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10月23日(星期三)9時7分至11時33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高金委員素梅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二、審查109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及108年度、109年度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預算案。 三、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四、審查109年度文化部主管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13家財團法人預算案。 主席:本日會議僅進行詢答,相關提案請於11月1日中午12時前提出。 現在請文化部鄭部長報告。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感謝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請本部就今天4個報告案向委員進行報告。首先謹就第一個報告案「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進行報告。 首先向各位委員報告109年施政的重點。本部文化施政的基本原則是在於實踐人民的文化公民權,政府應該要建立文化治理的法制體系,充實文化預算,並持續地推動組織的優化及發展中介組織,以建立有利於文化發展的文化治理、公共支持體系,支持公民由下而上的文化實踐。 在打造文化公共體系方面,部裡持續地輔導民間辦理文化論壇廣納各界的建議。我們也為了落實文化基本法,在基本法今年通過之後,積極地研議藝文採購辦法、法人及團體接受政府捐補助排除適用採購法的監督管理辦法,以及研修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及其他相關的子法,希望能夠透過子法的訂定,進一步落實文化基本法。另外,也持續召開行政院文化會報及其旗下的專案小組會議協調跨部會的文化資源,落實部部都是文化部。此外,本部持續地優化本部及附屬機關組織的調整,目前文化部組織法也有相關的草案,希望函送行政院審查。 長期而言,我們認為應該要壯大專業的中介組織,落實臂距原則,並發揮專業治理的功能,來推動藝文發展及文化經濟的發展。至於專業組織,我們希望引入社會參與及公共課責的機制。我們也持續推動文化平權,包含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以及研議降低因為各種因素而導致文化參與或文化創作等各種限制來落實文化公民權。 第二個面向是希望能夠重建藝文發展的生態系,首先從教育做起,本部持續推動文化體驗教育,由文化部及教育部合作,協助民間開發各種體驗的教案,透過媒合機制來媒合學校跟學生近用。此外,最重要的是在完備國家級劇場、國表藝三大劇場到位之後,以及國家美術館、地方文化館持續壯大之外,我們透過前瞻基礎建設,積極地支持地方場館、藝文場館營運升級計畫,包含硬體設備升級,最重要的是協助場館強化軟體專業的營運能力,導入藝術治理,希望能夠透過在地劇場驅動,落實在地扎根,從在地培養藝文的生活方式。我們也針對藝術產業政策強化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各方面,完備產業生態系,未來將期許文策院能夠支持藝術產業的發展。 為了接軌國際,我們也透過空總轉型為當代文化實驗場,未來將以一機構、三中心,包含當代藝術中心、科技媒體中心及社會創新中心,進行第二階段軟硬體的建構計畫,以期將國內的文化創新生態系能夠跟國際接軌。 第三個面向是重建文化保存體系。首先注重有形、無形文化資產的保存,有形的保存特別強化公有文化資產跨機關的協力合作,也推動再造歷史現場,在城市的治理落實以文化治理為核心,帶動城鄉發展的理念。我們特別提出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的專案計畫,也有幾個專案計畫正在進行,包含建構攝影文化中心,預計在明年能夠正式的試營運;鐵道部的修復也已經完成,預計在明年能夠正式開館。另外,我們持續推動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也成立了國家鐵道博物館的籌備處。 在有形文資的幾個重大專案計畫之外,我們很重要的工作是要持續地提升私有文資的保存誘因,所以本部已經提出了文資法下37項子法,也建立了文資防災守護方案,成立分區專業的服務中心;更重要的是,文資法的修法已經在8月對外預告,近期我們已經整理,準備函報行政院進行審查。 另外,在無形文化資產的部分,感謝大院的支持,讓我們的預算成長,能夠進行無形文化資產的傳習及再生計畫。我們也推動了工藝培力地方創生的計畫,尤其結合數位文化資材的國家文化記憶庫也正在建構系統,連結地方文史資料及博物館相關的典藏,以建立文化資材、加值創新運用等數位內容。 在博物館整合的部分,今年即將召開博物館的論壇,提出博物館政策白皮書,我們希望推動財團法人博物館基金會的轉型,作為跨館際合作及國際交流的平臺。我們持續推動蒙藏文化保存,現在也正積極推動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轉型為行政法人,期待大院能夠在這個會期三讀通過設置條例。 在地文化發展方面,我們持續建構推廣地方知識,串連地方知識的學習網絡,鼓勵青年回鄉,並堅實化在地社區組織。今年也首度辦理社區營造全國分區論壇及全國大會,預計會議後提出社區營造白皮書。我們也持續辦理文化節慶升級計畫來形塑在地文化藝術,提升其國際價值,並串連點、線到面,打造文化路徑,提升臺灣文化在國際上的識別。 第六個面向是我們積極推動健全內容產業生態系來提振文化經濟。今年6月已經成立了文化內容策進院,希望加速文化金融體系的形成、原生文化內容的開發、文化科技的應用,最重要的是以國家品牌拓展國內外的市場。文策院與部裡將形成資金的雙軌制,由部裡強化獎補助,在原創面開發多元類型方面題材的作品,透過投融資點燃民間投資的動能振興市場,希望讓臺灣的文化能夠進一步跟國際產業的環境接軌。 在音樂方面,我們期許南北流能夠在近期完工、正式營運,也持續振興出版產業跨界的應用,並且希望我們的出版文化能夠持續作為華語社群最自由開放的言論堡壘。近年來我們也積極推動相關ACG產業的發展,並且透過本部及經濟部形成了跨部會的時尚跨界整合旗艦計畫,以及設計驅動跨域整合的創新計畫,這些都是這兩年我們新推出的跨部會合作計畫。另外,透過文策院,我們希望打造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的聚落,以呼應最前瞻旗艦型的影視音ACG等內容IP產業,成為國家文化品牌的匯流樞紐。為了強化本國的文化傳播權,我們積極推動公媒法,希望能夠儘早完成行政院的審查,送請大院審議。此外,我們也支持民間OTT的發展。 最後,本部提出了文化科技施政的綱領,希望在產製文化、加值運用、授權取得及近用體驗方面能夠催生文化新經濟的模式。為了讓臺灣文化能夠連接國際,我們希望多面向拓展文化外交,形塑臺灣在地文化的國際化,並且也積極爭取國際文化合作的在地化。 最後報告本部109年度的預算,歲入部分編列2.4億元,歲出部分編列199億4,900萬元,較108年度增加2億元,另外加計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預算83億元,總計283億元,成長5.8%。有關增減列的情形,請各位委員參考。 其次向委員報告,國表藝的預算逐年遞增,109年度的預算是21億7,543萬元,文化內容策進院109年度的預算為11億0,720萬元,希望大院能夠支持。此外,文化部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財團法人109年度的預算編列情形,總計編列收入49億元,支出53億元,簡要的收支情形敬請委員參閱書面報告。 本部附屬單位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含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及國立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等3館)有關文物典藏、展覽、推廣教育等工作編列作業基金,收入編列7億8,400萬元,支出編列7億7,000萬元,以上收支相抵之後預計賸餘1,329萬元。 以上4個報告簡要地向各位委員說明,敬請委員指教,謝謝。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文化部主管109年度預算案作專案報告,深感榮幸。文化是國家的根本,人民是文化創造的主體,文化部以「厚植文化力,帶動文化參與」之使命,進行文化施政,並落實於預算之編列,現在謹就本部109年度施政推動重點、109年度預算編列情形及108年度預算執行概況等,提出重點說明。 壹、109年度施政推動重點 文化的主體是人民,為了實踐人民的文化公民權,保障人民的創作自由,本部制定文化政策、建立文化治理法治體系、充實文化預算、推動組織改造與發展中介組織、保障不同對象之文化權利。並促進臺灣與世界之連結,建構有利於文化發展的文化治理公共支持體系。 同時秉持「文化治理」之理念,將文化視野融入國家發展方向,以「文化民主化」為核心建構文化治理公共支持體系;從保存文化資產、發展在地知識、推動文化體驗教育等多元面向優化文化扎根;完備藝文場館、支持藝文創作以健全藝文發展生態系;為催生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成立中介組織,加速科技創新應用,建構文化金融專業體系;串接海外據點形塑文化交流網路,接軌海外藝文生態,並行銷國家品牌,以引領臺灣文化邁向國際。 本部依據行政院109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研定109年度施政推動重點,分述如下: 一、打造文化公共責任體系,提升文化近用 (一)由下而上推動文化事務: 1.輔導地方政府與民間團體辦理文化論壇,廣納及匯集各界意見,研議文化發展事務。 2.落實「文化基本法」,完備文化治理法規體系,確立國家文化施政綱領,調和各項文化政策與預算,積極落實多元文化及多樣性發展。 3.研修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以及盤整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及保險相關制度,研提修法建議。 4.召開行政院文化會報,協調整合跨部會文化資源,提升行政部門間之文化意識,以促進跨部會合作及整體施政文化化。 (二)規劃組織再造: 1.檢討本部及附屬機關組織調整,以強化文化治理體系,提升組織效能。 2.為避免國家以資源分配過度引導創作,中長期規劃以既有或新設專業中介組織(包含行政法人與公設財團法人)推動藝文及文化經濟發展,並引入參與式治理及公共課責機制。 (三)推動「文化體驗教育計畫」: 1.與教育部共同合作,整合跨部會文化教育資源,於學校既有教學時數中,提供更具文化價值之文化體驗內容。 2.鼓勵具發展潛能之藝文場館、藝文團隊及藝文工作者,持續發展文化體驗內容。 3.引入具文化藝術與教育專長之輔導單位,針對各類型文化體驗內容進行改造,俾能提供更多適合學校教學使用,並能深化學生藝文感知之內容。 (四)持續推動文化平權: 1.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積極改善目前各固有族群與臺灣手語之語言傳承危機,並保障各族群母語使用者之教育資源、傳播體系與公共服務之權利,期能創造國家語言之友善環境,以促進多元語言文化之永續傳承及發展。 2.研議降低民眾參與文化活動之各種限制,落實文化近用。 3.在長照體系、社區培力系統與博物館系統,注入文化成分及年長者生命經驗。 4.為確保各種國家語言得以傳承、復振與發展,持續補助公視基金會之「公視台語台」製播多元類型之優質臺語節目,以保障臺語的公眾傳播權並落實文化平權。 (五)輔導地方政府「藝文場館營運提升計畫」: 1.強化場館專業營運能力,以軟體帶動硬體,扮演在地驅動角色,以教育推廣及在地扎根培養藝文人口。 2.協助各縣市藝文場館設備升級,導入藝術專業治理機制。 3.協助確立藝文場館專業發展定位,擴大藝文消費市場。 (六)重建臺灣藝術史: 1.強化現有機構職能,重建臺灣藝術史之典藏、研究與詮釋體系,包含美術史、音樂史、工藝史、文學史、影像史、建築史、表演及影視音史之盤點、調查,深化系統性研究及發展當代多元觀點之藝術史觀,盤整藝術史脈絡體系。 2.重新梳理地方藝文知識及歷史與臺灣藝術發展脈絡的關係,系統化重建臺灣藝術史。 二、有形、無形文化資產保存、活化與再生,推動文化保存、再造歷史現場 (一)有形文化資產再生及再造歷史現場: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作為示範場域,選定指標性文化資產個案,強化整合文資保存前期調查研究至後續經營維運;另推動再造歷史現場計畫,以軟體帶動硬體、由文化治理帶動城鄉發展,整合地方文史、文化科技,並跨域結合各部會發展計畫或各地方政府整體計畫,重新連結與再現土地與人民的歷史記憶,進而復育文化生態。 2.建置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機制、進行水下文化資產科學調查研究、專業人才培訓養成、教育推廣及資訊分享,提升全民對於海洋文化資產的認識,體現完整的歷史脈絡,以傳承臺灣海洋國家之精神。 3.推動臺灣博物館系統升級優化計畫,完成鐵道部古蹟修復再利用為博物館園區,並優化四館舍展示服務機能。 4.建置攝影文化中心,設址於臺北市定古蹟「大阪商船株式會社─臺北支店」,依1937年原興建樣貌進行修復,串連周圍相關文化資產設施與都市空間,以傳承與再現在地歷史與人民記憶,建立完整攝影史觀。 5.執行「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優化與重整展場、典藏空間及其周邊相關文化資產設施,再造臺灣文化新亮點。 6.成立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處,賡續推動「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打造一座「活的、面向公眾,且會說故事的博物館」。 (二)無形文化資產傳承: 1.就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口述傳統、民俗、傳統知識等保存與活化,包含政府民間協力的地方節慶、無形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計畫、奠基於無形文化資產的創業培力計畫等行動。 2.推動「臺灣傳統劇團開枝散葉計畫」及「臺灣傳統藝術接班人扶植計畫」,藉由系統性的政策,支持傳統藝術傳習及再生,恢復傳統藝術生態,並鼓勵創新發展,成為最深厚的文化土壤,並讓新生代帶領臺灣繼續往前走。 3.推動「工藝培力.地方創生」計畫,保存地方工藝文化,利用科技與跨領域知識,協助地方工藝傳統產業重新找到永續經營切入點,轉化為新工藝產業,創造地方工藝文化亮點與機會,進而再帶動及深化在地特色的生活文化發展。 4.在保存機制強化後,以「國家文化記憶庫」擴大串連文史工作者、社區、學校、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統整地方文史研究資料,鼓勵公眾書寫,讓全民一起說自己的鄉土故事,建立文化資材加值創新運用等數位內容。 5.促進轉型正義,建置臺灣人權檔案文件研究平臺,以歷史記憶現地保存之歷史建築作為人權教育基地,並與國際人權相關機關(構)接軌,推動臺灣人權工作,落實臺灣的民主化。 三、建立跨層級文化保存整體政策、整合博物館系統 (一)研擬建立跨層級的文化保存「協力」機制: 1.落實文化資產保存法37項子法,建立文資防災守護方案,成立分區專業服務中心,以系統性維護文化資產。 2.引導各級政府建立以行政區為單位之文化保存整體計畫,使文化保存更能連結在地生活,各級政府也能就爭議個案進行意見交流與協調。 3.建立地方文化會報,每年開平臺會議,提出參與式方法。 (二)整合博物館系統,並以中介組織推動博物館跨館合作及國際交流: 1.推動財團法人臺灣博物館文教基金會之轉型,以發展博物館社會使命、提升博物館專業、促進博物館國際交流為宗旨,成為博物館跨館合作及國際交流之平臺。 2.以專業博物館之職能資源,帶動相關主題之中小型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永續發展典藏、研究、展示、教育等功能。 3.以博物館工作方法結合學校課程產生教案,使博物館成為記錄、展現、深化、活用在地知識之機構。 (三)推動蒙藏文化保存傳揚相關業務: 辦理蒙藏相關文化、教育、專業人才培訓,結合各界資源舉辦蒙藏文化展覽與活動,致力推動多元文化在臺發展,強化與在地文化連結,豐富臺灣多元文化內涵。 四、建構及推廣「地方知識」 (一)整合地方社群:社區文化工作者、學術社群、地方政府的串聯,並整合在地學校、圖書館、區里辦公室、文史工作室、社區組織、藝文空間、博物館、美術館、文化地標、書店乃至民宿等公私空間,成為傳播地方學的「文化熱點」。 (二)串聯地方知識學習網絡:對文化資產的擴大投資、新科技的運用,以擴大對地方學的研究、整理、推廣能量,建構「可及且有效」,並包含地方文史與產業生態等地方知識的學習網絡。 五、鼓勵青年回(留)鄉、堅實在地社區組織 (一)串聯各種地方組織與產業,作為在地文化種子的培力教學平臺,建構有利新血投入社造的環境,提升地方知識傳承和社區治理能量,透過社區營造由下而上推動社會轉型。 (二)透過媒合民間資源投入、協助結合社會企業,並導入專業專職人員等策略,使社區組織具備發揚在地文化,進而成為在地產業、社福醫療、社區安全、人文教育、環保生態、環境景觀、社區照護等「社會安全網」的一環。 六、推動成立中介組織、以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行銷臺灣價值 (一)透過成立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作為政府與民間之中介組織,在落實臂距原則及專業治理下,透過完備專業支援體系,打造資源整合、跨域合作之共同平臺,期催生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促進文化內容之應用及產業化,以形塑國家文化品牌,拓展海外商機並加速國際布局,建構我國文化話語權。 (二)推動財團法人國家電影中心轉型為行政法人,並擴大至電視、廣播與其他視聽資料等範疇成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完備法制化,以強化典藏、修復、保存影視聽文化資產等功能,並建構完整的臺灣影視史詮釋體系,發揮文化扎根、文化擴散的功能。 (三)推動雙軌資金、強化階梯式人才養成、輔導機制與打造通路。 (四)推動臺灣文化生活品牌國際化,行銷臺灣價值。 (五)提升文化品牌之公部門採購,提高品牌能見度。 七、提振文化經濟 (一)從產製與流通提升影視音產業: 1.在產製方面:首先將強化學校與公共廣電機制的人才培育功能,其次則規劃以專業行政法人作為推動產業的主導機構,再佐以程序透明、公共參與的公眾課責機制;針對本國影視音內容,藉由補助機制鼓勵產業產製原創、優質且具多元類型之內容,研創節目模式,豐沛自製影音能量、提高製作技術及規格,並鼓勵影音內容產業與新媒體之跨平臺、跨國界交流合作,以提升內容力及國際競爭力。 2.在資金方面:將借重文化內容策進院推動文化內容產業相關投資與多元資金挹注之核心任務,共同建構完善文化金融體系,賡續擴大民間投資產業生態系,並提升製作規格及產製能量。 3.在流通方面:針對電影產業,持續擴大推動國片院線,拓展映演通路,擴大觀眾人口;另透過海內外行銷策略,強化臺灣電影品牌,增加市場規模及發展潛能。針對電視產業,將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合作,提升本國自製節目的能見度,穩定本國節目質量,並以國家隊整合行銷概念協助電視作品海內外行銷,強化國際競爭力。 4.以「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為雙引擎,協助強化中型演出場地之運用及設備升級,以拓展市場通路,完備臺灣流行音樂表演市場之發展。 (二)振興出版產業與扶植動漫畫及遊戲產業: 1.透過出版跨界應用的強化,與表演藝術、動漫畫及遊戲(下稱ACG)產業、影視音產業的串連,以及學院研究成果的公共化,讓出版業成為臺灣文創強而有力的「故事後勤」。 2.繼續鞏固獨立出版與實體書店創造的出版文化多樣性,並以「華語地區最自由開放的出版文化」優勢,拓展海外華語市場。 3.在ACG產業方面,設立漫畫基地,促進創作交流、跨界媒合及展示銷售,推動「新媒體跨平臺內容產製計畫」,增加臺灣原生ACG內容之創造、傳播、轉譯運用,並與國際接軌。 4.出版產業數位化,協助中小型業者因應數位化發展。 (三)打造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 1.以文化實驗為核心精神,從藝術創新、文化創新到社會創新,形塑一個具有未來想像的場域,以支持藝術創意生成,建立跨領域實驗知識平臺,及倡導國際連結和協作,容納匯聚各種實驗創新能量,藉此發揮文化驅動之效果。 2.催生新型態文化機構,以軟體營運帶動硬體整建,關注「藝術」、「科技」、「社會」三大面向,建置「當代藝術」、「科技媒體」、「社會創新」三大實驗平臺,對國內外創作者與公眾開放,鼓勵各項實驗計畫的生成及展現,於我國首都核心區域以文化創新帶動社會創新,引領新的藝術發展樣態。 (四)打造「臺灣文化路徑」: 1.以臺灣歷史文化為脈絡主軸,打造在地通往國際的主題式臺灣文化路徑,結合空間、故事、教育、科技等,呈顯臺灣文化。建立文化路徑整合網路平臺,採由下而上與民間協力方式,透過專業及民眾參與機制,從多元角度梳理文化路徑主題脈絡,結合地方知識學,讓文化路徑串連起完整的臺灣文化面貌。 2.整合臺灣在地、深度文化旅遊資源,並扣合青年返鄉與地方創生政策,俾創造在地產值及經濟效益,提升文化觀光之正向發展。 (五)推動「時尚跨界整合旗艦計畫」: 1.為推動臺灣原創時尚品牌,輸出臺灣獨特之時尚文化,整合跨部會資源,以臺灣特有文化元素為核心,串整時尚產業結合表演藝術、原創美術視覺設計、原創音樂、觀光產業、影視合作以及科技等相關產業跨界合作,建構跨界時尚數位應用生態體系(ecosystem),整體行銷臺灣品牌。 2.由本部與經濟部共同成立執行委員會,做為規劃時裝週及時尚獎運作機制之推動平臺;推動「時尚獎」以榮耀臺灣優秀設計師及發掘新世代國際人才;藉由舉辦臺北時裝週建立臺北時尚樞紐地位,提升臺灣品牌國際知名度;補助時尚設計師與品牌參與國際展演活動、商展及辦理國內跨界時尚活動,以激發時尚與跨界領域創意交流及合作創新。 (六)籌劃「設計驅動跨域整合創新計畫」: 1.本計畫偕同經濟部與法人單位,建立設計跨域的合作機制,希冀以設計驅動創新提升國家競爭力,藉由設計策略及開放創新思維,提出設計創新的整合解決方案協助產業對內銜接設計政策、對外鏈結國際資源,加速我國設計發展,提升國家設計軟實力,打造臺灣成為匯聚設計能量的創新試驗基地。 2.藉由「建立設計政策機制」、「驅動企業設計創新」、「推動公共服務創新」、「發展社會設計創新」與「推展設計國際交流」等五個面向,以驅動產業創新及設計軟實力,全面提升我國整體產業創新動能、擴大設計應用並振興我國設計產業。 (七)打造「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 1.打造提供公眾體驗服務並具備多元展演功能之文化內容產業聚落,著眼於公眾性、資源共享及跨域合作,孕育最前瞻、旗艦型的影視音、ACG等內容IP產業,成為國家文化內容品牌匯流樞紐,展現臺灣文化力量的內容IP旗艦示範基地。 2.透過「以軟帶硬」策略,從產業趨勢研究、形塑國家文化品牌與布局、人才培育、文化科技應用、跨域合作、媒合多元資金及拓展國內外市場通路等面向,並導入專業中介組織「文化內容策進院」營運,振興文化內容產製、驅動產業創新升級,建構產業加速與催化之完整生態系,打造首都中最具前瞻性及科技感的文化內容產業聚落。 (八)策辦「臺灣文博會」: 1.臺灣文博會為國內最大文創商品與圖像授權交易平臺,近年採策展及商展雙軌並行的方式,讓臺灣文博會不僅只是產品交易的展會,更是創意激盪、文化展現的空間,促進文化經濟發展,亦強化回歸深耕文化力,挹注更豐富之文化內涵於展會中,以期引發文化經濟的發展並產生新動能。 2.藉主題展結合文化產業與生活,捲動社會關注,進而帶動優質參展產品的能見度;並藉由臺灣文博會之文創商品國際展示平臺,協助品牌推向國際,提升我國文化軟實力及產業競爭力。 (九)推動「公共媒體法」: 1.為因應傳播產業發展脈動,擘劃公共媒體未來發展藍圖,為我國公共媒體奠下健全成長環境,將「公共電視法」修正為「公共媒體法」,以前瞻思維,建構具公共性、產業性及國際性的公共媒體體系。 2.公共性部分,將擴大公共服務範圍,製播符合多元社會發展的優質內容,促進文化多樣性,落實文化平權;產業性部分,將藉由公共媒體分享資源、技術及經驗,協助本國內容產業發展,提升整體製播環境;國際性部分,藉由設立國際頻道,發布我國觀點之新聞,積極辦理國際傳播及促進國際合作,形成臺灣與國際間之交流渠道,同時形塑臺灣品牌形象,進而輸出國家文化價值,建構我國國際話語權,成為最受國際信賴的亞洲新興媒體品牌。 八、推動文化科技施政 (一)為落實文化與科技結合之施政理念,訂定文化科技施政綱領,據以規劃及執行各項行動計畫,全面整備文化科技能量。 (二)產製文化創作:提升文化場域、文化保存與藝術、影視、流行音樂、ACG等文化內容產業與科技技術結合運用創作。 (三)加值運用:提出文化內容科技應用跨域結合,創造附加價值。 (四)授權取得:盤點數位化資產,協助建立業者及創作者授權利用之友善環境。 (五)近用體驗:運用先進科技辦理文化資產、博物館等各類文化場域硬體修復及軟體故事敘述,連結藝文參與網路,創設音樂互動體驗。 (六)催生文化新經濟模式:輔助內容產業業者提出有效之系統化IP開發方法、導入科技應用、跨域鏈結及創新商轉模式,以文化想像力驅動文化新經濟,讓文化內容產業更加成長、茁壯。 九、多面向拓展文化外交 (一)國際合作在地化: 1.持續促成國際文化機構在臺深耕與合作,鼓勵國際組織NGO來臺設點,鼓勵在地青年人參與。 2.與地方政府及各國駐臺單位合作,發展國際文化並串連國際平臺資源。 (二)在地文化國際化: 1.行銷國內文化重要品牌,引介臺灣當代藝術及經典作品進入國際,並透過「國家隊」整合行銷概念,將臺灣影視音產業推向國際。促進兩岸文化交流及產業輸出,以民主及多元文化之臺灣特色,形塑確保臺灣在華文社會之品牌優勢。 2.與經濟部合作,包含涉及文化的經貿法規或經貿協定研議、文創產業的海外行銷。 3.擴大支持和新南向國家之交流合作,積極透過人才交流、新住民培力,以及資源共享之文化交流,促進多方持續對話,逐步累積互信共識,建立臺灣和新南向國家人民更親密的夥伴關係。 4.推動臺灣文化節慶升級計畫,形塑在地文化藝術活動之國際文化識別價值,促進文化觀光及在地產業繁榮。 貳、109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歲入部分 本部主管109年度歲入預算編列2億4,446萬6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減少1,304萬5千元,主要係減列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場地設施使用費,與文化資產局、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收回部分委外場域,爰減列租金收入。 二、歲出部分 (一)歲出預算與上年度之比較 本部主管109年度歲出預算編列199億4,903萬4千元(其中經常門161億3,751萬元,占81%;資本門38億1,152萬4千元,占19%),較108年度預算增加2億0,433萬4千元,成長1%。另加計109年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83億9,332萬1千元,總計283億4,235萬5千元,與108年度同基礎比較,增加15億5,429萬9千元,成長5.8%。 有關109與108年度歲出預算比較,主要增減情形分述如下: 1.新增對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捐助11億0,720萬8千元,包括營運經費7億4,795萬8千元及辦理華山2.0─文化內容產業聚落發展等專案計畫3億5,925萬元。 2.新增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四期)計畫20億5,200萬元。 3.新增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第一期)計畫1億元。 4.新增國立臺灣博物館北門館開館營運經費6,000萬元。 5.增列辦理國際文化交流專案計畫及海外文化據點區域交流等業務1億0,366萬元。 6.增列辦理文化體驗教育、視覺與表演藝術扶植及發展等經費9,519萬5千元。 7.增列強化國內傳統藝術之保存及傳承、臺灣音樂資源整合、營造高雄傳藝園區發展軟實力等活絡國內傳統藝術生態經費1億2,269萬5千元。 8.增列對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捐助4億1,260萬6千元。 9.增列國家電影中心裝修、設備採購及初期維運計畫2億0,860萬元。 10.增列「跨藝匯流.傳統入心」─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共建設跨域加值發展計畫2億9,361萬4千元。 11.增列國家人權博物館中程計畫2億6,496萬元。 12.減列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三期)計畫10億5,503萬元。 13.減列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16億3,885萬元。 14.減列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15億4,235萬1千元。 15.減列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4億5,660萬5千元。 (二)歲出預算與中央政府總預算文化支出分析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文化支出291.2億元,占歲出總額1.39%,較108年度預算增加4.7億元,成長1.6%;本部主管109年度預算199.5億元(全屬文化支出),占中央政府總預算文化支出68.5%。 以上,謹就本部主管109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作簡要報告,有關各項計畫詳細預算說明及增減項目,敬請參閱附錄。 參、108年度預算執行概況 一、歲入部分 本部主管108年度歲入預算數原列2億5,751萬1千元,截至9月底累計分配數1億8,705萬1千元,累計實收數4億5,373萬7千元,執行率243%,主要係傳統藝術發展作業基金自108年度起退場,辦理非營業特種基金投資收回及賸餘繳庫。 二、歲出部分 本部主管108年度歲出預算數原列197億4,470萬元,截至9月底累計分配數147億6,660萬元,累計支用數117億9,477萬5千元,執行率80%,主要係北部流行音樂中心、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等計畫請款期程延後所致,本部已促請地方政府加速辦理請款事宜。 肆、結語 因應「文化基本法」、「國家語言發展法」、「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等重要文化法規通過施行,本部各項文化施政,確需預算完整的配合,以具體落實文化治理。過去承蒙各位委員長期對文化事務的關心與投入,本次預算案本部仍本審慎檢討始予定案編成。敬祈各位委員先進繼續鼎力支持指教,謝謝。 文化部監督之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9年度預算、文化內容策進院108年度、109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有關本部監督之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9年度預算暨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108年度、109年度預算,業依行政法人法第35條第2項規定函送大院審議,今天應邀報告其預算編列情形,至感榮幸。 壹、前言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於103年4月2日正式成立,代表了一個「一法人多場館」新時代的來臨,轄下包含臺北、臺中、高雄三個國家級藝文場館─「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以及附設團隊「國家交響樂團(NSO)」。 105年9月臺中國家歌劇院在眾所期盼下正式開幕,為臺灣表演藝術界注入了嶄新活力;106年國家交響樂團、國家兩廳院相繼迎接成立30周年,而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則於107年10月開幕。隨著北中南三個國家級專業場館的到位,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自許扮演領航角色,透過三館一團的串連及資源整合分享,將發揮「一法人多場館」制度的最大效益為營運目標,並以「推動館際合作、引領區域發展、打造全民藝文沃土、加強國際接軌」為中長期營運方向。 另為提升文化內容之應用及產業化,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七條規定,制定「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並設立文化內容策進院。該院已經在今年正式成立,以行政法人中介組織身分,為催生市場動能進行點火,支持影視、流行音樂、圖文出版、數位出版、遊戲、時尚設計、藝術支援及文化科技應用等文化內容產業的產製、傳播及國際化發展。 以下謹就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及文化內容策進院之預算編列情形,作簡要的報告。 貳、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9年度預算 一、收支編列情形 (一)總收入編列31億1,635萬2千元,包括政府預算補助營運費用18億5,734萬元、專案補助1,800萬元,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21號規定,將代管資產有關補助由原列遞延收入轉政府專案補助收入5億3,415萬5千元,以及自籌收入7億0,685萬7千元。 (二)總支出編列30億8,809萬6千元,包括勞務成本8億1,755萬7千元、銷貨成本958萬4千元、業務費用4億5,084萬元,以及管理及總務費用18億1,011萬5千元。 (三)以上總收支相抵後,本期賸餘2,825萬6千元。 二、增置資產情形 (一)固定資產編列4億0,315萬4千元,其中政府預算補助2億9,800萬元。 (二)代管資產編列209萬3千元,其經費來源均為政府專案補助。 參、文化內容策進院108年度、109年度預算 一、108年度預算 (一)收支編列情形 1.總收入編列2億1,204萬2千元,包括政府預算補助營運費用2億1,020萬9千元,及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21號規定,將代管資產有關補助由原列遞延收入轉政府專案補助收入183萬3千元。 2.總支出編列2億1,204萬2千元,包括行銷及業務費用1億3,659萬6千元、管理及總務費用7,544萬6千元。 3.以上總收支相抵後,收支平衡,本期無餘絀。 (二)增置資產情形 代管資產編列1,832萬5千元,其經費來源均為政府預算補助。 二、109年度預算 (一)收支編列情形 1.總收入編列11億7,228萬3千元,包括政府預算補助營運費用7億4,795萬8千元、專案補助4億2,020萬元,以及依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21號規定,將代管資產有關補助由原列遞延收入轉政府專案補助收入412萬5千元。 2.總支出編列11億7,228萬3千元,包括行銷及業務費用9億3,827萬5千元、管理及總務費用2億3,400萬8千元。 3.以上總收支相抵後,收支平衡,本期無餘絀。 (二)增置資產情形 代管資產編列230萬元,其經費來源均為政府專案補助。 以上係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9年度預算暨文化內容策進院108年度、109年度預算簡要說明,至有關各該行政法人之業務計畫重點、預算編列及預算執行等詳細情形,請參閱附錄,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 文化部主管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案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作專案報告,至感榮幸。 文化部自102年度起設置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納入原隸屬於教育部的「國立歷史博物館作業基金」、「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作業基金」及「國立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使上開3個館處的文物典藏、展覽及推廣教育等業務能賡續推動,且增加經費運用的彈性,以活化館處的經營,並冀望能提供全民豐富的文化資源,進而達成文化藝術推廣,增加開源潛力,強化成本效益觀念,有效的提升整體競爭力。 以下謹就109年度施政計畫重點、預算案編列情形,以及108年度預算執行情形,作簡要的報告。 壹、109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一、賡續辦理各館處之營運計畫 (一)推動文化近用,培養藝文消費人口:籌劃各項館藏品外展,營造文化藝術學習環境,提升社會大眾文化近用權,並推動文化體驗教育,培養藝文欣賞人口,帶動文化參與。 (二)建構美術史料的典藏、展示、研究與詮釋體系:建置文物履歷制度、完善藏品管理機制,徵集民國史料及數位化加值運用等。 (三)連結與再現歷史記憶,深化文化觀光體驗:進行常設展年度展品調整,強化在地連結,及提供貴賓接待導覽解說,深化文化觀光體驗。 (四)深化社區營造,發揚生活「所在」的在地文化:辦理「行動博物館」鄉鎮巡迴展,及優化志願服務人力資源素質,積極發展服務計畫。 (五)推動文化雙品牌,提升文創效益:開創通路經營模式及產品開發,以提升產業鏈效益;拓展館藏活化加值應用與圖像授權,並積極推動以品牌經營為目標之文創行銷。 (六)人力資源管理:培育優秀專業人力,培養團隊精神,塑造創新、進取組織文化,提供優質公共服務。 (七)拓展行銷活動及文化資源特色:促進國際文化交流與館際合作活動。 二、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賡續執行國立歷史博物館整修再利用、臺銀宿舍群整修再利用及興建文物庫房等工程暨相關作業。 三、多元文化交織‧古蹟風華再現─中正紀念堂服務升級計畫:辦理主堂體三層平台防水改善工程、主堂體迴廊屋頂琉璃瓦檢修及更新工程、園區民主大道及環堂步道地坪更新工程。 四、國立國父紀念館跨域加值計畫:辦理國父紀念館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景觀改造工程,及大會堂暨周邊設施升級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貳、109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一、收支編列情形 (一)總收入編列7億8,499萬4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案數8億2,354萬2千元,減少3,854萬8千元,約4.68%,主要係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與國立國父紀念館跨域加值計畫因配合工程規劃及推動,政府補助收入部分減少所致。 (二)總支出編列7億7,169萬9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案數7億9,541萬3千元,減少2,371萬4千元,約2.98%,主要係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及國立國父紀念館跨域加值計畫因配合工程規劃及推動,規劃設計專業服務及修繕工程費用減少所致。 (三)以上總收支相抵後,計賸餘1,329萬5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案數2,812萬9千元,減少1,483萬4千元,約52.74%。 二、餘絀撥補情形 本基金預計至109年12月底止,累積賸餘5億1,096萬4千元,留待以後年度支應館處營運發展及提升服務品質之需。 三、資產增置情形 (一)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3億1,645萬2千元,其中: 1.專案計畫2億4,899萬2千元,包括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2億4,519萬2千元、國立國父紀念館跨域加值計畫380萬元。 2.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6,746萬元,包括房屋及建築4,800萬元、機械及設備841萬元、交通及運輸設備487萬元、什項設備618萬元。 (二)增置無形資產30萬元,主要係國立國父紀念館作業基金購買作業系統及繪圖等電腦軟體。 (三)增置遞延資產1億3,740萬3千元,包括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9,067萬9千元、多元文化交織‧古蹟風華再現─中正紀念堂服務升級計畫4,672萬4千元。 參、108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一、收支執行情形 (一)總收入:108年度預算案數8億2,354萬2千元,截至9月底累計預算分配數5億6,989萬4千元,執行數5億8,932萬2千元,執行率103.41%,主要係多元文化交織‧古蹟風華再現─中正紀念堂服務升級計畫因執行以前年度保留款,政府補助收入部分增加所致。 (二)總支出:108年度預算案數7億9,541萬3千元,截至9月底累計預算分配數5億4,794萬7千元,執行數5億4,808萬7千元,執行率100.03%,主要係多元文化交織‧古蹟風華再現─中正紀念堂服務升級計畫因執行以前年度保留款,服務成本增加所致。 (三)以上總收支相抵後,本期賸餘預算案數2,812萬9千元,截至9月底累計執行數4,123萬5千元。 二、增置固定資產執行情形 108年度預算案數1億7,552萬8千元及以前年度保留數314萬元,合計1億7,866萬8千元,截至9月底累計預算分配數1億0,906萬7千元,執行數679萬5千元,執行率6.23%,主要係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之新建典藏文物庫房委託勘測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因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耗時較久致進度落後。 肆、結語 文化是衡量國家發展之重要指標,顯示一國國民的人文素養與生活品質,也展現國家軟性公共建設的進程。感謝各位委員對文化建設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文化事務才能順利推展,本部將賡續推動各館處所肩負之政策任務,朝開源節流、提高自籌能力之目標,以減少政府財政負擔,並提供全民豐富之文化資源,達成文化藝術之推廣及近用,提高國民文化品質。 以上係本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109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之簡要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 文化部主管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109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先生: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本部主管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109年度預算編列情形作專案報告,至感榮幸。 依預算法第41條第4項規定,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本部業依上開規定將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等13家財團法人之109年度預算書函送大院審議。 現謹就本部主管財團法人有關政府捐助基金比率概況及109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提出重點說明。 壹、本部主管財團法人有關政府捐助基金比率概況 本部主管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除臺灣美術基金會創立時係由民間捐助成立外,其餘包括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等12家,均係由政府捐助成立,創立時政府捐助金額總計36億0,433萬8千元。 截至108年9月底止,政府累計捐助金額總共為168億2,078萬3千元,約占基金總額168億4,379萬1千元之99.86%。至政府捐助基金之累計比率,除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為80%、臺灣美術基金會為88.44%、蒙藏基金會為89.03%、文化臺灣基金會為95.6%、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為99.35%及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為99.93%外,其餘7家財團法人均達100%(請參閱表1)。 貳、本部主管財團法人109年度收支預算編列情形 本部主管13家財團法人109年度預算共計編列收入49億2,145萬2千元,支出53億8,064萬元,其中除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中法文化教育基金會、臺灣美術基金會、中央通訊社及蒙藏基金會計5家收支平衡外,編列收支互抵後賸餘者計有3家,包括文化臺灣基金會9千元、金門酒廠胡璉文化藝術基金會95萬6千元及臺灣博物館文教基金會2千元;編列收支互抵後短絀者計有5家,包括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3億3,980萬2千元、中央廣播電臺1億0,496萬2千元、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3萬1千元、國家電影中心1,018萬元及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518萬元(請參閱表2)。 以上係本部主管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109年度預算編列情形簡要說明。至有關各該財團法人109年度工作重點、收支預算及資產負債預計表等詳細編列情形,請參閱附錄,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與指教。 [image: image1.jpg] 主席:非常謝謝鄭部長。在原教法通過了之後,我們必須請原民會就相關文化、科技、教育等等共同會商,今天原民會也送來了109年度預算編列情形的專題報告,而本席在幾位部長的任內也要求原民會跟文化部要成立一個平臺。鄭麗君部長及主委對這個平臺曾經有過討論,事實上,在討論之後,我覺得這個平臺要做的事情好像並不是真的有繼續往前走的傾向。今天原民會有派員列席,在場的兩位委員是否同意請他們作一點報告,好不好?因為他們有準備資料。接下來請原民會教文處劉維哲處長向大家說明,這也是很難得的機會,因為一直以來,不管是教育部也好、文化部也好,原民會只是有的時候有安排列席,但是本席覺得既然原教法通過了,希望除了文化部、教育部,往後原民會都能夠經常列席,而且請向大家報告你們在教育及文化這一塊的橫向聯繫是什麼,好不好?請劉處長很清楚地告訴大家,這個平臺建構起來以後,你們未來的方向是什麼?還有什麼需要我們協助的地方?謝謝。 現在請原民會教文處劉處長報告。 劉處長維哲:主席、各位委員。以下謹就原民會與文化部業務合作的平臺作扼要的報告,首先就本會推動原住民文化的情形作說明。 壹、目前推動政策 一、保護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資產 (一)原住民族重要文化資產先期調查研究計畫 藉由獎勵地方政府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先期調查研究與保存可行性評估之措施,以提昇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提報數量,進而指定登錄為文化資產,截至108年9月計11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報15案原住民族文化資產登錄,總計經費新臺幣(以下同)748萬元。 (二)文面傳統知識保存專案計畫 為強化文面傳統知識之文化資產保存,針對目前碩果僅存的1位文面耆老格外加強其生活照顧,本會依據長期照護中心評估與文面耆老家屬實際需求,補助居家服務、交通接送、送餐服務等有關事項,以落實文面傳統知識之紀錄與傳習,總計經費79萬5,000元。 (三)原住民族文化人才培力計畫 本會與文化部推動「原住民族文化人才培力計畫」,辦理相關培力課程,以提升文化工作者申請政府各項補助計畫與專業知能,厚植原住民族文化人才實質競爭力,自108年5月至12月止,全臺分6區辦理432小時之培育課程、訪視輔導180個原住民族文化單位,參與計畫執行人數預估達900人次。 二、強化原住民族文獻研究 (一)編纂原住民族文獻 成立原住民族文獻會,規劃、審議原住民族文獻資料之蒐集、彙整、編譯、典藏、研究及保存等工作,督促相關文獻出版執行情形,提供重要外文文獻翻譯清單,以及建議深入研究之歷史事件與議題,迄今已完成翻譯11冊、研究9案及出版25冊。 定期出版原住民族文獻期刊,就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相關議題出版成冊,並刊登於原住民族文獻網站,提供讀者線上閱覽文獻資料,迄今已出刊39期,原住民族文獻網站,截至108年10月21日為止,瀏覽人次為483萬4,030人。 (二)辦理臺灣原住民族史專題研究 自93年起,本會與國史館及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同執行「臺灣原住民族史專題計畫」,截至108年已出版30冊,範圍包括原住民族及平埔族部落歷史與文化研究,並辦理專題演講與出版研究成果,讓社會大眾藉此正確認識原住民族部落歷史與文化,同時培育原住民族的研究人才,現已邁入第4期計畫(108年至112年)。 (三)出版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 本會自90年起進行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委託研究,並於104年陸續出版《加禮宛事件》、《太魯閣事件》及《牡丹社事件》3本專書,今(108)年出版《大港口事件》、《大分事件》、《大嵙崁事件》、《李棟山事件》及《大豹社事件》5本專書。 三、推廣原住民族文化、藝術與文學 (一)補助辦理歲時祭儀、文化活動及國際文化藝術交流活動 依推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補助要點,補助歲時祭儀及教育文化活動,截至今(108)年9月計補助254案,經費計3,084萬9,000元。 (二)原住民族藝術人才補助計畫 本計畫目的係培育原住民族藝術人才,提升藝術展演競爭力、提供專業師資及環境,增進專業素養及展演經驗,進而創新、推廣及傳承原住民族藝術文化,今(108)年補助19個民間團體。 (三)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活力計畫 本計畫核心概念為希冀部落從互助共生的傳統文化中,推動原住民族文化與部落發展,以部落集體的力量來因應部落族人所面臨之處境,結合各界資源,創造部落永續發展的機會,今(108)年補助8個原住民族部落。 (四)辦理平埔族群聚落營造計畫 建構平埔族群文化之復振、傳承及推廣之環境,培力平埔族群文史與聚落營造人才,推動聚落營造工作,今(108)年補助12個平埔聚落。 (五)舉辦臺灣原住民族文學獎 原住民族文學獎已邁向第10屆,透過徵文、文學營及論壇的方式,拓展原住民族文學與文化的論述空間,今(108)年徵文報名件數共計120件,分為小說18篇、散文41篇、新詩53篇及報導文學8篇,每年皆出版1本「臺灣原住民族文學獎得獎作品集」。 (六)MAKAPAH美術獎及全國原住民兒童繪畫創作比賽 1.辦理第7屆MAKAPAH美術獎,藉由攝影及繪畫藝術形式,記錄、探索及發掘原住民族豐沛文化,徵選攝影、繪畫類,報名件數預計至少1,800件,預計入選62件。 2.辦理第13屆全國原住民兒童繪畫創作比賽,幼稚園組、國小(1年級至6年級)組及國中組,共分為8組,參賽作品預計3,000件,預計入選300名。 四、促進我國與南島民族文化交流 (一)辦理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文化交流計畫 本會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文化及內政部業於今(108)年1月4日簽署「南島民族文化事務合作協定」,雙邊首要合作事項為傳統祭典文化交流,今(108)年由我方派團赴馬國參加9月舉辦之"Manit Day〃(傳統風俗文化日)活動,學習傳統文化祭儀。 (二)「南島回家:大洋子民藝術文化特展」 本會與北投文物館共同合作,展出「南島回家:大洋子民藝術文化特展」,本次展覽串聯7位南島民族藝術家,藉由創作與當代物件將南島民族的藝術文化帶回原鄉之一臺灣,並展示出一百多件南島文物,以及舉辦南島博覽會、音樂會、紀錄片/電影放映、南島文化藝術論壇、南島回家專題講座、南島影音樂器工作坊等系列特別活動。 (三)辦理臺紐文化尋根計畫(Hawaiki Project) 本計畫期係由雙方青少年實地互訪交流,深化彼此語言文化的連結,扎下文化的根,也建立兩地青少年間彼此的聯繫。今(108)年8月13日至20日紐西蘭北島遠北地區Ngāti Manu毛利部落青年訪臺,為深化及持續與紐西蘭毛利部落之交流,本會規劃於109年度辦理回訪事宜。 五、本會與文化部業務合作平臺 (一)運作機制 103年5月7日成立「原住民族委員會與文化部業務合作平臺」,每半年召開1次,下設5個專案小組執行平臺合作事項,並由合作平臺會議確認歷次決議應辦事項之辦理進度,並主動研議未來合作事項(包含規劃研議、實際推動、解決問題等)。 (二)執行成果 本平臺已召開11次合作平臺會議,共列管案件計74案,已解列案件計63案,持續列管計11案,達成率為85%。 貳、109年原住民族文化概算編列情形 109年本會原住民族文化與發展經費2億9,234萬2,000元,包含原住民族廣播電臺1億4,198萬9,000元,協助5家無線電視臺數位頻道及公視HIHB頻道上鏈5,000萬元,辦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文化、歷史及語言小組調查研究計畫352萬4,000元。其餘為原住民族文化保存及推廣相關預算9,682萬9,000元,編列如下: 一、調查、整理、推廣及應用原住民族文化資產編列2,486萬3,000元,主要係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先期調查研究與保存可行性評估計畫,補助辦理歲時祭儀、文化活動及國際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等事項。 二、強化原住民族文獻研究編列1,059萬元,主要係辦理調查、整理、編譯及推廣原住民族文獻,與國史館合作辦理臺灣原住民族史專題出版計畫、原住民族文獻期刊出版、電子期刊發行與網頁等。 三、推廣原住民族文化、藝術、文學編列1,102萬3,000元,主要係辦理原住民族文學獎、文學營及推動原住民族文化主題策展及活動等。 四、辦理原住民族部落及平埔聚落相關計畫編列3,500萬元,主要係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活力計畫與平埔族群語言及文化振興計畫,補助平埔族群辦理傳統祭典(儀)、文化與傳統體育競技活動及召開平埔族群原住民族事務小組會議。 五、國際原住民族文化交流編列1,535萬6,000元,係依據南島民族論壇六年計畫,主要係辦理參與國際太平洋藝術節、南島會員國文化交流及社區總體營造人才培訓。 參、未來施政重點 一、賡續推動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 (一)原住民族國寶或重要古物調查研究及申請指定計畫 本會與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共同研商「原住民族提報國寶或重要古物潛力名單」及「原住民族文物普查」系統性工作方法及模組架構相關草案,以做為後續一般古物提升國寶或重要古物之指定及文化資產提報事宜。 (二)原住民族重要文化資產調查研究案 本會與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共同研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普查調研及指定作業」,由文資局盤點各族尚未取得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身分之完整保存名單後,交由本會分年補助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先期調查研究與保存可行性評估計畫」。 二、推展原住民族文化扎根 賡續補助辦理歲時祭儀、文化活動及國際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積極培力原住民族文化人才,促進原住民族部落文化永續發展,並持續推廣臺灣原住民族文學。 三、推廣原住民族文化主題策展與文獻 本會、文化部及教育部盤整既有之原住民族相關展覽活動,研擬系統性原住民族展覽政策,規劃於109年原住民族日前後辦理「聯合展覽」,並辦理1場「共同策展」,展出3部會各自規劃之展覽及共同出版特展專書,另持續辦理調查、整理、編譯及推廣原住民族文獻,以重現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 四、促進南島民族文化交流 第13屆太平洋藝術節預定於2020年6月10日至21日假夏威夷舉行,共有28國參與,本會將組團參與,並辦理南島民族論壇、臺灣之夜等活動,以及於活動期間設立臺灣館,以展現臺灣原住民族多元文化,未來將與南島民族持續互動,交流傳統競技、祭典、航海文化等。 肆、結語 未來本會將持續推動及強化原住民族文化保存,推廣原住民族歷史與文化、文獻、藝術,籌設原住民族博物館,健全原住民族文化傳播媒體事業,以實踐及永續發展原住民族文化。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指教,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原民會教文處劉維哲處長的報告。有了這本報告,大家應該非常清楚知道原民會的業務範圍、要做些什麼,請部長未來好好爬梳一下這本報告。大家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看到原民會的預算只有二億多元,但光是電視臺就吃掉了一億多元,剩下的實在少之又少,而它要辦理16個族群的業務,涉及的土地面積又那麼大,有55個原鄉、七百多個部落,如果沒有文化部及教育部給予很多資源上的支持,我相信原住民的教育文化很難延續下去,所以我希望原民會必須先做好本身業務上的爬梳及資源上的整合。以上是召委的說明,不好意思,浪費了大家很多時間,但是我希望我們可以繼續努力下去。謝謝。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每位詢答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詢答時間為5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在質詢結束以前提出;處理提案時,如果提案委員或連署委員不在場,就按照慣例不予處理。 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9時3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首先要跟鄭部長討論一個平常比較少討論到的藝術市場的問題,前幾天臺北國際藝術博覽會剛剛結束,部長也有到現場參觀,在4天的展期裡面,其實成績不錯,共有141間畫廊參與,其中國內65家,海外12個國家、68間畫廊,共匯集三千多件的作品參展,其實成效算是不錯,因為這也是我們亞洲最久、長達26年的博覽會,所以我想我們應該也有至少給予這個博覽會一些預算上的補助及支持。可不可以請部長先簡單地說明一下,對於這樣的藝術博覽會在臺灣舉辦,你的期待、走向大概會是什麼樣?簡單說明就可以了,因為我要問的是後面的制度。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這是目前亞洲最悠久的藝術博覽會,部裡從94年開始就長期支持,近年來我們特別支持其中的MIT,每年也都會徵選年輕的藝術家加入…… 蘇委員巧慧:是,其實這是一個很好的平台。 鄭部長麗君:今年我去看了,其實今年MIT入選的藝術家非常多元、多樣化,都有非常傑出的表現,我們是希望除支持ARTAIPEI或國內的相關博覽會,也能夠健全化整個藝術產業發展的環境。 蘇委員巧慧:沒有錯!我們也完全同意,尤其是鄰近我們的香港,每次他們辦博覽會時,不只是那棟展館,比我們更好的是甚至整個城區都會帶動起來,所以不只是藝術博覽會、藝術家本身交易的狀況可以有所進展,甚至整個城市的經濟都可以發展。 以現在香港的狀況來看,雖然我們敬表同情、遺憾,但是坦白講,這也是臺灣藝術發展的一個契機,其實我們有企圖心要成為亞洲藝術交易版塊的中心,所以我看到文化部很認真在討論,甚至和張景森政委開會,就是希望能夠朝臺灣成為新的亞洲藝術品交易中心的方向發展。 今天我就是想請問部長,第一個,我們有預算支持,但是我不知道今年編列多少?是不是比過去更多?第二個,除預算之外,是不是有整體環境制度的改變?例如稅制改革,因為我看到文化部和財政部似乎再次在意見上有不同之處,坦白講,我是比較支持文化部啦!因為放寬限制會讓交易更放心在臺灣自由發展,這也是取代香港的機會。我想請部長在這裡就這個問題向大家說明,因為大家都很有企圖心,尤其在這次國際藝術博覽會成功之後,臺灣有沒有機會成為下一個藝術交易中心?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其實臺灣是亞洲最自由民主開放的國家,不管未來香港發展得如何,我們都希望藝術產業位移臺灣…… 蘇委員巧慧:是,當然。 鄭部長麗君:因為我們有堅實的軟實力,我們有最自由開放的環境…… 蘇委員巧慧:但是我們的環境似乎…… 鄭部長麗君:但是我們需要進一步營造產業環境…… 蘇委員巧慧:是。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也支持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能夠擴大應用,營業稅會優先處理是因為就像委員所說,文化部在「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下就訂有一個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的辦法,但是目前這個辦法是針對從事展覽、表演、映演、拍賣等活動得事先申請…… 蘇委員巧慧:因為它是個案申請嘛! 鄭部長麗君:對,是個案,而且是事先申請免徵營業稅,所以我們希望就這個辦法進一步和財政部協調能不能擴大適用…… 蘇委員巧慧:可是財政部就是不肯,他們說你們已經有這個規定了…… 鄭部長麗君:其實其他部會一開始反對,我的經驗很多啦! 蘇委員巧慧:這幾年來是很多! 鄭部長麗君:很多事情都是繼續協調,像出版圖書產業納入營業稅減免項目一事,我們也經過兩年協調,最近也有些突破,所以我想一時的不同意見、討論都是正常的,我會積極爭取。 蘇委員巧慧:我們是認為今天在這裡就是一個公開的發言表態,在「文化基本法」通過之後,「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確實應該大修,不只這一條而已,如果要讓臺灣的各種文化藝術產業都能夠有更蓬勃、更自由發展的環境,有相當多制度都可以再修整,比如這一條,我們就對文化部敬表支持,希望可以朝這個方向放寬、發展。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這是一個辦法,現在就可以用,當然「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本身的修法,我也正在研議,這兩天我還主持修法會議,希望能夠透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壯大文化發展及藝術產業發展的環境。 我再很簡單跟委員補充,除營業稅減免之外,我們認為整個藝術產業的發展還是要從根本做起,例如壯大美術館,雖然它是一個公共化的政策,但是美術館壯大可以提升社會對藝術的參與、對藝術家的識別,讓藝術作品被認識,也會壯大藝術產業;另外,我會請文策院進一步協助藝術產業支援體系的發展…… 蘇委員巧慧:好。 鄭部長麗君:我們也會盤點國內相關的藝術展場空間,看看在美術館之外是不是還有其他可能,再搭配現在委員提出的減免營業稅等稅制檢討,整體進行。 蘇委員巧慧:好,這是環境的部分。 接下來既然部長提到文策院,我們下一個就想討論文策院,因為今天預算詢答時,大家最關心的就是一旦文策院成立,它是不是會把所有資源都吃掉?其實這是外面很常聽到的一個白話用語,但是不管是部長在委員詢答過程的說明,甚至是今年5月文化部發出的公開聲明都表示,未來文策院主要在處理投融資,也就是投融資與獎補助是雙軌併行的,既有的藝文獎補助仍然會留在文化部內執行,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我們的獎補助不會因為文策院成立而有變化、刪減,對吧!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文化部的總體預算都在成長…… 蘇委員巧慧:是,所以我也幫你整理出一張…… 鄭部長麗君:明年又成長,所以…… 蘇委員巧慧:甚至我都幫你看好了,今天我們就在這裡看,109年的預算相比108年的預算確確實實是獎補助沒有減少。部長,這算是在這裡幫你加油嗎? 鄭部長麗君:謝謝,非常感謝委員! 蘇委員巧慧:確實沒有減少,獎補助完全沒有減少,這是整體的部分,不減反增!所以我覺得大家可以安心,而且這個地方還沒有納入前瞻預算,但是在這樣整體肯定之後,我還是要就單項請教部長,就是其中增加最多的兩項一個是文化創意產業,另外一個是文化資產業務,在文化創意產業增加的8.92億元裡面,我們細看,文策院占有8.9億元,也就是文創產業的預算有8.9億元又到文策院,整個文策院又有11.07億元的預算,所以我有兩個問題,請部長在這裡回答,第一個是文策院這一個新成立的機構為什麼就需要有11.1億元的預算?第二個,在這樣11.1億元的預算裡面,我們再細看,就預算書的文字看起來,文策院依然有獎補助的業務,這兩個問題請問部長怎麼回答?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文策院成立的最重要目的是要振興產業,振興市場…… 蘇委員巧慧:是。 鄭部長麗君:希望透過國發基金的投資帶動民間投資…… 蘇委員巧慧:你一直也是這樣對外表示。 鄭部長麗君:但是要做這個工作、要健全整個產業支持體系,它本身還有些基礎工作要做,例如研究調查、協助民間開發IP、鼓勵文化科技的應用及開拓國內外市場等,所以它需要一些基本運作的預算,因此委員所提文創司增加的六億多元預算…… 蘇委員巧慧:8.9億元。 鄭部長麗君:這個8.9億元的預算包含基本營運7億元,這本來就要編給文策院的,因為文策院在部裡的主管司是文創司,所以我們的預算書是編列在文創司,再捐助給文策院,它並不是把文創產業原來的預算撥給文策院,並不是,它本來就要編給文策院的…… 蘇委員巧慧:所以文創產業的預算如果扣除掉文策院的部分,依然是增加的,我對外可以簡單這樣講嗎? 鄭部長麗君:是,它就是文策院的基本運作的預算,它要去建立支持體系,讓民間產業可以發展,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有一些計畫來補助文策院進行的原因是因為,過去這些計畫的運作大多以委外或是採購的方式進行,我們很多的支持政策需要累積、需要專業團隊,所以我們成立文策院就是希望它能夠在這個平台上面進行整合,有一些科技發展的計畫或國內外市場開拓的計畫、相關的參展跟後續建立聯繫、合資、合製的計畫,我們就集中委請文策院來進行,這也是當時要成立文策院的原因。所以這些計畫預算未來移轉到文策院進行,未來它能夠長期把這些支持體系完整地建立起來…… 蘇委員巧慧:所以這會是在補助的部分? 鄭部長麗君:對,這些計畫移轉到文策院,所以並不是說文策院要新增新的補助要點,而是本來就有的,比如文化科技應用的催生、國內外展覽及相關市場通路的開拓,以及例如我們已經在辦的定期跨國合資、合製的媒合,這些工作我們請文策院來進行,由文策院再去協請民間相關協力的團體一起推動。 蘇委員巧慧:部長,我同意您剛剛的回答,也說明得相當清楚。但是,因為在過往這幾年的時間,為了推動文策院的業務,我們的口號講得非常清楚,就是投融資和獎補助雙軌並行,文策院是負責投融資的部分,所以我建議在說帖的部分能夠把部長剛剛的那段話稍微做個濃縮、精簡,讓我們可以有更明白的說法,讓大家不會被這樣的循環脈絡給誤導,這是我對部長的建議。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柯委員志恩:(9時4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要稱讚一下我們9樓的麥克風,大概是全立法院最好聽的。 我想部長上任以來最自豪的大概就是文化部的預算是大幅增加,這一點我們給予肯定。但是預算增加不代表我們的執行力會變好,到目前為止,這半年來監察院調查文化部的5個案子當中,我就選出幾個我覺得真的需要好好檢討的案子。以國立歷史博物館來說,現在要休館3年,這裡面移藏的文物到底要怎麼處理?有一個比較離譜的是,被抽點的時候,明明有一個石膏浮雕像已經放到故宮南院了,結果抽點時是登錄在新店。東西都已經到南院去了,卻登錄在新店,這還只是抽點,館長,這個部分怎麼解釋?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是不是請館長跟委員說明? 柯委員志恩:是。 主席:請國立歷史博物館廖館長說明。 廖館長新田:主席、各位委員。新店那一天的檢視我也親自在場,主要是在第一批檢視的清單裡面,在初稿的時候有一些誤失,但是我們後面的部分事實上是完整正確的。 柯委員志恩:你把一個已經到南院文物寫在新店,難道你沒有double check嗎?這是一個文物,而且只是抽點,只是抽點就發生這個問題,然後你們告訴我是登錄錯誤,這會讓人家認為,其他的部分是不是只是沒有被抽點到,其實也有發生錯誤呢?因為你閉館3年,包括在效益的部分大家其實有一些疑問,再加上這些典藏的部分,如果你今天告訴我們只是登錄上的錯誤,我覺得這很難說服人。 廖館長新田:是的,我們正在做內部檢討,而且整個錯誤我們已經跟兩位監察委員做完整的報告。 柯委員志恩:你們現在百分之百確定裡面所典藏不同的地點,已經是實物跟地點完全吻合的? 廖館長新田:是的。 柯委員志恩:這可以百分之百確定? 廖館長新田:確定百分之一百。 柯委員志恩:謝謝,因為我必須要糾正這個部分。 其次,大家都很關心北流,說實在的,北流從93年核定到現在已經15年了,而且這個計畫的預算從當初的45.5億元,到目前已經到60億元,大概提高33.6%。什麼時候可以讓北流有見天日的一天?雖然我知道這個東西牽涉的部會很廣,也包括市政府。 鄭部長麗君:就像委員所說,它興建多年,在我上任前,104年它就提出預算請增,但是一直沒有獲行政院核定。我這三年也積極幫忙爭取請增預算,去年請增成功,所以我們現在密切監督它工程進行的工期,我們最近會勘的情況是,臺北市政府希望在今年底能夠把主要的工程完成。當然我還是會積極進行監督的責任,南、北流我們都會積極監督。 柯委員志恩:因為它實在耗太久了,而且經費不斷地上升,這個部分牽涉的部會很多,所以部長認為在今年年底的時候…… 鄭部長麗君:不是,基本上因為這個計畫是中央主辦單位委辦地方政府,這是少有的案例模式,我上任前都有預算不足,工程嚴重落後的情況。我跟委員報告,我這三年對所有的重大工程都是嚴加監督,我上任前有一些停工的、蓋得出問題的,我都把它一一解決,我想南北流就是接下來我們會非常嚴格積極監督的工程項目。 柯委員志恩:在你任內當中,我們希望能夠儘快落實。 此外,針對國家電影中心監察院也特別提到,興建後面積與原規劃面積相比少了六成。但是我比較關切的是,因為我們做預算審查,我們可以看到這次編列的預算當中,從103年到目前為止,其實整個增幅大概達到102.28%左右。國家電影中心除了典藏之外,推廣也很重要,但是你會發現,從102年到108年我們國片的票房收入其實是逐年下降的,而且占票房的比率從過去13%,現在倒退到6.6%。國家電影中心被認為是你重要的目標之一,我們也給了經費,你怎麼面對國產影片從過去到現在其實是完全減產的狀況?因為我們要審國家電影中心的預算。 鄭部長麗君:因為這資料是臺北市電影上映的部數和票房,我們這三年來…… 柯委員志恩:文化部之文化統計網公告及電影中心。 鄭部長麗君:對,但這個資訊的標題是臺北市,我跟委員報告全國的數據,因為我們這三年有票房透明化的機制,所以其實從2016年到2018年票房是逐年提升。 柯委員志恩:到多少? 鄭部長麗君:2017年的票房較2016年成長20%。 柯委員志恩:票房成長20%,那影片上映的筆數呢?你可不可以送一個最準確的資料給我? 鄭部長麗君:國產電影全國票房2018年成長11%,2017年成長25%。 柯委員志恩:我需要的是跟前面幾年的比較,因為2017年已經非常低落了。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大概有個印象,因為2015年有一片「我的少女時代」特別賣座,所以那一年的數字特別高,但是如果從每一年來看,現在是在逐年成長中。2017年較2016年成長25%…… 柯委員志恩:我覺得我們的基數有一點不同。 鄭部長麗君:請委員給我10秒鐘說完就好。成長25%,出口成長20%;2018年較2017年成長11%;今年同期也成長,預期今年還會成長。 柯委員志恩:部長,10秒鐘過了,換我講了。部長,你不能用2017年來做比對,我們現在看整個電影的趨勢特別要用五年的角度去看,因為2017年跟2014年比起來差距已經滿大的。 鄭部長麗君:五年來看也是成長。委員,您這個數字是臺北市的。 柯委員志恩:臺北市是一個可以反映全國的方式。 鄭部長麗君:為什麼…… 柯委員志恩:可以,把資料送過來。我只是說我們在審預算的時候,既然我們給電影中心這麼多預算,我們要看到一些的績效,所以把全國的票房,特別是用102年到108年去做比對,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我補充一個資訊給委員,臺北市的票房被稀釋是因為近年來新成立的戲院、連鎖型戲院都在臺北市以外,所以有些數字的成長…… 柯委員志恩:沒有問題,請你給我一份102年到108年的比對,而不是到107年的比對。 鄭部長麗君:我們再把資料送給委員。 柯委員志恩:我只是指出來有關電影中心的部分,當我們在審查預算的時候,請你們把102年到108年的比對條列出來,其實在基底已經滿低的狀況之下去說成長多少,意義不太大。 鄭部長麗君:我再向委員補充一項資訊,電影中心的預算成長主要是因為在做電影影像資產保存及作品推廣。針對票房及電影內容產業,文化部全方位在進行,我們有內容產業工作生態圈、影視局的計畫、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等等,我們再把完整的資料送給委員。 柯委員志恩:為什麼我要求主席再多給我兩分鐘的時間?因為部長的解釋非常多。我還是要強調一點,因為你們的人力增幅達到12.09%,所以我們必須知道這些增幅的用處到底在什麼地方以及相關績效在哪裡? 鄭部長麗君:因為我們成立了亞洲首創的影像修復實驗室。 柯委員志恩:等到審查預算時,我們再來一一檢視。 接下來我想請問部長,在文化部所推動的世界遺產潛力點當中,哪一個不是文化部所條列出來的點?據本席所知,除了綠島人權文化園區之外,其他幾個都是,為什麼本席要提出這個問題?過去文化部確實有推展過臺灣世界遺址潛力點,總共有十八處,其中文化部所列管的有十五處。我們可以看到在第三期的預算當中,文資局的預算編列了二億多元的相關經費,其中已經包含文本的撰寫,但是就第四期的預算而言,雖然行政院已經同意你們的第四期計畫,但到目前為止,我們並沒有看到世界遺產潛力點相關經費的編列,本席想要瞭解的是文化部的態度到底是什麼?究竟有沒有要推廣這個部分?什麼時候要提出申請?以文本的撰寫來說,十五處只寫了四部,另外還有十一部沒寫。針對世界遺產潛力點的計畫,請問文化部目前的態度是什麼? 鄭部長麗君:當年的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計畫主要是希望我們先設立潛力點之後,就其整體內容的調查研究加以建構並充實,好讓大家來認識,但它並不具有文資身分。我認為在我們走向世界遺產之前,先要把自己做好,所以我們這幾年所做的是在積極充實指定文化景觀,像阿里山林鐵已經指定為第一個國家級的重要景觀,有一些是縣市所訂的重要景觀。其次我們希望串連起來,真正變成文化路徑,這個文化路徑…… 柯委員志恩:我的重點還是那一句話,我剛才說你們還有十一處沒有完成,從98年到108年是否有真正要落實這十一處的文本撰寫? 鄭部長麗君:其實這三年來地方持續在推動,我們都有繼續補助,明年我們也積極編列了文化景觀及文化路徑的預算。 柯委員志恩:所以文本的撰寫會包括在相關預算當中嗎? 鄭部長麗君:有,會在文化…… 柯委員志恩:世界遺產潛力點的計畫也是編列在109年的預算當中嗎?請你們把它標示出來,因為我比對了108年和109年…… 鄭部長麗君:文化路徑、文化景觀相關計畫以及補助地方政府相關的世界遺產潛力點計畫…… 柯委員志恩:因為在108年及109年的細項計畫當中,並沒有把這部分特別標示出來,而這些都是我們審查預算的過程中所要一一檢視的部分。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預算書第39頁裡面就有提到,請委員參考。 柯委員志恩:我說的是比對108年有關文本撰寫的部分,針對另外十一處的文本撰寫典錄,到時候我們再來一一檢視。 鄭部長麗君:我會請文資局把資料送給委員。 柯委員志恩:當然要,還要包括我剛剛所說電影票房從102年到108年的比對,我覺得從這六年的角度來看會比較穩一點。 鄭部長麗君:有關票房的部分,其實每個禮拜公眾都會看到,所以…… 柯委員志恩:再給我一份資料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我們再把資料整理給委員,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9時5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昨天看到一則新聞,我覺得這是一個駭人聽聞的說法,有一位總統候選人說:「故宮目前的展出只有九分之一,九分之八在山洞裡面,全部看完要花30年,故宮產業一口氣全攤開展出,會不會轟動全世界?」,故宮有七十萬件典藏品,如果一次展出要多大的空間?如何能做得到博物館的專業?我想問一下史博館廖館長,史博館有多少件典藏品? 主席:請國立歷史博物館廖館長說明。 廖館長新田:主席、各位委員。六萬三千多組件。 黃委員國書:六萬三千多組件有辦法一次全攤開展出嗎? 廖館長新田:不可能。 黃委員國書:為什麼不可能? 廖館長新田:就博物館的專業而言,在理論面和實踐面來講,全部展示是不可行的,因為任何展品都需要先行研究、詮釋並擬定特定主題,用專業的手法在良好、安全的空間裡展出,這樣才能達到博物館教育加值的效果。 黃委員國書:那展出的空間呢?現有的史博館空間可以展出幾件?如果全部展出,要到哪裡去展? 廖館長新田:我們只允許我們國家的文物在安全的環境裡面展出。 黃委員國書:請問國美館林館長,國美館有多少典藏品? 主席:請國立臺灣美術館林館長說明。 林館長志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一萬六千多件。 黃委員國書:國美館可能是全東南亞最大的美術館。 林館長志明:曾經是。 黃委員國書:一萬多件典藏品全展出要多大的空間? 林館長志明:這很難估計,目前我們有兩個展間各九百平方公尺,那是做為典藏常設展的展間,依據作品的大小及展覽的狀態,以九百平方米的展間而言,我們估算大概可以展出六十件至一百件。 黃委員國書:以一萬多件典藏品而言,一次全部展出有可能性嗎? 林館長志明:應該不可能,物理上不可能也不適宜。 黃委員國書:故宮七十多萬件的典藏品如果要一次展出,即使要求全臺灣的博物館和文化部都來幫忙,我看也做不到吧!請問這要到哪裡去展?臺北市封街來展嗎?有可能嗎?博物館的專業可以這樣子談嗎?這些珍貴的文物可以這樣搞嗎?我想問一下部長,全世界哪一個博物館會把所有的典藏品一次展出?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博物館並不等於陳列館,博物館有其專業,就文物保存而言,文物典藏必須注重文物本身的保存環境及其展覽的時間,尤其每個文物需要被保存的條件不一。其次,就面向公眾的相關展覽而言,博物館必須發揮其專業,其實博物館是一個文化的視野,我們必須透過策展的專業來促進社會與文物之間的對話及互動,所以並不是一次看完就是博物館的使命,其實博物館要發揮專業…… 黃委員國書:全世界有哪一個博物館會做這樣的事情? 鄭部長麗君:我想是沒有。 黃委員國書:全世界沒有一個博物館會做這樣的事情。 鄭部長麗君:我們希望未來能夠積極發展博物館的專業及社會對話。 黃委員國書:博物館當然是一個很專業的領域,沒有人會有這樣的想法,也沒有人會做這樣的事情,而且根本就做不到,這樣的說法其實只是顯現了對博物館的不專業到令人瞠目結舌的地步,這根本就是胡亂瞎掰。 雖然沒有辦法一次展,但博物館可以進行數位化、公共化及國際化,目前全球博物館的趨勢都是往這個領域在發展,可是文化部博物館群數位典藏的授權推廣成效相關歲入卻是每年都在減少,我覺得這非常可惜。以東南亞最大的美術館國美館來說,2017年還有二十六萬多,到2018年變成二十三萬多,真的非常可惜,這代表什麼呢?代表國際需求單位其實根本不知道文化部的博物館群有哪些精彩的典藏可以加值運用。加值運用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領域,文化部的博物館群在圖像授權運用方面雖然有努力宣傳,包括每年的文博會我們都有參加IP授權的推廣,可是成效非常有限。 文化部的典藏網顯示,史博館的數位典藏品有六萬多件,國美館有一萬多件,可是在文化部典藏網中呈現出來的只有1,000筆,而且我們從典藏的數位展中也看不出這個典藏品的品名、品項、材質和尺寸大小,這些完全都不知道,可以說是非常落後的方式!而且我要特別強調,其中也沒有授權的標示,這些在文化部典藏網中都看不到,非常可惜。 部長應該知道國際上有一個公眾領域貢獻宣告(CC0),現在全球博物館都在推,這裡面最主要是國際通用的創用CC授權標示系統。當很多重要的博物館和美術館陳列他們的數位典藏時,大家可以看到幾乎都有CC0的相關授權標誌,而且他們也參與了這個平台。可是我們臺灣的博物館群在文化部轄下有27個大大小小的場館,卻沒有任何一個場館運用創用CC授權標示系統,也就是沒有參與這個國際的系統,而且在所有典藏品的數位展裡面,也沒有看到任何有關metadata的關鍵字,非常、非常可惜。 所以我覺得,現在臺灣的博物館除了必須要有更多的數位化和公共化,當然也要國際化。我們有非常多重要的典藏品,特別是國美館有非常多臺灣藝術家的珍貴作品,史博館也有非常多當年渡海來臺的近代重要美術作品,這些都是世界美術史上非常珍貴的資產,可是國際上要理解這些東西卻沒有任何管道,非常可惜!我覺得文化部應該思考如何運用現有國際通用的慣例和技術,想辦法讓我們臺灣的博物館群推廣到世界上。本席認為我們應該利用創用CC授權標示系統,針對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請文化部在今年年底以前邀集相關專家召開會議,並且把它列為未來的示範業務?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提出這個問題,我覺得這個問題非常重要。報告委員,其實我們已經在做了,這2年我們持續在做國家文化記憶庫,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簡單跟委員報告一下,我觀察本部所屬博物館和國內博物館,就是數位化完成的比例比較高,像剛剛委員所指出的文典網─本部的文物典藏網…… 黃委員國書:那為什麼才1,000筆呢?為什麼呢? 鄭部長麗君:我跟委員報告,數位化的比例高是指我們裡面其實有50萬筆的資料可以看,但是…… 黃委員國書:沒關係,這個再請文化部另外說明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我跟委員很簡要地說明…… 黃委員國書:好。 鄭部長麗君:但是因為權利的授權機制過去在各館,我們盤點之後,它權利授權完成的比例低,就表示過去國家推動十幾年的數位典藏計畫目標在於數位化,所以我上任之後改為推動國家文化記憶庫…… 黃委員國書:好啦!部長,這個…… 鄭部長麗君:跟委員報告,它…… 黃委員國書:這請你們去盤點啦!年底以前提出一個做法,好不好? 鄭部長麗君:會,我們年底會提出來是因為…… 黃委員國書:謝謝。 鄭部長麗君:是因為我們已經做了2年的授權機制的建立,所以我們在年底前…… 黃委員國書:好,年底前! 鄭部長麗君:年底前就會大致來檢視系統的完成度。我會來檢視;年底前會完成第一次的檢視,那麼…… 黃委員國書:好,我再提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部長…… 鄭部長麗君:明年就會向社會來報告文化記憶庫未來怎麼使用。 黃委員國書:好,很好。 我再提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有關電影文化資產的部分,最近國影中心發布了一部影片──數電影的人,內容是有非常多人辛苦地在做電影的修復,可是每年的預算大概只有300萬元。國影中心在樹林片庫的華語電影總共有一萬四千多部、外語電影有三千多部,一年300萬元大概可以修復70部,以這樣的進度來看,光是一萬四千多部的華語影片大概要200年才能全部修復完畢。非常、非常可惜,他們的預算一年大概只能編到300萬元。部長,我再提醒你…… 鄭部長麗君:修復預算不會一年只編300萬元啦!報告委員,我上任之後就提出了…… 黃委員國書:本年度的預算就是這個樣子啊! 鄭部長麗君:我們一年至少有6,000萬元的預算在進行修復;我上任之後就提出一個3年2億元的預算,每年至少6,000萬元。其實我上任之後開始有專案的修復預算,才有委員所看到的現在累積的數量,但是我自己也覺得不夠,所以國影中心設置條例現在在大院,希望委員大力支持,因為…… 黃委員國書:你們預計需要多少時間可以完成修復? 鄭部長麗君:因為其實除了預算之外,還需要修復實驗室的壯大…… 黃委員國書:當然! 鄭部長麗君:也需要專業團隊的建立,當然還有未來的片庫,而且還要推廣,所以如果設置條例本會期可以通過,明年的預算我們還會…… 黃委員國書:部長,可以不用花到200年嗎? 鄭部長麗君:還會成長到3億元。 黃委員國書:不用花到200年吧? 鄭部長麗君:當然不能以這個速度來修復。 黃委員國書:那要花多少時間呢? 鄭部長麗君:所以我們希望設置條例完成立法之後,明年預算至少先從2億元擴大到3億元,然後我會請國影中心提出專案計畫,未來甚至用中長程計畫、比較穩定的預算來進行修復。 黃委員國書:前瞻計畫補助了2.1億元用在改善庫房設備,我覺得有一些經費可以挹注在…… 鄭部長麗君:這個就是用在修復。 黃委員國書:用在修復?好。 鄭部長麗君:用在修復實驗室和修復本身,譬如委員看到的陳耀圻導演的「上山」等等,都是修復出來的成果。我們再邀請委員去參訪。 黃委員國書:好,謝謝。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10時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幾年來,我們看到鄭部長非常認真在爭取相關預算,也完備了許多和文化相關的法令體系,這點必須予以肯定。剛才部長回答很多委員質詢時,提到你上任前有很多重大工程在預算執行上遇到一些困難,你也都去一一解決了,但今天是審查預算,所以我還是要從這個角度來和你探討一下。 其實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對重要個案計畫都訂有「管制評核作業要點」,並且在每年年底公布評核結果,107年度文化部列管計畫的評核結果也已經公布了。我在公開的資訊裡面看到你們有36個管制計畫,優等的有14個、甲等的有21個、乙等的有1個,也就是說,你們九成七的計畫執行是值得獎勵的,可是如果從整個計畫的執行率來看,因為有很多是跨年度的計畫,所以即使是甲等,也有執行率只有14%的,當然也有按照計畫期程執行到100%的。為什麼預算執行的部分,無論優等、甲等或乙等,百分之十幾的也算,百分之百的也算?這個考核的標準究竟是什麼?等一下可不可以給我個回復? 本席比對國發會的資料之後,發現文化部的評鑑當中有一些是我們比較關心的,譬如招標進度落後、預算支用比偏低,或資本門預算執行狀況並不是那麼好的也都列為甲等。我想部長是非常認真在解決一些重大的文化公共工程,像剛才提到的北流的問題,或者是傳藝中心等等的問題,你都在面對和解決。我們臺中的一個案子──我長期在關心的國家漫畫博物館的計畫好像也遇到一些類似的狀況,這是我們新上任之後核定的計畫。第一個,我要請部長了解的是,你們在自己評核與預算執行的時候,如果有類似我剛才提到的情況,其實它的招標進度已經嚴重落後,而且它的預算支用情況,比如說,我們是按照年度編列預算,比如我們在107年編列預算,預算執行了多少;今(108)年執行了多少預算。我們看到現有資料顯示,到9月底看起來執行率好像也沒有很高,甚至從我們整個跨年度大計畫裡面匡列了一筆預算,執行到快結束了,好像執行率也不到三成,像這樣的問題,我們在評核的標準是什麼?等一下請部長回答我。甚至我們在這樣的情況下還繼續編列預算,所以一方面我對文化預算增加,我當然絕對肯定部長的努力,另一方面我們對文化預算的執行所遇到的困難,現在我們解決的機制是什麼?我們是不是在管制考核內部的評核裡面,也出現了一些問題?請鄭部長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先總體向委員說明,請委員放心。以這個公共建設計畫來看的話,本部去(107)年整年公共建設計畫預算達成率93%;文化生活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也達成96%,其實去年我們在前瞻建設計畫的執行在部會裡面的排序還算不錯,也列在前面幾名。從去年的整個經驗來看,這兩、三年其實是有大幅改善,從我上任以後,第一個這部分已經有大幅改善。今年整體的公共建設率,我大概預估預算的達成率,我想九成應該也沒有問題,這是一個總體的數字。 張廖委員萬堅:好。 鄭部長麗君:第二個是委員所關切、剛剛指出的一些計畫,我有看到相關資料,其中有一些看起來是百分之十幾或百分之二十幾,看起來那個計算方式可能有一點不一樣,而且計算方式可能是除以該計畫的經費,所以我是不是請同仁再就委員所關切的項目,我們會整理給委員? 張廖委員萬堅:對。 鄭部長麗君:目前每一個計畫所遇到個案的瓶頸,我都有再做管理…… 張廖委員萬堅:好,那我們就回到…… 鄭部長麗君:請委員放心,如果個案遇到瓶頸,我要怎麼突破?事實上,我們都會以專案會議來督導、來解決。所謂的「預警」,因為部裡面在國發會預警中屬於低風險,也就是說,我們可以在行政面努力解決的,所以我會全力讓預算的執行不會落後,這點請委員放心。 張廖委員萬堅:好,謝謝部長的回答。基本上,對於這樣的回覆與理解,我大概是採取信任的態度。我想,既然我的角度是你的文化預算增加了,在你上任之前也承認其實有一些重大公共工程在執行上遇到困難。好,現在我們回到臺中的兩大文化計畫,這當然是我長年所關心的問題,相信部長也很清楚,自從部長上任之後,我們一直在商量,你有好幾次來,我也有去參加國家漫畫博物館計畫。當年在匡列這項計畫的時候,還被誤會以為是要蓋一座場館,大家認為人才的培訓、產業的發展,包括很多的計畫,其實都是偏向於類似數位典藏或人才培訓等等。 事實上,我們國家漫畫博物館計畫是借用過去水湳經貿園,也就是臺中重大開發區裡面的中臺灣電影中心。在中臺灣電影中心的場館裡面,有一部分要拿來做國家漫畫博物館計畫來做執行的空間。我看到我們108年度到現在累計編列2.86億元,實際只執行0.17億元,年度的執行率非常少。到9月底為止,今年度編列2.86億元,累計編列2.91億元,我記得在去年4月中臺灣電影中心就開始動工,部長也去了,到現在已經過了一年半,我們看起來累計編列計畫,也等於整個11.5億元計畫的執行率才25%。部長,你對於這個計畫的了解,為什麼會這樣子?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很期待設立國家漫畫博物館,讓整體圖像創作與ACG產業發展能夠銜接,並從整個漫畫文化脈絡的基礎上來發展,因此,我們結合臺中電影中心來進行…… 張廖委員萬堅:中臺灣電影中心。 鄭部長麗君:事實上,我們也編列了預算,軟體文物徵集的部分都順利進行,但是我們在這過程中發現,中臺灣電影中心有關漫畫博物館硬體建設的部分,它興建的情形沒有達成我們當時期待的一些條件,也就是做為漫畫博物館該有的硬體條件,例如空間的集中與單獨的出入口,以及單獨的一些水電基礎的系統,其實它沒有滿足我們期待的條件。因為我們漫畫博物館不只是支持臺中市政府的計畫,而是我們要面對公眾,要有一個如質的漫畫博物館,所以我們現在都在協調與督導它的建設與計畫,相關設計要做修改…… 張廖委員萬堅:好,我們看到…… 鄭部長麗君:當然,這個溝通需要一些時間,我們是有很多次的表達這樣的期待,我希望給民眾如質的漫畫博物館,所以目前這還在硬體空間設計規劃的協調當中…… 張廖委員萬堅:我非常擔心…… 鄭部長麗君:我們有所堅持,因為我們覺得品質很重要,但是我們要有一個國家漫畫博物館的承諾不變,我們希望能夠有一個國家漫畫博物館…… 張廖委員萬堅:你看這一頁…… 鄭部長麗君:但是,我們希望能夠蓋到符合國家漫畫博物館所需…… 張廖委員萬堅:部長,我們了解。我看你們今年與臺中市政府已經召開超過20場會議,針對相關工程項目所需要增加的經費及工期的進行也都做過協商,你們協商了20次,直到現在好像都還沒有共識…… 鄭部長麗君:因為臺中市都還沒有提出修改的計畫,所以你看我們一直在開會,我其實也都很密切了解當中,我們也希望能夠…… 張廖委員萬堅:對,你們上個月也召開國家漫畫博物館的…… 鄭部長麗君:也許對地方政府而言,他們是在爭取一項計畫,但是對我們而言,這是雙方合作,我們要一起給民間一個如質的國家漫畫博物館,這是我對品質的要求……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到底你們遇到什麼問題?這20場…… 鄭部長麗君:自從我上任之後,我對戲曲中心及南科考古館等等,都有我們對品質的堅持與要求,所以請委員信任我們會持續協商…… 張廖委員萬堅:我是信任你們,但問題是現在有超過20場會議進行溝通,這不是很少的數目。這是你們主動溝通,還是市政府提出來,抑或是你們的要求? 鄭部長麗君:我們都主動要求。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主動要求了20場…… 鄭部長麗君:我會整體評估情形…… 張廖委員萬堅:從今年來看,現在才10月份,等於你們每個月都在召開協商會議…… 鄭部長麗君:我們也期待臺中市政府能夠了解這個目標,我們的目標…… 張廖委員萬堅:這個計畫會不會有問題? 鄭部長麗君:我們的目標並不是補助地方政府一個公共建設計畫,而我們的目標是要給民眾一個如質的國家漫畫博物館,所以我們對品質要求是很堅持的……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我很擔心…… 鄭部長麗君:我們希望雙方的合作能夠繼續,但是我們能夠共同以回應社會期待的目標一起努力,所以我們持續協調。但事實上,我們也有相關的腹案正在研議當中…… 張廖委員萬堅:什麼腹案? 鄭部長麗君:我向委員表達國家漫畫博物館的設立,我的承諾不變,但我們希望能夠協調整個硬體建設的品質能夠到位…… 張廖委員萬堅:我都很擔心部長講的這些話,我了解你的堅持,但是我們也知道地方首長已經換人…… 鄭部長麗君:但是,我也不能夠在品質把關上放水。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到底遇到什麼困難? 鄭部長麗君:我剛剛已經跟委員講過了,這個困難就是當初我們在合作的時候所要求的一些硬體建設的基本原則,做為一個博物館該有的空間要集中、不能分散,而讓整個中臺灣電影中心像商場一樣,在空間上要集中,然後又有獨立的出入口及基本的水電等系統,我想這是很基本的要求。至於內容、內裝的設計方面,我也請同仁做了一份master plan,所以內容的部分,部裡面很盡責的在進行,但是,基本上該有的硬體設施,要有一個基本博物館的品質…… 張廖委員萬堅:這個計畫會不會因而生變?從你們的溝通看起來這不是很好,你們已經溝通20場還沒有達成共識……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們承諾在臺中有一個國家漫畫博物館,這個承諾不會變,所以我們要不斷透過行政溝通協調來努力…… 張廖委員萬堅:這已經舉辦過20場了…… 鄭部長麗君:我們承諾國家漫畫博物館,尤其我覺得設在中臺灣也滿好的,所以我想這樣的承諾不會變,但是,我們要積極協調這個品質要到位,這是我做事的原則。 張廖委員萬堅:現在你們卡到什麼問題?其實還是…… 鄭部長麗君:這不是我的問題,而是我們要去督導,當然要依照當時雙方的承諾來進行…… 張廖委員萬堅:好,如果是市政府在配合上,事實上,這是他們當時規劃中臺灣電影中心的硬體設備,當初他們規劃相關硬體設備,並於去年進行發包,他們去年發包也是按照設計圖進行發包,現在到底在硬體空間上後續發生什麼問題? 鄭部長麗君:一直以來,本部的立場都是一致的…… 主席:不好意思,張廖萬堅委員,本席給你非常多的時間了。 張廖委員萬堅:在審查預算時,能否請你們在這方面給我們一些資料?也就是……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剛才都說明得很完整,我再請同仁向委員作更深入的說明。 張廖委員萬堅:好,我想我們關心這個計畫的預算,希望這項計畫不要因為與地方溝通不良而產生問題。 鄭部長麗君:不會的,請委員放心!相關計畫我們都會持續推動…… 張廖委員萬堅:好,謝謝。 鄭部長麗君:軟體計畫與博物館master plan都已經在進行,而且進行順利,現在就是硬體方面要配合。 張廖委員萬堅:好。謝謝。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麗芬發言。 李委員麗芬:(10時2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公視臺語台在今年9月開播,我聽到很多周圍的朋友都很喜歡,大家都在看臺語台。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李委員麗芬:以前我們講應該要有個臺語台,可是之前外界有一些講法說不需要,因為現在商業台有一些戲劇節目或綜藝節目,其實都有講臺語,可是我們發現臺語台開播之後,現在有更多元、多樣、優質的臺語節目出來,所以我非常肯定,加上現在的臺語台有更多節目適合兒少來看,例如我們看到現在很受歡迎的「全家有智慧」,還有「旺來西瓜仙拼仙」、「臺語百面通」、「無事坐巴士」,這個大家都很很喜歡,這讓我們的傳統文化有被傳承的機會,也讓我們的母語更加生活化。我們會講臺語,但是談到要怎麼寫的時候,可能就沒有辦法,尤其「全家有智慧」要用寫的時候,大家都不會寫,所以臺語台有很大的功用,讓我們知道什麼是臺語字──不是漢字,而是為了臺語特別創造出來的文字,讓我們不只要講臺語,以後也能夠寫臺語。這部分我們真得很肯定陳董事長、公視還有臺語台所有同仁的努力,我聽到很多外界肯定的聲音。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的鼓勵。 李委員麗芬:講到臺語台我有一點小的建議,公視最受小朋友喜歡的兒童節目──「水果冰淇淋」,裡面有水果奶奶,其實你們現在有把它翻成臺語,在臺語台播放。請問部長,你覺得「水果冰淇淋」要怎麼講?「水果奶奶」要怎麼叫比較好? 鄭部長麗君:請總經理回答一下。 主席:請財團法人公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曹總經理說明。 曹總經理文傑:主席、各位委員。我試著翻譯看看,「水果冰淇淋」、「水果阿媽」。 李委員麗芬:其實你們現在在臺語台沒有特別翻,你們還是叫「水果奶奶」。我想到我們到底應該怎麼樣把它變成臺語的問題。那個片尾曲我的助理很愛聽,每次到那個時間就一直唱水果冰淇淋,水果奶奶也會唱。他們很期待水果奶奶唱的片尾曲有沒有可能變成臺語?後來我們看到是沒有的。我們發現你們新製節目的臺語都非常OK,都很到位,可是如果是原有的節目重新錄成臺語的話,可能需要有多一點轉譯才能夠變成臺語節目。 你們還有一些國外授權的節目,出現國語的次數更多。我記得108年預算的提案當中,我就有特別提到,因應國家語言法的發展,我們應該培訓母語的影視相關人才。不知道今年度文化部還是公視就這部分進行多少人才的訓練? 曹總經理文傑:有,我們現在包括節目、訓練班的部分,訓練臺語播報的人才已經有開班;另外,節目也是跟各個學校院所配合。我們有一個節目叫「光榮島轉來」,讓年輕的學生可以接受臺語的訓練。有關臺語節目轉譯的問題,有些節目翻譯成臺語的時候,因為語言還沒有創造出來,所以會用國語代替,因此會有創造語譯的問題。 李委員麗芬:謝謝您的解釋。 鄭部長麗君:總經理的臺語也不錯。 李委員麗芬:講得很好,講得比我好。 鄭部長麗君:我補充一下,部裡面給公視臺語台的預算裡面,其實有相關的教育訓練費用、人事費跟顧問費,希望臺語台本身能夠兼顧語言本身的復振、再發展以及語言文化的傳播,所以這個我們會繼續支持。部裡面在國家語言發展法通過之後,也有國家語言通譯人才的培訓,有關語譯、音譯標準等,我們會進行研究跟相關的培訓計畫。 李委員麗芬:謝謝部長、公視總經理還有台長。我看到文化部在109年度的預算中,人文司部分是編了推動國家語言發展及籌設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的相關事宜,這當中符合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六條,我們應該可以有一個專責單位推廣國家語言。對於我剛剛講的那個問題,我看到有些學者呼籲,應該可以按照語意跟脈絡訂定我們新語詞的唸法。國家語言發展法第八條也有提到,我們要定期提出報告,也要建置國家語言資料庫,也要研訂語言的書寫系統。對於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的規劃、它的業務範圍及時程,不知道你們目前有相關的進度嗎? 鄭部長麗君:我們已經有研議國家語言發展中心設立的設置要點,以及相關的業務範圍,我們也已經邀客委會、原民會共同討論。原民會現在已經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但是我們希望原民會也參加國家語言發展中心,這樣大家才能夠一起協力。它的業務範圍包含普查、調查、出版,以及語料、史料蒐集,還有語料庫建立、拼音書寫系統、數位應用等相關業務的協助。教育部現在正在進行語言認證,未來要支持。另外包括跨語言研究的交流合作等,所以它就是一個調查、研究語料庫,然後推廣應用,學習、專業認證等交流合作的中心。 李委員麗芬:所以未來它也可以…… 鄭部長麗君:希望透過組織化的力量支持國家語言的復振跟再發展。 李委員麗芬:我們很期待這個研究中心的設立,相信它對於國家語言的推動都會有很大的助益。 不好意思我要回到公視,我去看公視的OTT影音平台的「公視+」,發現我們如果要看臺語台的節目,要從類型去找,找了之後下面可能就有黃色的部分,表示這是臺語台的節目。我有一個小建議,你們有沒有沒有可能在這個頻道不同的類型中多加一個臺語?這邊有一個「公視點點愛」,它是為了視障、聽障朋友,將節目安排在這裡。我只是建議你們有沒有可能讓大家搜尋臺語台的節目時,有多一個搜尋方式,不用到類型的部分,看是哪一個、是不是臺語的節目,這部分是不是可以做? 鄭部長麗君:請總經理回答。 曹總經理文傑:這個沒有問題,我們回去會馬上研議,然後進行。 李委員麗芬:好,謝謝。提到文化平權、文化進用,我在大概一個多禮拜前就看了「盲人律師」,我去看那一場比較特別,因為它是口述影像版,對我來講是個非常特別的經驗。口述影像是把電影的環境、角色的表情等等的視覺元素用語言的方式把它說出來,讓視障朋友能夠去看到這部電影的畫面,本席覺得這還滿不錯的,本席剛才也有提到,其實這部分公視也有在做努力,但本席看過之後發現,現在有口述影像版的大多是以戲劇為主,包括經典的戲劇或是人生劇場,本席這邊要提供的建議是,口述影像這部分的節目型態是否能夠再更加多元一點? 另外,本席在看這部電影時,主辦單位也有跟本席反映,現在能夠做口述影像的人和單位真的很少,因為它的訓練和一般聲優的訓練不太一樣,它的訓練反而要讓聲音很沒有表情,要平敘的說出來。本席在這裡要特別提出,第一,希望未來文化部能夠多支持,不管是在公視或是電影這個部分,能夠讓視障朋友有更多機會到電影院去,能夠有更多電影有口述影像版。 鄭部長麗君:是。 李委員麗芬:第二,我們可能要開始積極培訓這方面的人才。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我上任之後就成立文化平權推動會報,這個已列入我們的推動計畫與支持的對象,2017年起我們就已經開始進行口述影像人才培訓,參加課程的人數大概有二百多人。 李委員麗芬:是。 鄭部長麗君:其實我們補助的類型除了剛才提到的戲劇之外,另外還有電影和兒童節目,像「未來宅急便」等的兒童節目,未來我會繼續擴大的來支持。文化平權很重要,不管身心條件為何都應該有文化參與和近用的權利。 李委員麗芬:是,希望這部分部長能夠多多的支持,謝謝。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林委員奕華質詢結束後休息5分鐘,謝謝。 林委員奕華:〈10時3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那天我們有針對C-LAB召開過一次說明會,請問後來同仁回去後有向你秉報嗎?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有,我這兩天也有進行了解。報告委員,參與的人數大概有46位。 林委員奕華:是啊!很慘,官員竟然比里民還要多,46位?這真的很慘,社區的居民連同里長只有7位參加。 鄭部長麗君:不會啦!同仁也有跟我報告說,很感謝委員還特別的出席了,我在此要特別感謝委員。 林委員奕華:本席覺得很奇怪的是,本席在大安區從當議員到現在擔任立委那麼久的時間裡,事實上,包括本席現在在跑活動時,基本上就算議員本人自己不到場,助理也會到,但為什麼這場說明會民進黨的議員對你這麼不捧場?他們一個都沒有來,連助理也都沒來,本席真的認為這會不會是通知上出現了問題?因為在本席的認知裡,民進黨的議員應該不會這麼不關心地方上這麼重要的事情。 鄭部長麗君:第一,謝謝委員持續的關心,委員都是很正向的期許,也謝謝委員親自出席。 林委員奕華:當然要親自出席。 鄭部長麗君:我知道委員很重視這個案子,所以我也有去了解辦理的情形,當天有46個人出席,其實同仁,包含部裡、生美基金會和工程規劃團隊,他們都有重複去邀請里長和議員等,有些里長有出席,有些里長沒有出席,出席的里長有3位。 林委員奕華:部長,你也當過民意代表,本席有一個很大的奉勸…… 鄭部長麗君:這些我都有去了解。 林委員奕華:你們在通知里民這部分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本席覺得中央和地方真的有很大的隔閡,如果希望里民能夠參與,就會希望里辦公處要轉知里民,但是當你們的通知單上只寫里辦公處時,當然就只有里長會出席,你知道嗎?光是通知單這部分本席就覺得有很大的問題,這次的事情本席花了比較多的時間去了解,本席覺得未來我們真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就是在通知這部分。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的建議。 林委員奕華:你們甚至可以透過區公所來幫忙公告,這有很多種方式。 鄭部長麗君:同仁告訴我說,接下來他們會一一去拜訪里長與區公所,其實同仁有三度邀請。 林委員奕華:對,但你們都只邀請里長。 鄭部長麗君:沒關係,同仁表達他們會再拜訪,這樣好不好?因為這個說明會會繼續進行,這個我上次已經跟委員說明了。 林委員奕華:對,請問下次大概是什麼時候?因為目前一期是到明年2月。 鄭部長麗君:對,二期的計畫…… 林委員奕華:事實上,二期目前還在規劃設計。 鄭部長麗君:不是,二期會從明年到2027年。 林委員奕華:沒有。 鄭部長麗君:有,整個中長期計畫我們都已經有了。 林委員奕華:預算已經有了嗎? 鄭部長麗君:有,明年已經編列了。 林委員奕華:問題是行政院不是還沒有核定? 鄭部長麗君:有,已經開過會了。 林委員奕華:還沒有核定啊! 鄭部長麗君:會核定,已經開過會了。 林委員奕華:還沒有核定,結果預算就已經送出來了。 鄭部長麗君:沒有,他們有同意先編列預算,都是有行政院的函才會編列。明年的預算已經有了,中長程計畫也會有。 林委員奕華:明年的預算本席知道已經有了,可是這整個計畫還是要等行政院核定嘛! 鄭部長麗君:整個計畫有了之後,我們會繼續開說明會。 林委員奕華:明年應該還要再召開說明會,如果你說行政院已經核定計畫,核定之後就應該要再開。 鄭部長麗君:好,會開。 林委員奕華:因為再開說明會才有辦法知道大家的需求是什麼。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配合圍牆和景觀工程的完工再來召開說明會,因為屆時整個園區都會打開,我們會邀請大家能夠隨時進來園區。我在這邊這樣承諾好不好?這個說明會會由部裡面來召開,好不好? 林委員奕華:好啊! 鄭部長麗君:這個說明會本來是由生美基金會來召開的,但未來會改由部裡面來召開。 林委員奕華:因為本席覺得這個通知2次都不及格。 鄭部長麗君:我們部裡面會偕同生美基金會和規劃工程團隊一起來召開,我很重視這個計畫。 林委員奕華:下次在通知之前,請先讓我們知道你們的通知方式。 鄭部長麗君:沒有問題。 林委員奕華:我們甚至還可以協助通知,像那天提到辦了這麼多的活動,社區都不知道啊!這很可惜,聽到你們辦了那麼多的藝文活動,結果社區都不知道,錢用了就要發揮效益,這點部長應該同意,但現在是錢花了,效益卻太小,有很多部分社區都願意一起合作。再來本席要問的是,因為社區很關心未來這個會不會變成蚊子館或爛尾樓? 鄭部長麗君:不會啦!委員,這是絕對不可能的。 林委員奕華:因為整個效益和自償率…… 鄭部長麗君:絕對不可能,委員看現在才在規劃階段…… 林委員奕華:這不是只有我們這麼說,包括主計處的報告也都在質疑這個自償率和效益,雖然文化部估計有15%,但現在已經下修到3%,本席只是希望這部分你們能夠修正,這部分你們用書面回覆本席就好,因為本席的問題不止只有這個。 鄭部長麗君:我要跟委員作一個簡要的報告,其實居民都有參觀相關的活動,當然參與的民眾不一定都有來參加說明會,但是他們都有參與相關的活動,這是第一點。 林委員奕華:這還有改善的空間。 鄭部長麗君:第二點,很少有園區型的計畫在硬體還沒有完成修復與興建後就開始有活動的,這是少數的例外,所以它今天是同步…… 林委員奕華:本席知道你們是以軟帶硬,好啦!現在是本席的質詢時間,OK!本席知道你要講什麼,你要講的本席都知道。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 林委員奕華:本席要再提醒一點,有關展演空間這部分,因為本席看到這邊有展演空間,華山2.0也有展演空間,這2個地點和性質都很相近,所以提醒一下,麻煩未來區隔性要做出來,現在聽起來是有區隔性。 鄭部長麗君:有區隔。 林委員奕華:再來是本席希望展演空間也能夠有區隔性。 鄭部長麗君:因為這2個機構的定位不一樣。 林委員奕華:雖然你們說空間會開放,但你們開放的空間是面向仁愛路。 鄭部長麗君:我們是逐步的,第一階段先面向仁愛路。 林委員奕華:仁愛路不是民眾可及的地方。 鄭部長麗君:那是工程的問題。 林委員奕華:本席知道,另外,巷子那面也會開一個地方…… 鄭部長麗君:建國南路那邊因為有工程要進行。 林委員奕華:建國南路? 鄭部長麗君:對,建國南路那邊因為有工程要進行,仁愛路那邊因為有草地所以優先開放。 林委員奕華:本席必須要提醒,當第一期做完之後,社區對這個的有感度還是會很低,因為你們只開放仁愛路和巷子那邊。 鄭部長麗君:不是,委員,這樣會有點誤會。 林委員奕華:建國南路那邊會有一個本席知道。 鄭部長麗君:建國南路那邊會有一個主要的路口。 林委員奕華:是,這個本席曉得。 鄭部長麗君:仁愛路的圍牆會拆除。 林委員奕華:但是包括開放的時間,你們跟社區所講的時間都不一樣。還有一點本席想要請問的是,因為大安區的狀況部長應該也很清楚,基本上,大安區是一個高度開發的地區,早期政府在規劃時並沒有給社區友善空間,還好大安區有很多國有閒置或要重新規劃的空間,但本席能不能夠請問,空總這個地方這麼大,能不能夠留一個室內空間給社區?其實那天本席和乃公以及里長最大的訴求其中一個就是這個。 鄭部長麗君:報告委員,因為現階段在同步工程的修整建,空間少,但隨著圍牆的拆除和景觀工程完成之後,我們會再來研議與強化附近居民參與的空間、時段和活動。 林委員奕華:現在聽起來,現階段並不會有? 鄭部長麗君:現階段我們也歡迎,其實我們有一個時段是隨時都可以租用和使用的。 林委員奕華:那天包括本席和乃公都有提醒,因為你們現在所說的租用還是要排隊。 鄭部長麗君:包括現在也都有租用給里民大會。 林委員奕華:這塊地到時候是要做都市計畫變更的,我們已經善意的提醒了,如果你們跟社區完全都是這種狀況的話…… 鄭部長麗君:什麼樣的狀況?不會啦!委員,我剛才已經回答了。 林委員奕華:就是社區覺得這個地方跟他們完全沒有關係。 鄭部長麗君:沒有,我剛才已經回答了,第一點,已經有不少居民參加活動了。 林委員奕華:你說的社區居民? 鄭部長麗君:委員,你給我20秒好不好?每次我很遺憾…… 林委員奕華:除非你可以告訴我來的人都是住在附近的人,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當然不限附近的人,還有一些國際人士。 林委員奕華:那就不是社區了,本席現在說的是社區。 鄭部長麗君:委員,請給我20秒就好了,可以嗎? 林委員奕華:20秒,現在開始算,請說。 鄭部長麗君:第一,我們非常歡迎在地居民參與活動。第二,隨著圍牆拆除與景觀工程完成之後,我們會研議空間和時段,強化居民的參與。 林委員奕華:本席覺得這樣還是不夠,你現在講的是空間,開放公共空間這部分本席知道。 鄭部長麗君:因為委員剛才提到的是空間。 林委員奕華:開放公共空間這部分你剛才已經說了,但本席現在說的是室內空間。 鄭部長麗君:沒有問題,這個我們會來研議,這個問題我剛才已經回答了。 林委員奕華:本席希望能夠給社區一個室內空間。 鄭部長麗君:我們會提供一些空間、時段和活動邀請民眾來參與,這本來就有在思考中了,我們跟臨近的學校也有合作計畫。 林委員奕華:但是這些都太空泛了。 鄭部長麗君:包含我們跟隔壁的國中也有合作計畫。 林委員奕華:基本上國中並不缺空間。 鄭部長麗君:合作計畫。 林委員奕華:但本席現在說的是空間。 鄭部長麗君:沒問題,我們會納入研議。 林委員奕華:麻煩留一個空間給社區。 鄭部長麗君:委員,我每次都要回答五遍以上。 林委員奕華:這件事情我們會在審查預算時再來關心。 鄭部長麗君:沒有問題,我們會納入。 林委員奕華:但是你剛才並沒有給本席一個肯定的答案。 鄭部長麗君:有啊! 林委員奕華:你說要思考。 鄭部長麗君:我說空間、時段和活動。 林委員奕華:室內空間。 鄭部長麗君:室內空間、時段和活動,因為不是只限制他們用一個空間,有些空間需要不同類型…… 林委員奕華:好,所以你確定會有一個屬於他們的空間。 鄭部長麗君:有一些時段會讓居民儘可能使用,有些活動我們也會邀請居民多參與。 林委員奕華:所以今天的結論就是,你會答應有一個屬於他們的空間,其他的空間可以另外再說,但是會有一個屬於社區的空間。 鄭部長麗君:但是要安全,因為修整建的期間,那邊有些地方是工地,所以在修整建的過程,整個計畫的期程我們會來研議階段性及未來長期的,好不好?就是室內空間以及強化參與的活動。 林委員奕華:希望我們所問的這些問題在審查預算時都能夠有具體的結論,謝謝。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10時4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要來質詢的路上心情一整個雀躍,每次和鄭部長對話都讓本席覺得是非常有意義的時光,尤其部長是我們內閣裡支持度最高、評比最好的部長,這不只是跟內閣的首長相比,其實在本席的心中,臺灣最好最好的文化部長就是鄭麗君,本席真的覺得非常驕傲可以在文化教育的部門跟你學習和分享。尤其是盤點這一屆,我們真的完成了非常多劃時代的文化作為,本席也要特別感謝部長對於思瑤長期投入的事情都有給予正面回應,譬如:藝文採購已經脫勾分流,而且針對藝文採購的具體作為,我們現在也正在跟社會做更多的對話,本席知道李連權次長都在積極進行中。 包括本席一直倡議的,文化部要讓文化內涵貫穿各個跨領域,我們勇敢的和設計接軌,就在今天下午總統要正式宣示臺灣有史以來第一個設計研究院要成立了,也謝謝文化部願意合作。在時尚的部分,本席也一直倡議文化部要跨足時尚,臺灣的時尚週進入第二年,也剛剛舉辦完第二屆。跨足建築的部分,我們還在努力,我們和文化部及內政部還有很多意見要交換,但本席一直希望能夠看到建築博物館的催生,軟體已經先行在做了,這些都是本席個人長期以來非常關切的,本席在這裡也要非常的感謝,但還是要繼續前進。 「部部都是文化部」是部長宏觀的視野,在本席看來,我們希望發揮到極致就是讓臺灣每個公民人人都是文化人,而什麼樣的文化消費行為進入的門檻最容易且最低?那就是閱讀。所以把閱讀帶進生活這件事情,很多委員在歷次質詢都是關切出版和閱讀推廣,本席今天要把握這個會期可能是最後一次跟你在質詢臺上討論的機會,我想就閱讀跟你做一個全觀的討論。 我們對獨立書店的搶救力道真的還不夠,獨立書店一間、一間地關,三民書局在臺中那何其珍貴的民主聖地、知識分享的殿堂;重慶南路書街營業45年的建弘書局,老闆說開一天賠一天,它也已經在9月底熄燈了。更讓本席難過的是,每年都與文化部合作的臺灣獨立書店文化協會,他們協助我們做了很多年的福爾摩沙書店地圖手冊,也就是臺灣獨立書店大調查這個機構所合作、設點的東海書苑也在今年歇業了,這讓人家很難過,媒體也一直在報導,但我們能怎麼辦呢? 部長,本席也很感謝你上任之後,臺灣有史以來第一次全國實體書店營運總調查上路了,本席要利用今天審查預算的這個時間提出幾個驚人的數字,在這本調查書裡可以看到臺灣目前1,541家獨立書店中,目前仍然有真正販售圖書的行為只有869家;換言之,只有56%。第二個驚人的數字,30%的小書店月營收不超過5萬元,這要怎麼活?當然只能熄燈。第三個驚人的數字,70%的書店面積都小於50坪,所以都很小、很拮据的在慘澹經營。第四個數字,33%的書店都必須用複合式經營才能夠持續賣書,當然最多的就是咖啡廳、販售一些藝品,或是與文創結合。最後一個我們應該要面對的真相就是,在這本調查裡頭,書店的第二代都不願意接手,這就是我們應當面對的真相。 從我們的預算中也可以反映出,我們每年大概都編列1,000萬元出頭搶救與補助實體書店的發展,而今年的補助預算也多了一點點,每一家店我們都這樣的補助20萬元或30萬元,但本席簡報中所mark的紅字,就是本席剛才提到的每年都替我們調查獨立書店的這家東海書苑,縱使他們每年都拿30萬元左右的補助款,但卻還是撐不下去,所以本席要說的是,我們的總體文化預算199億元史上新高,但是人文出版和出版業務推廣輔導這個項目卻只有9.14億元,只占全部文化預算的4.6%,無論如何要再加油。 這裡要跟您深入討論的有五個面向:人人都是文化人如何落實?從閱讀落實當然是鼓勵讀者端的閱讀、鼓勵創作者端的創作、扶植出版業的出版事務、舉辦各種文學獎及各種閱讀活動的活動項目。第五端是提供閱讀的空間,我要跟你分享我的觀點,提供閱讀空間這件事情是五個政策面向中做得最少的,也是預算中相對挹注最低的。我看了你們三年10億元的振興出版計畫,包括今年的新增預算也都落在我剛剛說的鼓勵創作、推廣閱讀、出版業的活動舉辦等等,落在空間類的真的很少,所以我想分享給你一些創意的作法。「走讀臺灣」在你任內上路了,臺灣161個民間團體在各個縣市跟我們一起做100條文化走讀路徑,臺北市政府也提出13條閱讀路徑,請您記錄下來,本席的選區北投至少可以規劃出3條以上文化閱讀路徑,我在這裡不贅述,請出版司記錄起來,我非常樂意協助,我們有非常多元的文化可以做,你們的走讀臺灣計畫是希望能將閱讀無所不在的做文化路徑的串連,這是好事。 我提供目前我自己在做的一些經驗,我希望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以思瑤一個小小的立委都能努力的做,相信這麼多的文化館所都可以做到。我現在在北投、士林推動了10座戶外圖書館,讓閱讀可以發生在戶外的空間,也就是讀樂樂公園圖書館計畫。我有專業的策展人──實踐大學建築系主任王俊雄,這個專案的代言人是國家文藝獎得主黃聲遠建築師,我們有藝術家郭羿承是臺灣最大獨立書展草率季的策展人,還有10組非常優秀的建築師。我們走入社區,找了10個公園綠地規劃在公園閱讀的可能性的想像。野地迷宮在天母,由吳書原建築師為我們創作。翻箱倒櫃是李文勝建築師為我們在石牌立農公園創作,小朋友總能夠找到一個舒適的角落在公園閱讀,我本來也沒有把握,可是這10座陸續做起來,它真的發生了。張清華建築師也就是北投綠色圖書館的建築師,在北投長安公園創作了一個小綠圖,大人帶著小孩就在公園閱讀了。「小楓樹開學了」是在榮光公園由劉冠宏建築師做的,我們讓知識和一棵樹的生長能夠串連在一起。「非藏不可」剛開幕,是兩位新銳建築師聯手打造,也是臺灣今年文博會的策展人劉真蓉為我們在石牌公園創造了一座「非藏不可」的公園圖書館。剛開幕的第六座是林彥穎和陳彥伶建築師在北投捷運站旁邊的3號廣場為我們做了一個「書席冊坐」,讓一個平常大家都只是路過的公園可以成為因為閱讀為主題的駐足與停留。所以我們不只是創造了空間,我們也鼓勵社區來換讀你愛的那一本「非讀book」,非讀book就是讓大家一起來非讀不可。所以我也捐贈了幸佳慧老師的創作,同時也感謝信誼基金會捐贈非常優質的童書,到目前為止我們總共徵募了士林、北投社區2,000本的書,所以這真的是可能的。我邀請部長為我們捐贈一些您推廣的童書或大人讀的書,加入我們讀樂樂的行動,謝謝您,我想您是願意的。 最後要會讓您回應的是,有些部分我們要加油,也就是各個機關的藝文採購都納入推薦優良的出版品,但有件事情您可以馬上做的就是優質刊物有沒有機會進入政府?週刊編集就是為我們編文博會這一大冊獲得日本GOOD DESIGN大獎的,週刊編集這週還為浪漫臺三線創作了很棒的刊物,但他們沒有機會進入政府所有的相關場域被看見、被採購。我具體建議,各級文化館所有沒有這些優質的讀物呢?各級學校有沒有看見這些優質的讀物呢?所有交通運輸,包括高鐵、臺鐵為什麼只採購四大報呢?週刊編集這樣的優質讀物不能夠在交通採購中被選擇嗎?國營事業的台電、中華電信和各級行庫都有非常多的閱覽空間,讓大家在排隊等候時可以翻翻書、看看刊物,各級政府更有很多的社區活動中心,我相信您做得到,除了每年推薦優良童書外,讓這些優質讀物進入各個公營館所、國營企業或跨部會,讓書報架不再是大眾臉,讓書報架不再只有四大報,讓書報架都可以有您鼓勵的優質讀物,好嗎?請您統一回應一下。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在文化政策上的許多建議,委員今天提出許多好的想法,我們樂觀其成也很願意積極的推動。 明年我們對書店支持的預算會再增加,明年閱讀推廣預算也會增加3,000萬元,明年世界閱讀推廣日會從一日變成將近半年,也會從4月起跨越暑假,走讀臺灣會結合書店繼續擴大進行。我也支持閱讀返回公共空間,除了委員所提的政府機關我們很願意鼓勵進行外,我也在思考怎麼樣讓書店角落回到車站,或者回到我們的生活空間裡,讓處處有書香,閱讀無所不在。 吳委員思瑤:很好。部長,我們果然都在同一個軌道。 鄭部長麗君:這個思維我都非常認同,我會循著我們的預算計畫鼓勵…… 吳委員思瑤:書報架不再大眾臉這點可以馬上做跨部會的溝通,然後我等待您捐贈好書。 鄭部長麗君:我很樂意,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智傑發言。 許委員智傑:(11時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蔡總統就職到現在,我看到部長來來回回、換來換去,只有文化部最堅強,這表示文化部的表現不錯。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要感謝委員的支持。 許委員智傑:大部分的人對文化部滿讚賞的,謝謝部長多年來的努力。我記得部長在一開始就提過組織重整,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對。 許委員智傑:包括文策院的成立,以及影視司、影視局、文化發展司等單位,部長可以從資料上看到很多都是重疊的業務,我記得三年多前就聽過部長說有整併的必要,現在已經經過三年多了,不知道部長對這部分的看法如何?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相關的建議,這三年來我有積極的研議,目前已經有文化部組織法修正草案,近期會函報行政院審查。這個修正草案之所以可以提出是因為文化基本法的訂定,文化政策整個支持體系的輪廓大致已經底定,所以我們會根據未來文化政策的體系和文化基本法的思維與架構進行組織重整,我們已經提出草案。 至於委員看到一些司、局的重疊,是因為文化部成立之時對組織法有個想法:局是在執行,部裡要有一個司做為政策的單位。接下來我們會做司和局的整合,我們大概整體重新整理了,部裡及所屬與中介組織彼此之間的分工與協力體系大概有一個整體的圖像。 許委員智傑:司和局大概是文化部的特色,其他部大概沒有看到技職司之後有個技職局、高教司之後有個高教局的架構。 鄭部長麗君:當初組改時文化基本法還沒有立,文化政策還沒有完全體系化,再加上預算不足,所以有些政策沒有提出來,組織應該要跟著未來的思維和政策體系、架構來設計。 許委員智傑:文化部也運行三年多了。 鄭部長麗君:我們已經提出草案了。 許委員智傑:很多人搞不清楚影視司和影視局,不是我故意要少掉一個主管,而是這種組織架構讓不瞭解的人覺得非常奇怪。這一屆已經進入尾聲,至少要說明要怎麼處理,到了下一屆就可以有個新面貌,至少讓人民可以看到他們現在搞得清楚影視司和影視局,不需要像現在這麼複雜。 鄭部長麗君:在文策院成立後,我們對部的角色也有規劃,彼此之間如何分工合作也都有規劃,我們已經有草案了,但為了尊重行政院,我們要先送行政院審查,經行政院審查後,我們希望能夠趕快向社會說明,同時也送請大院審議。 許委員智傑:組織重整可能要思考很多,除了影視司和影視局外還有文化資源司和文化資源局,部長對這方面的看法是否也是一樣? 鄭部長麗君:當時因為是文建會和新聞局整併,整併的過程是在文化政策的架構尚未完全完備的思考下設計,當年是認為局負責執行,司負責政策,將來文化資產部分的政策、規劃及執行都會整合在文資署,我們希望文化資產局升格為文資署。 許委員智傑:對,你看文化資源司,把文化資產挪到文資局以後,剩下的工作就不多了。 鄭部長麗君:法必須由文資局提出,對於文化資源司我們也有做轉型,未來我會整體的向行政院提出,審查之後我們就會向社會說明。 許委員智傑:我舉個例子,文化資源司的社區營造在高雄市做了什麼?你可以列舉一個例子嗎? 鄭部長麗君:請文資司舉個案例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文化部文資司洪司長說明。 洪司長世芳:主席、各位委員。就整體發展脈絡來講,我們大概都是協助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 許委員智傑:你們做了什麼社區營造?做哪個項目的社區營造? 洪司長世芳:都有。 許委員智傑:我在鳳山都沒有感受到文化資源司在我們那裡做社區營造。 洪司長世芳:社區營造很多都是由下而上的脈絡,在這次我們辦理全國社區營造的分區論壇中,高雄呈現的力量也滿大的。 許委員智傑:當然,我們的社區營造,自己在地的就做了很多,我的意思是在地都有在做社區營造。 鄭部長麗君:對,社造的政策是社造本身是民間運動,然後政府有社造的支持計畫來支持社造,因為社造主體還是在地的公民、公民團體、社區和社群,如青少年等等,所以我們的作法是支持民間團體也支持地方政府,然後一起推動,並不是由文化部由上而下的進行。 許委員智傑:以文化資源司的角度,包括文化資產的部分幾乎都是文資局在做,所以文化資源司比較少投入文化資產的部分,在文化設施和博物館等方面,比如眷村博物館,國防部和文化部到底協調到什麼程度?如果這是文化資源司的業務,那麼是不是應該向我們說明規劃到什麼程度以及打算如何合作進行? 鄭部長麗君:未來文資局會轉型為文化資產署,政策面和執行面會由文資署全責推動。 許委員智傑:未來是指什麼時候? 鄭部長麗君:這點已經在草案裡,草案已經要送行政院了。 許委員智傑:所以這次應該有機會通過? 鄭部長麗君:如果行政院能夠順利審查,我們希望能儘速送請大院審議。對於文資司我們會強化博物館政策,未來會有博物館政策白皮書以積極落實博物館法。未來也會強化社區營造成為在地文化多元文化發展的支持計畫,所以未來文資司會朝向多元文化、社造及博物館為主的單位。 許委員智傑:希望你們規劃時能將眷村博物館列入,讓我感受到文化資源司的存在。 鄭部長麗君:比如黃埔新村規劃為眷村博物館等都是我們在高雄推動、支持的計畫。 許委員智傑:我要看到你們有在推動。 鄭部長麗君:有關眷村博物館,高雄陸、海、空三軍都有,所以社造也很活躍,這些都是我們支持的對象。未來文資司會轉型為在地多元文化生命力與博物館發展為主要業務的一個司,詳細名稱還要等行政院審查,行政院同意後我們就會向社會說明。 許委員智傑:我講這麼多主要是在我的地方有博物館也有社區營造,我卻沒有感受到文化資源司存在的感覺。 鄭部長麗君:我們剛在高雄開過社區營造分區論壇,許多社造團體都來參加,其實高雄的社造也非常強,但是以團體為主、政府支持,政府的支持要有相當聰明的設計,否則它在某種程度也會扭曲影響在地自主的發展,尤其是社造本質對我而言是一種運動,是一種公民參與的型態,所以政府是以支持及平台的角色協助壯大,所以請委員放心,我們會非常積極地努力。 許委員智傑:部長都習慣講很多,把我的時間都講完了。我擔任鳳山市長時就大力推動社區營造。 鄭部長麗君:謝謝。 許委員智傑:鳳山社區營造從所有里長都反對到做了一半以上、三分之二,所以鳳山社區營造做了很多。我的意思是請文化資源司讓我感受一下文化資源司的存在,包括我們在做的社區營造,包括我要的眷村圖書館、博物館,請文化資源司多投入一點心力,讓我感受到你們在我們的地方做了什麼事。 鄭部長麗君:我請同仁整理一下在高雄或鳳山地區相關的支持計畫,委員有什麼建議,我再請同仁進一步的瞭解。 許委員智傑:眷村博物館我建議最久,我要看到進度。 鄭部長麗君:剛才有同仁給我資料,已經有一個與國防部的合作平台會議在進行。 許委員智傑:最後就是有關文化交流司的問題,既然是「交流」,教育部是不是也應該成立一個教育交流司?經濟部是不是也應該成立一個經濟交流司?現在針對在地國際化和品牌進入國際也成立了文策院,對不對? 鄭部長麗君:文策院主要是促進產業,它要協助產業推動國內外市場,部裡的文化交流很重要的一個任務是它要主管駐外14個文化組及在地的駐點,要和外館一起協力。最重要的是這三年我們已經完成了文化交流體系化的工作,讓交流司督導外館的工作,能夠和部裡其他業務如文學、藝術、出版、產業、博物館政策等等銜接,我們的文化交流需要體系化,而這個體系化已經完成了。 許委員智傑:最後做個結論,今天我會提到這麼多個單位就是希望能夠加強組織重整的部分,說這些會得罪各位,不好意思。 鄭部長麗君:我很感謝同仁,大家都是以未來、以終為始地在進行工作,都沒有從自己的本位思考,我這三年多來非常感謝文化部所有同仁,大家都非常努力擘畫了未來一些文化政策的體系,所以這點請委員放心。 許委員智傑:我也非常感謝文化部這幾年來的辛苦,所以我希望組織重整,下一次能夠再出發,包括我剛剛提到的文策院、影視司、影視局、文創發展司、文創發展局、文資司、文資局及文化交流司等等,請部長再統合考量,希望可以給我們一個最滿意的調整。 鄭部長麗君:這個會期我們還有個組織法在大院,希望委員可以支持,國影中心的設置條例目前在大院,也要懇請委員支持。 許委員智傑:好,辛苦了,加油!謝謝。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高金委員素梅):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孔委員文吉、鄭委員天財、江委員啟臣、鍾委員孔炤、何委員欣純及周陳委員秀霞均不在場。 現在輪到本席發言,請許委員智傑暫代主席位。 主席(許委員智傑代):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高金委員素梅:(11時1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審查文化部預算,文化部主管業務的預算是199億元,文化部是122億元,人事費是4億元,本部應該是110億元。我現在要跟部長說的是,原民會教文處劉處長剛剛一直都坐在現場,你應該都有聽到其他委員對於文化部的預算還有希望他們做的事情的回答吧? 主席:請原民會教文處劉處長說明。 劉處長維哲:主席、各位委員。有。 高金委員素梅:好。所以我現在要告訴大家的事也希望大家聽清楚,原住民族不是化外之民,所以原民會在做相關原住民文化的業務應該要跟文化部好好討論,關於原民會的預算,您告訴我原住民族文化概算編列的情形,109年是2億9,234萬2,000元,包含了原住民族廣播電台1億4,198萬9,000元,協助5家電視台數位頻道,還有上鏈的錢是5,000萬元,辦理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轉型正義委員會文化歷史語言小組的調查研究計畫352萬4,000元,所以2億9,234萬2,000元對於臺灣原住民族編列在原民會的預算裡面,加加總總看起來民族文化保存及推廣相關預算只有9,682萬9,000元。維哲處長,沒有錯吧? 劉處長維哲:沒有錯。 高金委員素梅:如果在9,000萬元的預算之下,文化部再不針對臺灣原住民族這塊土地上的主人,跟原民會攜手合作把這一道美麗的彩虹──16個族群,不管是文化的保存、不管是所有其他相關語言文化的東西通力合作,請問一下,我們原住民族這塊美麗的彩虹如何在自己的土地上發光發熱傳承,甚至在國際上被大家看到? 我現在就要跟處長討論了,針對原住民族重要文化資產,你們有做一些先期調查和研究計畫,108年9月預計要跟11個直轄市提報15個案子,編列748萬元,沒有錯吧? 劉處長維哲:報告委員,這是已執行提報的。 高金委員素梅:已經提報的,那未來要做什麼?你們希望幾年之內有沒有什麼樣的計畫,把原住民族重要文化資產調查研究有個統合,並且告訴族人、告訴這個政府,我們要花10年把16個族群統統弄好? 劉處長維哲:報告委員,其實我們已經完成一份原住民文化資產調查清單,這是請關華山教授幫我們做的。 高金委員素梅:目前這些清單要怎麼做?要分幾年? 劉處長維哲:我們現在跟文資局盤點優先順序,然後要逐年推動。 高金委員素梅:好,很好。第二,文面傳統知識。文面老人只剩一位,這是我當時向洪孟啟部長要求的,你們編列了79萬5,000元,請問未來你們想做什麼?現在就只剩下一位了。排灣族的文手、文臉算不算?未來排灣族的文手、文臉,以及我們認為的國寶級往後的醫療照顧要不要編列預算?應該要吧? 劉處長維哲:是。 高金委員素梅:但是我在你的報告裡面沒有看到未來要幹嘛。再來是原住民族文化人才培力計畫,全臺分6區,訪視輔導180個原住民族文化單位,請問,原住民到現在有多少個文化單位?你們準備編列多少預算輔導補助55個原鄉、七百四十多個部落?有沒有這樣的團體?我也沒有看到。你說你要強化原住民族文獻研究,規劃審議文獻資料之蒐集、彙整、編譯、典藏、研究及保存,督促相關文獻出版執行情形,提供重要外文文獻翻譯清單,以及建議深入研究之歷史事件與議題,從以前到現在翻譯了11冊、研究9案及出版25冊,這是幾年了?是從有原民會開始一直到現在,對不對?現在你又告訴我,從成立原民會一直到現在108年了,馬上邁到109年度預算,大家聽一下:翻譯11冊、研究9案、出版25冊,至於原住民文獻期刊,我相信以前也都做過,總共出刊39期,你們的這些東西能不能跟教育部合作,讓它變成我們的課程?另外,我也沒有看到多少錢。你說辦理臺灣原住民族史專題研究,自93年到108年,這15年你們只有研究30冊,108年到112年是你們預計的第四期計畫,但是你們沒有告訴我目標是要幾冊、要做什麼。至於出版原住民族重大歷史事件,自90年一直到104年陸續出版3本專書:加禮宛事件、太魯閣事件、牡丹社事件,14年就只有3本書,文化部部長,您聽聽看。108年終於在我的督促下出版了大港口事件、大分事件、大嵙崁事件、李棟山事件、大豹社事件,5本專書出現了;也就是說,從90年到108年這18年當中只有8本原住民的事件跟專書。你告訴我你要推廣原住民族文化、藝術與文學,補助辦理歲時祭儀,截至108年9月補助了254案,關於這個部分,我可不可以要求原民會,我們有55個原鄉七百多個部落,你們能不能把這個錢集中起來?編列了3,084萬9,000元,你覺得55個原鄉七百多個部落16個族群這樣子的錢夠嗎? 劉處長維哲:報告委員,有關基本設施維持費的部分,另外每個鄉有編列50萬元補助辦理歲時祭儀活動。 高金委員素梅:我會讓你再說話。我沒有講錯吧?254案經費是3,084萬元。然後這本裡面的二億多元只有九千多萬元是在您告訴我的這些裡面嘛!沒有錯吧?處長。 原住民族藝術人才補助計畫108年補助19個民間團體,請問一下,目前原住民到底有多少個民間團體?你預計要怎麼樣培力這些人?培力到什麼程度?原民會的錢不夠,是不是可以請文化部幫忙?辦理原住民族部落活力計畫108年補助8個原住民族部落,維哲處長,55個原鄉七百多個部落,您的預算夠嗎?部落活力計畫對原住民族部落來講多重要!辦理平埔族群聚落營造計畫3,500萬元,臺灣原住民族文學獎沒說預算多少,你說文學獎邁向第10屆了,108年徵集120件,請問一下,這些文學獎的東西有沒有出書?獎金有沒有提高?有沒有跟大專院校合作,讓我們貧窮的原住民孩子可以在這邊得到獎金,讓他可以在生活費及求學階段還有另外的資源挹注?你提到MAKAPAH美術獎及全國原住民兒童繪畫創作比賽,但我有沒有看到你告訴我預算到底要編多少錢?然後這些獎金能不能提高?貧窮的孩子也許不會念書,但是他會攝影、他會繪畫,把獎金提高,讓貧窮的孩子在獎金裡面能夠得一些未來的規劃,以上林林總總。這個平臺是我建置起來的,11次的合作平臺,從103年5月7日成立開始,有5個專案小組,跟部長報告,你們的次長到我的辦公室來跟我報告,還好部長不在,如果您在的話,我相信也會和我一樣,你沒有那個耐性在優雅美麗的外表下跟他們好好坐下來談。 我的時間不多,今天要請維哲處長來就是希望處長好好知道在文化部的預算編列裡有什麼東西,原民會能不能夠也加在裡頭?因為你的預算只有九千多萬元,我剛剛再次強調,原住民族在這個土地上不是化外之民,你們這5個小組能不能跟原民會通力合作,預期未來的規劃是什麼、預計每年要編列多少預算?我認為不困難,只是有心跟沒心的問題。 主席: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主席、各位委員。是不是最後容我跟召委報告? 高金委員素梅:部長,等一下我會讓您說話。 鄭部長麗君:好,謝謝。 高金委員素梅:中央社社長剛剛送我一本書,維哲處長看到了嗎?中央社還可以請他們的記者走訪很多與臺語文化相關的優良的人才,集結出版了「做伙走台步:疼入心肝的24堂台語課」。中央社也可以做啊!你是不是也可以要求中央社幫原住民做一下?他們不懂原住民的文化,原民會就把人才集結起來給他們啊!所以處長不要怪我每次找麻煩,教育部來的時候要你們來,文化部來的時候也要你們來,原因是原民會不要自己做自己的,你們應該是這些單位、這些部會的幕僚單位,你想做的事情在你的9,000萬元預算裡面做不來的請文化部幫忙,有很多文化部裡面做的調研、你們做的研究報告,可不可以跟教育部合作變成我們的課程發展?當然可以! 好,給處長一點時間講,謝謝。 劉處長維哲:謝謝委員。其實在這段時間我們合作起來,文化部對我們來說是全力支持、傾囊相授。 高金委員素梅:我知道。 劉處長維哲:我們任何草案都有請文化部提供專業意見,希望計畫能夠規劃得更好,在經費支援部分,只要我們提出需求,其實部裡面都是全力支持與協助。 高金委員素梅:很好。 劉處長維哲:甚至有些資源盤點涉及專業的部分需要幫我們審查的,他們也是和我們一起開會,我們非常感謝部裡。 高金委員素梅:維哲處長不感謝我嗎?這個平臺誰建立的? 劉處長維哲:當然感謝委員。 高金委員素梅:在我沒有建立這個平臺之前有這樣的平臺嗎?從103年到現在你們的成果是什麼?維哲處長,你們有做,但是沒有用心,你有這麼好的一個鄭部長在後面支持你,還找了一個常務次長協助你們,但是這個平臺到上個月你們到我辦公室跟我報告的時候還是「離離落落」。 劉處長維哲:報告委員,其實…… 高金委員素梅:報告處長,你應該結束說話了,我給你很多時間表現了,希望你的表現不要只是在這裡逞口舌之快,希望你的表現能夠具體在這個平臺上展現出來。謝謝。 請部長說明。 鄭部長麗君:謝謝召委的建議,讓文化部和原民會能夠攜手合作。上次委員質詢之後我有承諾委員,就這個平臺推動的政策、計畫及預算會做完整的盤點,並協同原民會提出完整報告,一個月會給召委,所以我會記住這個日期,時間到了我們一定會提出來。再來要跟委員報告的是,我們每年初會請同仁預估在這個平臺可以由文化部預算支持的額度,這是文化部裡直接跟原住民相關的專案計畫或相關的補助,明年預估是3億6,000萬元,但是每一年末我會請同仁再整理實質執行之後是多少預算,因為有一些雖然沒有直接盤點在3億6,000萬元以內,或者是直接補助原住民的,因為有一些是補助地方政府,然後再補助原住民相關,但是我們其他政策裡面也會涉及原住民文化,所以應該要擴大資源來進行,我們年末會再做一次整理,以後就是會有一個年初的預估和年末完成計畫與預算的整理,我們每次都會先跟原民會彙整、盤點以後再提出來。經過這兩、三年的運作,我會讓它更成熟、更完備,謝謝召委。 高金委員素梅:非常謝謝部長。處長,聽到了嗎?我幫你從文化部裡面拿了三億多元,你要不要謝謝我? 劉處長維哲:謝謝委員。 高金委員素梅:多加努力好嗎?我們希望往前走,謝謝大家,也謝謝部長。 鄭部長麗君:謝謝委員。 主席(高金委員素梅):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廖委員國棟及陳委員學聖均不在場。 今天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鍾委員佳濱、蔣委員乃辛及簡委員東明提出書面質詢。 委員鍾佳濱書面質詢: 為避免私有古蹟持有人拆屋賣地,文化部預計修改文資法第41條,引進代金制度。探究代金制度起源,乃是為政府購買公保地的地權,但卻沒有足夠財源支付。於是由政府作莊成立容積銀行,委託三位鑑定師估算該區段未來的價格,向有需要容積的建商收取代金,政府再以代金彌補原公保地業主的損失。但公保地既為道路、公園用地,並非建地,本身沒有容積,因此遭受學者詬病:政府為了籌措資金,補償業主公保地損失,而創造了幽靈容積。 有別於公保地政府購買土地,政府並未向私有古蹟持有人收購實質的土地、房屋。該古蹟依然為私人持有人所持有。政府給予容積移轉優惠,只是為了避免其拆屋賣地。與政府實質持有公保地,所延伸的代金制度邏輯有本質上的差異。 未來文化部要保障私有古蹟持有人權益,其作為不應引入基本邏輯相異的代金制度,而是改善現行資訊不透明的容積商業模式。可評估政府成立資訊透明平台,協助私有古蹟持有人與建商媒和。 建請文化部於一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評估以代金制度之外的其他制度,保障私有古蹟持有人權益,避免其拆屋賣地。 委員蔣乃辛書面質詢: 一、有關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文化部109年度預算案於「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業務-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科目編列臺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實施計畫經費5億300萬元。經查,105年12月13日行政院核定本計畫總經費為65億5,943萬元,現文化部表示,因原計畫有關土地租金部分僅含括106年度至108年度數額,而未含109年度至115年度之土地租金經費約38.8億元,重新評估與調整各項經費需求後,上修計畫總經費為88.90億元,修正計畫草案目前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則目前預算書編列之109年度預算,是按原計畫或修正計畫之需求編列? 二、文化部109年度預算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計畫」科目編列空總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第二期整體發展計畫3億7,114萬5千元。惟依據第一期計畫揭示,本計畫達成目標主要係於:都市計畫變更、基地建物使用執照之取得、基地之機電設施與管線系統改善與整頓等3項,依據文化部回覆,目前3項關鍵事項均尚未完成,將改至空總第二期計畫辦理,是否須辦理計畫修正?且空總第二期計畫為跨年度計畫,依據預算法第39條之規定,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然而,空總第二期計畫僅載示109年度經費,顯然違反預算法相關規定,文化部應對此提出詳細說明。特此提出質詢。 委員簡東明書面質詢: 議程: 一、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二、審查109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及108年度、109年度行政法人文化內容策進院預算案。 三、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主管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 四、審查109年度文化部主管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13家財團法人預算案。 (僅進行詢答,相關提案請於11月1日中午12時前提出) (10月21日及23日二天一次會) 根據文化部文化資產網站資料顯示,截至2019年8月5日止,已於文化資產局登錄之文化資產,有形文物資產總數2,579處,2,046組,原住民僅30處、95組。無形文化資產總數536項,原住民僅84項。不管在有形文化資產及無形文化資產,原住民族類數量都相當少。 1.原住民文化資產相當豐富,文化部應主動重視。 2.請問文化部如何協助地方政府,對於原住民文化資產的發掘、登錄? [image: image2.jpg] 主席:關於今天會議作如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及文化內容策進院(含108年度預算案)、國立文化機構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案及文化部主管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13家財團法人預算案相關提案請在11月1日中午12點以前提出,我們另定期繼續審查。 部長不要忘記一個月之內幫我盤點一下,好不好?我不希望再看到兩張紙告訴我平臺未來到底要做什麼。 報告委員會,今天議程均已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 散會(11時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