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日(星期四)9時2分至12時3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魯委員明哲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處理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5案: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業務費」項下「國外旅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獎補助費」項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三)第1目「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八)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三十)「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項下增列辦理通訊傳播基礎建設數位轉型暨法制革新計畫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 主席:依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均予以備查,提報院會。 進行今日所列議程及討論事項。 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交通部、經濟部、教育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我國太空科技產業與低軌衛星發展現況、監理機制、未來願景及運用、事故調查及處理等相關規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就「新聞媒體報導選舉票數應遵循之專業性、公正性暨認定有無違規之權責釐清」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數位發展部單位預算。 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 三、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四、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五、審查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2案: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四)第2目「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十九)第1目「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案。 主席:現在請數位部唐部長報告。 唐部長鳳:主席、各位委員、各位朋友,大家好。今天很高興能夠應邀列席貴委員會,我會先對我國低軌衛星發展之本部部分作簡略報告,接下來會對預算案報告,加起來大概是5分鐘左右。在低軌衛星上,大家瞭解這與地面通訊是互補的,也就是地面通訊的話,當然我們的覆蓋率已經滿好了,但是還有一些地方,舉例來說,像是船舶、航空器這樣子高速移動的,或者是離島、山區,如很偏遠的山屋等,這些地方要用固定的地面通訊,它的成本就會特別高。從本部的立場,就是它可以降低普及服務所需要的支出成本,以提供網際網路的協助。因此按照電信管理法的授權,本部已經在11月8號開放電信事業來申請固定通訊用的無線電頻率,我們會定期受理申請及審查。當然因為是電信事業,所以外資比例限制、國家安全等這些都要考量進去。 在正式開始商轉之前,本部的規劃是用前瞻預算,在接下來2年將用所謂概念驗證的方式來辦理應變或戰爭時來應用新興科技,以及強化數位韌性的計畫。也就是說要有700個左右的接收站,有些固定的、有些移動的來確保在任何災難、災害發生時都可以保持像是視訊會議、網路電話,或者防空避難資訊、公眾緊急告警訊息等,一起將實際發生的事情傳播給國外知道。 除此之外,因為我們是資安產業的主管機關,我們也會完備非同步軌道衛星地面閘道站與用戶終端設備的資安檢測,以提升我國衛星產業鏈產品於國際資安的競爭力,以上是衛星的部分。 關於預算案的部分,也跟大家簡略報告,本部本年度到10月底累積預算歲入部分,就是收入的部分,預計本來是26.86億元,而實際的歲入執行是28.98億元,也是107.88%的執行率。歲出部分到10月底為止,本來預計4.72億元,累積執行數是4.64億元,執行率是98.25%。在明年的預算方面,大家知道我們的核心理念是全民數位韌性,就是從社發、產發及突發三個層面來建立全民數位韌性的基礎。在歲入部分的本部預算,剛剛提到像衛星固定通訊用無線電頻率的收入等,我們編列25.18億元。在歲出部分的話,我們的歲出是編列21.71億元,各部分執行的情形及我們的預算,因為有書面報告,我就不在這邊唸。 很高興有這個機會跟大家說明,也希望各位委員先進對於本部預算惠予支持跟指教,謝謝大家。 主席:接下來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報告。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各位媒體朋友,大家早安。首先,今天應邀到大會來進行專案報告,今天有二個專案報告,包括太空科技還有新聞媒體報導選票的問題,另外還有其他像本會的預算,即112年預算案與111年的預算解凍案等,由於報告的份數比較多,而因時間所限,在此謹就口頭部分進行重點說明,其他詳細內容請各位委員參考書面。 首先,有關低軌衛星相關監理部分的議題,目前國科會召集衛星網路跨機關的協作平台,也以跨部會分工的模式共同面對低軌衛星的發展現狀。目前本會主責為相關監理法規調適的工作,若有業者欲申請商用低軌衛星或技術實驗研發POC的網路設置,待頻率主管機關許可後,本會會配合審查,也會審閱相關的計畫及設施,後續亦會根據該協作平台的分工來協助相關部會的推動工作。 第二部分,有關於新聞媒體報導選舉票數的相關議題,本會作為廣電媒體主管機關,尊重廣電媒體製播新聞報導的自由。若是業者未能自律而違反相關法律,本會則會依法處理。以下為本次的報告,第一個,本會督促廣電媒體報導開票作業,應本真實、有所本及可查證的原則進行。本會在地方大選前已經提醒業者注意製播相關新聞及節目必須落實自律內控,並舉辦交流來確保業者落實法遵。選舉當天本會也配合進駐中選會應變中心監看開票的情形,掌握開票的狀況是否符合前述所謂的真實、有所本及可供查證的原則。 第二個,對於媒體開票報導申訴案件的處理,本會跟中選會是各司其職,若開票報導涉及到選舉事務則由中選會依權責來辦理;如果廣電媒體報導有違反相關廣電法規之虞時,本會也是依法處理,函請被申訴的這些電視台作意見陳述,並請媒體建置的倫理委員會或自律委員會進行討論。在收到業者相關資料以後,本會會視情況提送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來討論,最終交由本會委員會議決議,是否有違反相關法律及是否要進行裁處。廣播電視報導選舉開票過程涉及到各選舉人的重大利益,還有民眾知的權利,也涉及到整個國家所謂民主、公平競爭的問題。廣電媒體報導開票數據時,應真實、有所本、可查證,本會將持續督促各電視臺確實自律及遵守相關的法令,並加強內部相關的作業,以落實編審制度及善盡媒體的社會責任。 接下來報告本會112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本會112年度施政重點如書面所示,以下說明各項預算及執行狀況:本會單位預算在歲入部分編列二億一千九百多萬元,歲出部分編列六億七千五百多萬元。其次,在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部分,基金來源編列四億零八十幾萬元,基金用途編列四億九千多萬元,預計短絀為八千一百七十二萬餘元,將移用往年基金餘額支應。再者,在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部分,基金來源編列二億九千七百多萬元,基金用途編列二億九千多萬元,預計賸餘為563萬元,備供以後年度財源。111年度各項預算截至10月底執行率大致已達九成以上,詳細執行情況請委員參閱書面資料,敬請各位委員對於本會預算案所列各項計畫及經費惠予支持與指教。 另外,就本會關於111年度七項預算凍結案,書面報告均已送至大院,其中決議(四)請各位委員參考書面資料。以下謹就決議(二十九)針對電信業者設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的部分向委員會說明:一、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已經設立,為公平、合理、迅速、有效處理電信消費爭議,依照電信管理法第二十條納入訴訟外紛爭解決(ADR)機制的精神,賦予特定電信業者設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的義務,經本會認定負擔特別義務的9家業者已經在今年7月1日成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即時透過該中心受理民眾相關申訴及進行調處。另外,本會也將持續督導電信業者完善消費者保護。電消中心成立以來,已經協助處理八成以上的爭議案件,如果民眾不滿該中心的處理,也可循原有管道處理。本會將持續督導業者提升服務品質,並積極辦理帳務查核作業,會同業者召開客訴會議追蹤爭議案件,使該中心更有效率、更完善的處理電消案件。 以上為貴院關切之議題及本會各項預算情形,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請運安會楊主任委員報告。 楊主任委員宏智: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壹、前言 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我國太空科技產業與低軌衛星發展現況、監理機制、未來願景及運用、事故調查及處理等相關規劃」進行專題報告,至感榮幸。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貳、事故調查及處理規劃 配合太空發展法於111年1月20日施行,第18條:太空事故之調查,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辦理。運安會秉持獨立、公正職責,配合太空發展法所要求之重大太空事故調查進行籌備/建置作業,分為兩大重點,包括:運安會組織法及運輸事故調查法部分條文之修正及積極籌備/建置調查能量,分別說明如下。 一、運安會組織法及運輸事故調查法修正 太空事故之調查涉及特殊航太、電機、控制等專業技術,運安會現並無太空事故調查之專業人才,既有組織法與作用法亦未涵蓋太空事故調查,為提升本會之航太事故調查能力及未來執行太空事故調查時有法可循,本會推動相關法規修訂說明如下: (一)「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組織法」:為籌備/建置太空事故調查所需之專才人員,本會成立修法小組草擬運安會組織法修法草案,擬爭取增列具有太空專長之專任/兼任委員及調查員數名,以負責「太空事故」調查及報告草案審理業務。 (二)「運輸事故調查法」:本會亦積極草擬「運輸事故調查法」修法草案,除增修訂相關條文以納入「太空事故」調查,並積極蒐集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英國太空事故調查局,及其他國家太空運輸安全調查機關調查作法,以人員死傷數及一定財產損失草擬「重大太空事故之範圍」及「太空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草案。 (三)運安會業於111年4月12日函報前開二法修正草案至行政院,惟因刻辦理相關法規檢討及人才培訓等太空調查技術能量籌備/建置作業,俟完成階段性籌備工作後再行陳報法規修正草案至行政院。 二、積極籌備/建置調查能量 針對籌備/建置調查能量,目前本會分為三大方向同步進行中。 (一)專業人才資料庫籌備/建置:積極諮詢國內外資深太空專家/學者並籌備/建置人才資料庫。 (二)技術學習與能量籌備/建置:蒐集太空產品資訊、參與國內外訓練課程、研習國際調查案例、參與專業技術研討會、研習學術期刊論文並與太空科研及學術機關(構)於研發試射階段進行技術交流。 (三)國際支援與合作:持續與各國事故調查機關保持聯繫,掌握太空事故調查進展。 參、後續調查籌備/建置策略 本會本於預防重於調查之策略,借鏡目前ICAO(國際民航組織)第19號附約「Safety Management System安全管理系統」之預防性(Proactive)及預測性(Predictive)安全策略,並參酌國際太空專業組織,建立大數據分析之量化預測架構,延聘專家學者,以顧問方式提供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之專業技術意見,並由本會調查人員提供風險管控、組織管理、人為因素調查專業,共同完備重大太空事故調查之籌備/建置規劃。 肆、結語 運安會因應太空產業發展及太空發展法之頒布施行,積極修訂太空調查法規、納入專業人才並逐步籌備/建置調查能量及技術,期待未來之事故調查能確實避免類似事故再發生,並進而防範於未然,達成「運輸安全,人民安心」之目標。以上報告敬祈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請中選會莊主任秘書報告。 莊主任秘書國祥: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貴委員會今天舉行全體委員會議,本會應邀就「新聞媒體報導選舉票數應遵循之專業性、公正性暨認定有無違規之權責釐清」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深感榮幸。以下謹就本會在辦理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選務工作時,面對新聞媒體報導選舉票數,為確保正確報導開票結果之因應作為,報告如後: 一、提供媒體計票資料下載檔案服務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於111年11月26日舉行投票,為提供大眾傳播媒體或機關學校專屬選舉及修憲複決計票統計數據,本會建置下載檔案服務,自111年10月3日起開放媒體申請,計有41家媒體提出申請。 二、協調媒體定時穿插報導本會公布之官方計票數據資料 為確保大眾媒體正確報導開票結果,本會於111年11月22日邀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中華民國電視學會、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及媒體等召開媒體報導開票結果協調會議,會議決議重點如下: (一)請媒體定時穿插報導本會公布之官方計票數據資料。 (二)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後將召開會議,確認統一作法,建請納入「定時開票穿插報導本會公布之官方計票數據之時間頻率」、「鏡面以固定框呈現本會票數資訊」、「標示報導票數之來源」等議題,並就如何透過主管機關政策作為、媒體自律或其他方式來確保媒體正確報導開票問題進行研議。 三、成立「中央選務指揮及應變中心」即時處理投票日緊急狀況 本會於投票日成立「中央選務指揮及應變中心」,並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進駐應變中心,以協助確保相關電視頻道所轉播開票作業,掌握開票情形是否符合真實、有所本及可供查證原則。 本次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對於地方自治及民主憲政發展極具重要性。本會除秉持超然獨立,恪守中立之精神,辦理此次選務工作外,本會並以嚴謹且公正立場,依規定程序辦理開票計票作業,而媒體業者於選舉辦理過程中,亦應承擔社會公器與社會責任之角色,對開票計票之相關報導亦應力求謹慎、嚴肅且應有所本,並應定時穿插報導本會公布之官方計票數據資料,以善盡社會公器之責。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交通部、經濟部、國科會所提書面報告均列入紀錄並登公報。 交通部書面報告: 一、前言: 主席、各位委員、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今天貴委員會針對「我國太空科技產業與低軌衛星發展現況、監理機制、未來願景及運用、事故調查及處理等相關規劃」召開會議,本部承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以下謹就本部相關辦理情形報告如下,期望各委員不吝指教。 二、背景說明: 衛星通信由於廣覆蓋及高可靠度等優勢受到關注,尤其近年來高速傳輸衛星通信技術演進、發射成本下滑等利多因素影響,商用衛星通信服務發展更形迅速。 隨衛星通信快速發展,其應用潛力及相關頻率資源需求亦受到標準組織之關注,如國際電信聯合會(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以下簡稱ITU)已陸續於各次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World Radiocommunication Conference,以下簡稱WRC)中提出多項與衛星通信頻率相關之重要決議,包含頻率使用劃分、和諧共用等相關規則調適。我國應適時調整無線電頻率供應規劃,以配合國際趨勢及整備我國無線電頻率使用環境,滿足各種無線通訊技術研發、商用服務發展需求。 下世代衛星通信為落實蔡總統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之重要項目,行政院於「智慧國家方案」中將衛星通信產業之發展與通信頻譜之整備,列為重點工作之一。同時,觀察目前國際主流衛星通信業者之服務規劃,以鄉村、偏遠地區之寬頻服務為布局重點,例如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的農村數位機會基金及英國的千兆寬頻計畫皆將衛星通信視為偏鄉寬頻服務的潛力技術選項;國際主要電信業者如英國電信、日本KDDI等亦尋求與衛星通信業者合作機會,協助補足不經濟地區之寬頻連網服務需求。預期隨著我國衛星通信服務開放,將提升國內電信基礎建設之強韌性,亦可為網路建置不易、涵蓋範圍不足或易受天候環境影響而中斷信號之偏鄉地區,提供寬頻服務之重要選項,有助於政府推動改善不經濟地區民眾寬頻上網環境,實現下世代通訊所期之無所不在網路服務理想。 三、頻譜釋出規劃過程: 本部依據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以下簡稱科會辦)前於110年計召開7次之「低軌衛星商用頻譜與電信業務管理討論會議」所作結論,辦理衛星通信使用頻譜規劃作業,先於110年6月17日公告預告修正頻率供應計畫草案,並續於110年8月16日再次公告預告修正頻率供應計畫及頻率分配表草案,預告期間至110年9月16日為止。 之後,本部於110年10月5日召開「無線電頻率供應計畫」暨「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草案預告結果公開說明會,向外界說明綜整之預告意見及其研析結果,以完成頻率供應計畫與頻率分配表預告作業之行政程序。最後再依科會辦110年10月22日召開之「低軌衛星商用頻譜與電信業務管理(第八次)討論會議」結論,於110年11月15日陳報行政院進行核定作業。 行政院於111年3月11日以院臺經字第1100039075號函核定「無線電頻率供應計畫」及配合該計畫進行修正之「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草案。交通部於111年3月18日以交郵字第11100076452號公告修正「無線電頻率供應計畫」及「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並自該日起生效。 四、頻譜釋出規劃內容: 規劃分階段釋出10,700-12,700、13,750-14,500、17,700-20,200、27,500-30,000MHz等4段頻率,並於第一階段先開放電信事業新申請設置作同步/非同步衛星固定通信之公眾電信網路設備接取使用,以符近期衛星通信主流服務樣態,接軌全球下世代衛星通信發展。 上述頻率之開放使用條件如下:(1)自111年起開放衛星通信使用,開放頻率採分階段釋出,第一階段開放電信事業新申請設置使用同步/非同步衛星固定通信;(2)第一階段新申請設置者電信資源之使用期限為2年,屆期得依原核配內容申請核配;但「無線電頻率供應計畫」、「中華民國無線電頻率分配表」及公告申請規定調整時,依其規定辦理;(3)既有使用者仍受原執照或可服務樣態之規範,且第一階段新申請設置者不得干擾既設電臺;(4)本次開放頻段之衛星通信網路,除固定衛星地球電臺外,另包含航空器及船舶等衛星地球電臺,並依照國際電信聯合會相關規範使用;(5)非同步衛星不得要求依照「國際電信聯合會無線電規則」操作之同步衛星網路給予頻率使用保護,在操作期間非同步衛星應迅速消除可能出現之妨礙性干擾;(6)非同步衛星各系統間頻率應和諧有效共用;(7)申請使用27900-29500MHz頻段設置同步/非同步衛星固定通信者,應與既有行動寬頻業者完成協議,包含頻率發生干擾之處理程序,並經主管機關核配。 五、結語 本部已完成低軌衛星商用頻譜釋出之規劃作業,以因應國內下世代衛星通信產業與市場發展需求,協助產業即早規劃布局,切入相關設備商機,並輔助我國加速達成偏鄉地區寬頻服務普及之目標。 本部原辦理之電信業務,包括頻譜規劃等職掌,已於111年8月27日移交數位發展部主政,後續開放受理電信事業申請核配低軌衛星商用頻譜相關工作將由該部賡續辦理,有興趣之國內外相關業者將可依相關規定向該部申請執照。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支持指教,謝謝! 經濟部書面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 首先,感謝貴委員會長期以來給予本部施政上的策勵與指教。以下向貴委員會說明本部在「太空科技產業與低軌衛星之產業現況、執行現況與後續規劃」,報告如下: 壹、產業現況 近期太空市場有多家國際大廠積極布局,其中包括SpaceX、OneWeb、Amazon及Telesat等,以上大廠迄今已發射近4千顆衛星,未來總目標將超過2.3萬顆,並將在40個國家提供衛星服務。 2021年全球太空產業產值合計3,860億美元,其中衛星產業為2,794億美元,占72%,在衛星產業產值分布中,衛星製造與發射產值占5.5%、地面設備占51%、衛星服務占43.5%。我國產業在衛星通訊零組件具有供應能量優勢,可快速切入地面設備產業,目前國際重要衛星大廠(如SpaceX、OneWeb)已採購我國相關元件,我國已有業者打入國際大廠之供應鏈。 我國在太空科技產業與低軌衛星產業,行政院已有完整規劃,本部負責低軌衛星地面設備產業推動、人才培育及先進技術研發。本部在109-115年與低軌衛星相關計畫共計10項,其中工業局執行4項計畫、中小企業處執行2項計畫、技術處執行4項計畫,整體經費預算總計新臺幣31億元。 貳、執行現況與後續規劃 一、執行現況 截至今年(111年)11月21日止,經費執行新臺幣6.96億元,主要效益包含已補助19家廠商投入研發、輔導5家業者取得優惠貸款、協助42家廠商打入國際衛星供應鏈、技轉10件、促成投資新台幣8.02億元、累計帶動產值新增142億元。細節分成兩部份,分述如下: (一)產業推動 此項由本部工業局執行,分述如下: 1.主題式研發補助:已補助19家業者投入地面終端設備研發,促成投資4.8億。 2.研發投資抵減:以公司研發投資抵減15%及購置機械投資抵減5%措施,降低廠商租稅負擔,已有3家業者申請。 3.設備輸出優惠貸款:協調國發會同意將衛星項目納入設備輸出優惠貸款範疇,已輔導5家業者及協助取得13億元優惠貸款。 4.組隊參與全球最大衛星展會:今年3月結合國家太空中心,與10家台灣企業組成「台灣主題館」,參與全球最大衛星展SATELLITE 2022。另舉辦逾20場次媒合活動,促成至少3家國際商與國內合作。 (二)先進技術研發 台灣廠商在傳統衛星天線、上游元件、電源供應、路由器等已具備能量,但通訊基頻模組、大型相位天線、射頻晶片等仍仰賴國外進口,因此本部技術處依產業缺口進行相關項目開發,分述如下: 1.發展通訊基頻模組:包含地面基頻收發技術、地面通訊協定技術,目前相關成果已技轉6件,促成廠商投資1.88億元。 2.發展大型相位天線:開發地面站高功率低能耗之相位天線技術,目前相關成果已技轉4件,促成廠商投資1.34億元。 二、後續規劃 (一)產業推動及人才培育 此項由本部工業局、中企處執行,分述如下: 1.持續研發補助與輔導諮詢:持續透過政策補助工具,預期新增輔導廠商15家、促成投資8億,並促進2家國際商來台採購與合作。 2.推動衛星應用服務實證場域:引進國際資源與創新服務,邀集國內企業參與系統/設備/服務試煉,於北中南設置3處跨域應用實證環境。 3.推動太空產業人才發展:鏈結國際培育資源,以工作坊和訓練課程等培養技術人才,並以主題競賽挖掘太空創新提案與創新人才,另對接國際太空加速器培育新創人才,協助解決太空產業應用需求,預期培育人才累計2,200位。 (二)先進技術研發 此項由本部技術處執行,分述如下: 1.完成地對空衛星通訊整合驗證:完成地面站系統設計技術及衛星通訊網路控制技術,並與太空中的衛星酬載進行整合驗證,預計技轉至少8件,促成廠商投資2.5億元。 2.開發相關射頻晶片:開發射頻前端晶片、射頻波束合成晶片及波束追蹤控制晶片,避免仰賴國外高單價晶片。預期技轉至少11件、促成廠商投資4.5億元。 參、結語 整體太空科技產業與低軌衛星產業,行政院已有完整規劃與分工,本部負責「低軌衛星地面設備產業推動、人才培育及先進技術研發」,相關推動工作已有適當計畫進行,以協助我國衛星產業發展,並輔導國內廠商切入國際市場之布局,敬請委員支持!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附件 經濟部109-115年度低軌衛星計畫清單 序號 執行機關 計畫名稱 執行年度 預算數(千元) 1 技術處 Beyond5G低軌衛星─通訊酬載與地面通訊系統發展計畫 109/7~110/2 60,480 2 技術處 Beyond5G低軌衛星─地面設備與產業推動計畫(項下之低軌衛星通訊系統技術開發) 110~111 253,689 低軌通訊衛星計畫(項下之低軌衛星通訊系統技術開發) 112~113 246,000 3 技術處 太空基礎能量及產業發展先期計畫(項下之低軌衛星地面通訊設備射頻前端核心技術先期開發) 111/4~112/3 180,000 4 技術處 太空產業推動與人才培育計畫(項下之低軌衛星地面通訊設備射頻前端核心技術開發) 112~115 800,000 5 工業局 Beyond5G低軌衛星─通訊酬載與地面通訊系統發展計畫 109/7~110/2 11,520 6 工業局 Beyond5G低軌衛星─地面設備與產業推動計畫(項下Beyond5G低軌衛星地面設備發展推動) 110~111 234,167 7 工業局 太空基礎能量及產業發展先期計畫(項下之太空產業推動與產業人才培育) 111/4~112/3 100,000 8 工業局 太空產業推動與人才培育計畫(項下之太空產業推動與產業人才培育) 112~115 1,053,540 9 中企處 太空基礎能量及產業發展先期計畫(項下之太空科技人才培育計畫項下之新創人才) 111/4~112/3 20,000 10 中企處 太空產業推動與人才培育計畫(項下之太空科技人才培育計畫項下之新創人才) 112~115 160,000 合計 3,119,396 國科會書面報告: 一、前言 隨著太空科技的進步,近年來全球太空產業快速蓬勃的發展,為了在全球太空產業占有一席之地,各國無不積極投入太空科技的發展。 109年蔡英文總統於總統就職演說時,宣布太空產業是我國六大戰略產業中的一環,顯示政府對我國太空發展的重視;為了讓我國的太空發展有長遠執行的依據,110年5月31日立法院通過臺灣第一部國家太空法─太空發展法,奠定我國太空發展堅實的法制基礎,也再次對外宣示政府推動太空發展的決心。 我國是全世界第35個擁有自己衛星的國家,國家太空中心透過福衛五號計畫的執行,對外展示臺灣已具備小型衛星本體以及高解析度光學酬載的自製能力;而目前正在進行的第三期「國家太空科技發展長程計畫」與「Beyond 5G低軌衛星計畫」,其主要目標是要全面提升我國太空科技能量,強化我國的衛星供應鏈,以帶動我國太空產業的發展。 本報告將由建立太空法制體系、完備太空基礎設施、低軌通訊衛星以及培育太空人才四個面向說明國科會推動太空科技整合,帶動臺灣太空產業發展的現況與規劃。 二、建立太空產業發展法制體系 (一)「太空發展法」的制定與施行 「太空發展法」及其四部子法於111年1月20日正式發布施行,其中包含「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發射載具發射許可及太空事故處理辦法」、「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及「民間太空載具資訊提供及補償辦法」等四部子法,是我國太空發展史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此部「太空發展法」不僅對外宣示我國太空發展的基本原則,更規範政府對於太空產業發展的責任與義務,為臺灣發展太空產業提供一個堅實的法源基礎。 (二)「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的研擬與推動 國科會在「太空發展法」的基礎上,研擬「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於111年5月4日由總統公布,行政院核定於112年1月1日施行,進一步將我國太空科研機構予以轉型,除延續過去執行我國國家太空計畫以及太空科技研發的任務外,並賦予政府推動太空事務的核心單位。未來有關進行太空科技研發、技術移轉及加值應用以及協助推動太空產業發展、提供產業技術及升級輔導是國家太空中心的法定業務項目。行政法人化的國家太空中心,將可進一步整合國內各項太空資源,提升我國太空科技研發能力、執行國家太空政策與計畫,並推動太空科技與產業的發展。 (三)健全太空產業發展的法制基礎 「太空產業」為我國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之一,又為促進我國太空產業健全發展,「太空發展法」第十四條中央政府應推動的具體事項,包含鼓勵民間投資太空事業、推動高附加價值太空技術產業應用及必要之獎勵措施、協助關聯產業發展與國際接軌、培育太空產業發展人才、輔導育成太空新創事業、火箭發射後掉落物防護與處理及有關結合在地資源與人才,發展地方產業鏈,營造在地產業生活圈,及其他促進太空產業發展等事項。 在政策支持與法律規範下,國科會正積極協助推動臺灣太空產業建立,讓國內有更多的產學研單位參與,並從中獲益。讓臺灣能在太空科技、太空產業與新世代衛星領域中,成為國際上不可忽視的國家之一。 (四)太空活動管理機制 為了有效管理我國太空活動,國科會已依據「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辦理太空活動所運用發射載具或太空載具的登錄、追蹤、管理及返回等事項,同時依照「發射載具發射許可及太空事故處理辦法」,辦理發射許可審查,使得我國各項太空活動能夠在政府的監督,尊重國際公約規範、環境保護及永續發展原則,以促進我國太空活動及太空產業的進一步發展。 三、完備太空基礎設施 (一)推動自主衛星關鍵元件發展 國家太空中心成立迄今,除了發射福衛一號、福衛二號、福衛三號、福衛五號與福衛七號外,也與中山科學研究院與國內大學團隊合作,發射探空火箭執行次軌道科學實驗。我國國家太空計畫初期採取外購方式取得衛星,以達到引入太空技術目的,國家太空中心自福衛五號計畫起,逐步採取自主發展方式,除衛星系統的設計、組裝與測試是在國內進行外,關鍵元件的開發也開始委由國內廠商進行研製。以福衛八號計畫為例,目前已有38家產學研單位參與。 (二)建置太空環境驗測平台 1.提供太空環境測試服務:國家太空中心成立迄今,在基礎設施建置方面,已完備衛星整測廠房、專業實驗室、多重衛星操控中心以及衛星影像處理中心,成功執行多項衛星計畫,並提供產學研界太空環境驗測及顧問諮詢服務,協助進行產品測試,帶領臺灣太空科技與產業進一步升級。 2.提供太空輻射驗測服務:國家太空中心與國內具備輻射驗測能量單位合作成立「臺灣太空輻射環境驗測聯盟」,以建立國內完整的輻射測試環境、測試規範與驗證機制,並針對國內產學研單位提供輻射驗測服務。國家太空中心並持續與具備更高輻射能量設備的國內大型醫院合作,以持續完備我國太空輻射環境驗測能量與服務。 3.提供國內驗測資訊以及太空環境驗測服務:盤點太空相關驗測規範供國內產業界參考,並與潛在合作夥伴提供振動、熱真空與電磁干擾及太空幅射環境等驗測服務。另外,國家太空中心亦持續升級其測試設備,以因應執行未來衛星任務的需求。 (三)「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域」啟用 位於屏東縣牡丹鄉旭海部落的「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域」於111年1月13日起正式啟用,並接受火箭科研團隊申請使用。目前已有陽明交大團隊及成功大學團隊,分別於同年7月10日及11月8日順利發射。「短期科研探空火箭發射場域」的啟用是臺灣太空發展的重要里程碑,也是我國邁向完備太空基礎設施的第一步。 (四)「國家發射場域」規劃 國科會已發布「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及「國家發射場域選址作業審查會議運作要點」,將依據該等規定辦理後續發射場域土地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等作業。由於國家發射場域為從事太空活動的基礎建設,設置地點須經專業的科學判斷,且安全措施均須以最高規格為之。就相關選址作業評估方式,除考量目標火箭量體、腹地、天候條件、入軌角度、面海、近赤道、地形地貌條件及經濟海域重疊等因素外,還須依據「發射場域土地之選址設置營運管理補償及回饋辦法」,就環保、安全與用地等問題辦理相關事宜。若有涉及原住民族相關規定,亦將確實踐行法定之相關程序,確保於尊重民意且經同意下進行。 四、推動低軌通訊衛星發展 (一)Beyond5G低軌通訊衛星計畫 國科會為促成民間企業投入通訊衛星營運服務與建立我國低軌衛星通訊設備廠商供應能力,並為臺灣進入下一世代行動通訊產業提前布局搶占市場,於108年推動「Beyond 5G低軌衛星計畫」,目標為完成自主高效能低軌通訊實驗衛星的通訊技術開發與系統建置,驗證臺灣自主發展的通訊酬載與地面通訊設備,以建立通訊衛星產業技術能量、提升太空通訊科技發展,並展示防救災及臺灣特色寬頻應用服務。 1.衛星本體與通訊酬載研製:由國家太空中心負責系統整合與衛星本體開發,工研院負責通訊酬載研製,並由國內其他產業及學研單位共同參與衛星天線及結構體研製;現已完成衛星本體關鍵元件工程驗證體設計製作及第二版通訊酬載雛型體研製。為加速Beyond 5G低軌衛星研發進度,同時符合國際發展趨勢,已完成衛星本體設計架構,並透過與國際研發團隊獲取經驗,縮短研製時程並增加可靠度與成熟度,以加速研發成果轉換,預計於114年及115年各發射一顆通訊實驗衛星,為第一代低軌通訊衛星。 2.低軌通訊衛星地面設備研製:為鼓勵國內相關業者投入低軌衛星地面通訊設備關鍵項目開發,經濟部已透過「低軌衛星地面通訊設備開發補助計畫」,引導國內產業聚焦發展自主化低軌道高通量通信衛星地面通訊設備。 (二)建置臺灣自主低軌通訊衛星星系 為積極推動我國太空科技發展,並為我國布建自主低軌通訊衛星星系奠定基礎,吸引產業投入衛星系統與零組件研發與產製。112年啟動「太空產業推動與人才培育計畫」,推動產業界發展4顆低軌通訊衛星。該計畫由國科會負責衛星研發平台能量建置、星系任務分析與規劃等工作。由經濟部完成臺灣地面設備產業驗測能量資料庫建立,提供企業媒合引薦驗測服務,提升我國衛星地面設備與應用服務產業供應鏈整備,建置國內廠商開發低軌通訊衛星系統,進一步培植太空基礎能量及產業技術佈局。 五、培育多元太空人才 (一)基礎科研人才 國家太空中心自108年開始與臺灣聯合大學系統開設「太空科技與工程學分學程」、臺北聯合大學系統「太空科技微學程」學分學程,以有系統性的方式培育國內太空基礎科技人才。同時配合教育部增設「太空系統工程研究所」,鼓勵學校規劃設立太空系統工程研究所、學位學程、新增班別(次)或學籍分組,以落實高階太空系統工程人才培育政策。 (二)太空產業人才 國家太空中心已於111年4月1日設立「太空學苑」,培植太空產業專業人才,目前已開設「低軌道衛星通訊訓練課程」、「衛星系統工程課程」及「太空環境驗測訓練課程」等一系列的課程,提供產業界獲取太空專業知識的管道,期待能協助企業提升太空科技的研發與創新能量,建構優質的創新產業環境,蓄積我國產業研發能量,提升國家競爭力。 六、結語 我國的太空科技及產業發展已經邁入下一個發展階段,而「太空發展法」的制定及施行是我國太空發展基礎的重要基石,提供政府與企業發展太空的法律依循,進而發展更具前瞻性的技術,提升我國太空相關產業的競爭力。 行政院已核定「國家太空中心設置條例」於112年1月1日施行,改制後的國家太空中心將辦理及推動各項專業太空活動,以及協助管理日益蓬勃發展之太空事務與執行相關公權力事項。 探索太空、挑戰未知一直是人類重要的夢想,而21世紀太空已成為全球競爭的新場域,不論是傳統太空強權或是新興太空國家,無不投下大量資源發展太空科技與產業。臺灣的太空科技經過30年的發展,已經完備太空科技的基礎設施與技術能量,藉由太空發展法的施行、政府各部會的攜手合作及國家太空中心的改制,帶領臺灣太空科技與產業進一步升級,參與全新的太空時代,臺灣一定不會缺席。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一、詢答時間出席委員6分鐘,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4分鐘,得延長1分鐘。二、委員發言登記於10時30分截止。三、各委員如有提案,請於10時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四、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五、中午原則上不休息。 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9分29分)陳主委,九合一大選這次開票有兩大爭議,其中一個與臺北市長的開票有關,不知你們有沒有接獲相關投訴或檢舉?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目前根據業管單位的回報是有5件。 洪委員孟楷:分別是什麼樣的案件? 陳主任委員耀祥:主要是跟候選人陳時中的票數有關的爭議。 洪委員孟楷:他的票數長時間都是最多的,所以大家會認為這有灌票的嫌疑,選前兩個禮拜不是還說特別緊盯媒體有沒有灌票,那現在已經有人檢舉了,請問你們後續會做什麼樣的處置?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目前我們正在處理當中,關於…… 洪委員孟楷:所以到底有沒有灌票?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這部分我們當然是請中選會認定,因為涉及選罷法的問題。其次,關於媒體有沒有違反選罷法,這部分當然是由中選會認定,至於有沒有違反廣播電視法則是由我們認定,目前我們兩個機關正在進行當中。 洪委員孟楷:這樣子的話,中選會現在是否有說到底有沒有灌票?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可能要請中選會來回答。 主席:請中選會莊主任秘書說明。 莊主任秘書國祥:跟委員報告,關於11月26日晚上的開票,我們的網站開票程序一切都正常…… 洪委員孟楷:是啦,但我並沒有問是不是一切都正常,我要問的是有沒有電視台灌票? 莊主任秘書國祥:媒體報導的數據確實有誤植,當天晚上我們在中央選情應變中心也馬上就…… 洪委員孟楷:所以電視台有灌票? 莊主任秘書國祥:有誤植啦! 洪委員孟楷:我建議所有媒體朋友去拿一下內政委員會的報告,中選會的報告第2頁就寫著「媒體或電視公司自行灌票所致」,你們今天給交通委員會的資料還沒有寫到這個,但你們自己在內政委員會的報告卻是寫著「媒體或電視公司自行灌票所致」,你們就已經認定是灌票了啊!這樣NCC要不要處理? 莊主任秘書國祥:跟委員報告,關於媒體的數據來源,因為他們有採訪的自由,究竟媒體的數據從哪邊來,中選會…… 洪委員孟楷:今天主委在內政委員會列席,而主秘你是在交通委員會這邊列席,請問這部分NCC要怎麼處理? 陳主任委員耀祥:關於這部分我們已經在處理,第一個當然是先請他們自行說明,其次是召開倫理諮議委員會,相關報告…… 洪委員孟楷:多久會召開?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記得我們給他們的天數好像是21天,因為諮議委員會還有外部委員、學者專家的參與,所以給他們的時間比較…… 洪委員孟楷:所以21天之後會有結果?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會有報告給我們。針對他們提供的報告,我們會認定有沒有違反我們當時所說的真實、有所本、可查證的原則,如果違反的話,我們會依相關法令來處理。 洪委員孟楷:所以最快速度是什麼時候會有結果?主委,不要讓民眾覺得現在好像是風聲鶴唳,結果卻又拖了半年、一年,等到明年總統大選的時候再來處理這一件,不會這樣吧?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儘快處理,可是業者有他們的時間,我們也需要行政程序的時間。 洪委員孟楷:儘快處理是多快?你可不可以給交通委員會及全國人民一個時間? 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現在是12月,距年底只剩一個月的時間,加上明年1月中又要過年了,所以一定是過年後才有辦法去處理這件事情。 洪委員孟楷:你是指農曆過年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啊,因為今年農曆過年是1月22日,業者…… 洪委員孟楷:這樣你不會覺得太晚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有5家業者…… 洪委員孟楷:主委,我再提醒你一下,接下來12月18日還有嘉義市長的選舉,明年1月8日有臺北市立委補選,可能之後南投縣立委也會補選,如果你們沒有好好處置的話,接下來後面這幾個選舉有沒有可能也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都會好好處置,基本上來講,有關媒體報導選票的部分,以往也曾發生過類似的情況,我們都有既有的SOP在處理,我們會儘快要求業者趕快提出說明,這部分我們會依法處置。 洪委員孟楷:所以業者在這個禮拜就會提出說明嗎?你是不是要求這些業者在這禮拜就要提出說明?他們必須在21天內提出說明,然後你們再加以認定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因為這件事情如果要處罰的話,一定要進我們的廣告諮詢會議,那樣才符合程序。 洪委員孟楷:最高可以有什麼樣的處罰? 陳主任委員耀祥:那要看認定…… 洪委員孟楷:罰錢還是關台?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啦,要認定是違反什麼樣的行為…… 洪委員孟楷:因為這個媒體的顏色,所以最高處罰並不會關台? 陳主任委員耀祥:那跟顏色無關,基本上來講我們是行為管制,行為……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們會做什麼樣的處置? 陳主任委員耀祥:比較有可能的是有沒有違反事實查證的問題,也就是說,衛廣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洪委員孟楷:我想請教的是最高會怎麼樣處罰這家電視台,讓他們覺得痛、以後不要再犯?最高可以罰多少錢? 陳主任委員耀祥:最高罰200萬元。 洪委員孟楷:這已經是一而再再而三,大家也都認為開票的時候不應該有這樣的行為,但是感覺有一些電視台根本沒在怕,而且講也講不聽。其實你們選前也曾針對計票的問題開過會,但還是有人這樣啊!中選會的認定它是灌票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是認定如此的話,當然要依法去處理。 洪委員孟楷:主委,接下來我想請教數位中介服務法,有媒體人看到在明年立法程序中,仍有數位中介服務法?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數位中介服務法…… 洪委員孟楷:還想要推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沒有推這個法案,我們現在做的是社會溝通的問題,因為網路問題…… 洪委員孟楷:所以跟社會溝通好了,就要推數位中介服務法?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一定,要看與社會溝通完之後,我們到底要不要立法?第二,要怎麼樣立法?是單一專法,還是特別法?分散立法?還是怎麼樣,這個大家都可以討論。譬如大院在處理性私密法案時…… 洪委員孟楷:即便是草案出來時,各界都無法接受,你們還是會列入明年的立法程序與進度?你們還是要推數位中介服務法? 陳主任委員耀祥:依照我們目前的規劃,明年是不可能有相關的立法…… 洪委員孟楷:明年如何? 陳主任委員耀祥:明年不可能有相關的立法…… 洪委員孟楷:明年不會推數位中介服務法?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可能!很簡單,單單是對社會各界的調查溝通、整個多元利害關係人建立至少就要花半年以上時間。 洪委員孟楷:我請教唐部長。之前本席也請教過部長有關數位中介服務法的事,因為部長也是高度的網路使用者,更是網路上的意見領袖。依照主委剛剛所說,即便明年不推數位中介服務法,但未來會持續溝通,還是有機會推,請問部長可以接受嗎? 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唐部長鳳:我在總質詢時有說過,本部並無網際網路傳播監理的任何權限,這點必須先講清楚。第二,在網際網路上是多方利害關係人,除非大家有共識,否則不管什麼法都無法執行。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再補充說明一下,法律是社會共識,如果社會對法律沒有共識,是不可能強制通過任何法的。 洪委員孟楷:所以明年絕對不會有,你也不會送出草案?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會,明年基本上也沒有時間送出法案。 洪委員孟楷:請教唐部長,之前一直強調媒體與平台業者要做溝通,部長也承諾會在一個月內促成溝通,28日媒體還期待能進行首場對話,結果29日就突然喊卡!到底什麼原因? 唐部長鳳:我們年底前會辦四場,這個schedule並沒有差別,我們年底前還是會辦四場,至於聯絡上的情況,我請署長來說明。 洪委員孟楷:那為什麼28日還說要有首場會議,結果29日那場臨時喊卡?是哪方面無法配合? 主席:請數位部數位產業署呂署長說明。 呂署長正華:在雙方討論聯繫中,我們希望前三天雙方都能提出會上想討論的題目,原本排定是29日,但在前三天,即上禮拜五時,我們仍未收到雙方的意見資料。不過我們會在12月2日完成,因為29日那場沒開,所以就改為幕僚方式,由我主持找大家來討論相關資料,以利於會議中討論。 洪委員孟楷:所以首場就是明天12月2日? 呂署長正華:屆時會由李次長及文化部次長主持會議,我們還是依照原有tempo準備,不過第一場的資料未能準備好,所以雙方都…… 洪委員孟楷:媒體報導衛星電視公會對外表示一頭霧水,衛星電視公會也沒有準備資料嗎? 呂署長正華:他們的資料有送到其主管單位去,但是沒送到我們這邊來,他們是有準備的。 洪委員孟楷:所以是送給NCC?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第一次會議雙方都沒有準備資料,所以可能當時在聯繫上有些誤解。 洪委員孟楷:當時的聯繫有誤解? 陳主任委員耀祥:衛星公會與…… 洪委員孟楷:搞半天就是開會的主持方沒有跟雙方講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雙方本來就是第一次見面,所以對於會議如何進行這點,雙方可能在程序上有地方沒有協調好,不管是平台業者、衛星公會都是如此。我想數位部明天會召開後續的相關會議,第一次可能還沒那麼…… 呂署長正華:我們29日討論完有關會議如何進行等等後,大概NCC、文化部都有完成…… 洪委員孟楷:我現在講的這件事國人都很關心,我們關心這件事也長達一年了!去年隔離期間我以視訊進行質詢時就提過這議題,一年時間過去,現在終於要進行第一次會議,大家可以開門見山討論。我想大家都希望第一次能有共識,這樣大家後面也能針對歧異做溝通,不要讓國人認為連第一次會議都沒有辦法順利召開,明天是上午或下午開會? 呂署長正華:明天是下午時間。 洪委員孟楷:下午時間?會不設限讓雙方好好溝通? 呂署長正華:是的,次長指示我們盡量…… 洪委員孟楷:國人都在看,我們也期待儘速溝通、達成共識,儘速推出相關機制,讓新聞公平、新聞專業或網路分潤等都可以有更順暢的後續結果,謝謝。 呂署長正華:謝謝委員提醒。 主席: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9時40分)今天討論低軌衛星,當中固然涉及國科會業務,但數位部也負責頻率核配與最後的合格證明,而NCC則是有關整體網路營運計畫。在數位部的報告中提到,對業者來講,不經濟地區是成本比較高的地區,低軌衛星可以降低其成本,並擴大普及率,是這樣沒錯吧?但你們在報告中提到的都是如何管理,也就是將來有人做這件事,或現在有人要做這件事時,你們兩個部會如何分工管理之類的。以臺東為例,像低軌衛星的優點不就適合臺東這樣的地方?因為山比較多,地形比較狹長,人口密度比較低,對通訊業者來講,投資成本相對來得高。通訊普及率是全國計算的,所以人口集中的地方普及率高,畢竟母數大,這也造成臺東普及率不高,速率也沒那麼快,母數也比較小。今天討論的是如何管理,或萬一低軌衛星掉下來時怎麼做事故調查等,不知你們是否考慮過站在輔導與鼓勵角度來看低軌衛星?既然有這麼多優點,那就應該請業者來做這件事,這總可以吧?不過你們是技術管理,而當中可能涉及經濟部或國科會業務,但科技一直在改變,站在你們的立場來看,這對業者來說是比較低成本的投資,又可以改善類似臺東地區的通訊普及率與速率,乃至提升整體通訊品質,所以不應該只有管理,更應該輔導、鼓勵業者做這方面的投資與研究? 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唐部長鳳:謝謝委員關心。我們是有電信普及服務基金,該基金正如委員所說,針對必須另外特別設置的成本予以輔導,即業者可能靠市場機制賺不回來的地方,譬如專門為某一戶、裡面的幾個人拉一條線過去,但是要花三十萬!這對大部分的電信業者來講,如果沒有誘因的話,就不可能自行拓展。透過此一普及服務機制,由電信事業者出一筆錢讓有能力提供普及服務者做服務…… 劉委員櫂豪:我知道這是電信普及服務基金的作用,但今天討論的是低軌衛星,這部分又該如何規劃?有無輔導鼓勵的機制?甚或是要求、請業者來做這件事? 唐部長鳳:我們最近才剛開了數位部成立後第一次的普及服務委員會,會中很多委員都提到當初制定辦法時,尚未有非同步衛星,所以需要針對原本的運作機制做通盤檢討。爰此,在接下來的一年裡,我們會提出研究案,預估明年第一季會有初步方向,納入委員所說的新興科技是否放在普及服務中成為一種誘因。 劉委員櫂豪:現在有很多部會在做這件事,其實都是同樣一件事情,比如說我們叫它地方創生也好,或者是文化復振也好,或是社區總體營造也好,很多單位都在做這件事情,而我們這樣做的最主要關鍵是希望在地的年輕人或是在外地的年輕人可以回鄉創業,或者是住在自己的家鄉裡面。既然政府要鼓勵他們創業,這時候通訊就扮演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因為他們有一個很好的產品,也有很好的歷史傳承故事,問題是通訊不方便,就不容易散播出去嘛。特別是對臺東這樣的地區來講,這件事情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有些年輕人可能是在山裡面務農,或者是在通訊比較不方便的地方務農,或者是經營民宿或其他的產業等等,但他對外的聯繫是不方便的。其實這裡面的問題是長年以來的問題,當然現在已經有解決一部分了,不過還是有很大的區塊仍有待去做努力。 既然現在我們看到這樣一個比較新型的,透過衛星通訊的可能性,本席講的重點就是,我們不是只有在管制啦,所謂管制是我被動等你來申請,然後我如何去管制、核可你,如果是站在一個主動的立場,就要主動鼓勵,或者要求業者要來做這些動作,因為有這樣相對來講投資成本比較低的時候,他們就比較沒有藉口跟理由說,如果我要做這個,一戶要100萬元、200萬元,坦白講,在商言商,它可能有它的困難,但是如果這種非同步衛星或低軌衛星可以大幅地降低他們成本的時候,顯然將來它還是有很大的改善空間,這時候政府就應該要站在更積極的角度去做輔導跟要求啦,本席要講的是這樣的觀念,部長的看法呢? 唐部長鳳:完全同意、完全同意,我們的數位產業署也基於這樣子,因為未來會有非同步軌道衛星,所以我們現在有一個公益創新的徵案,就是由地方的年輕人,像這些具有公益性質的團隊,他做的事情如果是對本地社區發展有什麼幫助的話,那他現在已經可以向我們提案了,最多可以獲得500萬元的獎金,而且我們會協調一對一的輔導,讓他去跟既有的通訊業者合作,讓通訊業者看到這個地方的確有需求。 劉委員櫂豪:你們這個計畫是什麼時候上線的? 唐部長鳳:這個已經上線了,上個星期四上線,網址是100.adi.gov.tw。 劉委員櫂豪:你說最多500萬元? 唐部長鳳:是的。 劉委員櫂豪:這是補助案,請問它是給個人還是…… 唐部長鳳:獎助。 劉委員櫂豪:我覺得數位部的宣傳應該要比其他部會的宣傳更強才對,這是一個很好的方案,一定要再廣泛的宣傳讓更多人知道,讓所有人都知道有這樣一個獎助案。 唐部長鳳:沒有問題。 劉委員櫂豪:我們希望透過這樣的獎助案,也能夠讓每個地方有更多好的想法出來。 關於剛剛本席講的問題,本席繼續請教NCC陳主委及唐部長,特別是陳主委,因為在過去沒有數位發展部的時候,我們其實談了很多次,幾乎每次都在談如何對人口比較不集中的地方,找出如何讓其通訊更普及跟提升的方法。現在我們又多了一個方法,因為非同步衛星的關係,但是我們不是只有站在管制跟管理的角度,我們應該要積極的要求跟輔導,甚至透過獎勵的方式來要求業者必須做這方面的改善跟投資,我覺得可以多管齊下去做,因為多管齊下對於我們電信的普及、對於基本的通訊權益應該會有很大的幫助,謝謝。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 唐部長鳳:謝謝委員。 主席:請趙委員正宇發言。 趙委員正宇:(9時48分)謝謝主席,麻煩請NCC陳主委上臺備詢。主委早。主委,上個禮拜選舉剛剛結束,不過在開票的時候出現很多亂象,相信你也知道,樣態很多啦,有些是灌票的,還有將票弄錯的,甚至還有對調,對不對?這些亂象都有,我記得NCC不是有成立一個中央選務指揮應變中心的駐點嗎,你們也有去嘛。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早。是,我們有應變中心。 趙委員正宇:所以你們也不能推說這是選委會的事情,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 趙委員正宇:主委,你覺得要如何才能防止這種事情發生?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關於這個部分,其實我們是三令五申,在選前就已經講過好多次了,我們也跟中選會,以及請業者大家共同來開會,會中也一再強調,也就是我在報告裡面所寫的,我們要求必須要真實、有所本、可查證。 趙委員正宇:其實這個議題講很久了,每一次在選舉前你也去開會,你也跟我說沒有問題,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趙委員正宇:這個亂象對於民眾來講……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種狀況在實務操作上,他們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所以我們說中選會…… 趙委員正宇:選舉選那麼多年了,怎麼會有這種狀況發生?你會不會覺得很奇怪? 陳主任委員耀祥:中選會的認定,還有我們請業者處理的認定,我們現在都是雙管齊下去處理,而且這個案子、這種類型一定要趕快去處理,因為接下來不管是立法委員的補選也好,很快的後年又有總統選舉…… 趙委員正宇:對,大型的選舉、中央的選舉。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更重要的,所以在開票程序上,因為我們說必須要有所本,而它的來源到底是怎麼來的…… 趙委員正宇:最重要就是在開票的時候,你必須要同步嘛,有沒有?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趙委員正宇:把他們的數據弄出來提供給NCC嘛,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趙委員正宇:要不然的話,電視台自己在那邊弄。 陳主任委員耀祥:開票部分,因為整個數據是在中選會那邊,委員如果有看公視的報導就可以知道,公視的作法很清楚,它是跟著中選會的,所以它開票的票數非常慢,也非常少,但我們一般民眾急於想要知道選舉的結果,所以商業電視台在這個部分來講,因為他們是…… 趙委員正宇:其實商業電視台每一家的作法都不一樣。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趙委員正宇:有的很快,突然很快,有的則是很慢。 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因為他們有派人,比如說有些人是在競總,有些人則是在投開票所…… 趙委員正宇:你覺得他們有沒有製造假新聞?讓民眾先來看我這一臺,有沒有?這樣我的收視率會比較高。 陳主任委員耀祥:應該不是製造假新聞,或許是說他關注的選舉區不一樣。 趙委員正宇:這樣算不算假新聞?你有沒有這樣覺得?我現在問你。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認為所謂的假新聞與否是到最後結果的部分,所以我們說最後的結果是以中選會的認定為準嘛。 趙委員正宇:當然是以中選會的認定為準。 陳主任委員耀祥:至於在整個過程中,如果有什麼瑕疵,我覺得他們會去處理。 趙委員正宇:開票過程中他們會去修正、會去修改嘛,所以我說這個亂象很奇怪,有時候他們會認為這樣做收視率就會高,因為民眾會轉台看嘛,現在很方便,又不是以前只有三台的年代,民眾會看哪一家好像報得比較快,我就趕快去看那一家,這樣它的收視率就會提高,到時候一看又不對了,這個亂象很奇怪耶。 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我們只能事後請媒體業者自己說明為什麼這個時候的票數是這樣,可是其他家卻是那樣。 趙委員正宇:譬如說別台、A台是5萬票,可是B台已經十幾萬票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那他要說明其來源是什麼。 趙委員正宇:同樣來源是什麼東西?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所以會請他說明清楚。 趙委員正宇:因為一樣有派人去看嘛,但他們最終還是看中選會的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對、對。 趙委員正宇:不可能是每個地方都有派,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可能。 趙委員正宇:一定是中選會嘛,而地方再報到中選會,又需要一個時間,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趙委員正宇:所以這個要好好管制一下。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趙委員正宇:另外一個議題,世足賽現在很夯,大家都在瘋這個,國人一定要透過合法的管道來看,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沒有錯。 趙委員正宇:第一個,就是透過有線電視收看,也就是我們的華視。另外一家就是OTT的平台,也就是愛爾達。 陳主任委員耀祥:其實MOD也有。 趙委員正宇:MOD也有? 陳主任委員耀祥:中華電信的總經理就在現場。 趙委員正宇:一天有四場比賽嘛,對不對?但華視只有轉播一場,其他的則是四場都有轉播,為什麼會這樣?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應該是授權的問題啦,因為世足賽的轉播其實會牽涉到授權金的問題。 趙委員正宇:你不是說要去輔導有線電視嗎?不是說要救有線電視嗎?結果有線電視卻只有轉播一場,其他的平台─愛爾達,還有你剛才講的MOD,他們是四場都有轉播,主委,你說明一下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這應該是跟授權金…… 趙委員正宇:授權的問題? 陳主任委員耀祥:它會牽涉到授權金跟談判的問題,授權金的部分,比如說愛爾達,他們可能會跟FIFA那邊談授權的問題。 趙委員正宇:我剛剛講過,你不是說要救有線電視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啊、是啊、是啊。 趙委員正宇:現在有線電視大概是像我們這種年齡層的人在看的,像你的兒子、女兒,我們的兒子、女兒,很少人在看這個耶。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都是看手機,他們都是看手機。 趙委員正宇:他們不看有線電視耶,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沒錯。 趙委員正宇:所以將來有線電視會越來越沒落,就像你講的,它會越來越少,你既然要救有線電視,但是你有沒有發現,我剛剛講了,別人是一天有四場,但它是一場,其他的平台、無線的、網路的,是四場比賽都有轉播。主委,關於這個部分,我覺得你還是要去輔導,還是要去幫忙一下有線電視。 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這是涉及到,第一個,有些東西是收入的問題啦,第二個,有線電視,或是裡面的頻道業者願不願意出錢去轉播的問題,因為每四年一次…… 趙委員正宇:有時候是錢在作怪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是錢的問題。 趙委員正宇:另外一個問題,在112年的預算書中,我看你們在通傳基金裡面編了4億8,695萬元,但我發現這裡面有二個計畫的委託研究費非常高,甚至高得很離譜,第一個,通訊傳播監理政策的企劃計畫,它的預算是四千多萬元,其中就有2,691萬元是委託研究案,比例高達六成,另外一個平台監理計畫是2,500萬元,你又花1,200萬元去委託研究,比例也高達五成。你們不是有一個綜合規劃處,這個單位不就是在做研究和規劃的嗎?可是你卻每年花四千多萬元找人來幫你們研究你們的專業,這個預算很奇怪耶!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這個本來就是我們綜合規劃處例行性相關研究計畫的委託,雖然我們有綜合規劃處,但該處的人員沒有那麼多,而且…… 趙委員正宇:你們就是規劃完給別人去做就對了?發包給別人?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因為…… 趙委員正宇:你的綜合規劃處就是發包處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通訊傳播有很多各種不同的議題,而且技術不斷地在創新,我們的公務員不可能去做所有的事情,我們還是有政府採購的需求…… 趙委員正宇:不是,我知道,專業的部分你們可以委外,但一般你們也要做一些研究及計畫,這個你們自己本身就要做,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有一般性的,當然我們自己做啊。 趙委員正宇:你們全部都委外給別人做!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全部,但是大部分…… 趙委員正宇:那這個處在做什麼?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請處長向委員報告。 趙委員正宇:處長,你們有做什麼東西?貴處有研究什麼東西? 主席:請通傳會綜規處王處長說明。 王處長德威:報告委員,像我們的委託研究計畫裡面,有一個是市場調查,一個是所謂的X值,這是網路的成本計算,這些都是比較專業的,在明年就是一千多萬元…… 趙委員正宇:就是委託嘛!你現在講的是委託,我現在問的是綜合規劃處本身在做什麼規劃與研究? 王處長德威:我們在做整個匯流政策及競爭政策的研究,比如剛剛有提到的OTT跟有線電視、MOD中間的條款…… 趙委員正宇:都有結論嗎?都有結果嗎? 王處長德威:都在持續的進步之中,因為環境一直在變,所以還需要持續溝通。 趙委員正宇:從來沒有結論?研究也研究不出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報告委員,並不是研究不出來,而是因為我們的政策研究…… 趙委員正宇:正在計畫中?正在研究中?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承諾要有效必須要轉換成法規,就是法律或相關的法規命令嘛…… 趙委員正宇:你們有沒有一個結論讓我看一下?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 趙委員正宇:不用花錢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用花錢的,我們有很多的立法,基本上來講,如果是比較內部的、小型的法規…… 趙委員正宇:我不管啦,你就一個禮拜內拿來給我看一下,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那個書面…… 趙委員正宇:我們要審預算,我要研究一下,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9時57分)謝謝召委,麻煩請數位部唐部長、NCC陳主委、中華電信、國科會國家太空中心吳主任等人上臺備詢。因為今天這個題目大到幾乎可以講24小時都講不完,但是我還是會集中在目前對我們來講最關鍵的部分,也就是所謂的資安上。近年來,境外勢力的網攻逐年增加,數位部最近有提供一個資安事件數的資料,從2018年的247件到2021年的706件,今年到10月為止,也就是還沒有選舉之前,我們的資安事件數已經達539件了。唐部長,你可不可以告訴我,到2022年12月底,資安事件數是不是會超過600件?甚至是700件、800件以上? 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唐部長鳳:謝謝委員的詢問,目前看起來今年跟去年的狀況是比較類似,主要就是在8月初的時候有一個相當高的高峰,其他大概都是背景值。 劉委員世芳:就是美國前眾議長南西·裴洛西來的時候發生的狀況嘛,待會我也會請教。我從各項的資料裡面有看到境外敵對勢力網攻對我們的威脅態樣,第一個,我想要請NCC跟數位部聯合回應一下電信服務跟網通設備的漏洞,它利用中國人、中國企業來申租臺灣電信業者的網路服務主機,而且是非中國品牌的網通設備,譬如臺製的路由器、儲存裝置等,成為新興的攻擊手段。請問一下,你們二個部會怎麼樣處理這件事? 第二個是關鍵基礎設施的攻擊,在前年或去年,2020年的時候,中油遭駭客攻擊跟勒索,其實也有大的私人公司,甚至金融業出現同樣的情況。請問這是不是經由同樣的路由或是同樣的手段?然後個資遭販售,科研智慧財產受到威脅,甚至現在有醫療生技的大型廠商也受到這樣的威脅。所以今天如果我們要發展太空科技產業,尤其是低軌衛星,雖然號稱是商用的低軌衛星,但是在太空上面競爭,如果我們自己的資安做不到的話,一個好好的結果到後來可能會被別人拿去使用。所以我先請教一下唐部長,之後再請教NCC陳主委,在你們自己目前的主管範圍中要怎麼樣處理這兩件事情? 唐部長鳳:謝謝委員,數位部自己以及我們所主管的相關機關等等,現在都採用了一個新的資安架構,叫做零信任架構、ZTA架構…… 劉委員世芳:上次你已經提過了!但是我先問一下,你的零信任架構現在開始實施了嗎? 唐部長鳳:是,我們一部二署…… 劉委員世芳:在數位部開始實施了,那麼請問包括NCC、國科會、經濟部等相關的,甚至中華電信是屬於交通部範圍,他們已經接受你這樣的概念且已經開始在實施了嗎? 唐部長鳳:是的。 劉委員世芳:實施的部分只侷限於在公務機關內部,對不對? 唐部長鳳:不是。 劉委員世芳:公務機關跟非公務機關的灰色地帶,怎麼樣開始處理? 唐部長鳳:跟委員報告,我們的設計是這樣的,我們自己設計這個架構,但是我們在實作架構的時候,是跟國內的資安廠商以及國際的,包含一些公有雲的廠商,溝通我們的需求,他們現在也都同意這個需求,而且逐步地接受我們的認驗證。 劉委員世芳:你太客氣了,如果你有這樣的需求跟要求的話,站在你是主管機關的立場,你就必須要求在什麼時間內要做到這一點。 唐部長鳳:是的。 劉委員世芳:我們再過來碰到的將是總統大選,如果再像南西·裴洛西來臺灣時發生這種境外網攻同樣的事件,對臺灣國內外,甚至國際會造成多大的影響! 唐部長鳳:確實,所以我上次…… 劉委員世芳:這個是屬於比較設備類或者是電腦軟體方面的手段,真正屬於訊息內容的部分要請教一下NCC的陳主委,我剛剛已經提出來了,有些漏洞出現以後,這些屬於訊息的部分,請問到目前為止解決了沒有?剛剛有特別提到,今年最嚴重的時候是8月2日跟8月3日境外網攻的部分,我告訴你,總統府、外交部、桃機公司、國防部、臺鐵跟台電跟7-ELEVEN,這些我們都認得的大型的公務機關或者是涉及公務機關的這些委外公司,或是統一超商,都有這樣子的假訊息或是錯誤訊息,甚至屬於統戰訊息,請問到目前為止NCC或是數位部有沒有作出任何的行政處罰或者是移送偵查,或者是移送其他相關單位來處理?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來講,因為這個是涉及到各部會,所以是由他們本於權責去處理。 劉委員世芳:你這樣講我不能相信!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這是行政院開過會了…… 劉委員世芳:照你這樣講,大家應該都去做了,但8月到現在已經3個月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這個是行政院開過會的。 劉委員世芳:行政院開過會?我就問你結果,我的題目是請問有沒有任何行政裁罰或是需要移送法辦,或是需要有其他手段來強制?有還是沒有? 陳主任委員耀祥:以目前來講,這裡面沒有看到我們電信業者需要裁罰的部分。 劉委員世芳:電信業者不需要裁罰?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電信業者沒有…… 劉委員世芳:我再請問一下數位部。 唐部長鳳:像臺鐵的這個例子,本來是因為電子看板是廣告看板,沒有介接到公務網路,所以不在我們之前所說危害國家安全等等的那個原則裡,但是我們已經改了…… 劉委員世芳:所以二位的要求就覺得我們自己的公民看到裡面的假訊息,例如請來投降中國的假訊息的時候,我們只能寄望臺灣選民自己的心防要準備好,不要有這樣的投降心態喔,是這樣子嗎? 唐部長鳳:委員,我上任第一份公文就是預告修正這個原則,而且現在也已經修正了,所以在新生效的原則裡面,任何有傳播能力的,包含像電子看板或者是火災告警,聲音的傳播也算,只要是在這些公共的場域,就不可以再運用這些危害國家安全的…… 劉委員世芳:那麼請問一下,所謂的公共場域包不包括全部是私人的公司、商業行為的公司?譬如7-ELEVEN的部分,算還是不算? 唐部長鳳:這個經濟部已經…… 劉委員世芳:7-ELEVEN便利商店櫃檯後方的數位看板部分,或者是新左營車站所謂委外的部分,碰到狀況時到底是數位部來裁罰還是經濟部來裁罰,目前為止沒有人知道答案。 唐部長鳳:新左營站的部分,當時的那個規則跟我們現在的規則是不同的,如果以新的這個規則,當然臺鐵就可以…… 劉委員世芳:經濟部的邱處長是不是有來?經濟部的同仁有沒有來?請來回應一下,剛剛數位部唐部長說要請經濟部來裁罰,我看你這樣子的講法應該是還沒有裁罰啦!有還是沒有? 唐部長鳳:以上市櫃公司…… 劉委員世芳:以行政處罰來說,不管是警告也好,或是罰錢也好,有沒有這樣子的行政處罰? 主席,他們現在在討論,這個時間要扣掉吧? 主席:沒問題。 請經濟部技術處邱處長說明。 邱處長求慧:報告委員,我是技術處處長,剛剛有去瞭解了一下,這個問題可能是商業司的權責,是不是可以容我再去瞭解一下? 劉委員世芳:唐部長、陳主委,你們有沒有聽到,經濟部說這跟他們沒關係啦! 邱處長求慧:我是說我…… 劉委員世芳:你說跟你沒關係,問題是魯明哲召委要求經濟部派人來列席,你們是認為不會問到這個問題嗎?經濟部所有同仁都非常強,也很厲害,行政辦法、歸類等什麼都很強,但是從8月到現在都沒有任何裁罰,人家留了一個破口,到明年選舉的時候又來一趟,變成全臺灣的統一超商都可以再依樣畫葫蘆一次,這樣對嗎?這就是我所說的,從唐鳳部長這個新的數位發展部部長上任後發展到現在,包括NCC移過去的、經濟部移過去的、交通部移過去的,關於這方面部會與部會間的跨部會,或是中央跟地方的,或者是灰色地帶的所謂民與公之間的部分,到底有沒有處理?因為這是一條龍的。我想唐部長非常清楚,就算我們自己的公務機關做得非常強,出去了一個半官方狀態的,出去了一個商業公司狀態的,不理你就是不理你呀!你們如果沒有處罰,連警告都沒有,可以嗎?到現在你們在座的哪一個人曾經打電話給統一超商的店長,告訴他對於後面的電視要注意?你知道當時的方法是什麼?就是把插頭拔掉而已啊,這樣叫處理資安喔!已經經過三個月、四個月的時間了耶!我希望你們一定要好好處理,一樣的問題我還會再問,希望你們自己要好好參考一下。 再來我要請問太空中心吳主任,同樣的資安問題,有沒有可能出現在未來我們要發展的太空衛星軌道,甚至是我們的火箭,有沒有可能? 主席:請國家太空中心吳主任說明。 吳主任宗信:基本上這個會透過軟體跟硬體的一些加密…… 劉委員世芳:都有可能,對不對? 吳主任宗信:對。 劉委員世芳:因為科技就是這樣,我們都知道是怎麼一回事,頻道、無線電波等等這些都有可能。 吳主任宗信:所以要防止、預防。 劉委員世芳:都有可能,所以希望你能預為處理,因為…… 吳主任宗信:有,有在準備。 劉委員世芳:我相信你現在是全臺灣最強的,你如果沒有辦法預為處理的話,就是預留了一個大的漏洞,好嗎? 吳主任宗信:是,瞭解。 劉委員世芳:再來我要請問NCC跟數位部,請問無人機的資安到底由誰來處理?無人機,你不要告訴我民航局管,因為民航局告訴我他們只處理重量、飛行高度,還有機場及港口的場域,請問對於無人機的資安,數位部能不能管? 唐部長鳳:我們有TTC,之前也有幫其他部會針對一些像群飛這樣的標案去認驗證。 劉委員世芳:就是沒有管嘛! 唐部長鳳:沒有,我們有認驗證的能量,現在只是說這個…… 劉委員世芳:目前數位部有沒有處理無人機資安的認證跟驗證的能量?有還是沒有? 唐部長鳳:我們有認驗證的能量,現在只是…… 劉委員世芳:有認驗證的能量?那你能不能協助交通部? 唐部長鳳:只是在它起飛之前是不是一定要通過我們的認驗證,這一段需要建立。 劉委員世芳:還是有一個空窗地帶嘛,對不對?麻煩部長或次長,你們可以再去跟交通部協商,我給你們一些時間…… 唐部長鳳:行政院已經協商了這件事情,目前已經有個確定方向了。 劉委員世芳:好,那什麼時候可以處理?現在無人機的問題已經越來越嚴重,國科會回答說國慶晚會那一天展演的無人機雖然看起來好像是中製,但無涉資安,暫且沒有太多資安上面的事實發生,但是未來對於無人機的管理,恐怕數位部也逃脫不了這個責任。 唐部長鳳:委員,您自己的簡報已經寫到這個已經協調好了,吳政忠老師已經說認驗證的部分是由我們負責,我們就已經在負責了。 劉委員世芳:好,但我要知道一下執行的進度啊,我已經告訴你,國慶晚會之後,過年也快到了嘛,未來還有很多其他大型的活動、事件等等,你什麼時候可以提出這些標準? 唐部長鳳:您剛剛提到這些大型的活動…… 劉委員世芳:你要建立第三方的驗證制度嘛! 唐部長鳳:在此之前就已經有大型群飛活動的機關來請包含TTC在內的單位去做這方面的認驗證,所以現在所需要的只是,好比公部門所主辦的這些大型群飛活動都要來送驗證,這樣就可以了。 劉委員世芳:那私人部門呢?我剛剛跟你講了嘛,現在我就怕我們自己的公務單位,包括新成立的數位部,因為你現在的一紙命令僅止於到公部門,跨公部門以外的公私部門灰色地帶或者是私人部門呢?無人機也不一定全都是公務部門去買的嘛,通常都是商業機制比較多嘛,所以我要告訴你,你要去建立第三方驗證制度的部分,而且是跟交通部一起,請問一下,你多久時間可以把空窗期解決掉? 唐部長鳳:我們現在就已經解決了剛剛委員所講到這個協調的狀態,至於您剛剛提到民間的群飛也要用我們的認驗證等等,這個應該3月就可以解決。 劉委員世芳:今年3月可以解決? 唐部長鳳:明年啦。 劉委員世芳:明年3月解決,好,OK,我希望你明年3月之前可以告訴我相關的執行進度,但是可能要跟交通部一起來回應,好嗎? 唐部長鳳:沒有問題。 劉委員世芳:我剛剛有特別提到一個比較高科技的部分,也就是太空中心所要準備的這些資安的狀態,恐怕也必須要數位部來協助一下,好嗎?國科會已經很強,但是我也很害怕,資安的問題一旦涉入國家太空中心裡面的任何一個部門,恐怕也是臺灣未來在發展低軌衛星或是所謂太空相關設備時一個很大的危機。謝謝各位,謝謝。 唐部長鳳: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0時11分)主委好。主委,上次我跟你請教鏡電視大股東陳泰銘、陳致遠賣掉股份的問題,包括錢是由誰付給他們的,你承諾會調查,也會請金管會協助調查金流,請問有查到了嗎?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報告委員,根據金管會給我們的回函,他們表示對於個案公司沒有管轄權,所以沒有提供相關的查詢資料。 陳委員椒華:他們沒有查? 陳主任委員耀祥:他們認為這個不是他們管的部分。 陳委員椒華:好,那NCC也沒查?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於資金的部分,我們本來就沒有辦法查,資金一定是由金融機構相關的部分去查嘛,NCC沒有辦法向哪個金融機構要求去處理這個問題。 陳委員椒華:所以沒有辦法查資金的來源?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有去查,比如說向投審會查詢這個部分有沒有中資、有沒有外資的問題,投審會的回應是沒有。 陳委員椒華:好,請主委再看看怎麼查吧。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陳委員椒華:再來請問主委,你知道陳盈助是誰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不認識、不知道這個人。 陳委員椒華:不知道?我跟你說,他就是嘉義非常有名的、全國最大咖的博弈大亨,去年他才因為違反賭博罪、洗錢防制法被偵辦。主委,請問鏡電視有大股東為了買股跟營運而跑去跟陳盈助借錢這件事,NCC有掌握情資嗎?有調查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並不瞭解,我們並沒有掌握到這個訊息說他有去跟所謂博弈大亨借錢的問題。 陳委員椒華:所以NCC沒有查?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因為我們根本沒有這個訊息,基本上來講,既然我們不知道這個訊息,怎麼可能去調查。 陳委員椒華:所以NCC對於是不是有借錢,以及錢的金流部分,現在都沒有辦法掌握?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因為每個股東背後的財產狀及平常的生活情況,我們不可能知道,我們不是情資單位…… 陳委員椒華:所以NCC對於鏡電視的資金到目前好像根本就沒有掌握啦!我再請問,10月底的時候,NCC約詢鏡電視的大股東,結果他們統統缺席,後來NCC有再去約詢這些大股東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有要求請他們正式說明,至少要用書面說明。 陳委員椒華:只有要求書面嗎?這麼多爭議,包括發生違反保留許可廢止權等重大事項,包括大股東有沒有賣股,NCC不去約詢,只要他們書面說明,書面說明已經送來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因為他們後來又改選董監事,所以負責人變更案現在還在我們手頭審議中,在審議過程裡面,我們本來就會查委員剛才所講的這些相關議題。 陳委員椒華:所以目前有掌握到嗎?還是NCC在放水?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放水的問題,我們因為這個案子在進行當中…… 陳委員椒華:這整個事情讓人家真的一頭霧水,什麼都不清楚!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怎麼知道每個股東是跟誰借錢,基本上我們是監理機關,我們不可能…… 陳委員椒華:你確定沒有中資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一定是跟投審會去查,有沒有中資,一定是投審會去查。 陳委員椒華:金管會不查,所以現在整個金流都沒有辦法去掌握,到底有沒有中資你也不能確認,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行政機關只能說,我們依照我們相關的規定,所以中資是誰負責審查,比如說,外資進來一定是經過投審會,投審會也去查過。 陳委員椒華:投審會有說不是中資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那個函並沒有所謂的中資的相關…… 陳委員椒華:根據你的函他查,所以是看你的函來查的,還是他有真正去查有沒有中資?NCC還是要瞭解清楚。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委員所關心的這些股東、這些人的金流的部分,我們有去函請投審會查。 陳委員椒華:現在金管會也不查,你們也不查,大股東也不請來問。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當然有查,而且大股東這個問題本來在負責人變更案裡面,本來我剛才就有跟委員講…… 陳委員椒華:好,我再問你下一個問題,反正你也講不清楚,鏡電視原本的資金在11月就要燒光了,這是NCC和社會大眾都知道的事情,鏡電視說他們有應對的方式,就是增資,鏡電視也透過媒體和NCC對外說要增資10億,那請問NCC知道鏡電視已經完成增資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他們還沒有正式向我們報告,要到12月底我們去驗資,才會最後確認有沒有10億元,這10億元有沒有完全…… 陳委員椒華:現在還不知道,12月底才知道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11月27日股東會中只是說兩個月內要增資10億。 陳委員椒華:現在NCC還不知道?還沒有回報? 陳主任委員耀祥:現在時間還沒到,所以他一定到那期限以後才會…… 陳委員椒華:所以到底有沒有增資你知不知道?還沒到,所以你不知道,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我們沒有一個正式書面說這個資金到或不到的問題,我們所瞭解的是,他們有要再去增資的問題。 陳委員椒華:難道NCC不該掌握鏡電視的資金和增資的情形嗎?11月底錢就要燒光了,到現在還不知道,那到底NCC的功能是什麼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鏡電視的財務狀況,我們有聽說他們在增資。 陳委員椒華:所以有掌握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不曉得委員說的掌握是什麼意思。 陳委員椒華:掌握增資資金來源。到現在,我聽到這裡為止,根本你們自己還是都不清楚。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它有在增資當中,但是資金來源我們沒有辦法去掌握它的錢怎麼來。 陳委員椒華:所以你不知道?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陳委員椒華:也不知道陳盈助有沒有借錢,也不知道金流。好,那我再問你,根據明報報導,在鏡電視的會議錄音檔裡面,大股東祝文宇不斷提到要請示張總裁、張先生,外界就質疑祝文宇背後另外有他人,那請問鏡電視大股東祝文宇背後的最終授意人到底是誰?NCC有沒有查? 陳主任委員耀祥:目前的資料裡面並沒有看到張先生這個人,這個是媒體的報導,我們會繼續查這個問題。 陳委員椒華:那我問你,張先生是誰你知道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也是看報紙才知道。 陳委員椒華:他在會議中有講,在錄音檔裡面都有提到,你們NCC官員也有在場,難道你們沒有去查嗎?你們沒有問張先生到底是誰嗎?你們都不用查嗎?還是要有人提供證據,你們才要查?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上次處理負責人變更案,委員當場詢問的時候,有提到這個問題。 陳委員椒華:你們有提問題,那答案是什麼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答案當然跟這個不一樣,如果答案是這樣的話,股東的資格就有問題。 陳委員椒華:主委,你的回應真的是很敷衍。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敷衍,我是就事實來回應。 陳委員椒華:沒關係,我再請教,昨天是11月30日,有新聞媒體提到NCC審查寰宇變更董監事案,那請問審查結果如何?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昨天有邀請他們來審查新的負責人變更案的問題,所以董監事都有進來。 陳委員椒華:有通過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還在繼續審議當中。 陳委員椒華:好,那我請問,有沒有NCC的委員提出質疑,指出祝文宇背後的資金是來自東森的張高祥?有沒有?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有委員提出這個疑問,但是這個個案我不方便回答太多的事情。 陳委員椒華:有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個案。 陳委員椒華:有委員提出是東森的張高祥嘛。主委,這麼多電視台有人頭代持股份的問題,是不是能請這些電視台股東簽切結書,如果資金跟張高祥有關,NCC就依職權撤照,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相關的問題我們委員會會討論,我只能這麼說,我知道委員的意思是什麼。 陳委員椒華:你同意簽切結書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因為切結書不是我們法律所規定的。 陳委員椒華:你會同意嗎?有委員要求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是我個人來講的話,我認為是可以,如果當事人願意簽切結書,當然是會。 陳委員椒華:簽比較好,還是不簽比較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簽比較好,但是法律沒有辦法強制他簽啊。 陳委員椒華:請主委支持要簽,不然就是在放水,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不能這樣講,我們是依法去處理這個事情,我們沒有放水的問題。 陳委員椒華:所以主委你同意是要簽比較好嘛,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同意簽比較好。 陳委員椒華:好,那請主委堅持要求簽切結書。 陳主任委員耀祥:但是問題不會像委員剛才所提的那個內容,這個我們委員會要討論,這不是我個人能決定的。 陳委員椒華:好,請堅持要簽切結書,包括鏡電視案也是一樣。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儘量避免新聞頻道集中在少數人手裡,這個是我們共同努力的目標。 陳委員椒華:當然啊,不然NCC還有什麼存在的價值? 好,謝謝主委。 主席:好,謝謝陳委員。 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10時21分)請教唐鳳部長,部長好,數位部的重要工作,是包含推動整個數位的經濟產業,對於相關的產業,也要提供相關的創新研發以及補助,當然,最重要的工作還是要推動整個平台經濟成型。數位轉型就是一個提升我們產業競爭力的最重要關鍵,我看Google關於臺灣產業數位轉型的關鍵報告,大概有八成以上的企業也希望能夠數位轉型,因為數位轉型對外能夠提升企業的生產力,創造機會,以及提供更大的市場。但是我們必須面對一些問題,大家都知道,數位轉型是一個很重要的階段,我們的中小企業目前所使用的數位化工具,部長也很清楚,主要是 email、通訊、社群,占了55%,其餘的部分,像雲端的儲存、雲端的文書、財務金融整合的這些營運等等,目前僅有低於30%的企業在使用,顯示中小企業他們目前所使用的數位化工具難以達到數位轉型的目標。部長對於中小企業在數位轉型這個階段所面臨到的問題和困境,數位部有什麼掌握嗎?請部長說明。 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唐部長鳳:謝謝委員。我在數位產業署剛剛成立的時候,就跟署裡面的同仁說,他們很多本來是從工業局來的,但是我們這邊特別要照顧的,反而是微型跟小型的企業,因為中型或大型的企業自己有能力去投資在數位轉型上,因此我們就擴大方案,推出雲市集這樣子的一個方案,也就是說,特別是微型或小型企業,要採用我們剛剛提到的這些數位化工具的時候,我們來補助一半。之前疫情期間是補助到八成,所以每個都等於可以從我們這裡得到3萬元的補助。 李委員昆澤:部長,你現在講的是相關的輔助,但是我們要知道目前中小企業數位轉型所面臨到的困難,問題的重點跟他們需要協助的地方,關鍵點到底在哪邊,我們要找出來。部長,我要跟你簡單說明,在2022年中小企業的白皮書,有統計中小企業面臨數位轉型的困境,有41.7%的企業認為缺乏數位的技能跟人才,有41.7%的企業認為,不知道數位轉型要怎麼去分階段進行,有33.6%的企業不知道業界的最佳做法是如何、如何來做數位轉型。Google在2021年的臺灣企業數位轉型的關鍵報告也指出,49%的企業認為跨部門之間缺乏協同的合作,42%的企業認為他們很難培育既有的人才,32%的企業的組織文化抗拒改變,他們認為還是要依循傳統,順利推動就好了,20%的企業認為他們很難招募相關適合的人才。對於他們所面臨的困境,我要提醒部長,根據我們的中小企業白皮書統計我們產業的需求,有28.6%的企業需要政府來計畫人才培育的課程,23.8%的企業需要完整的學習案例,有18.6%的企業需要人才的整合,18.5%的企業需要產學合作的機會。部長,並不是單單說企業有辦什麼數位部補助多少錢就可以,他們都有實際面臨到的困境,對於這些困境的重點和階段,你們要如何處理、要如何整合?請部長說明一下。 唐部長鳳:謝謝委員。我想,在這部分就是「青銀共創、以戰代訓」這兩個是最重要的想法。舉例來說,像我們有一個叫做「T大使」的活動,就是請大三、大四或剛畢業的年輕人來參與,他們絕大部分都不是資訊的本科系,但是他們用這些數位的工具的時候,自己很熟悉,沒有什麼心態上面的困難,那我們就請有數位轉型成功經驗的中大型企業的業師,帶著這些年輕人,到您剛剛提到的這些中小企業來進行轉型的活動。 李委員昆澤:這也是途徑之一,但是最主要還是要釐清產業的需求,知道他們的困境和需要協助的重點,要提供培訓、講座以及輔導,並不是說單單要提供多少經費來給予補助而已。當然數位部還是要跟其他的部會橫向聯繫,包括跟經濟部合作,我們來研究不同類型產業所面臨到的困境跟需求,也要跟勞動部來配合,提供既有的企業的這些員工數位技能的訓練,提供企業的管理層數位轉型的講座及輔導,針對企業既有員工的數位技能訓練,也是很重要的一環。新進員工、年輕的一代都是數位的原住民,但是年紀大一點的、比較有年資的員工,他們算是數位新住民,同樣也面臨到員工的數位技能訓練問題,針對這個部分,部長簡單說明一下。 唐部長鳳:剛才提到雲市集和T大使,其實不是單純的補助案,是為了要讓各行各業每個都有不同的使用習慣,您剛提到一些資深的、年長的這些朋友,他們其實本來已經有一套作業習慣,所以我們的想法是,應該是這些資訊服務業者來配合這些長者的使用習慣去設計,好比用手勢,用筆寫,用講話,講話也不一定是用哪個特定的語言,用母語也都可以,我們理解到,在青銀共創的情況下,資深這一代的智慧經驗是非常寶貴的,所以也要能夠讓年輕人去傳承,去學習,是一個互相學習的過程,不是只是年輕人帶著長輩。 李委員昆澤:另外,數位部的業務當然是包括資通安全,也包括相關的數位產業發展,更重要的還有數位人才的培育。但是部長也應該很清楚,數位人才的培養,其實是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因為有數位人才,才能去處理相關的資通安全,有數位人才,也才能去處理產業的數位轉型及發展。我們來看看我們的數位人才短缺的問題,其實部長也應該很清楚,2022年的IMD的世界數位競爭力的調查評比,我們的相關評比成績,不管是主要的指標、次指標或細部的指標,都是衰退的,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雖然我們整體的競爭力還是排名在世界的前段班,但是部長,我們的人才培養是屬於中後段班,這是我們比較擔憂的。相關的指標,因為時間的關係,我請部長心中要有一定的概念,相關人才的培育必須要加強的部分,我們應該還是要加強,請部長簡單說明一下。 唐部長鳳:是。我剛剛特別提到T大使裡面有八成多接近九成,都是像我一樣,並不是大學唸這個科系,因為之前有很多的想法是說,我們要在大學裡面去廣設資通安全或資訊相關科系,這個當然非常重要,但是您剛剛提到數位轉型的工作,它本質上是一個媒合的工作,是把資訊服務業者的工具跟實際的現場需求去媒合,它本身倒不一定要有那麼強的能力。 李委員昆澤:現在我們講的是人才培訓的部分,不只是相關人才的媒合而已,而是在人才的培訓跟整體數位部及國家整體數位發展的一個清楚走向,我們必須要明確。 唐部長鳳:是的。 李委員昆澤:2014年新加坡就確立了智慧國這樣一個政策,他們也提出了數位經濟的行動框架這樣一個政策,甚至在2019年訂立了國家的人工智慧戰略,有清楚的國家對於數位經濟的清楚戰略跟定位,以及相關的格局及框架,那麼我們的數位部必須也要明確地提出我們未來的政策,不管是數位經濟、產業的轉型、人才的培育,都要有清楚的框架跟政策出來。所以我們必須考量我們現在數位發展整體需求,提出數位人才培育及招募的整體框架。新加坡在2014年就提出相關框架,那你要盤整我們現在相關的計畫跟資源,看看是否合乎我們整體的框架、戰略,並且要提供建議或修正,訂出具體的績效跟指標,我認為是以半年為期,我們要確定各相關計畫的執行狀況,部長請說明一下,我們有類似智慧國的整體策略嗎?我們有針對人才的培育、產業的發展,有一個行動的框架嗎?或者是針對相關的人工智慧的整體戰略,有嗎?在你目前的業務報告,我還沒有看到。 唐部長鳳:在人才的部分,在行政院的產學連結會報,那是院級的機制,在那個機制裡面,像您剛剛提到的勞動部也好,教育部也好,經濟部也好,和我們數位部,大家是互相合作的,在這個產學連結會報裡面,同仁也已經規劃提出委員所提到的人才需求的框架等等,當然我們會提供給委員,然後也會更進一步地去跟各界說明。 李委員昆澤:請部長針對我剛才的質詢考量相關的策略,不管是產業的輔導、轉型、數位的發展、人才的培訓,還是要有一個整體的計畫,而且要訂定明確的執行目標。部長加油。 唐部長鳳:謝謝。 主席:謝謝李委員。 先作以下宣告,待會陳素月委員發言完畢後休息10分鐘,休息完畢之後處理臨時提案。 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10時33分)部長好,我上次跟你提過,我們大家都很清楚,社群平台已經是我們生活不可或缺的東西,所以數發部和NCC要注意這樣一個趨勢,就是臺灣目前社群平台市占率第一名就是LINE,大概有96%,幾乎每一個人都有。第二名到第四名也是大家都很熟悉的,像Facebook、Instagram 這些,其中最近討論度很高的抖音(Tik Tok),已經是我們臺灣的社群平台市占率第五名,市占率已經來到35.2%,每三個人就有超過一個人在使用,而且大部分都集中在25歲以下的年輕人。在臺灣市占率前幾名的社群平台,有的在臺灣有落地設公司,有的沒有,但是以前唐部長在當政委時,跟業者應該都有溝通聯絡的管道吧? 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唐部長鳳:就是像最近的新聞業共榮的活動,當然我們就是以現有他們與政府政策相關的管道,包含Google和Facebook。 林委員俊憲:抖音有嗎? 唐部長鳳:因為我們是專注在新聞業共榮,所以目前沒有抖音這個平台。 林委員俊憲:你們溝通的管道內沒有Tik Tok吧? 唐部長鳳:因為我們最近溝通的就是新聞業的共榮,新聞業告訴我們他們廣告收入最大項就是這兩個。 林委員俊憲:社群平台已經是每個人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政府應該要能跟他們有一定的聯絡溝通管道。 唐部長鳳:我理解委員的意思。 林委員俊憲:大家都知道抖音吧!抖音大概分為二種,一種是中國國內版,一種是國際版,國際版又分為四家公司,即美國、歐盟、英國跟新加坡,臺灣屬於抖音新加坡公司的業務範圍。請問部長瞭解抖音為何要分為中國版和國際版嗎? 唐部長鳳:主要原因是在GDPR通過後,全世界各地對於個人資料保護的法遵義務不一樣。 林委員俊憲:沒錯!歐盟隱私權保護法案GDPR大概是全球最嚴格的,也就是說抖音知道現在全世界都很注重這種隱私權,且各國都有很嚴厲的法律規範,所以把業務切為兩半,號稱有兩個版本,一個是中國版,一個是國際版,之所以國際版的美國和歐盟各要有一家公司,就是因為這兩個地方的隱私權規範…… 唐部長鳳:還沒有互通。 林委員俊憲:對,比如美國最出名的、號稱全世界最嚴格的是加州消費者隱私權法案CCPA,另外一個就是歐盟的法案GDPR,其對一般資料保護的規範比其他國家都要來得嚴格,現在不論是軟體還是app,我們在使用時通常都會跳出一頁所謂的隱私權規範,讓使用者要按「同意」,部長知道吧? 唐部長鳳:當然知道,是與用戶的協議。 林委員俊憲:因為內容不少,大部分的消費者都會不經閱讀就直接勾選「同意」,但不論如何,這是彼此之間法律上的一個步驟、一個約束,不知道我們的相關主管單位有沒有看過抖音的隱私權政策頁面?它的隱私權授權頁面用了各式各樣的語言,比如日文、韓文、越文、泰文、印尼文等,讓當地的消費者看得懂抖音的隱私權政策,表明會蒐集哪些個資、用在何處,蒐集資料後會做些什麼等,但就是沒有繁體中文版,臺灣的消費者如果要瞭解到底抖音的隱私權政策是什麼,頁面上會出現「很抱歉!此頁面尚未翻譯」的字眼,請問部長知道這件事嗎? 唐部長鳳:我們對所有的國際公司都會提醒他們要用我們看得懂的就是繁體中文版本來處理,如果委員的意思是說我們應該去提醒抖音公司當然是可以的。 林委員俊憲:這個要一視同仁,就如同你所說,並不是針對抖音,但抖音是個很重要的社交平台,市占率已經超過35%,等於每3人就有1人擁有抖音,其實以前都沒有人在管什麼隱私權的授權,例如很多年輕人會玩的手遊,雖然手遊在臺灣上架前會經過我們國家審查,但是很多手遊都是中國出品,由臺灣的代理商通過審查上市,玩家在市面上就可以玩得到,我們有很多玩家在玩,但是很少人會去閱覽這種手遊的隱私權頁面,而這些隱私權頁面很多都是直接從中國那邊翻譯過來的,所以你知道這些隱私權頁面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什麼法律嗎?這部分以前都沒有人在管。 唐部長鳳:我理解委員的意思,但是對於個資法,目前的狀況是分管,以國發會作為解釋機關。 林委員俊憲:其實臺灣的個資法是很兇的,我們個資法的精神是不僅國內公司,外國公司也不可蒐集我們國人的個資,例如第五十一條第二項即所謂的帝王條款,可是這個帝王條款卻沒有人在引用,因此本席想要讓唐部長瞭解何以很多社群平台會發生事情,基本上很多國家都開始注意到這個部分,其中最常發生的就是所謂的個資外洩,我們不是針對哪個平台,但是任何平台都應該接受我們的法律規範。限於時間,本席無法和部長詳論GDPR的精神,但最近美國有一個州開始禁止公務設備使用抖音,澳洲也在調查,很多國家都發生個資外洩的事件,對於曾經發生個資外洩個案的大型社群平台,我們當然就必須做好把關的工作,照現在的狀況看來,你們和這家公司也沒辦法溝通? 唐部長鳳:並沒有基於新聞業共榮的原理來溝通,委員剛剛提到的好像由個資法的解釋機關去溝通等等,我個人是非常贊成,比如最近大法官釋憲也提到我們要有更強化的獨立個資監督機制等等,對這個方向我當然是非常認同。 林委員俊憲:所以部長也有注意到,澳洲在9月就已經啟動對抖音侵害個資的調查,上個月來臺灣拜訪的相當於我們NCC的美國FCC官員,回去後也主張美國應該要禁止這種可能會洩漏個資的平台,我們並不是看到黑影就開槍,也不是說它有什麼背景就一定要禁止,但是都要遵守我們國家的法律規範。 唐部長鳳:跟委員說明,我剛剛之所以說美國跟歐盟還沒有對個資規範一致化,是因為美國自己也在討論他們聯邦層級的這些個資保護法,那美國的這個版本…… 林委員俊憲:我們已經有啦!臺灣有自己的個資保護法,就做好自己的嘛! 唐部長鳳:我個人認為美國這個版本裡面有一個很重要的精神,就是它不可以有不合理的、超過其目的的蒐集,也就是說一開始蒐集的時候就必須要合乎目的,不能漫無目的地去蒐集,我覺得這個是我們可以努力的方向。 林委員俊憲:所以你覺得某些社群平台確實有違反你剛剛提的那個精神? 唐部長鳳:我說的是現在美國之所以討論就是基於這些社群平台─不是特別指哪一家─會去蒐集它根本用不到的個資,留著以後出售。 林委員俊憲:如果很多國家都已經注重到這一塊,我們臺灣是不是也應該要特別關心這部分?尤其是中國跟臺灣處在這樣的一種特殊狀況之下。 唐部長鳳:我剛才有提到,包含憲法法庭也對此有所要求,對這個方向,我當然完全支持。 林委員俊憲:因為時間關係,本席就發言到此。謝謝部長! 唐部長鳳: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10時43分)部長早安!最近詐騙的手法真是推陳出新,日新月異,目前又有一個新的詐騙類型,有民眾分享說他一覺醒來發現他帳戶裡面的資料不見了,被轉到別人的悠遊付去了,根據瞭解,這是因為這個人的個資外洩,歹徒就利用他的個資去申請電子支付,因為申請電子支付時留的聯絡電話是歹徒的電話號碼,所以在輸入金融機構帳戶資料進行綁定之後,相關的各種轉帳儲值後續的認證簡訊都是歹徒收到的,他本人根本收不到,一直到他自己發現他帳戶裡面的錢不見了,才知道他被詐騙了。類似這樣的新興詐騙手法案件目前一直在增加中,數發部身為資安跟支付業者的主管機關,請問有沒有針對這樣的狀態研擬相關的因應對策? 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唐部長鳳:委員好!我們跟金管會有固定的窗口,就是本部產業署的正華署長,因為我們的李次長在加入我們之前本來就是第三方支付業者,是否可請次長跟您說明? 陳委員素月:好,請次長說明。 主席:請數位部李次長說明。 李次長懷仁:委員剛剛提的應該屬於電子支付的範疇,不過第三方支付現在已由數位部主管,我們本週才剛找完主要的第三方支付業者針對反洗錢反恐的部分來開會,因為這牽涉到相關的辦法自明年1月1日起都要開始實施,委員提醒的這個詐騙部分牽涉到電子支付跟第三方支付,我們與金管會對此有定期聯絡機制,也跟相關的警政署、調查局都有聯繫機制,接下來會跟業者一起討論如何對民眾進行宣導,因為委員提到的儲值是屬於電子支付的範疇,謹做以上說明。 陳委員素月:電子支付有儲值轉帳支付的功能,同時可以綁定銀行帳戶和信用卡,實名制的部分歸金管會主管,第三方支付綁定信用卡支付則是屬於數發部主管,但其實目前是沒有實名制的,請問未來有無可能針對第三方支付也實施實名制? 李次長懷仁: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反恐和防詐騙部分,我們會要求第三方支付在交易過程中做好相關的KYC工作,也就是要認識他的客戶,對一定金額以上者,我們會要求做更嚴格、更有強度的審查,避免客戶的身分不清楚,不管是買方或賣方、收款方或付款方,都要做好認識客戶的動作,這其實已經接近實名制的強度。 陳委員素月:我們知道很多詐騙集團的轉帳中心都在境外,針對這個部分,請問數發部是否可要求電子支付業者在監控其所屬電子支付帳號時,若發現境外境內IP有不正常大量操作多個電子支付帳號的異常情形,就應該要採取相關的措施? 李次長懷仁:跟委員報告,電子支付屬於金管會的範疇,依據我之前任職的經驗,目前電子支付機構都已經加入銀行公會跟金管會的聯防機制,只要有任何一個銀行或電子支付針對特定身分者發動警示,聯防內所有機構都會同時凍結這個人的相關帳戶。另外是相關的IP,不管是疑似IP或是有一些可疑的跡象,它會透露出特定的模組或特定的註冊方式,我想金融機構跟電子支付機構在做預防跟事後補救警示帳戶時,本來就有相關的機制。 陳委員素月:因為這個部分分屬金管會和數發部的權責,有鑑於這種是新型態的詐騙手法,且發生的次數正逐漸在增加,對民眾的民生經濟影響很大,所以我們希望在這部分要有積極的作為。 李次長懷仁:沒問題,謝謝委員提醒。 陳委員素月:接下來是有關數發部在明年為「軍民通用資安技術研發補助計畫」編列了5.58億元的部分,請問部長,這個計畫的目標效益是什麼? 唐部長鳳:謝謝委員關心,軍民通用這個計畫現在是由我們的產業署來規劃,目的是培養我們在地的資安業者滿足軍方提出的需求,當然這些需求用的是民用技術可以滿足的能量。舉例來說,剛剛提到的非同步衛星需有一座地面接收站,我們如果要在別人找到弱點之前先找到這些接收站的弱點,就需要有所謂「紅隊」就是攻擊方面而非只有「藍隊」即防守方面的能量,其實在國際比賽上面,國內這些紅隊朋友們的成績是非常好的,我們就是要把這些好成績擴散,變成他能夠提供這種服務,讓我們很關鍵的這些設施,不管是軍用還是民用的,能夠在他們的檢視之下,比其他人更早找出這裡面的漏洞,這個是非常重要的。 陳委員素月:我們很多委員都關心駭客入侵的問題,本席之前也在委員會提出過質詢,剛才又看到劉世芳委員也非常關心這個部分,本席想請教的是,這個計畫對於防止駭客入侵有沒有辦法發揮效益? 唐部長鳳:跟委員報告,我們設計出來的零信任架構內的各種各樣技術,比如委員剛才提到的反詐騙部分就涉及信任推斷技術,意思就是說我這個人平常是這樣子在用這個服務,怎麼突然跑到毫不相干的地方,在平常不會用的時間點做完全不相干的操作,這就表示他的密碼或身分可能已經遭到盜用,在這樣子的情況下去推斷說這個人雖然看起來他知道密碼,但是已經不值得信任,這個叫信任推斷技術。我們去研發這些技術,因為是跟民間的朋友一起研發,所以包含剛剛提到的第三方或電子支付業者或是我們民間任何各行各業的朋友,無形之中,他們取得這些先進的防禦技術的成本就降低了,因為變成大家都可以在雲市集上面租用那種服務,我們的目的就是去擴散這樣子先進的防禦技術。 陳委員素月:聽到部長的說明,可知未來軍民通用資安技術可應用層面是非常廣的。 唐部長鳳:對,可以這樣說。就好比我們現在用的網際網路,其實當年本來就是美國國防部跟學術界的一個互通網絡,也不是民用的,但是因為他們跟民間很多創新的人來結合,所以到最後導致電子商務等等用途蓬勃發展。 陳委員素月:我們對此很期待,本席關心的是進度問題,因為我們覺得現在資訊戰非常嚴重,所以希望這樣的技術能夠儘早地發揮它應有的功能。 唐部長鳳:謝謝委員!完全同意。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52分) 繼續開會(11時7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處理臨時提案,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 1. 案由:有鑑於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是當前衛星廣播電視法定之程序,且該程序事涉審查決議結果甚深。因此,過往對於當中委員姓名採以不遮蔽方式,再提供出諮詢會議委員評分表給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七名委員審議,更曾有過將諮詢會議委員評分表提供予民間申請人知悉。 是以,為維持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公開透明及公正之重要性,並避免諮詢會議運作情況及評分結果淪為社會公眾所不得知悉之內容,特要求爾後對於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評鑑、換照諮詢會議之委員名單、各次諮詢會議之決議皆應如實揭露,並於限期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趙正宇 2. 案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議甫自110年3月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並將內容中規範之各案件原定處理期限,再藉該次修正延長之。然而鑑於後續運作上,仍不時有主管機關行政效率低落,違反自訂處理期限等多件情形傳出外,更甚還有衛星廣播事業之負責人變更案件處理已達1年半之情況。爰此,為強化行政效率,保障人民權益,並監督主管機關落實自訂之行政規則,特要求對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中第37項各類處理期限再予修正縮短,並落實延宕處理案件之人事懲處以及對外揭露作業,且需於限期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趙正宇 3. 案由:有鑑於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運作中,對於廣播衛星事業之申設、評鑑及換照程序中,設置有「衛星廣播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換照諮詢會議(即初審會議)」,以及所屬委員會議等審查機制。 然考量該審查機制公正、中立且依法運作之必要,所認主管機關爾後務必不得濫用行政指導之行使,用以對衛星廣播事業施加衛星廣播電視法未授權監理事項如網路內容,或是將電視節目內容延伸解讀為包含網路及新媒體,或要求民間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公佈參與公務機關標案等資訊,以及不得將行政指導相關文件提報「衛星廣播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他類頻道節目供應事業申設換照諮詢會議(即初審會議)」,以及所屬委員會議審查。爰此,特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限期於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落實未來行政中立檢討暨執行規劃」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趙正宇 主席:處理第1案。 提案人洪委員有補充說明嗎?不用。 陳主任委員耀祥:關於臨時提案第1案第二段的部分,「決議皆應如實揭露」建議修正為「研議是否能如實揭露」,因為有些可能會涉及法律保密的議題。 主席:所以你的意見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可以修正通過,我們可以提交書面報告沒有問題。 主席:修正哪些字? 陳主任委員耀祥:第二段倒數第二行的「皆應」兩個字,建議修正為「研議是否能如實揭露」,因為這有時候會涉及到法律上是否有保密義務的問題。提書面報告沒有問題,但是我們…… 主席:請洪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可以要求公開透明,我們也沒有想說要違反個資,但應該要公開透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當然。但就像政資法裡面,有一些東西還是有保密的問題,即使在政資法裡面,也不是所有的資訊都公開。因為這個會涉及到諮詢會議委員及未來執法的議題,就像考試的出題或名單也都是沒有公開的,所以這部分我們是建議讓我們修正,我們會提報告,能公開的我們儘量公開,能公開到什麼範圍可以去研議。 洪委員孟楷:主委,現在就是因為沒有看到你們有公開啊!能公開就公開……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比如說…… 洪委員孟楷:相關諮詢會議的部分,有沒有法令有公開,或是比照其他部會可以公開的地方? 陳主任委員耀祥:比如各次諮詢會議的決議,當然可以公開,但要跟委員報告一下,諮詢會議…… 洪委員孟楷:主委,改成「皆應依法揭露」,將「如實」改成「依法」,這樣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洪委員孟楷:至於相關法令怎麼樣,能揭露就揭露……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諮詢會議只是諮詢性質而已,並沒有拘束到我們的委員會,所以這個決議……好,沒關係,「皆應依法揭露」可以。 洪委員孟楷:好,這樣子本席沒有意見。 主席:好,第1案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2案。主管機關有問題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也是建議修正文字,倒數第三行改為「再予修正檢討」,有些東西可以縮短就縮短,但有些東西還是可能要維持。時間的話,因為這個涉及法令的修正檢討,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三個月的時間?因為這邊只有寫一個月。 洪委員孟楷:限期三個月。最主要是我們有看到媒體報章雜誌報導負責人變更,一年半的時間都沒有讓它通過。 陳主任委員耀祥:查金流的問題…… 洪委員孟楷:是,但我沒有針對個案,我的意思是說因為有這樣的狀況,如果當事人的補充資料不夠的話,照理講你們第一次回復要他補什麼資料就已經說清楚了,他在補回來不可能拖到一年半,我們最怕的是第一次補ABC,第二次又要再補DEF,然後再補後面這些,就是你一次應該要講清楚該補什麼資料,他們一次補回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當然如果能照這樣是最好,可是有時候是查了以後還會有其他問題出現,我們的問題是這樣,不可能第一次查就全部…… 洪委員孟楷:這樣子好不好?「限期三個月內」我可以同意,但還是維持「修正縮短」,你當然還是要盡力去縮短,這樣可以嗎?就是前面文字不要更改,但期限是三個月內,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 主席:不過主委,說真的,關於一次告知的部分,如果你發現問題是事後衍生的,那我們覺得合理,可是你不要每次通知都是原始的問題,只是你分批通知他們,我覺得任何行政單位都應該避免這個問題。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跟委員報告,我們不希望把個案拖太久,也不可能這樣子拖太久,一定是有其他的議題出現才會有這種情況。如果一次可以通知那當然是最好,其實我們在處理事情也希望有效率。 主席:盡量注意。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主席:第2案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3案。也是NCC的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主席:有沒有問題? 陳主任委員耀祥:最後這個案子要提交書面報告,我們當然可以提交,只是我們建議刪除那個名稱,改成「向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這樣就好了,因為行政指導或是相關的這些跟行政中立無關,基本上這個不是行政中立的議題,可能是有比如一些行政效率的問題,或是行政指導的議題而已,這跟行政中立無關,報告名稱是不是先刪掉? 主席:洪委員,應該可以吧? 洪委員孟楷:好,可以,你說提交書面報告…… 主席:上面已經有敘述了…… 洪委員孟楷:針對的是不要每一次審照,然後你們再加很多條件還是什麼,那就變成會讓外界認為我們行政擴權到……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我們是依照行政程序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洪委員孟楷:好,那就提交書面報告,謝謝。 主席:好,第3案修正後通過。 臨時提案處理完畢,如有委員對上述提案補簽,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繼續請鍾委員佳濱發言。 鍾委員佳濱:(11時15分)部長、主委,其實今天我們在談低軌道商用衛星或者非同步衛星,你們都有提到可以向NCC申請,也有申請程序,唐部長也有說。我這樣比喻好了,到底是要跟你申請什麼?如果衛星是一個豪華郵輪,那麼它要靠港,那個港在我們地面、我們國境內,那你們管的是乘客進港、出港、接駁車的問題嗎?陳主委,是這樣嗎?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比如我們相關的網路設計…… 鍾委員佳濱:我申請商用軌道衛星,我要跟你申請什麼頻道? 陳主任委員耀祥:比方接收站、網路如何布建等這些相關的問題會涉及到電信,因為跟電信…… 鍾委員佳濱:就是郵輪乘客要上岸,上岸之後要去哪裡,這一段是你們管嗎?它用哪個頻道,頻譜是你們管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頻譜是數位部…… 鍾委員佳濱:郵輪靠岸或者還在外海停泊,遊客要上岸,是不是你們管? 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唐部長鳳:如果頻譜要比照成航線還是什麼…… 鍾委員佳濱:我舉例是這樣啦! 唐部長鳳:那麼確實,這部分就是讓他們來申請,這個是我們…… 鍾委員佳濱:所以是你們管的,當我把軌道衛星形容成郵輪的時候,它的電波就像是乘客、訊號乘客,他要進來靠港,接駁船進來,上岸之後要送去哪裡,相關的設備是你們管? 唐部長鳳:就是不要干擾到既有船隻通行之類的。 鍾委員佳濱:是的,陳主委同意嘛?好,這艘郵輪在大海中航行的航道歸不歸你們管? 唐部長鳳:衛星之間雷射通訊這種嗎? 鍾委員佳濱:不是指通訊,它使用這空間中的軌道,軌道歸不歸你們管?軌道歸誰管? 我請問陳處長,請問一下現在在太空的衛星有沒有臺灣的?歸屬國是臺灣的?就像船有船旗國。 主席:請國科會陳處長說明。 陳處長國樑:對,那是臺灣的。 鍾委員佳濱:哪一個是臺灣的?哪一顆衛星是臺灣的?飛鼠還是堅果? 陳處長國樑:這幾個都是臺灣的。 鍾委員佳濱:那麼是誰幫他們申請太空中的軌道? 陳處長國樑:這個是屬於學術的…… 鍾委員佳濱:學術跟誰申請? 陳處長國樑:如果是學術的,他們學校自己到國際上有一個叫做…… 鍾委員佳濱:如果是商用的呢?如果中華電信要自己經營幾顆衛星,衛星營運的軌道跟誰申請? 陳處長國樑:他們要到世界上有一個組織叫ITU…… 鍾委員佳濱:臺灣有沒有申請資格? 陳處長國樑:臺灣現在…… 鍾委員佳濱:你的福衛是透過什麼名義申請的?福衛是透過臺灣申請嗎? 主席:請國家太空中心余副主任說明。 余副主任憲政:跟委員說明,福衛系列的衛星都是屬於低軌衛星,它是在國際一個商業的會議上去做協調…… 鍾委員佳濱:是,我們是用臺灣名義申請,還是跟人家合作去申請的? 余副主任憲政:我們當時就是用太空中心的名義去申請的。只是我們沒有辦法…… 鍾委員佳濱:我們太空中心符合這個申請資格? 余副主任憲政:這些都是在低軌衛星,大家是互相協調的。 鍾委員佳濱:互相協調?所以福衛不需要跟其他國家合作,我們才能用別人的名義去申請衛星運行的軌道? 余副主任憲政:那是同步軌道衛星才要這麼做,目前福衛的衛星都是低軌,所以…… 鍾委員佳濱:很好,謝謝。其實我要談的就是,一向以來,因為今天國科會主委不在,早在他在當科技部長的時候,我就跟他請教過臺灣發展太空產業,我們有哪些重點產業項目?他說是地面接收站,地面接收站是臺灣的強項、是設備商,我們供應地面接收站設備,不涉及到要跟當地國,只有在認證標準要符合當地國的規定,是不是這樣?兩位都點頭了。但是衛星在運行的時候,如果我們要經營衛星、衛星營運,我們要在上面打三千顆衛星,像馬斯克一樣,我們就要去跟這些國際組織申請衛星軌道,那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是不是?都同意嘛!另外還有一種東西,就是衛星運送服務,火箭把衛星從地面上送到軌道,這個火箭運送服務有沒有受到這個限制?陳處長,我只幫人家把衛星用火箭送上太空,有沒有受到限制? 陳處長國樑:火箭是沒有受到限制。 鍾委員佳濱:對,所以我要說的就是,其實太空產業的發展,臺灣除了秉持我們ICT產業的強項,包括地面接收站、終端設備,我們可以來供應之外,我們沒有辦法去營運天頂上的衛星,因為這涉及到軌道的分配,臺灣是相對弱勢,但是如果別人委託他的衛星交給我,我幫他送上軌道,這個軌道,你去申請,但是我幫你做運送服務,這是不是臺灣可以發展的方向? 陳處長國樑:是的。 鍾委員佳濱:好,其實我們來看一看,你們第一次在牡丹,我去看了,你也在,是混合式的火箭發動機,什麼叫混合式?就是固態跟液態,對不對?第二次陽明交大是多節火箭,第一節跟第二節,都算是有驗證了。為什麼我們要做這些事情?臺灣現在最有能力發射火箭的是哪個單位?是不是中科院?是中科院嘛!它的飛彈打得很好,但是飛彈跟衛星不同,飛彈是把彈頭丟過去就好,但是衛星送上去之後,我還希望能夠回收火箭,是不是?SpaceX火箭可以回收,這樣才具有商用價值。所以你們混合式的方式跟多節的方式都是要追求未來火箭可以回收,對不對? 陳處長國樑:對的。 鍾委員佳濱:所以我們不是只是要送立方衛星而已。好,我們發現火箭技術目前中科院很成熟,可是是固推,而你們要做液推、混合的是不是?好。現在我們追求的目標是什麼,難道我們只要發射小型衛星而已嗎?我們的目標是要建立自主發射小型衛星的能力,臺灣有沒有把這設為目標?就處長所瞭解,你們主委的目標是不是這樣? 陳處長國樑:我們是要自主發射沒錯,但是…… 鍾委員佳濱:但是不是發射彈頭,而是運送小型衛星,就是非同步的低軌商用衛星,是不是這樣?這是個生意嘛! 所以我們看到韓國提出2032登陸月球,這是臺灣的目標嗎?臺灣有沒有這個目標?目前有沒有? 陳處長國樑:目前沒有。 鍾委員佳濱:有沒有要登陸火星? 陳處長國樑:沒有。 鍾委員佳濱:也沒有,我們很單純,我們可以做生意,我們可以幫各國的商用衛星、低軌道商用衛星送到軌道上去,我們只要有火箭就可以了。所以你們的火箭阿伯不在嘛? 所以我的意思是,其實今天兩位部長在這裡,你們談了很多,從學術機構開始,我們委託人家把立方衛星發射送上去,我們自己也試著要發射火箭,但是這當中有試驗認證、有安全監督,未來產業界要投入,還有市場的規範,所以這個共同標準有沒有可能由哪個部會共同來設?驗證的標準,還有研究的能量,兩位部長你們有辦法加入嗎?陳主委,有沒有辦法協助,還是這不歸你們管?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相關的法規有涉及到本會職權,我們當然要加入。但是這應該是行政院的高度…… 鍾委員佳濱:好,唐部長的看法如何? 唐部長鳳:其實像資通安全,我們跟半導體業一起做的E187標準,就是類似這樣的狀況…… 鍾委員佳濱:所以你們還是以後面的安全監督為主。最後我做個結論,我希望請處長回去轉告你們的主委或者報告院長,我國在太空產業上,很清楚,除了地面接收站這個屬於ICT產業的設備之外,臺灣的地緣優勢,我們可以發射火箭,我們可以用衛星的運送服務。未來政府機關是不是要把學術發展跟國際合作納入,讓臺灣具有火箭飛射商用衛星進入軌道的能力,兩位部長都同意嗎?處長可以轉達嗎?可以。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11時24分)主委,最近一些YouTuber所謂網紅現象,甚至是主播,我看到的狀況很多是他們在主播頻道去講他們的話,不管是賣東西,還是他要傳達他的政治訊息,差不多都是以粗俗的話在罵人,用三字經、五字經來增加他的流量、增加他的關注度,這個關注度讓他的流量增高,也許對於他要賣商品、他要去做怎樣promote,就有一個更好的吸睛效果,但是像YouTube這樣一個新型態的媒體,他使用三字經,會不會被管理?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網路上面的應用服務,比如像網紅這部分,目前並沒有相關的法律去規管,只是說…… 蔡委員易餘:沒有法令規範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就是看如果他是從事商業行為,可能是涉及到某些部會或地方政府的職權,譬如賣的是產品,可能是消保…… 蔡委員易餘:如果他賣的是藥品…… 陳主任委員耀祥:藥品可能是藥事法,如果產品有瑕疵,可能是消保法的問題,現在是一個分散式的立法,並沒有專門針對所謂網際網路各種應用服務去做一個規範,並沒有。 蔡委員易餘:我現在要講的就是這一塊,他是網紅,在網路上賣商品,只要他沒有違反比如藥事法,哪一些東西的藥品成分,或者醫療效果,不應該講,他如果講了就要被罰錢,這個都有規範。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蔡委員易餘:我現在講的是,用那種低俗的言論發表他的意見,這樣的低俗言論就是要吸引關注,我知道你們現在沒有管這一塊,可是我要說的是,如果這些低俗言論真的講得太好笑、太低俗了,後來其他的電視媒體去轉錄這段,只是把他講的某段用語剪掉,也就是讓它從自媒體轉到大眾媒體,只是把中間某段剪掉。請教主委,這不就是大眾媒體協助這位網紅的言論從更多管道傳播,並讓大家知道這位網紅說過什麼內容嗎?反而會讓大家想知道被馬賽克的那段到底在罵什麼,所以就點進去看一下。主委說現在沒有管這一塊,可是如果透過大眾媒體散發出去,這樣管不管?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在廣播電視上,當然就要管,要看是否涉及廣播電視法或衛廣法的問題。以目前的衛廣法來講,基於尊重新聞自由及新聞自主,第一個,我們管的是事實查證,就是這個內容是不是事實;第二個就是公平原則的相關議題而已。 蔡委員易餘:你剛剛告訴我的意思是只管是不是事實以及是否有來源,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如果它的…… 蔡委員易餘:如果你們管的力道只有這樣,我告訴你,就是沒有管!因為這位網紅講過,所以有來源,媒體就引用他的來源,就等於沒有管。 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稍微解釋…… 蔡委員易餘:我要跟主委講的是,你們應該要更進一步的限制,如果他涉及到不當的、低俗的而且不應該被使用的發言,你就應該要求電子媒體後續連引用都不能引用,頂多把文字部分節錄下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基本上來講,這是法律規定的問題,我們依法監理。如果低俗的語言沒有違法,我們也不能禁止低俗的語言,我們在法律上處理的是不實的、錯誤的、誤導閱聽大眾的語言,這部分我們要處理。 蔡委員易餘:低俗的語言不好判別。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不能作判別…… 蔡委員易餘:至少在廣播電視上講到某些話就會被消音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說…… 蔡委員易餘:所以你們還是有一套由你們定義的標準,不至於都沒有。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有。 蔡委員易餘:我也知道每套語言都有一些用語上的價值高低,我們很難評價同樣的一句話是價值高或價值低,但我不相信你們沒有一套標準去判斷哪些話要被消音。 陳主任委員耀祥:還是會有,這部分都是先讓媒體自律,他們在播新聞等等有些東西要自律,大部分就是先自律,自律不行才他律,或是用法律去裁處,目前是這樣處理。對於媒體來講,引用網路消息及內容,最重要的是查證事實後才可以用,如果有引用錯誤或其他相關的部分。就會涉及沒有事實查證的問題。 蔡委員易餘:媒體就是去引用他的言論,但引用結果等於是幫這位網紅把流量又打出去。如果我要做一位網紅,我要在最快時間衝高流量,我就大量使用三字經、五字經,雖然媒體不報這些三字經、五字經,但剩下的部分有報導,我就透過這個方式讓大家知道我這位網紅。這是一種助長的行為,既然屬於助長的行為,講白了就是商業性質,要不要收費?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要收費。 蔡委員易餘:要不要跟這位網紅收費?這也是幫他衝高流量耶!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蔡委員易餘:我們對於這樣的連結,也就是從自媒體到大眾媒體播放他們在自媒體上的資訊,有些自媒體的資訊很明顯是為了賺錢,有的是散布仇恨言論或一些比較不當的言論,媒體可能只擷取比較不嚴重的部分,可是也都算是協助形塑自媒體的平台,這件事在本質上是需要被管理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們的法律授權還是有些違反公序良俗或是法律強制禁止之規定,可是要怎麼認定?所以我們有設立所謂的廣播諮詢會議去處理這個問題,民眾檢舉或我們發現這個言論可能會違反善良風俗等等,我們在第一時間會請媒體自律;第二個,如果嚴重的話,我們會請廣播諮詢會議去判斷。國家不適合去判斷這個言論的高低、高貴或低俗,最重要的是它真實與否,所以我們的法律授權是有沒有做到事實查證,如果故意引用錯誤的訊息誤導民眾,這當然要處罰。 蔡委員易餘:主委,國家沒辦法審查言論的高低,但至少這種「𧮙姦搦撟」、不斷用髒話形塑整個表演過程的,我覺得就很清楚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 蔡委員易餘:如果這位網紅就是以罵髒話來衝流量,對於這種以後就直接規定不能引用,他就自己在自媒體罵髒話就好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委員所關心的議題,我們未來跟平台業者溝通過程中會反映。 蔡委員易餘:我們沒有要進一步進行言論審查,我們也沒有能量去做言論審查,言論的範圍非常大,可是這種罵髒話的內容,連大眾媒體都知道哪些話要霧掉或消音,結果他在那邊罵沒事,這邊還把它播出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用新媒體或平台制約的方法處理,還是要由他們處理。 蔡委員易餘:所以還是可以處理,對不對?我們至少要約束這位網紅,他可以有很多種表演形式,不見得只能靠罵髒話、三字經、五字經來強調他的言論,我覺得這樣不好,好不好?謝謝。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瞭解,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李委員貴敏:(11時34分)陳主委及唐部長,兩位好。 我先請問陳主委,你認不認為這次11月26日民進黨大敗,是因為選民對於數位中介服務法投向不信任票?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我認為應該不是。 李委員貴敏:怎麼會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數位中介服務法還在所謂的諮詢會議階段,我們…… 李委員貴敏:就是因為你的數位中介服務法一點都不中介!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 李委員貴敏:我跟你講的是一個坦承的質詢,因為我們都知道衛福部黑箱林林總總的東西,雖然是那樣子,可是我們看到數位中介服務法,大家對於箝制言論自由的部分,不管美國CNN對Trump怎樣的批評,但Trump也沒有把CNN關台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部法律沒有關台,也沒有限制言論自由的問題。 李委員貴敏:我只是舉例,中天關台是一件事情,大家已經看到全球不敢做的事情,你敢做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中天是因為法律的問題。 李委員貴敏:制定數位中介服務法的時候,你取個名字叫「數位中介」,聽起來好像很中立,可是裡面的問題是箝制人民的言論自由,我跟你講……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這部法律沒有箝制言論自由。 李委員貴敏:蘇院長已經說不推了,對不對?可是蘇院長講的,你照樣不甩他。我在11月3日質詢你的時候,你說沒有不推,只是暫停而已,所以如果今天……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這樣講,我是說社會要有共識。 李委員貴敏:雖然大家叫蘇院長下台,但我覺得就這件事情來講,蘇院長已經說不推了,但是你還是說「暫停」,所以我現在請教你,就你的數位中介服務法版本,不是其他的版本,你還是要推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目前這個版本不會繼續推。 李委員貴敏:會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會。 李委員貴敏:新版本什麼時候出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沒有新的版本。 李委員貴敏:你的新版本……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我剛剛講社會要有共識,而且未來…… 李委員貴敏:要怎麼有共識呢?現在已經……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委員…… 李委員貴敏:等一下,你讓我把問題講完。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先回答完…… 李委員貴敏:不是,我還沒問完問題,對不對?你的邏輯是蘇院長叫你不要推了,但是你要推,你說你只是暫停,然後我現在問的是,你會不會推?你說不會,因為你的版本在沒有共識之前不會推嘛!對不對?我就問你會推的是哪一個版本?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版本。 李委員貴敏:沒有版本,你們怎麼會去推一個沒有版本……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就是社會共識的問題。 李委員貴敏:所以簡單來講,你這個時候同意向……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我們沒有推任何版本,我們現在追求的是社會共識,將來要單一立法或特別立法都可以…… 李委員貴敏:社會的共識,你作為一個負責的主管機關,難道不是你應該先有一個版本出來,大家否決掉之後、你去修改、改進之後出來的嗎?難道不是這樣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立法來講,是社會上有一些基本的原則確定後才會立法。 李委員貴敏:社會上的基本原則,老百姓除了要有原則之後,還要幫你把版本做出來,然後送給你……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網路的犯罪…… 李委員貴敏:你高高在上,你決定是這樣就可以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不是高高在上…… 李委員貴敏:你真的是荒唐!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基本的原則要確立起來…… 李委員貴敏:我上次在11月3日跟你講的時候,我到今天認為民眾已經用他的選票告訴你,他對你不信任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不會有這個問題。 李委員貴敏:你否認,然後對於民眾的需求,你講的共識的部分,除了要民眾有共識之外,你連版本修改都不修改,要民眾做出一個有共識的版本給你,你自己認為……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這樣說,這是委員自己的說明…… 李委員貴敏:你作為NCC的主委,荒唐還是不荒唐?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這樣說,沒有這個問題。 李委員貴敏:第二個問題要請教關於實聯制,那個時候因為防疫期間實施實聯制,當時我在詢問你的時候,你回答所有資料全部都刪除了,這是你當時的回答。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依法都會刪除。 李委員貴敏:今天再請教你一次,我再給你一個機會,你再講一次,是不是所有民眾當初防疫期間簡訊實聯制的資料,現在沒有任何人擁有簡訊實聯制的資料,是事實還是不是事實? 陳主任委員耀祥:根據我們稽查的結果…… 李委員貴敏:是事實還是不是事實? 陳主任委員耀祥:你讓我回答清楚,不是是或否的問題,我們已經依法刪除,我們都要求電信業者,電信業者都依法刪除。 李委員貴敏:我跟你講依法刪除不是只有要求刪除前臺,必須要把所有資料都刪除,個資法有規定……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啊!我們現在是依法處理。 李委員貴敏:請問server的部分,因為剛才唐部長自己送上來,我本來還沒有要問你,但是你自己送上來,我們就繼續。部長,因為你是這方面的專家,原來簡訊實聯制存在server裡,能夠接觸這個sever的人除了相關部會官員之外,有沒有任何外國人可能可以接觸這個server? 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唐部長鳳:地方政府在當時是請所有疫調人員都必須要登入疫調輔助平臺,他不能直接跳去電信機房,所以中間…… 李委員貴敏:這個不是我問的問題。 唐部長鳳:我是在回答您的問題。 李委員貴敏:不是,這不是我問的問題。 唐部長鳳:所以如果地方政府的疫調人員…… 李委員貴敏:我講的是server,你現在把這些東西…… 為什麼這個問題會再提出來的原因,是因為陳主委閃躲這個問題,我們講的不是前臺的問題……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閃躲這個問題。 李委員貴敏:你現在刪除,要把它澈底刪除是一回事,有刪除還是沒刪除?部長待會可以回答。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有刪除,我們就是依法刪除。 李委員貴敏:第二個問題,我要提到的就是,因為我們看到現在很多人,部長、主委,容我這樣講,我相信你們已經知道事實的真相,現在很多民眾不管是投資的部分,包括股票投資,還有林林總總、詐騙的問題,全部資料的完整而且它傳遞的部分訊息,民間質疑就是因為簡訊實聯制造成的,所以幾個問題,第一個,你有沒有真的刪除?第二個,簡訊實聯制有沒有可能被駭?第三個,你所存取的,不管任何單位、前臺、後臺、server的部分,有沒有任何境外人士或者國內不是依法授權的單位可以access、可以接觸到這樣的訊息,有還是沒有? 唐部長鳳:先回答委員第一部分的問題,我有二個手機號碼,公務手機跟個人手機,我從來沒有用公務手機去掃簡訊實聯制,但是它收到的詐騙或者簡訊釣魚等等並沒有比較少,我自己的經驗是,這跟簡訊實聯制的關係不大。 李委員貴敏:電信業者今天有來嗎?所以電信業者可議,是不是?簡單來講就是這樣子,電信業者可議,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請說第二個答案。 唐部長鳳:所以第二點就是,我剛剛講到一半,就是地方政府在疫調的時候,他基於其職權所需,身分認證之後必須拿到這個資料,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等等,本來就在其目的消滅之後,他自己也要刪除。 李委員貴敏:沒有,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的第二個問題問的是,有沒有任何沒有被授權能夠接觸這個資料的人,是可以接觸這個資料?因為你剛剛把責任推到地方政府,你推到地方政府,我就以臺北市柯P來講,柯P說你的簡訊實聯制對他來講一點用處都沒有,這不是我講的,大家看到報紙上都有講,他講因為你的database太大…… 唐部長鳳:他後來也不是這樣說了。 李委員貴敏:所以他沒有辦法run。 唐部長鳳:他只有在第一個月這樣講,第二個月以後,他自己也不是這樣講,臺北通也支援簡訊實聯制,這是我發明的。 李委員貴敏:沒關係啦!我現在問你的問題是,有沒有未經過授權的人能夠接觸到資料?第三個,我們覺得最嚴重的部分,資料有沒有外流到別的國家去?因為牽涉到二個possibility,一個是被駭客駭進去;另一個就是原來這些server本來就是在境外,或者是在其他情況之下,而這些在國外的人,譬如說google也好,或者是其他雲端也好,任何人在國外是可以接觸到這些資料,有還是沒有?請說一個明確的答案。 唐部長鳳:沒有超過本來電信公司就已經有的資料。 李委員貴敏:你沒有回答,所以我會推定,如果你的回答是這樣,就表示有,也就是外國單位基本上是可以接觸到我們的資料的。 唐部長鳳:當然不是。 李委員貴敏:如果不是,你就回答沒有任何外國單位,或者是跟這些原來簡訊實聯制無關的單位,能夠接觸到這資料,這是你的答案嗎? 唐部長鳳:對,你後面這個版本是對的,就是沒有任何跟簡訊實聯制當時規劃,包含疫調、中央及地方都有疫調團隊…… 李委員貴敏:但你還是沒回答,你回答的方式在規避嘛!為什麼我講是規避呢?假設原來server就是擺在海外,你原來在設計的時候,就是要讓海外的人可以接觸到,所以你這個不是答案,你要正確的回答我,有沒有任何外國人是可以按照你原來的規劃就可以接觸到?假設你把server搬到…… 唐部長鳳:我舉例,現在如果有一個外國人來臺灣旅遊,他用的是國外的電信號碼,他不能用我們國內的電信商,這個時候他安裝臺北通,他就是用臺北通來掃碼,這個時候這個外國人本身就是外國人,臺北通裡面有他的掃碼資料,你現在問我,外國人是不是可以看得到,他自己就是外國人。 李委員貴敏:不是,我是說他可以看到整個database,所以你不要換題目,我現在比如說…… 唐部長鳳:我講的就是,整個database結合起來,連電信公司都沒有的,只有疫調才有。 李委員貴敏:所以簡單來講,唐部長,你回答得很好,我們講得更明確一點,如果你的server當初對於掃描,要求衛福部、要求人民去做簡訊實聯制,然後還要輸入相關資料,那個data如果透過…… 唐部長鳳:沒有要輸入,你掃了就送出。 李委員貴敏:有、有、有,因為我自己操作過。原來衛福部簡訊實聯制的部分是這樣,而且那個時候我知道你的server是擺在新加坡。 唐部長鳳:請問您輸入了什麼資料? 李委員貴敏:你現在是在……這不是我今天的…… 唐部長鳳:您剛才說您有輸入資料,被外國人看到,那是什麼資料? 李委員貴敏:我現在跟你講,對,我輸入資料之後,他沒有辦法get connect,所以還是IT的人進來,因此那個時候我問,你是把它存在新加坡,所以我才問你…… 唐部長鳳:完全沒有啊! 李委員貴敏:那就是表示IT的人有問題,不是你的回答有問題,就是你的IT人員回答有問題。 唐部長鳳:您如果指的是1922,那是疫苗的預約…… 李委員貴敏:沒有,我現在問的…… 唐部長鳳:那跟1922簡訊實聯制完全…… 李委員貴敏:我現在要知道的是,唐部長也知道,我一直很顧慮,以我們現在國家的情形,資金被外資抽走,半導體外移、技術外移,人才一整班、一整班飛機飛過去,市場我們沒有,資金外流,我們的技術外流、人才外流,我現在要知道的就是,臺灣的data有沒有外流?數據有沒有外流?在今天的世界,大家都知道,data is king,不是money is king,數據為王,現在這些數據,尤其跟人民有關係的數據有沒有外流?這是我的問題。 唐部長鳳:理解。委員說有輸入資料被存在新加坡,以我所知,這不會是簡訊實聯制。 主席:部長,請詳細用書面答復李委員,好不好? 唐部長鳳:OK! 李委員貴敏: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智傑發言。 許委員智傑:(11時46分)部長好。上次我有問你媒體議價的事,澳洲基本上是用議價的,德國是用法律,我們目前的方向我也是建議先用議價的方式來處理。你們本來是昨天要開會,後來沒開成,明天要再開,請問是不是有機會照進度執行? 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唐部長鳳:委員好。年底前4場要開完。 許委員智傑:所以後面4次會議應該都沒問題吧? 唐部長鳳:據我所知是沒問題。 許委員智傑:要說沒問題,如果有問題…… 唐部長鳳:要不要次長跟委員詳細說明? 許委員智傑:好,讓我們知道一下。 主席:請數位部李次長說明。 李次長懷仁:跟委員報告,目前這件事情是我這邊在協助,明天這場會議已經按照規劃,大家都把相關的出席名單和議題要事先聚焦的大綱提供給我們了,我們也…… 許委員智傑:沒關係,就是照你們的規劃。因為昨天突然說不開了,後面是不是會照你們的規劃繼續進行? 李次長懷仁:目前看起來,大家的配合度都很高。 許委員智傑:沒有問題啦? 李次長懷仁:目前沒有問題。 許委員智傑:因為這其實牽涉滿廣的。 李次長懷仁:是。 許委員智傑:根據我手邊的資料,去年全球廣告市場大概有5,300億美元,其中數位廣告占比達52%,也就是超過一半,但是20年前數位廣告的占比其實還不到2%。臺灣去年數位廣告市場只有544億新臺幣,結果Google和Meta這些平台占了8成,這很可怕啊!如果這件事情我們沒有及時出手協助,恐怕就會萎縮掉,所以本席希望數發部辛苦一點,加緊來處理。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要拜託數發部,我們一直在推一機在手可以暢遊全臺,當然目前還有困難,我們現在要求交通部如果暫時沒有辦法做到一機在手、暢遊全臺,可以先做一卡在手、暢遊全臺。我們已經要求交通部努力了,可是對於一機在手、暢遊全臺,交通部給我們的回復是遙遙無期。遙遙無期的原因是蘋果公司在臺灣的市占率很高,他們覺得臺灣的悠遊卡、一卡通或icash的市場太小,沒有興趣,這個部分數發部有沒有辦法來努力? 李次長懷仁:跟委員報告,因為我之前在一卡通擔任董事長的職務,所以知道這個部分其實不是他們沒有興趣,而是商業條件一直沒有談攏,因為這個商業條件涉及蘋果公司很重要的授權費用。 許委員智傑:當然就是商業條件不足才沒有興趣,反之他們一定會有興趣啊! 李次長懷仁:應該是說他們要相關的票證業者和軌道設備業者支付大部分的經費,這個經費可能對大部分的票證業者和軌道設備業者來說,在利潤方面都不合理,這個部分其實我去年、前年都有主動和iPhone接觸過。 許委員智傑:我跟你們建議一下,這和昨天交通部及高鐵給我的回答幾乎是一模一樣,高鐵說,我們如果直接跟對方談,對方會覺得不符成本效益,但是我跟他們要求一機在手、暢遊全臺可能3年、5年,甚至10年都不見得有辦法成功,所以一機在手、暢遊全臺的部分我來向你們要求,但是一卡在手、暢遊全臺的部分我會向他們要求。當然,要年過半百的長輩全都使用手機可能需要一段時間,但是「一卡」的部分包括悠遊卡和一卡通,事實上高雄的一卡通來臺北幾乎都可以用,臺北的悠遊卡在高雄也幾乎都可以用,所以幾乎已經全臺暢行無阻了,就剩下高鐵。臺鐵也可以用了喔!高鐵也認為他們這樣投資會不符成本效益,我跟他們說要換一個概念─照顧長輩就是照顧自己的未來,如果能把全臺灣的長輩照顧好,對全臺灣都好;如果長輩可以到處遊玩,不只身體比較健康、心情比較愉快,生病的機會也會比較少,所以不能單純用那個概念去處理。他們說需要1億元,在我看來,花1億元是小事,如果交通部出1億元,能讓全臺灣的老人全臺暢行無阻,有什麼不好? 李次長懷仁:跟委員報告…… 許委員智傑:類似的問題回到數發部這裡,純粹以商業考量去談的話,永遠沒有結果,我也知道臺灣市場小,和世界各國比較,我們憑什麼要求對方一定要來?這是有困難的,我也知道,但是一卡在手、暢遊全臺可以照顧全臺灣的長輩,一機在手、暢遊全臺可以照顧全臺灣的年輕朋友,如果「一卡」和「一機」都可以,就全臺灣都照顧到了!從這個角度來看,數發部是不是可以重新做個思考?不然你們把這些費用算出來,看看差多少,讓我們知道一下。 李次長懷仁:一卡在手,全臺公共運輸工具都可以通用,這個部分跟委員澄清一下,高鐵目前也可以接受一卡通和悠遊卡…… 許委員智傑:你沒有比我懂。我比你更瞭解,我跟你講,有綁信用卡的都可以,沒有綁信用卡的就不行。 李次長懷仁:是。 許委員智傑:我都研究過了! 李次長懷仁:這個部分其實交通部已經在召集會議處理當中,這也是委員垂詢的部分。 許委員智傑:這部分我會跟交通部要求,不需要你教我…… 李次長懷仁:另外一個是…… 許委員智傑:我已經提出要求了,他們應該會往這方面去努力。現在是交通部的問題歸交通部,數發部的問題歸數發部,數發部的部分如果純粹是商業考量,我也知道可能10年都未必等得到,如果不只是商業考量,而是從照顧全臺灣人民來考量,你們算算看要花多少錢。先算一下! 李次長懷仁:這點我們再來跟交通部一起討論,這是第一個。第二個…… 許委員智傑:你們先算一下,就是如果你們的籌碼差距沒那麼大,國家也可以考慮負擔一些經費,讓全臺灣的便利性馬上提升,不用再等10年。你想,再過10年,我們都老了,孩子們都長大了,他們想用,我們有創造給他們使用的機會不是很好嗎?請問部長對這個部分的看法為何? 唐部長鳳:有些如果全民都可以受惠,像在高鐵上面用iTaiwan的Wi-Fi等等,這個我們當然之前都會有這樣子的規劃。對於委員剛剛提到的這個機制,要我們試算沒有問題,我們會跟同仁來試算,但是試算之後它是不是普惠,亦即是否照顧到所有人,這可能要和交通部商量。 許委員智傑:對!一個是商業考量、使用者付費,這個我們都懂,一個就是如何讓全臺灣更便利,這要花多少成本?如果純粹從商業考量來講,可能不見得符合成本效益,但是如果從政策來考量就是國家投資。我剛才舉悠遊卡為例,他們說國家要投資1億元,但是這樣可以照顧全臺灣的老人,我覺得相當值得。所以是不是不要純粹用商業考量,而是由國家來資助,讓一機在手、暢遊全臺有機會趕快達成?也就是以政策考量的角度來思考,這部分是不是請數發部也儘量想一下? 唐部長鳳:這有點像新聞共榮那樣,我們是中間溝通平臺,請大家來試算;我們應該可以扮演這個角色。 許委員智傑:就是數發部至少要把它當成重要的事情,幫我們研究一下困難在哪裡,如果再有困難,我們再一起來克服。 唐部長鳳:好的。 許委員智傑:但是總要有心去研究啦!好不好? 好,謝謝。 唐部長鳳:謝謝委員。 主席(許委員智傑代):請魯委員明哲發言。 魯委員明哲:(11時56分)唐部長和陳主委,因為我上次總質詢剛好是交通組,你們兩位都在現場,後來聽到國科會說沒有資安問題,他可能是沒有在現場,我們在講的是這麼多的無人機,五、六百台是怎麼進來的,是不是走私還是怎麼樣;進來之後,在民航局,該要註冊的有沒有註冊、有沒有申報?在NCC,該有射頻的有沒有處理?再來,說是國家隊,然後在很多的標案中間不能夠用對岸產品的時候,它用了,我們在討論的是這個,這個有沒有資安的問題是另外一個問題。但是我們更擔心的是人的安全,因為元首在現場,我們討論一個早上,大家不是都很擔心嗎?包括7-ELEVEN也是資安問題、國安問題,像這種有射頻技術的,它確實存在一些風險,我請問一下數發部,他們有成立一個小組,數發部有參與嗎? 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唐部長鳳:有的。跟委員報告,特別是群飛這個部分,不是只是那些零件或者是無人機本身,而且你剛剛講到那個場地,所以裡面包含飛安的部分跟資安的部分,我們都有參與討論。 魯委員明哲:好,那你們到底有沒有去現場?因為其實最關鍵的是它的軟體,軟體是誰寫的?寫軟體你們是專家,都有痕跡,打開它的程式,我們一般人不懂,你們去看它的整個脈絡,我們講說包括連飛的都是送到對岸寫好過來,它幫我們把國旗畫好,是不是這樣?你們有沒有去檢查那台電腦?那台電腦就我所知也是跟深圳買的,有關軟體的部分,因為裡面不斷地有線報一直傳過來,所以有些不懂的人就去看表皮,我講不懂的人是指行政院的其他單位,但你們懂的人有沒有深入去了解? 唐部長鳳:如果要群飛,一定要有一個群飛計畫,就是事前好幾天它就已經有這件事情,在那個時候去驗,包含那個場地或者您剛剛講的軟體或硬體,那時候有意義,可是等飛完之後過了相當久,你要問說當年飛的那一個軟體或硬體是什麼,這個的意義就比較弱了,委員理解嘛!所以我覺得這裡的一個關鍵,就是之後再有這樣子群飛情況的時候,前面包含場域以及設備,還有您關心的軟體部分,這個不是它願意驗證再驗證,而是都要驗證,應該是這個方向。 魯委員明哲:好,部長,其實我是有點擔心啦!因為今天主要是談低軌衛星,你有講現在要進入POC(概念驗證),但我們也看到國科會跟經濟部對這個議題表達他們比較想提升自主能力,未來低軌衛星是不是可以自己發射、自己經營、有自己的硬體,我真的非常擔心,因為有些科技我們起步真的比較慢一點,這個也是事實嘛!但我是覺得這個東西要很紮實來做,不要又跟這個小小的無人機事件一樣很急,馬上突然又有人說高科技國家隊,我什麼都會,結果表皮撥開裡面都是我們擔心的事情,這個部分我想唐部長未來在整個發展的過程中,雖然你可能主要是在軟體、服務方面,但是我覺得在硬體發展的時候,你們要特別注意這個問題,好不好? 唐部長鳳:其實我覺得剛才貴敏委員有提到二個很棒的原則,一個是它的數據,就是資料的處理跟儲存應該是在國境裡,他也特別關心進去機房維護的人員,他的國籍是要把關的,我是覺得這二個要求我們都完全同意,所以我剛才的意思才是說有沒有什麼具體的,沒有符合這二個要求的,我們也會繼續執行這個要求。 魯委員明哲:好,唐部長可以休息了。 唐部長鳳:好,謝謝。 魯委員明哲:有關NCC跟中選會,當然剛剛委員也有問過,當時你們是直接說這個問題應該是給主管機關中選會,但是其實你們二個都有責任,在不同的領域要去面對、處理這個事情,所以我現在請教一下二位,2年前我記得是東森,有很多人在陳情,我不知道你有沒有來我辦公室,主秘你有來,人家提供說電視臺噼哩啪啦跳到幾百萬,資料都給你看了,你們也認為是事實,我請問一下中選會或NCC,2年前的這個事情,最終有沒有任何的處罰?請中選會表達一下。 主席:請中選會莊主任秘書說明。 莊主任秘書國祥:跟委員報告,因為媒體的主管機關不是中選會,那次的東森事件,中選會的計票過程都正常,沒有問題,但是媒體報導的數據…… 魯委員明哲:不是,我們就在談這個媒體,不管是灌票、亂報這種狀態,2年前發生了,因為你剛剛早上一直在報告你們會調查、會處理,那我就問一件已經大家都很清楚的事情,你們在這裡報告了半天,東拉西扯,到最後你根本什麼也不會處理。我跟你講,這就會產生一件事,誰怕你們啊!剛剛NCC、中選會你們都說,我也相信你們都會在選前提供給他們行政指導,我相信你們一定會嘛!可是問題是你們搞到最後,中選會的意思是說上次有沒有罰你不知道。那我請教一下NCC,因為中選會說它不是主管機關,上次因為這個事情有沒有任何形式上的處罰?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上次有調查,而且請它說明,最後這個案子有送廣播電視諮詢會議,後來我們是做成要它改進的決定,上次最後是請東森自己要改進。 魯委員明哲:就是口頭警告? 陳主任委員耀祥:開票的過程裡面,計票的程序要符合我們剛才所講的真實、有所本、可查證,後來東森也有改進,所以委員可以看到,這一次東森的整個開票過程,基本上就我們觀察的經驗看起來是滿平順的。 魯委員明哲:陳主委跟莊主秘,我覺得你們現在面對這個問題,坦白講因為他們這樣的灌票、亂報,到最後你在這邊罰站,被唸了一個早上,其實你們也很辛苦,可是我覺得這樣不是辦法,你們真的要討論,再研究一下除了行政指導之外該怎麼去做。請問一下NCC,當天的監票是監理處嗎?還是哪一個處?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內容處。 魯委員明哲:請內容處處長來一下。處長,因為上次的總統選舉,去年6月份你們特別給我一個公文解釋那時候的亂象,然後你們做了什麼處理,這上面特別說你們在投票日會觀察媒體播出的情況,你們在上次109年的時候監看了16個無線電視臺,那請問一下11月26日你的部門監看了幾個電視臺? 主席:請通傳會內容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慧玲:13個。 魯委員明哲:13個? 林處長慧玲:這次是13個。 魯委員明哲:好,那是如何監看的?你們有幾位在監看? 林處長慧玲:每一位看一個臺。 魯委員明哲:總共有13位員工嗎? 林處長慧玲:不只,我們大概有二十幾位,13臺是每一臺一個人負責看。 魯委員明哲:因為主委從早上到現在都講說有民眾檢舉的話,球來了你就會去接,可是不是耶!這是你自己的本業,簡單來講,你有超過13個人在那邊看,你還要等民眾檢舉嗎?對於現在這個狀況,你這邊也特別寫你會去做什麼事呢?第一、第一批票數開的時間合不合理;第二、整個開票的時間點合不合理;第三、是否有任何開票異常的狀況;第四、每半小時來紀錄。我的意思是說,當天就你的權責,你有沒有發現任何問題? 陳主任委員耀祥:以三立這個部分來講的話…… 魯委員明哲:不是,請問處長,當天結束的時候,有沒有任何看電視的人來…… 如果真的都沒有問題的話,以後也不要看了,就把他們留下來就好。我的意思是說,有些事情是即時的,我們希望你在監看的時候,有出問題的話,你們是權責單位,總要有一個管道、平台能夠當場做處理,而不是事後,主委你了解我的意思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所以某個電視臺如果標題有下錯或是有什麼狀況的話,我們同仁都會立即通知電視臺,告訴他們可能有狀況,他們後來就去處理…… 魯委員明哲:所以林處長,當天你們的人員有現場通知哪一家電視臺? 林處長慧玲:三立。 魯委員明哲:你們是幾點通知它的? 林處長慧玲:就是在它誤植之後,因為也有同仁在中選會那邊配合輪值,那邊有通知我們,我們也有看到,所以我們就趕快跟三立反映,它後來就有在標題上去更正它誤植的情況。 魯委員明哲:好,我覺得這個部分因為層出不窮,未來還有很多的選舉,坦白講,我們希望的是,假設來源不是中選會,而是各黨派或是自己有能力,其實也沒有問題嘛,只要標註來源就好了。但是有些完全不合理的部分,我在這裡是真的希望陳主委跟中選會一定要再加一點力道、加一點方式,要能夠更有效的來處理。 最後我也要拜託陳主委,因為在上次總統選舉之後,我發覺你們有很多人在監看,尤其是與政治、選舉相關的部分。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 魯委員明哲:過去一直強調對於某些候選人或者某些事件(即人或事)有些過度報導,會造成民眾收視上被誤導而偏嘛,對不對?可是我現在發覺,除了過度之外,還有完全獨漏不報的,這二種情況對於民眾知的權利的影響嚴重程度真的是一樣。現在有很多在國內發生的事情,有些是好事,有些是抗爭,有些可能已經達幾千人、上萬人,但沒有一家媒體去報導,像這樣不管是過度報導或是完全不報導,我覺得你們要關心一下,國內有些重要的事情或者大事,如果都完全不報導,我覺得你們同樣也要有機制去瞭解、處理及監督,主委,可以朝這個方向來做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我們會朝這個方面努力啦,只是跟委員報告一下,政府有時候跟媒體之間的關係很微妙,它完全不報導,你也不能說什麼,基本上來講,法令要授予我們公平原則,就是我們有媒體觀測,這個如果太偏高,我們會瞭解…… 魯委員明哲:其實你們要去做帶狀的統計……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有在統計。 魯委員明哲:不是說今天發生了一次就去跟人家講,不用干擾別人,可是一年、它成為一個趨勢,趨勢形成之後,變成大家知的權利就會受到影響,你們在這個政策上面就必須要去調整,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這個我們會去努力。 魯委員明哲:謝謝。 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 主席(魯委員明哲):請游委員毓蘭發言。 游委員毓蘭:(12時9分)部長好。部長,其實我是來向您求助的,因為我們看到現在詐騙在臺灣的猖獗,受害的民眾真的是不計其數。根據臺灣來電辨識服務公司Gogolook的統計,去年全球詐騙電話與簡訊查詢的辨識量已經有4.6億次,比前一年增加了58%。我們發現詐騙集團的手段是越來越兇狠,正是因為現在政府對於洗錢防制、打擊詐騙的力道越加強,所以人頭帳戶越來越貴,那麼人民的生命跟財產的安全都備受威脅。問題不只這些,但這是凸顯出政府監理執法缺口、企業業務漏洞跟民間資安意識薄弱。 本席更要強調的是,我們國人之所以被駭的可能性越來越高,就是因為我們越來越常去運用的網路社群平臺,被投資詐騙者利用貼文的就有近十種,但是現在法務部只有對Google、LINE跟Meta這三個平台建立資料調閱管道,而且調得率不理想,因為他們對於警察機關其實是非常非常被動的,所以本席想請問主委,針對Google、LINE跟Meta或者是WhatsApp、Twitter、Telegram或Apple這些具有社群平台的網路,數位部是不是能成為政府跟跨國企業之間的橋梁,來建立資料調閱管道呢? 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唐部長鳳:委員好。如果您說的橋梁是說需用機關,像刑事局或調查局等等,以及這些平台,它中間可能技術或什麼一下沒有對齊,由我們來提供這個對話的機制,就像剛剛新聞業共榮一樣,這個我們可以幫忙。本來在行政院7月核定的新世代打擊詐欺裡面,我們就有來幫忙了。 游委員毓蘭:是,部長,因為本席長期都在做這種跨國合作的,其實十幾年前我在美國看到他們對於人口販運的防制上有一個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 Exploited Children,而我剛剛所舉的這些Google、Meta(之前是Facebook)或是America Online、Microsoft等全部都進駐到那個center裡面,都提供檢調警,也就是所有執法機關最迅速的回應,新加坡也做得到,我很希望數發部能提供協助,因為其他像金管會也好,經濟部也好,到目前為止,他們就是踢來踢去,然後告訴我這應該是在數發部,因為你們還有一個數位產業署。 唐部長鳳:對,這個其實主要是數位產業署在進行溝通,但是我也要特別講一下,因為產業署並不是通訊監理或傳播監理,所以不可能由它來發動這件事情,但是溝通是可以的。 游委員毓蘭:但是他們提出需求,你們就可以建構這樣…… 唐部長鳳:溝通是可以的。 游委員毓蘭:好。我們也看到電信跟網路業者常常都沒有留存相關網路連線的流量紀錄,導致我們治安機關在追查數位資訊軌跡的時候困難重重,很難有效迅速的去追查到詐騙網站的真實身分。我們看到在行政院今年發布「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聯繫作業要點」後,還是發生非常多起重大的個資外洩事件,包含戶政資料整筆被人家販售,所以數發部作為我們國家數位事務最高主管機關,就數位人權的部分,是否應該要考量先進國家作法,設置個人資料保護獨立專責機關? 唐部長鳳:委員剛剛提到獨立專責機關,當然我們恪守行政中立,但是我們的組織法畢竟不是獨立機關,所以…… 游委員毓蘭:那我們有沒有可能研議去建立一個個人資料保護官的制度? 唐部長鳳:是,這個當然行政院本來就有多位政委,我以前當政委的時候有參與個資的聯繫會報,由國發會作為幕僚,因為大法官已經釋憲,憲法法庭表示在接下來的二年多之內一定要有一個獨立的個資專責機制,只是不會是數位部,因為我們不是獨立機關,但是我們一定全力協助。 游委員毓蘭:部長,最後一個問題,我是代替很多netizen(網路的網民們)來問的,就是數位中介法會不會在選後又捲土重來?會不會? 唐部長鳳:剛才陳耀祥主委已經說了,社會沒有共識是不可能推動,也不可能執行的,因為我不是傳播監理機關,所以我就以陳主委的回答為回答。 游委員毓蘭:但是你也是在數位上面的重度使用者,應該非常瞭解臺灣之所以可貴是因為言論自由。 唐部長鳳:當然,而且如果各界沒有共識的話,不論制定怎麼樣的法都不可能實際推動的,所以我覺得就是建立共識,剛才陳主委所說的。 游委員毓蘭:所以我也期待,我之所以沒有問陳耀祥主委的原因,是因為唐部長過去也是主管這方面共識的凝聚,你應該很瞭解,這個法千萬不要再推出來了。謝謝。 唐部長鳳:理解委員的意思。謝謝委員。 主席: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2時15分)部長,你好。部長,本席直接切入問題,有關中介法,以客觀的立場來說,以你的立場來說,到目前為止你會不會鼓勵要去推動?請說明。 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唐部長鳳:委員好。以我的立場,剛剛我們已經說了,本部沒有任何監理的權限,通訊或傳播…… 楊委員瓊瓔:你沒有嘛? 唐部長鳳:對。 楊委員瓊瓔:NCC陳主委,同樣的議題,到目前為止,以客觀的立場來說,對於中介法,你會不會建議政府要趕快推?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剛才講過,沒有社會共識,我們不會再繼續推動。 楊委員瓊瓔:沒有社會共識不代表你們不會推,因為之前如果沒有社會的力量……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社會共識就不會推。 楊委員瓊瓔:可能你們就做下去了,會不會?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網路的問題真的很多…… 楊委員瓊瓔:不要講其他的,請針對本席的問題回答。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所以我說沒有社會共識我們不會繼續推中介法。 楊委員瓊瓔:你現在的回答是沒有社會共識就不會推,但是之前是你們要推,但社會不同意,所以你們暫緩,是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中介法一開始也只是在徵詢各界意見而已…… 楊委員瓊瓔:請針對本席的提問來回答。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剛剛講…… 楊委員瓊瓔:你們會徵詢就表示有意願要這麼做,可以這麼解讀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就是問各界的意見嘛! 楊委員瓊瓔:可以這麼解讀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可以啊,我們本來就是在徵詢各界的共識…… 楊委員瓊瓔:也就是說,你們原先是希望要推,所以你們去詢問社會大眾的意見,是嗎?所以原意還是政府要推嘛,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原來我們是要解決網路的問題,我們想知道這種方法可不可以,所以我們徵詢社會各界意見,各界意見…… 楊委員瓊瓔:徵詢到目前為止,你認為可行不可行? 陳主任委員耀祥:目前來講,爭議很高,所以我們認為不會繼續推。 楊委員瓊瓔:爭議很高,所以原先的原始點是不對的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原始點不對,而是說方法…… 楊委員瓊瓔:在當時的情境來講,是不對的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 楊委員瓊瓔:這個方法,因為本來政府就是要解決民眾的困難……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所以這個方法如果沒有…… 楊委員瓊瓔:這個方法在當時及目前是沒有辦法推動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如果方法…… 楊委員瓊瓔:對?好,那你請回。 本席就是想詢問這個問題,因為民眾質疑會不會又重新推出來,不要讓人民恐慌,這是我們民主國家必須要做的。 現在回到今天的主軸─低軌衛星,我們都知道低軌衛星現在非常的火熱,俄烏大戰也發現它非常的重要。到目前為止,已經有三家的國際低軌衛星業者有興趣,據聞包括中華電信、臺灣大哥大等都積極希望合作,對於這樣的情況,部長應該要高興…… 唐部長鳳:他們電信事業…… 楊委員瓊瓔:因為如果發布下去但沒人要來,你就要煩惱了!至少還有這三家,除此之外還有沒有? 唐部長鳳:其實任何電信事業願意來…… 楊委員瓊瓔:還有沒有有意願的?目前跟你們接觸的,除了這三家以外,還有沒有? 唐部長鳳:因為我們第一次收案到年底,所以我們年底才會公布這個訊息。 楊委員瓊瓔:好,目前有沒有三家? 唐部長鳳:這個要年底再說啦。 楊委員瓊瓔:這有什麼關係,這是要公布的啊,到年底來越多家越好啊,你怕什麼! 唐部長鳳:是,理解。 楊委員瓊瓔:這不是理解的問題,除非你們有特定要給誰!請問目前有沒有三家了? 唐部長鳳:我們沒有特定要給誰,以我們所知…… 楊委員瓊瓔:目前有沒有三家? 唐部長鳳:以我們所知,大家都在準備,但是離正式遞件還有一點點時間。 楊委員瓊瓔:好,離正式遞件還有時間,請問目前跟你們接觸的有沒有三家? 唐部長鳳:來談的當然早就超過三家了。 楊委員瓊瓔:那你就直接跟我講,不要占用我的時間嘛! 唐部長鳳:但這個跟遞件不一樣嘛!跟申請不一樣嘛! 楊委員瓊瓔:對!當然就是政府一個政策出去,如果有業者願意來接觸,這是好的方向,你先不要緊張。 另外,本席要請問,有國際業者因為外資持股比重等規定而受阻,有考慮要調整或放寬相關條件的規定嗎?你們評估跟誰合作的關鍵是什麼?這個很重要,因為在完成之後總是必須要能夠執行之。如果有不正當牽制事業活動的不公平競爭,你們跟NCC要怎麼去應對?請說明。 唐部長鳳:是,謝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其實就算是透過衛星提供服務,它還是電信事業,電信事業是一個商業…… 楊委員瓊瓔:當然,所以你們的把關很重要。 唐部長鳳:它有相關的規範,所以我們當然不會只因為它是衛星就認為不是電信事業,當然不可能這樣子講。 楊委員瓊瓔:這個不用解釋,大家都清楚,請針對本席的提問來回答。 唐部長鳳:對啊,委員的問題是說,如果我們受到這些壓力,會不會去改變法所明文要求,那當然不可能啊,要改變法律就要回立法院啊! 楊委員瓊瓔:好,所以對於外資的持股比例,你們不會再做放寬的標準? 唐部長鳳:這個本來電信管理法等等都已經有規定了。 楊委員瓊瓔:因為很多人質疑可能會放寬,現在部長在這邊說不可能。好,接下來就是說,如果有不公平競爭的時候,你們的應對機制準備好了嗎?我只問你準備好了嗎,要因應如何制定這些相關的機制,你準備好了嗎? 唐部長鳳:都有相關的機制在處理。 楊委員瓊瓔:有信心?好,這個非常好。 接下來本席要請問你有關人的問題,因為你們在8月27日正式掛牌了,你們的預算有二百多億,其中人事費就8億多,總共預算員額是598人,由各部會移撥、調撥的是149人,其他449人就是相關部門所屬業務要增加的員額,是嗎?是這樣子做嗎?目前的執行是不是依照剛剛本席所說的,是不是? 唐部長鳳:這邊提到的前瞻預算是2年期,這個簡報上面講的基本上沒有錯。 楊委員瓊瓔:本席請問你,目前的執行動作是如此嘛,對不對? 唐部長鳳:是,事實上是如此。 楊委員瓊瓔:你不要緊張嘛,你剛剛看到二百多億就緊張,趕快解釋2年期,你就依照既定時程去做嘛。 接下來本席要請問資安的問題,這個非常重要,對於資安人力短絀的問題,你們有沒有憂心? 唐部長鳳:確實。 楊委員瓊瓔:資安署開了44個約聘職缺,實際上目前只有6位,這個是因為你們不要用、不需要用,還是人力根本不足? 唐部長鳳:像之前在行政院,我在當政委的時候,我們也有一些同仁,像台積電或這些公司,因為現在資安人力非常短缺…… 楊委員瓊瓔:請問部長,目前數位部已經成立了,雖然憂心資安人力的短絀問題,但你們要怎麼樣來應對? 唐部長鳳:請讓我講完,所以民間現在是用二倍、三倍以上的薪水來吸引我們這邊的人員。 楊委員瓊瓔:什麼條件大家都知道,但是政府既然開出了44個約聘職缺,你所面臨到的條件不一,跟剛剛我跟經濟部長討論的一樣,人家用飛機一次載300人過去,2至5歲的小孩子都給補助,一個月700元的教育津貼。現在你們明明承認資安人力短絀,那你要怎麼做? 唐部長鳳:對啊,就二個嘛,一個是我們要訓練本來不是資安專業的人員,可能是資訊專業的,像我本來是寫程式的,然後把他訓練成資安人員。 楊委員瓊瓔:原來不是資安人員要訓練成資安人員,緩不濟急!第二個呢? 唐部長鳳:第二個是我們接下來會成立資通安全研究院(資安院),希望能在行政院跟立法院的同意之下去調整他們的給與,就是讓它跟業界相比能夠稍微比較有競爭力…… 楊委員瓊瓔:想要調整給與的部分,什麼時候會提出來? 唐部長鳳:我們應該是1月初就會成立了。 楊委員瓊瓔:1月初會提出,條件要怎麼樣,是不是? 唐部長鳳:對。 楊委員瓊瓔:對於資安問題,本席之所以特別提出,就是因為這個非常重要,因為民眾有一點害怕,所以這個把關非常重要。 唐部長鳳:完全同意。 楊委員瓊瓔:你一定要加油! 最後一個議題,請主席再給我1分鐘就好,這個也跟主委有關係。在5G的部分,你們原先規劃的目標是110年的涵蓋率達到50%,但以現在所有的鄉鎮來看,有時候還是會卡卡的、會lag,是因為4G跳不上5G,甚至還跑回到原來的3G,所以很多人不敢換手機,這個很傷腦筋,但是手機又有限制,所以就跑不動、會lag,所以現在的覆蓋率都低於50%,尤其偏遠地區的基礎建設更糟糕。我要請二位注意,因為現在大家常旅遊,休閒很重要,反而偏遠地區是最需要運用5G的,舉例臺東,當時他們想讓大家在街上都可以使用WiFi,外來人口不需要再去申請,直接就可以連上臺東縣政府所提供的WiFi,這讓我們在全世界得到第一名的美譽,在這樣情況之下,對於偏遠地區的部分到底要怎麼布建?目前並沒有達到設定的目標,請問怎麼辦?請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目前5G鋪設涵蓋率應該有些都已經到90%了,當然是都會地區,偏遠地區還沒有到那種程度…… 楊委員瓊瓔:政府官員回答事情要針對問題,政治是解決眾人的事,本席告訴你偏遠地區都低於50%,你跟我說90%,那我怎麼問你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偏遠地區的覆蓋率要達50%的部分,我們會督促電信業者再繼續提升嘛。 楊委員瓊瓔:你這樣說就對了,要找問題、找原因,電信業者為什麼沒有辦法,因為需要成本嘛,政府要怎麼做?你要學學唐鳳,剛剛提到人力找不到的問題,他就說要把給與提高啊!現在鄉鎮的覆蓋率沒辦法達到目標要怎麼辦?你的行情在行政院、在總統的心中應該也是跟唐鳳一樣的位階嘛,有沒有?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會…… 楊委員瓊瓔:是喔,你自己回答的喔!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督促電信業者去處理。 楊委員瓊瓔:那你的答案怎麼差那麼多!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不是,委員,基本上來講,建設不足,我們會督促電信業者去努力。 楊委員瓊瓔:但問題是你要看出來,電信業者為什麼沒辦法鋪設,你要協助人家去解決我們要的東西嘛,他們的成本這麼高……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所以前瞻計畫當時編了很多都是為偏遠地區在執行。 楊委員瓊瓔:你講這個話,我覺得更糟糕了,編了錢還執行不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有在執行。 楊委員瓊瓔:你趕快去找原因出來,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我們會找原因出來。 楊委員瓊瓔:把它落實,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楊委員瓊瓔:因為大家現在看這個社會要反著看,越偏遠的地方所需要的越多,而不是不管它、不理它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就像委員剛才所提的,很多偏遠地區反而有很多需求,尤其是觀光需求非常重要。 楊委員瓊瓔:對嘛!大家加油!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楊委員瓊瓔:還好你回答你的位階跟唐鳳部長是一樣的,總之,你可以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席,告訴我位階是不是一樣的。謝謝。 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 主席:不過,基地台一事真的滿讓人頭痛的,陳主委,我知道你的手機還沒升為5G,是吧? 陳主任委員耀祥:公用的是5G。 主席:你私人用的還是4G吧?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啊! 主席:不行啊!你都收得到訊號,我們都收不到!總之,真的要叫他們速度快一點!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曾委員銘宗、廖委員婉汝、邱委員志偉、何委員欣純、蘇委員巧慧、孔委員文吉、陳委員明文、謝委員衣鳯、張委員其祿、廖委員國棟、王委員美惠均不在場。 今天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蘇巧慧、傅崐萁、許淑華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委員蘇巧慧書面質詢: 備詢:國科會(主委) 【太空中心轉型及組織架構】 1.明年初太空中心將轉型為行政法人,想詢問國科會主委目前進度如何?是否能夠如期進行? 2.據了解,國家太空中心將在台南成立「太空運輸系統處」。本席認為太空運輸系統處的成立也代表著國家對於研發入軌火箭關鍵技術的決心。同時台灣明年亦將啟動國家級「西拉雅火箭計畫」,該計畫內容不只包含火箭要在台灣發射,同時也包含火箭所有的元件、材料、製程都由台灣自己打造,且太空中心主任預計最快2026年就可看到西拉雅火箭升空。但若從南韓6月21日發射成功的第一枚運載火箭「世界」號來看,整個工程耗時十二年左右,總投資將近台幣四百五十億元。想請問主委,若預定2026年要發射該火箭,距離現在不到四年的時間,有可能達成嗎?目前是否已經有訂定期程以及預算來源? 3.據報導資料表示,太空中心的組織架構會有所調整,重組後會設立1個太空事業處,約1年半後就會分拆獨立成為一家衛星系統製造公司。想請問國科會,太空事業處的成立目的為何? 4.本席認為,無論是「西拉雅火箭計畫」中所有元件都由台灣自己打造的目標,或是太空事業處的成立,都代表著政府要能夠做到整合各界資源的角色。政府要能夠整合中小企業、善用非政府資源,讓太空產業的上中下游能夠成為完整的產業鏈,太空產業才有可能在台灣有繼續穩定發展。本席的選區內就有一些製造火箭零件的中小企業。想請問國科會,目前在整合台灣太空產業鏈的部分,有無任何計畫?需要與哪些部會合作?如何鼓勵中小企業進入此產業鏈?有無任何獎勵措施? 結論:政府應當成為整合各方資源之角色,且面對西拉雅火箭計畫或是其於大型計畫,應提出相關期程供各界檢視、監督。 【太空韌性】 1.自2018年開始,美國、日本、韓國、歐洲等各國都在討論太空韌性(Space Resilience),美國的太空軍、日本內閣府宇宙政策委員會都已將提升太空韌性、確保太空資產安全作為太空政策最優先事項。本席認為在我國正全力發展太空能力、推進太空產業發展的同時,也應注意太空韌性之發展。特別台灣在國際情勢中具特殊地位,更需提高太空韌性,使太空資產因應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時,其承受力及恢復力得以提升。想請問國科會,目前在提升太空韌性此一層面上,是否有任何具體計畫或方案? 2.根據我國國家關鍵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指導綱要,其中定義關鍵基礎設施為「若因人為或自然破壞,將對政府與社會運作、人民生命財產造成重要影響,足以使經濟衰退、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資產、系統、網路。」請問主委是否認同,太空資產或系統、網路符合此「關鍵基礎設施」之定義? 3.然而現今政府所羅列之關鍵基礎設施領域分類項目中並未包含任一項太空資產或系統、網路。國科會是否同意太空資產、系統、網路也應納入關鍵基礎設施?是否能與相關政府單位研議,將太空資產或系統、網路列關鍵基礎設施,藉此提升台灣太空相關產業及設備之太空韌性? 結論:本席認為太空韌性之提升為發展太空產業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國科會應與相關單位研議,將太空資產或系統、網路納入國家之關鍵基礎設施,並推動防護之相關事項。 委員傅崐萁書面質詢: 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交通部、經濟部、教育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就「我國太空科技產業與低軌衛星發展現況、監理機制、未來願景及運用、事故調查及處理等相關規劃」進行專題報告。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數位發展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預算。 (主席煩請NCC主委陳耀祥、數發部長唐鳳) 一、媒體灌票行之有年,NCC該如何對應? 九合一大選26日開票時,三立新聞台一度對調、錯植國民黨屏東縣長候選人蘇清泉與民進黨候選人周春米的票數,令蘇清泉質疑開票計票過程有問題。對此,中選會於11/28表示,「開票計票全程無異狀,且精準正確,媒體自行灌票疏失與中選會無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1/30日表示,已經收到17件相關選舉申訴,跟開票有關的有5件,分別是三立2件、民視2件、年代1件,但都是針對台北市的開票。 每每選舉,各家媒體為爭取民眾觀看,常有灌票行為,甚至還出現過灌票票數過多,電視台自主「校正回歸」的情形,但NCC僅能依照衛廣法規定22條,請電視台力行自律規範機制去討論、去調查,做成會議記錄,並將結果送至NCC討論後續,但並未建立一套機制針對灌票行為進行約束。 距離總統、立委選舉僅剩1年1個月,為了防止媒體的灌票行為,NCC應盡速研擬方案,有效防止媒體灌票行為,避免因灌票行為影響選舉公正。 二、低軌衛星發展迅速有望取代基地台建置 人造衛星種類     (資料來源:數位時代) 衛星種類 同步軌道衛星 (GEO) 中軌道衛星 (MEO) 低軌道衛星 (LEO) 距離地面 35,786公里 2,000~35,786公里 200~2,000公里 繞行一周 24小時 12小時(2萬公里) 2小時(5百公里) 移動速度 1.1公里/小時 1.4萬公里/小時 2.7萬公里/小時 使用衛命 10-15年 5-10年 3-5年 延遲時間 250毫秒 100毫秒 20毫秒 覆蓋全球 衛星數目 3顆 2萬公里30顆 2千公里5千顆 5百公里1萬顆 相關應用 通訊 導航、軍事 觀測、通訊 低軌衛星瞄準的目標客群為何? 根據國際電信聯盟報告指出,全球都會網路連接使用量是鄉村地區的兩倍,但全球有30幾億人沒有光纖網路可以使用,顯示寬頻網路涵蓋率不足的問題,這些寬頻網路沒辦法普及的地方,就是低軌衛星瞄準的目標客群。 低軌衛星成本 火箭發射成本從1970年代每公斤約30,000美元,降至2022年的1,500美元,僅剩不到1/20。隨著發射成本大降,加速了衛星的布建,過去1年才發射1、2顆衛星,但現在僅是SpaceX一家公司一次可以投放60顆衛星,1年就可以發射上千顆低軌衛星。 全球四大衛星公司 SpaceX (馬斯特) 英國 Oneweb 加拿大 Telesat Kuiper Systems (亞馬遜子公司) 低軌衛星產值 低軌衛星在各方業者的推動下,已為行動通訊市場帶來全新的變革與商機。根據美國衛星產業協會統計,2020年全球太空經濟規模達3,713億美元,預估到2040年全球太空經濟規模達1兆美元,衛星產業占比上看88%、達9,252億美元。 工研院也看好這波商機,並估計低軌衛星產業是成長最快速的部門,預估在2030年全球將有1.7萬枚衛星發射部署,10年內成長450%,至少可以創造4,000億美元規模的產值。 日本低軌衛星的發展現況與台灣的挑戰 目前日本四大電信業者Softbank、AU、Docomo,樂天電信已陸續與衛星業者合作,為5G網路現代化進行升級,例如NTT、軟銀都選擇諾基亞合作來優化其網路,至於KDDI則是與SpaceX的星鏈合作,通過星鏈的衛星為日本偏遠島嶼和山區提供高速網路連接服務。 低軌衛星服務運用要在台灣實行,還有一段相當時日,除了台灣現行法規與頻譜尚未完整,低軌衛星的服務要快速落地使用,除了政府開放的速度、衛星業者在台布建的策略等,都是能否快速普及的關鍵。 政府應積極推動低軌道衛星 由於台灣為多山地地區,尤其在花東,更是有許多偏鄉,若希望提升網路覆蓋率,必須增設許多基地台,但基地台的設置,會讓當地民眾反對,為了解決偏鄉通訊問題,政府應盡速與國際接軌,發展低軌衛星通訊,取代現有的基地台,有效提升偏鄉通訊涵蓋率。 三、NCC將業務移撥數位部,業務僅2項計畫,但文書作業外包費不減反增51萬餘元。 原NCC業務「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及「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兩項業務,移置數位部負責,NCC會112僅剩「一般行政」及「第一預備金」2項計畫,合計6億7,541萬元。 NCC預算書顯示,112年度預算案一般事務費1,976萬7千元,較111年度增加156萬元,主要為文書作業增加51萬8千元,該項外包業務自108年費用及人數逐年遞增,人數由108的6人增至112的9人;由108年的276.4萬增至466.1萬。 由於NCC業務減少,但外包費用不減反增,NCC是要利用外包酬庸嗎? 108至112年度文書作業外包費及人數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萬元 科目 108年度 決算數 109年度 決算數 110年度 決算數 111年度 預算數 112年度 預算案數 文書作業外包費 276.4萬 297萬 340.6萬 414.3萬 466.1萬 人數 6 7 7 8 9 說明:110年度勞健保費率調高,故外包費較增加。 資料來源:通傳會提供 四、5G涵蓋率資料調查,NCC、數位部互踢皮球 NCC移撥至數位部業務一覽表 部會 移撥業務相關工作項目或計畫 通傳會 1.衛星頻率釋出審查機制研析。 2.辦理衛星固定通信頻率釋出審查。 3.辦理電信事業合併案之審查。 4.辦理頻率核配前之協調、會勘、量測、分析、判斷及解決方案等高度專業性相關干擾評估工作。 5.頻率資源核配、管理等使用管理事項。 6.協助辦理5G專網開放申請。 7.掌握電信號碼資源使用現況。 8.號碼資源核配、收回等使用管理事項。 9.參與ICANNGAC、APNIC等國際會議,輔導監督我國網路位址及網域名稱註管機構。 10.定期修正頻率規費收費標準並強化促進偏遠地區、指定區域涵蓋及參與垂直應用服務之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政策工具。 11.促進偏遠地區、指定區域涵蓋及參與垂直應用服務之無線電頻率使用費政策辦理查驗及審查。 12.依規費標準收取頻率及電信號碼使用費。 為加速加量建設5G行動寬頻網路及縮短偏鄉數位落差,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補助5G網路建設計畫」68.22億元,繼續補助業者建設5G網路設施,預計將5G非偏鄉人口涵蓋率提升至70%;另提出「強化偏鄉地區行動寬頻網路數位韌性與近用之基礎設施建置計畫」7.6億元,持續補助電信業者加速於偏鄉人口聚落及交通要道等重要據點,建置行動寬頻高速基地臺,以保障偏遠地區及弱勢族群之通訊傳播權益,縮短數位落差。 為評估計畫補助機制等措施,對於政策目標達成之情形,仍應追蹤各市縣(含鎮、市及區)5G基地臺電波人口涵蓋率提升成效,但NCC與數位部對於5G基地臺電波人口涵蓋率資料調查之權責歸屬,尚未達成一致意見。 111/9/2NCC向數位部發文(發文字號通傳綜規字第11140012350號函),內容為:更新5G基地臺電波人口涵蓋率案移請數位部辦理。 NCC表示:因為許多政策工具(例如:前瞻預算補助、無限電波頻率使用費等……)移交數位部,所以應由數位部處理。 111/9/14數位部回文(公文字號:數位韌性字第1110000413號),內容為:更新5G基地臺電波人口涵蓋率案,移請該會本權責辦理。 數位部表示:該業務他們只負責補助,關於業者建置基地台是否可用,還是由NCC主管,故數位部認為5G基地臺電波人口涵蓋率資料調查應屬NCC責任。 前瞻預算編列了75.82億的補助計畫,目的就是要提升5G網路的涵蓋率,尤其是偏鄉的涵蓋率,但在5G基地臺電波人口涵蓋率資料調查之權責歸屬上,兩個單位互踢皮球,這並非國家之幸事,兩單位應相互協調配合,釐清責任歸屬! 五、數位部租用辦公室花費近7千萬,沒有建樹就大肆浪費公帑。 一、新光大樓租金費用 項目 租金(萬) 期間 面積(坪) 年租金 每坪租金 新光大樓 6,988萬 111.7.1 至 112.12.31 1653.21 4,658.7萬 2,349元 資料來源:數位部 二、新光大樓及延平大樓裝修費用 項目 面積(坪) 裝修費用 裝修面積(坪) 每坪裝修費用 新光大樓 1653.21 3,244萬 1653.21 19,622元 延平大樓 1956.41 2,028萬 1162.27 17,449元 資料來源:數位部 三、數位部員額人數 項目 111年底辦公人數 112年底辦公人數 新光大樓 - - 延平大樓 - - 合計 304 598 資料來源:數位部 根據上次唐鳳的回復,將移撥華光土地來供數位部進行興建辦公大樓,而這塊用地為杭州南路與愛國東路路口,目前為南門中繼市場的那塊地,根據台北市新工處資料顯示,南門市場改建案將於明年2月14日竣工,中繼市場何時搬遷目前仍是未知數,未來的規劃要多久,沒有任何人知道,在不知道要等多久的情況下,數位部還要花費高額租金,堅持租用新光大樓?不找其他閒置辦公空間? ★南門中繼市場用地資訊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三小段 561-2 561-3 561-5 561-6 561-8 561 562 562-2 562-3 562-1 563 563-2 563-1 564 564-1 565 565-1 565-2 共18筆地號 「華光特區特二基地」範圍內,面積約8687平方公尺(不包含歷史建築「原臺北刑務所宿舍」用地)。基地北側為特定專用區(一),東側為中華電信國際分公司,西側鄰近國立中正紀念堂,西南側臨歷史建築「原臺北刑務所宿舍」,基地內有受保護樹木8棵及臺北城牆石下水道遺跡。 四、辦公設施比較資料 項目 地址 面積(平方公尺) 人數 國產署 第一辦公室 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16巷18號 1689.4平方公尺 187人 國產署 第二辦公室 1747.3平方公尺 愛國西路 舊財政大樓 台北市中山區愛國西路2號 7082平方公尺 301人 備註:外交部人員114+國產署預計遷入人員187=301人 空軍總部 台北市大安區 仁愛路三段55號 9655.5平方公尺 33494.平方公尺 閒置 空閒設施 新北市新店區 櫻花街190號 1661.9平方公尺 閒置 從以上述資料來看!數位部可使用愛國西路舊財政大樓,實在不用再另租新光大樓了,舊財政大樓日後會進駐國產署人員,相信也夠數位部使用了。 交通部前部長葉匡時說,數發部應突破過去選址思考模式,如將官署設在偏鄉,才能作為數位轉型的表率,建議數位部亦可以把辦公處放到新北市新店區屈尺。 委員許淑華書面質詢: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許淑華委員辦公室就「我國太空科技產業與低軌衛星發展現況、監理機制、未來願景及運用、事故調查及處理等相關規劃」等書面質詢 政府的觀光資源投入和政策方向都影響整體觀光產業,媒體點出「台灣觀光需要的不只是重開機」之問題,如何找出並強化台灣的觀光價值,已成為後疫情時代發展觀光產業之核心,我國坐擁自然景觀及人文優勢,以自然資源價值來說,台灣存在多樣自然生態環境,以及具有多元豐富地理景觀資產,但相對環境生態教育不足,國人欠缺環境保護意識,商業發展和環境保護彼此競爭,地理遊覽也面臨到基礎設施破舊或相對不足的問題,對於國人吸引力都嫌不足更何況是外國旅客,因此,交通部要如何強化台灣的觀光價值,打造各縣市觀光遊憩之特色。 另外,台灣夜市是吸引外國人的特色之一,從北到南夜市重複性偏高,城市之間主題性也不足,老街發展也面臨同樣困境,很難吸引遊客二次造訪台灣各地意願。加上台灣許多特色產品可能受限於文化圈,無法帶動華人以外的旅客大量消費,導致外國旅客來台花費並不高,以日本為例,日本會藥妝、家電、服飾、流行產業等消費種類多元。回顧過去可以發現,政府為能達到國際觀光客源倍增,促進觀光產業發展,已經針對觀光產業包括:因應大陸暫緩陸客團體來台、配合南向爭取東協旅客來台、鼓勵歐美日韓旅客來台等進行多次輔導、補貼、救助,雖然來台旅遊人數逐年成長,但帶來的觀光收益卻無法突破103年的1百46億多美元的觀光外匯收入,有人氣沒買氣是許多觀光產業心中的痛,交通部應與各縣市研討特色景點永續發展之政策,避免「硬體救觀光」的線性思維,補助地方軟體發展,開創多元觀光特點。 國內觀光問題已是政府沉痾宿疾,藉後疫情時代為改變的契機,但也可能會變本加厲,國人在沒有選擇下只能選擇在國內旅行,這重新認識台灣的好機會,但也可能是最後的機會,若旅遊觀感不好、品質良莠不齊,從目前疫情回穩之爆炸性出國人潮來看,國內觀光人潮恐很難再有突破性,而外國旅客也可能在首次造訪台灣後便失去興趣,屆時國內旅遊便會回到之前蕭條的困境,政府要花更多宣傳經費重塑形象。 我們始終希望國內旅遊大幅成長,但過去一段時間我們的旅遊環境沒有做好準備迎接大量遊客的到來,例如小琉球、綠島等旅遊觀光人數增長過快,城市現有的基礎建設和旅遊設施將會受到很大的衝擊,譬如國內興起潛水熱潮,小琉球遊客暴增,假日1天登島萬人,往返東港碼頭的交通船幾乎班班客滿,碼頭等候交通船的隊伍沒有斷過,或許對當地經濟成長有一定的幫助,但已經遠遠超過觀光承載量,對永續發展造成一定傷害,遊客騷擾海龜及海洋生態新聞成出不窮,根據屏東海洋漁業所委外作的生態調查,杉福及漁埕尾潮間帶生物種類與數量已較5年前減少一半以上,生物多樣性及個體數減少,將影響生態系統平衡,而騎機車不戴安全帽、違規停車等交通亂象,也嚴重影響居民生活品質及安全,因此,應制定這些區域達到觀光永續目標,莫忽視了藏在背後的困境。 主席:另外,針對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四案,作以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委員提案於12月9日(禮拜五)下午5時截止收件。 接下來處理討論事項第五案通傳會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2案。 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2案:(一)第2目「數位匯流物聯網資安防護」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二)第1目「數位經濟匯流政策法制革新」預算凍結五分之一。 現在休息3分鐘。 休息(12時29分) 繼續開會(12時32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繼續處理通傳會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2案,這個剛剛已經宣讀過了。 對於以上2案,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李委員昆澤:沒有意見,解凍。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作以下決議: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今天會議到此。散會。 散會(12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