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8日(星期三)9時6分至13時1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沈委員發惠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討論事項 一、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僅詢答) 二、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暨融資財源調度。(僅詢答) 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本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四、繼續審查「房屋稅條例」9案: (一)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1人擬具「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曾銘宗等18人、委員郭國文等16人、委員李貴敏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1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 (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賴士葆等22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房屋稅條例」12案: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0人、委員賴品妤等17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及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7人提案如經院會復議,則不予審查] (二)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委員吳怡玎等1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委員高嘉瑜等2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委員溫玉霞等1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六)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6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答詢官員 財政部部長莊翠雲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蕭家旗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彭英偉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署長曾國基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任張文熙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呂桔誠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債權管理部副理賴雪梅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兆豐銀行董事長雷仲達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第一銀行董事長邱月琴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華南銀行董事長張雲鵬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瑞斌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凌忠嫄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丁彥哲 主席:請主任秘書報告出席人數。 謝主任秘書淑津: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 主席:現在開始開會。 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10月16日(星期一)9時2分至12時18分 地  點: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吳秉叡  林德福  賴士葆  沈發惠  郭國文  李貴敏  鍾佳濱  林楚茵  高嘉瑜  余 天  羅明才    委員出席11人 列席委員:陳椒華  楊瓊瓔  何欣純  蔡易餘    委員列席4人 列席官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黃天牧 法律事務處 處長 徐萃文 銀行局 局長 莊琇媛 證券期貨局 局長 張振山 保險局 局長 施瓊華 檢查局 局長 張子浩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董事長 杜怡靜 總經理 羅俊瑋 交通部 常務次長 祈文中 交通產業發展及國際事務司 司長 陳進生 法制處 處長 許宏達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江瑞堂 副總經理 邱鴻恩 壽險處 處長 簡詠涵 法務暨法令遵循室 法遵長 楊蕙華 法務部法制司 調部辦事檢察官 謝祐昀 主  席:沈召集委員發惠 專門委員:陳玉清 主任秘書:謝淑津 紀  錄:秘 書 吳人寬 研究員 黃惠雯 編 審 黃美菁     科 長 喻 珊 專 員 沈克彬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簡易人壽保險法」2案: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簡易人壽保險法第七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5案: (一)本院委員沈發惠等20人擬具「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及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委員林楚茵等16人分別擬具「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討論事項各案合併詢答。經時代力量黨團代表陳椒華委員、委員沈發惠、林楚茵說明提案要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就行政院提案報告並回應黨團、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吳秉叡、林德福、賴士葆、沈發惠、郭國文、李貴敏、林楚茵、鍾佳濱、高嘉瑜、羅明才、陳椒華等11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天牧、交通部常務次長祈文中、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江瑞堂、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杜怡靜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委員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決議: 一、說明及詢答完畢。 二、行政院函請審議「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及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簡易人壽保險法第七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審查結果:均照行政院提案(第七條、第七條之一、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通過。 (二)全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沈召集委員發惠補充說明。 三、本院委員沈發惠等20人擬具「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四條及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及委員林楚茵等16人分別擬具「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4案。 (一)審查結果: 1.第三條:照委員沈發惠等20人提案修正通過,將第三項「……支付業,指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之機構及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各款之業務。」修正為「……支付業,指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一款之電子支付機構。」 2.第十一條之一:照委員沈發惠等20人提案修正通過,刪除第三項句中「……協調後……」之文字。 3.第十九條:照委員林楚茵等3人修正動議通過,第一項及第二項同現行法,增列第三項「爭議處理機構應定期揭露金融服務業申訴及評議案件之統計資料。」 4.第四條、第十二條之一、第二十二條、第三十條之一,均維持現行條文。 (二)全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沈召集委員發惠補充說明。 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審查結果:保留,送院會處理。 (二)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沈召集委員發惠補充說明。 通過臨時提案3案: 一、鑑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事業除依洗錢防制相關辦法規範事項外,長期未納入監管,為免衍生交易糾紛,行政院於112年3月指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主管機關,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擬相關管理機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參考國際監理趨勢,於112年9月26日正式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以作為監理依據,期以循序漸進之方式,透過業者自律,加強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對客戶之保護。爰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就上述指導原則之執行概況,包括輔導業者簽署相關聲明落實法遵、成立公會加強自律之進度,以及平台業者資訊揭露、查核等辦理情形提出說明,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林楚茵  郭國文  鍾佳濱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1年9月7日提出推動高齡者權益保護措施,於金融商品銷售服務保護措施、友善對待高齡客戶、友善爭議處理及防範金融詐騙等四大面向強化高齡金融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於保險業部分,除加強修訂相關法規,並於112年3月、9月兩度備查保險業金融友善服務準則,盼由業者加強自律以確保高齡投保者之權益。惟查,仍有部分業者未充分落實相關自律規範。爰此,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加強對高齡投保者之權益保障,並於2個月內針對以下事項提出書面報告:1.盤點業者之法遵及相關自律規範實施情形,並說明保險業推動高齡者權益保護措施之政策成效;2.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將高齡者投保申訴案件,納入保險市場之統計指標,或責成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於每季公布高齡保戶申訴及評議案件之統計及處理情形摘要;3.評估要求高齡者投保爭議案件遭裁罰的業者,除裁罰外,於後續針對改善情形提出報告,並公布改善情形之必要性。 提案人:沈發惠  林楚茵  郭國文   三、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已依本法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除情形特殊,經主機關另予規定者外,應於每月10日以前,公告並申報上月份營運情形。惟查,近期有上市櫃公司以公司電腦系統故障為由,於交易日連續更正公告營收,造成股價劇烈波動,引發市場議論,恐有損及投資人之正當權益之疑慮。爰此,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督導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就類似事件處理之相關規定加強宣導,並就相關事件做出必要之處置,以及如何加強業者法遵、避免有心人士操縱股價影響投資人信心,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沈發惠  郭國文  鍾佳濱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以上議事錄有沒有異議?(無)無異議,議事錄確定。 請議事人員宣讀今日議程。 討論事項 一、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 二、審查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暨融資財源調度。 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 四、繼續審查「房屋稅條例」9案: (一)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1人擬具「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案。 (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曾銘宗等18人、委員郭國文等16人、委員李貴敏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1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5案。 (三)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賴士葆等22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第五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房屋稅條例」12案: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委員蔡易餘等20人、委員賴品妤等17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 (二)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委員吳怡玎等1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三)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委員高嘉瑜等2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四)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委員溫玉霞等16人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六)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6人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房屋稅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本次會議安排的議程是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財政部所屬單位的歲入部分,還有財政部、國庫署、財資中心、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單位歲出預算部分暨融資財源調度,這部分我們今天只進行詢答。另外,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另外,我們繼續審查委員江永昌等21人擬具「房屋稅條例修正案」等9案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房屋稅條例部分修正草案」說明等12案。 我們將先請提案的黨團委員說明提案要旨,再請財政部莊部長來說明預算的內容跟提案要旨,並回應黨團委員的內容。 現在邱顯智委員有會議詢問。 邱委員顯智:謝謝主席。今天財委會排審房屋稅條例2.0的修法,我們當然知道房屋稅條例這個問題是非常大的,但是我必須要說,在排審房屋稅條例2.0修法的同時,沒有同步排審時力的房屋空置稅條例,導致當你這個房屋稅條例2.0的修法基本上還是給地方政府去調整稅率,我必須要說,這是「請鬼拿藥單」,其實大家都非常清楚,地方政府根本就沒辦法去調升稅率的區間,各種房屋稅窒礙無效的困境已經是長期以來累積的問題,都是必須透過由中央徵收的房屋空置稅才得以解決。簡單一句話就是,地方的生態大家都非常清楚,大家都是臺灣人,今天我們聚集了這麼多財政部所屬各個官員及各黨團代表在這個地方,無非就是要解決囤房的問題,而在地方的狀況就是建商、財團整個包住的情況之下,它怎麼能夠調升? 所以我要說,今天我們如果要做改革的話,基本上改革不要做半套,當大家忙了這麼多,各領域的財政人才都聚集在這裡,結果到最後還是原地踏步,10年之後,我們還在討論臺灣的囤房問題,還在討論臺灣的年輕人買不起房、看不到未來的問題,這是不對的!去年臺灣的新生兒已經降到了13萬人,今年1到6月只有6萬多人,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國安危機。所以我必須要說,房屋稅的差別稅率長期偏低,根本沒有一個地方政府有根據地方稅法通則所賦予的權力去自行調高,這大家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另外一個就是房屋評定價格的評定程序,現在是由各直轄縣市政府的不動產評議委員會評定,這裡面各個領域的學者都已經講了非常多,因為有地方民意代表參與其中,在地方民意代表掌握了不動產評議委員會發語權的情況之下,導致房屋稅的稅基長期偏低,且在財政部的2.0修法裡面,也沒有像時力黨團所提出的,你要去修改,然後必須要入法明定,依照個人全國歸戶後持有的空屋累積數目,然後用更高的稅率去徵收,以便有效地逼出空屋,所以財政部只會提供一個沒有入法的稅率參考值,根本都沒有入法。 第二個、要求把地方民意代表排除在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之外,讓房屋評定現值能夠獲得真正的專業人士、專家學者公正客觀的評核,還有就是把房屋標準價格改為每兩年重新評定一次,不要讓它那麼長,那在財政部的版本裡面也都沒有看到這一些修正跟進步的修法。因此,即便財政部修了這個法,如果依照這個版本的話,也未能解決房屋稅被長期詬病的這一些問題,也沒有辦法有效解決囤房跟房價同步持續往上漲的趨勢,導致臺灣少子化的問題越來越嚴重,也變成民眾更是一屋難求。總結就是由時力所提出的中央統一徵收,並且依據個人全國歸戶多屋重稅、出租免徵以及偏鄉免計的原則制訂空屋稅,即房屋空置稅條例才能夠澈底解決這個問題,也就是由中央來徵收、處理稅率的問題,負起應該負的責任。 我在這邊真的呼籲各黨團能夠支持盡速排審這樣的房屋空置稅條例,正本清源解決問題,否則的話10年之後,我們還是坐在這裡討論臺灣囤房的問題,這是非常不應該也非常不負責任的! 主席:邱委員,這不只會議詢問,你連提案要旨說明也一併說明了嘛,對不對?就不用再提案要旨說明一次了,對不對? 邱委員顯智:好。 主席:對嘛!連提案要旨說明都一起了。本席就剛剛會議詢問的部分回復,有關房屋空置稅條例,跟今天我們所審查的房屋稅條例是兩個不同的法案,這是第一個說明。第二個、時力所提的房屋空置稅條例到現在還沒有過復議期,我們也不能排審,所以這兩個部分要跟邱委員說明,但他已經離開了。好,沒關係,我就跟會議上的大家說明一下。這個今天就沒有辦法一起排了,我也沒有這個權力可以一起排,以上說明。 接下來請高嘉瑜委員說明提案要旨。 高委員嘉瑜:謝謝主席,本席提案修正房屋稅條例第九條,主要是針對稅基評定成員的組成。因為本席認為應該要有固定的比例、過半的專家跟學者來合理化稅基,最主要我們發現地方政府很多的稅基評定委員都有很多的民意代表,而這些民意代表後面其實都有其他的立場。這一次行政院房屋稅2.0提高稅率的作法,雖然立意良善,但是對於稅制的改革,財政部也一再強調,稅基才是根本。我們發現稅基應該要更貼近反映市價跟實際的建造成本,才能夠提高徵收率,也是我們修法應該努力的方向。 可是過去在地方政府裡面的不動產評議委員會,所評定的房屋現值跟市價往往有很大的落差。現行的房屋稅條例,沒有要求專門人員的比例,我們也要考量當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後面有一些民意代表或是縣市政府的壓力的時候,往往會影響稅基還有房屋現值,所以本席的修法提案裡面就希望成員必須要有更多的專業性,而且針對稅率的部分,這次房屋稅的2.0,雖然有調升自住稅率最高達到4.8%。但如同剛剛所說的,空屋率的狀況比財政部想像的更加嚴重,而目前臺灣的住宅存量高達922.8萬戶,2020年普查之後,有117.5萬戶,空屋率高達12%,每8間就有1間是空屋。2017年全臺空屋率最高的3個鄉鎮市,分別為中壢、新竹跟桃園,都是都市人口密集的地方,並不是過去所認為的偏鄉。 4.8%到底有沒有效呢?根據統計,過去包括桃園、臺中、臺南、高雄、新竹、屏東等,這些因開徵囤房稅影響而增加的囤房大戶,實際上房屋稅只多付了5,000塊,而這次財政部的版本會有36萬戶增加稅賦,但粗估增加的稅負大概是26億,等於每一戶只多了7,200元,這樣子對於買得起3間房的人只多繳5,000到7,000元的稅,真的會改變房屋使用的形態而減少囤房嗎?所以我們認為需要透過修法把課徵差別稅率的門檻提高,避免地方政府陽奉陰違。 據剛剛所說的,你會發現過去包括新北市、新竹縣都有稅率回調等退步的情況,甚至新北市在2018選舉後修正了非自住稅率,從2.4%降到1.5%;新竹縣議會也曾經把非自住稅率,從2.5%修正到1.6%,類似這樣的事情就是我們今天修法要防止的,所以我們也提出修正動議,過去提出定高最高10%的累進稅率跟差別稅率由中央來訂定,就是為了避免地方政府陽奉陰違。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高嘉瑜委員。 接下來請賴品妤委員說明提案要旨。 賴委員品妤:謝謝主席。居住正義一直是本席長期關心的議題,也是任內關心的重點之一。這一次房屋稅條例針對囤房稅修正,原因是過去房屋稅是屬於地方自治並範疇的地方稅,所以出現各縣市不同調的情形。以本席所在的新北市為例,在今年中央預告房屋稅條例修法以前,就是唯一一個沒有通過囤房稅的直轄市,即使新北市府兩個月前在輿論壓力下終於通過囤房稅,我們也可以看到通過的內容是最基本的版本,受影響的持有人僅有2%,也就是其餘的98%都不受任何影響。導致居住正義在新北市沒有辦法被落實,也嚴重限縮青年的發展空間。 對此,本席提出的房屋稅條例修正重點如下:首先,在此次中央從法規上調整後,地方政府就必須訂定差別稅率,以免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第二,將囤房稅由過去各縣市歸戶改為全國歸戶,未來在全國各縣市都有囤房者,將依戶數課徵差別稅率;第三,透過調高非自住稅率、調降自住稅率的方式,逐步讓房屋回歸到居住的本質。最後,也很重要的是,我的版本有要求囤房稅的稅課收入要撥入依住宅法設置的住宅基金內,優先運用在實現居住正義的相關政策裡。 我想,健全居住環境、促進房屋資源有效利用是需要政府長期規劃、逐步精進的政策目標,也希望透過本次修法,除了能夠使房屋逐漸回歸到居住本質外,未來我也會持續跟各部會進行討論,希望能夠透過更多的政策工具與配套措施,協助青年群體、協助臺灣社會一步步解決居住正義的問題。 主席:謝謝賴委員。 因為其他提案委員都沒有在場,所以接下來我們就請財政部莊部長說明,並回應黨團及委員的提案內容。 莊部長翠雲:主席,我先就預算的部分做報告,接著再就法案的部分做報告。 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好。貴委員會今天審查113年度本部及所屬機關歲入預算與本部、國庫署、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歲出預算暨融資財源調度,本人應邀率主管同仁列席報告,深感榮幸。以下謹就本部主管以前年度施政計畫實施成果、11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112年度主管歲入及歲出預算執行情形、113年度主管歲入及歲出預算編列情形、各機關歲出預算編列情形及融資財源調度擇要提出報告。 壹、以前年度施政計畫實施成果 本部主要業務包括國庫、賦稅、關務、國有財產、財政資訊及促參六大項,近期實施成果請參閱附錄1。 貳、113年度施政計畫重點 一、強化財務管理,提升財政韌性 厚植財政能量,支應政務所需;強化庫政管理,建置高優質國庫服務網;優化國庫支付服務,提升支付電子化效能;強化債務管理,堅守財政紀律;提升地方財政自主,落實地方財政輔導;健全公益彩券管理,挹注社會福利財源;精進公股股權管理,提升經營綜效;強化各機關規費、罰賠款及其他收入財務管理,落實規費徵收制度;完備菸酒管理,維護飲酒安全。 二、營造優質賦稅環境,落實公平合理簡化 建構健全稅制,研提相關稅法修正案,維護租稅公平合理;配合社經環境發展,檢討賦稅法規,營造優質友善租稅環境;優化選案查核技術,遏止租稅逃漏,落實租稅正義;賡續強化課稅處分品質,暢通徵納溝通管道,促進徵納和諧,有效疏減訟源;賡續推動稅政簡化,營造友善稅政環境,提升優質納稅服務;推動洽簽租稅協定,營造優質經貿投資環境;積極推動國際租稅與財政交流合作,掌握國際發展趨勢,強化國際參與。 三、優化關務科技查緝,確保安全便捷通關 提升科技查緝設備,強化邊境查緝效能;深化機關橫向聯繫,加速貨物通關時效;優化人工智慧選案,提升事後稽核效能;推動政府雲端應用,增進通關服務韌性;推動洽簽關務協定,深化參與雙邊及多邊關務合作,建構便捷安全貿易環境。 四、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增進活化運用效益 積極接管國有不動產,促進非公用財產運用;深化機關國有公用財產管理知能,鼓勵多元活化運用,提升國產運用效益,充裕國庫;協助各級政府機關撥用國有不動產,推動公務或公共建設,促進國家發展;以出租、設定地上權、改良利用等方式釋出國有土地,多元活化運用國家資產,引進民間投資,增加國庫收益;積極處理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落實土地實質管理,多元活化運用收回土地;協同分工清理維護海岸環境,保持海岸土地乾淨整潔;積極辦理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修復及管理維護工作,結合外界資源共同管理維護、活化文化資產;提高巡管登革熱高風險場域,加強國有非公用土地環境清理,降低登革熱疫情流行風險;結合民間合作開發興建辦公廳舍,帶動民間投資並提升國有土地利用效率。 五、引導重點及新興公共建設採促參模式,完備履約爭議調解機制 強化促參法令制度,政策引導機關推動重點及新興公共建設;賡續輔導、行銷及激勵等措施,以提振推動能量;精進督導考核作業,完備履約爭議調解機制。 六、運用新興資通訊技術,創造財政資料加值效益 強化稅務數據分析技術,優化政策擬定參據輔助功能,提升行政效能;延伸地方稅線上服務觸角,強化並精進各項服務,提升查繳稅便利度;推動雲端發票,提供智慧化多元客戶服務管道,並增進政府服務效能;擴充財政部共用資料中心資源,完備資源共享及資安防護之基礎平臺;穩定稅務核心系統,建構永續及節能安全環境,並增進便民服務量能;優化跨機關資料傳輸機制,確保資料傳輸安全性,強化資料傳輸韌性;建立雲端備份及核心功能緊急應變機制,精進操作程序落實數位培力。 叁、112年度主管歲入及歲出預算執行情形 一、歲入預算執行情形 本部主管112年度歲入預算數新臺幣(下同)2兆2,429.07億元,截至9月底累計實收數2兆1,003.05億元,占分配預算數1兆8,670.28億元之112.49%(請參閱第14頁,附表1),按來源別簡要說明如下: (一)稅課收入:累計實收數2兆645.01億元,占分配預算數1兆8,327.16億元之112.65%,主要係所得稅、證券交易稅及營業稅較預期增加所致。 (二)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累計實收數100.59億元,占分配預算數120.92億元之83.19%,主要係本部投資民營金融事業獲配現金股利較預期減少所致。 (三)財產收入:累計實收數178.46億元,占分配預算數146.92億元之121.47%,主要係國有非公用財產設定地上權、委託經營及標租土地權利金收入較預期增加所致。 (四)規費、罰賠款及其他收入:累計實收數78.99億元,占分配預算數75.28億元之104.93%,主要係財務裁罰繳納案件較預期增加所致。 二、歲出預算執行情形 本部主管112年度歲出預算數1,775.74億元,截至9月底累計執行數1,258.06億元,占分配預算數1,371.31億元之91.74%(請參閱第15頁,附表2),執行情形尚屬正常。 肆、113年度主管歲入及歲出預算編列情形 一、歲入預算編列情形 為滿足政府施政需求、活絡經濟動能及厚植國家發展實力,本部主管113年度歲入預算共編列2兆3,485.73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2兆2,429.07億元,增加1,056.66億元,約4.71%(請參閱第16頁,附表3;編列內容詳附錄2、113年度主管歲入來源別預算表),包括: (一)稅課收入:參酌各稅目特性、近年稅收情形、稅法修正及經濟成長率等多項因素估算,113年度稅課收入編列2兆2,990.2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1,041.1億元,其中: 1.營利事業所得稅8,428.51億元 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主要包含11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額、111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自繳稅額及113年度暫繳稅額。經綜整考量上市(櫃)公司112年財務報告稅前淨利、外銷訂單統計、工業生產指數統計等經濟數據較111年同期減少情形,預期營利事業112年度獲利將略減,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營利事業所得稅8,428.51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減少837.41億元。 2.綜合所得稅5,622.81億元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主要包含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收淨入庫數、113年扣繳稅額、稽徵機關核定補徵稅額。經綜整考量上市(櫃)公司111年及112年財務報告稅前淨利略減、112年度基本工資調高及利率調升變動情形等關鍵影響因素,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綜合所得稅5,622.81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528.73億元。 3.遺產及贈與稅141.99億元 考量遺產稅及贈與稅具機會稅性質,參考107年至111年全國實徵數扣除大額案件繳納稅額後餘額之平均數,再按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地方分成規定,據以估列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遺產及贈與稅141.99億元(遺產稅95.14億元及贈與稅46.85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5.62億元。 4.關稅1,488.02億元 以112年度預估徵起數1,457.92億元為基礎,參考編製時預測113年經濟成長率及關稅稅收所得彈性推估,並賡續實施實名認證制度減少虛報人頭逃稅情事,預估增加關稅收入,據以估列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關稅1,488.02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126.41億元。 5.貨物稅1,501.27億元 以110年度及111年度全國實徵平均數1,668.08億元為基礎,再按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地方分成規定,據以估列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貨物稅1,501.27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99.43億元。 6.證券交易稅2,086.63億元 參考112年4月至112年7月證券市場日均成交值3,563.24億元、當沖占比約40%、113年交易日數244天,推估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證券交易稅2,086.63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535.63億元。 7.期貨交易稅77.55億元 參考107年度至111年度實徵淨額平均數,推估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期貨交易稅77.55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4.57億元。 8.菸酒稅340.26億元 近年實徵淨額互有消長,基於穩健,按112年度預算數,推估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菸酒稅340.26億元,同112年度預算數。 9.特種貨物及勞務稅28.02億元 以112年度預算數為基礎,按編製時預測之113年經濟成長率,據以估列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特種貨物及勞務稅28.02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0.89億元。 10.營業稅3,275.14億元 運用智慧系統建立營業稅初步估測模型,並基於營業稅稅基主要為民間消費,爰納入民間消費支出及其成長率等相關估測參數,推估113年度全國稅課收入為5,351.53億元,再按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地方分成規定,據以估列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營業稅3,275.14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577.23億元。 (二)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166.67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減少5.07億元,其中: 1.營業基金盈餘繳庫86.08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減少10.57億元,主要係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息紅利繳庫減少9億元所致。 2.投資收益80.59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5.5億元,主要係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分別增加1.89億元、1.83億元及0.82億元所致。 (三)財產收入234.96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19.76億元,其中: 1.財產孳息68.46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減少5.08億元,主要係國有非公用財產設定地上權權利金收入減少4.13億元所致。 2.財產售價134.13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23.99億元,主要係國有非公用土地之有償撥用、讓售、專案讓售及標售等收入增加24.19億元所致。 3.財產作價32.35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0.85億元,主要係配合國防部所屬編列國有土地作價撥充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收入增加0.88億元所致。 4.廢舊物資售價0.02億元,與112年度預算數相當。 (四)規費、罰賠款及其他收入93.9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0.87億元,主要係各地區國稅局罰金罰鍰增加所致。 二、歲出預算編列情形 為健全國家財政,統籌國家資源,嚴守財政紀律、持續檢討稅制(政),建立具國際競爭力賦稅制度、強化邊境查緝,提升通關效能、加強國家資產管理,增進資產活化效益,並完備促參法制及作業機制,強化促參推動環境,本部主管113年度歲出預算本撙節原則覈實編列1,776.75億元。 上開歲出預算如扣除依法律義務編列之國債付息、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等重大支出1,489.69億元、人事費172.26億元、科技發展計畫2.5億元暨公共建設計畫0.86億元後,僅餘一般分年延續性計畫53.48億元及基本運作需求等57.96億元;113年度歲出預算數1,776.75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1.63億元,主要係新增國稅資訊系統永續發展計畫,增加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等,以及112年度填補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不再編列,增減互抵影響所致(請參閱第17頁至19頁,附表4、附表5)。 伍、財政部、國庫署、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財政資訊中心歲出預算編列情形 一、財政部 編列119億6,471萬1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193億3,973萬6千元,減少73億7,502萬5千元(詳附錄3),主要係對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補助增加14億1,560萬3千元;112年度填補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88億元,113年度不再編列,增減互抵影響所致。 113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5條規定,對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補助90億1,886萬6千元。 (二)國庫增資中國輸出入銀行20億元。 (三)繳納中美洲銀行增資股款2億7,625萬元。 (四)對亞洲開發銀行第13期亞洲開發基金第4年捐助款8,257萬6千元。 (五)協助各機關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8,450萬元。 (六)人員維持費3億5,403萬7千元。 (七)基本行政經費1億4,848萬2千元,包含財政人員訓練3,876萬5千元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1億971萬7千元。 二、國庫署 編列1,229億802萬6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1,201億6,118萬6千元,增加27億4,684萬元(詳附錄4),主要係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增加28億200萬元所致。 113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國債付息及經理1,075億8,294萬元,包括: 1.公債利息864億44萬元。 2.國庫券及短期借款利息26億3,276萬7千元。 3.借款利息181億2,127萬8千元。 4.國債經理4億2,845萬5千元。 (二)地方政府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146億5,300萬元。 (三)私劣菸品查緝作業經費2億4,700萬元。 (四)人員維持費2億8,900萬4千元。 (五)基本行政經費1億3,608萬2千元。 三、關務署及所屬 編列74億906萬6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69億574萬元,增加5億332萬6千元(詳附錄5),主要係海關巡緝艇汰舊換新第二期計畫、基隆關西16私貨倉庫新建計畫及臺北港儀檢站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建置計畫分別增加2億1,355萬元、1億7,076萬元、1億5,022萬7千元所致。 113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海關巡緝艇汰舊換新第二期計畫2億2,749萬4千元。 (二)臺北港儀檢站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建置計畫1億7,930萬6千元。 (三)基隆關西16私貨倉庫新建計畫1億7,076萬元。 (四)臺中關第二貨櫃中心儀檢站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建置計畫1億18萬6千元。 (五)建構高效快遞貨物通關雲端平臺6,500萬元。 (六)第六貨櫃中心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及儀檢站建置計畫4,286萬9千元。 (七)機關資料傳輸韌性強化暨發放共用基礎平臺建置計畫1,000萬元。 (八)人員維持費55億8,378萬1千元。 (九)基本行政經費10億2,967萬元,包含稅費稽徵業務1億6,567萬2千元,查緝業務3億1,971萬8千元,關稅資料處理2億5,014萬4千元,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2億9,413萬6千元。 四、國有財產署及所屬 編列32億2,203萬元,較112年度預算數30億1,580萬7千元,增加2億622萬3千元(詳附錄6),主要係新增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環境清理維護暨登革熱高風險場域巡查管理計畫1億3,696萬2千元,國有財產署辦公廳舍取得案增加1億3,613萬9千元所致。 113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國有財產署辦公廳舍取得案1億6,157萬2千元。 (二)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環境清理維護暨登革熱高風險場域巡查管理計畫1億3,696萬2千元。 (三)國有非公用文化資產修復及管理維護計畫1億1,772萬8千元。 (四)外來入侵種埃及聖䴉、綠鬣蜥與恆春半島銀合歡移除及復育計畫8,935萬4千元。 (五)處理國有財產所需稅捐9億944萬6千元。 (六)人員維持費8億3,126萬1千元。 (七)基本行政經費9億7,570萬7千元,包含國有財產接收保管、管理處分及電腦化業務等經費8億7,684萬6千元,其他基本運作需求9,886萬1千元。 五、財政資訊中心 編列25億9,115萬9千元,較112年度預算數18億4,758萬1千元,增加7億4,357萬8千元(詳附錄7),主要係新增國稅資訊系統永續發展計畫7億8,368萬元所致。 113年度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一)國稅資訊系統永續發展計畫7億8,368萬元。 (二)本部共用資料中心資源擴充計畫3億2,002萬元。 (三)次世代稅務服務雲端平臺建構計畫3億1,784萬6千元。 (四)推動雲端發票數位服務計畫1億106萬4千元。 (五)賦稅數位轉型服務計畫5,000萬元。 (六)稅務暨戶政大數據資料加值運用計畫2,265萬9千元。 (七)地方稅智慧線上服務計畫1,106萬5千元。 (八)人員維持費4億1,794萬3千元。 (九)基本行政經費5億6,688萬2千元,包含財政資訊業務5億3,695萬9千元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2,992萬3千元。 陸、融資財源調度 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編列2兆7,092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1,296億元,約5%;歲出編列2兆8,818億元,較112年度預算數增加1,927億元,約7.2%;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差短1,726億元,加計債務還本數1,150億元(占稅課收入5%),融資需求2,876億元,規劃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1,155億元,及舉借債務1,721億元支應,總預算案舉債數占歲出之6%。 113年度總預算案舉債數1,721億元,併計各特別預算舉債數1,998億元,合計3,719億元,扣除債務還本後,債務淨增加數2,569億元,預估113年底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下稱長期債務餘額)6兆8,245億元,占前3年度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平均數之30.2%(截至112年9月底長期債務餘額實際數5兆8,338億元,該比率實際數為27.2%),符合公共債務法債務存量40.6%上限規定。又預算執行過程視歲入歲出執行情形,減少舉借債務,實際數可能低於預算數,例如111年度長期債務餘額預算案數6兆4,197億元,惟111年底長期債務餘額實際數僅5兆6,998億元。 未來本部將會同各機關賡續推行開源節流措施,管控歲入歲出差短,減緩債務累積,以維財政穩健。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指教。謝謝! [image: image2.jpg] [image: image3.jpg] [image: image4.jpg] [image: image5.jpg] [image: image6.jpg] [image: image7.jpg] 附錄1 以前年度施政計畫實施成果分項說明 一、國庫業務 (一)多元籌措財源,支應政務所需 籌措113年度中央政府預算財源,支應國家發展及政務推動所需,管控歲入歲出差短及債務舉借,維持財政韌性與健全。 (二)精進集中支付作業,增進支付效能 112年度截至8月底,完成中央政府各機關66萬餘件付款憑單支付作業,庫款撥付金額新臺幣(下同)3兆3,766億元,國庫支付電子化件數占總支付作業量比率達99.01%。另積極推動庫款領取方式採跨行通匯辦理,簡化作業程序,提升庫款支付時效。 (三)定期適量發行債券,支應建設資金需求 112年度截至8月底,發行11期甲類公債3,250億元、1期乙類公債180億元及7期國庫券2,300億元,充分支應政府公共建設資金及債務基金舉新還舊融資需求。 (四)因應地方政府年節資金需求,協助年關資金調度 為應地方政府112年年關資金所需,配合完成農曆春節前資金調度作業,計撥付1,043億元,順利協助各地方政府年終獎金等之發放。 (五)督導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下稱青安貸款),減輕民眾購屋負擔 1.截至112年8月底,累計核貸34萬7,369戶,貸款金額1兆4,586億餘元,有效支援民眾購屋置產及成家立業需求,落實居住正義,實現住者適其屋目標。 2.為擴大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推出青安貸款精進方案,由四大面向精進青安貸款政策,包括最高貸款額度自現行80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貸款年限自30年延長至40年,寬限期自3年延長至5年,另除現行公股銀行減收0.5碼措施續辦外,再由內政部住宅基金額外補貼1碼,民眾共可享有1.5碼優惠,補貼期間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 (六)強化彩券管理,充實社會福利財源 督導發行機構穩健發行公益彩券,適時因應市場銷售需求檢討彩券發行規劃,112年度截至8月底,創造盈餘232.7億元,相較發行機構全年度應達甄選公告規定最低值258.4億元,達成率90.05%。 (七)加強各機關規費、罰賠款及其他收入財務管理,健全規費制度 賡續透過年度歲入實地訪查,將有無應徵未徵規費項目,列為查核重點,並推動規費定期檢討制度,函促各機關檢討辦理及滾動式管控。112年度截至8月底,訪查9個機關歲入執行情形,各機關規費、罰賠款及其他收入累計實收數為944.16億元,累計新增及調整規費項目共195項。 (八)精進菸酒管理,優化產業發展 112年度截至8月底,核發酒製造業及菸酒進口業許可執照381家;積極輔導優質酒類酒品通過認證;執行進口酒類查驗7萬663件,強化酒品衛生安全,輔導酒品產業正向發展。 (九)加強私劣菸酒查緝,維護消費者安全 112年度截至8月底,查獲涉嫌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2,252件,包括菸類923.44萬包及酒類28.11萬公升,市價總值4.3億餘元,以完善菸酒管理,維持產銷秩序。 二、賦稅業務 (一)維護租稅公平 1.為利新興菸品防制、管理及課稅具一致性,112年2月8日修正公布菸酒稅法第7條,自同年4月1日施行,定明其他菸品應徵稅額按計量單位「重量」或「支數」從高課徵。 2.為減輕單一自住房屋稅負、鼓勵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稅負,規劃「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並於112年7月6日經行政院第3862次會議通過,就非自住住家用房屋進行全國歸戶,調高其法定稅率為2%至4.8%,採全數累進課徵。另酌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為1%、出租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或繼承取得共有之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為1.5%至2.4%;建商餘屋持有年限在2年以內者,法定稅率調整為2%至3.6%。 3.為有效消弭爭訟,推動疏減訟源方案,訂定「112年度推動疏減訟源方案作業計畫」,112年度截至6月底,對納稅義務人常發生錯誤案例及最新法令發布627則新聞稿、舉辦354場租稅教育或法令講習,並藉由考核本部各地區國稅局行政救濟業務,提高課稅處分正確性及加速復查審理效能,強化查核品質。 4.為稽核重大逃漏稅案件,執行稅務事後稽核業務,防杜逃漏稅,112年度截至8月底,辦結稽核案件114件,估計補徵稅額2.59億元,罰鍰1.6億元,以維護租稅公平。 5.為執行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訂定本部112年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選定具有指標作用及因應社會新型態等逃漏稅情形較為嚴重項目進行專案查核,112年度截至6月底,補徵稅額93.99億元,估計罰鍰14.54億元,共108.53億元。 (二)政策性租稅措施(優惠) 1.配合穩定國內物價,實施機動降稅措施 (1)汽油及柴油:每公升貨物稅應徵稅額自110年12月1日起分別由6.83元、3.99元調降至5.83元、2.99元;自111年2月7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再分別調降至4.83元、2.49元,調降幅度分別為29.3%及37.6%。 (2)卜特蘭一型水泥:每公噸貨物稅應徵稅額自110年12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由320元調降至160元,調降幅度為50%。 (3)進口黃豆、小麥、玉米:自111年2月7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機動減免3項貨品之營業稅,調降幅度100%。 2.為降低權證發行人調節避險部位之稅負成本,提升其報價品質及投資人參與權證市場意願,促進權證市場發展,112年5月10日修正公布證券交易稅條例部分條文,定明基於履行報價責任規定及風險管理目的,自112年11月10日起至117年11月9日,權證發行人出賣權證避險專戶內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之標的股票者,其每日交易成交總金額在避險必要範圍內之部分,證券交易稅稅率由3‰調降為1‰。 3.為鞏固我國居全球供應鏈關鍵地位公司之國際競爭優勢,配合經濟部112年1月19日增訂公布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對在我國境內進行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之公司,符合一定要件者,提供前瞻創新研究發展(抵減率25%)及先進製程機器設備(抵減率5%)投資抵減租稅優惠。 4.為鼓勵民間資金挹注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以提升臺灣文化內容產製量能與提高國際影響力,配合文化部112年5月31日增訂公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7條之1至第27條之3,營利事業或個人以現金投資於行政院核定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經文化部核定之文化創意事業公司、有限合夥事業或專案,提供營利事業股東或專案投資抵減優惠及個人天使投資人所得額減除優惠。 5.配合國家整體年金制度改革政策推動目標,為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教人員者重行建立退撫制度,協助銓敘部及教育部112年1月11日制定公布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以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明定公教人員提繳之退撫儲金於提繳時不計入薪資收入課稅,領取時列入退職所得定額免稅,自112年7月1日施行。 6.為節能減碳及促進綠色消費,並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112年6月14日修正公布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續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間2年至114年6月14日,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 (三)便民服務再進階 1.強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措施,提供便捷報稅服務 112年5月1日起手機版報稅系統新增現金繳稅及申請延(分)期繳稅功能,並於網路(含手機)申報系統試辦附件上傳服務,以擴大民眾網路報稅之便利性。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用網路申報件數為502萬件,其中採用手機報稅及行動電話認證件數分別為165萬件及244萬件,占網路申報比率33%及49%,且網路(含手機)申報附件上傳件數達13萬件,提升便民服務效能。 2.推動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歸戶服務 為簡政便民及節能減碳,自112年7月1日起,實施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歸戶作業,納稅義務人得於開徵2個月前,向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就同一直轄市、縣(市)轄區內之全部車輛進行繳款書歸戶。 3.精進印花稅網路申報系統作業 為提升納稅義務人報繳印花稅之便利性,精進印花稅網路申報系統等相關作業,自112年10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一次申辦網路帳號即可跨區全國適用,另納稅義務人本人使用自然人憑證等電子憑證報繳印花稅,得免再先行申請帳號。 (四)其他精進措施 1.強化稅籍管理 為提升交易資訊透明度、保障消費者權益,兼顧稅籍資料完整性,111年8月8日修正發布稅籍登記規則及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自112年1月1日起,從事網路銷售營業人之稅籍應登記事項增列「網域名稱及網路位址」、「會員帳號」,且網頁應揭露稅籍資訊及經營網路平臺營業人應保存會員必要交易紀錄。 2.精進稅收估測,有助財政收支平衡 為精進稅收估測,提升中央政府內地稅稅課收入預(概)算編列準確度,於112年4月6日訂定設置要點成立「財政部稅收估測專案小組」,並委外研究「精進中央政府內地稅稅收估測模型」,另研議運用智慧系統建立中央政府稅課收入估測模型等多元措施以精進稅收估測作業,俾有助於財政收支平衡。 3.精進多元繳稅管道,落實簡政便民服務 持續推廣便利商店、信用卡、委託轉帳、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電話語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網路轉帳等多元便利性繳稅管道,積極宣導電子支付工具、行動裝置繳稅服務,落實便民服務、e化作業,提升行政效能,節省徵納雙方成本,截至112年6月底,利用便利繳稅管道繳納稅款件數1,664萬件,為總繳納件數之61.37%;其中使用行動支付工具及電子支付帳戶繳納稅款件數123萬2,430件,金額129億元。 4.賡續推動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提升統一發票兌獎APP使用率 賡續優化統一發票兌獎APP功能,提升民眾使用APP順暢度及黏著度,落實雲端發票從開立至領獎全程無紙化目標,截至112年8月底,下載使用APP次數突破557萬人次。 5.加強稅務宣導,增進徵納和諧 (1)每月彙整各項重要施政績效、各稅開徵訊息、反詐騙及雲端發票等租稅宣導資料,運用本部大樓電子字幕機及行政院所屬73處戶外電子媒體加強宣導,並於各稅開徵期間撰擬廣播詞洽請全國62家廣播電臺加強宣導;妥善運用民間機構舉辦之活動,宣導各稅開徵訊息、反詐騙及雲端發票等資訊,112年度截至8月底,計播放戶外電子媒體119則、廣播電臺或電視廣告712檔/次、宣導活動42場。 (2)督導本部各地區國稅局監察單位執行法紀教育及風紀宣導,112年度截至6月底,計完成1,684人次。 (五)完善租稅協定網絡,建構優質經貿投資環境 112年度截至8月底,與6個國家進行12次租稅協定洽商,並與3個租稅協定夥伴國進行稅務用途資訊自動交換主管機關協議洽商。 (六)掌握國際發展趨勢,促進國際租稅與財政合作及交流,推動實質財政外交 1.112年度截至8月底,分別以視訊及實體方式進行相互協議程序諮商會議各1場,協助納稅義務人預防或解決跨境所得稅爭議。 2.為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積極參加亞太經濟合作財政部長程序、亞洲開發銀行(下稱ADB)、中美洲銀行、美洲開發銀行及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等國際組織舉辦之會議16場;協助ADB於我國辦理人才招募相關宣傳活動3場。 3.依臺帛(帛琉)財政合作協定舉行雙邊財政部長會議及互訪交流活動,就帛琉推動全面性租稅改革情形等多面向財政稅務議題進行交流,推動實質財政外交。 三、關務業務 (一)建構便捷安全通關環境,提升貨物通關效益 1.賡續推動進出口報單無紙化通關作業,經海關核列無紙化通關者,得直接以網路傳送附件電子檔,取代人工遞送書面文件,112年度截至8月底,進出口報單採無紙化通關件數7萬5,000餘件。 2.賡續推動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機制,提供業者便捷通關優惠措施,提升產業競爭力,截至112年8月底,已認證優質企業累計901家,其中安全認證優質企業409家,一般優質企業492家,占我國進出口貿易總值約49%。 3.112年1月1日起海關電子封條監控業務改以物聯網全時監控系統辦理,112年度截至8月底,電子封條加封貨櫃3萬200餘只,節省航商費用2,144萬餘元及作業時間約5.28萬小時。另111年11月7日實施精進轉口貨櫃篩選機制,提升篩選準確度,減輕業者押運或加封電子封條費用,提升通關效率。 4.持續以高科技儀器輔助人工查驗,112年度截至8月底,運用X光貨櫃檢查儀掃描8萬2,378只貨櫃,節省業者通關時間約49.43萬小時及費用6.6億元。 (二)優化科技查緝設備,強化邊境查緝量能 1.執行「海關巡緝艇汰舊換新計畫」,強化港區與海域查緝效能及保障同仁執勤安全,新造4艘巡緝艇分別於111年8月31日、12月29日、112年3月7日及5月12日交船服勤。其中,海鷹艇112年4月16日至17日於高雄港及安平港緝獲私菸1萬3,000餘包、雪茄9,000餘支,展現海上緝私成效。 2.執行「財政部關務署小型X光檢查儀汰購計畫」、高雄關「第六貨櫃中心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及儀檢站建置計畫」、基隆關「臺北港儀檢站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建置計畫」及臺中關「第二貨櫃中心儀檢站軌道式貨櫃檢查儀建置計畫」,汰換原有老舊儀檢設備及優化作業環境,強化查緝效能。112年應完成6部小型X光檢查儀建置,均已驗收付款;高雄關第六貨櫃中心儀檢站工程及屏蔽設施工程分別於111年10月24日及12月20日開工;基隆關臺北港儀檢站已完成貨櫃檢查儀(含附屬工程)採購案決標簽約;臺中關第二貨櫃中心儀檢站已完成委託專家學者專業服務採購案及附屬工程委託專業機構專案管理(含監造)勞務採購案決標簽約。 3.執行「物聯網全時監控建置計畫」,其中「空運旅客風險分析系統」及「海運風險分析系統」於111年11月14日實施,有效提升風險篩濾效能。建置「櫃場自動化系統」,即時掌握貨櫃動態,節省海關監管人力,提高作業效能,截至112年8月底,完成監管21萬3,000餘只貨櫃移動狀態。 (三)導入人工智慧(下稱AI)提升行政效能 1.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合作導入AI影像辨識科技輔助關員檢查貨物,已完成開發旅客行李、郵包及快遞貨物X光毒品影像判讀軟體,並將逐步布建於各關通關線。 2.自110年推動「雲世代智慧海關計畫」,111年已完成「海關資料加值服務」部署至公有雲,提供百餘項關務資料加值應用,促進開放資料應用發展,截至112年8月底,完成「AI稅則分類服務」之基礎模型訓練及優化、稅則資料檢索系統開發,並落實海關AI人才培植,辦理各式AI專業訓練,計完成267人次參訓。 3.為提升事後稽核效能,112年度截至8月底,運用海關事後稽核人工智慧選案系統,篩選所得風險資料,經選案人員檢視確認,選案交辦52案,強化完稅價格分析,提升事後稽核選案品質。 (四)強化邊境防疫,防範非洲豬瘟 為防範非洲豬瘟跨境傳播,積極協助邊境防疫,加強查驗自中國大陸等高風險地區空運入境旅客手提及託運行李;海運(郵輪或快速輪)入境旅客行李與進口郵包及快遞貨物,一律經X光儀器檢查,截至112年8月底,查獲未經檢疫豬肉及含有豬肉製品1萬1,067件,重量約2萬223公斤,達到守護國民健康及邊境安全成效。 (五)打造保稅智慧服務環境 建置保稅智慧服務平臺,完整提供保稅工廠、物流中心及免稅商店等9類保稅區,全程線上e化服務項目共251項,112年度截至8月底,受理2萬9,300餘件保稅申辦案件。 (六)加強防杜違規轉運措施,維護合法貿易業者權益為防範被美國課徵反傾銷稅或額外關稅之中國大陸產製產品,借道我國違規轉運美國,影響國內合法業者權益,配合經濟部加強防杜違規轉運措施,112年度截至8月底,查獲26件產地標示違章案件。 (七)完備海關價格資料,精進關稅估價品質 為提高海關價格資料庫品質,汰除無參考性資料,由現行人工篩選轉檔,改為系統自動匯入調查案件結案之價格資料,112年度截至8月底,匯入價格檔筆數3萬3,018筆,協助關員提升價格審核品質,確保稅收。 (八)修正海關進口稅則 為採行世界關務組織發布之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2022年版,並配合產業需要,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 (九)緩解物價上漲壓力,調節物資供應 自110年12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機動調降牛肉等16項貨品關稅稅率,由每公斤10元降為5元,降幅50%;機動調降小麥等2項貨品關稅稅率,由6.5%降為免稅,降幅100%;自111年2月7日至112年12月31日,機動調降烘焙用奶粉、奶油、無水奶油等4項貨品關稅稅率,奶油由5%降為2.5%、無水奶油由8%降為4%、烘焙用奶粉等2項由10%降為5%,降幅均為50%。 (十)落實執行反傾銷措施,維持公平貿易秩序 我國現行實施反傾銷措施計毛巾、鞋靴、卜特蘭水泥及其熟料、過氧化苯甲醯、不鋼冷軋鋼品、特定鍍鋅或鋅合金扁軋鋼品、碳鋼鋼板、不鋼熱軋鋼品、特定碳鋼冷軋鋼品、特定鋁箔、陶瓷面磚及浮式平板玻璃12項產品,112年度截至8月底,課徵反傾銷稅4.61億元,維護公平貿易環境,兼顧國內產業發展。 (十一)積極推動國際關務合作與情資交流,促進貿易便捷及安全 1.112年度截至8月底,舉辦或派員參與國際組織會議、關務合作會議及關務相關講習訓練共17場;與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日本、印尼及歐盟反詐欺局等國家、機關進行15場關務業務交流會議,7月上旬另赴德國及比利時參訪海關查緝業務;並與國際非營利組織React共同舉辦保護智慧財產權研討會。 2.112年2月5日至10日,關務署彭署長英偉赴日本海關考察並向日本企業演講,強化臺日間之交誼及聯繫。 (十二)推動洽簽關務協定,強化國際關務合作,促進通關便捷與安全 112年度截至8月底,與8個國家進行12次關務協定諮商或推動交流。 四、國有財產業務 (一)接管及勘查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掌握使用現況 積極辦理各機關移交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或依法歸屬國有不動產(如抵稅地)接管作業及勘查不動產實地現況,俾供儲備利用,以多元方式提升非公用財產活化效益,112年度截至8月底,接管土地11,790筆969公頃及房屋301棟,勘查及分割土地11萬6,763筆。 (二)強化產籍管理,健全國家資產資訊 為減輕各機關資料建置作業負擔及縮短傳送財產資料時間,即時掌握國有不動產資訊,推廣各機關使用財產資料線上系統,透過e化管理提升行政效能,截至112年8月底,517個機關(含基金)開立帳號使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系統網路版、4,589個機關(含基金)上線使用國有公用及公司組織財產線上傳輸系統。 (三)協助取得適宜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速國家建設 1.配合機關公務及公共所需加速撥用作業,以有效管理與利用國有不動產,112年度截至8月底,協助完成撥用5,906筆土地,面積730公頃。 2.配合推動社會住宅及長期照顧之國家重大社會福利政策,依機關所提需求條件積極盤點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供興辦社會住宅及設置長照據點等,評估合適者,配合辦理保留並協助撥用,截至112年8月底,撥用53處國有土地、2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25.35公頃,建物10筆)供住宅主管機關興辦社會住宅,保留1,122筆國有土地(面積413.49公頃)及3筆國有建物供其辦理先期規劃,另協助機關撥用25處國有土地、4處國有房地(土地面積9.78公頃,房屋11棟)供機關設置長照設施。 (四)健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活化創造資產價值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機關多達3,700餘個,為健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本部每年訂定檢核及實地訪查計畫,由管理機關自我書面檢核財產管理情形(含有無閒置未利用等),並由主管機關複核及實地訪查所屬管理情形,如有缺失,督導依規定檢討改正;本部並擇部分機關實地訪查,檢視及協助精進實務作業,落實分層負責督導機制,期國家資產有效管理。又配合機關實務需要,舉辦教育訓練及薦派講師赴各機關講授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法規及分享實務案例等,強化機關管理知能,鼓勵依法活化運用,增裕國庫收入,創造永續財源,111年度國有公用財產活化收益448.8億元。 (五)以多元方式釋出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增裕國庫收入 配合都市發展需求及中央政府推動國家政策,以設定地上權、委託經營及改良利用等多元方式釋出國有非公用不動產,112年度截至8月底,收取權利金及租金37.05億元。 (六)持續辦理國有土地租售等業務,增進國庫收益 持續辦理國有土地出租、出售等業務,活化運用國家資產,創造資產價值,112年度截至8月底,租金收入16.35億元;有償處分(含出售、有償撥用及參與都市更新領取補償金)國有非公用房地2,566筆,金額66.53億元。 (七)加強處理被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實現公平正義 依行政院核定「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第二期計畫」積極清查及處理被占用國有非公用土地,輔導占用人取得合法使用權或通知占用人騰空返還,必要時循司法途徑排除占用收回土地,以實現公平正義。收回土地並以多元方式活化利用,提升資產效益,112年度截至8月底,收回被占用土地面積3,088公頃,收取使用補償金7.9億元。 五、財政資訊業務 (一)導入共用行政資訊系統,降低營運成本,增進稅務服務效能,提升民眾滿意度 1.完成「智慧便民稅務網站委外建置案」(新一代稅務入口網)教育訓練計畫書及資通安全內稽內控稽核報告審查。 2.完成導入稅務輔助行政系統、公文及檔案管理系統,導入機關累計數達32個。 (二)強化稅務數據分析技術,優化政策擬定參據輔助功能,提升行政效能 1.配合內政部修正各機關申請提供戶籍資料及親等關聯資料辦法,本部以強化資料保密、資料管制、資料銷毀及稽核強度為主軸,修訂本部使用親等關聯資料管理規定,並新增每週3次之刪除與內政部以檔案傳輸模式傳送之原始檔、各地區國稅局線上查調之原始檔,以確保資料安全性。後續將定期向內政部取得戶政親等關聯資料,與本部稅籍親等資料進行比對分析,並回饋比對異常情形,協助內政部釐正戶政親等關聯資料,並議定跨部資料釐正機制,以精進「親等關係稅籍資料庫」資料正確性。 2.推動電子發票跨域加值運用,賡續支援食品安全溯源應用、農產品消費行為分析及掌握化學物質流向;協助相關機關(單位)研究分析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疫情期間對經濟市場造成之變化,並提供財稅資料協助行政院跨部會物價聯合稽查小組查察業者有無哄抬物價、違法囤積或聯合壟斷等不法情事。 3.配合「開放資料透明,極大化加值應用」政策目標,利用豐富財稅資料,並兼顧資料開放應用及保護個人資料,建置營業稅抽樣資料庫、電子發票隨機抽樣資料庫、電子發票零售業隨機抽樣資料庫,開放外界研究使用,有效發揮資料應用效益。 4.提供「金融遺產電子資料申報服務」,參與金融機構共490家,皆於期限內完成線上資料申報,提供查詢金融遺產總機構家數比率達100%,簡化查詢作業及提升作業效率。 5.提供「單一窗口回復金融遺產資料服務」,民眾可至各地區國稅局臨櫃申請或本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截至112年8月底,各地區國稅局單一窗口受理金融遺產申請件數共24萬5,339件,含自行下載金融遺產資料5,918件及郵寄金融遺產資料23萬9,421件,節省民眾往返金融機構時間。 6.完成智能稅務應用系統(含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功能)、營利事業所得稅電腦選案系統及單一納稅個體資料整合系統建置作業;完成81小時智能稅務數據分析培訓課程,參與人數累計416人次,包含完成資料科學工作坊實作課程36小時,計223人次參與。 7.完成綜合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貨物稅、菸酒稅等智慧客服上線服務。 (三)延伸地方稅線上服務觸角,強化並精進各項服務,提升查繳稅便利度 1.地方稅LINE官方帳號推出進階會員專屬推播,主動通知進階會員線上查繳連結,方便民眾逕行透過連結繳稅。 2.地方稅智慧客服為提升民眾使用體驗,辦理「語音盤點說明會」,各地方稽徵機關已配合完成智慧客服語音資料盤點作業。 3.完成稅務好幫手112年度服務項目上線,包含2項稅籍資訊雲端查詢服務、4項稅務試算服務及18項雲端列印繳款書服務。 (四)推動雲端發票,精進載具歸戶功能,建構貼心服務,提升政府服務效能 1.完成電子發票開放資料白金標章認證及開放應用程式介面(下稱API)數加總比率達62%。 2.完成本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國家發展委員會跨機關介接政府資料傳輸平臺服務之程式開發比率達80%。 3.完成112年度分眾智慧客服知識點建置及調校並上線。 4.112年度截至8月底,雲端發票使用率為52.99%。 5.盤點112年度公有雲服務所需之資源。 6.規劃112年度公有雲上線之7項服務項目。 7.租用及建置112年度混合雲所需之軟硬體資源。 8.開發112年度公有雲上線之服務功能,刻辦理驗證及測試。 (五)擴充本部共用資料中心資源,完備資源共享及資安防護之基礎服務平臺 1.完成本部共用資料中心機房汰換基礎設施案異地備援中心氣冷式冰水主機及機房優化案主中心機房環控系統建置。 2.持續維運財政骨幹網路,以供各專案平臺銜接互通及確保網路安全。 3.持續維運本部暨所屬機關資料交換服務。 4.完成本部共用資料中心雲端平臺維護暨擴充建置案主中心及異地備援中心各擴增1專案之系統進駐資源需求擴充建置。 5.完成推動雲端發票數位服務計畫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再造案第3階段軟硬體設備點收。 6.完成智能稅務服務建置擴增案整合測試環境資料儲存平臺擴充建置。 7.完成智慧便民稅務網站建置案之第1次擴充案第3-2期資料庫軟體維護合約更新。 8.完成稅務輔助行政系統整合再造建置擴充案之共用性資源管理系統─系統設計說明書(含系統資源配置及布署設計)。 9.完成整合性資安監控中心之資通安全管理服務年度作業計畫、資通安全內稽內控計畫。 (六)穩定稅務核心系統,建構永續安全環境,提升便民服務量能 1.完成次世代稅務服務地方稅委外建置案決標作業。 2.完成整備各地區稽徵機關數位資源之網路資安設備建置專案管理計畫。 3.完成蒐集與規劃資料治理(含API管理分析)規範討論會議3場。 六、促參業務 (一)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112年度截至8月底,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辦理42件,民間投資金額138億元;依其他法令辦理22件,民間投資金額1,088億元,合計簽約64件,民間投資金額1,226億元。契約期間減少政府財政支出458億元,增加財政收入631億元,創造1萬4,099個就業機會。 (二)修(訂)促參相關法制 1.112年5月11日訂定發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會組織準則(下稱調解會組織準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規則(下稱調解規則)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下稱收費辦法),其中調解會組織準則於發布日施行,調解規則及收費辦法於同年7月1日施行。透過促參履約爭議調解機制,期能提供主辦機關及民間機構信賴之履約爭議處理方式,加速解決履約爭議,進而鼓勵民間投入公共建設及增加政府稅收。 2.配合促參法111年12月21日修正施行,並因應機關實務運作檢討修正,擬具促參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於112年7月27日函報行政院,俟核定後發布施行。 3.112年6月20日訂定發布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政策評估作業辦法,本部將擔任評估機關,就相關公共建設類別進行政策評估,俾各主辦機關得以採有償方式取得公共建設,儘速與國際接軌,加速引進民間投資公共建設,並提高民間參與誘因。 4.112年2月15日修正發布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頒發作業要點;同年月20日修正發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履約爭議協調會作業指引;同年3月22日函頒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申請保證金收取及返還作業要點,鼓勵及協助主辦機關辦理促參案件。 5.配合衛生福利部政策檢討,112年8月28日修正重大公共建設範圍之社會福利設施類別,增訂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鼓勵民間參與興辦。 (三)推廣「促參2.0」 為利主辦機關及民間機構瞭解「促參2.0」之修正內容與重點,於112年4月26日、5月3日及5月9日辦理北、中、南三區促參修法說明會,輔導各界據以推動促參案件,提高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比率;為凝聚各主辦機關推動促參共識,於112年7月20日、8月22日及8月24日辦理3場中央及地方政府高階主管之促參業務聯繫會報,以傳遞促參理念,結合各機關共同落實促參2.0。 (四)委託私人機構辦理促參專業人員代訓機制,提升訓練量能 111年起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業人員訓練及考試委託辦理作業須知,委託中國文化大學及淡江大學代訓促參專業人員,訓練對象包含顧問機構、民間機構與一般對促參有興趣之民眾,以快速提升促參專業人員訓練量能,112年度截至8月底已辦理5班次、受訓人數251人。 (五)賡續運作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投資平臺,協助排除投資障礙 112年度截至8月底共召開7次會議,研商招商大會籌備事宜、促參前置作業案件查核、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履約爭議調解機制專家座談會、促參全生命週期作業手冊意見蒐集會議、探討國內公共建設以促參方式辦理之可行性及商業模式專家座談會、研商促參案之民間機構申請上市法規適用疑義7項議題。 (六)運用獎補助及輔導機制引導促參案推動 1.依據機關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資訊蒐集及獎勵金核發作業要點,核發包括交通部等5個中央部會簽約獎勵金1,834萬餘元、臺北市等15個地方政府簽約獎勵金4.968億元及14個地方政府考核獎勵金320萬元,實質獎勵各主辦機關推動促參計畫。 2.112年度截至8月底,核定補助各機關辦理促參案前置作業費20案,補助金額約3,279萬元,並完成24件補助款撥付作業。 3.112年度截至8月底,協助審查補助前置作業費用案件之可行性評估等前置作業相關文件次數25次,出席協審會議22次,協助各機關辦理促參案可行性評估等前置作業,提高案件規劃品質。 4.112年4月28日及5月4日辦理第21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北區、南區徵選說明會及觀摩活動;112年6月28日、6月30日及7月4日辦理評選會初評會議;112年7月25日至8月24日辦理13場次實地查核。 (七)強化督導及考核,協助解決履約爭議,辦理履約個案督導 1.完成3件履約案件督導或協處,包括112年3月9日「臺中市霧峰區國立臺灣交響樂團學員宿舍營運移轉」案,112年6月26日「國立斗六家商實習商店興建營運移轉」案及「國立岡山農工室內溫水游泳池民間參與興建營運」案。 2.112年2月10日修正本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督導及考核作業要點,另於同年3月函頒考核計畫,同年8月8日、10日、15日及21日辦理5場考核會議,並擇定新北市政府於同年9月18日辦理現場勘查作業,期透過考核作業瞭解主辦機關推動績效,考核成績將公開於本部資訊網站,藉此表揚、督促主辦機關精進促參業務,提升公共建設服務水準。 七、COVID-19疫情因應措施 (一)辦理紓困措施及生產防疫酒精 1.公股銀行提供紓困方案 督導公股銀行配合各部會所定紓困振興辦法,持續推動並強化相關紓困貸款配套措施,亦提供自辦各項專案貸款及既有貸款寬緩措施,以協助受COVID-19疫情影響企業或個人度過難關,截至112年8月底,公股銀行核准紓困貸款達41萬7,092戶,金額計4兆7,608.39億元。 2.配合產銷防疫清潔用酒精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菸酒公司)依COVID-19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配合防疫需求,調整產線供應75度防疫清潔用酒精,截至112年4月底,累計生產3,817萬瓶防疫酒精。112年5月1日起COVID-19已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於同日一併解編,菸酒公司無繼續產製防疫酒精法源依據,爰停止生產防疫酒精。 (二)提供稅務協助,減輕國人負擔 1.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給付員工防疫隔離假等相關假別薪資費用加倍減除。 2.納稅義務人受COVID-19疫情影響,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3.協助受COVID-19疫情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營業人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累計30萬元為限),截至112年6月底,已核准7,345家,退稅金額14.56億元。 4.納稅義務人受COVID-19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者,可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申請延(分)期繳納稅捐,不受應納稅額金額限制,延期期限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36期),截至112年6月底,經核准延期繳納者3萬7,782件,稅額378.39億元;核准分期繳納者7萬7,784件,稅額1,367.26億元。 5.受COVID-19疫情影響,出境逾2年,戶籍於109年或110年遭遷出,致110年及111年地價稅由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者,土地所有權人得於112年9月22日前申請續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 6.核實調減稅負 (1)主動調減查定課徵營業人之營業稅,截至112年第2季,調減48萬2,516家營業人,營業稅額8.7億元。 (2)調減房屋稅,由各地方稅稽徵機關依據納稅義務人申請、主管機關提供之清冊或查得資料,將未供營業之面積,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或其他住家用稅率課稅,降低其負擔,截至112年6月底,核定減徵6.99億元。 (3)配合政府因應COVID-19疫情限制措施,關閉休閒娛樂場所、觀展觀賽場所及教育學習場域,或受COVID-19疫情影響無營業或未使用娛樂設施者,由地方稅稽徵機關主動依主管機關清冊或查得資料,調減查定課徵娛樂業之娛樂稅,及停徵其車輛停止使用期間之使用牌照稅,並主動退還溢繳稅款,截至112年6月底,分別減徵娛樂稅及使用牌照稅5.95億元、39.51億元。 7.機動調降關稅稅率,延長存倉期限並放寬沖退稅申請範圍 (1)藥用酒精原料關稅稅率,自109年2月27日機動調降為10%,繼續實施至112年8月26日。 (2)保稅倉庫(免稅商店)保稅貨物存倉(儲)期限為2年,如因COVID-19疫情影響致國際及國內供應需求銳減,保稅貨物無法銷售,得向海關申請延長存倉(儲)期限。 (3)因COVID-19疫情影響,致無法於原料進口放行翌日起1年6個月內申請退稅之業者,得申請展延,展延期間以1年為限。 (三)提升便民措施,維護民眾權益 1.放寬出口船舶線上結關措施 COVID-19疫情期間海運船期多有延誤,原規範出口報單放行之翌日起30日內貨物始得列入出口裝船清表,110年5月28日公告放寬至60日內貨物仍得列入清表,由運輸業者線上辦理結關,截至112年8月底,受惠出口貨物2萬2,368筆。 2.簡化進出口通關文書 COVID-19疫情管制期間,為減少人與人接觸,進出口報關必備文件,如發票、裝箱單或報關委任書等,進出口業者得先以傳真本替代先行通關,事後再予補正。 (四)提供租金緩繳及減收措施,紓解資金壓力 1.延長國有公用不動產紓困 依國有財產法規定出租或利用案件,管理機關得斟酌個案情形,緩收或減收承租人或利用人應繳對價之紓困措施,延長至111年12月底;截至111年12月底,依規定(含國有財產法)出租案件減租3萬2,000戶,減收約16.8億元。 2.租金減收 (1)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減租2成措施延長至111年12月底,截至111年12月底,受益承租戶(含委託經營及設定地上權)20萬餘戶,減收約21.58億元。 (2)本部所屬國營事業所有不動產主動減收應繳租金2成措施,自109年1月至111年12月底,累計減租約2,010戶,減收約4.91億元。 (五)提供促參案件因應COVID-19疫情影響之紓困及振興措施可行方法 協助促參案主辦機關辦理紓困事宜,包括土地租金、權利金、地價稅、房屋稅、水費及電費之分期、緩繳或減免,提供延長興建、營運及紓困期間之作法,截至112年6月底,協助31個主辦機關完成紓困案390件,減免或補貼租金及權利金約127.67億元,另有134件同意延長投資契約期間。 (六)振興措施 1.推動「中小企業千億振興」融資方案 為應疫後國際政經變局之外在衝擊,本部督導公股銀行共同推出「中小企業千億振興」融資方案,自112年4月17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由8家公股銀行以自有資金提供融資額度3,000億元,提供微型及新創事業、中小企業之疫後振興資金需求,協助中小企業快速復甦,扶持創新與轉型升級,提升產業競爭力及強化經營韌性,善盡企業社會責任,112年度截至8月底,已核貸928.04億元、11,727戶,其中微型及新創企業承作戶數6,095戶(51.97%)超逾半數。 2.辦理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 考量COVID-19疫情期間我國經濟表現亮眼,加以政府財政管控與資金運用調度得宜,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稅課收入實徵數大於預算數,本部依據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規定,於112年度辦理全民普發現金6,000元,與民眾共享經濟成果,112年度截至8月底,超過2,316萬人請領,逾9成8民眾透過多元管道領取普發現金。 繼續針對今日貴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與「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台灣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大院各委員分別擬具「房屋稅條例」相關條文修正草案等22案,做簡要報告及說明,敬請指教。 壹、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及「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一、「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為履行我國與史瓦帝尼經濟合作協定之關稅減讓承諾,本部擬具「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說明如下: (一)原產自史瓦帝尼之堅果、乾果實、蔗糖糖蜜、釀造飲品、乾洋蔥、蔬果汁及紡織成衣等46項貨品第2欄關稅稅率修正至免稅。 (二)本次修法可擴大與史瓦帝尼之經貿交流與合作商機,有助鞏固邦交友誼。 二、「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一)修法背景 為健全房巿、落實居住正義,本部參據103年以來實施房屋稅差別稅率縣市之經驗,擬具「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全國持有多戶住家用房屋且未作有效使用者,課以較高房屋稅稅率,另修正低價住家用房屋免徵房屋稅適用對象及戶數,以防杜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規避稅負,經行政院於112年9月21日函請大院審議。 (二)修正重點 1.調整稅率 (1)調高稅率:就非自住非出租非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進行「全國歸戶」,調高其稅率範圍為2%至4.8%(原為1.5%至3.6%),各地方政府均「應」按房屋所有人全國持有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徵。 (2)特定房屋適用較低稅率:酌降房屋現值一定金額以下之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為1%;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或繼承取得共有之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為1.5%至2.4%(原為3.6%);建商新建房屋在合理銷售期間(2年)內者,法定稅率調整為2%至3.6%;超過2年之餘屋則適用2%至4.8%。 2.簡化稽徵:參考現行地價稅課徵方式,增訂自住房屋設籍要件;房屋稅按月計徵改按年計徵。 3.督促落實實施差別稅率:增訂授權地方政府應就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訂定差別稅率及就全國單一自住房屋訂定房屋現值一定金額;為落實執行上述授權條文,本部將公告參考基準,供地方政府參考訂定;另倘地方政府訂定之內容均符合該基準,仍造成稅收實質淨損失,由中央政府補足;未訂定差別稅率者,應依上述基準計課每年房屋稅。 4.防止避稅措施 (1)增訂信託房屋,與委託人或受益人持有之房屋併計戶數適用差別稅率,防止分散持有避稅。 (2)修正住家用房屋現值在新臺幣(下同)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適用對象及戶數(限自然人全國合計3戶),防杜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適用免稅。 5.配合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為上一年7月1日起至當年6月30日止,若承蒙大院支持完成立法,本案擬自113年7月1日施行,114年5月1日起開始繳納全國歸戶差別稅率2.0方案之房屋稅。 (三)預期效益 1.減輕單一自住者負擔,預估受影響房屋數約310萬戶、稅收減少約23億元。 2.增加多屋且未作有效使用者持有稅負: (1)具空屋稅精神,減少閒(空)置。 (2)出租適用較低稅率,鼓勵閒(空)置房屋釋出出租,讓租屋者能租到好屋。 (3)受影響房屋數約89萬戶至128萬戶、稅收增加約45億元至55億元。 3.防杜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適用免稅,預估受影響房屋數約7.8萬戶,稅收增加約0.7億元。 貳、黨團、委員擬具「房屋稅條例」相關條文修正草案主要修正重點之說明 一、調整稅率 (一)台灣民眾黨黨團及部分委員提案進一步調降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適用之稅率,將造成地方政府稅收大幅減少,恐嚴重影響其建設及施政,允宜審慎。 (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及部分委員提案大幅調高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法定稅率上限為8%或10%,考量房屋稅係對財產課徵,稅率訂定宜合宜,以避免房屋所有人產生政府透過課稅徵收其房屋之感。 (三)台灣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及部分委員提案統一訂定差別稅率之級距及各級距稅率範圍,基於各地方經濟交通發展狀況不同,宜由地方政府視轄內特性因地制宜訂定差別稅率,同時輔以中央合宜督促落實措施,以踐行地方自治精神。 (四)台灣民眾黨黨團及部分委員提案採差額累進稅率課徵,考量全數累進對於全國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之住家用房屋加重稅負效果較為顯著,且差額累進於納稅義務人持有房屋戶數跨稅率級距時,需由其申報擇定房屋適用稅率,恐增加稽徵成本及徵納雙方爭議。 (五)時代力量黨團提案調高非住家用房屋未為使用之稅率,考量非住家用房屋空置原因眾多,例如消費型態變更、商圈沒落,且行政院版本已授權地方政府得就非住家用房屋採縣市歸戶按戶數及其他合理需要訂定差別稅率,本部將持續觀察該類房屋市場狀況及地方政府實施情形滾動檢討。 二、修正稅基評定成員及評定期程 台灣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及部分委員提案修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下稱評價會)增納專家及學者或刪除民意代表、房屋標準價格改為每2年重行評定1次,基於現行地方政府評價會專業委員均達半數,已具有專業性;對於縮短房屋標準價格評定期程,大多數地方政府認為未必有助稅基合理化,且恐使民眾誤認為頻繁加稅而有不安之疑慮等,允宜尊重。 三、修正課稅所屬期間 部分委員提案將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由上一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修正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恐導致修法後第1次房屋稅開徵僅徵收半年(上一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影響地方政府稅收及財務調度,允宜保留。 四、修正低價住家用房屋免徵房屋稅要件 (一)蔡委員易餘等20人提案修正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之適用戶數以直轄市合計3戶為限,考量將房屋分割為小坪數規避稅負,尚非直轄市獨有現象,為避免形成租稅漏洞,建議仍宜全國各縣市一體適用。 (二)賴委員士葆等26人提案修正住家用房屋免徵房屋稅之房屋現值由10萬元改為30萬元,除提高免稅額度將擴大避稅空間外,另適用免稅房屋由「住家用」改為「自住用」,恐增加老舊或屋況不佳未供自住(如出租)之住家用房屋稅負。 五、其他 (一)江委員永昌等21人提案加徵房屋空置稅及將該稅課收入撥入住宅法設置之住宅基金,經查行政院版本已透過特定房屋適用較低稅率,其餘住家用房屋加重課稅之制度設計,等同對「全國」持有「多戶且空置或未作有效使用之住家用房屋」課徵較高房屋稅,已具空屋稅精神;另因無加徵空置稅必要,不生課稅收入撥入住宅基金之情事。 (二)賴委員品妤等17人提案除所徵未作有效使用房屋之房屋稅課稅收入,撥入住宅基金部分外,餘均同行政院版本,由於房屋稅稅收係地方政府重要收入,上述房屋稅稅收如撥入基金,恐影響地方政府財政努力意願及其財源,且財政紀律法第7條亦有規定立法機關修正法律時,不得將政府既有收入限定專款專用。 以上報告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建請惠予支持行政院版本。謝謝! 主席:謝謝莊部長。 針對本日討論事項,我們現在開始詢答,先作以下宣告:每位出席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每位列席委員發言時間為5分鐘,必要時得延長1分鐘。今天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發言。 現在依登記順序,請登記第一位的林德福委員上臺質詢。 林委員德福:(9時47分)謝謝主席,請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上臺備詢。 莊部長翠雲:委員早。 林委員德福:部長好。今年APEC財長會議將於下個月中旬在美國舉行,目前規劃由莊部長率團,是不是? 莊部長翠雲:對,目前在報請行政院核定同意當中。 林委員德福:外界都很關心,因為是政府與會官員的溝通,尤其是臺美租稅協定的進展,我請問部長,不論是透過場邊交流或正式、非正式對話,你認為我國與會官員應該表達的主軸是什麼?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對於有關臺美雙方簽訂租稅協定這個部分,歷年來財政部都一直在努力,但是這一年美方的回應算是相當地積極,不管是美方的行政部門…… 林委員德福:積極要有進展啊! 莊部長翠雲:有進展,跟委員報告,在行政部門的部分,葉倫也已經表達他認識到雙重課稅的嚴重性…… 林委員德福:我瞭解。 莊部長翠雲:另外,在國會的部分,他們也通過了相關的法案,在外交委員會是通過了2023年的租稅協定法案,它是授權行政部門跟我們簽租稅協定,但是在財政委員會是通過修正國內稅法的方式。我想這個部分,財政部會同外交部以及駐美代表處一直都跟美方有相關的進行,就是技術性的討論相關細節內容。 林委員德福:部長,主要的租稅痛點就是雙重課稅的問題,對於臺美間的整個租稅協定、互動對話,你認為臺灣有哪些優勢或籌碼能夠加速來推動? 莊部長翠雲:近年臺灣在美國的投資額度跟美方在臺灣的投資額度其實是相當接近,不只是我們臺商在那邊希望趕快能夠簽訂租稅協定,美商在臺灣投資也希望趕快能夠簽訂,所以雙方都認為這是一個非常急迫需要簽訂的。就臺灣來說,我國赴美投資金額達到285億美元,他們來這邊是有266億美元,所以相當接近,雙方都認為有這個急迫性。 林委員德福:部長,依照慣例,從洽談租稅協定到簽署生效所需的時間可能要好幾年,請問如果以臺美目前的關係來看,你認為有沒有縮短協定生效流程的機會?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當然要看美方,目前來說,它如果是以透過國內稅法來修正的話,要經過國會的通過以後,並經過總統簽署才生效。接下來是我們要提供他們…… 林委員德福:上次美豬也進來了,對不對?其實很多民眾、百姓是非常地不喜歡有萊克多巴胺的美豬,你看要是依照過去的慣例,整個流程會拖,照美國政府的態度,包括您剛剛講的美國財政部長,葉倫的表態,或許我們政府可以藉此看待整個租稅協定的推動,部長你也說過臺美談租稅協定這次是一個不錯的時機,美方對臺灣的期待,聽到的也是重視的,財政部也已經準備就緒,我請問推動臺美租稅協定,你認為中國的態度會不會是影響臺美租稅協定生效的一個關鍵因素,會不會? 莊部長翠雲:臺美租稅協定是我們跟美方之間雙邊的一個議題。 林委員德福:所以跟中國完全沒有關係嘛? 莊部長翠雲:目前我們也都一直在積極地進行討論當中。 林委員德福:好,因為美國、中國兩大世界經濟體的貿易戰已經進入到第5年,如果以兩岸關係目前高度緊張的情勢,請問臺灣會不會淪為美中貿易角力的籌碼?你有信心我們能夠左右逢源,不需要選邊站嗎?你認為?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涉及到一個更高的層次,就財政部來講,我們會配合相關部會的盤點以及政府要努力的方向來做一些努力,從我們的出口數據來看,這幾年我們對於中國的出口比例已經下降,從百分之四十幾下降到35%,分散到東協還有新南向、美國以及歐洲,其實在出口金額上都有提高。 林委員德福:好,部長,事實上臺美雙重課稅議題,主要衝擊的還是臺商啦,並非美國的企業,因為美國的企業來臺投資,講實在話,你剛剛說差不多,但是以過去來看是不成比例啦,多半是臺企赴美國投資,面臨股利匯回,錢要先扣30%的難題,所以臺美簽署這個租稅協定,要說誰比較急,當然應該是臺灣比較急,只是現在因為要吸引臺灣企業赴美,所以美國的態度才會由被動化為主動,我請問美國主動要簽署協定的誘因,真的是吸引臺灣企業到美國嗎?你認為呢?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雙方都有需求,美商到臺灣來也有這個需求,就是雙方要洽談,而且是做一個課稅權的衡平分配,剛剛委員所提到的,像股利、權利金,還有一些利息,這個部分…… 林委員德福:對啊,因為要課30%啊! 莊部長翠雲:對、對、對,我們在這一次看到他們所發布的一些內部的國內法修法內容,我們也詳細去看了,這個部分其實都有一些調整。 林委員德福:那個…… 莊部長翠雲:所以未來我們必須同等互惠來做一些處理。 林委員德福:部長,這當中有單純的商業考量,還是也存在美國與中國對於我們臺商戰略性投資的拉鋸?會不會? 莊部長翠雲:當然強化供應鏈的韌性是現在各國都努力在做的一個方向,雙租稅協定可以讓雙方經貿關係密切往來的國家,營造一個更好的租稅環境,我們也已經跟34個國家簽訂,而且生效了,我想這個部分是我們部裡面一直在推動的,跟相關的經貿關係往來的國家簽訂租稅…… 林委員德福:那你認為會不會存在中美貿易戰,利用臺灣的外交角力?會不會?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我們覺得地緣政治的種種,或者是中美貿易的衝突,當然是現在國際經濟情勢的一個點。 林委員德福:部長,去年蘇建榮前部長去參加APEC會議後接受彭博社的專訪提到,美中貿易戰會增加市場不確定性,臺灣目標之一是分散整個貿易夥伴和貿易市場,以避免把所有的雞蛋同時放在一個籃子裡面,請問對於分散貿易市場的作法,你認為疫情前後有沒有什麼變化? 莊部長翠雲:正如同我剛剛跟委員報告的,我們這幾年來,尤其從111、112年,對大陸出口的占比已經下降到35%。 林委員德福:35%? 莊部長翠雲:對,從百分之四十幾下降到百分之三十幾,然後對歐美以及東協等國家的出口數量是成長的,也就是說其實我們有產業的優勢,譬如AI或者其他半導體的產業,這個對世界來說它是需要的,所以我們其實有這個優勢去推廣我們的市場。 林委員德福:部長,以中國目前占臺灣出口比例的三成多,是臺灣最主要的出口地區、中國占臺灣進口的比重也將近兩成的狀況來看,你認為分散貿易市場的作法,我們政府還有推動進步的空間嗎? 莊部長翠雲:我想所有的事情都應該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就一直往好的方向,採取好的策略去走。 林委員德福:因為如果沒有好的空間,對於沒有辦法脫離中國市場的臺商是不是會變成美中角力、兩岸關係緊張下最無助的受害者?會不會? 莊部長翠雲:我想政府在各方面都能夠去瞭解他們的一些困難,然後能夠提供相關的一些支援,這是政府會去做的。 林委員德福:部長,內政部公布最新第二季住宅價格指數,全國和六都都在上漲,跟去年同期相比,臺北市增加百分之一點多,其他五都漲幅都高達4%到6%,請問你認為這樣的房價漲幅合理嗎? 莊部長翠雲:房價的上漲第一個要看區位性,事實上有些區位漲幅會比較高,有些區位未必有這樣的一個漲幅。 林委員德福:部長,你認為以目前房市的狀況,符合推動像健全房市政策的實質效益嗎? 莊部長翠雲:應該是有發揮一些效益,第一個,譬如我們以房地合一稅2.0的稅負來看,短期持有的交易量其實下降了,也就是說我們是希望不要用炒作的方式造成房價不合理的上漲,另外我們採取譬如青安貸款8月開始實施的一個精進方案,我們看到了許多首購族來申請,這個量不管是件數也好,金額也好,都有成長,表現出剛性的需求,它是在成長,也幫助了真正需要房屋的年輕人,他可以減少資金的負荷來承買他需要的房屋。 林委員德福:部長,按照內政部上個禮拜五公布的全臺房價所得比,購屋的痛苦指數平均是9.82倍,其中臺北市是15.52,居六都之冠,等同不吃不喝差不多15年才能買房,請問內政部公布的房價所得比,在所得貧富差距持續加大的實際狀況下,你認為所呈現的痛苦指數是客觀的嗎?在目前萬物齊漲,大多數人薪水、所得不漲的同時,請問買房會不會逐漸成為多數人的一個奢求? 莊部長翠雲:我想政府也透過多種方式來協助需要住房的人來買房,譬如像青安貸款、首購族,我們讓他有比較優惠的利率來買房,我想對於需要的人,我們應該多做補助。 林委員德福:好啦,我認為政府在這方面應該要去重視,謝謝。 莊部長翠雲: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林德福委員。 接下來請吳秉叡委員上臺質詢。 吳委員秉叡:(9時58分)主席,麻煩請財政部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上臺備詢。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吳委員秉叡:部長早。今天有談到行政院版本的房屋稅條例的修正,它的目的是要達到什麼樣的功效? 莊部長翠雲:政策的目的,第一個,我們要降低單一自住,持有人房屋稅的稅負,當然這個單一自住的房屋必須要在一定金額以下。第二個,我們要合理化房屋稅的一些稅負,譬如對於持有多戶,而沒有做有效利用的部分,我們課予比較高的稅負,但是你有出租我們就給你下降,這個部分是讓房屋能夠釋出,需要房屋的人可以租到很好的房子,我想這幾個政策目的是……在我們的草案裡面要把它…… 吳委員秉叡:你們的草案裡面講說目的是為了要健全房市,要落實居住正義。 莊部長翠雲:是啊! 吳委員秉叡:所以這一次的修正,我看最主要就是要落實居住正義嘛,因為這是一個很大的課題,你對於住宅的這一些落實居住正義的政策,會有討論的空間,我們也不會反對,可是對於非住宅的商業用不動產或是工業廠房的廠辦,你現在還有一個規定是可以讓地方政府以持有的數量下去做差別稅率。我舉一個例子,你知道現在在座的這些財政部所屬的銀行,我就舉兆豐為例,它在臺北市有多少間房舍,你知道嗎?你要用臺北市政府對商業用不動產訂差別稅率,對於商業不動產課比較高的稅,這跟我們今天要談的居住正義有什麼關係啊?另外,工業區的廠辦也一樣,工業區的廠辦在做生產的,因為公司越大,像今天大家在討論的台積電,台積電光在將來的臺南、將來的高雄有很多的廠房,你這個數量要怎麼算?你讓地方政府可以因為它有多幾間非住宅的房子來去訂差別稅率,我看不出來這個跟今天居住正義要落實的目標在這方面有什麼樣的關聯。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我們這次修法當然是以居住正義、健全房地產市場為主,但是您看住家用跟非住家用,我們規定的強度是不一樣的,住家用的部分我們是用「應」,就是各地方政府「應該」要去訂定差別稅率;但是對於非住家用的部分,我們是授權地方政府「得」。因為現行的法律規定也有一個上限跟下限,但地方政府目前都是用最低限的來課徵,我們認為讓它可以有一個「得」,可以去做這樣的事情,但是並沒有做強制的部分,可以依照地方政府按房地產的情形…… 吳委員秉叡:基本上我在跟你討論的事情是不同的兩套邏輯。你要落實居住正義,是因為你希望住宅能夠充分供給,讓有得住的人有得住。像我剛剛舉的那個例子,我認為兆豐金控在臺北市的分行、在當銀行的,它的單位很多嘛,幾十間、上百間,包括它底下的……,這些東西你說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因為它的數量比較多而訂差別稅率,我看不出來跟你現在要談的居住正義之間有什麼關係,你可不可以跟我講這個關係是在哪裡啊?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跟居住正義沒有直接的關係,我們只是把房屋稅的稅負讓它合理化,所以對於非住家用的…… 吳委員秉叡:我覺得這樣不合理化,這樣反而不合理耶!你這樣說,因為我們現在要講這些公司依照公司法成立的目的,這樣變成公司又大,它的商業用不動產、工業不動產又多,你授權地方政府可以給它課比較高的稅,這個邏輯是錯的。我舉個例子,現在在開飯店的,它如果開1間跟它開3間,稅率不同,這是要懲罰誰啊? 莊部長翠雲:將來在訂的時候也未必會用這種模式,比如它如果是自用的、它有做有效運用的,不應該用差別稅率去訂定。 吳委員秉叡:是啊!問題是我們今天要訂的房屋稅條例裡面,你們有一個條文就是說這個可以授權地方政府去訂,你何必呢?你何必做這個授權呢?這個授權的意義在哪裡?我今天就是要請教你意義在哪裡啊!我跟你講,今天你如果是居住正義的,我想在座的立委每一個都贊成,在這個大前提之前,沒有人敢反對,可是你對商業用不動產、工業不動產變成要累計,然後它的數量是多的,你要用差別稅率。或許這些公司都很賺錢,讓地方政府多課一些稅,你認為不要緊,但那是現在正常的狀況,如果有一天經營上面遇到瓶頸、遇到了困難,反而它的不動產越多、商業用不動產越多,卻變成要繳更高的稅,我覺得這個東西是很值得商榷的。 莊部長翠雲:地方政府他們要訂定相關的差別稅率的話,也要訂他們的自治條例,在自治條例裡面也必須要有…… 吳委員秉叡:不是,那很簡單,它就跟這些人講說:你看,中央政府規定的,房屋稅條例裡面就有這個條文,所以我地方政府根據這樣來訂定,你們這些商業用不動產第1間、第2間、第3間、多間以後,稅率不一樣。我是請教一個問題,我們為什麼去做這件事情?做這件事情能夠達到什麼功效?我們是這樣子,請你參考,因為我會對這個提出修正案,我覺得這個要拿掉。 莊部長翠雲:是,謝謝委員。 吳委員秉叡:對於商業用不動產,就是非住宅的不動產,要好好地考慮。 再來還是那個老問題,其實你稅的收入這幾年有比預算數多很多,像今年現在到9月,你的稅課收入也已經到了分配數的百分之一百一十二點多、將近113%,所以可見民國112年稅課收入的達成率應該也是會超標,也會超過原來的預算數嘛? 莊部長翠雲:是的,會超過。 吳委員秉叡:今天是做詢答,沒有處理,我會提出一部分增加稅課收入的提案。其實你這個平衡也不困難,稅課收入的部分假設加了幾十億,舉借的部分減少幾十億就好了,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莊部長翠雲:我想委員就稅收平衡來說是這樣講,但是在113年的稅課收入部分,我們這一次跟往年的估測上有很大的改變,因為委員也知道,在上個會期各位委員都認為我們為什麼估測的老是不準、跟實徵數之間差距那麼大,所以今年我們有成立一個專家會議、估測小組,引進外部的機關跟專家學者一起來估測,每個稅目所參考的應參考因素已經跟往前有一些不太一樣,所以這次的編列是相當地審慎,我們希望我們的預算數能夠跟明年底的實徵數會非常接近。 吳委員秉叡:我也希望,不然的話,有的人就拿這個東西做文章,我已經一再地跟你說過了。 莊部長翠雲:是,瞭解。 吳委員秉叡:稅改聯盟亂講一氣,沒有道理就亂講,說什麼課稅就是叫超徵,這是不對的! 莊部長翠雲:對,是的。 吳委員秉叡:我們財政部每課了稅、國家課了稅,基於租稅法定主義,每一分錢全部都是法律明定的。 莊部長翠雲:是,根據法律來說。 吳委員秉叡:法律明定必須收的稅,說難聽一點,財政部還沒有資格不收,你不可以不收。 莊部長翠雲:是,沒錯。 吳委員秉叡:法律規定你要收,你就得收。 莊部長翠雲:是的。 吳委員秉叡:所以這個不是超徵,而是你實際上徵收到的稅捐比我們的預算數高很多,他們都拿這個東西做文章,所以我一再希望你編列的預算跟你實際上可以收到的預算中間的差距要縮小啦。 莊部長翠雲:是,瞭解。 吳委員秉叡:我今天跟你講這件事情的目的也是在這個地方。 莊部長翠雲:是,所以我們在113年有做了一些改變。 吳委員秉叡:對,你剛剛跟我講請了專家估算,希望能夠讓實徵數跟預算數儘量接近。 莊部長翠雲:是的。 吳委員秉叡:可是我看你收的稅的金額,明年要收的預算數還比111年的實收數少,111年已經經過審計部的審定了嘛。 莊部長翠雲:是,其實有一些狀況,尤其像在營所稅的部分,我們是呈負成長的,因為營所稅我們要考慮今年的出口狀況,還有上市櫃公司的獲利情形…… 吳委員秉叡:部長,對我們國家有信心一點,雖然我們這兩年的經濟成長率受全世界的影響有比較低,去年二點多,今年一點多,但畢竟GDP還是在正成長。 莊部長翠雲:是的。 吳委員秉叡:所以我覺得這個你可以考慮看看,好不好?要加油。 莊部長翠雲:好,我們營業稅有增加很多。 吳委員秉叡:好,謝謝。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吳秉叡委員。 接下來請賴士葆委員上臺質詢。 賴委員士葆:(10時9分)謝謝主席,有請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上臺備詢。 莊部長翠雲:委員早。 賴委員士葆:你早。首先我還是請問你有關於今天的稅的問題,上一次在這個地方我就問過你了,那時候是針對8月底的資料,現在9月底的資料出來了,到9月底之前我們歲入2.79兆,已經超徵了1,600億元,如果加營業稅暫繳大概400億,就多徵2,000億了。然後,現在10月還沒有結束,10、11、12,還有3個月,我算一算,最少3,000億以上啊!最少3,000億,上看4,000億,就是今年的超收。你上次在這裡講什麼1,100億,那是隨便說說,我算起來就是3,000億到4,000億,可能還不止,你回應一下。 莊部長翠雲:您剛剛講的是全國數…… 賴委員士葆:是,全國。 莊部長翠雲:我們實收的是2兆7,900億,大概達到90%,中央數也達到94%…… 賴委員士葆:是。 莊部長翠雲:所以我個人、部內預估,大概10月底我們可以達到預算數,11、12的部分,我想這個部分會超過我們的預算數,但是金額到多大…… 賴委員士葆:絕對不止1,100億啦,你上次講的。 莊部長翠雲:有說1,000億以上,但是沒有到4,000億這麼多,一定是沒有。 賴委員士葆:我跟你講,最少3,000億,我幫你算,營業稅暫繳400億,就2,000億了,你現在已經增加1,600億了,對不對?所以怎麼只有1,000億?這種東西,不要把自己看得那麼扁,我知道你的用意,就是你每一次編列預算就編得特別少,看起來都達成、達成,好高興喔!鼓鼓掌!明年總預算最少增加1,000億,部長可以吧? 莊部長翠雲:委員,其實歲入部分的編列其實要相當謹慎…… 賴委員士葆:歲入增加1,000億。 莊部長翠雲:要相當謹慎,因為要收得到。 賴委員士葆:當然收得到啊!每年你們都故意低估。 莊部長翠雲:而且我們今年在編113年的稅課收入時,在制度面上已經有所改變,也是因為委員的督促要我們對預算數…… 賴委員士葆:你今年的歲入增加多少?不是,明年的預算,歲入增加多少? 莊部長翠雲:明年歲入增加5%。 賴委員士葆:5%太少了,5%是多少? 莊部長翠雲:5%增加的數目是……我看一下…… 賴委員士葆:很簡單,我們一年的總預算就是2兆7左右,你今年超徵了4,500億,所以增加十幾趴。 莊部長翠雲:1,200億。 賴委員士葆:增加十幾趴,最少可以增加10%,所以我跟你講,加1,000億很客氣了。要不然你不增加又是還稅於民,這兩個要取一個,這可以一直還,你要取一個,若你不增加1,000億,到時候又增加一堆,又要還稅於民,我們歡迎!還稅於民! 莊部長翠雲:我想財政的健全和財政韌性很重要…… 賴委員士葆:你講的我都聽不懂。 莊部長翠雲:如果實徵數超過預算數的話,我們希望…… 賴委員士葆:這幾年每一年的實徵都超過預算數十幾趴…… 莊部長翠雲:我們希望能夠減少舉債、增加還債,我覺得這個對於財政的累積量能是有幫助的。 賴委員士葆:你打臉自己4月份做的?那時陳建仁院長的溫暖內閣發6,000塊,你打臉他喔? 莊部長翠雲:那個是特別預算辦法的規定,那個時候有疫後經濟…… 賴委員士葆:什麼特別預算,都一樣的意思。好,我沒時間跟你扯這個,我只是告訴你,我算的數字每一年你超徵的,都是你的預算數超過十幾趴,所以可見得你們這一部分編的太保守,最少加1,000億。 再來,我們今天要講房屋稅、講囤房稅的問題,110年財委會就做了一個決議,叫你們去查包租公、包租婆他們有沒有逃漏稅,簡報上這個數字到今年的7月,10戶以上的有1,608人,還有100戶的,共占0.29%,結果我所知道的資料是,你們去查了六千多人,有3,000人要補稅還罰,可見得包租公、包租婆逃漏稅很嚴重,你回應一下。 莊部長翠雲:我們知道在所謂出租沒有翔實申報租賃所得的部分是存在的一個問題,所以第一、我們加強查核,第二、透過這一次的修法,我們希望房東能夠來誠實申報出租,然後我們在房屋稅的部分給予不同的級距課徵,這個就是雙向都做,第一、我們加強查核,第二、我們希望透過法律讓他誠實申報。 賴委員士葆: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我現在跟你強調的是10戶以上的,我們做了決議,你們去查,到現在為止沒有完畢,也沒有查完,已經兩年多了,對不對?你們只有查到六千多個,還沒有完。 莊部長翠雲:是,這個部分…… 賴委員士葆: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莊部長翠雲:我們讓署長做個說明。 賴委員士葆:什麼時候可以結束?來。 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那個10戶以上的專案已經結束…… 賴委員士葆:結束了? 宋署長秀玲:我們現在持續的是5戶以上的,就查得更寬。 賴委員士葆:好,那10戶以上的結果怎樣?講一下。 宋署長秀玲:10戶以上我們現在已經查了1,734件,裡面有查獲短漏的有1,007件,補徵稅額有將近1億。 賴委員士葆:你補稅補進來的,連帶罰的有多少? 宋署長秀玲:大概將近1億元。 賴委員士葆:1億元。 宋署長秀玲:1億元,這是10戶以上的,我們現在在進行的是5戶以上的。 賴委員士葆:好,因為我時間有限,署長請回。 請問部長,過去財政部推一個地上權,現在幾乎不敢再弄了,國產署土地讓建商來蓋,建商給住戶,這三個關係是很複雜的,我們要不要用一個特別法來規定地上權怎麼處理房屋稅、地價稅以及其他相關的權責問題,要不要? 莊部長翠雲:地上權的話,土地所有權人還是中華民國,所以地價稅是國產署在交,房屋稅就是看房屋所有人是誰,假設建商去…… 賴委員士葆:可是地價稅現在是住戶在交。 莊部長翠雲:地價稅是國產署…… 賴委員士葆:署長,講一下。 曾署長國基:地價稅的部分我們會在他的租金裡面有1%,我們會向他們收…… 賴委員士葆:還是他們交,即住戶交,不是你交,是住戶交。 曾署長國基:收完那1%就是我們拿來…… 賴委員士葆:對啊!就是住戶交,住戶的感覺…… 部長,這個題目我很快帶過去,我請你回去研究。地上權的房子等於是長期的租戶,是「租」,為什麼要交房屋稅?為什麼要交地價稅?土地你的,你去交啊!住戶的印象就是我長期跟你租,我是一個租客,怎麼會要交房屋稅、地價稅,這個問題回去研究一下,好不好? 最後一個問題,上一次沒有講清楚,我跟部長講,關務署可以上來。食藥署8月6日檢驗3批進口的土耳其蛋,有一批不合格的退掉了,有一批很奇怪,海關沒有通關紀錄,食藥署檢驗出來有53噸之多,這一些還在海關嗎?回答一下。食藥署已經檢驗出來了,結果海關沒有這一批53噸,9月11號就過期,還在你們那裡。 彭署長英偉:報告委員,它還沒有提領的話,就會還在海關。 賴委員士葆:所以還在海關吧? 彭署長英偉:是。 賴委員士葆:這早就臭掉啦!9月11號53噸的土耳其蛋,請問你,這些還有沒有領補助款?我高度質疑是,這可能你沒辦法回答,我們農業部補助了5.7億?它有沒有領補助款?請教部長,領補助款要不要交營業稅? 莊部長翠雲:只要蛋進口就要交營業稅。 賴委員士葆:要繳營業稅。 莊部長翠雲:蛋的專案進口還是要繳營業稅。 賴委員士葆:要繳營業稅。好,所以補助款要繳營業稅,你們收了沒有?這個問題回答完畢,好不好? 彭署長英偉:徵稅放行,如果它申請退運的話,就不會繳營業稅,如果它要放行到課稅區,就會繳營業稅…… 賴委員士葆:它一定放行的啊!我現在的問題有兩個,第一、53噸的土耳其雞蛋,現在在哪裡?你跟我講在海關裡面,早就臭掉了,8月進來的早就臭掉了,9月11號到期。第二、這一批我們還給它補助,要繳營業稅,你課了沒有?我就問這個問題。 彭署長英偉:如果它要放行到課稅區的話,它就應該要繳稅,如果它要放行…… 賴委員士葆:有沒有繳稅,你回去查一下,好不好?你回去查。 莊部長翠雲:好。 賴委員士葆:這批53噸的幽靈土耳其雞蛋不見了,它是合格蛋,食藥署檢查這批蛋是合格的,結果卻沒有進到海關,跑去哪裡?你們去查,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好,我們回去查一下。 賴委員士葆:查一下他繳了營業稅沒有? 莊部長翠雲:我們查一下…… 賴委員士葆:繳了營業稅沒有,謝謝。 莊部長翠雲:好,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賴委員,接下來請林楚茵委員上臺質詢。 林委員楚茵:(10時20分)謝謝主席,主席有請財政部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林委員楚茵:部長早安!好,首先我想還是回到有關我們現在所謂預算徵收的部分,預算書的預算數跟這個所謂的稅收,到底現在我們預期的實徵數跟我們實徵預算之間的差距到底是多少?因為我們知道財政部才剛公布1到9月稅收的狀況,馬上就有媒體炒作說,又來了!稅收實徵數高於預算數,然後就又變成超徵了,那麼很多人就講這是不是財政部故意藏一手,讓你們這個感覺上KPI比較容易達到。請問部長,目前為止,我們預計的稅收會高於這個所謂當時預算所編列的,到底最後到12月時,會高於多少?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全國數跟中央數我們大概在10月底的時候,應該就會達到預算數,所以到年底的時候會超過我們的預算數,我現在只能說至少應該會有1,000億以上,但會高到什麼程度,應該沒有像去年那麼高啦! 林委員楚茵:好,其實這個本來是代表我們臺灣經濟蓬勃發展的一個好現象,但是媒體說了,超徵的稅收蔡政府要拿來做特別預算的財源,真的是這樣嗎? 莊部長翠雲:當然不是,我想我們在估測預算數的時候,已經參考到所謂國內外的經濟情勢,還有經濟成長以及歷年的一些數據來編列,當然各位委員都一直指教認為我們的預算數編列跟實徵數有些差距,所以我們在編列113年度的時候,已經在制度面上做了方法上的一些改變,那今年的情況,其實我們必須要說,因為民間消費相當的熱絡,所以我們的營業稅,到今年9月底中央部分已經達到99.6%,就是民眾在疫後經濟的復甦消費的一些成長,以及每人6,000元,其實也讓大家可以更活絡,裡面還有一個我們的綜所稅,其實也已經達標了,綜所稅最主要是因為薪資所得提高,還有利息扣繳額也增加了,以及股利的發放,這些都是一個很好的現象。 林委員楚茵:其實也就是說疫後經濟復甦代表臺灣的經濟至少在國內所謂的內需消費的部分是往上走的,包括大家講的報復性旅遊、報復性消費、報復性希望對自己好一點,這都沒有錯,但是如果遇到再有像這樣所謂錯誤的報導,甚至於是胡扯的報導,我認為其實財政部除了要積極說明之外,我覺得也要特別點到是過去前一陣子還在講說包括前瞻預算,包括特別預算是債留子孫,甚至於在野黨還質疑是債留曾孫啦!但是現在很有可能因為你們又提早達標之後,馬上又說要發5,000、發6,000,甚至要發1萬,那麼我認為財政部也必須除了更有效地去精進所謂的預算徵收,在預算書上面有關於徵收的稅收的部分,能夠更精準之外,當然我知道經濟榮景並不是那麼容易做預估,但是至少比如說像債務還本要優先,不要到時候又變成是前兩個月還在說,債留子孫、債留曾孫,結果現在馬上出現一個提案說,來發1,000、發5,000、發1萬,發6,000,好像國家的財政變成是漫天喊價就地還錢,我認為財政部必須要把這個部分做一個更通盤的說明,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委員,這個我想在…… 林委員楚茵:因為我時間有限,我也要針對今天的修法來提一下,我相信我們現在提出的修法的版本也被質疑說,到底能不能夠有效的提升所謂房屋非自用住宅的使用率,本席特別去查了主計處的報告,首先我相信經過這樣的討論,很好的是讓大家知道其實房屋稅是地方稅,那麼以房屋稅來說的話,占地方的收入大概20%,如果以各縣市來講,其實都跟我們所謂的總預算差不多,最重要的是放在教育、科學、文化的支出,再來就是社會福利的支出,所以不論中央或地方來講,其實這都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部分,但是房屋稅是地方稅。我就先請問一下部長,過去我們曾經在這邊多次都有討論過,因為它是地方稅,而且又是地方上這麼重要的支出,又是放在教育文化,到底為什麼地方就是不願意把這個稅率提高,如果以現行的版本來講,事實上地方政府就有往上調的空間,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次我們調整就是說,地方政府有往上調的空間,另外我們也拿出了一個督促的措施,也就是財政部會訂定一個參考基準,就是稅率的基準跟戶數的對應基準,如果地方政府所訂的稅率,跟我們的基準相符的話,如果你因為單一自住稅率由1.2%調降為1%,當你有稅收淨損,我們就給予補助;如果你沒有訂定這樣的一個標準,那就按照我們的參考基準來訂,如果你訂得比較低,那我們稅損就不給予補助,我們有相關的督促措施。 林委員楚茵:所以都跟地方政府已經做好溝通嗎?地方政府都願意同意這樣一個基準下來嗎?他們會不會反彈?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我們已經跟地方政府開過至少兩次以上的會議,基本上他們都認同。 林委員楚茵:也就是說行政院的版本出來之後,還是之前? 莊部長翠雲:之前,我們就已經跟他們做溝通…… 林委員楚茵:之前就已經先溝通? 莊部長翠雲:然後讓他們瞭解我們訂定的一個目的,那未來的參考基準,我們也會採納他們的意見來訂定一個合宜的基準。 林委員楚茵:好,我以臺北市政府為例,其實所謂的房屋稅,就這一個整體的稅基來講,它不是只有我們現在所訂定的費率,它還有房屋包括建造各種不一樣的類型、建材,然後還有面積,還有所謂房屋的折舊比例以及所謂的地段率,我中間用虛線框起來這個所謂房屋評定的標準,事實上,這所有的部分很多都是要地方自治的,您剛剛說已經跟地方政府做了溝通,而且希望地方政府能夠遵照這一次的修法,但是以本席拿到的資料來看,如果所謂的訂定標準,以房屋標準的單價來看,事實上它的增幅應該是要大於145%,可是一條線劃過去,有到145%的只有臺北市跟連江縣,也就是說,其實過去很大的一段時間以來,其實地方政府明明自己是有空間往上拉,但是他們也不願意啊!那我們都講了房屋稅占20%,如果再往上拉一點,其實稅收可以更增加,甚至於有地方政府還在用104年的基準,明明3年可以開一次會來做調整,他們也不調,現在變成是在野黨質疑,我們所提出來這個版本做不到,那麼我想要請問的就是真的有信心,地方政府可以跟著做嗎? 莊部長翠雲:其實跟委員報告,您這塊是稅基,稅基的部分,財政部已經透過財政稽核、考核等各種手段來督促各地方政府調整稅基,而多年來也已經提高了,那我想我們會持續地督促他們在房屋稅上面的一個努力,因此稅基調整是很重要的,尤其是您剛剛所列出來的標準單價,因為要按照房屋的結構不同,標準單價也都不同,必須要做一些調整,不能再用過去這麼多年以前的標準單價,這個部分財政部會持續地督促,而且會把他們對於地方稅、房屋稅上的努力,列為考核的一個要點。 林委員楚茵:好,部長,會讓您把這個前面的部分,包括其實地方政府本身也有3年一次的評定標準等這些部分拿出來我們再來好好討論一遍,就是因為我們知道現在也有在野黨的版本是希望直接要中央來訂定一個所謂房屋的特別稅。 這二相比較之下,現在行政院的版本跟真的透過在野黨的版本,拉高一個非常大的比例,然後要求地方完全不顧所謂地方自治的狀態來處理,站在中央財政部的立場,尤其是財政部、中央也跟各個地方縣市政府都溝通過了,那麼這兩個之間,我覺得拉到一個很高的目標不是不可以,但有的時候是知易行難啦。所以這兩個部分到底該怎麼樣才可以真正落實,而不是訂一個看得到吃不到,甚至最後中央訂定法規,但地方不做的版本來。部長你怎麼看? 莊部長翠雲:如果單看10%、8%的稅率,當然會跟4.8%之間有差距。但是我們第一個要看的是:第一,我們是全國歸戶,也就是散落在各縣市政府的要全部歸在一起;第二,全數累進,也就是說不是按照各個級距,你房屋戶數落在哪個級距裡就用這個級距的稅率,而是只要超過戶數以後,每一間房子都是用最高稅率來課徵,所以這部分不能說不輕!第二個,地方政府應該就要用這個來課,對於還沒有實施差別稅率的地方來說它是一步到位,等於中央已經定了標準在那邊。 林委員楚茵:言下之意就是說,某種程度也是中央已經訂定了特別稅率要拉著地方政府一起往上…… 莊部長翠雲:對。 林委員楚茵:把我們居住正義的目標一起來實現? 莊部長翠雲:是。 林委員楚茵:好,謝謝。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林楚茵委員。本席宣告,等一下郭國文委員、李貴敏委員質詢結束之後,我們休息10分鐘。 接下來請郭國文委員上台質詢。 郭委員國文:(10時31分)主席,有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郭委員國文:部長,我剛剛在台下聆聽你回答其他委員的想法與意見,重點還是在於差別稅率2.0的部分,所以接下來地方應該要訂定差別稅率。可是問題在於,你在修法之前有去溝通,大家都理解、也明白,但這些差別稅率最終還是要透過地方議會來通過,不是嗎?如果地方議會有意見的話怎麼處理?還有一個很清楚的狀況是:是不是有其他機制與方式,而不是只靠意願或道德勸說方式要求一定要訂定差別稅率?簡單講,有沒有其他方式?尤其是要有棒子與蘿蔔的方式,部長請說。 莊部長翠雲:委員說的是。在這一次的條文裡:第一個,我們是修正為「應」訂定差別稅率,地方政府應訂定;第二個,財政部會訂參考基準,地方政府如果沒有按照參考基準來訂差別稅率的話,一旦有稅損,我們就不給予補足的,所以這部分…… 郭委員國文:這就像統籌分配款…… 莊部長翠雲:如果他不訂,那就要依照我們的基準…… 郭委員國文:我們就用統籌分配款來控管,是不是? 莊部長翠雲:我們有一般補助款…… 郭委員國文:一般補助款? 莊部長翠雲:另外就是,如果不訂就應依照中央所訂的參考基準來課…… 郭委員國文:有開罰基準,也以一般補助款的控管方式來讓他能夠、必須…… 莊部長翠雲:要按照我們的基準…… 郭委員國文:制訂差別稅率…… 莊部長翠雲:是的,我們希望能落實這部分。 郭委員國文:另外就教部長一個議題,這是本席一直長期關心,上會期也提過的多屋持有者查稅的部分,即持有十戶以上的共查獲1,007件,補徵稅款9,985萬;五戶以上者,總共有7,603件,這什麼時候完成?預計數是多少? 莊部長翠雲:我請署長來做說明。 郭委員國文:署長請說。 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我們大概有三個專案,現在十戶以上的已經結案了。 郭委員國文:對,五戶以上呢? 宋署長秀玲:五戶以上的現在在進行中,就是今年的還在進行中…… 郭委員國文:目前進度大概有幾percent? 宋署長秀玲:我們預定要查七千六百件…… 郭委員國文:七千六百件? 宋署長秀玲:現在已經查了五千九百多件。 郭委員國文:五千九百多件? 宋署長秀玲:對,目前補徵稅款…… 郭委員國文:這五千九百多件的補徵稅額大概多少? 宋署長秀玲:大概1.37億。 郭委員國文:1.37億?連同剛剛的九千多萬,大概有2.3億,這部分預計年底會完成。那五戶以下預計的金額與件數大概有多少? 宋署長秀玲:五戶以下的是列為常態性查核,這邊沒有統計數字。 郭委員國文:常態性的查核?好,那我們就講五戶以上的。這就是所得稅的部分,對不對? 宋署長秀玲:是。 郭委員國文:謝謝署長。我再問一下部長,推動差別稅率2.0約莫影響到的房屋數有89萬戶到128萬戶,預計增加的稅收大約在45億到55億。有一些委員提到,這部分是不是納入所謂的住宅基金?但你們抱持比較保留的態度,因為這是屬於地方稅,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是的。 郭委員國文:拉回來說,剛剛所講的那2.3億是所得稅,那麼所得稅和房屋稅2.0不是都一樣?都是一樣的所得稅,所以有沒有考慮把這2.3億納入住宅基金?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房地合一稅裡已經有一定的趴數會到…… 郭委員國文:一定的趴數就只有10%,以前都沒有,既然是一樣稅別…… 莊部長翠雲:最少10%要到住宅基金…… 郭委員國文:你在立法院委員會中回答委員,你說因為是地方稅,不行!那所得稅就可以嗎?如果所得稅可以,而房地合一稅2.0一樣是所得稅,所以有沒有可能納入住宅基金?請回答。 莊部長翠雲:這部分我跟委員報告,房地合一稅在法律…… 郭委員國文:這部分的稅收是從租金而來的、從多屋持有而來的,然後你把這個錢拿去補助住宅基金、補助給需要青安貸的年輕朋友、補助給需要房屋補貼的朋友,所以有什麼不可以呢? 莊部長翠雲:我覺得如果…… 郭委員國文:而且原來住宅基金的比例有高達九成只有10%而已,至於房地合一2.0的部分有九成以上都拿去補助長照2.0…… 莊部長翠雲:那未來…… 郭委員國文:我們在委員會好不容易要求挪過來10%,10%顯然比例太低了。同樣是所得稅,你們難道不考慮一下嗎? 莊部長翠雲:未來會從這兩項,即長照、住宅基金…… 郭委員國文:未來?先不要講未來,我要你現在好好思考一下!同樣的所得稅,可不可以回去好好思考一下? 莊部長翠雲:有關綜所稅的性質我們再來考慮。 郭委員國文:這是同樣的所得稅性質,是同樣。但你一直告訴我這個性質不一樣,所以房屋稅不行,這個不行、那個不行。既然同樣,為什麼不能好好考慮一下?部長,態度能不能放軟一點?可不可以?要不要考慮一下? 莊部長翠雲:第一個,我們兩個方向一起來做,就是房地合一稅2.0這部分看住宅政策需要,而我們要不要提高撥補,則由行政院來統籌考量。至於查緝所獲的租金所得部分…… 郭委員國文:長照也很重要,因為長照排擠到…… 莊部長翠雲:要不要到住宅基金…… 郭委員國文:所以才要拿這個稅來補…… 莊部長翠雲:要不要到住宅基金我覺得還是要再另外考慮…… 郭委員國文:你就拿這個稅來補,有什麼問題呢?正當性又夠!部長,你好好思考一下,不用馬上回絕! 莊部長翠雲:是、是,我們另外考量。 郭委員國文:這是有道理、有根據的。 莊部長翠雲:好,是。 郭委員國文:對不對?你回去想一下。 莊部長翠雲:好,是。 郭委員國文:不要這麼抗拒、捍衛,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是,委員。 郭委員國文:另外一個部分我要請教,財政部有做過評估嗎?當差別稅率2.0實施下去後,會有多少受到影響的房屋釋出?是出租還是出售?這部分所增加的所得稅稅收約莫多少?有沒有評估過? 莊部長翠雲:這部分我們還是要看最後的出租量而定,目前看起來受影響的大概有89萬戶到128萬戶,我們希望這個部分可以…… 郭委員國文:那是房屋稅…… 莊部長翠雲:是房屋稅,但釋出的話…… 郭委員國文:我現在跟你講的是釋出,而釋出後是出租或出售,這是不一樣的樣態,OK? 莊部長翠雲:如果釋出的話就會增加租金所得,為什麼?因為一旦釋出,且要符合比較低的稅率,就必須要符合租金、要申報租金所得,符合我們的標準…… 郭委員國文:本席要就教於您的是,約莫多少?你們自己難道沒有拿捏並評估政策目標可以達到多少嗎?你們評估說有89萬戶到128萬戶,可是對於出租、出售部分的房屋釋出你們並沒有評估出來!我不跟你講戶數,但至少告訴我約略金額大概是多少?你至少心裡要有個底。我再拉回來,為什麼要問這個?這個一樣是什麼?這一樣是所得稅,這不是房屋稅!所以這部分是不是要如同剛剛本席所主張的,有納入住宅基金的可能性?部長,可不可以一併考量? 莊部長翠雲:對,您剛剛的指教我們可以一併考量。 郭委員國文:麻煩一併考量,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是,一併考量。 郭委員國文:本席會適當提案,看看你們的答復如何,請你們內部討論。 莊部長翠雲:是。 郭委員國文:另外我想就教電子發票的問題,我講重點。電子發票的成長速度很快,連財政部的電子發票網站很多時候都無法登錄,常常塞車。所以你們預計在未來的四年當中訂定總經費提升計畫,明年大概有45%,據說明年之後就不會塞車,你們這麼有把握?現在塞得很嚴重! 莊部長翠雲:對,這兩個月是這樣,但我們也採取相關的因應措施,明年1月1日新系統就上線,屆時整個功能都會提升…… 郭委員國文:部長,本席要提醒你特別注意這個,因為塞得實在太嚴重了!對於電子發票,現階段你們以個人個資為由反對讓新創業者、大數據業者運用這些相關資料。這有兩個法:一個是個人資料保護法提到,發票訊息並非敏感個資;另外一個是營業秘密法,但這也看不出跟營業秘密有什麼差別。所以本席建議,只要匡列一個彈性跟可能性即可,讓發票持有人或取得人同意使用者使用之後,讓他們能夠進行大數據分析,這也有助於商業模式的進行啊,部長! 莊部長翠雲:當然,如果經過發票持有者同意,就是他是使用者,但是還有一個,就是涉及銷售這一方的,因為發票裡面有詳細的銷售品項,可能會影響這個營業人,也就是會取得這個營業秘密的部分…… 郭委員國文:那也是在明細和項目的差別而已,如果你擔心明細部分過度詳細不好,開放到項目就好了啊,項目的部分可能是來自交通、點心、飲品、生活居家服務等等。一個所謂的綜效活動到底可以帶動多少周遭的生意?這個統計起來是有意義的啊,不是嗎? 莊部長翠雲:我瞭解委員說的,就是這個數據其實可以有一些加值的運用…… 郭委員國文:對!沒有錯! 莊部長翠雲:可以做加值運用。我想營業秘密法這個部分涉及經濟部,我們再來跟他們討論,也就是可以有一些東西不做呈現…… 郭委員國文:對,沒有錯,稍微彈性一點。 莊部長翠雲:看看到什麼樣的程度不會影響營業秘密。 郭委員國文:好。 主席,時間請暫停一下,我想請國有財產署署長上來一下。 主席:好,時間暫停一下。 郭委員國文:署長,本席在基層,瞭解國有財產署有些放租的土地雖然租約繼續存在,但是原承租者已經不在了,後代也沒有繼續在耕種,能不能請國有財產署去調查一下,將沒有耕種的土地收回,租給有意願耕種的農民?很多青農想要回去承租卻苦無門路,有沒有可能不要馬上收回,然後做一個統計,讓青農有一個空間? 曾署長國基:跟委員報告,為了讓更多願意耕種的人在國有土地上耕作,所以我們已經放寬租約的轉讓,包括舊制的三七五租約。 郭委員國文:好,這個部分麻煩你稍微做個統計和彙整,以專案的方式來對外澄清。 曾署長國基:好,我們也會把法律方面的檢討一起提供給委員。 郭委員國文:另外,你們在整個國有地的放租上有出現幾個問題點,第一,你們出租的契約是「國有耕地租賃契約書」,使用分區卻是林地,而租金則是採用旱地的番薯均量來計算,也就是說,租賃契約的名稱是耕地,使用分區是林地,租金卻是以種植番薯的旱地來計算,因為名目不符,以致遇到天災的時候,耕作者不能拿到實質的補助。我再舉一個具體的例子就好,你們將有坡度的土地全部納入林地,但事實上水利署已經將山區坡度30度以下的土地解編,改成農牧開發用地了。如果這些你們可以依照其他部會的做法進行一個統一的認定,在坡度30度以下土地耕作的農民或許就可以取得天然災害補助。署長,要不要回去考慮一下? 曾署長國基:好,我們做個研究,包括剛剛講的坡度30度以下原來編定為林地的部分,因為涉及編定更正…… 郭委員國文:對! 曾署長國基:這個部分如果承租人願意去申請,我們會開具證明給他。 郭委員國文:我跟你講,使用分區的調整是一個空間,另外,整個計價方式的調整也要考量,麻煩署長! 謝謝主席給我這些時間。謝謝。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 主席:不好意思,本席改宣告一下:等一下李貴敏委員質詢結束、本席再質詢結束之後,我們再休息。 接下來請李貴敏委員上台質詢。 李委員貴敏:(10時43分)好,謝謝主席。主席,麻煩請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上台備詢。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李委員貴敏:部長好。對於最近你常常被K,本席寄予無限的同情。首先是審計部打臉,說國產署怠惰。為什麼呢?因為在財政部公布的訊息裡面講說,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財產近5年平均收益高達435億,所以看起來財政部是認為各機關在資產活化的部分做得很好。可是審計部打臉國產署,因為我們在審計部的報告裡面看到的都是負面的,說你們的處理量能下降、閒置土地仍多、未妥適追蹤案件辦理進度、未依規定終止租約等等,簡單來講就是,如果按照財政部公布的是別的機關做得好,但是國產署基本上做得很差,所以應該裁撤掉嗎?還是怎麼樣?因為反正各機關都做得很好啊!要不要裁撤掉啊?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國產署…… 李委員貴敏:說要不要就好了! 莊部長翠雲:國產署非常重要…… 李委員貴敏:不用裁撤掉? 莊部長翠雲:對,不能裁撤。 李委員貴敏:所以繼續讓它怠惰? 莊部長翠雲:它沒有怠惰啊!它也是非常努力的在做。 李委員貴敏:它沒有怠惰?所以是審計部不對?審計部的查核報告不對? 莊部長翠雲:當然,審計部是督促我們要做得更好。 李委員貴敏:所以審計部報告這個文字對你來講,說你們有閒置、違約等狀況,不是說你們違反,而是希望你更好?我覺得文字上看不出來,全民都有眼睛,也看不出來! 莊部長翠雲:但是我們把它當做在督促我們進步。 李委員貴敏:我第二個問題要請教的就是,打臉的不只審計部啦!因為那天我在詢答的時候問主計總處,主計長說那不是他的事情,歲入部分是財政部的;然後我在問國發會RCEP和ECFA的影響的時候,主委說他不知道,因為數字在財政部。那我要請教部長,你有把相關數字給其他部會嗎?還是你一樣,就像剛剛審計部打臉的,財政部橫跨部會的聯繫不做?所以才有像那天不管是主計總處也好,或者國發會也好,他們就說:不知道,因為數據在財政部。請問財政部給其他部會資料了嗎?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對於進出口資料,財政部是每一個月定期公布的,而且我們都會開記者會公布。 李委員貴敏:所以簡單來講,就是其他部會自己不去看財政部公布的數字,然後甩鍋,把它甩給財政部。那我請問一下,對於RCEP和ECFA的影響,財政部本身有沒有做評估?人家農業部都說他們有做沙盤推演喔,財政部做了沒有? 莊部長翠雲:在這個部分,我們財政部所屬的大概有一項,就是酒類的部分,這是農業部裡面的一個項目。 李委員貴敏:你的意思是說,RCEP、ECFA對我們的影響只有酒類? 莊部長翠雲:在財政部是酒類,然後我們也有參與相關的沙盤推演,在那裡面我們是農業部項下的一個…… 李委員貴敏:你們是參與哪一個部會的沙盤推演? 莊部長翠雲:農業部項下的一個。 李委員貴敏:農業部項下的沙盤推演你參與了…… 莊部長翠雲:對,因為酒類是其中的一個…… 李委員貴敏:經濟部的你參與了嗎? 莊部長翠雲:因為其實農業部、經濟部是一起的,他們都是一起的。 李委員貴敏:先不管別人一起啦!我現在問你,你參加的是什麼部會主持的嘛! 莊部長翠雲:我們是屬於農業部項下的…… 李委員貴敏:對於前面的指責,你剛才說你們只有公告而已,並沒有特別把資料送給其他部會。我剛剛聽你講的意思是這樣,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嗯…… 李委員貴敏:所以你參加別的部會主持的和RCEP、ECFA相關的沙盤推演有哪些部會? 莊部長翠雲:當然有經濟部,也有農業部和相關的外交部等等,都會有啦! 李委員貴敏:還有什麼?「都會有」不是答案啦! 莊部長翠雲:對,我知道「都會有」不能…… 李委員貴敏:「都會有」的結論是讓全民來…… 那麼以你參加的結果,RCEP的效應是已經浮現了還是沒有?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財政部大概是沒有參加。 李委員貴敏:你的態度是什麼嘛!RCEP對我們的影響重不重大?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是經濟部為主,我們會參與他們的…… 李委員貴敏:沒有,我現在問你的是財政部…… 莊部長翠雲:我們會提供相關的資料。 李委員貴敏:我問的是你參與的時候RCEP對我們的影響。你不是參與會議了嗎?RCEP對我們的影響跟ECFA終止對我們的影響重不重大呢?還是你們參加會議的時候是坐那兒打盹?不然你怎麼會不知道結論呢? 莊部長翠雲:但是目前我們沒有…… 李委員貴敏:你們也沒有收到他們給相關部會參與會議之後出來的評估、你們也沒有看到,是不是這個意思? 莊部長翠雲:這都還在過程當中。 李委員貴敏:這個都還在過程當中,所以結論還沒出來? 莊部長翠雲:是、是、是。 李委員貴敏:喔,結論還沒出來。 莊部長翠雲:對不起,是我們目前還沒有看到。 李委員貴敏:目前結果還沒出來,所以你們沒看到,是不是? 莊部長翠雲:有沒有結果其實我們沒有看到。 李委員貴敏:所以你們參加會議是幹嘛的?是坐那兒打盹嗎?還是幹嘛的?參加那個會議,大家討論的內容是有影響、沒影響,然後各部會發言的,你統統都不知道,但是只要人到就解決問題,是不是? 莊部長翠雲:委員,我想不是這樣,各部會就根據它的職掌…… 李委員貴敏:好,我們看到資料說出口終於翻紅,其實我們是高興的喔!不要以為在野黨怎麼樣,我們看到出口翻紅其實是很開心的。但問題就是,財政部評估說第四季會撥雲見日,是不是?可是我們看一下你們9月公布的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和同期相較都是減耶!你這個撥雲見日是怎麼個撥法可以見日?怎麼撥法?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目前來說9月是正成長,出口增加4.3%之…… 李委員貴敏:你可不可以針對我的問題回答? 莊部長翠雲:對啊! 李委員貴敏:我的問題是問你翻紅會不會延續? 莊部長翠雲:您說10月是不是?這個10月的部分…… 李委員貴敏:對啊!這不是白紙黑字講的嗎? 莊部長翠雲:10月的部分,目前來說,我們認為大概是持平。為什麼?因為去年10月是399億…… 李委員貴敏:好,你講第四季,第四季不就是10月、11月、12月嗎? 莊部長翠雲:對。 李委員貴敏:那麼你撥雲見日怎麼撥?你的跡象、你的依據,以及明年的展望,這不就是白紙黑字,你還要這樣子? 莊部長翠雲:因為去年的11月跟12月是衰退很多…… 李委員貴敏:現在可不可以針對你明年的展望…… 莊部長翠雲:所以今年我們認為…… 李委員貴敏:你可不可以針對我的問題回答? 莊部長翠雲:是啊!第四季我們認為它會轉正。 李委員貴敏:問你的問題就是它的跡象跟依據是怎麼樣,你需要這樣拖時間嗎? 莊部長翠雲:沒有。第一個,我們可以看到資通訊跟視聽產品其實大量出口的情形是增加的,以及我們在東協跟歐美部分都成長,達到二成,所以我們認為第四季會成長。 李委員貴敏:好。我再換個方式請教,所以簡單來講,你對於明年是非常看好的,因為按照你剛剛的結論,既然非常看好,為什麼不敢大聲講?需要這樣拖時間,拖半天再講呢?我再請教你,你知道現在除了我們講貿易戰、科技戰之後,接下來的是資本戰,這個你知道嗎? 莊部長翠雲:我知道。 李委員貴敏:你知道?很好!資本戰啟動之後對我們的影響是什麼樣子?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我想經濟部在整個統籌評估,都會再統籌評估。 李委員貴敏:所以這個也跟財政部無關? 莊部長翠雲:我想我們這個部分…… 李委員貴敏:資本戰牽涉到我們資金的移動、牽涉到你編歲入裡面的營所稅也好、所得稅也好、證交稅也好,都在裡面,跟財政部無關?是需要倚賴經濟部? 莊部長翠雲:我覺得各部會都有各自的職掌…… 李委員貴敏:是,我現在問的是財政部。財政部,現在資本戰啟動對我們的影響是怎麼樣?是你做了沙盤推演,還是你沒有做沙盤推演,還是你知道這回事,但是你紋風不動? 莊部長翠雲:有關這個部分,我們還在詳細瞭解細部的狀況。 李委員貴敏:我都瞭解了,我也沒你那麼多的人員,我都了解了,你不了解?你要多久的時間了解?明年就迫在眉睫了! 莊部長翠雲:是。 李委員貴敏:你不瞭解,可是你非常有信心,明年絕對展望非常好?這個厲害耶!資本戰其中的因素,我們來看看你列的這個東西,你的預算為什麼民間質疑你是先射箭再畫靶?你箭射去了之後,你看看你自己113年的預算。部長,我這個資料是第三次給你,你今天看這個資料不是第一次,已經是第三次給你,我就很簡單的問你,你113年編的這個21.4%、34.5%,跟著這個資本戰不是跟你的證交稅也有關係嗎?然後你把這個東西甩鍋甩到經濟部,厲害耶!主計長把鍋甩給財政部,農業部把鍋甩給財政部,國發會甩給財政部,財政部現在關於資本戰的部分再甩鍋,甩回給經濟部,我們的各部會到底要甩鍋甩成怎麼樣?我們老百姓能不能夠有一點點、一絲一毫憲法保障我們知的權利?我們有還是沒有?部長,我們老百姓有沒有知的權利? 莊部長翠雲:民眾當然是有知的權利。 李委員貴敏:謝謝、感恩! 莊部長翠雲:剛剛對於歲入的編列,尤其是營業稅跟證交稅,我們的書面報告已經送到財委會了,各委員都應該有收到了。 李委員貴敏:你這個很扯,我現在問你問題,你現在對每一個委員的問題是講「我已經報告給你了」? 莊部長翠雲:不,我們有詳細的分析…… 李委員貴敏:你報告給我,我現在問你的問題是,你112年的部分,只有4.5%,4.5%跟4.3%,一下跳了5倍,變成21.4%、34.5%,你的依據在哪裡?你居然給我回答你已經給我報告,是說我也不准問了,是不是? 莊部長翠雲:不是,我可以在這裡…… 李委員貴敏:我們憲法說在立法院質詢是不准問,只准看報告? 莊部長翠雲:我可以在這裡跟委員報告。 李委員貴敏:很好啊!你就回答啊!為什麼這個幾倍數的竄升,你的依據在哪裡? 莊部長翠雲:第一個,營業稅的部分,我們113年籌編方式跟往年不同,往年是按照經濟成長率…… 李委員貴敏:我當然知道,這個資料我也給了你三次,我才講你為什麼是先射箭再畫靶,你看看你每一年的基礎都不一樣,你以前的基礎,我們有好幾年的統計,你看你以前要最近1年的平均,然後是近4年的稅收、近2年的稅收,就你今年(103)年的時候,你就把它弄成4月到7月而已,你不是箭已經射去之後,然後在箭的地方再畫個靶,再講這個從4%到21%或到34%是因為你們的基期不用以前的4年、不用以前的2年,而是用今年的4月到7月。你是當全民就會讓你這樣子愚弄嗎?你前面還講老百姓有知的權利,你去變動它的標準,難怪財經的學者…… 我知道,主席站起來了。 難怪財經的學者講你的稅收編列就像月亮一樣,初一十五不一樣啦!主席站起來了。 莊部長翠雲:我跟委員說明,我們還有看到日成交量的成長…… 李委員貴敏:我特別懇求部長,我問的這些問題,我不是第一次問你,我已經問了三次了!到今天為止,我沒有得到你的答案。主席是不是裁示一下,如果主席不希望我在這邊耽誤其他委員的時間…… 主席(郭委員國文代):請部長會後再補充說明一下,好不好?因為我們時間…… 莊部長翠雲:是。 李委員貴敏:好,用書面的。針對問題回答,可以嗎? 莊部長翠雲:好。 李委員貴敏:針對問題回答,不要叫我去看你的書面報告,你的書面報告沒有,以上。 莊部長翠雲: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財政部會後補充說明,謝謝李貴敏委員質詢。 接著我們請沈發惠委員質詢。 沈委員發惠:(10時56分)主席,我們請莊部長。 主席:有請莊部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沈委員發惠:部長好。今天我整個早上都坐在主席臺上面聽質詢,滿多位委員關注的焦點,很多的部分大概是在房屋差別稅率2.0的這個方案,我想這幾年來,事實上我們整個政府健全房市相關的措施,其實做得真的很多,財政部裡面的租稅措施其實只是這整個健全房市相關措施裡面的一個部分而已,除了這些租稅措施,我們還包括國有土地的運用,這屬於財政部的,像協助青年購屋,這些都是財政部的業務,也都是我們健全房市相關措施裡面的一環,除了財政部以外,其他包括央行,包括金管會的金融管制措施,包括內政部甚至地方政府的這些相關住宅政策措施,整個配套起來,最重要是希望解決居住正義的問題,我們能夠健全房地產市場,我們能夠打擊炒作房地產的這個問題。 莊部長翠雲:是的。 沈委員發惠:在我剛剛講的這麼多措施之下,現在階段性的看我們房地產市場變化的這個成果,我們今天才要審這個差別稅率的部分,在這個差別稅率實施之前,其實已經有一些階段性的效果,不管是從交易量,還是從交易價格的抑制,其實我們都看到有一定的成績,我看到今年從第一季開始,整個房地產交易量大概都壓制下來了,交易價格基本上也止漲了,也停止了,也沒有像之前這樣子的漲幅。部長,是不是這樣? 莊部長翠雲:是。 沈委員發惠:是嘛! 莊部長翠雲:是的,委員說得很是。 沈委員發惠:所以我們現在在過去這一些健全房地措施的基礎之上,接著就是由財政部這邊推出房屋差別稅率,大家一直在講的所謂囤房稅2.0,這個措施事實上並不是這次財政部才丟出來的,在這3年裡面,我們看到很多的委員,不同的黨派,大家都一直在談所謂囤房稅,甚至還說沒有囤房稅,所有剛剛我講的那些措施通通是沒有用的、都是騙人的,一定要囤房稅才有用,什麼金融管制措施都沒有用,房地合一都沒有用,實價登錄都沒有用,就是要囤房稅。那在過去三年裡面,財政部事實上在我們委員提案之下,也做了很多說明,就是為什麼當時一直認為所謂囤房稅的差別稅率由中央政府來法定,這個部分本來財政部一直表示在實施上面有困難,為什麼現在解決了?這部分部長你應該要跟本院說明過去一年、二年、三年,每次談到囤房稅,財政部就說不要,為什麼現在財政部認為可以了,一定有一些條件改變嘛!請部長說明。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當時各界提出來所謂囤房稅、空屋稅這事情,這個部分行政院有一個健全房地產市場的方案,已經把全國定差別稅率這件事情列為中長期的方案,其實財政部一直在努力的部分,第一個,我們先督促地方政府依照現行103年房屋稅按縣市歸戶,然後訂定差別稅率,所以22縣市已有12個縣市訂定差別稅率,這個部分讓我們走向全國歸戶,往前走了一個成熟……因為各地方政府有個實施的經驗往前走。第二個,我們過往擔心的是,提高房屋稅稅率以後會不會轉嫁到房客身上?其實這一次我們考慮的時候,第一,我們就把已經出租,而且房東報的租金所得達到標準的話,稅率是讓他用比較低的,用1.5%到2.4%,跟一般差別稅率有一個差距。另外,其實政府推動了多項措施,包含內政部的擴大租金補貼,這個部分讓公益出租人的人數增加,公益出租人就可以用自用住宅1.2%的稅率來課,他就不用擔心房客會增加他的這個部分,然後其實在所得稅的部分,公益出租人跟社會住宅的包租代管,裡面有每個月1.5萬的租金所得是免課入所得稅…… 沈委員發惠:包租代管的部分也…… 莊部長翠雲:所以各個制度的配合,讓它的成熟度能夠去推動。 沈委員發惠:外界批評這次修法我們是被迫、是輿論的壓力…… 莊部長翠雲:不是的。 沈委員發惠:所以你們過去一直抗拒,最後在輿論的壓力之下來實施。 莊部長翠雲:不是。 沈委員發惠:事實上不是嘛! 莊部長翠雲:我們一直逐年在推動,讓時機成熟。 沈委員發惠:事實上是整個健全房地市場措施循序漸進的過程嘛! 莊部長翠雲:是。 沈委員發惠:一個制度、一個制度來改變。 莊部長翠雲:對,讓它成熟以後推動。 沈委員發惠: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莊部長翠雲:對。 沈委員發惠:事實上我印象中過去三年,我們每次談到全國總歸戶,財政部這邊都說全國總歸戶實施上有困難,為什麼現在這樣的困難可以克服,要不要說明一下? 莊部長翠雲:當時全國總歸戶的時候是考慮各地方政府的經濟發展情形不同,統一來訂定稅率可能有問題,這個部分其實這一次我們會按照發展不同來訂定參考基準,然後做不同的處理,而且地方政府已經訂定縣市歸戶,所以全國歸戶這部分已經奠定了一個基礎,可以再往前邁步到全國歸戶。 沈委員發惠:就是各縣市歸戶做到一定的程度,所以解決了全國總歸戶的困難。 莊部長翠雲:對,往前走一步。 沈委員發惠:好,接下來,如果我們今天開始進行法案的相關審查,我看各個委員的版本大概有幾個,第一個就是稅率,有的人覺得目前的方案是4.8%,每一個委員的提案稅率不一樣,有的要求到10%,就是都有啦! 莊部長翠雲:是。 沈委員發惠:這個再喊價上去,可能到50%、90%。稅率的部分,你們訂定4.8%,這個部分訂定的基礎是什麼? 莊部長翠雲:第一個,原來是3.6%,我們往上提升到4.8%,再加上地方政府,如果它可以按照地方稅法自治通則30%,所以再加…… 沈委員發惠:是不是現有的22個地方政府對這4.8%有一個…… 莊部長翠雲:有,也可以接受的。 沈委員發惠:也可以接受嘛! 莊部長翠雲:可以接受的,對。 沈委員發惠:這是一個跟地方政府……因為畢竟房屋稅是地方稅,所以是必須地方政府所接受的稅率。 莊部長翠雲:我們要兼顧它的…… 沈委員發惠:對,兼顧它們。 莊部長翠雲:它的地方自治精神。 沈委員發惠:所以這個稅率的部分,拜託跟這些提案委員一定要先好好溝通。 莊部長翠雲:是。 沈委員發惠:不要到時審查的時候,像菜市場喊價一樣,你說4.8%,我說4.9%,你說5.0%,我喊到10%去。 莊部長翠雲:是,謝謝委員。 沈委員發惠:這是第一個。再來,剛剛你有提到大家最擔心的就是轉嫁到承租人身上,這部分有一些不同的法案,針對公益出租人的稅率是不是能夠再調降,一方面能夠跟委員溝通,另一方面我也希望你們能夠考慮公益出租的稅率是不是有再調降的空間。 莊部長翠雲:是。 沈委員發惠:再來,請財資中心主任一起上臺。剛才郭國文委員在質詢的時候也有提到,我們有財資中心的系統,過去一直發生系統過載的問題,你們說今年絕對不會再發生,能不能做這樣的保證? 張主任文熙:跟委員報告,我們預計在明年1月1日會有新的系統上線,因為10年前的系統容量預估全年只有2億張電子發票,但實質上我們到目前為止,全年預估都是超過84億以上,所以在容量上的確是不行。目前新系統軟體跟設備都已經…… 沈委員發惠:預計明年1月上線嗎? 張主任文熙:1月1日上線。 沈委員發惠:目前處理跟建置的進度是怎麼樣? 張主任文熙:目前程式已經開發完成,那現在就是將前面的資料先轉進去,然後做壓力跟平行測試。 沈委員發惠:你們測試的時程大概會是什麼時候?要在什麼時候完成? 張主任文熙:在今年的12月底會完成。 沈委員發惠:12月底完成。 張主任文熙:最後一週的時候會完成。 沈委員發惠:這個我希望你們在1月建置,現在還有2個月的時間。 張主任文熙:是。 沈委員發惠:你們這個測試要做,過去最大、最被詬病的就是這個系統過載,所謂系統塞車的問題。既然都編列預算去更新這個系統,不要更新系統之後,老問題還是有,到時候就很難對社會交代,好不好? 張主任文熙:瞭解、瞭解。 沈委員發惠:好,謝謝。 張主任文熙:好,謝謝。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 主席:好,謝謝沈發惠委員,休息5分鐘。 休息(11時7分) 繼續開會(11時18分) 主席(沈委員發惠):我們繼續開會,接下來請鍾佳濱委員上臺質詢。 鍾委員佳濱:(11時18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有請財政部莊部長、國庫署蕭署長、賦稅署宋署長,以及關務署彭署長。 主席:請相關官員上臺備詢。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鍾委員佳濱:部長好,三位署長好。來,部長及宋署長,延續上次的題目,就是今天所說的房屋稅差別稅率,上次我問到針對住宅單一且自住,目前政院版是要求地方政府一定要訂定出一個差別稅率的範圍,對不對?所以未來地方政府一定要做這個事情,是不是這樣?部長,是不是? 莊部長翠雲:就是要訂定一定金額以下。 鍾委員佳濱:好,我是要求你要增列一個,讓地方多一個選項,就是它也可以多一個定額扣抵稅額的選項,上次我大概有簡單地說過,為什麼?因為你用優惠稅率,其實房價越高的人得到的優惠越多,平價的人得到的比較少;但如果你用定額抵扣的話那就不一樣了。目前你們是用優惠稅率,我們來看一下定額扣抵稅額的方式會怎麼樣,這是目前的房價,房屋現值的級距統計,最多人的是高達304萬戶在這個區間,依照你目前的優惠稅率,地方的稅損是23億,高價的房屋優惠多,平價的房屋沒感覺;但如果採用我剛才主張的扣抵稅額,假設是5,000或4,000,這樣的話,我們的稅損可能多62億,但不管房價高低,所得到的政府給的優惠都一樣。請問部長,如果從保障自住者生存權的角度出發,應該要優先照顧哪些人? 莊部長翠雲:如果從保障居住的權益來說,當然你是自住而且你的房屋是自有的,我們優先給予更多優惠。 鍾委員佳濱:所以是後者囉?就是扣抵稅額有沒有……,不管住的房子是高價的還是平價的,都得到政府同等的照顧,是不是這樣?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在稽徵上也要考慮。 鍾委員佳濱:是,但我是說應該優先照顧哪些人,這是應然面,實然面怎麼做我們可以討論,應然面上是不是應該照顧不管是住高價房或平價房的人,都得到政府對同等居住權一定的優惠?是不是一樣? 莊部長翠雲:我們要保障居住的權益,這是一定的。 鍾委員佳濱:是一樣的嘛! 莊部長翠雲:對,一定的。 鍾委員佳濱:所以不管高價或平價,應該得到的政府照顧都一樣嘛,是不是這樣? 莊部長翠雲:在自住的部分,我們都應該要照顧。 鍾委員佳濱:對啊,我剛剛有講單一且自住,所以你要考慮,將這個列入扣抵稅額,多這個選項。謝謝。 接下來,今天我有兩個題目,ESG跟電商平台,去年9月的時候財政部說要發ESG公債,這是在去年9月14日行諸於報紙,請問部長,為什麼財政部要發ESG公債? 莊部長翠雲:這應該是請公股行庫發ESG公債,我們是請公股行庫…… 鍾委員佳濱:對,為什麼要發? 莊部長翠雲:因為ESG是國際的普世價值,我們應該要符合這樣的潮流,去鼓勵大家…… 鍾委員佳濱:普世價值、世界潮流。 莊部長翠雲:對,不是應該要做嗎?這是環境保護。 鍾委員佳濱:這是國庫署要負責,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我們會督促各公股行庫來做。 鍾委員佳濱:督促公股行庫發公債,公債是政府債耶!我們講公債是政府債,有沒有搞清楚? 蕭署長家旗:對,如果說是公債的話當然是我們…… 鍾委員佳濱:很好!搞清楚了。 蕭署長家旗:我們也在努力,因為…… 鍾委員佳濱:是,國庫負責發的是公債,至於你交給哪個公股行庫去發行,那是另一件事情。 接著往下看,按照剛剛部長的說法,政府發動這件事,這裡有寫,首先這是世界潮流的趨勢,因此在公司治理上,法人買ESG公債會提高它的公司形象,金管會會給給它一些優惠,也因為這樣,縱使這個公債利率較低,企業、法人都願意買,因為利率較低,國庫的負擔也降低,所以政府發行該公債,除了是支持政府的永續政策外,國庫的負擔也減輕,請問部長,是不是這樣的道理? 莊部長翠雲:對,發行公債當然可以…… 鍾委員佳濱:有這些好處。 莊部長翠雲:對。 鍾委員佳濱:好,請問部長,去年9月到現在,發行了多少ESG公債? 莊部長翠雲:還沒有。 鍾委員佳濱:沒有啊?為什麼發不出來? 蕭署長家旗:跟委員報告,因為要發行ESG的公債必須要專用於跟ESG有關,且能夠永續…… 鍾委員佳濱:對,你都說對了,要有這些前提、要件。好,我告訴你,以盧森堡怎麼發行主權永續發展債來做例子,首先,盧森堡在2020年就制定了一個盧森堡永續發展債券架構,就是符合ESG標準,它先訂定出一個架構,涵蓋了7個部門、74個項目;接下來,制定這個框架之後,它的財政部在9月就開始發行了,發行510億臺幣;但不是發行就算了,三年後它做了三次報告,是有關對它的影響、分配、後續審查。發ESG公債不是說假的,不是你說了就算,還要看有沒有真的落實。 我們來看這些項目有哪些,有電車、廢水處理、蓄水能量、社會住宅、提高學生就學空間、醫院床位,這些都在框架上符合ESG標準,是不是這樣? 莊部長翠雲:是。 鍾委員佳濱:現在這個東西,目前我們國內沒有。 接著往下看,因為目前國內沒有比照盧森堡,像他們做一個框架,所以剛才署長說了,你說要發ESG公債,但你連什麼是ESG公債、框架都沒訂定出來。我幫你找了,明年的重大公共建設有這麼多,2024年到2030年交通部有燃油公車改成電動車,共643億;還有推動河川水質的提升,雖然排碳的效果不是很高,但是它的永續發展看得到;還有補助地下水,屏東未來編了15億;還有伏流水的開發工程,可以提高我們水資源的永續利用。請問部長,你認為這些符不符合ESG的永續發展項目? 莊部長翠雲:委員,您提到的重大公共建設…… 鍾委員佳濱:算不算? 莊部長翠雲:當然是跟ESG有關…… 鍾委員佳濱:但不是我說了算,你們要訂定出框架來,再經過你們判定後才算,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不是。 鍾委員佳濱:不是我說了算嘛。 莊部長翠雲:我想先跟委員報告,財政部自己因為要籌國庫的資金,我們就是發一般的公債,一般的公債是統籌、統支,各個經費去運用,沒有對特定計畫去運用。但各個政府主管機關要推動公共建設時可以發行公債,所謂的乙類公債,它具有自償性,當然它只要符合ESG…… 鍾委員佳濱:乙類公債是自償性,跟ESG沒有一定的關聯。 莊部長翠雲:它也要符合,如果符合ESG的…… 鍾委員佳濱:乙類公債是要自償性,請去看一下條例,它沒有說要ESG。 莊部長翠雲:對,乙類公債要有自償性。 鍾委員佳濱:我說的是你們目前對於ESG有沒有像盧森堡一樣有一個框架來定義? 莊部長翠雲:目前…… 鍾委員佳濱:不是你說了算,不是我說了算,是透過這個框架審查後才算。 莊部長翠雲:是,沒錯。 鍾委員佳濱:沒有這個東西? 莊部長翠雲:是,目前沒有。 鍾委員佳濱:所以你們要先審查、檢視重大計畫具ESG的價值項目,符合這個框架之後,你們才去發行,發行之後還要定期揭露、事後審查,你們可以參考櫃買中心,櫃買中心今天不知道有沒有在?你們去參考一下永續發展債券資格認可,他們認可永續板有一個標準,是不是?財政部要不要做? 莊部長翠雲:是,瞭解,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再進一步研議? 鍾委員佳濱:趕快做! 莊部長翠雲:是。 鍾委員佳濱:如果做了之後,你如何能確保明年會發出ESG公債?而不是像今年一樣一整年跳票,是零,A方案就是ESG公債不計入債限,這樣的話,財政部發起來就很「鑠奅」。舉債有上限,但如果ESG跟乙類公債一樣不列入債限,你覺得這樣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ESG不列入債限,那可能要納入公債法…… 鍾委員佳濱:對,可能會有人有意見,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對…… 蕭署長家旗:報告委員…… 鍾委員佳濱:好,如果不要說不列入債限,而是每年舉債額度至少一成要有ESG公債的標準,你覺得這樣好不好?定期發績優債。 莊部長翠雲:這個我們應該要一併納入研議。 蕭署長家旗:這個要很多法規的突破。 鍾委員佳濱:我先問你,A方案或B方案,你覺得哪個比較好? 莊部長翠雲:第一個,不納入債限,這個涉及到公共債務法…… 蕭署長家旗:要有自償性。 莊部長翠雲:因為目前來說,不納入債限只限於具有自償性,所以您剛剛也說ESG…… 鍾委員佳濱:好,所以這個我們暫不考慮。那B方案考不考慮? 莊部長翠雲:B的這個部分,您剛剛已經提過是要我們整體研議,我想這個部分我們再來考量、研議看看。 鍾委員佳濱:可以考慮,好。A先暫不考慮,B可以考慮,所以我希望你們趕快增訂,在公共債務法第六條之一當中規定,政府舉借一年以上公債餘額達1,000億就要發行永續政府公債,換言之,如果政府發債發到超過1,000億,你要保證裡面有一成是ESG的債,才會讓財政部有動力、積極地去發債,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這個牽涉的比較廣泛,所以我想…… 蕭署長家旗:還有牽涉到預算的問題。 鍾委員佳濱:好,OK,謝謝。 接下來,我們來看一下財政部要不要協助減損,搶優惠被騙,我上次問過了,銀行局將協助卡友減損,很好,但銀行局不在現場,因為金管會是前天列席,那麼消費者網購被詐騙,財政部願意幫助消費者減損,願不願意? 莊部長翠雲:我們請關務署署長說明。 彭署長英偉:應該要願意。 鍾委員佳濱:很好!應該要願意就是願意的意思,問你要不要接受我的求婚,你說應該會接受,就是答應的意思。 接著往下看,我們國內交易退貨,稅金全額退還,如果進口商從國外進了一批貨,國內交易賣給消費者,如果消費者說這個不是我要的,要退貨,營業稅跟貨款都會退還,對不對?這是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我在國內買了你的東西不對,連貨款、稅款都一起退,是不是這樣?部長,是這樣嘛!但對於業者、進口商來講,如果人家跟它退,它要自己吸收。進口商如果在海關還沒提貨前,它發現進來的貨不是我要的,它退的時候可不可以退稅?就不會課關稅,對不對? 彭署長英偉:是。 鍾委員佳濱:為什麼它可以這樣做?因為他在十日之前,在提領前可以先去看。 彭署長英偉:是。 莊部長翠雲:是啊。 鍾委員佳濱:接著往下看,到電商平台境外購物,消費者透過平台在網路下單之後,其實都要負擔貨款跟關稅,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是。 鍾委員佳濱:請問一下,現在有EZ WAY,我透過EZ WAY買了商品、付了貨款跟關稅,而且這個也是經過你們核定的。我從電商平臺下單、拿到東西了,我發現被騙了,我買的是手機,結果寄來的是拖鞋;我買的是高檔球鞋,換來的是一個花盆,你們卻說不退關稅?為什麼不退關稅?你們說是因為我沒有在提領之前來看啊!請問一下,消費者網購有辦法先去海關看貨品是不是他要的嗎?不行嘛!所以他不能跟進口商一樣退稅嘛!對不對?那怎麼辦?署長,是不是要退關稅? 彭署長英偉:報告委員,在現行的關稅法底下,他不符合退稅的規定。 鍾委員佳濱:但是不符合是因為他沒有辦法在提貨之前先看嘛! 彭署長英偉:是。 鍾委員佳濱:貨到家裡打開一看,糟糕了!這不是我要的!人家網購平臺會全額退貨款喔!可是稅款有沒有退?沒有。 彭署長英偉:沒有。 鍾委員佳濱:你剛剛有承諾要幫助消費者,結論,我們來看一下,是不是只要消費者可以跟平臺舉證自己遭受詐騙,平臺接受退貨款,你們海關也接受這是詐騙所以退關稅,可不可以? 彭署長英偉:報告委員,我們來研議一下,好不好…… 鍾委員佳濱:很好,至少你願意研議。好,最後,我的結論,請財政部國庫署在2個月以內制定ESG公債的發行架構,並針對公債的10%應發行永續發展公債的可行性,在3個月以內提出書面報告,可以嗎? 莊部長翠雲:3個月。 鍾委員佳濱:國庫署可以嗎?部長,可以嗎?你說可以他就可以啦! 莊部長翠雲:好。 主席:部長說可以就可以。 鍾委員佳濱:好,那關務署也要訂定詐騙的查核標準,消費者只要網購可舉證確實是詐騙,除了退貨款之外,關稅也應該退還,好不好? 主席:會研議啦! 莊部長翠雲:研議。 鍾委員佳濱:可以嗎? 彭署長英偉:我們來研議處理。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謝謝主席,謝謝。 主席:好,謝謝鍾委員。 接下來請羅明才羅委員上臺質詢。 羅委員明才:(11時32分)主席、各位委員、出列席官員,大家好。主席,有請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上臺備詢。 羅委員明才:部長好。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羅委員明才:看您今天神采奕奕。打房箭在弦上即刻要展開,最主要是所有的年輕人覺得很辛苦,想買一間臺北市的房子,要多久的時間不吃不喝?你有沒有這個數據? 莊部長翠雲:我們對於房市是希望它能夠正常,希望房市在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裡發展,而不是打房。另外,年輕人買房現在有點辛苦,所以我們才推出了相關措施,包含青安貸款,協助首購族的年輕人可以用比較低的稅率貸款,進而能夠買到房子。 羅委員明才:這方面的力度其實都不夠,所以年輕人是苦哈哈的。我從以前到現在都覺得青年是國家最重要的未來,要多多扶持、多多照顧。我們看到蔡英文總統的住宅政策、社宅政策,當初是說八年要蓋幾戶? 莊部長翠雲:20萬戶。 羅委員明才:現在蓋了幾戶?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內政部有更詳細的資料。除了政府興建社會住宅之外,還有民間可以提供房屋,用包租代管的方式進入社宅系統。 羅委員明才:其實各部分應該要互相協調,最主要是供需的問題。如果當年講的8年20萬戶都能確實達成,就不需要再2.0版、3.0版,一波一波地推出、增加所謂打房的稅則。綜觀整個原因,還是應該要未雨綢繆,要找到問題的根本,把事情解決。你不要說8年20萬戶,你也可以說8年30萬戶啊!真的把它落實做好了以後,讓整個市場可以很健康的發展,才是真正幫助年輕人的方法。 另外,我想請問一下,銀行裡所有學貸的金額,你們有沒有統計過大概是多少?是不是可以麻煩銀行,好不好?請有做就學貸款的、年輕人貸款的銀行說明。 莊部長翠雲:學貸是教育部在主政的,我們是不是可以跟他們拿資料? 羅委員明才:學貸是教育部在做,那我們配合的銀行有幾家? 蕭署長家旗:主要是臺銀在處理。 莊部長翠雲:主要是臺灣銀行。 蕭署長家旗:還有其他的銀行。 羅委員明才:都沒有其他銀行承作,是不是? 莊部長翠雲:主要是臺灣銀行還有土地銀行。 羅委員明才:好,那請臺銀。現在我們都聽到很多的政策就是零到六歲國家養,事實上,現在很多的年輕人背學貸,因為物價飆漲,也沒收入,我們要來幫助這些年輕人,這個是我最關心的。主席可不可請請臺銀? 主席:請臺銀。 羅委員明才:請可以負責的、可以回答的。總共是多少金額,呂總經理? 呂董事長桔誠:臺銀占8成,大概一千出頭。 羅委員明才:那是大宗喔! 呂董事長桔誠:對,大概一千億出頭。 羅委員明才:應該是這麼說,大概有多少的學生會受影響? 呂董事長桔誠:每一年大概有30萬人申請,但是因為一直累積…… 羅委員明才:30萬人嗷嗷待哺。 呂董事長桔誠:對,30萬人次。 羅委員明才:那學貸部分臺銀收的利息是幾%? 呂董事長桔誠:很低,有經過補貼,而且有一些大概在將近120萬元以下…… 羅委員明才:影響的人數有多少?我主張…… 呂董事長桔誠:自己負擔的部分只有1.6%,都有…… 羅委員明才:1.6%也很多耶!你要叫他去哪裡生錢? 呂董事長桔誠:這一個呢…… 羅委員明才:我們其他錢都在花了!而且,部長,我們每年稅收都超徵啊!部長是不是可以多考量一下?學生念書是好事,這個部分能不能全額免費?能不能幫幫這些年輕人? 莊部長翠雲:在教育部裡面,疫後經濟振興這一塊也都會有相關的補助…… 羅委員明才:你算一下,一年大概要花多少錢? 呂董事長桔誠:對不起…… 羅委員明才:一年要花多少錢? 呂董事長桔誠:你是說學生?如果家戶所得大概一百多萬元以下,在學當中基本上是不需要繳什麼利息,如果繳款的話,利率只有1.6%。也就是如果他借10萬元,一年利息就是只有1.6%,大概一千多元。 羅委員明才:那一千多塊你也要跟他收?國家負擔就好了啊! 呂董事長桔誠:我想這個部分…… 羅委員明才:國家稅收每年都超徵幾千億…… 呂董事長桔誠:補貼的部分是屬於教育部的權責。 羅委員明才:與其去買口罩被別人賺,與其去買雞蛋被人家A,你就來多幫助這些年輕人嘛!念書是好事啊!晴耕雨讀…… 莊部長翠雲:向委員報告,教育部其實一直都很努力,包含我們的特別預算裡都有。 羅委員明才:教育是國家未來重要的希望,部長,拜託你多多幫助年輕人,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是的。 羅委員明才:優先思考一下如何幫助這些想要念書、真正願意努力的年輕人。 莊部長翠雲:是。 羅委員明才:這幾千元你就不要再A他們的錢了啦! 莊部長翠雲:要由教育部來主政學貸這一塊。 羅委員明才:你賺的錢也是銀行在賺,銀行多找幾個客戶就補過來了啊!好不好?多幫助年輕人。 莊部長翠雲:好,謝謝委員。 羅委員明才:另外,我們看到今天的稅率方面,最高的部分從原本3.6%提高到4.8%,相對3.6%到4.8%,就是多1.2%,預估這一塊一年稅收會增加多少? 莊部長翠雲:這一塊大概45億元到55億元。 羅委員明才:45億元,好。事實上,房子一買,我們一住可能就是10年、20年,假設以10年來說多出了多少?4、500億元。 莊部長翠雲:另外,我們有降低單一自住的稅率,這個部分事實上稅收也會減少。 羅委員明才:所以這樣子講起來力度是非常大的。部長,你覺得這個…… 莊部長翠雲:我們對於購屋者當然要有一定的力度。 羅委員明才:這力度是很大的,假設稅收是45億元,10年就是450億元,20年就將近1,000億元,確實是一個超級的巨蛋,會很有效,那你就趕快做啊!為什麼不提高到6%或8%,速度不是會更快? 莊部長翠雲:我們訂定4.8%,其實我們在措施上,第一個是全國歸戶,第二個是全數累進。 羅委員明才:全國歸戶怎麼做? 莊部長翠雲:全國歸戶就是將各縣市的房子都算進來,只要屬於同一個所有權人都算進來,就是全國歸戶。目前是縣市在歸戶,就是在臺北的歸臺北計算,在新北的歸新北計算,是分開的戶數計算,現在是全國的。 羅委員明才:這一次這樣計算起來,有沒有包括商用住宅、商辦還有廠辦?這些算不算?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房屋稅有分住家用與非住家用,我們這一次訂定有關全國歸戶、全數累進以及差別稅率的強制規定,都是在於住家用房屋。那您剛剛提到商辦、工廠是非住家用途,不在這一塊裡,我們只是增加了一個授權,讓地方政府可以按縣市自行訂定差別稅率。 羅委員明才:所以這次商辦沒有在打房的範圍裡。 莊部長翠雲:沒有在大的、強制性的範圍裡。 羅委員明才:有很多是工廠又變成住家,這個算不算? 莊部長翠雲:當然要看使用性質是什麼,如果是住家用,當然就歸到住家用這邊來了,對。 羅委員明才:所以那個也會中就對了。 莊部長翠雲:要看使用性質以及房屋用戶。 羅委員明才:部長,你預計推出來的力道跟成果會是如何? 莊部長翠雲:我們希望第一個是現在多屋族可以提供房屋出來,做有效的利用,比如出租,增加租賃房屋市場整體供給量,讓需要租房子的人可以租到房子。另外,我們給比較低的稅率來鼓勵他,甚至可以走到公益出租人的路上,可以適用1.2%的稅率,我們是希望鼓勵這些多屋者能夠做有效的利用。 羅委員明才:我對於這一次的打房政策還是覺得有很多的問號在,它的成效究竟如何?因為居住正義其實就是要從供需面來談,比如說國有地,請問一下,部長,我們現在臺北市還有新北市的國有地,閒置的地有多少? 莊部長翠雲:這個是不是讓我們署長來跟您報告? 羅委員明才:請曾署長。 曾署長國基:最主要閒置的大概在新北市,新北市大概有1,200公頃左右。 羅委員明才:一千多公頃,我的天啊! 曾署長國基:對。 羅委員明才:那臺北市呢? 曾署長國基:臺北市閒置的就比較少。因為有些國有土地,它本身…… 羅委員明才:其實大家聽到這些數字就知道,那應該要認真努力,配合所有的銀行來支持,趕快興建社會住宅,或者是像新加坡的組屋概念,讓年輕人可以租得起、買得起嘛!你今天打房,充其量只有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小部分效益,對年輕人而言,他可能還是15年都買不起,可能要不吃不喝15年工作才能買一間房子,還是要十幾年才能買得起房子,還是買不起啊! 曾署長國基:報告委員,我們提供社會住宅的部分,現在保留的部分還有125萬坪。 羅委員明才:土地供需的部分再盤整一下。另外拜託部長…… 曾署長國基:社會住宅我們絕對都優先,有很多閒置的土地不可以做建築使用,比如委員的選區,新店有很多都是在水源保護區,是不可以開發的。 羅委員明才:資料再盤點一下,部長,最後一句話就是…… 莊部長翠雲:是。 羅委員明才:我們新店大文山區有很多閒置公用土地,本席要求盤點一下,讓這些閒置的土地可以變成綠地,或者拿出來做市民的活動中心,或者提供給所有的市民方便,做一些停車場或是機車的停車格,可不可以? 莊部長翠雲:可以,我們盤點一下新北的新店大文山區,看有沒有相關的國有土地可以提供民眾利用,我們來盤整。 羅委員明才:是,請多使用土地,謝謝。 莊部長翠雲:好,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羅明才委員。接下來請高嘉瑜高委員上臺質詢。 高委員嘉瑜:(11時44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上臺備詢。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高委員嘉瑜:部長,關於稅收超過預算數的事情,請問到目前為止,現在主要超過最高的是哪一個部分?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目前來說,執行到九月底為止,達到預算目標的是綜所稅,綜所稅已經達到全年的預算目標。 高委員嘉瑜:所以其實綜所…… 莊部長翠雲:營業稅也接近了。 高委員嘉瑜:對,綜所稅可說是到目前為止超過預算數最高的,到九月為止,綜所稅已經到達6,541億元,超過預算數高達680億元,請問原因在哪裡? 莊部長翠雲:第一個就是薪資上漲,還有利息扣繳增加,主要是這樣子,還有股利所得增加。 高委員嘉瑜:問題是,我們綜所稅免稅額的額度,目前是不是也應該要隨著CPI的年增率調整?你說薪資上漲,但是同時物價也是大幅度的上漲,那這次調漲的幅度應該要達到多少呢?如果我們用111年度調整的幅度,跟107年的幅度相較,CPI是增加3.35%,整個標準扣除額的調整幅度大概是38%左右,如果以今年媒體現在預估的,到九月的CPI漲幅已經高達5.33%,與上次相較也增加更多,如此看來,標準扣除額目前提高的幅度是不是也會增加呢? 莊部長翠雲:沒錯,跟委員報告,標準扣除額、免稅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都會照著物價指數,如果超過3%就會調整。那您剛剛也提到,目前是5.33%,我們會在十月底以後,到年底前公告調幅。 高委員嘉瑜:對,我們有預估一個幅度,相較於上次調整的幅度,這一次調整的幅度如果因應而增加,依照CPI的幅度,我們認為單身的標準扣除額應該要調整,媒體是預估13.1萬元,但是如果依照上次的調整幅度,這次應該要到19.8萬元才對啊!所以目前財政部預估到底會到多少? 莊部長翠雲:目前而言,如果用初步的5.33%來看……您是指標扣是不是? 高委員嘉瑜:對。 莊部長翠雲:標扣會調成13萬1,000元,是單身目前的金額。 高委員嘉瑜:13萬1,000元是目前媒體預估的,但是我們依照上次調整的幅度來看,應該要到19.8萬元。 莊部長翠雲:不會啊!我們現在是用5.6%來估計的啊! 高委員嘉瑜:因為我們是依照上次增加3.35%,調整幅度38%的比例計算,這一次比上次增加了1.6倍的CPI,所以調整幅度應該也要因應增加將近1.6倍。 莊部長翠雲:讓我們署長來跟你說怎麼計算出來的,好嗎? 高委員嘉瑜:好。 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現在所得稅法是明定適用上次的基準,譬如說上次調完是112年度,以那個金額為基準,再按照物價上漲的程度依比例調整。按目前物價上漲的程度,大概是5.11%左右,這樣算起來……這是非常制式的公式,算起來大概就是剛才部長所講的金額。 高委員嘉瑜:所以目前金額大概就是單身的標準扣除額會從12.4萬元提高到13.1萬元,會再增加嗎? 宋署長秀玲:那就要看到10月底,因為物價指數是算到10月底為止,所以要看這個月是增加或減少,我們是用累積數來看。 高委員嘉瑜:好,所以確定會增加,但還是要看到10月底CPI的狀況來調整嘛!對不對? 宋署長秀玲:對。 高委員嘉瑜:那這一次總共超過預算數的金額預計會有多少?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到10月底可以達成預算數,但是會超出預算數多少,我認為至少1,000億元。 高委員嘉瑜:至少1,000億元? 莊部長翠雲:1,000億元以上。 高委員嘉瑜:以這樣的狀況,上次我們是普發現金,這一次除了普發現金、優先還債之外,其實對於現在貧富差距擴大、中低收入戶的紓困、清寒學生學貸利息能不能減免的部分,是不是也應該要有相關的調整跟補助?這部分目前財政部的態度是如何?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如果實收數超過預算數,我們會優先減少舉債或增加還債。至於您剛剛說的幾項支出,都必須要編列到預算以後才可以支用。譬如今年初普發現金,是透過疫後強化經濟跟社會韌性的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之後執行,那是因應疫後經濟…… 高委員嘉瑜:所以原則上還是會先用來還債就對了。 莊部長翠雲:對,我們會優先減少舉債,增加還債,我想這樣對於財政韌性的累積可以更好。 高委員嘉瑜:對於照顧弱勢學生,減免學貸利息,我們也希望財政部考量,因為這部分確實影響學生權益蠻大的。目前有免學費等等方案,但是對於學貸利息是不是能夠有一些比較寬鬆、彈性的做法,財政部目前有這樣的政策嗎?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是主計總處在編列歲出預算的時候,針對各部會所提出的需求,依據政府整體施政的優先順序,納入預算數裡面來支應。 高委員嘉瑜:好,這部分我們建議也應該要納入考量。 另外,今天大家關心囤房稅,上次我們也問過。這次我們所提出的,最主要就是關於房屋稅的稅基,我們發現房屋稅課稅的稅基還有稅價遠低於市價,依照之前所預估的房屋評定現值,大概都只占市價的18到30%,公告地價跟公告現值也占市價大概20%左右,其實是明顯偏低,導致稅收金額沒有辦法貼近真實狀況,這部分財政部會怎麼樣改革呢? 莊部長翠雲:關於房屋的評定現值,地方政府會組成一個委員會來評定,我們也一直督促地方政府能夠合理的評定現值,不能很久以前訂定的一直都沒有調整,目前已經有很多縣市在調了。 高委員嘉瑜:但是問題是,中央講的,地方有沒有照著做,就是現在大家質疑的部分。 莊部長翠雲:當然,我們會納入稽徵業務考核,考核他們對於房屋稅的財政自主努力程度,然後搭配補助款來做一些處理。 高委員嘉瑜:因為依照現行的條文,備受質疑的就是由民意機關作為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的代表。民意機關當然就會有民意的壓力,都會希望稅基越低越好,以這樣的狀況評價出來的稅基基準就會跟市價偏離太遠,所以我們才要求明定專門委員的人數不得少於總額的二分之一,甚至也有委員建議直接刪除民意代表。類似這樣的條文修正,到底財政部的態度是什麼?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有關專業委員的部分,地方政府所訂定的,還有我們授權訂定的規則,都達到二分之一以上,都是半數以上。另外民意代表的部分,大概看到的都只有2名,所以在裡面占的比率是不高的,我想委員會應該會去做核實的評定。 高委員嘉瑜:雖然你說只有2名,但是這2名的影響力可能遠遠大於這些學者、專家,這也是現在的問題所在。為什麼是這2名?為什麼需要有民意代表?這也是現在大家對於稅基評定上會有爭議的地方。尤其是之前囤房稅稅率4.8%,或者中央就算訂立了最高的稅率,但地方政府調整的時候,就因為這些民意機關、民意代表,甚至對縣市首長來講,也有一定的壓力,導致陽奉陰違。這也是今天大家對囤房稅還有疑慮的原因,認為稅負只增加了平均7,200元的支出負擔,對於這些囤房大戶來講,根本不痛不癢。 莊部長翠雲:關於這個部分,其實還是會的,因為我們會督促他們提高稅基。至於評價委員會裡面的民意代表2名,其實還是代表、反映某些民意,也不能全部抹殺。我想這部分…… 高委員嘉瑜:關於這部分,財政部的態度應該是稅基如何能夠反映市價,而現在的稅基,過去財政部長蘇建榮也認為偏離市價太遠,如何讓它能夠貼近?我們修法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夠更貼近市價,能夠反映真實的狀況。 莊部長翠雲:是,當然,對。 高委員嘉瑜:所以不宜有太多人為的因素,而是應該有更多專業的學者專家在裡面,這是我們的初衷。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是,好,專業委員一定要超過二分之一。 高委員嘉瑜:現在時間暫停,我是不是請臺銀上來一下?謝謝。 主席:時間暫停一下。 呂董事長桔誠:是。 高委員嘉瑜:關於基泰建設的問題,過去基泰建設主要都是跟臺銀貸款,基泰建設的問題其實一大堆,包括不斷傳出違法吸金或者黑道圍事、影響公安的問題。我們也曾經跟臺銀調過ESG檢核表,檢核表裡面都告訴我們,基泰過去這些重大違規的負面新聞都不算是負面報導,因此都不影響ESG,所以它的貸款利息、成數都完全沒有影響,這樣的ESG有跟沒有一樣。我們想要問臺銀,過去基泰建設不斷發生違法吸金等等問題,這些都不算負面新聞嗎? 呂董事長桔誠:我想如果是負面新聞,大家的社會觀感應該是一致的。不過,據了解當時這些授信的核定,是在ESG檢核表設定之前…… 高委員嘉瑜:我們了解的是110年的時候,之前所有相關新聞都已經有基泰違法的事證。ESG檢核表當時檢核的過程告訴我們,根據臺銀提供的資料,過去所發生的這些事情不算負面新聞、不算負面報導,這是臺銀給我們的回函。我們看到之後非常訝異,怎麼會有這樣的事情?那天金管會黃天牧主委的回復是,未來會明確要求,包括工安或社會上可能認為觀感不佳的負面新聞也應該列入,而不是由銀行端自行決定到底算不算負面,可能要有更明確的準則跟指引。 呂董事長桔誠:委員的意見,我們贊成。 高委員嘉瑜:所以我們也認為如果基泰一直發生負面、影響形象的新聞,都還能夠通過ESG檢核的話,跟社會的通念和想法完全背道而馳。臺銀是公股銀行,尤其基泰主要的借款都來自於臺銀,我們希望你們能夠扮演ESG檢核很關鍵的角色。這樣的建商,該增加利息的就應該要增加利息,不要讓它覺得好像可以為所欲為,有這麼多負面新聞還是一樣可以借得到錢,利息也沒有增加,那當然就變本加厲。好不好?謝謝主席,謝謝董事長。 呂董事長桔誠:我們完全贊成。 主席:謝謝高嘉瑜委員。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余天委員、余天委員、余天委員不在。 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接下來請陳培瑜委員上台質詢。 陳委員培瑜:(11時57分)謝謝主席,有請部長,謝謝。 主席:請莊部長上台備詢。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陳委員培瑜:部長午安。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先說明一下,財政部目前對於台啤球員疑似涉及打假球的處理方法,還有請部長正式的宣示,對於國營事業球隊球員涉及假球、簽賭零容忍的態度,可不可以請部長先回應?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剛剛委員所提的第一個是零容忍的情形。臺酒公司已經在查明,而且已經處理,如果查明屬實,一定會做後續處理。董事長在這邊,也可以再跟委員說明。 陳委員培瑜:好,但是我需要部長的承諾,對於國營事業球隊球員涉及假球、簽賭零容忍的態度。 莊部長翠雲:當然是,零容忍。 陳委員培瑜:好,這個部分就是需要部長協同各個機關一併把這件事情做好,零容忍是一個態度的宣示,但是後續很多的做法跟相關的配套措施,確實需要各個機關大家一起來努力。 莊部長翠雲:好的,我們一定查明,該要什麼樣的配套措施就把它做好。 陳委員培瑜:好,因為時間有限,我們就直接開始。 其實之前在10月3日總預算質詢的時候,我們有跟院長報告關於台啤籃球隊沒有幫球員加保的問題,當時我記得部長跟院長好像都有點訝異,像是第一次聽到這個事情,也說會回去研究。到目前為止,已經過了兩個禮拜,不知道財政部目前的進度是什麼? 莊部長翠雲:上次有跟委員說明,第一個我們先了解台啤籃球隊跟協會之間的契約關係,先把契約關係弄清楚,然後要怎麼樣保障這些球員。台酒公司董事長在這邊,可以請他說明嗎? 陳委員培瑜:好,沒問題,謝謝。 丁董事長彥哲:好,謝謝委員。有關委員所關心的勞、健保部分,首先要跟委員強調的是,因為球員的來源很不一致,目前所有隊職員都有投保,但不是我們公司投保的,不是協會投保的,這點先向您報告。 陳委員培瑜:所以不管是協會或公司,我們知道有協會的部分,有公司的部分嘛! 丁董事長彥哲:對。有關委員上次在院會所關心的部分,財政部也有指示,我們目前的方向,因為今年的年度預算已經編列,球季也開打了,我們預估明年澈底檢討相關合約和勞、健保,有具體的方案會跟委員完整的報告。 陳委員培瑜:董事長,我要請問一下,你說明年再澈底來檢討,並不是說明年就來全面換約? 丁董事長彥哲:我們現在其實已經在檢討了,因為礙於預算的問題。 陳委員培瑜:是。 丁董事長彥哲:我們是希望不影響球員收入跟福利的情況之下,盡量在法令相關的規定上推動這個事情。 陳委員培瑜:可是如果用這個法令規定,你們可能就會有這個漏洞,確實之前就有這個問題,因為委任關係不代表不能加保嘛! 丁董事長彥哲:跟委員報告,之所以會這樣子沒有很直接來講,因為我們的隊職員裡面,有的是學校過來兼職的,…… 陳委員培瑜:這個我非常清楚,有學生的部分。 丁董事長彥哲:所以我們必須要釐清,還有有的是透過經紀公司跟我們簽合約,所以我們必須要把每個隊職員的狀況一一釐清,到底哪些人是要由我們協助辦理相關的保險,不是全部一體適用。 陳委員培瑜:好,等於這個盤點已經在進行了。 丁董事長彥哲:已經在進行了。 陳委員培瑜:有沒有機會在兩個月內可以聽到比較完整的盤點結果?盤點完之後,球員的狀態又這麼不一致,財政部或董事長有什麼建議,關於調整合約的方法,換約的部分、加保的部分,甚至不會讓他們的薪資受到影響,以及球員的相關權益跟福利。他們在為這個球隊效力的同時,也必須受到好的照顧,我想這是國人對於不管是勞工或是運動員都有的基本想像。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有機會在兩個月內可以看到更完整的報告? 丁董事長彥哲:我想應該可以,兩個月可以。 陳委員培瑜:好,那我們就期待先看到。 接下來,再跟董事長和部長討論,除了勞、健保的問題之外,台啤這支球隊其實有非常多的狀況,出現在很多新聞上,兩位應該也都非常清楚。在我們看起來,如果台啤有這些內外的狀況,是不是球隊本身要建立良善治理的能力?我們可不可以要求財政部?財政部有很重要的責任,其實責無旁貸。 以這一次的假球事件來說,台啤要求該球員暫時離隊,我們認為這只是針對個案,球隊內部也要調查跟自清,如何重建球迷對臺灣球隊的信心。好不容易現在球迷都回來了,有這麼多的協會、這麼多球隊,如何讓球迷對臺灣的球隊重拾信心,我覺得這都是可以做的事情。還有,連韓國的職棒都來跟臺灣職棒討論如何防止打假球,我相信財政部或台啤應該可以更積極跟臺灣職棒討論。我相信所有的運動團隊之間都非常樂於站在保護球員、重拾球迷信心的情況下,跟跨部會的長官之間交流這些經驗。是不是也請財政部做出正面的回應? 莊部長翠雲:好,謝謝。我想委員剛剛關注的確實很重要,我們會照委員剛剛提示的方向來處理。 陳委員培瑜:好,現在時間只剩1分鐘,我就快速說明我們辦公室的訴求。我們希望財政部可以同步清查,財政部轄下國、公營事業球隊的勞、健保狀況,善盡雇主責任。我們掌握消息,甚至還聽到官股行庫中的合庫目前還有非正式球員,應該也有類似的問題。所以想要請部長積極的承諾,有沒有機會在一個月內提出相關的報告?還有台啤球員換約的部分,如同剛剛說的,你們已經在盤查了,可是盤查出來的資料,如何給球隊、球員、臺灣的球迷一個交代?這件事情我們希望更積極的討論。目前還有關於被加保的球員薪資不要受到影響,其實有很多訴求,我們在之前院會總質詢的時候也都說明了。 最後,我覺得非常非常重要,一旦很多的個案出來,我們必須通盤考慮未來長期的發展。是不是可以要求財政部成立國、公營事業球隊監督小組,確認相關防賭、社保改革進度,落實良善治理? 莊部長翠雲:是,委員所提的各項要求,我們會非常重視。是不是容許我們兩個月的時間?因為第一個要盤點,而且我們要想出比較好的配套措施,是不是容我們有兩個月的時間提出報告? 陳委員培瑜:好,沒問題,我們就期待可以看到相關報告,謝謝。謝謝主席,謝謝部長。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陳委員。 現在時間已經超過12點,我們今天中午不休息,與會政府官員在這個時間可以自由用餐。 接下來請曾銘宗委員上台質詢。 曾委員銘宗:(12時04分)謝謝召委。麻煩請部長還有銀行董事長。 主席:是所有銀行董事長嗎? 曾委員銘宗:是。 主席:請莊部長,以及所有公股銀行董事長。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曾委員銘宗:部長好,還有各位董事長好。我要請教部長,公股銀行是不是每一年都有調薪? 莊部長翠雲:每年調薪,可能各個公司情況未必都相同。 曾委員銘宗:因為公營的彈性比較小,民營化的是不是每年都有調薪?看看哪位董事長要先講。 莊部長翠雲:公股行庫的部分,他們是公司治理,是不是由各銀行董事長來說明,好不好? 曾委員銘宗:有沒有每年都調薪,有沒有?請合庫來,請問董董事長,是不是每年都調薪? 董董事長瑞斌:報告委員,因為每一年有固定的晉級,所以都會調薪。 曾委員銘宗:好,我的理解是有調薪,而且每一年都有晉級,調薪的比例是晉級之後加在裡面,還是晉級是另外的比例?比如調薪5%,這5%或6%是把每一年的晉級加進去,還是把晉級除外?所以你調5%、6%、7%的算法,到底晉級的算不算? 董董事長瑞斌:報告委員,剛剛講的每一年固定的晉級,是一定會有,如果…… 曾委員銘宗:那個不是真的加薪,是因為年資多了嘛,對不對? 董董事長瑞斌:但是那還是…… 曾委員銘宗:所以我的要求很簡單,部長,這些公股銀行的調薪,以後調薪的比例必須把自然晉級的除外,那個不是真的加薪啊。你必須加薪,而且是因為獲利非常好的情況之下加薪,必須把自然晉級的部分扣除。這樣的要求,部長接不接受,合不合理? 莊部長翠雲:我了解,就是基數不動。 曾委員銘宗:對! 莊部長翠雲:基數不動這樣的情況,是不是?國營的部分是…… 呂董事長桔誠:是外加。 曾委員銘宗:外加,對吧!國營的是外加,對嘛! 莊部長翠雲:對。 曾委員銘宗:所以公股銀行以後加薪外加,有沒有問題?從兆豐開始。 雷董事長仲達:沒問題。 曾委員銘宗:好,沒問題。一銀有沒有問題? 邱董事長月琴:沒問題。 曾委員銘宗:合庫有沒有問題? 董董事長瑞斌:沒問題。 曾委員銘宗:好,華南有沒有問題? 張董事長雲鵬:沒問題。 曾委員銘宗:沒問題,還有哪一家沒講的?彰銀!凌董事長,有沒有問題? 凌董事長忠嫄:報告委員,我們銀行的薪資結構不是用晉級的方式,我們每年就是直接看物價指數來…… 曾委員銘宗:所以你跟他們不一樣? 凌董事長忠嫄:不一樣,對。 曾委員銘宗:好。我的要求就是加薪,自然晉級的部分不能算在裡面。好,謝謝。 接著請教臺銀董事長,客戶的房貸繳不出來,三個月以後或一段時間假設要進入拍賣程序,一拍的話要多久? 呂董事長桔誠:不會那麼快就拍賣啦。 曾委員銘宗:對! 呂董事長桔誠:三個月沒繳,之後是逾放,然後催收、跟他協商,我想要經過一段時間,他的確實在沒辦法才會走到拍賣,那已經到最後一步了。 曾委員銘宗:對,現在有一拍、二拍、三拍,還有特拍(第四拍),對不對? 呂董事長桔誠:對。 曾委員銘宗:好,從不繳息、逾放之後到第四拍,大概要多久? 呂董事長桔誠:我看這個都照程序啦。 曾委員銘宗:當然照程序啊。 呂董事長桔誠:實際我們可以來問一下,但是這個…… 曾委員銘宗:大約多久,兩年、三年?要哦。 呂董事長桔誠:中間有很多程序,我想一定是超過一年了啦。 曾委員銘宗:效率有這麼高,一年? 呂董事長桔誠:不是,我是說…… 曾委員銘宗:有沒有超過兩年? 呂董事長桔誠:每個case恐怕不一樣。 曾委員銘宗:沒有,我不要講每個case,大約嘛,超過兩年? 呂董事長桔誠:差不多吧,我想不一定。 曾委員銘宗:有沒有超過三年?董事長不曉得,請逾放中心的主任來回答。這個要很精確,我需要很精確,會不會超過三年?要多久? 呂董事長桔誠:差不多一年,因為拿執行名義要花一點時間。 曾委員銘宗:一拍到四拍,誰跟你亂講一通啊?本人當過銀行董事長、總經理,不要跟我亂講!一年內到四拍,不可能的事情!多久? 呂董事長桔誠:差不多要一年。 曾委員銘宗:再確認一下,請逾放中心主任來。一年可以到四拍嗎?多久? 賴副理雪梅:報告委員,要申請拍賣必須要拿執行名義,所以申請…… 曾委員銘宗:我是問完成四拍要多久,你不要給我答前面啦! 賴副理雪梅:差不多要一年。 曾委員銘宗:什麼? 賴副理雪梅:差不多要一年。 曾委員銘宗:從執行名義到四拍要一年? 賴副理雪梅:對。 曾委員銘宗:多久?你們在銀行實務都不知道,怎麼來立法院?什麼至少要一年?不要亂講。今天逾放的主任沒有來嗎?多久? 董董事長瑞斌:報告委員,從啟動開始,要走法律程序的話大概差不多就是一年啦!一年之後…… 曾委員銘宗:才能拍對不對? 董董事長瑞斌:對,開始1拍。 曾委員銘宗:從1拍2拍到4拍,那從1拍到4拍要多久? 董董事長瑞斌:這就不一定了…… 曾委員銘宗:可能超過2年? 董董事長瑞斌:可能要…… 曾委員銘宗:所以基本上,你從真的沒繳息到要拍成4拍,一定要超過3年以上,我這樣的結論你們贊不贊成?好,謝謝!請董事長先回座,我要請教部長,從不繳息到要完成3拍4拍至少要3年以上,行政院現在的囤房稅版本是規定假如建商2年內沒有賣出去,要適用比較高的稅率,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目前是這樣子,要用到3.6%。 曾委員銘宗:對,你剛才也聽到了,政府拿去拍,3年算快的。 莊部長翠雲:委員,那跟拍賣應該不同,那個是法院在強制執行的時候,要定…… 曾委員銘宗:政府說你要賣掉,政府的強制拍賣時間又在3年以上,那你說建商……。我先講前提,我的立場是支持囤房稅,而且我也有提出版本,稅率最低是5%,比你們的還高,你的規定是說2年內建商賣不出去要適用4.8%的稅率。 莊部長翠雲:2%到4.8%,視他的餘屋戶數而定。 曾委員銘宗:對,你看政府賣要3年以上,又說2年內就適用比較高的稅率,你怎麼去定義?部長,我沒有意見喔,但你若要看建商的存貨適用比較高的稅率,第一個定義要明確,第二個不要用時間定啦,你的拍賣時間要3到4年,可是又說人家賣房子,2年內沒賣掉就適用比較高的稅率,這會有實務上的問題啦! 莊部長翠雲:委員,那是不一樣的,一個是正常的房屋銷售,一個是法院的法拍屋,這完全是不一樣的比較。 曾委員銘宗:部長,我當然知道不一樣啦!但為什麼要拍那麼久?為什麼有時拍得那麼快?市場好當然就拍得快,市場不好就拍得比較慢嘛!現在市場又不好,你政府拍賣時間都那麼久!我的立場是第一個我支持囤房稅,而且本身有提案,稅率還比你高。第二個是你對建商的存貨到底怎麼定義?要定得比較合理一點,我只能這樣要求。 莊部長翠雲:好。 曾委員銘宗:你說定2年,政府拍賣人家房子都要3到4年,那你說2年內就是存貨會有重大爭議啦,好不好?不過我還是強調,對囤房稅本人有提案,強力支持,而且要求財政部不要打假球。謝謝。 莊部長翠雲:不會。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曾委員。 接下來請吳怡玎委員吳委員上台質詢。 吳委員怡玎:(12時13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上台備詢。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吳委員怡玎:部長好。我們今天在看這個囤房稅也就是房屋稅的升級版,我們可以看到,其實你現在是將現行法規定的非自住稅率從1.5%到3.6%調高到2%到4.8%嘛,對不對?但其實相較於其他委員的版本,甚至是其他黨團的版本,還是偏低的,因為你的版本等於最高就到4.8%而已。其實看民眾黨的版本,6戶以上就超過4.8%,時力的話是5戶以上就超過4.8%,我自己的版本其實是3到4戶以上就會超過4.8%。部長你覺得這個4.8%有足夠的動機讓這些囤房大戶把他的房子賣掉嗎?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您這個表列得很清楚,稅率上限有趴數的不同,但我要跟委員報告的是我們是有配套的。第一個,我是全國歸戶,不是散落在各縣市。 吳委員怡玎:當然。 莊部長翠雲:第二個,我是全數累進。也就是說,假設說以您版本6戶以上10%來看,那他從第1戶到第6戶、第7戶、第8戶都是用10%來算,而不是適用中間的4到5戶以6.5%到8%,而是每一間都用最高,所以是全數累進。 吳委員怡玎:好,我給你看一下這些數字,你就可以知道到底有沒有足夠的動機讓這些大戶釋放出來。我們舉個例子,台北市文山區40坪9年的華夏,市價大約2,000萬元,其實剛剛許多委員也提到,現值跟市價差很多,現值只有32.4萬元。所以以你這個版本最高4.8%來算的話,一年一戶一個價值2,000萬元的房子,只會從1萬1,000元增加到1萬5,000元左右。也就是說,他整個一年的支出增加不到4,000塊錢。你覺得這有足夠的壓力讓他們釋放出來嗎? 莊部長翠雲:除了這個之外,我們還有減輕稅率的一個規定,比如說他拿出來出租或成為一個公益出租人,我們是希望他要做有效的利用,而不是要人家去把他出售或怎麼樣,我覺得這個是有多面向的,他也許可以……,也許可以做有效利用。 吳委員怡玎:這講得很好,但是你提到的其實只有公益出租人,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對,公益出租人的話,我們的稅率是1.2%。 吳委員怡玎:現在一般民眾看到的是整個房屋市場,不是只有買不起而已,是租不起,因為我們的空屋比例非常的高,對吧?我們的空屋比例,依照109年的普查來看,有高達18.5%的房子是空閒的,也就是166萬戶,是非常可觀的數字,而且比10年前多增加了6.6%,這是非常高的成長。我們如何把這些空屋……,不要說讓他賣掉了,至少讓他出租也好嘛!但是你剛剛說的是只有公益出租人,對吧? 莊部長翠雲:公益出租人用…… 吳委員怡玎:不是任何出租都算吧? 莊部長翠雲:是所有的出租,如果說他出租且申報租金所得達到我們的標準,這樣的話可以適用1.5%到2.4%,會比剛剛講的…… 吳委員怡玎:但必須是公益出租,對吧? 莊部長翠雲:不是,一般出租。 吳委員怡玎:一般出租就可以用1.5%? 莊部長翠雲:可以適用比較低的稅率。 吳委員怡玎:那就是說你把稅率提高了,但是如果他出租的話,就降下來嘛。是不是? 莊部長翠雲:是的。 吳委員怡玎:我們可以看到你擁有的戶數愈多,空屋的比例和可能性就會更高,這是內政部之前的調查。那其實我們還有一個規定,就像你剛剛講的,如果把空地拿來做停車場的話,它的稅是減免的。對吧? 莊部長翠雲:空地的部分,那是地價稅嘛。 吳委員怡玎:對,它的減免是可以從原本的千分之五十五降到千分之十的嘛,對不對?差了大概五倍。 莊部長翠雲:對,基本稅率。 吳委員怡玎:對,差了大概五倍左右。我想提醒部長的是,我們要的是把這些空閒的房產逼出來,就像你剛才提到的,如果他從原本的4.8%降至1.5%的話,那他們可以節省多少錢? 莊部長翠雲:對,會有一定的降幅。 吳委員怡玎:我剛才說了,一個市值2,000萬元的房子一年節省不到1萬元,對吧?你覺得這有足夠的力道嗎? 莊部長翠雲:我覺得應該是有誘因的。 吳委員怡玎:有足夠的誘因嗎?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應該有多種面向,比如說你成為公益出租人的話,在所得稅中租金所得部分還有相關扣除的。 吳委員怡玎:我同意你應該要有更多的方法。其實現在民間團體有一個版本,是「促進住宅使用稅」,也就是說,現在的房屋稅已經採用累進方式,如果房屋多的話,你的稅率會更高,對吧? 莊部長翠雲:是啊! 吳委員怡玎:但是他們認為你多屋且閒置的話,應該要再課稅。你剛才說的是減稅嘛,對不對?可是我告訴你,你這個新的房屋稅的稅率其實也沒多高,一個2,000萬元的房子一年也差不到4,000元,根本沒有足夠的力道,你還把它減下來,其實民間團體認為你應該再跟他課更多的稅,如果他沒有出租的話。部長,你覺得這個方向可行嗎? 莊部長翠雲:我想我們現在的4.8%是經過詳細討論以後的決定,如果地方政府認為4.8%不夠高,其實它還可以再加30%到6.24%。 吳委員怡玎:部長,我不是在跟你提房屋稅的4.8%,是在跟你提如果我們另外提出一個「促進住宅使用稅」的可行性,也就是說,如果這個房子是空閒著,能不能再多課稅,而不是從剛剛的稅減下來。 莊部長翠雲:我們在2.0版裡面其實已經有促進住宅使用的功用,已經把這樣的功能放進去了。 吳委員怡玎:你剛剛說的一年減多少錢?一個2,000萬元的房子一年減不到1萬塊錢,你覺得會促進釋出? 莊部長翠雲:是啊!當然還有稅基也要調整,除了稅率之外,我們會督促地方政府在稅基上調整。 吳委員怡玎:督促地方政府調整稅基這個事情,其實大家已經聽了好幾年了,聽到現在都已經膩了。 莊部長翠雲:其實都有調整的。 吳委員怡玎:其實都有調整?那我就請問一下,為什麼一個市值2,000萬元的房子它的現價只有三十幾萬元?部長,我現在很明白你的態度了,基本上你不贊成就是了,我只是提醒你,這個力道到底夠不夠,到底能不能真的把空閒的房子空出來放到市場上,給真的需要居住的人住,好嗎?謝謝! 莊部長翠雲:謝謝。 吳委員怡玎:謝謝主席。 主席:謝謝吳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邱顯智邱委員上台質詢。 邱委員顯智:(12時21分)謝謝主席,我想請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上台備詢。 邱委員顯智:部長好。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邱委員顯智:部長,首先是我剛剛聽到你回答委員的質詢時,說不動產評議委員會有民意代表的席次,並提到在這個部分,每縣市最多是兩名,也是代表部分的民意。我想請教的是這些機關的代表、機關的首長都是民選的,難道他就不代表部分的民意嗎?為什麼還需要這些民代? 莊部長翠雲:機關的代表以及專家學者當然也是代表我們專業領域裡面的意見,…… 邱委員顯智:對啊!還有專家學者,這個不動產評議委員會是機關內部的一個評議委員會,是一個專業性的評議委員會,對不對?已經有機關的代表在內,而且臺灣各縣市的首長也好民代也好,都是民選的,人家現在的質疑就是為什麼還需要這些議員嘛! 莊部長翠雲:議員是民意代表,我覺得…… 邱委員顯智:我當然知道議員是民意代表啊!部長,如果你要這樣講的話,財政部裡面的、這些各級機關裡面的評議委員會是不是都要立委一起來參與?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應該是不同的層次。 邱委員顯智:部長,我覺得你這個說法完全站不住腳也完全沒有道理,機關內部的不動產評議委員會為什麼還要直屬立法部門的這些議員去參與?現在的情況就是弊端已經產生了嘛!對不對?你其實非常清楚啊!什麼叫做這些議員來代表部分的民意?這些議員要代表民意,他就在議會裡面去質詢,行使他的職權,而不是到行政機關內部的評議委員會去影響這些專家學者嘛!財政部應該要有一個立場,這是非常清楚的,你這樣的回答,基本上連最起碼的憲法、行政法的基本的理解都沒有,這叫做權力分立啊!什麼叫做他代表部分的民意?這是我完全沒辦法接受的。 部長,回到今天的質詢,我首先想請教的是行政院推出囤房稅2.0的目的是什麼? 莊部長翠雲:第一個就是健全房市,落實居住正義,然後讓擁有房屋者的房屋稅稅賦能夠合理化。 邱委員顯智:就是解決這個市場上供不應求的問題,希望讓供給面能夠提升,避免炒房嘛! 莊部長翠雲:是。 邱委員顯智:那囤房稅要怎麼樣才能達到這個目的? 莊部長翠雲:第一個,我們當然訂定了相關的一些規定,各地方政府應該要訂定差別稅率,跟原來的「得」就不一樣。第二個部分是我們會訂定一個參考基準,讓各地方政府可以參考,如果它沒有去訂定的話,有關的稅損我們不予補助,而且它必須按照我們訂定的基準去課房屋稅,這個部分是要落實真正能夠按差別稅率課徵的規定。 邱委員顯智:好,部長,我們看到現在房屋稅的計算方式就是稅基乘以稅率,就是你剛剛提到的,但稅基的評定則是地方政府的權責,所以現實的狀況是什麼?就是房屋的評定現值跟市價的落差非常大,在稅基普遍過低的情況之下,略微調升稅率的效果是非常微小的,根本很難達到改變使用狀態的目的。我們可以看到今年課徵房屋稅有差異稅率的7個縣市,你看這個報導,大戶平均多繳多少?5,000元,財政部自己估的版本也多課不到7,000元啦!部長,對手上有好幾間房子的大戶來說,你覺得這樣的稅金他們會有感嗎?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稅基的調整是我們一直在督促的事,其實現在新建房屋完成之後的稅基都已經不低了,至於過往一些老舊的房屋,當然在調整的幅度上是有限的。 邱委員顯智:所以從結果上來看,就算按照財政部的這個算法,也只是多7,000元嘛!你可以看到我國的財政學者曾巨威教授也批評我們現在要提出這個2.0版也是說避免囤房,這是中央政府的施政目標,結果現在卻是用地方稅制來達成中央的目的,這是完全錯誤的,那現實上會有什麼問題呢?你可以看一下,地方政府完全可以用技術的手段,實質的抵制這樣的政策,比如宜蘭縣的差別稅率是非自住2戶以下,每戶的稅率為1.5%,3戶以上7戶以下是每戶2%,要到8戶以上每戶才3.6%耶!所以實際上的狀況就是如果地方政府這樣規定的話,2018年宜蘭縣持有8戶以上的多戶家戶才71戶,那打擊面就被大幅的縮小了。臺南市的狀況也是一樣,適用最高3.6%稅率的是非自住6戶以上,宜蘭是8戶,臺南市是6戶以上,所以我只要這樣規定的話,臺南市的非自住家戶比例1.1%而已。 莊部長翠雲:委員,這是縣市歸戶,如果是全國歸戶就不是這樣的數字。 邱委員顯智:當然,我要講的就是你全國歸戶邁出一大步,這也是我們大力主張的,問題是如果你讓地方自己去訂定這個稅率的時候,根本到最後的結果就是地方不會去訂定嘛!不會去訂定的情況之下…… 莊部長翠雲:就算它不訂定也還是要依照我們的參考基準來課稅。 邱委員顯智:部長,你現在只是把稅率調高到4.8%嘛,可是現在的政策實際上是讓地方去決定稅率,結果你可以看到,過去在新北市也好,新竹縣也好,都有稅率回調的情形,他們不是往上調,而是到最後還要倒退回到原來的地方,所以對這個部分,其實財政學者也好,許多民間團體也好,都認為你這個就是緣木求魚嘛! 莊部長翠雲:沒有,我們這次有全盤的考量,他們批評可能是因為不了解我們是用全數累進或全國歸戶的方式,還有我們會訂定參考基準,且是「應」依照我們這個參考基準來課稅,這次在幅度上,事實上比以前進步了好幾步。 邱委員顯智:部長,我必須要講啦!其實大家都生活在臺灣,大家也都心知肚明,地方政府的狀況就是建商包緊緊嘛!他們有錯綜複雜的關係,對不對?新竹縣的工務局局長最近才被搜到他家的水管裡面有2,000萬元,…… 主席:邱委員,時間到了。 邱委員顯智:這個狀況你要讓地方政府去決定?再1分鐘啦! 主席:已經延長1分鐘了。 邱委員顯智:其實早上也講過了,根本的解決辦法就是要直接訂定由中央去處理的空屋稅專法,把目標跟手段都訂定得非常清楚。我們的版本裡面有三大特色,即偏鄉免計、多屋重稅跟所謂的出租免徵。其實說真的,我是覺得不要到多年之後,我們還是坐在這裡討論臺灣的年輕人還是買不起房,臺灣的囤房還是一大堆,造成這個國家少子化等等動搖國本的問題,改革就是要玩真的,大家都看得非常清楚,不要再拿那些沒有用的東西來騙,改革就是要玩真的,這是要對後代子孫負責任的! 莊部長翠雲:好,我們在這個部分確實是做全盤的決定。謝謝! 主席:謝謝邱委員,我們質詢到此,部長請回座。 接下來我們請楊瓊瓔楊委員上台質詢。 楊委員瓊瓔:(12時30分)謝謝主席!本席想邀請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上台備詢。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楊委員瓊瓔:部長,公共工程計畫跟經費審議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經過行政院核定的公共工程計畫,除了國營事業單位機構投資的新興公共工程以及房屋建築之外,應該要依照規定辦理基設跟審議,其中第四項說明由各部會辦理之公共工程計畫內之個案工程,工程建造經費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應送公共工程會審議;未達新臺幣一億元者,由各部會自行審議。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本席要請教的是截至112年8月底,財政部還在研擬公共工程建造經費未達一億元基設部分的相關審議機制,你還在研議機制,這個審議機制財政部準備什麼時候才要完成?人家其他的都已經如火如荼,為什麼我們現在還只在這個基設的制度方面?什麼時候完成?請說明。 莊部長翠雲:這部分我們有個案的檢核然後督促,至於相關機制的部分,我想我們可以在年底以前完成。 楊委員瓊瓔:為什麼速度這麼慢?只是慢一點還是底下不做呢?還是做不來呢?人家各部會都如火如荼在審議,我們現在還要等到年底才把這個制度做好,問題出在哪裡?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我們再來積極的做,我們目前是在…… 楊委員瓊瓔:立法院通過預算的目的就是要能夠執行,我知道各部會都很辛苦,但是不能說到現在你才說還要等到年底才把制度弄好,部長!你不覺得太離譜了嗎?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我們來積極做…… 楊委員瓊瓔:為什麼會這麼離譜?太離譜了吧!錢給了你們,一個制度你們還要到年底才要把它完成?時間、腳程可不可以加快呀? 莊部長翠雲:好,腳程加快。 楊委員瓊瓔:什麼時候要完成你的制度? 莊部長翠雲:我們年底前把它完成。 楊委員瓊瓔:你剛剛就講年底了,你還說年底以前。 莊部長翠雲:草案已經出來了。 楊委員瓊瓔:什麼時候要完成?我告訴你,你愈慢通膨會愈嚴重,這些都是我們的納稅錢。 莊部長翠雲:我知道,委員,那我們在11月底以前把它完成。 楊委員瓊瓔:11月底以前完成? 莊部長翠雲:對,現在已經10月了嘛! 楊委員瓊瓔:要有作為,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好,謝謝委員的…… 楊委員瓊瓔:立法院通過的預算……,他坐在那邊臉都綠了,我告訴你,對不對?他是工程的專家,哪有這回事的,對不對?11月底以前把制度弄好,趕快去審議,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好。謝謝委員。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我們再討論113年預算有關中美洲銀行的股本,你們在這個項下編列了「繳納中美洲銀行增資股款」2.7625億元,主要是為繳納中美洲銀行第8次的增資股款,但是我們查後得知外交部在8月22號表示,中美洲議會在8月21號上午通過了尼加拉瓜黨團提出的「排我納中」案,我政府提出了嚴正的抗議,要維護我國的主權跟尊嚴,所以決定即日起正式退出中美洲議會,你知道這個事情嗎? 莊部長翠雲:我知道,這跟中美洲銀行是兩個不同的…… 楊委員瓊瓔:相關預算的編列,對於我們國家有幫助的,我們全力支持,現在你們碰到這樣的障礙,你怎麼作為?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我們是中美洲銀行的一個會員國,而且我們有持股,且受到憲章保障。中美洲…… 楊委員瓊瓔:對,所以才會編列2億7,000萬元左右增資的預算。 莊部長翠雲:增資之前我們就承諾要參與第8次的增資。 楊委員瓊瓔:那現在怎麼辦呢?外交部跟你們這麼說,那接下來呢? 莊部長翠雲:這不一樣啊!那是中美洲議會,中美洲議會跟中美洲銀行是兩個獨立的、不同的單位。 楊委員瓊瓔:因為這有連動效應,所以部長現在對此事是知情的嘛!那是8月22號外交部的表示,因為大家都非常謹慎的在看整個國際間的脈動,對不對?所以你要怎麼樣保障我們在中美洲銀行第一大持股會員國的權利? 莊部長翠雲:第一個,我們當然要盡我們在中美洲銀行一個會員國的義務,我們也盡我們的責任,我想我們在中美洲銀行是很重要的,因為我們的國際信用評等很好。 楊委員瓊瓔:對啊!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指標啊! 莊部長翠雲:對,我們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會員,因為我們的國際信評很好,對這個銀行有正面的效用。 楊委員瓊瓔:所以到目前為止,增資案還是審慎樂觀,我可以這麼解讀嗎? 莊部長翠雲:增資案是我們當時承諾的,所以我們會繼續履行承諾。 楊委員瓊瓔:本席可以解讀為到目前為止,雖然外交部這麼說,我們對這項增資仍舊是審慎樂觀? 莊部長翠雲:外交部講的是中美洲議會,增資的是中美洲銀行,它是獨立的法人機構。 楊委員瓊瓔:當然,所以這有牽動效應,本席可以這麼解讀嗎?也就是目前我們成為中美洲銀行第一大持股會員國的權利仍舊是審慎樂觀的。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受憲章的保護。 楊委員瓊瓔:是審慎樂觀的嘛!對不對? 莊部長翠雲:對,是審慎樂觀的。 楊委員瓊瓔:因為這對國家來講非常重要,外交有外交的脈動,我們不希望因為外交的脈動而影響到我們持股的權利。 莊部長翠雲:那當然我們也不會掉以輕心,我們絕對會…… 楊委員瓊瓔:不能掉以輕心…… 莊部長翠雲:對,我們也不會掉以輕心 楊委員瓊瓔:審慎樂觀,然後嚴陣以待,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好的,謝謝委員的提示。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是財政部在112年8月編印的「財政部暨所屬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112年度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顯示轉投資事業計有35家,包括財政部直接投資的民營企業8家和財政部所屬國營事業轉投資的27家,合計35家,但是我們查了你的公股代表,發現單一性別都沒有達到1/3,這是為什麼?性別歧視嗎?為什麼不做性別平等? 莊部長翠雲:當然在派任這個部分我們也要考慮專業性,我們會朝性別平等百分比這個方向努力。 楊委員瓊瓔:我很高興聽到你說朝性別平等這個方向努力,當然專業是第一個考量,第二個性別平等也很重要,你在這部分沒有達到1/3,我們當然就要提出抗議囉! 莊部長翠雲:我們會努力。 楊委員瓊瓔:我們要朝這個方向去做,達到性別平等嘛!好不好?一起加油。謝謝! 莊部長翠雲:是的,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楊委員。 接下來我們請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王美惠委員不在。 莊競程委員、莊競程委員、莊競程委員不在。 接下來我們請張其祿委員上台質詢。 張委員其祿:(12時38分)謝謝召委,有請財政部莊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上台備詢。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張委員其祿:部長好。我想今天整個專報跟大家質詢的重點都是在我們這一次要修法的囤房稅這個部分,當然這是一定要走的路,因為說實話,我們從過去的房價指數來看,現在房價已經漲了兩倍了,這是事實,從執政黨執政8年以來,我們看這個國泰房價指數從2016年到2023年,等於是整整漲了兩倍,我想這個當然是國人心中之痛,也是民怨之首,所以一定要做。我必須先表明我的立場,對這一次的修法,我們一定支持,因為它總是要往前,但是我也必須誠實的說,當然還是有它很不足的地方。其實先前很多委員都講過,我必須直說我們民眾黨當然也提了版本,我也很誠實的報告,我們的版本規定10戶以上的稅率是10%。說實話,按照租稅的原則,10%的稅率真的很驚人,理論上不應該有這種稅制,我很坦白說,可是為什麼逼到我們要提高到這樣子?核心的問題是什麼?是因為我們的稅基是不對的,所以才只能玩這個稅率的遊戲,這也是很無奈的一個產物,要是我們的稅基是像國外的財產稅採用實價,那其實1%就夠了,還什麼10%?1%大家就會覺得很厲害了啊!說實話,這個方案不管多少,也是進步一些啦!3.6%到4.8%沒有問題,就往這個稅率做。可是我們跟署長也溝通過,當時署長來我們辦公室,我們就直接溝通。我問這種囤房大戶到底有多少人嘛?我們就說說全臺灣能夠囤到那麼多戶的有多少人嘛!其實也不會太多人啦!搞不好一、兩千人就了不起了。 整個財政部真的很辛苦,這麼多官員要做出版本、要試算,就是為了那幾千人。可是,部長,我也是說實話,就算他們稅率到達4.8%,稅額也不會增加多少啦!不瞞您說,昨天民團也跟我們開了記者會,我們算一算平均一下,一戶就是多4,000元啦!它都是能夠囤個十戶、八戶的這種大戶了,一間房子現在又要幾千萬元、甚至上億元,每一年多繳個幾千塊又如何?這是核心問題,我必須說我們有進步,但是能不能真的靠這樣的做法逼出空屋?我也必須說實話,這就是為什麼民團也希望乾脆再制訂一個能整治空屋或逼出空屋的特別稅,就是這個道理來的。現在這個方式只能增加一點點稅,實際上你說能對空屋如何?尤其是大戶都敢囤十戶、八戶了,還會怕多繳幾千塊的稅嗎?幾千塊而已耶!那部長怎麼看呢? 莊部長翠雲:委員,這裡看到幾千塊可能是因為您用的是差額累進,而不是全數累進。如果全數累進的話,10戶以上是每一間都要用到最高稅率,所以加重效果有一定的力道,我想這個負擔會重。然後,稅基上的調整也很重要,這部分我們會持續督促地方政府調整稅基,請他們努力。針對他們在財政上的努力,我們會透過業務考核以及補助款的相關措施來做。 張委員其祿:部裡也很辛苦,我要很誠實地說啦!但問題是你看現在六都新公告出來的房價,其實都還是猛漲耶!而且我們愈是這樣,要是不小心導致這些錢真的再被轉嫁,有時候好像會更恐怖,我覺得還是要預防。 回到我投影片的第1頁,其實認真講,現在就是效果不佳。雖然我們祭了好多、好多手段,從平均地權條例等等,可是一路以來,我們就是制不住。我當然覺得這是一個危險,因為真的可能再這樣下去,我很坦白地說,這就是年輕人為什麼現在都很失望。 最後甚至還有房租這個事情,房租的事情也類似,能不能真的靠給一點點這種小的誘因就把黑數的問題解決?我覺得這也都是問題。我也只能說,我們當然要尋求進步啦!部裡能不能好好思考一下?我覺得民團提出的特別稅值得考慮,因為我們現在再怎麼玩這個稅率都有限。還有另一個比較有效的工具,當然不是部長啦!是總裁啦!央行總裁如果真的願意提高一點點房貸利率,我認為當然會馬上立竿見影,所以好像不是從稅率上調整就多有辦法。 我還是希望你們能配合。其實這個東西如果再不調整,我們在野黨是滿高興的啊!因為真的對執政黨衝擊超大,這問題就是不能解嘛!但我會覺得既然這次要修法,是不是能夠再澈底一點?最後請部長講一下好不好? 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關注這個議題。這個部分我們已經在房屋稅2.0部分做了多面向考量,至於民團所提,要中央再訂定囤房或空屋稅,當然他們可以提他們的意見,我們就尊重。但我想我們這部分已經進了這麼大一步,應該持續往前走,讓它真的能落實,讓效果呈現。 張委員其祿:好啦!特別稅這個地方真的要認真考慮。謝謝部長,謝謝主席。 莊部長翠雲:是,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張委員。 接下來請陳椒華委員上臺質詢。 陳委員椒華:(12時45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上臺備詢。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陳委員椒華:部長好。我們看到內政部最近公布最新統計,臺北市今年第二季房價所得比是15.52,居六都之冠,等同不吃不喝超過15年才有可能成功買房。我們也知道,囤房問題愈來愈嚴重,也就是沒有改善,你認為今天只提出囤房稅2.0這樣的修法有辦法改善房價升高嗎? 莊部長翠雲:我們今天提出的房屋稅修正草案,第一個重點其實就是要落實居住正義、健全房市,包含對單一自住者降低稅率,減輕租稅負擔。另外,對於持有多戶者,用比較高的稅率課徵。但如果有出租的話,可以用比較低的稅率,我想這部分可以讓持有多戶者把房屋釋出,做有效的利用,我覺得這是我們推動的主要目的。另外,我們也有相關措施,讓地方政府一定要做,因為條文用「應」,與原本103年的時候是用「得」…… 陳委員椒華:時代力量提出了房屋空置稅,如果房屋空置的話,就應該徵收這個稅,也就是所謂的空屋稅,這部分部長了解嗎? 莊部長翠雲:我們當然知道時代力量也是為了讓國家往前走而提出改善房市的草案,但是在我們這個版本裡面,其實對於空置部分也是課了高的稅,已經具有這樣的精神在裡面。 陳委員椒華:那在控制的部分,你覺得已經足以嚇阻囤房的情形了? 莊部長翠雲:對,而且我們是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的方式,所以如果戶數達到一定的話,就適用最高稅率,而且每一筆都要課到最高稅率。 陳委員椒華:好。假如我們這個會期通過行政院版本的話,部長認為多久時間可以看到績效? 莊部長翠雲:這個會期如果能夠通過的話,我們希望明年7月1日就可以實施,所以114年的房屋稅單就會按照新的規定來做。 陳委員椒華:我剛剛的問題是,你覺得這樣實施,在多久之後能夠達到嚇阻囤房的效果? 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一定是有一定效果,時間上應該是逐步往前的。 陳委員椒華:你預估大概要多久時間?如果你的政策工具這麼有效的話,你評估大概要多久時間能達成有效嚇阻囤房的效果? 莊部長翠雲:政府的政策是多元的,除了我們這項房屋稅之外,其實…… 陳委員椒華:你評估不出來嗎? 莊部長翠雲:還有多元的方式。 陳委員椒華:對,有多元的方式,但你無法評估嗎? 莊部長翠雲:在時間上,當然我沒有辦法說一個確定的時間,因為房屋稅不是唯一的…… 陳委員椒華:所以你不願意負責任,表達你的修法版本能有效嚇阻囤房,你說不出一個時間表,是不是這樣? 莊部長翠雲:我們有這樣的效能,而且也有這樣的目標。 陳委員椒華:好,那我希望部長加油,能夠告訴我們,而不只是假改革、真騙票。 莊部長翠雲:不是,沒有什麼假的事情。 陳委員椒華:你不認為? 莊部長翠雲:對啊! 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我再問一下國有地的部分。在國有地的部分,關於經過重測或重劃之後的情形,我接到非常多陳情,指稱整個地界都偏移了,我之前也質詢過署長,就是整個地的地界都全面移動。如果是涉及國有地的部分,有非常明確的地標或地下有排水管,如同我之前質詢過石碇這個案子,署長,你怎麼看?聽說一審已經敗訴了,你們竟然還上訴,你怎麼看這個事情? 莊部長翠雲:我請署長說明。 曾署長國基:我想,那個部分最主要涉及地政事務所鑑界。第一,地政…… 陳委員椒華:是他們堅持上訴,還是你們堅持上訴? 曾署長國基:因為地政事務所的地籍鑑界結果是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即使是我們國產署,國有土地的界址還是要依地政事務所做出來的官方資料為準。 陳委員椒華:法院已經判你們敗訴了,你們還繼續擾民、繼續上訴,是這樣嗎? 曾署長國基:沒有,這個部分我們也會…… 陳委員椒華:如果法官已經有非常合適的理由認為國產署不應該做這個控告,你們已經敗訴了,還要繼續再提告嗎? 曾署長國基:這個部分我們會再跟新北市地政局討論看看。如同剛才跟委員報告的,政府跟政府之間是政府公權力的…… 陳委員椒華:署長,我要跟你說,關於目前的土地鑑界,經過我這幾個月的了解,的確存在很大的違法情形,尤其是地政的鑑界還有國土測繪中心,拜託部長還有署長也關心一下,的確有很大的問題。 曾署長國基:好,我們跟地政處了解、協調以後,用書面答復。 陳委員椒華:那署長可不可以在2個禮拜內來跟我討論一下有關位移的部分,因為的確不合理,好不好?部長,可以嗎?謝謝。 曾署長國基:是。 莊部長翠雲:好。謝謝委員。 主席:廖婉汝委員、廖婉汝委員、廖婉汝委員不在場。 賴品妤委員、賴品妤委員、賴品妤委員不在場。 接下來請李德維委員上臺質詢。 李委員德維:(12時51分)謝謝主席。麻煩部長。 主席:請莊部長上臺備詢。 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李委員德維:是,部長。財政部說11月1日到15日申報營業稅,時間即將來臨。針對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的流量控管,從10月15日到31日期間,財政部推出進銷項電子發票查詢預約分流機制,編號單數1、3、5、7、9是早上8點到12點,雙數2、4、6、8、0是下午1點到5點,希望讓營業人和專業代理人能順利完成申報。部長,這不應該是政績吧!這應該是擾民吧!近年來,電子發票使用當然急速成長,所以網站塞車,但你現在這樣做,大家就覺得非常地麻煩。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整個流量是不是不足?那就擴充嘛!假如流量不足就擴充嘛!那現在財政部的狀況怎麼樣? 莊部長翠雲:報告,電子發票的使用量在大家支持之下確實擴充得很大,而現在的系統是10年前的系統,軟體、硬體乘載上有時候都已經負荷過重,所以明年1月1日就有新系統上線。我們在過渡的今年11月採取分流措施,目的就是不要塞車,這部分我們也會跟營業人還有相關的會計師、記帳代理人等一些公會宣導,希望能夠配合,讓我們能在11月這個時候順利完成申報作業。這是今年最後一次的申報作業,明年我們一定要請財資中心讓新系統上線能夠順暢。所以,容量不足確實是目前存在的情形,跟委員報告。 李委員德維:所以部長的意思是明年1月1日以後就沒有問題了? 莊部長翠雲:1月1日以後就沒有問題,因為我們讓整個新的系統上來了。因為電子發票大家真的都運用得很熟悉了,所以量就很大,10年前舊系統在軟體、硬體上都有點負載過重。財資中心會透過其他備援方式盡力來做,當然這個部分我們也宣導,讓大家能夠配合,用這樣的時間順暢地處理。 李委員德維:好,了解。的確,我聽到非常多相關人員抱怨,所以希望1月1日新的系統上線以後就完全沒問題。 莊部長翠雲:是,我們這次也會加強宣導他們配合。 李委員德維:另一部分,請教部長,囤房稅要不要擴及非自用部分的工業以及商業房舍?現在房屋稅條例的修正重點在於非自住、非出租、非繼承取得的共有住家用房屋這些部分,但是針對近期以來工業廠房跟商用房舍的問題,這次修法沒有涉及工業與商業非自用部分,現在財政部怎麼考量呢? 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房屋稅分成兩大塊,一個是住家用,一個是非住家用。而我們這次修的重點是在住家用,對單一自住降稅,對於不是自住而是出租者,就看符合怎樣的標準有不同稅率,以及視其有沒有做有效利用,適用更高稅率,這是針對住家用房屋。對於非住家用房屋,像是剛剛委員說的工廠、商業用這一類,目前也有稅率,從3%到5%。我們這次只是在裡面訂定一個規定,授權地方政府可以按照在縣市裡持有的戶數訂定差別稅率,用的是「得」,沒有強制。但是對於住家用房屋這個部分是用「應」,也就是要強制,所以重點在於住家用。對於非住家用部分,我們只是授權地方政府,依需要可以去訂定。 李委員德維:好,所以現在是授權地方政府? 莊部長翠雲:對。 李委員德維:請教一下部長,財政部最新公布的統計資料顯示,今年營利事業繳交的房地合一稅收創下歷史新高,是198億元,反映公司交易不動產在過去一年有明顯的獲利,其中的繳稅大戶是臺北市,稅收也高達64億元,占比重的3成。請問部長,房地合一稅現在創新高,這樣會不會因為被轉嫁而導致房價更高漲,特別是工業廠房跟商業房屋這個部分? 莊部長翠雲:這個部分必須要有所得才要繳稅,因為房地合一稅就是看移轉時賺多少錢,在這部分扣掉一些費用以後才課這個稅。至於營利事業繳這個稅,我們最主要是在2.0裡把營利事業納進來,以前沒有,但我們為了要避免法人用公司名義來做,這是2.0裡面新加入的部分,對於短期交易有抑制作用。 李委員德維:好。部長,報告說為了簡化稽徵,參考現行地價稅徵收方式增訂自住房屋設籍要件,房屋稅按月計徵改為按年計徵。那請教基準日是什麼時候?如果一年中有11個月不符合,只有基準日當日符合,這樣適用自住嗎?公平嗎? 莊部長翠雲:因為地價稅也是採取這個模式,這部分地方政府也一直反映,我們認為要簡化稽徵成本可以做,至於細節部分,是不是可以由署長說明是什麼樣的機制? 李委員德維:好,署長。 宋署長秀玲:報告委員,目前對於基準日,像房屋稅是預定用2月的末日,主要是因為徵期從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所以倒推後用2月末日。基本上現在都要簡化,又因為是按年課徵,所以簡化的方式就是以基準日那一天的房屋所有人當納稅義務人,或以土地的所有人當納稅義務人。至於使用狀況,目前在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裡,針對使用情形沒有變更者是規定不用來申報,使用情形有變更的話再來申報就可以了。 李委員德維:好,了解。但對於這個部分,本席覺得還是有一些漏洞,所以請署長,當然也請部長多關心,好不好? 莊部長翠玲:好,我們會在細節上做得更好。 李委員德維:謝謝主席。 主席:好,謝謝。 今日登記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及臨時提案之處理。今天僅處理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至於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21案,我們就另外擇期繼續審查。與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無關的單位可以先行離席。 接下來進行宣讀,宣讀完畢之後如果還有時間就休息,1時10分開始協商。請議事人員宣讀。 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簡表 第7章 食用蔬菜及部分根菜與塊莖菜類 修正 第07122000號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8章 食用果實及堅果;柑橘屬果實或甜瓜之外皮 修正 第08011100號、第08012110號、第08012120號、第08012210號、第08012220號、第08013110號、第08013120號、第08013210號、第08013220號、第08131000號、第08132010號、第08132020號、第08133000號、第08134020號、第08134031號、第08134032號、第08134039號、第08134090號及第08135000號等19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10章 穀類 修正 第10071000號及第10079000號等2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11章 製粉工業產品;麥芽;澱粉;菊糖;麵筋 修正 第11031300號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17章 糖及糖果 修正 第17031010號及第17031090號等2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20章 蔬菜、果實、堅果或植物其他部分之調製品 修正 第20089930號、第20098910號及第20098990號等3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22章 飲料、酒類及醋 修正 第22011010號、第22011020號、第22021000號、第22030000號、第22060020號、第22060090號及第22085000號等7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29章 有機化學產品 修正 第29161900號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44章 木及木製品;木炭 修正 第44021000號及第44029000號等2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61章 針織或鉤針織之衣著及服飾附屬品 修正 第61046210號及第61051000號等2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62章 非針織及非鉤針織之衣著及服飾附屬品 修正 第62046912號、第62046921號、第62046922號、第62046991號及第62046992號等5項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第63章 其他製成紡織品;組合品;舊衣著及舊紡織品;破布 修正 第63023910號之第2欄稅率,修正史瓦帝尼(SZ)適用之稅率。 [image: image8.jpg] [image: image9.jpg][image: image10.jpg][image: image11.jpg][image: image12.jpg][image: image13.jpg][image: image14.jpg][image: image15.jpg][image: image16.jpg][image: image17.jpg][image: image18.jpg][image: image19.jpg][image: image20.jpg][image: image21.jpg][image: image22.jpg][image: image23.jpg][image: image24.jpg][image: image25.jpg] 休息(13時3分) 繼續開會(13時9分) 主席:請與會人員就座。 現在先進行協商。 就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這部分,我們是否就整個修正草案一起表示意見?請問在場委員,對於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有沒有什麼意見?(無)無異議,那就按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請議事人員宣讀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於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協商結論通過。 本次會議作如下決議:一、說明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相關部會於1周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期限。三、委員余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四、中華民國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財政部及所屬單位歲入預算部分暨財政部國庫署財政資訊中心、關務署及所屬、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單位歲出預算部分暨融資財源調度均另擇期繼續審查。本次會議委員若有預算提案,請於10月24日星期二下午5時以前逕送財政委員會議事人員收件彙整,俾利後續審查程序。 委員余天書面質詢: 今年本土登革熱疫情再次面臨嚴峻挑戰,截至本月16日已有17,292例病例,為近十年來繼2015年以來的次高數字。本席認為這顯示2020年至2022年因實施疫情管制措施,而連帶對登革熱疫情產生抑制進而使其每年不足150例的情形已然結束,隨著全球解封,政府在登革熱防治的任務上再無輕忽空間。 2016年起,衛福部為強化中央相關部會與地方政府對於登革熱防治之協調溝通,定期召開「行政院重要蚊媒傳染病防治聯繫會議」以督導各級主管機關的登革熱防治工作辦理。2021年的聯繫會議中環境部具體建議各部會於權管場域應每週至少進行一次環境巡檢與孳生源清除工作的查核。 登革熱的防治工作以高密度的查核執行固然有必要性,但對於財政部國產署所列管的不動產數量而言,工作量過於龐大。因此,國產署為落實衛福部、環境部要求登革熱高風險場域之國有空屋、空地的定期查核需求,制定「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環境清理維護暨登革熱高風險場域巡查管理計畫」,核定總經費為8億2,177萬2千元,期程自113至118年度,分六年辦理。 但本席認為,國有財產屬全民資產,而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能、積極活化國家資產、追求永續公共利益的創造,應當才是國產署的首要施政方針。而上述巡查管理計畫,之所以有制定並編列高達八億預算的必要,本席認為登革熱的氾濫並非主要緣由,根本問題仍在於閒置國有財產的目標距離落實落差仍過於巨大。本席建議,國產署仍應積極活化國有資產,配合國家政策、社會期待、或產業發展盡所能提供國有土地,回歸「以財政支援建設,以建設培養財政」之政策目標。 主席: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補充說明。請問各位委員,對以上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21案全案另擇期繼續審查。請問各位委員,對以上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倘有不在場委員補提書面質詢,一併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議事人員協助處理。 散會。 散會(13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