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image1.jpg]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結果 甲、勞動部主管 一、勞工退休基金(舊制)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原列308億2,353萬3千元,增列「總收入」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08億3,353萬3千元。 (三)總支出:34億6,227萬2千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原列273億6,126萬1千元,增列1,000萬元,改列為273億7,126萬1千元。 (五)通過決議2項: 1.經觀察近年勞工保險基金及新、舊制勞工退休基金國內外投資收益情形,106及108年度國外投資之收益率均高於國內投資。109年各基金之國內投資收益率均高於108年,惟國外投資收益率則較低,致109年基金整體收益率均低於108年。109年COVID-19疫情重創全球經濟,惟在全球各大央行寬鬆貨幣政策及各國強勢財政政策支持下,並隨著疫苗開始施打,全球金融市場震盪走高,亦影響前揭基金之國外投資績效;110年疫情持續影響全球經濟發展,疫苗分配不均及新變種病毒肆虐,整體經濟雖持續復甦,惟全球供應鏈吃緊,主要經濟體通貨膨脹升溫,面臨寬鬆貨幣政策逐步退場壓力,由於各國央行貨幣政策轉向,將影響國際資金流向與股債市穩定;另中國大陸之恆大集團財務危機、缺電及油價大幅上漲等問題,恐對金融市場與實體經濟造成連鎖反應等,允宜審慎因應疫情下之全球經濟風險,俾利確保基金資金運用效益。綜上,鑑於首揭各基金111年度預算案之運用資金配置國外投資比率高於國內投資比率,為確保基金資金運用效益,請勞動部妥適規劃資產配置,以維護基金權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因應計畫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惠員  連署人:邱泰源 吳玉琴  2.依據111年舊制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配置計畫預計表,其中銀行存款中心配置比例為10%,允許變動區間為8至23%,預期報酬率為0.49%。按110年8月份公布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情形資料所示,舊制勞工退休基金之銀行存款占基金運用比率為17.19%,雖仍在允許變動區間內,惟仍高於中心配置10%甚多。考量銀行存款配置投資報酬率僅0.49%,較舊制勞工退休基金近5年平均績效6.46%相差甚多,且占基金運用比率仍高,爰請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在允許變動區間內評估適度降低銀行存款比重之可能,積極增加其他投資項目之比重,以強化基金效能。 提案人:黃秀芳  連署人:邱泰源 賴惠員  二、勞工退休基金(新制)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原列1,224億6,734萬4千元,增列「總收入」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24億7,734萬4千元。 (三)總支出:1億2,881萬4千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原列1,223億3,853萬元,增列1,000萬元,改列為1,223億4,853萬元。 (五)通過決議3項: 1.經觀察近年勞工保險基金及新、舊制勞工退休基金國內外投資收益情形,106及108年度國外投資之收益率均高於國內投資。109年各基金之國內投資收益率均高於108年,惟國外投資收益率則較低,致109年基金整體收益率均低於108年。109年COVID-19疫情重創全球經濟,惟在全球各大央行寬鬆貨幣政策及各國強勢財政政策支持下,並隨著疫苗開始施打,全球金融市場震盪走高,亦影響前揭基金之國外投資績效;110年疫情持續影響全球經濟發展,疫苗分配不均及新變種病毒肆虐,整體經濟雖持續復甦,惟全球供應鏈吃緊,主要經濟體通貨膨脹升溫,面臨寬鬆貨幣政策逐步退場壓力,由於各國央行貨幣政策轉向,將影響國際資金流向與股債市穩定;另中國大陸之恆大集團財務危機、缺電及油價大幅上漲等問題,恐對金融市場與實體經濟造成連鎖反應等,允宜審慎因應疫情下之全球經濟風險,俾利確保基金資金運用效益。綜上,鑑於首揭各基金111年度預算案之運用資金配置國外投資比率高於國內投資比率,為確保基金資金運用效益,請勞動部妥適規劃資產配置,以維護基金權益,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因應計畫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惠員  連署人:邱泰源 吳玉琴  2.111年新制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配置中,銀行存款之中心配置為10%,允許變動區間為8至23%,預期報酬率為0.49%。按110年9月份公布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情形資料所示,新制勞工退休基金之銀行存款占基金運用比率達21.49%,雖仍在允許變動區間內,惟仍高於中心配置10%甚多。考量銀行存款配置預估投資報酬率僅0.49%,較新制勞工退休基金近5年平均績效5.77%相差甚多,且占基金運用比例仍高,爰請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在基金流動性安全無虞下,積極評估增加其他投資項目,並適度降低銀行存款比重之可行性,以提升基金投資效益。 提案人:黃秀芳  連署人:邱泰源 賴惠員  3.為增進勞工退休生活保障,「勞工退休金條例」自94年間開始施行,明定雇主應為勞工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為增加勞工退休經濟保障,該條例規定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另亦提供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之誘因,以鼓勵勞工自提退休金,俾提高退休生活之經濟安全性。自97至110年6月底止,自願提繳人數自27萬2,354人成長至77萬7,607人,成長1.86倍,110年6月底自願提繳人數占勞工退休基金提繳人數比率10.96%為歷年來之最高,惟尚有成長空間。綜上,為增加勞工退休經濟保障,截至110年6月底止自願提繳人數占勞工退休基金提繳人數比率10.96%,雖為歷年來之最高,惟仍有成長空間,為提高勞工退休經濟保障,爰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應於3個月內擬定未來3年「改善增加勞工自願提繳人數」目標比率之書面報告,並將該書面報告提交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提案人:賴惠員  連署人:邱泰源 吳玉琴  三、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11億1,413萬3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6億7,909萬9千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4億3,503萬4千元,照列。 (五)通過決議5項: 1.有鑑於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11年度預算案編列墊償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合計7億1,005萬9千元,由於「勞動基準法」擴大墊償範圍及適用期間,導致墊償金額逐年提高,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近年催收成效雖已提升,惟108年及109年發生重大墊償事件,致110年7月底累積未償金額攀升至61億餘元,仍有改善空間。要求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就如何提升追償成果,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育美 廖國棟 陳玉珍  2.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應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先行墊付,後由勞動部向事業單位追償。惟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統計,目前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總金額,109年為止已累積墊償70億3,000萬元,惟目前累積追償金額,只有9億8,000萬元,107年追償率13.3%、108年追償率11.5%、109年追償率僅10%,追償率逐年下滑,導致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呆帳持續增加,不利於基金永續。要求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就加強追討積欠工資、督導雇主於規定期限內償還墊償款,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蔣萬安  連署人:賴香伶 張育美  3.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09年度總支出之呆帳編列4億3,605萬2千元,惟經審計部報告之決算數為7億5,200萬2千元,預算編列數與執行數差距過大。勞工保險局111年度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總支出項下呆帳編列6億3,696萬7千元,與110年度預算數額4億6,601萬3千元,相差甚鉅,考量109年度決算數額過高,爰要求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針對109年度積欠工資墊償基金預算編列數與執行數差距過大之原因,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惠員  連署人:邱泰源 吳玉琴  4.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為保障勞工於遭雇主積欠工資、資遣費時之重要保障,但當雇主因故歇業、倒閉時,往往因歇業認定等程序繁瑣,導致受害勞工往往需費時2至4個月方能領取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補助,爰請勞動部邀集地方政府勞政單位研商縮短歇業認定與發放積欠工資墊償之補助時間、簡化相關流程,並將研議之改善方案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香伶  連署人:蔣萬安 賴惠員  5.為使勞工在雇主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被積欠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時,可即時獲得保障,104年2月間修正施行之「勞動基準法」,104年10月25日修正施行。修正「勞動基準法」及其施行細則將擴大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墊償範圍,增加該基金實際墊償金額及財務壓力。該基金近年墊償金額以108年12億4,205萬4千元為最高,109年7億9,595萬3千元次之,主要係因108及109年分別有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及遠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重大墊償案件所致,110年7月底累積未償金額攀升至61億6,609萬1千元。依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說明,積欠工資墊償基金107至110年7月底止獲償金額占累積獲償金額之32.78%,近年經催收後雖持續獲償中,惟墊償金額增加快速,致累積未償金額不斷攀升;按「勞動基準法」第28條雖已修正提升勞工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之債權與第1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相同,但因所墊償之對象,為雇主已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勞工,事業單位主體多已不存在,甚或破產之事業單位,可供求償之剩餘財產極為有限,加重追償困難。基此,為提升催收成效,爰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於3個月內針對該項問題,研擬精進策略並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賴惠員  連署人:邱泰源 吳玉琴  乙、環境保護署主管 一、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信託基金部分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69億1,000萬6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61億8,243萬8千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7億2,756萬8千元,照列。 二、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81萬3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675萬5千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594萬2千元,照列。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莊召集委員競程及蔣召集委員萬安出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