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1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9年6月29(星期一)14時37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秘書長 林志嘉 林秘書長志嘉:出席委員49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宣讀第一案。 報 告 事 項 一、總統咨,為考試院第十二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任期於109年8月31日屆滿,茲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2項規定,提名黃榮村為考試院第十三屆院長,周弘憲為考試院第十三屆副院長,陳錦生、吳新興、楊雅惠、王秀紅、周蓮香、姚立德、伊萬‧納威Iwan Nawi、何怡澄、陳慈陽等9位為考試院第十三屆考試委員,咨請同意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主席:報告事項第一案,現有民眾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各位,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現在針對民眾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進行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2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1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第1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6月29日下午2時46分53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1案      民眾黨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2  贊成人數:31  反對人數:61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賴香伶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陳超明  費鴻泰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許淑華  溫玉霞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主席:宣讀第二案。 二、總統咨,為監察院第五屆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任期於109年7月31日屆滿,茲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2項、監察院組織法第3條之1及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規定,提名陳菊、鴻義章Upay Radiw Kanasaw、田秋堇、紀惠容、王幼玲、王榮璋、高涌誠、葉大華、范巽綠、陳景峻、趙永清、葉宜津、蔡崇義、郭文東、蘇麗瓊、王麗珍、施錦芳、林文程、賴鼎銘、林國明、蕭自佑、賴振昌、張菊芳、林郁容、林盛豐、浦忠成、王美玉等27人為監察院第六屆監察委員;並以陳菊為院長,兼任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其中鴻義章Upay Radiw Kanasaw、田秋堇、紀惠容、王幼玲、王榮璋、高涌誠、葉大華等7人適用監察院組織法第3條之1第1項第7款資格,咨請同意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報告事項第二案,現有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見附錄)。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現在針對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進行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趙委員天麟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3人,贊成者31人,反對者62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不通過。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第1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6月29日下午2時50分12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2案      民眾黨團及國民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3  贊成人數:31  反對人數:62  棄權人數:0 贊成: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賴香伶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陳超明  費鴻泰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許淑華  溫玉霞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反對: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報告事項已經處理完畢,現在有本院委員柯建銘等人針對本次會議議程報告事項第一案及第二案院會所作決定分別提出復議,並請院會立即處理。 現在進行處理,請問院會,針對委員柯建銘等人對報告事項第一案所提復議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現在針對委員柯建銘等人所提復議案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61人,反對者34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作以下決議:復議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第1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6月29日下午2時52分27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1案      柯建銘委員等提請復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5  贊成人數:61  反對人數:34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反對: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賴香伶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陳超明  費鴻泰  羅美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許淑華  溫玉霞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針對本案報告事項提出一項重行決定之提議。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之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委員柯建銘等人針對第10屆第1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第1案院會所作決定,提出復議,並請院會立即以記名表決處理復議動議,復議動議通過後,提議院會立即重行決定如下: 將總統咨請本院行使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及投票表決時程如下: 一、7月7日(星期二)舉行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10人參加,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黨團推薦5人、國民黨黨團推薦3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薦1人;各黨團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名單請於7月1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二、7月8日(星期三)及7月9日(星期四)召開第1次全院委員會,並視為一次會,7月8日(星期三)上午審查考試院院長被提名人、下午審查考試院副院長被提名人;7月9日(星期四)上午審查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每日上下午各由10位委員進行詢答,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黨團推派5人、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代表進行,未參加黨團之委員得優先發言。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並得採聯合詢問,但其人數不得超過3人。各黨團推派之名單及順序,請於7月7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審查完畢後,於7月10日(星期五)院會上午進行同意權案投票表決。(同意權相關事務及時程如附件)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鄭運鵬  鍾佳濱(代)     連署人:黃世杰  羅致政  張宏陸  余 天  趙正宇  劉世芳  周春米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何志偉  陳秀寳  沈發惠  高嘉瑜  王美惠  邱議瑩  林宜瑾  黃國書  陳素月  吳秉叡  賴惠員  管碧玲  郭國文  莊競程  范 雲  張廖萬堅 羅美玲  吳玉琴  李昆澤  陳歐珀  莊瑞雄  黃秀芳  洪申翰  陳明文  蘇巧慧  蔡易餘  林岱樺  趙天麟  賴瑞隆  何欣純  許智傑  江永昌  吳思瑤  林楚茵  林俊憲  邱泰源  賴品妤  吳琪銘  劉櫂豪  蔡適應  劉建國  陳 瑩  邱志偉  王定宇  湯蕙禎  楊 曜  鄭運鵬  陳亭妃  蘇治芬  蘇震清  鍾佳濱  林淑芬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提議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現在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呂委員玉玲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羅委員美玲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62人,反對者3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民進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第1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6月29日下午2時56分35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1案      民進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5  贊成人數:62  反對人數:33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反對: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賴香伶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許淑華  溫玉霞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棄權: 主席:請問院會,針對委員柯建銘等人對報告事項第二案所提復議案,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現在針對委員柯建銘等人所提復議案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4人,贊成者62人,反對者32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作以下決議:復議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第1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6月29日下午2時58分27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2案      柯建銘委員等提請復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4  贊成人數:62  反對人數:32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反對: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李貴敏  吳怡玎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賴香伶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許淑華  溫玉霞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針對本案報告事項提出一項重行決定之提議。請議事人員宣讀提議之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委員柯建銘等人針對第10屆第1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第2案院會所作決定,提出復議,並請院會立即以記名表決處理復議動議,復議動議通過後,提議院會立即重行決定如下: 將總統咨請本院行使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及投票表決時程如下: 一、7月13日(星期一)舉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10人參加,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黨團推薦5人、國民黨黨團推薦3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薦1人;各黨團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名單請於7月6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 二、7月14日(星期二)、7月15日(星期三)及7月16日(星期四)召開第2次全院委員會,並視為一次會,7月14日(星期二)上午審查監察院院長被提名人;7月14日(星期二)下午、7月15日(星期三)及7月16日(星期四)審查監察委員被提名人,每日上、下午各由10位委員進行詢答,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黨團推派5人、國民黨黨團推派3人、民眾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各推派1人代表進行;未參加黨團之委員得優先發言。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15分鐘,並得採聯合詢問,但其人數不得超過3人,各黨團推派之名單及順序,請於7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審查完畢後,於7月17日(星期五)院會進行同意權案投票表決。(同意權相關事務及時程如附件) 提案人:柯建銘   連署人:余 天  黃秀芳  黃國書  張廖萬堅 趙正宇  吳秉叡  陳秀寳  劉世芳  黃世杰  王美惠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管碧玲  陳素月  郭國文  羅美玲  賴惠員  莊競程  吳玉琴  范 雲  邱議瑩  莊瑞雄  林宜瑾  李昆澤  沈發惠  周春米  羅致政  張宏陸  洪申翰  高嘉瑜  陳歐珀  蘇巧慧  陳明文  趙天麟  林岱樺  蔡易餘  何志偉  賴瑞隆  何欣純  許智傑  江永昌  吳思瑤  林楚茵  林俊憲  邱泰源  賴品妤  吳琪銘  劉櫂豪  蔡適應  劉建國  陳 瑩  湯蕙禎  邱志偉  楊 曜  鄭運鵬  王定宇  陳亭妃  蘇治芬  蘇震清  鍾佳濱  林淑芬 [image: image2.jpg] 主席: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提議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現在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賴委員士葆聲明對方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62人,反對者3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民進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第1會期第1次臨時會第1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09年6月29日下午3時02分14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2案      民進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5  贊成人數:62  反對人數:33  棄權人數:0 贊成: 黃秀芳  邱泰源  鍾佳濱  柯建銘  鄭運鵬  陳柏惟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郭國文  何志偉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趙天麟  王美惠  劉櫂豪  張宏陸  洪申翰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蔡適應  林岱樺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世杰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范 雲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莊競程  劉世芳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蔡易餘  羅致政  趙正宇  莊瑞雄  蘇巧慧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陳秀寳  沈發惠  吳秉叡  林俊憲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反對: 林為洲  蔣萬安  林奕華  江啟臣  李貴敏  吳怡玎  呂玉玲  蔡壁如  邱臣遠  高虹安  賴香伶  林思銘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陳超明  費鴻泰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許淑華  溫玉霞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鄭麗文  陳以信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本次會議進行到此為止,現在散會。 散會(15時2分) 附錄 [image: image3.jpg] [image: image4.jpg] Upay Radiw Kanas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