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3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0月7日(星期五)10時2分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游院長錫堃 秘 書 長 林志嘉 副秘書長 高明秋 高副秘書長明秋:出席委員66人,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本院第10屆第6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全文見本期議事錄) 主席:報告院會,針對第6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並無委員或黨團提出錯誤或遺漏之處,作以下宣告:第6會期第2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繼續報告。 二、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2人擬具「民防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0人擬具「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1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3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本院委員費鴻泰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建築法第九十七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8人擬具「政黨法第七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一、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二、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三、本院委員林為洲等21人擬具「勞動教育促進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四、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五、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6人擬具「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六、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增訂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七、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八、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十九、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國家公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一、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二、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森林法第五十三條及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三、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8人擬具「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四、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五、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洗錢防制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六、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2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七、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2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八、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2人擬具「電影法第十四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二十九、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2人擬具「國立臺灣音樂中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四條及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一、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娛樂稅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二、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三十三、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6人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四、本院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五、本院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六、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七、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9人擬具「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八、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尊嚴善終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三十九、本院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工會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一、本院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四十二、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三、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一條、第四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四、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9人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四十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六、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十四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七、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4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八、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8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四十九、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一、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十二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二、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三、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十五條之一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五十四、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國有財產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五、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六、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七、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八、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五十九、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0人擬具「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一、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二、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三、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四、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第十四條之五及第一百七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五、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六、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七、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最低工資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八、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8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六十九、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7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7人擬具「家庭教育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一、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二、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7人擬具「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三、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7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四、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心理師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五、本院委員游毓蘭等20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六、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7人擬具「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七十七、本院委員游毓蘭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七十八、本院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逕付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七十九、本院委員賴瑞隆等21人擬具「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本院委員賴瑞隆等22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一、本院委員賴瑞隆等25人擬具「經濟部組織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二、本院委員賴瑞隆等22人擬具「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三、本院委員賴瑞隆等23人擬具「農業部漁業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四、本院委員賴瑞隆等21人擬具「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五、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六、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6人擬具「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七、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八、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八十九、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海洋保育法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一、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二、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三、本院委員陳明文等20人擬具「國防產業發展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四、本院委員陳明文等20人擬具「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五、本院委員陳明文等20人擬具「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六、本院委員陳明文等20人擬具「太空發展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七、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二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八、本院委員陳明文等20人擬具「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九十九、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8人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本院委員陳明文等20人擬具「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8人擬具「職工福利金條例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及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三、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7人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四、本院委員溫玉霞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五、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土地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六、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電影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財團法人法第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4會期第8、9、10、11、12、13、14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 (按鈴) 主席:現在針對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進行表決。現有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4人,棄權者0人。 報告院會,因出席表決委員不足法定人數,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0月7日 上午10時36分44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107案      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4  棄權人數:0 贊成: 曾銘宗  李德維  李貴敏  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蔡壁如 棄權: 一○八、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5會期第5、7、8、9、10、11次、第6會期第2次會議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爰於本次會議提出。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主席: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有)有異議,進行表決。 現在針對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進行表決。現有時代力量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9人,贊成者5人,反對者3人,棄權者1人。 報告院會,因出席表決委員不足法定人數,依立法院議事規則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本案作如下決定: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提出。 表決結果名單: 會議名稱: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3次會議  表決型態:記名表決 表決時間:中華民國111年10月7日 上午10時38分56秒 表決議題:報告事項第108案      國民黨黨團提議退回 表決結果:出席人數:9  贊成人數:5  反對人數:3  棄權人數:1 贊成: 曾銘宗  李德維  李貴敏  游毓蘭  鄭天財Sra Kacaw 反對: 王婉諭  陳椒華  邱顯智 棄權: 蔡壁如 一○九、數位發展部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112年度預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教育部函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12年度預算書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一、行政院函,為該院農業委員會辦理雞蛋緊急進口及蛋雞產業復養輔導工作所需經費不敷,動支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補助農業發展基金2億5,570萬元辦理,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二、行政院函,為該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辦理「豬瘟撲滅及防範重要豬病防檢疫計畫」所需經費不敷,動支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2,305萬7,000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經濟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三、行政院函,為內政部移民署辦理「內政部擴大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專案實施計畫」整備作業經費不敷,動支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432萬6,000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一一四、行政院函,為監察院所屬審計部為應組織調整及推動數位審計業務發展設置第六廳所需經費不敷,動支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5,111萬4,000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五、行政院函,為辦理數位發展部成立之辦公廳舍租賃及裝修等經費1億8,644萬3,000元,動支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交通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一六、行政院函,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辦理「食品安全稽查暨輔導擴充計畫」所需經費不敷,動支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8,521萬4,000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 主席:國民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審查。 一一七、行政院函,為該院設立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所需之人事費、基本維運及辦公廳舍裝修等經費5,461萬8,000元,動支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一一八、行政院函,為中央選舉委員會為辦理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動支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5億9,550萬3千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 主席: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本案改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審查,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本案改交財政、內政兩委員會審查。 一一九、行政院函,為教育部為辦理國立中興大學進駐中興新村南投校區,動支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6億1,647萬元支應,茲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經濟部函送「駐印尼台北經濟貿易代表處與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工業產品設計發展合作協定」,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一、海洋委員會函送「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吐瓦魯國政府海巡合作協定」中文及英文約本影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二、海洋委員會函送「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貝里斯政府海巡合作協定」中文及英文約本影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一二三、國防部函送「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國防部單位預算勘誤表」,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併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處理。 主席:請問院會,對本案照程序委員會意見處理,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第一二四案至第二八○案請依序宣讀,其中第一三○案至第一三七案、第一八六案、第一八七案、第一八九案、第一九八案、第二一三案、第二二三案、第二二六案至第二二八案、第二三二案、第二三三案、第二三五案、第二三六案、第二四○案至第二四二案、第二四五案至第二四七案、第二四九案、第二五一案至第二五四案、第二五六案、第二六○案至第二六二案、第二六六案至第二六八案、第二七○案、第二七四案、第二七六案、第二七八案至第二八○案國民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二五案、第一二八案、第一三三案、第一三七案、第一六八案、第一六九案、第一七三案、第一七五案、第一八三案、第一八六案、第二○七案、第二二五案、第二六八案、第二七八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改交審查;第一三九案、第一四三案、第一六七案、第一六八案、第一七二案、第一八六案、第一八七案、第一九○案、第一九一案、第一九四案、第二○七案、第二一一案、第二二○案、第二二四案、第二二五案、第二四五案至第二四七案、第二五○案、第二六一案至第二六四案時代力量黨團提議改交審查;宣讀後,以上提案均改交相關委員會審查,其餘議案均照程序委員會意見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宣讀後通過。請宣讀。 一二四、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立東華大學交通安全改善」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一二五、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考招新制加強宣導」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一二六、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冷氣政策議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一二七、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及學前教育」繼續凍結1,000萬元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一二八、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新南向人才培育推動計畫執行成效」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一二九、教育部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電力系統改善工程執行績效獎勵計畫暨後續冷氣汰換維修經費來源」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處理。 一三○、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一)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三一、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三二、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三三、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四)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三四、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五)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三五、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六)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三六、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三七、監察院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三十三)預算凍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 一三八、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為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國家文官學院「國家文官培訓業務」凍結10萬元書面報告(更正本),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處理;前送之書面報告同意撤回。 一三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2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2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0項減少金融消費爭議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9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強化揭露公開發行公司最終或實質受益人相關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編列預算補助金融總會辦理『金融科技創新園區』計畫及效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五、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釋股收入預算保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六、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釋股收入預算保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七、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110年度支應政府應負擔費用支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八、財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促進小額投資人申購公債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財政委員會。 一四九、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決議第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一、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決議第17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二、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決議第1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三、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決議第2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四、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決議第9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五、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決議第13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六、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案未核銷結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七、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新住民發展基金協助申辦機制改善規劃及具體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八、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決議第1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五九、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決議第7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決議第8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一、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決議第1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二、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弱勢學生租屋補貼修正後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三、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校外弱勢學生租屋補貼修正後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四、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弱勢學生校外租屋補貼」具體改善措施修正後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五、內政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公共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示範推動方案」執行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六、原住民族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內政委員會。 一六七、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15項「公共關係費運用及營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六八、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26項「提高自主監外作業量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六九、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2項「提高自主監外作業量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七○、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13項「收容人職業安全措施辦理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七一、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8項「農產品銷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七二、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決議第12項「補償金制度執行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七三、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18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七四、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19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七五、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17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七六、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七七、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七八、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七九、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2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八○、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7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八一、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9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八二、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10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八三、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14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八四、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15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八五、法務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毒品防制基金決議第16項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一八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7項「傳播事務監理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5項「有線電視訂戶數查核之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5項民航事業基金預算會費等編列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八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75項高鐵東延臺東相關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38項不應任意變更班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勞務承攬人力運用情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65項降低離島飛航取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0項「服務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31項自動販賣機是否為大陸地區產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項電腦軟體服務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4項卸煤機突然起火原因調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1項「修理保養與保固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1項海空港聯運後續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一九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4項空側設施全面強化工程計畫進度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53項「臺鐵e訂通」手機取票功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2項提升處理危險物品公安事件應變能力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59項法定優待票短收金額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2項智慧港口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項「大陸地區旅費」及「國外旅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5項再生能源發電供應桃園機場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54項藍皮普通車行駛臺東線可行性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8項積極改善運輸本業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13項舊圓山空廚區域改建機坪工程進度落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48項「一般建築及設備」預算執行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7項岸電使用率未達目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41項EMU800型與900型彎道連掛測試相撞事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85項國內旅遊市場精緻化與數位轉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航港建設基金決議第15項臺中港擴建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32項軌道維護預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50項鐵道列車國產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六、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7項新車尚未通過試營運檢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七、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52項確認交車、試車及正式營運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八、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27項「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修正頻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一九、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7項新車交車期程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1項「旅運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一、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交通作業基金決議第11項鐵道發展基金「其他業務費用」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二、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33項東部地區對外貨運提升策略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三、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6項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主體航廈工程招標落後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四、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決議第54項職務加給落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五、交通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鐵路管理局決議第2項「專業服務費」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交通委員會。 二二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檢討改進失智照護服務網絡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住院醫師津貼補助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民眾長照政策認識有限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二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家庭暴力改善行動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極推展民眾暴力防治觀念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所管各醫院未來長期醫療服務方向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獎勵開業服務計畫第三級區毫無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長照推估與資料更新狀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孕產婦相關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廣安寧緩和醫療資源之介入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極降低未成年吸菸率之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所管各家醫院之正職醫師數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所管各醫院未來長期醫療服務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三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保障醫師工作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輔導醫院所上傳重要檢驗(查)結果及影像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一、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降低青少年使用電子煙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二、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癌症篩檢率之精進措施」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三、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升癌症篩檢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四、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部立醫院醫療專業人員人力配置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五、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指示藥品具體逐步取消給付之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六、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指示藥品具體逐步取消給付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七、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長照基金財源具體改善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八、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原住民老人失能原因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四九、衛生福利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防範青少年使用電子煙對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高雇主設置托兒設施檢討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多元就業與創業協助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多元培力就業計畫」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就業安定基金會費等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降低中高齡勞工失業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五、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聘用高齡者傳承專業技術津貼經費運用規劃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六、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高齡者勞動力參與率呈下降趨勢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七、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保障身心障礙者進入庇護性職場權益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八、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提供庇護就業職缺及媒合機制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五九、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覈實編列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融資業務成本項下之一般服務費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加強基金資金運用績效控管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一、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勞工權益基金財務收支狀況與具體改善作為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二、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勞工權益基金財務控管及精進方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三、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催收成效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四、勞動部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之墊付金額、追償金額和比率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網購包裝循環減量政策」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臺灣社會對減碳目標與策略共識凝聚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碳中和規劃評估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2050淨零碳排相關計畫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六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空氣品質監測」預算編列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我國溫室氣體減量目標與政策工具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動務實參與氣候公約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氣候變遷環境教育辦理效益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推動一次用塑膠製品減量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溫室氣體排放量核配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補助政府機關辦理資源回收工作計畫之重大政策施行」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溫室氣體減緩宣導與調適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廢棄物市場價值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第1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達成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七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二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環境保護基金決議第23項辦理情形之說明,請查照案。 程序委員會意見:擬請院會將本案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主席:報告院會,第二八一案以下請一併宣讀,宣讀後均准予備查,請宣讀。 二八一、本院財政、交通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岡山路竹延伸線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及都會線(黃線)進度報告』案」,已逾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八二、本院財政、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衛生福利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強化食品業者建立追溯追蹤制度規劃』書面報告案」等2案,均已逾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八三、本院財政、經濟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或審查「經濟部函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決議,檢送導入中小企業儲能業者於花東地區設置儲能示範場域專案報告」等6案,均已逾預算執行期間,請查照案。 二八四、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8年度至109年度)」案,因已逾送達後1年內完成審議之期限,爰依決算法第28條視同審議通過,請查照案。 二八五、本院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審計部函送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該部查核報告案;因已送達超過1年以上,爰依決算法第28條提報院會,請查照案。 二八六、本院民進黨黨團函,為推薦蔡明芳先生擔任「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請查照案。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對「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案」進行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主計長、財政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及相關部會首長列席報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製經過進行質詢。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質詢,每位委員詢答時間不得逾15分鐘,輪到質詢委員如不在場,視為棄權。 在進行質詢之前,請高副秘書長報告部會首長請假情形。 高副秘書長:報告院會,行政院來函:國家發展委員會龔主任委員明鑫本日上午因病請假,由施副主任委員克和代表列席。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10月7日(星期五)預算質詢行政院請假首長 請假首長 代理人 事由 備註 國發會 龔主任委員明鑫 施政務副主任委員克和 因病請假 上午 主席:請黃委員國書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黃委員國書:(10時48分)謝謝主席,有請蘇院長、國防部邱部長。國防部沒有人來嗎? 主席:今天是前瞻計畫的質詢。 黃委員國書:好。我先請問院長,美國總統拜登上個月表態,臺海如果發生前所未有的攻擊,美軍會保衛臺灣。但是紐約時報在前天又刊登了美方官員進一步的說法,標題為「美國欲將台灣變成巨大武器庫」,這是第一次出現這樣的用語,內容也提到即使美國決定出兵,臺灣自身也需要擁有武器足夠抵禦,支撐到美方或其他國家介入。我想請問一下院長,針對這整體情勢,美方進一步提出這樣的說法,還特別使用「巨大武器庫」這樣的字眼,我國是否有足夠能力支撐到美方或其他國家介入?紐約時報報導說要把臺灣變成巨大武器庫,就行政院立場而言,我方是不是會有這樣的準備?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0時50分)謝謝委員指教。大家都知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同樣的,我們要自我防衛,也要有各種先進的武器以增進自我防衛的能力。過去我們一直要買各種武器,有時還得不到同意,現在我們如果有能力自購或受到各方面幫助,讓我們有足夠的武器可以防衛日益對臺灣施壓的中國軍事威嚇,對臺灣來說,我們認為是非常適合現狀的,但外國媒體聳動的標題並非事實。 黃委員國書:非常感謝院長的回答。 接下來,2050淨零碳排是國家整體目標,更是巨大挑戰,所以我想請國發會、環保署及交通部一起來討論這問題。中研院前院長李遠哲前幾天談到全球暖化問題時提到,2050年淨零碳排是不可能的,他也說政府做得不夠、在騙。請問院長是否認同這樣的說法?對於我國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是否有所調整? 蘇院長貞昌:李遠哲先生是國際知名學者,長年致力於環保、節能減碳等各方面的努力,我們至感敬佩。他基於求全責備,故有各種更高期待及更大力的鞭策、督促,我們都非常重視,也應該努力。2050年零排碳是政府的目標,總統已有宣示,我在行政院院會亦裁示,我們往這方面努力。而且我們不這樣努力也不行,因為國際上也都用這樣的標準,未來連產品出口、製造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國外先進國家會做要求。另外,像碳費等等,你不課徵,外國課的話不划算。無論從國家立場、環保立場、先進的立場、划不划算的立場來說,我們都一直努力往這方面做。 黃委員國書:我們國家沒有別的選擇,一定要努力達成這個目標嘛! 蘇院長貞昌:對。 黃委員國書:因為這不單是環境議題,也是產業問題,是非常巨大的經濟發展問題。為實現臺灣淨零轉型目標,前瞻基礎建設第4期特別預算匡列了大概100億元,用以推動淨零排放計畫,其中有95億元的新興計畫及7億元的延續計畫。國發會於3月底公布臺灣2050淨零碳排路徑及策略總說明,大家都非常關切,各產業端也在等待政府提出的路徑、作法及策略,因為大家必須因應。大家最關心的12項關鍵戰略的內容究竟是什麼?當時龔主任委員提到,行政院會於年底公布相關戰略。現在快年底了,所以我想請問,12項關鍵計畫的具體內容大概何時會公布?已經完成了嗎? 蘇院長貞昌:我請施副主委說明。 施副主任委員克和:謝謝委員。針對十二項關鍵戰略部分,我們預計於12月公布。目前有7個部會主責,龔主委已分別召開11次會議,陸續在進行中,至於文本將於12月公布。 黃委員國書:這是全臺灣所有產業及關心環境議題者所關心的問題。 環保署張署長,氣候變遷因應法這會期大概會三讀,大家關切的是碳費該如何制定,環保團體認為我們的碳費應該逐年提升,2030年要達到每公噸3,000元的國際水準目標。也就是說,如果以張署長之前提到的可能高於每噸300元臺幣這樣的標準來看,8年就要提高10倍,這個對於產業界當然也會造成衝擊。產業界也提到各國發展不同,不可能直接比較,可能要考量到臺灣的GDP,考量到企業承受的程度,要訂定合理的碳費標準,大家都在注意這個問題,我想瞭解一下環保署的立場,如果我們的碳費要課超過每公噸300元,要達到多少才符合國際的標準?目前規劃的方向是什麼? 張署長子敬:謝謝,跟委員報告,其實碳費收取並不是跟大家去比賽,最主要是要達到減碳的目的。所以我們現在對於碳費的規劃,並沒有所謂人家逐年增加我們就一定要逐年增加,必須要考慮我們國內的狀況,要能達到驅動減碳為目標。所謂300元其實是因為那天委員詢問有沒有可能,但因為我們現在的方案,未來在法通過了之後會跟各界做商量,看看怎麼樣能夠達到大家共同去減碳。所以我那天回答的是,在討論的過程當然都存在可能,所以我那天的回答是有這個可能,但並不是說已經確定下來了,要等到法過了以後才會跟大家來做討論。 黃委員國書:依照我們現在的總體路徑,其實我們的期程是有壓力的,2030年預計要減碳到30%,都有既定的目標嘛,所以我們每一個階段、每一個環節都非常關鍵,特別是我們的氣候變遷因應法在這個會期三讀通過之後,未來相關執行的子法什麼時候會出爐,這個都非常關鍵。 我要特別請教交通部,交通部在淨零碳排的相關政策上,主要的任務是推動運具電動化,還有電動化運具友善環境的營造,這些都是交通部非常重要的課題。政府也宣布了2040年新舊汽機車要百分之百電動化,這個政策已經訂定了,是不是? 王部長國材:是,確定了。 黃委員國書:是不是也代表在2040年會禁售燃油車?是這樣的政策方向嗎? 王部長國材:是。 黃委員國書:是嘛,所以2040年臺灣就不能再出售燃油車了…… 王部長國材:是出售。 黃委員國書:距離2040年,其實期程只有十多年,我們相關的作法、期程都要掌握好,不可能到2040年那一年才突然宣布全臺灣都禁售燃油車,如果到了那時候,一定會天下大亂,所以我們要有逐步的相關因應作法。國際上包括歐盟、日本、韓國都訂出了2035年禁售燃油車的年限,臺灣訂定的年限是2040年,但是我們還是要有逐年的作法。 目前的狀況,特別是在綠色運具的部分,本席提供幾個數字給部長參考。全臺灣八百多萬輛汽車當中,目前只有一萬二千多輛電動車,占比不到2%;1,400萬輛機車當中,電動機車只有45萬輛,占比不到3%;小貨車96萬3,377輛當中,電動小貨車只有84輛,占比是0.009%;純電動大貨車一直到今年才進口2臺。如果我們一直採取這樣的策略,一直用目前這樣的進度,不曉得到2030年的30%、2035年的60%、2040年的100%目標要如何達成,這個當然有難度啊!而且我們也不可能說時間到了就突然間採取強硬的措施,這樣做民眾會受不了。所以本席認為我們應該要有逐步的規劃,特別是國發會那一邊的十二項關鍵戰略,交通部這邊當然也首當其衝。如果說我們電動車的占比無法有效提高,未來是否會採取禁售或禁買燃油車的強制手段?到2040年時我們當然要全面不准,到時候會不會採取強硬的手段,這個我想請問一下王部長。 王部長國材:跟委員報告,我這邊數字再更新一下。現在電動機車大概60萬輛,電動公車大概1,016輛,電動小客車已經快要3萬輛。的確,剛才委員所提的這個部分是一個課題,所以國發會這邊有統籌各單位,交通部的部分是我們的公車補助從明年開始不再補助一般的燃油車了,所以我們在2030年全國全部的公車統統是電動化,這是第一點要跟委員報告的。 第二點是友善環境,也就是充電樁的部分,全國現在大概有4,300個充電樁,公部門帶頭的部分大概有3,000支。這個部分我們也有一個計畫,它是按照我們電動車發展的比例,1支快充是對應80輛車,是1比80,大概用這種方式來推估,所以現在各縣市在哪一年,從現在開始到2050年,每1年要有多少支快充、慢充,現在都已經推估出來了,這是第二點。 第三點,行政院現在已經核定一個計畫,在明年、後年有一個經費9.8億元輔助地方建公共充電樁的計畫,這個部分的應用大概是這樣,第一個,民間可以做就民間做,但如果很多地方,比如偏遠的地方,民間不願意去做,就由政府來做,所以現在這個部分有一個很具體的方向在進行。 黃委員國書:有關充電樁的部分,部長剛剛提到了,目前大概集中在都會區,偏鄉大概都很困難,這個也就是為什麼民眾使用電動運具的意願非常、非常低,意願很低啊!為什麼?如果我是要使用運具去旅遊,比如去阿里山,請問部長,從臺北到阿里山,我必須要充電,哪個地方可以充電?以目前來看,你說嘉義,但嘉義縣、市到目前連一個充電站都沒有,都沒有耶,這樣要如何提高民眾使用電動運具的意願?這些友善的環境、相關的配套都要做好啊!從嘉義到阿里山,你說什麼時候會設置充電樁?其實也不知道,這樣民眾怎麼可能會會去購買綠色運具來使用呢?這個都是整體的問題。 再來,如果我們又設定了目標,請問未來的加油站是不是要全面退場?到2040年以後。部長,你可不可以回答?2040年以後全臺灣的加油站是不是都要面臨退場的問題? 王部長國材:我跟委員報告,目前交通場域都由交通部來負責,所以剛才你談到臺北到嘉義,我們的高速公路服務區現在都有充電站,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我剛才跟你說的9.8億元的補助,比如說到嘉義阿里山沿線的鄉公所等等,我們再來做這樣的補助。整個規劃我們現在都有一套計畫在進行中,也希望發展電動車充電部分。至於剛才提到的加油站,經濟部也有轉型計畫,就是賣油會變成賣電,他們有一個計畫在進行。 黃委員國書:賣電,會變成充電站,加油站轉型變充電站嘛! 王部長國材:對,這個是經濟部在做的。 黃委員國書:這個是交通部的課題還是經濟部的課題? 王部長國材:經濟部會轉型…… 黃委員國書:經濟部有沒有相關的規劃?協助加油站轉型變充電站的規劃是什麼? 王部長美花:第一個,到2040年的時候,只是新車禁賣,但是舊車還會有,所以加油站不可能在2040年就沒有了。第二個,現在的加油站,我們其實也都儘量讓民營的或者中油去加設很多的電動充電樁。 黃委員國書:好。以上,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曾委員銘宗質詢。 曾委員銘宗:(11時4分)首先要請教王美花部長或院長,經濟部政次陳正祺日前接受泰晤士報訪問時說,臺灣正在準備戰略物資來因應中國大陸可能的封鎖跟進攻,請問院長或者部長,包括哪些戰略物資? 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王部長美花:(11時5分)臺灣本來就應該有防衛的意識,防衛的準備也是本來就應該做的,確實現在像經濟部針對相關的民生物資等等,就應該做好了解,如果萬一有什麼比較需要注意的時候,所以我們譬如針對…… 曾委員銘宗:部長,能不能講項目?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來說明一下。如果有各種型態的戰爭發生,無論是圍,無論是打,臺灣都要做足準備,做足準備的話要看狀況,但最重要的有幾個點,一個是武器,我們要防衛、要攻擊。第二個是糧食,我們要撐得住、要守得住,不能飢餓。第三個就是有關的醫療、藥物,不能受傷、有疾病等等,這是三大方塊。但相對地,還有如果是正常的生活、正常的生產,當然還需要相關的水、電以及物資,這要看戰爭的層次,不過政府都有相關層次的準備。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院長,答得很具體,那預計做到什麼程度?目前的進度如何? 蘇院長貞昌:我們儘量,譬如糧食、米這些可以維持1年沒有問題。另外天然氣、油等等的存量當然不是很長,不過,如果戰爭真的發生,那相關物資的使用就跟平常不一樣。譬如平常需要很多電力供大規模的公司、工廠生產等等,等到戰爭的時候恐怕不太一樣,有人算這個的存量只有幾天,那個的存量只有幾天,但戰爭的時候,它的使用狀況不太一樣。這些在國安體系都有相當清楚的準備,不過有些事情也不適合公開說明得太細,但委員關心,我就說明這樣。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院長。我們希望做最好的準備,做最好的打算。謝謝。 蘇院長貞昌:一定,當然。 曾委員銘宗:接著請主計長跟財政部長上來。其實院長很清楚,在蔡政府執政六年多來,特別預算常態化,即使要編特別預算,在預算法有明文規定,但是我們看蔡政府從106年到現在已經編了12項特別預算,總數高達2兆1,171億元。請問主計長,這樣會不會把特別預算常態化,這樣合適嗎? 主主計長澤民:跟委員報告一下,您剛才說的12項裡面,有關於肺炎特別預算的那5本只能算1項,因為它是追加預算,追加預算等於是…… 曾委員銘宗:你是分次送到立法院來啦! 朱主計長澤民:但是只能夠算1項,那5項只能夠算1項。 曾委員銘宗:不管幾項,8項也好,12項也好,金額為兩兆一千多億元。 朱主計長澤民:委員,您更清楚我們特別預算的編列,因為歲收情況最近比較好,我們雖然有編債務的預算,然後財政部…… 曾委員銘宗:好,主計長,我的問題還沒有問,你就已經點出問題。 部長,截至1月底,國庫一年以上債務餘額是6兆4,654億元,這個金額對吧?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這是預算數啦! 曾委員銘宗:實際數。 蘇部長建榮:沒有,我這邊的實際數是五…… 曾委員銘宗:部長,剛剛才從你網站download的。 蘇部長建榮:沒有,跟委員報告…… 朱主計長澤民:那個是包括短期負債……公共債務法的只是有五兆七千多億元。 蘇部長建榮:國庫署給我的統計就是5兆7,538億元。 曾委員銘宗:好吧,你是說預算數,對不對? 蘇部長建榮:那是實際數,而這個是預算數。 曾委員銘宗:就當你的預算數好了,金額沒有錯吧? 蘇部長建榮:這個我可能還要再回去看一下…… 曾委員銘宗:不,院長,他要回去看一下喔! 蘇部長建榮:年底的預算數是六兆三千多億元…… 曾委員銘宗:院長,那要讓部長休息,回去看一下。答問題不能這樣子啊,說等你回去看一下。 朱主計長澤民:預算數是六兆三千多億元。 曾委員銘宗:我一個、一個問。部長,尚有舉債額度2兆2,000億元,對不對?你不能說又要回去看一看喔! 朱主計長澤民:你剛才說的是什麼? 曾委員銘宗:未來的舉債額度啦,還有2兆2,000億元,對不對? 朱主計長澤民:那個是有…… 曾委員銘宗:主計長,這是部長的權責,不是你的問題。 蘇部長建榮:委員,這個數字,我覺得還是有一些問題,因為…… 曾委員銘宗:什麼問題?好,報告院長,暫停讓你查一下。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你剛才總數就是二兆一千多億元嘛,怎麼現在會變成二兆二千多億元呢? 曾委員銘宗:部長,你沒有仔細聽,我的意思是說未來能夠舉債的額度,而那個是特別預算額度,你不要混在一起。尚有舉債額度2兆2,000億元…… 蘇部長建榮:如果是40.6%,跟現在的…… 曾委員銘宗:對。 蘇部長建榮:現在實際數是28點…… 曾委員銘宗:對,就是2兆2,000億元。 蘇部長建榮:對,那是沒有問題,就是這樣。 曾委員銘宗:沒錯,部長要仔細聽啊!減除特別預算,總共剛剛講是2兆1,171億元,二兆一千多億元特別預算已經舉借多少?8,800億元,你在財委會答復我的,對不對?部長,對吧?你不能說又要查一下,這是你昨天在財委會答復的啊!對吧?部長,快一點啦!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 曾委員銘宗:所以舉債額度還有1兆2,371億元,對不對?未來喔,特別預算喔! 蘇部長建榮:如果從預算數來算…… 曾委員銘宗:好啦!預算數就預算數啦!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二千一百多億元就跟這個相減。 曾委員銘宗:沒錯嘛!我的數據都是精確的,所以特別預算未來還要借1兆2,371億元,只剩下9,629億元,對不對?你數學不好啊! 蘇部長建榮:應該不至於這樣子,因為…… 朱主計長澤民:有些特別預算,它的…… 蘇部長建榮:委員要從實際數來看,我們現在才舉債五兆七千多億元。 曾委員銘宗:好啦!部長,你看我的數字有沒有錯,你就答問題嘛!所以只剩下9,629億元。在9,629億元裡面,今年度的公務預算要借1,736億元,對不對?對吧? 朱主計長澤民:跟委員報告一下,您不能這麼講,因為會有借有還,還了以後的舉債額度就會減少。 曾委員銘宗:我知道有借有還,但是你要先假定這種情況,你不要跟我扯到──主計長,我跟你講喔,本人對債務比你熟。 朱主計長澤民:我知道啦!你的博士論文就是寫債務。 曾委員銘宗:我在財政部管了五年多,你不要跟我扯東扯西!所以要減除112年的1,736億元。請問院長,近期會不會提出潛艦的特別預算? 蘇院長貞昌:是這樣啦,委員您是專家,我一向敬重。你們之間講數字,那我就不用講那麼細,我講態度啦! 曾委員銘宗:好。 蘇院長貞昌:委員指教不能把特別預算常態化,這個我同意,應該是不能常態化。不過在預算法裡面之所以會有特別預算,也就是國家有特別需要,譬如特別的政事,或者特別事故發生,但也受貴院監督,所以這些特別預算法都要經過貴院同意,預算也要經過貴院審查、監督。我特別講一下,譬如突然發生的武漢肺炎,這就是特別預算;譬如基於國家發展需要,我們又有能力,所以有前瞻預算,現在各縣市到處都跟我大力要特別預算中的前瞻預算,可見確實有需要。 曾委員銘宗:提及前瞻預算,也向跟你討教,假設潛艦特別預算再提出3,000億元,變成只剩下4,803億元的舉債額度,院長、部長及主計長,萬一國家發生重大災變,會沒有錢救災、救命啦! 蘇部長建榮:委員,這要看實際…… 曾委員銘宗:來看下一個,你不要跟我扯了! 蘇部長建榮:我可以說明一下嗎? 曾委員銘宗:來看下一個。 蘇部長建榮:我說明一下,因為要看實際執行的情形,像最近這幾年,我們的稅收好,所以我們也有還債,然後實際超收的數字…… 曾委員銘宗:部長,實際執行是要有超收啦!你沒有超收,你就得要借,不然你編預算幹嘛? 蘇部長建榮:委員,剛才簡報中2.所寫的那個數字是有問題的。 曾委員銘宗:部長,你假如這樣講,今天的這個會送到委員會去,你都不借,那到時候這個舉債額度到財委會去就統統砍掉喔!可不可以?我要砍掉,因為你都不借啊!那舉債額度到財委會去就統統砍掉喔! 朱主計長澤民:因為你簡報中2.所寫的一兆二千多億元,按照規定是要還債,所以它不會那麼多。 曾委員銘宗:主計長,你在講什麼?我聽不懂啊! 朱主計長澤民:我們回到上一張好了。 曾委員銘宗:主計長,你有辦法講到讓我聽不懂,真的厲害。好,我們往下看前瞻計畫的部分。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一向是這方面的專家,尤其你的博士論文就是寫債務,這一點我非常清楚,所以你也要多給我們指教。不過我也希望得到委員的肯定,因為確實在我做院長這幾年來,還債的金額是最多的,而且是實質還債,並不是借新還舊,我還了四千多億元,這是真的啊!你如果肯定一下…… 曾委員銘宗:院長,這是在你任內,但問題就是特別預算還有一兆多元要借!未來還要借喔! 蘇院長貞昌:有借有還啊! 曾委員銘宗:院長,雖然有超收,可是不一定每年都超收,去年因為股市大漲,證交稅超收了二千多億元…… 蘇院長貞昌:所以你不能只以預算的數字來看,因為實際運作時,有時候當時編的預算數字,結果超收了,就不必借那麼多,然後還了又特別多。 曾委員銘宗:院長,那是運氣好。 蘇院長貞昌:話不是這樣講。 曾委員銘宗:萬一景氣不好,編了就要借耶! 朱主計長澤民:跟委員報告,每年依照公共債務法就要提列5%去還債。 曾委員銘宗:我知道,那是我訂的,你知道嗎?那是我訂的,我怎麼會不知道? 蘇院長貞昌:運氣好也是風調雨順,謝天謝地。但是政府的努力、貴院的監督,大家一起合作,國力向前,這也是好現象。 曾委員銘宗:院長,其實我們現在財政就如同我剛剛跟你講的,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好,為什麼?因為在前一陣子、去年的證交稅1天的交易量就5,000億元,所以證交稅就增加了2,000億元,可是今年降下來了,院長,並不是每天都在過年啊! 蘇院長貞昌:是啊!所以你看我們都是戰戰兢兢,對不對? 曾委員銘宗:我的意思是說,錢要用在刀口上。 蘇院長貞昌:一定。 曾委員銘宗:好,我們來看前瞻計畫,你看前瞻計畫第1期總共是1,070億元,時間到了,執行率只有65%,你看衛福部的執行率只有22.8%;環保署只有29%;陸委會只有23%。 朱主計長澤民:跟委員報告,您那個資料是以前的,前瞻計畫第1期到現在未有執行的只有4.5億元。 曾委員銘宗:你也拜託一下,那是106年到107年,現在已經110年了,表示你規劃過程當中的執行率有問題啊!都已經過了幾年?這是106年,現在都110年了! 朱主計長澤民:到現在沒有執行的只有4.5億元,在1,170億元裡面沒有執行的…… 曾委員銘宗:所以你規劃時程有問題嘛!不是照法定時程,法定是106年、107年,可是你們的執行率只有65%,執行到現在…… 朱主計長澤民:剛開始第一年,因為前瞻有很多錢是花在地方,要經地方議會通過。 曾委員銘宗:好,請看最後一張,因為沒有時間了。你看,總共有105項,執行率0%的有1項,未達10%的有7項,10%到50%的有25項。 朱主計長澤民:您那個是106年的資料,到現在110年沒有執行的只有4.52億元。 曾委員銘宗:110年到107年,它的執行期是從106年到107年,當然是那個時候算啊!那你可不可以到180年再來算? 朱主計長澤民:它有些是保留,到現在就已經是執行…… 曾委員銘宗:表示執行力有問題啊!表示執行力有問題啊!還在保留啊! 主席:請鍾委員佳濱質詢。 鍾委員佳濱:(11時20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還有遠端的記者媒體女士先生。院長先在位置上,我先請教主計長和教育部部長,待會要做結論的時候再請院長來做指示。先請教主計長,我國的年度預算規模是不是都持續成長?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朱主計長答復。 朱主計長澤民:(11時21分)是的。 鍾委員佳濱:如果有個政事別、有個項目的受益人數持續在下降,你會支持它的預算持續擴張嗎? 朱主計長澤民:對,我們一定要看那個需求數…… 鍾委員佳濱:主計長、部長,臺灣因為少子化的關係,學生數量持續下降,從108年到112年,我們看到數據一直在下降,但是國民教育的預算從109年,也就是蘇院長接任之後反而是上升的。部長,為什麼?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跟委員報告,我想院長確實非常重視教育,所以這幾年學生人數雖然有遞減,但是在學習的環境上確實應該再更大幅的提升,委員之前也在稱許有關電力系統改善、冷氣的裝設。另外,這一次因為少子化…… 鍾委員佳濱:我來問一下主計長同不同意好了。 潘部長文忠:所以增加了有關學前這方面,確實國家從總統、院長這邊是做了一個很大的支持性改變。 鍾委員佳濱:主計長,部長提出說要改善我們的教育品質,所以預算要持續投入,雖然人數減少,你支持嗎? 朱主計長澤民:當然,因為我們的教育品質提高…… 鍾委員佳濱:在蘇院長的指導之下我們做了什麼事情?2020年開始的「班班有冷氣」,預算花了358億元;2021年是「鄉鄉有央廚」,投入了63億元;到了2021年年底,因為COVID-19的關係,我們又投入了200億元做「生生有平板」計畫。部長,您覺得這樣的投資您有善用嗎?有讓我們的學生跟家長感受到嗎?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一定是,從這個夏天,我想從學生、老師到家長,對於這樣環境的改變,那是幾十年做不來的。 鍾委員佳濱:我來請教央廚的部分,這張照片是院長在去年的時候下去看,從去年4月開始我們改善了冷鏈,目前興建了123所學校的中央廚房,有699間學校受惠,也都有食材聯合採購。你認為哪些學生受惠於「鄉鄉有央廚」這個蘇院長的政策? 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偏遠學校一向是最難的地方。 鍾委員佳濱:沒有錯,就是偏遠學校。 潘部長文忠:所以這一次1,312所學校是受到這樣的方案支持,有24萬名學生,包含把每餐的數量,現在已經加碼到14元的章Q,另外再加碼、再增加…… 鍾委員佳濱:很好,結論就是偏鄉首先受益。所以我相信班班有冷氣、生生有平板,不是說學生沒有平板、沒有冷氣,是因為有的有,而有的沒有;都市地方的有,資源豐富的有,可是偏鄉沒有,所以院長這個要求其實就是要幫助偏鄉,你同不同意? 潘部長文忠:這裡面也有全面性的,偏鄉的這部分當然是最困難,所以應該來做,像冷氣就是全面性的。 鍾委員佳濱:是的。我們來看一下央廚解決什麼問題,為什麼偏鄉要央廚呢?因為如果學校那麼小,廚師少、學生少、費用少就很難變換菜色,但是中央廚房之後規模擴大,廚師增加、經費增加,我們就可以做很多菜色的變化,是不是這樣? 潘部長文忠:是。 鍾委員佳濱:所以同樣的道理,108課綱是不是有個彈性學習課程? 潘部長文忠:是。 鍾委員佳濱:彈性學習課程是讓各校自己去編這樣的一個課程,我以院長非常熟悉的屏東縣大同高中為例,大同高中在屏東市區算是首屈一指。但你看它跟臺北市大同高中來比,臺北市大同高中的高中部3年級班級數有45班,是它的3倍,學生數將近1,600人,比它多出超過1,000人,然後老師數也比較多。如果拿屏東的大同高中跟臺北的大同高中相比不公平,那就拿屏東的大同高中和屏東的來義高中比,你看這個結果,結果是什麼?因為學生數目少、老師數量少,所以彈性課程就很難開;臺北的大同高中開出幾門課?46門課,在市區的屏東大同高中只開出三分之一不到的課,來義高中更不用講,只有個位數。雖然彈性課程給學校自主空間,但是由於資源分布懸殊、規模大小差異太大,你認為要怎麼去解決? 我剛才說了教師員額少嘛!你再看我們的國小老師,在偏鄉學校6個班級只有11個老師,要負擔6個年級的課程,你認為老師還有心力去規劃嗎?我們要怎麼解決呢?我提出來一個可能性,你認為如果用遠距教學,可不可能把遠距教學像一個中央廚房一樣,我們把一些老師像中央廚房一樣把課程輸送出去,而且中央廚房送菜還有時間、距離的限制,但是遠距教學幾乎沒有時空的限制,你認不認為遠距教學也可以有效解決偏鄉多元課程不足的情況? 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也許用央廚這個比喻可能跟教學這部分有點差距,但我想委員關切的是,這些規模比較小的學校課程能不能也一樣可以很豐富,所以也因為這樣,我們對於透過遠距教學的模式,跟委員報告,目前也確實有非常多優秀的老師透過直播共學的方式,包含本土語言的教學,像原住民族語言種類非常多,學校位置又偏遠,所以這個概念是目前我們在推的方向。 鍾委員佳濱:很好,就是我們要推遠距教學。遠距教學有幾種?有學生的混成教學,包括同一門課,老師面對有的是在地生、有的是線上學習的學生;同樣的學生在老師教的時候,有的老師在線上、有的老師在現場,叫協同教學;同樣的課程有分實體的課程和線上的課程,混成遠距教學這麼多類型。 我們來看一下現在有幾個教育的困境,第一個,正式教師開缺少,流浪教師年年增。你看一下這張圖,目前師培機構1年可以培養超過6,300個師培生,其中有八成的人可以通過教師檢定,將近5,000人,可是5,000人當中只有不到2,900人可以在教甄上面取得職務。去年教甄只開不到2,900個缺,我們假設都是畢業生考上,那也還有2,000人沒有工作,但事實上不是!2020年報考教甄的將近9萬3,000人,包括歷年沒辦法考上教甄的,累積下來的叫做流浪教師,目前流浪教師每年持續以2,000人的速度在增加。另外還有一個問題,今年教師節我們看到報紙就出現了這樣的一句話:老師、老師,真的變老了!在2005年的時候,老師平均年齡是37歲,不到38歲;到了2020年老師平均年齡是44歲,只有不到三成的老師是40歲以下;會不會到2050年,我們的老師都白髮蒼蒼跟孔夫子一樣?部長,你會不會擔心我們師資的老化,因為都不開缺而沒有新陳代謝?會不會有這樣的情況? 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過去2年確實因為疫情的影響,縣市在中小學部分的開缺,教甄的辦理很困難。但是今年我所統計到的總共,將近有5,000位中小學缺額也進到學校的…… 鍾委員佳濱:很好,我們繼續努力。 潘部長文忠:對,今年。 鍾委員佳濱:我舉個例子,2021年全國有13個縣市國中不開缺,有9個縣市國小是零開缺,在2020學年度代理教師就占全國教師的12.58%,八分之一!學校有八分之一是代理教師,但並不是平均分配,都市的學校比較少代理教師,大多是鄉下的學校,因為教甄之後是不是會流動?老師是不是想調走?所以代理教師通常都是偏鄉的學校在承受。 這三個困境,首先,我們可不可以推動遠距教學?如果今天推動遠距教學,有沒有可能創造出更多教師職缺,讓流浪教師有機會當老師?第二,遠距教學是一個比較新的教學方式,可能老師會比較年輕化,對於原住民的世代,30歲以下的老師就有機會。另外,遠距教學如果能夠單獨有老師來負責,也減輕了各學校自主開發的負擔,您覺得遠距教學的教師可不可以來推動增加它的員額? 潘部長文忠:是,我跟委員報告,這一次因為疫情,確實讓我們教學有很大的改變,包含我們很多老師也都很努力地,從過去比較在課室裡面學習,也適應了這種遠距教學的方式,但遠距教學應該是一個輔助,倒非說是全面地去…… 鍾委員佳濱:對不起!部長,我不同意遠距教學是一個輔助。你看看,我們臺灣很幸運,我們去年COVID-19最嚴重,我們停課不停學,還好我們只有停一個暑假,開學就沒有了,其他的國家是2年都是待在家裡啊!我當然不能說遠距教學可以取代實體教學,但是未來遠距教學會是跟現在的實體教學相輔相成,會是混成教學的方式。所以我接下來要請部長跟院長來思考一下,目前教師的員額聘用是怎樣?就是有一個「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主計總處是根據這個準則,給予每個縣市按照學生人口去換算班級數,換算它每校老師的數目,這樣是絕對不夠的,雖然你說每9個班給它增置1人,但是愈小的增愈少,愈大的增愈多,這是沒有幫助的。有沒有可能我們不讓遠距教師受到這個規範的限制,讓它有額外的編制呢? 另外,我們目前各縣市政府在推動的都是「學術網路縣市教育網路中心」,簡稱「縣網中心」,縣網中心以屏東來講在信義國小,它都是各校借調來的老師,這下子慘了!為了讓全縣各國中小都有這個網路環境,有專人來協助處理,還從各校已經不夠的正式老師抽調人力,所以未來教育部是不是可以來設置,協助地方政府以專職的人力來推動這個遠距教學?所以接下來我要請蘇院長來做一個裁示,也請交通部王部長準備。 蘇院長貞昌:謝謝委員的指教!剛剛委員所提出的很多具體案例和主張,我都覺得非常符合現狀,確實過去這段時間,非常感謝教育部同仁及主計總處同仁,一起改善了我們的教學環境、改善了營養午餐等等。現在科技進步,教學的方法已有不同,所謂教育部推教室無邊界,也就是已經不受限於空間;另外,學習沒有時限,也就是隨時都可以。這一些也需要相關的技術,所以教育部對相關老師的訓練精進都有運作,委員建議可不可以增加多這一方面專家、老師,讓他們來再加強;另外,讓偏鄉小學校以及這一方面開的彈性課程等等,比較少的可以用遠距教學、用各種方法來增加,我都覺得請教育部…… 鍾委員佳濱:非常謝謝部長。對不起! 蘇院長貞昌:我都覺得潘部長一直在非常實際,而且精準有效地改變了整個教學內容、教學環境和教學方法,很多老師在第一線都配合,有些縣市或有參差,但委員提出來的方法我請潘部長參酌,然後儘量讓全國的孩子都能快速學習,讓遠距教學、網路教學等等能夠更搭配使用,讓偏鄉更超越進步。 鍾委員佳濱:感謝,感謝院長!其實偏鄉教育發展條例就是上一屆蘇巧慧委員跟我們教文很多委員共同推動的,最後要請院長,現在班班有冷氣,接下來鄉鄉有央廚、生生有平板,是不是未來我們可以校校有遠距?以下三個訴求──我們就請院長增設遠距教師員額;同時,非六都縣市優先設置遠距教學資源中心;然後鼓勵師培大學開設遠距師資培育課程。可不可以請院長指示部長往這三個方向來支持研議?也請主計長支持。 蘇院長貞昌:我相信潘部長是一個對於學校教育,尤其是國教各方面課程的大專家,也一直在各方面實務運作。我們就新的科技、新的方法,已經有整個在談。委員今天提出三個面向,我請潘部長整個參酌,我們盡力達到那個目的,就是我剛才講的。 鍾委員佳濱:謝謝院長。接下來,臺灣的環島鐵路從日本人19世紀開始,到2020年12月在你主持之下,全線電氣化了,接下來還有環島的雙軌化以及部分的立體化,對不對? 蘇院長貞昌:對。 鍾委員佳濱:我們來看一下,美國總統甘迺迪被美國人懷念,他說:我們登陸月球不是因為它很簡單,而是因為它很困難。我想環島鐵路也不簡單,在院長的魄力之下,我們有沒有機會做這些事情?918強震之後,環島第二軌道刻不容緩,所以我們在想,有沒有可能第二個環島軌道可以解決我們通勤的問題,滿足觀光的需要,還有國防上也會有需求?未來有沒有可能?第二條環島軌道到底是東部快鐵還是環島高鐵我都接受,但是王部長好像說過要環島高鐵,院長支不支持? 蘇院長貞昌:委員剛才提到甘迺迪總統的演說是1962年,他在德州萊斯大學所發表的登月演說,7年後美國人就登陸月球了。王國材部長已經有特別提到環島高鐵,現在就是要逐段的在雙軌、電氣化後,思考怎麼樣連著讓臺灣鐵路更方便,整體的交通部都有規劃,我再請他跟您報告。 鍾委員佳濱:謝謝。最後,第二條環島鐵路有發展的迫切性,請院長指示評估屏東潮州到臺東的高鐵路線、路廊。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質詢。 陳委員椒華:(11時37分)院長好。我還是要請教有關鏡電視的爭議,上個禮拜我有播放三段錄音給您聽,事後大家就覺得你的說法怎麼像裴偉的小弟一樣,一再強調是偽造、變造、剪接,裴偉改口說是自己「膨風」之後,你好像也接著他的話在回應各界,這樣的作法是不是不太妥當、不太對?我要請問院長,你有什麼證據說我播放的錄音是偽造、剪接的呢?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38分)委員你好。這是裴偉說的。 陳委員椒華:好,既然是裴偉說的,他胡說八道,我有邀你一起把錄音送刑事警察局鑑定,為什麼你不願意這樣做,然後跟著裴偉的話講?這樣妥當嗎? 蘇院長貞昌:因為我不會指揮辦案,裴偉他們股東間的糾紛已經去訴訟,相關檢調也都在辦了。 陳委員椒華:好,我們再回到這個錄音,要判斷錄音的正確性,事實上,昨天前立委黃國昌的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就已經有針對我講的這一段錄音送鑑定,鑑定結果是沒有偽造或剪接。他們送的單位也是刑事警察局時常委託的鑑定專業單位,就是美商瓦器聲紋鑑識實驗室,也證實我講的,這個錄音沒有變造、偽造、剪接。我在這裡再次邀請院長,是不是願意跟我一起將我手上的音檔送刑事警察局去鑑定呢?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是國會議員,如果你認為有任何違法等等事證,國家有相關主政機關依法辦理。 陳委員椒華:院長這樣的說法好像是沒有必要啦!那我想說院長應該就是不願意了。 蘇院長貞昌:委員不要去加我的話,不用這樣。 陳委員椒華:那院長願不願意和我一起送鑑定? 蘇院長貞昌:我講的話清清楚楚,就是由各該主管機關依法辦理。 陳委員椒華:好,既然院長沒有回應,我只能自我解讀說院長不願意。 蘇院長貞昌:我的回應清清楚楚,委員不必增加或者減少,這樣清清楚楚,委員也聽得清清楚楚。 陳委員椒華:好,瞭解。院長,因為真相只有一個,到底是您蘇貞昌院長的否認介入是說謊,還是裴偉對鏡電視股東說的話是說謊?因為過去蘇院長大聲地說,要成立打詐國家隊,即打詐騙的國家隊,向詐騙集團宣戰,過去院長也說要嚴懲假訊息,假如裴偉說的真的是說謊、是「膨風」,但他是打著總統府還有行政院,還有打著你及蔡英文總統的名號,他是為了要讓股東安心去投資鏡電視。院長,因為他講這些就是他要讓股東安心投資鏡電視,如果這樣的行為不是詐騙,那什麼是詐騙呢?如果這樣的行為不是散布假訊息,那什麼是散布假訊息呢?但是院長你卻公開表示不用去查,所以你說行政院各機關都要成立打詐國家隊向詐騙集團宣戰,根本就是空話。 蘇院長貞昌:委員講這樣是錯的,不是這樣。 陳委員椒華:院長,你連一個詐騙股東的裴偉都不敢去鑑定,或是去告他公然說謊,那院長你要怎麼回應這樣的情況呢?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講錯了,我當天講得清清楚楚,總統、院長沒有指示,清清楚楚。總統、院長也不能去控制或是去查他講什麼,但是他和股東之間有沒有詐欺、他的言論真假都已經有相關檢調機關在查,這也是設檢調機關的目的,如果有詐騙,就由打詐機關去查,這都有。 陳委員椒華:但是院長,你知道現在的偵查是「他」字案,你知道偵辦方向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講的是說,我們不是像當年思想控制的時代,還專門去查人民怎麼樣,我講的是這個意思,但如果有詐欺、詐騙等等,有關股東之間的私權糾紛,他們已經進入訴訟程序,都依法辦理。 陳委員椒華:院長,如果你承認現在他對股東講的這個是「膨風」,是在對這些股東散布假訊息,其實就可以依法來告發。 蘇院長貞昌:不是,這不是我講的或是我承認,委員你弄錯了,是他自己講,不是我講。 陳委員椒華:他講的對象是您,那您就可以去告發啊!我現在要表達的是這樣的現況。 蘇院長貞昌:他們已經在告了,法院在辦了。 陳委員椒華:那是「他」字案,這個方向其實太偏了,所以請院長要瞭解現在的調查,院長應該也是有資格去告發的。 蘇院長貞昌:對,像我們委員如果講錯了,我在這裡就直接講,委員你講錯了,或者委員你加了等等,我不會說委員講了,我就去法院告你,不是這樣。 陳委員椒華:因為這個是很重要的一個澄清。 蘇院長貞昌:對,所以我當面講,委員應該聽清楚。 陳委員椒華:所以我們也希望以院長的高度能夠重視,如果裴偉敢打著您或蔡總統的名號這樣招搖撞騙,騙這些鏡電視的股東,騙他們投資,我想院長還是有權利、有必要可以去告發。 蘇院長貞昌:委員,現在案子已經進入司法,檢調機關在偵辦,我都支持偵辦,就依法辦理,但我不會介入、不會干預、也不會指揮辦案。 陳委員椒華:好。 院長,前天我在交通委員會有質詢陳耀祥主委,我問他洪耀福有沒有關心鏡電視這個案子,他說沒有。但是後來洪孟楷委員問他同一個問題時,他就改口了,他說他跟洪耀福本來就認識,然後各界關心鏡電視的狀況很多,但不能說是關說、施壓。明明我問的時候陳主委說沒有,但是沒多久他就改口說洪耀福是關心,不是關說、施壓,所以陳耀祥公然說謊馬上被抓包。院長,你看這樣要如何讓國人相信府院黨政高層沒有介入NCC、沒有介入鏡電視的申照?所以我要再請問院長,你認同洪耀福在今年3月24日對媒體說的話嗎?他說是府院有共識之後,找他這個沒有任何官職的民間人士去幫忙跟NCC溝通。院長,你覺得呢? 蘇院長貞昌:第一,府沒有介入這件事,府也已經發表聲明,清清楚楚,委員應該要尊重,也可以瞭解。第二…… 陳委員椒華:院長,我問你,如果你一再否認…… 蘇院長貞昌:你要讓我講清楚,你剛剛講一堆,讓我回答嘛! 陳委員椒華:我知道你否認,如果裴偉是「膨風」,洪耀福是不是也是「膨風」? 蘇院長貞昌:你不要只講自己想講的,或是一直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讓我說明事實嘛!我也沒有介入,第二點,所以院沒有介入。至於陳耀祥在委員會怎麼回答你或怎麼回答另外的委員,委員是委員會成員或者有在場,但我不在場啦!你現在叫我…… 陳委員椒華:院長,那我問你,洪耀福是不是也是「膨風」、是不是也在散布假訊息、是不是也在詐騙?因為他是公然對媒體講的喔! 蘇院長貞昌:所以如果股東或其他人有被騙,或是誰有犯法,那都依法辦理。 陳委員椒華:而且洪耀福也不是什麼民間人士,這個大家都知道。 再來,外界質疑府院高層介入NCC,相信鏡電視這個案子也不是第一個府院高層介入NCC、介入媒體審照的案子,我先強調我舉出……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已經講過N次沒有介入,你一直這樣講,這是扭曲!你這樣講不是事實! 陳委員椒華:我跟院長說,我現在再舉出台數科這個案例,我不是要幫台數科講話,不要誤會。在2020年3月4日NCC第899次會議,台數科申請變更為新聞頻道通過,結果7天之後,台數科的執照通過案在第900次會議復議,重審速度之快,就被否決掉了,所以當時外界就質疑是不是府院高層出手攔阻台數科取得執照。對比現在我們看到的鏡電視案,根據吹哨者提供的資料,明明申照過程有非常多的爭議,執照取得也有違反復議的問題,NCC處理台數科是7天,處理鏡電視卻是一個未知的時間。請問院長,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蘇院長貞昌:我不曉得委員現在引述的…… 陳委員椒華:因為我要再跟院長確認,你到底有沒有介入台數科案?因為當時媒體報導院長震怒,向蔡英文總統報告之後,要求NCC收回決議。NCC的委員郭文忠就在7天之後代提復議重審台數科案,最後台數科案就被否決掉了。所以請問院長有沒有介入呢? 蘇院長貞昌:沒有,我沒有介入這件事情,你說的這個是哪一個事情? 陳委員椒華:台數科就是在申請…… 蘇院長貞昌:這是什麼時候的事情? 陳委員椒華:2020年。我剛剛已經說了,這是2020年3月的事情,不過院長已經否認說沒有了。我想外界傳聞府院高層介入NCC也不可能是空穴來風,有或是沒有,我想國人心裡都有一把尺。 蘇院長貞昌:委員,如果我隨便講一個什麼,然後就說不可能是空穴來風,委員你一定去幹了什麼壞事。我可以這樣嗎? 陳委員椒華:我想國人心裡面有一把尺,自有公評。 蘇院長貞昌:你如果提不出證據,然後隨便說「不可能空穴來風」,以委員的學養不應該是這樣的水準。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院長的指教。 蘇院長貞昌:如果我今天隨便講委員怎樣、怎樣,然後說「這不可能空穴來風」,你會接受嗎?不要這樣嘛! 陳委員椒華:我想自有公評啦! 蘇院長貞昌:你如果有證據直接提出來指教。 陳委員椒華:那我們把錄音送鑑定…… 蘇院長貞昌:你沒有證據,然後空話一句…… 陳委員椒華:然後針對「膨風」假訊息去提告啊! 蘇院長貞昌:當事人說變造、當事人說他自己「膨風」,你現在偏偏說不可能怎樣,你憑什麼這樣推論呢?你沒有證據,提不出證據…… 陳委員椒華:剛剛的事由我前面已經都說了。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沒有證據,提不出證據,憑空一句「不可能空穴來風」…… 陳委員椒華:不是我們說要送驗證據,你又不要,你又不答應。 蘇院長貞昌:如果我現在隨便…… 陳委員椒華:你推給檢調,檢調現在是「他」字案嘛! 蘇院長貞昌:檢調在辦了!難道你要我去指揮辦案嗎? 陳委員椒華:這個案子我們再繼續下去,可以嗎? 蘇院長貞昌:你的意思是要我去指揮辦案嗎? 陳委員椒華:不是。我要的是…… 蘇院長貞昌:既然不是,那你怎麼一直要我去辦什麼呢? 陳委員椒華:我要的是我們把錄音送鑑定,我是要求這個。 蘇院長貞昌:那就是我在指揮辦案啊! 陳委員椒華:我是要求這個,你到現在還沒有答應嘛! 蘇院長貞昌:委員希望我去指揮辦案嗎? 陳委員椒華:我沒有啊!我沒有這樣講,我從頭到尾沒有講這樣的話。 蘇院長貞昌:那你又說怎樣、怎樣,要我怎樣,你要我怎麼辦? 陳委員椒華:我們讓這件事情能夠更清楚地呈現,到底是裴偉說謊,還是您說謊…… 蘇院長貞昌:作為國會議員應該提升國會…… 陳委員椒華:我們從頭到尾一直在追究這個事件、這個議題,最主要的訴求是這樣。 蘇院長貞昌:你有證據提出來!你有證據請指教! 陳委員椒華:這個議題、主要的訴求是這樣。 蘇院長貞昌:不能空話一句「不可能空穴來風」…… 陳委員椒華:最後我再來問一個數位發展部的問題…… 蘇院長貞昌:委員,我現在如果講你「貪污舞弊」,你隨便怎樣…… 陳委員椒華:院長,時間暫停,好嗎?我還有…… 蘇院長貞昌:我能講你「不可能空穴來風」嗎? 陳委員椒華:院長,我再來討論一下數位發展部,可以嗎? 蘇院長貞昌:不能這樣空話誤植啦! 陳委員椒華:我再來問數位發展部,可以嗎?因為你講了很多時間。數位發展部很重要,因為我們知道我們的將軍或者是國安局長到國外的行程已經曝光了,而數位發展部現在資安的預算一半以上都是外包,我也不知道資安的監理是誰,到底未來要怎麼評鑑、怎麼監督?你看我要問就沒間了。 唐部長鳳:行政法人不能說是外包。 陳委員椒華:捐贈、補助不是外包,那是什麼呢?要怎麼樣去監理,我們希望數位發展部一定要講清楚。 唐部長鳳:當然,一定會講清楚。 主席:請蔡委員壁如質詢。 蔡委員壁如:(11時53分)院長,剛剛對陳椒華委員,我想要給你一個鄭重的建議,不該對在這裡質詢的委員反質詢。鏡電視這件事情其實府院可以出來好好地說清楚,因為裴偉顯然已經拿了府院的名號在侮辱總統府、行政院。第二、前天在交通委員會,如果鏡電視跟NCC沒有關係,NCC主委陳耀祥就應該答應委員會委員所提出來的,要成立調閱小組。以上是我給院長的一個建議。接下來我想總質詢還是回到很重要質詢的點上面,因為今天的主題是前瞻計畫。以上是我對院長的建議。 我們開始來看今天的前瞻計畫,明年度、112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2.72兆元,比今年增加了4,680億元,增幅達到20.8%,金額恐怕是創新高,也創下史上最大增幅。請問院長,為什麼會這麼高?是因為沒有特別預算了嗎?其實本席在立法院一直強調財政紀律,我們政府的稅收年年超徵,但債務也屢屢創新高,雙雙破紀錄,顯示超徵的稅收還沒有辦法填補擴增的收支缺口。民進黨執政以來,事實上是耗用資源沒有節制,但整天在講超前部署,講永續發展,其實已經是背離永續發展的方向。 蔡英文政府上台以後,從105年到111年的稅收超徵合計總共8,069億元,光去年就超徵4,327億元,大概是歲入2兆4,415億元的17.7%,財政部的預算數字與實際數字有近五分之一的落差,顯示我們政府財政數字管理失靈。 針對這樣一個常態性超徵、數字管理失靈的政府,我要引用史學經典「萬曆十五年」裡所講的:明朝覆亡的治理失靈,就是欠缺數字化管理。在這裡我要請教院長,這樣一個常態性的超徵,其實就是稅收預測失準,財政管理落伍,而這到底是(A)沒有列入施政規劃的稅收,表示預算程序失靈政府行政不效率?或是(B)有虛增的稅負,表示整體稅制失修、租稅正義蒙羞?你的答案是(A)還是(B)?還是以上皆是? 主席:請行政院蘇院長答復。 蘇院長貞昌:(11時57分)委員,先要謝謝你,你講超徵,其實是一種肯定,表示做得比預期好,正因為政府…… 蔡委員壁如:院長,這個是…… 蘇院長貞昌:你要讓我解釋完整,不要切斷。正因為政府抓緊時機,例如中美貿易大戰時,我們讓臺商回臺,讓境外資金回來,創造了多大的經濟收益,所以第一,我們抓準時機;第二,我們做得好,例如疫情致各國衝擊很大,但我們防疫守住了,經濟才能做得好,所以還能創造營業額增高;第三,臺灣在政府有效率的執政下,外國投資增加,這一切讓我們超徵。 蔡委員壁如:院長,你的左右站的是你的財政大臣跟主計大臣,而年年超徵這件事情,表示他們兩位這樣的財政數字管理是失靈的。 蘇部長建榮:委員,我不同意這句話。 蔡委員壁如:不同意?我們看一下你的常態性超徵主要到底是什麼…… 蘇院長貞昌:委員,你引述黃仁宇先生的「萬曆十五年」,那個引述結論是錯的! 蔡委員壁如:對還是錯,就印證在歷史上。 蘇院長貞昌:有這本書,也是這樣寫,黃仁宇先生寫「萬曆十五年」,明朝覆亡…… 蔡委員壁如:那我請問一下…… 蘇院長貞昌:原因不是你那個什麼數字…… 蘇部長建榮:不是超徵。蔡委員壁如:院長,我們還是回歸到正題。你的超徵是哪一種超徵? 蘇院長貞昌:不是超徵,是數字啦! 蔡委員壁如:到底是哪一種超徵? 蘇部長建榮:委員,你不要把超徵當作是一種罪惡…… 蔡委員壁如:沒有,超徵不是罪惡。 蘇部長建榮:所有的稅收都是依法徵收,只是它比我們的預算數還多…… 蔡委員壁如:是我們要去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為什麼你們超徵這麼多? 蘇部長建榮:但是這個不是罪惡,這個不是罪惡…… 蔡委員壁如:這個不是罪惡,光去年的超徵就4,000億元,我們要去探討原因。 蘇部長建榮:我要跟委員報告,稅收比預算數多,那是整體經濟表現超乎我們的預期,所以…… 蔡委員壁如:部長,我現在是很理性的在跟你討論問題。 蘇部長建榮:基本上,你不能否定這是經濟表現所造成的結果。 蔡委員壁如:它不是罪惡,我還是要告訴你,超徵不是罪惡,但光去年就超徵超過4,000億元,你要告訴國人為什麼!? 蘇院長貞昌:所以我說委員你這個是在肯定嘛!肯定做得比預期的好;第二個,委員要引述歷史史學,明朝張居正首輔等於是宰相,他上任以前,連公務員的薪水都發不出來,他做了10年,國庫滿坑滿谷,還公務員加薪。我們現在就是加薪、減稅、增福利,反而是張居正…… 蔡委員壁如:現在在通膨之下,民間是苦哈哈的,院長不要自吹自擂!我們來看超徵的最主要原因…… 蘇院長貞昌:你喜歡引用史學,我就用史學給你參考。 蔡委員壁如:時間暫停好不好?院長一直在打擾我的時間。院長,我們還是回歸到正題上面來,超徵的主要來源我幫你列出來了,110年及111年主要是來自於資本利得稅,包括所得稅裡頭的房地合一稅,還有證券交易稅,大家都知道去年的當沖確實收了不少的稅。事實上,財政部是從107年就一直說積極研議為什麼每年會超徵,所以我剛才問超徵的原因是什麼。為什麼積極研議,然後這種常態性的超徵會越來越嚴重?所以我想請問一下院長,今年到9月底到底超徵多少?預估今年全年會超徵多少?今年因為疫情的關係,財政部也對大宗物資降稅,所以貨物稅會下降,但是營業稅會減少多少呢? 蘇院長貞昌:委員,受通膨影響,還有美國連連升息,股市的情況也受到波動等等,稅收包括證交稅等等都會有變化。 蔡委員壁如:院長,請你針對我的問題回答。 蘇院長貞昌:我請部長跟你回答,其實我也是針對你的問題耶! 蘇部長建榮: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們到9月為止,稅收大概跟去年差不多,預計今年的稅收也會跟去年一樣比預算數多。但是我要跟委員說明的,就是從這個數字裡面,稅收比預算數多的兩個原因,第一個,因為所得稅是落後申報制,所以去年的經濟好,就會反映在今年的所得稅上,我們今年的稅收好,就是因為去年經濟好。基本上,我去年年初在估所得稅的時候,以及去年在編今年度的預算時,我不會瞭解到底會是怎麼樣的一個情況。第二個,證交稅去年收得很多沒錯,但是證交稅會反映經濟的…… 蔡委員壁如:部長,如果你的財政保守事實上有它的必要性,但是你的過度保守就是一種操弄! 蘇部長建榮:委員,你要瞭解整個預算編列的程序,時間落後了2年,這不是財政部不認真…… 蔡委員壁如:這已經是很多年超徵了,應該做更精確的…… 蘇部長建榮:整體經濟的表現反映在稅收比預算數多,你不能否定這樣的情況,你不能一句話說是數字管理失靈,而來否定這樣的一個成就。 蔡委員壁如:接下來,我想今天還是來講一下前瞻。院長,我幫你算一下,前瞻基礎建設從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到第四期,合計現在大概編到7,700億元,看起來還剩下700億元。我想請問一下,有沒有第五期?簡單回答我有沒有就好。 蘇院長貞昌:我們的這些預算編列都依據特別條例,也都經貴院通過,預算的執行非常好。 蔡委員壁如:現在我幫你算出來,還有7,000億元的額度,有沒有第五期? 朱主計長澤民:是700億元。 蔡委員壁如:700億元的額度有沒有第五期? 朱主計長澤民:那是將來的時候,因為我們是到113年,113年以後,由將來的行政團隊來決定。 蔡委員壁如:所以你現在不決定? 朱主計長澤民:現在我們把它用完,不大…… 蔡委員壁如:還是你現在就要把它花完呢? 朱主計長澤民:沒有,我們並沒有把它花完,所以我們會留700億元。 蔡委員壁如:我們還是來講一下前瞻基礎建設,我看過的這些基本上都不前瞻,前瞻計畫應該能夠改變國家結構的變革才是一個前瞻計畫。我也幫你算出來,在前瞻裡的軌道建設、水循環等,基本上都是公務預算就應該要做的,但是綠能及數位建設可以造成整個國家的結構性變革,這大概是我認同的。我們就來看一下,其實前瞻並不前瞻,因為很多正在做的事情,為什麼要重複編特別預算?我在這邊把它舉出來,以數發部在特別預算當中占6.6億元,其中人事費還編列了2.37億元。其實數位發展部和資通安全署112年的公務預算都有相似的業務,這部分也編了6.01億元。院長,我想要跟你講的是前瞻應該是要能夠改變國家結構才對,而不是平常就該做的事情,像我所舉例出來的這些,可能還有更多,但我只是要告訴你左右兩邊的財政部長和主計長,本來就該做的事情,卻要編列特別預算,我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我的解讀是想要把年度收支的帳目做得很漂亮。 我先把問題講完,然後再留時間給院長、部長和主計長回答。我剛剛提到要能夠改變未來的事情才是前瞻,舉個例子,今年6月22日臺北市議會已經三讀通過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我不知道行政院為什麼到現在還不核定?但是在我們的前瞻計畫當中,國發會還在前瞻特別預算裡面編了錢,而且還要舉辦所謂的淨零城市展及聯合論壇。臺北市的相關自治條例都已經通過了,而且上個禮拜臺北市還獲選淨零城市第一名,已經做成績給你了,請問他們送進來的自治條例,為什麼行政院到現在還不核定?院長可以簡單回答有什麼樣的困難嗎? 蘇院長貞昌:委員,因為你不是選區選出來,而是全國不分區,所以你的解讀錯誤,你沒有真正…… 蔡委員壁如:你只要告訴我,你們的困難是什麼? 蘇院長貞昌:你剛才不是說要留時間給我講嗎?那就讓我講完嘛! 蔡委員壁如:我只是舉這個例子,究竟你們有什麼困難? 蘇院長貞昌:我來講完,你如果有選區,真的去看選區,那個選區的縣市長、立法委員都跟我說當年丟水球、撒麵粉很不好意思,一直要前瞻預算,這是第一點。第二點…… 蔡委員壁如:院長,我現在是問你臺北市的淨零排放自治條例通過了,行政院為什麼不核定?你只要告訴我困難點在哪裡就好了。 蘇院長貞昌:我把它講完啦!第二點,如果不是有前瞻預算,水環境…… 蔡委員壁如:不要我問A你答B,這樣浪費大家的時間…… 蘇院長貞昌:去年的百年大旱就沒有水可用了。幸好有前瞻預算,挖水井、接水管,去年才會有水可用。 蔡委員壁如:有什麼困難?國發會請回答,行政院為什麼不核定?有什麼困難?如果沒辦法回答,我們就繼續…… 蘇院長貞昌:你剛才說要讓我講,結果現在卻不讓我講,你自己講一講…… 蔡委員壁如:不是啦!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時間就這樣過去了…… 蘇院長貞昌:我在回答前瞻預算,今天的主題是前瞻預算啊! 蔡委員壁如:前瞻的變形蟲…… 蘇院長貞昌:你看就是因為有前瞻,所以我們去年遭遇百年大旱才能安然度過,也因為有前瞻預算,所以現在才能把很多過去沒有做的事情做好。 蔡委員壁如:院長你不要在這裡答非所問,我問的問題你也不回答…… 蘇院長貞昌:你不是在問我前瞻預算嗎? 蔡委員壁如:剩下15秒,你讓我把問題問完。 蘇院長貞昌:好。 蔡委員壁如:因為前瞻的這些變形蟲,本來編列的預算慢慢就萎縮了,比如軌道建設的金額和占比就慢慢的腰斬,水環境也是,但是城鄉建設金額大增六、七成,有綁樁的嫌疑。 雖然我的發言時間已經到了,但我還是要問一下,因為院長在10月4日講了一句話,就是足觀前瞻計畫基礎建設的這件事情,請問院長同不同意你在當臺北縣縣長的時候要來改革所謂的…… 主席:好,謝謝。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預算報告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2時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