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3月16日(星期四)9時至12時19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范委員雲 主席(陳委員培瑜代):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12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3月1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27分 中華民國112年3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19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萬美玲  陳秀寳  張其祿  陳培瑜  黃國書  張廖萬堅 吳思瑤  鄭麗文  鄭正鈐  陳靜敏  林宜瑾  高金素梅 范 雲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李貴敏  游毓蘭  鍾佳濱  廖婉汝  莊競程  楊瓊瓔  王婉諭  李德維  廖國棟  鄭天財Sra Kacaw   洪孟楷  羅明才  邱志偉  江啟臣  張育美  陳亭妃  劉世芳  湯蕙禎  陳椒華  何欣純  翁重鈞  莊瑞雄  王美惠  孔文吉  蔡易餘    委員列席26人 列席人員: (3月13日) 教育部常務次長 林騰蛟率同有關人員 中央研究院院長 廖俊智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委員 陳宗權 銓敘部政務次長 朱楠賢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 李秉洲 (3月15日)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 吳政忠率同有關人員 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副處長 邱文隆 主  席:張召集委員其祿 主任秘書:陳錫欽 專門委員:朱蔚菁 紀  錄:簡任秘書 林素惠 簡任編審 蔡月秋 科長 蔡國治    薦任科員 李宗一 (3月13日)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教育部部長潘文忠、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政忠、銓敘部部長周志宏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列席就「解決高教人才斷層危機,如何塑造合理高教人才退休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張廖萬堅、萬美玲、陳秀寳、張其祿、陳培瑜、黃國書、吳思瑤、鄭麗文、楊瓊瓔、陳靜敏、林宜瑾、鄭正鈐、范雲、游毓蘭、王婉諭、洪孟楷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常務次長林騰蛟、銓敘部政務次長朱楠賢、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李秉洲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校園性別友善廁所是為照顧所有學生才提出的概念,並非僅為特定學生。為讓所有孩子都能在學校裡安心如廁,性別友善廁所之設計必須符合相關標準,包含各種便器須有完整隔間與隔層、須有完整概念說明、須妥善設計與安全設備、淡化性別刻板印象等要件,且須比以往廁所更加明亮、安全、友善、保護隱私,強化安全與即時協助學生之措施,減少意外之發生。「符合標準」的性別友善廁所後讓師生使用過都反應良好、共表支持,但未符合標準的反會造成學生、老師、家長之誤解、焦慮。因此,設置或改建校園性別友善廁所,不是放任學校隨意更換無障礙廁所掛牌或只把原男女廁打通就好,必須要有全國一致之標準、指引及檢核把關。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並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其對應細則之第九條,亦規定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時,應就空間配置、管理及保全、標示系統、求救系統及安全路線、盥洗設施及運動設施、照明及空間視覺穿透性及其他相關事項,考量其無性別偏見、安全、友善及公平分配等原則。推動「符合標準」的性別友善廁所顯為依法落實校園性別平等之重要方針,經查教育部已於第10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校園性別友善廁所及宿舍設置指引」,爰請教育部執行以下措施,並於6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一)1個月內將「校園性別友善廁所及宿舍設置指引」公告上網,於1年內宣導至全國各級學校周知,俾利協助所有學校、師生充分了解相關正確資訊。 (二)研擬提高「校園性別友善廁所及宿舍設置指引」之強制力,規定全國各級學校必須遵守指引。 (三)研議全面檢視指引訂出前已設置之性別友善廁所,4年內改善完所有「未符合標準」之廁所,確保其符合指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性別平等精神。 (四)參考「國立臺灣大學性別友善廁所設置準則及參考手冊」、「臺北市政府所轄機關構之廁所涉及不分性別設計之設置參考原則」等範本,1年內提出指引配套之參考手冊,後續追蹤每4年檢視更新。 (五)研議挹注經費,提高校園性別友善廁所比例(每年提升全國各級學校個別校內總建物覆蓋率5%,直到各級學校個別校內50%總建物皆有符合標準之性別友善廁所。) (六)參考無障礙廁所之規範,研擬校園性別友善廁所設置入法規。 提案人:陳培瑜  范 雲 連署人:陳秀寳  林宜瑾  張廖萬堅 二、有鑑於教育人才流失問題嚴重,根據教育部統計處統計,我國大專校院教授自106至110學年度間流失逾2千人,且專任教職年齡分布50歲以下之人員連5年下跌。另從國際比較來看,台灣之大專校院教授平均年薪約96萬元,與國際先進國家差距達3至8倍,各項訊息都顯示高教人才之薪資結構及退休等制度無法留住人才,對於台灣高等教育衝擊甚大。綜上,教育部應邀集相關部會,針對高教人才之薪資結構及退休年金制度召開政策研討會議,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張其祿  黃國書  林宜瑾  陳培瑜 (3月15日) 報 告 事 項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政忠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本日議程有委員張廖萬堅、陳培瑜、陳秀寳、鄭正鈐、黃國書、張其祿、鄭麗文、吳思瑤、林宜瑾、范雲、李貴敏、陳靜敏、湯蕙禎、萬美玲、高金素梅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政忠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莊瑞雄提出書面質詢。)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未達議決人數3人,議事錄暫不確定。 繼續報告。 二、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就「強化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競賽事宜之督導查核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騰蛟報告,報告時間6分鐘。 林次長騰蛟: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大家好。今日應邀列席就「強化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競賽事宜之督導查核機制」進行專題報告,謹向各位長期對體育事務關心與支持的委員,表示衷心的謝忱,並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體育業務督促及支持,謹說明如下: 壹、現行全中運組織運作機制 一、全中運之組織架構及權責分工 教育部為主辦單位,經遴選由地方政府承辦,依全中運舉辦準則規定,委託高中體總,組成全中運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組委會),辦理「全中運規劃、籌辦及執行」之輔導事宜,並主導「籌辦工作之運動競賽及運動禁藥管制」事宜。另由承辦之地方政府依規定組成「執行委員會」(以下簡稱執委會),負責辦理「各項比賽之規劃、籌辦及執行」事宜。 二、承辦縣市之遴選程序 有意願承辦全中運之地方政府,於舉辦2年前向本部提出申請,由本部設置全中運遴選小組,公開遴選承辦之地方政府;必要時,遴選小組得進行實地會勘,最終由本部公告遴選結果。 三、承辦縣市辦理全中運有關重要時程 承辦縣市至遲應於舉辦1年前組成執委會,前1年9月提送競賽規程及各項技術手冊,俾召開會議進行審查並完成程序後,由本部於11月底前公告。全中運於每年3月份辦理全中運部分競賽種類資格賽,4月份辦理全中運會內賽。 貳、本部前就112年全中運競賽場地會勘及實地訪視重點 組委會於去年及今年先後召開2次競賽小組暨輔導小組聯席會議,確認執委會辦理進度及實地訪視各類競賽場館整備進度,並於歷次會議中,提出包括共通性建議事項,及針對各種類場地會勘後之具體改善建議。 參、112年全中運場館及設備問題 一、近日發生2起案例說明: 因外界對於中正網球場地施工匆促及提出賽事場地材質等疑慮,認為國內現有草地網球場有限,非臺灣較普遍性的練習或競賽場地,經執委會整體評估後,宣布調整場地及延後賽程。另跆拳道對打賽3月12日上午開賽後因電子設備系統訊號感應發生問題致賽事中斷暫停,疑似不明原因干擾,後經進駐電信警察反覆檢測與排除問題,並更換競賽設備系統,已於同日下午4時30分恢復比賽。 二、場地工程驗收及相關規定 本次全中運於辦理網球資格賽初始,即出現競賽場地選擇的合宜性及場地驗收時間等爭議,另外,器材設備的相關問題(跆拳道系統訊號異常),本部體育署亦將列入後續輔導查核機制內檢討。 肆、後續強化全中運競賽事宜督導機制 為提升全中運賽會品質,本部提出三大項後續強化督導機制如下: 一、提前辦理承辦縣市之遴選機制期程 目前依舉辦準則之規定,有意願承辦全中運之地方政府,於舉辦二年前,向本部提出。為利承辦縣市籌備時間之充分,未來規劃朝向將遴選機制相關期程提前辦理。 二、加強督導工作事項 (一)強化組委會與執委會的合作平台。 (二)加強會勘之檢核內容及各項查核點。 (三)增加實地會勘輔導之密度。 (四)強化賽會場館修整建之管考機制。 (五)研擬賽會裁判(含裁判長)聘任管理之相關規範。 (六)增加工程進度檢核,強化示警機制。 三、強化承辦縣市之責任及功能 (一)競賽場地安全之確認與維護 (二)賽前最終確認 (三)應成立緊急應變中心 (四)執委會各組各部會之橫向聯繫應加強 伍、結語 基於保障參賽選手安全及賽事公平性為首要考量,對於近日來所發生場地的問題,本部已請新竹縣政府重新檢視所有競賽場地並掌握工程進度,要求執委會於賽會期間務須隨時注意各賽事場地安全、設備器材正常及人員安全,每日賽事結束後須進行檢視,直到112年全中運賽事全部結束為止。 本部體育署也透過此次檢討機會持續改善,期能為我國運動選手們創造一個安心揮灑實力的舞台,締造運動佳績,展現努力之成果。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持續給予本部支持與指教,詳細內容,請參閱書面報告,並祝各位委員健康如意,謝謝! 主席:在場委員已達議決人數3人,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之處?(無)無錯誤,確定。 接下來進行詢答,每位出席委員質詢6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列席委員質詢4分鐘;發言登記截止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上午10時30分前提出,並於本會委員均質詢結束後進行處理,處理提案時,如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萬委員美玲:(9時9分)次長早安。今天就幾個議題向您就教,第一個、112年的全中運是第一次將跨性別學生運動員納入參賽範圍,透過這次試辦來看一看成效如何,也看一看推動的過程當中有沒有需要調整或者要更細膩的地方。全中運在去年11月30日截止報名,到目前為止有多少跨性別學生運動員報名參加112年的全中運? 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騰蛟:全中運、全大運是首次辦理跨性別計畫,不過到去年11月30日截止為止,並沒有跨性別的選手報名。 萬委員美玲:既然這一次特別提出這樣的計畫,把跨性別的學生運動員納入試辦計畫當中,你有沒有想過到11月30日截止前一直都沒有人報名的原因是什麼?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之後我們還會針對原因的部分作一些分析,可能是過去全中運比較沒有選手做這樣的反映,主要是全大運的選手,不過到目前為止確實是沒有選手報名。另外也可能是因為有需求的選手沒有達到大會的比賽標準,或者是達到標準了,但因為他的個人考量而沒有來報名。 萬委員美玲:次長,跨性別學生運動員的參賽計畫也算是一個突破,但是計畫上路以後,您說的嘛!竟然都沒有人來報名,看起來也沒有很能掌握原因,我覺得有點可惜,你們提這個計畫的時候一定有些初衷,現在看起來這個初衷沒有達到,次長,會不會是因為定義模糊不清? 林次長騰蛟:跨性別的定義是自身性別認同與出生時的生理性別有差異者,無論是在青春期前、後,或者是接受過任何醫學手段介入,只要符合國際所規範的跨性別認定標準,基本上都可以報名。 萬委員美玲:好,我記得之前有跟你討論過,這個計畫出來之後其實引發不少家長擔心賽事、賽程的公平性及入學權益,為了要保障學生的入學權益,教育部也規劃未來甄試的時候,跨性別學生運動員會採外加名額,我覺得這個作法還不錯,因為外加就不會排擠。不過我覺得可能又疏忽了一個點,現在全中運前8名的選手可以取得大學甄試的資格,也是俗稱的體保生,但是我們還是一樣把跨性別選手納入前8名,這個時候有沒有可能發生所謂的排擠?原本他可能在8名內,但因為跨性別選手進來,造成他掉出8名以外,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去大學甄試的時候,如果學校只開2名名額,跨性別學生一樣可以去甄試,這中間還是會產生不公平的狀況,最近本席辦公室還是有很多家長反映這個問題,教育部知道這樣的狀況嗎? 林次長騰蛟:跨性別選手基本上還是跟一般選手一起競賽,當時一方面是考慮到根據IOC的10項原則,包含隱私權、無優勢推定原則,是跟國際接軌的。針對跨性別選手加入可能影響甄試的相關問題,基本上對於跨性別選手是採用外加名額,但是如果跨性別選手進到前8名而影響其他選手的甄試權利,其實除了全中運成績之外,事實上它也參考其他成績,所以全中運的成績並不是唯一的成績。 萬委員美玲:次長,對於學生升學的權益保障這件事情,孩子跟家長對於每一個條件都是非常在意的,本席非常支持人權、平權的相關推展,但我們希望這個計畫的執行要再細膩一點,因為這是第1年上路,目前沒有人報名嘛,沒有人的原因是什麼?對於家長擔憂的情況跟原因,我們要不要仔細想一想還有什麼可以改善地方?明年度我們還會繼續再推這個計畫嗎?明年還會不會再繼續? 林次長騰蛟:這個試辦計畫我們還是會持續辦理,雖然今年沒有選手報名,我們會持續檢討。 萬委員美玲:次長,如果我們還會繼續辦理的話,今年一整年我們有很長的時間可以把這個計畫想得更仔細,推廣的更縝密,讓大家可以在很公平的競賽或升學制度上,同時也讓我們的人權跟平權受到尊重。另外,請問次長有在看棒球賽嗎?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有看棒球賽,包含棒球經典賽第一天我也在現場。 萬委員美玲:很精彩嘛! 林次長騰蛟:是,非常精彩。 萬委員美玲:當然這次大家很高興、很感動,但也有一些遺憾,這次經典賽我們看到B組主辦國日本以及我們身為A組主辦國的賽程表,你看日本主辦國幾乎都是固定時段在晚上6點鐘,所以隔天有1天的時間可以休息、調整狀態,但是你看我們最後兩場是所謂的地獄賽程,也就是身體可能還沒恢復就要拖著非常疲憊的身軀上戰場、比賽的賽場,關於這樣的賽程我請教一下,為什麼我們沒辦法跟WBCI洽商一個對主辦國比較合理的賽程?又根據韓國媒體的爆料,我想次長應該有看到,其實韓國分在B組,但韓國媒體自己說因為日韓戰是票房保證、有看頭,他們用這個理由去說服大聯盟,所以南韓跟日本當時就編在同一組,由此可見賽程是不是可以溝通、協調的? 林次長騰蛟:有關棒球經典賽的賽事爭取,這次是由悍創依照商業機制取得賽事的主辦權,取得主辦權之後,賽程的安排…… 萬委員美玲:次長,您說這次是由悍創取得賽事的主辦權,也就是說,所有的賽事以及跟WBCI的協調過程都由它來協商、它來決定,是這樣嗎? 林次長騰蛟:對。 萬委員美玲:你確定嗎? 林次長騰蛟:是,有關賽事部分是由WBCI…… 萬委員美玲:我這邊有一個資訊,其實悍創是取得廣告跟售票的權利,也就是一個行銷的權利,但它有沒有權力跟WBCI做所有賽事、賽程的協商跟決定?有沒有? 林次長騰蛟:根據我們的瞭解,悍創取得賽事主辦權之後,賽程部分大致上已經決定了,不過我們的了解是悍創也有跟WBCI做一些洽商。 萬委員美玲:如果我的資訊沒有錯誤,在我的理解上,其實它可能拿到的是一個行銷權,它並沒有辦法跟WBCI協商賽程或重要的賽事,它是沒有辦法的,這是本席理解到的,如果沒有理解錯誤的話,但我希望次長理解清楚以後,會後給我確定的答復。如果按照您說的,我覺得更離奇了,行銷權也是它,所有的賽事、賽程都是它,為什麼我們全部交給民間主辦?我們要知道棒球是我們的國球,全臺灣人都風靡棒球,也是我們臺灣的驕傲,為什麼要給民間主辦?體育署在幹什麼? 林次長騰蛟:依我們的瞭解是美國大聯盟經典賽公司直接跟悍創協調,由悍創取得主辦權,源頭是來自於這樣子。主要的權利金部分也從2013年的100萬美金增加到這次的400萬美金,包含中華棒協及我們的職棒聯盟基本上因為權利金的關係大概有一些考量,所以後來由悍創取得。 萬委員美玲:次長,如果是因為比賽權利金高達400萬美金,所以您說中職或棒協沒辦法主辦,但至少由體育署來辦,對不對?政府擔起來嘛,這是我們的國球,你想想看,其實大家常常反映有很多錢都浪費掉了,400萬美金大概是一億二臺幣左右的權利金,我覺得你應該回去思考看看,這個難道不值得嗎?我們以後應該怎麼去做?如果我們把整個賽事全丟給民間公司去做,我覺得難免會有一些問題,如果我們重視這件事情,體育署的新署長也上任了嘛,我覺得教育部要把這件事情帶回去思考看看。關於這個問題,我們的新任體育署長也在現場,願不願意帶回去跟部長、署長好好研究?未來我們不要整個交給民間,這麼重大的賽事由體育署來主辦,這樣的方向您願意參考嗎? 林次長騰蛟:有關經典賽的部分並不是體育署或教育部丟給民間公司承辦,事實上我們瞭解中華棒協也有意願爭辦,只是時間點的問題,在它還沒開始爭辦過程之前,美國大聯盟那邊大概已經由悍創取得主辦權。 萬委員美玲:次長,我為您剛才所說的答詢下一個結論,我覺得政府的效率、政府的魄力、政府的積極度,拜託!比民間高一點,好不好? 林次長騰蛟:是,主要的部分就是…… 萬委員美玲:我們從這當中一起經歷了,但是留下的遺憾、留下的缺失,我們去檢討,未來才能更好,好不好? 林次長騰蛟:是,我們…… 萬委員美玲:今天把這些意見帶回去跟體育署署長、部長好好討論一下,我們期待下次有更好的表現、更好的合作。 林次長騰蛟:是,謝謝萬委員。 主席(范委員雲):謝謝萬美玲委員,後續需要的話再書面答復。 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陳委員秀寳:(9時21分)署長早,本席先請教您,如果今天署長是選手,參加比賽的時候因為場地、器材的關係,突然暫停比賽、不能比賽,不僅要枯等、枯坐6個小時,等比賽完、頒獎完已經是半夜,請問署長會有什麼感受?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鄭署長說明。 鄭署長世忠:我的感受也會非常不好。 陳委員秀寳:本席剛剛詢問的不是情況模擬,這是實際發生在選手身上的事情,假設互換一下,我相信署長也能同理選手以及教練們的感受。首先我要強調,在這種全國性的比賽賽事中發生場地及設備的問題,不僅讓選手枯等,還讓選手受傷,真的是非常荒謬!另外本席再請問,在跆拳道比賽的狀況之中,經過6個小時的枯等,後面決定繼續比賽,當時有沒有徵詢選手跟教練的意見?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當時是由大會裁判長跟技術委員召集現場的領隊、教練們來做一個技術會議,經過現場所有各隊的認同之後才做這樣的決定。 陳委員秀寳:署長,本席這邊要提醒的是遇到突發狀況的反應機制非常重要,大家都希望這個賽事順利進行下去,趕快比完賽,因為是一個流程、一個流程在走,但是比完到頒獎完都已經是深夜,真的是誇張!我們的選手在體力、精神都不是最佳狀態的情況下比賽,他們怎麼會有好成績?這樣公平嗎?比賽單位這麼不負責任、散漫的態度,簡直是在扼殺我們的選手!我們體育署的監督機制在哪裡?署長覺得在這個過程裡面,最致命的錯誤是什麼?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在賽程部分還是有檢討的空間,當下我們原則上尊重技術委員在現場的技術會議及大家的共識,因為牽涉的層面其實滿廣的。 陳委員秀寳:署長,這次全中運我們預算編列1億6,000萬元作為補助,其中也包含軟硬體的部分,讓主辦縣市自己分配。再來,我們在其他場地的整建也補助5,858萬元,所以此次的全中運補助這麼高的金額,卻搞到選手受傷,有的比賽場次還要枯等,真的讓人很失望!民眾一致感覺這是史上最差勁、最糟糕的全中運,是最不負責任的承辦縣市。我想請教在整個辦理賽事的過程裡,新竹縣有沒有向體育署提出求援?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基本上都由執行委員會將發生的狀況先在現場的技術會議做決定之後,再送到組委會做進一步討論,如果是重大事件,像場地更換這樣重大的事件,但因為新竹縣過去已經幾十年沒有舉辦過全中運,的確在經驗方面還需要加強輔導,這部分我們…… 陳委員秀寳:本席問署長,他們在主辦前、在舉行比賽之前,有沒有求援?有沒有向體育署表達他們的能力未逮或者場地有什麼狀況?有求援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都是突發狀況,所以他們一開始舉辦的時候,包括組委會委員跟執行委員會,其實辦比賽的狀況很多…… 陳委員秀寳:署長您的意思是說,在比賽之前他們也不覺得自己有哪裡準備不周到、完全沒有求援。 鄭署長世忠:的確是經驗的關係。 陳委員秀寳:放著這樣的缺失讓我們的選手受傷,甚至可能葬送選手的運動生涯,這次的主辦縣市是否應該好好思考要怎麼賠給選手一個完整的運動生涯?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在執委會這邊我們有強力的去監督他們,包括當天比完賽之後,有關選手他們所有的住宿都由新竹縣政府一手負擔,就是要他們負起責任,所以這部分我們在加強輔導當中。 陳委員秀寳:這不是住宿費的問題,本席建議體育署這邊也應該要有個機制,當發現主辦縣市怠惰或不積極改善的時候,你們應該要去追回相關的補助,因為它完全是抱持一個不負責任的態度,這樣舉辦比賽的心態就不正確,對選手也非常不公平,針對我們補助給他的經費也完全沒有辦法交代,他所做出來的跟我們補助希望他們達到的程度是完全不成正比的。 再者,體育署在這次的專報裡面提出審核機制,其中場地的部分也著墨很多,所以本席在這邊要提醒,不僅僅是場地,體育署應該針對所有的流程進行檢視,同時針對比賽流程緊急狀況應變的流程都應該全面考核,因為全國性的比賽發生這樣的狀況,不只是荒謬,簡直是笑話,還有本席要再次強調,其實現在只是資格賽,就發生這麼荒唐的狀況,從4月22日到4月27日才是正式開始比賽,全中運都還沒有正式開幕,就發生這麼烏龍、荒謬的事情,你們不能因為一個縣市不負責任的態度而出錯,讓全國的選手跟著陪葬,我覺得這對選手來講非常不公平。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會持續來監督、輔導。 陳委員秀寳:你看網球選手受傷的事件跟跆拳道比賽發生這樣的狀況,而且承辦縣的縣長本來還預定要出國去紐西蘭,結果因為飛機故障上不了飛機才出不了國,他這種完全擺爛,把爛攤子丟給下屬去收拾的不負責任的心態…… 鄭署長世忠:所以我們在事情發生的當下,馬上打電話給縣長,請縣長能夠出來全面協調,希望能抓緊賽事的各個層面…… 陳委員秀寳:他剛好是因為飛機壞掉沒有出國,所以才讓你留得住人,不然他人已經在國外了,這麼不負責任的態度,其實真的讓民眾一致認為是史上承辦全中運最差勁、最爛的縣市,體育署這邊應該有相關的機制來考核、監督他,而且我不知道你們在遴選的過程,到底他們有什麼強項得以取得這次主辦的資格?在整個籌備的過程裡,你們都沒有一個考核的機制來要求承辦方在取得資格之後,針對所有場地、人、機制部分加以審慎考核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在2年前一開始進行遴選時,我們其實有一個評分表的幾個項目,包括它的財務狀況、周邊設施、各個配套措施,我們也是經過兩次遴選之後,最後才投票產生出來,但在評選出來組成組織委員會之後,其實會透過各個委員會的機制,包括競賽委員會、輔導委員會去做輔導。 陳委員秀寳:所以在他們提出申請時,甚至在整個過程裡面,他們能夠把申請的過程做得很漂亮,可是實際上最後做出來成績卻很糟糕。面對這樣的縣市,類似的狀況以後不能再發生,我們有沒有什麼更嚴格的考核機制?像這種不合格的主辦單位,是不是可以及早透過什麼樣的機制做應變?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們現在是儘量朝向徵詢有多次舉辦運動賽會城市的意願,因為舉辦全中運比較會消耗整個縣市政府的人力、物力跟財力,有意願承辦的城市其實不多,但是我們會繼續主動去徵詢比較有能力的大城市來協助。 陳委員秀寳:當然該縣市很多年沒有主辦,他們有主辦的機會我們不是沒有給它,可是給它機會之後他並沒有好好地把握,還出了這麼多荒謬的錯誤,讓我們選手受傷,讓我們選手在比賽選拔的過程中受到這樣的待遇,對他們來講是很殘忍的扼殺過程,所以體育署也應該負起監督的責任,這麼差勁的主辦方,我們應該要有因應的機制,誠如本席說的是不是追回補助,或是有一個怎麼樣的機制,以還給選手一個公道,這個部分體育署要研議,不能讓這樣的狀況再發生!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會帶回去研議。謝謝! 陳委員秀寳:就麻煩署長了,以上。 鄭署長世忠: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發言時間4分鐘。 李委員德維:(9時30分)次長,新竹縣承辦全中運竟然發生這樣的事情,因為前面有委員認為縣長擺爛,我想請教之前唐嘉鴻選手受傷的時候,教育部部長在哪裡? 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騰蛟:我們部長當時應該是在教育部。 李委員德維:他是不是擺爛?他有沒有去現場?教育部是不是擺爛? 林次長騰蛟:之後我們署長曾前往慰問唐嘉鴻選手。 李委員德維:什麼時候去的? 林次長騰蛟:當時洪副署長也在場,並且緊急跟教練、選手做一些的聯繫和慰問。 李委員德維:就這部分本席要提醒你們,我認為承辦這些體育運動賽事都非常不容易,如果有錯就要改,沒有問題,但要是無限上綱到首長擺爛的話,本席就覺得有點可笑。我們去年東京奧運的成績非常不錯,其中有兩個項目是以前沒有得過獎牌的,而在去年第一次得獎,次長知道是哪兩個項目嗎? 林次長騰蛟:包含高爾夫和體操。 李委員德維:是拳擊黃筱雯得獎,這部分想請教次長或署長,據本席了解LPGA今年沒有辦法在臺灣舉辦,這件事情署長知道嗎?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鄭署長說明。 鄭署長世忠:我曉得今年沒有舉辦。 李委員德維:那您知道主要原因是為什麼嗎?也就是為什麼沒有繼續授權臺灣來承辦LPGA相關的賽事?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目前這部分我還沒有掌握到。 李委員德維:好,沒關係。我們去年奧運真的非常不容易,男子高爾夫球部分拿到銅牌,黃筱雯在拳擊賽這個項目分也是首次拿到獎牌,我們覺得非常不容易。其實就全世界來講,高爾夫球是一個轉播比賽看的人非常多的項目,過去我們在女子高爾夫球這部分都表現得非常好,高爾夫球也是少數奧運中職業選手可以參加的項目,所以要麻煩次長跟署長研討如何協助國內相關高爾夫球或拳擊項目,像這種奧運有機會奪牌的項目,在這邊本席再次希望次長回去跟部長報告,是不是可以多關心相關協會的狀況?另外,在LPGA臺灣女子職業高爾夫球賽的部分,目前相關的制度、系統是比較穩定而且上軌道的,但男子的部分真的需要教育部、體育署給予更多的協助跟幫忙,不諱言的,奧運能夠得牌的項目也不過就是這幾項,而且下一次奧運根本沒有空手道項目了,所以我們這一次奪牌的項目在下一次奧運比賽中會有些賽事項目不舉辦了,但是無論高爾夫也好或拳擊也好,這些都應該繼續存在的,所以這個部分拜託教育部包含次長跟署長能多多關心,好不好? 鄭署長世忠:沒問題。 李委員德維:好,我的質詢時間差不多了。謝謝主席!4分鐘剛好。 鄭署長世忠: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培瑜發言。 陳委員培瑜:(9時34分)我們就快速切入主題,第一個部分想請問署長、次長,這兩天新竹發生的事,我相信兩位都已經清楚了。我們在網路上看到福山國中這位選手的母親在隔天照顧完孩子後有發文,不知兩位是否有看到這位母親的發文?請問看完的感受是什麼? 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騰蛟:我們真的也非常遺憾,也全力做好善後相關事宜。 陳委員培瑜:其實我第一時間看到這位母親的發文時,我心裡想的是,當臺灣推動108課綱,當我們口口聲聲說在意兒童人權時,可是我們又看到在不同學術能力上有如此突出表現的孩子卻因場地因素遭受傷害,我覺得非常心疼!我也拿這張照片跟我家小孩討論,他們說其實很多體育選手在學校,像福山國中因為有體育班,所以照顧還算良好的。但在一般學校裡,對於很多選手的照顧本來就很缺乏,我相信體育署或次長對這些情況應該是知道的,只是這次是在新竹縣政府所承辦的全中運球場上出包!我認為我們在很多相關機制上的考慮與設計,我們大人應如何為孩子設計一個更好的運動空間?其實不只是選手,非常多的孩子都需要這樣的空間,不過這次是透過新竹縣全中運來突顯出問題!請問署長、次長,看到這些新聞時,包含剛剛看到的跆拳道場地,非常多相關的選手、教練及家長都出來反應。站在家長的角度,我想請教署長、次長,體育署或新竹縣政府到底要給孩子或選手什麼樣的保障?什麼樣的未來?在後續的相關機制上,我也知道相關部門會說會有相關機制,可是我們要考慮到選手的生涯發展。我想大家都非常清楚,所以想請教署長、次長,就這部分來說,目前究責進度為何?相關後續協助的進度又如何? 林次長騰蛟:一方面當然確保選手參賽的安全,讓選手的努力能在賽場上有最大的發揮,這是體育署,包含承辦單位所要努力的方向。至於此次不幸的事情發生後,體育署也與承辦執委會積極針對受傷選手後續相關之醫療照顧,以及選手希望4月份之後能夠比賽的訴求做處理,考慮到時間問題,我們對賽程上做了適當調整,而後續醫療保險也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陳委員培瑜:聽起來好像只針對這位選手,可是我覺得應該更全面地檢視現行的相關機制!第一,是否協同新竹縣政府?我以前在學校當老師,或在地方上陪伴很多孩子與家長團體時,看到很多長官來致詞說,縣政府是大家的大家長,這讓我很想問這位家長你現在在做什麼?對於新竹縣政府的相關究責,目前規劃為何?如何給予選手補助?這件事對選手、對家長、對選手的同學,甚至是選手的同儕所造成的負面影響,我相信大家可能因此沒有信心再站上那個場地!目前我們只看到高雄市政府站出來捍衛選手的權益,身為家長我真的不忍心讓我的孩子踏上那樣的球場!因此,在後續相關處理上,除找出問題背後原因,進行究責與檢討外,是否有機會在六個月內提出固定的體育工程審查機制?在今天的業務報告中,我看到非常多的詳細規劃,可是那些看起來都非常空泛!所以我想知道,針對日後承辦的體育單位、縣市政府,是否有相關機制能給予協助? 接下來我要談的是,每一次的承辦單位,執委會主委均為當地的縣市長,但我們不可能讓主委每一次都來體育署開會,所以業務報告中提到提高與會層級,但要如何提高層級才能讓選手、選手家長、選手的同學以及所有未來有機會踏上全國賽事的年輕選手都願意相信,大人真的為他們準備好了?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根據舉辦準則的相關規定,賽事舉辦完畢後會召開檢討會議,研提相關檢討報告。針對此次籌辦比賽之相關缺失,將納入檢討報告中,要求承辦的新竹縣進行確實檢討!至於後續的相關督導機制部分…… 陳委員培瑜:這一次的相關督導與後續究責一定要新竹縣政府府負責,其實現在還在資格賽期間,後面還有正式賽事要開打,我真的不敢相信當家長看到前一位還在打資格賽的選手出狀況時,怎麼放心讓自己的孩子踏上每一個比賽場館? 林次長騰蛟:從下禮拜開始,我們會針對所有的場館,不只是全中運,包含全大運在內,對所有場館進行總檢查,務必確保在賽事舉辦前所有場地均能符合相關規範! 陳委員培瑜:所以有機會在六個月內提出相關的審查規劃機制? 林次長騰蛟:我們目前正在做整體檢討,希望能強化相關機制,委員希望能在六個月內提出強化機制這點,屆時我們可以提供給委員做參考。 陳委員培瑜:謝謝次長!我們來看下一個部分,同樣和體育有關。不知署長或次長是否記得去年曾發生柔道教練摔死幼童一事?由於這件事很悲傷,所以我們就不談細節,但在悲傷的事情發生過後,我們必須回來檢討體育教練及體育教練相關證照事宜;在事情發生後,單項協會曾表明,就算教練沒有合格教練證,也可以執行教練工作。只是當我們回頭檢視所有相關法規時發現,竟不包含以契約聘任的學校兼任、校隊、社團教練,也不包含道館教練!家長們把孩子送到外面學習各式各樣的才藝課程,對那些我們稱之為教練、老師的,目前卻沒有相關的管制規定,亦無證照規範可以作為給家長與孩子們的保障!不知體育署與次長是否就此做過相關的討論與研議?目前有無具體的制度要求這些教練必須具有專業倫理,及對兒童人權、對安全訓練的知能?這部分完全是匱乏的!過往臺灣在面對選手變成教練時,好像只要專業能力夠強就可以了,以致相關的討論沒有往下進行,如此對於兒童人權的保障、對兒少身心發展會有非常大的問題!爰此,本席要求教育部,可否從現在開始,明文禁止沒有教練證的人開課、授課、指導、訓練?我知道這樣稍微有點強硬,但如果不站在這個角度為孩子、為家長爭取相關的空間與保障,那麼我們真的很難想像還有多少孩子會在校內或校外,讓沒有合格教練證,沒有合格專業知能訓練者把我們的小孩帶到另一個可怕的訓練地獄去! 在教練部分,在缺少安全知能,缺少專業倫理的指引下,也沒有不適任規定的統一評量標準,甚至連最低標準都沒有!我可以想像,臺灣很多家長不捨得也不願意把孩子送上學習體育的路!這對於我們談108課綱教改、,談兒童人權,甚至對整個國家社會來說,實在非常荒謬! 再者,從這位教練身上可以看到,我們沒有教練不適任人員資料庫與處理機制!現在在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我們已經有相關資料庫;但在教練這部分完全沒有!我們可以想像,一旦有教練在這個縣市出了問題,他大可以到別的縣市去,甚至改個名字,這點教育部應該也可以想像得到。 另外,在陪伴小孩時,需要具備兒少體育的特殊專業發展,可是我們卻沒有在這些教練身上建立專業證書機制的可能!大家都知道臺灣的教練,特別是老一輩教練有很多不是很明白何謂專業知能,也不清楚何謂兒少權益,他們在體育訓練過程中會有很多暴力來對待選手,不管是語言暴力或行為暴力,這在國外已經有非常多案例可以參考,不知體育署或教育部對此是否有相關規劃?本席在此鄭重提出,請體育署或教育部於三個月內提出相關的修正草案?有無可能? 林次長騰蛟:向委員報告,針對學校聘任,不管是學校課程或社團等…… 陳委員培瑜:包含校外非常多的才藝班、道館、場館在內…… 林次長騰蛟:對校內的部分,我們要求一定要有教練相關規定。至於校外部分,因為屬民間相關團體…… 陳委員培瑜:但是很多單項體育協會可以給予協助,只是要不要做而已。 林次長騰蛟:我們希望家長如果送孩子去道館上課時,應該檢視一下教練…… 陳委員培瑜:不可以把責任推到家長身上!這個說法對於家長來說非常殘忍! 林次長騰蛟:我們會加強宣導…… 陳委員培瑜:這不能只是加強宣導!可否請次長回去研議?我真的無法接受請家長自己好好檢視的說法!我們回到剛剛那個柔道幼童的案例,當時舅舅就在旁邊,但舅舅有能力跟教練fight這件事嗎?當他提出時,教練是否願意相信家長的判斷?這種現場的權力關係,我想次長不會不清楚! 林次長騰蛟:這部分我們會來研議。委員提到有關兒童安全訓練等問題,我們會納入教練的值勤訓練及定期回流訓練上,至於不適任教練部分,則可以等同教師不適任通報系統,這些我們都已經修改相關法規辦理。至於委員提到3個月提出相關資料的部分,我們會再提供給委員參考。 陳委員培瑜:好,謝謝! 主席:針對陳培瑜委員還不滿意的部分,請次長和署長再跟委員好好溝通。 陳委員培瑜: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陳培瑜委員的質詢。 請陳委員靜敏發言。 陳委員靜敏:(9時45分)署長好,辛苦了,真的是壞的職缺。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鄭署長說明。 鄭署長世忠:我盡力服務。 陳委員靜敏:署長一職懸缺了527天,好不容易盼回署長,結果一上任就碰到這些鳥事。當然,現在真的出來很多新聞,我也知道這些都是在署長上任之前發生的事情,既然署長已經上任就要責無旁貸地一力承擔。 全中運的問題大概是場地在惹禍,讓這些年輕未來有potential的網球選手都要棄賽,甚至在很多場地的檢驗上even資格賽都開打了,都還可以看到場地還沒有ready,甚至連電子設備感應的問題不論是在心態上還是在表現上都會影響到球員,其實都影響非常大,特別是在網球選手出事以後,連網球大哥大盧彥勳都怒了。主要的問題是,當大家聽到「這個問題到底是場地不好,還是根本沒有讓選手有機會熟悉場地」這一句話時,這在我們護理相關學門裡就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叫做victim blaming對吧?明明就是場地沒有做好,卻還說是對方沒有去熟悉場地,所以出了事就覺得對方好可憐,我們一定要負起相關的責任,可是選手未來的職涯衰敗了,這些都對他有非常大的影響,政府怎麼可以以上對下地告訴人家說,發生這件事我同情你,但你也應該要去熟悉場地。可是場地到開賽前明明根本就沒有機會讓小朋友試打;然後現在居然跟小朋友講是你沒有去熟悉場地,這對小朋友的生涯影響有多大啊! 以整個期程來看,3月4日選手因場地的問題受傷而棄賽,但是事實上是,到3月3日場地才完成人工草皮,而且舖沙還不平,根本也沒有機會讓小朋友試打;到了3月7日開始檢驗的時候,縣政府才掛出該場地暫不開放民眾進入,連民眾都不能夠使用的場地,居然要讓未來有職涯發展的選手進去打。更糟糕的是,場地上的網球設施和設備都還沒有整備,聽說是不是要移到竹南? 鄭署長世忠:是臺中。 陳委員靜敏:所以這些選手又要 travel,他們訂的旅館這些都白訂了嗎? 鄭署長世忠:臺中應該是選手們熟悉的場地。 陳委員靜敏:可是有全國的選手,請問是誰熟悉啊? 鄭署長世忠:他們比較熟悉硬地的球場。 陳委員靜敏:所以很大的問題是,這些東西對他們未來的performance都會造成很大的影響,特別是跆拳道,雖然說要確定沒有問題的時候才會讓選手開始比賽,可是不論是心理還是生理的疲憊度,絕對都會影響到選手們決賽的成績。請問署長,真的有把握讓全中運在4月22日開幕,並在4月27日完美落幕嗎? 鄭署長世忠:我們正在加強實施全面的總體檢,輔導委員跟競賽委員都會強力監督。 陳委員靜敏:謝謝!主辦機構真的要承擔起這樣的責任,但我認為有個比較大的問題是,why?為什麼是新竹縣?如果不是這樣子ready,你們當初為什麼會選新竹縣?當然,在您的報告裡有提到這是一個公開遴選的程序,在這個公開遴選程序裡有一個組委會,還有一個執委會,組委會的確是要負起輔導跟監督的責任,問題是執行委員會有沒有落實去執行?我去調了相關資料出來,知道新竹縣為什麼很想承辦,因為承辦了睽違47年的賽事以後,就可藉此改善整體的設施設備,但更重要的是體育署到底撥給新竹縣多少錢? 鄭署長世忠:用於舉辦整個賽事跟資本門的部分有1億6,000萬元。 陳委員靜敏:看起來新聞報導可能有錯誤,但是我們也看到東京奧運申辦成功的時候大家欣喜若狂,因為這部分的費用對他們來說就是一筆很大的經費來源。 體育署在109年就已經擇定由新竹縣承辦了,但2021年5月的時候卻可以看出場地其實是有問題的。以現在的組織架構來說,執委會的確應該定期開會、定期監督以確保場地是不是ready,但是我聽說縣長本來3月7日到3月14日是要出國的,有這件事嗎? 鄭署長世忠:依照新聞的報導應該是。 陳委員靜敏:您要負責監督啊!如果執行期間,在場地都還沒有ready的情況之下縣長就要出國,這是多大的一個問題啊! 鄭署長世忠:一般縣市承辦賽事的時候,通常會由副市長或秘書長進行跨局處的協調跟監督。 陳委員靜敏:是,所以他們有跟您回報縣長要出國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那個時候我還沒上任。 陳委員靜敏:你那時候還沒上任,所以我應該問誰呢?不過現在的確看到,縣長是地方官,如果在他的地方發生這麼大的事情,他卻還要出國,這真的是不可思議。 看了整個經費後,體育署也應該要不定時地抽查,而經費補助辦法也的確告訴我們體育署有抽查的權責,請問體育署抽查了沒有? 鄭署長世忠:目前已抽查了兩次,去年跟今年2月都有去抽查。 陳委員靜敏:非常好,還請貴部於兩星期內提出檢核的相關報告。更重要的是,根據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經費原則第十條之二,在新竹縣政府沒有改善場地的狀況之下,可以暫緩撥補該經費,甚至可以廢止其後各期經費的補助。此外,經費補助辦法第十條之一中的「得」是不是要改成「應」?既然你們是主管機關,你們就應該要去確認場地是不是足夠的,可以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會帶回去要求。 陳委員靜敏:非常謝謝署長,你非常有肩膀。最後我關心的,當然是馬上要在5月6日到5月10日舉辦的全大運,我們不希望這樣的憾事再次發生,而承辦的中原大學已經如火如荼地進行了。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我已經親自介入,希望他們在選擇場館上可以做一個總檢視。 陳委員靜敏:非常好。 鄭署長世忠:因為過去承辦的縣市會希望透過中央的補助改善縣內現有的場館,但是我最近已經責成同仁,在未來的遴選機制上,還是要以選手的角度而不是以縣市的方便性來考量。 陳委員靜敏:知錯能馬上改,我覺得這樣非常好。最後的一個小問題是在安全的把關上,我們發現全大運的計畫書跟全中運的計畫書是不一樣的,譬如全大運的計畫書中有告知要設醫護站,而且明定要有幾名醫生及幾名護士,但是在全中運的計畫書裡卻沒有,也沒有告訴我們第一線緊急處理的狀況要怎麼做,我覺得這是非常危險的。這種全國性的運動賽事是不是應該要有統一的規範?除了確保整個運動員的安全以外,觀眾的安全也非常重要。 關於對運動員健康的把關,因為我是護理人員出身,知道在學校的養成教育裡要怎樣讓學校教育就重視這件事,特別這些都是學童。過去學校都有開設所謂健康與護理的課,且是由具護理背景的人來擔任老師,但是在目前的三百多位老師裡面只有二百五十多位有護理背景,足見有非護理背景的老師進來,我覺得這一點可能要請教育部研議。如果要為運動員把關,這樣做是非常危險的,因為這方面的教育本來就應該要普及,小朋友自己都要知道怎麼自救。像這種路跑活動都有規定,但全國性的賽事卻沒有,所以是不是請署長……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我本身也是醫事人員,所以我對這個很重視,所以剛剛委員講的我非常認同,在路跑賽事的部分,其實過去我在輔導萬金石馬拉松和臺北馬拉松的時候,做到每500公尺就有1個EMT和救護人員…… 陳委員靜敏:對,是啊!可是…… 鄭署長世忠:所以其實我是很強調這個部分的。 陳委員靜敏:我們全國性的賽事你都沒有在這上面有一個嚴格的規定…… 鄭署長世忠:是。 陳委員靜敏:所以我覺得這個可能要拿回去重新再檢討一下。 鄭署長世忠:好。 陳委員靜敏:最後一個就是教育部帶頭低薪,你看到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補助基準,護理師每小時300元,署長,基本工資多少錢啊! 鄭署長世忠:也是200多元。 陳委員靜敏:真的太過分了!真的太過分了!你看其他的地方,你知道臨時支援的每小時的時薪都有800到1,000,你只補助人家2、300,會有人願意去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帶回去檢討。 陳委員靜敏:好,謝謝! 鄭署長世忠:謝謝委員! 主席(陳委員培瑜代):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林委員宜瑾:(9時56分)署長好。我們體育署去年為了拉抬運動風氣,所以有宣布要增加全中運的補助經費。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鄭署長說明。 鄭署長世忠:委員好。是。 林委員宜瑾:從原本的7,000萬一口氣提高到1億6,000萬。新竹縣這回是睽違了42年再度舉辦全中運,所以去年它也反映了它有很多球場有長年失修的問題,包括縣立體育場、體育館、游泳館等等,我們體育署也允諾核撥2.18億來挹注修繕,我相信在全運會開幕前體育署能幫的都幫了,但新竹縣政府最後呈現的是狀況連連,甚至連最基本、最重要的選手安全都沒有做到,這其實令體育署真的是情何以堪! 我們看到網球場的場地釀成選手受傷,比賽決定延期,原本賽場打算移師到竹南,昨天再度更換場地,說要到臺中球場舉辦,但現在我們如果上全中運的官網,網球比賽資訊還停留在舊的資訊,完全沒有被更新。 上週末的跆拳道比賽,電子設備出現異常,沒有辦法顯示選手的得分,比賽一度中斷,甚至動用到電信警察來。署長,我知道你很有心,在跆拳道對打項目設備出狀況的當下,您本來在HBL的決賽現場,還為這個馬上趕到新竹去坐鎮,不過同樣的,這些電子設備難道在賽前不應該進行測試嗎?最後是整組電子設備更換,比賽繼續進行,但是比賽就進行到深夜才結束,所有的選手、家長、老師都身心俱疲,而且選手的表現也一定會受到影響。這個是我納悶的地方,比賽一定要當天結束嗎?沒有更好的處置措施嗎? 網球場地和跆拳道電子設備接連出包,新竹縣政府在競賽場館和器材設備上賽前就明顯地準備不足,現在發生問題,體育署一直在妥善善後,我們當然重點是要防範未然,所以我們再來一定要檢視我們預計要開賽的重大賽事準備的狀況如何。署長,我剛剛跟您提問的那個部分是不是先請你回答,我們再來看未來怎麼處理。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特別針對跆拳道的部分,前幾天發生事情的時候,我有跟楊局長建議,以我過去辦全大運的經驗,我都會要求廠商在1個月前要開始保養它的儀器,因為過去的全中運、全大運的確陸陸續續發生過這樣的情況,但是去年全大運在國體大的時候就很順利,因為我們做了這件事情,所以這個部分我會提供給他建議啦!再來是…… 林委員宜瑾:比賽為什麼那1天一定要結束? 鄭署長世忠:就這個部分我剛剛其實有回答了其他的委員,就是當下他們其實有召開技術會議,裁判長和技術委員,還有各隊的領隊、教練其實有坐下來談到底要怎麼樣進行比較好,當時大家的共識,我想這也是跆拳道他們本身的一個決定,就是他們希望當天把比賽比完,當然我也很憂心,所以我有過去瞭解家長、選手的狀況啦! 林委員宜瑾:對。 鄭署長世忠:當然我也看得出來選手一定會有疲累的現象,一定有,所以這個部分我們也真的再告訴新竹縣,拜託不要再發生了。 林委員宜瑾:OK。過去全中運組委會的競賽小組賽前到承辦縣市去實施所謂的現場會勘,次數大概有2次,而且看起來都在2月中旬左右就會結束這個實地會勘的工作,可是我們比賽通常是3、4月才陸陸續續來舉辦,所以中間這段時間,署長,我們是不是為了維護選手的安全或者賽場的品質做更多的準備?特別是新竹縣這個例子又發生了,像是實地會勘的次數是不是要增加或者賽前是不是要針對這些所謂的賽事場館進行更進一步的總體檢?我想這個部分我們未來一定要來做更進一步的加強。 另外,組委會競賽小組到承辦縣市內賽事場館會勘的檢核內容,我覺得也要加強與核實,包括器材設備的項目及競賽場館休整的重要時間點也都應該納入這個檢核,例如修整建工程的招標、發包、採購、施工時間、驗收、認證等等流程,我覺得應該要確實掌握各場館的修繕進度,當然主辦單位是各縣市政府,可是我想體育署還是有這個責要去做一個總流程的掌握。署長,你認同嗎? 鄭署長世忠:這個我完全認同。 林委員宜瑾:好。我想從一場比賽對於場地、設備的準備,我們就可以看出我們是對運動員、體育選手夠不夠尊重,像全運會今年10月21日要在臺南市舉辦,再來的全國原住民運動會3月24日就要在臺北登場,我想這個都是非常重大的賽事,所以希望體育署能夠快去瞭解主辦縣市目前準備的狀況,為選手的安全多把關,提前排除潛在的問題,善盡督導的責任,讓各項的措施能落實,預算被有效運用,我想這個才是最重要的。署長,能不能做得到? 鄭署長世忠:我做得到,可以。 林委員宜瑾:好。另外,我想WBC棒球經典賽剛落幕,這個過程中全臺灣人團結一心,球場觀眾的加油聲也讓全世界驚豔,我們對於棒球的熱情其實也讓全世界的媒體非常驚訝,雖然比賽的結果在A組我們5隊的戰績都是2勝2敗,可是因為它的規則是比失分率,所以我們就沒有辦法晉級。臺灣隊雖敗猶榮,可是我們的下一步呢?棒球的下一步呢? 曾任臺灣隊教頭的洪一中直言指出,像日本的甲子園有5,000隊,臺灣的青棒包括黑豹旗、社區棒球其實才有100、200隊,這個差距真的相當大,我們的學校想組隊其實沒有經費和場地;他也曾提到他赴日的一些經驗,他瞭解二軍的訓練環境,他說人家燈一打開,就有自動化的機器可以輔助進行精準練習,並紀錄選手的一些訓練數據來做參考,臺灣的選手還在1天投7個多小時苦練。職棒教練也是前中華職棒聯盟的秘書長馮勝賢也曾經說過,我們需要更多的簡易球場,學校裡面其實光要傳接球,常常會被禁止,我們也要去善用所謂的運科中心,運科中心不只是學術所謂的運科,它要把大數據和AI結合起來,用來選手培訓的各項培訓計畫,就是科技來協助選手的訓練。署長,各界的意見我想你也聽很多,可是對於臺灣棒球的訓練或所謂的運科怎麼樣介入棒球的培訓,還有運科中心怎麼樣主動提供資源,我想也聽聽你的說法。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當然我們的人口數沒有像日本這麼多,加上少子化的影響,但是整個臺灣在過去5年,包括樂樂棒球、學校社團數及學生棒球聯賽的報名,其隊數跟人數並沒有顯著的下降,所以體育署針對各校棒球的部分也都強力的支持,說實在的比其他的運動種類好非常地多,這部分我們會持續再加強。運科的部分,當然這也是我本身的專業之一,我們現在也在籌組運科中心,包括其董事的成員,我們都會把運科人員、科技業的人士及產業結合起來,希望我們運科中心可以實際發揮它的效益。 林委員宜瑾:現在的運科中心不是只提供職業選手或比較高階的選手,我認為從國小的棒球選手就應該好好地利用運科中心來訓練他們。 鄭署長世忠:沒錯。 林委員宜瑾:或者讓教練可以透過運科的機器,可以知道選手們的數據,我想這個要充分運用在基層棒球裡面。 鄭署長世忠:我回應洪一中教練的講法,基本上我們會從質的部分及運科的部分去加強,對教練的素養部分也會加強;在運科的部分,我們當然會好好地辦理這件事情,不是只有針對頂尖選手,事實上我希望透過全民跟學校體育都能夠享有這樣的資源。 林委員宜瑾:好,以上。謝謝署長! 鄭署長世忠:謝謝委員! 主席(陳委員靜敏代):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張廖委員萬堅:(10時6分)署長好。我想您新上任,現在有一些狀況我們必須要理解,也必須要防範。本來因為時間的關係,我不想問的,但是有鑑於棒球熱還是要問一下,剛才你提到的數字是有落差的,臺灣的棒球是國球,只有在像經典賽、奧運或12強賽的時候,它才是國球,平常的時候它不是國球,坦白講因為遇到很多問題,例如在預算上,我們看到這幾年用很多經費在發展足球,但棒球的問題出在哪裡?我們在高中有五百多校,可是我們的金龍旗(號稱是日本的甲子園)比例是多少?你知道嗎?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鄭署長說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不曉得。 張廖委員萬堅:我們還有很大的空間,你說國小樂樂棒球有很多,我常常去參加開幕啊!打一打就算了,就回去了,就是在玩,那也沒關係,至少有在推動。棒球的普及性真的是不夠,本來我是不想問,因為真的沒有時間,但我的助理有準備資料,還是會拿給你看。你說我們的人口沒有日本那麼多,大概只有其六分之一,可是看人家的甲子園從五千多隊減少到四千多隊,現在少子化還有三千多隊,我們有多少?我們只有社團,包括學校大概了不起加起來162隊,你來看不到二百隊,兩者比例差多少?我們乘以六倍才1,200隊,人家是4,000隊,問題出在哪裡?就是球場。所以我要拜託署長,你上任之後請盤點一下,有很多球場,國小、國中、高中的家長也願意讓孩子去玩球,他不一定要當校隊,但球場在哪裡?去哪裡玩?只能去參加校隊啊!現在校隊的集訓方式、比賽方式都是非假日也要去比賽,家長怎麼會放心呢?所以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我希望你們能好好地重視,這是我非常關心的。 鄭署長世忠:是,謝謝委員。 張廖委員萬堅:不是只有在經典賽的時候,棒球才是國球,這是本席有感而發。我們再看一看,其實臺灣的體育預算在小英政府上臺之後,不斷地在增加、增加、增加,8年希望倍增,體育預算這麼多,可是我們卻頻頻出現不專業的運動場地,現在從這次的全中運來看,不專業的場地根本就是選手的惡夢,網球場不專業,結果選手受傷了,新竹縣政府居然可以說是選手不熟悉場地,而盧彥勳說:「我們選手這麼卑微嗎?」 鄭署長世忠:這一點我也不認同,的確應該以選手的考量為主。 張廖委員萬堅:你不認同,但是在地方縣市政府不斷地上演不專業的場地。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我們設施組已經…… 張廖委員萬堅:你們只有補助而已,你們有在管它專不專業嗎?出了問題……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我們已經組成一個小組,大概有20位專家,我們來進行培訓,所以現在有建築人才跟體育專業人才,目前已經在…… 張廖委員萬堅:按照你們的SOP,選手受傷誰該負責?在你們的報告裡也提到,你們其實先後兩度去場勘,對不對?到2月的時候去,還跟他們說要增加選手休息區及觀賽區的防風網;第二,球場所需的設施設備應該配置完善;第三,照明燈柱及草地後方觀賽區應加裝防撞墊;第四,建議調整提早完工日期,讓選手提前測試場地。請問有嗎?請問新竹縣政府主辦這個比賽,第四項有提早完工嗎?有讓選手提前測試嗎? 鄭署長世忠:目前沒有做到。 張廖委員萬堅:沒有做到,那誰要負責?講了老半天,誰要負責?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我們再來檢討。 張廖委員萬堅:如果體育署有責任的話,選手如果一輩子因此受傷,回不了運動的舞臺,誰要負責?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我們來監督執委會,接下來不能再發生了。 張廖委員萬堅:我跟你講主要的爭議點是,這個球場在2021年確定要主辦之後,他們就說不太適合。新竹縣政府接受體育署的補助,錢也給了將近2億元,新竹縣政府說場地是111年6月招標,採最有利標,還給了3,375萬元,還沒有辦法如期完工,然後在3月2日凌晨完工,3月2日下午四點半要比賽,前3個小時才完成驗收,都還沒有測試過可以比賽,而且被質疑之後還繼續比賽,一直到3月5日才停止。署長,對此你有什麼看法? 鄭署長世忠:整個的整修沒有辦法在熱身之前能夠完成,這件事是不應該發生的,對這部分我也希望未來在組委會、執委會的成立能夠再提早一點,讓縣市政府在盤點整修的期程可以再往前拉。 張廖委員萬堅:不是,現在問題是出現中央、地方各自表述,你們錢給他們已盡到你們的責任了,對不對? 鄭署長世忠:的確他們在發包的部分是有狀況,沒有錯。 張廖委員萬堅:再看下一個臺中市的案子,我也跟體育署爭取啦!社區運動中心蓋了網球場、足球場及半戶外的籃球場,你看這是網球場的緩衝區,這個範圍蓋成這樣子? 鄭署長世忠:我認同你的說法,所以這部分我要求下面的同仁未來在場地的選擇,必須以選手為考量。 張廖委員萬堅:這個戶外網球場緩衝區的邊界,你要救球至少要幾米,這都是有規範,網路都查得到的,我去網路查了國際最佳的底線緩衝區,你看這裡都有寫,對不對? 鄭署長世忠:是。 張廖委員萬堅:就算休閒的也要5.49公尺,這個緩衝區不到兩米,可以完成驗收嗎?可以嗎?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我們的確會希望…… 張廖委員萬堅:體育署也補助啦!我去爭取的啊!結果議員跟我陳情它蓋成這樣被選手罵,問題就出現在這裡,我們蓋場地是要給選手用的,場地不標準變成選手的惡夢,這是誰之過?到底是蓋場地的規範不足、要求不足,還是裡面有人謀不臧的事情?體育署作為全國的最高主管機關,對於這些場地的設施規範有沒有監督?如果出了包,誰要負責嘛?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就是我們未來講的,不能再以縣市自己想要的場館做選擇,而應該要以組委會委員的意見為主。 張廖委員萬堅:體育署不要再只給錢了,不要去地方當大爺,好不好?盡到責任,像這樣的問題不能再發生,全中運才開始在打資格賽而已,4月22日才開幕耶!像這個網球場的事情,他們整個決策都很奇怪啊,對不對?你說花了三千多萬元,一個球場補助2億3,375萬元,縣政府對比賽發生事故時,說選手不熟悉比賽場地,體育署也沒說什麼啊!然後說竹東網球場出現事故,所以要移到竹南,後來又移到臺中網球場;他們說竹南網球場過去也有辦大型賽事的經驗,同時離原場地比較近啊! 鄭署長世忠:竹南球場是因為燈光不足,來不及發包,所以我們建議不要在那邊舉辦。 張廖委員萬堅:好,沒關係!原場地在3月4日宣布延後,在4月12日比賽正式開打前還有一個月啊!為什麼要移?一個月都沒辦法改善嗎? 鄭署長世忠:那部分他們直接評估過,應該是沒有辦法在那麼短時間之內完成,因為還要發包。 張廖委員萬堅:你花了三千多萬元,在去年6月發包,一個網球場蓋了這麼久,還沒有辦法完成,再過一個月正式比賽也沒辦法完成,這是誰的責任?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其實不是場地來不及完成,而是場地的選擇一開始就不是選手熟悉的部分,所以應該要把它換成選手熟悉的硬地而不是在人工草皮。 張廖委員萬堅:這就很諷刺嘛!裝肖維!你們錢給他了、花了三千多萬元了,結果不能比賽,現在資格賽還隔一個月才正式賽,連一個月去改善也沒辦法改善,然後我跟你說臺中市去爭取體育署的經費蓋社區的網球場,也改了不到2米的緩衝區,笑掉大牙。 鄭署長世忠:臺中的部分…… 張廖委員萬堅:不是只有這樣子而已,還有很多球場的設計也是,臺灣的運動場館因為我們的市場規模不大,產業還沒有那麼發達,坦白講這些營造廠商都不熟悉。可是現在體育署有錢了、體育預算倍增了,廣蓋了很多場館,網球場也好、簡易棒球場也好、各種球場也好、足球場也好,應該都有一定的規範,你們給了錢之後有沒有審查規範?蓋出來的球場會讓選手受傷、讓選手不敢打、讓選手害怕,可能讓選手因為受傷而常常有惡夢的。 鄭署長世忠:我們學校組在學生聯賽、學生運動會的工程查核及選擇的部分的確還需要改善。 張廖委員萬堅:我希望這個事件真的能夠讓你們好好檢討,因為體育署有錢,我們希望補助地方政府,但地方政府也不能恣意妄為或者拿了錢主辦,可是整個發言權、整個講法都那麼不專業,選手受傷了還說他是不熟悉場地,這個太離譜了!太扯了!如果中央到地方的運動官員都是這樣,署長你是新來的我不忍苛責你,我希望你能夠拿出魄力,場館的專業性、施工的品質一定要有選手優先的考慮,不要再從選手口中講出選手這麼卑微嗎?好不好? 鄭署長世忠:沒問題。 張廖委員萬堅:以上,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 吳委員思瑤:(10時17分)我今天的主題其實都有相關,由小見大。全中運的教訓檢討到位了嗎?從全中運反思,我們來看看校園的運動設施有沒有雷同的狀況,這是我今天關切的重點。史上最爛的全中運、表現最差的縣政府正現在進行式地呈現在國人眼前,我想輿論再怎麼反彈、社會觀感再怎麼差,其實都呈顯了制度面、三級組織管控的失能,我具體歸結史上最爛的全中運的4個差,也是4個大叉叉─場地設備差,原本就先天不良,但體育署給錢,而且給到滿,不斷地加碼,可是市府、縣府不思感恩,也沒有落實應當有的驗收機制,讓場地設備差造成了選手的傷。後續場地出了問題,後天又失調了,相關的應變處置,包括賽事的時程規劃也是一改再改,場地從竹南換到臺中,對舟車勞頓、所有的食宿安排都要由選手自行承擔。 第3個差就是社會最沒有辦法接受也是本席要大大譴責的,就是新竹縣政府的態度太差了,包括縣長中途要落跑出國,臨時沒有辦法出國不是因為他有心回來處置,而是因為出國班機的設施、設備出了狀況,人到了登機門卻飛不出去,他只好乖乖回來善後;還有縣府從頭到尾把責任推給選手不熟悉場地,這種態度國人沒辦法接受,這3個差我都要將新竹縣政府記上一筆。但是第4個差,體育署脫離不了責任,就是督導跟預警機制失靈,所以總的來看,現在全中運主辦的組織圖有三層機制,教育部體育署,再來是組委會,這次委給高中體總執行,最下層就是新竹縣政府的執委會,負責執行的部分。我想問一下在這個過程當中,教育部體育署除了給錢、給支援給到滿、給到飽,到底新竹縣政府有沒有來請求過任何支援?請求你們除了給錢之外,它有沒有預警到它的場地出了問題,趕快請專業的中央來幫忙? 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騰蛟:過程當中,我們有開輔導小組跟…… 吳委員思瑤:那都是依機制,我知道,我也有看到流程表,你們該盡責的都盡責了,該依程序去看的都去督導了,但是可能出現狀況導致最後一天還沒有辦法驗收的這件事情,新竹縣政府「代誌大條」了,從來沒有跟體育署要求協助嘛! 林次長騰蛟:我們了解的是沒有,在這個之前…… 吳委員思瑤:當然現在在這裡接受立委質詢的是次長跟署長,對你們是不公平的啦!但是從這件事情當中讓我看到的是,我們應該要更積極,不能被動消極地等他們請求幫忙,所以這4個差我打新竹縣政府3個大屁股,但是就主管機關教育部的角度跟立場,還是要負四分之一甚至以上的責任。所以整個事件就是縣府的失能以及督導的失靈,但是今天站在這裡,我們要看你們的檢討有沒有效果,我看到你們的兩大檢討─未來要提前辦理承辦縣市的遴選機制,把時程拉長,就更有介入的空間,讓它的品質有提升的空間,OK,這應當,我支持。第二個、強化督導工作事項,加強、加密,其實這是本來就要做的事情,未來就是要嚴格落實。可是整個核心關鍵是,我認為如果只有檢討機制,但是還是沒有政策工具、沒有課責機制,對於主辦的縣市政府沒有任何更強而有力的懲處,我想以後這樣的事情很有可能再發生;到目前為止,你們的檢討作為確實拿新竹縣政府沒辦法,只能雙手一攤,就是社會批判它。今天站在這裡被立委批評的是你們兩位,你們是代罪羔羊,所以在課責機制、懲處機制上,譬如新竹縣政府這樣表現不佳、態度惡劣的地方主辦機關,以後就列為不受歡迎名單,你的課責機制在哪裡? 林次長騰蛟:當然各縣市政府的承辦能力以及過去辦理賽事的績效,都會作為教育部體育署未來評選承辦重要賽事的一個…… 吳委員思瑤:所以它要承擔未來可能10年、20年不可能再有權利承擔這樣的重責大任,對不對? 林次長騰蛟:我們會納為評選的一個重要參考。 吳委員思瑤:好,這就是一個評選的重要參考,我也要說,這樣子的課責機制還是很弱,我把這個問題拋出來,對於縣市的主辦機關,不只是全中運,各種運動賽會,如果再不強化懲處、課責機制,未來你們都可能繼續站在這裡當代罪羔羊,我就點到這裡好嗎? 林次長騰蛟:有關課責機制的部分我們來檢討。 吳委員思瑤:從全中運來反思校園的設施設備,我長期關心校園建設,在運動設施的部分,跑道打滑、草地顛簸、球場積水或者是龜裂是最常發生的問題。首善之區臺北市居然還是有非常多校園的運動設施不及格,即便它最有錢,譬如次長也曾經陪同我去考察,我用雨農國小跟天母國中的例子,操場、PU跑道都是學生受傷非常多的地方,跌倒的、跌傷的,甚至社區居民來使用校園設施空間也頻傳受傷事件,但是他們共同的問題是沒有達到使用的年限,所以主計總處的萬年規定就成了綁手綁腳、欠缺彈性的規範,讓我們的學生或社區居民受傷成為常態。主計總處的萬年規定是混凝土和瀝青設施要15年才能換;PU跑道要10年;壓克力地面,也就是球場要10年;人工草皮最顛簸,學生不管是踢球或是跑步會跌倒,都是因為人工草皮,要5年才能更換。所以如果年限內設施損壞,怎麼辦?體育署說想要給彈性,雖然沒有達到使用年限,但地方政府可以自行評估是不是要修繕;但是回到教育現場的學校都告訴我,臺北市政府說未達使用年限就是不給修、不給錢,這就是一個制度的bias。 年限的規定卡關了,也會讓我們的補助喊卡,我再舉一個具體的例子,我們去看了雨農國小的球場,在思瑤的爭取之下,中央願意給50%的整建經費,願意付120萬元;可是回到臺北市政府要一比一對應編預算的時候,臺北市政府告訴雨農國小因為沒有達到使用年限,為避免報廢拆除造成資源浪費,所以不給另外50%的預算,而且還行文要求中央體育署撤銷這個補助案。我以為中央的體育署會說已經跟著委員去現勘,真的不改不行,要去說服臺北市政府也編錢,突破這個年限,結果你們沒有耶!你們是共犯耶!居然收到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來函說沒有到使用年限,中央給的錢就不要了、推回去,你們也乖乖就把補助吞回來,同意撤銷補助。你們明明知道這樣有讓學生受傷的風險,卻因為未達使用年限,就配合臺北市政府的不負責任,中央地方就是共犯! 所以我再一次向次長和新任署長提出,第一個,因地制宜很重要,鬆綁規定很重要,整個校園設施設備的前期規劃不良,所以我們要落實一條龍的輔導團制度。第二個,給錢蓋好之後,保養維護不足,我們要提供持續性的經費支持。第三個,請因地制宜,檢討各個學校使用狀況不一,有的學校是運動大校,密集使用、使用強度很高,甚至有的學校勇敢地開放給社區,讓社區居民都來使用學校的設施設備,它的使用強度和密度是不同的,可是卻被綁在同樣的年限,所以要檢討統一式的年限、齊頭式的這種不平等。最後一個,施工品質不佳,當然要課責學校、地方政府和廠商。 我一直認為應該要因地制宜、鬆綁規範、一條龍式的輔導、從前端到後端,如果這樣的機制不改、年限不突破,像全中運這樣的事情會不斷地發生,只是受傷的從選手變成學生而已啊!次長,你是不是檢討一下,承諾兩個月內提出檢討方案?尤其對於年限的部分,可以給予例外的狀況。 林次長騰蛟:是,謝謝委員!我想針對學校體育設施的修繕,包含規劃和施工,引進專業的委員一起來協助,讓它能夠符合相關的規範。有關保養不足的問題,學校確實也應該要善盡保養的責任…… 吳委員思瑤:當然,但要給專業及必要的資源支持。 林次長騰蛟:我們也要給預算經費上的支持。至於有關統一年限的部分,我們來檢討。 吳委員思瑤:一定要檢討,兩個月之內檢討,檢討之後,有必要的話,行文給所有縣市政府,突破那個年限。 林次長騰蛟:是。 吳委員思瑤:不要因為年限不足,讓這麼多學生受傷,卻依舊吞回這個補助,非常不合理!好嗎?兩個月,我會來追蹤。新任署長,這個部分未來就是你的工作。謝謝! 林次長騰蛟:好,謝謝吳委員。 主席:謝謝,請教育部兩個月內回復。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10時29分)次長好、署長好。這一次全中運狀況連連,有場地的問題,也有設備的問題,當然一定是新竹縣政府的責任,我們除了要究責新竹縣政府之外,我覺得體育署也必須要就制度面來進行一些必要的檢討。 現在辦理全中運都成為燙手山芋,要怎麼究責?我們辦公室去問體育署,針對這一次比賽場地的缺失有沒有究責的機制?體育署的回答是「尚無針對賽事場地或比賽缺失訂有究責機制。」那為什麼不訂究責機制呢?因為從104年全中運開始,各縣市都沒有承辦賽事的意願,沒有一個縣市要辦嘛!「如訂定行政究責機制,恐將加劇現階段無縣市願意承辦之困境。」這是體育署的理由,也說明了目前的困境,我們如果加了究責的機制,大概就沒有縣市要來辦全中運了,這樣的說法,不知道算不算有檢討?如果沒有辦法究責,那我們就來獎勵吧!有沒有獎勵措施? 在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舉辦準則裡頭有提到獎勵,「承辦單位之獎勵,由本部視其籌辦成效辦理。」這個獎勵是什麼呢?就給有功人員獎狀而已啦!所以我覺得我們有全中運辦理的相關準則,就要擬定一個辦法,如果沒有辦法究責,因為究責會降低他們舉辦的意願,沒有縣市要辦,那我們就用獎勵吧!但是用現在的這種獎勵辦法,哪一個縣市要來辦啊?所以如果願意來承辦,而且辦得有成效的話,我們當然願意在下個年度給予更多體育場地設施改善的經費,這個才叫做獎勵嘛!對不對?次長,你認為是不是應該去檢討、調整在舉辦準則裡頭的獎勵辦法?該不該? 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騰蛟:黃委員好。是的,可能未必是在舉辦準則,舉辦準則主要是針對舉辦的賽事;對於縣市補助的經費,可以把各縣市承辦像這種綜合性或大型賽事的績效,納為補助的考量,我們研議看看。 黃委員國書:未來你們就把這個給制度化,不然沒有一個縣市會願意來辦嘛!對不對?這次當然要究責新竹縣啊!至於要怎麼究責,你們再去想辦法。 再來,因為你們有給經費,今年的預算很高有1.6億元,從108年的7,000萬元到現在的1.6億元,如果每個縣市都沒有意願要辦,也不夠專業的話,會不會考量由專業辦理體育賽事的民間公司來承辦?當然這個會涉及到非常龐大,包含縣市政府、場地、運動員和各個單項協會之間協調的問題,非常複雜,但是我拋出這個問題給你們去思考、參考,因為現在有非常多重要的賽事,像是HBL、瓊斯盃、美國職棒大聯盟訪臺的比賽等等,非常多都是由民間承辦的,所以這個給你們考量啦!如果可以檢討的話,也希望可以提出一些檢討的報告。 林次長騰蛟:是,因為這裡面很多都涉及到縣市政府的場館…… 黃委員國書:當然。 林次長騰蛟:不只是舉辦賽事本身,也包含像衛生、警察…… 黃委員國書:所以一定是教育部主辦,其他就是縣市政府協辦,但是由專業的民間公司來承辦。 林次長騰蛟:目前組委會有委請高中體總來做相關的…… 黃委員國書:好,你們去檢討規劃看看。 林次長騰蛟:好,謝謝! 黃委員國書:這次棒球經典賽沒有辦法進入複賽,全臺灣的球迷都難以接受,但是怎麼抓戰犯?有沒有掌握事先的賽程安排?就是因為地獄賽程,所以沒有辦法贏古巴,沒有辦法進到複賽。我想瞭解一下,體育署事先有沒有掌握賽程的安排?大家都在質疑,我們是主辦國,怎麼會沒有主場優勢?怎麼會沒有?日本有辦嗎?日本會安排這樣的賽程嗎?或許之前會有這樣的安排,可是日本他們如何去協調及安排對他們最有利的賽程?我不知道我們有沒有做?體育署可能也不太清楚有沒有去協調,我們進一步來探討,在這一次賽事中體育署的角色,我們必須要來檢討。這一次體育署有沒有補助?有。花了4,500萬補助職棒聯盟針對選手情蒐和組訓。針對這次賽事及賽務的補助,由於這次是由悍創公司承辦的,我們沒有補助它,但不代表我們就不需要去瞭解賽程。 為什麼體育署沒有給它補助?我覺得體育署是對的,我調了這間公司跟體育署申請補助的審查紀錄,體育署後來有幾個理由決定不予補助,這裡寫得密密麻麻,我整理出3個重點,第一個,3月的賽事遲至2月中才向體育署申請補助,不符合3個月前要提出申請的規定。第二個,補助的單位沒有包含民間公司,所以這次主辦的民間單位就找了棒協出面代為申請經費,對價為10%服務費,它們要給棒協10%的服務費。體育署當然認為這樣會權責不清,未來賽事如果有問題,到底是要追究棒協還是要追究主辦的民間公司?第三個,賽事預估的收入大於支出,還向體育署申請2,500萬的補助,我們來看看,總經費支出1.85億;獲得贊助及預估門票收入就超過1.6億;再來體育署公告申請企業捐贈賽事權利金高達1.28億,所以體育署認為這家承辦的公司沒有賠錢的可能,既然如此體育署怎麼可能補助你,以上就是體育署不予補助的理由。 基本上我同意體育署不予補助,但是這不代表體育署就可以把所有的責任放給承辦的公司,我們都可以不用去關心整個賽事的安排!體育署公告悍創捐贈抵稅額最高額是1.28億耶!今年核定了55件可以接受捐贈的金額超過25億,其中金額最大的就是這一件1.28億。體育署提供大量的行政協助及稅務優惠後,為什麼對於賽事的安排卻完全沒有辦法掌握、完全沒有辦法監督?我覺得體育署在這個部分要檢討,你們不是沒有幫忙,有幫忙卻沒有要求這一家承辦公司,怎麼會沒有權力要求他們呢?以後要不要檢討?當然要啊!我們有重點國際運動賽事擇定及協助作業辦法規範,重點在於重點國際賽事應事先向體育署申辦,但是這個辦法只規範地方政府應擬具申請計畫,對於單項協會和民間公司沒有這樣子的規範,不需要提出申請計畫。所以在這個環節體育署根本看不到它賽事的安排、具體的計畫,你們根本無從瞭解嘛! 我今天提出來,反正已經輸了不能進到複賽了,下一屆要從資格賽開始打,但我們不能犯同樣的錯誤吧?或許下一屆我們有機會變成主辦國,但是你們不能犯同樣的錯誤,要從制度面來解決嘛!所以我提出這個改善的建議,你們要去修訂「重點國際運動賽事擇定及協助作業辦法」,把申辦流程法制化,讓體育署有這個權責,可以就承辦的公司或單位做必要的監督。這個體育署要做嘛!雖然這一次沒有辦法進到複賽,大家都很遺憾,但對於以後所有辦理的賽事,我們總是要預做準備吧?我的建議是不是可以請署長或次長簡單的回答? 林次長騰蛟:剛剛委員提到,有關重點國際賽事事先申辦單位,除了地方政府之外,另外還有第二款民間體育團體也是可以申辦的,所以這部分其實是有相關的規定。經典賽的部分,過去2013年中華棒協跟職棒聯盟也曾經申請過補助,據我們瞭解這次賽事的安排,因為悍創是跟WBCI就是美國大聯盟下面的經典賽公司申辦的,那時候賽程大概都已經定了,雖然之後悍創有盡力去做一些協調,但最後還是尊重WBCI相關的規定。未來我們會…… 黃委員國書:好。可不可以一個月以內提出精進的作法及檢討報告? 林次長騰蛟:未來他們提出申請的時候,我們會要求申辦單位跟承辦單位儘量去做一些協調,爭取我們最大的權益。謝謝! 黃委員國書:謝謝! 主席:好,一個月內提出報告。謝謝! 休息5分鐘。 休息(10時41分) 繼續開會(10時46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張委員其祿:(10時46分)次長好。我們先解決這一個問題,這是我們週一的專報,過程中朱澤民主計長也說,軍公教兩年沒調薪也許是不公平的。當然我們專報已經講過,所以這個我們就不囉唆了,既然連主計長都說了這件事,你們也要做這個準備,我這邊就直接要求教育部應該要配合行政院,針對教育人員的這一塊,如果有正式的調薪,請跟上主計長這邊及行政院的規劃,好不好?要提出你們的作法,尤其是對於教師調薪的部分,一般公務員跟老師之間其實是可以有些脫鉤的,這個我們可以認真思考,我覺得教育部應該要提出你們的主張,這個部分麻煩請次長回去配合這件事辦理。 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騰蛟:禮拜一專案報告之後教育部也針對這部分召開小組會議做研討…… 張委員其祿:沒錯,你們的報告也給我辦公室一份,好不好?就是在1個月內把報告給我,然後你們搭配行政院主計總處…… 林次長騰蛟:1個月可能會稍微趕一點,可不可以3個月的時間? 張委員其祿:2個月好了,就這樣子。 林次長騰蛟:謝謝委員! 張委員其祿:我們回到正題,很多委員針對今天專報的垂詢主要在於這次的全中運,我有看剛才所有委員的質詢,有委員說這幾乎是有史以來最爛的!我們先不管是不是這樣子。但我必須直說,其實從公共行政角度來看,體育署、教育部是類似把資源配下去的角色,然後有組委會、執委會,由地方來執行。說實話,這種中央與地方協力的事情其實很常態,但中間的過程裡,怎麼樣有一個好的機制來把這樣的協力、這個partnership做得更好?像剛才吳委員思瑤有講,兩位站在這裡是代罪羔羊,因為你們只是把資源發下去,結果地方辦成這樣,場地變成那樣!但我也必須承認,對於每一個場地都能有效監控嗎?或瞭解其狀況為何,瑕疵為何?直白說,重點還是在於管考機制!既然組織架構如此,你們是發資源的,希望地方幫忙執行,那麼中間的管考機制、控制機制才是核心!我認為今天的專報最主要的就是把這點搞清楚!或者應該說體育署或教育部要給社會的回應就是,如何從這次取得教訓?事實上,場館出問題也不是只有中運會這些事,太多地方都出問題了!像桃園羽球館的天花板掉下來,新竹棒球場也出問題,連經典賽都無法參加等等,實在太多了!我認為機制是問題!所以怎麼樣把機制弄清楚?我想這些在財政上都是有研究的,因為教育部是發資源的中心,地方是拿錢的,所以要怎麼樣讓機制更好?就補助成效的考核而言其實是有規範的,你們也有經費使用原則規範,剛才有委員說可能要胡蘿蔔與棍子齊下,我也同意黃委員所說要有獎勵,不然到時候誰要承辦?以財政學來說,中央發錢、地方執行,我們比較喜歡用那種matching grants,就是配合款的概念,你做一些,我再補你一些,中間的機制不是發完錢結束。未來的中運會補助或許還會更高,達到1億6,000萬,所以從這次的教訓裡,你們覺得這個機制要怎麼調到更好一點?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鄭署長說明。 鄭署長世忠:基本上,我們希望賽會裁判長,還有各單項協會競賽的專家、成員能在各階段都能進來做輔導,因為過去這部分的確比較沒有做積極輔導…… 張委員其祿:我要補充一點,搞不好連選手都需要!因為最近都是選手幫你們發現問題!選手進去比賽結果發現場地有問題,甚至場地根本就不行!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我們會更積極介入。 張委員其祿:體育署責無旁貸!一樣,我希望你們能在2個月內提報告交給教文委員會。你們應該從這件事得到教訓,今後跟地方政府的協力,補助地方政府去做這些事時,在整個機制上要講白一點,胡蘿蔔與棍子可能統統都需要!那這個機制在哪裡?目前看起來是很鬆散,因為你們發了資源以後,地方怎麼發包出去?一旦發現有問題時,卻是兩位站在這邊,事情變成這樣子!讓我覺得不是很公平,所以要把機制搞清楚,只是現在還看不太懂這些機制有多好。 我現在延續一點新議題,剛剛有很多委員垂詢經典賽的事,我不提那些委員已經講過的,我要講的是其他團體是否有配合的問題。我們雖然希望能做培育工作,但由下而上的各級學校是否真的很支持?我們常常被批評,只要熱潮一過,其實什麼就沒有了!請看一下我舉的例子,很多中小學根本禁止在校園裡從事棒球運動,因為怕打破玻璃,或覺得維護工作很困難等等之類的,所以往下搭配其實並不足!沒錯,體育署一直想推,但人家沒有在配合!請問署長怎麼看待這點? 鄭署長世忠:體育署每年都有9,000多萬經費提供給學校作為場地整修之用,針對棒球部分,其實是有在推的…… 張委員其祿:我覺得你們要跟國教署溝通,免得你們覺得錢給了,結果他們說場地很珍貴,怕擾民,才會有學校直接說禁止從事壘球活動;也有學校說有棒球隊,但沒有壘球場。問題很多,我覺得配套是個大問題,還是想一下,請署長帶回去研議。 鄭署長世忠:是。 張委員其祿:另外是有關動滋券的常態化問題,未來究竟是怎麼想像的?你們是用運發基金來支應,但運發基金的收入來源浮浮動動,尤其是來自運彩這部分。之前因為世足賽,所以運彩收入很厲害,賺了很多錢,但我們還是不知道未來會如何!如果動滋券常態化後,請問財源怎麼來?可否簡單說明?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今年的動滋券預定從6月開始發放,明年之後每年將常態性辦理,財源則是運動彩券的盈餘…… 張委員其祿:但運發基金財源起起伏伏! 林次長騰蛟:去年因為有世足賽的加持,所以運彩基金大概有60億進帳。未來…… 張委員其祿:我知道,我把資料都調出來了!未來你們要注意財源的穩定性問題,未雨綢繆。 另外本席要問的是科技問題,因為科技真的可以協助我們的運動選手,但本席想請體育署注意。「署」是行政上的決策單位,不過我覺得就產業發展來說,署更重要,因為你們可以聯繫這些東西,畢竟我們是有這個能力的,國內在這部分也很不錯的。至於你們所輔導的案子,我認為必須要與產業介接,既然你們每年都有撥補的案子,就應該強化與產業間的合作! 最後,國家運動科學中心已經成立,屬行政法人,我認為未來該中心與國科會所做的研究間應該要有密切關連,並提供給產業,我希望可以藉此穩定、同時解決剛才講的諸多問題,甚至是財源問題。其實國人很在乎這些運動,但每一次都讓我們覺得浪頭過了就沒有了,且後勤、配套及補助都不足,這並不是好事,請署長與教育部努力了!謝謝! 林次長騰蛟:謝謝張委員! 主席:請鄭委員麗文發言。 鄭委員麗文:(10時57分)署長早。今天大家關心3月份一連的許多賽事都出包,讓球迷以及關心運動選手的廣大的、支持臺灣的朋友們感到非常氣憤也非常傷心。除了經典賽之外,我們還是先關心羅嘉翎的事,嘉翎辛苦地南奔北跑,到全世界參賽,沒想到第一次到美國參賽時才發現美國規定已經改了,已經不能裸秤了,當下她還把頭髮剪掉。你知道一位女生剪掉頭髮是多麼嚴重的事嗎?沒想到還是差0.1公斤,真的讓人非常心疼!這件事發生後,選手、教練統統都道歉了,但體育署呢?完全沒看到體育署在哪裡!體育署為什麼沒有出來講句話?我剛剛提到,羅嘉翎非常辛苦,到美國、荷蘭和比利時參賽,她實力很堅強,還得獎,南奔北跑到美國後才發現問題,所以教練、選手都出來道歉!因為他們的疏失,讓廣大支持他們的臺灣民眾失望,沒有辦法為國爭光,所以教練和選手都出來道歉!那體育署呢?羅嘉翎是體育署黃金計畫2.0的選手,全國才72位,她是其中之一。何以黃金計畫、黃金陣容、國家級的選手感到的是這麼冰冷的態度?他們都出來道歉了,大家都這麼不捨,但是體育署好像認為不干你們的事。體育署為什麼沒有即時提供他們這方面的協助,瞭解各國相關比賽的遊戲規則?這比什麼都重要,但是他們一時疏忽,不知道美國的規則。過去都是可以的,美國改了都沒有人知道,變成在這方面產生問題。署長,體育署不能夠好像躲起來,覺得不干體育署的事,這樣的態度是不對的。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鄭署長說明。 鄭署長世忠:委員好。我們已經在第一時間跟教練聯繫,當然我們也在第一時間跟教練說,不能夠不瞭解競賽規程的狀況,教練必須擔起責任,未來一定要去看。我們也聯繫協會,未來體育署會協助協會,在各個重要賽事競賽規程的部分,提供一些翻譯上的協助。這部分我們也要求協會跟…… 鄭委員麗文:署長,這樣聽起來…… 鄭署長世忠:但是我們第一時間是安慰選手,因為他接著還要比賽,特別是在荷蘭的銅牌這一件事情,所以我們當下是鼓勵選手一定要繼續加油。 鄭委員麗文:這樣我聽懂了,你們是安慰選手,指責教練,然後…… 鄭署長世忠:我們對教練…… 鄭委員麗文:體育署雖然沒有公開對外表示什麼樣的態度,但是說未來會檢討。 鄭署長世忠:我們實際上是協助協會這部分的競賽規程。 鄭委員麗文:所以你們覺得教練應該負起最大的責任?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其實我們都會去輔導,協會的確在…… 鄭委員麗文:可見不只是教練的疏忽…… 鄭署長世忠:其實協會在翻譯一些…… 鄭委員麗文:體育署也遺漏了。 鄭署長世忠:一般、正常來說,協會都會翻譯競賽規程。 鄭委員麗文:體育署的角色到底是什麼? 鄭署長世忠:我們過去都有宣導,要求協會要做到這一件事情。 鄭委員麗文:就只有宣導? 鄭署長世忠:我們是…… 鄭委員麗文:你們在黃金計畫就是負責提供經費? 鄭署長世忠:我們在經費方面也有挹注。 鄭委員麗文:你們覺得這樣的態度會不會太消極了?你給民眾的感覺就是你們的心沒有跟選手、教練站在一起。我剛剛講了,你看他們這樣子去全球比賽,帶大包小包,要面對比賽的心理壓力,要準備,又要負責這麼多道具、器具等等,然後要應付每個國家不同的狀況,甚至於隨時可能再更變的遊戲規則。你們認為這些統統都應該由教練一個人自己負責? 鄭署長世忠:我們在後面、後勤的部分支持協會做這一件事情,但是我們在第一時間是鼓勵選手。 鄭委員麗文:接下來全中運的狀況更加嚴重,因為時間的關係,我也不重述了,剛剛已經有很多立委生氣,都指責新竹縣政府。問題是所有的會議都是體育署主持、召開的,全中運的委員統統都有出席,有關於場地事前的勘查、是不是可以使用,統統都是體育署主持的,體育署都在場,不是嗎? 鄭署長世忠:這一件事情有去…… 鄭委員麗文:開相關會議跟勘查的時候,體育署有沒有在? 鄭署長世忠:有,這一件事情我有責成學校組,未來要以選手習慣的場地做選擇性的考量,而不是縣市政府的方便性,這部分我們未來會更改。 鄭委員麗文:所以你們覺得這次選擇場地的問題,是因為考量縣市政府的方便性造成的?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當然縣市政府有提出他們的需求,但是網球協會…… 鄭委員麗文:他們是在體育署的會議提出,不是嗎? 鄭署長世忠:但是所有的網球專家…… 鄭委員麗文:這些球場的勘查統統都過關的時候,體育署在場,你剛剛講了,會議也是體育署主持的,為什麼最後只剩下新竹縣政府要負責任?體育署再一次閃一邊,靜悄悄的,好像跟你們沒關係似的。 鄭署長世忠:未來選擇場地的時候,我會要求…… 鄭委員麗文:大家不是同樣都是臺灣隊嗎?大家統統都要去面對這個問題。你看網球一哥講,為什麼全世界只有日本用人工草地比賽,而我們現在是用這樣的東西?署長,剛剛你們也講到問題的癥結所在,就是沒有人要辦,好不容易有個縣政府願意辦,所以你們跟它合作,但是無奈的是新竹縣政府缺乏經驗,過去可能場地也不夠完備。在有限的時間、經費裡頭,因為只有他們願意辦,所以就變成這樣。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我們未來會更積極介入,而不是讓他們自由選擇。 鄭委員麗文:不是積極介入,你們這樣的態度太官僚了。我剛剛舉這些案例的原因在於體育署好像高高在上,是指導單位,要求新竹縣政府跟教練要注意。你這樣子以上對下,是非常官僚的心態,好像這樣子就有監督,我不認為,我覺得應該要轉變態度。我剛剛講了,大家都是臺灣隊,臺灣要如何振興我們的體育?要從小時候開始,全中運非常重要,你們要檢討為什麼沒有人要辦。如果沒有人要辦,新竹縣跳出來辦以後,結果有功無賞,打破要賠,看到新竹縣政府這樣的下場,以後還有誰敢辦?更沒有人敢辦了。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我們在後面的檢討機制會做好,協助縣市政府…… 鄭委員麗文:我們要知道癥結─為什麼沒有人要辦?你告訴我,為什麼沒有人要辦? 鄭署長世忠:因為全中運是全國人數最多的賽事。 鄭委員麗文:比新竹縣有錢的縣市很多,為什麼沒有人要辦? 鄭署長世忠:因為它的人數比全國運還要多,太多人了。 鄭委員麗文:署長,我還要請教,您是哪一天上任的? 鄭署長世忠:2月20日。 鄭委員麗文:2月20日才上任的,好,事實上,這些東西都是最近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發生的。 鄭署長世忠:所以我要求轉變。 鄭委員麗文:過去體育署署長空了五百多天,是體育署長期都這麼官僚、被動、消極,還是因為五百多天沒有署長,所以也沒有人管,體育署只好這麼的被動、消極,抱持你們就是善盡監督的角色,教練只好自求多福,好不容易有個縣市政府願意辦就統統推給它?這實在是非常有問題,造成我們體育長期的發展是非常病態的。 好不容易,署長上來了,我看到您今天這個態度,我認為相當正面跟積極。這是一個長期的結構性問題,我們希望能夠找出癥結所在,而不是發生問題的時候,先隨便找個戰犯獵巫,這無助於臺灣的體育發展。 鄭署長世忠:沒有錯。 鄭委員麗文:為什麼沒有人要辦?這個是問題癥結之所在,如果大家搶著要辦那就不一樣了,有競爭就要看哪個縣市條件好,我們也有選擇,現在是完全沒有選擇,有人要辦就阿彌陀佛,非常感謝了。 鄭署長世忠:這個我們從獎勵制度改善。 鄭委員麗文:我相信全民都非常支持臺灣的體育,希望體育署能夠加油,也希望署長能夠加油。 鄭署長世忠:謝謝。 鄭委員麗文:最好能夠有不同的魄力,改變過去的沉痾和結構性的問題,看是資源不足還是什麼,提出來講,我相信立法院不分朝野都會支持,好不好? 鄭署長世忠:謝謝委員。 鄭委員麗文:謝謝署長。 主席: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高金委員素梅:(11時7分)署長好。你2月20日才正式上任,我要就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的問題提醒您,也要給你幾個建議。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鄭署長說明。 鄭署長世忠:委員好。是。 高金委員素梅:事實上,每兩年一次的全國原住民族運動大會現在正如火如荼的籌備當中,下一週就要展開競賽。首先我要感謝以前的教育部還有原民會,幾次的全國原住民族運動大會我都有親自出席,也透過質詢還有協調會議,把我看到的缺點向教育部還有原民會反映,教育部和原民會聽完我的建議之後都會立即做滾動式的修正;因為您剛上任,我也提醒一下,希望不要再發生同樣的錯誤。106跟108年的全國原住民族運動大會,我看到兩個問題,第一個就是原住民族運動會的主政機關是教育部,開幕還有閉幕的典禮甚至整個活動的進行,從來沒有邀請原民會、各地方原民局處、鄉鎮區公所或者是原住民籍的民意代表,使得原住民在整個活動的參與度幾乎是零,這個應該不會再發生了吧? 鄭署長世忠:這一次原民會主委就是整個大會籌備處的副會長。 高金委員素梅:好的。第二個,我看到了一個問題,由於中央跟地方的橫向聯繫不夠完善,導致人力分配明顯不足。例如場地的活動空間還有停車場根本沒有規劃,導致現場出現停車亂象,以及沒有明確的指引的路標,所以我們族人要進去的時候就花了很長的時間在外面兜轉,請問這樣的事情這次還會不會發生?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部分會後我會親自跟臺北市體育局局長聯繫,請他們密切注意。 高金委員素梅:好,我要再提醒您,我們當時是要求中央的教育部和原民會,我再講一遍,必須跟各地方的教育局處,因為原住民來自於55個原鄉,所以你們如果只交代臺北市的話,臺北市政府並沒有跟這55個原鄉的教育局處、原民會、鄉鎮公所或民意代表聯繫的話,也會造成混亂的情形,我要先提醒你。 鄭署長世忠:是,這次我們在各縣市原民相關局處,還有一些組織,都有提供一些…… 高金委員素梅:還有民意代表、鄉公所。 鄭署長世忠:對,還有補助,這部分我們會強力來支持。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你們有積極的跟臺北市政府聯繫。 鄭署長世忠:是。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這次也不會有路標引導不便的狀況,造成混亂? 鄭署長世忠:這部分我們來加強聯繫,希望不會再出現這種問題。 高金委員素梅:好,這兩點我已經提醒你了。 第三、場外周邊的攤販以前根本沒有經過篩選,根本看不到具有原住民族文創或原住民美食的攤販,通常都是賣臭豆腐的、賣蚵仔麵線的,根本不符合原住民族運動會的特色,既然是原住民族運動會,就應該要跟原民會合作,原民會的經發處其實輔導了非常多原住民族文創或美食。我們希望在這一次臺北市的原住民族運動會當中,不要再看到臭豆腐跟蚵仔麵線,而是要看到由原民會經發處所輔導的文創產業或農業產業的族人進駐到原住民族運動會的場地,讓更多人看到他們的美和成果,可以嗎?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這次臺北市特地成立了一個原住民的諮詢委員會,所以這部分我們也是強調體育、文化、傳統與現代的結合,會後我會再去提醒臺北市政府,在這部分希望能夠更以原住民族元素為核心做相關的安排。 高金委員素梅:好,我今天已經提醒您了,不要再告訴我說你2月20日才上任,不知道這些事情。 鄭署長世忠:謝謝委員。 高金委員素梅:另外,為了落實足球發展,我們要求全國原住民運動會要增加足球的項目,這次有增加足球項目,但是我必須要提醒你們,體育署現在有建立原住民族運動人才資料庫,所以你們也必須把這次原住民族運動會成績放在這個資料庫裡,署長,您同意嗎?有沒有要求? 鄭署長世忠:這次15人制足球賽事的成績會…… 高金委員素梅:不僅僅是足球,還有很多的項目。 鄭署長世忠:是。 高金委員素梅:以上是我以前看到的缺失,但是這一次我們也得到了一些陳情,指出了一些疏失,就是你們的橫向聯繫還是不夠順暢,以致有非常多的選手耽誤了報名的時間,因為有許多原住民孩子在外縣市就學,但是報名機制是必須由孩子戶籍地的地方政府報名,於是出現了漏報的情形,我相信這個漏報的情況不是只有這個陳情案一個案子,所以希望教育部體育署能夠在我質詢之後趕快檢討,在下一屆的原住民族運動會不要再發生漏報的狀況。今天發生漏報的狀況,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署長,您知不知道? 鄭署長世忠:我們橫向聯繫的部分,未來會再加強。 高金委員素梅:你應該也接到了很多的陳情案,因為原住民族運動大會有分公開組、青少年組、少年組,也就是說選手的身分可能是在職的成人或在學的學生,如果教育部你們只有跟臺北市政府去做,而不跟鄉市公所橫向聯繫的話,那麼根本就沒有辦法傳達給每一個選手,因為最清楚我們好的選手在那裡的,不見得是各縣市政府的教育局處或體發會,反而會是各鄉鎮公所的人員更清楚。 鄭署長世忠:謝謝委員指出關鍵。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必須要橫向聯繫鄉公所。我覺得能夠橫向聯繫到這麼低層次的鄉公所,所有的事情就會完全落實,優秀的選手也不會漏報。署長,我剛剛跟你講的這些是不是能夠趕快來改善? 鄭署長世忠:謝謝委員的建議。 高金委員素梅:因為賽事已經要開始了,漏報的狀況怎麼辦? 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漏報的部分因為牽涉到公平性,如果明天再讓他補報名的話,其他隊的隊員也會抗議,但是剛剛謝謝委員點出了關鍵點,各鄉鎮區公所的橫向聯繫,未來我們會積極來做。 高金委員素梅:請體育署扛起這次的責任,因為這次漏報,就是我一直提醒的,體育署主辦賽事不能自己悶著頭做,或者是把錢撥下去給縣市政府做就好了,今天是在臺北市這個直轄市,它的能見度非常高,對每一位選手來說都是一個很好的露出的機會,不管是國中小組或者是大專院校組,這個成績都會對他有所影響,所以當選手被漏報,然後訊息沒有真正的被傳達到的時候,其實影響的不僅僅是這個賽事的完整性,還有選手露出的機會。所以體育署這次也要道歉嗎? 鄭署長世忠:我們會跟主辦單位好好的針對這件事情進行檢討。 高金委員素梅:當然我不能夠指責你,因為你是2月20日才上任的,但是我不希望我今天質詢完了之後,類似的事情再發生,因為兩年才一次的重要賽事,以前可能大家都認為只是比比賽就好了,好像是原住民的抓豬啦,文化而已,其實不是,它有很正式的賽事,這次包括足球也在內,或者是短跑、長跑、跳高都有,選手不僅僅代表他個人,他還代表他的鄉鎮市、他的戶籍地的榮譽,所以,署長,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 鄭署長世忠:我認同。 高金委員素梅:希望以後你們兩年一次的原住民族全國運動大會能夠越辦越好,以上我所提出的有記起來了嗎? 鄭署長世忠:有。 高金委員素梅:以後絕對不可以再發生。 鄭署長世忠:謝謝委員。 高金委員素梅:馬上就要開始了,我要看到還會不會發生混亂的狀況,包括交通、文創產品,包括原民會、鄉鎮市民代表有沒有受到禮遇。 鄭署長世忠:是。 高金委員素梅:以前這些民意代表都找不到自己的位子,你們在上面安排的都是官員排排坐,而全國原住民族最大的競賽、最大的活動卻沒有民意代表、鄉鎮市長、鄉公所的位子,對他們來講真是情何以堪啊! 鄭署長世忠:是。 高金委員素梅:所以這次特別提醒臺北市政府、首都的政府不可以再犯同樣的錯誤,好嗎? 鄭署長世忠:好,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11時18分)次長,這次再度由新竹縣承辦2023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現在正如火如荼的進行,當然參賽的選手非常多,我們提供給選手的最基本的就是安全的賽事環境,但是在3月2日的網球資格賽,國中生發生了因為草皮施工問題而受傷的事情,後續因此要延賽,而且還移地舉行,接著又爆出高中組場地圍籬縫隙太大,為了怕球滾出去,用塑膠椅跟看板擋住的事情,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請說明。 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一下,針對這一次全中運場地上的相關的問題,在過程當中,這部分我們在過程中也都跟新竹承辦的組委會、新竹縣政府來做一些積極改善,針對委員詢問設施是不是有驗收的機制,因為各場館的整繕都是依照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定辦理招標…… 楊委員瓊瓔:那更離譜啊!跟著招標,驗收呢? 林次長騰蛟:對,招標之後本來就會有驗收的機制。 楊委員瓊瓔:驗收的考核機制呢?這要找誰算帳?驗收的考核機制依法去做,還會發生這種問題? 林次長騰蛟:在這過程當中,組委會有輔導小組、競賽小組,至少都有兩次以上到現場現勘…… 楊委員瓊瓔:這更離譜啊!為什麼會如此呢?大家覺得很訝異!以臺中市來說,我們是「酷城市、酷運動」,臺灣也是全世界很有名的運動城市、運動國家,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情?因為這樣的事情之後,你們有做怎樣的檢討、怎樣的應對?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一下,依據我們了解,它可能在施工的時候更改設計,所以設計之後再…… 楊委員瓊瓔:更改設計還是有驗收的機制,這不是理由啊! 林次長騰蛟:所以可能在時程上沒有掌握得很好。 楊委員瓊瓔:這怎麼驗收呢? 林次長騰蛟:驗收的部分,基本上在招標之後,施工部分本來就有驗收的項目…… 楊委員瓊瓔:次長,既然已經碰到這樣的問題,依法公告、依法驗收還會衍生這樣的問題,就是其中絕對有精進的方案,你們要趕快去討論問題在哪裡。 林次長騰蛟:是,跟委員報告一下,未來我們會加強包含施工過程的進度檢核,建立預警的機制。 楊委員瓊瓔:好,你說施工的檢核,趕快去加油! 林次長騰蛟:是。 楊委員瓊瓔:上週的全中運又出包了,跆拳道比賽因為電子護具感應異常,竟然被迫中斷6小時,孩子打賽事到深夜,這個比賽對孩子很不公平、很不公平,到底那個冠軍是不是真冠軍、到底那個亞軍是不是真亞軍?不知道!因為你讓孩子完全中斷後打到深夜,這個太離譜了!為什麼、為什麼?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它在前一天的顯示部分沒有問題…… 楊委員瓊瓔:為什麼出包連連呢? 林次長騰蛟:但是在當天辦理對打的時候就發生電子設備訊號感應的問題。 楊委員瓊瓔:是,這個最重要啊!若跆拳道的訊號異常,當然就是中斷嘛。 林次長騰蛟:是。 楊委員瓊瓔:次長,這樣子是誰要負責? 林次長騰蛟:這個部分…… 楊委員瓊瓔:誰要負責?承辦單位負責?再怎麼樣還是教育部啊!誰要負責呢? 林次長騰蛟:對,這次的籌辦跟整個競賽執行的部分是由執委會執行。 楊委員瓊瓔:你們的垂直連線到底是不是出了問題? 林次長騰蛟:是,這個部分…… 楊委員瓊瓔:不是發包出去、承辦出去就好了。 林次長騰蛟:以後我們會加強……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5月份我們要辦理全大運,大家都「剉咧等」,怎麼辦呢?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一下,針對全中運跟即將辦理的全大運部分,我們目前都有要求主辦城市…… 楊委員瓊瓔:趕快、謹慎,好不好?去檢視以往錯誤的,署長來努力。 林次長騰蛟:我們會會同學者專家來進行總體檢。 楊委員瓊瓔:碰到這個問題,你趕快去盤點問題在哪裡,承辦的縣市要怎麼合作,這個很重要,好不好? 林次長騰蛟:是。 楊委員瓊瓔:距離5月份還有一點時間,趕快去盤點,不要再出包!最後一個議題,我們全國有1,893座運動場館,平均使用年限是16年6個月,其中使用20年的有565座,占29.85%、幾乎三成,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超過20年又經過921地震,它的耐震、補強到底夠不夠?次長,是不是應該趕快去盤點這些場館?不夠的部分要怎麼補強?才能讓我們的選手安心嘛!誠如本席一開始說的,運動選手最重要的是在賽事裡安全,第二個是安心,安全的環境是政府必須要做的,必須喔!而且也是必要條件、最重要的事情,要不要去盤點? 林次長騰蛟:有,跟委員報告一下…… 主席:簡短回答,好不好? 林次長騰蛟:這幾年針對各縣市政府的運動設施、場館部分,我們有要求做初評跟詳評,目前依我們的瞭解,初評跟詳評幾乎都已經完成了,至少九成以上已經完成。詳評之後需要做耐震力補強的部分,目前我們也會再爭取公共建設的計畫,協助地方政府一起處理。 楊委員瓊瓔:對,你講這樣就對了!九成多還不足的,趕快去盤點好。現在有還稅於民3,800億元、前瞻計畫八千多億元,本來就是要優先補足基本條件,對不對?所以體育署盤點出來,教育部的上層長官要趕快去爭取,我們一定全力支持,這是最基本的,因為我們是一個酷城市的國家,好不好?謝謝。 林次長騰蛟:是,謝謝楊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11時25分)次長,雖然今天在講全中運,但2023全運會在臺南,基本上全運會是國內規模最大,而且等級最高的綜合運動賽事,所以我們臺南都期待可以藉著這樣的運動賽事增加一些場館設備,對不對? 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騰蛟:委員好。是,今年10月份。 陳委員亭妃:你知道場館設備現在幾乎已經要壓垮我們了嗎?每個人都來說全運會要到了,我們的場館是不是應該要整修一下、我們的場館是不是要處理一下?相關賽事是不是應該有更好的準備?哇!這怎麼辦?我們怎麼回答?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一下,有關臺南市承辦全運會賽事的部分,當然我們也瞭解臺南市正在積極整修、整建相關的場館,針對主辦全運會的硬體設施部分大概有一億多元的經費協助場館的整建。 陳委員亭妃:這樣夠嗎? 林次長騰蛟:另外對於縣市政府,我們也配合前瞻經費的部分給予有關運動場館的設施整建,如果涉及到綜合性賽事,也請臺南市政府優先改善相關的設施。 陳委員亭妃:你們現在給地方補助多少?說真的,因為這是全運會的專案,所以都是由中央給地方,再由地方看排序去處理,可是沒有被排序到的就往我們身上來,拜託! 林次長騰蛟:是。 陳委員亭妃:可是我們跟體育署講的時候,體育署說已經給地方政府了,那我們怎麼辦?我們夾在中間,這是大賽事,我們關心體育的人一定都希望透過一個全國性的賽事來提升自己,而且是最大的綜合賽事,我們睽違16年沒辦了,等於我們的場館也是16年沒有好好整建了,大家都期待可以藉著這個全運會好好整建一下。你讓地方去排序,當地方排序完,沒有排進去的就找我們拜託,我們去跟你們說,但你們說都給地方了、由地方主責,你是不是可以講一下已經都交給地方政府處理了?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一下,由臺南市承辦全運會,有關整修場館的部分,全運會的經費當然是以補助整建全運會所需的場館為優先處理,經費的部分…… 陳委員亭妃:所以全部由地方政府做決定,對不對?你們就是…… 林次長騰蛟:對,我們補助全運會的設施是1.2億元,另外一般的體育設施是九千多萬元,所以有2.1億元左右的經費。 陳委員亭妃:2.1億元就是交給地方政府,看它怎麼處理。另外,你們不是還有一個場館的專案嗎? 林次長騰蛟:是。 陳委員亭妃:這個場館的專案呢?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一下…… 陳委員亭妃:場館的整修專案還有另外一個啊! 林次長騰蛟:那個是…… 陳委員亭妃:改善的部分也是由地方政府做排序啊! 林次長騰蛟:另外那個部分是包含…… 陳委員亭妃:你要很清楚地把你們的角色跟地方政府區分開來,你們的角色跟地方政府到底怎麼分野?否則我們被問到也不知道怎麼回答。 林次長騰蛟:也是一樣,教育部是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是承辦單位。 陳委員亭妃:是啊!那場館的部分呢? 林次長騰蛟:場館的話…… 陳委員亭妃:你們還有專案補助的。 林次長騰蛟:對。專案補助是包含風雨操場…… 陳委員亭妃:是啊!這些專案補助的部分呢?因為我們問你們,你們也是由地方政府去做排序,是不是這個樣子?你不知道,請知道的人員直接回答,不要浪費時間。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設施組許組長說明。 許組長馨文:報告主席,我們在前瞻經費補助各地方場館的部分,1億元是補助地方政府各縣市的風雨球場,另外的1億元就是全國性賽會,合計是2億元。目前臺南市的部分是…… 陳委員亭妃:我現在只要知道你補助給地方,是由地方自己的排序下去執行,這很重要,因為我現在講的就是,當你給地方排序完之後,有很多漏網之魚,這些就來找我們,我們來找你們,你們就說都交給地方政府了,我們就被夾在中間,那怎麼辦? 許組長馨文:因為我們的預算…… 陳委員亭妃:你先跟我們講怎麼辦,我們夾在中間的人怎麼辦? 許組長馨文:我們目前是在爭取另外的公建計畫,因為我們原來的前瞻計畫其實已經分配完畢。 陳委員亭妃:當我們的資料給你們,你們會接受嗎?還是一樣是由地方政府? 許組長馨文:也是會給地方政府。 陳委員亭妃:是嘛!也是地方政府排序。 許組長馨文:不過現在也還會有,因為我們的公建計畫還是有一些政策性的目標,所以我們也會有一些是地方政府…… 陳委員亭妃:請把這個部分具體說明給我辦公室,拜託,謝謝。 許組長馨文:是。 林次長騰蛟:謝謝陳委員質詢。 主席(范委員雲):好好的把相關的說明給陳亭妃委員辦公室。 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洪委員孟楷:(11時32分)次長,感謝。禮拜一本席詢問關於這次WBC的賽程安排規劃,我看到馬上劍及履及,你們有去瞭解,請說明一下瞭解的狀況是什麼。 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一下,委員詢問的是有關賽程安排的部分。 洪委員孟楷:是。 林次長騰蛟:賽程安排主要的部分是由悍創取得主辦權,當時的賽程大致上都是依WBCI就是經典賽公司,大概都已經有一些初定,雖然悍創有去做一些溝通協調,不過基本上最後還是尊重WBCI…… 洪委員孟楷:所以悍創是什麼時候回復的? 林次長騰蛟:委員是說這次的詢問嗎? 洪委員孟楷:是。本席這邊都有拿到你們的函,在3月13日(星期一)本席詢答完畢之後,你們就發函說在賽程上未有主辦國主場優勢,請於3月14日也就是當天,你們要求詳細的書面說明。現在詳細書面說明應該要回來了,本席就二點,第一點,為什麼日本、美國可以有4天連續的晚場,臺灣身為主辦國之一卻沒有辦法?第二點,為什麼當初據它們公司講,原本是2場午場、2場晚場,球迷會覺得這樣是對照荷蘭的賽程,到最後我們去詢問變成是3場晚場、1場午場,那就是晚接午,對於我們臺灣最後一場打古巴很不利,這二點該公司或是棒協有沒有說明?還是你們自己瞭解的狀況是怎麼樣? 林次長騰蛟:我們3月13日函請棒協會同悍創提出書面說明,不過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正式回復給我們。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們要求3月14日,但是他們沒有回復。 林次長騰蛟:目前為止還沒有回復,但是口頭的部分有先回復給我們。 洪委員孟楷:次長,打也打完了,我們現在再去講也沒有辦法,所以其實重點是什麼?重點還是本席一直強調的,2月6日當體育署跟所有國手在臺上排排站,比1個讚大合照的時候,大家都期待我們打得好,可是如果再去細看這些賽程,我們發覺真的相對來說,對於我們主辦國沒有拿到優勢、沒有很公平,未來怎麼樣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因為主辦方,就是WBCI它們對於整個賽程安排是有相當的主導權,過程當中悍創跟棒協做了一個協定,當時賽程大概都已經洽定了,未來的話,我們也希望在洽談或在確定過程當中,應該要把對我們主辦國比較有利的賽程的部分,應該一併納進去做考量跟協商。 洪委員孟楷:次長,這樣聽起來還是沒有記取這次的教訓,很多球迷、媒體馬上也整理出來,接下來明年有12強、後年2025年有WBC資格賽、2026年有WBC再一次的比賽、2027年可能會有奧運的資格賽、2028年會有奧運正式比賽,這又是睽違十幾年,我們再一次有棒球項目在奧運裡面,我們當然希望中華隊能夠打進去嘛!所以接下來這五年,年年有國際一級賽事,本席也注意到,像中華職棒會長─我們的副院長有說,接下來要做所謂組訓計畫,馬上體育署發一個新聞稿表示樂觀其成,當然能夠為中華隊把最好的戰力補足,本席絕對樂觀其成,一樣這是不分黨派的,但是一樣的道理,我們組訓比賽是一回事,我們承辦主辦單位是不是另外一個需要官方來協助的部分? 林次長騰蛟:是。 洪委員孟楷:WBC是美國大聯盟主導沒有錯,但是美國大聯盟的組織及整個架構其實是非常有官方代表性,日本也是一樣,也有官方主導地位,臺灣不是說一般的運動行銷公司不能主辦,但是我們官方立場上適時協助,讓我們中華隊能夠在自己主辦的球賽,尤其是一級賽事的時候,能夠有我們更進一步的談判空間,這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嗎?不然每一次你只要推給WBC,是啦!是WBC主辦,我也知道啊!2006年是它們辦的,它們2006年為什麼要辦第一次?就是因為它們希望能夠推廣棒球,像4年一次的世界杯足球賽一樣,但是在這過程當中,未來5年如果都有我們主辦的比賽、都在臺灣打,我們怎麼樣能夠保有主場優勢?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體育署這邊也會邀請一些學者專家,或者是棒球專家…… 洪委員孟楷:1個月內是不是能夠找相關單位?我想既然中華職棒聯盟它們做組訓,你們馬上可以在1天裡面發新聞稿說樂觀其成,並且看那個意思感覺就是之後要錢給錢、要人給人,反正就是要組最強國家隊,本席沒有意見,本席樂觀其成,因為最強國家隊是我們共同的期待,那是不是一樣在主辦方面參考日本、參考美國它們的經驗,1個月內也召集相關單位來討論未來官方立場可以怎麼樣協助,這樣可以嗎? 林次長騰蛟:好,這個部分我們來邀集相關單位來…… 洪委員孟楷:好,如果有開會,請將開會通知等相關資訊提供給本席,讓本席可以持續關心,這樣好嗎? 林次長騰蛟:是。 洪委員孟楷:謝謝次長、謝謝署長。 林次長騰蛟:謝謝洪委員。 主席:後續請次長及署長,再通知及回應洪孟楷委員。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游委員毓蘭、鄭委員正鈐及孔委員文吉均不在場。 接下來為本席發言,請陳委員秀寳代理主席。 主席(陳委員秀寳代):請范委員雲發言。 范委員雲:(11時39分)次長好、署長好。今天主要是關心全中運的場地問題引發怒火,我關心有個重點,為什麼體育署會被認為讓縣長拿來救急,說你們肯定他?另外我要關心有五成企業球隊的選手好像成為勞保孤兒,我們既然要提升體育當然要照顧到選手,如果有時間的話,也想關心體育署轄下的場地性別友善廁所的問題。今天因為剛剛我也聽了非常多委員的質詢,我們都已經知道全中運的場地設備漏洞百出,已經有委員講這是史上最不負責任的縣政府主辦單位。剛剛陳秀寳委員說最讓人不能接受的是態度!都已經出了狀況,且不只一次,分別是3月3日、3月5日及3月12日,縣長居然還可以在3月中去紐西蘭參訪?而且不是因為覺得選手受傷、場地出包問題很嚴重才回來,是因為飛機有問題才回來的,這種態度我實在無法接受!在出包後,本席辦公室查了相關新聞後發現,請看標題:當有議員批楊文科擺爛害選手受傷時,新竹縣政府居然說,體育署肯定縣長的籌辦。請問署長,你有肯定新竹縣楊文科縣長的表現嗎?可否簡短回答?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鄭署長說明。 鄭署長世忠:我們在任何公開場合都沒有說過這句話! 范委員雲:既然沒有肯定,那麼這是不是假消息?否則縣政府可以隨便發聲明,大吃體育署豆腐嗎?難道要體育署出來幫忙背鍋? 鄭署長世忠:對此,我們私底下還是會跟新竹縣長說,雖然辦比賽很辛苦,但一定要記取教訓,把後面的賽事辦好! 范委員雲:未來是不是要避免這種事的發生?至少不要像新竹縣這樣,態度這麼糟糕,新竹縣府甚至在被問的當日下午回應強調:體育署也肯定楊縣長籌辦112年全中運。我認為這種時候,你們一定要發聲明反駁,好嗎? 鄭署長世忠:是。 范委員雲:不能被吃豆腐了,還要你們背鍋!剛剛好幾位委員都希望未來不要再發生這種事,但如果不幸又遇到這麼糟糕的主辦單位時,那麼我希望體育署能及早準備好處理方式,這部分我就不再重新要求,因為你們剛剛已經答應很多委員了。 再來,本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請教。署長才新上任,我相信署長一定支持運動選手要先被保障,這樣我們才會有好的體育發展,署長肯定這點吧? 鄭署長世忠:是。 范委員雲:既然支持選手,那就是要保障選手的基本權益。以企業聯賽球隊隊員來說,訓練比賽即工作之一環,且勞動權益與職業安全理當受到保障!但不管是你們自己的調查,還是本席向你們要的資料都可以發現,臺灣企業甲級足球聯賽一共有七組隊伍,可是你們的調查資料竟只有兩組!而從去年體育署自己做的調查發現,企業球隊隊員成為勞保孤兒的情況非常嚴重!這是你們給我們的資料,本席辦公室重新整理、重新統計之後發現,有五成球員沒有納保,三個聯賽未納保率將近百分之百!二聯賽未納保率則有六到七成。我們去瞭解為什麼沒有納保?以未納保率而言,企業女子壘球聯賽、中華射箭企業聯賽所有球員都沒有勞保;木蘭足球聯賽超過九成球員沒有勞保;二聯賽未納保率也高達六至七成!也就是說,包含企業甲級排球聯賽、臺灣企業甲級足球聯賽,有六到七成沒有納保。 本席接到陳情指出,企業球隊認為給學生的是津貼而非薪資,所以企業認為不是僱傭關係,不需要為學生球員投保勞健保,這是我們的瞭解。我們都知道依照勞基法規定,學生去7-11打工也要投保勞保,請問學生球員參加訓練和比賽會不會遇到風險?會!像這次的高中網球賽不就遇到風險了?如果受傷了難道就因為是學生,而不需要勞保與職災保險的保障嗎?他們既然付出勞務,那麼這是不是僱傭關係就不是企業自己說了算!也不能任憑他們說了算!我再跟署長講一下詳細情況。我查了下發現,體育署都有補助這些企業,既然體育署補助了企業聯賽,理當明確規範,並要求企業保障球員權益。作為主管機關,不應無視企業的作為,讓球員缺乏保障,況且你們每年給的補助從八百多萬到九千多萬不等。我認同你們透過補助來提升體育,但在補助的同時,也應要求企業落實對選手勞動權益的保障,並將這點當作先決條件,可以嗎? 鄭署長世忠:對此,未來我們會請企業聯賽主辦單位輔導參賽隊伍,依照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建議成立投保單位。雖然其中有些屬於委任關係,大部分企業係採贊助角度贊助學校學生參賽,不過在集訓與參賽的過程中,仍可以鼓勵企業成立投保單位,加強對選手的保障。 范委員雲:不只是鼓勵與輔導…… 鄭署長世忠:我們會作為檢核、核銷…… 范委員雲:以我接到的陳情來說,因為企業認定非僱傭關係,不幫學生球員投保,所以學生找勞保局協助。但勞保局卻認定其有一定雇主,不能透過職業工會加保,如此,學生球員就變成勞保孤兒了!我希望你們不能只是鼓勵,既然拿了那麼多補助,那麼為了保證球員,保障運動選手,就不能放任讓企業說了算,好嗎? 鄭署長世忠:後面這些可以作為經費審核與核撥依據之一。 范委員雲:謝謝署長的肯定。為健全運動產業環境,保障運動員勞動權益,我希望體育署能針對未來將球員納保勞保與職災保險列入同意補助條件,在職災保險資料方面,由於你們沒有提供,所以我剛剛沒有提到。請體育署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可以嗎? 鄭署長世忠:由於企業球團聯賽陸續開打,所以我們需要一點時間。可否三個月時間讓我們提出書面? 范委員雲:兩個月,好不好? 鄭署長世忠:好。 范委員雲:謝謝署長。 鄭署長世忠:謝謝委員。 主席(范委員雲):現在處理臨時提案。今天有臨時提案3案,宣讀第1案。 1、 據體育署統計各大企業聯賽球隊為球員加保勞保情形,發現近五成企業球隊球員未納勞保,其中又以企業女子壘球聯賽、中華射箭企業聯賽與木蘭足球聯賽未加保情形最嚴重,近乎全數球員都未納保。 據體育署統計,部份球員未加保是因其為兼職學生球員,而遭企業球隊稱雙方並非「僱傭關係」。然而,球員訓練與比賽時遇到的風險,不因其身份是兼職、學生或全職而有所不同;且亦有實際案例指出,有未被企業球隊加保的學生球員,想透過職業工會加保,但勞保局卻認定其有一定雇主,所以不能夠透過職業工會加保,反而使學生球員成為勞保孤兒。 為健全運動產業環境、保障運動員勞動權益,請體育署研議將企業球隊應為球員納保(勞保、職災保險)列入補助企業球隊之必要條件,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范 雲 連署人:陳培瑜  陳秀寳  張其祿  王婉諭 主席:體育署是不是希望修正為兩個月? 林次長騰蛟:可否最後一行的「一個月」修正為「兩個月」? 主席:好,兩個月可以。這是本席的提案,本席沒有補充意見。 其他委員有無意見?若沒有的話就修正通過。 進行第2案。 2、 在《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尚未通過、仍只能用《私立學校法》退場的時代,便已有許多專家學者指出安置學校良莠不齊問題。安置學生如果遇狀況不佳的安置學校,從一個倒閉學校轉到財務有問題、教學品質有問題的快倒學校,對學生後續完成學業只會更添阻力。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研議時已注意到此問題,並於「專案輔導學校停止全部招生後停辦時仍在校學生分發辦法」中,規定情況最嚴重的專案輔導不得為分發學校,但分發學生仍可能被分本身財務、校務、師資等已出現問題,將來可能轉為專案輔導學校的「預警學校」。導致分發學生可能因為學校財務狀況不佳、無法取得必須之協助,或因學校教學品質不佳導致學習成效低落,因此提高放棄完成學業之可能。甚至,如該間預警學校後續不幸轉為專案輔導學校、並因此停辦,該名分發學生未來可能要面對再次分發的困境。 分發學生學習品質應有充足保障,進一步降低學生遭遇再分發之風險,爰請教育部研擬修正「專案輔導學校停止全部招生後停辦時仍在校學生分發辦法」,規定預警學校不得為分發學校,並於一個月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培瑜  范 雲 連署人:林宜瑾  陳靜敏  張其祿  陳秀寳  王婉諭 主席:請問提案委員或連署委員有無補充意見? 陳委員培瑜:這個部分不用補充,請問教育部是否同意? 主席:請問次長有無補充說明?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一下,是不是徵詢委員的同意,倒數第二行「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是不是能夠同意修正為「二個月」?謝謝委員。 主席:二個月可以嗎? 陳委員培瑜:同意。 林次長騰蛟:謝謝陳委員。 主席:提案委員同意修正,如果沒有別的委員有意見的話,這個案子就修正後通過。 進行第3案。 3、 「大專校院專案教師勞動環境長期血汗、甚至淪為免洗筷」已是我國高教現場長期問題,在工會團體、關心委員長期批評,以及監察院糾正下,教育部終於在去年八月實施「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但原則對於專案教師的工作保障仍有不足,例如:缺乏續聘保障,專案教師仍可能遭受學校恣意不續聘,以及缺乏申訴救濟保障,權益損害時難以求助。 突遭學校恣意不續聘的問題,不是只發生在教學評鑑極差、本來就被學生認為教學有問題、早已被匡列的極少數專案教師,而是連已連續數年教學評鑑極好的專案教師,都可能遇到這類不公平對待,且遇到後還無法救濟,只能走向司法訴訟。專案教師在學校內的申訴救濟權益,甚至比學生兼任助理都還要少上許多。 專案教師工作保障不足的問題,不只對專案教師本身不公平,更將負面影響我國高教品質及大專校院學生學習。目前「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僅要求大學在不續聘專案教師後給予些微慰助金,無法解決問題。本院法制局研析報告亦對此問題提出三點明確建議: 一、專案教師而兼有行政職者屬不定期契約,應予保障工作權。 二、為避免恣意不續聘,建議增訂相關標準及程序。 三、專案教師得準用教師法之申訴程序。 爰請教育部就上述三點研擬修正草案,並於二個月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培瑜  陳靜敏  范 雲 連署人:林宜瑾  張其祿  陳秀寳  王婉諭 主席:請問提案委員或連署委員有無補充意見? 陳委員培瑜:沒有。 主席:請問次長有無補充說明? 林次長騰蛟:謝謝委員的提案,針對有關文字修正的部分,建議倒數第二行有關「上述三點研擬修正草案」,建議再加二個字,改為「修正草案方向」,至於有關說明的部分,我請同仁補充說明。 陳專門委員佩君:謝謝委員,委員關心的這個議題,也是我們一直努力的目標,針對委員所建議的部分,因為有涉及法規研議的部分,我們需要一點時間,然後我們也希望委員能夠給我們一些彈性,讓我們多增加「方向」二個字,我們會持續的努力,再請委員支持,謝謝。 陳委員培瑜:關於方向的部分,剛剛有跟教育部這邊討論過,希望在目前已經有的工作進度上,也許可以再加快進程,在相關法規的研議上,因為確實會有法規的問題。但是第二點,為避免恣意不續聘,建議增訂相關標準及程序的部分,是不是可以有比較快的進度?第二點的部分。 陳專門委員佩君:謝謝委員的詢問,第二點的部分在現行的實施原則裡面,我們有一些相關的規範,這個部分我們也會依照委員的意見,再來持續的盤點與檢視,這個部分我們可以比較快的來進行。 陳委員培瑜:好,那這樣沒有問題,謝謝。 主席:如果沒有其他委員有任何意見,這個提案就照剛剛教育部提議的文字修正通過。 林次長騰蛟:謝謝委員。 主席:各提案如果有委員要補簽的,請議事人員詳細登載在議事錄。 現在繼續進行質詢,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1時55分)次長好。我最近在關心球場的問題,但它不是在新竹,而是在臺南學甲,這個球場有使用焚化爐底渣,焚化爐底渣使用在球場的基底,這是在108年,我也希望教育部能夠關心這個事情。因為任何的球場,我們如果在這邊使用,可能是做激烈的、可能是做溫和的任何活動,如果球場的基底使用焚化爐底渣,因為焚化爐底渣含有很多碎玻璃、碗筷的碎片,甚至有高濃度的重金屬,加上旁邊又是垃圾場,如果我們在這邊運動的話,除了它附近的廢棄物,包括底渣也含有高含量的重金屬,會有吸入性的危險。 我為什麼會認為這跟教育部的關係是很密切的,就是因為我們會有戶外教學,因為旁邊後續會有動保園區要在這邊施做,旁邊又是垃圾場,又是轉運站,我也希望教育部後續能夠去關心,如果地方政府、地方體育局或者教育局,後續要規劃這些戶外教學的場域的時候,能夠去了解到底這個地方適不適合。次長,本席剛剛提到焚化爐底渣,這個底渣的問題是滿大的,因為它是焚化爐燒完剩下的底渣,就是不會燒乾淨,一般廢棄物的焚燒大概會有十分之一的底渣,但它會含有戴奧辛,所以也希望教育部能夠瞭解這些問題,雖然不是十分標準、不是絕對標準,但是這些場域的設置,希望教育部能夠密切去瞭解它後續可能會對健康有危害。 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騰蛟:委員好。跟委員報告一下,學甲壘球場的部分,它是學甲區垃圾衛生掩埋場復育而成的壘球場,是由臺南市政府的環保局自行興建及維管,這個部分體育署這邊是沒有補助相關的經費。不過委員剛剛提到有關興建壘球場的部分,也提到紅土層厚度不足的部分,這個部分我們會來跟臺南市政府環保局溝通、協調,希望能夠參考本署有關相關的手冊來進行改善,希望紅土層的厚度能夠到達8公分。 陳委員椒華:次長,你完全誤會我的意思,我今天質詢不是要你去讓他們將紅土層加足夠厚就好了,你不要念官員給你的那個資料。 林次長騰蛟:是。 陳委員椒華:因為這裡面的問題就是它旁邊就是垃圾場,就是堆了很多底渣,這些東西會有吸入性的危險,而不是你剛剛說的,現在紅土層厚度不夠,去將它補足就好了。也就是說,焚化爐底渣再利用會有一些衍生的問題,請教育部,包括地方政府教育局、體育局都能夠去重視這個事情,瞭解嗎? 林次長騰蛟:是,瞭解,我們一定會去要求啦。 陳委員椒華:你剛剛的回答不是一個正確的判斷,所以還是要跟你講一下,謝謝。 林次長騰蛟:謝謝陳委員。 主席: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王委員婉諭:(11時59分)署長、次長好。今天其實非常不情願地來質詢這個題目,我知道足球在臺灣不是一個熱門的項目,然後我國的足球實力也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但我相信至少4年一次大家都會有足球世界杯的浪潮,去年世足賽我們看到阿根廷奪下冠軍引發了很大的轟動,但其實在此之前阿根廷足協鬧上國際新聞的原因是因為他們到處欠款,搞得整個國家隊分崩離析,甚至連梅西都要自掏腰包還錢,震驚全球。我要說的是,我們希望臺灣的足協能夠學習對方,不過應該是學習好的技術、好的訓練資源,最不應該學的就是這種欠款的財務惡習。但很遺憾的是,從去年世足賽期間,我們就收到陳情,說足協積欠大量裁判費,導致全國裁判都苦不堪言。 去年12月5日本席質詢之後,足協的確緊急做了處理,而且在12月13日全數發放完畢,但我沒想到的是,欠款狀況越滾越大、越欠越誇張。首先是裁判費的部分,12月13日發放之後,足協似乎是鐵了心,又開始不付錢了,從12月、1月,一直到現在,裁判費還是不願意給,甚至我們從後來的陳情才得知,當初足協欠的不只是裁判費,還包括旅行社住宿費、機票費、活動場地費、防護員薪資、賽事承辦費、裝備費,幾乎什麼都欠,而這樣的欠款不僅影響到相關從業人員的生計,更嚴重的是許多相關人員的行程也因此被耽誤,或者是被國外列為黑名單,導致整個足壇人心惶惶,不知道什麼時候才可以拿到錢。尤其這些欠款並不是小錢,據我所知,單一廠商的欠款可能高達數百萬,加總起來甚至高達數千萬,而且是從去年年中就開始欠,其他我們還沒收到陳情或者是我們不知道可能還更多、更久。更離譜的是,部分款項足協已經向體育署申請核銷,我認為這代表體育署應該已經撥款給足協了,為什麼還是不給廠商?這是怎麼回事?在搞什麼鬼?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騰蛟:王委員好。針對足協財務的部分,體育署也有要求協會提出財務重整計畫,我們會積極督導。至於這個協會的財務,體育署已經把今年度的相關經費大約2,600萬元撥補給他們了,同時據我們瞭解,國際足總也已經核撥大約130萬美金的經費給足協,所以目前足協應該有能力支應包含裁判費等相關費用的支出。只不過我們瞭解,目前因為足協理事長改選,我們也有在跟新任理事長溝通協調…… 王委員婉諭:所以聽起來體育署已經把相關經費核撥下去了,現在正在等改選的結果。可是改選之後我還陸續接到部分陳情人回報,說時至今日,足協還沒有任何人找他們談欠款的事情。另外一部分更誇張,有陳情人表示,新任足協已經找他們去說明了,但居然是跟他們說,只能還給他們今年的欠款,至於去年的欠款,他們直接兩手一攤,說:沒辦法!甚至還說是因為體育署表示款項不得挪用,所以去年的欠款無法撥付,直接甩鍋給體育署。因此我們在3月10日發函給體育署,希望你們能夠介入瞭解和調查,殊不知體育署昨天的回函居然說要等足協改選完。請問你們知不知道足協什麼時候改選? 林次長騰蛟:我們知道足協2月22日已經開過會了。 王委員婉諭:是!足協2月22日已經改選完了,昨天體育署還跟我說要等足協改選完再來做處理,這是什麼樣的回復啊! 林次長騰蛟:他們改選完之後還有新任秘書長等部分要處理,我們會積極協調協會…… 王委員婉諭:我認為有兩個部分,第一是要釐清到底有沒有款項不能挪用、去年欠款無法處理的情況。 林次長騰蛟:協會本身也有現金流,他們可以用自己的現金流來做一些處理。我們來瞭解一下。 王委員婉諭:所以去年的部分可不可以補足?體育署有沒有要求不能補去年的部分? 林次長騰蛟:署裡面預撥的款項他們就可以做一些支應。 王委員婉諭:所以體育署預撥的款項其實可以用來支付去年的欠款,並沒有說不能…… 林次長騰蛟:體育署本來就沒有這樣的規範。 王委員婉諭:體育署一直以來都說要積極處理足協財務的問題,也告訴我們說要等足協改選之後積極地來協助,但是直到3月10日我們發函,昨天體育署還在說要等足協改選、補選之後再儘快處理,我想請問一下體育署到底是不知道足協什麼時候改選,還是已經不處理了? 林次長騰蛟:跟委員報告,體育署當然有掌握到協會改選的狀況,後續部分新任理事長改選完成…… 王委員婉諭:其實我們是刻意等到足協改選完了以後,才再次發函請體育署瞭解,結果體育署還是告訴我要等改選完,我覺得這非常荒唐和不合理! 在此我要提出兩個訴求:第一,我希望體育署能夠介入了解足協財務近況,積極提供協助,於一週內回復撥補的具體時間和具體措施,而且在一個月內完成所有財務的撥補。因為剛才聽到的是體育署已經撥補給足協,所以足協也應該儘快撥補,而不是告訴大家沒辦法撥補去年的部分,又或者是告訴我們要等改選之後。第二,2018年導致足協財務問題的團隊在改選之後強力回鍋了,體育署應依國體法第三十五條,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財務查核,而且我們希望是以月為單位進行財務控管並定期對外說明,讓大家瞭解足協的負債狀況及還款狀況。請問你們是不是可以在這個部分積極協助和處理? 林次長騰蛟:針對委員這兩大訴求,我們會積極處理,同時依法督導。 王委員婉諭:本席希望你們一週內能夠回復處理的狀況,並且在一個月內完成撥付款,同時以月為單位,積極地來做報告。 林次長騰蛟:這個部分我們會積極協助、督導足協來處理,但是他們的財務缺口有九千多萬元,目前的現金流大概是兩千多萬元,是不是能在一個月內完成所有欠款的撥付,這個部分我們可能要再積極和協會做個瞭解。 王委員婉諭:好,我們以此為目標。另外就是應該要成立專案小組予以協助,並且逐月來做報告和說明。 林次長騰蛟:是。 王委員婉諭:好,謝謝次長。 林次長騰蛟:謝謝委員。 主席:好,請體育署好好地回應。 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12時6分)次長好。我想和你討論一下校護的事,根據學校衛生法第七條的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護的設置是以40班為標準,未達40班者,應有一名護理人員,40班以上者,至少應有兩名護理人員。在這樣的體制之下,以嘉義來講,因為少子化的緣故,40班以上的學校沒有幾所。過去大家覺得校護的工作量沒有那麼多,但是這次整個肺炎的疫情過後,我們可以看出家長對子女健康狀況的要求力道和過去不一樣,所以校護在學校可能還要幫小朋友量體溫等等,工作量顯然有所增加,因此學校衛生法所定40班的標準是不合理的。 還有一個比較不合理的地方是,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附設之幼兒園,如果校內已有專任護理人員的話,可以不再設置護理人員,但是附設幼兒園的班級數並沒有被併入計算,也就是說,有附設幼兒園的學校,其班級數並沒有算入我剛剛講的學校衛生法第七條規定的40班。 這裡面產生出來的問題就是,以現在大家事實上對於幼兒健康照顧的要求,這樣的法律規定是不是有一點不符合現況?是否應該檢討一下? 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騰蛟:蔡委員好。學校衛生法所稱的「學校」是指各級學校,本身並沒有包含幼兒園。現在的規定是40班以上可以設置兩位護理人員,如果因為減班,沒有辦法達到40班的話,可能就會涉及人員移撥的問題,所以有關是否有機會把幼兒園也納入40班的編制來計算,我們會進一步來研議。 蔡委員易餘:這點應該討論一下。事實上現在學校如果沒有附設幼兒園,想要有一定的學生數是有困難的,因為家長可能要讓子女從幼兒園開始,然後再進入小學。 林次長騰蛟:幼兒園本身並沒有設置護理人員,但是他們照顧的部分還是會…… 蔡委員易餘:照顧是需要的,幼兒是特別需要護理人員的喔! 林次長騰蛟:所以是不是能夠把幼兒園的部分納入班級數計算,我們會進一步研議看看。 蔡委員易餘:好。 接下來本席有一個案件要跟體育署陳情,去年我們嘉義縣辦理全民運動會,針對所謂的健美比賽,當然是依照IFBB國際健美總會的標準辦理,健美選手為了讓自己的膚色接近古銅色,可能會使用膚色劑,而膚色劑當然要符合規定,如果不符合規定就不可以使用。基本上每一個選手他們在比賽前就要去準備,為了符合規定要使用什麼樣的膚色劑,讓自己在比賽的過程中有最好的表現。但是去年全民運動會的時候,我們後來有接到嘉義縣體育會健美委員會、臺中市、嘉義市、臺南市、屏東縣、臺東縣的健美委員會都陳情說,為什麼選手有自備膚色劑,但是到了現場,他卻只能使用比賽單位所準備的膚色劑?只能用他們的,選手自己準備的都不能使用,我覺得這個過程中是不是有壟斷或是圖利單一廠商的情形,這件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去年我也有向你們陳情,也有正式公文給你們,你們給我的回復是說以後你們會建議他們要去做調整,不過我覺得這樣好像還不夠,你們應該做一個原則性的宣示讓大家知道,到底未來選手還需不需要自己準備?還是以後都你們統一準備就好了?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鄭署長說明。 鄭署長世忠:體育署在接到陳情之後,在11月1日跟12月8日開了二次檢討會,找了上述委員所提到的縣市委員會來談,基本上有兩個訴求,第一個,要求協會如果這個賽事是跟國際選拔有關的,需要指定廠牌的話,它應該在比賽前的競賽規程裡面就要去進行公告,並準備證明文件。第二個,如果沒有涉及國際賽事的話,就不應該指定膚色劑。是以這樣來作為原則,這部分上述的幾個委員會也都有認同,已經有經過協調…… 蔡委員易餘:我知道事後你們有檢討,不過這次到底為什麼去限制選手使用自己的膚色劑? 鄭署長世忠:他們這一次應該…… 蔡委員易餘:這一次到底是為什麼?是誰作出這個決定?我的意思是說,不能事情已經發生就算了,為什麼這次會有這種情形?現場所有的參賽選手都非常不高興。 鄭署長世忠:這次我們有請協會檢討,因為已經公告了,不宜再改,但是我們希望未來協會能夠依照剛剛的兩個原則去進行。 蔡委員易餘:好,我覺得這件事以後要督促一下,事實上也不單單只是健美,我們在推動體育發展的時候,有一些周邊的產業,只要它是符合規定的,我們就應該輔導產業要公平競爭,而不能只有單一的,好像它比較占優勢還是怎樣,這樣好不好? 鄭署長世忠:好。 蔡委員易餘:謝謝。 主席:請署長好好讓他們做檢討報告,再讓蔡易餘委員知道。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及廖委員婉汝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以信發言。 陳委員以信:(12時13分)次長午安。我今天要談有關臺南在東區生產路跟崇興路附近,原來臺南市政府過去賴清德擔任市長的時候,規劃要設置小巨蛋,後來在2018年的時候,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長之後,就改變計畫要興建國家科學未來館,以AI、VR各種科技作為國家的第六座科學館。那現在這樣的一個科學館、未來館,似乎變成了幻想館,為什麼?講了十幾年,到現在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我們現在看到在教育部裡面有設置籌備小組,本來這個籌備小組應該要在今年3月11日召開公聽會,大家期待希望看到細部的內容跟規劃,結果上個禮拜本席卻接到這個公聽會臨時取消,所以我們這個禮拜一在臺南市議會跟很多市議員共同關心這個案子,為什麼科學未來館變成了幻想館?為什麼教育部本來在3月11日要召開公聽會,後來又取消?我們看到這個經費在完全沒有內容的情況之下,從原來二十多億,現在要暴增到將近80億,到底背後的原因是什麼?現在這些計畫在哪裡?到底這個館是不是空中大餅?是不是幻想館?次長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騰蛟:有關臺南興建國立科學未來館的案子,目前教育部是請國立臺中科工館成立籌備小組,進行相關籌備的事情。相關的計畫也已經提報到行政院至少兩次,也依照相關的意見去做修正,最近一次的回復是希望也能夠就促參的可能性來進行研議,所以目前科工館的籌備小組也針對是不是能夠有促參可能性的部分來進行研議。剛剛委員也有提到,本來上個禮拜跟這個禮拜要辦二場的公聽會來蒐集大家的意見,只不過是不是要走促參這樣的方向,目前還沒有完全確定。 陳委員以信:這個部分為什麼反反覆覆?你今天又說已經送行政院核定兩次計畫之後,然後才來決定說要走促參,決定要走促參之後,你在發了公聽會的邀請之後,現在又草草喊卡,那為什麼促參又不促參?為什麼這個政策送兩次行政院?行政院的核定是核定假的嗎?為什麼會這樣? 林次長騰蛟:相關計畫送到行政院,當然也會有相關部會表示一些相關的議題。 陳委員以信:前面兩次不也是如此嗎? 林次長騰蛟:對,所以前面的部分也是…… 陳委員以信:現在為什麼翻來覆去、翻案呢? 林次長騰蛟:所以會就各部會提供給我們的意見,來修正相關的計畫。 陳委員以信:現在為什麼翻案? 林次長騰蛟:現在也不是說翻案,而是在過去的時候有部會提出來,希望我們是不是就促參的可能性去做研議,所以目前就是把…… 陳委員以信:你們研議了,所以要開公聽會要來研議啊!你現在又不研議了,是不是? 林次長騰蛟:後續發展的部分,因為這個案子基本上…… 陳委員以信:都搖擺不定嘛!搖擺不定嘛!這件事情十幾年了!十幾年了!現在好不容易有一點進展,然後變成搖擺不定,又要開公聽會又不開了,又要促參又不促參了,到底背後是什麼原因翻來覆去? 林次長騰蛟:我想部裡面可能要就到底要不要促參的這件事情,可能在政策上去做…… 陳委員以信:你們儘快給我們一個書面報告好不好?二個禮拜之內給我們書面報告,到底為什麼這個政策翻來覆去?只看到預算增加,看不到預算內容,然後又說要促參、開公聽會,最後又臨時喊卡,到現在你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請教育部負起責任,二個禮拜給我們一個書面報告,好不好? 林次長騰蛟:謝謝委員,因為那個部分…… 陳委員以信:謝謝委員是可以還是不可以? 林次長騰蛟:可否給一個月的時間?我們來整理一下相關的報告。 陳委員以信:要多久? 林次長騰蛟:一個月。 陳委員以信:三個禮拜。 林次長騰蛟:一個月。 陳委員以信:三個禮拜。 林次長騰蛟:因為承辦這個業務的司處沒有在現場,所以是不是給我們一個月的時間…… 陳委員以信:一個月交出報告,三個禮拜先跟我說明。 林次長騰蛟:是,可以,我們再請業務單位跟委員做說明。 陳委員以信:好,謝謝。 林次長騰蛟:謝謝委員。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不在場)邱委員不在場。 今天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有鄭委員正鈐提出書面質詢。 委員鄭正鈐書面質詢: 全中運參賽選手的表現和成績關係到他們未來的體育生涯發展。中央政府不僅提高了賽事所需軟硬體建設的補助經費,從7,000萬元增加到1億6,000萬元,還額外補助國立竹北高中等9所學校逾5,500萬元進行體育場地設施整建。然而,高雄市福山國中張姓學生在3月2日參加網球資格賽時,因網球場地未鋪平,導致滑倒並造成腳踝受傷。這樣的疏失,讓原本奪牌有望的學生,不得不提早結束比賽,心有不甘。這件事情引發本席關注,要求體育署釐清事情原委,為何網球場在比賽前一天仍在趕工?為何比賽前三小時還未驗收完成? 此外,另一選手於3月3日練習時,也因場地問題跌倒,本席得知是因為賽場接縫處高低不平、沙子未鋪平,比賽於倒數第二局時,選手為救球踩到接縫處跌倒,被迫棄賽。本席認為,體育署應該詳加調查,釐清廠商是否有施工草率之情形? 網球名將盧彥勳也在社群媒體上爆料,高中組比賽球場出現了嚴重缺失,鐵欄杆下方的洞太大,讓球會跑出去,而大會只能使用椅子和廣告看板來擋球。為了舉辦全中運,大約花了3,700萬整修網球場,卻出現離譜情形,引起各界爭議和批評,教育部作為主辦單位 ,不是只補助經費就沒責任了,應該查明,究竟是什麼原因?為何還發生如此缺失? 此外,在跆拳道對打項目中,3月12日上午出現電子設備感應異常,導致比賽暫停。在下午4點半復賽,而選手們竟一直比到深夜11點45分。事後至今日報告內容,也未能說明電子設備出現異常的原因。因此,本席要求體育署,在一個月內向本席簡報有關電子設備異常的原因是什麼? 作為主辦單位的教育部,本席認為,體育署責無旁貸,必須查明這些事件的原因,並盡速公佈懲處名單,以維護運動公平性及參賽者權益。 主席:關於今天的會議作成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也請教育部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報告委員會,今天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各位。 散會(12時19分) � 「強化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競賽事宜之督導查核機制」專題報告,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