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4月27日(星期一)9時1分至12時1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議瑩 主席:出席委員12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9年4月22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下午12時17分 109年4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下午12時14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亭妃  邱臣遠  謝衣鳯  孔文吉  陳明文  翁重鈞  賴瑞隆  邱議瑩  蘇治芬  楊瓊瓔  邱志偉  蘇震清  陳超明  廖國棟Sufin.Siluko 林岱樺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李德維  陳玉珍  陳椒華  吳斯懷  洪孟楷  蘇巧慧  劉世芳  鍾佳濱  李貴敏  邱顯智  周春米  莊競程  廖婉汝  葉毓蘭  蔡易餘  林思銘  傅崐萁  劉建國  陳秀寳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張其祿  何欣純    委員列席22人 列席人員: 109年4月22日(星期三)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暨相關人員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楊偉甫暨相關人員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胡南澤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王儷倩 109年4月23日(星期四)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暨相關人員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昭義暨相關人員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歐嘉瑞暨相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王儷倩 主  席:廖召集委員國棟(4月22日) 邱召集委員議瑩(4月23日) 專門委員:鄭雪梅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游千慧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葉 蘭    專  員 楊永綨 科  員 余俊緯 109年4月22日(星期三)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決議: 甲、經濟部主管 一、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部分: 1.營業總收入:6,467億8,362萬5千元,照列。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6,452億9,693萬6千元,減列「服務費用」1,400萬元(含「旅運費」1,000萬元、「印刷裝訂與廣告費」400萬元)、「銷售成本─核能發電費用」1,500萬元(含「核能發電費用」1,000萬元及「材料及用品費」500萬元)、「輸電費用」3,000萬元、「配電費用」3,000萬元、「營業外費用─財務成本─利息費用」5億元(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5億8,9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447億0,793萬6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14億8,668萬9千元,增列5億8,900萬元,改列為20億7,568萬9千元。 (三)生產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1,733億4,230萬3千元,減列「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4億6,500萬元、「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4億5,000萬元、「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500萬元、「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500萬元、「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87億元、「通霄電廠第二期更新改建計畫」2億元、「集集攔河堰南岸聯絡渠道南岸二小水力發電計畫」300萬元、「萬里水力發電計畫」2億8,400萬元、「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3億8,966萬6千元、「離岸風力發電第一期計畫」2,000萬元、「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2億元、「太陽光電第二期計畫」2億元、「太陽光電第四期計畫」1,000萬元、「第七輸變電計畫」8億6,000萬元、「離岸風力發電加強電力網第一期計畫」1億3,850萬元、「變電所整所改建一期專案計畫」5,250萬元、「台中發電廠第2階段煤灰填海工程計畫」16億元、「台中發電廠1~10號機供煤系統改善計畫」3億3,800萬元、「台中發電廠第5~10號機空污改善工程計畫」25億5,000萬元、「宜蘭仁澤─土場地熱發電第一期計畫」533萬4千元、「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仁澤地熱發電生產井鑽井工程」7,000萬元,共計減列165億4,6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567億9,630萬3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3,717萬9千元,照列。 (八)提案1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並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3週內提出應減煤數量及燃煤相關數據,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台中、興達、大林4座燃煤電廠107年用煤量合計2,548萬3,055公噸,108年為2,464萬7,601公噸,遠低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燃煤預算中的發電用煤量2,907萬8,600公噸近2成。由於政府當前發電政策為減煤增氣,且應落實每年需減少1%火力發電量之公投結果,因此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該筆預算以超出108年實際用煤量18%計算非常不合理,建請刪減該筆預算18%(138億3,984萬1千元),以落實減煤政策和公投結果。 提案人:楊瓊瓔  謝衣鳯  蘇治芬  賴瑞隆  陳椒華 (九)通過決議52項: 1.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於「長期債務舉借」項下,編列2,271億7,000萬元,凍結3,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2.針對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資產總額」2兆1,742億8,813萬9千元,「預計負債總額」1兆9,141億6,894萬元,負債比率竟高達88%,根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重要財務分析顯示,該公司財務結構惡化嚴重,電源開發等重大資本支出計畫所需資金幾乎仰賴舉債支應,公司償債能力更是愈趨弱化及現金流量惡化之趨勢,基此,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亟需正視公司財務嚴重惡化之問題,積極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並於3個月內研謀改善對策,並將相關改善方案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3.根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4至108年度發、輸、配電系統停電次數統計顯示,近年來該公司之停電次數雖有減少趨勢,惟停電次數仍均超過1萬次以上,其中配電系統停電原因可歸責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者約占4成,仍容有精進及改善空間。其中又因無預警停電事故衍生賠償案件每年超過百件,不僅影響供電品質,甚而因此造成用戶相關設備毀損;為此,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重新檢討相關管控及改善供電品質,並於3個月內將檢討及改善方案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4.鑑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政府能源政策,近年積極推動再生能源開發計畫,惟根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資訊有關109年2月14日最新69KV及161kV轄區剩餘可併網容量統計表資料顯示,69KV之桃園觀音、苗栗及銅中、雲林北港、水林及橋村、嘉義新塭、澎湖、馬公、湖西等10個變電所已無剩餘可併網容量,其中全國也已有多個變電所可併容量在10MW以下。另有關161KV(超高壓)之龍潭南全區、峨嵋(含新竹及苗栗地區)、后里全區、彰濱(彰化)全區、龍崎北(台南)全區亦無剩餘可併網容量。爰此,為避免因轄區併網容量不足影響未來新增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除應積極擴充輸變電系統及加強辦理電力網工程,改善可併網容量不足之問題外,並於3個月內提出檢討及研謀改善方案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5.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09年底物料存貨為230億餘元,然查該公司近10年之物料存貨情形發現,從98年底物料存貨近50億元,竟逐年遞增至迄今已超過200億元,如此龐鉅之物料存貨金額,不但恐造成公司資金流動問題,更徒增營運管理之負擔以及物料因儲存年限造成之品質劣化問題,實有未妥。爰此,為增加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管理效益,除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以逐年減少材料庫存作為經營改善目標,並立即重新檢討改善該公司物料庫存之合理性及必要性,研謀強化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以及研謀庫存物料再轉化利用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將相關檢討改善方案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另對於不易轉化其他計畫使用之特殊性物(材)料,亦應於財務報表適當揭露,俾利允當表達及國會監督。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6.有鑑於近年來國際燃煤和天然氣常受國際供需、季節性、政治性或突發性等因素影響,造成大幅波動;針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度預算案有關「發電用燃料費用」共計編列約2,688億餘元,雖已較108年度減少編列,惟仍較目前國際燃煤之市場行情有高估情形,為此,建議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依最新市場行情及國際趨勢,覈實檢討109年度發電燃料需求及成本數,以符合實際。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7.鑑於核一廠已屆齡除役,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仍尚有製成核燃料庫存,且無法轉供其他核電廠使用;基此,隨著核一廠核能機組停止運轉之法定期限將屆至,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妥善審酌核燃料庫存狀況及核能機組運轉時限及核原料庫存實況,妥慎評估核燃料轉化服務、濃縮服務及製造服務之數量,核實檢討核燃料採購之預算需求,以避免浪費並增管理效益。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8.針對部分轄區再生能源可併網容量不足,由於網容量不足將限制新增電源開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69KV及161KV轄區或變電所已無可併網容量,無法再容納其他電源併網,恐影響該區域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計畫之推動,應配合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改善。加強辦理擴充輸變電系統及加強電力網工程等計畫,早日改善可併網容量不足之問題,以利推動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計畫。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9.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該公司已徵收(或取得)之用地,截至108年8月底止,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計256件、372筆、面積131萬9,249.45平方公尺,合計取得成本88億6,065萬3千元,其中部分土地甚至已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顯示無論就土地筆數、面積及取得成本等面向統計,其未使用或未依預定用途使用之土地為數甚巨,應儘速改善,以增進資產運用效益。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10.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09年底資產總額2兆1,742億8,813萬9千元,雖較108年底預計數及107年底決算數分別增加4.78%及7.21%,然109年底預計負債總額1兆9,141億6,894萬元,較108年底預計數增加977億8,906萬2千元(增幅5.38%),亦較107年底決算數增加1,746億5,575萬4千元(增幅10.04%),顯示負債成長幅度大於資產,且預計負債總額再創新高。考量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95至102年度間連續虧損,公司財務狀況極度惡化,電源開發等重大資本支出計畫所需資金幾乎仰賴舉債支應,以致102年底負債比率高達90.47%,嗣因實施電價2階段調整方案、新版電價公式等電價合理化措施,又逢國際燃料價格反轉向下,該公司103年度開始轉虧為盈,隨著營運狀況轉佳,公司負債比率亦開始下降,由103年底89.9%逐年下降至105年底85.32%。惟108年底及109年底預計負債比率分別為88.31%及88.04%,負債比率似有轉升跡象,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注意並積極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1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09年底物料存貨為230億2,130萬5千元,與108年底預計數及107年度決算數相同,然考量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近10年來物料存貨增幅達近3.5倍,嚴重積壓資金,對尚有巨額累積虧損待彌補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徒增營運負擔;且部分具特殊性之工程材料及零配件,轉化用途困難或轉化運用的可能性偏低;又部分物料購入年代久遠,恐有品質劣化之虞。是此,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儘快檢討改善,另有關不易轉化其他計畫使用之特殊性物(材)料,亦應於財務報表適當揭露,以利立法院監督。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12.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供電量2,372億2,164萬1千度,編列「銷售收入─電費收入」6,124億1,103萬6千元,較108年度「銷售收入─電費收入」預算案數增加134億1,619萬4千元,增幅2.24%。然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紓緩尖峰供電壓力,避免缺(限)電危機,近年推行需量競價措施之對象及實施期間逐步擴大,於此一措施下,減少用電者可獲得電費扣減,雖可降低尖峰用電,卻也同時減少公司營業收入;又部分日期備轉容量率超過15%,顯示需量競價措施實施時機及回購數量與電力負載未配合妥當,甚有回購電力過量之情形。是此,為確保需量競價措施執行慎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配合供電裕度設定執行標準,避免過量回購造成備轉容量率過高,及發生鉅額電費扣減而減少營收之情形,於供電穩定與公司營收兩端取得最適平衡。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13.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購入電力」編列1,661億1,400萬6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案數1,417億4,338萬1千元增加243億7,062萬5千元,增幅17.19%,也較107年度決算數1,349億7,471萬7千元增加311億3,928萬9千元,增幅23.07%。考量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5至109年度平均購電價格逐年上升,109年度預算案預計購入電力數量為538億2,190萬9千度,乃自105年度以來最大購電量;又因民營購電之費率設計具有保障業者合理利潤之機制,故購入電力之供電成本向來高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自發電之供電成本。是此,有鑑於購電供電成本遠高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自發電成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在兼顧穩定供電原則下,評估規劃自發電與民營購電的最適比例,以利達成供電成本最小化目標,減緩電價上漲壓力。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14.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分別於「火力發電費用」及「核能發電費用」之「材料及用品費」項下編列「發電用燃料」2,588億6,629萬8千元及100億1,801萬2千元,共計2,688億8,431萬元,較108年度預算案2,692億5,430萬2千元減少3億6,999萬2千元,減幅0.14%。考量燃料價格變動,天然氣與燃煤價格漲跌互見,又與國際燃料市場觀測機構之預測資料相比,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案發電燃料費用較目前市場行情誠有高估之虞,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依最新市場行情及預期走勢,確實檢討109年度發電燃料成本數。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15.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營業收入雖較108年度增加172億9,178萬8千元(增幅2.8%),惟109年度預算案營業利益卻較108年度減少21億1,123萬元,該2年度預計營業利益率分別為3.09%及2.68%,顯示公司本業預計經營績效呈下降。經調查營業收入自105年度5,692億9,047萬6千元成長至109年度6,340億4,842萬2千元,成長幅度11.38%,惟同期間營業利益卻由522億8,545萬2千元降至169億7,693萬2千元,營業利益率亦由9.18%下滑至2.68%。另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案揭示,該公司105年度平均資產總額為1兆9,809億0,664萬2千元,預計109年度平均資產總額將達2兆1,246億5,026萬4千元,顯示公司總資產規模呈現逐年成長趨勢,惟該期間總資產報酬率卻由2.15%下滑至0.07%,按總資產報酬率乃衡量公司運用全部資產之總體獲利能力指標。比率越高,表示公司整體資產之報酬運用效率越高。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計總資產報酬率尚不及千分之1,實屬偏低。爰此,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收入雖逐年成長,惟營業利益率及總資產報酬率卻呈現反向下滑趨勢,顯示本業獲利能力及經營績效容待提升,故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研謀改善,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16.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收入」6,340億4,842萬2千元,較108年度之6,167億5,663萬4千元增加172億9,178萬8千元,增幅2.8%;亦較107年度決算數5,873億2,733萬6千元增加467億2,108萬6千元(增幅7.95%)。惟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收入雖逐年成長,惟營業利益反呈衰退趨勢。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升資產運用效率,以提升營運績效。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蘇震清 17.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擴充進度遠落後政府政策目標,截至108年9月底止,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系統裝置容量3,352萬7千瓩(不含民營購電),其中風力發電裝置容量僅30萬3千瓩,遠低於政府規劃之99年目標值51.9萬瓩,如加計慣常水力及太陽能部分,則整體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為222萬7千瓩,占比6.64%,尚未達99年占比10%之目標。惟非再生能源發電之費率急遽調升,致繳交非再生能源發電規費金額遽增逾3成,增加供電成本。為避免徒增營運成本,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兼顧基載供電穩定之必要配比條件下,加速提升再生能源發電配比。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蘇震清 18.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積存巨額物料存貨逾200億元,不僅積壓資金,亦增加管理及財務負擔,且購入時間久遠,恐衍生品質劣化與不堪使用而須報廢之浪費情事。且部分工程材料及零配件具特殊性,轉化用途困難且轉化運用之可能性偏低,以龍門發電廠為例,其電廠設計與核一、二、三廠之設計皆有差異,故其91億元工程材料轉化為其它計畫用途恐有相當困難,而相關材料更多有儲存年限,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研謀改善,將不易轉化其它計畫使用之特殊性材料適當揭露,俾利允當表達。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蘇震清 19.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該公司已徵收(或取得)之用地,截至108年8月底止,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計256件、372筆、面積131萬9,249.45平方公尺,合計取得成本88億6,065萬3千元,其中部分土地甚至已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顯示無論就土地筆數、面積及取得成本等面向統計,其未使用或未依預定用途使用之土地為數頗巨,且部分土地因相關環評作業遲未通過,或因地方抗爭而撤銷、暫停或修正徵收計畫,致取得之土地久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儘速研謀活化利用方案,並參考「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之相關規範,列管追蹤並定期檢討活化辦理情形,以提升土地資產運用效益。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蘇震清 20.澎湖低碳島風力發電計畫因台灣本島上岸併網設施之口湖鄉併聯點,因鄉公所尚不同意核發文明路市區段路證故無法施工,致已完成裝設之3部發電機組無法正式併網發電;另風力發電第5期計畫因配合地方綠能併網需求變更招標策略,及嘉義布袋港場址需重啟環評作業等因素,致執行進度嚴重落後,業陳報主管機關展延計畫期程2年,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加速證照核發作業,並加強控管進度、積極辦理配合計畫期程調整分年經費,俾利後續執行。 提案人:蘇治芬  賴瑞隆  蘇震清 21.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物料存貨」230億2,130萬5千元,與108年底預算及107年度決算數相同,惟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近10年來物料存貨增加173.33億元,增幅達349.1%,雖曾擬定101至105年度減少材料庫存17.5億元之改善目標,物料存貨仍是逐年遞增、未見改善;且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底負債高達1兆9,141億6,894萬元,負債占資產比率近九成(88.04%),積存巨額物料存貨不僅積壓資金,且易衍生品質劣化與不堪使用情事,增加管理及財務負擔,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儘速檢討強化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並於2個月內提出減少材料庫存與去化改善目標,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俾利有效落實物料盤點清查與追蹤控管機制,改善公司經營績效。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22.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資產負債表顯示,109年底土地資產為2,836億7,173萬9千元,較108年度預算增加8億5,383萬元(增幅0.30%),惟查該公司取得土地資產雖係屬發電廠、變電所、業務大樓、配電中心及輸電線路鐵塔等基於電力發展需要之用地,然而部分土地長期閒置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部分土地甚至已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且相關用地取得成本高達88億6,065萬3千元,顯未能妥善規劃運用土地資產以增進公司經營績效,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研議土地資產活化利用方案,確實列管追蹤並定期檢討辦理情形,以提升土地資產運用效益。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23.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材料及用品費─使用材料費─發電用燃料」編列2,688億8,431萬千元,較108年度預算略減3億6,999萬2千元,減幅約0.14%,惟查因燃料市場價格變動,據立法院預算中心108年11月重估推算,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案發電燃料費用已較當時市場行情高估約16.94億餘元,而109年度受武漢肺炎疫情之衝擊影響,全球對石油需求大降,已造成國際油價崩盤重挫,甚至創下近20年來最大降幅,故為合理撙節發電成本,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依最新市場行情及預期走勢,覈實檢討重估109年度發電燃料成本數,以積極落實成本控管、改善公司經營績效。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24.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收入」6,340億4,842萬2千元,較108年度之6,167億5,663萬4千元增加172億9,178萬8千元,增幅2.8%;亦較107年度決算數5,873億2,733萬6千元增加467億2,108萬6千元(增幅7.95%)。近年營業收入雖逐年成長,惟營業利益率卻反向下滑,顯示本業獲利能力及經營績效容待改善提升。按營業利益乃營業收入扣除營業成本與營業費用之淨額,其內涵除須減除產品之銷售成本外,亦扣減取得收入過程所耗用之銷售及管理成本;此外,營業利益率則代表公司每創造1元營業收入所能得到之獲利,係衡量公司本業獲利能力及管理階層經營能力之重要指標。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案營業收入雖較108年度增加172億9,178萬8千元(增幅2.80%),惟109年度預算案營業利益卻較108年度減少21億1,123萬元,該2年度預計營業利益率分別為3.09%及2.68%,顯示公司本業預計經營績效呈下降。另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案投資報酬分析顯示,該公司105至109年度營業收入雖逐年成長,由105年度5,692億9,047萬6千元成長至109年度6,340億4,842萬2千元,成長幅度11.38%,惟同期間營業利益卻由522億8,545萬2千元降至169億7,693萬2千元,營業利益率亦由9.18%下滑至2.68%,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允宜探究營業收入逐年創新高,營業利益卻反向衰退之原因,並研謀有效之改善對策。又109年度平均總資產報酬率不及千分之1,資產運用效率容有改善空間。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案揭示,該公司105年度平均資產總額為1兆9,809億0,664萬2千元,預計109年度平均資產總額將達2兆1,246億5,026萬4千元,顯示公司總資產規模呈現逐年成長趨勢,惟該期間總資產報酬率卻由2.15%下滑至0.07%。按總資產報酬率乃衡量公司運用全部資產之總體獲利能力指標。比率越高,表示公司整體資產之報酬運用效率越高。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計總資產報酬率尚不及千分之1,實屬偏低,顯示總資產運用效率容有提升及改善空間,允宜檢討改善並檢視資產購置與公司營運需求是否妥適配合。綜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營業收入雖逐年成長,惟營業利益率及總資產報酬率卻反向下滑,顯示本業獲利能力及經營績效容待提升,允宜研謀改善。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25.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6條規定,我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推廣目標總量為114年達2,700萬瓩以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政府能源政策,近年積極推動再生能源開發計畫,截至108年6月底止已設置風力機組裝置容量29.4萬瓩、太陽光電系統1.9萬瓩,未來將持續推動太陽光電第二期至第五期、澎湖低碳島風力、離岸風力一、二期、綠島地熱發電機組試驗、小型再生能源……湖山水庫小水力發電計畫及全台小水力第一、二期發電計畫等,以提高再生能源占比。部分轄區或變電所已無剩餘可併網容量,亟須研謀改善。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網站公告資訊之69KV及161KV轄區剩餘可併網容量統計,顯示69KV澎湖轄區之澎湖、馬公、湖西等3個變電所已無剩餘可併網容量。另161KV(超高壓)之龍潭南、后里及彰濱等3個轄區亦無剩餘可併網容量。又部分轄區雖整體尚餘可併網容量,惟轄區中部分變電所已無剩餘之可併網容量,例如69KV之新營轄區新塭變電所、161KV之龍潭北轄區之中壢變電所、高港轄區南工甲及林園變電所,亟需研謀改善,以免影響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允宜積極擴充輸變電系統及加強辦理電力網工程,俾利推動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針對部分轄區再生能源可併網容量不足之問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說明原因及因應對策略以:「顯示無可併網容量係容量已使用完畢,澎湖地區檢討結果係台澎海纜未完成前,該地區再生能源電源併網與負載量之比例已達系統安全運轉上限,故於前述工程完成之前暫無可併網容量;另造成超高壓變電所整體轄區可併網容量為0現象發生於特定區位,分析皆為離岸風力發電及大型傳統火力機組混合所在地區之超高壓變電所轄區,該轄區現階段電網運用程度已造成超高壓變電所可逆送電力容量達上限,代表該地區電源供給大於負載需求甚多,造成轄區無法再容納其他電源併網(包含傳統及再生能源機組)。如為再增加併網容量則需另擴充輸變電系統方可增加容量,已針對併網熱點容量較不足地區,陸續啟動加強電力網工程因應。」,以上顯示轄區併網容量不足將限制新增電源開發,允宜加強辦理擴充輸變電系統及加強電力網工程等計畫,俾早日改善可併網容量不足之問題,俾利推動電源開發及再生能源發展計畫。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26.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7條第1項前段規定:「電業及設置自用發電設備達一定裝置容量以上者,應每年按其不含再生能源發電部分之總發電量,繳交一定金額充作基金,作為再生能源發展之用。」爰此,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分別於「火力發電及核能發電費用」科目依前開規定編列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費66億6,713萬8千元及13億1,991萬元,共計79億8,704萬8千元。依再生能源政策目標,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量之比例達20%。政府為積極推動再生能源政策,於93年7月17日訂定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配比之目標,再生能源占比由當時之5.8%提升為99年之10%,其中風力發電215.9萬瓩,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須完成51.9萬瓩。且為加強推動再生能源之開發利用,於98年7月8日公布施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我國再生能源發電獎勵總裝置容量為650至1,000萬瓩。而現行再生能源政策目標為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量之比例達20%。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擴充進度遠落後政府政策目標。截至108年9月底止,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系統裝置容量3,352萬7千瓩(不含民營購電),其中再生能源中風力發電裝置容量僅30萬3千瓩,遠低於政府規劃之99年目標值51.9萬瓩,如加計慣常水力及太陽能部分,則整體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為222萬7千瓩,占比6.64%,尚未達99年占比10%目標,反映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推展再生能源發電之進度,遠落後政府政策目標。又查非再生能源發電之費率急遽調升,致繳交非再生能源發電規費金額遽增逾3成,增加供電成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算案預計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費79億8,704萬8千元,較108年度之60億5,397萬5千元增加19億3,307萬3千元,增幅高達31.93%,實屬龐鉅。另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0至109年度非再生能源發電量僅增加225.88億度,增幅14.5%,然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規費金額卻由100年度之5億1,791萬6千元,遽增為109年度預算案數79億8,704萬8千元,成長幅度高達1,442.15%,反映非再生能源發電規費費率上漲頗鉅,致近年繳交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之規費金額急遽成長,增加供電成本,允宜研謀改善。綜上,推展低碳再生能源發電乃政府既定政策,亦為各先進國家趨勢,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擴充進度遠落後政府政策目標,因非再生能源發電之費率急遽調升,致繳交非再生能源發電規費金額遽增逾3成,增加供電成本,為避免徒增營運成本,允宜於兼顧基載供電穩定之必要配比條件下,加速提升再生能源發電配比。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27.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輸電費用」363億9,392萬7千元、「配電費用」459億0,626萬7千元,共計823億0,019萬4千元,其中輸電費用較108年度預算案增加6億9,101萬4千元(增幅1.94%),配電費用較108年度預算案減少1億2,069萬9千元(減幅0.26%)。經查近年可歸責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停電事故占比約4成,每年衍生賠償案件逾百件,顯示供電品質容有改善空間,允宜檢討改善。近年停電次數雖有減少趨勢,惟配電系統可歸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停電事故約占4成。按該公司統計,104年度至108年8月底止配電系統停電之次數依序為1萬6,357次、1萬4,397次、1萬4,991次、1萬2,932次及9,544次,經進一步分析停電原因發現,其中可歸責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停電事故介於37.7至41.08%之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雖表示,配電系統業管高壓饋線共有1萬多條,總長度約37萬公里,開關設備147萬具,設備量龐大,因此事故停電件數較其他系統繁多複雜。但每年停電次數超過1萬多次,其中可歸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占比約4成,亦屬偏高。復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資料顯示,106年度至108年8月底發電及輸電系統停電次數合計高達221次,其中可歸責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者計70次(占31.67%),且106至108年度發電系統停電事故呈增加趨勢,管控成效容待提升,允宜檢討改善。近年因無預警停電事故衍生賠償案件每年逾百件,允宜研謀改善。按無預警停電事故不僅影響供電品質,亦可能造成用戶相關設備毀損,因而衍生求償案件。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104至107年度因供電中燒損用戶器具衍生賠償案件數分別為108件、133件、130件及119件,賠償金額達數百萬元,另108年1至8月底止累計賠償案件則為27件、計158萬4千元。綜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04至107年度發、輸、配電系統停電次數均超過1萬次,其中配電系統停電原因可歸責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者約占4成,因而衍生賠償案件數超過百餘件;另發電系統停電次數呈增加趨勢,顯示相關管控及供電品質容有檢討空間,允宜研謀改善。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28.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09年底物料存貨為230億2,130萬5千元,與108年底預計數及107年度決算數相同,據該公司表示,物料品項主要係輸、配電及發電系統建置、維護用料、機組運轉之安全備品等。惟該公司物料存貨金額頗巨,恐積壓資金而徒增營運負擔,允宜研謀改善。查部分物料存貨龐巨,嚴重積壓資金,增加營運負擔。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底物料存貨49.65億元,其後逐年增加,截至108年8月底該公司物料存貨已達222.98億元,近10年來物料存貨增加173.33億元,增幅349.1%。另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改善經營績效,曾經擬定「101年度至105年度減少材料庫存17.5億元」之改善目標,惟該公司105年度決算物料存貨206.09億元尚較101年底物料存貨111.37億元遽增94.72億元,增幅高達85.05%,107年度決算物料存貨再增加至230.21億元,物料存貨逐年遞增,顯未符該公司自設「減少材料庫存」之經營改善目標。另由於大量物料存貨不僅需儲存空間,亦耗費人力管理,且須承擔損耗之風險,增加營運管理負擔。再者,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尚有巨額累積虧損待彌補,營運資金嚴重不足,債務占資產比率近9成,積存巨額物料存貨,形同積壓資金,致徒增營運資金需求,並增財務負擔,有欠妥適,允宜檢討物料存量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又部分物料購入年代久遠,恐有品質劣化之虞,允宜積極研謀有效對策。另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截至108年8月底止物料存貨222.98億元,其中17.57億元之物料購入時間已超過10年以上,未達10年但超過5年以上部分亦達66.41億餘元,其中無法使用或無利用價值之呆廢料1億8,708萬7千元。按巨量物料久存,不僅積壓資金、增加管理成本,且零配件久存或逾期限,恐衍生品質劣化,影響使用安全度及可靠度,甚或發生不堪使用而報廢之浪費情事,允宜研謀強化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綜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積存巨額物料存貨,不僅積壓資金,亦增加管理及財務負擔,且購入時間久遠,恐衍生品質劣化與不堪使用而須報廢之浪費情事,允宜儘速檢討改善。另有關不易轉化其他計畫使用之特殊性物(材)料,允宜於財務報表適當揭露,俾利允當表達。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29.依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資產負債表顯示,109年底土地資產為2,836億7,173萬9千元(含投資性不動產─土地,不含土地改良物),較108年度預算案數2,828億1,790萬9千元增加8億5,383萬元(增幅0.30%),經查該公司閒置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頗為龐巨。依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第壹、乙、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第3點規定:「專案計畫之購建固定資產,應先行檢討計畫目的是否符合事業營運及發展需求,並應對技術、市場、法律、土地、經濟、財務、環境、管理、人力需求、原料供應及過去投資之實績,先有周詳之考慮,建立風險管理機制,且衡酌最新經濟情勢、市場狀況及產業發展前景等因素……。」。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該公司已徵收(或取得)之用地,截至108年8月底止,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計256件、372筆、面積131萬9,249.45平方公尺,合計取得成本88億6,065萬3千元,其中部分土地甚至已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顯示無論就土地筆數、面積及取得成本等面向統計,其未使用或未依預定用途使用之土地為數頗為龐巨,允宜儘速研謀改善,以增進資產運用效益。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資料顯示,部分土地因相關環評作業遲遲未獲通過、或因地方抗爭撤銷徵收計畫,惟原地主未購回,或因遭遇抗爭而暫停或修正計畫、或屬輸變電計畫預定用地因修正計畫取消線路,需先辦理廢徵,回復原編定後變賣,以及地區用電成長趨緩,配合輸變電計畫修正而移出等原因,致取得之土地久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綜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頗為龐巨,允宜積極解決土地使用計畫之阻力,儘速研謀活化利用方案,並參據「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之相關規範,列管追蹤並定期檢討活化辦理情形,以提升土地資產運用效益。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30.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底物料存貨49.65億元,其後逐年增加,截至108年8月底該公司物料存貨已達222.98億元,近10年來物料存貨增加173.33億元,增幅349.1%。另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改善經營績效,曾經擬定「101年度至105年度減少材料庫存17.5億元」之改善目標,惟該公司105年度決算物料存貨206.09億元尚較101年底物料存貨111.37億元遽增94.72億元,增幅高達85.05%,107年度決算物料存貨再增加至230.21億元,物料存貨逐年遞增,顯未符該公司自設「減少材料庫存」之經營改善目標。由於大量物料存貨不僅需儲存空間,亦耗費人力管理,且須承擔損耗之風險,增加營運管理負擔。再者,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尚有巨額累積虧損待彌補,營運資金嚴重不足,債務占資產比率近9成,積存巨額物料存貨,形同積壓資金,致徒增營運資金需求,並增財務負擔,有欠妥適,應儘速檢討改善,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就此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翁重鈞  謝衣鳯  廖國棟  孔文吉 31.因應中美經貿大戰及COVID-19疫情,台商回流預期加速。為滿足電力需求,應提出多元創能增加供給及靈活調度智慧儲能等對策因應。經查台商回流電力需求,預估114年用電量將較107年成長14.56%。(參考107至114年度我國總用電量統計及預估表)雖經濟部預估台商回流新增產業用電仍在供電範圍,惟未來是否影響南電北送,或北部供電缺口能否填補,宜未雨綢繆。108至114年度特高壓大用戶申請用電量之分布區域,以南部最多、中部次之、第三為北部。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過去5年北部地區平均供電缺口達134億度,需透過南電北送因應。回流台商特高壓大用戶申請用電量較多區域雖係南部及中部,惟未來倘工業用電增加,是否可能降低北送電力,甚至造成北部供電缺口等,希望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為因應,積極協調產業需求,強化各區域電力調度及穩定。 提案人:邱臣遠  邱志偉 連署人:廖國棟 32.有鑑於核三廠規劃於2049年除役,假使除役之目標未變,則後續30年應將重點放置於除役之工作規劃與執行。經濟部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除役之工作不僅在核電廠內之技術層面,連同與社會之溝通關係亦須重視。建議在對外宣傳廣告及與民眾溝通方面、除役後相關從業人員之就業輔導、原核電廠之後續場地利用,皆應多加注意,並尊重當地居民之意願。經濟部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擬定相關計畫確定是否除役,經確定則應立即規劃並執行除役相關工作,並於2週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臣遠  邱志偉 連署人:廖國棟 3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於2019年5月18日預告將修正現行空氣品質標準,粒徑小於等於10微米之懸浮微粒(PM10)標準將參考WHO建議第二階段過渡目標,修正為24小時值100微克/立方公尺、年平均值50微克/立方公尺。如以此標準檢視現行各電廠周邊之空氣品質PM10數值,位於中南部之發電廠恐多超過標準,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於1個月內將南部各電廠之空污防制設備改善規劃及執行成果,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治芬 34.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評大會第353次會議上承諾,大林電廠第六號燃氣機組於2019年6月改善工程完工後,可達到氮氧化物(NOx)平均年排放濃度30ppm水準,惟查該機組2019年氮氧化物(NOx)年平均排放濃度達35.9ppm,且台灣其他燃氣電廠排放濃度皆低於20ppm以下,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於1個月內將大林電廠燃氣機組之空污改善規劃及執行成果,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按月公布環境監測數據,俾利公眾監督。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治芬 35.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購入電力數量為538億2,190萬9千度,為自105年度以來最大購電量。惟因民營購電之費率設計具有保障業者合理利潤之機制,造成購入電力之供電成本向來高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自發電之供電成本,例如105至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平均每度自發電成本分別為:1.8657元、1.9元、2.0218元、1.9989元及1.9841元,同期間購入電力價格依序為:2.2525元、2.3615元、2.6856元、2.9285元及3.0864元,以上顯示民營購電成本高於自發電成本,且逐年上升,對於購電供電成本遠高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自發電成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在兼顧穩定供電之原則下,評估自發電與民營購電之最適配比,以達成供電成本達最小化。 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 36.根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資訊顯示,108年5至8月供電充裕(備轉容量率>10%)之天數分別為15天、29天、30天及31天,惟該期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實施需量競價次數分別為13次、19次、23次及22次。顯示該公司執行需量競價措施之時機與電力負載未盡妥適配合,或有超量回購電力,致備轉容量率較高之情形,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推動需量競價之目的,係為紓緩國內尖峰時段供電吃緊之壓力,避免缺(限)電危機,惟需量競價回購電力將扣減電費收入,爰此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需量競價措施,允宜妥設標準並與備轉容量率妥適配合,審慎執行,避免過量回購造成備轉容量率過高,及發生鉅額電費扣減而減少營收之情形,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 37.依據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資產負債表顯示,109年底土地資產為2,836億7,173萬9千元(含投資性不動產─土地,不含土地改良物),較108年度預算案數2,828億1,790萬9千元增加8億5,383萬元(增幅0.30%),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頗為龐巨,允宜積極解決土地使用計畫之阻力,儘速研謀活化利用方案,並參據「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之相關規範,列管追蹤並定期檢討活化辦理情形,以提升土地資產運用效益,並送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 38.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改善經營績效,曾經擬定「101年度至105年度減少材料庫存17.5億元」之改善目標,但105年度決算物料存貨206.09億元尚較101年底物料存貨111.37億元遽增94.72億元,反而增幅高達85.05%,而截至108年8月底該公司物料存貨已達222.98億元,近10年來物料存貨增加173.33億元,增幅349.1%,顯示未符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自設「減少材料庫存」之經營改善目標,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提出改善計畫,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楊瓊瓔 3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擴充進度遠落後政府政策目標,截至108年9月底止,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系統裝置容量3,352萬7千瓩(不含民營購電),其中再生能源中風力發電裝置容量僅30萬3千瓩,遠低於政府規劃之99年目標值51.9萬瓩,如加計慣常水力及太陽能部分,則整體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為222萬7千瓩,占比6.64%,尚未達99年占比10%目標,反映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推展再生能源發電之進度,遠落後政府政策目標。推展低碳再生能源發電乃政府既定政策,亦為各先進國家趨勢,惟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擴充進度遠落後政府政策目標,因非再生能源發電之費率急遽調升,致繳交非再生能源發電規費金額遽增逾3成,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研議兼顧基載供電穩定之必要配比條件下,加速提升再生能源發電配比。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楊瓊瓔 40.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該公司已徵收(或取得)之用地,截至108年8月底止,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計256件、372筆、面積131萬9,249.45平方公尺,合計取得成本88億6,065萬3千元,其中部分土地甚至已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顯示無論就土地筆數、面積及取得成本等面向統計,其未使用或未依預定用途使用之土地為數頗為龐巨。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一般土地之部分,應儘速與地方溝通協調;涉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之部分,依總統府轉型正義委員會之裁示採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模式與當地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經營機制,並參據「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之相關規範,列管追蹤並定期檢討活化辦理情形,以提升土地資產運用效益。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楊瓊瓔 41.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太陽光電第四期計畫」編列1億0,246萬元,係延續辦理專案計畫。太陽光電第四期計畫係規劃於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轄管之8座水庫水域,設置水面型浮動式太陽光電,總裝置容量約11.55千瓩,預定期程為107至109年度,投資總額6億1,269萬8千元,截至108年度已編列5億1,023萬8千元。截至108年9月底止累計支付實現數8,141萬6千元,執行率15.96%,顯屬嚴重落後。惟因部分場址遭地方反對而取消或調整施作,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除須儘速完成計畫修正作業,以利後續執行外,並依計畫修正案覈實檢討109年度所需經費,且注意遵守原住民族同意權機制之適用。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楊瓊瓔 42.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新增舉借長期債務2,271億7,000萬元,包括支應購建固定資產新增舉借債務1,485億8,400萬元及支應長期借款還本新增舉借785億8,600萬元。而最近5年(105至109年度)重要財務分析顯示,該公司近5年速動比率雖有提升,惟108及109年度預計流動比率連續下降,105至109年度利息保障倍數則由3.06倍降至1.07倍,現金流量比率由36.08%降至23.38%,現金允當比率由112.07%降為102.04%,現金再投資比率則由5.40%降為2.99%,反映公司償債能力弱化及現金流量惡化之趨勢。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正視財務惡化之問題,並積極研謀改善對策及提出有效改善方案。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楊瓊瓔 43.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小型再生能源發電第一期計畫」編列1億1,800萬8千元,係延續辦理之專案計畫。經查本計畫規劃於離島設置風機與太陽光電系統等小型發電設施,預估總裝置容量約4.83千瓩,預定109年6月完工,投資總額2億0,898萬7千元,截至108年度累計已編列9,097萬9千元。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截至108年8月底累計支付實現數2,961萬3千元,執行率僅達32.55%。因離島電力系統脆弱,難以承受不穩定再生能源加入,加上土地取得不易、居民反對設置風機,以及電業法修法後之限制,導致本計畫整體進度落後。爰建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本計畫覈實檢討,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提高競爭力。 提案人:翁重鈞 連署人:廖國棟  謝衣鳯  楊瓊瓔  廖婉汝 44.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專案計畫─風力發電第五期計畫」編列5億0,176萬元,係延續辦理之電源開發專案計畫。另查風力發電第五期計畫經核定投資總額25億2,700萬元,預定辦理期程為106至109年度,總裝置容量36千瓩,截至108年度已編列數13億3,768萬4千元。截至108年8月底累計支付實現數8億2,302萬5千元,執行率61.53%,實際工程進度49.07%,較預定進度80.95%嚴重落後31.88個百分點,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雖已陳報主管機關展延計畫期程2年,惟預算執行及工程進度均大幅落後。爰建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本計畫須加強控管進度並積極辦理外,允宜配合計畫期程調整分年經費,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提高經營績效。 提案人:翁重鈞 連署人:廖國棟  謝衣鳯  楊瓊瓔  廖婉汝 45.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位於高雄茄萣興達港港口處,自民國71年啟用以來已運轉近40年,該電廠發電量全國排名第三,每日汲、排水量超過千萬噸,對鄰近茄萣、永安、彌陀海域生態及海洋資源產生巨大衝擊,漁民生計受損情形逐年加劇。然興達發電廠營運多年至今,並未針對溫排水衍生之地方漁業衝擊提出回饋方案,且礙於現行「電力開發協助金運用與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地方回饋金亦未能實際嘉惠漁民。是此,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於企業社會責任,於2個月內針對興達發電廠對周遭海域海洋資源從以往至今之影響進行審慎詳實評估,積極與當地漁民團體溝通,並依據評估與溝通結果,減緩在地漁業衝擊,達成與地方共生共榮及穩定全國供電的雙贏目標。 提案人:邱志偉  陳明文  賴瑞隆 46.花東地區擁有絕佳的自然景觀,例如池上的伯朗大道、關山夕照、知本溫泉、卑南史前遺址、鹿野高台熱氣球、三仙台、東河水往上流與都蘭灣、多良車站、秀姑巒溪泛舟、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等等,說起花東的好山好水,一般人總是如數家珍,但這些美景總是被人為的建築物所影響,尤其是隨處可見的電纜及電桿,完全破壞了花東地區的自然景觀,為了維護花東地區景觀,爰要求經濟部於2個月內偕同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研擬評估「花東風景區內電纜地下化評估計畫」,讓電纜、電桿這類人造物不再破壞花東地區的自然美景。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楊瓊瓔 47.為保障原住民權益,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評估執行全國原住民地區電纜地下化工程及新設線路工程,應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之精神,落實地區居民權益維護。 提案人:孔文吉  廖國棟  楊瓊瓔 48.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網站上建置環境資訊專區,公開空氣污染源資訊,並以圖表方式公布各年度火力發電廠空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然而上開資訊之呈現方式卻明顯阻礙民眾獲取資訊,首先,就圖表內容其各發電機組污染物排放濃度數值、排放標準值皆未明確標明;其次,就監測結果之公開,供民眾下載之各電廠監測結果,只提供數值不明之年度平均圖表,功能僅在判斷「超標與否」,顯不利一般大眾獲取有關資訊。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改善環境監測資訊公開方式,除應明確標註相關數據外,並按月公開監測數值以落實公眾監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於落實改善後,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治芬 49.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政府政策負責推動低壓智慧電表建置計畫,該計畫定自2017年開始20萬戶建置;2020年完成100萬戶;2024年完成300萬戶。智慧電表乃推行民眾自主節約能源、促進電價調整機制、擴大實施時間電價尖離峰價差,形成智慧電網之關鍵樞紐。然而遺憾的是,政府機關長年「重北輕南」之決策亦出現在智慧電表建置上,經查為達成2020年全國100萬戶建置目標,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辦理「80萬戶低壓智慧型電表建置」採購案,採購金額達22億3,000萬元,然而,據其內容指出,除金門作為台電智慧電網示範區,將於2020年7月完成全島3萬7,179戶全數安裝智慧電表外,在台灣的智慧電表布建數量則呈現區域化差異。爰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就智慧電表發展布建之規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治芬 50.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編列39億8,119萬2千元,其中計畫內容包含老舊的第1到第5號機組拆除、新建「2部超超臨界燃煤汽力機組」,並增建「室內燃煤儲倉」,以及「排煙脫硫、脫硝與除塵等環保設備」作為減低空污用,並預計於2022年12月完工。惟查因新建第2號燃煤機組工期多次延宕,恐未能如期完工商轉,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原訂計畫,讓1974年即已商轉之燃氣第5號機組延役至2022年底,並於2019年4月通過環評。然而延役的舊型燃氣第5號機組排放氮氧化物(NOx)標準量為全國最高,甚至超過國內其他燃氣機組一倍,且新建第2部燃煤機組已於2019年10月商轉,新型燃煤機組之氮氧化物排放標準尚且低於燃氣第5號機組標準之一半,考量民眾對於空污影響健康意識日益高漲,爰要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應將燃氣第5號機組作為環保應變用之備援機組,非必要時不得運轉。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治芬 51.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計109年底物料存貨為230億2,130萬5千元,與108年底預計數及107年度決算數相同,據該公司表示,物料品項主要係輸、配電及發電系統建置、維護用料、機組運轉之安全備品等。惟該公司物料存貨金額頗鉅,恐積壓資金而徒增營運負擔,允宜研謀改善。查部分物料存貨龐巨,嚴重積壓資金,增加營運負擔。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98年底物料存貨49.65億元,其後逐年增加,截至108年8月底該公司物料存貨已達222.98億元,近10年來物料存貨增加173.33億元,增幅349.1%。另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改善經營績效,曾經擬定「101年度至105年度減少材料庫存17.5億元」之改善目標,惟該公司105年度決算物料存貨206.09億元尚較101年底物料存貨111.37億元遽增94.72億元,增幅高達85.05%,107年度決算物料存貨再增加至230.21億元,物料存貨逐年遞增,顯未符該公司自設「減少材料庫存」之經營改善目標。另由於大量物料存貨不僅需儲存空間,亦耗費人力管理,且須承擔損耗之風險,增加營運管理負擔。再者,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尚有巨額累積虧損待彌補,營運資金嚴重不足,債務占資產比率近9成,積存巨額物料存貨,形同積壓資金,致徒增營運資金需求,並增財務負擔,有欠妥適,允宜檢討物料存量之合理性及必要性。又部分物料購入年代久遠,恐有品質劣化之虞,允宜積極研謀有效對策。另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截至108年8月底止物料存貨222.98億元,其中17.57億元之物料購入時間已超過10年以上,未達10年但超過5年以上部分亦達66.41億餘元,其中無法使用或無利用價值之呆廢料1億8,708萬7千元。按巨量物料久存,不僅積壓資金、增加管理成本,且零配件久存或逾期限,恐衍生品質劣化,影響使用安全度及可靠度,甚或發生不堪使用而報廢之浪費情事,允宜研謀強化物料控管與採購機制。綜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積存巨額物料存貨,不僅積壓資金,亦增加管理及財務負擔,且購入時間久遠,恐衍生品質劣化與不堪使用而須報廢之浪費情事,允宜儘速檢討改善。另有關不易轉化其他計畫使用之特殊性物(材)料,允宜於財務報表適當揭露,俾利允當表達。爰要求提出改善計畫。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52.依109年度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資產負債表顯示,109年底土地資產為2,836億7,173萬9千元(含投資性不動產─土地,不含土地改良物),較108年度預算案數2,828億1,790萬9千元增加8億5,383萬元(增幅0.30%),經查該公司閒置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頗為龐巨。依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第壹、乙、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第3點規定:「專案計畫之購建固定資產,應先行檢討計畫目的是否符合事業營運及發展需求,並應對技術、市場、法律、土地、經濟、財務、環境、管理、人力需求、原料供應及過去投資之實績,先有周詳之考慮,建立風險管理機制,且衡酌最新經濟情勢、市場狀況及產業發展前景等因素……。」。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計,該公司已徵收(或取得)之用地,截至108年8月底止,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計256件、372筆、面積131萬9,249.45平方公尺,合計取得成本88億6,065萬3千元,其中部分土地甚至已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顯示無論就土地筆數、面積及取得成本等面向統計,其未使用或未依預定用途使用之土地為數頗為龐巨,允宜儘速研謀改善,以增進資產運用效益。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資料顯示,部分土地因相關環評作業遲遲未獲通過、或因地方抗爭撤銷徵收計畫,惟原地主未購回,或因遭遇抗爭而暫停或修正計畫、或屬輸變電計畫預定用地因修正計畫取消線路,需先辦理廢徵,回復原編定後變賣,以及地區用電成長趨緩,配合輸變電計畫修正而移出等原因,致取得之土地久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綜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頗為龐巨,允宜積極解決土地使用計畫之阻力,儘速研謀活化利用方案,並參據「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續處作法」之相關規範,列管追蹤並定期檢討活化辦理情形,以提升土地資產運用效益。爰要求提出改善計畫。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二、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部分: 1.營業總收入:原列313億5,910萬4千元,增列「其他營業收入─代理收入」861萬7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13億6,772萬1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316億4,373萬7千元,減列「服務費用」583萬元(含「郵電費」450萬元、「旅運費─國外旅費」33萬元、「印刷裝訂與廣告費」100萬元)及「銷售成本」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783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16億3,590萬7千元。 3.稅前淨損:原列2億8,463萬3千元,減列1,644萬7千元,改列為2億6,818萬6千元。 (三)生產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187億7,698萬1千元,減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3,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87億4,698萬1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1億2,098萬4千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36項: 1.「臺南高雄水源聯合運用調度輸水工程」係推動高雄坪頂淨水場改善、嶺口場至鳳山厝送水管工程及新建大泉淨水廠,以增加南部區域供水潛能與調度能力,並列入經濟部「產業穩定供水策略行動方案」,預定108年度完成之短期開源目標,因所辦「大泉淨水廠暨下游輸水工程」之基地內遇有文資保存事項,及部分下游送水管線與高雄捷運路線重疊,路權申請不易等致工程進度未如預期,延展期程至110年6月(工期延長1.5年)。「臺南高雄水源聯合運用調度輸水工程」之完成有助穩定提升南部民生及產業用水需求,屬「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推動項目,自100年度開始辦理,本次為第3次計畫修正,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自來水工程執行進度之控管及工地安全之維護允宜檢討加強,以利該項工程早日完工,俾以提升南部供水效率。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交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邱議瑩  蘇治芬  賴瑞隆 2.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推動「伏流水開發工程計畫」與「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計畫」等2項工程均屬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所規劃推動之水資源開發工程,106年7月經行政院核定。惟該2項計畫甫進行之初,即因當地民眾反對、現地調查不適宜開發及用地取得問題等而修正減作部分工程,甫執行1年餘即分別於107年12月及108年2月經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可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先期規劃作業及公民參與機制,未盡周延詳實,允宜檢討強化,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邱議瑩  蘇治芬  賴瑞隆 3.根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度(103至107年度)售水量統計發現,106及107年度工業用水分別達6.55及6.52億立方公尺,較103至105年度平均每年6.18億立方公尺增高,顯示產業用水需求明顯擴增;復據經濟部107年5月「產業穩定供水策略行動方案」說明中也指出,未來產業用水仍將持續成長,如未儘速採取妥善因應作為,預估120年全國供水缺口可能會達到每日116萬立方公尺。準此,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審酌我國水資源供需情形,強化自有水源之保育開發,並依我國水利建設情形及各區產業發展情形,滾動檢討各區水資源調度之效率,以提高經營績效。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4.有鑑於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債務餘額及負債比率逐年攀升,且108及109年度預算利息費用均高達7億餘元,109年度債務餘額更攀升逾795億元,顯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債務餘額及負債比率逐年攀升之情形,未見有效改善措施;基此,為維該公司營運及財務結構之健全發展,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正視公司營運及財務健全性等問題,重新審酌營運狀況,滾動檢討所需對外舉債規模之妥適性,並於3個月內研謀有效減債改善方案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5.針對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度賡續編列「伏流水開發工程計畫」第3年度經費7億元與「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計畫」最後1年度經費9.4億元,經查該2項計畫於106年7月核定,於計畫甫執行之初,即因當地民眾反對、現地調查不適宜開發及用地取得等問題,分別於107年12月及108年2月修正計畫縮減部分工程施作範圍;為此,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檢討強化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先期規劃作業之完備性,讓計畫更周延詳實,並落實公民參與機制,俾利政府重大自來水建設工程之推動。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6.為利各地自來水業務之推動及執行,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全國分設12個區管理處,109年度重要經營政策之一即為賡續精進責任中心制,並健全落實內控機制,以提升公司經營績效。惟經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之營業利益率發現,109年度為近5年度最低,準此,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重新審酌各區處所在之地發展情形,重新檢討強化各區處之營運績效,研謀有效改善措施及適當績效指標,確切檢討落實責任中心控管制度,俾提高競爭力。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7.為響應環保與提供便利性服務,近來許多業者推出電子帳單的服務,希望在為消費者提供便捷服務的同時,也能節省紙張成本,達到環保效益。惟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之電子帳單使用率卻相對偏低,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表示,迄108年8月底電子帳單申辦率為8.12%,電子帳單不寄送紙本之申辦率僅6.9%,顯示電子帳單推動成效亟待檢討提升。有鑑於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用戶數目前已逾700萬戶,水費帳單郵寄成本負擔甚重,為撙節郵費、印刷裝訂費等支出及加速落實政府節能減碳之政策目標,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除應積極檢討瞭解民眾申辦電子帳單比率過低之原因,加強宣導強化電子帳單推廣作業外,並於3個月內研謀有效之推廣措施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翁重鈞  廖國棟  楊瓊瓔 8.使用乾淨、衛生的自來水,是居住安全的基本標準,也是每位國民應享有的權利。我國自來水接管率平均為93%,高雄市平均96.2%以上,市中心各行政區均有99%接管率,然原高雄縣部分地區仍有接管率不到九成之情形,例如茄萣區89.3%、永安79.97%,離全市平均值仍有極大差距。為提升偏遠地區生活水準,平衡城鄉落差,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提出「如何提升北高雄地區接管率達全市平均值」之書面報告,並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9.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近年來營運資金缺口逐年擴大,109年度已達390.66億元,且負債總額占股東權益比例為68.16%。近年來債務餘額快速攀升,導致利息費用居高不下,影響財務健全,109年度編列「營業外費用─利息費用」7億2,946萬2千元,包括債務利息6億3,832萬8千元及其他利息9,113萬4千元,較108年度預算7億0,414萬6千元,增加2,531萬6千元,增幅3.6%,長遠恐影響公司經營發展。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2個月內提出「如何改善營運資金缺口、財務體質及營運績效」之書面報告,並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邱志偉  蘇震清  賴瑞隆 10.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自來水延管工程」預算15億3,000萬元,惟查該計畫執行期間為106至110年度,然前3年度(106至108年度)預算執行率均未達六成,執行量能有待提升;且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實際供水普及率雖逐年改善提升至93.34%,然各縣市無自來水戶數及分布範圍差距甚大,其中屏東縣自來水普及率僅55.04%,更係全國供水普及率最低之縣市,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針對自來水接管率相對落後地區因地制宜加強檢討改善,並強化民眾宣導以及相關溝通協調作業,俾利妥善解決推動瓶頸、加速改善作業,保障國人用水權益。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11.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計虧損2億8,463萬3千元,經查該公司109年度營業成本及費用已占營業收入之97.28%,為近4年來最高,且查自來水每度售水成本呈現逐年攀升,109年度預計每度售水平均成本約11.45元,更係近5年度新高,導致109年度預計每度售水虧損0.48元,相較於105及106年度每度售水尚呈盈餘0.01元及0.22元,顯見其成本控管機制亟待檢討改善,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審酌以往年度使用實況及節能原則,賡續改善生產流程或簡化行政作業,核實評估所需經費並積極執行開源節流措施,合理撙節非必要支出,以逐步降低自來水售水成本,提高公司經營績效。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12.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187億7,698萬1千元,包括14項跨年期「專案計畫」142億0,881萬4千元,惟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近年度專案計畫執行率欠佳,104至108年度預算執行率僅70.69%至87.38%,107年9月起至108年8月底更有高達7項執行中計畫辦理修正,其中尚有3項原規劃於107或108年度完工之計畫係近屆期始修正展延期程,顯示該公司辦理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恐未配合實際執行能力,衡酌業務需求覈實編列相關經費,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加強檢討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之先期規劃能力與後續工程進度控管作業,俾利確實提升預算執行成效、發揮自來水建設投資應有效益。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13.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編列15.3億元,經查全國平均供水普及率93.1%,目前仍有5個縣市普及率未達全國平均水準,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優先協助供水普及率未達9成之縣市,以改善民眾生活環境。 提案人:陳超明  謝衣鳯  孔文吉 14.經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6至108年度決算營業利益率、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等重要經營績效指標均為正值,然109年度預算因預計虧損2.85億元,故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等均呈負值,呈現營運實績衰退狀況,依據國營事業管理法第4條規定,國營事業應力求有盈無虧,以增加國庫收入,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具體虧損改善目標書面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陳亭妃  邱議瑩 15.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預算數7,889萬5千元,「郵電費」預算數4億1,746萬元,且有逐年增加的現象,允宜研謀撙節。經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電子帳單不寄送紙本申辦率未達7%,為響應環保節能減碳及無紙化政策,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加強推動電子服務,除提高民眾使用電子帳單誘因外,研議推動代繳收據、催繳通知單及發票中獎通知單等紙類單據使用電子平台發送,關於上述具體落實政策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達政府節能減碳目標,並逐步降低政府預算負擔。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陳亭妃  邱議瑩 16.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委託調查研究費」僅說明「委外研究或委託學術機構辦理各項研究計畫」,未就預計委託研究或辦理之研究內容、計畫明細、預期成效、各專案計畫所需經費等資料作適當說明。為掌握計畫進度與成效,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每季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陳亭妃  邱議瑩 17.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營業收入」309億6,100萬4千元、「營業成本及費用」301億1,932萬3千元,收支相抵後營業利益8億4,168萬1千元,營業利益率2.72%,係近5年來最低者。查近年因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及降低漏水率計畫之推動,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實際供水普及率及售水率逐年改善提升,107年底全公司實際供水普及率與售水率分別達93.04%及76.87%,惟第三區處、第七區處、第九區處及第十區處等4個區處之供水普及率低於9成;第一區處及第十區處之售水率尚未達7成,均待檢討提升。允宜審酌各區處所在之地發展情形,分區研謀改善措施及適當績效指標,確切檢討落實責任中心控管制度。配合政府節水政策之推動,未來自來水售水量之成長趨勢恐將趨緩,供水效率及成本控制之提升,允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未來努力之方向;依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未來6年(109-114)經營計畫」(108年4月)所列,該公司將賡續汰換管線,建置分區計量管網,並戮力控管合理水壓及供水調配,預計114年度售水率提高至79.65%,另「開源節流,改善財務結構」之策略中亦強調各區處責任中心之落實及管考。爰此,允宜審酌各區處所在之地發展情形,分區研謀有效改善措施及適當績效指標,確切檢討落實責任中心控管制度。綜上,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營業利益」8億4,168萬1千元,營業利益率2.72%,係近5年來最低者,允宜賡續檢討強化各區處之營運績效,確切落實責任中心控管制度,俾提高競爭力。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18.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計虧損2億8,463萬3千元,較106及107年度決算盈餘分別為3億5,203萬6千元及3億9,491萬3千元,108年度預算案虧損8,508萬6千元,營運呈衰退情形。查近年度營業收支預算執行情形,彙整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6至109年度營業收支預算執行及重要經營效能比率概況:(1)106及107年度預算分別編列虧損4.02及3.43億元,實際執行結果為淨利3.52及3.95億元,盈餘增加數均逾7億元,差異甚大;依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決算書之說明,主要為給水收入及用戶新設給水裝置收入等較預算增加,加以用人費、動力費及原料費減少或節約等,致該2年度收支相抵後轉虧為盈,預算籌編難謂周延詳實,允宜檢討強化。(2)109年度預計營業收入309.61億元雖較以前年度增加,惟營業成本及費用占營業收入比率97.28%,較106年度決算92.9%、97年度決算96.58%及108年度預算案96.29%增加,致營業利益8.42億元為近4年度最低者,成本控管作業亟待研謀加強。(3)另比較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6至109年度之營業利益率、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等重要經營績效指標,109年度營業利益率2.72%係近4年來最低者,108及109年度因預計虧損,故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等均呈負值,較以前年度營運實績呈衰退之趨勢。審酌過去營運實績,核實評估109年度所需經費規模之妥適性。國營事業管理法第4條規定,國營事業應力求有盈無虧,以增加國庫收入;109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5點亦規範,營業基金應積極開源節流,本企業化經營原則,設法提高產銷營運量,增加收入,抑減成本費用,並衡酌過去經營實績、未來市場趨勢與擴充設備能量及提高生產力等因素,妥訂盈餘(或虧損改善)目標。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營運計畫內容與往年相當,有關虧損增加之原因僅簡單說明,主要係因機械及設備修護費、原物料及折舊等費用增加所致,允宜審酌過去營運實績,並依撙節原則核實評估所需經費規模之妥適性,非屬營運所需之經常支出允宜研謀抑減,以維該公司營運績效。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19.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水電費─動力費」24億7,455萬3千元,用以支應原水、淨水及供水部門等各項設備用電費,較108年度預算24億5,341萬7千元及107年度決算23億6,485萬9千元,分別增加2,113萬6千元及1億0,969萬4千元。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8年4月所訂未來6年(109至114年)經營計畫中「降低營運成本計畫」即將降低動力費列入推動措施,該公司除訂定「節約動力費作業要點」,並將組成節約供水場站動力費專案小組,前往所屬各區處查核,並規劃運用適當電動機與抽水機、調整供水操作模式及經常契約容量等策略,俾以落實節能減碳原則,進而節省動力費。爰此,有關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動力費占給水收入比率暨與年度供水量之比較等,均較105至107年度決算為高,恐待商榷,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邱臣遠  陳超明 20.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鳥嘴潭人工湖下游自來水供水工程」編列19億8,469萬元,惟截至109年3月底止,僅執行3.16億元,達成率僅15.89%,且預定地取得尚有疑慮,109年度預算宜就實際辦理進度核實編列,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計畫。 提案人:邱臣遠  邱志偉 連署人:廖國棟 21.因應COVID-19疫情,民間清潔用水量增加,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加強相關供水穩定、安全,建請加強所屬站場車輛及人員出入管理,並應暫停受理外部人員申請參觀各項自來水設施。即將開放之自來水員工訓練園區,原預定配合新南向政策,協助東南亞及各友邦國家自來水從業人員之相關參訪、訓練等計畫,也應審慎評估進行,以維護場站安全,以保障民眾用水安全。 提案人:邱臣遠  邱志偉 連署人:廖國棟 22.有鑑於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外費用─利息費用」編列7億2,946萬2千元,包括債務利息6億3,832萬8千元及其他利息9,113萬4千元,較108年度預算7億0,414萬6千元,增加2,531萬6千元,增幅3.6%。近年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債務餘額不斷攀升,導致利息費用居高不下,影響財務健全甚鉅。為避免利息負擔影響盈餘,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擬定相關清償計畫,以確保資金調度無虞,並於2週內提供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提案人:邱臣遠  邱志偉 連署人:廖國棟 23.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案編列187億7,698萬1千元,其中自有資金92億4,416萬7千元僅占預算額度49.23%,外借資金95億3,181萬4千元,占全預算50.77%,顯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擴充計畫仍仰賴舉債方式籌措,不利於整體財務結構。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顧及整體資源架構,就其固定資產投資之財務規劃及成本效益分析,避免耗置預算資源,影響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健全提出改善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治芬 24.比較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近3年度(105至107)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預算執行情形,105至107年度平均每年度決算約108億3,208萬8千元,占當年度可用預算數均未逾8成,而109年度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142億0,881萬4千元,遠逾該公司105至107年度平均決算數108億3,208萬8千元,且續編預算之14項專案計畫截至108年度8月底仍有待執行預算57億8,201萬3千元,相較於105至107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平均決算數約108億3,208萬8千元為高,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審酌工程進度及預算執行能量,避免過多預算保留或賸餘,影響該公司經營績效及資源之合理有效配置,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計畫。 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25.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142億0,881萬4千元,惟107年9月起至108年8月底高達7項執行中計畫辦理修正,而其中「水庫設施更新改善計畫」、「臺南高雄水源聯合運用調度輸水工程」及「水上淨水場擴建工程計畫」等3項工程有助穩定南部供水,原訂107或108年度完工,因火災或工程進度未如預期,工期展延至109年底或110年6月,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檢討加強計畫進度之控管,並按季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執行情形。 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26.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近5年債務餘額及負債比率逐年攀升,109年度預計利息費用高達7億2,946萬2千元,占營業收入2.36%,為近5年度最高者,應審酌公司營運狀況,滾動檢討所需對外舉債規模,並積極研謀有效減債措施,應提出改善計畫,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維持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營運及財務結構之健全發展。 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孔文吉 27.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7年統計年報,該公司民國107年底管線總長度為6萬2,369公里,較106年底增加911公里,增幅1.48%,係因本年度賡續辦理自來水擴建、下游管線及延管等工程所致。而在各管種中,以塑膠管價廉質輕,運裝便利,為一般小口徑之導送配水管及絕大部分用戶接水管所廣泛使用,依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統計,截至107年底塑膠管長度計3萬258公里,占48.51%為最多,惟因較易破管,雖近年由延性鑄鐵管或耐衝擊硬質塑膠管取代,但仍有泰半係塑膠管線,而塑膠管線易破損,更間接推高漏水率的問題,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就加速汰換塑膠管擬具工作計畫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邱臣遠 28.為配合政府照顧偏遠地區居民政策,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持續改善無自來水地區供水及原住民地區飲用水,以提高偏遠地區居民生活品質。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自來水延管工程」編列15億3,000萬元,由地方政府協助用戶名冊及用地或分擔部分經費,再由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依計畫規定辦理勘估後,彙整提送評比表,續由經濟部水利署召開評比會議審核,依評比結果排序核定後,由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施作,以提升偏遠民眾之用水安全與生活品質。然依據水利署統計,全台灣自來水供水普及率87.36%,其中南投縣80.62%、苗栗縣83.32%、台東縣82.68%及屏東縣55.04%均低於全台平均,不利維護前述縣市人民用水安全,爰要求經濟部水利署應協助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針對這些縣市進行完整的用水評估,並就亟須改善部分積極協助,使當地民眾可以擁有安全無虞的飲用水。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楊瓊瓔 29.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統計年報,107年度售水量各用水種類別結構比:家庭用戶占63.2%;工業用戶占26.39%,其餘商業、機關、市政、船舶、優惠及其他售水共占10.41%,顯見台灣用水量最大宗仍是民生用水。惟為因應武漢肺炎疫情衝擊產業,經濟部推工業用水電費減免優惠,僅針對連續2個月營收較108年減少15%的企業,提供水電費打折,其中水費及低壓用戶電費打九折,每月水費減免上限7,000元、低壓用戶電費減免上限10萬元;營業額減少達50%的企業,水費及低壓用戶電費打七折,每月水費減免上限2萬元、電費30萬元。然我國自來水用量最大宗係民生用水,而經濟部給予的折扣僅針對企業,對於因疫情失業或是放無薪假的民眾毫無助益,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前述民眾研擬相關水費補助措施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楊瓊瓔 30.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計虧損2億8,463萬3千元,較106及107年度決算盈餘分別為3億5,203萬6千元及3億9,491萬3千元,108年度預算案虧損8,508萬6千元,營運呈衰退情形。比較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6至109年度之營業利益率、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等重要經營績效指標,109年度營業利益率2.72%係近4年來最低者,108及109年度因預計虧損,故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等均呈負值,較以前年度營運實績呈衰退之趨勢。是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預計虧損2億8,463萬3千元,營業成本及費用占營業收入97.28%,係近4年來最高者,爰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正視財務惡化之問題,並積極研謀改善對策及提出有效改善方案。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楊瓊瓔 31.根據經濟部的調查,全台有49.6萬戶無接引自來水,其中彰化縣無自來水之用戶有2.42萬戶,而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執行「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106及107年度決算數占可用預算數僅各為20.17%及51.44%,而到108年8月的執行率僅23.76%,顯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執行效率低落,而109年度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續編「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自來水延管工程」15億3,000萬元,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應提出預算執行改善計畫,以減少彰化縣無自來水之用戶數,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翁重鈞  廖國棟  孔文吉 32.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08年4月所訂未來6年(109至114年)經營計畫,對於未來各區水資源供需情勢分析,107年底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系統供水能力約為43.06億立方公尺,平均配水率74.67%,其中北區77.92%、中區70.26%、南區80.03%、宜蘭51.4%、花蓮51.13%、台東61.04%,顯示南區潛在缺水危機最高。爰建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宜審酌我國水資源供需情形,強化自有水源之保育開發,並依我國水利建設情形及各區產業發展情形,滾動檢討各區水資源調度之效率,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專案報告,以提高經營績效。 提案人:翁重鈞 連署人:廖國棟  謝衣鳯  廖婉汝 33.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07年底全公司實際平均供水普及率與售水率分別為93.04%及76.87%。惟第三區處(新竹縣市及苗栗縣)、第七區處(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第九區處(花蓮縣)及第十區處(臺東縣)等4個區處之供水普及率低於9成;第一區處(新北市北部及基隆市)及第十區處(臺東縣)之售水率亦未達7成。爰建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推動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及降低漏水率計畫,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提升專案改善報告,以強化各區處之營運績效與提高競爭力。 提案人:翁重鈞 連署人:廖國棟  謝衣鳯  廖婉汝 34.為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開辦之水費電子帳單收費方式,目前申辦率(執行率)僅8%,使用率偏低,爰要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民眾申辦電子帳單之比率應達12%以上,加速落實帳單無紙化政策。 提案人:廖國棟  翁重鈞  楊瓊瓔  孔文吉  謝衣鳯  邱議瑩  蘇震清  賴瑞隆 35.屏東地區供水普及率尚未達60%,目前內埔、麟洛地區居民用水孔急,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即推動該地區供水規劃與建設。 提案人:蘇震清  邱議瑩  賴瑞隆 36.為保障原住民地區居民用水權益,針對原民地區供水普及率未達九成,且均屬偏鄉地區,每戶成本偏高,請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與經濟部水利署研議匡列增加原民地區無自來水供水改善經費,並放寬每戶供水成本門檻,以加速提升原民地區供水普及率。 提案人:廖國棟  孔文吉  楊瓊瓔  蘇震清  翁重鈞  陳超明 109年4月23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議: 甲、經濟部主管 一、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部分: 1.營業總收入:原列337億9,058萬9千元,增列「銷售收入」1,000萬元、「營業外收入」項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500萬元、「勞務收入─服務收入─環保業務收入」300萬元;減列「營業收入」項下「投資性不動產收入─出租土地」3億元,增減互抵,共計減列2億8,2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35億0,858萬9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利益):原列315億5,886萬8千元,減列「服務費用─旅運費」200萬元、「營業成本」項下「銷售成本─銷貨成本」300萬元(含「再生能源發電費用」100萬元,其餘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營業費用─管理費用」100萬元,共計減列6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15億5,286萬8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22億3,172萬1千元,減列2億7,600萬元,改列為19億5,572萬1千元。 (三)生產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收回投資9,423萬元,照列。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68億7,784萬4千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33項: 1.有鑑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之「農糧產業經營結合綠能設施專案計畫」引起許多爭議,例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自扁政府以降,所推動的「平地造林」計畫行之有年,而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計畫卻將部分林地選出優良農地砍伐並設置太陽光電設施。惟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雖排除第一級環境敏感區域和環保林,選擇林相較差之地區,但有部分民眾認為,人造林目前已有相當的生態與觀光效益,反對砍樹。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除持續與民眾溝通外,應妥善兼顧環保與經濟發展,並於2週內提供相關書面報告予立法院。 提案人:邱臣遠 連署人:邱議瑩  楊瓊瓔 2.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核心事業原為砂糖,由於近年砂糖開放自由進口,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雖積極調整糖業經營策略,運用多角化策略進入各項產業領域,目前除土地開發收益為主要獲利來源外,其餘營業收入皆多未因多角化經營事業而提升獲利能力,導致整體經營績效未盡理想。基此,為增加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績效及多角化事業之獲利空間,避免該公司因出售土地收益不如預期而弱化經營績效,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將「加強本業並提升多角化事業經營績效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 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邱臣遠 3.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各地養豬場採傳統豬舍養豬,數10年來有著嚴重的豬糞味空氣污染問題,讓當地居民不堪其擾。當地居民對家的記憶,只剩下臭氣,這讓居民情何以堪?連最基本呼吸的權利都被漠視。建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加速改善「台糖養豬2.0」,比照屏東東海豐農業循環園區,並研擬對當地回饋辦法。 提案人:楊瓊瓔  廖國棟  孔文吉 4.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共有8項事業部,其中量販部分已於108年退場,而其他部分事業仍屬於逐年虧損情形,主要獲利來源仍以土地開發為主力,此並非常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就各事業部經營績效提出改善方案,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孔文吉  廖國棟  楊瓊瓔 5.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積極推動所屬16處畜殖場改建為全新現代化農業循環豬場,109年度續編列經費51億8,301萬2千元辦理。經查該計畫108年編列10億2,880萬元,僅執行3,680萬元,預算執行率實屬偏低,又該計畫110年度續編列45億2,097萬8千元,為能有效監督,爰要求針對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每3個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孔文吉  廖國棟 6.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外收入─其他營業外收入─處分投資性不動產收益」24億3,342萬元,主要係出售土地之收入,惟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長期依賴土地處分收入改善經營績效,而土地使用效益卻顯有檢討改善空間,例如該公司自94年度至108年8月底止,被徵收後發還土地面積274.53公頃,其中153.03公頃(55.75%)為閒置未使用土地,另查該公司自88年起陸續收回高鐵車站區段徵收抵價地逾85萬餘平方公尺,然截至108年度8月底止,仍有63萬7,270.49平方公尺(74.82%)尚待開發利用,且每年尚須支付8,596萬2千元地價稅及管理費,顯示該公司相關土地規劃及利用成效不彰,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檢討改進,具體提出各年度土地資產控管規劃,確實提升土地使用效益與營運績效。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7.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為符合環保與動物福利需求,規劃將所屬16處畜殖場改建為現代化農業循環豬場,期程自107年10月至110年6月底,並於109年度預算案繼續編列「農業循環豬場改建投資計畫」51億8,301萬2千元,惟查該計畫截至108年8月底預算累計執行率僅33.33%,顯有檢討改進空間,且鑑於我國歷經22年努力,終可望於109年5月正式取得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認證為口蹄疫不施打疫苗非疫區,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上開豬場改建計畫對於該公司開拓外銷與我國養豬產業轉型升級皆有重大效益,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確實檢討該計畫推動瓶頸,務求農業循環豬場改建計畫能如期如質於110年完成,俾利提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績效、拓展外銷商機。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8.鑑於107年度我國砂糖市場需求量約57萬公噸,而國內砂糖主要生產來源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虎尾及善化2座糖廠,每年砂糖產量合計僅約5萬公噸,遠不敷國內砂糖需求量,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雖於105及106年期進行自營農場3年增產方案,目標為自營農場每公頃產量於3年內達75公噸,惟查2糖廠執行成果皆未達標,且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自營農場每公頃種蔗量約63至74公噸,尚低於約耕農場種蔗量之85至99公噸,顯有待檢討改進,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檢討增產方案執行缺失,並積極調整自營農場之耕作與營運模式,合理運用自營農場土地面積完整、運距短、適宜機械化管理等優勢,持續提高自營農場產蔗能量,俾利有效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國內砂糖自給率。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9.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4項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新興計畫雖編列0.13億元,惟其餘16.58億元皆於110及111年度支應,經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107年度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計畫預算執行率僅52.52%,例如:其中「沙崙智慧綠能循環住宅園區開發投資計畫」107年度可用預算數1億7,834萬元,預算執行率僅47.27%,可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專案計畫執行率常常未如官方預期,請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謝衣鳯  廖國棟  孔文吉  邱臣遠  楊瓊瓔 10.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所轄畜殖場為符合環保與動物福利需求,已規劃將所屬16處畜殖場改建為全新現代化農業循環豬場,期程自107年10月至110年6月底,總經費107億4,079萬元(109年度編列51億8,301萬2千元),預計於110年6月底完工,但截至108年8月底預算累計執行率僅33.33%,顯示執行率未如預期,爰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提出檢討報告並改善執行率。 提案人:謝衣鳯  廖國棟  楊瓊瓔  孔文吉 11.截至107年12月底,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內外轉投資案計19項,總投資金額62億4,018萬元,其中配合政府政策投資者計有台灣證券交易所、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花卉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聯亞生技開發公司、台灣高速鐵路、亞洲航空、義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太景醫藥研發控股公司等8項投資案,投資金額計達31億4,378萬元,占當年度投資總額之50.38%,投資淨收益2億2,863萬元,換算投資報酬率為7.27%,但再檢視其中投資收益或或損失情形,其中台灣花卉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僅104年度獲投資收益,其餘4年皆為虧損或無獲利;聯亞生技開發公司僅104年度獲投資收益,其餘4年亦無收益;太景醫藥研發控股公司則於103至107年度均未產生投資收益。由於上述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轉投資項目績效欠佳,恐造成資金積壓而影響資金運用效益,爰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提出檢討報告並改善投資效益。 提案人:謝衣鳯  廖國棟  楊瓊瓔  孔文吉 12.查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106年12月28日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之花東傳統領域土地如何執行原民土地轉型正義有其專題報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結論中表示「(1)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為國家重要資源,將持續配合政府原住民政策辦理,維護世代對土地之使用權。(2)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原住民族為夥伴關係,將共同促進土地資源循環與永續利用。」依上開結論,業於106至109年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召開10次協調會,就花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之傳統領域土地,爭取117公頃土地供當地原住民優先使用權。是以,目前恐因疫情因素或宣導傳播管道有限,導致部分原住民鄉親仍未知悉目前有117公頃土地可供當地族人優先使用之情形。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前次說明會辦理情形及後續作法,依前開117公頃土地相牽連之核定部落,並展延上開土地原住民族土地之優先使用權申請期限至109年年底,俾建立原漢間共存共榮之族群關係。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楊瓊瓔  謝衣鳯 13.查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106年12月28日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之花東傳統領域土地如何執行原民土地轉型正義有其專題報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結論中表示「(1)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為國家重要資源,將持續配合政府原住民政策辦理,維護世代對土地之使用權。(2)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原住民族為夥伴關係,將共同促進土地資源循環與永續利用。」依上開結論,就傳統領域土地經營管理應與原住民族採取夥伴關係共同合作。惟近日屏東大武山下平地造林有成之200公頃土地將改成「光電園區」,導致民眾反彈,其是否為傳統領域土地仍有疑義。基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原住民族為夥伴關係,將共同促進土地資源循環與永續利用」之理由,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與內政部地政司合作,將管有之土地放置國土測繪中心之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系統,供民眾套疊查閱,俾建立原漢間共存共榮之族群關係。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謝衣鳯 14.查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106年12月28日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之花東傳統領域土地如何執行原民土地轉型正義有其專題報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結論中表示「(1)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為國家重要資源,將持續配合政府原住民政策辦理,維護世代對土地之使用權。(2)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原住民族為夥伴關係,將共同促進土地資源循環與永續利用。」依上開結論,就傳統領域土地經營管理應與原住民族採取夥伴關係共同合作。是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之土地涉及傳統領域土地,目前應予以公開其土地使用或租賃狀況,進而達到與原住民族為夥伴關係,將共同促進土地資源循環與永續利用之目的。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6個月內提供近3年所管理傳統領域土地之土地使用情形及未來5年內租約未到期之傳統領域土地租賃使用情形,俾建立原漢間共存共榮之族群關係。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孔文吉  陳超明  楊瓊瓔  謝衣鳯 15.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近年營業成本占營業收入比率逐年上升,且營業利益率逐年下降,109年度預算為近5年新低,亟待檢討改善。(1)營業成本占營業收入比率逐年遞增,109年度為106年度以來最高,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編列「營業收入」303億2,739萬2千元,較108年度預算編列數317億9,461萬9千元減少,爰109年度預算案編列「營業成本」250億7,138萬2千元,雖較108年度減列5億3,178萬5千元,惟109年度營業成本占營業收入比率82.67%,已高於108年度預估之80.53%,亦為106年度以來最高,顯示該公司營業成本管控能力遜於以往。(2)109年度營業利益率為105年度以來最低,預算書所載最近5年度營業利益率資料,109年度「營業收入」編列303億2,739萬2千元,「營業利益」6億1,352萬元,預估營業利益率僅2.02%,不僅低於107年度之5.61%及108年度預估之2.71%,亦為105年度以來最低。爰此,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近年營業利益率呈逐年下降情形,且營業成本占營業收入不斷提高,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檢討改善,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俾增經營績效。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蘇震清 16.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事業單位之營業收入不足支應營業成本與營業費用,且多角化經營未提升整體獲利,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雖積極調整糖業經營策略,惟尚難藉由多角化經營而提升獲利能力,截至108年8月底止,生物科技、砂糖及精緻農業等分別虧損0.28億元、1.58億元及0.5億元,顯示部分事業單位之營業收入不足支應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致產生營業損失,足證多角化經營之具體成效仍未彰顯。爰此,各多角化業務經年發生虧損,致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需仰賴土地相關收益以彌補虧損,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檢討改進,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俾增經營績效。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亭妃  蘇震清 17.鑑於「循環經濟」透過重新定義廢棄物、重新設計產品與製程,讓資源、原材料與廢棄物回到產業鏈內不斷循環,大幅減少能源與資源的消耗和廢棄物的產生,促使高污染傳統產業降低污染並將污染變成綠金,以提升產業競爭力並減輕產業污染對環境的負擔。如何配合政府政策推動「養豬場沼氣發電」,且兼顧環保、生產、社會期待與經濟效益。建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加強辦理農業循環豬場,並於東海豐農業循環園區營運後,進一步於全國最大養豬縣市─雲林縣之虎尾畜殖場推行循環經濟,並逐步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雲林各養豬場實施辦理,並每季以書面報告提報進度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議瑩  林岱樺 18.鑑於經濟部前瞻基礎建設─水與環境計畫中,從安慶圳整治,至糖廠鄰近虎尾鐵橋、堤防景觀,帶狀串聯同心公園、台糖宿舍區,並透過水岸縫合打造水岸生活空間及開放糖廠;而台糖廠區內縣定古蹟2座酒精槽槽體以及糖廠內約12公頃綠帶及糖業文化資產,將以文化梳理低度開發。建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盤整並推動落實:(1)廠內開放區及糖廠營運區規劃分區,(2)同心公園與台糖宿舍群、虎尾糖廠廠內文資古蹟修復及再利用,(3)再造虎尾糖廠糖文化及鐵道文化復興,(4)配合前瞻基礎建設─水與環境計畫整體規劃。並於2個月內以書面報告提報推動進度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議瑩  林岱樺 19.鑑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龍巖糖廠為日治時期別具意義之糖廠,當年廠區內車站、學校、球場、電影院等設施應有盡有,為糖業文化歷史中具歷史意義的一筆,結合雲林褒忠鄉臥龍山與鄧麗君故居等觀光景點,具有活絡地方、在地創生的意義與價值。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規劃於不影響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農務之下,評估先行開發部分廠區,整修頹圮多年車站及綠美化,以及推動龍巖支線小火車整建復駛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將規劃進度以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議瑩  林岱樺 20.鑑於循環經濟是推動與落實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最重要的一項策略,也是結構性改變既有線性經濟模式的代表作法,「循環經濟」及「綠能科技」的領域如何深化合作有待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積極落實。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加強辦理農業循環經濟,與工業研究院合作辦理推動循環經濟計畫,建構台灣循環經濟生態鏈,在農業首都雲林縣推動除畜糞生質能源外,例如牡蠣殼提煉碳酸鈣技術、酵素量產製程建置、生醫豬園區、蔬果冷鏈物流中心等「循環經濟示範點」以提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整體研發能量與地方發展,並每3個月以書面報告提報進度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議瑩  林岱樺 21.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租賃成本明細表「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科目預算編列1,377萬6千元,該科目於106年度決算數297萬7千元,107年度決算數為336萬6千元;108年度預算數為688萬8千元,109年度預算數為1,377萬6千元,其後說明:依照107年度實際發生與109年度實際需要編列預算,為避免超編之情形,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該科目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22.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革新項下「人力培訓」預算編列4,855萬6千元,辦理人員培訓,加強從業人員技能及專業知識等。惟在人力培訓項目之第2點109年度預算員額較108年度減少62人,其培訓費用卻反增不減。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提出人員培訓相關報告,說明人員培訓計畫,108年度人員培訓財務報表與109年度人員培訓預算報表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說明。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23.鑑於新型冠狀病毒(俗稱武漢病毒)疫情影響,新型冠狀病毒使民眾人心惶惶,酒精有消毒殺菌之作用。酒精遂為人民抗疫之必需品,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亦有生產、進口並銷售酒精,故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就防疫酒精產銷概況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蘇治芬  邱志偉 連署人:賴瑞隆 24.檢視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事業103至107年度投資收益或損失情形,其中台灣花卉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僅104年度獲投資收益,其餘4年皆為虧損或無獲利;聯亞生技開發公司僅104年度獲投資收益,其餘4年亦無收益;太景醫藥研發控股公司則於103至107年度均未產生投資收益。由於上述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轉投資項目績效欠佳,恐造成資金積壓而影響資金運用效益,宜全面研酌有無繼續投資之必要,以避免積壓資金,並影響轉投資效益。爰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就此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翁重鈞  陳超明  廖國棟  孔文吉  謝衣鳯 25.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之屏東縣崁頂垃圾焚化廠自90年12月開始營業,虧損多年。至於崁頂廠虧損原因,詢據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係該廠與屏東縣政府簽訂契約所定操作維護費之物價調整公式、售電所得漲價分配等,皆不合理,且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無權自行收受一般事業廢棄物。雖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別於102至104年間與屏東縣政府進行履約爭議調解,並交付仲裁,依仲裁結果,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自104年起每年約可獲屏東縣政府1,638萬餘元之補償金,惟該筆補償金仍無助於緩解該廠之虧損。例如該廠104年度虧損7,332萬4千元,惟105至107年度期間,虧損金額已攀升至1億4,733萬8千元至5億7,139萬1千元間,迄108年8月底虧損金額接近9,000萬元,皆遠高於104年度虧損金額。依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屏東縣政府簽訂之契約,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違反相關法令,須負相關處分之責。查崁頂廠於106年至108年8月底止,因未妥適操作、管理崁頂廠相關設施,運轉過程屢傳故障事件,遭屏東縣政府環保局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或契約等規定分別處罰5次及6次,罰鍰計達215萬元。此外,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同一違失樣態亦有數次遭環保機關裁罰情形,例如106年3月及6月分別發生1號爐及2號爐戴奧辛超標情形。雖崁頂廠預計使用年限至110年底,惟在該廠營運期間,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仍應針對多項操作細節,檢討改善。爰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就此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翁重鈞  陳超明  廖國棟  謝衣鳯  孔文吉 26.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計畫,其中興建循環住宅投資等4項新興計畫109年度雖僅編列1,350萬3千元,惟後續2年將有龐鉅支出,考量該公司107年度因過多經費保留而影響經營績效,顯示該公司對於預算編列、工程招標等容有改善空間;況109年度是否仍有營建物價上漲、招標案量充足而降低廠商投標意願等情形亦難預料,且審計部曾於107年審核通知事項敘明該公司楠梓學苑(鄰近高雄科技大學)107年度套房出租率74.82%較106年度衰退,顯示學苑出租業務有轉劣現象。為避免重蹈107年度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計畫之預算執行率僅5成餘,允宜通盤考量未來年度預算執行能量及工程進度是否能如期如質完成等問題,覈實評估所編經費規模及期程之妥適性,爰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就此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翁重鈞  陳超明  廖國棟  孔文吉  謝衣鳯 27.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預算案編列「營業利益」6,601萬3千元,該部門逾9成收入源自於岡山、崁頂垃圾焚化廠,該2焚化廠分別提供高雄市11個行政區及屏東縣33個鄉鎮市家戶及縣、市政府所交付之可處理廢棄物焚化作業,其中高雄市岡山垃圾焚化廠及屏東縣崁頂垃圾焚化廠分別自90年11月及12月開始營業,該2焚化廠各設有3座及2座混燒式機械焚化爐,營運迄今岡山廠盈虧交錯,崁頂廠則虧損多年。焚化廠操作營運業務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之主要營收來源,惟崁頂廠未能妥適操作,屢遭主管機關裁罰處分。爰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針對高雄市岡山垃圾焚化廠及屏東縣崁頂垃圾焚化廠,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書面報告,以提高經營績效。 提案人:謝衣鳯 連署人:廖國棟  陳超明  廖婉汝 28.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編列12項固定資產投資專案計畫,其中興建循環住宅投資等4項新興計畫,循環經濟正夯,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過去配合台南沙崙綠能科學城政策,打造智慧綠能循環住宅,預計2020年底完工,採「以租代售」型態來經營,預估可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帶來每年至少6,000萬元的租金收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智慧循環住宅配合沙崙綠能科學城政策,運用創新思維及友善環境態度興建,並導入循環經濟理念,「以租代售」型態來經營,不僅滿足科學城進駐人員居住需求,將成為國際首創劃時代的標竿建築。依據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規劃,智慧綠能循環住宅園區共提供351戶安居住宅,創新翻轉營建業現行線性規劃設計模式,改以3R思維將循環經濟導入建築環境,開展出「BIM應用於建材銀行」、「建材護照」、「預鑄化模組化」等創新模式,未來高雄橋頭科學園區將吸引上百家廠商進駐,南科管理局表示,南科和路竹科,目前已有7.7萬就業人口,橋頭科學園區啟動後,從台南到高雄,將打造一條科技廊道,預計橋頭科學園區年產值可達1,800億元、創造1萬1千個就業機會。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底前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北高雄橋頭地區興建循環住宅投資案評估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連署人:陳明文  賴瑞隆 29.108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收入」預算258億4,752萬元,109年度預算243億8,087萬7千元,呈現下降趨勢,顯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對於該公司之業務發展及產品銷售缺乏信心;其次,107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稅前淨利高達68億9,403萬5千元,故知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多角化經營策略布局迭有成效;再者,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多項優質強勢產品,如豬肉、蜆精、保健食品及美容保養品等,應積極拓展海外內銷,創造更大收入來源,且適逢國內口蹄疫拔針,國際間非洲豬瘟肆虐等影響,更應積極布局國際。為鼓勵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勇於拓展本業業務,爰要求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除應積極增加營業收入外,更應強化電子商務部分之經營,並以109年度電子商務部分之營業收入倍增為目標。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震清  邱議瑩 30.107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其他營業外收入」決算數為66億1,317萬8千元,其中「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決算數為54億5,086萬9千元,內容為變賣土地資產,109年度預計變賣47項土地。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台灣管理最多國有土地之國營事業,經查發現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活化效率低落,多筆土地皆以圍籬隔離,未善加管理,然每年卻有多筆土地拿出來變賣,墊高公司獲利。基此,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就「109年度預計變賣土地之合理性(因被徵收、因業務無需保留等)、面積以及價格估算等提出書面報告」,以及「其他尚未開發且位於市區土地應進行綠美化,並對民眾開放回饋地方,發揮國營企業帶動地方發展功能提出辦理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震清 31.107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超時工作報酬」決算數為1億8,324萬1千元,108年度預算數為2億6,480萬9千元,109年度預算數則編列2億5,868萬3千元,108、109年度預算數分別比107年度決算數高出8,156萬8千元、7,544萬2千元,顯示預算與決算數尚有實際落差,顯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浮編「超時工作報酬」(加班費)情形嚴重,基此,為撙節支出,避免浮報「超時工作報酬」,有效管控加班費以及保障員工身心健康,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如何精進「超時工作報酬」預算編列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震清 32.109年度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性不動產費用」預算數為15億0,086萬2千元,較108年度預算數14億0,935萬5千元,增加9,150萬7千元,增幅6.49%,109年度「投資性不動產費用」均較108年度預算數及107年度決算數增加,應提出本費用明細表以利監督;其次,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有關不動產投資部分,與高雄有關包括繼續計畫1項:「高雄市前鎮區光華段建屋出租投資計畫」(108年至110年度,共計1億9,885萬元)、新興計畫1項:「高雄學府循環住宅投資計畫」(109至111年度,共計4億4,572萬1千元),其投資之必要性與合理性亦應一併說明;再者,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高雄市翠亨南路兩側土地出租,承租人違反分區使用,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基此,為撙節費用支出,監督本計畫之執行,建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震清 33.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擁有全台灣近6萬公頃土地,土地使用固然需要,但閒置土地未活化利用亦有違職責,目前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在高雄前鎮兩塊面積較大的土地,包括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物流園區二期和金銀島商場均屬閒置土地,允應積極招商開發或先綠美化;其次,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對於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屢遭承租人未依租約使用之情事,屢見不鮮,不僅未善盡土地所有人與管理人責任,亦造成地方民意反彈。有鑑於此,為撙節支出,爰請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提出「承租土地查經未依契約使用檢討改進方案報告」。 提案人:賴瑞隆  邱志偉 連署人:蘇震清 二、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8,949億1,797萬7千元,減列「營業收入─銷貨收入」2,443億9,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增列「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1,000萬元,增減互抵,共計減列2,443億8,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505億3,797萬7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8,808億6,496萬2千元,減列「營業成本─銷貨成本」2,443億9,000萬元、「服務費用」600萬元(含「水電費」500萬元、「旅運費」100萬元)、「營業費用─其他營業費用─研究發展費用」5,000萬元(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2,444億4,6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364億1,896萬2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140億5,301萬5千元,增列6,600萬元,改列為141億1,901萬5千元。 (三)生產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346億0,525萬元,減列「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二期投資計畫」3億1,000萬元、「洲際貨櫃二期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投資計畫」4億9,000萬元,共計減列8億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38億0,525萬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生產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部分:增加資金轉投資8,964萬5千元,減少資金轉投資3億9,950萬元,資產變賣1,195萬2千元,均照列。 (八)通過決議29項: 1.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業務外包多元,致引發勞資爭議案件頻傳。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輸油分配作業皆由油罐汽車駕駛員執行,其採勞務承攬外包是否適當,應予評估調整。爰此,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就近3年油罐汽車駕駛員業務外包採購廠商勞資爭議案件進行統計、分析,並評估是否改採直接聘僱駕駛員,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連署人:廖國棟  孔文吉  賴香伶 2.有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LNG)計畫攸關2025年非核家園能否落實,目前計畫辦理進度卻出現延滯,若該計畫無法如期推動,恐將危及2025非核家園政策,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逐季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執行進度報告,務求落實2025年非核家園政策。 提案人:陳明文  蘇治芬  蘇震清 3.2017年國際油價暴漲,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沒有透過國際原油期貨合約進行避險,造成購油成本暴增;2020年國際油價暴跌,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依然沒有透過國際原油期貨合約進行避險,「認列庫存損失」或「在途原油跌價損失」暴增,造成公司收益減少,為避免國際原油價格暴漲暴跌影響該公司收益,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於3個月內研議布局國際原油期貨避險,避免國際油價大漲大跌影響該公司經營。 提案人:陳明文  蘇治芬  蘇震清 4.近年度因環保潮流意識抬頭,政府正極力推廣再生能源政策及發展國內電動機車產業,致電動機車掛牌數日增,因此,恐導致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既有之加油站營運模式勢必將面臨挑戰;基此,有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身為我國國營之能源事業,在面對非燃油車(例如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需求日益增加及新能源運用在交通載具已是世界產業趨勢之際,建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審慎規劃加油站等營業據點轉型之長期策略,掌握機先,提前布局,以因應低碳減排與非燃油車之未來發展趨勢,避免沉沒在國際能源潮流脈動中。 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邱臣遠 5.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政府擴大天然氣使用之能源政策,以及充分穩定供應國內天然氣新增需求,將「多元能源來源,確保穩定供應」列為109年度策略目標之一。惟鑑於我國液化天然氣有98%以上依賴進口,因此,建議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在液化天然氣貨源穩定供應基礎下,參考國際市場趨勢,逐步調整長、短期合約及現貨市場之配比與採購策略,並積極洽詢穩定且具價格競爭力之液化天然氣供應來源,以降低採購成本及分散風險。 提案人:翁重鈞  楊瓊瓔  邱臣遠 6.依監察院108年11月7日公告之調查報告指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二期投資計畫項下興建臺中液化天然氣廠至烏溪隔離站26吋陸上輸氣管線工程原預計105年12月底完成,截至108年底止台中廠二期投資計畫累計進度未如預期,主要係該計畫項下臺中至烏溪26吋陸上輸氣管線工程現場乾燥進度未如預期,無法達成原訂108年12月31日氮封目標,致整體計畫進度落後;又據監察院指出:臺中至烏溪26吋陸上輸氣管線工程因可行性研究與設計階段未翔實調查與溝通協調,未能適時發現與其他機關管線重疊問題,及地方政府與其他部會已有拓寬或整治等相關規劃,已較原預定完成時程延後3年。允宜確實檢討,並加速推動辦理,俾利整體計畫得以順利推展。 提案人:楊瓊瓔  廖國棟  孔文吉 7.為保障身心障礙者、弱勢及農漁民權益,善盡社會企業責任,推動庇護工場的永續發展,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所轄之場、站、辦公地點應優先採購身心障礙、弱勢及農漁民福利機構或團體、庇護工場所生產之物品,另加油集點兌換商品部分亦應優先引進身心障礙、弱勢及農漁民福利機構或團體、庇護工場所生產之物品,以上之數量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孔文吉  廖國棟  楊瓊瓔 8.針對工業安全部分,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近3年共編列超過60億元以達成「工安百分百、工安零災害」目標,經查近5年內,各縣市勞動局針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提出1,089項次缺失,實有改進之必要,爰要求於1個月內提出改善工安之具體計畫。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孔文吉  廖國棟  楊瓊瓔 9.鑑於電動機車占機車比例漸增,目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自營與加盟之營業據點合計逾1,900家,現階段接受政府補助建置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迄108年底已設置377站,為使電動機車補充能源更為便捷,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更應加速思考加油站營業據點轉型的規劃,爰要求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計畫。 提案人:陳超明 連署人:孔文吉  廖國棟 10.109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編列「工業安全及環境保護」預算共計88億1,215萬6千元,107及108年度所編列之工業安全及環境保護經費更累計逾175億元,惟查該公司近5年度仍每年發生多起工安及環境污染事故,不僅歷年度於勞動檢查被提出缺失項次均達百件以上、遭環保機關裁罰30件次以上,且108年度該公司因環保裁罰66件,裁罰金額就高達1,406萬1千元,更陸續被查獲利用雨天排放廢氣、隱匿油槽漏油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等重大事件,已嚴重傷害國營事業形象,顯見亟待檢討強化內部管理機制,爰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確實列管稽查所屬各單位工安查核、強化承攬商管理與環境保護標準作業程序,定期檢討懲處失職人員並獎勵績優單位,以善盡國營企業之社會暨環保責任。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11.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智慧電動車能源補充設施普及計畫」負責「推動建置能源補充設施」,原計畫需於107至109年度應分別建置160站、390站及450站能源補充設施;惟查國內電動機車年度掛牌數已由104年度之1萬1,048輛成長至108年度之16萬8,537輛,呈現逐年遞增趨勢,然該公司因工業局補助經費調整而隨同調整設置站數,108年度僅建置216站,109及110年度亦僅預計各建置216站,恐不符電動機車成長需求,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自營與加盟之營業據點合計逾1,900家,爰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本於配合政府推廣綠能暨節能減碳政策,積極規劃加油站營業據點轉型策略,以強化電動機車產業基礎設施、加速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之普及與便利化。 提案人:蘇震清  邱志偉 連署人:邱議瑩 12.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自營與加盟之營業據點合計逾1,900家,現階段接受政府補助建置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迄108年底已設置377站,鑑於政府政策刻正推廣再生能源等綠能暨節能減碳,且近年度電動機車掛牌數年年成長,對能源補充設施之需求也將日益殷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國營能源事業,應配合政府能源轉型政策,規劃加油站營業據點轉型之長期策略,提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技能,並促進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之普及與便利化。 提案人:謝衣鳯  廖國棟  孔文吉  楊瓊瓔 1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配合政府循環經濟政策方向,計畫將原高雄煉油廠之土地轉型為多功能產業循環園區,規劃引進綠能、節能、生技醫療及其他高附加價值之相關產業,吸引中高階就業人口進駐以提升產值,於園區內成立之「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專區」設立「材料國際學院」及「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中心」經費(含前期基盤工程7.7億元)60億餘元,相關硬體建設預計114年完工。園區土地利用涉及都市計畫變更及文化資產審議程序,尚待與利害關係人協調溝通。高雄煉油廠土地原為經營石化事業之特種工業區,關廠後土地需踐履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方可重新規劃利用;又原高雄煉油廠廠區及宿舍群內具有文化與歷史價值潛力之文物、設備、建築及舊鐵道等〔如日本第六海軍燃料廠丁種宿舍(中油宏南舊丁種雙併宿舍)、中油宏南宏毅宿舍群〕,涉及文化資產審議作業,須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辦理後保存與維護規劃。是以,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專區使用土地之都市計畫變更草案,須視相關文化資產審議結果而調整,致相關都市計畫變更作業進展緩慢,允宜依文資審議結果積極與高雄市政府及相關人士(當地居民、民意代表、鄰近產業代表)溝通共識,儘速完成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推進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專區設立進度。綜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循環技術暨材料創新研發專區」以集結產、官、學、研對於高階材料之現有研發量能,研發產業所需之關鍵技術及高階材料,對提升我國產業自主能力有其重要性。惟相關硬體建設均須俟園區土地完成都市計畫變更程序方得進行,為如期完成研發專區之設立,允宜積極協調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及文化資產審議之歧異,溝通共識,以推進專區設立進度。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震清 14.按國營事業管理法第2條規定:「國營事業以發展國家資本,促進經濟建設,便利人民生活為目的。」石油為我國主要能源,亦為我國合纖、塑膠、橡膠及其他化學品等中下游石化產業基本原料來源。惟我國自有能源甚少,97%以上之能源均仰賴進口,凸顯我國能源供給及石化產業供應鏈之脆弱。近年雖有新獲油氣資源量,惟海域探勘未見成效。詢據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近年度油氣探勘之新獲資源,除105年間陸上探勘於鐵砧山C1井新獲資源量1.06億立方公尺天然氣及108年間仁澤3、4號地熱井鑽2.2百萬瓦電力外,國外油氣探勘108年間於美國Guardfish礦區亦發現新增蘊藏量與產量。惟該公司海域探勘過去年度(94至108年度)累計虧損逾28億元,顯示海域探勘之成效未臻理想。自有油源占公司煉產量之比重仍偏低。為強化能源安全,政府積極推動能源多元化政策,然探勘工程耗費龐鉅,風險甚高,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長期以來油氣探勘所獲仍有限,自有油源占公司煉產量之比重甚低,108年度該公司自有油田所獲原油26.5萬公秉(較107年度之自有油源減少3千公秉)占當年度煉產量2,376萬3千公秉之比率僅1.12%;在天然氣方面,108年度自有油田所獲天然氣5.2億立方公尺(較107年度之自有油田所獲天然氣增加2.8億立方公尺),占當年度煉產量223.41億立方公尺之2.33%;在液化石油氣方面,自有油田所獲液化石油氣3.93千公噸,占當年度煉產量347.62千公噸之1.1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近幾年度自有油源或天然氣占公司煉產量之比重仍未及5%,凸顯自有油氣比重均偏低。綜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身負國家油氣能源供應之責,且拓展探勘合作,掌握自主油源,提升自主能源比率為該公司主要經營策略目標之一,惟數10年來成效有限,允宜加強對國際能源資源之掌握,並提升油氣探勘成效,以提高自主能源比率及確保能源供應安全。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震清 15.為配合政府擴大天然氣使用之能源政策,以及充分穩定供應國內天然氣新增需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將「多元能源來源,確保穩定供應」列為109年度策略目標之一。宜逐步調整目前採購策略,並積極洽詢穩定且具價格競爭力之LNG供應來源。我國98%以上天然氣依賴進口,依該公司提供資料顯示,108年度約進口天然氣1,658萬噸,其中自卡達(28.17%)、澳洲(26.48%)、馬來西亞(14.96%)、澳洲(15.23%)、俄羅斯(8.93%)與巴布亞紐幾內亞(8.75%)等5個國家進口數量最多,且以中長期合約居多(占比89.63%)。另如以108年度進口單價觀之,自卡達進口中長期合約平均347.67美元/噸,現貨平均616.67美元/噸,較自其他國家中長期合約進口單價平均374.19至535.86美元/噸為低。故該公司宜於貨源穩定供應基礎下,參考國際市場趨勢,逐步調整長、短期合約及現貨市場之配比與採購策略,並積極洽詢穩定且具價格競爭力之LNG供應來源,以降低採購成本及分散風險。天然氣事業存量天數偏低,宜儘早妥為因應。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液化天然氣(LNG)進口後尚需仰賴後端設備完備方能順利運作。是以,天然氣儲運基礎設備之良窳及能否足敷中長期使用,攸關我國天然氣供應穩定安全,並影響下游產業健全發展。鑑於LNG之運輸、儲存需鉅額投資,且天然氣發電成本較高,目前國內液化天然氣營運週轉天數,較煤炭(30天)及石油(60天)安全存量天數相對低。然為預防短期不確定因素發生,如夏季颱風侵襲、冬季東北季風、海域封鎖、船隻故障、政治因素、戰爭等導致供氣中斷問題,維持一定儲氣量以確保天然氣供應安全仍有其必要。依據天然氣事業法及能源局公告「天然氣生產或進口事業自備儲槽容量」規定,天然氣生產及進口事業迄111年底應至少自備15天之儲槽容量,俟後年度逐漸遞增至24天之儲槽容量;惟按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資料顯示,最近5年度(104年度起)該公司最低事業存量天數均低於8天,107年度最低事業存量天數僅為5.8天,108年度上升至7.1天,允宜審慎因應。綜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政府擴大天然氣使用之能源政策,以及充分穩定供應國內天然氣新增需求,允宜賡續研酌調整採購策略,積極洽詢穩定且具價格競爭力之LNG供應來源,以降低採購成本及分散風險。另近年來天然氣事業最低存量天數偏低,宜妥為因應,以確保供氣穩定。爰建請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說明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陳明文  蘇震清 16.我國98%以上天然氣依賴進口,鑑於LNG之運輸、儲存需鉅額投資,且天然氣發電成本較高,目前國內液化天然氣營運週轉天數,較煤炭(30天)及石油(60天)安全存量天數相對低。近期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肆虐全球,全球國際局勢驟變,為預防短期不確定因素發生,如海域封鎖、船隻故障、政治因素、戰爭等導致供氣中斷問題,維持一定儲氣量以確保天然氣供應安全仍有其必要。按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資料顯示,最近5年度(104年度起)該公司最低事業存量天數均低於8天,107年度最低事業存量天數僅為5.8天,108年度上升至7.1天。此攸關我國天然氣供應穩定安全與電力供應,並影響下游產業之健全發展,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宜妥為因應,以確保供氣穩定。 提案人:邱議瑩  邱臣遠  賴瑞隆 17.按國營事業管理法第2條規定:「國營事業以發展國家資本,促進經濟建設,便利人民生活為目的。」石油為我國主要能源,也是我國合纖、塑膠、橡膠及其他化學品等中下游石化產業基本原料來源。然而,我國自有能源甚少,97%以上之能源均仰賴進口,凸顯我國能源供給及石化產業供應鏈之脆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身負國家油氣能源供應之責,且拓展探勘合作,掌握自主油源,提升自主能源比率為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策略目標之一,然數10年來成效有限,宜應加強對國際能源資源之掌握,提升油氣探勘成效,以提高自主能源比率及確保能源供應安全。 提案人:邱志偉  賴瑞隆  蘇震清 18.為配合政府擴大天然氣使用之能源政策(2025年天然氣發電占比50%),以及充分供應國內天然氣新增需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將「多元能源來源,確保穩定供應」列為109年度策略目標之一。是此,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宜應繼續研酌調整採購策略,積極洽詢穩定且具價格競爭力之液化天然氣(LNG)供應來源,以降低採購成本及分散風險,同時改善近年天然氣事業最低存量天數偏低現象,確保供氣穩定。 提案人:邱志偉  賴瑞隆  蘇震清 19.109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案預計營運成本率為97.78%,較106至108年度決算比率94.35%、95.72%及95.64%分別高出3.43個百分點、2.06個百分點及2.14個百分點,誠屬偏高,且103至107年度營運成本率均大於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之營運成本率,宜應適度調整煉製結構,以有效控制營運成本。另油氣採購占總成本比率甚高,實應持續洽尋供應穩定,且具價格競爭力之油氣新貨源,並檢討採購策略,參酌市場價格變化將現貨與中長期合約為適度搭配並慎選避險工具,強化採購人員議價談判能力暨充分掌握市場供需等資訊,以提升油氣採購績效及降低原料成本。 提案人:邱志偉  賴瑞隆  蘇震清 20.109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支應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轉投資及充實營運資金等,預計舉借長期債務330億元,包括向金融機構舉借150億元及發行公司債或1年以上循環票券180億元;並由營運資金償還債務228億元,包括償還金融機構19億元及公司債209億元,考量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推動多項投資計畫,資金需求殷切,致109年度長、短期債務餘額居高不下,利息負擔沉重,宜應於確保資金調度無虞情況下,採取降低資金籌措成本措施,降低公司財務負擔。 提案人:邱志偉  賴瑞隆  蘇震清 21.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智慧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普及計畫,以建置能源補充設施。經查108年度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建置目標390站,截至108年底最終僅完成216站,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辦理以達成建置目標,促進產業發展以利政府推廣電動機車政策推行。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就此提出對應方案,送交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蘇治芬 連署人:邱議瑩  林岱樺 22.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能源國營事業,有責任引領我國能源產業朝綠能轉向,且石化能源有枯竭之憂慮,加上環保潮流意識抬頭,既有加油站營運模式未來勢必面臨挑戰。該公司已於2處加油站建置「智慧綠能加油站」,其中嘉義信義路站以成為快速換電或夢想15分鐘快充上路、油料以外電能新型態能源供應者為試運行目標之一;台南前鋒路站則以產儲用能社區微電網進行規劃,部分規劃太陽能發電系統搭配穩定供電之燃料電池系統產能,並轉型為電動機車快速充換電站。又配合該公司之智慧綠能研發〔如儲能材料、電池關鍵材料開發、鈦酸鋰(LTO)電池負極材料〕成果,若能成功商業化,將有助轉變既有加油站之營運模式,由石化能源轉型至再生能源等電能,更可為政府推動電動機車產業厚植基礎設施,加速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之普及與便利化。綜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自營與加盟之營業據點合計逾1,900家,現階段接受政府補助建置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迄108年底已設置377站,鑑於政府政策刻正推廣再生能源等綠能暨節能減碳,且近年度電動機車掛牌數年年成長,對能源補充設施之需求也將日益殷切。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為國營能源事業,配合政府能源轉型政策,允宜審慎規劃加油站營業據點轉型之長期策略,逐步促進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之普及與便利化。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就此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廖國棟  陳超明  翁重鈞  孔文吉  謝衣鳯 23.截至108年底中油VIP會員卡、中油捷利卡及中油聯名卡累計發行卡數分別為875萬0,767卡、190萬9,605卡及158萬2,098卡,有效卡數393萬0,246卡、103萬0,426卡及98萬2,199卡,有效卡數比率為44.91%、53.96%及62.08%,與107年度各卡種有效卡數比率48.21%、47.98%及64.39%相較,分別減少3.3個百分點、增加5.98個百分點及減少2.31個百分點,僅中油捷利卡因中油Pay開辦回饋較優,致有效卡數比率增加,另中油VIP會員卡及中油聯名卡之108年度之有效卡數增加數均低於年度發卡數;又據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資料,108年度會員卡有效卡之年度平均消費金額以中油VIP會員卡最高達2萬3,486元,中油捷利卡次之為1萬3,081元,中油聯名卡最低為8,945元,顯示仍待提升中油VIP會員卡有效卡數,以增加行銷效益。詢據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資料,其維持中油VIP會員卡主要方式為舉辦VIP會員相關行銷贈點活動,並透過活卡率檢視行銷效益。該公司108年度中油VIP會員卡及中油聯名卡之行銷費用自編決算數計1,114萬9千元,較107年度決算數224萬1千元增加890萬8千元(增幅397.5%),活卡率由66.26%上升至67.02%,增加0.76個百分點,惟108年度中油VIP會員卡有效卡數反較107年度減少3萬6,122卡,其行銷效益有待審酌。綜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中油會員卡行銷措施以增加油品銷售,108年度中油VIP會員卡及中油聯名卡之行銷費用為107年度之5倍,惟中油VIP會員卡有效卡數未能有效提昇,允宜研擬對策以強化行銷效益。爰要求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2週內就此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廖國棟  翁重鈞  陳超明  孔文吉  謝衣鳯 24.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擴大對經濟的衝擊,全國油價近3個月來下滑59.1%。全國經濟受到空前的衝擊,國際原油價格,以布蘭特牌價為例,由2020年1月20日的64.74美元/桶,降到2月20日的59.27美元/桶,再降到4月22日的16.12美元/桶,降幅約75%。惟國內天然氣售價自2020年1至3月售價都是21.95元新臺幣/公斤,紋風不動;而國內工業用燃料油(重油)售價自2020年1至3月售價反而漲價10.22%,顯與市場現況不符。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已擴散超過百國,我國緊急編列2,100億元,並採取相關配套措施(例如免稅),惟獨最重要的天然氣及重油供應價格竟紋風不動,著實可議,令人著急。爰請相關部會研議調降國內天然氣及重油供應價,並依國際原油調降比例調降之可行性。 提案人:廖國棟  楊瓊瓔 連署人:孔文吉  謝衣鳯  翁重鈞 25.109年度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編列「工業安全及環境保護」預算共計88億1,215萬6千元,107及108年度投入工業安全及環境保護經費累計逾175億元。惟每年度仍發生多起重大工安及環境污染事故,更屢因違反相關環保法規而遭處罰,亟待積極檢討強化內部管理,改進相關工安管理機制,以善盡國營企業之社會暨環保責任。爰建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改善專案報告,以提高經營績效。 提案人:謝衣鳯 連署人:廖國棟  陳超明  楊瓊瓔  廖婉汝 26.有關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興建大潭電廠天然氣第三接收站,及外海離岸風電基地,疑似破壞永安漁港外漁場一事,因當地漁民恐漁場遭到嚴重破壞,影響當地漁民生存權益,導致當地漁民被迫發動漁民出海捍衛漁權。有鑑於此,爰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儘速與實際受害之漁民研議補償事宜,俾利維護當地漁民之權益,亦請於3個月內提出補償辦理情形之書面報告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廖國棟  陳超明 連署人:謝衣鳯 27.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於桃園市觀音區觀塘工業區興建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然該項工程施工過程及相關海域營建設施,已使沿海漁獲量大為減少,損害漁民生計,更嚴重影響竹圍漁港漁民撈捕作業安全。請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與桃園區漁會進行補償協商,並於3個月內提出維護漁民權益之相關補償方案。 提案人:邱志偉  賴瑞隆  蘇震清 28.鑑於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所屬桃園煉油廠廠區廣闊,前遭有心人闖入,引起安全疑慮。查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前曾編列預算擬設置電子圍籬,惟建置之東門電子圍籬迄今因品質關係尚未驗收,嚴重影響煉油廠安全,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宜應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提案人:廖國棟 連署人:陳超明  楊瓊瓔  邱議瑩 29.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面對國際油價極度挑戰,請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公司營業經營相關政策、重大建設計畫、自有油源、探勘計畫等,於1個月內提出整體評估檢討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提案人:楊瓊瓔  邱志偉  陳超明  廖國棟 三、本會負責審查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財政委員會彙整。經濟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邱召集委員議瑩出席說明。 主席宣告: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二、處理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商業司「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處理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經貿談判」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處理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商業司「推動商業現代化」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處理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局「工業管理─產業行政與管理─業務費」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處理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標準檢驗局「建立及維護國家標準─商品檢驗服務整合」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處理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標準檢驗局「建立及維護國家標準─5G產業標準制定與驗證─業務費」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八、處理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局「歲出預算第2目一般行政─資訊管理─業務費」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九、處理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投資業務處「109年延攬海外科技人才─產業人才海外網絡鏈結暨延攬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處理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經濟合作與促進投資─促進投資─對赴外投資臺商之服務」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一、處理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貿易局「國際貿易─貿易行政與管理」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二、處理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標準檢驗局「標準檢驗及度政管理─企劃檢驗驗證及國際事務」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十三、處理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水災智慧防災計畫」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因在場委員人數不足3人,報告事項暫不處理。 繼續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技術處「科技專案」預算凍結3%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二、審查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礦務局「礦務行政與管理」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三、審查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其他業務租金(國營事業委員會)」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四、審查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一般事務費(國營事業委員會)」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五、審查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一般行政─資訊管理(國營事業委員會)」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六、審查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營事業管理」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七、審查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投資審議委員會「投資審議─投資案件之審核及管理」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八、審查經濟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能源局「能源科技計畫─再生能源環境建構」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九、審查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增訂第五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主席: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合併詢答,首先處理法案部分,先請提案委員張廖委員萬堅說明提案要旨。 張廖委員萬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感謝經濟委員會能夠在今天排審本席等18位委員共同提案連署的「天然氣事業法增訂第五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有關天然氣事業,大家都知道,這是特許事業,也是獨占事業。依照現行天然氣事業法的規定,不論是住宅、商家或者是一般工廠,要申裝瓦斯只能向所在區域內的瓦斯公司申請,目前經濟部所特許的天然氣瓦斯公司共有25家,每一家都各自有自己的營業區域,沒有重疊,換句話說,每個營業區域裡的消費者只有一個選擇,這是一個獨占事業,大家都知道。 水、電、瓦斯都是民生基本需求,為了滿足民生需求,要讓每個家庭都有水、電、瓦斯可以使用,所以我們的自來水法、電業法以及天然氣事業法裡都有強制供電、供水及供瓦斯的規定。也就是說,法律規定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供電、供水或供瓦斯,但是只有自來水法及電業法有規定在無正當理由拒絕供電、供水的時候可以科以罰鍰,唯獨瓦斯天然氣雖然有強制供氣的規定,可是並沒有相對的罰則。 去年本席接獲一些個案的陳情之後發現,天然氣事業法第三十條明定「公用天然氣事業在其供氣區域內,對於請求供氣者,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25家天然氣瓦斯公司一般也都是照法規在做,通常不會有什麼糾紛,但是因為法律的不完備,造成有些公司在所經營的區域會對個別消費者用一些不正當的理由,比如說有個案在申請的時候,對表位的規定,以安全為理由來拖延或者拒絕供氣,這個是不是正當理由呢?本席在協調過程裡找了很多法規,包括營建署的法規,也找了地方的主管機關,經發局局長甚至都來協調了,結果呢?經濟部能源局的代表也有來,他說:報告委員,確實這已經違反了第三十條沒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供氣的規定。我問他這怎麼辦時,他說:報告委員,沒有罰則。我發現這種獨占事業的監督機制及法規不完備的話,其實會造成個別經營者在他的區域裡恣意為之。 所以本席等18位委員特別配套第三十條來增訂第五十八條之一「公用天然氣事業在其供氣區域內,違反第三十條規定,無正當理由拒絕供氣請求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設立許可及供氣營業執照。」,這個就是在制衡獨占事業在其獨占經營區域裡因為法規不完備而恣意為之。 本席在這裡懇請委員會的委員能夠支持這個修法通過,經濟部針對本席提案的說明裡也承認這個確實有法律不完備的現象,也同意增訂。所以希望今天能夠讓這個修正案順利通過,謝謝大家,謝謝。 主席:現在請經濟部沈部長報告。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大院審議本部主管109年度預算所做預算凍結決議計20案,本部已分別研擬書面報告送達大院,今天謹就討論案計8案之報告內容,按議程順序簡要報告如下,敬請指教。 一、本部「科技專案」預算凍結3%一案 本部配合政府產業創新政策,因應整體經濟趨勢與產業發展需求,透過「科技專案」補助具研發能量之產、學、研單位,投入重點領域布局前瞻或關鍵技術,歷年已產出關鍵專利及技術,透過授權及移轉等多元機制落實於產業應用,以厚植產業研發能量及提升核心競爭力,後續本部將配合大院關注重點及政府產業創新政策,並因應整體經濟趨勢與產業發展需求,強化科專預算之政策落實與執行,以促進產業技術創新,發揮科技專案的產業經濟效益。 二、本部「礦務行政與管理」預算凍結10%一案 本項目主要係辦理礦場安全監督管理與預防、爆炸物安全管理、土石管理與遏止盜採、礦業行政及輔導等工作,透過舉辦各項安全及技術訓練、建立礦場各級人員自主檢查,並定期監督查核,以預防事故發生維護公共安全。另藉由調節砂石供需平衡,確保砂石之穩定供應,期能促進礦業資源合理開發及礦業永續經營,並強化礦場安全監督管理與預防,及執行礦業行政工作。 三、本部「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其他業務租金(國營事業委員會)」預算凍結10%一案 本項目主要係本部國營會因業務需要向台糖公司租用辦公廳舍。109年度編列之租金包含支付台糖公司辦公大樓租金2,040萬5千元及影印機租金41萬2千元,均為維持基本行政工作所需。 四、本部「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一般事務費(國營事業委員會)」預算凍結50萬元一案 為執行本部國營會一般行政管理工作,並積極協調、配合各業務計畫之所需,使機關任務得以順利達成,本項目之行政工作涵蓋各式公文書報告編印與管理、辦公處所保全及環境清潔等事項,為維持人員辦公環境品質及提高行政效率,均依據實際需求撙節編列。 五、本部「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國營事業委員會)」預算凍結50萬元一案 本項目為汰換本部國營會老舊硬體設備、通訊費、系統維護費、伺服器維護費、硬體維護費及印表機耗材等,主要用於公文管理、人事薪資差勤考核、電子表單、財產管理、工程管理及權限管理等系統維運,且資通安全管理法自108年實施後,機關需逐年強化資訊安全管理作為,爰需本項預算以辦理強化資訊安全管理相關作業,均屬本部國營會維持基本業務運作所需。 六、本部「國營事業管理」預算凍結10%一案 本部國營會目前掌理4家國營事業、7家直接投資事業及1家清算事業,主要辦理審議各事業之經營策略、事業計畫、投資計畫、預決算、經營績效、人力資源、公股管理等業務;另亦須督導各事業之工程查核、管線協調、資產活化、水土保持、工安環保、災害防救等工作,藉由指揮督導與監督管理,以提升事業經營績效、減少工安事故傷害,並敦促國營事業主動積極進行資產活化,提高經營績效。 七、本部「投資審議」項下「投資案件之審核及管理」預算凍結5%一案 本部投審會審議南海控股投資雙子星案及陽信商銀案均依法定程序審查,並按個案情形,衡酌規範目的、公共利益、政府政策、事業經營計畫等依法裁量而為核准與否之決定。在防範「假外資、真陸資」部分,外資投資申請案均先就投資人身分、營業項目及營業計畫等進行初步審查,再送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進行審查;必要時由本部投審會進行查核。本部投審會將持續與相關單位保持密切合作及加強審查經驗交流,以落實外資來臺投資審查機制。 八、能源局「能源科技計畫」項下「再生能源環境建構」預算凍結10%一案 有鑑於屋頂型太陽光電推動成效顯著,設置量已達原訂3GW目標,並考量仍具設置潛能,爰規劃屋頂型部分調增為6GW;地面型部分,朝複合式多元利用規劃,發揮土地最大效益,並以先建立典範、後逐步複製模式推動,由17GW,調整為14GW,以達成114年20GW推動目標。 由於本部各項施政計畫均係配合國家發展,為應業務實際需求,以上大院決議事項,懇請 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相關經費之動支,俾利各項業務推動。 有關今天大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張廖萬堅委員等18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增訂第五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一案,本人有機會向貴委員會提出說明,深感榮幸。以下說明,敬請各位委員不吝賜教: 鑒於公用天然氣事業為區域獨占之事業,依「天然氣事業法」第三十條規定,對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供氣區域內之家庭、商業及服務業用戶,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供氣請求。惟違反前揭規定尚無罰則,為避免公用天然氣事業濫用其市場獨占地位,進而影響民眾用氣權益,本部刻正研議修正「天然氣事業法」亦明定相關罰則,以有效遏止公用天然氣事業無正當理由拒絕用戶供氣請求之行為,委員所提之「天然氣事業法增訂第五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與本部修法方向一致,本部敬表支持。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 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現在處理報告事項。 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確定。 報告事項第二案至第八案所列預算凍結案,當時決議是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現在書面報告已經送達。請問各位,預算是否准予動支,提報院會?好。 報告事項第九案至第十三案所列預算凍結案,當時決議是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現在書面報告已經送達,委員會是不是同意動支預算?好,如果各位沒有異議,第九案至第十三案的預算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接下來開始進行詢答,在委員質詢前,援例作以下幾點宣告: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早上10時截止發言登記。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的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9時2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的紓困方案已經通過了,也開始在進行所謂的申請或核准。針對經濟部的紓困方案,我相信從尚未通過紓困預算之前,每一次在這個會場當中,我們就不斷地跟你溝通、跟你對談、跟你交流,希望不要到最後,我們的中小企業、傳統產業是完全沒有辦法得到協助,不要一開始講得很好聽,然後到最後是完全落空。每次部長都說不會、不會、不會,都說有平台,也會協助。可是現在問題來了!部長,我們提出的紓困方案,中小企業跟傳統產業到底能不能夠接受到紓困,這有幾個重點,到底會不會看得到、吃不到,這很重要,通過預算就要真正落實到基層去做紓困,而不是把錢留在我們的國庫裡,這是重點嘛!否則我們不用編這麼多的預算,從第一階段再延伸到第二階段,這個應該是很清楚的了。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對。 陳委員亭妃:上禮拜二通過之後,陸續在基層都傳出怎麼會通過的門檻這麼高、這麼困難的聲音,甚至有一個媒體報導表示,目前有上千家提出申請,可是核准後可以通過的大概只有6%而已! 沈部長榮津:向委員報告,我星期五在大院答詢結束後,跟之前的每一天都一樣,晚上都會檢討防疫物資,接下來就是紓困方案。有關紓困方案的部分,過去都把重點放在資金協助,也就是貸款,對於這些借不到錢的,我是一案、一案的檢討,再來…… 陳委員亭妃:部長,我知道你們辛苦了,我們就從實質來探討。經濟部的紓困方案,我把它分別開來幾個項目,第一個是員工薪資補貼及營運資金補貼,但必須是營收要減少50%,這是先決要件。第二個是舊貸展延、營運資金及振興資金的協助,這個部分則是要營收減少15%。再來就是減免水電費,減免水電費比較有人性一點,有分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營收減少15%,第二個階段是營收減少百分之50%。部長,問題就出在這個門檻,營收減少是與同期相比,而營收的同期則是以當時報稅的資料為標準,對不對? 沈部長榮津:向委員報告,以現在來說,我們是採取從寬認定…… 陳委員亭妃:怎麼樣從寬認定? 沈部長榮津:本來是二個月,現在是任何一個月跟去年、前年的年度相比,都是用從寬的態度,讓我們的企業看得到也吃得到。 陳委員亭妃:部長,不是從寬的問題,而是現在你們所謂的同期是依照他當時的報稅紀錄,對不對? 沈部長榮津:今年任何一個月、二個月…… 陳委員亭妃:會計報表…… 沈部長榮津:跟去年、前年任何一個月相比都可以。 陳委員亭妃:是不是會計報表?是不是用同期的…… 沈部長榮津:401表。 陳委員亭妃:401表嘛!401表或是當時的會計報表嘛! 沈部長榮津:對。 陳委員亭妃:只要有個紀錄能夠證明同期,不只是比去年,甚至比前年,只要營收減少50%或營收減少15%,部長,你覺得這樣放寬後真的大家就都拿得到了嗎? 沈部長榮津:向委員報告,那時候行政院訂定營收減少50%的門檻,我們也有向院裡面反映,所以院裡面後來有增加一條,因為行業特性不一樣,所以工業局與商業司有去跟產業公會討論專案審查的部分,這是一個解套的方式。 陳委員亭妃:還有專案審查?跟各公會討論嗎?請問你們已經有把這個標準訂定下來了嗎? 沈部長榮津:有啊…… 陳委員亭妃:處理出來了嗎? 沈部長榮津:專案申請啊! 陳委員亭妃:什麼叫專案申請? 沈部長榮津:委員,我跟你報告…… 陳委員亭妃:部長,我現在說的是實際上已經遇到的問題,這不是你向我報告就好了!部長,現在所有的企業,只要案子送到中央相關單位,第一個門檻就是營收衰退是否達到標準,他們都有送案了,請問所謂的專案到底由誰來判定誰是屬於專案的範圍,誰不是屬於專案的範圍? 沈部長榮津:向委員報告,我今天早上8點也有開早報會議,我有要求工業局要逐一的去跟產業公會溝通,討論出共識…… 陳委員亭妃:做了嗎?部長,做了嗎? 沈部長榮津:有啊! 陳委員亭妃:部長,各個公會的標準都已經訂定出來了嗎?因為你們網站上所顯示的,大概都是我現在列出來的這個部分,都是所謂營收要減少50%或營收減少15%,大概都是這樣的,那你在各公會,所謂的專案,而且有特殊狀況的部分,請問你們什麼時候要把這個表列出來?否則現在基層的反映,甚至不止是你們的問題,連他們要去跟銀行申貸,也遇到同樣的狀況,我們講得很大聲,說就是要從寬、甚至要完全協助,沒有啦!!去申請時又是另外一個面相。 沈部長榮津:沒有,這不行! 陳委員亭妃:不是不行的問題嘛!現在問題是,從我們的紓困預算還沒有通過之前,我每次都跟你提醒一定會遇到,我們一定要有那個平台出來,可是到現在錢已經通過了、已經可以正式核發,只要你申請通過,我就可以核發給你的時間點,到目前為止,還是一樣嘛!如果上千家的申請,現在通過的只有6%,你想!這會冷掉,枉費我們前面所做的防疫做得這麼成功,結果到了紓困,大家會覺得我們是幫助到大企業,對於中小企業,甚至需要我們來幫它的傳統產業,沒有哪一間可以讓我們協助得到。可是你知道嗎?如果這一波,我們沒有挺住中小企業、沒有挺住傳統產業,我跟你說,未來要振興也振興不來了,因為都倒了啊! 沈部長榮津:所以我在星期五晚上總質詢結束後,晚上我回去又開會,請我們商業司跟工業局的同仁要把握這段時間,所以星期六、星期天他們都出去跟這些公會以及地方溝通。 陳委員亭妃:部長,所謂的專案以及跟各個公會研擬出來的所謂標準,你說的專案,這是一個大面向,各個公會所遇到的衝擊跟它每一年的401報表或會計報表當中所呈現的樣子不一定相同,那麼到底怎麼辦?要把這部分分門別類出來,什麼時候可以提出? 沈部長榮津:我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亭妃:什麼時候? 沈部長榮津:因為我今天又再三交代,工業局副局長以及商業司陳秘順副司長也在這裡,早上我都開早報,晚上也…… 陳委員亭妃:部長很認真,我知道! 沈部長榮津:叫他們今天晚上要把它提出來。有幾件事情,請委員聽我說清楚。第一,要怎麼去廣宣,讓人感受到政府是有誠意的,不是看得到而吃不到;第二,廣宣的資料必須要有整套的範例讓人家知道,因為現在送出來的資料就是零零散散,所以送出來之後因為資料不全而被打叉,這會讓人民埋怨、讓企業主埋怨,所以第一個,廣宣應該具備什麼資料,該如何收件…… 陳委員亭妃:資料要簡化。 沈部長榮津:我跟你講,流程跟資料都簡化,要達到簡政便民是我再三交代的,所以我拜託他們,晚上這些主管都要來向我專案報告,我做事情的態度是如此。 陳委員亭妃:現在連一個觀光工廠──觀光工廠受到衝擊應該是最大的,可是觀光工廠所做的帳目到底在哪一邊?你也說觀光工廠要損失50%,可是觀光工廠作帳的狀況跟過去在公司的部分又不同,其實有很多層面的問題。所以我拜託部長,到底幾天? 沈部長榮津:我跟委員報告,我們主任在這邊說他已經談出來,現在現有的觀光工廠52家都已經談好了。 陳委員亭妃:都談好了嗎?觀光工廠都談好了? 沈部長榮津:對啊!中辦郭主任就在這裡。 陳委員亭妃:好。再來是各個公會的問題,多久可以把它談出來?什麼時候? 沈部長榮津:一個禮拜之內,他們都要把它弄出來,因為全省所有的產業嘛! 陳委員亭妃:好,一個禮拜。不要再讓企業失望了,尤其中小企業跟傳統產業,這是我們很重要的根,如果倒了,根就倒了啊! 沈部長榮津:這本來是政府的好意,如果處理不好會讓人埋怨,這是確實的。 陳委員亭妃:對,謝謝部長,也拜託部長。 沈部長榮津:不會,感恩。 主席:請林委員岱樺發言。 林委員岱樺:(9時39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再延續往下問,部長說要支持業者紓困、要做廣宣,我第三次提點部長了,你們本身在紓困設計的遊戲規則就錯誤了,針對今天飲料外送的部分,2月5日本席正式函文行政院,希望他們針對小型餐飲商業的外送服務,這是一個新的機制,紓困的救急是在於協助店家恢復既有的客源之外送物流費用,不應該用於高額抽成平台的行銷、商流的服務,以免造成紓困資源的浪費。物流跟商流請你要搞清楚,2月15日上書到行政院,在3月4日本席針對國發會正式的質詢,在3月16日本席再召開一次協調會,也做成具體建議。現在你們已經推出這樣的方案了,4月1日經濟部推動餐飲業上架外送服務的作業要點,編列1.65億元,預計1.1萬家,首次導入外送服務的,你們的目標全臺才1.1萬家。每家補助上限1.5萬元,希望幫助餐飲業者擴大銷售、增加營收、進行數位轉型。簡報上左邊就是你們的廣宣,最讓餐飲業詬病的就是左下角「申請補助款」,請問是誰來申請啊?上面寫外送業者代替餐飲業者來申請補助款。我們來看成效如何,你們在3月份做了宣導,也開了外送產業平台。你們在溝通的時候不放棄抽成,你們還是不放棄要給這個平台業者大放送,給他們抽成的優惠方案,要與餐飲業者共體時艱。在4月1日時,你們也針對餐飲業者、外送業者舉辦了北、中、南、東的說明會,補助的流程等等,你們也都說明了,歡迎餐飲業者多加運用。本席要問到底多少人參加?4月10日你們公告了第一波外送業者每單抽成降至15%。你們從3月開始作業,4月10日公布外送業者之後,到今天已經半個多月了,核定餐飲業僅僅53家,參加的人比參加說明會的人還少,全臺有15個縣市掛零,臺北市20家、新北市5家、桃園市6家、新竹市1家、臺中市2家、臺南市13家、高雄市6家,這樣的成績,我相信部長絕對不會滿意。政府的好意,餐飲業者為什麼不接受呢?而且目標是補助1萬1,000家,你怎麼達成呢?據媒體報導餐飲百貨在3月份是很慘的,整個餐飲的衰退達21%。根據勞動部最新統計,實施無薪假的旅宿、餐飲業合計達166家、人數是4,559人。實際狀況就是餐飲業很慘,而政府的補助計畫為什麼未受青睞不見成效?本席說給你聽,業者的心聲有三個,第一,這樣的補助方案到底是補助給外送業者還是餐飲業者?由外送業者來申請,你就讓餐飲業者喪失有關上架服務、行銷服務的談判籌碼,商場的鐵律是什麼?就是付錢的才有談判的籌碼。本來你是要補助餐飲業者,怎麼把這個補助讓外送業者來申請?所以其實不用等到4月10日實施,在3月份時各大抽高成的業務已經在宣傳了,而且是跟餐飲業者說他們有哪幾個套餐,請餐飲業者選,這是主客易位了。第二,業者的心聲表示行銷服務是無效的,當所有商品全部千篇一律的置頂、推廣、折扣,你覺得這樣的行銷有效嗎?第三,業者希望建議政府能夠提供消費者使用外送平台的誘因,唯有消費者願意使用,餐飲業才會考慮參加,達到增加收入的目的,這也需要政府的鼓勵。針對業者的心聲,本席希望經濟部能多聽餐飲業者的需求,進行修正並滾動式檢討。這樣的遊戲規則還有修正的空間嗎?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我來向委員報告,關於這件事情,我們的李鎂司長跟業界溝通,譬如寧夏夜市,像寧夏夜市就是他們自治會主動直接跟平台業者談判的,與平台業者談判後,就從三成變兩成,再變為一成,所以採團體談判是一種;甚至還有夜市業者自組外送平台,這也是一種,因此可以跟餐飲業者講,透過平台…… 林委員岱樺:部長講到這裡就好,我要直接插話,因為你講的完全都不是本席的重點。我認為商業司司長應該起來罰站,本席自行政院,包括我3月4日的質詢和3月16日的協調都在在地告訴你們,請不要和抽高成的外送平台業者合作,因為還有很多不是抽高成,甚至是不抽成的運輸業者,在物流的部分,你們要和他們協調…… 沈部長榮津:那些都有進來。 林委員岱樺:本席認為你針對這一塊就好,不要再做商流,何必再去嘉惠抽高成的那兩家呢?我們不需要抽高成的…… 沈部長榮津:那兩家沒有進來,委員不能「烏白講」。 林委員岱樺:那你們為何一定要抽高成的?為何到現在還是堅持抽高成? 沈部長榮津:沒有。 林委員岱樺:本席的重點是,請不要做商業行銷,直接扎扎實實地讓業者,在民眾需要餐飲時就請他們在家等,運輸的費用就由政府來出,不要再給商流抽成了! 沈部長榮津:我們是開放給業者自行組平台。 林委員岱樺:那就請你把自己的廣宣看清楚,你們的廣宣是由誰來訂的?那是由外送業者來申請的啊!部長,你在睜眼說瞎話,我今天並不是要和你辯論,而是要把餐飲業者向本席陳情的意見告訴你。你我的心都是一樣的,我並不想和你辯論,也不須和你辯論。今天被傷害的是我們的人民,也是本席心中最大的痛,政府明明有做事,也編了預算,為什麼業者收不到?這是本席最痛心的地方,相信不分藍綠,今天就此議題會站在詢答台上的無非都是在針砭時事,希望經費能真的落實在業者的身上,請不要再跟我辯,要聽就聽,不聽就是讓業者罵。 你們有個電動機車能源補充設施建置計畫於106年9月核定,107年到111年實施,總經費為20億元,預計新增1,000站,這是工業局的經費,補助中油公司執行。這個計畫經核定後,107年說能源補充的充電站要有160站、108年要有390站、109年要450站,共計1,000站在實施狀況方面,到去年為止,108年只完成了216站,有390站沒有達成,進度落後了44.61%。不過這也沒關係,本席要提醒你的是更嚴重的問題,中油即將拆除79個原本效率很好的換電站,有45個在高雄,本席選區原有的25座換電站,其中有5個要被拆除,等於是減少20%,這將對使用者的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原本要增加1,000站,108年的進度已經落後了,109年還要拆掉原有的設施,請問中油公司是在消耗預算嗎?每站的成本約為數十萬元至200萬元,中油「拆舊建新」不是浪費公帑嗎?因此本席要求中油公司應建置新站,以擴充充電設施,同時也不必拆除原有設施,以節約公帑並維護電動車騎士的權益,如此才能大大地方便騎士充電和換電,請問部長怎麼看? 沈部長榮津:我請副局長答復。 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楊副局長說明。 楊副局長志清:主席、各位委員。有關中油在公建計畫的執行上,在合約上有些業者反映是不是有拆舊站建新站以滿足公建數量的狀況?對經濟部來講,當初報行政院的是在增加中油在地識別的能量,所以要增加的是總體的站數,而不是拆舊站建新站,對於這個案子,我們還會去實際瞭解。 林委員岱樺:好,再請你們去瞭解一下。 沈部長榮津:委員關心的部分,我已經向副司長講了,本來我們是聽餐飲業者說,為了省下麻煩,所以要透過平台業者。現在我就直接講,我會開放給餐飲業者直接請款。 林委員岱樺:好,那抽成呢?本席最在意的是,你們為什麼要讓人家抽成? 沈部長榮津:不是,因為他們會無法…… 林委員岱樺:我們再討論吧!我反對高額抽成,請直接補助餐飲業者和運輸業者,不要讓消費者再有額外的負擔了。 沈部長榮津:我們都開放,沒有預設立場。 林委員岱樺:不要抽成!我講的是A,但你說的卻是B。 沈部長榮津:我們就是開放,直接申請啦! 林委員岱樺:不要抽成啦!你難道聽不懂? 沈部長榮津:就是沒有抽成啊! 林委員岱樺:都告訴你抽了15%,難道我的質詢是假的? 主席:不要吵架,請商業司稍後再向林委員說明好嗎?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9時50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天我到工業區,經濟部剛好也在辦理紓困說明會,在這個過程中,大家對紓困都有期待。當然,我們在修法的完備上也不能落後。剛才我很高興,在提案說明的時候看到經濟部已經就天然氣事業法增訂第五十八條之一回應我,不但沒有意見,還說「本部刻正研議修正天然氣事業法」,請問你們是不是要大修?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 游局長振偉:主席、各位委員。是,其中包括公版契約等,對於公營瓦斯企業的管理,我們會看現行法規是否還有不足的部分,所以在透過座談蒐集意見後,會作一次整體的檢討。 張廖委員萬堅:我強調,我要增訂的第五十八條之一並不是刻意針對事業,或是有什麼偏見,但天然氣事業法的不完備真的會造成個別經營者在區域中出現不好的行為,這也是我遇到的。天然氣事業在臺中的欣中天然氣公司可能是賺錢的,所以服務就不錯,至於一些比較偏遠的地方,因為經營成本比較高,所以這種獨占事業的業者就會利用法律的不完備進行擴大解釋。譬如天然氣事業法第三十條規定「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這是指供氣對不對? 游局長振偉:對。 張廖委員萬堅:請問局長,什麼叫做正當理由? 游局長振偉:在我們看來,正當理由的案例諸如為舖管線但區外管線協調不成,當幹管、組織管協調不成時就可能出現時間的延宕,這個部分可能…… 張廖委員萬堅:我去年協調的個案是這樣,臺中市政府都發局已就個別建案及社區的規劃通過了都市計畫的審查,都審的法規非常嚴格,當時都審都通過了,他們要把大樓蓋得很漂亮,景觀也很漂亮。依消防法之規定,其管線一定要用明管,不能用暗管,但他們不可能讓整個外觀爬滿了管線,所以在表位的訂定上有一定的方式。雖然他們針對表位有自己設計的美感和計畫,但送到瓦斯公司後,他們就說不行,設計在陽台會有危險,所有的表位都一定要統一設在頂樓,請問這算正當理由嗎? 游局長振偉:如果建物已經經過縣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通過的話,就應按照法令上的都市設計審議去做,除非會明顯影響到安全,否則不應該…… 張廖委員萬堅:我去年處理的那5個個案,都是同一家公司,因為已經開挖了,瓦斯公司處理了一年還不准,眼看就要沒辦法了,我趕快召開緊急協調會,能源局也派代表前往,臺中市政府都發局、經濟局還有營建署的公會建築師,在解釋法規時都說,陽台是露天的,不是室內空間,絕對沒有安全性的問題,要統一表位也不一定要那樣做,而現在也都有微電腦計價的瓦斯表了,這些業者不去提升自己的公司,就是一直拖,拖了快一年。 游局長振偉:針對幾個個案,上禮拜…… 張廖委員萬堅:個案的解決…… 游局長振偉:對,我們已經就個案的部分…… 張廖委員萬堅:瓦斯因有獨占性質,所以變成要低聲下氣地去拜託,但這樣像話嗎? 游局長振偉:所以我們也支持這樣的修法,雖然第三十條規定「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但因為沒有罰則,所以我們也…… 張廖委員萬堅:好,因為時間的關係,我知道你們支持。我也覺得很納悶,你們訂了天然氣事業法之後,居然長達十年、二十年都沒有配套罰則?到現在才增訂。我再提醒局長,不久前我們還有一個營業章程的訂定,譬如費率怎麼制定、怎麼管制?現在在紓困,油價下降了,天然氣要不要跟著降?有沒有降? 游局長振偉:在中油的部分,他們有就天然氣的總體從上游端,因為現在都是中油在供氣,所以在上游端…… 張廖委員萬堅:我問你他們怎麼降價、怎麼計價?費率的審議怎麼樣去進行? 游局長振偉:這部分是根據我們的計價公司……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現在是不是正在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在做營業章程的修訂? 游局長振偉:是。 張廖委員萬堅:我希望你們好好思考一下,水、電百分之百是國營事業,如果一個獨占企業不是國營事業,例如天然氣事業,過去有黨營事業,有民營的、有退輔會的,因為他們是民營公司的關係,法律在監督上又不完備,這些營業章程的訂定就要更完備。 游局長振偉:是。 張廖委員萬堅:所以我拜託局長,如果整個監督的法規不完備,會讓這些獨占事業變成怪獸,會影響消費者的權益。我這樣協調還是沒有用,最後還是去拜託你們,請你們跟他講一下,怎麼有這樣的方式?逾越地方政府的解釋權、逾越中央的解釋權,結果沒有罰則,現在有個罰則,但是平常的規範,除了費率訂定,還有導管工程的審查時間。不是國營事業,其所有的財務透不透明、有沒有公開招標?為什麼施工工程費都比外面還貴?局長,這些要不要做規範? 游局長振偉:我們現在就各個相關的權利關係人,普遍性的蒐集意見之後,如何來維護我們民眾的最大利益…… 張廖委員萬堅:施工工程的管線計價要透明,你知道他們有個不成文規定,中央民意代表去講工程費太貴了,就打九二折,地方民意代表則打九五折,還可以這樣做關係啊?但還是比一般市價還貴。 游局長振偉:這個部分我們整體納入來檢討,應該要在一個透明的機制下。 張廖委員萬堅:因為它是獨占事業,希望這次營運章程的修訂,一定要讓公司的經營及治理透明化。 游局長振偉:好。 張廖委員萬堅:謝謝。 主席(邱委員臣遠代):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廖委員國棟:(9時5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疫情期間你總是站在第一線來面對國內目前經濟的困境跟未來要如何去突破。到現在為止我還是非常關心一件事情,那天在總質詢的時候,我問了院長,我說國民黨一再要求發現金為主要的一個紓困方法,來救急、救窮、救這些低收入或比較弱勢的族群,那天院長說:有,我們有在發現金啊!你知道目前發現金是發哪些項目、什麼樣的狀況可以發現金嗎?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是在發紓困的現金,怎麼發呢?就是一些受困的對象,包括企業跟個人。 廖委員國棟:現在紓困的對象是企業…… 沈部長榮津:還有個人。 廖委員國棟:所以我是問你個人要有什麼樣的條件,才能收到你們的紓困現金? 沈部長榮津:弱勢的團體和個人都有發,這些都是救命錢,因為錢要花在刀口上。經濟部最主要是針對受困的企業、產業,來提供薪資的補貼、營運費用的補貼及對水電費的減免,如果再不足,我們低利融資讓產業能夠度過難關。 廖委員國棟:部長,最後我們還是要語重心長,再從頭講一遍,其實發現金是最有效,而且排富以後是非常公平的,讓每一個人都能夠收到。鄉下很多人都享受不到你說的這個好處,偏鄉和原鄉皆感受不到你們的一番心意。 沈部長榮津:我知道委員所說的,但刺激消費發現金應該是在振興階段,不然會讓防疫產生缺口。 廖委員國棟:缺口現在就在鄉下、就在偏鄉,他們都拿不到你們發的現金,根本就看不到嘛! 沈部長榮津:這部分那天院長也有提到,我們是依功能別,不是依偏鄉的標準,如果是低收入戶,我們就把他列入紓困的對象,全國一致,不分族群。 廖委員國棟:因為這個不是你的事,我只是告訴你,我們還是要求採用現金發放是最好的一個模式,全民皆受惠。 現在在修天然氣的相關法規,法規怎麼變我沒有意見,但我非常關注的是,四年前蔡總統就已經說我們的能源政策要轉型,把煤廢掉,要以氣為重,對不對?但是現在天然氣的輸運輸送碰到了好多問題,我們光講第三接收站就好了,現在的處理真的是「離離落落」,部長,中油有沒有跟你報告? 沈部長榮津:在施工過程一定要做好環境的保護。 廖委員國棟:當然,這是一定要做的啊!我們現在講的不是環境的保護,而是輸送,你現在還在建設,接收站都還沒有完成。 沈部長榮津:就是在做這些接收站的工程嘛! 廖委員國棟:對。我現在問你,第三接收站原來的時程應該是什麼時候要完成的? 沈部長榮津:大概112年1月。 廖委員國棟:現在剩下兩年多的時間。 沈部長榮津:對,所以現在在趕工。 廖委員國棟:你們現在在趕工的過程當中又碰到了藻礁的問題,一拖不曉得會拖多久,然後漁民的事情也還沒有解決,所以我那天有跟總經理講,中油應該要敞開心胸,為了讓未來以氣為主的發電能在112年順利完成。但最原始的漁民問題都沒有辦法解決,怎麼解決那個大的問題呢? 沈部長榮津:我一直要求中油要做好地方的溝通,要同理心。 廖委員國棟:請問局長,多年來有人一直要求廢核,到現在的減煤、以氣為主,然後以綠色為主,到現在為止,你認為綠能的建設,已經達到你原來規劃或目標的多少比例? 主席(邱委員議瑩):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 游局長振偉:主席、各位委員。綠能發電占比到去年底已經達到5.6%,我們的目標是在2025年的時候,發電占比要20%,目前是按照我們的計劃逐步落實當中。 廖委員國棟:最近一再被挑戰的就是砍樹種電這件事情,你們當時在審查的時候,並沒有看到這一關? 游局長振偉:委員所提的應該是台糖要推動農電共生的相關計畫,就我們所知,原來的場域大概就是平地造林,那是一個經濟林,原來的計畫就是一個經濟林的計畫,所以經濟林計畫期滿之後,本來就在思考這塊土地怎麼回歸農用,在回歸農用的過程當中,如果可以做農電共生,除了讓農業的生產維持之外,也可以再增加太陽光電的發電,基本的邏輯大概是這樣。至於大家所關心的生態議題或環境議題,目前台糖正在處理當中。 廖委員國棟:現在民眾看到的是,如果它是一個非常好的林相、非常好的樹種,當然在還沒有砍伐之前,它就是當成林木在用。你現在就先把目標訂為你就是要砍掉,就是要種電,當然老百姓看了就不服啊! 游局長振偉:台糖會把林相好的,比如說在沿山公路旁邊有環保林的部分,這些都會保留下來,我們會針對那些生長情況比較不好的。 廖委員國棟:所以應該是說,譬如有一些新生地都是礫石地,長不出東西來,像那樣的,你們去鼓勵發展其他項目當然可以啊! 游局長振偉:基本的方向是這樣,已經很好的、有休閒生態功能的部分就維持下來。 廖委員國棟:對!屏東那個明明就是好的林相,你們偏偏要砍,就是在找罵嘛!那樣當然會被民眾罵啊! 游局長振偉:屏東的部分我們會根據現場的情況去做務實的檢討;其實沿著公路兩旁,包括自行車道的環保林,很好的這些都會保留下來。 廖委員國棟:有關綠能的部分,尤其是太陽光電,請問你對它未來的看法是非常正面,而且一定可以達成你們的目標嗎? 游局長振偉:這部分我們目前都有完整的計畫,太陽光電包括屋頂型要做到6GW,地面型要做到14GW,目前我們都有盤點國內相關的潛力用地。因為我們的土地資源很寶貴,所以長期來看要朝共生的方式來規劃,讓土地資源可以發揮它的多重效益。 廖委員國棟:你覺得現在已經達到你們既定的年度目標了嗎? 游局長振偉:我們的太陽光電2年計畫是有照既定的方向和目標在走,現在還有一個今年底的6.5G達標計畫,這個部分我們已經掌握了相關的案場,會努力在今年底達到總體6.5G。 廖委員國棟:OK,反正你們一定有一個說詞,而我們也不是那麼深入地瞭解整個額度配合和占比等等,這些只有你們知道,但我們要看到的是成效到底怎麼樣,還有地方和民眾的配合度怎麼樣,因為我們碰到很多相關的抗爭議題,你們也應該要關注這些事情,要站在民眾的立場來想。 游局長振偉:這部分我們會通盤考量。謝謝委員。 主席: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0時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首先要請教經濟部沈部長。部長辛苦了。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不會。 楊委員瓊瓔:我們今天來討論液化天然氣(LNG)的問題。在東亞地區,LNG的價格現在可以說是歷史新低,這對我們的民生議題反而是可以讚許的,所以目前桶裝瓦斯應該還有調降的空間。4月份LNG價格降了5.03%,既然液化天然氣價格大跌,而且現在已經4月底了,請問部長,我們桶裝瓦斯的價格還可以降多少? 沈部長榮津:這個問題我請中油李總來說明。 楊委員瓊瓔:好。 主席:請中油公司李總經理說明。 李總經理順欽: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上個月是一桶降100元。 楊委員瓊瓔:4月份是1桶降100元,那接下來呢?因為它的價格一直保持歷史新低,從來沒那麼低過耶! 李總經理順欽:跟委員報告,這裡面奉部長指示,我們還有吸收,我們也考慮到民生的穩定…… 楊委員瓊瓔:對、對、對。這就表示部長很貼心!針對本席的提問,5月份桶裝瓦斯是不是會再降價以照顧民生? 李總經理順欽:這我要等到4月底、5月初CP的報價來了以後再核算,基於物價穩定,部長其實是有交代我們要從民生的角度…… 楊委員瓊瓔:所以是要降的嘛!是嗎? 李總經理順欽:到底怎麼樣,我必須看到…… 楊委員瓊瓔:到目前為止,國際情勢我們看得很清楚,可以預測絕對會降,所以換句話說,你們應該要隨時去籌措,除了部長的指示,這也是全民的希望,讓大家可以度過這個難關。4月底、5月初也快到了,既然我們的桶裝瓦斯還有降價的空間,請問什麼時候可以告訴民眾調降多少? 李總經理順欽:我們的慣例是在每個月2日開始實施,所以1日會公告,等月底、5月1日掌握到最新的CP值,這是有國際公信力的,我們會根據它來試算,到時候我們再往降的空間去努力,看CP值是什麼樣子,基本上我們會…… 楊委員瓊瓔:一定會降,因為有足夠的空間! 李總經理順欽:我們會尊重部長考慮到民生的指示,但是到底多少,我現在還沒看到數字。 楊委員瓊瓔:請問5月1日得到最準確的CP值之後,什麼時候可以宣告,讓民眾瞭解要降多少? 李總經理順欽:5月1日就會宣告了。 楊委員瓊瓔:當天就可以宣告? 李總經理順欽:對。 楊委員瓊瓔:本席接下來要請教部長,同時也要謝謝部長。他是接地氣的,因為他從基層上來。 部長,所以5月1日會告訴民眾,民生部分我們的桶裝瓦斯會再降價? 沈部長榮津:對。感謝委員關心,人民最在意的就是日常生活中桶裝瓦斯的價格,這樣可以減輕人民的生活負擔。 楊委員瓊瓔:對!因為這對小吃店和夜市攤商非常重要,我們把他們支援好,讓他們不要倒,這樣振興就會自動,也就是政府協助,民眾自己再加油,應該就可以提升上來,會有加乘作用。 沈部長榮津:跟委員報告,您關心的就是減輕人民負擔。 楊委員瓊瓔:對、對、對,這也是部長的方向,就是針對小吃攤、家用和夜市商家,希望能夠協助他們。對不對? 沈部長榮津:是的。 楊委員瓊瓔:5月1日告訴我們降多少! 沈部長榮津:好,謝謝委員。 楊委員瓊瓔:謝謝部長。其次,因為受到疫情影響,國際發生油價大戰,LNG的部分在3月底出現一個非常奇特的數字,就是能夠產生百萬英國熱量單位(BTU)的LNG價格是2.43美元,比每百萬BTU的澳洲燃煤價格2.56美元還低。在天然氣的世界大戰導致價格大跌的情況之下,包括南韓、日本及中國大陸等等,全球五大洲都採同一步調。以前是天然氣比較貴,現在是天然氣比較便宜,所以本席認為,針對中部地區的空污問題,應該要加速將燃煤機組改為天然氣機組。請問部長以為如何? 沈部長榮津:感謝委員關心,我們也會以同理心來看待中部的鄉親,這件事情我們都會按照所謂的增氣減煤政策來進行,這是確實的。 楊委員瓊瓔:所以我們的方向是一樣的嘛? 沈部長榮津:是的。 楊委員瓊瓔:而且老天爺疼愛中部人,送來一個天然氣竟然比燃煤還便宜的機會,以上是我以實際數字來和你分享,而且達成這個共識,要在空污方面保護臺中民眾。 接下來是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券商告訴我們,台電、中油大舉發行公司債,請問有沒有這回事? 沈部長榮津:這個問題請中油來說明。 李總經理順欽:跟委員報告,上個禮拜我們有發行一百七十幾億元的公司債。 楊委員瓊瓔:因為現在是最低的嘛!也就是現在你要做整體規劃,不管是改善工作或重大投資,都是最好的基準點,這就對了。以前長榮總裁講過,景氣最不好的時候就是他造船的時機,因為這時造一艘船至少可以省下三成的成本,等到造好的時候、景氣好的時候,只有他有新船,所以長榮能夠蓬勃發展。本席也歡喜看到台電、中油大舉發行公司債,至於舉債的方向和內容,請相關的國營事業單位以書面方式翔實告訴本席,因為在中油方面,包括電動機車、充電站、太陽能、天然氣接收站、煉油、石化等等的升級計畫,都希望能夠在這段時間同步進行。好不好?請把書面資料提供給本席。 沈部長榮津:好,我們來配合。 楊委員瓊瓔:本席接下來還要就振興經濟和營業資金貸款的部分來請教部長,這兩個到目前的成果跟經濟部是相反的,給我的答案是相反的,為什麼呢?我們實際來討論一下,營運貸款到4月16日只有核發531家,金額是44億元;但是在振興方面,你核發1,202家,金額是75億元。到4月中這兩個差距差了31億元,剛好相反。原本我們希望公司不要擋,營運資金我們來加、貸款協助它;但是剛好跟你的經濟方案是相反的,請教要怎麼調整? 沈部長榮津:不是的,我來更新一下資料。 楊委員瓊瓔:好,請更新。 沈部長榮津:現在的金額已經超過815億元,展延貸款440億元,營運資金貸款254.8億元,振興118.6億元,不一樣了。 楊委員瓊瓔:換句話說,從4月中到4月底,現在大概差11天的時間。 沈部長榮津:4月23日翻轉了。 楊委員瓊瓔:我們的數字是翻轉的嗎? 沈部長榮津:對。 楊委員瓊瓔:好,我們要繼續加油。 接下來本席請教1988是什麼? 沈部長榮津:1988是行政院針對紓困2.0有一個統一的專線──一救發發,讓大家能夠透過這個專線詢問紓困2.0的各種問題。 楊委員瓊瓔:1988是一個紓困的專線,一救發發。 沈部長榮津:對。 楊委員瓊瓔:一救發發真的花花!因為所有的申請貸款等事項,大公司當然沒問題,你們專案在協助,要感謝!但是很多中小企業還是不清楚到底要怎麼辦,所以本席具體建議,我們所紓困的中小企業也都是我們的生命,請加強宣傳!宣傳真的是非常重要。 沈部長榮津: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禮拜五就在中部對工具機、手工具、木工機具、水五金等產業加強宣導。 主席:楊委員,時間到了。 楊委員瓊瓔:所以再次建議,針對紓困專案的方案,請一定要加強宣導,讓民眾能夠了解。 沈部長榮津:對,這是真的。要讓企業知道政府要幫助他們,不讓他們感到孤單。 楊委員瓊瓔:謝謝。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10時1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今天要質詢兩個議題,這兩個議題我在經濟委員會多次的質詢,跟你拜託,但是經濟部對於原住民地區的權益跟主張完全置之不理。 首先我要談上禮拜4月23日有關原住民地區的礦場,宜蘭縣南澳鄉東澳北溪是我們原住民礦產最多的地方,我們在審查礦業法的時候,我多次的質詢,要遵照我們原住民族基本法,礦務局居然還在繼續核准這些礦場繼續開發、展限,我們在立法院不是有做過決議嗎?你們還再繼續,上個月在東澳北溪還展限了一個礦區。 我上一次應我們村民的要求到南澳鄉東澳北溪的礦場,他們要求疏濬,保障部落的安全。但是要清疏,竟然要富甲礦場場主的同意!富甲礦場上個月才租出去哦!已經租了幾十年,又續租了。現在東澳北溪下游是部落──東澳村,上游是富甲礦場,我們的村民希望林務局能夠疏濬,林務局說還要問富甲礦場,要場主同意才行。 最後,跟我會勘的一名林務局人員說:報告委員,這是礦務局要求林務局繼續把礦場租給富甲礦場。有這種道理嗎? 主席:請經濟部礦務局徐局長說明。 徐局長景文: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那天會勘的時候有兩件事情,一個是展限的事情;一個礦業用地租用的問題。展限的問題是礦務局現在針對所有申請展限的都不會核准,因為立法院有決議,我們不會去做展限的核定。 孔委員文吉:富甲礦產的租期到了,為什麼還是可以租? 徐局長景文:它的租期到113年,還沒到要辦展限的時間,這個部分先作說明。另外,有關礦業用地的租用,每一個礦業用地的租用本來就有一個標準的作業程序,不是礦業主一定是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孔委員文吉:我現在問你為什麼上個月你們又讓它續租?是續租什麼? 徐局長景文:不是,它的續租是它在原來的礦業權裡面,它打算繼續開採礦石,依現在的…… 孔委員文吉:這幾年它也沒有開採礦場啊!沒有開發的行為,當時是不是有決議你們要重新把那些沒有採礦行為的全部做一個檢討? 徐局長景文:不是,在南澳鄉裡面,我們已經依照大院的規定,廢止8個礦場的礦業權。 孔委員文吉:為什麼沒有包括富甲礦場? 徐局長景文:因為富甲礦場在2年內還有產量,它有不可抗拒的原因…… 孔委員文吉:我現在問局長,現在如果東澳村要疏濬,會牽涉到林務局的地,要林務局去疏濬,但是它的礦場是林班地,像剛才林務局長說要礦場場主的同意。 徐局長景文:報告委員,河川疏濬的部分,只要主管部會要疏濬,所有的礦業用地…… 孔委員文吉:疏濬為什麼要經過礦場場主的同意? 徐局長景文:沒有這件事,因為民國99年東澳溪的上游就曾經辦過疏濬,那時候就是由林務局…… 孔委員文吉:沒有,那個疏濬是我主持的。 徐局長景文:是。 孔委員文吉:你為什麼上個月又承租給富甲礦場呢?東澳北溪上游要疏濬,你們會勘人員說礦務局要求林務局繼續承租給它,這個問題我要搞清楚。礦務局要求林務局繼續承租給富甲礦場,剛才你也看到影片,林務局說疏濬要徵詢礦場場主的同意,影片中都有對話。 徐局長景文:報告委員,所有礦業用地的承租,都不是這樣辦。他們是跟土地主管機關、土地所有權人去談,談好租用關係後,拿租用契約到礦務局說已經租到地,礦務局才會依照程序繼續租用給它。 孔委員文吉:我現在問你,為什麼要經過礦場場主的同意才可以疏濬? 徐局長景文:沒有這種事啊! 孔委員文吉:我現在調資料。 徐局長景文:我的資料在裡面的──委員有特別說明,我們會用最快的時間把相關的租用契約影本…… 孔委員文吉:明天以前,我現在調資料。 主席,我的時間延長2分鐘了嗎?我還沒看到延長2分鐘,剛才1分鐘還沒響,還有2分鐘嘛! 第二個,有關德基水庫的淹沒補償。我上禮拜五特別邀請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到立法院開一個公聽會,還有邀請幾個和平區的。德基水庫在51年前開始蓄水,我們梨山佳陽的村民都希望有淹沒補償,那一天我請到曾次長文生,我看他對這個問題不是很了解,他說只要有新的事證,你們會願意配合辦理。新的事證就是我要請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重新調查,因為前面葛永光的調查報告說已經補償了;那一天德基水庫管理委員會說那個是針對地上物的補償,土地呢?就是淹沒土地的問題,所以要解套還是要找監察院重啟調查報告。但是我看你們經濟部,我以為曾次長會來,會有一個新的方向,他說你只要有具體事證就好啦!但是我覺得包括你、包括次長,對德基水庫本席在這裡多次質詢,你們根本就不重視啊!我在這裡要跟部長提出嚴重的抗議。 沈部長榮津:因為這個案子已經很久了,過去監察院調查完以後,它也…… 孔委員文吉:對,調查完了現在才請瓦歷斯.貝林要重啟調查嘛! 沈部長榮津:這個案子已經補助過了,除非有新事證…… 孔委員文吉:你如果說已經補助過了,表示你對這個問題還不是很充分瞭解。德基水庫管理委員會那天都講了,3次的補償都是針對地上物的補償,現在是要要求對淹沒土地的補償,當時在徵收的時候,那個是有設定地上權的、所有權的,還沒有針對土地本身的補償,那天德基水庫管理委員會都講得很清楚,所以部長這樣講的話,我覺得你還是回到原點。 沈部長榮津:我覺得如果有疑義的話,我們還是透過司法途徑來解決。 孔委員文吉:不是司法程序,是要請監察院重啟調查報告,什麼司法程序? 沈部長榮津:這個部分我們都尊重。 孔委員文吉:部長,兩種方式,一個是司法問題,第二個比較簡單的是監察院,請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重啟調查,大家都同意了。 沈部長榮津:這個我們都尊重。 孔委員文吉:我想部長對原住民的議題不是很重視,剛剛我講礦場的問題,還有德基水庫的問題…… 沈部長榮津:我們還是要依法辦事。 孔委員文吉:我知道啊!你要多花一點心去瞭解,問題的癥結在哪裡?我又不是第一次質詢對不對? 沈部長榮津:因為過去我把這個案子瞭解,監察院也說這個案子補償費都已經發了…… 孔委員文吉:所以我才會請監察委員瓦歷斯.貝林一起來開公聽會啊! 沈部長榮津:沒有關係,如果監察院要去重啟調查,我們都尊重。 孔委員文吉:部長,你多花一點心在德基水庫這個部分,還有我上次講的霧社水庫,我拜託部長多關心一下。 沈部長榮津:好,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明文發言。 陳委員明文:(10時2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沈部長,部長,這一次的紓困方案政府推出來的時間很好,算得很準,但是為什麼沒有受到好評?中小企業業者罵,產業公會也批評,媒體也罵,原因出在哪裡?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第一就是,我當時強調要講清楚,沒有在第一時間說清楚。 陳委員明文:講得不清楚? 沈部長榮津:第二個,就是要出去舉辦說明會,說明會裡面有很多作法,我今天早上又跟同仁說,產業聚落一群、一群的在那裡溝通最快。 陳委員明文:對啦!中小企業認為政府紓困的程序太複雜,他們怎麼有時間配合政府在做這些文書作業? 沈部長榮津:所以我再三交代,這些文件和流程要簡化,讓人家感覺簡政便民。 陳委員明文:現在產業公會批評政府橫向溝通不夠,譬如經濟部說要紓困,銀行單位不配合,所以愈紓愈困,難怪人家會批評;媒體也說你們的紓困好像經濟部的官員自己在閉門造車,事實上很多現實的狀況你們沒有實地掌握,沒有錯吧? 沈部長榮津:我今晚…… 陳委員明文:我覺得怎麼會「好好鼈刣甲屎流」?紓困本來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措施,方案推出來的時間你們也算得很準,為什麼到今天罵聲連連?這個就是整個在作業上是有問題哦!你們的執行面上要檢討,我是希望今天要趕緊執行。 沈部長榮津:有,有。這個我今天早上也有交代,要怎麼規劃廣為宣傳,廣宣的資料要簡潔有力。 陳委員明文:部長,我請教你,像昨天人家批評你們的薪資、營運資金的補貼僅僅6%過關,沒有錯吧? 沈部長榮津:這個是因為申請案件的量進來之後,負荷很重,我已經跟同仁與執行單位溝通,我們要怎麼預審?收件的時候查核表馬上勾選、要當場看,讓人民有感…… 陳委員明文:這個資格可能是有問題、在審核上可能有問題,譬如營業額要衰退超過五成,還有商業、服務業、製造業、技術服務業與會展產業,大概有產業別與營業額的認定,沒有錯吧?我是要問,你所謂的營業額衰退超過5%…… 沈部長榮津:50%啦! 陳委員明文:依據什麼認定? 沈部長榮津:我們不會定死。 陳委員明文:我現在就是怕你定得死死的。 沈部長榮津:不會,我已經有交代各個執行單位,如果是工業和服務業就是商業司;還有會展產業跟貿易局,各執行單位要直接和利害關係人、團體溝通「扌焦」,因為依行業特性有專案來審查,這樣來鬆綁。 陳委員明文:部長,你今天在這裡講算是很善意的回應。 沈部長榮津:是。 陳委員明文:現在經濟部的官員在作業上,事實上還是根據50%,營業額衰退50%的根據做審查…… 沈部長榮津:沒有,這個我再三交代…… 陳委員明文:我現在告訴你的意思是,你說沒有50%,他們還是有一個數字、標準依據,我現在是怕他們「烏白放」。 沈部長榮津:不會。 陳委員明文:你現在到底是衰退30%、40%,還是什麼彈性?你總是要白紙黑字寫清楚,讓官員好依據做處理,沒有錯吧? 沈部長榮津:我跟委員報告,像工具機,我跟工業局說要和工具機產業公會談出一個共識、原則,根據這個標準就執行了,這樣而已…… 陳委員明文:對啦! 沈部長榮津:不要在那裡「舞豬舞狗」嘛! 陳委員明文:部長,我們現在是在照顧企業不要倒閉…… 沈部長榮津:我知道。 陳委員明文:讓這些企業度過疫情難關,萬一照顧不了,企業都倒閉了,臺灣…… 沈部長榮津:確實,這一次紓困就是要利用這個機會,把產業挺住,然後穩定就業、社會安定,這是我們的目的。 陳委員明文:沒有錯,你現在紓困貸款也是一個問題,現在紓困貸款怎麼樣?銀行說要授信回存?生吃都不夠了,你還要他曬乾? 沈部長榮津:沒有,不敢,這個沒有了,那是過去的,現在銀行有的基層還不瞭解,叫人家回存,再來是要求…… 陳委員明文:沒有吧?現在沒有了? 沈部長榮津:沒有了。 陳委員明文:沒有就好了,我是擔心還有要求人家授信回存的! 沈部長榮津:之前蘇震清委員也提到還有要求保證人的,這些我都有聽到。 陳委員明文:我們的特別預算撥100億元當做你的信保基金。 沈部長榮津:有,這個我告訴你,就是…… 陳委員明文:現在信保基金的額度應該都可以配合金融單位吧? 沈部長榮津:實質保證就沒有必要再要求…… 陳委員明文:沒有錯,我今天只是在告訴你,現在看起來你們的紓困方案確實有很多批評,我是覺得…… 沈部長榮津:用意不錯,但是銀行基層人員在執行時有一些偏差。 陳委員明文:沒有錯。 沈部長榮津:這個我們會再檢討。 陳委員明文:現在訂定營業額衰退50%,是不是官員的依據?你們也要有一個彈性去處理。 沈部長榮津:有。 陳委員明文:衰退20%或30%,中小企業營業額幾乎每天在衰退,不要等到他們真的衰退50%你才要救,是不是這樣說? 沈部長榮津:對,要有一個彈性。 陳委員明文:我是覺得這個是最重要的。 沈部長榮津:要找一個專案認定的標準,大家才能據以辦理,才不會被人家抱怨「看得到、吃不到」,這是事實。 陳委員明文:沒有錯啦!現在授信回存沒有了? 沈部長榮津:沒有了。 陳委員明文:還有很多企業公會希望政府能夠認真考慮調降現在的營所稅和營業稅,營所稅看能不能從20%降到17%;營業稅看能不能從5%降到3%? 沈部長榮津:這個我們會來轉達…… 陳委員明文:等到疫情過後再回復我們原來的這些…… 沈部長榮津: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向財政部轉達。 陳委員明文:不是我的意見而已,我想目前社會各業界都有在跟你反映這件事情,不只跟我們反映,直接跟經濟部或財政部反映大概都有。 沈部長榮津:是。 陳委員明文:我是覺得這個不是沒有道理,以政府調降現在的稅捐,我想這是最快的方式,這一點我要特別跟你提一下。 沈部長榮津:好。 陳委員明文:還有,像日本現在的小企業,如果一家有5位或10位員工的餐廳,它就是做全額補貼的動作,大概有一些餐廳配合政府縮短營業時間,或者暫時關閉,日本政府都做全額的補貼;當然臺灣的疫情沒有那麼嚴重,我們目前大概還沒有,不過我還是覺得,這個我們必須提早做一個作業…… 沈部長榮津:好,感謝委員提醒! 陳委員明文:看起來日本現在小企業員工的薪資,政府都在做全額的補貼,我們未來是不是也必須這樣子,特別要提醒部長。 沈部長榮津:好,多謝委員提醒! 陳委員明文:紓困方案對我們來說,是政府的德政,真的實質照顧我們的中小企業…… 沈部長榮津:好,這個我趕緊來處理…… 陳委員明文:但是我看這幾天罵聲連連,我是希望經濟部能夠好自為之,該檢討的就要檢討。 沈部長榮津:是。 陳委員明文:應該要趕快讓它止血。 沈部長榮津:好,感謝委員! 主席:我們待會兒11點鐘的時候休息10分鐘,中午我們就不休息持續處理。 請蘇委員震清發言。 蘇委員震清:(10時3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沈部長,現在我站在這裡質詢,質詢到同事之間私底下在說我們快變成「狗吠火車」,講這樣是抱歉一點,但是也是事實,多講也沒用,大聲傷害身體,不講又不行。我剛剛聽你在回答,我也要說,部長你們真的很辛苦,我們可以體會,你們真的有在做事;你剛剛一直說你有交代,我要跟你糾正一下,不要說糾正,請你不要用「交代」的語詞,要用「吩咐」,因為人要死了才用「交代」的字詞,我們都說吩咐,你吩咐底下的人說要怎麼執行,不外乎是簡政便民對不對?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對。 蘇委員震清:你在這邊也回答我很多次了,上有政策,下就有對策。 沈部長榮津:沒有,現在我跟委員報告,像今天晚上…… 蘇委員震清:你都說沒有。 沈部長榮津:為什麼?就是要落實那些資料我看過,我交代照這樣做。 蘇委員震清:你說那麼多遍了,但是我們在第一線,剛才陳明文委員也說,我光在這裡聽就好了。剛剛所講的授信回存,你說沒有,我們講這麼久了,真的沒有嗎?會不會變更另外一個項目,真的沒有嗎? 沈部長榮津:如果借不到錢,我這裡有一個平台──馬上辦,我晚上都有跟他們報告,報告之後每一家銀行的資料都會整理,整理好之後我會去平台那邊檢討,讓財政部和金管會知道,不然到時候變成我們背黑鍋。 蘇委員震清:好,對啊!本來你都告訴我們委員有個案可以拿出來討論,你們真的很幫忙,我可以體會。 沈部長榮津:而且我也去大人那邊講。 蘇委員震清:但是很多事情不是個案,有個案才有通案,你知道屏東有個案,高雄也有個案,臺南也有個案,有個案變成通案。但是我要說的,政府要求銀行這麼多,要叫他們配合,你之前也回答過,他們做得不甘不願、沒有誠意,我們都可以體會;我告訴你,真的第一線人員不願意做! 沈部長榮津:我知道。 蘇委員震清:他說他們做得那麼痛苦做什麼?而且我們也跟他們說所有的行政、未來的究責政府擔當,只要不是所謂的憑空造假…… 沈部長榮津:而且蘇院長跟這些行庫董事長和總經理再三交代。 蘇委員震清:對嘛!再三交代或吩咐也好,但是沒有讓百姓感受到,我去申請很簡單。我再舉一個例子,不必看稿跟你講,你知道我每天跑基層,每天都聽到百姓在抱怨。 沈部長榮津:我知道,對,這確實。本來是好事情,做得被抱怨,實在很不值得。 蘇委員震清:實在不知道怎麼做,我接受民眾的陳情,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跟你講,一位勞工有申請紓困,勞保局匯了3萬元進去他的帳戶,他有積欠卡債,馬上被扣掉。這是救命錢,政府紓困給你,就是要讓你可以生活,結果他有積欠卡債,法律歸法律,在通知他之前,銀行就先扣除這筆債了,他來我服務處哭訴。 沈部長榮津:這個我跟委員報告…… 蘇委員震清:要怎麼處理? 沈部長榮津:像這個東西我們沒有直接匯入他的戶頭,叫他來領現金…… 蘇委員震清:我都知道,但是你說領現金,為什麼不要用行政公文通知不得扣除紓困金、不得強制扣押?為什麼還要用現金? 沈部長榮津:好,這個我們來要求。 蘇委員震清:什麼叫簡政便民?你們的好意,所有的老百姓不一定那麼聰明,也不一定熟悉程序,單純知道紓困金匯入帳戶,不記得他有卡債。 沈部長榮津:我覺得委員這個意見很好。 蘇委員震清:簡政便民不是光用嘴巴講,我早上才請勞動部的人來跟我解釋,他們說「委員,民眾有來問我們,我們就叫他用現金或開現金支票。」,我告訴你,很簡單,你就一紙公文發布下去,強迫紓困金不得扣除債務,這樣就解決了。 沈部長榮津:對啦! 蘇委員震清:簡政便民不是光用嘴巴講。 沈部長榮津:對,這樣比較好,真的。 蘇委員震清:本來就是。 沈部長榮津:對。 蘇委員震清:我現在要再說,你們主管的有中小企業,還有大型企業,聽說你們目前貸款金額增加到5億元? 沈部長榮津:對。 蘇委員震清:部長,我告訴你,看得到、吃不到。你規定大型企業可以增加貸款金額到5億元,但是負責人要擔保,這個你知道嗎?我今天要說的是,如果是上市公司,因為它不是中小型企業,大型企業可能有上市、上櫃,你要叫總經理擔保;他會認為為什麼要擔保、為什麼要擔保? 沈部長榮津:如果借錢的是負責人,這是必然要擔保的。 蘇委員震清:企業紓困卻變成他一個人去擔保,今天是紓困案,你叫他單獨一個人去擔保,他為什麼要負擔?因為它如果是上市公司,股民很多,有道理嗎?你們去想一下吧! 好,我再問一下,這兩天被罵聲連連,Gogoro是推動綠能成功的案例,你知道現在油價比較低,政府還鼓勵外送。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政府補助業者那麼多錢,它現在看到外送那麼成功,Gogoro要求不能讓客戶用吃到飽的方式,你知道嗎?不曉得? 沈部長榮津:你是說什麼吃到飽?是外送平台吃到飽還是…… 蘇委員震清:對,Gogoro跟客戶有綁約,現在客戶用這一台電動機車做生意,因為綁約吃到飽,幾乎是無限量使用。 沈部長榮津:他們有綁約,現在外送生意很好之後…… 蘇委員震清:對,現在Gogoro公司叫客戶不能這樣做生意,說實在的,政府補助業者那麼多,這個危難時刻人家可以用外送的方式做生意,Gogoro說不行,要回復到商業模式,你知道嗎?如果是油車…… 沈部長榮津:Gogoro已經有發一個道歉函了。 蘇委員震清:我們都要求大家共體時艱,Gogoro現在還想回復商業模式來賺錢,有道理嗎?雖然它道歉了,你想想看,它心裡還是趁機想賺錢。 沈部長榮津:對,我知道。 蘇委員震清:政府補助業者那麼多錢,我一想到就嘆息!拿政府的補助錢,竟然要求要回復商業模式,有道理嗎?世間還有這種事,辜負政府扶植企業的用心。今天我講這麼多,不外乎是我跟部長講的,我們都知道,蘇院長講過一句話,本席認為很有道理,防疫本來就要做得好,但是防疫做得再好,如果沒有辦法振興企業、沒有辦法將整個產業救起來,本席可以告訴你,我們都看不到未來了。 沈部長榮津:我們這次發放紓困的現金就是為了要救企業、保就業。 蘇委員震清:是啊!但是你知道嗎?為什麼政府照顧這麼多,民眾還是感受不到? 沈部長榮津:我們再三要求的就是鬆一點、方便一點、快一點。 蘇委員震清:對啊! 沈部長榮津:大家現在就是認為基層執行時偏差了。 蘇委員震清:為什麼會差這麼多? 沈部長榮津:之前我都是開口罩會議,現在晚上則是開紓困會議。 蘇委員震清:很簡單,其實就是底下的承辦人員無法將心比心,因為他們都是領固定的薪水,對他們並沒有差別,也沒有受到影響。如果今天他們也受到影響的話,只要4個字就能解決──將心比心!沒辦法,他們無法體會啦! 沈部長榮津:我再三強調要有同理心,確實是如此。 蘇委員震清:但是,他們就是做不到啊! 沈部長榮津:我會要求那些局處首長。 蘇委員震清:不只是本席,其他委員也一樣,大家都是講到不想再講。我們在第一線都沒聽過民眾感謝說「委員,政府做得非常好。」,沒有!只有說防疫做得不錯,對於紓困卻是怨聲載道,可惜啦! 沈部長榮津:確實,我們要檢討。 蘇委員震清:已經檢討那麼久了,拜託啦! 沈部長榮津:我會再檢討。 蘇委員震清:再次呼籲,「將心比心」4個字,簡政便民不是口號啦! 沈部長榮津:好。 蘇委員震清:如果能夠做得到,民眾不可能感受不到,我們都已經這麼用心去做了,還「做甲流汗予嫌甲流瀾」,有道理?部長,大家加油啦!謝謝。 沈部長榮津:好,謝謝委員,感恩。 主席: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何委員欣純:(10時47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要不要休息一下,喝一口水?剛剛看到你被我們的委員這樣大小聲……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他是好意提醒我,確實是如此。 何委員欣純:你也很辛苦! 沈部長榮津:這是應該的,原本讓工商企業期待很大,但是最後的效果影響很大,人家確實也是會怨嘆。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也知道? 沈部長榮津:我知道。 何委員欣純:剛才本席在交通委員會也是講得大小聲。 沈部長榮津:我也一直強調要有同理心。 何委員欣純:還是一句話,本席肯定部長及行政院團隊都很辛苦,但是…… 沈部長榮津:不會,我認為要替委員想,因為你們在基層會受到壓力。 何委員欣純:不是替我們想,而是要替我們的人民百姓想,這個才是重點。 沈部長榮津:對。 何委員欣純:本席只有一句話,這次防疫做得好,紓困卻被罵得很慘,因為上令無法下達。我們有很多紓困政策都是美意、都是好意、都是同理心、都是將心比心,但是都沒有辦法下達。舉一個例子,剛剛有很多委員應該也都講過,你是經濟部長,也是國家金融隊的一員,但是講白一點,你管得動銀行嗎? 沈部長榮津:確實。 何委員欣純:確實嘛! 沈部長榮津:無奈! 何委員欣純:中小企業需要紓困貸款,本席這裡也是一堆,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都已經開出證明,營業額真的就是下滑,實際上就是受到武漢肺炎的影響,帶著這份證明跑了3家、5家銀行,卻還是沒人要理會,怎麼辦? 沈部長榮津:我設了一個馬上辦服務中心,借不到錢的可以到這裡申訴,現在我晚上都在處理這些案子。 何委員欣純:你的馬上辦中心能量也不足啦! 沈部長榮津:我會檢討。 何委員欣純:全臺灣有這麼多中小企業,再加上剛剛講的小商家,不需要太多條件就可以申貸50萬元的紓困貸款,申辦的人非常多,而你的馬上辦中心能量有限,據本席所知,基層公務員也是被操到快翻過去。第二,剛剛本席也提過,賴董事長的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要全省走透透,為受到武漢肺炎影響的商家開立證明,但是他們也是人力不足、能量不足,現在連接電話都會怕,一天只有24小時,如何排得出時間,全臺灣的縣市走透透?部長,你身為國家金融隊的一員,好好的想一想,對於紓困政策,無論是各項的補助、各項的貸款或各項的措施,是不是能像剛剛許多委員強調的要簡政、要便民,也如你說的要鬆一點、快一點,隨時申請貸款,不要等待太久? 沈部長榮津:對,確實是要有同理心。 何委員欣純:當然要有同理心,但是你身為國家金融隊的一員,應該要有guts、應該要把這個問題點出來,不然你就只能站在這裡聆聽委員反映基層的心聲,然後說自己也是很無奈,是不是? 沈部長榮津:經濟部能做的就是薪資補貼、營運費用補貼以及水電費減免,這是經濟部能夠約束及控制的部分。再來就是貸款的申請,我們能做的就是加快信保基金審件的速度,剩下的就是銀行的部分,我會拜託財政部所屬的國營行庫,這邊還好,至於金管會管轄的那些私人銀行,可能就比較力有未逮了。 何委員欣純:其實八大行庫未必全部都OK,本席就曾經遇過,這個我一定會告訴院長、一定會告訴部長、甚至是告訴總統。他們怎麼回答我的?八大行庫的經理或襄理告訴本席,他們還要對民營股東交代,真的完全屬於國家的就只有臺灣銀行與土地銀行,其他六個還不算是完全的八大行庫。對方告訴本席,他們要對股東負責,於是本席就告訴他,你們才要對人民負責,是不是? 沈部長榮津:我們會去反映。 何委員欣純:等一下本席會去財政委員會反映,一定要告訴財政部長、一定要告訴金管會主委。但是也要拜託經濟部長,中小企業在臺灣占了八成以上,甚至是九成以上,整個產業鏈環環相扣,尤其是微型產業、奈米型自營商家特別多,我們要想盡辦法,第一個,程序上,拜託、拜託、再拜託,不需要再舉例,相信已經有很多委員都舉過例子了。 沈部長榮津:我們都聽得懂。 何委員欣純:第二,你一直強調,現在實體店家的生意差,大家都不敢在外面消費、不敢在外面吃飯,可以轉入電商平台。因此,你也提出一個立意良好的政策,出錢輔導、幫助這些小商家、餐飲業、百貨或商品業能夠進入電商平台,對不對? 沈部長榮津:是。 何委員欣純:你是不是已經與23家電商平台簽約?部長,23家電商平台,每家都只有100個限額,你知道嗎?100個限額喔! 沈部長榮津:我認為這個都要開放,不要預設立場。 何委員欣純:早就預設立場了,現在已經有很多人在排隊,擠不進去,享受不到政府的美意啊!因為你們是委託民營業者承辦這個業務,代表經濟部與23家電商平台簽約,還說因為你們的錢不夠,每一家電商平台只受理100家小商家或餐飲業小吃店,透過經濟部的輔導可以進入它的電商平台。全部23家電商平台,每一家只限100家小店面、小商家,全臺灣…… 沈部長榮津:副署長已經告訴我是額度的問題,我們會再去爭取。 何委員欣純:額度的問題,導致現在排了很長的隊,很多人都進不去,聽說還要特別用關係去拜託。 沈部長榮津:那樣不行、不好啦! 何委員欣純:請你去查清楚,本席私下再告訴你細節,甚至有電商平台用選的,無論是誰先申請,有關係的或是有特別拜託的就可以加入。 沈部長榮津:這樣人家會怨嘆,不行啦! 何委員欣純:是啊!人家會怨嘆嘛! 沈部長榮津:看得到、吃不到。 何委員欣純:看得到、吃不到,你們都是執行細節的上令無法下達,才會造成民怨,因此拜託部長去盯執行細節,謝謝。 沈部長榮津:好,我們來檢討,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超明發言。 陳委員超明:(10時54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要審查天然氣事業法增訂第五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本席在此提出兩個觀點,請部長要特別注意。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是。 陳委員超明:天然氣比桶裝瓦斯更安全,對民眾而言,安裝天然氣也比較放心,但是往往卡在路修費而讓業者卻步,本席認為中油裝設天然氣可以比照自來水地區的模式,降低路修費及專案的協助。其中有一個觀點在哪裡?都市蓋一棟大樓可能就有幾百戶,但是在鄉下可能只有幾十戶,管線就會比較遠一點,因此都市人可以享受到天然氣,在農業縣市的鄉下卻非常少。天然氣是公用事業,也是民生用品,關於這一點,本席希望能夠比照自來水公司的模式,尤其是你旗下的台電公司、自來水公司、中油公司及中華電信,這4條管線最重要,是否能結合為一條管線?你應該要有很堅強的決心,譬如修自來水管線的時候,可以將天然氣及台電的管線一併加進去,看看這樣做是否能夠節省成本,因為路修費占了很重要的一個成本因素。 第二,目前有許多使用天然氣的工商界大戶,有時候管線維護都卡在廠商要趕單的時間,對企業突然的斷電,造成非常大的損失。因此,本席在此也特別要求,你們應該在當年1月份提出管線維護的年度計畫,讓企業界能夠提早因應,不然至少也要在3個月前先通知,讓他們能夠準備。另外一個是設置賠償機制,本席認為這個非常好,終於有自我檢討了,不然你們常常都是說斷氣就斷氣,廠商只能索賠無門。對於今天的天然氣修法,本席希望部長能注意這兩個問題,不知你的看法如何? 沈部長榮津:我先請能源局表達意見。 主席(賴委員瑞隆代):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 游局長振偉:主席、各位委員。今天的修法是針對沒有正當理由沒有供氣而增訂,至於整部天然氣事業法的修法,按照委員的意思,包括瓦斯公司、中油導管的承裝業、居民百姓及企業等等,我們正在收集意見,之後再做出整體的規劃。 陳委員超明:比照出一個模式,你們好好研究一下。這些管線都要經過我們的地方,但是地方用天然瓦斯的又很少,因為住戶分布較廣,然而都市裡一棟大樓有那麼多住戶,分攤下來當然就便宜了,大家繳的稅金都相同,實在是不公平的事,你們要照這樣去做。 游局長振偉:好。 陳委員超明:第二個,大家已經討論了很久,新冠肺炎造成整個世界經濟的不確定及不穩定,現在面臨了兩個問題,要命還是要活?要命就一定要將防疫做好、要活就一定要開放產業,大家都處於兩難之間。臺灣這次的防疫做得好,我們的陳時中部長當然有功勞,但是本席認為,沈部長的功勞更大,因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你占了一半以上的功勞,沒有你的國家團隊,今天的防疫也不會如此成功,因此你非常的辛苦! 沈部長榮津:不敢啦!這是這些企業界幫我的忙。 陳委員超明:你不要客氣,誇獎你一下!但是談到經濟部主要的責任,第一個是防疫的物資、第二個是紓困、第三個是振興行業,現在對於企業可以說是救急救難,之前委員對於紓困振興都說得非常多,而你也提到銀行的貸款,其實我們都心知肚明,上面都答應說好,下面的經理卻按兵不動,因為他要承擔責任,萬一這個錢放出去卻收不回來該怎麼辦?你們都說得很好聽,誠如蘇震清委員所言,看得到、吃不到,你要知道銀行的心態,晴天送傘、雨天收傘,因此你要報告政府機關、要報告總統,必須強制命令才有辦法貫徹。大家沒有同理心,大家會認為他何必去承擔責任,擔心萬一有什麼問題。你也要了解銀行基層的這種心態。因此,本席建議你可以做出一份報表,包括專案的申請、中小企業的申請及微型企業的申請等等,全部用報表清楚的列出來。 至於1988專線,你們的能量不夠,可能只有20個人接電話,官事官答,所以你們就照這樣辦理。本席認為我們的中央級民意代表也要發揮力量,如果在中央級民意代表這邊也能設立窗口,由我們來追銀行可能會比經濟部去追銀行更有效。只要有案子提出申請,你們就要盡速辦理,因為全國會有許多企業來詢問,你們要善用管道,看看該如何去做,又快又迅速又有效率,你的看法如何? 沈部長榮津:主要是剛才委員所說的,經辦的基層害怕承擔授信以後的責任,事實上,這個是免責條款。 陳委員超明:對啊!大家都知道、我們也知道、你也知道。 沈部長榮津:是。 陳委員超明:你可以從多重管道尋求多方面的協助,地方有產業、有公會,其實中央級民意代表的力量也不小啊!你可以尋求多重管道的幫忙,這樣不是比較好嗎? 沈部長榮津:是,謝謝。 陳委員超明:其實我們民意代表都很了解其中的訣竅、其中的原因在哪裡! 沈部長榮津:對。 陳委員超明:大家都說了很多,否則你那麼打拼,但是只有防疫成功,紓困及振興產業卻不成功,還要讓沈部長來承擔這個責任,本席實在是很不捨,你「做甲流汗閣予人嫌甲流瀾」,加油一下!想盡辦法,好不好? 沈部長榮津:好。 陳委員超明:再來是第二波新冠肺炎造成的經濟疫情,究竟是made in Taiwan, China或是made in Taiwan,現在已經發生了,如果沒有打上中國臺灣,大陸海關就會直接退貨,但是如果打上made in Taiwan, China,臺灣就不會讓它出貨,現在已經開始面臨這樣的問題。這是第二波經濟的疫情,你們都說沒事,但是這件事情已經慢慢發生,而且在深圳已經明確的發生了,對我們的經濟有很大影響,部長,你的責任很重大。上個會期本席一再提出這個問題,現在除了紓困、除了振興,還有這個對外的問題,不知道你的感受如何?如果碰到這樣的狀況,你要如何解決?可能馬上你就會面臨到了? 沈部長榮津:感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有注意這件事情,過去陸續都有這樣的事情,我們也都有注意、有掌握。 陳委員超明:好好的因應,馬上就會面臨到了,好不好? 沈部長榮津:好。 陳委員超明:你辛苦了!確實是很打拼,做得非常好,謝謝。 主席(邱委員議瑩):等下在賴瑞隆委員發言結束之後,我們就休息5分鐘。 現在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賴委員瑞隆:(11時3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大家都相當關心紓困的狀況,有些是要跨部會進行、有些是經濟部本身就可以做,本席希望部長對於這一塊能夠更強勢、更有效率的進行。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好。 賴委員瑞隆:上個禮拜本席提過,關於營業額減少達到50%的門檻,後來部裡也作了修改,特定產業營業額的減少比例可以作一些調整。 沈部長榮津:專案認定。 賴委員瑞隆:對,當時本席是希望在15%到50%之間應該要有另外一個級距,同樣的,營業額減少40%、45%、35%也都很嚴重,為什麼這些就沒被納進來?部長,能否研議出一個方案?一個禮拜過去了,有沒有研議出一個方案? 沈部長榮津:關於這個部分,現在是工業局與各個產業個別的公會直接談出一個共識並據以執行,這樣是最簡單的方式。 賴委員瑞隆:部長,什麼時候會完成? 沈部長榮津:我們希望在這個禮拜內完成。 賴委員瑞隆:一定要快,紓困不快就不叫紓困。 沈部長榮津:對,我知道。 賴委員瑞隆:上個禮拜質詢之後,本席以為你們這個禮拜一定會完成,結果還沒完成? 沈部長榮津:陸續都在談了,譬如臺中的工具機、木工、機械及水五金等等,大概都在談了。 賴委員瑞隆:部長,這個禮拜要完成? 沈部長榮津:好。 賴委員瑞隆:經濟部轄下的產業要自己照顧,本席看到交通部很認真照顧它的產業、文化部很認真照顧它的產業,部長,強勢一點,經濟部的產業要自己顧緊,好不好? 沈部長榮津:是。 賴委員瑞隆:這個禮拜就要提出來啦! 沈部長榮津:是。 賴委員瑞隆:再來本席想要請教一下,那些夜市攤商的生意也都受到很大的影響,該如何照顧? 沈部長榮津:關於夜市攤商的部分,我會找我們的主管機關中辦來發落,他們會與那些自治會去談,並且統一收件。 賴委員瑞隆:目前看起來,這個疫情不會在短期內結束,我們可能必須要長期與這個疫情抗戰,然而這些夜市的攤商都是「艱苦人」、都比較辛苦,如果我們沒辦法幫助他們的話,一旦他們撐不下去,又會是一家子的問題,因此本席希望部長能用專案的方式協助夜市的攤商度過這個危機,好嗎? 沈部長榮津:是,不能讓廠商孤單。 賴委員瑞隆:你也不要走入勞工局的系統或走入衛福部的系統,因為衛福部的紓困並不是用來協助經濟部這邊的紓困,衛福部的紓困是落於失業之後,甚至是家庭遭遇急難的狀況,那是一個很特殊的狀況。 沈部長榮津:好。 賴委員瑞隆:現在很多夜市攤商都遇到了這樣的問題,本席希望經濟部盡快提出協助夜市攤商的方案,好嗎? 沈部長榮津:好。 賴委員瑞隆:部長,什麼時候把這個方案整理出來? 沈部長榮津:我請郭主任來說明。 賴委員瑞隆:多久? 主席: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郭主任說明。 郭主任坤明: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是透過自治會的協商,並由自治會這邊提案,我們已經受理他們的一些申請案件,現在都在審查當中了。 賴委員瑞隆:什麼時候會出來?本席要的是整個的…… 郭主任坤明:我們已經公布了相關的協助方案,由自治會向經濟部提出,現在已經收件,而且正在審理當中。 賴委員瑞隆:請在一個禮拜內將這些事情都完成,好嗎?本席希望接下來不要再聽到夜市攤商向我們抱怨他們營業很困難,但是卻無法得到協助。 郭主任坤明:以自治會為主,我們現在已經對申請的案件進行審查了。 賴委員瑞隆:部長,一個禮拜內把這些事情定下來,好嗎?本席說過紓困就是要快、要急,好不好? 沈部長榮津:好。 賴委員瑞隆:另外是租金協助的部分,現在我們的租金協助與財政部一樣都是減收二成,部長,在這麼重大的狀況下,你們的租金只調整二成而已,我們來看看其他的,臺北市減收五成、臺中市減收五成、高雄市減收五成、臺北捷運減收五成、機場捷運減收五成,經濟部說要帶頭,卻只減收二成,部長,哪裡出了問題嗎? 沈部長榮津:整個是行政院協調出來的,剛剛委員所舉的那些地方減租的例子,事實上,我們國營事業稅收的認定標準,與地方繳的那些地價稅並不一樣,基礎不一樣。 賴委員瑞隆:部長,你的辦法是以減收二成為原則嗎?本席希望你能以產業別做出區別,國營事業出租的用途,如果是餐廳、夜市或受到重大影響的相關產業,應該要增加減收的幅度,如果是受影響比較小的產業,也許減收二成就足夠了,總之,整體要能彈性的處理。 沈部長榮津:好,我會了解一下。 賴委員瑞隆:不然地方政府都已經調整那麼多,如果經濟部要帶頭的話,當然要減多一點,這樣才能叫做帶頭。 沈部長榮津:好,我會去了解。 賴委員瑞隆:部長,請你盡快提出作法。 沈部長榮津:好。 賴委員瑞隆:再來要請教的是前鎮的新創園,事實上,林口已經開始運作,然而高雄卻還沒開始。之前本席也找你們來問過,中小企業處先是告訴本席沒有土地,後來找到土地給你們了,你們又告訴本席租金太高,沒有企業願意來,一堆推託之詞,部長,這個要如何處理?強勢一點,今年度把這個設立起來,好嗎?新北市的林口都已經設立,而且開始運作了,中小企業處先是告訴本席沒有土地,在找到土地之後,又告訴本席是租金太高,其實租金也是由高雄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負責管理,你們可以去找鴻海談,不要拿那個來當理由嘛! 沈部長榮津:我會請中企處的何處長及加工區的黃文谷處長一起與業者及開發商談。 賴委員瑞隆:部長,你盯緊一點,好嗎? 沈部長榮津:好。 賴委員瑞隆:今年就將它完成,好嗎? 沈部長榮津:好。 賴委員瑞隆:今年就在高雄將它設置起來,好嗎? 沈部長榮津:好。 賴委員瑞隆:上次也告訴過部長,現在防疫的工作要做,但是原本該做的事也是要做,關於大林埔的遷村,6月份高雄市政府要提出計畫書,部長,你是否有掌握到這個進度?目前高雄市政府進行到哪裡了? 沈部長榮津:我請工業局補充說明一下。 賴委員瑞隆:部長,麻煩你一下,因為疫情的關係,我們預定6月要再向鄉親報告,請工業局向高雄市政府詢問一下進度,好嗎? 沈部長榮津:好。 賴委員瑞隆:6月份報告應該要出來了,讓鄉親了解目前政府的進度到哪裡,好嗎? 沈部長榮津:好。 賴委員瑞隆:這個部分也請你再關心一下,謝謝。 沈部長榮津:好,感恩。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11時2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兩次紓困預算,經濟部分配的額度大概有多少?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一開始的1.0是204億元,再來的2.0是774億元。 邱委員志偉:將近1,000億元。 沈部長榮津:對。 邱委員志偉:你做的幾個項目,主要是針對薪資及營運資金的補貼,門檻是50%? 沈部長榮津:對。 邱委員志偉:商業服務業、製造及技術服務業、會展產業,總共三個項目。先來看第一個項目,商業服務業,只要有公司登記、有商業登記、有稅籍登記就有資格。第一個禮拜,商業服務業有將近1400件提出申請,只有28家通過而已,通過率是2%。製造及技術服務業有204家提出申請,只有65家通過,通過率是30%。會展業比較好,通過率差不多將近100%。本席比較擔心一點,中南部主要是中小型的商業服務業,它的核貸率這麼低,這樣要如何救它的命、救它的急? 沈部長榮津:第一,廠商不了解我們的措施、要準備的文件以及標準是什麼,這些都沒有說得很詳細。 邱委員志偉:為什麼會展業可以達到將近100%?為什麼製造業可以達到30%? 沈部長榮津:會展業比較集中,那幾家比較大型的,像拿整串肉粽一樣,比較簡單。關於會展業的部分,我在第一次就說得很清楚了,而且會展業相當明確,只要受到的影響達到70%,在認定上可以說是…… 邱委員志偉:本席可以把這個數字說給你聽,第一個禮拜有1,400家提出申請,你們的核准率不到2%,只通過了28家,後面可能會有越來越多家申請,你要了解這些中小企業的艱苦程度可能比會展業更辛苦。 沈部長榮津:確實。 邱委員志偉:而且數量又多,他們的資訊相對也不足,因此你要以最快的速度讓他們了解,紓困的程序要準備哪些方案,由中小企業處來輔導,並由其他涉及的專案部門予以協助,否則很多廠商都會到民意代表這邊尋求協助。 沈部長榮津:以現在而言,這些內需型服務業影響的層面太寬,該如何讓他們感受到,商業司已經與會計師公會及記帳士公會的志工於全省擴散開來,這樣才會比較快。 邱委員志偉:大家都說防疫100分,紓困不及格。 沈部長榮津:確實,我們要來檢討。 邱委員志偉:因為感受很深,於是民怨就產生了,政府說得多好多好,還要如何的補助,包括四成的薪資津貼以及營運資金補助一個人1萬元,但是聽了之後他們都不知道該如何申請,申請的門檻也很高,部長,針對中小型商業服務業的部分一定要加強。 沈部長榮津:如果是屬於勞動部所謂加入工會的部分,那是勞動部的系統,衛福部也有屬於弱勢族群的系統,經濟部這邊就是中小企業的部分,我會好好的注意。 邱委員志偉:本席必須要講給你聽。 沈部長榮津:好,感謝你的提醒。 邱委員志偉:用最快的速度將核准率及核准速度提高。 沈部長榮津:對。 邱委員志偉:根據主計總處的資料,到4月23日為止,經濟部的執行率不到40億元。 沈部長榮津:以目前而言,我們都已經審查過,只是尚未撥款而已,全都在執行了。 邱委員志偉:你應該要有很多的撥款,包括薪資補貼及營運補貼,很多都需要撥款啊!總共有1,000億元的預算,到現在執行不到40億元,速度太慢了。以數字來看,你要再加強內部的戰力整合。 沈部長榮津:那是所謂執行能量的問題。 邱委員志偉:是啊! 沈部長榮津:昨天我們把商研院的許添財許董事長都找過來,讓他們感受到第一線中小企業都很艱苦,必須要拚快一點。 邱委員志偉:每天都度日如年啊!每天都引頸期盼,希望政府能夠紓困啊! 沈部長榮津:是。 邱委員志偉:如果你們再拖、你們再慢,他們真的會受不了。 沈部長榮津:確實是如此,我們會檢討。 邱委員志偉:關於中南部的產業園區,你應該看過九鬮那邊,產業園區應該是由工業局掌管? 沈部長榮津:對。 邱委員志偉:九鬮是第一期,第二期是白埔農場,關於白埔農場那邊,部長,你了解嗎? 沈部長榮津:大概有印象,就是這兩個。 邱委員志偉:差不多有四十幾公頃,在橋頭旁邊有金屬扣件做螺絲,未來橋科成立之後,可以讓周邊的中下游在那邊設廠,所以設在白埔。本席認為在橋科設立的時候,你就應該同時針對白埔農場進行招商,把它放在第二期實在是沒有道理,部長,拜託你指示工業局,將橋頭白埔農場的部分提早到第一期進行。 沈部長榮津:好。 邱委員志偉:盡快去評估。 沈部長榮津:好。 邱委員志偉:我會再要求局長去看,應當是有這個空間及可能性。 沈部長榮津:如果有需求,我們也會配合。 邱委員志偉:再來是能源局的部分,興達港的疏濬是為了讓海基的船能夠出去,那是離岸風電水下機組,本席認為你們做不起來呢!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 游局長振偉:主席、各位委員。興達港真正要啟用是在今年的6月…… 邱委員志偉:本席每天都待在地方,你則是久久才去一次,包括漁會、包括地方人士都告訴本席,這個案子可能做不起來。也就是說,你們的疏濬無法完成,如果疏濬無法做好,那些土沒地方放,問題就會很大。你交給海基公司去執行,海基公司執行不力,引起居民抗爭之外,還無法完成疏濬,這下事情就大條了。4億元的經費就像掉到水裡,一點希望都沒有,而且海基的船以後要將離岸風電送出去或是要進來都無法通過,因為你們要求負8米,這件事情相當的嚴重。 游局長振偉:我們一定會把這個進度趕到興達海基啟用之前,一定會將它完成,這個一定要完成。 邱委員志偉:雖然你這樣講,如果沒有完成呢? 游局長振偉:我們都有方案,包括與漁會…… 邱委員志偉:那筆預算全部都用完了。 游局長振偉:沒有。 邱委員志偉:原本是136萬方,後來你只同意用89萬方。 游局長振偉:4億元的經費,如果後面沒做那麼多,絕對不會把4億元都給它,我們都已經告訴過它了。 邱委員志偉:國家的預算,你要好好的把關,對於執行面也要好好的把關。 游局長振偉:是。 邱委員志偉:執行面是交給市政府,如果市政府沒有處理好,這個案子就整個毀了。 游局長振偉:了解,這個相當重要,如果航道沒有完成,興達海基的貨都無法出去,我們完全了解。 沈部長榮津:水下基礎的那些東西送不出來。 邱委員志偉:關於再生能源的部分,太陽能光電的比例太低,2017年到2020年的太陽能光電目標是多少?109年太陽光電的設置量是多少? 游局長振偉:我們整個到今年底要達成6.5G。 邱委員志偉:6.5G? 游局長振偉:到去年底已經達成4.15了。 邱委員志偉:6.5GW? 游局長振偉:對,GW。 邱委員志偉:114年要達成20GW? 游局長振偉:是。 邱委員志偉:還有4年的時間,你有把握、有信心可以達到20GW嗎? 游局長振偉:後面的4年,我們要大力的推動農電共生、漁電共生,這種土地複合使用的…… 邱委員志偉:再生能源的比例不到5%,過去4年只成長1%? 游局長振偉:到去年底的占比是5.6。 邱委員志偉:4年前就已經是四點多了,成長不到1%,現在到2025年還有5年,你要成長到20%,有可能嗎? 游局長振偉:一個是離岸風電,去年…… 邱委員志偉:在時間上你可能要注意一下,5年的時間要從5%成長到20%,4倍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游局長振偉:我們再向委員報告整個計畫。 邱委員志偉:主席,再30秒。 主席:不要啦!後面還有人在等。 邱委員志偉:經濟部水利署,拜託一下,針對石板路與海岸消波塊之間的邊坡環境髒亂,這已經說過好幾次,也看過好幾次了,拜託漁業署,在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到底該如何處理?會同台電與中油,把這條路做好,可以嗎? 沈部長榮津:我會請水利署來配合。 主席:請邱委員臣遠發言。 邱委員臣遠:(11時31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首先要請教你一個問題,現在經濟部最重要的就是紓困工作,尤其是中小企業及微型企業的部分,本席這邊就收到相當多的陳情,目前1988專線的效果及量能是如何?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據我所知,截至上個星期五,已經增加到60人,四千多通的電話,接通率達到93%,不過我們現在還要再增加30人,總共就是90人。 邱委員臣遠:每個人一天平均要接幾通電話?你們有算過嗎? 主席: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蘇副處長說明。 蘇副處長文玲:主席、各位委員。每天大概有4,000通至5,000通的電話。 邱委員臣遠:4,000通至5,000通的電話,你們現在有60個人,一個人平均差不多是80通左右,這個有輪班制嗎?或是怎麼樣? 蘇副處長文玲:他們裡面的人會調配,譬如中午的休息時間,他們會自己調配,剛才部長也講了,現在的接通率是93%。 沈部長榮津:我們也要求有些東西要分流,不然都擠在那裡會堵塞。 邱委員臣遠:對,你說到重點了。 沈部長榮津:我還去中華電信那邊了解狀況,他們的紓困專線電話也是採用分流的方式。 邱委員臣遠:無論是上個禮拜在院會的質詢或是之前給予部長的建議,分級分流才是現在的重點。 沈部長榮津:對。 邱委員臣遠:其實上個禮拜我們民眾黨團也通過了…… 沈部長榮津:有一些要分流到1955專線、有一些要分流到社會救濟的1957。 邱委員臣遠:這個部分一定要分級分流。關於經濟部的1988,之前本席就建議要成立一個線上診斷的融資平台,你也答應了本席,目前的進度如何?什麼時候完成? 蘇副處長文玲:我們現在可以讓業者直接線上申請診斷輔導。 邱委員臣遠:系統直接key in就可以顯示他適合找什麼樣的銀行、適合透過什麼樣的紓困方式嗎?或者只是線上留言,再透過專人與他聯絡? 蘇副處長文玲:委員所講的適合什麼樣的紓困方式,我們的系統也正在調整當中,但是目前線上可以馬上申請的,我們直接就由顧問提供協助。 邱委員臣遠:所以是有人與他互動,或是線上輸入系統就可以簡單幫他做出信用評分? 蘇副處長文玲:委員提到直接信用評分的部分,目前我們的系統正在調整中。 邱委員臣遠:什麼時候可以調整好?這個分級分流很重要,同時也能減緩你們1988的處理量能,因為打進來的數量非常多。部長,目前遇到最多的狀況就是申請紓困者未必適合申請的項目,所以我們建議要分級分流。而且在我們的追蹤之下,公股銀行的核貸率已經提升了,大概是六成左右,但是民營銀行還是只有三成,你認為民營銀行的問題是在什麼地方? 沈部長榮津:因為心態的問題,他們都說要對股東交代,配合政策的意願是比較低,所以現在大院這邊要求各銀行要公布,讓社會能夠知道。 邱委員臣遠:沒問題。這次發生的疫情是百年難得一見,所以你真的要拯救這些中小企業。其實民營銀行占有全國人民一半左右的存款,大家應該要同舟共濟,大手拉小手。本席也提供你一個參考建議,目前公股銀行的核貸率雖然提高,但是本席這邊也接到一些公股銀行的行員陳情,現在主管逼他們增加核貸率,一個禮拜要通過20件,因為這個東西有授信評估標準,當然就要找財務體質比較好或長期與他們往來的客戶,但是在這個時候這些人反而不是最直接需要的,只是在衝數字,本席認為這是有問題的,甚至有的資金還會跑進投資市場。因此,本席建議你要與財政部進行跨部會整合,要求他們建立一個資金流向的查核機制,確定這些資金實際用於紓困、實際有發到薪水、實際在營運上的使用,這是一個重點。 再來是資金查核機制的部分,很多民營銀行不一定是做企業金融貸款,有的銀行可能主要業務是個人金融、消費金融或個人信貸的部分,其實你們也要去協調,透過金管會要求他們主動協助客戶做債務的整合。包括你們的金融國家隊在內,這個部分當然是很好,本席也知道是財政部的問題,不過你們還是可以提出建議,針對中小型企業或自營商的小老闆,很多人都是從信用貸款或個人信用卡預借現金先作使用,這個部分的利率特別高,所以要主動協助他們做債務整合。金融國家隊應該要分小隊,企金隊、消金隊、個人金融隊,真的要分級分流,協助他們處理,這樣才能真的幫到他們,不然比較大型的企業都借光了,剩下的錢就不夠讓這些微型店家申貸。 沈部長榮津:你剛才建議的企業金融、消費金融及個人部分是對的,這也是一種分流。 邱委員臣遠:沒錯,本席希望部長能與金管會協商,因為這些都是你的客戶。 沈部長榮津:好。 邱委員臣遠:本席在這個會期有一項提案,關於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三條的修正,針對國營事業單位由政府指派的公股代表須具備3年以上與該單位主要經營業務相關經歷或學歷的條件才能任用,我們希望能夠排除政治酬庸,並落實國營事業專業競爭力的相關形象,因為一般民間對於國營事業在人事運用上會有一點不一樣的看法,請問部長是否支持這項提案? 沈部長榮津:我是希望任何事情都能尊重專業比較好。 邱委員臣遠:所以你支持本席對於第三條所提的修改嗎?你支持嗎? 沈部長榮津:我都尊重。 邱委員臣遠:所以你支持嗎? 沈部長榮津:對於委員的意見,我們都會尊重。 邱委員臣遠:你支持嗎?不要站在經濟部長的立場,而是以你個人的角度,是否支持? 沈部長榮津:提升國營事業的管理及效率,我們都會支持。 邱委員臣遠:你也知道蘇院長前陣子做了一些人事調整,因此針對這個部分,本席希望部長站在國營事業整體形象及專業的角度,能夠全力支持,好不好? 沈部長榮津:是。 邱委員臣遠:謝謝。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11時38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幾個問題向你討教!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不敢。 曾委員銘宗:去年我們中華民國出口到香港及中國大陸的出口總金額是多少? 沈部長榮津:這個問題要請國貿局長來說明,之前是九百多億美元。 曾委員銘宗:1,322億美元,占我國出口的40.1%,國貿局,這樣的數字對吧?請教部長,最近有媒體報導,中國大陸的海關要求我們中華民國出口到中國大陸的產品標示必須是made in Taiwan,China,這個消息是否確實?經濟部有沒有去查證?有沒有? 沈部長榮津:主要是在財政部關務署那邊,昨天我也看到了這個輿情,他們是說目前還未接到正式的通知,只是民間業界之間的流傳。 曾委員銘宗:民間的流傳?請教部長,假設這個傳言成真,對我國的出口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部長或國貿局能否說明一下? 主席:請經濟部國貿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正祺: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看過媒體的報導,所以我們也很關注這件事情,同時也具體去了解,目前沒有接到具體的個案。財政部關務署那邊也發了新聞稿,他們認為這件事情目前是媒體的報導而已,中國大陸方面則是認為他們沒有新的措施,也沒有這類個別的案子。 曾委員銘宗:你講的本席都知道,本席也向財政部關務署確認過,現在本席要問的是萬一這件事情成真,對我們的出口就會有非常、非常大的影響,去年是1,322億美元,因此本席希望經濟部要注意這件事情,萬一成真,你要如何因應?希望部長能注意這件事情的後續發展,先進行後續的評估,萬一發生的話,經濟部如何因應? 沈部長榮津:好,感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注意,而且提早思考這件事情。 曾委員銘宗:另外要請教部長,我們現在的產品出口是如何標示?可否說明一下? 陳局長正祺:我們可以標示Taiwan ROC或是made in Taiwan,兩種都可以。 曾委員銘宗:三種,對不對?哪三種,再講一次? 陳局長正祺:Taiwan、Taiwan ROC,主要是這兩種。 曾委員銘宗:三種標示,分別是made in Taiwan、made in ROC、made in ROC, Taiwan,只有這三種,對不對?確定? 陳局長正祺:確定。 曾委員銘宗:萬一如同傳言所講的,中國大陸要求我們標示made in Taiwan,China,部長,我們會不會接受? 沈部長榮津:關於這個部分,過去大家還是盡量維持現狀。 曾委員銘宗:對。 沈部長榮津:這是過去大家協調過的默契。 曾委員銘宗:萬一兩岸關係惡化,它堅持這樣執行,部長,如何因應? 沈部長榮津:這個問題就必須要再協商。 曾委員銘宗:萬一它不與我們協商呢?部長,今天本席是善意的提出這個問題,因為事涉中華民國一年出口到中國大陸高達1,322億美元的金額。 沈部長榮津:事實上,兩岸的產業鏈是互補的,並沒有哪一邊比較占優勢,大家都是穿同一件褲子,這個部分是互補、共存共榮的,因此一定要透過協商。 曾委員銘宗:本席要提醒部長,當然要透過協商,但是希望經濟部也能做最壞的打算,萬一這個傳言成真,你的手上是否有工具能夠因應後續可能的發展? 沈部長榮津:自從美中貿易摩擦之後,我們的臺商也一直在做所謂生產基地的轉移及分散,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發生之後,這些臺商在這個部分會更加積極,而且要做3件事情,一個是高階回臺,中、低階在大陸,甚至現在去全球化之後,要去接近市場,這是目前臺商做的3件事。 曾委員銘宗:沒有錯,本席也贊同臺商要做這3件事情,但是要有時間讓他們緩衝及因應,因此希望經濟部面對這個傳言,第一,要去查證;第二,要做最壞的打算,萬一這件事情成真,我們到底要怎麼因應?我提醒部長注意。謝謝。 沈部長榮津:好,謝謝委員提醒。 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45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部長看這張圖片,這是一個家樂福線上購物販賣的米上面的標誌,你看字最大的是寫什麼?是寫「部落白米」,對不對?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發言。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對,部落白米。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其次字比較大的是什麼?是「太巴塱」。部長,太巴塱是我們阿美族非常大的一個部落,也是一個非常有名的部落。目前這個標誌,「部落白米」的字最大,其次就是「太巴塱」,再其次才是「天生好米」對不對?有一家公司在95年4月申請將「天生好米」做為它的商標,核准了,它後來又去申請「太巴塱部落白米」,這個部分經濟部沒有核准。我們這樣看,它的商標是天生好米,而整個商品最大的字顯然就是太巴塱部落白米。請部長再仔細看,部落白米的下面寫著「產地臺灣花蓮縣」,再下面是寫「太巴塱部落白米」。請部長再看一下右邊,寫著「太巴塱部落白米」,左邊也是寫著「太巴塱部落白米」,所以它要強調的這個米是「太巴塱部落白米」。部長,事實上,它的產地不在太巴塱,而是在富里鄉,離太巴塱非常遠的一個地方。 我們來看法律,先看商品標示法,上次在這邊有談了商標法,現在我們談商品標示法,第一條為「為促進商品正確標示,維護企業經營者信譽,並保障消費者權益,建立良好商業規範,特制定本法。」,這是立法的目的。我們再看商品標示法第四條商品標示的定義為「指企業經營者在商品陳列販賣時,於商品本身、內外包裝、說明書所為之表示。」,商品標示法第六條「商品標示,不得有下列情事:一、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我剛講了,這一張圖上面寫著「部落白米」、「太巴塱」,而且它一直強調「太巴塱部落白米」,所以引人錯誤且虛偽不實,因為它的產地不在太巴塱。所以針對這部分,請部長交代相關的司、相關的部門去處理,可以嗎? 沈部長榮津:好,這個我來了解一下。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那就謝謝,麻煩部長。 沈部長榮津:好,謝謝。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接下來的議題,請經濟部水利署也一起上台,海岸管理法第一條特別規定「為維繫自然系統、確保自然海岸零損失」,這是在104年2月4日公布施行的海岸管理法第一條的定義及立法目的。我們看到照片,國土侵蝕流失得很嚴重,海岸防護設施亟待加強,上面的照片是東海岸,東海岸國土流失,很多鄉親告訴我他們的土地是在海邊裡面,他們的土地有所有權狀,土地是在海邊裡面。我們看照片中的房子,房子下面已經崩塌了,關於這個部分,地方政府都沒有辦法處理,因為這涉及到整個海岸。部長,這張最清楚了,整個都已經龜裂了。 所以海岸管理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特別規定要制訂海岸防護的計畫,一級海岸防護計畫就是要由經濟部協調有關機關來擬訂。水利署知不知道目前一級海岸防護計畫的進度? 主席:請經濟部水利署鍾副署長說明。 鍾副署長朝恭:主席、各位委員。中央事業主管機關水利署目前也在協調各地方政府訂定這個規則。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還沒有訂出來嘛?對不對? 鍾副署長朝恭: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要加油,因為104年2月4日海岸管理法就已經公布施行了,所以要加油,而且也要督導地方政府訂定二級海岸防護計畫,最重要的是有了計畫,就算沒有計畫,海岸管理法也已經公布施行了,經濟部要落實海岸防護計畫,更要編列足夠的預算,長期以來,這部分是比較欠缺。部長,明年這部分的預算是不是可以加強? 沈部長榮津:好,這個我來注意一下。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1時52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辛苦了!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不會。 陳委員椒華:上個禮拜我在這邊質詢,針對台電用煤的部分,我提出了一個提案,拜託部長,關於台電每年買多少煤、用多少煤,是不是能夠有一個證明?不要只開數字,這些數字要有依據,藉以可以判斷空污是不是真的減量,這是本席在上個禮拜的提案,主席也有提議,大家要請台電拿出數據,大家討論看看是不是要刪預算。 今天針對紓困的部分,我們看到彰化地檢署起訴冠昇、長信、同開等公司,他們違法被起訴,我們從環保署的裁罰中,也看到他們多次被裁罰。請問部長,像這種企業,該不該被紓困? 沈部長榮津:如果有不良的紀錄,對於這部分,我們會考慮。 陳委員椒華:考慮?所以現在…… 沈部長榮津:他們現在沒有申請。 陳委員椒華:我們也曾經建議過,在振興跟紓困方面能夠有一些鼓勵,把錢用在鼓勵好的、守法的企業,不要把紓困預算用在屯地、炒地大戶,甚至是不配合政府輔導的一些違法工廠。 沈部長榮津:好,這個我們會來注意。 陳委員椒華:部長,有掌握在農地違法的工廠嗎?經濟部有這個名單嗎? 沈部長榮津:關於這部分,我們中辦都有掌握。 陳委員椒華:有名單嗎?這個名單可以提供給本席嗎? 沈部長榮津:可以。 陳委員椒華:可以吧?我們就是希望目前的紓困不要去鼓勵這些有違法紀錄,事實證明是在農地違法興建的工廠。另外,前次也提到藻礁等破壞的問題,這是有關中油。現在海委會海保署已經確認有0.58公頃的破壞,我們也知道這次這個公司也跟銀行做非常多的融資、貸款,但是藻礁的破壞已經很明確,中油是不是可以提出改善生態補償的措施呢? 沈部長榮津:這部分容我請中油回答。 主席:請中油公司李總經理說明。 李總經理順欽: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陳委員椒華:我一併講完好了,在臺中天然氣接收站這邊要做一個新的工程,圖片上白點的部分都是白海豚迴游的路徑,如果做了臺中港的外廓堤,將造成這些白海豚被阻擋,白海豚是不會轉彎的,所以是不是請部長聯合調度中油、台電天然氣接收、儲存、運送,用現有設備與港務管理方法,取代新建接收站?請部長回答。 沈部長榮津:關於這個部分,最重要的還是要看這些方法能不能解決,就是因為沒辦法解決,所以才有需要另闢,這些都有評估過。 陳委員椒華:確定沒有辦法解決嗎? 沈部長榮津:對,這是確實的。 陳委員椒華:目前有沒有別的替代方案呢? 沈部長榮津:因為以台電來說,過去環評也都有考慮這些,確實就是沒有,才會這樣。臺灣真的是地狹人稠嘛! 陳委員椒華:所以目前的天然氣接收站,因為國際保育學術單位已經證明不可行,所以還是請經濟部再研議更能夠保護白海豚的措施。 最後,請經濟部加速微電腦瓦斯表安裝,全面加強宣導,加速安裝。 沈部長榮津:好,謝謝委員提醒。 陳委員椒華:可以嗎? 沈部長榮津:可以。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洪委員孟楷、伍委員麗華、林委員德福及呂委員玉玲均不在場;邱委員議瑩改提書面質詢;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蘇委員治芬、陳委員素月、李委員貴敏、鄭委員麗文、劉委員世芳、郭委員國文、馬委員文君、羅委員明才及蔡委員易餘均不在場。 翁委員重鈞到了嗎? 我們中午不休息,延長開會時間至議程處理完畢為止再休息。也跟委員會報告,待會我們從法案先處理,因為法案只有一條,處理比較快。 請翁委員重鈞發言。 翁委員重鈞:(12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沈部長,我們從這個會期開始到今天,我覺得今天的砲火算是最猛烈的一次,我當然會替你感到不捨和可惜。 主席:請經濟部沈部長說明。 沈部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這我可以理解,因為委員在基層,選民和中小企業最痛苦的時候,希望趕快拿到政府紓困的資源,這些我們都可以理解,任何事情如果都以同理心看待,就會比較釋懷。 翁委員重鈞:站在部會首長的立場,你有這樣的想法和肚量,當然是難能可貴,在現在的內閣裡面我覺得你今天有這樣的風度跟胸襟,我當然還是要肯定。 沈部長榮津:我要加油啦! 翁委員重鈞:這就是我上次在預算總質詢的時候跟蘇院長講的,政府編列預算是為了能夠真正照顧弱勢的人,但是因為我們設了太多的門檻,反而造成了很多民怨。 沈部長榮津:所以院長再三交代要寬、要快、要方便。 翁委員重鈞:到最後就變成看得到、吃不到。 沈部長榮津:所以百姓會抱怨,這就是我們要檢討的地方。 翁委員重鈞:所有內閣閣員中只有部長敢說做得不好、要檢討,但是很多部會首長都是死鴨子嘴硬,只曉得硬做,當初我就跟你們講過,我說要給你們兩成預算,大家罵得要死,全部給你們,都不刪減,你們也一樣做不好,說起來真的很可惜,但是我覺得經濟部真的有認真在做。 沈部長榮津:我們禮拜六、禮拜天都在開說明會,教執行單位來檢討,看如何簡化內容、書件、流程,目的就是要簡政便民,我們今天晚上還會檢討。 翁委員重鈞:所以我跟蘇院長講,設那麼多門檻,希望民眾按規定來申請,然後政府再給錢,我覺得都不是最好的方式。日本比我們先進,香港的所得也不比我們低,美國那麼文明的國家,人家也沒有一種制度可以百分之百沒有瑕疵,也沒有一個制度在紓困和防疫的過程中,可以百分之百讓每個人滿意,不可能!防疫我們做得不錯,紓困今天變成整個執政黨的敗筆,甚至被人批評是看得到、吃不到,這實在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其實我上次跟你建議過幾次,總質詢我也跟你講過,有些東西是可以雙軌的,今天不要因為是國民黨提議要發現金,你們就一直不肯發現金,不要因為是馬英九說發消費券,你們就一定不發消費券,我覺得這都失之偏頗。 沈部長榮津:我們現在就是在發紓困的現金,就看怎麼樣比較寬、比較快、比較方便一點。 翁委員重鈞:我怎麼不知道你們在發紓困的現金?勞工立委說很多基層勞工都受不到照顧,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委員也說很多藝文工作者也沒有領到,我站在農業縣的立場,今天也要跟你說,為什麼農民也沒有?農民的所得最低,為什麼農民不能收到補助金?我們也不高興,各行各業都覺得你們有遺漏的地方。執政黨提出總額一兆零五百億元的特別預算,反對黨並沒有反對,只有要求補助不到的,應普遍發現金,讓大家能夠有錢花,或者配合你們的酷碰券消費,其實雙軌制也不見得都行不通啦!我也跟你們建議過幾次了,可是你們都有你們的考量。今天同樣的情形,今天砲火之所以那麼猛烈,就是因為做了太多的限制,假使我們比照美國的作法,個人所得在7萬5,000美元、家庭所得在15萬美金以下的,設定級距,繳100美金減收5美金,這樣發我覺得會比較普遍,才可能雨露均霑。 沈部長榮津:我引用財政部前部長張盛和的話,他說這個時候不要處理這些,應該針對需要紓困的部分,他說現在不是產業出問題,而是因為…… 翁委員重鈞:張盛和也不是最厲害的,雖然他是國民黨執政時的財政部部長,但是他的看法也不是百分之百正確。你們今天只是拿他來當擋箭牌,他到底對農民到底瞭解多少?他可能對財務、稅務很清楚,但是我認為他對農業不比我更內行,我替農民講的他都不知道。 沈部長榮津:他講的也很有道理。 翁委員重鈞:張盛和剛好讓你們拿來堵我們的嘴。 沈部長榮津:不是那樣講,大家講道理啦! 翁委員重鈞:部長,我非常尊重你。 沈部長榮津:是,我知道。 翁委員重鈞:因為我知道你有心要做事,而且你也有那麼肚量,做得不好的,你也坦承做得不好。但是我希望你們慎重考慮,因為還有很多照顧不到的人,你們要想辦法發現金給他們,這是第一個建議。第二個建議是有關貸款紓困的部分,包括什麼回存兩成、做保證等等,我這四年都在產業界服務…… 沈部長榮津:我知道,最近這些都有調整。 翁委員重鈞:現在公司要找人做董事長、總經理,人家連做連帶保證人都不肯,所以來往的行庫只要要求董事長、總經理做連帶保證人的,公司就不一定會向該行庫借錢,產業界都已經開始免除董事長、總經理及經營團隊的保證責任了,這是你們要注意加強的部分。 沈部長榮津:是。 翁委員重鈞:你們要去協調。 沈部長榮津:委員是在提醒我們。 翁委員重鈞:第三個建議是,我要再次建議,上次你答應的100億元,這次又再給你們200億元,我希望你們要用這300億元保證3,000億元好好照顧中小企業,絕對要專款專用,不要流用。我提供以上三點建議給你。 沈部長榮津:謝謝委員。 主席: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邱議瑩、蘇治芬及謝衣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委員邱議瑩書面質詢: 議程: 一、處理或審查經濟部及所屬109年度公務預算凍結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增訂第五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天然氣事業法增訂第五十八條之一條文 水、電、瓦斯,都是民生的基本需求,為了滿足民生所需,確保每個家庭都有水電瓦斯可用,在「自來水法」、「電業法」中均有「強制供電、強制供水」的規定,也就是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供電或供水,並且科以罰則,唯獨有瓦斯天然氣,雖然有強制規定,卻無罰則。 全台供應天然氣事業供有二十五家天然氣公司,彼此營業區並無重疊,屬於分區獨佔狀態,一旦拒絕供氣,勢必嚴重影響民眾生活及商業,所以希望經濟部能一起支持張廖萬堅委員此項提案。 [image: image2.jpg] ✔天然氣 天然氣事業法第30條:「公用天然氣事業在其供氣區域內,對於請求供氣者,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自來水 自來水法第61條:「自來水事業在其供水區域內,對於申請供水者,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自來水法第106條:「自來水事業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鍰:三、違反第六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拒絕供水者。」 ✔電 電業法第47條第3項:「公用售電業對於用戶申請供電,非有正當理由,並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不得拒絕。」 電業法第74條:「電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電業管制機關處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十二、違反第四十七條第三項規定,拒絕用戶之供電請求。」 「有前項第二款、第七款至第十五款情形之一經電業管制機關處罰,且依前項規定按次處罰達二次者,並得勒令停止營業三個月至六個月、撤換負責人或廢止其電業執照。」 1988紓困專線被打爆 經濟部擬擴增人力 疫情衝擊各產業,不少企業、勞工急需管道來救急,經濟部特別成立「1988紓困專線」,提供即時性的諮詢服務,但最近專線都被打爆,每天湧入4800通電話,也讓客服人員接到手軟,平均每人每天至少接上百通電話,而且因為民眾來電諮詢一講就是半小時,導致電話塞爆,為了服務更多人,紓困專線從無限制通話,到每通限8分鐘,也讓接聽率從原本不到50%,提升到90%以上。 目前經濟部是否要擴增人力,來服務更多需要紓困的民眾? 上周民進黨立委鍾佳濱、郭國文、林楚茵、范雲召開記者會,拋出擬讓保險業務員加入「紓困國家隊」提供真人服務,經濟部的看法如何? 保險從業人員非常注意政府各項法令、利多消息,服務客戶要幫客戶解決難題,經常在鄉間、大街小巷提供政府資訊給客戶了解,尤其是對於不熟悉網路宣傳的長輩,更能透過保險從業人員「真人實體」帶來正確的資訊。 政府有紓困方案的美意,但民眾怕看得到、吃不到,讓保險業務人員除了有機會擔任志工宣傳、讓政府政策確實執行,也能藉這個機會做好客戶服務,能創造雙贏的局面。 艱困企業補助 卻無法雨露均霑? 為協助艱困企業度過難關,並維持員工生計,經濟部4月21日公告「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的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7月31日。 凡有稅籍登記的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營業額衰退達50%的「艱困企業」,政府補貼該企業正職員工3個月經常性薪資費用四成(每月上限2萬元),及以正職員工數乘以1萬元補貼一次性營運資金。 製造業係指須依法辦理工廠登記的業者,技術服務業包含自動化服務、資訊服務、智慧財產技術服務、設計服務、管理顧問服務、研究發展服務、檢驗及認驗證服務、永續發展服務、資料經濟服務、系統整合服務或資訊安全服務等類別,此外,觀光工廠、創意生活也列在補貼業別。 這波疫情造成部分業者營業額嚴重衰退而陷入經營困境,連帶波及受僱員工;經濟部於本次特別預算追加經費編列197.1億元,預估可穩定30萬人以上的企業員工就業,且讓受影響企業可以持續營運。 本席接收到民眾陳情,想要申請紓困方案被拒絕,因為他們是製造業(小型加工業),也有稅籍,但他們沒有工廠登記證,因為工廠也是跟人租的,只有十來位員工這樣的小公司。 紓困方案執行時,當然都希望能夠雨露均霑,但台灣產業樣態非常多,常常有各家公司的情況皆不相同,經濟部能否對這些申請被拒絕的公司進行個案的認定?不要讓這些也需要紓困的小型公司被拒絕於政府的政策之外? [image: image3.jpg] 委員蘇治芬書面質詢: 109年度經濟部歲出預算第2目「科技專案」編列154億9,571萬4千元,凍結3%,須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根據經濟部的說法,經濟部已配合政府產創政策,因應整體國家產業發展與經濟趨勢需求,來建構「科技專案」投入經濟部評估之重點領域。並且,落實透過新的管考與績效評估機制,也讓科專經費之效益提升。 據查,109年科技專案預算數154億9,571萬,較108年度預算147億9,609萬元增加6億9,961萬(4.73%),占經濟部109年歲出預算之79.2%。但將108年預算相較於107年決算來說,其實是減少2億6,124萬,執行效率相對不佳。根據「落實零基預算精神強化預算編製作業精進措施」第五條第二項,科技發展計畫宜採績效及成果導向,重視成果效益及分年目標。正因為如此,原凍結科技專案整體預算3%之目的,在於兩點: 第一、提升研發效率、避免科專經費皆用於獎補助。 第二、針對109工研院科技專案計畫,其中並無AI on Chip終端智慧發展計畫等新興計畫所需經費、計畫期程與預估總經費等資訊。 針對第一點,經濟部技術處強調,以工研院、中科院與資策會為例,經濟部技術處下轄法人之獎補助目的在於投資經營較具長遠效益之大型科研項目,一般來說較無短期之效益,所以無法吸引民間投資。且經濟部技術處下轄之法人應該避免與民爭利,在長期效益與短期效益之間取得一定程度之平衡。另一方面,技術處下轄之法人,原將收入預算編列在獎補助費、自籌民營收入與政府委辦計劃三項之間的比例,是4:3:3,但在民間與立法機關長期批評與糾正之下,已經改成4:4:2,也就是降低政府委辦計劃比例,增加自籌民營收入,以期增加單位競爭力與執行效率。 關於這點,本席相當肯定,也認為經濟部技術處及其下轄法人皆有針對組織改造,研發成果收入提升等研發經費正向循環之事務有所改進。但政府長期投入科技研發龐鉅經費,為確實發揮其應有效益,除審酌配合政策、確認目標市場與產業需求、對產業技術發展影響等妥為規劃擬定評估其效益外,更需加強與其他部會協商,研議相關平台銜接與資訊整合,就科技專案計畫等先期規劃預為勾稽、協調及整合;另宜訂定更積極具體之計畫績效評估與管理考核機制,並於預算書表予以揭露,以利本院及全民監督,期提升政府有限資源之運用效益。 針對第二點AI on Chip終端智慧發展計畫,經濟部109年預算書中並無詳實敘明計畫內容經費、期程、預計效益、預估總經費之問題,工研院初步回應,109年工研院科技專案預算79元億較108年增加5億5千萬元,科技專案計畫共增列10個新興計畫,計畫均為四年期,初步經費79億,扣除109年預算18億預估110年後所需經費超過61億。關於經濟部預算解凍報告中所描述,AI on Chip終端智慧發展計畫雖已明列計劃執行期間109年至112年,總經費16億1266萬元,109年計劃則為4億316萬。但針對該計劃,本席仍有以下兩問題,期工研院能儘速改進: 第一、根據工研院提供之計劃摘要表與計劃報告,雖已提出該計劃109年之預期成果、長期效益、總經費與年度經費,但仍缺乏期程之分配,各年度期程之KPI乃至各年度與全四年度期程所構成之甘特圖,該點請工研院未來必須於科研計畫預算之撰寫上必須改進。 第二、根據工研院AI on Chip終端智慧發展計畫之簡報可以看到,無論就應用場域與全程發展規劃來說,工研院設定之期程,都是108年至112年之期程。但根據經濟部於109年2月提供之「科技專案─工研院科技專案計劃增列新興計劃書面報告」與「經濟部技術處109年科專計劃歲出預算補充資料」來看,都顯示AI on Chip計劃是109年─112年四年期之計劃。鑒於簡報與計劃報告呈現計劃年期之落差,爰請經濟部技術處與工研院釐清該計劃年期之落差,盡速改善上述問題。 委員謝衣鳯書面質詢: 1.新冠疫情肆虐,更暴露全球化的弱點,包括病毒快速傳播對醫療體系衝擊和大量人員傷亡、全球生產鏈斷鏈與復工困難、斷航與鎖國波及國際經貿活動,可預期未來「實體全球化」將因資源分配而重新布局而下降,但「數位全球化」將持續擴張,而數位經濟正是實現全球化的新載體,請問經濟部要如何因應「數位全球化」超前部署台灣對外的經濟策略。 2.為達成2025年再生能源之目標,請問是否各縣市責任目標額度。 主席:討論事項第九案剛剛已經詢答完畢,因為只有一條條文,我們就直接進行逐條討論。現在請宣讀條文。 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提案: 第五十八條之一  公用天然氣事業在其供氣區域內,違反第三十條規定,無正當理由拒絕供氣請求者,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設立許可及供氣營業執照。 主席:請問各位,對現場張廖萬堅委員等所提增訂五十八條之一條文有沒有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討論事項第九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就由本席補充說明;審查通過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接下來處理預算解凍案。 請問各位,對第一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二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三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四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五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六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七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請問各位,對第八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同意動支。 報告委員會,討論事項所列第一案到第八案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今天所列議程處理完竣,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2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