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image5.png]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日(星期三)9時至11時2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雪生 本日議程 報告事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二、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案: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委員會決議(一)「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9案: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項「基金用途」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2項「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3項「服務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4項「服務費用」進用勞務承攬人力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5項「委託調查研究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6項「材料及用品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1項「法治業務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1項「撥付地方政府及捐贈公視計畫」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三書面報告案。 (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2項「有線電視偏鄉及數位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建補助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討論事項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 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 三、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四、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2案: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二)「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8案: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7項「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8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9項「平臺事業監理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0項「傳播事務監理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2項「地區監理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6項「地區監理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7項「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3項「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業務報告與討論事業合併詢答,討論事項一至三僅進行詢答) (委員預算提案於11月8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答詢官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臺與內容事務處處長林慧玲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請議事人員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10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12年10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51分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中午12時38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洪孟楷  陳椒華  陳歐珀  邱顯智  李昆澤  魯明哲  林俊憲  陳素月  陳雪生  蔡培慧  許智傑  何欣純  傅崐萁  劉櫂豪  趙正宇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游毓蘭  李德維  鄭天財Sra Kacaw   廖婉汝  王美惠  陳培瑜  邱臣遠  江啟臣  林德福  李貴敏  林思銘  鍾佳濱  賴惠員  楊瓊瓔  鄭正鈐  羅致政  張其祿  羅明才  林靜儀  陳亭妃  蔡易餘    委員列席21人 列席官員: 10月23日(星期一) 數位發展部 部長 唐 鳳 數位策略司 司長 蔡壽洤 韌性建設司 副司長 吳銘仁 資源管理司 司長 牛信仁 數位政府司 司長 王誠明 民主網絡司 司長 莊盈志 多元創新司 司長 莊明芬 主計處 處長 李錫東 秘書處 處長 陳仲山 資訊處 處長 吳英俊 人事處 處長 莫永榮 政風處 處長 許茂吉 法制處 處長 張學文 數位產業署 署長 呂正華 資通安全署 署長 謝翠娟 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 院長 何全德 行政院主計總處 簡任視察 李培源 10月25日(星期三) 交通部 部長 王國材 路政及道安司 司長 黃運貴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 司長 林福山 人事處 處長 陳焜元 法制處 處長 許宏達 會計處 副處長 潘清鴻 運輸研究所 所長 林繼國 公路局 局長 陳文瑞 法務部 參事 廖江憲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副署長 於望聖 警政署交通組 副組長 陳文耀 消防署救災救護組 副組長 邱景祥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專門委員 賴純青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副司長 顏寶月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 專門委員 鄭文瑤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校安組 專門委員 薛承祐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副署長 鄒宇新 標準檢驗局 簡任技正 蘇柏昌 產業園區管理局 副組長 陳建堂 能源署 副組長 李小娟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組長 李嘉慧 醫事司 專門委員 郭威中 主  席:何召集委員欣純 專門委員:李健行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周厚增 簡任編審 黃殿偉 科  長 陳品華 專  員 劉芳賢 10月23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數位發展部單位預算。 二、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單位預算。 三、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單位預算。 (本日會議由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數位產業署署長呂正華及資通安全署署長謝翠娟報告後,計有委員陳椒華、陳雪生、洪孟楷、陳歐珀、李昆澤、林俊憲、邱顯智、陳素月、蔡培慧、許智傑、何欣純、傅崐萁、魯明哲、游毓蘭、李德維及陳培瑜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趙正宇、邱臣遠及劉櫂豪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數位發展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及資通安全署」113年度單位預算審查,報告及詢答完畢,均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於11月8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收件。 10月25日(星期三)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游毓蘭等23人擬具「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三、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四、審查委員羅致政等25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五、審查委員陳歐珀等22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六、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七、審查委員陳椒華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八、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九、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一、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二、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蔡培慧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五、審查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十七、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案。 (本日會議有委員陳椒華並代表時代力量黨團、羅致政、李昆澤、陳歐珀、何欣純、游毓蘭並代表國民黨黨團及陳亭妃說明提案要旨,由交通部部長王國材、路政及道安司司長黃運貴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副署長於望聖報告後,計有委員陳椒華、劉櫂豪、李昆澤、趙正宇、陳歐珀、蔡培慧、邱顯智、魯明哲、林俊憲、陳素月、楊瓊瓔、許智傑、何欣純、邱臣遠、林靜儀及張其祿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王國材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 決定: 一、說明、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洪孟楷、陳亭妃、傅崐萁及陳培瑜等4人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決議:「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草案」等17案,均另擇期繼續審查。 通過臨時提案1項: 一、國道112年10月22日才發生遊覽車嚴重超速,釀成4死22傷的重大事故,駕駛被發現是超速累犯(7年內被取締超速9次)卻仍繼續駕駛遊覽車上路。 沒想到才隔兩天,昨日宜蘭新澳隧道又發生砂石車嚴重超速在隧道內連撞17車,包括3名來自駕觀光的韓籍觀光客,共造成1死11人輕重傷的慘劇,而職業駕駛所屬砂石車公司也被起底,目前未繳納的違規罰單包括未過磅、車牌不清、未定期檢驗、駕駛執照被註銷仍駕駛聯結車等等,累計近期未繳納罰鍰就有18筆,共27萬9,800元。 交通部雖在111年12月修正最新「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明訂貨運業者如果沒有落實自主檢查或拒絕主管機關查核,將可依法開罰,然而以上類此事故,依舊顯示無法有效管制,凸顯相關監理管理制度毫無作用。 目前相關事故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已介入調查,而立法院即將開始審議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爰要求交通部在3週內必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運輸業及職業駕駛管理的監理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椒華  何欣純  邱顯智 散會 [image: image1.jpg] 主席:請議事人員宣讀報告事項,預算解凍書面報告一共10案,宣讀完畢以後,依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均予以備查,提報院會。 報告事項 二、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案: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委員會決議(一)「一般行政」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9案: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項「基金用途」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2項「修理保養及保固費」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3項「服務費用」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4項「服務費用」進用勞務承攬人力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5項「委託調查研究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6項「材料及用品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1項「法治業務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1項「撥付地方政府及捐贈公視計畫」預算凍結二十分之三書面報告案。 (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2項「有線電視偏鄉及數位化普及發展與災害復建補助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主席:本日進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業務報告、113年度單位預算、通傳基金、有線廣電基金及112年度解凍案審查。 現在請陳主委報告,報告時間5分鐘。 陳主任委員耀祥:請示主席,我是不是三個案子一併報告? 主席:好,可以。 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 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今天很很榮幸率通傳會同仁應邀至貴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以下謹就本會112年上半年重要業務及施政成果進行報告。 本會依據「通訊傳播基本法」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賦予任務,積極辦理通訊傳播監理相關業務,以下分別就三個構面簡短說明本會相關施政成果,分別為「維護通訊傳播競爭秩序,健全產業發展」、「保障消費者利益,提升國民通訊傳播權益」及「積極參與國際交流,接軌國際創新思維」,因為時間所限,詳細內容請各位委員參考書面資料。 首先,在維護通訊傳播競爭秩序部分,本會持續透過法定政策工具維護包含電信資費、有線電視與頻道業者之市場秩序,期能透過充足且公平的市場競爭,完善整個產業的發展。在廣電事業監理以及媒體素養培力的部分,本會定期透過評鑑、換照機制,督促廣電業者確保內容品質,避免違規情事發生,積極與產業合作,強化媒體從業人員專業素養,並共同推動全民媒體素養,增進閱聽人對通訊傳播產業的認識,擴大公眾參與。 其次,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提升國民通訊傳播權益部分,在電信事業監理部分,本會持續督促電信事業提升資訊透明度,並透過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協助民眾迅速解決電信消費爭議,捍衛消費者的權益。本會也積極配合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辦理「堵詐」相關工作。在技術層面上,本會積極督導業者阻斷詐騙門號、攔阻詐騙簡訊以及詐騙網址等,近期更督促業者新增對國際來話提供語音警示語,避免民眾上當。從112年1月到9月為止總共攔阻了685萬則簡訊、1,632萬則境外通訊來電,並發送了1億5,400萬餘則簡訊來提醒民眾慎防詐欺。在監理層面方面,為加強電信事業針對企業客戶的KYC身分驗證機制,本會訂頒「電信事業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督導各電信業者持續強化落實 KYC風險管理機制,從源頭降低民眾受詐的風險。另外在災害應變部分,本會除督促電信業者於平時準備抗災應變能力及測試災防告警系統以外,在災害期間也責成業者全力投入搶修,以做到路斷橋斷通訊不斷的目標。例如在112年2月臺馬第二、第三海纜發生線路全斷障礙,本會積極督導電信業者即時將當地語音通話、政府國安與民生等電路切換至微波備援,使服務不受影響,並限期修復完成,且加速備援的建置,提高離島網路韌性的品質。再者,本會也持續加強抽驗無線機上盒,提升本國自製節目能量,鼓勵業者升級4K超高畫質。相關作為請各位委員參考書面報告。 在網際網路傳播部分,本會因應組織法的修正,新增網際網路傳播政策及網際網路內容分級職掌,成立網際網路傳播辦公室,並設定三大願景,包括保障言論自由、建立可信賴環境以及維護使用者權益。另訂定五大目標,包括對話共識治理模式、促進網路平臺業者自律、協力部會守護網路秩序、掌握網路傳播趨勢、提升公民網路傳播素養,期能以多方利害關係人模式共同推動網路平臺的自律及相關準則。其他的相關活動請各位參考書面資料,我們也希望透過這種治理方法的推動,建構一個良善治理的防護機制,達到自由安全可信賴的網路環境。 另外,在國際交流部分,本會也持續跟國外代表交流意見,促進各種合作機制,並且強化與其他國家通傳專業領域的互動。 業務報告部分,因為時間關係,先報告到這裡。接下來報告113年度單位及基金預算案,以下謹就113年度施政重點與預算案編列內容,以及11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提出簡要報告。 113年度施政重點就如書面所提,包括促進數位匯流,鼓勵通訊傳播新技術及服務發展;確保通傳市場公平有效競爭及促進通傳產業健全發展;保障國民通訊傳播權益;保障通訊傳播服務之消費者權益;建構普及的通訊傳播近用環境,促進多元文化均衡發展;促進自由意見表達與有效自律要求的言論表意;公私協力完善網路治理。 有關113年度預算編列情形,在單位預算部分:歲入預算編列2億18萬,歲出預算編列7億257萬。在通傳基金部分:基金來源編列4億3,900多萬,基金用途編列5億1,600多萬,請各位委員參閱。年度預算增加3,361萬的理由主要是增列「基礎設施監理計畫」及「網際網路傳播計畫」等計畫經費。在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部分:基金來源編列2億8,000多萬元,基金用途編列2億8,000多萬元。 有關11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截至9月底,本會的單位預算及通傳基金、有線基金等附屬單位預算的執行率都達9成以上,詳細內容請各位委員參閱書面。 接下來是112年度單位預算及附屬預算解凍案,有關大院審議本會主管112年度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所做之預算凍結決議共20項,並函送書面報告,均已送到大院在案;有關討論事項的決議辦理情形摘要如附表,也請各位委員參閱。 由於本會各項施政計畫均配合國家發展,為因應業務實際需求,懇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並同意相關經費的動支,俾利各項業務順利執行。 以上為本會112年業務報告、113年度預算報告及112年度預算凍結案辦理狀況,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議事錄有沒有意見?(無)好,沒有意見,議事錄確定。 現在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一、詢答時間出席委員5加1分鐘,列席委員4加1分鐘;二、委員發言登記於10時30分截止;三、各委員如有提案,請於10時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四、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中午原則上不休息。 現在請登記第一位的陳椒華委員發言。 主席:謝謝主席,請陳主委。 主席:好,請陳主委。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早。 陳委員椒華:主委好。陳主委,今天我看到臺灣媒體觀察基金會的一篇文章,裡面提到三立跟民視已經換照成功,但我一直都沒有看到NCC發布相關的新聞稿,所以今天當面跟主委確認,他們確實換照成功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上一波的整個換照都已經換照過了,所以新聞台基本上…… 陳委員椒華:成功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都換照過了。 陳委員椒華:好。但是過去像TVBS換照成功,NCC都有發新聞稿對外說明,為什麼這一次靜悄悄的,跟小偷一樣怕被人家發現,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所有的議程都公告了,沒有所謂靜悄悄的問題,只是我們上次會發新聞稿,是說如果有一些重要的議題,我們當然發新聞稿讓大家知道,如果是其他的沒有特別的情況之下…… 陳委員椒華:所以以後都不會發新聞稿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每一次…… 陳委員椒華:那你發新聞稿的標準在哪裡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每一次委員會開完會以後都有召開記者會…… 陳委員椒華:所以這一次你們認為不必要發這樣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都有召開記者會,我們禮拜三開完會都有召開記者會,記者也會寫相關的新聞,記者已經寫新聞的話,那我們就不需要再發新聞稿…… 陳委員椒華:所以你們沒有發新聞稿?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有開記者會。 陳委員椒華:好,那你們會選擇性的是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選擇性的問題,我們都有開…… 陳委員椒華:好,沒關係。主委,在9月26號的時候,我在院會總質詢有揭露三立集團已經違法控制中嘉股權的27%,9月27號我也親自把這些資料送到NCC給各位委員來檢舉。陳主委,三立跟中嘉聯手打造綠色的媒體巨獸形成媒體壟斷,你們之前一直說要進行行政調查,而且已經請經濟部提供這些上層股東的資料,請問你們現在做了什麼調查?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現在第一個,當然上次根據委員的檢舉資料來講的話,我們正式的去調查…… 陳委員椒華:調查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我們現在正在調查當中,我們去…… 陳委員椒華:還在調查當中?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因為我們現在第一個先瞭解上層的股東是誰,就像委員所檢舉的…… 陳委員椒華:調查清楚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大概有一些股東名冊已經回來了,那接下來就要請他們來行政調查…… 陳委員椒華:有些還沒回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名冊,剛才委員所提的這部分的資料來講,我們都已經掌握了,接下來我們就要請他們來做行政調查,因為要讓他們在程序上有…… 陳委員椒華:所以還在調查就通過換照,是這樣嗎?所以才偷偷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不一樣,你檢舉的…… 陳委員椒華:怕人家發現,像小偷一樣,是這樣嗎?因為你們還在調查,還在行政調查,還沒有調查出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委員,每個新聞頻道實際上都有效期,沒有…… 陳委員椒華:好,主委,這是2018年NCC通過中嘉股份轉讓案的時候,中嘉向你們NCC申報的股權結構,相信主委你也不會陌生。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陳委員椒華:我還是先讓你看一下,我接著會證明為何我會說你們真的調查這麼慢,好像在擺爛,或者是袒護,或者是包庇,都有啦!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擺爛,沒有啦! 陳委員椒華:你們其實很容易就查到這個股權轉讓,我要跟主委說,這是我從經濟部網站的公司資料查詢所得,我們看到榮盛公司的資料截圖,榮盛公司依照上一頁的股權結構,就是持有中嘉上層的股東泓策創投14.93%的再上一層股東,這個再上一層股東在2019年的時候是陳繼業、呂榮吉、余彥良、許書林這四個人,但是你看,很清楚,在2020年1月的時候已經換了,其中呂榮吉不見了,其他三個人的持股都變成零嘛,這個資料你們其實很容易從經濟部的網站就可以看到,可是你們到現在什麼都沒做,簡直是在包庇嘛!你說是不是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你這個資料變動,但是我們的資料裡面並沒有看到他轉股或是股權移動的情況。 陳委員椒華:他持股零怎麼會沒有移動呢?持股零,這個持股跑到那裡去…… 陳主任委員耀祥:它如果有移動,那就看交易戶是誰。報告委員,我們這次跟經濟部要資料也花了一大份功夫,有些股權的變動…… 陳委員椒華:股權的變動你們要查,我從上次質詢到現在已經超過一個月,你們到現在還狀況外,然後擺爛啦!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狀況外,我們在調查當中,沒有擺爛的問題啦,調查總是要時間的嘛,而且我們要跟經濟部要資料,這些都需要時間。 陳委員椒華:主委,我在去年5月12號就問說,有線電視的股權變動、投資架構變更,你們NCC要許可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陳委員椒華:那現在NCC沒有調查這個中嘉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董監事變更的許可。 陳委員椒華:榮盛公司原本4個自然人的股東,就是中嘉呈報給你們NCC,現在架構都變了,股東都變了,你們到現在還搞不清楚,到今天你還在那邊搞不清楚,你還在瞎扯啦!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搞不清楚啦,委員,沒有啦,我們負責的是董監事變更的問題。 陳委員椒華:所以我根本認為你真的是太離譜了,你真的太離譜了。再來,我要跟主委談的就是,這張關係圖也是上次我總質詢的時候講的,我說蘇麗投資、普立投資、三立國際創意現在已經實際上拿到中嘉的股權大約12.5%,那跟剛剛的14%加起來大約27%,那這本來就是泓策創投,那泓策創投的上層股東已經變成三立,所以加起來27%已經違反,股權變更要跟你們NCC,你們NCC要調查嘛,你到現在還調查不清楚,你竟然還給三立通過換照,你太離譜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你們檢舉的其實……三立那個換照是早在之前的事情了,實際上是早在之前,是7月份的時候,我們是一批,而且每家新聞台的執照是有期限的,你沒有換照來講就是把它關台,就是這樣子,不可能是這樣子去處理…… 陳委員椒華:你通過是什麼時候?你7月就通過嗎?你現在告訴我,你7月就通過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通過是7月25號,因為民視、三立這個都是一波,那8月底我們總共有8…… 陳委員椒華:7月25號就通過換照嗎?那7月25號為什麼不敢發新聞稿公布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有開記者會啊,委員,我們都有開記者會,每一次的委員會議結束以後,我們都有開記者會,而且這個新聞上都有,媒體也都有寫…… 陳委員椒華:你有發新聞稿嗎?媒體都有寫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沒有發新聞稿,我們有開記者會,記者會、新聞稿都是把資訊公開的一種手段,我們每個禮拜三開完委員會就會…… 陳委員椒華:好。那你現在要不要再給他撤照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為什麼要撤? 陳委員椒華:你要換照,你既然說你這個月或者是7月你已經換照了,那你現在要不要給他撤照呢?你要不要去查,它現在已經違反了,股權已經……媒體不能夠去做中嘉的持股,三立集團現在持股超過27%了,你要不要再調查,先把這個照再撤掉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你說的照是三立的照還是中嘉…… 陳委員椒華:對啊,三立的照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在查的是中嘉這個案子。 陳委員椒華:兩個照,中嘉你在查,那三立你也要查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我們在查,而且我們是…… 陳委員椒華:三立違反NCC的規定去持有中嘉的股權,你不用查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要查,但是調查跟撤照,這是兩件事情。 陳委員椒華:好,那如果確實的話,你要不要撤三立的照? 陳主任委員耀祥:三立有沒有撤照要有法定事由,撤照與否的話都有法定事由…… 陳委員椒華:那你認為該不該撤?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認為這個部分沒有撤照的問題,就是說基本上我們今天要處理…… 陳委員椒華:即使有也不用撤照嗎?你今天告訴我,三立集團的照都不用撤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今天要處理的問題是有線電視系統的問題,我們的行政處理是…… 陳委員椒華:它媒體壟斷你不用……不嚴重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沒有媒體壟斷那要判斷,這個也不是我們…… 陳委員椒華:對,那我說如果調查屬實,你要不要撤嘛?我現在在問你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嘛,所以我要調查屬實才做判斷,我現在沒有辦法回答你要不要撤…… 陳委員椒華:那我現在問你,該不該撤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要看到事實啊! 陳委員椒華:你說還在判斷嘛,你現在的回答是這樣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還在判斷,沒有錯。 陳委員椒華:那我最後再問你,這樣嚴不嚴重?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他們有這種情況來講,當然有一定的嚴重情況我們要去處理…… 陳委員椒華:那27%的持股,你到底還要調查多久?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要看我們跟他們約的時間,然後去調查…… 陳委員椒華:我剛剛已經告訴你,證據都有查清楚啦!經濟部的網站都有了,你還要查多久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是董監事的問題,然後我們還要配合股東的部分,剛剛委員你們檢舉的也是股東的問題。 陳委員椒華:好,那你告訴我,你還要查多久? 陳主任委員耀祥:查多久要看我們資料發現的程度和情況,我們現在第一步,委員提供給我們的資料,我們去比對經濟部提供的…… 陳委員椒華:你根本擺爛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擺爛的問題…… 陳委員椒華:陳主委,你該下臺啦!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擺爛的問題啦! 陳委員椒華:你該下臺,你該下臺,你應該要下臺。 陳主任委員耀祥:什麼叫該下臺,我們依法處理,沒有下臺的問題啦! 主席:謝謝陳椒華委員。主委,我在想陳椒華委員要你們把時間告訴他,你不能講說你要查,你查多久?查1年、2年、3年?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不可能這樣查,因為我們還是盡量查…… 陳委員椒華:他藐視國會。 主席:你給他一點時間,要答復他啦!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因為要講時間,有時候行政程序,我沒辦法說押一個確定的日期。 主席:你查個兩個禮拜、三個禮拜,應該很長了吧。 陳委員椒華:你要查多久?你要講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資料已經查到了嘛,接下來要請他們到會陳述意見,為什麼…… 陳委員椒華:這還要多久啊?你要告訴我們啊。 主席:你給他……一、兩個禮拜查不出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請他們到會,我們要做行政調查,這個當然可以,這個我們目前就已經在安排當中了,那如果說一、兩個禮拜調查以後來講資料到底發生什麼事情,做書面資料也要我們請他到這裡來說明…… 主席:因為陳椒華委員問得有道理,他不是沒道理……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依法監理…… 主席:我也是很懷疑,我想說這不是他一個委員的事情…… 陳委員椒華:同意你查,你要給我們一個時間,不然你就是藐視國會嘛,你就該下台啊! 主席:我們需要把這件事情讓它有一個公平性,是不是?不是查得遙遙無期。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當然,不會查得遙遙無期。 陳委員椒華:召委,給他一個時間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想行政程序上來講,我們目前正在…… 主席:我想給你一個月的時間夠了吧!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報告…… 陳委員椒華:我們列入會議紀錄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一個月的時間來講的話,我要查到什麼樣的程度?就是說我一定是調查,但會不會做出最後的決定,這還有待商討,因為我們是合議制,恐怕…… 主席:我們原則上訂一個月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一個月我們會把這個…… 陳委員椒華:好,請列入會議紀錄好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可以。 主席:好,原則上訂一個月。 陳委員椒華:召委……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會把他們初步的調查成果出來…… 主席:你如果有什麼困難再提出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初步的調查成果會跟…… 陳委員椒華:好,就訂一個月好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主席:嚴重的話,當然要撤照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要看情況做判斷嘛! 陳委員椒華:好,就一個月好嗎?請列入會議紀錄,謝謝。 主席:一個月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主席:謝謝陳椒華委員。 下一位請洪孟楷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9時27分)主席謝謝,麻煩請陳耀祥主委。 主席:好,主委請。 陳委員椒華:召委,一個月是要報告、來這裡講清楚哦! 主席:一個月向交通委員會報告,好不好?如果你有困難的話,再向交通委員會提出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那我們把…… 陳委員椒華:你不要講有困難,就是要提出報告,好不好? 主席:你如果有問題、有困難…… 陳主任委員耀祥:OK,我們提出報告,我們會在一個月內把初步的調查成果跟委員會這邊報告好不好? 主席:好,你至少要向召委報告吧!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當然、當然。 陳委員椒華:不是,不是至少,就是一定要交委員會,不是至少向召委報告…… 主席:那我們這裡還要開會的人怎麼辦? 陳委員椒華:這個不行,就是要交報告到交通委員會,好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我們會先提書面報告。 主席:好啦,你們也跟交通委員會溝通一下,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會提書面報告。 主席:他的問題解決了,我們的問題也就解決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OK,謝謝。 主席:OK,請問陳椒華委員這樣可以嗎? 陳委員椒華:就是一個月提交報告、調查的結果到交通委員會啦! 主席: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初步的報告就是這樣,謝謝。 主席:好,請洪孟楷委員發言。 洪委員孟楷:謝謝召委。陳主委,民眾對於詐騙深惡痛絕,今年的新聞是詐騙簡訊創新高,甚至在6月的時候還有媒體報導只有6%的國人沒有接到詐騙簡訊,換言之,94%的國人至少每個人都接到一則以上的詐騙簡訊,NCC到底有什麼作為?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在書面報告裡面講得很清楚…… 洪委員孟楷:你的業務報告裡面講得非常的籠統。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應該有講電信…… 洪委員孟楷:講得非常的籠統!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 洪委員孟楷:我們想要知道的是,到底NCC主管機關對於電信業者有什麼樣的積極作為,能夠阻止民眾接到詐騙簡訊?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第一個,在技術層面來講的話,我們透過所謂的境外電話攔阻,還有透過所謂的電話警示語音來大量的攔阻這些相關的來電也好、簡訊也好,在書面報告裡面我提到我們目前大概攔阻了一千六百多萬則的…… 洪委員孟楷:主委,那你怎麼解釋詐騙簡訊還是創新高?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 洪委員孟楷:換言之,你們攔阻了,詐騙簡訊還是創新高。所以兩個部分嘛,一個是你們攔阻的不夠多,一個是詐騙簡訊越來越多。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我們攔阻…… 洪委員孟楷:結論是哪一個? 陳主任委員耀祥:詐騙的數量越來越多是全世界的一個趨勢,基本上來講的話,如果各位委員…… 洪委員孟楷:那我們這樣攔阻夠嗎?雖然你們有攔阻了,但是今年實際客觀的現實就是詐騙簡訊創新高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跟委員報告,我們繼續強化攔阻的力道,基本上來講…… 洪委員孟楷:那這樣的力道夠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詐欺我們也是深惡痛絕,基本上來講,我想我們的親戚朋友都有接過,甚至有的被詐騙。 洪委員孟楷:你自己有沒有接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當然有接過簡訊。 洪委員孟楷:你也有接過?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啊! 洪委員孟楷:那你認識的親戚朋友有沒有人被詐騙?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啊,當然有。 洪委員孟楷:也有被詐騙的?所以連主管機關NCC主委的親戚朋友也有被詐騙的時候,我們是不是更應該要有強力的作為?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全力去處理這個議題,因為我們負責的是堵詐的這個部分…… 洪委員孟楷:主委,我就跟你討論你的業務部分,有人講現在除了要查電信業者以外,最重要的是黑莓卡,因為黑莓卡它是抓不到的、防不勝防的。今年6月、7月的時候,NCC就已經有說未來考慮推動黑莓卡的實名制,那到目前為止咧?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有督促業者去做,第一個,黑莓卡因為是境外業者所發,不是用我們的電信資源,它跟我們的電信…… 洪委員孟楷:不是用我們的電信資源嗎?講清楚! 陳主任委員耀祥:它會用到我們的電信網路,所以它會有一個契約的部分,因此我們督促業者第一個階段是先去處理非實名制黑莓卡的部分…… 洪委員孟楷:好,那業者現在處理的狀況怎麼樣? 陳主任委員耀祥:根據業者相關的回報來講的話,大概攔阻了25萬個門號的相關部分。 洪委員孟楷:業者有積極配合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有積極配合啊! 洪委員孟楷:當然有積極配合?來,你看一下,今天(11月1日)早上8點50分我們上拍賣網站,只要搜尋吃到飽網路卡,可以看到中華電信等相關業者可以直接在上面賣網路卡,你看已售出1.5萬張,平均一個單價299元到一千多塊不等,下面還有二代藍鑽高速進階版,127塊就買得到。再來下一張,告訴你可以使用臺灣地區、中國地區、臺灣大哥大、中華電信,而且根本就是挑釁,下面還寫說謝絕詐騙集團、詐騙用途等犯罪行為請勿購買,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告訴你說這是採用黑莓同頻網路傳輸,每張附一個門號,新卡贈送12G的網路,我請教這是什麼意思?這是不是就是黑莓卡?是不是就是不好監視?是不是就是沒有實名制? 陳主任委員耀祥:黑莓卡基本上來講有分有實名制和沒有實名制的。 洪委員孟楷:那這個咧?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 洪委員孟楷:民眾可以直接在拍賣網站上面買到,它沒有任何的登記。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第一個要處理的是這個非實名制的部分。 洪委員孟楷:還有它是跟中華電信、臺灣大哥大配合,我想請教這兩個業者怎麼會容許有民眾去販賣這樣的東西?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來講…… 洪委員孟楷:NCC怎麼查? 陳主任委員耀祥:他們的那個契約應該還在嘛,處理的時候我們要求電信業者跟他們的所謂…… 洪委員孟楷:你要求多久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要求大概已經好幾個月了。 洪委員孟楷:好幾個月了?結果到今天早上還可以查到這個拍賣?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問題…… 洪委員孟楷:那是怎樣?業者不配合NCC?還是NCC根本就只是紙上談兵?我們再看下一張……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有些東西已經到通路,委員,這個是通路的問題,這…… 洪委員孟楷:所以通路我們就查不到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 洪委員孟楷:主委,你這樣講我沒有辦法認同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所以我們要查…… 洪委員孟楷:過去這幾個月為什麼詐騙會那麼氾濫?就是因為有這一些技術工具嘛,你現在告訴我們說我們已經查了好幾個月,也叫業者配合了,結果今天在網拍上面還有看到這樣子的關鍵字,我不相信所有的NCC委員、NCC的相關代表,甚至我今天還看到我們還有電信偵查大隊的大隊長,你們都沒有去搜尋過、網路上找過、survey 過、釣魚過?今天早上8點50分本席上的拍賣網站就可以看得到,你們到底在幹嘛?在睡覺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委員…… 洪委員孟楷:難怪我們詐騙持續層出不窮啊!不是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基本上來講這個是實名制還是非實名制要去查,因為這是通路的問題…… 洪委員孟楷:你覺得這有可能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叫虛擬通路,一個是叫所謂的…… 洪委員孟楷:你覺得這有可能實名制嗎?他告訴你說你就是專用卡買去之後,免綁約、每張都是高網速,這是實名制嗎?你查得到使用者是誰嗎?賣了一萬多張,你查得到一萬多張的每一個使用者是誰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些可能是查不到,有些可能是查得到。 洪委員孟楷:那就對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剛剛跟委員報告…… 洪委員孟楷:主委,所以這就是癥結點,這就是國人為什麼會覺得從過去到現在NCC打詐不利,或者說我們每一次發生詐騙之後,第一線員警會覺得都是在擦屁股,因為真的詐騙已經發生之後,你沒有源頭管理,你就會層出不窮……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來講…… 洪委員孟楷:所以這才是叫做源頭管理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源頭管理有好幾個,包括電話的語音、包括這些數據、包括這些所謂的黑名單。 洪委員孟楷:那我請教,業者……我相信這不是中華電信官方賣的,但是他打著中華電信的門號,名稱、Logo直接告訴你399吃到飽。兩個部分,第一、民眾可能會誤以為這個是中華電信賣的,第二、他拿中華電信的網卡去賣,然後也沒有實名制,誰使用不知道,然後上面也告訴你說禁止詐騙、詐騙不要來,因為查不到,所以我們不能違法,那其實擺明的就是告訴特定人士我可以來使用這樣的東西……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可以跟委員報告嗎? 洪委員孟楷:還有第三,這個很便宜,一張卡一百多塊到兩百多塊、三百多塊都就可以買得到,這是不是漏洞? 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一下,就我所瞭解,我們要求業者…… 洪委員孟楷:這是不是漏洞?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業者要求…… 洪委員孟楷:這是不是詐騙的漏洞?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方的電信業者非實名制號碼的卡列為黑名單去處理的。 洪委員孟楷:沒有,主委,我們不要再鬼打牆……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當然知道這只是其中一個管道。 洪委員孟楷:你已經要求了幾個月,剛剛你講你已經要求幾個月,結果到今天早上都還找得到,這就代表你的要求是空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 洪委員孟楷:第二,這是不是漏洞?這就是漏洞!第三,我們現在要怎麼做?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剛剛跟委員講,第一個…… 洪委員孟楷:我們現在要怎麼做? 陳主任委員耀祥:把非實名制的東西,我們要求電信業者就非實名制先排除,第二個…… 洪委員孟楷:多久可以做出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現在目前正在做當中了。 洪委員孟楷:多久可以做出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是正在進行當中了嘛。 洪委員孟楷:不是,你已經進行了幾個月了,我到今天早上都還可以查得到,你說你進行當中,會不會我再過幾個月之後,等明年1月13日政黨輪替之後,我還是查得到?你是要留這些東西給新政府來做就對了,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這個是通路的問題…… 洪委員孟楷:這不是通路的問題。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這是通路的問題,因為你這個東西…… 洪委員孟楷:它用的系統還是中華電信、還是台灣大哥大,如果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沒有授權這個系統給他們用,他們就沒有辦法用。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中華電信知道這是非實名制、有黑名單,它就攔截,就不會再提供使用了。 洪委員孟楷:好,所以多久可以攔阻這樣的東西? 陳主任委員耀祥:現在已經在攔阻當中了。 洪委員孟楷:所以主委沒有辦法有……我想請教多久我再上網查不到、民眾買不到這樣的網卡? 陳主任委員耀祥:實體通路來講,這個要請經濟部跟數位部協助,因為…… 洪委員孟楷:多久可以?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立即就在處理當中,我們希望……因為這是一個動態的過程。 洪委員孟楷:主委,你是主管機關,然後你現在又再推給經濟部、又再推給其他部會,然後我問你多久……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我們在講的是通路。 洪委員孟楷:本席現在沒有辦法百分之百講它一定是犯罪工具,但是很有可能會被有心人士利用。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沒錯。 洪委員孟楷:本席現在在講的是,我們看到這樣的漏洞,你剛剛也講了,確實它有可能會變成是詐騙集團的詐騙工具之一,也是源頭管理的一部分,本席就請教,多久我們會在拍賣網站上面沒有辦法再買到,或是至少增加它的難度,就是搜尋不會那麼好搜尋?本席只要打一個「無線網卡吃到飽」就搜尋得到,幾百筆耶!甚至有一些是講我們可以釣魚,譬如我先查到底是誰在賣、賣這個有沒有刑責、或是他賣給誰,我們順藤摸瓜可以找出一些詐騙的軌跡嘛,結果你現在告訴我都沒有辦法……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說都沒有辦法,我說我們在做當中。 洪委員孟楷:然後我現在問你一個時間,什麼時候拍賣網站上面不會再賣這種東西? 陳主任委員耀祥:拍賣網站有時候如果有實名制來講,它還是可以處理,因為它不是每個都違法。我們現在第一個攔阻…… 洪委員孟楷:所以你們也管不到?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我們現在是透過我們本國的業者去處理這個議題,如果委員需要,我們希望在月底前給你一個報告,好不好? 洪委員孟楷:11月底,今天是11月1日。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呀,因為這個處理過程…… 洪委員孟楷:好在我們不是昨天開會,今天開會11月1日,你就是要在1個月才有辦法給我們一個確定的報告?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我們要讓所有的電信業者就他們目前處理的狀況、有多少人…… 洪委員孟楷:主委,已經處理多久的時間?您剛剛也承認了,您自己也收過詐騙簡訊,您的親戚朋友也有人被詐騙,所以詐騙真的是大家都在防堵……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也是積極在防堵當中。 洪委員孟楷:但是我們要看的是積極的作為,本席現在要講的是,如果連今天上午我們都可以輕易地查到這樣的廣告的話,就代表過去這幾個月至少在拍賣上面、在電信業者的控管上面是沒有績效的,或是績效是不彰的、績效是不力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就我們管得到的電信業者部分,我們就本國的電話或數據部分去處理,那個是境外的業者。 洪委員孟楷:中華電信是不是本國?中華電信還是我們半官方耶! 陳主任委員耀祥:但是這不是中華電信,我知道…… 洪委員孟楷:連中華電信都可以變成是詐騙集團幫兇的時候,你怎麼好意思還講這種東西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我們本來要求中華電信趕快去處理這個議題,已經處理到…… 洪委員孟楷:那它有處理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有啊,否則數量更多! 洪委員孟楷:抱歉,主委,我搞錯您的意思了,原來本席今天早上查的、這樣子輕易就查到的,還算是已經控管了,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在控管當中,如果委員…… 洪委員孟楷:如果沒有控管的話,我早上會查到更多?你的意思是,所有民眾都要感謝NCC,主管機關已經很用心了,如果你們沒有管的話,數量更多,但是我現在輕易查得到,已經是你們很努力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報告委員,我們努力繼續去查、努力繼續去處理,本來就是要查、堵詐…… 洪委員孟楷:主委,拜託不要不食人間煙火!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我們堵詐就是這樣。 洪委員孟楷:不要不食人間煙火,已經幾個月了?要錢給錢,要人給人,要資源給資源,重點在於民眾要看到積極的作為,而不是只是這樣子。本席不想再講其他政治語言,但是本席要的是,一定要NCC動起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本來就動起來,我們努力去…… 洪委員孟楷:如果說連在拍賣網站上面隨便一個人都可以輕易找到這樣的資訊,我不敢想像有心人士怎麼樣可以有暢通的管道,持續買到相關的黑莓卡或是相關不記名的卡,而詐騙就是從這個發生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努力把這個破洞堵起來,謝謝。 洪委員孟楷:請用實際的作為來說服民眾,而不是只是空話。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 主席:謝謝洪孟楷委員。陳主委,電信偵查大隊你們管得到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配合的相關單位。 主席:它是警政署的單位。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刑事警察局。 主席:那有接受報案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都有。 洪委員孟楷:不是,你們NCC也有電信偵查大隊啊! 主席:洪孟楷委員講得很好,釣魚勤務啊,你釣魚啊! 洪委員孟楷:不是,電信偵查大隊是NCC的,不是內政部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它是刑事警察局。 主席:洪委員,我幫你講。電信偵查大隊你們1個月之內把你們的成果…… 洪委員孟楷:電信偵查大隊是你們NCC的! 主席:孟楷委員,等一下。你把成果報到我們交通委員會來,書面資料報來,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OK,好,我們會報書面資料。 主席:我們想瞭解你們的成果,你們不能再沒事做耶! 洪委員孟楷:如果編在內政部,你怎麼會這樣排呢? 主席:除了人家來報案,你自己主動釣魚勤務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主席:警察釣魚勤務你做過吧,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洪委員孟楷:沒有錯,但你今天這樣排,你沒有排內政部警政署,電信偵查大隊就是在你們下面啊! 主席:NCC本單位裡面有沒有人在查這個? 陳主任委員耀祥:本單位就是我們做技術層面嘛,犯罪調查層面跟電偵大隊配合去處理。 主席:主委,現在越來越嚴重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 主席:越來越嚴重了,很多人被詐騙。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主席:所以你們要有所作為。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 主席:洪委員講的是你們沒有作為,你知道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啦。 主席:你說正在進行中,是正在進行中,問題是正在進行中的成果是什麼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本國電信的部分,我們已經處理,然後這個是境外發的卡,我們會去處理這個議題。 主席:要有成果啦。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洪委員孟楷:過去業者還可以利用我們的電信業來去做詐騙,這才是最讓人家沒辦法接受的事! 主席:你不能到現在拿個三、五件交差就過去了,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主席:電信偵查大隊跟NCC你們查到的案子,1個月之內書面報告向本會來處理,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可以,謝謝。 主席:好,謝謝。對不起,剛才洪孟楷委員有耽誤比較多一點的時間。 洪委員孟楷:不好意思。 主席:對接下來的委員不好意思。 下一位請邱顯智委員發言。 邱委員顯智:(9時41分)謝謝主席,我想請主委。 主席:主委請。 邱委員顯智:主委好。主委,中嘉上層股東的股權變動從我們披露到現在已經經過了55天,NCC的調查還沒有一個結果,主委,你覺得這是可以接受的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從資料來講的話,要去確認委員的檢舉,我們比對一下嘛,所以這不是說沒有結果,初步至少我們掌握了相關的股東名冊,因為這個東西當時是跨機關,需要其他機關的配合,所以時間的話比較delay。 邱委員顯智:其他機關的配合嘛,但是主委你可以看到光是經濟部,NCC說函詢經濟部要去確認,這個說法也好幾變,一變再變,說法不一樣。你看9月19日的函,它說中嘉集團上層股權的轉讓是否違反交易案的附負擔一事,你回復給我們的是說,你現在已經函請受讓人泓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跟它的上層公司,你去要求經濟部協助調查,可是你這邊又講說,本會9月8日發函經濟部,期限是9月11日中午。經濟部已經在9月14日回復了,然後部分的資料是說弘倉的部分在等經濟部中辦回復貴會。現在的狀況是,主委,是9月14日就已經拿到中嘉上層控股公司泓策創投的五大股東持股狀況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9月14日經濟部回復的是董監事的名單而已,董監事的名單跟股東的名冊並不完全一致,董監事名單只有少數幾個人而已。 邱委員顯智:對,所以……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當時需要的是我們更進一步去查得更清楚,所以我們後來又跟經濟部有一個文,後來我們才瞭解原來很多像10%以上這些股東的資料其實本身不在經濟部,是經濟部還要委託其他單位去保管,而且依照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 邱委員顯智:你看你在9月19日回的這個文,說弘倉的部分「刻正等候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回復本會」。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邱委員顯智:右邊這個事實上很清楚,9月15日人家經濟部中辦就弘倉的部分已經回給NCC了,其實在9月15日的時候,中辦已經回弘倉公司股東登記的資料給NCC了,這個函是很清楚的,所以你為什麼會在這邊又講什麼刻正等候9月14日有回復、弘倉的部分刻正等候經濟部中部回復本會,這裡人家不是就已經告訴你非常清楚了,經濟部在9月12日的時候就發函給它的中辦,中辦也在3天後的9月15日就已經回給你了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邱委員顯智:所以弘倉的部分應該是清楚的,對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請我們的處長跟委員報告。 邱委員顯智:沒關係,主委,我現在只是跟你確認到底什麼時候要……你看一下,10月4日的時候講法又不一樣了,10月4日的時候又說,等待經濟部提供中嘉大股東的持股狀況。這是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講的,所以也在等待,就像你講的什麼正確股東名單跟持股比率以釐清狀況,10月4日的說法是這樣。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沒錯啊! 邱委員顯智:OK,現在的狀況到底是怎麼樣?就是10月30日的時候你的回復是說,10月5日的時候經濟部已經函轉相關機關提供協助,然後重點是10月23日有一個密件回復給本會,也提供本案所涉泓順投資公司等等的相關資料,所以相關資料在10月23日NCC已經拿到了,對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最完整的資料是在10月23日拿到。 邱委員顯智:現在已經拿到了,我就確認這件事情嘛!現在已經是11月1日,你那時候拿到之後,10月30日的時候你說,有關本案的資訊進行交叉比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邱委員顯智:就這個部分,主委,在10月23日總算已經拿到這個資料,現在已經11月1日了,還沒比對出來嗎?這不是一個非常清楚的事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我們拿到資料以後,我們內部要開會,然後比對相關的資料,接下來進一步就是我們要求這些裡面的股東名冊要到本會接受行政調查。 邱委員顯智:主委,以你的專業程度、以你的治事能力,拿到這個資料之後,到底他上層股東的變動,然後到底是何人,這不是一目瞭然!為什麼還需要說所涉公司到會說明陳述意見,沒辦法做出一個決定嗎?就是交叉比對之後,你不是就會有一個清楚的心證說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了嗎?主委。 陳主任委員耀祥:就像委員剛才所提的一樣,這個就是程序參與的問題嘛!你調查到這個人,在我接下來的行政調查裡面就要他稍微說明為什麼股東的變化會出現這個問題。 邱委員顯智:所以你是為了滿足行政程序的調查……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程序調查本來就是程序參與的問題。 邱委員顯智:然後要讓他陳述意見?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啊!然後再做決定嘛! 邱委員顯智:那我具體的問啦!因為已經經過55天了,我相信大家真的會覺得這不能夠接受啦!一個這麼簡單的行政調查,就是有或是沒有掌握這個狀況,你資料已經拿到手,第一個就是NCC現在已經掌握了中嘉上層5大股東的名冊跟持股變動;第二個就是何時要比照交易審查的時候,去對外公布你掌握的上層股東名冊跟持股狀況?主委。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以上層股東名冊來講的話,有些是保密,所以更要以密件處理,但是我們會把調查的報告,剛才主席有裁示我們一個月內把這個資料調查清楚…… 邱委員顯智:主委,對外公布上層股東名冊跟持股狀況,這就是跟交易審查是一模一樣的,為什麼還要一個月?一個月之後已經85天了,所以應該有一個期間,假設你想要完備這樣的一個行政程序,依你這樣的說法,那之後你就應該公開了,不是嗎?你都已經知道了啊!還不公開!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有些東西的資訊可以公開,有些是不能公開,比如股東的這個,比如因為還有個資相關、營業秘密的問題。 邱委員顯智:個資部分的話,主委,我認為這個部分,基本上如果是一個頻道商,那他就不應該去掌握入股中嘉了嘛,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委員…… 邱委員顯智:這是非常清楚的一個媒體的紅線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邱委員顯智:主委,第三題請明確回答,到底有沒有經營、投資新聞頻道的自然人或法人去入股中嘉,成為中嘉的上層股東? 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我們目前所掌握的資料,新聞頻道的法人股東有相關資料是成為中嘉的上層股東,目前所掌握的是這樣子。 邱委員顯智:所掌握的資料是有? 陳主任委員耀祥:嗯。 邱委員顯智:OK,好。有沒有三立、有沒有萬海?NCC究竟要如何處置?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以三立來講的話,我們初步的調查裡面是有,萬海目前還在調查當中。要如何處置?第一個,這是委員會要討論;第二個,依照比例原則的話,要怎麼樣讓他去改正的問題,還是後續執照要怎麼處理,這個我們會討論。 邱委員顯智:對,因為這涉及到一個問題,這個主委非常清楚嘛!經營頻道商不能夠再成為入股這個系統的業者,在這個情況之下,當初也是您在擔任委員的時候,包括其實還有幾位啦!然後設下這一個附款,這非常清楚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沒有錯。 邱委員顯智:已經違反行政處分所謂的附款跟負擔的話,是不是應該要去廢止或是撤銷這樣的許可?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是我們委員會討論的事情,我沒有辦法在這邊跟委員明確地回答說是或否。 邱委員顯智:對,你可能的處理方式是什麼?因為你不可能是說……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一般來講…… 邱委員顯智:現在你非常明確嘛!確實新聞頻道有成為中嘉的上層股東,入股中嘉,然後你剛剛也說三立是有的,接下來的狀況是大家都在看你究竟要如何處理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依照行政法的比例原則,第一個當然是先改正的義務嘛,他有沒有辦法改正,要改正到什麼程度,如果都沒有辦法處理,接下來才是討論要不要撤銷或廢止的問題。 邱委員顯智:所以你初步的想法是還要再讓他改正就對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啊!如果他把這些股份處理掉,有辦法改正的話,就不會有這個問題了。 邱委員顯智:主委,說實在的,當初這個行政處分的附款設立的時候,是這樣的作法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 邱委員顯智:是這樣的作法嗎?主委。 陳主任委員耀祥:「非經本會核准……」,為什麼我們會加這幾句話? 邱委員顯智:對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就是考量有一個裁量的空間存在。 邱委員顯智:所以他根本就……如果今天我們沒有去揭露這件事情、沒有去調查,然後現在已經經過55天了,如果沒有去處理這個事情的話,你到現在還不會處理啊,不是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 邱委員顯智:對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像行政處分是泓順…… 邱委員顯智:所以這樣的一個負擔或是這樣的附款,根本就是一個塑膠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 邱委員顯智:你根本也沒有打算要認真地去對待嘛!這是一個問題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沒有,就像黨政軍的議題一樣,有些東西還是要靠外界或我們…… 邱委員顯智:如果今天主委設下一個規範是,跨越這樣的一個系統跟頻道的紅線之後,當經濟部、國稅局還有相關單位千辛萬苦、好不容易,人家非常努力的查,到最後NCC的決定是命改正就好了,那你不是在告訴其他的系統業者跟頻道商─只要我願意的話,我都可以跨越這個媒體的紅線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 邱委員顯智:這個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耶!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我跟委員報告,以合議制機關來講,要討論清楚再來決定這條紅線要怎麼去維護的問題。 邱委員顯智:主委,再重申第一個事情,你現在都已經這麼明確地答復了,應該要比照交易審查,對外公布上層股東名冊跟持股狀況,再強調一次,這已經經過55天了,你說要再經過一個月,相信大家都沒辦法接受;第二個,既然有的話,NCC應該要拿出一個態度,如果連這樣一個,最起碼都已經違反行政處分的附款跟負擔,而且這是一個這麼嚴重的案件,他居然還敢這樣做的時候,結果你竟然只是說要讓他命改正,我相信這是大家都沒辦法接受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 主席:OK,謝謝,邱委員慢走。 邱委員顯智:好,謝謝。 主席:下一位請蔡培慧委員。 蔡委員培慧:(9時53分)謝謝召委,麻煩請陳主委。 主席:陳主委請。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早。 蔡委員培慧:陳主委您好,早安!我記得我曾經詢問過你,你是哪裡人,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蔡委員培慧:你是哪裡人?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是屏東人。 蔡委員培慧:屏東人,那你最近看到的屏東新聞是什麼時候?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明揚大火。 蔡委員培慧:那也幾個月之前了,屏東大火當然就是消防員的犧牲,我們都很難過。但是屏東一些地方的活動,或者是老人的照顧,或者是一些比較區域性的紛爭,好像我們都看不到。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蔡委員培慧:我記得我上次質詢的時候就提過,就是您在做這些地方的頻道,有線電視或是無線電視,無線電視當然你管的比較少,你應該要去強化這個啊!我舉例,我從嘉義來看,也是比較農村地區,他有一個「我們都是一嘉人」,針對外配或是八八風災,或者是在這裡頭的少數民族─鄒族,它都有節目。可是這件事情我就一直覺得你們NCC(通傳會)沒有制度性的要求耶!雖然法定上你們是要要求的,比如說評鑑跟換照制度,但是這裡頭我看不到,你要不要簡單地回應?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這個就是我們在講的,我們這幾年都一直在努力地優化整個地方新聞頻道的這個問題,還有地方報導增加能量的問題。 蔡委員培慧:對,但是它必須要棍子跟蘿蔔齊下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蔡委員培慧:比如說你有補助的經費。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 蔡委員培慧:或者是來做這些各個地方頻道的地方電視臺,他們做節目的獎勵,這也都可以。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我們評鑑、換照都有。 蔡委員培慧:但是也應該要成為一個評鑑跟換照的機制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有、有,這個都有納進到我們的評鑑跟換照裡面。 蔡委員培慧:那我就要問,做得最好的是哪一個?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今年有…… 蔡委員培慧:獎勵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我們有頒獎的方法,比如說地方頻道…… 蔡委員培慧:好,第一名在哪裡? 陳主任委員耀祥:比如說我記得臺北市聯維也有,還有宜蘭的聯禾是不是?這個有好幾個部分,有幾家,因為算是地方…… 蔡委員培慧:好,這個你不用跟我講細節在哪裡,我只是要知道內容是不是能夠貼近地方的意識。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蔡委員培慧:我舉一個例子來講,非常多的人都覺得弱勢照顧是習以為常的,但是我昨天就遇到一個新住民,他是在做通譯的。他在通譯的時候,比如說分局找他去翻譯做筆錄,是從他報到的時候開始算時數。可是我們的林務警察一樣是在南投,找他去的時候就一直讓他閒置在那裡,問東問西說這名字要怎麼問、怎麼樣、怎麼問,可是開始算他時數的時候,是等他開始偵訊這個犯人做筆錄的時候。同樣都在南投,他的這個時數的算法就不一樣。我並不是要替誰講話,我的意思是說,這顯然就出現了我們即使尊重這些通譯的專業……我相信八尺門事件,大家最喜歡的人是誰,大家都知道,可是在製作上、在實質上就有差別,這不就是你的這個地方頻道、地方新聞應該去報導、應該去追蹤的嗎?但是目前沒有,我看不到啦,有沒有就麻煩你們給我們一個明確的說法。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是。 蔡委員培慧:為什麼我一定要去強調地方新聞很重要?因為我們會看到很大的風災,比如說你就會看到我一直要求你們,基地臺斷訊了……因為現在家裡有電話的人很少,有市話的人很少,大部分都是用手機。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蔡委員培慧:所以我們就要求你要調派這種移動性的基地臺。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行動通訊基地臺。 蔡委員培慧:我會這樣講的原因是因為,如果在一年前、三年前、兩年前,地方有持續地反應、持續地報導我的基地臺不夠、我收不到訊號,說不定你們早就改善了,這就是我剛剛講,地方新聞不純然只是為了要去表揚、陳述地方的事件,它其實跟你管轄的公共議題是有強烈連結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當然。 蔡委員培慧:我必須要感謝,當時我一樣是在這裡質詢,你們馬上就調派了,可是我真的是非常地感慨,就是救災這件事情,假設你的通訊沒有辦法完善的話,你會不知道哪裡才有這些我們還沒聯繫到的人,你知道就是因為你們的基地臺傳到那裡之後,我們才知道廬山溫泉的對岸那裡還有一些露營區,還有當地的原住民過去完全沒有訊號,他們就一直被困在那裡,還好可能因為是露營區,所以還有一、兩天的食物備用。所以我要說,第一件事情,地方新聞;第二件事情,穩固山區的通訊設備。 我們再往下看,詐騙這件事情我講完再請你回答。往往來講,詐騙這件事情我特別強調,最近我有注意到,警政署比較好心一點,它會結合大家、老人家愛看的、三立的、或者是民視的新聞去做宣導的短片,它用的方法我覺得是融入在影像中,是可以吸引老人家的,但是年輕人呢?長者被詐騙人數少,但是金額高;年輕人被詐騙人數多,因為他們大部分都是網路詐騙,金額坦白講也高。但是針對年輕人的防範,我們還沒有看到,你先回應。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對於詐騙我們真的是深惡痛絕,所以我們配合這些相關的機關,NCC的角色是堵詐,就剛才講的,先從電話來電簡訊的這個部分,還包括現在網路有一個黑莓卡的這個部分,我們去處理這個議題。年輕人這個部分來講,就是防詐意識的推廣,所以剛才委員有提到警政署這部分做得很好,他們也配合…… 蔡委員培慧:但是它只針對老年人,年輕人沒有。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老人家。年輕人這個部分可能我們跟教育部或是其他……我們有一個防詐平臺,這個本來就是教育部或是其他地方政府共同努力,把這個防詐意識傳達出去,在網路上其實也有一些相關的訊息。 蔡委員培慧:好,我可以跟你講兩個,也是我跟唐鳳質詢的。第一個,以我個人用視訊、用眼睛看,我就會發現在那種特別是個人群組或小群組、LINE群組,就一定有講說我要搬家,但是賣的是名牌包,他其實是要詐騙你的訊息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沒有錯。 蔡委員培慧:或者是說我們這裡有什麼樣子的原木傢俱、blah blah blah的,我告訴你喔,他其實是隔一段期間就會在區域的群組再出現一次,這件事情你們光用以圖辨圖,你都可以找得到啊,但是並沒有在找。 第二個,我也建議唐鳳,我覺得你們在你們的詐騙平臺也要去督促。你都已經知道網路的群組會出現各式各樣的詐騙,為什麼你們不設計一個遊戲,讓年輕人去玩的時候可以知道反詐騙呢?或者是用遊戲來反推回去,來防堵詐騙呢?這是做得到的,我相信以唐鳳跟你們NCC專業的能力是做得到的,但是沒有做。 好,我看最後一個,因為時間到了,最後我要講,我相信處理你的電臺跟內容事物的是林處長,是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蔡委員培慧:麻煩請林處長,謝謝!為什麼我特別把這個找出來?因為我看了你們的簡報,你們說為了強化兒少網路,已經在北、中、南、東、離島等25所學校辦了10,326人次的宣導,相較於這些學生的話,10,326人,你不敢把百分比弄出來,因為那是微乎其微。第二個,你們講的是媒體識讀、防制詐騙、網路霸凌、blah blah blah,可是仔細去看你們的網站,你們的網站只把來演講的教授、老師的PPT放上去而已,只放這樣子耶!可是你知道嗎?不管是澳洲、英國,或者是BBC跟Microsoft,他們有一個My World的防詐騙,他們是有這個類似教材、教案的,從初步新聞是怎麼產生的、如何形成詐騙,它有一個網域,然後這個網域裡頭有針對不同的受眾、不同的區域來分類教材,你們應該要做這樣子啊! 林處長慧玲:好。 蔡委員培慧:而不是把所有教授或者是演講者的PPT放上去,這件事情你們怎麼做?另外,我還要再回應,我知道學校有媒體識讀,可是現在媒體識讀的傳播型態還是文字性的傳遞,可是現在最容易被詐騙的,還有小朋友或者是年輕人在看的,已經不是以文字來傳遞了,他們是以圖像來傳遞,你們怎麼做?請回應。 林處長慧玲:謝謝委員的建議,這部分我們後續會來參考剛剛委員的建議,我們會看一下國外的作法來修正我們的網站資料。另外,我們實際上在跟業者或者是由業者提供給公民培力的部分,也會參考相關的作法來推行。 蔡委員培慧:好,我跟你講,你一定要做的事情是,你把這所有的專家找回來,然後把所有國外的案例找出來。 林處長慧玲:好。 蔡委員培慧:然後你一定要分項去做,為什麼呢?因為我坦白講,你們現在在通傳會的這個媒體素養的教材是沒有分類的,而且我還要不客氣地說,你去找網站,現在是112年,但你們貼的是110年的資料。 林處長慧玲:瞭解、瞭解。 蔡委員培慧:這太離譜了吧! 林處長慧玲:這我們來改進。 蔡委員培慧:這除了改進之外,你們要具體啊!那你們就告訴我,你們…… 林處長慧玲:因為112年的我們今年還在辦,才剛辦完而已。 蔡委員培慧:不能說還在辦就是在做啊!因為你網路詐騙的部分,如果你仔細點進去看,我相信你們的主委也沒有點進去,你點進去看,你會生氣!為什麼呢?因為全部都是教授blah blah blah,某教授、某什麼、某什麼,完全沒有……假設我是針對幼幼班的小朋友,或者是青少年,或者是老年人,我需要什麼樣的教材,完全沒有指引,這樣不是一個素養教材撰寫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 蔡委員培慧:另外,我要說的事情是,我們這裡也提了澳洲、英國、美國、奧地利,或者我講的BBC,拜託你們要去學習。 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我們會參考這邊去改進,謝謝! 蔡委員培慧:好,謝謝! 主席:謝謝蔡培慧委員發言。 下一位請李昆澤委員發言。 李委員昆澤:(10時3分)謝謝主席,請一下陳耀祥主委。 主席:陳主委請。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 李委員昆澤:主委好。詐騙越來越猖獗,詐騙多民怨深,因為詐騙對於電話的干擾以及對民眾財產的損失,是民眾所深惡痛絕的,當然我們在過去要求NCC必須堵詐,就是詐騙的防堵,以及識詐,就是讓民眾有這樣一個辨識詐騙的能力,這也要靠相關的教育宣導,或者是規範相關的新門號,來防範這樣的一個詐騙狀況產生。在去年底,我記得是12月28號交通委員會的質詢,我有要求主委,針對事前就是相關的從根源來減少這些詐騙的電話,以及在事中就是讓民眾在接到這種電話的時候可以辨識,讓相關的詐騙狀況能夠降低。當然NCC在我的要求下也有基本的作為,我們從今年5月開始有要攔阻這種國際的詐騙電話,在7月的時候固網也有開始語音的警示,手機的語音警示在今年9月也上線了。主委,我們有做相關的堵詐這樣的作為,在識詐方面,我也知道有發了非常多的簡訊,大概發了1萬5,000則防詐、識詐的簡訊,但是詐騙還是越來越多,這到底是如何?來,說明一下。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來講,這個詐欺的趨勢是全球性的上升,尤其是在防疫期間裡面,以識詐的部分來講,我們當然要配合其他機關,至少讓民眾提升他們所謂防詐的意識。跟委員報告一下,除了電信詐欺在我們這樣強力堵詐的情況下有降低以外,最近又發生像所謂3C的這種…… 李委員昆澤:說明一下降低多少。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大概有90%以下來講的話…… 李委員昆澤:主委,你們現在號稱你們這樣的防堵詐騙有防堵了90%,我們來看你們官方的這些資料跟數據,攔阻境外來電號稱1至9月有1,632萬通,6至9月有703萬通;1至9月攔阻惡意簡訊也有685萬則,6至9月有328萬則;對國際來電的語音警示,國際來話數減少了90%,那 KYC也就是實名制沒有落實的裁罰的,也裁罰了2,625萬元;虛假國際漫遊來電也攔阻了60%到70%。你的數據看起來很漂亮,但是民眾的感受不是這樣啊!我們來看法務部這些相關的資料,我們電信詐欺的比例逐年的提升,2022年提升到21.12%,今年1至8月就已經上升到26.68%,總體詐騙數雖然它的量增加,但是電信詐欺的件數跟占比也明顯提升。那NCC號稱攔阻了60%至70%,然後法務部關於詐騙的統計數據還是一直提升,你們都沒有更積極的作為嗎?民眾對於 NCC處理打詐這方面的能力是多所質疑啊!主委,請說明一下。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以電信詐欺來講,我們有可能涉及一個問題,這是我自己個人的看法,因為電信跟網路有的時候分不清楚,那我們電信基本上來講的話,就是我們電信事業這邊所提供的電信服務,我們透過這個部分的確有明顯的把它壓下去,但是有些東西就跑到網路上去,那一般的人民或是有一些其他機關可能對電信跟網路這兩塊沒有分得很清楚,所以會被歸類為電信詐欺,這是有可能的。比如說,像黑莓卡這個部分,以黑莓卡這個部分來講,其實這個不是我們本國的電信服務業所提供的,但是這個部分就像我剛才回答其他委員時所說的,我們在全力的把這個東西壓制下去,所以境外的…… 李委員昆澤:對於相關的電信或者是網路這樣的詐騙,你現在在這邊用你這樣的官方態度來說電信跟網路的詐騙是有分開的,但是民眾對於詐騙覺得詐騙就是詐騙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 李委員昆澤:都是電信跟網路,民眾都認為 NCC應該負起相關的責任。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所以我剛才講,我們也透過電信業者去強力把這種東西壓下來。 李委員昆澤:主委,我們再來看,新興的詐騙手法是防不勝防,我們看到詐騙集團大量的發送催繳的簡訊,我也都收過,要求民眾繳納通行費或停車費,並且製作假的刷卡繳費頁面,騙取民眾填寫身分證字號以及卡號等個資來進行盜刷。來,說明一下你們對於這個部分的具體作為。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來講的話,我們透過簡訊的攔截,目前我們配合相關的警政單位用AI的方式來攔阻簡訊,以這個部分來講的話,我們在必要時也會由司法機關去通知數發部所管轄的TWNIC去停止解析,也就是把網路封網就對了。 主席:主委,這個部分要加強相關的作為。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李委員昆澤:另外,我們對於從網路電商中可以購買到不用實名制也就是不用KYC的這種SIM卡,那這類SIM卡是他國電信業者所提供的漫遊服務,它不受到NCC的規範,因此可能成為詐騙的一個破口。當然我們知道NCC對國內的業者有進行KYC也就是客戶確認,不論是門號或者是SIM卡都需要實名制的要求。但是類似這種從網路電商可以購買到不用實名制的SIM卡,我們的具體規範是什麼? 陳主任委員耀祥:第一個,我們要求這些電信業者去檢討,包括非實名制的這個部分應該都要去處理,以目前來講,就已經販售出去的部分,如果是非實名制的這些電話號碼,我們要求電信業者要趕快去處理,把它停話。第二個,在通路部分來講,有些通路是在電商,有些是在實體店面,這個部分我們會請經濟部跟數位部去協助把這個東西下架。 李委員昆澤:好,主委,最後我還是有幾點建議,我們針對詐騙猖獗這樣的狀況,第一個,我們還是要強化來電攔阻這樣的機制,我們對於來電顯示為「+886 9」開頭的電話,應該要比照這種來電顯示是「+886 0-8」開頭電話的直接攔阻,以及加強惡意簡訊的攔阻。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李委員昆澤:我們應該要持續跟電信業者及民間的app業者來協力,對於詐騙簡訊攔阻的比例要提高,要跟app的開發商來合作,透過手機軟體來協助民眾做這樣的辨識。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李委員昆澤:對無實名制的SIM卡部分,也要加強跟數位部的合作,對類似產品要研擬規範的機制,要有更明確的機制出來,而且對外國業者要建立溝通的管道。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李委員昆澤:那涉及詐騙及規避電信管理法而有疑慮的號碼,要請臺灣的電信業者通知其他國家的電信業者來協助斷話,這個做得到嗎?來,說明一下。 陳主任委員耀祥:剛剛委員所提的,我們目前都在做,尤其是黑莓卡這個部分,我們要全力把這個可能的破口堵起來。 李委員昆澤:主委,我不客氣的再提醒你一次,詐騙多、民怨深,大家對NCC從本來的期待,現在已經對於NCC相關的領導跟能力多所質疑,這種反詐騙的能力、打詐的能力,要把它視為是重要的責任。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這是我們目前最重要的施政。好,謝謝。 主席:好,謝謝李昆澤委員,下一位請林俊憲委員發言。 林委員俊憲:(10時13分)謝謝主席,本席邀請NCC陳主委。 主席:陳主委請。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 林委員俊憲:主委,你好。今天有很多委員都在關心詐騙的問題,詐騙絕對是民眾對執政黨最不滿意的民怨來源之一,你做NCC的主委,你的感覺是怎麼樣?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要全力去處理。 林委員俊憲:你會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啊?還是你覺得你做得很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 林委員俊憲:你剛剛講你什麼都有做,那你覺得NCC在堵詐方面,在所謂的跨部會的這種防詐,NCC被分配的功能就是堵詐,要把詐騙的源頭堵住嘛!你是覺得怎麼樣?你覺得NCC做得很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我不敢說我們做得很好,我們是全力去處理這個問題。 林委員俊憲:那你覺得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還有需要改進的地方。 林委員俊憲:我問NCC你們現在這個堵詐方面,我要問東,結果卻是答西,你們NCC有回一個文給我,說你們攔阻國外偽冒來話、國際來電顯示做了多少,這個當然要做啦!我不是說這個沒做,可是國內最嚴重啦!國內現在的詐騙案,我們來看一下,在今年8月有一個檢察官的內部研討會,我們來看臺中地檢署處理的詐騙案,從前一年的一萬九千兩百多件,爆增到兩萬六千多件,增加37%,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平均每一個人一個月都要分配到100件的詐欺案、偵字案,新北地檢署更嚴重,新北地檢署從一年前的2萬7,000件暴增到四萬三千多件,增加60%,分配下去一個檢察官一個月要分到100件偵字案的詐欺案,所以司法單位非常不滿,在檢察官的研討會特別點出金管會、NCC、數發部是否有涉及行政怠惰。大家都知道民怨之所在,你NCC該做的,像你剛才對幾位立委的回答,你在防堵詐騙方面,我常常聽你說,你要求電信業者做什麼,電信業者如果不做呢?你自己要怎麼做?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是本國的業者來講,我們依照電信管理法去處理,必要時就開罰,就像有好幾家電信業者被我們開罰一樣。 林委員俊憲:好,開罰。今年我有質詢過你一個案件,即海峽電信,海峽電信也被你們開罰,因為它把門號賣給詐欺集團,所以NCC重罰它445萬,海峽電信是屬於第二類的電信,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的。 林委員俊憲:它那時候賣門號給詐騙集團,被你罰了四百多萬,但如果海峽電信是現在來犯案,如果它的行為是現在發生,你可以罰它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依照電信管理法,現在沒有。 林委員俊憲:現在不能了,你現在怎麼變不行了?因為我們修法把第二類的電信業者由許可制改為登記制,改為登記制它就不屬於你管,公部門管不到它,你只能透過那幾大電信業者,就是第一類的,像中華電信、遠傳去管他們、管第二類,那國家就形成一個重大的破口。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現在用KYC的制度去堵住這個…… 林委員俊憲:KYC?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林委員俊憲:法律不足,那你要看或者是在你們的什麼辦法要去修改。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我們現在在修改相關的法規命令…… 林委員俊憲:你如果不改,我跟你說,第二類業者過去有四百多家,以前有四百多家嘛,其中大概有12家,因為它的執照還沒有到期所以不知道,剩下的400家,我問你,現在他們還有沒有在繼續營業?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很少部分還在營業。 林委員俊憲:你怎麼知道少部分在營業?因為他們不用來跟你申請許可了,其實你也不知道它有沒有繼續營業。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跟委員報告一下,因為我們現在 KYC落實以後,因為這些二類…… 林委員俊憲:落實?如果你有落實下去,怎麼會有那麼多詐騙案?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就是我們還是有一些破口要處理。 林委員俊憲:來,那我問你,現在外面流通的門號有多少? 陳主任委員耀祥:門號?因為現在門號…… 林委員俊憲:就是漫遊卡或者簡訊代收的門號有多少,你知道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資料來講…… 林委員俊憲:你也查不到啦!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在數位部裡面。 林委員俊憲:源頭在你這裡管,我跟你說,臺灣現在的門號一共賣出去4,580萬門,臺灣才2,300萬人,連抱在手裡的嬰兒都算,一個人都有兩個門號。 陳主任委員耀祥:據我所瞭解,我們大概有3,000萬…… 林委員俊憲:4,580萬,這是你提供的資料。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林委員俊憲:多出來的,就算一個人一個門號好了,多出來的幾千萬門號是用在什麼地方?現在幾乎沒地方可查,那就很容易形成現在的詐騙他要利用的犯罪工具很方便,你知道嗎?你現在去網路看,剛剛其他委員有問到在賣代收簡訊的部分,我隨便一個網站打一下,來,像這個平台、這個網站,它就已經賣了4萬2,000筆,就是說我要上LINE、我要上臉書、我要上IG,我需要一個門號去登錄。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簡訊的…… 林委員俊憲:因為我登錄以後,它會發一個簡訊去那個門號,然後我才可以完成,我為了隱藏我的身分,現在網路到處都在賣了,我就買一個查不到的門號來掩護我的身分。你這個部分喊那麼久,這個地方不把它堵起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正在堵…… 林委員俊憲:你是堵在哪裡?看到的結果就是詐騙案件逐月增加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現在另外一個下手的地方就是簡訊業者這個部分、代發業者,因為…… 林委員俊憲:電信管理辦法,NCC把自己監理的權力拿掉了,你現在放寬第二類,其實最大的破口就在第二類,因為第一類電信商要賺錢,你如果來跟我批門號,我一定會賣你的嘛,對不對?那你現在只能要求他們去……NCC說你要求這些賣出門號的第一類電信商要去查它的客戶,它怎麼查?它又沒有行政處分權,它怎麼查?你剛剛回答一些立委的答詢時,你都說你已經有要求這些電信商要做什麼、做什麼,它怎麼會去做?它要賺錢、它要做生意啊!遠傳不賣我,我跟台哥大買啊!台哥大不賣,我跟中華電信買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有在訂法規命令,要趕去處理這個議題。 林委員俊憲:三大電信它也沒有行政檢查能力,電信商沒有行政檢查能力,其他兩間小間的更加會亂賣,它的財務不好,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林委員俊憲:門號你要買多少就給你多少,這個法律規定有漏洞,你什麼時候要趕快把它補起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現在正在補,我們先從法規命令去補,然後接下來是電信管理法去修法,再去處理這個議題。 林委員俊憲:你把這個部分提供一份書面給我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林委員俊憲:看NCC未來要怎麼做。我跟你講,民怨很大啦!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知道。 林委員俊憲:大家都承受很大的壓力啦!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是、是。 林委員俊憲:NCC每次回答,每次來這裡大家罵一罵,情況還是照舊那怎麼辦?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真的有在做,我們要改正,謝謝。 林委員俊憲:好,謝謝主席、謝謝主委。 主席:好,謝謝林俊憲委員。下一位請陳素月委員發言。 陳委員素月:(10時21分)謝謝主席,請主席邀請陳主委。 主席:主委請。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 陳委員素月:主委早安。我們知道詐騙跟假訊息對整個民心的擾亂很大,也嚴重衝擊整個社會的安定,所以在委員會大家都非常的關心。我們也看到最近瑞典哥德堡大學近期所發布的Democracy Report 2023年研究報告裡面,針對境外假訊息攻擊最嚴重的第一名,仍然是臺灣。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陳委員素月:臺灣可以說已經蟬聯10年榜首了,所以臺灣遭受到境外假訊息的攻擊真的是非常嚴重。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陳委員素月:尤其今年大選也快到了,這個情況真的可說是有加劇的狀況。針對這個部分,像本席常常在手機裡面都會收到這個簡訊,不只是群組的LINE,也包括簡訊,簡訊會收到一些惡意中傷的訊息,針對這個部分,我們NCC有沒有辦法攔阻?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的話,如果是一些錯假訊息,或者是一些……我們行政院這個平台本來就有一個聯防的平台,看那個假訊息的情況是什麼,所以我們第一時間都有各相關部會去回應,如果技術上有需要我們NCC配合,我們都全力配合去處理。 陳委員素月:雖然是回應,可是我覺得回應的速度真的跟不上這個假訊息的傳播。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陳委員素月:因為我們知道一般簡訊的發布,它傳送應該一次可能是上千、上萬通簡訊,所以我覺得一般民眾收到的時候,他們不明瞭實際狀況的時候,可能就會被誤導,對我們中央執政的打擊也是非常大。 陳主任委員耀祥:簡訊的部分,我們會就簡訊代發業者和電信業者這部分去處理。 陳委員素月:我們可以從簡訊的號碼去追溯這個來源嗎?就是說代發的業者是誰,然後從這個部分去做一個管制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如果有確定的號碼是可以溯源去查,只是說有些溯源去查的話,有些如果是有意要做犯罪或其他來講,它會設斷點,所以在查的過程裡面有時候會查到斷點,那就沒有辦法繼續查下去。 陳委員素月:溯源這個部分是NCC要做還是警政署要做? 陳主任委員耀祥:通常這種東西都已經涉及到刑法的問題,所以我們會請警方協助去查,因為這有涉及到刑事調查、偵查的部分。 陳委員素月:那我想提供一下我的處理、遭遇到的狀況,因為我有請助理去警察局報案,可是受理的警察他竟然要我們證明這則簡訊是廣發的,就是要民眾證明這則簡訊是其他人都有收到的才可以受理報案,這種狀況的話,那根本就沒辦法立案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覺得可能警察……我是不曉得確切的情況是怎麼樣,如果是以廣發與否來講,這一查就很清楚它有沒有廣發的問題。 陳委員素月:是,那這個是否廣發誰要查? 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有相關的訊息來講,有需要知道這個訊息是怎麼查,我們可以看他的電話號碼是哪一家業者的,可以去查這個部分。 陳委員素月:我就是針對這個部分,你說針對這個號碼去查業者,到底是NCC要做,還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像委員說的,如果有這種狀況來講,除了一般警察以外,我們也可以交給電偵大隊去處理相關的議題。 陳委員素月:好,我可以把這個號碼交給你,讓NCC…… 陳主任委員耀祥:可以,我們請電偵大隊去處理這個議題。 陳委員素月:讓NCC去瞭解。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 陳委員素月:另外,詐騙的狀況真的也是非常嚴重,我們知道今年也爆發很多二類電信的詐騙案。誠如剛剛林俊憲委員也非常關心的,電信管理法實施之前,NCC對這個是有罰則的,可是在六月電信管理法上路之後,對二類電信反而沒有強制性的處罰依據,這個部分真的變成詐騙的源頭,也是資安的大漏洞,所以我們也希望NCC針對這個部分要儘快,而且要能夠有確實的管制方法。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當時我們制定電信管理法是希望盡速鼓勵市場創新發展,不過我們後來發覺委員所講的這種副作用就出現了。目前來講,我們訂定相關法規去處理這個議題,必要時我們會修整個電信管理法,就這個部分去加強管制。 陳委員素月:修法的部分這個會期有可能提出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要看速度,這個還要跟電信業者討論相關的部分。因為全世界的整個電信發展是朝比較開放、比較創新的方向,所以全世界都面臨類似的問題。 陳委員素月:我想這個部分應該也不能拖。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當然。 陳委員素月:應該要快速去抑制,因為假訊息傳播每天都在上演而且速度快,我覺得這個部分對整個社會安定真的是衝擊滿大的。目前對於二類電信,剛剛主委也有說到,就用實名制的方式來做管制的手段,可是這部分你們也是要求三大電信業者去做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KYC的部分。 陳委員素月:如果三大業者沒有去落實的話,你們要怎麼去…… 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們還是不斷地進行各種的監理手段,我們會去抽查、行政調查相關的部分,有沒有確實落實KYC。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處罰這三大電信業者。 陳委員素月:可是我覺得這三大業者可能不太能夠接受這樣的手段吧?因為你們等於是把這個管理的責任……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KYC是他們營運計畫裡面的一部分,如果他們沒有履行的話,就會有違反營運計畫的問題,電信管理法就這個部分是有的。 陳委員素月:營運計畫,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陳委員素月:因為我覺得你們這樣好像把NCC本來應該負擔的責任,移轉給下面的三大電信。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沒有,不是這個意思!我們本來就是希望讓這些電信業者可以更自由去做這個事情,當然委員也都點出來─MVNO,即原來的第二類電信業者,這是一個大問題,所以我們目前為什麼要先修?因為法規命令比較快,接下來要修法的部分,我們會努力加快修法的進行。 陳委員素月:好,針對法律比較不周全的部分,我們也希望NCC能夠趕快把這個漏洞補起來。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素月委員。 下一位請魯明哲委員發言,魯明哲委員發言完畢,休息10分鐘。請魯明哲委員。 魯委員明哲:(10時29分)謝謝召委,有請陳耀祥主委。 主席:主委請。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 魯委員明哲:主委好。早上我看就是兩大問題在那邊圍繞,第一大問題是詐騙,第二大問題大概就是中嘉上層的股東─三立,引發未來媒體到底中不中立的情況。我發覺時間過得好快,你當主委也好幾年了,而唯一的不變就是你沒有變。 陳主任委員耀祥:三年多,我們的任期是四年。 魯委員明哲:真的很不錯、真的很不錯!我在整個早上聽你講話的過程中,就回想起去年整年鏡電視,你怎麼誆我們的、耍我們的、玩國會的,每個事情其實你都知道,進度已經遠遠超越大部分委員知道的情況,但你就是不說。我們看看我們在立法院,國會到底是如何被NCC尊重的?剛剛你這個最佳範例已經示範完了,早上才示範,陳椒華委員在問的時候,一問三不知,雖然密件早就收到了,但是你的說法還在經濟部,就是經濟部很爛,旁邊的友軍都沒給你資料。結果到了邱委員在問的時候,因為邱委員知道的比較多,你就答得比較多。我覺得對國會來講,這是一種非常糟糕政府的態度,因為我們站在這裡,不是你我私人的關係,而是一個國家的制度。你代表政府接受質詢,你知道多少?我在問你問題,你怎麼可以跟玩遊戲一樣?玩到最後陳椒華委員說,跟你要資料幾個月了,你還害我們召委跟你要半天,你說一個月沒辦法,既然一個月沒辦法,那你就跟我說一下,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跟你打個岔,不好意思,陳椒華委員是…… 魯委員明哲:你打什麼岔?我在旁邊看就嚇到了,你知道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那是調查報告要資料…… 魯委員明哲:你跟陳椒華委員講那個事情,你把後面你跟邱顯智委員講的那個資料給他,他就已經很滿意了。我的意思是,像這樣對國會的態度,已經這麼多年了,我剛剛看了就回憶起,還滿生氣的,後面氣著、氣著就笑了。如果民進黨政府沒有你的話,在陳吉仲走了之後,我們還真的不好搞,所以我建議召委真的要多排幾次,我覺得這樣會增加人民的信心。你現在的整個舉動也許你不自知,你就像一個魚缸裡面的清道夫、垃圾魚,魚是民眾,拜託你來幫我清理環境,NCC應該清理整個媒體、詐騙,建立對人民有利的環境。大家以為清道夫、垃圾魚在幹這件事,但沒想到你每天把人家的卵都吸掉了,魚卵被你吸光了,然後幫你想要服務的人去做事。一件事情你可以查一年不清楚,但今天早上中嘉的事件,我只要改個名字,你的答案就馬上出來了,三立改成TVBS就解決了,當場解決、10分鐘以內就解決了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們的標準都一樣。 魯委員明哲:但是我跟你講,民眾真的看得懂,因為已經弄太久了,剛開始不懂,你覺得你這樣的效率……我們去年弄了一整年。我剛剛早上來的時候,還真的不知道要跟你說些什麼,因為每一次很認真的問你,你也是很認真的……,到最後覺得你手中的資料根本超越可以答詢我們的範圍,後面的資料你根本沒有答,你的幹部也沒有答,整個team都變成這樣。你這樣矇蔽國會、避免監督,這是一個民主國家應該要的嗎?你要不要說一下,從鏡電視整個故事開始?故事有些完結還不完全,感覺已經解決了。你覺得你期待的民主政治是這樣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本來就是接受國會的監督,而且資料公開透明本來就是這樣處理…… 魯委員明哲:你公開透明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 魯委員明哲:公開透明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法律上來講…… 魯委員明哲:你怎麼沒有跟陳椒華委員說,10月23號已經把意見全部收完了?對不對?你卻說還在等相關單位查詢。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我說資料接下來要進行比對,程序正在進行當中,沒有錯,我剛才回答是說,程序正在進行當中。 魯委員明哲:我們分別代表民眾,我們分別代表國民,大家互相尊重,來這邊我們談論國家大事、你的業務,你必須誠懇,你必須知無不言,因為你不是你自己,你也不是某一個政黨的,要在這裡幫他們說什麼話,如果這樣就很不應該。不過我剛剛講,氣著、氣著就笑了,沒事了!你們就繼續這樣,大家看得懂的事情,大家在這邊一起演。 再來就是詐騙猖獗,剛剛已經講很多了,我要講一點比較尷尬的原因,你是法律人,不在乎立委怎麼說,你跟立委辯論,隨便你怎麼說,召委問你,你也可以不用回答。但你對你這些同門的師兄弟、你的學長、學弟、法律人、檢察官說什麼?剛剛林俊憲委員已經說了,他們開會討論,因為詐騙案造成他們工作量大幅提升,當然就會影響到他們辦正常、跟民眾有更重要關係的案件。可是他這樣說,他說源頭無法管理,下游抓不完!金管會承認是有蠻多地方可以加強的。欸!這不是我說的,這是檢方點名金管會、NCC、數位部是打詐國家隊的三大戰犯,你的學長、弟有這樣的評語,而你在其中之一,你的感受如何?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檢察官裡面也有不同的意見,我們尊重各個檢察官的說法,當然,我們NCC要改善的地方很多,比如像很多委員關心的黑莓卡問題,的確這會不會成為一個破口,我們正在努力處理這個議題。對於這些,我們法律人就是這樣,每個人對自己的評價或者對檢察官的回應,我們只就我們依法的職權去回應這個部分,該我們處理、該我們改進的,我們…… 魯委員明哲:其實主委是這樣啦!我覺得打詐是有很多困難的問題,因為全世界在變,詐騙集團也在推陳出新,我想不管誰出來,都不見得可以百分之百一次就完全做到,這我可以理解,可是我也希望你能理解,因為現在政府是你們在做,民眾的期待就是要一個結果,就算過程中間風風雨雨,但重要是達成目標,民眾是希望你們能夠達成這個目標,這個很重要。 再來,上上禮拜開會,你們也有列席,我們和數位部大家一起討論目前整個詐騙情況,但我老是覺得你跟唐部長到底有沒有常常就打詐議題溝通?有沒有針對這個問題討論?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在平台,我們是以平台的溝通方式,不是單獨…… 魯委員明哲:平台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行政院有一個打詐平台去處理這個議題。 魯委員明哲:我看那個平台是躺平的平台,為什麼?因為就他的說法跟你的說法,我是覺得莫名其妙!有時候我們講說這個問題要找誰去追?你跟我們講後我們來追,但追完之後,你們兩個講法不一樣,譬如說Know Your Customer(KYC),這個到底卡在哪裡?能不能再精準一點?能不能再確認一點?能不能把漏洞再封小一點?你們兩個的說法,讓我覺得你們不是打詐國家隊,而是你們雙方推來推去,真的是暗中較勁、非常有力,緩緩的推、慢慢的推,但推的人民一把怒火,這到底誰的事呢?當然NCC說這其實是數位部納管的,那唐鳳部長說什麼呢?我們問他,他說這個問題應該由NCC回答。在國會殿堂裡都這樣,媒體去問也是這樣,我覺得很不應該,這樣讓民眾如何感受?我們就是要一個結果,但感覺是推來推去;你們講說不是推,而是哪一個層級是他的,哪一個層級是你的,重點是民眾不需要知道這個,這種觀感是非常不好,希望你們打詐國家隊,尤其在前緣,在整個堵詐的過程中,堵詐堵不好會變成賭爛,你知道嗎?現在人民很賭爛,所以你能不能就這個部分,再跟數位部去做一個明確分工?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會跟數位部再繼續努力,包括分工和努力,最主要不是分工,而是事情要有人做,我們會繼續好好努力。 魯委員明哲:好,謝謝。 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 主席:謝謝魯明哲委員。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38分) 繼續開會(10時51分) 主席:好,下一位請游毓蘭委員發言。 游委員毓蘭:(10時51分)謝謝主席,有請陳主委。 主席:好,陳主委。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 游委員毓蘭:主委好!法務部蔡部長上個月初,就10月初講說,2022年電信詐騙比2019年增加了360%,警政署8月份統計今年1到7月的詐騙案,也比去年增加了24.45%,這張圖右上的這個,是本席在前幾天接到的電話,有一通沒收到,有一通收到了。今年5月我質詢的時候,NCC表示會跟電信業者合作開發新技術來防堵境外詐騙電話。當時我接了這個電話,因為我有跟對方講上話,但他們一聽就掛掉了。下面這個是我詢問電信警察隊是不是詐騙電話的對話,請問,你們現在對於「來電號碼比對」及固網和行網的「境外來話加註警語」,有沒有開始進行?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都已經在進行當中了。 游委員毓蘭:都上線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都上線了,我們剛才也有報告,基本上,包括攔阻行動電話,比如8860到8…… 游委員毓蘭:「+1」這個是美國的電話,當時電信警察隊還問我是不是中華電信的,他說中華電信已經有了,我說我這個是中華電信,但為什麼沒有?所以可能所謂的加註警語部分,你們雖然說已經上線,可是我這個是在10月20號左右收到的,顯然這個問題還沒有完全處理好,麻煩你們還是要……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繼續處理。其實警語只是提醒,前面攔阻的部分,譬如8860到8的攔阻,至於8869部分,因為一般民眾也常用,所以這個部分不是攔阻,而是用警示的方法處理。 游委員毓蘭:對,但是對於這種用境外電話進來的,麻煩…… 陳主任委員耀祥:那就是境外電話。好,我們再處理。 游委員毓蘭:我這個是+1的,一定要好好處理。第二個問題,最近有一些詐騙案會用跳板,譬如VPN什麼的,造成是境外IP,但我發現其實我們臺灣的IP好像沒有主管機關,因為今年3月柬埔寨總理說他所收到的詐騙簡訊IP在臺灣;今年10月20日唐鳳在受訪時表示,將要透過「管理網域」停止解析詐騙網址,聽起來好像唐部長是解竅了、開竅了,要以管理IP的方式來處理詐騙網站,不過我問數發部是不是IP主管機關時,他們說依照行政院資通安全會報關於分工的規範,這是與IASP網際網路連線服務提供者的相關工作,是屬於NCC的業務,NCC到底是不是? 陳主任委員耀祥:IASP並不是我們的業者,跟委員報告一下,就我們的組織法來講,電信、廣播電視以及網際網路傳播的這個部分,IASP是資訊服務業,它不是電信業者。 游委員毓蘭:主委認為應該要由誰來擔任? 陳主任委員耀祥:以往IASP是經濟部在處理,這個部分在組改以後應該是移到數位部去了,唐部長可能在資訊的部分要…… 游委員毓蘭:我覺得你們應該要釐清。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再跟他溝通一下,因為有些可能他們的認知上。另外,像剛剛委員所提到的所謂攔阻、停止解析這個業務,譬如臺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本來是在 NCC底下,沒有錯,後來在去年8月27日組改以後,已經移到數位部了。所以數位產業發展以及IASP平臺或是很多東西是屬於數位部的業務。 游委員毓蘭:主委,這個問題其實是一些警察幹部們來跟我反映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 游委員毓蘭:他們說現在IP完全沒有主管部會,但是到時候要追著IP跑去查案子的警察同仁真的很辛苦,所以這個問題麻煩你們一定要釐清,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游委員毓蘭:要儘速釐清。最後的一個問題,主席,不好意思!我把這個問題問完就好,你應該看得到這上面的文字,昨天早上南部微笑廣播電臺的主持人說,中國有兩萬多個陸客來臺辦了一百多萬支門號,大家都知道他們的用意就是要干擾臺灣的選舉、做假民調等等。聽說引發很多聽眾打電話進去,一定要罵國民黨,大罵國民黨、什麼舔共黨、親中黨,但是罵民進黨的他們就會掛掉,不能罵民進黨。我覺得這裡面的訊息有些是錯誤的,的確在今年六月間NCC有要求,其實NCC早就要求電信業者要落實KYC,要進行雙證件查核,所以兩萬多個陸客來臺辦了一百多萬支門號是真的,還是假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訊息的理解可能有錯誤,我記得前陣子也有委員質詢到這個議題,我們NCC又再度澄清過,兩萬九千多個門號,大概將近3萬個門號這個部分沒有錯,但是100萬應該是聯網的一些相關資訊。 游委員毓蘭:聯網都是整個package在弄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那不是號碼? 游委員毓蘭:根本不是兩萬個陸客來辦。所以NCC主委今天在這邊,這可以說是假訊息,對不對?但是由一個廣播主持人在那邊這樣操控作為,我覺得NCC也應該要針對這些……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訊息應該是引用曾經在劍青檢改的一個檢察官的理解,不過這個理解有錯誤,所以我們後來有澄清,委員的質詢應該也是基於這個部分去處理,我們利用這個機會再度澄清,將近三萬個陸客,不是辦了100萬個門號,100萬是屬於連線的數據,不是門號的數據。 游委員毓蘭:不是門號的數據,所以這是個假訊息,但是主委……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能說它是假訊息,我覺得是檢察官理解的問題。 游委員毓蘭:NCC針對這些你們已經澄清過的真實訊息,他們還繼續這樣利用,我們應該對於這些廣播電臺所散布的訊息還是要有一些稽核的機制。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如果相關的檢舉,我們會去處理。 游委員毓蘭:好,我後續我再把他們檢舉的內容提供給你們。 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 游委員毓蘭:謝謝! 主席:請何欣純召委發言。 何委員欣純:(10時59分)謝謝陳召委,請主委。 主席:主委請。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 何委員欣純:我看整個早上很多委員跟我一樣都在關心反詐、防詐、打詐的事情,尤其前幾次的質詢,你們NCC作為打詐國家隊的其中一員,你們監理了很多的廣電機構,或者是第一線的電信業者,我認為它更是民眾防詐的第一線。最近我們中部又開始爆發大學生遭無卡分期的詐騙,其實這個新聞一點都不新鮮,因為這在好幾年前就發生過,這一次是因為更多學生捲入,被詐騙的金額又更高,我都一直在想說你們NCC站在監理電信業者的角度上,有什麼樣的一個具體措施可以協同金管會跟各電信業者,針對這樣子的狀況有一個防詐的具體作法,主委你知道這件事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知道,跟委員報告一下,基本上這個是識詐,第一個是防詐的認識,第二個是堵詐,委員剛才所提到的這個議題,我們也都有關注這個議題後續的發展。我們根據電信偵查大隊的回報,基本上來講,這個部分沒有涉及到電信門號的申辦,不過我們還是會配合教育部還有地方政府就這個部分……因為這是一個傳統類型的詐欺,我們會去處理。 何委員欣純:OK,它沒有涉及到電信業者跟這些通訊行的契約內容裡面的業務。 陳主任委員耀祥:電話號碼。 何委員欣純:沒有嘛,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何委員欣純:但是通訊行裡面的最主要業務也是跟電信業者有關係。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關,對。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沒有說你直接去做什麼事情,而是要求你,第一個,去知道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第二個,你們如何協同金管會、警政署,還有各電信業者配合、合作的這些通訊業務的通訊門市,我覺得這是你們NCC可以主動地去協助的,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當然。 何委員欣純:我覺得這很重要,這是第一個。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因為我們會跟電信業者要求,不管是直營店還是加盟店,就防詐意識的這個部分要全部強化。 何委員欣純:是,因為受騙的都是大學生。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 何委員欣純:我跟你講,學生族群還沒有出社會,不僅要背學貸,還要背這些因為詐騙而來的負債,這對他未來的人生來講是一個很重的負擔。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因為我在大學任教,所以我對學生的狀況相當地瞭解,這也是我們防詐的一個很重要的重點。除了學生以外,就是年老的族群這些,是比較高風險的。 何委員欣純:所以我們在做相關的電信業務的資訊宣導時,我覺得這也可以帶入校園裡面,這是第一點。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何委員欣純:第二點,就是在我上次質詢時一樣在關心的,我們境外、境內所有電信的簡訊系統的防詐機制。上次你回答我說技術面數位發展部已經有技術,我們是要協同各家電信業者統統一起來做,納入這個系統。請問各家電信業者都已經同意了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現在來講的話,跟委員報告一下,現在數位部有111這個政府部門的簡訊代碼,現在…… 何委員欣純:沒錯,可是這個代碼目前不是所有的中央部會跟各地方政府相關的行政機構都加入,它現在是先建立一個機制,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因為數位部現在在推嘛,所以以中央機關或地方政府來講,希望它成為一個政府代碼這樣來處理。至於,比如說業者,像中華電信的123,或者是像遠傳電信的888,這個部分因為它涉及到商業機制,我們會請業者就這個部分……就像我們在匯款一樣,每個銀行都有它的代碼,將來是要建立這個機制去處理。 何委員欣純:主委,可是這個部分我就要請你再說清楚,如果你沒有講清楚,一般我們的國人現在都還不太知道,比如你說中華電信業者的簡訊是123,比如說遠傳的簡訊是多少? 陳主任委員耀祥:888。 何委員欣純:我覺得你要要求電信業者強力地宣導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因為這個…… 何委員欣純:包括電信業者的簡訊系統,還有他們委外的、代操作的簡訊業者,這個我覺得都應該要要求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會要求。 何委員欣純:對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何委員欣純:那這個識別,你說你會要求各電信業者去做這樣的動作,再加上我們政府的111簡碼,那我跟你講,這樣很多套耶!這樣民眾要知道這個簡訊到底是真是假,他到底要辨識多少個、多少套簡碼? 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我們要怎麼去整合現在業者的這個簡訊系統,這是一個我們目前正在跟數位部處理的事。 何委員欣純:所以還沒有整合?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業者的部分還沒有整合,現在只有政府部門是111。 何委員欣純:那業者有說在他們自己的簡訊系統,像中華電信123,或者是遠傳的886,像這樣子的一個簡訊系統裡面,他們自己有沒有去推廣、告訴他們的客戶說,我這個123發出來的,才是我真的簡訊系統,才是我負責任的?886是我遠傳,我負責任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是888。 何委員欣純:888。這個你是不是可以要求電信業者?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要求業者要去整合啦,因為這個是電信協會他們去整合的問題,因為這樣才知道未來哪一個簡碼是代表哪一家電信業者,這就像剛才委員所提的,這個很複雜,有沒有辦法整合出一個…… 何委員欣純:很複雜啊,我說真的,一般國人很多是不瞭解的也不清楚的耶!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何委員欣純:而且現在他們收到的這個簡訊系統,這個簡訊上面的號碼,很多是長長的一串,他不太容易辨識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 何委員欣純:像你剛剛講的中華電信或是遠傳電信,他們自己有一個代碼、簡碼,那個東西一般國人也不清楚。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他們業者彼此之間是知道這個代碼是誰的。 何委員欣純:如果像你這樣講的話,你上一次在質詢的時候回答我說,透過數位發展部跟你們合作,要求各電信業者統統要加入國家打詐隊的一員,聽你這樣講,好像還不是、還沒有達成耶!是沒有進度耶!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111是先從政府開始整合起。 何委員欣純:那是政府自己部門啊,問題是各電信業者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所以…… 何委員欣純:我們現在國人手上的手機是來自於各電信業者的門號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因為111是政府的就很清楚嘛,那現在整合業者是說,因為每家業者現在只有自己的簡碼,要整合成一套的話,要花很大的努力去協調這個部分,現在是在協調。 何委員欣純:各電信業者同意加入協調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要求它來協調,這個要強制…… 何委員欣純:強制要求、強力要求?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會強力要求它來協調。 何委員欣純:然後數位發展部來做這個整合系統的技術支援?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對、對。 何委員欣純:這個你們打算什麼時候要做?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目前就在進行當中。 何委員欣純:總是有一個時程表嘛。 陳主任委員耀祥:時程表來講,我們現在正在做,委員的意思是說…… 何委員欣純:我的意思是說這個整合系統,第一個,數位發展部的技術應該沒有問題,而各電信業者,你說你要強力地要求、強制要求一定要加入來做整合,那你們抓的時程表是怎麼樣?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一個月內給委員一個答案,好不好?我們看請電信業者來整合的結果,有沒有相關的結果給我們。 何委員欣純:一個月內?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一個月內我們請它來處理。 何委員欣純:一個月內我要聽到各電信業者到底願不願意加入,共同來整合成一個讓國人熟悉、清楚地知道這些簡訊的號碼。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跟委員報告,不是111喔,因為111是政府的。 何委員欣純:當然,我知道不是111,111是政府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何委員欣純:但是各電信業者他們的整合也要有一套東西,是清楚明瞭讓國人可以辨識的,對不對?這個我想是可以做的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現在電信業者主要的MNO是在3家嘛,我覺得整合上來講,我們會要求它去處理這個議題,因為這個對消費者來講也是一個保護。 何委員欣純:當然,對電信業者也是一個保護,對消費者、我們也是一個保護,所以我覺得這個是共好,而且這個才是能夠真正落實打詐、反詐,能夠讓國人有感,而且最重要的是要教國人能夠非常精準、明確地在短時間內,在那一剎那之間,他就清楚知道這個不是詐騙的簡訊,好不好?主委,一個月內。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 何委員欣純:謝謝。 主席:謝謝何欣純召委。 下一位請楊瓊瓔委員發言。 楊委員瓊瓔:(11時8分)謝謝英明的召委,本席想邀請主委。 主席:主委請。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 楊委員瓊瓔:主委,我們延續這個議題,NCC負責統籌打擊詐欺行動綱領1.5之堵詐策略,那麼我們希望藉由補助電信業者更新或者是採購設備,提升整個電信端能夠攔阻國際偽冒來話,這個是民眾非常懇切的需求。NCC規劃請業者來做這些設備,我們也提出了補助,總額最高是以50%為限,來完成整個「推動國內電信事業加強攔阻及警示國際電話詐騙補助作業要點」,尤其是國際的。所以本席要請教,現在詐騙的這麼多,光是它衍生的案件,地檢都要炸癱了,真的炸癱了!那個案件多到真的嚇人,我們在基層服務,這麼老實的人也是被騙了、這麼精明的人也是被騙了,這個該怎麼辦?一個民主國家不應當有這樣的現象產生。所以請教主委,電信詐騙這麼繁複、複雜多變,你們要怎麼樣去加強這些設施的查核,來確保你補助的這些軟硬體正常運作?尤其是國際詐騙,這個演變的方式太多了,我們該當怎麼辦?有什麼精進措施?請做說明。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來講的話,電信詐欺這個議題或者是我們所謂打詐這個議題,是在行政院的平臺嘛!我們負責的是堵詐這個議題…… 楊委員瓊瓔:對,堵詐。 陳主任委員耀祥:剛剛委員所提的,現在很多詐欺集團都是在境外,不是在境內,所以當然第一個就是境外偽冒電話來電的攔阻,像「+8860至8」我們全面攔阻。第二個就是所謂的警示「+8869」的部分,因為9是跟我們一般民眾常用的電話號碼,所以這部分用警示的方法去處理。第三個就在監理層面落實KYC,也就是說你要辦理門號,基本上就要雙證件去處理,我們希望透過這個技術的提升,尤其包括新一代的這種技術、設備還有像AI或者是關鍵字的這種攔阻,來強化攔阻的效果。 楊委員瓊瓔:但是主委你現在的回答,雖然大家都很努力在做,當然科技也新興一直在變,所以壓力還是很大,因為基層上面它的數字是在增加的。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知道。 楊委員瓊瓔:你知道喔!你知道也就表示目前我們所做的還不夠。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我們還要改進。 楊委員瓊瓔:還不夠喔!所以這個要怎麼樣去應對?包括在108年9月26號所召集跨部會研商線上串流影音OTT TV的問題,也經過了決議是由通傳會來做主政,那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經過了兩年多,現在進度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OTT TV當然這是另外一個議題,這個跟有線電視比較有關係…… 楊委員瓊瓔:對、對、對。 陳主任委員耀祥:簡單來講,我們現在進度就是產業界他們意見還是沒有辦法很一致…… 楊委員瓊瓔:對啊!因為經過了兩年多…… 陳主任委員耀祥:但是就我們來講,OTT TV最重要是消費者保護的議題,所以以我們裡面來講,我們會儘快去處理這個,包括在今年的7月都還在跟境內、境外的這些公協會業者去交換意見,首先要切入的點就是消費者保護,消費者保護來講的話,相關的議題…… 楊委員瓊瓔:你看你們這樣整合還要多久時間呢?因為民眾一直在期待,你總是有一個法去規範,民眾才會安心,至少有一個遏止作用啊!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OTT TV跟防詐沒有關係,那個是境外影音的部分,我們現在用消保法的方法去處理這個議題,必要的時候,比如說落地或者是產製這個部分,我們會要求境外業者要提供這些相關的…… 楊委員瓊瓔:但是你目前這樣的效率應該是還達不到成效,應該是還達不到,所以數字一直在增加。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OTT TV基本上來講跟防詐是沒有關係。 楊委員瓊瓔:對啊!所以本席要跟你討論說經過了兩年多,你到底還要討論多久?第二個議題。 陳主任委員耀祥:簡單來講,我們以前是用強制登記,這個議題各界或是產業界都強力反對,那我們接下來可能就是用登記制的方法去處理這個議題…… 楊委員瓊瓔:產業同意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登記制來講的話…… 楊委員瓊瓔:因為你現在跟業者是背道而馳啊!現在要怎麼辦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如果登記制的話,以業者來講不會那麼大的反彈,因為登記制…… 楊委員瓊瓔:不會那麼大的反彈,你預估多久時間可以去做整合?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希望年底至少把一些基本的法條依據先處理出來,這個要經過委員會去討論以後才會提出來。 楊委員瓊瓔:所以繼續加油,好不好?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 楊委員瓊瓔:因為也已經兩年多,既然提出我們就要去落實。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知道。 楊委員瓊瓔:隨著電子商務的興起跟疫情的關係,所以這些是蓬勃發展,但是我們也看到網路上面出現了很多沒有經過審驗合格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這怎麼辦呢?108年你們移除了有兩萬多;111年增加到兩萬七,還是在增加;112年上半年就有九千多。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請教主委你是否贊成業者在網路販售的商標必須依規定去標明必要的資訊,納入你的政令範圍來宣導,減少違法的輸入跟販賣的行為……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這當然要宣導。 楊委員瓊瓔:那你要怎麼作為呢?就是民眾所需要……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第一個還是宣導;第二個就是我們要審驗,比如可能有侵害到著作權這個議題,我們都要求它標明清楚,這個不可以用來侵害著作權。 楊委員瓊瓔:它如果不標,你怎麼做處置呢? 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標的話,我們還是有行政稽查的部分,所以我們也會進行相關的裁罰。 楊委員瓊瓔:所以有很多的投機,這個投機的部分,你正規當然希望它怎麼做,但是有一些投機我們要怎麼樣去應對?本席認為這個議題你應該好好地專案去討論,然後將你們預計可以怎麼去圍堵的方案,書面資料給本席,好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 楊委員瓊瓔:一起加油,要不然現在民眾真的是人心惶惶,謝謝。 主席:謝謝楊瓊瓔委員發言。 下一位請陳培瑜委員發言。 陳委員培瑜:(11時16分)謝謝主席,有請主委。 主席:主委請。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 陳委員培瑜:主委你好。之前一直都有跟主委討論關於媒體識讀、媒體素養的部分,我相信這個其實一直也是你們相關的業務,我們看了你們的相關預算報告裡面,其實每一年,平均這三、四年來大概都是500萬的預算,在做非常多媒體識讀相關推廣活動,而且主題也非常多元。可是很可惜的是在相關的網站上,其實你們只有把資料更新到110年,已經做了這麼多事情,可是卻沒有讓民眾知道,甚且沒有化為一般民眾可以使用的相關科普教材,或是給老師、給家長,我們真的覺得這部分很可惜。因為我今天時間有限,是不是可以後續提醒NCC你們在做相關這些業務的時候,都已經進行了,不管是活動的花絮或者是相關的科普教材,是不是都可以提供上網,讓更多民眾、更多老師或是家長有使用上需求的時候,他們有相關資訊可以取得?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委員的指正,我們會改進,這個部分我們會提供。 陳委員培瑜:對,因為你們其實做了非常非常多的事情。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我們做很多事情。 陳委員培瑜:接下來我覺得這個問題其實比較嚴重,關於兒少網路成癮的部分,我手上這本雜誌他們過往都是報導大人的財經世界、社會,可是他們在最近某一期的雜誌裡面,就直接拿青少年網路成癮這件事情當為很重要的標題,為什麼?因為連他們的總編輯都告訴我們,他們非常的焦慮跟擔心,當然這個其實真的不是只有NCC的事情。 可是我想要跟主委您討論,最近這個新聞不知道您有沒有看到?美國42州檢察長在10月24日一起宣布要告Meta,他們認為Meta故意設計許多上癮而且有害的功能來吸引年輕人,不管年輕人心理健康,以旗下Facebook跟IG的最大收益來獲取利潤,所以他們認為這些事情其實真的對青少年來說造成非常大的傷害,這個部分我很想請問一下主委您個人的看法。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的話,就像我們使用任何的技術或使用任何的比如說工具也好,成癮一定是變成一個疾病或是變成一個社會問題嘛!所以我們認為Meta也好或是其他這些所謂的social media也好,它的商業盈利當然是要吸引到使用者,尤其需要大量的這些所謂 data的問題嘛!不過就這個部分,的確尤其是在青少年的部分,平臺業者當然有它的責任,我覺得家庭父母也有他一定的責任存在,這部分是我們社會上必須共同去解決的問題。 陳委員培瑜:但是對NCC來說,為什麼會把這一題……我剛剛已經先說其實這不全是NCC的責任……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沒錯。 陳委員培瑜:如同剛剛主委您所說的,其實家長也有責任,家長現在也很焦慮,為什麼我剛剛留這麼多時間給您說?我可以猜想主委您可能還不知道,其實網路上癮已經有健保編號了。 陳主任委員耀祥:什麼編號? 陳委員培瑜:它已經有健保看病的編號,也就是說以前我們大家只有想到毒品的成癮,各式各樣濫用物質的成癮,可是連網路成癮這件事情其實已經有健保編號,意思就是說國人雖然以為網路上癮好像只是在管制小孩用3C,但現在已經不是這個狀態了,尤其在疫情過後,這個狀況其實在全世界各地越來越嚴重。 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在疫情期間,大量時間上網,而且有線上教學或是遠距上班的這種情況,所以在身心科裡面,的確這個部分數量有增加的現象。 陳委員培瑜:主委您今天知道它已經有健保編號了,所以我們其實真的很希望……我也順便跟主委分享,其實在澳洲、芬蘭、荷蘭跟美國,他們已經非常積極在討論相對應的,在學校端、在家庭端,還有在社會就這個部分、企業端,到底整個政府還能夠為青少年做什麼?並不是因為要管制青少年,而是青少年他們的學習跟發展都相對於大人的經驗是比較少的,而在經驗比較少的情況下,他們進入這個網路的世界,他們當然很可能陷入這個成癮的狀況,所以我們來跟主委分享,在你們的資料當中也發現,個人上網率其實在臺灣非常非常高,也就是說,如果把這兩個數字加起來,因為個人上網率這麼高,然後再加上過往疫情使用網路關係,如同您剛剛說在家上課、在家上班的這些事情合在一起看,對於青少年來說,這件事情我們真的覺得是一個很大的困擾。有沒有機會、我們可不可以要求NCC會同相關單位進行研究或調查?甚至由你們來蒐集相關臺灣網路使用的資料,把這些資料作為一個潛在問題的起點,找相關的部會做討論、做預備,因為我們現在只看到健保局有相關的編號,可以讓需要求診治療的人有相關的地方可以去,可是在預防的階段,除了我剛剛已經說你們每年有500萬在做非常多閱讀、做推廣、做活動、做課程,可是可不可以把這個成癮的部分放入你們的mindset裡面,為青少年去想像這個部分,因為家長跟老師真的也很需要你們的協助跟幫忙。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謝謝委員的指教。就我剛才所接的資訊,基本上,衛福部有在統整這個部分,我們會配合衛福部,因為我們有一個iWIN機制,就兒少上癮的問題,還有可能造成的現象,如果從企業、家庭和社會這個部分去做一個整併、做一個統合,然後把這些相關可能的解決方案提出來,我覺得我們會努力…… 陳委員培瑜:這個部分有沒有機會……因為如果如同主委您說的,過去你們已經知道有一些事情正在進行,可不可以一個月內交一些報告給我們? 陳主任委員耀祥:OK。 陳委員培瑜:包含你們未來對這件事情的想像,除了既有已經在進行的事情之外。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陳委員培瑜:因為如果既有的已經在進行的事情已經有效的話,就不會連雜誌在近期都要出青少年、迷網少年這個議題好嗎?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陳委員培瑜:拜託這個部分多多協助我們的教師跟家長。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當然,謝謝。 陳委員培瑜:謝謝主委、謝謝主席。 主席:好,謝謝陳培瑜委員的發言。 下一位請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 傅崐萁委員、傅崐萁委員,傅崐萁委員不在。 請鄭正鈐委員發言,鄭正鈐、鄭正鈐不在。 請林德福委員發言,林德福、林德福不在。 請張其祿委員發言,張其祿、張其祿不在。 請賴香伶委員發言,賴香伶、賴香伶不在。 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作以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傅崐萁、陳歐珀、趙正宇、劉櫂豪、許智傑、賴香伶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通傳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委員傅崐萁書面質詢: 一、5G標金過高!5G資費更高! (1)5G標金世界第三高 5G首波頻譜競標,在2020年2月21日完成第二階段頻譜位置競標後定案,第一階段數量競標總價金1,380.81億元,加上第二階段頻位競標價金41.1億元,合計1,421.91億元,創下全球單一頻寬(10MHz)最高價,總價金第三高紀錄,僅次於韓國及德國。 [image: image2] (2)標金超收!5G資費過高!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5G釋照頻譜拍賣國庫進帳的預算編列,通傳會編列440億元,但最後決標金額為1,421.91億元,代表政府超額收入981.91億元。但從5G自2020年7月1日開通至今已超過3年,各大電信業者「5G不限速吃到飽」月租費依舊是1399元鐵板一塊,民眾依舊望而卻步! [image: image6.png] (3)政府做了什麼? 2020年3月5日NCC業務報告,本辦公室臨時提案,要求NCC將超額的競標金直接回饋消費者,於三個月內研議降低費率等相關優惠方式,回饋社會大眾,然後呢?月租費率依舊1399元,NCC到底做了什麼? 2021年1月19日民進黨強勢通過前瞻預算155億,用於補助電信業者建制5G基地台(2021-2022),2021年度預算額度99億2,361萬5千元;2022年度預算額度55億7,331萬5千元!然後呢?月租費還是1399元!155億打水漂嗎?說好的回饋在哪裡? 二、NCC行政裁罰11連敗! NCC十一連敗績一覽表 2018年11月12日12時55分許播出「陳其邁回防大旗美,邱議瑩“大家麥離開”打悲情牌」新聞,遭裁罰20萬。 NCC戰績:一審敗、更一審勝、再審敗 2019年2月18日12時26分許播出「異象?! 三市長合體 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新聞。 NCC戰績:一審勝、更一審敗 2019年3月28日15時23分許播出「拚外交、農漁產滯銷 綠色執政一千零一招:撒錢」內容,裁罰40 萬元。 NCC戰績:一審敗 2019年4月2日7時24分許「扁錄影罵韓小韓粉邊哭邊罵"為什麼要罵韓國瑜"」、「後援會粉絲團力挺影片增!女童甜喊"韓國瑜加油"」及「"下一代需要您救臺灣" 婦攜姪女拱韓選總統」新聞,遭裁罰60萬。 NCC戰績:一審勝、中天上訴成功 2019年6月19日晨報新聞中,播出標題為「驚!登革熱疫區拉警報噴藥惡夢居民心驚」,副標題「卡救命錢養蚊滅韓?」的內容,指韓國瑜向中央喊話補助高雄防治登革熱經費,行政院卻一再裝傻,把高雄市登革熱疫情當成打韓的政治籌碼,NCC裁罰60萬元。 NCC戰績:一審敗、NCC上訴中 2019年7月1日晚間新聞也播出標題為「蔡救印越登革熱年逾8百萬韓嘆高雄人命不值錢?」的內容,並指蔡政府出錢、出力救助印尼、越南登革熱疫情,卻卡韓國瑜申請防治登革熱的預算,NCC認為造成民眾對防疫工作的誤解,裁罰40萬元。 NCC戰績:一審敗、NCC上訴中 2019年8月30日6時 37分許「狂甩12個巴掌黑衣人入侵校園霸凌女學生」新聞,裁罰40萬元。 NCC戰績:一審勝、更一審敗 2019年12月2日於12 時01分許「爭風吃醋引紛爭 30 餘人旁觀!少女竟率眾霸凌情敵」新聞,裁罰40 萬元。 NCC戰績:一審敗 2020年2月21日「新聞深喉嚨」節目,21時37分許播出「"浙江台商"父親來電 深喉嚨獨家訪問中!」內容,裁罰40萬元。 NCC戰績:一審勝、中天上訴成功,發回更審(十連敗) 2023年5月10日中天新聞台3年前申請換發衛星廣播頻道執照,被NCC決議不予換照,退出有線電視第52台頻道,中天提行政訴訟救濟,請求法院撤銷處分並准予換照,再向NCC求償79億餘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處分,應依判決意旨做出適當之處分,可上訴。 NCC第11連敗 中天不予換照處分!遭法院撤銷! 2020年11月18日,NCC決定不予中天新聞台換照許可,中天新聞台衛星廣播頻道執照於同年12月11日到期,12月12日起不能在有線電視播出。 如今高等行政法院將NCC不予中天新聞台換照處分撤銷,並要求NCC就中天電視公司申請換照案,應依該判決的法律見解作成決定!然NCC不服,依然堅持上訴! 北高行指出,NCC審議時,未準用107年修正後申設審查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的評分基準,卻以109年換照評分表為評分比重,評分基準違反規定,有決策事實基礎錯誤而資訊不完全,足以影響「不予換照」的結論,原處分明顯違法。 1.主委!NCC本次被北高行打臉,請問你臉腫不腫啊? 2.NCC堅持上訴,如果再次敗訴,請問主委要不要下台啊? 3.依判決書所述,NCC應用107年修正後申設審查辦法規定做評分標準,但NCC用新的109年換照評分表,來審核中天換照案,NCC是否故意為之?不禁讓人懷疑,NCC就是故意要中天關台! 4.NCC還有公信力嗎?要不要直接關起來算了? 三、鏡電視強渡關山!陳耀祥違法濫權 鏡電視重大事件一覽表 時間 事件 2019年底 鏡電視向NCC遞件申設但因諸多問題導致遲遲未過 2021/9月 鏡電視通過初審 2022/01/19 NCC通過鏡電視執照申請 2022/03/04 《鏡電視》董事會卻突襲解任董事長陳建平並在一個月內連續撤換李永豐、楊雅喆,才到現任的鄭優。 2022/09/27 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於2021/12/17疑似向鏡電視股東會發言之錄音檔曝光,內容為: 1.裴偉可直達蔡英文天聽 2.蘇貞昌要求陳耀祥盡速通過鏡電視執照 3.洪耀福表示通過執照是總統的旨意 2022/09/30 蘇貞昌備詢被問到錄音檔問題時 蘇貞昌回答:把有爭執的東西來質疑院長、總統是不對的。不必去查! 2022/10/03 裴偉接受廣播媒體採訪時表示 錄音檔的內容都是他膨風的,並針對NCC未審鏡電視上架86申請案譴責NCC怠惰濫權。 2022/10/16 爆出鏡電視三董一監集體請辭 2022/10/27 鏡電視完成補選三董一監,並決議增資10億 2022/12/21 NCC通過鏡電視實收資本額從新台幣13.5億元新增到20億元 2023/03/15 北檢將NCC主委陳耀祥列為《貪汙治罪條例》、瀆職罪被告,指派檢肅黑金專股檢察官分「他字案」偵辦中。 2023/04/09 藍委收到「NCC內部吹哨者」信爆陳耀祥強行闖關鏡電視 2023/06/28 NCC審查通過鏡電視負責人變更及上架有線電視案,鏡電視上架有線電視第86頻道、董監事變更案通過、確認董事長為鄭優、總經理為蔡滄波。 以附帶停止條件要求鏡電視股東簽署不得轉讓股份切結書。 2023/08/07 立委陳椒華掌握新錄音檔證據,記者會指控,鏡電視8大股東有轉售股權、人頭代持的狀況,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曾對她說,「只要去查金流,一切清清楚楚」。 2023/08/15 立委陳椒華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指控裴偉等7名股東違反洗錢防制法、稅捐稽徵法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 2023/09/06 鏡電視賣股疑案,陳泰銘、陳致遠等7人列被告,北檢派「他」查案。 鏡電視8位股東身分及持股明細(6/28) 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投入資金為2億元,持股10% 穩懋董事長陳進財投入資金2億元,持股10% 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投入資金1.5億元,持股佔7.5% 皇普建設董事長蘇永平投入資金3億元,持股15% 麗綺開發公司負責人朱劭華投入3億元,持股15% 翰林育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良祺)投入3億元,持股15% 英業達集團創辦人葉國一投入3億元,持股15% 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投入資金2.5億元,持股12.5% 1.2023/07/19本席於院長專案報告質詢中,要求法務部立即就鏡電視股權是否已經移轉進行徹查,並要求清查裴偉戶頭是否有金錢流向這些股東? 2.2023/08/07鏡電視遭立委爆料,鏡電視8大股東有轉售股權、人頭代持的狀況,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曾說,「只要去查金流,一切清清楚楚」。請問NCC有沒有主動調查?陳耀祥是不是瀆職? 3.若鏡電視違反切結「股東除以股份之全部或一部交付信託外,並無以其股份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情形」NCC是否會將鏡電視撤照?陳耀祥主委是否該主動請辭下台? 委員陳歐珀書面質詢: 因應「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積極管理電信業者,從源頭阻斷不肖份子進行電信詐騙,雖NCC已於今年6月頒布「電信事業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並於今年截至今年8月雖陸續實施攔阻簡訊、停斷話等機制,但今年詐騙案件數量仍創下近年新高,NCC對於防詐工作是否仍可有更積極的作為,特此提出今日質詢。 質詢問題: 1.NCC於6月頒布新指引,規範申辦門號應提供雙證件。然而許多網路平台仍存在可不以雙證件購買預付卡、且為客戶提供複查服務之賣場。請問NCC有無主動追查這類電信商場是否合乎指引規範、對違規商場進行開罰?或有無要求電信公司主動稽查門號流向,要求通路業者落實審核責任? [image: image3.jpg] 2.我國目前對於門號申請程序管制寬鬆,僅需取得他人雙證件即可辦理門號。另據檢察官表示,其辦案查獲持有上萬個門號的詐騙集團不在少數,且單一企業社一次可向電信公司申請2,000至4,000個門號,且是持續、大量購買,違背業務使用之原意。請NCC研議門號不得由他人代辦及嚴格限制申請數量之規定。本席具體建議未來新申辦門號者應拍照留存、限定個人及公司之門號申請數,企業申請需載名用途報主管機關備查、超過一定數量後即不得申請。 3.有鑑於詐騙案件中,「電信詐欺恐嚇」比例逐年增高,日前金管會及法務部共商研議修訂《洗錢防制法》新增「無故交付帳戶罪」。有鑑於「一般電信詐欺」犯罪人數占比28%且亦逐年增加、日本亦制定《行動電話不正利用防止法》增訂「不正交付手機門號罪」。請NCC研議是否比照金管會、日本法制案例,向法務部研議修訂《洗錢防制法》新增「無故交付門號罪」,並向本席回報評估協調結果。 [image: image4.jpg] 4.據電信業者回報,「NCC為強化堵詐措施,發函通知要求五大電信業者清查累計申辦超過1,000門門號以上之用戶,並請建立清冊包含:公司(用戶)名稱、員工人數、申辦用途、累計申辦門號數量、目前正常使用中門號數量提供予NCC。」由於同一公司(用戶)可能分別於不同電信申辦百門門號、累積超過千門,導致難以掌握於NCC清冊中形成監督漏洞。請NCC研議建立跨電信業者的資料平台讓大宗用戶無所遁形,或主動彙整各大電信業者提供之同一公司(用戶)資料後,回報予各電信業者嚴加稽查,或研議將應造冊門號數自1,000門降低至200門。 委員趙正宇書面質詢: 1.目前各家電信業者都在推動「數位SIM卡」(eSIM)的普及化,這應該是非常便利的措施,但目前在實際運作上卻還有許多配套沒有與時俱進,想請教主委: 雖然申請數位SIM卡後,不需要再插實體SIM卡,但是台灣目前還沒有開放「跨機移轉」,也就是只要換手機,就要比照SIM卡遺失收取300元的換卡費。原本使用實體SIM卡換手機不用轉移費,結果SIM卡數位化的人反而要多出這筆費用,未免太不合理了,這等於是變相懲罰使用數位SIM卡的人。NCC是不是應該要盡速開放數位SIM卡的「跨機移轉」,讓民眾要換手機時不用強迫掛失再補發新卡? eSIM(數位SIM卡)具有不須更換實體卡片、方便出國上網的特性,逐漸成為主流。不過目前民眾若要換發eSIM,除非是首次換發,否則必須收取300元的設定費用。因此,根據統計,截至今年4月,國內電信業者eSIM普及率皆低於1%,因此讓無卡化的美意形同虛設。NCC應該盡速要求業者取消該筆收費。 2.本席在2020年3月交通委員會曾提出有關頻率使用費調降的臨時提案,並獲得主委的同意通過。本席認為,5G競標對電信業者收取高額標金,每年還收取30-40億的頻率使用費,有重複課徵的疑慮。本席之本意是為避免電信業者將高額標金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因此NCC在收取高額標金同時也應該減收電信業者4G及免除5G之頻率使用費,以維護消費者之權益。 近年來因經濟大好,致政府稅收超過歲入預算甚多,這代表本席當時所表達稅收公平性的原則應該要更快來檢討,以頻譜來舉例,政府已經取得國際上數一數二的高額標金,每年又要業者繳交頻率使用費,以國際上來看,沒有一個國家像我們這樣規劃使用頻率的費用,如此的重複收費不僅增加企業負擔,減少網路建設投資,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也同時加重人民的痛苦指數。 本席研究,要解套這個問題,就要先解決陳主委你們預算來源的問題,有關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的基金來源,是依據NCC組織法第14條規定,以政府辦理通訊傳播監督管理業務,依政府收取之特許費、頻率使用費等等及其他規費之百分之五至十五來編列預算,今年NCC通傳基金預算比去年度增加3,053萬4千元,主要是規費收入分配予基金之比率由13%提高至14%所致,已經快達法定上限。 如同本席前面所述,為求稅收公平性及維持通傳基金的正常經費運作,目前中央政府稅收這麼好,在收取合理的頻率使用費的行政管理規費情況下,我們應該要調整通傳基金歲入部分,將原本所有規費收入5-15%交給NCC使用的規定提高至50%,這樣才有調整的空間,不僅能維持通傳基金的預算,也能讓稅收歸於正常,降低政府稅收超徵的壓力。主委是否同意這樣的修法變動?NCC何時可以提出這個法律修正案? 委員劉櫂豪書面質詢: 通傳會業務報告指出:「透過評鑑換照機制,督促廣電業者確保內容品質。廣電事業的營運情形,包含內部控管機制、財務狀況、節目編排之執行情形以及是否符合目標視聽眾需求等要項,本會透過定期評鑑、換照等監理機制,檢視廣電事業的營運計畫執行情形,督促業者確實依照營運計畫經營並持續精進,亦建置線上申辦系統,簡化行政流程,以促進產業健全發展及保障公眾視聽權益。112年度截至7月31日止,本會辦理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評鑑案27件及換照案63件、無線電視事業評鑑案4件、無線廣播事業評鑑案34件。」另針對全民監督廣電媒體報告亦提及:「為引進公民觀點與力量,以提升廣電內容品質、保障公眾權益,本會建置『廣播電視內容申訴網』,公布每季及年度傳播監理報告,以利民眾瞭解傳播監理概況,並共同參與監督廣電媒體。依據112年前2季傳播監理報告,共有523件廣電媒體申訴案(電視471件、廣播52件),申訴前5大類型依序為『違反事實查證』、『妨害公序良俗』、『針對傳播事務提供個人想法』、『違反其他機關主管法令』及『節目與廣告未區分』。」而針對申訴案經調查審議後,通傳會將據以裁罰,例如通傳會第1083次委員會議審議112年第4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針對八大第一台、東風衛視台、中天娛樂台、東森戲劇台及東森綜合台,因違反節目與廣告未區隔,分別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80萬元、40萬元、80萬元及60萬元,以及第1080次委員會議審議112年第2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案件,年代新聞台未經事實查證致損害公共利益,裁罰20萬元,以及TVBS新聞台及TVBS歡樂台,因節目未與廣告區隔各遭裁罰60萬元。 然無論是民眾的監理申訴以及通傳會的行政裁罰,部分廣播電視事業仍一再違反相關法令,建議通傳會應採記點方式,針對累計超過一定程度的違規屢犯,於換照及評鑑時,納入考量辦理。另應將遭裁罰的廣播電視事業,除通傳會官網外,也應於廣播電視媒體披露,以便於民眾能夠清晰辨識,以免新聞、廣告混淆。 台灣大哥大於2021年12月底,宣布將合併台灣之星,隨後遠傳電信也宣布將和亞太電信合併,兩大電信合併案不只牽涉到眾多用戶,從5家行動電信業者減少至3家,對國內電信市場競爭產生重大影響,而通傳會及公平會也審議相當長的時間,從合併後的市場經濟效益、用戶權益、公平性及市場競爭變化等方面,審理兩大電信合併案,終於力經1年半以上時間,公平會今年7月遠傳與亞太電信合併案先通過,10月份再通過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案。 惟電信業者合併審理期間,因政府審理期程延宕,使電信業者建設滯後,依數位發展部2022年度針對各家電信業者的5G量測速率,其中全國平均最快為中華電信607.11 Mbps,其次是遠傳電信平均395.75 Mbps,接著是台灣大哥平均258.08 Mbps,最後是台灣之星平均81.46 Mbps,由於台灣之星即將被合併,因此在5G建設上落後非常多,而遠傳電信與台灣大哥大也與中華電信有相當落差。通傳會應儘速督促業者加速5G建設,同時未來在審議業者合併案時,仍應加強監理作業,督促業者持續電信建設,保障民眾通信傳播權益。 今年杜蘇芮颱風、海葵颱風及小犬颱風侵襲台東,尤其海葵颱風造成台東東河鄉嚴重災情,也造成部分行動通訊及固網設施通訊中斷,影響民眾權益,惟颱風侵襲後至今,仍有民眾反應相關通訊設施尚未修復,通訊品質中斷,通傳會除了要督促業者儘速修復外,也應依合約規定減免通訊中斷期間基本費用,以保障民眾權益。 委員許智傑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委員許智傑,就「政府打詐辦理情形」,特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質詢。 說明: 近年數位通訊日益發達,近來爆發諸多金融詐騙案,包括新興科技區塊鏈、加密貨幣等亦時常發生,2022年度逼近3萬件,又詐騙財損總金額由40億至2022年高達69億。又《草根影響力文教基金會》今年度5月公布一項調查,全台僅6%民眾未接過詐騙電話或簡訊。 詐騙案件層出不窮,近來又有新型簡訊詐騙案件,「交通違規罰鍰未繳」簡訊,並且還附上看似監理站網址的連結,要求民眾進行繳費。惟通傳會打詐策略僅督促業者管控話務及遵守顯號規則、修訂電信服務契約、攔阻境外非行動漫遊門號等,雖自112年1月至8月止,總計攔阻550萬則簡訊、1,570萬通境外來電及停斷話702門號,然並未改善國人經常收到詐騙簡訊之情事。 本席建議通傳會應督促相關業者,除要求電信業者進行攔阻及國際語音警示措施,更應積極主動停斷話標記詐騙門號,以及提高黑莓卡使用限制,通傳會亦應主動協助電信業者針對詐騙完成具體措施及分項指標,並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一個月內提出上述防詐規畫提出改善方案。 委員賴香伶書面質詢: 案由:為抑制假消息、打擊詐騙,爰請通傳會就「有效進行門號管控」以及「研擬通訊傳播傳輸及網際網路內容分級制度及其他法律規定事項之規範」,提出說明。 說明: 一、據法務部統計,國內新收電信詐欺案件從108年的34,947件,上升至111年的160,799件,3年來成長3.6倍,凸顯電信詐騙趨勢日益嚴重。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通傳會)宣稱相關攔截率高達9成以上,但所謂的「打詐成效」,應該以實際發生的案件數為參考績效,而非將攔截成效與打詐成效劃上等號,畢竟詐騙集團的詐騙手法與管道,來電通話只是其中之一,依經營科技防詐相關業務的台灣企業Gogolook公布111年的詐騙報告解析,當中提到東亞等地通訊詐騙量破4億大關,簡訊詐騙占比持續創下新高,若無法從源頭抑制詐騙簡訊,未來勢必仍會有無辜民眾受害。歸根究柢,門號的管制是關鍵,通傳會必須加強源頭的門號控管,並跨部會合作,針對不法集團的組織犯罪進行加強查緝,雙管齊下,才能有效抑制電信詐騙。 二、依行政院設定的防制假訊息危害策略,於「識假、破假、抑假、懲假」四方面工作裡,懲假(追究違法責任)的相關法規最多,但如何維護言論自由,還有必須面對巨量訊息跟境外帳號等偵查困難,以及已造成的負面傷害,實為事倍功半。相對地,由於線上平臺提供者可以警告使用者、刪除,限制平臺上言論等多種方式解決平臺上的假訊息,且不會如同政府直接管制網路上假訊息會碰到網路使用者匿名與網路無國界的問題,其才是事實上在「抑假」這方面最適當的執行者。可惜的是,由於網際網路目前的主管機關通傳會,尚未能如德國(網路執行法)歐盟(數位服務法)提出專法草案,也讓其他機關跟線上平臺的合作上,沒有強力的法制基礎。 三、綜上所述,爰請通傳會,於一個月內就如何「有效進行門號管控」以及「研擬通訊傳播傳輸及網際網路內容分級制度及其他法律規定事項之規範」,提出書面回覆。 主席:接下來請議事人員宣讀討論事項通傳會112年度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解凍案10案。 討論事項 四、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2案: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十)「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決議(二十二)「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預算凍結500萬元書面報告案。 五、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8案: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7項「通訊傳播監理政策企劃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8項「專業服務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9項「平臺事業監理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0項「傳播事務監理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2項「地區監理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6項「地區監理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決議第17項「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凍結50萬元書面報告案。 (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檢送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決議第3項「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預算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無)沒有意見。決議: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針對今日會議作以下決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及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113年度單位預算及非營業基金預算審查,報告及詢答完畢,均另擇期進行處理。委員提案於11月8日(星期三)下午5點截止收件。 現在休息,星期四上午9點鐘繼續開會,謝謝。 休息(11時25分)