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附屬單位預算信託基金部分 內政委員會審查結果 柒、信託基金部分各委員會審查結果 內政委員會審查結果 甲、內政部主管 一、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7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6千元,照列。 (四)本期賸餘:1千元,照列。 二、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7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8千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1千元,照列。 三、在校學生獎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5萬2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7萬5千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2萬3千元,照列。 四、劉存恕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2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33萬4千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33萬2千元,照列。 五、誠園獎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39萬2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50萬8千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11萬6千元,照列。 六、劉竹琛先生警察子女獎學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應依據收支、餘絀撥補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2萬3千元,照列。 (三)總支出:4萬7千元,照列。 (四)本期短絀:2萬4千元,照列。 內政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內政委員會張召集委員宏陸、鄭召集委員天財Sra Kacaw出席說明。 附件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