪預算,其他都是報告。 曾委員銘宗:可以啦! 主席:他只要刪這個。 費委員鴻泰:可以啦! 賴委員士葆:總共多少錢? 主席:780萬元。 費委員鴻泰:銀行局的預算總共多少錢? 主席:780萬元。 賴委員士葆:銀行局總共多少錢? 主席:3億4千…… 賴委員士葆:6,800萬元!只刪70幾萬元,你們自己調整,真的可以啦! 主席:喔!基本維持費是6,185萬元。 賴委員士葆:全部讓你們自己調整啊! 費委員鴻泰:銀行局自己好好回家檢討!你們銀行局做得爛得要死!一天到晚這個銀行出問題,那個銀行出問題,還好意思講! 賴委員士葆:銀行局只砍70幾萬元,全部讓你們自己調整不是很簡單嗎? 主席:好啦,好啦!科目自行調整啦!就是第6案至第14案刪減10%…… 曾委員銘宗:我的第12案就撤掉啦! 主席:好,第10案和第12案撤案;然後黃國昌委員的改成主決議、書面報告。 黃委員國昌:刪的部分就跟大家併進去,其他的部分就改書面報告,主題類似或一樣的報告交一份就可以了。 主席:現在就是銀行局的第6案至第14案刪減78萬元,也就是這一項減列78萬元,黃委員提案刪減的部分併進去;第10案和第12案撤案;陳賴素美委員要求的專題報告也改書面報告(第7、8、9案),黃委員的是第13、14案,3個月加書面報告。 接下來是第15案主決議提案。 顧主任委員立雄:也是3個月、書面。 主席:3個月、書面報告,好。 接下來是第16案。 顧主任委員立雄:1個月、書面報告。 主席:好,就這樣,1個月、書面報告。 接下來是第17案。 顧主任委員立雄:1個月、書面報告。 主席:1個月、書面報告?好。 接下來是第18案。這是黃國昌委員的提案。 黃委員國昌:這一樣嘛!就併在前面,提書面報告。 主席:好,第18案併第13案。 繼續處理證期局部分的提案第1案至第7案「一般行政」項下的「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提案人都是黃國昌委員,總共減列80萬元。 黃委員國昌:就跟銀行局一樣,減列50萬元好了。 主席:減列50萬元有沒有問題?請解釋一下。 王局長詠心:我們的預算規模比銀行局小,扣掉人事費等開銷,只剩下3,000萬元而已,他們是五、六千萬元。 費委員鴻泰:送你們一個禮物,我的第8案撤案。 主席:好,第8案撤案;現在在討論第1案至第7案。請繼續說明。 王局長詠心:是不是可以刪30萬元,然後科目自行調整? 黃委員國昌:30萬元可以啦! 主席:好,第1案至第7案刪減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王局長詠心:謝謝。 主席:繼續處理第8案至第15案「證券期貨市場監理」的部分。 第8案撤案。 曾委員銘宗:我提的第14案和大陸地區旅費有關,你們編這個現在也沒在用嘛!有嗎? 王局長詠心:有。 曾委員銘宗:現在有用啊?還有去嗎? 王局長詠心:因為有個會議在大陸開,所以還是要去。 曾委員銘宗:OK,那就撤案好了。 主席:好,第14案撤案。 陳賴委員素美:那麼第9案是不是一樣不要凍結,改主決議、提書面報告?第9案和第10案都一樣。 主席:主決議、提書面報告?第10案也一樣? 陳賴委員素美:對。 主席:好,3個月、書面。 蔡易餘委員的案子呢? 顧主任委員立雄:3個月、提書面報告。 主席:3個月、提書面報告? 陳賴委員素美:好啦,他離開了。 主席:黃國昌委員的呢?減列30萬元?好。 黃委員國昌:沒有啦!那是前面的基本行政,這個是業務,是兩回事! 主席:這一項不是減列30萬元嗎? 黃委員國昌:那是前面的吧!我把它講清楚:前面剛剛是第1到7案併起來,現在是第9案到第15案嘛! 主席:第9案到第15案是多少錢? 這一項黃國昌委員提出的總刪除金額是20萬元。 黃委員國昌:沒有,到第15案的話,總共是60萬元。 主席:對,還有一個40萬元,加起來是60萬元。可以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減20萬元。 主席:減20萬元,好不好? 黃委員國昌:太少了啦!出國就編400多萬元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30萬元好了。 黃委員國昌:30萬元?好。然後第15案的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主席:第15案改成書面報告;本項(第9案到第15案)減列30萬元…… 陳賴委員素美:既然減列30萬元,凍結的部分是不是就沒有了? 主席:凍結沒有了,你的提案都改成主決議、3個月提書面報告,蔡易餘委員的案子也是;黃國昌委員提的第15案也是。書面報告啦! 接下來是主決議的部分,首先是第16案。 顧主任委員立雄:1個月、書面報告。 主席:1個月?好。 接下來是第17案。 好,沒問題。 接下來是第18案。 顧主任委員立雄:3個月、提書面報告。 主席:好。 接下來是第19案。 費委員鴻泰:第19案OK啦! 主席:好,第19案OK;3個月的書面報告喔! 費委員鴻泰:好。 主席:繼續處理保險局部分的提案。首先,「一般行政」項下的「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是第1案到第2案,都是黃國昌委員的提案。 黃委員國昌:第1案和第2案只是把增加的部分刪掉而已。 主席:請施局長說明。 施局長瓊華:報告委員,因為我們主要增加的是一般基本工資的調整,還有我們大樓系統汰舊換新的費用,這是第2案的部分。第1案的部分也是將一些維護的費用進行小的調整,這都是很基本的費用。 主席:這2個案子總共刪減77萬元。 施局長瓊華:因為我們的規模相對更小一點,所以是不是可以…… 黃委員國昌:刪20萬元就好了。 施局長瓊華:可以整個合併刪20萬元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合併刪20萬元好不好? 主席:對、對、對,基本工作…… 黃委員國昌:就是第1案和第2案! 主席: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刪減20萬元。 黃委員國昌:第1案和第2案刪20萬元啦! 主席:對,第1案和第2案刪20萬元。 施局長瓊華:可不可以併後面的案子,一起刪20萬元? 曾委員銘宗:好啦! 費委員鴻泰:第3案我送你們…… 主席:整個單位喔? 施局長瓊華:是,謝謝委員。 主席:第3案撤案。 第1案和第2案刪減20萬元…… 施局長瓊華:可不可以含「保險監理」一起?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 費委員鴻泰:沒有意見! 主席:沒有意見,好。 黃委員國昌:蛤?第1案到第8案? 主席:沒有,是第3案到第8案啦! 黃委員國昌:第3案到第8案是針對「保險監理」,那是另外一回事吧! 主席:現在是第1案和第2案,第1案和第2案的部分刪減20萬元。 黃委員國昌:對、對、對。 主席:對啊!你們不能這樣。 費委員鴻泰:第3案撤案。 主席:第3案撤案。 第4案跟第8案併案。 施局長瓊華:這個我們可不可以提書面? 主席:就是「保險監理」項下的「保險監理」。 施局長瓊華:是不是提書面報告? 主席:3個月、改書面報告? 施局長瓊華:對。 費委員鴻泰:好。 主席:專案報告改書面報告。 陳賴委員素美:好,那我這邊沒意見。 黃委員國昌:你們那個「國外旅費」為什麼會多100多萬出來? 施局長瓊華:這主要是因為我們副主委現在是IIS的副主席,1年必須配合參加4次國際會議,增加的金額主要是在這個部分。 黃委員國昌:好,沒有關係,我這2案都改成書面報告。 主席:你這個都凍結了,所以都整個改書面報告? 施局長瓊華:謝謝委員。 費委員鴻泰:不凍結! 主席:不凍結,改書面報告,就這樣子。所以,第4案到第8案整個凍結的部分都是改成書面報告。 接下來是主決議的部分,首先是第9案。 顧主任委員立雄:書面報告。 主席:書面報告、3個月,沒問題。 第10案也是書面報告? 費委員鴻泰:好。 主席:沒問題?好。 第11案? 曾委員銘宗:OK! 主席:書面報告。 第12案? 顧主任委員立雄:書面報告。 主席:書面報告。 第13案?書面報告、2個月。 第14案?書面報告、1個月? 費委員鴻泰:好。 主席:繼續處理檢查局部分的提案。首先是第1案到第8案,提案人有黃國昌委員和曾銘宗委員。 王局長儷娟:我說明一下。第1案黃委員要扣20萬元,因為我們107年這個部分的結餘只剩10萬元,而且這都是水電分攤的,我們檢查局有3層樓,分攤的數量會比較大一點,是不是可以減為10萬元? 黃委員國昌:可以啊!你要一案、一案這樣討論,我OK啊…… 主席:不是啦!我告訴你啦…… 黃委員國昌:只是你會比較辛苦一點。 王局長儷娟:那就第1案到第8案…… 黃委員國昌:不是啦!他剛剛要一案、一案討論,我是建議可能加起來討論會比較輕鬆。 主席:對啦,對啦! 王局長儷娟:謝謝委員。 主席:檢查局第1案到第8案總共刪減550萬元,一次談。 曾委員銘宗:刪550萬元啊? 主席:對,整個。 王局長儷娟:所以第2案和第3案因為是…… 曾委員銘宗:我提的第3案撤案。 王局長儷娟:謝謝委員。 主席:第3案撤案。 王局長儷娟:那個100多萬元的部分我想說明一下。500多萬元裡面有一個300多萬元的部分是明年檢查作業電子化,我們要推動工作底稿電腦化,那是一個新系統,希望委員能夠支持,這是我們檢查作業電子化的部分。還有一個100多萬是我們今年度推的行動辦公室,檢查人員在外面需要行動辦公室整個軟體配合,這是設備,所以才會增加400多萬元。 黃委員國昌:不是啦,你就直接講,現在第1案到第8案要合起來處理嘛! 主席:那就100萬元啦! 王局長儷娟:30萬元,可不可以? 曾委員銘宗:30萬元! 黃委員國昌:太少了啦! 主席:根據你剛才講的,要刪100萬元才夠啦!因為550萬元,扣掉300多萬元和100多萬元,這樣就400多萬元了啊,所以扣掉400多萬元以後就是100萬元啊! 王局長儷娟:那麼40萬元可不可以?因為其他…… 黃委員國昌:你們「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加起來總共多少錢? 主席:4,310萬元。 王局長儷娟:因為我們有3層樓…… 黃委員國昌:我覺得跟其他的局相配合、平衡,刪50萬元好了啦! 曾委員銘宗:好啦! 王局長儷娟:好、好、好。 曾委員銘宗:科目自行調整啦! 主席:好,那就第1案到第8案的部分刪減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接下來是第9案至第15案,提案人有費鴻泰委員、陳賴素美委員、黃國昌委員和蔡易餘委員。 顧主任委員立雄:改書面報告嘛! 王局長儷娟:是不是可以改書面報告? 主席:好,凍結的部分改書面報告。 第12案是刪減案喔! 顧主任委員立雄:第9、10、11、12、13案剛剛併入,應該一起了嘛!好不好?可以嗎? 主席:和剛才的50萬元併在一起可以嗎? 黃委員國昌:可以。併在一起,可以。 主席:那麼凍結的部分就是提書面報告、改成主決議,這是第9案到第15案;另外,刪減的部分就跟剛才的第1到8案併案在一起。 顧主任委員立雄:好。 費委員鴻泰:第9案還沒處理? 主席:還沒。 費委員鴻泰:好,撤案! 顧主任委員立雄:謝謝。 主席:接下來是第15案。 顧主任委員立雄:第15案一樣,剛剛都併入了。 接下來是第16案以下。第16案改書面報告、1個月內。 主席:好。 黃委員國昌:等一下,第15併到哪裡去?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剛剛…… 主席:你不是說後面都併了嗎? 黃委員國昌:哪有啊!是分2個部分…… 主席:好,那就討論第15案。 黃委員國昌:因為前面「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的部分刪50萬元大家都同意了,現在是在處理後面業務的部分嘛! 王局長儷娟:對,是的。跟委員報告一下,第15案我們會增加42萬元的大陸地區的檢查費用,是因為預計明年要增加檢查大陸地區的2家分行,如果刪掉的話…… 主席:現在回到第9案,從第9案到第15案,第9案撤了,第10案和第11案就是改成主決議的部分,第12案是黃國昌委員的那個…… 在場人員:併第1案到第8案。 主席:對,第12併第1案到第8案。 黃委員國昌:第13、14、15案你們自己講一個金額好不好? 王局長儷娟:不然是不是20萬元? 黃委員國昌:好,就20萬元。 王局長儷娟:謝謝委員。 主席:好,第13案到第15案減列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顧主任委員立雄:好,謝謝。 主席:第16案剛剛已經通過了。 顧主任委員立雄:對,書面報告。 主席:接下來是第17案。 顧主任委員立雄:書面報告。 主席:書面報告、3個月,好。 接下來是第18案。 顧主任委員立雄:改書面報告嗎? 主席:沒有啊!沒有說啊!這個案子是做事的。 陳賴委員素美:本來就是主決議啦! 顧主任委員立雄:好,主決議,謝謝。 主席:好,繼續處理基金的部分。 曾委員銘宗:賴士葆委員離開之前有特別講,他認為基金刪減比較沒有關係,所以要請教金管會,第1案、第2案可以刪多少?基金的彈性應該比較大吧!對不對? 顧主任委員立雄:是不是可以全部…… 曾委員銘宗:好啦,全部刪減100萬元! 主席:本來是2個案子各100萬元,總共是200萬元耶!要刪減100萬元,是200萬元變100萬元嗎? 顧主任委員立雄:就全部啦! 主席:好,第1案和第2案併案,全部刪減100萬元。 曾委員銘宗:好啦!黃委員,這是基金啦! 主席:第1案、第2案的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計畫整體刪減100萬元。 陳賴委員素美:那就不要凍結,可以吧? 曾委員銘宗:對。 主席:OK。 黃委員國昌:現在是第幾案到第幾案? 主席:現在是基金部分的第1案和第2案。 曾委員銘宗:好啦!那就100萬元,基金沒問題啦! 主席:接下來處理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的部分。這個部分有3個案子,都是黃國昌委員的提案。 黃委員國昌:不要凍結,全部給我書面報告就好了。 主席:全部書面報告,有沒有問題? 好,第1案到第3案全部都是主決議、書面報告、3個月。協商結束。 (協商結束) 主席:等一下宣讀協商結論時,請各部會仔細聽,如果有問題,請到前面來修正。 已經協商完成,接下來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金管會部分:第1案至第7案合併,其中第5案不予處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減列50萬元;第8案至第19案合併處理,「金融監理」刪減80萬元,其中第8案、第9案、第10案、第13案、第14案、第16案、第17案改為主決議,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第20案通過,提書面報告;第21案通過;第22案通過,提書面報告;第23案通過,提書面報告;第24案照案通過;第25案通過,提書面報告;第26案至第31案均照案通過。 銀行局部分:第1案至第5案合併處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刪減50萬元;第6案至第14案合併處理,刪減「銀行監理」78萬元,其中第10案、第12案撤案,另外第7案、第8案、第9案、第13案、第14案改為主決議,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第15案通過,提書面報告;第16案照案通過;第17案照案通過;第18案併第13案。 證期局部分:第1案至第7案合併處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刪減30萬元;第8案撤案;第9案至第15案合併處理,刪減「證券期貨市場監理」30萬元,其中第14案撤案,另外第9案、第10案、第11案、第15案改為主決議,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第16案、第17案均照案通過;第18案改提書面報告;第19案改提書面報告。 保險局部分:第1案至第2案合併處理,刪減「基本行政工作維持」20萬元;第3案撤案;第4案至第8案合併處理,均改為主決議,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第9案通過,提書面報告;第10案通過,提書面報告;第11案、第12案、第13案均通過,並提書面報告;第14案照案通過。 檢查局部分:第1案至第8案合併處理,刪減「基本行政工作維持」50萬元;第9案撤案;第10案至第11案改為主決議,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第12案併第1案至第8案處理;第13案至第15案併案處理,刪減「金融機構檢查」20萬元;第16案照案通過;第17案通過,提書面報告;第18案照案通過。 金融監督管理基金部分:第1案至第2案合併處理,刪減「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計畫」100萬元。 保險業務發展基金部分:第1案至第3案均改為主決議,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 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 主席:剛才有要修正的,現在上來更正。請問各位委員對於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協商結論修正通過。 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說明及詢答完畢,委員詢答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倘有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 針對本日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暨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有關特別收入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信託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預算案之審查結果:一、除照協商結論,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暫照列,俟所屬非營業特種基金審查確定後,再行調整外,其餘部分均照例:二、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三、特別收入基金業務計畫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四、信託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請問各位委員對於審查結果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散會(14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