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時31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蔡副院長其昌 副秘書長 高明秋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回頭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案經本次會議決議: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處理。現在已完成協商,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 時  間:109年4月13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 109年4月14日(星期二)上午10時 109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 109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3時 地  點:議場3樓會議室 協商主題:研商行政院函請審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相關事宜。 協商結論: 一、協商共識如附件:第7條、第8條之1、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9條之1、行政院提案第9條之1、第19條。 二、保留條文:委員曾銘宗等19人提案第9條之1、第9條之2、第9條之3、第9條之4、第11條。 三、通過附帶決議1項,如附件。 四、本案於109年4月21日(星期二)院會進行處理時,先進行廣泛討論,依時代力量黨團推派3人、民眾黨黨團推派3人、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民進黨黨團推派3人,輪流交叉發言。逐條討論時,非保留部分,宣讀後均予以通過,保留條文均暫保留;各保留條文院會進行處理前,依時代力量黨團推派1人、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民進黨黨團推派2人,輪流交叉發言,順序授權議事處處理,每人發言時間為3分鐘,發言完畢後,即依上開黨團序進行各該保留條文黨團版本之處理。本案完成立法後,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當日不處理臨時提案。 五、本法完成立法後,條次及援引條次,授權議事人員調整。 主 持 人:游錫堃  蔡其昌 協商代表: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賴香伶  高虹安  張其祿(代)    柯建銘  鄭運鵬  鍾佳濱  劉世芳  郭國文  管碧玲  邱顯智  陳椒華 附件 一、協商共識: (一)第7條、第19條,維持現行條文。 (二)第8條之1、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9條之1,不予增訂。 (三)行政院提案第9條之1,照委員管碧玲所提修正動議通過內容及說明如下: 條 文 說 明 第九條之一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本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前項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一、本條新增。 二、對於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防治、醫療、照護工作者,以及受該傳染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醫療(事)機構、相關從業人員及其員工,政府依本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條或其他法律規定發給相關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考量其發給目的或在慰勉、獎勵執行相關工作成效,或在協助產業等降低損失及使其復甦,加以相關經費來自政府預算支應,如就所領取之相關補貼、補助等仍予課稅,將喪失原發給之目的,爰參照災害防救法第四十四條之三為本條規定。 三、考量上述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等經費是政府特別編列預算用在協助產業等降低損失及使其復甦,如移做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將喪失政府扶助產業之原意,因此增列第二項。 二、通過附帶決議1項。 (一)有鑑於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鉅大,甚至影響其生計,不論有無參加勞保,政府均應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之授權規定,提供紓困、補貼及振興等措施,協助其渡過難關。爰建請行政院應協調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勞動部妥為分工,從寬擬訂各種協助措施給予必要之協助,儘速實施。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黨團 賴香伶  張其祿  高虹安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討論時,逕依協商結論處理。 現在進行廣泛討論。請各黨團推派之代表發言,第一位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10時34分)主席、各位同仁。時代力量對於這次防疫條例的修正以及預算的追加,我們的立場非常清楚,就是紓困的力道要加大,且針對紓困的內容必須要具體明確。對於第十一條的修正,我們的立場是,在經費上限新臺幣2,100億元的編列之下,報經立法院同意之後,若將來要再次編列的時候,希望能得到立法院同意,然後再進行這樣的編列。換言之,我們希望這2,100億元用完後,接下來若要再編列,則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 另外,關於我們在這個防疫條例中的主張,我們希望這個紓困不只是針對企業,還有許多非營利事業的團體,也應該對他們進行紓困,因為在上次紓困的600億元中,已經沒有把這些非營利團體包含在內,也就是NPO。事實上,這些NPO不管是社福團體也好,或是倡議團體也好,他們是臺灣民主化過程中非常寶貴的資產,所以我們希望這次追加預算1,500億元的部分,就這些非營利機構(NPO)的部分也能夠進行紓困,畢竟他們對臺灣社會有非常大的貢獻,他們也可能是政府部門無法承接的社會安全網外的最後一道防線,希望在這次追加預算中,政府部門能夠追加預算協助這些NPO度過難關。 此外,後面有非常多的附帶決議,我們做為一個負責任的在野黨,也跟財政部、法務部、司法院相關首長等相關部會都有達成共識,包括對於行政執行,像最近在宜蘭分署發生一件為了執行1萬8,000元而拍賣房子的問題,我們希望行政執行署也好,或是法院強制執行處也好,都能夠考量到現在疫情的狀況,一般民眾基本上的負擔已經非常重的情況下,希望能夠酌予分期付款,或是暫停執行的方式,進而對這些民眾能夠有所幫助。謝謝。 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10時38分)主席、各位同仁。這次紓困振興條例2.0的修法,經過了歷次的協商,我想它的爭議非常大,最主要是在於所謂金額的部分,應該這樣講,其實這些金額是為了這次的紓困振興還有防疫,我們當然希望應該要增大,尤其現在疫情看起來是越來越嚴重,所以確實有這樣的必要,我們要從寬、從速,這是一個事實,即我們需要這樣做,而本黨在一開始制定紓困條例的時候,當時的第十八條在民眾黨的堅持下,我們就已經成功入法了,即關於紓困條例的監督機制,包括在執行的過程中,施行滿3個月必須向立院提出書面報告、滿6個月行政院長要備詢,為什麼我們要堅持這個條文?其實不管怎麼做,這中間的監督、控制機制是非常重要的,尤其在財政紀律這一端。 這次藍綠兩大政黨主要的爭議都是在所謂的預算上,但是我們也必須問一個問題,這些錢編製的理由是什麼?雖然我們承認現在需要更高的預算金額,但是我們也要呼籲一件事,就是它的財政紀律還是要被準確的監督,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民眾黨現在針對第十一條會提出修正動議,我們認為現在也許可以按照行政院的版本,再追加1,500億元沒有問題,我們可以接受、支持。這個上限在2,100億元之後,我們還是要問一個問題,到底執行的狀況是什麼?其實在1.0的執行版本裡面,我們雖然可以認同也許時間很短促,在執行率上並不佳,但是監督的機制還是必須存在。 我們在修正動議第十一條裡面認為未來必須執行率達到60%以上,並報立法院同意。我們為什麼堅持在修正動議上追加這個部分,就是認為在過程中必須要知道整個執行的狀況,尤其在這麼龐大的預算之下,要是執行力仍然不佳,或執行上有疑慮,這個地方還是必須要有有效的國會監管。 為什麼我們在預算的概念上認為這才是一個正本清源,而不只是開了一張空白支票,然後國會欠缺監督。所以本黨的主張還是一樣,我們支持這個預算,但是也要有國會的財政監督。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10時41分)主席、各位同仁。新冠肺炎疫情爆發的開始,其實國民黨黨團在2月2日就已經提出紓困特別條例的草案,當時國民黨主張500億元,一開始行政院不以為意,到了18天以後行政院提出了版本,後來立法院通過行政院的版本是600億元的預算;3月10日我在這邊總質詢問蘇院長貞昌的時候,也跟他講經濟上面的紓困要超前部署,所以行政院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提出特別條例的修正草案,追加1,500億元,特別預算規模達2,100億元,也將所有的紓困經費拉到1兆500億元。 但是我們要提的是,國民黨黨團支持的是有效的紓困方案、預算,請執政黨不要忘記這些預算都是人民的納稅錢,請教你有沒有問過人民要怎麼用這些預算對他們最有幫助?因為第一期的紓困預算有提到,執行滿3個月以後必須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但是行政院報告的第一期特別預算600億元當中只執行了57億元,也就是9%,這完全坐實民眾跟產業所講看不到、吃不到的批評。 現在整個國際經濟的負面影響已經開始發生,IMF甚至評估臺灣的經濟衝擊可能負成長高達4%;在這個狀況下,我們的產業,特別是勞工,受到的影響可能超乎我們現在的想像,這也是為什麼國民黨主張現階段的紓困應該是要排富、發現金。以行政院的版本,真正直接發現金的實際上只有87萬的弱勢族族群,提供多少?3個月4,500元,這個對現在處於邊緣的窮苦人家、弱勢族群簡直是杯水車薪,所以當蔡總統說國民黨把紓困跟振興的政策手段搞混,我必須告訴蔡總統,人民現在最需要的是紓困、發現金,讓他們撐下去。如果人民現在連最基本的生活都無以為繼,我們如何期待後續的振興?所以現在紓困發現金就是未來振興經濟的超前部署,現在的排富、發現金就是未來振興經濟的超前部署。謝謝。 主席:請郭委員國文發言。 郭委員國文:(10時45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針對曾委員銘宗及國民黨團所提出的第九條之一到第九條之四以及第十一條的修正案,認為這些修法理由欠缺正當性與必要性。 首先以第九條之一為例,政院版的修正主要是人民跟企業接受了政府紓困之後,不應再以稅收的方式收回,才能真正達到發給津貼跟補助的目的,讓這樣的良法美意才不至於打折扣。簡單的想,本次特別條例的修正就是針對特別需要紓困的、振興的對象給予津貼,但是曾委員提出降低所得稅的方式卻是全面性的大放送;而在小規模營業稅的部分,國稅局也主動核實減免;銀行業跟保險業相對過去而言營運狀況健全,也不是這一次疫情的受災戶,實在不應該給予降稅優惠。所以我認為曾委員跟國民黨的修正動議實在沒有必要性、正當性。 其次,在第九條之二的部分,將振興消費列為個人綜合所得的列舉扣除額的部分,此一修正案由容易造成蒐集發票的道德風險;而在第九條之三減免貨物稅的部分,因為進口人要一體適用,無法針對特定對象、營運困難的產業予以差別稅率;再者,在第九條之四的部分,中小企業的地價稅、房屋稅其實是地方政府主要的稅收來源,在稅率上地方政府就可以自行調降;反倒在第九條的部分規定直接補貼才是實質的效果。所以我認為上述的條款從第九條之一到第九條之四都沒有它的必要性、正當性;在第十一條現金紓困部分,剛剛江委員啟臣有提到,目前為止,執政黨紓困的對象僅僅止於弱勢對象,我必須在此更正跟澄清,執政黨現在最高發放的金額,對一般受僱者已經高達6萬元、對自營作業者高達3萬元、對剛剛所說的弱勢補貼最高是4,500元,也就是它的紓困對象已經超過300萬人之多。 在這次特別條例修正當中,本席特別引述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的公開談話,他表示政府資源有限,與其全面性的撒幣,不如採取標靶治療法,將資源集中在因疫情而艱困的產業跟對象;稅制是長期的措施,如果現在貿然減稅,不但緩不濟急,而且會破壞稅制的完整性。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王委員婉諭:(10時48分)主席、各位同仁。時代力量做為一個稱職的在野黨,我們希望在今天討論紓困條例修正案的同時,能夠謹慎地再提出更多相關的措施以及防疫的共同努力。 第一個,剛剛邱委員顯智也有提到,現在因為疫情的影響,導致許多市井小民的收入及財政狀況不佳,在這段期間因為無力繳納相關的稅捐、罰鍰等而受行政執行或強制執行,所以我們在附帶決議書裡面提出,希望除了義務人或債務人是因為未遵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防疫措施而遭到處罰的部分之外,能夠酌情來參考、評估這些人民的需要,保留他們生活的所需,將強制執行的部分能夠延緩,或以分期、延後繳款的方式來體恤人民,讓大家在疫情的衝擊下還能渡過難關。 第二個在防疫的部分,我們希望能夠一起協助,進而更加完整。這個期間希望儘可能地避免國人及外國人出入境的遷徙,以降低感染的做法,但是目前外交部針對短期居留權的部分是將30日做一個延長,但仍然受到180天總日數的限制,如此一來,這樣的出入境可能會增加家庭團聚的困難性,同時也增加出入境可能導致的疫情風險,所以我們在此提出附帶決議,讓合法停留或居留的外國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港、澳相關居民以及配偶等居住的伴侶,都能夠在這個期間延長居留期限,避免出入境造成防疫的缺口。 最後,我們始終關心的是學生的權益及教育端的防疫措施,所以包括我以及很多立委都極力爭取學校設置熱像儀。我們希望這個東西能夠確實量好體溫並做好防疫的工作,也因此希望能夠明定採購標準,而且在招標文件中訂出相關契約,避免添購到不適合的設備,比如工業用的感測儀等等。因此,我們也在附帶決議的部分提出,在招標契約以及文件應該明定採購的項目應符合醫療器材的標準,並且取得衛生福利部門核發的相關醫療器材許可證,用符合標準的儀器來面對疫情。針對這幾項,我們呼籲附帶決議能夠得到大家的認同並通過。 主席: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賴委員香伶:(10時51分)主席、各位同仁。這個時候談紓困2.0的修法,很重要的就是從紓困的對象發現,整個經濟情勢已經開始陷入一個超超前的狀況及隱憂。什麼隱憂?第一個、有關無薪休假、減班休息的人數,從廠家數一天驟增幾百家,目前已經到了1萬5,000人以上。對於這樣的數字,我相信大家點滴在心頭。誰需要紓困?就是這些勞工朋友。第二個、資遣通報也是一樣,從2月的1萬2,000多人,到3月暴增2萬268人,截至4月17日有8,233人。資遣通報人數直線上升,加起來大概有兩、三萬個家庭,這樣的數字讓大家看得非常憂心,紓困2.0能夠解決他們的需要,擴大他們的紓困內容嗎?雖然這陣子質詢大家都非常用心為非常弱勢的朋友們提出各種需求,但執政黨到目前的做法是,第一、門檻過高,設定對象一再無法讓大家滿意,就連勞工的部分,除了投保薪資級距門檻還是鎖定在2萬4,000元以下的未課稅族之外,有關租金補貼部分,到現在也沒有祭出新的方案。我們站在在野監督的立場必須很誠心地問,再增加1,500億元,你們能夠對他們做到立即、有效、擴大的紓困嗎?如果再增加1,500億元,疫情又擴大之後,對象已經是政府現在無法立即實施的,要不要再啟動更大的紓困做法?當然此舉相對地挑戰在野黨是不是願意與政府一起,把相對的資源挹注在最需要的人身上,所以在這次修法的第一時間、政黨協商的時候,民眾黨的要求已經列入附帶決議通過了。也就是不論是不是有勞保,只要有工作證明,相對受到疫情的影響,相關部門對他們的需求要合作、提出立即有效的方案,這是附帶決議的部分。 第二、有關近貧、相對弱勢者,在現有的急難救助或使用中的扶助,看起來並沒有立竿見影的效果,所以我們也要求對於近貧、弱勢的對象能夠啟動急難救助。因為第一次編列7,500萬元急難救助,至今只對四戶、發出8萬元,即只執行了0.01%,我相信這樣的急難救助國人看在眼裡,內心都在淌血,急難救助也救助不到他,如何相信紓困2.0能給他們實際的挹注?希望分級分流、擴大補助、放寬對象。 主席:請翁委員重鈞發言。 翁委員重鈞:(10時55分)主席、各位同仁。國民黨的版本非常簡單,主要就是增加排富、發現金。我們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有兩個,一個是要回應廣大民意的需求;另一個是我們希望照顧更多的鄉親,照顧到1,500萬至1,700萬人。我們參照世界各國的狀況,包括美國、日本、新加坡或者港澳,大部分都是以發現金來作為這一次紓困或者振興的方向。我認為國民黨排富、發現金是一個值得全體同仁支持的方向。 第二點,我們這一次提出增加1,000億元來發現金,是有根據而且排富的。對照執政黨在3月31日,行政院蘇院長回答立法院立委的質詢是講1,000億元,當天晚上發言人在記者招待會上提出「一兆救臺灣」,也是追加1,000億元的預算,只有短短幾個鐘頭,我們又看到蔡英文總統提出1,500億元,當天晚上才開記者會,隔天早上就增加500億元,蔡總統打臉蘇貞昌!這500億元到底要做哪些事情,沒有任何說明、任何交代。今天我們看到民進黨的版本,要空白授權2,100億元,與民眾黨要執行60%不一樣,必要的話可以再增加2,100億元,形同立法院打臉蔡總統。我們今天要知道的是,到底你們匡列特別預算是根據什麼而來?要發放哪些項目?對象、金額、執行方式為何?不能用這種方式,喊出1,000、1,500、4,200。我覺得這樣對老百姓沒有辦法交代!我認為這一次國民黨的版本最優,希望大家支持。 第三點,我們這次還是堅持預算編審的精神,所以希望遵從預算法第六十二條各機關之間不能流用的規定。這是第一個原則。第二個原則,這個民進黨也有提,對於刪減及刪除預算,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主要是為了維護憲法的精神,對行政院的預算,立法院不得增加支出,但是我們刪減了以後,如果再繼續增加,等於是違憲,所以我們的重點也在於維護預算法的精神。以上意見請各同仁支持。 主席:請羅委員美玲發言。 羅委員美玲:(10時58分)主席、各位同仁。臺灣現在處於防疫期,也是紓困期,等到疫情趨緩之後,才會進入振興期。我們很遺憾的是,國民黨很顯然真的把紓困期與振興期給搞混了。這1,000多億元其實就是救急錢,在現在這個階段,除了防疫,針對因為受到疫情影響的產業、個人以及弱勢,如何給予協助與紓困才是當務之急,而不是漫無目的的大撒幣。 在國民黨的版本當中,年收入兩百多萬元的家庭可以領到6,000元;年收入一百多萬元的家庭可以領到1萬元,也就是這些月領二十幾萬、十幾萬元的家庭都可以領到現金。請問意義何在?而且排富的門檻太低了! 再來,這時候發放現金,說實在的,時機也不對。民眾因為疫情的關係,現階段都不太敢出門消費,這時候如果發現金,民眾大部分都會將錢存起來,根本沒有辦法帶動經濟的發展,所以紓困期就不需要再提振興期的事了。 國民黨版是以報稅戶做為單位,可是像在路邊拿看板的人、夜市攤販,還有零售業者,他們幾乎都不會報稅,也就是說,這些人全部都被排除在國民黨版的紓困條例之外,而這些人才是受到疫情影響很嚴重的弱勢族群。錢一定要花在刀口上,讓真正有需要的產業、個人及弱勢得到真正的協助,那才是我們需要去努力的方向。以上,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1時1分)主席、各位同仁。時代力量在這次修法有提出兩項附帶決議,請大家支持。第一項是針對勞保條例第八條準用勞工保險規定的自營作業者,這些自營作業者是沒有納入職業工會的人。關於這些人的人數,在附帶決議中有提到是10萬5,000人,如果再加上投保級距在2萬1,000元以下的人,可能還要再增加2萬7,000人。請大家支持在紓困2.0方案裡面也可以將這些自營作業者納進來,這些人納進來後,每個月補助1萬元、總共3萬元的總支出大概是8億元左右,請各位同仁能夠支持。 另外一項附帶決議就是針對防疫破口的部分,這一次發生的磐石艦事件,不知道他們是不是在登船前就已經有感染,或者是他們到帛琉之後才感染的。但是因為這些人長時間待在船艦上面,所以是處在一個密閉的空間裡面,我們知道,防疫中心針對密閉的房間,甚至辦公室的部分,是不是需要戴口罩或是要有一些規定,到目前為止並沒有很明確的去規範。時代力量所提的附帶決議是要請防疫中心為了這一次磐石艦的情況去訂定規範,包括這些官兵要做自主隔離,或者這些船艦上的軍官、士兵都沒有在健保卡註記的部分,也希望防疫中心能夠針對這樣的情況做好規範,加強宣傳。 最後,非常多的辦公大樓,甚至我們立法院也有這樣的辦公大樓,裡面有很多辦公室都是沒有窗戶的,所以請防疫中心能夠訂定好規範,如何加強可能的防疫破口的注意,讓大家能夠好好的防護病毒可能的傳播。謝謝。 主席:請高委員虹安發言。 高委員虹安:(11時4分)主席、各位同仁。我還記得立法院在2月25日的時候通過紓困條例,當時我們匡列了600億元的特別預算,但才經過一個多月的時間,隨著疫情在全球蔓延的狀況,受影響的民眾持續增加,產業也持續增加。 本席很高興代表民眾黨黨團,朝野在立法院經過了五次的黨團協商之後,終於凝聚了各黨團的共識,在今天即將通過的紓困條例修正案能夠追加1,500億元的特別預算。當然,民眾跟產業的困境是非常立即,而且需求非常的急迫,所以立法院在3月13日凝聚共識之後,快速的三讀通過600億元的預算,但是預算通過到現在39天的時間,尚有很多的規劃跟執行,甚至資訊方面其實是不夠周全、透明的。比如說,受衝擊企業的紓困貸款申請程序仍然十分的繁雜,基層勞工也表示,他們要拿到補助的津貼還必須要先接受職訓,也就是我們的充電再出發的勞工紓困方案,這個部分其實也被外界都批評說是脫離實務,直到外界批評非常多的情況下,勞動部才增加補助受嚴重衝擊行業的勞工,但是僅有50萬名的名額。所以這些問題都顯示出我們目前行政部門的紓困預算的執行還沒有辦法完全符合當初我們民眾黨黨團所建議的分級、分流、救急、救窮、扶持老百姓、普惠小商家這樣的主張。更不要說有一些部會雖然對外表示有提出紓困方案,卻至今還拿不出評估報告及具體執行的方案說明。 再來,許多的紓困措施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協力配合。我們現在看到許多的縣市首長都在抱怨中央跟地方縱向溝通的機制不足,地方基層政府拿到的預算其實都還需要中央去做撥付,很多民眾跟產業在地方上提出申請時都是直接向中央去做申請,所以最熟悉這些時機需求,我們在講紓困的時候,其實地方政府應該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但目前看起來,地方政府只能夠很被動的去執行中央的政策,中央的政策跟地方的資源也未能充分整合,這是我們看到比較可惜的地方。 民眾跟朝野政黨都能夠理解,面對快速的疫情變化,政策必須要與時俱進,沒有辦法一步到位。但是本席在這邊要呼籲政府的是,我們應該要聆聽地方政府和人民的需求,我們要持續的去做滾動式的檢討。在執行的時候,也應該適度的跟各個地方政府來攜手分工合作、分層負責,才能夠使資源分配的效率更好,方案能夠更落實到地方跟人民的需求上。以上,謝謝。 主席:請蔣委員萬安發言。 蔣委員萬安:(11時7分)主席、各位同仁。這次疫情對臺灣經濟造成的影響有多嚴重?4月17日(上個星期五),全國無薪假的人數已經破萬,達到1萬5,000人,事業單位636家,更不用說這當中有非常多的黑數,因為有很多事業單位是沒有通報地方政府的,因為並沒有強制通報。美國現在申請失業補助的人數達到2,200萬人,創史上新高。昨天華航也宣布員工5月份減薪15%,一級主管減薪25%。我們看到製鞋代工大廠也宣布,將從6月1日到今年12月31日,實施每個人每週無薪假6天,影響3,000多人以上。所以民眾現在渴望的是一筆及時雨,也就是能夠拿到一筆現金,帶領大家渡過難關。 我們看到行政院的紓困方案立意很好,但是設定了許多的門檻、要件,申請程序繁瑣,更不用說還要審核了,所以民眾感到非常的無助。舉例來講,在勞動部的薪資補貼裡面,必須加入職業工會,還要投保勞保,且級距還要在2萬4,000元以下,有很多民眾根本繳不起保費,或是沒有加入職業工會,更不用說你一刀切到2萬4,000元的級距,請問2萬5,200元級距的民眾呢?都沒有被照顧到!我們的版本第十一條當中追加1,000億元,清清楚楚指定用途,排富之後發放現金,直接入帳,讓民眾拿在手上,才是真的照顧到1,500萬人到1,700萬人。其他國家包括美國、英國、馬來西亞、香港、印度、澳洲等等,都在這個時刻發放現金,我們看到民眾基層百姓都在反映現階段他們需要的是現金,行政院一再地強調酷碰券、抵用券,這個是疫情趨緩結束之後振興要做的,現階段民眾需要現金幫孩子繳學費、營養午餐費、水電費跟房租,拜託政府聽到基層百姓的聲音,了解民眾的困境,排富之後發放現金。 主席: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11時11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在討論1,500億元的特別預算,國民黨從剛剛就不斷地在講現金、現金,我們要強調的是,事實上今天要通過的特別預算當中就包括了1,035億元的紓困現金方案,所以在這個條例通過之後,我們將會給有需要的人一筆現金,讓他們在目前還看不到盡頭的武漢肺炎疫期當中可以馬上拿到一筆救命錢。我們要強調的是,現在要給人民的這些現金是救命錢的概念,並不是臺灣所有2,300萬人現在都需要被救命,我們要針對不同的狀況提供需要的資源,這一次列舉了不同的職業別或是在不同的狀況中,他們需要什麼層次的幫忙,政府一定跳出來幫忙。比方在薪資補貼中,我們希望可以穩住百姓的就業,讓民眾能夠繼續就業,政府要求企業不能讓員工減薪、不能有裁員的狀況,因此政府支付四成的薪資補貼,以2萬元為上限,預估這樣能夠照顧的人數有80萬人,就需要400億元。針對老闆兼勞工的自營工作者給予補助,1個月1萬元,給他們3個月,預估這個部分照顧的人數也有110萬人,所需經費就高達336億元。大家這樣聽起來,剛才那一項要400億元,現在這一項要300多億元,合計就700多億元了。我們知道政府的錢是有限的,如何把這些預算拿來幫助有需要的人是我們這一次討論的重點,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這種現金的幫忙。如果照國民黨的方式,用所得稅的課稅級距為基準給現金的話,比方我們知道軍公教族群的薪資並不受到影響;比方在國營事業就職的員工,國營事業機構不會減薪,也不會因為疫情裁員,所以這個部分他們可以穩住他們的薪資,可以繼續過現在的生活。再比方說我們立法委員也不需要現金救助啊!如果照國民黨的方案,我們1個月也要拿到6,000元,這6,000元我要請問國民黨所有的立委,這是要拿來救命的,這6,000元你能收下嗎?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逐條討論,依協商結論,有協商共識條文部分宣讀後均予以通過,保留條文均暫保留。先處理協商共識條文。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讀) 主席:第七條維持現行條文。 第八條之一不予增訂。 宣讀行政院提案增訂第九條之一。 行政院提案: 第九條之一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本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前項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主席:第九條之一照協商條文通過。 委員曾銘宗等提案增訂第九條之一保留。 委員曾銘宗等提案增訂第九條之二保留。 委員曾銘宗等提案增訂第九條之三保留。 委員曾銘宗等提案增訂第九條之四保留。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第九條之一不予增訂。 第十一條保留。 第十九條維持現行條文。 報告院會,協商共識條文部分均已處理完畢,現在繼續處理保留條文。 依協商結論,各該保留條文院會進行處理前,依時代力量黨團推派1人、民眾黨黨團推派1人,國民黨黨團推派2人、民進黨黨團推派2人,輪流交叉發言,順序授權議事處處理,每位委員發言時間3分鐘,發言完畢後,即依上開黨團順序進行各該保留條文黨團版本之處理。各保留條文進行處理時,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 現在進行保留條文之處理,委員曾銘宗等提案增訂第九條之一,請宣讀條文。 委員曾銘宗等提案: 第九條之一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營業稅稅率最低得調降至百分之三。 銀行業及保險業執行政府紓困政策者,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二。但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及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之稅率,應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一條規定。 前二項適用期間自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日起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關產業、事業之認定、營業稅減免範圍等相關事項,由財政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擬訂相關辦法,報行政院核定。 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 第九條之一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本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營業稅稅率最低得調降至百分之三,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八。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小規模營業人,其應納營業稅全免。 銀行業及保險業執行政府紓困政策者,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二。但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及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之稅率,應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一條規定。 前三項適用期間自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月○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日起至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關產業、事業之認定、營業稅減免範圍等相關事項,由財政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擬訂相關辦法,報行政院核定。 主席:現在進行各黨團推派之代表發言。第一位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王委員婉諭:(11時19分)主席、各位同仁。因為疫情使得各行各業都受到很大的衝擊,國內許多產業、店家也可以很明顯地知道疫情期間他的營收短少,所以我們在路上其實可以看到為數不少的店家以及各行各業的公司、行號都已經出現結束營業的狀況。我們認為如果政府要站在紓困企業的角度,為了維持其營運的可能性,避免失業率的擴大,除了原本營業稅法第三十九條適用的情況外,也希望能夠增加彈性的條件,積極地協助符合相關條例規範的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也可以透過申請的方式來將這個營業稅的溢付留抵稅額變成實際的現金退還,來增加可用支出的現金之來源。像這樣彈性的條件只是把原本企業溢付的稅款退還給企業,從整體來看,並不會增加政府額外的現金支出,但是卻又能將這樣的現金留在企業、店家的手上,讓他們保留足夠的現金流來支應他們現在收入短暫減少的情況。我們希望透過像這樣資金周轉的運用,能夠一起度過這個疫情的寒冬。所以第九條之一是針對在疫情期間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及醫療機構等等,我們希望能夠透過作成附帶決議的方式讓他們透過申請來退還營業稅的溢付留抵稅額,以增加可支用的現金來源。我覺得這樣對企業及政府來說其實是一個一舉兩得的最佳解方,因此我們希望這個附帶決議能夠被考慮和執行,謝謝。 主席:請曾銘宗委員發言。 曾委員銘宗:(11時21分)主席、各位同仁。我的版本第九條之一有兩項規定,第一項是針對因疫情嚴重而營運困難的中小企業把營業稅降到3%,因為有很多中小企業已經活不下去了,還要對他們徵收營業稅,這樣不合理,所以我們希望對營運困難的企業把營業稅降到3%,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財政部已經對小規模的營業人降了30%的營業稅,那還有一百多萬家中小企業,我覺得也應該比照適用,讓他們的營業稅可以合理的降低。另外,第二項就是規定銀行跟保險業在執行紓困的時候,他們的營業稅可以從5%降到2%,為什麼?跟各位報告,在國內36家銀行裡面,泛公股只有9家,另外27家是民營銀行,假設政府沒有支援他們,他們哪會去執行紓困政策?尤其要跟大家報告,在所有總放款29兆元裡面,還有在中小企業的6.9兆元裡面,民營銀行占了50%,假設政府不協助這些純民營銀行,這些純民營銀行不願意進行相關的紓困,到時候這一半的紓困要怎麼辦?所以我們具體建議,希望把他們的營業稅從5%降到2%,全部的稅收都拿來紓困。 另外,我要跟各位報告,早在民國88年間發生金融海嘯的時候,政府執行所謂的三挺政策,就是「政府挺銀行、銀行挺企業、企業挺勞工」,當時發揮了非常大的紓困效果,也曾經把銀行的營業稅從5%降到2%,銀行在那個時候澈底的協助所有的中小企業度過難關,所以我才提出這樣的提案,希望蔡政府可以執行新三挺政策,把銀行的營業稅從5%降到2%,用這些拿到的錢一起來執行紓困政策,這樣才有辦法真正協助中小企業度過難關,讓廣大的員工度過難關,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11時24分)主席、各位同仁。這個提案我也有提,我提的就是要站在政府的立場、企業的立場,對於受到這一次疫情影響的產業,由行政部門來定,目前的營業稅是5%到10%,行政部門自己可以定,我建議將營業稅降為3%到8%。而且各位不要忘了,營業稅是什麼意思?你賣東西不管是賺是賠,都必須要繳稅,現在生意這麼差,每天都有人打電話到我的服務處說:政府紓困都是騙人的,我要借錢都借不到,生意做不下去了,竟然還要繳稅!各位,這就是目前的狀況,所以我主張權力都是給行政部門,目前的營業稅是5%到10%,要降為3%到8%,你也可以不要動啊!哪些產業要降,由你決定啊!統統給行政部門,這樣的法案我們執政黨也不接受。我只要想起來,真的就有點難過,防疫、紓困、振興應該不分黨派,大家要救臺灣的人民、救臺灣的產業、救臺灣的未來,但是我們看到,這個執政黨、這個政府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 剛才有執政黨的委員說軍公教人員可以領幾千元、立委也可以領幾千元,請你們讀一讀法案好不好?真的是張飛打岳飛,打得滿天飛,我們國民黨的版本是對行政院的版本統統接受,再plus排富發放將近1,000億元,這裡面規定得很清楚,各位如果有興趣也可以去看我們的臉書。所以不用跟我們講哪些勞工發多少,這些我們統統接受,可是民進黨又修正第十一條,要增加到2,100億元,幾乎是空白授權,如果你們可以增加到2,100億元,為什麼不照國民黨說的增加1,000億元,現在馬上發給老百姓?他們都已經快要活不下去了,你們還說要等到下一期!我們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這就是政治考慮,我在這個時候要拜託政府不要再做政治考慮,救救臺灣人民,好不好?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11時28分)主席、各位同仁。關於第九條之一的修正案,無論是曾銘宗委員或是國民黨的版本,本席要提出不一樣的看法,其中有規定營業稅要調降到3%,我要先跟大家講,臺灣的營業稅等於是外國的消費稅,其實稅率在全世界是最低的,基本上就是固定5%。如果我們調降一個百分點,1年的稅收估計會減少750億元,那這一次要降2%,就會減少1,500億元,在這1,500億元裡面,有40%是地方政府的統籌分配稅款,就是有600億元是要發給地方的,假設這個條文通過了,減收了1,500億元,關於統籌分配稅款可以分配給地方600億元的部分,國民黨跟曾銘宗委員都沒有說錢要從哪裡來,地方政府會同意嗎?以現在的地方政府來講,一年少600億元的統籌分配稅款,這是一個很大的數目,所以請國民黨的同仁要深思。 再來,曾銘宗委員的版本有規定要降低銀行跟保險業的營業稅,沒有錯,過去在陳水扁總統時代發生金融海嘯期間,為了要挽救我們的金融行業,的確曾經有採這種不得已的做法。但是大家知道嗎?108年度全體銀行、金控獲得的盈餘是新臺幣三千多億元。如果照曾銘宗委員的版本調降2%的話,從109年4月到110年6月總共估計會減少298億元稅款。請問108年全體金控在臺灣賺了三千多億元新臺幣,每一年幾乎都在賺這樣金額的金融業,在這次紓困我想他們應該很樂意跟全國人民站在一起,承擔起為社會紓困的責任,這是金融機構責無旁貸的。在1年盈餘三千多億元新臺幣的狀況下,現在還忮求298億元的減免嗎?我想臺灣金融金控行業在蔡英文政府執政之下,不論是逾期放款的比率低到0.24%,呆帳覆蓋率也到了百分之六百多,體質非常健全,在這個危難的時刻,他們應該會承擔起責任,跟臺灣所有國民一起防疫。所以,對於第九條之一修正案,本黨表示不同意,謝謝大家。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11時3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曾經是曾銘宗委員的學姊,倚老賣老!我不得不在這裡要說,曾銘宗委員過去擔任過金管會主委,對金控、銀行、保險產業特別鍾情,我們可以理解,但是今天我們在討論紓困條例的修正案,我們不能感情用事。 為什麼說銀行產業這次協助紓困,我們一定要給他們幫助他們才願意做?除了剛剛吳秉叡委員所說每一家銀行賺那麼多的時候,我們知道這一次他們當然會受到衝擊,可是我們可以說,要他們紓困就一定要給他們代價嗎?記不記得我們國內銀行今天體質可以那麼好,是我們全民可以同意政府用2兆元去改善他們的體質、去重建我們的金融秩序、去讓他們打銷呆帳,是我們全民用了幾乎2兆的錢扶植他們而有今天的體質。所以這種交換說我們是不能接受,那真的是過度感情用事。至於營業稅少1%就少七百多億元,我也不用多說。 這次民進黨接受本席的版本修正第九條之一,本席主要是在行政院減免我們所給予人民的救命錢免所得稅之外,再加上一個為這些錢保住而不被追討的第二項。相同的條文在退休撫卹相關法令,譬如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保險條例,以及社會救助相關法令,譬如社會救助法、莫拉克風災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以及災害防救法等等,都有相同的立法例。我們無非是希望人民在弱勢之中,政府站在他的身邊,而這些錢,我們不要讓他們會淪落於被抵銷、被扣押、被強制執行等等這些追討的風險。所以,非常感謝,其實各黨最後也是最早取得共識的條文就是這個版本,謝謝大家的支持,救命錢保住了。 我們這次的防疫工作得到全球的肯定,我們也對全球伸出了援手,我們對外說Taiwan Can Help!Taiwan is Helping!今天這個條例修訂,我們要對全國人民說Government Can Help!Government is Helping!政府和你們站在一起,我們一起來度過這個難關,我們相信臺灣人民全心一力,我們一定可以度過這個難關。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各黨團推派之委員均已發言完畢。 報告院會,本日程序委員會輪值召集委員管委員碧玲表示,今日程序委員會開會時間延後至本條例修正案完成立法程序後隨即於紅樓201會議室召開。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表決,按鈴7分鐘,並發表決卡。請按鈴。 (按鈴)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同仁,是否大家都拿到表決卡?都拿到表決卡後,現在先表決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台下:降稅救中小企業!)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3人,贊成者39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上午11時43分23秒 表決議題:曾銘宗委員等提案增訂第九條之一      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3  贊成人數:39  反對人數:64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劉世芳  張廖萬堅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林昶佐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委員曾銘宗表示其所提增訂第九條之一無須處理,列入公報紀錄。 現在進行曾銘宗委員等提案增訂第九條之二,請宣讀條文。 委員曾銘宗等提案: 第九條之二  為振興消費,促進經濟發展,財政部得新增振興消費支出為個人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額,供納稅義務人於一百零九年度及一百十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前項振興消費支出,係指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於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消費或購買貨物、勞務所支付之價金,每一申報戶每年扣除數額以十五萬元為限。 振興消費支出扣除額得適用之店家範圍、應檢附之憑證等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主席:現在進行各黨團推派之代表發言。 第一位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11時45分)主席、各位同仁。剛剛管碧玲委員跟吳秉叡委員發言的不是事實,我們講的是受衝擊的中小企業降營業稅,結果他們說降1%是750億元,亂扯一通,如同剛剛所喊的口號,希望民進黨體諒中小企業的困難,降稅救中小企業!降稅救中小企業! 民進黨不願給廣大中小企業,在現在虧損非常嚴重的情況底下,他們還要繳納營業稅,希望你們、拜託你們給他們留下一點生機,以後繳的稅金會更多,大家說是不是?沒有錯,倒了什麼都沒有! 另外,跟各位報告,我雖然當過金管會主委,但是我不是特別偏厚銀行。各位想想看,上個禮拜行政院邀集九大行庫及董總去做紓困,他為什麼不敢找民營的企業董總去?不敢嘛!所以我們看看過去那段時間的紓困情況,到現在只有通過245億元,請教各位,245億元多不多?跟各位報告,整個放款是29兆元,整個中小企業放款是6.9兆元。我強烈質疑民進黨要辦理紓困是做一半,是做百分之一,所以我們國民黨是用心良苦,希望政府挺銀行!銀行來挺企業!企業來挺勞工!才能真正發揮銀行救助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 但是民進黨把眼睛蒙起來,以為只用一個銀行的「企業社會責任」,就能夠要銀行去紓困,你們是頭腦壞了!因為這些放款到時候變呆帳會被追究責任。所以我在這裡也誠懇拜託大家,希望各位一起來救中小企業,把他們的營業稅降下來之後,讓他們的生機得以保留,以後為中華民國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為中華民國創造更多的稅收,好不好? 在這裡拜託民進黨委員上臺發言不要扭曲我們的原意,謝謝! 主席:陳委員歐珀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廖委員國棟:(11時48分)主席、各位同仁。昨天在經濟委員會詢答的時候,我非常謙卑的要求我們的沈榮津部長用國語說明,讓全國的人民知道,結果媒體斷章取義,說我是禁止用臺語說明,事實是我沒有說過禁止用閩南語,我僅要求用國語說明,讓全國人民都知道,政府到底在幹什麼、在做什麼! 所以今天為了對我的阿美族選民負責,我要用阿美族的母語來訴說立法院到底在幹什麼! Anini a romiad, i tini i lipoiing a paini kako to pakayni ay i 新冠 malalifongay hananay a adada. Ona 新冠 malalifongay, pakayniay i, kamay, Goso, Goyos a madadengadenga. Mikitini i Saka cecay a folad mi Satapang, ma lesap taira i kasakitakat, Tolo to a folad, mataelif to ko 248萬 ko tahalifaay, madegaay 16萬9,253 ko mapatayay. i tini i 台灣,422 me ko malifongay, 6 me ko mapatayay, i 日本, 11,154 me ko madengaay, 263 me ko mapatayay. Saka, mihagiga’ kita, sakacecay, ka lalok mi nanow to kamay, akatayra i ‘aromanay ko tamdaw, aka ‘eca ka ci satahepo to goso ato goyos, saka tolo, aka laholoholol ama saopo, ga cuwa ka denga kiso. (譯:今天,我要在立法院,向大家說明新冠疫情,新冠病毒,是透過人手接觸,或經口鼻飛沫傳染,從一月份起,這三個月來,從武漢地區散播到全球,已經造成248萬例確診,有16萬9,253例死亡,目前在台灣, 422例確診,6例死亡,日本11,154例確診,263例死亡。所以,大家要小心注意防範,第一勤洗手,第二戴口罩,第三不要群聚,以免感染。) 主席:我們尊重所有語言的發言,如果立法院要增加這個設備,本席不會反對,我們的條件、設備希望社會大家一起來支持,也希望朝野各黨團一起來支持。 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高委員嘉瑜:(11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對曾銘宗委員所提出的第九條之二表示反對的意見,因為第九條之二這個條文會讓人家覺得不是在振興經濟,而是在幫富人減稅,主要的爭議在於它沒有排富的條款;引發的爭議就在,以目前相較於所得稅的扣除額,幼兒的學前特別扣除額跟長照的特別扣除額都有相關的所得稅率20%以上跟基本所得670萬元以上的排富門檻。但是曾銘宗委員所提出來的第九條之二是完全沒有門檻,變相地在幫富人減稅,讓高所得者有高減稅的利益,而讓低收入者沒有辦法享受這樣子的租稅利益,被排除在外,相對也剝奪這些低所得者、低收入者的權益,所以這樣子一個臨時條款的修訂,其實對於這些低收入者並不公平。 其次在列舉扣除額上,也引發列舉困難的爭議、不符合一般人民的習慣。以現在報稅的機制來講,個人綜所稅可以選擇標準扣除額跟列舉扣除額,但是以106年度的統計資料有530萬戶是選擇標準扣除額,只有96萬戶是選擇列舉扣除額,而曾銘宗委員的提案把15萬元的額度列在列舉扣除額,是不符合一般民眾報稅的習慣,而且舉證也困難。所以我們認為,民眾如果必須要檢具憑證才能夠來列舉扣除,可能也會引發這些蒐集憑證來虛列扣除額的弊端,也增加財稅機關稽徵的困難度。所以這一條在適用上是有它的難度。 另外對於營業困難的企業跟產業的認定也會引發爭議,也會導致原本較有規模、體質較好的企業才能夠適用這個條文,而真正需求減少、規模較小的產業沒有因此增加收入,所以在這個疫情的當下,當然我們都認為振興經濟非常重要,我們也希望在紓困的同時,大家能夠集思廣益,朝野共同來合作,所以我們也很支持有更好的方向來提出振興經濟的一些想法。以目前15萬元的所得稅上列舉扣除額,看起來是沒有辦法真的有效去紓減疫情跟達到振興經濟的方向,反而會導致幫富人減稅的爭議。所以我們希望對這一條能夠反對,也希望大家一起來努力度過難關。謝謝大家!謝謝!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1時55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特別條例我們只處理三件事情,第一防疫,第二紓困,第三振興。防疫不用講,臺灣做得number one;紓困什麼意思?紓困就是在這段疫情期間,大家生命受影響,收入遞減、所得不足,需要政府協助;什麼叫做振興?疫情過了之後,大家恢復經濟活動,有錢的人多花錢,帶動經濟。請問一下國民黨曾銘宗委員這第九條之二是紓困,還是振興?如果是紓困,我們的所得稅你要有所得,才有辦法繳說、才有辦法減稅;我們看看如果在紓困期間,我的業績、我的生意受影響,我根本沒有所得,我根本享受不到第九條之二15萬元的抵稅優惠。 我們來看一看目前臺灣所得稅的繳稅戶有633萬戶,首先國民黨第九條之二先排除了誰?排除了700萬所得不足、無法繳交所得稅的人。所以剛剛高委員說的沒有錯,曾委員的這個版本就是在幫助富人減稅。 其次我們來看一下,接下來有多少人所得稅零稅率的?所得稅零稅率的有331萬戶,好了,年所得、應稅所得54萬元以下的有多少人?有201萬戶,這201萬戶可以享受得到嗎?可以,如果他有15萬元,他花了15萬元,他可以折抵7,500元的稅金,但是我們看看誰享受到最多?這15萬元如果讓它通過的話,他列在列舉扣除額,我們都知道,所得稅那邊的扣除額要用來幹嘛?是要給你照顧小孩、照顧父母的,有育兒的、有購屋的貸款,這些生活必須要支出,我們所得稅給你做列舉扣除額。 但是國民黨為了振興、為了鼓勵消費,它提供15萬元對企業、產業採購的扣除額,以所得稅級距40%有多少人呢?40%級距的有3萬戶,3萬戶可以享受到15萬元的多少錢?可以幫他節省6萬元的稅金。換言之,這些所得最高的人,在這個條例當中,他可以獲得了去跟人家拿發票、你去消費他跟你拿發票,他可以減稅,可以減6萬元的稅,多少人享受?4萬戶享受,折合家庭人口十多萬人。 我們不禁很好奇,國民黨口口聲聲說要幫民眾紓困,民眾紓困最急迫的是他的生意受影響,沒有工作收入,他需要的是現金,不是我們幫富人減稅。我強調的是,民主進步黨反對第九條之二,就是來自於這根本不是在紓困,這根本是在幫有錢人趁著疫情振興的階段可以讓他們好好地花錢享受,所以我們反對這個提案。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1時58分)主席、各位同仁。針對第九條之二,時代力量提出的附帶決議就是,針對這一次武漢肺炎疫情從事醫療機構,還有防疫相關的從業人員,他們在疫情期間支援防疫醫療工作,或者是分擔支援防疫醫療工作這些同仁的原有業務,導致加班總時數逾越免納所得稅這些延長總時數的部分,就是增加所得的這些加班費能夠給予免稅。我們知道像菲律賓最近也發現,他們從事病毒檢疫的檢疫所有四十幾位檢疫人員因為工作非常危險,所以也確認染病了。我們要感謝整個防疫團隊的努力,還有檢疫人員非常辛苦地從事高危險性的檢疫工作,所以時代力量提出給予檢疫人員、醫檢師、放射醫檢師、醫師、護士,還有協助的消防人員等等,他們這次因參與使得所得增加及津貼的部分都給予免稅。最後也呼籲防疫團隊要趕快成立檢驗國家隊,這一次磐石艦的破口,大概有二十幾萬人要做篩檢,整個國家的檢疫能量、防護能量都非常重要,我們要保護這些醫護人員,要鼓勵、體恤他們,針對他們津貼增加的部分,時代力量在附帶決議有提出這樣的決議,請各黨能夠支持,謝謝。 主席:所有委員都發言完畢。 現在表決委員曾銘宗等提案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4人,贊成者38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5人,贊成者少數,委員曾銘宗等提案條文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2時02分47秒 表決議題:曾銘宗委員等提案增訂第九條之二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4  贊成人數:38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5 贊成: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楊瓊瓔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陳素月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林昶佐 棄權: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主席:現在進行委員曾銘宗等提案增訂第九條之三。 委員曾銘宗等提案: 第九條之三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其進口貨物應徵之關稅或適用之關稅配額,得在海關進口稅則規定之稅率或數量百分之一百以內予以增減。 前項產業、事業之認定、增減稅率或數量之貨物種類,實際增減之幅度及開始與停止日期,由財政部會商相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主席:現在進行各黨團推派之代表發言。第一位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12時3分)主席、各位同仁。有關曾銘宗委員所提第九條之三,受疫情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其進口貨物關稅降低以及增加配額,讓財政部會商相關機關擬訂。這當中受影響的事業跟產業,到底是1項、100項,還是1,000項?範圍怎麼訂?如果是無限擴大、無限上綱的話,那就會沒完沒了,而且到時行政院是否核定,不是拿石頭砸自己腳,動輒得咎嗎? 關稅是針對貨物,不是針對單一進口商或特定進口商,要整體公平,同一個貨物如果是不同產業、不同事業能不能一致適用?如果都可以一致,就沒有差別,但如果不可以,就會很奇怪,我們會立於不利的地位。你有關稅降低、配額增加,但我沒有,到時候我的成本就比你高,我是不是要去跟你購買?這樣就不對了,衡平就會被破壞。還有一點很重要,國內的農產品、水產品,我們的農民、漁民在這次的影響當中,說不定他有維持到原本的銷量,勉勉強強撐得過,如果特定的食品業、餐飲業有關稅降低、有配額增加,會導致他產生替代效果,我們自己被衝擊的農民、漁民的苦去向誰講,誰要來負責?這部分大家要非常努力地想清楚,到底怎樣才是正確的。 我在這裡跟大家報告,為了對付國內、外經濟的特殊情況,關稅法第七十一條有彈性處理,調節物資供應產業的合理經營,有百分之五十的關稅跟配額增減,這次行政院也特別引用但書,關於防疫物資、大宗民生物資也可以百分之百予以增減。但大家要聽清楚,這都是一體適用,它不會針對個別的事業跟產業,因為針對個別會產生更大的問題。而我國的平均名目關稅稅率是6.34%,實質稅率是1.41%,其中營建設備、醫療器材、農業機具、紙類、鋼鐵產品、資訊產品,在我國加入WTO之後都已經調降為免稅。我也跟大家報告,我們國內沒有產製的機器設備或主管機關核發特定用途的設備,也都減免關稅了! 綜合以上,我要說的是,關稅沒有辦法針對特定產業、事業予以差別稅率,不但制定規則技術相當困難,窒礙難行,也不見得有具體直接的效應,這是不切實際的作法,甚至可能帶來新的傷害,本席建請大會不予以增訂第九條之三條文。以上,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運鵬發言。 鄭委員運鵬:(12時7分)主席、各位同仁。有關曾銘宗委員跟國民黨黨團所提第九條之三條文裡面,他們要針對發生營運困難的產業跟事業,其進口貨物的關稅可以減免。我要跟各位報告,從武漢肺炎發生到現在,政府採取很多措施,立法院通過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要拿納稅人的錢做好人很容易,要做壞人卻不容易啊!我們現在看到國民黨對特別條例、特別預算的看法,他們在當散財童子,你們都在做好人,壞人讓行政院來做!民進黨是執政黨,我們當壞人沒有關係,該給的假我們不會多,需要大家共體時艱的,我們會來處理,壞人執政黨來做沒有關係,但如果你造成錯誤政策、錯誤立法,就像現在的第九條之三一樣,你把進口關稅放掉之後,臺灣稅負是這樣,稅負低也就算了,現在是易降難升,你們這樣做以後,造成的不公平競爭、以後回復不來,這對政府長遠的稅基來說,不管是中央或地方都會造成非常大影響,剛才江永昌委員提到,臺灣的關稅必須一體適用,財政部現在可以做的,我們都去做了,什麼叫做受影響事業或者臺灣有需要的事業?譬如防疫用的物資、大宗民生物資,口罩現在是零關稅,如果受影響的企業都可以來申請,這一條通過以後,好人你們做,壞人我們來承擔,這個可以、那個不可以,這個降了以後不能再漲回來,這個統統不行。而且你要考量到使用進口原物料的、使用進口產品的,萬一他的關稅降了之後,那麼使用臺灣原物料的、使用臺灣產品的,跟大家共體時艱,甚至趁著現在可以服務臺灣、服務國人的這些企業會遇到不公平競爭,會造成新一輪的惡性循環,會造成負面效應,這些你們都沒有考慮。 所以每件事情你們希望做散財童子,你們希望人人有獎,但是政府現在做的,我們既然很好地控制了疫情,在臺灣防疫上面做了優等生,我們延後了臺灣的衰退,但是我希望在整個政策上面、整個特別預算的使用上面都應該要共體時艱,撙節使用,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用在有需要的產業身上,這樣才對啊!同樣的1,000億元,我們花在302萬有需要的族群身上、有需要的對象身上。剛才國民黨委員有人講到,我們這1,000億元發給1,700萬人、1,000萬人、500萬人,全部都是造成稀釋效果的反紓困,會造成惡性循環,稀釋了五倍之後,本來可以領1萬元的只能領2,000元,本來領3萬元的只能領1萬元,這就是國民黨錯誤的政策會造成的負面效應,謝謝大家!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12時10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在討論稅的問題,稅是一種公法的債權,它跟一般債權的差異只在於它是人民跟國家之間的關係,假設我們現在要來調整這樣的關係,乃是因為現在有疫情所以有這樣的情勢變更,不管是公法上的情勢變更原則或私法上的情勢變更原則,這樣的調整到底要到什麼樣的程度?以及這樣的調整到底是不是能夠把公平彰顯出來?時代力量針對這個公法債權,因為疫情的關係而發生的情勢變更原則適用的時候,包括公法債權的執行,我們總共提了五個附帶決議:第一個部分牽涉到醫事人員及相關從業人員,還有因為去支援防疫同仁原有業務的部分,我們認為這部分是因為情勢變更讓他們的加班時數增加,在此情況下,我們希望這部分能夠免納所得稅。第二個部分就是留抵稅額的部分,受這個疫情影響事業乃至醫療機關,或者是營運困難的產業,它的營收產生嚴重的短絀,為了維持其營運的可能性,避免失業率擴大,我們希望財政部可以做出一個一致性的準則,對於溢付留抵稅額的部分能夠予以核准,增加其可用的現金來源。第三個部分,因為上一次SARS的時候,也有針對發生營運困難的旅館業及觀光旅遊業,給予年度房屋稅及地價稅各25%的補助,交通部應該訂立相關的辦法。這部分我們在黨團協商的時候也有跟交通部的官員討論,基本上交通部也同意往這個方向來做。 再者,不管是公法債權或私法債權,面對這樣的疫情而產生了債務,債務人事實上很難去給付這樣的公法債務或私法債務,所以我們也分別跟法務部、司法院達成一個共識,就是在這個狀況之下,公法債權是不是可以暫緩執行?或者針對私法債權,司法院強制執行處是不是能夠訂定一個寬限期或分期付款的辦法?我們相信這樣,公法債權和私法債權在受到情勢變更原則的限制下能夠進行相應的調整,不只是它發生的原因,而且是在執行面的部分,謝謝大家。 主席:請傅委員崐萁發言。 傅委員崐萁:(12時14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要處理新冠肺炎1兆500億元的特別預算,在此本席要向在場所有的朝野立委表達,其實大家的意見都可以作為參考,執政者多聽、多看、多學、多做,只要對人民有利的話,我們都可以來考慮。這是百年碰到一次的嚴重災情、瘟疫,我要在這裡請教我們的國家到底準備好了嗎?從600億元到1兆500億元,我們今天在審查的24,000元以下300萬人薪資補貼3個月,加上酷碰券、振興券,總共111億元加23億元,請問一下7,000億元的企業紓困真的可以解決現在臺灣所面對的困境嗎?我們真的能夠在世界的變局當中穩住臺灣嗎?在場的各位先進,我們要好好思考。 本席從3月4號開始不斷的提醒蘇院長,今天我們正式看到了西德州原油5月的結算價格,在俄羅斯和OPEC 5月份減產1,000萬桶以後,今天的結算價格是每桶負37塊美金,世界已經面臨從實體的產業斷鏈到金融市場的崩潰,再影響到實體經濟。我們的國家是一個淺碟市場、以外貿為導向的市場,我們怎麼樣生存下去?我們現在只是在討論紓困的部分,不管是個人減稅、企業減稅,抑或是消費券,抑或是現金,都是手段之一,都可以列為選項。 各位,我們國家一年的總預算才2兆2,000億元,但是我們對東南亞出超230億美金,對大陸出超800億美金,總共3兆5,000億臺幣,今天如果我們沒有這些出超,國家如何維持?當美國已經不是世界的市場,當世界原油已不再以美元計價的時候,美國經濟面臨全世界最嚴重的崩潰,當全世界蕭條的時候,緊接著下來的,我們面對的可能就是戰爭。 各位同仁,我們站在歷史的高度,大家要做一個決定,任何的選項我們都要考慮,做一個能夠解決問題的執政者,善聽!廣聽!謝謝!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12時17分)主席、各位同仁。剛剛上一條有關振興消費列舉扣除額的部分,高嘉瑜和鍾佳濱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為了反對而反對,先搞清楚再來發言比較好,我奉勸兩位認真一點!各位都很清楚,國內百業蕭條,整個消費都萎縮,當然是要用列舉扣除額把它趕快拉上來,拉上來之後讓經濟趕快復甦,創造就業機會,這樣的辦法結果會造成營業稅增加、營利事業所得稅增加,到時候把經濟拉上來之後,根本不會降低稅收,而且類似的案例韓國在1990年代實施過,效果非常好,希望剛剛兩位委員認真一點!不要抹黑!不要扣帽子!這是第一點。 有關第九條之三的部分,剛剛鄭運鵬和江永昌,很遺憾,你們兩個也一樣,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亂扣帽子!對不起!我這個條文是仿現在的關稅法第七十一條,而且我把它寫得更清楚,結果江永昌、鄭運鵬亂扯一通,說不可行!事實上,這次海關已經利用關稅法第七十一條調降了藥用酒精、口罩的關稅,搞不清楚不要上來發言。現行條文已經這樣做,何況還會洽經濟部。唉呀!條文也不看清楚,上來為反對而反對,亂扣帽子!我要跟各位報告,這次疫情造成製造業斷鏈,很多零組件、原料進不來,我們利用這一條通過之後給它降稅,讓他趕快把斷鏈組合起來,尤其是很多的用藥等等,你把它接起來,讓產業趕快復甦、創造就業機會,有什麼不好? 我在這裡跟各位報告,國民黨提出來好的意見,你們不願意接受也就算了,不要故意扣帽子,要扣帽子的話,一句話還給各位:認真一點!搞不清楚的話,不要隨便扣帽子。再次跟各位報告,我的條文是從現行關稅法第七十一條來的,只是把它寫得更清楚、更可行而已,不要亂扣帽子!奉勸各位,民進黨等一下要上來發言,認真一點!認真一點! 主席:各黨團委員都已發言完畢。 現在表決委員曾銘宗等提案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3人,贊成者38人,反對者60人,棄權者5人,贊成者少數,委員曾銘宗等提案條文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2時22分08秒 表決議題:曾銘宗委員等提案增訂第九條之三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3  贊成人數:38  反對人數:60  棄權人數:5 贊成: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林昶佐 棄權: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主席:現在進行委員曾銘宗等提案增訂第九條之四,請宣讀條文。 委員曾銘宗等提案: 第九條之四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中小企業,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課徵之房屋稅及地價稅,得予適當減免。 前項減免之期間、範圍、基準及程序之自治條例,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並報財政部備查。 因第一項減免造成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稅收之實質損失,應由中央政府補足之,並不受預算法第二十三條有關公債收入不得充經常支出之用之限制。 主席:張委員育美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現在進行各黨團推派之代表發言。第一位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12時23分)主席、各位同仁。針對第九條之四的部分,我剛剛其實有談到,不知道曾銘宗委員有沒有注意到?事實上剛剛曾銘宗委員叫其他同仁認真一點的時候,我真的覺得可能你也要認真一點。因為有關房屋稅跟地價稅,我其實有做過研究,在SARS的時候就有經過交通部去補助房屋稅跟地價稅各25%,以我們查出的SARS部分,他有相應的做法之後,我們也跟交通部的官員洽談過,也達成一個往這個方向做的方向,所以就這個部分可能曾銘宗委員還是要認真去思考說是不是…… 曾委員銘宗:(在台下)我知道! 邱委員顯智:因為你的條文看起來是雨露均霑式的,這也是許多同仁對你的減稅方案有所疑慮之處。 至於我們提出的方案,我們是針對發生營運困難的旅館業或是觀光旅館業,當他遭受這樣第一線衝擊的時候,希望交通部能夠參酌SARS疫情的作為,去訂相關的辦法,補助房屋稅跟地價稅各25%。跟你不一樣的是,為什麼要針對發生困難的旅館業跟觀光旅館業的房屋稅跟地價稅的部分?其實這就是一個再進一步類型化的努力,因為旅館業跟觀光旅館業的面積比較大,所以受到的衝擊當然遠比比較小的房屋或是占地比較小的更大。所以針對發生營運困難的旅館業、觀光旅館業等比較大型的,然後他在遭受這樣第一線的衝擊之後,為了能夠維持他營運的可能性,避免失業率的擴大,所以要交通部去訂立相關的辦法。我們相信這樣的作法比起雨露均霑式的降地價稅跟房屋稅,而且你條文裡面的降地價稅跟房屋稅,事實上那個設計應該是不可能達到的任務,除非你只是為了要倡議而已,否則如果要務實來做的話,應該是以我們版本這樣的做法比較是一個務實可行的辦法,而且也得到交通部的同意。以上,謝謝大家。 主席:陳委員超明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廖委員國棟:(12時26分)主席、各位委員。對於今天的條例我個人做一個簡單的評論,我覺得執政黨只看到企業、只看到有錢人,幫他們如何減稅、如何減各種的費用,卻很少人看到偏鄉、很少人看到原鄉,那些阿公、阿嬤的生活已經斷炊,都沒人在管該怎麼樣去扶助他們,本席非常非常不以為然。要在這裡說明的是,我們看到很多偏鄉、原鄉的年輕人都在都會工作賺錢,但是當他們的孩子在都會失業,在都會沒有領到薪水的時候,這些阿公、阿嬤怎麼辦?你們都沒有想到這個嗎?我在這邊特別呼籲,我們應該針對偏鄉、原鄉的水電瓦斯費全免,這才是真正要為地方…… 陳委員雪生:(在台下)還有離島。 廖委員國棟:還有離島。應該要為這些偏鄉、原鄉的阿公、阿嬤來著想。 Anini haw i pakayni tona lifong, awa to ko koatayalan no wawa nomita, awa ko lifung no wawa nomita, pakayniay to hatiniay i, iraay ko sapadang cagraan, iraay ko misagaan noniyam a holic 紓困條例 hananay. Ano iraay ko hatilaay a wawa nomita, malasawaday ko katayalan, away ko lifun haw i, Gaayay a misingsi, cecayfola i, tolo emag ko sadahof cagraan. (譯:現今,我們的年輕人沒有工作、失業沒有薪水,所以立法院制定紓困條例來協助大家度過難關。如果有這樣的狀況,失業、無薪,可以提出救濟申請,每個月3萬元的生活費。) 本席要求偏鄉、原鄉的水電瓦斯費全免,對整個預算來講,根本就是微不足道、杯水車薪,這些形容詞都還不足以說明,所以在這裡我要求所有的委員要為偏鄉、原鄉、離島來做支撐,我們在預算處理的時候,會正式用提案來提出,請大家來支持。 (以原住民族語發言) Saikuray toyi hagigaen ko tireg nomita 請大家注意自己的健康。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12時30分)主席、各位同仁。我看大家愈來愈high了,雖然廖國棟委員所言我都聽不懂,但聽了真爽!第九條之四為曾銘宗委員的提案,他真的是難得的財經人才,真的是嚇嚇叫啊!要批評他可以,但請仔細讀讀條文,這一條的對象是受創的中小企業,因為是受創的中小企業,所以沒有什麼圖利財團的問題。還有一點很重要,這是要減房屋稅和地價稅,範圍和辦法如何都由中央定之。 我告訴各位,到現在為止,在幫忙中小企業和一般受災難老百姓的紓困上是中央不如地方。地方政府平均是房屋稅減半、地價稅減半、權利金減半、租金減半,但中央呢?國有土地的租金只減了20%。才減20%啊!各位,小規模的營業人一個月的營收才2萬元,結果只減免了30%。這些小規模的業者是50萬人,什麼叫「小規模」?家裡附近的麵包店和麵攤就是小規模的營業人,其稅率大概是1%,由財政部逕行核定。但政府為何為富不仁呢?為什麼要小眼睛、小鼻子呢?難道不能幫忙這些苦難的中小企業及小規模營業人嗎?應該要予以全免才對! 我們可以看到的是,地方政府大方,因為知道接地氣,中央政府的官員因為坐在冷氣房裡,不必擔心薪水的問題。但救中小企業、救小規模的營業人,就是救勞工以及救就業人口。這麼簡單的道理,我不知道還要反對什麼? 最後,條例第一期和第二期都充分地展露出中央的壓霸,中央給地方政府多少錢?第一期不到2%,第二期也還沒看到編列,條文沒有寫,我們主張要按照統籌分配稅款,地方政府要拿14%,請把14%交給地方政府。各位,就讓中央、地方一起來救救苦難的臺灣人,好不好? 主席: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12時33分)主席、各位同仁。面對這場肺炎的戰役,大家都發現我們共同的敵人就是頑強的病毒,所以在面對這場戰役的過程中,民進黨政府確實地掌握了面對敵人的節奏,首先是防疫、紓困,接著是振興。面對防疫的過程,從中央到地方,全民都要共同配合,而接下來當然就是紓困的部分。 紓困也要有節奏,相信面對困境,第一線會受到衝擊的當然就是這些中小企業或勞工。曾銘宗委員等人所提第九條之四的修正案,其中呈現的是幫中小企業減免房屋稅和地價稅。然而,誠如之前委員所言,小麵攤和小企業有能力成為房屋的持有人嗎?本席在財政委員會曾大聲呼籲,身為包租公和包租婆的人,如果真的享受到房屋稅減免時,因為你是房東、是包租公,你會把這些減免下來的錢,讓這些小麵攤、小攤商或小企業真正獲利嗎?他們並非房屋的持有者,以這種全面降稅的方式進行紓困的時候,本席擔心如此是否將肥了房東而苦了承租者?因此本席對於曾銘宗委員所提的第九條之四修正條文表達反對的意見。 另外,如果再好好瞭解的話,根據房屋稅條例第五條及第六條之規定,房屋稅和地價稅是地方非常重要的財源之一,這些都已明確地規定在房屋稅條例中了。因此我們為何還要疊床架屋,多立一道法令限制呢?地方有分城市地區的需要,也有分鄉間地區的需要,每個地方政府都可依照自身的財源及地方上的需要進行彈性修正,這不就是中央和地方分治非常重要的一點嗎?因此我希望修法要符合實情的需要,從防疫到紓困,接下來才是振興,紓困要紓給真正有困的人,而不是採雨露均霑的方式,在現有的法令中再多修一道法令。這樣的過程都不符合身為立法委員在進行修法時所應掌握的,所以本席要表達反對的意見。 主席:請湯委員蕙禎發言。 湯委員蕙禎:(12時37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針對國民黨黨團所提的第九條之四,在減免中小企業房屋稅和地價稅的部分,研議的結果是不宜的。大家都知道房屋稅和地價稅是地方稅,108年房屋稅的稅收是810億元,地價稅的稅收為919億元,這是地方政府主要的財政收入來源。 另外,地方政府現在已可在法定稅率範圍內,就像方才林委員所言,可自行調降其徵收率,降低受疫情影響之企業的負擔,不須再修法授權賦予其減免稅務的依據。再者,房屋稅和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是房地所有權人,中小企業使用的房地,或為自有或為租用,若減免措施為全面性,受影響業者未必獲益,因此補貼才較能使受影響業者直接受惠。 按地價稅、房屋稅為企業營運負擔之一,由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九條之規定,就可對受疫情影響的產業給予直接的補貼,如此才較具實益,也就是給予真正受創的中小企業補貼。如果是直接減免房屋稅和地價稅的話,勢必將引起地方政府群起反彈,而向中央要求補足流失的財源。如此「中央立法,地方買單」後續也會引發嚴重的問題,可說是不夠負責任的,相信大家都不能接受這樣的立法方式。 既然地價稅和房屋稅為企業營運負擔的成本之一,就應由主管機關經濟部依紓困條例第九條之規定,直接針對受疫情影響的產業給予補貼,例如水電費的減免、土地廠房租金的補貼,這些才比較有實益。另外,勞動部也對受疫情影響產業減班停班勞工給予「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津貼,如此施政才具有實益,所以政府不宜慷地方政府慨,立法減免中小企業的房屋稅、地價稅,如此一來將會引發許多後遺症,所以不宜增訂第九條之四。以上。 主席:所有登記發言之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表決委員曾銘宗等提案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39人,反對者60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委員曾銘宗等提案條文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2時41分26秒 表決議題:曾銘宗委員等提案增訂第九條之四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39  反對人數:60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林昶佐 棄權: 主席:現在進行第十一條,請宣讀條文。 行政院提案: 第十一條  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臺幣二千一百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其預算編製及執行不受預算法第二十三條、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之限制。 前項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其每年度舉借債務之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七項規定之限制。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本條例施行期間之舉債額度合計數,不得超過該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合計數之百分之十五。 本條例施行期間,中央政府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應依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為因應各項防治及紓困振興措施之緊急需要,各相關機關得報經行政院同意後,於第一項特別預算案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先行支付其一部分。 委員曾銘宗等提案: 第十一條  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臺幣二千二百億元,並得視疫情防治、產業紓困及振興需求增加至三千三百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其預算編製及執行不受預算法第二十三條及第六十二條之限制。 前項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 為因應各項防治及紓困振興措施之緊急需要,各相關機關得報經行政院同意後,於第一項特別預算案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先行支付其一部分。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 第十一條  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臺幣二千一百億元,並得視疫情狀況,報經立法院同意,以不超過原預算額度內再編列特別預算,送請立法院審議;其預算編製及執行不受預算法第二十三條、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之限制。 前項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其每年度舉借債務之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七項規定之限制;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本條例施行期間之舉債額度合計數,占該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合計數之比率,不受財政紀律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本條例施行期間,中央政府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應依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為因應各項防治及紓困振興措施之緊急需要,各相關機關得報經行政院同意後,於第一項特別預算案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先行支付其一部分。 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 第十一條  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臺幣二千一百億元,並得視疫情狀況,執行率達百分之六十以上,報經立法院同意,以不超過原預算額度內再編列特別預算,送請立法院審議;其預算編制及執行不受預算法第二十三條、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之限制。 前項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其每年度舉借債務之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七項規定之限制;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本條例施行期間之舉債額度合計數,占該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合計數之比率,不受財政紀律法第十四條第二項之限制。 本條例施行期間,中央政府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應依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為因應各項防治及紓困振興措施之緊急需要,各相關機關得報經行政院同意後,於第一項特別預算案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先行支付其一部分。 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 第十一條  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臺幣三千一百億元,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在機關別中其預算編製及執行不受預算法第二十三條、第六十二及六十三條本文之限制。 前項預算中屬於事業之紓困振興部分,應提撥一定比率提供直轄市、縣市政府統籌運用。 前項之一定比率,由行政院會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第一項經費1,000億元,應做為國民紓困補助金,以現金發放給國民,紓困補助金排富標準、申領資格及核發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勞動部、衛福部定之。 第一項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其每年度舉借債務之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七項規定之限制;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本條例施行期間之舉債額度合計數,占該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合計數之比率,不受財政紀律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本條例施行期間,中央政府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應依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為因應各項防治及紓困振興措施之緊急需要,各相關機關得報經行政院同意後,於第一項特別預算案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先行支付其一部分。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 第十一條  本條例所需經費上限為新臺幣二千一百億元,並得視疫情狀況,以不超過原預算額度內再編列特別預算,送請立法院審議;其預算編製及執行不受預算法第二十三條、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之限制。但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 前項所需經費來源,得以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或舉借債務支應;其每年度舉借債務之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七項規定之限制;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本條例施行期間之舉債額度合計數,占該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合計數之比率,不受財政紀律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 本條例施行期間,中央政府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應依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為因應各項防治及紓困振興措施之緊急需要,各相關機關得報經行政院同意後,於第一項特別預算案未完成法定程序前,先行支付其一部分。 主席:現在進行各黨團推派之代表發言。 第一位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賴委員香伶:(12時49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談紓困條例2.0版本的修正,第十一條是很重要的關鍵,重點在於金額上限的部分。在2月25日通過特別條例的時候,第十八條就採納了民眾黨的建議,要在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六個月內院長要來做施政報告,這次非常多委員在黨團協商時也用這條來要求行政院,所以昨天行政院就先送出了第一次的書面報告,但是看起來執行率的數字還是很多不明確,甚至因為上部的方案還在研議當中,所以看不到執行率,而我們認為在現在要進行的紓困2.0特別條例裡面一定要加強這個部分的精神,所以我們在條文的設計上,第一,不反對現在基於疫情的擴大,或者是整個延長賽、馬拉松需要更多的資金挹注,要提高到2,100億元,同時,如果照其他政黨一直期待的加碼、發現金,總是要有一個必須的程序,也就是我們認為的執行率達到六成之後,再啟動第三階段或各位認為的更急需的第四階段。因此,在條文的設計上,我們是依疫情情況,只要執行率達六成以上,報經立法院同意,就可以在2,100億元之外再增加另外同額度的預算,同時,這個就不受相關法規的限制。基於這樣的的原則跟精神,我也很期待朝野政黨都能夠支持民眾黨的版本,因為既然大家都希望能夠加寬、加快、加碼,為什麼不在執行與財政紀律上,回應國人認為錢要用在刀口上的立法監督和立法效益?如果沒有執行率做為一個門檻,像現在已經執行兩個多月,很多不管是中小企業或是一般勞工,甚至我們的大企業都還是認為紓困的方式及紓困的力道是不是只看得到、吃不到?雨露均霑的「雨」有下了,可是「露」在哪裡,大家都搞不清楚。 所以我們認為,既然要第二次修正法案,還是要在立法的內容上面,實質增加執行上的檢核以及執行上的要求。另外,在對象上面,行政院一再講這次會增加300萬人的照顧,我們也要問這300萬人真的會如實嗎?以這次的勞工充電計畫來講,目前實施無薪假大概是1萬5,000多人,可是充電計畫只有60幾家,大概兩千零八十幾位勞工正在充電上工,執行率只有13%,如果是這樣的方式,我們為什麼不要求勞動部的執行率應該要達50%?這就會讓行政單位加快腳步,同時真的落實照顧對該照顧的對象,實踐法律上的精神,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林委員為洲:(12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針對第十一條,主要就是這一次紓困2.0最核心的條文,國民黨要再一次重申,我們主張編列在行政院版之外增加1,000億元並排富、發現金、免申請。對於民進黨在第一期的預算,我個人的評論有三句話:「謹小慎微、效率不彰、力道不足」,尤其只對紓困振興的部分。對於防疫的部分,我們予以肯定,除了最近發生的敦睦鑑群聚感染之外,事實上,防疫做得很好,但是在紓困振興的部分,我們認為效率不彰、力道不足。我不是隨便講,過去已經執行接近一個半月的第一期預算,執行率多少?百分之九點多,為什麼?紓困振興的效率是最重要的,因為它有時效性,等你紓困到位,企業都倒了,紓困就沒有意義了。為什麼我們通過第一期預算將近一個半月左右,執行率不到10%,為什麼? 我們看到第二期送進來了,疫情繼續蔓延,對於經濟的影響越來越大。我們同意、我們支持紓困2.0,我們希望行政院可以記取第一期執行不力的教訓,結果我們看到這一條的核心條文,雖然編列足夠的預算,當然是在現金補助方面,行政院也強調,他們要補助弱勢、錢要用在刀口上,我們都支持也同意,但是問題是,你所謂的補助現金限縮再限縮,條件非常嚴苛,我想第一期執行不力、效率不彰、力道不足的情況會再一次發生。國民黨的版本很簡單,就像各國的版本一樣,要快速、有效、排富,訂定前25%所得的人排富,其他人就普發現金、免申請,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12時55分)主席、各位同仁。所有國人都知道,國民黨與民進黨對紓困最大的差異在於有沒有國民紓困金。行政院版的紓困只針對特定族群、特定勞工給予薪資補償或是個人紓困,這些預算早在行政院送特別條例修正時就已經編列完成,大肆宣傳,相關預算行政院尚知財政紀律,不敢直接修正財政紀律法的門檻,如今卻被民進黨打開了,民進黨黨團在配合行政院所有預算外,還額外加碼給了行政院2,100億元的空白支票,民進黨黨團儼然自願把立法院當成行政院的附庸,不但配合演出,更將預算加碼大放送、空白授權,開創前所未有的行政、立法惡例。面對紓困,行政、立法沒有必要對立,但也不該自廢武功、放棄監督。 所以在這邊,我們再次呼籲能夠接受國民黨排富、發現金的版本,也期待民進黨不要用國會多數阻擋臺灣的名義。國民黨的版本除了排除前25%的收入者,而且我們把退休收入超過2萬3,800元的人都完全排除,已經兼顧個人紓困與國家財政之間的平衡,國民黨的版本也沒有排擠行政院現有的計畫。國民黨的版本不用申請,沒有任何繁複的手續,可嘉惠約1,500萬到1,700萬人。行政院不但要符合行政院一刀切的條件,更有繁雜的申請手續,最後卻也只能嘉惠約300萬的民眾。原來全臺灣有2,000萬人是行政院眼中不需紓困的富人,難道政府存在的意義只是服務小眾而非普羅大眾? 最後,民進黨委員批評國民黨版本的紓困方案是拿107年度的所得資料計算,但是昨天勞動部公布的最新紓困方案也是拿107年度的所得資料計算,但卻沒有看到任何一名民進黨立委批評,所以真的是永遠雙標的民進黨,而且他們說拿現金會存起來才是真正與現實脫節。現在雖然有疫情,但多少人收入減少,甚至是零收入,執政黨有沒有用心感受普羅大眾的心酸?所以在這邊不願意了解國民黨的版本、不願意理性討論,一味的抹黑在野黨,完全不聽國民黨的的建議,所以我們還是要再次最後呼籲:「排富、發現金、卡實在」、「排富、發現金、卡實在」!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12時59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今天在這邊討論的是紓困方案,所謂紓困就是對真正遇到疫情而有困頓必須要救濟的對象,才能夠把錢花在刀口上。國民黨版本這一條的規定是,第一項的經費1,000億元作為國民補助金,以現金發給國民。然後他們算過了,把百分之二十五的高收入者排除的話,臺灣還有1,762萬人,如果以1,000億元的標準,每個人是拿5,600元。我們現在開計程車的司機,在第一階段紓困每個月可領1萬元,然後可以領3個月,總共就是領3萬元。所以國民黨版本的這個錢就是把真正需要被救助的人的錢給稀釋了。 然後國民黨說他們的方案有排富,所以條文規定由財政部會同勞動部、衛福部定之,我覺得這就是空白授權給行政機關,所以如果大家在網路上有看到國民黨原來的版本,他是用所得稅的級距,沒有繳稅的、所得稅5%、12%、20%,經計算出來的結果,所得稅20%以下,最高收入年所得242萬元的人,依你們原來在網路上的版本,是可以領6,000元,所以引起廣大的輿論、民眾的反對,就在座的立法委員而言,我們年收入兩百多萬元,難道需要6,000元的紓困嗎?我們當然要這些錢是花在真正需要的人、受到這次疫情損害的人身上。所以國民黨的政治邏輯很清楚,就是發得越多、撿石頭給執政黨擔,然後就可以在政治利益上收割,因為要發出1,700多萬元的現金,將來本來不應該領到的這次有機會領到,即聽了國民黨的主張後就一定會支持國民黨,這純粹就是政治選票的算計,它用這樣的方式,想要獲得政治上的利益,我想民眾是看在眼裡的,其實所有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我相信臺灣所有的人在臺灣這條共同的船上,我們所有的人都願意讓最需要紓困的人,給他多一點點的協助,而不是用這種雨露均霑,讓不應該得到紓困的人也有機會去得到這些錢,然後用這樣的方式去獲得政治利益,我覺得這個地方大家應該很清楚了,我認為臺灣的民眾是有愛心的,他們一定會支持執政者,把錢發給真正需要的人身上,而不是以廣發現金的方式。謝謝。 主席:請柯委員建銘發言。 柯委員建銘:(13時2分)主席、各位同仁。我想條例即將修正通過,第十一條就是重中之重,我現在有8個字要送給大家,在這個時候,我們應該要「國家團結、朝野合作」,在紓困、防疫上,我們看到國家團結,在蔡總統的領導下,包括行政院長、陳部長時中等等,所有公務人員全體的投入,包括全體國民的配合,我們看到國家團結,所有人都看到我們被世界各國所肯定。 接下來的紓困,我希望能夠朝野合作,而不是在吐口水。最近有一句話,大家都很清楚,就是社交距離,但我現在要強調的是政治距離,政治的口水和飛沫非常毒,大家還在談什麼專業不專業、還在這裡訓示半天,我要告訴各位,政治的距離越近的時候,與惡的距離就越近,國民黨今天就是如此,為了反對而反對。 我們來看看行政院版本,行政院版本很清楚,也就是對該紓困的人紓困,而不是大撒幣,所以整個行政院版本的設計上,在這次1,500億元裡面有1,025億元是發現金,另外,我們在勞保相關基金的部分有325億元,等於有1,350億元是發現金,這不是現金,什麼是現金呢?我們的版本是怎麼設計呢?大家要了解,全國總就業人口、勞動人口有1,197萬人,裡面有44萬人失業,我們就用另外的機制來處理,而剩下1,150萬人,裡面有勞保、公保、漁保、農保等,沒有保險的只有2.8%,等於只有33萬人,對這33萬人,我們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有的社會救助機制處理。我們把錢用在刀口上,這是民進黨版本。結果蔣萬安委員一直說我們這樣cover到400萬人,有741萬人是紓困孤兒。各位瞭解一下,在座各位及所有公教人員用國民黨版本的話都要紓困,試問我們有沒有失業?我們有沒有減薪?蔣萬安,你敢領嗎?林為洲,你敢領嗎?這個要講清楚,不要再混淆視聽!這時候就要專業,所以我在這個地方要告訴各位,請大家不要再口水了。國民黨甚至還要把一定比例給地方統籌運用,這是要爭功勞而已!國民黨的版本完全不可行。 (現場一片混亂) 主席:大家請坐,尊重委員發言。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3時6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時代力量也有一個修正動議,時代力量的修正動議就是請執政黨應該符合財政紀律,未來視疫情的狀況,如果要編列預算,應該報經立法院同意。我再講一次,就是要報經立法院同意。報經立法院同意就是透過立法院,讓大家再來審視已執行的預算是不是有達成執行率或者有完整的報告,還有後續要增加預算的計畫必須能夠讓國人與立法院同意之後再編列。 我們都知道目前執政黨所提的1,500億元,再加上原來的600億元,在職業的部分增加一百二十多萬人。我們也了解很多有需求的國人不被列入這次的紓困,所以時代力量絕對相信這次的紓困有所不足。因為我們要體恤國人對於紓困的需要,所以未來執政黨增加預算的時候,應該要送經立法院同意才能夠編列。本席再重申一次,請執政黨應該要尊重財政紀律,不可以像剛剛其他在野黨所提的,不當編列、增加預算。以上是時代力量的意見。 主席: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 現在進行各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條文表決。先表決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0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39人,贊成者少數,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時10分11秒 表決議題:第十一條      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0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39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棄權: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主席:現在表決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2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0人,棄權者37人,贊成者少數,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時11分35秒 表決議題:第十一條      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2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0  棄權人數:37 贊成: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曾銘宗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費鴻泰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棄權: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主席:現在表決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7人,贊成者38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時12分57秒 表決議題:第十一條      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7  贊成人數:38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馬文君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棄權: 主席:請問院會,本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十一條照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報告院會,全案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請宣讀經過二讀之條文。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十一條條文(三讀) ─與經過二讀內容同,略─ 主席:陳委員超明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對本案有無文字修正?(無)無文字修正意見。 本案決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並將第十一條條文修正通過。 報告院會,本案條次及條文中之條次如有不一致情形,授權議事人員調整。 繼續處理黨團協商所作之附帶決議一項,請宣讀附帶決議之內容。 附帶決議: 有鑑於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勞工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鉅大,甚至影響其生計,不論有無參加勞保,政府均應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之授權規定,提供紓困、補貼及振興等措施,協助其渡過難關。爰建請行政院應協調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勞動部妥為分工,從寬擬訂各種協助措施給予必要之協助,儘速實施。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繼續處理各黨團所提附帶決議。先處理時代力量黨團所提之附帶決議共10項。宣讀第一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時代力量黨團附帶決議一: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醫療(事)機構相關從業人員,於疫情期間,因支援防疫醫療工作,或因分攤支援防疫醫療工作同仁之原有業務,導致加班總時數逾越免納所得稅之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為體恤渠等於防疫期間超時加班之辛勞,請衛生福利部會同勞動部及財政部研議擬訂相關規定,予以免納所得稅。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現在進行表決。針對本項附帶決議,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1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項附帶決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時19分17秒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一案      附帶決議時代力量黨團提案(1)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1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棄權: 主席:請宣讀第二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時代力量黨團附帶決議二: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醫療(事)機構,於此次疫情期間,營收恐出現嚴重短絀,為維持其營運可能性,避免失業率擴大,財政部應訂定一致處理準據,積極協助營運困難之產業、事業、醫療(事)機構等營業人向稽徵機關申請核准退還營業稅之溢付留抵稅額,增加可以支用之現金來源,以渡過疫情寒冬。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針對本項附帶決議,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7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6人,贊成者少數,本項附帶決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時21分26秒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一案      附帶決議時代力量黨團提案(2)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7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6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棄權: 吳怡玎  曾銘宗  廖國棟  陳超明  費鴻泰  魯明哲 主席:請宣讀第三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時代力量黨團附帶決議三: 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旅館業及觀光旅館業,於遭受疫情第一線衝擊之虞,得維持營運可能性,避免營運困難加劇而造成失業率擴大,參酌SARS疫情紓困作為,交通部應擬訂相關辦法,以其本年度房屋稅及地價稅各百分之二十五為計算基準,補助業者營運費用。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針對本項附帶決議,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4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3人,贊成者少數,本項附帶決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時23分24秒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一案      附帶決議時代力量黨團提案(3)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64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3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棄權: 林思銘  曾銘宗  廖國棟 主席:請宣讀第四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時代力量黨團附帶決議四: 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已使世界各國陸續實施入出境管制,我國更已限制全球非我國國籍人士入境,除相當程度衝擊人民之居住遷徙權利,亦使人民之家庭團聚權利有遭受侵害之嚴重疑慮。我國雖另採取「向駐外館處核發特別入境許可」及「109年3月21日以前,以免簽證、落地簽證或持停留簽證入境我國,且停留期限尚未逾期之外籍人士,其在臺得停留期限,一律自動延長30日,毋需另行申請。惟在臺總停留天數不得超過180天」等應對措施,但各該措施之適用對象、期間及程序均有限制,除難解侵害家庭團聚權之疑慮,亦可能因人員需出境辦理相關程序,而徒增疾病防治之風險。爰此,內政部、外交部及大陸委員會,應依有關法令或措施,使合法停留或居留之外國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且其配偶、經註記之同性伴侶、父母或未成年子女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或合法居留者,得於本法施行期間,酌予延長停留或居留期間;又如現行法令或措施不足以延長其停留與居留期間,以保障其家庭團聚權利時,各機關亦應即時提出因應建議,促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七條規定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宣讀第五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時代力量黨團附帶決議五: 有鑑於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各級學校、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已陸續或即將採購熱影像儀及紅外線額溫槍等防疫設備,為避免各級學校、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於招標過程漏未標明規格,以致採購不適於量測體溫之設備,爰此,各部會應通知並監督所屬,於辦理採購案件時,應確實於招標文件與相關契約,明定設備應符合醫療器材標準並取得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發之醫療器材許可證。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宣讀第六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時代力量黨團附帶決議六: 因受武漢肺炎影響,嚴重傷害我國經濟活動,惟行政院視疫情發展而有再提出特別預算經費,以支應紓困振興需求時,行政院應提出原預算已執行之情形報告及後續擴充預算之計畫,報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可進行。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針對本項附帶決議,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85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24人,贊成者少數,本項附帶決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時27分41秒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一案      附帶決議時代力量黨團提案(6)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85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24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棄權: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廖國棟  魯明哲  許淑華  溫玉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主席:宣讀第七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時代力量黨團附帶決議七: 近來因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衝擊,造成嚴重景氣低迷,導致民眾財務週轉困難,可能無力繳納相關稅捐、罰鍰等,而導致遭受行政執行。為紓解民眾壓力及暫時減輕疫情造成民眾經濟壓力,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除義務人或債務人係因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措施而遭裁罰之執行外,能體恤民情,酌情給予寬限期、分期或延期給付(繳納)、暫不予執行或延期執行等措施,俾紓解民困。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針對本項附帶決議,民進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1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30人,贊成者少數,本項附帶決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時29分44秒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一案      附帶決議時代力量黨團提案(7)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1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3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棄權: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費鴻泰  魯明哲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許淑華  溫玉霞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主席:宣讀第八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時代力量黨團附帶決議八: 近來因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衝擊,造成嚴重景氣低迷,導致民眾財務週轉困難,可能無力繳納罰鍰等或償還債務,而導致遭受強制執行。為紓解民眾壓力及暫時減輕疫情造成民眾經濟壓力,請司法院轉知各法院民事執行處,除義務人或債務人係因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措施而遭裁罰之執行外,能體恤民情,執行時酌留生活所必需,暫不予執行或延期執行等措施,俾紓解民困。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1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30人,贊成者少數,本項附帶決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時31分48秒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一案      附帶決議時代力量黨團提案(8)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1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3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棄權: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費鴻泰  魯明哲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許淑華  溫玉霞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主席:宣讀第九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時代力量黨團附帶決議九: 勞動部所推出針對自營作業者補貼紓困2.0方案,經查其領取紓困費用資格項目其中一項乃是必須之前已加入職業工會之條件,導致原本已依據勞保條例第八條得準用參與勞工保險之規定者,包含自願參加勞工保險之受雇於未滿五人之事業單位勞工、非屬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正面表列所指定之其他產業自營作業者、有實際參與勞動之雇主等皆喪失能夠領取本次紓困費用之資格。 經查勞動部統計資料,上述自願向勞保局投保並且投保勞工保險第二級距(24,000元)之人數目前共計13萬3千多人,勞動部應將此類人員納進此次紓困2.0方案補助範圍之內,且不應以是否有參與職業工會作為區別,忽略現況已於勞保局自願投保之勞工權益。爰要求勞動部詳加研擬相關紓困內容,擴大紓困範圍,納入勞保條例第八條自願參與勞工保險之人員。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1人,贊成者3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30人,贊成者少數,本項附帶決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時34分17秒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一案      附帶決議時代力量黨團提案(9)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1  贊成人數:3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3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棄權: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費鴻泰  魯明哲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許淑華  溫玉霞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主席:宣讀第十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時代力量黨團附帶決議十: 針對磐石艦官兵於艦上時,24小時內於吃飯、洗澡或睡覺時沒戴口罩,於密閉空間及空調系統可能傳播病毒下,建請防疫指揮中心訂定相關檢疫規定,包括訂定於密閉空間需戴口罩規定及罰則。 又針對敦睦艦官兵人員不需經過14天自主隔離,惟恐成為防疫破口,建請防疫中心訂定需自主14天隔離規定。 另外,建請規範出境艦隊之國軍官兵及人員之健保卡亦要註記,否則診所醫院無法得知出境紀錄,以免成為防疫破口。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繼續進行民眾黨黨團所提之附帶決議共九項。宣讀第一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民眾黨黨團附帶決議一: 鑑於現今全球疫情持續蔓延,且目前國內增加之確診患者,以機場入境台灣確診之國人或外籍旅客,且以歐美地區入境者占比最重。又,歐美航線時程長,感染風險較高;為有效防護我國邊境之疫疫情控管,避免出現防疫破口,爰要求行政院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應對從歐美人境之國人或外籍旅客,全面進行篩檢措施,才能有效控管疫情擴散並保護國人健康。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3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30人,贊成者少數,本項附帶決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時37分14秒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一案      附帶決議民眾黨黨團提案(1)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3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30 贊成: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棄權: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費鴻泰  魯明哲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許淑華  溫玉霞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主席:宣讀第二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民眾黨黨團附帶決議二: 鑑於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蔓延,重創台灣中小企業及從事零工經濟的企業。目前台灣除了很多中小企業外,也約有45萬家從事零工經濟(個人工作室、接案維生等工作型態)的企業,因為這波疫情原因業績下滑50%。然這些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時,銀行卻以存款不足、申請家數過多的理由拒絕。為使政府紓困補助能直接幫助到這些因貸款條件被拒絕的中小企業及從事零工經濟的企業,爰建請行政院及經濟部等相關部會,研擬是否仿效新加坡直接補貼上述企業員工薪水,以超前佈署的紓困方案,來協助中小企業及零工經濟企業及勞工度過經濟難關。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6人,贊成者8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30人,贊成者少數,本項附帶決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時39分35秒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一案      附帶決議民眾黨黨團提案(2)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6  贊成人數:8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30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棄權: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費鴻泰  魯明哲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許淑華  溫玉霞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主席:宣讀第三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民眾黨黨團附帶決議三: 為讓企業或個人能一站式了解各部會紓困與振興措施,經濟部推出免付費「1988紓困振興專線」,然該專線每日服務時間10小時,僅30名電話客服在接聽電話,每天至多可服務1,200通電話,但現在平均每天有超過4,000通電話進線,無法滿足現時民眾諮詢之需求,經濟部雖已調派人手來增加客服人數,但仍需一段時間才能完成培訓並上線,相關進度恐緩不濟急,爰要求經濟部一周內架設融資診斷服務申請平台,系統化提供資訊,透過電腦條件式分析,以利紓困分流,加速紓困案件申請之速度。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宣讀第四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民眾黨黨團附帶決議四: 針對企業貸款紓困方案截至四月一日為止,第一波紓困方案中之舊有貸款展延、營運資金貸款及振興資金貸款之執行率皆不及三成,且「1988紓困振興專線」也無法負荷逐日漸增之需求,顯見無論是政府端或是銀行端,處理或消化紓困申請案的能量顯有不足,然對於企業紓困最重要的就是時效性,恐怕金額還沒到位就倒閉,爰要求經濟部一周內邀集各產業公協會及各地方政府,就相關紓困分工進行討論並將各產業公協會及各地方政府納入共同協助紓困管道,以利擴大量能、透明化及效率化。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宣讀第五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民眾黨黨團附帶決議五: 鑑於現今全球疫情持續蔓延,政府紓困方案2.0不能只救大型企業,也要救中小型服務業及勞工。我國現行中小型的服務業勞工,許多是臨時勞務契約、無一定雇主、自營業者、打零工等不穩定就業者,面臨現時疫情衝擊,導致無工作契約或合約終止,包括美髮業設計師、按摩師等因為苦無生意而面臨經濟困境。為使基層職業勞工能真正拿得到紓困救助,爰建議行政院及勞動部等相關部會應與各職業工會合作,設置單一窗口、簡化申請程序,以方便無一定雇主、自營業勞工申請補助,同時加強宣導,讓勞工了解申請補貼程序,才能「看得到也拿得到」;並且要求行政院應協調、統合各部會紓困方案之宣導,讓有需要的產業或勞工知道如何申請,才能協助產業、勞工度過難關。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宣讀第六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民眾黨黨團附帶決議六: 鑒於政府為因應疫情發展,及時支應紓困及振興所需,再提出紓困2.0方案;為照顧基層產業及民眾,爰建請行政院及相關部會紓困2.0方案,應增列房東優惠機制,與房客(含弱勢族群、待業青年、無薪假員工)紓困之房租補貼。亦就是以擴大營建署租金補貼範圍,將受疫情影響人員納入並加大補貼力道,以利協助房客解決因無收入之租金壓力,同時避免房東租金損失之雙輸局面發生。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宣讀第七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民眾黨黨團附帶決議七: 鑒於全球經濟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衝擊,且疫情蔓延未明朗化之情況下,國內各行各業及民生未來將遭受重大影響。惟因應疫情發展,政府恐再提出特別預算經費,來支應紓困及振興所需;為使政府所提紓困及振興特別預算,能及時因應所需,爰建請行政院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之規範,應視疫情情況,執行率達百分之六十以上,報經立法院同意,始得以不超過原預算額度內再編列特別預算,送請立法院審議,以利維護財政紀律、善盡監督之責,同時兼顧紓困及振興之所需。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人數91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28人,贊成者少數,本項附帶決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時45分41秒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一案      附帶決議民眾黨黨團提案(7)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1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28 贊成: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張其祿  賴香伶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棄權: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費鴻泰  洪孟楷  林文瑞  許淑華  溫玉霞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主席:宣讀第八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民眾黨黨團附帶決議八: 鑒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對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權限規定極為寬泛、概括,而行政機關有關疫情防治之行政行為常不表明法律依據。此情形下,民眾常難理解,且妨害民眾依法救濟。 爰提案請行政院督促中央各級行政機關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採取各種措施時,均應視行政行為性質分別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並主動向相對人、利害關係人或不特定多數受影響之民眾,充分說明法律依據、告知人民可以怎麼救濟。以保障民眾知悉的權利,並符害法「有權利必有救濟」的意旨。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宣讀第九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民眾黨黨團附帶決議九: 鑒於政府為因應疫情發展,及時支應紓困及振興所需,再提出紓困2.0方案;為照顧基層產業及民眾,爰建請行政院及相關部會紓困2.0方案,應增列房東優惠機制,與房客(含弱勢族群、待業青年、無薪假員工)紓困之房租補貼。亦就是以類似包租代管愛心房東制度,來協助房客解決因無收入之租金壓力,同時避免房東租金損失之雙輸局面發生。 主席:本案撤案,不予處理。 繼續處理國民黨黨團所提附帶決議共四項。宣讀第一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國民黨黨團附帶決議一: 有鑑於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截至4/12日已累積388例確診,境外移入333例,本土病例55例,境外移入確診數已超過本土病例的6倍,顯見境外移入依舊屬「高風險群」。目前實施國門管控後,自4/6日後入境者皆未達千人次,醫療量能足以負擔,絕對有能力實施「全面普篩」。為百分之百有效將疫情阻絕於境外,國民黨團要求在確保國內篩檢量能足夠因應之下,針對所有入境人員採取「全面普篩」,一旦發現確診陽性,立即隔離,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並集中檢疫與集中管理,除將疫情阻絕於境外,亦補足此防疫破口,以確保國人健康。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1人,贊成者33人,反對者58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項附帶決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時49分56秒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一案      附帶決議國民黨黨團提案(1)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1  贊成人數:33  反對人數:58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萬美玲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費鴻泰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棄權: 主席:宣讀第二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國民黨黨團附帶決議二: 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已再次修正,並新增加「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之編列,顯示朝野全面支持民間紓困之決心。然世界各國對於疫情何時消除,並未有明確答案,故各國政府隨時有增加紓困預算之準備,而我國財政拮据之情況,恐無法如其它各國俟疫情大幅增加預算規模。爰此,為達到政府資源有效配置,理應由負責規劃國家發展策略計畫、促進經濟與社會整體發展、以及政府治理等工作之國家發展委員會,於一個月內提供「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對我國產業、勞工衝擊影響評估,並將其報告送至立法院。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87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項附帶決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時52分09秒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一案      附帶決議國民黨黨團提案(2)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87  贊成人數:28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費鴻泰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許淑華  溫玉霞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棄權: 主席:宣讀第三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國民黨黨團附帶決議三: 針對「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社會各界均關心其執行與績效,為有效且即時達到監督之責,理應全面進行公布執行情況,爰此,要求各機關應於一週內建置「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執行預算資料專屬網站,並每周更新執行情況,以利全民監督。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89人,贊成者30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項附帶決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時54分00秒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一案      附帶決議國民黨黨團提案(3)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89  贊成人數:30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費鴻泰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許淑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棄權: 主席:宣讀第四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國民黨黨團附帶決議四: 有鑑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第七條所發布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就個人資料之蒐集、利用及處理,對特定職業身分者加以註記,應於註記後三日內及註記目的取消時,以書面及手機簡訊主動告知當事人,以保障及維護人民的權益。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87人,贊成者28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本項附帶決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下午1時55分44秒 表決議題:討論事項第一案      附帶決議國民黨黨團提案(4)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87  贊成人數:28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陳玉珍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費鴻泰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許淑華  溫玉霞  翁重鈞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吳秉叡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周春米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棄權: 主席:繼續處理民進黨黨團所提附帶決議共六項。宣讀第一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民進黨黨團附帶決議一: 為利各界瞭解「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之執行,行政院應定期於依本條例第18條規定設置之專門網站中,公布本特別預算之執行情形。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宣讀第二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民進黨黨團附帶決議二: 財政部應依營業稅法第39條規定,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發生營運困難之營業人,向稽徵機關申請退還營業稅之溢付留抵稅額,以利其資金周轉並維持營運。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宣讀第三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民進黨黨團附帶決議三: 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交通部應依「交通部觀光局辦理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必要營運負擔補貼作業執行要點」,以房屋稅及地價稅25%為計算原則,並考量財政衡平,依預算設定合理的上下限補助金額,協助觀光旅館業或旅館業減輕其必要營運負擔。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宣讀第四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民進黨黨團附帶決議四: 為防止疫情傳播,國內民眾除依法配合疫情指揮中心進行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外,更有基於疫情控管,勇敢進行相關舉報而導致工作權益受損者。配合本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十一條》修法,建請勞動部衛福部研擬補救方案,針對因舉報疫情因此遭受就業不公平對待,及吹哨者可能面臨之歧視問題,儘速提出相關保護機制,避免因個別案例產生寒蟬效應,傷害國人對防疫共同之努力。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宣讀第五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民進黨黨團附帶決議五: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蔓延全球,行政院業已通過第二階段擴大紓困振興方案,總計規模達1兆500億元,除防疫經費外,尚包括7,000億元融資額度,協助受疫情影響之企業及勞工資金需求;匡列1,035億元直接發放現金與其他補助,如艱困企業員工薪資補貼、自營工作者補助、弱勢補助、減班休息者補貼、擴大就業方案等;另針對嚴重受影響之產業,提供營運資金補貼等各項紓困措施。 鑑於疫情尚未明朗,受衝擊之企業及民眾,其營運或生活壓力日增,為讓相關紓困措施確實到位,爰請各部會應秉持「寬」、「快」及「方便」之原則,加速辦理,俾使受疫情影響之企業及民眾,能儘快獲得協助。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宣讀第六項附帶決議之內容。 民進黨黨團附帶決議六: 建請內政部研議租屋族群之紓困機制,擴大租金補貼政策,協助受疫情影響而減少收入或無收入之房客減緩租金壓力,從寬認定以利於其獲得補貼,俾使弱勢族群度過難關。 主席: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本案完成立法程序後有委員登記發言,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2分鐘,並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13時59分)主席、各位同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又三讀了,我有兩點意見:第一,從修法程序上來看,從早期國民黨希望訂定特別條例,但是民進黨不願意,後來同意國民黨的意見。另外,有關特別預算的額度,行政院原來提出的是600億元,後來我們主張希望能夠增加,最後行政院送進來是2,100億元的額度,後來又增加到4,200億元,睡個午覺回來協商就增加了2,100億元,決策非常地粗糙、非常地誇張,國民黨對於民進黨黨團的決策給予最嚴厲的譴責。第二,最重要的是,條例既然已經通過,我們也支持,希望蔡政府能夠好好執行,上一次600億元的額度到現在執行率只有9%,希望這次條例三讀通過後能夠儘快執行,讓超過146萬家的中小企業、超過900萬名的勞工能夠真正得到協助,希望蔡政府趕快積極執行,讓新冠肺炎引發的重大後遺症能夠減少到最低,期望所有中小企業和勞工能夠一起度過困境,謝謝大家。 主席:請廖委員國棟發言。(不在場)廖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柏惟發言。 陳委員柏惟:(14時2分)主席、各位同仁。剛才聽到國棟委員說他的母語,真高興,簡單幫大家翻譯一下,我有做功課。他剛剛說現在新冠肺炎是透過手、喉嚨和鼻子來傳染,請長輩們要注意、要勤洗手,但是坦白說,這和紓困條例比較沒關係,原住民應該是臺灣的主人,不要做中國的少數民族,鼓勵大家在立法院裡說母語,必要的時候也邀請他們來連署。 全世界之所以發現金,是因為在戰爭的時候現金不值錢,如果改朝換代的話,他的現金就不能用了,所以我們現在還有辦法討論財政的紀律、討論合理的紓困,表示我們的防疫工作做得不錯,也鼓勵大家繼續支持政府,想辦法來度過這次的難關,畢竟性命沒了,錢拿再多也不重要。在行政的部分,法規、預算都準備好了,原則性的東西都有向大家宣布,但是細則要等到4月30日才有辦法公告。在這段時間,我接到超過1,400條的陳情,包括如何領、去哪裡領、我有兩個身分能否同時領、我到底要問誰,還有「1955」打不進去、「1988」滿線的事情,所以希望政府能做整體的規劃,要有充足的能量來接受全臺灣民眾的陳情,這樣才有辦法建立人民和政府可信的管道。 最後呼籲政府要加強宣導,建立單一窗口來保持追蹤,避免找不到答案的民眾。其次,要強化中央與地方之間的溝通,讓第一線行政人員可以更有效率地來執行政府的紓困方案。在此之前,臺灣雖然被隔離在國際社會之外,但是這次證明了臺灣的公衛能力和專業是值得大家讚許的,希望大家能夠團結來度過這次的難關,感謝,3Q。 主席: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4時4分)主席、各位同仁。紓困條例正式三讀通過,防疫「順時中」,我們要尋找經濟「順時中」,這非常重要,今天通過的法案竟然連每一週公開透明的網站都不同意,在院會做這樣的表決,我相信所有的民眾絕對會吶喊。因為到目前為止,我們所通過的條例,在第一階段600億元的執行率竟然達不到10%,每一個中小企業到銀行去幾乎都問說到底要怎樣才能貸款?因為我們貸不到款,這是非常現實的問題,應該要請執政黨趕快看到。第一階段完成之後,勞工被迫放無薪假竟然不斷再發生,企業快倒閉,銀行貸款也吃閉門羹,這到底是什麼樣的紓困條例落實? 現階段所通過的2,100億元的特別預算,我們仍看不到項目,所以我們要怎麼樣期待所謂的紓困2.0是看得到、也吃得到?在這一段時間,除了接受到中小企業所有的民眾反映,同時我們應該要立即在排富條件下發放現金,但經過無數的討論及溝通,竟然仍舊沒有辦法順應地氣及接應國際情勢如此來做。然而,蘇貞昌院長講過發現金會放在口袋存起來,我試問,現在民眾在這麼艱困的時候,要怎麼樣度過難關?應該要讓我們的行政部門了解,除了「防疫順時中」,現階段紓困應該也要找到「經濟順時中」。 主席:請林委員奕華發言。 林委員奕華:(14時6分)主席、各位同仁。此次的新冠疫情對我國所造成的衝擊的確前所未見,經濟產業及勞工的影響遠比SARS還要嚴重許多。根據勞動部資料,無薪假人數已破1萬5,000人,近兩天就暴增800多人,顯見新冠肺炎除了生活面的影響,在經濟面上的衝擊也正快速蔓延。 國民黨不反對打開財政紀律的天花板,但國民黨反對打開財政紀律天花板後卻是空白授權,如果說打開財政紀律天花板有助於經濟復甦,有助於全體人民紓解生活困境,國民黨則樂於替行政院背書,但很遺憾,依照目前的紓困方案,政府挹注最多的預算是在利息補貼與貸款。換句話說,絕大多數的紓困預算其實是要民眾向政府借貸,而非政府直接給予補助,即使部分預算是用於現金補助,但申請手續繁複、僧多粥少,多數民眾都無法得到政府的幫助。 因此,即使今日國民黨黨版的國民紓困金被民進黨以多數封殺,但國民黨仍希望執政黨拋開政治意識形態,將國民黨此次提出的國民紓困金方案好好加以研議,既然立法院開了財政天花板,將全民納稅義務人納稅的稅金給了政府,並授權政府舉債,就應該紓困排富、全民受惠,而非僅照顧少數人或是發不乾不脆綁國旅、綁住宿的振興抵用券,甚至是使用門檻很高、普及率很低的電子支付酷碰券。 最後,希望行政院能滾動式檢討紓困方案,當失業率、無薪假人數再創新高的時候,好好考慮國民黨的紓困建議,提出紓困3.0方案,即排富後直接發放現金給予人民,協助全民擺脫此次疫情的衝擊,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邱委員顯智:(14時9分)主席、各位同仁。防疫條例修正案在今天又三讀通過,我們希望這樣的通過能夠為我國受到嚴重衝擊的產業、勞工及各行各業,協助他們能夠度過景氣寒冬。我們知道,上一次在2月時,我們通過這個條例的時候,沒有人能預料到疫情的狀況居然是這麼樣的嚴重。在上次600億元的時候,其實各位可以看到有些部會非常努力爭取預算,包括編列所謂的防疫物資,但是我們也看到,像國防部從頭到尾都沒有編列一毛錢的預算,也沒有編列一毛錢的防疫物資,所以我們希望通過這個條例之後,不管是國防部也好,其他相關部會也好,能夠真的進行超前部署,把相關應該買的設備,最起碼要將其補足。 第二個部分,時代力量一向主張就是要加大紓困的力道,所以我們針對紓困條例,當然是有一個支持的態度,不過,就第十一條的部分,我們有提出自己的黨團修正動議,就是這2,100億元之後,視疫情狀況要再編列所謂天花板的時候,能夠報經立法院同意後再來編列,一方面也是顧及財政紀律的要求,可惜這樣的修正動議並沒有辦法獲得通過,我們非常的遺憾。其他有關希望法務部執行署能夠針對疫情所受衝擊的債務人,給予寬限或暫緩期間,也一樣沒有辦法獲得通過,但這些附帶決議事實上對我國的受衝擊勞工以及個人來講都是非常重要的。總之,我們會再持續努力,也希望能夠得到大家的支持。謝謝。 主席: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 報告院會,繼續處理朝野黨團協商結論。請議事人員宣讀。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 [image: image1.jpg] 主持人:游錫堃  蔡其昌   協商代表:柯建銘  鄭運鵬  鍾佳濱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賴香伶  高虹安   張其祿(代)    管碧玲  邱顯智   陳椒華   主席:請問院會,對以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109年4月20日朝野黨團協商結論經決定如下: 一、各黨團同意行政院109年4月23日(星期四)如果通過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追加)預算案,並送至立法院時,將其列入109年4月24日(星期五)院會報告事項,並於同日邀請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該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質詢人數由民進黨黨團推派10人、國民黨黨團推派10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2人進行,未參加黨團委員得優先發言,質詢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議案詢答完畢後即交審查,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上述質詢委員名單請於4月23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 報告院會,依協商結論,本次會議不處理臨時提案,本次會議進行到此為止。現在散會。 散會(14時13分) 附錄: [image: image2.jpg] [image: image3.jpg] [image: image4.jpg] [image: image5.jpg] [image: image6.jpg] [image: image7.jpg] [image: image8.jpg] [image: image9.jpg] [image: image10.jpg] [image: image1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