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1日(星期一)9時5分至10時54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李委員俊俋 主席:出席委員10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8年11月7日(星期四)上午9時6分至12時40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趙正宇  劉世芳  黃昭順  李俊俋  許毓仁  陳怡潔  蔣絜安  吳琪銘  余 天  林為洲  林麗蟬  鄭秀玲  張宏陸  呂孫綾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鄭天財Sra Kacaw   鍾孔炤  孔文吉  葉宜津  陳雪生    委員列席5人 請假委員:洪宗熠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 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 李仲威      政務副主任委員 蔡清標      常務副主任委員      兼海巡署署長 陳國恩      綜合規劃處處長 沈建中      海域安全處處長 姚洲典      科技文教處處長 黃世偉      國際發展處處長 謝亞杰      海洋資源處處長 黃振德      秘書室主任 王益群      資訊室主任 邱裕順      人事處處長 蕭博仁      主計處處長 徐守國      政風處處長 陳德芳      海巡署副署長 蔡長孟      副署長 許績陵      北部分署分署長 黃民芳      中部分署副分署長 劉峻雄      南部分署分署長 許靜芝      東部分署分署長 李佩璘      金馬澎分署分署長 廖德成      東南沙分署分署長 李 皓      艦隊分署分署長 謝慶欽      偵防分署副分署長 阮文杰      教育訓練測考中心主任 石大誠   海洋保育署署長 黃向文   國家海洋研究院代理院長 邱永芳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莉惠 主  席:林召集委員為洲 專門委員:賈北松 主任秘書:張禮棟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吳人寬    科  長 陳品華    專  員 喻 珊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海洋委員會部分。 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部分。 (本次會議經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仲威報告;委員李俊俋、趙正宇、陳怡潔、吳琪銘、劉世芳、孔文吉、林為洲、許毓仁、陳雪生、鄭秀玲、張宏陸等11人提出質詢,均經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仲威及所屬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余天、林麗蟬、蔣絜安、洪宗熠、呂孫綾等5人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另以書面答復。) 決議: 壹、報告及詢答完畢。 貳、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參、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206項 海洋委員會,無列數。 第207項 海巡署及所屬原列6,924萬4千元,增列第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第1節「罰金罰鍰」3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7,274萬4千元。 第208項 海洋保育署3萬元,照列。 第209項 國家海洋研究院1萬2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70項 海巡署及所屬,無列數。 第171項 海洋保育署1,095萬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23項 海巡署及所屬373萬2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23項 海洋委員會5萬元,照列。 第224項 海巡署及所屬89萬7千元,照列。 第225項 海洋保育署8千元,照列。 第226項 國家海洋研究院8千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24款 海洋委員會主管 第1項 海洋委員會5億1,348萬1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7項: 一、查107年度辦理「海洋委員會辦公廳舍租賃案」,該案簽定4年期之辦公大樓租約,總決標金額為7,990萬元;後又有增租案:「海洋委員會辦公廳舍增租案」、「海洋委員會辦公廳舍空間增租案(6F-2,6F-6)」、「海洋委員會辦公廳舍空間增租案(6F-10)」、「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108年度檔案室空間租賃採購案」、「108年度國家海洋研究院辦公廳舍租賃採購案」,海洋委員會廳舍租約費用共年逾3千萬元。 再查,高雄軟體園區周邊廳舍約莫每月租金600元/坪,海洋委員會承租鴻海高軟研發大樓辦公廳舍每月租金864元/坪(含管理費),租約內容為此大樓4、5、6、7、10、11樓辦公空間,高額租金顯違常情。另查,海洋委員會辦公廳舍建置案,新建計畫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核算預算約為8億3,100萬元,整體計畫期程為110年至114年,共分5年執行。 綜上所述,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研究院等3機關辦公廳舍租金年需逾3千萬元,租期長達4年所費不貲,長期租賃恐排擠機關年度所需海洋經費,應持續洽詢相關機關提供合適之閒置廳舍供長期規劃運用。爰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其他業務租金」300萬元,俟海洋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黃昭順 連署人:林麗蟬  許毓仁 二、109年度海洋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海洋業務」編列2億6,321萬2千元,凍結百分之五,俟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近年臺灣積極發展離岸風力發電,於離岸風場建置時海域及海洋探測為必要之工作。海域探測目前多為開發商承包的探測船進行,所探測得到的海域資料多屬工程等級要求最高密度、精度。 查現行海洋探測工作,若屬政府計畫且經認定為敏感科技項目(海洋科技範圍包含水下研究、海洋地質、海洋物理等),須遵守「政府資助敏感科技研究計畫安全管制作業手冊」與「國家機密保護法」規範,如簽署保密協定等。惟一般民間海洋探測所得之資料、數據卻無法管制。民間探測所得如水中噪音量測、海溫海流等水文資料,亦屬於具有國安機敏性之科技資料,且涵蓋海峽中數百平方公里之完整區域,其重要性不可言喻。 據監察院107年度審計報告所載,海洋委員會業已進行海域管理法制擬定作業,上開海洋探測資料保密及管制亦將列入其中規範。惟立法進程費時,機敏資料保護卻有其急迫性。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海洋委員會就「海域管理法立法前之海域機敏資料管控作為與海域管理法立法進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呂孫綾 (二)面對海洋污染危機,各地政府與行動組織接連迎戰,各類型解決方案紛紛出爐。例如在歐盟推動下,歐洲區域105個擁有完整分散式賬本技術(DLT)的企業、監管機構與相關標準制定協會,於108年共同加入「國際共信區塊鏈應用協會(INATBA)」,希望應用區塊鏈技術,創造永續共好環境,而這項倡議也得到如世界銀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國際組織大力支持;另一國際知名的計畫,是來自加拿大的社會企業「塑膠銀行(Plastic Bank)」,其透過「社會塑膠貨幣」區塊練系統,作為解決海洋廢棄物的解決之道。爰凍結該項預算,俟海洋委員會盤點我國公、私部門之現有民間資源,並就科際整合提出可行性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連署人:林為洲  林麗蟬 (三)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漁港功能之描述為:提供漁船停泊、裝卸、補給、維修作業及避風等功能;上述各項功能中,並無提供民眾釣魚所用。雖目前部分港區已開放民眾合法垂釣,但仍有許多民眾於未開放區域內非法垂釣,此情況將有害船隻進出港區之安全。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海洋委員會針對如何杜絕港區內之非法釣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林為洲  鄭秀玲 (四)海洋廢棄物除造成環境汙染、危害動物健康、損害漁業活動及破壞觀光資源外,並可隨食物鏈進入人體,近年已成為全球關注之重大海洋保育議題,此外,海洋廢棄物相關議題業已被納入聯合國永續發展目。面對來源如此複雜之非點源污染,海洋委員會作為海洋保育之上級機關,應評估設置「海洋廢棄物專案辦公室」之可行性,使其能匯聚產、官、學、民守護海洋的各方資源與能量以有效治理海洋廢棄物。爰凍結該項預算,俟海洋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設置「海洋廢棄物專案辦公室」之可行性評估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連署人:林為洲  林麗蟬 (五)各國為積極展開生物多樣性保育及永續利用等相關工作,1992年於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地球高峰會議並簽署生物多樣性公約,明訂應制定相關準則據以選定、建立保育生物多樣性之保護區,並對保護區內外攸關生物多樣性之生物資源,予以規範及管理。鑑於海洋保護區管理成效之良窳,影響我國海洋生態及海洋多樣性甚鉅。爰凍結該項預算,俟海洋委員會就我國海洋保護區之認定標準及評估機制,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研擬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連署人:林為洲  林麗蟬 (六)據媒體報導,我國離岸風電開發單位8成以上為國外開發商,各該開發商所提供之環境影響評估案文件,包括由多音束測探系統所量得之水中噪音量測、海溫海流等水文資料,屬具有國防安全敏感性之科技資料,且涵蓋海峽中數百平方公里之完整區域,惟對於國外開發商在我國海域從事敏感資料蒐集與使用行為,現行尚乏相關法律予以規範。爰凍結該項預算,俟海洋委員會在相關法律完成修正或制定前,就我國海域敏感資料之保護提出必要措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連署人:林為洲  林麗蟬 (七)109年度海洋委員會單位預算第2目「海洋業務」項下「海域安全作業」說明2第(2)項中所列之補助海巡署及所屬基層單位生活設施改善籌補等經費791萬5千元,經查109年度海巡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書第42頁「海巡工作」之分支計畫01至09海巡署所屬9單位(8分署及教育訓練中心),皆已分別編列生活設施改善籌補經費共計1,163萬8千元,此與前開所述之工作計畫補助內容相同,似有重複編列之情形,爰凍結該項預算,俟海洋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秀玲 連署人:林為洲  林麗蟬 (八)為加速因應海洋環境與生態衝擊,培養具海洋永續發展意識之國際海洋公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綜觀我國海洋教育政策過於單一,多偏重在各級學校正規的海洋普通及專業教育,對非正規海洋教育如第三部門組織、民間企業等著墨不深,且若能結合民間組織或企業之能量,亦能彌補公部門之不足之處。爰凍結該項預算,俟海洋委員會就目前非正規海洋教育推廣之執行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連署人:林為洲  林麗蟬 三、海洋委員會及所屬近年度國外旅費,由近3年度決算出國計畫件數觀之,年年均有變更計畫之情形,以107年度為例,原預計出國計畫8件,實際執行15件,包括變更計畫6件及新增計畫9件,均未依原計畫辦理,變動比率100%,且預計出國人數(39人)及預計出國人天(246人天)與實際出國人數(42人)及實際出國人天(282人天)差距頗大。 另108年度截至8月底實際執行21件,其中變更及新增計畫計20件,變動比率逾9成5,顯示該會及所屬出國計畫及預算編列未臻周延。爰凍結「國外旅費」預算200萬元,俟海洋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黃昭順 連署人:林麗蟬  許毓仁 四、海洋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7年成立,乃我國海洋政策之統合機關,綜理海洋事務之橫向協調功能,並加強海洋政策之規劃及落實推動,使中央與地方政府縱向齊一步伐。然,目前海洋委員會於部分業務之劃分,與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仍存不明之處,此況恐使我國海洋相關政策窒礙難行,亦無法使海洋委員會充分發揮應有職能。爰請海洋委員會就上述權責劃分問題,盡速與相關部會協調權責歸屬,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麗蟬  林為洲  鄭秀玲 五、我國海洋保護區分別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漁業法、國家公園法、都市計畫法、文化資產保存法、發展觀光條例(含風景特定管理區管理規則、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等不同目的事業主管法規劃設,中央權責機關分別為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林務局、內政部營建署、交通部觀光局。截至107年底止,各機關依上述目的事業主管法規劃設之海洋保護區,計有41個,加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依漁業法相關規定規範之「相關漁具漁法及特定漁業禁漁區」,我國海洋保護區面積為3萬0,951.89平方公里,占我國12浬海域面積(6萬5,076.96平方公里)之47.562%。因各權責機關法令不一,海洋委員會應積極檢討整合以提升海洋保護區管理成效。請海洋委員會於1個月內協調相關權責機關,整合劃設海洋保護區認定標準及計算基礎,並於3個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宗熠  張宏陸 連署人:呂孫綾  李俊俋  吳琪銘 六、海洋委員會為統合海洋相關政策規劃、協調及推動,並辦理海域與海岸巡防及海洋保育、研究等業務,並完善海洋法規體系,整合海洋事務以利我國海洋永續發展與維護國家權益。有關「海域管理法」之立法推動,係該會當前最重要施政工作。 海域管理法尚僅於委外研究階段,應儘快進行蒐集國外先進國家立法案例,廣泛訪談相關權責機關與學者專家之意見,並舉辦公聽會或座談會後,再研提「海域管理法」草案。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已針對我國專屬經濟海域所從事各類活動予以原則性規範,尚乏海洋多目標使用之內涵;另海岸管理法雖已公布實施,但其範圍僅及水深30公尺或離岸3浬之近岸海域,過於狹窄,無法含括我國管轄之完整海域,且諸多海域使用(如海上風場建置)無法可管,需訂定海域管理專法,以提供我國完整之海域管理制度。 爰建請海洋委員會加速「海域管理法草案」之立法進度,並持續與立法院溝通協調,以利海洋政策業務之推動,並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目前「海域管理法草案」研議辦理進度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為洲  黃昭順 連署人:林麗蟬  許毓仁 七、我國與日本方面,過去屢因釣魚臺列嶼海域一帶,傳出多次海事糾紛,屢屢成為我國國內漁民及社會各界所矚目之重大案件,且此事亦涉及我國領海主權及敏感之國際外交局勢,其複雜與敏感性,不言可喻。 查海洋委員會在109年度派員出國計畫預算中,編列有「辦理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之計畫與預算,係擬赴日本就雙方海洋爭議及合作事項進行研商,惟考量該會議涉及我國國際關係局勢及漁民權益甚鉅,爰請海洋委員會就海洋事務爭議議題之情勢分析與臺日兩國海事合作事項之說明等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呂孫綾  吳琪銘  洪宗熠 第2項 海巡署及所屬206億3,830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0項: 一、近年來我國海巡人員曾發生不法索賄事件,如意圖掩護走私集團偷渡或放任越界非法捕魚等情事。此況實有損我國政府廉能形象,亦顯見政風宣導顯有不足。爰此,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百分之五,俟海巡署針對如何落實海巡人員之廉能教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麗蟬 連署人:林為洲  鄭秀玲 二、109年度單位預算海巡署及所屬第2目「海巡業務」第2節「海巡工作」之「艦隊勤務」編列67億7,012萬9千元,凍結2,000萬元,俟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107年8月份審計部於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海巡署兩艘3,000噸級巡防艦高雄艦及宜蘭艦業於104年成軍,該兩艘巡防艦是以AS365海豚直昇機進行機庫規劃,飛行甲板是以海軍的SH-60B直昇機進行落艦規劃,但是AS365海豚直昇機因旋翼不能折疊無法進入機庫,而遭審計部指證,後經媒體揭露,海巡署正在評估S70C反潛直昇機搭配巡防艦落艦之可行性。然而,空軍回覆不適合且無落艦規劃,海軍則提出應由原設計商提供甲板強度認證、完成風向風速包絡線圖、認證、提供落艦作業程序等再評估S70C落艦可行性。爰凍結該項預算,俟海巡署就可行性及有無S70C直昇機駐艦需求,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以免因事前評估及協調作業欠周,再度發生直昇機無法落艦之情事。 提案人:許毓仁 連署人:林為洲  林麗蟬 (二)目前海巡署3,000噸級巡防救難艦機庫空間規劃作為設備庫房,未來將協請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辦理採購可執行艦載之直昇機,以發揮相關設施效益。然而,空中勤務總隊隸屬內政部,海巡署則隸屬於海洋委員會,兩者為平行機關,且就預算法第62條之規定,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互相流用,顯見海巡署事前評估及協調作業欠周。爰凍結該項預算,俟海巡署就機庫空間之運用,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規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連署人:林為洲  林麗蟬 三、109年度海巡署及所屬單位預算第2目第2節「海巡工作」項下「艦隊勤務」之「設備及投資」編列56億3,262萬8千元,其中辦理「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107-116年)」,計畫總經費426億0,512萬3千元,分10年度辦理,107年至108年度已編列45億3,666萬1千元,本年度續編第三年經費46億6,250萬5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19億7,395萬6千元增加26億8,854萬9千元,增幅約1.36倍。 據海巡署提供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之6項子計畫的預算執行情形,截至108年8月底累計執行數30億3,564萬4千元,累計執行率66.91%,其中「1,000噸級巡防艦6艘籌建9年計畫(108-116)」累計執行率18.55%、「100噸級巡防艇17艘籌建10年計畫」累計執行率2.29%、「沿岸多功能艇50艘籌建8年計畫」累計執行率0.48%,這3項子計畫之累計執行率皆低於2成,未盡理想,請海巡署加強辦理。爰凍結1,000萬元,俟海巡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黃昭順 連署人:許毓仁  林麗蟬 四、海洋委員會所屬海巡署,其負責我國之海岸、領海及經濟海域之巡防、治安維持等重要任務,故人員之充足與裝備之提升,攸關我國海洋權益維持,至關重要。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近年來海巡署志願役軍職人員整體招募均達到目標,成效可謂良好;同時,海巡署亦正進行先進之造艦計畫,欲打造一支先進的海巡艦隊。故此,對於海巡人員之營區生活環境改善,將有益於未來人員招募與現職人員之士氣;又國防部也刻正進行營區改善之「興安專案」,海巡署可學習其成功經驗,進一步就營區生活環境改善更新,提出相關時程計畫,務使海巡人員有良好之生活環境,提升海巡任務執行之成效。 提案人:呂孫綾  劉世芳  李俊俋 五、我國與日本方面,過去屢因釣魚臺列嶼海域一帶,傳出多次海事糾紛,日本海上保安廳等執法船艦屢與我國漁船或護漁船艦有所糾紛或瀕臨發生衝突等事,屢屢成為我國國內漁民及社會各界所矚目之重大案件,且此事亦涉及我國領海主權及敏感之東北亞外交局勢,其複雜與敏感性,不言可喻。 查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在109年度派員出國計畫預算中,編列有「出席日本海上保安廳觀閱式暨意見交流會議」之計畫與預算,係擬赴日本參觀與了解日本之執法船艦性能,並就雙方執法項目與聯繫窗口之維持進行交流,惟考量本會議恐涉及我國漁民權益及主權尊嚴甚鉅,爰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就臺日兩國間的海上執法爭議與合作事項內容之分析,以及臺日兩國海事執法之聯繫機制建立與運作情況等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宏陸 連署人:呂孫綾  洪宗熠  吳琪銘 六、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海洋巡防工作之執行,除巡防艦艇以外,多與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結合執行。惟直升機有其目視搜距、速度及航行範圍之限制。 觀諸我國鄰近國家,如日本、越南、韓國等國均有以定翼機進行海上空中巡防之能力。查我國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現僅有1架定翼機,機齡過高亦已屆汰除年限,執行空巡工作上恐難以勝任。如何加強我國空巡能量,充分有效地運用空巡效能,進而發揮海域立體巡防勤務的功能,為海巡署當務之急。 爰此,要求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籌建空中能量以強化海巡任務之可行性與必要性評估」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劉世芳  呂孫綾 七、經查104年度至108年度9月底止,取締非法越界大陸漁船共為6,554艘。由於104年修法提高罰鍰額度後,增加嚇阻力道,在106年越界非法船隻數顯著減少。惟107年取締越界非法船隻數1,588艘,較106年度895艘,增加693艘(增幅77.43%),108年度截至9月底1,273艘,恐年底前逾1,500艘。由於越界非法船舶於近兩年增加情形,恐危害我國海域權益與漁民作業安全;加上近期大陸抽砂船在我國海域盜採事件頻傳,是以有組織、有系統方式侵擾我國海域,海巡署應加強執法不容許盜砂惡行破壞我國海洋生態。為持續強化查緝作為,嚇阻海上不法活動,爰請海巡署針對如何保護我國海洋資源及國土完整研議因應對策,於3個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宗熠  張宏陸 連署人:吳琪銘  李俊俋  呂孫綾 八、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於105年7月1日開始執行「護永專案」(守護海洋永續資源)。其工作面向包含規劃海洋保護活動與建立保育網頁平台,透過海巡署實際作為與公開資訊等方式,展現政府保育海洋之決心。 由於中國禁止該國沿海抽砂行為,許多抽砂船因而改往我國領海、經濟海域盜抽濫採海砂,所造成生態破壞、國土保安、國防等問題日益嚴重。查護永專案官方網站雖有將查處越界船舶成果公開,但相關資料多屬越界漁船,對於抽砂行為統計與裁處並未載明。另查海巡署相關統計月報,亦難以分析抽砂行為屬於何種海巡績效態樣。 為使外界認知中國船隻抽砂行為對於我國海洋之威脅性,爰要求海巡署就近5年來查獲不法抽砂行為與裁處結果上網公開,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洪宗熠  呂孫綾 九、海巡署及所屬為全面更新智慧型港區監視系統,自106年起辦理「智慧型港區監視系統建置計畫」,以有效輔助安檢勤務,計畫期程106至108年,3年總經費3億1,339萬5千元,106年及107年已完成共計49處安檢所「智慧型港區監視系統」建置,惟截至108年度8月底累計執行數1億6,136萬7千元,累計執行數占累計已編列預算數51.49%,低於6成,容待加強辦理。爰請海巡署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改善進度之書面報告,以利提升整體海岸巡防勤務效能。 提案人:林為洲  黃昭順 連署人:林麗蟬  許毓仁 十、108年7月鐵路警察李承翰被乘客刺殺身亡,當時警方配有的警械裝備執勤,面對歹徒攻擊的緊急狀況,實屬不足,導致執勤警員遭受危險造成死傷;而我國海岸巡防人員(港邊安檢員)也是司法警察的一環,但裝備普遍僅有警棍跟手銬,一般港邊安檢員面臨港口出入複雜的環境,若調查情資單位未有接獲通報,恐會面臨走私及運毒集團的強大火力,如此將導致執勤基層海巡人員遭受危險造成死傷,造成悲劇一再發生。 目前海巡人員配有的警械裝備執勤實屬不足,現有執法工具可分為致命性武器與非(低)致命性武器兩類,槍械屬致命武器,而拋射式電擊器被歸類為非致命武器,拋射式電擊器利用瞬間電流可在安全距離內短時間有效制伏嫌犯完成逮捕,亦可減少嫌犯抵抗、大幅降低雙方傷亡機率,許多歐美先進國家列為基本配備。 綜上所述,若依現有配備實難以達成合乎比例原則安全執法,讓基層海巡人員仍在港邊冒險搏命,在生死一線間作困難的危機判斷與抉擇,若提前考量非致命性武器裝備(拋射式電擊器)之使用可有效提升執勤安全。 爰請海巡署就「籌補進度、攜行裝備規定修正及相關訓練規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為洲  黃昭順 連署人:林麗蟬  許毓仁 第3項 海洋保育署2億7,603萬8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4項: 一、109年度海洋保育署單位預算第2目「海洋保育業務」編列1億5,513萬4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海洋保育署的職責之一是守護臺灣海洋環境,然而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引起的環境影響評估爭議,鄰近的大潭藻礁因此受到巨大影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委託的中央研究院學者調查報告(108年6月)明確指出該區域棲地為周遭藻礁的核心區域,更明確建議應將該區劃歸為「野生動物保留區」。然縱有此明確調查結論,且民間團體一再陳情要求,海洋保育署卻仍放任大潭藻礁暴露在開發的危險中,置海洋保育業務於不顧。爰凍結該項預算,俟海洋保育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未來大潭藻礁保育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毓仁 連署人:林為洲  林麗蟬 (二)查海巡統計年報,107年海巡署取締破壞海洋海岸資源行為418件(一般海洋(岸)污染、其他海洋(岸)污染、捕殺販售野生保育動物、拯救野生保育動物、非法毒、炸、電、網魚、盜採砂石、伐木、其他維護海域海岸資源統計),海洋保育署維護海洋環境資源之職能低落。 再查,海洋保護保育及海岸管理之完整事權(包括海洋之生態環境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育與復育、保護區域之整合、非漁業資源保育、污染防治及海岸與海域管理、海洋保育教育推廣等)將歸屬海洋保育署,應與內政部、教育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等相關部會釐清相關事權範圍,且與海巡署職掌有競合之疑慮,諸多中央及地方機關間之權責劃分與需要相互協調聯繫支援事項,存有與各部會相關業務區塊界定未明之情形,且缺乏海洋保育之上位政策,恐不利未來海洋政策之制定與推動。鑒於海洋保育署對海洋汙染防治政策整合規劃及執行效率不佳,爰凍結部分預算,俟海洋保育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黃昭順 連署人:林麗蟬  許毓仁 二、109年度海洋保育署單位預算第2目「海洋保育業務」,俟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一)109年度海洋保育署單位預算第2目「海洋保育業務」項下「海洋生物保育作業」說明4中所列召開業務相關會議之誤餐費及雜支、辦理海洋生物及復育及保育管理政令宣導等經費23萬2千元,與該目下之另一分支計畫「海洋環境管理作業」說明5中之海洋環境保護宣傳及廣告經費103萬5千元,二者業務性質相近。另同為該目之另一分支計畫「綜合規劃作業」中之說明6,編列宣傳推廣及編撰海洋保育刊物經費58萬4千元等;該節中之說明3第(2)項亦編列500萬元予委託辦理海洋保育教育推廣及文宣製作,此二者與前開所述之工作計畫內容相近,似有重複編列之情形,爰請海洋保育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秀玲 連署人:林麗蟬  林為洲 (二)109年度海洋保育署單位預算「海洋保育業務」項下「海洋環境管理作業」之「委辦費」編列2,845萬5千元,其中辦理海域水質監測計畫經費730萬元,用於檢測及監控海域水體等業務,以掌握海域環境品質。但108年的海域水質監測計畫,因招標作業延後,導致第1季的海域水質監測數據尚未公布,使海洋保育網中水質監測數據欠缺完整性。爰請海洋保育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之書面報告,並盡速更新海洋保育網之海域水質監測數據。 提案人:林為洲  黃昭順 連署人:許毓仁  林麗蟬 三、海洋委員會所屬海洋保育署,負責海洋污染防治政策之整合、規劃、協調與執行等重要工作;由於我國為一海島國家,且根據海洋保育署之數據,海洋廢棄物之清理總量目前逐年上升,從106年度之329.09噸,上升到108年度迄今之830.63噸;此雖顯示我國海洋廢棄物之清理效果已有提升,但亦代表我國海域廢棄物總量仍舊逐年上升。 故此,海洋保育署應本其職權,積極就臺灣海域之海洋廢棄物分布狀況、來源、清理策略等,進行研擬、監控,以有效掌握海洋廢棄物之現況,方能有效地進行清理;尤其對於國際上近來引起極大重視之海洋塑膠微粒垃圾,不僅造成環境污染,且會經由食物鏈累積,造成健康風險;海洋保育署亦應加強此方面之研究,以利海洋保育事務之推動。爰此,請海洋保育署就相關數據監測、研究情形與計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呂孫綾  劉世芳  李俊俋 四、有鑑於臺灣為海洋國家,海釣休閒活動卻因法規及行政管理因素限縮釣客海釣行為及場域,行政院於108年3月27日召開跨部會協商會議,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立場,責成海洋委員會為主責機關,有效規劃釣魚管理措施。 海洋委員會雖於108年4月提出「友善釣魚行動方案草案」,以及「線上垂釣回報系統」。但實質上並無助海釣產業發展,也無法據以開拓漁港及商港以外的海釣場域,並落實海釣活動和釣獲魚種資源等海洋保育管理工作。國際上如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國多有以「釣魚證」等方式進行海釣管理,透過制度化的方式實有助於海釣產業之發展及海洋資源保育。 爰此,要求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於6個月內,針對「一、友善釣魚行動方案草案執行成效。二、海釣產業發展、管理制度化及法制化可行性評估。」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劉世芳  呂孫綾 第4項 國家海洋研究院2億5,518萬6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項: 一、109年度國家海洋研究院單位預算第2目「海洋研究業務」編列1億1,683萬6千元,凍結200萬元,俟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國家海洋研究院預算編列國內旅費約佔海洋研究業務費預算一成,顯示該院國內旅費預算編列未臻周延,應檢討加強預算規劃並秉撙節原則辨理。爰此凍結該項預算,俟國家海洋研究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為洲  黃昭順 連署人:林麗蟬  許毓仁 (二)根據國家海洋研究院109年度預算,海洋政策及文化研究中心目前編列預算500萬元委外辦理海洋政策與文化相關之研究。查海洋政策與文化中心報告,國家海洋研究院目前仍屬草創初期,人力有限,故部分業務委外辦理。然而國家海洋研究院作為國家研究機構,應善盡研究與規劃之責,確實擔任我國國家海洋智庫。據海洋政策及文化研究中心預算書,編列831萬8千元做為一般事務費使用,然業務說明尚不清楚。爰凍結該項預算,俟國家海洋研究院就109年度自辦研究計畫書與一般事務費使用規畫,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秀玲 連署人:李俊俋  林為洲 二、科技部設有「台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其本部目前一樣設在高雄,「台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與海洋研究院兩者之間,研究領域與功能或有重疊之處,應做相當程度的整併,使其研發能量更加強大。此外國家海洋研究院辦公廳舍4年租金逾3千萬元,長期租賃恐排擠海洋政事之預算資源,該院未來選擇院址上,應以更長期的眼光來考量。於不影響此次租賃契約情況下,爰請國家海洋研究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為洲  黃昭順 連署人:林麗蟬  許毓仁 三、國家海洋研究院於108年4月24日正式成立,預計108年度編制滿額員額80人,協助海洋委員會辦理海洋政策規劃、海洋資源調查、海洋科學研究、海洋產業及人力培育發展業務,整合國家海洋研究量能、提昇國家海洋科研實力、發揮海洋研究群聚效益,提升海洋產業競爭優勢,促進國家經濟永續發展,定位為國家海洋智庫。 然於109年度單位預算「海洋研究業務」下,共編列1億1,683萬6千元之預算說明,發現:(一)屬於委辦計劃項目共高達15項計畫,所需費用共6,900萬元,占工作計畫總預算約59%。故在目前實際員額數目,已超過6成之情況下,卻幾乎所有海洋研究業務都以委外辦理之方式,對於發展院務自行執行、自我服務與培育人才之目標,容有檢討空間。(二)就各項業務執行內容來看,包含研訂海洋政策、培養法令人才、建置全國海洋監測系統進行海洋大數據資料調查、海污研究、海洋生態調查、海洋野生動物保育、國艦國造試驗研發等,皆與海洋保育署或海巡署等單位之現有業務內容目標相近。因此,國家海洋研究院既定位為國家海洋智庫,就應一開始以培育自有人力執行業務,並進行跨部會討論,執行適合與創新之業務計畫內容為要,爰請國家海洋研究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秀玲 連署人:李俊俋  林為洲 肆、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海洋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國家海洋研究院部分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由於在場委員人數不足,議事錄暫不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08年度及109年度預算書案。 主席:針對今天審查的預算案,各位如果有提案,請於上午10時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 報告委員會,上次本委員會在審查客委會預算時,由於院會尚未將客家傳播基金會預算交付下來,所以我們分開處理,希望今天能夠儘快處理完成。 現在先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報告。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永得今天很榮幸陪同「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陳邦畛董事長列席貴委員會,報告基金會109年及108年計畫與預算。承蒙主席及各位委員的指教與支持,讓客家事務的發展及基金會得以順利成立,表達最高的敬意與謝忱。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是依據客家基本法規定,辦理客家公共傳播事項,並已於108年10月1日登記立案。「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將設置董事會及監察人,每屆任期3年,並由主管機關就社會公平人士、學者、專家及基金會員工推舉之代表,提請行政院院長遴聘,並送立法院備查;同時為落實基金會公共傳播之精神,增進公共問責制度及公眾參與,除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之外,也引進外部監督機制。 基金會成立後將直接經營「講客廣播電臺」,達成客家傳播媒體公共化的目標;也負責辦理全國性客家公共傳播事項,並納入客家傳播有關之人才培育、數位匯流等概念,經費來源及人員編制將更穩定,達成永續經營之基礎,有利於客家傳播媒體發展,傳承文化內涵,並滿足閱聽眾多元需求,提升客家廣電公共服務之質量。期待基金會成立後,能落實憲法保障多元文化之精神並保障客家族群之傳播及媒體近用權,並有效達成客家語言、文化之推廣與傳承等目的。 接下來由陳董事長就基金會業務概況、109年及108年預算編列情形進行報告。 主席:現在請客家傳播基金會陳董事長報告。 陳董事長邦畛:主席、各位委員。邦畛今天很榮幸受邀列席 貴委員會,報告109年及108年度本基金會計畫與預算,承蒙主席及各位委員的指教與支持,本基金會業務方得以順利推動,在此,謹向主席及各位委員表達由衷的敬意與謝忱。 以下謹就109年及108年度預算編列情形,進行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支持、不吝指正。 壹、傳承客家語言及文化建立客家傳播事務主體性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於今(108)年1月7日總統令公布施行,本基金會的設立在於落實建立客家廣播專屬頻道及各傳播媒體之利用,保障客家族群傳播權益,並以客語使用為傳播媒介,讓客家媒體公共化,有效達成客家語言推廣、客家文化傳承,以維護客家媒體之近用權及建立客家傳播永續發展之基石。 貳、本基金會成立概述及執行情形 為順利完成本基金會的設立,主管機關客家委員會業已協助完成本基金會成立前相關作業,包括於本年3月間訂立本基金會捐助章程,並公布本基金會監督管理要點及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等規定,經於7月遴選出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於8月報請行政院遴聘第一屆董事及監察人,並於9月19日報大院備查。 在9月9日的第一屆第一次董事暨監察人聯席會議中,選出本人為第一屆基金會董事長,本人即刻公開徵選總經理人選,並於10月9日第二次董事會通過總經理遴聘案。本基金會會址選在客家人口大市桃園市,以方便服務鄉親及推展客家媒體服務,於10月1日獲所在地之桃園地方法院核准公告成立。 、本基金會未來工作計畫重點項目說明 一、打造貼近鄉親的電臺,講客康播電臺 1.講客廣播電臺是第一個全國頻道之客家廣播電臺,其成立是以客家族群對語言、文化認同及近用傳播媒體的需要為基礎,以傳承、創新客家文化,實踐客語成為臺灣主流通行語言為宗旨,希望透過多元、創新及年輕化的節目內容,吸引客家及非客家族群之收聽,進而帶動全國「講客」風氣。 2.利用網路直播方式,進一步讓講客電臺成為看得到的電臺,帶領民眾一探平常只能用「聽」的廣播節目之實際執行面紗,進而使民眾增加互動性及好奇心,以加深對客語及電臺之印象。 3.創立客語行動錄音室概念,到各鄉鎮或首長辦公室進行深度採訪,了解各部會及地方首長之執掌及政策,和鄉親聽眾近距離接觸,使民眾得以直接發聲,讓客語溝通無障礙,進而達到推廣客家語言文化之目的。 4.建置客語廣播人才培訓課程,以達客家語言傳承及人才培育之目的。 5.建構全臺灣客語廣播系統,分別在北中南東架設廣播或傳輸系統,以保障各地客家族群之廣播收聽權。 二、社群網路之發展與利用,讓客家無所不在 建置講客廣播電臺網站及臉書粉絲專頁,並利用各社群平台,如:IG、臉書、LINE、YouTube等,以吸引年輕族群之方式經營及設計,如:打造專屬客家網紅、拍攝創新有趣之影片分享、實境秀直播等方式,與聽眾即時互動分享,讓客家同步接軌世界。 三、電視電影新媒體等多元化經營,推廣客家新印象 客家電視製作之節目及戲劇,已累積相當優良之口碑與品質,本基金會計畫與客家電視共同合作,讓現有的節目片庫資源活化利用,除資源分享外,亦齊心為客語電視節目共創更佳、更多元化之價值,擴大製播規模,讓客家影視成為市場主流。 另外,為建立本基金會之節目品牌獨特性,購入優質劇本拍攝客家戲劇、製作客語電影、製播客語卡通節目等,和客家電視形成良性競爭關係,讓更多民眾看見更高品質的客家影視作品,進而推廣至全世界。 四、推廣國立客家兒童合唱團,讓客語永續傳承為強化客家藝文發展,及塑造本基金會形象,以孩童天籟嗓音傳承、推廣客家音樂之美,國立客家兒童合唱團除讓客語向下扎根,並發揮孩童間同儕影響,培養年輕世代對音樂藝術興趣,間接達到語言傳承及藝文行銷之目的,提升學童對客家文化的認同感。 肆、109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收入部分 109年度收入編列2億元,包括政府補捐助基本營運收入1億8,800萬元、講客廣播電臺及其他轉播站發射設備等1,200萬元。 二、支出部分 依本基金會109年度工作計畫,講客廣播電臺廣播計畫編列8,669萬元,影視及新媒體計畫編列7,868萬元及相關管理費用需3,000萬元,合計共1億9,537萬元。概述編列內容如下: (一)廣播計畫 為傳承客家語言與文化.建立客家傳播媒體之主體性,透過講客電臺之營運與全國廣播網絡,促進客家族群客語傳播之永續經營與發展,109年度編列8,669萬元辦理「講客廣播電臺計畫」,主要支出為全國發射站水電費用600萬元、電臺備電發電機油料費用80萬元、音樂著作授權使用費用120萬元、電臺節目製作費用6,132萬元、全國發射站租金1,000萬元、電臺及轉播站發射設備提列折舊費用737萬元等。 (二)影視及新媒體計畫 為多元發展客家文化,109年度編列7,868萬元辦理「影視及新媒體計畫」,主要係購買著作權及原著小說之權利使用費25萬元、電影製作費用3,445萬元、製播電視及多媒體節目3,000萬元。客語卡通節目1,368萬元及獎助兩部客家意象電影劇本30萬元。 (三)人事費及管理費 為達成上開計畫目標,協助客家傳播事務推展,109年度人事費及管理費編列3,000萬元,主要是人事費2,500萬元(包括員工薪資2,038萬5千元、加班值班費用100萬元、獎金300萬元、員工保險費31萬5千元及退休金30萬元)、業務費500萬元(包括水電費20萬元、出席費102萬元、合唱團訓練、員工教育訓練費52萬元、辦公室租金及影印機等租賃費用200萬元、專家及董監事交通費用47萬元及其他費用79萬元)。 伍、108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收入部分 本(108)年度本基金會之創立基金為5,000萬元。 二、支出部分 本(108)年度編列管理費371萬8千元,其中人事費用286萬8千元,業務費85萬元。 陸、結語 本基金會係政府捐助設立,主要在辦理全國性之客家公共廣播及影視等傳播事項(客家基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前段規定)。為傳承客家語言文化,並建立客家傳播媒體之主體性,納入客家傳播相關之人才培育、數位匯流,透過營運講客電臺、建立實體廣播系統、應用創新技術,建構客家族群傳播永續經營及發展之基石。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予指教,並請繼續支持本基金會,「承蒙大家,恁仔細,勞力」! 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陳董事長。 議事錄剛剛已宣讀完畢。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7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5分鐘,得延長2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若有臨時提案,請於11時提出,我們在討論事項後進行處理。 請蔣委員絜安發言。 蔣委員絜安:(9時3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質詢的第一個重點是最近很熱門的話題,就是有一位政黨總統參選人,他和妻子對母語教育又再次提出反對學校教母語的相關言論。主委,這已經不是這位候選人第一次提出扼殺母語的言論,去年選舉時,他當時是高雄市長參選人,就發表過「母語請你回家學」的言論,一年過去了,現在他的太太李佳芬女士又說,在學校學母語是浪費學校的資源。其實現在臺灣的母語已經成為臺灣的國家語言,而這位候選人夫婦這樣的言論,讓我懷疑臺灣是不是又回到了威權時代?我的公公是鍾肇政,他曾經說過「客家話如果消失,客家人就消失了」,政治人物這種消滅母語的言論,等於就是反對政府推動本土語言。 相對於國民黨,其實民進黨政府一直都很關心母語的保存,從陳水扁總統時代就一直關心母語的傳承,例如成立客家電視臺、廣播電臺及客委會官方機構,這些都是為了要傳承本土語言,甚至108年新課綱,已經將新住民的語言加入學校母語課程裡面,對新住民二代實行母語教育,所以我不瞭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言論?主委,請問你對「母語回家學」的看法為何?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多謝蔣委員的關心,我比較關心的是心態的問題,1950年至2000年國民黨統治臺灣的時候,所使用的文化政策就是同化政策,所以當時就強調在公共領域不能講客家話,不能說閩南語,原住民語也禁止,所有公共場合包括學校,當時要學母語、說母語得在自己家裡講。母語從公共領域被趕到私領域,其實是包著消滅母語的糖衣,表面上在家裡可以學,實際上的目的是要消滅母語,其實就是消滅地方各族群的文化。1950年到2000年國民黨就是實施這種政策,所以客語、河洛語及原住民語全部消滅到進加護病房,2000年以後,民進黨執政,執行多元文化政策,好不容易母語慢慢地救回來,也讓所有族群恢復對本身文化的光榮感,各族群也非常以自己的文化為榮,真正實現臺灣多元文化的環境。大家走到這條路以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但是這種言論會讓人想到1950年代到2000年之間國民黨的同化政策又要執行了!其實在專制政治才有這種情況。 蔣委員絜安:反對學校教母語是一種專制政治,等於想要消滅各族群的文化,母語要回到家裡學,其實在現代社會是不可能的事情。本席想要強調的是,母語教育其實不會影響第二外國語言,學習母語反而會增加臺灣小朋友學習的競爭力,多一種語言就是多一種能力,是一個重要的資產;本席也要強調,國家語言和國際語言同等重要,扼殺母語教育等於是抹殺了臺灣人對土地的感情跟認知,本席要呼籲,總統候選人應該要尊重多元文化的語言教育。 另外,要提醒主委,聽說最近浪漫臺三線藝術季推廣反映非常好,當然是因為我們有派員向日本推銷浪漫臺三線之旅。本席發現一項資料,就是近十年日本旅客來臺總人次增加將近100萬人,表示來臺灣旅行的好感度一直在增加,自由行的旅客將近80%,已經占日本出國總人數來臺灣的10%,是很有潛力的市場,所以我建議客委會仍要繼續推展,除了日本以外,應該也要向東南亞其他國家,甚至歐洲、美洲等其他國家宣傳,浪漫臺三線是臺灣客家庄文化旅遊之地,靚靚六堆和幸福臺九線,都可以好好來宣傳,尤其蔡英文總統已經公開宣布2022年要舉辦世界客家博覽會,這是全球第一次,所以客家文化外交是一個很確定的方向,應該要多多宣傳。 此外,我們也要來關心今天的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恭喜陳邦畛董事長新官上任,第一次在立法院備詢。我想請教的是,當年你大力推動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的設置,而設置條例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基金會的業務範圍包括客家廣播、影視之製播及經營,而講客廣播電臺則是以傳承、創新客家語言文化,實踐客語成為臺灣主流通行語言為宗旨,並維護客家族群的媒體近用權和文化發聲權。本席認為客語廣播的業務已經在非常熱烈地推廣當中,但是在影視製播及傳播方面,無論製作電影或節目,甚至和新媒體合作的部分,都應該配合未來新時代的世界潮流。請問董事長目前對新媒體部分的規畫進度為何? 主席:請客家傳播基金會陳董事長說明。 陳董事長邦畛:主席、各位委員。基金會在新媒體的部分有幾個方向,第一是網路平臺,我們希望媒體不只是電視而已,還有網路,希望能創建一個有內容的網路明星媒體;第二就是設法和其他傳播媒體像HBO、Netflix、愛奇藝等等合作,拍攝客家的電影,這部分我們正在準備之中。 蔣委員絜安:現在新媒體非常熱門,像HBO、愛奇藝,他們不需要機上盒,而是透過單一入口網的方式,本席建議和他們合作推銷客家節目,這樣年輕人可能比較有興趣。總之,我的建議就是我們客家也要考慮以新媒體的方式來行銷,要和時代接軌。現在是數位科技的新時代,廣播電視也要符合年輕人和現代閱聽大眾的使用習慣,才會有積極的效果,這是我們設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非常重要的目的,讓年輕人、更多民眾,不一定是客家人,都可以多多來欣賞客家節目,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也希望董事長和我們的團隊可以加油,謝謝。 陳董事長邦畛:謝謝委員指導,我們會照委員的建議來做。 蔣委員絜安:加油! 陳董事長邦畛:謝謝委員。 主席: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吳委員琪銘:(9時4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問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陳董事長,你才剛就任,有辦法在年底前完成人員招募和未來的具體規畫嗎? 主席:請客家傳播基金會陳董事長說明。 陳董事長邦畛:主席、各位委員。到今年…… 吳委員琪銘:聽不懂耶! 陳董事長邦畛:不好意思…… 主席:董事長,你要不要用國語回答?吳委員的客語跟我差不多而已。 陳董事長邦畛:好。報告委員,到今年年底我們會有大概20位左右的同仁到基金會來做前期準備工作,明年1月1日會正式開始營運。 吳委員琪銘:人員有沒有辦法在1月1日之前招募完成? 陳董事長邦畛:明年要運用的人員大概會在1月1日之前招募到三分之二。 吳委員琪銘:你們明年人事費的預算是2,500萬元,如果人員要就緒的話,12月初就要開始招募了吧! 接下來是本席比較關心的,新北市在全國客家人口中排名第二,人數眾多,你們未來對新北市的部分有什麼具體的規畫? 陳董事長邦畛:因為新北市可以說是臺灣客家人口最多的地方,也是客家新一代創作者最多的地方,針對新媒體和網路原生平臺,我們最主要的對象應該就在新北市。當然,我們強調講客電臺是一個看得見的電臺,希望電臺除了聽得見之外,還可以看得見,所以我們透過直播,比如說我們有一個「三六九直播車」,把車子直接開到臺三線、六堆地區和臺九線等地方,而且是巡迴的,新北市也照樣,我們會把這個直播車送到每個地方。 其次,講客電臺目前的節目已經鎖定北北基,就是雙北和基隆,我們有幾個節目,包括「PoPoMaMa新時代」和「客家皇太后吼~」,明年我們會非常積極地加強新媒體的製作以及和傳統媒介的融合,創造更多的客家價值。 吳委員琪銘:其實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成立後還是要著重宣傳,尤其客家有很多文化、美食和歌謠都要讓客家下一代瞭解,而新北市畢竟客家人口眾多,所以你們還是要加強宣導,不然成立這個基金會就沒有意義了。好不好? 陳董事長邦畛:好。 吳委員琪銘:接下來本席要請教李主委。記得本席前幾次都有跟主委談到,新北市尤其是土城的客家族群人口眾多,而你當初也承諾要設立一個客家聚會所,請問現在進度如何?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認為都會區的聚會所非常重要,但是這個計畫要由新北市政府提出,就是我們有訂定這樣一個政策,所以如果有地方政府提出這樣的計畫,我們一定優先支持,但是中央客委會不會越俎代庖,到地方上去設一個聚會所。 吳委員琪銘:要是新北市願意提供土地的話,客委會能不能來蓋一個聚會所? 李主任委員永得:政策上我們一定會支持,但是會以現有的閒置公共空間為第一優先。因為現在政府,包括我們自己過去的政策,也不鼓勵蓋新的建築,所以如果有現有空間的話,我們一定會支持。 吳委員琪銘:目前新北客家族群舉辦活動或聚會的時候都要去向公家借場所,這樣對我們的客家社團、客家族群非常不方便,昨天就有兩個客家族群不得不在餐廳裡面舉辦活動,不然真的找不到能夠容納一千多人的地方。本席認為推廣客家文化、歌謠、美食還是要有一個固定的場地,這樣客家族群的交流才會頻繁,這是客委會未來應該要去努力的地方。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也一再跟地方政府溝通,尤其是都會區,所謂都會區其實就是新北市和臺北市,臺北市已經有兩個到三個聚會所,比方說主題公園等等,而新北市也已經有了三峽客家文化園區,所以各區的空間其實不必太大,但是平常若能夠舉辦一些客語文化研習、語言研習等等的活動,甚至平常有一些會議可以在這邊召開,也就是有一個固定的場所專門為客家人做的,這樣的話我們會予以政策鼓勵,所以這個計畫能夠提出來,我們也會很願意跟地方政府來談。 吳委員琪銘:好,希望主委能夠重視,因為這是地方的聲音,畢竟三峽客家園區還是有一段路程,大家使用的頻率不會很高,而且其實一個聚會所不一定要大,但若是能每個地方都有一個聚會所,某種程度代表、象徵我們客家的聚落,如此大家的使用率才會高,而且不僅可以宣導客語,任何的文化活動也是可以在那裡舉辦,關於這些,未來請好好努力。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我們一定會朝這個方向努力。謝謝。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9時5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很多委員仍然很關心客家語言傳承的部分,所以我想要詢問一下,客委會跟一般民間電視臺之間的溝通好不好?就是說有沒有曾經委託製播節目或是進行一些訪問?也就是說,除了我們自己的客家公共電視臺以外,這方面的溝通是好還是不好?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有,每年都有固定的溝通,但這是要透過公開徵案並評比,所以包括商業電視臺等等我們都有予以委製。 劉委員世芳:多元的文化跟語言的傳承本來就是我們一貫的立場,但是目前可能因為選舉到了,一些不同的政論節目有不同的想法跟說法,譬如在某個E開頭電視臺的政論節目po了一個表格,內容談到我們在討論母語教育的時候,有些小學生要選修「鄉土語言」課,老實說,我還是不喜歡用「鄉土語言」稱之,聽起來好像很俗的樣子,然後它還酸說:這個複雜的程度差不多可以去倫敦政經學院拿個博士學位了。客委會在請這些包括民間電視臺處理有關母語教育可能性的時候,像這張表格po出這麼多的客家語選項,大家都知道,原住民語本來就很多,客家語也有一些腔,但會不會造成小孩子、在學校學習母語的人或是傳承的老師有一些困擾呢?比如說,一年級的選項中閩南語就只有閩南語一項,坦白講,如果是閩南語的話,其實還有分閩北、閩南等等,但為什麼客家語的選項會出現這麼多?然後還用這樣的話在酸人家呢? 李主任委員永得:其實我覺得這是不懂、不了解什麼叫做多元文化,多元文化對於越弱勢的越要用國家資源來協助他們發展。 劉委員世芳:當然,我完全同意。 李主任委員永得:在整個臺灣的環境中,客家算是少數,所以我們要求政府要重視越少數的語言,比如說我們現在講的是四縣腔,其中第二大的是海陸,而且是占多數,但是像詔安、饒平,甚至是大埔,都是非常弱勢的,所以我們自己當然不能在內部就以強凌弱,只重視強勢的四縣或是海陸,而忽略對於饒平或詔安的支持,所以我認為多元文化的涵意應該是對於越弱勢的應該越支持,當然很多人會懷疑客語種類這麼多、這麼分散,若是外面的人要來學客語就更困難了,的確是會造成這種問題,但是在我們的政策上、價值上,我們認為多元化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價值。 劉委員世芳:是,所以我們還是要繼續推廣。 李主任委員永得:對。 劉委員世芳:那就表示他們根本就是有一點歧視的味道在裡面,所以才會用這樣的話語,然後將其po出來。 接下來的這張表格其實小朋友在國中、國小的時候,就會常常看到,這是要讓家長勾選的,但並沒有讓人造成太大的困擾,但是我在意的是,母語教育或鄉土語言,是不是現在我們教育系統裡面,都用「鄉土語言」這四個字來代替?你覺得這樣適不適合?如果適合的話,則我沒意見;若你覺得不適合,則裡面是否有一些歧視的味道?即鄉土語言好像在都市就不能講了,不是很奇怪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其實這是延續過去國民黨執政時候同化政策下的一個名詞。 劉委員世芳:對。 李主任委員永得:但是我們現在是叫做地方的通行語,比如說四縣所通行的當然是以四縣為主;像臺中的東勢、石岡則是以大埔為主,如此一來,當地學校的主流語言、主要的通行語言就叫做大埔語。 劉委員世芳:如果我們覺得「鄉土語言」這四個字不妥當的話,站在客委會主委的立場,應該跟教育部反映,因為我們在乎的不是只有客家語言可以傳承,還包括原住民,甚至有一些新住民語言等等,但是每次都以「鄉土語言」稱之,好像自己就是中原文化,別人都不是,這種以天子腳下的態度來看待威權的話,其實違反了我們現在所謂的多元文化跟語言傳承。 接下來請教陳董事長,剛才我問的問題,站在你的角度,所謂的母語教育用「鄉土語言」這四個字來形容好嗎?還是你覺得目前可以接受這個說法? 主席:請客家傳播基金會陳董事長說明。 陳董事長邦畛:主席、各位委員。「鄉土語言」的確是比較前現代的說法。 劉委員世芳:「前現代」?有沒有「後現代」? 陳董事長邦畛:比較近一點是以「本土語言」稱之,就是我們在這個土地上運用或使用的語言。 劉委員世芳:但是你現在所講的是否就不包括新住民語言? 陳董事長邦畛:對。 劉委員世芳:新住民不是本土啊! 陳董事長邦畛:是,新住民進到這個社會就會慢慢融入這個社會,但這個社會也是要尊重新住民,其實從客家的角度,非常能夠體會新住民的處境,所以過去國家語言的定位應慢慢擴大,從單一的以北京為主的語言,慢慢擴大到包含客語、原住民語言、閩南語言。其實現在新住民語言也是非常受到重視的,像在客家社區中,也同時有教授新住民語言的場合和機會,對我們而言,我們也是非常重視,未來的講客電臺也會有非常多機會製作這樣的節目,特別是在客家莊,其實也有非常多新住民族群的朋友。 劉委員世芳:儘量把它生活化,因為從生活的語言中來學習可能是最快的,比如說早上起床、吃飯、洗澡、請安、問候等等,然後再慢慢融入,這樣的方式應該會比較好,所以請繼續加油。 但是有一點我想請教一下,董事長擔任這個角色後,你曉不曉得我們會有一個要求──就是很希望這個基金會的經營績效中包括讓你們可以去自籌一些款項?所以你有沒這個能力?還是你就兩袖清風,可以掏出來的就只有薪水,所以沒有辦法去外面募款? 陳董事長邦畛:這是我們非常重要的工作目標。 劉委員世芳:那你將來預計要採什麼募款方向,以解決一般所謂公營基金會或是協會的問題?就是不要全部都是由國家預算來補助,甚至不僅補助的越來越多,到最後幾乎是補助百分之百。 陳董事長邦畛:我們很多的節目會用共同合作的方式,比方說我們要拍電影,基本上不會是我們自己拍,而是找到好的腳本,找到相關適合的媒體、製作單位,然後再做進一步合作。在這個過程當中,其實會牽涉到募資,而我們這個基金會也會努力爭取這樣的人才,讓他們進到基金會裡頭來推動相關的工作,讓基金會可以跟不同的部門、不同的單位、不同的組織進行合作,所以它就可以創造那種預算新的額度。 劉委員世芳:董事長,有心就會有力。如果你有心,不要覺得說既然擔任董事長,很多錢就是公家機關補助過來,就坐在這邊把這個錢花完就好,我想這不應該是你的心態。如果您可以在外面民間社會、社團裡,籌措更多財源挹助到基金會,這才是擔任董事長最佳的角色,因為有的執行面,還需要請總經理去幫忙,好嗎? 陳董事長邦畛:是的。 劉委員世芳:一起加油,我們期許你可以把這個做得很成功。 陳董事長邦畛:謝謝委員指教。 劉委員世芳:謝謝您。 主席:請張委員宏陸發言。張委員宏陸改書面質詢。 請劉委員世芳暫代主席。 主席(劉委員世芳代):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10時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早,主委辛苦了。想請教一下,今天我們討論及審查有關基金會的預算,有一些方向跟觀念需要釐清一下。根據客家基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我們要成立公共傳播基金會,有關客家的公共廣播及電視,未來就由基金會處理,是這樣沒錯吧?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李委員俊俋:好,謝謝。我們的設立過程,由2017年通過客家基本法,2018年通過了基金會的設置條例,2019年通過了捐助章程,2019年9月推選出董事長,2019年10月遴聘了總經理,所以董事長及總經理上任都沒多久,一個是兩個月,一個是一個多月,是這樣嗎? 李主任委員永得:是的。 李委員俊俋:那現在基金會負責大概兩個部分,一個是講客廣播電臺,一個是影視媒體的部分。先請教陳董事長,針對講客廣播電臺,您剛剛說是希望透過現代科技,比如利用直播的方式,讓廣播電臺不止聽得到也看得到,重點是這樣嘛!所以你們現在開始做很多節目,並且已經上線,包括傳客音、聊客事等,希望精緻化、年輕化,吸引更多客家或非客家的聽眾。對於這個廣播電臺,你們的節目目前是怎麼規劃的? 主席:請客家傳播基金會陳董事長說明。 陳董事長邦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有帶狀及塊狀的節目,在經營部分等一下會請總經理來作協助報告。 李委員俊俋:請總經理跟大家說明一下,節目現在有帶狀及塊狀,那你們怎麼規劃及經營呢? 主席:請客家傳播基金會徐總經理說明。 徐總經理智俊:主席、各位委員。現在的帶狀節目,像早上時段主要服務對象是年長的鄉親,下午比較會是音樂性的節目為主,到傍晚以後,尤其是如我們的「客家妹來打卡」,它是一個具指標性的節目,傍晚之後就非常年輕化,所以我們在節目規畫上是這樣子進行。客語的程度在早上時候是最密集的,到下午之後就比較是輕鬆、音樂性的。 李委員俊俋:這裡面有沒有關於客家新聞或其他的部分? 徐總經理智俊:有,傍晚六點到六點十五分是我們的新聞時段,不過在新一年的規畫裡,我們就是會有…… 李委員俊俋:總經理,是不是能夠提供你們現有的節目表,給我們內政委員會委員參考一下? 徐總經理智俊:好的。 李委員俊俋:我們還有一個影視媒體部,影視媒體部大部分是跟客家電視臺來合作,是不是這樣子? 徐總經理智俊:是。 李委員俊俋:跟客家電視臺來合作,包括製作客語電影、客語電視節目、客家戲劇、兒童卡通,也就是未來你們要擔負的還有製作節目的任務,是不是這樣? 徐總經理智俊:是。 李委員俊俋:在製作節目上,你們跟客家電視臺功能的區分,怎麼區分呢? 徐總經理智俊:其實廣播界的人,很多都是配音高手,所以平常在主持節目以外,就是做電視節目的配音,還有訓練裡面的人員說客家話,對我們來說,我們的強項就是說客家話。 李委員俊俋:過去您本身就是做廣播的嗎? 徐總經理智俊:對啊!我本身就是做廣播的,曾經是配音員。 李委員俊俋:本席要請教的是在影音媒體部門,現在問題核心在於你們和客家電視臺職權上如何劃分,這是大家關心的問題。未來會不會客家電視臺歸基金會管,因為客家基本法第十七條講得非常清楚,廣播電臺、電視媒體都應該是在我們的基金會裡面,未來這塊要怎麼處理是現在的重點。所以我們要考慮基金會未來的全面性,你們的第一個任務是如何讓講客電臺、影音製作部,增加更多客家元素的東西進去,包括舞臺劇、音樂、戲曲等,其實這個部分很重要。我們客家歌在流行音樂上有很多,本席也認識好幾位,但我們現在擔心的是客家電視臺和你們的定位怎麼來區分,因為剛剛第十七條講得非常清楚,你們要承擔基金會中兩個功能,一個是電臺,一個是電視,那電視現在又卡到客家電視臺的問題。客家電視臺現況是2003年開播,2006年因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這個部分你們現在還是一年一標,沒有錯吧?那一年一標對節目規劃、製作上會不會有什麼困擾?總經理也可以幫忙回答這個問題。 陳董事長邦畛:現在客家電視臺的案子是放在公視,未來也是會在公視,目前的進度是這個樣子。 李委員俊俋:我們審理你們的預算,需要把你們實際上的問題指出來。第一個問題就是現在客家電視臺放在公廣集團底下,公廣集團對於客家電視臺的限制就是一年一標,一年一標的情形就會造成一個現象,我們沒有辦法整體地做帶狀或塊狀的節目規劃,而變成一年一次,這樣老實說對客家電視臺是有所限縮,我先請教一下,董事長任期多久? 陳董事長邦畛:三年。 李委員俊俋:那總經理任期多久? 陳董事長邦畛:一樣。 李委員俊俋:一樣三年。它一年一次,等於在你們任內就要做三次。客家電視臺未來要怎麼處理,是由你們和他們聯繫,這是基金會的工作,總經理跟客家電視臺聯繫還需要透過公廣集團,那一年一標會不會有這樣的問題,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就如本席剛剛所說,人力規劃、節目製作會不會有問題?公廣集團現在又是一片混亂,老實講大家都很清楚,我想主委應該最清楚。針對這樣的問題,我們是要處理客家基本法,反正電視臺沒有在這裡,就不要把電視臺列在這裡,客家基本法第十七條規定是包含電視臺的;還是要來修正公視相關法規,如果公視的相關法規把客家電視臺綁在公廣集團底下,客家電視臺永遠受制於人家,做不出自己的特色。而且公廣集團現在非常混亂,大家都在處理這個問題,連委員審查都很難通過,你們應該都很瞭解這個情形,針對這個問題,你們目前規劃如何處理? 陳董事長邦畛:目前我們是積極的和客家電視臺保持良好互動,因為客家電視臺並不放在基金會經營的項目底下,可是客家電視臺裡有非常多節目,它還是客委會過去的資產,所以我們客家基金會希望跟客家電視臺,在這部分先做合作,希望那些資產能夠活化,這是我們基金會一開始就想做的事情。至於現在跟電視臺之間的關係,剛剛總經理也講過了,我們沒有辦法直接去干涉到他們的節目或是製播,倒是我們工作同仁跟他們之間有非常緊密的關連性。 李委員俊俋:本席現在擔心的是,你們跟客家電視臺有密切聯繫,這個我比較有把握,特別是主委這麼認真,彼此聯繫能夠做得很好,這個沒有質疑。但是會出現一個問題,你們會不會兩套人做兩套事情,這是個問題。更重要的是,你們還需要跟公廣集團聯繫,公廣集團如果管得很緊,一年一標,整個都會緊縮起來,客家電視臺也做不出什麼東西。現在客家電視臺依照客家基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它還是放在基金會底下,現在就會產生前後問題、歸屬問題、如何製作問題、人力問題,還有其他節目製播的問題,這些都是問題。 本席還要提醒董事長和總經理,把你們獨立成為一個基金會,還有個很重要的任務,就是你們要去募款,因為不能所有的經費都來自客委會的補助,這才是真正把你們獨立出來變成一個文化、藝術單位的目的,包括講客電臺及客家電視臺都需要去募款,這個才是你們真正的任務。老實說傳播就需要這樣,本席也做過媒體,你們一定要這樣處理,才有辦法把自己的領域開拓出來。 現在剛開始,你們兩位上任也都不久,當然會非常辛苦。本席剛剛說的三個問題,第一個是你們和客家電視臺如何來互動,避免造成兩套人馬、兩套事情、兩套節目。第二個是跟公視、公廣集團如何互動;對客家電視臺管理可不可以綁少一點,不要綁得那麼死;未來是不是一年一標改成兩年一標,或是改成三年一標,因為你們任期是三年,這樣你們才能有自己的系統,規劃出三年內要推動一些什麼節目,這樣才有辦法有效地推廣客家文化讓更多人知道,這是你們的重點。第三個事情,要去思考你們至少要去募一些款,我知道這很困擾,但是這就是基金會成立的真正目的,所以希望董事長及總經理在這個部分,大家共同來努力,這個非常重要,也是你們的工作。謝謝。 陳董事長邦畛: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李委員俊俋):請許委員毓仁發言。許委員毓仁改提書面。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余委員天、黃委員昭順、葉委員宜津、顏委員寬恒、童委員惠珍、何委員欣純、邱委員志偉、林委員德福及鄭委員秀玲均不在場。現在大部分委員都不在場,我們先休息十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10時2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早,今天來談論一下客委會列管全國地方政府設立的20座客家文化館舍的經營狀況,現在補助及贊助這些文化園區、文化館,最擔心的就是怕變成蚊子館。不是文化館,而是變成蚊子館,就是參觀及使用的人數太少,這樣子會形成浪費。 我們來看一下,列管全國有20座文化館、文化園區,不管用什麼名稱,列表上面是從102年至今,統計每年參訪的人數,看起來新北市、桃園市的成效都不錯。以107年為例,新北市文化園區達到95萬人參訪,桃園文化園區達到62萬人參訪,成績都不錯。另外,我們也要來看從102年到107年為止它成長或消退的狀況,表示說有在進步,只要有在進步就可以期待,表示經營方向應該是不錯的、正確的。當然所有的文化園區、文化館參訪人數,影響它的因素很多,跟附近人口密集度、交通狀況種種都有關。這些外在因素有時候不容易改變,如新北市和桃園市是直轄市,人口眾多,自然參訪人數也多。不過我們能做的,就是館內要如何管理經營,還有舉辦各種活動的方向是不是正確。 本席最關心的當然是新竹縣,此地區有四個館,包括新瓦屋客家文化保存區、蕭如松藝術園區、橫山鄉大山背客家人文生態館及縣史館這幾個園區。新瓦屋還算OK,從102年到107年都有逐步成長,如果以107年跟102年比較,成長了113%,超過100%的成長;蕭如松藝術園區也成長了大概接近五成;大山背的部分,雖然參訪人數不是這麼多,因為橫山是個小鄉鎮,它又是屬於比較靜態的生態館,參訪人數不算多,但是也有逐步在成長,現在最麻煩的是縣史館。 縣史館的環境其實是不錯的,附近是人口密集的竹北地區,外部環境還不錯,交通狀況當然也比橫山、竹東更好,但它卻是唯一一個下降的。107年跟102年比較,參訪人次是下降的,以今年來說1月到8月也不盡理想,才一萬八千多人參訪。在107年是七萬六千多人,今年比去年參訪人數少,去年和102年比較起來又更少,問題在哪裡?它的外部環境還不錯,就如剛剛說的交通狀況好、人口密集,同樣新瓦屋也是在竹北地區,狀況就很OK、很有成長。主委有沒有稍微想一下,是什麼原因呢? 主席:請客委會李主任委員說明。 李主任委員永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林委員的關心,其實您剛剛說得沒有錯,新竹這幾個館成長得都還不錯,而且超出我們的預期,比如新瓦屋、橫山的人文生態館。這裡面有很多因素,剛剛林委員也有提到,其實最重要的是有沒有人在負責經營,這件事情是非常重要的。像人文生態館,其實過去也失敗過好幾次,但現在找到對的經營人,採取對的方法,現在不需要政府再補助,也能自己永續發展下去,所以這個很好。那縣史館聽說是在縣政府的裡面…… 林委員為洲:不是啦!在光明路旁邊,在文化局正旁邊。 李主任委員永得:一直以來我都知道這個問題,但是我非常坦白向委員報告,我還沒有去看過。 林委員為洲:所以你還不夠了解。 李主任委員永得:關於這個部分,過去因為新竹縣政府有提出來,所以我們就補助他們一些活化的費用,至於設立和後來的經營管理,全部都是新竹縣政府在處理。針對林委員所提的我們會去了解,看看是不是有什麼好的方法可以做。 林委員為洲:縣史館就在鬧區裡面,在竹北最出名的美食街旁邊、文化局正後面,所以環境很好,裡面典藏的內容也是4個館裡面最豐富的,包括縣史及淡新檔案的一些資料,還包括整個新竹縣市的歷史軌跡,就是典藏的東西多,外部環境又好,但是參訪人數少,而且裡面還有展演空間,所以我想應該是經營上面的問題。雖然現在是地方政府在經營,但是客委會比較有經驗,應該好好和縣政府研討,然後指導一個方向。畢竟你們在各地有這麼多館,在經營方面的經驗一定比縣政府來得豐富,所以應該好好合作。我想我會安排會勘,到時候請主委一同出席,我們好好診斷一下。縣史館很可惜,它的地點好,內容豐富,又有展演空間可以做很多表演和展覽。其實它的位置在文化局圖書館旁邊,但圖書館已經不敷使用,所以可以思考開放縣史館部分空間給學子使用也不錯,我覺得只要有利用就好,那就可以達到我們要宣揚客家文化的目的。如果讓學子去那裡去看書,他們就可以順便參訪館內設施及豐富的圖文資料,這都是好事。我只是舉個例子,其實它要配合很多經營模式與展演活動,才有辦法提升整個館的能見度,但你也還沒有去過,如果主委有去過應該就會改善,所以你要重視。新瓦屋你就去過很多次,蕭如松藝術園區應該也去過很多次,但是縣史館沒去,就是因為你沒去的關係才會這樣。 李主任委員永得:因為過去…… 林委員為洲:不重視!下個禮拜應該會有時間,我再安排相關會勘,大家好好診斷一下,當然也希望縣政府和客委會一起通力合作,客家文物館花費了政府資源就要善用、活化,讓能見度更高,讓民眾可以更親近客家文化,這就是我們設這些館舍的目的,我們一起來努力!我會再排會勘的行程。 李主任委員永得:好,謝謝。 林委員為洲:會勘之後當然就是希望你們指導與協助,所謂協助,你知道意思吧?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知道。 林委員為洲:包括補助相關活動、改善設施。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會儘量協助。 林委員為洲:謝謝你。 李主任委員永得:謝謝委員。 主席: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許委員毓仁、趙委員正宇、張委員宏陸、林委員麗蟬、洪委員宗熠及黃委員昭順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另以書面答復。本日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亦請一併書面答復。 委員許毓仁書面質詢: Q:主委,兩週前客委會在花蓮成立「幸福台九線專案辦公室」,據悉將扮演中央與花東客庄溝通平台,我們當然是非常樂見,客家文化能夠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復興,這我也十分認同,可是我想請教一下主委,「客家三六九」目前成效為何? 委員趙正宇書面質詢: 一、基金會設置條例三讀通過後,相關人事、會計制度迄今尚未規範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係依據108年1月7日公布施行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設立,規劃辦理客家專屬頻道,保障客家族群傳播權益,並以客語使用為傳播媒介,及文化傳播媒體事業,建立永續發展之基礎為目的。 又根據《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22條第1項:「本基金會應建立人事、會計、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報主管機關核定,其經營方針、工作計畫、基金管理、經費使用、財產目錄、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其他有關經營狀況之文書,應備置於本基金會並公告於網路,以供民眾查閱。」 惟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截至108年9月底止,該基金會除捐助章程業經第1屆董監事會通過,其餘相關人事、會計等內部控制稽核制度,仍尚在研擬中,進度明顯過慢。 為有助於推動客家公共傳播業務,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是否能於1個月內將人事、會計等內部控制稽核制度制訂完成? 二、講客廣播電臺尚未依法移撥至基金會 客家委員會為維護客家族群之媒體近用權與文化發聲權,全國性頻道「講客廣播電臺」於106年6月23日開播。 依據《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4條第3項:「本基金會設立時,原屬客家委員會之廣播電臺,其廣播執照及核配頻率應移轉供本基金會使用,不受廣播電視法第4條第2項規定之限制。」是以,講客廣播電臺原屬客委會資產之廣播執照、核配頻率及相關設備應依法移轉該基金會延續使用。 惟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客委會截至108年8月底尚未辦理講客廣播電臺之業務移交,進度明顯過慢,恐不利於客家傳播業務推動。為此,客委會是否能於1個月內依法將講客廣播電臺之業務移交至基金會? 委員張宏陸書面質詢: 一、會議名稱及事由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08年度及109年度預算書案。 二、書面質詢 2018年08月,客家委員會李主委永得說明為配合文化部訂定「大公廣媒體法」之規劃,客家電視台暫無列入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計畫;客家電視台後來成為公廣集團一員。 檢視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計畫報告與收支編列,基金會出現電視電影新媒體等多元化經營之計畫內容與費用編列,與客家電視台似有重疊。請問講客客家廣播電台未入大公廣集團成員中,利弊為何? 基金會進行上述電視電影新媒體等多元化經營計畫,是否與公廣集團內的客家電視台經營內容有疊床架屋之衝突?兩者不同處為何?與客家電視台有談過合作的計畫? 委員林麗蟬書面質詢: 一、客家委員會肩負推動客家業務、發揚客家文化之責,除透過辦理客家文化、美食推廣、客語學習等活動外,另有客家電視台、講客廣播電臺等媒體協助。除上述相關發揚客家文化之規畫外,有其他無相關推廣計畫?惠請客家委員會詳加說明。 二、客庄除傳統客家文化外,近年來更有許多新移民成為客庄一份子,其多元文化也為客庄帶來嶄新風貌。爰此,為讓客家、新移民之多元文化,相互認識瞭解,客家委員會有無相關推廣計畫或文化交流之作為?惠請客家委員會詳加說明。 三、浪漫台三線推廣多年,客家委員會應統計相關推行績效,提供本院內政委員會監督成效之用。另,大陸地區限縮陸客自由行,客家委員會有無評估陸客來臺人數銳減,對浪漫臺三線計畫與我國客庄觀光產業之影響?客家委員會有無因應之策,惠請客家委員會就上述內容詳加說明。 委員洪宗熠書面質詢: 主旨:本院洪委員宗熠,鑒於2019年11月11日內政委員會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08年度及109年度預算書案,提出書面意見如下: 一、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案業務收入編列1億8,800萬元,係主管機關客委會編列預算之捐助款。公益財團法人在推動國家政策與社會公共責任有其存在價值,需要政府合理之公務預算補助。但為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應強化財團法人自籌經費能力,建構客家族群傳播永續經營發展,客家委員會身為主管機關應逐步規劃減少捐助款,以落實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第6條之規定,讓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能擴大財源基礎,朝自負盈虧方向邁進。 二、客家電視台近幾年來在金鐘獎上大放異彩,但其所委託之107年觀眾收視研究調查指出,近5年來客家電視台頻道接觸度在一般地區及客庄地區皆呈現略微下滑的趨勢;另近5年來經常收視的觀眾其平均收視時間長度,不論是一般地區或客庄地區平均收視時間超過1小時的比例,自106年起有開始下降趨勢,此狀況值得密切關注,應研謀改進之法,以積極提升收視之時間長度和接觸度。 委員黃昭順書面質詢: 一、客語認證取消獎金 學的人恐更少 (一)辦理多年的客語認證獎學金制度,蔡政府上任後,於106年元旦起停辦、走入歷史,客委會原本編列於獎學金預算的二千萬,將改投入客語教學現場的軟硬體建置,改善教學環境。不過,基層教師則有不同聲音,有人擔心失去了誘因,恐讓客語教學工作更困難。請問停辦這二年來是否會影響學習及認證的成效? (二)根據客委會客語能力中級及中高級認證統計,得知中級及中高級認證通過從97年4,361人、2,648人到蔡政府105年5月20日上任時為2,520人、723人;106年1,616人、849人;107年1,309人、421人,可見缺乏誘因之下其成效是逐年下滑。本席認為,要提升及保存客語文化,應該要多管齊下,不只是社會、學校、師資的推動,更重要的是如何讓人願意來學習。請問是否恢復客語認證獎學金制度? [image: image2.jpg] 二、青年返鄉的真實謊言 (一)這3年,蔡政府推「青年返鄉」表面上看起來熱熱鬧鬧,不僅媒體上出現不少盛讚年輕人如何拋棄高學歷、高薪資,離開繁華都市,回到鄉里的再生農村感人故事(或置入性行銷)。客委會就制定「推展客家青年返鄉創業啟航補助作策要點」,協助客家青年返鄉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創業,提供創業啟動資金鼓勵運用在地資源興辦事業。蔡政府彷彿看到城鄉差距日益嚴重,看到農村的日漸凋零,推出了各樣的補助、獎勵措施,似乎想挽回一點什麼。然而,蔡政府看似良善的美意,媒體裡再現的青年返鄉美麗,請問在真實生活裡真的是這樣?目前執行成效如何? (二)本席質疑,沒有土地,如何耕作?已殘的農地,如何再生?返鄉的青年要在到那裡才有可耕之地?這是個自我打臉,表裡不一的政府,說好的青年返鄉、說好的再造農村,隨著政府的自我矛盾,隨著政府的重工輕農,逐漸淹沒在空污落塵與真實謊言之中。讓有夢的人失去希望,蔡政府的話不只是幹話,還是一場騙局。 三、「客」從那裡來? (一)請問主委,『客家』的由來?『客家』稱號的由來,有著「客居他鄉而以為家」的意思。因為久違中原老家,因此特別重視根源。客家人原先是住在大陸北方的居民,當時活動範圍在今之山西,河南,湖北間,後來因為五胡亂華、黃巢之亂及北宋滅亡南宋成立等因素後相繼南遷,他們在南遷後披荊斬棘,開山造田,落地生根,當地的居民稱後來的人為客,所以被稱為客家,於是就有了客家的出現,後來就自稱客家(客家人)。 (二)請問台灣到底有多少客家人?分佈在哪些地方,他們的地位怎樣?祖籍地在哪?其祖先是何時遷臺的?現在台灣的客家人與原鄉大陸的客家人有哪些交流?本席認為,大陸是客家的發源地,閩粵贛地區是客家的大本營,台灣的客家基本上是從粵東、閩西來的,彼此有一脈相承的地緣關系,因此一定要加強兩岸客家的交流。客家土樓是兩岸客家文化交流最大的亮點之一。請問是否應發展觀光旅游與文化創意產業?成為傳播客家文化、發展客家經濟的最佳途徑。 四、整體思考客家文化傳承問題 (一)自客家文化委員會成立以來,歸納有三項事務最重要:「客語要延續」、「產策要發展」、「客庄要永續」。此三項事務未必是客家族群所獨有,而是全球各族群共同的問題。本席認為,目前不少客家聚落都只剩下老人駐守,是推展客家文化的最大瓶頸。 (二)本席認為,「都市集中化」與「鄉村凋零」才是目前解決問題的重點,不能只把焦點侷限為「這是客家族群的問題」,動輒開口「警告」說:「客家鄉面臨人口老化、少子化」。原住民委員會也面臨「原民都市化」與「原鄉凋零」困境。本席認為,想要挽救客家文化,想要重振客語,都不是孤立問題,要從整體面來思考。 委員陳怡潔書面質詢: Q、立法院要審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的預算,但是基金會的設置條例都三讀通過了,相關的人事、會計制度都沒有訂出規範,這樣要怎麼考核?立法院要怎麼監督?現在完成設立登記了嗎?相關時間表為何?由於基金會為百分百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業務收入都靠客委會補助,未來會如何加強自籌經費能力?以減少對政府的依賴,減少政府的財政負擔?這些客委會身為主管機關責無旁貸,如何做好督促跟管理的責任? Q、另外蔡總統在浪漫台灣現藝術季開幕活動時宣布,將辦全球首屆世界客家博覽會,請問活動預計辦在何時?這筆預算編在哪?蔡總統話說得很漂亮,說要讓全世界看到台灣的客家文化,但預算根本還沒編,這樣算不算又是騙選票?未來主委有信心能辦好全球首屆客博會嗎?有沒有甚麼初步構想或離形? Q、去年縣市長選舉時,為了「母語在家學」是不是打壓母語、歧視母語,就已經論戰過了,結果最近又再度吵了起來,今天我不討論這個話題,因為選舉太多議題都無法好好討論,現在的孩子能不能在學校同時把中文、英文、跟母語都學好真的可以討論,英文是攸關未來學生的競爭力,母語又攸關文化傳承,但是現在的學校課程怎麼可能能同時讓學生把所有語言都學好,不是嗎? 委員呂孫綾書面質詢: 為落實各族群平等及多元文化發展,國家特於行政院所屬設立客家委員會,振興保存客家語言文化,提升客家族群認同;是以,客家文化之傳承,有賴於語言之保存、活化與日常生活之運用,客委會相關作為至為重要,本席特提出以下質詢: 一、2019年1月7日,《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公布施行,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正式成立;其任務最主要為接手管理「講客廣播電台」、與「客家電視台」。 然查「講客廣播電台」,自2017年6月成立之後,其使用網路平台工具,例如YOUTUBE、FACEBOOK等之效率並不算佳;以臉書來說,自2017年6月成立迄今,僅有5,763個讚,而YOUTUBE頻道則更只有71人次訂閱;顯見網路社群平台之使用有待加強。 故此,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接手管理後,如何提升網路平台使用率,提升電台之知名度,對振興客家語言文化,非常重要。爰此,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應就相關精進作為,提出書面報告提供予本席。 二、據105年度全國客家人口暨語言調查研究報告,客家民眾使用且能分辨之客家腔調,以『四縣腔』比例最高,為58.4%,『海陸腔』其次,為44.8%,『南四縣腔』為7.3%,『大埔腔』為4.1%,『饒平腔』為2.6%,『紹安腔』為1.7%,顯見部分腔調使用比率極低。 故此,客家電視台、講客廣播電台所製播之節目,亦應考量少數腔調之傳承與保存;爰此,請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就未來節目製播時使用腔調之比率,應作出統計,並提供予本席及客家委員會參考。 主席:現在處理討論事項。請宣讀預算及委員提案。 一、預算部分: 客家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08年度預算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總支出及餘絀部分:參閱第7頁收支營運預計表。 (一)總收入:0元。 (二)總支出:371萬8千元。 (三)本期短絀:371萬8千元。 客家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09年度預算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總支出及餘絀部分:參閱第7頁本年度預算概要。 (一)總收入:1億8,800萬元。 (二)總支出:1億9,537萬8千元。 (三)本期短絀:737萬8千元。 二、委員提案部分: [image: image3.jpg] [image: image4.jpg] [image: image5.jpg] [image: image6.jpg] [image: image7.jpg] [image: image8.jpg] [image: image9.jpg] [image: image10.jpg] [image: image11.jpg] [image: image12.jpg] [image: image13.jpg] [image: image14.jpg] [image: image15.jpg] [image: image16.jpg] [image: image17.jpg] [image: image18.jpg] [image: image19.jpg] 主席:現在開始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因為委員等一下才會陸續到場,所以有些提案暫不處理,就先討論。 現在處理勞務成本的部分。 有關勞務成本部分的第2案是林委員所提的案子,請問林委員有沒有要說明的? 林委員為洲:截至108年8月底尚未辦理移交業務,這部分完成了嗎? 主席:他們剛成立。 林委員為洲:董事長說明一下。 陳董事長邦畛:我們現在業務已經辦理完成,明年初會全部移過去,現在就是陸陸續續要完成,基本上這個應該可以完成,如果沒有前置作業的話,明年1月1日不可能全部過去。 林委員為洲:我們就是希望你們儘快移交出去,講客廣播電臺要移交完成才能正常營運,所以我們提出凍結案,就是請你們儘快辦理移交業務,可以凍結少一點,但你們要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有關勞務成本的部分,第1案因為鄭委員不在,我們就不處理。第2案是林為洲委員的案子,剛剛講得很清楚,其實董事長9月才就任,總經理10月才就任,確實有那個啦!這個部分八千多萬元我們凍結80萬元,等書面報告來,我們就可以解凍了。 現在討論管理費用部分。第3案也是林委員的案子,這個有沒有說明? 陳董事長邦畛:從成立到現在,已經陸續進用人了,到年底我們的人員基本上有三分之二以上會進來,我們的人事接下來會更吃緊,這個部分我們都會一步步把它完成。 林委員為洲:108年度你們預計本來編列的員工人數員額是10人,但是108年事實上到現在8月底都聘不到人,到底什麼原因?實際聘用的0人,本來你們預計要聘用10個人,到底什麼原因聘不到人?所以編列的這些人事費用等於用不到,什麼原因你可不可以說明一下?是人難找,還是你們的條件太嚴苛,薪水太低,還是怎麼樣? 陳董事長邦畛:我剛剛有報告過,我們是9月才正式成立,所以8月份的確沒有人,不過我們9月成立之後,我們就非常積極把人士聘進來,都是公開的,透過公開的招募,包括總經理…… 林委員為洲:都是約聘人員? 陳董事長邦畛:都是正式的,接下來是正式的。 林委員為洲:正式的員額? 陳董事長邦畛:是。 林委員為洲:公務員額? 陳董事長邦畛:基金會的員額。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跟林委員簡單解釋一下,第一個,基金會成立,我坦白講,上次我也講過,因為董監事的甄選有拖到一些時間,所以大概要10月法院才正式核定這個基金會的成立,那麼法院核定的程序,當然就是董監事要成立,然後董事長要選出來,之後才選總經理,所以現在正在公開招考人員,並不是招考不到,是現在才開始作業比較慢。前面我們有拖到一些時間,比預定行程大概慢了1個月,之前其實也有一些工作人員,但是工作人員是我們特別跟人事總處接洽,他們給我們臨時人員,叫做臨時人員聘任,所以那個錢還是用客委會的預算來支應。基金會是正式的,就是這一次聘任之後人員才正式進來,基金會進來的人就屬於基金會固定的員工,不是臨時人員,是正式的員工。 林委員為洲:你們基金會明年度編列這麼多預算,是預計聘用多少人、多少員額? 陳董事長邦畛:30人。 林委員為洲:現在開始要聘用招考30人? 主席:全部約聘嗎?還是正式人員? 林委員為洲:其實它就是基金會,等於好像是民間機關一樣,是招考的。 主席:對啦!基金會就是這樣。 林委員為洲:但是沒有公務人員資格的限制? 主席:沒有。 林委員為洲:我們還是希望…… 主席:就是併剛剛那一案一起做書面報告? 林委員為洲:好啦!一起做書面報告。 主席:這個不要再凍結了。 林委員為洲:這個就不用再凍結了,但是報告的時候順便把這一部分──唉呦!這個是不同科目,好,提書面報告,主席說不要凍結,但是還是要跟我們詳細說明。謝謝! 主席:吳委員的案子我們就不處理;林為洲委員剛才講的,就是你們要提書面報告,預算就不凍結。 我們接著看不動產跟廠房的部分。因為趙委員跟林委員都不在場,是不是我們就不處理?有沒有補充說明的部分?董事長? 第7案至第16案大家都沒有問題,就照案通過,客委會要不要確認一下,你們都沒有問題嗎? 林委員為洲:本來他們還沒有設立完成,現在已經設立、登記完成了,所以第7案就撤案。 主席:第7案撤案,大家翻一下,因為現在人數不足,我也沒有辦法決定。我們再看一下第7案;第8案有沒有什麼意見?因為原來第7案到第16案是大家都沒有意見,第7案現在是撤案;第9案有沒有問題?看一下,還是提醒你們;第10案有沒有問題?來,第11案有沒有問題?你們未來的走向還是有那個問題,一步、一步來啦!但是今天提醒你們的要注意一下。 第12案也差不多,有關自籌能力;第13案是請你們加強提升網路社群的經營,剛才董事長有報告過了;第14案這個沒問題吧?你們提一個書面報告;第15案這個我早上質詢的時候有提到,你們提一個書面就可以了;第16案一樣,你們現在有一個兒童合唱團,對不對? 客家戲劇的部分或是客家劇場的部分,其實未來可以加強,那個也滿有趣的。第16案我們修正一下,最後一行「於三個月內提出可行性書面報告」,我們加「書面」兩個字,第16案修正通過。 第17案有修正,我跟大家報告一下。我唸一下主決議的第三行:「卻有每下愈況之勢(如附表),尤其年輕族群的經營,『講客廣播電台』如何加強?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提出具體計畫,並規劃目標值,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劉委員,這個部分有什麼要補充的嗎?不然我們就確認。 劉委員世芳:好。 主席:我跟大家報告一下,我先報告一下再上臺宣告,有關勞務成本的部分,就是書面報告,然後凍結80萬元;管理費用的部分就是書面報告,沒有凍結;不動產跟廠房的部分,沒有處理;主決議的部分,第7案撤案,第16案跟第17案修正通過。 劉委員世芳:對不起!我再補充一下,好不好?第12案的部分,可不可以請董事長給我明確的答案?就是基金會要提升自籌能力,拓展財源的話,有沒有可能在110年的時候就提出來?對呀!並於110年年度預算案提出除捐贈以外的自籌收入項目,現在我講的是未來編列的部分,可以嗎?可以的話,以多少額度?你不要跟我講你捐了10萬元,那樣的話,這個部分當然是達到了,可是沒意義啊!我給你2年時間嘛!1,000萬元,可以嗎?2年時間。因為我們對於持續執政有很大信心,所以你的目標以1,000萬元為主,好嗎?不夠的話,主委自己來籌。 李主任委員永得:我們叫這個是多元收入方案,除募款以外,也要他們去幫忙…… 劉委員世芳:賣土地? 李主任委員永得:不是,其實現在客委會有很多業務是公開招標的,他們也要去參加一些標案,還有節目的製作,所以我給他們的目標值是第一年要達到20%。 劉委員世芳:20%就1,000萬元啊!跟我講的差不多啊! 李主任委員永得:那可以,沒有問題。 劉委員世芳:既然如此,我還是再加碼一下!好嗎?我只是請他說明,文字不作任何更動。謝謝。 (協商結束) 主席:報告委員會,協商完成,現在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預算: 勞務成本預算照案通過。 第1案不處理。 第2案林委員為洲等提案「廣播計畫」原列預算8,669萬8,000元,凍結80萬元,書面報告。 管理費用預算照案通過。 第3案書面報告。 第4案不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預算照案通過。 第5案及第6案均不處理。 主決議: 第7案撤案。 第8案至第15案均照案通過。 第16案句末增列「書面報告」四字,其餘文字均照案通過。 第17案「如附表」後文字修正為「尤其年輕族群的經營『講客廣播電台』如何加強,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提出具體計畫,並規劃目標值,向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其餘文字及表格均照案通過。 主席:報告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書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請問各位委員,這個案子須不須黨團協商?應該不用啦!不用協商啦!好,謝謝,本案於院會討論時,請召集委員李俊俋補充說明。 補宣告:客家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108年度預算書案預算照列,好不好?好,謝謝。 今天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0時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