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函 受文者:議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24日 發文字號:台立財字第111210049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檢送交通委員會營業部分;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非營業部分111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審查報告,請提報院會併「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討論,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處110年10月22日台立議字第1100703043號函及11月16日台立議字第1100703420號函。 二、旨揭各委員會審查結果,均決議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各委員會召集委員分別出席說明。 三、有關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尚有經濟、財政委員會營業部分;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交通委員會非營業部分未列入,俟其等審竣並將審查報告送達本會後,再行彙報院會併案討論。 正本:議事處 副本:交通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均不含附件) 立 法 院 財 政 委 員 會 [image: image1.jpg] 交通委員會審查結果 甲、交通部主管 一、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2,128億3,748萬5千元,增列「營業收入」7,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129億0,748萬5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2,022億0,314萬8千元,減列「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021億9,814萬8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106億3,433萬7千元,增列7,500萬元,改列為107億0,933萬7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64億6,253萬9千元,減列1億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3億6,253萬9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27項: 1.111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363萬5千元及「國外旅費」編列423萬元,合計編列786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2.111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營業成本」項下「銷售成本」編列2,501萬6千元、「金融保險成本」之「佣金費用」編列3億7,000萬元及「其他營業成本」編列1億9,404萬8千元,合計編列5億8,906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李昆澤 劉櫂豪 陳素月 陳明文 趙正宇  3.111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營業費用」項下編列271億8,592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蘇震清 林俊憲 陳歐珀 陳明文 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洪孟楷 傅崐萁 趙正宇 李昆澤  4.111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之「外包費」編列13億5,688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陳歐珀 趙正宇      5.111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服務費用」項下「行銷推廣費」編列5億2,739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陳素月 洪孟楷 傅崐萁 陳雪生 蘇震清 陳歐珀 陳明文  6.111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營業收入」編列2,126億7,138萬3千元、「營業利益」編列105億7,621萬4千元及「本期淨利」編列85億0,747萬元,均為近5年度最低,其中「本期淨利」較110年度減少5億1,700萬元,減幅達5.73%,顯見中華郵政之獲利能力顯有下降。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檢討業績下滑之情形,積極研謀提升營運績效及獲利能力,期能達成事業本身盈餘成長之目標,限期1個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李昆澤  7.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自103年10月轉投資台灣行動支付公司,迄今因尚呈虧損,截至109年底為止,台灣行動支付公司106及107年度收入分別為7,325萬7千元及1億2,378萬6千元,雖有成長,惟108年度減為1億0,158萬6千元,有萎縮情形,109年度雖小幅上揚至1億1,161萬2千元,惟尚不及107年度,顯示該公司業務仍待提升。中華郵政公司應重新評估投資效益,以達到拓展業務及增進投資收益之目的。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進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8.111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之近5年主要營運項目趨勢分析,郵件業務、簡易壽險業務及代理業務等3項業務之營運績效均為近5年度最低,且獲利能力呈下降趨勢,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研謀提升營運績效及獲利能力,以達成事業本身盈餘成長之目標。 提案人:許淑華 鄭天財Sra Kacaw 傅崐萁  9.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i郵箱建置經費累計6億6,493萬3千元,累計收入為2億9,205萬6千元;惟部分i郵箱使用率未達10%,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檢討i郵箱設置前之市場需求評估作業,並就上開使用率較低之i郵箱,檢討研謀改善措施。 提案人:許淑華 鄭天財Sra Kacaw 傅崐萁  10.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壽險業務營收占整體營收之比率約半,惟呈衰退情形,且108至110年度第2季均呈虧損,淨值比率復居於壽險業者之末段,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檢討保險商品形式、加強行銷、推廣與服務品質,以利有效拓展增裕保險收入,健全財務狀況。 提案人:許淑華 鄭天財Sra Kacaw 傅崐萁  11.為因應物流產業未來發展趨勢,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推動郵政物流園區(機場捷運A7站)建置計畫,惟該計畫因細部設計進度延遲、招商不如預期等因素,致影響後續工進並造成整體計畫執行進度落後,為免影響智慧物流軟硬體建設推動成效,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針對進度落後原因積極改善,並妥慎確認計畫及經費需求,加強控管工程進度,以如期完成相關建設。 提案人:許淑華 鄭天財Sra Kacaw 傅崐萁  12.台灣郵局歷史攸久,部分郵局處所甚至已被列為古蹟或歷史建築,足具文化價值。然嘉義市文化路郵局,與台北北門郵局(台北901支局)同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特別編列4,500萬元預算執行「歷史建築原嘉義郵局建築外觀修復暨周邊景觀工程」,已期恢復其日治時期外觀,展現其歷史風貌。 然經查嘉義郵局在外觀修復工程中,卻迅速辦理「嘉義郵局所轄嘉義市文化路134號(前棟)建物公開徵租案」,將其以15年租期出租予民間業者。其出租金額遠低於周邊店面出租價格;更附帶高於其他租約之最長一年半裝修免租期,但徵租案租期長達15年,卻僅有9天等標期,最終由一間廠商得標。雖經該郵局解釋皆合法,但實則相當不合理。請交通部責成政風處單位就此案件徹查,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1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斥資4,500萬元進行嘉義市文化路郵局外觀整修,原可期待修復後得與台北北門郵局比肩,成為展現台灣郵政歷史珍貴價值之成果。 相較台北北門郵局經整修後,一樓持續經營郵政業務,二樓則作為郵政博物館,完整保留其郵政及歷史價值。然相較之下,嘉義文化路郵局整修未畢,已遭嘉義郵局出租予民間業者,內部郵政業務終止、遷出,未能達成繼續服務民眾,延續郵務歷史意義。 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嘉義郵局應研議實際方案,比照如台北北門郵局作法,包含文物陳列、郵政推廣、歷史保留等措施,研擬如何妥善運用現有資產,推廣嘉義郵務歷史之作為,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改善與詳細推廣計畫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王美惠  14.台東地區農特產品透過宅配直銷成本相較於其他縣市為高,為協助偏鄉農業發展,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研議台東生鮮宅配優惠配套方案,以提昇產品競爭力,同時提升郵政公司企業形象。以台東釋迦為例,110年中國違反國際貿易慣例,片面宣布暫停台灣釋迦輸入造成農民重大影響,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可擬訂優惠配套政策並協助盛產期採收時節,加強宅配服務,以協助農民。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15.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i郵箱系統提供全年無休、自助領取、交寄包裹及退貨的服務,i郵箱自105年截至110年7月底止共建置2,408座,建置經費累計6億6,493萬3千元,累計收入為2億9,205萬6千元。惟經查,i郵箱近年來皆有使用率不佳之情形,使用率自106至109年分別為48.8%、51.8%、51.7%及36.0%。另外,審計部於抽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財務收支及決算之審核通知事項指出,i郵箱有791座使用率未達30%,421座未滿10%。無法投遞掛號及寄件尺寸受限、未辦理設置地區民眾之i郵箱需求市場調查等皆為中華郵政公司須面對之課題,故建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詳細了解自身服務優、劣勢所在,以確保i郵箱之使用能更加普及。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李昆澤  16.111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銷售收入」編列4,403萬6千元,「銷售成本」編列2,501萬6千元,銷售利益(銷售收入減去銷售成本)為1,902萬元,主要係銷售郵政出版物、封裝材料(瓦楞紙箱、牛皮紙、氣泡式信封、便利包等)、信封片箋(標準信封、航空信封及牛皮紙信封等)。依經濟部統計資料,電子購物營業額109年已達2,412億元,約使用3.5萬公噸網購包裝,為減少網路購物產生的一次性包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訂定「網購包裝減量指引」推動網購包裝減量,其中推動網購包裝循環再使用,即為指引重要目標之一。為因應環保署推動循環包裝之政策,中華郵政公司除提供「i郵箱」為各大購物網回收點,應積極研討推動「中華郵政循環包裝」供民眾以及網購業者使用。故建議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擬定循環包裝推動計畫,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李昆澤  17.經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本業業務及獲利逐年持續衰退,但是獵地、掃樓、買店面、投資物流中心卻逐年增加,依據資料顯示,中華郵政公司近6年投資房地產共近345億元(如附表),但近年房價逐年飆漲,政府推動居住正義採取打房政策,為避免國營事業帶頭炒房疑慮。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房地產投資計畫及獲利狀況書面報告。 中華郵政近年投資房地產統計表 年度 內容 金額 2016年 11、12月 南港軟體園區B棟9樓、汐止遠雄「U-Town」7樓以及內湖長虹旗艦科技大樓3樓 14.11億元 2017年 10月 內科洲子街上「長虹新世紀」整棟廠辦 64.2億元 2017年 12月 台北市文山區木柵段三小段等8筆地號、約1557.88坪土地 每坪單價約324.3萬元 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 土地總價創實價揭露以來北市文山區最高 50.52億元 2019年 新北市林口A7科技園區內「中華郵政物流園區」 200億元 2021年 3月 高雄市明華路「環球企業大樓」1樓,坪數約157.30坪,每坪實價約66.12萬元 1.04億元 2021年 6月 台北體育場郵局據點旁屋齡約43年的店面,拆算每坪店面單價約232.43萬元。 3.56億元 2021年 7月 中和「台灣科技廣場」1、2樓店面以及12樓廠辦。 5億元 2021年 11月 台中富信大飯店,地坪458坪、建坪2216坪,交易總價高達 6.33億元 總金額 344.76億元 提案人:傅崐萁 許淑華 陳雪生  18.郵局與台灣民眾生活關係密切,無論郵務、儲金或壽險,滲透至台灣各角落,根據統計至2020年底,郵政活期儲金總戶數高達3,034萬餘戶,每一個台灣人平均都有1個郵局帳戶,然在COVID-19防疫期間,郵局協助口罩配送,並承辦振興三倍券及五倍券的發放重任,為防疫國家隊重要成員之一。經查,交通部郵政總局在92年改制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已超過18年,由交通部100%持股中華郵政公司,公司化後須自負盈虧,然郵局有櫃檯跟收、封、運、投,相關工作皆屬於勞力密集之事業單位,要維持健全營運,人力是最重要之資產,然近年中華郵政公司營運及獲利逐年下降,中華郵政公司朝向「多角化經營」,郵局幾乎成了雜貨店,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各責任中心局緊迫盯人以業績掛帥,基層主管與同仁備極辛苦,流動率大,優秀人才亦難留住!遽聞,日前中華郵政公司通過111年度各責任中心局績效獎金評核項目標準,其中增列《電子商務》項目,規定平均每名員工約須推展8萬8千元的商品,未達標者變相由該公司郵工自行吸收,若消息屬實,則中華郵政公司業已涉嫌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強迫員工做原本沒有義務要做之事,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以考績及績效獎金評核等方式脅迫員工自行吸收公司業績之商品,並於3個月內研議留才策略與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許淑華 陳雪生  19.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本業,主要營運項目為郵件、集郵、儲金、匯兌、簡易壽險及代理業務等6項,依據111年度預算之近5年主要營運項目趨勢分析,其中一半主要營運項目包括:郵件業務、簡易壽險及代理業務之營運績效均為近5年度最低。又查,111年度預算「營業收入」編列2,126億7,138萬3千元、「營業利益」編列105億7,621萬4千元及「本期淨利」編列85億0,747萬元,均為近5年度最低,而111年度每股盈餘1.06元、總資產報酬率0.11%及權益報酬率3.93%皆為近5年之最低,公司獲利能力持續呈現下滑,顯示中華郵政公司因應時代變遷轉型速度緩慢,未能與時俱進,近年發展「智慧物流」和「數位金融」等新業務也未見明確成果,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立即檢討精進,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本業營運項目績效改善方案書面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許淑華 陳雪生  20.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111年度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汰購電動機車500輛計6,000萬元,並於「郵件處理費用」項下「交通及運輸設備租金」編列2,960萬元租賃電動機車1,000輛,合計汰購及租賃電動機車1500輛計8,960萬元;惟查中華郵政公司自106年度導入電動機車,原計畫至112年度全數汰換8,946輛,然截至109年底為止僅導入3,241輛電動機車(含採購及租賃),達成率僅約36.23%,且查110年度電動機車採購招標作業亦不如預期,爰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審慎評估各使用單位適用情況與使用需求,確實檢討修正相關採購規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俾利於符合郵遞作業需求下,落實節能減碳政策目標。 提案人:蘇震清 林俊憲 陳歐珀 陳明文  21.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自105年起陸續建置自助取寄郵件設施,即i郵箱,然110年度建置i郵箱經費遭凍結。截至110年7月底,共建置2,408座,經費累計6億6,493萬3千元。111年度雖未編列建置i郵箱經費,仍宜持續針對現有之i郵箱採取推廣作為。經查,由於設置i郵箱前,中華郵政公司僅針對硬體條件進行勘查,而未辦理地區市場需求調查,109年2,408座平均使用率僅36.02%,其中421座不到10%。另以目前i郵箱與其他業者之合作情形可看出,確實帶來使用率與收入的增加。 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針對i郵箱地點及如何提升現有i郵箱使用率增加營收進行檢討,並評估i郵箱未來存廢或繼續增設之規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蘇震清 陳雪生  22.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電動機車導入計畫」自106年起辦理,期程至112年度,總經費7億2,300萬元。原預計8,946輛全數以購置方式辦理,後考量諸多因素,改為部分車輛以租賃方式辦理。111年度中華郵政公司預計汰購500輛、租賃1,000輛電動機車,預算合計8,960萬元。 經查,110年預計租賃、採購各1,000輛電動機車,實際租賃1,000輛電動機車,實際採購數為0(截至7月底止),原因在於招標時要求廠商負擔一定年限之保固責任,致無廠商投標。此外,由於載送郵件之需求,燃油機車在載重、性能、維修便利性及里程數限制上,仍具優勢,致無法全數以電動機車方式辦理遞送業務,而改為逐年調查電動機車需求數量。 爰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說明,在兼顧零碳排趨勢及郵遞需求之下,考量實際使用情況、便利性、車種規格及價格等,計劃如何調整租賃或採購車種、數量,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蘇震清 陳雪生  2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底預計轉投資民營企業餘額為1億6,389萬6千元,與110年度無增減,查該公司對於民營企業轉投資目的,除為增加投資收益並獲取現金股利外,擬藉由引進民營金融及物流專業暨與優良民營企業合作,提高金流及物流產業上、下游整合能力,以拓展業務範疇,為此,爰自103年10月轉投資臺灣行動支付公司,投資行動支付服務,並合作開辦「HCE手機VISA卡」發卡服務及「金融卡雲支付」服務。截至109年底為止,臺灣行動支付公司106及107年度收入分別為7,325萬7千元及1億2,378萬6千元,惟108年度減為1億0,158萬6千元,109年度小幅上揚至1億1,161萬2千元,惟尚不及107年度,顯示該公司業務仍待提升。因此,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應適時評估各項標的之投資效益,以達拓展業務及增進投資收益之目的。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2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自105年起陸續於各地郵局、車站、學校、社區建置i郵箱。截至110年7月底止共建置2,408座,建置經費累計6億6,493萬3千元,累計收入2億9,205萬6千元。惟查109年度i郵箱之平均整體使用率為36.02%,其中791座使用率未達30%,421座未滿10%,主要係由於中華郵政設置i郵箱前,未辦理市場需求調查所致。其次,中華郵政於預算書中自承:因疫情導致消費型態改變,電子商務蓬勃發展,小包、包裹及快捷郵件等物流配送需求預期持續成長,但因民營業者彈性配送及低價策略,物流業務面臨激烈競爭。該公司為因應後疫情時代,零接觸商機之成長,將積極推廣i郵箱取/寄件服務,培養客戶使用習慣,亦將另依顧客郵件重量、材積、時效、掛號與否等不同配送需求,衡酌民營業者訂價及市場競爭態勢,機動調整訂價策略,確保物流市場占有率。因此,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評估檢討i郵箱設置之市場需求,並針對使用率較低之i郵箱研謀改善措施,另應衡量與其他電子商務業者合作之成本效益,協商合作之可行性,以提升收益。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25.有鑑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1年底按預算書所估,將有7兆8,635億7,595萬3千餘元資產預計數,相比所估110年底之7兆7,985億8,353萬2千餘元之資產預估數,再增加近650億元資產,乃為可觀。是以,中華郵政公司理應本於聯合國所揭之大型營業機關當落實之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原則(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簡稱ESG)並積極配合當前中央政府刻正所進行如解決少子化、氣候變遷因應、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精進動物福利與保護及鼓勵新創發展環境等重大政策,且具體反映至營業業務及機關民間參與面向,再規劃定期對外揭露辦理情形。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規劃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傅崐萁 陳雪生  26.因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藉郵票設計記錄所鑑,過去有台灣鳥類及魚類之圖樣,是為展現台灣特有生物之美,及宣導生態環境之保育。是以考量推廣動物福利政策為我國國家重要政策,且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確定將成立專責之動物保護科,爰建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郵票及明信片等,辦理印製推廣動物福利之作業,以傳達動物保護及尊重生命之意涵,藉此提升國人之動保意識,且限期於1個月內就規劃事宜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傅崐萁 陳雪生  27.嘉義文化路郵局(嘉義901支局),與台北北門郵局(台北901支局)同期,成立於1927年,為修復其外觀整修,以期復刻日治時期舊有外觀,展現其歷史風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2年間於「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中,編列共4,500萬元執行「歷史建築原嘉義郵局建築外觀修復暨周邊景觀工程」。 然經查中華郵政方投入政府預算,進行外觀修復及周邊景觀修復,嘉義郵局即以低價將文化路郵局租出,供民間業者作為旅宿使用。且出租15年不僅只有9天等標期,所訂租金亦遠低於周邊店面行情(相較周邊每坪3,000元租金,文化路郵局出租僅每坪458元)。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耗資甚鉅進行外牆修復,然不思繼續營業郵務服務民眾所用,相較台北北門郵局修復後持續經營並設置郵務博物館,傳承郵務歷史精神,宣揚郵局歷史價值,嘉義郵局修復計畫未得見其效益回收。爰要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契約並停止出租。 提案人:陳明文 陳歐珀 陳素月 林俊憲 劉櫂豪 王美惠      二、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315億8,282萬6千元,減列「營業收入」項下「勞務收入」10億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05億8,282萬6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341億9,074萬6千元,減列「服務費用」1,500萬元(含「站務費用」項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1,000萬元及「專業服務費」50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41億7,574萬6千元。 3.稅前淨損:原列26億0,792萬元,增列9億8,500萬元,改列為35億9,292萬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209億7,579萬4千元: 1.配合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交通部單位預算審查結果減列1億元(科目自行調整)。 2.減列3億元。 以上共計減列4億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05億7,579萬4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35項: 1.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9,415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2.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3億7,775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陳歐珀  3.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材料及用品費」項下「用品消耗」編列1億2,898萬9千元,較110年度預算增加795萬5千元,較109年度決算增加3,189萬1千元,增加幅度不小,用品內容包括:辦公用品、報章雜誌、農業與園藝用品、服裝、食品及其他用品消耗。經查:參據該項費用近年度之預、決算情形,近年度預算執行率均為七成多,實際支用數多在8,000萬元上下波動。雖然109年度的決算數為9,709萬8千元,但與111年度編列數仍有一段差距,顯示臺鐵局容有檢討調整空間,允應遵循撙節原則覈實編列預算。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之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趙正宇  4.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營業成本」編列296億8,765萬3千元,凍結3,000萬元,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李昆澤 陳素月 蘇震清 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陳歐珀  5.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營業外費用」項下「財務成本」之「利息費用」編列7億9,240萬元,預估111年底融資本金總額將高達1,461億4,000萬元,債務負擔沉重。面對國際市場預期升息,應檢討融資計畫並研擬債清對策,同時積極開拓收入來源,逐步降低融資本金額度,方為改善財務結構之道。爰該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改善財務結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6.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中「災害損失」之「損失與賠償給付」編列1,319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趙正宇 陳明文 李昆澤 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傅崐萁  7.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209億7,579萬4千元,凍結1億元,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劉櫂豪 邱臣遠 蘇震清 陳雪生 許淑華 鄭天財Sra Kacaw 傅崐萁 陳明文 賴品妤  8.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估111年底融資本金總額將增至1,461億4,000萬元,且債務利息費用為7億9,240萬元,債務負擔沉重,面對國際市場升息預期,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積極開拓收入來源,逐步降低融資本金額度,以減輕財務負擔。 提案人:許淑華 鄭天財Sra Kacaw 傅崐萁  9.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08年間陸續成立資產開發中心及附業營運中心,期透過不動產經營開發、鐵路餐盒、鐵道旅遊與其他鐵路文創商品銷售等,擴增附業收益。惟109年及110年1至7月底附業營運中心之實際達成收益未如預期,爰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加強推廣相關業務,以有效推進附業收入之成長。 提案人:許淑華 鄭天財Sra Kacaw 傅崐萁  10.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轉投資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39億9,477萬元,但該公司自103年起虧損嚴重,至110年上半年仍為虧損狀態。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善盡公股股權管理人職責,積極督促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有效改善營運虧損問題,維護投資權益,限期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陳歐珀 李昆澤  11.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統計列車近年準點率,108年為90.97%,自強號及莒光號準點率分別約85%及84%;107年總準點率約91.7%,自強號及莒光號準點率分別約86%及85%;106年總準點率約94.8%,自強號及莒光號分別約91%及89%;105年總準點率約94.5%;104年總準點率約93.6%。針對臺鐵局列車晚點賠償問題,民眾常反映覺得相關賠償完全不合乎比例原則的情況。目前相關賠償方式是按照「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旅客列車晚點賠償規約」辦理,依據對號列車及非對號列車、晚點原因為可歸責臺鐵局與非可歸責臺鐵局及晚點時分,區分賠償方式為退還全額票價或免費搭乘同區間同等級車種列車1次,民眾普遍都不是感到很滿意,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相關賠償機制通盤檢討,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蘇震清  12.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新購城際列車EMU3000型於110年7月抵台後,目前正在做試車、驗車等程序,俟完成第三方驗證後,預計年底優先投入東線營運;EMU3000型新車臺鐵局規劃將其中一節改為商務車廂計30個座位,並由內部員工命名為騰雲座艙。由於EMU3000型以投入東線營運優先,該商務座艙相關服務應採用東部在地特色文創產品或農特產、伴手禮等,期能帶動當地的產業,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儘速研議辦理。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13.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列有轉投資事業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淨額為39億9,477萬元,預計111年底持股比率為6.86%,近3年編列股利收入預算皆為0元。臺鐵局為亞太電信第三大股東,並於董事會取得2席董事,惟亞太電信自103至109年度營運均呈現虧損,且該公司110年上半年營運仍虧損26億6,400萬元,經營績效未見好轉。為有效維護轉投資權益,臺鐵局應強化其擔任該公司董事之功能,善盡公股股權管理人職責,積極督促該公司有效改善營運虧損狀況,以維護投資權益。爰建議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針對如何督促轉投資事業營運虧損情形之改善方式,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李昆澤  1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每年負擔約2億人次之旅運量,如何確保各環節之安全性實屬重中之重。惟經查,該局107至109年行車事故件數分別為62件、43件及60件,累計造成103人死亡、337人受傷,而110年更發生49人死亡、292人受傷之408次太魯閣號事故;近3年之行車異常事件則分別為594件、672件及572件。行車事故及行車異常件數皆未見明顯下降趨勢,為確保行車安全品質能夠持續精進,故建議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定期審視相關業務各項環節之安全性,且應針對普悠瑪事故後144項改善建議中尚未解除列管部分,每3個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進度說明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俊憲 陳歐珀 李昆澤  15.有鑑於台北捷運110年11月初發生2起持刀攻擊事件,且綜觀日本近3個月也發生4起重大攻擊事件,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以此為戒,並在安全改革上,除了著重在列車、路線、設備等硬體安全性提升之外,同時亦得針對危險攻擊有預防的能力;為確保公眾安全,遏止民眾恣意恐嚇臺鐵局系統安全,或於系統內傷人等,宜應持續提升見警率、精進監視及通訊設備、加強人員安全教育訓練、民眾宣導、無劇本演練等,爰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宜應加強危險攻擊緊急應變規劃,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李昆澤 劉櫂豪 賴品妤  16.有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為加強車輛安全維護,增設車廂錄影CCTV設備,原計畫為城際列車及通勤電聯車納入CCTV設備裝置,期程為108至110年度,總經費2億1,600萬元。而臺鐵局自108年度起開始辦理,原預計110年度完成,然因交通部修正頒布「通勤電聯車車輛技術標準規範」,為符合規範需求,修正計畫優先辦理通勤電聯車建置CCTV,以致完工時程延後至111年度。其中108年度預算編列100萬元,決算數0元,109年度預算編列1,766萬3千元,決算數0元。110年度預算編列9,500萬元,加計以前年度保留數後,截至7月底實際執行數20萬元,惟110年截至7月底止之預算執行率極差,且工程又延宕。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檢討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許淑華 陳雪生  17.有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新購列車EMU900型通勤電聯車已於110年4月正式上路,然短短半年多時間已發生多起故障事件,包括:110年6月車牽引變流器內繼電器跳電、110年8月因電壓有問題造成自動防護系統(ATP)故障、日前發生車廂內出風口處有水滲漏,起因為蒸發器集水盤排水孔堵塞,造成冷凝水無法排出。為確保列車行車及旅客安全,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全盤檢視EMU900相關系統及設備運作,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許淑華 陳雪生  18.有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自108年度起辦理「鐵路橋梁延壽補強規劃設計」案,其中111年度預算編列800萬元,該案投資總額1億3,839萬元,針對鐵路老舊橋涵採用舊規範設計,並無耐震之韌性設計,而計畫改善依橋涵之性能需求作耐震之補強,以提升橋涵耐震能力。但經查,108至111年度預算數分別為300萬元、874萬8千元、2,000萬元及800萬元;惟執行結果,108年度執行率為0,109年度執行率為94%,110年截至7月底止執行數為0。臺鐵局自108年度起開始辦理該設計案,後變更名稱為「臺中、嘉義及宜蘭工務段轄區鐵路跨河橋梁基礎裸露補強工程」,預計113年度完成。然該案108年至110年7月底止之累計執行數1,099萬7千元,占同期累計預算數之34.64%,其執行效率低弱,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檢討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許淑華 陳雪生  19.有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自107年度起開始辦理「車站電梯及電扶梯更新」案,107年度預算編列1,800萬元,執行結果決算數0元,執行率為0%;108年度可用預算為7,402萬1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228萬7千元,執行率為3.09%;109年度可用預算為6,735萬2千元,決算數為2,061萬3千元,執行率為30.6%;110年度可用預算為7,084萬7千元,截至8月底止執行數為3,256萬3千元,執行率為45.96%,由此可見每年執行率都不足六成。有鑑於電梯及電扶梯為旅客使用安全,必須做好安全品質規劃。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檢討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許淑華 陳雪生  20.有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08年1021普悠瑪事故後,為提升列車行車安全,分析既有傳統鐵道列車控制系統功能仍侷限於列車狀態之被動監控,無法達到遠端連續監控列車即時狀態之防護與控制功能,故於108年底起提出建立「以5G、多元通訊為架構之行車控制4.0系統」之構想,並於109年研擬具體研究發展計畫提報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申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管理會補助共6,946萬元。然該計畫遭專家學者質疑,除臺鐵局列車車種複雜,若未來要再購買新車、推動電務智慧化,整合並建構全線通用的行車系統有其難度,且國產自製控制系統,若缺乏第三方驗證,恐衍生新的安全問題。臺鐵局雖表達相關研究成果將會請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等相關單位協助進行服務及營運驗證及認證。然經查臺鐵局曾就「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下裝設導電軌系統於地下化區間工程設計,委託世界知名獨立第三方測試認證機構DEKRA德凱,進行獨立公正之驗證與認證。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將「行控4.0」計畫,研議委由國際知名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驗證與認證,以確保系統運作無虞。 提案人:傅崐萁 許淑華 陳雪生  21.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其他營業外費用」項下「災害損失」之「損失與賠償給付」編列1,319萬9千元,以因應天然災害破壞運輸設備、電務設備系統及客貨車事故發生之處理、搶修、復舊及殘物清理遷移等費用。然近年行車事故仍多,107年度發生普悠瑪列車出軌等行車事故計62件,總計造成45人死亡及298人受傷;108年度發生43件行車事故,造成29人死亡及7人受傷;而109年度發生60件行車事故,造成29人死亡及23人受傷;又110年截至8月底止亦發生37件行車事故,造成65人死亡及302人受傷;其中因承包廠商施工不慎導致行車異常事故情形,發生件數由106年度8件增至108年度20件,109年度18件、110年(1至7月)8件。顯見臺鐵局行車安全管理有很大的改善空間。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檢討相關行車安全管理制度,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以降低行車事故造成之財物損失風險。 提案人:傅崐萁 許淑華 陳雪生  22.110年4月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408車次太魯閣號發生重大工安事故,經花蓮地檢署調查指出,同年1月,同一工地曾發生兩起混凝土預拌車駕駛行經彎道,熄火卡在邊坡之情況,但現場監造主任及職安管理員沒有督促施工廠商執行安全衛生管理事項;另審計部也揭露,該項工程履約期間,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工務段於109年3月13日辦理工程督導、交通部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於同年的10月17日進行施工查核時,雖就吊卡大貨車操作情形與鄰近鐵路施工作業防護情形,分別提出「使用移動式起重機,吊掛材料作業,查無吊掛人員證照及作業前安全自主檢查紀錄」、「於高差2公尺之作業場所邊緣,未設置符合規定之護欄」等相關缺失,然臺鐵局未正視以上缺失,確實分析施工潛在風險並檢討強化相關安全管理事項,顯示其工程督導及查核制度的改善對策追蹤作業有明顯缺失。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重新檢視現有施工路段之施工潛在風險,並檢討工程督導及查核制度改善對策追蹤作業,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許淑華 陳雪生  23.有鑑於政府已宣示改革臺鐵局的決心,然正值改革之際,近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內部卻發生多起廉政違失的狀況。不僅有臺鐵局員工盜用民眾身分證字號訂購優惠票價,轉售黃牛票的離譜情事,還發生員工辦理「花東電氣化計畫」採購,涉嫌圖利得標廠商之情況;此外,近日臺鐵局為宣傳EMU3000商務車廂命名為「騰雲座艙」,未經同意盜用民間粉專照片,竟擅自壓上騰雲座艙logo,並轉載於臺鐵局臉書之情事。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澈底檢討內部廉政違失的問題,加強內部廉政督導及員工教育訓練,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許淑華 陳雪生  24.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用人費用」編列158億6,144萬3千元,其中「超時工作報酬」編列16億4,740萬9千元,較110年度預算減少574萬4千元,較109年度決算減少2億9,889萬7千元,經查111年度「超時工作報酬」預估超支數恐將達2億5,000萬元。有鑑於臺鐵局為改善日夜休輪班方式及縮短加班工時,規劃於新增人力到位後實施「四輪三班制」班表,且111年度「超時工作報酬」恐將發生預算不足因應之情事,為避免加班費發放延遲之情況,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積極與工會溝通協調,進行班表改革,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革書面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許淑華 陳雪生  25.鑑於近年鐵道事故頻傳,然因國內各鐵道車輛運輸紀錄器規格不一、紀錄裝置解讀能量尚未完備,導致事故調查困難而備生爭議,不利後續運輸安全檢討修正,爰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除於新購車輛確實要求裝置符合國際建議標準的紀錄器與解讀配備,應同時全面檢討汰換或檢修舊有車輛運輸紀錄器,儘速規劃所屬鐵道車輛紀錄器完整建置期程,強化行車人員標準作業程序與安全訓練,定期檢討更新相關資訊系統設備,並完善行車資訊管理與運輸安全相關數據資料整備,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俾利消弭日後行車事故調查爭議,提升鐵道運輸安全。 提案人:蘇震清 林俊憲 陳歐珀 陳明文  26.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新興計畫」之「高雄機廠潮州基地二期工程建設計畫」編列10億元,據查該二期計畫期程自110至114年度,擬配合「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之交車時程規劃,於原有機廠範圍內之預留用地擴充新購城際電聯車檢修功能;惟查臺鐵局第一批城際電聯車業於110年7月交車,且後續將陸續交車,然臺鐵局目前尚無可供新購城際電聯車相關檢修設備及空間,僅能待其納入高雄機廠潮州基地二期計畫辦理,鑑於車輛檢修係確保列車營運安全之重要關鍵,且新購客車依規定須於3年內進廠辦理3級全盤檢修,該二期計畫辦理期程顯不容延宕,爰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確實檢討管控該計畫辦理進度,務求於規定期限內確實辦理新購城際電聯車檢修作業,落實計畫執行時效、維護行車安全。 提案人:蘇震清 林俊憲 陳歐珀 陳明文  27.鑑於緊鄰汐止火車鐵軌的新北市秀峰高中、汐止國中,長期受列車通過所產生的噪音,嚴重影響上述兩校之教學品質與學習環境。為確保學生在校園應有之受教權益,經與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進行會議後,臺鐵局規劃於110年6月起,依「汐止區汐科路沿線一般鐵路噪音改善計畫」陸續進行各階段改善,目前已完成鋼軌接頭焊接軌道進行優化,加裝鋼軌防塗佈器相關先期改善措施。惟為有效改善鐵道噪音對學校之干擾,後續將新設置隔音牆,以利還給校園孩子們寧靜的學習環境,爰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俟111年5月完成新設置隔音牆設計作業與工程招決標作業後,於3個月內辦理隔音牆施工並落實控管各項工程執行進度。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邱臣遠 沈發惠 賴品妤  28.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其他營業收入」項下「租賃收入」之「不動產租賃收入」編列26億1,237萬4千元,其中包括會議室出租收入386萬元。參據該局近年來會議室出租收入編列情形,111年度預算較110年度預算428萬8千元減少42萬8千元(10%),並較109年度預算796萬9千元減少410萬9千元(52%),縱有受近期疫情影響,為降低員工感染風險,暫停出租業務致租賃收入減少之情事,鑑於該局目前累積虧損預計高達1,259億元,應儘速規劃健全財政相關業務並研謀開源善策。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賡續妥擬推動相關附屬業務,俾拓增財源,改善收支平衡狀況,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蘇震清 陳雪生  29.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其他營業收入」項下「什項營業收入」之「餐旅服務收入」編列8億9,655萬4千元,其中包括列車收入2億3,836萬4千元及餐廳收入6億5,819萬元。參據該局餐廳收入近年來預算編列之情形,109年度餐廳收入決算數為4億3,266萬4千元,預算達成率為64.68%。另110年截至9月底止,餐廳收入實際數為1億8,973萬4千元,預算達成率僅28.83%,縱有受近期疫情影響,列車上禁止飲食致餐廳收入減少之情事,鑑於餐廳收入為臺鐵局餐旅服務收入之主要來源,且隨國內疫情緩和,臺鐵局、高鐵車廂皆已開放飲食,允宜研謀相關銷售推廣之善策。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賡續妥擬推動相關餐旅服務業務拓展,俾提高餐旅服務收益及執行成效,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蘇震清 陳雪生  30.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勞務成本」項下「行車費用」之「賠償給付」僅編列101萬元。近年來賠償給付預算編列情形,從106至110年度皆僅編列約101萬元,期間107年發生普悠瑪列車出軌、110年發生太魯閣號事故,且其他事故不斷,惟臺鐵局均未適當合理調整本項預算編列。爰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賡續規劃賠償給付之合理預算及研議旅客保險,並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蘇震清 陳雪生  31.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勞務收入」編列190億8,081萬7千元,其中包括「客運收入」編列195億3,183萬7千元,「客運收入退回與折讓」編列10億9,731萬9千元及「貨運收入」編列6億4,629萬9千元。參據臺鐵局106至110年度「客運收入」之預、決算情形,109年度決算149億4,148萬1千元,較106年度決算已減少31億9,066萬8千元(17.6%),創近年客運收入新低點。另110年客運收入截至9月底止,預算達成率僅41.48%,縱有因近期受疫情及火車死傷事故影響民眾之乘車意願,仍應積極調整相關因應對策。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賡續妥擬行銷對策並積極展現改革決心,以提升客運旅次,穩固客源成長,俾改善客運收入現況,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蘇震清 陳雪生  32.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之「鐵路橋梁延壽補強規劃設計」編列800萬元。經查,臺鐵局自108年度起,開始辦理「鐵路橋梁延壽補強規劃設計」案,後變更名稱為「臺中、嘉義及宜蘭工務段轄區鐵路跨河橋梁基礎裸露補強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預計113年度完成。惟該案108年至110年7月底止之預算執行未盡理想,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強化「鐵路橋梁延壽補強規劃設計」案計畫執行進度,俾利提升行車安全。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33.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用人費用」項下「超時工作報酬」編列16億4,740萬9千元。惟臺鐵局109年度發生加班費預算不足及延遲發放情事,且推動班表改革仍未獲工會共識,又111年度較109年度決算減少2億9,889萬7千元,勢將發生加班費預算不足因應情事。故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除應有效控管加班費外,並應持續與工會協調,避免發生勞資爭議情事,同時,仍應妥適推動班表改革,確實提升行車準點率,避免職工過勞超時工作,建構良善勞動環境。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34.111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中「繼續計畫」之「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編列28億8,000萬元。經查,該計畫投資總額306億1,000萬元,執行期程106至113年度,截至111年度已編列112億8,713萬2千元,期透過號誌基礎設施、電訊基礎設施及電力基礎設施之現代化,提升號誌安全性、通訊品質及供電穩定性;且新建中央行車控制系統可整合緊急應變中心,提供安全、可靠、準確之服務品質。惟該案近年度預算執行多未如預期,108及109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為52.69%及32.34%,未盡理想,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務必提升計畫執行效率,俾利提升行車安全。 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 陳雪生 許淑華  35.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轉投資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39億9,477萬元,惟該公司因累積虧損嚴重而辦理減資及私募增資,臺鐵局經評估未參與增資,持股比率由9.29%降至6.86%,為該公司第3大股東。又該公司自103年起虧損日益嚴重,110年上半年仍為虧損狀態,投資績效未盡理想,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善盡公股股權管理人職責,積極督促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有效改善營運虧損問題,強化公司治理績效,以維護投資權益。 提案人:許淑華 鄭天財Sra Kacaw 傅崐萁  三、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219億7,365萬1千元,增列: (1)「營業收入」1億元。 (2)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外收入」項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200萬元。 共計增列1億0,2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20億7,565萬1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148億4,310萬4千元: (1)配合營業收入增列1億元,應隨同修正增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之「技術合作費及權利金─支付航港局航港建設基金權利金」100萬元。 (2)減列「合併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旅運費」127萬5千元(含「大陸地區旅費」26萬8千元及「國外旅費」100萬7千元)。 (3)減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行銷推廣費」100萬元。 (4)減列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維持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中「使用材料費」之「燃料」100萬元。 以上增減互抵後,共計減列227萬5千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48億4,082萬9千元。 3.稅前淨利:原列71億3,054萬7千元,增列1億0,427萬5千元,改列為72億3,482萬2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45億7,451萬9千元,照列。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3億9,774萬元、增加資金之轉投資490萬元及收回資金之轉投資14億3,417萬7千元,均照列。 (七)通過決議17項: 1.111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中「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之辦理行銷獎勵措施編列6億5,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臣遠 陳素月 洪孟楷 陳明文 蘇震清 劉櫂豪 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2.111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營業成本」編列99億5,397萬4千元,凍結1,800萬元,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許淑華 蘇震清 林俊憲 陳歐珀 趙正宇 李昆澤 劉櫂豪 陳素月  3.111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合併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45億7,451萬9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邱臣遠  4.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實施臺灣港群綠色港口推動方案,主要計畫業依規劃辦理,亦多具成效。為提升港區空氣品質而辦理之「國際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方案」中,「擴大高壓岸電設施使用」措施原目標期使具備岸電設施船舶泊靠高雄港設有高壓岸電碼頭之岸電使用率達100%,因無強制性規範,即使提供補助,實際執行與目標仍有相當差距,允宜持續宣導推動,並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協商改善後續相關作業程序,以提升航商使用意願;另「船舶進出港減速」措施,可能係因全球海運需求量大增,出現缺船、缺櫃及塞港等現象,航商為加速排解貨物運量,致港區範圍外至20浬內配合減速之船舶比率下降,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持續推動減速措施,並如期於110年底完成精進船舶減速查核系統,以確實檢視港區範圍內(3至5浬)之船舶進出港減速成效。 提案人:許淑華 鄭天財Sra Kacaw 傅崐萁  5.有鑑於「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11-115年)─港務公司辦理部分」整體計畫總經費52億5,770萬元,111年度編列2億7,380萬元,112至115年度共編列49億8,390萬元。以辦理棧埠及港灣營運設施工程,包括碼頭新(改)建工程、碼頭倉庫改建工程及旅運服務設施改善工程。其中花蓮港係規劃辦理13-16號碼頭及後線基地開發工程,共編列6,000萬元,現正進行都市計畫變更申請,預計111年2月開工、6月完工。然經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花蓮港務分公司曾於108年就13號至16號碼頭後線土地、14號倉庫及15號至16號碼頭進行招標,卻出現沒有人投標之窘境。為確保相關招商及工程如期如質進行,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責成花蓮港務分公司應積極辦理招商說明,確保工程順利發包招商,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6.有鑑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持續執行臺灣港群綠色港口認證所建立之管理機制,進行環境監測計畫、推動各港自主環境管理,並列入綠色港埠評估,以逐步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為目標。然經查「國際商港空氣污染防制方案」下制定「推動船舶進出港減速」政策,目標設定為「港區範圍內(3-5浬)」船舶減速達成率100%,但各港從107至110年度(7月止)之「港區範圍外至20浬內」船舶進出港減速達成率,僅分別為46.9%、49.6%、49%及44.6%,明顯離政策目標仍有極大差距。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檢討與改善船舶減速成效之問題,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7.國內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花蓮港旅客人數大幅下降。郵輪旅客人次自109年起至今掛0,而國內線自110年6月起旅客人次同樣掛0,對地方觀光發展產生嚴重衝擊。有鑑於近期國內疫情趨緩,多項防疫措施逐漸鬆綁,國內旅遊開始活絡,全球郵輪產業也逐漸復甦,交通部航港局刻正辦理「跳島郵輪國際行銷專案」;日前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亦與台灣國際郵輪協會協調中彰兩地爭取開發以台中港為母港航線,促進中部郵輪旅遊市場發展。為促進後疫情時代花蓮地方觀光振興與發展,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責成花蓮分公司於1個月內針對花蓮港郵輪旅遊市場開發進行具體規劃,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8.有鑑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101年正式成立,以企業化經營精神推動港埠相關事業的發展,近年依據行政院核定的「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106-110年)」,賦予花蓮港之定位為「東部地區貨物進出港」及「觀光遊憩港」。然經查截至目前為止,花蓮港的「觀光遊憩區」面積27.55公頃,已活化5.28公頃,比率僅有19%,顯不足以達到觀光遊憩港之目標。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應於1個月內,針對花蓮港「觀光遊憩區」及其他各區之活化進度及招商規劃,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9.查111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營業費用」項下「管理費用」中「服務費用」之「專業服務費─保警及保全費用」編列1億5,009萬3千元,相比110年度預算數1億4,971萬3千元再有增加。然而,當中港務警察總隊業務費111年度編列9,073萬4千元,卻相較110年度編列9,484萬6千元再有縮減;另查港務消防隊業務費111年度編列3,518萬6千元,亦相較110年度3,649萬3千元同樣縮減。如此實讓外界疑慮,是否有欠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經費編列之支持,或自身未積極落實執法及災防救護等作業量能,又或是預算執行能力未彰等,不論所屬原因為何,皆恐徒增港務穩定維運之風險。 爰要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重視港區治安及救護災防等業務,限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111年度港區治安及救護災防作業精進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許淑華  10.有鑑於111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合併預算「營業費用」項下「其他營業費用」科目中具有「研究發展費用」與「員工訓練費用」二項目,且相比110年度皆有縮編。然而,在港務公司合併員工人數110年度及111年度連二年皆相同2,970人下,員工訓練費用之縮減,恐致生外界所感輕視員工訓練等不良觀感,是以營運方允宜詳實說明。 爰建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重視員工訓練等基本權利,限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許淑華  11.有鑑於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自111年度預算書中開宗明義所提及,「觀光遊憩之開發及經營」乃六大業務範圍之一,然而卻囿於預算編列形式尚未能明顯且足夠供外界所見該項業務預計之成效與規劃執行內容,尤其對於所屬單位中如各分公司或臺灣港務港勤股份有限公司等,將如何所銜該業務所做有效推展,亦有不明。爰考量觀光與遊憩之發展,除經營方決策支持與中央政府政策外,更有賴各基層單位緊密配合方可執行,是以建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重視北海岸八里、淡水、三芝及石門等地區民間發展所需,積極督導各所屬單位協助共同打造北海岸觀光遊憩優良環境與發展。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許淑華  12.有鑑於交通部為響應中央政府施政之推展,刻正督導並鼓勵其公民營事業機構及部屬機關辦理落實性別平等及解決少子化二項重要政策,以解決109年新生兒僅剩16.5萬人,總生育率跌破1%之人口問題。是以所見如中華電信便於110年開出第一槍,搶先國營事業祭出育嬰工時措施並確定設置10處「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所屬其他機關國營事業如台糖、中油等亦多有積極跟進之規劃,辦理員工子女及所在處地方民眾申請所設之教保服務送托措施。在此之下,考量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響應中央政策及營運推動之積極,亦當加強既有僅規劃之台中港、基隆港、高雄港三處設置職場教保中心,另應確保台北港設置托育服務(職場教保或幼稚園等),優先供港區職員子女就讀並開放所在地(八里區)民眾子女申請,且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偕同交通部航港局就台北港設置托育作業辦理最新進度併同研議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職員育嬰工時規劃作業,限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邱臣遠 許淑華  13.鑑於我國郵輪業務自106年起逐步成長,以基隆港居首每年(106至108年度)郵輪停靠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帶來2.6億元至2.9億元之港埠收入,包括郵輪停泊與旅客服務收入,雖受疫情影響致使國際郵輪業務於109、110年度銳減,不失為積極推廣國內郵輪旅遊之契機,且查目前發展國內跳島及環島旅遊,亦帶動花蓮港客運之成長,顯見港務公司若能提供安全衛生之港埠設施與旅運服務,疫情期間仍可藉由國內線郵輪旅遊逐步增益港埠收入,爰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積極辦理優化港埠旅運設施等計畫,並考量各港口特色規劃郵輪通關場站,以配合交通部航港局與觀光局共同推廣國內郵輪旅遊航線與配套遊程,帶動各港區及其周邊產業發展,發揮現有商港整體資源與觀光發展之最大綜效。 提案人:蘇震清 林俊憲 陳歐珀 趙正宇  14.111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於補辦預算增加轉投資臺灣港務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務重工公司)490萬元,持股49%。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時有先行辦理再編列或補辦預算之轉投資案(如下表);轉投資案未及編列預算先行辦理,雖經行政院核准,為預算法容許範圍,惟偏向事後備查性質,減弱立法院事前監督審議之力度,允宜儘量避免以完善預算審議機制。故建議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研議改善計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港務公司先行辦理再編列或補辦預算之轉投資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轉投資公司 先行辦理金額 持股比率 行政院 核准時間 辦理 年度 預算年度 投資台源國際控股(股)公司 113,400 36.00% 107.09.28 107 108 投資陽明海運(股)公司(承購增資新股) 1,434,177 (119,514,708股) 5.14% 106.11.17 106 108 投資陽明海運(股)公司(強制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 1,435,701 (191,938,579股) 11.97% 108.06.14 108 109 處分陽明海運(股)公司(處分增資新股) 1,434,177 (119,514,708股) 5.50% 110.01.29 110 111 投資臺灣風能訓練(股)公司 28,000 28.00% 107.03.26 107 108 投資臺印貨櫃倉儲物流(股)公司 13,500 34.00% 106.12.29 107 108 投資臺灣港務重工(股)公司 4,900 49.00% 109.11.17 109 111 說明:1.投資台源國際控股(股)公司編列於108年度預算,惟於107年度先行辦理;其餘轉投資為補辦預算。 2.陽明海運(股)公司持股比率為投資或處分時之總持股比率。 3.陽明海運(股)公司強制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補辦預算金額14億3,570萬1千元,實際依公告轉換價格計13億3,397萬3千元。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15.111年度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收入」編列208億6,036萬4千元(含營業收入195億0,176萬8千元、營業外收入13億5,859萬6千元),支出152億4,335萬元,本期淨利56億1,701萬4千元。111年度預計「營業收入」為107年度以來最高,惟該公司111年度經營效能相關之營業利益率、淨利率、總資產報酬率及權益報酬率等指標,卻為近5年度最低(如下表),有待提升。故建議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研議改善計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年 度 107年度 決算 108年度 決算 109年度 決算 110年度 預算案 111年度 預算案 營業利益率 37.43 38.47 38.48 34.11 33.74 淨利率 34.76 32.27 33.62 29.38 28.80 總資產報酬率 5.18 5.02 5.20 4.56 4.39 權益報酬率 6.80 6.49 6.56 5.79 5.37 說明:營業利益率=營業利益/營業收入;淨利率=本期淨利/營業收入;總資產報酬率=本期淨利/平均資產總額;權益報酬率=本期淨利/平均權益總額。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16.臺灣港務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港務公司)之轉投資對象之一,該公司主要經營進出口轉口儲運、多國貨物集併櫃、自由貿易港區、海運快遞等新興物流加值業務。經查,港務公司對其於111年度預計之投資收益為110萬元,惟港務公司對該公司之投資總額達1億2,000萬元,若以110年度之預計收益來看,投資效益實有檢討改善空間。故建議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針對轉投資臺灣港務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預期效益及後續計畫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細書面報告,以確保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事業之效益。 提案人: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17.有關高雄港110年6月3日發生貨輪偏航撞倒碼頭起重機事故,請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撞船意外事件提供事件發生始末,並瞭解撞船事件相關保險賠償責任以維護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權益,另加強高雄港智慧港口監控管理,以提升安全維護及船舶航行安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明文 李昆澤 林俊憲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陳素月 劉櫂豪  四、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84億0,603萬7千元,增列「營業收入」5,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84億5,603萬7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原列147億3,704萬元,減列「營業成本」2,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47億1,704萬元。 3.稅前淨損:原列63億3,100萬3千元,減列7,000萬元,改列為62億6,100萬3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104億8,169萬元,減列2億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02億8,169萬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23項: 1.111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旅運費」編列1,491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蘇震清 李昆澤 劉櫂豪 陳歐珀 陳素月  2.111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營業成本」編列128億5,549萬4千元,凍結1億元(含「營業成本」項下「服務費用」中「專業服務費」之「委託調查研究費」凍結1,000萬元),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趙正宇 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李昆澤 陳素月 劉櫂豪 陳歐珀  3.111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營業費用」編列17億4,362萬3千元,凍結500萬元,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4.111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04億8,169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趙正宇 李昆澤  5.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受疫情影響,已連續3年呈現大幅虧損。而111年度桃機公司預算「地租及水租」中編列承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土地租金47億0,630萬2千元,租金費率係公告地價7%,相較於桃機公司承租國防部土地費率為申報地價5%、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承租航港局土地按申報地價年息2%等,桃機公司向民航局承租土地費率明顯偏高。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就承租民用航空局土地之租金費率,協調相關單位研擬調降,限期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林俊憲 陳雪生  6.桃園機場運量因疫情而嚴重衰退,已連續3年呈現大幅虧損,且未來因應第三跑道興建等重大工程,資金需求龐大,雖交通部同意109年第4季租金暫緩繳交,惟遞延繳付之租金支出仍為龐大負擔,導致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甚至需舉債支應。故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參酌其他公有地租金費率及相關減收措施及審計部意見,檢討調降土地租金費率,並研議在機場園區重大建設期間免繳租金之可行性,以實質減輕資金籌措壓力。 提案人:許淑華 傅崐萁 洪孟楷  7.有鑑於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之營業部分預算,於「用人費用」預算項目編列上具備有以「福利費」支應所屬員工保費分擔、傷病醫藥費及提撥福利金等規劃。然而,經查在111年度相比110年度員工人數彙計相同下,卻竟於「用人費用」中「福利費」預算數大減逾18%規模。對照110年的「福利費」預算數,尚是在109年的年中不知有疫情爆發之際所編列並增加之,而111年編列時正值疫情三級警戒,公司方卻對於國門防疫第一線人員福利費予以刪減,實有失厚道。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為此檢討改善之,並限期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改善成果書面報告。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雪生  8.有鑑於桃園國際機場為台灣門面,2019年桃園機場進行「桃園國際機場重要基礎設施總體檢報告」指出,桃園機場有3大問題,包含電力、跑滑道及污排水系統,然111年度預算書「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編列第一、第二航廈及外場變電站電力電纜汰換工程1億7,000萬元、第二航廈LED工程、斷路器及變壓器汰換工程6,210萬元、第一、第二航廈發電機汰換及相關變電設備改善工程2億2,802萬元、變電站電力設備汰換、擴充與環路開關汰換工程2,569萬5千元、第一航廈配電設備汰換及照明系統改善工程5,165萬8千元、第一、第二航廈高低壓供配電及相關設備汰換工程1,545萬7千元,總計投入5億5,293萬元改善相關機場電力系統,卻未見相關改善進度及成效說明。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桃園機場電力設備系統改善計畫期程及成效書面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陳雪生  9.根據英國非營利獨立調查機構Skytrax公布之2021年全球最佳機場排名,選出2021年全球100大機場評比,桃園機場在世界最佳100座機場名列第37名,相較2019年的13名、2020年的18名,為近10年排名最低,排名較109年下滑達19名之多。回顧歷年桃園機場世界排名:2011年世界第31名、2012年第29名、2013年第24名、2014年第18名、2015年第17名、2016年第20名、2017年第21名,2018年第15名,2019年第13名,2020年第18名,110年成績竟還不如10年前之排名!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雖發新聞稿表示是受COVID-19(2019新型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影響,各國邊境管制措施嚴格,跨國旅行的旅客銳減導致,相較於已明顯復甦的國內線飛航機場,國際機場得到的評比結果普遍落後。然世界各國同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毒疫情影響,2021年世界排名前五大機場分別為:第1名杜哈的哈瑪德國際機場、第2名日本東京羽田機場、第3名新加坡樟宜機場、第4名南韓仁川國際機場、第5名日本成田國際機場,皆為國際機場,顯見桃園國際機場未發現近年國際評比排名逐漸下滑之真正原因及改善方式,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全球100大國際機場評比下滑之檢討及具體改善策略計劃作為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陳雪生  10.有鑑於桃園國際機場為台灣門面,2019年桃園機場進行「桃園國際機場重要基礎設施總體檢報告」指出,桃園機場有3大問題,包含電力、跑滑道及污排水系統,然111年度預算書僅顯示為配合第三航廈興建,新設西側汙水處理廠工程,以滿足未來第三航站所產生之廢水處理需求,卻未見改善既有第一、第二航站之汙排水系統之狀況及改善成效。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桃園機場汙(廢)水排水系統改善計畫成效書面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陳雪生  11.有鑑於桃園機場於1979年2月26日正式啟用,是台灣目前唯一擁有兩條以上跑道的民航機場,兩條跑道分別為05L/23R「北跑道」及05R/23L「南跑道」,但隨近年旅客人數上升,負荷增加,桃園機場自2011年起至2015年底,實施機場跑滑道道面整建、助導航設施與燈光系統升級、改善整體空側排水系統等計劃,加上當初機場設計規劃,未將滑行道及交通道區隔,導致該期間機坪飛機滑行道及車輛交通道交叉口,每天發生塞車及塞機之情況,嚴重影響飛航安全。 2019年桃園機場進行「桃園國際機場重要基礎設施總體檢報告」指出,桃園機場有3大問題,包含電力、跑滑道及污排水系統,北跑道在耗資21億3,700萬元於2015年12月24日重新整建完成,將跑道鋪面自原先的混凝土改為改質密級配瀝青混凝土,後2020年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北跑道再耗資3億8,700萬元於2020年9月10日重新整建完成,將改質密級配瀝青混凝土,再改為石膠泥瀝青混凝土,南跑道亦同樣工法於2021年9月15日整建完成。 然桃園機場第三跑道新建計畫卻延宕多年,2016年6月蔡英文總統曾邀集行政團隊溝通政策,交通部針對桃園機場建設提出報告,其中桃機第三跑道原定2030年完工,為因應台灣空運需求,交通部希望提早5年至2025年完工,時任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曾說,桃園機場第三跑道要到2030年,預計2020年跑道容量就會不足,因此交通部希望力拼2025年完工。經查,現行航機量每天700到800班次,尖峰每小時近50班次,然第三跑道甫於2020年3月25日才通過環評,111年度預算書揭露第三跑道投資總金額374億5,600萬元,執行期間111至119年12月止,於120(西元2031)年完成測試後才啟用,和先前宣稱提前5年完工之進度嚴重不符,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加速第三跑道興建,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加速縮短第三跑道完工期程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陳雪生  12.有鑑於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公布桃園國際機場2021年1至9月份營運統計數據,受COVID-19疫情及邊境管制影響,入出境旅客為68萬794人次,較109年同期的716萬2,627人次減少90.5%,109年多數國際航線從2月開始陸續停飛,桃機公司實際虧損高達19億2,000萬元。據桃機估算110年預估虧損43億元;而就111年度的預算書顯示,桃機營業收入83億7,972萬7千元,營業成本達128億5,549萬4千元,等於111年度會淨損63億3,100萬3千元,面對年年虧損必須有所改善。爰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針對111年虧損無盈餘提撥民航事業作業基金相關辦法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傅崐萁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陳雪生  13.機場園區內自由港區之開發及營運,為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範圍之一,遠雄公司雖以BOT方式,取得50年之BOT特許權進行開發營運,每年依約收取權利金及租金收入,然而鑑於桃機公司致力提升航空貨運站及自由港區作業效率及服務品質,提供優質產業加值環境,以吸引國際物流業者來臺,促成亞太中轉中心,故關於該自由港區營運現況、相關收支預決算數及未來發展規劃或目標等,應於桃機公司年度預算書中充分揭露。建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往後年度預算書中納入自由港區營運現況、相關收支預決算數及未來發展規劃或目標等關鍵訊息。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趙正宇  14.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承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土地租金費率為公告地價7%、承租國防部土地之租金費率為申報地價5%,相較其他國營公司租金費率偏高,且多年未調整。例如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承租交通部航港局土地之租金費率係按申報地價的2%。 鑑於桃園機場運量因疫情而嚴重衰退,已呈現大幅虧損,且未來因應第三跑道興建等重大工程,資金需求龐大,雖交通部同意109年第4季租金暫緩繳交,惟遞延繳付之租金支出仍為龐大負擔,導致桃機公司甚至需舉債支應。建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參酌其他公有地租金費率及相關減收措施,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請求調降土地租金費率,且在桃園機場園區重大建設期間免繳租金,以實質減輕資金籌措壓力,俾利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運及財務健全發展。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趙正宇  15.110年9月中桃園機場一名平時負責客艙消毒的20多歲女性桃園航勤股份有限公司員工,雖然已在6月初打過1劑AZ疫苗,卻仍感染Delta變異株。鑑於春節防疫旅館預定已爆滿,顯示將有大量旅客搭機返台,為避免邊境防疫出現破口,影響國人生命財產安全,建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針對春節返台人潮如何提升入境分流及嚴密清消等防疫措施,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以保障所有機場工作人員及國人的健康。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趙正宇  16.受到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根據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統計,110年1到9月客運部分,入出境旅客為68萬794人次,較109年同期減少90.5%;航機起降7萬6,974架次,較109年同期減少16.0%;貨運量則受惠航空貨運需求強勁維持成長,1至9月已達207萬公噸,較109年同期增加25.3%,且第四季為傳統貨運旺季,全年貨運量預估上看280萬公噸,將再創歷史新高。建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針對如何提升貨運能量、加速新貨運園區開發以及航警局貨物安檢、海關貨物放行作業協調等問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維持桃園國際機場的競爭力。 提案人:陳明文 林俊憲 蘇震清 趙正宇  17.鑑於「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工程浩大,經費龐大,規劃至今已二度修正計畫,總經費成長至956億元,完工期程亦延至115年底。若無嚴控工程及預算執行進度,恐難如期如質完工。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防止缺工,以避免影響工程進度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18.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項下「專案計畫」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累積至111年度已編列算數達194億0,099萬8千元,為容納持續成長之運量、提升服務水準,並發展成為航空城之商業及文化中心。經查,該計畫原經費總額746億8,900萬元,期程為101至111年度,108年1月辦理修正計畫,總經費調增為789億0,700萬元、完工期程延至113年度,於110年5月22日再進行第二次計畫修正,總經費增加為956億8,100萬元、完成工期延至115年12月。該計畫截至110年8月底實際工程進度25.78%,低於預計期程,且據110年第1季行政院列管重要計畫推動情形統計,該計畫為高風險(紅燈)計畫,年累計經費執行率及支用比偏低顯示經費之預估與工期之執行皆與原計畫有落差,故建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完成該計畫工程進度之檢討改善方案後,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林俊憲 蘇震清 李昆澤  19.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2月簽署「環境、碳及能源管理政策」,承諾將恪遵法律規範並善盡節能減碳責任。經查,該公司自103年起依據溫室氣體盤查標準,持續盤查及管控桃園機場之溫室氣體排放量,且於108及109年參加國際機場協會所舉辦之綠色機場評比均獲冠軍殊榮。惟上述成果應配合適當管道表達,提高資訊透明度,故建議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參考國際重要機場減碳計畫之成果公開方式,加強減碳成效之表達及持續落實節能減碳、永續發展之理念。 提案人:林俊憲 蘇震清 李昆澤  20.111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於「勞務成本」、「其他營業成本」、「業務費用」及「管理費用」合計編列「地租及水租」47億7,830萬2千元,主要為承租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土地租金及支付國防部軍備局土地租金。經查,桃園機場公司承租民航局土地租金費率偏高,且多年未曾調整,惟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經管國際機場園區公有土地提供使用辦法」,土地出租予機場公司之租金費率原則上每3年可由民航局視情況調整之,且國內或國際社會經濟環境如發生重大變化時,得以隨時檢討調整。鑑於桃園機場公司現因COVID-19疫情嚴重影響營收,且第三航站區之建設近年仍持續有大量資金運用之壓力,故建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儘速與民用航空局及交通部共同商討調降土地租金費率事宜,以確保該公司營運及財務之健全發展。 提案人:林俊憲 蘇震清 李昆澤  21.111年度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用人費用」項下「獎金」之「績效獎金」共編列6,407萬3千元。經查,在邊際管制政策之影響下,桃機公司近2年嚴重虧損,且呈現擴大趨勢。 桃機公司受疫情及邊境管制政策影響,旅客人數從108年4,868萬人次,淨利80億元,銳減至109年743萬人次,淨損高達19億元,110年1月至9月僅剩68萬人次,虧損已逾18億元。然而,111年度預估將虧損達63億元,仍編列6,400萬元預算作為績效獎金。桃機公司須以盈利為目標,依「交通部所屬實施用人費率事業機構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之規定,原則上須有盈餘始得發放績效獎金。因有不可抗力之政策因素,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影響公司營收之政策因素及其影響數額。 提案人:邱臣遠 鄭天財Sra Kacaw 許淑華  22.基於春節將近,桃園機場將增加返鄉人潮,為確保相關防疫作為,以及防疫車隊之能量充足,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1個月內針對因應春節返鄉防疫準備情形、防疫車隊準備狀況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昆澤 陳素月 林俊憲  23.鑑於109年1月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國內社會及經濟環境甚鉅,旅行業及旅宿業等觀光產業首當其衝,而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因我國邊境管制政策,導致機場航班及旅客人數劇降;惟該公司屬事業體制並以追求合理盈餘為目標,且交通部明定須有盈餘始得發放績效獎金。而該公司110年截至8月底累計稅前虧損將近21億元,111年度預計稅前虧損63億元,仍編列1.2個月績效獎金,爰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允宜考量外界觀感及疫情不可抗力因素,適時對外公開影響盈餘之政策因素內容及其影響數額,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酌情提出書面報告說明仍續編績效獎金之正當理由,以昭公允。 提案人:陳歐珀 林俊憲 陳素月  交通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陳召集委員雪生及陳召集委員明文出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