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交通委員會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6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3,140萬元,照列。 第19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44萬元,照列。 第140項 交通部1,464萬6千元,照列。 第141項 民用航空局原列758萬2千元,增列第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第1節「罰金罰鍰」1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58萬2千元。 第142項 中央氣象局62萬元,照列。 第143項 觀光局及所屬3,540萬3千元,照列。 第144項 運輸研究所11萬元,照列。 第145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32億5,601萬6千元,照列。 第146項 鐵道局及所屬1,615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3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原列446億5,212萬6千元,增列第1目「行政規費收入」第4節「許可費」之公開拍賣行動寬頻業務特許費收入40億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86億5,212萬6千元。 第15項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無列數。 第18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5,012萬6千元,照列。 第114項 交通部255億1,008萬5千元,照列。 第115項 民用航空局3,184萬2千元,照列。 第116項 中央氣象局2,595萬7千元,照列。 第117項 觀光局及所屬298萬3千元,照列。 第118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原列45億4,536萬7千元,增列5,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5億9,536萬7千元。 第119項 鐵道局及所屬8萬3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8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88萬4千元,照列。 第20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2萬元,照列。 第154項 交通部1,866萬8千元,照列。 第155項 民用航空局2千元,照列。 第156項 中央氣象局218萬8千元,照列。 第157項 觀光局及所屬255萬7千元,照列。 第158項 運輸研究所138萬9千元,照列。 第159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2億4,959萬2千元,照列。 第160項 鐵道局及所屬原列3,974萬3千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1節「租金收入」2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224萬3千元。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8項 交通部原列257億9,676萬4千元,除第1目「營業基金盈餘繳庫」90億2,034萬5千元、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40億0,609萬9千元,均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增列第3目「投資收益」第1節「投資股息紅利」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股息紅利5,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58億4,676萬4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8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無列數。 第20項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6萬5千元,照列。 第22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278萬2千元,照列。 第153項 交通部1億3,694萬7千元,照列。 第154項 民用航空局71萬9千元,照列。 第155項 中央氣象局20萬5千元,照列。 第156項 觀光局及所屬946萬6千元,照列。 第157項 運輸研究所70萬元,照列。 第158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1億0,894萬9千元,照列。 第159項 鐵道局及所屬46萬9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3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原列11億1,020萬7千元,減列: (一)「業務費」項下「委辦費」200萬元。 (二)第5目「第五代行動通信監理」500萬元。 (三)第6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土地租金」2,074萬7千元。 以上共計減列2,774萬7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億8,246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17項: (一)109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業務費」項下「委辦費」編列4,924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顏寬恒 柯呈枋 童惠珍  (二)109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獎補助費」編列3億8,027萬2千元,其中「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辦理建構彈性化頻譜監理新機制之研究及推動數位經濟及數位匯流創新基礎環境計畫、「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辦理數位匯流/IoT資安威脅防禦機制暨資安實驗室建置與服務計畫、「第五代行動通信監理」辦理3.5GHz中頻段等改善措施建置與潛在干擾評估作業及5G釋照之法規整備及資安防護研究計畫等,共計5個計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皆捐助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辦理。惟電信技術中心雖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前身電信總局時捐助成立,且過去經常辦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辦計畫,但須循政府採購程序委辦,109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捐助方式直接交付電信技術中心辦理研究計畫,恐有規避政府採購之虞。爰該筆預算凍結1,000萬元,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捐助計畫,要求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就相關研究計畫不得未依「政府採購法」再委辦其他單位,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配套措施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鄭寶清  (三)109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業務費」項下「國外旅費」編列236萬4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顏寬恒 柯呈枋 童惠珍 鄭寶清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許淑華  (四)109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第1目「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編列5,453萬8千元,然為因應數位經濟及科技匯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擬定「電信管理法」已於108年5月31日經立法院第9屆第7會期第16次會議三讀通過,惟上述法令通過後,尚有相關子法需配合修正,以因應匯流環境之發展,督促業者配合修法,健全市場機制。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研議相關子法修正配套措施,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說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陳歐珀 鄭寶清 林俊憲  (五)109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第2目「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編列1億7,607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陳明文 童惠珍 許淑華 柯呈枋  (六)109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第4目「數位平權基礎建設」編列9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顏寬恒 柯呈枋 童惠珍  (七)109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第5目「第五代行動通信監理」編列1億9,579萬7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葉宜津 李昆澤 鄭寶清 陳明文 童惠珍 許淑華 柯呈枋  (八)109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第6目「一般行政」編列6億7,473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九)5G行動寬頻具備超高傳輸速率、巨量設備連線能力與低網路延遲等特性,109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編列拍賣行動寬頻業務規費收入400億元,隨著5G行動寬頻執照之釋出,業者逐步開展5G網路布建,預期推動整體投資動能,並帶來嶄新應用型態,通訊傳播監理機關除加強資通安全風險管控機制外,實宜持續精進行動寬頻之連線品質、整備法規環境並整合垂直場域應用等,以邁向更便利安全之網路新世代,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報告。 提案人:顏寬恒 柯呈枋 童惠珍  (十)有鑑於近期有線廣播電視平臺「斷訊」風波頻傳,過去1年來已發生數起系統經營者與頻道代理商,針對頻道授權費用等爭議未達共識,影響有線廣播電視訂戶收視權益之情事,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於通訊傳播事業有監督管理之權責,應積極妥善調處相關爭議,並思考如何建置合理之制度,避免相關爭議一再發生,以維護產業競爭秩序,增進公共利益與視聽眾福祉,爰建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儘速研議建置相關爭議之處理制度,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葉宜津 李昆澤 鄭寶清  (十一)105年8月5日實施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應設置光纜等電信設備後,光纜及相關設備之設置改為強制規定,致光纜等設備之審查審驗業務逐年增加。又於108年5月31日三讀通過之「電信管理法」,明定電信業者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審驗合格之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相關建置空間者,將處罰鍰。是以,未來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業務,於案件申請量或執行業務所需時間,均將較現行大幅成長,現有執行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能量、人員,顯有不足。為因應法規異動所致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業務之需求,於顧及建築物原始起造人及使用人權益,並確保審查及審驗人員專業之前提下,應適度調整審驗機構得遴聘之審驗人員資格,使審驗機構在遴聘、管理專業人才上有更多元的選擇,俾利提供專業、高效能之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服務。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儘速審查、評估「建築物電信設備審查及審驗機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並同步更新進度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素月 葉宜津 林俊憲 李昆澤  (十二)為改善偏鄉地區的數位建設,政府運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經費,陸續補助花蓮地區進行建置基地臺的作業。然在基地臺設置時,附近居民對於基地臺的安全性、周邊生活的影響仍會有疑慮,未來5G發展的過程中務必要與地方居民進行溝通協調。108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民視做「電磁波安全宣導節目」的製作播出,惟各地區民眾觀看節目的習慣迥異,特定電視臺託播策略成效有限,通傳會應積極地與地方鄉鎮市公所、鄰里單位合作,將宣講方式及內容在地化,讓當地居民理解政府政策的施行及展望。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我國將建置基地臺之區域,與各地方鄉鎮市公所及鄰里長合作宣講之計畫報告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素月 葉宜津 林俊憲 李昆澤  (十三)依「計程車專用無線電台設置管理辦法」規定,申請人於其申請設置基地臺所在地之同一計程車營業區域內之車臺數量,屬直轄市區域者應達200臺以上,屬縣(市)區域者應達150臺以上,符合上開門檻始得申辦,然實務現況花蓮地區有105家計程車行(477輛);個人車行612輛,於105至107年間花蓮縣人口均為負成長,每年均無新增號牌,且比較目前六都直轄市計程車車輛數臺北市28,419輛、新北市21,823輛、桃園市5,489輛、臺中市7,726輛、臺南市4,032輛及高雄市8,583輛,又花蓮縣地域寬廣人口數較少,於實務上難依上開辦法籌設計程車無線電台,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計程車專用無線電台設置管理辦法」目前規範之架設車台數,對各縣市進行因地制宜滾動式檢討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李昆澤 陳素月 葉宜津 林俊憲  (十四)數位化資訊的快速流通,導致全球面臨假新聞嚴重泛濫的問題,舉凡廣播電視、網路數位平台乃至平面媒體報導,不實資訊的流竄將導致國人對於正確事實認知的落差,進而產生偏見、霸凌等社會及國家問題之共伴效應。是以,全面提升公眾媒體識讀的素養係防堵假新聞的根本解決之道,爰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全面提升國人媒體識讀提出具體計畫,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素月 葉宜津 林俊憲  (十五)無線廣播頻譜為珍稀資源,為滿足廣播從業人員有更多發揮創意的管道,提供更多元內容服務,行政院106年3月6日核定開放第11梯次廣播電臺釋照規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自107年2月9日始公告受理申請經營廣播事業,受理申請期間至同年5月9日截止,計有165件申請案,其中區域性廣播事業之申請案為14件、社區性廣播事業之申請案為151件,於107年8月8日公告得標者名單,釋照結果區域性廣播事業執照僅5家得標,社區性廣播事業執照僅11家得標,可見外界仍有極大需求。 為提升頻譜使用效益,避免頻譜資源閒置浪費,同時回應外界仍有心經營廣播事業者,且在兼顧促進在地文化蓬勃發展,以及增加更多近用機會外,也讓民眾有機會收聽到更多元且高品質之廣播節目,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前次釋照所繳回之頻率再次整備,期透過多階段、滾動式釋照,以達健全廣播產業秩序之目標,爰建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規則報告,並儘速辦理第11梯次廣播電臺區域性及全區性第2波釋照。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十六)107年8月8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完成第11梯次廣播事業釋照競價作業,共發出5張區域性廣播執照及11張社區型廣播執照。釋照結果顯示,並未對市場造成衝擊,反而顯現出廣播電台相關需求,通傳會應該進行滾動式檢討,規劃第11梯次第2波電台釋照。其次原規劃1張全國性廣播電台執照,擔憂對市場衝擊太大予以保留。目前全國性廣播電台,除了中國廣播公司和ICRT外,都是公營電台,中國廣播公司和ICRT的設立其實有相關的政策目的,台灣一直沒有真正的釋出1張民營的全國性廣播電台執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應該儘速規劃釋照。 綜上所述,政府單位應檢討目前的公營電台,是否有整頓的需要,希望讓這個頻率開放給民間,用公開透明的方式來拍賣競價。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十七)109年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土地租金」編列2,074萬7千元,係該會濟南路辦公室大樓土地租金,惟查,濟南路辦公室無償使用國有建物,卻需支付建物所在地之土地租金,該建物座落土地為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所有,土地租金則以當年度申報地價年息10%為租金費率標準,與臺灣港務(股)公司、桃園國際機場(股)公司等機關申報地價年息2%~7%相較,顯見該會租金負擔過高。事實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濟南路辦公室,雖無償使用國有建物,惟該建物座落於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土地上,該建物若非現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使用則屬閒置,爰不宜繼續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編列土地租金支出,為撙節國家開支,往後預算應不再編列。 提案人:鄭寶清 陳素月 葉宜津 林俊憲 李昆澤  第15項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億9,494萬3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2項: (一)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前身為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為強化其他類型運輸事故調查之獨立性,立法院委員及行政院均提出參照美、日、澳等先進國家運作方式,擴充飛安會職能,納入鐵道、水路、公路之重大運輸事故,設置獨立於運輸主管機關與監理機關外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行政院於108年6月18日核定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組織法規施行後,編列預算員額職員20人、聘用53人、技工1人、駕駛1人,合計75人,其中25人由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移撥。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於同年8月1日成立,截至同年8月底止,實際進用僅29人,預算缺額達46人(占預算員額61.33%)。且現有職員人數未達組成人事甄審委員會最低人數,也無法自行辦理遴補作業,還需要提報行政院人事甄審會審議,才能再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辦理後續商調事宜。 考量員額進用需辦理時程,且人才都是辦理運輸事故調查與研究之關鍵者,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該積極謹慎規劃員額進用事宜,爰109年度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1億3,544萬元,凍結200萬元,俟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用人業務之相關規劃、時程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二)109年度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預算第3目「運輸系統安全分析與工程鑑定」編列536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蕭美琴  (三)109年度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預算第4目「精進運輸事故調查技術與預防研究」編列4,0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蕭美琴 陳素月 陳明文 劉櫂豪  (四)鑑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依「運輸事故調查法」第5條第5項規定,規劃建置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惟依據該會目前規劃辦理期程,預計各子系統須至111年8月1日方能全部正式運作,實宜參酌飛安自願報告系統之辦理經驗,妥為規劃其餘子系統之建置及推動作業,並衡酌提前完成辦理之可行性,俾儘早達成「運輸事故調查法」規範建置各類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之目的,爰要求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有效之改善措施書面報告。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童惠珍 葉宜津  (五)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於108年8月1日揭牌運作,運安會是隸屬於行政院之獨立三級機關,主責公正調查重大運輸事故,改善運輸安全,依法獨立行使調查職權。運安會前身為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成立後調查範圍從原本民用與公務航空器、超輕型載具、遙控無人機等、增加民用與公務船舶、鐵路系統與大眾捷運系統之車輛及行駛於道路之汽車。依據「運輸事故調查法」第5條第1項「運安會對於重大運輸事故之調查,旨在避免運輸事故之再發生,不以處分或追究責任為目的。」。然而新成立的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增加公路、鐵路、海事等重大事故調查範圍,其職權恐將與原有的交通事故鑑定、海事調查、鐵路行車事故調查等單位有競合關係,雖然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可依「運輸事故調查法」第5條第2項規定:「運安會獨立行使職權,有關機關本於其職權所為之調查及處理作業,不得妨礙運安會之調查作業。」,但其規定僅為被動不得妨礙,而非主動配合辦理,因此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8年8月開始運作後,應儘速重新檢視陸海空等相關交通運輸法令,提出相關修法建議,期能完善獨立機關的調查制度。 提案人:劉櫂豪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蕭美琴 葉宜津  (六)有鑑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甫成立,除飛航項目具原有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之調查能量外,其餘鐵道、水路及公路等相關調查能量及人員均仍在建置及補充當中,然自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08年8月1日成立至同年10月中旬,鐵道、水路及公路之調查中事故已有23件,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業務量明顯較過往飛安會時期大幅提升,而當前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之調查能量能否負荷持續提升之業務量仍屬未知,爰建議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儘速完成鐵道、水路及公路之相關調查模組建置及人員補充,以確保運輸安全調查能量充足,達成運輸安全、人民安心之目標。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七)有鑑於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是能提升運輸安全之重要參考管道,依照「運輸事故調查法」第5條規定,除現有的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外,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還應建置鐵道、水路及公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據資料顯示,目前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規劃採分階段方式建置各系統,鐵道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正在建置中,預計於109年正式運作,而水路與公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則分別暫定於110年及111年方能正式運作,然而俟至所有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均建置完成,已超過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時間3年之久,恐為時過長,無法有效達到提升運輸安全之目的,爰建議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研議提早完成建置之可行性,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八)有鑑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甫於108年8月1日由原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改制成立,擴充飛安會職能,納入鐵道、水路、公路之重大運輸事故,成為獨立於運輸主管機關與監理機關外之調查機關,並增加預算進行組織改造之作業,其中主要是改制所需相關人事及業務運作所需經費,其編列員額人數共75人,然截至108年8月底,實際進用員額僅29人,仍有46人之缺額待遴補,而人才為辦理運輸事故調查與研究之核心,爰建議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積極妥善規劃員額進用事宜,以使業務順利推動。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九)有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除目前現有之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尚未設置包括鐵路、水路、公路之自願報告系統,考量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未滿半年,相關系統建置仍需時間,但相關通報制度應能先行進行,爰要求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加強與各運輸系統就自願通報系統建置期間,其運安議題應如何通報進行溝通說明。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十)有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四大事故調查,包括航空、鐵路、水路以及公路,除了有相關專職人員外,另設置專業小組,各小組除了專任、兼任委員外,設有各6至7名諮詢委員,總共有15個諮詢委員,然而其中有7個委員擔任複數小組的諮詢委員,爰要求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研議是否增聘諮詢委員,避免單一委員擔任複數小組之諮詢委員。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十一)有關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編制及預算員額為75人,然而目前進用人數只有59人,其中運安業務相關(航空、水路、鐵道、公路調查組、運輸安全組、運輸工程組)的預算員額為52人,目前進用人數僅45人,考量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為調查運輸安全事故之重要機關,爰要求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應儘速補足有關人力員額,以利相關業務推動。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十二)「運輸事故調查法」第5條第5項規定:「運安會應建置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其建置不以處分或追究責任為目的,且對報告者身分及資料來源應予保密。」,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得包含飛安、鐵道安全、水路安全及公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但目前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規劃採取分階段方式建置各子系統,除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屬既有系統持續運作外,鐵道安全自願報告系統預計於109年8月1日正式運作,水路與公路子系統分別暫定於110年8月1日及111年8月1日方能正式運作,似乎未能及時達成運輸事故調查法規範之目的,爰要求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儘速完成所有運輸安全自願報告系統的建置。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第18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3億8,059萬4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4項: (一)109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2,877萬6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許淑華 陳雪生 童惠珍 蕭美琴  (二)107年度政府採購由中小企業承包或分包之目標金額比率為40%。近6年度中央政府各機關採購由中小企業承包或分包比率顯示各年度整體平均皆達40%之目標比率,其中102年度為54.86%,其後除104年度68.68%達最高外,103、105及106年度大多維持在64%左右,107年度降至49.75%,為近6年度最低值,且與以前年度相比,降幅頗大。相關數據顯示有9個部會機關(行政院、司法院、外交部、國防部、僑務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客家委員會、海洋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未達到目標比率,甚至部分機關(司法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客家委員會、海洋委員會)未提出相關說明。爰109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規及制度,培訓及管理採購專業人員」編列138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三)109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編列1,459萬7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陳明文  (四)109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3目「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公共技術規範、認證、整合、維護、推廣與研發」編列654萬5千元,該計畫主要係為推動及強化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之服務功能。經查,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仍存在部分缺漏及不便,其更於108年遭監察院調查指出,該資料庫功能與提供資料之及時性,實有不足,且部分內容與業界缺乏共識,如採購資訊不夠公開清楚,造成辦理公共工程採購業務人員之規劃設計易生作業不周、訂定相關資格或規範欠當、工料價格失衡,系統實用性不足等問題,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五)109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編列1,242萬4千元,凍結五分之一,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六)鑑於政府採購以最低價格得標方式行之多年,低價得標衍生所採購之物品及工程施工品質不佳、工期延宕等問題,影響政府信譽及施政效率,為期提升採購品質,爰鼓勵機關巨額工程採購以最有利標方式辦理,而巨額工程採購採最有利標決標件數比率由105年度之20%增為107年度之63%,顯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推動巨額工程採購以最有利標決標已有相當之成效。而近2年度巨額工程採購之展期件數中,以採最有利標決標者居多,約占六成,雖可能係因採最有利標辦理之採購案件增加所致,惟107年度採最有利標決標之巨額工程採購案件,截至目前已有數十件展期,決標隔年即予展期,似欠合理,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積極了解原因,持續督導落實前置作業,以提升工程執行效率與品質。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童惠珍  (七)「行政院組織法」於99年間全文修正公布,不再設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該法於101年1月1日施行,至108年9月已7年餘,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併入國家發展委員會相關之組織法修正草案業於107年11月8日行政院第3625次會議決議通過並函請立法院審議,建請應加強溝通並積極協調,以早日完成組織改造之相關法制作業。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童惠珍  (八)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肩負列管公共工程建設計畫之督導、追蹤管考及協調暨辦理閒置公共設施活化補助經費審議執行與考核作業,截至108年第2季止,該會列管之閒置公共設施已降至55件,其中需持續列管者21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加強預算編製階段及補助時之計畫可行性及效益等審議,並篩選計畫進行執行情形預警,以源頭管理方式防杜新增閒置公共設施,並督促相關機關加速活化既有閒置設置。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九)有鑑於108年10月1日發生震驚國人的南方澳跨港大橋斷裂事件,雖造成原因仍待查明,但也凸顯橋梁公共工程品質堪慮的問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職司重大公共工程的督導,斷橋所引發全台危橋檢視的工作已刻不容緩。目前對於橋墩裸露、橋面有裂縫,潛藏危機就像顆不定時炸彈的「高風險危橋」,政府並無公開資訊?另橋墩相關盤點分級數據,一般民眾難以取得,政府也沒公開橋墩維護檢測的分級資訊,針對危橋資訊,民眾根本無從得知?為解除民眾疑慮,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協調相關單位限期完成老舊橋梁檢測,善盡公共工程督導工作,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檢討及推動期程之書面報告,俾短時間內導正相關之缺失,也儘快落實未來危橋改善工作。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十)鑑於近日宜蘭縣南方澳跨港大橋斷橋事故,恐存在橋梁維護管理疏失之問題,使人民對於我國橋梁之安全性產生疑慮,而橋梁建設係涉及人民交通安全之重要工程,必須謹慎對待,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本於權責,對全國公共工程負起監督、管理之責,爰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督導相關負責單位儘速盤點現有橋梁,強化橋梁維護管理機制。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十一)「行政院組織法」於101年1月1日施行,至108年9月已7年餘,明定行政院組織架構將不再設置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會併入國家發展委員會相關之組織法修正草案業於107年11月8日行政院第3625次會議決議通過並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再於107年11月23日第9屆第6會期第10次會議決議,該組織修正草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鑑於政府採購金額龐大,以107年度為例,全國各機關逾10萬元之採購案件共決標19萬8,165件,決標金額高達1兆7,644億餘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早日完成組織改造之目標,積極推動、協商相關法制作業,避免相關職掌業務產生移交疏漏。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十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併入國家發展委員會相關之組織法修正草案業於107年11月8日行政院第3625次會議決議通過並函請立法院審議,迄今進度緩慢,爰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加強溝通及協調作業,早日完成組織改造之相關法制作業。 提案人:陳明文 葉宜津 劉櫂豪  (十三)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7年度工程顧問服務業一般經營概況統計分析,截至106年底,國內辦理登記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1,082家,其中以中小型居多;另同年底登記為技師事務所者1,197家,該統計以依規定需填報年度業務報告書之680家進行分析,聘用一般員工及執業技師2,481人,平均每所3.6人,顯示技師事務所規模亦不大。而104年至108年8月底止各年度海外拓點獲補助之廠商家數雖逐年成長,惟最多之年度僅補助13家,其中部分廠商係長期程計畫之補助,或年年均提出申請者,經扣除後,該期間曾獲補助之廠商為22家,占國內登記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2千餘家之比率約1%,顯示政府補助能量有限,爰要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研議有效措施,提高無海外經驗之中小型業者赴海外發展之意願,並協助其發展,爭取國外工程商機。 提案人:陳明文 葉宜津 劉櫂豪  (十四)近期原物料價格波動,恐影響公共工程推動,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個月內發文提醒各機關務實考量,以利公共工程執行。 提案人:葉宜津 陳雪生 鄭寶清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1項 交通部原列221億8,110萬1千元,除第8目「營業基金」149億4,958萬7千元,減列第1節「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8億元,其餘暫照列,俟所屬營業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減列: (一)第5目「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3,400萬元(含第1節「路政管理」項下「一般路政管理」之委託辦理車輛型式安全審驗發證業務400萬元、第2節「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項下「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3,000萬元)。 (二)第6目「道路交通安全」項下「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以上共計減列8億3,6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13億4,510萬1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32項: (一)109年度交通部預算「勞務承攬」編列6,201萬4千元,包括「一般行政」3,541萬6千元,預計進用71人,「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2,659萬8千元,預計進用50人,其進用人數較108年度共增加10人,然依相關預算與進用人數粗估,「一般行政」之勞務承攬人員之薪資恐較108年度為低,政府為改善勞工權益應為表率,除應減少非典型雇用人力外,更應具體落實保障相關人員權益,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就相關人力增加之必要性及權益保障之具體落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劉櫂豪  (二)109年度交通部預算第2目「一般行政」項下「交通統計」編列836萬5千元,主要用於各項調查所需之訪查、講習費、印製調查表及刊物、催表及資料登錄處理費等,惟相關統計缺乏統整性之研究調查,諸如過往辦理之民眾日常運具使用調查已停辦多年,交通部缺少國人運具之基礎統計分析,對於推動大眾運輸之成效與趨勢缺少數據基礎,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於2個月內針對國人運具使用、大眾運輸使用狀況之調查分析統計方向,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方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劉櫂豪  (三)109年度交通部預算第3目「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編列4億2,982萬9千元,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航空業勞動條件與改善精進措施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童惠珍 許淑華 柯呈枋 陳雪生 林俊憲  (四)109年度交通部預算第4目「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編列919萬元,依據兩岸郵件往來統計數字,無論函件、包裹或快遞郵件,從103年開始件數逐年下降,以函件為例,103年台灣寄大陸函件463萬餘件,大陸寄台灣郵函件約405萬件,但至107年台灣寄大陸郵件已減少至約298萬件,大陸寄台灣函件則減少至204萬餘件,顯示交通部辦理兩岸郵政業務交流合作事宜成效不彰,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柯呈枋 童惠珍 陳雪生 林俊憲  (五)109年度交通部預算第6目「道路交通安全」編列2億7,954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柯呈枋 童惠珍 陳雪生 蕭美琴 許淑華 陳明文  (六)109年度交通部預算第8目「營業基金」第1節「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編列88億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劉櫂豪 鄭寶清 陳明文  (七)109年度交通部預算第8目「營業基金」第1節「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編列40億7,12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 葉宜津 林俊憲 劉櫂豪 陳明文  (八)交通部依行政院臺鐵總體檢報告建議,補貼臺鐵服務性路線與小站營運虧損,於109年度交通部預算第8目「營業基金」第1節「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臺鐵服務性路線與小站營運虧損補貼」編列5億7,374萬8千元。臺灣鐵路管理局為兼顧公共服務及提供全國便捷運輸服務等政策責任,偏遠或不符成本效益之路線及車站仍需提供公用服務,致產生營運虧損為不得已之情事。現今科技進步,應思考如何導入科技以節省成本,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劉櫂豪  (九)109年度交通部預算第9目第1節「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24億4,7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劉櫂豪 童惠珍 許淑華 柯呈枋 陳雪生  (十)109年度交通部預算第10目「偏遠地區交通建設」編列12億8,463萬6千元,主要辦理港埠建設或交通船舶以改善離島地區交通需求。交通部刻正擬訂藍色公路10年計畫,從航、港、船三大面向,規劃航線開闢獎勵、智慧服務、郵輪來臺跳島推廣計畫等行動方案;惟台東地區包含蘭嶼、綠島皆無適合停靠郵輪之港口,交通部推動藍色公路10年計畫,應將台東地區的交通船港口提昇納入辦理,期能爭取郵輪商機,促進觀光發展。爰該筆預算凍結500萬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完成台東地區港口提昇評估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鄭寶清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十一)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因第一、第二航廈不敷使用而具建設急迫性,惟目前卻面臨主體工程施工標3次流標的窘境,導致原定109年完工已延後至112年完工的承諾再次跳票,本計畫案雖由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負責編列預算並執行,但國際機場之興建乃國家級重大建設,關乎國家門面,交通部應全力協助解決並擔負責任;為避免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淪為第2個機場捷運,興建20年才完工,請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目前工程延宕之原因、主體工程施工標萬一再次流標之因應措施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呈枋 童惠珍 陳雪生  (十二)依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A1類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以高年齡層之人數較多,交通部為改善高齡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情況,規劃推動高齡者駕照管理制度等防制措施,惟措施上路後,106年7月至108年3月止,75歲以上駕駛應換照人員換照率仍僅64.36%;為加強保護高齡駕駛人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請交通部儘速提出檢討方案,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呈枋 童惠珍 陳雪生  (十三)彰濱工業區鹿港區前往台61線的南北交通運輸量大,但往來車輛卻須繞行周邊道路長達3.5公里,且須經過多處橫交叉路口,非但運輸效率低落,且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影響用路人安全,請交通部相關單位協助增闢南下匝道計畫,以解決大貨車繞行周邊道路所衍生之交通問題,並維護該區域之用路人安全。 提案人:柯呈枋 童惠珍 陳雪生  (十四)近幾年來臺鐵事故頻傳,尤其普悠瑪事故造成的嚴重人員傷亡,更引發全國譁然,事後的究責非但無法獲得社會各界認可,更嚴重打擊臺鐵員工之信心;依據審計部107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臺灣鐵路管理局未依規定訂定維修人員值勤作業規定及將各類行車人員值勤作業規定陳報交通部核定,顯然做為臺灣鐵路管理局之上級機關,交通部亦有督導不周之責,請交通部於2個月內,將臺灣鐵路管理局之採購、列車維修檢修、駕駛及營運管理等規定及交通部之核定意見等書面資料,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柯呈枋 童惠珍 陳雪生  (十五)近年來交通部相關單位已多次推出旅遊補貼方案,其他各部會亦加碼補助,但補貼方式企圖拯救國內觀光產業的作法,引發各界疑慮,且成效不彰;交通部應即刻執行全台觀光政策總體檢,將全台旅遊景點作通盤檢討規劃;以彰化為例,不但擁有豐富的歷史資源,彰化海岸更具豐富的生態和產業資源,以及特殊的地質地貌,沿線又有西濱快速道路和台17省道提供便捷交通,讓各場域可及性極高,深具發展潛能,亦符合納入國家級風景區的條件,請交通部相關單位研擬成立「雲嘉南暨彰化海岸國家風景區」之可行性評估,並於2個月內將評估結果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柯呈枋 童惠珍 陳雪生  (十六)立法院為推動港埠區域開發,活化並有效利用舊港區閒置土地,以帶動地方產業經濟發展,於105年三讀通過106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投資案,與高雄市政府合資共同成立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推動港市合一,整合開發高雄港區周邊土地,落實港埠轉型及港灣再造。然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迄今2年多,終於推出「高雄多功能經貿園區第20工區」開發案,期間交通部航港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及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三方歷經半年協調,三方原則同意並完成協議書內容,惟待交通部奉核及航港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用印。為加速高雄港灣土地開發及招商引資,振興高雄港及地方發展,並提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及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營運績效,創造在地就業機會,請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依據交通部7月15日函示審查結論,於1個星期內提出補充說明(含財務效益分析)送交通部航港局後,1個月內完成三方協議書簽訂。 提案人:童惠珍 許淑華 柯呈枋  連署人:陳雪生  (十七)鑑於109年度交通部預算第8目「營業基金」第1節「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編列40億7,120萬元,工作項目包括平交道改善、無障礙設施、橋梁改建及車站軌道設施更新等相關工程,該計畫總經費275億2,240萬元,全數由中央政府公務預算負擔。經查,近年鐵路行車事故未見明顯改善,107年度鐵路行車事故件數較以前年度增加,尤其發生普悠瑪列車重大出軌事故,導致傷亡人數遽增;另審計部查核發現臺灣鐵路管理局於採購、列車維護檢修、駕駛及營運管理規範等多項缺失,亟待檢討改善。為避免浪費國家有限資源,爰要求交通部每6個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督促臺灣鐵路管理局改善之相關書面檢討報告,俾落實臺鐵改革、有效提升鐵路行車安全及營運效能。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劉櫂豪  (十八)交通部108年9月27日召開「高鐵延伸屏東新闢路線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會議,請交通部依審查會議結論修正報告內容,儘速依行政程序完成函報行政院審查,並請交通部針對高鐵左營到屏東新闢路線後續相關作業,包括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建設計畫等期程規劃及經費來源,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高鐵左營到屏東新闢路線初步規劃」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葉宜津 鍾佳濱  (十九)近期針對汽車燃料費應隨車徵收或隨油徵收之爭議,社會各方見解不一,究其原因,在於汽燃費徵收款項實際是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用於公路養護之用,然而其名稱卻容易讓民眾誤解是針對自動車本身徵收的規費,爰建議相關單位將汽車燃料費名稱修改為「公路養護費」,以促進社會意見能集中於正確的標的進行討論。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二十)交通部日前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讓具有附隨駕駛、運用手機APP及提供即時媒合短途服務之相關運輸服務,能有所依循之規範及健全發展。 現行交通部推動之多元化計程車相較於一般計程車,已在外觀、費率及營運模式彈性,並具有記錄行車軌跡、預估車資、駕駛人評價等功能,也有相關科技輔助,可見交通部之努力。 請交通部與相關單位研議,並推出相關協助方案、規劃配套措施,協助受衝擊之相關運輸業者(如小客車租賃業、傳統計程車業、多元化計程車業等),在維護乘客權益與安全前提下,順利度過轉型期。 提案人: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葉宜津 林俊憲 劉櫂豪  (二十一)有關近日發生宜蘭縣南方澳跨港大橋坍塌事故,依據交通部相關資料指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下仍有16座橋梁,為確保相關橋梁之安全性,保障用路人通行安全,爰要求交通部應於3個月內就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轄下16座橋梁進行全面檢測,以保障通行安全,並盤整交通部所轄橋梁,針對高風險橋梁進行加強檢修。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劉櫂豪  (二十二)109年度交通部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交通統計」編列836萬5千元,辦理交通統計專案調查、交通公務統計及編製統計電子刊物所需業務費等,提供交通施政決策重要參據、施政績效考核及各界參考。經查「民眾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連續調查8年,於106年停辦。此調查涵蓋各縣市之公私運具使用情形,多年來已為各界廣泛引用,且為我國民眾對各類運具使用情形之唯一常態性官方統計,藉此瞭解各種運具使用之狀況,有助交通建設之規劃,爰建請交通部研議強化科技技術建構公共運輸使用狀況之大數據資料庫及相關運用,俾利交通運輸政策之規劃、推動、執行及評估。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素月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林俊憲 劉櫂豪  (二十三)臺鐵第四代票務系統上線後,雖已優化防範程式訂位、分段媒合等功能,但台北─台東間班次,因調度及人員班表需求,需停靠花蓮等站,造成往台東地區的座位數被稀釋,往返台東的鄉親仍經常無法訂到位,加上台東鄉親需要前往台北的就醫需求。爰建請交通部督促臺灣鐵路管理局儘速研議,規劃每日台北─台東408車次、台東─台北431車次及針對就醫需求的405車次,於開放訂位後的前3日,優先供台東鄉親訂位(比照實名制,身份證號V、設籍台東以及其一等親)。 提案人:劉櫂豪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二十四)南迴鐵路電氣化計畫潮枋段將於108年底提前電氣化通車,109年底將全線通車,屆時高雄至台東間的行車時間將可縮短至90分鐘。惟花東鐵路全面雙軌化完成前,如無法澈底解決東部一票難求問題,民眾從高鐵接駁南迴鐵路到達台東的票價又過於昂貴,南迴電氣化通車後,對疏運台北─台東的旅客,恐無預期效益。爰建請交通部儘速研議3天以上連假規劃高鐵臺鐵(台北─左營─台東)優惠套票,並向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提案補助以總票價五至六折優惠,以提高誘因,協助連假東部地區的疏運。 提案人:劉櫂豪 鄭寶清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二十五)鑑於宜蘭縣南方澳跨港大橋斷橋事故,恐存在橋梁維護管理疏失之問題,使人民對於我國橋梁之安全性產生疑慮,而橋梁建設係涉及人民交通安全之重要工程,必須謹慎對待,且目前我國橋梁之使用管理及檢測維修等往往分屬不同的單位,易產生權責不分、配合不易之問題。爰建議交通部統一資料庫納入全國橋梁,並會商各橋梁管理機關儘速盤點、檢護及研議橋梁相關檢修作業標準。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劉櫂豪  (二十六)據資料統計,我國電動自行車事故件數與傷亡人數逐年增加,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件數自103年度之826件,逐年增加至107年度之2,330件,增幅達182.08%;傷亡人數由103年度之1,183人,逐年增加至107年度之3,302人,增幅達179.12%。此外,107年度電動自行車傷亡事故中,騎乘電動自行車且年齡未滿18歲者之件數高達541件,顯見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情形日益嚴重,有逐年上升之趨勢,且電動自行車駕駛之年齡限制及資格能力仍未有規範。爰建請交通部應儘速研議電動自行車駕駛年齡限制或考領駕駛執照之相關規範,以及針對電動自行車事故件數逐年上升之情形,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二十七)交通部自98年起按年辦理之「民眾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係我國民眾對各類運具使用情形之唯一常態性官方統計,其調查主要內容包括各縣市別之運具次數及旅次主運具市占率、民眾外出旅次分析及搭乘運具之滿意度分析等資訊,因其調查涵蓋各縣市之公私運具使用情形,多年來已為各界廣泛引用及參考,然交通部卻於106年起停止辦理「民眾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造成往後相關公共運具之成效,恐缺乏適當之衡量指標,無法知曉政府相關政策之施行能否有效增進民眾對於公共運具之使用率,將對交通政策之推動產生不利之影響,爰建議交通部應儘速恢復辦理「民眾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以利交通運輸政策之規劃、推動、執行及評估。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二十八)藍色公路10年計畫刻正擬訂中,預計從航、港、船三大面向,規劃航線開闢獎勵、智慧服務、郵輪來臺跳島推廣計畫等行動方案,預計於108年底前提出完整計畫。為促進地方產業發展,爰建請交通部納入東部藍色公路客貨補助等議題。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劉櫂豪  (二十九)臺鐵6432次普悠瑪自強號出軌事故(第6432次自強號於新馬站出軌事故),事故案件造成全車共18人死亡,215人輕重傷,引起廣泛社會民眾對鐵路交通安全質疑與動盪,攸關我國民眾使用鐵路交通之安全,針對目前我國列車控制系統制度乃應當有所提昇。經查交通部雖於「鐵路行車規則」第157條要求高速鐵路列車之運轉,明定應採具有自動列車控制設備之保安方式;惟針對一般鐵路,卻未見相對應之規定。爰建議交通部應研議於「鐵路行車規則」中針對一般鐵路,要求「列車之運轉,應採具有主動列車控制設備(例如:Positive Train Control, PTC)之可行性」,並研議於鐵路行車規則修改完竣後,規劃於一定時限內就既有一般鐵路列車全面加裝完成;針對新採購之鐵路列車應於採購契約內增加完成相關檢測後,始得交付驗收,俾保障國人鐵路行車之安全。 提案人:葉宜津 鄭寶清 林俊憲 陳曼麗  (三十)有鑑於國營事業因業務量繁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勞(業)務外包項目約聘僱派遣人員來協助解決工作量,因體恤這些派遣員工之辛勞,皆編列年終獎金來慰勞其辛苦付出,建請交通部督導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承攬廠商比照其他國營事業發放所雇工作人員之年終獎金辦理。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 蕭美琴 鄭寶清 林俊憲  (三十一)交通部台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107至110年)在整合國家資源,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原則下,由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ARTC及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VSCC共同合作承接此計畫,兩個中心已於107年簽訂合作備忘錄,後續應加速辦理執行建置。另交通部應要求原廠進口或製造之新車不應擅自變更規格致影響安全,並加強使用中車輛安全管理。 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陳歐珀  (三十二)交通部長林佳龍日前表示,為縮短東西城鄉差距,鐵路將推動「西高鐵、東快鐵」串連全島的一日生活圈計畫,也評估高鐵東延可行性規劃。高鐵東延攸關未來台灣東部發展,爰建請交通部儘速依行政程序啟動高鐵東延之可行性評估,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高鐵東延新闢路線初步規劃」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蕭美琴 鄭寶清 葉宜津  第2項 民用航空局3億3,350萬2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9項: (一)近年遙控無人機之應用與發展快速,屢發生遙控無人機影響飛安,致機場暫時關閉之情形。為保障飛航安全並維旅客權益,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強化偵測、反制設備,及提升管理機制。 提案人:蕭美琴 葉宜津 林俊憲 鄭寶清  (二)「民用航空法」於107年4月25日修正增訂遙控無人機專章,行政院定自109年3月31日施行。而遙控無人機活動區域涉及中央與地方政府之管理權限,要求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主責,協調各單位設立統一平台,公告禁航圖資。 提案人:蕭美琴 葉宜津 林俊憲 鄭寶清  (三)花蓮航空站自107年10月底停飛花蓮─香港定期航班,迄今1年均無國際定期航班。為活化機場,增進觀光,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研擬以營運虧損補貼、經營獎助金、落地費減免等方式輔導國際定期航班。 提案人:蕭美琴 葉宜津 林俊憲 鄭寶清  (四)針對108年度截至8月底,已發生4起因遙控無人機入侵,導致機場4度關場,總共影響航機35架次、3,681旅客,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加強無人機宣導,強化管理機場周遭空域安全,落實保障飛安,並加強「民用航空法」有關遙控無人機專章之配套作業辦理。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五)因應「民用航空法」三讀修正完成,無人機正式納管,民眾操作、使用場所等必須有相關執照及申請核可,行政院並訂於109年3月31日起正式實施並依法針對違規者開罰。惟依據「民用航空法」於無人機操作違反相關規定者,最重裁罰6至30萬元或30至150萬元不等,尤其一般民眾的休閒娛樂用途使用無人機者,動輒被裁罰30萬元,對民眾負擔不輕,因此建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在新法適用前再宣導,宣導期間除惡性重大影響航空安全案件或屢勸不聽者外,以勸導為主、開罰為輔,提醒民眾正確使用無人機規範。 提案人:劉櫂豪 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六)有鑑於遙控無人機之應用及發展迅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受理遙控無人機於航空站或飛行場附近之使用申請案件逐年增加,由104年之104件逐年成長至107年之488件。「民用航空法」於無人機專章部分,已在107年4月25日修正公布,而據行政院規定,須至109年3月31日起方才正式施行。目前相關配套措施仍待與相關單位協商,然108年截至8月底止,已出現4次因遙控無人機妨礙飛航安全,致機場關場之情形,受影響旅客人數總計達3,681人,顯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雖已訂定相關應對程序與聯防機制,但有待加強,且遙控無人機相關配套措施至今仍未訂定完成,管理作業恐存在疏漏及問題。爰建議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強化機場附近對於遙控無人機之管理及防範作業,以保障飛航安全並維旅客權益,並儘速完善相關配套措施,以利未來管理作業順利推行。 附表:108年我國機場四周出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致影響飛機起降與機場關場情形一覽表 發生時間 影響飛安物體 影響情節 108年3月15日 遙控無人機 松山機場關場68分鐘,受影響航機8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589人。 108年4月12日 遙控無人機 松山機場關場52分鐘,受影響航機5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613人。 108年5月26日 遙控無人機 松山機場關場44分鐘,受影響航機11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1,308人。 108年8月4日 遙控無人機 松山機場關場68分鐘,受影響航機11架次,受影響旅客人數1,171人。 資料來源: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提供,截至108年8月底資料。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葉宜津  (七)有鑑於近年發生數起罷工事件,其中「疲勞飛行」攸關飛航安全問題開始受到大眾關注,據資料顯示,疲勞是一種會降低人類多項行為表現能力之危害因子,確實可能導致航空器意外事件或失事,國內外諸多飛航事故之原因也與疲勞有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雖已訂定「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來進行相關疲勞管理,然隨著時代改變及科技進步,相關規範亦需與時俱進,爰建議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應持續精進及研議疲勞風險管理問題,做出相關規範,降低疲勞可能帶來之飛航風險。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葉宜津  (八)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提供資料顯示,108年截至8月底止,已出現4次因遙控無人機有礙飛航安全,致機場關場之情形,允宜強化現階段管理及防制作業。 且「民用航空法」已於107年4月25日修正增訂遙控無人機專章,行政院定自109年3月31日施行,其中,「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7授權訂定之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需與地方政府妥為說明違規取締及管理分工原則;「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8授權訂定之遙控無人機檢驗及測驗委託辦法(草案),仍待與相關部會協商,尚未完成法制作業;另遙控無人機活動區域涉及中央與地方政府之管理權限,也與地方政府協商中。 鑑於遙控無人機專章之施行在即,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允宜妥為完備相關配套措施,並適時與民眾、中央及地方相關機關溝通說明,俾利未來管理作業之推行順遂。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九)無人機體型較小,較難偵測鎖定,尤其是在都市中,無人機隨時可能從任何地方突然冒出來,造成人民傷亡。108年9月北葉門胡塞反抗軍以長程中小型無人機綑綁投擲爆裂物,成功攻擊沙烏地阿拉伯的兩處最大石油設施,但我國機場迄今尚未設置無人機防衛系統,讓國內機場完全曝露於恐怖攻擊的高度風險之下,爰要求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儘速於6個月內研議於全國主要機場完成設置無人機防衛系統。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第3項 中央氣象局20億0,832萬4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4項: (一)109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勞務承攬」編列2,002萬5千元,預計進用31名勞務承攬人力,較108年度進用之26人,增加進用5人,然而政府應降低非典型雇用人力比例,氣象局相關業務未見明顯增加,竟仍增加雇用5名勞務承攬人力,應進行檢討,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人力增加之必要性、勞動權益保障、以及為何無法進行自雇等資訊充分說明,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二)109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業務費」項下「委辦費」編列3,988萬1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3,868萬4千元,增列119萬7千元,而109年度共委託辦理13項研究計畫,其中新增委託辦理「客製化氣象情資整合平台創意應用」及「氣象史料跨域應用」等計畫,然該相關委託計畫之必要性及成效仍有待評估,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就相關委託計畫之必要性及預期成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三)109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第1目「氣象科技研究發展」編列12億1,892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鄭寶清 蕭美琴 林俊憲 葉宜津 陳明文 陳素月  (四)109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第2目「一般行政」編列5億5,784萬5千元,較108年度編列5億5,644萬5千元略有增加,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人員維持費」與「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其中內容有許多雜項支出,例如包括「國內旅費」與家具費用及辦公設備更換等。有鑑於國家財政支出困難,相關設備是否有更換必要,可再三斟酌考量,爰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陳明文 劉櫂豪 葉宜津 林俊憲 鄭寶清  (五)109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資料使用費」編列2,594萬7千元,主要是收入來自氣象專業合約與氣象資料供應,但氣象局內仍有非常多的智慧財產,諸如衛星照片、氣象照片、星空照片與地震照片皆能作為商業應用,爰建請研議增加歲入收入。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六)鑑於109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案新增辦理「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計畫」第1年經費2億3,915萬6千元,其中「強化數位資訊基礎建設」工作項目之經費需求占整體計畫之五成,109年度預算案雖未編列該項目經費,仍宜妥慎規劃相關先期作業;另本計畫與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目前執行之諸多計畫具有上、下游或互補關係,實宜有效整合相關計畫資源。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有效之改善措施書面報告。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童惠珍  (七)鑑於109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強化災防環境監測」工作計畫之整體計畫為「強化臺灣海象暨氣象災防環境監測」,最後1年經費2億8,276萬6千元。本計畫自104年度執行迄今,部分子計畫因採購工程多次流標、辦理環境影響評估與地目變更審查作業延宕,或遭遇民眾抗爭需辦理停工及遷建事宜等,致執行落後,實宜妥謀改善措施,俾達計畫目標,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有效之改善措施書面報告。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童惠珍 葉宜津  (八)鑑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自96年度起陸續建置地震及海嘯海纜系統,至106年度已完成建置115公里之海纜,嗣運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及第2期特別預算經費賡續辦理擴充事宜,預計於109年度完成建置一總長695公里之海纜系統。該局實宜確實辦理海纜系統之布建及養護作業,有效降低損毀故障率,俾利發揮地震海嘯預警訊息及緊急通報之效能,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有效之改善措施書面報告。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童惠珍  (九)有鑑於極端氣候之變化對全球影響增大,如107年之823暴雨及108年之813豪雨,顯示極端氣候對於臺灣之衝擊越趨嚴重,而我國之相關災損亦逐年上升,為降低重大天災對於我國人民安全及民生經濟之危害,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儘速加強防災預警能力,強化對天氣資訊之掌控,提升預報之準確性,使人民能即時做出相關應對措施,保障國人財產及生命安全。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十)109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氣象測報─海象測報」分支計畫項下,新增編列「馬祖與外洋海象浮標布建與維運計畫」第1年經費1,693萬8千元。本計畫總經費2億6,700萬元,期程109至114年度,係辦理馬祖、東沙及臺東外洋等海象資料之布放及維運。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提供資料顯示,截至108年8月底止,除該局布建之海象監測浮標站及潮位站外,交通部觀光局、經濟部水利署及內政部亦有建置相關海象資料監測站,組成海象監測網,目前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已有蒐集相關單位之海象觀測資料,整合公布於該局官網供各界參考使用。鑑於海洋資源開發經營、漁業養殖與捕撈、航海運輸、災害防治、國土保育、休閒遊憩、海疆防禦等海洋活動,均需要長期海洋環境數據作為決策之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肩負重任,整合國家相關海象監測資料,並與海洋、航運、災防、漁業及觀光等相關機關密切合作,資源共享。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十一)為能達成2030雙語國家政策發展藍圖,且友善外籍人士,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發送大雷雨即時訊息、地震速報、海嘯警報、颱風強風告警訊息至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時,應同時併陳英文,除能厚植國人英語能力,也可使來台旅遊、居留之外籍人士了解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所發布之訊息。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葉宜津  (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監測網空品預報資料來源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所提供之數據,為能使空氣品質預報準確度提高,建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研商、精進相關預報內容。尤其河川揚塵嚴重之區域,更應精進鄉鎮預報之準確度,甚至研擬任務型移動監測之可行性。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葉宜津  (十三)有關颱風預測固然無法百分之百精準預測,然而相關預測影響地方政府與民眾之災防準備,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於1個月內就如何協助地方政府及民眾針對現有資訊,進行合理的防災決策,提出具體說明。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十四)有關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計於109年1月1日起調整目前地震分級制度,考量相關分級制度影響各單位災防辦法作業,以及相關系統調整,應加強與各單位溝通,並確定相關期程是否能夠如期完成,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於1個月內就目前與相關單位溝通狀況及是否仍維持109年上路,提出具體書面說明。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葉宜津  第4項 觀光局及所屬33億1,866萬8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9項: (一)109年度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預算「勞務承攬」編列7,339萬4千元,預計進用164名勞務承攬人力,較108年度之140人增加24人,雖觀光局說明表示其中16人為派遣人力轉移,其他8人是因為替代役取消之故,觀光局表示相關人力並未實質增加,然而派遣人力縮減雖為政策目標,但其政策方向為減少非典型人力,觀光局僅將人力平行轉移,對於降低非典型雇用方式毫無幫助,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於2個月內就非典型人力權益保障、相關人力運用檢討,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林俊憲  (二)109年度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預算第2目「觀光業務」編列9,436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李昆澤 鄭寶清 童惠珍 許淑華 柯呈枋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李鴻鈞 郭國文  (三)109年度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預算第3目「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項下「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編列23億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童惠珍 鄭寶清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陳明文  (四)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每年編列6、7百萬元辦理台灣旅遊狀況調查分析及來台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然該調查方式主要採書面問卷由遊客自主填寫,因此在消費動向及消費數的評估上顯不精確,況且各國國情習慣的不同,也會造成問卷的誤差,為了精進觀光政策評估上的準確性,在旅遊狀況的調查上應有更精進的方案。爰建請交通部觀光局於109年度完成觀光旅遊調查方式精進策略之評估,並將精進方案納入110年度預算辦理。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林俊憲  (五)交通部觀光局為促進國內觀光產業發展,加強推動擴大國內旅遊措施,如振興花蓮觀光產業「花蓮遊、花蓮加油」(3355)計畫、促進南灣新國旅振興住宿措施、前進宜花東.高屏暖冬遊方案、擴大國旅暖冬遊方案、春遊專案、擴大國旅秋冬遊等,已獲具體成效。惟相關作業與配套措施未臻周妥,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應參酌各方建議精進補助經費核銷等行政作業,且須建立標準作業程序及加強旅宿業參與措施誘因,以利政策目標之達成。 提案人:蕭美琴 葉宜津 鄭寶清 劉櫂豪 林俊憲  (六)為活絡國民旅遊,刺激國人進行國內旅遊,擴大國旅市場,交通部觀光局於107年起陸續推出數個國內旅遊補助計畫,然國旅補助主要是短期提振觀光市場,長期來看,欲提振台灣觀光產業,仍須從提升觀光品質、正確行銷提升國際能見度著手,當前社會之旅客已脫離走馬看花式觀光,亦較不偏好前往一般觀光景點,而是喜歡在地體驗、具有獨特性的景點與行程。此外,社群媒體之影響力提升,遊客會因社群網站看到美麗景點照片,進而影響旅行的決定,同時,現今旅客之環保意識亦越發成長,會將目的地之環境影響納入旅行決策考量,爰建議交通部觀光局應注意國際觀光趨勢,並隨時調整行銷策略、觀光輔導策略等,以確實提升我國觀光品質。 提案人:林俊憲 葉宜津 劉櫂豪 鄭寶清  (七)彰化海岸具備豐富生態、產業資源及特殊地質,沿線又有西濱快速道路和台17線省道提供便捷交通,讓各場域可及性極高,深具觀光發展潛能。請交通部觀光局評估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向北延伸,成立「雲嘉南暨彰化海岸國家風景區」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將評估書面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提案人:柯呈枋 童惠珍 李鴻鈞  (八)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辦理國家風景區重要觀光景點建設工程,宜將各階段生態檢核資訊公開,並確實遵循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妥予辦理,以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影響。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應於2個月內提出資訊公開及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顏寬恒 陳雪生 童惠珍  (九)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組織圖,交通部觀光局駐外辦事處有14個,中國設置3個、美國設置3個、歐洲國家設置1個、東南亞國家設置4個(曼谷、吉隆坡、新加坡和胡志明市)、日本設置2個、韓國設置1個,目前國家觀光政策積極拓展新南向國家來台觀光,但駐外辦事處卻未隨之擴增,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應於印尼、菲律賓及印度設置辦事處以拓展台灣觀光。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林俊憲 李昆澤  第5項 運輸研究所原列3億9,778萬5千元,減列第3目「運輸研究業務」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億9,678萬5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2項: (一)109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業務費」項下「委辦費」編列3,134萬元,較108年度編列之2,945萬元增加189萬元,共辦理14項研究計畫,然其中有關數位化與區塊鏈技術應用於我國貨櫃運輸作業鏈之研究,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與關貿網路公司於107年簽署合作意向書合作發展「智慧港埠區塊鏈與e港通服務平台」,相關之研究是否應由前述單位進行即可,且考量政府委辦案件應更加嚴謹,以確保相關委託研究案件之必要性,做好相關事前評估作業。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相關研究計畫之必要性以及預期效果,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二)109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編列9,564萬1千元,卻遲遲未將通過網際網路應用或平台方式連接乘客和自用車主,提供預約式運輸服務並收取報酬的運輸網路公司納入管理,爰該筆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三)109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第3目「運輸研究業務」編列6,490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四)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補助成立東部區域運輸研究發展中心協助規劃、研究東部區域運輸等事項,又交通部公路總局自105年度起推動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DRTS)截至108年8月底,花蓮縣玉里鎮DRTS自107年起即未繼續提供服務,萬榮鄉DRTS原經營3條路線,整併為1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責成區域運輸研究中心滾動檢討失敗原因,並依試辦經驗改善相關制度。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五)有鑑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主要辦理運輸系統研究規劃、運輸工程研究發展、運輸安全研究發展等7項作業,除辦理研究計畫外,並處理上級機關交辦事項、協助部屬機關及地方政府辦理案件、其他重要案件及出席各項審議會議等業務。經查,由於88年921地震對我國橋梁建設造成重大毀損,中央政府為統一掌握全國橋梁狀況,交通部責成運輸研究所建置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並於90年8月開始運作;又108年10月1日發生震驚國人的南方澳跨港大橋斷裂事件,雖原因待查,但橋梁建設為我國交通建設重要項目,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允應強化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功能,以即時掌握橋梁動態資料並加強自動控管機制,提升橋梁建設安全。爰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未來如何精進橋梁控管之書面研究報告供相關單位參考,俾有效化解國人對橋梁使用安全上的疑慮。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六)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鑑於106至108年建置「臺東海岸公路浪襲預警系統」,針對臺東台9線海岸區域研究其中長期地形變遷進行特性與致災威脅,進而擬訂適合之因應策略,降低未來海岸受到災害之影響成效良好,預計於109至110年委辦「花蓮海岸公路浪襲預警及防災應用技術之研究」,惟研究時間較台東短少1年,又花蓮除颱風浪襲之外,尚有海岸退縮之問題,爰建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與經濟部水利署、地方政府等單位共同討論,整合資源。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七)109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擬定4年期海空運輸系統營運效能與技術提升科技研發計畫,除深化我國海運研究能量,更提供交通部、航港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所需資料及決策參據。為促進東部運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曾試辦東部貨運藍色公路,惟效果不彰。爰建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與交通部及所屬單位,如公路總局、臺灣鐵路管理局、民用航空局、航港局、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共同研擬花蓮路、海、空對外運輸之可行性研究,使貨暢其流,不囿於地理環境之限。 提案人:蕭美琴 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八)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做為我國重要之交通政策決策幕僚與前瞻研究機關,其研究成果對於提升我國交通運輸系統至為重要;查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理基礎運輸、區域整體運輸規劃等研究計畫,對於公共交通、道路旅運規劃實務至為重要。 又查淡水北海岸地區近年來人口成長快速,加以淡海新市鎮之發展,使得本區域交通流量快速增加,長期以來均有交通壅塞之問題,交通動線之規劃也亟待加強;因淡海輕軌第一期路網已通車營運,加以淡江大橋主橋段工程預計於113年完工,屆時淡海地區之交通網絡將有非常大之變化;同時,淡海輕軌八里延伸線、三芝延伸線亦在規劃階段,因此,包含公共交通、對現有道路動線之調整,需要更新的研究數據以資作為未來規劃之參考。 爰對於大淡水北海岸區域之交通分析,應納入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之研究項目,以作為未來大淡水北海岸地區交通系統優化之決策依據。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呂孫綾  (九)都會捷運系統為大眾運輸工具中最重要的一環,我國自台北捷運開始,即在各主要都會區陸續規劃、興建了多條線路。然由於捷運系統興建成本高昂,所以許多地方政府開始轉而選擇輕軌系統作為其大眾運輸發展的主要選項。例如高雄的環狀輕軌,新北的淡海輕軌、新竹輕軌與基隆輕軌等系統,均為目前已營運或規劃執行中的輕軌計畫。 而輕軌系統雖然相較之下,成本較低、路線較為彈性,然其運量、速度也遠低於捷運系統;因此,到底輕軌系統對於我國都會區之大眾運輸效益如何,對於未來整體大眾運輸政策之規劃甚為重要。 查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09年度辦理中長程公共建設發展作業評估,其中即有關「輕軌系統容量分析暨應用研究─A、B型路權容量及可靠度分析」,由於目前高雄輕軌、淡海輕軌均已正式營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以相關營運數據進行更細緻分析,了解輕軌實際營運之效益;另淡海輕軌二期路網中淡水老街段,依主辦機關新北市政府之規劃,將採C型路權,也就是人車混合路權,此應為全國首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亦應就此種路權模式之規劃運用,進行相關研究供政府機關決策參考。 提案人:李昆澤 鄭寶清 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陳歐珀 呂孫綾  (十)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除每年度自行編列預算辦理之研究外,尚受其他機關(構)委託辦理研究業務,其中106至107年度有超過九成之委託研究案為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以及其主管之國營事業委託辦理,而運輸研究所受委託辦理之研究案件,約有五成辦理再委辦,顯示運輸研究所並無充足能量來全面受理其他機關(構)之委託研究,且交通部等機關及相關事業,應能自行編列預算委外辦理,無須編列預算委由運輸研究所後再由運輸研究所委外辦理,爰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考量自身研究能量,並與委託機關檢討業務劃分、預算編列及辦理方式之合宜性,以減少出現受託後再委辦研究案之情形。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十一)有鑑於近年全國交通事故件數及傷亡人數逐漸攀升,107年及108年上半年(1至7月)全國交通事故總件數分別為320,315件及190,276件,較上年度同期增加2萬3,489件(7.91%)及7,921件(4.34%);107年及108年上半年(1至7月)全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分別為2,780人及1,627人,較上年同期增加80人(2.96%)及32人(2.01%);同時,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近年高齡者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有明顯提升之趨勢,107年及108年上半年(1至7月)高齡者(65歲以上)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分別是1,067人及656人,較上年同期增加72人(7.24%)及52人(8.61%)。改善運輸安全問題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之重要目標之一,爰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主動協同交通部針對上述交通事故問題進行研究,積極研議相關改善計畫及方案,以確保人民之交通安全。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鄭寶清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十二)自蝶戀花事件後,政府完善相關運輸安全之法規,對遊覽車客運推出更安全之規範與相關保障乘客之條款,為了鼓勵業者更加完善遊覽車的硬體設備、司機排班狀況,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議能否在「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2條,免徵汽燃稅與牌照稅中,推出鼓勵完善行車安全之方案,有條件減免遊覽車客運業之相關稅額,鼓勵業者回饋司機、基層員工,並加強更多安全設備,保障民眾之生命財產安全。 提案人:鄭寶清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第6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原列419億2,919萬3千元,減列: (一)第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2,000萬元。 (二)第3目「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1億元。 以上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億2,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18億0,919萬3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3項: (一)109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預算第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編列68億4,716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童惠珍 許淑華 柯呈枋 葉宜津 鄭寶清 陳素月 林俊憲 陳歐珀 李昆澤 陳明文 劉櫂豪 顏寬恒 鍾佳濱  (二)109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預算第3目「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編列302億8,678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童惠珍 許淑華 柯呈枋 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蕭美琴  (三)109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一般事務費」編列2,540萬8千元,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局本部年度消防安全設施檢查費、獎牌製作獎勵金及大樓清潔與員工文康活動等雜支費用,其中文康活動編列就達1,082萬4千元,查107年度該項目編列2,677萬8千元,108年度編列2,542萬6千元,考量政府財政困難,雜項支出應仍有調整空間,為避免浮濫編列情形發生,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素月 陳明文 葉宜津 林俊憲  (四)蘇花公路自92年起禁行長度12.2公尺以上之大貨車,長期以來造成花蓮貨物運輸受限,影響整體產業發展。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大貨車行駛困境提出解決方式,規劃道路改善及公布期程,並研議替代方案。 提案人:蕭美琴 葉宜津 林俊憲 陳素月  (五)據統計資料顯示,截至108年8月底全台約有1,391萬輛機車,顯示臺灣騎機車人口眾多,同時也凸顯出對機車族用路安全保障之重要性,查1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死傷總人數42萬9,579人,其中機車事故死傷人數高達33萬1,669人,占道路交通事故總死傷比率77.2%,而我國目前道路標線及人手孔蓋抗滑係數不足,特別是雨天行車時,易導致機車騎士因打滑發生意外之風險,另人手孔蓋與周邊路面高度不同,亦時有所見,恐影響交通安全,顯見我國道路交通安全品質仍有待改善。交通部公路總局身為公路主管機關,更於96年起推動路平專案,以維護道路平整及機車騎乘安全,需負起相關督導改善責任,爰建議交通部公路總局應就全台道路標線及人手孔蓋防滑係數,以及人孔蓋相關鋪設等問題,研議具體改善計畫、管理策略,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六)109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預算「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辦理省道改善計畫(108-113年)」編列60億元,該計畫主要為辦理公路設施改善、橋梁耐震補強、修建、瓶頸路段新闢、拓寬等工程,而鑑於108年10月1日南方澳跨海大橋坍塌事故之發生,使人民對於我國橋梁之安全性產生疑慮,而橋梁建設係涉及人民交通安全之重要工程,交通部公路總局應對其轄下之橋梁進行系統性及全面性之檢護,同時因交通部公路總局具備橋梁工程修建、檢護之專業,建議交通部公路總局於能力範圍內協助各橋梁主管單位進行相關橋梁檢護工作。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七)太平洋國家景觀道路「台9丁線」廊帶整體改善規劃案已於108年7月決標,決標之金額為1,045萬0,170元,但不見於109年度預算書編列相關執行費用。蘇花改工程預計於109年1月完工,台9丁線車流量將隨之降低,而沿線依山傍海,壯麗的景色為旅客所喜愛。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及早審慎規劃此等國家級之景觀道路,並編列專案經費以支應後續執行。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八)交通部公路總局執行之「台9線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計畫」除各路段後續於設計階段將考量現地條件辦理改善,應融合當地自然特色發展成為安全、便捷之觀光大道。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邀集景觀、環境等專家進行整體性規劃之時,需兼顧地方族群與文化特色,而客家委員會另有幸福台9線之計畫,應與之協調、相互配合。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九)有關交通部公路總局推動公共運輸轉乘多年已遭遇瓶頸,相關轉乘人數難以突破,考量部分地方需仰賴DRTS、計程車等交通工具,方能突破公共運輸之最後一哩路,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針對大眾運輸轉乘優惠納入DRTS及計程車進行研議,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陳歐珀 林俊憲 鄭寶清 陳素月  (十)有關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轄下部分橋梁裝設即時監測系統,設有包括沖刷監測系統、流速計、水位計、紅外線影像攝影機、橋體加速度計、位移計、防突波保護器、有線傳輸網路等,對於橋梁安全維護具有較高之保護,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針對目前裝置相關系統之橋梁維護狀況以及研議增設相關系統於其他橋梁,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陳歐珀 林俊憲 鄭寶清 陳素月  (十一)為維護民眾安全,請交通部就所轄橋梁加強檢測,並會同相關部會就各類橋梁訂定檢測等相關規範,提供地方政府及各類橋梁管理單位做為橋梁檢測依據;另針對彰化地區的中彰大橋、濁水溪舊大橋、西濱快速高架、大度橋等,請交通部責成相關單位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管理維護情形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柯呈枋 童惠珍 顏寬恒  (十二)鑑於108年10月1日發生震驚國人的南方澳跨港大橋斷裂事件,雖發生原因仍待查證中,但臺灣因面臨颱風、地震等天然災害環境影響,也屢有導致橋梁發生嚴重損害而造成危橋的情形。為確保公路橋梁安全,109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預算「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編列302億8,678萬9千元,辦理多項公路建設,其中包括橋梁之新建、改建、重建及耐震補強等工程。經查,近十年來我國公路橋梁建設災害損失不少,南方澳斷橋事件更凸顯橋梁安全性維護的重要。交通部公路總局允宜強化災害防範機制,並積極辦理相關改建及耐震補強工程,俾有效提升橋梁安全。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於每年汛期前,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橋梁如何有效維護之檢討書面報告,以確保民眾使用橋梁之安全。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葉宜津 陳素月 林俊憲  (十三)有關交通部公路總局辦理環島自行車道升級暨多元路線整合推動計畫,事先評估規劃不足,導致部分自行車道路線未能發揮使用功效,目前除觀光路線之自行車道使用效益較佳,其餘鄉村與都會地區之自行車使用量有檢討改善空間,建議交通部應協調相關機關建立起量化數據,蒐集都會區與鄉村之自行車使用數據,作整體成效提升評估報告。 提案人:葉宜津 林俊憲 蕭美琴 鄭寶清  第7項 鐵道局及所屬原列70億0,520萬3千元,減列: (一)第1目「一般行政」500萬元。 (二)第4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1億元。 以上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億0,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9億0,020萬3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2項: (一)109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2目「鐵道業務」編列2,249萬6千元,凍結200萬元,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二)109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3目「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編列2億8,6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鄭寶清  (三)109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4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項下「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編列6億4,32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葉宜津 鄭寶清 劉櫂豪 陳雪生  (四)行政院於107年3月15日召開「加速投資臺灣專案會議第9次會議」,由交通部會同經濟部等提報軌道產業興建及維修關鍵績效指標(KPI)。國內軌道分為高鐵、臺鐵、捷運及輕軌四大系統,基於國內廠商已具臺鐵通勤電聯車及輕軌部分系統之參與設計及產製能力,而高鐵及捷運則尚無完整技術能力及產業鏈之考量下,配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推動、各地輕軌建設需求及國內產業優勢項目,以臺鐵通勤電聯車、輕軌車輛為現階段優先發展重點,臺鐵城際電聯車、捷運電聯車、高鐵車輛現階段以維修備品國產化為優先發展目標,相關KPI及目標值如下: 附表:興建KPI─國產化比例目標值及現況 項目 目標值設定依據 目標值 現況(108年8月) 111年 115年 車型/ 系統 國產化 比例 國產化 比例 國產化 比例 車型/ 系統 國產化 比例 臺鐵通勤電聯車 EMU800 52.0% 62% 70% EMU900 10% (初估) 輕軌車輛 淡海輕軌 21.5% 50% 70% 安坑 輕軌 尚未定案 (初估41.9%) 目前國產化比例上,距離目標值仍有發展空間,為達提升軌道產業國產化比例之預期目標,交通部鐵道局允宜與相關部會研謀措施,扶植國內廠商提升技術品質,帶動我國軌道產業發展。 提案人:鄭寶清 林俊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五)鑑於交通部長林佳龍日前表示,為縮短東西城鄉差距,鐵路將推動「西高鐵、東快鐵」串連全島,也評估高鐵往東延伸到宜蘭。據了解,交通部108年5月下旬請交通部鐵道局研議「高鐵延伸宜蘭」方案,經初步評估具有工程可行性及交通效益,建議辦理「可行性研究」,而鐵道局108年8月2日亦提送初步評估成果至交通部。為配合交通部未來「西高鐵、東快鐵」的全國鐵路發展策略,鐵道局應持續推動高鐵延伸宜蘭計畫之研議,此一目標一旦達成,宜蘭有了高鐵,就將是「西部高鐵、東部快鐵」的轉運中心;此轉運中心的建構,端賴「高鐵延伸宜蘭」、「宜花東快鐵」、「臺鐵宜蘭線」的三鐵車站共構建置。爰要求交通部督促交通部鐵道局儘速啟動宜蘭三鐵車站大平台共構計畫之相關規劃,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初步規劃之成果書面報告,俾利於完善未來宜蘭(東部地區)對內對外大眾運輸系統之整體規劃。 提案人:陳歐珀 鄭寶清 李昆澤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六)原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技術員配合組織改造移撥至交通部鐵道局,有部分人員遭遇倒退陞遷序列之情事。鐵道局應保障且公平對待,不因組織整併或受年限限制損害陞遷權益,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七)花蓮火車站啟用1年諸多設施如電扶梯、廁所排水管、自動閘門曾發生故障,漏水、積水事件亦頻傳,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應全面排檢各項設施,檢查結果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八)花蓮站雖為銅級綠建築採節能節電自然通風對流設計,但夏日高溫使人不適。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應針對悶熱問題積極研議改善方案。 提案人:蕭美琴 鄭寶清 陳歐珀 林俊憲 葉宜津 陳素月  (九)政府近年正積極希望提升軌道產業國產化比例,更成立跨部會之「軌道產業推動會報」,來研商軌道產業推動政策、供應鏈與需求端間之媒合關鍵績效指標及推動期程等項目,其中「發展軌道產業」是交通部鐵道局整併成立以來之重要施政目標之一,然目前我國軌道產業之國產化成效仍不足,諸多核心關鍵技術無法自行由國內生產,仍需仰賴進口,故若欲達成提升軌道產業國產化比例之目標,交通部鐵道局應加強努力積極與相關部會合作,共同研謀相關措施協助國內產業提升技術品質,以推動我國軌道產業之發展。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十)有鑑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成立,過往交通部鐵道局負責全國各鐵道系統之安全管理、事故調查之監督管理,而原有職責在運安會成立後勢必將有所調整,相關鐵路法規亦需進行修正,方能落實獨立事故調查精神,符合社會之期待,然因運安會甫成立,其鐵路事故調查在營運機構、監理單位及獨立調查單位之分工方式仍處於磨合之中,爰建議交通部鐵道局應加速相關法規之修正及相關職責調整,精進整體監理制度,以確保及提升行車安全,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 提案人:林俊憲 鄭寶清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十一)嘉義縣鐵路高架化計畫為近10年嘉義縣的重大建設計畫之一,雖然該計畫可行性研究業於108年7月30日經交通部審查會議審查通過,嘉義縣政府亦已根據審查會議意見完成修正再次提報交通部,爰要求交通部儘速完成審查並送行政院核定,以利後續計畫之進行。 提案人:陳明文 葉宜津 劉櫂豪 鄭寶清  (十二)隨著都市變遷,台灣鐵路軌道穿行都會區域,造成居民不便之事例愈來愈多。以高雄市楠梓區為例,楠梓區居民已愈來愈多,都市化反而造成楠梓的鐵道分隔區內居民的生活空間,且造成交通不便,因而變成有高架公路密集交叉,而有「楠梓百慕達」之譏。此案亦於立法院總質詢要求行政院、交通部要積極研議楠梓─左營鐵路地下化,爰請交通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包含可行性分析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素月 鄭寶清 葉宜津 劉世芳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交通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童召集委員惠珍、葉召集委員宜津出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