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4月8日(星期三)9時至14時19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劉委員建國 主席: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9年4月6日(星期一)9時4分至15時14分 地  點:群賢樓8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蘇巧慧  吳斯懷  洪申翰  邱泰源  莊競程  廖婉汝  徐志榮  王婉諭  張育美  林淑芬  陳 瑩  蔣萬安  劉建國  黃秀芳  楊 曜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吳秉叡  李德維  李貴敏  洪孟楷  邱顯智  林德福  陳椒華  鍾佳濱  葉毓蘭  萬美玲  鄭天財Sra Kacaw   楊瓊瓔  孔文吉  鄭麗文  吳玉琴  劉世芳  謝衣鳯  蔡壁如  林奕華  高嘉瑜  何志偉  張其祿  賴香伶  邱志偉  江永昌  羅明才  廖國棟Sufin.Siluko 曾銘宗  魯明哲    (委員列席29人) 列席官員: 衛生福利部 政務次長 何啟功  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司長 蔡淑鳳  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司長 楊錦青  醫事司 司長 石崇良  中央健康保險署 副署長 蔡淑鈴  疾病管制署 副署長 莊人祥 交通部 常務次長 祁文中  航政司 副司長 韓振華  路政司 簡任技正 王基洲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處長 李俊德  民用航空局 組長 林俊良  公路總局 副組長 黃鈴婷  觀光局 組長 湯文琦 內政部民政司 司長 林清淇 主  席:劉召集委員建國 專門委員:朱蔚菁 主任秘書:金允成 記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林桂美 科  長 葉淑婷 薦任科員 李懿如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衛生福利部、交通部、內政部就「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者之相關生活協助措施、家庭關懷與醫療服務」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次會議由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何啟功、交通部常務次長祁文中及內政部民政司司長林清淇報告後,委員蘇巧慧、吳斯懷、洪申翰、邱泰源、莊競程、廖婉汝、徐志榮、王婉諭、張育美、陳瑩、楊曜、林德福、蔣萬安、邱顯智、陳椒華、葉毓蘭、黃秀芳、高嘉瑜、鄭天財Sra Kacaw、吳玉琴、江永昌、謝衣鳯、蔡壁如、何志偉、張其祿、劉建國、林淑芬及賴香伶等28人提出質詢,均經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何啟功、內政部民政司司長林清淇及交通部常務次長祁文中暨各相關主管等即席答復。委員陳柏惟、魯明哲、楊瓊瓔及廖國棟Sufin.Siluko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通過臨時提案6項: 一、鑑於更有效率地推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流行整備工作,以因應疫情大流行發生時,有大量社區民眾需居家隔離、檢疫,政府將難以全面地照顧民眾所有需求。爰要求衛生福利部、內政部依「社區防疫人力工作指引」應優先督導地方政府盤點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等人力,成立社區防疫團隊,以協助執行社區防疫作為,並提供「公務防疫需求」之防護物資(口罩、消毒酒精等)。 提案人:林淑芬 連署人:劉建國  徐志榮 二、截至109年4月2日,有41,420位正在進行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而國內也發生數起居家檢疫期間家人遭感染的案例。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可以住在自家,但有些住家窄小,無法區隔與家人的活動區域,容易增加疫情擴大的風險,單獨隔離,才是對公眾最安全的做法。惟目前面臨集中檢疫所,以及防疫旅館數量與價格偏高等問題。爰此,為因應疫情,除應擴增集中檢疫所之外,並研議擴大補助需居家檢疫入住防疫旅館之措施。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洪申翰  黃秀芳  莊競程  徐志榮 三、為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延續,計程車、租賃小客車業者經常與乘客近距離接觸,近期業者反應經常買不到酒精、口罩做防疫工作。為防疫情擴大,保護業者也保護乘客,請交通部針對業者之需求協助提供足夠之酒精、口罩,以確保業者防疫物資充足。 提案人:劉建國  徐志榮  王婉諭 連署人:莊競程 四、隨著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爆發,在防疫期間,民眾會產生不安、焦慮反應,尤其失智患者因記憶力、注意力、理解力、判斷力等認知功能退化,因而較難了解防疫措施,導致難以配合或常忘記防疫事項。為求防疫,針對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而未配戴口罩者,若勸導不聽,將處以最高罰鍰1萬5千元的政策,對失智症患者及其家屬而言,是相當沉重的負擔。爰此,請交通部會同衛生福利部針對心智障礙者違反防疫措施的懲處一案進行研擬,並於2週內提出因應措施及作為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劉建國  莊競程  徐志榮 連署人:洪申翰  黃秀芳 五、為因應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延續,持有慢性處方箋之國人,於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期間無法回診,衛生福利部應於1週內研擬慢性處方箋延長方案。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莊競程  陳 瑩 六、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升溫,國內已採邊境防堵措施,凡入境者,皆須進行居家檢疫14天。然而,由中國大陸返國者,卻另採較為嚴格的集中隔離檢疫,顯有違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之平等權精神。另從防疫角度而言,截至109年4月5日,美國確診人數高達335,524人、義大利為128,948人、西班牙則為131,646人,皆超過中國大陸的81,670人,顯示歐美公衛及醫療體系已瀕臨崩潰,且由美國及英國等歐美國家境外移入確診案例,已遠超過中國大陸,若未對由歐美返國之人員採取集中隔離檢疫,恐形成新的防疫破口。鑑此,建議主管機關及時檢討,針對所有入境人員,研議全面採取集中隔離檢疫,以兼顧防疫及人權保障。 提案人:廖婉汝  吳斯懷  徐志榮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確定。 進行今日議程。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26案。 二、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交通部就「我國因應氣候變遷作為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方向」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先處理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保署主管公務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26案。請宣讀。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陸地區旅費」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扣除人員維持後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 (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綜合企劃」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凍結646萬元書面報告。 (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基層環保建設」凍結2億元書面報告。 (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污染防治及流域整體性環境保護」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 (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 (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 (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決議(十一)「優質公廁及美質環境推動計畫」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決議(十二)「優質公廁及美質環境推動計畫」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噪音、振動及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管制」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噪音、振動及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管制」之「委辦費」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 (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質保護」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十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決議(十六)「廢棄物管理」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決議(十七)「廢棄物管理」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 (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署決議(十八)「廢棄物管理」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 (十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事業廢棄物管理」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溫室氣體減緩策略規劃及推動」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廣環保產品及綠色消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一般行政扣除人員維持及臨時人員酬金」後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 (二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化學物質評估與管理」凍結8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毒物及化學物質局「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防制」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 (二十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環境檢驗所「一般行政」扣除人員維持後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 主席:請問各位,對109年度環保署主管公務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26案,有無異議? 林委員淑芬:有,第(十)案。 主席:還有委員對其他報告案有異議嗎?沒有的話,除了第(十)案於專題報告詢答結束後處理,其餘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現在進行專題報告,首先請環保署張署長報告。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在這裡針對我國因應氣候變遷作為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的修法方向做專案報告,簡報的大綱請各位委員參閱。 壹、我國因應氣候變遷作為 一、政府方案 我們整個因應氣候變遷的架構是以減量目標為核心,結合政府方案產業盤查減量、民眾參與及氣候變遷的調適構成整個架構。在政府的方案的部分,104年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後,行政院也先後通過了行動綱領、減量推動方案及部門的排放管制行動方案,接著我們也核定了各縣市政府有關溫室氣體管制的執行方案;另外,行政院也在108年核定了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我國的溫室氣體減量的法定目標是在2050年要降到2005年的水準再減少50%,針對這個目標我們也訂定了階段的目標,也就是在2020年要減少2%、2025年減少10%、2030年減少20%,針對這個目標,參考英國碳預算的做法,把這個分配到各主管部會提出因應的作為及指標,總共分為能源、農業、環境、住商、製造和運輸六大部門,各自訂定目標與作為來推動。 地方政府管制執行方案:核定後即針對各部門的減量,由各地方訂定其執行的作法,簡報內容即是以運輸管理為例,提供各位委員參考。 二、產業減量 (一)推動盤查制度 目前列管約290家,可掌握我國工業及能源部門直接排放量85.5%。 (二)推動自願減量,創造減量誘因 鼓勵企業自動減量,取得抵換專案額度之認可(碳權)。 (三)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排放增量抵換 透過環境影響評估的機制,促使新的開發案採行最佳可行技術,亦對溫室氣體排放增量進行抵換。今年3月27日我們也發布了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 三、民眾參與 (一)建構低碳永續家園 建立氣候行動認證評等:鼓勵村里、社區等等參與,計有4,617個單位參與,將近1,000取得銅/銀級認證,107年銀級村里之人均節電量為全國平均約4倍,因此參加這個認證對節能很有幫助。 (二)因應氣候變遷衝擊及調適整合機制 108年核定「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除各部門的能力建構之外,總共分八大領域,由各部會提出125項行動計畫以推動。 四、我國近年溫室氣體排放趨勢 (一)第一期階段減量目標初步檢視 燃料燃燒之二氧化碳排放量,107年較106年降低0.95%,可見溫室氣體排放已逐步減量,我們繼續努力,期望於109年達到目標。 (二)我國燃料燃燒排放趨勢 我國排放量慢慢趨於平緩,近12年來年平均成長率為0.5%,已逐漸接近日本的-0.2%,優於其他鄰國。 (三)啟動第二階段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目標 由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邀集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該部門目標專家諮詢會議;啟動公民對話平台,廣徵各界意見,預定於下半年送請行政院核定。 貳、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方向 一、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挑戰 (一)行動綱領、推動方案、行動方案等等行政作業時程冗長。 (二)權責劃分不明確 (三)減量政策工具之設計不足 (四)調適部分,當初係以減量為主,原有法規不足,宜朝此方面加強。 二、修法方向 (一)強化行政管制 (二)確立部會權責 (三)完備經濟誘因 (四)增列調適作為 以上就今天的主題做簡要報告,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報告。 游局長振偉:主席、各位委員。以下就針對「經濟部因應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推動作法與執行成果」提出專題報告。剛剛署裡面的報告也提到因應氣候變遷須由「減緩」與「調適」兩方面著手,並針對未來中長期氣候風險預為調整適應,以減輕衝擊。謹就經濟部於「減緩」與「調適」兩大面向報告如下: 壹、經濟部配合國家目標積極推動減緩與調適工作 依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與「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規範,在「減緩」面向,經濟部已依據第1期階段管制目標,完成所轄能源、製造、服務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訂定,透過能源與產業低碳轉型與推動實質減碳措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在「調適」面向,經濟部亦已依循「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提出水資源、能源供給及產業領域調適計畫,以確保水資源與能源穩定供給,提升產業調適能力,降低氣候變遷衝擊。 貳、減緩推動作法與執行成果 一、需求面產業低碳轉型 (一)製造部門 1.推動作法 (1)輔導產業低碳轉型:製程改善、設備汰換、低碳燃料轉換(如煤、油轉換為天然氣或生質能)與區域能資源整合等措施。 (2)推動產業節能減碳:推動產業節能技術輔導、導入智慧化能源管理。 (3)促使產業永續生產:推動產品碳足跡、環境足跡、清潔生產評估、綠色工廠標章。 2.執行成果 (1)排放量:105-107年總排放量451百萬公噸CO2e,低於目標排放量(452百萬公噸CO2e),符合預期目標。 (2)碳密集度:107年已較基準年(94年)下降41%,且穩定持續下降,預期可達成109年碳密集度較基準年下降43%目標。 3.後續加強:持續朝「提升能源效率」、「提高潔淨能源使用」及「轉向綠能經濟」三大方向加大碳排放減量推力,如推動生質能燃料替代,結合地方政府推動鍋爐使用天然氣,鼓勵企業設置再生能源或購買再生能源憑證。 (二)服務業部門 1.推動作法 (1)服務業強制性管制措施:使用能源設備器具容許耗用能源基準(MEPS)、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行動計畫。 (2)特定對象輔導:連鎖企業節能輔導、協助商業連鎖企業落實節能績效保證專案。 (3)推動服務業自主減碳:服務業自願性節能與內部節能服務。 (4)鼓勵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推動服務業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廣補助、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 2.執行成果:105-107年住商部門合計排放量約187百萬公噸CO2e(服務業部門88百萬公噸CO2e),仍略高於核配目標(183百萬公噸CO2e)。 3.後續加強:持續推動服務業節能減碳示範輔導、增加節能誘因、強化節能廣宣、鼓勵汰換老舊低效率設備、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等措施。 107年經濟部主責之製造與服務業部門溫室氣體排放(181.223百萬公噸CO2e)已較106年(182.954百萬公噸CO2e)下降0.95%。依據最新能源統計顯示,108年製造與服務業部門能源消費較107年減少1.7%,預期108年溫室氣體排放亦將持續下降,透過前述加強措施,可望達成第1期階段管制目標所訂109年減量目標。 二、供給面低碳能源轉型 能源部門係透過能源結構調整,提供低碳電力服務,以降低各部門使用電力之碳排放。能源轉型係透過展綠、增氣、減煤策略逐步促進發電結構低碳化,預計109年電力排放係數可較105年降低7%,達成第1期階段管制目標所訂109年電力排放係數目標。 (一)全力發展再生能源 1.推動目標: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 2.推動作法:完善再生能源發展環境,以太陽光電與離岸風電為推動重點。 (1)太陽光電:推動109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畫,透過「產業園區」、「畜、農、漁電共生」及「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三大主軸,達成109年6.5GW目標,並朝向114年20 GW目標邁進。 (2)離岸風電:風力發電4年推動計畫,採「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3階段策略推動,達成114年離岸風力5.7 GW目標。 3.推動成果:截至108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已達5.6%。 (1)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由105年1.2GW,增加至到108年4.1GW,成長2.3倍。 (2)風力發電:裝置容量由105年0.68GW,增加至到108年0.85GW,成長23.9%。其中離岸風電已完成亞洲第1座離岸風場設置,海洋公司108年12月27日完成示範風場併聯商轉,裝置容量達128 MW,預計年發電量4.8億度。 (二)擴大天然氣發電 1.推動目標:2025年燃氣發電占比提高至50%。 2.推動作法 (1)推動新建或擴建天然氣電廠採高效率複循環機組(發電效率估計可達62%,高於現有燃氣機組平均效率約51%)。 (2)加速完成天然氣第三接收站,新設或擴建天然氣卸收、輸儲設備,以擴大低碳天然氣使用與發電,讓天然氣供應更加穩定。 3.執行成果:燃氣發電占比已由105年31.6%提升至108年33.2%,這部分呈現提高趨勢,未來在接收站逐步完成,卸收容量提升下,燃氣占比將可再提高。 (三)逐步降低燃煤發電占比 1.推動目標:2025年燃煤發電占比降低至27%。 2.推動作法: (1)2025年前未規劃新擴建任何燃煤機組,老舊燃煤機組除役後改建為燃氣機組。 (2)推動機組汰舊換新、空污嚴重時期配合降載、以及推動各項空污防制設施改善措施,以促進燃煤發電之減污減碳能力。 3.執行成果:隨天然氣與再生能源發電增加,108年燃煤發電量已較107年減少3.7%,發電占比亦已下降至46.1%(107年為47.6%),減煤成效已逐漸呈現。 透過上述措施推動,107年電力排放係數(0.533公斤CO2e/度)已較106年(0.554公斤CO2e/度)下降3.8%。依據最新能源統計顯示,108年燃煤與燃油發電占比分別較107年下降1.5%與0.9%,再生能源發電占比則上升1.0%,預期108年電力排放係數可再進一步降低,在持續推動能源轉型完成發電結構低碳化各項措施目標下,可望達成109電力排放係數0.492(公斤CO2e/度)目標。 參、調適推動作法與執行成果 為健全水資源、能源供給及產業等領域因應氣候變遷調適能力,本部自101年起依國發會之規劃,制定並推動相關領域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102-106年),並於107年配合環保署之規劃,規劃及推動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107-111年)。 一、確保水資源供需平衡與效能 (一)強化水資源管理作為:已加強推動各項水資源管理工作,包括推動節水三法(於自來水法中強制銷售省水設備,於水利法中賦予開徵耗水費法源,及訂定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自來水減漏、水資源循環利用、農業加強灌溉管理並推廣掌水工成功經驗、強化用水計畫審查與查核、水權用水合理化等各項管理作為,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 (二)推動穩定供水方案:行政院已於106年11月宣示推動開源、節流、調度、備援四大穩定供水策略工作,106-108年已增加水源每日101萬噸(多於臺南用水),包括已完成中庄調整池、湖山水庫、曾文水庫加高、鳳山溪再生水、大樹伏流水、防災備援水井及自來水減漏等工作。109年以後持續透過興辦水利基礎建設、降低漏水率、提升農業用水效率,以及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等作法,朝提高水源利用效率、因應未來用水供需情勢、提升氣候異常調適能力及穩定供水等目標努力。 二、提升能源供給及產業之調適能力 (一)提升能源供給調適能力 1.氣候變遷風險評估輔導:優先輔導位於高災害潛勢地區之能源廠家,已輔導52廠完成氣候風險評估,並已試行能源廠家氣候風險評估自主管理制度,鼓勵能源廠家自主評估氣候風險。 2.能源廠家實施調適措施:輔導示範能源廠家針對高風險項目實施調適措施,如強化防風設計(和平電力強化煤倉防風設計),以降低極端氣候對能源設施之危害,確保能源穩定供應。 3.發展風險評估工具:目前已針對淹水及強風災害等氣候衝擊因子研擬能源部門氣候變遷風險評估工具,製作風險評估作業指引手冊,並建構能源領域氣候變遷調適平台,以供能源廠家參採運用。 4.培訓調適專業人才:每年辦理能源廠家調適教育訓練,以提升能源領域因應氣候變遷調適人力及能力。 (二)提升產業調適能力 1.制訂製造業氣候變遷調適指引,供廠商參考:藉由調適指引可增進製造業廠商對氣候變遷風險認知,檢視自身可承受風險,對其高風險處進行改善,並辦理製造業氣候變遷調適宣導說明會,強化企業對氣候變遷調適的認知。 2.提升製造業氣候變遷調適能力:導入風險應變系統,透過氣象資料即時監控暨管理雲端系統平台,評估檢視自身可能受極端氣候影響面向,降低廠商因氣候風險所致損失。對於相關評估手段及手法,我們也進行相關教育訓練,協助他們相關因應。 肆、結語 面對全球氣候變遷嚴峻挑戰,經濟部深切體認減碳與綠能已成產業重要生產要素,針對這樣的措施,其調適及因應,後續經濟部會積極推動能源與產業轉型,透過排除轉型過程所面臨制度面與經濟面的障礙,營造綠能市場環境,加速產業減量技術應用與再生能源佈建,透過能源轉型促進電力結構低碳化,以協助產業符合國際大廠對供應鏈再生能源使用與產品碳足跡要求,維持產業國際競爭力,並同步朝向達成2020年國家階段溫室氣體管制目標方向努力。 因應氣候變遷除了減緩方面外,在調適部分亦須相輔相成,本部將持續提升水資源、能源供給及產業等領域之風險評估能力,並透過執行調適措施降低氣候風險及強化氣候韌性,確保水資源與能源之穩定供應,以達成兼顧我國社會、經濟及環境之永續發展。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報告。 陳司長文瑞: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交通部相關業務之指導與支持。今天遵照貴委員會議事之安排,謹就我國運輸部門因應氣候變遷溫室氣體減量作為,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背景說明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明定運輸部門應推動「運輸管理、大眾運輸系統發展及其他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減量」及「低碳能源運具使用」;同時亦規範六大部門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訂定所屬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 交通部為運輸部門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推動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減量, 依據行政院107年1月23日核定「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及同年3月22日核定「溫室氣體減量推動方案」,會同經濟部、環保署訂定「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第一期階段)」(下稱行動方案),於107年10月3日奉行政院核定。 貳、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及推動作法 106年我國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占比為12.7%,其中,公路運輸排放量占比最高,達96%。而在所有車輛排放中,又以小客車排碳量最高,占51%。 一、溫室氣體減量目標 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運輸部門行動方案提出第一階段(105-109年)溫室氣體減量目標: (一)109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較94年減少2%,即3,721.1萬公噸CO2e。 (二)105年至109年全期管制目標為18,966.3萬公噸CO2e。 二、推動作法 為達成上述目標,交通部會同環保署、經濟部提出之運輸部門行動方案涵蓋三大策略及11項措施: (一)「發展公共運輸系統,加強運輸需求管理」策略 具體措施包括:提升公路公共運輸運量、提升臺鐵運量、提升高鐵運量、提升捷運運量及提升公共運輸無縫轉乘服務。 (二)「建構綠色運輸網絡,推廣低碳運具使用,建置綠色運具導向之交通環境」策略 具體措施包括:環島鐵路電氣化、推廣電動運具(完成規劃公車電動化發展計畫,推廣電動汽車、推廣電動機車,推動電動公務車、推動電動郵務車、電動船行動策略及電動蔬果運輸車計畫)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建置綠色運具導向交通環境。 (三)「提升運輸系統及運具能源使用效率」策略 具體措施包括:提升新車能效、發展智慧運輸系統提升運輸系統效率及汰換老舊車輛(包括公車、二行程機車、1~2期柴油大型車與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 參、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減量重點成果 運輸部門推動對溫室氣體減量影響較大之重點措施及目標達成情形說明如下: 一、提升公共運輸運量 (一)為減少私人運具使用所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在公路公共運輸方面,交通部推動「公路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提升公車及公路客運服務品質;軌道運輸則推動優化臺鐵班表及創新鐵道觀光旅遊業務、高鐵票價多元化及高鐵假期等異業合作、持續擴展捷運路網輔以票價優惠等作法,以提升整體公共運輸運量。 (二)108年相較於104年: 1.公路公共運輸增加2,162萬人次,成長1.8%。 2.臺鐵運量增加393萬人次,成長1.7%。 3.高鐵運量增加1,685萬人次,成長33.3%。 4.捷運運量增加1億1,171萬人次,成長14.4%。 二、完成規劃電動大客車整體發展計畫 (一)交通部結合經濟部、環保署等跨部會資源,規劃依先導期(108─111年)、推廣期(112─115年)、普及期(116─119年)分期推動。 1.先導期將同時推動補助電動大客車之一般型及示範型計畫。 2.一般型計畫係滿足現有縣市汰舊換新需求,示範型計畫則期鼓勵更多國內自主設計開發製造以及願意在臺投資設廠生產電動大客車之業者,投入公共運輸服務。 (二)「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補助作業要點」已於109年1月8日發布,預計109年至111年各年分別補助150輛、150輛、200輛,共500輛。 三、推動電動機車 (一)配合行政院106年12月核定之「電動機車產業創新躍升計畫」,經濟部、環保署及交通部跨部會合作推動電動機車,至108年新掛牌電動機車占新掛牌機車比例已達18.7%,至109年2月全國電動機車總數已達36.9萬輛,遠超過行動方案所定107-109年累計推動12.1萬輛目標。 (二)交通主管機關配合推動電動機車之措施包括: 1.地方政府於公共停車場設置電動機車專用停車位及提供差別(優惠)費率,目前已有10個縣市設置電動機車專用停車位;12個縣市實施燃油機車停車收費,電動機車不收費措施;6個縣市實施電動機車優惠費率。 2.針對低碳觀光島推動電動機車租賃使用補助方案,鼓勵遊客體驗電動機車之低排碳、低污染特性。 四、提升新車能源效率標準 (一)經濟部107年10月18日修正發布「車輛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檢查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明定我國111年車輛能源效率標準,相較於106年能效標準,小客車將提升38%、小貨車提升25%、機車提升10%。 (二)配合上開修正,經濟部刻正積極宣導國內廠商開發及銷售高能源使用效率車輛。 綜合上述各項推動成果,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逐年下降,由105年3,815.5萬公噸CO2e降為106年3,782.8萬公噸CO2e(較前一年減少33萬公噸)、再降為107年3,712.6萬公噸CO2e(較前一年減少70萬公噸),107年已較109年管制目標3,721.1萬公噸CO2e低0.23%。 肆、結語 配合第二階段(110-114年)更嚴竣之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交通部將請所屬及相關部會共同研議更精進之減量措施。 有關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之修法事項,刻正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規劃研議中,交通部將依業務需要配合參與討論及研議。 以上懇請 各位委員支持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詢答,做以下宣告:本會委員發言時間6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4分鐘,得延長1分鐘,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有書面質詢,請於散會前提出,逾期不受理,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11時30分處理臨時提案。質詢時請各位委員使用消毒過的無線麥克風發言。 請第一位洪委員申翰發言。 洪委員申翰:(9時3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先謝謝召委在今天的委員會即時安排溫管法,包括修法及氣體管制的專題報告。氣候治理其實是我非常非常關心的議題,剛才署長報告時也提到滿多溫管法在執行上遇到的挑戰,其實跟我的觀察滿相近的。首先,我想先來看一下環保署剛才有秀一張圖是關於第一期減量的推估。我們從臺大風險中心的一些分析,目前可以看到2018年的減量是因為當時空污防制的方案,包括替換工業鍋爐的部分有所貢獻,去年的貢獻是來自於大型燃煤火力的機組,包括減量、減燒,所以去年的燃煤、燃氣出現交叉的狀況其實有所貢獻。至於今年,署長說的沒有錯,確實目前看起來有可能可以達標,可是我想告訴大家先不要誤會了,今年預期的降幅其實最大的原因會是來自於武漢肺炎的疫情影響導致經濟方面的停擺,如果在正常沒有發生疫情的狀況下,我們其實離第一階段原本的管制目標會有一段距離,所以我們不能因為疫情導致的減量就心存僥倖,這是我第一點要說的事。 第二、其實在3月我的總質詢中,張署長有談到第一階段減量的計畫之所以有所受限其實跟2015年當時通過溫管法的不足有很大關係,當時在現場我記得蘇院長也表示支持,到時候張署長提出修法版本送院時,行政院也願意來做一些協助,今天我其實想要針對目前溫管法修法的方向提出我的一些看法。 首先,我想要提出第一個主張,這個主張是我認為我們應該在行政院成立一個氣候與能源會報,也就是說,溫管法其實應該參考食安法在行政院層級訂定食安會報的作法,為什麼應該這樣做呢?因為目前能源與減碳的工作其實是交由行政院的能源減碳辦公室來做一些幕僚的協調,我自己在能源減碳辦公室也做了三屆的專家委員,其實我很清楚知道能源辦的貢獻和限制。 目前能源辦的狀況,坦白說,在氣候政策上的貢獻,我認為比較有限。所以也就是說,我們遇到了授權跟編制上不足的問題,我認為如果今天我們要來修溫管法的話,應該來參考食安法的做法。食安法第二十一條直接增訂食安會報,所以我們其實可以讓行政院層級的能源辦直接強化變成氣候與能源會報,讓我們的氣候治理有更明確的中樞神經,讓行政院三長之一做為召集人,找一位政委來當會報的執行長,這樣子在行政部門會比較有統籌性的規劃和協調,我相信會比現在更有利,才比較能夠打通信氣候政策的任督二脈。 第二個主張剛才其實有講到,可是我認為關鍵是在細節裡面。確實,我們的部會過去在第一階段的過程裡其實看到很多部會在這裡面有推卸、推拖的狀況,所以我們必須把部會的一些權責明訂進去。今天現場來了一些部會,但是我必須說,主管占最大排放比例的製造業的工業局,今天居然只來了一位組長,從這邊就可以看到製造部門其實對氣候議題是用什麼樣的態度,所以在此我必須表達遺憾。我想請問工業局,未來有這麼多的重大投資計畫,都可能是增加排碳的巨大壓力,請問你們訂定了什麼最高能效或抑制排碳的最佳可行規範嗎?據我所知並沒有,你們現在在減碳工作上的努力其實非常有限,所以我不知道是否這是為什麼今天製造部門的高層不敢來現場的原因。所以我覺得在溫管法的修法上,各部會的權責架構一定要訂清楚,要明確寫進去,不要再有之前推脫、逃避的狀況。尤其很重要的一個點是關於預算分配的問題。像現在歐盟的綠色政綱其實很明確看到,他們把接下來綠色政綱裡面的四分之一預算都用在氣候行動上面,做為給各個國家不管是補貼、補助上很明確的資源分配,所以經費到位才有明確的計畫及減碳目標的達成。所以我希望接下來在權責上,怎麼把預算分配放進去,尤其包括政策工具,過去我們有很多其實是鼓勵的性質,接下來怎麼把它變成強制管制的性質,甚至是更明確的標的,其實就應該放入短中長程包括指定消減及減量計畫,都應該直接寫明進去,我希望環保署不要再客氣了,國際上都已經宣告現在是氣候緊急狀態,我覺得我們的氣候法規沒有辦法再「溫良恭儉讓」了。 第三個主張確實是我們必須做到溫管法講到的調適與減緩並重的精神,目前氣候的變異看起來已經在所難免,很可能就會發生,所以必須用調適政策是刻不容緩。目前只有溫管法第八條很簡單帶到調適的部分,在法規上是非常不足的,所以我自己希望我們確實需要一個調適的專章,最重要的事情是,我們應該找到一個有指揮力的主管機關,目前這個主管機關是環保署,但我知道目前環保署擔起這個主管機關的責任非常非常困難,我們要怎麼找到這個主管機關?不然,其實再怎麼仔細訂定調適工作,只要主管機關的指揮力不足,其實後面很多事都不用談了,所以我自己希望至少有個專章,因為有些專家說我們是否應該要有個調適的專法,當然這樣更好,但至少在溫管法的專章可以明訂調適的政策工具,還有一些部會分權規劃的權責,尤其應該把五年一期的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整合進來。所以我想要說的事情是,接下來我們很希望臺灣的調適工作必須大步向前,不能再像過去這幾年沒有太多的進展,我相信我講這個話很多部會的同仁沒有辦法反駁。 接下來第四個主張是剛剛署長有講到的碳定價問題,碳定價的重點是我們要怎麼審慎的訂定,而不會引起社會太大的反彈,可是這個碳定價要具備企圖心。這個企圖心的意思,比方說我們從OECD、歐盟的例子來看,從2018年的研究可以看出來,至少每噸碳要定到30歐元才有可能產生行為改變的誘因。我知道目前環保署想訂定的碳費價格恐怕是遠低於這個數字,但我認為可以漸進的提高,請你們一定要有企圖心,而不是只是為了讓自己開始有一些經費運用就算了,我覺得這是非常非常難說服社會大眾的部分。 最後是關於氣候的科學研究,目前臺灣的氣候科學研究是我們訂定政策規範、政策規劃的重要依據,但是現在很多資源是非常散亂的,這個散亂其實也讓很多部會不敢拿氣候科學的研究結果來做為他們重新規劃政策的前提。 現行溫管法第十二條有規定,階段管制目標的執行,應該依據氣候變遷科學知識與相關科技的變遷做必要的調整。但是我認為不是只有條文上寫到的必要調整而已,而是所有的調適與減緩工作,都應該依據氣候科學的研究來訂定,也就是說,我們必須把科學研究跟直接的政策規劃給連接起來。 我自己非常衷心的希望,如果這一次我們接下來要做修法,就不要再用那種殘補式的修法概念了,我們需要讓臺灣有一個完整的氣候體制法規,而這個氣候體制的法規是能夠解決未來我們會面對到的氣候問題,我覺得這是最重要的前提,所以我有兩個問題想要請問署長,第一,請問署長,關於修法部分,目前你心中的期程是什麼?第二,我們應該以確保達成第二階段跟第三階段的減碳目標,來回推現在該如何修法的實質效益,我不知道署長同不同意?也就是說,我們不要再做這種表面的作文比賽式的修法,我們應該仔細的去評估它實質上量化的效益是什麼,而且這個量化效益應該是定著在第二階段、第三階段減碳目標的達成,甚至超過上面。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很多的指教,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先針對您最後提出的這兩個問題來說明,我很同意您提的第二點,就是要以達到這個目標來修法才有意義,所以…… 洪委員申翰:甚至要超過,因為國際上越來越嚴格了! 張署長子敬:是,所以我才會沒有說我們的修法要很快的提出來,因為我覺得如果要修,很多東西就要去談好,包括剛剛委員提到的,包括它的政策工具、整個指揮系統是不是要做相關的規範、權責等等,這些部會之間都必須要協調好,甚至包括民間的意見也要進來,所以我們現在心裡想的是希望在下半年、年底之前,看看能不能把案子提出來,如果現在要修正的話。因為我覺得對於這個過程,我們當然想了很多,包括碳定價怎麼做才是對的、才是有效的,這個…… 洪委員申翰:署長,我想要提醒一點,我希望環保署也多跟外界做一些討論跟商量,包括公民參與的部分,我希望不要到最後只是形式主義的過水。 張署長子敬:是。 洪委員申翰:因為我知道環保署在這很多工作上面的為難及困難,這個我很清楚,環保署要怎麼去引用一些公民的力量,讓你可以在相關部會的行動方案上有更多的空間可以打開,我覺得環保署應該善用這件事情,我希望這是環保署接下來在設計這些參與機制時應該要把握的原則,應該讓公民的力量變為你的助力而不要變成阻力,好不好? 張署長子敬:是,我最後補充一點,剛剛委員提到,其實我們在107年、108年的排碳確實有在降低,所以上次問過了,就是能不能達到2020的目標,其實我那個時候的答復是這有難度的,但我們不會因為我上次講有難度,這次因為疫情降下來達到目標而高興,事實上,我們很清楚我們自己要去做的事情,我想跟委員…… 洪委員申翰:如果這樣,當然是比較好的事情,但是我希望這整套不是殘補式的修法,我們就完整的大修一次溫管法,讓氣候的治理有一套完善的法規,我希望能夠這樣。 張署長子敬:是,我們也很希望能夠好好的來檢討。 洪委員申翰:好,謝謝。 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 蘇委員巧慧:(9時4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雖然您剛剛談過了,但可不可以請您再說一次,對於今年(2020年)我們本來預期希望能夠比基準年(2005年)的排碳量減少2%,請問今年的目標是不是可以達成,你有信心嗎?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在更早之前問我的時候,我的答復是有難度,因為108年的資料還沒有細算出來,但後來把資料者整理之後發現,107年、108年持續在減量…… 蘇委員巧慧:這是減量哦? 張署長子敬:對。 蘇委員巧慧:我們看到的怎麼是增加呢? 張署長子敬:沒有,是減量,所以我們那時候就判斷說,如果照這樣來看,也許我們還有機會可以去拚達到目標,但是現在因為疫情的關係,所以很多人會覺得能夠達到目標可能是因為疫情的關係…… 蘇委員巧慧:全球看起來都有機會下降嘛,甚至下降滿多的。 張署長子敬:但是我們原來在盤點108年的成績時,就覺得也許有機會。 蘇委員巧慧:也許有機會,但是有難度? 張署長子敬:對。 蘇委員巧慧:所以你是戒慎恐懼希望達到這個目標。 接下來本席想要請教,你認為在臺灣,以主管機關各部門來講,哪一個部門主掌的事業是最大的排碳部門,以致於應該需要有最多的監管,是經濟部嗎? 張署長子敬:向委員報告,在六大部門裡面,其實能源與製造都是經濟部主管,我們國家…… 蘇委員巧慧:對,所以今天是經濟部能源局的局長來代表列席嘛! 張署長子敬:我們國家又因為我國的能源大部分都是進口,是石化燃料,所以對我們整個減排更是最根本的…… 蘇委員巧慧:所以最重要的其實是經濟部嘛,對不對?經濟部如果能夠把大部分的標準都達標的話,我們其實就很有機會完成國家的總目標,沒有問題吧?這在邏輯上是這樣嘛,對不對? 張署長子敬:是,因為他…… 蘇委員巧慧:當然交通部今天也有派代表列席,交通工具、大眾運輸工具等等,也都是我們需要去考慮的,但最大的是經濟部嘛,所以接下來我就要請問今天經濟部的代表─游局長,局長,剛剛我很認真在聽你的報告,從頭到尾,從你的報告聽起來幾乎都達標啊,都很棒啊,如果都很棒的話,我們今天要幹嘛要修法?幾乎都達標啊!這到底是標準的問題還是你們撰寫報告的問題?還是是一個什麼樣比較的狀況?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 游局長振偉:主席、各位委員。在我們第一期的階段管制目標是下降2%,在整個能源配比裡面,我們現在正在做調整,未來我們要去發展再生能源,在這樣的情況下,能源部門是可以達到2%的階段管制目標。 蘇委員巧慧:你今天代表經濟部來列席,可是你報告的內容只是能源部門而已,而且以能源部門來講,你在製造業裡面推動的排碳量、碳密集度,看起來都符合預期目標,甚至是下降相當的多,可是沒有提到其他製造業的部分嘛!因為我們剛剛這樣聽下來,幾位委員都有一個共識,如果今天是按照您的報告,因為你這邊寫的報告是經濟部,等於是經濟部的報告哦,如果是這樣的話,其實整個來講我們都幾乎達標啊,很棒啊。環保署張署長,請問你對這樣的報告認同嗎?你認為這個報告是現況嗎?如果這麼棒的話,我們為什麼還要討論、還要修法?一切都在軌道上啊,不是這樣嗎? 張署長子敬:是,向委員報告,這個也就是我們在檢討的,也就是說,我們訂定目標,然後他要…… 蘇委員巧慧:因為標準確實是您訂定的,如果今天他們認為自己有達標,這個標也是環保署訂定的,那我們應該要檢討的是,第一,環保署訂定的標到底合不合理,所以各部門按照這個標準達到了之後,所謂的國家目標到底能不能達成?是不是真實合理的達成?這就是剛剛洪委員有提到的,不希望是作文比賽的部分嘛!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如果標真的合理的話,對於現在的這一些作為,我們還有要精進的空間嗎?如果是這樣的話,不就不需要調整了嗎?這是我們在聽的時候最大的問題啊! 張署長子敬:向委員報告,我們減碳的目標是行政院核定的,各個部門要達到的目標則是由他們依據他們分配要減少的量自己去訂定的,所以現在我們要去檢討的是,如果大家自己制定的目標都能達到,為什麼國家的目標可能會達不到…… 蘇委員巧慧:你這句話就是重點了,真的就是重點,這就是很奇怪的部分,我們每一個部會有一個標準,結果大家各自完成標準以後,竟然國家的總體目標沒有辦法達到。所以這樣的總體目標,甚至這樣的法規,當然有值得要修正的地方,這個責任會落在,包括從主管機關,比如說環保署,你幾乎等於是最後的末端,前面的人都一直在製造、生產、排放,但最後能不能達標的責任竟然落在你的身上,你是主管機關,坦白講,我想你們心裡面應該是有苦難言啊!會覺得這些都不是你們做的,人不是你們殺的,最後卻要由你們來負責,這個對你們來講應該是有這樣的壓力。 同時,我也想確認,包括我們今天在看的,在你們提出的所謂政策工具裡面,其實能源部門、工業部門有相當大的占比其實是在能源部門哦,剛剛能源局長是這樣說的,那麼我就想要知道,如果能源沒有辦法轉型,順利晉升到下一個階段的話,你要說臺灣的碳價比能夠減少到多少,其實我也抱持著相當大的存疑啊! 我舉兩個例子來講,尤其是因為我們的政策必須隨著時勢而推演,現在確實是有疫情的關係,剛剛經濟部的報告是說,我們不管是製造業或服務業都有相當多的作為,以致於都已經達標了。可是我想給你們看的是,今天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的GDP組成會跟原來的預估有相當大的差異,也就是說,因為所有民間消費都停滯了,為了振復我們變成是讓政府的公共支出大幅的提升,你看一下現在這個原始差異與修正差異,同樣是今年的,這個差異下來,所有的民間都是負數,只有政府的部分會變成是正數,也就是政府的支出大幅提高。 經濟部能源局負責的是能源政策及法規的擬定事項,還有能源供需之預測、規劃及推動,也就是說,在政策方面當然還是你們啊,現在整個國家的經濟政策可能有重大的變化了,你平常要規範這些民間製造業等等,希望用這些作為來減少他們的排碳量,現在整個作為都翻了,變成是公部門的支出了,你有什麼新的作為可以讓後疫期時代的經濟活動能夠有低碳排的作為?你們有研究過嗎?應該是還沒有吧! 游局長振偉:報告委員,我們的能源轉型本來就有一個長期規劃,這是持續在做的…… 蘇委員巧慧:這個是等一下我要問的第二個問題,這個是因應時勢的部分,顯然我們沒有看到報告嘛,如果有的話,請送到我的辦公室,這是第一個。我認為能源局也不是只有照既有的行程在走,而是因為疫情的關係,所有政府都動起來了,所以你們的政策也要配合著動起來,這才是政府一體的效能啊,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我非常贊同署長提出來的幾個修法方向,包括主管機關、確立部會權責等等,這些都是剛剛我及洪委員都已經提到的狀況,可是我想要跟你說的是,其實不是只有這種付費的部分,就是碳排付費的政策工具而已,我舉例給你看,你說能源轉型,其實我接觸最多的是我選區內,學校、公共建設的大量屋頂要不要變成太陽能板,以致於種綠電,但它的問題是在哪裡,為什麼推動得很慢?就是當學校的屋頂種滿了太陽能板之後,理論上應該要有回饋機制,對不對?沒有錯吧,請問回饋機制的錢到哪裡去了?不見得每一個都有到學校,也就是產電者所在地本身,有很多可能是回到縣市政府,也就是主管機關的大水庫裡面,所以對於那個提供面板的人來講,他會覺得沒有誘因,因為他認真辛苦的讓校園開放,讓屋頂種滿太陽能板,讓工人可以隨時過來檢查,可是所產生的綠電卻是一毛錢都收不到,跟我沒有關係耶,我平常要照顧它、要管理它,最後卻沒有得到任何的回饋,這樣合理嗎?當然沒有誘因嘛!所以我認為你的政策工具裡面不應該只有跨部會的部分而已,甚至不是只有大家都熟悉的這種碳排付費的部分而已,它其實有更多、更細緻的部分,甚至是中央和地方可以互相串聯的,這才是真正的棒子和胡蘿蔔,胡蘿蔔拿出來大家才會有意願要去做,這是我非常期待裡面能有的細緻部分。能源局有這麼多的專家學者,我也期待你們提出來的政策是真的有道理、很好的,但如果可以更細緻的接地氣,我會覺得這才是真正能夠推動,以致達到第二期、第三期目標的政策。署長剛剛說預計今年年底會有修法版本,是嗎?在今年年底,我期待看到的是這樣的法規,我希望你們隨時能夠跟委員會報告,這才是我們的目標,可以吧?署長。 張署長子敬:是。 蘇委員巧慧:局長,可以嗎? 游局長振偉:可以。 蘇委員巧慧:剛剛本席要求的資料要送到我辦公室喔!你說的喔! 游局長振偉:好,我們會把資料整理完。 蘇委員巧慧:好,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斯懷發言。 吳委員斯懷:(9時5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辛苦了!首先,我想面對媒體跟國人,把臺灣現在面對氣候變遷的處境跟真實的情況讓大家知道,這一點我想署長應該很清楚,在你們的簡報資料裡都說,臺灣現在所有的能源有98%是依靠進口,所以產生的石化等等這些碳排放,但是臺灣是被聯合國相關報告律定為氣候變遷的最高危險群的國家之一,我們的主要地區有73.1%的土地和人口是屬於非常危險的地震、坍塌地、颱風、水災這四種天然災害裡面,請問署長知不知道我們全國人民面對這個最高危險群的生命損失是排世界第幾?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在很前面的。 吳委員斯懷:我們排第一,這是聯合國,針對天然災害,因為氣候變遷,我們是世界人口死亡最高的一個國家。我們再來看一看近百年的平均溫度,我們臺灣增加了幾度,環保署有沒有資料?我就不浪費時間了,我把答案告訴你們,我們查到的是平均增溫1.3℃,這個數字是全球平均值的兩倍,我先講這一個數字是讓大家知道臺灣的處境,臺灣人民、臺灣土地的特性所面對生命、財產遭氣候變遷的威脅。 剛才幾位委員也有談到,原來是3月份要完成,現在你們延宕到年底,但是我們曉得政府成立的目的很困難,跨部會、跨領域,非常多需要協調的地方,所以我想問一問,就現在的減碳成效,就你們的權責,跨這麼多的部門,你們做到什麼程度?精簡單的回答一下。 張署長子敬:向委員報告,我們負責的是所謂環保部門的部分,第二個就是對於有關產業的相關盤查、管理,甚至在法規裡面有關的總量管制等等,這些都是我們的職掌,我們會來推動的。 吳委員斯懷:剛才你們提出的簡報,經濟部、交通部及你們的簡報,事前資料我看的很詳細,我想許多委員的看法是一致的,你們那裡面都是官樣文章,我們要明確律定各部會的權責,要有分工,要有策略,要明訂目標,這些都是文字敘述。我想請環保署很誠懇的回答我,你指揮不動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統統指揮不動,因為你與他們是平行關係,雖然你是主責部會,但你並沒有權只有責,如果他們報出來的東西不符合實際的需求,請問環保署怎麼處置? 張署長子敬:向委員報告,原來我們現在的運作機制,在院裡面是有一個能源辦公室來統整這個部分,當然…… 吳委員斯懷:能源辦公室的功效跟法定權責我們很清楚,它只是一個整合協調的單位,它並沒有指揮權,是不是這樣子? 張署長子敬:當然,它是可以協調,但是我們有很多東西是要報行政院來核定的,在核定的過程中,它還是有整合協調的功能。當然委員提示的也沒有錯,這也是我們在檢討的,也就是說,現有的機制是不是足夠讓我們能夠去統整大家的力量一起往前走。 吳委員斯懷:所以我希望環保署能夠去向行政院爭取,你是主責部會,你應有的權要有,否則各部會報來後,你沒有審核權,也沒有退件權,他怎麼報你怎麼算。那麼請問什麼叫做明確律定?針對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等部門,你要不要把這些直接排放、間接排放做成量化的表格?我們不希望看到「本部已經明確律定,有關減量目標多少」,那個不重要!每年減多少要具體的量化,把評鑑標準弄出來,我想問經濟部和交通部有沒有這個,而不是能源局說我在能源方面這幾年做了多少,你為什麼不談工業局呢?這些大的工業系統所造成的排放為什麼不談呢?就像您剛才回答的,各部會都達到目標,但環保署綜整以後沒達到國家的目標,問題在哪裡很容易看到,本席希望各部會透過環保署給我辦公室一個完整的資料,包括今年各部會原訂目標多少、達到多少,我要數據,我不要文章,是不是可以從這方面來努力? 張署長子敬:可以,我們請各部門整理一下,再提供給委員。 吳委員斯懷:我希望署長向行政院爭取你應有的權,你的責任很重、很為難,這個我們都很瞭解。 張署長子敬:這個不是權啦!我們不是要爭這個權,但是我們會儘量把這個機制建立起來,這才是重點。 吳委員斯懷:我當然瞭解,署長很客氣啦!你不要這個權,但是權責不符政府部門做不了事,你沒有指揮權,沒有決策權,沒有審核權,各部會報什麼你就收什麼。那不是要給你什麼樣的權力,而是針對這個溫管法你要有一定的權責才能做事,我相信你很客氣,但是現在寫這個東西,你們看看,「確立部會權責:明定各部門分別應推動之溫室氣體減量事項」,確立權責和明定,明定到什麼程度,然後做量化的表格,這樣子才能評鑑到底做到沒有,而不是只有這句形容詞卻沒有具體的要求,每一年做到多少要有量化的表,我希望環保署能夠要求,因為你是主責部會嘛!環保署要要求他們做出來,溫管法怎麼修是一回事,這個資料先做出來,希望能夠儘快提供給辦公室,我們要做研究。 最後一個問題,這是環保界爭議多年兩難的問題,我想問問環保署的態度,有關碳交易和碳稅,環保署有何看法?世界各國對此都有不同的看法,各有利弊,有的用這個,有的用那個,有的兩個併用,有的都不用,我想問問環保署,國家的態度是什麼? 張署長子敬:這兩個東西都是希望用經濟的手段去達到減碳的目的,所以應該都是很好的工具,但是該怎麼用,以碳交易來講,我們在高屏地區實施空污總量管制,有一些交易的經驗,我們現在在檢討那個機制要怎麼樣運作,而不是只把國際的抄過來,因為每個國家國情不同。 吳委員斯懷:對。 張署長子敬:第二個,關於碳稅的部分,碳排放的收費是創造它去減量的一個動機,我們覺得這是可以用的工具,但問題是怎麼收,是用稅的方式來收,還是用排放費的方式來收,這個也是我們在這次…… 吳委員斯懷:我想問署長的是,我們的國情和別人不一樣,我們的能源依賴進口的額度太高,所以國家的態度到底是什麼?是兩者並用,還是有第三種方法?我希望在修溫管法的時候,這是一個基礎的能源運用概念,你們要把它彙整出來,希望能夠有具體的資料提供給我們辦公室來研究,好不好? 張署長子敬:是,這個也是我們現在在檢討的方向。 吳委員斯懷:好,謝謝署長。 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 主席: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王委員婉諭:(10時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應疫情的關係,我們可以看到德國在疫情之後,它對於經濟上的轉型、紓困及協調都有一些明確的定義,比如說在初期應該要確保醫療的能量,在中期主要是紓困和延緩徵稅等,在長期的部分,我們也認同應該要針對疫情的影響,同時來進行企業和產業的轉型。包括歐洲也有提出相對的建議,就是低油價時期是最適合移除化石燃料補貼的時機。 我們回過來看臺灣的狀況,今天環保署有報告關於修法的方向等等,我們有兩個政策以及修法的主軸,首先是補助民眾汰換電動車的方案,這是現在已經在進行中的。第二個部分是修法的主軸,希望搭配補助減量的作為來提供經濟的誘因,能夠達到溫室效應的減量以及降低氣候變遷的影響。但是實際上的作為是,從今年開始,電動車的補助是縮減的,現在看起來,這個做法與我們的方向並沒有辦法達到一致,這個部分不知道署長清不清楚?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電動車補助的縮減,以往的補助是新購我們也補助,但是我覺得在環保的立場,應該是你要把老舊的汰換,這個才是優先。 王委員婉諭:沒錯,以往是老舊和新購都補助,但是今年開始,只補助汰換的部分。 張署長子敬:對。 王委員婉諭:那當初的前提是,在2019年的公聽會其實有提到,我們希望朝降低民眾使用私人交通工具、減少機車總量的方向去進行,所以沒有提供新購的補助,但是因為疫情的影響,大家對於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疑慮和擔憂是增加的,我們可以看到機車銷售量在這一季大幅成長,油車也增長了許多,年增15%,月增達到36%,然而電動機車的部分,與去年第1季相較卻是大幅下降,所以原本假設的前提,我們希望儘量減少使用私人交通工具,減少機車總量,增加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這個前提已經不存在,這個部分署長清楚嗎? 張署長子敬:當然這個可能是因為疫情的關係,一時的心理上…… 王委員婉諭:沒有錯,但是疫情會持續多久,我們也希望…… 張署長子敬:長期上我們方向還是不變,還是希望鼓勵搭乘大眾運輸系統,所以我們現在也在想要怎麼做。因為這部分一直推得不順,我們希望有一個比較新的做法出來,所以現在在研究,當然這個要和交通部門來合作,因為你要把公共運輸系統創造出來,滿足民眾行的需求,他才有可能減少私人運具的使用。 王委員婉諭:本席認同長期是這個方向沒有錯,但是現在受疫情的影響,相關的政策和做法應該有適時的調整和修正的必要性,原本環保署預期的情況以今年來說並沒有發生,是不是能夠在政策方面做修正,貼近我們原本希望的目標? 張署長子敬:我想委員的意思是說,如果私人運具短期間有增加,是不是要去補貼,鼓勵他朝向電動這部分來發展。 王委員婉諭:是,沒錯。 張署長子敬:這我們會來檢討看看。 王委員婉諭:因為時勢已經不同了,實際的情況也不同,我們的補貼政策和做法應該要與時俱進的做一些調整和修正,這是我們希望看到的,大方向本席絕對認同,而不是因為疫情的關係,導致實際的狀況沒有辦法和我們的預期貼近就把它放著不管,這是我們希望能夠呈現的。 張署長子敬:是,這個我們來檢討看看。 王委員婉諭:接下要請教經濟部,我想要提的是外送平台篩選的原則,受到這波疫情的影響,餐飲業者的經濟狀況有很大的變動,業者的部分受到很大的影響,所以當初經濟部是希望透過數位轉型的方式補助外送平台及業者,鼓勵業者上架來做紓困的補助。原本經濟部長和業者在討論的時候,有提到他們的需求,比如說降低外送平台的抽成以及鼓勵本土平台發展這兩項,其實經濟部是深表贊同,也認為在未來的紓困政策當中會把這兩項考慮進去,然後來做補貼。 主席:請經濟部商業司陳副司長說明。 陳副司長秘順:主席、各位委員。是。 王委員婉諭:另外,我們長期和勞工站在一起,我們希望能夠正視外送員的勞動權益,但是我們看到經濟部現在的推動計畫大概是用這4個步驟去進行,就是外送平台先提出申請之後,公告有哪些外送平台可以讓業者上架,然後提供雙方的合作,外送平台再將這些申請補助的案例彙整之後向經濟部提出,這是我們的理解。 陳副司長秘順:是,我跟委員說明,外送平台提出申請,它會有一個推廣計畫書,在推廣計畫書裡頭,包括申請書,它要承諾會遵照勞動部頒布的這些規範來對…… 王委員婉諭:是,我們也有放在投影片上,第一個是資格審查,在這個申請計畫中,哪些平台可以被公開或是被接受,其實資格審查非常的寬鬆,並沒有針對外送平台上架的費用以及平台抽成的費用來做限制。 陳副司長秘順:那個部分它會在推廣計畫書來載明,然後我們會依照…… 王委員婉諭:公告,我知道,昨天有看到新聞。 陳副司長秘順:勞動部要求的規定做審查。 王委員婉諭:沒有錯,但是我要提的是,之前李司長說抽成比例會是審核條件之一,可是現在只有公開揭露而已,並沒有當成審核條件之一;在隔天的時候,副司長又說審查不限制家數,所以我們根本看不到抽成比例到底能不能成為審核的機制之一,以這一頁來看,其實並沒有這樣子的限制。 陳副司長秘順:基本上抽成是商業行為,我們不能做限制,但是送來之後,各家的條件我們會一起公開。 王委員婉諭:所以並沒有特別鼓勵低抽成的情況? 陳副司長秘順:不能設限,因為價格自由,我們不能對個別業者設限。 王委員婉諭:瞭解,原本希望能夠降低外送平台抽成的部分,變成還是採用自由市場的機制去處理。 陳副司長秘順:競爭機制會進去。 王委員婉諭:對,但是並沒有達到原本所承諾的,在審核機制的時候,鼓勵到平台降低抽成的部分。 陳副司長秘順:我們瞭解的是,現在送的案子,抽成大部分都降低不少。 王委員婉諭:好,瞭解。我們可以看到這個簡單的審核機制並沒有篩選出好的平台,沒有辦法達到經濟部原先期望的…… 陳副司長秘順:還不能做這個結論,因為還沒有公告,我們明天會做審查。 王委員婉諭:以目前的辦法來看,並沒有辦法降低抽成和振興本土品牌。 陳副司長秘順:我們希望達到這樣的目的。 王委員婉諭:對,就是希望,但是在政策上並沒有這樣子的誘因和規範。 陳副司長秘順:還沒有公布被核定的業者,所以基本上…… 王委員婉諭:我是說以現在審核機制和辦法來看,這個是已經確定的嘛! 陳副司長秘順:不會,因為我們在推廣計畫書和申請書有要求要具名,而且要承諾符合勞動規範。 王委員婉諭:我想請教的是,針對這個部分有承諾,剛才提到的就是聲明事項第九項,它必須知悉勞動部的規範等等,但是過往已經有看到一些平台違反勞權或是有違反勞權的疑慮,如果…… 陳副司長秘順:基本上,我們是協助餐飲業者,讓他對平台有一個選擇,經濟部並不是勞動主管機關,我們會配合勞動部來做這部分的要求,主要是被我們補助的餐飲業者去使用的平台,我們會做這個要求。 王委員婉諭:對,但是現在還是一樣嘛!針對平台並沒有任何的限縮和真正的審核或卡關的機制來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 陳副司長秘順:如果不符合規範,我們會取消它的資格。 王委員婉諭:所以這是確定的?因為在目前的計畫裡面看不到。 陳副司長秘順:在我們的要點裡頭有明定。 王委員婉諭:瞭解。因為時間關係,我很快的帶過,以現在的補助辦法以及施行細則來看,可能會有幾個問題,我們原本是希望鼓勵這些未曾在外送平台上架的餐飲業者能夠上架,但現在的實施方法卻非常寬鬆的認定不管是上架,或者是他原本已經在使用這個平台,但是他沒有做過任何的行銷活動,他重新再來適應都可以算是上架,所以有可能因為這樣的做法導致原本已經上架的店家也可以透過這次的申請得到補助,而壓縮到我們原本希望能夠鼓勵上架的這個行為。 陳副司長秘順:是,我們會針對平台提的服務方案來做檢視,這裡面我們最希望的當然是上架和配送,行銷的部分不是我們主推的項目。 王委員婉諭:這就是本席想說的,我們的方案內容以及實際的做法其實沒有辦法跟我們預期達到的方向一致,所以可能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很快的帶過,包括現在的上架,其實很多大型的外送平台已經免除了上架費和基礎服務費,但是因為有這個方案的補助,變成它會向餐飲業者收上架費之後再來申請補助,所以並沒有實際補助到業者。 陳副司長秘順:我們會留意這樣的狀況,而且我們在公布服務方案的時候會留意這些情形。 王委員婉諭:現在看起來都只能用後續的方式來積極的檢視,並沒有辦法在補助方案裡面有所縮限或協調。 陳副司長秘順:因為我們無法限制平台的經營模式,也沒有法可以去做限制。 王委員婉諭:這就是我們所擔心的,紓困的補助沒有辦法真正補助到需要的業者身上。 陳副司長秘順:不會,我們會給餐飲業者好的服務。 王委員婉諭:那是目標嘛!以現行的做法看起來是這樣子。另外,簽完約之後,他們先補助了餐飲業者,之後才向經濟部申請,但是卻有總量的管制,所以有可能會產生一個情況,就是餐飲業者向平台申請之後,平台向經濟部提出申請的部分卻因為…… 陳副司長秘順:院長非常明確的指示,如果這部分的預算不足,他願意支持,所以我們會努力來處理。如果餐飲業者有這麼大的需求,我們會努力來爭取。 王委員婉諭:本席希望剛剛提到的這些方向和能夠做的部分,可以審慎的制定比較明確的方法來做管制和推動,因為現在看起來,之前提到希望減少服務費、上架抽成費用,以及補助本土業者等等,在目前的補助措施中都沒有辦法清楚的達成和推動,這就是我們希望…… 陳副司長秘順:因為這是一個補助輔導的機制,不是管制、限制業者經營,所以我們會從輔助、輔導…… 王委員婉諭:本席希望能夠有積極的作為,透過輔助、輔導的機制,真正的補助到我們要推動的目標。 陳副司長秘順:對,我們要爭取餐飲業者最好的權益。 王委員婉諭:我覺得不是只有餐飲業,原本希望的目標是透過補助的機制往那個方向去推,當然它不是一個限制,而是在我們的措施或做法之中能夠更積極的來協助,以上,謝謝。 陳副司長秘順: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邱委員泰源發言。向委員會報告,待會兒廖婉汝委員詢答結束之後,先休息10分鐘。 邱委員泰源:(10時1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辛苦了!我們都知道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在前言第7項有幾個方向和重點,第一個,各國應共同合作以迅速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第二個,根據「巴黎氣候協定」,2020年以前須讓全球溫度增加少於2℃。第三個,依據「聯合國氣候變遷架構公約」,必須穩定大氣中溫室氣體濃度。我要請教兩個問題,現在臺灣要參與國際的UNFCCC,有沒有參與的機會?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委員很清楚,這些都是聯合國底下的公約組織,正式的大會我們是沒有辦法參與的,但是我們還是很積極的去參與,像我們去年到UNFCCC,我們不只是對友邦,也讓相關的國家知道我們在這部分的努力,讓大家瞭解我們能夠做出的貢獻。 邱委員泰源:我等一下會再問到,其實目前在COVID-19的疫情當中,我們在爭取國際的重視,因為大家做得很努力也很有成效,各方面都可以呈現我們的具體作為,在這個部分如果能夠藉著這樣的努力,也許可以幫忙。健康、醫療與疫病、環境絕對有非常大的關係,我們的主席非常睿智的排了這個議題,讓我們好好來針對相關的議題整體來看,這個非常的重要,也符合聯合國和世界的趨勢。針對這樣的一個發展目標,我是期待大家注意一下相關的國際組織,藉著這一次的機會能夠多加參與,我想大家都在努力。 第二個問題,今天談的是溫管法的修法,修法的方向與聯合國的永續發展目標是不是一致的? 張署長子敬:第一個,剛剛提到我們在這次防疫的表現,我相信對我們未來參與這些會很有幫助,因為這會讓相關國家更正視我們在這些領域的努力成果和貢獻,我們也願意一直在國際社會做出貢獻,所以我們會繼續努力。第二個,有關這次的修法,其實我們原來就是朝著國際公約的方向,像剛剛講到的碳定價或是碳交易,這些原本在國際有機制的,因為我們都不能參與,所以我們希望訂我們的法,讓它在國內可以運作。不過在國內運作的話,像碳交易,在我們不能參與國際的情況下,我們自己的市場就變得很小,怎樣讓這個機制在國內能夠運作而且產生效果,我們在修法的時候就要特別去思考怎麼設計可以讓我們有一個工具來使用。 邱委員泰源:非常好,不但在國內把它做得更好,而且能呈現我們的實力和國際接軌,這也是我們期待的修法方向。 張署長子敬:是。 邱委員泰源:我們看投影片。大家都知道全球暖化非常不利人民的健康,我看在座很多位前輩,包括劉召委都很關心我們人民的健康,當然暖化絕對是對健康有影響。WHO一直在警告,這樣下去,每年可能會增加25萬人死於營養不良、瘧疾、腹瀉和氣溫過高,健康的損失恐怕還不只這個數字。本席想請教一個問題,在SARS過後有兩大著名的電影,一部叫《Outbreak》,一部叫《Contagion》,就是《危機總動員》和《全境擴散》,這是臺灣的翻譯,我覺得他們很有深度,對疫情的分析非常的專業,但是裡面都會提到與環境息息相關,所以我認為環保署要去注意這個部分,全球暖化造成環境的變化,與各種疫情的產生有沒有關係?可能這個部分要切進來,我常常在說,我們一定要跨部會來思考,創造一個更好的想法和策略,甚至預防於未來,不曉得署長的看法怎麼樣? 張署長子敬:我完全贊同委員的提示,確實,我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因為氣候的關係,以往我們都講登革熱在濁水溪以南,但是隨著氣溫慢慢提升,這些本來比較屬於熱帶的疾病很可能就往北部來發展,所以整個環境可能對於疾病也會產生連動的影響。 邱委員泰源:對,我們過去花了非常多的研究經費在處理登革熱相關的疫病跟環境各方面的關係,也投入了很多醫療、公衛的人才,我們這一次是不是有類似的經費?像科技部,現在只要是COVID-19的所有paper、所有研究都在報,各個國際期刊發現目前已經燒到全世界,很多國際期刊都特別闢一個專欄,只要與COVID-19的疫情相關,不管是環境或健康統統趕快來投稿,我覺得既然環境和健康有這麼大的關係,環保署在這個部分是不是不落人後,可以提供更多的關注,甚至鼓勵,甚至經費? 張署長子敬:是,我們也在努力,希望每年能夠從相關經費提撥一部分來支持一些比較基礎的研究。 邱委員泰源:我想署長是非常積極任事的,這次的COVID-19不曉得什麼時候會結束,是不是會復發也是我們所擔心的,那這個與環境絕對有相關的因素,有沒有辦法站在環保署的立場去思考一些幫忙的策略?這個部分我們後續再來討論,拜託您回去請同仁大家努力一下。 接下來我還是要提到六氟化硫,這個應該是毒化局還是…… 張署長子敬:化學局,和我們環管處也有關。 邱委員泰源:關於這個部分,我們臺灣管制的情況怎麼樣?因為它的確是暖化最大的一個問題,你們回答一下,簡單就好。 張署長子敬:這個最主要是電力傳輸的絕緣體在使用,台電已經開始在做這部分的控管、盤查,也有建立回收的機制,所以2017年六氟化硫的排放已經比2005年減少76.96%,將近77%,我們也在努力減少這部分的影響。 邱委員泰源:這個部分因為有很多人提出,要我們關心,所以本席特別注意到這個問題,請你們把現在的工作狀況再提供給我。 張署長子敬:我們再提供詳細的資料給委員參考。 邱委員泰源:好。最後一個小題目,今天在談溫管法,其實我們過去在推住商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裡面有特別提到,2020年174家醫院病床的碳排放量要減少,不曉得目前的工作狀況怎麼樣?有沒有什麼鼓勵措施來促進工作成效?簡單回答就好,我想這個提報告就好了。 張署長子敬:我們再補充資料給委員,我們各個部門都有分頭在推,這個部分可能要與衛福部這邊再來確認它推動的狀況。 邱委員泰源:好,請你把進度、狀況以及困難列出來給我,再麻煩環保署。 張署長子敬:是,謝謝委員。 邱委員泰源:好,謝謝。謝謝主席。 主席:請莊委員競程發言。 莊委員競程:(10時26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知道全球氣候變遷一直是全世界都在關注的問題,我們從2015年訂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之後,施行幾年下來也碰到了許多問題。我們看到去年「德國看守」等環保團體評比的「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CPI)」,臺灣在61個評比國家中排名第59,只贏過沙烏地阿拉伯和美國,是倒數第3名,而且是歷年來最差的,過去幾年的排名越來越退步。當然這樣的評比指標也有爭議,對我們這種能源靠進口的國家來講是有點不公平,所以我們今天要一起來討論這個修法的方向。署長在上個月說過,希望今年度要完成修法,本席也在這邊要求,一定要提出更有效的機制和工具來達成溫室氣體減量的目標,這樣可以嗎?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我們努力要做的就是這件事情,雖然我們一直照著國際公約的要求在努力,但是我們應該可以做得更好,所以這次如果要修法,我們希望把很多的機制和工具一次建上去,甚至我們在想,如果其他的部門站在它各自的法不容易去修,也許可以把工具放在這裡給它來用,我們可以這樣來考慮。 莊委員競程:我們撇除這個國際的評比指標,剛剛蘇委員也有討論到我們設定的目標,署長是說由政院來設定總目標,但是各個部會的標準是自己去制定,那各個部會聽起來好像每個都達標,可是卻達不到這個總目標,這個問題我剛剛在下面一直在想,感覺這是一個邏輯問題,今天政院設定的目標就像一個大拼圖,每一個部會應該負責拼圖的某一塊,如果由他們自訂的話,可能大家都負責同一塊,當然你就拼不起來整體的拼圖,所以在目標的制定上,政院和環保署這邊是不是要重新擬定標準讓各個部會去依循,而不是讓他們自己訂定標準來作為達標的依據? 張署長子敬:我們現在訂定第二階段就是這樣子來考慮,因為第一階段也許有些部門是量力而為,它盡最大的力量來做,但是盡最大的力量不見得能夠達到減量的目標,所以我們希望未來能夠更確實的回頭推,各部門應該要想辦法去達到減量的目標,而不是我最多能夠做到多少,把大家的目標集合起來,這樣我們才有機會可以達到國家的總目標。 莊委員競程:是,謝謝。另外就是…… 張署長子敬:抱歉,占用委員一點時間,我剛剛講達不達到目標是和我們自己設定的目標來比。 莊委員競程:是啦!我剛剛有說撇開這個國際的指標,因為對我們來講,這個指標有一些設定上面的爭議,當然我們還是可以參考,但是我剛剛說設定目標是政院這邊設定的目標。 張署長子敬:是,我只是說明我們要自己和自己比,否則各位可以看到,它把我們比得比印度、中國都還差,大家光想就知道這個指標到底有沒有問題,所以我們還是以自己的目標為目標。 莊委員競程:是,沒有錯。再來就是國人關心的使用者付費這個部分,到底是要收碳稅還是能源稅,可能要趕緊提出一個方案,讓大家可以做充分的討論,這樣可以嗎?就是碳稅和能源稅的差異到底在哪裡,在符合污染者付費的標準下,哪一種收費方式是比較合理的? 張署長子敬:因為原來的法只說可以收,沒有說怎麼收,所以這是我們希望去補強的。至於收稅還是收費,這也是我們要去討論的,因為現在環保比較常收的是費,那這個費就可以把經濟誘因的因素考慮進去,我們可以時常調這個費率,依照政策需要來做,所以我們會仔細來討論到底費比較好還是稅比較好。 莊委員競程:好,謝謝。接下來本席要請教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傳了將近兩年,不管是網路上或是基層的耳語都要聽得到,2018年的公投案第16案,署長應該記得,它的內容是「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當然這個公投通過了,那一般民眾會認為這是一個以核養綠的公投,所以許多民眾誤解,覺得政府必須重啟核四,甚至要求政府必須停止非核家園這個目標,但是我們政府當然強調這個公投通過,法律會廢止,對不對?但是這個非核家園的政策也是不變嘛!立法院在去年通過電業法第九十五條修正條文,刪除第一項,就是剛才所講的「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這個條文,所以本席今天看到這個主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在第一章第五條提到「政府相關法律與政策之規劃管理原則如下:一、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本席想藉由今天這個機會,請署長再說明一次,這個非核家園的政策目標是否不變?讓民眾能夠瞭解,不至於被坊間的傳聞所誤導。 張署長子敬:非核家園的目標在我們是不變的啦!那中長期再生能源的規劃,其實能源局有很詳細的規劃,也許可以請局長再補充說明一下。 莊委員競程:所以目前的政策還是會朝向推動再生能源或綠能,往降低污染這個方向逐步進行。 張署長子敬:是,這個是主要的目標,其實非核和減碳並沒有衝突。 莊委員競程:另外,本席有看到報告,推動自願減碳抵換專案至109年3月31日止,共受理101件抵換專案註冊申請,已通過53件,預計可減量4,691.8萬公噸的碳排放,請問署長,推動自願減碳抵換有這樣的成效,你們滿意嗎?可能也有經濟部這邊的…… 張署長子敬:這個主要是我們在推動,我們對這個效果並不滿意,所以在這一次的修法會一併來考慮,因為這個部分牽涉到減碳之後的額度以及後面的交易,這些東西要怎麼樣讓它可以活絡,這樣才會有它的價值。 莊委員競程:是。我可不可以請經濟部工業局來說明? 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凌組長說明。 凌組長韻生:主席、各位委員。自願減量盤查這部分,我們都有彙整產業的意見,然後送到環保署這邊來進行審查,進行抵換。 莊委員競程:對,我在工業局的一個資訊網上查詢,發現資訊更新只到2018年,那貴局在推動產業溫室氣體自動減量十幾年來,成效逐漸在遞減,2018年最新的數字是76.5萬公噸,比前一年減少18%,請問這個癥結點是什麼?要如何改善?是不是要有一些經濟的誘因,讓這些廠商可以持續來做改善?簡短回答就好。 凌組長韻生:這部分我們會有一個報告,現在可能也要搭配環保署這邊提供的管制工具或是誘因機制,就108年來講的話,抵換專案比以前申請的案件都來得多。 莊委員競程:所以未來的經濟誘因或是可不可以納入個別減碳的用戶,環保署這邊可能也要搭配跨局部的討論。 最後,本席有一些建議,目前臺灣的市場及業者都很努力在生產節能減碳的產品,像政院的電動機車產業創新躍升計畫,108年掛牌電動機車市占率達到18.7%,顯示國人接受度已經很高。另一方面,我看到去年底有7家輪胎業者成立節能輪胎產業聯盟,經濟部能源局也推出自願性的節能輪胎標誌給予鼓勵了,那我是希望能獎勵補助各地方的租賃機車行去汰換電動機車。再來,交通部的計畫有提到針對低碳觀光島的推動,電動機車的租賃使用有補助方案,鼓勵未來到我們國家的遊客可以體驗電動機車的低排放和低污染特性。另外,我也建議政府採購的車輛要儘量鼓勵使用節能輪胎。在交通部方面,大眾運輸工具要汰換成節能電動這些,在時程上面有沒有一些規劃?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文瑞:主席、各位委員。公共運輸在電動大客車的部分,我們有相關的時程規劃,原則上各類的車輛,比如說市區公車要汰舊換新的話,我們有相關的補助。另外,我們也提出了一個示範型的電動公車計畫。 莊委員競程:交通部這個時程的規劃,可不可以給我們辦公室一個報告? 陳司長文瑞:好,我們提供一個說明報告,沒問題。 莊委員競程:謝謝。 主席:請廖委員婉汝發言。 廖委員婉汝:(10時3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辛苦了!我想剛剛幾位委員已經詢答過,到今年2020年為止,我們的碳排放量只有減少0.95%而已,要降到2%是沒有辦法達成了。以「氣候變遷績效指標(CCPI)」的排名來講,我們是退步3名,來到第59名,是全球倒數第3,當然署長對此不能認同,剛才你也回答我們不能和印度和其他國家比,臺灣應該還是不錯的,但是這個是實際上的數據,全球出來就是這樣的數據,對我們來講也是一種鞭策,那對你來講,我覺得是無可奈何,怎麼講?整個氣候變遷的衝擊,在氣體排放這邊是6個相關單位要來執行,你根本一點約束力都沒有。最大的問題是,以經濟部來講,產業界也好,或者是能源這部分也好,在政府整個政策的執行面當中,其實有它的難度啦!因為氣體排放量要減量,然後再生能源要再強化的時候,這些都需要時間,剛才幾位委員也說了並不是要環保署約束或要求,因為要求不來,最重要的是主管單位雖然是行政院,但各部會要有一個評比的績效出來,要有數字出來,我看今天的報告,每個部會都寫很好,都有在做,但氣體排放量沒有減少,就算減少也減少得不多。其實整個再生能源做起來還是要有時效,我看整個報告的內容,包括農委會的報告寫的都是小的,大的如再生能源或氣體排放量,中小企業、大型企業的影響度才高,但報告內容寫的都是農村的綠美化做得很好等等,事實上連農委會的平地造林都取消了,我擔心未來全部都是光電板了,臺灣最容易看得到的可能就是光電產業,全部都在種電,為了達成氣體排放減量,類似這樣的做法對臺灣來講是好的嗎?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一直朝著我們自己的目標在努力,並不是我們要管所有的部會,這個方案是行政院核定的,所以大家一起努力來做,今年要達到的目標有一些難度,但還是可以繼續努力。 廖委員婉汝:我建議至少要跟行政院反映一下,各部會的執行面一定要有一個數據出來,不能只是說自己都有在做,就如剛才提到的電動機車其實是可以推的,但要有更優惠或更好的政策來鼓勵,汰換老舊車子當然有效,但有更正面的東西,如果有數據出來可能可以鞭策各部會,因為數據會說話,他們才知道做了半天到底有沒有效能,不然他們只是說自己有在做,做到最後面對世界氣候變遷績效指標時還是很丟臉,我們有法且標準定得很高,結果執行面無法達成,這樣也不是很好。 其次,環保署報告中「推動自動減量、創造減量誘因」裡面有個抵換專案,我一直看不懂抵換專案是什麼意思? 張署長子敬:就是他沒有被規範要求但他自己去做,我們透過認證的程序讓他可以保留,比如他自己改善,改善以後減少了多少碳,排放量降下來,未來他如果要增產或擴產就可以拿來抵換他所增加的排放量。 廖委員婉汝:我看5年內提出申請的只有101件,平均一年只有通過十點多件,我不曉得所謂的抵換是不是因為他有做改善,所以未來設廠或擴廠時有比較好的優惠嗎? 張署長子敬:對,就像現在我們通過新的、大的開發案,在環評時,我們會要求他們抵換因為開發新增的排放量。 廖委員婉汝:申請的101件中通過了53件,這些握有碳權嗎? 張署長子敬:對。 廖委員婉汝:碳權能賣嗎? 張署長子敬:所謂抵換是我們要創造他可以交換或交易…… 廖委員婉汝:這個抵換的專案出來了,但接下來有個問題,這樣取得碳權但在法裡面沒有得到一些污染者付費的精神,因此我建議在未來溫管法修法的過程中要強化氣候變遷韌性的體系、污染者付費的精神,你們應該要求比照徵收空污費、水污費,財政部要協調徵收碳稅和溫室氣體排放的管制費用。 你剛才有提到稅跟費,這也很難拿捏,但這個抵換專案除了私底下交易或是擴廠環評時可以用到之外,沒有其他誘因,未來修法時是不是可以要求財政部趕快建立徵收碳稅或是採用其他方式,究竟是採用稅或費,你覺得哪一種比較好? 張署長子敬:稅收了是進國庫,至於費,以空污費為例,收了空污費之後可以設定一些用途而且可以調整費率,比如對一個很重要的污染物加高費率,讓投資減少的人會覺得比交錢划算,自然願意去改善。 廖委員婉汝:有誘因,所以你比較贊成類似空污費的碳稅或碳費? 張署長子敬:因為環保系統對於收費的制度比較熟悉,幾個當做經濟工具來用的也用得不錯,像資源回收也都是這樣做,所以我們會設想是不是有可能仿造這樣的機制,如果是採用費,我們也可以拿來做補貼,比如從排碳多的石化燃料收的也許可以用來補貼改善交通工具、運輸系統。 廖委員婉汝:這樣可以循環運用,而且自主性比較強。 張署長子敬:對。 廖委員婉汝:因為既然有抵換專案,有人或許就將抵換放著等過幾年擴廠用,或者私底下做碳權交易,這些做法好或不好,你們最瞭解,所以我覺得要趕快規定在法中,到底是要採碳的交易或收碳稅、碳費,這樣面臨氣候變遷、氣體排放的空污問題時會有直接的幫助,不然你們推出一大堆專案,結果一點誘因都沒有,而且也沒有接續的做法,這樣一點作用也沒有,所以我認為未來修法時一定要落實,好不好? 張署長子敬:是,這也是我們在檢討的方向。 廖委員婉汝:謝謝署長。 張署長子敬: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徐委員志榮發言。 徐委員志榮:(11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辛苦了,雖然我剛才聽邱召委提了一下,但我覺得氣體排放的問題很重要,就算不講三次,至少也要講兩次。 今天討論的主題之一是溫管法,溫管法主要是管七種氣體,包括二氧化碳、甲烷等等,署長知道我要講的是什麼,我要講的就是六氟化硫(SF6)。我們看了報紙的報導真的會有點緊張,報導指它是電力業的骯髒秘密,暖化的幫兇。問題是現在我們也在大力推廣這些,報導指出,不管是風力、太陽能或天然氣發電,都大量增加變壓器、斷路器等電力開發設備,以免發生電力配接的意外,這些開關設備大多數都使用SF6,同時也有統計,它從啟用到結束,至少會外洩15%,根據歐盟的統計,它的外洩量相當於130萬輛車子開一年的量,所以這個氣體有很大的危害,對溫室效應而言有很嚴重的影響,所以雖然剛才邱召委提過,我還要特別再提一下。這應該大部分是台電在使用,剛才署長說台電會自己處理,但站在環保署的立場不能完全不去監督,台電說自己沒有外洩,至少環保署對台電應該有所管制、管理,這樣才對。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六氟化硫確實是很重要的溫室氣體,就如委員提示的,它的破壞力遠大於二氧化碳。 徐委員志榮:照報導,六氟化硫的破壞力是二氧化碳的2.35萬倍,也有人說是2.28萬倍,如果離岸風電用5公斤的話,乘以2.28萬倍,等於是十幾萬公斤的量。 張署長子敬:所以雖然它在溫室氣體總排放量中只占了0.36%,量很少,但我們很重視,早期它是在幾個製程會用到,像鎂合金或面板製程裡面會用,但國內鎂合金的製程已經沒有用了,至於面板製程,在尾端設備大概已經可以去除90%,台電對六氟化硫也做回收和盤查、控制,所以2017年全國的排放量比2005年減少了76.96%,我們對這個很重視而且也在要求加強做減量。 徐委員志榮:謝謝。既然署長知道這個氣體的利害性,我們建議也不能完全聽台電的說法,環保署也要加以管制。 張署長子敬:是。 徐委員志榮:再來,有關臺中中火的事情,之前有委員講過,新竹以南、雲林或某個縣市以北,都算是中部地區,我的選區也涵蓋在這個區域內,但是不管選區是否涵蓋在這個範圍內,即使不住在這個區域,只要與國人的身體健康有關,我們也應該關心才對。我主要要談立法院法制局打臉行政院無效的宣告這件事,我不知道環保署要怎麼樣處理、解決這件事情,臺中市政府是不是要提出釋憲或行政告訴,只是不要到時行政院打輸了,就沒面子了,站在鄉親身體健康、空氣好的立場,環保署有可能建議行政院取消這個宣告嗎? 張署長子敬:對於改善空污,我們一定全力支持,所以我們和臺中市環保局還是很好的夥伴關係。委員這個題目裡有兩個部分,一個是它依照那個去執行,目的是改善空污,我們是支持的,但基本原則還是要合法,我們撤銷處分其實是善意的,因為法的處分有瑕疵最後還是會有糾紛。 徐委員志榮:我擔心的就是到釋憲或行政法院。 張署長子敬:對,但是,我們那個撤銷不是純粹只是自治條例的關係而是它在使用認定上有瑕疵。至於自治條例的部分,法界有不同的看法,現在臺中市政府也表明了要聲請釋憲,這也是一個解決的方法。 徐委員志榮:署長認為不論是釋憲或行政法院,行政院一定會贏嗎?署長有這個把握嗎? 張署長子敬:我剛才說的是就我們處分的部分,因為它不只是法的問題,而是認定上的問題,所以我們認為對那一部分的處分,我們的處分應該是可以,對臺中市是好的。 徐委員志榮:防疫也好、紓困振興也好,各部會都團結一致在處理這件事情,但站在環保署及經濟部各自的立場來講,對於觀塘天然氣接收站、臺中中火等等偶爾會有衝突,是不是這樣? 張署長子敬:不必然衝突,但就各自職掌上難免會有立場不同的時候。 徐委員志榮:我們既要鄉親有好的空氣,又要國家不缺電,有時確實是兩難。 最後是有關PM2.5的問題,民國101年即訂定了空氣中PM2.5的標準,到109年要達到15微克的標準,但108年將標準值調高到18微克,是不是? 張署長子敬:沒有,一直都是15微克,委員講的可能是防制方案的目標,但是我們的最終目標…… 徐委員志榮:那108年就是超標了,到108年好像是16點多微克,當然你們可能會說是境外移入等等。 張署長子敬:不是,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的空氣品質還沒有達到空氣品質標準,現在還在這個狀況,我們要努力的降下來。 徐委員志榮:我希望能越來越進步,像美國還把15微克調降到12微克,當然我不敢要求我們要到12微克,但至少要越來越進步。 張署長子敬:是。 徐委員志榮:最後,請教能源局游局長,現在是到處在種電,連山坡地也有,我要講的是苗栗有5座水庫,鯉魚潭水庫很大,主要是供應臺中的用水,他們也想在那邊做太陽能發電,我要告訴游局長,或者請游局長轉告台電,他們要做什麼我們都不反對,但要跟在地的鄉親溝通好,他們已經把工程發包給廠商,然後再邀集大家來說明會,說明會不是說明要來這邊做太陽能,而是施工前說明會,前面根本沒有說明會,一來就是向鄉親、地方政府說明要施工,這是施工前說明會,當然是砲聲隆隆,結果前幾天已經將這個案子撤掉、終止了,最近聽說他們又要在永和山水庫做太陽能,我們並不反對,我是要拜託能源局或台電,要在永和山水庫做太陽能沒關係,但要跟有關的三灣鄉、頭份市鄉鎮市長講一下,跟在地鄉親溝通好有甚麼回饋措施,去除污染的疑慮。他們要做什麼我們都樂觀其成,但要先說明清楚讓大家接受,不要一來就是施工前說明會,根本沒有跟大家說明,就要施工,難怪像鯉魚潭水庫那個就取消了,這是我給游局長的提議。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 徐委員志榮:好。謝謝。 游局長振偉:(11時13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提醒,我會轉告相關單位加強設置前的說明。 主席:請張委員育美發言。 張委員育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議題好像會有一些專有名詞,可能要講慢一點。 2015年聯合國在巴黎召開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我們簡稱為巴黎協定,它是呼籲大家一起努力抑制地球氣溫上升的幅度,臺灣雖然不是聯合國的會員,但我們都很自主的加入、響應巴黎協定的目標,所以我們也給自己定了目標,對嗎?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同仁。是。 張委員育美:我們定的第一期目標是105年到109年溫室氣體能夠達到管制目標,能夠較基準年水準減量2%,但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到現在109年已經快要5年了,政府的減量作為還不夠積極,為什麼不夠積極呢?因為民進黨政府是推動邁向2025年非核家園的目標,所以要兼顧減碳、推動新能源的政策。因此105年的時候有一個目標─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抑制電力需求年均成長1%,我們知道減碳首要之務就是要減少電力的消費,但這個表格顯示105年到108年的用電量從2554億度一直往上升,每年增加2%,108年雖有降低,但它的基礎是107年,前面已經升得那麼高,所以整體平均是1.49%,而非核家園目標希望的成長率是1%,現在平均是1.49%,不就是1.5倍了嗎?請問署長,我們有沒有考慮到在用電量居高不下與非核家園長期減碳承諾的目標相違背的狀況下,我們有什麼措施加以管制,也就是我們只要升1%,結果是升1.49%,大約是目標值的1.5倍,請問有什麼積極的措施可以管制? 張署長子敬:這個部請游局長說明。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 游局長振偉: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能源的部分,我們推動的是低碳能源轉型,當然用電量成長是一個指標,另外就是能源結構和能源配比,我們未來的能源配比就是要把再生能源從現在的5.6%增加到20%,所以未來再生能源的配比會增加,然後把現在38%左右的煤的部分逐步的下降,下降到2025年發電配比為27%。 張委員育美:可是我現在講的是用電量激增,目標是用電量只要1%的成長,但實際成長卻是1.5倍,我要你說明用電量為什麼激增。 游局長振偉:用電量裡面我們另外有一個電力排放係數,結構改變之後,電力排放係數相對的會下降,所以發的每一度電…… 張委員育美:就像我一開始講的有很多專有名詞,這個電力排放係數其實有第一期的設計,就是105年到109年的階段,希望每一度排放0.517公斤的二氧化碳當量,越高就越差,就是二氧化碳排得越多,所以你們有一個目標是每一度0.517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當量,但實際上105年、106年每年都上升,105年到107年三年的平均量是0.539,你們不是要每一度排放的是0.517嗎?排放當量就是剛才你講的電力排放係數,我是把它講得比較容易聽得懂,就是每一度電所排的碳當量。第一期是到109年,下一期108年用算數來算,就是要排放到0.48才可以,請問可能嗎?你想想看,這都是節節往上,怎麼可能? 游局長振偉:我們的再生能源這幾年逐步上來,從這張表可以看到106年到107年已經開始在下降了,隨著再生能源越來越多,我們109年的目標是要到0.492,隨著再生能源持續增加,燃煤發電占比減少,這個有機會達到。 張委員育美:你要用再生能源嗎? 游局長振偉:要用再生能源來降低每一度電的排碳。 張委員育美:你的目標是如此,為什麼不去達成你的目標呢?你知道有個管理學叫做OKR,全美國矽谷在學習,Google也在學習,就是要有好的目標管理,要針對問題在哪裡而不是這個問題又扯到再生能源,我講的是電力排放係數,你的目標首要就是要針對電力排放係數才對,不是又扯另外一個方法。 游局長振偉:這個圖就是用排放量除以總發電量,但再生能源是不排碳的,總發電量是分母,分子就是排碳量,如果再生能源越多,單位的發電排碳就會越低,我們要發展再生能源就是這個意思。 張委員育美:我剛才問的第一個問題是溫室效應的氣體排放量,接著是電力排放係數,我希望你針對我的問題說明。你當初設定這個目標就按照這個目標去完成才對,這就是我說的OKR,署長說對不對? 張署長子敬:確實是這樣,所以我們在設定第二階段的時候就會把第二階段的目標、需要減的量分到各部門,各部門就針對這個減量的目標提出解決的方法,就是剛剛委員所提的,我們會落實這個程序,未來各部門定的目標達成的時候,我們的總目標也可以達到。 張委員育美:對,我希望還要更加努力,謝謝。 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 張委員育美:謝謝。 主席:請蔣委員萬安發言。 蔣委員萬安:(11時2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關於「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請問環保署修法的期程是怎麼樣?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們檢討很多大家可以討論的議題,所以,如果想要修,我們是希望將看到的問題,盡可能的把它修進去,所以我們現在預定年底,看能不能把這個案子提出來。 蔣委員萬安:年底?是不是? 張署長子敬:因為要協調的部門包括民間,我們希望他們也有機會可以參與。 蔣委員萬安:好。事實上,環保署在之前訂下了一個目標,就是第一期2020年(今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要減量2%。 張署長子敬:是。 蔣委員萬安:所以,環保署有辦法達標嗎? 張署長子敬:報告委員,這是院核定的目標,大家一起來努力。本來我們在還沒有盤點2018年結果的時候,我個人是覺很有難度,2018年的報告還沒有出來,但是我們初步盤了之後,認為2017年、2018年都有往下降,所以也許是有機會達成。當然,一開始也有委員質詢,也許這一次有機會達到是不是因為疫情的關係;但是,還沒有疫情之前,從2018年的資料來看,我們覺得還是有機會可以達到。 蔣委員萬安:目前減碳方案的執行,到現在為止減少了多少? 張署長子敬:減少…… 蔣委員萬安:目標到今年底是2%。 張署長子敬:2%。 蔣委員萬安:現在呢? 張署長子敬:就燃料燃燒的部分,107年比106年大概減少了0.95%,2018年的報告還沒有出來,可是它還是在繼續往下降,所以我們才會說,也許有機會達到2%。 蔣委員萬安:就目前你們掌握是0.95%? 張署長子敬:是2017年比2016年降0.95%,所以…… 蔣委員萬安:那2018年呢? 張署長子敬:2018年的正式報告還沒有出來。 蔣委員萬安:我問現在? 張署長子敬:對。 蔣委員萬安:你們掌握最新的數據是減少多少? 張署長子敬:到2018年減少多少? 蔣委員萬安:沒有,為什麼會沒有這個數據? 張署長子敬:因為正式的報告要等到整個能源消耗數據都出來,所以要到年底的報告出來之後,我們才有辦法去算…… 蔣委員萬安:因為行政院在107年有核定「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包括能源、製造、運輸、住商、農業及環境等6大部門,還有個別負責的部會,包含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等等,當時也訂了目標,各部門比如要減1.73%,有的希望增加的幅度不要那麼大,3%就好,減了2%等等。所以,大家就很關心你們所訂的目標,每年執行的成效是多少?署長,請問就當時訂的目標,你們掌握到各部門到底降了多少%? 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這個也是我們現在正在檢討的,因為當初我們就是彙整大家的計畫,所以整個指標的部分,其實有些訂的並沒有完全去對應到減碳這一部分,所以,也許在它的工作指標看起來,有達到它計畫的目標,但是減碳的部分是否也有達到預期目標,這也是我們在檢討的。 蔣委員萬安:所以,我就想請教署長,就6大部門現在到底降了多少?還是沒有降?還是不降反升?這個我要知道,大家也都要知道啊! 張署長子敬:我們現在初步看到在農業和環境部門都有下降,但是…… 蔣委員萬安:下降多少? 張署長子敬:以基準年來講,農業部門減了21.5%、環境部門減了54.5%、運輸部門大概減了0.4%、另外幾個部門還需要再努力。 蔣委員萬安:還要再努力?署長前面有講到,這個不太容易達到,但是有機會。 張署長子敬:是。 蔣委員萬安:本席要求就這6大部門,目前執行的成效各降了多少%?或者,還是升?這樣的資訊公開放到網路上,讓外界可以檢視。 張署長子敬:我為什麼剛剛答得比較保守,是因為2018年正式的報告還沒出來,我們現在看到的只是初估數字。 蔣委員萬安:2018年? 張署長子敬:108年的還沒有出來,因為要到年底才知道所有能源的使用狀況,接下來才能開始算碳排的部分,所以現在正式的還沒有出來,是有初步的資料,所以,這個我想我們可以來…… 蔣委員萬安:我知道。署長,我會這樣問的意思是,環保署要掌握這6大部門以及各分配部會,每一階段或至少每一年執行的成效跟他的目標落差多大?環保署就要有責任去要求或追蹤,公開這樣的資訊,民眾才能知道,我們政府訂定的目標有沒有辦法達成?成效如何?否則,如果沒有確實掌握,屆時不只沒有達標,而且甚至沒有達標的落差很大,誰要負責? 張署長子敬:是,謝謝委員。這個也就是我跟同仁討論的,我們要來檢討修法的主要考量觀點,雖然我們只是負責整合報院,但是整個機制應該要設計的如剛剛委員所提到的確保大家能達到目標,執行的時候,也能夠跟到執行的狀況,確保能夠達到,這個機制現在看起來稍微…… 蔣委員萬安:很弱啊! 張署長子敬:比較弱。 蔣委員萬安:署長,本席希望環保署今天回去之後,就能公告這樣的資訊,這張圖表是當時你們對於6大部門溫室氣體排放做的趨勢表,從中可以看出他們的成效,大概可以減少多少百分比?公開這樣的資訊,能很清楚的讓外界知道。 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這部分我們都有公開,只是我剛剛跟委員報告…… 蔣委員萬安:目前在你們網站上沒辦法找到最新的…… 張署長子敬:這個有啊! 蔣委員萬安:這只是做到106年哦? 張署長子敬:所以,我剛跟委員報告…… 蔣委員萬安:所以,我剛講前面那個目標是107年定的,你們那個目標現在做得如何?各部會執行的成效是如何?你們沒有公布啊!你們是主管機關,是不是應該去掌握並公布這些資料? 張署長子敬:這個有,我們也都有公布,我剛剛講的只是…… 蔣委員萬安:署長,並沒有哦!我去找遍你們所有的網站是沒有哦! 張署長子敬:我們的網站沒有,是不是? 蔣委員萬安:各部會的網站也沒有,你們沒有一個這樣的數據,只有94年到106年的,我剛說的是你們107年才定的目標,到現在都沒有啊!就不要跟我說你們有啊!若有的話,是不是現在就可以提出來? 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我們是有這個資料,我回去確認一下,是不是沒有把它貼到適當的地方,那資料…… 蔣委員萬安:剛才我一開始詢問署長,你也說你不知道,後來,在我逼問下,你才說這6大部門降了多少?外界都不清楚。 張署長子敬:我剛講的是因為108年的正式報告還沒有出來,所以可以將初估的資料先提供給委員,如果公布的部分有不足,我們會再去找出來並補充。 蔣委員萬安:好。最後,在106年通過「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我找到一個數據,就是關於燃油車和電動車的補助政策,當時環保署希望至少能夠透過政策誘因給予電動車補助,燃油車也有補助,二者都是補助5,000元,目的是希望大家能夠盡量提高電動車的使用量。但是,本席拿到第一季機車市場銷售的狀況,電動車反而是減少的,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有可能加強誘因及補助政策的力道? 張署長子敬:剛才也有其他委員提到,我們會回去檢討,因為最開始是新購電動車也給予補助,經過檢討之後,我們認為,環保應該是鼓勵使用大眾運輸工具,於是就改成汰換才給予補助,也許是因為這樣做才導致它的競爭力變弱,因此,我們回去後會再檢討,是否還有可以調整的空間。 蔣委員萬安:好,謝謝署長。 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請黃委員秀芳發言,黃秀芳委員詢答結束之後,我們就處理臨時提案。 黃委員秀芳:(11時3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剛剛蔣委員特別提到2020年的減碳目標是2%,但是,本席一直沒有聽到目前是減碳多少?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我之所以沒有講得很清楚,其實,107年,也就是2018年,我們是有這個數字,但是,108年,也就是2019年,現在還在計算,因此,我們一直沒有很明確的說明到底減了多少,不過,我們初算的數字是有的,所以…… 黃委員秀芳:初算是多少? 張署長子敬:根據108年的統計,其實,我們是有初步的數字,剛剛我也報告…… 黃委員秀芳:是多少? 張署長子敬:我們預期108年可能會比107年減3至4個百分比。 黃委員秀芳:那是多少?所以是108年的情況比107年還好? 張署長子敬:減少3至4個百分比,108年大概可以達到266個百萬噸。 黃委員秀芳:這樣是多少?占總比是多少? 張署長子敬:現在我的手上沒有數據。 黃委員秀芳:署長,我們希望能夠盡量達成既定的目標,這也是所有人一直相當關心的事情。 接下來要請教你,我們預計在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的政策目標,那麼2025年整個電力結構的配比有變動嗎? 張署長子敬:基本上,到目前為止並沒有變動。 黃委員秀芳:沒有變動? 張署長子敬:對。 黃委員秀芳:還是燃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 張署長子敬:是。 黃委員秀芳:以目前的狀況而言,2020年的再生能源占比是多少?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 游局長振偉:主席、各位委員。截至去年,太陽光電是4.1KW、離岸風電是128MW,目前整個發電佔比是5.6%,到2025年要達成20%。 黃委員秀芳:這個也是在掌握當中嗎? 游局長振偉:是。 黃委員秀芳:其實,無論太陽光電或風電,都不是一、二年能夠建構起來,對於未來用電的狀況,可能要有逐年的計畫。請問,目前整個市場或未來的廠商大約會用多少電?如果2025年的再生能源發電要達到20%,如何讓這些想要投資的電廠願意投資,應該是現在就要開始啟動,而不是等到2025年或2024年才要開始啟動,本席認為,這樣都會來不及,不知道今年你們是不是會去做市場的調查? 游局長振偉:關於這個部分,一個是從電力負載的需求端,也就是調查企業的需求面,我們大概就是透過部內的相關單位去掌握,包括這些回臺投資的專案都是未來的需求成長,我們都會納進來計算。至於供給端的部分,除了台電的公用發電業之外,像這個再生能源,包括太陽光電或離岸風電,我們都有分年的目標。太陽光電主要就是土地與屋頂,所以我們也盤點了臺灣有哪些地方具有潛力設置,大概已經有掌握了。 黃委員秀芳:像Google或蘋果這些大廠都訂出要百分之百使用再生能源的承諾,其實,本席也聽說許多廠家認為現在要買綠電不是那麼容易,為什麼會這樣子?針對全臺灣有再生能源需求的企業,你們是否做過統計?如果這些企業都要百分之百使用綠電的話,未來再生能源是否有辦法供給這麼多綠電? 游局長振偉:我們大概盤點過綠電需求的部分,短期來看,譬如台積電在環評承諾要20%的綠電等等,我們大致做過初步的盤查,目前看來是需要10億度左右。現在已經有的這些再生能源是透過躉購給台電,因此,台電也正在與他們協議,是不是有可能解除契約之後,再生能源可以直供或轉供給這些企業使用。有一部分的再生能源是可以直接供應,至於不夠的部分,台電自建的再生能源電廠大概還有8億度的額度,我們是以後備的角度來看待這個部分,也就是說,如果民間的部分沒辦法自行供應滿足的話,我們也有這樣的方案,讓台電適度釋出它所掌握的綠電。 黃委員秀芳:有關用電大戶的條款,現在已經開始實施了嗎? 游局長振偉:4月1日預告期滿,在預告期間有回饋相關的意見,包括門檻、期程及購買的綠電量等等,大概有這樣的意見回饋進來,經濟部針對預告期間所收集的意見,還要再做一次綜整。 黃委員秀芳:關於用電大戶的條款,中央訂定的是5000…… 游局長振偉:契約容量5000以上。 黃委員秀芳:5000以上,也就是10%? 游局長振偉:是。 黃委員秀芳:本席看到桃園、臺中及臺南都訂定了低碳城市自治條例,未來中央與地方並不同調,到底這些企業是要聽中央的或是聽地方的? 游局長振偉:我們制定法規時大概看過,目前有3個地方政府訂出他們的自治條例,但是,這3個地方政府並沒有後面相關的罰則等等,而且可以用替代方案滿足自治條例的要求。至於經濟部訂的用電大戶條款是一個強制的義務規定,一定要根據我們目前的條例草案所提的4種方式設置,所以在未來的執行面上,應該可以同時滿足相關的規定。雖然裡面的規範內容不盡相同,但是,我們也注意到,同樣都是設置太陽能光電的發電設備,如果在地方政府有、在中央這邊也有,可以允許它兩邊都可以計算。 黃委員秀芳:但是,地方會比較嚴? 游局長振偉:是,會比較嚴。 黃委員秀芳:對啊!地方的比較嚴、中央的比較寬鬆,到底是要聽中央的或是聽地方的?本席認為,一定也要滿足地方政府的…… 游局長振偉:但是,地方的規定是可以用替代方案滿足,不一定要裝置太陽能光電設備。 黃委員秀芳:本席認為,中央與地方不同調,讓人家很無所適從,能源局應該要協調一下,如何取得一個平衡點,不要讓企業在投資上不知道是要聽中央的或是聽地方的。其實,政府是一體的,本席希望,能源局能夠去做協調。 最後一個問題,如何將再生能源儲存起來?有人認為,未來無論是風力發電或太陽能發電,也許風力發電在冬天可以產生比較多的電力,但是,那個季節的用電量並沒有那麼多,至於太陽能發電,可能也是早上至中午這段時間的發電量比較多,但是,我們在這個時間的用電量也許沒有那麼多,因此,是不是有一個儲能系統?能源局,你們是不是有開發什麼樣的儲能系統,要不然,這樣真的是相當浪費? 游局長振偉:關於儲能的部分,現在既有的系統是日月潭的抽蓄水力,那是一個最大的儲能系統,多的電力將水抽到上層之後,在尖峰或需要的時候放下來可以即時發電。另外,我們能源局也正在發展電池儲能的部分,目前還在發展初期,而且與台電在臺中、高雄及彰化的彰濱有幾項示範計畫正在進行。我們希望透過這個儲能系統讓整個電網能夠穩定供應,所以目前正在研究當中。 黃委員秀芳:我們也希望2025年能夠達標,這個是我們訂定的計畫。署長,剛剛提到2020年的減碳要達到2%,大家對於環保署的期待很大,真的是還要繼續努力,謝謝。 游局長振偉:謝謝。 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計9案,請一併宣讀。 臨時提案: 1、 全球暖化為跨越疆域的國際議題,各國在應對時不僅面對溫室氣體排放減量,另有氣候變遷、能源技術開發等多元且艱鉅之跨部門、跨領域的複雜性議題,絕非單以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可涵蓋。 中研院於108年提出減碳政策建議,認為應制定「氣候變遷法」,更全面性的對碳排放減量、新能源技術開發、極端氣候等進行處理。 請環保署就制定「氣候變遷法」,進行法案之相關研議及評估。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蘇巧慧  邱泰源 2、 因應疫情嚴峻,國人購買機車意願大增,環保署應積極推廣機車汰舊換新政策,避免民眾新購機車,但舊車卻都沒有進行回收,故環保署宜在疫情期間,研議加碼補助或放寬汰舊機車年限,以提高民眾汰舊換新之意願。 提案人:劉建國 連署人:蘇巧慧  邱泰源 3、 有鑑於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的環評量、許可量及實際排放量常有很大的差異,且常有廠商為減少空污費支出而有申報量短報之情事,實際排放量恐遠大於申報量。為此,爰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調查各電力設施(電廠及汽電共生業)的空氣污染物環評量、許可量、申報排放量及二氧化碳排放量,並檢討現行環評量、許可量和排放量的計算是否合理,再檢討現行空污費率是否足以具體有效減少污染排放量,於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椒華  洪申翰  王婉諭  莊競程  劉建國 4、 因應疫情所導致私人載具新車添購量大幅提升(3月汽車市場新車掛牌數達3萬7,279輛,年增15.1%,月增36.3%;機車市場新車掛牌數達7萬4,493輛,年增4.64%,月增13.02%),顯已與環保署過往政策預設情境有所落差。 為加強「綠色振興」之政策精神,視疫情為經濟轉型之基礎,且為符合溫管法修法主軸「完備經濟誘因」之內涵「納入污染者付費機制,搭配補助減量作為」,擬請環保署於一個月內針對新購電動車之補助政策予以檢討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王婉諭  劉建國  莊競程 5、 我國「空氣品質標準」於民國81年即已制定臭氧八小時平均值為60ppb,28年來從未加嚴,且未納入「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空氣污染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符合空氣品質標準之判定方法,僅以臭氧每日最大小時平均值計算後,再與臭氧空氣品質標準比較判定,忽略國際上一般以「臭氧濃度八小時平均值」作為對於人體健康影響的評估和警示,且根據環保署108年度空氣品值監測年報顯示,AQI>100以臭氧八小時為最高指標污染物,占總有效監測站日數之6.61%;AQI>150最高指標污染物也以臭氧八小時為主,占總有效監測站日數之1.11%,臭氧八小時已成我國空氣品質超標主因。然高雄市於107年脫離臭氧三級空品防制區後,全國均為臭氧二級防制區,但近三年106~108年臭氧最大八小時平均值比105年為高,明顯惡化,應加強源頭管制,全國皆為臭氧二級防制區恐導致地方政府忽略臭氧之惡化與健康危害,而未能積極採取進一步之臭氧污染防治措施。綜上,爰請環保署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空氣污染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納入臭氧八小時之判定方法,並與空氣品質標準比較判定。 提案人:陳椒華  劉建國  王婉諭  洪申翰 6、 案由:鑑於公民營垃圾掩埋場在封閉之後,仍持續有滲出水與沼氣等污染問題而污染土壤與地下水,對環境的威脅可持續數十年。故公民營垃圾掩埋場於封閉前後,仍應持續監控,如監測地下水水質及收集沼氣與滲出水。但現行法規對公民營垃圾掩埋場於封閉後,並沒有法規規範應要求提出封場計畫,以及監測後續環境影響機制,實有必要儘速法制化加強改善,以維護環境及地下水水質安全。爰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檢討及訂定公民營垃圾掩埋場管理與封場後之環境監測法規等制度化要求。 說明: 一、全國共有385處垃圾掩埋場,總面積1560.15公頃,扣除復育的204處、封閉的79處,實際營運中68處,另34處暫時停用,近300處73%以上已封場,並有15處已飽和,但迄今卻無封場監測管理辦法。 二、垃圾掩埋場有封場後又讓垃圾進場的情況,且污水四溢!但目前廢棄物掩埋相關法規僅規範廢棄物掩埋場在營運期間應進行地下水監測。 三、為維護地下水水質安全,應在三個月內全面針對公民營垃圾掩埋場封閉之後,制定規範、建立機制,進行地下水與沼氣等污染的環境監測,並增設預算設置相關監控設備。且掩埋場之污染監測資料應透明化,在網路公開公民營掩埋場監測井之水質、水位資訊與沼氣監測數據等。 提案人:陳椒華  王婉諭  莊競程  劉建國 8、 夜市及觀光景點等人潮聚集區,因平時人潮眾多,亟應儘速建立定期消毒工作,而非待連假結束才進行臨時的任務性消毒。此外,由於五一勞動節連假即將來臨,環保署應事先針對人潮聚集區域,事先訂定消毒工作計畫,假期前後均應消毒。為使民眾能在疫情中安心生活,爰請環保署制訂消毒計畫報告,並於二週內向本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育美 連署人:吳斯懷 徐志榮 廖婉汝 9、 針對六大部門減碳之具體成效,包含106年迄今,每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減量達多少百分比等資料,目前都無從得知。本於政府資訊公開之原則,相關部會之減碳成效,應放置於環保署網站,以供公眾查詢,請環保署於一周內彙整相關資訊,向衛環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於一個月內,於環保署網站上公開六大部門減碳之具體成效。 提案人:蔣萬安  張育美  黃秀芳 主席:第7案與第3案的內容相同,提案人已經合併,所以不予處理。 處理第1案。 請問行政單位有無意見? 張署長子敬:沒有意見。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第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2案。 請問行政單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第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3案。 請問行政單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第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4案。 請問行政單位有無意見? 蔡處長孟裕:第4案最後的「提出專案報告」是否能修正為「書面報告」?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第4案文字修正通過。 處理第5案。 請行政單位說明。 蔡處長孟裕:第5案最後的「爰請環保署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能否在「環保署」後面加上「研議」2個字?同時在最後加上「並於109年7月底前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第5案照行政單位建議之文字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6案。 請行政單位說明。 賴處長瑩瑩:針對第6案的第三段,「為維護地下水水質安全,應在三個月內」,是否可以修正為「今年9月底前」?另外,第二行的「建立機制,進行地下水與沼氣等污染的環境監測」,是否可以修正為「建立機制。持續進行地下水與沼氣等污染的環境監測」?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第6案照行政單位建議之文字修正後通過。 剛才已經宣布過,第7案與第3案是相同的,所以不予處理。 處理第8案。 請問行政單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第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9案。 請問行政單位有無意見?(無)無意見。請問各位委員有無意見?(無)無意見,第9案照案通過。 主席:臨時提案均已處理完畢。 接下來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11時5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今天安排這個議題,坦白說,本席是心有戚戚焉!自從武漢肺炎在全球肆虐以來,封城、旅遊警示、社交隔離等等,我們要被迫改變生活方式,剛才你已經累到講不出話來,我們也很擔心,差點就咳出來了!經濟活動已經降到低點,武漢肺炎在短時間內讓我們看到人類活動對地球的影響,工業化與全球化帶來更多長久無法逆轉的改變,在這樣的背景情況之下,真的是讓為政者有更多省思及討論的空間。1971年4月22日,人類首次為了環境走上街頭,要求一個永續的未來,這個歷史背景就是世界地球日的由來。今年,2020年的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的50周年,我們今天談氣候變遷作為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方向,沒有人清楚我們是否能減少碳排放,但是,比較清楚的是,如果我們做不到,天空及氣候會變得很糟,關於這一點,署長應該同意吧? 主席(黃委員秀芳代):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是。 劉委員建國:署長,你看這個封面,2020年最新一期的國家地理雜誌首次以雙封面的形式呈現,你認為50年後的臺灣會是什麼樣貌?更好或更糟?哪一個情境會成真? 張署長子敬:我當然希望它是越來越好。 劉委員建國:是啊!是啊!50年後,我們應該都不在這邊了,但是,我們還是要為50年後的下一代及下下一代打拼,正如署長選擇更好的環境一樣,這是我們的責任。如果希望未來有更好的環境,相對的,我們卻做得不好,情況可能就會更糟糕,也許臺灣會有更多的水患、臺灣的熱氣是否會有足以熱死人的高溫、臺灣的氣候變遷是否會導致罹病的機率不斷提升,這是相反的嘛!我們當然是像署長剛才提到的選擇希望50年後臺灣更好,但是我要提醒一個歷史的記憶,2017年4月17日在這個委員會,議程是環保署的業務報告,當時我問李前署長,環保署的減煤計畫在哪裡?因為很重要,所以我講了三次,我和當時的李前署長講了三次,但是環保署顯然一直覺得這件事情不是很重要,我對署長個人是不這麼覺得,但是從那時到現在已經經過1,087天,今天我排了「我國因應氣候變遷作為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方向」的專案報告,我看到環保署的報告有上千字,比1,087天這個數字更多,我卻一樣找不到「減煤」的字樣,沒有!署長覺得這不重要,還是覺得這很重要,只是還找不到方法?就像今天從早上一直到現在,很多委員都講,各部會六大部門都很戰戰兢兢,都達標了,可是總體竟然沒有達標,這到底要怎麼解釋?這是六大部門都很努力,唯獨上頭那個人最不努力? 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 劉委員建國:這很諷刺啊!署長,這實在是令人覺得很不可思議的事情,對不對?我們一直喊減煤計畫、減煤計畫、減煤計畫,這一定要有具體作為嘛!我相信李前署長應該也覺得這必須要做,我相信張署長應該更認定這是必須要做的。我們為什麼要減煤?減少碳排放這個議題很大,少吃牛肉也是,多吃蔬果也在減少碳排放,對不對?而且趁這個機會,講真的,我真的要邀署長響應這件事情,我從明天就開始,龍山寺這個宗教聖地的主委呼籲大家4月12日至14日三天茹素,希望可以「護生防疫」。你看臺灣受到這次疫情的損害算是全世界非常非常低的,代表臺灣人很有福報,我希望這個福報可以透過宗教的力量,也可以透過政府的力量傳遞,我們也可以響應,所以從明天開始直到這個會期結束衛環委員會的便當全部茹素,當然是我當召委的時候,別人當召委的時候,我不能干涉人家,當然個別委員不吃素的話,我們也不能勉強,我是建議這樣,只要我當召委的時候,從明天開始直到這個會期結束。我希望我們共同來做,也趁這個機會減少碳排放,也趁這個機會幫助以農立國的臺灣。你看今天我們也有討論到現在很多餐廳都要透過外送平台才可以救一些業績,而農夫種很多蔬果,餐廳生意不好也會影響到他們。我們趁這個機會響應龍山寺講的「護生防疫」,我希望可以從衛環委員會做起,環保署張署長要不要做起? 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我完全支持委員,尤其我們從這次防疫可以看到我們的民眾有非常高的水準,所以我覺得委員登高一呼,也許真的有機會大家一起來做一些事情。 劉委員建國:對。署長,我們真的不要因為這次疫情看到很多數據之後,才知道事實就是這樣。這是NASA的衛星圖,我們首次看到中國的上空這麼乾淨,理由何在?就因為他們停工,為什麼會停工?就是因為武漢肺炎,難道一定要像這樣經過這麼嚴重的衝擊、教訓、傷害之後,才突顯很多事情的真實面,我想我們臺灣不須要這樣吧!我們是不是還有更積極的作為?所以我一直強調減煤計畫非常重要、非常重要,因為也誠如署長剛才講的,我們希望50年後臺灣的空氣是好的,這樣我們對下一代、下下一代都可以交代。署長,所以這個東西是不是趕一下? 張署長子敬:是,謝謝委員,我想這不應該是環保署的減煤計畫,應該是我們一起來的減煤計畫,…… 劉委員建國:是啊! 張署長子敬:我贊成要減煤,我們也一直在想方法,剛剛也有委員提到,我們從改善空污的角度切進去,實質就造成減碳,因為我們把煤換成氣、換成電,就造成減碳,所以這個事情大家可以一起來努力,我們也可以跟經濟部門、能源部門合作,因為大家都在努力,要如何把它建構起來,我們一起來努力。 劉委員建國:我知道這絕對不是只有環保署的減煤計畫,但就像剛才講的,那六大部門都已經達標了,但總體而言,真的達標了嗎?相對的,道理也一樣,今天如果環保署願意帶頭來做,相信我們這邊對於整個計畫的提出、研擬及制訂都會支持,並督促各部會及行政院一起來做,我想這個減煤計畫應該是各部會共同努力來達標,而且不應該再發生各部會都已經達標,結果總體又沒有達標的事情,我們絕對不讓這種憾事再發生。 張署長子敬:是!這個也是我們現在要努力的。 劉委員建國:最後一點,民進黨還沒有執政前,雲林縣通過一個「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當時的環保署認為該條例牴觸地方制度法、空污防制法以及能源管理法等中央法律,進而宣布無效;同樣的,換了民進黨執政,宣告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牴觸空污法及相關法規,一樣的道理嘛!我要講的是,當你要去否定地方政府提出來的條例,不管由誰執政,署長,我覺得你的責任會大一點!不好意思,因為你現在是署長,你們跟地方政府說他們訂定的法規牴觸中央法律,那好啊!你們就把減煤計畫提出來嘛!不然這兩個縣市為什麼要訂定自治條例,很簡單嘛!他們無疑就是要減煤!我們講人家牴觸,結果自己也沒有提出減煤計畫,這樣根本說不過去啊! 張署長子敬:其實減煤的條例是針對使用煤的地區去管制,而我們跟能源局、經濟部在努力的,正是污染排放的改善,而且會有大幅度改善,當然現在委員關心的,比如像今天我們所討論的,那可能是另外要去關心的,就是污染控制可以從設備去提升,但碳的排放,也許是另外一個我們要去關注的議題,這個我們會跟經濟部門大家再來討論要怎麼做。 劉委員建國:署長,我要提醒你一件事情,這個大家都知道,就是瑞典16歲女孩葛莉塔.桑柏格從前年8月開始發起每週五罷課到瑞典的議會門口靜坐,臺灣可能很快就會有學生也做這件事情,而且不只這樣,連亞馬遜員工1,500名,還有Google、Facebook、蘋果等企業員工也都響應這個氣候變遷的罷工行動,臺灣去年也響應524全球氣候行動,當時提出了5大訴求,我不知道署長有沒有在意這件事情,但連准副總統也都響應並參加遊行。當時的訴求很簡單,一、臺灣零碳排;二、校園空氣品質標準;三、呼吸平權、健康平權;四、停止興建燃煤電廠;五、召開國民氣候會議。我們的准副總統也到了,他剩下42天就要就職,當時他親口允諾,如果未來有機會跟大家共同努力的話,會像法國馬克宏總統一樣召開氣候變遷國是會議,以大辯論的方式,到各地一場一場去說明,喚取國人的瞭解跟支持。當時的訴求是這樣,准副總統也特別做了這樣的回應,這是當時的紀錄,未來的副總統做這樣的承諾,就是要召開國民氣候會議,對環保署來講,這算不算數?他42天以後就要就職了! 張署長子敬:當然他當副總統就算數! 劉委員建國:算數嘛!那環保署要如何召開國民氣候會議?整個機制要如何建構?有沒有腹案?還是他講歸他講,你們還是沒有準備?我想應該要準備了吧? 張署長子敬:我們會來思考。 劉委員建國:好,今天我就講到這裡,這部分請署長要去準備,這是未來一定會遇到的事情。謝謝! 張署長子敬:好,謝謝! 主席(劉委員建國):接下來請楊委員曜發言。 楊委員曜:(12時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我們先來討論非核家園中有關能源配比的問題,106年經濟部發布了能源轉型白皮書,希望在114年達到非核家園目標,也就是說,在白皮書裡,再生能源的占比要提升到20%,天然氣50%,燃煤降為30%,請問目前的情況如何?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 游局長振偉: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燃煤占比有陸續下降,然後天然氣有增加,再生能源部分大概是5.6%左右,目前都照我們原來規劃在2025年要達到的發電配比在進行。 楊委員曜:是這樣子嗎?我看你們再生能源的發電比率,109年的進度要達到9%,現在是多少? 游局長振偉:截至108年底,再生能源應該是5.6%左右。 楊委員曜:5.6%?那109年要到9%? 游局長振偉:我們太陽光電的裝置量要累積到6.5GW,這是太陽光電的部分。 楊委員曜:我們不要檢討到114年,就以目前的進度來講,109年再生能源有辦法到9%嗎?108年是5.6%,對不對? 游局長振偉:對! 楊委員曜:那今年怎麼達到9%? 游局長振偉:在太陽光電跟離岸風電部分,今年都有相關的計畫在推。 楊委員曜:前幾年都沒有在推?你們要達到目標,一定是持續進行的嘛!我看你們近3年的比率,105年的占比是5.1%,然後增加的速度很慢,為什麼今年會突然有信心,可以從5.6%提升到9%? 游局長振偉:跟委員報告,前面剛開始在推的時候,大家可能還在摸索階段,包括整個制度、環境都還不是很清楚,現在這些制度,包括民間廠商願意投入的情況下,推動的速度會比較快,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是有些經過之前籌備階段後,像離岸風電去年第一個商用風場上來,今年陸續台電的風場也會上來,還有民間的風場都陸續會上來,所以經過前面籌備建設期,到現在都陸續建置完成,併聯發電的話,量的部分後面增加的會比較快。 楊委員曜:我在地方的認知跟局長的認知差很多,像澎湖設有一間風力發電,可是有兩個問題,第一是海底電纜一直沒有完成,所以澎湖的發電就沒辦法進行,現在甚至連併聯躉購都有問題,就是不管太陽光電或風力發電,基組都設置好了,可是還沒有辦法併聯躉購,這是第一個問題,而這個問題肇因就是海底電纜還沒有完成。 游局長振偉:台電還在努力。 楊委員曜:第二個問題,也是台電更需要努力的一點,就是風車機組好了,可是居民抗爭不斷,假如以我在地觀察的角度來看全臺灣,我不覺得今年有辦法像局長講的這麼樂觀。 游局長振偉:這些都需要努力、溝通,有時候大家有一些不同意見,這部分就要透過多溝通去化解大家的疑慮。 楊委員曜:這個是重點,譬如機組已經設了,附近的居民還不斷的抗爭,這就是溝通不足嘛!我直接問局長,可能對你不公平,不過你都來了,希望可以跟台電講,必須有誠意去溝通,要不然老是這樣子抗爭,然後風車走走停停,也不是辦法。 游局長振偉:是,回去我會轉告台電的管理階層。 楊委員曜:現在我講的是已經設置好的,何況你們還有很多是還沒有設置的,那個阻力有多大!用這個角度來看,根本今年就是不大可能達到9%。 游局長振偉:相關的推動計畫就是要很努力去做,包括我們能源局本身跟幾個地方政府,我們都組有工作小組來推動再生能源,就是針對這些相關的意見,工作小組都會討論,以化解大家的疑慮,目前我們的做法是這樣。 楊委員曜:這個就是你們現在要突破困境的做法? 游局長振偉:第一個是盤點所有的潛力場址,找出哪些是有機會設的,然後透過溝通,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共組工作小組,包括…… 楊委員曜:是不是有潛力場址,就會有人投資? 游局長振偉:也不一定。 楊委員曜:也就是說,到底誰要投資,你們必須要先找到潛力場址,然後再看誰有意願投資,因為投資之後,還必須化解民間疑慮,是不是這樣? 游局長振偉:對!這整套過程都需要去溝通。 楊委員曜:由此想像,我不覺得你們今年可以達到9%啦! 游局長振偉:我們會努力。 楊委員曜:對啦!對啦!因為年終你們還是會這麼講啦!不過我是好意提醒局長。 游局長振偉:謝謝委員。 楊委員曜:以你們過去這3年的進度來看,我覺得今年9%是絕對不可能,我預估7.5%都很有問題。 接下來我要請教署長。署長,現在溫室氣體排放總量管制實施了沒有?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還沒有。 楊委員曜:預計什麼時候實施? 張署長子敬:這個我們還在檢討。 楊委員曜:你們是不是要先執行一個盤查登錄作業? 張署長子敬:盤查登錄已經做了。 楊委員曜:107年你們就大概登錄了290家,是不是? 張署長子敬:對!因為是從大的來,所以他們的排放量我們大概八成左右都可以掌握。 楊委員曜:你們也推動了一個自願減量的抵換專案,鼓勵事業進行溫室氣體自願減量,這個目前實施的如何? 張署長子敬:在減量的額度認定上是有一些案子提出來申請,就是有一些專案減量之後,他有提出申請來認定他的減量額度。 楊委員曜:對!對!我現在就是說實施的情形如何? 張署長子敬:現在我們大概受理101件,有53件已經通過。 楊委員曜:53件通過,然後這53件中,列管應該要盤查的事業家數只有32家,請問其他應該列管的事業,為什麼連申請的意願都不高? 張署長子敬:這個減量必須實質減量才可以來申請,認定他的額度,而盤查是我們去盤定他現在到底排放多少,所以如果沒有實質減量,就不能來申請。 楊委員曜:我的意思是說,已經被你們登錄了,他就應該開始做一些準備,應該要來申請,這部分還是要多跟這些已經登錄列管的事業多做溝通。 張署長子敬:是,這也就是我們在檢討是不是應該把經濟誘因建置完成,誘使他們有意願主動來做。 楊委員曜:好,謝謝署長。 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2時1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二氧化碳的盤查跟污染盤查,環保署到現在做得滿好的,在此,我要跟署長請教的是,在空污的部分,我們看到電力業的一些用煤量,他們的用煤量跟排放申報,數字看起來有一點奇怪,以台電電廠、六輕麥寮電廠及六輕麥寮汽電共生廠來看,雖然本席提供的這個表字很小,不過環保署應該都有資料,就是我看中火、興達電廠跟六輕麥電廠的比較,他的用煤量才一點多倍,但SOX、NOX,還有PM的排放,甚至麥寮一廠的PM排放都是零,然後麥電跟麥寮二廠、三廠的公噸數都是二位數而已,這看起來不太合理,就現在環評許可排放申報來看,這些量真的很有問題,難道是六輕的污染防制做得很好?還是台電做得不好?請署長說明。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環評量是開始設廠時預估的值,許可量則會從他的防制設備最大可以控制量來許可,但是實際生產時,可能開機率不會是百分之百,所以他的排放量會比較低,這個看起來是合理的。委員關心的是,相同的製程,為什麼有的那麼高,有的那麼低…… 陳委員椒華:我懷疑是不是空污費短報,這個問題滿大的,另外就是現在環保署徵收的空污費,是不是能夠有效防制空氣污染?因為我看到目前減量的速度還是很慢,這個問題很大,相關研議情形我們私下再討論。 第二個問題是有關今天會議主題,就是減碳問題。減碳也是環保署很重要的任務,但是根據永續能源基金會民調,有99.2%的民眾不知道臺灣減碳目標,但有超過50%的民眾願意購買綠電,請教署長,我們要怎樣來進行減碳社會的環教?這個環教是不是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要怎麼做? 張署長子敬:環教是一直要持續去做的,我們也一直在檢討要怎麼加強這部分。 陳委員椒華:好,那就是可以做了。再來就是能源稅的部分,環保署有碳稅或相關減量的執行要務,請問署長,什麼時候可以討論徵收能源稅? 張署長子敬:如果要講能源稅,可能就不是我們主管的…… 陳委員椒華:那碳教育制度可以做嗎? 張署長子敬:但是以減碳的目的來講,我們很希望有這樣的經濟工具可以使用,也就是說,如果這次要修法,我們要檢討,因為法只是讓我們可以收稅,但並沒有說要怎麼收。 陳委員椒華:我從二十幾年前就開始推動碳稅、能源稅,但到現在環保署還沒有辦法執行碳交易制度,至於總量部分,剛剛楊委員也有提到,這部分是不是可以儘速在署長任內完成?至少碳交易制度可以做嗎? 張署長子敬:如果年底修法,我們希望有機會把這些東西放進去,讓他可以運作。 陳委員椒華:碳交易制度如果完成,能源稅的推動應該也會很快,因為我們知道使用者付費…… 張署長子敬:其實兩個是可以分開的。 陳委員椒華:可以嗎? 張署長子敬:只是法源要更健全。 陳委員椒華:再來,關於住商和交通部分,環保署也有做住商部門的能源節能,建築節能應該可以有效的減少碳的排放,環保署可以研議能源證書制度嗎?或是要由能源局及相關部門? 張署長子敬:這也是我們這次要檢討的地方,譬如,如果住商部門要推動時工具不夠,我們這次修法可以一起把它納入,讓它能夠有足夠的工具來做。 陳委員椒華:其實不用修法就可以做吧? 張署長子敬:這個部分變成住商部門要去做。 陳委員椒華:環保署可以推動能源證書制度嗎? 張署長子敬:我們對於可以做的部分都願意去做,只是有些東西,好比住商如果和建築許可在一起,那就很容易推動,但是如果只是純粹我們去弄,和許可之間無關…… 陳委員椒華:所以就需要協調? 張署長子敬:對,所以我們會去做這方面的協調。 陳委員椒華:我們大家一起來努力。最後,有關交通部分,交通部是不是可以增加一些節能設施呢?我們看到交通部在國道和一些停車場的綠能設施設置過於消極,先請交通部回答,還是能源局可以回答?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文瑞:主席、各位委員。交通部之前對於可以裝設太陽能相關的設置空間都有盤查。 陳委員椒華:我們看到很多國道或是相關的停車場、休息站都是可以做的,也拜託能源局和環保署、交通部一起合作,前面提到的議題其實也和能源局有關。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 游局長振偉: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補充說明,有關交通部門的部分,其實目前很多車站的屋頂都有做了,高速公路局現在針對高速公路的停車場,有些標案正在推動當中。 陳委員椒華:好,關於剛剛提到的這些議題,拜託署長來整合研議,好嗎?畢竟署長的層級還是最高的。 張署長子敬:是,我們找大家一起來討論。 陳委員椒華:拜託!謝謝。 主席(楊委員曜代):請謝委員衣鳯發言。 謝委員衣鳯:(12時2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關於彰化縣焚化爐從今年開始不收受農業廢棄物的問題,焚化爐為了配合垃圾減量政策不收受農業廢棄物,可是農業廢棄物的確是農民在生產上面會產生的部分,你認為農業廢棄物應該怎麼處理? 主席(劉委員建國):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焚化廠原來的設計是以家戶垃圾處理為目標,所以其估計的量是以家戶垃圾為主,後來因為實施垃圾減量之後有餘裕量,所以就接受一部分的一般事業廢棄物,但是農業廢棄物確實越來越嚴重,所以我們現在朝的方向是,如果是生質的部分,我們希望可以朝生質化推動,譬如豬糞尿,這些可以合在一起,等於農業部分的生質物一起用生質能的方式來處理。有些塑膠類的部分,我們現在也在幾個鄉鎮實施試辦,看看能不能建立回收的制度,因為以前農民是統統弄起來丟在那裡,回收者覺得一堆土拿回去很難處理,他就不願意收,我們希望把這個制度建立起來,收的時候要怎麼收,讓後端可以再利用,把這個部分媒介起來,現在我們試著在做這些事情。 謝委員衣鳯:你們現在在農村地方推動的情況如何? 張署長子敬:我請處長稍微說明一下,我們找了一、兩個鄉鎮在做。 主席:請環保署廢管處賴處長說明。 賴處長瑩瑩: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是生質物部分,其實農委會有很多推動的計畫,還有輔導計畫,在不能分解的塑膠類部分,署裡面最近在南投魚池及屏東縣、雲林縣,從針對個別鄉鎮有問題的部分開始輔導…… 謝委員衣鳯:彰化縣也是農業大縣,我在彰化遇到非常多的農民對於農業廢棄物、塑膠問題有疑問等等,其實我看到環保署有在推動生物炭,對不對?因為你們認為生物炭可以達到農業廢棄物減量,可以增加土地耕種的肥沃能力,以及減緩氣候變遷,對於溫室氣體減量等等都有相關的助益,是不是能夠在彰化推動生物炭? 張署長子敬:這個部分可能是由農業部門推動的,因為我們…… 謝委員衣鳯:沒有,我看到你們有啊!你們在官田有推動菱角殼炭化。 張署長子敬:那是針對菱角殼的部分。 謝委員衣鳯:在彰化第一,葡萄藤、火龍果的枝葉或是芭樂的枝葉等等,都可以再利用炭化後達到減碳的作用,再加上要配合環保署所謂的垃圾減量政策,可不可以讓彰化成為試辦地點,然後給予相關的推動呢? 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提示,我們研究看看是否能夠推動,垃圾的問題,不管是農業廢棄物,不是只有單一個焚化廠就能解決的。尤其是再利用的部分,更是我們希望去推動的。 謝委員衣鳯:其實這就是循環經濟,以及我們可以減少垃圾的排放量,可以把垃圾、農業廢棄物轉變成可以利用的肥料等等,所以是否可以請環保署在彰化設幾個試範點,讓農民知道這些農業廢棄物可以再做什麼利用,也能達到環保署希望的減碳及垃圾減量的目標。 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這個部分是不是容許我請主管同仁跟委員辦公室聯絡,或是跟彰化環保局聯絡,看看有哪些地方適合,這一定也要地方有意願,尤其農民願意配合蒐集,才有後面的處理。 謝委員衣鳯:我們的確一定要有一個試範點,才能夠協助農民解決農業廢棄物的問題,我們當然希望整體環境能夠做到垃圾減量,可以達到溫室氣體排放量減低,這是我們大家都期待的事情。麻煩署長協助我們彰化縣。 張署長子敬:我們再跟委員辦公室聯絡。 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 吳委員玉琴:(12時2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今天想跟署長討論有關生質燃料的議題,環保署今年3月23日已經公告有關生質燃料成分的標準,預計一年後實施,這也是本席一直希望推動的生質燃料以及廢棄物衍生燃料,所謂RDF的發展能夠替代煤炭等燃料,我一直希望環保署積極推動。本席也很支持碳稅,今天其實好多委員都在問是「碳稅」還是「碳費」,溫減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進口化石燃料之「稅費」機制,關於「稅費」機制是可以探討的,其實下一波溫減法的修法應該要明定相關的規定,而我認為「稅費」是你們可以處理的,你們大概沒有辦法處理「碳稅」,所以應該要有明定,因為接下來的溫減經費根本就沒有來源,過去都是由空污費而來,碳費的部分應該積極設想或規劃,你們目前有沒有計畫?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我們一直在想,可是因為在法源上面其實不是很明確。 吳委員玉琴:所以還是要立法。 張署長子敬:對,所以我們這次修正會將這個部分納入。 吳委員玉琴:好,你們是朝碳費的方向處理嗎? 張署長子敬:我們希望是這樣。 吳委員玉琴:因為碳稅可能要經過財政部進行全盤討論。 張署長子敬:從我們執行的經驗覺得「費」也許會比較靈活,從費率也可以引導其減量等等。 吳委員玉琴:我們最近聽到有些業者想要引進東南亞的椰子殼和北歐的木質顆粒來臺灣當作生質燃料,不過我從它的碳足跡看下來,其實真的還滿不環保的,剛剛有很多委員提到,這些農業廢棄物怎麼成為生質燃料,我聽到的好像都是要再研究,你們有沒有比較具體的做法? 張署長子敬:我知道委員一直在關心SRF的部分,這也是我們現在很努力要去做的,委員提示的沒錯,其實我們並不鼓勵為了生質燃料,從國外進口一堆進來,而是應該充分應用我們自己內部的,那個標準是我們空污訂的燃料標準。我們廢管處現在也在訂RDF的標準,這個標準訂定出來,就是希望未來不要一直把它當作廢棄物,轉換之後,應該以能源的角度來看。 吳委員玉琴:這就是我接下來要問的問題,如何簡化使用SRF的行政程序,過去鍋爐設備變更燃料的時候,你們的法規規定30天至45天,可是從業者反映過來的意見,大概是需要10個月,鍋爐異動審查大概要花8個月,而且其實每換一個燃料就要試燒一次,其複雜度還滿高的。現在廢管處有訂定SRF的標準,我看到應該最近就要送交署長裁示,但是我瞭解的是,好像只有訂定類似歐盟第五類的最低標準而已,不像歐盟是分5類,鍋爐是一定的類別就可以燒,不用去分每一次都要從個案來認定,這個部分有辦法解決嗎? 張署長子敬:這也就是我所考慮的,如果訂不同的類,到時候不同類是不是要再試燒一次。 吳委員玉琴:應該是燃料是哪一類就可以放進來燒。 張署長子敬:所以我們訂定一個最低的,只要達到就是燃料。 吳委員玉琴:都可以燒嗎? 張署長子敬:對,原來分為好幾類,可能是因為買賣、訂價等問題,但是那些不在我們這裡訂定。 吳委員玉琴:可是分類應該是看材質、內容吧? 張署長子敬:對,對於熱質等等會有規定,但是在商品那邊去考慮就好了,只要達到某個標準,我們就同意使用。 吳委員玉琴:但是空污就要符合標準? 張署長子敬:對,原來申請是燒二類…… 吳委員玉琴:所以你們是簡化流程,而不是複雜化流程,我們擔心到時候又是個案式的。 張署長子敬:不會這次申請的是第一類的,結果下次要燒第二類,又要變更或是什麼,我們不願意這樣做。 吳委員玉琴:希望是簡化。再來,接下來的問題要請教經濟部,關於再生能源的部分,經濟部一直著重在電力部門,而且是比較著重在太陽能,對於熱利用的部分反而少,非電力部門的熱利用部分好像很少有相關的補助機制,到目前都沒有聽過。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 游局長振偉:主席、各位委員。是用在汽電共生的部分。 吳委員玉琴:怎麼補助? 游局長振偉:它也是有一個電能收購的費率,汽電共生轉換成電之後…… 吳委員玉琴:你們還是用電的概念,我直接建議,以鍋爐來講,使用生質燃料或SRF的補助方式,在熱利用上面可不可以給予補助,比如鍋爐要改變一次性的桶槽,或進料原料系統的設備更新,應該由經濟部補助;如果使用生質燃料和SRF,按照減少使用化石燃料的量,則由溫減來補助。溫減其實需要各部會分工,所以硬體的部分應該是由經濟部來鼓勵廠商改變設施,但是減量、減碳的部分,未來則由溫減基金補助,熱利用的部分也應該被補助,但是概念上你們還是認為要產生電力才補助。 游局長振偉:我們現在有補助鍋爐汰換成天然氣的部分。 吳委員玉琴:我們上次就問過了,管線的部分就出現很多問題。 游局長振偉:如果燃料的部分可以符合空污標準,轉換成生質燃料,我們再來和環保署研究,我們本來要和環保署合作這個案子。 吳委員玉琴:你們想的燃料我們知道,天然氣的部分上次有問過了,在管路就有很大的問題,除非是工業區。 游局長振偉:如果他可以符合我們相關的法規…… 吳委員玉琴:請你們回去研議,我希望環保署也一起來努力。最後,大客車的部分,我看到交通部在2019年推動大客車的補助,車體補助33萬元,營運補助是新增的,我認為這是對的方向,過去都是強化車體的補助,如果他不動呢?或是不用呢?我不知道買了要幹嘛!你要鼓勵他使用替代燃料,應該是要鼓勵營運的部分,未來的方向上有沒有可能朝營運的補助方式,譬如行駛多少公里減少多少燃料的使用,這才是我們要的方向,在降低二氧化碳或空污的要求,而不是去補助車體,我知道你們希望有誘因,可是一定的程度之後,應該慢慢把比率稍微調整一下,多著重在營運的補助,你們覺得呢?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文瑞:主席、各位委員。是,沒有問題。我們在108年對於一般型的電動大客車補助,車體的補助包括補助款是採取分期,也就是他每一年的營運一定要達到我們設定的目標值,才有第二期、第三期的補助款。 吳委員玉琴:所以你是用營運的標準來進行補助限制? 陳司長文瑞:對,包括車體的補助,營運補助也是希望他們的妥善率能夠更高,所以營運最多可以補助12年…… 吳委員玉琴:交通部有注意到這個問題,就是應該鼓勵營運的部分,里程數的增加來替代石油,這才是我們要鼓勵的部分。 陳司長文瑞:是。 吳委員玉琴:我們持續來關注,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3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廖委員國棟發言。(不在場)廖委員不在場。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不在場)楊委員不在場。 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13時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想請環保署署長、經濟部能源局局長、交通部路政司司長和運輸研究所人員就備詢台,因為能源政策和各部會的關聯性都很大,絕對不只是一個部會的問題,而是各部會要一起來努力推動的。 其實和能源政策、能源轉型有關的能源稅從2006年就開始在研議,現在已經2020年了,還是沒有一個方向出來,所以本席想請問一下,今年能源稅的規劃會上路嗎?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這也是我們這次修法在檢討的項目,因為原來比較有爭議的是到底要用「稅」的方式還是「費」的方式來收。 高委員嘉瑜:對,從2006年一直講到現在,已經講了15年的時間,都還沒有一個方案,只是研議再研議,然後讓臺灣的很多改革沒有辦法上路,這是一個很大的行政怠惰的問題!當歐盟已經要在2021年施行碳關稅,我們講了這麼久的碳稅等議題卻都還沒有辦法落實,我認為這對人民來講會造成很大的問題,就是政府對於推動再生能源或綠色環保政策的決心到底在哪裡。甚至我們所期待的燃料費隨油徵收,這也是很多民眾關心的問題,但是長期以來交通部等相關部會都說這要等到能源稅上路之後一併來討論,而其結果就是遙遙無期;已經談了這麼久,但是一直都沒有積極的作為。原本期待2020年會有新的能源稅法,能夠一併做些改革,然後有一些進步,但是卻一直看不到未來,這樣要叫民眾如何去期待呢? 所以我想請問交通部,關於燃料費隨油徵收的議題,你們現在的規劃方向到底是怎樣?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文瑞: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名稱雖然叫做「汽車燃料使用費」,不過因為…… 高委員嘉瑜:你們是做道路交通的維護,我知道。 陳司長文瑞:對、對、對,因為它的主要目的是在做道路的養護,所以收取的這個燃料費是用在包括各都市的道路維護。 高委員嘉瑜:所以就是使用者付費的觀念嘛…… 陳司長文瑞:對、對、對,但是…… 高委員嘉瑜:民眾期待燃料費隨油徵收的目的也是認為應該朝向使用者付費這樣的目標,因為世界各國都是這樣。 陳司長文瑞:不過…… 高委員嘉瑜:臺灣長期被詬病的是,我們曾經在短暫的一年內實施這樣的政策,但是後來就停止了,現在又有新的能源稅,可能會併燃料費的部分一起來做一些改革。我們這次也提出要把汽車燃料費改為道路交通使用費,讓它能夠正名,這個部分應該也符合交通部長期以來的方向,就是希望它能夠專款專用,符合其徵收名目去做一些合理的運用。請問現在交通部對這個政策的推動方向和積極度到底為何? 陳司長文瑞:對於有些委員提案中有關正名的部分,其實交通部是支持的,但是因為我們現在有使用電動車的趨勢,而且世界各國都是這樣,如果隨油徵收的話,未來會有一類車輛其實有使用道路,卻沒有收到費用。 高委員嘉瑜:所以我們將它正名為道路交通使用費啊!就是應該針對不同的車輛有不同的定位,至於電動、環保車輛的發展,還是有一些貨物稅等稅收方面的減免,那是政策上可以另外去鼓勵和處理的部分。否則長期以來大家也認為某些車輛並沒有繳交牌照稅等相關稅收,而它的道路使用量也非常大啊!這些部分未來要如何去調整,都是政策上可以做補貼和思考的,但不應該阻礙臺灣在這方面的改革。我們認為交通部和環保署如果真的要針對這個部分來推動我們的能源稅,以達到所謂減稅、減碳的目標,就應該積極協調各部會來推動相關的改革政策;這個部分希望你們能更積極。 甚至公車全面電動化的部分也是大家所詬病的,相關規劃從99年開始推出,目標原本是在112年要達到公車汰舊換新1萬輛,但是現在實際達成的目標才300多輛、400多輛,而且又要延長10年,到2030年才全面電動車化。但是未來10年有沒有辦法做到呢?按照近幾年交通部的數據,根本就和1萬輛的目標有9,800輛之差,差這麼多啦!要怎麼樣達到我們的目標啊? 陳司長文瑞:之前行政院提到的其實是,市區公車電動化是以2030年為目標,所以在相關的目標之下,目前交通部已經提出示範型的…… 高委員嘉瑜:今年(109年)你們預計的目標是不是150輛? 陳司長文瑞:是的。 高委員嘉瑜:可是根據你們的規劃,到111年也才500輛耶,而你們99年預計的整體目標是要在10年內達成1萬輛電動公車。現在又再給你們10年,重新展開宣導期、推廣期、普及期,不斷地repeat,也就是10年來不僅沒有達到目標,現在又要從頭再來!這樣要我們如何相信交通部真的能夠具體達成2030年公車電動化的目標? 陳司長文瑞:因為宣導期包括引進國外的技術到國內落地生根並擴大生產,所以前面這個步調當然會比較慢一點,如果整個前導期包括國內和國外的技術都進來,而且國內的產能能夠提升的話,後面的腳步就會再加快。 高委員嘉瑜:加快是怎樣加快?因為如果看你們從106年到現在的進度,電動公車才487台,而目前全臺的公車是10,709台,這就是過去10年的成績!請問未來10年你們的成績會突飛猛進,突然增加1萬台嗎?有可能嗎? 陳司長文瑞:這個部分我們的計畫是分成3期,每期大概4年,原則上每一期都有相關的目標,前4年500輛的部分算是一個示範,而且是引進國外的技術。 高委員嘉瑜:所以這個部分應該和環保署也有很大的關聯,因為我們不僅是要公車電動化,汽車全面電動化也是我們的目標,但是環保署有沒有在不管是財稅政策或能源政策上,針對貨物稅、關稅等方面,積極協調各部會,看怎麼樣具體達成電動化的目標?不管是汽車、機車或公車,都要達到我們減碳和能源政策的目標,還有未來對碳稅的思考,都希望能夠趕快上路,但是這些已經從106年研議到現在了。所以署長,您的目標到底是什麼時候可以解決這些長期以來的問題? 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這也就是我們現在在檢討必須去修法的一個…… 高委員嘉瑜:已經檢討十幾年了,你們能不能有一個具體的目標?是在今年年底之前,你能讓整個能源稅的方案送到立法院,或者是有什麼樣的政策目標?你有沒有一個願景和方向? 張署長子敬:其實我個人並沒有傾向能源稅,坦白講。 高委員嘉瑜:討論了十幾年,現在要從頭再來,而你說你沒有傾向能源稅,那現在的目標到底是什麼? 張署長子敬:我們原來在溫管法裡面就有可以收費的部分,可是溫管法對收費的規定並不清楚,所以…… 高委員嘉瑜:碳稅的部分你們有在討論嗎? 張署長子敬:就我們署裡面來講,是希望朝「費」的方向來規劃,當然這還要院裡面整個去做討論,所以我們會在這次修法裡面,看院討論之後…… 高委員嘉瑜:所以不管是能源稅、碳稅或是未來能源政策的方向,到底什麼時候會有具體的方案出來? 張署長子敬:我們這次修法會把它討論出來,而且會放在法裡面。 高委員嘉瑜:所以是今年年底之前嗎? 張署長子敬:我們年底要把法拿出來。 高委員嘉瑜:今年年底之前會送立法院? 張署長子敬:是的。 高委員嘉瑜:好,謝謝。 主席:請葉委員毓蘭發言。(不在場)葉委員不在場。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3時1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要和環保署張署長討論噪音管制的問題。本席現在出示的是志航機場周邊的地圖,那裡本來是我們原住民族的部落。我們的部落原先就在志航機場裡面,一直到海邊,後來因為要蓋志航機場,就把其中一個遷到富岡Pasawali(巴沙哇力部落),一個則集中在Karoroan(加路蘭部落),另外一個就是遷到志航機場旁邊的Kakawasan(石山部落)。所以,我們的部落本來在志航機場裡面,後來被迫遷移,為了國家、為了國防、為了空軍,我們都認了,但是自從有了志航機場,直到現在噪音問題從來都沒有改善過!請問署長,它的噪音是不是一定會超過環保署相關法規的規定? 一定超過啦!民用機場都會超過,何況是空軍的,尤其是志航機場。所以署長是否可以先請你們的同仁去瞭解一下?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可以。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去瞭解那裡的噪音到底有多大,同時比較一下它和松山機場的差異性。 其實軍用機場和民用機場的噪音大不相同,改善與補償也不同。噪音管制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應對民用機場、民用塔台所轄軍民合用機場產生之航空噪音訂定噪音改善計畫,沒有辦法改善的就訂定補助計畫。規定得很清楚。但是同條文第二項又規定,對於軍用塔台所轄軍民合用機場之航空噪音只有噪音改善計畫;沒有補助喔!最後一項則是規定「第一項環境音量之數值及測定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部定之。」這樣第二項怎麼辦呢?難道是第二項不用訂標準,反正一定會超過?就因為知道一定會超過,所以乾脆不要訂了?我們的法律就是這樣! 再看噪音管制法第十七條。第十五條是講軍用、民航,有的是民航和軍用一起,第十七條則是講單獨軍用的,它規定「軍用航空主管機關應會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就專供軍用航空器起降之航空站……訂定航空噪音改善計畫,採取適當之防制措施。」只有訂定改善計畫和採取適當之防制措施。但怎麼樣是適當的防制措施,都是由國防部說了算,環保署毫無置喙的餘地,因為法就是這樣規定的,而這是你們主管的法!噪音管制法是不是環保署主管? 張署長子敬:是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是你們主管的法,可是你們卻毫無置喙的餘地! 我再問一次,我剛剛講了,志航機場是一個單獨軍用的機場,你們的同仁多久可以去聽一聽它的噪音、去瞭解一下? 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基本上噪音影響到民眾是應該要改善,但是因為當初法這樣子定,所以確實如委員所提的,這部分我們能著力的不多。但是對於委員提的,我最近就可以請同仁先去瞭解情況到底是怎麼樣,因為他們原來應該也有改善的計畫或是補助,但到底怎麼執行,能不能達到適當的改善效果,這部分我們可以去瞭解一下。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請你們去瞭解,而且瞭解之後要提出對策。第一是為什麼噪音更大,卻只能訂一個改善計畫,而沒有補助;第二是它如何防制,你們毫無置喙的餘地;第三是噪音管制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違反依第十一條第一項所定標準者,除……處罰外」,還有其他處罰。我要說的是,軍用機場的噪音沒有罰則!因為反正你就是這樣,我不管你! 我要特別強調,我們原住民族的部落本來在志航機場裡面,是為了國家、為了國防而被迫遷到旁邊。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每年編了一些經費,它的運用內容第一個是可以加裝冷氣機,請問署長,加裝冷氣機就能防止噪音嗎?不會吧! 張署長子敬:對。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而且加裝冷氣機還要30年才可以輪到,因為他們訂了三個層級,最靠近的是三級管制區,就是我剛剛講的那3個部落,再輪一次要30年。只是加裝冷氣機就要30年! 這個部分環保署過去沒有人談論,但它畢竟是由來已久的問題,請署長第一要去瞭解,第二要研究如何修法,第三則是要協調國防部,好不好? 張署長子敬:好,我們先派人去瞭解,如果可以協調,我們先去協調,再研擬看要怎麼辦。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 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 主席(楊委員曜代):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13時2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署長,環保署是不是每年都會在我們的海岸線做一些淨灘的工作?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是的,以往是這樣。 蔡委員易餘:但是依我的看法,有些淨灘工作會不會流於形式?就是雖然辦了一次淨灘,但有些問題是沒辦法澈底解決的。以布袋和東石的海岸線為例,我們最大的問題大概就是居民養蚵,養蚵就會有蚵棚,蚵民有時會用一些保麗龍放在蚵棚下面,增加它的浮力,所以蚵棚的去化和保麗龍堆置的問題就導致整個海岸線沒辦法清得很乾淨。雖然這些問題也有卡到農委會,可是最終影響的就是我們整個環境。所以署長,對於要如何讓這樣的海岸線在環保方面更為優化,你有什麼看法嗎? 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跟委員報告,剛好這也是院長非常關心的一個事項,所以院裡面最近也整合各部會,擬定了一個「向海致敬」的計畫。院長要求的是每一吋海岸線都要有人管,而不是每年辦一次淨灘就算了。所謂都要有人管就是要訂出平常要用什麼頻率去清,如果有風災、洪水等災害,多久的時間要清完,每個單位都要訂出來,包括從河川排出來的垃圾也必須有單位去管。所以剛剛委員提的確實沒有錯,就是從漁業產生的這些廢棄物一直是我們海岸線一個很大的問題,所以我們也有和農漁業單位合作。像主席來自澎湖,那邊有廢漁網的問題,我們就有互相合作,研究怎麼將漁網回收,等於他們去輔導漁民把漁網收回來,我們則幫忙把後端的去化、再利用建立起來。對於委員所關心的這一部分,我們一定…… 蔡委員易餘:署長講到重點了!以處罰來對待漁民其實是沒用的!以養殖牡蠣的蚵棚來說,有時是被颱風吹毀的,根本無法分辨到底是誰的,即便以衛星定位來偵測蚵棚去向,也無法確實回收,畢竟有實際執行上的難度。因此,有沒有可能由環保署與農委會一起來研究看看,如何促使蚵農願意回收?之後再去化,並轉成其他用途,變成有價值的東西?以台糖在臺南仁德所要設置的蚵殼再生工廠為例,不僅可以製作化妝品,還可以製成鈣片之類的營養品,把傳統上,大家認為是廢棄物的東西變成有價值的產品,這整個方向就是正確的,對台糖來說,也是一項很好的投資,至於回收端,就得自己想辦法了!為避免回收來源有困難,且台糖另有事業角色,因此,同為政府機關,是否可就此協商一下?既然已經有人登高一呼,也願意做,就看要怎麼溝通,以解決蚵殼與蚵棚等問題。這些問題解決了,我想漁村的環境也會跟著有所不同,對此,署長是否願意多給我們一點關心? 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提醒,我願意找大家一起來看看,有人願意幫忙去化是最好的,現在就看如何從源頭來蒐集、運送,最好能串起鏈接,那就真的可以…… 蔡委員易餘:既然有人願意帶頭做,那我們就要趕緊跟上,才可收立竿見影之效! 張署長子敬:我們會找大家一起來談談。 蔡委員易餘:好,拜託署長了,謝謝。 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賴委員香伶、鍾委員佳濱、張委員其祿、何委員欣純、洪委員孟楷及劉委員世芳均不在場。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蔡委員壁如發言。 蔡委員壁如:(13時3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署長辛苦了,我想和署長談談碳費問題!環保署所做的各項修法,前面已經有委員討論過了,所以本席想請教,當經濟部長反對開徵碳費時,環保署長可否堅持到底?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這是一種經濟工具,況且所徵收到的錢並非放環保署口袋,而是用來幫助減碳,應該沒有太大的…… 蔡委員壁如:在我國工業中,前十大碳排大戶大概都反對開徵,不過如欲出口到歐洲的話,勢必得面臨碳關稅的貿易制裁!以臺大風險中心所做的一項問卷調查來看,有五成民眾願意為了環保小幅調漲電價,爰此,我希望環保署長能為環保堅持住。請問署長,何時開徵碳費?初期打算開徵多少? 張署長子敬:我們確實有在討論碳費問題,不過就現行法源來看,我們無法開徵碳費,因此才需要修法。 蔡委員壁如:現在缺少何種法源? 張署長子敬:法源只說可以收費,卻未規定如何收、對誰收,也就是缺乏相關授權,讓我們覺得不太足夠。 蔡委員壁如:目前的條件還不太足夠? 張署長子敬:對…… 蔡委員壁如:還未到成熟階段? 張署長子敬:修法即為補足此點,好讓我們可以執行。 蔡委員壁如:一旦修法通過,環保署就可以考慮開徵碳費? 張署長子敬:是。 蔡委員壁如:初期打算課徵多少?或者現在還無法估算?一旦開徵後,可否公開透明告訴我們打算用於何處? 張署長子敬:這點沒問題!像空污費有空污基金管理,也設有外部委員監督預算的使用,且預算編列上均透過正式預算程序受大院監督,需大院審查通過後始得支用。 蔡委員壁如:講到空污基金,請教署長,現在空污基金有多少預算?這是環保署的小金庫,不是嗎? 張署長子敬:不是小金庫,係專款專用,需用於空污防制項目。 蔡委員壁如:一旦修法通過,環保署即可著手開徵碳費,那麼碳費是否列入空污基金且專款專用? 張署長子敬:視如何修法而定!其實我們有好幾個基金,均專款專用,譬如資源回收基金就自己一個專戶,空污防制就有空污專戶,水污另有水污基金…… 蔡委員壁如:所以會另行成立碳費基金專戶? 張署長子敬:這樣帳目會比較清楚! 蔡委員壁如:既然專款專用,但以後呢?據我瞭解,財政部似乎不願意開徵碳稅。但我想知道,如果統支統收,由財政部徵入國庫呢?如果現在先課徵碳費,將來再課徵碳稅,如此,勢必減少環保署小金庫的財源,這樣署長會支持嗎? 張署長子敬:之前我們確實討論過費與稅的問題,就環保系統而言,對費的運用比較有經驗,也可以當作經濟工具使用,所以我們比較傾向收碳費,也就是以排放費的形式來收取。 蔡委員壁如:目前空污基金還有45億元,但臺大風險中心表示,其實碳費徵收是有上限的,這樣一來,減碳效益也有限,所以不知道環保署到底想徵收多少?當前臺灣的排放量約為2.47噸,若以巴黎協定最低限度每噸課徵臺幣40元的話,將近100億元。本席想知道一旦修法通過,這筆專款專用的錢將用於何處? 張署長子敬:以空污基金來說,我們已經有很多這類經驗,譬如以空污基金來補助原本燒煤的鍋爐業者改為燒氣或燒電,進而減少污染排放,未來,我們會秉持類似精神去做。如能收取碳費,我們也許可以從大眾運輸系統著手,以具有相對應減量效果的來做補助。至於何以傾向碳費?因為「費」在運用上比較有彈性,譬如某業者確實碳排放太多了,而我們認為這根本是不需要的,也許就可以透過提高費率來促使業者儘量減少排放。 蔡委員壁如:一些與環保相關的議題,其實本席都很贊成。目前聽來,一旦修法通過環保署想開徵的會是碳費,但本席仍希望最後可以成為碳稅,謝謝! 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林委員淑芬:(13時4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除了修法以外,其實氣候變遷議題很少在國會殿堂上被討論到,甚至不大會在臺灣成為一項政治議題!即便政府在2015年制訂溫減法,也並未看到各部門想確實減碳的企圖。雖然有些數字下降了,但我想檢討一下,我們是否真正在落實減碳政策! 最近由David Wallace-Wells於2019年所出版的「氣候緊急時代」這本書很紅。為什麼要提這本書?因為氣候變遷與疾病、病菌極度相關。眾所皆知,在永凍層中有很多細菌,而隨著冰層溶解,古老的細菌就跑出來了,譬如西班牙流感病毒曾見於阿拉斯加冰層中,這是本書中所談到的!全球暖化所影響的不只是臭氧層與地球生態,甚至會打亂地球既有生態,也與疾病息息相關,而這正是此書的重點!氣候變遷所產生的疾病會造成經濟的瓦解,這點由此次疫情可以看得很清楚,而極端氣候則讓新病毒的傳染變得更難以預測,因此,加州柏克萊大學、史丹佛大學提出一項可怕的研究結果:要是碳排放量不減,在2100年氣候變遷將造成全球產出減少20%以上的機率是51%。如果大家都不改,繼續這樣下去,那麼在極端的氣候變遷下,對經濟的影響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機率是51%,而造成全球人均GDP下降50%以上的機率是12%! 記得在審查溫減法時,全立法院、全衛環委員會,就本席一人在審法案,這是當時的狀況!我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2015年審查該案時,許多條文與強制性條款都因經濟部門反對被拿掉!這是事實!以致溫減法條文看來力有未逮,想管也管不好,想課稅也不知該怎麼課,甚至連向誰課稅都不知道!其實這些都是有原因的,就是來自經濟部門的壓力!雖然與經濟部門平行,法律也賦予環保署為溫減法的最高主管機關,可是坦白說,兩個部會間根本無法平行!尤其各部門中,經濟部門更在環保部門之上,這才是事實! 此次疫情對經濟造成如此重大的影響,連COP26國際氣候會議的召開也延後了,UNFCCC仍強調,就算不開會,各國也要更新國家自訂貢獻,並提出長期減量策略。換句話說,就算不開會,各國仍必須做到溫減。有鑑於此,國際能源總署署長Fatih Birol提倡綠色振興計畫,因為這次疫情關係,造成全世界都在進行紓困與振興,既然國家拿這麼多錢來做紓困,提振興方案,何不把綠色振興計畫也放上去?因此明文要求,優先將預算投入能源效率、節能翻修、新燃料氫電池研發、驅動能源成本下降、移除化石燃料補貼,乃至挪出財政資源來做綠色振興計畫,目前我們臺灣也花很多錢了,院長甚至說會到一兆多。對此,各國都有在討論,譬如德國環境部門表示,振興計畫應有助於達到碳中和目標;英國前首相布朗的特別顧問指出,應從事智慧電網、住宅建築效能、自然保護以促進再生能源,達到綠色、公平且具有韌性的復甦。所以,我們花錢不只為了幫助產業,還必須有綠色概念,請教署長,行政團隊談紓困振興時,當中是否有任何與綠色振興計畫相關的倡議?有無綠色政策的引導與指導?有嗎? 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張署長子敬:主席、各位委員。現階段所討論的主要仍著重於防疫與紓困。 林委員淑芬:紓困分很多種,譬如對公共運輸業的紓困,其中航空業還匡定300億元貸款,而製造業的數額也很多,這些錢雖尚未到位,但早已匡定。所以我想知道,在行政院會中環保署提出何種綠色振興指導政策?請問在哪裡?到底提了什麼?你在行政院會上提過嗎? 張署長子敬:沒有提過。 林委員淑芬:好,請問化石燃料是否納入補貼?這是具有爭議性的。我們匡定航空業300億元的專案貸款,可是美國和英國的紓困至少還擬定了紅色、綠色條款。這次海運也受到很大衝擊,但在國外的紓困方案中,至少還納入空污、減碳等附帶條件。既然要拿錢紓困,而且動輒幾億、幾百億,所以至少要附帶空污與減碳作為未來目標與對策,這是人家的規範。 以製造業紓困為例,臺灣其實也匡定了紓困預算,我想請問,環保署是否曾要求業者藉此產能利用率較低時,進行製程汰換?署長剛剛講到鍋爐這一項,但這是以前就在做的,現在有上兆的資源要投入市場,請問我們的綠色政策指導在哪裡?在補貼利息時,是否曾附帶要求業者一併納入節能投資?在補貼化石燃料時,是否想過縱使載不到乘客,也無須補貼其化石燃料耗費,而是加發生活津貼?現在油價已經很便宜了,政府又再補貼讓司機在路上到處跑,卻依舊載不到乘客,如此,何不乾脆發錢算了?而不是像現在補貼油價! 再以前瞻基礎建設中所要執行的公共建設來說,與環保部門有關的再生粒料需不需要改革?再生粒料的品質是否需要改善?有沒有想過在公共工程或未來的振興方案裡,摻混再生粒料的比例?這些你們有想到,有做嗎?我剛剛講的這些,你們有做過嗎?有提過嗎?有討論過嗎?環保署是溫減法的主管機關,也必須統籌整合各種行動方案,既然公部門打算花上如此巨大的經費做振興,不正是你們提出綠色倡議,進行綠色指導的好機會嗎?所以這不只是提出綠色振興的好機會,也不是只做產業的紓困與振興,還必須加上綠色!可不可以在未來行政院討論的時候把你該做的機制、建議放進去、丟進去,大家討論一下可不可以? 張署長子敬:沒有問題,如果有機會,我們會這樣做。 林委員淑芬:所以都不曾邀請過你們去參與?你們也都沒有去過?現在紓困及振興都沒有你的事情?除了清潔檢疫和隔離者的廢棄物以外,針對其他的部分,你們都沒有開過會嗎?你們的部門有沒有去開過會?對於防疫、紓困、振興的部分,你們有沒有去開過會? 張署長子敬:振興的部分沒有我們。 林委員淑芬:振興沒有的話,防疫、紓困也該有,你們有沒有去開過會?主席,好像對牛彈琴!我在這裡一直問,也不知道要問誰,他們都不回答,我要怎麼質詢下去? 張署長子敬:在防疫、紓困會議與我們有關的部分,我們就會去。 林委員淑芬:你們在開會的時候從來不曾談過綠色振興?不是,振興的部分應該沒有,紓困裡面要不要包含綠色的概念? 張署長子敬:剛剛跟委員答復了,如果有機會我們會提。 林委員淑芬:未來一定有機會啊!每個禮拜四都要開行政院院務會議,不是嗎?每個禮拜都有開會,怎麼會沒有機會?有機會啊! 再來,溫減法第九條規定,你要依據推動方案要求他們訂定部門行動方案,各部門還要訂出管制的目標和期程,第一個5年是訂定2%,這是你靠估算的,你們提供給立法院的報告資料第16頁提到,估算值在去年就達標了,是不是?你們的估算是2019年就會低於2005年,這是真的還是假的?你們提供給立法院的報告是這樣寫的。 張署長子敬:沒有,這個圖裡面是講108年現在還在估算、計算,還沒有…… 林委員淑芬:你們的估算值就是達標了,不是嗎? 張署長子敬:達標是回到2005年,目標是2005年要減2%。 林委員淑芬:第一個5年要減2%,但是你的報告裡面指出,2019年估算起來就應該達到目標了。 張署長子敬:沒有,是回到2005年目標年的數字。 林委員淑芬:報告上面是寫2019年估計約降至目標基準年266百萬公噸以下,你明明就是這樣寫,也就是去年就達標了! 張署長子敬:這樣寫的意思是,我們2020年要達到基準年減2%,現在108年…… 林委員淑芬:對啦!還要再減2%,那就是今年才會達標? 張署長子敬:我們希望能夠努力達到。 林委員淑芬:今年會達標啊!因為疫情這麼險峻,經濟這麼不景氣,很容易達標。 張署長子敬:沒有,如果靠這個就不是我們努力的。 林委員淑芬:但是,我要提醒你們景氣恢復以後,可能就達不了標了,也就是可能今年達標,可是到了明年又超標,疫情過去了又上升,會不會? 張署長子敬:因為今年如果沒有疫情的影響,我們當初估計要很努力,是不是能達標還需要很努力,所以疫情結束之後,我們是不是可以持續下降的趨勢,還是要再努力。 林委員淑芬:目前看起來今年(2020年)應該是不困難,因為有疫情的推波助瀾,但是看各個部門的行動方案到現在的執行成果,我們發現電力結構在這種狀況下,台電的排放係數於2020年要下降至每度電0.492公斤,但是2018年的資料是每度排放0.533公斤,比目標值還高出2%,當然,你會認為還有時間可以處理。台電在今年3月電價審議會議的報告還在講,預估用電量會成長,我們不管得到台電什麼會議的資料,台電總是說用電量會持續成長,2017年也在成長,2018年也在成長,2019年也在成長,根據臺大風險中心評估,以目前臺大的規畫,2020年電力排放係數可能會比109年高出3%,我很懷疑能源轉型到底是不是台電發展的目標?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 游局長振偉: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排放係數的部分,其實是透過能源結構的調整,所以要達到排放係數降低,主要就是再生能源的部分…… 林委員淑芬:現在我們就是在講這個。 游局長振偉:要能夠如期把再生能源的占比推上20%的話…… 林委員淑芬:這個我們很支持,但是還有一個可以做。 游局長鎮偉:是。 林委員淑芬:就是燃氣的比例還可以再調,燃氣的比例如果可以到最高的945億度,卸收量達到最大值,然後燃氣比例到945億度,事實上可以把燃煤的火力發電,你們今年預估是36.9再下降0.9,而且為什麼講這個?因為現在天然氣很便宜,現在是最便宜的時候,所以大家覺得這是不是一個好的機會,就整個能源發電的結構再做一個調整,除了再生能源以外,燃氣跟燃煤的比例還是可以再調整。但是對於這種狀況,也有人估計說價格下調以後,天然氣的燃料採購可以減少250億元,那我們就要問,省下這250億元,你們要怎麼規劃使用?你有沒有準備用在所謂的減碳政策上?能源局、經濟部以及台電是不是有一個預備的、確定的方向,也要把經費放到這個方向來,把省下來的錢放到規劃或是落實減碳的政策上? 游局長振偉:報告委員,天然氣的採購主要是中油在採購,當然未來台電有計畫要自行採購天然氣,現在的制度中,省下來的燃料成本都會反映到電價上,並未回歸到其他的補貼項目上,因為這些都算是燃料成本,它反映的…… 林委員淑芬:你的電價連夏季電價都還沒有調降,現在產業的紓困都是用特別預算,所以這個跟你原定的公司經營省下來的錢,雖然是中油買、台電用,但還是能源局在統籌的,你們可以去討論的嘛!我們要看的是你要逐步降低電力的排放係數,我們要看的是你要淘汰燃煤機組或是盡量調降燃煤機組,並在卸收量的極限值之下去增加燃氣的發電量。 游局長振偉: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在做能源配比的滾動檢討確實有往這個方向在做檢討。 林委員淑芬:好。我現在要談經濟部門,就是說各部門的計畫裡面,署長,我是很懷疑,因為人家訂的,像台電就是訂一個所謂的電力排放係數,是不是?就是部門的排放減量目標,它用的是電力排放係數的指標嘛!那工業製造部門用什麼指標? 游局長振偉:跟…… 林委員淑芬:你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我在問署長啦! 游局長振偉:抱歉。 林委員淑芬:署長,你不知道?你是想那都是他家的事情,跟你沒關係喔? 張署長子敬:它訂的是碳的密集度。 林委員淑芬:用碳密集度為指標會有什麼問題? 張署長子敬:當然經濟越好,它的量還是會增加。 林委員淑芬:對啊!你跟GDP連動在一起,你的經濟GDP成長,排碳量你都不要減沒關係,你維持原狀,排碳量都不要減,隨著GDP的成長,也的確是每年在成長,你就自動下降了。沒有減碳喔!用碳密集度作為評量標準就自動減少了。你作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你覺得經濟部門、製造部門拿碳密集度作為評量指標是恰當的嗎?看得到減量的效果嗎?我剛才有說,分母是GDP,分子是單位CO2的排放當量,GDP一定擴大,你CO2不用減量,自然碳密集度就下降了,這不是在騙人嗎!署長,經濟部門訂這樣不是在騙人嗎?但是你曾經對他們做過任何的指導嗎?你甘有法度? 張署長子敬:第一個就是我原來一直沒有督導這一部分,第二個,這也就是我現在希望修法的一部分。 林委員淑芬:你要怎麼修?回到行政院喔? 張署長子敬:沒有,所以我們的修法才要把所謂部門的權責弄清楚,然後把核定的層級架構機制建立起來,原來我們只能…… 林委員淑芬:那我現在講這個評量標準,部門…… 張署長子敬:原來我們只能彙整,所以我們就建立一個機制是可以跟…… 林委員淑芬:現在他提的這個部門行動方案、推動方案都很離譜。你們一直在講鍋爐的排放標準加嚴,補助鍋爐改善低碳燃料、製程改善和設備淘汰,可是我講一個例子,為什麼經濟部門、製造部門很重要,我跟你講2017年碳排放的前十大,就是台塑石化、中鋼、中龍、台化、台塑、台積電、中油、南亞塑膠,台泥還有群創,10間公司的總排放量1.04億噸,占當年度工業部門排放量的77.6%,這個資料應該也是來自於臺大風險中心。這10間公司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占全國的38.6%,這10間占臺灣的排碳量將近四成,而且這十大企業目前的氣候和能源評比都在B級以下。舉一個我們自己的台電為例,台電是排碳大戶,當然是第一名,因為它是能源部門,是第一名,但是台電有提出11案的溫室氣體抵換專案,至少有一個目標,這要估計嘛,要減多少量,能源局你知道嗎? 游局長振偉:我手上沒有帶這個資料。 林委員淑芬:OK,我念給你聽,是4,048萬公噸。但是以全臺碳排放第二名的事業體台塑石化為例,它在今年通過一個抵換專案要減量1.3萬公噸,台電預估要減量4,000萬公噸,台塑化是1萬噸,所以這十大溫室氣體排放源,環保署對於經濟部門沒有任何具體的減碳策略,沒有訂出規劃和目標。經濟部門說我們的碳密集度評量107年(2018年)已經比基準年下降41%了,它用碳密集度作為評量標準,它的減碳目標已經達到41%了呢!可是事實上是「曾肖為」嘛!碳密集度以GDP為分母,那是分母越放越大的自動下調啊!所以我們才講你如何去跨部門做指導,你現在說修法就可以,現在不可以,沒有法律工具,對否?你的意思是這樣嗎?署長,你的意思是這樣,是不是? 張署長子敬:是,我們希望來補強這部分。 林委員淑芬:如果補強了,你就可以爬到他們上面去嗎? 張署長子敬:不是,我早上也講過,我們是要去建立那個機制。 林委員淑芬:不是啦,機制就是說它的部門計畫提的評量標準也很離譜,也沒有訂出具體的目標,你的修法要修哪一條,有什麼工具可以讓你介入,可以要求它重整、重訂目標?你有什麼手段可以要求它具體的提出它的節電量、減碳量、燃氣取代燃油的具體目標要訂多少的比例而不是在那裡跟我們玩所謂的碳密集度評量。修法以後你有辦法這樣做嗎?我問你,你說一切靠修法,修法以後你有辦法做嗎? 張署長子敬:我們修法就是要建立那個機制,就是要改善這些啊! 林委員淑芬:對,你有什麼機制?我又沒有看到你的版本。 張署長子敬:就是還沒有出來,現在要聽大家的意見。 林委員淑芬:我站在這裡就是要聽聽看你有什麼機制啊!你要通過什麼機制,你講一個你擘劃的制度面,可以有效的管理工業部門的機制,拿出來給我們看啊!這10間就排放了全國的四成耶!又都沒有具體的減量目標。你說你修法之後就要改,你修法的內容會有什麼機制可以有效的、確定的改變這個問題?你講出來給我們聽聽看。 張署長子敬:所以我已經講了,我們年底會拿草案…… 林委員淑芬:拿什麼東西?你有想像嘛,你的想像是什麼?你要是不會回答,叫溫減辦公室的人來回答。 張署長子敬:我不能憑想像在這邊講。 林委員淑芬:你對你的藍圖怎麼會沒有想像?你擘劃的、修法的藍圖是什麼?溫減辦公室有沒有代表來,叫他們來回答。 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目標上我要這樣去做,但是很多機制要專業的人員去設計…… 林委員淑芬:對,我知道,如果你回答不出來,所以我才跟主席說,叫溫減辦公室的人來回答,看看他們想像的藍圖是什麼,他們修法要怎麼修,才會變成有效率的,對各部門提出的行動方案是真正玩真的,不是玩假的。 主席:溫減辦公室的人今天沒有來。 林委員淑芬:不好意思,那就算了,既然溫減辦沒有來,就當作我沒有說。 主席:改日再排一個專案來處理。 林委員淑芬:好。抱歉,請再讓我講一下,我快要結束了。 主席:好。 林委員淑芬:交通部門也一樣,今天交通部派來的層級很低,我們就不講了。但我們都知道,溫室氣體的排放量跟油價的變動息息相關,而交通運輸部門裡面,公共運輸的量其實是最大的,公路運輸排放量占整個交通部門的96%,小客車、機車的數量,當然在疫情期間又會增加,你看到油價低的時候,排放量就增加,2016年就增加,2017年、2018年,油價升高排放量就又減少。在這種狀況下,我們對交通部門有一點失望是因為沒有看到交通部門拿出具體的政策。現在唯一看得到的是電動車補助,可惜電動車補助是環保署的錢,交通部又沒有編預算,不是嗎?對否? 張署長子敬:沒有,我們只補助汰換的部分。 林委員淑芬:對啊!那你在運輸上面有什麼政策?你們有編列什麼預算? 主席:請交通部路政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文瑞: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電動大客車的補助,我們這邊還是有補助相關的…… 林委員淑芬:那一年編列多少錢?為了運輸部門減碳目標而做的,你一年編了多少錢?你訂了什麼目標?你們怎麼訂出減碳的目標?你們準備達到的期程是什麼? 陳司長文瑞:跟委員報告,關於減碳的目標,第一階段在公共運輸這部分,跟基準年94年相比是減碳2%,我們公共運輸的減碳量,在107年整個減碳統計跟基年的94年相比已經低於2%了,我們有相關的數據。 林委員淑芬:其實是因為捷運路網增加,因為捷運路網的公共運輸能量增加,所以搭乘的人次變多。你們沒有作為,你們唯一的作為就是建置更多的公共運輸系統。那你們的效能標章,你們要不要增加電動車,要怎麼增加?電動車要不要有專屬的路權,你的基礎設施足不足夠?其實你們做的很少,老實講,我想也沒什麼好講的。 署長,我的意思是說,你可以看到各個部門其實都有很多問題,但是溫管法沒有落實或是實際執行面落差很大,在在這種狀況底下,比如說效能標準管制,當初在立法的時候是你們自己拿掉的呢!行政院2015年的草案版本是要強制性的效能標準管制,結果因為產業反彈,其他部門的反彈,經濟部門的反彈,才變成獎勵性。所以你們現在講不管是不管是強化行政管制、完備經濟誘因或者是確立部會權責、增列調適的條文,在這種狀況下,你說要訂定強制性的效能標準嘛,對不對?修法以後,這個強制性的效能標準你要自己來訂,還是要交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去訂,你們的規劃是什麼? 張署長子敬:這兩者各自有其優劣點,其實部門來訂有它的好處,好比說我們訂了,我們純粹就是從管制面去做,但是由部門訂的話,如果它要去落實,它也有很多資源可以去推。 林委員淑芬:那你prefer哪一種?你比較優先考慮哪一種?我聽你這樣講,是要交給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己去訂? 張署長子敬:是。 林委員淑芬:但是我跟你講,我就舉廢清法為例好了。我們的廢棄物在處理過後叫做產品,處理過後的再生產品怎麼再利用都交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廢清法自我閹割,把廢棄物的再利用都交給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後,你自己看廢棄物再利用多麼的糟糕啊!多麼的糟糕,後來變成無法可罰啊!後來才導致我們必須再修一次廢清法,再把它定義清楚,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果「零零落落」都沒有在管,污染滿臺灣的時候,可以再拉回來把它當成垃圾,因為它可以認定為廢棄物才又要拉回來廢清法再處分。這個就是沉痛的經驗,你要去想一想,這樣是比較方便,跟你們就沒有關係,但是到時候就會出問題。 歹勢,主席,再給我講兩點,2分鐘就好,就2分鐘! 主席:好啦,你已經講20幾分鐘了。 林委員淑芬:2分鐘。完備經濟誘因這部分,大家都在談碳費,可是2015年我們也有討論過,當時我們要求要定碳定價的時候,當時你們也因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也不想要對化石燃料再開徵碳費,所以呢?當時也是你們自己行政部門在修法的過程中反對,所以這次你有準備好了沒有?有準備好了沒有?如果準備好了,那你們的規劃是怎麼樣?你們之前的規劃是一噸要40塊錢臺幣,說要可行,為了可行把價格訂在一噸40元,大家都可行啦!但是你如果去看別的國家,一噸是35美元,你處理二氧化碳的成本,處理整個配套,你要去推動能源轉型或者是其他溫減的減量,40元臺幣有辦法做嗎?人家外國是怎麼做的?所以為什麼碳稅比較好?就我來看徵收碳稅比較好,為什麼?因為排放多少碳就把它算出來,這樣碳排放比較精準,但是碳排放量還有測量的問題,對否?所以這部分還有很多問題,碳費就是大家一律都收,但是沒有彈性;但是如果要靠碳排放量來徵收碳稅,你怎麼知道他通報的數字是真的還是假的?如果你要去測量,還需要一定的技術。 我還記得空污費的徵收,環保署讓雲林六輕業者通報自己有多少個儲槽以及每個儲槽可以儲存多少量,根據這個數據來徵收空污費,到最後才發現業者說謊說了20年。因為業者自己說我有900多個儲槽,空拍機發達以後,有一次環保署操作空拍機飛到上空開始清點,清點之後發現有幾千個?署長,有幾千個?這是你們主管的業務啊!不是900多個,好像是2,000多個!之後地方政府不是加罰10億元。都講「白賊」的,這些業者都是講謊話的啦!從空污費的經驗來看,它的排放量要怎麼算?業者都在造假,還在「白賊」,官府還得先去抓賊,所以何以說彈性大一點比較好?問題就是……對啊,當然較有彈性比較好。好,我不說了,我知道,謝謝。 主席:我們再排一個專報,好不好? 林委員淑芬:好啦,謝謝啦!感謝主席讓我講這麼多。 主席:還是要請署長多多展智慧,好嗎?謝謝。 本日會議詢答全部結束,委員李昆澤、賴香伶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現在做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委員李昆澤書面質詢: 前言 臺灣總溫室氣體排放量自1990年138,097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不包括二氧化碳除移量),上升至2016年293,125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不包括二氧化碳除移量),排放量增加155,028千公噸約112.26%。 為因應氣候變遷,防阻氣候快速暖化所造成的影響,我國於2015年通過溫減法立法,將國家長期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入法,明定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為: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應降為2005年溫室氣體排放量50%以下,並且以每5年檢討行動綱領一次進行滾動修正,每3年提交溫室氣體國家報告。 問題 一、2020年底應比基準年減量2%的階段性目標仍有相當程度的距離,想請問環保署我們目前的規劃及成效,到底能不能達成這個目標? 二、從環保署及台電的資料中可以發現,我國的溫室氣體二氧化碳占95.26%二氧化碳排放中有94.07%是發電產生的,在我國用電總量中,工業用電從1998年時的約640億度,到2017年時已經增加到1,212億度以上,用電占比已經達到55%以上,並且持續上升中,請問經濟部能源局我們之前有補助並鼓勵廠商節能減碳,期望效法英國等國,達成維持經濟持續成長,電力卻零、負成長的成績,在這樣的前提下使工業用電今年能達成負成長2%的目標,請問能源局今年度的目標能不能達成? 三、目前我國有節能標章等相關的能源標準也已經有具體成效,未來能不能研擬將建築物等的用電效能標準也建立起來,鼓勵節能用減少用電量的方式來達成減少排放二氧化碳? 四、而在減少碳排放的部分,產品的碳足跡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應該依照產品碳足跡所產生的碳排放量,來進行加徵「溫減費」,環保署進行研擬是否可行? 五、我國碳排放量最大宗來源是能源發電使用,且推動綠能轉型已初見成效,為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並且加速推動綠能轉型,請研擬未來石化燃料進口,依照二氧化碳排放量進行總量管制。參照溫減法每5年滾動修正年限,規劃5年減碳計畫,規範各年度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管制,將預期各項石化燃料所的產生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加,相加後不得超出該年度額定總量,以鼓勵更有效率且低碳排的能源運用,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達成溫減法所定之減量目標。 六、建請研擬未來進口發電燃料,依照溫減法第五條,以該項燃料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標準值,加徵碳費以鼓勵低碳排能源使用,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委員賴香伶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賴委員香伶就《環境影響評估法》(以下稱環評法)規定,依法必須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以下稱環評)的開發行為,皆必須進行「社會影響評估」,惟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遲未公布已完成之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草案,以致現行環評無法實際就社會環境等衝擊進行實質、深入的分析評估,並就對負面影響納入環境保護對策或另覓替代方案。為落實環評法精神,實有必要儘速公布社會影響評估作業規範,爰此,特向環保署提出質詢。 說明: 一、按,依環評法(註1)依法須進行第二階段影響評估之開發案,皆須進行「社會影響評估」,且依環評法授權訂定之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註2),環保署已分別就「河川水質」、「健康風險」、「植物生態」、「航空噪音」、「海洋生態」、「動物生態」等項目制定相關評估模式技術規範,惟至今卻仍未制定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提供開發單位進行社評作業有一定之步驟與方法,以致於無法實際就受開發行為影響的居民,分別從就業機會、土地利用、居住權等衝擊進行實質、深入的分析評估,並將負面影響納入環境保護對策或另覓替代方案,獲致環評應有的「現況調查、影響預測分析及提出減緩方案」之功能,而流於形式。 二、以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及附近地區(以下稱航空城開發案)為例,其全區至少有9,149個家戶,約3.9萬居民,社會影響程度巨大,但依現有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跑道環評書對於社會影響評估,僅以蒐集居民意見為主,並就「參與區段徵收意願」、「領取地價補償方式」、「對本計畫拆遷安置計畫之意見及期許」等項目加以整理歸納,而非一一深入就整體開發就該地區所可能肇生之「居住權」、「失業」、「搬遷健康風險」、「弱勢族群受搬遷影響」等加以調查、分析,以「居住權」為例,該案究有多少居民「因區段徵收因權值不足,而無法參與配地?」、「因一門牌多戶,而無法完全得到安置?」、「因無產權而無法選擇安置方案?」此皆未見本案環評報告書有所調查,究其原因之一,乃上揭類型的居民(如承租戶)並未納入預測分析範圍,因此也就無法評定本案對於他們受負面影響的程度。基此,為落實環評法意旨,欲正確評估影響的範圍寬狹、良弊得失、大小深淺,自必須要有一相對客觀且可行的作業規範,始能產出相對有意義可供評估的內容,否則只是流於紙上作業,不具任何實質意義。 三、據查,環保署於106年已委託臺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訂定「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草案」【附件一】,其內容包括「評估類別之項目及因子」、「評估作業之步驟、內容及方法」,並明確要求實施第二階段環評,所作成環評書應包括社會影響評估專章及其應記載之內容。是環保署究何遲遲未公佈實施上揭規範草案,提供社會影響評估更具專業之精細規範,又若須就規範草案加以調整或重新規劃,亦應明確推動時程,以落實環評法之相關要求,爰請環保署於一個月內回覆公布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之推動進度。 註1:環評法第4條第2款:「本法專用名詞定義如下:二、環境影響評估:指開發行為或政府政策對環境包括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事前以科學、客觀、綜合之調查、預測、分析及評定,提出環境管理計畫,並公開說明及審查。環境影響評估工作包括第一階段、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及審查、追蹤考核等程序。」 註2:環評法第5條第2項:「前項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者,其認定標準、細目及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於本法公布施行後一年內定之,送立法院備查。」 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58條:「中央主管機關得視需要會商有關機關訂定評估技術規範,並公告之。 開發單位製作說明書時,依第10條第2項辦理環境調查作業;如涉及開發行為特性應提出相關預測、分析及評估模式者,依前項評估技術規範辦理。 開發單位製作評估書初稿時,依範疇界定會議決定之評估範疇辦理環境調查作業;如涉及開發特性應提出相關預測、分析及評估模式者,依第一項評估技術規範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36條:「開發單位應評估開發行為在施工與營運期間,對周遭環境之文化資產(含水下文化資產)、文化景觀、人口分布、當地居民生活型態、土地利用型式與限制、社會結構、相關公共設施包括公共給水、電力、電信、瓦斯與排水或污水下水道設施之負荷、產業經濟結構、教育結構等之影響,並對負面影響納入環境保護對策或另覓替代方案。」 附件一: [image: image2.jpg][image: image3.jpg][image: image4.jpg][image: image5.jpg] 主席:現在進行公務預算凍結案第十案之處理,因為人數不足,所以另擇期處理。 最後一點,今天質詢的時候我特別要求,我也謝謝署長就呼應我的講法,就是本委員會我當召委的時間,就是下禮拜開始一直到這個會期結束,我們都茹素,就是響應護生防疫,當然其他的委員還是助理們或官員他們自己叫的便當就自己做打算,好否? 本次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謝謝。 散會(14時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