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10時15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秘書長 林志嘉 副秘書長 高明秋 林秘書長志嘉:報告院會,出席委員99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我們首先為昨天高雄城中城大樓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表達深切的慰問與哀悼之意。現在請大家起立,一起默哀1分鐘。 (默哀) 主席:默哀畢,請大家復座。 報告院會。現在進行議程草案確認,因程序委員會以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送院會處理,現有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分別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現在進行處理,並截止收案。 先進行報告事項部分,請議事人員宣讀黨團之提議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5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擬請增列本院委員黃秀芳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乙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劉世芳  蔡適應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5)次院會建議增列報告事項共5案(如下附表),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序號 法案名稱 1 委員洪孟楷等人擬具「兵役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2 委員謝衣鳯等人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三十五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 3 委員謝衣鳯等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 4 委員謝衣鳯等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5 委員謝衣鳯等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陳玉珍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提議增列報告事項共14案(如下列表)。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序號 案名 1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消防設備士法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教師待遇條例第二十條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俸給法第十八條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民法第十八條條文、第一百九十五條之一、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離婚法)」,請審議案。 7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二修正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0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1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增列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12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3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4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鐵路法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邱臣遠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建請增列報告事項共3案,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內容如下: 案號 內容 1 國民教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2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3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王婉諭 主席:請問院會,對剛剛宣讀的內容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中國國民黨立院黨團提出散會動議。 國民黨黨團提案: 散會動議 鑒於高雄市鹽埕區昨日凌晨發生城中城大火災情,已知造成46死41傷,初步調查,城中城早年是商場,後來違規當住宅使用,不過因為是16層樓以下住宅不必向政府機關進行公安申報,但依據《建築法》第77條第2項規定:「地方政府對於建築物得隨時派員檢查其公共安全之構造與設備。」以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5條第3項規定:「未成立管理組織並報備之公寓大廈,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分期、分區、分類(按樓高或使用之不同等分類)擬定計畫,輔導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老舊社區消防、結構等安全性不足,地方政府理應積極介入,由此可知高雄市政府明顯失職、失能、怠惰、草菅人命;加上高雄市負債居六都之冠,又不願意將時間和金錢花在刀口上,此時需要行政院長帶人、帶錢直接介入解決,儘速檢討高雄市府缺失並改進,以及預防災難再次發生,避免國人生命再次受到威脅,爰建請本次會議立即散會,請公決案。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陳玉珍 主席:我們先休息一下,大家交換意見。 王委員美惠:(在台下)表決!即刻表決! 主席:那就要立刻處理。 陳委員玉珍:(在台下)先說明一下!先說明一下! 王委員美惠:表決啦! 主席:散會動議就是馬上處理,不必發言了。不然休息一下,現在休息。 休息(10時19分) 繼續開會(10時20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 針對國民黨黨團剛才提的散會動議,現在進行表決,按鈴7分鐘。 費委員鴻泰:(在台下)你不能改來改去。 主席:沒有,我剛才有宣布開會,我剛才有宣布,我有宣布開會,我有宣布開會。 按鈴7分鐘。 (按鈴) 楊委員瓊瓔:(在台下)你怎麼可以這樣主持! 主席:我有宣布,我宣布休息以後,有宣布現在開會。 針對國民黨黨團所提散會動議,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0人,贊成者35人,反對者64人,棄權者1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所提散會動議不通過,繼續開會。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上午10時29分03秒 表決議題:散會動議      國民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00  贊成人數:35  反對人數:64  棄權人數:1 贊成: 費鴻泰  陳玉珍  萬美玲  江啟臣  李貴敏  鄭麗文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蔡壁如  邱臣遠  張其祿  賴香伶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蔡易餘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林奕華 主席:報告院會,國民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林委員奕華聲明對剛才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重付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63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所提散會動議不通過,在這裡宣告繼續開會。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0分56秒 表決議題:重付表決散會動議      國民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36  反對人數:63  棄權人數:0 贊成: 費鴻泰  陳玉珍  萬美玲  江啟臣  李貴敏  鄭麗文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蔡壁如  邱臣遠  張其祿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蔡易餘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主席: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提議。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擬請除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及增列報告事項外,其餘議程僅限列議事日程草案所列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10月15日)及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列席報告「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經過並備質詢(10月19日)。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劉世芳  蔡適應 主席: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提議有無異議?有異議?沒有異議?我確認一下,有異議我們就進行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採用點名表決,針對是否採用點名表決,現在進行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建議本案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陳玉珍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陳委員玉珍:(在台下)高雄的委員們,拿出你們的良心,關心你們的選區。 (台下:不要拿麥克風啦!) 主席:陳委員雪生聲明對剛才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39人,反對者57人,棄權者3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3分50秒 表決議題:點名表決議事日程草案(其他)      民進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39  反對人數:57  棄權人數:3 贊成: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費鴻泰  陳玉珍  萬美玲  江啟臣  李貴敏  鄭麗文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蔡易餘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蔡壁如  邱臣遠  張其祿 主席:現在進行本案表決,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60人,反對者39人,棄權者0人,贊成者多數,民進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上午10時35分29秒 表決議題:議事日程草案(其他)      民進黨黨團提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60  反對人數:39  棄權人數:0 贊成: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蔡壁如  邱臣遠  張其祿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蔡易餘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費鴻泰  陳玉珍  萬美玲  江啟臣  李貴敏  鄭麗文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棄權: 主席:報告院會,因為院會方才通過民進黨黨團提議,因此其他黨團之提議就不再處理,列入公報紀錄,本次會議議事日程確定。 報告院會,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36分) 繼續開會(11時1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出會議詢問共兩件,先處理第一件。 第一件係請院會決議,將蘇貞昌院長列為國會不歡迎對象。 1、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針對蘇貞昌擔任行政院長以來,從開放萊豬、主導NCC人事、疫苗之亂、護短丁怡銘、強推黑箱五倍券、護航高端……各種政策荒腔走板,與人民生活脫節卻仍不認錯,更不斷激化社會對立,民眾相對剝奪感不斷增加,尤以蔡政府長期以來,面對各界與國會的質疑,蘇院長除以執拗態度面對,更助長內閣團隊有樣學樣、不只行事摻雜黨派私心,面對立法委員質詢,閃躲、迴避、跳針、狡辯只是其答覆的標配,蘇院長更常於辭窮理屈之後「見笑轉生氣」,蔡英文總統說要成為「史上最會溝通的政府」,聽來格外刺耳!尤其是10月12日施政總質詢,對於在野黨委員的提問,蘇院長身為中央行政機關最高主官,將倨傲的態度發揮淋漓盡致,面對國防安全議題,蘇院長不僅強勢拒答、反質詢,甚至公然於國會殿堂,出言不遜,羞辱國會議員!此種囂張行徑,再次降低行政院院長一職的崇高格局,更破壞憲法關於「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之大原則;爰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蔡政府施政失去民心,背離民意,距離『民選獨裁』僅剩一步之遙;蘇內閣缺乏專業又充斥傲慢偏見,更為國人之不幸、國家之悲哀。為維護國會尊嚴、捍衛國家憲政體制,同時重建國家文官體系核心價值,要求院會對蘇院長不尊重國會議員、藐視國會之言行提出嚴厲譴責,並將其列為國會不歡迎對象」,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陳玉珍 主席:報告院會,因本案性質屬於一般決議之提案,請以一般提案方式提出。作以下宣告:國民黨黨團提議請以一般提案方式提出。 陳委員玉珍:(在台下)有異議。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對於本席剛才之宣告提出異議,現在即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二條進行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所提會議詢問案主席之宣告,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提案出異議。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陳玉珍 針對國民黨黨團所提異議,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陳委員玉珍:(在台下)報告主席,請問是哪一個案子?有兩個案子。 主席:第一個。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57人,棄權者6人,贊成者未過半數,維持主席的宣告。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上午11時03分20秒 表決議題:會議詢問(1)      針對國民黨黨團異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36  反對人數:57  棄權人數:6 贊成: 費鴻泰  陳玉珍  萬美玲  江啟臣  李貴敏  鄭麗文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蔡易餘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邱臣遠  張其祿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陳委員玉珍:(在台下)贊成把蘇貞昌院長列入國會不歡迎對象,維持國會尊嚴。重付表決贊成,民進黨不要……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57人,棄權者6人,贊成者未過半數,維持主席的宣告。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上午11時05分00秒 表決議題:重付表決會議詢問(1)      針對國民黨黨團異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36  反對人數:57  棄權人數:6 贊成: 費鴻泰  陳玉珍  萬美玲  江啟臣  李貴敏  鄭麗文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蔡易餘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邱臣遠  張其祿 主席:第二件國民黨黨團所提會議詢問,係請院會針對行政官員涉及脫軌行為,國會議長應拿出高度秉公處置。 2、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針對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在院會總質詢面對立委質詢時出言不遜,以低俗不堪入耳之言語攻擊在野黨國會議員。行政院長蘇貞昌所言之「袂見笑」,已被法院多次認證涉及公然侮辱,且此言辭更涉及對女性的人身攻擊,更不應出自最高行政首長之口。而行政首長在立法院接受民意代表的質詢,並無言論免責權,且應受法律之約束,行政院受立法院監督,依憲依法天經地義,總統府、行政院及蘇貞昌事後之解釋,只證明民進黨硬拗死不認錯、不知反省。行政院長今日脫序之舉若不導正,未來至立法院備詢之首長必定上行下效、有樣學樣,面對不想回答、企圖逃避政治責任時,都會藉此轉移焦點,迴避責任。為維護國會尊嚴、捍衛國家憲政體制、導正行政官員脫軌行為。爰此,要求院會針對行政官員未來在立法院涉及脫軌行為時國會議長應拿出國會議長之高度秉公處置,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陳玉珍 主席:報告院會,議長主持會議應維持中立,法有明文規定,本席主持會議均依法處置,維持中立,無待黨團提議。作以下宣告:國民黨黨團會議詢問不予處理。 陳委員玉珍:(在台下)有異議。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對本席之宣告提出異議。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所提會議詢問案主席之宣告,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提出異議。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陳玉珍 主席:現在即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三十二條規定進行表決。 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採用點名表決,針對是否採用點名表決,現在進行表決。 國民黨黨團提案: 案由:建議本案點名表決,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陳玉珍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陳委員玉珍:(在台下)主席,就點名表決,不用再表決嗎?贊成……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3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上午11時07分35秒 表決議題:點名表決 會議詢問(2)      針對國民黨黨團異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8  贊成人數:36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3 贊成: 費鴻泰  陳玉珍  萬美玲  江啟臣  李貴敏  鄭麗文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王婉諭  邱顯智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蔡易餘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蔡壁如  邱臣遠  張其祿 主席:現在國民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陳委員玉珍:請國會議長維持國會……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5人,反對者60人,棄權者3人,贊成者少數,國民黨黨團提議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上午11時09分08秒 表決議題:重付點名表決 會議詢問(2)      針對國民黨黨團異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8  贊成人數:35  反對人數:60  棄權人數:3 贊成: 費鴻泰  陳玉珍  萬美玲  江啟臣  李貴敏  鄭麗文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陳超明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蔡易餘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蔡壁如  邱臣遠  張其祿 主席:針對國民黨黨團異議,現在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陳委員玉珍:(在台下)我們要求維持國會的尊嚴,要求議長維持……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3人,贊成者未過半數,維持主席之宣告。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上午11時10分44秒 表決議題:會議詢問(2)      針對國民黨黨團異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8  贊成人數:36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3 贊成: 費鴻泰  陳玉珍  萬美玲  江啟臣  李貴敏  鄭麗文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蔡易餘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蔡壁如  邱臣遠  張其祿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重付表決,現在進行重付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陳委員玉珍:(在台下)贊成國會議長維持議事中立、贊成國會議長維持議事中立,民進黨反對啊?這種憲法規定的也可以反對啊?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8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3人,贊成者未過半數,維持主席的宣告。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上午11時12分14秒 表決議題:重付表決會議詢問(2)      針對國民黨黨團異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8  贊成人數:36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3 贊成: 費鴻泰  陳玉珍  萬美玲  江啟臣  李貴敏  鄭麗文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蔡易餘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蔡壁如  邱臣遠  張其祿 主席:報告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除符合會議規範所定權宜問題,並經院會主席裁示者外,本次會議不再處理會議詢問、權宜問題、秩序問題、其他程序之動議或散會動議。 民進黨黨團提案: 鑒於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日程業經確定,現已依確定之議事日程進行立法院會議;為維護立法院審議法律案、預算案之職權與立法委員質詢權,爰提請院會除符合會議規範所定權宜問題並經院會主席裁示者外,本次會議不再處理會議詢問、權宜問題、秩序問題、其他程序之動議或散會動議,以維憲法所定立法院職權之行使,善盡國會監督之責。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劉世芳  蔡適應 主席: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提議通過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有異議,進行表決。 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台下一片混亂)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9人,贊成者57人,反對者36人,棄權者6人,贊成者多數,民進黨黨團提議照案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上午11時14分23秒 表決議題:民進黨黨團提議      不再處理其他程序等動議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9  贊成人數:57  反對人數:36  棄權人數:6 贊成: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蔡易餘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反對: 費鴻泰  陳玉珍  萬美玲  江啟臣  李貴敏  鄭麗文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棄權: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邱臣遠  張其祿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4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之宣告:第4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陳委員玉珍:(在台下)有異議。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民進黨黨團提議除第一案外,其餘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請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有異議,進行表決。 陳委員玉珍:(在台下)我剛剛就有異議喔!議事錄確定我就有異議喔! 主席:現在針對民進黨黨團提議,除第一案外,其餘報告事項…… 費委員鴻泰:報告院長,你不可以用這種方式處理,我跟你建議,你要為了議事和諧,就不可以用這種方式處理,你可以用這種、你可以用這樣……我誠懇的跟你建議…… 主席:現在休息。 休息(11時19分) 繼續開會(11時49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民進黨黨團所提第二案以下退回之提議撤回,我們就不予處理。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第二案以下。 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增列部分,請宣讀第一案。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委員黃秀芳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有異議,進行表決。 現在針對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進行表決。 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羅委員致政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6人,贊成者36人,反對者59人,棄權者1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本案照議事處意見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上午11時51分29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民進黨黨團增列(1)      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6  贊成人數:36  反對人數:59  棄權人數:1 贊成: 費鴻泰  陳玉珍  萬美玲  江啟臣  李貴敏  鄭麗文  呂玉玲  傅崐萁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林為洲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蔡易餘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楊 曜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棄權: 邱臣遠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增列部分。 請宣讀第一案。 一、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兵役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請宣讀第二案。 二、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三十五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請宣讀第三案。 三、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請宣讀第四案。 四、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第四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請宣讀第五案。 五、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第五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現在處理民眾黨黨團增列部分。 請宣讀第一案。 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請宣讀第二案。 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消防設備士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請宣讀第三案。 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教師待遇條例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請宣讀第四案。 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務人員俸給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請宣讀第五案。 五、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民法第十八條、第一百九十五條之一及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請宣讀第六案。 六、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請宣讀第七案。 七、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請宣讀第八案。 八、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請宣讀第九案。 九、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請宣讀第十案。 十、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請宣讀第十一案。 十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請宣讀第十二案。 十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請宣讀第十三案。 十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八條及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請宣讀第十四案。 十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鐵路法增訂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增列部分,請宣讀第一案。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有異議,現在進行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莊委員瑞雄、吳委員琪銘聲明對上午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3人,贊成者87人,反對者3人,棄權者3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下午12時01分59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時代力量黨團增列(1)      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3  贊成人數:87  反對人數:3  棄權人數:3 贊成: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費鴻泰  陳玉珍  萬美玲  江啟臣  李貴敏  鄭麗文  呂玉玲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蔡易餘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林為洲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林淑芬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陳素月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莊瑞雄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棄權: 邱臣遠  張其祿  謝衣鳯 主席:請宣讀第二案。 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第二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有異議,現在進行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王委員定宇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3人,棄權者2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下午12時03分56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時代力量黨團增列(2)      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5  贊成人數:90  反對人數:3  棄權人數:2 贊成: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費鴻泰  陳玉珍  萬美玲  江啟臣  李貴敏  鄭麗文  呂玉玲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蔡易餘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林為洲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翁重鈞  鄭天財Sra Kacaw   羅明才  蔣萬安  陳以信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棄權: 邱臣遠  張其祿 主席:請宣讀第三案。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針對第三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有異議,現在進行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陳委員明文聲明對剛才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5人,贊成者90人,反對者3人,棄權者2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15日下午12時05分44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時代力量黨團增列(3)      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5  贊成人數:90  反對人數:3  棄權人數:2 贊成: 陳秀寳  洪申翰  蔡適應  柯建銘  劉世芳  費鴻泰  陳玉珍  萬美玲  江啟臣  李貴敏  鄭麗文  呂玉玲  陳歐珀  黃國書  李昆澤  黃世杰  蔡易餘  林思銘  陳雪生  葉毓蘭  楊瓊瓔  曾銘宗  何欣純  林宜瑾  管碧玲  鍾佳濱  劉櫂豪  張宏陸  莊競程  余 天  劉建國  湯蕙禎  羅致政  張育美  孔文吉  賴士葆  吳斯懷  廖國棟  陳超明  林為洲  林楚茵  吳玉琴  許智傑  賴品妤  黃秀芳  陳 瑩  江永昌  蘇震清  羅美玲  周春米  王定宇  林淑芬  廖婉汝  魯明哲  李德維  鄭正鈐  洪孟楷  林文瑞  吳琪銘  郭國文  賴惠員  陳明文  陳亭妃  何志偉  鄭運鵬  張廖萬堅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    陳素月  莊瑞雄  林奕華  溫玉霞  徐志榮  林德福  謝衣鳯  王美惠  邱泰源  吳思瑤  高嘉瑜  邱議瑩  范 雲  沈發惠  吳秉叡  蘇巧慧  賴瑞隆  蘇治芬  邱志偉  鄭天財Sra Kacaw   翁重鈞  羅明才  蔣萬安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棄權: 邱臣遠  張其祿 主席:報告院會,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 現在處理原列報告事項,請宣讀第二案。 二、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8人擬具「姓名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三、本院委員陳瑩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本院委員陳瑩等19人擬具「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五、本院委員陳瑩等18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本院委員陳瑩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七、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擬具「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八、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九、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九條及第八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一、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二、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三、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軍人保險條例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四、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五、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1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六、本院委員沈發惠等18人擬具「財團法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七、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公文程式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八、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9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九、本院委員趙正宇等2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二十、本院委員趙正宇等20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二十一、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刪除第二百九十二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二十二、本院委員趙正宇等24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二十三、本院委員趙正宇等2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二十四、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0人擬具「學校午餐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二十五、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二十六、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二十七、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法官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二十八、本院委員陳亭妃等34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二十九、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三十、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三十一、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三十二、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三十三、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8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刪除第二十二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三十四、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軍人保險條例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三十五、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三十六、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三十七、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三十八、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三十九、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食農教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一、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二、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六十條及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三、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四、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五、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廢止「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六、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6人擬廢止「行政院新聞局駐外新聞機構組織通則」,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七、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八、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四十七條及第九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九、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五十、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漁業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五十一、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五十二、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五十三、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五十四、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商標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五十五、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營業秘密法第十三條之一及第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五十六、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五十七、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五十八、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五十九、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破產法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十、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信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十一、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反滲透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十二、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十三、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境外勢力影響透明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十四、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十五、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著作權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十六、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十七、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十八、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保安處分執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六十九、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國家賠償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七十、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七十一、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海空戰力提升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民進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本案就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七十二、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七十三、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植物品種及種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七十四、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七十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七十六、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七十七、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組織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七十八、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條之一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七十九、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漁業法第五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八十、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遠洋漁業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八十一、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八十二、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水利法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八十三、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預算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八十四、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八十五、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八十六、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八十七、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八十八、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食農教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八十九、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及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八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九十、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九十一、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一百零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九十二、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九十三、行政院函請審議「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九十四、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11年度預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九十五、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109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九十六、考試院函送亟需本院第10屆第4會期優先審議法案一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九十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延長調降當日沖銷交易稅之稅式支出評估報告」及「研商延長調降當沖交易證券交易稅實施期間」公聽會之會議紀錄,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併「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處理。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報告院會,第九十八案至第一四八案請依序宣讀。國民黨黨團提議第九十八案至第一四八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第一○○案、第一○二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一○案、第一一五案、第一一六案、第一三三案、第一四三案、第一四五案,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 宣讀後以上提案均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 九十八、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振興措施比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九十九、交通部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主管決議(十六)110年4月紓困方案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行政院函,為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決議,檢送「國籍航空公司機組員3+11決策過程調查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一、內政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辦理網路防災演練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 一○二、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公開電弧爐煉鋼廠爐碴產出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環境執法上之科技布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四、文化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妥慎建立跨部會合作溝通管道與平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及相關委員會。 一○五、審計部函,為該部110年度編列宣導經費6萬4千元,截至第1季尚未辦理,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六、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110年第1季依預算法第62條之1辦理政策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七、財政部函送109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八、財政部函送110年度第1季「獎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縣市政府及個人經費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九、財政部函送110年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一○、內政部函送110年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一、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巡署「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110年上半年辦理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二、海洋委員會函送110年第1季「臺中港海巡基地新建工程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三、客家委員會函送109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一四、大陸委員會函送「臺灣與澳門避免航空企業雙重課稅協議」110年第1季成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五、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該會110年度第1季無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六、行政院函送110年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一七、文化部函送110年度截至第1季止該部主管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一八、文化部函送110年1─3月該部接受外界捐贈款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一九、文化部函送110年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國立故宮博物院函送110年第1季政策宣導廣告預算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一、教育部函送110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二、科技部函送「科學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各項財務改善措施之執行成效」110年第1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一二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109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110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政府機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110年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六、經濟部函送109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二七、經濟部函送智慧財產局110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八、經濟部函送水利署「110年度第1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二九、經濟部函送工業局110年第1季「對縣市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經濟部函送110年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一、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 110年3月份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一三二、衛生福利部函送110年度截至第1季止「公務預算補(捐)助情形季報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補(捐)助情形季報表」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補(捐)助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三、衛生福利部函送110年第1季各縣市社福中心社工人力進用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四、勞動部函送109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三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送110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六、國防部函送110年度第1季公款補(捐)助團體及個人情形季報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三七、國防部函送「110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廣告文宣)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三八、外交部函送110年第1季辦理各類媒體政策宣導廣告情形一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三九、僑務委員會函送110年度第1季「公務預算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四○、僑務委員會函送「110年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四一、司法院函送110年度第1季「公務預算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四二、總統府函送110年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一四三、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送110年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四、交通部函送109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五、交通部函送110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之執行情形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六、交通部函送110年度截至第1季止對地方政府、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彙總表,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七、交通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郵政協會及台灣電信協會依本院相關決議110年4月份執行進度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109年度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報告院會,第一四九案至第一五四案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一四九、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及「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7至108年度)」案,因已逾送達後1年內完成審議之期限,爰依決算法第28條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一五○、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及該部查核報告案,因已送達超過1年以上,爰依決算法第28條提報院會,請查照案。 一五一、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該部查核報告(含附屬單位預算案營業與非營業部分)等5案,因已送達超過1年以上,爰依決算法第28條提報院會,請查照案。 一五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106年度決算書及工作成果報告案等8案,均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查照案。 一五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耀華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員會107年度預算書案等6案,均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一五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教育部函為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二)、(十三)及(十四)『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凍結8億元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等3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主席: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振興5倍券面額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吳委員秉叡就陽明海運原預定近日至臺灣港口載貨卻臨時抽船,造成臺灣廠商嚴重損失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大學入學採行面試,過去曾有老師在大學甄試入學面試時咄咄逼人,使得面試生心靈受創,教育部應審慎檢討每一措施的利弊,應考慮大學甄試入學面試規定是否為公正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健全特定體育團體組織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五、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加強中藥材邊境檢查議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汽缸總排氣量151立方公分(下稱cc)~250cc機車每年需繳交新臺幣800元之使用牌照稅,其路權卻與150cc以下免繳使用牌照稅之機車相同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幼兒園超收幼兒及加重裁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教育部修正「績優運動選手就業輔導辦法」,增列至基層訓練站擔任教練,卻刪除至機關或公民營機構任職,限縮選手至公民營單位服務機會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全民健康保險財務,建議納入其他開源措施,而非直接調漲健保費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教育部推動校園霸凌防制研習制度、教師職前養成教育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近年發生多起隨機殺人與搶劫等社會案件,儼然成為社會安全網的大破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第13條及第14條修訂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教職員工接種疫苗,並添購相關防疫用品進行詳實盤點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教育人員因疫苗數量短缺又規範須每週篩檢陰性才可授課,建議全面完成教育人員疫苗接種及全面免費檢測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近日幼兒園群聚感染事件,建議加強就學環境防護、修訂校園防疫管理指引,研議引進兒童適用之唾液快篩、國小以下教師接種兩劑新冠疫苗及補助教師定期PCR篩檢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六、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協助青年將創意轉為創業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七、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地方政府以自治條例規範豬肉品之乙型受體素零檢出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八、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鑑於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重擊工程車出軌,嚴重交通意外導致49人死亡,此次事故造成如此重大傷亡,台鐵難辭其咎。查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拒絕往來15款情形,高達7款有情節重大之敘述,卻未清楚明確定義,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予明確定義」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十九、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美食外送平台興起,又因受疫情影響,恐造成垃圾量增加而帶來環境污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鑑於政府興建的公共設施,在完工啟用後績效卻不如預期,甚至淪為閒置場館,被謔稱為『蚊子館』,並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負責列管。日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通過決議,要求工程會於兩個月內提出具體辦法及要件,為閒置公共設施的活化設立停損點」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一、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我國不時發生大型車、貨車因轉彎時無法發覺死角,造成車禍傷亡事件,建請研議相關法規,強化大型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規格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二、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裝潢修繕工程產生之廢棄物無法清運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三、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電動車使用之鋰電池回收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四、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警政署推動增訂「加重妨害公務罪」,以保障執法基層員警,樹立執法威信。但法官亦會輕判,建請增加妨害公務致員警成傷,應屬於加重妨害公務罪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五、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蘇花改禁行機車,導致機車騎士僅能從舊蘇花公路往返花蓮造成危險,應考慮開放機車行駛蘇花改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六、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務實加強青少年自殺防治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七、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有關預算分配及規劃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八、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查緝單位緝獲多件邊境走私大批毒品案件,顯見毒品氾濫日益嚴重,行政院應責由所屬主管機關必須有效切斷其供應鏈,並應考量加重刑責等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十九、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台電、中油等國營事業員工監督分裝五倍券日領400元並可施打疫苗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失業給付請領條件及因疫情失業之應屆畢業青年無法得到失業補助之保障,建請勞動部擴大協助青年就業力道,以降低疫情造成就業阻礙」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一、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建請將Tesla專用充電介面(TPC)納入檢驗標準,以保障民眾權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二、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110年6月10日台電公司台中電廠煤倉輸送帶火災事故案,請經濟部監督台電公司完善相關善後工作,並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三、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核二廠7月27日發生人為疏失跳機事故,政府應檢討突發狀況處理機制、控制室加裝錄影系統,並儘速交出懲處名單與調查報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四、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健保署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新增「經鼻高流量濕化氧氣治療」申報代碼,每日支付1,745點,仍有胸腔科醫師反映支付點數明顯不足,建請健保署應研議是否調高支付點數以符合實際使用情況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五、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大專校院系所停招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六、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國防事務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七、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經濟部研擬「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俗稱檸檬車法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八、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洋垃圾進口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十九、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臺鐵408車次太魯閣號意外導致重大傷亡,對傷者或罹難者家屬後續賠償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臺鐵408車次太魯閣號意外導致重大傷亡,應設立專案調閱小組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一、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高端疫苗量產之品質穩定度與安全性,應進行嚴謹審查及把關,確認安全無慮後始開放施打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二、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提高警察人員待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三、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降低大專校院學生機車事故機率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四、行政院函送傅委員崐萁就社群平臺之菸酒廣告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五、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建請交通部加強實際外送員與車輛之列冊管控,避免重大交通違規情形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六、行政院函送楊委員瓊瓔就「國內新冠肺炎(COVID-19)致死率較全球平均高出2倍,政府應加強醫療應變及藥物整備,並提出具體預防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四十七、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提升入境人員檢疫措施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廖委員婉汝,鑑於緩解長途駕駛至屏東之疲倦感,提升國道行駛安全性,並促進屏東在地農特產推廣,爰建議於國道三號增設竹田服務區,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報告院會,第一四九案至第一五四案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主席:報告院會,陳委員以信聲明對上午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報告院會,本日會議後續議程尚待各黨團溝通,本日會議進行到此為止,10月19日(星期二)上午9時繼續開會,進行「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經過報告並備質詢。 現在休息。 休息(12時50分) 附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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