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4日(星期四)9時3分至10時4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超明 主席:出席委員5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8會期經濟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8年11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9分至10時44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徐永明  郭國文  蘇震清  蘇治芬  陳亭妃  鄭天財Sra.Kacaw  賴瑞隆  邱議瑩  莊瑞雄  孔文吉  邱志偉    委員出席11人 請假委員:林岱樺  陳超明 列席委員:王榮璋  吳志揚  陳曼麗  呂玉玲  鍾孔炤  江啟臣  何欣純  羅明才  劉建國    委員列席9人 列席人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金城暨相關人員 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暨相關人員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長尤詒君暨相關人員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技正彭鳳美 法務部參事林豐文 主  席:蘇召集委員震清 專門委員:鄭雪梅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游千慧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楊雅如  專  員 呂雅玲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王榮璋等18人擬具「事業用爆炸物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合併詢答。委員王榮璋說明提案要旨。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金城報告後,委員徐永明、郭國文、陳亭妃、賴瑞隆、鄭天財及江啟臣等6人提出質詢,均由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金城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邱議瑩、邱志偉、蘇治芬、王榮璋、陳超明、廖國棟及蘇震清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決議: (一)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通過,修正為: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爆炸物使用人員或爆炸物管理員: 一、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二、犯內亂、外患、公共危險、殺人、竊盜、強盜、侵占或擄人勒贖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三、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四、有客觀事實足認其不能執行爆炸物使用或管理業務,經中央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科醫師及學者專家組成小組認定。 爆炸物使用人員或爆炸物管理員如有違反爆炸物管理法規致其證照遭廢止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令爆炸物製造、販賣業者或購買者撤換之。 第一項第一款或第四款原因消失後,仍得依本條例之規定,申請擔任爆炸物使用人員或爆炸物管理員。 (二)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蘇委員震清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二、併案審查: (一)本院委員王榮璋等17人擬具「獸醫師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陳靜敏等16人擬具「獸醫師法第六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決議: (一)第六條條文,修正通過,修正為: 第 六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發給執業執照;已領者,撤銷或廢止之: 一、經撤銷獸醫師證書。 二、經廢止獸醫師執業執照,未滿一年。 三、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四、有客觀事實認不能執行業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邀請相關專科醫師、獸醫師及學者專家組成小組認定。 前項第三款或第四款原因消失後,仍得依前條第一項規定申請執業執照。 (二)第二十六條條文,除第一款及第二款分別刪除句末「者」字外,其餘均照案通過。 (三)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蘇委員震清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主席宣告:本次會議審查通過之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報告各位委員,在場委員不足3人,議事錄暫不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單位預算部分及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反托拉斯基金。 主席:報告各位委員,公平會單位預算及反托拉斯基金預算已經在11月16日詢答完畢,現在進行逐項、逐目討論,審查程序如下:公務預算歲入部分,依款別以項為單位;歲出部分,依機關別以目為單位依序討論;特別收入基金部分,照業務計畫、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解繳公庫等逐項討論。 現在請宣讀今日審查預算及委員提案,宣讀完畢後再進行協商。 一、預算部分: 109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歲入: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5項 公平交易委員會1億1,895萬4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7項 公平交易委員會22萬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7項 公平交易委員會12萬元 109年度公平交易委員會歲出: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2項 公平交易委員會3億2,399萬元 第1目 一般行政2億9,878萬3千元 第2目 公平交易業務2,352萬8千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117萬9千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50萬元 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反托拉斯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 反托拉斯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4,923萬2千元 1.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3,798萬2千元 2.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1,125萬元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4,823萬4千元 2.基金用途4,923萬2千元 3.本期短絀-99萬8千元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四、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二、委員提案部分: [image: image2.jpg] [image: image3.jpg] [image: image4.jpg] [image: image5.jpg] [image: image6.jpg] [image: image7.jpg] [image: image8.jpg] [image: image9.jpg] [image: image10.jpg] [image: image11.jpg] [image: image12.jpg] [image: image13.jpg] [image: image14.jpg] [image: image15.jpg] [image: image16.jpg] [image: image17.jpg] [image: image18.jpg] [image: image19.jpg] [image: image20.jpg] [image: image21.jpg] [image: image22.jpg] [image: image23.jpg] [image: image24.jpg] [image: image25.jpg] [image: image26.jpg] [image: image27.jpg] [image: image28.jpg] [image: image29.jpg] [image: image30.jpg] [image: image31.jpg] [image: image32.jpg] [image: image33.jpg] [image: image34.jpg] [image: image35.jpg] [image: image36.jpg] [image: image37.jpg] [image: image38.jpg] [image: image39.jpg] [image: image40.jpg] [image: image41.jpg] [image: image42.jpg] [image: image43.jpg] [image: image44.jpg] [image: image45.jpg] [image: image46.jpg] [image: image47.jpg] [image: image48.jpg] [image: image49.jpg] [image: image50.jpg] [image: image51.jpg] [image: image52.jpg] [image: image53.jpg] [image: image54.jpg] [image: image55.jpg] [image: image56.jpg] [image: image57.jpg] [image: image58.jpg] [image: image59.jpg] [image: image60.jpg] [image: image61.jpg] [image: image62.jpg] [image: image63.jpg]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後再進行協商。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有兩項新增提案,請宣讀。 [image: image64.jpg][image: image65.jpg] 主席:現在進行預算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進行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協商。 首先審查歲入部分。一共有4個提案,賴瑞隆委員增列3,000萬元、陳亭妃委員增列2,000萬元,莊瑞雄委員增列1,000萬元,蘇震清委員增列500萬元。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如果沒有意見,請行政單位先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對於要增列的部分,請相關單位說明。 林處長慶堂:我是服競處處長林慶堂,本會的收入是來自罰鍰的部分,罰鍰收入除本會的執法強度以外,還要考慮到業者的守法程度,我們是根據過往裁罰金額及考量個案的情況而編列,是依照公平交易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做適當的處罰。在處理過程中,尤其是第4案委員提到物資的部分,事實上只要我們一查訪的話,對於業者執行調查,就有產生嚇阻作用,也能發揮穩定物價的功能,所以我們建議免予增列,以上報告。 主席:邱委員發言後,再請徐委員。 邱委員議瑩:因為幾位委員都提到罰款增列的部分,我也覺得要增加你們的業務量跟裁罰金額,所以我建議折衷,照陳亭妃委員的提案增列2,000萬元,好嗎? 主席:徐永明委員。 徐委員永明:其實高通的錢能收的話,哪有什麼問題呢?增列10億元都沒有問題對不對? 我們的意思是,其實罰款不只是要懲罰業者,只是要凸顯公平會執法的立場更堅定。其實不止啦,你們的多層次傳銷罰5萬元、10萬元,沒有嚇阻的效果,反而讓人家覺得你們只是虛應故事,我支持剛才邱委員的提議,至少一定要增加。 黃主任委員美瑛:3位委員,我們一定會努力地來執法,而且違法情節重的,一定是重罰,因為有的違法情節較輕、規模又小,就變成不能做出太大的罰款,我們一定會認真執行,因為歲入是督促公平會要盡力對不法做出懲罰,我們同意增列,但是增列額度是不是可以減少?邱委員剛才建議2,000萬元,是不是可以減少為1,000萬元,好不好? 主席:陳委員剛到,你要不要發言? 邱委員議瑩:要不然1,500萬元好嗎? 主席:我支持徐永明委員的意見,高通那麼多錢都不罰了,我們把這個罰款全部轉為投資的話就沒有問題了,我主張3,000萬元,200多億元增加3,000萬元算什麼? 邱委員議瑩:一半,1,500萬元好了! 林處長慶堂:那是一個個案。 邱委員議瑩:不同,1,500萬元啦! 徐委員永明:我的立場是支持邱委員,所以是2,000萬元。 邱委員議瑩:我是1,500萬元。 陳委員亭妃:謝謝主席,我的提案是增列2,000萬元,其實大家的方向都一樣,就是在整個罰款收入當中要更為積極,而不是每次罰了之後就輕輕放過,有案子但是輕輕放過,大家的糾結是在這個區塊,我同意稍微折衷一下,如邱委員所說的1,500萬元。 主席:我支持你的2,000萬元。好啦!我們就增列1,500元。請問各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歲入部分增列1,500萬元,通過。 黃主任委員美瑛:謝謝。 主席:繼續審查歲出部分。 現在處理第1目。第5案至第9案,莊瑞雄委員凍結1,000萬元、陳亭妃委員凍結1,000萬元、邱志偉委員凍結百分之五、徐永明委員減列32萬9,000元以及業務費、特別費全數減列。 現在請公平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關於人事費的部分,好幾位委員的提案滿相近的,都是在勞務承攬的部分,我們做說明。 謝處長堅彰:報告委員,本會勞務承攬從101年的22人降到109年只剩下6人,他們所做的都是非核心的業務,比較該編制內人力辦理的話,每年可以節省人事費用150萬元,這是配合政府精簡員額,以撙節政府支出。 至於超額駕駛的部分,今年已經有1位超額駕駛轉為工友,未來我們還是依照規定用溫和勸離、彈性運用的方式逐步消化,建請免予凍結,以上報告。 邱委員議瑩:我建議人事費不要凍。 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人事費用不要凍結,中央官員很可憐,現在六都的官員出去都比中央官員還要「趴」、還有權力,我看到他們的座車很可憐,地方六都的享受都比較好,人事費用我看就不要凍,好不好? 陳委員亭妃:我說明一下,基本上我拜託公平會針對勞務承攬的部分送檢討報告給我,確實每次在審很多單位的時候,我們都認為勞務承攬對很多人力其實是不公平,他等於有兩個老闆,做的事比人家多,但相對得到的福利跟照顧是不夠的,所以我希望能夠慢慢地把勞務承攬轉移到用正式臨時人員來聘用,這樣對他們來講才有保障,否則勞務承攬真的是兩個老闆管,但他不是領雙份薪水,只領一份薪水。兩個老闆管沒有問題,可是福利卻是一半,比別人還差,這真的很諷刺! 所以,是不是可以給我一份報告,說明我們的勞務承攬是不是有可能慢慢移轉變為臨時人員,起碼是由公平會直接聘任的,他的老闆就只有一個,這個部分其實是我們在很多單位一直要求的,請給我一份報告,我就不予凍結。 黃主任委員美瑛:謝謝亭妃委員,我們有努力朝這個方向,也會給亭妃委員一個報告。 主席:請徐永明委員發言,我發覺你現在很好耶! 徐委員永明:你是在稱讚我嗎? 主席:是,我是在稱讚你。 徐委員永明:我的是第9案,是關於首長、副首長的特別費,主要是公平會有一個「公平交易委員會職員為行政程序外接觸應行注意事項」這是你們的內規,第二項規定得很清楚「本會人員非基於職務上之必要,不得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為行政程序外之接觸。」當時,我在委員會就針對主委去參加高通開工動土典禮的問題而質詢你,你覺得有沒有違反這一項規定?這是你們自己定的,行政程序外之接觸…… 黃主任委員美瑛:這個法律…… 徐委員永明:我認為政策上要和解是一回事,和解之後,你還跑去,這有沒有違反第二項之規定?你們公平會的見解是什麼?我個人認為是有,所以我才會建議把你的特別費刪除。 黃主任委員美瑛:有關行政程序外接觸之規定,我請法務處處長跟徐委員說明。 吳處長翠鳳:徐委員,有關行政程序外接觸,通常是指在這個案子程序進行當中,高通訴訟和解案在法院一簽定就等於定案了。對於主委去參加動土典禮一事,我們主要是去監督,我們應該去看看他們每項計畫的執行情況如何,事實上,那天除了我們有去參加動土典禮之外,還有去看他們的一間實驗室及設備,了解他們有沒有按照這些計畫在執行…… 徐委員永明:不是的。第一個是動土的實驗室已經蓋好了。第二個,你這邊講到,其實你們和解完之後就可以互動嗎?那你罰了廠商錢,然後之後你跟他有互動,這就沒有問題嗎?你的意思是說,因為和解了,這個案子已經結束,所以你們可以互動,真的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徐委員,我自己非常重視我有沒有合法,因為這件事情就行政程序外接觸所監督的是在程序內,現在我們已經和解,在和解的時候就是行政程序已經結束,所以就已經不受法規的規範。 徐委員永明:不是的。你的和解沒有結束,你不是還在持續監督他? 黃主任委員美瑛:沒有,這已經進到訴訟…… 徐委員永明:你聽我把話講完。你還在持續監督他,有沒有達成你要求的項目。是不是? 黃主任委員美瑛:是。 徐委員永明:你還在持續監督他嘛! 黃主任委員美瑛:要有5年。 徐委員永明:對,你還要繼續監督他5年,所以這5年已經算在你所謂程序之外嗎?你這5年要監督他,那他有沒有做到,你還是要負監督之責,對不對?那這5年你們要怎麼跟他們互動? 黃主任委員美瑛:這已經跳出行政訴訟程序,在法律上…… 吳處長翠鳳:現在我們就是一直在進行監督、檢核,他沒有按照行為承諾或是…… 徐委員永明:我的意思就是,你們給自己惹了一個大麻煩,未來5年你們要如何跟他互動?如果你跟他互動密切一點,你們有沒有確實做到監督?各位懂我的意思嗎? 吳處長翠鳳:我們與經濟部、科技部成立一個專案小組,在監督、在落實…… 徐委員永明:我的意思是說,你有個專案小組在做。 吳處長翠鳳:對。 徐委員永明:主委應該就讓這個專案小組去做,你幹嘛去參加他的開工典禮、你幹嘛去幫他背書? 黃主任委員美瑛:這是監督,不是背書。因為當時大院的要求,我就去…… 徐委員永明:你去參加開工典禮叫做監督?我們這邊都有很多委員也常常去參加開工典禮,那也叫做監督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他是執行方案裡面的一項,在我特別關心到執行方案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項…… 徐委員永明:主席,我認為這個行為真的有問題,而且也違反他們自己的內規,所謂「公平會行政外接觸應注意事項」,而我不認為與他們和解完以後,就沒有所謂行政外接觸的問題。你還是在持續監督他5年,這5年你要怎麼跟他互動?主委,我不是在挑剔你那次去參加開工典禮而已,我是在提醒你未來5年你跟他的互動是什麼? 黃主任委員美瑛:好。 徐委員永明:雖然我提案全數減列,不過我可以妥協一下,改為減列5萬元,主要在提醒主委注意這件事情。 主席: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賴委員瑞隆:我支持徐永明委員的提案,其實之前我也在關心高通案,不要這個結果只集中在竹科或北部地區。我不知道現在最新的狀況是如何,有沒有一些針對中、南部的計畫?因為這是從國家整體利益上去和解所達到的成果,不應該還是只落在原來的竹科或北部地區。請黃主委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執行這一年來,也有一些跨區域的績效,請本會法務處吳處長向委員說明。 吳處長翠鳳:報告委員,其實這一年來的執行有在中部,也有在南部,這些地區都有,譬如矽品與日月光是一個在高雄、一個在臺中。 主席:好,我們苗栗也要有。 吳處長翠鳳:還有一些與大學合作研發的部分,那也都有南部的學校。因為我們是滾動式的計畫,今年這一年也快結束了,在12月他會提出一個新的計畫,我們會請他提出南部計畫,等於要考量區域平均衡發展,請他要考慮…… 賴委員瑞隆:我希望你們能夠持續要求,這涉及國家整體利益,不要只座落在北部或竹科而已。 吳處長翠鳳:好,沒問題。 主席:剛剛委員的意見,我覺得徐永明委員講得很有道理,為什麼?你去參加動工典禮,還去看已經完成的實驗室,從這一點來看,你們以後瓜田李下要避嫌。 徐委員,你建議刪減5萬元,我看主委面有菜色的樣子。因為他常常要跑來跑去,需要使用特別費。 徐委員永明:高通那邊就不用去了,這樣就可以省5萬元了。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去參加開工典禮,沒有喝到高通一口水,也沒有吃過他一點東西,這些都沒有,我們很重視這個…… 徐委員永明:不是的。這只是在提醒主委,未來在這件事情上面…… 吳處長翠鳳:過去都是保留送協商。 徐委員永明:保留送協商也可以,我一定是保留送院會表決。 黃主任委員美瑛:這樣我的菜色會愈來愈重。 徐委員永明:對,所以我的意思就是…… 主席:你的版面會愈來愈大。 徐委員永明:對。主委,如果5萬元在這裡解決了,我就不會協商,也就不會送到院會表決,這也是警示自己,我沒有把這71萬餘元…… 主席:這等於刪掉1萬1,000元。你跟徐委員拜託一下。 黃主任委員美瑛:委員,好不好?端午節禮品我就沒有辦法送了。 徐委員永明:提醒自己這些分際還是要注意。 主席:好。那要刪減尾數嗎? 徐委員永明:那就刪減尾數吧! 賴委員瑞隆:這具有象徵性的意義。 徐委員永明:對,我是在提醒他,讓他知道很多事情是有問題…… 主席:好。我們在第1目「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特別費」刪減1萬1,000元。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意見,就照剛剛的決議通過。 現在繼續審查…… 郭委員國文:業務單位好像有一些不一樣的意見。 主席:刪減1萬1,000元,你還要講話嗎? 周主任杏春:對,剛剛我們是提到特別費…… 徐委員永明:對。 周主任杏春:我稍作補充說明:第一個是針對首長與副首長的特別費,這部分是經過行政院核定的,我想這是公務人員的一個權益。第二個對於剛剛委員的指教,我想我們也會銘記在心。第三個我們在一般行政總的來講已經減列了120萬元,所以這部分是不是請委員多作考量? 主席:主任,我現在跟你講一句話,不要護主護到這樣的情形,71萬1,000元刪減1萬1,000元,你們稍微調整一下就有了,好不好?你多講話,我們多麻煩。好不好?好,就依照剛剛委員通過,在特別費刪減1萬1,000元。 現在我們繼續審查第2目…… 徐委員永明:這要在特別費,而不是在業務費去執行。 主席:特別費刪減1萬1,000元,你們稍作調整就有了。我們為何要這樣討論納到業務費,好不好?大家都是內行人,這已經表示的很清楚了。 黃主任委員美瑛:不過,我再講幾句話好了。 主席:好。 黃主任委員美瑛:因為特別費預算被刪減,其所影射的是我們去參加高通開工典禮的問題,其實這在我個人的感覺是不一樣的,那委員會一直說明,其實行政程序法與行政訴訟法是不一樣的,我在規定上完全沒有違反。現在就是我們在監督、檢核,我還願意親自去看,當然,因為在安排當中,本來我要帶我們所有委員前去,我想大家都會接受到邀請。如果你要這樣提醒的話,當時就可以提醒一些事情。事實上,在與高通聯絡當中,我必須說我們國會要監督,所以這方面當然是做這樣的聯絡。行政程序法與行政訴訟法是不一樣的,當然,我們照行政訴訟法和解,那是不一樣的。我想我們是非常重視法律專業的人,我自己是經濟背景出身,在法律上我是非常的重視,所以我並沒有做出違反行政程序法等相關規定的地方。如果刪減業務費,我會覺得因為這是行政院整個規定的,那就是凸顯在那裡,我有可能會上一些新聞版面。 主席:主委,我了解。 徐委員,我們在特別費刪減,好像有瑕疵的感覺,如果我們刪減在業務費,就把尾數刪掉,刪掉8萬3,000元。好不好? 徐委員永明:不是的。其實這刪減1萬1,000元真的沒有影響到你的運作,當然,這是一個提醒,你會覺得這有瑕疵,那麼我們就保留送到院會處理,對不對?其實之前處理體育署的部分,我們也是這樣的立場。 主席:徐委員,我們就刪減在業務費裡面,我看他很苦的樣子…… 陳委員亭妃:報告召委,基本上,剛剛我近距離看到主委講得真的是有很多委屈,因為確實高通案是眾所矚目的焦點,當然大家現在也都有一些監督跟提醒,基本上我是覺得主委堅持如果刪了特別費,好像就是針對主委自己本身有問題,但是他絕對是沒有問題的。對於這整個事件,大家有提醒、有疑問,他都願意去面對,是不是我們就去刪業務費,業務費多刪一點…… 主席:你跟徐委員…… 徐委員永明:那這樣好了,我們先保留,好不好? 主席:那暫時保留,等等回頭再來處理。 現在處理第2目第10案至第29案,先請公平會做綜合說明,再請委員質詢。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看到蘇震清等好多位委員提到的不實廣告調查件數好像有減少的情況,是不是執行的情況不如以前,我請我們業務單位說明一下。 張處長恩生:公平競爭處向各位報告,不實廣告一直是公平會施政的重點之一,去年度整體收辦案件的總數是增加的,當然主動調查的件數稍微少了20件,但是整個案件的量是增加的,而且已經超過千件。每年度我們都有訂定一些執行的重點,在去年度對於網路還有所謂的購物平台處分的家數也比較多,未來我們也還會再引進外部的力量來幫我們發掘一些案源,期待這方面能夠更加緊的來辦理,以上報告。 吳處長翠鳳:另外有關陳亭妃委員所提凍結500萬元的部分,那是針對高通案,高通案目前我們正在執行當中,未來我們一定會更加地去落實它的執行。因為我們的業務費只有二千多萬元,凍結500萬元就是將近四分之一的業務費,可能會影響比較大,看能不能請委員免予凍結,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發言。 徐委員永明:我的是第19案,其實跟剛才的歲入問題也有關係,你們的多層次傳銷管理的裁罰最高可以罰到100萬元,可是我看你們7月至9月的11件裡面,有9件是罰5萬元至10萬元,比較高的頂多到20萬元,然後9月11日有一個35萬元的,我的意思是說,你們要增加你們的歲入不難,你們只要依法就可以啦!你們依法最高可以裁罰100萬元,我為什麼這樣講?因為你們裁罰的幾家公司,我們不要講個別公司,像某公司的資本額是5,000萬元,另外一家公司則是3,000萬元,也就是說,你們所處理的這些公司,其實資本額都是在千萬元以上,結果你罰個10萬元或20萬元,甚至還有只罰5萬元的,這個對他來說會不會沒有什麼嚇阻效果,你們罰他就好像他在交什麼規費一樣。你們的收入其實是有機會增加的,因為你們就根據法條來罰就好,而且我也沒有叫你罰多,你只要按照你們法律的規定,像是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的規定就可以啦!你們最多可以罰100萬元,可是卻都罰5萬元或10萬元,所以我才會有一個減列63萬元的建議,就是你們在執行上其實是有怠惰之嫌。 主席:等一下再請公平會綜合答復,現在請郭國文委員發言。 郭委員國文:我就跟著徐委員剛剛針對罰款的問題來講,本席在質詢當中有提出關於廣告不實的部分,特別是建案的廣告,張處長有說你們今年的主動調查比較少,像是我那天質詢時所講的案子,你們到底去調查了沒有? 張處長恩生:有,我們另外有。 郭委員國文:可是我看你們的建案廣告只罰40萬元或80萬元,你也知道隨便一間房子就7,200萬元了,這樣有沒有符合比例原則?因為建案的損失非同小可,一個人可能一輩子就買一間房子,不像有人可以買工業宅或是「無雙」的建案,所以你們到底有沒有符合比例原則?我有去查你們的上限,你們最高可以罰到2,500萬元耶!2,500萬元對照40萬元或80萬元,這是天差地遠啊!比例原則你們是怎麼抓的啊?行政裁量是怎麼裁的啊?本席很好奇啊!到底在你們主動調查或是人家檢舉的案子當中,你要不要list一下來說服我們委員會,也就是你們的裁罰是公平公允的、是經過多方因素考量的,絕對沒有偏失,不然40萬元或80萬元要怎麼對外面交代?在隨便買個房子都那麼貴的情況底下……,你們回答本席的書面資料說你們有罰過一家「遠X」的公司,結果是罰多少?370萬元,所以你們最高的紀錄是370萬元嗎?我也不是說一定要非罰不可,但我是覺得在建案的部分,我是想提附帶決議希望你們能列為重點,原因是首先你要跟那些商業同業公會先進行說明,相關的團體也先進行說明,在裁罰之前,我是覺得你要對相關團體、利害團體先進行說明,說明公平會接下來的裁處將會採取什麼原則……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是不是能夠先跟…… 郭委員國文:你等我講完嘛!如果你們有說明,然後裁處的結果比例又如此之低,那就很奇怪啊!為何會如此呢?本席實在很難理解你們行政處分的依據到底是什麼,所以我是建議凍結10%。 主席:請賴瑞隆委員發言。 賴委員瑞隆:我的第20案是有關多層次傳銷的部分,現在全臺灣其實大概有308萬人投入,占了全國13%的人口,但是其中能夠領到獎金的人其實只有27%,其中將近一半的人只有領1萬元至5萬元。從9月到10月,383家裡面就有9家被裁罰,看來這個多層次傳銷就是投入的人很多,但是獲利很少,而且有很多違法的狀況,所以我希望公平會真的要澈底去思考及檢討,看怎麼樣讓多層次傳銷的制度面能更上軌道,不然往往很多人投入、一個拉一個去投入,但是個人的獲利又相當少,同時也出現很多違法的狀況。我希望有一個制度面的思考,看怎麼樣讓整個多層次傳銷的事業能夠有一個更合理、更好的結構與環境。 張處長恩生:公平競爭處先做說明,有關多層次傳銷跟不實廣告,我們的個案都有一些重罰的紀錄,不是每個案子都是用輕罰的態度,為什麼?因為每個案件在委員會決議的時候,都會把相關情節的案例,就是以前跟這個案件違法情節差不多的是怎麼罰的,那麼我們現在也要考慮,每個案子大概至少都有四、五件以上的案例來參考,也就是我們行政機關不可能因為某一家公司以前違反這樣的情節,罰得比較輕或罰得比較重,而我們現在有所差別,亦即情節差不多的,我們會做一個比較,這是我們在個案上的細緻作法。第二點,剛剛賴委員提供的制度性思考,這是非常正確的,因為我們輔導多層次傳銷事實上是以正向發展作為我們的一個主軸…… 賴委員瑞隆:怎麼做啦? 張處長恩生:至於怎麼做,我們現在是採取報備的制度,也就是採取任何活動必須事前報備,報備是以電子化的方式,而且是資訊透明化的,一般民眾上網也都可以看得到,然後我們再輔以業務檢查監督的機制,和檢調單位建立合作、建立聯繫窗口來執行這樣的業務,所以我們的執行密度相當高,它只要稍微有一點違法,我們透過電子文件馬上看到、馬上就下去輔導了!所以很多可能事態都沒有擴大的情況下,在公平會能夠管理的部分,我們好像都是抓到比較微小的案件,事實上是因為事態還沒有擴大。當然有那種違法吸金的,那種沒有來向我們報備,本來就不是一種合法的多層次傳銷,我們也管理不到,但是只要略有所聞,馬上跟檢調單位合作,事實上相關進行的案件也有一定的數量,違法的多層次傳銷是檢調方面在偵辦,金管會方面也會參與,這是關於吸金的部分。所以最主要是剛才所提到的正向發展非常重要,因為多層次傳銷對景氣的影響,怕它引發負面以及社會的問題,所以我們寧可在一開始發現略有可疑之情事,我們馬上派人下去做調查,目前報備的大概有400家,我們一個處的同仁大概有20人,每人分20家,幾乎是經常性的派員到他們事業單位去做檢查的記錄,經常性的都在做,業者對於這樣的管理當然也有一些意見,但是我們基本上是依法執行。 第二點是您剛才提到投入人多、領得少,目前的制度設計是只要你去買,我們都當作你是傳銷商,可是實務上有將近八、九十萬人是用消費者的態度在購買,他並沒有想要下去做,這牽涉到統計數字上的一個差異。所以針對這部分,我們未來在制度方面看看能不能做一些思考,但是我們基本上是希望把這樣的多層次傳銷帶向正向發展的道路,我相信跟其他鄰近國家比,我們國家在這方面無論是管理方面或是整個社會問題方面,基本上是有相當的效果,不管是從檢調方面還是從我們正視多層次傳銷管理的層面…… 主席:好…… 張處長恩生:好,謝謝。 主席:請陳亭妃委員發言。 陳委員亭妃:我一次說啦。有關我的提案第10案,我拜託一下高通這部分,其實高通大家都很關心,因為這大概是我們用一個不一樣的變通方式所做的專案,所以這對於我們臺灣產業的投資到底有沒有達到我們預期的效果,而且我們到底要怎麼進行整個執行進度的檢核,這其實有很大的壓力,我想公平會也有很大的壓力,現在大家所有的關注焦點都在你們身上,所以針對這部分,是不是給我一份報告?你們在整個監控機制,到底他們怎麼對臺灣產業方案的投資、是否到位?而且他們的投資是不是只是foucs在某一個區塊,而沒有如剛才有委員說的放大到往南部、往中部等等?是不是可以有這樣不同的變動?因為我們希望是有更多產值,不是罰它,而是它能創造比罰更多的產值出來,這可能是我們要的。我們大家都有壓力,我們監督者有壓力,你們執行者也有壓力,所以就這個部分,麻煩給我們一份報告。 其他的部分,其實在公平會的調查中,我們都有耳聞「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這其實是有很大的問題,在我們執行的過程當中,怎麼讓當事者覺得他被你們罰是他真的做錯了,而不是讓他覺得別人犯的問題比他還大,結果別人被罰得那麼小,輕輕放過;而他的問題只不過是別人的一點點而已,但卻又被罰得這麼大。就這個比例原則跟整體依循的狀況不要讓人家有話說,甚至人家在做辯駁時,到底他能不能夠達到你們的想法,我覺得在整個過程當中,你們要給予很詳細的說明,其實一個小動作,就有可能被當事者誤解為你們可能是跟誰有關係,而當事者沒有關係,所以他就要被罰這麼大。我相信你們都不會是如此,但是如果在程序當中能夠處理得更完整一點,可能就會減少這些小瑕疵而造成很多被質疑的部分,這是我的提醒。 主席:請邱議瑩委員發言。 邱委員議瑩:我簡單講一下。我們現在在討論你們對於這個多層次傳銷所有的管理,包括本席在質詢時也提到,我看了你們很多的裁罰,有的公司被罰了10次、12次,這公司被罰到這麼多次還持續在做,很顯然的就是沒在怕,因為你們的裁罰金額太少了,我看到你們7月到9月,11件開罰裡面有9件大概只有罰5萬元跟10萬元,這個裁罰這麼低,你說這些傳銷公司,比如我質詢那一天提到販賣鹿胎盤素的力匯,隨便一罐就一、兩萬元,你罰它5萬元,它賣3罐就回來了,它哪有在怕?它一年的營業額是幾億元、幾十億元、幾百億元在計算啊!我們公平會只有罰它那麼一點點錢,當然它沒在怕啊!針對多層次傳銷,我們每一年在這裡講,每一個委員每一次質詢時都在講傳銷的問題,可是我們開罰的金額這麼少,所以剛才前面的罰款收入要求你們提高,其實我覺得就是這個用意嘛!你把罰責提高,連續犯錯12次被你們開罰的,能不能只要是第2次就加倍、第3次就再加倍?罰到它怕為止嘛!你們都只罰它5萬元,難怪你們開罰12次,它哪有在怕你啊!那麼我們的那個法根本就是虛列在這裡啊!而且我說真的,你們業務費兩百六十幾萬元,對你們來講其實真的很少,我相信你們的人力上支援去查察也不可能,也做不到,你們就現有已經在你們網站上登錄的、大家一直不斷檢舉的這種,你們是不是能夠列個專案去查核幾件?你們去抓幾隻大老虎,大家才會怕,否則你們每一件都給它罰5萬元、10萬元?你們想想看農委會去抓非洲豬瘟,以前一開始也是罰1萬元、2萬元、5萬元,現在把罰則定到最高100萬元,那個違規率就會大幅下降了。所以這樣啦!我還是覺得就凍結20%,我認為你們應該回去做整體的檢討,好不好? 主席:現在請郭國文委員發言。 郭委員國文:針對剛才張處長的回覆,本席覺得乍聽有理,但是難以說服,為什麼呢?因為每個案子的樣態不同,怎麼可能依前例呢?如果在一個樣態不一樣的情況底下,你們沒有前例可循,要怎麼處理?即便案件的樣態相同,可是案件的金額、規模不同,你們怎麼處罰?張處長,不可能嘛!所以類似這種東西,很顯然你這種講法很難說服我,我不是說一定要處罰,處罰其實主要是要遏止它違法的行為,但是你們看看這幾件累積下來,那些案件當中有沒有比較減少?違法行為有沒有比較減少?如同剛才邱委員所講的,有人一犯再犯,顯然沒有嚇阻作用,他把罰款列入一個固定成本或是變動成本當中,他就讓你們罰,他不怕,他只要有賺到就好了,他賺到的好像比被罰的多很多,這樣不是另一種變相的背書嗎?行政部門的處罰就會變成另一種變相的背書啊!他會覺得我已經被處罰了,那達到什麼嚇阻效果?沒有嚇阻效果啊!處長,你這個處這麼關鍵,我看你們是公平會的核心業務單位,所以你這個單位當然是指標啊!說實在的,我是很不想要你們來做專案報告,不過,如果書面報告沒有這個部分的話,我會提議你們來做專案報告,你把所有樣態都列出來,告訴本席什麼是ABCDE,他不外乎就是ABCDE這5種樣態,所以依照規模經營一個公司,1,000萬元以上的資本投資要處罰多少?5,000萬元要處罰多少?你有辦法把它公式化嗎?如果有辦法公式化,請你告訴我,但以你現在這種講法,顯然是沒有辦法說服本席,所以我還是提議凍結10%。 主席:我本來沒有什麼意見,但是郭委員講到7,200萬元,你們這樣子實在太荒謬,買房子大家都買過,幾十年的事情還要提出來,然後你又講到X雄,一個上市的建設公司,會為非作歹到哪裡?我希望我們討論預算不要這樣拉來拉去,我要很不客氣的講,如果要這樣的話,大家預算就好好審!大家要就事論事嘛! 郭委員國文:X雄是他們給我的資料耶! 主席:我跟你講,所有建設公司你全部都去查…… 郭委員國文:主席,我是就事論事,我哪一件事沒有就事論事,你講清楚! 主席:你剛剛講到X雄…… 郭委員國文:你這樣是指正我發言耶!我哪一件事不是就事論事?哪一件事情嘛! 主席:我說的也是就事論事啊!你特別提到7,200萬元,還有X雄,你可以講,我也可以講啊! 郭委員國文:我哪一點沒有就事論事,你講清楚! 主席:我又有哪一點不是就事論事? 郭委員國文:你搞清楚! 主席:搞清楚! 賴委員瑞隆:他有他的意見,你有你的意見,這樣就好了,大家彼此尊重!彼此尊重! 主席: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各位委員還有沒有其他意見?如果沒有,建議第2目「公平交易業務」凍結500萬元,提書面報告,好不好?大家如果沒有意見,就這樣通過。 現在處理第1目部分,委員有3種意見,一個是業務費裡的特別費71萬1,000元,徐委員永明要求刪減1萬1,000元,另外也有委員建議業務費用1,468萬3,000元減列8萬3,000元;第三個意見是送到院會協商,各位委員有什麼意見?是不是採用在「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刪減8萬3,000元?各位委員有什麼意見?如果大家都沒有意見,第1目業務費部分就刪減8萬3,000元。 邱委員議瑩:剛才那個多層次傳銷部分呢? 主席:總凍結5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 黃主任委員美瑛:項目自行調整。 主席:好,項目自行調整,並提出書面報告。 繼續處理主決議案。先處理第30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31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第31案倒數第二行文字建請修正為「針對小吃部綁定特定電視台案,提出調查進度報告。」後續文字刪除。 主席:主委,你要跟徐委員溝通好,以他的簽字為準。 黃主任委員美瑛:照我剛剛唸的文字請他簽名嗎? 主席:對!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們昨天有跟他的辦公室聯絡過,他們是說主決議上面的文字修正,他們會反映給徐委員,因為昨天沒有見到他本人,所以是不是可以照這個文字通過? 主席:文字還是請徐委員簽字以後再通過。 陳委員亭妃:慎重起見啦! 黃主任委員美瑛:好。 主席:這要他簽字喔!大家要講清楚、說明白。 處理第32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33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34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35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第35案建議將「專案」改成「書面」;然後倒數第三行的「列管期程」刪除,因為我們這個沒有列管期程,就是一個規劃的報告。 主席:蘇委員,有沒有意見? 蘇委員震清:沒有。 主席:照修正意見通過。 處理第36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第36案最後一行「提出改善說明書面報告」,建議將「改善說明」等字刪除。 主席:陳委員,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亭妃:沒有。 主席:照修正意見通過。 處理第37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38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39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40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遵照辦理。 主席:照案通過。 處理第41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遵照辦理;不過因為前面陳委員亭妃已經有一個案子要求我們提書面報告,是不是可以一併報告回覆? 主席:好,併入陳委員前面提案,一併報告。 處理第42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第42案建請將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陳委員亭妃:主席有沒有意見? 主席:我意見很大,是不是可以來專案報告一次,好不好?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因為到時候怕沒有排會凍很久…… 主席:好,照案通過。 黃主任委員美瑛:書面報告親自送過來跟召委再請益一下。 主席:好。 陳委員亭妃:到辦公室跟召委專案報告。 主席:沒有,召委很小,不敢啦! 陳委員亭妃:主席很大。 主席:處理第43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建請將專案改為書面。 主席:改為書面報告。 處理第44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第44案有幾個文字我們希望能修訂,倒數第二行「將投資台南科學園區納入『臺灣產業方案』中」,務實的情況是希望將文字修訂為:「臺灣產業方案未來計畫項目之參考」,並將「中,並提出報告」刪除。 主席:這是郭國文委員的提案,民進黨對修正案有沒有意見?(無)就依照修正案通過。剛才徐委員的兩個案子也已經簽字同意了。 處理第44-1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建議將第44-1案中的「建請」修改為「洽」。 主席:照修正案通過。 處理第44-2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針對第44-2案,建請將「專案」改為「書面」。 主席:你也留一次專案給我們,要常常看到你。 黃主任委員美瑛:我親自拿書面報告…… 主席:我很小很小,不敢! 彭副主任委員紹瑾:因為這比較複雜。 主席:這比較複雜,但是維持臺灣科技產業的發展,你們真的要好好把關一下,就改為書面報告。 黃主任委員美瑛:謝謝召委。 主席:向徐委員報告一下,剛才通過業務費減8萬1,000元,因為你沒有提早到。 徐委員永明:沒有關係,我在協商時還會提。 主席:向你說明一下。 徐委員永明:那案給我保留,好不好? 主席:剛才已經通過了。 徐委員永明:這樣沒有意義嘛!最後協商時還是會提出來,因為院會還可以再提。 主席:提出來好不好? 徐委員永明:你這邊就做保留。 主席:剛剛已經都通過了。 徐委員永明:好啦! 主席:我們就依照會議程序,現在我曉得你是寬宏大量的人,我更認識你了。 徐委員永明:沒有,剛才我以為你動氣要打人,我趕快離開。 黃主任委員美瑛:謝謝。 主席:我們繼續審查109年度反托拉斯基金預算,處理第45案至第51案,各位委員有什麼意見? 徐委員永明:第48案主要是關於廣告不實的部分,你們的案子變少了,雖然處理的案件數從105年的743件增加到107年的861件,但是後來懲處的案子卻從185件減為147件,我們前面有討論過,真的有在執行嗎? 第50案也是老問題,除了前面罰太少,還有應收罰金是不是有未繳的問題,如果是未繳,現在你們是怎麼處理呢?依我這邊的資料,如果是屬於104年以前之應未收罰金是四千多萬元,這邊是高達69.26%。前面你們又說歲入不能增加,目前這些錢你們的處理狀況為何? 吳處長翠鳳:跟委員報告,有關罰款的收繳,到昨天為止,我們未收繳的部分是4,623萬元,有一半金額是在執行署執行當中,還有一半已經執行過,並拿到債權憑證,這部分是每年兩次會再查財產,然後再送執行處去執行。有關歷年來罰鍰的收繳比例,沒有收繳的部分是0.3%,等於是99.7%大概都已經執行完了。委員的數字是從104年之前未繳的去算,所以看起來就會非常多。 徐委員永明:第51案是有關會費、捐助、補助等等與交流活動費,為什麼前年度決算只有6萬元,執行率為什麼這麼低?明年度還編了400萬元! 林處長慶堂:這部分主要是檢舉獎金,去年編了400萬元,由於要有民眾針對聯合行為提出舉發,這要從個案來看…… 徐委員永明:只發了6萬元。 林處長慶堂:對,因為只有1案。 徐委員永明:當時你們編400萬元是怎麼去規劃呢?最後的結果只有6萬元!如果是這樣的話,今年還要編嗎? 林處長慶堂:因為檢舉獎金是有一定的必要…… 徐委員永明:我知道有必要,所以那時候才編給你們,結果只花了6萬元,這是宣傳不夠,大家不知道去公平會檢舉是有獎金的嗎? 林處長慶堂:我們有積極在做宣導,甚至在案件調查過程中…… 徐委員永明:主委,如果編400萬元,只花了6萬元,今年還要編那麼多嗎? 黃主任委員美瑛:其意義是有大案子的話,就可能要很多。 徐委員永明:就如我所提凍結15%,針對如何增進獎金使用提出報告,這錢是要發給別人的,不是你們自己要用的,對不對? 黃主任委員美瑛:但是要有人檢舉才能發下去。 徐委員永明:我知道,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就不要編,因為編400萬元,最後只花了6萬,大家沒辦法接受嘛! 黃主任委員美瑛:不要15%這麼多。 徐委員永明:凍10%,反正現在也用不到,然後針對能比較有效使用提出報告。 主席:徐委員,你要凍結的有兩個項目,不然就在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裡面凍結5%,提書面報告,還是要個別凍結? 陳委員亭妃:全部凍結啦! 徐委員永明:全部凍結也可以。 主席: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3,798萬2,000元凍結5%,提書面報告。 繼續處理第52案至第54案關於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研究及倡議計畫,請公平會先作說明。 黃主任委員美瑛:這是新增的計畫,為因應數位經濟時代很多新的競爭議題及違法態樣而要來促進發展,所以才新增一項計畫,請相關業務單位針對委員提案作一說明。 林處長慶堂:報告召委,現在是數位經濟時代,因此跟傳統商業模式有所不一樣,數位驅動的商業活動裡面,包括多邊市場的網路效應,我們都要預作準備,以因應未來執法的需要。在研議數位經濟時代及競爭的相關議題上,我們有請學者專家做一些研究案,再加上委員剛才一直指教現在平台上的不實廣告也很多,所以我們有針對平台的不實廣告做監控,監控完之後當然是由本會的執法人員來處理,但因為本會人力有限,所以監控的部分是委外,當然還有因應一些案件的調查有一些資料庫的蒐集,所以建議委員能夠支持。 主席:各位委員有什麼看法?沒有看法就依照莊瑞雄委員的提案,凍結1,000萬元、提書面報告。 蘇委員震清:不要了啦!別再凍了啦!我們就給他們好好的去做就好了,最主要是我們要能夠了解、去深入啦! 主席:好啦!凍結200萬元啦!他都寫要凍結1,000萬元了,我不支持他…… 蘇委員震清:那不用啦!沒關係啦!不用再凍啦!我們希望他能夠好好做,這樣就好了啦!這個沒關係啦!我覺得剛才報告也那麼清楚了,我們是希望看到真正的、具體的作為,讓我們能夠感受得到,好否? 主席:好啦!凍結200萬元,照賴瑞隆委員的意見,書面報告。 蘇委員震清:1,000萬元你還凍結200萬元。 主席:賴委員提出來的啊,我是50%,我已經很讓步囉。 蘇委員震清:我覺得因為這是新增計畫,讓他們好好去運作一下,召委,好不好? 主席:好啦!不予凍結,照原列數通過。 黃主任委員美瑛:謝謝,謝謝各位委員。 主席:現在處理主決議第55案,各位有沒有意見? 黃主任委員美瑛:第55案建請同意文字修正,就是倒數第三行後面「更詳實敘明」之後的「計畫期程及預估總經費等」文字建請刪除,修正為「更詳實敘明相關資訊」。 主席:好,你請邱志偉委員簽字之後,就照修正案通過,一定要他簽字才可以,好不好? 黃主任委員美瑛:好,讓他簽字,謝謝。 主席:接下來處理第56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第56案遵照辦理。 主席:好,照原主決議通過。處理第57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第57案建議文字修正,第三段第一行後面的「其計畫期程及預估總經費等」刪除,增列「相關」二字;第三段倒數第二行「故宜於預算書將計畫預計總經費、期程及其效益等詳為揭露敘明」修正為「故宜於預算書敘明計畫相關資訊」;然後在最後一段也是這樣修正。 主席:陳委員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意見,照修正案通過。 黃主任委員美瑛:謝謝。 主席:處理第58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第58案遵照辦理。 主席:好,照原主決議通過。處理第59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第59案遵照辦理。 主席:好,照原主決議通過。處理第60案。 黃主任委員美瑛:第60案建請把「專案報告」修正為「書面報告」。 主席:好,照修正案通過。 黃主任委員美瑛:謝謝。謝謝召委還有各位委員。 (協商結束) 主席:報告委員會,現在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第1案至第4案增列1,500萬元;第5案至第9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業務費刪減8萬3,000元,其餘均照列;第10案至第29案凍結500萬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30案照案通過;第31案修正通過;第32案照案通過;第33案照案通過;第34案照案通過;第35案修正通過;第36案修正通過;第37案照案通過;第38案照案通過;第39案照案通過;第40案照案通過;第41案照案通過;第42案修正通過;第43案修正通過;第44案照郭國文委員簽字後修正通過;第44-1案修正通過;第44-2案修正通過;第45案至第51案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凍結5%,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52案至第54案預算照列;第55案照邱志偉委員簽字後修正通過;第56案照案通過;第57案修正通過;第58案照案通過;第59案照案通過;第60案修正通過。 主席:關於公平會及反托拉斯基金的預算,有委員提案的部分照剛才宣讀的協商結論通過;沒有提案的部分均照列或隨同調整,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若無異議,通過。本次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公平會主管109年度公務預算及反托拉斯基金預算審查完竣。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經濟委員會負責審查之公務預算部分全部審查完竣,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本會審查結果因有保留提案,所以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補充說明。 今日所列議程處理完畢。散會。 散會(10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