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9日(星期一)9時4分至12時3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魯委員明哲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1年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中午12時20分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時4分至11時47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劉世芳  陳椒華  洪孟楷  陳素月  李昆澤  魯明哲  林俊憲  趙正宇  蔡易餘  許智傑  陳雪生  劉櫂豪  傅崐萁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楊瓊瓔  陳亭妃  李貴敏  張其祿  廖婉汝  高嘉瑜  羅明才  何欣純  黃世杰  邱臣遠  廖國棟Sufin.Siluko    委員列席11人 列席官員: 12月14日(星期三)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路政司 司長 林福山   人事處 副處長 黃弘君   總務司 副司長 曾慧鶯  鐵道局 局長 伍勝園   主計室 主任 許聖恩  臺灣鐵路管理局 局長 杜 微   主計室 主任 曹棟鈞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簡任視察 王前鎧  基金預算處 科長 戴群芳 12月15日(星期四) 交通部 政務次長 陳彥伯   路政司 司長 林福山   會計處 處長 張信一   科技顧問室 簡任技正 李 霞   管理資訊中心 簡任技正 李 霞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參事 黃運貴  公路總局 局長 陳文瑞   主計室 主任 張莉婷  高速公路局 局長 趙興華   主計室 主任 蕭淑心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科長 曾驛勝   基金預算處 科長 戴群芳 主  席:魯召集委員明哲 專門委員:蘇純淑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黃淑敏 簡任編審 林桂美 科  長 江建逸    專  員 劉芳賢 薦任科員 洪翎宜 薦任科員 林立偉    薦任科員 陳穎萱 科  員 黃玉如 12月14日(星期三)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二、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 三、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分預算。 決議: 一、本(14)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14)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12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預算、鐵道發展基金非營業預算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52項 鐵道局及所屬1,735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9項 鐵道局及所屬95萬4千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2項 鐵道局及所屬原列623萬8千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2節「租金收入」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623萬8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60項 鐵道局及所屬46萬9千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7項 鐵道局及所屬65億8,233萬3千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1項: (一)112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12億1,897萬1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李昆澤  劉櫂豪  劉世芳  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許淑華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鐵路監理檢查員進用進度遲遲未如預期,然鐵道局卻於鐵路監理檢查業務理應擴大辦理,藉以積極提升我國鐵道安全之際,卻在一般行政預算數上,相較前一年度再減少編列甚多。如此,除有悖我國中央政府總體公務預算112年度增加編列以提升行政效能,更恐因行政量能萎縮因而影響鐵道監理下之安全維持。爰此,特提案凍結「一般行政」20%預算數,俟後並要求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112年度如何在一般行政預算數相比上年度縮減之下而能有效提升鐵路監理檢查業務」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2.交通部鐵道局112年度「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共編列9萬3千元。該計畫內容係赴香港考察列車雙號誌系統安裝測試實務,考量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且兩岸關係不明,派員出訪計畫能否執行仍待觀察,且該會議是否有其參加之必要性尚需審慎評估,爰此交通部鐵道局112年度「派員赴大陸計畫」,應予全數凍結(9萬3千元)待鐵道局於1個月內,就參與該項會議之必要性,提出說明,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劉世芳  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3.鐵道局及所屬112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國外旅費」共編列1,186千元。依112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單位預算─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考察、視察、訪問所示,考察各國之計畫目的略為借鏡國外經驗及所長,促進國內鐵道發展及技術應用等,然國外旅費乃連年編列之常設預算,其考察國家或項目雖各年略有不同,其主軸仍不離上述所言範疇,惟鐵道局之鐵道工程卻屢屢標新立異,造成工程進展延宕,甚有安全疑慮。爰此,建議凍結50%,待鐵道局闡明為何連年出國考察、借鏡他國鐵道技術,而我國鐵道工程技術及其應用卻仍無法他國齊驅,以及如何將他國經驗,實際應用於我國鐵道建設,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4.鐵道局112年度預算案於「國外旅費」編列118萬6千元,係為「實地赴他國考察、觀摩及交流各項鐵道資訊及技術規範,借鑒他國經驗,為本國政府扶植國內鐵道產業發展之參考」。 國際疫情逐漸趨緩,各國防疫轉為「共存」、「流感化」,出國考察的效益將更為提升,惟112年度預計共6項派員出國計畫,五項考察、一項會議,然而考察集中於東北亞國家,雖可理解氣候、地形條件與我國較為相近,但歐美等國的先進技術亦應有可參照之處。 爰此「一般行政─國外旅費」原編列118萬6千元,提案凍結10%,俟鐵道局說明考察僅規劃東北亞國家之緣由,並書面送達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始得動支。【6】 提案人:劉世芳  蔡易餘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許智傑 (二)112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2目「鐵道業務」編列304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鐵道局112年度對於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將辦理112年度地價稅與房屋稅費237萬元繳納作業,並計入歲出預算編列中。然而,查在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高雄行政大樓等相關租金收入,僅編列土地出租及辦公室出租共計314萬元租金收入預算數,在扣除支出之237萬元稅捐及規費預算數,以及難以量化之行政成本後,兩者間之77萬落差實凸顯低價賤租之虞,更枉顧財團法人具備有自身財務獨立定位與義務。爰此,特提案凍結「鐵道業務」30%預算數,俟後要求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鐵道局112年度產管開發業務執行規畫總檢討」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2.鐵道局及所屬112年度預算案「鐵道業務」共編列3,042千元。該預算之預期成果雖包含督導工作計畫執行成效與提升鐵道相關機電技術,然鐵道局近年來之工程品質卻不如預期,如桃園機場捷運之平均速率、行車時間及班距,未達合約標準等。爰此,建議凍結10%,待鐵道局針對日後我國鐵道工程如何確實符合招標要求,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3.為提供國內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發展使用之辦公場域,以協助鐵道產業開發,促進國內鐵道系統安全,鐵道局辦理高雄行政大樓及燕巢監控站之土地及辦公室出租繳納地價稅及房屋稅費,然112年度鐵道業務編列預算較去年度增加產管開發業務237萬1千元,爰提案凍結預算25萬元,建請交通部鐵道局針對新增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行政能量進行效益評估,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三)112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3目「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編列2億6,139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李昆澤  劉櫂豪  劉世芳  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許淑華  陳椒華  趙正宇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鐵道局112年度「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項目編列內容,即北、中、南、東各工程處之業務費、設備及投資、獎補助費之總計數。然而,在徒有各工程處預算內容揭露之際,卻未見主管機關積極釋疑未來於112年度將如何不再發生有例如111年度單一月份之間,便有鐵道局台南段的鐵路地下化工程鋼樑不慎敲毀圍籬,入侵軌道,致區間車來不及剎車直接擦撞,以及鐵道局因對花蓮路段進行抽換鋼軌作業而造成約十公尺路基軟弱、軌道不平整,導致臺鐵鳴日號險出軌情況。爰此,特提案凍結「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15%預算數,俟後要求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鐵道局112年度落實各區工程處鐵道安全作業執行規劃總檢討」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2.交通部鐵道局112年度「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共編列2億6139萬2千元,其用途為各工程處之業務費等,依據臺鐵局軌道安全事件統計,自107年6月11日成立至111年10月,因鐵道局施工肇致之鐵路行車事故合計64件,且今年截至10月底亦已累計8件,影響鐵路安全與旅客權益。鐵道局應落實鐵道工程進行之安全,爰此,交通部鐵道局112年度「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共編列2億6139萬2千元,應予凍結10%,待鐵道局於1個月內,就鐵道局施工如何避免軌安事件並提升安全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劉世芳  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3.鐵道局及所屬112年度預算案「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共編列261,392千元。近期軌道建設計畫未能於計畫時間內達成,經查為系統難以整合之故,此況除有損人民信賴之外,亦彰顯我國鐵道建設事前之設計、管考不良,實有違預算案所言之達成計畫目標與提升績效等預期成果。爰此,建議凍結10%,待鐵道局針對如何強化軌道機電號誌系統整合,以及如何防止日後再因系統整合延宕工程進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許淑華 4.2018年,臺鐵普悠瑪號翻覆奪18條人命,司機員尤振仲於開庭時表示,「有受訓但沒考試,怎能期待他正確駕車」,對此,臺鐵局表示,尤振仲經檢定合格取得交通部核發列車駕駛執照,具駕駛普悠瑪號等電聯車車種資格。 經查,臺鐵車種多,列車有韓國製、日本製,而太魯閣與普悠瑪分別各由不同日本車廠製造,然司機員證照制度過於粗略,並未因應多元車型,取得個別證照,導致一張電聯車證照可以開6種不同的電聯車,而有上述「具車種駕駛資格,但不熟悉某車型」之情形。 為確保司機員熟悉各車種、車型,提升危急時刻做出正確判斷的機率,防止事故發生,爰此提案凍結國家鐵道建設管理預算10%,請交通部鐵道局會同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實施證照分流」進行檢討,並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5.自107年6月成立至111年7月,因鐵道局施工肇致之鐵路行車事故,包含:重大行車事故1件、行車異常事件61件,合計共63件,鐵道局雖已逐案檢討發生原因,並研擬增訂相關精進作為,然近期工程仍不斷出包。自媒體發出鐵道局七個月連出七次包的新聞後,後續又發生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工程挖破污水管事件、嘉義火車站地下道樓板「坍塌」,花蓮南平至萬榮雙軌化工程工人誤觸高壓電送醫不治等大大小小的意外。 為確保行車安全、維護旅客權益,及提升鐵道局臨軌工程安全防護,爰此提案凍結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預算10%,請鐵道局強化鐵道工程之施作與管理及督導工作,並強化與臺灣鐵路管理局之介面管理與整合,於三個月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6.鐵道局112年度歲出預算「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項下編列2億6139萬2千元,主要辦理鐵道工程之管理及工程進度督導作業等工作。惟依據臺鐵局軌道安全事件統計,自107年6月11日鐵道局成立至111年10月,因鐵道局工程施工肇致之鐵路行車事故合計64件,影響鐵路行車安全與旅客權益,鐵道局為鐵道監理之權責單位,應落實鐵道工程之安全,確保鐵路正常營運。爰此鐵道局112年度歲出預算「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項下編列2億6139萬2千元,應予凍結1000萬元,俟鐵道局就鐵道工程軌安事件提出安全檢討報告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劉櫂豪  劉世芳  李昆澤 7.鐵道局112年度預算案於「南部鐵道工程建設與管理」編列6984萬2千元。 有關高鐵南延之評估規劃,包含工程期程如何避免影響公路、臺鐵之旅運,以及如何銜接既存之交通建設,交通部、鐵道局應儘快協調高雄市政府、屏東縣政府,結合環評結果,加速相關決策。 爰此「國家鐵道建設與管理─南部鐵道工程建設與管理」原編列6984萬2千元,提案凍結5%,俟鐵道局說明相關規畫,並書面送達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始得動支。【16】 提案人:劉世芳  趙正宇  劉櫂豪 (四)112年度交通部鐵道局及所屬預算第4目「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編列50億9,477萬7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蔡易餘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趙正宇  李昆澤  劉世芳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陳雪生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四)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鐵道局於112年度預算「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編列50億9,477萬7千元,該項目是為辦理鐵路及捷運相關建設預算。經查,臺鐵局工程建設屢因工程施工疏失導致行車異常事故,如今年6月發生因抽換鋼軌操作不確實,發生鳴日號行經時出現異常跳動,險些出軌,經統計自107年6月11日成立至111年7月止,因施工不慎造成鐵路行車異常事故包括:重大行車事故1件、一般行車事故1件、行車異常事件61件,合計63件,平均每年發生約16件,共造成456次列車延誤,累計1,6242分鐘,影響旅客達88,808人次之多,惟工程疏失應可預先防範,仍未見鐵道局提出有效改善做為,為確保有關鐵道工程均能如期如質完成,且避免因施工疏失導致異常事故,故建議刪除該項預算2億元並凍結1/10,待鐵道局針對施工疏失防範提出具體改善之專案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始得動支。【17】 提案人:林俊憲  蔡易餘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2.交通部鐵道局112年度預算「鐵路建設計畫」編列29億4377萬7千元。唯近年鐵道局因施工疏失,於107年6月至111年7月共發生63起鐵路行車異常事故。建議凍結112年度該預算10%,俟鐵道局針對施工疏失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始得動支。【18】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許智傑  蔡易餘  林俊憲 3.鐵道局於ll2年度預算案「鐵路建設計畫」編列29億4377萬7千元,相較1l1年度編列24億3462萬3千元增加5億915萬4千元,主要支出在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增設臺鐵平鎮臨時站建設計畫、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等業務。據鐵道局資料統計,自107年6月11日成立至111年7月,因鐵道局施工肇致之鐵路行車事故,包括:重大行車事故1件、一般行車事故1件、行車異常事件61件,合計63件,顯見相關作業流程需檢討改善。依此,建議凍結該筆預算2億元,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方可動支。【19】 提案人:陳素月  劉世芳  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4.鐵道局於ll2年度預算案「鐵路建設計畫」編列29億4377萬7千元,相較1l1年度編列24億3462萬3千元增加5億915萬4千元,主要支出在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增設臺鐵平鎮臨時站建設計畫、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等業務。本計畫自112年度新增編列辦理「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惟就111年8月31日鐵道局召開「高鐵沿線電纜槽光纜佈設加速施工計畫書審查及督工人力監看人員調度協調會議」紀錄顯示,本計畫於高鐵沿線電纜槽辦理光纜佈設作業時,屢因高鐵公司督工人力有限而導致無法如期進場施工,顯見相關作業流程需檢討改善。依此,建議凍結該筆預算2000萬元,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方可動支。【20】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5.鐵道局及所屬112年度預算案「鐵路建設計畫」共編列2,943,777千元。鐵道局112年度編列之5項延續性鐵路及捷運計畫,自107年6月11日成立至111年7月間,因鐵道局施工所肇之鐵路行車事故合計63件,包含重大行車事故1件、一般行車事故1件、行車異常事件61件等。爰此,為增進鐵道安全,並防止憾事發生,建議凍結2,000千元,待鐵道局逐案檢討事故發生原因,並研擬具體精進作為與改善計畫後,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6.為縫合都市紋理及活動系統,重構高雄市交通路網並強化大眾運輸發展,追求提升運輸效能及創造都市美化,交通部鐵道局發辦理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可消弭改善交通瓶頸及潛在肇事危機,為我國南部地區國人所期待,為督促高雄市鐵路地下化計畫,爰提案凍結預算6000萬元,建請交通部鐵道局針對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提出詳細建設期程及效益,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7.有鑑於「連結亞太強韌海空網路計畫─高鐵沿線」規劃期程112至115年,共計四個年度。然而,整體經費中有超過78%以上比例將在112年度便規劃執行完畢,等於第一年度便執行逾3/4進度。是以,考量經費分年度執行之安排以及整體計畫執行期程,允宜重新做有效率之分配,方可避免相關行政量能有所虛耗,爰提案凍結「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鐵路建設計畫─連結亞太強韌海空網路計畫」25%預算數,俟後要求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鐵道局112年度『連結亞太強韌海空網路計畫─高鐵沿線』推動效率之執行檢討」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4】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8.鐵道局112年度預算案於「鐵公路重要交通工程─鐵路建設計畫」新增編列「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5,100萬元,係繼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案「台灣光纜通道計畫」建置八里至屏東縣枋山間之光纖管道後,接續完成頭城至南港間之光纜通道。 經查:(一)「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高鐵沿線」經費係配合交通部「台灣光纜通道計畫」增建頭城至南港間光纜支線通道建置計畫,連結八里、枋山及頭城3處完整之海底通訊電纜站光纖網路管道,提供更快速光纖網路設備建設。(二)高鐵沿線電纜槽光纜佈設督工人力之調度問題,恐因「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等工程之開辦而愈顯嚴峻。 綜上,鐵道局112年度預算案新增編列辦理「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基於近期進行高鐵沿線電纜槽光纜佈設之工程及計畫,屢因高鐵公司督工(監看)人力有限致無法如期進場施工,為免即將開辦之「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工程進度受上開因素影響,鐵道局允宜加強協調並妥為因應,俾完善建置全台光纜通道,並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爰此提案凍結「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預算10%,俟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9.鐵道局於112年度預算「鐵路建設計畫─連結亞太強韌海陸空網路計畫」編列5,100萬元,該計畫是為配合交通部「台灣光纜通道計畫」,以連結八里、枋山及頭城3處完整之海底通訊電纜站光纖網路管道,提供更快速光纖網路設備建設。經查,各項工程於高鐵沿線施工時,均須由高鐵公司維修單位督工人員會同監看,惟高鐵公司督工人數有限且須配合全臺調度,該計畫攸關臺灣數位韌性強化及提升國際競爭力,是國家重要資通安全工程,唯恐受高鐵維修單位督工人員不足,影響工程進度進行,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10,待鐵道局針對該計畫如何因應高鐵督工人員不足造成工程進度延宕提出書面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始得動支。【26】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劉櫂豪 10.交通部鐵道局112年度預算「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項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編列3億9250萬元。唯截至111年度,桃園市政府累計應撥付經費12.59億元,尚有5.73億元仍未撥付。建議凍結112年度該預算10%,俟鐵道局針對督促地方政府撥付款項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始得動支。【27】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五)交通部鐵道局辦理南迴鐵路雙軌化計畫可行性評估目前已報交通部核定中,後續將辦理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用地取得、細部設計等相關作業期程,南迴鐵路雙軌化攸關台東地區對外聯絡交通,是重要的基礎交通建設,交通部鐵道局應縮短相關行政作業,加速辦理期程,以加速台東基礎交通建設,促進區域均衡發展。【28】 提案人:劉櫂豪  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劉世芳 (六)機場捷運延伸線計畫107年7月經行政院核定第1次修正計畫,期程自99至118年度,總經費138億元,其中由中央負擔經費70.255億元,餘由桃園市政府負擔,並依行政院核定原則由中央先行編列預算支應,再由桃園市政府逐年以區段徵收開發效益及自償性財源挹注,爰中央再行編列土地取得費用20.95億元及自償性經費21.908億元,總計編列113.113億元,此外,該計畫配合臺鐵桃園段地下化增加經費11.12億元,由桃園市政府負擔。據審計部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之審核意見略以,截至109年底止,機場捷運延伸線計畫桃園市政府累計撥付配合款0.45億元已全數支用,交通部鐵道局辦理該計畫可支用經費已幾乎用罄,已無餘裕經費可代墊地方政府應撥付款項,經建請交通部與鐵道局研謀因應對策,俾確保計畫執行順遂,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29】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七)「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高鐵沿線經費」乃鐵道局配合交通部「台灣光纜通道計畫」增建頭城至南港間光纜支線通道建置計畫,將連結八里、枋山及頭城等三處完整之海底通訊電纜站光纖網路管道,以期提供更快速光纖網路設備建設。惟近期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及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均於高鐵沿線電纜槽辦理光纜佈設作業,然高鐵公司督工人力有限且無法立即進行調整,以致影響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及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之計畫及施工期程。基於各家非高鐵公司之廠商於高鐵沿線施工時,均須由督工人員會同監看,而該等督工人力乃為高鐵公司維修單位配合且人數有限,屆時恐影響施工進度,交通部鐵道局允宜儘速與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協調人力調度,以利計畫順利進行。【30】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八)自107年6月11日成立至111年7月,因交通部鐵道局施工肇致之鐵路行車事故,包括:重大行車事故1件、一般行車事故1件、行車異常事件61件,合計63件;據鐵道局表示,已逐案檢討發生原因,並研擬增訂相關精進作為,包括:更新「鐵路沿線施工安全作業標準」ISO標準作業程序,並自110年底起增設臨軌工程電子圍籬及電子輔助瞭望員;另交通部已責成鐵道局與臺灣鐵路管理局妥善溝通施工防護措施,以維護鐵道營運安全。 近年鐵道局施工肇致之鐵路行車事故(事件)件數    單位:件 年度 107.6.11 -12.31 108 109 110 111.1月 -7月 合計 重大行車事故 0 1 0 0 0 1 一般行車事故 0 0 0 0 1 1 行車異常事件 14 17 11 13 6 61 合計 14 18 11 13 7 63 資料來源:鐵道局。 雖然交通部、鐵道局、臺灣鐵路管理局已有相關改善措施,但民眾仍鮮有所知。為提升民眾對軌道運輸、工程之信心,交通部鐵道局應研議透過多元媒體將相關改善精進措施,向民眾妥善說明,並於2個月內將相關內容書面送達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1】 提案人:劉世芳  蔡易餘  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許智傑 (九)112年度交通部鐵道局「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項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以下簡稱機捷延伸線計畫)編列3億9,250萬元,包括:規劃設計及監造費用2,422萬6千元、土建及機電工程等3億6,677萬4千元及工程管理費150萬元。 據審計部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之審核意見略以,截至109年底止,機場捷運延伸線計畫桃園市政府累計撥付配合款0.45億元已全數支用,交通部鐵道局辦理該計畫可支用經費已幾乎用罄,已無餘裕經費可代墊地方政府應撥付款項,經建請交通部研謀因應對策,以督促地方政府確實負擔其財務責任撥付款項,俾確保計畫執行順遂。經洽鐵道局提供該計畫截至111年7月桃園市政府經費撥付情形(含配合臺鐵地下化增加經費),桃園市政府已撥付鐵道局機捷延伸線計畫之自償性經費2.58億元及配合臺鐵桃園段地下化增加經費4.28億元,共撥付6.86億元,惟截至111年度累計應撥付數12.59億元,仍有5.73億元尚未撥付。 爰交通部鐵道局應參據審計部審核意見研謀因應對策,以督促地方政府確實負擔其財務責任撥付款項,並將相關內容於2個月內以書面送達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2】 機捷延伸線計畫桃園市政府經費撥付情形(含配合臺鐵地下化增加經費)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項目 106及 以前 107 108 109 110 111 合計 自償性經費 應撥數 - - 1.44 0.83 0.86 1.75 4.88 實撥數 - - - 0.45 0.13 2.00 2.58 差異數 - - -1.44 -0.38 -0.73 0.25 -2.30 配合臺鐵桃園段地下化增加經費 應撥數 1.10 0.50 1.67 0.95 1.11 2.38 7.71 實撥數 1.10 0.70 0.98 0.50 - 1.00 4.28 差異數 - 0.20 -0.69 -0.45 -1.11 -1.38 -3.43 合計 應撥數 1.10 0.50 3.11 1.78 1.97 4.13 12.59 實撥數 1.10 0.70 0.98 0.95 0.13 3.00 6.86 差異數 - 0.20 -2.13 -0.83 -1.84 -1.13 -5.73 說  明:111年度實撥數係截至111年7月底之撥付情形;差異數=實撥數-應撥數。 資料來源:鐵道局;立法院預算中心整理。 提案人:劉世芳  蔡易餘  許智傑  趙正宇  劉櫂豪  林俊憲 (十)依據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提供資料顯示,各類別事故改善建議中以鐵道類別落實改善率為最低,結案率僅15.38%,其餘3類中結案率分別為,航空類54.55%、水路類32.20%、公路類18.52%;4類事故項目之列管案件中,也以鐵道類計76件為最多,占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所發布改善建議之比率高達64.96%,其餘3類列管案件數分別為,航空類8件、水路類39件、公路類24件。交通部鐵道局自107年6月起至111年7月底,每年因施工疏失造成行車異常事故平均高達16件,如110年11月發生施工貨車侵入軌道淨空區,又111年6月因鋼軌抽換未依標準流程造成明日號異常跳動,鐵道工程確實施作與否,攸關乘客生命財產安全,惟交通部鐵道局對於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所提改善建議消極怠惰,且施工人員疏失所造成之事故,原可預防避免,交通部鐵道局也未積極提出改善之方案,故建議交通部鐵道局應於3個月內針對施工人員疏失預防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之書面報告。【33】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劉櫂豪  蔡易餘 (十一)依鐵路法第56條之5規定,鐵路機構應根據前一年度之事故及異常事件檢討結果,向交通部提出當年度安全管理報告;其報告內容應包括鐵路機構安全管理之組織架構及實施方式、為確保及提升營運安全所採取或擬採取之措施、事故與異常事件之檢討及預防措施、其他與營運安全有關之重要事項等。另交通部已分別於111年1月3日及6月22日修正公布鐵路行車規則及鐵路法內容,為強化鐵路安全監理,增訂要求鐵路機構應依其系統規模及特性,設置安全管理組織、實施安全管理,以及建立安全管理系統,並規定該系統應具備之功能,及依該部公告時程實施該系統等規範。惟截至110年底止,大眾捷運法及交通部訂定發布之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尚無明定營運機構應提報年度安全管理報告及建置安全管理系統等推動安全管理事項之相關規定,為強化大眾捷運系統安全標準及監督管理機制,故建議交通部鐵道局應於1個月內針對大眾捷運系統之安全管理標準和監督機制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4】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蔡易餘  劉櫂豪 交通部主管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轉投資、重大之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營業收支: 1.營業總收入:原列305億4,451萬5千元,增列「營業收入」1億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06億4,451萬5千元。 2.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353億1,999萬1千元,照列。 3.稅前淨損:原列47億7,547萬6千元,減列1億元,改列為46億7,547萬6千元。 (三)服務成本: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原列222億6,011萬8千元,減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1,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22億5,011萬8千元。 (六)資金運用:應依據營業收支、服務成本、盈虧撥補、轉投資及重大之建設事業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七)通過決議20項: 1.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用人費用」編列164億3,865萬9千元。惟鐵路運輸屬勞力密集之產業,「用人費用」占「營業收入」295.43億元之55.64%,相較於同屬交通事業機構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及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介於12%至16%之比率,「用人費用」明顯占比過高。且與各國主要鐵路事業之員工平均每人營業收入相比,我國每人收入最低,顯示我國鐵路事業人力資源未能有效運用,爰該筆預算凍結1億元,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2.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13億1,523萬元,較110年度決算增加1億0,951萬元,較111年度預算增加4,375萬6千元,考量臺鐵112年度「營業收入」預算較111年度減列7億3,168萬元,相關支出應更加撙節,爰此,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服務費用」項下「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13億1,523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劉櫂豪  林俊憲  許智傑 3.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4億6,362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劉櫂豪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3.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有關「專業服務費」共編列預算4億6362萬3千元,較110年度決算增加1億7306萬5千元,較111年度預算增加8586萬5千元,考量臺鐵112年度營業收入預算較111年度減列7億3168萬元,相關支出應更加撙節,爰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有關「專業服務費」共編列預算4億6362萬3千元,應予刪減2000萬元。【11】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劉櫂豪 (2)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專業服務費」項下合計編列4億6362萬3千元,較110年度決算數2億9055萬8千元,增加1億7306萬5千元,顯然預算編列過於寬列,應有撙節空間。爰此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專業服務費」項下合計編列4億6362萬3千元,應予減列500萬元。【12】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4.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勞務成本」編列287億6,628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陳椒華  劉世芳  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許智傑  李昆澤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4.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臺鐵勞務人力時受基層職員工反映有所不足,進而影響職務進行時之安全以及所應受保障之勞動權益,復以按臺鐵官方表示112年因應未來公司化改革將舉辦最後一次鐵路特考。是以,外界雖見勞務成本預算數編列287.66億元,且相較前一年度增加2.46億元,但在人力增補計畫、官方允諾提出之留才加薪計畫是否如實做到公平與預算足以支應等,迄今仍未令外界得以釋疑,進而所信臺鐵有能力進行。爰此,特提案減列「營業成本─勞務成本」預算數5%,並另凍結15%預算數,俟後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臺鐵人力增補計畫112年辦理規畫」與「臺鐵112年辦理留才加薪方案如何落實公平原則」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2)今年四月,集集支線發生高中生假扮司機員闖駕駛室事件;同時期亦有民眾違反公共安全,擅闖行駛中PP自強號後方駕駛室還操作鳴笛;五月也曾發生鐵道迷假扮臺鐵員工混入機務段;七月曾有二名男子闖入鐵軌躺平自拍;十一月,於基隆百福車站有2男學生「3度跳軌折返跑」,上述案例顯示臺鐵局之安保有加強之必要。 為確保行車安全,爰提案凍結站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預算10%,請臺灣鐵路管理局加強巡檢、確實落實安保,檢討駕駛室之管理措施,並於三個月提交書面檢討報告與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3)臺鐵局112年度預算案於「站務費用─服務費用」編列13億6,367萬7千元,其中1億1,331萬9千元用於機械及設備修護費,包含各站自動售票機、自動驗票系統、電腦等等站內設備。 高雄推行「MeN Go卡」,整合轄內捷運、公車、輕軌、公路客運、渡輪、YouBike、計程車、共享電動機車及停車轉運停車場等,提供通勤通學及觀光旅遊族群單一行動介面查詢高雄地區所有公共運輸服務,但獨缺臺鐵區間車未能整合。 交通委員會已於11月2日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邀集相關部會,研議將臺鐵區間車納入高雄「MeN Go 卡」整合,交通部表示遵照辦理。 爰此「站務費用─服務費用」原編列13億6,367萬7千元,提案凍結5%,俟臺鐵區間車納入高雄「MeN Go 卡」整合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劉世芳  林俊憲  趙正宇  劉櫂豪  許智傑 (4)有鑑於臺灣地區都市發展多以鐵、公路沿線為主軸,臺鐵行經各都會區之路段,多為人口密集之廊帶,都會區之通勤需求極高,為彌補捷運建設之不足,中央與地方共同推動「臺鐵捷運化」,藉由臺鐵在沿線各都會區內增設通勤車站、加開通勤電車,提供各都會區與其周邊城鎮便捷之大眾運輸服務。 然臺鐵閉塞區間設計落後,許多新增設之車站未設待避線,路線容量亦不堪負荷,造成快慢車全交織在同一條鐵道上,「慢車卡快車」的情況屢見不鮮,造成列車調度困難,亦拖垮效率。 「臺鐵捷運化」政策缺乏足夠配套,造成列車停站數增多、拉長行程時間、甚至誤點增加旅客與通勤族的不便,爰此,提案凍結電務維持費用項下服務費用預算10%,請臺灣鐵路管理局研討號誌系統更新、增加閉塞區間之可行性,並針對人流與時間帶進行「旅運行為」之研究,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5)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電務維持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法律事務費」編列預算30萬元,其用途為鐵路平交道事故索賠等訴訟延聘律師,考量部分平交道事故雖不可歸責於臺鐵,然臺鐵仍應積極作為降低平交道事故發生,也需針對過往索賠狀況清楚說明,爰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電務維持費用─專業服務費」項下「法律事務費」編列預算30萬元,應予凍結5萬元,待臺鐵局於一個月內,就降低平交道事故之精進作為及歷年索賠情形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劉世芳  許智傑 (6)經查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農業與園藝用品之預算共計2,992千元,作為工作場所環境綠美化費用。有鑑於政府機關之環境美化預算編列多缺乏詳細計畫,綠化工程也是將原有植栽全部刨除再種植新植物,而有浪費公帑之虞。為確保預算編列之合理性,爰提案凍結機務維持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費─農業與園藝用品預算10%,請臺灣鐵路管理局說明該經費詳細用途,並提出環境綠美化計畫,於三個月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7)為確保行車安全,臺鐵每年固定舉辦「行車保安及站車秩序檢查週」,強化行車安全和檢查。然在11月於保安週期間,一列EMU3000型新自強號停靠台北站時,12節車廂中有4節停在月台外,列車更一度開門,所幸後方車廂無旅客踩空摔下車。 為確保乘客之安全,請臺鐵局確實執行「指差確認」,確認運行時刻表之前方停車資訊與列車編組數,並效法日本鐵道事業,於車內駕駛台標明該班列車編組車輛數以提醒司機員,月台上亦可針對不同固定編組之列車做好停車標示。爰此,提案凍結行車費用項下服務費用預算10%,俟臺鐵局加強SOP訓練,並研擬相關改善方案,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檢討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5.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貨運服務費用」編列40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許淑華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5.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臺鐵112年貨運服務收入預算數相比前一年度減少有28.21%規模,但其他營業成本當中的貨運服務費用卻相比前一年度增加編列有6.61%規模。考量成本有更多的投入,則理應在收入上有對應一致增加的結果,如此方顯收支平衡,是以預算編列上顯有周全釋疑之必須。爰此,特提案減列「營業成本─其他營業成本」預算數10%,並另凍結10%預算數,俟後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臺鐵112年貨運業務營運效能精進暨收支預算計算內容」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2)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租賃成本─國外旅費及國內旅費」共編列2,180千元。查該項預算於說明當中乃辦理國內場站出租、開發,以及參考國外多角化經營及活化運用等旅費,然彰化縣員林火車站站區周邊土地由108年10月辦理招商至111年6月間皆未完成,顯見開發活化等相關業務仍有精進空間。爰此,建議凍結10%,待臺鐵局就臺鐵資產活化現階段之困境與辦理情形,以及我國借鏡他國活化經驗之成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3)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租賃成本─服務費用─推展費」共編列4,325千元。近年臺鐵支線客運量均受COVID-19疫情之影響,導致客運量均呈衰退趨勢,然部分轉型為觀光支線之運量,卻早於疫前便開始下降,如深澳線客運量自107年度即開始下滑,平溪線及集集線則均自105年度客運人數即逐年減少,顯見臺鐵局對於鐵道觀光整合及推廣仍有精進空間。爰此,建議凍結10%,待臺鐵局就如何將觀光支線有效結合地方文化、展演及節慶活動,並基此規劃適當行銷方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6.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業務費用」編列8億1,673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陳椒華  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劉世芳  劉櫂豪  黃世杰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6.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臺鐵112年度「營業費用─業務費用」編列8.16億元,相較上年度增列1.02億元,雖按官方所說乃軟體電腦資安服務及電腦系統維運增加所致,然卻未再有其他經增加後所預估之成效說明。爰此,特提案減列「營業費用─業務費用」預算數10%,並另凍結10%預算數,俟後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臺鐵112年電腦資安預算經費增加編列之說明暨預估成效」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2)今年九月,監察院對臺鐵辦理2019年、2020年「工程建設暨政策網路行銷採購」案提出糾正,並認定採購案招標與決標設有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嫌疑。 此外,監察委員亦指出,採購之預算由重大工程管理費及局務業務宣導費共同支應,然工程管理費占比率達九成五以上,但工程建設相關成果卻不足一成,比重明顯失衡;且經費來源也違反「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 再者,臺鐵局驗收採購履約過程,發現得標廠商有未依約執行之情形,且結案報告書列載統計指出粉絲專頁回覆率低,然臺鐵局未依約扣罰,亦未針對廠商之履約情形進行分析報告,履約管理顯未落實。 為確保預算編列之合理性、招標過程之公平性及加強履約管理,爰提案減列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500萬元,另凍結該項目預算20%,請臺鐵局提供書面檢討報告,並送交至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4】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3)臺鐵為環島職場,近期有臺鐵同仁反映,返段受訓對於路程較遠之車站員工而言是差別待遇,尤其南迴線單向,車次更少,遠途車站員工必須更早出門,而致其休息時間遭到嚴重壓縮,有過勞之情形,訓練成效也易受到影響。 為重視人力資源及確保訓練成效與品質,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返段受訓是否納入工時」一事進行討論,並針對受訓細節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如:調整受訓開始時間等,於三個月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4)茲因臺鐵管理局辦理舊式摺疊門莒光號汰換業務,於111年度6月底改以新式EMU900型區間快車行駛,導致楊梅站對號列車車次減少,由原先每日11班次減至每日5班次,降幅超過50%,影響人民搭乘權益甚鉅,雖班次及載客量不低於汰換前,惟乘坐對號列車之需求並未降低,臺鐵管理局未經前期市場調查而逕行減少對號列車班次,罔顧民眾使用大眾運輸權益,臺鐵管理局應重新研擬楊梅站對號與非對號車次之比例,兼顧運量及人民之便利。 又臺鐵埔心站於民國96年起曾停靠兩班莒光號列車,後又停駛,雖有埔心站與楊梅站之距離較近之原因,惟埔心站與楊梅站皆為三等站,為何埔心居民無法享受大眾運輸的便利?臺鐵管理局應重新研議楊梅區二火車站對號列車停靠班次之數量,勿將埔心民眾當作次等公民,並兼顧楊梅市民搭乘臺鐵之便利性與權益。 綜上所述,針對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所編列預算6,090萬2千元,爰提案凍結3,000萬元,待臺鐵管理局向提案委員及交通委員會提出楊梅區對號列車班次安排計畫書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許智傑  陳素月  李昆澤  林俊憲  黃世杰 (5)車站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相關資訊安全之防護作為至關重要。有鑑於近期臺鐵車站、高雄國際機場等重要交通場站均曾發生電子看板遭駭客入侵之情事,桃機公司官網亦曾遭駭客惡意攻擊致使網站停擺,顯見亟需全面檢視車站各項軟硬體設施之資安防護成效。 為維護資訊顯示設備之資訊正確性並確保不受外部惡意攻擊,爰提案凍結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預算20%,請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各車站軟硬體設備之供應廠商是否具中資背景、設備零組件是否含中國製產品進行全面盤點,並加強資安防護壓力測試,於三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6)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預算6,090萬2千元,較111年度預算增加3,933萬3千元,其主要為電腦軟體服務費較111年增加3,393萬7千元,然而其用途項目並無變化,除應說明增列原由外,應針對增列之預期效益進行說明,爰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預算6,090萬2千元,應予凍結500萬元,待臺鐵局於1個月內,就相關預算增列之必要性、預期效率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8】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劉櫂豪  許智傑 7.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管理費用」編列8億5,067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陳椒華  許淑華  蔡易餘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7.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交通部鐵道局遲未就鐵路監理檢查員之員額補足,考量該情形對臺鐵管理執行之衝擊甚深,然該影響之因應作為上卻未於任何管理費用編列中所見,實應積極面對。爰此,特提案減列「營業費用─管理費用」預算數10%,並另凍結10%預算數,俟後限期於一個月內,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交「臺鐵112年因應我國鐵路監理檢查作業之整備及預期成效」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2)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有關「管理費用」共編列預算8億5,067萬5千元,依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公開資料統計,臺灣鐵路管理局,111年度1月至今共發生6起違反勞動法令之案件,包括違反勞動基準法1件、職業安全衛生法4件、性別工作平等法1件,考量臺灣鐵路管理局身為交通部所屬事業單位,遵守勞動法規應為本職,仍持續發生違反勞動法規狀況,應深切檢討,爰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有關「管理費用」共編列預算8億5,067萬5千元,應予凍結2,000萬元,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個月內,就如何改善違反勞動法令之狀況提出書面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3)「國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於今年五月底通過,臺灣鐵路管理局預計將在2024年1月掛牌改制為國營公司。為編列臺鐵預算,臺鐵公司化子法將趕於年底前出爐,然在溝通過程中,卻引爆臺鐵企業工會與產業工會之不滿,認為子法內容尚未充分溝通,就匆忙上路,此外,亦有多位臺鐵局同仁表示,對於未來人力、薪資待遇等權益一無所知。 有鑑於公司化子法涉及臺鐵公司化之運作情況,及牽涉諸多臺鐵員工之權利義務,為俾利臺鐵公司化業務順利推動,爰提案凍結管理費用項下稅捐與規費預算15%,請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後續營運人員之招募計畫進行說明,並盤點各職種、各段之人力,於三個月提交人力增補計畫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4)「國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於今年五月底通過,臺灣鐵路管理局預計將在2024年1月掛牌改制為國營公司。為編列臺鐵預算,臺鐵公司化子法將趕於年底前出爐,然在溝通過程中,卻引爆臺鐵企業工會與產業工會之不滿,認為子法內容尚未充分溝通,就匆忙上路。 有鑑於公司化子法牽涉諸多臺鐵員工之權利義務,為俾利臺鐵公司化業務順利推動,爰提案凍結管理費用項下稅捐與規費預算15%,請臺鐵局抱持開放心態,廣納各工會和員工意見,確保協商過程公開透明,並定期公開相關會議紀錄,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檢討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5)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管理費用─稅捐與規費─規費」共編列12,571千元。臺灣鐵路管理局為配合臺鐵公司化之政策,故於112年度編列相關預算以利公司化順利完成,惟臺鐵公司化之十五項子法仍處商議階段,能否與工會就其內容順利達成共識仍有變數。爰此,為有效平衡勞資談判資源,並保障臺鐵員工權益,建議凍結20%,請臺鐵局廣納各工會和員工意見,建議協商過程公開透明,公開相關會議紀錄,俟臺鐵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6)為於113年度成立臺灣鐵路公司,交通部訂於111年度結束前完成臺鐵公司條例相關子法研擬,包括:債務處理、政府協助、增加收益及員工權益等,惟據臺鐵資料顯示,臺鐵公司子法草案共計有15部,其中14部子法草案仍於內部研商階段。然112年度預算行政規費為1,255萬9千元,較去年度5萬9千元增加1,250萬元,為順利使臺鐵公司化應致力完成子法研擬,爰提案凍結預算120萬元,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儘速於條例子法研擬並規劃時程完成公司化,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4】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8.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其他營業費用」編列1億0,638萬9千元,有鑑於「產業創新條例」第九條之一第二項規定國營事業編列研究發展預算應達其總支出預算之一定比例,是以按111年11月最新修正公告之「國營事業編列研究發展支出占總預算比例」,屬運輸管理類之臺灣鐵路管理局,應編列研究發展預算並占總支出預算321.6億元(即「營業成本」303.9億元,加上「營業費用」17.7億元)目標比例至少達0.041%規模。然而,查臺灣鐵路管理局「營業費用」項下「其他營業費用」之「研究發展費用」僅編列新臺幣14萬元,佔總支出預算321.6億元比例實在低的離譜,離0.041%標準差距甚大,允宜檢討並重新編列之。爰此,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其他營業費用」編列1億0,638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後限期於1個月內,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臺鐵112年研究發展費用編列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5】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9.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之「災害損失」編列1,319萬9千元,有鑑於極端氣候威脅加劇,復以我國地理及氣象變化之實務整備所需,臺灣鐵路管理局應儘速改變連年在「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之「災害損失」編列預算數過低之情形,以及所凸顯整備上僥倖心態。查「災害損失」預算編列紀錄中,109年預算數1,035萬6千元,決算數5,521萬8千元;110年預算數1,582萬6千元,決算數4億7,949萬4千元。是以,112年僅編列1,319萬9千元預算數,勢必將遠低於實際執行數,爰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營業外費用」項下「其他營業外費用」之「災害損失」編列1,319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後要求限期於1個月內,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臺鐵因應我國災害發生情形之整備及財務編列因應作為總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6】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10.112年度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222億6,011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陳素月  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趙正宇  李昆澤  許淑華  劉櫂豪  劉世芳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10.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2018年,臺鐵普悠瑪號翻覆奪18條人命,司機員尤振仲於開庭時表示,「有受訓但沒考試,怎能期待他正確駕車」,對此,臺鐵局表示,尤振仲經檢定合格取得交通部核發列車駕駛執照,具駕駛普悠瑪號等電聯車車種資格。 經查,臺鐵車種多,列車有韓國製、日本製,而太魯閣與普悠瑪分別各由不同日本車廠製造,然司機員證照制度過於粗略,並未因應多元車型,取得個別證照,導致一張電聯車證照可以開6種不同的電聯車,而有上述「具車種駕駛資格,但不熟悉某車型」之情形。 為確保司機員熟悉各車種、車型,提升危急時刻做出正確判斷的機率,防止事故發生,爰此提案凍結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加強司機員之訓練,並針對「實施證照分流」進行研擬,並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8】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2)國定古蹟台南火車站日治時期1936年完工,迄今逾八十六年歷史。臺鐵局配合地下化工程,於2017年展開古蹟修復,然今年六月傳出,部分修復工項未經文化部變更審議通過,擅自直接施工,不僅敲除破壞外牆磁磚和窗台,二樓鐵道飯店衛浴設備也被移除丟棄,致使「修復工程」未符原先維護、活化與保存文化資產之意旨。 為創造文化資產保存與鐵道文化觀光之雙贏局面,爰提案凍結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預算10%,請臺鐵局依工程契約進行檢討,並釐清建築師、施工廠商等相關人員之疏失責任,並給予必要處分;另調查承辦之工務單位人員有無疏失責任。此外,亦請臺鐵局定期主動清查與盤點文資現況,強化數位化管理系統,並及早針對鐵道文物之構件、基本測繪資料、操作原理等作業進行研究,並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9】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3)臺灣鐵路管理局(下稱臺鐵)於ll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項下編列「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26億7,300萬元。經查,臺鐵自104年度起編列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惟原6年計畫預計執行期間卻展延為10年,允宜通盤檢討延宕的因素並改進;且今年(111年)中秋連假誤點事故,事故路段花壇員林路段,故障設備經查已8年未更新,汰換設備經費之執行需再檢討;另該計畫於110年間發生2次公共安全事故,鑒於該計畫為臨軌工程,允宜落實執行周邊安全防護措施。依此,建議凍結該筆預算百分之十,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方可動支。【40】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4)臺鐵局112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項下「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編列26億7,300萬元。惟該計畫於110年間發生2次公共安全事故,鑒於該計畫多屬鄰近軌道工程,允宜加強執行安全措施。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臺鐵針對落實安全措施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41】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5)臺鐵局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編列「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26億7,300萬元,計畫總經費275億2,240萬元,資金來源全數由交通部增資辦理。 經查:(一)2度修正計畫展延期程,致計畫年期由6年延長為10年,允宜加強時程管控;(二)曾發生2次公共安全事故(件),亟待強化安全防護。該計畫執行迄111年7月發生2次公共安全事故(件),分別為110年4月2日之太魯閣號出軌事故,及110年12月1日因鋼軌樁不慎斷裂,掉落並擦碰行駛中太魯閣號駕駛室事件,且前者因該局未盡安全責任,又欠缺工地風險危害意識,有違軌道沿線施工路段應加強施工安全相關措施之原則,無法達到鐵路行車安全之確保,肇致49人死亡及數百餘人受傷事故,經監察院於111年9月13日提案糾正;後者雖無人員傷亡,若發生意外仍恐嚴重危及軌道運行列車。鑑於造成上開事故之工程施作地點均臨近軌道,亟待設置妥善安全防護措施及程序,並落實執行,俾強化公共安全。 綜上,臺鐵局自104年度起編列預算辦理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惟原6年計畫預計執行期間將展延為10年,該局允宜就推動過程中之延宕因素詳加檢討,並加強控管時程;另該計畫於110年間發生2次公共安全事故(件),鑑於該計畫多屬臨近軌道工程,為避免意外發生,允宜落實執行安全防護措施,俾強化公共安全。爰此提案凍結「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預算10%,俟臺鐵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2】 提案人: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6)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104至111年)」共編列2,673,000千元。經查,該計畫年期原訂為6年,期程由104年至109年,於106年12月6日經行政院核定第1次修正計畫,期程展延至111年底,此後又於111年9月28日經行政院核定第2次修正計畫展延至113年底,名稱修正為「鐵路行車安全改善計畫」,由原定6年延長為10年,顯見臺鐵對於工程計畫之進度、查核與事前研擬實有進步空間。爰此,建議凍結10,000千元,待臺鐵局就鐵路行車安全改善計畫如何如期如質竣工,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7)臺灣鐵路管理局(下稱臺鐵)於ll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項下編列「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21億2,691萬6千元,計畫期間自104年至113年度。經查,該計畫之區間客車於109年及110年測試階段皆發生該局與承包商之人為疏失所致意外,允宜加強安全控管,以確保列車正式上線運轉時之行車安全。依此,建議凍結該筆預算百分之十,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方可動支。【44】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8)臺鐵局112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項下「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編列121億2,691萬6千元。經查,區間客車於109年及110年測試階段皆發生臺鐵局與承包商之人為疏失所致之意外,臺鐵允宜加強控管。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臺鐵針對安全控管改善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45】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9)臺鐵局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編列「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121億2,691萬6千元,計畫總經費997億3,000萬元,計畫期間係自104年度至113年度。 經查:(一)計畫執行情形,該計畫資金來源係分別由交通部投資922億1,208萬2千元及臺鐵局自行負擔75億1,791萬8千元,計畫內容包括:購置城際客車600輛、區間客車520輛、支線客車60輛及機車127輛等。該計畫截至111年度累計預算數426億4,856萬5千元,迄111年9月底累計分配數390億7,277萬6千元,累計執行數為389億5,031萬2千元,累計分配預算執行率為99.69%,實際進度76.60%,較預定進度76.70%略為落後,係因疫情影響,致交車期程延遲,據該局表示已督促承包商加速交車進度及後續請款計價作業;(二)區間客車於109及110年測試階段因人員疏失發生意外,臺鐵局採購EMU900列車係以發展都會區捷運化,縮短列車班距及行車時間,滿足西部通勤旅客運輸需求,以改善公共運輸接駁為目標,惟於該等列車測試期間即發生集電弓碳刷破裂、列車連結碰撞等涉有行車安全疑慮之情事,相關責任歸屬皆為人為疏失所致,允應檢討改善。 綜上,臺鐵局自104年度起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惟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區間客車於109及110年測試階段發生該局與承包商之人為疏失所致之意外,允宜加強安全控管,以確保列車正式上線運轉時之行車安全。爰此提案凍結「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預算10%,俟台鐵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6】 提案人: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10)為提升臺鐵服務水準,採購52列900型區間車,預計於112年度全數交車完成,惟EMU900型電聯車故障及缺失頻傳,依臺鐵局部會會報資料顯示,車門防夾機制誤動14次、防墜板外翻31次等相關統計缺失共3,861次,臺鐵局應把關車輛品質、維護鐵道交通安全,爰提案凍結預算12億元,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列車驗收改善情形提出完善檢討計畫,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7】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11)為提升臺鐵服務水準,強化運輸效能暨全島旅運服務,加強西部幹線都會區快捷運輸以及東部幹線跨線運輸,臺鐵局辦理汰換車輛計畫改善行車效率,同時推動綠色運輸。惟依據監察院報告指出「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電聯車採購,109年第一批車輛交貨後,在試車階段發生多次意外。」車輛測試期間發生行車安全疑慮之情事,相關責任歸屬皆為人為疏失所致,爰提案凍結預算12億元,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列車安全管控及人員教育訓練進行檢討改善,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8】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12)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104─113年)」共編列12,126,916千元。據111年1月17日監察院111交調第0002號調查報告指出:「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理EMU900型電聯車採購,109年10月第一批車輛交貨後,卻於試車階段發生多次意外」,然EMU900型電聯車乃「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內之採購案標的,惟第一批所交車輛分別於109年11月及110年2月之測試階段時,發生集電弓碳刷損傷致無法行駛情事,及不同車型連結測試時未確認中軸致發生碰撞之列車受損等2次意外事件,探其事故緣由乃分別為承包商於試運轉前,未確實整備以及該局與承包商未共同確認連結器位置所肇。爰此,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建議凍結10,000千元,待臺鐵局就新購車輛擬定完整安全檢查措施與測試項目之標準流程後,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9】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3)有鑑於107年發生之6432次普悠瑪號列車於新馬站內正線出軌事故,為強化行車安全,臺鐵局規劃駕駛車增設列車限速備援系統;另辦理「以多元通訊為架構之行車控制4.0系統」採購案,決標金額5,640萬餘元。 經查,行車控制4.0系統規劃於新竹六家線進行系統功能驗證,然該路線之周邊地形過於單純、既有設施不足,且該營運環境車速及列車密度均低,恐難以有效驗證計畫之實際成效;再者,臺鐵局未訂定辦理獨立驗證規範,致各單位作法不一;本計畫亦未明訂通訊、定位、列車行控等各面向之關鍵效能指標,及期中可達成項目之里程碑,而難以評估成效;此外,根據111年10月之驗收結果,行控4.0系統驗收不合格,顯見行車控制4.0系統之採購及驗測有其檢討之必要。 為確保計畫之成效,避免公帑之浪費,爰提案減列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2,000萬元,並凍結該項目預算20%,請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行車控制4.0系統之相關採購、驗測作業及獨立驗證規範進行檢討,並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50】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14)臺鐵局於112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編列20億元,該計畫為跨年度之專案計畫,總經費306億1,000萬元,辦理期程為106-113年,該計畫係為透過號誌、電訊及電力基礎設施提升,並整合緊急應變中心,以期改善設備故障問題並提高準點率。經查,該項計畫截至本年度已編列預算數為132億8,713萬2千元,執行率僅43.41%,且依審計部報告統計,110年度旅客列車抵達終點站延誤超過5分鐘計3,374次,累計影響1萬4,531班次,總延誤時間合計超過17萬分鐘,惟誤點主要原因仍舊為設備故障,計發生2,674次,顯見該計畫執行至今仍無法改善因設備故障造成列車班次延誤發生,故建議凍結該預算1/5,待臺鐵局針對該項計畫執行率不佳之情形提出改善之專案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51】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許智傑  劉櫂豪 (15)臺鐵局112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項下「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編列20億元。經查,該局自106年起辦理該計畫,惟110年度旅客列車抵達終點站延誤超過5分鐘計3,374次,影響1萬4,531班次,總延誤時間17萬餘分鐘,誤點主要原因為設備故障,計2,674次,顯示該計畫執行至今,未能有效改善因設備故障致列車延誤情形。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臺鐵局就列車誤點情形改善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52】 提案人:趙正宇  李昆澤  許智傑  蔡易餘  林俊憲 (16)臺鐵局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編列「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20億元,計畫投資總額306億1,000萬元,執行期程106年度至113年度,截至112年度已編列預算132億8,713萬2千元。 審計部於「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營業部分」指出,該局自106年起辦理該計畫,以期提升營運安全,並增進列車準點率,惟110年度旅客列車抵達終點站延誤超過5分鐘者計3,374次,影響1萬4,531班次,總延誤時間17萬餘分鐘,誤點主要原因為設備故障,計2,674次,顯示該計畫執行迄今,尚未能有效改善因設備故障致列車延誤情形。 110年度臺鐵客運列車抵達終點站延誤超過5分鐘原因情形 單位:次、班次、分鐘、分鐘/次 原因 次數 影響班次 總延誤 分鐘數 平均延誤 分鐘數 1.可控因素: 3,110 10,724 107,821 35 設備故障 2,674 5,393 60,173 23 慢行 425 3,939 15,466 36 出軌 11 1,392 32,182 2,926 2.不可控因素 264 3,807 65,394 248 合計 3,374 14,531 173,215 51 說  明:1.設備故障包含ATP故障、車輛故障、號誌故障、電力設備故障、路線故障及工程延誤等。 2.不可控因素包含天然災變(含其他)、外物入侵、平交道及死傷事故。 資料來源:「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營業部分」第乙─242頁。 爰此「臺鐵電務智慧化提升計畫」原編列20億元,提案凍結5%,俟臺鐵局提出相關說明,並於一個月內書面送達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始得動支。【53】 提案人:劉世芳  趙正宇  劉櫂豪  許智傑  林俊憲 (17)為配合「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新購車輛,臺鐵高雄機廠潮州新廠興建城際電聯車檢修工場,本計畫投資總經費為121億4,766萬5千元,為保障車輛行車安全,新建基地南部檢修中心,臺鐵局應確保基地施工品質以及車輛檢修功能,爰提案凍結預算4,000萬元,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臺鐵高雄機廠潮州檢修基地興建期程提出完整規劃報告並進行未來效益評估,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4】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18)為改善我國東南部鐵路交通之便利性,且健全地區鐵路系統改善運輸環境,更繁榮地方經濟,提升南部地區及東部地區運輸效能,臺灣鐵路管理局配合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辦理花東地區鐵路雙軌電氣化計畫,鑒於花東鐵路部分路段因維持單線運轉,常須交會列車而產生時間損失,且本計畫路線狹長,又必需維持既有單線的花東線正常營運,故大部分工作需於夜間施工或臨軌作業,爰提案凍結預算400萬元,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施工安全應對計畫以及運輸量能調度進行效益評估,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5】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蔡易餘 (19)臺鐵局於112年度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編列2億5,784萬5千元,該計畫為分年性項目計畫,總經費7億1,700萬元,辦理期程為107-112年,該計畫係為汰換現有432臺使用逾10年以上,已不符合旅客需求及功能之自動售票機。經查,該項計畫107-111年分別編列3,763萬1千元(執行率0%)、3,763萬1千元(執行率100%)、3億6,988萬9千元(執行率32.76%)、2億9,241萬9千元(44.10%),除108年度因未編列預算而執行以前年度保留數,其餘年度執行率均不佳,又截至111年7月底因尚未完成驗收,年度預算2億5,000萬元,執行率仍舊為0%,該計畫已歷經兩次展延多次驗收未過,為確保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能如期如質完成,以提升臺鐵局服務品質,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5,000萬元並凍結1/10,待臺鐵局針對該項計畫執行率不佳之情形提出改善之書面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57】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20)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共編列257,845千元。經查,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107至111年截至7月底執行率分別為0%、100%、32.76%、44.10%及0%,顯見多年來該項目之執行率偏低,顯有改善空間;此外,臺鐵局表示該項目預計於11月底完成驗收,此況除表執行效率不彰外,亦不免有延宕之虞。爰此,建議凍結10%,待臺鐵局就如何提高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之年度執行效率,以及往後如何於年度內提早完成,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8】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21)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編列「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2億5,784萬5千元,該案投資總額7億1,700萬元,期程為107年至112年。參據該計畫各年度工作項目,其完工期程原為109年,後經2次展延,先延至110年,再延至112年,且其執行率多數偏低: 年度 預算執行率 原因 107 0% 因規範書修訂及最有利標程序,延至108年決標 108 100% - 109 32.76% 配合第四代票務核心系統進行功能測試 110 44.10% 邀請身障團體及民眾針對操作界面提出建議、優化功能及疫情影響 111 0% 截至七月底尚未驗收,因此尚無執行數。 預定十一月底完成驗收。 再據臺鐵資料指出,新一代多功能自動售票機分為一般型及無障礙型,一般型已於110年安裝完成,無障礙型則在111年六月完成第二批安裝,第三批也是最後一批,預定112年2月完成安裝,屆時完成全線432部新型自動售票機汰舊換新作業。新一代自動售票機可以進行電子票證加值與多元支付,惟不包含電子支付。現今民眾使用手機電子票證進出站比例逐年成長,臺鐵多功能自動售票機自107年前後歷經六年,預計112年完工,且未包含目前普遍可見之電子支付方式,顯見臺鐵未能及時調整並妥適控管進度,爰提案凍結預算10%,即2,578萬元,俟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新一代多功能售票機之全線驗收時程、電子支付採購與安裝計畫,於三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解凍。【59】 提案人:陳素月  劉櫂豪  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22)臺鐵局112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編列「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2億5,784萬5千元,該案投資總額7億1,700萬元,辦理期程為107年至112年。 經查:(一)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之完工期程至109年經2次展延至112年。該案係衡酌現有自動售票機均已使用達10年以上,不符合旅客需求及業務功能,且零件短缺致故障情形增加,為提升服務品質,爰規劃汰換現有432臺自動售票機。而新規劃設計之多功能自動售票機設備,可滿足旅客現有基本需求,期達售票自動化、服務效率化等目標並精簡營運成本。惟該案原辦理期程為107年至109年,後經2次展延,先延110年,再延至112年。(二)多年執行率偏低,允宜妥適控管進度。 綜上,臺鐵局自107年度起開始辦理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原預計109年度完成汰換432臺自動售票機作業,惟採購期程未如預期,致完工時程延後至112年度,允宜妥適控管進度,俾儘早達成售票自動化目標。爰此提案凍結「多功能自動售票機系統建置案」預算10%,俟臺鐵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0】 提案人:蔡易餘  劉櫂豪  許智傑  林俊憲 (23)台東縣鹿野鄉中華東段2地號約2.2公頃交通用地(總面積4.58公頃)遭鹿原砂石場佔用,爰此,凍結臺灣鐵路管理局「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站場改善─土地」預算之10%,請臺鐵對業者持續監控,並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檢討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61】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11.有鑑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營業外收入」包含賠償收入、股利收入、金融資產利益(基金投資收入)、處分不動產和廠房及設備利益,以及什項收入等內容,共計編列10億元預算數。然而,編列之計算說明上因過於精簡,復110年度決算數逾17億元,以及111年度季中同項預算執行數便逾10億元規模,是以112年度恐有編列過低之虞。爰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12.依交通部網站所列2018年主要國家鐵路事業平均每人營業收入比較表,我國為5萬9,305美元,為表列國家中最低者,而同屬亞洲國家之南韓14萬8,551美元,為我國之2.50倍;而次低者為加拿大,惟每員工對營業收入之貢獻9萬4,426美元,仍為我國之1.59倍,最高者為美國51萬8,977美元,該數額為我國之8.75倍,即使考量各國物價指數(Cost of Living Index)後,我國每人營業收入仍最低,顯見我國鐵路事業人力資源較未能有效運用,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公司化之預期目標,除改善營運並加強安全外,亦應一併提高人力資源之有效利用。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公司化後,如何有效提高臺鐵人力資源之運用,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2】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3.經查,近年來法定優待票差額之預、決算情形,108至112年度每年預算均超逾10億元,107及108年度決算甚有超支之情形,109及110年度決算雖未超逾預算,惟金額仍介於7至8億餘元;對此,雖交通部前於108年間已函詢衛生福利部,考量政府資源有限,又需兼顧社會福利、政府財務之衡平發展,建議採交叉補貼方式為宜;惟目前國營鐵路運價率之計算公式尚難納入法定優待票之調整機制,爰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自行吸收之法定優待票差額仍無法以交叉補貼方式處理。然近年該局每年短收7億餘元至11億餘元不等金額,此況恐加重營運負擔,亦不利公司化之進程,臺鐵應與相關主管機關研擬因應對策。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公司化後,法定優待票之財務來源及政府補貼機制,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4.經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之利息費用編列10億4,867萬元,此乃短期借款之利息費用,較111年度預算案增加2億5,627萬元(增幅32.34%),較110年度決算增加4億9,202萬4千元(增幅88.39%),考量目前國際環境仍處升息循環階段,且短時間內難以停歇,我國對此亦難以置身事外;換言之,臺鐵所預編列之利息將連年提高,考量臺鐵因配合政策等種種因素虧損難止,短期借款金額又逐年增加,財務負擔沉重,為免財務惡化,該局應積極開源節流,縮小營運資金缺口額度。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開源節流之措施與對策,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4】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5.經查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截至110年底,其土地被占用面積達22.39公頃,被其他機關占用之土地達22.14公頃,該局應儘速督請占用機關辦理有償撥用,或依規定請該機關承諾管理維護,對於私人占用部分,應積極依相關規定了解占用成因並妥為評估,並排除占用,以維護公共財之公平性;此外,對於閒置土地部分應充分發揮資產運用效益。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針對上述問題之辦理情形及改善方式,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5】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6.員林車站周邊土地都市更新招商計畫,面積約2.7公頃,以公有地設定地上權方案納入車站專區一併招商,於108年10月至12月辦理第1次招商作業,惟無人投標,迄今已辦理公開評選文件(草案)第2次及第3次公開閱覽,並舉辦第2次招商作業。經查員林車站共3項資產開發案:(1)高架橋下多目標案,含四段商場、三段停車場及一棟法定停車場,業已招標,契約期間111年10月1日至127年3月31日;(2)員林穀倉及腹地標租案(準備招標作業中);(3)員林站旁土地都更案,分為車專區南北側橋下空間及西側商業區,其中車專區南北側橋下空間短期活化案業已招標,契約期間111年9月30日至114年12月29日。 該案自109至112年度預算(案)分別編列收入5,620萬元、3,140萬元、60萬元及60萬元,但因未完成招商,迄未獲取收入,現部分資產已招標,然明年收入僅編列60萬元,且員林車站位於員林市中心,地處精華地段,迄今仍有部分資產未能招商實為可惜,爰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研議未能順利招商之原因、改進措施與時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6】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17.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列有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轉投資事業,投資淨額為39億9,477萬元,預計112年底持有股數為2億6,182萬9,777股,持股比率為6.06%,編列股利收入預算為0元。 臺鐵局為亞太電信第3大股東,並於董事會中取得2席董事,占全部董事席次(扣除獨立董事3席,計有6席)比率為33%。臺鐵局轉投資亞太電信股份39.95億元,嗣因未參加該公司增資及遠傳入股等因素,持股比率由9.29%降至6.06%;而該公司長年虧損,投資績效未盡理想,又亞太電信日前股東會決議與遠傳電信合併時認列交換損失3.91億元,該局允宜善盡公股代表人職責,妥為注意該2公司合併相關事宜並善加監督,俾維護投資權益。 爰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針對亞太電信、遠傳電信合併後,如何提高投資獲利提出書面說明,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7】 提案人:劉世芳  趙正宇  林俊憲  劉櫂豪  許智傑 18.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112年度預算案「營業收入」編列295億4,320萬9千元,預計員工人數1萬7,360人,「用人費用」164億3,865萬9千元。相較其他國營交通事業,臺鐵局平均用人費用雖低,惟占營業收入比重偏高。 交通部主管國營事業112年度「用人費用」預算比較表 國營事業名稱 用人費用 (新臺幣 億元) 員工人數 (人) 每人用人費用(新臺幣萬元) 營業收入 (新臺幣 億元) 用人費用占營業收入(%) 中華郵政公司 349.52 27,496 127.12 2,240.70 15.60 臺鐵局 164.39 17,360 94.69 295.43 55.64 臺灣港務公司 34.64 2,970 116.63 220.55 15.71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 11.77 702 167.66 93.9 12.53 資料來源:行政院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部分)。 若與國際鐵路事業相較,依交通部網站所列之各國主要鐵路事業之員工平均每人營業收入資料,我國為5萬9,305美元,為表列國家中最低者,而同屬亞洲國家之南韓14萬8,551美元,為我國之2.50倍,即使考量各國物價指數(Cost of Living Index)後,我國每人營業收入仍最低,相對而言我國鐵路事業人力資源較未能有效運用。 2018年主要國家鐵路事業平均每人營業收入比較表 單位:美元 國家 中華民國 美國 英國 德國 義大利 加拿大 南韓 平均每人營業收入(A) 59,305 518,977 219,058 186,988 198,297 94,426 148,551 物價指數 (B) 62.35 70.13 69.65 65.58 66.47 70.22 73.22 A÷B 951 7,400 3,145 2,851 2,983 1,345 2,029 說  明:表內各國鐵路事業均為國有(國營)。 資料來源:1.交通部網站:交通統計/主要國家交通統計比較。 2.「物價指數」係查詢自NUMBEO網站:「Cost of Living Index by Country 2022」資料。 爰此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針對有效提高用人效益提出說明,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8】 提案人:劉世芳  許智傑  趙正宇  劉櫂豪  林俊憲 19.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104至113年辦理臺鐵整體購置及汰換車輛計畫,經查,該項計畫中臺鐵局辦理採購EMU900列車以發展都會區捷運化,縮短列車班距及行車時間,滿足西部通勤旅客運輸需求,惟依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109年10月第1批車輛交貨後,於試車階段多次發生意外,分別在109年11月及110年2月,因集電弓碳刷損傷而無法行駛,又於不同車型連結測試時,因未確認中軸導致車輛碰撞受損;據臺鐵局說明,多次意外皆為承包商人為疏失導致。該計畫預計購置城際客車600輛、區間客車520輛、支線客車60輛等,陸續於113年度完成交車,為確保後續交車如期如質完成,故建議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應釐清承包商責任且具體求償,並針對未來接車之標準作業流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改善之書面報告。【69】 提案人:林俊憲  陳素月  劉櫂豪  許智傑 20.有鑑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進行公司化之體制改革刻正進行中,且賡續於人員進用、人事管理等數十項子法推動研擬中。是以為避免我國公眾對於臺鐵之形象認同有減,以及臺鐵內部經營衍生高層與基層紛爭致行政量能內耗,爰要求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務必秉持最終以積極遵守勞基法、落實團體內部暢通溝通,以及提升成員間互信等原則辦理,並限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0】 提案人: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46億6,614萬1千元,增列「業務收入」5,000萬元及「業務外收入」500萬元,共計增列5,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7億2,114萬1千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11億1,857萬4千元,減列「服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1,000萬元及「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500萬元,共計減列1,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1億0,357萬4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35億4,756萬7千元,增列7,000萬元,改列為36億1,756萬7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15億元,照列。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1億8,064萬1千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7,900萬元,照列。 (七)通過決議13項: 1.有鑑於112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計之賸餘(短絀)預算數,相比110年度再減少有115.36億元,在此之下見到基金「業務成本與費用」預算中,有包含「補助農委會辦理綠色環境給付計畫1億61萬元」內容,實令人不解,何以鐵道發展基金在自身規模都已經縮水的同時,還要補助其他中央主管機關的政策業務,且不該無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另外具備有相關公務預算以及特種基金可供支出之事實。爰此,112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9億0,465萬6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鐵道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所屬交通部鐵道局的鐵道發展基金何以112年要補助農委會綠色環境給付政策業務1億61萬元之說明」書面報告,始得動支。【3】 提案人: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2.ll2年度鐵道發展基金於預算「鐵道發展及監理計畫」項下「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6億2,040萬元,辦理推動鐵道運輸、發展鐵道產業、落實鐵道營運監理、積極場站開發等4項業務。近年政府優先推動輕軌購車以及鐵道維修國產化已有初步成效,大部分項目均有達到訂定之國產化目標,惟鐵道興建方面,臺鐵通勤電聯車因由外商得標確認無法達標原定62%至70%之興建國產化目標,顯見還有待改善空間,依此,凍結該筆預算200萬元,請交通部鐵道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劉世芳  林俊憲  許智傑 3.112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旅運費」共編列830萬元。雖全球COVID-19疫情已趨和緩,惟旅運費預算之增幅達111年度預算之2倍,甚略為110年決算4倍之多,為撙節開支,並遵廉能之旨,顯有說明之必要。爰此,凍結該筆預算二十分之一,請交通部鐵道局應詳述該筆預算編列之用途及其必要性,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5】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4.112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專業服務費」編列1億3,814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劉櫂豪  李昆澤  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劉世芳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4.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作業基金之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編列專業服務費預算1億3,814萬8千元,該預算主要為辦理鐵路新建或改建相關規劃之工程管理諮詢服務費。經查,該項預算108-110年分別編列679萬元、487萬9千元、8,917萬元;決算分別為545萬3千元(執行率80.3%)、226萬5千元(執行率46.4%)、5,315萬6千元(執行率59.6%)。雖今年度預算編列已較去年度減少3,079萬6千元,惟仍高於前年度決算甚高,又過往年度預算執行率皆有偏低之情況,為避免預算浮濫編列造成排擠,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1,000萬元,並凍結1/10,待交通部鐵道局針對該項預算詳細使用規劃及提升執行率之改善方案提出書面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林俊憲  蔡易餘  許智傑  劉櫂豪  李昆澤 (2)今年中秋連假發生臺鐵員林─花壇間號誌故障,歷經近70小時才完成修復,經調查故障禍首為計軸器,該出事路段為鐵道局施工,臺鐵局例行保養維護。臺鐵局先前雖以12億元完成全台「計軸器雙重化」工程,但卻未全面檢視系統是否符合規範,進而造成臺鐵史上拖最久的故障事故,影響396列次列車、7萬7,249名旅客。根據監察院通過之太魯閣號事故彈劾案,監察委員明確指出,太魯閣號事故發生原因之一,就是普悠瑪事故後,行政院雖提出「台鐵總體檢報告」,但改善都沒確實完成,交通部鐵道局與臺鐵高層竟就擅自解除列管事項,最終導致太魯閣號的悲劇。事實上,計軸器的問題在當年的臺鐵總體檢報告中,早已被列管為需要改善的重點事項之一,然臺鐵局跟交通部鐵道局早在109年便同意將其解除列管。許多專家學者表示,臺鐵體檢報告失真,半數改善項目未實質完成。上述事件凸顯臺鐵總體檢的具體落實情形與官方宣稱的完成項目存有落差,爰此提案凍結業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預算10%,請鐵道局針對解除列管之項目進行持續追蹤,並進行定期檢查及不定期之抽查,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3)今年九月,因受颱風外圍環流大雨影響,臺鐵平溪支線一天兩度發生石塊滑落事件,造成列車撞擊受損,所幸無人受傷。有鑑於氣候變遷衝擊日益險峻,高溫及強降雨日益普遍,鐵路系統受影響的風險不斷升高,設施調適能力之提升至關重要,也顯示氣候變遷調適計畫之制定有其必要性。爰此提案凍結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15%預算,請鐵道局邀集中央地質調查所、氣象機構及相關學術機構,針對鐵路系統之中高以上風險熱點進行剖析,強化建立風險管理相關標準作業程序,並確實建立邊坡維護與管理規範,於三個月提交書面報告至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1】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4)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預算3,538萬8千元,較111年預算增加1,654萬1千元,其中包括委託調查研究費編列1,900萬元、電腦軟體服務費(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502萬元、其他(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1,051萬元,考量鐵道發展及監理相關作業應為鐵道局核心重要工作,相關預算執行應更清楚說明,爰此,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預算3,538萬8千元,應凍結10%,待鐵道局於1個月內,就專業服務費用預計辦理成效及其重要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劉世芳  林俊憲  許智傑 5.112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4億7,261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劉櫂豪  蔡易餘  許智傑  李昆澤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劉世芳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5.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作業基金之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預算4億7,261萬8千元,主要係辦理鐵研中心開辦及補助國內團體辦理輕軌系統自主技術提升等計畫。經查,該項預算108-110年預算分別為2,254萬4千元、1,978萬4千元、3億8,771萬2千;決算分別為1,589萬3千元(執行率70.5%)、1億7,116萬8千元(執行率865%)、2億5,702萬元(執行率66.2%)。有鑑於過往預算執行率偏低及決算遠超出預算數之情形皆曾發生過,預算編列之精準度尚有極大改善空間,且今年度之預算數為110年度決算數之1.8倍,當中「捐助國內團體辦理輕軌系統自主技術提升計畫」和「捐助國內團體辦理鐵道產業研發檢測發展計畫」合計3億3,468萬2千元,及占該項預算70%,卻未見鐵道局針對增加原因詳細說明,為確保預算覈實編列,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3,000萬元並凍結1/10,待鐵道局針對相關捐補助經費之規劃及預期效益提出書面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林俊憲  劉櫂豪  蔡易餘  許智傑  李昆澤 (2)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補助農委會辦理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共編列100,610千元。該計畫乃為解決農業超抽地下水,用以減緩地層下陷,並維護高鐵之行車安全,然高鐵沿線之沈陷量卻連年增加,如彰化溪州中山高速公路與高鐵交會處(108年2.2公分、109年1.8公分、110年4.4公分)、高鐵雲林車站(TK218)(簡支梁)(108年3.7公分、109年3.9公分、1106.2年公分)、跨越雲158縣道與高鐵交會處(TK221)(連續梁)(108年2.0公分、109年2.5公分、110年5.8公分)、台78線快速道路與高鐵交會處(TK224)(連續梁)(108年2.5公分、109年3.0公分、110年6.1公分)。爰此,為增進鐵道安全,建議凍結5%,待針對高鐵沿線地層下陷區域提出安全性評估及改善作為後,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3)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其他業務費用項下「捐助國內團體」編列預算3億3,468萬2千元,其用途為捐助辦理輕軌系統自主提升計畫、鐵道產業研發檢測發展計畫,考量該計畫有其必須性,但應提供更清楚之說明,爰此,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其他業務費用項下「捐助國內團體」編列預3億3,468萬2千元,應予凍結2,000萬元,待鐵道局於1個月內針對捐助項目之辦理規劃,及111年度辦理成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櫂豪  劉世芳  許智傑 6.112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業務費用」編列5億7,548萬1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劉世芳  林俊憲  許智傑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6.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業務費用」共編列預算5億7,548萬1千元,考量鐵道監理為鐵道局重要業務,然而包括臺鐵、高鐵,相關行車事故(件)發生次數,並未明顯改善,鐵道局作為監理單位責無旁貸,應加強督促促進鐵道安全,爰此,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業務費用」共編列預算5億7,548萬1千元,應予凍結1,000萬元,待鐵道局於一個月內,就如何降低臺鐵、高鐵行車事故(件),提出改善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李昆澤  劉櫂豪  劉世芳  林俊憲  許智傑 (2)交通部鐵道局為鐵道監理重要機關,惟鐵道局成立以來包括台鐵、高鐵等鐵道相關行車事故(件)發生次數,並未明顯改善,鐵道局作為鐵道監理單位,並無發揮應有作為,為提升鐵道安全,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歲出預算「業務費用」項下共計編列5億7,548萬1千元,應予凍結1,000萬元,俟鐵道局針對鐵道監理精進作為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7.112年度鐵道發展基金預算「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9,747萬2千元,凍結1,000萬元,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劉櫂豪  趙正宇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7.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鐵道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於112年度預算案「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9,747萬2千元,相較1l1年度編列3,883萬6千元增加5,863萬6千元。鐵道局為強化鐵路安全及精進監理量能所需,報請行政院於110年11月15日同意核增鐵道基金110年聘用預算員額42人,惟查111年實際進用人力共計5人,與核定員額42人相差37人,換句話說還有88.10%人力尚未聘足,顯見還有待檢討,且該等人力係為因應行車安全等檢查、調查及改進事項追蹤作業等強化鐵路安全之目的而進用,該局允宜積極辦理。依此,建議凍結該筆預算1,000萬元,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方可動支。【15】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林俊憲  劉世芳  許智傑 (2)鐵道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管理及總務費用」新增編列檢查員用人費用4,376萬元,用以支應增聘員額42人所需之薪資2,928萬6千元、超時工作報酬407萬3千元、獎金366萬1千元、退休及卹償金188萬2千元及福利費485萬8千元。經查:行政院於111年1月核定鐵道檢查員42人之聘用計畫;鐵道檢查員截至111年9月底之招募情形查;該基金111年分別於3月、6月及7月進用2人、2人及1人,迄同年9月底實際進用人力共計5人,與核定員額42人相較,相差37人,約88.10%人力尚未聘足;宜視鐵路行車安全改善成效,調整後續用人期限或人數。綜上,鐵道基金112年度新增編列檢查員用人費用4,376萬元,以支應增聘之鐵道檢查員42人之人事費,由於該等人力係為因應行車安全等檢查、調查及改進事項追蹤作業等強化鐵路安全之目的而進用,該局允宜積極辦理,並視鐵路行車安全改善成效,調整後續用人期限或人數。爰此提案凍結「管理及總務費用─用人費用」預算10%,俟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蔡易餘  許智傑  林俊憲 (3)鐵道局為強化鐵路安全及精進監理量能所需,報請行政院於110年11月15日同意核增鐵道基金聘用預算員額42人,惟111年度9月底實際進用人力共計5人,現今實際人力為17人,與預算員額差異甚大,爰提案凍結預算400萬元,建請交通部鐵道局針對鐵路行車安全改善成效及人力調配後續用人提出改善計畫,俟交通部鐵道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許智傑  蔡易餘  林俊憲 (4)鐵道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管理及總務費用」新增編列檢查員用人費用4,376萬元,用以支應增聘員額42人所需之薪資2,928萬6千元、超時工作報酬407萬3千元、獎金366萬1千元、退休及卹償金188萬2千元及福利費485萬8千元。鐵道局為強化鐵路安全及精進監理量能所需,報請行政院於110年11月15日同意核增鐵道基金110年聘用預算員額42人,所需經費部分,因鐵道基金110及111年度預算(案)並未編列用人費用,請交通部依相關規定併年度決算辦理,後續年度則循預算程序辦理。上開聘用人員聘用計畫書經行政院於111年1月26日核定。鐵道發展基金111年分別於3月、6月及7月進用2人、2人及1人,迄同年9月底實際進用人力共計5人,與核定員額42人相較,相差37人,約88.10%人力尚未聘足。爰此「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原編列2,928萬6千元,提案凍結5%,俟鐵道發展基金實際進用檢查員人力達50%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劉世芳  許智傑  劉櫂豪  趙正宇  林俊憲 (5)鐵道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服務費用─郵電費」共編列1,228千元。前年度決算僅22千元,然112年度之預算卻為前年度決算55.8倍之多,增幅之鉅,顯有說明之必要。爰此,應詳述該筆預算編列之用途及其必要性,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8.高鐵平穩機制乃民國104年6月5日立法院院會所通過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解決方案之附帶決議,其主要精神乃遏止高鐵再度陷入財務危機,後經行政院於104年7月2日同意,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遂於104年9月1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方與交通部簽屬高鐵興建營運合約第4次增修協議書,其中規定當高鐵平穩基金累積超過100億元時,應將超過部分提撥交通部平穩專戶,然交通部鐵道局卻將該平穩經費全數提撥至鐵道發展基金,惟其直接運用於高鐵建設或監理經費卻不足百分之一,此況實有違平穩機制創設之旨。爰此,交通部鐵道局應於2個月內研擬高鐵平穩專戶運用於契約所列3個動支事項之公益性、必要性等,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2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9.交通部鐵道局為強化鐵路安全及精進監理量能,遂於111年1月26日報請行政院核定計增聘42人,包含主任檢查員4人、資深檢查員4人、助理檢查員34人;經查,該基金111年分別於3月、6月及7月進用2人、2人及1人,截至111年9月底實際聘用僅5人,與核定增加員額42人相差甚遠,約88.10%之人力尚未聘足,此況除顯招聘策略實有改善空間外,亦不利強化鐵路安全之政策目標。爰此,交通部鐵道局應於2個月內調整招聘策略,並檢討人力運用之需求,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24】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0.《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於111年5月三讀通過,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預計於2024年正式公司化,惟其營運雖將另成立基金支應,此過渡期仍需肩負國家鐵路之政策執行。 鐵道發展基金之任務,為「推動鐵道運輸、發展鐵道產業、落實鐵道營運監理、積極場站開發」,臺灣鐵路管理局之營運困難部分源於場站開發與招商不足,在臺鐵公司化完成前的過渡期,鐵道發展基金應有相關協助。爰此,請交通部鐵道局視臺灣鐵路管理局需要,提供必要之協助。【25】 提案人:劉世芳  趙正宇  劉櫂豪  林俊憲  許智傑 11.我國無人機使用者日漸增加,雖有設計限禁航區,但無人機闖入機場、禁航區之事件仍層出不窮,顯見除消極設立限禁航區外,亦需要有積極偵測之措施。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已規劃在各機場設置如射頻偵測、光電球、干擾系統等,以便在第一時間掌握並阻止無人機闖入。高鐵、臺鐵、捷運等軌道運輸設施,在高速行駛時如有無人機闖入軌道或電力設備,亦可能造成嚴重事故,但交通部鐵道局似未曾提出相關積極防範措施。 爰此,鐵道發展基金應於2個月內研議軌道建設防範無人機闖入之積極措施,並將相關內容書面送達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6】 提案人:劉世芳  趙正宇  劉櫂豪  林俊憲  許智傑 12.鐵道發展基金接續前期之黃金廊道計畫,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12至114年執行「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以達維持糧食安全與減緩高鐵沿線重點防治區域地層下陷之目的。經查,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於108至110年度監測雲彰地區顯著下陷4路段,目前尚在高鐵設計之容許界限值內,惟各路段沉陷問題仍持續加劇,如雲林高鐵站年沉陷量已由3.7公分增加至6.2公分;雖監測結果還不至於影響高鐵行車安全,然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研議變更總營運班次,由最高192班提高至280班次已通過環評審查,隨班次增加應有更嚴格的安全標準,故建議交通部鐵道局應持續強化監督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確實監測地層下陷對於高鐵結構設施之影響,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因應作為之書面報告,以確保高鐵之行車安全。【27】 提案人:林俊憲  蔡易餘  劉櫂豪  許智傑 13.依交通部鐵道局統計,截至110年底我國規劃及興建中鐵道建設總經費達1兆9,700億元,預估自111年起未來10年將可帶動國內產值約3兆2,100億元,包含捷運計畫1兆8,000億元、鐵路計畫1兆1,700億元及輕軌計畫2,400億元;另外,其中未來10年之維修品採購金額約619億元,其中約有三分之一屬於國內廠商可參與之項目,為扶植國內鐵道相關產業,並達成鐵道產業國產化之目標,故建議交通部鐵道局鐵道建設相關工程計畫之招標,應優先考量國內廠商,增進國內廠商參與鐵道建設之機會,已提升國產化之市場競爭力。【28】 提案人:林俊憲  劉櫂豪  蔡易餘  許智傑 12月15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二、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 決議: 一、本(15)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 二、本(15)日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 三、112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非營業預算審查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51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48億6,646萬7千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8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原列48億7,713萬4千元,增列第2目「使用規費收入」第3節「服務費」3,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9億0,713萬4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1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1億7,748萬1千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9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原列1億2,755萬8千元,增列第1目「雜項收入」第2節「其他雜項收入」2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億2,955萬8千元。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6項 公路總局及所屬原列451億4,879萬8千元,減列第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1,000萬元及第3目「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3,000萬元,共計減列4,00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51億0,879萬8千元。 本項通過決議27項: (一)112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51億9,832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魯明哲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一)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有鑑於公路總局及所屬之歲出機關別預算在「一般行政」編列情形,已然呈現逐年穩定成長趨勢,然而按歷年固定辦理之專業「民眾對公路總局監理所(站)服務品質滿意度」調查報告內容,近年卻出現有滿意度、滿意評分下降情形,復以積極推廣之「提供線上申辦汽、機車牌照報廢、繳銷之服務」、「推動普通重型機車考照前訓練補助」及「提供汽燃費多元繳費管道」共三項主要便民措施,在知道率上始終提振不彰。爰於112年度比較上年度在「一般行政」增編有2.73億元預算數同時,特提案減列「一般行政」預算數1億元,並另凍結1億元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112年度提升民眾對公路總局監理所(站)服務品質滿意度措施暨預期成果」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2.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業務費─教育訓練費」編列4,027千元。惟近年來,中和工務段、中壢工務段陸續爆發人員藉職務之便向相關廠商及人員索賄,顯見公路總局人員教育訓練、法治強化及督導稽查機制仍待持續改善。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公路總局就「強化公路總局及所屬人員法治概念與精進各項教育訓練、專業研習之具體作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二)112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預算第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編列63億7,631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陳素月  林俊憲  陳椒華  趙正宇  洪孟楷  許淑華  許智傑  魯明哲  劉櫂豪  陳雪生  蔡易餘  邱臣遠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二)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預算編列63億7,631萬5千元,相關業務預計成果目前為促進交通秩序等,然依據公路總局112年度罰金預算為47億9,514萬4千元,較111年度預算增加14億241萬4千元,顯見公路總局對交通違改善毫無信心,爰此,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預算編列63億7,631萬5千元,應予凍結10%,待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就如何改善交通秩序,減少相關違規行為(應提出量化指標),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陳素月  林俊憲 2.現行換照規定,75歲後要每3年換照一次,但1942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長輩,不用強制換照,除非在規定實施後有違規被記點或吊照,才會被系統重新分類到「需換照」類別,此規定顯與高齡換照意旨有所矛盾。監察院亦曾提案糾正公路總局,認為「銀髮族駕駛關懷方案」以簡化行政之名便宜行事,此舉恐將威脅到高齡駕駛人及其他用路人之生命安全,顯非周妥。而審計部也指出,高齡者駕照管理制度實施後,高齡駕駛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並未明顯改善,顯見公路總局對於高齡駕駛人之管理態度過於消極。考量我國目前已邁入高齡社會,高齡駕駛安全趨勢為必要面對之重要議題,爰此,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監理業務預算10%,俟交通部偕同運研所及學者專家共同研擬後續輔導機制如:搭配道路講習和實車演練,並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6】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3.有鑑於112年度監理業務將重點因應保險與監理新制,將目前約60萬電動自行車在改名「微型電動二輪車」後,藉著納監理管理後,再以此作為投保強制險之認定依據,進而落實交通用路安全保障,與遭逢意外之理賠出險保障目的。然而,所見「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監理業務」預算數僅相較前一年度增加編列2800萬元有餘,扣除另有支應相繼增加之其他類別監理業務外,實難令外界有感信任對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監理機制,將再有足夠之行政量能所能提供有效輔導、效率納管、推廣普及以及保障用路權益等目的。爰此,特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監理業務」預算數1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112年度公路總局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監理業務落實便民、效率及宣導普及作業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7】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4.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編列63億7,631萬5千元。其中包含監理業務經費14億6,660萬5千元,然111年10月發生監理站誤發車牌事件,要求國人自行前往領牌。監理所聲明,會再加強教育訓練並督促嚴格執行號牌核發盤點作業。然監理業務數位化程度及車牌核發流程未確實落實,爰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監理業務數位化進程及落實號牌核發作業規畫,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8】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李昆澤 5.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監理業務─一般事務費」編列485,031千元。經查,該項預算包含簡政便民為民服務及機關防護災害演練等經費3,272千元,惟111年10月爆發樹林監理站錯發車牌且要求民眾自行找人換回之情事,顯見未落實簡政便民為民服務業務,且相關人員危機處理能力不足。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0萬,俟公路總局就「提升簡政便民為民服務業務及強化人員危機處理能力之精進作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9】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6.公路總局編列4,741萬元做為監理所、站環境佈置、場地清潔、保全及禮貌服務考核獎牌製作等經費,然而環境布置、場地清潔、保全及禮貌服務,應是監理所、站日常基本工作,編列4千7百餘萬之必要性恐有疑義,爰提案凍結100萬,請公路總局說明該經費詳細用途,始得動支。【10】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7.公路總局道安講習電視、錄影機等設備修護經費7,722千元,以此預算可購買超過三百台全新品牌錄影機、或三百台全新品牌大螢幕電視,7百餘萬之電視、錄影機等設備修護之必要性應有檢討之必要,爰提案刪除50萬元,凍結100萬元,請公路總局詳細說明設備名稱、位置、故障理由、維修廠商後始得動支。【11】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8.根據統計,近五年交通事故第一當事者駕乘機車死亡人數,由106年度之1,291人,增加至110年度之1,507人,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之比率由47.87%上升至50.40%。死傷人數與占比仍呈上升趨勢。分析機車事故前五項主要肇事原因,依序為: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讓車、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左轉未依規定、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上述肇事原因主要是機車駕駛人缺乏防禦駕駛觀念及未養成安全的駕駛習慣所致,而這亦可能與我國機車駕照考驗方式與項目未盡符合實際需求有關。與日本相較,我國機車路考考驗路線長度相較日本短,且非採行汽車與機車路考同時進行之綜合考場,考驗時考場無其他車輛,又路考項目無緊急煞車、閃避、預測危險情況、車輛間隔距離、道路騎乘位置等考驗項目,與真實道路狀況迥異,無法測驗出應考者實際上路後之駕駛習慣。為降低機車事故件數及死傷情形,及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爰此,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汽車技術訓練預算15%,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於三個月內,研議調整我國現行機車駕照路考考驗方式及項目,並提供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9.有鑑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汽車技術訓練」預算所支應業務,主要乃公路人員訓練所辦理汽車駕駛及技術訓練所需之經費。然而,查公路人員訓練所主要訓練班別之期別及人數統計,「公路人員專案訓練班」109年2,885人、110年2,156人,「交通專業技術訓練班」109年962人、110年757人,「公路從業人員訓練班」109年2萬8,267人、110年1萬624人,「其他機關委託訓練班」109年900人、110年621人,已呈現業務量能萎縮趨勢,且刻正受到公路總局提振。然而,見預算編列上112年卻出現有縮編情形,實與主管機關設法就公路人員訓練所業務精進之指導方向,再有所矛盾。爰此,特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汽車技術訓練」預算數15%,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112年度公路總局強化公路人員訓練所行政量能之規劃暨預期績效」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10.有鑑於我國中央政府早自96年時,為因應「資訊再造」政策之推動,當時便規劃建置「共用性公文管理系統」,爾後98年再透過精進作業改為中央政府「無紙公文線上簽核整合系統」,並賡續精進辦理作業迄今,經國發會已轉移至數發部,用意乃提供各機關使用上具資訊業務成本節約,以及建立可靠、可信之統一公文平台作業,藉以提升行政效能。是以,徒見公路總局112年度「資訊管理」編列「新公文線上簽核系統建置」預算數980萬元,然未再有相關說明,復以另編列668萬元辦理官網及資訊業務擴充功能業務,內容中亦有不明。爰此,特提案減列「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資訊管理」預算數5%,並另凍結15%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公路總局資訊管理作業112年『辦理公文線上簽核系統建置之必要性評估』暨『各資訊平台便民度提升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4】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11.公路為國家關鍵基礎設施,資訊安全之防護作為至關重要。有鑑於近期裴洛西訪台,數個公務機關、民間公司遭受網路攻擊,車站及機場等重要交通場站均曾發生電子看板遭駭客入侵之情事,顯見全面提升各項軟硬體設施之資安防護成效刻不容緩。為避免敏感時刻再有影響政府資訊布達,影響民眾認知之情況發生,爰此,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資訊管理預算10%,俟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資安維護作業進行加強,並針對相關設備之供應廠商是否具中資背景、設備零組件是否含中國製產品及資安防護壓力測試成果等進行全面盤點,於三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5】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12.有鑑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車輛機械管理」預算項目所編,乃支出在監理、工程單位及訓練所車輛及機械管理經費。然而,所見當中編列在機械及設備科目中,專用於電動車輛充電樁之建置經費僅9萬元,勢必無法滿足多有民眾反映公路總局所屬業務機關洽公環境充電樁設置不足之訴求外,亦恐對機關內部電動機、汽車輛數量增多之際所需充電難盡供應目的。爰此,爰此,特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車輛機械管理」預算數2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公路總局112年辦理所屬機關內部與對外洽公環境建置綠能供應充電樁之整體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13.有鑑於依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第九條規定,公路養護業務除應建立公路基本資料,隨時登記路線動態外,另需定期舉辦公路總清查時,藉以落實公路法所定之健全公路營運制度、發展公路運輸事業、增進公共福利與交通安全等目的。然而,考量當前行政量能相較過往更為精進,且公路養護行政之業務專業化、效率化之特色已然成型,是以主管機關應速修正縮短公路總清查之每十年依規定辦理期限,使有關公務預算更能積極發揮編列效益。爰此,特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養護行政」預算數30%預算數,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公路總局辦理全國公路總清查業務精進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14.公路總局辦理金路獎,獎勵友善生態、文化之公路設計、養護,雖然精神值得肯定,但是友善生態與文化之精神,應該普遍落實於公路設計中。然而我國部分公路有棲地切割、行道樹修剪過當、不利長者與身障者通行等問題,公路總局應以公正客觀的態度,針對這些有問題的路段進行檢討與改進。本次屏鵝公路斥資6億之種樹百里計畫,移除既有行道樹,且因為密集趕工,導致屏鵝公路常態性塞車,有浪費公帑、規劃不周等爭議。爰提案凍結金路獎獎金40萬元,請公路總局未來公路景觀營造相關計畫以養護既有植栽、解決公路造成的生態問題為最高原則進行之,並提出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15.公路總局辦理各項公路公共運輸服務改善,包含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包含補助購置通用無障礙設計車輛,惟截至111年6月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僅54.41%,其中台東縣更只有7.69%,顯然執行成效過低,也不利身障者使用。爰此公路總局112年度歲出預算「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編列40億元,應刪除1,000萬元,其餘凍結1億元,俟公路總局就完善汽車客運無障礙環境提出精進方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9】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16.112年度公路總局第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編列4,000,000千元。係辦理偏遠路線營運補貼、升級優質運輸服務及改善公共運輸環境等。然經查,截至111年6月底,全國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僅約54.41%,其中公路汽車客運比例僅13.28%。另外,此項預算包括推廣電動大客車與補助客運業者汰購柴油車輛計畫。然經查,截至111年4月底,國內電動大客車僅達8.84%,與2025年35%目標顯有差距。並且,隨電動車數量增加與技術進步,柴油大客車之補助理應減少。爰提案凍結公路總局第2目「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500,000千元。俟公路總局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精進改善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邱臣遠 17.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編列40億元,辦理各項改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所需經費,包括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等。經查,截至111年6月底,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僅54.41%,其中公路汽車客運更僅有13.28%。建議凍結該預算10%,俟公路總局針對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偏低之情形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始得動支。【21】 提案人:趙正宇  陳素月  林俊憲 18.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06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分支計畫編列40億元,辦理各項改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所需經費,其中包括推動電動大客車(含推動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及辦理電動大客車購車與維運補助計畫)、補助交通部主管之公路客運業推動公車限齡汰換及補助增購新車(含電動大客車)等新(汰)購車輛項目。經查:(1)公路公共運輸計畫辦理推廣電動大客車相關計畫,惟同時亦補助客運業者汰購柴油車輛;(2)111及112年度電動大客車預計核定補助金額遠逾預算金額;(3)容宜持續滾動檢討補助客運業者汰購車輛之方式,俾利有效達成政府推動各項政策之目標。綜上,公路總局112年度於「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編列40億元,其中包含補助汽車客運業者(汰)購置電動大客車與柴油大客車相關經費7億5,442萬元及6億8,750萬元,鑑於111與112年度電動大客車預計核定補助金額超逾預算數分別達25億1,888萬元及32億9,558萬元,容宜審酌核定補助目標與執行方式之妥適性;另考量政府刻推動淨零排放政策,允宜視電動車產業及充電環境發展,滾動檢討相關補助之合宜性,俾利資源有效配置。爰此提案凍結「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預算10%,俟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後始得動支。【22】 提案人: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19.依公路總局提供111年度公路客運偏遠服務路線營運虧損補貼金額表(依路線別),全國補貼路線為310條,惟有13條路線上半年度1-7月搭乘人次不及1000,平均單月僅88人次搭乘。有鑑於營運虧損補貼金額達7.2億元,約佔本計畫18%,爰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全台公路客運搭乘率較低之路線進行盤點並研擬改善計畫,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李昆澤 20.依公路總局截至111年6月底之統計資料,我國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僅54.41%,又國道公路汽車客運比率僅13.28%,整體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偏低。爰此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如何提升全台公路客運、完善無障礙乘車環境研擬改善計畫,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4】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李昆澤 21.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及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4條之1規定,運輸營運業者與各級交通主管機關應規劃適當路線提供無障礙運輸服務,並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經查,截至111年6月底,全國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之比率僅約54.41%,其中公路汽車客運比率僅13.28%;又市區汽車客運整體無障礙車輛比率雖達71.64%,然部分縣市仍不及三成,差異甚鉅。為營造友善之無障礙空間,滿足高齡者及身障者行之需求,爰此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預算10%,俟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提升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提出改善計畫,並定期檢討無障礙運輸服務班次之適足性,於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22.2017年蝶戀花武陵賞櫻團遊覽車事故,激起國人對於「血汗運輸」議題之關注。根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系統的公開資料,遊覽車、客運業等運輸業者違反勞動基準法之情況相當嚴重,經查,去年違反勞基法之前10大公司,其中客運、運輸業占半數,駕駛員超時工作儼然成為我國運輸業之常態,亦造成我國道路安全之隱憂。雖然交通部近日已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定遊覽車司機工時最高上限11小時,然「市區公車駕駛」以及「國道客運駕駛」仍被排除在外;此外,此項規定,僅限制「單日出租車輛」,未提及是否適用過夜旅遊之遊覽車司機,顯見《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仍有檢討之空間。為保障交通運輸從業人員之勞動權益,爰此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預算10%,俟交通部公路總局重新針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之適用進行研議,並提出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23.為推廣綠色運輸及減少空氣污染,政府推動2030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之政策目標,及相關補助要點協助客運業者換購電動大客車。公路總局於近年度辦理各期公路公共運輸計畫,99至110年度核定補助汽車客運業者購置電動大客車共計1209輛,補助金額累計達54億4,050萬元;惟該計畫同期間亦補助客運業者汰購柴油車輛,共計補助6,988輛,累計補助174億7,000萬元。經查,交通部除依上開計畫補助客運業者購置電動大客車外,亦於各期公路公共運輸計畫補助客運業者柴油車輛汰舊換新,此舉悖離2030年公車全面電動化政策之目標;再者,公路總局補助客運業者換購電動大客車計畫數量遠低於達成政策目標及各年度實際屆齡燃油大客車車輛數;此外,部分客運業者申請場站增加用電契約容量,惟未能獲配所需用電容量,影響電動大客車車輛電能補充及營運調度,顯見計畫執行相關配套措施未盡妥善。為達成我國2050年淨零之目標,爰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預算10%,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加強執行相關配套措施,並於三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24.公路總局於ll2年度預算案「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計畫編列63億7,631萬5千元,相較1l1年度編列68億0,090萬4千元減少4億2,458萬9千元,主要支出在設置監理所、站,專責辦理全國各項公路監理行政工作、配合汽車技訓業務計畫,提供行政服務、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等業務。其中就「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編列40億元,包含補助汽車客運業者汰購置電動大客車與柴油大客車相關經費7億5,442萬元及6億8,750萬元;鑑於111與112年度電動大客車預計核定補助金額超逾預算數分別達25億1,888萬元及32億9,558萬元,容宜審酌核定補助目標與執行方式之妥適性;且考量政府全面推動淨零排放政策,補助柴油大客車經費卻自100年度起逐年增漲,應全面檢討相關補助,避免悖離政策目標。依此,建議凍結該筆預算3億元,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方可動支。【28】 提案人:陳素月  蔡易餘  林俊憲  劉世芳 25.鑒於我國公共運輸一再發生因司機急踩油門與煞車,造成乘客受傷甚至死亡的事故,除了國人平日搭乘之舒適與安全之外,疫情解封之後,國際遊客復甦,公車服務也攸關國際旅遊風評,過去消基會曾針對全國公車服務進行調查提出評比,公路總局應針對公車司機行車品質進行改善,爰提案凍結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500萬元,請公路總局提出實質解決方案、量化與稽核目標之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26.有鑑於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乃跨年期計畫,期程110至113年度,且當前已多有幸福巴士、小黃公車、跳蛙式公車以及偏鄉與無障礙搭乘等軟、硬體之建置。是以所見112年雖編列有2,260萬元辦理服務評鑑、秘密客調查等作業,然考量計畫期程僅四年,相關評鑑與服務調查成果,恐無法來得及在最後二年可轉化為辦理精進之有效回饋。爰此,特提案凍結「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預算數200萬元,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公路總局112年度辦理『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運用評鑑與服務調查結果改善執行效能之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0】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27.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獎補助費」項下「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預算編列1億元,其用途包括推動轉運站建置並完善其通用設計、強化各類無障礙候車設施及其連通性、補助購置通用無障礙設計車輛等,然而依據統計全國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不到6成,候車環境也待改善,爰此,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獎補助費」項下「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預算編列1億元應予凍結10%,待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就如何精進無障礙運輸(應提出量化改善指標)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1】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陳素月 28.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06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分支計畫編列40億元,辦理各項改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所需經費,包括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1億元。截至111年6月底,全國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之比率僅約54.41%,其中公路汽車客運比率僅13.28%;又市區汽車客運整體無障礙車輛比率雖達71.64%,惟部分縣市其比率未及3成顯著偏低,如苗栗縣、台東縣、屏東縣、新竹市等。另外,公路總局於111年11月1日起生效的新規定中,要求汽車客運業者原則以提供預約或固定之無障礙班次為目標,並規定業者於網站及公路汽車客運動態資訊系統公告預約服務資訊或無障礙班次發車時刻,惟新規之成效與民眾之反應尚未可明確探知。爰此「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獎補助費-#7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原編列1億元,提案凍結10%,俟公路總局針對特定縣市無障礙市區客運比率過低提出改善方案,並評估無障礙客運預約制及固定班次之使用情形,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說明後始得動支。【32】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林俊憲 29.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12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之獎補助費編列3,863,090千元,主要係辦理各項改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所需經費。該計畫項下規劃之「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於今年度編列1億元,包含補助購置低地板之無障礙車輛及推動場站建置無障礙設施等。經查,該項目111年編列5億3,373萬3千元,惟截至111年8月為止,預算執行率僅36.43%,市區汽車客運全國整體佔比雖達71.70%,和去年同期相比卻只增加1.72%,顯見計畫執行上仍有明顯進步空間。有鑑於自104年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通過後,各運輸營運業者原則上須於其所服務路線提供適當之無障礙運輸服務,惟截至目前為止相關建置進度仍不盡理想,為確保無障礙服務規範之良善立意能夠儘速落實,故建議凍結該向預算1/10,待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加速無障礙乘車環境之改善措施及具體目標提出書面報告後,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始得動支。【33】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李昆澤 30.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編列100,000千元。經查,該項預算包含補助購置通用無障礙設計車輛,惟公路汽車客運及部分縣市之市區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仍屬偏低,公路總局應盡速研謀改善。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公路總局就「提升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數量與班次之精進作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4】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31.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12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推動電動大客車」計畫編列7億5,442萬元,較上年度增加2億7,630萬元,主要是為推動電動大客車,以符合2030年公車全面電動化政策目標。經查,該計畫訂有市區客運電動車輛比率績效指標,並依6都及非6都訂定各年度目標值7%及11%,惟截至110年底6都及非6都電動公車比率各別為6.79%和8.51%,均未達標,且尚有基隆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臺東縣、連江縣等6縣市未有電動公車投入,顯見該計畫執行未能如期,故建議凍結該預算1/5,待交通部公路總局就該計畫執行率改善提出書面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始得動支。【35】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32.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獎補助費」項下「推動電動大客車」預算編列7億5442萬元,其用途包括推動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及智慧營運監控平台、辦理電動大客車購車與維運補助等,考量電動大客車雖一般安全性較高,然而如電池因故起火,其致災程度高、滅火難度也高,公路總局應研議要求申請相關補助者應提出安全規劃計畫,爰此,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獎補助費」項下「推動電動大客車」預算編列7億5442萬元,應予凍結1/10,待公路總局於2個月內,就相關申請計畫研議納入避免電動大客車起火致災及災後防救因應(包括場站),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36】 提案人:李昆澤  林俊憲  劉世芳  陳素月 33.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06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分支計畫編列40億元,其中「獎補助費-#12推動電動大客車(含推動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及辦理電動大客車購車與維運補助計畫)」編列7億5442萬元。公路總局於99至110年度核定補助汽車客運業者(以下簡稱客運業者)購置電動大客車共計1,209輛,補助金額累計達54億4,050萬元。但截至今年4月,我國電能大客車僅占大客車總數之3.2%,距離2030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似有極大之距離。此外,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112年推動電動大客車之預算數編列7億5442萬元,預計核定補助電動大客車金額則達到40億5千萬元,預計核定金額遠超於預算數。爰此「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獎補助費-#12推動電動大客車」原編列7億5442萬元,提案凍結10%,俟公路總局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說明,並於兩個月內書面送達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37】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林俊憲 34.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推動電動大客車」編列754,420千元。經查,該項預算包含推動電動大客車示範計畫及智慧營運監控平臺、辦理電動大客車購車與維運補助計畫,惟目前電動大客車電池續航力、充電技術及建置環境等因素,加上電動大客車車輛性能不夠完善且較為昂貴,尚無法因應其營運型態,以致客運業者購置意願偏低,公路總局應盡速研謀改善。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公路總局就「電動大客車產業與技術發展暨友善充電環境建置之精進作為」,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38】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三)112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預算第3目「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編列332億5,127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陳椒華  趙正宇  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許淑華  陳素月  蔡易餘  許智傑  邱臣遠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三)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公路總局辦理112年度於「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項下辦理多向重要道路建設計畫,其中台九線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計畫,因橋樑長度變更及缺工、物料調整等因素,辦理第一次修正計畫,將計畫期程延長至116年,金門大橋因多次流標終止契約重新發包等因素,歷經3次修正計畫,顯然公路總局對重要道路建設計畫之事先評估作業不足,至計畫期程一再延後,造成預算支出增加。爰此公路總局112年度歲出預算「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編列255億3,810萬3千元,應刪除5,000萬元,其餘凍結1億元,俟公路總局就公路新建及改善計畫提出檢討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1】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2.有鑑於氣候變遷衝擊日益險峻,高溫及強降雨日益普遍,公路系統受影響之風險不斷升高,設施調適能力之提升至關重要,也顯示氣候變遷調適計畫之制定有其必要性。為確保交通建設邊坡安全,爰提案凍結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10%預算,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邀集運研所、中央地質調查所、氣象機構及相關學術機構,針對公路系統之中高以上風險熱點進行剖析,並進行邊坡穩定分析報告法規機制,強化建立風險管理相關標準作業程序,於三個月提交書面報告至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42】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3.自110年2月21日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後,前交通部長林佳龍提出將編列35億經費建立「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整體交通安全及服務水準提升計畫」,本席曾就西濱快速道路改善計畫多次提出質詢,林前部長並承諾提前於2年內完成改善計畫。後本席再次於立法院第10屆第4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中(110.11.04)要求公路總局提供西濱快速道路35億交控優化改善工程目前辦理進度資料,並一併追蹤22億路面改善的推動情形。公路總局回應(110.12.20路交控字第1100161043號來文)略以,所需經費由原先初估35億元,增加至79.91億元,並將辦理內容分列於「建構智慧交通神經網路與資安防護升級」(35.04億)、「打造先進安全的行車環境」(16.86億)、提供舒適好行的服務品質(28億)包含16個工作項目,其中經費初估表之主要工作項目皆編列到115年度。然揆諸112年度預算案,未見上開「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整體交通安全及服務水準提升計畫」內容所列之工作項目預算,爰凍結100,000千元,俟公路總局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43】 提案人:陳椒華  洪孟楷  陳雪生  魯明哲  邱臣遠 4.112年度公路總局第3目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新建及改善計畫」編列25,538,103千元。其中,公路總局112年度新增橋頭科學園區聯外道路台39線延伸線優先路段計畫37,500千元,係配合南部科學園區高雄第二(橋頭)園區籌設計畫,包括辦理台39線延伸線優先路段、增設3座橋涵與橋科匝道及聯絡道等3項工程。惟其規劃路線涉及都市計畫區非道路用地取得作業,如何強化與民眾溝通作業,並配合園區開發期程及時完工,請公路總局提出說明。爰凍結公路總局第3目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新建及改善計畫」5,000千元。俟公路總局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5】 提案人:陳椒華  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邱臣遠 5.有鑑於「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之預算執行內容,當中多包含各國家重大工程如淡江大橋、金門大橋、台9線安全景觀大道及環島自行車道升級等營建業務。然而,考量近二年國際間所供應之公共工程原物料,以及我國所需營建人力資源等越漸稀缺,然卻未見該計畫內容中設有相關預算之應處內容。爰此,特提案凍結「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預算數200萬元,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公路總局112年度辦理『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因應國際營建工程原物料稀缺以及我國人力資源缺工之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46】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6.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項下「環島自行車升級暨多元路線規劃整合推動計畫」該計畫期程為109至113年總經費28億3千萬6千元,112年度編列10億8844萬元,然而過去推動自行車友善路網,硬體設備尚未完備、交通秩序也未完整建立,自依據交通部統計,111年1-8月,自行車事故導致13518人傷亡,其中158人死亡,13357人受傷,均高於110年同期,爰此,「環島自行車升級暨多元路線規劃整合推動計畫」預算應予凍結10%,待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就如何降低自行車交通事故(應提出量化改善指標)保障自行車通行安全暨未來路線精進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47】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陳素月 7.花東縱谷為海岸山脈與中央山脈野生動物族群遷徙之重要廊道(如大農大富森林園區附近),也通過許多社區亦面臨人口老化問題,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應避免只由車輛行駛的角度信行規劃,危及生態與社區居民日常通行與居住品質,爰提案凍結凍結台9線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計畫,請交通部召開公聽會,邀請鄉鎮公所、社區團體、生態學者,蒐集現有的交通事故與生態資料,盤點可能影響社區長者、兒童日常通行、野生動物族群遷移重點路段,進行友善社區、生態(包含遷徙、洄游與減少路燈之光逸散等)之道路設計,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48】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8.沿海道路工程如西濱快速道路等,對於陸蟹釋卵造成棲地隔絕與路殺的影響,因此台江國家公園、墾丁國家公園在陸蟹繁殖季節舉辦護蟹活動,然而保育陸蟹生態應是造成其棲地隔絕的公路單位之責任,爰提案凍結西濱快速公路曾文溪橋段新建工程500萬元,請公路總局邀請學者體檢西濱快速道路可能對陸蟹造成影響的路段,並提出改善方案後始得動支。【49】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9.智慧運輸應包含提升能源效率與減少生態衝擊,爰提案凍結智慧運輸發展計畫500萬元,請公路總局邀請專家學者共同研商,針對我國公路照明燈具制定減少光逸散、增加光照效率之招標需求規範,作為未來養護、更換、新設置之招標依據,完成之後始得動支【50】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10.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於「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工作計畫下,新增編列「橋頭科學園區聯外交通整體計畫─台39線高鐵橋下道路延伸線優先路段」經費3,750萬元,係配合行政院108年12月核定南部科學園區高雄第二園區(橋頭)籌設計畫,辦理橋科聯外道路優先路網中,台39延伸線優先路段(北起市道186線,南至橋科1-2號道路)部分。公路總局負責部分為台39延伸線優先路段之工程及用地取得,其規劃路線涉及都市計畫區非道路用地取得作業,原則將採協議價購或一般徵收方式辦理。鑑於道路建設屢有因用地取得延宕,而影響計畫期程及追加經費需求之情形,允宜強化與民眾溝通作業,以如期取得用地,並應配合園區開發需求,妥適規劃相關期程。爰此「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橋頭科學園區聯外交通整體計畫─台39線高鐵橋下道路延伸線優先路段」原編列3750萬元,提案凍結5%,俟公路總局針對用地取得與工程進度規劃提出說明,並於兩個月內書面送達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51】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林俊憲 11.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編列5,000千元。查該計畫為112年度至115年度,為期4年之新興計畫,相關單位應說明此計畫,預計架設之設備內容、預期目標及效益,並提供詳盡之管考及時程等相關資訊,涉及地方政府或國外合作也應一併敘明相關合作內容及執行分工。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公路總局就「連結亞太強韌陸海空網路計畫」,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52】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2.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於「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02公路養護計畫」分支計畫編列77億1,317萬1千元,係辦理省道公路養護、改善與規劃、道路交通安全工程與災害工程等。經查:(1)109至112年度公路養護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2)107至110年度公路養護計畫平均調整後預算數達90.23億元,省道改善計畫辦理內容亦包含公路養護相關事項。綜上,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案編列「公路養護計畫」77億1,317萬1千元,係辦理維護省道道路品質、增進行車安全之相關養護及工程經費,考量107至110年度該計畫平均調整後預算數達90.23億元,且「省道改善計畫」亦有道路品質路面或路基改善、路口及路段交通安全改善等省道養護與改善業務,容宜秉持整合資源之精神辦理。爰此提案凍結「公路養護計畫」預算10%,俟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後始得動支。【54】 提案人: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13.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國內駕駛訓練、駕駛執照考驗及駕駛人管理制度之通盤檢討》發現,死亡率最高之事故類型為「平交道事故」,其次為「汽機車自身撞到東西」,包含撞路樹、種交通島、撞護欄及撞號誌等,經查2015-2019年,共計有139人因撞路樹、電桿而死亡,居於首位;其次是撞護欄(樁),共計有90人因而喪命,顯見提升我國路側之安全設計有其急迫性性及必要性。道路應回歸人本思維,依循寬容性之設計原則,即便肇事者交通違規,交通工程設計也應盡可能減少駕駛失誤或者違規時之傷害。爰此,提案凍結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預算10%,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盤點所轄道路路側護欄之連續性,並改善端末設計、處理不良之工程,確實落實交通工程之相關規範,並檢討各路段護欄設計之適宜性,於三個月提出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55】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14.去年,有騎士於板橋堤外道路因打滑而撞上路旁之反光導標,因反光導標為「金屬製造」,致其插入騎士之胸口,造成騎士當場因失血過多而死亡。有鑑於我國標誌標線相關工程規範過於簡陋,現無反光導標專屬之國家規範,僅反光片直徑略有著墨外,其餘如材質組成、基座尺寸等均急待制定規章。為保障機車族群之行車安全,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爰提案凍結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預算10%,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所轄道路之金屬製反光導標進行盤點,並針對可能造成騎士二次傷害之路側設施進行檢討與修正,於三個月內邀集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針對反光導標之材質及其設置規範進行討論,提出書面報告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56】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15.據統計,台灣汽機車數量約有2,280萬6千多輛,其中有63%是屬於機車,然我國之道路標線標準卻是以汽車防滑係數為主。有鑑於機車騎士因標線抗滑力不足導致自摔之情事,交通部於108年4月邀集內政部營建署及相關部屬機關,共商訂出標線抗滑係數(BPN)提升目標:由現行45BPN全面提升至50BPN以上,至於市區道路則須達65BPN;同時透過前瞻基礎建設「提升道路品質計畫」,以試辦方式補助地方政府全面提高標線抗滑性能,以期降低機車族因標線打滑而造成的交通事故。然道路標線經過長時間的磨耗與風吹日曬,其防滑係數會日趨下降,再加上我國採用之標線材料多半是熱拌樹脂,因此標線會比路面還高,無法與路面形成一體,因此,遇到雨天易因路面不平整加上防滑係數較低之雙重影響下,造成打滑現象,造成道路安全之隱憂。為提供用路人安全之用路環境,爰此提案凍結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預算10%,請公路總局定期檢測所轄道路之防滑係數,並提供檢測計畫予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57】 提案人:陳椒華  趙正宇  林俊憲 16.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養護計畫,係辦理省道公路養護、改善與規劃、道路交通安全工程與災害工程。鑒於112年度公路養護計畫預算較111年度增加10.04億元,增幅14.97%,公路總局近年持續辦理省道改善計畫,其計畫內容亦有辦理公路養護、道路品質改善與規劃等業務,部分項目與公路養護計畫相同,應秉持資源整合之精神,應制定各項養護業務辦理之優先順序,以發揮最大效益。爰建請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公路養護計畫及省道改善計畫中各項養護業務,研擬各項目優先必要之評估報告,俟交通部公路總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8】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李昆澤 17.112年度公路總局第3目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編列7,713,171千元,較111年度增加1,004,000千元。係因應極端氣候帶來之天然災害,為確保公路運輸及安全,增列公路工程災害準備費872,000千元。然經查,公路總局近年度公路養護計畫之預算決算資料顯示,107~110年均有大幅超支情形,109與110年度預決算差異數(超支)分別高達3,341,000千元與3,145,000千元,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有明顯落差,超支部分經費來源包括流用、移緩濟急或預備金。爰針對公路總局第3目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凍結100,000千元。俟公路總局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111~112年度可能超支情形及經費來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59】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邱臣遠 18.112年度公路總局第3目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編列7,713,171千元。其中,賡續編列西濱快速道路曾文溪橋段新建工程計畫第3年經費125,400千元,係辦理西濱快速公路高架終點(305k+210)跨越曾文溪後銜接臺南市2-7號道路之路段。經查,本計畫歷經5次流標,並因改變道路功能定位、相關工程數量增加、執行期間遭遇工程物價上漲問題,無法順利發包等,爰延長工程計畫至117年。同時,鑑於西濱快速道路於110、111年皆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公路總局應對新建路段實施應對措施。為避免本計畫再度發生計畫核定後始修正道路功能定位之情形,避免資源錯置,以及再度發生重大車禍之可能。爰凍結公路總局第3目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10,000千元。俟公路總局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0】 提案人:陳椒華  洪孟楷  魯明哲  陳雪生  邱臣遠 19.有鑑於「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養護計畫」預算項下編列有為公共建設及設施費,辦理公路改善或新闢規劃、測量、鑽探、設計、環境影響評估、公路材料試驗等工作經費3552萬元,然考量該內容因屬為113年度辦理之先期作業所用,允宜避免僅是各類業務加總後列出總數,方可更為詳實。爰此,特提案凍結「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公路養護計畫─設備及投資─公路規劃」預算數40%,俟後經向本院交通委員會在限期於一個月內,提交「公路總局為113年度公共建設及設施費,辦理公路改善或新闢規劃、測量、鑽探、設計、環境影響評估、公路材料試驗等先期作業執行規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61】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四)有鑑於112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預算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工作計畫內容,當中僅台北市區監理所遷建計畫獨缺對於環保、節能減碳及綠建築之預期成果載明。是以考量永續政策不可有縣市之間齊一辦理之落差,爰第4目「一般建築及設備」第1節「營建工程」預算編列3億2,106萬4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公路總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公路總局112年度營建工程落實國家永續政策之規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62】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五)交通部公路總局於「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共編列6年總經費330億元,112年度預算則編列55億元。有鑑於花64線瑞港公路逢雨必坍,111年10月8日受暴雨襲擊,更造成大規模坍方,以致道路中斷。由於地方財政有限,為提升道路管養量能,地方政府刻正提報爭取鄉道提升縣道標準整修等計畫,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除應加速相關修繕經費核定外,待後續地方政府提報升級縣道,交通部及公路總局應加快後續行政程序,並研議將花64線瑞港公路委由公路總局進行管養。【64】 提案人:傅崐萁  陳雪生  洪孟楷   (六)花東快速公路於109年重啟可行性評估,於111年8月完成評估報告,111年9月20日召開期中報告審查估算總經費2,308億元。將納入可行性評估崇德─吉安段,預計112年12月提出期末報告,經濟效益部分將於期末報告討論。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花東快速道路計畫應納入國防、醫療、產業、生活需求、安全等各方面進行綜合評估,不應將經濟效益做為唯一考量;另就本次期末報告將於112年12月提出,時間過於漫長,加上0918大地震造成花東鐵路嚴重受損,更加深花東人民對於花東快速道路的需求,故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縮短不必要之行政程序,加速辦理期末報告,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規劃書面報告。【65】 提案人:傅崐萁  洪孟楷  魯明哲   (七)蔡英文總統於2019年11月1日視察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時宣布:蘇花改東澳─南澳、和平─和中、大清水─崇德之3路段比照蘇花改重新改線,經費約360億元,預估2030年底完工。然交通部公路總局向交通部所提之「台9線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綜合規劃報告內容中,則是預估2023年將環境影響說明書提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2025年完成設計與用地取得後接續動工、計畫全路線於2032年完工,總經費700億元。經查完工日期延後原因為路線改變,改變後路線將進入太魯閣國家公園範圍內,須重新進行為期1年4季的環境監測,導致完工日期將延宕2年。由於蘇花公路為花蓮陸路交通重要命脈,未改線路段時常因天候問題坍塌,嚴重威脅到花蓮居民的行車安全,為保障花蓮居民行車安全,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蘇花安2024年前動工進行規劃,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規劃報告。【66】 提案人:傅崐萁  洪孟楷  魯明哲   (八)有鑑於交通部公路總局持續辦理「台9線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計畫」,該計畫期程原定106至113年,但因執行期間遭遇工程物價上漲及缺工問題,導致期程延長至116年。經查該計畫分為11個標段執行,截至111年8月底止,尚有7個標段尚未發包,這7個標段,有4個標段設計中,3個標段完成細部設計辦理發包作業中,僅4個標段已發包施工。足見管考作業嚴重不足,為有效提升工程進度,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發包延宕部分進行檢討,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67】 提案人:傅崐萁  洪孟楷  魯明哲   (九)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分支計畫編列40億元,辦理各項改善公路公共運輸服務所需經費,包括完善無障礙乘車及候車環境(含補助購置通用無障礙設計車輛,以下簡稱無障礙車輛)1億元。經查截至111年6月底,汽車客運無障礙車輛比率54.41%,其中公路汽車客運比率僅13.28%;市區汽車客運仍有部分縣市比率未達三成。為維護民眾乘車權益,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提升無障礙車輛數量與班次進行規劃,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規劃方案書面報告。【68】 提案人:傅崐萁  洪孟楷  魯明哲   (十)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分支計畫編列40億元,其中包含推廣電動大客車7億5,442萬元。經查112年度預計核定補助電動大客車40億5,000萬元,遠逾預算(案)編列數,補助金額甚至高於公運計畫5,000萬元,恐造成客運業者獲核定補助後卻無法如期收到補助款。為避免上述情形發生,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補助進行檢討,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69】 提案人:傅崐萁  洪孟楷  魯明哲   (十一)審計部於110年度審核報告指出,地方政府規範市區公車營運車輛車齡限制為8至12年,交通部公路總局109至110年度分別核定補助業者購置70輛及129輛柴油大客車,恐悖離2030淨零排放之政策。雖然公路總局於111年6月17日修正補助辦法,112年市區客運僅補助電動大客車,但112年度仍編列補助公路客運業者汰購柴油大客車相關經費6億8,750萬元,據公路總局說明,主要公路客運服務路線里程較長,目前電動大客車電池續航力、充電技術及環境等,尚無法因應其營運型態,所以持續補助公路客運柴油大客車汰換。有鑑於2030淨零排放之政策,公路總局應視未來電動大客車產業與技術發展及充電環境建置情形,滾動式檢討相關補助之合宜性。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補助計畫進行滾動式研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0】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十二)依據公路法第6條第2項之規定「市道、區道由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管理;縣道、鄉道由縣(市)公路主管機關管理。但直轄市、縣(市)公路主管機關認有必要,得與中央公路主管機關商定委託管理期限,將市道或縣道委託中央公路主管機關管理。」,按公路養護管理屬於公權力之執行,依前揭公路法規定,縣(市)政府雖為道路之法定管理機關,遇有例外情形,自得將權限之一部分移轉予中央機關。經查,交通部公路總局現養護里程全長5,082.12公里,代為管理養護之縣道僅剩70.21公里,只占1.3%。 近十幾年來,由於中央與地方關係大幅轉變,在1998年政府將省制「虛級化」移除其地方自治團體的地位,精省後之省級行政組織及業務完全移交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尤其過去連接兩條省道之間之「鄉道」原由省政府管理,之後移交給縣(市)、鄉(鎮、市)公所管理養護,致使鄉(鎮、市)公所無力負擔相關經費,或由財政困窘之五級財力之縣(市)政府管理養護,造成缺乏管理養護與經費,導致部分縣道、鄉道遇天災即災情不斷,更危及用路人安全之惡性循環。 鑑於全國各地方政府之稅收及財政狀況不一,地區間財政資源具有顯著差異,爰中央政府透過財政分級制度以平衡各地區之資源,並健全地方財政,依據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財力分級表,給予相關補助以紓解地方財政困境。爰此,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研議依據公路法第6條之規定並按縣道實際狀況及養護情形,賡續接受財力五級之縣(市)政府委託,管理養護縣道,以維護道路品質及用路人安全。【71】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十三)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第3目「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養護計畫」分支計畫編列77億1,317萬1千元,係辦理省道公路養護、改善與規劃、道路交通安全工程與災害工程等。而公路總局近年持續辦理省道改善計畫,其內容包括省道公路設施改善、橋梁耐震補強、道路品質路面或路基改善、路口及路段交通安全改善等,部分項目與公路養護計畫類似。預算編列應秉持整合資源之精神辦理,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公路養護計畫及省道改善計畫類似項目進行整合,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2】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十四)有鑑於電動車輛快速增加,依據國際研究指出電動車鋰電池如受損起火,因滅火難度較高,所造成的危害將遠大於一般車輛,考量公路如發生電動車起火,將造成重大影響,爰此,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於3個月內與內政部消防署、警政署進行研商,研議針對公路發生電動車起火等事故之災防因應作為,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73】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陳素月   (十五)現行汽車燃料費之徵收,其法源依據為公路法第27條,也因此燃料費之用途亦受該法之限制,限定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之預算收入中,汽燃費收入超過百億元,其用途是否應僅限定於此,值得商榷,且我國尚有2050淨零排放之目標,如何藉由汽燃費的運用促成汽車碳排的降低,亦應列入考慮。爰此,交通部應邀集有關部會、機關,研議是否應提出公路法修正案,增加與環境永續、淨零排放相關之汽燃費用途,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內容書面報告。【74】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林俊憲   (十六)我國處於地震帶,對於橋梁、公路的避震結構有其要求,也有許多專利可針對地震偵測,針對橋梁的變形、位移等向用路人發出即時警訊,避免進一步擴大災情。但相關震災偵測技術並未全面配置於全台橋梁、公路,對於民眾之用路安全恐保障不足。爰此,交通部應邀集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等有關部會機關,研議我國橋梁全面增設地震主動偵測示警系統之可行性,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內容書面報告。【75】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林俊憲 (十七)為減少空氣污染並符合淨零碳排之目標,政府推動2030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之政策,惟交通部公路總局規劃之目標為每年補助換購300輛營業大客車,經查,截至目前尚有1萬4,108輛燃油大客車需汰換,到2030年前平均每年需汰換1,764輛,顯示公路總局每年編列補助業者換購電動大客車之數量,遠不及達成目標政策所需,客運業者為維持運量所需及考量營運成本,勢必將繼續使用屆齡或換購新的燃油大客車,恐造成政策目標無法達成,且發生已核定補助業主無法如期收到補助款之情形,故建議交通部公路總局,應就業者汰換期程及計畫截止前每年須補助數量,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滾動式檢討書面報告。【76】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李昆澤   (十八)依交通部統計,我國登記領牌之電動汽車由2017年底的11萬餘輛,至2022年底已增長至56萬餘輛,電動汽車市占率逐年成長,政府為鼓勵民眾購買電動車,以符合國際淨零碳排之趨勢,故電動汽車目前尚無須課徵汽車燃料使用費。隨著電動車占比提高,又國家發展委員會設定2040年電動車市售比達100%之目標,可預見未來汽車燃料使用費之稅基將持續減少,然該收入係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之經費,為確保相關經費無虞,交通部應先就汽車燃料使用費之名稱提出修正,另研擬電動車之課徵標準,惟相關課徵標準之比照應符合比例原則,勿造成電動車主之恐慌,並降低民眾對電動車購買意願,故建議交通部應審慎評估我國電動車成長趨勢及對道路養護財源之影響,並於半年內針對汽車燃料使用費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細檢討書面報告。【77】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李昆澤   (十九)有鑑於交通部為加強公路監理業務行政效率,強化便民服務,因此自70年起委託電信總局規劃、開發最早之「公路監理電腦網路系統」後,又再經多次系統及功能精進,遂為當前「監理服務網」,並提供多元監理及相關服務事項。然而,當前多有民眾陳情,在「監理服務網」中卻對不具備民營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會員者,有許多在繳、付費功能給予限縮或限制,以致影響最終所欲辦理之監理服務順利執行。是以,考量公務機關辦理行政服務之際,當以公平、平等及無差別手段進行,如此方屬妥適及合法,且需避免對具備特定民間組織會員身分者,就影響對其服務之落差。爰此,特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啟動檢討改進作業,嗣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監理服務網落實民眾平等參與及服務提供改善成果」書面報告。【78】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二十)112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第3目「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編列255億3,810萬3千元。其中,台9線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計畫編列16億6,160萬元,台東段另編列12億5,640萬元。因執行期間遭遇工程物價上漲及缺工問題、變更橋梁設計和增加施工費等,辦理第1次修正計畫,總經費增加56億4,800萬元至151億1,800萬元。而截至111年8月底,本計畫尚有7個標案尚未發包,甚有需延長5至6年者。對此,行政院亦要求公路總局爾後應提高計畫提報階段之資料精度。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精進改善說明書面報告。【79】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邱臣遠   (二十一)112年度交通部公路總局第3目「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公路系統新建及改善計畫」編列255億3,810萬3千元。其中,金門大橋建設計畫編列3億0,205萬8千元,本計畫歷程多次流標與重新發包,又經110年5月受新冠肺炎疫情擴大影響,致工程進度不如預期,並展延計畫期程8個月至112年6月,惟截至111年8月底,本計畫進度仍略落後0.2%。又聞近期金門大橋之開通,有進度趕工、鋼筋外露之情事,鑑於近期有重大工程如新竹棒球場發生工程品質不佳之瑕疵事件,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加強管考監督金門大橋之工程品質及後續改善措施。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0】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邱臣遠   (二十二)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第3目「公路建設及改善計畫」第1節「公路新建及養護計畫」項下編列「公路養護計畫」77億1,317萬1千元,辦理公路災害工程、防災整備等。有鑑於111年9月18日台東發生規模6.8強震,造成花蓮地區多處橋梁隆起、位移或斷裂,包括玉里、高寮、崙天、長富、玉長大橋等,導致雙向交通中斷,影響居民南來北往的權利。為督促交通部公路總局針對上述橋梁詳細評估結構受損情形,並加速搶修或改建作業,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就上述橋梁受損情形、修復所需經費及期程,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1】 提案人:陳椒華  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邱臣遠   (二十三)花蓮縣與台東縣為東部共同生活圈,兩縣行政區呈狹長型,主要交通均依賴台9線及台11線2條縱貫省道。惟台9線每年都是全台死亡率最高的省道,雖已拓寬30年卻仍未改善。交通不便已成為阻礙花東發展之主因,有鑑於花東快速道路可行性評估作業已於110年重啟,其評估路廊北起崇德,經新城後至花蓮、台東地區,花東民眾均翹首企盼這條快速道路的興建,以促進東部觀光及地區發展。爰請交通部公路總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具體規劃書面報告。【82】 提案人:魯明哲  洪孟楷  陳雪生  邱臣遠   (二十四)我國自111年8月起陸續有行政部門網站及相關系統皆遭受資安攻擊,已成我國重大國安事件,為避免相關機敏資料遭駭客竊取、藉此散播不利我國之假訊息及癱瘓網路造成民眾生活不便,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應持續強化人員訓練、資通訊安全防護,且採購落實須符合我國資安檢核事項,並重新檢視既有資通訊設備、外包廠商營運之系統是否符合我國資安標準及擬訂相關資安緊急應變措施,以維護我國資訊安全。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於3個月內,盤點目前所有相關系統設備是否符合我國資安標準,並就「資安攻擊之應處作為及整體資通訊安全防護策略」,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二十五)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新增編列「橋頭科學園區聯外道路整體計畫─台39線高鐵橋下道路延伸線優先路段」第1年經費3,750萬元,並為112至114年度,為期3年之新興計畫。惟考量本計畫係配合橋頭科學園區發展之環境基礎建置,公路總局應妥善管控用地取得及工程進度,並說明此計畫興建期間對民眾生活及用路影響、預期目標及效益,提供詳盡之管考及時程等相關資訊,涉及地方政府或國外合作也應一併敘明相關合作內容及執行分工。爰要求交通部公路總局應於2個月內,就「橋頭科學園區聯外道路整體計畫─台39線高鐵橋下道路延伸線優先路段」,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4】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二十六)近年來政府機關發生數起不當運用約聘僱人員事件,多為要求其從事與原職務範疇無關之事,此況不僅嚴重減損我國政府信譽,亦有違廉能之旨。基此,交通部公路總局應定期盤點約聘僱人員之工作情況,並建立完善考察制度,以防上述情狀再度發生,並於2個月內針對「如何有效遏止濫用約聘僱人員及其考核機制」,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85】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二十七)交通部公路總局112年度預算「營建工程」項下「臺北市區監理所遷建計畫」編列3,135萬6千元。查該計畫為112至115年度,為期4年之新興計畫,相關單位應說明此計畫,預計興建之設備內容、遷建過程中對民眾服務之影響、預期目標及效益,並提供詳盡之管考及時程等相關資訊,涉及地方政府或國外合作也應一併敘明相關合作內容及執行分工。爰此,建議交通部公路總局就「臺北市區監理所遷建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6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 1.業務總收入:原列348億8,310萬3千元,增列「業務收入」項下「勞務收入」之「服務收入」1,000萬元、「通行費收入」1億元及「其他業務收入」之「汽燃費收入」5,000萬元,共計增列1億6,0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50億4,310萬3千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173億3,557萬6千元,減列「服務費用」項下「郵電費」200萬元及「材料及用品費」100萬元,共計減列3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73億3,257萬6千元。 3.本期賸餘:原列175億4,752萬7千元,增列1億6,300萬元,改列為177億1,052萬7千元。 (三)解繳公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原列160億5,824萬8千元,減列5億元,改列為155億5,824萬8千元。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1億4,700萬元,照列。 (七)通過決議20項: 1.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業務成本與費用」編列152億2,039萬7千元,凍結1億元,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蔡易餘  劉世芳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1.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於ll2年度預算編列業務成本與費用152億2,039萬7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41億1,372萬7千元,增加11億0,667萬元,約7.84%,主要係維護成本增加所致。近年國道事故發生件數及死傷人數概呈逐年成長趨勢,以今年一月至八月統計數據與上年度同期相比,事故總件數便增加了338件,增長21.6%,顯見還有待改善,允宜持續精進事故防制作為,俾增進國道行車安全。依此,建議凍結該筆預算2億元,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方可動支。【7】 提案人:陳素月  林俊憲  蔡易餘  劉世芳 (2)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於ll2年度預算編列業務成本與費用152億2,039萬7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41億1,372萬7千元,增加11億0,667萬元,約7.84%,主要係維護成本增加所致。近年國道公共建設工程案屢傳流廢標,例如林口交流道匝道已第7次流標確定無法如期2024年完工;五股交流道也7度流標等;顯見還有待改善,允宜檢討強化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規劃與設計作業,俾減少計畫修正、流(廢)標及變更設計之情形。依此,建議凍結該筆預算1億元,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方可動支。【8】 提案人:陳素月  劉世芳  蔡易餘  林俊憲 2.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服務費用」項下「修理保養及保固費」之「國道事故處理費」編列5億2,998萬2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蔡易餘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2.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於112年度預算「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邊坡維修及巡檢工作」項下編列4億7,031萬1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數4億670萬9千元增加6,360萬2千元。經查,高速公路局針對國道邊坡評估2,567處皆註記屬穩定狀態,惟今年11月初國道1號汐止段仍於二日內兩度發生邊坡滑落,高速公路局緊急封閉國道1號南下汐止交流道出口,造成交通嚴重壅塞,動員200人次警力疏導,顯見高速公路局就相關邊坡巡檢尚有精進改善空間,然卻未見高公局於預算書中提出經費增加之原因及預期效益,為確保預算覈實使用,故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5,待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就邊坡維修及巡檢工作改善提出專案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10】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2)國道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業務成本與費用─勞務成本─維護成本─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國道事故處理費5億2,998萬2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案增加3,528萬5千元(增幅7.13%)。經查:108至112年度國道事故處理費呈逐年增加之趨勢;110年國道交通事故件數及死傷人數均較102年倍增,亟待強化落實各項事故防制作為。綜上,國道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國道事故處理費5億2,998萬2千元,鑑於102至110年國道事故發生件數及死傷人數概呈成長趨勢,允宜持續精進事故防制作為,俾提升國道行車安全。爰此提案凍結「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10%,俟高公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後始得動支。【12】 提案人: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3)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12年度預算案「勞務成本─維護成本─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國道事故處理費」編列529,982千元。經查,該項預算較上年度預算增加35,285千元,其增幅為7.13%,且自108年度起皆有逐年增編之情形,高速公路局應詳加說明預算增列原因。此外,102至110年事故件數由1,242件逐年成長至2,518件,死傷人數亦由2,026人逐漸增為4,089人;而110年發生事故件數與死傷人數,均較102年倍增,高速公路局應積極強化國道事故之防制作為。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10%,俟高速公路局詳細說明本次預算增編原因,並就「國道事故樣態及其防制作為」提出具體改善措施與整體策略,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3】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3.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勞務成本」項下「管理成本」之「專業服務費」編列4,062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3.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經查國道高速公路交通事故,102-110年事故件數由1242件逐年增加至2518件,死傷人數亦由2026人逐漸增加為4089人,為確保國道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之死傷,高速公路局應提出改善作為,積極落實。爰此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12年度歲出預算「勞務成本」項下「專業服務費」編列4062萬5千元,應凍結200萬元,俟高速公路局提出檢討精進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6】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2)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12年度預算案「勞務成本─管理成本─專業服務費─其他」編列2,650千元。經查,該項預算包含委託辦理高速公路ETC資料在交通管理之應用創意競賽活動1,300千元,高速公路局應詳細說明歷年來該項預算運用內容、委託對象與實際成效、未來推動必要性與相關規畫之預期目標。爰此,建議凍結該項預算50萬元,俟高速公路局就「高速公路ETC資料在交通管理之應用創意競賽活動歷年運用內容、具體成效及未來展望與預算編列必要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17】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4.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材料及用品費」編列4,881萬1千元,主要為設備用油及辦公事務用品消耗等費用。經查,該項預算108至110年分別編列5,134萬3千元、5,097萬9千元、5,030萬6千元;決算分別為4,452萬5千元(執行率86.7%)、4,546萬6千元(執行率89.2%)、4,101萬元(執行率81.5%)。有鑑於過往年度預算均未足額使用,且112年度所編列之預算仍較110年度之決算高出780萬1千元,為能落實撙節原則支用經費,故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待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針對該項預算歷年均高出過往年度決算數之情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18】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5.有鑑於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迄今,共計有5項長期債務舉借之乙類建設公債,加總共預計有債務餘額1,420億元,且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藉「業務外費用」項下「財務費用」中「利息費用」之「租金與利息」之「利息」編列21億元1,317萬9千元。然而,所見基金管理之規劃,預計將於等至117年8月份,才辦理5項債務項目中110年度乙類第2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320億元之部分償還,在此之前直至長期債務項目償還完畢過程中,皆須逐年編列利息支出之預算經費用以支應。然而,考量基金總資產規模,所見近10年早已呈現明顯之穩健攀升趨勢,基金主管機關更應妥適評估辦理提前償還作業可能性,以縮減編列支用於利息之預算費用,以提升作業基金運作效能。爰此,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業務外費用」編列21億元1,517萬9千元,凍結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落實償還中央政府長期債務之效能精進規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0】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6.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60億5,824萬8千元,凍結二十分之一,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蔡易餘  劉世芳 下列各案(依各提案原文字列示)均按第6.項之凍結決議併入凍結,提案人合併列入,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均需提出書面報告,並向提案委員說明。 (1)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於112年度預算「固定資產建設及改良擴充」項下合計編列160億5,824萬8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數增加36億5,212萬9千元。經查,截至111年8月工程會列管該基金查核金額以上重大工程計26件,其中11件(占42.31%)曾發生流廢標之情形,流標次數合計達37次;又該26件工程計畫中,有17件(占65.38%)曾變更設計,平均每案變更次數達3.9次。鑑於相關變更因素並非無法預期,且修正內容包括增加經費金額及展延期程,惟預算書中未見變更後之詳細規劃及因應措施,然高速公路局就相關工程計畫仍未能妥善控管,致各工程計畫一再因相同問題延宕,為確保預算覈實編列,並提高工程計畫執行準確度。故建議刪減該項預算1億元並凍結1/10,待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就重大工程屢次流標及變更設計改善提出書面報告,經交通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23】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2)國道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60億5,824萬8千元,包括專案計畫105億5,531萬3千元與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55億293萬5千元。經查:(1)截至111年8月底止,工程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修正比率達41.67%;(2)截至111年8月底止,工程會列管該基金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項下5,000萬元以上工程,發生流(廢)標或變更設計案件之案件與次數甚多,允宜檢討改進。綜上,截至111年8月底止,工程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之12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中,有5項曾辦理計畫修正,其修正比率逾4成;又工程會列管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項下5,000萬元以上工程,發生流(廢)標或變更設計之案件與次數頗多,允宜持續檢討強化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規劃及設計作業,俾利計畫執行順遂。爰此提案凍結「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10%,俟高公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後始得動支。【25】 提案人: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3)國道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下,編列新興計畫「國道1號臺南路段增設北外環交流道工程」(以下簡稱本計畫)經費8,950萬3千元。經查:計畫目標及內容為配合臺南北外環快速道路工程,於該快速道路與國道1號交會處增設交流道,以分流國道1號臺南系統與永康交流道之交通負荷,縮短臺南市核心市區進出國道之時間與距離。此外允宜妥為辦理用地取得作業,並強化與臺南市府橫向聯繫。綜上,國道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下新增編列「國道1號臺南路段增設北外環交流道工程」經費8,950萬3千元,鑑於本計畫鄰近地區近年曾辦理用地徵收作業,允宜妥與民眾溝通,俾利用地取得作業順遂;另宜加強與臺南市政府橫向聯繫,以有效改善該地區國道主線、交流道匝道及周邊地區道路交通服務水準。爰此提案凍結「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預算10%,俟高公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報告後始得動支。【26】 提案人:蔡易餘  林俊憲  許智傑 (4)國道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以下簡稱購建固定資產)編列160億5,824萬8千元,包括「專案計畫」105億5,531萬3千元與「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55億293萬5千元。國道基金102至111年度本期賸餘平均數雖達155.51億元,惟其103至112年度賸餘撥充基金平均數152.96億元,占前開賸餘平均數之98.36%,顯示國道基金近年賸餘實際多運用於撥充基金。而該基金購建固定資產之專案計畫核定內容及相關預算書表,尚未能說明部分不具個案自償性之建設計畫在無相對應收入之情形下,其對行政院「自償率維持78%」目標之財務影響,亦無法得知所稱可於「一定年期達到財務平衡」之時間點,允當強化揭露。國道基金預計至112年底尚有長短期債務1,440億元,且近年辦理多項交流道新(改)建等不具自償性之建設計畫,投入鉅額工程成本,卻無相關收入回收挹注,恐降低國道基金整體自償率並延緩基金財務收支平衡之年限,然相關計畫內容與預算書表均未適當說明其影響。爰此國道基金「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原編列160億5,824萬8千元,提案凍結5%,俟國道基金向立法院書面說明上述問題後,始得動支。【27】 提案人:劉世芳  李昆澤  林俊憲 (5)為提供高雄港聯外籍東側地區便捷快速之公路運輸服務,有效分擔國道1號南部路段龐大車流;提高高雄港聯外運輸效率、提升國際高雄機場國際競爭力、船連海空門戶之國際接軌功能,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辦理國道7號高雄路段計畫。高雄沿海路為國內最危險的市區道路,每年超過千萬輛大型車輛行駛,和汽機車混道並行,造成交通死傷事故不斷,然國道七號高雄路段計畫命運多舛,環評爭議長達10多年,為達成我國南部地區國人之期待,爰建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針對國道7號規劃設計、周邊建設及完工期程提出相關效益評估報告,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使得動支。【28】 提案人:許智傑  李昆澤  林俊憲 (6)依行政院函文管理用車輛之指示,同利於轄區巡查、工程施做監造及道路作業,與新建工程之督工、考工、交維巡查等,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辦理增購及汰舊換新管理公務車輛。惟本年度交通及運輸設備車輛汰舊換新及通訊設備更新,較去年度預算增加1億,然依據預算明細表112年度預計汰舊換新車輛數僅24輛,爰建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針對交通及運輸設備汰舊換新效益進行詳細評估,俟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29】 提案人:許智傑  林俊憲  李昆澤 7.有鑑於現行中央政府刻正落實降低派遣勞工之政策,然查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近年勞務承攬業務人力,見109年576人、110年607人、111年619人,及112年預計621人,逐年呈不減反增趨勢。在此之下,考量承攬契約並不適用勞基法,且承攬契約中提供勞務之勞工與承攬業者間,也並非必然具備僱傭關係,以致實務上多有藉承攬契約規避派遣契約雇主責任等各實務案例相繼發生,進而影響有關人員權益。復以勞務承攬人員僅以履約為勞動目的,機關無法對承攬人員的工作方法、流程或時間等細節,進行指揮監督管理。倘若在行政機關對承攬契約中提供勞務之勞工,積極直接介入而為指揮監督管理時,恐將造成「承攬為名,派遣為實」之弊端,此亦為中央政府勞動政策力圖所避免之情形。爰此,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限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預算科目辦理我國勞動政策暨勞工權益落實之檢討」書面報告。【9】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8.有鑑於當前中央政府刻正推動各類業務資訊化管理措施,舉例來說如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再到如歲計會計便有行政院主計總處推動中央政府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GBA系統)、特種基金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SBA系統)等,其用意乃求建立作業標準化之際,更落實資訊管理業務支出之成本節約與精進。然而,所查「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專業服務費」中,便編列有單一年度預算數4,775萬元支出,所將用於基金會計、人事差勤、公文管理等電腦軟體之系統服務費,實有悖當前中央政府推動之用意,更有欠逐一對各系統刊載所預計花費之應揭露作業。復以,所見112年度「業務成本與費用─管理及總務費用─折舊、折耗及攤銷」中之預算數科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計編列有8.49億元,相比上年度所編列再增加逾34%預算數規模,以及「攤銷」計編列有4,841萬元,相比上年度所編列再增加逾41%預算數規模,然所見預算書卻毫無任何說明內容。爰此,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限期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交「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落實各業務資訊管理系統之成本控制撙節規劃暨折舊、折耗及攤銷預算編列說明與檢討」書面報告。【19】 提案人:洪孟楷  許淑華  陳椒華   9.行政院於110年11月核定「國道五號銜接蘇花改」可行性評估,全長約7.2公里,其總經費合計178.05億元,預計121年完工。該計畫於111年5月27日展開綜合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目前先收集環境的背景資料,等路線確定後才將報告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進行環境評估。為避免行政作業曠日廢時,延後工程開工日程,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儘速確定路線並儘速送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進行評估,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提升計畫效率。【30】 提案人:傅崐萁  洪孟楷  魯明哲 10.112年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算案於「業務成本與費用─勞務成本─維護成本─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國道事故處理費」5億2,998萬2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案增加3,528萬5千元(增幅7.13%)。經查近5年國道交通事故,106至110年事故件數由1,789件逐年成長至2,518件,死傷人數亦由3,089人逐漸增為4,089人,顯示國道事故發生與死傷人數呈成長趨勢。為維護民眾用路安全,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持續精進事故防制作為,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1】 提案人:傅崐萁  洪孟楷  魯明哲 11.有鑑於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截至111年8月底止,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該基金辦理之12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中,有5項曾辦理計畫修正(計畫修正比率41.67%),又其中1項辦理2次計畫修正,5項計畫均有調整經費,以「國道4號臺中環線豐原潭子段計畫」淨增加經費38.36億元為最高;另有4項計畫辦理展延期程,以「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台15線新闢高速公路工程」展延48個月為最長。而截至111年8月底止,工程會列管國道基金辦理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項下查核金額以上工程27件中,於發包過程中曾發生過流(廢)標者11件(占42.31%)、37次,查核金額以上工程中,有17件工程辦理變更設計共計66次,平均每次變更設計工程案件之變更次數達3.88次,惟工程效率不佳。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提出改善計畫,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2】 提案人:傅崐萁  魯明哲  洪孟楷 12.國道1號汐止南下匝道上方邊坡於111年11月1日上午滑落,搶修時又於2日下午第2次滑落,兩次滑落皆未造成人員傷亡,但不禁令人想起99年4月25日於國道3號發生的走山意外,該意外造成4位民眾死亡。為避免走山意外再度發生及保障民眾用路安全,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針對國道C級邊坡進行全面總體檢,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3】 提案人:傅崐萁  洪孟楷  魯明哲 13.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預計至112年底尚有長短期債務1,440億元,且近年投入鉅額辦理多項不具自償性之建設計畫,恐造成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財務收支平衡之年限持續延後。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針對相關財務計畫進行檢討,限期6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4】 提案人:趙正宇  林俊憲  陳素月 14.有鑑於電動車輛快速增加,依據國際研究指出電動車鋰電池如受損起火,因滅火難度較高,所造成的危害將遠大於一般車輛,考量高速公路如發生電動車起火,將造成重大影響,爰此,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於3個月內與內政部消防署、警政署進行研商,研議針對國道發生電動車起火等事故之災防因應作為,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5】 提案人:李昆澤  劉世芳  林俊憲  陳素月 15.為實現「2030智慧國家」願景,該計畫係為完善我國基礎網路設施,交通部編列前瞻特別預算撥充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辦理「台灣光纜通道計畫─國道公路」,總經費4億8,600萬元,惟該計畫各標案均因原物料上漲造成流標,平均流標次數2次,導致工程進度延誤,除該主線計畫外,另有完備光纜支線計畫尚待執行,該計畫攸關我國網路韌性,係重要基礎建設,為確保該計畫如期如質完成,並避免計畫工程標案因相同問題屢次流標,造成我國數位發展延滯,故建議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針對因應工程流標致計畫延誤情況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36】 提案人:林俊憲  許智傑  李昆澤 16.為響應全球淨零碳排趨勢,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出2040年新售汽機車全面電動化之目標,國內電動車銷量也在5年內成長9倍,可望在2030年突破100萬輛,為因應電動化趨勢,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預計在2025年之前,於國道全線15處服務區設置電動車充電樁。經查,休息站充電樁於111年2月設置後,平均每日單一站最多僅10輛電動車使用,主要係因營運商雖以200千瓦功率建置,惟配備的是電流較低的氣冷充電槍,功率只有最新規格電動車所需的6成,造成民眾使用意願低落,形同資源浪費;又國道休息站充電樁建置為年限長達12年之特許經營,政府除要求承攬商依約提供服務,並應該定期稽核相關設備,確保設備符合實際使用需求,提供用路人更好的服務品質,故建議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針對國道休息區充電樁使用需求和規格標準朝歐美國家水準滾動式檢討,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詳細書面報告。【37】 提案人:林俊憲  李昆澤  許智傑 17.近年來政府機關發生數起不當運用約聘僱人員事件,多為要求其從事與原職務範疇無關之事,此況不僅嚴重減損我國政府信譽,亦有違廉能之旨。基此,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定期盤點約聘僱人員之工作情況,並建立完善考察制度,以防上述情狀再度發生,並於2個月內針對「如何有效遏止濫用約聘僱人員及其考核機制」,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8】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8.我國自111年8月起陸續有行政部門網站及相關系統皆遭受資安攻擊,已成我國重大國安事件,為避免相關機敏資料遭駭客竊取、藉此散播不利我國之假訊息及癱瘓網路造成民眾生活不便,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及所屬單位應持續強化人員訓練、資通訊安全防護,且採購落實須符合我國資安檢核事項,並重新檢視既有資通訊設備、外包廠商營運之系統是否符合我國資安標準及擬訂相關資安緊急應變措施,以維護我國資訊安全。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於2個月內,盤點目前所有相關系統設備是否符合我國資安標準,並就「資安攻擊之應處作為及整體資通訊安全防護策略」,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39】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19.經查,截至111年8月底止,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辦理之12項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中,有5項曾辦理計畫修正,其修正比率逾4成;又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項下5,000萬元以上工程,發生流(廢)標或變更設計之案件與次數頗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持續檢討強化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規劃及設計作業,以利計畫執行順遂。爰要求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應於2個月內,就「減低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流(廢)標或變更設計發生之改善策略與具體作為」,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40】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20.國道1號中豐交流道新建工程暨主線配合改善工程,已於111年11月11日正式完成簽約用印事宜,預估工期為1,080天(約3年),為確保工程如期如質完工,提升國人與桃園市民眾運用高速公路之便利性,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與廠商應儘速完成相關整備工作,確立後續開工與施作期程,規畫並落實相關管考期程,俾利計畫執行順遂。【41】 提案人:魯明哲  許淑華  洪孟楷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二、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 主席:現在開始協商,同時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 一、預算數部分 (一)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歲入來源別預算數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9項 觀光局及所屬3,310萬3千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6項 觀光局及所屬308萬8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9項 觀光局及所屬305萬7千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7項 觀光局及所屬1,005萬3千元。 交通部主管─觀光局及所屬歲出機關別預算數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4項 觀光局及所屬60億2,725萬2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9億2,277萬1千元。 第2目 觀光業務7億9,841萬2千元。 第3目 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31億0,096萬9千元。 第4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12億元。 第5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無列數。 第6目 第一預備金510萬元。 (二)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數 一、業務計畫:第9~15頁業務計畫。 二、營業收支:第16~17頁營業收支及損益之預計(詳見第33~39頁損益預計表及其說明、第43~92頁各損益科目明細表)。 (一)營業總收入:2,242億3,668萬3千元。 (二)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2,131億4,009萬2千元。 (三)稅前淨利:110億9,659萬1千元。 三、服務成本:詳見第33~34頁損益預計表及其說明、第53~77頁成本科目明細表。如個別項目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另加敘「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如無個別項目修正,即敘明「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無列數,第15頁資金之轉投資及其盈虧之估計(詳見第102~103頁資金轉投資及其盈虧明細表)。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72億5,039萬7千元,第10~14頁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與其資金來源及其投資計畫之成本與效益分析(詳見第93~97頁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相關明細表)。 六、資金運用:第18~19頁現金流量之預計(詳見第41頁現金流量預計表)。 七、補辦預算: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2億4,316萬7千元、增加資金之轉投資469萬3千元,第19頁補辦預算事項(詳見第132頁補辦預算明細表)。 二、委員提案部分 (一)觀光局及所屬單位 [image: image2.jpg][image: image3.jpg][image: image4.jpg] [image: image5.jpg][image: image6.jpg][image: image7.jpg][image: image8.jpg][image: image9.jpg][image: image10.jpg][image: image11.jpg][image: image12.jpg][image: image13.jpg][image: image14.jpg][image: image15.jpg][image: image16.jpg][image: image17.jpg][image: image18.jpg][image: image19.jpg][image: image20.jpg][image: image21.jpg][image: image22.jpg][image: image23.jpg][image: image24.jpg][image: image25.jpg][image: image26.jpg][image: image27.jpg][image: image28.jpg][image: image29.jpg][image: image30.jpg][image: image31.jpg][image: image32.jpg][image: image33.jpg][image: image34.jpg][image: image35.jpg][image: image36.jpg][image: image37.jpg][image: image38.jpg][image: image39.jpg][image: image40.jpg][image: image41.jpg][image: image42.jpg][image: image43.jpg][image: image44.jpg][image: image45.jpg][image: image46.jpg][image: image47.jpg][image: image48.jpg][image: image49.jpg][image: image50.jpg][image: image51.jpg][image: image52.jpg][image: image53.jpg][image: image54.jpg][image: image55.jpg][image: image56.jpg][image: image57.jpg][image: image58.jpg][image: image59.jpg][image: image60.jpg][image: image61.jpg][image: image62.jpg][image: image63.jpg][image: image64.jpg][image: image65.jpg][image: image66.jpg][image: image67.jpg][image: image68.jpg][image: image69.jpg] (二)中華郵政公司 [image: image70.jpg][image: image71.jpg][image: image72.jpg][image: image73.jpg] [image: image74.jpg][image: image75.jpg][image: image76.jpg][image: image77.jpg][image: image78.jpg][image: image79.jpg][image: image80.jpg][image: image81.jpg][image: image82.jpg][image: image83.jpg][image: image84.jpg][image: image85.jpg][image: image86.jpg][image: image87.jpg][image: image88.jpg][image: image89.jpg][image: image90.jpg][image: image91.jpg][image: image92.jpg][image: image93.jpg][image: image94.jpg][image: image95.jpg][image: image96.jpg][image: image97.jpg][image: image98.jpg][image: image99.jpg][image: image100.jpg][image: image101.jpg][image: image102.jpg][image: image103.jpg][image: image104.jpg][image: image105.jpg][image: image106.jpg][image: image107.jpg][image: image108.jpg][image: image109.jpg][image: image110.jpg][image: image111.jpg][image: image112.jpg][image: image113.jpg][image: image114.jpg][image: image115.jpg][image: image116.jpg][image: image117.jpg][image: image118.jpg][image: image119.jpg][image: image120.jpg][image: image121.jpg][image: image122.jpg][image: image123.jpg][image: image124.jpg][image: image125.jpg][image: image126.jpg] (進行協商) 主席:好,我們先進行觀光局預算的審查。 處理第1案。歲出第1目「一般行政」,提案委員為洪孟楷委員。有協調過嗎? 張局長錫聰:報告召委,有跟洪委員報告、協調過,同意改為書面,「經同意」這3個字刪除;凍結的15%修正為10%。 主席:在場的各位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協商的時候我們就儘量尊重委員的提案,那就是凍結10%,三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是不是這樣? 張局長錫聰:「經同意」刪除。 主席:好,沒有其他意見。 接下來審查第2目。因為第2目的案子比較多,我們分一下好了。先處理第2案至第12案,進行第一階段這一目的審查。 有提案的委員包括陳椒華委員。 陳委員椒華:謝謝召委,我就先來說明。第6案和露營場有關。露營場目前在輔導合法,但是進度很慢,所以還是有新的違法業者出現,本席上次質詢時就有13家,所以提案凍結這個科目的預算1,000萬元,請觀光局擬定退場清理計畫,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接下來是第11案和第12案,第11案的部分是因為疫情鬆綁,在觀光旅遊人數增加的時候,我們看到觀光局的網頁有11種語言可供遊客切換,但是在觀光局網頁以外語切換至旅宿網時,旅宿網僅有繁簡中文、英文及日文可供切換,對歐洲、韓國及東南亞遊客甚不友善。所以本席提案建議凍結10%,請觀光局提升網頁語言之多樣性,並提交改善計畫之書面報告才能動支。 第12案是針對臺灣文化與生態多樣性,就如何減少野生動物路殺,以及善盡友善環境之企業社會責任,請觀光局參考日本等國際案例,邀請相關業者、文化、生態學者與相關團體舉辦座談會,加強這個部分的宣導。以上說明。 主席:我自己也有一個提案─第10案。 現在請李昆澤委員發言。 李委員昆澤:本席等人提的是第9案。112年度「觀光國際事務」預算編列6,879萬元,當然過去是因為疫情的衝擊和影響,來臺旅客大幅減少,根據近4年來臺觀光旅客數據,2019年,也就是疫情之前達到1,186萬人次,但是今(2022)年1月至10月只有42萬人次左右,觀光局說到年底國際旅客應該會有70萬人次。疫情衝擊對國際旅遊影響非常大,現在世界各國的國際旅遊逐漸復甦,但我們的腳步還是慢了一點。 關於國際觀光事務的推動,目前看來觀光局只有三大處理原則,第一是「展宣齊發」,就是透過旅展的參與或國際宣傳,採取展宣齊發的策略;第二是「邀訪踩線」,就是邀請其他國家的旅行社和相關業者來踩勘套裝旅遊路線;第三是「獎勵送客」,透過一些優惠,希望能夠吸引國際觀光旅客。但是我們目前還沒看到國際觀光旅遊有明顯的整體產業策略。當然,國際旅遊要看2024年是否能恢復到疫情前的基本水準,觀光局目前雖然很辛苦,但是只有這三大策略,不管是展宣的處理、邀訪踩線的原則,甚至獎勵的處理,其實都不足以吸引國際旅客,提升其在疫情和緩之後來臺旅遊的意願。所以我認為「觀光國際事務」6,879萬元的預算要凍結10%,請觀光局就112年度要怎麼吸引外國客源來臺,提出詳細的書面報告。 主席:我個人提的第10案和李昆澤委員剛剛說的內容大致都一樣。關於疫情前、疫情後,你們去年的預算編多少?是不是也差不多?前年呢?也差不多!所以說真的,我們在審查預算的時候已經快要接近看不懂的狀態了!錢都差不多,到底是要做什麼?反正就是一定要這樣編,編完以後,在疫情期間完全沒有國際旅遊,幾乎快要接近冰凍期的時候也是要用掉這麼多預算,然後現在已經開始看到明年應該會非常快速地逐步恢復,那麼這些錢到底要怎麼分配?我真的要給你們良心的建議,疫情前和疫情後,國際旅客的心理層面可能都不大一樣,所以疫情前後的作法會影響到相同預算的配置。我不大清楚你們在防疫期間使用這些經費的重點,稍後可以說明一下;疫情之後,同樣金額的配比到底又有什麼樣的差別?如果要讓我們對觀光局有信心,對於疫情之後逐步湧入的國際觀光客是否會獲得更好的觀光資訊或服務,你們應該要清楚說明。不管是疫情期間或者是疫情後,都是這個預算,我們真的不得不懷疑,希望你們能說明得更清楚。 我的提案和李昆澤委員一樣是凍結10%,希望你們能夠提供詳細的書面說明再予動支。 請問各位委員還有沒有什麼補充意見? 請洪孟楷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謝謝召委。本席也認同召委剛剛的講法,就是凍結10%,因為我們最主要還是希望看到疫情期間和後疫情時代的差別,既然後疫情時代已經來臨,過去兩年多的時間大家都說觀光旅遊、住宿、餐飲、運輸業者都是位處海嘯第一排、受傷最重。兩年多、三年過去了,觀光局明年要怎麼扮演火車頭或點燃火種的角色?這部分本席有提案,也有溝通過,我認為我們的凍結並不是真的讓大家不能做事,而是希望把錢花在刀口上。 另外我也想再請教一下局長,之前我詢問過部長,談到後疫情時代飯店、住宿業的員工員額缺口很大,因為過去兩年很多相關員工可能已經轉任為包括外送、外賣等人員,現在要再回來的其實沒有,部長之前有承諾年底之前會和勞動部等相關單位進行媒合,補足觀光產業的人力缺口。我想確認一下年底觀光產業的人力缺口有沒有掌握或補齊,因為跨年之後,農曆新年1月22日馬上就要到了,可能會迎來另外一波國旅的熱潮。現在觀光產業的人力缺口到底是不是已經補齊了?這個部分是不是也可以說明一下? 主席:好,我們現在審查的是第2案至第12案,請張局長說明。 張局長錫聰:謝謝召委。非常感謝剛剛幾位委員的指教,現在重點跟各位委員說明一下。首先,陳椒華委員剛才指教幾個有關露營的案子,關於露營的部分,我們從前年就開始在準備,去年很多會議都有召開,特別在今年的時候把相關的法制已經建立好了,下半年開始、7月20日以後就開始進入輔導期。剛才有提到有一部分縣市會有新增非法的旅露營,我們在整個協調機制已經請各地方政府如果有新增的話,就應該依法加以處理。尤其是有些在環境敏感地區的19項部分,已經不可能成立合法的旅宿,這個部分涉及公共安全,我們都透過衛星遙測去盤點出來,然後分請各地方政府要加強輔導,使其回歸原來符合土地用途的使用,如果它不回歸原來的使用,可能就只有依法處理一途。 至於其他輔導的部分,我們成立了輔導團及地方說明會,在各縣市都各辦了一場說明會,把相關問題集合之後,總共大概有33個問題,最多的相關課題分別由農委會、經濟部及環保署主管,有一部分是在國有財產署,相關問題我們都提供他們處理。目前我們已經慢慢輔導,觀望的情形更確認以後,來申請的越來越多,已經有2家合法化了,後續我們會再加強。 有關網站的部分,非常感謝陳委員,我們旅宿網的語言別之友善度的確不足,我們會遵照委員提示的方式、方向,強化包括歐洲、韓國、東南亞等等語言,俟明年度該項預算編下來以後,我們再做強化。 另外,剛才李昆澤委員及召委分別提到強化國際觀光宣傳推廣、招徠國際旅客部分,跟各位委員報告,受疫情衝擊、國門還沒有解封之前,來臺旅客數量的確降到谷底,去年來臺旅客只有14萬。我相信這個只是谷底,應該開始反彈了,今年到10月之前已經達到42萬人次,因為有部分商務旅客先開放了,10月13日以後觀光客也可以進來,數量也逐步在成長。因為一般準備來臺旅遊大概會有2個月到3個月的一段期間,所以開放以後,比較大宗的是在11月、12月,目前來講應該有超過原來的目標估算值70萬人次,可望達到78萬到80萬人次左右,這是今年的情況。 明年度是關鍵期,所以我們在整個調整的部分,誠如剛剛李昆澤委員所提到的三大策略,事實上我們也在做檢討,把它劃分成六大策略,其中除了國際旅展、廣宣,以及拍攝相關觀光宣傳影片,宣傳臺灣是安全旅遊目的地及臺灣的觀光資源之外,對於網紅、各種業者的邀訪及參訪,以及借力使力與非觀光產業合作的異業結合也都有推展。 後續在預算經費上,事實上依我們的預算結構,國際宣傳的預算是放在觀光發展基金,現在審查的是公務預算部分,大概只有針對觀光國際事務,也就是參加國際觀光組織、與世界各種觀光產業團體的交流部分,包括會議、組織及相關的推廣,真正觀光行銷的部分會反映在觀光發展基金,將另案由交通委員會加以審查。我們會把今年的經驗廣推到明年的關鍵年,對於如何推動會有一個具體的案子,我們會照委員的意思提出書面報告。 另外,對於剛剛洪孟楷委員所提到的,我們也非常認同,應該要把國際旅客招徠的相關措施做一個完整的數字、書面說明提報至交通委員會。以上是我的補充說明。 對於相關的提案,我們都有先跟委員溝通,有部分文字修正,有部分調整,有部分也同意凍結10%,其他文字修整的部分,我們另外再提供給委員會確認。謝謝。 主席:我們現在討論的是從第2案至第12案。針對剛剛觀光局的說明,李昆澤委員應該還有意見,請發言。 李委員昆澤:我剛才提到,觀光局對於國際觀光的推動不是只有像這種展宣的處理,不是只有邀訪踩線,也不是只有獎勵送客,事實上除了這三大原則之外,我們對人才的培訓在這兩、三年是處於比較消極、被動的狀況。當然,疫情初期我們有處理短期人才培訓的輔導計畫,但這個計畫主要是在幫助受到衝擊的從業人員,以120小時為上限、每個小時158元,讓他們最高可以領到1萬8,960元,這是當初救濟的處理。 這段期間我們在人才的培訓方面其實是跟不上疫情之後服務國際旅客的人才需求。其次,我們在數位的整合及應用方面也跟不上時代,與國際上觀光旅遊所推動的數位整合相較,我們已經有一段差距了。第三,目前我們對於交通的銜接及資訊的透明、簡化等等相關的服務,我認為也跟不上國際的觀光旅遊趨勢。當然,對於可持續性的觀光模式,我們也必須要建立;同時,對於地方的民眾、業者參與第二線、第三線的觀光旅遊方式,我們也要加強,我建議局長必須朝這個方向去處理。 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主席,你現在處理的「觀光國際事務」部分應該是到第13案,你看一下,本席剛好提第13案。剛剛局長報告我們對國際觀光事務的宣傳時提到,今年、明年慢慢地國際旅客就會到臺灣來。我現在要點出的是,根據觀光局的資料,來臺灣的國外旅客到臺灣好的地方、他們能夠去的地方其實一直都是集中在臺北,我看觀光局過去的宣傳大概也都是以北臺灣為主,雙北的話大概是因為人口多,或者是政治、經濟中心,但是那個偏差實在太大。觀光局的資料顯示,來臺灣的國際旅客大概有超過八成、83.7%會去臺北,56.8%到新北,但是到臺南的不到5%,到高雄的也只有22%,這個比例實在偏差太大。當然,臺北不代表臺灣,所以我們希望,以後觀光局內部網站有關國際宣傳的資料應該稍有調整,讓國際旅客瞭解臺灣中南部其實還有很多不一樣且值得去看一看、玩一玩的地方,因此我覺得這樣的宣傳確實有需要改善的地方,請觀光局提出一個改善方案。我提的案子也是凍結案,凍結十分之一。 主席:謝謝林委員。抱歉,第13案也是一起的,所以我們現在處理的是第2案至第13案。 局長,今天主計室主任有來,你剛剛講去年,事實上從2000年開始,國際旅客出國來臺灣的人數就開始下滑,去年到了冰凍期,今年9月以後開始恢復,你剛剛講明年是關鍵期,我們在審查預算,我比較好奇啦!冷凍期也是同樣的錢,請問杜主任,去年的執行率是多少?去年的已經決算了,6,800萬這個項目在冷凍期的執行率是多少?這個很清楚,就是你們的觀光國際事務費,冷凍期大概用了多少,執行率呢?都沒用嘛! 杜主任曉縈:報告委員,我們的執行率其實大概都是九成…… 主席:都是九成? 杜主任曉縈:但是先說明一下,這個大概就是國際組織會費,還有駐外人員的一些辦公費、薪水等等,所以它是基本費用,至於行銷費用主要是在基金部分做處理。 主席:所以這個跟行銷無關? 杜主任曉縈:對,公務預算的部分主要是基本的辦公費和一些房屋租金、駐外人員薪資、僱員薪資等等。 主席:所以你要講清楚,關於國際的行銷,桃園也要多加強一點。但錢不是在這裡? 杜主任曉縈:是,那是在基金的部分。 主席:我還是要跟你們建議一下,所有委員都關心,你們現在的觀光基金已經進入大借款時代,過去每一年編預算,固定要給多少、做多少事情,我覺得疫情前、疫情後要調整一下。這部分過去非常有錢,現在比較拮据一點,我覺得你們很多項目必須要去調整,把它的精華版留下來,我想這是大家的建議。 針對第2案第13案,沒有刪除的提案,那就凍結10%,三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各位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沒有,好。 我們就接續審查,但是先講一下,因為每個人凍結的標的不太一樣,有些搞不好是整目都凍掉,但是待會兒如果有凍結的部分,最多10%,除非刪除,如果有重複凍結,就是以10%為原則,先講清楚。 處理第14案到第23案。先請林俊憲委員發言,再來是陳椒華委員、李昆澤委員。 林委員俊憲:本席提第20案,就是有關「觀光業務─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我請觀光局要注意到,臺灣最近這幾年露營非常風行,很多人都很喜歡在假日去露營,經觀光局統計,露營人次在2017年差不多200萬,到去(2021)年已經成長到400萬,也就是說四年內大概成長一倍,而且全國露營區不斷增加,但是露營區大概有82%、超過八成都是非法的。目前據觀光局統計,全國露營區大概有1,722處,高達1,418處都是非法的,每次我們都講這些狀況一年比一年多、一年比一年嚴重,每次都說要輔導他們合法,或者非法的部分到底存在什麼樣的安全問題,既然沒有辦法監管它,這個問題要如何處理?在此我同樣請觀光局提出改善的書面報告,凍結五分之一,我們不要每一年都在討論這個問題,好不好?至少讓那個數字能降下去,希望觀光局能夠重視這一點,因為現在露營的人真的是越來越多。 主席:請陳椒華委員發言。 陳委員椒華:我的是第15案,對於觀光的執行成效,我們知道有一些不是很令觀光客滿意的情形,應該要有民眾滿意度調查。這個凍結案就是請觀光局針對轄下商圈、風景區進行民眾滿意度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公布在網站。 再來是第18案,針對氣候變遷,除了我們現在在修氣候變遷因應法之外,對於碳費徵收這部分也即將在修法通過之後就會徵收。然而我們針對觀光區標榜的食材,其實也可以開始去推廣低碳飲食、低碳蔬食,但是我們現在有一些永續海鮮,像這些食材可能會有一些保育爭議,所以就是請觀光局針對宣傳的部分能夠加強查核,不要有違反保育或低碳推動這樣的宣傳,所以這案也是凍結10%。 再來,我還有第23案的部分,也是跟永續、低碳之推廣有關,低碳旅遊未來將會是國際的趨勢,所以針對觀光旅館我們可以及早規劃,讓一些旅宿點能朝永續的方式經營,包括剛剛講的低碳飲食的提供,相關宣導跟推動請觀光局及早準備,這個也是凍結案。 主席:請李昆澤委員發言。 李委員昆澤:關於露營的問題,受疫情衝擊的這段期間,國人出國的機會比較少,所以露營、戶外活動大為盛行,過去我們一再提醒要注意露營的合法和安全性,尤其是安全性,前幾天馬來西亞有一個不合法的高風險露營場地發生土石流,造成21人死亡、多人失蹤的悲劇。對於露營場地,在臺灣我們當然要保障合法,對一些業者要輔導他們合法之外,對於這些高敏感地層、高風險的區域必須要先做處理,才能保障民眾的基本安全。尤其臺灣地震頻傳,極端型氣候常常有暴雨的狀況,對於民眾的安全是否能夠落實,在整體的露營議題方面,對於高風險地區、高敏感地層必須要優先處理。等一下請次長和局長說明目前的狀況,不要說相關的議題都是地方政府的議題,中央也要負起督導的責任。 我的提案還有第22案,「國民旅遊事業管理與推廣」預算編列813萬元,當然受到疫情的影響,有關國內旅遊,我一再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我們對於數位轉型這部分一定要加強,國際主要的旅遊國家都在加強數位旅遊的推動,我們要強化數位科技運用並加強數位宣傳。傳統的展宣方式,不管是參加旅展或者是透過文宣、宣導影片,那個時代的作法也漸漸地被數位宣導的方式取代,我們應該加強協助國內業者進行數位轉型。這筆預算我提案凍結10%,針對如何協助國內觀光業者加強數位行銷、進行數位轉型,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我個人在這部分提了3個案子,首先是第16案,編列800萬,主要是針對「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委辦費」,不管是標出去或是委由其他專業單位幫你們辦理,看起來今年的執行情況不太理想,所以我們想瞭解一下。這部分主要有幾個項目,包括來臺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以及編製臺灣地區的觀光衛星帳,當然這部分你們行之有年,我可以理解,可是問題是到目前為止,今年度幾個重要的項目,包括觀光集體消費等帳尚未編製,你待會要說明一下到底有沒有委外?如果你覺得今年因為疫情沒有什麼觀光客,所以不用編製,這800萬元沒有用,那我可能可以接受;如果已經標出去,在去年艱困期,國外來臺旅客最少的情況之下,這些表格都已編製完成了,那我不太清楚為什麼到目前看起來執行的情況這麼差?你們說會儘速,因為很多情況而有所延宕,但是會儘速處理。我還是要瞭解一下,如果數字沒有錯是800萬的話,每一年都要編製一樣的表,到底這些表格對於促進更多國際觀光客來臺的實際效果、成效如何?如果有些表格、資料委外之後只是蕭規曹隨,每一年做完之後,也沒什麼進展或是讓大家有感的話,我覺得你們是不是要更改一下? 接下來第19案最主要是針對「觀光業務管理與服務及從業人員訓練」此項目,講到這個項目,我們也發覺這2年因為疫情的關係,觀光產業的從業人員,不管是導遊、領隊到實體的餐飲、觀光旅館都有結構性的流失,人家已經轉業而不是暫時待業然後再回來,很多人回不來了,相關的各行各業都在叫苦,包括遊覽車業。這部分當然有些不見得是觀光局的業務,但次長應該有聽到,明年是整個觀光產業鏈要恢復迎接觀光客的關鍵期,如果有大量的國際觀光客加上國內旅客的話,我們到底要如何因應,是不是能夠加強、加速人才的培訓?請就這部分做個說明。 最後是第21案,此案一樣是推展國民旅遊,事實上這2年只要一開放國民旅遊就會爆量,不過現在國門開了,我們看到很多春節旅遊的數據統計,出國旅遊的人數快速成長。在這種情況之下,就國旅的部分,你們還是要觀察後半年如果很多人選擇國外旅遊,觀光局要怎樣去加強補助或者提出促進國內旅遊的計畫,我覺得在明年下半年這部分也是你們的一個焦點。請張局長針對所有委員的提案做個說明。 張局長錫聰:謝謝召委,也謝謝剛才各位委員的指教。照順序首先是陳椒華委員對於景區的雜亂以及商圈、商品的部分,如何透過滿意度的調查和公布,然後促使他們改善。當然我們也很贊成這樣的方向,在這個部分我們會先從自己所轄的國家風景區的管理做起,因為國立的風景區很多,有些地方如各縣市政府也都有,所以這個部分我們也會建立一個輔導機制,透過透明化的訊息公開促使商圈還有地方政府重視這些景區的商圈。 接下來是魯召委剛剛提到的第16案,針對「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委辦費」的800萬提案刪減100萬,這部分跟召委報告,因為這項調查全世界各國都在做,尤其是亞太地區大概都有,大概每年都會提出來,一方面呈現出來讓國際知道臺灣的狀況,另一方面是提供國內的產業界還有觀光學術界作為研究發展的參考,此外我們在政策上也需要參考這項調查得出的相關結論和建議去做一些預算編列、行政措施計畫的調整,所以此一調查大概40年來每年都在做。因為這幾個月碰到疫情,的確是有召委所提到的這種情形,因為來臺旅客比較少,樣本取得就沒有辦法像過去那麼豐沛,所以我們在處理上會參考其他鄰近國家不同的作法,但是委辦案都是由很專業的統計學者還有經濟學者在做,我們會透過委辦的過程要求承辦的專業單位多蒐集國際的作法作為調控。 觀光衛星帳的部分,的確因為食宿購行都是旅客會touch到的部門,延伸性很廣,各國做的大概都是2年前的成果,今年111年8月完成的事實上就是109年的觀光衛星帳,所以明年編可能的就是110年的衛星帳。因為衛星帳包含的不僅是國際旅客來臺的部分,也包含國內的旅遊消費,衛星帳是做國內外並具的整體處理,我們會儘速研究如何加速蒐集相關的次級資料並加以研究。這個部分也跟委員這邊先做個溝通,建議免予刪減但是可以凍結,我們把相關的作法提出書面報告給委員會。 另外,陳椒華委員也提到觀光地區的食材問題,這部分多年來我們也非常重視,因為有些觀光地區會用一些比較特殊甚至是保育類動物或是在形象上不是很好的食材放在料理當中,這部分就是透過我們國家風景區還有對地方政府在補助上的宣導來強化,我們會遵照陳委員的提案所指示的方向來做。 另外,魯召委也提到疫情衝擊使很多觀光產業的從業人員被迫離職,這部分也跟剛才洪孟楷委員所提到的缺工情形一樣。我們在明年度會加強,像李委員剛才也建議從中高階到基層分級進行人才培訓,我們會優先就缺工的部分在第一季先行推出,媒合的部分也持續在進行,如果勞動部門的媒合效果無法符合預期,我們也會主動積極地跳出來進行觀光局這邊的輔導措施。觀光業從業人員有進也有出,人員離開後事實上也有不少人包括很多年輕人再加入,整體從業人員並沒有減少,甚至於比疫情前還增加了3萬8,000多人。而減掉的部分有的沒有回來,但是新增的部分很多都跑回去地方,年輕人出來了。疫情前比如只有21萬人,疫情後還是21萬人,多了3萬8,000人,大概是民宿及地方創生的部分最多。 另外,林委員提到國民旅遊有關露營的部分,針對潛在危險區這些不可能申請合法化的地方,我們會盤點出來,用衛星遙測的方式來協助地方政府盤點,之後會函送到各地方政府。不過,光是地方政府還不夠,還需要各中央部會特別是農委會、經濟部、環保署等,大家共同協力處理公共安全的問題。剛剛李委員也提到馬來西亞一處露營地發生土石流,這些都是發生在危險及環境敏感的地區,我們對這部分會強力進行輔導、稽查及取締,我們已經在部裡面就露營方面成立中央跨部會聯合督導小組,再以書面向林委員報告,陳政次是召集人,我是副召集人,我們會定期及不定期召集各部會,就地方執行的課題及相關的疑義進行處理跟輔導。 另外,魯明哲召委提到國旅及國民休閒漸趨活絡,我們在明年第1季會另外推出一個國內旅遊活絡方案,一方面也招攬國際旅客來臺。國旅的熱潮是有,但是不能讓它冷下來,我們希望繼續透過行銷的方式,不是只推展國際而不去管國旅,事實上國旅很重要,現在全世界特別是亞洲地區國家都很重視國旅,我們對國旅的部分也會推行一些案子。 再者,非常感謝李委員昆澤指教有關數位轉型的部分,我們對這個部分會從硬體和軟體的訓練加以強化。硬體部分有一些數位設備的部分,我們透過補助機制給旅館業、旅宿業及旅行業做必要性的補助;訓練的部分則是一直在做,一方面透過公協會,一方面委託專業的數位轉型團體進行觀光產業方面的培訓。 有關陳委員椒華提到地球資源一事,希望對旅宿業所提供的一次性用品逐漸改善,這方面我們有在做。我們跟環保署進行合作來推動綠色旅館,也就是環保旅館,環保旅館就是儘量朝這個方向來做,我們有一些鼓勵的機制,如果業者能夠配合這樣做,可能在旅宿網資訊的透明及相關獎補助會給予比較優惠的處理。 作以上綜合說明,不曉得對委員的提案是否都有回應,基本上我們對於這幾案都有事先跟委員溝通,大部分都獲得同意凍結10%,以書面方式跟委員會報告,做一些部分的文字修正。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對於第23案,我也特別提到,除了減少一次性使用的拋棄式物品之外,對於低碳飲食、低碳蔬食這個部分也要積極推廣。 主席:請次長說明。 陳次長彥伯:我簡單補充兩點大家比較關切的部分。首先,針對陳委員所提低碳飲食及一次性使用的拋棄式器材,事實上,行政院的淨零碳排裡頭有推十二項關鍵策略,其中有一項是「淨零綠生活」,包含食衣住行要做生活轉型,裡頭就有綠色觀光,所要做的就是剛才委員提到的這些事項,從現在開始到2050年,大概5年會有一個階段性目標及辦理事項。對於陳委員特別關切的這個事情,後續觀光局會在每年把所要從事的事情具體提出來跟大家說明。 另外,李委員昆澤、陳委員椒華及林委員俊憲都有提到露營的部分,剛剛有特別提到,有關露營這件事情,我們在去年被行政院指定為主管機關後,應該說我們會概括承受以往的事項。我們成立了中央輔導團,剛才局長有特別提到,中央輔導團在部裡頭是由我來召集,我大概會每個月就剛才大家所關切的事項,包括新增的及既有的,如何在安全的情況下輔導合法,而不會再有新增的,剛才也特別提到我們還採用遙測技術控管,讓既有的面積不再擴大,或是對於突然跑出來的,我們大概都有一些管控的機制。原則上,我們會秉持主管機關的立場,對這件事情繼續朝著正向的方向來努力。作以上補充。 主席:我再問一下,你們現在做的來臺旅客動向調查,你說今年是做109年的嗎?快做好了嗎? 張局長錫聰:109年那個是觀光衛星站。另外,來臺旅客動向調查是逐年會做,那個比較快。 主席:動向調查是做哪一年?今年是做哪一年的? 吳組長潔萍:今年就是做今年的,但它的整個結果要到明年才會出來,因為我們對旅客調查以後,後面還要整理資料、holding,所以我們每個月都會去做分配,比如旅客進來,我們就會做。以今年來說,我們就會做今年的,然後在明年公布。 主席:局長,我相信很多委員都有這樣的建議,現在是科技時代、網路時代,已經跳脫過去那種什麼都慢的時代,否則你也是浪費你自己的時間。像現在的氣象報告都已經要求到對於每個區都要顯示出不同的變化,所以已經不是過去那個時代。也就是說,你現在所面臨的挑戰,尤其這幾個月,各國的情況不斷在變,如果你以不變應萬變的心態,對於明年的報告到底哪些可以適用、哪些不能適用,然後有些事過境遷的該用的也不必用了,因為明年報告才出來。我是覺得,你這些報告裡面,我相信應該有,要有一些能夠機動作戰的,雖然是一年的報告,但事實上大概三個月就要給你一個區間的報告,我真的是這樣建議,因為你是在第一線,叫做「觀光」,我稱為第一線的作戰部隊,如果你沒有訊息,只是閉著眼睛打,這樣就不行啊!因為你不像行政院或主計單位,最後只是在幕後打個分數交出成績單,所以你是不太一樣的。總之,我希望你們有越來越多的資訊,大概至少一季就能夠給你一個作戰的方向跟資料,這是我的建議。 陳委員雪生有沒有什麼建議? 陳委員雪生:沒有。 主席:針對第14案至第23案,各位委員沒有其他意見嘛? 陳委員椒華:沒有。 主席:我針對「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委辦費」部分刪減100萬元,其餘凍結10%,各位有沒有其他意見?觀光局也沒有意見嘛? 張局長錫聰:報告召委,建議第16案,我們本來也是建議用刪減的方式,好不好,凍結…… 主席:刪減50萬元,其餘各案凍結10%,好不好? 張局長錫聰:好啦! 洪委員孟楷:好。 主席:各位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 針對第14案至第23案,第16案刪減50萬元,其餘各案凍結10%,三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除了剛剛前面有做大項凍結除的部分,一律最高凍結10%。 繼續處理第24案至第31案。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謝謝主席,本席提第30案,交通部觀光局112年在觀光業務預算科目編列了7億9,841萬2,000元,其中補助觀光發展基金辦理「體驗觀光─地方旅遊環境營造計畫」編列了7億元,較上年度增加了2億元。這幾年來疫情爆發之後,對整個觀光產業的衝擊非常大,旅行業或者是觀光產業真的是進入寒冬,我們政府及觀光局雖然辦理了很多紓困的措施,包括員工薪資、營運資金的補貼,可是到今年8月底為止,我們看到仍然陸陸續續有很多旅行業不斷發生停業的情況,所以我們期待觀光局應該要檢討如何發揮這個經費的最大效益。另外有關缺工的問題,剛剛也很多委員關心,今年10月國境解封之後,我們也期待觀光產業能夠趕快復甦,可是相對應的就是整個服務人員、觀光旅館從業人員這部分,因為在疫情期間很多人沒有收入,也轉業了,現在面對觀光產業的復甦,缺工的部分應該要趕快協助補足,因為人力的不足勢必會影響到整個觀光旅遊的品質,我們希望在這個部分觀光局也要積極協助,提出一個有效的改善方案。所以在這個部分,本席提案凍結預算10%,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可動支。 主席:請陳椒華委員發言。陳委員的提案是第31案。 陳委員椒華:其實觀光的問題跟人本交通、人行道的安全真的很有關係,我有一個陳情,像警政署負責罰單的部分,他們說人力不足,但是為什麼兩分鐘內同一條道路的違規,他們就有空去開兩張罰單?這真的也是很奇怪。所以這個部分,我還是請交通部一定要好好的去檢討,因為我們一些政策如果沒有訂定好,而成為影響觀光很重大的原因,像臺南,我很少進入臺南的市區,交通已經打結到不行,再加上下雨,確等於是黑暗期很快就到來了。因此怎麼樣去改善交通,才能推動我們的觀光,針對這部分交通部要一併考量。 第31案這個部分,舉光害為例,假如墾丁,我們能夠訂有一個明確標準,讓商家或者是要求怎麼樣減少光亮度,包括招牌、開燈的管理,所以減少光害,譬如就可以看到星星,這樣是不是就能夠營造一種特殊的景觀,讓這裡的觀光價值提升,品質也會隨之提升?當然標準是環保署訂的,我也講了一陣子,但是目前都沒有訂定標準。所以這個提案就是請觀光局針對旅遊環境減少光害,增加觀光價值,這裡是沒有寫環保署,也麻煩多跟環保署溝通,能夠將光害的標準,尤其是商家廣告燈箱這些光度的限制,能夠把標準降下來,因為國外其實已經有非常多成功案例,這裡是凍結10%。 主席:補助交通作業基金7億元,過去交通部要做的東西滿多的,不過因為最近三到四個國家對於來臺觀光,人行道環境的不友善,還有一個影片,就是跑酷,在人行道那邊跳、在那邊跑,其實滿尷尬的。我建議,有些東西可能一時半刻是真的沒辦法改,但是各城市主要旅遊觀光區,有一些人行道的友善環境,像是green line好了,藍線或者綠線都沒有關係,就給國際觀光客一個引導,譬如一米半以上可以走通的,我覺得你給人家一些引導,不然大家每天在街上跑,你們也沒有引導。 請洪孟楷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補助交通作業基金雖然本席沒有提案,但是因為幾個委員都有提到,剛剛召委特別強調人本交通的部分,今天次長也特別過來,而今天也有一個新聞提到外國人來臺最愛到北部觀光,網路點出一個重點說「南部誰敢去?」這標題很聳動,真的細點裡面的貼文,其實裡面講的是什麼?講的是因為北部大眾運輸系統相對方便,只要出了雙北地區,可能中南部地方的大眾運輸系統非常麻煩複雜,所以在沒有整合,觀光客如果又語言不通的情況下,到了南部縣市,可能相對來講會更加麻煩,沒有辦法使用。本席就馬上想到其實觀光局過去很多業務,尤其推動「台灣好行」也推動了好一陣子,其實「台灣好行」應該就在於彌補各縣市大眾運輸工具可能有些不足的地方,「台灣好行」可以協助外國觀光客,於短期3天、5天自助行的旅遊期間能夠使用,這個部分的加強宣導,我想是相對重要。 從上個禮拜,不管是CNN、加拿大的相關報導,建議來臺灣旅遊不要騎摩托車,或者是交通相對危險,現在有這些新聞,一而再、再而三,我覺得也是打擊我們其他縣市觀光的推動以及同仁的士氣。所以請局長還是針對這個部分,我覺得每年我們的觀光宣傳,可能著重的重點跟民眾的需求,譬如自助行或者背包客來臺灣到底想要看到的是什麼,以及我們現在去瞭解臺灣給外國觀光客最大的負面印象為何,我們應該儘可能的去說明、瞭解、改善,我們希望就這一點,不要說每年預算審查都是一樣,這已經是年年必考題了。 另外剛剛幾個委員都有提到缺工的部分,因為剛剛局長有回復,但是你回復的是明年再做加強改善,甚至提出書面報告,但是一個多月之前,部長在這邊答詢的承諾其實是年底前補齊。我特別再去查一下當天的新聞,當天新聞報導提到觀光發展的人力缺口,部長說盡力達成。他當然沒有講百分百,但是他說盡力達成,年底前補足缺口。現在已經到年底了,明年1月多又是農曆過年,國旅一定是大爆發,我們可想而知,因為明年的農曆過年最長,剛好頭尾都逢六、日,再加上中間的5天,明年的農曆過年是休9天,所以國旅會爆發,外國的觀光客也會增加的情況下,我們的觀光業到底有沒有做好準備?我想這一點是真的要預做準備,還有1個月的時間,能做的、積極做的應該要趕快做,好不好?以上兩個部分,麻煩了。 主席:我個人有提案第26案,剛剛很多委員也說過了,最主要是針對旅宿業目前人力跟培訓的問題,因為這個項目是「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輔導」,那天有跟你們談,你們的回答是,你們也瞭解現在的人力確實比較吃緊。其實整個觀光產業,從旅宿業、餐廳以至遊覽車等等全部都人力吃緊,剛剛已經說過了。到底該怎麼樣解決這個問題?畢竟如果國家的政策,像國際觀光,我們要整體去面對、迎接觀光客,我覺得這應該是明年國家階段性首要的目標,迎接觀光客。你們交通部觀光局跟勞動部在吵架、跟教育部研究個半天,我覺得行政院都要出來協調這件事情哪!因為我看你們的回答也是認為沒辦法,目前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協調是否引進移工,你們討論了很久也沒定案。第二招是請勞動力發展署和教育部協調,但我真的嚇到了,因為你們說目前旅宿業最缺的是房務人員,你們要解決這個問題,第一個方法就是引進移工,但這一關目前沒過;第二個方法是希望跟教育部協調讓在臺留學的僑生畢業後可以留下來從事房務。但我聽不懂這是在講什麼話,這很尬尷啊!從外國來臺當留學生,我們還要去跟人家協調一下,問他們能不能留下來幫忙做房務。我覺得這兩種方法都不是很好,你們做個說明。 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剛才召委提到了人力補充的相關議題,現在國內旅遊已慢慢回到疫情之前的水準,國內一般旅館的住宿率也逐漸恢復到疫情前的水準。但是觀光旅館在2019年時的住宿率大概在67%左右,到2021年大概只剩下33%,至於今年的狀況,我就要請教旅宿組黃組長,請問觀光旅館的住宿率大概是百分之多少? 黃組長易成:現在是55%。 李委員昆澤:好,從2021年的33%提升到現在的50%左右,就誠如召委所說的,人力是嚴重地不足。過去我們在交通委員會也跟局長和部長多次討論到人力補充的相關議題,第一個是透過勞動部對人力的媒合,但在北、中、南、東媒合的人數都不夠,可說是嚴重地不足,這種人力的媒合其實是不太成功。 第二個是勞動部針對中高齡二度就業轉做房務人員的相關補貼,一個月補助1萬1,000元,補助時間為一年,不過這部分的成效好像也不太能彌補目前的人力缺口,稍後請局長簡單說明,你們和勞動部在人力的媒合上,北、中、南、東目前到底是媒合成功了多少人?其次,在中高齡二度就業方面,勞動部給予補助,請問現在補助了多少人?因為現在一般旅館的住宿率都已經逐漸恢復正常水準,而觀光旅館的住宿率也從2021年的33%提升到2022年五成左右,就像召委所講的那樣,人力嚴重地不足,目前補充的狀況,等一下請局長說明。 主席:現在審查的是第24案至第31案,蔡易餘委員有提案,要不要補充說明? 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目前民宿業有大幅成長,但整個民宿產業在國內觀光當中還是被視為家庭的副業,並沒有把它當作獨立、具專業性的產業,不管是在人力或其他的法制面都是不足的,所以我就少少地凍結10萬元,希望觀光局針對整個民宿產業未來在法制面的方向提出專案報告,謝謝。 主席:請觀光局張局長回應。 張局長錫聰:剛才魯召委、李昆澤委員和洪孟楷委員都提到觀光局產業缺工的問題,以分業來講,旅行業的部分在年底以前的確都可以補足,現在因為帶團量還沒有成長得那麼快。旅宿業的部分就比較麻煩,缺工情形比較嚴重,尤其是房務的部分。針對房務的部分,我們和勞動部從10月就有一個專案媒合,但媒合到這個月中旬,我們看了數據後發現只媒合成功226位,跟預期還是有滿大的差距,因為需求大概是一千一百多人,另外旅館業自行進用的已經達到六百多位,媒合成功的人數反而比他們自行進用的還少。所以我們針對幾個方式跟勞動部討論,一方面是希望能檢討就業媒合的部分,探討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成功率這麼低,以強化其效能。 其次,有關僑外生工作評點制改為勾選制的部分,如果飯店業改勾選房務員的話不會通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會全部退件,所以我們現在輔導觀光旅館等旅館時會跟他們說,你們要用人可以,但應該要是較具專業與技術層面的房務管理人員。當然未來僑外生進來可以從最基層的房務管理開始,一定要會操作房務的工作,但房務的部分也不光是會舖床就好,還要針對整個客房的氛圍、各種空間的布置,從藝術的角度切入,提升房務管理的價值,就僑外生未來的發展,他們進來之後也有可能升到總經理,不是一輩子就只擔任房務員。再者,教育部也同意,讓畢業的僑外生能有一年的時間在臺灣旅館進行相關的實習。 至於引進外籍移工的部分,目前勞動部並未考慮開放,認為旅館是旅遊服務業,茲事體大,我們是認為未來如有必要,希望能加強必要性的旅遊,比如有條件、有限制、一定期間,紓解旅宿業人力的缺口,予以適度地放寬,這些我們都會提出評估後的建議。 另外有關蔡易餘委員剛才提到的,我們會遵照這樣的方式辦理,而我們也跟蔡委員溝通過,就民宿相關的法制面及人力補充的問題,提供書面報告給委員會。 剛才李昆澤委員、洪孟楷委員和林俊憲委員都同時提到人力不足的問題,的確就跟召委講的一樣,我們也會於明年初開始啟動一些替代的方案,並再強化既有的方案。 洪孟楷委員剛才也提到外籍旅客來臺只會選擇在北部而沒有到南部去,而這點林俊憲委員也有提到,這應該是友善環境的問題,召委也提到了很多,對此我也很認同。友善環境所包括的層面非常多,交通部的部長和次長都很重視行的問題,大概會予強化,我們自己的部分會開始做,也就是「台灣好行」,逐漸普及、友善和數位化,並推動行動支付,更形方便。至於南部地區,我們也會透過一些獎勵機制,其實那邊的環境也不是那麼不友善,有些地區其實也是滿好的,我們會透過相關媒體的報導,邀訪踩線並和高鐵合作,以買一送一的方式,鼓勵來臺旅客進來,畢竟國境之門還是在桃園,大部分的航班都是從桃園機場下來的,所以往北的旅客會比較多,這可能與區位有關。另外陳椒華委員所提到的暗空公園的部分,跟觀光局有關的是所屬的馬祖國家風景區,在大坵那邊有做。我們嚴格要求暗空公園的建置必須以符合環保的、友善環境的方式來處理,因為我們有專屬的馬管處站,所以會遵照委員的意見,朝這個方向辦理。另外一個是南投合歡山的暗空公園,他們比較早推出來,為了讓他們建置暗空公園,後續觀光局也做了很多的相關補助,有一段時間的確有人反映燈的亮度太高,現在大概都已經改善,以地面為主、以行的安全為主軸,其他照明就減量。當然整體夜間的景觀,我們會在各風景區做相關改善。以上就剛才委員的意見作補充說明。相關的文字修正,也有跟各委員辦公室報告、溝通過了,刪減或凍結,大部分委員都同意給我們凍結10%,謝謝。 主席:請林俊憲委員發言。 林委員俊憲:局長,你剛剛提到人力的問題,尤其觀光旅館業的房務人員,其實上一次很多部會在跟勞動部在討論人力的時候,大部分都有開放,我記得很多製造業都開放了,就只有交通部觀光局,我們去談旅館業房務人員的問題,都沒有答應,為什麼?現在這個問題還是存在,其實明年這個問題會更嚴重,因為觀光客會來。現在很多旅館業沒有辦法提高住房率,不是沒有客人,而是因為房務人員不夠,他們根本不敢接客人,住房率拉不上來多半是因為這樣。你們不加強溝通,很多部會的人力需求,譬如引進外勞都通過,為什麼就你們交通部沒有辦法通過?你應該講清楚。你剛剛講什麼房務人員技術化,希望以後能夠吸引年輕人進來,又說什麼也有人做房務做到總經理的,你在胡說八道什麼?那個緩不濟急嘛!還有你說外籍的高職生留下來,不能增加名額嗎?教育部這方面也走不通,勞動部這方面也走不通,那交通部在做什麼?現在就陷在這裡了。旅宿人員是你主管業務,你看看這個問題要怎麼處理,請說明一下,要怎麼樣才可以爭取他們同意?他們不同意的理由是什麼?你要講重點。 張局長錫聰:跟林委員報告,他們不同意的理由最主要是認定旅館從業人員是服務業,服務業不是只有旅館業,包括餐飲、百貨等等,基本上對服務業,一直以來他們政策上是沒有要開放的規劃,我們是一直主張能夠開放。既然是這樣的話,我們有一個提議,就是針對旅館嚴重缺工又符合一定條件的,譬如他們已經公開徵選,然後薪資也提高了,但是幾次又沒有人來應徵,應該適當的開放,讓旅館業能夠引進外籍移工。因為勞動部跟我們講上個月媒合完畢以後再評估,再送給勞動部,所以這個月到了,我們明年初評估以後就會送給勞動部以爭取。我們也拜會過勞動部許部長,他說就是以三個月為期,評估以後再送給勞動部評估後續要不要開放。 主席:剛剛委員的建議真的非常寶貴,你們回去以後要好好研究一下,我覺得這事是交通部的層級,你們要去溝通;第二、如果你們溝通不好,真的會逼業者違法,我覺得很不公道,你們說明年要大發展了,可能來多少萬人,結果後面人家房務根本沒有辦法做,逼得人家沒有辦法透過正途找移工,如果勞動部勞發署不通過,第一要透過經濟部投審會去找外國實習生,然後又說實習生不准工作,我講這是逼著別人騙人,現在都是這樣,不讓他從正途進用人力,逼著這些業者配合國家的觀光政策。因為疫情開放,你們也把它訂成目標,希望他做得好,能夠吸引多少萬人進來,結果現在人力短缺的問題就像剛剛幾位委員講的會非常嚴重,包括衝擊到國旅,我覺得都有可能。 最後,我也是拜託,因為剛剛林俊憲委員說國際來臺旅客,是臺北第一,其實不是,是桃園第一,但桃園這個第一很心酸,我們每天迎客,要記得回來啊!客人從高速公路到外縣市,最後再回到桃園,又坐飛機走了,我們也很衰,你知道嗎?拜託一下,也幫我們桃園的觀光景點行銷一下,不要讓我們每天只有迎客、送客,九成五的旅客經過桃園國際機場,來了又走了,我希望也拜託能夠促成桃園觀光的進步,這是我的希望。 針對第24案至第31案,有一個刪減案,因為提案委員不在現場,那麼是不是統一凍結10%,三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陳委員雪生:好。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沒有其他意見,接下來審查第3目「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第32案至第42案。 首先請王美惠委員發言。 王委員美惠:關於「國家風景區發展與管理」,我有第39案,嘉義市有很多單位在做行銷,我去年說要多協助觀光單位,以帶動嘉義市的繁榮,長久以來,國人要去阿里山都會經過嘉義市,我希望嘉義市能夠得到觀光局的關心,能夠促成更多的觀光協會一起幫忙做些事情,我尊重待會同仁討論的結論,我的意思是要拜託局長多關心嘉義市的各觀光協會,如果有不錯的合作案,請多協助他們。 主席:接下來請林俊憲委員發言,再來是李昆澤委員、陳椒華委員。 林委員俊憲:本席的提案是第40案,「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編列了28億6千多萬,自從1984年觀光局劃設第一個國家風景區到現在快40年了,現在全國有13個國家風景特定區,但三、四十年這麼長的時間,還有10個風景區沒有按照都市計畫辦理風景特定區計畫,甚至其中有9個風景區還涵蓋在劃設風景區之前的地方都市計畫範圍內。按照觀光發展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為維護風景區的自然和文化資源完整,風景區內的特定施作都要受管制,可是因為跟地方的都市計畫重疊,所以如果沒有跟地方政府取得共識,以後風景區如果受到不當破壞,就會產生法律適用爭議。這個問題也是老問題,講很久了,該怎麼解決啊?還是就繼續保持這樣子,讓它這樣下去,反正是老問題了?國家既然有政策要發展風景區,就應該很完整地來執行嘛!本席建議刪減1,00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請觀光局提出書面報告後,再行動支。 主席:接下來請李昆澤委員發言。 李委員昆澤:,我提的是第33案。「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的預算編列31億元,根據各風景區參觀人數統計數據,110年受疫情影響,風景區旅客人數衰退,當然今年度已經有所恢復,但還是應該提出更精進的相關作為。我在這邊也建議局長真的要打造魅力景點,國家風景區除了一、兩個比較傳統、有名的之外,也要把各風景區的魅力景點打造出來,而且要整備主題旅遊的相關議題。不只是國家風景區的旅遊,相關的產業環境也必須優化,讓民眾透過國家風景區的數位體驗就會想去國家風景區旅遊,這也是以後要發展的方向。 另外是有關嘉義市的觀光資源,王委員非常認真在爭取嘉義市的觀光資源,這分成兩個部分,第一是嘉義市政府必須提出觀光經費的相關計畫,透過王委員的努力向交通部觀光局爭取。第二個方式是地方產業團體如果有提出相關計畫,也可以透過王委員向交通部觀光局爭取。王委員長期關心嘉義市觀光相關資源,觀光局也必須向王委員說明對於相關爭取的協助。 主席:接下來請陳椒華委員發言。 陳委員椒華:謝謝主席。我提的第35案是希望針對各國家風景區優化介面設計,提升視覺化資訊之比例,加強資訊平臺整合,提出書面改善計畫。 第37案是臺南市政府已經公告劃設西拉雅國家風景區和地質公園,因為這是有申請世界文化遺產的地區,所以這個風景區未來有非常大的潛力,包括可以申請世界文化遺產或者是推動觀光。因為我看到退輔會同意讓居民先行進去整理,未來如何推動觀光宣傳和環境教育解說?我在第63案有一個主決議,就是請交通部考慮徵收附近歐欣公司掩埋場的私有土地,以便未來完整推動。這個部分在第63案,我順便說明一下。 接下來是第38案,本案是針對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的管理,因為該風景區在步道的建築用料方面有一些問題,包括會生鏽、毀損,影響觀光品質,請予以檢討。 第41案和剛剛提到的人本交通、人行道的問題有關,請交通部觀光局盤點轄下國家風景區的人行步道,加強交通管理,除了增加各縣市的景點,也要有走的地方,人家才願意停下來嘛!而且設置人行步道的時候,一定要規劃停車的位子,這部分拜託交通部真的要積極提出全盤計畫,不然即使解封了、觀光客來了,可能也只願意停留在某些縣市。 主席:請陳雪生委員發言。 陳委員雪生:剛才張局長提到馬祖「暗空計畫」,上次前交通部長林佳龍、內政部長徐國勇和王世堅議員到大坵,暗空計畫非常漂亮,而且觀光客的素質都非常高,我覺得這個地方可以推廣,請張局長幫忙,另外弄一些螢火蟲,螢火蟲應該不會很貴,可以在那邊推廣培養,拜託持續進行。 還有,針對俊憲委員提的第40案「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都市計畫和風景區有重疊的地方當然滿多的,這已經是很多年的問題了。有時候猴子出操,各唱各的調,縣政府做一套,風景管理處做一套,很困擾。希望觀光局能夠配合國土空間發展法令的規定去處理一下看要怎麼做。張局長,可以嗎?另外,我也拜託俊憲委員把刪除1,000萬元改為凍結,俊憲委員,好不好?拜託啦!剛才你提的是很有道理啦,可是因為這個錢,風景管理處…… 林委員俊憲:說不定局長同意刪除耶! 陳委員雪生:不會啦! 林委員俊憲:我要聽聽局長的意見。 陳委員雪生:我知道。請局長也跟俊憲委員報告一下。因為觀光局總共有13個風景管理處,這關係到我們啦!和美惠委員提出來的一樣,嘉義市那100萬元你把它刪了沒什麼意思嘛!黃敏惠昨天剛剛當選,你今天把它刪掉就變成報復了,對不對?我覺得大家要有那種氣度,不要刪減…… 王委員美惠:沒有啦!那不是刪黃敏惠的啦!那是總total在觀光的…… 陳委員雪生:不是嘉義市?你說嘉義市,阿里山啊! 王委員美惠:我是替黃敏惠講話,叫他們關心嘉義市…… 陳委員雪生:對啦、好。 王委員美惠:我不分黨派耶! 陳委員雪生:俊憲委員的部分也拜託,張局長等一下跟俊憲委員說明,好不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劉櫂豪委員發言。 劉委員櫂豪:本席提的第36案是根據相關法令,國家風景區應依都市計畫法辦理風景特定區計畫,可是現在還有幾個地方都還沒有做,我覺得這是政府應該做的事情,如果沒有按照特定區計畫或依都市計畫或相關的程序陳報,對該區域裡面無論是私人土地或公有土地而言,都會造成整體發展的停滯,所以本席要求觀光局趕快進行相關作業。本案建議凍結1億元,提出規劃期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現在光是臺東就有2個國家風景區,相關硬體無論是涼亭或休息站等等都做得到一定的程度,我覺得觀光局應該要鼓勵風景管理區做一些相關軟體的活動,我覺得大家應該想一些比較好的活動,比較充實。舉例來講,我覺得東管處這幾年辦的月光海就辦出品牌,整體上東管處、花東縱谷管理處或東海岸管理處其實都有相當好的自然環境,相關的硬體也整理得差不多,因為這些設立應該都超過十年、二十年以上的時間,相關的硬體也達到一定程度,所以我覺得軟體方面應該加強。另外一方面,我們現在除了相關硬體建設部分,其實我覺得應該跟社群或部落能夠多聯繫,或跟在地的鄉鎮市公所聯繫,可以多做一些步道,一些低密度開發的步道,讓遊客不只是來這裡看風景,也有機會能夠透過步道可以健行等等,我覺得對整體觀光產業而言是一個很大的幫助,謝謝。 主席:我個人的提案是第34案,針對「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不過我這邊提出一個問題,我也希望觀光局能夠多做一點,之前也跟張局長討論過,譬如以澎湖為例,觀光局管理的一些國家級海灘或區塊,但是旁邊有更多是縣政府在管理的,也有一些是鄉(鎮、市)公所管理的。不過我在想,局長、次長都會去旅遊,假如我們去臺南,我們一定會Google臺南的景點,不會只有搜尋國家風景區的景點有哪一些,而旁邊的都不去,而且我們的載具一般是遊覽車或是自駕都沒有關係,因為我們買東西是一次購足的概念,所以賣很多東西的地方我比較喜歡去,我想買什麼就直接購買。旅遊也是一樣,因為車的關係,我到了一個區塊,在一個區域要玩透透的概念,這很重要。所以如果你所有的注意力,當然項目是「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不過我倒是覺得你要關注風景區周邊的一些景點,讓所有國內外的旅客到了這個地方,不能夠只想這邊,而旁邊的都不去想。事實上過去這10年,包括地方政府,有彼此互相學習的效果,譬如天空步道,只要有一個新聞,鄉鎮市公所、縣政府馬上就把天空步道都做起來;有一個教堂出名,從臺灣頭到中彰投大概都會弄教堂,可是弄完之後,很多就荒廢在那裡了。 所以我在這裡建議,除了國家風景區你要管好之外,你們剛剛講有800萬的一些分析統計,我真的希望你們未來能把國際一些好的經驗,甚至是國內一些好的經驗,到底要怎麼樣發展,有一個guideline,除了讓他們自由申請補助之外,也倒推回去,希望各區域分擔什麼樣的觀光任務,如果他們願意分擔,你就多補助,讓臺灣具有多元特色,到每個地方都不一樣。所以針對你這個案子,我是有提凍結,不過主要的目的真的是希望除了國家風景區這部分之外,對於地方政府觀光功能的分工部分,我覺得你要多做一些。 請劉櫂豪委員發言。 劉委員櫂豪:我接續主席所講的,在預算以外,針對風景管理區,我剛剛一直講到軟體相關方面的觀光資源,當然彼此之間不同部門要做一些統合。舉例來講,比如這幾年來東海岸管理處沿線的部分,但這都不是觀光局,也不是文化部做的,反而是民間去做的,因為長久以來、幾十年來白冷會的修士們,他們在東海岸其實都做了,非常有歷史價值,而且設計了具建築美學的教堂等等,而且他們在那邊宣教的整體故事、那段歷史,不只是對臺東,對臺灣來講也是非常重大的文化資產,不過這些修士們其實一個、一個都老了,有些都上天堂了等等。所以這些事情,包括東管處,文化部門也應該趕快做相關的事情,結合地方政府,對於文化資產的保存,或者它其實也是另一種類型的觀光,對觀光產業而言是另外一種提升。 主席:剛剛各位提案委員都有說明,是不是請次長或張局長回復? 張局長錫聰:謝謝召委。首先就王美惠委員所指教的,非常感謝,他的的意見我非常認同,因為嘉義市不在國家風景管理處的範圍內,但是我們希望能夠透過觀光圈所建立的體系,延伸到嘉義市區,這在一年前就已經開始了,但是可能其執行的力道還不夠,所以有關這個部分,我們會要求阿里山國家風景管理處再強化。一方面在活動面要周延地讓嘉義市像觀光協會及相關的團體也納入大阿里山觀光圈,還有另外延伸的235區域觀光圈,跟雲嘉南國家風景區的那一條觀光圈能夠做串聯。至於硬體的部分,如果嘉義市政府,將來王美惠委員,透過這邊來的我們儘量支持,給予嘉義市協助。這個部分剛才蔡易餘委員也有提到,我們共同協助嘉義市跟縣市的整合發展,我們有這樣的想法。因為100萬並不多,我們聽到也瞭解了,會盯著阿里山管理處來落實,我們建議這100萬的刪減是不是改為凍結,凍結十分之一? 王委員美惠:好,因為我聽得出局長很用心想要改變這個問題,我也期望大家能夠互相合作,能夠讓臺灣的觀光,尤其阿里山真的是全世界都會想要來的地方,希望阿里山的觀光,能夠得到庇蔭,感謝局長給嘉義市的協助,這樣我就改凍結,減列的部分就不減列了,謝謝。 張局長錫聰:謝謝王委員,也謝謝李昆澤委員,剛剛他也很關心嘉義的發展。 另外我再報告一下,剛剛林俊憲委員以及劉櫂豪委員所提到有關國家風景區都市計畫的問題,因為都市計畫的條文是在民國69年發展觀光條例修正的時候就已經存在,後來成立國家風景區,大概都有按照都市計畫進行,比如東北角,東北角最早成立,大概都有按照都市計畫來進行,後來因為地方的需求,國家風景區的範圍越劃越大,像東部,花東縱谷是全臺最大的,西部最大的就是臺南的西拉雅國家風景區,而且很長,包括東海岸、雲嘉南都很長,那個要整區去擬定都市計畫,事實上在客觀上有困難。我們很早就發現這個問題,所以我們幾度要修正發展觀光條例,能夠改用非都市土地、區域計畫法的方式來做,但是這些條文大概在整個跨部會協調過程中,因為內政部一直主張他們未來就是要訂定國土計畫法,要取代區域計畫法,一直要等國土計畫法通過以後,要執行的階段再來做調整。現在國土計畫通過了,也在做了,細部由地方去訂定分區容許的部分,有些地方政府還在訂定。我們是非常贊成林俊憲委員以及劉櫂豪委員所提出來的,在下一波,我們現在已經在擬草案了,在發展觀光條例裡頭,要把這個問題澈底解決,讓它名實相符,不要說法律就都市計畫有規定,可是全區並沒有,只是局部的,大概只有一些景區的部分、景點才有,而且有些是地方政府原始的都市計畫,比如臺南關子嶺也有都市計畫,但是它在西拉雅的範圍裡面,而整個西拉雅就沒有全區的都市計畫,它訂定的確有困難,因為它的範圍太大了。非常感謝林俊憲委員的提醒,我們會再把這個草案予以強化,將其納入下一波的提案修正當中。因為「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28億元以整個年度來講並不多,如果與其他部會相較,比如它就比水保局各分局的預算少很多,我們希望能容我們把這筆預算保留下來,而且它是四年計畫當中最後一期,如果刪減1,000萬元就會排擠到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的預算。雖然1,000萬元對13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而言並不多,但是就管理處平常執行的範圍來講,因為觀光圈擴大,所以他們的業務量以及需要照顧的區域就會加大,這部分是不是拜託林委員給予我們支持並將其改為凍結。 剛剛召委提到同質性過高及國家風景區主題化的部分,的確這兩年在國際市場還沒有解封期間,我們幾乎都是請各國家風景區透過觀光圈跨出行政區域的範圍去跟地方連結,然後在活動面及硬體建設面也必須經過與地方連結、溝通之後,再提案申請補助,而中央也有專家學者負責審查,因此不會為建設而建設,也不會為活動而活動。基本上,關於剛剛召委所提的意見,我們都會遵照這樣的方向來推動。 另外,陳椒華委員提到龍崎的問題,這部分已經劃入西拉雅國家風景區,針對歐欣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問題,陳委員在12月13日也有舉辦公聽會,當時決議是由臺南市政府先認養,所以並沒有提到徵收的問題。如果現在決議要徵收的話,可能在預算上又會排擠到原來的規劃,所以我們建議把徵收的相關文字予以調整,這部分曾和委員溝通過,委員辦公室主任表示同意。當然後續我們就龍崎的部分如何活化、避免廢棄物掩埋場繼續在此設置,因為這件事情涉及範圍比較複雜,所以也必須跟臺南市政府再溝通及聯合協調。 再者,陳椒華委員也提到移除東海岸管理處三仙台拱橋一部分廢棄建築用料的問題,這部分我們會遵照陳椒華委員的意見辦理。 景區交通改善我們責無旁貸,我們會從國家風景區開始做起,地方的部分則會透過輔導及相關補助條件來要求各地方配合,我們也贊成這樣的意見。關於各委員所提,謹作以上重點回應,謝謝。 主席:張局長已經說明完畢,現在開始處理。 第3目第32案至第42案當中有2項刪減案,其他都是凍結案。請問林俊憲委員,刪減500萬元可以嗎? 林委員俊憲:好,尊重主席。 主席:請問張局長可以嗎? 張局長錫聰:就不用刪了啦! 主席:可能還要再向林委員說明一下,那我們就小刪200萬元,林委員可以嗎? 林委員俊憲:尊重主席,可以。 主席:最主要是因為都市計畫變更已經這麼久了,這不是今年的問題,把它當作一個提醒,好不好?針對第40案…… 張局長錫聰:報告主席,是不是在刪的部分,讓我們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不要!你們到時調整到阿里山,又害我們被罵,對不對?不能亂調,可以吧!這部分因為很具體就是鼓勵你們,不能再拖了嘛!你們遇到什麼問題就要處理,都市計畫變更或者要設立特定的名目,當然要有內政部及其他部會來幫忙,我是覺得遇到什麼問題,你們要有進度。 針對第40案及第41案有關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刪減200萬元,其餘凍結10%,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各位有沒有其他意見?沒有,好。 處理第4目的第43案到第47案,提案委員只有本席在場。王委員要發言嗎?沒有啦!OK。 本席的第46案最主要是我們看到這筆經費中,包含從110年(即去年)開始的Tourism 2025-臺灣觀光邁向2025方案,我覺得這是滿好的計畫,剛剛跟你們在討論要有一些願景及未來性,這項計畫顯然扮演這樣的角色。110年是計畫的第1年,經費給你們了,你們的成果是怎麼樣?可能待會要說明一下。我也不想冗長發言,因為你們這邊對於邁向2025的說法,當然我也認同讓世界看見臺灣,從防疫大國變成觀光大國。我們剛剛從整個觀光預算的審查,就是對你的觀光大國部分,如果遊覽車沒有司機開,房務沒有人做,光在那邊講個觀光大國,委員都很擔心啦!我覺得這部分不光是觀光局能力所及,交通部也要想辦法,包括可能行政院都要來協助想辦法解決跨部會之間的問題,不然提出的觀光大國,我是覺得會發生很多問題,這是我提案最主要的原因,希望你能進行說明。針對第43案至第47案,請你們做個說明,好不好?例如觀光大國現在遇到的問題,到底要怎麼樣處理? 張局長錫聰:有關「Tourism 2025-臺灣觀光邁向2025方案」是在疫情之前就訂定了,沒有錯,後來碰到疫情,而且我們預期沒有那麼久,卻拖了兩年多,拖到現在,對這部分當然會有微調,而微調的結果就是在國際觀光宣傳的部分會很難執行,執行也沒有什麼效益,所以那部分會透過線上行銷,以維持熱度為主軸,大概經費都花在這邊。 當然重點就是放在這兩年疫情期間發展國內旅遊的整備及推動活動,所以國內旅遊的整備大概是這兩年來的重點,前面兩年就以維持國旅的熱度為主軸;明年的2023年就是關鍵年,希望能夠轉骨;到了2025年就是要衝刺整個國際市場,同時要讓國旅市場能夠維溫、維持熱度。對這部分的調整,我們會依照委員的提案指示,擬具比較詳細的報告提送給召委及委員會。 另外,在提案中有提到非法旅宿的問題,剛剛陳椒華委員及洪孟楷委員有提到的部分,我們也特別對…… 主席:你們再跟這些委員私下說明,因為他們目前不在場。 張局長錫聰:我們有跟委員溝通、說明了,文字上大概都有做了修正。 主席:好。你真的要把所有東西都說完,是嗎? 王委員美惠:沒有啦!主席說你不用說了。 主席:沒有啦!我們尊重在現場的每位委員,優先請他們來做說明,對不在場的委員,請你們私下用書面再去跟他說明,好不好?各位委員,這樣可以嗎?好。 對於剛剛你的說明,張局長,我仍要麻煩你,這筆經費其實不少,真的不要一成不變啦!預算一編完之後,一樣的人,用同樣的面孔、同樣的廠商、同樣的規格,分一分、弄一弄,到底對現況要應變的計畫是如何?你們要提出說明。 針對這5案,有1個刪減案,但是陳委員不在現場,我們統一凍結10%,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各位委員,有沒有其他意見?沒有,好。 接下來我們進行決議案,請各位翻到第48案。你們準備好了嗎? 處理第48案,觀光局有沒有問題? 張局長錫聰:第48案建議將「專案」改「書面」,其餘的遵照辦理。即專案報告部分改成書面報告。 主席:好,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49案。 張局長錫聰:第49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49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50案。 張局長錫聰:第50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5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51案。 張局長錫聰:第51案建議文字修正,建議改為書面。 主席:這案有跟許委員溝通嗎? 張局長錫聰:有跟許智傑委員溝通過了。 主席:第51案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52案。 張局長錫聰:第52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52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53案。 張局長錫聰:第53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5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54案。 張局長錫聰:第54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54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55案。 張局長錫聰:第55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5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56案。 張局長錫聰:第56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5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57案。 張局長錫聰:第57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5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58案。 張局長錫聰:第58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5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59案。 張局長錫聰:第59案建議文字修正,即「專案」改「書面」。 主席:有跟我溝通過嘛? 張局長錫聰:有,有跟委員辦公室溝通過。 主席:好,第59案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60案。 張局長錫聰:第60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6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61案。 張局長錫聰:第61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61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62案。 張局長錫聰:第62案建議文字修正,將「提出報告」修正為「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王美惠委員有沒有意見? 王委員美惠:主席,局長,你說要改成什麼樣? 張局長錫聰:即「提出報告」加上兩個字,改成「提出書面報告」,就是會把詳細的報告給委員會。 主席:加上兩個字,提出「書面」報告。 王委員美惠:好,主席。 主席:因為他擔心是專案報告。第62案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63案。 張局長錫聰:第63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6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64案。 張局長錫聰:第64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64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65案。 張局長錫聰:第65案遵照辦理。 主席:第65案照案通過。 委員有簽字、有調整提案文字內容者,列入紀錄及公報紀錄,謝謝大家! 委員陳椒華提案: [image: image127.jpg][image: image128.jpg][image: image129.jpg][image: image130.jpg][image: image131.jpg][image: image132.jpg][image: image133.jpg][image: image134.jpg] 主席:觀光局所有的單位預算審議到這裡,我們休息5分鐘。 休息(11時8分) 繼續開會(11時16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現在開始審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2年度附屬單位預算,今天中華郵政的吳董事長宏謀有到場,還有會計處王處長,謝謝兩位。總經理有來嗎?總經理沒有登記耶!董事長和總經理,待會你們的主答人是誰?總經理喔!董事長來監督的,回答不好,你再補充一下。 我們現在審查中華郵政的預算,一樣採併案處理的方式。 首先處理營業收入,總共有7個案子,從第1案到第7案。 都只有我提案?好,第1案到第7案的部分,其實我們的問題就是希望增列營業收入,因為我們發覺從數字來看,近5年營業收入、營業利益有大幅減少的情況,除了郵件業務略有成長,其餘集郵、儲金、匯兌、簡易壽險、代理業務都是下滑的趨勢,所以我有提案增列,希望作為一個動力鼓勵你們整體提升經營效率。當然我也看到你們的說明,也很贊成增列,只是增列得稍微少一點,增列是一個鼓勵,這是我第3案的想法。 接下來第4案的部分一樣是銷售收入,當然收入別跟剛剛的不太一樣,主要是出版物、封裝材料,包括瓦楞紙箱、牛皮紙等等,我們也覺得現在各方面都在恢復,前幾年生意應該很好,因為像郵件、包裹,我覺得量體應該會增大,所以這個部分我也提了增列,金額不多,但是也一樣是一個鼓勵。 接下來第7案…… 李委員昆澤:召委。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第5案是劉委員的提案,我來替他簡單說明一下,金融保險收入項下的保費收入原先是編列846億,劉委員提案增列15億4,900萬,他是以去年預算數增加5%為基準,希望中華郵政公司積極改善保費收入,等一下請董事長簡單說明保費收入是否可以增加相關的營業收入,以上。 主席:我的提案是第7案,第7案是針對i郵購的收入,我們看到你們的數字,這3年i郵購的營收主力是以內部員工為主,占比大概是7成上下,我們覺得滿好的,可是有點可惜,既然員工都自己購買,表示大家對產品品質的認可,像是小農的商品,我們真的希望你們能在產量許可的範圍下拓展。現在外面包括郵購發展到蓬勃都是數倍成長,我也希望你們現在主要以內部員工作為銷售營收主力能夠逐步微調,增加對外銷售的比例,所以這個部分也是增列預算。針對這幾個提案,各委員還有沒有其他意見?現在是處理第1案到第7案,請董事長說明。 吳董事長宏謀:報告召集人還有各位委員,針對剛剛的問題,我簡單說明一下。第一個是李委員特別提到壽險保費要增加,我們112年的預算數較111年增加二十五億五千多萬,最近壽險保費會減少最主要是因為金管會要求儲蓄型的結構型商品要調整為保障型,當然我們也很努力,所以現在包括一些壽險、一般人比較能接受的安心小額壽險的保費其實都有增加,所以112年度的預算數預計會增加二十五億五千多萬。 第二個,剛剛召集人特別提醒i郵購這部分,i郵購本身是因為要協助青農、小農、小商,所以一定要把它穩定經營下來,當然不能夠虧損,好不容易現在已經轉虧為盈,這個部分有一些是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的,我們透過郵政公司內部的基本盤,儘量鼓勵他們去購買,也跟農委會聯合推薦,最主要就是希望i郵購能夠經營得起來,目前狀況也慢慢好轉。 第1案到第7案的部分,我們也跟委員溝通過,希望第1案到第5案共增列5,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6案至第7案增列50萬元。以上向召集人及各位委員報告。 主席:因為i郵購都是員工在買,現在班班吃石斑,你們有沒有局局買石斑?像小農香蕉要丟掉或有什麼問題,也可以透過你們,這也不錯啊!如果大家有意願的話,你們也是一個調節機構,不過我覺得還是可以擴展,既然i郵購的系統已經架構在那裡了,我覺得可以透過現有的平台適當地讓很多外部人員也可以參與。 營業收入來一個總共調整,好不好?總共調整的話,委員提案有增列20億、10億、15億,我是增列5,000萬,營業收入真的希望鼓勵啦!因為協調好了,是不是就增加5億?你剛剛比5,我以為是5億,5,000萬後面還有3個0沒比出來。李昆澤委員代表劉世芳召委,15億變5億,是嗎? 李委員昆澤:他們剛才說5,000萬嘛!好,5,000萬就5,000萬,以上。 主席:針對營業收入,如果各位委員沒有其他意見,就增列5,000萬元。 江總經理瑞堂:報告主席,科目自行調整? 主席:好,科目自行調整。第1案到第7案併案處理,增列5,000萬元,科目可以調整使用。 接下來處理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第8案到第11案。 請李昆澤委員發言。 李委員昆澤:112年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編列預算36億4,714萬元,比111年度增列3億288萬,但是比110年度的決算增加了1億6,615萬,我提案刪減1,000萬,等一下請郵政公司說明。當然預算增加是因為Visa金融卡及ATM的跨行手續費增加,這個部分增加多少請你們說明一下。 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謝謝主席。本席同樣針對中華郵政的金融保險成本提第9案,其中我們看到中華郵政在金融保險的營運表現是逐年下滑,就這幾年做得不好,儲金項目也減少了116億,匯兌也減少了九千多萬,簡易壽險減少最多,減少446億,導致中華郵政最近5年來的營業利益減少百分之二十幾。金融保險營運的表現大幅下滑,我這裡講的手續費其實就是指金融保險成本裡面的佣金費用,為什麼明年度的佣金費用卻反而增加?既然你的保險營運收入減少,為什麼佣金的費用會增加?所以我覺得這個預算不大符合實際狀況,在預算書裡面也沒有寫得很清楚,本席建議刪減2,0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請中華郵政公司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我個人提的是第11案,第11案還是剛剛有談過的i郵購,剛剛是針對營業收入。我們也看到你們兩本的預算,明年跟今年的預算,你們預計收入同樣是2,350萬元,既然收入都一樣,就表示你們的目標一致嘛!但是營運的成本卻從111年的1,000萬元增加了500萬元,哇!增加了52%耶!我講真的,你們雖然是一個半公家色彩的公司,但是我覺得利潤中心制、營利機制、將本求利的原則不會變啊!既然你明年度…… 如果按照我剛剛的意思,你說:「跟委員報告,明年度我們要向外發展,所以有很多的cost」,那你們應該在收入的部分也要展現出來,你們就展現個200萬元、300萬元,就說:「我們明年的收入也會增加,所以成本多了52%」,我覺得這個不太合邏輯啦!像剛剛林俊憲委員講的,你們是不是有2個人,一個人寫收入,一個人寫支出啊?互相不見面,然後再把預算書釘在一起拿出來,不過你們也對一下啊!不可能收入不變,但支出增加50%。憑良心講,當你們送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預算時,你們還是要講個道理,希望你們能夠說明一下為什麼成本增加52%? 請中華郵政公司說明。 江總經理瑞堂:報告主席,首先針對李昆澤委員的第8案簡單說明一下,Visa金融卡手續費的部分大概增加1.2億元,不過針對第8案,除了Visa金融卡手續費之外,其實還有一個重大的原因,就是棧儲包裝代理及加工費用的增加是因為111年起基本工資跟最低時薪都有調漲,而112年也要調漲,大概都是調漲4%、5%左右,所以我們希望刪減1,000萬元的部分看能不能不要減列?因為基本工資跟最低時薪今年有調漲,明年又要調漲。接下來,我一起講完可以嗎? 針對第9案林俊憲的這個部分,佣金增加最主要的…… 主席:講「林俊憲委員」,好不好?拜託一下。 江總經理瑞堂:抱歉,林俊憲委員的這個部分是關於我們今年的新契約保費收入較上年同期增加18.17億元,這是因為IFRS的原因,我們面對責任準備金不足有兩個處理方式,一個是增提責任準備金,一個是增加新的保險,如果增加新的保險對會我們降低責任準備金有幫助,因為這個佣金費用是針對新的保險付出的佣金費用,所以我們希望透過佣金提高,看能不能提高保額來縮減責任準備金的差額。 第三個是針對主席所提第11案的1,000萬元部分,這個承攬外包費編列200萬元,客服的費用,金額大概只有200萬元。客服費用同樣面對調薪、基本工資上漲的狀況,所以200萬元也是必要的,而200萬元金額也不多,這是我們的i郵購客服所支出的費用,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不用刪減? 主席:拜託,我們來這裡開會,對我們每位委員都要有基本的尊重,對不對?你也可以叫我魯蛋,但是待會兒會後再來嘛!對不對?開會的話,我覺得基本的尊重要有啦! 這個部分一定非刪不可,現在有4個案子,有3位提刪除,有1,000萬元的、2,000萬元的,有500萬元的,我們是不是就統刪500萬元,還是怎麼樣? 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尊重主席的裁示。 主席:有沒有要補充的? 林委員俊憲:沒有。 主席:我們統一刪除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剛剛有很多的問題,還要凍結5%,那就凍結5%,3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吳董,OK啦?沒問題嘛!我們剛剛討論的第8案到第11案就按照剛才的決議來處理。 接下來處理專業服務費第12案到第14案。 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第12案是有關專業服務費,編列預算11億8,207萬元,這項預算比起111年度增列了3,895萬元,也比110年度的決算增加了2,144萬元,這個部分我提案刪減500萬元,請郵政公司來說明這項預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什麼。另外,第13案的部分也請他們說明一下,這個是劉世芳委員的提案,以上。 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本席提的第14案是關於i郵箱的軟硬體研究,這個研究連續3年,每年都編600萬元,其實執行率也不好,你們明年還要再編600萬元去研究i郵箱。我想i郵箱這種東西我們關心的是它的使用率,i郵箱從2016年開始建置到今年7月底,郵局的資料是裝了2,408座。原本在疫情期間,網購可以說是生意最好的,應該是i郵箱使用率提升最好的一個機會,結果也沒有。i郵箱的使用率在2017年還有48.8%,到去年只剩下38%,使用率每況愈下。以在場的人員來做個民調好了,大家有用過i郵箱嗎?你知道你附近有什麼i郵箱嗎?已經建置5年了,使用率還沒有達五成,這很明顯實在是有待改善,所以本席的第14案是提案刪除200萬元,請中華郵政公司針對如何提高i郵箱使用率提出改善方案的書面報告,謝謝。 主席:我個人也有提第15案,一樣是針對新一代i郵箱的軟硬體設計研究案。我覺得很多的部分,在現在這個時代,如果沒有需求導向的話,那是閉著眼睛做啦!因為現在就是消費者導向的時代,而且連這個都已經快過了。這個世紀一開始就是消費者導向,以前是製造者導向,就是你們現在做的,只要找到地方,哪裡有空位,量起來不錯,接著就是拚業績,每一年把預算消化完,又多了多少郵箱,在跟委員或者內部報告的時候覺得這是一種成績,這種生產導向的概念,其實滿恐怖的,是真的浪費預算啊!你不管現在市場上流行的是圓型的杯子,你只說:「不好意思,我們工廠只有方型的杯子」,然後就可以生產100萬個,讓大家覺得你很棒,可是問題是沒有人買。 所以我在這邊拜託董事長跟總經理,這倒不是要責備你們的問題,但是要注重消費者導向,確實有時候消費者喜歡的地方、常用的地方,不一定找得到適合的空間,這是你們的挑戰,但是你們要努力去找,不要只設在方便的區塊。現在看起來你們在109年度審計審核的通知事項裡面,居然有791座使用率未達三成,421座未達10%,我覺得這個部分值得深思,再下一步你們要繼續增設的時候,坦白講,用這些預算,你們必須去考慮這個問題,這個是我們剛剛幾位委員的提案,還有委員有要補充說明的嗎? 請中華郵政公司說明。 吳董事長宏謀:我跟召集人還有幾位委員報告。第一個就是剛剛召集人提到的i郵箱這部分,林委員有特別提到使用率一直都偏低,不過這3年來,我們的使用率是從37%現在成長到43%,還不到五成,需要再努力。主要的原因是原來的設置地點也不盡理想,現在使用率低的我們會調整,會考慮放在使用場景和工作場景重疊的地方,大家都方便。為什麼我們說i郵箱是有未來性的?因為現在的物流從寄到收變成很多元,它是24小時服務的。當然我們也希望跟異業結盟,現在很多電子商務也都透過這個通路。所以i郵箱本身還有努力的空間,我們會持續提升服務的效率,目前我們經過調查,也是電配的發展比宅配快很多,現在大家較常用電配的方式,所以i郵箱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跟各位委員報告。 另外,剛剛李委員特別提到電腦軟體服務費,裡面最主要是配合資安防護系統及數位轉型,所以我們很多服務費需要增加。尤其是現在很多包括金融服務及資訊串接,其實資訊串接在資安防護上是非常重要的,這一部分特別跟委員報告。 江總經理瑞堂:報告主席,我再稍微簡單補充一下…… 主席:你們都解釋過了嗎?還有哪些委員的沒有對應到?都OK了嗎?都解釋完了,總經理要補充哪個部分? 江總經理瑞堂:應該可以了。 主席:可以了。這樣都說明完畢了,但是對預算還沒有說明,這樣是表示都可以嗎? 針對第12案至第15案,你們有去跟委員個別協調嗎?協調後能接受刪減多少?解釋完,你們還是要說明對預算的想法,好不好? 江總經理瑞堂:針對第12案,我們跟李昆澤委員辦公室有稍微溝通,辦公室有同意願意減列,不知道李委員可以嗎? 主席:還有林委員的,你繼續說。 江總經理瑞堂:第13案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你說第13案,還是第14案? 江總經理瑞堂:第14案,因為第14案及第15案是合併處理,我們是希望建議不要刪除,凍結預算20%,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第14案及第15案有併案。 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關於i郵箱,如果你們希望不要刪除,剛才董事長也說這個有成長空間,使用率有成長空間,那就訂出個目標來啊!好啊,我們可以不刪,你明年目標多少、後年目標多少,要準備提升多少? 吳董事長宏謀:請郵務處…… 林委員俊憲:我們並不是要刪你預算,而是希望這筆錢花得有意義。 在場人員:報告一下。這個補呈可以嗎? 主席:誰來報告?請拿麥克風報告一下。 王處長婉如:跟委員報告,我們會努力,明年提升使用率至50%。 林委員俊憲:你今年是多少? 王處長婉如:今年到目前為止是43%。 林委員俊憲:43%。那後年咧?你終極目標,提一個比較正式的…… 王處長婉如:大概以每一年成長10%為目標。 林委員俊憲:好。最後到百分之多少?200%? 王處長婉如:我們會積極去…… 林委員俊憲:不是啦!我們不要在這邊講,到時候時間到了講一講又不算數,你最好給我們一個書面說明各年度預計達成的目標,這樣子才有意義,好不好? 王處長婉如:是。 主席:好。明年計劃成長從43%到50%,明年空箱數預計增加多少箱?增加比例是多少?你們現在編的預算有編…… 王處長婉如:我們目前沒有編列預算要採購。 主席:所以明年不再增加箱子的位置,是不是? 吳董事長宏謀:調整,把使用率低的做調整。 王處長婉如:沒有,就是現有的優化、提升。 主席:所以是把地點不好的移開,是不是? 王處長婉如:是,現有的提升。 林委員俊憲:這樣達成率一定可以提高啊! 主席:我覺得最快的方式就是把箱子藏起來,速度就很快了!藏個10%移到自己辦公室,馬上提升10%。說真的,你們今天訂的目標,因為箱子移來移去,移到不見了,總數減少了,比例馬上升高。這個部分因為兩位委員在這裡,依現況你們今年空箱數到底是多少?以這個為基礎,對嗎?你不要說明年箱子減少500個,母數都減少了,這樣不行。 王處長婉如:不會,我們會維持2,408座,並且積極去做點位的優化。跟委員報告,今年度我們也積極點位優化了總共有131座,優化之後i郵箱平均成長率就提高到將近八成,所以我們會積極的…… 主席:明年預計優化多少箱? 王處長婉如:這個部分,我們會積極調查,針對目前使用率比較不好的來做優化。 主席:不是啦!還沒調查好喔?我們都幫你調查好了,你們還沒調查好?好啦,快一點! 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董事長及總經理,你們還是要加強督導i郵箱啦!你們這種作法其實是耍點小聰明,把位置比較不好的減少相關的數目,使用率當然看起來就會提升啊!我覺得耍這種小手段,不如務實地去做好i郵箱,看怎麼真正去推廣,我想我們幾個委員都有共同的想法。以上。 主席:好。這個部分訂定目標是50%,基於這一點我們就採凍結、不刪除。各位委員,我們凍結10%,然後提供書面報告,報告裡面要有未來3年內精確的年度目標,包括總箱數、怎麼去優化,裡面要有目標,不能說預算給了,你再回去想,這樣子沒有道理。 針對第12案至第15案,我們整個凍結10%,3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各位如果沒有意見,我們接下來處理租金與利息第16案至第18案。 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本席的是第17案是針對郵件處理─租金與利息,中華郵政公司現在好像都去租用郵政業務用車的衛星定位管控系統,如果你們業務上需要,去租這個設備是可以啦!但是為什麼預算編列到最後執行都差很多?你們最近幾年的決算數都遠超過預算數,以最近3年來講,有執行率136%的、152%的以及134%的,也就是說連續3年最後的決算都遠遠超過預算。過去3年這筆租用的租金支出編得都與實際差很多,到最後執行起來都遠遠超過,為什麼會這樣子呢?你的預算是怎麼估算的?編列要覈實啊!像明年度編1億5,000萬,夠不夠用?不要到時候又像這樣超過三成多、超過五成多,你明年編的1億5,000萬到底實不實際?所以本席建議,這個預算我們先凍結五分之一,請郵政公司提出書面報告才能動支。 主席:好,請中華郵政公司說明。 江總經理瑞堂:對於林俊憲委員的提案,我們遵照辦理,就是針對凍結五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的部分,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你同意得太開心了,我們感覺怪怪的,你知道嗎?凍結五分之一,這是整個利息租金,3個案子一併處理喔!五分之一大概是100億喔! 林委員俊憲:大概1億5,000萬,不多。 江總經理瑞堂:1億5,000萬。 主席:好。那其他案子你們沒意見吧?第16案刪減…… 你剛剛說這案子凍結五分之一,我理解了。劉櫂豪委員有溝通過了嗎? 江總經理瑞堂:有溝通。 主席:溝通狀況是? 江總經理瑞堂:我們希望是不是能減200萬,事實上因為今年有升息4次,我們預期升息的趨勢還沒停歇,也許112年還會繼續升息,這樣利息費用的支出明顯沒有調降空間。所以希望減列200萬就好,不要減列1,000萬。 主席:科目是利息與租金,現在是以整個578億元為單位? 江總經理瑞堂:不是,就是…… 主席:但劉委員櫂豪的基數是578億…… 江總經理瑞堂:但劉委員是減列1,000萬…… 主席:我知道,我是說標的是從這裡…… 江總經理瑞堂:對,578億。 主席:從這裡減會不會減到林俊憲委員那邊? 江總經理瑞堂:林委員的提案是凍結五分之一,提書面報告後才能動支,可以嗎?還是要一起檢討? 主席:我只是問你一下,因為578億是總數,對不對?當中是否包含租金與利息? 江總經理瑞堂:有。 主席:有?所以有可能會減到第2項嗎?但你們希望第2項不減,其他刪減200萬元,因為沒有統一處理的話就是……這樣好不好,第16案及第18案刪減200萬元,第17案凍結五分之一,以上3案均提書面報告,各位有無意見?好,就統統給大家書面報告。 接下來處理營業成本第19案至第22案。首先是林委員俊憲的第22案。 林委員俊憲:第22案提的是i郵購業務,目前經營狀況也很不好。對於這種新型業務,中華郵政都自己經營,還是委外?像i郵購,我覺得跟i郵箱一樣,中華郵政做這種新型數位業務都做得非常不好,不知道這是不是公家單位的宿命?明年度營業成本中與i郵購有關的部分為1,520萬,本席建議刪減500萬,凍結十分之一,請中華郵政針對i郵購業務如何收支平衡提出報告。你們現在每年都虧錢,對不對?大概要虧多久?預計哪一年會收支平衡?提出書面改善報告始得動支。 主席:各位委員對於營業成本有無意見?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針對第20案,工會希望我們能表達意見,像中秋這種大節日就是包裹很多的時刻,可否請中華郵政儘早公告、宣導符合處理量能的截郵日期,提前部署、規劃,避免發生員工有抱怨、歸責郵政公司之情形?爰此,第20案提凍結預算,希望中華郵政提供研擬人力備援計畫的書面報告。 至於第21案,就是之前本席質詢過的,機車載運過多包裹將增加風險與意外的發生,為避免意外發生,應研擬增加快包專投,並提出改善計畫,建立投遞紀錄,於3個月提交書面檢討報告始得動支。以上兩案均凍結15%。 主席:委員提案請中華郵政公司回應。 吳董事長宏謀:報告委員,剛剛林委員關心i郵購一直都呈現虧損,實則在111年10月底i郵購收入已較上年度同期成長32%,稅前淨利也轉虧為盈,達475萬元,所以這部分是有在成長,而且是轉虧為盈的趨勢。至於111年度營運成本大幅增加,是因為我們基層同仁調薪4%,還有非主管人員待遇調整致用人費用增加,所以這些費用的增加是必然的。我們現在一方面撙節開支,另一方面用人費用也比較高,可否請委員同意第19案至第22案不要刪減預算?至於凍結部分,我們再來提書面報告。 主席:剛剛中華郵政做了簡單的說明。 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董事長說今年會賺錢?賺多少?四百多萬? 吳董事長宏謀:475萬元,稅前。 林委員俊憲:這樣是百分之多少? 陳委員椒華:董事長,我的提案好像都沒有回復? 主席:我先問一下,吳董、江總,我剛剛你們問誰要回應,吳董說總經理,但我發現總經理連翻頁都來不及,你們到底有沒有準備?如果委員提到哪個案子,你們要回應一下,要針對委員的案子回應一下,拜託一下!陳椒華委員的兩個提案誰來回應? 江總經理瑞堂:第21案陳委員椒華所提的案子,我們有跟委員溝通,就是這部分凍結5,000萬。至於第20案也有跟委員這邊溝通,就是凍結1億元,就是這兩個部分。 陳委員椒華:你不只是要回復這個,你還要回復提案內容要怎麼處理改善?有沒有要做? 江總經理瑞堂:有,有要做。 主席:次長,他們沒辦法回答時,你要回答一下,若連內容都沒有看的話,現在要回答當然會來不及!這個態度不行,休息5分鐘。 休息(11時54分) 繼續開會(11時59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觀光局張局長有要公的話可以先行離席,不過還是要留一些人手在現場。我們審到哪裡? 江總經理瑞堂:就是第20案、第21案陳椒華委員的提案。 主席:現在有辦法跟陳委員回應一下嗎? 江總經理瑞堂:我簡單說明一下。針對第20案的部分,其實特殊節慶時,譬如今年中秋節,我們的郵件有大量積壓的情況,對此,我們做了一些澈底改善,因此在雙11時,積壓的情形就沒有那麼嚴重了。也就是說,以後針對特殊節慶,我們可能會預定截郵時間,例如中秋節前兩天、前三天就截止收寄件來消化,好讓收件人能在中秋節前確實收到郵件。 至於第21案,針對機車超載這部分,這是Facebook裡面的一張照片。後來我們經過查證,沒有一個人承認。當然針對這個我們也有一些改善方案,例如當郵件量多的時候,我們可能會將一些包裹的投遞讓投遞函件的人來協助,或者請稽查開車去協助,或是在郵務士投遞的整個路程中間弄一個中繼站,先請開車的人把一些載到中繼站,這樣就可以避免出現機車超載的情形繼續發生。 主席:中華郵政公司剛才已經做了說明,針對第19案至22案這4個案子,剛剛林俊憲委員有跟我說,你們設定i郵箱的目標必須要達到,這樣他就不刪減,我們就統一凍結10%,3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陳委員椒華:最低是15%。 主席:那就統一凍結15%,3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始得動支,有沒有問題? 江總經理瑞堂:可以。 主席:繼續處理營業費用第23案至第33案,總共有11案。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謝謝召委,第24案的部分是針對特定節日人力調度不足的情況,所以也是請郵政公司及早規劃,如果很可能出現包裹暴增的情形,需要去招聘臨時處理人力,而這樣的招聘也要提早去做規劃,這樣才可以降低郵務士的負擔,這是第24案的部分。 第29案是針對目前中華郵政採購掃碼槍一事,本席接到的意見是掃碼槍並不好用,甚至有些支局會用舊的,因為這樣比較省時間、比較不會出狀況,包括有一些印表機夾紙不斷,然後捷穎機車設計不良,這個部分是不是郵政公司的採購有問題?採購辦法是不是有檢討的必要?關於這個案子,請中華郵政能夠多多廣徵第一線同仁的意見,然後強化採購的過程跟驗收機制,也是凍結15%,3個月內提檢討報告。 第32案是有關性騷的問題,這個案子性平機制的處理出現瑕疵,今年某支局有性騷的爭議,在面談的過程中,郵政公司的處理是有很大的瑕疵,這個部分也有溝通、協調,所以請郵政公司能夠加強主管層級的性平教育,定期辦理性平課程,提交書面報告過來才能夠動支,這一案是凍結10%。 第33案也是跟性平有關,除了個案處理瑕疵的檢討以及再做處理外,有關性平調查委員會的組成適任性,以及整個高層的處理是不是有一些問題,本席希望透過凍結的方式,請郵政公司跟各地方支局重新再來評估整個性平的問題。因為包括個案的部分也有接到當事人的陳情,關於性騷的部分,當事人提到可能會有遭到報復的情況,顯然在處理過程中,這個問題真的還沒有解決,所以這兩個提案就是請中華郵政公司去嚴肅看待,然後妥適處理,包括機制都要重新檢討一下。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謝謝召委,首先是劉世芳委員的第25案,這一案是有關於旅運費,他提案刪減200萬元。另外是第26案,這也是劉世芳委員的提案,推展費部分他建議刪減100萬元,等一下再請郵政公司來做說明。 我的提案則是第31案,有關於112年度管理費用的預算,一共編列38億6,141萬元,我看勞動部的統計資料,中華郵政公司在111年度已經發生2件違反勞動基準法、4件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的違規狀態,我認為都會影響到郵政勞工的權益,應該要檢討改善。這個部分等一下再請郵政公司來做說明。 另外一個問題,郵政公司最近是不是以用人費不足來刻意研議要裁減各等郵局的收投人力,以及窗口的工作點等相關問題,來裁減郵儲工作員的名額,這個部分是不是會造成第一線同仁工作的壓力增加?關於這個部分,請中華郵政公司針對我所講的窗口以及投遞人力的檢討方案提出說明。我也要請教你們,相關人力的調整,有沒有跟工會進行溝通及說明?以上。 主席:謝謝剛剛兩位委員的發言,很多都涉及到基層最辛苦的第一線郵政同仁,這個部分,我們希望中華郵政能夠做一個具體的回應,請吳董事長說明。 吳董事長宏謀:針對剛剛陳委員的提醒,我做一些說明,關於節慶或特定節日人力的調配,我們會預為規劃,謝謝陳委員,每年確實都會有一些尖峰。第二個,關於採購掃描設備一事,這部分如果品質不好,我們會嚴格要求,因為採購品質是不能夠打折扣的,未來整個掃碼設備對於業務上的推動也是很需要的,謝謝陳委員。第三個,有關性騷的部分,除了加強教育以外,針對一些新進同仁,我們也會積極地提供一些講習。另外,個案輔導的部分,我們會去嚴肅看待,尤其有幾個個案的當事人,我們可能要會去做一些追蹤,以及提供必要的輔導。 至於剛剛李委員提醒我們勞安、職安的部分,我們今年都各發生兩件,其實看起來是不應該的。我們經檢討後發現,有的是因為發生受傷事故,結果在8小時之內並沒有去通報主管機關,這個東西都是需要再去加強的,尤其是整個基層的SOP,因為這裡面確實是有一些需要再強化的地方。勞安、職安部分也是一樣,它是不打折扣的,我們在108、109、110年,這部分相對比較好,但今年稍微多一點,我們應該要檢討。 另外,剛剛李委員提到我們的收投人力,包括投遞窗口整個人力的調配,這裡面我們一定要跟工會做一些協商,包括基層員工可能有一些勞逸不均的狀況,或者是有一些可能真的是你想像不到比較忙碌的工作點,我們也會優先跟工會做一些協商。另外,各責任中心局這邊,整體人力也會提供給他們,但是如果有一些困難,我們也會做一些協助。以上報告。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我問一下,我剛剛聽到第21案回答的部分,也就是機車載了那麼高的包裹,剛才的回答是說,那個是工會在放假消息嗎?是這樣子嗎? 江總經理瑞堂:不是,經過我們的查證,因為那裡好像是屏東,所以我們有到屏東去查證。 陳委員椒華:所以的確有那個事實? 江總經理瑞堂:我們有去查證,但是沒有人承認,沒有人承認有這件事情。 陳委員椒華:你們有查證?所以你們不知道那是真的,還是假的? 江總經理瑞堂:因為這個有可能是郵務士自己把一些包裹堆疊在機車上面,然後拍個照就貼在臉書上面。 陳委員椒華:所以你們找不到是誰啦! 江總經理瑞堂:對,因為沒有在路上發現。 陳委員椒華:所以並不是有人在放假消息,你們不確定? 江總經理瑞堂:不確定。 陳委員椒華:謝謝,第24案我可以改主決議。 主席:第24案,陳委員改主決議。 李昆澤委員有補充說明嗎?沒有。 繼續處理第25案及第26案。 李委員昆澤:這是有關旅運費跟推展費的刪減。 主席:容忍程度可以刪減多少? 江總經理瑞堂:旅運費的部分是因為疫情趨緩,國境也慢慢解封,是可以刪啦!是不是金額…… 李委員昆澤:刪50萬元。 江總經理瑞堂:謝謝。 李委員昆澤:第26案呢? 江總經理瑞堂:同意刪除100萬元,遵照辦理。 李委員昆澤:好。 主席:處理第30案,3個刪減案,我們一併來瞭解。協調得怎麼樣? 江總經理瑞堂:好像協調結果是凍結100萬元。 主席:怎麼是好像?針對第30案,你們是誰跟趙委員協調的? 江總經理瑞堂:第30案是凍結10%,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主席:有協調嘛?書面呢? 江總經理瑞堂:對,書面報告。 主席:有書面嗎? 李委員昆澤:你們跟趙委員的協調有書面嗎? 江總經理瑞堂:有,協調的時候有書面。 主席:在哪裡? 李委員昆澤:拿給召委看一下。 主席:就是趙委員簽字的那個…… 王處長君如:我們在協調的時候有跟委員講,我們在凍結之後會提書面報告。 李委員昆澤:你們是跟委員本人嗎?還是跟他的助理? 王處長君如:是跟辦公室的…… 李委員昆澤:你們就是跟辦公室協調,不是跟委員本人,我們不管誰當召委,基本上你們要有該委員簽名的書面,不然你們現在說有跟委員協調,其實並不是跟委員本人,而是跟委員辦公室嘛,這個應該要更明確。 主席:本席建議中華郵政,第一個,雖然你們是以公司的形式,不過既然預算還是要在立法院審,你們要來交通委員會列席,我還是請你們在拿到預算時要跟每位委員溝通,如果委員有任何的同意,在我們審查的時候,只要委員有簽名,我想每位召委都會予以尊重,如果你們沒有做這個部分,我覺得不太妥當。第二個,如果再加上現場的溝通,我是覺得下次你們對每位委員的提案要尊重,尊重的開始就是把委員的提案先讀一遍,把你們的答案先擬出來,如果你們沒有做到這些就來到現場,事前沒有拿到委員的簽字,事後又是這樣子,我真的覺得……。次長,你們有監管中華郵政嗎?我是跟你們建議一下,你們有一些是公務人員,也是從公務體系出來的,相信你們都很瞭解。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你們剛才好像沒有針對第29案回答本席,中華郵政是百年老店,這個部分真的要注意啦!已經回答了嗎? 主席:有嘛!董事長回答了,如果還不清楚,請事後再補充資料。 現在我們來處理,業務費用第25案刪減50萬元,第26案刪減100萬元,這兩案有沒有問題?沒有問題,其餘各案凍結10%,3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椒華:第24案改主決議。 主席:好,第24案改主決議,謝謝陳委員。沒有問題了。 繼續處理固定資產建設及改良擴充計畫第34案至第39案。第34案是李委員昆澤的提案,要補充說明嗎? 李委員昆澤:謝謝召委,郵政公司在112年有關於固定資產建設及改良的預算編列72億5,039萬元,主要考量過去有部分的專案其實計畫執行的狀況並不好,包括郵政物流中心、北臺灣郵件作業中心、郵政資訊中心等等,相關的預算應該要更加撙節。針對這個部分我提案刪減1億元,另外凍結1億元,1個月內針對過去固定資產建設及改良的辦理成效提出檢討的書面報告。以上。 主席:謝謝李委員。 李委員昆澤:不好意思,還有第36案劉委員世芳的提案,也請郵政公司說明。 主席:請中華郵政公司說明。 吳董事長宏謀:剛剛李委員提到A7站郵政物流園區,以前的執行的確有一些流標,所以進度落後,目前包括在上個月物流中心啟用,明年是資訊中心,後年是郵件處理中心及營運中心,這些都會以預期的進度來完工,現在每一項進度都是正常或超前,我們希望所編的預算能夠按照施工的進度去做支應,這部分向李委員報告。 另外這個案子,因為未來廠商也許施工的進度會加快,我們不希望屆時沒有錢可以支應,這部分是否能夠按照我們的預算來編列,用凍結的方式,提書面報告? 李委員昆澤:董事長的意思是你們專案計畫的部分在111年都有信心全數執行,當然112年也是相同的目標嗎?好。你們相關的建築部分可能也要會涉及到一些局屋的修繕,我本來是提案刪減1億元,那我就刪減500萬元。凍結的部分提出書面報告,之後解凍。 至於第36案呢? 主席:請總經理說明。 江總經理瑞堂:在今年7月的時候,物流中心已經完工啓用了,112年7月30日我們的資訊中心也會完工,另外兩棟一個是北臺灣郵件作業中心,一個是郵政營運中心,在113年5月9日大概也可以完工,我們會按照這個期程。另外三棟的進度其實目前是稍微有點超前。 李委員昆澤:是否可以併到固定資產的部分,就是剛剛兩個加起來500萬元,好不好? 主席:好,針對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我們整個來處理,就刪減500萬元,凍結10%,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各位委員有其他意見嗎?沒有意見。 謝處長世民:報告委員,針對剛剛我們董事長這樣的報告,是不是可以請委員同意凍結3,000萬,這樣可不可以? 主席:處長,你不要這樣超越董事長,你突然跳出來講話,我嚇一跳,1,000萬元好不好?就刪減1,000萬元,因為這個不當的發言。 陳委員椒華:不要啦! 李委員昆澤:就依剛才的決議,刪500萬元。 主席:我們還是要拜託,對於剛才處長突然跳出來講話,我們認為你們是一個有組織的團隊,你們幕僚的資料都交給總經理、董事長,我都沒意見,不過當他們都發言之後,都已經點頭了,這是不太好跳出來講話的時機啦!跟你們建議一下。 對第34案至第39案,李委員昆澤要發言嗎? 李委員昆澤:沒有,尊重召委。 主席:我們就刪減500萬元,可以調整科目,自己來考量,凍結10%,3個月內提書面報告,始得動支,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 接下來審查決議案,處理第40案。 江總經理瑞堂:遵照辦理。 主席:第4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41案。 江總經理瑞堂:第41案的「報告」改為「書面報告」。 主席:好,改為書面報告。第41案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42案。 江總經理瑞堂:將「檢討報告」改為「書面檢討報告」。 主席:第42案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43案。 江總經理瑞堂:改為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加「書面」2字。 主席:第43案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44案。 江總經理瑞堂:遵照辦理。 主席:第44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45案。 江總經理瑞堂:遵照辦理。 主席:第4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46案。 江總經理瑞堂:遵照辦理。 主席:第46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47案。 江總經理瑞堂:遵照辦理。 主席:第4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48案。 江總經理瑞堂:遵照辦理。 主席:第4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49案。 江總經理瑞堂:遵照辦理。 主席:第49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50案。 江總經理瑞堂:遵照辦理。 主席:第50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51案。 江總經理瑞堂:是不是可以把「設置郵政博物館嘉義館」這幾個字改成相關的展示館?因為這樣展示內容可以…… 王委員美惠:主席,本席要探討一下。因為嘉義市文化路郵局剛好在文化路夜市那裡,它在1927年成立,也被登錄為歷史建築物,最近外面的lobby在做一些工程,花了四千多萬元,因為疫情的關係,原定於10月7日完工,卻延宕至明年5月。本席覺得我們真的是不容易,因為文化路夜市有很多人會去,當初你們簡簡單單地就租給人家,本席認為你們會向別人買來將沒有使用的空屋予以活化再利用,為什麼嘉義市這塊地你們不願意好好地處理? 我覺得對嘉義市比較不公平的地方就是,每次局長調到嘉義任職的時候,都差不多一年多就退休了,因此無心去規劃文化路郵局的部分,所以本席要拜託你們看看要如何處理,因為我覺得他去嘉義就好像過水一樣,可能一年多以後就要退休了,那他還要再規劃什麼?這塊地就永遠都無法做好規劃。到了去年卻突然被標走,被標走之後又不合情理,於是我們也解約了,本席希望我們能夠好好利用這塊地,因為嘉義市最熱鬧的地方就是文化路夜市,就是你們郵局那裡,也就是中山路接文化路、民族路接文化路之間最熱鬧,本席認為你們應該要好好去規劃,因為真的好不容易你們有這塊地要來展示郵局長久以來到現在的演變,坦白說,你們有很多東西可以展示,本席認為你們要好好去思考與處理。 本席感到痛心的是,你們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一個規劃,到目前為止哦!真的到今天為止,你們都沒有一個規劃。主席,本席希望去嘉義市觀光夜市的時候也可以看到你們郵局長久以來的辛苦情形,早期是用手做的等等,你們要做好規劃,如果你們要請局長來規劃是非常困難的,局長沒有要規劃啦!已經過了好幾任局長,都是來一陣子就退休了,所以這個部分你們要好好考慮,不要做起來之後變成你我都擔心的蚊子館,所以你們要好好考慮可以在那裡做好,就像你們說的,高雄、臺北都有可能,嘉義有欠缺什麼?如果你們有心去做的話,我相信你們會做得更好,謝謝。 主席:謝謝王委員。王委員今天都坐在這裡,你們承諾一下吧! 吳董事長宏謀:謝謝召集委員、謝謝王委員。王委員關心嘉義文化路郵局,現在它是一個紀念性建築,這個對嘉義很重要,站在活化資產的立場,我們會妥善地去做一些規劃,現在我們在裡面已經有設教保中心,王委員也知道,有小朋友的教保中心,另外,未來我們希望在郵政這邊有一個展覽館。 王委員美惠:董事長,你提到教保中心,這是要作為裡面的其中之一,不過,本席認為中央單位像郵局、中油、警察局,裡面都是要設置教保中心,這些算是很多單位,我覺得真的不應該,說實在的,你們要警察局去設置一個,也要中油去設置一個,然後郵局也要設置一個,而你們所空出來的空間,難道嘉義市的郵局空出來的地方只有那裡嗎?而且我也覺得你們辦那個部分就只是整理一下,然後再委外而已,這樣只是更麻煩啦! 吳董事長宏謀:謝謝王委員。因為我們現在有一些空間,我來說明一下,關於我們的空間,因為現在少子化,小朋友都是國家的資產,我們會儘量將我們沒有在使用的空間,或者是使用率比較低的空間提供給社會大眾,我想這是正面的,現在就是我們回歸…… 王委員美惠:董事長,我知道你我都是講正面的啦!我現在要跟你說,剛才你有提到這一塊地,我跟你說,中央應該要聽地方的聲音,它應該去輔導一些要倒不倒、已經招不到學生的私立幼兒園,而不是要郵政去做這個部分、警察局也去做這個部分、中油也去做這個部分,我的意思是這樣啦!我覺得你們的工作已經很多了,如果還要分心在那個部分就會浪費那些時間,如果你們能夠利用那些時間去思考如何讓你們員工的工作品質更好、騎車更加安全、載東西更便利,我覺得如果把時間用在這裡的話,你們的成績應該會更好,我的意思是這樣啦!當然大家都是說真的,怎麼會說假的? 主席:重點是要用心做出特色,針對這個決議案,你們建議文字要怎麼修正?至於具體的方案,你們要跟王委員好好去談一下。 吳董事長宏謀:關於這個文字,我們希望用中華郵政設置相關的展覽館或展示館。 李委員昆澤:修正什麼? 吳董事長宏謀:就是修正為相關的展示館。 主席:最後一段? 李委員昆澤:請交通部郵政公司研議設置郵政博物館嘉義館,這樣就好了嘛,「研議設置」嘛! 吳董事長宏謀:研議設置。 李委員昆澤:好啦!你們研議之後,郵政公司再跟王委員開會討論關於嘉義市這個具有文化資產歷史建築的郵局,這樣就好了嘛。 陳委員椒華:主席,我也支持啦!就是請郵政公司積極規劃,畢竟時代力量第一次有市議員在嘉義市當選,我們後續也會繼續推動這樣非常有意義的部分。 王委員美惠:主席,我們請董事長回答一下這樣可不可以。 主席:就是再念一次?請說明一下。 王委員美惠:就像李委員昆澤剛才說的。 主席:是不是提請交通部研議設置?加2個字是不是?「研議設置」這樣可以嗎?你連研議都不想研議?不會吧! 吳董事長宏謀:「研議設置」,我們可以研議。 李委員昆澤:這樣就好嘛,然後在這個月底之前就跟王委員聯絡並討論相關議題,看看王委員有什麼建議,這樣處理就好了。 王委員美惠:謝謝主席及李昆澤委員。 主席:第51案請儘快處理,最好在農曆年前開個會,讓所有關心的委員都去,好不好?這要趕快發動一下。 第51案修正後通過。 處理第52案。 江總經理瑞堂:遵照辦理。 主席:第52案照案通過。 (協商結束) 主席:協商已經完成,現作以下宣告:一、今日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二、委員要求提供書面報告及相關資料,請交通部儘速以書面答復。三、如有委員對提案補簽,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另針對本日會議作以下決議:一、本日預算審查結果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二、本日通過的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調整。三、112年度交通部觀光局單位預算、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審查完畢。 現在休息,12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謝謝大家。 休息(12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