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3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時3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秘書長 林志嘉 林秘書長志嘉:出席委員 75 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因程序委員會以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送院會處理,現有黨團依本院議事成例分別對本次會議議事日程草案提出異議,現在依序進行處理,並截止收案。 先進行報告事項部分,請議事人員宣讀黨團之提議內容。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擬請增列下表4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1 行政院函請審議「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2 行政院函請審議「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3 行政院函請審議「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案 4 行政院函請審議「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案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鄭運鵬 國民黨黨團提案: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本(第4)次會議建議增列報告事項共4案(如下附表),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序號 法案名稱 1 本院委員萬美玲等31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委員萬美玲等33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7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6人擬具「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萬美玲 民眾黨黨團提案: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第10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日程提議增列報告事項共16案(如下列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序號 案名 1.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2.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3.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4.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增訂第二十五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5.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經濟及能源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6.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7.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8.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9.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九條、第八十九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0.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植物醫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11.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2.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3.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4.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5.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16. 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邱臣遠 時代力量黨團提案: 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針對第10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建請增列報告事項共7案,順序授權議事處依序排列,內容如下: 案號 內容 1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 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七條及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5 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6 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及第一百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 7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 陳椒華 主席: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所提增列報告事項提議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提議均照案通過,本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照各黨團增列及原編擬議程草案通過。 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提議,針對本次會議議程,建請除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及增列報告事項外,其餘議程僅限列議事日程草案所列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民進黨黨團提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0屆第5會期第4次會議議事日程,擬請除議事日程草案報告事項及增列報告事項外,其餘議程僅限列議事日程草案所列質詢事項、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柯建銘  鄭運鵬 主席:請問院會,對民進黨黨團的提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提議就照案通過。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議事日程確定。 現在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5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5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宣告:第5會期第3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增列部分。 民進黨黨團提議增列部分: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行政院函請審議「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行政院函請審議「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行政院函請審議「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國民黨黨團增列部分。 國民黨黨團提議增列部分: 一、本院委員萬美玲等31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委員萬美玲等33人擬具「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7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6人擬具「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民眾黨黨團增列部分。 民眾黨黨團提議增列部分: 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動物保護法增訂第二十五條之三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經濟及能源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組織法第二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九條、第八十九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植物醫師法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第二條、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民眾黨黨團擬具「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現在處理時代力量黨團增列部分。 時代力量黨團提議增列部分: 一、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十六條之一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七條及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及第四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九十九條之十及第一百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報告事項記載於議事錄順序,授權議事處調整。 現在繼續處理原列報告事項,請宣讀第二案。 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專利法增訂第六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天然氣事業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菸酒稅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十一、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21人擬具「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8人擬具「電擊器使用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森林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民法增訂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二百八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典試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公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一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葉毓蘭等16人擬具「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太空發展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6人擬具「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設置條例第四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六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廢止「中國農民銀行土地債券法」,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二、第五十四條及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9人擬具「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第三條、第六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三、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信託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擬具「國家安全法第二條之一及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0人擬具「消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一、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0人擬具「災害防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二、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0人擬具「國民體育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8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五、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專利法增訂第六十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7人擬具「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二、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四、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7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十二條之二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本院委員張其祿等17人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9人擬具「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密)國家安全局函送「國家情報工作110年度總結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五十九、(密)外交部函送「駐菲律賓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間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與外交學院合作瞭解備忘錄」,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內政部函,為修正「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標準」第六條、第八條及第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內政部函,為修正「土地登記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內政部函,為修正「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部分規定,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內政部函,為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九條、第三十條、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及第六條附表一,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內政部函,為修正「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規費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一,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內政部函送「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機構標準檢查員及專業人員認可證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內政部函,為修正「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五十五條、第一百十二條之一、第一百十六條之二條文及建築設備編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內政部函送「內政部電信信令人口統計資料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內政部函,為修正「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八條及第十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九、內政部函,為修正「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管理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內政部函,為修正「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內政部函,為修正「營建事業再生利用之再生資源項目及規範」,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內政部函,為修正「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 主席: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七十三、海洋委員會函送「海域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監察院函,為修正「監察院廉政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五、國史館函,為廢止「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六、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修正「人事專業獎章頒給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七、銓敘部函,為廢止「銓敘部人事制度研究改進委員會組織規程」,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法務部函,為修正「法務部矯正署少年矯正學校組織準則」等6項法規,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九、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考試院函,為修正「試場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考試院函,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施行期間業於中華民國110年1月7日屆滿,當然廢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二、考試院函,為修正「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條文及第四條附表一,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三、考試院、行政院函,為修正「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四、司法院函送「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八十五、司法院函送「憲法訴訟書狀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八十六、司法院函送「憲法法庭閱卷規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八十七、司法院函送「憲法訴訟書狀規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八十八、司法院函送「憲法訴訟卷宗保管歸檔及保存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八十九、司法院函送「憲法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九十、司法院函,為修正「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一、司法院函,為修正「民間公證人交接規則」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二、司法院函,為修正「公證文書簿冊保存及銷燬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議事處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九十三案至第三一九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九十八案、第九十九案、第一○三案、第一○五案、第一○七案、第一○八案、第一一○案、第一一七案、第一二○案、第一二一案、第一二三案、第一二七案至第一二九案、第一三六案、第一三七案、第一五二案、第一六六案、第一九○案、第二一五案、第二二○案、第二二一案、第二二四案、第二二六案、第二三○案、第二三一案、第二四三案至第二五八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九十四案、第九十八案、第一○○案、第一○五案、第一○七案、第一二四案、第一二八案、第一二九案、第一三二案、第一四八案、第一五五案、第二一四案、第二一六案、第二一九案、第二二二案、第二三二案、第二四六案、第二五○案、第二五一案、第二六三案、第三○九案、第三一○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九十八案、第一○二案、第一○五案、第一○六案、第一二○案、第一二一案、第一二三案、第一二五案、第一五二案、第一九八案、第二○五案、第二一○案、第二一四案、第二二六案、第二四三案、第二五五案、第二五六案、第二六二案、第二七○案、第二七四案、第二七七案、第二七八案、第二九七案,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議事處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九十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完善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相關法律授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固定污染源NOx、SOx、粒狀污染物和VOC等空污費費率提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執法政策執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進行學校區域電磁波監測作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針對夜間噪音加重罰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各種污染物全國前100大固定污染源檢討其減排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九十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焚化爐整備改建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現行限塑政策檢討」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內部組織人員編制運用合理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PLA吸管管理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長遠規劃垃圾處理政策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優化「環境資料開放平臺」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推動期程」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擴大管制對象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檢討「現有大型焚化廠統一調度辦法」啟動門檻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導引各垃圾廠整備改建方向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回收廚餘養豬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地方縣市垃圾協調處理問題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科技業務─全人健康促進政策研究」新增6項計畫預期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賡續檢視偏鄉離島地區醫療資源配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連江縣等4縣急重症資源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連江縣等4縣尚無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國人年老臥病失能與促進全民健康」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成人肥胖防治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改善社工人員薪資回捐精進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原鄉與原民兒童死亡原因分析及改善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一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兒童死因回溯分析方案與期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菸害防制法修法完成前對抗業者對電子煙傳播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管制電子煙與加熱菸之政策與修法進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立獨居老人照顧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如何降低青少年吸菸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積極改善公開要求回捐之機構資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外籍移工協助長照情形日趨嚴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13家公立社會福利機構之人力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如何透過現行法制使兒童及青少年遠離新興菸品菸害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健保停復保制度研議具體改革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二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除籍退保、返國加保就醫」研議具體改革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邊境檢疫及境外防疫第一期計畫執行檢討及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擬訂「原住民族及農民栽種中藥藥用植物建議清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如何有效防制、減少及援助身心障礙者家暴事件肇生」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議如何確保外籍移工與新住民接受健康照護或社會工作服務之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盤點現有身心障礙兒童服務方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級外傷登錄資料庫之評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構病歷雲端化可行性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強化「衛福業務數位轉型服務躍升計畫」績效指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人體試驗資料庫與健保資料庫整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逐步落實提高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召開會議了解身心障礙日間照顧機構第一線之服務困境辦理情形,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檢討對於托嬰中心體罰、不當管教罰則之說明,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九)「肥胖防治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二十一)「兒童肥胖防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二十三)「肥胖防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三十五)「居家護理所或社區醫療資源納入低出生體重兒追蹤關懷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四十五)「肥胖防治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健康署決議(五十一)「成人肥胖防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一四八、經濟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台水公司經營績效改善、成本控管機制及工業用水是否調漲」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四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轉投資天然氣事業之公司治理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一五○、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地籍及不動產服務業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五一、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6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五二、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地方制度與自治督導」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五三、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一般行政」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五四、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不動產交易管理與輔導」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五五、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統計業務專案計畫」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五六、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築研究所「國外旅費」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五七、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建築研究所「環境控制」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五八、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移民署「貫徹執行入出國及移民政策」之「通訊費」預算凍結6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五九、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移民署「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六○、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移民署「國外旅費」及「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六一、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移民署「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六二、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保安警察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六三、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獎金」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六四、內政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警政署「端正警察風紀與激勵員警士氣及強化各警察單位內部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六五、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一)派員出國計畫、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分別凍結百分之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六六、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二)海洋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六七、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三)一般行政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六八、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四)海洋業務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六九、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五)海洋資源作業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七○、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會決議(十六)海域安全作業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七一、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決議(一)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七二、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決議(二)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七三、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決議(三)派員出國計畫、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分別凍結百分之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七四、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決議(四)海巡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七五、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決議(十四)通信資訊管理作業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七六、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決議(十五)通信資訊管理作業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七七、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巡署決議(十六)艦隊勤務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七八、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七九、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二)海洋保育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八○、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十三)海洋保育業務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八一、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十四)綜合規劃作業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八二、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十五)海洋生物保育作業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八三、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十六)海洋生物保育作業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八四、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十七)臺灣海域生態環境守護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八五、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洋保育署決議(十八)臺灣海域生態環境守護計畫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八六、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海洋研究院決議(一)派員出國計畫預算凍結百分之二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八七、海洋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海洋研究院決議(二)海洋研究業務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處理。 一八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商業行政資訊維護計畫」業務費預算凍結1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八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推動商業科技發展─01物流國際化與科技化推動計畫」業務費預算凍結1%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一般行政─07經貿談判」預算凍結1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九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物流國際化與科技化推動計畫」及「電子商務發展與安全推動計畫」業務費預算凍結1%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九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九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九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標準檢驗局「建立度量衡及標準檢測驗證」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九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標準檢驗局「標準檢驗及度政管理」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九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標準檢驗局「標準檢驗及度政管理─強化商品檢驗及驗證效能」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九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貿易局「一般行政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業務費」預算凍結1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九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貿易局「強化新南向政策之貿易推展相關措施」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一九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貿易局「數位貿易」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貿易局「一般行政─04資訊管理業務─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貿易局「國際貿易」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際貿易局「國際貿易」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科技應用─01運用科技創新轉型升級」預算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與持續轉型計畫」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科技應用─01運用科技創新轉型升級」預算凍結6,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科技應用」項下「02促進小型企業創新研發」預算凍結2,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水岸土地利用管理」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水利行政及水權業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水利署「水災智慧防災計畫」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技術處「科技專案」預算凍結1億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一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商業司「推動商業現代化項下01連鎖加盟及餐飲鏈結發展計畫業務費」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一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商業司「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一三、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商業司「推動商業科技發展」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一四、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營事業委員會「國營事業管理」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一五、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礦務局「礦務行政與管理」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一六、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礦務局「礦務行政與管理」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一七、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礦務局「礦業及土石科技發展」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一八、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部辦公室「經濟行政與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一九、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部辦公室「經濟行政與管理」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項下「02強化產業智財創新能量」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二一、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工業局「工業技術升級輔導」預算凍結5,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二二、經濟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投資審議委員會「投資審議─01投資案件之審核及管理」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二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產業發展─03擴大推動人工智慧物聯網(AIoT)創新應用及國際輸出」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二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深化推動政府資通訊應用建設」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二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社會發展及計畫審議協調」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二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中興新村北、中核心維運」預算凍結5%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二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01國土、區域、離島發展政策與公共建設計畫之審議及協調」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二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02永續發展計畫之協調推動」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二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健全資訊管理,提升應用效率」通訊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人力資源發展」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三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促進人力資源發展」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三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三三、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績效管理」預算凍結1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三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強化經貿競爭力─01推動法規調適及法制革新」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三五、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推動法規鬆綁與革新、強化經貿競爭力」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三六、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三七、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三八、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檔案管理局「檔案應用服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三九、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檔案管理局「深化國家記憶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四○、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檔案管理局「文檔資通系統安全」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6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四一、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檔案管理局「文書檔案資訊系統」資訊服務費預算凍結6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四二、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檔案管理局「文書檔案智慧鏈結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處理。 二四三、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提供新南向來臺留學生獎學金,並協助學成後就業媒合」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四四、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交流」預算凍結2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四五、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中等教育」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四六、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三九)「學生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四七、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該部決議(一四○)「學生輔導及性別平等教育」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四八、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前教育」業務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四九、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業務費預算凍結百分之五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一、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前教育」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二、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完善法令與行政」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三、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四、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事務與校園安全及衛生教育」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五、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升午餐品質」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六、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幼兒園輔導、評鑑及課綱推廣」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七、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學前教育業務及促進幼教發展」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八、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二五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國外旅費」預算凍結30%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六○、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一般行政」預算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六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保障暨培訓」預算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六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保障暨培訓」預算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六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保障暨培訓」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六四、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六)「保障暨培訓」預算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六五、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八)「一般行政」預算凍結6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六六、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九)「一般行政」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六七、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保障暨培訓」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六八、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一)「保障暨培訓」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六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文官學院「一般行政」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七○、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決議(一)「人力資源研究發展」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二七一、(密)僑務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機密性僑務工作業務」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之「教育訓練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三、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之「國內旅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四、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五、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資通電軍指揮部第4目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之「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六、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陸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七、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海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八、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4目項下「通信電子與資訊管理」之「軍事裝備設施養護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七九、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5目中「國軍HF通信機換裝案」預算凍結3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5目項下「TPS/FPS-117雷達性能提升案」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一、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空軍司令部第5目中「寰展計畫」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二、國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憲兵指揮部第5目中「國軍HF通信機換裝案」預算凍結8千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第1目「醫學臨床教學研究」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第2目項下「退除役官兵就學輔導措施」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第2目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中「設備及投資」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第4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第4目項下「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六)第4目項下「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談」之「業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八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七)第4目項下「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管理作業」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八)第4目項下「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1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九)第5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第5目項下「幹部在職及役男替代役訓練」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一)第5目項下「辦理統計與資訊管理作業」中「設備及投資」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二)第5目項下「辦理榮民工程公司清理計畫」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三)第6目項下「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四)第6目項下「社區醫療服務」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五)第6目項下「高齡醫學發展照護」中「獎補助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六)第6目項下「偏鄉公費醫師留任獎勵計畫」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二九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七)第6目中「獎補助費」之「對特種基金之補助」預算凍結39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八)第7目「林區永續經營」預算凍結3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九)第8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第8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一)第8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之「一般事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二)第8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凍結4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三)第8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四)第8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五)第8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七)第8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八)第8目項下「就養榮民給與等經費」中「獎補助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九)第8目「榮民安養及養護」預算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六)第8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2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二、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第10目第1節項下「臺南及雲林榮家家區設施環境總體營造中程計畫」預算凍結3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一)第10目第1節項下「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中「設備及投資」之「房屋建築及設備費」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四、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二)第10目第1節項下「服務機構房舍整建工程」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五、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三)第10目第2節項下「服務機構車輛汰購」中「設備及投資」之「運輸設備費」預算凍結4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六、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四)第13目「退除役官兵退休業務」預算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十七)第2目項下「退除役官兵職業技術訓練」中「業務費」之「通訊費」預算凍結5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八、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十八)第5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凍結10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三一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十九)第5目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議事處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處理。 主席:報告院會,第三二○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除第三二七案至第三二九案,第三三一案、第三三八案、第三四一案至第三四五案、第三五一案至第三五四案、第三五六案、第三五八案同意展延審查期限外,其餘各案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三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財政部函送「107年度中央政府債務控管情形報告」案等21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三二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防災、減災計畫如何與前瞻計畫整合專案報告案等15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三二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全球人壽承受國華人壽案,相關補助款運用情形案等12案,均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三二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或審查考選部函為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錄取不足額較嚴峻之類科研議改進等相關配套措施」專案報告等17案,已逾年度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三二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司法院函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108年度決算書等2案,已逾決算法第28條所定審議期限,請查照案。 三二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送「中華民國109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案,業經本院第10屆第3會期第5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展延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二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五條、第九條及第六條附表案,業經本院第10屆第3會期第5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展延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二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公告「基於環境保護或安全考量不宜設立工廠者」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二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二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條文及第二十三條附表一、第二十四條附表二之十七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九條附件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三條、第五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驗證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實施優良農產品驗證制度」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公告「實施優良農產品驗證制度之特定農產品類別及品項」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機構與農產品經營者簽訂驗證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溯源水產品溯源資訊項目及標示方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工廠設立許可或核准登記附加負擔辦法」第十一條之三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三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溯源林產品溯源資訊項目及標示方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大閘蟹苗進口應遵行事項」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四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四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加工出口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等9項法規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四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第一條、第四條、第六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四四、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應經核准之貨品」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四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函送「國家發展委員會促進5G及人工智慧導入智慧城鄉物聯網創新應用補助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四六、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公用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及場所之民間檢查機構認可辦法」第八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四七、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養殖漁業生產區設置及管理準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四八、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家畜死亡保險實施及保險費補助辦法」第五條、第六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四九、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豬隻死亡保險強制投保及保險費補助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拖網漁船禁漁區位置及有關限制事宜」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五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會漁會信用部對贊助會員及非會員授信及其限額標準」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五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農會漁會信用部淨值占風險性資產比率管理辦法」第五條附表二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五三、本院經濟、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內政部會銜函為修正「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第五條條文及第六條附件一、附件三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五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海洋委員會函為修正「國家海洋研究院編制表」等2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五五、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修正「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四條之一、第八條條文及附表三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五六、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財政部函為修正「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部分條文案等8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五七、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中央銀行函為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五八、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為修正「國有動產贈與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三五九、本院委員管碧玲、李德維當選第10屆第5會期程序委員會召集委員。 質 詢 事 項 一、本院楊委員瓊瓔,鑑於農委會所提供的天災現金救助不到作物生產成本的2成,連復耕的費用都不夠,讓農民血本無歸,天然災害救助是維護農民經濟安全最基本的保障,已經無法再拖延,建議修訂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額度,全面提高現金補助額度,由農委會積極協助農民分攤成本,適度移轉務農風險,不能讓靠地存活,看天吃飯的農民,獨自面對洪水暴雨乾旱,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二、本院楊委員瓊瓔,針對由臨時工廠登記轉特定工廠登記的企業,希望能予以開放引進移工,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三、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衛福部保護司資料統計指出,我國有近兩成的性侵被害人屬於弱勢證人,多達1,800人,然而我國司法詢問員卻僅有166人,明顯不足。爰要求行政院盤點現有資源,並加速補上司法詢問員之缺口,並針對各縣市之狀況,補足相關資源,以維護被害者權益,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四、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全球氣候變遷快速、影響範圍日漸擴大且加劇,台灣為跟上國際2050淨零排放潮流,近年積極推動國內能源與產業綠色轉型,其中也包含農業綠色轉型。然而,歐盟早在2015巴黎氣候協定簽訂後,就開始針對農業綠色轉型進行討論,以落實國際承諾,但我國直到110年9月1日才成立「氣候變遷調適及淨零排放專案辦公室」專責辦公室,籌劃農業部門因應氣候變遷政策與淨零排放策略與路徑,籌劃與轉型速度如牛步,遠落後國際;且在短暫的兩個月內,召開27座談會,平均每場僅約70人參加,平均每場獲得建言僅約7條,略顯倉促,恐有溝通不足導致政策不夠周延,弱勢小農權益受損之情形。爰要求農委會在貼合產業需求的同時,也應顧及弱勢小農發聲之權益,辦理座談外,更應下鄉傾聽農民需求,輔導弱勢小農一起跟上轉型浪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五、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農委會禁止民眾飼養或輸入比特犬,違者最高可罰廿五萬元,既有飼主須於明(112)年2月底前登記備查才可飼養,但仍不可再繁殖。新政策上路,出現比特犬棄養潮。比特犬生性兇猛、攻擊性強,遭棄養之比特犬,恐造成民眾與其他動物之危險,也因其天性,將造成我國動物防治所的收容壓力。爰要求農委會就比特犬棄養問題,研擬對策,減緩因棄養潮而對動物防治所帶來的收養壓力,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六、本院張委員育美,鑑於國內「二歲幼幼班」嚴重不足,導致許多家長、尤其是婦女在請完二年育嬰假、準備回到職場時,欲送孩子到幼幼班卻無法覓得幼兒園或托兒所可以托育。甚者若未有家人能幫忙照顧,亦僅得離職在家照顧孩子;二歲幼兒托育需求顯有不足,增設幼幼班刻不容緩。針對二歲幼兒托育量能未臻完善,增加家庭經濟負擔和家長照顧幼兒之困擾,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以上質詢事項,詳見本期質詢事項全文)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進行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主席:在進行質詢之前,先請林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林秘書長志嘉: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外交部吳部長釗燮本日上午10時至中午因公請假,由田次長中光代表列席;僑務委員會童委員長振源本日因公請假,由徐副委員長佳青代表列席;中央選舉委員會李主任委員進勇本日下午3時30分起因公請假,由陳副主任委員朝建代表列席。 立法院第10屆第5會期3月18日(星期五)施政報告質詢行政院請假首長 請假首長 代 理 人 事    由 備  註 外交部 吳部長釗燮 田政務次長中光 因公請假(處理重要外交事務) 上午10時至中午 僑委會 童委員長振源 徐副委員長佳青 因公請假(赴美國各地出席「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揭牌、世界臺灣商會聯合總會理監事聯席會議活動暨訪視僑社,並依規定進行返國後之隔離檢疫暨自主健康管理) 整天 中選會 李主任委員進勇 陳副主任委員朝建 因公請假(主持選務重要會議) 下午3時30分起 主席:現在請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質詢。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0時37分)有請蘇院長,我也想邀請山林治理機關的各位首長上台。院長好,我想先跟您致敬,因為您上任之後在非常多攸關原住民重要的法案有重大的突破,就像昨天,關於原保地的管理跟利用非常重要的一個法案「原保地管理及利用條例」,昨天行政院已經送出,近期會進入立法院一同審議、討論,屆時也希望行政院對於原住民委員的一些意見能給予支持,我在此先謝謝院長。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38分)委員你好。謝謝委員肯定,我們一起努力。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院長,我今天的質詢,為什麼會邀請所有山林治理機關的首長一起上台,其實是我想要討論關於山林的政策。我記得院長您在2019年10月有一個「向山致敬」的記者會,當時我看到您說了一個例子,您的經驗,就是在大一的時候,您曾經去爬過魯凱族的聖地,就是大鬼湖。您提到當地的嚮導,那是一個沒有路的山林,可是他們拿著鐮刀在前面開路,您的印象非常深刻。其實您在說這個例子的時候,我自己的腦海裡面就有一個非常清晰的畫面。因為我們住在山上的孩子都很清楚知道,在這些嚮導、老獵人的心中好像有一個指南針,尤其是在參天樹林裡或是在沒有月色的黑夜,我們會覺得這些獵人真的很厲害,他們真的是山林的主人。我今天之所以會提到這個,最主要是因為我自己站在原住民的立場,對於山林政策的開放,其實我們非常的高興、非常有所期待,因為我們認為,人進來也能夠帶動我們地方在地的產業。我們特別看到您關於向山致敬的山林政策,4年有編列7億元,希望能夠把登山的環境建置得更好,像那些山屋、步道,甚至我們也看到,對於這些巡山員您都有照顧到,也幫他們加薪到兩萬五。我在這個地方要特別講,幾十年來在山林裡,他們過去的名字是揹工或高山嚮導,現在稱為高山協作員,其實他們長期以來都義務的為國家做救難工作,甚至在那個地方,我們可以看到他們有高風險,也有所謂的高職業傷害,他們勞動的年限其實是非常短的,所以也希望我們的政府未來針對這些山林的守護者能夠多加照顧。 我為什麼會特別的高興?因為長期以來都是威權的封山政策,我們覺得,臺灣既然有這麼豐富的山林寶藏,我們真的希望大家能夠近山、親山。那您有特別提到,其實開放山林是有限度的,因為開放有一個前提,就是在國防上必要或地形破碎而危險,還有原住民的聖地、保育的林地,其實是不能夠開放的,至於其他的地方,像81處的林道,我們都有進行開放。你也有特別要求各部會研擬相關配套措施,我記得非常清楚,您說政府不是責任無限大,所以也希望大家能夠學會自主管理,能夠承擔責任。此外,也透過登山教育讓大家能夠建立對山林正確的態度跟知識。 我們都非常期待邁入2020脊樑山脈旅遊年,但是很不巧就是碰到了全球COVID-19疫情的干擾,在這樣的干擾之下,我們看到各國都提出非常嚴格的出入境管制,所以在國內就爆發了登山熱潮跟尋找秘境的熱潮。我不曉得院長您知不知道,那個時候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就是在疫情大爆發的時候,原住民幾乎全國各個部落都成立了自主的防疫站,也就是說,原住民互助共好的民族性在這個時候展露無遺,可是卻要面對一些衝突。因為部落的人覺得我們原鄉地區的醫療量能不足,所以非常擔心疫情的侵入,但是有很多人問:為什麼不准我們進部落?為什麼要封山?為什麼要封路?在疫情趨緩之後,湧入了更多的人潮,因為我們有一些林道都已經開放,加上山地管制也拿掉了,而且也沒有所謂的總量管制,沒有法源的依據,因此山難事件可能就增加了。有一點比較重要,就是我們山林生態的承載量,我們發現有很多的垃圾,也有人占地為王,甚至有很多原住民的古蹟被破壞,還有隨地大小便的問題等等。我知道院長有特別責成秘書長召開過兩次跨部會的座談會來檢討山林政策,我知道院長非常的用心。 關於我自己的部分,因為身為一個立法委員,我們就會接到很多的陳情,像是泰雅族那邊北德拉曼的巨木步道,或是像在信義鄉南投那邊布農族的丹大林道,甚至是魯凱族的萬山岩雕等等。我這兩年擔任立法委員,其實接受的陳情也不少,但我們就是陪伴、就是傾聽,有時候我會拿出我自己過去在地方政府陪伴、輔導的經驗。舉個例子來講,像過去因為在八八風災之後有大量的土石,在南部有非常多河川的土石堆高,所以吉普車就可以直接開進來,有尋找秘境的人找到了哈尤溪的七彩岩,有很多人進來。我要說的就是,其實之所以會發生衝突,就是因為有地方的人看到這種產業的生機,因此他們就藉著地利之便,用自己的吉普車載人進去。可是問題就來了!因為有非常多外面的吉普車進來,地方的人也知道我們的生態承載量不應該這樣子毫無管制,但是當我們在阻擋別人的時候,別人會說:為什麼你可以阻擋我?你是用哪一條法阻擋我?或者是我們看到外地人帶來很多垃圾,於是我們要酌收清潔費,因為要找人去當清潔工,可是外地人就說:你憑什麼要收清潔費?法源依據在哪裡? 當時面對這樣的困境,我們當然就知道必須要找法源,依照觀光發展條例,當時我們就劃設了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也因為這樣而有總量管制的依據,可以去管制遊客的行為,可以收取一定的費用,也可以要求一定要用在地的導覽人員帶領進入,所以現在這個地方大概1年已經有超過1億的在地產業生機。院長,但是我在這個地方要提出一些訴求,希望等一下院長可以給我們一些指示。在處理這麼多陳情案的過程中,我舉萬山岩雕為例,其實萬山岩雕是當地人的聖地,但是我們發現有很多旅行社在辦登山旅遊團,除了公然在網站上招攬客人之外,也可能會聘用當地的人帶他們進去,但是您知道吃人嘴軟、拿人手短,在他帶人進去的時候,即使看到外來的遊客有一些不當的行為,其實他也不敢講。因此我們就發現,官民合作真的很重要,我們怎麼樣賦予在地人管理的權限顯然就變成很重要的一件事情。 所以我特別提出我的希望,第一,有很多的衝突是來自於他們一定都會問:你憑什麼不准我進去?可是我們的生態承載量、關於總量管制,因為我們沒有辦法在大家要去的每一個地方都劃設野生動物保護區、劃設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我覺得這是一個全國性的問題,所以在總量管制這方面,這是第一個我想要請院長幫忙的部分,看怎麼樣可以有一個總量管制的依據。第二個要請院長幫忙的就是,為了要落實原基法的共管,我們認為是不是應該訂一個所謂的定型化契約,然後把這些實質的共管內容放在定型化契約裡面,提供給我們的治理機關跟部落參考,我想這也是在未來要往部落公法人前進時的一個非常重要的依據。 最後就是院長非常關心的登山教育這個部分,因為我覺得所有的問題都應該回歸到教育,要建立責任跟態度,舉個例子來講,像在屏東有一個已經廢棄的泰武國小,剛好在北大武山的登山口,屏東縣政府很想要在這裡設一個登山前進基地,除了可以做為救難的訓練場所,也可以在那個地方做很多的登山教育,提供給這些登山遊客等等。所以我們也希望,是不是所有山林治理機關在入山口都有一個這樣的登山前進基地,讓部落能夠一起來共管?這樣就不會讓登山客在經過部落狹小道路時只有帶來一些不好的經驗,像車流會造成地方的交通阻礙跟危險性,或者帶來噪音、帶來垃圾。我認為如果能夠有這樣的登山前進基地,就可以為我們整個山林開放登山達成跟部落共好這樣的目標。以上幾個訴求想請院長幫幫忙,謝謝。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指教,一直都關心,而且正面給我們肯定,將遇到的問題提出來給我們指教,我覺得這都是非常對,也非常令我們尊敬及感謝。 「向山致敬」這4個字,開放是政策,致敬是態度,所以怎麼樣圓滿達成?在一開始變化的時候難免會有各種磨合,這是需要的,我感謝各部會大家都很認真朝著開放來做,把它做到能讓大家滿意的尊敬,因為是協同各部會,所以有請秘書長在開放這一段時間後整個盤整。 剛才委員所指教的像泰武國小做為登山基地,部長告訴我這個中央有補助,我們對於總量管制也有相當作為,我請部長報告一下。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 徐部長國勇:向委員報告,關於總量管制,我們在生態保護區都有,這個你也知道,國家公園都有,而且沒有經過國家公園管理處同意一定不能夠進入,這一點是有總量管制的。另外像遊憩區等等,這個當然就是比較開放,但是委員也知道我們會用一種實質的管制方式,沒有停車場卻有那麼多車輛要怎麼進入?所以我們會用交通等等的方式做另外一種型態的管制,事實上也可以達到相關的效果。剛剛提到的,我記得好像也跟委員報告過,針對北大武山的部分,我們有跟屏東縣政府一起合作,也補助一些經費,當然沒有補助到完全足夠,但已經跟屏東縣政府一起合作,應該是可以做得相當好。至於其他部分,委員提到在地部落的專人,要進去墾丁國家公園的部落,需要的嚮導一定是我們原住民朋友,而且相當有經驗,甚至當時很多原住民朋友反對開放,後來他們發現來當嚮導可以讓他們認識原鄉文化,有一定的生活保障也很好,這個我們有在做。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謝謝部長。 蘇院長貞昌:另外農委會有在做的也向您報告一下。 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剛剛講的四點,我完全同意,總量管制限制按照森林法,就自然保育區、野保法,其實都已經有在進行,更重要的是所有新劃設保育區或野保部分,都是先跟原住民討論好,最近3個禮拜前的丹大林道,我們就是跟當地部落討論好之後,將來會劃設1,000多公頃自然保育區,更重要的是將來的生態調查及導覽方面,都是當地的原住民,所以林務局現在跟原住民是夥伴關係,反而因為這樣,山林有更多遊客進入的時候,原住民可以返回原鄉…… 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好,我在會後再回應,因為並不是每一個地方都可以劃設,這樣緩不濟急,也不是每一個地方都有管制強度,也不是每一個地方都願意像屏東縣政府做登山基地,所以我們希望討論的是整個政策面的部分,謝謝院長。 主席: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10時54分)蘇院長好。我們所關注的歷史性的一刻,長久以來我們一直認為憲政要改革,憲政要改革,我想18歲公民權入憲是最沒有爭議的,院長也全力支持,也認為應該要憲改。但是昨天游院長所主持的朝野協商又卡住了,院長,你怎麼看?在野黨的國民黨一直卡、卡、卡,讓我們歷史性的憲政改革又卡住了。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55分)委員,你好。謝謝委員指教,確確實實18歲公民權入憲是非常必要,符合世界潮流,也符合臺灣主流民意,我們全力在推動,希望各政黨不分朝野一起把這個共識性最高的部分能夠入憲,這需要大家一起努力,我們一起加油。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們呼籲朝野合作,在這個會期用最快的速度將沒有爭議的18歲公民權趕快憲改、趕快修憲,我希望各政黨大家都要努力,在野黨真的不要再卡、不要再擋,也不要用各種理由擋住歷史性憲政改革的這一刻。院長,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對。 何委員欣純:我們一起努力,希望這個會期能夠完成。 蘇院長貞昌:是,這符合世代正義,也可以鼓勵年輕人參與公共事務。現在的資訊發達、社會透明,年輕人其實對各方面也都有相當多好的主張意見,18歲公民權入憲已經水到可以渠成,請各政黨一起努力,讓它趕快入憲。謝謝委員,這個講法很對。 何委員欣純:謝謝院長。接著我要關心年輕人及很多人關心的,就是最近的空污議題。院長,這是一個大問題,我們整個西半部這幾天都籠罩在空污陰霾裡面,尤其臺中,這張是臺中七期的照片,你看霧茫茫的一片。 院長,我知道中央花了很多心力在做空污防制,我們也知道污染源有境外的、境內的,我們知道針對境內的污染源,我們有分門別類投入資源希望去防制,我也謝謝環保署在院長支持之下投入了很多,我盤算了一下大概有500多億元,就是要做空氣污染防制的各種方案、措施,但空氣污染的防制是中央、地方要一起合作的,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對,我們覺得,空污沒有人喜歡,政府也有責任減少空污,對於這方面,從蔡總統上任以來非常努力,也謝謝委員一直支持,尤其臺中用電大幅增加,現在發電已經不足以使用,都要靠周邊發電給它。蔡總統上任以來,我們一直減少燃煤,甚至減少到600萬噸,臺中市盧市長也公開講過,多次空污有改善。我們還是希望地方配合,大家趕快讓天然氣代替燃煤,讓臺中的發電能夠早早以氣換煤,快、快、快,委員講的很有道理。我是不是請部長向你報告一下? 何委員欣純:院長,你剛剛有提到盧市長說空氣污染有改善。有改善、天氣好的時候,他說是他的功勞;沒改善、天氣不好的時候,他說是中央的問題。我看盧市長昨天在市議會報告的時候還是怪臺中火力發電廠,他還是牽拖中央的能源政策。所以,剛剛院長講得很好,我們的能源政策就是正向的,我們要投入資源、我們要以氣換煤嘛!以氣換煤這樣的能源政策是對的,但是中央對的能源政策卻被牽拖、卻被誤解、曲解,然後什麼都怪中央,我覺得這是不對的態度。中央對的事情就要去做,臺中市政府為了以氣換煤,就臺中火力電廠,過去拖了15個月、被擋了8次,臺中市政府用都審的手段來擋,我想經濟部長王部長最瞭解。 王部長美花:是,沒有錯。燃氣機組的部分就是因為這樣子,沒有辦法通過臺中市政府的都審,所以確實延後,最快也要到2025年8月才可以上來,第二個機組要到2026年8月才可以上來,我們就是希望這個趕快順利通過,臺中市政府跟我們一起合作讓燃氣趕快上來,我們確實就可以降低燃煤的燃燒。 何委員欣純:是啊!因為臺中市政府用都審的手段擋了15個月,所以行政院在去年用發特種建照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不能再擋下去了,不能再被卡住了,我們要快、快、快。臺灣人的肺、臺中人的肺,大家都希望空氣越來越清新,空氣越來越好,空氣污染要改善。我們2025年還要拚燃氣機組發電,我都覺得太慢了,我們希望能夠快,好不好? 王部長美花:是,這個部分我們一定會儘快處理,即使是現在在燃燒的燃煤機組,我們也花了400多億元做空污的改善,跟以前相較大大地改善了空污;舊機組跟新機組,不僅是燃燒量,而且燃燒的效率其實也都有變好。這幾天的空污其實有很多因素,包括境外的,包括不流動的問題,真的不要都把中火的問題當作唯一的因素,我覺得這樣對中火非常不公平。 何委員欣純:臺中火力發電廠當然有它需要改善的地方,因為它確實也是空污的來源之一,但是不是唯一。 王部長美花:是。 何委員欣純:境外的我們無能為力;環保署署長也在這裡,我們針對境內很多不同的移動污染源或者是其他的污染源,做了很多努力跟改善。我要拜託院長,我們的以氣換煤在剛剛王美花部長的解釋之下,我希望能夠趕快,快、快、快。我們降低空氣污染就是要把民眾的健康擺在第一位。 院長,我得到一個訊息,如果臺中市政府未來再用其他都市計畫的手段,或者是其他程序再一次杯葛,行政院的態度呢?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我們都知道要針對問題才能解決問題,不能空口說很好的口號,動作卻是卡著,像這樣白白卡了15個月就是浪費,只有找到問題的解決方法,大家一起努力,像以氣換煤就是減少燃煤,用天然氣,這就是減少空污正確的一個作法,可惜過去浪費了15個月,中央不得已用特種執照,已經在進行,我們希望地方往後都能跟中央一體,往正確的道路走,減少口水、謾罵,實際多做一點事,我覺得這才是正確的。何況臺中因為人口增加、產業發達,需要用電,現在都已經靠別的地方發電補給它、給它用,這樣說起來,對別的地方也不公平。我們只有一個國家,只有一個地方,不是計較哪裡,而是大家一起解決問題,這樣才是健康、正確的態度。 何委員欣純:不要浪費口水,而是真正用我們的時間、精力,找對方法好好的面對問題、解決問題。 蘇院長貞昌:正確。 何委員欣純:我們中央、地方一起合作,把空氣污染的防制工作做好,這是我們應該一起努力的,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對。 何委員欣純:我拜託部長、署長,也拜託行政院大力、全力支持,未來如果臺中市政府又用其他都計的手段卡我們的燃氣機組上線的話,行政院要拿出魄力,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好。 何委員欣純:因為一定要快,以氣換煤的能源政策要落實、要做、要趕快,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好。 何委員欣純:到時候要拜託你。 蘇院長貞昌:好,應該的。 何委員欣純:謝謝。院長,我要問一個現在全臺灣最關心的缺工問題,我相信很多委員大概也都注意到這一件事情,全臺的各行各業,全臺的產業大缺工,這個缺工的問題當然有少子化的問題,當然也有跟著時代改變,各行各業轉為數位化,或是在家工作、SOHO族的工作型態改變、勞僱關係樣態改變等很多因素,但是缺工是不爭的事實,包括中部的很多傳統製造業或是服務業事實上都有缺工的問題,這個缺工的問題要怎麼解決?尤其臺中的汽車五金零件、手工具、機械及工具機產業等等,很多中階技術人力是最欠缺的。我知道行政院、勞動部有推出留才方案,院長,我知道你大力支持,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對,委員講的很正確,臺灣確實有缺工的現象,原因有幾個方面,第一,臺灣經濟創11年來最高、最好,所以各種產業都需要工。第二,我們臺灣政府投入大量的公共建設,這方面可以看出各地也都需要各種能力、程度的工。第三,我們看到整個疫情趨緩後,餐飲業、零售業、旅館業的門口都掛著要僱用的訊息,連小吃攤都想要請工,開好條件卻請不到。其次,臺灣的工作型態改變,有些人不願意做某一些工作,這些必須靠外籍勞工。所以現在我們有幾個政策,第一,高階的工作人員也都延攬外國籍的。第二,中階的工作人員在臺灣做久了,我們採取留才久用的政策。就是他做久了一件事,認同我們這個地方,已經是個人才,不要讓他跑掉,被別的國家拉去。 何委員欣純:因為他還有技術囉。 蘇院長貞昌:對,我們儘量留才久用,包括延攬外籍留學生,都讓他留下來,這個很有成績。第三,開放移工進來。我們的疫情好轉了,你注意看,現在我們的本土確診很少,為什麼境外移入的多?有一些是境外旅客進來,有一些是我們的移工,不過我們現在已經讓外籍移工大板塊進來,我們大開放,這一方面也由勞動部、經濟部看哪一些產業需要,我們專案開放。尤其委員選區的手工具業者、製造業者去年大賺錢,他們也很需要,我們都會專案處理,委員如果有指教,我們隨時都願意再繼續…… 何委員欣純:我建議院長,勞動部跟經濟部應該合作,再次一次通盤檢討,在後疫情時代,像院長所講的,經濟成長幅度那麼高,訂單接那麼多,造就那麼多就業機會,但是有一些就業機會是我們本地勞工不願意做或是不適合做的,所以需要外籍移工。我們希望,就外籍移工在各個產業的比例或整體總量管控的政策,是不是能夠適度檢討以符合現況,就如同剛剛院長所說的專案輸入或者專案申請? 蘇院長貞昌:對,這個委員指教得很對,還不止勞動部、經濟部,連公共工程委員會、教育部、內政部、移民署,這個常常都是各部會,有時候是秘書長主持,有很多時候還要由我主持,我們現在就如委員指教,往這一方面在大步前進,而且一直朝這一方面,也很有成效。 何委員欣純:院長,我希望這個檢討要快,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好,應該的。 何委員欣純:我知道有在檢討,但還不知道結論跟結果或是執行方式。剛剛講留才久用的政策我知道在進行中,也即將要公告,是不是? 許部長銘春:4月底一定會上路。 何委員欣純:但是只有留才久用這個政策4月底一定要上路。剛剛院長指示的,各個產業外籍移工的比例或是整體總量管制政策的調整,我希望能夠快,好不好? 許部長銘春:……缺工需要移工,都可以跟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向勞動部的…… 何委員欣純:趕快整體檢討啦!好不好?真的大缺工。謝謝。 主席: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質詢。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1時10分)主席、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本院委員、媒體記者女士先生。蘇院長、老長官,Nga'ay ho。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13分)委員,Nga'ay ho。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再次來談請蘇院長核定國軍志願役的薪資,而且是在調薪之後要再提高,大家都知道有調薪了。本席在去年11月2日也質詢過蘇院長,非常精良的軍備,更要有專精的國軍來操作。我們看國防部109年調薪前的資料,有關志願役士兵實領的薪資待遇,二等兵是3萬0,958元、一等兵是3萬2,404元、上等兵是3萬5,568元;再看到2021年的勞工基本工資,月薪是新臺幣2萬4,000元,2022年有調薪,基本工資調高為2萬5,250元,如果我們看2020年全年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平均薪資為4萬5,543元。與剛才志願役相關軍人的薪資比較我們可以發現,我上次也特別提到,二等兵調薪前的薪資只比2021年的基本工資多6,000元,而上等兵的薪資比平均薪資少了將近1萬元,二等兵的薪資更比平均薪資少1萬4,000多元。所以我特別希望國防部及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等相關單位,還有院長要支持、要核定,而且要朝向這方面。我們一直購買軍備,是需要的,但是也需要專精的國軍來操作。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為每位國軍弟兄來呼籲,我們認為,委員注重這方面是值得肯定,不過國家薪資制度跟調整幅度,一方面要注意全盤、全國,一方面要注意負荷能力……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院長,就是比全國少嘛!現在志願役軍人的薪資就比全國少,我都比較了。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們剛剛為全國軍公教調薪4%,是25年來調幅最高的……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對,我都知道。那個都是…… 蘇院長貞昌:蔡總統上任以來,調了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上次也是這樣講,表示不願意…… 蘇院長貞昌:國民黨8年才調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回去好好研議啦!你不調我們也沒辦法。 蘇院長貞昌:好,研究。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接下來,請行政院依法廢止撥用不符合退輔條例第七條規定,且係原住民實際使用祖先之土地,並返還原住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七條規定,凡為輔導退除役官兵就業所需用之土地,得依法撥供退輔會配合國家經濟建設計畫使用之。我們都支持,也一直都在做,但其條件是什麼?是退除役官兵就業所需用之土地,而且是配合國家經濟建設使用。我們看看國有財產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國有財產撥用之後,如果用途廢止或是變更原定用途的時候,應該由財政部呈請行政院廢止撥用。 財政部依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06年4月12日決議函請退輔會應依法移交國產署接管,就是不符合退撫條例第七條的,要還給國產署接管,但是退輔會至今置之不理。原住民族卑微的要求,只是就我們原住民鄉親一直使用的,雖然當初撥用給退輔會,但因為退除役官兵也沒有那麼多人,就沒有使用到,我們鄉親還是一直使用自己的土地,像這樣微小面積的土地,退輔會都以委託經營為理由,這根本就不是理由,因為他們委託經營給民間,就不符合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的第七條,所以就要依國有財產法第三十九條處理。這請院長處理,因為這是行政院要核定廢止的,所以請院長能夠要求國產署及退輔會儘快辦理,那是我們一直在使用的土地,面積非常小,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好,看哪一個個案,請相關部會瞭解,看看委員有什麼指教,參酌研究看看,謝謝。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依法辦理啦! 接下來是都會區原住民安居的權益,我們看這個老照片,這是基隆市kihaw奇浩部落民國81年以前的樣貌,民國81年臺灣省政府以1億5,000多萬元經費興建基隆市海濱國宅原住民戶(包含住宅及公共設施)。下一張是蓋好的照片,1995年房子落成啟用。1991年的時候,行政院當時是郝柏村當院長,核定了這塊土地,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這是剛才提到的基隆市Kihaw部落。 民國84年,本席在省政府擔任原住民行政局副局長,中央、省及臺北縣政府以2億1,000多萬的經費價購新北市新店中正原住民住宅,價購的經費是2億多元,包含了住宅及公共建設,這張照片就是新店中正原住民住宅。民國91年至95年,本席當時已經擔任中央原民會副主委,夷將是臺北縣政府原民局局長,而蘇院長是臺北縣政府縣長。當初包括中央補助款2億1,000多萬元以及臺北縣政府自籌款,總共的經費是2億4,000多萬元,興建了新北市三峽隆恩埔原住民族文化部落,請大家看這張照片,這裡面包含了住宅跟公共設施。 剛才講的都是在還沒有原基法、住宅法的時代。目前原住民都會區人口,已經占全體原住民人口的48.7%,原基法第十六條規定,政府應策訂原住民族住宅政策。原基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政府對於都會區的原住民,應對其安居給予保障及協助。住宅法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也就是中央事業目的主管機關─原民會,應視原住民族教育及語言文化等傳承發展需要,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原住民承租之社會住宅。這個法令都規定了,除了原基法,還有住宅法,而經費也都有,我質詢過內政部,他們的住宅基金也可以使用,因為這是住宅法的規定,因此相關經費都有。但我們來比較一下,106年至110年行政院編列了「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原住民部落營造計畫」,總共核定補助3億6,000多萬元,但是只有補助公共建設、公共設施,未包含補助住宅的改善。我們看下兩張圖,3億多元的經費加起來總共補助了25件,其中補助新竹市那魯灣文化聚落新建工程的金額是4,249萬多元,按照我們鄉親的說法,經費是一直追加再追加,自107年至110年,總共是4,249萬9,000多元,但都只補助公共設施。我們看這張照片,這張照片院長你好好看一下,補助經費4,249萬9,000多元,鄉親說都是外來的遊客來玩!我們再看下面幾張相片,這些照片都是新竹市那魯灣部落的現貌,房子還是非常破舊的違建。因為院長沒有看過,所以我就讓你看,主委已經都看過了,也去過好幾次,這些都是現況,入口、道路都是小小的,就在堤防旁邊,其實它旁邊的土地很大。國有土地喔!是國有土地,像剛才蓋的那個溜滑梯,都是國有土地,草坪也很寬,所以要改善這些房子,土地根本沒有問題,經費也沒有問題,前瞻基礎建設經費那麼多,而住宅基金也有錢,這個部分就是要如何去為我們鄉親考量的問題。鄉親認為自己的房子還是這麼老舊,但那麼好的公共設施,都是外來遊客在玩。 我們再看下一張圖,這是目前都會區的原住民部落、原住民聚落,紅字的部分是還沒有改善的地方,剛才我念的是圖上黑字的部分,那是改善過的,紅字的部分則還沒有改善,總共大概有10個部落。有了原住民族基本法、住宅法後,也有住宅基金,請院長、主委能夠實質改善都市原住民族的住宅。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一直關心,而且很認真整理相關資料,這很值得肯定。其實夷將主委這些年來不斷爭取經費,用專款改善了好多縣市的原住民部落。另外,蔡總統在社會住宅推動中,也都保留一定比例給原住民。第三,你現在講的新竹這個部分,過去30年都沒有動,現在林市長開始整個在動,不斷規劃公共設施,進一步有關房屋的改善,也都在規劃進行中,夷將主委會大力給予幫忙,如果有需要任何中央補助,我們都願意,請委員多指教,也加以幫忙。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院長,我長期在內政委員會,住宅法從無到有的過程我都參與其中,包括後來的修正、原住民社會住宅的比例,都是本席在爭取的。 蘇院長貞昌:委員一直很認真,這點我們都給你肯定。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是30年的老公務員了,這個請院長要多支持。 蘇院長貞昌:而且你都會從公務員角度來看,比較專業。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院長,剛才我提到的有10個部落亟待改善。 蘇院長貞昌:對,我們的用心一樣。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要請院長及夷將主委多多加油! 接下來,本席在去年11月2日質詢時特別提到,請蘇院長比照81年行政院郝柏村院長核定增編基隆市Kihaw部落海濱國宅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將都會區原住民聚落土地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民國81年時,還沒有原住民族基本法,也還沒有現在的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十二項,基隆市海濱國宅的土地就核定為原住民保留地,其他的,包括現在已經改善的住宅,像三峽原住民族文化園區、新店原住民國宅、汐止花東新村,臺中市的花東新村、自強新村,這些都應該要比照基隆市的原住民國宅,更重要的是當初臺灣省政府在規劃的時候,基隆市的Kihaw部落是先合併為保留地,所以興建的時候就很快、方便,這是當初的政策,基隆市的Kihaw部落是先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再蓋房子。已經蓋好房子的把它增編為保留地,那麼我們的鄉親就可以免付這些土地租金。另外,這10個還沒有改善的住宅,你就把它的土地合併增編為原住民保留地,合併增編為保留地之後,興建房子就方便、很快,所以這部分並不是沒有很好的參考資料,而且有非常好的績效。院長,這部分可以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以這整張圖來看,你很用功、列得很完整,以前統統都是紅字,現在紅字變成黑字,就是這幾年來的努力和成績,也是由於委員的關心與支持。現在委員希望進一步把它變成保留地,不過應該是本來都不能動、都沒有動的地方,把它改建為好的居住環境,這是第一點。第二點,可以居住、使用是最高目的,改為保留地,有時候又會衍生出另外的土地權屬或其他問題,也就是居住、使用都沒有問題,改為保留地卻可能衍生出買賣、權屬等其他問題,那和居住並沒有必然的關係。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原住民保留地不能隨便買賣,反而更有保障、更有利。 接下來討論下一個議題。當然你沒有答復我,但這已經是我第二次質詢了。 蘇院長貞昌:要不要讓他答復一下?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增編為保留地並不是一個主委可以做決定的,因為這涉及國有財產,包括財政部、國產署,所以必須自院長的高度去推動,我們不要為難夷將主委,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謝謝。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有關原住民族自治的議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四條規定得很明確,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實行原住民族自治;其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蔡總統也特別提到:「我們會加快腳步,將原住民族最重視的原住民族自治法……送請立法院審議。」只是到現在都還沒有送來。蘇院長於110年3月12日在本席質詢的時候特別提到,就原住民族自治法會「分流立法」,但我們不知道分流立法是要怎麼分?所謂的原住民族自治區,夷將主委擔心花蓮會廢縣、臺東會廢縣,本席在此提供不會廢縣的資料供你們分流立法的參考。1989年夷將主委前往中國考察中國少數民族自治區的制度,當時夷將主委是團長。就中國大陸的行政區劃而言,全國有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也有民族鄉。我們來看臺灣原住民族的分布圖,基本上,除了蘭嶼之外,絕大部分原住民都住在中央山脈兩側,包括海岸山脈兩側。我具體建議修正地方制度法,成立原住民族自治縣,我們的條件很嚴謹,除了原住民族鄉(鎮、市)合併後之人口達3萬人以上,還要經過鄉(鎮、市)民代表會同意,比如布農族要成立的話,必須經過信義鄉代表會的同意,還有好幾個,像是那瑪夏、桃源區、臺東延平、海端代表會以及直轄市、縣(市)議會的同意,條件很高。在這種情況下,就不用擔心夷將主委常講的會廢縣的問題,不會!阿美族犧牲一下…… 我們來看外島、離島的情形,包括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以連江縣來講,人口只有1萬3,000多人,我們的門檻比較高,是3萬人以上。以面積來講,我們的面積都比這3個縣來得大,而且有可能成立的包括泰雅族自治縣,人口有9萬3,000多人。還有排灣族自治縣,因為排灣族都在山區,屏東縣議也不會反對啦!魯凱族也可以加入,排灣族人口有10萬4,000多人;魯凱族有1萬3,000多人;布農族有6萬多人,布農族的部分更容易,縣那邊都會同意,因為他們在山上,對直轄市、縣市長來說,就不用跑那麼遠了。另外,太魯閣族有3萬3,000多人。所以這部分並不會造成花蓮縣、臺東縣的廢縣,這樣一來,在原住民族自治區還沒有辦法依原基法及蔡總統的承諾完成之前,既然蘇院長上次說要分流立法,那就分流吧!我們從地方制度法開始先做這樣的實驗,所以要修法,這個修法很簡單,就是增加一條或是增加一項就可以做了。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的女婿是原住民,我的兩個孫女都是原住民,他們的名字也是原住民名字,如果從我算起到我家第三代,統統都是原住民,我不希望他自治,我希望他治理國家,往後我們的國家都是一體,如果還弄這裡自治、那裡自治……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那就只有蘇院長的女兒可以當了。 蘇院長貞昌:委員聽我講,中國的原住民都沒有自治、都是官派,而臺灣的原住民,你看屏東8個鄉都是自己選的,所以……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那是從國民政府就開始了。 蘇院長貞昌:可惜國民政府……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山地鄉民選山地原住民代表,我說那是從國民政府就開始了,你不要講太多,如果講太多就會回到過去的……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們……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很多東西我就不好跟老長官…… 蘇院長貞昌:很多事情不是這裡劃一塊、那裡劃一塊,不是這樣子……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那你所謂的分流立法到底是什麼? 蘇院長貞昌:昨天院會剛剛通過,也送到貴院來。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談的是原住民族自治…… 蘇院長貞昌:昨天行政院院會剛剛通過,一個一個、讓它一步一步達成。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那個是關於土地,我講的是原住民族自治。 蘇院長貞昌:臺灣原住民族的自治比起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有過之而無不及,你可以去比較看看。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那是國民政府就開始做了啊!你講的山地鄉鄉長、選山地原住民,國民政府就做了啊!民國40幾年、50幾年就開始了! 蘇院長貞昌:你現在講的是原住民嘛!我們現在不是在比國民黨或民進黨誰比較會做。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不是,因為你談到歐美、美洲,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我是說臺灣比起世界各國等等,而你現在又要用黨派來分,如果要比較,……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沒有,是你一直要談那個部分…… 蘇院長貞昌:沒有,我是跟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比,不是跟國民黨比啦!國民黨欺負原住民多的是,還把主委抓去關。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院長,我們講國民政府,跟黨派有什麼關係?這是我們政府的體制! 蘇院長貞昌:你剛剛不是講國民政府?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沒有講國民黨,我講的是國民政府!我說國民政府的時候就開始了,我沒有講國民黨,我們要不要倒帶聽看看,可以啊! 蘇院長貞昌:不是……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沒有講,是你的心有問題! 蘇院長貞昌:好啦!我們一起進步啦!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Saicelen! 蘇院長貞昌:Mali Mali!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院長,Saicelen是加油的意思。 蘇院長貞昌:對,Saicelen!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Saicelen! 主席:請郭委員國文質詢。 郭委員國文:(11時42分)院長好。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42分)委員好,你的國文比我好。 郭委員國文:還好啦!郭國文(台語),國文有過而已。 院長,昨天央行升息1碼,為了抗通膨、打炒房,這個政策方向多數人是同意的,但升息之後,一般民眾繳息的壓力會增加,特別是有紓困貸款的民眾,例如企業紓困、個人紓困,或者青年朋友安心購屋貸款的利息壓力會增加,以至於就學貸款的壓力也會增加。去年政府超收的稅入盈餘盈餘超過4,000億元之多,單純就房地合一2.0上路之後,一整年就就增加了268億元,而這268億元還超出過去5年的總和。院長,國家的收入這麼多,口袋滿滿,能不能讓民眾荷包的壓力也不用那麼大?也就是說,既然國家的財政改善得這麼好,面對升息對民眾造成的生活壓力,有沒有可能在院長的指示下,各相關部會包括勞動部、經濟部、財政部等,有沒有減息或者吸收的可能性?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關心年輕人、低收入戶、弱勢等,這一次央行的升息不是針對打炒房,而是就總體經濟面向來考量。如果因此會造成影響,例如購屋族,也是要相當大的金額才會有影響,那個比例相對是少的。另外,委員關心的青年、弱勢、購屋族,甚至於政府準備如何協助租屋族,這是用另外的政策工具來幫忙。 郭委員國文:對,面對接下來他們壓力會增加的狀況,如果政府可以有一些政策來面對的話,院長,不只是「有政府、會做事」,而且是「有政府、會照顧」。這個壓力可能會越來越大,因為美國升息是升6、7碼,就總體經濟的需求來看,我們也有再升息的可能,所以拜託院長,通告所有相關部會,面對這個問題提出政策,減緩這些有紓困貸款者的壓力,好不好? 蘇院長貞昌:好,我請相關部會因應,其實我們各部會也都有研討,針對委員今天的指教,我會請相關部會繼續盤整研討。 郭委員國文:謝謝院長的承諾。另外,我也要提醒院長一點,因為升息不只是造成繳息的壓力增加之外,政府還有另外一個目標,希望能夠抗通膨,因為現在物價指數節節上升,上升之後,如果我們不能抗通膨,結果就造成民眾兩頭燒,一邊要承受高物價,另一邊又要承受高利息。院長,另一個重點來了,能否適時壓抑物價?之前我也曾經請教過蘇部長,他說我們透過關稅、營業稅等政策手段,利差損總共約120億元左右,可是這120億元有沒有真正反映物價的成本結構、這些業者是否真的有把價格down下來?此時這個物價聯合稽查小組就非常重要,能否請該小組積極對外宣示政府能夠壓抑物價的決心? 蘇院長貞昌:我會請物價督導小組持續密集來督管各種情況,我們都隨時因應。另外,委員的指教,我們對於大宗物資關稅的降低,減輕業者負擔、減低通膨壓力的部分,我們都已經有做,而且也看到效果。 郭委員國文:我知道已經有聯合稽查,但有沒有辦法在短期、1週之內對外公布一下結果,代表政府真的有決心? 蘇院長貞昌:我們都持續密集地關注每一個面向。 郭委員國文:好,謝謝院長的回應。 接著我要請教院長,2005年本黨第一次執政的時候,對勞工朋友曾經進行勞工退休金制度的變革,即舊制改成新制,把過去累積年資不能跟著人走的部分改成個人帳戶制,個人帳戶至實施至今已經有17年之久。院長,當初是一個月提撥6%,一年12個月是72%,連1個月的資遣費都不夠,比原來舊制的條件還低。後來就設計了加上6%自提的部分,讓擔心退休後錢不夠用的勞工朋友用自提的方式。問題是這17年來自提的比率只超過10%一點而已,原因是什麼?大概有兩成四(近四分之一)的勞工不曉得,而且將近七成左右的人不知道這個有租稅優惠,他也不清楚這個有保證收益,以致於勞工朋友願意自提的可能性不大。你看現在有很多的年輕朋友都在玩當沖,當沖的結果是拚命去當韭菜被人家割來割去,還不如讓他的自提增加,就類似定期定額一樣,讓他能夠保本增利,而且能夠保障他未來的生活。對於自提這部分,勞動部真的要加把勁,讓自提比率提高。請教院長,這部分能否請勞動部積極一點? 蘇院長貞昌:我請勞動部跟委員報告。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個自提的比率的確一直不高,但是我們這幾年也非常、非常努力,原本都一直在5%、6%,最近已經提升到11%,這部分我們還要再繼續努力。 郭委員國文:10%還是很低,部長,你怎麼能夠以10%而自滿? 許部長銘春:因為不自提的原因有很多。 郭委員國文:都已經17年了!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有很多因素啦!勞工沒辦法自提,有時候是因為他的薪水可能不夠應付開銷。 郭委員國文:你這樣講很危險,這樣會否定掉你這幾年來在基本工資調漲上的努力。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不是否定我們自己的努力,我是說有很多因素,我們鼓勵可以自提的人儘量自提。 郭委員國文:根據調查,真正因為收入太低而無法提撥者僅占兩成,所以很多人是不知道。 許部長銘春:對,不知道的這部分,我們持續透過多元管道來宣導,我們這幾年一直在…… 郭委員國文:部長,要加強啊!加把勁! 除了自提之外,另外還有一個關鍵的因素是什麼?就是自選。為什麼本席要談自選?我跟院長報告,自選的意思就是,個人帳戶之下的退休金,他可以選擇要如何投資,可是現在都是全權交給勞動部勞動基金去舉債運用,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又委託其他代操業者代操,而代操業者怎麼買,他們都不知道,所以都「霧煞煞」。投資的標的,現在的勞工朋友跟以前不一樣,大部分們都是服務業的勞工,一方面金融素養有提升,二來我們的投資環境有改善,三來我們的投資商品也越來越健全,在此情況下,就像0050、0056,再不然的話也可以看私校退撫基金操作平台的績效,我們就看得出來了。這就是自選的模式,現在應該到了可以開放的時候。院長,我向您報告,在17年前勞工退休金的改制是一個進步,那是1.0版,自提提高、開放自選,這是勞退新制的2.0版,能不能在院長任內指示部長?因為退休金背後的社會安全體系,第一個,會受制於目前的勞保年金還沒改革的問題;第二個,勞工的退休金制度就變得很關鍵,這是可以操之在己的部分。院長要請部長回答,那就請部長回答。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要先澄清一點,不是說我們收了勞退基金以後就全部委外,沒有,我們也有一部分自操、一部分委外。 郭委員國文:一部分啦!那個我知道,另一部分…… 許部長銘春:委外的部分,我們也有監督考核,不是說我們都不知道,我必須先澄清這一點。 郭委員國文:游迺文事件後,公信力就稍微降低了。 許部長銘春:這幾年我們勞退基金操作的投資效益其實都很不錯,去年就賺了2,300多億。 郭委員國文:我沒有否定,但是你也不能否定讓人家自選的空間。 許部長銘春:但是委員一直建議有關自選的部分,可以開放自選投資標的這件事情,因為涉及到整個退休金制度的重大變革,我們一直很重視各界對這個議題的意見…… 郭委員國文:部長,你看一下好不好?一來是有保益,不會損失勞工的退休金;二來也有保本,所以基本上沒有所謂的自負盈虧,沒有「虧」的問題。所以我真的建議你好好審視一下,現在勞保很難動,它的覆蓋率有更多人,勞退其實是可以思考的,勞退是可以給勞工朋友,特別是給年輕的勞工朋友多一個選項,其實跟定期定額的概念沒有相差很多。 許部長銘春:我們認為這個勞退主要是…… 郭委員國文:什麼時候可以做一個政策的宣示? 許部長銘春:主要是勞工退休金的保障,我們認為安全是第一,過去因為勞工對於…… 郭委員國文:沒有人否定、叫你冒險,部長,17年了,那你什麼時候可以回覆,對外回應這件事情?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部分勞動部目前也持續在蒐集各界的意見,做為政策的參考。 郭委員國文:從第3會期我就提案了,包括上個會期的聯席委員會,到這個會期你還在蒐集意見?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我跟你說明,因為就這個議題其實也有不同的意見,我們希望,如果是一個好的制度,是不是儘量去溝通,讓大家認同? 郭委員國文:部長,那你要溝通多久,到年底還是到月底?還是到明年? 許部長銘春: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會審慎通盤來評估。 郭委員國文:部長,你也沒有要正式回答,我對你比較失望而已。沒關係,你不講我也沒辦法。接下來,我還有點時間要問院長,部長請回。 院長,有關CPTPP的問題,其實我是最關心的,請教農委會陳主委,我就單刀直入地說,因為中國的因素,讓現在鳳梨及釋迦還無法賣過去,偏偏這兩項在中國市場所占的比例都是九十幾趴,因為依賴的比例過高,才會讓人隨意糟蹋。去年我們賣鳳梨很賣力,還要靠日本幫忙,去年底到今年,我們為了釋迦,大家真的都吃到怕了。可是再這樣下去,真的不是辦法,長期以來我們要開拓及分散其他市場,以目前CPTPP我們所說的11個國家當中,包括越南、馬來西亞、新加坡、日本等等有6個亞洲國家,到底加入CPTPP之後,我們是否真的能夠降低對中國市場依賴的程度,其百分比到底有多少? 陳主任委員吉仲:跟委員報告,只要臺灣可以加入CPTPP,我們倚賴單一市場的部分會大幅度減少。我們還沒加入,兩年前,我們的水果輸到中國市場占七、八成,去年開始剩下四、五成,而且為什麼要加入CPTPP?去年我們的鳳梨賣到日本1萬8,000噸,今年至少3萬公噸。3萬公噸裡面,每一個公斤的價格遠高過我們賣到中國市場,所以會讓整個產地市場的價格維持水準…… 郭委員國文:主委,我現在不是請你做業務報告,我是要評估加入CPTPP後,我們的制度面、建構面、市場面的部分可以down到多少?因為中國長期以來都是我們第一個輸出國,會降到第二名或第三名嗎? 陳主任委員吉仲:跟委員報告,加入CPTPP之後,第一個就是因為零關稅以後,我們外銷的產值至少可以再增加500億元,尤其是銷到日本及新加坡這些…… 郭委員國文:這些我都知道。主委,我就簡單提一項建議,麻煩你們做個研究出來,我很希望能脫離對中國的依賴,不要每一項都被中國糟蹋,我相信院長也不希望被中國糟蹋,院長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對。 郭委員國文:我們也希望市場能夠多元化,跳脫被中國糟蹋的可能性嘛!加入CPTPP的重要性就在於此,麻煩你準備一下。 陳主任委員吉仲:是。 郭委員國文:最後我要感謝院長。院長,我剛擔任立委的時候,你就核准南科三期,南科三期在你以及指派李秘書長的努力之下,好在沒有進入二階段環評,所以南科三期的速度會越來越快。 在南科三期之後,整個生產的空間增加,但重點其實是要生活機能,生活機能中最重要的一點是交通。我跟院長報告,在交通部分,現在是很麻煩的,在六都當中,你知不知道哪一都沒有捷運?在六都當中目前唯一沒有捷運的,就剩下臺南而已,基隆都已經核定了,我們比基隆還要慢啊!臺南耶!這樣的狀況真的很令人困擾,所以要如何讓臺南趕快有捷運,院長,拜託一下!你可不可以跟部長說一下,速度加快點? 蘇院長貞昌:臺南都還沒有送來。送來就支持啦! 郭委員國文:臺南送是沒有問題,現在是要交通部跟他們催一下嘛! 蘇院長貞昌:有送過來,我們都會支持。 郭委員國文:對,你們催他們一下、好好指導一下。 蘇院長貞昌:好。 郭委員國文:指導一下,速度加快,因為後面還有令人擔心的事情,生活機能是否能建立,像是深綠線,或是藍線可以到沙崙嗎?這些都很重要,這對未來臺南的發展都很重要,也可以兌現當時你答應的內容,所以就相關的經費、可行性經費研究的補助、相關的進度及方案,拜託!請王部長當作對臺南捷運做CPR一般,好好地將速度加快一點,好嗎? 王部長國材:我們會支持,因為在可行性評估後,還有系統汰換的問題都尚未送上來,我們儘量予以支持…… 郭委員國文:好啦!拜託院長跟部長說一下。 蘇院長貞昌:好。 郭委員國文:感謝。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質詢。 現在休息。 休息(11時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