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4月6日(星期四)9時1分至10時59分 地  點 本院紅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議瑩 主席:出席委員11人,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12年3月30日(星期四)上午9時5分至下午1時5分 地  點:紅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楊瓊瓔  陳亭妃  廖國棟Sufin.Siluko 孔文吉  邱志偉  呂玉玲  蘇治芬  陳超明  賴瑞隆  蔡易餘  蘇震清  邱議瑩  林岱樺    委員出席13人 請假委員:陳明文 翁重鈞 列席委員:陳琬惠  鍾佳濱  游毓蘭  邱顯智  鄭天財Sra Kacaw   江啟臣  謝衣鳯  廖婉汝  劉世芳  莊瑞雄  李德維  林靜儀  王美惠  陳椒華  何欣純  馬文君  賴香伶  羅明才    委員列席18人 列席人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暨相關人員 主  席:呂召集委員玉玲 專門委員:程谷川 主任秘書:黃素惠 紀  錄:簡任秘書 汪治國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葉 蘭  專  員 余俊緯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就「排灌溉渠道建設及改善,與農田水利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執行現況」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報告後,委員楊瓊瓔、陳亭妃、孔文吉、廖國棟Sufin.Siluko、邱志偉、呂玉玲、蘇治芬、陳超明、賴瑞隆、邱顯智、蘇震清、鍾佳濱、江啟臣、陳琬惠、蔡易餘、鄭天財Sra Kacaw、游毓蘭、廖婉汝、何欣純及陳椒華等20人提出質詢,均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吉仲暨相關人員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二)委員邱議瑩、林岱樺及賴香伶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由於在場委員不足3人,議事錄暫不處理。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商標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0人擬具「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我們就合併詢答。 因為現場沒有委員要做提案說明,接下來我們就請經濟部林次長報告。 林次長全能:主席、各位委員。為落實商標代理業務管理,透過商標代理人制度的建立,保障商標申請人權益,並因應產業界儘快獲得註冊商標之需求,與國際接軌,提升整體審查效能;同時為符合市場實際使用商標主體的權益,以利實務適用,並簡化海關侵權認定等程序,完善法制環境,經濟部爰擬具「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另林委員楚茵、賴委員瑞隆、江委員永昌等委員亦分別擬具「商標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提案。 以上提案內容,本人有機會向貴委員會提出說明,敬請各位委員不吝賜教: 壹、行政院版「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一、立法緣由: 商標法於100年6月26日修正公布時,鑒於商標代理人實務上以具「律師」資格者居多,爰刪除商標代理人以「商標師」為限之規定,但未規範其他商標代理人管理機制,實務上不時發生不當招攬商標之代理行為,為期其他商標代理人執行商標業務時,能本於專業知識及職業倫理,俾保護委任人權益及有效執行商標各項程序之目的,有必要完備充任商標代理人的資格條件,並賦予商標專責機關進行登錄管理及授權訂定相關管理辦法;另我國申請商標註冊案件持續呈增長之趨勢,且產業界時有反映加速審查之強烈需求,鑒於國際上針對符合法定要件之商標註冊申請案,亦設有請求加速審查之規定,為滿足國內產業界需求及與國際接軌,有需要增訂加速審查之機制,以為因應。此外,臺日經貿會議中多次建議簡化商標邊境保護措施之作業程序,亦經財政部關務署決議放寬商標權人親至海關進行侵權認定之相關規定,爰配合修正,以符合海關作業實務需求。 二、修法重點: (一)商標代理人應經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及格,並申請登錄及每年完成在職訓練,始得執行商標代理業務;並授權主管機關就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登錄商標代理人之資格、在職訓練方式及時數、執行商標代理業務之管理措施等事項訂定辦法。 (二)為滿足國內產業界需求及與國際接軌,新增商標註冊申請案之加速審查機制、適用範圍及其規費。 (三)因應商業主體於市場經營相關商品或服務業務之實際需求,增訂商標註冊申請人適格之主體。 (四)簡化商標權人受海關通知進行侵權認定之程序,無須「至海關」進行認定。 (五)明確不受商標權效力拘束之指示性合理使用、善意先使用及權利耗盡等內涵,以符合司法實務之適用。 貳、關於林委員楚茵等18人提出「商標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說明如下: 一、委員有鑒於歐盟商標法所規範商標圖樣標示共七要件:清楚、明確、完整、客觀、持久,易於取得及易於理解,然我國商標法未載明「易於取得」一項,提案修正第19條規定,立意甚為良善,惟考量對於商標圖樣增訂要件,本質上係限縮人民得以申請註冊的範圍;我國自100年修法後國內已有「白花油」、「撒隆巴斯」等氣味商標申請,經法院判決符合商標圖樣之程式要件,如修法增訂「易於取得」要件,將大幅降低嗅覺、觸覺等新興商標態樣申請註冊的可能性。 二、我國100年商標法修正時,除歐盟外,同時參考美國法制,對於圖樣呈現方式之要求相較為寬,考量目前商標法第19條第3項所設要件,應足使公眾清楚認識商標權利範圍,且國際亦朝放寬各式非傳統商標的申請趨勢發展,以因應日新月異的商業行銷活動,建議維持現行規定。 參、關於賴委員瑞隆等18人、江委員永昌等20人分別擬具「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綜合說明如下: 一、委員有鑒於我國申請商標註冊件數持續呈現逐年增長趨勢,為因應產業發展之需求與接軌國際,參酌國際上針對符合法定要件之商標註冊申請案有請求加速審查之規定,增訂我國加速審查之機制。 二、為落實商標代理業務管理,具備商標專業能力者始得充任商標代理人,增訂商標代理人執業登錄要件、備置商標代理人名簿,以完善代理人管理制度。 三、因應商業主體於市場經營相關商品或服務業務之實際需求,增訂商標註冊申請人適格之主體,以滿足國內產業界需求及與國際接軌。 四、考量海關實務作業與商標權人之維權成本,需簡化商標邊境保護措施之維權程序,放寬商標權人應至海關進行侵權認定之規定。 五、委員所提草案內容,與行政院版修正方向相同,本部謹致謝忱。 肆、由於行政院函請審議另一「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審案),係配合專利及商標救濟採行對審制,刪除「異議」章節及參酌專利法體例增修評定、廢止相關條文,為避免二部草案修正規範時程相近,產生適用上衝突,本草案第48、54、57、58、62、65、66、67條等部分修正條文,建議維持現行法,不予修正;第107條建議酌作文字調整,該等重疊部分條文,屆時由專利及商標對審案,一併修正。 綜上,此次「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係有助產業界儘快獲得註冊商標之需求,並透過商標代理人制度的建立,落實商標代理業務管理,以保障商標申請人權益,有利提升我國整體商標審查效能,敬請 委員支持行政院版草案及建議條文。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並祝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謝謝林次長。 現在請提案委員江委員永昌進行提案說明。 江委員永昌:本席的提案大致都跟行政院版的意見是一致的,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這5年來關於商標申請案件相關的統計數據,從107年的8萬4,000多件到111年的9萬4,000多件,可見增長速度非常之快,其中為我國自然人、法人、商業團體的大概占四分之三;來自於國外的自然人、法人,大概占四分之一。 商標申請制度是否完善、提升商標申請審查的速度,是對國內產業的競爭提供一個保護的關鍵,更是促進國際商貿交流、降低國外來臺投資阻礙一個重要的指標,這個會期我們也是積極在推動商標申請電子化、審查線上化,也推動了快軌審查機制,不過我自己覺得,商標申請案目前平均審查結束的時間,從106年的7個月到現在111年,算起來平均是6.2個月,所以這個部分還有精進的空間。 臺灣目前與許多友邦、重要經貿夥伴都簽有經濟貿易協定,近年來,我們更是非常積極地要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也希望跟美國洽簽臺美雙邊貿易協定(BTA),所以我們應該要更完善國內的相關法制,以便與國際接軌。 對此,我參考了歐盟以及日本的商標制度,而且我也是比行政院早一點提案的,提案要旨是要建立我國之快速審查機制,希望能夠加速取得商標註冊的時程,比照我們護照速件處理的處理費,智慧財產局如果要納入使用者付費的精神,在進行快速審查的時候,也應該要收取規費。 除此以外,我還提了一點,海關實務作業跟商標權人的維護成本要去考量,我們現在是數位的時代,所以應該要簡化商標邊境保護措施之維權程序,所以本席另外有提案,要求放寬現行商標權人應至海關進行侵權認定的規定,就是不一定要去海關才能進行侵權認定,應該要把它放寬,以上是本席的提案說明。謝謝。 主席:謝謝江永昌委員。 現在進行詢答。委員詢答之前,援例作以下宣告:每位委員發言時間,本會委員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4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接下來請登記第一位的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9時13分)次長,商標法對我們產業界來講,它非常、非常的重要,同時我們政府也必須要做產業界的靠山,尤其現在世界五大洲,大家的資訊都非常的發達,侵權的問題最後還是需要政府強而有力的協助我們的產業界,對不對?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委員好。是,委員說得非常正確。 楊委員瓊瓔:這個非常重要。因此,我們有幾件事情要跟你討論,現在是112年,商標法從民國19年訂定到105年,中間只修了14次,換句話說,這次再提出修法是有一點進步的,但是本席還是要跟你詳實來討論幾個原則,第一個,在海關實務作業方面,本席具體建議,務必要簡化這些程序,你們去盤點好SOP流程怎麼做,讓我們的產業界有所依循,這樣大家才能產生相乘的協助效能。 第二個,在我們整個侵權認定方面,現在打國際官司的越來越多,所以我們政府當然要做產業界的靠山,因此基本相似度方面的認定非常重要,而且是這個法律最後拍板定案的關鍵者,本席提出第二項具體建議,政府一定要好好協助產業界,並且能夠當產業界的靠山,這是第二個。 最後,本席具體建議,我們在這裡曾談過無數次,一個案子的審查,從11個月、9個月、8個月,到前年的七點多個月,一直到現在平均值6.2個月,等於超過半年,所以到底問題是什麼?是人員不足?或是怎麼回事?本席認為我們現在平均值6.2個月的審查確認時間還有進步精進的空間,所以本席特別要次長也站起來,就是要了解到底是什麼原因?是人不夠,你要怎麼協助他們?還是什麼其他的原因,你們要去盤點,讓我們不要再超過半年以上,現在時間就是金錢,如果還是這樣子,我們會被全世界笑話,請做說明。 林次長全能:是,謝謝委員剛剛所指導的三個面向,我想這三個面向,也是我們這次修法重要核心所要處理的內涵,您剛剛提到經濟部要當產業的後盾,我們經濟部絕對是產業的後盾。 楊委員瓊瓔:不能只有嘴巴講,要有實際的行動。 林次長全能:您剛剛提到現在審查效率的問題,在這次法條修正裡面,我們也增加加速審查大方向的相關內涵,至於細節…… 楊委員瓊瓔:你們的目標希望幾個月?現在平均值6.2個月,請局長說明,提供給我一個數字。 林次長全能:好,我請局長說明一下,因為您剛剛提到要盤點問題…… 楊委員瓊瓔:我們討論要有結論、方向。 主席:請經濟部智財局廖局長說明。 廖局長承威:報告委員,我想目前所謂的加速審查,我們會進到2個月之內。 楊委員瓊瓔:好,2個月之內,新任局長承諾可以這麼做,本席予以讚許,本席希望你們以實際行動展現出來,你所指的是一般值,還是只有加速審查? 廖局長承威:報告委員,因為這次法案最主要的加速審查會在2個月之內,但是目前所有案子平均來講,差不多也如委員剛剛所說的在六點多個月、七個月之內。 楊委員瓊瓔:對啊!差不多半年。 廖局長承威:剛剛委員特別提到,有關我們的審查期間,也要謝謝委員的體諒,今年度跟去年整個商標的申請案有九萬多件,假設這些案子包含有十二萬多類,也就是一個案子裡申請2類到3類,這樣我們審查委員所花的時間就會更多,我們商標負責的同仁都很認真,儘量壓在7個月之內,不過確實跟委員報告,案子是每年越來越增加,但是我們的人力並沒有增加,我們基本上都是請負責商標的同仁透過加班…… 楊委員瓊瓔:不可能,如果依照局長現在的說明,加速審查專案處理2個月內就應該完成,但現在一般值6.2個月,以後案子越來越會增加,那政府就要當他的靠山,必須超前部署,如果人不夠,就應該要去為他找人,如果說因為疫情的關係出現爆發性的案件越來越多,而且輪動性越來越多,這樣申請案件絕對超過現在的九萬多件,政府看到這個問題了嗎?既然你要求他們這麼做,那你要怎麼協助他們?請問次長,人員怎麼補足? 林次長全能:剛剛局長有盤點到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亦即人力上要增加的部分,這點部裡面一定會支持…… 楊委員瓊瓔:既然部裡面會支持,就請局長趕快盤點出來,因為人總是要休息的,你再壓榨你的人是不可能的,再怎麼加班也應付不了,你希望未來能增加多少人? 廖局長承威:報告委員,目前來講,未來還有一個二造對審的法案,我們目前的人力都已經在盤點,兩造對審因為以一個複審案會變成所謂的三人…… 楊委員瓊瓔:對嘛,你必須要跟專利及商標對審啊!這點大家都清楚,你告訴我你盤點了沒有? 廖局長承威:目前盤點出來專利跟商標,我們可能需要90人左右。 楊委員瓊瓔:次長,你聽到了,趕快去盤點,看要怎麼去協助他們,好不好? 林次長全能:好。 楊委員瓊瓔:這是最重要的靈魂,如果沒有做好,臺灣的產業,不知道該怎麼辦?只要一個被告侵權就完蛋了,就直接把你擋住、假扣押,我們怎麼做都沒有用,你要從根源去解決,我支持商標局懸缺的人員要儘快補足以協助產業,好不好? 林次長全能:好。 楊委員瓊瓔:再者,有關代理人制度的建立,本席也希望你們好好的去跟他們談、去受訓,讓我們產業界在代理業務的管理制度下,可以好好來管理,好不好?這樣才能夠協助代理人制度的產業,同時也請你把代理人制度方式的資料提供給本席。 林次長全能:好。 楊委員瓊瓔:次長,接下來本席要跟你討論用電大戶條款,我們看到2022年你們所宣布的綠色和平條款是2年要檢驗,但事實上已經超過了,白紙黑字,你們檢驗了嗎?請報告。 林次長全能:是否請能源局副局長來說明?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李副局長說明。 李副局長君禮:報告委員,你剛才說的對,依據這個條款規定,它是每2年要檢驗1次,所以今年必須要檢驗,我們前面已經開過2次的公開說明會,主要的對象是我們的環保團體,我們接著會跟產業開會,開完之後,我們會再安排北中南的說明會,這是我們大概的規劃。 楊委員瓊瓔:你預估整個流程什麼時候可以告訴社會大眾?因為如果沒有用電大戶的共同參與,一定沒有辦法達到永續發展。 李副局長君禮:是的,依法令規定,最遲要在今年完成,因為規定2年要…… 楊委員瓊瓔:現在已經超過了! 李副局長君禮:今年修…… 楊委員瓊瓔:所以你預計今年年底會將你們討論的方式、方向告訴社會大眾? 李副局長君禮:一定會。 楊委員瓊瓔:本席具體建議,關於大型的產業,你必須要讓他們參與、共同討論,才有辦法真正落實。要不然你講你的,他們執行他們的,到時候連不上來,該怎麼辦? 李副局長君禮:是,所以我們前面已經跟環團開過2次會,我們接續就會再跟產業界開會。 楊委員瓊瓔:次長,這點非常重要,必須要全面性,你們依法規、規定好好討論,好不好?本席會繼續追蹤討論出來的結果,請你們也陸續討論出一個大概的面向,以書面資料提供給本席,讓我們一起來加油,因為淨零碳排非常重要,好嗎? 再請教次長,你們都說天然氣很重要,關於煤炭絕對不能再多燒,每一次質詢我都提到中部的中火要保障我們的安全,而天然氣卻達不到2%,針對這麼重要的儲槽,你要怎麼做? 林次長全能:天然氣的儲槽現在都在增建當中,現在共有2座分別在臺中跟高雄,現在三接的部分,也在增加天然氣的儲槽。 楊委員瓊瓔:雖然你們繼續在做,但本席曾具體提案過,也在院會討論過國貨國運的議題,當時部長也表同意,但是到現在1年過去了,卻沒有動靜,針對國貨國運的議案,我仍舊會堅持,到底我們該怎麼保障我們自己?你們一定要好好的去研擬,好不好? 林次長全能:有關天然氣國貨國運部分,我們國營會跟中油正在做更謹慎討論跟研議。 楊委員瓊瓔:最後告訴你一句話,國貨國運大家都同意!然而這個政府有問題,大家都同意、經濟部長同意、產業界也同意,但是卻沒動靜,問題出在哪裡?我就把這個功課交給你,好不好?請你把目前國貨國運進度的詳實書面資料提供給本席,謝謝。 主席(陳委員亭妃代):謝謝楊瓊瓔委員,拜託有關單位把相關的資料給楊瓊瓔委員辦公室,同時也給經濟委員會的委員一份。 請邱委員議瑩發言。 邱委員議瑩:(9時24分)局長,您新到任,我知道您過去的領域是在醫學工程,您是醫學工程的博士,到了智慧財產局,跟您過去的專業其實還是有一點不同,不過我看您剛剛的答詢,對於今天要審查的商標法跟未來專利法的相關配套之修法,其實您還滿深入的。剛剛楊瓊瓔委員詢問的部分,本席待會兒還會再繼續詢問,首先我想進一步請教,這次的修法新增了執業條件之限制,過去商標法的代理人並沒有資格限制,現在我們要求新增限制,未來新的代理人要不要考照,而現有的商標代理人應該怎麼處理? 主席:請經濟部智財局廖局長說明。 廖局長承威:謝謝委員。未來整個商標代理人的部分,目前假設是律師本身就具有商標代理人資格,這個資格沒有問題,我們會多兩個條件,第一個條件,立法施行三年來,每年都會有10件。我想跟委員報告,為什麼要有10件?基本上我們讓他每年有10件,表示他常態性都有在執行商標代理的業務,所以我們認為每年10件,自動就讓他有所謂商標代理人的資格。 邱委員議瑩:讓他自動產生、變成有這個資格就對了? 廖局長承威:對。按剛剛的報告,其實目前來講主要是律師比較多,假設含律師,以及連續3年、每年執業10件,經我們統計是差不多五百多人,約占32%的量能,對臺灣商標的整個代理來講,我想這樣的量能是夠的。另外還有一個條件,假設他沒有趕上這班車,未來我們還有智慧財產權培訓學院,是一個虛擬的學院,請臺大教授群幫我們處理,我們每年會有商標能力的認證,假設通過該能力考試的認證,他未來還是擁有所謂商標代理人的資格,我們…… 邱委員議瑩:這個認證、培訓什麼時候會公布實施? 廖局長承威:目前來講我們…… 邱委員議瑩:還在規劃當中嗎? 廖局長承威:對,那個培訓我們目前都有規劃,假如法律通過,馬上就可以同步出來,沒有問題。 邱委員議瑩:好。接下來請教,剛剛楊委員也特別提到,你們現在的審查量能其實是有限的。 廖局長承威:對。 邱委員議瑩:您剛剛非常有自信地說,未來如果加速審查的機制通過之後,所謂的加速審查,每個案件你們會在2個月之內完成,對不對? 廖局長承威:是。 邱委員議瑩:每年有九萬多件,但還是持續在增加當中,你的人力有沒有辦法負荷,這是一個問題,我想你們都承認現在的人力是沒有辦法負荷的。那未來你們要增加多少人手?增加這些人力所產生的費用,會不會在今年你們要編列的預算裡頭去呈現?你們預計要增加多少人,甚或是你現在加速審查的費用要怎麼計算?你們現在一般的審查費是3,000元,現在修法要加速審查,你一定是要額外付費嘛? 廖局長承威:是。 邱委員議瑩:每一個業者要付多少錢?那你能夠確定、保證他付了這個錢之後,2個月之內一定能夠拿到嗎?如果2個月之內拿不到的話,你們該怎麼辦? 廖局長承威:跟委員報告,剛剛特別提到,確實我們現在人力上真的是不足,因為最主要是案量增加,人員是不動的。在這個情況之下,我們目前是用加班,特別請商標的同仁…… 邱委員議瑩:這樣還是緩不濟急,你們的加班費、同仁就這麼多,即使加班也不過是再增加幾件的量能而已。 廖局長承威:對。所謂加速審查,我們剛才提到使用者付費的情況,所以我們的人力會優先用於這部分,其他的再來處理。但整體而言,以目前來講,我們的平均數還是在7個月,但加速審查,因為使用者付費,加速審查最主要是案子有條件上的規定,比如…… 邱委員議瑩:會不會未來大家都寧可多交一點錢,遞件時每一件都算加速審查? 廖局長承威:跟委員報告,我想以目前…… 邱委員議瑩:加速審查會不會有條件限制? 廖局長承威:會,我們…… 邱委員議瑩:不然他甘願多花9,000元,就讓你加速審查,他所省下來的,從7個月變為2個月,相差將近半年的時間耶! 廖局長承威:我們的加速審查,最主要是for誰?這個商標權人的東西真的馬上要上市了,或者他參加商展,也就是他有急迫性需要,我們有條件上的限制。 邱委員議瑩:所以有急迫性需要,你才會同意他變成加速審查,然後他額外再付費,是這樣嗎? 廖局長承威:是,讓他舉證,比如他要上市或參加商展,出國打商展的時候,會有條件的限制…… 邱委員議瑩:可是你這樣會不會又多了一道工序,比如你要先審查他符不符合加速審查的資格,然後讓他的案子變成是加速審查,實質上才去做加速審查嘛!也就是他的案子能夠變成是加速審查的話,你們就要多一道工了,會這樣嗎? 廖局長承威:對。不過委員,我們在整個表格的設計,就是他該當附哪些證明文件,會讓他勾稽,讓他在表單上能有所勾稽,我們的同仁會對應他所附的證件是不是足夠,我想這在審查上面還算OK。目前有幾個配套措施,我們都有想到。 邱委員議瑩:可能就細部的施行面,次長也注意一下。 廖局長承威:好。 邱委員議瑩:細部的施行,我覺得可能還是要跟商標局這邊共同努力,因為這不像是海關所謂的加速通關,有很多國家加速通關,可能付一些費用、拿著passport就可以加速了嘛!但你這個是審查的部分,加速審查的概念是必須且非常重要的,但如何確定他的案件符合加速審查,否則每個人多繳9,000元也不痛不癢啊!而你們的人力有沒有辦法負荷、能不能呈現在你們今年的預算編列上面,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好,謝謝委員剛剛很具體地提到加速審查時我們要訂的規範,這些會在子法當中訂定。 邱委員議瑩:對。 林次長全能:不過您剛剛所提醒的部分,我們會充分做審慎考量,予以納入,謝謝。 邱委員議瑩:好,謝謝。 廖局長承威:謝謝委員。 主席(邱委員議瑩):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9時32分)局長,為什麼要修這個法? 主席:請經濟部智財局廖局長說明。 廖局長承威:報告委員,我想有幾個重點,首先是剛剛提到的加速審查,最主要是商標權人急著要上市或參加國外的商展;另外一個重點是在於商標代理人,以現行法來講,主要是在臺灣有住居所的人,他就可以代理整個商標業務的處理,我想在人員的規範上是比較不足的,未來我們希望商標代理人除了律師以外,包括他有執業經驗或未來經過我們的考試認證;此外剛才提到「至海關」,現在就侵權的物品,有些進了海關之後,有些小東西、每一項都要到海關去認定到底有沒有侵權,而且現在科技上的進步…… 陳委員亭妃:所以連同侵權與否,這部分商標代理人也可以,是這樣的意思嗎? 廖局長承威:以目前來講,商標代理人最主要是在於整個商標業務上的代理,但以商標來講,他有沒有侵權,侵權是後端會由法院認定,也就是前端就整個商標的代理,其品質上會做比較好的一個整理這樣子…… 陳委員亭妃:局長,我有點搞不懂,你剛剛講的就是,因為有一些侵權的話,自海關進來之後,因為海關所有的業務過多,等到他們去認定都緩不濟急,這跟我們今天修法最主要的連結點是什麼?我剛剛說了,那商標代理人可以去幫你判定侵權嗎? 廖局長承威:報告委員,是這樣子,假設海關發現疑似侵權物品的時候,依商標法規定,商標權人要親自至海關認定這個東西到底有沒有侵權,比如有一些很特殊的…… 陳委員亭妃:就是被侵權的人,他要親自到海關去確認這個東西。 廖局長承威:是,商標權人去認定。 陳委員亭妃:現在他可以委由商標代理人,是這樣嗎? 廖局長承威:基本上是他,還有他的商標代理人一起前往,這個重點是在於他本身要…… 陳委員亭妃:那還是一樣啊!你剛剛說是因為時間會拉長,也就是如果商標所有人被侵權,要等他來到海關,時間會拉長,可是你現在又講商標所有人和商標代理人都要同到現場! 廖局長承威:商標權人自己去也可以。只是「至海關」三字以海關來講,也可以透過影像、3D,同步傳給商標權人,他不需要親自到海關去看實體物,就可以判斷到底是不是…… 陳委員亭妃:所以今天的草案有把它做修正,就是未來增加了這個區塊,只要海關把影像拍給他,商標權人再對影像進行確認、雙方確認,這樣也是可以的? 廖局長承威:是。 陳委員亭妃:或是同步,他的商標代理人也可以到現場,是這樣嗎? 廖局長承威:是。 陳委員亭妃:然後去做這個確認的動作? 廖局長承威:是! 陳委員亭妃:用影像,互相傳送、互相確認,也就是用視訊? 廖局長承威:是。 陳委員亭妃:由商標權人用視訊來做這個確認,商標代理人同步在現場,是這樣子嗎? 廖局長承威:也就是說,海關假如發現疑似侵權物品的時候,會通知商標權人,商標權人可以在遠端,由海關透過視訊、影像,比如說他在臺北,不需要親自跑到桃園,就可以看得到…… 陳委員亭妃:當然,就是多了這個視訊功能啊!以前是一定要親自到現場,現在多了視訊功能。此外,現在要加速審查,過去可能因為案子太多,沒有辦法確切地做一個比較好的處理,導致現在需求量多了,所以這次才要修法。 好,有關商標代理人的部分,剛剛很多委員提到,其資格包括「專門職業人員」,所指的大概就是律師、會計師? 廖局長承威:是。 陳委員亭妃:經過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及格的也可以,是不是? 廖局長承威:是。 陳委員亭妃:就是除了依法得執行商標代理業務之專門職業人員以外,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及格的也可以,那麼請問,這個認證考試多久會舉辦一次? 廖局長承威:目前來講,我們一年會規劃一次考試。 陳委員亭妃:規劃一次? 廖局長承威:是。 陳委員亭妃:那麼請問這個認證考試的標準為何?到時候會不會量太多、門太廣,沒有辦法取得專業?好,那麼多人,到時候要是智財局承辦的案子一堆,會不會自己消化不了?會不會這樣? 廖局長承威:其實是這樣,今天案子的多或少,最主要是來自商標的申請人,商標代理人是協助……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們這一頭沒有問題? 廖局長承威:對。 陳委員亭妃:你們智財局自己在這個區塊是沒有問題的? 廖局長承威:對,也就是…… 陳委員亭妃:不論多少案件,你們都可以消化?不要這個門開了,到時候反而變成你們局裡面壓力過大、案件過多、人員不足,結果案子就一直堆、堆、堆!地方政府審案件常常都遇到這個狀況啊!大家把案子送進來之後就變成塞車,塞在智財局裡面,到時候會不會變成這個狀況? 廖局長承威:報告委員,我們這次對商標代理人做資格上的限定,最主要是讓商標代理人本身更具有這部分的專業,今天案子多或少,最主要是來自臺灣整個商業是否活躍…… 陳委員亭妃:局長,所以你們的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要強化專業的部分。 廖局長承威:是,沒問題。 陳委員亭妃:這個很重要。我剛剛講的就是,門一打開,之後就收不回來了,你們要開始研擬怎麼樣去進行這個認證考試。不是要把門檻定得很高,而是要強化他的專業!專業在哪裡?要達到什麼樣的標準,才能讓他認證通過?認證通過就變成是一張證照啊! 廖局長承威:是。 陳委員亭妃:是他可以去辦理這些業務的證照。當你們的門開了之後,這些人是不是有符合這些專業,真的可以提供協助?真正具備專業,後端智財局的人才不用那麼辛苦啊!如果沒有專業的話,好,我都辦了,然後拿了一堆資料,送進智財局之後,你們的人員要負責審核、退件、補件,你知道這樣來來去去要多少時間! 廖局長承威:是! 陳委員亭妃:所以請你focus在這個專業,專業之後再加認證,這樣修改商標代理人的部分之後,才能讓所有要申請商標的公司行號受惠於我們的美意,而不是我們這一端開放了,結果卻在智財局塞車,而且塞車是因為都不符合相關的要求,到時候所有承辦人員都會很辛苦,甚至不只辛苦,還要被罵!我是未雨綢繆,因為我們來自地方,知道其實現在很多狀況都是這個樣子,一開始是美意:好,我趕快開放,讓大家來申請。可是開放之後因為資料不足、不夠專業,導致所有的壓力增加,案子也堆積如山,雖然有在做,但是大家的壓力就來了!這個部分再麻煩局長。 廖局長承威:謝謝委員叮嚀。 陳委員亭妃:我們希望這次修法對企業發展是有幫助的,這樣才是有效的。謝謝。 廖局長承威:謝謝委員叮嚀,我們在考科方面會朝專業的部分來處理。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在場委員人數已足,先確定議事錄。 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接下來請蘇委員治芬發言。 蘇委員治芬:(9時42分)局長好,本席今天想和你探討四個層次的問題。第一是國安層次的問題:我國品種任意輸出至中國是否會對國安造成影響?第二是經貿層次的問題:品種和商標權是否有辦法得到保障或保護?第三是兩岸ECFA機制、功能名存實亡的問題;第四是國內風紀、內控層次的問題。大概就是以上幾個問題。 現在網路上傳得很多,譬如臺灣的品種拿到中國去種,結果中國種植的面積比臺灣還要大,臺灣的內控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此外,關於植物品種,我們的商標法及種苗法這兩部法案在兩岸關係當中能不能有著墨的地方?是不是先請局長就這幾個問題表示一下看法? 主席:請經濟部智財局廖局長說明。 廖局長承威:謝謝委員,在ECFA之下有專利商標、著作權、品種權,如委員圖片所示,鳳梨這一塊是有些品種被偷偷拿到大陸去,這部分是品種權的問題。目前品種權在法制上的律定是在農委會,不過我們和農委會之間有一個很好的合作平臺,也就是說,因為它的品種會被偷偷拿到大陸去,某種程度也等同是營業秘密被拿到大陸去,所以之前我們的法務室也曾經到農委會的農科院和他們的科研專家做過一些交流,重點在於,辛辛苦苦研發出來的品種,假設沒有一個很好的管制,很容易就流落到大陸去。總之,在這之前,我們也知道品種的部分也可能會被帶到大陸去,所以我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和農委會之間都有一個很好的合作平臺。以上先跟委員做這樣的報告。 蘇委員治芬:有這麼好的合作平臺,我們還是沒有辦法著力?你的意思是這樣,因為這個部分你剛剛沒有提到。 廖局長承威:這部分我們和農委會之間,會就比如說品種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參照整個營業秘密保留、保存的方式,目前我們對營業秘密有一些SOP,還有一個…… 蘇委員治芬:好,如果誠如局長所提到的營業秘密法,就兩岸來講,走到營業秘密這個層次,你認為這個在法上比較有制裁的力量嗎? 廖局長承威:目前以營業秘密來講,最高假設牽涉到國安的部分,營業秘密目前有四個層次,第一層比如在臺灣使用或域外使用的部分,第三個是有關於國家認定核心關鍵技術,又回到第三和第四個層次,目前屬於營業秘密的部分差不多有四個層次。 蘇委員治芬:所以就這幾個層次,但這幾個層次對國內來講,可能也是層次上高或低的問題。以中國大陸來講,你認為高層次,它可能認為是低層次,因為我大概有看了,其實好像在民國幾年時,你們就公布跟兩岸之間的…… 廖局長承威:優先權…… 蘇委員治芬:你們在108年12月17日就公布了,更新也是在112年,即今年2月23日,你們所公布的執行成效,有關相互承認專利、商標及植物品種權之優先權,白紙黑字寫在這邊,還有擴大植物品種權的保護範圍,我的意思是,在兩岸交流上,局長是否要承認這一部分的交流在兩岸之間,你也無法觸及到這些問題?意思就是,我們尊重這個法,但是對岸並不尊重,可以這樣講嗎? 廖局長承威:跟委員報告,以目前來講,專利、商標及著作權屬於我們智慧局這一塊,比如剛剛提到專利優先權的部分,現在兩岸目前有互相承認優先權,也就是在臺灣的申請日和大陸的申請日之前沒有互相承認的優先權。但商標的部分,之前臺灣發生很多整個商標被搶註的狀況,我們透過兩岸之間的協處都有成功過。 蘇委員治芬:智慧財產局除了持續定期檢視協議執行成效外,我現在就是要請問有關品種權的執行成效及檢視協議內容的部分,你認為怎樣?成效是無力的、無效的? 廖局長承威:我想這個部分我們都有固定在檢視,有個會議會針對專利、商標及著作權…… 蘇委員治芬:和中國大陸有個固定會議,是不是? 廖局長承威:對,我們會有一個回報的機制。 蘇委員治芬:有機制,對不對? 廖局長承威:是。 蘇委員治芬:你是否要向我承認這個機制對於目前品種權的問題來講是無效的嗎?不然怎麼會一再發生這些問題? 廖局長承威:品種權這一塊確實因為…… 蘇委員治芬:中國大陸的問題我知道,但是整個機制還是有你智慧財產局著力的地方,你們也參與其中,我當然也會問農委會相關問題,但是我也要問局長,因為品種、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問題,主管機關還是你們這邊,代表我們國家─中華民國坐在談判桌上的還是你,對不對?至於品種權,我當然知道品種法是屬於農委會的業務,但是我要講的是在檢視協議執行成效這部分,可否就你的認知或你的工作場域,你覺得在兩岸的機制裡是否不被尊重?不被重視?是無力的?你就乾脆這樣跟我說,但你又不說、也不承認?不然你就有力地做出來,不是這樣嗎? 廖局長承威:委員,我們做的是專利商標這一塊,假設有涉及到品種權,我想在各部會之間的合作平台…… 蘇委員治芬:你認為他們沒有商標嗎?跟農業相關的商標,你就管得很好嗎?在機制平台上,你就可以有力看顧好嗎? 廖局長承威:當時商標有所謂類似米各方面,是臺灣到大陸去,就是把臺灣商標拿到大陸去搶註的問題,有些米和農作物也有,不過當時我們也透過協處把他的商標取消掉。 蘇委員治芬:農業也有農業的商標,當然是兩邊都要註冊。 廖局長承威:對。 蘇委員治芬:你的意思是農委會不管以商標或是品種來講,可能是兩岸的註冊做得不好嗎?所以也不能單方面怪人家,是這個意思嗎? 廖局長承威:假設今天是涉及到商標這部分,有些商標是個人的行為,臺灣的商人就到大陸去申請,基本上他也沒有跟任何人打招呼,就偷偷到大陸去申請,這一塊我們會透過協處,在兩岸之間的IPR之下有個平台,而商標是本局所管的業務,我們就會透過這樣的平台…… 蘇委員治芬:我的意思是現在這個時代,任何一個國家來講都有法制,國與國之間也應該要尊重這個平台的法制,所以這個平台的法制到底能不能執行下去?到底有不有力?這個機制人家要斷然停下來就停下來,所以這個機制目前是暢通,也是正常的?也都沒停過?中間都沒有間斷過? 廖局長承威:以目前來講,比如專利商標,我們之間都還有機制上…… 蘇委員治芬:從來沒有斷過? 廖局長承威:但是坦白講,目前確實有些時候,它回應的速度會慢一點,這是事實。 蘇委員治芬:所以他們也用行政障礙在卡我們,對不對?雖然有這個機制,但是中國大陸就會用行政手段,該開會不開會,在機制上大家有互信基礎的話,就是按照這個交流和對話去做並走下去,但是結果並不是這樣,是不是?所以要做強盜還是可以繼續做強盜,臺灣就繼續扮演這種官兵的角色,人家就是做強盜,是這樣嗎? 廖局長承威:我們目前之間還是有所往來,該協處的地方我們還是會繼續…… 蘇委員治芬:好啦!就是請局長該硬的時候要硬起來,也要讓臺灣國人知道,這樣一個平台對臺灣、對我們是很不利的,是不被尊重的,好不好?兩國沒有一家親啦!謝謝。 廖局長承威: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翁委員重鈞發言。 翁委員重鈞:(9時52分)林次長,有關漁電共生,我知道其實你在能源上是比較專業的,所以我先請教你第一個問題,在漁電共生中我們有談到分為四成、六成,而主要試驗的種類有文蛤、虱目魚、吳郭魚、白蝦、鱸魚,我現在要請教你,從你現在所知道的資料裡面,這五種漁產品,哪一種進口的量最多、價值最多?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進口的量應該是…… 翁委員重鈞:這五種漁產品中,我們有哪一項是進口的? 林次長全能:這我沒有很清楚,但是聽起來,我常常在市面上看到蝦子進口滿多的。 翁委員重鈞:因為這一次跟我們斷交的國家,每一年大概有30億的進口,我推算一下,白蝦的進口一年大概有100億,我認為你是一個能源專家,我不知道最近你有沒有分管能源,有沒有? 林次長全能:跟委員回報,我現在沒有督導能源。 翁委員重鈞:但這個部分我還是想跟你談一下,我現在觀察正在試辦的漁電共生中有幾個漁產品作物,其實農業是最落伍的,但是農業有進口替代的問題,我們要讓休耕田活化而有進口替代,但種植的作物不能在國內相互競爭而把價格壓低,反而要用進口替代來鼓勵,這是一個應該要有的觀念和方向。次長,我們現在要做漁電共生,我覺得你們太急躁了,假設今天針對漁電共生你們有好好規劃,看要從事怎樣的漁電共生,讓漁民可以得到應有的福利,但是也不會影響到這些漁民的權益。假設你們今天能夠有審慎的規劃,譬如針對白蝦進行漁電共生鼓勵,或者提出獎勵制度、採取示範區等工作。我們希望將來在漁電共生的部分是從事類似這種高產值、高價值,或是可以進口替代的漁產品,幫助漁民創造更高的收益,這麼做才是功德,不只是發展再生能源而已,你認不認同我的看法? 林次長全能:剛剛委員所提到的部分,其實是一種共存共榮的方式,推動太陽光電與漁業養殖共存共榮的方式,這種共存共榮的方式要有整體規劃,而且要去做示範,找出最好的養殖品種,並且與太陽光電結合,其實能源局也是朝這個方向在做。 翁委員重鈞:最好的品種,也能夠創造最高的利益,是不是能夠這樣做? 林次長全能:是朝這個方向在做。 翁委員重鈞:甚至如果是能夠進口替代的漁產品更好,這樣農業、漁業與再生能源就能夠結合在一起,就像我們在講的休耕田活化,一直在強調的進口替代,現在已經太多了,如果再鼓勵他種稻米或是休耕田再去種植不是最好的,但假設是種植高粱或玉米就能夠提高臺灣的進口替代。白蝦的價值最高,白蝦的進口數量也最多,假設我們在漁電共生裡面能夠有這樣規劃的話,鼓勵他們這樣做,將來在漁電共生政策裡面不只再生能源的比例可以提高,也可以創造產值、幫助漁民,這是很好的事情,但是我覺得你們沒有做到。這是一體兩面的事情,我們也擔心有不肖業者為了要做再生能源來養殖白蝦,因為蝦子可以進口,進口蝦子能夠賺錢,所以他實際上並沒有養殖蝦子,他卻跟你說漁電共生是在養殖蝦子,這是一體兩面,你們要怎麼做呢?假設他實際上並沒有從事白蝦養殖,白蝦都是進口的,當你們要檢查的時候,他再拿來讓你們檢查,會不會發生這種情形? 林次長全能:跟委員報告,在一個完備的機制底下,如果不肖商人要用各種方式去處理的話,都有可能或機會發生您剛剛所提到的那種狀況,但是我們會去完備相關的檢視機制,當然要強調一個部分,就是要事先做好規劃和實證的工作。 翁委員重鈞:次長,所以我一直講你們的再生能源政策推得太匆促了,而且你們完全都沒有規劃,台電電費一年賠兩千多億,兩年就是5,000億,政府今年編列500億加上1,500億,等於2,000億給台電,但是你們對整體的能源政策完全沒有掌握,對於農電共生或漁電共生沒有全盤的規劃,所以造成電費漲,台電還是繼續賠錢,政策持續補助,結果對於漁民不一定是有利的。假設這些漁電業者亂搞,實際上並不是在做漁電共生,只是在做再生能源,你們也不見得完全清楚,我跟你講坦白話,你也不見得完全清楚,你們都不曉得他在搞什麼名堂,因為你們沒有充分的再生能源政策,所以你們才會完全不瞭解,我今天跟你提的這些東西,你回去好好想一想。你過去是我非常尊重的能源專家,雖然你現在沒有分管能源局,但是我希望今天我跟你質詢之後,你好好想一下,怎麼推動再生能源,怎麼幫助我們貧苦的農漁民,怎麼規劃農電共生、漁電共生,怎麼扶植這些農漁業,我希望你好好做。 林次長全能:謝謝委員,委員剛剛提到的整體規劃,我們會朝這方面來做,事實上能源局現在對漁電共生或農電共生都是以整體規劃在推動,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做。 翁委員重鈞:這次電價的調整有談到農漁產業不漲價,我要請教的是,農漁產業有沒有包括工廠輔導辦法裡面這些可以列管的項目,是不是這樣分類的? 林次長全能:農漁產業的部分,應該跟上一次我們所凍漲的範圍是一致的,包括農產加工。 翁委員重鈞:農漁產的加工有沒有包括在內?我們這一次可以列管的這些項目,有沒有包括在這裡面? 林次長全能:至於細節的部分,我請台電回應一下加工的部分有沒有在裡面。 主席:翁委員,這個部分牽涉到台電和能源局,是不是改天有遇到他們來報告的時候,再讓他們回答,好不好?這與今天的會議沒有相關。 翁委員重鈞:沒關係!你們再跟我私底下報告。 主席:你們私底下再跟翁委員報告。 翁委員重鈞:次長,我希望你還是要充分考量這些違章工廠輔導辦法裡面相關的加工產業,要把農漁業的加工列為不漲價的範圍,你們回去要好好考量一下,好不好? 林次長全能:好,我再請台電把具體的部分跟委員做報告,謝謝。 主席:不好意思!今天的議題是商標法,所以這個問題要請台電專責來跟翁委員報告。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10時2分)次長,今天經濟委員會特別排審商標法修正草案,其中有三大內容,最重要的是第一個,商標法的代理人以前都是律師,現在只要經過專業的考試認證及職訓就可以擔任,是不是?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委員好。是,我們是把這個部分規範得更清楚,過去是以專門職業人員為主,像律師、會計。 呂委員玉玲:職訓大概要多久的時間? 林次長全能:細節部分可不可以請我們局長來說明一下。 主席:請經濟部智財局廖局長說明。 廖局長承威:我們有一個智慧財產權培訓學院,由臺大教授在幫我們處理,目前…… 呂委員玉玲:你只要告訴我職訓的時間是多少。 廖局長承威:目前的課程設計…… 呂委員玉玲:你們每年都會招考、定期職訓? 廖局長承威:會。 呂委員玉玲:職訓的時間需要多長? 廖局長承威:假設他要參加培訓課程,有些課程是36小時,有些…… 呂委員玉玲:只要學分修夠就可以了? 廖局長承威:對,但重點是他還是要參加能力認證。 呂委員玉玲:當然要認證,就是要參加認證考試。 廖局長承威:即使他沒有參加智慧財產權的培訓課程,他有那個能力要去挑戰也可以。 呂委員玉玲:你講的是自修啦!這兩個可以取其一就對了? 廖局長承威:但是認證…… 呂委員玉玲:認證考試一定要通過? 廖局長承威:認證考試一定要通過,訓練只是讓他更…… 呂委員玉玲:就是不一定要參加職訓,只要認證考試通過,兩個取其一。 廖局長承威:重點是在一定要參加考試。 呂委員玉玲:認證考試不一定要經過職訓,這是你的說法。 廖局長承威:是。 呂委員玉玲:所以整個配套都要出來。第二個最重要的是對於商標法,很多產業的需求是快速,但是你們都拖了6、7個月,每年案件有九萬多件,現在你們增加速審機制,速審只要2個月,商標法一般登記的審查是3,000元,申請速審大概要多少錢? 廖局長承威:加速審查額外的規費是6,000元,再加上原來的3,000元是9,000元。 呂委員玉玲:局長、次長,每個產業都急著要拿到商標權,如果加起來的費用需要9,000元的話,它也不一定出得起,它出得起的話,結果你們現在又說人力不足。如果每一個產業都申請要速審的話,那你們的人力問題怎麼辦?每年有9萬件該怎麼辦?大家都可以排速審,因為還花不到1萬元的經費,所以針對這個配套,你們的人力要盤點出來。既然你們可以做得到速審,為什麼每次都還要延宕6、7個月?這就是讓人家感到很疑慮的地方啊! 林次長全能:關於速審的部分,其實它有一定的嚴謹規範,也就是在什麼樣的條件之下才能速審,這在我們的辦法當中會明定。 呂委員玉玲:怎麼樣嚴謹?產業都很需要啊! 林次長全能:並不是需要就可以,要看它需要的程度,比如說我們規範的部分是已經…… 呂委員玉玲:有的要慢慢來,有的要快快來就是了。 林次長全能:比如已經受到侵權的控訴或者要馬上上市,這有必要性…… 呂委員玉玲:那你們就是配合它馬上要上市,所以趕快速審,其實這是你們自主的觀念。就產業來講,他們覺得自己的都很重要,但是你們卻認為它不重要,所以就把它排在後面,這就是之後會造成爭議的地方,我認為這還是要有一個標準,好不好? 林次長全能:是的…… 呂委員玉玲:你們來制定一個標準可不可以? 林次長全能:可以。 呂委員玉玲:第三點,以前如果有侵權的話必須要到海關那邊去確認,現在只要在數位平臺上就可以處理了是不是? 廖局長承威:是的。 呂委員玉玲:那你們現在有沒有進行線上的審查呢?針對侵權的部分,目前有沒有用這個平臺? 廖局長承威:以目前來講,假設在海關疑似有這樣的侵權物,它有一個平臺…… 呂委員玉玲:目前有沒有使用? 廖局長承威:目前有在用,但是…… 呂委員玉玲:使用的情形怎麼樣?使用率如何?因為你們已經有在用了,就表示有這樣的需要,是不是需要再來修法進行修改?所以本席要請問你們使用率如何?使用的情形好不好?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蔡副組長說明。 蔡副組長玉梅:報告委員,這個數位平臺是在110年9月15日上線…… 呂委員玉玲:是的,已經好幾年了,今年已經是112年,所以你們不知道使用的情形嗎? 蔡副組長玉梅:瞭解,關於使用的情形,權利人…… 呂委員玉玲:答不出來啊! 蔡副組長玉梅:到目前為止,總共有兩百多案…… 呂委員玉玲:所以一年的侵權情況是如何?侵權有幾件? 蔡副組長玉梅:關於查獲的案件,我們大部分都是查從國外進口進來…… 呂委員玉玲:一年有幾件?你說使用這個平臺的案件大概有兩百件,那一年有幾件?可見你們根本不曉得使用率和使用的情形嘛!今天要修法必須要有完整的配套,而不是只擬出辦法來,配套都沒有提出來,這樣要怎麼執行呢?只有你們才知道如何讓這個平臺更加優化,整個介面都非常複雜,其實只要設法加以簡化、說明清楚,使用率就會提高,對不對?希望你們能夠重視這個問題,我們支持修法,但是配套要提出來,好不好? 蔡副組長玉梅:好。 呂委員玉玲:這樣才會有效率。 接下來我要問的是蔡總統過境美國對我們的經貿有什麼重大意義?有沒有去提? 林次長全能:我想我們都希望臺灣的經貿能夠跟國際上的重要國家有更好的合作關係,總統在…… 呂委員玉玲:我是問你總統在美國過境的問題,你們一定會針對經貿去談嘛! 林次長全能:因為我沒有參與在裡面,所以可能不太清楚委員剛剛所說的…… 呂委員玉玲:為什麼本席會這樣子問?因為台積電到美國投資,美國希望它在2024年的時候生產4奈米晶片,在2026年生產3奈米晶片,相關經費已經投資了400億。一開始當然會有誘因,包括減免關稅及一些補貼,但是美國有一個晶片與科學法案,當中針對所有收益及企業機密都有要求,並且限制半導體不能到大陸投資及研究,等於是要他們交出所有資料和機密,難道我們的總統到美國去都沒有幫他們說說話嗎?沒有反映業界的困難和危險嗎? 林次長全能:事實上,貿易局和工業局都有把他們所掌握的狀況,透過我們和美國之間的相關單位表示這樣的規範可能會影響到整個半導體…… 呂委員玉玲:我們希望要有實質的意義,不要政治大於實質的意義,這是我們很擔憂的部分。 林次長全能:我們是以實質的部分在跟美國…… 呂委員玉玲:你看韓國政府都在替他們的半導體產業說話,我們的政府也應該站出來替台積電說話。 林次長全能:我們有,我們的貿易局和工業局都在做這方面的處理,我們用這樣的方式…… 呂委員玉玲:不要讓他們任人宰割好不好?這是非常重要的。 再者,捷克議長之前有到臺灣來訪問,我們知道,目前中東歐是我們的第三大貿易夥伴,我們在中東歐也投資很多,包括資金或融資都有在投入,請問我們有沒有跟捷克議長談論自由貿易協定呢?有沒有這個準備?人家都已經來了,難道你們都不談? 林次長全能:對於雙邊個別國家,我們都很希望能夠有更好的緊密夥伴關係…… 呂委員玉玲:我們希望跟全世界談,人家都已經來到你的國家了,你們還不談,次長今天的回答讓我非常不滿意耶! 林次長全能:基本上,這是個案個別的內涵,因為我沒有參與在裡面,所以我沒辦法回應…… 呂委員玉玲:你什麼都沒有參與,那你今天來這邊幹嘛? 林次長全能:當然我們也希望與各國洽談更緊密的經貿合作…… 呂委員玉玲:來到委員會要先做好功課,時事的議題、與經貿有關的議題你們都要瞭解,都要回答得出來,結果…… 林次長全能:我可以請貿易局劉副局長來說明。 主席:請經濟部國貿局劉副局長說明。 劉副局長威廉:報告委員,因為捷克是歐盟的一部分,如果要談經濟整合的話,還是應該要和歐盟總部來談。 呂委員玉玲:可是人家已經來到我們國家了,我們至少要啟動在協定上的談法,這些都要去談啊!我們有投資耶!我們在中東歐投資這麼多耶! 劉副局長威廉:報告委員,如果是有一些歐盟的成員國來,我們都會爭取他們的支持,讓我們和歐盟進一步強化雙方的…… 呂委員玉玲:所以你們要去爭取嘛,請問有去爭取嗎? 劉副局長威廉:基本上,如果歐盟友邦國家來,我們都會跟他們爭取。 呂委員玉玲:所以有跟捷克爭取? 劉副局長威廉:我們有跟他們談到強化雙方經貿關係的做法。 呂委員玉玲:所以我們的FTA要去談好不好?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超明發言。 陳委員超明:(10時12分)次長好,好久不見了。關於行政院版的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我有一點比較不瞭解,文字敘述我也不怎麼懂,主要是第三十六條第二款到底是怎麼解釋的?是不是可以先讓我瞭解一下?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委員好。這有一些個案、有一些具體的部分,我請智財局廖局長來說明。 陳委員超明:這個條文寫得「落落長」,我實在看不太懂,什麼叫做「明確不受商標權效力拘束之指示性合理使用、善意先使用及權利耗盡等內涵」,這部分是不是可以先解釋一下? 主席:請經濟部智財局廖局長說明。 廖局長承威:報告委員,比如有一個招牌上面是Benz或TOYOTA,如果我賣Benz或TOYOTA的車,這樣就是違法侵權,但現在坊間有很多是在修理Benz或TOYOTA的車子,他們只是有能力可以修理Benz或TOYOTA的車子,顧客只是把車子開進去讓他們修理而已,他們並沒有在賣Benz或TOYOTA的車子,這樣就是合理使用,因為他們並不是要賣Benz或TOYOTA的車子,這個條文的重點就在這裡。 陳委員超明:因為你戴著口罩講話,所以我聽不太清楚,現在已經比較安全,不用那麼緊張啦!口罩令都已經要解除了。 廖局長承威:跟委員報告,比如我有一個招牌,上面有Benz的廣告,而且我在賣Benz的車子,那麼我就是侵權,因為我並不是Benz的代理商。但如果我的招牌是表示我有在修理Benz的車子,也就是招牌只是表示這家保養廠有在修理Benz的車子,這樣叫做合理使用,並沒有侵權,這條條文的重點就是在規範這件事情。 陳委員超明:好,這樣我瞭解了。我們現在經濟部的王部長在智慧財產局任職的時候都有歷經這些修法,我記得我們為了加入CPTPP有修過一次法,在上次修法的時候,你們為什麼沒有一起修這些條文,在這次才特別修這些條文?像你們對這些修正條文強調我們針對商標代理人要建立專業認證的機制並與國際接軌,還有增訂加速審查的機制,像這些本來就應該要做了,為什麼到現在才拿出來?這次拿出來修法是要針對CPTPP還是要針對美臺21世紀貿易倡議?請你們說明到底為什麼要一直在修法。 廖局長承威:跟委員報告,CPTPP的商標那個部分主要是冒用人家商標的刑責問題,我們已經通過了,要等到我們加入CPTPP之後,我們才讓它生效,我們的法已經通過了,在那邊等著,這一次修法最主要就是代理人管理的問題。 陳委員超明:我覺得你們就是為了美臺21世紀貿易倡議才去修這個法,完全是聽美國的意思,完全依照美國的制度在進行,我們沒有自我,美國講怎麼樣,你們就照著他們講的改。 廖局長承威:報告委員,應該不是這樣,以這部法來講,在實務上,對商標申請人來講,如果代理人做得比較好,案件的品質就會比較好,重點就是在這裡。 陳委員超明:現在牽涉的部分就是這樣,這些條文的修改會不會讓我們更快速的加入CPTPP? 廖局長承威:委員,今天修這個法最主要就像剛剛講的,是我們國內在實務上所需要的。 陳委員超明:好,我現在常常會遇到一個問題,我們臺灣人太聰明了,在國內註冊了商標,他覺得這個商標的名稱不錯,就拿去國外註冊,到世界各國去註冊,像有這種商標蟑螂的時候,你們要如何解決?有些國家的反應很慢,很多廠商為了商標權到對岸、到哪一個地方去的時候遭遇到很大的困難,要打官司卻因為企業規模不是很大,打了這種官司,耗費金錢、耗費時間,你們要如何處理這些問題? 廖局長承威:比如說剛才講的,我們跟對岸有一個協處機制,如果是在臺灣很有名的商標…… 陳委員超明:登記好了,在臺灣可能比較不會發生問題,但是在國外…… 廖局長承威:對,拿到國外或大陸…… 陳委員超明:對企業的拓展有時候會傷害很大,你們有專門去研究這個問題嗎?對商標法也要跟國外交流啊! 廖局長承威:有,我們跟國外對商標方面也都有進行交流,如果有這種事情,在臺灣註冊,偷偷拿去國外,因為商標權的申請和註冊的日期很重要,臺灣如果有這個證據,我們都會協助商標權的提供。 陳委員超明:要特別注意一下。 廖局長承威:是。 陳委員超明:以前發生很多這種事情,希望未來能夠減少。 廖局長承威:是,謝謝委員。 陳委員超明:林次長,你以前當能源局局長,現在身為次長,你今天來了,我就可以問你,OPEC宣布從5月份每日減產165萬桶原油,之前在11月的時候就減產200萬桶,現在加起來減少了360多萬桶。我記得你以前當能源局長的時候常常在講,中油公司採購的石油是從中東、美國還有西非地區長期進口,採購的量占55%到65%,其餘35%到45%是在現貨市場採購,你們長期採購在當初簽約時的價格跟現在大漲後的價格不同,仍然是依照以前所簽訂合約的價格來進口嗎? 林次長全能:跟委員報告,關於長約的部分,現在我們每年都會檢視,到目前為止,長約大概占71%,現貨市場大概占29%。 陳委員超明:長約的價格呢? 林次長全能:這個要看簽約的內容,應該有依一個物價調整的機制在做處理。 陳委員超明:這樣講起來也沒有用嘛!你們也是要跟著調整,我差一點就被你們騙了! 林次長全能:也沒有,因為可以確定進口的量啊! 陳委員超明:中油在2021年虧了419億,在2022年虧了2,123億,如果你們長期的合約是隨著什麼調整的話,那就沒有固定的價格,也是根據市場走向而跟著調漲。 林次長全能:第一個,長約有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就是確定進口的量是固定在那邊,那如果原油在漲…… 陳委員超明:那價格就隨便對方開嗎? 林次長全能:價格有一定的公式,依照公式來處理。 陳委員超明: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也可以來做採購了!你們採購的數量那麼大,應該要再研究採購的技術。 林次長全能:國際上的規範都是以這樣的方式來進行。 陳委員超明:現在減產了165萬桶,預估油價會漲到1桶100美元,你們預計中油要虧多少?如果這個情形持續下去,這個問題是滿嚴重的,因為在這裡面石油漲價是一個問題,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要用美元還是中國的人民幣交易,現在可能在爭這個。但是在減產以後,大家預估油價會漲到100美元以上,你預計中油會虧損多少?因為你不是管這個部分,所以你不怎麼清楚嗎? 林次長全能:關於中油的財務還有因為油價的狀況怎麼去做處理,我可能沒辦法在這邊回答委員,不過中油本身對於原油和天然氣的採購,它有一定的機制在做嚴謹、審慎的掌握,我想對這個部分中油必須建立處理的能力。 陳委員超明:你現在管的部門跟以前不同,但是現在就是要考驗你的功力,看你有沒有把以前你負責的部門忘掉,就是這樣而已啊! 林次長全能:謝謝。 陳委員超明: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賴委員瑞隆:(10時22分)今天謝謝召委安排來修商標法,我們希望對未來商標代理人的制度做更完整的確立,也跟國際做更多的接軌。次長,我有看了一下,其實不管是專業人員的定義、登錄、專業訓練,大概都有做了一些相關的規範,我想確認一下,未來會要求專業人員必須要具有從事商標業務5年而且通過智慧財產培訓學院舉辦的商標人員能力認證才符合資格,未來會朝這個方向來做嗎?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是。 賴委員瑞隆:專業人員必須登錄,在登錄以後,每年要完成6個小時以上的專業訓練,這個沒錯嘛! 林次長全能:是。 賴委員瑞隆:所以這些未來都會全部規定在相關的法律裡面嗎? 林次長全能:是。 賴委員瑞隆:好,那我們也期待儘快完成修法,不但完善我們的制度,同時也跟國際做更多的接軌。 林次長全能:謝謝委員的支持。 賴委員瑞隆:再來我要請教一下,今天小英總統在美國跟麥卡錫見面了,麥卡錫在會後有發言,他說未來會加強臺美之間的軍售、貿易跟技術的合作,其中的貿易跟技術與經濟部很有相關,未來對這個部分會怎麼樣來推動? 林次長全能:我們跟美國在過去對貿易跟技術就已經有很緊密的合作關係,比如說在技術上的合作,事實上,不管是半導體或是現在的人工智慧、智慧電動車以及我們的通訊都有具體的範疇在進行當中,尤其是資安技術的部分,我們也跟美國有密切合作來執行,這個部分是我們有在實際進行的一個項目。至於貿易的部分,我們希望有機會讓大家能夠朝更開放的面向走,行政院的經貿談判辦公室也主導並連結各部會積極的朝這個面向的內容在推進。 賴委員瑞隆:從麥卡錫這樣的發言來看,BTA應該有機會繼續加速進行,在今年上半年或最晚在下半年,臺美之間是不是有機會來簽訂BTA? 林次長全能:關於這個部分,行政院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跨部會整合體系,我們會跟行政院一起合作來加速進行這樣的工作。 賴委員瑞隆:今天蔡英文總統跟麥卡錫議長的見面應該也相當具有指標意義,至少在推進整個臺美的貿易關係上面相當具有進展性的意義。 林次長全能:我想這應該一定是朝正面的方向在推進。 賴委員瑞隆:而且當時在座人士裡面也有非常多的國會議員,所以看來在國會方面是全力的支持,接下來跟政府之間的合作,在這一段時間,我們也期待經濟部和整個行政團隊加速,希望在不管是臺美21世紀的貿易倡議或者是臺美的BTA這個部分能夠在今年有一個很好的成績來跟國人做一個說明。 林次長全能:是,謝謝委員提醒,我們一定會盡最大的能力,在經濟部這邊來做貿易或者技術上的合作,更加把勁來完成您剛剛提到的一些相關工作。 賴委員瑞隆:好。再來,剛剛次長有提到,其實技術上也是,臺美這段時間對於半導體產業的合作也是其中一環,有非常多的合作,現在大家在關注美國晶片法案的部分,它對於補助之後有些相關的要求,這個部分到底真相是怎麼樣? 林次長全能:我想我剛剛有明確講,事實上,我們經濟部的貿易局和工業局都有和美國主政的對話窗口在討論這些相關事宜,我們所掌握的部分是現在這只是對外的公告期,任何國家包括我們臺灣在內都可以對他們所提出來的執行細節提出評論,然後建議他們去做更適當的處理,我們所保持的態度是事實上美國的合作夥伴臺灣如果能夠在半導體的營運上做得更好,對美國也是雙贏的面向,我們把這樣的相關意見提供給美國在負責的相關單位。 賴委員瑞隆:所以經濟部提出的具體意見是什麼? 林次長全能:我們覺得我們業者所提的相關考慮,美國應該要做更謹慎的處理。 賴委員瑞隆:所以指的是對於這個資訊特別是商業機密保護的部分,希望美國能夠再審慎來研議嗎? 林次長全能:是、是。 賴委員瑞隆:所以經濟部是站在這個角度上面,也希望能夠…… 林次長全能:是。 賴委員瑞隆:我們還是希望未來整個國家安全與商業機密保護二者能夠取得平衡和兼顧,特別是臺灣和美國之間的國家安全都能夠整體來思考。 林次長全能:是。 賴委員瑞隆:因為其實這裡面牽扯到很複雜的競爭關係,當然牽扯到的也不只是營業秘密,包括牽扯到整個臺灣的國家安全、美國國家安全上的整體思考,我們希望繼續努力來協助推動。 林次長全能:好。 賴委員瑞隆:好。再來,我想要提一下,旗津在我的選區,旗津有段時間因為疫情的關係受到比較大的影響,這段時間像這個連假人潮非常的多,特別是我認為它是一個國際級的指標地點,很多外國人喜歡去旗津,因為那邊可以玩水,今年開始也會開放水上活動,包括它有高雄最古老的媽祖廟,包括旗津燈塔也開放夜間,包括它的商圈,甚至於它還有市場,相較於墾丁,它還有市場,還有很多的人,有固定的居民都在那個地方,所以它是一個很有歷史文化、有美食而且活生生的生活地點,我認為它是一個非常具有魅力的地方,而且交通又很方便,從高鐵或機場下來,在半小時內就能夠抵達,而且透過大眾運輸捷運轉渡輪就能夠抵達,我認為這是很值得大力推的一個點,我看到過去以來,其實經濟部在這邊有做了一些些的協助,但是我希望未來經濟部能夠加大力道,我認為不管是在商圈的協助上面或者是它的市場,要讓它的市場成為更具有現代化、進步的市場,我們到國外常常看到很多很好的地點,它的市場是非常乾淨而明亮的、很舒服的,我覺得這個是需要政府再更大力去協助,甚至於周邊,現在我們經濟部所推的不管是AI的部分或是一些相關的、比較新的東西,甚至於我們現在談的低碳計畫等等,我都希望更加大力道在旗津來推動,我希望它可以形成一個示範地點,讓更多的優秀人才回流,甚至在地方能夠有很好的發展機會,它當然也被列為國發會地方創生的一個點,所以我希望經濟部在這件事情上也能夠加大力道,各個局處來大力協助。 林次長全能:謝謝委員,我想這次我們的特別預算來強化商圈及傳統市場在多元面向的競爭力部分是我們推動的重點,委員剛剛所提醒的部分、所建議的部分,我們會來加大力道…… 賴委員瑞隆:今天部長沒有來,我希望次長也跟部長轉達一下,未來這個我還會再問,就是我希望把旗津做為一個國際級的景點思考,給予更多,甚至於新興科技、技術的部分也來這邊適用,讓它有更好的發展,好不好? 林次長全能:好,謝謝。 賴委員瑞隆:好,謝謝,謝謝次長! 主席:蘇震清委員改書面。 接下來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10時29分)次長,你今天當主帥,你比較少當先發主投,對於立法院的詢答,可能要做更多的準備。 先問一下AI,半導體缺才很嚴重!每個月缺口大概3.5萬,所以我們需要擴大攬才,你也知道,希望透過你們駐外的經貿管處能夠跟全球500大的大學攬才,取消2年的這個限制,讓國外的優秀大學畢業生可以在臺灣的半導體工作,對不對? 主席(賴委員瑞隆代):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委員好!是。 邱委員志偉:來填補這個人力的缺口,目前成效怎麼樣? 林次長全能:剛剛您提到的部分在今年1月30日我們已經和勞動部修就業服務法,取消那個2年的限制…… 邱委員志偉:取消了嗎? 林次長全能:是。 邱委員志偉:已經可以馬上上路了? 林次長全能:是。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只要國外的我們駐外館處大力的宣傳,你們的目標是多少? 林次長全能:我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有幾個層次來強化我們半導體產業人才的延攬或者是培訓,第一個部分就是我剛剛提到的引進外籍人士的部分,有剛剛我回應的,就是我們和勞動部…… 邱委員志偉:我們是針對AI的部分啦! 林次長全能:對,AI也是半導體的一環嘛! 邱委員志偉:對。 林次長全能:一個部分就是我們和國內大學的合作,我們有半導體…… 邱委員志偉:那個我都知道啦!我是說針對國外的500大,我們希望1年引進多少畢業生來臺灣投入半導體產業的工作? 林次長全能:當然我們是盡最大的能力來延攬…… 邱委員志偉:你們要有一個目標額啦!我就跟你講半導體的人才缺額是每個月3.5萬…… 林次長全能:總共的部分。 邱委員志偉:對啦!那你需要怎麼樣從國外500大攬才,你1年都有一個目標值嘛!有沒有一個目標額? 林次長全能:委員,這個目標值我是不是可以事後再提供給你詳細的部分? 邱委員志偉:不是,你要責令所有你們駐外館處經貿組要大力去宣傳,比方在美國,你要多少大學畢業生來,日本多少畢業生來,你們總要有一個額度嘛! 林次長全能:是。 邱委員志偉:總要有一個目標值嘛! 林次長全能:是、是。 邱委員志偉:你有沒有使用過ChatGPT? 林次長全能:我曾經試過一次,1.0版的時候。 邱委員志偉:你主管半導體、AI產業,這是未來等於第4次產業革命或者是科技革命,就是透過生成式的AI,它可能變成過去2007年、2008年開始的iPhone時代,所以人的生活、工作都會有一個新的樣貌出現…… 林次長全能:是。 邱委員志偉:甚至詢答也有不同的樣貌出現,你可以用ChatGPT,比方今天我要質詢你,你就用邱委員要質詢,請幫忙擬稿,以後你們工作就方便了,對不對? 林次長全能:當然它可以透過人工智慧來協助這些事情。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們要善加利用,ChatGPT或者是生成式的AI如果進入產業、進入生活的時候,對公部門會產生哪些變化?當然私部門各項知識相關的產業都會受到影響,但是這個影響還不是那麼具體,還是很抽象的。它是每個禮拜都在更新、都在變化…… 林次長全能:是。 邱委員志偉:所以公部門要瞭解這個變化的趨勢。 林次長全能:是。 邱委員志偉:你現在還用1.0,我覺得你主管這個產業發展,應該更瞭解這個產業的脈動,它是每個禮拜都更新,每個禮拜都有很多不同的應用軟體出現,所以我覺得經濟部應該要針對所謂ChatGPT這種現象、這種未來技術對產業的影響、對哪些產業會造成最大的衝擊,要有一些準備。 林次長全能:好,委員所提醒的部分,我們會整合我們經濟部相關的法人研究機構…… 邱委員志偉:你就試看看,你用最新的ChatGPT看看,看看這個詢答會不會比你詢答好一點? 林次長全能:跟委員報告,因為沒辦法在線上馬上使用ChatGPT。 邱委員志偉:你可以先準備,我過去關心哪些事項,都有大資料庫啊! 林次長全能:是、是,但我相信應該是會增進很多的詢答能力。 邱委員志偉:你下次試看看。 林次長全能:是。 邱委員志偉:另外,OPEC+ 4月2日開始自願性減產,當然油價馬上瞬間飆漲5%,包括沙烏地、伊拉克,都自願性減產,這個部分會不會影響到臺灣的油價? 林次長全能:國際油價的走勢起起伏伏,我們都一直在掌握當中,當然油價對臺灣主要的影響是後續會影響到汽機車的使用人,另外一個是會不會連帶影響電價,這個部分經濟部有密切的掌握…… 邱委員志偉:是連動式的,這個自願性減產當然是對全球性的衝擊,臺灣不能置身事外,所以對此你必須要有一套因應方案,如果他是長期性減產,或是一直持續下去,我們的購油成本勢必就會增加,購油成本增加,中油虧損又那麼嚴重,是不是可能你又要反映成本?現在物價蠢蠢欲動,如果電價漲、油價又漲,那不得了,所以你們必須要觀察全球石油供應的狀況去做更好的因應。 林次長全能:是要這樣子,我知道,委員所提醒的部分,我們是朝這個面向來處理。 邱委員志偉:辦法是你們去想的,我只是把問題點出來,但是怎麼解決問題是行政部門要去努力的。 林次長全能:是,我們是朝這個面向掌握資訊,並在我們的機制裡面來做適當的處理,比如說您剛剛提到在電價審議會上我們怎麼做適當的處理,另外是我們怎麼去降低對石油的依賴、石化燃料的依賴,增加更多非石化燃料的使用,我想這個部分是我們在積極進行的一個工作。 邱委員志偉:另外,電價漲讓南部的鋼鐵業受到直接的衝擊,鋼鐵業用電量比較多,包括經濟部主管的中鋼,因為電價調漲,它的生產成本就會增加,生產成本增加的時候會不會反映到它的售價?會不會造成中下游的生產成本也增加?這部分你們要注意一下。 林次長全能:跟委員報告,鋼鐵業可以善用時間電價,在尖離峰時間去做適當的用電使用,這個我們會來幫忙它、輔導它,降低他們的衝擊,至於下游的部分…… 邱委員志偉:如果上游的中鋼在漲價,中下游的扣件、螺絲等當然會受到影響。 林次長全能:是,我們會關注價格的部分。 邱委員志偉:俄烏戰爭在歐洲的需求已經減緩,我們的出口當然會受到影響,如果生產成本又增加的話,當然對中小型的扣件跟螺絲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林次長全能:是。 邱委員志偉:另外水情的部分呢? 林次長全能:我們早在去年8月就去做相關的積極因應,現在中央也成立中央的旱災災害應變中心,目前我們有一個很重要的計畫,就是穩定南部供水的計畫在執行中,我們希望在4月底前能夠每日增加21萬噸的供水,讓現在比較嚴峻的狀況,能夠支持我們的用水到5月、6月。 邱委員志偉:支持到5月、6月,如果到6月、7月都還沒有有效的降雨的話,你們有沒有下一步的處理方案? 林次長全能:相關的因應方案我們會在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滾動式的做最適當的處理。 邱委員志偉:會不會影響到產業的生產? 林次長全能:目前為止,現在不管是減壓供水或者是降壓的部分,對產業的影響都是很小的。 邱委員志偉:好,謝謝。 主席(邱委員議瑩):請李委員貴敏發言。(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 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李委員德維:(10時38分)次長,請教一下,馬前總統在大陸說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使得兩岸人民都受惠,民進黨上臺也不敢貿然廢止,因為有ECFA,臺灣的經濟才能維持一定的成績,兩岸人民在經貿上、生活上相互依賴。次長同意這種看法嗎?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委員好。國際上所簽訂任何經貿相關的協定或協議,都有它一定的機制在運作,這個一定是有它適當的價值在做處理。 李委員德維:所以ECFA對於臺灣經濟重不重要? 林次長全能:我想它在不同的程度裡面會產生不同的影響。 李委員德維:是,假如現在中國大陸把ECFA斷掉,你覺得也無所謂囉?是這個意思嗎? 林次長全能:我認為如果ECFA沒辦法再繼續執行下去,對國內或者是兩岸之間的經貿互動會是如何,必須要再一項一項深入去分析才能夠做出最明確的說明。 李委員德維:所以你現在並不能肯定ECFA的確對臺灣是有重要因素的,或者說對臺灣是正面的,是這個意思嗎? 林次長全能:我剛才跟委員報告過,國際間所簽訂對經貿的協定,一定有它的價值存在,但是在不同的期間都會產生不同的價值。 李委員德維:本席想要請教您的是,ECFA對於臺灣是正面的,還是沒什麼價值的,還是負面的? 林次長全能:我看到的統計資料顯示,它在簽訂的執行過程當中確實有增進我們這邊對大陸出口,也有增進兩岸之間的經貿價值存在。 李委員德維:沒關係,請教次長下一題,台積電劉德音董事長認為美國版的晶片法案有些限制條件沒辦法接受,王美花部長說美國已經有官員率團來臺灣蒐集半導體業者的意見,未來如果有需要政府溝通,經濟部也會盡全力協助。請教次長,台積電不能接受的條件,經濟部有沒有協助取消該項的規定?這個部分經濟部怎麼樣協助?應該說,第一,協不協助?第二,怎麼樣協助?如果你不協助,那就沒有後面的問題了。 林次長全能:對於產業在國際上的發展或者在國內上發展,我們都一定會積極地來協助國內產業,這是很明確、很具體的。你所提到的部分我剛剛也有做一個說明,事實上我們的貿易局、工業局有跟美國主管的機關討論過這個事情,也反映過業者所concern的事情,也希望他們能夠很謹慎地去處理業者所反映的未來可能會有不好的運作狀況的情形出現的意見。 李委員德維:再請教次長第三個問題,經濟部3月中旬成立了電力可靠與韌性推動管理辦公室,有沒有這回事? 林次長全能:我想這個應該是依據電業法的規定在做處理。 李委員德維:這裡面有講到辦公室設立秘書處,邀集國內外9位學者專家組成技術工作小組,但是外界也質疑,這是一個缺電的辦公室,請教次長,電力可靠與韌性推動管理辦公室的人員是從哪邊來的,每年的預算是多少,想要達到什麼樣具體目標?還是你不清楚? 林次長全能:剛剛委員問到的問題,我剛剛的回應是說它是依照電業法的規範所成立的,電業法規範的內容就我所知道的部分,就是類似像國外有電力管制的機構,這個電力管制機構所扮演的角色就是讓供電更穩定、韌性更強,細節部分我是不是可以請…… 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李副局長說明。 李副局長君禮:這是上個月新成立的單位,是由部長當這個辦公室主任,執行秘書是我們能源局局長,它主要的任務是因為要增強氣候變遷之後電網因應氣候變遷的韌性,另外一個是依據電業法的規定,未來假如能源署通過的話,經濟部必須要有一個獨立的電業管制機構,這個機構等於是先前一個預備的組織,它用的預算都是現行能源局的預算。 李委員德維:大概有預計要花多少錢嗎?具體的目標為何? 李副局長君禮:對電力市場的電力強韌目前是主要的任務,具體的目標包括監督台電公司進行5,000億電力強韌計畫的整體功能,另外一個對於電力的經管未來也會納入它主要的任務之一。目前並沒有特別編列獨立的預算,是由能源局的預算勻支。 李委員德維:請教一下,這裡面有講國內外9位學者專家組成技術工作小組,現在的狀況可以大概講述一下嗎? 李副局長君禮:這個小組已經成立,未來我們會定期每季召開小組的檢討會議,幕僚作業還是會由能源局提出,但是我們需要有專家來幫我們看這些資料,檢視這些內容。 李委員德維:好,了解,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陳委員椒華:(10時44分)次長好。次長對於我們的用水應該都很熟悉,水利署就是提供水利運用,包括灌溉、民生及工業,水的管理對經濟部應該很重要,次長應該也都熟悉。我們知道95年3月行政院有核定水庫集水區保育綱要,裡面有提到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我們在95年就把這個列進來,95年的水庫集水區保育綱要就有把整個管理的問題提出來。因為現在在組改,本席也希望能夠因應組改一併處理這個問題,在法規面的部分,包括水庫集水區的土地管理跟相關的公告劃設等等,經過幾十年,從60年的自來水保護區劃設到95年的水庫集水區保育綱要,我想政府早就知道這個問題的重要性,但是在治理面的部分,我們知道權責分工包括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有道路開設、水土保持、水庫蓄水範圍,經濟部水利署負責水庫蓄水範圍,但是廣大的水源區、水庫集水區保育還需要環保署、交通部、經濟部及內政部。 水庫集水區保育綱要的建議是要成立水庫集水區流域管理局,就是所有水庫集水區都要成立管理局,目前只有七十幾年成立的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都沒有設置其他管理局。因為有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整個水庫集水區就管得很好,翡翠水庫的水質也是最好的;但是其他水庫集水區沒有好好管,所以沒有就水源保育治理管理事項來管理,請教次長現在要怎麼辦?我提了修正動議要求其他水源區也要成立管理局,因為95年就說長期目標是要成立管理局了,到現在也快20年了,內政部有國土管理署,環境部有環境管理署,農業部有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和水土保持及農村發展署,請問次長,比照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經濟部要怎麼成立其他管理局? 主席:陳椒華委員,對不起,我們今天審查的是商標法,您談到的部分是水利署或農委會的組織法,跟今天的議程不太一樣,而且這個不是林次長主責的業務,今天相關的業務…… 陳委員椒華:他簡單講一下就好了。 主席:是不是他們私下…… 陳委員椒華:可以,我知道,簡單回應一下就好。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我想這個部分是不是請相關單位會後跟您報告?不過基本上我個人認為水利署就扮演一個很重要的整合平台在推動相關工作。 陳委員椒華:對,我今天是希望次長能夠了解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也希望能夠跨部會好好檢討,看怎麼成立管理局,好,謝謝,謝謝主席。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江委員啟臣、羅委員明才、洪委員孟楷及莊委員競程均不在場。 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蔡委員易餘:(10時50分)先請教次長,4月1日電價開始調漲,對於這一波調漲,次長您是否有信心可以讓台電今年的營運狀況有一個大幅度的改善? 主席:請經濟部林次長說明。 林次長全能:委員所關心的部分就是台電現在的整個財務狀況,在這個面向上,當然電價調整會舒緩他們購買發電原料的成本,這是一條路;另外我們也責成台電本身還是要降低它的原料採購成本,努力掌握整個國際原料,像煤或天然氣或其他的…… 蔡委員易餘:這就是我要跟次長聊的,天然氣的價格這幾個月已經回到烏俄戰爭前的水準,相對去年的狀況,今年天然氣便宜很多。 林次長全能:確實目前的情勢是這樣子。 蔡委員易餘:如果以今年的價格採購,當然現在只到第一季,還沒辦法確保未來,但是第一季的營運狀況是不是就已經有大幅度的改善? 林次長全能:整個細節的部分我可能沒辦法回應委員,不過我覺得材料成本的部分,對台電來講第一季應該不會像去年、前年的狀況。 蔡委員易餘:去年是天然氣的價格很高,今年以目前的狀況來看,大家都說需求面大幅減少,所以不管是歐盟、美國,我看到的都是天然氣價格下降。但是很遺憾地,電價漲上去就回不來了,每個地方也都有漲電價,這個是確實有看到的,外國也一樣,電價在漲,但是天然氣成本下降這件事情,我覺得台電應該要好好把握現在這個時機,做一個有效的控管,這個是我們真的要求要去做到的。 林次長全能:確實,委員所提醒的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蔡委員易餘:好,回到今天經濟部推動的商標法修正,我想請教一下,對於所謂的商標代理人,對於增加職業的專業代理人,財政部的具體期待是可以達到怎樣的效果? 林次長全能:我跟委員報告,商標代理人過去是以律師跟會計師為主,我們現在希望經過訓練、考試之後,能夠讓商標代理人的服務專業能力增加,在替商標權人提出申請的時候可以提升品質跟效率。 蔡委員易餘:我們希望它提升,但是我們知道商標這種工作涉及到每一個領域不同的專業,也許不是一個商標代理人就可以涵蓋到所有的專業,尤其是在科技、電子產業的部分,他們一樣有一些商標權的註冊,商標代理人是否可以涵蓋這些專業?是不是還需要更多專業訓練?請教次長。 林次長全能:所以我們才多元化,不是只有律師跟會計師,我們有設計商標的相關核心課程,但還是容許不同特色產業的人可以透過核心能力訓練來做商標代理人的工作。 蔡委員易餘:好,我再請教,因為臺灣的商標註冊在全世界算是很便宜的,第一個就是商標的侵權很頻繁;第二個,事實上臺灣常看到的現象是商標都被一些私人先註冊了,尤其是像一些有名的地點,或者是一些有名的人、事、時、地、物,他們就先把它註冊起來,這些人就是俗稱的商標蟑螂,尤其像之前藍眼淚被私人商標註冊,3,000元轉賣10萬元,其實轉賣還好,事實上我遇到更多的是商標註冊後,然後用到處興訟的方式,用興訟的方式去對業者做一些無謂的干擾,我在想,對於這部分經濟部有什麼樣的態度,面對這種頻繁的商標蟑螂,請問你們有什麼方法可以去對這些人加以警告或是怎麼樣。 林次長全能:委員,這個部分,我是不是可以請智財局廖局長來答復? 蔡委員易餘:好。 主席:請經濟部智財局廖局長說明。 廖局長承威:報告委員,關於剛剛你所提的那個藍眼淚,那是發生在馬祖那個地方,這個案子後來我們動作很快,就把它撤銷了,我們跟馬祖縣政府之間,他有跟我們連繫,我們就把它撤銷掉。至於你剛剛提到的商標蟑螂這一塊,其實我們跟各個業界之間、不同的產業之間,我們的同仁、我們的審查官都會跟他們做一些座談,讓他們建立商標這部分的意識,假如碰到商標蟑螂,這部分我們也跟他們講,可以透過什麼樣評定的方式,在舉證方面,我們也讓他提出一個比較有效的舉證,可以達到儘快遏止的目的,我想我們是做這樣的處置。 蔡委員易餘:舉證啦,但是很多案子事實上他們是被告耶,他們是屬於被告的狀態,就是針對他去使用了類似什麼樣的文字,在文字上、在他的領域,不管是各行各業,只要使用到這個文字,就被跳出來告,告他使用了什麼樣的商標就侵害到他的權利,但是有的商標,它是屬於比較大眾化的,比方說一些英文字母的排列組合,當我在使用這些排列組合的時候,我不會去想到我會去侵害到他人的商標啊,如果這樣做了之後,就是很輕易地被興訟嘛,興訟之後就是要求和解。 廖局長承威:其實我想在英文的排列組合這一塊,第一個要提到它的後端,我想我們在審查方面會很謹慎,看它有沒有識別性的問題,對於民眾一般在使用商標的部分,第一個,我們也有跟業界宣導,還有告訴一般民眾應該要怎麼使用。因為我們在整個商標平臺方面的建構相當方便,假設他今天要使用商標之前,也可以透過我們這一個對於使用者相當方便的檢索系統,我們也有熱線,假設他對這個商標有所疑慮的時候,我想他可以透過檢索,我們提供給他一點意見,坦白講,假設…… 蔡委員易餘:局長,你剛剛講的都是檢索啦,我現在講的是被告,一旦被所謂商標先註冊的人提告了,我要怎麼樣去做一些自我權利的保護? 廖局長承威:假設今天這個商標是他自己設計的,我覺得應該比較不會落入所謂的商標蟑螂這一塊啦,某種程度有可能是,確實是已經商標註冊了…… 蔡委員易餘:已經註冊在先嘛。 廖局長承威:對,已經註冊了,真的是看到他去使用了,我想這一塊依照註冊的主義…… 蔡委員易餘:我覺得商標局這邊可以去看一下,到底是哪一些公司或者是哪一些自然人大量註冊商標。 廖局長承威:是。 蔡委員易餘:所以他是大量商標的持有人,以及他利用這樣的商標到底興訟、提告了多少件,我覺得你們要有數字,好不好? 廖局長承威:跟委員報告,我想我們在局裡面也曾經開過會,就是針對那種瞬間急速增加的,我們真的會…… 蔡委員易餘:你們要掌握嘛,掌握到底哪些人持有大量的商標,或者他利用這些商標去提告了多少訴訟,我覺得這個你們要掌握啦,好不好? 廖局長承威:是,謝謝委員。 蔡委員易餘:好,謝謝。 林次長全能: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江委員永昌、廖委員婉汝及林委員楚茵均不在場。 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另外有林楚茵委員、蘇震清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委員林楚茵書面質詢: 商標圖樣界定明確,有助於辨識商品、避免混淆,維護商標權人的權利。我國《商標法》立法之初係參考歐盟商標法相關規範。歐盟《商標法》第10條:「任何標識應利用一般普遍可得之技術以清楚、明確、完整、方便取得、易於理解、持久及客觀的方式適當呈現,且無須圖文表示。」已明訂7要件:「清楚」、「明確」、「完整」、「客觀」、「持久」、「易於取得」及「易於理解」,其中包含「易於取得」之要件,目的應是使他人精確掌握已註冊商標之性質及範圍,這也是我國商標法獨漏的要件。 查我國現行《商標法》英文版第19條已列入easily accessible(易於取得),惟中文版未列入,造成中英版本法條有所出入,本席認為應為立法之疏漏,恐使國內外商標申請人所遵循的依據不同,因此本席認為應增修「易於取得」要件於商標法第19條。 然經濟部認為加入「易於取得」要件會讓「氣味商標」未來不容易申請到商標,然而,歐洲法院難以通過氣味商標的原因主要是礙於商標要有「持久」要件,並非因為「易於取得」,因此本席認為「易於取得」仍是商標權界定的重要要件之一。 爰此,本席建請經濟部研擬《商標法》第19條商標權圖樣增訂「易於取得」之要件,可能造成不同商標權申請之衝擊,並於一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予本席辦公室。 委員蘇震清書面質詢: 一、這一次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一項重點,就是將商標代理人制度化,未來從事商標業務行為,必須先經過專業能力的考試認證。避免實務上,經常出現商標代辦發生那種不當招攬商標的行為。 但是另外一方面,現行有許多商標代理人是具律師資格,未來修法通過後是否代表律師也必須要通過相關考試並且納管? 二、本次修法另一項內容,就是與國際接軌,建立商標審查的加速機制。根據智慧財產局在民國96年所公告的「商標各項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其中商標註冊申請案,處理時限是8個月。參考先進國家商標申請時程,日本約12個月、歐盟10至16個月、美國12至18個月。以國內目前實務來看,雖然商標申請案件增加,但是國內的審查速度算迅速,未來國內商標審查加速之後,現有審查人力是否足以應付?智財局是否有評估過? 委員林岱樺書面質詢: 商標法修法意旨:行政院版本「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主席:討論事項所列議案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進行審查,散會,謝謝。 散會(10時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