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5日(星期一)9時至12時57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雪生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INCLUDEPICTURE "\\\\Dpc18\\掃瞄圖檔\\十月份\\1002\\100-\\100-001.jpg" \* MERGEFORMATINET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1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7分至11時46分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7分至11時9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天財Sra Kacaw   陳素月  邱臣遠  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陳明文  傅崐萁  許淑華  陳雪生  趙正宇  蘇震清  劉櫂豪    委員出席13人 請假委員:洪孟楷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陳椒華  江啟臣  楊瓊瓔  謝衣鳯  劉世芳  呂玉玲  孔文吉  何欣純  莊競程  賴惠員  廖婉汝  王美惠  張育美  林思銘  蔡易餘  劉建國  廖國棟Sufin.Siluko 賴香伶  李貴敏  吳琪銘  張其祿  羅明才    委員列席23人 列席官員: 11月10日(星期三)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主任秘書 黃荷婷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航政司 司長 何淑萍 郵電司 司長 王廷俊 總務司 司長 黃定環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統計處 處長 劉瑞文 政風處 處長 游國鑌 人事處 處長 蔡英良 技監室 技監 張垂龍 重大工程督導會報 執行秘書 張垂龍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執行秘書 吳木富 交通事業管理小組 執行秘書 邱銘堂 法規委員會 執行秘書 邱銘堂 科技顧問室 主任 王穆衡 管理資訊中心 主任 王穆衡 運輸研究所 所長 林繼國 航港局 局長 葉協隆 鐵道局 局長 伍勝園 公路總局 局長 許鉦漳 高速公路局 局長 趙興華 觀光局 局長 張錫聰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杜 微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陳劭良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江瑞堂 行政院主計總處 專門委員 羅莉婷 11月11日(星期四)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路政司 司長 陳文瑞 航政司 司長 何淑萍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人事處 處長 蔡英良 科技顧問室 主任 王穆衡 中央氣象局 局長 鄭明典 主計室 主任 連小瑩 運輸研究所 所長 林繼國 主計室 主任 許程晏 鐵道局 局長 伍勝園 主計室 主任 許聖恩 行政院主計總處 專門委員 羅莉婷 主  席:陳召集委員明文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陳淑玫 簡任編審 黃彩鳳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劉芳賢 薦任科員 林立偉 薦任科員 洪翎宜    薦任科員 陳穎萱 科  員 黃玉如 11月10日(星期三)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單位預算。 決議: 一、111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審查完畢,照列、暫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內容如審查結果。 二、本(10)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審查結果: 交通部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39項 交通部2,095萬1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2項 交通部原列256億0,416萬4千元,增列2億元,改列為258億0,416萬4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6項 交通部1,901萬元,照列。 第5款 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 第7項 交通部原列312億1,342萬5千元,除第1目「營業基金盈餘繳庫」97億7,980萬9千元,增列5,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2目「非營業特種基金賸餘繳庫」81億5,898萬4千元,暫照列,均俟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特種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12億6,342萬5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4項 交通部1億2,102萬4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1項 交通部原列275億2,270萬7千元,除第8目「營業基金」182億0,689萬4千元,減列1億元,科目自行調整,俟所屬營業基金審議確定後,再行調整外,減列: (一)「委辦費」500萬元。 (二)「派員出國計畫」30萬元。 (三)「大陸地區旅費」30萬元。 以上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億0,56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74億1,710萬7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52項: (一)111年度交通部預算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編列6,726萬2千元,主要包含「一般行政」27萬2千元、「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350萬元、「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500萬元、「道路交通安全」5,599萬元、「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250萬元。其中「道路交通安全」5,599萬元支出最多,惟行政院頒布第13期「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08-111年),交通部重點執行成果針對酒駕、高齡駕駛、18至24歲年輕族群等傷亡數僅108年有呈減少趨勢,至110年傷亡數又呈微幅增加情形,顯見執行成效無明顯改進。而目前網路宣傳媒體已逐步替代傳統媒體呈多元發展情況,交通部媒體宣導應研謀更有效率更經濟划算方案,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爰111年度交通部預算之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編列6,726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就媒體宣傳規劃精進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二)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2目「一般行政」編列7億5,799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李昆澤  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葉毓蘭  洪申翰  陳 瑩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一般行政編列辦理有採購稽核業務之內容,復以考量近年所屬我國交通事故與工程施作衍生之採購稽核爭議、弊案甚多,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一般行政」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交通部精進未來採購稽核作業規劃與預期辦理成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2.111年度交通部及所屬單位預算「一般行政」編列新臺幣7億5799萬7千元,提案凍結新臺幣7千萬元。 鑑於我國系屬1949年的日內瓦道路交通公約以及1968年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之締約國,惟當前我國當前相關法規層級過低,並內容多有扞格與差異,不利於我國於國際交流與簽約國際合約之精神,此外與我國與聯合國的工作組織─世界車輛法規協調論壇(World Forum for Harmonization of Vehicle Regulations,WP.29)所訂定之全球性技術規章(Global Technical Regulation,GTR)與其他規範亦有落差。 是故,交通部應訂定相關法規,促使日內瓦道路交通公約、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以及聯合國的工作組織─世界車輛法規協調論壇之相關規範國內法化,並不應繼續仰賴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使規定層級過低,失去其效益。交通部亦應儘速修正我國之駕駛規範和標誌標線,以及相關安全性設計,修正我國與條約內容扞格之處,且應促使輛規格與UNECE調和,使車輛安全型式審驗基準法規與國際法規調和。爰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交通部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始得動支。【33】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陳雪生  葉毓蘭   3.面對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世界各國皆宣布交通運具電動化的期程與規劃,逐漸汰換燃油運具並改為電動運具,已是減少污染、減少碳排的重要解方。舉例而言,美國也於今年8月簽署行政命令,宣示加速電動車生產,目標在2030年前美國半數新車為電動車。 其中,運具電動化最為重要的是「運輸系統的整體規劃」,國際上大部分國家亦是由交通運輸相關部門主責規劃,透過相關配套政策與期程的研擬,協助民眾與產業即早適應與轉型;然而至今,交通部在運具電動化的政策目標與期程不明確,難以協助台灣運輸產業面對淨零目標的轉型。 爰此,凍結交通部110年度「一般事務費」之經費的百分之五十,俟交通部主責並協同經濟部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及提案委員,三個月內提出運具電動化推動之政策目標期程與配套措施,經書面報告提出後,同意始得動支。【34】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洪申翰   4.以交通部69.04.02交路字第07520號、交通部83.10.17.交路字第038683號之精神,皆認定駕駛人持有互惠國所發有效之國際駕駛執照在我國境內駕車,不得視為「無照駕駛」,此為認同持有國際駕照者可為安全駕駛,駕照「簽證」僅為身分及國際駕照時效確認程序。 交通部於110年7月28日交路字第1100408771號函釋,認定此況應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1項第7款「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規定舉發之。雖交通部後已函釋說明,但距案件當事人提出疑義時間已逾一個月,實因交通部法規委員會刻意拖延,未能有效完成研議解決民眾交通問題。 爰此,針對交通部單位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4,379萬7千元,提案要求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檢討法規委員會審議規定之效率,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陳 瑩   5.交通部於111年度於一般行政計畫下編列一般事務費共計4379萬7千元。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辦理文康活動,大樓清潔,考察交通建設與開會場地租借等。查109年度該項目編列4196萬1千元,110年度編列預算增加至4356萬3千元,相關經費每年逐漸上升中,增加費用原因並無說明,但是考量政府財政支出困難,建議本筆預算數凍結100萬元,待向本委員會提出增加經費之說明理由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6】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6.交通部111年度歲出預算「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編列1億1371萬5千元,較上年度7383萬6千元,增加3987萬9千元,主要增列汰換資安軟硬體設備及建置新版交通統計資料庫等經費,包含硬體設備購置及汰換3929萬元、軟體購置費909萬8千元及系統開發1383萬2千元,上述軟硬體設備購置及系統開發應有樽節空間,另建置新版交通統計資料庫,需採納民眾瀏覽意見,規劃出符合各界需求之新資料庫。爰此「一般行政」項下「資訊管理」編列1億1371萬5千元應刪除500萬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就新版交通統計資料庫規劃情形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8】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林俊憲   7.交通部111年度一般行政─資訊管理項下「資訊軟體硬體設備費」預算編列6222萬元,較110年度編列之2379萬3千元增列3842萬7元,主要增加用圖包括本地及異地端超融合運算平台擴充、資訊安全防護設備擴充以及建置新版交通統計資料庫系統等,考量軟硬體擴充固然有其必要性,然設備擴充的必要性及帶來之具體成效仍需妥善說明,爰此,交通部111年度「資訊軟體硬體設備費」預算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本地及異地端超融合運算平台擴充具體效益、資訊安全防護設備擴充之必要性以及新版交通統計資料庫之精進差異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39】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三)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3目「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離島及偏遠地區航運之營運與發展」中「獎補助費」之臺東市富岡港交通船碼頭改善工程計畫編列2,330萬元,補助台東縣政府賡續辦理台東市富岡港交通船碼頭相關設施之改善工程。經查,台東市富岡漁港係台東進出綠島與蘭嶼重要的轉運站,是項改善計畫於105年核定,總經費7億1,703萬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5億4,852萬8千元,台東縣政府則負擔1億6,850萬2千元,惟因是項計畫相關工程經歷多次流標,且水域工程施工需要等到東防波堤因颱風等災損修復完成後始得進行,造成整體計畫期程一再落後。爰此,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3目「航政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離島及偏遠地區航運之營運與發展」中「獎補助費」之臺東市富岡港交通船碼頭改善工程計畫編列2,33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交通部就如何促進是項計畫順利進行,暨如何改善綠島、蘭嶼對外進出海運所需之港口與設施,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0】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蘇震清  林俊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四)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4目「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編列839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業務,乃確保郵政公司年度計畫及業務執行,所含之資金投資增裕盈餘等督導辦理。經查,交通部迄今卻未給予政策指引,使郵政公司有關投資事項需重視當前因應氣候變遷及對應綠色金融商品所出現之趨勢,允宜檢討,避免相關公務預算執行之際再有徒勞。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111年交通部督導油電資金運用投資於因應氣候變遷所經認證之綠色金融商品辦理情形」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2】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2.交通部111年度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業務費」預算編列839萬7千元,其中委辦費編列504萬5千元辦理跨領域之交通新創產業發展研究計畫,而依據110、109年相關預算是用於辦理交通跨域創新發展環境以及交通產業創新推動及發展,相關計畫相似性高,交通部應清楚說明辦理之必要性,爰此,交通部111年度郵電業務規劃及督導項下「業務費」,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109年交通產業創新推動及發展計畫結果實際參採辦理情形、110年度交通跨域創新發展環境辦理狀況計畫及111年度跨領域之交通新創產業發展研究計畫預計成效,提出報告後,使得動支。【43】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五)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5目「路政業務規劃及督導」第2節「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編列7,059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陳歐珀  李昆澤  蘇震清  林俊憲  趙正宇  陳明文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淑華  傅崐萁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五)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汽車燃料費徵收制度,已經非常完備,為節省支出,並考量今年預算已自動較去年減列730萬元,爰再酌予減列100萬元,另凍結500萬元,俟交通部路政司提出汽車燃料費隨油徵收之可行性分析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予解凍。【70】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2.交通部111年度14款1項5目2節「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7059萬3千元,辦理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宣導及督導管理。經查,原住民部落間之道路係屬公路法第2條規定,而汽車燃料使用費則是政府依公路法第28條規定為發展公路建設及維護管理需要所向用路人徵收之費用,但交通部107年度至109年度所徵收之汽燃費平均約為279億元,卻未用於未經編號之原住民族部落與部間聯絡道路之建設、維護與管理上,致使原住民族委員會只能以「原住民族部落特色道路改善計畫」的名義編列預算辦理部落道路的「改善」工程,使原住民部落基礎道路設施嚴重落後。爰此,凍結「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700萬元,俟交通部就汽燃費如何用於原鄉部落道路之建設與維護管理,向本院提出辦理情形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1】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蘇震清  林俊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3.交通部於111年度「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計畫項下編列1,089萬3千元,係辦理汽燃費稽徵業務人員研習會、督導汽燃費之徵收及分配情形之費用。經查,為因應電動車時代到來,交通部早已於107年開始進行汽燃費徵收機制之調整,相關報告則由運研所於108年6月提供,惟至今已逾兩年,交通部卻仍遲遲未能將相關規劃定案,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200萬元並凍結1/2,並請交通部於一個月內針對如何加速確認汽燃費之徵收方案提出書面報告,以確保用於辦理公路維護、修建及安全管理之汽燃費能有穩定收入來源。【72】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4.交通部於111年度「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項下編列5,970萬元,主要為推動建立臺灣新車安全評等制度、提供消費者購買安全車輛之參考,進而提升國內行車安全性。經查,該計畫自107年核定以來,執行率一直不如預期,截至109年底,計畫累積執行數佔累積編列預算數僅有27.3%,導致原先規劃於109年要撞擊測試第一批車、110年初公布報告結果之排程也分別延後兩年。為使該計畫提升我國車輛安全性及保障民眾知的權利之良善立意得以儘速落實,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2,交通部應就如何將該計畫如期如質完成加速研議,並經向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盡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3】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5.交通部111年度預算「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項下編列「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5,970萬元,該計畫總經費6億1,870萬元,期程自107至112年度,但截至110年9月22日止,該計畫仍在修改合約階段,執行狀況明顯不佳,爰提案凍結預算6,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4】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6.交通部111年度「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預算編列5970萬元,其用途為建置新車安全檢測能量、制度規章建立及引用國外評價結果作法等,然而相關計畫推動進度延遲,是否影響相關檢測制度規劃期程,交通部應予清楚說明,爰此,交通部111年度「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預算,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後續辦理之計畫期程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75】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7.交通部研擬推動「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由政府編列經費建置相關制度規章、主動及被動安全檢測能量,及購置車輛辦理初步運作測試評價,以提升民眾用車安全及新車安全資訊透明度。因涉及工程建置、財物採購、技術服務建立及勞務採購等作業,複雜性高,致釐清採購作業費時,進度延遲,恐未能達到擴充建置檢測之能量,不利政策推動及預算執行。爰建請「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臺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凍結10%,待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76】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傅崐萁  洪孟楷   8.交通部111年度14款1項5目2節「汽車燃料使用費經徵管理─02台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5970萬元,係學習歐、美、日、韓等汽車工業發展國家,針對已上市車輛進行較政府強制性基本要求更為嚴格的安全測試評比,以期提供消費者更多的汽車安全資訊。經查,是項計畫總經費6.187億元,期程原規劃107年至110年,惟現經修正為107至112年度,且108至110年度累計編列4億6700萬元,截至110年7月累計執行1億7073萬4千元,執行率約僅36.55%,進度嚴重落後。爰此凍結「台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500萬元,俟交通部就「台灣新車安全評等計畫」辦理情形,暨如何改善預算執行向本院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7】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蘇震清  林俊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六)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6目「道路交通安全」編列3億2,834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許淑華  陳雪生  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邱臣遠  洪孟楷  陳歐珀  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葉毓蘭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賴品妤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六)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111年度預算「道路交通安全」編列3億2,834萬元辦理第13期行政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108-111年),該方案交通事故短期死亡目標為 111 年降至2,300 人以下。經查,交通事故實際死亡人數由107年度2,780人增至109年度3,000人;受傷人數亦由107年度42萬餘人增至109年度48萬餘人,實際傷亡人數不減反增,顯見該方案效益出現嚴重問題,爰提案凍結預算50,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9】 近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改進目標及傷亡人數統計 單位:人數 項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 道路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目標 行政院頒方案 2,650 108年2,500,至111 年降為2,300以下 滾動調整 2,650 2,500 2,500 2,850 項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上 半年度 109年上 半年度 道路交 通事故 死亡 2,780 2,865 3,000 1,490 1,509 受傷 426,799 455,400 482,153 232,922 231,324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2.交通部111年度增編媒體宣導費3,000餘萬元,宣導主軸鎖定高齡者及路口安全,期提升國人道路安全意識,惟107至109年度整體傷亡人數不減反增,顯見主管機關未能積極檢討及辦理相關防制措施,僅依靠製作素材及宣導期能到降低我國道路交通傷亡情形,未盡完善,爰建請凍結10%,待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80】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傅崐萁   3.交通部111年預算「道路交通安全」編列3億2,834萬元,用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導與查核、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及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等計畫經費。惟查,110年國內不論國道及省道重大交通事故頻傳,駕駛人路權觀念亦未顯著提升,顯見此項預算實際成效不彰,爰提案凍結該預算之十分之一,共計32,834千元,待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應如何提高降低重大交通事故發生率及如何有效提升駕駛人路權觀念之專案報告,並經委員同意後,始得動支,以避免預算浮編。【81】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邱臣遠  許淑華   4.有鑑於我國行人遇交通事故傷亡之統計數,相較其他類似發展程度國家乃屬較高,然交通部為此宣導與防制作業,近來卻因單方向僅對行人宣導應注意事項,而輕忽車輛駕駛所應落實「禮讓、停讓」及其違反之罰則,導致用路風氣形塑上,產生「人要讓車」之變相帶頭霸凌用路行人不佳觀感,交通部理應藉111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預算編列內積極導正之。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道路交通安全」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業務執行與目標總檢討暨111年度預期成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2】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5.111年度交通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道路交通安全」編列新臺幣3億2834萬元,提案凍結新臺幣2千萬元。 依據交通3E政策之理念,交通安全教育是交通安全的根本,然我國國小、國中乃至於大學皆未強制將交通安全教育納入課綱,顯有空缺,另查110年教育部預算超過1,321億元,但交通安全教育僅330萬元在,此外在109年衛生福利部統計17歲以下的非病死或非自然死中,高達35.4%是發生於運輸事故。顯然於在少子化的今日,如此嚴峻的數字必須有所作為,另於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時亦可見民眾都明確感受我國交通教育不足的問題非常嚴重,顯然我國當前交通教育明顯不足。 是故,交通部應協同教育部等有關部會,應於參酌日本、歐盟、英國等國際經驗,以及環境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與家庭教育法之法制措施,廣納國內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之意見,明定大專以下,每學期至少要有4小時以上實際體驗操作的交通安全專門課程,以及相關教育,並儘速提出相關修法明定此教育義務,以保障國人性命安全。爰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交通部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始得動支。【83】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許淑華  葉毓蘭   6.交通部111年度14款1項6目「道路交通安全」編列3億2834元,係中央機關與各縣市政府合作推動13期「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藉由交通工程、教育宣導及執法以提供全民安全便利的交通環境。經查,13期「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執行期程為108至111年度,設定交通事故死亡目標以30日死亡人數由108年的2500人降低111年的2300人。惟死亡人數由107年的2780人增至109年的3000人,同期受傷人數由從42萬人增至48萬餘人,實際因交通事故的死傷人數不減反增。爰此,凍結「道路交通安全」1000萬,俟交通部就如何健立安全便利交通環境以達到原設定目標,向本院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4】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蘇震清  林俊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7.111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道路交通安全」編列新臺幣3億2834萬元,提案凍結新臺幣1000萬。 為改善國人交通安全,應促進整合交通安全與肇事相關資料並串聯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衛生福利部與內政部警政署之資料,並促進各式車禍事故數據應更為公開透明,有利於公眾檢視和相關研究單位推展。是故,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應會同衛生福利部、內政部警政署研議資料整合與推動相關必要措施,並參考美國Fatality Analysis Reporting System(FARS)、FHWA Data Programs(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等措施辦理,以釐清影響交通安全之重大事由與肇因,以提升交通安全性。 爰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交通部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始得動支。【85】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陳雪生  葉毓蘭   8.111年度交通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道路交通安全」編列新臺幣3億2834萬元,提案凍結新臺幣1千萬元。 鑑於我國交通安全並無有效激勵安全駕駛人之行為,致使民眾守法意識低落違規不斷,並無積極守法之誘因,然參酌日本駕駛人管理措施,如優良、一般、違規與初學駕駛分級,並以金色、藍色與綠色之駕駛執照予以明示分類,並以非營利組織「自動車安全運轉中心(JSDC)」搭配安全駕駛人卡(Safe Driver, SD)之措施,且有相關民間商家折扣與駕照更換之便利措施等誘因,增進民眾守法駕駛之意願,據自動車安全運轉中心理事長小林武仁表示該措施幫運輸業減少一到兩成的交通肇事率,至今全日本約八千萬駕駛人中,每年約四百萬人持有SD卡,顯見其實施成效。 是故交通部應參酌日本之改革經驗,提出我國優良駕駛人之具體管理措施、激勵制度與必要組織等之必要措施,及實施期限。爰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交通部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始得動支。【86】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許淑華  葉毓蘭   9.111年度交通部及所屬單位預算「道路交通安全」編列新臺幣3億2834萬元,提案凍結新臺幣1千萬元。 鑑於我國機車法規與國際有所落差,且車輛數量龐大,且路況複雜,對於國人已有相當交通風險何況他國人民,然參相關統計顯示機車駕訓班開辦至今成效良好,故為保障新住民及外籍居留者,留學生等他國人民之交通安全,使其可積極融入我國之環境。 是故交通部應針對新住民及外籍居留者,留學生等群體積極宣傳參與機車駕訓班之措施,並提供他國國人參與之語言配套,以增加新住民與外籍人士之參與意願,並研議對具有我國國籍之新住民,或國人之非本國籍配偶研議相關補助措施之可能。爰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交通部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始得動支。【87】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許淑華  葉毓蘭   10.近三年全國事故總件數連年增長,根據行政院頒布方案對比交通部資料統計近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改進目標及傷亡人數,各年度均未達標,且事故件數、傷亡人數均連年增長,甚至2021年度增加目標人數,顯見交通部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之政策方向及執行效率均有待加強。 為提升用路安全性、保障國民健康及財產權益,爰此提案凍結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所編列經費中之8,340千元,並要求交通部提出具體促進道路交通安全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8】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賴品妤   11.111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道路交通安全」項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導與查核」編列229萬9千元,提案凍結200萬元。 我國109年道路交馬通事故死亡即高達3,000人,儼然已成為國安問題,目前由交通部道安委員會負責督導全國交通安全改善業務,中央及地方縣市交通會報組成均以各部會(局處)組成,或邀部分學者專家,但未有民間人士團體參加,未能廣納參採民意,使道安委員會對改善交通安全意見受限,成效不彰,爰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交通部針對中央及地方道安委員會組成研議改善,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9】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許淑華  葉毓蘭   12.交通部111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預算共編列1億3673萬8千元,較110年度編列之1億878萬5千元增列2795萬3千元,考量道路交通安全宣導確有其必要性,然而每年編列超過1億元預算,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仍然沒有明顯改善,交通部針對相關預算之支用應有更清楚之規劃說明,爰此,交通部111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預算應予凍10%,待於1個月內就109年相關預算辦理成效、110年辦理進度及111年有關道安問題全民交通安全意識宣導、路老師高齡交通安全教育等細項內容提出具體預計成效及規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90】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七)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7目「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編列10億8,703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陳明文  陳歐珀  蘇震清  林俊憲  葉毓蘭  蔡易餘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七)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交通部自110年宣示推出藍色公路十年整體發展規劃後,如今僅有前置計畫5年期之海洋觀光計畫(110年至114年8月),以致十年計劃中的最後5年將推動何事、如何推動、目標為何,以及預期投入資源與決心有多少等重要事項,迄今外界仍不得而知,有損長遠發展。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藍色公路十年整體發展規劃內容周知辦理進度及帶動我國航政港政發展預計效果」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3】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2.111年度交通部單位預算「交通支出」項下「航政港政業務管理及執行」編列10億8,703萬6千元,提案凍結2,000萬元,俟交通部提出桃園機埸、小港機場機車通行改善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桃園國際機場及小港機場範圍內禁止機車通行,影響機場使用機車通勤員工及使用機車前往機場旅客之權益,未能重視汽車機車平權,限制機車使用者路權,宜應檢討,爰提案凍結2,000萬元,俟交通部研擬提出桃園機埸、小港機場機車通行改善計畫,提報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4】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陳雪生  葉毓蘭   3.一、水上摩托車一直以來僅只有被視為觀光娛樂設施,然其確實可以被做為水上移動之交通工具。具有水上往來之功能。 二、然航港局卻沒有針對水上摩托車做出其航權之規劃。不但會使水上摩托車無法發揮其完全之功效,更會因此使民眾可能失去親水的機會。就推廣水上摩托車產業與藍色公路的角度而言十分不足。 三、爰此,提案減列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100萬元,並凍結10%之預算俟航港局向立法院提出水上摩托車之計劃始得動支。【95】 提案人:陳明文  陳歐珀  蘇震清  林俊憲  蔡易餘   4.有鑑於今年航港局弊案叢生,包括考照弊案及繪本不當銷毀事件,重創航港局形象,航港局組織實有改革再造之必要,爰提案凍結1,000萬元,請交通部航港局提出行政精進及內控制度檢討書面報告後始予解凍。【96】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八)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8目「營業基金」第1節「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182億0,689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邱臣遠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陳歐珀  許淑華  楊瓊瓔  葉毓蘭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蔡易餘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八)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中央政府交通部111年度總預算案,其中「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預算18,206,894千元,提案凍結8,000,000千元。 交通部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臺灣鐵路管理局」係屬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臺鐵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劃、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等。然今年4月2日發生的太魯閣事故,根據鐵道局於7月18日提 出的太魯閣事故行政調查報告,竟是鐵道局邀集交通部政風處、台鐵局、專案管理公司及監造的顧問公司共同調查,毫無公正性可言!爰此,鑒於交通部未能客觀、公正進行調查檢討,顯見交通部推諉卸責,為避免憾事再度發生,故凍結其項下「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8,000,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97】 提案人: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楊瓊瓔   2.有鑑於交通部督導臺灣鐵路管理局,所辦理屬臺鐵員工、乘客、民眾等性質為開放之自主通報系統建置作業,在亟待辦理下卻遲未有進展,恐致111年度相關預算編列,因安全控管未盡周嚴而徒勞。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營業基金─台灣鐵路管理局」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臺灣鐵路管理局自主通報系統辦建置辦理規畫與期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8】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3.111年度交通部及所屬單位預算「營業基金」項下「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新臺幣182億689萬4千元,提案凍結新臺幣18億元。 鑑於我國台灣鐵路至今仍公安事故頻傳,諸如普悠瑪、太魯閣事件,均為國際重大鐵路是故,又高速鐵路系統於近年亦有因外人闖入,或山坡滑動等因素,屢傳緊急停駛的情況,顯見我國於鐵路之安全管理議題仍有再精進之必要,並與發達國家之鐵路管理顯有差距,故於相關鐵路安全得以改善確保前,應優先檢討台灣鐵路及高速鐵路之站票發售,另有關因車輛數量或人員等因素導致之運能不足問題,顯然為可預見之情事,並非偶發事件,應交通部應予解決。 是故交通部應提出台灣鐵路與高速鐵路之路線沿線之安全檢討,並於確保安全無虞前,應檢討發售站票之合理性與安全性,尤其高速鐵路之運營時速,高達200至300公里之間,如有事故將致生嚴重公安事故,其安全性更應加以保障,另有關受限於運能不足致使有站票發售之必要情況,交通部亦應加速落實車輛採購、人員招聘考訓,或其他系統性之改善作業,或參酌國際案例採用、採購或改造雙層客車形式等措施,以根本杜絕因運能不足致生之站票需求。爰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交通部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始得動支。【99】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陳雪生  葉毓蘭   4.交通部111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投資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基金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81億6,450萬元。經查,該項計畫自104年至110年7月累計執行數為226億1,824萬6千元(累計預算編列數375億2,851萬3千元、執行率60.27%),惟今年度截至7月為止,年度執行數僅8億5,101萬8千元(年度可支用預算數157億6,128萬5千元、執行率5.4%),執行率明顯落後。為確保臺鐵局轉型為都會區捷運化運輸角色之營運需求能夠如期執行,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1,000萬元並凍結1/10,待交通部針對執行進度落後提出具體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以落實縮短民眾通勤時間、全面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之目標。【100】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5.交通部111年度「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預算編列81億6450萬元,然因受疫影響,新車交車進度略有延遲,交通部除應提出具體說明外,針對後續新車上線營運及舊車輛汰換進度應提出具體時間表規劃,爰此,交通部111年度「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預算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新車交車進度、新車上線營運及舊車輛汰換進度提出具體時程規劃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1】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6.交通部111年度預算營業基金項下編列「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81億6,450萬元,經查,110年1月至7月執行數8億5,101萬8 千元,僅占110年可支用預算數157億6,128萬5千元之5.4%,預算執行狀況明顯不佳,爰提案凍結預算800,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2】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7.交通部111年度14款1項8目1節「台灣鐵路管理局─01台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81億6450萬元,經查是項計畫總經費997億3000萬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992億1208萬2千元,台鐵局則負擔75億1791萬8千元 以採購各式城際客車、區間客車、支線客車及機車等。惟,是項計畫截至110年累計編列預算375億2851萬3千元,但截至110年7月累計執行數為226億1824萬6千元,累計執行率僅約60.27%;而110年截至7月執行數為8億5101萬8千元,僅占110年可支用預算數157億6128萬5千元的5.4%,計畫辦理嚴重落後。爰此,凍結「台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1000萬元,俟交通部就台鐵購車計畫辦理情形,暨如何改善預算執行情形,向本院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3】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蘇震清  林俊憲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8.交通部111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投資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基金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81億6,450萬元,建請凍結1/4待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58】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9.交通部111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29億4,740萬元,辦理平交道改善、無障礙設施、橋梁改建及車站軌道設施更新等相關工程,及「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6億2,000萬元辦理PC枕型道岔180套、鋼軌5萬公尺施作及各式維修車輛採購作業。經查:交通部投入該二項相關計畫經費龐大,期能提升軌道結構安全及鐵路行車安全,然繼107年發生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造成重大傷亡,引發國人對鐵路安全的隱憂後,今年4月再度發生因台鐵局管理不善造成太魯閣號出軌重大傷忙事件,顯見台鐵局未落實好安全管理工作。又臺鐵局近年度安全績效指標多項未達成,無法落實安全改革的承諾,容有很大改善空間。爰擬減列該二項合計編列經費35億6740萬元其中之3000萬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4】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10.交通部111年度14款1項8目1節「台灣鐵路管理局」項下編列「02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29億4740萬元、「台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6億2000萬元,用以辦理平交道改善等工程,以期提高鐵路行車安全。經查,依鐵路法第56條之5第3項規定「鐵路機構應根據前一年度之事故及異常事件檢討結果,於每年第一季結束前,向交通部提出當年度安全管理報告」,據此交通部應依台鐵局所訂安全績效指標項目檢視台鐵局行車安全執行狀況,惟台鐵局107年發生普悠瑪列車事故,造成18人死亡、291人受傷,110年發生太魯閣列車事故,造成49人死亡、292人受傷,顯見台鐵局行車安全推動仍有待加強,交通部對台鐵局行車安全的考核容有缺失,爰此凍結「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台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各1000萬元,俟交通部就如何督促台鐵局確實辦理相關究提升改善計畫並落實改革來達到鐵路行車安全,向本院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5】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李昆澤  蘇震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11.交通部111年度預算案「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29億4,740萬元,以及「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6億2,000萬元,辦理平交道改善、無障礙設施、橋梁改建、車站軌道設施更新工程及各式維修車輛採購作業等,惟查臺鐵局近年度安全績效指標多項未達成,計畫期程內又發生多起重大安全事故,如107年6432車次普悠瑪號事故、110年408車次太魯閣號事故等,臺鐵局刻正持續辦理臺鐵總體檢之改善事項與轉型改革,相關計畫之執行績效與考核機制顯有待檢討強化,爰提案凍結本節上開計畫預算3億5000萬元,俟交通部確實督導臺鐵局落實改革並檢討相關安全提升計畫績效目標與管考機制,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6】 提案人:蘇震清  林俊憲  陳明文  劉櫂豪   12.交通部111年度「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預算共編列29億4740萬元,該計畫主要目前為改善行車安全,然而依據資料顯示,臺鐵局相關指標,包括重大行車事故率、一般行車事故率以及行車異常事件率,在108年至今,都未達成目標值,顯見交通部臺鐵局之行車安全相關作為尚待加強,爰此,交通部111年度「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預算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相關安全績效指標提出短中長具體改善規劃之報告後,始得動支。【107】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13.交通部台鐵局「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111年編列29億4740萬元。經查本計畫至110年年度已編列180億6591萬2千元,惟台鐵近年度安全績效指標多項未達成,故建議凍結111年該預算總額之10%,俟交通部提出合理之書面檢討報告,始得動支。【108】 提案人:趙正宇  陳雪生  李昆澤  林俊憲   14.交通部111年度預算營業基金項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計畫」,本年度編列2,947,400千元,但鐵路行車安全仍是狀況百出,預算執行狀況明顯不佳,爰提案凍結預算290,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9】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15.交通部111年度編列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辦理「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期能提升鐵路行車安全及軌道結構安全。惟臺鐵局近年度安全績效指標多項未達成,刻正持續辦理因普悠瑪號事故所提出之臺鐵總體檢改善事項及因太魯閣號事故所引發之轉型改革,顯見交通部未能積極有效督導臺鐵局確實辦理相關安全提升改善計畫並落實改革,導致鐵路行車安全無法有效提升。爰建請凍結10%,待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59】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16.交通部台鐵局「台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111年編列6億2000萬元。經查本計畫至110年度已編列3億5400萬元,惟台鐵近年度安全績效指標多項未達成,故建議凍結該預算總額之10%,俟交通部提出合理之書面檢討報告,使得動支。【110】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陳雪生  李昆澤   17.交通部111年度「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編列預算6億2000萬元,該計畫主要目標為改善軌道結構安全,辦理道岔、鋼軌等相關改善工作,依據臺鐵統計資料,109年至今,因鋼軌問題(包括斷裂、曲挫等)導致之軌安事件已發生28起,爰此,交通部111年度「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預算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改善軌道安全及鋼軌、道岔等更新抽換進度,暨鋼軌安全精進提出具體報告後,始得動支。【111】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18.交通部111年度預算營業基金項下「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本年度編列620,000千元,該計畫預計在2025年前,將現有木枕型道岔更新為PC枕,經查,台鐵全線約需3,600套道岔,其中正線1,600套,支線、側線2,000套,目前北部都會區的正線道岔都已全面PC化,支線及側線進度緩慢,鐵道安全仍有城鄉落差之分別,爰提案凍結預算62,000千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方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12】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19.交通部111年度編列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辦理「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09至114年)」,期能提升鐵路行車安全及軌道結構安全。惟臺鐵局近年度安全績效指標多項未達成,刻正持續辦理因普悠瑪號事故所提出之臺鐵總體檢改善事項及因太魯閣號事故所引發之轉型改革,顯見交通部未能積極有效督導臺鐵局確實辦理相關安全提升改善計畫並落實改革,導致鐵路行車安全無法有效提升。爰建請凍結10%,待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60】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20.交通部111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新增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辦理「高雄機廠潮州基地二期工程建設計畫」6億9,400萬元,建請凍結10%,待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61】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21.(1)台鐵雖有編列全面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然台鐵品質仍有待加強,台鐵去年度不僅誤點事件仍為頻傳且有不只一次重大公安事件發生。也使得台鐵的載運量在2021年載運量大跌。 (2)為提升台鐵服務品質使台鐵不能僅以補貼方式進行營運,爰此提案凍結30%之臺鐵服務性路線與小站營運虧損預算並減列10%。俟交通部提出提升臺鐵營運效能之專案報告始得動支。【113】 提案人:陳明文  陳歐珀  蘇震清  林俊憲  蔡易餘   22.交通部111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臺鐵服務性路線與小站營運虧損補貼」10億5,280萬4千元,惟補貼臺鐵局部分財務虧損僅能減輕其債務負擔,交通部未能有效督導臺鐵局推動營運及組織面之整體改革,造成政府財政負擔。爰建請凍結10%,待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62】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23.「臺鐵舊制退撫金及其衍生債務利息補貼」47億2,819萬元,惟補貼臺鐵局部分財務虧損僅能減輕其債務負擔,交通部未能有效督導臺鐵局推動營運及組織面之整體改革,造成政府財政負擔。爰建請凍結10%,待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63】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九)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9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第1節「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40億0,930萬元,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下,捷運運量減少,為105年度以來之最低,再加上相關汽機車之汰舊換新環保補助及減稅等措施影響,109年度私人運具增加,同年第4季之民眾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結果,公共運輸市占率降至100年度以來最低,恐難於短期內恢復,爰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9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第1節「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40億0,930萬元,凍結4億元,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提升公共運輸之使用率及效益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4】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十)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10目「偏遠地區交通建設」編列18億4,317萬5千元,有鑑於偏遠地區交通乃改善臺灣本島與離島海上交通運輸,除保障船舶安全之外,亦求發揮整體港埠效益內容。是以,為求我國整體港埠效益之最大化,並因應未來本島民眾乘客運船隻赴離島之趨勢增長,有關預算編列之效益擴散,主管機關允宜加以對外周知。爰此,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10目「偏遠地區交通建設」編列18億4,317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海上交通運輸未來改善成效落實與帶動效益」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5】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十一)鑑於汐止地區居民長期飽受交通壅塞之苦,期盼政府能建立完善大眾運輸系統建設,儘速解決汐止交通問題,是以基隆捷運、民生汐止線汐東段等重大交通建設之進度,乃為汐止民眾關注,且衷心盼望早日興建完工。 針對基隆捷運興建案部分,交通部鐵道局於105年12月26日啟動「基隆南港間通勤軌道建設計畫」可行性研究,108年4月10日行政院核定可行性研究,接續108年8月30日啟動綜合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後續交通部並與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及基隆市政府多次召開溝通平台工作小組相關會議,持續朝向優化捷運路網與系統、擴大服務規模範圍之方向前進。鑑於基隆捷運、民生汐止線汐東段興建案已為汐止地區民眾引頸企盼之重大交通建設,持續推動乃迫在眉睫。爰此,請交通部要持續配合加速審議民生汐止線汐東段相關程序外,有關基隆捷運部分應要具體宣示推動決心,儘速確定規劃路線、編足預算並辦理各項工程作業,朝向完工目標前進,俾利儘早改善及解決汐止嚴重的交通問題,並為未來汐止城市及周邊地區之永續發展,打造完善之大眾運輸系統奠定重大基礎。【117】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邱臣遠  沈發惠  賴品妤 (十二)111年度交通部預算第8目「營業基金」第1節「臺灣鐵路管理局」投資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編列81億6,450萬元。經查,本計畫截至110年度已編列375億2,851萬3千元,迄110年7月累計執行數為226億1,824萬6千元,累計預算執行率僅60.27%;又110年度編列126億0,390萬元,110年至7月僅執行8億5,101萬8千元。爰要求交通部限期1個月內就本計畫預算執行未如預期進行檢討,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8】 提案人:趙正宇  陳雪生  李昆澤 (十三)屏東高鐵特定區現正處於規劃階段,內政部負責協調臺鐵、台糖兩者之土地的開發和分配,對於園區規劃設計,並整合周遭城市的規劃,帶動城市發展,仍由交通部鐵道局擔任主導。 為求效益最大化,請交通部針對有高鐵站周遭發展成效整體評估,依不同站區的類型,分析發展類型、時程、成敗要素。未來方能與有城市都市計畫結合,除滿足未來移入人口需求外,也將政府投資效益擴及有市鎮。爰請交通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19】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陳歐珀  鍾佳濱   (十四)為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提升交通服務水準,加速社會經濟發展,我國制定「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然本條例適用範圍僅限於站體,無法與周遭土地聯合開發(例:捷運士林站TOD 轉乘設施空間活化案),更無法提升至都市計畫層級,與有市鎮一併規劃。 建請交通部評估提升法律層級,比照大眾捷運聯合開發思維,建構鐵道周邊土地開發辦法,提高鐵路建設與土地聯合開發效率。請交通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20】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陳歐珀  鍾佳濱   (十五)有鑑於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於109年1月全線通車後,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08年啟動辦理台9線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為改善台9線東澳至南澳路段、和平至和中路段、和仁至崇德路段,行政院108年12月20日核定可行性報告,而交通部預期蘇花安工程需費時十年,預估112年完成綜合規劃與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及建設計畫報核、114年完成設計與用地取得後接續動工、計畫全路線於119年完工。但近年蘇花公路發生遊覽車重大車禍,10年工程緩不濟急,爰此,要求交通部責成公路總局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評估減少不必要的行政流程,加快完工期程,以利民眾行車之安全。【121】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洪孟楷 (十六)有鑑於蘇花公路從蘇澳到花蓮全線長達90公里,以國道約每50公里就會設置一個服務區,蘇花公路迫切需要增設休息服務區,且蘇花公路彎道多,有許多的長隧道銜接,增設服務區不僅可以提供用路人休息放鬆,也能販賣當地的農特產品,形同增加一個觀光遊憩的景點,帶動地方觀光發展,若引進營運廠商還可以帶來當地的就業機會,爰此,要求交通部責成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研議設置休息站地點,以利民眾休息,減少用路人行車疲勞。【122】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洪孟楷 (十七)有鑑於花東一票難求的問題長久以來難以被有效解決,雖然交通部透過採購新型城際列車以增加花東線鐵路運量,但相關鐵路瓶頸若一日未解,東部運量恐難以有效提升。以樹林到七堵為例,該區間為臺鐵營運最繁忙之路段,平均每日單向約有150班車通過,依照專家估算,扣除夜間養護鐵軌5個小時,其餘19小時幾乎滿載。為有效打通七堵軌道瓶頸,爰要求交通部應督促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個月內針對七堵軌道擴軌或調整排班調度等方式,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書面改善方案。【123】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洪孟楷 (十八)有鑑於臺鐵EMU3000型城際列車將於年底營運,車內將增設商務車廂,商務艙車廂票價將為一般車廂的1.43倍到2.2倍,以臺北到花蓮為例,商務艙票價為796元,一般車廂則比照自強號為440元。然花東鄉親一票難求之問題已成常態,雖然EMU3000將優先投入東部幹線營運,可提升部分運量,但設置商務艙將使花東民眾因買不到一般座位而被迫購買商務艙,等同變相漲票價,增加花東民眾返鄉負擔。爰要求交通部責成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EMU3000投入東部幹線營運後,商務艙票價實施3個月後研議提供花東鄉親相關優惠措施。【124】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洪孟楷 (十九)有鑑於交通部預算「臺灣鐵路管理局─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共核定275億2,240萬元,其中「邊坡全生命週期維護管理(預警及維護管理系統統包工程)」編列2.75億元,預計設置26處。然該系統建置原定109年底要完工,後因工程延宕必須拖到111年才會完工。此外,「異物入侵偵測系統」目前仍在盤點高風險路段,必須等到110年10月底才會提出完整改善計畫,相關系統建置完成恐又遙遙無期。為儘速確保鐵路行車安全無虞,避免太魯閣號事故等憾事再度發生,爰要求交通部應督促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加快「邊坡告警系統」、「異物入侵偵測系統」之建置,縮短施作期程之改善書面報告,早日落實及完備鐵路行車安全。【125】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洪孟楷  陳雪生 (二十)「花蓮火車站至吉安干城車站間原線鐵路立體化計畫」總經費達187億元,地方政府在「用地與拆遷補償費」、「自償性工程經費」、「地方分攤(10%)」總共必須自負45億元,將近承擔總經費的25%,對於財力級次僅為第五級的花蓮來說實屬偏高。有鑑於交通部所提之「2020年版運輸政策白皮書」,欲規劃環島鐵路網(西高鐵、東快鐵),花東鐵路要提速,讓台北/高雄/台東/花蓮間鐵路旅行時間皆可縮短至90分鐘以內,全國鐵路網6小時串聯環島。東部快鐵已是國家推行之重大交通政策,故東快鐵行經鐵路平交道部分,建請全線進行高架化,經費也應由中央全額負擔。爰要求交通部應將東快鐵行經宜花東地區之高架化路段免除地方政府自籌經費部分,納入中央整體經費編籌裡,避免地方因財源困窘以致工程延宕,確保全國高快速鐵路網如期完成。【126】 提案人:傅崐萁  許淑華  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洪孟楷 (二十一)有鑑於「環島高速鐵路網」為交通部重大之交通政策,且目前高鐵已確定延伸至宜蘭,交通部鐵道局亦將宜蘭端各車站方案規劃分析陳報交通部,並依交通部站址方案決策結果辦理後續作業,然交通政策除須做好長遠之國土規劃,亦應思考未來地方之需求,避免僅因預算考量決定方案選擇,以致政策性錯誤發生,爰要求交通部及鐵道局針對現行高鐵延伸宜蘭站址選擇,除應考量地方需求及國土規劃外,亦應將未來高鐵延伸至花東、屏東的可行性納入考量與規劃,於3個月內儘速編列預算進行可行性研究。【127】 提案人:傅崐萁  許淑華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二十二)根據我國「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工程須依總工程費,提列不同比例的工程管理費,作為辦理工程所需之費用。然臺鐵卻發生「工程建設及網路行銷採購案」經費由工程管理費及業務宣導費兩個科目支出,有使用工程管理費之情形。為此,請交通部就臺灣鐵路管理局使用工程管理費做為宣傳費用一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檢討書面報告。【128】 提案人: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楊瓊瓔 (二十三)有鑑於交通部應就所屬單位一定金額以上之工程進行查核,故組成「重大工程督導會報」,下設查核小組負責執行工程督導查核任務。然交通部工程查核小組於109年10月就查出110年太魯閣出軌事故地點邊坡工程未設護欄,還做出1份有6點優點、47點缺點的查核紀錄,卻未進行補救,顯見交通部的工程審查流於形式。為此,請交通部就落實工程督導與查核研謀具體改善方案,以確保憾事不再發生。【129】 提案人: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楊瓊瓔 (二十四)依據「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汽燃費備作公路之養護、修建、安全管理之用,並依「市區道路條例」之規定分配於市區道路之養護。而所謂的市區道路包括:1.都市計畫區域內所有道路;2.直轄市及市行政區域以內,都市計畫區域以外所有道路;3.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人口集居區域內所有道路。也就是說,直轄市內不管是都市計畫區域內或是都市計畫區域外的道路都可以用汽燃費來養護修建,但是非直轄市則只有都市計畫區域內的道路可以用這一筆錢,爰要求交通部落實縣市平權,儘速修改「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相關規定。【130】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二十五)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7條第2項規定,代徵的汽燃費得提撥2%作為經徵費,依照汽燃費的量體來計算,每年的經徵費大約有4至5億元,但卻未明文規定這筆經費如何使用、由誰使用,宛若交通部的小金庫,爰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131】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二十六)鐵道建設是攸關全國人民南來北往的重大建設,地方政府自始無權插手建設規劃,亦無法參與營運的管轄,但地方政府必須要分擔鐵路建設的費用,其實是非常不合理的,爰要求交通部於2個月內檢討後修改相關規定,中央的鐵道建設就應該由中央政府全額負擔經費,不要造成地方政府財政上的困難。【132】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二十七)臺鐵為我國重要交通運輸系統之一,每年有超過2億人次之旅運量能,惟臺鐵近三年度之安全績效指標如重大行車事故率、旅客死亡率、旅客重傷率等項目卻年年皆有未達標之情形,其中行車異常事件率更是連續三年皆未能達標,有鑑於臺鐵肩負重要交通旅運之職責,而110年4月更發生造成49人死亡、上百人受傷之重大意外事故,實應針對各項安全環節進行最即時之改善,爰建議交通部應強化對於臺灣鐵路管理局之督導力道,要求臺灣鐵路管理局每半年針對安全提升與改善之相關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確保民眾搭乘之安全性。【133】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二十八)在疫情影響之下,我國捷運運量以及整體公共運輸之市占率皆在109年度呈現下滑趨勢。經查,109年度捷運運量為近五年(105-109年)新低,其中高雄捷運、桃機捷運之旅客人次年衰退幅度均超過25%(台北捷運衰退11.9%);而交通部所辦理之「民眾日常使用運具狀況調查」報告中亦指出,109年度公共運輸市占率創了100年後的新低點,為使近年來使用情況逐漸改善之公共運輸系統使用率能夠儘速回到成長趨勢,故建議交通部針對如何在後疫情時代下強化捷運與各項公共運具間之整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提升公共運輸之使用率及效益。【134】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二十九)我國歷年交通事故數量自103年突破30萬件以來,僅於106年重新下降至少於30萬件(29.7萬件),而近三年度(107-109年)之事故總件數及死亡人數更是呈現持續成長之趨勢,顯見改善道路交通安全之重要性。經查,政府為使民眾便於了解道路安全之重要性所建置之「道安資訊查詢網」雖有提供部分道路交通相關事故之數據統計,惟占比達六成之路口交通事故件數及死傷人數在該網站卻未見公開,為使道安資訊查詢網之道路意外事故數據能更加完善,爰建議交通部應針對該網站之統計資訊項目進行滾動式檢討,並將路口交通事故之件數及死傷人數納入公開項目。【135】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三十)111年度交通部預算「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項下新增「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編列1億1,000萬元,該計畫總經費3億3,000萬元,交通部負擔3億元,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負擔3,000萬元,期程自110至113年度。主動預警系統為4年期計畫,辦理大型車輛主被動預警輔助系統認驗證標準制定、科技研發及導入試運行等事項。有鑑於目前現行的大型車輛視野輔助系統明顯會受到天候不佳或夜間反光影響,讓成效大打折扣。未來安裝主動預警系統,將可以有效提醒駕駛預先做好迴避措施。目前編列經費之該計畫將完成8項主被動預警輔助系統之個別功能、3項整合系統之認驗證規範,協助國內業者整合為1套完整系統,於高風險大型車輛裝設試運行,並評估成效,請交通部於相關經費完成審查開始執行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試運行的相關計畫書面報告。【136】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三十一)111年度交通部預算「臺灣鐵路管理局」項下新增「臺鐵舊制退撫金及其衍生債務利息補貼」科目,編列47億2,819萬元,主要即因「研商臺鐵改革專案會議」,就臺鐵改革安定面向決議,臺鐵財務虧損為長期歷史包袱與政策負擔所衍生,政府應每年負擔舊制退撫金及其衍生債務利息。惟交通部111年度新增預算科目「臺鐵舊制退撫金及其衍生債務利息補貼」,交通部應就臺灣鐵路管理局整體財務虧損、舊制退撫金及衍生利息規模、以及後續弭平虧損之財務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以利後續預算審查。【137】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趙正宇 (三十二)有鑑於諸多研究推估2025年後,自駕車將逐漸成為車輛的主流,而2040年全面普及後自駕車之發展及應用,將對運輸服務、產業發展、社會經濟、生活環境等面向,帶來重大影響與衝擊。另外都市規劃學者專家則指出,自駕車的出現將有利於城市的結構變化,城市中的車道數量與街道寬度也可縮減,路邊亦可減少停車格位。面對自駕車的發展趨勢,若能掌握導入自駕車的可能影響層面,並擬定挑戰方案及因應策略,將有助於國家及產業之穩定發展,提升投資意願,且創造產業升級的契機。爰此,請交通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我國自駕車發展計畫與目前研究成果書面報告。【138】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三十三)有鑑於新冠疫情影響及政府補助減稅等因素,導致私人運具增加,109及110年公共運具市占率退居近十年最低,並造成大量虧損,爰請交通部研議有效措施,引導民眾調整運具使用行為,提升公共運輸之使用效益,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39】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三十四)有鑑於交通部近年投入軌道建設規模龐大,其中地方自籌款亦超過數千億元,惟地方財政能力有限,爰請交通部研議於審查階段建立地方政府未來鐵道建設負擔財政資訊,強化監督,以利地方政府施政之長期規劃及配置建設資源,並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0】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三十五)有鑑於原編列於前瞻預算移回公務預算編列之軌道建設經費高達2,338億元,而預計完工期程相近,為避免未來經費需求過度集中,而排擠其他計畫之推動,爰請交通部妥善配置資源,並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所有軌道建設計畫推動期程與分年(特別預算、總預算)預算之書面報告。【141】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三十六)有鑑於汽車燃料使用費採定額徵收,無法反映使用者付費原則,對於用油量較少之車輛不公平;另外對於蘭嶼、綠島及小琉球等離島公路總長度短少地區車輛亦形成不公平情形,至前述離島發生無牌車輛與報廢車輛橫行情形,持續多年無法改善,爰請交通部研議汽車燃料使用費隨油徵收或離島地區減收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可行性,並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2】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三十七)有鑑於交通部統計,109年底機動車總數2,229.7萬輛,較101年減少5萬輛,機車數也較10年前減少100萬輛。我國交通狀況獲得紓解,交通死傷人數應該相對呈現改善現象才對。但根據道安會統計,13年來交通事故件數一路上升,傷亡人數也從22.9萬人一路飆升到109年的48.5萬人。死亡人數也從105年的2,697人,一路飆升到3,000人。 另外,機車車禍死亡人數從106年的723人,這三年已經回升到1,064人,其中93%(約1,000人)的死者都是戴著安全帽,也就是機車族面臨更大的用路危險。爰請交通部針對如何有效改善降低車禍發生與死傷人數,研擬短中長期對策,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3】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三十八)有鑑於交通部近期提出高鐵環島不是夢的願景,引發社會熱烈討論,支持者認為高鐵本應持續興建到達東部,反對者認為國家經費有限,在自償率不佳,並且與東部快鐵重複投資,高鐵不應該毫無節制的發展。爰請交通部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發展願景及其與臺鐵之競合分析書面報告。【144】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三十九)有鑑於近年來交通部主管鐵道建設,共投入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周邊土地發展計畫、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三鶯線暨周邊土開發計畫、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暨土地整合發展計畫、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綠線)G01站延伸至中壢火車站土地整合發展計畫、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環狀線北環段及南環段暨周邊其土地開發計畫、萬大─中和─樹林線暨周邊土地開發計畫、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黃線)建設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及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計畫等土地開發案,爰要求交通部提供軌道建設各開發案之辦理進度及成效說明(包含開發案名稱、計畫總經費、已投入經費、開發面積、開發期程、各單位分潤比例、已回收金額及分潤金額等),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45】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四十)近年來,政府推動開闢橋頭科學園區,使高雄成為南部半導體產業重鎮,北起南部科學園區、路竹科學園區、連接闢建中之橋頭科學院區、楠梓科技產業園區(即原加工出口區)、中油高雄煉油廠之新材料研發中心、仁大工業區,並往南串聯臨海工業區、前鎮科技產業園區、和發工業區等,此一產業空間,將成為南部半導體產業「S廊帶」。 產業廊帶之設置,需有交通建設之配套,方能使原物料之進口,產品之出口,迅速流通。然而,高雄南端之「雙港」─高雄港、小港國際機場─其交通日益壅塞,若橋頭科學園區開闢完成,甚至中油煉油廠由國際知名之半導體廠進駐,交通運量將大幅提升,有之交通設施恐難以負荷。爰此,建請交通部研議以國道1號為主體,仿北部五楊高架橋「立體化高速公路」,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連接科技廊帶,使半導體產品,貨暢其流,完善高雄科技產業發展。【146】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陳素月  劉世芳 (四十一)高雄楠梓車站鄰近之楠梓陸橋,係為聯絡楠梓舊部落、橋頭、仁武等地區之高架陸橋,然自2001年聯外道路開通之後,紊亂的交通動線,為人詬病,更有「楠梓百慕達」之劣稱。近年經爭取,並由交通部補助,以顏色導標指引,方便用路人辨識。然此僅能緩解,未能根治。 若從整體空間規劃而論,為澈底解決「楠梓百慕達」紛雜紊亂之動線,並配合近年來,無論是中油高雄煉油廠停工,橋頭科學園區之開闢,乃至於重要科技大廠進駐楠梓,高雄鐵路地下化延伸至楠梓,已成重要之課題。 高雄鐵路地下化工程,分為「高雄計畫」、「左營計畫」、「鳳山計畫」,其中左營計畫以臺鐵新左營站為起點,向南地下化延伸至鳳山;楠梓左營段之地下化,牽涉中油管線故而未納入計畫範圍。 有鑑於中油高雄煉油廠已於2015年10月31日正式熄爐停工,除土地整治外,亦已規劃設置新材料園區;此外,橋頭科學園區之開闢,以及楠梓科技產業園區之發展,楠梓將成為南部半導體廊帶之中心點,從總體空間發展規劃而論,「楠梓鐵路地下化」實屬必要。爰此,建請交通部於3個月內促請高雄市政府併左營高鐵站周邊都市計畫檢討,研議啟動高雄鐵路地下化延伸至楠梓之可行性評估。【147】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陳素月  劉世芳 (四十二)鑑於東部交通建設不足,為加強東部交通建設,行政院宣示高鐵將延伸宜蘭,未來在「西部高鐵、東部快鐵」的主軸下,將建構環島6小時的全國鐵道網,也藉此促進國土均衡發展,屆時宜蘭將成為東西部往來的重要門戶,高鐵宜蘭端設站是未來發展的關鍵,近日也成為注目的焦點。高鐵宜蘭設站交通部原規劃從四城、宜蘭、縣政中心及羅東四個站點評估選出,但因外界爭論不斷,經中央與地方密集溝通,目前規劃出較有共識之宜蘭新站及縣政中心以南二方案。高鐵宜蘭端設站經專業評估,原本預計109年底宣布,但因選址爭議,已三度跳票,勢將延宕高鐵延伸宜蘭計畫。為避免落後的東部交通建設一再拖延,北宜高鐵宜蘭端設站選址應儘速定案,爰決議要求交通部依專業評估,並順應宜蘭民意,儘速宣布北宜高鐵宜蘭站址,以免各方較勁致使產生的紛擾不斷。【148】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四十三)鑑於東部交通未盡完善,國道5號與蘇花改通車後,反而引來更多車潮,實應透過鐵、公路系統相輔相成,有效提升鐵路運量來轉移過度飽和的公路車流,基此,交通部刻正建構「全國高快速鐵路網整體規劃」,以「西部高鐵、東部快鐵」為主軸,未來期成為臺灣東、西部區域均衡再發展的重要骨幹。而東部快鐵興建起點為宜蘭,經宜花東至台東,宜蘭鐵路高架化經地方長期爭取於日前通過可行性評估,好不容易通過卻有可能因地方須負擔龐大自籌款而導致工程延宕,為解除前述疑慮,東部快鐵興建已是國家定推動政策,興建經費也由中央全額負擔,陳委員歐珀多次要求交通部將東部快鐵之行經宜花東核心區域15公里之高架路段經費免除地方負擔,去除因地方受限財源籌不出配合款而延宕工程的風險,確保全國鐵路網的規劃目標能如期如質完成;王部長近日在國會質詢中也答復已研究中,爰要求交通部儘速檢討鐵路立體化審查作業要點,避免不確定因素的存在。【149】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四十四)為減緩全球溫室效應,綠色運輸發展已是全球趨勢,電動巴士、電動車使用更是各先進國家積極投入的項目,台灣預定2030年達成市區客運全電動巴士之目標,行政院、交通部、經濟部、各級地方政府及產業界正朝向目標前進,預定2030年完成汰換現有16,000輛客運車輛為電動巴士之建置,補助預算達1,300至1,600億元間,顯示政府加速推動節能減碳之決心。然則,我國電動巴士、無人自駕巴士目前尚未有完整的安全規範,將造成政策推動上的隱憂!基此,如何因應電動載具快速發展及未來有效監管,亦產生很大疑慮。根據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所做分工,安全規範部分由交通部主責辦理,爰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將目前規劃辦理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後續之監督完成。【150】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四十五)自2020年起全台觀光旅遊相關產業即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疫情影響,110年5月又因變種病毒傳播力更強導致疫情警戒升級,國內外旅遊產業大受衝擊,相關從業人員苦不堪言。近日國內旅遊受到疫情趨緩及疫苗覆蓋率提升之影響,逐漸復甦,惟仍未開放外國旅客來台,先前規劃之旅遊泡泡亦因此停擺。 於未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之狀況,每年度外國來台旅客可為台灣帶來高達4千億元之收益,可謂台灣重要之經濟產業。現世界各地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狀況皆較為明朗且各國多積極為民眾施打疫苗,努力降低武漢肺炎之影響力。在疫情風險日益降低之情況,為儘快復甦觀光旅遊產業並保障國人健康安全,爰請交通部研議重啟旅遊泡泡,且應將此次疫情期間提供予台灣各項防疫資源或支持之友邦,優先考量納入旅遊泡泡合作國,並請交通部於3個月內針對重啟旅遊泡泡之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51】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賴品妤 (四十六)臺灣地小人稠,陸上運輸系統常緊鄰學校或住宅大樓,隨之因而提升大眾交通便利性,但亦伴隨噪音之問題常造成鄰近民眾不堪其擾。 根據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就鐵路及捷運的部分,第 一、二類管制區要達到80分貝,第三、四類管制區要達到85分貝,方符合設置隔音牆的標準。惟音量在50至70分貝之間,則會引起些微的不舒服,音量在70分貝以上,就會讓人產生焦慮不安,引發各種症狀;人體長期處在噪音的環境之中,會依音量強度及持續時間長短不同,對身體造成各樣傷害與疾病。 公共建設乃為促進社會運作,國家亦有責任保障公共建設之推動不侵害民眾身體健康安全,爰此,要求交通部檢討隔音牆設置相關規範及標準,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規劃之書面報告。【152】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賴品妤 (四十七)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民眾通勤採取之交通方式多有從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改為自行駕駛汽機車上下班。高速公路匝道附近及交流道附近之道路,本就在平日上下班尖峰時段車流量較大,易有塞車情形,現又因疫情影響民眾通勤方式改變,造成平日上下班尖峰時段塞車情形日益嚴重,為改善交通情形、提升民眾通勤效率,爰請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加強交通疏導及防止違規或不當駕駛造成車流堵塞之規劃,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153】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賴品妤 (四十八)有鑑於防捲入裝置乃避免行人及機慢車騎乘者等族群,所遇大型車輛轉彎時因內輪差擦撞,再受捲入至車底遭輾之重要保護裝置。然而,目前卻遲未於最適距地高度辦理調降至20-25公分,爰此,特要求交通部應儘速完成大型車輛防捲入裝置距地高度新訂定作業,並啟動車輛裝設之輔導及獎勵辦法,俟後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154】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四十九)有鑑於交通部日前拋出「環島高鐵」構想,引發國人關注及期待,允宜考量未來藉交通部及各有關單位評估之所需,目前應儘速產出可供客觀衡量與規劃之初步執行參考內容。爰此,特要求交通部限期於6個月內辦理高鐵環臺可行性之評估作業並對外公開。【155】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五十)有鑑於落實防治氣候變遷,以及我國綠能運輸量能提升等重要考量,是以我國電動小客車覆蓋比率,亦應受交通主管機關對於其基礎使用設施更積極辦理普及化之作業。爰此,特建請交通部強化附有電動汽機車充電樁(設施)停車位於民間普及之辦理,俟後限期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作業進度書面報告。【156】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五十一)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衝擊,政府基於疫情控制縮減國內線航班,造成國內線航空公司面臨經營困難,承受嚴峻的營運壓力。爰此,建請交通部參考政府對國道客運、出租汽車業者、旅行業、地勤業、空廚業等編列預算擴大補助國內線航空公司航線營運、員工薪資、配合政策停航航線等補貼。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補助計畫書面報告。【157】 提案人:陳雪生  傅崐萁  洪孟楷 (五十二)111年度交通部預算新增編列「大型車輛裝設主動預警輔助系統」1億1,000萬元,該計畫總經費3億3,000萬元,期程自110至113年度,期能解決近年大型車因內輪差死角肇事高等問題。爰請交通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具體說明4年期規劃辦理目標及執行進度。【164】 提案人:陳歐珀  蘇震清  林俊憲 11月11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 二、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 三、繼續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決議: 一、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運輸研究所、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均審查完畢,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內容如審查結果。 二、本(11)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審查結果: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1項 中央氣象局62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4項 中央氣象局2,595萬7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8項 中央氣象局218萬8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6項 中央氣象局20萬5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3項 中央氣象局原列22億0,336萬9千元,減列第3目「氣象測報」2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2億0,136萬9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7項: (一)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委辦費」編列4,598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蘇震清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中央氣象局111年度歲出預算委辦計畫共計13項計畫,包含「氣象科技研究發展」項下6項計畫、「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項下2項計畫、「地震測報」項下2項計畫、「強化災防服務及環境監測」項下2項計畫、「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項下1項計畫,合計編列4,598萬9千元。惟13項委辦計畫,循政府採購程序執行應有樽節空間,且研究計畫採委辦方式,研究成效不明,爰此委辦計畫編列4,598萬9千元,應予刪除100萬元,其餘凍結五分之一,俟中央氣象局就委辦研究計畫成果及運用情形,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 提案人:劉櫂豪  蘇震清  李昆澤  林俊憲   2.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11年度「委辦經費」預算共編列4,598萬9千元,其用途為辦理13項委託研究或計畫,然而相關計畫之需求與目標並未明確,中央氣象局應加強說明,爰此,交通部中央氣象局111年度「委辦經費」預算共編列4,598萬9千元,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1個月內針對109年委辦計畫實質參採狀況,110年委辦計畫辦理情形、111年度委辦計畫之必要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二)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業務費」項下「派員出國計畫」編列127萬元,凍結二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蘇震清  李昆澤  林俊憲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中央氣象局111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共計9項計畫,包含開會6項、實習3項,合計預算編列127萬元,惟110年度派員出國計畫計9項因COVID-19疫情影響,多數皆未能執行,展望明年度國際仍持續受疫情影響,派員出國計畫恐無法順利進行,或改由線上視訊會議替代,爰111年度中央氣象局派員出國計畫編列127萬元,應凍結二分之一,俟疫情狀況檢討後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劉櫂豪  蘇震清  李昆澤  林俊憲   2.中央氣象局所於111年度預算「國外旅費」計畫項下編列60萬9千元,主要為派員出國進行氣象與地震業務之參訪、交流與參加研討會等旅費。經查,該項預算107、108年分別編列編列61萬5千元、62萬9千元、執行率分別達98.8%及98.9%,惟自去年起受疫情影響,109年預算數略減至60萬9千元,決算卻大幅降至15萬3千元(執行率25.1%),顯見疫情對於國外旅費之執行影響甚鉅。鑑於全球疫情至今仍未獲控制,為確保預算覈實編列,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2,待中央氣象局視後續實際需求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三)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第1目「氣象科技研究發展」編列14億2,018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陳雪生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111年度預算,於「氣象科技研究」下「精緻預報及劇烈天氣預警技術提升」,編列有28,219千元,其中設備及投資費用為27,000千元,在該項預算支出上占比超過85%。然去年該項目編列24,943千元於「提升精緻預報作業量能及強化劇烈天氣預報作業效能之技術發展、資訊作業系統開發建置費」,惟去年已編列相同建置費項目,今年該相同項目費用也未說明是否為維修金額,卻編列26,700千元,高於去年建置費用。 爰此,特提案凍結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氣象科技研究」20%,迄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2.中央氣象局於111年度「氣象科技研究─農漁健康環境形塑計畫」項下編列1,300萬元,該計畫為今年度新增,預計將於111-114年進行為期四年、總經費5,200萬元之規劃,主要為辦理農、漁業災害性極端氣候事件預警系統之研發及應用。有鑑於近年來致災性豪雨、高溫、酷寒等極端性氣候逐漸成為常態,農、漁民對於掌握更加精準的氣象資訊具迫切需求,且考量到該計畫為今年度新增,卻未見中央氣象局提出詳細規劃及預期效益,為使農、漁業在氣候條件劇烈變遷之情況下能夠將可能風險降至最低,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10,待中央氣象局就該項計畫各年度之詳細規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3.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111年度預算,於「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列有276,933千元,子項「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中「設備及投資」編列1,000千元,然「應用氣象研究」中編列「設備及投資」編列700千元,兩項設備項目購買內容功能雷同性極高。 爰此,特提案凍結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氣象資訊處理研究與開發」10%,迄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4.中央氣象局於111年度預算「地震測報」計畫項下編列1億3,109萬3千元,係辦理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及地震測報中心之人員維持費。經查,中央氣象局自81年至110年共執行五期地震測報相關計畫,包含建置速報系統、發展強震即時警報等工作項目,為持續精進預警系統之速率及精確性,該局自今年起規劃於111至116年接續辦理為期六年、總預算7億8,655萬8千元之地震測報計畫。惟該計畫之警報系統雖已運行逾十年,仍時常因地震速報發送對象不明確,使未收到警訊之民眾有「國家邊緣人」之誤解;而今年年初更有因系統計算誤差,導致部分民眾在一次地震中重複收到多達14次警訊之情形。為避免上述情形使民眾對於系統信賴度降低、進而耽誤分秒必爭的地震避難,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10,待中央氣象局就提升系統精確度及發送警報之準確性提出具體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5.中央氣象局111年度預算案,新增辦理「強地動觀測第6期計畫─發展智慧化地震預警系統計畫」1億3,109萬3千元,透過「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Public Warning System,以下簡稱PWS)、電視臺插播、網際網路及手機APP等作為發布地震預警的手段。然今年2月曾發生民眾連續多次收到PWS警報之情形,據中央氣象局說明,主要係因震央位於東部外海較遠海域,且震源深度較深,導致地震速報系統計算誤差,而多次更新預警訊息,並自動透過PWS發送所致。此外,地震速報PWS發送原則,自110年5月1日起,由預估地震規模5.0以上,且「預估縣市政府所在地震度達4級以上(臺北市3級)以上之縣市民眾」,調整為「預估震度可能達4級以上之縣市民眾」,鑑於民眾因不清楚地震速報國家級警報發送原則,而誤以為自己屬於「國家邊緣人」,被地震速報PWS排除在外,實有損國家公信,故中央氣象局應思考如何強化民眾對地震速報PWS發送原則之認知,並視執行之回饋反應持續優化系統,爰提案凍結預算500萬元,俟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陳素月  劉櫂豪   6.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111年度預算,於「地震測報」子項「地震測報」,編列有78,855千元,然近幾次地震預報,往往於地震後,民眾才得以接收到地震避難警報,實則未體現預警效果,中央氣象局責無旁貸。 爰此,特提案凍結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地震測報」10%,迄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7.中央氣象局111年度預算於「地震測報」計畫下編列地震測報分支計畫7,885萬5千元,其中重要業務為建置「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PWS)」。經查,今年2月初曾發生民眾收到多重PWS警報之情形,造成民眾恐慌與困擾;此外,許多民眾由於不清楚PWS警報發送之區域標準,產生接收警報與實際感受地震之落差,而有國家邊緣人之誤解。建議凍結該預算之10%,俟中央氣象局檢討PWS系統預報狀況及對民眾之相關宣導,提出合理之書面報告,始得動支。【16】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陳雪生  林俊憲   8.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111年度預算,於「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編列有201,495千元,子項「墾丁及花蓮氣象雷達更新」以及「五分山氣象雷達系統強化」各編列5萬元以及15萬元一般事務費,然兩項項目內容功能雷同性,前項項目含有兩項雷達,而後項僅單一個雷達項目就編列15萬元,實屬不合理。 爰此,特提案凍結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10%,迄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9.中央氣象局於111年度編列精進氣象雷達與災防預警項下發展雷達資料大數據技術暨預警決策輔助系統費用共計3,675萬8千元,據查該項目110年度已經編列5,238萬元,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委辦費,其中辦理氣象雷達預警決策輔助系統建置與雷達觀測與數值模式資料之大數據探勘與擬合技術發展等相關費用,為避免編列浮濫之虞,因此建議本筆預算數凍結300萬元,待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四)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第2目「一般行政」編列5億6,132萬3千元,凍結300萬元,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查中央氣象局海象測報中心於82年7月成立後,迄今仍維持第一年所核列之人力為預算員額12人,一直無法達到海象中心成立之編制員額80人規模,實顯一般行政作業辦理之不周,允宜改進該單位只有15%預算人力之情形。爰此,特提案凍結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單位預算「一般行政」10%,迄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海象測報中心人力效能提升與業務精進規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2.中央氣象局於111年度編列一般行政費共計5億6132萬3千元,較109年度編列預算5億5784萬5千元,以及110年度編列5億5927萬4千元略有增加。該項目實際內容包括人員維持費與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其中內容有許多雜項支出,例如包括國內旅費與家具費用及辦公設備更換等等,有鑑於國家財政支出困難,相關設備是否有更換必要,可再三斟酌考量,因此建議本筆預算凍結300萬元,待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五)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1,591萬8千元,該計畫內容為整修29個氣象站房舍等工程,然前述工程項目中亦編列「房屋建築養護費」,支出項目明顯重疊。爰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1,591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六)台灣溪流湍急,溺水事件頻傳,日前又發生虎豹潭戲水意外。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針對野溪地區突發天氣災害之預警,加強氣象雷達之監測效能,以保障國人之性命安全,限期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8】 提案人:趙正宇  陳雪生  李昆澤  林俊憲 (七)有鑑於日前發生兩起芮氏規模分別為6.5、5.4級的地震,其中規模6.5級更是110年全台最大的地震。當日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也發出被稱作國家級警報的「災害告警系統」(PWS),但有民眾質疑為何是在地震後才收到警報,中央氣象局則表示已經是系統運作極限,由於兩起地震深度都超過60公里,需要較久的傳送時間。爰此,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加強地震系統建置與強化訊息發送效率,以利地震來臨時,給予民眾最快的警示做防災準備。【29】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洪孟楷 (八)新北市110年10月雙溪區虎豹潭發生6人落水意外,使親友傷心欲絕,由於台灣溪流短,山區河道更窄,暴雨使支流匯聚成的洪峰時間非常短,建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比照地震預警的手段,如山區發生暴雨時,能針對附近活動區域發送警報簡訊,做為預警,以減少憾事發生之可能。【30】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劉櫂豪 (九)臺灣位處板塊交界帶,每年約有40,000次地震,其中有感地震約達1,000次,地震頻率極高,因此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長期以來以發送細胞簡訊的方式,在有感地震發生時讓民眾在最短時間內接獲警報,以利民眾即時避難、將災損降至最低。惟經查,目前細胞簡訊因受限於字數限制,簡訊內容僅能簡單標示出規模、震度、發生地區等資訊,然而民眾在地震發生當下,卻極有可能因不瞭解避難知識或因緊張而未能確實執行正確避難步驟,為確保民眾能在地震發生當下能有正確避難資訊依循,爰建議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應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研議放寬字數限制之門檻,並將重要避難資訊納入細胞簡訊之中,以強化民眾在發生地震時之應變能力。【31】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十)109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歲入總預算數為2,897萬元、決算數為2,191萬9千元(執行率75.7%)。經查,109年度交通部主管及所屬各機關(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觀光局、運輸研究所、公路總局及鐵道局)之歲入決算中,整體執行率為115%,其中僅有民航局(預算數4,114萬5千元、執行率96.3%)及中央氣象局未能達成目標,惟氣象局之執行率尚不及八成(75.7%),與其他單位有明顯落差。有鑑於交通部所屬各機關原則上皆能達成且超過其所訂定之歲入目標,爰建議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1個月內針對109年度歲入執行未盡理想之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供相關書面報告,以確保該局編列之預算目標能夠確實完成。【32】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十一)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地震測報」工作計畫分別編列「人員維持」與「地震測報」分支計畫5,223萬8千元及7,885萬5千元,共計1億3,109萬3千元,新增辦理「強地動觀測第6期計畫─發展智慧化地震預警系統計畫」,惟查台灣每年地震頻傳,目前該預警系統與民眾實際認知與需求仍有相當落差,尚有待持續檢討優化以確實達成分級預警之功能,並應落實宣導地震速報國家級警報發送原則與分級應變措施,以推廣強化民眾對災防預警機制之認知與防災應變教育,進而有效發揮防震減災之效用。【33】 提案人:蘇震清  陳明文  劉櫂豪 (十二)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地震測報」工作計畫新增辦理「強地動觀測第6期計畫─發展智慧化地震預警系統計畫」編列1億3,109萬3千元,要求應在符合成本效益考量下,持續視執行結果優化地震速報系統,並研謀強化民眾對地震速報PWS發送原則之認知,暨其於收到地震預警訊息之防災作為,以有效收縮短地震預警時間與推廣預警機制以達防震減災之效。【34】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傅崐萁  洪孟楷 (十三)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新增辦理「氣象衛星資料環境監測服務計畫」編列1,512萬5千元,考量其與近年度中央氣象局辦理諸多計畫具有高度關聯性,要求該局應有效整合相關資源;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近年度執行部分計畫涉及國外合作或採購項目者,因受疫情影響,而有延後辦理之情形,應及早辦理規劃作業。【35】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傅崐萁  洪孟楷 (十四)有關目前災防告警細胞廣播系統行之有年,地震發生如符合發布規則時,多數民眾都會收到相關告警訊息,然而目前相關防災教育、地震保護或逃生之相關教育宣導仍有加強之空間,爰此,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於1個月內就如何加強地震災防保護、逃生等作為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6】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趙正宇 (十五)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氣象測報」工作計畫新增辦理「氣象衛星資料環境監測服務計畫」(111-116年),推動「強化衛星觀測基礎建設」與「精進致災性天氣與環境監測」等兩大工作項目,以達「穩定維運氣象衛星作業」與「提升衛星產品應用服務範疇」之目標。第1年經費1,512萬5千元,主要係日本向日葵9號地球同步衛星接收系統之建置所需。 經查,「氣象衛星資料環境監測服務計畫」與中央氣象局111年度新增或持續辦理之多項計畫,其工作項目與計畫目標具高度關聯,包括「氣象資訊之智慧應用服務計畫(109-112年)」、「氣象創新數位服務計畫(110-114年)」、「智慧海象環境災防服務計畫(110-115年)」、「農漁健康環境形塑(II)─極端預警及精緻多元服務與應用(111-114年)」等計畫。 爰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針對上述計畫進行資源整合,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各計畫目標及工作之異同,工作項目重疊之處應如何整合分配。【37】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十六)根據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所提出之施政目標,包括「加強口語化氣象傳播,優化氣象防災宣導與服務品質」及「充分運用氣象(候)資訊,提升政府及社會各領域的認知」,期強化氣象傳播之深廣度,提供民眾日常氣象資訊、即時警特報訊息及推廣氣象科普與氣象教育等。 經查,為提供多元氣象服務管道,中央氣象局以Facebook粉專「報天氣─中央氣象局」及「報地震─中央氣象局」,提供民眾重要天氣、地震及天文訊息,並分別約有24萬及16萬人追蹤。惟該兩粉專之貼文,讚數多僅一百至數百,留言更只有零星幾則,顯然粉專的觸及率與互動性亟待加強。究其原因,與文字不夠親民、長篇大論或未搭配圖像等因素有關。相較下,民間氣象單位所成立的粉專,如「天氣即時預報」、「台灣颱風論壇/天氣特急」等,以口語化及生活化的語言,搭配圖像呈現,提供即時天氣資訊與氣象科普,前者貼文讚數動輒破萬,成為許多民眾獲取相關訊息之管道。 爰請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參酌民間氣象粉專貼文之圖文呈現形式、內容等,並以合作方式推廣氣象知識傳播,提升氣象服務品質,並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說明未來針對氣象資訊傳播之改善方案書面報告。【38】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十七)鑑於111年度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預算「地震測報」工作計畫分別編列「人員維持」與「地震測報」分支計畫5,223萬8千元及7,885萬5千元,共計1億3,109萬3千元,包括人事費5,223萬8千元、業務費7,825萬5千元、設備及投資60萬元,係新增辦理「強地動觀測第6期計畫─發展智慧化地震預警系統計畫」。氣象局為辦理地震測報工作,自81至110年度共執行5期強地動觀測計畫,為延續前期計畫執行成果,繼續規劃於111至116年度推動本計畫,台灣位於多震地帶,該計畫確屬必要,又該計畫可透由「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簡稱PWS)、電視臺插播、網際網路及手機App等發布地震預警訊息;然110年2月初曾發生民眾收到多重PWS警報之情形,影響民眾認知,不利有效防震。爰要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持續視執行結果優化地震速報系統,並研謀強化民眾對地震速報PWS發送原則之認知,暨其於收到地震預警訊息之防災作為,俾收縮短地震預警時間與推廣預警機制以達防震減災之效。【39】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3項 運輸研究所11萬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0項 運輸研究所128萬9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8項 運輸研究所90萬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5項 運輸研究所原列3億9,405萬9千元,減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億9,305萬9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15項: (一)111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委辦費」編列3,255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李昆澤  陳雪生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運輸研究所111年度預算於「運輸研究業務」項下編列「02運輸系統規劃作業計畫」經費2340萬5千元,其中委辦費高達905萬5千元,比例偏高。交通部運研所可說是交通部的智庫,職司重大交通政策研究,並提出建議事項;其組織也多以分組研究的分工來編制,然由過去編列經費來看,委辦費用之比例偏高。若交通事務研究需長期借重其他領域專家學者,則運研所之存在合理性令人存疑。國家預算有限,組織存在應符合其設立目的,爰擬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2340萬5千元其中委辦費之405萬5千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2.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委辦經費」預算共編列3255萬5千元,其用途為辦理12項委託研究,考量過去辦理相關委託研究成效不明,相關委辦經費也應力求撙節,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委辦經費」預算共編列3255萬5千元,應予減列150萬元,另凍結10%,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個月內針對109年委辦計畫實質參採狀況,110年委辦計畫辦理情形、111年度委辦計畫之必要性,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3.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歲出預算委辦計畫共計12項計畫,包含「運輸研究業務」項下5項計畫、「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7項計畫,合計編列3255萬5千元。惟12項委辦計畫,循政府採購程序執行應有樽節空間,且運研所歷年研究計畫委辦比例居高不下,研究成效不明,爰此委辦計畫編列3255萬5千元,應予刪除100萬元,其餘凍結五分之一,俟運研所就過去委辦研究計畫成果及運用情形,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4.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預算委辦費編列3255萬5千元,分屬運輸研究業務及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經查,過去交通委員會多次建議運輸研究所應降低委辦費用比例,增加運輸研究所之內部研究。爰提案凍結委辦費預算10分之1,俟運輸研究所就相關委辦之必要性提出合理之書面報告,始得支用。【4】 提案人:趙正宇  陳雪生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二)111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陸運及港灣設施防災技術研究計畫」編列4,666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11年度預算「陸運及港灣設施防災技術研究計畫」計畫項下編列4,666萬6千元,主要為辦理鐵公路、橋梁及港埠設施檢測技術研發以及港灣氣象調查與航安科技發展等項目。經查,該計畫為今年度新增、共計四年期(計畫總經費2億221萬9千元),鑑於近年來極端氣候逐漸成為常態,相關災防計畫確有其必要性,惟該計畫今年度為第一年辦理,卻未見預算書針對本項計畫之執行規劃及預期成效進行詳細說明,且相關災防之研究計畫亦與中央氣象局所辦理之多項計畫甚為相似,預算編列上恐有疊床架屋之情形,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500萬元並凍結1/10,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如何加速該項計畫之實施及具體目標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2.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歲出預算「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新增「陸運及港灣設施防災技術研究計畫」,該計畫分4年辦理,總經費2億0221萬9千元,111年度編列4666萬6千元,計畫內容包含鐵公路、橋樑及港埠設施檢測技術研發、港灣海象調查與航安科技發展、港灣環境災防創新應用研究等三項細部計畫。惟運研所新增計畫應就其必要性、預期成果及效益,辦理期程等再予詳列說明。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歲出預算「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新增「陸運及港灣設施防災技術研究計畫」編列4666萬6千元,應予凍結五分之一,俟運研所就新增計畫必要性等提出詳細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3.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陸運及港灣設施防災技術研究」預算編列4666萬6千元,該計畫為111新計畫,計畫期程為111年至114年,考量該計畫為新興計畫,然依據預算書內容無法確認該計畫之必要性,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陸運及港灣設施防災技術研究」預算編列4666萬6千元,應予凍結10%,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個月內就該計畫之必要性以及預期成效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三)111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第3目「運輸研究業務」編列5,650萬6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陳歐珀  李昆澤  蘇震清  林俊憲  劉櫂豪  陳明文  陳雪生  趙正宇  陳素月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運輸研究業務於111年度預算數,乃相較前一年度減列逾700萬元,是以另外界有感無法有效落實111年度所規劃辦理參與APEC運輸工作小組、我國交通工程人員對於「肇事診斷學」操作程序與方法並改善路口事故、我國易肇事路口案例實作改善、遙控無人機交通應用層面開發等當年度預期成果。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運輸研究業務」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上述事項之執行規劃與預期成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2.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14款5項3目「運輸研究業務」5650萬6千元,辦理基礎運輸研究計畫等工作。茲按,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主要掌理政府運輸政策之研究及建設事項,以及運輸發展與政治、經濟、國防及社會關係之研究與配合事項等工作,96年業已提出「解決偏遠地區公共運輸可行策略探討」,未就原鄉地區公共運輸需求有所研究,也未就解決偏遠地區公共運輸問題提出具體政策或法令修正之建議。爰此,凍結「運輸研究業務」500萬元,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原鄉地區交通運輸政策提出政策、法令研修具體建議,向本院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蘇震清  林俊憲  劉櫂豪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3.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預算案於「運輸研究業務─01基礎運輸研究計畫」編列3310萬1千元,項下業務費編列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經費603萬5千元,並新增編列全國車行橋梁統計系統維運經費106萬5千元;惟查審計部已連續於108年度、109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橋梁資訊管理系統缺乏資料檢核機制,未能察覺檢測廠商作業異常情事,恐無法釐清各級橋梁之維管權責並落實執行,故為確實發揮該橋樑管理資訊系統建置效益、健全橋梁安全維護管理制度,爰提案酌予凍結本目分支計畫「01基礎運輸研究計畫」經費200萬元,俟運研所確實檢討該橋梁資訊管理系統資料檢核與定期稽查機制,確認各橋梁主管機關權責,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蘇震清  林俊憲  陳明文  劉櫂豪 4.運輸研究業務之「基礎運輸研究計畫─業務費─資訊服務費」共編列1,216萬元,其中710萬元係維運「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及「全國車行橋梁統計系統」。 根據審計部報告,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建置迄今已逾20年,卻仍未將各級政府經管橋梁悉數納管,對於將屆檢測或應檢修而未檢修之橋梁,亦無預警系統,無法輔助橋梁維管單位即時處理。另,運輸研究所建置全國車行橋梁統計系統,卻在近日無預警下架。維管橋梁機關須落實橋梁檢測,系統亦應切實檢核資料正確性,不得重蹈橋梁管理資訊系統之覆轍。 爰提案凍結「資訊服務費」100萬元,待運輸研究所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詳細說明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納管全國橋梁概況及全國車行橋梁統計系統之建置進度,始得動支。【19】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5.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11年度預算「基礎運輸研究計畫」之分支計畫編列603萬5千元辦理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事宜。經查,該預算於108、109年審計部抽核時均有多項橋樑檢測不確實之情形,如:實際執行橋樑檢測人員並非機關核定人員、未依規定於現場辦理橋樑檢測時上傳資料,甚至還發生不同橋樑檢測人員上傳相同照片等嚴重影響橋樑檢測品質之情形,有鑑於橋樑負擔大量交通運輸量能,過去更曾發生造成嚴重死傷之南方澳大橋事件,為確保辦理該項計畫之檢驗品質,故建議全數凍結該項預算,待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就橋樑檢測品質及覆核機制研議具體改善方案,並經向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盡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6.運研所111年度預算案於「運輸研究業務─01基礎運輸研究計畫」分支計畫編列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經費603萬5千元。鑑於「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108及109年度均經審計部指出其檢查驗證功能未至完善,例如部分縣市政府委託廠商辦理經管橋梁檢測作業情形,被發現有廠商於資訊系統登錄之橋梁檢測人員,每人每日檢測橋梁數量未盡合理、未依規定於現場辦理橋梁檢測時上傳資料、檢測人員頭像背景與檢測橋梁場景未符、照片拍攝時間較委託檢測勞務採購案評選會議或契約簽訂時間早等,顯示橋梁資訊管理系統缺乏資料檢核機制,亟待改善。爰提案凍結200萬元,俟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進方案,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陳素月  劉櫂豪 (四)111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3,469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查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11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中編列有500萬元,計畫用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港灣技術研究中心電力設備汰舊換新作業。然考量日前歲出機關進行預算科目調整後,「港研中心管理業務」預算科目不再受單獨編列,使本院從預算概況所見有感監督上的距離。爰此,特提案凍結「一般建築與設備─營建工程」111年度預算數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港灣技術研究中心111年度業務規劃與績效評定暨未來精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2.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歲出預算新增「營建工程」項目,主要辦理「運輸研究大樓中央空調系統汰換工程」,運研所擬訂分2年辦理,總經費3997萬7千元,111年度編列2969萬9千元。惟該新增計畫並無說明汰換更新空調系統之必要性,且為避免浪費公帑,節省政府開支,仍應樽節預算。爰此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11年度歲出預算新增「營建工程」項下「運輸研究大樓中央空調系統汰換工程」編列2969萬9千元,應刪除300萬元,其餘凍結五分之一,俟運研所就新增計畫必要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五)111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施政目標第4點為「優化無障礙公共運輸服務及跨部會整合,賡續推動公共運輸產業數位轉型。」經查,111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書中並無針對優化無障礙公共運輸服務編列相關預算。爰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限期1個月內針對「優化無障礙公共運輸服務」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之施政計畫書面報告。【24】 提案人:趙正宇  陳雪生  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六)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曾提出「混合車流情境的機車交通安全工程設計方法研究與驗證」報告,指出機車比汽車成本低、機動性強、可及性高,是台灣主要短途使用的交通工具,占所有機動車輛的2/3以上,登記數約1,500萬輛,但機車對其乘員保護力弱,每年交通事故中,六成以上死亡、八成以上傷者與機車有關。機車的速度性類似汽車,脆弱性則類似弱勢用路人,目前車道寬度多半以汽車觀點設計,讓機車駕駛於道路承受更大的風險,爰建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半年內針對各縣市110年度機車駕駛20大肇事路段,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道路改善評估書面報告,並於縣市機車駕駛20大肇事路段,以顯著方式標示提醒,以提高機車駕駛安全。【25】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陳素月  劉櫂豪 (七)近年來無人機的性能大幅提升,應用範圍從以往空中攝影、物流運送、橋梁或邊坡檢測,未來更可望擴展到空中載客,形成城市空中交通(Urban Air Mobility,簡稱UAM)的全新服務模式。日本近日就有新創公司推出台幣1,900萬元的飛天機車,此外,德國新創公司「Volocopter」,日前也在羅馬「達文西機場」,展出空中計程車,希望在2024年,能以這款交通工具,從機場送乘客前往市區。這些都顯示城市空中交通已是即將到來的事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超前部署於半年內,針對城市空中交通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運輸安全研究及規劃書面報告。【26】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陳素月 (八)台灣的自動駕駛測試,目前已經有將近10個場域在測試,包括台北信義公車專用道、新北淡海、台中水湳、台南沙崙等,顯示無人車載客與運貨的世紀即將開啟,交通部應超前部署於半年內針對無人車駕駛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安全評估及法規修訂書面報告。【27】 提案人: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林俊憲   (九)111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事故碰撞型態導向之路口設計範例推廣示範」計畫項下編列280萬元,係運研所「事故型態導向之路口交通工程設計範例」之延續計畫。經查,其設計範例於109年完成後,110年首先於直轄市進行實務演練,111年度則預計擴大推廣至非直轄市區域,惟路口屬交通事故發生之熱區,自106至109年路口交通事故所造成之死傷人數連年攀升,死亡人數自1,135人增加至1,333人(增幅17.4%)、受傷人數由22萬9,236人攀升至27萬6,529人(增幅20.6%),在死傷人數居高不下的情形下,提升路口交通安全實有極高之迫切性,為使路口事故能夠獲得控制,爰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就如何加速該項計畫之推廣及計畫實施之具體目標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8】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十)為減少大型車視野死角導致之交通意外事故,交通部自107年起推動之大型車輛安裝視野輔助系統之計畫已於110年4月全數加裝完畢,惟相關行車事故卻未減少。經查,近年來大型車相關意外事故仍高居不下,107至109年死傷人數連續三年成長,分別造成382人、384人、405人死亡以及10,011人、10,459人、12,116人受傷。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07年針對大型車輛駕駛使用視野輔助系統之報告中曾指出,視野輔助系統裝設率雖高,但系統並無主動警示功能,且大型車輛駕駛並未養成使用輔助駕駛之習慣,造成大型車輛右轉時使用視野輔助系統比率僅約二成,故除強制加裝輔助系統之外,亦應研議如何強化大型車駕駛人使用習慣,方有機會改善大型車輛之事故情況。爰此,建議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持續於每年度針對大型車視野輔助系統之使用情形及事故發生原因進行研究,以確保相關交通事故件數及死傷情形能夠確實降低。【29】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十一)鑑於「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108及109年度均經審計部指出其檢查驗證功能未臻完善,要求交通部應持續檢討強化;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新增辦理之「全國車行橋梁統計系統」涉及與各車行橋梁主管機關有資料或系統介接之需求,並規劃對外開放查詢,應秉持有效達成橋梁資訊公開之目的,審慎辦理規劃建置作業。【30】 提案人:許淑華  陳雪生  傅崐萁  洪孟楷 (十二)有關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理橋梁管理資訊系統,針對相關系統的功能、是否對外開放查詢以及實際運用,都仍有精進空間,爰此,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於1個月內就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精進之書面報告。【31】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十三)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88年起陸續建置「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111年度亦編列603萬5千元用於系統維護。本系統平台之功能為輔助橋梁養管單位,協助各級政府及相關部會,得以迅速掌握橋梁之檢測及維修等紀錄資料,並執行相關維護工作。 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有執行橋梁檢測人員並非機關核定人員、檢測開始與結束之執行人員不同等情形;最近甚至在該網站發現有檢測橋梁上傳照片造假之情事。此等內部控管失能的情況,非但不能為相關機關提供有效的橋梁檢查資訊,嚴重者恐因橋梁檢測不實,再度發生憾事。爰要求交通部應善盡督導地方政府加強檢測稽查與品質管理之責,於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建立覆核及預警功能,並請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2】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十四)111年度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運輸研究業務─01基礎運輸研究計畫」分支計畫編列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經費603萬5千元,並新增編列全國車行橋梁統計系統維運經費106萬5千元。運研所雖非橋梁主管機關,惟該所自109年起應交通部要求,正式統籌辦理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維護管理、檢測人員培訓等事宜,適時將該系統產製之相關資料,提供交通部及相關主管機關,以利其強化後續管理作為。108年10月1日發生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橋梁管理及維護受到國人高度關注,又鑑於「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108及109年度均經審計部指出其檢查驗證功能未臻完善,允宜持續檢討強化,爰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參酌審計部意見,持續精進系統檢查驗證及預警功能;另考量該所新增辦理之「全國車行橋梁統計系統」涉及與各車行橋梁主管機關有資料或系統介接之需求,並規劃對外開放查詢,亦應一併審慎辦理規劃建置作業,俾利有效達成橋梁資訊公開之目的。【33】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十五)有鑑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刻正辦理執行經費達3,600萬元之Taiwan CarU小客車租賃業數位轉型發展計畫系統開發作業。考量政府計畫辦理背後所繫乃民脂民膏,特建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需落實與民間小客車租賃車業者之間,保有密切意見汲取與交流機制,並確保未來系統將會上線,以供我國小客車租賃業者妥適利用。【34】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5項 鐵道局及所屬1,615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7項 鐵道局及所屬31萬4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2項 鐵道局及所屬原列226萬4千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2節「租金收入」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26萬4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60項 鐵道局及所屬46萬9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7項 鐵道局及所屬68億9,272萬9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8項: (一)111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業務費」項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8萬6千元、「國外旅費」編列124萬8千元,合計編列143萬4千元,凍結二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李昆澤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鐵道局及所屬111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編列大陸地區旅費18萬6千元及國外旅費124萬8千元,合計為143萬4千元。然值此疫情期間,各國疫情變化不定,明年是否邊境解封亦尚未明朗;又兩岸近年囿於政治因素,兩岸關係形同中斷,官方交流更是停滯,大陸地區旅費似無編列之必要。為撙節政府有限之財政資源,爰擬刪減此二項計畫合計編列旅費143萬4千元其中之18萬6千元,並凍結剩餘經費之五分之一,俟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說明其編列之必要性,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2.交通部鐵道局111年度「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共編列18萬6千元,考量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109年、110年相關預算幾無執行,且兩岸關係不明,相關計畫能否成行尚未可知,相關預算應有撙節空間,且該計畫辦理內容為赴香港參與軌道研討會,相關會議是否有其參加之必要性尚需審慎評估,爰此交通部鐵道局111年度「派員赴大陸計畫」,應予減列8萬元,其餘全數凍結(10萬6千元)待鐵道局於1個月內,就參與該項會議之必要性,提出說明,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3.鐵道局及所屬111年度派員出國計畫共計6項計畫,包含考察5項、開會1項,合計預算編列124萬8千元,惟110年度派員出國計畫計6項因COVID-19疫情影響,全數皆未執行,展望明年度國際仍持續受疫情影響,派員出國計畫恐無法順利進行,或改由線上視訊會議替代,爰111年度鐵道局及所屬派員出國計畫編列124萬8千元,應凍結二分之一,俟疫情狀況檢討後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二)111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12億4,683萬7千元,凍結1億元,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許淑華  陳明文  蘇震清  陳素月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按鐵道局預算書說明,鐵道局年度一般行政預算編列乃具備資訊管理工作業務,是以考量所屬鐵道局監理作業中通報安全資訊作業上,目前主管機關尚欠缺積極辦理國家鐵道自願安全通報作業系統供各界基於安全維護所參與,顯有違一般行政應辦理具備事項。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一般行政」111年度預算數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鐵道局辦理國家鐵道自願安全通報開放系統研議及規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2.交通部鐵道局於111年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編列人事費11億2,943萬6千元。110年4月發生臺鐵太魯閣號事件後,行政院決議由鐵道局代辦臺鐵局24項工程,為因應上開新增工程事項,鐵道局於110年8月17日經交通部同意新增16名職員,預計將增加1,762萬2千元之人事費用。有鑑於鐵道局新增之各項代辦工程包含進行評估規劃、可行性研究階段、綜合規劃階段、招標階段等各式工程進度,鐵道局應加強與臺鐵局之分工,以避免工程執行上有任何疏漏之處。且考量到新增之人事費用平均年薪達110萬元,卻未見預算書針對新增職員需求進行說明,為確保鐵道局之代辦工程能達預期效益,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10,待交通部鐵道局針對與臺鐵之分工模式及新增職員之詳細任務規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劉櫂豪 3.查110年台鐵發生多起重大工安意外,多與台鐵局工程施作缺失相關,依據交通部組織法第26-1條明定「臺灣鐵路管理局為交通部附屬事業機構」,其業務應著重於營運而非鐵路工程之施作。另查鐵道局組織法第1條規定,其業務係辦理鐵路、大眾捷運與其他鐵道運輸系統之工程建設及監督管理等相關業務。故應將原由台鐵局施作之工程移由鐵道局辦理。惟查鐵道局110年度法定編制人員預算員額848人,經費719,353千元;111年度法定編制人員預算員額823人,經費704,000千元,較去年減少25名員額,經費減少15,353千元,顯無助於完善鐵路工程之監管及施作,實有未妥,爰凍結鐵道局人員維持費預算之十分之一,待交通部鐵道局就「如何完善人員編制暨改善鐵路工程安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委員同意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邱臣遠  許淑華 4.鐵道局於111年度預算案年度「一般行政」項下編列人事費11億2,943萬6千元,經查,鐵道局職員員額823人,較110年度848人減少25人。但未來幾年鐵道局需代辦臺鐵局24項新建工程,而鐵道局在人力上如何與臺鐵局進行分工仍未可悉,爰提案凍結100,000千元,俟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細評估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陳素月  劉櫂豪 5.針對鐵道局各項費用科目下之「資訊管理」計1957萬6千元,據查其中資訊服務費已佔1134萬元,內容包括網路機房、資訊應用系統維護及資通安全監控管理防護費用等,但是高鐵台中站4.8萬坪設定地上權開發案決標後,落敗的新光集團指控招標過程有問題,評審之一竟然有得標的廣三SOGO集團子公司德昌營造的監察人。鐵道局表示高鐵台中站土地開發案甄選委員會成員籌組,是考量不同領域的專業人員擔任委員,且籌組後至截止收件前,並無法預知有哪家廠商會來投資。此外為保障各申請人的權益,此案甄選委員會無論籌組過程、資料收送等事宜,都是採密件方式處理。如此情況下仍然出現爭議問題,明顯表示資通安全出現問題,為避免影響業務推動,先予以凍結200萬元,待完成提出相關書面報告並送交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三)111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3目「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編列2億5,525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陳素月  陳明文  陳歐珀  蘇震清  葉毓蘭  蔡易餘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鐵道局111年度「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共編列2億5525萬4千元,其用途為各工程處之業務費等,依據臺鐵局軌道安全事件統計,109年至110年9月,因鐵道局施工而導致之軌安事件共6起,影響旅客約5004人,鐵道局應落實確保鐵路施工安全,爰此,交通部鐵道局111年度「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共編列2億5525萬4千元,應予凍結10%,待鐵道局於1個月內,就鐵道局施工安全如何精進及避免軌安事件提出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2.鐵道局及所屬111年度歲出預算「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項下編列2億5525萬4千元,主要辦理鐵道工程建設與管理之一般性行政管理工作。爰台鐵局110年4月2日408次太魯閣號事故後,行政院召開研商台鐵局改革專案會議決議,未來台鐵局新建工程原則由鐵道局辦理,並盤點現行台鐵關於橋樑、隧道、邊坡及彎道改善等24項新建工程,總經費逾235億元,由鐵道局代辦工程之設計與施工;然依目前兩局協商進度,尚未完成全數移交作業,為確保工程品質及進度,交通部應積極督促上述移交工程辦理情形,並逐季報告進度及監管情形。爰此鐵道局及所屬111年度歲出預算「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項下編列2億5525萬4千元,應凍結十分之一,俟鐵道局就上述工程管理提出監管計畫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3.有鑑於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工作計畫,乃繫資訊管理業務中加強資安監控及防護作業之落實。然而,查所屬該工作計畫中北部、東部、中部及南部鐵道工程建設與管理之分支計畫及其說明內容中,多不包含是項業務落實之說明及規劃釋疑。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111年度預算數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我國北部、東部、中部及南部鐵道工程建設與管理業務111年度落實資安防護作業之規劃及績效評定設置」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4.111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編列新臺幣2億5525萬4千元,提案凍結新臺幣2千萬元。 鑑於我國台灣鐵路至今仍公安事故頻傳,諸如普悠瑪、太魯閣事件,均為國際重大鐵路是故,又高速鐵路系統於近年亦有因外人闖入,或山坡滑動等因素,屢傳緊急停駛的情況,顯見我國於鐵路之安全管理議題仍有再精進之必要,並與發達國家之鐵路管理顯有差距,故於相關鐵路安全得以改善確保前,應優先檢討台灣鐵路及高速鐵路之站票發售,另有關因車輛數量或人員等因素導致之運能不足問題,顯然為可預見之情事,並非偶發事件,應交通部應予解決。 是故交通部應提出台灣鐵路與高速鐵路之路線沿線之安全檢討,並於確保安全無虞前,應檢討發售站票之合理性與安全性,尤其高速鐵路之運營時速,高達200至300公里之間,如有事故將致生嚴重公安事故,其安全性更應加以保障,另有關受限於運能不足致使有站票發售之必要情況,交通部亦應加速落實車輛採購、人員招聘考訓,或其他系統性之改善作業,或參酌國際案例採用、採購或改造雙層客車形式等措施,以根本杜絕因運能不足致生之站票需求。爰提案凍結部分預算,俟交通部鐵道局提出專案報告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並經同意,始得動支。【19】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陳雪生  葉毓蘭 5.針對鐵道局在111年度於「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科目下編列經費共計2億5525萬4千元,但是事實上鐵道管理甚至於採購標案都有檢討之處,例如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民國107年代辦鐵道局東工處「花東電氣化計畫」台東線砸道工程招標案,辦理採購案的台鐵廖姓員工涉嫌於驗收時放水,圖利得標廠商不法利益約百萬元,鐵道局在監管方面明顯有檢討空間,為避免影響業務推動,先予以凍結1000萬元,待鐵道局提出相關書面報告並送交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6.(1)2018年7月18日,輿論一般簡稱「派遣歸零」的「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檢討運用勞動派遣實施計畫」獲核定通過,目標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不再使用任何派遣人力,以維護勞權。 (2)然鐵道局仍編列41,185千元做為臨時人員的相關費用。明顯和派遣歸零的立法意旨相為違背,為提升勞動權益爰此提案凍結南部鐵道工程建設與管理臨時人員酬金之所有預算。俟鐵道局提出提升相關改善報告,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始得動支。【21】 提案人:陳明文  陳歐珀  林俊憲  蘇震清  劉櫂豪  蔡易餘 (四)111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4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編列53億8,562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須交代鐵道局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工程的處理原則及責任歸屬)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陳素月  劉櫂豪  趙正宇  陳雪生  李昆澤  許淑華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桃園機場捷運線新北產業園區站(A3站)於110年即啟用市區預辦登機及行李託運服務,且鐵道局預算書中雖因三年工期緣故,辦理編列有「機場捷運新北產業園區(A3)預辦登機及行李處理系統建置計畫」111年度預算數22,800千元,然考量民眾未來運用便利之提升,以及該計畫成效再強化之考量,主管機關允宜妥適對外再行說明。爰此,特提案凍結「歲出─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111年度預算數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2.鐵道局於111年度預算案年度「鐵路建設計畫」編列26億4,462萬3千元,但行政院交辦鐵道局代辦臺鐵局橋梁、隧道、邊坡及彎道改善等24項新建工程,經費逾235億元,預算規模幾乎是鐵道局自身鐵路建設計畫預算的十倍,鐵道局代辦台鐵局業務恐將延宕自身預算的執行,爰提案凍結300,000千元,俟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陳素月  劉櫂豪 3.鐵道局鐵路建設計畫下編列「增設台鐵鳳鳴臨時站建設計畫」,總經費612680千元,分5年辦理,其中111年度編列187623千元。經查,鳳鳴臨時站屬臨時性車站設施,且使用年限僅約5年,如斥資6億餘元搭建後即拆除恐有浪費公帑之虞。建議凍結111年度該預算10%,俟鐵道局針對鳳鳴臨時站退場後,相關材料、設備之回收提出合理之書面報告,始得動支。【24】 提案人:趙正宇  陳雪生  林俊憲  李昆澤 4.交通部鐵道局111年預算「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共編列27億4,100萬元。其中,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總經費13,800,000千元,分19年辦理,100至110年度已編列6,968,302千元,本年度續編第12年經費718,200千元,惟是項計畫雖帶動捷運沿線周邊土地發展,卻無法有效避免地方政府配合建商開發房地產,顯有助長地價炒作之虞,爰提案凍結該預算之十分之一,共計274,100千元,待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如何兼顧地方土地開發及土地正義之專案報告,經委員同意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邱臣遠  許淑華 5.交通部鐵道局於111年度「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置計畫」項下編列2,280萬元辦理「機捷A3站預辦登機計畫」,該計畫係進行預辦登機及行李處理系統建置。經查,該計畫整體預算為5億3,500萬元,截至110年度累積編列數為3億5,717萬3千元,惟截至110年8月為止,累計執行數卻僅有2,021萬元(累計執行率5.66%),預算執行進度嚴重落後,且過往該系統使用率於106、107年分別僅有7.11%及7.85%,使用率之提升亦有極大改善空間。為使機捷沿線與桃園機場之連結能持續強化,以提高更多國、內外民眾之使用意願,故建議刪除該項預算300萬元並凍結1/10,待鐵道局針對如何加速計畫執行、研擬預辦登機系統使用率之具體目標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6.鐵道局及所屬111年度歲出預算「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項下「機場捷運新北產業園區站(A3)預辦登機及行李處理系統建置計畫」編列2280萬元,該計畫期程自109年至111年,總經費5億3500萬元,111年度為最後一年編列,而由於近年來受到疫情影響出國旅遊人數銳減,而在疫情爆發前機場捷運台北站(A1)建置預辦登機系統使用率僅7.85%,因此鐵道局應針對機場捷運新北產業園區站(A3)預辦登機及行李處理系統完成正式營運前擬訂精進方案評估建置完成後之使用效益,爰此凍結111年度預算十分之一,並就精進方案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趙正宇 (五)桃園機場捷運系統產權為交通部鐵道局所有,由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向鐵道局承租系統營運。但機場捷運110年受到疫情影響,桃捷公司30億元的資本額已虧損過半。桃捷公司日前表示,待111年2月與鐵道局的合約到期後,希望能夠與中央重新討論營運模式。針對桃捷公司虧損的情況,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研擬相關必要之協助,並限期3個月內就桃園機場捷運改由中央委託代管之可行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8】 提案人:趙正宇  陳雪生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六)依據行政院召開研商臺鐵改革專案會議決議,交通部鐵道局將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橋梁、隧道、邊坡及彎道改善等24項新建工程,惟111年度交通部鐵道局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人事費」編列卻不增反減,職員員額亦較110年度減少25人。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限期1個月內針對工程增加、人力卻減少的情況做出說明,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29】 提案人:趙正宇  陳雪生  林俊憲  李昆澤  劉櫂豪 (七)目前高鐵站12站中,台北、南港與板橋、台中都是三鐵共構(臺鐵、捷運、高鐵),桃園高鐵站有機場捷運A18站做搭配、新竹高鐵站有臺鐵六家支線搭配、苗栗高鐵站旁邊就是臺鐵豐富車站、台南高鐵站有臺鐵沙崙支線、高雄高鐵站旁邊有臺鐵新左營站,只剩下嘉義高鐵站沒有臺鐵支線做搭配,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協助地方政府針對嘉義高鐵站進行臺鐵支線的規劃評估,以建構完整的鐵道路網。【30】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陳素月  劉櫂豪 (八)有鑑於臺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後,行政院於110年4月25日召開研商臺鐵改革專案會議決議,要求未來臺鐵新建工程原則由交通部鐵道局辦理。經查鐵道局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橋梁、隧道、邊坡及彎道改善等24項新建工程,經費逾235億元,仍由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鐵道局僅辦理代辦工程之設計與施工,其餘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環評)等核定事宜及工程完工後之保固,仍由臺鐵局辦理。為確保鐵路施工及運輸安全,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應於1個月內針對新建工程與臺灣鐵路管理局具體之分工協調及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權責報告。【31】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洪孟楷 (九)機場捷運延伸計畫於107年7月經行政院核定第一次修正計畫,期程自99至118年度,計畫總經費共計138億元,截至110年累計編列數為69億6,830萬2千元、累計執行數為68億4,156萬6千元(執行率98.18%),執行進度大致符合預期。惟該計畫截至110年桃園市政府應撥付之自償性經費8.46億元中,目前僅撥付3.72億元,應撥付數不足恐成計畫執行之不安定因素。為確保該計畫將桃園機場、高鐵桃園站以及中壢車站串連,進而使桃機周邊公共運輸系統之範圍能夠擴大涵蓋更多旅客之目的,爰建議交通部鐵道局應強化與地方政府之溝通,以確保計畫順利執行。【32】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十)110年4月發生臺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造成49人死亡、247人輕重傷之嚴重傷亡,為使臺鐵行車安全能夠全面改善,行政院於同年4月25日召開「臺鐵改革專案會議」,會議中決議由交通部鐵道局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24項、共計235.33億元之新建工程,其中包含路線彎道改善、邊坡分級精進、臺鐵─高鐵轉乘接駁等各項重要計畫項目。為確保臺鐵能在鐵道局協助分擔部分計畫後專注於行車安全及品質上全面改善,爰建議交通部鐵道局應在第1年每6個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新增代辦工程執行情形書面報告,第2年後每3個月進行滾動式檢討提出書面報告,以達行政院決議由交通部鐵道局協助工程之最大效益。【33】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十一)鑑於97年高屏區域發展首長會議中,即有共識高雄與屏東隸屬於一個共榮發展的高屏生活圈,高捷屏東延伸線計畫就是串聯高屏生活圈的重要交通紐帶,惟查歷經13年爭取,高捷紅線之小港林園東港線方才進行可行性研究作業中,高捷橘線之左營屏東線、大寮屏東線及大寮萬丹潮州線仍僅列為中程路網,未能落實推動,實有礙高屏生活圈共榮發展,更未能確實配合屏北地區陸續開發設置生技園區、科學園區之通勤運輸與周邊發展需求,爰請交通部鐵道局應協助地方政府確實檢討高捷建設帶動區域衡平發展之效益,儘速協調規劃高捷橘線延伸屏東路網,合理串聯屏北人口密集區,早日實現高屏生活圈共榮發展目標。【34】 提案人:蘇震清  林俊憲  陳明文  劉櫂豪 (十二)鑑於臺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後,行政院110年4月25日召開研商臺鐵改革專案會議決議,未來臺鐵新建工程原則由交通部鐵道局辦理,是以鐵道局將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橋梁、隧道、邊坡及彎道改善等24項新建工程,經費逾235億元仍由臺鐵局編列,惟查鐵道局雖原則上僅代辦新建工程之設計與施工,後續仍係由臺鐵局辦理計畫核定前之可行性研究、綜合規劃及工程完工後保固等工作,然交通部鐵道局與臺灣鐵路管理局分工事項與整體規劃仍應有適切之統整協調機制,並訂定工程進度定期檢討機制,確實釐清相關權責,方能充分發揮專業監督機制並提升行政效能,俾利順利推動各項鐵路施工如期完成,確保運輸安全。【35】 提案人:蘇震清  林俊憲  陳明文  劉櫂豪 (十三)有關交通部鐵道局預計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24項計畫,計畫總預算約235億元,然而依據鐵道局預算員額,111年度較110年度正式職員減少25人,在人員減少的狀況之下,增加24項計畫代辦,鐵道局應就相關人力進行盤整,確保相關人力足以因應,爰此,交通部鐵道局應於1個月內就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24項計畫之相關人力分配提出說明,並依據各代辦計畫分年移撥之人力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6】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趙正宇 (十四)有關交通部鐵道局辦理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包括高雄車站第二階段地下站體施工、商辦及旅館大樓施作及鳳山車站開發大樓施作等,會利於監督了解相關作業進度,爰要求交通部鐵道局於1個月內針對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之相關進度規劃時程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7】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十五)鑑於111年度交通部鐵道局預算「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編列27億4,100萬元用於進行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臺灣桃園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爰要求交通部應提供各種軌道工程相關周邊土地開發計畫之成效報告(包含計畫經費、已投入經費、開發面積、相關機關單位之分潤情形),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8】 提案人:邱臣遠  陳雪生  洪孟楷 (十六)110年4月2日臺鐵408次太魯閣號發生重大出軌事故後,行政院於同年4月25日召開研商臺鐵改革專案會議決議,未來臺鐵新建工程原則由交通部鐵道局辦理。據鐵道局表示,依行政院上開決議由該局代辦臺灣鐵路管理局橋梁、隧道、邊坡及彎道改善等24項新建工程;近年重大鐵路事故不斷,鐵路安全受到高度關注,不容有所忽視。為有效落實臺鐵改革專案會議之決議,爰要求交通部督促鐵道局允應與臺灣鐵路管理局妥為分工合作,釐清上述決議之權責,確保鐵路施工及運輸安全。【39】 提案人:陳歐珀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十七)有鑑於交通部鐵道局的工程管理業務中,內容包括軌道工程與其邊坡補強作業。是以考量我國鐵道建設遍及的面積之廣、路線之長,鐵道局應更進一步落實邊坡滑落防範與施作相關補強作業,避免憾事發生。爰請交通部鐵道局限期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110年強化鐵路邊坡補強管理規劃暨執行成效」書面報告,並重拾民眾對於鐵道建設信心。【40】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十八)交通部鐵道局刻辦理「宜花東地區鐵路提速計畫可行性研究」,將針對臺鐵現有路線最高時速130公里/小時提升至160公里/小時進行技術評估,鑑於臺鐵清水隧道事故的慘痛教訓,建請鐵道局除就提速所涉路線基礎設施、號誌及車輛系統、線型條件進行研究外,如未來列車速度達160公里/小時之路段,應特別就路線路權淨空之確保,例如立體化以消除平交道、邊坡安全告警系統之建置等,提出相關安全確保規劃。【41】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陳雪生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報告。 楊主任委員宏智:陳召委早。各位交通委員會的委員,還有在座的趙委員、陳委員,大家早。由我跟各位報告運輸安全委員會111年度的預算案,今天的報告分五大項,第一項是以往年度施政績效;第二項是近期關注重大運輸事故後續辦理情形;第三項是今年度(110年度)已過期間預算執行情形;第四項就是請各位委員來審查、來給我們提攜的,明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最後一項就是111年度預期施政績效。 首先,有關以往年度施政績效部分,運安會職司重大事故之調查,所以我們最終的工作績效就是提出運輸安全改善建議。今年從1月開始至今,因為系統性的調查,很深入的尋求rootcause,所以我們總共提出101項改善建議,並由行政院列管,其中包括飛航7項;水路27項;最多的就是鐵道46項;公路也有21項。其次,在強化調查合作機制方面,因為運安會的組織很精簡,所以我們需要跟相關的部會橫向合作,委員也看得到我們跟包括國防部、海洋委員會、交通部鐵道局、國研院等等機關簽定有合作協議書,建立合作機制,讓我們能用最少的資源、人力跟設備發揮最大的效益,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強化執行能力,很重要的是建立工程鑑定與分析能量,以鐵道來講,我們建置運輸紀錄器的解讀能量,還有我們需要做普查,上個禮拜也特別召開鐵道紀錄器的研討會,進行橫向盤整並分享相關技術,希望大家能夠提升各方面的能量,也建立一個合作的機制;同樣的,我們目前也正在建置水路及公路事故肇因分析系統,我們希望能讓水、陸、空這四個大模組同步往前走。在精進調查技術方面,我們也持續跟國際接軌,今年1月到6月完成「國際運輸安全協會」(International Transportation Safety Association, ITSA)」年會跨國視訊會議1場,包括歐美,還有主要能夠執行獨立事故調查的國家統統參與,所以它是一個非常高規格的首長會議;另外,在人因分析及分類系統等各方面都持續在精進調查專業技術。 第二項有關近期國人關注的重大運輸事故的後續辦理情形,0402的太魯閣事故,我們已經發布事實資料,後面就是持續在執行分析,預期在明年,大概事故發生後1年左右的時間,會在5月前把最終調查報告跟所有國人做詳細的說明。各位在螢幕上看到的就是騰龍案,騰龍案造成6人死亡、39人受傷,是非常重大的公路事故,發生在蘇花公路東澳段,我們在第一時間就把事件序建立起來,可是後續要完成事實資料,除了需要到現場測繪外,還要針對殘骸做詳細的分析,當時因為地檢署扣留事故車,我們的調查人員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進入勘查,透過橫向溝通,臺灣高檢署也非常重視,在最近一、兩個禮拜前已經與我們建立聯繫窗口,高檢署也讓所有地方檢察署也建立了重大運輸事故調查跟刑事犯罪偵查的合作模式跟平台,等於很完整的解決了雙方合作的模式跟機制。 第三項,可能國人都非常關心我們預算的執行情況,今年度我們的歲入超出預期,各位可以看到我們的執行率截至10月底比預期高了15倍,主要是臺鐵局違反運輸事故調查法的規定延遲通報,而且在我們給它宣導期之後,很遺憾地臺鐵之後並未及時更正,所以我們只好啟動行政調查處分,各位看得到臺鐵局因為延遲通報,遭委員會裁定要繳交60萬元的罰款。歲出部分都已按照計畫進行,我們的執行率到目前為止大概在85%左右。 至於明年度的預算,當然占比最大的還是行政費用,大概1億7,000萬元左右。這一頁是一個Pie Chart,我們把它劃成詳細的表格呈現在下一頁。第二列就是運輸事故調查1,265萬餘元;第三列是運輸系統安全分析與工程鑑定3,449萬餘元;接著是精進運輸事故調查技術及預防研究3,300萬餘元;預算總額大概稍微多於2億元,所以本單位的整個預算規模還是一樣,以非常精簡的情況來執行。 最後一項在預期績效部分,第一個希望運輸能夠安全,讓臺灣土地上的不管航空、鐵道、公路及水路運輸都能夠與時俱進。第二個,我們要建立調查合作機制提升調查效率。第三個,建置各模組事故肇因系統,同時我們調查人員的技術也需要一直精進,所以我們會參加國內的教育訓練,還有我們幾乎每個月會有3到4次的專家講座,等疫情舒緩之後,我們還會送往國外做必要的在地訓練、資訊交流以及技術分享。我們會利用自願報告系統,讓每個人都能提升運輸安全意識,有任何小小的問題都能夠提前消弭於無形。謝謝大家。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一、因本日詢答後要進行預算處理,所以詢答時間出席委員6分鐘,列席委員4分鐘;二、委員發言登記於10時截止;三、各位委員的臨時提案、預算提案,請在10時以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的趙委員正宇發言。 趙委員正宇:(9時19分)主委好。你剛才在報告裡面講到運安會111年度預算編列的情形,第一個就是一般行政占比最高,高達1億7,000萬元。我想請問一下,你們的人事費用我看了一下,幾乎每個聘用人員的薪水都是10萬元以上,我當公務人員這麼久,一般約聘僱大概都是五等起聘,除了機要人員的任用之外,約聘僱的薪水都沒有那麼高的。如果換算薪水和職等,都是簡任官或署長級以上才有這樣的待遇,你們總共有71個人,當時我看到預算也很訝異,但是後來你們運安會執行長有跟我解釋,我才知道錢到底花到哪裡去了,民眾如果看到這些薪水一定會跟我一樣很訝異,也會有很多疑慮,為什麼約聘僱人員薪水這麼高?這些約聘僱人員是什麼來歷?請主委說明,也讓民眾了解一下。 主席:請運安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委員報告,我們運安會很重要的是有資深且有實務經驗的專業人員,以航空來講,有從華航、長榮來的非常資深的機師,他們原本工作崗位的薪資…… 趙委員正宇:可能比這個還高。 楊主任委員宏智:40到60萬元,所以我們用大概15萬的薪資能聘請到這些機師,已經相當不容易了,航空方面是這樣。水路方面,船長也是一樣,月薪大概都是40萬起跳,當然其他領域人員薪資沒有這麼高,因為我們要跟外界的薪資接軌,像臺鐵及高鐵的司機,他們的薪水就沒有像剛剛委員所講的這麼高,所以平均10萬元是被航空跟水路這些高薪資的機長跟船長拉上來的,其實我們的薪資也有3、4萬元的。 趙委員正宇:所以主要就是航空還有海運嘛!這兩個專業人員的薪資是比較高的。今天為什麼要講這個,因為外界很多人在傳運安會的約僱人員薪水都非常高,你知不知道?他們有誤解,現在你解釋得很清楚,如果是機師跟船長,薪水就不只這樣。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趙委員正宇:這非常重要,要說明一下。 另外,我看過這麼多的預算書,你們的國外旅費也是最高的,你們的出國計畫我也看了,很多不是用在開會上,而是用在專業領域的研習,這是非常好的。但是調查事故的方式日新月異,變換很大,不管是海陸空,你們大部分都派空運的專家去研習,讓開飛機的人員去學習,再回來教開火車的人員,你有沒有覺得很奇怪?是不是語言的問題?因為機師的英文能力比較強,所以都派他們去,請主委說明一下。 楊主任委員宏智:航空在飛安會21年,以建置黑盒子實驗室為例,一開始是利用加拿大跟美國訓練調查能量來訓練我們的專業人員,所以沒有第二個選擇,英文一定是首要的。至於鐵道的部分,目前技術最高端的是日本,接下來是德國,當然日本的英文…… 趙委員正宇:你派這些人都是機師嗎?還是讓專業鐵道人員去受訓? 楊主任委員宏智:鐵道方面派鐵道的專業人員,航空方面就派航空的。 趙委員正宇:可是我看資料好像不是這樣,都是機師去學習,然後回來教鐵道的人員,有沒有這種事情發生?不會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有,這是分流的。 趙委員正宇:分流的嘛!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分流的、分組的。 趙委員正宇:語言是非常重要的,不管陸海空哪個領域,都是要把英文學好。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有錯。 趙委員正宇:讓專業的人去學,總不能叫開飛機的人去教開火車的人,這很奇怪。 楊主任委員宏智:但是沒有這樣的情況。 趙委員正宇:沒有這樣的情況是最好。第三個問題,你們飛安調查官的學經歷,每個都非常豪華,但是從飛安會改制為運安會,這方面你們有沒有再加強? 楊主任委員宏智:有,而且是很平衡的團隊。 趙委員正宇:那我們來看航港工程專業人員的部分,你們也有工程人員,航港的工程跟一般的工程有很大的差別,對不對?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趙委員正宇:需要的專業不同,但你們好像幾乎沒有航港的專業人員啊!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一開始建置運安會,我們有人事計畫書,希望能夠達到111位,行政院指示分兩階段辦理。 趙委員正宇:好,分兩階段。那我問你,你們有捷運和高鐵的機務人員,怎麼沒有臺鐵的? 楊主任委員宏智:因為機械的東西可以相通。 趙委員正宇:可以相通?是這樣子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系統的東西…… 趙委員正宇:高鐵跟臺鐵都是一樣的? 楊主任委員宏智:系統是相通。 趙委員正宇:只是速度不一樣而已? 楊主任委員宏智:對,載具有點不一樣,因為本身就在機械的專業裡面…… 趙委員正宇:我看還是要找專業的。另外,我給你建議,氣象專家也要多聘請幾個,這個也非常重要。 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9時26分)主委,運安會原來的員額是75人,後來我們核准再增加18人,總共變成93人,我看你的資料,到今年8月份還有20個餘額沒有補實,差20人一定會影響調查能量,預算都給了,為什麼不補足呢?有什麼特殊原因嗎?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正在作業中,新聘的18位現在只剩3位還在網路上招聘,因為我們希望來應徵的人數可以更多,比如現在公路要招聘副調查官,我們請臺大的教授推薦得意門生,才知道連土木系的優秀學生都到台積電了,所以是有碰到這樣的實務問題,我們忍耐一點,希望1月份的時候所有的招聘都夠能全部到位。 陳委員歐珀:好,我們很擔心運安會業務龐大,因為也是因應整個時代變遷,重視安全的問題。 運安會先前提到要在士林成立總部大樓,請問現在進度怎麼樣?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委員報告,這其中需要經過滿多的協調,就我的了解,秘書長跟國有財產署有規劃,原本第一優先是在板橋高鐵跟臺鐵的共構大樓,但是因為金管會有急迫性的需要,就由他們先使用,後來我從會議記錄裡得知,4、5年後,運安會的總部大樓會在台北植物園的7、8層大樓。 陳委員歐珀:是落成還是租用?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請主秘來說明一下…… 陳委員歐珀:主委,我是提醒你,然運安會108年已經成立了,該有的總部及研究中心都要設立,其實我關心的是國家運安工程研究中心,今年只編列3,400萬元的預算,是做什麼用? 楊主任委員宏智:主要是我們預期明年能夠正式啟用,3,125萬元是先請工程顧問公司做先期的規劃案,因為最後還是要由院長來批核,我們也期盼院長可以早一點讓它通過。 陳委員歐珀:主委,你要去找院長的話,我可以陪你去,這個也是宜蘭縣的民眾碰到我都會問的問題。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陳委員歐珀:總經費12億5,025萬元,這麼龐大的預算,計畫都已經完成了,結果因為院長還沒有核定,所以今年只編這麼一點點的預算,那土地都已經取得並且協調好了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協調好了。 陳委員歐珀:我們跟科技部等相關部會也都協調好了,地方的意見也整合好了,必要的時候我陪你一起去拜訪院長,把這件事情解決,好不好?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的,謝謝委員。 陳委員歐珀:接下來我想問,自駕車在政府的政策引導之下,正快速發展中,但是安全監理的機制不足,安全涉及事前怎麼防範以及事後如何有效監督,運安會在這裡面有你們的角色跟功能,我們不能讓安全監理機制不足的問題一直存在。 之前我有請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葉秘書到我辦公室,我跟他提到跨部會召集人是院長,有這麼龐大的權力,為什麼不去整合大家的問題?電動車也好,自駕車也好,無人載具是國家未來的重大發展方向,為什麼整合這麼困難?其實經濟部、交通部還有你們運安會等相關部會,基於安全理由,就可以在這個會報裡提案來好好處理。我待會有個提案,我請主委要重視這個問題。我那天已經跟葉執秘講了,說他們權力這麼大,各單位不是在踢皮球,好像是全部放給交通部,但他也沒辦法約束大家。 還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就是我現在要談的2030年將全面推動電動巴士,主委知不知道現在有多少電動巴士在臺灣行駛? 楊主任委員宏智:750輛左右。 陳委員歐珀:750輛的這些電池是從哪裡來?你知不知道? 楊主任委員宏智:桃園的華德維修廠燒掉7部車之後,我們有去深入瞭解,後來去追尋它的電池,應該是跟中國有關係。 陳委員歐珀:主委,我要提醒你,我們不是說不能跟大陸做生意或買賣零件,問題是零件要安全,屢屢發生安全問題,難道在安全有疑慮之下,我們還要讓利給中國嗎?這點是我不能接受的,所以請主委要反映這件事情,針對已上路的750輛電動車要進行風險控管,以及未來要怎麼因應,事關安全的問題,否則萬一有一天發生事情又要追究一大堆。我在這裡已經提醒了,所以主委,我希望你能夠拿出魄力,這也是本院的要求,希望我們可以共同促進交通安全。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的,沒問題,謝謝委員。 主席: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9時34分)主委好,我要再次就太魯閣事故跟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繼續討論怎麼去做更好的處理。因為從發生事故到現在已經八個月了,按照你們的組織法第二條規定,你們掌理重大運輸事故之通報處理、調查、肇因鑑定及分析、提出調查報告及運輸安全改善建議,相關的運輸事故處理調查法第二十七條針對提出處理報告的時間也都有很明確的規定。你們在8月23日特別針對「臺鐵第408次車清水隧道重大鐵道事故」發布事實資料報告,現在只是事實資料,我看相關新聞報導,按照你們預定的期程是在明年4月才會完成完整的調查報告,我一再多次地質詢,希望你們能夠分段提出報告,將應該要優先改善的部分,先行文給鐵路局、鐵道局、交通部甚至是公共工程委員會,請問主委,你們有把事實資料的報告先給他們了嗎?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事實資料報告是在8月23日當天同步上網,除了開記者會對社會說明以外,任何人在當天的10點都可以直接下載這份資料報告。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所以你認為他們當然會看,當然會去檢討,是不是這個意思?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有發公文還有實體的報告。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那很好,因為在我多次的質詢中,包括上次的質詢,都有提到分段處理,所謂分段就是有怎樣的調查報告就給他們,無論是交通部、鐵路局、鐵道局還是公共工程委員會,因為這樣才可以優先檢討需要改善的部分,你知道公共工程委員會涉及哪個部分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他有重大的公共工程案件,所以要做風險控管,還要開標。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說出了重點,但是就太魯閣事故而言,你們的調查報告也有提到,你知道公共工程委員會是涉及哪個部分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公共工程委員會在整個調查的過程中,我們叫stakeholder,事故的相關者……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要請教的是,在調查事實資料報告之後,當然跟臺鐵局一定有關係,從招標、施工到發生事故跟公共工程委員會後續要執行的部分有關的是哪個部分?造成事故的重大缺失及原因是什麼?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個人的瞭解,公共工程委員會對於承包商資格有問題的,當時有列管,但最後為什麼讓這個承包商還能夠得標……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委,不好意思,打岔了。承包商的部分大家都知道,那個也都公告了,現在還有一個就是監造的部分,而且這個監造有問題、有重大瑕疵,甚至還偽造,你知道到現在這個部分還沒有處理喔!公共工程委員會還沒有完成處理,已經八個多月了,監造單位現在還可以繼續承攬,還可以繼續執行已經承攬得到的部分,這個就是很大的問題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我們再深入瞭解。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知道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現在講……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清楚委員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可以回想到監造是一個很重大的瑕疵。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錯,監造是很重要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上次我就質詢了,為什麼我很強調要分段,已經有的事實資料就正式行文,有時候只是上網公告未必看得那麼清楚,但正式行文,他的責任就有。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所以這個部分還是要請國家運輸調查委員會確實處理,避免再度發生,好不好?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我們會做。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9時42分)在開始質詢之前我先提醒一下楊主委,楊主委辛苦了,不過你的口罩好像戴反了,壓條應該在上面吧!辛苦了。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謝謝。 李委員昆澤:主委,今天我們來提一下SMS,就是安全管理系統,在過去航空業是最廣泛使用SMS安全管理系統的,世界各國也都用這樣一個安全系統來提升整個交通運輸的安全。SMS安全管理系統有重要的原則,就是系統化進行危害確認以及風險管理,進行系統的安全等級要維持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持續監控、定期評估,確認相關成效。系統化是它的一個執行重點,還有主動積極及明確可查,系統化當然就是要事前規劃、確實落實,主動積極找出危害因子,能夠主動預防,當然還有明確可查,要有明確的標準、原則,而且要有詳細的紀錄,可以隨時清查。 臺鐵納入SMS是在2018年由運研所協助臺鐵進入SMS,它有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基礎建置、落差盤點,第二個階段是落差改善執行計畫,第三個階段是有效性提升;預計花費大概三至四年。主委,現在臺鐵是第幾階段? 楊主任委員宏智:老實講,運研所…… 李委員昆澤:臺鐵現在已經進入第三階段了,在2020年4月完成了種子教官的培訓,8月完成實務操演以及相關案例說明,11月已經進入第三階段,就是有效性提升。不過這有一個重點,有效性提升最重要的當然還是要找出危害因子、找出問題,要落實管理與改善,如果沒有做到這樣,當然就是一個表面的工程,在安全改善上還是讓民眾有很大的疑慮。這些安全改善系統判斷危害因子的標準及執行是最重要的,這也是運安會一個很重要協助的事項。危害因子當然分為可以接受,或者是要採取風險管理措施、或者是追蹤,第三等級是不可接受,但是要立即改變應變的措施。危害因素也有分成不可接受的,像酒精、惡意傷害、魯莽輕率等等,以及ATP關閉這種;可接受的像系統性缺失、甄選不當、訓練不足,都要落實追蹤管理及改善。臺鐵現在已經進入第三階段的有效性提升,有什麼具體作法提高有效性?是否有容易遺漏的地方?運安會有沒有什麼具體的看法?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委員報告,我們運安會從航空累積不少SMS這方面的經驗,不管是理論或者是實際上的運作跟落實。大概三個禮拜前,我們在臺鐵局開了滿大規模的聯席鐵道安全共識研討會,運安會有很多大數據,因為調查臺鐵兩年多,所以我們提出的46項改善建議背後都是一些風險的因子,我們當時也提出列車會冒煙、會著火,這是每天都會發生的,所以也跟臺鐵局把它列為可能最重要的項目,做為改善的第一階段,看怎麼樣能夠讓它提升。 李委員昆澤:有效性提升目前已經進行到第三階段,最主要是對於臺鐵的長期督促,運安會有提出相關建議,臺鐵本身和交通部也有提出相關的改善建議,但如何去落實改善以及確實找出相關的危害因素,是最重要的一個工作。當然對於內部的改善,還有外部的管理問題,就像落石的問題,也造成這些重大交通傷亡事件,這些外部管理的問題是否也會納入SMS安全管理系統?請說明一下。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委員報告,就我的瞭解,行政院已經委託中興工程公司執行IV&V,就是仿照日本福知山線事故,雖然JR在推行它的SMS,但最終還是要有獨立驗證,看它確實落實到什麼程度,我覺得這樣一個作法也是相當重要,等於最後一個關卡能夠確認,臺鐵在改善的過程也到位。 李委員昆澤:主委剛才提到驗證,其實就是最重要、最終的檢核階段,運安會的角色不是只有建議而已,必須加強橫向聯繫,最終的驗證、改善是最重要一個檢核階段。另外,也必須去驗證它的改善作為,針對這個部分,運安會必須加強它的角色。 最後我請教一下主委,SMS是一個系統,它是一層一層的,每一個系統都可能會有它的缺失,當這個安全系統沒有辦法有效找出相關的危害因子以及必須預防的事項時,有其他系統緊接著補上來,這是一個安全的防護網,公路系統會不會納入SMS安全管理系統?請說明一下。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運安會也認為必要,因為在飛航的體系做得不錯,也有具體效果,所以現在的優先順序會從鐵道,然後繼續往公路,最後是水路,整個讓它全面到位。 李委員昆澤:我一開始提醒你的,世界各國對安全管理系統非常重視,藉由SMS做為提升交通運輸的安全,航空業是使用最廣泛的,運安會的前身是飛安會,其實對這個系統最熟悉。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李委員昆澤:沒有人比運安會更熟悉,相關的落實、規劃、預防以及驗證、改善作為,運安會必須加強橫向聯繫推動安全的提升,這個請主委注意。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的。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明文發言。 陳委員明文:(9時51分)主委,我想先談一下今年3月發生的騰龍遊覽車衝撞山壁事故,這凸顯運安會跟檢察官之間的競合關係。一個重大的交通事故發生,到底運安會可不可以派員到現場?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發言。 楊主任委員宏智:陳委員您好。可以。我們跟檢調等於是同步…… 陳委員明文:沒有錯嘛!應該是可以嘛!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錯,是。 陳委員明文:如果遇到檢察官不讓運安會進入調查,現行體制下要如何處理? 楊主任委員宏智:目前我們是有透過跟高檢署的合作協議書,我的瞭解是臺灣高檢署有把合作協議書的精神跟作法到各個地方檢察署…… 陳委員明文:都已經通令下去了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都已經通令下去。 陳委員明文:也就是說以後大概檢察官不會再阻擾運安會的調查人員進入現場進行調查,應該是這樣講? 楊主任委員宏智:應該不會,而且每一個地方檢察署都有窗口。 陳委員明文:運安會是中央的三級機關,是獨立主管機關,也是獨立監理機關。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陳委員明文:所以你是直屬行政院,真要說起來,位階也不低於地檢署。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陳委員明文:所以,事實上現在賦予運安會的職責也很大,就是要儘速去瞭解事故發生的原因。還好,這次你有發聲,法務部高檢署都有重視,比我們立法委員在這裡喊得「霧煞煞」都還有用,可見主委算是…… 楊主任委員宏智:也是委員重視,我們橫向溝通的效力就更高。 陳委員明文:你的嘴巴還是比立法院有用,雖然立法委員質詢很多次了,但是都叫不動法務部,因為這次透過媒體,所以高檢署就特別配合了。今天我要凸顯一個問題就是現行體制不足的地方,我們應該要把它補足,讓我們的運安會能夠很正常在第一時間運作調查,瞭解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好不好?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陳委員明文:另外,今天是要看你的預算,運安會明年預算編列1億4,889萬元,主要是人事費用比較多。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有錯。 陳委員明文:今年要增聘18名沒有錯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沒錯。 陳委員明文:運安會的員額從原來飛安會的25人增加到現在的75人,今年再加18人是多少? 楊主任委員宏智:93人。 陳委員明文:看起來你們的預算執行率不是很好,所以108年才執行82.9%,也就是說才增加了67人,沒錯吧?應該是要補75人,結果108年才補了67人,109年才補了73人,110年應該要93人,但還是73人。我要瞭解的是為什麼人員會補不足?為什麼? 楊主任委員宏智:委員應該知道我們非常要求背景,也就是說我們寧缺勿濫。 陳委員明文:寧缺勿濫,沒有錯吧!我是要瞭解原因,並沒有什麼苛責,只是想知道已經給了員額,一般來說其他機關都是給了員額會馬上補足,但我看起來你們現在是給了員額卻一直沒有辦法補足,可能因為運安會有特殊功能性,必須遴選好的調查官,具備專業才能夠執行任務,是不是這個樣子?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有錯,是這個樣子。 陳委員明文:我只是擔心到底是招不到人,還是人家不願意來運安會?我不瞭解啦!我只是要瞭解事實上到底是什麼原因,如果你告訴我是因為要找好的人才來到運安會,那我想這一點我們大概就能理解。這18個員額中11個是要配到水路、公路,4個是要…… 楊主任委員宏智:運工組。 陳委員明文:另外的是要分配到…… 楊主任委員宏智:運安。 陳委員明文:運安工程中心。 楊主任委員宏智:對。 陳委員明文:就是另外3個? 楊主任委員宏智:對。 陳委員明文:談到運安工程中心,我在這裡順便要請教,現在是要設在宜蘭? 楊主任委員宏智:宜蘭科學園區。 陳委員明文:要在宜蘭科學園區裡面?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陳委員明文:這個計畫到底行政院通過沒有? 楊主任委員宏智:國發會審議過兩、三次,所有行政程序都完成了。 陳委員明文:行政院還沒有正式核定沒有錯吧? 楊主任委員宏智:已經進到院長…… 陳委員明文:行政院還沒有正式核定這個計畫嘛? 楊主任委員宏智:對。 陳委員明文:那你為什麼把這個預算編列在今年的預算裡面?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要有先期規劃。 陳委員明文:不是,我的意思是行政院的計畫還沒有核准,運安會主計室怎麼可以同意編列預算?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請主計單位來說明一下好了。 陳委員明文:這樣可以嗎? 主席:請運安會主計室杜主任說明。 杜主任靜宜:委員,跟你報告一下,因為預算的報送有時程,我們就是配合國發會的先期作業,然後再去補行政院院長核定的動作。 陳委員明文:到10月15日以前行政院還沒有核定這個計畫吧? 杜主任靜宜:10月15日以前…… 陳委員明文:就是現在。 杜主任靜宜:到目前為止還沒有。 陳委員明文:到目前為止行政院都還沒有核定這個計畫嗎? 杜主任靜宜:對。 陳委員明文:你保證行政院會核定嗎? 杜主任靜宜:我們會盡力促成。 陳委員明文:你只是告訴我行政程序走到國發會了,但是最後是行政院在核定的,行政院還沒有核定之前可以把這個計畫視同已經核准了,所以等一下我們要審查的預算就必須讓它通過了,你的意思是這樣子啊!是不是這樣子?程序上是不是符合?我只是要問你這樣可以嗎?我們什麼都不用說,但這樣可以嗎?這是5年計畫喔!今年看起來預算只有編土地租用,沒有錯嘛? 杜主任靜宜:對。 陳委員明文:如果真的是為了土地租約的話,不能辦追加嗎?我的意思是在行政院還沒有正式核定前,預算怎麼可以編列?這是主計的問題,我覺得這不是主委的問題,但我就是覺得這個有問題。主席,等一下我們審查到這個預算的時候,事實上我對這筆預算沒有意見,我只是告訴你,這是5年計畫,看起來今年只是把土地租金編列下去,5年會分別編列土地的相關費用。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再跟委員補充報告,大概三個禮拜前李秘書長特別召開會議,也請政委針對要送進院長室的這個計畫再討論過一遍,秘書長表達對於我們的計畫相當支持。 陳委員明文:秘書長表達是秘書長表達,行政院長還沒有正式決定,按照蘇院長的個性,你現在等於是替他決定了,他會不高興的,我跟你講,你現在等於是說他已經同意了。我是覺得在整個預算編列程序上不是這樣子的,好不好?這一點我特別提醒你。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謝謝,我們再瞭解細節,謝謝。 主席:楊主委,陳明文召委今天的質詢很支持你們。 楊主任委員宏智:謝謝。 主席:但是他這裡講說是先有蛋還是先有雞,你知道嗎?你的計畫還沒有核定的話,怎麼會有預算呢?就是這個意思。召委,是不是這樣? 陳委員明文:不對。…… 主席:我幫你講話,你還說我不對?下午我支持你們。 請邱委員臣遠發言。 邱委員臣遠:(10時)謝謝主席,楊主委,時間不多,我們直接切入重點,第一個議題,我們還是針對3月16日騰龍遊覽車的事故,你們10月底才從宜蘭地檢署拿到車,請問主委,騰龍遊覽車的事故調查報告拖延至今,這個原因到底是什麼?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委員早。發生事故的當時,我們只能到現場做測繪,測繪完之後,等於是初步的資料有到運安會來,可是對於事故車,我們的調查人員還要對包括底盤等所有的細節、系統還要實車檢驗,因為地檢署在所謂的調查中並沒有開放讓我們的人員參加。 邱委員臣遠:其實我們知道,一直到今年10月底,運安會才拿到車輛,整個事故調查的拖延至今,但我們也知道宜蘭地檢署當時也提出澄清,他們曾經兩度同意運安會上車協同會勘事故的遊覽車,該案現在已經起訴,卷證移交宜蘭地方法院,運安會如果有需要,其實是可以跟法院來洽借,因此,本席還是認為這個部分政府機關之間的橫向溝通上需要再加強,這是一個重要的車禍調查事件,而且社會關注度這麼高,你們竟還要拖到八個半月才能採證,我們認為這個橫向聯繫還是非常的不夠。根據這部騰龍遊覽車事故調查的判斷及前三件遊覽車事故調查顯示,現行車輛安全檢測的基準有問題,這也是我們要就教主委的第二個問題,目前針對這個案子,僅測試乘客座椅本身結構強度跟單一椅背可否吸收緩衝車碰撞的能量,有關實際座椅跟車身固定的方式,也沒有明確的規範。另外,大客車乘客的座椅改裝之後,其實也缺乏相關的檢查標準跟程序規定,這也是這一次的遊覽車事故中,大家很關心的一個重點。所以,本席具體請教一個問題,根據運安會先前的建議,遊覽車座椅的四顆螺絲都應該固定在地板之上,請問楊主委,針對遊覽車固定座椅的方式跟改裝檢查規定的具體建議,這部分我們其實之前也討論過很多,目前你們提出的相關具體建議是不是已經正式行文給交通部?具體的建議是什麼?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當時是因為發現有系統性問題,也就是包括運安會在成立之前,在汐止的一部事故遊覽車發現有座椅脫離狀況,然後,運安會成立之後,在陽明山的仰德大道上,發生遊覽車跟公車相撞,座椅整個脫離的情況更嚴重,才繼續從騰龍的案子發現有這樣子一個共同的狀況,我們已經提醒交通部,交通部是表達會由VSCC做實務上的檢討。 邱委員臣遠:好,針對騰龍遊覽車這個事件,我們還是具體地提出兩個建議,第一個,我們認為在整個事故報告調查的時間上其實還是拖比較久。還有,我們認為你們跟地方法院、相關部會之間的橫向聯繫也應該加強,尤其這麼重要的一個社會交通事故案件,社會關注度這麼高,我認為運安會這個部分還有待加強。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邱委員臣遠:第二個建議,運安會負責國家運輸安全的調查,我們認為其相關的權責應該適當的發揮,及時提供各種調查結果跟交通安全的建議改善,要求機關落實。同時,對於調查職權必須依法行使,不可以因為其他機關溝通不順,這個部分就自我閹割相關職權,我們認為這個部分是今天的重點。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邱委員臣遠:第二個議題,我們要談到運安會的人事費用編列跟實際的使用進度不符合、執行率欠佳的部分,我們從108年的預算數跟執行數來看,執行比率是82.9%,109年有好一點,達到88.66%。110年跟111年的預算數其實都已經編列出來了,目前連續兩年不足90%,我們擔心造成預算後續排擠的效果。還有,其實108年度跟109年度的人事費,除了執行比率只有八成多,本席之前也曾針對相關的事故案件與水路事件的報告逾期嚴重比較是常態性情況的問題質詢過你,你當時說是因為人員已經分年進用,所以尚未補齊,人力不足。其實看起來現在是有經費,但是沒有辦法去執行,尤其我們水路案件的調查,逾期狀況這麼嚴重,這部分要怎麼來改善?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跟委員報告,108年及109年的執行率還沒有到90%的問題,其實我們也很關心,主要的原因是我們要找的人的這些專業很特別,舉個例子來講,以水路來講,我的調查官需要有船長的資格,委員應該也知道船長的薪資很高,所以在我們…… 邱委員臣遠:聘用上的問題或是資格的部分,我想我們都很清楚,但以目前事故的比率來講,水路案件的拖延確實是比較嚴重,這部分不管是從內訓或是從民間蒐集,我覺得這個部分更要加強,否則預算編出來,卻沒有人執行,根本就沒有用嘛!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邱委員臣遠:包含我現在要問的這個問題,根據運安會做的臺灣水路安全的統計,近10年來,我國漁船發生海難,總共高達4,341件,平均每年發生434件,這個數字相當的高,請問運安會,有沒有建議漁業署或航政機關如何加強提升漁船的安全?我們除了治標之外,還要治本,源頭的管理非常重要,在這個部分,希望主委給我們一個明確的回答。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漁船在我們所謂水路第三級發生事故的量的確特別多,我們現在人員幾乎快補齊了,所以這方面逾期的問題…… 邱委員臣遠:我想這不是事故的調查,但是在事前的預防,包含你們跟漁業署及相關機關在源頭管理部分,你們有沒有提供相關的具體意見,請他們來避免這樣的狀況?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這部分我請業務主管,一個是執行長、一個是水路組的組長來跟委員報告。 主席:請運安會水路調查組李組長說明。 李組長延年:委員好,根據我們針對漁船事故的調查,截至目前為止,兩年多之內一共有103件係屬第三級的漁船事故案件,我們發現這些案件絕大部分都是跟人員的操作違規跟技術上的操作相關聯,所以,針對這些違規的事項,我們也都給相當的一些改善建議,目前都在列管當中。 邱委員臣遠:我想這是兩個層次,第一個就是如何讓事故後的案件調查不要逾期太嚴重,當然你們內部人員的徵聘跟招募及內部的訓練是非常重要。第二個是源頭管理的部分,漁業署、航政機關等相關主管機關對於這些漁船操作人員的訓練,還有業界的網羅、產學合作,我想這個部分也是要去協助。 最後,本席具體建議,運安會然已經超編人事預算,我們還是希望儘速增加水路調查人員,並與權責機關做好橫向的溝通,具體要求改善措施,保障我國水路運輸的安全,提供人民財產生命安全的保障,我想這是我們今天主要的一個目的。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邱委員臣遠:最後,針對這個騰龍遊覽車事故的調查案件拖了八個半月的部分,我們認為還是要有人負責,請主委去做內部的討論跟究責,一個月內提供一個書面報告給本席辦公室。謝謝。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沒有問題。謝謝。 主席:謝謝邱臣遠委員。 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10時9分)主委早,我們臺鐵的太魯閣事故最終鑑定報告何時可以出來?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林委員早。我們是預定明年的4月底,也就是用一年的時間把這個事故…… 林委員俊憲:為什麼媒體又報導會拖到5月,甚至拖到6月?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是預定4月底。 林委員俊憲:你如果已經公開宣布就不能再延遲了。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會…… 林委員俊憲:明年4月一定要把報告完成,好不好?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沒問題。 林委員俊憲:都沒問題? 楊主任委員宏智:對。 林委員俊憲:另外,今天很多本會同仁在關心騰龍遊覽車事故。基本上,大家關心的是3月發生車禍,結果肇事的車輛到現在你們才拿到手,很多人都認為是不是因為司法單位跟運安會橫向聯繫的關係。基本上,刑事偵查優先,這是慣例,法律上沒有規定誰可以先拿到車,因為司法在偵辦,通常都認為他應該要先,所以車輛就由檢察官扣押。至於調查時間,檢察官可以查多久?法律也沒有規定,對不對?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沒錯。 林委員俊憲:但這個案件的車輛這樣等於一扣就八個月,確實影響到社會所關心的,尤其那些死難者家屬的心情。運安會又一直放話說檢察官不給車輛,沒有辦法拿到,這樣會不會造成你們跟司法單位之間的緊張?檢察官還特別發新聞稿表示,他沒有故意耽誤你們的時間,你知道吧?我覺得雙方的氛圍有點不太好,有沒有? 楊主任委員宏智:倒沒有這個狀況,運安會沒有放話,也沒有情緒問題,調查是不帶情緒的。 林委員俊憲:我很懷疑,但我請教你,檢察官也是要查明真相才能做司法上的判定,對不對?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林委員俊憲:檢察官不找運安會,情願找別的單位來鑑定,現在是這樣,你知道吧?如果他要運安會鑑定,車輛就會交給你們,檢察官扣了八個月,我請問你,檢察官找了什麼樣的單位,認為比運安會還要好來做這個鑑定?現在就這樣子,他情願找其他單位,也不給你。現在運安會把這部車輛拿回來,我再請教一個問題,運安會的調查結論,即最終報告有沒有法律上的定位? 楊主任委員宏智:有。 林委員俊憲:如果你們最後的調查報告,跟檢察官現在找的那個單位的最後結論不同,我不知道他找誰調查,那怎麼辦? 楊主任委員宏智:以飛安會二十一年在航空器事故方面,沒有發生過跟檢調有落差的問題。 林委員俊憲:目前就是這樣,照理講,最專業的單位一定是運安會,所以檢察官現在要調查事故真相,沒有比運安會還好的,這是國家設立的單位。 楊主任委員宏智:的確。 林委員俊憲:這部車檢察官情願扣住,也不願交給運安會調查,我覺得非常奇怪,是不是因為一開始你們兩邊在那邊放話,他看你有一點不順眼,你也有點情緒上的不爽?我不知道!但是我不知道檢察官找誰,他的報告如果跟你方向不大一樣,會不會造成未來司法上的爭議?照理講,發生這種重大事故沒有比運安會更好、更有權威的單位,你們是國家級設立的單位,檢察官竟然不給你,自己去找一個單位,我對這一點沒有辦法理解,是不是真的橫向聯繫有問題?再來,當時你竟然還沒拿到車子,就說是座椅的問題。 楊主任委員宏智:因為很明顯的就是眼睛看到了,而且是系統性的…… 林委員俊憲:我也看到,但是它撞到山壁,不管什麼椅子都會壞! 楊主任委員宏智:它飛出來。 林委員俊憲:對嘛!現在的座椅是不是按照政府有規定做的?一定是,對嘛?因為座椅是要檢查的,所以現在業者就認為政府要改規定,我按照政府規定的座椅裝設方式下去裝,現在卻跟我說這個座椅這樣裝不好,那政府要改,到底要不要改?也要等你們鑑定出爐,是不是真的是座椅有系統性問題?我覺得這樣的話運安會都說得太早,結果交通部聽到運安會主委說座椅有系統問題,當時的交通部長林佳龍大吃一驚,趕快要召回700多輛車子,就是因為你講那句話。當時要召回剛好是清明節,業者說時值旺季,清明節是遊覽旺季,你們把車子召回,我怎麼辦?是不是可以等更明確的時候,運安會才公布相關的重大事項? 楊主任委員宏智:的確是很明確,因為罹難的人是繫著安全帶,然後椅子…… 林委員俊憲:如果是這樣的話,請問從3月到現在,交通部更改座椅的裝設標準了嗎?沒有啊!那運安會存在幹什麼?交通部也不理你嗎?如果這半年當中再發生車禍,是因為座椅裝設不安全導致的,那怎麼辦?你已經明確說是座椅的問題,請問車安中心有更改嗎?是不是應該要更改?要根據你們判定下去更改,也沒有,這樣怎麼對?你現在又跟我說你很確定,你沒有一個正式的結論或正式函給VSCC,他怎麼會弄呢?他不可能這樣聽你講話就改嘛!主委認為一定是椅子的問題,但他不可能這樣馬上改,不是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車安中心或交通部為了這件事情,也邀請我們葉委員去參加他們的討論,所以有具體…… 林委員俊憲:車安中心為什麼不改?拖半年了!如果3月發生的車禍確實像主委講的,是因為座椅有結構系統性的問題,到現在這個標準要不要改? 主席:請運安會葉委員說明。 葉委員名山:交通部跟VSCC已經改了,而且確定,他們的會議紀錄…… 林委員俊憲:什麼時候改的?我剛剛才問裝設座椅的廠商。他說你改,他就改,你不改,他怎麼改? 葉委員名山:座椅的廠商也都同意現在要一致配合交通部的規定。 林委員俊憲:你要正式去改,不是要求車輛改。你們的規定要改,他們才有根據。 葉委員名山:他們都同意,包括座椅的公會代表都同意要改。 林委員俊憲:同意要改,你們就要趕快改。萬一以後鑑定報告結果不是椅子,那怎麼辦? 葉委員名山:椅子是其中一個因素。 林委員俊憲:我不曉得為什麼運安會這樣看一看就可以來決定,龍騰這個案子犧牲掉六條人命,這個是很不幸的事故,卻處理得亂七八糟。司法單位跟運安單位好像也有聯繫的問題,現在到底什麼原因,報告還沒出來,卻他說一種,你說另一種。因為時間的問題,這個有機會我們再討論。 主席:請蘇委員震清發言。 蘇委員震清:(10時17分)主委好。剛才林委員問的,我在臺下也有仔細聽,剛好延續這個議題,我站在立場上要替你們叫屈。我先舉個例子好了,我們當民意代表隨時都會接受百姓的陳情,有不肖業者在屏東的農地上偷倒廢棄物,然後有人檢舉、查獲了,檢察官一樣就是查扣,這一堆廢棄物不得移動。但重點跑出來了,他在農地上面違法傾倒,隨著雨水、氣溫的變化,這些污染源滲到地下,造成農地種植的問題與地下水的問題。鄉親就一直打電話給環保局說,你們怎麼不趕快把這個東西移走?環保局雙手一攤說對不起,我們現在沒有能力,因為檢調查扣了,叫我們不能動。回到剛才的問題一樣,即剛才委員講騰龍的這個問題。今天你們要調查騰龍通運公司遊覽車的問題,事實上,我要替你們叫屈,站在所謂運安的部分,你們是最專業的,但是你們想進去調查,這個物證卻被查扣了。剛才講的橫向溝通的問題,你覺得問題出在哪裡?其實我可以替你回答,你們是無奈,我這樣說,對嗎?你們是「啞巴壓死子」,檢調不理你,你能怎麼辦?我相信你們更急!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蘇委員,你好。是,我們很急。 蘇委員震清:對,你們很急。剛才委員也有問到,你們是國家級的獨立機關,而且你們是最專業的運安調查單位,但是你們要東西卻要不到啊!他們高興就會給你們,他們不高興你們只好等。我剛才為什麼要舉廢棄物的問題為例?就如同我所說的,問題在於你們要怎麼啟動和他們之間的聯繫,對不對?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委員報告,這個問題法務部非常重視,同時也即刻解決了,我是不是可以請副主委…… 蘇委員震清:解決了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解決了,我請副主委來補充一下好嗎? 蘇委員震清:好的,副主委,給你一個回答的機會,請問你們和法務部成立了什麼機關? 主席:請運安會許副主任委員說明。 許副主任委員悅玲:跟委員報告,我們跟法務部高檢署在今年10月底共同建立了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與檢察機關為調查重大運輸事故與偵查刑事犯罪協調聯繫的窗口名冊,也就是說,我們共同建立了一個聯繫的平台,這是一個平台的機制。 蘇委員震清:這是一個平台名冊,你剛才必須看稿才能把這些唸完,我再唸一次:「共同建立了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與檢察機關為調查重大運輸事故與偵查刑事犯罪協調聯繫窗口名冊」,光是用唸的就要唸好幾十秒,你也必須看稿才能回答,這就是我們的官方制度!你們現在成立一個名冊,因為這些人改天也會被替換,換人之後,當然他們就必須確定到底哪些人才可以作為聯繫窗口,這只是確定一個窗口而已。主委,我曾說過我和你們站在一起,我覺得你們是獨立調查機關,但你們卻是有力無處出,你們成立這個名稱非常長的聯繫窗口名冊,改天可能組長換人了,請問你們要不要馬上通知對方趕快更換,然後再行文確定接下來某人可以跟你們聯繫?我覺得這叫做脫褲子放屁啦! 楊主任委員宏智:報告委員,這個問題高檢署也曾考慮過,所以窗口是以職務來界定,並不會因人改變而…… 蘇委員震清:我今天並不是在雞蛋裡挑骨頭,我只是希望能夠簡化一些程序,其實我現在是在替你們講話,因為你們真的很無奈,就像剛才委員所說的,你們要調一些東西卻調不到,是不是你們和他們之間有溝通上的問題?還是他們看到你們不高興,所以就不把東西給你們?如果是因為人的因素,那就不太公平,因為我們應該是對事不對人對不對?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蘇委員震清:然現在已經成立這個平台,我認為不光是形式上好看而已,這樣真的沒有意義,而是必須實際做好。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瞭解,謝謝。 蘇委員震清:另外,這是之前交通委員會也曾修改過的法律,個人認為這還有很大的研議空間,我現在是站在安全的考量上來跟你討論,沒有修法以前說3.5噸以上叫做大貨車,小貨車是3.5噸以下,修法後放寬限制,變成小貨車是3.5噸到5噸之間,但長度必須在6米以下,也就是說,新制的小貨車是3.5噸到5噸,但是長度必須在6米以下,變成是在限制長度。以前並沒有這樣的規定,但因為小貨車時常出現超載的現象,所以放寬噸數的限制,讓它變成5噸以下,不過以前並沒有長度的限制,現在卻跑出這樣的規定。請主委看這張圖,請問你認為在這兩張圖當中,哪一個比較安全? 楊主任委員宏智:第一個。 蘇委員震清:重點來了,請問為什麼第一個圖比較安全? 楊主任委員宏智:它有潰縮空間。 蘇委員震清:對,因為它有潰縮空間。我們修改這條法律時然都放寬噸數了,為什麼又要加一個長度限制?其實我們只要要求噸數就好了,為什麼要加上一個6米以下的限制?如果車子加上「長頭仔」,它就會多出一個長度,你剛才已經講到重點,我今天要站在安全的考量上來和主委討論這個問題,當然是第一個圖片中有「長頭仔」的車子比較安全,對不對?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沒錯。 蘇委員震清:為什麼現在要加上長度的限制?而且到現在都沒有車安中心的相關數據。你是主委,就如同主委剛才所說的,你認為第一個圖比較安全,對不對?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蘇委員震清:這應該是有科學根據的,因為它有潰縮空間對不對?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蘇委員震清:政府規定長度必須在6米以下之後,並沒有跟大家說為什麼要規定在6米以下?而且回答問題的答案很離譜,竟然說這是符合社會大眾認知的小貨車規格尺度。請問主委,「符合社會大眾認知」是指有經過民意調查這樣叫做大眾認知嗎?所謂的「大眾認知」是什麼意思? 楊主任委員宏智:不瞭解。 蘇委員震清:本席並不怪你,我只是想要告訴你,回這種公文真的太離譜了!什麼叫做「符合社會大眾認知的小貨車規格尺度」?什麼叫做「社會大眾認知」?請問你認不認知?我不認知!它的數據是哪裡來的?這真的不公平,所以現在外界風風雨雨,說這是為人量身訂做的法案。是不是量身訂做我不知道,我也不予置評,重點在於你剛才所講的是安全的考量,有潰縮空間的車子為什麼不可以?之前的法律規定小貨車噸數是3.5噸以下,現在放寬到5噸以下,然這樣,我們就以5噸以下作考量就好,而不是再多一個長度6公尺的限制,請問這樣有道理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瞭解,謝謝。 蘇委員震清:今天本席提出這個問題來和主委探討,改天我會向你們索取相關資料,就如同剛才所講的,包括潰縮空間、噸數,以及6公尺的長度到底會影響到哪裡的安全?而且另外還有一個重點,他們竟然還很離譜的回答說停車格不夠長停不下去,請問現在停車格都劃多長?據本席所知都是5至5.5公尺對不對?如果規定是6公尺的話,一樣也停不下啊!怎麼會用這種理由來搪塞說停車格停不下呢?本席感慨的是我們身為立法委員,當國家要制定法律時應該是要修惡法、立好法才對,在這個過程中,運安會是不是可以針對這個問題提出你們相對的看法?其實這也牽扯到安全。請問主委,針對這個問題,你們可不可以提出安全方面的建議?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的。 蘇委員震清:謝謝。 楊主任委員宏智:謝謝委員。 主席(劉委員櫂豪代):請陳委員雪生發言。 陳委員雪生:(10時28分)主委早,騰龍車禍案在3月16日發生、死了6個人,這個案子在地檢署已經放了八個半月,我很好奇地檢署把案子放在那邊幹什麼?過去八個半月以來他們在做什麼事?請問主委有去瞭解嗎?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沒有辦法瞭解。 陳委員雪生:我覺得這件事情運安會有責任,地檢署也有責任,我一直想瞭解真相,地檢署為什麼要把案子放了八個半月?究竟是檢察官有問題?還是地檢署認為自己很大?我們一直要求運安會不管是針對任何事情,包括車禍、航空、海上事故都必須在最快的時間內向國人報告,是不是?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陳委員雪生:地檢署做怎麼樣的偵查我們不去妨礙它,但是阻止運安會工作的進行是有問題的啊!不管你們跟他們怎麼協調,以後絕不允許再發生這樣的事情,如果再發生這樣的事情,我覺得我們對法務部地檢署就要作檢討,或是在法律上讓運安會有適當的位階來處理事故的調查。請問調查出來到底是他們說了算,還是你們說了算?現在問題又來了,究竟是以地檢署的為準,還是以你們的為準?這會是個問題。然已經發生了,那麼雙方都要檢討,不知道你們之間是否有情緒上的問題?其實彼此都是國家的政府機構,只是體系、權責不一樣而已!本會委員非常關心這件事,也提出很多看法供主委參考,我想主委應該要接納,至於地檢署、高檢署在看到運安會的執行業務後,他們也該要檢討。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陳委員雪生:我沒有要追究責任,只是好奇,何以要花八個半月時間來調查車體?而且調查後才把車體交出來?這實在不合理!還有座椅問題,到底是用糨糊黏的,抑或用螺絲拴的?如果是小螺絲,輕輕一碰就飛了!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錯。 陳委員雪生:所以你們要對交通部提出適當建議,好不好? 楊主任委員宏智:會的。 陳委員雪生:車體然有結構與系統上的問題,那麼交通部就要處理!交通部處理完了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據我瞭解,有召開技術性會議,至於會議結論,我請葉委員來報告。 陳委員雪生:你們的委員都有追蹤吧? 主席:請運安會葉委員說明。 葉委員名山:這項有追蹤,交通部與VS已經責成VSCC,也召集所有的公會討論,包括遊覽車公會、車體打造公會、車輛打造公會、座椅打造公會,目前已經達成共識了,所以會往這個方向走。 陳委員雪生:謝謝。林佳龍前部長把遊覽車都召回來,有補助他們嗎?有做整理嗎?在系統結構性上是否做了改善? 楊主任委員宏智:這點可能交通部會比較清楚。 陳委員雪生:主委不知道?然向交通部提出建議,那麼你們也要追蹤!你們提出建議後結果如何,我認為這才是你們的績效!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陳委員雪生:主委,我們共勉。 楊主任委員宏智:謝謝委員。 陳委員雪生:上一次本席提到有關南竿機場的側風問題後,執行長第二天立刻就到南竿機場考察。我認為那裡的側風問題真的很嚴重,尤其在立榮航空輪胎撞到以後,民航局準備加裝EMAS攔截網,但不知攔截網裝了以後會如何?執行長可否從專業立場來看這個問題? 主席:請運安會張執行長說明。 張執行長文環:攔截網在跑道長度不夠的情況下是有效果的,像松山機場的28跑道頭就有裝設。至於南竿機場兩側均為懸崖,不知施工上是否有困難?基本上,EMAS系統在跑道長度不夠的前提下,對飛機減速是有幫助的。 陳委員雪生:現在打算在南北向上裝一個,只裝在南往北,03跑道進場時,這個是一次性的吧? 張執行長文環:對,一次性的。 陳委員雪生:最好是備而不用,做了以後對飛航安全將有所提升? 張執行長文環:就南竿來說,一旦飛機衝出跑道的話就是衝進海裡了,如果加裝這項裝備,將可以有效把飛機停在邊緣上。 陳委員雪生:吹南風時,飛機從北往南進場,這邊你覺得需不需要裝? 張執行長文環:機場會做盛行風的統計,以南竿機場來說,大部分都是從南向北進場,從北向南進場的機率比較小,不過要裝也是可以,只是得考慮成本效益問題。 陳委員雪生:執行長是這方面的專業,本席希望執行長能繼續關注我們機場的問題,畢竟我們馬祖的兩座機場都不是非常優良的機場!在沒有改善前,希望運安會與執行長能對我們機場的運作情形,特別是風切、風大的時候,給我們機場多一點關注,好不好?也請提供一些改善建議給本席,好不好? 張執行長文環:是。 陳委員雪生:謝謝執行長。 張執行長文環: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10時35分)主委早安!今天審查運安會預算,我們都知道一個機關的運作,人力與經費是最重要的。108年8月1日,運安會於國人期待之下成立,希望運安會能就國內運輸事故進行調查。因此,就業務執掌來說,涵蓋水路、陸路,不再侷限於空運。經行政院核定,運安會增加了員額,惟以運安會108年至111年員額及人事費概況來看,我認為執行率不太理想。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陳委員早安!報告委員,本會於去年8月1日成立,但事實上,我們的人員都還在暖身,包括人政快在內。當我們開始聘用新人時,又需要公告期,需要筆試、口試,以致第一批人員報到,已經10月1日了!這已經是最快的速度了!這兩個月雖然已經編列人員的薪資,卻無法使用,此係主要原因。 陳委員素月:在人員的聘用部分,運安會可以增聘36名,是不是?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陳委員素月:分階段執行?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陳委員素月:以目前階段來說,今年年初核定增加18位,請問這18位都補滿了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還有3位!我們發現應聘公路副調查官的人員不夠多,而我們希望有足夠的人才來徵選,這樣才能更公正,更符合我們的需要,因此仍在作業中,還缺3位。 陳委員素月:何時可以補滿? 楊主任委員宏智:1月底之前可以全部到位。 陳委員素月:明年1月之前? 楊主任委員宏智:1月底。 陳委員素月:如若人員不足,那麼對很多事件的調查恐將心有餘而力不足,希望運安會能積極補足。 楊主任委員宏智:會的。 陳委員素月:其次,本席從預算書看到明年度運安會編列了3,125萬元關於辦理國家運安工程研究中心建置計畫,該項計畫總經費為12億5,025萬元,分五年辦理。就本席所知,行政院迄今尚未核定該計畫? 楊主任委員宏智:已經在行政院。 陳委員素月:在行政院裡,但尚未核定?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陳委員素月:然沒核定,現在就編列預算的話,未來在執行上是否會產生問題?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預期院長近期會批核,若這次不編列進去,明年將無法執行!如此將空轉一年! 陳委員素月:此一建置計畫的組織條例出來了嗎?抑或不需要組織條例? 楊主任委員宏智:不需要組織條例。 陳委員素月:員額的配置呢? 楊主任委員宏智:都有規劃進去。 陳委員素月:是運安會原來的員額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運安會的員額,等於我們橫向支援運工中心。再者,我們係經行政院同意後才編列預算的! 陳委員素月:日後該單位的功能究竟為何?雖然由運安會人員支援,但工作性質是不同方向,一個應該是研究調查,未來的國家運安工程研究中心是以實驗為主。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單位的業務部門有6個組,4個組是海、陸、空的調查組,另外2個組是在做工程能量還有分析的部分。這個工程能量單位就叫做運工組,所以工程中心是由運工組的人去支援,也就是現在的黑盒子國家實驗室,現在會在運工中心把它擴充到海、陸、空所有的紀錄器,是這樣的一個概念。 5年之後就會正式運作,我們也預期5年內另外的18位行政院應該會核定下來,所以人員的運作到時候就會很充分。 陳委員素月:這個部分就是以實驗為主嘛!因為我看到你們的說明表示這個單位未來是以測試跟實驗為主,交通部鐵道局也成立了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像這樣的單位是針對有關軌道的靜態強度及動態疲勞的試驗,所以在這個部分,你們難道沒有辦法做配合嗎?還要再另外成立一個中心。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委員報告,我們跟他們的鐵研中心有橫向的聯繫,大家有去把各自要建置的東西的特性先定位下來,我們會互相支援,譬如,運工中心是以調查技術的需求為主;鐵研中心則是要做驗證,還有做產業的規劃,事實上,工程的性質不太一樣。 陳委員素月:因為考量到國家的財政畢竟是有限的,希望能夠善加利用所有資源,不要有疊床架屋的狀況,謝謝。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謝謝。 主席:謝謝陳素月委員。 接下來請許委員淑華發言。 許委員淑華:(10時42分)主委好,88年開始我們就有辦理飛安自願報告系統,就是根據自願、保密跟無責這樣的原則,航空的從業人員和一般的民眾可以提供一些使用經驗,或是提供工作上可能會影響飛安的一些問題給我們作為參考。我覺得這個很好,增加一些專業人員或者是民眾在使用的經驗值,我覺得未來如果有一些狀況的話,他可以達到一些預防的效果。 運安會成立之後,依照規定,我們把它分為航空、鐵路、水路跟公路,共4個子系統。目前從運安會的網站上,我們只有看到飛安跟鐵路的,為什麼沒有公路跟水路的報告呢?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第一個,人力跟經費我們都有規劃進去了,現在鐵道已經完成了,所以接下來就是水路,最後是公路。 許委員淑華:大概什麼時候可以完成呢?如果說我們有開放給民眾參與的話,照理講公路的參考性應該會很高,如果我們現在都陸續地在進行了,尤其像是您剛剛提到水路的部分,其實是運安會非常繁雜的一個業務,到底什麼時候可以把這些的報告提出來呢? 楊主任委員宏智:這個規劃是由鄭組長負責,我請他說明一下。 許委員淑華:簡單說明就可以了。 主席(陳委員雪生):請運安會運安組鄭組長說明。 鄭組長永安:跟委員報告,我們目前水路部分的報告已經在官網上線了;至於公路的部分,預計在年底的時候會上線,公路會比較晚的原因主要是因為現在世界各國幾乎沒有公路資源報告系統,所以它在以後的維持上必須要花比較多的時間去研議,所以我們把它排在比較後面。 許委員淑華:好,是不是因為我們採取自願、保密、無責的方式,可能一般的民眾並不是那麼地瞭解身分及保密的規則,如果我們認為這個系統對我們來說有很大的參考價值的話,我們是不是需要再多做一些宣導呢?還是不需要,應該按照目前這樣就可以了? 鄭組長永安: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這個系統最主要的報告對象是運輸從業人員,這是我們主要報告的對象。 許委員淑華:所以公路的部分我們沒有給一般的民眾? 鄭組長永安:一般的民眾他要報告也是可以,只是說我們宣導的主要對象都是運輸從業人員。 許委員淑華:我知道,所以我剛剛在講因為一開始的時候有飛安嘛!如果我們希望這4個子系統可以有更多經驗值的話,雖然一般民眾不是主要對象,但是我們鼓勵一般民眾能提供一些經驗值,當然在這方面,我們可能就要多加宣導,除非未來我們不希望一般的民眾參與。 鄭組長永安:我們後續再研議看看一般民眾的部分要怎麼去處理。 許委員淑華:所以現在公路的部分,其實是沒有給一般民眾,是針對專業人員是不是? 鄭組長永安:我們主要宣導對象是針對專業人員。 許委員淑華:瞭解,如果這個對於整體的運安報告是有幫助的,那就儘快提出。 楊主任委員宏智:會的。 許委員淑華:最後,就是大家非常關心的人力問題。因為運安會的專業度比較高,我們也知道一般在招募的時候,公部門跟企業在互相競爭上面,企業的薪資因為也比較高,所以在招募上面,我們本來就遇到比較大的困難。 今年成立之後,你本來的預算員額是75人,今年110年的預算是編列1億5,000萬元左右,比去年增加了3,000多萬元。剛才我有聽到主委報告,我們本來要增聘18位,現在有報到的是6位,您這邊有報告現在只剩下3位,剩下的應該是在1月底會補齊。 楊主任委員宏智:1月底會全部到位。 許委員淑華:好,如果人力可以全部補齊的話,我們已經在規劃中的運工中心實驗大樓,還有先前我一直在反映希望成立北、中、南快速反應中心,到底我們現在這樣的人力是否足夠去應付?未來我們有了這些硬體,到底軟體的人力夠不夠?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委員報告,我們提出第二階段的人力請徵是36位,等於是第2次人力請徵,人總先給我們18位,所以未來的運工中心跟快速反應辦公室要等到後續的18位到位。 許委員淑華:所以如果18位進來之後,我剛剛提到快速反應中心的人力部分應該都是可以負荷的。基本上運安會這邊還是要去思考到底要怎麼樣去培育我們自己的人力,因為可能會碰到一些人才斷層的問題、招募不順利等等,這個會讓整個工作上的推動有困難,應該去思考一下到底如何從內部慢慢地培育人才,好不好?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的。 許委員淑華:另外,立法院在今年5月底的時候通過太空發展法,這個太空發展法當然是提供給公部門跟民間企業有一個法律的依循。按照太空法第十八條規定,太空事故的調查是由你們這邊來辦理,現在運安會有航空、水陸、鐵道三個調查別,未來我們要新增一個太空調查組,還是你會從現有的航空組這邊去增加人力?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這邊會修改組織法,也會把調查法做務實性的調整。因為太空法主要是針對火箭,火箭的技術跟我們的航空是完全不一樣,所以才需要有專業人員。我請執行長跟委員再做進一步的報告。 主席:請運安會張執行長說明。 張執行長文環:委員好,簡單的跟各位委員報告一下,我們針對太空法成立了專案研究小組,這裡面還包含3位曾經在美國太空總署擔任資深工程師的專家,我們的研究小組會從4個方面來針對太空做調查研究,第一個,我們會召集相關研討會,蒐集相關的太空專家的意見,另外就是了解太空發展法主要內容。 許委員淑華:謝謝執行長,請容我先打斷你發言,簡單講不是航太組,應該是另外會有一個針對太空組,專業領域還是不一樣嘛! 張執行長文環:對。 許委員淑華:好,謝謝你。主委,現在整個運安會招募人才其實非常不順利,在太空方面臺灣算是剛起步,未來我們要面臨到一些太空事故,這些基本上機率比較低,但是法然已經通過,還是要在人力跟專業上做好配置。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好的。 許委員淑華:雖然運安會有參考一些美國的意見,但是美國畢竟有商用太空運輸部門和運安會可以相互搭配,我們目前只有科技部的國太中心,我覺得參考國際的經驗很重要,但畢竟每個國家投入的資源還是不同,所以然法已經成立了,要快速的將人員及專業配置做好,還是要儘快未雨綢繆。謝謝。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的,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0時51分)謝謝主席。主委好,我要請問人員進用的問題,現在員額還沒有補齊主要的原因大概是什麼?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主要的原因是我們在人員的聘用中優先運作內升作業,現在內升作業已經完成,有部分外聘的也在平行處理,外聘現在只剩下三位還沒有補齊,其他都到位了。 陳委員椒華:所以就是指都補齊了? 楊主任委員宏智:都沒有問題。 陳委員椒華:只剩下三位?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陳委員椒華:因為我們看到運安會的編制有航空、水路、鐵道、公路、運輸安全、運輸工程,現在所有的操縱都是在資訊軟體上面,運安會有沒有需要在整個機關的編制上有一個跟資訊相關的組別? 楊主任委員宏智:報告委員,運安會裡的公文都電子化,所以本身都有資訊和資安人員,只是編制很小,假如跟交通的資安有關係,比如航空…… 陳委員椒華:比如我們現在看到的自駕車,整個自駕車的安檢應該就是資訊軟體的操控,未來自駕車的市場、產業其實是很大的,所以相關運輸安全的編制,也請主委思考未來如何調整,因為你剛剛說編制很小,本席認為這是非常大的業務,也需要很多優秀人才加入。再請教,現在自駕車的數量越來越多,如果像公車沒有人駕駛,發生事故時,我們有相關法規認定相關的責任歸屬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報告陳委員,這部分由行政院科會辦針對法律責任的問題委託資策會規劃,委員的Power Point裡面有談到檢驗機制、監理,我倒是覺得科會辦沒有把這個放進來有點可惜,等於有漏掉。 陳委員椒華:請問主委,聽起來還是沒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囉?科會辦找資策會協助做相關研議,對不對? 楊主任委員宏智:對。 陳委員椒華:這樣聽起來還是沒有一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責,所以相關的安全檢驗機制監理法或法規,以及運行時安全的檢驗機制,本席認為運安會還是要多多提供科會辦意見,希望不要等滿街都是自駕車才要找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那時可能就來不及了。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我們也會提醒科會辦這件事情。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再請教主委,我們看到施政績效的部分,運安會跟各單位有強化調查合作機制,包括鐵道局、海巡署等等,但是就是沒有看到臺鐵,請問如何跟臺鐵建立合作機制?主委你認為有需要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報告委員,臺鐵是營運單位,比如在航空方面我們的合作單位是民航局,不會在營運單位─航空公司,臺鐵的很多改善建議我們會去看有沒有落實,所以不是用合作的方式,互動的模式不太一樣。 陳委員椒華:所以就是用其他的機制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這邊發起了一個鐵道首長聯席會議,每三個月開一次會,第一次就是由我召集,鐵道局局長、臺鐵局局長都會到,主要的主管也會到。 陳委員椒華:本席關心的是平時怎麼樣加強互動,如果三個月開一次會怎麼掌控一些狀況?我認為還是不足。比如臺鐵行控4.0,我們也想知道運安會到底掌握多少,我們知道目前行車控制系統是矽谷成立的理立系統公司得標,連高科大張簡嘉壬教授率領的團隊都被打敗,本席擔心如果臺鐵用的公司大家比較不熟悉,也怕他們對臺鐵的整個核心技術或現有的營運不熟悉,未來怎麼能夠讓系統運轉得當?主委,本席剛剛說的部分,臺鐵應該要跟運安會多溝通。 楊主任委員宏智:因為臺鐵行控4.0是科會辦給臺鐵的一個前瞻計畫,等於臺鐵要發包、執行,後面的end point只要臺鐵認為運安會的專業人員可以協助,我們很樂意列席。 陳委員椒華:也請運安會能多跟臺鐵建立一個溝通機制,謝謝。謝謝主席。 主席: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10時58分)謝謝主席。楊主委好,有關運安會我們當然最希望永遠用不到,當用到的時候就是有事故、問題發生,我們還是要去面對。萬一不幸發生事故,紀錄器就是回溯當時狀況非常重要的器材,現在看運安會提出的報告中,我們的飛航紀錄器解讀率是100%。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錯。 劉委員櫂豪:因為運安會的前身就是飛安會,所以我們對航空整體、全盤的了解最純熟;鐵道紀錄器的解讀率是84%;水路是85%,顯然在飛航以外,我們對鐵道和水路紀錄器的解讀,目前看起來還是有它的瓶頸,有15%的紀錄器可能沒有辦法完全的解讀。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劉委員櫂豪:特別是鐵道,這一、兩年我們臺鐵新購了城際列車或區間列車,水路部分當然也日新月異,所以跟航空比起來有這樣的落差時,主委,問題是出在哪裡?或者站在運安會的立場,要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委員報告,以航空器來講,是兩個大廠,一個是波音,一個Airbus,幾乎95%的民航機都是這兩個系統,這兩個系統用的黑盒子都有各自的規格,所以我們要做到紀錄器的完整解讀,因為它有國際化、標準化,又經過這麼長時間,所以沒有問題。以鐵道來講,委員應該清楚新採購的車輛,可能是韓國的,…… 劉委員櫂豪:韓國、日本或其他國家的。 楊主任委員宏智:對,都有,所以這樣的解讀,就好像在超市一樣,因為它的項目太多了,我們只能一步一步的讓它建置到位,是這樣的原因。 劉委員櫂豪:主委,我們現在知道它的問題,我覺得在平日還是要把這部分補齊。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劉委員櫂豪:但我還是要強調,希望用不到,但是萬一我們解讀紀錄器就發生問題,沒有辦法去還原當時的狀況,就會讓整體的調查工作大打折扣。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劉委員櫂豪:另外就是運安會的一個很重要的功能,除了要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之外,也希望能夠藉由調查,給相關機關一個具體的參考或建議,從110年1月到10月為止,總共提出建議事項101項,因為運安會的前身是飛安會,所以如果從87年開始累積,飛安的建議事項總共是1,076項,運安會成立到現在,有關鐵道的建議事項總共有60項、公路69項,然後水路部分有40項,根據相關規定,事件的發生原因調查完畢,運安會提出了一些建議,行政院會去要求各機關去執行。運安會的建議會寫在事故發生原因的調查報告裡面,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行政機關做得到也認為應該要做的,他就去做,另有一種你們的建議可能受限於目前的器材、人力、物力,行政機關沒有辦法在短期內完成,請問運安會會做怎樣的追蹤? 楊主任委員宏智:行政院基本上做行政上的支援,也就是站在行政院的高度,會把我們發出去的改善建議列管,然後每三個月或六個月追蹤,就是由被建議改正的單位譬如臺鐵局提出改善方案,行政院就會把這個方案發給運安會檢視,我們會到現場去看,確實可以才會解除列管,是用這樣的模式。 劉委員櫂豪:我現在是說行政院這一端會列管,但在運安會這一端,你們做怎樣的處理,還是就是在事故調查報告處理? 楊主任委員宏智:運安會是實際上到現場去檢驗,看看可不可以解除列管,行政院只有把它上網、發公文。 劉委員櫂豪:如果認為可以解除列管,你們就會建議行政院。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 劉委員櫂豪:現在可能一般民眾認為跟運輸安全有關係的,他直接就想到負責事故調查的運安會。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沒有錯。 劉委員櫂豪:整體列管是行政院,運安會應該也可以去想一下如何提供資訊,讓民眾想要瞭解整體進度或真相時,可以得到清晰的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有網頁,只要民眾想要瞭解的話,他自己上網都可以看得到某一條現在進度到哪裡。 劉委員櫂豪:雖然現在網路很發達,但資訊也太多了,應該讓民眾有單一的管道可以瞭解整體的進度。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謝謝。 主席:請傅委員崐萁發言。 傅委員崐萁:(11時5分)主委好,運安會今年從1月到10月已經提出101項提升整體運輸安全包括飛航、水路、鐵道、公路的相關建議,從前次到這次的會議,本席對於運安會有高度的期許,從飛安會升格為現在的運安會,你們所需要的人員,我們也大力的支持,為了讓運安會能夠有手、有腳、有翅膀來做事,這101項關於整體運輸安全提升的建議,主委可不可以再表述一下?你們報到行政院以後,行政院接下來怎麼處理?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報到行政院的同時,也會給受建議的單位,所以大家都看得到,行政院的列管就是每三個月發文去追蹤,受建議的單位要提出改善方案,這個方案經過公文行政體系送到運安會來確認,運安會就會到現場實際勘查,如果我們覺得可以接受的話,會讓行政院知道可以解除列管。 傅委員崐萁:所以現在行政院並不是一個監管單位? 楊主任委員宏智:不是。 傅委員崐萁:只是一個公文往返中轉的單位而已? 楊主任委員宏智:但是以它的高度,比較容易幫肋我們在行政作業上更有效的達成工作目標。 傅委員崐萁:運安會有沒有什麼想法,讓行政院能夠確實發揮監管的功能,切實協助運安會落實運輸安全部分的建議,讓相關單位能夠確實的改進? 楊主任委員宏智:因為我們在飛安會有21年的經驗,所以我們也看得到,有的單位確實有困難,譬如松山機場,飛機會衝出跑道,假如跑道的長度要達到標準的話,就要拆民房,徵收土地,像這樣的一個改善建議會持續列管很久,直到土地的問題解決。 傅委員崐萁:主委,在運輸安全上有很多的面向,您所提到的是一個根本改善場站設施的部分,受限於先天環境的不足,但本席現在關心的不是這個,而是整體的營運、管理,尤其是管理,尤其在鐵道、鐵路局。本席覺得運安會必須要有確實的效益,對行政院來講,在施政上運安會的成立幾乎跟交通部平行,你們要有一個部會該有的力量,本席實在很不願意講,希望你們不要變成廁所裡的花瓶,而是真的有其效益,以及對這個國家有貢獻。 針對你們提出的這些建議,我們不要講先天不足的部分,現在只講很確實的、在人為管理上能夠提升並解決的問題,舉個簡單的例子,為什麼我們搭高鐵都不用擔心?因為高鐵一定會準時,而鐵路卻是永遠不要相信它可能會準時,這已經是民眾普遍的認知。如今運安會已經針對運輸的監管、改善提出建議並且看到問題,但最終應該是要解決問題,而不是只報到行政院,如果只是報到行政院的話,我們可以看到針對食安的問題,連院長都不開會!我覺得主委應該要定期把你的聲音表達出來,而不是立法院開會你才來,針對運安會長期以來所提出的建議,交通單位如果還是沒有確實改善的話,運安會應該要站出來大聲疾呼才對,如此才不會讓這個單位成立的美意陷於恍然。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傅委員崐萁:現在鐵路真的是積重難返,姑且不說工會的問題,連管理者都是抱持過客的心態,所以運安會等於是在對牛彈琴,你說你們提出來的事情行政院有列管,本席實在看不出有什麼績效,光以準點來說就好,鐵路局的準點問題為什麼永遠沒有辦法解決?除了本身鬆散、管理階層過客心態之外,你們身為監管單位也沒有進行有效的監督,所以它才能因循苟且,一而再再而三的持續腐化。本席希望現在你們先focus在鐵路整體的管理方面,現在鐵路管理可說是完全失能。針對這部分,希望未來召委能夠再安排運安會和鐵路局一起來報告,如果這個沈痾再不能解決,對於所有旅客的安全我們該如何面對?本席已經把題目給你了,希望主委能夠就這個部分儘快提出確切可行而且能夠立刻完成的效益提升,好不好?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的,謝謝委員。 傅委員崐萁: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及張委員育美均不在場。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11時13分)主委好,今天特別來這邊是想就教太魯閣號事件,太魯閣號事件發生在4月2日,出事地點在花蓮秀林鄉和仁段清水隧道,造成49人死亡、247人輕重傷,這個事件也導致當時交通部長林佳龍下台,包括鐵路局局長也被調職,另外還有兩位主管被記大過,目前處分報告書都已經出來了。但你們的答覆是太魯閣號事故最終調查報告將於明年4月底前完成,也就是調查報告還沒有完成就先處分,請問為什麼調查報告需要花那麼久的時間?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委員報告,以航空為例,如果航空發生任何大型事故的話,國際上平均值大概是一年半到兩年。至於鐵道事故,德國ICE高鐵出軌在十幾年前也花了兩年多的時間,日本在2005年…… 孔委員文吉:請你把程序講一下,你們是怎麼樣進行調查?你們要召開會議嗎?還是怎麼樣?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們要做的事情有很多,譬如有的實驗還要繼續去做,得出來的實驗資料必須請專家一起來共同解讀,然後我們有專業的人員進行事故的分析,我們希望我們所看到的安全漏洞一個都不會漏掉,而且很深入的讓它完整的呈現出來,這些都需要時間。 再者,以事故報告來講,以往的鐵道事故報告,臺鐵局寫完給交通部批之後就沒事了,但我們的事故報告比照航空相關辦法,我們的事故報告草案出來之後,比如臺鐵局可以回覆意見,也就是他們可能對我們的報告有意見可以回覆,我們的要求是必須在30天內回覆,所以都需要時間,最後它還可以來委員會陳述…… 孔委員文吉:請問對於家屬的賠償現在是怎麼做的? 楊主任委員宏智:賠償的部分是由臺鐵局和交通部負責,我們沒有參與。 孔委員文吉:你們沒有參與?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沒有參與。 孔委員文吉:家屬都覺得這很冤枉,根本就是不應該發生的事情,原本應該只是一個工地意外。為了補償的問題現在都還在陳情,尤其那天我也有參加太魯閣號事件在花蓮的公祭,所以我們都感到非常遺憾,我希望政府能夠好好安撫家屬並妥善處理賠償問題。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孔委員文吉:其次,請問運安委員會的委員總共有多少人? 楊主任委員宏智:11位,其中5位專任,6位兼任。 孔委員文吉:你早上答復其他委員時,人家都說你們的薪資太高了,15萬元是平均薪資…… 楊主任委員宏智:沒有,應該是10萬元。 孔委員文吉:當然下面也有領三、四萬元的,請問委員是領多少錢? 楊主任委員宏智:兼任委員一個月是8,000元,專任委員大概是從11萬元到15萬元之間。 孔委員文吉:專任委員是每天都上班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每天都要到,比如我就是每天都要到。 孔委員文吉:11位委員有幾個專任、幾個兼任? 楊主任委員宏智:5位專任、6位兼任。 孔委員文吉:本席也覺得15萬元的薪資太高了。 楊主任委員宏智:報告委員,如果我在臺大任職的話,我的薪資比這個還高。 孔委員文吉:現在有很多成立任務小組的委員,他們的薪資大概都沒有領這麼高。今年你們的預算編列2億5,376萬元,較去年增加6,551萬元,增幅高達34.8%。 楊主任委員宏智:因為我們的人員新聘18位。 孔委員文吉:人員有增加18位?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 孔委員文吉:是約聘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約聘僱人員新增18位,全部都是約聘僱。 孔委員文吉:希望你們能夠把效率做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鍾委員佳濱、高委員嘉瑜、張委員其祿、劉委員世芳及李委員德維均不在場。 洪孟楷委員因代表本院為今年英國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COP26)國會視導團成員,現返國於防疫旅館隔離中,本日會議採視訊發言。 現在休息10分鐘,進行連線準備。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繼續開會。現在請洪委員孟楷進行視訊發言。 洪委員孟楷:(11時31分)主委,你好!今天我想跟您請教運安會的相關業務。大家都很關心,上午我也有聽到,針對今年3月的騰龍遊覽車事故,現在運安會表示要比預期再晚5個月,明年1月才會公布事實資料報告。是嗎?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說明。 楊主任委員宏智:洪委員,你好!是,因為我們的調查人員在這個月中才有機會對這個事故車做詳細查點,包括到車體下面去,我們會利用最快的速度…… 洪委員孟楷:好,主委,所以到這個月中…… 楊主任委員宏智:利用兩個月的時間,到明年1月…… 洪委員孟楷:現在是11月,你是說到10月,還是到11月? 楊主任委員宏智:就是這個月可以正常啟動了,之後我們利用兩個月或兩個半月的時間,到明年1月讓事實資料報告能夠呈現出來。 洪委員孟楷:好。主委,現在的問題是今年3月爆發的事件到這個月運安會才能正式接觸到事故車。10月你們曾經發布新聞稿表示和地檢署溝通有狀況,但是宜蘭地檢署馬上回復並不是這樣,並且有兩度會同運安會做事故車的鑑定。本席只是很好奇,今年3月有騰龍遊覽車事故,4月有太魯閣號事故,感覺起來,在調查的過程當中,運安會和地檢署都有隔空交火的狀況,到底問題出在那邊,主委是不是說明一下?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洪委員,我跟你報告,因為我個人在飛安會時代曾經待了四年,從接運安會主委到現在又三年,所以對於整個細節大概還能夠掌握。飛安會時代我們就和高檢署有合作協議書,等於和當時的檢察長合作非常久,所以這個合作協議大概不會有任何落差,但是今年我才瞭解和我們合作比較密切的檢察長去年剛好退休,他退休之後,這個合作協議書在高檢署這一端就呈現沒有繼續連結的狀態,所以後續不管是騰龍案或太魯閣案,我們之間的確有橫向溝通的問題。…… 洪委員孟楷:等等。抱歉!主委,現在你講的是我們國家的政策方向會因一個人離開而有所改變,這樣不就是因人設事嗎?過去到現在你已經在這個位置7年的時間,從之前的飛安會到現在的運安會,你們難道都沒有和地檢署等相關單位做橫向的聯繫溝通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委員報告,因為上一次業務報告時,委員特別質詢騰龍案的報告為什麼延遲?當時我在質詢臺有讓委員瞭解,宜蘭地檢署扣留那個事故車,我們沒有辦法依照我們的時間、程序派員處理。那次質詢報告之後,法務部非常重視,所以現在我們建立的不只是原有的合作機制,也有執行的方案,也就是各個地方檢察署會有主任檢察官擔任窗口。現在就不會有因人設事的問題,整個機制建立起來了,平臺有了。謝謝委員在這一方面的支持。 洪委員孟楷:主委,照你剛剛這樣講,你等於親口承認運安會成立三年多來都沒有和相關的地方單位(不管是地檢署或調查單位)建立良好的溝通平臺和窗口,直到今年10月才正式確認。請問未來這會不會再有因人設事的狀況?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個人很有信心,不會!因為所有的平臺建立起來了,我們運安會是以副主委為主要窗口,臺灣高檢署也有三位高檢法官擔任比較高層級的窗口,各個地方的檢察署也都有,已經全部動起來了。 洪委員孟楷:是。全部動起來是今年10月的事情嘛! 再來,現在地檢署的調查報告歸地檢署調查,運安會做運安會的調查報告,但是目前坊間有一個說法,就是運安會在配合地檢署的調查報告,以提出自己的相關報告。請教主委,運安會應該是獨立機關,你們的時程會不會因地檢署的報告而有所改變? 楊主任委員宏智:不會!現在已經恢復到該有的運作機制。運安會的確是一個獨立機關,地檢署或檢察署本身也是獨立機關,我們彼此需要合作。我用飛航事故的模式跟委員報告,大家都非常清楚,我們做的事實資料報告,各個地方的檢察官會作為重要參考,所以這應該是反過來,因為我們的工程能量最夠。 洪委員孟楷:好。主委,讓我確認一下,針對騰龍案這個重大的遊覽車意外事故,原本運安會預計多久內要提出事實調查報告? 楊主任委員宏智:從10月中開始啟動,利用兩個月的時間,之後事實資料報告提出來。 洪委員孟楷:換言之,依照正常的流程,今年3月的事故應該是今年5月就可以提出調查報告?…… 楊主任委員宏智:最晚也應該是6月、7月要提出來。 洪委員孟楷:這樣的話,你們已經延宕了將近……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兩個月是我們加緊腳步了,…… 洪委員孟楷:對嘛!現在11月了,這已經延宕了三個月到五個月的時間。 楊主任委員宏智:對,延宕了。 洪委員孟楷:主委,最後一個問題,運安會一開始是宣稱遊覽車的車體出現結構性的問題,那時交通部還大動作召回上千輛同款車輛做檢驗,我想您應該也記得很清楚,……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清楚。 洪委員孟楷:可是現在地檢署的報告表示遊覽車沒有故障,是司機超速且操作失當。請教主委,地檢署這樣的調查報告是不是和現在運安會的調查方向一致,還是運安會有不同的解讀? 楊主任委員宏智:跟委員報告,現在運安會的事實資料報告還沒有出來,更不要講分析報告,但是我們看到交通部召回700多部遊覽車,我們公路專業的葉委員有去瞭解他們如何召回,是不是我請葉委員跟洪委員報告?讓委員能夠進一步瞭解。 洪委員孟楷:主委,沒關係!因為我的時間有限,而且這個視訊連線比較沒有那麼順暢,…… 楊主任委員宏智:好的。 洪委員孟楷:我直接請教,現在地檢署的報告是遊覽車司機的過失比較嚴重,車輛沒有問題,這是我們看到的媒體報導,而當時運安會是說遊覽車有結構性的問題,最後事實調查報告出來之後,我們會不會發覺遊覽車其實沒有問題?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比較有信心…… 洪委員孟楷:我想確認的是當時運安會會對外說遊覽車有結構性的問題到底是基於什麼樣的事實和什麼樣的證據? 楊主任委員宏智:因為有6名乘客被拋飛,這些被拋飛的乘客都是連人帶椅子,他們都是在繫上安全帶的情況下被拋到山溝去,所以整個椅子脫離遊覽車是最大的問題,椅子會脫落代表固鎖有狀況,於是我們回顧另外兩起重大遊覽車事故,陽明山和汐止的事故同樣都有椅子拋飛的狀況,因此我們相當…… 洪委員孟楷:主委,之前你們都還沒有看到車體,直到這個月中才看到車體,才開始要做事實調查,本席要求,針對你剛剛講的拋飛這個事件,一定要澈底釐清,現在你們已經可以看到車體了,一定要確認到底哪個環節出了錯,才能提出後續檢討報告的改善方案,這樣才能給交通部、公路總局做檢討報告,好不好?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我們會的。 洪委員孟楷:好。主委,最後一句話,到目前為止運安會的網站上還是只有到8月的月報。 楊主任委員宏智:你說委員會的月報嗎? 洪委員孟楷:本席15分鐘前上網看,委員會的月報還是只有到8月,但是現在已經11月中了,本席提醒,月報的更新及上傳應該要與時俱進。 楊主任委員宏智:是的,我們查一下,會快速update。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 主席:洪孟楷委員,時間到了。 洪委員孟楷:好,謝謝。 楊主任委員宏智:謝謝。 洪委員孟楷:謝謝主席。 主席:洪孟楷委員,您辛苦了! 洪委員孟楷:不會,謝謝主席。 主席:你代表我們國家出任務,回來在防疫旅館還要待14天,我代表交通委員會向您致敬,謝謝。 洪委員孟楷:不敢,謝謝。 主席: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李貴敏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委員李貴敏書面質詢: [image: image2.jpg] [image: image3.jpg] [image: image4.jpg] [image: image5.jpg] [image: image6.jpg] [image: image7.jpg] [image: image8.jpg] 主席:現在休息20分鐘,之後進行運安會預算的處理。請各位用餐,辛苦了!謝謝。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111年度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預算的處理,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同時進行協商。 一、預算數 1.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8項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0項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16萬5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0項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無列數。 2.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5項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2億5,376萬元。 第1目 一般行政1億7,282萬5千元。 第2目 運輸事故調查1,265萬8千元。 第3目 運輸系統安全分析與工程鑑定3,449萬6千元。 第4目 精進運輸事故調查技術與預防研究3,305萬1千元。 第5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70萬元。 第6目 第一預備金3萬元。 二、委員提案: [image: image9.jpg] [image: image10.jpg] [image: image11.jpg] [image: image12.jpg] [image: image13.jpg] [image: image14.jpg] [image: image15.jpg] [image: image16.jpg] [image: image17.jpg] [image: image18.jpg] [image: image19.jpg] [image: image20.jpg] [image: image21.jpg] [image: image22.jpg] [image: image23.jpg] [image: image24.jpg] [image: image25.jpg] [image: image26.jpg] [image: image27.jpg] [image: image28.jpg] [image: image29.jpg] [image: image30.jpg] [image: image31.jpg] [image: image32.jpg] [image: image33.jpg] [image: image34.jpg] [image: image35.jpg] [image: image36.jpg] [image: image37.jpg] [image: image38.jpg] [image: image39.jpg] [image: image40.jpg] [image: image41.jpg] [image: image42.jpg] [image: image43.jpg] [image: image44.jpg] [image: image45.jpg] [image: image46.jpg] [image: image47.jpg] [image: image48.jpg] [image: image49.jpg] [image: image50.jpg] [image: image51.jpg] 三、臨時提案 委員陳歐珀等提案: 有鑑於我國2030年將全面推動電動巴士,以響應節能減碳政策。然今年3月桃園客運華德電動巴士卻燒出了電動巴士使用中國電池芯的議題,雖業者及交通部都極力撇清,但從「交通部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車輛業者資格審查作業要點」來看,關於鋰電池國產化的要求只限於「鋰電池組」,卻不包括「鋰電池芯」的根本系統,甚至有讓利中國之嫌,顯不利我國產業之發展。爰提案要求運安會儘速聯繫行政院科會辦研商跨部會解決策略,以維護我國之利益。 提案人:陳歐珀  陳雪生  趙正宇  陳明文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第1案至第9案是通案,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謝謝主席。請問主席,差旅費是不是依照上週的審查原則,用通案來處理? 主席:OK,第1案至第9案差旅費通案,行政部門有沒有意見? 主任秘書靜妮:報告委員,因為我們目前還是希望明年的預算可以順利執行,所以如果有刪減的部分,希望都改採凍結的方式,另外就是將專案報告的部分改為書面報告。 主席:第1案至第9案刪減的部分改為凍結? 主任秘書靜妮:例如第5案「應予減列20萬元,另凍結10%」,我們希望減列的部分都能刪掉。 主席:林委員,我們通案是派員出國的部分凍結二分之一或十分之一嘛? 林委員俊憲:對。 主任秘書靜妮:我們希望可以爭取凍結十分之一,然後…… 林委員俊憲:好啦,反正到院會還是會統刪、統整。 主席:好,凍結十分之一,專案報告的部分改為書面。 主任秘書靜妮:對,謝謝。 主席:好,繼續處理第10案。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謝謝主席。本席提的是第11案,請問可以發言嗎? 主席:第10案至第14案都可以發言。 林委員俊憲:好,謝謝主席。本席提的第11案是關於「一般行政」的人事費用。我覺得行政院非常支持運安會,讓運安會明年的人事費用增加了大概3,000萬元,可以增聘18個人,在目前人員緊縮的狀況之下,算是非常支持運安會。不過我想請運安會說明一下,因為運安會人員的平均年薪大概是143萬元,但是明年要聘的這18個人平均年薪高達162萬元。臺灣平均收入最讓人羡慕的行業是半導體業,他們的平均年薪大概是166萬元,所以明年運安會要聘的這18個人平均年薪162萬元,應該算是非常高階的人才,我們認為運安會應該說明一下這18個人的薪資為什麼會這麼高,以及你們準備聘用什麼級別的人員。 主席:對於約聘僱人員,行政院有公布一定的薪資標準嘛! 林委員俊憲:所以本席建議將這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請運安會提出詳細的說明。 主席:好,請邱委員發言。 邱委員臣遠:謝謝主席。本席所提的第12案也和人員費用有關。運安會111年度在「一般行政」項下編列人員維持費用1億4,889萬4,000元,但是本席今天質詢時就提到,經過實際瞭解,我們發現108年8月飛安會轉型成立運安會到現在,員額仍未足額進用,導致他們的人員維持費連續2年執行率都不到9成,水路運輸部分相關專業人員也不足。為了督促運安會積極加速辦理職務調整及缺額遴補等作業,以因應日後突發重大運輸事故之調查及運輸安全之研究量能,我們希望將這筆預算凍結1,000萬元,待運安會針對人員增補具體時程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以上是本席的提案,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謝謝召委。第1案至第9案剛才召委已經明快地處理了─凍結10%加書面報告,本席都予以尊重。不過本席還是要請主委簡單說明一下,就是有關「派員出國計畫─進修」的部分要說明清楚。當然,因為疫情的關係,你們沒辦法出國訓練,都改為線上課程或者國內課程,但是它的效益如何?這也要主委來說明。另外,明年出國訓練好像也有困難,你們要怎麼因應?這部分也請主委說明一下。謝謝。 主席:好,等一下一併說明。 接下來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關員額的預算,你們的資料顯示編制員額還有空間,並沒有足額進用,而這次你們特別增加的是聘用的部分。有預算員額卻不用,然後特別要用聘用的,這個部分是不是不必等書面報告,就在現場先口頭說明一下? 主席:還有沒有哪位委員要發言? 好,沒有委員要發言了。現在請運安會就剛才幾位委員提出的意見加以說明,包括行政院對約聘僱人員訂有一定的薪資標準,大概5萬、6萬就不得了了,你們為什麼高達十幾萬元?法律依據是什麼?第二,我們也同意你們進用18個人,但是到現在你們一直都沒有進用,當然,你們寧缺勿濫我們也瞭解,問題是然給你們那麼多員額、你們也有這樣的需求,到了事故發生的時候,你們人力又不夠!所以你們應該儘快把它補足。第三,你們的預算一共一億七千多、八千萬左右,執行率卻只有八成多,這可能是人事費用的部分因為人員沒有足額進用,所以執行率少了很多;可是你們所有的預算1億8,000萬元去掉1億5,000萬元以後,也只剩下3,000萬元,等於是你們的業務維持費,所以你們這個錢很少啦!因為還要做研究報告、印一些資料嘛,可能是滿少的。另外,早上陳明文召委也提出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你們的計畫還沒奉行政院核定,預算就編下去,如果我們通過這個預算,結果行政院不准的話怎麼辦?就是國發會嘛,他們沒有通過,預算就編上去了。所以你們編這個預算一定要有依據,你們這樣編列的依據是什麼?以上幾點請行政單位說明一下。 楊主任委員宏智:謝謝召委和各位委員的提問。我從後面開始解釋,明年為什麼先編三千多萬元在運安中心?是因為要提111年度預算的時候,行政院這邊有來特別提示,希望我們明年不要動用到第二預備金,所以最後我們和主計總處達成一個共識,就是先把預算編列進來,等於是院裡面也支持這樣的做法。所以這部分我們有一點被動式的…… 主席:等一下,你有公文嗎?行政院有公文給你嗎?如果你們可以有這樣的默契,其他單位也都可以有這樣的默契,大家先編預算,計畫後核定啊!沒有這樣的規矩吧?行政程序有它一定的規定! 陳委員明文:便宜行事! 主席:不是便宜行事,這是「明文」規定!計畫沒有核定就先編預算,這有道理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我是不是請主秘補充一下? 主席:請主秘說明。 主任秘書靜妮:各位委員,不好意思,確實如召委所說,一般案子沒有核定是不能編預算的,只是國發會在編列今年預算的時候希望各部會都要預先編列,就是不要到明年再去動用第二預備金追加。國發會要求的前提是我們一定要在今年通過這個案子,所以他們把審議意見報到行政院之後,我們每個月都有一直去向院裡面報告,希望院長能夠支持這個計畫。據我們所知,目前這個文在秘書長室,我們也多次去拜訪秘書長,報告案子的狀況,希望今年能把核定函…… 主席:主秘,我理解啦!在座除了陳明文召委當過縣長,我也當過縣長,我們碰到類似的情形也不能編耶!你要有依據啦!好不好?這點要能說服所有的委員。 請陳明文召委發言。 陳委員明文:我覺得這完全是運安會便宜行事!你們自認為行政院一定會通過、核准這個計畫,但事實上現在行政院還沒有核准,這是事實嘛!所以程序上你們是不能編這個預算的,況且你們今年只是編租金的預算,對不對? 主任秘書靜妮:對,但是…… 陳委員明文:只有編租金嘛!說真的,明年也還沒辦法蓋啊,你們租來幹嘛?對不對?你們明年也沒有興建的預算,是要租什麼嘛!你們為什麼要編租金?這樣不就多花一年的錢嗎? 主任秘書靜妮:我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明文:我的意思是說,這個部分在程序上是有問題的,而且你們是一個獨立機關,對於行政院還沒有正式通過、核准的計畫,怎麼可以現在就編列預算?這裡面有問題啦!對於這筆預算,本委員會輕則說等計畫核准之後始得動支,重則應該直接刪除! 主任秘書靜妮:委員,我可以補充一下嗎?它裡面除了土地租金和管理費之外,還有工程規劃、設計的相關費用,以及拜託營建署辦理的行政事務相關費用,以上。 主席:陳明文召委看起來很凶悍,其實心地很善良,你們怎麼說服他?我沒意見。 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本席提的是第22案,也是…… 主席:還沒有處理到第22案耶! 陳委員素月:那你們剛剛在討論的…… 主席:要一起講喔? 陳委員素月:對啊!你們剛剛就在討論了啊! 主席:好,一起來,反正都「混打」了。 陳委員素月:第22案也是針對剛剛陳明文召委關心的,運安會明年度編列了3,125萬元的這筆經費,本席在質詢的時候也有問到,就是行政院到目前為止都沒有核定,在預算法或整個法令的程序規定來講,我們也覺得不是很妥當。所以本席提出凍結案,建議凍結1,0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謝謝。 主席:好,謝謝。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謝謝主席。我們現在可以直接討論到第3目第29案了是不是? 主席:現在混打了。AZ、莫德納和BNT都可以混打了,沒關係! 林委員俊憲:然可以「混打」,那麼我就開始針對第26案來發言。其實大家關心的都是運安會的任務執行,因為運安會的前身只是飛安會,改制以後業務變得非常多,所以我覺得不只行政院支持,其實立委這邊也支持。例如在飛安會的時代,一年大概調查6件,改制為運安會以後,去年的件數就暴增到100件,所以你們的人力和實驗設備一定不夠。你們這個計畫然行政院支持,為什麼會卡到現在?預算都要審了,行政院怎麼還沒有辦法通過?而且你們這個計畫有一個時間的預期,就是你說計畫核定後要在4年半內完成整個建置,這樣是不是就會被拖到?這其實是我們所關心的。我們不是不支持運安會啦!所以本席建議還是給他們一個機會,預算凍結十分之一,到行政院核定計畫以後才能動支,好不好? 主任秘書靜妮: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運安工程研究中心未來是一個很重要的單位,其實我是全力支持的,對於以後相關實驗室的擴充、相關交通意外的鑑定以及相關分析的提出,運安工程研究中心都扮演很重要的角色。但是這個計畫行政院到現在還沒有核定,你們就要編列相關的預算,等一下請主計總處和預算中心的人員說明一下預算編列的程序和適當性。 主席:好,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謝謝主席。我想我們委員都支持運安會發揮它的法定功能,建立這個運安工程研究中心,但我們畢竟是在審預算,行政院都還沒有核定相關的計畫,我們就要跳過來直接審預算,說實在的,這當然不是常態,第一是法律上是不是許可這樣審理,第二是也要有十足的理由。所以本席要求運安會稍後要說明清楚,我們再一併審理。 主席: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關國家運安工程研究中心的預算,因為計畫還沒有核定就編列預算,所以大家都有提案。你們雖然提到行政院主計總處特別寬容,真的是非常厚待你們,可是你們應該也有預期審查預算時,委員都會發現這個問題,何況立法院預算中心也提出來了,但是你們在今天的報告裡面並沒有提到為什麼一定要先編,否則會來不及還是怎麼樣,應該要在今天的報告特別說明,才是一個負責任的態度。雖然剛才你們有說明了,但是我們還是沒有聽清楚,那麼急迫到底是什麼理由也沒有說出來,是不是能夠再詳細說明?我提的是凍結二分之一,我認為還是要做專案報告會比較妥適,因為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核定,謝謝。 主席:召委有意見,是不是? 陳委員明文:我認為這還是要有行政院的核定文。看看主席是要我們佛系審查,還是要剛性審查?如果要佛系審查,原則上,就是等行政院核定計畫的公文到,始得動支,還是直接就刪除? 主席:不要直接。請行政院主計總處說明,因為有一些東西是通例耶!他們這樣做行不行?你們有你們的看法,你向委員報告。 羅專門委員莉婷:跟各位委員報告,理論上,因為這是計畫型預算,所以當然是計畫核定後,才能循預算程序編列預算。現在這個案子是一個公建計畫,那時審查這個公建計畫時,我們是考量這個計畫來來回回很多次,它是一個比較成熟的計畫,國發會6月審查時,與會機關大概都沒有什麼意見,所以我們先匡額度給他們,希望他們趕快完成程序,以便一一去執行,以上說明。 主席:你們的程序應該…… 陳委員明文:我跟你講,縣市政府這樣做都不行的啦! 主席:對啊! 陳委員明文:為什麼中央政府就可以?在縣市政府,只要計畫沒有通過或核准公文沒有到,主計一般就不讓機關編列預算了,為什麼中央政府可以?這是根據哪一個條文?是根據李秘書長的電話,還是根據什麼?未來中央政府對於計畫還沒有核准就編列預算的案子要一視同仁。 主席:這個怕有問題。運安會應該知道預算編定的時程,之前我們都是在預算送到立法院前趕快趕、拼命催,你們都沒有去催嗎?你們去催國發會啊! 陳委員明文:追到秘書長,我知道啦!秘書長打電話給你們說可以,對不對?是不是? 主任秘書靜妮:報告委員,不是。 主席:秘書長沒有核定權喔! 主任秘書靜妮:對。 主席:行政院秘書長只是一個…… 陳委員明文:是秘書長說可以嗎? 主任秘書靜妮:沒有、沒有。報告委員,國發會審議完成,意見送回行政院之後,我們有多次去向各位長官報告計畫…… 陳委員明文:哪一位長官? 主任秘書靜妮:有包含秘書長,但是確實如委員說的,秘書長是不能夠核定計畫的,所以目前我們只是…… 主席:不是,你們要跟有核定權的長官…… 陳委員明文:意思就是秘書長有打電話給你們說可以,是不是? 主任秘書靜妮:沒有、沒有。 主席:可以代行決行的長官都可以啊! 主任秘書靜妮:所以目前我們只是補充資料。行政院並沒有長官白紙黑字跟我們說這個計畫會核定,確實沒有,秘書長也沒有…… 陳委員明文:對啊!蘇院長有打電話給我,他說這個案不會核定。 主席:喔! 陳委員明文:要怎麼辦?所以現在我們都是說詞,你知不知道我的意思?這些都是說詞,就像現在我跟你講,蘇院長告訴我這個案不會通過。這是我的說詞啊!你瞭解我的意思吧! 主任秘書靜妮:我瞭解。 陳委員明文:你說李秘書長說這個案可以通過? 主任秘書靜妮:他沒有說。 陳委員明文:這個案應該會通過。這是你的說詞。但是我們審查預算是不能用說詞做為依據的。我只是告訴你,情況是這樣。 主席:好。請李昆澤委員發言。 李委員昆澤:謝謝召委。剛才已經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初步說明,現在是否也請預算中心說明? 主席:預算中心也不能管這個事啊! 李委員昆澤:請他們說明相關預算編列的程序和…… 主席:請預算中心說明。 馮研究員兼組長于容:報告委員,依預算法的規定,要有施政方針,再提計畫,再編預算,這套流程是法令上的規範;最近這幾年行政機關有可能預算籌編的時間比較長,也比較早,所以在計畫沒核定前會提概算,但是本院審議預算時,計畫通常就會核定;當時我們做評估報告時,有注意到這個計畫一直都沒有核定,所以我們在評估報告註明我們查到10月15日這個計畫還沒有核定,就很擔心將來預算核定之後,計畫核定遲延,到時執行時,計畫有可能變更或修正,又會像最近這幾年常常遇到的情況,所以提醒他們要儘早完成計畫的核定。以上報告。 主席:還有誰要發言?請林俊憲委員發言,再來是劉櫂豪委員發言。 林委員俊憲:謝謝主席。相關的預算單位都有表達意見了,包括主計總處及我們的預算中心,本席是建議柔性審查啦!反正大家…… 主席:佛性。 林委員俊憲:佛系,還是柔性? 主席:是佛性啦! 林委員俊憲:佛性審查啦!然大家關心的是這個計畫有沒有核定,我們就凍結預算,等到計畫核定,才准予動用,如果你們沒有辦法爭取行政院通過這個計畫,你們就不能用這筆預算嘛! 陳委員明文:佛系啦! 主席:你講的「佛系」是什麼意思呢? 陳委員明文:「佛系」就是要有佛心。 主席:剛才主計總處有講,這沒有違法啦!我們最擔心的就是這有違法。 林委員俊憲:就是我們要通過這筆預算也可以,對不對? 陳委員明文:召委,我跟你講,這沒有違法,但是也不合法啦! 主席:沒有違法…… 陳委員明文:也不合法啦!如果這樣是合法的,以後大家都可以這樣了。 主席:行政程序有點本末倒置了。 林委員俊憲:如果這是違法,協商預算時,就要…… 主席:請劉櫂豪委員發言。 劉委員櫂豪:主席,我認為我們的方向都一樣,我們都支持這個研究中心、不浪費公帑等等,但是我們畢竟在審預算,主計總處或預算中心要很明確跟我們講,這個照現行規定是不是不違法,他們要很明確講,如果這個不違法,我們才可以決定到底要不要凍結、採剛性或柔性審查,如果這個違法,坦白講,我們是沒有辦法走下去的,我們不可能審查連他們都不背書的事情,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們要很明確講這有沒有先例、法律上是解釋得通的、運作是可以的,我們才能決定接下來要怎麼走啊! 你們講清楚,跟我們講,這個照現行規定是可以的、前例也有這麼做。 主席:這個案子要動支第二預備金的機會很小,對不對?怎麼可能動支第二預備金?除非天災人禍。請主計總處再講一次,講給委員聽,你是代表主計長講話喔!你回去不要被申誡、記過,我不管你喔! 羅專門委員莉婷:跟各位委員報告,機關因應執行業務的需要,循預算程序完成以後,就可以動支,這個案子因為是公建計畫,審查時,我們是考慮它比較成熟,所以特別匡列這個額度,其實結論是這個是可以的啦!目前我們實務上…… 主席:好啦!不要講了。各位委員,我剛才有觀察,他講話沒有冒冷汗、沒有冒冷汗。 陳委員明文:召委,凍結啦!等行政院的計畫核准公文到,始得動支,好不好? 主席:先凍結。 陳委員明文:先行凍結。 主席:凍結全部喔! 陳委員明文:本來就全部啊!等到公文到,始得動支啊! 主席:這樣可以嗎?先行凍結,等行政院核定計畫以後,始准動支。 陳委員明文:對。 主任秘書靜妮:可以。 主席:你講這個也是廢話,本來就要行政院核准,行政院沒有核准的話…… 陳委員明文:本來就是廢話啊!本來就是廢話啊!你以為是真話喔! 主任秘書靜妮:謝謝委員。 陳委員明文:大家都在講廢話啊! 林委員俊憲:沒有,這不是廢話,如果明年行政院核定計畫了,我們沒有通過這個預算,到時他們要再送一次,期限要再延後一年耶!計畫執行就會嚴重延宕。 主席:好啦!我們先回到第1目怎麼樣? 跟各位報告,第1目凍結十分之一,提書面報告。第2目「運輸事故調查」是第15案到第21案,不刪也不凍,因為行政要運作,好不好?第3目就講到這個運安大樓,預算凍結,俟行政院計畫核定以後,始准動支。這樣可以嗎? 陳委員明文:聽你的啦! 蘇委員震清:召委說的算啦! 主席:你還聽我的…… 蘇委員震清:你說的算啦!你說的,責任你扛啦! 主席:好,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好不好? 主任秘書靜妮:好,謝謝。 主席:第3目就OK了。進行第4目,處理第30案到第31案。請陳素月委員發言。 陳委員素月:本席提的是第31案,針對經濟運輸事故調查技術與預防研究項下提升運輸事故調查工程能量計畫預算列有國外旅費一事,因為我們都知道現在世界各國的疫情都非常嚴峻,所以這個部分還有待商榷,本席是建議凍結預算10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謝謝。 主席:還有哪一位委員要發言?請邱臣遠委員發言。 邱委員臣遠:現在是討論第32案? 主席:現在討論第30案到第31案。 邱委員臣遠:討論第33案時,我再發言。 主席:第33案是主決議吧! 邱委員臣遠:對。 主席:好。針對第4目的第30案到第31案,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蘇委員震清:沒意見,尊重提案委員啊!凍結100萬元啊! 主席:好,第30案、第31案併案凍結100萬元,好不好? 主任秘書靜妮:關於凍結的部分,我們尊重陳委員,但是因為第30案的權責單位不在運安會,所以最後一行是不是可以在「請運安會針對系統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之後加上「議題會商交通部後」,再向交委會提出…… 主席:不要啦!第30案、第31案就是凍結100萬元,提書面報告,就好啦! 主任秘書靜妮:好,謝謝、謝謝。 主席:好不好?這樣不囉嗦啦! 主任秘書靜妮:好,謝謝。 主席:好。進行主決議。處理第32案。這是許淑華委員的提案,人跑哪裡去?有意見嗎?舉手發言。 處理第33案。沒意見就通過喔! 李委員昆澤:行政單位說明有沒有意見嘛! 主任秘書靜妮:第32案、第33案都是提書面報告,沒有問題。 主席:好,提書面報告。第32案提書面報告,第33案提書面報告。邱委員,你不是提第33案嗎? 邱委員臣遠:過了,OK。 主席:好。處理第34案。蘇委員,有沒有意見? 蘇委員震清:沒有啊!當然沒意見,要他們照案通過啊! 主席:針對第34案,行政部門有沒有意見? 主任秘書靜妮:沒有意見。 主席:沒有意見,照案通過。 處理第35案。這是陳歐珀委員的提案。 主任秘書靜妮:沒有意見。 蘇委員震清:你要問行政單位…… 主席:行政單位說沒有意見啊!針對第35案,行政單位有沒有意見? 主任秘書靜妮:沒有意見,因為我們預計明年1月相關人力就會補足。 主席:好,沒有意見,第35案通過。 處理第36案。 蘇委員震清:沒有意見,通過。 主席:行政單位有沒有意見?對於我們委員的提案,他們都沒有意見。 主任秘書靜妮:沒有意見。 主席:針對第36案,有沒有意見? 主任秘書靜妮:沒有意見。 主席:你們早上沒看喔! 主任秘書靜妮:早上看了,但是有些提案是後面才拿過來的。 主席:好。處理第37案。 主任秘書靜妮:我們是不是可以把劃黑線的部分改為「三個月針對太魯閣號事件之調查報告進度函送提案委員」? 主席:函送? 主任秘書靜妮:函送提案委員。 主席:你們只給林委員一個人,我們其他委員不用看喔!函送委員會啦! 主任秘書靜妮:也可以函送交通委員會。 主席:就書面報告嘛! 主任秘書靜妮:因為這是每三個月,所以我們…… 主席:你們每三個月書面報告一次不就好了。 主任秘書靜妮:好,也可以。 主席:好不好? 主任秘書靜妮:好的。 主席:什麼函送、移送,把地檢署那一套都搬出來了。 主任秘書靜妮:好,我們就提書面報告。 主席:處理第38案。針對第38案,行政部門有沒有意見? 主任秘書靜妮:第38案的倒數第三行有「兩個月內提出修法」,關於這個法案,我們可以提出檢討草案,但是通過的部分沒有辦法,所以可不可以改為「兩個月內提出法令檢討」? 主席:法律檢討? 主任秘書靜妮:對。因為無人載具的部分要納入運調法的話,有一些部分要會商。 主席:好,修改為「提出法律檢討」。 主任秘書靜妮:謝謝。 主席:好,修正通過。處理第39案。 主任秘書靜妮:也是希望倒數第二行的「專案研究」之後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好,「專案研究」以後提出書面報告。 主任秘書靜妮:是。 主席:處理第40案。 主任秘書靜妮:因為這個部分的權責還包含交通部,所以是不是可以請我們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你們提出書面報告?交通部的部分怎麼辦?你們要會商交通部嗎? 主任秘書靜妮:對,我們會商交通部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好,一個月提出書面報告。 主任秘書靜妮:是。 蘇委員震清:「一個月」有沒有問題? 主任秘書靜妮:可以「二個月」嗎? 蘇委員震清:所以你們應該要很明確說:報告召委,我們有很多事務,我們盡全力,這可不可以修改為「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你連這個都不會講! 主任秘書靜妮:是,不好意思!謝謝。 主席:蘇委員,你很像是運安會的人喔! 蘇委員震清:沒有,我只是覺得他們公務很繁忙,我們又要他們做實質檢討,不要應付了事,所以我們才說都「一個月」,有那麼簡單嗎?對不對? 主席:主委,請蘇委員當你們的高級顧問。 蘇委員震清:好啦!就「三個月」啦!可不可以? 主席:什麼「三個月」? 蘇委員震清:他講「二個月」喔!「二個月」就「二個月」啊! 主席:他講「二個月」,你又變「三個月」,「二個月」啦! 主任秘書靜妮:好啦!都可以。 主席:你們幹什麼要三個月?你們早點交差早點了事,是不是? 處理第41案。 主任秘書靜妮:因為這也是交通部的權責,所以倒數第三行是不是可以改為運安會協助交通部研擬車體的明確規範? 主席:這個不行啦!你們怎麼協助? 李委員昆澤:這不是運安會處理的。 主任秘書靜妮:對,這不是運安會。 主席:請李昆澤委員發言。 李委員昆澤:這個部分的權責不是運安會,主秘講的沒錯,就是協助、提供相關建議啊! 主席:你們協調交通部嘛!提供相關建議嘛!應該這樣嘛! 主任秘書靜妮:好。 主席:蘇震清委員,你覺得呢? 蘇委員震清:好啊!但是我還是一樣覺得他們一個月內沒辦法做到,我不是替他們講話,「一個月」真的沒問題嗎?要訂定明確的規範喔! 主任秘書靜妮:就「三個月」吧!因為我們…… 蘇委員震清:「一個月」沒問題喔! 主任秘書靜妮:三個月。 李委員昆澤:不是啦!明確規範也不是你們訂的啊! 主任秘書靜妮:是,所以我們只是會商。 蘇委員震清:是啊!所以你們都要講清楚耶!這個提案最主要的兩句話:是爰要求運安會「應」研擬車身固定明確規範,並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提交書面改善方案。講實在話,對於主決議,你們應該馬上專門研議字義內容,這裡應該是:爰要求運安會研議車身固定的規範,並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方案。 主任秘書靜妮:報告委員,因為這個事情是交通部的權責,所以剛剛我們是建議運安會協助或協調交通部研擬…… 主席:他們要協調交通部啦!他們做不了主啦!這是公路總局的。 林委員俊憲:蘇委員是在幫你們啦!給「一個月」,你們真的來得及嗎? 主任秘書靜妮:所以我們剛剛說…… 林委員俊憲:三個月嘛!應該是三個月會同相關部會或交通部提出。 主席:不是會同,他們要協調。 林委員俊憲:不管啦!但是不是你們管的,你們就要修改文字。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建議運安會去協調,然後你們把協調的情形提出來就好了 主任秘書靜妮:是。 主席:蘇委員,我們的高級顧問來了。 蘇委員震清:就是3個月內,因為這個不是兒戲,而是真的要去審慎因應,然後會同交通部訂出一套未來的解決方案,而且他們只是提供參考,最重要執行的部分還是在交通部,所以時程上應該要給一些空間,一個月只有4個禮拜,4個禮拜還要扣掉8天例假日。 主任秘書靜妮:我們可不可以…… 主席:1天24小時你知不知道? 蘇委員震清:對啊!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這剛才已經就很明確的說明,這不是運安會的主要權責,相關這些標準,其實車測中心、車安中心都有相關驗證的標準程序跟權責,運安會針對相關的措施,不管是裝置的強度,或是相關裝設的強度、方式等等,認為有疑義並提出看法、建議,然後讓交通部來做一個橫向的聯繫,並做出一個具安全的、可行的具體建議,這是運安會主要的職責,剛才蘇委員跟鄭委員都已經說明得很清楚,就是在3個月的時間,提出相關的書面報告,就是這樣。 主任秘書靜妮:好。 主席:倒數第3行修正為「爰要求運安會協調交通部3個月內將具體建議提出書面報告」。 主任秘書靜妮:好,謝謝。 主席:蘇委員,可以嗎? 蘇委員震清:可以。 主席:處理第42案。行政部門有沒有意見? 主任秘書靜妮:沒有問題。 主席:沒有意見,照案通過。 處理第43案。行政部門有沒有意見? 主任秘書靜妮:可以改為3個月嗎? 主席:可以啊!但你們要提出要求啊! 主任秘書靜妮:謝謝委員。 主席:這是傅委員的案子,我們不能去改它…… 李委員昆澤:報告召委,我還是要建議運安會,針對交通委員會所提相關的預算以及決議的案子,這些相關資料你們一定都要先看過,相關內容的文字,我實在不想再講,但有些文字都要再做調整。 主席:我幫他們說一下,其實傅委員這幾個案子很晚才送進來…… 李委員昆澤:就算很晚,他們都有相關的幕僚在這邊,馬上就可以看一遍,然後相關文字要修正的,這些都要讓主委知道,不然只是坐在這邊,然後臨時在那邊看,這樣的效率都是有問題的。 主席:第43案的1個月可以嗎? 主任秘書靜妮:請改為3個月。 主席:好,第43案改為3個月。 接著處理臨時提案。這個已經宣讀過了,行政部門有無意見?你們臨時提案看了嗎? 楊主任委員宏智:看了。 蘇委員震清:為什麼不加入主決議? 主席:臨時提案就納入主決議,但這個內容差不多,怎麼會臨時提案? 林委員俊憲:不能納入主決議,那個談的是電池、電池芯,跟運安會有什麼關係?主席不英明喔! 主席:這個臨時提案不是運安會的事情,貴黨的委員要來亂,能怎麼辦呢? 蘇委員震清:主席,這個暫緩處理。 主席:好,運安會的預算討論完畢,陳委員歐珀所提臨時提案蘇震清委員反對,請蘇委員跟陳委員去協商,本案就暫緩處理。 蘇委員震清:下次再處理,在這裡處理怪怪的。 主席:各位委員,可以嗎?然民進黨所有委員都支持,就這樣處理。 李委員昆澤:主席英明! (協商結束) 主席:協商完成,作以下宣告: 1.今日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 2.委員要求提供之書面報告及相關資料,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3.如有委員對於提案補簽,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針對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 1.本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2.本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3.111年度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審查完畢。 現在休息,星期四上午9時繼續開會。謝謝! 休息(12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