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程序委員會第7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4月21日(星期二)14時8分至14時2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管委員碧玲 主席: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第10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4月14日(星期二)中午12時至12時15分 地  點 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洪申翰  曾銘宗  陳椒華  李德維  邱泰源  鄭麗文  管碧玲  林楚茵  周春米  吳玉琴  范 雲  沈發惠  高虹安  林奕華  莊瑞雄  羅美玲 主  席 曾委員銘宗 列  席 高處長百祥 記  錄 吳秘書秀玲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會第10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事項 一、審定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議程報告事項均照議程草案編列通過;各黨團增列部分:(民進黨黨團)(一)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6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等22案、(國民黨黨團)(二十三)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8案、(民眾黨黨團)(三十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民法第九百七十三條及第九百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及(時代力量黨團)(三十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廣播電視法第五條之二及第四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等8案,共計43案照列。 議程討論事項編列及順序依民進黨黨團(洪委員申翰)修正提案通過;討論事項編列(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9案;本次議程討論事項所列議案,如今日院會通過者,授權議事處刪除。 討論事項提案: 1、民進黨黨團(洪委員申翰)提議:議程討論事項編列(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8案,後增列時代力量黨團提議1案,共9案。(如附件一) 決定:照案通過。 2、時代力量黨團(陳委員椒華)提議:議程討論事項建請增列(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有鑑於中華航空(CHINA AIRLINES)(以下簡稱華航)在世界各國被誤認為來自中國的中國國際航空(AIR CHINA),屢屢造成混淆,為強化我國之國際識別,爰提案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交通部應積極推動短中長期之華航正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如附件二) 3、民眾黨黨團(高委員虹安)提議:議程討論事項提請增列(一)本院民眾黨黨團,建請儘速依據「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之規定,於本會期完成修憲委員會之組成。是否有當?敬請決定。(如附件三) 主席宣告:本次會議討論事項總數內容及順序均已確定,其他提案不再處理。】 二、請願案件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5案) (第1案至第5案,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1.鐘萬環為行刑累進處遇條例舊法與新法不相合適,陳請就行刑累進處遇方式修法案。 2.李兆坤為訓政結束程序法、國民大會組織法、國民大會同意權行使法、國民大會職權行使法四部法律目前並無主管機關,請確認其主管機關並檢視目前時空下,上述法律存在、實施之必要性案。 3.李宏彬為爭取減刑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修法事陳情案。 4.郭金澤為建請修正法院組織法第51-3條、第51-4條、第51-8條及憲法訴訟法第8條等規定案。 5.林昭明為再建請修正法官法,法官不依證據判決須提出合理說明,否則依貪污罪制裁案。 (二)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第1案及第2案係屬應提起訴訟之事項,未便受理,函復請願人。 1.許春風為請促法院依法辦理109年度台抗字第184號案。 2.許春風為請法院依法辦理台刑二108台抗1736字第1090000001號案事,不服貴會函復,再請處理案。 (三)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第1案至第23案,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 1.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全台經濟部工業局開發之工業區內閒置土地解決方案,加速興建閒置土地,申辦太陽能休閒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函轉經濟部) 2.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彰化、南投、花蓮縣由彰化大城往花蓮鳳林高速鐵路興建事依法提出興辦計畫案。(函轉交通部) 3.陳人杰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請政府釋放輕罪受刑人之暫緩執行案。(函轉法務部) 4.郭廣洋為檢呈非法奪產案件,行政官貪贓枉法,司法官瀆職配合之調查結果,請督促法務部具體之犯罪事實調查並公布,使冤案無法得逞案。(函轉內政部) 5.吳文緣為有關平均收入超過就養標準疑義再請說明案。(函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6.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企業工會為對阿里山森林鐵路回歸林務局,有關人員移撥、安置與權益保障,陳請尊重員工選擇或移撥觀光局專責單位管理案。(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7.陳清能為老農生活困頓,有關勞、農保重複加保、農地申貸及殘障補貼等事,請求修正各種不合時宜法規,使弱勢農民及百姓益案。(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勞動部) 8.鄭光佑為武漢疫情影響,陳請新光銀行配合政府紓困,准本人的信用貸款展延等案。(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李韋達為外役監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事涉牴觸憲法疑義,聲請釋憲案。(函轉司法院) 10.李慧曦為請求停止高院蘇姓法官等及北院蔡姓法官等之職權以接受調查案。(函轉司法院) 11.李慧曦為請求提供所有請願人於高院之案件,高院分案人員姓名與紀錄等案。(函轉司法院) 12.李慧曦為請求調查高院政風室不接受請願人陳情書等事案。(函轉司法院) 13.李兆坤為函請確認人事管理條例之主管機關是銓敘部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確認後請主管機關早日研修該條例案。(函轉銓敘部) 14.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雲林縣麥寮鄉六輕工業港區內四座碼頭作為觀光航道藍色公路,申辦其中二座作為外傘頂洲開發電基地事陳情案。(函轉雲林縣政府) 15.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雲林縣虎尾溪左右岸堤防作為景就虎尾觀光步道,申辦太陽能休閒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函轉雲林縣政府) 16.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雲林縣虎尾鎮五間段613、620地號面積0.5公頃土地,申辦太陽能休閒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函轉雲林縣政府) 17.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雲林縣斗六市石榴段231地號等多筆面積0.5公頃土地,申辦太陽能休閒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函轉雲林縣政府) 18.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雲林縣斗六市溝子埧段660地號等5筆面積1.2公頃土地,申辦太陽能休閒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函轉雲林縣政府) 19.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南投縣名間鄉新下段157地號面積1.5公頃土地,申辦太陽能休閒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函轉南投縣政府) 20.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南投縣中寮鄉鄉親寮段707-47地號面積0.5公頃土地,申辦太陽能休閒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函轉南投縣政府) 21.大道慈悲濟世黨為就南投縣南投市新小半山段1061-3地號等7筆面積0.5公頃土地,申辦太陽能休閒觀光度假種電基地事陳情案。(函轉南投縣政府) 22.林兼盛為有關麻豆市零售市場攤商協調攤位相關事宜陳情案。(函轉臺南市政府) 23.大道慈悲濟世黨為請函寄高雄經貿園區開發所需相關土地資料,俾申辦太陽能休閒觀光度假種電基地案。(函轉高雄市政府) 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日程討論事項簡表 案號 法案名稱 條數 備註 1.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0 請游院長召集協商 2.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時代力量黨團、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分別擬具「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委員林奕華等23人分別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16人、民進黨黨團及國民黨黨團分別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9 不須協商 3.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賴惠員等16人、委員江永昌等17人分別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三條、第六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18人、民眾黨黨團、委員林奕華等29人及委員張育美等18人分別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不須協商 4. (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八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趙天麟等25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管碧玲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交付協商 109.3.26. 完成協商 5. (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趙天麟等25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管碧玲等18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交付協商 109.3.24. 完成協商 6. (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內政、經濟、財政委員會部分)。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財政委員會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含信託基金)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7. 本院委員陳柏惟等15人,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政府應立即發行更改我國護照封面及個人資料頁國名為『台灣TAIWAN』之新版護照,以提供民眾選擇使用原版或新版護照。」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8. 本院民眾黨黨團,建請儘速依據「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之規定,於本會期完成修憲委員會之組成。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9.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交通部應積極推動短中長期之華航正名:一、長期以來,華航經常被誤認為是來自中國的航班,導致國人在國際旅途上的不便。此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期間,各國禁止中國航班時,華航亦有被誤認為中國籍航班的情況。推動華航正名,讓國際清楚識別台灣,是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的最佳利益。二、近期台灣捐贈口罩至歐洲各國,以「Taiwan Can Help」的英文布條向國際社會發聲,但華航飛機上的「CHINA AIRLINES」卻讓國際媒體誤以為口罩來自中國,對台灣損害甚大,顯見華航正名的迫切與必要。三、考量國際政治現實,交通部應規劃短中長期之華航正名計畫。短期應以不涉及改約航權談判的飛機塗裝取消或極小化CHINA字樣並加註TAIWAN或台灣地圖圖示、更改華航英文譯名來推動,中長期應研議華航正名的各項方案與配套措施,實質推動華航正名。」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附件一 [image: image1.jpg] [image: image2.jpg] 附件二 [image: image3.jpg] 附件三 本院第十屆第一會期第六次程序委員會議, 本黨團提請通過增列本院第9次院會討論事項提案一案: 1.本黨團提案,請立法院依照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組成本(10)屆修憲委員會一案。 是否有當?敬請決定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高虹安 [image: image4.jpg] 主席:請問各位,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議事錄確定。 宣讀議程草案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 時  間:中華民國109年4月24日、28日(星期五、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地  點:本院議場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9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1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4人擬具「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陳明文等33人擬具「森林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莊競程等19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莊競程等18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八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8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增訂第四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廖國棟等2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廖國棟等19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百九十七條及第一百九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廖國棟等20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增訂第七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廖國棟等26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鄭麗文等31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3人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王定宇等17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1人擬具「護照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0人擬具「護照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王定宇等29人擬具「護照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鄭運鵬等21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委員鄭運鵬等20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委員鄭運鵬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5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5人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廢止「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組織條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組織條例」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本院委員陳雪生等24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本院委員陳雪生等25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本院委員陳雪生等22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本院委員陳雪生等19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公共電視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四條及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四、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三條、第七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五、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保全業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農會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漁會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4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3人擬具「國家安全法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5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五、本院委員趙天麟等23人擬具「營業秘密法第二條及第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7人擬具「專利法第一百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本院委員蔡適應等17人擬具「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刪除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本院委員蔡適應等16人擬具「陸海空軍服制條例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九、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9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9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一、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6人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二、本院委員呂玉玲等23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二及第二百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三、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政黨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四、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五、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六、本院委員陳瑩等16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七、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八、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九、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本院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一、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7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二、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三、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0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增訂第五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四、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消防設備人員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五、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六、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廢止「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政府經濟合作協定」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八、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8年5月1日修正公布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七條及現行條文第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之刪除,定自110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九、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8年12月11日修正公布之「師資培育法」第八條之一及第十四條,定自109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行政院函,為中華民國108年7月24日修正公布之「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定自109年3月20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一、行政院函送108年7月至12月中央政府營業基金3億元以上及非營業特種基金1億元以上補辦預算或先行辦理數額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經濟、交通三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二、行政院函,為「離島開業醫事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名稱修正為「離島開業醫事機構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三、行政院函,為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四、交通部函,為修正「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五、交通部函送「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備選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與相關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六、交通部函,為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七、交通部函,為修正「航空器飛航安全相關事件處理規則」第三條附件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八、交通部函,為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空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九、交通部、內政部、法務部函,為修正「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內政、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送「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一、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送「重大公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二、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修正「超輕型載具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三、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修正「民用航空器及公務航空器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四、經濟部函送「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查核準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五、經濟部函,為修正「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六、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告「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種類、數量、項目、效率、申報期間及方式」,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七、經濟部函,為修正「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告「瀕臨絕種動植物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公告「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十點,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日本為我國有機同等性國家」,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辦理雙邊有機同等性相互承認條約、協定或其他官方約定文件約定事項之相關事宜』為驗證機構之驗證業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駐澳大利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澳洲辦事處簽署「有機同等性相互承認協議」及中譯本,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二點第十二項及其附件「秘魯產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名稱修正為「秘魯產葡萄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第二十項及其附件「秘魯產藍莓鮮果實輸入檢疫條件」,並修正公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畜牧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推動計畫」等3項109年度核定重大施政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三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七、國防部函,為該部所屬108年度預算「教育訓練業務」科目申請動支第一預備金計新臺幣7,000萬元,業經行政院主計總處同意備案,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八、國防部函送「推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事務獎勵及慰勞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九、(密)國家安全局函送「國家情報工作108年度總結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加強複合性災害應變整備等相關事宜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公告「公私場所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中華民國108年8月8日修正公告之「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二第四款第二目有關臺中市轄內量販店業(不包括位於其中之連鎖便利商店業及連鎖速食店)辦理第一目之規定,定自中華民國109年5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公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引擎使用之液體燃料超過限值或種類者,為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及第六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審定基準及請領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五十二條之四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衛生福利部函送「駐澳大利亞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澳洲辦事處食品安全合作及資訊交換瞭解備忘錄」簽署之英文約本影本及中譯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衛生福利部函送該部臺北醫院「急重症大樓擴建工程」修正計畫書核定本,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一、教育部函,為廢止「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財政三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二、教育部函,為該部108年度預算「學校教職員暨社教機構聘任人員退休撫卹給付」科目人事費不足,動支第一預備金新臺幣3億8,629萬2,000元,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三、大陸委員會函送「兩岸協議執行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四、內政部函送「住宅計畫及財務計畫(108年至111年)」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暨財源籌措與資金運用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五、內政部函送「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六、內政部函,為修正「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七、法務部函送「法務部調查局涉及國家安全人員申請出國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八、(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所屬周邊單位之董事長、總經理,及專任人員由公務員退休轉任者之薪資、獎金、月退俸及優惠存款等資料,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因應武漢肺炎疫情紓困振興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工業局「新增口罩機臺管理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一、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該部技術處補助受疫情影響廠商研發經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口罩配給不均改善並設計績效關鍵指標追蹤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三、財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受疫情影響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四、財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研議營業稅減免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五、財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對各產業業者紓困補助研議修正所得稅法不納入企業非營業收入可行性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六、財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研議受疫情影響相關租稅協助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七、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移民署「擴大自行到案」(失聯移工獎勵投案機制)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疫情防治專用手機及服務平臺等採購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決議,檢送「109年股東常會防疫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新增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一、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健全機械、設備及器具安全資訊登錄與驗證」辦理相關審查業務之支用情形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二、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檢討改善職業病認定問題執行情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三、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花東及原住民族地區安全衛生輔導及宣傳之專案計畫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四、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訂定呼吸防護計畫範本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五、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水準計畫」等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六、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輔導營造業成立安全衛生促進團體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七、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因家庭照顧離職因應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八、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事業單位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後,其總合傷害指數、職災千人率與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變化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九、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職業安全衛生署針對職災發生情形嚴重之營造工地規劃辦理檢查輔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未來研究量能提升及增進人力配置活化組織再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簡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請領手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展社區發展業務執行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降低兒童齲齒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我國氣候變遷調適工作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五、(密)中央銀行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外匯資產鉅額評價損失具體預警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3項基金管理會委員單一性別比例未達三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2項病護比偏高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7項病人占用醫療資源事件處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10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6項病人占用醫療資源事件處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8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決議第9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決議第1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決議第13項精進轉投資公司營運能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決議第1項管理及總務費用旅運費運用是否妥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決議第1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決議第7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決議第10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決議第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決議第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決議第8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決議第1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九、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加強防範非洲豬瘟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防疫非洲豬瘟應對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一、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糖公司台越農產分公司豬隻養殖防疫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二、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研謀工業區閒置用地媒合等解決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族地區台糖公司現供原住民使用土地之處理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四、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原台糖公司原住民族進用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五、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原住民地區桶裝瓦斯運費補貼相關係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六、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改善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短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七、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工處扶植東部地區及部落產業之規劃作法」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八、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園區營業額以增加管理收入之改善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九、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資源作業基金營運績效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給水銷貨成本」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一、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捐補助明細及檢討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二、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資源作業基金決議第6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三、經濟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水資源作業基金決議第2項「使用材料費執行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四、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五、法務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監所醫療資源與收容人就醫制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六、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八、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運動發展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九、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醫療儀器設備汰換原則及107至109年預算編列情形」等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7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3項偏遠地區行動寬頻納入電信普及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五、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4項使用原住民族圖騰及相關意象作業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六、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7項提升營運績效及競爭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七、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8項研商員工服裝舒適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八、交通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公司決議第5項服裝採購規格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勞工退休基金(新制)決議第2項提升委託經營業務操作績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勞工退休基金(舊制)決議第1項委託經營書面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勞動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勞工退休基金(新制)決議第1項近3年投資概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四、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林口社會住宅入住申請規範調整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五、內政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營建建設基金決議第5項「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資金自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六、僑務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二)僑務電子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七、僑務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三)新住民語文教學培訓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八、僑務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五)海青班加強其他新南向國家宣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九、僑務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八)類同工作計畫整併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十三)「研議約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相關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十)契約人員專法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八)檢討行政法人之設立標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十一)行政法人制度與運作檢討改善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總處決議(九)行政法人適用法規檢討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五、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四)「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納入多元化指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六、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如何保護我國敏感、機密海洋水文資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七、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日兩國間海上執法爭議與合作事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八、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如何保護我國海洋資源及國土完整研議因應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一九、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智慧型港區監視系統建置計畫預算執行偏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與相關部會協調權責歸屬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一、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整合劃設海洋保護區認定標準及計算基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二、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派員出國計畫預算編列有關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三、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域管理法草案研議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四、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非致命性武器裝備籌補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五、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非致命性武器裝備(電擊槍)籌補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六、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工作計畫內容相近似有重複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七、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海洋研究院辦公廳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八、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海洋研究院業務委外辦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二九、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有關海巡人員之營區生活環境改善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三○、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籌建空中能量以強化海巡任務之可行性與必要性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三一、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近5年來查獲不法抽砂行為與裁處結果上網公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三二、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海域微型塑膠相關數據監測、研究情形與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三三、海洋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友善釣魚行動方案執行成效及海釣產業發展、管理制度化及法制法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三四、內政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央警察大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三五、審計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加強防止貪瀆弊端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三六、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智慧財產局專利商品化業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三七、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三八、國立故宮博物院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三九、科技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五)「因應少子化國內科技人才減少問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台農發公司投資效益與監督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四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稻合理耕作面積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四二、大陸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9年度預算凍結50萬元,檢送改善收入財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四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本院第9屆第5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2次會議審議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案附帶決議第2項辦理事項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四四、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僑務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第2目「僑務專案企劃」預算凍結23萬元等6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二四五、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08年度及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防部本部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等37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二四六、(密)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陸軍司令部「迅銳專案」預算凍結300萬元案,業經處理完竣,處理結果:相關預算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二四七、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教育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學術審議著作審查與設置國家講座及學術獎」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等11案,業已審查完竣,均准予動支,並通過附帶決議4項,請查照案。 二四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公平交易委員會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平交易業務」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乙案,業已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二四九、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大陸地區旅費」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等25案,業已處理完竣,均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二五○、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勞動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綜合規劃業務」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等18案,業已處理完竣,均同意動支,並針對第7案通過附帶決議1項,請查照案。 二五一、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1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3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二五二、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0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3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二五三、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8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3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二五四、行政院函送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3人於第10屆第1會期第3次會議所提臨時提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二五五、本院議事處彙報各黨團推舉社會公正人士組成「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第7屆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委員名單。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0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商業團體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2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2人擬具「考試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第一案至第五案院會已通過。 六、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2人擬具「考試院職權行使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之一及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一條、第八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20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2人擬具「農民退休儲金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 十一、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森林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林思銘等20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江啟臣等20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江啟臣等20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江啟臣等20人擬具「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 十九、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經濟部組織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海岸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增訂第三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工會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廢止「監察院監察委員行署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 二十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能源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主席:報告委員會,議程草案報告事項第十七案至第十九案,因委員來函撤回,所以我們予以刪除。 議程草案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修正通過。 宣讀議程草案討論事項。委員如欲登記發言,請至主席台登記。 討 論 事 項 一、(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9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以上三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併案討論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爰於本次會議繼續討論。 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時代力量黨團、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分別擬具「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委員林奕華等23人分別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16人、民進黨黨團及國民黨黨團分別擬具「國土計畫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4、5、7、4、7、5、6、7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賴惠員等16人、委員江永昌等17人分別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三條、第六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18人、民眾黨黨團、委員林奕華等29人及委員張育美等18人分別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6、6、6、3、3、4、6、6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四、(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八條及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趙天麟等25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二)本院委員管碧玲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報告決定: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五、(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四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趙天麟等25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二)本院委員管碧玲等18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6次會議報告決定:逕付二讀,並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六、(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內政、經濟、財政委員會部分)。 (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財政委員會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含信託基金)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決定:交財政委員會依分配表及日程分送各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七、本院委員陳柏惟、王定宇、林俊憲、林宜瑾等15人,查我國護照封面登載我國國名為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並加註「TAIWAN」,長期造成國人持護照旅行時受到所屬國籍之誤解,容易與中國產生混淆,有正名之必要。又,護照為各國家間肯認其國民之旅行文件,國名為各國所決定事項,非屬他國或國際組織決定事項,自屬當然。雖國際民航組織規範護照應登載正式國名,故我國護照封面及資料頁均登載我國正式的中文及英文國名;惟該等國名如何稱呼,應由我國決定,而非由國際民航組織決定。《護照條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護照除持照人依指示於填寫欄填寫相關資料及簽名外,非權責機關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且《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本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所定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指不得擅自在護照封面及內頁為影響護照原狀之行為。」是故依據該條例及施行細則,過去有我國國民以「台灣國護照貼紙」遮蓋護照封面之「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字樣,雖未影響護照原狀,仍產生主管機關提出之適法性疑慮。縱以「台灣國護照貼紙」,仍非為持護照之我國國民正名其國籍之方式。同條例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護照之申請、核發及管理,依本條例辦理」乃援引我國憲法所定之國名;惟在尚未修正憲法前,若更動護照上之國名為「台灣TAIWAN」,而非以加註「TAIWAN」字樣,除符合國際現實,非當然產生違憲問題,亦非涉及立法或修法。爰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提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政府應立即發行更改我國護照封面及個人資料頁國名為『台灣TAIWAN』之新版護照,以提供民眾選擇使用原版或新版護照」。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八、本院民眾黨黨團,鑑於本院修憲委員會掌理憲法修正案之審議及相關事項,然自本(10)屆本(1)會期開議以來,相繼有各黨委員提出修憲相關提案,惟雖經院會陸續通過將其交修憲委員會審查,但本會期開議至今,修憲委員會卻未依據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予以組成;為避免各黨委員所提修憲提案付委後,無法依照院會決議交修憲委員會進行審查,爰要求本院儘速依據「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之規定,於本會期完成修憲委員會之組成。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有鑑於中華航空(CHINA AIRLINES)(以下簡稱華航)在世界各國被誤認為來自中國的中國國際航空(AIR CHINA),屢屢造成混淆,為強化我國之國際識別,爰提案建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交通部應積極推動短中長期之華航正名:一、長期以來,華航經常被誤認為是來自中國的航班,導致國人在國際旅途上的不便。此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期間,各國禁止中國航班時,華航亦有被誤認為中國籍航班的情況。推動華航正名,讓國際清楚識別台灣,是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的最佳利益。二、近期台灣捐贈口罩至歐洲各國,以「Taiwan Can Help」的英文布條向國際社會發聲,但華航飛機上的「CHINA AIRLINES」卻讓國際媒體誤以為口罩來自中國,對台灣損害甚大,顯見華航正名的迫切與必要。三、考量國際政治現實,交通部應規劃短中長期之華航正名計畫。短期應以不涉及改約航權談判的飛機塗裝取消或極小化CHINA字樣並加註TAIWAN或台灣地圖圖示、更改華航英文譯名來推動,中長期應研議華航正名的各項方案與配套措施,實質推動華航正名。」。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議事處增列) 十、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僑務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9年度預算書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9屆第8會期第4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十一、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4人擬具「兵役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2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十二、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第二十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十三、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十四、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十五、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報告決定: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主席:討論事項已宣讀完畢。現在請登記發言之委員發言。 首先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林委員楚茵:主席、各位同仁。針對第10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討論事項擬請列案順序如下表13案,請議事人員代為宣讀。 民進黨黨團提案: 針對第10屆第1會期第10次會議討論事項擬請列案順序如下表13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林楚茵 討 議案名稱 1 (1)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不含內政、經濟、財政委員會部分) (2)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財政委員會109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含信託基金)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2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5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4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4人擬具「兵役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5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第二十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7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8 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9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10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109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11 (1)本院委員陳柏惟、王定宇、林俊憲、林宜瑾等15人,查我國護照封面登載我國國名為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並加註「TAIWAN」,長期造成國人持護照旅行時受到所屬國籍之誤解,容易與中國產生混淆,有正名之必要。又,護照為各國家間肯認其國民之旅行文件,國名為各國所決定事項,非屬他國或國際組織決定事項,自屬當然。雖國際民航組織規範護照應登載正式國名,故我國護照封面及資料頁均登載我國正式的中文及英文國名;惟該等國名如何稱呼,應由我國決定,而非由國際民航組織決定。《護照條例》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護照除持照人依指示於填寫欄填寫相關資料及簽名外,非權責機關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且《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本條例第五條第二項所定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指不得擅自在護照封面及內頁為影響護照原狀之行為。」是故依據該條例及施行細則,過去有我國國民以「台灣國護照貼紙」遮蓋護照封面之「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字樣,雖未影響護照原狀,仍產生主管機關提出之適法性疑慮。縱以「台灣國護照貼紙」,仍非為持護照之我國國民正名其國籍之方式。同條例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護照之申請、核發及管理,依本條例辦理」乃援引我國憲法所定之國名;惟在尚未修正憲法前,若更動護照上之國名為「台灣TAIWAN」,而非以加註「TAIWAN」字樣,除符合國際現實,非當然產生違憲問題,亦非涉及立法或修法。爰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提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政府應立即發行更改我國護照封面及個人資料頁國名為『台灣TAIWAN』之新版護照,以提供民眾選擇使用原版或新版護照」。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2)本院民進黨黨團,鑑於護照為國人國際旅行重要之身分證明文件,查我國護照封面登載我國國名為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雖在2003年加註「TAIWAN」,以與中國有所區隔,但是我國護照仍時有遭誤認為中國。近來,因中國隱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簡稱武漢肺炎)在其國內之疫情,導致武漢肺炎肆虐全球,至今已造成數百萬人確診、數十萬人死亡,進而使得全球經濟大衰退,引發世界各國對中國大加撻伐,也頻傳亞裔人士因此遭受歧視。而我國人入境他國時,更常因護照封面文字「CHINA」造成他國無法清楚辨識,進而被誤認為來自中國。為避免與中國混淆或被國際社會誤認來自中國而遭刁難,爰請作成以下決議:「行政部門應就如何進一步提升我國護照之『台灣』、『TAIWAN』辨識度研提具體作法,以維護國人尊嚴,以及確保國際旅行之便利與安全。」。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12 (1)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有鑑於中華航空(CHINA AIRLINES)(以下簡稱華航)在世界各國被誤認為來自中國的中國國際航空(AIR CHINA),屢屢造成混淆,為強化我國之國際識別,爰提案建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交通部應積極推動短中長期之華航正名:一、長期以來,華航經常被誤認為是來自中國的航班,導致國人在國際旅途上的不便。此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期間,各國禁止中國航班時,華航亦有被誤認為中國籍航班的情況。推動華航正名,讓國際清楚識別台灣,是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的最佳利益。二、近期台灣捐贈口罩至歐洲各國,以「Taiwan Can Help」的英文布條向國際社會發聲,但華航飛機上的「CHINA AIRLINES」卻讓國際媒體誤以為口罩來自中國,對台灣損害甚大,顯見華航正名的迫切與必要。三、考量國際政治現實,交通部應規劃短中長期之華航正名計畫。短期應以不涉及改約航權談判的飛機塗裝取消或極小化CHINA字樣並加註TAIWAN或台灣地圖圖示、更改華航英文譯名來推動,中長期應研議華航正名的各項方案與配套措施,實質推動華航正名。」。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2)本院民進黨黨團,有鑑於中華航空(CHINA AIRLINES)(以下簡稱華航)在世界各國被誤認為來自中國的中國國際航空(AIR CHINA),屢屢造成混淆,為強化我國之國際識別,爰提案建請本院作成如下決議:「交通部應積極研提強化華航之國際識別等相關政策,以避免與中國籍航空公司混淆之短中長期措施:一、華航於國際上被誤認為是來自中國籍航空,造成國際形象混淆,交通部應以確保台灣國家利益為前提,強化華航台灣意象之國際辨識性。二、交通部應研提分期可行之華航改名計畫。前期以不涉及改約航權談判之飛機塗裝重新設計為主,如加強TAIWAN或台灣意象設計等方式,由交通部邀集相關單位研議更改華航英文譯名及華航改名的各項可行方案與配套措施。」。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13 本院民眾黨黨團,鑑於本院修憲委員會掌理憲法修正案之審議及相關事項,然自本(10)屆本(1)會期開議以來,相繼有各黨委員提出修憲相關提案,惟雖經院會陸續通過將其交修憲委員會審查,但本會期開議至今,修憲委員會卻未依據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予以組成;為避免各黨委員所提修憲提案付委後,無法依照院會決議交修憲委員會進行審查,爰要求本院儘速依據「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三條之規定,於本會期完成修憲委員會之組成。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主席:討論事項已發言完畢。現在進行處理,請問各位,對林委員楚茵提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討論事項修正通過。 請問各位,有無臨時動議?(無)無臨時動議。 現在散會。 散會(14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