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程序委員會第7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6日(星期二)12時1分至12時10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曾委員銘宗 主席: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請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INCLUDEPICTURE "\\\\Dpc18\\掃瞄圖檔\\十月份\\1002\\100-\\100-001.jpg" \* MERGEFORMATINET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程序委員會第6次會議議事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19日(星期二)中午12時3分至12時17分 地  點 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 羅美玲  李德維  湯蕙禎  林楚茵  洪申翰  吳玉琴  沈發惠  邱泰源  費鴻泰  萬美玲  溫玉霞  曾銘宗  陳以信  邱顯智  周春米  管碧玲  范 雲  賴香伶 主  席 管委員碧玲 列  席 高處長百祥 記  錄 吳秘書秀玲 報告事項 一、宣讀本會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事項 一、審定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日程。【議程草案報告事項(八)本院委員蔡適應等22人擬具「軍事教育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經提案委員來函撤回,予以刪除;報告事項其餘各案及質詢事項均照議程草案編列通過;各黨團增列部分:(民進黨黨團)(一)本院委員湯蕙禎等18人擬具「食農教育法草案」等50案、(國民黨黨團)(五十一)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9人擬具「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等26案、(民眾黨黨團)(七十七)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4案及(時代力量黨團)(九十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文程式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共計97案照列。 對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列席報告「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製經過繼續質詢(10月22日上午) 審計長列席報告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等案審核經過並備諮詢(10月22日下午) 同意權之行使事項(10月26日上午) (一)本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李進勇續任委員並為主任委員,陳朝建續任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許惠峰、陳恩民續任委員,王韻茹及許雅芬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10月26日下午)】 【本次院會議事日程依民進黨黨團(羅委員美玲)提案通過】 委員提案: 1、民進黨黨團(羅委員美玲)提議:針對第10屆第4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日程,建請於10月26日(星期二)上午增列同意權行使事項:「本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李進勇續任委員並為主任委員,陳朝建續任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許惠峰、陳恩民續任委員,王韻茹及許雅芬均為委員,請同意案。」,其餘均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如附件) 決定:照案通過。 附件 案由:針對第10屆第4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日程,建請於10月26日(星期二)上午增列同意權行使事項:「本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李進勇續任委員並為主任委員,陳朝建續任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許惠峰、陳恩民續任委員,王韻茹及許雅芬均為委員,請同意案」,其餘均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通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羅美玲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請宣讀議程草案報告事項及質詢事項。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7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 時  間:中華民國110年10月29日、11月2日(星期五、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6時 地  點:本院議場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6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6人擬具「要塞堡壘地帶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刪除第九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6人擬具「少年及家事法院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劉櫂豪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3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4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8人擬具「軍人保險條例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8人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國定紀念日與節日實施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陳玉珍等21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陳玉珍等22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廖國棟等27人擬具「食農教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廖國棟等25人擬具「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9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六條及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徐志榮等19人擬具「國有財產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規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三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5人擬具「仲裁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8人擬具「農地重劃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警察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刪除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6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七條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八十九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7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本院委員賴品妤等25人擬具「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受害者權利回復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本院委員陳瑩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及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8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四、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7人擬具「國民體育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本院委員范雲等19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本院委員范雲等19人擬具「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二及第十四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本院委員郭國文等20人擬具「國家安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五、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0人擬具「戶籍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0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0人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1人擬具「菸酒管理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九、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1人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一、本院委員蔡易餘擬撤回前提之「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九條及第八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二、本院委員蔡易餘擬撤回前提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同意撤回。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09年度決算書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四、內政部、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第四十二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廣播電視事業協助播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訊息所受影響補貼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六、交通部函,為修正「交通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五條、第五條之一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八、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十九、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動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勞工紓困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一、衛生福利部函,為修正「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二、教育部函,為修正「教育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三、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四、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五、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六、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七、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八、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十九、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八)新興毒品問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三十九)毒品入侵校園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一、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二、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四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三、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智慧監視系統與監視器死角整合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四、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智慧監獄之系統建置及網路傳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五、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智慧監獄系統改善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六、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智慧監獄計畫隱私疑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七、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近五年在監死亡之原因人數統計與是否經死因調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八、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試辦專業輔導人力於個別處遇工作模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十九、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矯正機構醫療人力比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決議(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一、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決議(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二、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決議(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三、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決議(二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四、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決議(二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五、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新(擴)建工程進度落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六、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所屬機關外部視察小組組成分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七、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律師接見業務之改善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八、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精神病療養專區設置、心理及戒護不足情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十九、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矯正署全面盤點教誨師人力缺口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行政執行署決議(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一、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調查局決議(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二、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調查局決議(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三、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調查局決議(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四、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五、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六、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七、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八、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二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十九、司法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4款第1項決議(三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監察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監察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二、監察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三、監察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四、監察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五、監察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六、監察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七、監察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二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八、監察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院決議(二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九、國家安全會議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歲出第1款第2項決議(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一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第4目『科技發展研究諮詢』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等2案,業經處理完竣,均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等4案,業經處理完竣,均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營運原住民文化園區預算凍結相關書面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四、本院內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10年度預算決議,檢送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業經處理完竣,得以動支,請查照案。 一一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等4案,業已處理完竣,均予以備查,請查照案。 一一六、本院交通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等3案,業已處理完竣,均予以備查,請查照案。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 一、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增訂第三十八條之一及第九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五條之一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6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五、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7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三十四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六、本院委員陳歐珀等29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七、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兵役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八、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九、本院委員趙正宇等20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五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刪除第二百九十二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一、本院委員趙正宇等24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二、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法官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三、本院委員陳亭妃等34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四、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五、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六、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六十條及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七、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廢止「行政院新聞局組織條例」,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八、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6人擬廢止「行政院新聞局駐外新聞機構組織通則」,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十九、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一、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二、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三、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四、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五、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著作權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六、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七、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八、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植物品種及種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二十九、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6人擬具「水利法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一、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二、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及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八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三、文化部函送110年度「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業務」預算繼續凍結5,000萬元報告,請查照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6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程序委員會意見: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 三十四、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食農教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 三十五、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六、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之一、第四十九條及第八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七、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八、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三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三十九、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七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公教人員保險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軍人保險條例第十六條之一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 四十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路法增訂第七十七條之四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四十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八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程序委員會意見: 質 詢 事 項 甲、行政院答復部分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現在請洪委員申翰發言。 洪委員申翰:針對第10屆第4會期第7次會議議事議程,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民進黨黨團提案: 案由:針對第10屆第4會期第7次會議議事議程,建請照議事日程草案及各黨團提議增列報告事項通過。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洪申翰 主席:請問對洪申翰委員的提議有無異議?(有)有異議,本次院會議程草案,朝野黨團無法達成共識,援例將本次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 請宣讀人民請願案。 人民請願案 一、函送本院相關委員會審查,共4案。 (第1案擬送請內政委員會審查) 1.台灣南社為本社發起關於「共諜案危及台灣國家安全」連署聲明,提出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修正建議案。 (第2案至第4案擬送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2.台灣南社為本社發起關於「共諜案危及台灣國家安全」連署聲明,提出中華民國刑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修正建議案。 3.徐德義為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二項有違憲之虞,陳請修法案。 4.周正倫、張晉弘為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三年之保安處分,是否為一罪兩罰?陳請修法案。 二、依請願法第四條之規定,係屬應提起訴訟(願)之事項,未便受理,擬函復請願人,共5案。 1.李文明等為羅東地政事務所未依法行事,致土地登記事務事件涉訟事陳情案。 2.劉興兆為再請新竹縣政府歸還重劃區外之養雞場用地案。 3.廖敏安為就104年度訴字第1567號民事案件陳情案。 4.童楷傑為被判過失傷害事,陳請主持公道案。 5.江文淵為就110年度更再四抗告、109年度上易字第782號等案陳情案。 三、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擬函轉權責機關處理逕復,並副知請願人,共12案。 1.大道庶民革命黨籌備處為建議雲林縣改為台西縣案。(擬函轉內政部) 2.大道庶民革命黨籌備處為建議新竹縣市升格為院轄市案。(擬函轉內政部) 3.大道庶民革命黨籌備處為建議彰化縣升格為院轄市,並遷都彰化案。(擬函轉內政部) 4.大道庶民革命黨籌備處為建議新竹縣市及苗栗縣合併成為台灣第七個都院轄市案。(擬函轉內政部) 5.張清明為防止利用農地違章工廠炒地皮事提出建言案。(擬函轉經濟部) 6.張火木為就遺產稅申報事提出建言案。(擬函轉財政部) 7.許名宏為不服法務部矯正署不予假釋之處分事陳情案。(擬函轉法務部) 8.張永宏為受刑人為中度身心障礙者,因經濟困頓,有關在監醫療之醫藥費用等,申請急難救助補助款案。(擬函轉衛生福利部) 9.張文蘭為請退輔會將榮二病房病友的五倍券,依病友及家屬之意,郵寄給家屬案。(擬函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0.黃灯煌為就雲林縣元長鄉龍岩厝段之水利用地整體開發計畫事陳情案。(擬函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1.周俊生為櫃買中心董事長曲解法條濫權處置事陳情案。(擬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2.曾保洲等為保險業務人員以不法方式利誘保戶保單借款等方式,致保單帳戶價值不足遭強制清算,損失慘重,陳請相關單位調查案。(擬函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次人民請願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有無臨時動議?(無)無臨時動議。 散會。 散會(12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