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8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0年11月5日(星期五)10時2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蔡副院長其昌 秘書長 林志嘉 副秘書長 高明秋 高副秘書長明秋:報告院會,出席委員64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7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4會期第7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之宣告:第4會期第7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7人擬具「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何志偉等18人擬具「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何志偉等17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七、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八、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7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趙天麟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懲罰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楊曜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楊曜等18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一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楊曜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之一、第四十九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楊曜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二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邱泰源等21人擬具「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邱泰源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十八、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9人擬具「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吳思瑤等20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四十七條及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二十、本院委員吳思瑤等21人擬具「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吳思瑤等22人擬具「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9人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吳思瑤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四、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及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八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二十五、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8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十三條之二及第十三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8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洪申翰等18人擬具「信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國民體育法增訂第三十八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法官法第七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鍾佳濱等21人擬具「國際教育及海外學習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第一百八十三條及第三百五十六條之八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十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數位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本案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三十六、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姓名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國民體育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6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6人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9人擬具「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委員陳超明等22人擬具「立法院組織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吳琪銘等22人擬具「建築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本院委員吳琪銘等21人擬具「揭弊者保護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十條、第十六章之二章名及第二百三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三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本院委員范雲等22人擬具「未經同意侵害成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本院委員范雲等22人擬具「食農教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6人擬具「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1人擬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財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二百三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銀行法增訂第三十五條之三及第一百三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五十二條及第一百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期貨交易法增訂第五條之二及第一百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財團法人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本案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現在開始發表決卡,並按鈴7分鐘。 (按鈴) 主席:請問現場各位同仁,有沒有尚未拿到表決卡的?給蘇委員巧慧。 現在針對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進行表決。現有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2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6人,棄權者1人。 報告院會,因表決結果不足法定人數,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第8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0年11月5日上午10時28分38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62案      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12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6  棄權人數:1 贊成: 葉毓蘭  孔文吉  林為洲  李德維  陳以信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邱臣遠  賴香伶 棄權: 高虹安 六十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公務人員俸給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民法第一千零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本院委員陳瑩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本院委員陳瑩等19人擬具「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九、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破產法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信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保安處分執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國家賠償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三、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五、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森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六、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預算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七、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本院委員鄭運鵬等17人擬具「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九、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5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行政院函請審議「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修正案」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依分配表分送有關委員會併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行政院函,為交通部為賡續辦理110年度防疫車隊、航空業(含國際機場業者)及旅行業紓困補貼所需經費,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經濟部所列經費支應34億3,646萬元。茲檢送跨機關流用情形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二、行政院函,為中央選舉委員會為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4案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選務防疫措施,動支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6億9,146萬5,000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三、內政部函,為修正「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八十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第七點規定及其附件三之三,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經濟部函,為修正「限制輸出貨品表」,我國產製之158項鋼鐵貨品輸往歐盟採行管理措施,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八十六、勞動部函,為修正「大量解僱勞工時禁止事業單位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出國處理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八十七、勞動部函,為修正「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報告院會,第八十八案至第一百六十一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八十八案到第一○三案、第一一○案、第一三三案、第一三八案、第一四○案到第一四二案、第一四六案、第一四七案、第一四九案、第一五九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九十七案、第一一一案、第一三二案、第一五七案、第一五九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八十九案、第一○三案、第一○四案、第一○六案、第一○七案、第一一○案、第一一一案、第一一五案、第一一六案、第一二六案、第一三三案、第一三八案、第一四三案、第一五二案、第一五三案、第一五六案、第一六○案、第一六一案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八十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區間測速儀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八十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十九)強化各項捷運建設計畫評估及審查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七)國際交流活動面臨杯葛打壓應對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二十七)參與國際組織遇有打壓情況處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五十二)高海拔氣象站禦寒設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十六)高乘載管制偵測儀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七十七)偏遠地區儲匯服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八十九)路肩設置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之劃設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十七)積極推動無障礙車輛及場站之無障礙設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路總局決議(二十七)汽車燃料費改隨油徵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六)盤點全國知名景點安全性與自然生態特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九十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觀光局決議(十)露營車輛停放之管理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運輸研究所決議(九)橋梁管理資訊系統功能改善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民用航空局決議(十八)遙控無人機影響飛安事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九)督促電信業者對僱用揹工揹負超重物料上山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三)資安業者參與5G應用場域實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四、外交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台美政府交流互動新模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五、外交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國際媒體來臺駐點之申請流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六、外交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台美教育倡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七、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軍反制中共認知作戰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八、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火工作業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九、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海軍艦保存維護暨德陽軍艦永續經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海空軍懲罰法修法期程與方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一、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訂定境外網路心戰作為之守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二、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開睦鄰審議委員名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三、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水下噪音監測」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四、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精進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五、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敦睦支隊防疫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六、國防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後備指揮部「作戰綜合作業」檢討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提高第二類退除役官兵再就業率及穩定持續就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清境農場南商圈攤販集中區景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一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辦理學用合一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二○、僑務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二一、僑務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三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一二二、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三、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四、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三十)、(四十三)、(四十四)、(五十七)、(六十一)及(六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五、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三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六、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七、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五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八、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式外來人口統一證號之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二九、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持續精進逕遷戶政事務所人口清查作業」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三○、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親等關聯資料之法令與實務」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三一、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魚路古道明確路線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三二、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查獲各類毒品情勢分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三三、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訂定原住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修法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三四、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研議修改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交通兩委員會。 一三五、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決議(四)濫用救護資源罰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三六、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決議(二十一)濫用救護資源罰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三七、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決議(二十三)濫用救護資源罰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三八、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消防署「防火科技自動偵測及回報機制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三九、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九)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一、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二、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三、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四、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五、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六、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九)及(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四九、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三)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一、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二、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四)山域事故救援案件大幅增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三、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六)「公務機關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四、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二)公共保母及公托家園可行性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五、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四)「海洋研究船造船及工作港口計畫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六、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三)「鼓勵公務機關使用資通安全自主產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七、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五)強化道路交通安全改善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八、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十七)推動性別意識培力情形及策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九、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六十三)「政府投資事業之監督管理」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六十四)「大南方大發展南臺灣發展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一、行政院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六十五)協助公部門設置托育設施相關事宜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報告院會,第一六二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一六二、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有關張凱翔君為建議修正師資培育法第22條條文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一六三、本院人事處函,為本院第10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2選舉區)陳柏惟,經罷免投票通過,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第1項規定,自110年10月28日起解除職務,請查照案。 一六四、本院民進黨黨團函,為該黨團原禮讓陳柏惟委員參加「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改推派蔡適應委員參加,請查照案。 主席:現在進行質詢事項。 質 詢 事 項 行政院答復部分 一、行政院函送林委員為洲就因應半導體產業挑戰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二、行政院函送陳委員以信就爭取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問題所提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三、行政院函送羅委員美玲對第10屆第4會期施政質詢之書面答復,請查照案。 (以上質詢事項全文,均見本期質詢事項)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在進行質詢之前,先請副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高副秘書長明秋: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外交部吳部長釗燮本日因公請假,由田次長中光代表列席;國家發展委員會龔主任委員明鑫本日因公請假,由游副主任委員建華代表列席。 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11月5日(星期五)施政報告質詢 行政院請假首長 請假首長 代理人 事由 備註 外交部 吳部長釗燮 田政務次長中光 因公請假(重要公務出國,並依規定進行返國後之隔離檢疫暨自主健康管理) 整天 國發會 龔主任委員明鑫 游副主任委員建華 因公請假(因公赴中東歐斯洛伐克、捷克、立陶宛三國考察,並依規定進行返國後之隔離檢疫暨自主健康管理) 整天 主席:今天進行個人質詢,現在進行內政組之質詢。 現在請孔委員文吉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孔委員文吉:(10時42分)蘇院長,內政組有原民會、客委會、內政部和陸委會,首先請教院長兩岸關係。院長認為現在兩岸的關係是屬於和平、緊張、嚴峻還是準戰爭狀態?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43分)我們希望和平,但情勢嚴峻,我們不希望戰爭。 孔委員文吉:兩岸關係一定要走向和平避免戰爭,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對。 孔委員文吉:最近看到國防部的預算以及陸委會的政策,我認為兩岸關係幾乎進入準戰爭狀態。 蘇院長貞昌:剛好相反,是對方在在以軍機繞臺,使臺海情勢嚴峻,我們是努力備戰而不求戰。 孔委員文吉:但國防部增編了採購軍備的預算,部長每次都在講,我們不怕戰、不懼戰,但也不求戰,我們的政策就是勿恃敵之不來、恃吾有以待之,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委員這句話有學問。 孔委員文吉:然而這畢竟不是一個正常處理兩岸關係的方式。 蘇院長貞昌:但自古以來也只有這樣才能止戰。 孔委員文吉:院長,最近我看了江丙坤先生的書,他過去擔任海基會董事長,其書名為「經貿老將兩岸推手」,2005年的破冰之旅,當時的江董事長是國民黨的副主席,他是先去舖路,促使2005年連戰先生完成和平之旅。當時的國民黨還是在野黨,後來這幾年下來已經簽定了23項協議,第一個協議就是包機直航,所以我想請教陸委會現在是怎麼促進和平的?你們的大陸政策現在有什麼作法?主要的業務是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謝謝孔委員,第一次包機直航事實上是在蔡總統當陸委會主委時促成的,第二次則是在2005年1月,亦是於民進黨執政時促成了包機直航,我想…… 孔委員文吉:請問陸委會現在的主要業務是什麼?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是先做歷史的澄清。 孔委員文吉:如何促進兩岸和平? 邱主任委員太三:蔡總統上任之後我們就做了各項準備,不幸遇到了疫情,總統也在連任之後指示陸委會要做好疫情之後兩岸恢復交流的各項準備,我想這些都是…… 孔委員文吉:請你現在具體提出來,之前你表示要在疫情緩和後逐步放寬兩岸的交流管制,請問有什麼具體的政策內容? 邱主任委員太三:在CDC和院長的指示下,過去我們在兩岸商務人士來臺方面,在疫情舒緩的時候予以放寬,代表我們都做了各項的準備。包括企業界如果有需員工調動調整,也在疫情可控的條件之下予以恢復。 孔委員文吉:兩岸關係還是要以和平為最高優先。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希望對岸不要以軍機或軍艦騷擾,這不只造成了臺海的緊張,也讓整個亞太地區都跟著緊張起來。 孔委員文吉:我再問一個問題就轉問原民會。3月我們的鳳梨禁止進大陸,9月是釋迦與芒果,我在經濟委員會也請教過農委會主委,這個問題還是要透過陸委會協商對不對?請問你們有沒有依據23項協議的內容和大陸協商? 邱主任委員太三:農委會本來就跟大陸有檢疫的機制,事實上也都有檢疫結果的通報,只是這兩次大陸都沒有提出具體的事證給我們,我們也做了…… 孔委員文吉:你們有沒有和大陸接觸、協商或是電話熱線溝通? 邱主任委員太三:農委會都持續和對岸的主政單位保持各項訊息的聯繫。 孔委員文吉:農產品有沒有進展? 邱主任委員太三:他們就是已讀不回,所以我們後來就是只好到WTO/SPS…… 孔委員文吉:是去申訴? 邱主任委員太三:對,現在已經在進行中了。WTO/SPS…… 孔委員文吉:現在兩岸有沒有直接熱線協商的管道? 邱主任委員太三:基本上協議本來就簽定了各業務的主管機關,訊息平常就會彼此通報,不管是農委會還是金管會都有各項資料的傳遞。 孔委員文吉:我們的兩岸關係還是沒有辦法突破,原因在哪裡相信你們兩位應該都很清楚。 邱主任委員太三:主要是對岸設定的那些…… 孔委員文吉:那就會影響到後面很多農產品有可能面臨大陸的禁令而無法出去,請問現在我們的鳳梨、釋迦和芒果怎麼辦? 邱主任委員太三:大陸這種錯誤的非經貿措施,事實上不是只針對臺灣,對澳洲和其他國家都是如此,所以澳洲也在WTO跟他們…… 孔委員文吉:主委,希望陸委會要加強積極解決,不然這樣下去也不是長久之計。 邱主任委員太三:我們在總統和院長的指示下都在做各項準備,只是對岸應該要調整自己的態度。 孔委員文吉:接下來請教院長,第一個問題是院長知不知道我們原住民地區有幾個鄉鎮? 蘇院長貞昌:有關原住民地區的鄉鎮,我沒有詳細的數字。 孔委員文吉:有幾個山地鄉? 蘇院長貞昌:30個。 孔委員文吉:屏東縣就有8個山地鄉。 蘇院長貞昌:對,我那時候是最多山地鄉的縣長,總共有8個。 孔委員文吉:我知道,屏東縣的8個山地鄉是最多的。 蘇院長貞昌:我擔任臺北縣長的時候是1個。 孔委員文吉:是不是烏來區? 蘇院長貞昌:烏來。 孔委員文吉:我走過全國原住民鄉鎮三遍,第一次去發口罩,第二次、第三次都是去開地方建設座談會,有幾個鄉鎮都提出希望能夠增加基本設施維持費,特別是花蓮縣的萬榮鄉和吉安鄉,請問你們這次基本設施維持費的預算有沒有提高? 蘇院長貞昌:我們過去六年沒調,明年我們開始調。 孔委員文吉:請主委說明一下怎麼調。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謝謝行政院蘇院長特別把原住民族的基本設施維持費調高,我們已經編列在明年度的預算中。 孔委員文吉:你們還是以人口數跟面積來算嗎?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目前還是用這個機制,但是可以滾動修正。 孔委員文吉:花蓮縣吉安鄉是所有原住民鄉鎮中原住民人口數最多的,但是它的基本設施維持費沒有增加,這個部分是不是請原民會協助解決?還有萬榮鄉。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跟委員報告,因為已經六年沒有調高,所以我們沒有多的預算可以針對剛剛那兩個鄉去做處理,這次行政院、主計總處特別給我們調高一部分的費用,這部分大概就可以逐步解決。 孔委員文吉:我知道你們的預算增加了5,000萬元,往年本來是5億9,000萬元,增加5,000萬元到6億4,000萬元。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對。 孔委員文吉:有沒有辦法解決我們山地鄉的問題?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大院的預算通過以後,我們會針對最後通過的預算做全盤的調整。 孔委員文吉:院長,我們全國有30個山地鄉、25個平地原住民鄉,總共是55個鄉,如果6億4,000萬元的預算在立法院通過,一個鄉也沒增加多少錢,但是我希望主委能夠考慮人口跟面積,像花蓮縣的萬榮鄉和吉安鄉是不是能夠多多考慮? 蘇院長貞昌:我請主委在運作的時候考慮各鄉的需要,過去沒調,現在大力調整,我們希望往這方面來努力。 孔委員文吉:另外,早上國是論壇時,我特別提出怎麼讓原住民使用安全的獵槍,而且是能夠合法的。先請教院長,我們原住民的狩獵權有沒有保障? 蘇院長貞昌:對原住民相關歷史文化、生活需要都有特別考量。 孔委員文吉:我特別講到打獵是原住民的傳統文化之一,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一項規定「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原民會所推動的政策中最成功的應該是語言政策,之前我有去圓山飯店參加族語專任師資研討會,現在全國學校進用了184位,語言政策及南島民族國際化的政策可說是原民會推動最好的政策。但是我們受到很多動保團體、環保團體的壓力,所以我們要怎麼樣使用安全的獵槍?有時候獵槍會膛炸,在內政委員會我跟鄭天財委員也與內政部達成決議,內政部說會持續邀集原民會、國防部,還有學者專家儘速研訂原住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完成法制作業,使維護原住民的狩獵文化跟社會治安得以兼籌並顧。請教部長,這個辦法現在的進度如何? 徐部長國勇:現在已經進行到相當的階段,也有初步的共識,我跟委員報告,我們在9月底與原民會、國防部等等召開一個會議,達成一些相關的共識。現在我們請國防部提供自製獵槍的零組件,我們上次在內政委員會的時候,包括這個的專題報告委員也有來,那時候也做了相關的決議,我們會根據大法官的解釋等等,因為9月底已經開完會了,很快的我們會把國防部提供有關自製獵槍零組件這部分併到這個辦法裡面,等到草案共識出來以後,我們就把辦法公布。 孔委員文吉:給我們一個時程好不好?我們在內政委員會討論這麼久了。 徐部長國勇:因為這牽涉到比較多個部會,我會儘快,因為這個對原住民同胞狩獵權的保障是相當重要,所以我們會儘快,你放心,一定會儘快。 孔委員文吉:大法官會議解釋,基於傳統文化的需要,有一個原住民可以打獵的辦法,應該要得到農委會核准,這個辦法是我在經濟委員會透過農委會、林務局來訂的。大法官會議解釋說,野生動物保育是憲法保障的重要價值,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的文化權利雖受憲法保障,但必須兼顧對野生動物的保障…… 徐部長國勇:對,這是平衡。 孔委員文吉:也就是說動保團體的壓力常常跟原住民的傳統文化相扞格。 徐部長國勇:這部分我們如果用消極的角度來看,它有扞格的地方,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這就是我們必須在生態跟原住民的狩獵權間保持一個平衡,讓原住民的狩獵權能得到保障,所以我想我們對大法官的解釋是不是應該從這個角度來看,比較正面、積極。 孔委員文吉:現在原住民操作獵槍常常傷到自己,如這張照片,胸口中彈,這是花蓮鳳林分局提供的。 徐部長國勇:這個太舊了。 孔委員文吉:還有花蓮獵槍走火。我希望內政部跟原民會及行政院能注意這個問題,我們原住民的狩獵文化到現在可以說還是沒有保障的。 徐部長國勇:像剛剛那支獵槍就太老舊了。 孔委員文吉:獵取到野生動物到現在還是要罰款,使用獵槍也不安全,常常發生膛炸。 徐部長國勇:警政署長在這裡有聽到,他回去馬上就會處理。 孔委員文吉:現在我們原住民的權益好像常常讓步給動保團體。 徐部長國勇:不會啦!我們要求得平衡。 孔委員文吉:沒有辦法兼籌並顧。第一個,你的安全獵槍辦法什麼時候訂出來? 徐部長國勇:我們儘快,警政署長在這裡也聽到了,9月底開完會,我們很快會把這個辦法送出來。 孔委員文吉:第二個,我們的野生動物保育是不是應該可以檢討放寬?現在山豬、獼猴已經很多了,我希望原住民的權益跟動保的權益能夠兼籌並顧。 徐部長國勇:這個我們跟農委會大家一起來協商得到平衡。 孔委員文吉:謝謝。 主席:高委員嘉瑜、黃委員秀芳及管委員碧玲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高嘉瑜書面質詢: [image: image1.jpg][image: image2.jpg][image: image3.jpg][image: image4.jpg] 委員管碧玲書面質詢: [image: image5.jpg][image: image6.jpg][image: image7.jpg][image: image8.jpg][image: image9.jpg][image: image10.jpg][image: image11.jpg][image: image12.jpg][image: image13.jpg][image: image14.jpg] 主席:請李委員德維質詢。 李委員德維:(10時58分)院長好。現在大家非常關心明年春節防疫旅館的問題,畢竟春節全世界所有的臺商都要返臺,預計可能有4萬人返臺,但是現在防疫旅館吃緊,只能提供2萬9,500房左右,請問行政院這邊有沒有什麼策略?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59分)謝謝委員,我們非常關心,所以早有安排。一方面我們把大量出入國門而有防疫旅館需求的人儘量錯開,譬如移工、學生;另一方面我們縮短了原來14天的規定,變成10天,有4天可以回家;第三,我們儘量增加旅館數量等,不過因為現在國人同胞國內旅遊非常興旺,加上五倍券的刺激誘因,所以現在各地旅館爆滿,也比較不願意從事防疫旅館,所以這有相對的困難。 李委員德維:指揮中心呼籲這些在外的臺商能夠改期改票,已經造成很多臺商的困擾,這部分請行政院再做妥善規劃,否則這些在外的臺商可能回不來,所以我們要求大家住防疫旅館的這個政策,是不是可以考慮開放讓大家回家居家檢疫?現在回家也是一人一房啊! 蘇院長貞昌:有!就是已經把原來14天縮短為10天。不過委員剛才指教指出還是有這方面的需要,我會依照疫情的情況,請指揮中心跟相關部會再往各方面來設想。 李委員德維:這個部分就拜託院長,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謝謝。 李委員德維:因為這是我們廣大臺商的需求,請行政院一定要重視。 另外,昨天我們國民黨的智庫被警方查水表,這是不是政治偵防?你會不會覺得太大膽了?國民黨好歹也是最大的在野黨,警方大剌剌的上門查水表,這像話嗎?會不會目無法紀啊? 蘇院長貞昌:這個部分我請部長向委員說明。 徐部長國勇:委員我來跟你解釋,這件事情我是昨天晚上跟媒體聊天時,媒體跟我說有警察去那邊,我是昨天晚上才知道,我立即請警政署進行瞭解,警政署說他們也不知道,是臺北市警察局,所以我就立即要求臺北市警察局局長跟我說明這件事到底怎麼一回事?他跟我說是這個地方的派出所員警去…… 李委員德維:是有人檢舉嗎? 徐部長國勇:因為他怕那邊有維安問題,所以他是好意,我也相信他的解釋,但是我要跟委員報告…… 李委員德維:部長!國民黨的智庫曾幾何時有警察進去…… 徐部長國勇:委員,這個時代…… 李委員德維:那是以前國民黨執政時去保護總統、行政院長才有吧! 徐部長國勇:委員,我跟你再說明一下,這個時代沒有人會就四大公投去查水表的,沒有人會這樣,也不會這麼做,這個你放心,絕對沒有這回事! 李委員德維:這部分一定要請院長、部長查清楚,因為沒有警察會隨隨便便跑去國民黨的智庫,這樣侵門踏戶,真的不應該,更何況國民黨昨天是一個環保議題的座談會,跟公投都無關啊! 徐部長國勇:對!我昨天後來聽說是一個有關氣候變遷的議題。我再跟委員說明,不會有這個事情,絕對不會,我會要求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提出書面報告,送委員辦公室,好不好? 李委員德維:好,所以這個部分…… 徐部長國勇:這個沒有問題。 李委員德維:院長可以承諾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這都什麼時代了,警察現在被整個要求,他們不會去做這種事,但臺北市警察局怎麼會讓你有這樣的懷疑,應該要有完整報告,部長剛才答應一定會給委員知道。 李委員德維:好,這個部分就拜託院長、部長。 徐部長國勇:我會請臺北市警察局做一份報告給委員,委員你放心,絕對不會有查水表的事情,你放心。 李委員德維:院長,過去民進黨說公投護臺灣,還有個公投護臺灣大聯盟,是蔡丁貴教授與前民進黨政府官員組織的,現在國民黨公投就是亂臺灣?這次1218四項公投中,國民黨不過提了兩項,但不諱言,包含院長和蔡總統,到處說國民黨在亂臺灣!講實話,為什麼民進黨公投就是護臺灣,國民黨就亂臺灣?你可以講清楚嗎? 蘇院長貞昌:這就好像菜刀可以拿來切菜煮飯,但拿來傷人、殺人就不對。 李委員德維:所以你覺得國民黨提出的公投是在傷人、殺人,是這個意思嗎? 蘇院長貞昌:不是,而是如果你的公投是用來政治鬥爭,譬如公投是倒閣,這是貴黨主席講的,這都非常不當;譬如明明臺灣前途應該走向國際,卻是這裡擋、那裡弄,把好好…… 李委員德維:院長,萊豬議題是民生議題嘛! 蘇院長貞昌:如果講到萊豬是民生議題,把人家講成「痟豬肉」…… 李委員德維:院長,這讓全民自己決定嘛!有必要把全民講成亂臺灣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痟豬肉」你聽得懂吧! 李委員德維:而且能不能通過還是未知數咧! 蘇院長貞昌:居然講「痟豬肉」,那是很可怕的,把美國的豬肉講成「痟豬肉」,連美國AIT處長都出來講話了。 李委員德維:院長,「痟豬肉」跟萊豬是兩款,萊豬不只美國有,不用牽拖美國啦!說這個就太遠了!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們國際部副主任也出來說他吃了很多萊豬,沒有問題啊! 李委員德維:院長,請教一下,107年十個公投案有七個通過,但通過以後,院長卻只說尊重;民進黨的臺獨黨綱: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臺灣共和國,應該交由全臺灣的住民公民投票自決。請問,假如最後有這樣的公投,而且通過了,院長你是執行?還是尊重?這個是亂臺灣?還是愛臺灣? 蘇院長貞昌:委員,這個公投法裡面都有規定,都依照公投法的規定,什麼可以公投、什麼不能公投,委員應該很清楚吧! 李委員德維:院長,什麼可以公投、什麼不能公投,中選會會審議。 蘇院長貞昌:你是法律專家,你是專家咧! 李委員德維:中選會通過了,就是可以公投的。 蘇院長貞昌:然後公投的結果有什麼效力,委員應該也很清楚。 李委員德維:院長,蔡總統說「四個不同意,臺灣更有力」,但依據現在的民調,很可能四個1218公投都會通過,請問,假如1218 四個公投都通過了,你是尊重?還是要執行?那臺灣會不會死翹翹? 蘇院長貞昌:委員,政府都是依法行政,臺灣是法治國家,公投的結果公投法有明文規定,政府都是遵照法律規定行事,而我們讓全民知道這四個公投是怎樣的狀況,會關係到臺灣的前途、關係到臺灣走向國際、關係到臺灣的安全,所以總統出來清清楚楚告訴全民「四個不同意,臺灣更有力」,這是非常正確的。 李委員德維:我請院長看一下針對公投過去院長是怎麼說的。 (播放影片) 李委員德維:院長當年擔任民進黨主席時表示,公投是人民直接民權的行使,可以在節省經費的情形下,讓人民表示意見,相信如果能一起,更可以直接顯示民意。感謝院長過去擔任民進黨主席時支持公投綁大選,所以這個部分要再次拜託院長,不要打臉過去的蘇貞昌主席,可以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不用拜託,我們知道國家一直往前進,2018公投綁大選,投開票到半夜2點,這是人民都看到的結果…… 李委員德維:院長,只有臺北市受影響,是當時柯文哲市長沒有處理好,新北市就沒有這個問題,所以不必拿這個來講。 蘇院長貞昌:委員,是貴院立法把它分開的,是貴院立法,作為貴院委員的一員,委員也應該遵照貴院的立法。 李委員德維:院長,我們當然守法!沒關係,那我們就等著看1218到底是四個都同意?還是四個不同意?我們相信四個都同意的話,臺灣會謝謝你! 接下來請教院長兩岸關係。蔡總統希望跟習近平先生見面,但另外一邊又希望假如兩岸緊張的話,美國會來支援臺灣,向美國求援。請問,現在所謂的蔡習會規劃得怎麼樣?有沒有相關初步的想法?誰來參加?地點準備選在哪裡?或有沒有相關內容?我們政府準備好了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總統並沒有說他要去參加蔡習會,他只是說:承諾不變、善意不變,兩岸之間希望能夠和平,大家尊重,大家不要設任何政治前提…… 李委員德維:所以應該是說蔡總統沒有想要跟對岸的習先生見面? 蘇院長貞昌:化解分歧,所以,總統講的是一件事情,總統並沒有說他要去蔡習會。沒有!似乎最想去的人過去是馬英九、現在是朱立倫。 李委員德維:因為國民黨希望兩岸和平,民進黨搞的是抗中保臺嘛!兩黨完全不同,你們現在讓兩岸關係…… 蘇院長貞昌:國民黨對於中共軍機繞臺也應該好好講話。 李委員德維:我就知道院長要講這個!請問院長,今年上半年臺灣跟中國大陸貿易順差是多少錢? 蘇院長貞昌:中國一直在囤貨…… 李委員德維:院長,你說人家軍機繞臺,人家左手軍機繞臺,右手今年上半年送臺灣780億元的貿易順差,兩兆多…… 蘇院長貞昌:不是送的哦!是我們賺的哦! 李委員德維:院長,人家要是不跟你貿易,你能賺那麼多嗎? 蘇院長貞昌:貿易是互相的。 李委員德維:貿易是互相的,但我們是貿易順差,美國跟臺灣在貿易順差的情況下,美國不斷地要求我們開放我們的市場來平衡貿易,沒有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中國以為突然叫停,我們臺灣的鳳梨就會倒下去?沒有啦!臺灣立刻把鳳梨輸出到日本,反而賺得更多…… 李委員德維:院長,你不希望臺灣的鳳梨賣到中國大陸去嗎? 蘇院長貞昌:我們希望賣到世界各地,包括中國,但希望中國不要突然之間違反WTO、違反貿易規範而叫停就停。 李委員德維:院長,你也講嘛!現在兩岸關係非常緊張,好,接下來,明年我們的教召要改成14天,我們的兵役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之兵役,為軍官役、士官役、士兵役、替代役。請教一下,替代役的部分應不應該納入教召範圍?因為兩岸這麼緊張,要是替代役連拿槍保衛自己都沒有辦法的話該怎麼辦?院長,你是憲兵嘛!過去有沒有接受過軍事訓練? 蘇院長貞昌:有,我還接受到要反攻大陸呢! 李委員德維:假如我們的男生沒有受過相關的軍事訓練而發生危險的時候,你發槍給他,他都不會用啊! 徐部長國勇:我跟委員報告一下,其實我們的替代役在成功嶺也有一般基礎、基本的軍事概念跟基本的訓練,這些我們稱之為基本教練,是有的。另外,我也要跟委員報告,其實我當部長以後,我要求替代役都要取得EMT一級證照,換言之,以後我們每一個替代役都有基本救護的證書,所以,我們的替代役日後是遍佈全國,每個人都有基本救護的智能,都有證書,就是我們緊急救護訓練一級證書。因此,如果國家有什麼事情,包括發生災難的時候,這些替代役都可以做相關的救難工作包括包紮等等,所以我們現在的替代役已經跟以前不一樣了。 李委員德維:所以替代役會納入教召嗎? 徐部長國勇:對,我們會有,因為大家都是根據憲法服兵役,所以我們也一樣會有這些,慢慢來增加,事實上現在增加的也不多,我們會慢慢來增加,讓他們不要忘記相關的技能,這對他們將來投入社會…… 李委員德維:希望院長跟部長好好地來規劃,好不好? 徐部長國勇:委員放心,一定會這樣子,我們會把這個規劃得很好。 李委員德維:瞭解。謝謝部長。 主席:謝謝。鄭運鵬委員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報告院會,內政組之質詢已詢答完畢。休息3分鐘,休息之後,進行外交及國防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1時14分) 繼續開會(11時18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外交及國防組之質詢。 請陳委員椒華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陳委員椒華:(11時19分)謝謝主席。院長好,請問院長,你有沒有聽過興安專案?興安專案是蔡總統的重大建設,請問院長,你有沒聽過?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19分)委員好。不知道委員指哪一部分? 陳委員椒華:興安專案裡面的公館營區營舍整建工程,關於這個整建工程的案子,目前照片上看到的這位張大偉少將就是軍備局的處長。 邱部長國正:是的,我知道。 陳委員椒華:這個弊案主要是透過減少坪數和提高每坪單價的方式修改招標的規格來圖利得標廠商中華工程,請問院長,你認為這樣修改招標的規格是張大偉一個人就可以決定了嗎?院長,以你多年豐富的行政歷練判斷一下。 蘇院長貞昌:這個我請部長跟您報告,請部長說明。 陳委員椒華:等一下,我先問院長,請你判斷一下,因為我要先把這個案子讓院長瞭解一下公館營區貪污的弊案,其招標規格被改,他是怎麼改的?國防部公館營區有30億4,300萬元的工程,爆發了少將張大偉收賄2,800萬元貪污舞弊,其關鍵的手法就是修改招標規格,透過減少坪數來提高單價,為中華工程節省3億元的成本,雖然國防部張大偉和中華工程的董事長沈華養都承認收賄,檢察官也起訴了,但是關鍵的問題到現在還沒有解明,其中之一就是修改招標規格,一口氣縮減坪數超過10%,難道是張大偉一個人可以決定的嗎?這個重大政策到底是如何做成?所以依目前的揭露資訊,公開招標之後,張大偉為了收賄,配合中華工程修改招標規格,其作法是張大偉透過LINE去指示承辦人林大鈞增加坪數,林大鈞再轉達空軍作戰指揮部後勤處的上校徐健寧,徐健寧就提案增加每坪單價,空軍作戰指揮部就開會因應來決定減少進駐的人數、減少坪數及增加單價,後來張大偉再以政策指導命令空軍通聯資訊大隊改遷入新通航聯隊營區,減少400人進駐公館營區,達到不法的目的。我要請問院長,為什麼國防部內部可以這樣亂搞呢? 蘇院長貞昌:委員,相關違法行為正由法院審理中,我們絕不護短,也會配合司法偵辦,希望能夠揭發並遏止任何不法的行為。 陳委員椒華:謝謝院長這樣回答,一定要查清楚,對不對?9月的時候,我請時代力量黨團發公文跟國防部要法紀調查結案報告,但是國防部一直不給,針對這麼重大的國軍弊案,一份已經存在的行政調查報告,國防部都不願意給,難道國防部是在袒護誰?到底是在幫誰袒護?是在遮羞什麼呢?8月底時我也請黨團發文跟國防部要一些跟本案採購相關的公文和會議紀錄,這些跟採購相關、預算相關的公函資料也都不是密件,但是國防部也拒絕提供。我要再講一次,國防部到底是在遮羞什麼?到底是在袒護什麼?院長,國防部如此遮羞袒護,你認同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邱部長是一個非常嚴正的部長,我很肯定他的作為,請部長向您說明一下。 陳委員椒華:不好意思,我要讓院長知道,因為後面還有問題,等一下再讓部長回答。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讓部長向您說明一下比較清楚。 邱部長國正:報告委員,請給我1分鐘說明。 蘇院長貞昌:1分鐘就好。 陳委員椒華:等一下會讓部長講,我先讓院長知道這個事情真的很嚴重。在上個月的時候,我剛剛已經說有發文,但是國防部一直拒絕提供法紀調查結案報告,上個月臺灣公益暨揭弊吹哨者保護協會就把這個報告全文放在網站,所以已經有人看不下去來吹哨了。我也發現時代力量黨團發文的一些會議紀錄公文有部分在這個調查結案報告裡面。我很遺憾,國防部已經完成這個行政調查,立法委員站在監督預算執行的角度上,為何我們不能夠取得這樣關鍵公文和會議紀錄?院長,你認為國防部這樣做,對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讓部長說一下。 陳委員椒華:請部長講一下,為什麼你的報告公文和會議紀錄都不給?可以給嗎? 邱部長國正:我跟委員報告,我們國防部有錯一定會改,後來我們檢討起這件事情,的確離譜到極點,所以跟各級長官報告後,人家就用一句話「隻手遮天」,但是我們會去追為什麼能「隻手遮天」?剛才委員也都點出這些問題,所以我們也分別請工程委員會協助及審查,但後面我要跟委員報告,我們的報告一定會呈給委員。 陳委員椒華:我再講一遍,我知道這個錯了,你也承認這是國防部內部錯的作為,現在這個報告的公文及會議紀錄可不可以提供? 邱部長國正:可以,我們這兩天還在整理,一定會給、一定會呈給委員。 陳委員椒華:好。再來,這整個弊案的過程,有關空軍作戰指揮部所謂的開會因應、做成決定,到底是誰開會?是誰做成決定?這麼重要的決定,修改規格只有口頭交代,難道沒有公文嗎?沒有簽呈嗎?沒有會議紀錄嗎? 邱部長國正:這些都併在調查報告當中,都有做論述…… 陳委員椒華:剛剛部長你說要給相關的會議紀錄和公文,也請儘快提供給本席。院長,這樣同意嗎? 蘇院長貞昌:好。 陳委員椒華:謝謝。再來,我要請教院長,知名的美國智庫2049今年7月發布了1份報告給臺灣示警,說中國解放軍有在演練,他們透過民船入侵我國的重要港口進行作戰,其中以高雄港被控制的情形最為嚴重,我們的主管機關好像沒有任何反應和作為,似乎一切無關緊要,對於交通部這種態度,坦白說,我是非常失望。請問部長是不是有聽過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請問院長聽過嗎? 蘇院長貞昌:相關我們對於任何外資或中資、假外資來控制我們的港口營運或空間等等,都有非常詳細的…… 陳委員椒華:院長,這個是中共國務院百分之百控股的公司,這家公司控制的原本是香港董建華擁有的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還有一家香港登記的公司叫做政龍投資,政龍投資在高雄港租用65、66號碼頭,政龍公司他們有了高明貨櫃碼頭30%的股權,擁有3席的董事席次,所以他們現在也經營高雄港第六貨櫃中心,可以說是代表中國國務院的手已經伸進我們的高雄港,請問院長知道這件事很嚴重嗎? 蘇院長貞昌:相關的事情,我們有瞭解,並且對於各該公司利用股權轉換或其他方式,如果後面會讓中國來對我們的相關空間或營運有所干預的話,我們都嚴以阻隔,現在就相關的這些作業,也都有嚴以緊盯,絕不容有任何違法或影響我們國土安全和相關運作。 陳委員椒華:是,院長,所以抗中保臺要有行動。 蘇院長貞昌:對。 陳委員椒華:抗中保臺要有行動!由這張關係圖你就可以知道中國、中共國務院透過中資控制高雄港的碼頭和貨櫃中心,所以我們對臺灣整體國防的風險,院長認不認為風險很高呢? 蘇院長貞昌:對,任何地方只要有不注意,都容易被滲透或用其他方式,所以必須隨時盤點,嚴以注意。 陳委員椒華:對,請院長要有行動。 再來,請問部長有看過美國海軍戰爭學院在11月1日,即前幾天發布的最新研究報告嗎? 邱部長國正:我看了,它有6個章節,分別對中國目前的軍力進行評論。 陳委員椒華:這份研究報告,我跟您簡單介紹其中的內容,美國海軍戰爭學院這份報告提到,中共解放軍利用商船運輸戰爭物資,讓貨輪跟兩棲作戰部隊一起行動、訓練,在海上進行貨物車輛的交接訓練,也可以從報告中看到cargo ship(貨輪),可見貨輪在解放軍的演訓中,參與、著墨相當的深。我要請問院長及部長,現在臺灣面對中共武力的威脅,這些解放軍的訓練代表什麼呢?我們還要任憑中共國務院的手伸進高雄港嗎? 蘇院長貞昌:我們絕不容中國的任何勢力、力量伸進我們的國土,我們也注意到中國利用貨輪載運軍事物資、武器、人員等,進行這方面的演習,我們都有嚴密注意,我也請部長跟委員說明一下。 陳委員椒華:現在給部長時間,你來回答一下,剛剛我們提到有關公館營區,還有美國海軍戰爭學院針對高雄港的示警,請部長回應我們現在內部的管理,以及國軍如何對外防範共軍的威脅。 邱部長國正:跟各位委員報告,對張大偉這件案子,我們現在分成兩部分,一個是立刻處理當前狀況,一切都依照法律程序,所以今天會開庭或者概略有個結果,因為我們完全依法幫忙進行蒐整及配合。第二個部分就是對未來,我們現在已經發覺這個問題出在每個工程或專案在進行時,沒有很妥當的專案編組,或者編組人員並無恪盡職守,所以在這方面我們已經強化,每個專案都要有編組,編組裡也包含了政風、法律、檢察等多管人員,而且都定期開會,我想這件案子對我們來講是一個很大的教訓,我們會嚴記。 陳委員椒華:謝謝部長!我們如何抵禦中共的威脅,現在公館營區的一位少將、處長就可以政策領導,命令空軍通信航管資訊聯隊,或者指揮空軍作戰指揮部後勤處去修改坪數、單價,請部長一定要好好地進行內部管控。 另外,我再請教院長,剛剛您有提到針對高雄港的中資,交通部讓中資進入去掌握股權的部分,也請院長進行調查,請院長說明。 蘇院長貞昌:我們跟委員說明,過去公司合法營運等,卻因股權轉換,發覺後面可能有中國資本或受中國控制等情況,我們爰擬進行整體盤查及注意,同時緊盯它的作業狀況,會不會有任何危害國安或不利於我國政府運作、商港營運的種種事況,都有做相關的調查、盤整及精進,謝謝。 陳委員椒華:謝謝院長。 邱部長國正:跟委員報告,剛才委員你提到的,我們會來處理。 主席:請吳委員斯懷質詢。 吳委員斯懷:(11時35分)首先簡單的一個問題,大家都很關注今年院長核定了明年度調薪,勞工基本薪資調了,軍公教警消也調了,但是退休軍公教警消要延至明年7月才可能調整,我想你的理由是全民共享經濟成果,退休軍公教警消也是在全民的範圍之內,當初共體時艱,年金改革砍了他們的退休金,現在經濟有了成果,而且依據大法官釋憲已經說了,把退休軍公教跟現職軍公教脫勾這件事是違憲的,詳細內容請提供給蘇院長參考。 而銓敘部的回覆很有趣,說明年7月才可能開始討論,明年納入概算,後年編預算,大後年實施,院長的美意要三年才能給這些人,你讓退休軍公教情何以堪?每年、每個月在座各位都有軍公教要退休,你讓他們怎麼想,我們難道是被遺棄的一群嗎?請院長優予斟酌時,把時效、效率提高,可以嗎?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36分)委員剛才說明年、後年、三年後,沒有這件事啊?是誰講這樣? 吳委員斯懷:這是預算編制的期程,但我希望你能夠儘快做到這件事情。 蘇院長貞昌:對,明年應該就可以。 吳委員斯懷:好,謝謝院長的承諾。 接著,我想從四個面向來討論全球戰略、經濟戰略、國家戰略及戰場景況來請教院長。從拜登總統上任之後,改變了川普美國第一的作法,他跟很多國家,包括歐亞國家、澳洲都做了結盟抗中,這裡面有很多值得我們探討的問題,我也曾經在外交委員會質詢過國安團隊的部會首長。以跟我們最有關係的東協來講,2020年4月印度觀察家研究基金會發表一個中國跟東協的關係,很有趣,分為三類:柬埔寨、寮國和汶萊對中國的依賴度最高;馬來西亞、印尼、泰國、緬甸、菲律賓對中國是溫和防範;越南和新加坡是比較積極的防範中國。那麼多國家挺我們,但是真正實質上會做到什麼程度?他們都說一中是底線,臺灣關係法是底線,都不支持臺獨。 所以我們看到美國從總統、副總統、國務卿、副國務卿跑了這半年,我整理出來的這幾張圖請院長參考,即這半年來美國拜登總統、副總統出訪的這些國家,就是在圍堵抗中,組成抗中聯盟。接下來,它的每一個時程我都統計過,看看國務卿的作法,跑得更多,非常辛苦;再看到國防部長,美國的國防部長是以東協為主,這些國家他都親自跑過,但我想請院長注意,也請轉告蔡總統,抗中聯盟在圖示上好像形成了,實質的效果在哪裡? 拜登總統前兩天才講:美中關係是競爭,不需要走到衝突,合作高於對抗。因為在中美雙方的貿易競爭,它是高科技、航天、5G、芯片等,這些是不可能切割的,它有競合關係,所以北京的態度很強硬,在前面幾次會談提出兩份清單、三個底線,美國需要中國幫忙氣候協定跟核武限制等等,外交部都很清楚,但是在氣候協定談判的時候,王毅提出三個要求,簡單講就是你不能要求我做什麼,卻又繼續修理我,這是很強硬的態度。 我們看看今天最新的美國國防報告書提到,2027年可能以武逼和談。以下的一份數據給院長參考,美國憲法規定總統發動戰爭要國會同意,可是這麼多年來的一百六十幾次戰爭只有5次由國會同意宣戰,其他都是總統決定的,打了再說、國會再追認,所以才會發生川普總統奇怪的瘋狂行為,由密利上將打電話給老共的李作成上將,為什麼?這是軍人的專業、軍人的風骨,美國軍人是軍隊國家化並向憲法效忠,我在這裡期許邱部長維持軍人的風骨,雖然我們跟老共沒有軍事熱線,但我一再呼籲要防止擦槍走火。請院長跟總統建議,若我們再跟老共敵對,建立一條軍事熱線真的有必要。 接著,我要談政治和經濟戰略,我用一些數據來告訴大家。現在中美之間的抗爭、經濟貿易想要脫勾是不可能的事,這是互利行為,幾十年的千絲萬縷,雙方都辦不到脫勾,不只是老美,老共也辦不到。我們再看看臺灣跟美中之間的關係,我們想要跟中國大陸脫勾,經濟部長應該非常清楚這是絕對做不到的事情,你看看美國紐約時報1月30日的文章,當前世界迅速地意識到這個世界多麼依賴中國,不是依賴它的政治,而是它的經濟和市場。我舉幾個實際的例子給院長參考,在新冠病毒的疫情期間,全球鋼鐵製造商也受到影響,由於煉鋼原料如錳金屬、矽等高達97%由中國提供;聯合國的貿易統計數據,全球醫藥用品跟防護用品對中國的依賴增加八成,這些數據都不是我說的。每個國家都以自己的國家利益為主,也就是以經貿為主的利益,所以美國跟抗中聯盟圍堵,但是為什麼很多國家扮演不一樣的角色?我想院長、外交部長跟經濟部相關部會首長應該很清楚。 我再講一個數據,2021年4月18日經濟前景及一體化的報告提出,亞洲工廠對中國大陸的依賴程度遠高於美國和日本,購買力的平價計算提高到47.3%,這是整個亞洲的狀況,中國是亞洲的經濟龍頭。再看經濟學人的一份報導,看看這張圖片,2000年時美國是最大的貿易國,是藍色的部分;現在2020年,橘色是中國大陸,它是這些國家的最大貿易國。這是現實,它是經濟貿易的最大國,請問抗中聯盟站在自己國家的利益要怎麼去配合美國?再看臺灣跟中國大陸之間的關係,我們上半年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00億美元,就是貿易順差,現在達780億美元,我們跟中國大陸之間能不能經濟脫勾?我講這個問題看起來是政治跟經濟,但跟國安有絕對關係。RCEP昨天簽了,但我們沒辦法加入,它占全球GDP的三成,有15個國家參加、有22億人口,這是我們很遺憾的事,但是我們還在努力爭取CPTPP。 最後幾分鐘,我想問蔡總統、蘇院長,我們國家的國家戰略方向到底在哪裡?我在委員會質詢過,我再提一次,我們除了四個堅持外,不冒進、不挑釁、不避戰這些口號我都支持,但是人民並不知道你的抗中政策到底在哪裡,國安團隊一人一把號,請院長一定要注意。國防部長說四十年來最嚴峻、外交部長說準備備戰、陸委會主委說這是準戰爭的模式,可是我們的國安局局長說安心,在蔡總統任內三年絕對不會有事,這部分請院長簡單回答,到底現在形勢是嚴峻還是緩和? 蘇院長貞昌:我們很希望兩岸之間和平互惠,我們知道過去凡有戰爭,最受害的都是人民,通常都是國家領導人為一己之私或信念偏頗,以致於害死人民。從來沒有靠武力可以長久統治、占領的地方或國家,德國納粹就是很明顯的例子,日本軍閥也得到很大的教訓,所以我們很期待中國國力增強後,能為地區跟全世界的和平做出貢獻。照你剛剛說的,中國的經濟實力確實強,可是中國若一再秀肌肉展現精力,只會引起地區的緊張,很多國家加入防堵為免出事,我們臺灣在第一線一定要自己備戰,但絕不挑釁,也不會因為有其他國家支持我們,我們就冒進。 吳委員斯懷:院長,我聽你的這席話後比較放心,就是證明國防部長所說的,現在國際情勢分析臺灣很嚴峻,但我們不挑釁,我們也自己努力。我現在講幾個自己要怎麼努力的方法,這麼多任國防部長在說臺灣現有軍力到底能撐多久,有人說兩個禮拜、一個月或比較長的,不過邱部長說得很好,你打多久、我奉陪多久,這是一個將領的意志。但是這跟全民的戰鬥意志是矛盾的,我們的民調顯示18、19歲族群有96%願意在這種情況上戰場,但是87%反對徵兵,請問全民的戰鬥意志在哪裡?這是一個很嚴峻的問題,政府有責任告訴年輕人到底要怎麼樣。因為時間的關係,我想請邱部長把我上次質詢你的中共最新型的火箭彈達500公里射程的新聞稿內容呈給蘇院長看一下,那是多麼嚴峻的情況。 最後2分鐘,我想講一下戰場景況,九二一地震救災我全程參與,那是準戰場景況,我第1天投入到第45天離開,幾乎是無政府狀態,災情不明、政府失能、職管失靈、交通癱瘓,所有的通訊系統全部癱瘓,這是誰的責任?交通部!交通部長有沒有因應措施?然後民生問題是斷水、斷電、斷糧,根本不知道怎麼回事,這是誰的事?經濟部如何處置?死的人會產生瘟疫,傷的人怎麼救治?這是衛福部。地方政府、警政、消防、民政系統的運作幾乎束手無策,全部靠國軍,所以當時李登輝總統下了緊急命令,讓國軍有更大的權力來處理這些事情。還包含我到汶川地震去看現地災後重建、我到中南美國家海地看災後重建、日本311地震跟海嘯之後我去過4次,我還到菲律賓賑災海燕颱風,這些景況我都是親自參與。這只是一個「災」,國軍在這時候可以投入,但是作戰的時候沒有國軍了,他們統統在戰場上準備應戰,誰來做這些事?所以我一再呼籲要做政軍兵推,建議蘇院長跟總統報告,政軍兵推的目的是當國家面臨戰爭威脅的時候,各部會應該做什麼事,並不是都是國防部的事。現在他們知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他們能做什麼、有多少能力?我非常憂心。我認為自己的國家自己救,但是不可以靠別人,請院長重視這個問題。謝謝。 主席:羅致政委員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委員羅致政書面質詢: 本院羅委員致政,鑒於2019年5月時,為了紀念《台灣關係法》施行40週年,我外交部「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更名為「臺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英媒《金融時報》今年9月10日更有報導指稱,美國正「考慮」讓台灣的「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更名升級為「台灣代表處」,就我國駐外館處正名之規劃,特此向行政院及外交部提出質詢,並請回復以上書面詢問。 說明: 一、2020年外交部於8月17日開設「台灣駐索馬利蘭共和國代表處」;10月10日恢復「駐關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設立;12月14日「駐普羅旺斯台北辦事處」於法國南部掛牌揭幕。 二、本(2021)年7月20日立陶宛外交部發布新聞稿,表示接獲我國通知將在立陶宛設立「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同時表態將會以「國家」稱呼台灣,以及今年秋天到台灣設立辦事處。台灣在立陶宛設立「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不僅是第一個在歐洲國家成立以台灣為名的代表處,同時也是在中國邦交國設立的第一個以台灣為名的代表處,更是繼2003年在斯洛伐克設處後,相隔18年後再次在歐洲設立代表處。 三、歐洲議會外交委員會於本(2021)年9月1日以60票贊成、4票反對、6票棄權,高票表決通過「台歐盟政治關係暨合作」(EU-Taiwan Political Relations and Cooperation)報告暨相關修正提案,其中包含要求重新命名歐盟在台灣的外交代表機構,從「歐洲經濟貿易辦事處」改為「歐盟駐台灣辦事處」。 四、經查我國駐外館處截至2021年10月,共計111處,除我國邦交國15處大使館,其餘96處、66處多以經濟文化或商務辦公室命名、28處以台北辦事處命名,以及瑞士的中華民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和台灣駐索馬利蘭共和國代表處,以及籌備中的駐立陶宛台灣代表處。 五、綜上所述,可以得知我國駐外館處佔大宗以台北經濟文化或台北辦事處命名,鑒於近來諸多駐台在外機構紛紛提出提出更名,象徵與我國如同國與國關係互設辦事處,反觀我國之駐外館處是否有相關正名之行動與推展計畫,行政院及外交部宜向國人說明。 案由:本院羅委員致政,鑒於國際情勢變化複雜、來自對岸威脅日增,勢必連動兩國外交角力,諸如邦交國之爭奪,特此向行政院及外交部提出質詢,並請回復以上書面詢問。 說明: 一、經查目前台灣邦交國現狀,自2016年至今,已經有7個邦交國與台灣斷交,轉與中國建交。目前台灣擁有15個邦交國。這些國家分佈於亞太地區、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歐洲與非洲。其中,馬紹爾、諾魯、帛琉、吐瓦魯國位於亞太,貝里斯、瓜地馬拉、海地、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拉圭、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聯邦、聖露西亞、聖文森國位於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歐洲與非洲則分別為教廷及史瓦帝尼,而新設我國代表處則有索馬利蘭。 二、今年因COVID-19疫情升溫,中國推動「疫苗外交」的過程中,我國外交面臨的風險日益明顯,諸如宏都拉斯、巴拉圭,都有意使用中國新冠疫苗,一度關係緊張,加上宏都拉斯將於28日舉行總統大選,由前總統齊拉亞領導的左翼反對黨「自由重建黨」,今年再度推舉齊拉亞的妻子秀瑪菈.卡斯楚參選。卡斯楚已宣示若當選會「立即與中國建立外交和商務關係」,眾多現象都顯示台宏邦交存在著隱憂,其結果亦將反映出美國在其中的影響力。 三、近期美國挺台動作頻頻,對台政策似有「戰略模糊」轉向「戰略清晰」的跡象,不僅國會議員發函給美國駐聯合國大使葛林斐德(Linda Thomas-Greenfield)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外交部長吳釗燮與國安會秘書長顧立雄與拜登政府高層在「蒙特瑞會談」的「特殊管道對話」中,針對將駐美代表處正名為「台灣代表處」的討論皆可見端倪。提高台灣的能見度及代表性,可以作為台美中三邊關係的觸媒,這不但獲得美方涉台事務官員廣泛的支持,也將會是其他國家與台灣互動時發揮的典範作用,對台、美各自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四、綜上所述,我國外交邦交現況存在困境,同時台美關係又有重大的突破,接下來該如何因應國際情勢,調整我國外交策略、鞏固甚至拓展邦交版圖,來提升我國國際地位及聲勢,行政院及外交部必須慎重看待與從長計議。 主席:請湯委員蕙禎質詢。 湯委員蕙禎:(11時50分)謝謝主席,麻煩請院長上臺備詢。院長好!院長,螢幕上這一張是食藥署的肉品儀表板,從上面可以看到臺灣自產豬肉的市場占有率都相當高,表示我們國人對國產豬肉相當有信心,而且喜好,其實這從購買習慣就都看得出來,國產豬肉在外銷方面也有競爭力。另外,我們也看到12個國家進口的數量分布,美國的占比不高,到現在為止,進口的美豬都沒有含萊克多巴胺,請院長說明一下政府在檢驗上面是如何把關的。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52分)委員,你好!委員非常清楚這些數字,我非常謝謝。確確實實,臺灣人的飲食習慣是喜歡吃本國豬肉,就算總統開放符合國際安全標準的美國豬肉進來,臺灣人也沒有增加去吃美豬,反而是自產的豬肉從九成多的市占率提升到九成三,反而增加了,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豬農的收入也反而增加了。第三點,總統之所以要宣布這個政策,是要向國際表示臺灣要走向國際、要參加國際組織,我們東西要賣給人家,人家的東西也可以進來,是自由的,我們都依照這個自由的規範。 第二,政府在在跟國人保證我們一定嚴格檢查,維護國人健康,絕對符合國際安全標準。第三,我們向國人同胞報告,我們的鳳梨、釋迦、蓮霧銷往世界各國,人家都沒事,但中國突然說我們的不行,你看國人多麼生氣。所以我們如果講美國的不行,美國豬肉是「瘋豬肉」、是毒豬,美國一定很生氣,你看連AIT的處長都出來講話了,他說「我自己吃,我也給我的孩子吃」,你看那是多生氣的話。所以我覺得今天大家應該要理性思考,也應該讓臺灣能走出去,臺灣是貿易立國,我們一定要跟國際同步,這一點我相信委員剛才舉例得很清楚。 湯委員蕙禎:是,根據統計,全球大概有109個國家是允許進口萊豬的,但是有160個國家是不准使用萊劑來養豬的,請院長說明一下,臺灣為什麼也是其中之一? 蘇院長貞昌:委員,一直到中學我都還在養豬,我當過屏東縣長,屏東是全臺灣的養豬大縣,我特別要跟委員說明,豬是比較短時間就可以上市的,牛則是需要比較長的時間,要養到一年半,所以牛有吃萊克多巴胺,因為它的效果很大,豬的效果反而比較少,所以第一點,全世界有些國家禁用有些國家不禁用,各國有各國的政策。第二點,萊克多巴胺進入體內後很快就代謝,所以美國牛肉養殖業縱然餵養牛的時候有萊克多巴胺,不過常常在牛隻即將出口的前幾天或前一段時間就停止使用,肉裡面也沒有萊克多巴胺,但其實牠是有食用萊克多巴胺的。連國民黨的國際部副主任昨天都公開講他在美國都吃美國的豬肉,他吃很多都沒有任何影響,也不會不健康。 湯委員蕙禎:對,吃得很好啊!沒怎麼樣。 蘇院長貞昌:國民黨的國際部副主任都自己這樣講…… 湯委員蕙禎:說真話了。 蘇院長貞昌:所以給國人同胞報告,我們遵守國際規範,但我們是自由國家,所以國人同胞要不要買或者要不要進口都是自由的。 湯委員蕙禎:我們看目前所有CPTPP的11個會員國也是一樣,它們也是開放進口萊豬,但是也有5個國家在它們國內是不准用萊劑養豬的。請問院長,反美豬進口為什麼會影響臺灣加入CPTPP? 蘇院長貞昌:這一點最重要的是,第一,你跟美國人說我們不照國際標準、不照國際規範,實在說美國人很氣,覺得你們臺灣一年賣我2兆4,000多億元的東西,結果卻不遵守國際規範,我的豬肉明明符合標準,我自己也吃,你說不可以進口。人民買不買是人民的自由,但你用政府的政策說禁止進口,美國絕對認為臺灣自己搞自己的,不遵守國際規範,它怎麼會認為臺灣有資格參加國際組織? 湯委員蕙禎:是。 蘇院長貞昌:美國對國際組織有相當大、非常大的影響力,我們現在最積極就是要參加CPTPP,為什麼?因為我們如果參加,我們出口的很多貨物、農產品就可以免稅,那就增加很大的競爭力。我們已經努力很長一段時間,現在人家都歡迎我們,因為這個是高標準的經濟組合,現在張忠謀即將代表國家參加APEC,他也講這個有很大的機會,因為臺灣很接近高標準。何謂很接近高標準?就是我們願意遵守國際規範。現在這11個CPTPP的國家都准許萊豬、萊牛進口,只有我們臺灣不准許,不只是美國很生氣,認為你臺灣不遵守國際規範,這11個國家也會認為臺灣是這種國家,它怎麼會歡迎你參加?我們去年宣布開放,其實就是代表我們越來越接近國際標準,也是我們要加入國際經貿組織一定要遵守的規範,所以如果今天大家說不可以,那我們要參加CPTPP就不可能。 湯委員蕙禎:好,臺灣加油,謝謝院長。 蘇院長貞昌:要請國人同胞了解,這四個公投都影響臺灣的國家前途,影響臺灣走出去的能力,也影響臺灣非核家園的進度跟整體安全,要拜託國人同胞,四個不同意,臺灣才真有力。 湯委員蕙禎:是,四個公投案都要蓋不同意,臺灣向前進才會更有力。臺灣加油! 蘇院長貞昌:對。謝謝。 湯委員蕙禎:院長請回座。接著要請教國防部邱部長。 邱部長國正:委員好。 湯委員蕙禎:部長好。今天本席要提出四個問題,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們可能統問統答,但是可能問題還沒有講完時間大概就到了,那沒有關係,就改成書面回答。因為近年中共在臺海周圍持續不斷地進行海空侵擾,影響到臺灣島嶼的安全,我們現在面對這樣的局勢,我們也是用不對稱的作戰作為國防主軸,來捍衛我們國家的主權跟臺海的和平穩定,為守護臺灣的民主自由而戰,為守護全民的安全福祉而戰。總統在10月29日接受美國CNN專訪時也表明臺灣抵禦中共軍事威脅的決心,並展現屬於臺灣的韌性。雖然我們今天看到美國國防部公布了中國的軍力報告,提到共軍在2027年要以武逼臺談判,但是我始終相信,已經失去人性的中共天理不容,我也認為這樣的政體必亡,這是我自己堅信不移的看法。 目前中共不斷利用臺海周邊的灰色地帶,持續在我們周邊進行海空的針對性訓練,加上中共海軍航艦在臺海周圍,駛往西太平洋海域從事跨區域的航訓,對我國來講有相當的威脅。我們國軍的空軍、海軍在面對如此密集的侵擾次數跟監控壓力下,國防部對於海、空軍官兵心理、生理的掌握程度是不是確實?面對近來最為嚴峻的情勢,部長未來該怎麼提升官兵心理的素質訓練?另外,還有我們陸軍官兵在國內的整備,他們面對這樣的壓力,雖然和海軍、空軍相比不是那麼的直接,但是事實上平時戰備所產生的心理壓力,對於官兵而言,也有相當的影響,所以對於官兵生理壓力、心理壓力的管控就相當重要,在這個時候心輔工作對於缺乏實戰經驗的國軍官兵就顯得非常重要。我想請問部長未來戰場抗壓以及心輔工作機制上的精進方向,如果等一下有時間的話再請部長說明。 第二,在後備軍人的訓練部分,國防部為辦理軍事動員、協助行政院與所屬機關(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全民防衛動員事項,特設全民防衛動員署,最主要是要實踐全民國防,主要任務包含後備指揮部的動員任務還有協調三軍及民間的組織。面對中共長期對我國進行認知作戰,不管是傳統媒體或是社群媒體,都充滿了混淆國人認知、製造恐慌的訊息,針對臺灣社會整體的作戰方式,讓我國人民對於中共放下戒心,甚至對國家認同還出了問題。所以我們未來後備軍人教召的訓期將會延長,訓練內容主要是以戰鬥教練、射擊訓練為主,請問部長,在這段訓練期間為因應中共對我國的認知作戰,後備軍人的訓練方針為何?這是第二個。 第三個是數位戰爭,因為我們網際網路的誕生,還有智慧型手機的發展,在21世紀的現在資訊傳播途徑有別於過去,像資訊都在網路上流通,還有智慧型的手機,社群媒體真實、虛假參半,更是令人棘手,連影片也可以快速、精密的造假,經由社群媒體管道即時性的傳播,也是對我們的一大威脅。近幾年我們看到假訊息流竄在各種媒體,臺灣一直是全球遭受假訊息攻擊相當嚴重的國家。據瞭解,我們國防部已經在今年7月開辦反制中共認知戰以及提升官兵識讀能力的課程,將在明年要納入基層部隊政治作戰的訓練,因為國軍的心理建設非常重要。 請問部長,面對中共在網路、輿論議題以及虛假訊息的操控,國防部的應對策略是什麼?能不能有效且迅速提出澄清與反制,同時在數位戰場上進行不對稱作戰? 最後要講到的是提高從軍意願,我國從85年起就開始進行精實案、精進案、精粹案,進行組織改造,現在國軍員額是21萬,未來戰爭勝敗關鍵在於軍隊質的變化,同時武器也越精密,對人力的素質要求相對也會升高,所以官兵人員的培訓是長期的投注。關於質的變化,有一個叫做ROTC的軍官班,是和民間大學共同合作辦理招募,我想這就是將來要培養國軍將官人才,提升國軍戰備需求。至於未來要怎麼留住國家所培育出的官兵人才,是國防部必須思考的問題。 由於現在少子化,募兵不易,加上軍官退役年齡普遍正值青壯幹練的狀態,是不是要檢討一下留營和從軍意願的提升? 邱部長國正:跟委員報告,剛剛講這4點,簡單的講,現在真的沒有時間,剛剛委員提的,以及我們平常都在做的,我們會用書面答復。 湯委員蕙禎:好,謝謝,時間很緊迫。 主席:沒有回答的部分就用書面回答。 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外交及國防組之質詢。 現在休息。 休息(12時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